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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枷锁-7

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字数:21846 更新:2023-10-09 20:17:29

“喂,你是一年级的吗?”他问道。“是啊。”菲利普回答。“你知道教室在哪儿吗?快11点了。”“我们最好找找看。”他们走出陈列馆,进入一条又长又暗的走廊,两边的墙上漆成两种深浅不一样的红色。在走廊里还有其他小伙子,这表明前面就是教室。他们来到了一扇写有“解剖学教室”的门前。菲利普发现里面已坐了很多人。座位是阶梯式的。正当菲利普进门时,有个服务员在教室的讲台桌上放了一杯水。然后,又拿来一个骨盆和两块一左一右的大腿骨。又有一些人进来就座,到11点,教室几乎座无虚席。大约有60名学生。他们大多数比菲利普年轻得多,嘴上无毛的18岁的小伙子,但有少数比他年纪大。他看见一个高个子,脸上长满了红胡须,样子很凶狠,可能有30岁了;另一个是黑头发的小个子,比前者小一两岁;还有一个戴着眼镜,胡子已经有点灰白了。讲师卡梅伦先生走了进来,他眉目清秀,五官端正,满头银发。他顺着花名册挨个点名,然后来了一段开场白。他讲话声音悦耳,用词恰当。他似乎喜欢细心地推敲用词。他向学生推荐了一两本该买的书,并劝他们购买一副骨骼,他兴致勃勃他讲起解剖学:这是学习外科必不可少的。了解解剖学可以提高艺术鉴赏力。菲利普洗耳恭听。后来他听说,卡梅伦先生也给皇家艺术院的学生上课。他在日本待过多年,在东京大学供过职。他自以为对美有鉴赏力。“你们将不得不学习许多乏味的东西,”他豁然微笑着,结束自己的讲话,“一旦你们通过期末考试就会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就解剖学而言,学了再丢了总比一点也不学要强。”他拿起放在桌上的骨盆,开始讲课。他讲得头头是道,娓娓动听。讲演结束时,那个在病理博物馆跟菲利普讲话的,上课时坐在他身边的学生建议去解剖室看看。菲利普同他又沿着走廊走去,有位服务员告诉他们解剖室的地点,他们一进门,菲利普就明白刚才在过道里注意到的那股难闻的气味是什么了。他点了一袋烟,那个服务员嘿嘿地笑了。“你会很快适应这股气味的,我已经闻不出来了。”他问菲利普的名字,并看看布告板上的名单。“你解剖一条腿——4号。”菲利普看到还有一个名字同他的名字括在一起。“这是什么意思?”他问。“眼下尸体很缺,我们只好两个人合解剖一个部位。”解剖室很大,漆得像走廊一样,上部漆成鲜艳的橙红色,下部的护壁板漆成深赤褐色。沿房间的两侧每隔一段距离都摆着一块块铁板,铁板与墙交成直角,并像盛肉的盘子那样开有槽,上面各放一具尸体,大多数是男尸。由于长期搁在防腐剂里,颜色变得很深,皮肤看上去几乎像皮革一样。尸体干瘦、皱缩不堪。服务员把菲利普带到一块铁板跟前。旁边站着一个年轻人。“你叫凯里吗?”他问。“是的。”“那么我们一块解剖这条腿。幸亏是男尸,可不是吗?”“为什么?”菲利普问。“他们一般较喜欢解剖男尸的,”陪从医生说,“女尸多半脂肪太多。”菲利普着那具尸体,胳膊和腿瘦得不成样子。肋骨突起,外面的皮肤绷得很紧。这个人大约45岁,留着稀疏的灰白胡子,脑门上稀稀拉拉地长着几根失色的头发。眼睛紧闭,下颚凹陷。菲利普想象不出这也曾经是个人,那一排排的尸体给人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我想下午两点开始解剖。”和菲利普合著解剖的年轻人说。“好吧,我两点来。”前一天菲利普已买好了所需要的器械箱,现在又给了他一个小柜。他看看那个陪他到解剖室的学生,发现他脸色苍白。“你感到不舒服吗?”菲利普问他。“以前我从未见过死人。”他们沿着走廊走,一直走到校门口。菲利普想起了范妮·普赖斯。她是他第一次看到的死人。他还记得那具尸体给他多么奇怪的感受。生者和死者之间仿佛有无边无际的距离:他们似乎属于不同的物种;想起来也觉得很奇怪,不久以前,这些人还在说话、走动、吃饭、嬉笑呢。死者身上有一种令人恐怖的东西。可以想象,死者会给活人产生一种不祥的影响。“去吃点东西你看怎样?”他的新朋友对菲利普说。他们走进地下室,那儿有一间昏暗的房间装修成餐厅,这儿,学生可以弄到如在无酵母面包店所能吃到的那一类食品。吃饭时(菲利普要了一份烤饼、奶油和一块巧克力),他知道这个同伴名叫邓斯福特。这小伙子气色好,有一双可爱的蓝眼睛和一头黑色的卷发,四肢发达,嘴钝、动作缓慢。他刚从克里夫顿来。“你打算修联合课程吗?”他问菲利普。“是的,我想尽快地取得医生资格。”“我也要修这门课程。但尔后我将修皇家外科医学会会员的课程,我要当外科医生。”大多数学生修内外科医学会联合委员会规定的课程;然而,那些更有抱负更勤奋的学生,还要攻读一段时间,以取得伦敦大学的学位。菲利普进入圣卢克医学院时,规章刚刚有所变动,学制需5年,而1892年秋天以前入学的学生实行4年制。邓斯福特对自己的计划了如指掌。他告诉菲利普课程的一般情况。“第一次联合课程”考试包括生物学、解剖学和化学。但可以分期分科考试。多数学生入学3个月后参加生物学考试,这门学科近来才列入必修课程,但需要的知识量很少。菲利普回到解剖室时已迟到几分钟了,因为他忘了买保护衬衫的袖套。他看到很多人已经在解剖了。他的同伴按时解剖,正忙着解剖出皮肤神经。另外两个人在解剖另一条腿,多数人在解剖上肢。“我先开始你不介意吧?”“没关系,干吧。”菲利普说。他拿起书,翻到腿的解剖图,看看他们必须找出的部分。“你这方面可是个老手啊。”菲利普说。“噢,你知道,我以前读预科时,做过大量的动物解剖。”解剖时,有不少人在谈话,有谈解剖工作的,有谈足球比赛季节的前景的,也有议论解剖示范老师和讲座的。菲利普觉得自己的年纪比他们大了很多,他们都是单纯的学生。然而关键问题是知识问题,而不是岁数问题。纽森,这个和菲利普一起解剖的年轻人很活跃,对这门课很自如。他也许觉得卖弄学问并没有什么不好,因此,详细地向菲利普解释自己的做法,尽管菲利普满肚子学问,也只好洗耳恭听。接着,菲利普拿起手术刀和镊子开始解剖,纽森在旁边观看。“太妙了,碰上这么瘦的尸体,”纽森揩着手说,“这家伙可能有一个月没吃东西了。”“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菲利普小声说道。“噢,我不知道,凡是老家伙,差不多都是饿死的,我猜想……喂,注意,别切断动脉了。”“别切断动脉,说起来倒很轻巧,”解剖另一只腿的一个学生说道,“这个老蠢货的动脉长错了地方。”“动脉总是长错地方的,”纽森说,“实际上,正常的你一次也遇不到,正因为如此,才称之为‘正常’。”“别说这种话了,”菲利普说,“否则我会割破手。”