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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枷锁-2

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字数:32717 更新:2023-10-09 20:17:26

可是第二天早晨他一醒来,听到的仍是电铃叮叮当当的声音,首先映入眼帘的还是寝室的那幅绿门帘。随着时光的流逝,菲利普的跛脚不再引人注目,它正如一个小孩的红头发或长得过于肥胖那样的不足为奇了。与此同时,他变得特别敏感,非不得已就不跑步。因为他知道一跑就瘸得更明显了,于是便采取独特的步行方式。他尽量站着不动,并把畸形脚藏在正常的脚的后面,免得引起别人注意,他还处处留神别人是否提及自己的破脚,他不能参加其他同学的游戏,因此,对他们的生活显得很陌生,只能站在一边观看他们的各种活动,在他看来,他和他们之间有一堵不可逾越的墙。有时,孩子们似乎认为他不会踢足球是自己的过错,可是,他无法让他们理解。他常常孤单一人,没人理他。他过去很爱说话,逐渐也变得沉默了。他开始考虑自己的与众不同之处。宿舍里最大的孩子辛格不喜欢他。就年龄而论,菲利普算是个子矮的了,他只好忍受一系列虐待。大约过了半学期的时候,学校风行一阵“笔尖”的游戏热。这是双人游戏,用笔尖在桌上或凳子上玩。玩的人用指甲把自己的笔尖向前推,以爬过对方的笔尖头。对方躲闪着,一面设法使自己的笔尖越过你的笔尖背。谁成功了,谁就在大拇指的肉球上呵呵气,然后使劲按这两只笔尖。如果拇指粘上来的两只笔尖不掉下去,那么,这两只笔尖便都是你的了。孩子们全都热衷于这种游戏,对其他游戏都不感兴趣了。技术越熟练,他赢得的笔尖就越多。不久,沃森先生认定这是变相的赌博,就禁止这种游戏,把孩子们现有的笔尖统统没收。菲利普玩这种游戏很拿手,也只能心情沉重,无可奈何地交出赢得的笔尖。然而他的手痒痒的,还想玩。几天以后,在去足球场的路上,他进商店买了几枚价值一便士的丁形笔尖,将它们放进裤兜里,抚摸起来挺过瘾的。不久,被辛格发现了。辛格也把笔尖交上去了,但私下留了一只叫“大象”的特大笔尖,这一只几乎是战无不胜的。他不能错过把菲利普丁形的笔尖弄到手的机会。尽管菲利普懂得自己的小笔尖客观上不利,但他生**冒险,也愿意冒这个险。况且,他知道辛格是不允许自己拒绝的。他已经一星期没有玩了,现在一玩起来,感到特别兴奋。他一下子就输了两只小笔尖。辛格乐呵呵的。可是第三次,“大象”不巧滑到旁边去了,菲利普乘机把他的丁形笔尖推上了“大象”的背部。菲利普高兴得手舞足蹈。就在这时,沃森先生走过来了。“你们在干什么?”他问。他看了看辛格,又看了看菲利普,可是谁也不吭声。“你们难道不知道我已经禁止这种愚蠢的游戏吗?”菲利普的心怦怦直跳,他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害怕得要命,但害怕中却搀杂着某种喜悦。他不曾挨过老师的鞭子。当然,他得受点皮肉之苦,但以后却可以此吹吹牛。“到我书房来!”校长转身就走,他们并排跟在后面。辛格低声对菲利普说:“咱们完了。”沃森先生指着辛格命令道:“弯下身去!”菲利普看到辛格每挨一鞭,身子就哆嗦一下,顿时脸色苍白。辛格被揍了第三下时哭开了,接着又被抽了三下。“好了,起来!”辛格站了起来,泪水满脸。菲利普往前站。沃森先生看了他一会儿。“我不想抽你,你是新生,况且我不能揍一个瘸子。你们都给我滚,别再胡闹了!”他们回教室时,一群小朋友正在等他们,他们通过神秘途径打听到所发生的事。立即过来向辛格问这问那。辛格面对着他们,泪痕斑斑,脸因疼痛而涨得通红,用手指着站在他身后的菲利普。“因为他是瘸子就便宜了他。”他愤愤不平地说。菲利普默默地站着,红着脸,觉得他们都向他投来了轻蔑的目光。“你挨了几鞭?”一个孩子问辛格。他不回答。他因为挨揍而憋了一肚子气。“以后别找我玩笔尖了,”他对菲利普说,“你老占便宜,不用冒任何风险。”“我没找你。”“还敢说没有!”他猛然飞起一脚,将菲利普绊倒。菲利普平常总是站不稳。这一跤摔得很重。“瘸子!”辛格骂道。后半学期里,他经常残酷地折磨菲利普。虽然,菲利普想避开他,无奈这所学校太小,冤家路窄。他试图同他友好相处,甚至买了一把小刀讨好他。但辛格拿走了小刀,却不愿和解。有一两次,他忍无可忍,反抗这个比自己大的孩子。可是辛格比菲利普壮多了。菲利普毫无办法,总是多少受了折磨之后再请求谅解。菲利普因此感到非常痛心:他受不了赔礼道歉的羞辱,这些赔礼道歉全是在他受不了皮肉之苦的情况下作出的。更糟的是似乎这种恶作剧没有尽头。辛格才11岁,13岁才能升中学。菲利普十分明白,他同这个折磨自己的冤家还得相处两年,躲也躲不开。唯有在做功课或睡觉时他才稍得安宁。他的脑海里常浮现一个奇怪的念头:他的悲惨的生活只不过是一场梦,第二天早晨醒来时,说不定又会回到伦敦自己那张小床上的。两年过去了,菲利普将近12岁。他已进入高班,学业名列前茅。圣诞节过后,几个学生升上中学部后,他就成了班里最拔尖的了。他得了一大堆奖品,尽是些纸质不好,没多大价值的图书。可是它们华丽的封面都饰有学校的纹章。优等生的地位使他免遭欺负,他再也不那么闷闷不乐了。同学们因为他的残疾,对他的成绩倒不那么嫉妒。“他得奖品还不容易,”他们说,“他光会死记硬背。”他早先对沃森先生的恐惧心理消失了,对他的大嗓门也习惯了。每当校长笨重的手按在自己肩膀时,菲利普隐隐约约领略到他的爱抚之忱。他的好记性比好智力对学业成绩更有帮助。沃森先生期望他离开这所预备学校时能获得奖学金。然而,菲利普的自我意识变得异常强烈。初生的婴孩决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有异于周围事物。因此,他摆弄自己的脚趾,就如同摆弄旁边的拨浪鼓一样丝毫不感到它们是属于自身的一部分。只是经过痛苦之后,他才逐步地意识到自身的存在。一个人要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也非得经历同样的痛苦不可。在此,差别在于,虽然每个人同样认识到自己的身体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有机体,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样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完整、独立的人的存在。这种离群索居的感觉在青春期尤为明显。可是这种感觉,并没有发展到使个人和同伴之间的差别达到今人一目了然的明显程度。只有像蜂巢里的蜜蜂那样很少自我意识的人,才是生活的幸运儿,因为他们最有机会获得幸福。他们集体行动,群起群居,而他们的欢乐也只因为大家共享才成其欢乐。降灵节那一天,你可以看到他们在汉普斯特德希思跳舞,在足球比赛中大喊大叫,或是从蓓尔美尔街俱乐部的窗口为庄严的仪仗队欢呼致意。正因为他们这些人,人类才被称为群居动物。菲利普已经从童年的天真,过渡到因跛脚引起的嘲笑而产生的痛苦的自我意识。他的情况是如此特殊,因此他不能沿用通常情况下行之有效的现成规则,他不得不独立思考。他读过很多书,脑子里充塞着各种各样的念头,由于只是一知半解,这倒给他以发挥想象力的机会。在他痛苦的羞涩背后,他身上正在滋长某种新的东西,他迷迷糊糊地意识到自己的个性,但他也时时为自己的个性感到惊讶;他做事情,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事后回想起来竟连自己也茫然。有个名叫卢亚德的男孩,菲利普和他建立了友谊。有一天,他们正在教室玩,卢亚德顺手拿了菲利普的一个黑木笔杆耍弄起来。“别干傻事了,”菲利普说,“你会把它折断的。”“不会。”可是他的话音未落,笔杆便成两段了。卢亚德沮丧地望着菲利普。“唉,凯里,我太抱歉了。”眼泪沿着菲利普的双颊簌簌地往下掉,但他没吱声。“唷,怎么啦?”卢亚德吃惊地说,“我买一个和这个一模一样的赔你。”“笔杆我倒不在乎,”菲利普用颤抖的声音说,“只是它是我母亲临终时送给我的。”“哦,实在太对不起了,凯里。”“没关系,这不能怪你。”(本章完)[(第7章 人性的枷锁(7))]菲利普拾起折成两段的笔杆,呆呆地望着。他强忍住不哭出来,感到非常伤心。可是为什么伤心,他也说不出所以然。他心中有数,这只笔杆是他上次在布莱克斯特伯尔度假时花一两个便士买来的。究竟什么原因使他捏造出如此伤感的谎话,还煞有介事似的伤心,他自己也莫名其妙。牧师住宅的虔诚气氛和学校里的宗教色彩,使菲利普的良心变得异常敏感。他不知不觉地产生这样的念头,认为魔鬼时刻等待着要攫取他不朽的灵魂。虽然,他并不比多数孩子更诚实,但是他每扯一次谎,事后总要后悔的。想起刚才这件事,他心里非常苦恼。他决定去找卢亚德,把真相说明。尽管他在世上最怕的莫过于蒙受屈辱了,可一想起为了上帝的荣耀而丢脸时,他又有两三天沾沾自喜,可就是没付诸于行动。他只采取向全能的上帝忏悔的更舒服的办法来安慰自己的良心。他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真诚地被捏造的谎话所打动。从自己污秽的脸上淌下来的眼泪是真诚的眼泪。后来,他偶然地联想起埃玛告诉**去世时的情景。当时,显然他哭得说不出话来,却定要进去和沃特金姐妹告别,好让她们可以看到自己的悲哀而可怜他。学校里掀起了一股笃信宗教的热潮,骂人的粗话听不到了。年纪小的孩子的话稍难听一点就被视为大逆不道。而那些年纪较大的孩子俨然以中世纪上议院贵族议员自居,动辄使用武力,迫使弱者遵守道德规范。菲利普的思想活跃,渴望探索新事物,对宗教变得十分虔诚。不久,他听说可以参加《圣经》联合会,便写信到伦敦去询问有关细节。手续是在一张表格上填写申请人的姓名、年龄和所在学校,并在一份庄严的宣言上签字。这份宣言要求入会者必须坚持每晚诵读指定的《圣经》达一年之久。此外,还得缴纳两个半先令的硬币。据解释,这部分为了证明入会者的诚意,部分为了作为牧师的活动经费。菲利普及时地把表格及钱寄去,收到了一本价值大约一便士的日历和一张纸。日历上载有每天必须诵读的《圣经》章节;那张纸的一面是耶稣和羊羔的画像,另一面则是一段框有红线的祈祷词,读《圣经》之前,必须先诵读这段祈祷词。