“假如你割破手,”见多识广的纽森回答说,“立即用防腐剂洗,这一点你必须当心。去年这儿有个人只扎了一下,他不当一回事,就染上了败血症。”“他好了吗?”“噢,没有,不到一星期就死去,我还上太平间去看他。”到了用茶点的时候,菲利普已经腰酸背疼了。他午饭吃得很少,所以早就盼望用茶点了。他的手发出当天早上在走廊闻到的那股特殊的气味。他认为手中的松饼也有这种气味。“唉,你会习惯的,”纽森说,“闻不到解剖室那股臭味时,你还会觉得很寂寞的呢。”“我可不想让这股臭味来弄坏我的胃口。”菲利普说道。松饼刚吃完,他马上又拿了一块蛋糕。菲利普对医科学生的生活的想法,像一般公众的想法一样,是以查尔斯·狄更斯19世纪中叶描绘的生活图景为根据的。不久,他就发现,假如鲍伯·索耶真有其人,他也根本不同于现在的医科学生了。投身医界的人鱼龙混杂,自然有懒鬼和冒失鬼。他们认为学校生活很安逸,可以吊儿郎当地混上几年,然后,钱挥霍尽了,或者愤怒的双亲拒绝接济他们了,便离开医学院。另一些人发现考试太难,接二连三的不及格使他们灰心丧气。而且,由于他们惊慌失措,一进入那令人生畏的联合课程委员会的大楼,就把以前背得滚瓜烂熟的知识全忘了。他们在学校待了一年又一年,成为低年级学生嘲笑的对象;他们有些人勉强地通过药剂师考堂的考试;有些人没有取得资格,只好当助手,这是一个任凭雇主摆布的不安定的职业。他们的命运是贫穷、酗酒,天才晓得他们的结局。然而,大多数的医科学生是出身于中产阶级的勤奋的年轻人,他们有足够的津贴,可以维持他们已习惯了的体面的生活方式。许多人是医生的子女,早已有了副医生的派头了。他们的前途也筹划好了:他们一取得资格,就申请在一家医院任职(也许会当一名随船大夫到远东旅行),然后他们就同他们的父亲一起在乡村开业,安度余生。也有一两个特别出类拔萃的学生,他们将拿走每年向那些当之无愧者设立的各种奖品和奖学金,在医院里谋得一个又一个职位,成为医院的正式职员,在哈利大街开设一个诊所,专门研究某一两个科目,成为一名成功的、著名的和有头衔的医生。医生的职业是唯一不受年龄限制,随时有机会谋生的职业。菲利普同年级的同学中,有三四个人已过了他们的青年时期:有一个当过海军,据说因酗酒被开除,他30岁,红扑扑的脸,举止粗鲁,大嗓门;另一个结过婚,已有两个小孩,由于家庭律师玩忽职守而把他的钱丢光。他有点驼背,好像承受不了生活重担似的。他默默地埋头苦读。显然,在他这样的年龄要死记硬背点东西是困难的。他脑子迟钝,看他如此用功,实在令人难受。菲利普在自己那套小房间里住得舒适、自在。他整理书籍,将手头的画和素描挂在墙上。在他楼上,即会客厅那层楼,住着一个名叫格里菲思的五年级学生,可是菲利普很少见到他,部分由于他大部分时间待在病房里,部分由于他上过牛津。这些上过大学的人常常凑在一块:他们采取了对年轻人来说很自然的种种手段,以便使那些运气欠佳的人深深感到自己低人一等,自愧不如。其余的学生发现他们那种尊贵的、架子十足的派头难以忍受。格里菲思是个高挑个儿,长着一头浓密的红卷发,蓝眼睛,白皮肤,嘴唇鲜红。他是人人喜欢的那种幸运儿,总是情绪高昂、喜气洋洋的。他能胡乱弹奏一两下钢琴,津津有味地唱几首滑稽歌曲。而且,天天晚上,当菲利普待在孤寂的房间里看书时,都能听到楼上格里菲思那伙朋友大喊大叫、哄然大笑。他想起在巴黎那些快乐的夜晚。他们常常待在画室里,劳森和他,弗兰纳根和克拉顿谈论起艺术和道德,谈论眼下的风流韵事以及展望将来名扬天下。他觉得很伤心。他发现作出一个英雄的姿态倒容易,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就难了。最糟糕的是,他觉得目前的学习似乎很乏味。他对示范教师没完没了的提问已经厌烦了。他听课心不在焉。解剖学是一门枯燥的科学,尽死记硬背一大堆条条框框;解剖实验使他厌烦。当你毫不费劲地从书上的图解,或病理学陈列馆里的标本就能够了解神经和动脉的位置时,辛辛苦苦地解剖出那些东西又有什么用处呢?他偶尔也交几个朋友,但并不亲密,因为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话可对同伴们说。有时,他尽量对他们的事表示感兴趣,但又觉得他们认为自己是屈尊俯就。他并不是那种人,谈起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便滔滔不绝,而不顾人家讨厌不讨厌。有个人听说他曾在巴黎学过绘画,便自以为他们志趣相投,想和他讨论艺术,但菲利普容不得和自己不同的观点。况且他很快地发现对方的思想守旧,不久他们便话不投机了。菲利普希望讨人喜欢,可是又不肯主动去接近别人,他因怕遭到冷遇而不敢向别人献殷勤。他以冷若冰霜的沉默来掩饰迄今仍然很强烈的羞怯、腼腆的**病。他正在经受先前在皇家公学里经受过的同样的经验。幸亏医科学生的生活自由得多,他可以尽量不和人来往。菲利普渐渐同邓斯福特亲热起来,但这并不是由于自己的主观努力。他是学期初认识那位气色红润、举止粗笨的小伙子的。邓斯福特同菲利普亲近,仅仅由于菲利普是他在圣卢克医学院第一个认识的人。他在伦敦没有朋友。每逢星期六晚上,他和菲利普习惯一块上杂耍剧场,坐在正厅后座,或者上剧院,在顶层楼座观看。他生性愚笨,但为人和善,从不生气。他总是说些大家都很清楚的话,菲利普嘲笑他,他只是微笑。他笑得很甜。虽然菲利普拿他当笑料,但是心里是喜欢他的。他欣赏他的直率,也喜欢他随和的脾气:邓斯福特具有一种菲利普本人所缺少的魅力。他们经常上国会街茶馆去用茶点,因为邓斯福特喜欢那儿的一位年轻女招待。菲利普看不出她有什么迷人之处。她又高又瘦,**部狭窄、胸脯平平像个男孩。“要是在巴黎,谁也看不上眼。”菲利普轻蔑地说。“她的脸蛋很漂亮。”邓斯福待说。“脸蛋又有什么要紧?”她柏貌端正,小巧玲珑,蓝眼睛,前额宽且低,莱顿男爵、阿尔马·塔德马及其他许许多**多利亚女王时代的画家,劝诱世人相信,这种宽且低的前额乃是一种类型的希腊美。看上去她的头发长得很密、并梳理得特别精致,她自称为亚历山大刘海,垂在额前。她患严重的贫血症。薄薄的嘴唇十分苍白,细嫩的皮肤呈淡绿色,连双颊也没有一丝血色。她的牙齿洁白、整齐。工作时,她小心翼翼地,生怕糟蹋她那双又瘦又白的手。她以不耐烦的神色伺候客人。邓斯福特见到女人十分腼腆,迄今尚未能同她搭上腔。他怂恿菲利普帮他的忙。“你只要开个头就行了,”他说,“然后我会自己来。”菲利普为了使他高兴,主动和她搭一两次腔。可是她只是冷冷地回答。她打量过他们,他们不过是孩子罢了,她推测他们是学生。她不愿意再和他们打交道。邓斯福特每次上茶馆,总是发现有个长着沙茶色头发,胡子拉碴,样子像个德国人的人,颇得她的青睐。而他们想要什么,非得招呼两三次她才答应。她对不认识的顾客冷若冰霜,傲慢无礼。她和朋友谈话时,有急事的顾客喊破了嗓子,她都全然不理。她对前来用点心的女客,自有一套应付的本事,她傲慢无礼地激怒她们,却又掌握分寸,不让她们抓到向经理告状的把柄。有一天,邓斯福特告诉菲利普,她的名字叫米尔德里德。他听到茶馆里另外一个女招待这么称呼她。“多讨厌的名字。”菲利普说。“为什么?”邓斯福特问道,“我倒挺喜欢这个名字呢。”“太矫揉造作了。”碰巧这一天德国人没来。她端来茶点时,菲利普微笑着说:“你的朋友今天没有来。”“我不晓得你这是什么意思。”她冷冷地说。“就是那位留着沙茶色胡子的贵族呗。他甩掉你另觅新欢了吗?”“有些人最好少管闲事。”她回嘴道。她撂下他们走了。过了一两分钟,因为再没有别的顾客,她便坐下来看一份顾客留下来的晚报。“你惹她生气了,真是傻瓜。”邓斯福特说。“哼,我才不理她这一套呢。”菲利普回答说。但他生气了。他本想迎合一个女人,可是她却不识抬举,这怎不叫他恼羞成怒。付帐时,他又斗胆同她搭腔,想逗她开口。“我们互相再也不说话了吗?”他微笑道。“我在这儿只是端茶送点心、伺候顾客的。我没有什么话要对他们说的,也不要他们对我说些什么。”她丢下了一张写着他们该付的款项的纸条,扭头朝刚才她坐的餐桌走去。菲利普气得满脸通红。“凯里,给你碰钉子啦。”他们到了外面时,邓斯福特说。“没礼貌的臭**,”菲利普说,“我再也不上那儿去了。”他的话对邓斯福特很有影响,能叫他乖乖地跟他上别的地方用茶点。而邓斯福特很快地又找到了另一个同他**的年轻女人。可是那个女招待对菲利普的故意怠慢激起他内心的阵阵隐痛。假如她待他彬彬有礼,他将会对她全然不理。不过,很显然她不喜欢他,他的自尊心被伤害了。他内心有种报复她一下的强烈欲望。他为自己的心胸狭窄而生自己的气,因而他一连三四天不上那个茶馆去,但并不能使他克服这种报复欲望。他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去看看她,这是最省事的办法,以后他就再也不会想地了。一天下午,他托辞有个约会,甩掉邓斯福特,直奔他曾发誓再也不去的那家茶馆,心里却一点也不为自己的软弱感到羞愧。他一进门便一眼看到那个女招待,就在她负责的餐桌旁边坐下来。他巴望她会问起他为什么一个星期没有来之类的话,哪知她走过来后一声不吭,只等他点茶,刚刚他还听到她对别的顾客说:“你好面生,是第一次来这儿的吧?”她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先前从不认识他似的,为了弄清她是否已真的把自己给忘了,当她为他端来茶点时,他便问道:“今天晚上见到我的朋友了吗?”“没有,他已经好几天没上这儿来了。”他想以此为谈话的开端,和她交谈几句,可心里一紧张,反想不出什么可说的话来。她没有给他斟酌的机会,马上一扭头走开了。一直等到他向她要帐单时,才又抓住谈话的机会。“天气太糟了,是吗?”他说。他预备了老半天,到头来冒出的竟是这么一句话,真是气死人。他弄不明白,在这个女招待面前,自己会弄得如此狼狈。“天气的好坏同我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我整天都得待在这儿。”她的语调那么傲慢,特别叫他恼火,可想好了的挖苦话到了嘴边,他还是忍了忍,强咽了下去。“上帝啊,但愿这女人说出些不知羞耻的话,”他很气愤地对自己说,“这样我就可以到经理那儿告她一状,把她解雇,那她才真**活该!”他心里老想着她。他气愤地嘲笑自己的愚蠢:竟会把一个贫血的小女招待对他说的话放在心上,真是荒唐。同时,他也感到屈辱。虽然,除邓斯福特外,谁也不知道,而邓斯福特肯定也忘了,但菲利普觉得不洗刷这种耻辱,心里就不能平静。他思索着最好的办法。他拿定了主意,每天上茶馆。显然,他已经给她留下一个很不好的印像,但是他能够消除它。他将注意谈吐,使最敏感的人听了也不生气。他这样做了,却毫无结果。每当他走进茶馆,跟她打招呼时,她还是老一套。有一次他有意不打招呼看她是否会先开口,她却一声不吭。他心里嘀咕一句对女性虽合适,但在上流社会不常用的话。他点了茶点,脸上毫无表情。他决心不说一句话,离开时也不像平常那样告辞。他心想再也不上茶馆了。可是第二天吃茶点时间一到,他又坐不住了。他竭力想别的事,但脑子不听使唤。他终于绝望地说:“想去就去,何苦与自己过意不去呢!”他思想斗争了很久,进入茶馆时已经快7点了。“我认为你不来了。”他坐下来时,那姑娘说道。他心跳得厉害,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有事耽误了,不能早来。”“挑别人的毛病吗?”“不至于那么坏。”“你是学生,是吗?”“是的。”(本章完)[(第26章 人性的枷锁(26))]她的好奇心似乎得到了满足,走开了。由于很迟了,她负责的桌位再没有别的顾客,她埋头看一本中篇小说。那时尚未流行廉价的重印本小说。为满足识字不多的市民的需要,总有那帮穷雇佣文人定期写的廉价小说供应。菲利普昂然自得,因为她自动过来跟他搭腔。他看出快时来运转了,他要把自己对她的看法和盘托出。对她极尽轻蔑将是件乐事。他望着她,她的侧身确实漂亮。这一阶层的英国女孩子竟会有如此使人惊叹的外貌这是令人惊奇的,但她冷若冰霜,淡绿色的娇嫩皮肤给人一种病态的感觉。所有的招待员都一式打扮:黑素服,白围裙,套袖和小帽。菲利普从口袋里拿出半张纸,为她低头看书写生。临走时,他把画放在桌上。这一招倒很灵验,第二天他一进来时,她便冲着他微笑了。“不晓得你还会画画。”她说。“我在巴黎学了两年美术。”“我把你昨天晚上留下的画拿给经理看,她被迷住了。是画我吗?”“没错。”菲利普说。当她为他端茶点时,另一位女招待向他走来。“我看见你替罗杰斯小姐画的像,好极了。”她说。这是他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结帐时,他叫她的名字。“我懂得你知道我的名字。”她过来时说道。“是你的朋友对我谈起那张画时提到的。”“她想让你给画一张。你别替她画,假如开个头,就没个完。她们都想让你替她们画。”她紧接着前言不搭后语地说:“过去常跟你一块来的小伙子上哪儿去了?他走了吗?”“想不到你还惦记着他。”菲利普说。“小伙子长得挺俊的。”菲利普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他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邓斯福特有一头讨人喜欢的卷发,气色好的脸容和甜蜜的微笑。菲利普妒忌地想到他这些长处。“他忙着谈恋爱。”他微笑着说。菲利普一瘸一拐地走回家时心里回味着谈话中的每句话。她现在对他相当友好了。有机会,他将提出为她画更完美的写生。他相信她会喜欢的。她的脸蛋很吸引人,侧面很可爱,微黄的肤色特别迷人。他努力想出它像什么颜色。起初,他想到豌豆汤颜色,可是,很生气地打消这种想法;他想起了黄玫瑰花蕾的花瓣,在它开放之前撕成碎片的颜色。现在,他对她不怀敌意了。