每天晚上,菲利普总是尽快地脱衣服,以便赶在气灯熄灭之前完成这套繁文缛节。充斥在《圣经》里的有关残忍奸诈、忘恩负义、卑鄙阴险、欺骗狡诈的故事,他都不加批判,坚信不疑,总是刻苦诵读。阅读中,那些假如出现在周围的现实生活中定会使他心惊肉跳的种种行为,他竟不加评论地让它们在脑际一掠而过,因为那是在上帝的直接授意下干的恶行。圣经会的办法是交替颂读《新约》和《旧约》的篇章。一天晚上,他偶尔看到耶稣**的这样一段话:“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当时,菲利普只一阅而过,这段话并没有给他留下特别的印象。但是,两三天后的礼拜天,驻校的大教堂牧师会会员恰巧也选了这一段作为布道的内容,可他就是想听也听不到,因为皇家公学的学生都坐在唱诗班席上,布道坛设在教堂交叉甬道的拐角。因此,布道人几乎背向着他们。距离太远,布道人需有一副好嗓子,还要精通演讲技巧,才能让坐在唱诗班的孩子们听清楚。长期以来,挑选坎特伯雷的牧师会会员,是根据他们的学问,而不是根据他们适应大教堂演讲的才能。但这段道文,也许刚读过不久,菲利普听得特别清楚。这段话似乎突然成了个人的请求。布道过程中,他都在思考这些话。晚上睡觉时,他翻开福音书,又找到了这段经文。虽然对书本上的东西他深信不疑,但他已懂得,圣经上白纸黑字讲得很清楚的事往往却神秘地意味着另一回事。学校里没有一个他乐意请教的人,所以这个问题他一直记在心里,直到圣诞节假日返上机会他才提出来。有一天吃过晚饭,刚做完祷告,凯里太太像往常一样,正清点着玛丽·安端进来的鸡蛋,并在蛋上标明日期。菲利普站在桌边,假装若无其事地翻看《圣经》。“威廉伯伯,这一段话果真是这个意思吗?”他用指头指着这段经文,好像是无意中翻到似的。凯里先生抬起头来,从眼镜框上方望过去。他正拿着《布莱克斯特伯尔时报》在壁炉前烘烤,时报是新送到的,油墨未干,牧师在阅读前总要先烤上十几分钟。“哪一段?”他问道。“喏,说是只要有信心,就能把大山搬掉。”“如果《圣经》上这么说,那准没有错,菲利普。”凯里太太柔声地说,把餐具篮提了起来。菲利普望着伯伯,等他的回答。“那是信心问题。”伯父说。“你的意思是说,只要你真的相信能把大山搬掉,就能搬吗?”“承蒙上帝的恩惠。”牧师说。“好了,菲利普,向你伯伯道晚安吧。”路易莎伯母说,“你又不是打算今晚去搬大山,是吧?”菲利普让伯伯在额角上吻了一下,便走在凯里太太的前面上楼去了。他想打听的,现在打听到了。小屋很冷。穿着睡衣冻得他直打哆嗦。他总是想,越是在不舒服的情况下祷告,就越能博得上帝的欢心。那冰冷的手脚不就是对万能的上帝的奉献吗?今晚,他跪下来,双手捂脸,竭力向上帝祷告,祈求上帝让那只畸形脚完好无缺。他想,比起搬掉大山来,这一要求当然是微不足道的。只要上帝愿意,就能办到。况且,他完全有足够的信心。次日清晨,以同样的祈求结束了祷告后,他确定了一个出现奇迹的日期。“啊,大慈大悲的上帝,如果这是你的旨意,那就赐我返校的前一天晚上,让我的脚完好吧!”他喜欢让这一请求变成一个公式。在牧师祷告完毕,还跪在地上的片刻,他又在餐室里重复了一遍。傍晚他又说了一遍。睡觉之前,穿上睡衣,浑身发抖,他又再说一遍。他坚信不移。就这一回,他热切地盼望假期早日结束。一想起当自己一步**地飞奔下楼,伯父该会多么惊讶时,他竟暗自笑了。早饭后,他还要和路易莎伯母赶着上街买一双新靴子,返校时好让同学们目瞪口呆。“喂,凯里,你的脚怎么好啦?”“是啊,已经好啦!”他将漫不经心地回答,好像这是世界上天经地义的事似的。他将能踢足球,看到自己跑呀跑,跑得比别人都快,心里该多高兴呀。在复活节学期末的运动会上,他将能够报名参加赛跑,甚至跨栏。可以同正常的人一样,再也不会被不知道自己跛脚的新生拿好奇的眼光盯着自己了,夏天洗澡脱衣服时,也不必小心防范,然后赶紧将脚藏进水里——这一切简直太好啦!他尽心尽力地祷告,对愿望的实现矢志不移。他相信上帝的话,在返校前的那个晚上,他上楼睡觉时激动得浑身直哆嗦。外面下着大雪,路易莎伯母也彼例在自己的寝室生了炉子。菲利普的小屋冷气袭人,手指都冻麻木了,他好不容易才把领口解开。他的牙齿不停地打颤。他想,今晚应该以不同寻常的举动来吸引上帝的注意。为此,他把床前的地毯掀开,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然后,他忽然想到,穿上睡衣太柔软了,可能引起造物主的不快。于是,他干脆脱去睡衣,**着身子祷告。当他上床时,他冻得很久都睡不着。可是一经入睡,却睡得那么香。第二天,玛丽·安打热水上来时,才不得不把他摇醒。她边拉窗帘,边和他搭讪。可是他无心回答。他马上记起,这就是日夜盼望出奇迹的那个早晨,心里充满着喜悦与感激之情。他第一个本能是伸手抚摸一下那只现在已经完好无缺的脚,但又立即缩了回来,这样做显然是对上帝的仁慈的怀疑。他坚信自己的脚已经完好了。他终于拿定主意,用右脚趾碰了碰左脚,然后又伸手去摸。玛丽·安上餐室祷告了,他才一瘸一瘸地下楼吃早饭。“今天早晨你怎么不说话呀,菲利普。”不久,路易莎伯母说。“他正在想着明天学校的丰盛的早餐哩。”牧师说。菲利普常常答非所问,因此,总要惹伯父生气。牧师说这是心不在焉的坏习惯。“要是你祈求上帝做一件事,”菲利普说,“并且诚心相信这件事会发生,譬如说搬掉一座山,自己也有信心,结果事情却没有发生,这意味着什么呢?”“你这孩子真有意思,”路易莎伯母说,“两三星期前你就问过搬掉大山的事。”“这只能意味着你没有信心。”威廉伯父回答说。菲利普同意这一解释。要是上帝没有治好他的脚,那是因为自己的心还不够诚的缘故。但他看不出怎样才能比先前更加心诚,也许他操之过急,没有给上帝足够的时间吧,他给上帝只有10天的时间呀!过了一二天,他又开始祷告了。这一回,他把日期定在复活节,那是耶稣光荣复活的日子。这一天,在上帝高兴的时候,肯定会大发慈悲的,为了实现这一愿望,他又采取了许多新措施:见到一轮新月或一匹斑马他就为自己祝愿;对天上的流星更留神。有一次放假回家,牧师家里宰了一只鸡,他与路易莎伯母一道扯断那根吉祥骨时,他又祝愿了,每次都祝愿自己的脚完好无缺。他无意识地求助于比以色列人信奉的上帝更古老的本种族信奉的诸神。他忙里偷闲,一旦记起来,就一次又一次地向全能的上帝祈祷;翻来覆去总是那几句话。看来,用同样的话语向上帝请求是很重要的。可是不久,他又觉得对上帝的信心仍然不足,心里终于产生了疑问。他把自己的亲身体验归纳出这样一条普通规律:“看来,谁也不会有真正足够的信心的。”这正如保姆过去常讲的关于盐的故事一样:不管什么鸟,只要把盐撒在鸟尾巴上,你就可以把它捉住。有一次,他真的带上一袋盐到肯辛顿花园。可是,他无法挨近鸟儿,以便将盐撒在鸟尾巴上。不到复活节,他就放弃了这一努力。他埋怨伯父骗了他。那段关于搬走大山的经文,无非说的是一回事,指的又是另一回事的无稽之谈罢了。他认为伯父一直在耍弄他。菲利普13岁进入了特坎伯雷皇家公学。这所学校以自己的古老而自豪。它最初是一所修道院学校,诺曼人征服英国的公元1066年之前就创办了。那儿,基础课程由奥古斯廷修道士担任;像同类型的许多学校一样,修道院遭破坏后,这所学校又由亨利国王八世的官员重建,学校因此而得名。此后,它采取切合实际的办学方针,满足了肯特郡地方名流和专家们的子弟的教育需要。有一两位学生走出这所学校的校门后己成了闻名的文人。他们起初是诗人——只有莎士比亚才能超过他们的天才,最终成为散文家,他们的人生观对菲利普这一代仍起着深刻的影响;这学校也走出了一两位著名的律师,但杰出的律师也不足为奇,因为社会上律师比比皆是,也涌现过一两位知名的军人。然而,自从它脱离修道院后的3个世纪中,主要是培养牧师、主教、教长、牧师会会员,尤其是培养乡村牧师。学校里有很多孩子的父亲、祖父、曾祖父也曾经在此受过教育,也都当过特坎伯雷主教管区内的教区长。这些孩子来求学,已拿定主意要承受圣职。可是尽管如此,已有迹象表明这儿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有少数人,搬来了从家里听到的话,说教会如今已面目全非了。这倒不是待遇方面的问题,而是从事圣职的人社会阶层不同了。有两三个学生认识一些父亲是小商的副牧师:他们宁愿到北美英国的13个殖民地去(当时13个殖民地是那些在伦敦找不到工作的人的最后希望)也不愿在一个非绅士出身的人手下当副牧师。在皇家公学也像在布莱克斯特伯尔住宅一样,都认为小商是没有运气拥有祖传的土地的(在此,乡绅与土地占有者之间还有微小差别)。他们又不从事属于绅士阶级的四大职业。学校的走读生中大约有150人是地方绅士和兵站军官的儿子,至于父亲经商的那些孩子,则自觉地位的低下而自卑。教师们容不得半点现代的教育思想。有时,他们在《泰晤士报》和《卫报》上读到这些新思想。可是却殷切地希望皇家公学应该保持其古老的传统。陈腐无用的语言在此传授得如此透彻,以至孩子们在今后生活中想起荷马和弗吉尔就感到一阵厌恶。虽然,在公共餐厅吃饭时,一二位胆子较大的人提议数学日趋重要,但是普遍认为,数学比不上古典文学高雅。这儿既不教德语,也不教化学。法语只由级任教师兼任。他们比外国人更能够维持班上的秩序。由于他们的语法如法国人一样精通,因此,除非服务员懂得一点英语,否则在布洛涅饭馆里他们谁也别想喝上一杯咖啡,这在他们看来也是无关紧要的。教地理主要是要孩子们画地图。这是最好的消遣,特别当所画的国家多山时,可以花很多时间来画安第斯山脉和亚平宁山脉。教师们被委任为教士,未婚,他们都是牛津或剑桥的毕业生。假如他们之中偶尔想结婚,就要在牧师会的安排下接受微薄的俸禄才行。可是多年来,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想离开特坎伯雷这个风雅的生活圈子,到乡村教区去过单调的生活。这儿不仅有宗教的色彩,而且因有个骑兵站而带有尚武的精神。现在学校的教师都已是中年人了。另一方面,校长不得已而结婚。他一直主持这所学校的工作,直到年迈体衰。退休时,他得到了比其他任何教师所能希望得到的还要多的俸禄及名誉牧师会会员的称号。但是,菲利普上学的前一年,这所学校发生了一项重大的变化。一段时间来,弗莱明博士耳聋得太厉害,不能任圣职已很明显。他当了1/4世纪的校长。市郊正好有一个年俸600英镑的空缺,牧师会提议把这一肥缺给他,实际上暗示他该是退休的时候了。他可以靠这样的收入舒舒服服地养老。