“这丫头长得不赖。”他喃喃道。对她所说的话发脾气是傻瓜,无疑这全是他的过错;她毫无存心跟自己过不去的意思,迄今,他准是习惯一见面就给人留下坏印像。他对自己画画的成功感到飘飘然。既然她了解他的雕虫小技,对他更感兴趣了。第二天他坐立不安。他想上茶馆去吃午饭,可是他知道那时茶馆一定很拥挤,米尔德里德将顾不上跟他谈话。在此之前,他已设法避免跟邓斯福特一块用茶点了。4点半,他走进茶馆。米尔德里德背向着他。她正坐着跟那个德国人谈话。菲利普直到两周前还见他天天上那儿,此后就再没见到他。她正在笑他说的话。菲利普觉得她的笑声是粗俗的,使他感到毛骨悚然。他喊她,但她没有听见。他又喊了一次,后来,他生气了,不耐烦了,便用手杖使劲往桌上敲。她绷着脸走了过来。“你好!”他说。“你好像急得不得了。”她傲慢地俯视着他,他对这种神气太熟悉了。“喂,你怎么啦?”他问道。“如果你好意地定茶点我会替你端的,整夜地谈话我可受不了。”“请来份茶和烤面包。”菲利普简短地回答。他对她大为恼火。他带来《明星报》,故意看报,她端来了茶。“假如你现在结账,就不必打扰你了。”他冷冷地说。她开出账单,放在桌上,又去找那个德国人了。不一会儿,她又跟他谈得很投机。德国人中等身材,具有本民族特点的圆脑爪,灰黄色的脸,胡子又粗又密。他上穿燕尾服,下着灰裤子,戴着一条大金表链。菲利普觉察到其他女招待窥视他,又看看那一时,互相会意地使着眼色。他觉得她们正在嘲笑他,他火冒三丈了。现在他真的憎恨她了。他知道,唯一的办法是停止上这个茶馆,可是一想起这件事自己吃了亏,这口气怎能咽得下去。他想了一个对策,要显示他对她的蔑视。第二天,他坐到另一个桌位,向另一个女招待定茶点。米尔德里德的朋友又来了,她只顾跟他谈话,没有注意菲利普。因此,菲利普有意趁她不得不从他前面过往时起身向门外走去,他不理她,好像她是陌生人似的。他如此重复了三四天,期望她不久就会找机会跟他说说话;他想她会问为什么现在不上她的桌位来。而他已预备好了充满对她厌恶的答话,他明知惹麻烦是荒唐的,但是他抑制不住了。她又一次挫败了他。德国人突然不来了,菲利普仍然坐在别的桌位。她不理睬他。他突然意识到,他这么做,她根本就不在乎。他可以永远这样继续下去,却不会有什么结果。“这事还不算完呢!”他自言自语道。此后,他又坐到原先的桌位,她走过来,他和她打招呼,好像不曾有一星期不理她似的。他的脸部表情是平静的,虽然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当时,人们喜欢音乐剧。他相信米尔德里德也一定喜欢的。“喂,”他突然说道,“不知道你能不能找个晚上跟我出去吃饭,然后去听《纽约美女》音乐剧。我弄两张头等票。”为了怂恿她,他加上最后那句话。他知道,女孩子上剧院时要么在后座,要么由某个男人带她们去,充其量也很少有比楼座更昂贵的票。米尔德里德苍白的脸上毫无表情。“行,”她说。“你什么时候有空?”“每逢星期四我下班早些。”他们作了安排。米尔德里德跟姑妈住在赫尔内希尔。歌剧8点开始,因此他们必须7点吃饭。她建议他在维多利亚车站二等候车室接她。她没有高兴的表示,她接受人家的邀请像对人家施恩似的。菲利普有点恼火。菲利普提早将近半小时来到维多利亚车站,坐在二等候车室。他等呀等,而她没有来。他开始焦急起来,走进车站,观看正在进站的郊区列车。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仍然见不到她的影子。菲利普不耐烦了。他走进其他候车室四下查看,突然,他的心猛地一震。“你在这儿,我还以为你不来呢。”“你倒说得出口,让我久等了。我正想折回去呢。”“可是我们说好到二等候车室。”“我没说这样的话。我能够坐在一等候车室,干么要坐在二等的呢?”菲利普相信自己没听错,但他二话没说,他们一块登上一辆出租马车。“我们上哪儿吃饭?”她问。“我想去艾德尔菲饭馆,你看合适吗?”“上哪儿吃都行。”她粗声粗气地说。因为菲利普让她久等而憋了一肚子气。菲利普想与她拉话,她却爱理不理。她穿一件深色粗料的长斗篷,头上盖着钩针编织的披巾。他们来到饭馆,在一张桌子旁坐下来。她满意地环视一下四周:桌上的红色蜡烛灯罩、金灿灿的装饰品和一面面的镜子,房间显得很豪华。“这儿我从未来过。”她向菲利普嫣然一笑。她已将斗篷脱掉。他见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方领外衣,头发比先前梳得更加考究了。他要了香槟,见酒端上来,她的眼睛亮了。“你太浪费了。”她说。“因为我定了香槟酒吗?”他毫不在乎地反问道,好像他向来只喝香槟似的。“你邀我上剧院时我感到意外。”谈话进行得不太顺利,因为她好像没有多少话说。菲利普不安地意识到,他并没有使她高兴。她心不在焉地听着他说话,眼睛盯着其他顾客,无意掩饰对他的不感兴趣。他开了一两个玩笑,可是她却一本正经。只有当他谈及茶馆里的其他女招待的时候,她才活跃起来。她受不了女经理的气,反复地数落着她的种种不是。“无论如何我受不了她的气,也受不了她的那副臭架子。有时,我真想当着她的面揭她的老底,她还以为我不知道呢。”“什么事?”菲利普问。“唔,她不时跟一个男人上伊斯特本度周末。有一个女招待的姐姐已出嫁,有一回同她丈夫上那儿撞见她,女经理和她住在同一个公寓里,还戴上了结婚戒指。就我所知,她不曾嫁人。”菲利普为她斟酒,希望香槟能使她温存些。他渴望这次小夜游能获成功。他注意到,她握刀叉就像拿笔杆似的。喝酒时翘起小指。他换了好几个话题,可是都很难使她开口。他记得她跟那个德国人谈笑风生,好不亲热,实在可恨。吃罢饭,他们去听歌剧。菲利普是个很有教养的年轻人,蔑视音乐剧。他认为剧中的玩笑庸俗轻浮,曲调平淡无奇。在他看来法国的音乐剧要好得多、可是米尔德里德却听得津津有味;笑得直不起腰。听到了兴奋处,不时瞟菲利普一眼,跟他交换一下愉快的眼色,拼命地鼓掌。“这儿我来过7次了,”第一幕演完后她说,“再来7次我也愿意。”她对周围头等座位的女人很兴趣,告诉菲利普,哪些人搽脂粉,哪些人戴假发。“太可怕了,这些西区人。”她说。“不知道她们怎么能够干得出来。”她伸手摸摸自己的头发,“我的头发都是真的,每一根都是。”没有一个是她看得上的。每谈到一个人,她总是说些不好听的话。菲利普感到惴惴不安。他想,她第二天会告诉茶馆里的女招待,说他带她出去,把她烦得要命。他不喜欢她,可是,又不知何故,想跟她在一块。在回家的路上他问道:“你玩得痛快吗?”“那还用说。”“哪天晚上再跟我出去好吗?”“可以。”他无法从她那里得到比这更亲热的话了。她的冷漠把他气疯了。“听起来好像你去不去都不在乎。”“哦,你不带我出去,别的小伙子也会带我去。我从来不稀罕。”菲利普默然。他们来到车站,他上票房。“我有月票。”她说。“假如你不介意,我送你回去,太迟了。”“哦,要是这样能使你高兴,当然可以。”他先替她买了单程票,又为自己买了来回票。“好啦,你并不小气,我应该替你说句公道话。”当他打开车厢门时,她说道。当别的乘客进来,不可能谈话时,菲利普不懂得心里究竟是高兴呢,还是遗憾。他们在赫内尼希尔下车。他陪她到了她住处的街口。“我们在这儿分手吧,晚安。”她伸出手来说道,“你最好不要送到门口。人言可畏,我不愿让人讲闲话。”她道了晚安匆匆离去。黑暗中他可以看见那条白披巾。他满以为她会回过头来,可是没有。菲利普看她走进那幢屋子。过了一会儿,他走过去打量了一番,那是一幢整齐、普通的黄砖房子,同街上别的小屋一模一样。他在外头站了一会儿。不久,顶楼的窗户暗了。菲利普慢慢地逛回车站。这个晚上他一直很扫兴,他感到又气又恼、无限悲哀。他躺在床上,似乎仍然见到她坐在列车的角落,头上披着钩针编织的披巾的样子。不知道他再见到她之前,如何打发这段难挨的时光。他迷迷糊糊地想起了她那张瘦削的脸,纤巧的容貌和苍白得呈绿色的皮肤。跟她在一块他不愉快,然而离开她也不愉快。他想坐在她身边看她,他想抚摸她,他想……他想起这个念头,没有想完,突然,他全然醒来……他想吻她那张瘦削苍白的小嘴唇。终于他明白过来了,他爱上了她。这简直不可思议。他过去常常想到恋爱,他反复想象着这么一个场面。他见到自己来到了舞厅,目光落在一群正在聊天的男女身上,其中一个女郎回过头来,含情脉脉地凝视着自己。他屏息着,她喘着气,他们的心都在燃烧。他木然地立着。那修长的身材,黝黑的皮肤,乌黑的眼睛,漂亮极了。她穿着白色舞衣,黑发上的宝石闪闪发光;他们相互凝视了片刻,忘记了周围的人。他径直向她走去,她也纤步向他挪近。双方都觉得寒暄的俗套是多余的。“我一生都在寻找你。”他说。“你终于来了。”她喃喃道。“跟我跳舞好吗?”她投入了他伸出的双臂,他们一道翩翩起舞(菲利普总是想象自己没瘸)。她跳得太好了。“我还没有跟像你跳得这么好的人跳过舞呢。”她说。她放弃原来的安排,他们跳了一个通宵。“我为等你而感到欣慰,”他对她说,“我知道最终一定会遇到你。”舞厅里的人们呆呆地盯着他们,他们毫不在意,丝毫不想掩饰他们内心的激情。最后他们一块走进花园。他替她披上了一件轻便斗篷,扶她登上正在等候的马车。他们赶上子夜开往巴黎的列车,趁着静谧的星光灿烂之夜奔向陌生的国度。他沉浸在昔日的幻想之中。他会爱上米尔德里德·罗杰斯似乎是不可能的,她的名字古怪,菲利普认为她不漂亮,也太瘦了。那一天晚上,他便注意到她的胸骨从她那夜礼服中突出来。他对她的外貌逐一琢磨,他不喜欢她的嘴,病态的肤色引起他的反感。她很平庸,老是重复,说明她脑子空洞。她的词汇贫乏,谈吐索然无味,他回忆起她对音乐剧里的笑话发出的庸俗的笑声。他还记得当她举杯啜饮时小心翘起的小指头,她的举止就像她的谈话一样故作斯文,令人作呕。他记起她的傲慢;有时他真想给她两巴掌。可是,他突然感到一阵冲动。他不知为什么,也许是要揍她的念头,或是回忆起她那两只又小又漂亮的耳朵的缘故。他渴望她,想将她瘦弱的身子搂在怀里,吻她苍白的嘴唇,用手指抚摸那微微发青的面颊。他需要她。他曾想过爱情是销魂的,使他堕入情网,因而,好像整个世界都像春天似的,他期望着心醉神迷般的幸福;但这并不是幸福;它是灵魂的的饥渴,是痛苦的思慕,是他以前从未尝过的极度的痛苦。他试图回忆这种感情从何时开始。他不知道,他只记得,经过头两三次以后,每次上茶馆,心里总有着莫名其妙的痛苦的感觉。他还记得,每当她跟他说话时,他便感到呼吸急促;每当她离开了他时,他便感到怅然若失;而当她又回来时,他又感到失望。他像一条狗一样在床上伸着懒腰,不知道如何忍受这无休止的灵魂的痛楚。第二天,菲利普很早醒来,首先想起的是米尔德里德。他想,可以到维多利亚车站去接她,然后陪她到茶馆。他赶紧刮脸,急急忙忙地穿上衣服,搭上公共汽车到火车站。他7点40分到了那儿,留心进站的一趟趟列车。拥挤的人群下了火车——职员、店员,拥上了站台:他们匆匆而过,时而成双结对,时而三五成群,但多数是独个儿走。他们大多面色苍白,在清晨里显得难看、心不在焉的样子。年轻人步履轻快,好像水泥月台踩起来很痛快似的。可是其他人走起路来好像被机器催赶着似的,满脸愁容。终于,菲利普见到了米尔德里德,赶快迎了过去。“早安,”他说,“我想我得来看看你。过了一夜你身体好吗?”她穿着一件旧的棕色宽大长外套,戴着水手帽。显然,她露出不悦的神色。“我很好,我赶着上班。”“我陪你走过维多利亚街好吗?”“时间不早了,我得走快点。”她看着菲利普的跛足,说道。(本章完)[(第27章 人性的枷锁(27))]他的脸红了。“对不起,我不耽误你。”“随你便。”她继续往前走,而他则垂头丧气地回家吃早饭。他恨她,为她操心真是傻瓜,她这种女人,才不会把他放在眼里呢,对他的残疾也一定感到厌恶的。他决定当天上午不上茶馆。可是他怨恨自己,又去了。当他进来时,她向他点头微笑。“我想今天早上对你有点不客气,”她说,“你瞧,我没想到你会来,太突然了。”“哦,那没关系。”他觉得心上的石头突然落地了。一句温柔的话他便无限感激。“干嘛不坐下来?”他问道,“现在又没有顾客。”“我不介意。”他看着她,却想不出什么话说,他搜索枯肠,急着寻找话题,好使她待在身边;他想告诉她,她对他多么重要。然而,他既热切地思慕着,却又不知该如何向她表示。“你那位蓄着金黄色胡须的朋友上哪儿了?最近怎么没有看见?”“噢,他已回伯明翰了。他在那儿做生意,只是偶尔上伦敦来。”“他爱上了你吗?”“你最好问他本人。”她笑着说,“我不知道,假如他爱上我跟你有什么关系。”尖刻的话已到了嘴边,但是他已学会了自我克制。“你怎么那样说话。”他只说这么一句。她冷眼地望着他。“看来你好像不把我放在眼里。”他又说道。“我何必呢?”“确实没必要。”他伸手取他的报纸。“你性情暴躁,”当她见到他那副姿态时说,“动不动就发脾气。”他微笑着,以企求的眼光望着她。“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他问道。“那得看什么事。”“今天晚上让我陪你走到车站。”“行。”喝完茶,他走出来,回自己的公寓。可到了8点茶馆关门,他已在外头等候了。“你这个要提防的家伙!”当她走出来时说道,“我摸不透你的心思。”“要了解我并不难。”他尖锐地回答说。“茶馆里别的女招待看见你等我吗?”“我不知道,也不在乎。”“她们都在笑你,懂吗?她们说你被我迷住了。”“才不呢。”他咕哝道。“好啦,你这个好斗嘴的。”到车站他买了一张车票,说要陪她回家。“你好像闲得没事干。”她说。“我想我可以随意打发时间。”他们似乎随时会吵起来。事实是他恨自己竟爱上了她。她似乎在不断地羞辱他,他每忍受她的一次奚落,便对她增加一分怨恨,可是那天晚上她心境好,话也比平日多:她告诉菲利普,她的双亲都已去世;她有意让他知道,她工作不是为了谋生,而是为了消遣。“我姑妈不赞成我在服务行业做事,在家里我要什么有什么,你别以为我是迫不得已才去工作的。”菲利普知道她说的不是真话。她那阶层的都喜欢摆阔,使她认为自己挣钱是不光彩的事,所以她用这一借口遮丑。