两三个希望得到这个位子的副牧师私下告诉自己的妻子说,把一个需要年富力强的人主持的教区让给一个对地方教区事务一窍不通、早已肥了私囊的老头子,真是耻辱。然而这些薪俸牧师的牢骚话并没有传进大教堂牧师会的耳朵里。至于那些教区居民,他们对此没有什么话说,因此,也没有人征求他们的意见。美以美会教徒和浸礼会教徒都在乡下设有自己的小教堂。当弗莱明博士被这样安置以后,继承人就成了当务之急。选择下级教师当继承人是违背学校的传统的。公众一致希望选举预备学校的校长沃森先生出任;他尚不能算作皇家公学的教师,大家认识他已20年了。他也决不会有讨人嫌的危险。可是牧师会使他们大吃一惊,选出一个名叫珀金斯的当校长。起初,没有人知道珀金斯是何许人,他的名字也没有给人留下好的印象;人们惊魂未定,却又获悉珀金斯是亚麻布商人珀金斯的儿子。弗莱明博士在午饭前把这一消息告诉教师,他的表情也变得惊慌失措。用膳的人默不作声,直到工友离开饭厅,才开始议论。那些在场的人的名字是无关紧要的,可是像“叹气”、“拍油”、“打盹”、“水枪”和“小团”这些绰号已经在好几代的学生中传闻了。他们都认识汤姆·珀金斯。首先知道他不是绅士出身。他们对他还记忆犹新,当时,他是个又小又黑、头发蓬乱、大眼睛的小孩,看上去像个吉卜赛人。他是走读生。他拿走学校基金中最高奖学金。因此,他上学根本不用花钱。他当然很聪明,每次学校授奖典礼,他都得到很多奖品。他是他们值得夸奖的学生。他们这时还酸溜溜地记得,当时很担心他会到一所更大的公学去获得奖学金,因而从他们的手里远走高飞。弗莱明博士还跑去找过他的亚麻布商人父亲——他们都记得皇家公学,圣凯瑟琳街上那家珀金斯和库珀联营商店——说他希望汤姆上牛津大学之前,能留在皇家公学,这所学校是珀金斯和库珀联营商店的最好的主顾,珀金斯先生也极乐意作必要的担保。汤姆·珀金斯继续青云直上。他是弗莱明博士记得的最优秀的古典文学的学生,离校那一天,给他拿走了该校最优厚的奖学金。他又到马格德林大学得到另一份奖学金,然后,在该大学开始了他的显赫的经历。校刊记载了他一年年取得的荣誉。当他取得两个第一名时,弗莱明博士亲自在校刊扉页为他写了几句颂词。因为珀金斯和库珀适逢败落的时候,他们对他取得的成就更为满意。库珀嗜酒如命,就在珀金斯取得学位之前,这两位亚麻布商人递交了破产的申请书。汤姆及时地当了牧师,并开始了非常称职的职业。他先在惠灵顿公学,后在拉格比公学当副校长。然而,赞扬他在别校取得的成绩是一回事,而在自己的学校里要他们在他手下任职又是另一回事。“柏油”以前常罚他抄书,“水枪”揍他的耳光。他们不明白牧师会为什么会作出这一错误的决定。没有人会忘记他是个破产的亚麻布商人的儿子。库珀的酒精中毒更使他丢脸。据说,教长热心地支持他的候选资格。因此,教长很可能请他赴宴;可是,当汤姆·珀金斯应邀时,教堂围地里举行的怡人的宴会气氛也相同吗?那么兵站的军官有何反应呢?简直无法指望那些军官和绅士们也把他当作他们当中的一员来接待。这样将大大地影响学校的声誉,家长们要不高兴的。假如大批学生退学,那也不足为奇。况且,称他珀金斯先生,简直是对他们的侮辱!教师们想用集体辞职以示**,但又害怕被泰然接受,不敢妄为。“唯一的办法是作好应变的准备,”“叹气”说,他负责五年级的工作,已经25年了,但十分无能,工作难以胜任。当他们见到珀金斯时,心里仍然很不安。弗莱明博士邀请他们午餐时同新校长见面。他现在已经32岁了,又高又瘦,但还是他们记忆中的小时候的老样子:莽撞、邋遢。他的衣服做工粗劣、褴褛、不整洁。头发跟先前一样,又黑又长,显然,他不曾学会梳理头发;头发以各种姿态垂下前额,老是敏捷地用手迅速地把遮住眼睛的头发往上撩。他蓄着浓黑的胡须,胡子几乎长到了颧骨。他自如地同教师们谈话,好像在一二星期以前才和他们分别似的。显然,他高兴见到他们。似乎一点也不觉得陌生;别人叫他珀金斯先生,他也显出一副不足为奇的神态。当珀金斯同他们告别时,有一位老师没话找话,说他离赶火车的时间还早呢。“我想四处转转,看看商店,”珀金斯兴冲冲地回答。在场的人全都局促不安。大家不明白他怎么这样不看场合。更糟的是弗莱明博士没听见。他的妻子在他耳旁大声喊道:“他想转转,顺便看看他父亲的旧商店。”所有的人都感觉出她话中的羞辱之意,唯独汤姆·珀金斯没有觉察。他对弗莱明太太说:“你们知道吗?现在谁经营这个商店?”她几乎无法回答,她气愤极了。“还是一个亚麻布商人,”她尖刻地说,“他名叫格罗夫。我们不再上那儿买东西了。”“不知道他能不能让我看看房子。”“我想,如果你解释一下你是谁,他会让进的。”直到那天晚饭后才有人在教师公用室提起这件压在心头的话题。“叹气”问:“喂,你们认为我们的新校长怎么样?”他们想起了午餐中的谈话,那几乎不算谈话,那简直是独白。珀金斯不停地谈话。他讲起话来,滔滔不绝,声音深沉而洪亮。他那短促、古怪的笑露出了一口白牙。他们听得很费力。他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其中的联系他们往往抓不住,他谈到教育学,这是够自然的。可是,他对他们闻所未闻的德语现代理论也夸夸其谈,所得他们满腹狐疑。他谈到了古典文学。他到过希腊。他扯到考古学,他曾在一个冬天去发掘文物。老师们实在不明白,这一切对老师教孩子们过好考试关有何帮助。他谈到政治。听到他拿比康斯菲尔德勋爵和阿西比亚德作比较,他们都觉得离奇。他谈起了格莱思顿先生和地方自治。他们终于明白了他原来是个自由党人,大家的心一下子都凉了,他谈到了德国哲学和法国小说。教师认为,一个人兴趣这么广泛,其学术造诣就不可能根深。“打盹”概括了他们对珀金斯的总印象,他使用的措词大家都认为很中肯。“打盹”是三年级高班的老师,眼皮低垂、优柔寡断。他身高力衰,动作缓慢无力,给人以无精打采的印象,他的绰号“打盹”真是再恰如其份不过的了。“他很热情。”“打盹”说。热情乃是缺乏教养的表现。热情绝不是绅士风度。他们联想到救世军那种吹吹打打的热闹场面。热情意味着变化。一想到宜人的古老传统危在旦夕,他们不由得浑身起鸡皮疙瘩。他们对前途简直不敢设想。“他看起来更像个吉卜赛人了。”过了一会儿,一个人说。“我怀疑教长和牧师选他时,是否知道他是个激进分子,”另一个教师怨恨地说。然而谈话停止了。他们忧心忡忡,一时说不出话来。一星期以后,当“柏油”和“叹气”在毕业授奖典礼日一块步行到牧师会会堂时,向来说话刻薄的“柏油”对同事说:“我们在这儿已经参加过不少次毕业授奖典礼了,是吧?真不知下次是否还参加呢?”“叹气”甚至比平常更加伤感了。“假如生活能过得去,我就是现在退休了,也无所谓。”一年过去了,菲利普来这所学校时,教师们都各安其位,谁也没有辞职。不管他们怎样顽固地阻拦,学校还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虽然,一点儿也不因为他们表面赞成新校长的思想而更容易对付些。级任教师仍然教低年级的法语课,但是新近又来了一位获得海德堡大学语言学博士学位的教师。他曾在法国大学预科教了三年,现在教高年级的法语课,并向不愿意学希腊语而想学德语的任何人授课。学校还聘请了一名数学老师,让他教授系统的数学,这以前是认为大可不必的。这两位新教师都尚未被委任圣职。这是一场真正的变革,当这两位新教师刚来时,老教师都不信任他们,实验室建起来了,还开设了军事课程。他们都说学校的性质正在改变。天晓得珀金斯那不整洁的脑袋瓜还会想出什么新花样。就公学而言,这所学校的规模并不大,至多只有200名寄宿生,而且,也很难再扩大了,因为它紧挨着大教堂。教堂围地除了有一幢房子是部分教师住外,其余的都是教堂的牧师占着,再也没有盖房子的地方了。可是珀金斯先生精心地设计出一个可以得到足够的空地,使学校现在的规模扩大一倍的计划。他想吸引伦敦的孩子来上学。他认为,让他们接触肯特郡的孩子有好处。这样,才能使乡下的孩子脑子开窍。“这违背我们的传统,”“叹气”听了珀金斯先生的提议后说,“我们已竭力避免来自伦敦的孩子的坏影响。”“胡说八道!”珀金斯先生说。先前,还从没有一个人说过这位级任老师胡说的,他正考虑辛辣地回敬他一句,含沙射影地**一些袜子内衣之类的难听的话,这时,珀金斯冲动粗暴地攻击他。“围地那幢房子——只要你给了婚,我便叫牧师会加高两层,我们可用这些房间来作宿舍和书房,你妻子还可以照料你。”这位上了年纪的牧师气得直喘粗气。他为什么要结婚呢?他57岁了,总不能57岁还结婚呀!他不能到这把年纪再来成家呀。他不想结婚。假如只有结婚和乡下生活两者供他选择的话,那他宁愿辞职。他现在需要的是平静。“我不想结婚。”他说。珀金斯用那双乌黑明亮的眼睛看着他。要是他的眼睛俏皮地闪烁着,可怜的“叹气”也觉察不出的。“太遗憾了!你难道就不能听我的劝告结婚吗?这样,我向教长和牧师会提出加高、重建你们的房子时就更有理由了。”然而,珀金斯最不受欢迎的革新还是他采取的那套偶尔与别的教师换班上课的方法。他是当作一种恩惠来请求的。然而,毕竟这种恩惠却是拒绝不得的。正如“柏油”也就是特纳先生所说的,这样双方都有失体统。珀金斯从不事先通知,做完早祷后,常突然对一位教师说:“你今天11点替我上六年级的课,我想你不介意吧?我们对换一下,好吗?”他们不知道其他学校是否也经常这么做,可是,在特坎伯雷当然是前所未有的。其结果是莫名其妙的。第一个牺牲品是特纳先生,他把换课的消息透露给他那个班的学生说校长那天要给他们上拉丁文,同时,借口学生可以向校长提一两个问题,以免到时候出洋相、闹笑话,于是拿历史课最后一刻钟向他们解释了当天规定要学的古罗马历史学家李维的一段文章。可是,当他重返自己班上,看到珀金斯的登分记录,不觉大为吃惊。那年级两个拔尖的学生似乎考得很糟,而其他原来成绩不怎么突出的学生却给了满分。当他问班上最聪明的学生埃尔德雷奇究竟是怎么回事时,孩子绷着脸回答说:特纳先生惊奇地盯着他。孩子们显然觉得受了委屈,特纳先生不禁也同样感到忿忿不平。他也看不出戈登将军和古罗马历史学家有何相干。后来,他向校长作了无把握的追问。“埃尔德雷奇很为难,因为你要他谈谈他所知道的戈登将军。”他对校长说,心里暗自得意。珀金斯哈哈大笑。“我发现他们都已学到盖阿斯·格拉吉的土地法,所以,我想知道他们是否了解爱尔兰的土地纠纷。谁知他们对爱尔兰的了解,仅仅是知道都柏林位于菲利普河畔。因此,我又问,他们是否听说过戈登将军。”新校长有普通常识的癖好这一可怕的事实被披露出来了。他怀疑目前,采取死记硬背的方法应付各学科的考试是否有用。他注重的是普通常识。“叹气”一月比一月忧虑老是担心珀金斯要他定个结婚日期。