“我家也有很阔的亲戚朋友。”她说。菲利普微微发笑,被她注意到了。“你笑什么?”她抢白了一句,“你不相信我说的是真话吗?”“我当然相信。”他回答说。她怀疑地望着他。然而,过一会儿,她还是忍不住要向他夸耀往昔豪华的家境。“我父亲有辆双轮马车,我们有三个仆人:一个厨子,一个女仆和一个打杂工。我们常常栽种美丽的玫瑰。人们常常在门口停下来,询问这是谁家的房子,玫瑰太漂亮了。当然,我得跟茶馆里的女招待混在一块是不太体面的。我不习惯那个阶层的人,有时我真想因此不干了。我介意的不是这项工作,而是得与那阶层的人混杂在一起。”他们在列车上面对面坐着。菲利普同情地倾听她的谈吐,心里很高兴。对她的天真他感到好玩,也有所触动。她的双颊微带红晕,他在想,要是吻她的下巴一定很销魂的。“你一踏进茶馆,我就看出你是个地地道道的绅士。你父亲是专家吗?”“他是医生。”“专家可以看得出来,总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是么?我也说不上,然而我一看就知道了。”他们从车站出来,一块往前走。“喂,我想请你跟我再去看一场戏。”他说。“我不介意。”她说。“你就不能说一声,我很想去吗?”“为什么?”“我们约个时间吧!星期六晚上怎么样?”“行。”他们作了进一步的安排,然后,发现不觉已到了她住的街口。她向他伸出手来,他握住了。“喂,我真想叫你米尔德里德。”“你喜欢就叫呗,我不在乎。”“那你叫我菲利普,好吗?”“假如我能记得起来的话。不过称你凯里先生似乎更自然一些。”他轻轻地将她朝自己拉了一下,但是她却往后仰。“你要干什么?”“你不吻吻我再走吗?”他小声地说。“放肆!”她说。她猛地把手抽回,匆匆地往屋子走去。菲利普购买星期六晚上的戏票。那一天她不能早下班,因此没时间回家更衣;但她打算早晨带件上衣,在茶馆匆匆换上。碰上女经理心情好,说不定会7点钟就让她下班。菲利普答应7点1刻开始在外头等候。他热切地期望这次约会,因为在从剧院到车站的马车里,米尔德里德会让他亲吻的。这种车为男人搂住姑娘的腰肢提供了种种方便(这是马车优越于当今的出租汽车的地方),光这种乐趣就值得当晚的开销了。可是星期六下午,当他进茶馆吃茶点,想进一步确定原先的安排时,却遇到那个蓄着金黄色胡须的男人从茶馆出来。他现在知道他的名字叫米勒。他是人了英国籍的德国人,他的名字已英国化了,在伦敦住了多年。菲利普听过他说话,虽然他的英语流利、自然,但腔调仍与本地人不大一样。菲利普知道他正在和米尔德里德**,对他很嫉妒,但是见她性情冷淡感到宽慰,又感到沮丧。想到她燃不起热情,他觉得他的对手的境况并不比他强。但是,现在他心情沉重,因为他首先想到,米勒的突然出现可能会影响跟米尔德里德这次盼望已久的约会。他忧心忡忡地进入茶馆。这位女招侍向他走过来,为他定茶,很快就端上来。“我太抱歉了,”她说道,脸上现出了真正忧虑的神色。“我今天晚上实在走不成啦。”“为什么?”菲利普问道。“别看得那么认真了,”她笑了,“这不是我的过错,我姑妈昨天晚上病倒了,女仆今晚又休息,所以我必须去护理,她不能身边没有人,是吗?”“那没有关系,让我送你回去吧。”“可是你已买了票,浪费很可惜。”他从口袋里掏出戏票,故意把它们撕碎。“何必这样呢?”“你别以为我会一个人去看那种无聊的音乐剧的。我只是为了你才坐在那儿的。”“假如你是这个意思,那你不能送我回家?”“你已另有约会了吗?”“我不懂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跟别的男人一样自私,光想到自己。我姑妈身体不舒服,怎能怪我!”她迅速地开出帐单,扭身就走。菲利普对女人根本不了解,否则,他就懂得,她们分明在扯谎,你也得假装信以为真。他决定盯住茶馆,看看米尔德里德是否真的跟那个德国人一块出去。他具有一种追根究底的傻劲。7点,他站在茶馆对面的人行道上。他东张西望,寻找米勒,可是连个影子也没有,10分钟后,她从店里出来了。她穿着他带她上谢夫茨布里剧院穿的斗篷和披巾。显然,她不是回家。他躲闪不及,被她看到了。她先是一怔,然后径直走到他跟前。“你在这儿干什么?”她说。“兜兜风。”他回答说。“你在监视我,你这卑鄙小人,我还以为你是个正人君子呢。”“你以为正人君子会对你感兴趣吗?”他嘟哝道。他无法控制自己,这一下把事情搞得更糟了。她要以牙还牙。“只要我愿意,我就可以改变主意,又不是非跟你出去不可,告诉你,我要回家了,我不愿受人跟踪、盯梢。”“你今天见过米勒吗?”“那不关你的事,事实是我没见到他。因此你又错了。”“今天下午我看见他,我进茶馆时,他正从里面出来。”“他来了又怎么啦?假如我愿意,我可以跟他出去,不行吗?你有什么好说的?”“他让你久等了,是吗?”“哼,我宁愿等他,也不让你等我。你仔细想想吧!现在,你回家去,以后少管闲事。”他的情绪突然由生气转为失望。说话时声音都发抖了。“喂,米尔德里德,别对我太残忍了。你知道我很喜欢你,我是一心一意爱你的。难道你不愿回心转意吗?我多么盼望今天晚上啊,你瞧,他没有来,其实他一点也不喜欢你,跟我一块去吃饭好吗?我再去买两张戏票,你愿意上哪里就上哪里。”“我告诉你我不去,再说也没用。我已拿定主意。我一拿定主意,就不会改变。”他盯了她一会儿,心如刀割,痛苦欲绝。人行道上行人从他们身边匆匆而过,马车、公共汽车川流不息,发出一阵阵的隆隆声。他看见米尔德里德正在四处张望,她害怕在人群中错过米勒。“我不能再这样地下去了,”菲利普呻吟着说。“太丢人了,假如我现在走,就永远地走了,除非你今晚跟我去,否则你就别想再见到我。”“你好像以为我很难过,我的回答是:真是一大解脱。”“那好,再见。”他点点头,一瘸一拐地慢慢地走开了,因为他一心希望她会把他喊回来。他在另一根路灯柱前停了下来,从肩上回头看了看,以为她会向他招手——他愿意忘记一切,预备忍受一切侮辱——可是她已经走了。显然,她已经不理睬他了。他这才明白,她高兴甩掉了他。(本章完)[(第28章 人性的枷锁(28))]菲利普凄凄惨惨地过了一夜。他已告诉女房东晚上不回来,因此,他没有吃的,只好到加蒂饭馆吃晚饭。然后,他回自己的公寓。但他楼上的格里菲思正在开晚会,喧闹声使他的痛苦更难熬。他上杂耍剧场去,可是星期六晚上只有站票,站了半个钟头之后,他的腿也酸了,节目又乏味,于是便回家了。他想看书,注意力却集中不起来。用功是必要的,过两周就要考生物了。虽然简单,可是近来他学业荒废,什么也不懂。幸而那只是口试。他相信,两周以后可以把这门学科掌握得足能应付过去。他对自己的聪明充满信心。他把书本扔到一边,专心地考虑萦绕在他脑子里的事。他狠狠地责备自己当天晚上的行为。为什么要求她要么跟他一块吃饭,要么就别想再见他的选择呢?她当然拒绝。他应该原谅她的自尊心。他已破釜沉舟了。如果他认为她现在正在难过,那他心里也就会好受些,可是他是深知其人的:她对他全然冷漠。要是他放聪明点,就会假装相信她的谎言;他应该有力量掩饰他的失望;有自制力控制自己的脾气。他说不出为什么会爱她。他读过了发生在爱情方面的理想化了的书,可是从她身上,他看到的是她本来的面目。她既不风趣也不聪明。她脑子平庸,却有着令人,厌恶的狡黠的市民习气。她既不文雅,也不温柔;她称自己是机警的。她所赞赏的是对老实人耍小聪明。欺骗人总能使她心满意足。当他想起她的“教养”和吃饭时的“文雅”时,菲利普不禁放声大笑。她受不了一句粗话。她的词汇有限,却偏爱玩弄委婉的言词。忌讳也特别多,处处指责这也不恰当,那也不合适。她从来不说“裤子”,而说“下装”;她认为擤鼻子有点不雅观,因此她每逢擤鼻子,总是露出不得已而为之的神情,她贫血得厉害,并伴有消化不良症。菲利普对她的胸部扁平,**部狭小十分反感,也不喜欢她把头发梳得那么俗里俗气。他为自己爱上她而感到厌恶和悲哀。其实,他无能为力。他觉得犹如中学时偶尔受一个较大的男孩欺侮时的感觉一样。他跟强者进行搏斗,直到使尽全身力气,无力地屈服——他记得那种四肢无力,好像瘫痪一般的感觉——因此他根本无能为力,犹如死了似的。现在他也感到同样的虚弱。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女人,因此,他知道以前从未曾爱过谁。他不计较她的人品和性格上的缺陷,甚至连这些缺陷他也爱上了;无论如何这些缺陷对他都算不了什么。他本人似乎也并不关心着这件事。只觉得有股力量在支配他,促使他违反自己的意志,违背自己的利益。而且,由于他渴望自由,他憎恨束缚他的锁链。当他想到他渴望体验无法控制的**时,他嘲笑自己,咒骂自己,因为他向它屈服。他想起了这件事的起因,要是不跟邓斯福特上茶馆,这一切就不会发生。这全该怨自己。要是没有自己那可笑的虚荣心,那么他是决不会为这个撒野的**烦恼的。无论如何,当天晚上发生的事已把这一切都了结了,除非他完全丧失了羞耻心,否则是不会走回头路的。他渴望摆脱掉缠住他的爱情的羁绊。这是可耻的、可恨的。他必须避免再想起她。一会儿以后,他遭受的痛苦准会减轻的。他回想往事。他不晓得埃米莉·威尔金森和范妮·普赖斯为了他是否也像他现在忍受过这样的痛苦。他感到悔恨交加。“我当时不知道爱情是怎么回事。”他自言自语道。他睡不好。第二天是星期天,他温习生物。他坐着,前面放著书。为了集中注意力,他口里念着,却什么也记不住。他发现他每时每刻都想着米尔德里德。他私下回忆着他们吵嘴时的每句话。他不得不把注意力又集中到书本上来。他出去散散步。泰晤士河南面的那些街道平日就够破烂的了,但有生气,行人熙熙攘攘,多少还有点活力。可是每逢星期天,店门关闭,马路没有车辆,又静谧又萧条,显得格外的凄凉。菲利普认为这一天特别长,没有尽头似的,然而他太累了,睡得很死。星期一,他又充满信心地开始投入紧张的生活了。圣诞节将来临,许多学生已经到乡下度假,伯父邀他回布莱克斯特伯尔,菲利普推说要准备考试而拒绝了。其实,他舍不得伦敦和米尔德里德。他的学业荒废了,现在,只剩下两周时间来学习三个月的课程了。他开始认真起来。他发现不想米尔德里德,一天天地好受了些。他庆贺自己坚强的性格。他遭受的痛苦不再是极度的痛苦,而是隐隐作痛,犹如从马上摔下免不了的疼痛。虽没有骨折,但遍体鳞伤,震荡受惊。菲利普发现他能够好奇地观察几周来的处境。他饶有兴趣地分析自己的感情,觉得有点好笑。他想起的一件事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的理智是多么的无足轻重!他得意洋洋发明出来的个人哲学体系竟帮不了他的忙。他感到迷惑不解。可有时在街上每当他看到一个长相像米尔德里德的姑娘,他的心便似乎停止了跳动。尔后,他情不自禁地,急急忙忙地追上去走近一看,发现原来是个十足的陌生人。学生从乡下回来了,他跟邓斯福特到一家低级茶室去用茶。招待熟悉的制服使他想起米尔德里德,竟难过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他想,也许她已经调到她所在公司的另一家茶馆,可能会突然不知不觉地遇到她。他心慌意乱起来,担心让邓斯福特看出他的心事:他想不出要说的话;只是假装听邓斯福特说话;他越听越烦,竭力不使自己喊出声来,叫邓斯福特看在上帝的面上住口!接着,考试的日期到了。轮到菲利普时,他满有把握地向主考官的桌位走去。他回答三四个问题,然后他们让他看各种各样的标本;他上的课太少,一旦提问书上没有的问题时,就被难倒了。他尽量掩饰自己的无知,主考官也不勉强,10分钟的考试很快就过去了。他相信能及格。可是第二天,当他上考试大楼去看张贴在门上的成绩时,发现及格者的名单里没有他的号码,他感到骇然,反复地将榜上的名单读了三遍。邓斯福特站在他旁边。“唉,你不及格,真遗憾。”他说。他刚才询问了菲利普的号码。菲利普回过头来,见他满面春风,知道他及格了。“哦,一点也没关系,”菲利普说,“你及格我为你高兴。我7月份再拼上去。”他竭力装作不介意的样子。在沿着泰晤士河河堤回家的路上,净谈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邓斯福特出于好意想讨论菲利普不及格的原因,但菲利普仍然漫不经心。他非常沮丧,然而,虽活泼但很愚蠢的邓斯福特都及格了,这比自己的不及格更使他难堪。他历来以自己的聪明自豪,如今,他扪心自问,这种看法是否正确。在冬季学期的3个月时间里,那些10月份入学的学生已经分化了。哪些是才气焕发,哪些是聪明、勤奋的,而哪些是废物都一目了然了。菲利普意识到他的失败只有自己才感到意外,别人却不然。吃茶点的时间到了,他知道许多学生正在医学院的地下室用茶点,及格的学生欢喜雀跃;那些不喜欢自己的人会幸灾乐祸地望着他,而那些不及格的可怜虫将会同情他,以便自己也得到同情。出于本能,他想一星期内不走近医院,待人们不再想起这件事时再去。然而正因为如此,他竟去了:他想处罚自己。他暂时忘记随心所欲,适当地留心拐角处警察的生活准则;否则,假如他按照这一准则行事,那么他的性格会出现奇怪的病态,使他在自我磨难中获得一点快乐。后来,当他已忍受了自作自受的痛苦,夜里从抽烟室喧嚷的谈话中走出来时,他感到异常的孤单。他似乎觉得荒唐、徒劳。他迫切地需要安慰,想见米尔德里德的诱惑不可抗拒。他难过地想,不可能从她那儿得到多少安慰。然而,即使不跟她说话,也想见她一面;她毕竟是个女招待,不得不侍候他。她是他世界上唯一挂怀的人。不承认这一事实是没有用的。当然,若无其事地上茶馆是丢脸的,可是他已经没有多少自尊心了,尽管他嘴上不承认,心里却天天盼望她会给他写信。她知道只要给医院写一封信就能找到他。可是她没有写。显然,她对见面不见面一点也不在乎。他私下不断地重复道:“我必须见她。我必须见她。”这种欲望太强烈了,以至他不能花时间来步行,便跳上出租马车。他可节省时尽量节省,非万不得已是舍不得乘马车的。他在茶馆外头站了一会儿。他想,也许她已经走了,便慌里慌张地走进去。