他不喜欢校长对古典文学采取的态度。毫无疑问,珀金斯先生是个优秀的学者。他从事一部很符合传统的论著:他正在写一篇关于拉丁文学谱系论文。可是他若无其事地谈起古典文学,好像是元关紧要的消遣,犹如闲暇玩台球似的,不当作一回事。三年级中班教师斯夸斯的脾气一天比一天不好。菲利普进校时正也被安排在他那个班。这位B·B·戈登牧师是个生来不适合当教师的人:他缺乏耐心,脾气暴躁,再加上没有人过问他,面临的又只是些年幼的学生,他早已失去自制力了。他上课往往以大发雷霆开始,以勃然大怒结束。他中等身材、体形肥胖。淡茶色的头发剪得很短,现在已渐渐灰白,嘴唇上蓄着又短又硬的小胡子,五官模糊不清,一张大脸庞上长着一双蓝色的小眼睛,脸色通常是红的,可是一发怒便呈猪肝色,他的指甲被咬到了指甲肉。当某个学生战战兢兢地解释语文时,他常常坐在桌旁啃指甲,气得浑身发抖,怒气耗去他的精力。风闻他有过许多虐待学生的粗暴行为,但也许这些传说言过其实。两年前听说有位家长扬言要告他,学校闹了一场风波;他拿一本书狠命地揍一个名叫沃尔特斯的孩子的耳光,致使他听力受影响。这孩子只好离开学校,孩子的父亲住在特坎伯雷。全市居民都对此义愤填膺,地方报纸也报道了这件事。可是沃尔特斯先生只是个酿酒商。因此,对他的同情发生分歧。班上的其他学生虽然也讨厌这位教师,但却袒护他,什么原因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并且,为了表示他们对外界社会干预学校事务表示愤怒,对尚在学校念书的沃尔特斯的弟弟进行百般刁难。但戈登先生侥幸免于被赶到乡下住。此后他再也不敢揍学生了。教师允许打学生手心的权利也随之取消了。“水枪”也不能再用藤条鞭打讲台以发泄自己的愤怒了。现在,他充其量不过抓住孩子的肩膀摇摇。但他仍然让调皮捣蛋的孩子伸出一只手臂站上10分钟到半个钟头。他骂起学生来,其粗暴程度依然不减当年。像菲利普这样腼腆的孩子,再也找不到比“水枪”更不称职的老师了。他这次进皇家公学,比第一次进沃森先生的学校时胆子大点了。他认识许多过去在预备学校的同学。他觉得自己长大了,并且本能地意识到,越在人数众多同学中间,他的残疾越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从第一天起,戈登先生就把他吓坏。这位老师善于辨认出哪些学生怕他,似乎也因为这一理由而特别不喜欢菲利普。菲利普一向喜欢上课,可如今上课却诚惶诚恐的。他宁愿呆呆地静坐着,也不愿冒险作出错误的回答而激起教师的一阵臭骂。轮到他站起来解释课文时,他提心吊胆,吓得脸色煞白,唯一快乐的时刻只是当校长到这个班上课的时候。他能投校长对普通常识之所好;他读过各种离奇古怪的与自己的年龄不相称的书籍。珀金斯先生常常就一个问题在班上问了一轮后没有人能答得上时,便微笑着把菲利普叫起来。这一笑使菲利普心里乐滋滋的。“来,凯里,你告诉他们吧。”他在这种场合获得的好成绩,更增加了戈登先生的气愤。有一天轮到菲利普翻译,戈登先生坐在那儿,怒目注视着菲利普,嘴里狠狠地咬着大拇指,情绪很不妙。菲利普开始低声解释。“别在嘴里咕噜。”老师嚷道。菲利普的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说下去!说下去!说下去!”他的吼声一声比一声响。结果,菲利普本来懂得的也被吓忘了。他茫然地盯著书。戈登先生开始喘着粗气。“你要是不懂,为什么不说一声?你到底懂不懂?上回你听过这些解释没有?为什么不说话?说,你这个笨蛋,说啊!”老师拼命抓住椅子的扶手,好像生怕自己会向菲利普扑过去似的。他们知道,先前他常掐住学生的喉咙,直到他们几乎透不过气来才松手。他额头青筋暴涨,脸色阴沉可怕。他简直是个疯子。菲利普前天对这一段了如指掌,可现在什么也记不起来了。“我不懂。”他喘着气说。“你为什么不懂?我们逐字地解释,马上就知道你是不是真的不懂。”(本章完)[(第8章 人性的枷锁(8))]菲利普默默地站着,脸色苍白,微微发抖,耷拉着脑袋,眼睛盯着课本,老师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像是打呼噜似的。“校长说你聪明,真不知他是怎样看出来的。普通常识!”他狂笑着。“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把你放到这个班,笨蛋!”他对这个词儿很满意,高声重复着。“笨蛋!笨蛋!瘸腿的笨蛋!”他这才觉得有点解恨,他看到菲利普的脸刷地红了。他叫他去取“记过簿”。菲利普把《凯撒》放下,默默地走出去。“记过薄”是个浅黑色的本子,里头记着孩子的名字及其过失。一个名字在本子上出现三次就得挨鞭子。菲利普到校长的屋子去,敲他书房门。珀金斯先生正坐在桌子旁边。“先生,我可以拿‘记过簿’吗?”“喏,”珀金斯先生说,点头示意它在什么地方。“你干了什么不该干的错事啦?”“我不知道,先生。”珀金斯迅速地望了他一眼,没回答,又继续他的工作。菲利普拿起本子走出书房。过几分钟下课,他又把“记过簿”拿回来。“让我看一下,”校长说,“戈登先生在‘记过簿’上说你‘粗野无礼’,这是怎么回事?”“先生,我不知道,戈登先生说我是个瘸腿的笨蛋。”珀金斯又看了他一眼,不晓得孩子的回答是否含有讽刺意味。可是这孩子还惊魂未定。他脸色苍白,眼睛露出惊恐、痛苦的神色。珀金斯站起身,把“记过簿”放下来,一边拿出几张照片。“今天早晨我的一位朋友寄给我几张雅典的照片,”他漫不经心地说,“看,这是雅典卫城,”他开始将照片看到的古迹向菲利普解释,连废墟也被他说得活灵活现。他让他看戴奥尼索斯剧场,并对他解释人们按什么次序入座。从那儿极目远眺,他们如何可以看到蔚蓝色的爱琴海。然后,他突然话锋一转说:“我记得,我当时在戈登先生班上时,他常常叫我‘站柜台的吉卜赛人’。”菲利普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些照片上,还来不及回味他这句话的意思,珀金斯先生又拿出一对萨拉米斯岛的照片给他看,用指头点着当年希腊战船和波斯战船的部署,那手指上的指甲还有一小圈黑边。以后两年,菲利普的生活过得自在而单调。他并不比其他个子和他相仿的学生受到更多的欺负。由于他跛脚,不参加任何游戏活动,于是他在别人眼里成了微不足道的人,菲利普对此倒感激不尽,他没有人缘,非常孤单。在三年级高班,他在温克斯班上了两学期。温克斯先生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眼睑低垂,显得格外厌烦。他尚能尽职,只是心不在焉。他心地善良,性情温和,却有点蠢,极相信学生的自尊心。他觉得要使孩子们诚实,最要紧的是脑子里丝毫不要有他们会撒谎的念头。他引证说:“问得多,学到的东西就多了”。在三年级高班,日子是容易打发的,你事先可以精确地知道课文哪几行该轮到你解释,又有哪本注解在学生中传来传去,可以在两分钟内找出你所需要的东西。教师提问时,可以将拉丁语法书摊在膝上;况且,即使学生十几本不同的练习本出现同样难以置信的错误温克斯也发现不了其中的奇怪之处。他不太相信考试,因为他发现考试时学生不如平常在班上答得好,这种情况令人失望,但关系不大。到时候,学生照样升级。除了厚颜无耻地弄虚作假歪曲真相外,他们没学到什么东西。不过,在他们今后的生活中,这也许比能读拉丁文更派用场。后来,他们都归“柏油”管教了。他的名字是特纳,是老教师中最富有生气的。他个子矮,腆着大肚皮,黑胡子已经花白了。他皮肤黝黑,一穿起牧师服,真会让人联想起柏油桶来。虽然原则上,他给无意中听到叫他绰号的孩子罚抄500行字。但是教堂围地举行的宴会上,他常常拿这个绰号开些小玩笑。他是教师中最老于世故的,外出吃饭比谁都勤。与他交往的人不仅仅是牧师。孩子们把他看成是个无赖。假期一到,他就脱去牧师服,有人还在瑞士看到他穿上花哨的花呢服。他喜欢美酒佳肴。有一回,有人看见他和一位可能是近亲的女士上皇家咖啡馆。从此以后,历届学生都认为他沉迷于纵酒宴乐,于是就添油加醋地描绘了种种细节,令人对人生的堕落深信不疑。特纳先生估计,要整治这些在三年级高班待过的学生需花一学期。他不时发出狡猾的暗示,表明他对同事的班级的情况了如指掌。他对此倒也不发火。他把学生都看成是小流氓,只有在肯定向己的谎言会被识破,他们才会老实。他们有自己独特的荣誉感,这种荣誉感不适用于同老师们的交往。当他们知道自己的调皮捣蛋不合算时,他们才会放老实点。他为自己的班级感到自豪。他已55岁了,仍然和刚进这所学校一样,热切地希望他班上的成绩比其他班显著。他具有一般胖子的气质,容易发火,也容易消气。他的学生很快地发现,在他经常对他们正言厉色的痛骂的表征下面,倒含有不少厚道的成份。他对脑子迟钝的学生不耐烦。可是,对那些外表任性,内藏聪慧的学生,他却不怕麻烦。他喜欢请他们用茶点;尽管这些学生发誓说和他在一起用茶点时,从未见过糕点和松饼之类的东西。人们普遍认为,他的发胖是由于贪食,而贪食说明他肚里的绦虫多。但他们还是很乐意接受他的邀请。菲利普现在舒服多了,因为房间有限,只有高年级学生才有书房。在此之前他一直住在一间大厅里,学生在这儿用膳,低年级混杂在这儿预习,这使他觉得有点讨厌。他时时因人太杂而坐立不安,渴望独自一个人清静清静。他自个儿漫步到乡间。一条小溪流过绿色的田野,两岸是截去了梢的树木。不知为什么,在岸边徘徊,他感到快活。疲倦了,就趴在草地上,观看鲦鱼和蝌蚪在水里娓娓游动。在教堂围地闲逛,他感到特别惬意。夏天,他们在围地中央的草地上练习打网球。但其他季节是平静的:孩子们常手挽手地在附近漫步,或者个别学生慢慢走过来,眼睛出神,嘴里念念有词,背诵着需要背熟的功课。参天榆树上栖着一群白嘴鸦,它们在空中响起一阵阵凄厉的哀鸣。有高大的中心塔楼的大教堂坐落在草地的另一边。菲利普对美一无所知,仰望着教堂,一种莫可名状的喜悦油然而生,有了书房时(那是一间面对贫民窟的方形小屋,由4个学生合住),他买了一张大教堂的风景照,并把它钉在书桌上方。他发现从四年级教室的窗子向外眺望,眼前的景色别有一番新的情趣。教室对面是一片修整过的古老的草坪,还有一片枝叶繁茂的树木。他心里唤起一种奇怪的感情,但不知道这种感情是悲还是喜。这是他的美感的开端,它还伴随着其他别的变化。他的嗓音变了,喉头不由自主地发出古怪的声音。他开始到校长书房上课,那是用过茶点之后,为准备做坚信礼的学生开设的课程。菲利普对上帝的虔敬经不起时间的考验。他晚上再也不诵读《圣经》了。可是现在,在珀金斯先生的影响下,加上他身体内部发生的使他坐卧不安的新的变化,他的旧感情又复活了。他严厉地责备自己对宗教热情的减退,他想象地狱之火正在熊熊燃烧。假如他在不比异教徒好多少的时候死去,那他一定会落入地狱的。他盲目地相信痛苦是无穷尽的,与永久的幸福比较起来,他更相信永久的痛苦。一想到自己所冒的风险,他便不寒而栗起来。菲利普那天在班上遭到难以忍受的**,心里感到如针扎似的刺痛,就在这时候,珀金斯先生却友好地找他谈话,从此以后,他对校长便怀有忠实的敬仰之情了。他绞尽脑汁,想方设法来付校长的欢心。校长偶然脱口而出的称赞,哪怕是片言只语,他都视若珍宝。当他到校长的住处参加这些小型聚会时,简直要拜倒在他脚下了。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珀金斯先生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半合著嘴坐着,头部微微前倾,生怕听漏一个字。周围环境的平凡,使他们谈论的问题格外动人。校长常常被引人入胜的话题吸引住,将面前的书推开,十指交叉着,放在心口上,好像要使心脏停止跳动似的,滔滔不绝他讲述宗教的种种秘密。菲利普有时听不懂,也不想听懂。他依稀觉得光感受就够了。在他看来,这位头发乌黑蓬乱、脸色苍白的校长俨然像一个敢于直言申斥国王的以色列预言者。当他想起耶稣**时,似乎觉得耶稣也是长着那双黑眼睛和苍白的面颊。珀金斯先生对工作极其认真。在这种场合没有任何炫耀的幽默能引起其他教师怀疑他轻浮。他在百忙中挤时间,如利用工作空隙的一刻钟或20分钟,分别接待准备受坚信礼的孩子们。他想让他们感到,这是他们一生中自觉迈出的严肃的第一步。他想探索他们的灵魂深处;他要向他们灌输自己强烈的信仰。校长认为,菲利普虽然生性腼腆,却有可能蕴藏着一股不亚于自己的激情。在他看来,这孩子的气质基本上是属于宗教的气质。有一天,他突然中断正在谈论的话题。“你考虑过长大了要干什么吗?”他问。“我伯父要我当牧师。”菲利普说。“那你自己呢?”菲利普把脸转过去望着别处,不好意思说自己觉得不够格。“我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生活能够像我们的生活这样充满幸福。我希望你明白这是多么了不起的荣耀。人们可以从各行各业来侍奉上帝。但是,我们离上帝更近。我不想影响你,可是假如你拿定了主意——噢,马上拿定主意——你不禁会感到有一种永恒的欢乐和宽慰。”菲利普没有回答,但校长从他的眼神里看出,这孩子对自己的暗示已经心领神会。“假如你像现在这样继续刻苦攻读下去,你会发现不久可望成为学校里首屈一指的高才生。离校时,你保险可以拿到奖学金。你自己有什么财产吗?”“我伯父说我21岁时,每年将有100磅的进款。”“那你很阔了,我可是什么也没有。”校长沉吟了半晌,然后,用铅笔在他面前的吸墨纸上漫不经心地划线,又接着说:“恐怕你对职业的选择将很有限。你自然无法从事需要体力劳动的任何职业啰。”菲利普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根,每逢有人提及他的跛脚,他总是这样。珀金斯先生严肃地看着他。“恐怕你对自己的不幸过于敏感了。你难道没有想过该为此感谢上帝吗?”菲利普猛然抬起头来,双唇紧闭着。他记得有好几个月,他是何等相信别人的话,央求上帝像治好麻疯病人或让盲人重见光明一样地治愈自己的脚。“只要你违心地去接受它,那只能使你感到羞愧。但是,假如你把它看作是上帝看到你双肩结实,堪以承受,才给你肩负一副十字架,把它看作是上帝恩惠的象征,那么,这将成为你幸福的源泉,而不是痛苦的根源。”他看出这孩子不喜欢谈论这件事,就让他走了。可是菲利普把校长说过的话重新考虑过。不久,由于他的脑海里尽想着眼前的坚信礼仪,心里沉浸在一阵神秘的狂热之中。他的精神仿佛摆脱了肉体的束缚,他似乎过着新的生活。他怀着满腔的热情,一心追求尽善尽美的境界。他要把整个身心奉献给侍奉上帝的事业。他下决心要当牧师。当那伟大的日子到来时,他将惊喜交加,不能自己。因为他的灵魂为他所作的一切准备,为他读过的所有的书籍,尤其为校长势不可挡的影响深深地打动了。一个念头一直在折磨着他。他知道他将独自一人走过圣坛。他害怕在大庭广众面前暴露出他的跛脚,不仅暴露在参加仪式的全校师生面前,而且暴露在从城里前来观看自己的孩子行坚信礼的学生家长这些陌生人面前,然而一旦那个时刻到来时,他突然觉得能乐意地接受这种屈辱了;当他一瘸一拐地登上圣坛时,他在巍峨的大教堂的拱顶下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他有意识地把自己的残疾当作一份献给爱他的上帝的祭品。然而,菲利普不能在山巅稀薄的空气中长期地生活下去,他第一次受宗教的情绪支配时所发生的情形,现在又发生了。由于他深切地感受到信仰之美,由于自我牺牲的渴望之火在他心中灼热地燃烧,放射出宝石般的夺目光彩,所以他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猛烈的激情使他疲惫不堪。他的灵魂突然变得毫无生气。他开始忘记过去似乎无处不在的上帝。他虽然照样准时地做礼拜,却只是流于形式罢了。起初,他责备自己对宗教的背离,加上对地狱之火的恐惧,驱使他恢复宗教热情;但这种激情消失了,同时,生活中又有别的兴趣逐渐地分散了他的心思。菲利普没有什么朋友,阅读习惯使自己与世隔绝,这种习惯已成了这样的一种需要,以至在大伙中待一会儿,便感到疲倦和坐立不安。他对博览群书获得的丰富学识颇为自负。他脑子机灵,丝毫不隐瞒对同伴愚昧无知的轻蔑。他们埋怨他自负;而且,由于胜他们一筹的,也只不过是一些对他们无关紧要的琐事,因此他们挖苦地责问,究竟他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他正滋长着一种幽默感,发现自有一套挖苦人的诀窍,能轻而易举地触到别人的痛处。他说出一些刻薄话,因为它们使他觉得有趣,很少考虑这些话多么伤人心。当被伤害的人对此怀恨在心时,他却很生气。初入学时蒙受的侮辱,使他未能完全摆脱对同伴的恐惧心理。他仍然那样腼腆,沉默寡言。虽然,他千方百计地疏远其他同学,但内心却渴望有人缘儿,这对某些同学来说简直易如反掌。他暗中高度地称赞这些人。尽管他对他们比对其他人更有意讽刺他们,尽管他拿他们来开玩笑,然而无论如何,他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去换取他们的地位。他确实乐意跟学校里最愚笨的、四肢健全的学生调换位置。他养成了一种怪癖:常常想象自己是某一个自己特别喜欢的孩子,可以把自己的灵魂掏出来,装进别人的躯壳里去,用自己的声音来说话,用自己的心来笑;他想象自己做着那个孩子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如此逼真,以至一时间好像自己真的换了一个人似的。这样,他享受了许多短暂的异想天开的幸福时刻。菲利普行了坚信礼、过了圣诞节后的新学期初,又搬进另一个书房。同书房的同学有一个名叫罗斯,他和菲利普同年级。菲利普总是以妒忌、羡慕的眼光看待他,他长得并不英俊。虽然,他的粗大的手和庞大的骨骼说明他将来一定是个大高个,但他长相笨拙。不过他那双眼睛却很迷人。他一笑(他老爱笑)眼睛周围就非常滑稽地布满了皱纹。他既不聪明,也不愚蠢。功课还可以,游戏方面更拿手。他是老师和同学的宠儿,而他也喜欢每一个人。菲利普被安排在这一书房后,他不禁发现其他人并不欢迎他来,他们几位已经在这儿住了三个学期了。他心里有些不安,觉得自己是个擅自闯入的外人。然而他学会了掩饰感情,他们也发现他既沉默寡言,又不爱管闲事。和罗斯在一起时,菲利普比平常更腼腆、更别扭了,因为菲利普和别人一样,无法抵御他的魅力。究竟是罗斯无意识地想施展自己独特的魅力呢,还是出于他的心地的善良;正是罗斯第一个把他锁进他们的圈子中。有一天,他突然问菲利普是否愿意和他一道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了脸。“我走得不快,跟不上你。”他说。“胡说,走吧!”他们正要出发,一个同学从书房门口探头进来,叫罗斯和他一块走。“不行,”罗斯说,“我已经答应凯里了。”“别为我费心,”菲利普赶快说道,“我不会介意。”“胡说。”罗斯说。他用和蔼的眼光看菲利普,笑了。菲利普感到内心一阵颤动。不久,他们的友谊以孩子气的特快速度发展起来,两人变得形影不离了。别人对他们的突然亲密感到纳闷,有人问罗斯看中了菲利普什么。“噢,我不知道,”他回答道,“其实他这个人一点也不坏。”同学们马上习惯了,并经常看见这两个人手挽手地走进小教堂,或在教堂围地散步聊天。无论在哪儿,只要发现其中的一个,另一个也一定在场。想找罗斯的同学总是给凯里留口信,好像承认他的所有权似的。菲利普起初是有保留的。他不让自己完全屈服于这种充满内心的喜悦;但不久,他对命运的不信任在狂热的喜悦面前消失了,他认为罗斯是他平生遇到的最好的人。现在,书籍对他已无足轻重了,当他有更重要的事时,他便把它们撇在一边了。罗斯的朋友常到书房来用茶点,或没有什么事可干就过来闲坐——罗斯喜欢热闹,从不放过喧闹逗乐的机会——他们发现菲利普是个老好人。菲利普满心欢喜。到了这学期的最后一天,他和罗斯商量返校要乘哪一趟列车,以便可以在车站碰头,并在返校之前先到城里用茶点。菲利普怀着沉重的心情回家了。整个假期他老想着罗斯,幻想着下学期他们一起要做的种种事儿。在牧师住宅,他觉得很烦闷。假期的最后一天,伯父以通常滑稽的腔调问他那个老问题:“喂!你喜欢回学校吗?”菲利普快活地回答:“当然喜欢啦!”为了保证能在火车站在和罗斯见面,他搭了比通常早的一班车来了。他在站台等了一小时。从法弗沙姆开来的列车进站时,他知道罗斯必须在法弗沙姆转车,激动得顺着火车跑起来。可是罗斯没来。他向一个脚夫打听另一趟客车到达的时间,又继续等下去。但是,他又一次失望了。他又饥又冷,步行穿过小巷,经贫民窟,抄近路返校。他发现罗斯在书房里,两只脚跷到壁炉架上,正在同五六个同学天南地北地闲聊,同学们东一个西一个地坐在能坐的东西上。他热情地同菲利普握手,菲利普绷着脸,他知道,罗斯早已把约会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喂,你为什么来得这么迟呀?”