他一眼就见到她。他坐了下来,她走到他跟前。“请来一杯茶、一块松饼。”他说。他几乎说不出话来,一时间真担心会哭出来。“我还以为你死了。”她说。她微笑着。她笑了!她似乎完全忘记了菲利普私下重复着千遍万遍的最后那次吵架。“我想假如你想见我,你会写信。”他回答道。“我太忙,没想到写信。”她似乎不会说出一句亲切的话。菲利普咒骂自己倒运,交上了这样一个女人。她走去为他端茶。“要我坐一会儿吗?”端了茶,她问道。“坐吧。”“这么久你上哪儿去了?”“我一直在伦敦。”“我当你度假去呢。为什么不上这儿来?”菲利普以憔悴、深情的目光望着她。“你忘了我说过再也不见你了吗?”“那你现在干么?”她似乎急于要羞辱他。但是他对她够了解的了,知道她信口开河,随便说说罢了。她伤透了他的心,但从来不是有意的。他不回答。“你那么卑劣地捉弄我,盯我的梢。我一直认为你是个堂堂的正人君子呢。”“别对我这么残酷,米尔德里德。我受不了。”“你真是个怪人,我摸不透你。”“这很简单。我是个该死的大傻瓜,一心一意地爱着你,我知道你一点也不喜欢我。”“假如你是个正人君子,我想你第二天会来赔不是的。”她不留情面。他盯住她的脖子,恨不得用吃松饼的小刀戳她。他学过解剖学,足能准确地刺到颈动脉。然而同时,他又想吻遍她那张苍白、消瘦的脸。“要是能让你了解我多么热烈地爱着你就好了。”“你还没有向我陪礼道歉呢。”他脸色发白。她觉得那一回她并没有错。她想杀杀他的威风。他很骄傲。他一时很想叫她见鬼去,可是他不敢。**使他低三下四,只要见到她他宁愿忍受一切。“很对不起,米尔德里德,请原谅。”他只好费了好大的劲才憋出了这几句话。“既然你已认错,我不妨告诉你,但愿我那天晚上跟你一块儿出去。我以为米勒是个君子,现在发现我错了。我很快把他撵走了。”菲利普倒抽了一口气。“米尔德里德,晚上跟我出去好吗?我们出去找个地方吃饭。”“哦!那不行,我姑妈等我回家呢。”“你给她发个电报。你就说店里脱不开身,她一点也不知道。哦,看在上帝的面上,答应吧,好久不见了,我想和你聊聊。”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那没关系,我们可以找个随便点的去处,那儿不管你穿什么衣服都没关系。然后我们到杂耍剧场去。答应了吧,我会很高兴的。”她犹豫了一会儿。他以哀求的目光望着她。“好吧,去就去。我不知有多久哪儿都没去了。”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避免当场拉着她的手,将它吻个够。他们在索霍吃晚饭。菲利普兴奋极了。这不是体面人和穷人认为既豪放又便宜的那些拥挤不堪的低级餐馆。它是菲利普无意中发现的,是从法国鲁昂来的一对善良的夫妇经营的小饭店。菲利普被法国式橱窗吸引住了,橱窗上通常放着一盘未煮的牛排,两边各放两碟生菜。一个衣衫褴褛的服务员,试图在这儿学英语,可是顾客却全都讲法语。顾客是一些水性杨花的女人,一两个包饭的法国家庭,还有一些进来用俭省快餐的怪人。这儿,菲利普跟米尔德里德可以自己找个桌位,菲利普让服务员到附近的酒店买一瓶葡萄酒。他们可以喝一碗香草汤,从橱窗要一盘牛排和一盘樱桃酒炒蛋。饭菜和地点确实浪漫。起初米尔德里德有点不以为然——“我不相信这些外国饭馆,谁也不知道他们这些乱七八糟的碟子里盛的是什么货色。”不多久,她也不知不觉有了同感。“我喜欢这地方,菲利普。”她说,“咱们可以自由自在,不必拘束,你说是吧?”这时,进来了一个高个子,他长有鬃毛般的灰发,蓬乱、稀疏的胡子,穿一件破烂不堪的斗篷,戴一顶阔边呢帽。他向菲利普点头,菲利普以前曾在这儿见过他。“他像个无政府**者。”米尔德里德说。“他是欧洲最危险的人物之一。欧洲大陆的每个监牢他都蹲过,他暗杀的人比任何受绞刑的人都多。他口袋里老是装着一颗炸弹,当然,这样谈话就有点困难了,因为如果你不同意他的意见,他便以引人注目的姿势‘啪’的一声将炸弹放在桌上。”她诚惶诚恐地看着那人,然后又以怀疑的目光瞟着菲利普,发现菲利普的眼里露出笑意,她皱眉蹙额,有点不高兴。“你拿我开心。”他快活地笑了。他太高兴了,可是米尔德里德不喜欢被人嘲笑。“撒谎有什么好笑的!”“别生气。”他握住她那只搁在桌上的手,轻轻地捏着。“你很可爱。我情甘屈辱。”她那白得发青的皮肤使他陶醉,两片没血色的薄嘴唇特别迷人。贫血使她的呼吸短促,她的嘴微微张着,她的脸庞更迷人了。“你确实有点喜欢我,是吗?”他问道。“唉,如果我不喜欢你,我就不会在这儿。说句公道话,你是个堂堂正正的君子。”他们吃罢饭,正喝着咖啡。菲利普把节俭的念头抛到九霄云外,抽起三便士一支的雪茄。“你不知道坐在你对面,看着你,多么快乐。我想念你,渴望见你一面。”米尔德里德嫣然一笑,脸上微微泛起红晕。这时,她没有出现平时饭后常患的消化不良。她待菲利普比任何时候都好。她眼睛异常的温柔使他心旷神怡。他本能地懂得完全拜倒在她的脚下简直是发昏,但他要想赢得她的欢心,只能小心翼翼地待她,不让她看出在胸中燃烧着的放荡不羁的恋情。她专会利用他的弱点。但他现在谨慎不了;他告诉她离开她所忍受的一切痛苦。他对她谈起他的思想斗争,如何试图摆脱恋情,以为成功了。又如何发现它跟以往一样强烈。他知道他从未曾真的想摆脱它。他太爱她了,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向她推心置腹,自豪地把所有弱点和盘托出。再没有比坐在这舒适的、简陋的饭馆里使他更高兴的了。但是他知道米尔德里德需要娱乐。她坐立不安,不管上哪儿,过一会儿后,总想换个地方。他不敢惹她生气。“喂,上杂耍剧场如何?”他建议道。他心里马上想到:“假如她对他有点意思,会说她宁愿待在这儿。”“我正在想,假如我们要走,该走了。”她回答道。“那就走吧。”菲利普不耐烦地等待演出结束。他拿主意该怎么办。当他们登上出租马车时,他假装偶然地顺手搂住她的腰肢,但是,他叫了一声迅速把手缩回来。他被刺了一下,她格格地笑了。“你瞧,谁叫你的手不老实,放在不该放的地方。”她说,“我知道男人什么时候想搂我的腰,他们总会被饰针扎到。”“我这回小心点。”他又搂住她的腰肢,她没有拒绝。“这样太舒服了。”他惬意地叹息道。“只要你高兴。”她回答道。他们驶过圣詹姆斯大街进入公园。菲利普迅速地吻了她一下。他特别地害怕她,这需要他的全副勇气。她默默地将嘴唇向他凑过去,她似乎既不介意也不喜欢。“要是你知道我很久就想吻你就好了。”他喃喃道。他想再吻她一下,可是她把头扭过去了。“一次就行了。”她说。为了再吻她一次,他陪她走到赫尔内希尔,来到她住处的街口时,他问她:“不再让我吻一次吗?”她冷漠地望着他,然后往街上瞥了一眼,看看周围确实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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