罗斯说,“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四点半你就在车站了,”另一个同学说,“我来的时候看见你。”菲利普有点脸红。他不让罗斯知道自己这么傻,竟会去等他。“我去拜访家里的一位朋友,”他毫不犹豫地捏造着,“他们要我给她送行。”可是失望使他有点不高兴。他默默地坐着。有人问话时,他只冷冷地回答。他拿定主意,等只剩下他们两个时,要和罗斯澄清这件事。可是其他人一走,罗斯马上走过来,坐在菲利普懒洋洋靠着的那张椅子的扶手上。“喂,我非常高兴这学期我们又住在同一个书房。太好了,是吗?”他好像真的高兴见到菲利普似的,菲利普的烦恼顿时烟消云散了。他们又开始兴致勃勃地谈起他们感兴趣的种种事儿,仿佛他们离别还不到5分钟似的。起初,菲利普感激罗斯的友谊,不苟求他。他随遇而安,生活倒过得挺快活的。不久,他对罗斯无论对哪个人都那么和蔼开始不满起来。他要求更专一的友谊。先前作为一种恩惠所接受的,现在当作一种权利来要求了。他妒忌地注视罗斯和其他人交往。尽管知道自己这样要求是不合情理的,但有时忍不住要挖苦他几句。要是罗斯花一小时在另一个书房厮混,回来时菲利普总是满脸不高兴,会一整天绷着脸。若罗斯没有注意他的不高兴,或有意不予理睬,菲利普便更加伤心了。尽管他知道自己很蠢,却又常常同罗斯吵嘴。然后,有两三天互相不说话。但菲利普长时间地同他呕气便受不了,即使自己在理,也还是低声下气地向他陪礼道歉。然后,又有一星期言归于好,又如同以前一样亲密。友谊的**已经过去。菲利普看得出罗斯往往是出于老习惯。或担心他生气才同他一块散步。他们不像以前那样,有那么多的话要说。现在罗斯常常感到厌烦。菲利普觉得自己的跛脚开始惹罗斯发火了。那学期期末,有两三个学生染上了猩红热。风传要把他们统统送回家,以免酿成流行病。可是患者被隔离起来了,由于没有人再染病,人们都认为猩红热已停止蔓延了。菲利普也是患者之一,整个复活节假日一直待在医院。夏季学期开始时,他彼送回牧师住宅呼吸新鲜空气,尽管医生已担保菲利普不再传染了,牧师却还是将信将疑。他认为医生让侄子恢复期来海边,考虑太不周了,只是菲利普再别无去处。才同意他待在家里。菲利普到半学期才返校。他己忘了同罗斯的争执,只记得他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他懂得过去自己很糊涂,决心以后通情达理些。在他生病期间,罗斯给他去过两封短信,每次总是用这样的话结尾:“速返校。”菲利普认为,罗斯想必像自己想见到他一样地盼望他回来。由于六年级的一个学生患猩红热死去,书房作了一些调整。罗斯不在这个书房了,这实在令人失望。可是他一到校,就一下闯进罗斯的书房。罗斯正坐在书桌旁,和一个名叫亨特的同学做功课。菲利普进来时,他生气地掉过头来。“究竟是谁呀?”他喊道,然后,见是菲利普,说:“哟,原来是你呀。”菲利普难为情地站住了。“我想进来看看你。”“我们正忙着呢。”亨特插话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刚到5分钟。”他们坐着看他,好像他打扰他们似的,显然,他们希望他赶快走,菲利普涨红了脸。“我这就走。你做完功课随便过来坐坐。”他对罗斯说。“好吧。”菲利普顺手把门关上,一瘸一拐地回自己的书房。他感到很伤心。罗斯不仅不高兴见他,而且看样子似乎觉得恼火,好像他们是一般熟人似的。他寸步不离地在房里等,生怕罗斯来找不到人。却见不到他朋友的影子。第二天早晨他去作早祷时,见到罗斯和亨特手挽着手,大摇大摆地走过去。别人把他不在时的情形告诉了他,菲利普忘了,3个月在学生生活中是一段漫长的时间。况且,他是在孤寂中度过的,罗斯却生活在现实的社会中。亨特已过来填补这一空缺。菲利普发觉罗斯在悄悄地避开他。可是他可不是一个逆来顺受,有话闷在肚子里的人。待确信只有罗斯一个人在书房时,他便进去。“可以进来吗?”他问。罗斯困窘地望着他,这种困窘的局面使他迁怒于菲利普。“嗯,你想进来就进来呗。”“那就谢谢啦!”菲利普挖苦地说。“你要干什么?”“唷,自从我返校,你为什么变得这么不友好?”“唉,别傻了。”罗斯说。“真不明白你那么看得起亨特。”“那你管不着。”菲利普低垂着目光,满肚子的心里话再也说不出来。他怕羞辱自己。罗斯站起身来。“我得去体育馆了。”他说。他走到门口时,菲利普硬着头皮开口道:“罗斯,别那么固执了。”“见鬼去吧!”罗斯顺手“砰”地一声将门关上,撂下菲利普走了。菲利普气得浑身发抖。他回自己书房,把刚才的谈话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他现在恨罗斯了。他想伤害他,又想刚才本来可以挖苦他一番的。他盘算着如何终结他们之间的友谊,不知别人会怎样在背后议论这件事呢。当同学们再也不把他放在心上时,由于敏感,他似乎从别人的态度中看到了嘲笑和惊讶。他想象别人对这件事如何说长道短。“毕竟,他们好景不长。我就怀疑他竟会忍受得了凯里的那一套,那个讨厌的家伙!”为了表示对这件事满不在乎,他开始同一个过去自己所讨厌和瞧不起的名叫沙普的同学打得火热。他是伦敦学生,样子很粗野,嘴唇上刚长出胡须,两道浓眉越过鼻梁,连在一起。他的手很柔软,态度温和得和年龄很不相称。说起话来稍带伦敦口音。他属过于无精打采,而干脆不参加游戏的那一类学生。他经常巧妙地找出种种借口,避免参加那些必须参加的活动,教师和同学都不太喜欢他。菲利普现在和他结交,纯粹为了斗气,也出于妄自尊大。两个学期后,沙普打算去德国待一年。他讨厌上学,把上学看作是进入社会之前必须忍受的侮厚。他只喜欢伦敦。关于自己假期在伦敦的所作所为他讲也讲不完。从他的谈吐中——他的声音柔和、低沉,隐约可以勾画出伦敦街头夜生活的传闻。菲利普立即听得既入迷又厌恶。在他活跃的想象中,依稀可以看到剧院正厅大门的汹涌人群;看到低级饭馆和酒吧间的光焰夺目的灯火;那儿,人们喝得半醉地坐在高脚凳上,正和酒吧女招待闲扯;看到路灯下,神秘地来来往往的**作乐的人群。沙普借给他从霍利韦尔街购来的廉价小说。菲利普怀着奇妙的恐惧心情在小寝室里阅读起来。有一次,罗斯想过来同菲利普和解。罗斯性情温和,不喜欢树敌结仇。“凯里,你为什么这么不开窍呢?和我断绝来往对你有什么好处呢?”“我不懂你这是什么意思。”菲利普回答道。“好啦,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你使我讨厌。”“那就请便吧!”(本章完)[(第9章 人性的枷锁(9))]罗斯耸耸肩膀走了。菲利普脸色煞白,他一激动起来总是这样的,心怦怦直跳。罗斯一走,他突然感到无限悲哀。他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回答罗斯。本来,要是能和罗斯交朋友,菲利普愿付出任何代价。他恨刚才和罗斯吵嘴。现在看到伤了他的心,菲利普感到很后悔。但他是身不由己的,好像着了魔似的,被迫违心地说出刻薄的话。即使现在,他也还想和罗斯握手,言归于好,更多地迁就他。但想伤害他的愿望已经太强烈了,他想为自己忍受过的痛苦和屈辱进行报复。这是自尊的,也是愚蠢的,因为他知道罗斯一点也不会放在心上,自己却将忍受痛苦。他脑子里忽然闪出一个念头;他应该去找罗斯,对他说:“对不起,我太粗鲁了。我实在忍不住,咱们言归于好吧。”然而他知道,自己绝不会这样做的,他怕罗斯嘲笑他。他恨起自己来了,过一会儿,沙普进来时,他一找上机会就同他吵了一架,菲利普有一种揭别人伤疤的残忍本能,能说出惹人怨恨的话,因为这些话都是事实。但这一回沙普有了最后的发言权:“刚才我听到罗斯同梅勒在议论你,”沙普说道,“梅勒说:‘你为什么不踢他一脚?这样可以教训他懂点规矩。’罗斯说:‘我才不干呢,该死的瘸子!’”菲利普立即满脸飞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的喉头哽住,几乎透不过气来。菲利普升上了六年级,可是他如今实在讨厌上课,由于已失去抱负,不管学好学坏,他都无所谓。清晨醒过来,他心情沉重,因为又得熬过沉闷、无聊的一天。由于事事听任安排,他也懒得做事;学校的各种限制使他恼火。并不是因为它们不合理,而是因为它们是清规戒律,他渴望自由。他厌倦重复做那些已懂得的东西,也厌倦教师为照顾愚钝的学生反复强调自己一开始就懂得的那些内容。珀金斯先生的课,学不学都随你的便。他既热心又心不在焉。六年级教室是已修建的古修道院的一部分。有一个哥特式的窗子,菲利普把它画了一遍又一遍,借以消磨时间。有时他来劲了,便画起大教室的主塔楼或通往教堂围地的过道。他有画画的痹好。路易莎伯母年轻时画过水彩画。她有好几本画册,里面画的都是教堂、古桥以及逼真的农舍的素描。这些素描常常在牧师住宅的茶会中拿出来供人观赏。有一次她赠送他一盒颜料,作为圣诞节礼物。他学画是从临摹她的水彩画开始的。他临摹得比别人预料的都要好。不久他便开始构思一些简单的画。凯里太太鼓励他学画。因为这是防止他调皮捣蛋的一个好办法,往后,这些素描还可以拿去义卖展销呢。其中有二三幅还装入镜框,挂在自己寝室。一天,上午的课刚结束,菲利普正懒洋洋地走出教室,珀金斯先生喊住他。“凯里,我有话要对你说。”菲利普等着。珀金斯先生也用纤细的手指捋着胡子,一边望着菲利普,好像在考虑自己所要说的话。“凯里,你究竟怎么回事?”他猝然问道。菲利普红着脸,很快地望了他一眼。现在他已摸透了校长的脾气,也不回答,等着他继续说下去。“近来我对你的表现很不满意,懒懒散散,心不在焉,对功课毫无兴趣,一直马马虎虎,敷衍了事。”“我很抱歉,先生。”菲利普说。“你要说的就只这么一句话吗?”菲利普不高兴地低下头来。他怎么能回答说他烦得要命呢?“你明白,这学期你的学业不是走上坡路,而是走下坡路。我不能给你一份好成绩单的。”菲利普想,如果校长知道家里如何对待那份成绩单的话,该有何感想。成绩单是早餐时到的,凯里先生不关心地瞟了一眼,便把它递给菲利普。“这是你的成绩单,你最好看看上面写些什么。”他说,一面用手指翻着一本旧书目录的封皮。菲利普看了看成绩单。“成绩好吗?”路易莎伯母问。“不如我实际该得的那样好。”菲利普微笑着回答,把成绩单递给她。“待会儿我戴上眼镜再看。”她说。可是早饭后,玛丽·安进来说肉商来了。伯母通常将它给忘了。珀金斯先生接着说:“我对你感到失望。我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知道假如你愿意的话,是完全可以搞出成绩来的,可是你好像再也不想努力了。本来我打算下学期让你当班长。现在,我想最好等等再说。”菲利普脸红了。想起自己会落选,他有点不服气,双唇紧闭。“此外,你现在必须开始考虑奖学金的问题。除非你现在发奋苦干,否则,你什么也得不到。”菲利普被这一顿训斥激怒了。他既生校长的气,也生自己的气。“我不想上牛津大学了。”他说。“为什么不呢?我认为你是打算当牧师的。”“我已经改变主意了。”“为什么?”菲利普没有回答。珀金斯先生还是保持原来的古怪姿势,宛若佩鲁季诺的画中人。他若有所思地用手指捋胡子,眼睛打量着菲利普,好像要看出他的心思似的,然后,突然对菲利普说他可以走了。显然,他是不满意的,因为一星期后的一个晚上,菲利普到他书房交作业时,珀金斯先生又恢复前次的话题。但这一次他采取不同的方法:他不是以校长的身份来和学生谈话,而是以人与人的平等关系来谈话。他现在关心的既不是菲利普的功课差,也不是他在劲敌面前没有多少机会获得进牛津大学所必需的奖学金,更重要的问题是:菲利普竟改变了今后的生活目的。珀金斯先生决心使他重新燃起当牧师的热情,他极为巧妙地在菲利普的感情上下功夫,这样做工作容易些,因为珀金斯先生本人也动了感情。菲利普的改变主意使珀金斯非常苦恼。他确实认为菲利普在莫名其妙地抛弃了获得人生幸福的机会。他的话是很有说服力的。菲利普很容易为别人的情感所打动,尽管表面上很平静,其实却很容易动感情。内心的感觉除了他的脸迅速地红一下之外,几乎很少显露自己的感情。这部分是由于他的天性,另一部分由于这几年在学校里养成的习惯。这时,菲利普深深地被校长的话打动了。他感激校长的关心,却觉得自己的行为致使校长忧虑,良心上深感不安。珀金斯先生要考虑全校的事务,竟然还为他操心,这太令人飘飘然了。但同时,他自己却又判若两人似地站在校长身边,心不由己地死命地坚持这两个字:“我不!我不!我不!”他觉得自己支撑不住了,对自身的虚弱无能为力,就像一只落在盛满水的脸盆里的空瓶子,水正在不断地往瓶子里灌。他咬紧牙关,一遍遍地对自己重复着这两个字:“我不!我不!我不!”最后,珀金斯先生把一只手搁在菲利普肩上。“我不想左右你,”他说,“你应该自己拿定主意。祈求全能的上帝帮助你,指引你吧!”菲利普从校长屋里出来,天正下着蒙蒙细雨。他在通往教堂围地的拱道下面行走。周围一个人影也不见,也听不到榆树上白嘴鸦的叫声,他慢腾腾地走着,感到浑身发热,细雨打在他身上,他感到很舒服,他回味珀金斯先生所说的话。既然,如今他已从个性的狂热中解脱出来,头脑冷静了。谢天谢天,他总算没有让步。朦胧中,他隐约看到大教堂庞大的轮廓,现在他讨厌它了,因为他不得不去参加冗长而讨厌的礼拜仪式。圣歌一唱起来就没完没了。演唱时,你只好百无聊赖地站着。你根本听不到单调、低沉的布道。你不得不安静地坐着,要想舒展一下四肢,只好扭动身子。接着,菲利普想起在布莱克斯特伯尔的每星期天的两次礼拜。教堂很冷,空荡荡的,处处可闻到浆过的衣服和润发香脂的气味。副牧师作一次布道,伯父作一次布道。菲利普长大后,开始了解伯父的为人;菲利普是个直率的、不容异说的人。他不理解一个人竟可以作为牧师虔诚地讲一套大道理,却不能落实在行动上,这种言行不一的欺骗行为引起了他的义愤。伯父是个软弱、自私的人。他的主要愿望是省去麻烦。珀金斯先生为他描绘一幅侍奉上帝的美好的生活图景。菲利普知道他家乡东英格兰一隅的牧师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离布莱克斯特伯尔不远的怀特斯通教区有一位牧师,他是单身汉,为了找点事干,最近竟开始务农了。地方报经常报道他在郡法院不是对这个就是对那个起诉,如对他不发给工钱的农业工人或他指控欺骗他的商人起诉。风传他让自己的牛挨饿,人们议论纷纷,说要对他采取某种一致的行动。另外还有一位弗尼教区的牧师,他蓄着大胡子,体形优美。由于忍受不了他的残忍,妻子不得不离开他。她对左邻右舍诉说了有关他的许多不道德的事。沿海小村庄苏尔勒的牧师,每天晚上都可以看到他在离牧师住宅一箭之遥的酒馆里;而那儿的教会执事曾向凯里先生求教;除了农民或渔夫外,他们再找不到可以商量的人;漫漫冬夜,寒风凄厉地从光秃秃的树上呼啸而过;周围除了一片荒凉的、清一色的犁过的田**,什么也看不见;这里处处贫穷,像样的工作极少;他们性格上的种种怪癖都任其发展,不受任何约束;他们变得心胸狭窄和脾气古怪。这一切菲利普了如指掌。然而由于他年轻、偏狭,对此一点也不能原谅。他一想起要过这样的生活就不寒而栗;他要闯出去见世面。不久,珀金斯先生发现他的一席话对菲利普不起作用。这学期的其他时间就再没理睬他。他给菲利普写了一份措词尖刻的成绩单,成绩寄到家里,路易莎伯母问他写得如何时,他爽快地说:“很糟!”“是吗?”牧师说,“那我得再看看。”“你看我继续在特坎伯雷待下去有用吗?我想,假如我到德国过一段时间也许会好些。”“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路易莎伯母说。“难道你不觉得这主意不错吗?”沙普已离开皇家公学,并从汉诺威给菲利普写信。他那才真叫做开始生活呢。菲利普一想起来便坐立不安。他觉得再忍耐一年也受不了。“可是那样你就拿不到奖学金。”“反正我没有希望得到。况且,我也并不那么想上牛津大学。”“可是,菲利普,假如你想当牧师的话?”路易莎伯母惊叫道。“我早已打消这个念头了。”凯里太太以惊愕的眼光盯着他。不过,她惯于克制自己,随即又给伯父倒了一杯茶。大家都不吭声,一会儿,菲利普看见眼泪从她双颊慢慢地淌下来。他突然心如刀绞,因为她的痛苦是他引起的。她穿着裁缝做的紧身黑色外衣,满脸皱纹,眼睛倦怠无神,灰白的头发还像年轻时那样梳成上浮的卷发,样子令人觉得既可笑又可怜,菲利普第一次看出这一点。后来,牧师和副牧师有事到书房时菲利普伸出两只胳膊搂住她的腰。“路易莎伯母,让你伤心,真对不起,”他说,“假如我的秉性不适合当牧师,勉强当了又有什么好处呢?”“菲利普,我太失望了,”她呻吟地说,“我早已指望你能当牧师了。我想你可以当伯父的副牧师。这样,我们百年之后——毕竟,我们不能长生不老,对吧?——你就可以接替他。”菲利普浑身发抖。他惊慌失措,心“怦怦”直跳,好像沦落陷阱,拼命拍击双翅的鸽子似的。伯母的头靠在他的肩上,低声地呜咽着。“我希望你说服威廉伯伯,让我离开特坎伯雷。我很讨厌那个地方。”布莱克斯特伯尔牧师并不能轻易改变已作的安排。本来打算让菲利普在皇家公学一直念到18岁,然后再上牛津。菲利普这时想离开,他无论如何也不听。因为没有事先通知学校退学,那学期的学费不管怎样还得照付。“那么,你能为我通知学校,说我圣诞节离开吗?”菲利普在一次冗长而激烈的谈话结束时说。“我将就此事写信给珀金斯先生,征求他的意见。”“唉,天啊,但愿我现在就21岁。听任别人摆布实在太可怕了。”“菲利普,你不该那样对伯父说话,”凯里太太温和地说。“可是你难道不明白珀金斯要我待下去吗?他脑子里对学校每个人都了如指掌。”“为什么你不想上牛津?”“我不打算任圣职,上牛津有什么用?”“什么不打算任圣职,你已经身在教会了!”牧师说。“那么算是牧师了吗?”菲利普不耐烦了。“那打算将来干啥?菲利普?”凯里太太问。“我不知道。我还没有拿定主意。但是不管我干什么,懂外语是很有用的。在德国住上一年,要比继续待在那个鬼地方学到的还要多得多的知识。”他觉得牛律并不比继续呆在中学强,但他没直说出来。他满心希望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况且,他的老同学多少认识他这个人,他想远远地避开他们。他觉得他的学校生活是个失败。他想开始新的生活。正巧,菲利普想到德国去的愿望和最近在布莱克斯特伯尔人们所议论的某些观点相吻合。有时,医生的朋友来访,住了下来,也带来了外界的消息;8月份在海边度假的游人也有自己观察事物的方法。牧师听说有人认为,旧式教育现在已不像过去那么管用了,而现代语言正赢得他们年轻时从未有过的重要地位。他本人的想法也是矛盾的。他一个弟弟有一次考试不及格被送往德国,于是开创了先例。可是由于弟弟在那儿死于伤寒,就不能不说明这样的试验是危险的了。经过无数次谈话,结果决定菲利普回特坎伯雷再上一学期然后离开。菲利普对这一协议并不满意。返校几天后,校长就对他说:“我收到你伯父一封信。看来你想到德国去,他问我对此事有何看法。”菲利普大吃一惊。他对监护人的食言感到非常气愤。“我认为这件事已经定了,先生。”他说。“还差得远呢!我回信说,我认为让你离开是最大的错误。”菲利普立即坐下来,给伯父写了一封措词激烈的信。他顾不上斟酌词句。那天晚上,他气得迟迟不能入眠。第二天他很早醒过来,开始郁闷地思索他们对付自己的手法,他焦急地等着回音。两三天以后,回信来了。这是路易莎伯母写来的一封温和的、悲伤的来信。信上说他不该给伯父写这样的信。他伯父非常苦恼。说菲利普是刻薄的,违反**教义的。他应该懂得,他们费尽心血,全是为了他好,而且他们的年纪比他大得多,更能够判断什么对他有利。菲利普捏紧拳头。这种话他听得多了,看不出这些话为什么会是真的。他们并不如自己了解情况。为什么他们如此自作聪明地认为年纪越大就越有智慧呢?信的结尾告诉他,凯里先生已经撤回他给学校的退学通知。菲利普直到下星期的半日假还憋着一肚子气。他们每星期二、星期四放半日假,因为每星期六下午他们得上大教堂做礼拜。六年级的其他同学都走了以后,他留了下来。“先生,今天下午我能回一趟布莱克斯特伯尔吗?”他问。“不行。”校长简单地回答。“我有要事找伯父商量。”“你没有听见我说不行了吗?”菲利普不作声,走了出来,他对这样的侮辱感到很不愉快:低三下四地求人,又遭到无礼的拒绝。他现在恨校长了。菲利普在残暴的、不讲理的**下忍受折磨。他太气愤了,以至不管三七二十一,午饭后便抄熟悉的小路走到车站,正好赶上开往布莱克斯特伯尔的列车。他走进牧师住宅,看到伯父和伯母正坐在餐室里。“喂,什么风把你刮回来?”牧师说。显然,他是不高兴见他的,看起来有点儿不自在。“我是回来和你商量离校的。我真不明白,我在这儿时你答应我。可是一星期以后又变卦了,你这是什么意思?”菲利普对自己的胆量有点吃惊,可是他已拿定主意该怎么说了。尽管他的心猛烈地跳动着还是硬着头皮说了出来。“今天下午你回来请假了吗?”“没有。我向珀金斯请假,他不批。假如你想写信告诉他我回来,你可以让我挨一顿臭骂的。”凯里太太坐着做针线活,双手发抖。她不习惯这种争吵的场面,十分焦虑不安。“假如我告诉他,你挨骂也活该。”凯里先生说。“要是你想当一个彻头彻尾的告密者,你就告去吧。你已给珀金斯写过信了。这种事你是能干得出来的。”菲利普说这些话太傻了,因为这正好给牧师一个求之不得的机会。“我不打算静静地坐在这里,听任你向我说无理的话。”他神气十足地说。他站起来,快步走出餐室,进入他的书房。菲利普听到他关了门,还上了锁。“唉!上帝,但愿我现在21岁就好了。像这样受束缚实在糟透了。”路易莎伯母开始悄悄地落泪。“噢,菲利普,你不该用这样的态度对伯父说话。去给他赔个不是吧。”“有什么好赔不是的,是他在捉弄我。把我留在学校还不是白浪费钱?可是他操什么心呢?花的又不是他的钱。受这种什么也不懂的人监护,实在太残酷了。”“菲利普!”菲利普滔滔不绝地发泄自己的愤怒。一听到她的声音立即停住了。那是悲痛欲绝的声音,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说了些多么刻薄的话。(本章完)[(第10章 人性的枷锁(10))]“菲利普,你怎能这么冷酷无情呢?你知道我们费尽心机,只是为你好,我们也知道没有经验。如果我们自己有孩子就不会这样了。因此,我们写信向珀金斯先生请教。”她连声音都变了。“我想像个母亲那样待你,疼你,爱你,把你看作自己的亲生儿子。”她如此瘦小、脆弱,在她那一副老妇女的神态中带有几分感伤,菲利普被感动了,他突然喉咙一阵梗塞,眼睛充满着泪水。“真对不起,”他说,“我不是有意发火的。”他跪在她身边,把她搂住,吻着她沾满泪痕的枯皱的脸。她伤心地抽泣着。他突然对她那无用的一生感到可怜。她以前还从未这样充分地表露自己的情感。“菲利普,我知道我对你一直力不从心,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你没有母亲,正像我没有孩子一样糟。”菲利普忘了生气,也忘了自己关心的事,只想到用笨拙的爱抚和结结巴巴的话语来安慰她。这时,时钟响了,他得马上动身,赶乘那趟返回特坎伯雷的列车,以来得及参加晚点名,他坐在车厢的角落里,才发现什么事也没办成。他恨自己的脆弱。只因牧师那副傲慢的神态和伯母的几滴眼泪,自己便放弃了回家的目的,实在没出息。可是,他可知道那老两口是如何商量的,结果校长又接到另一封信。珀金斯先生不耐烦地边读边耸着肩膀。他将信递给菲利普。上面写道:亲爱的珀金斯先生:请原谅我为被监护人的事再次打扰你。我和他伯母都对他一直放心不下。他似乎急着要离开学校。他伯母认为他心情不愉快。我们不是他的生身父母,故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似乎认为自己的学业不够理想,觉得继续持下去简直浪费金钱。若你能找他谈一次话,我将不胜感激。倘若他不肯回心转意,也许还是按我原来的打算,让他圣诞节离校为好。您的非常忠实的威廉·凯里菲利普将信还给他,心里感到一阵胜利的骄傲。他终于如愿以偿,能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他心满意足了。他的意志战胜了别人的意志。“要是你伯父收到你的第二封信又会改变了主意,我再花半个钟头给他回信也无用。”校长恼怒地说。菲利普一声不吭,脸色十分平静,却掩饰不住眼睛里的炯炯光芒。珀金斯先生看出来了,突然笑了起来。“你得胜了,是吗?”他说。菲利普坦然地微笑了,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你真的急着要离开这儿吗?”“是的,先生。”“待在这儿不愉快吗?”菲利普脸红了。他本能地讨厌别人探究他的感情深处。“我不知道,先生。”珀金斯先生慢条斯理地用于指捻着胡子,若有所思地望着他,仿佛在自言自语似的。“当然,学校是向智力一般的人开设的。反正洞都是圆的,不管钉子是什么形状,无论如何都得钉进去。除了应付一般水平的人外,谁也没有时间去应付其他的。”接着,他突然对菲利普说,“喂,我给你出个点子。这学期快结束了,再待一学期也毁不了你。假如你想到德国去。在复活节后走比在圣诞节走好。春天出门比仲冬要舒服;假如下学期末你还想走的话,那我没意见。这样好不好?”“太谢谢你啦,先生。”菲利普赢得最后三个月的时间太高兴了,因此,多待一个学期也不在乎。一想到复活节以前他将永远离开学校,也就似乎不觉得学校像一所监狱了。他心花怒放。当晚在小教堂里,他环顾周围按年级、座位站着的同学,一想起马上可以不再见到他们,心里暗自得意。这倒使他对他们怀有一种友好的感情,他的目光落在罗斯身上。罗斯认认真真地担任班长:他一心要给学校留个好印象;那天晚上轮到他念祷文,他念得很带劲。一想到自己将永远免受其扰,菲利普微笑了;6个月以后,罗斯是否长高了或者四肢是否健全对他都无关紧要了。他是班长,或是耶稣十一门徒的头头,这又有什么了不起呢?菲利普望着身穿教士服的老师们。戈登死了,他是两年前中风死的,其余的都在。现在,菲利普懂得他们都是一批可怜虫。也许特纳是个例外,他还有点儿男子气概。可是一想到他们对自己的约束,心里就不是滋味。6个月后,他与他们之间也毫不相干了。他们的褒奖对他毫无意义,至于他们的非难,他将耸耸肩膀一笑置之。菲利普学会克制自己的情感,在外表上不露声色。腼腆羞怯还在折磨着他,可是他常常兴高采烈。尽管他拘谨地、缄默地瘸着腿独自行走,内心却有说不出的欢乐。他的步伐似乎轻松多了。五光十色的念头在他脑海里欢腾、雀跃。幻想一个紧接着一个,他简直难以捕捉。但是,它们来来往往,使他兴奋异常。现在,由于心情愉快,他可以用功了,那学期剩下的几周,他弥补了荒废多时的学业。他的脑子很管用。他热衷于激发自己的智力。期末考试他成绩优异。珀金斯先生只评论了一句。他正和菲利普分析菲利普写的一篇文章,在作了一般性的批评后,珀金斯先生说:“看来你已下决心不那么吊儿郎当了,是吗?”他朝菲利普笑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菲利普垂下双眼,局促不安地笑了笑。五六个想在夏季期末瓜分各类奖品的学生,已不再把菲利普当作重要的对手了。可现在却对他感到忐忑不安。他也不告诉他们复活节自己就要离开,不成为竞争者了,却让他们去提心吊胆。他知道罗斯对法语自鸣得意,因为有两三个假期在法国度假;罗斯还期望获得英语作文一等奖;菲利普对罗斯看到这些学科远不如自己而坐立不安感到沾沾自喜。另一个同学是诺顿,若拿不到学校的奖学金,诺顿就无法上牛津大学。他问菲利普是否也在争取奖学金。“你反对吗?”菲利普反问道。一想到自己掌握了某些人的命运,菲利普觉得很开心,先把各种奖赏真正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然后,因为鄙视它们而让给别人,这样做确实有点浪漫。终于,离别的一天到了。他去同珀金斯先生道别。“你该不是真的想离开吧?”看到校长明显惊讶的神色,菲利普的脸沉下来了。“你说你并不阻拦,先生。”他回答。“我想你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因此我最好迁就点。我知道你固执、任性。你究竟为什么现在就要离开呢?无论如何,你只剩下一学期了。你也可以易如反掌地获得莫德林奖学金,我们学校颁发的各种奖品你也可以捞到一半。”菲利普满脸不高兴地看着他。他觉得自己上了圈套。不过珀金斯许下了诺言,他只好守信用。“在牛津你会过得很愉快的,你不需要立即决定今后要做什么。不知你是否懂得,对每一个有头脑的人来说,那儿的生活是多么的快活。”“现在,我已经作好去德国的一切安排了,先生。”菲利普说。“难道安排好了就不可以改变吗?”珀金斯先生反问道,嘴角挂着一丝挖苦的笑容。“失去了你,我将感到很惋惜。学校里,愚笨而用功的学生总可以比聪明而懒惰的学生学得好。可是,当聪明的学生用功时,那么,他就会像你这学期所取得的成绩。”菲利普满脸通红。他不习惯听恭维话,也没有人说过他聪明。校长把一只手放到菲利普肩上。“你明白,向愚笨的学生传授知识是件乏味的工作。然而,当你不时有机会遇上一个聪明的学生,你的话几乎还没有说出来,他就领会了。嘿,这时候,教书便成了世界上最令人振奋的事了。”菲利普的心被校长的好意软化了。他从未想到珀金斯先生对自己的去留真的在乎。他既感动,又洋洋得意,以优异的成绩结束学校生活,然后上牛律,实在太令人惬意了。瞬间,眼前呈现一幅大学的生活图景:有的是从回来参加皇家公学老校友体育比赛的校友的描述中了解到的,有的是在书房里宣读牛津大学来信时听到的。可是他感到惭愧;假如他现在让步,那他自己也会鄙视自己的。伯父将会为校长的谋略的成功而拍手称快。假如戏剧般地屈从于那些唾手可得的奖品,那简直是屈辱!因为他不屑获得它们,不屑像一般的人那样去争夺它们。其实,只需要做一些维护菲利普自尊心的说服工作,他将会照珀金斯先生的意愿行事。但是,菲利普的脸上一点儿也没有流露出任何的感情冲突,他的脸既平静、又忧郁。“我想还是走好,先生。”他说。像许多靠个人影响行事的人一样,当珀金斯先生的权力不能立即奏效时,他就变得有点不耐烦了。他有许多工作要做,不能为一个在他看来顽固不化的孩子身上浪费更多的时间。“好吧,假如你真的想走,我答应你。我俗守诺言。你什么时候去德国?”菲利普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这一回算是胜利啦,但他不知道是否失利了反倒好呢。“5月初,先生。”他回答。“那好,回来时一定要来看看我们。”他伸出手来。此时要是再给菲利普一个机会,菲利普会改变主意的。但他似乎认为这件事已经定了。菲利普走了出来。他的中学时代结束了。他自由了。然而他过去期待那种欣喜若狂的心情,这时却没有到来。他缓慢地绕着教堂围地踽踽独走,一阵无限消沉的感觉涌上心头。现在,他后悔自己不该那么傻。他不想走了。然而,他知道自己决不会再去找校长,说自己愿意留下来。他不能蒙受这种耻辱。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做得对。他对自己、对周围的一切都不满意。他抑郁地责问自己:当你可以随心所欲时,事后是否又后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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