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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性格-3

作者:亚瑟·亨·史密斯 字数:44190 更新:2023-10-09 20:19:25

当中国人开始更多地了解西方文明的时候,他们所了解的只是西方人强迫他们接受的西方文明中最坏的成分。在他们看来,基督教世界遍布非基督教世界无法比拟的慈善机构,这肯定是件了不起的事。这也可能会促使他们去探求隐藏在这一意味深长的事实背后的东西。我们还应该提醒中国人去注意一个令人深思的细节:表示“仁”的汉字与其他和感情有关的汉字不同,它没有以心字作偏旁,这说明,它代表的美德通常是缺少诚意的,其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慈善活动应是一种本能,无论有无明确的必要,都要找机会表现出来。中国人完全缺乏这种精神,这的确不是人类的进步。如果中国人想创造出真正的慈善,就必须经历西方人过去的经历,把仁慈变成人生的重要成分。    第二十一章 缺乏同情   我们已经考察了中国人的慈善活动。仁慈是一种善良的天性,同情也建立在它的基础上,我们姑且认为中国人的确做了些慈善事业,下面所要阐明的是中国人明显缺乏同情。  我们要时刻牢记,中国人口众多,各地会定期发大水或闹饥荒。很多国家的事实都表明,社会条件是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因素,但在中国,似乎不怎么灵验。传种接代是中国人的首要愿望。最穷的人家也要在儿子很小时就给他们娶媳妇,随后这些孩子又生出一大堆孩子,就好像他们生活有保障一样。还由于一些其他原因,结果使得中国人的生活简直就是干活,吃饭,吃饭,干活,几乎就像一个短工,这已经难以避免。如果一个外国人不能马上意识到,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缺钱,他就不可能长期与中国人相处。事情一开始做,他们就要钱,因为他们一无所有,给了钱,做事的人才有饭吃。即使是小康人家,急需用钱的时候,也很难筹集到起码的数目。中国有个意味深长的说法,用以形容办丧事、打官司时被迫借钱的窘状:“过贱年”,就是说好像一个饥饿的人,不顾一切地寻求帮助。除了境况较好的人家外,谁都不可以指望能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独立操办这类事情。令人绝望的贫穷是帝国最突出的现实,它使得人与人之间明显变得冷漠。在物质困乏的压力下,人们已形成一些固定的习惯,即使是直接的生活需求不再紧迫时,他们仍保持艰苦的生活水平。中国的生活就像一个椭园,钱和粮是它的两个圆心,一切社会生活都围绕着它们旋转。   帝国民众的极度贫困、他们为生活所需而进行的长期艰苦的抗争,以及在各种难以想像的条件下所遭受的令人同情的苦难,都是世人皆知的。中国人的慈善行为无论是出于何种动机,也都只不过是想从令人绝望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哪怕是千分之一那么一点点。这些苦难一直沉重地压迫着他们,要是遇到灾荒年头,还不知要糟多少倍呢!中国的有识之士应该意识到他们那些缓和痛苦的办法是彻底行不通的。无论是靠个人的慈悲,还是靠政府的干预,即使做得再好,也只能改善表面的症状,对于根除疾病完全无效。就像发冰块给伤寒病人一样——每个人就这么多,没有医院,没有饮食,没有药物,没有护理。因此,一点也不奇怪,中国人没有变得更慈善,而是在全然缺乏制度、预见和管理的情况下,一直保持行善的习惯。我们都清楚,即使一个有教养的人,长期面对既无法阻止又无力帮助解决的灾难,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现代的战争就是一个明证。第一次看见血,会精神紧张,产生难以消除的印象,但它很快就消失了,人也变得麻木了。对有经验的人来说,对血的恐惧一生只有一次。中国经常发生战争,人们对战争的结果也早已习以为常。   对残疾人的态度也能说明中国人缺乏同情;中国人一般认为,呆子、瞎子、尤其是独眼龙、聋子、秃子、斗鸡眼都应该避而远之。似乎生理上有缺陷,道德上也一定有缺陷。据我们观察,人们不会对这些人冷酷无情,但总是缺少同情。就像古犹太人认为的,这些人肯定暗中犯了罪,因此才遭到这样的惩罚。相反,西方人会对这种人产生发自内心的同情。   一个不幸残疾的人,无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不能忍耐嘲讽就不能活下去。对他最温和的方式是描述他的缺陷,以引起众人的注意,药铺的伙计会对一个病人说:“麻子老兄,你是哪村的?”一个斜眼人听到“眼斜心歪”也不足为奇,假如是个秃子,就会听到:“十个秃子有九个是骗子,最后一个如不哑巴,也一样。”这些不幸的人终生都必须逆来顺受,只有当他听到长年不断的嘲弄而不再温怒时,才能够安于生活。   对精神有问题的人,中国人同样坦率得过分。旁观者会说:“这孩于是个笨蛋!”可实际上,他也许并不笨。不断地重复说他不长脑子,很容易摧残他未发育完全的智力。以这种方式对待精神病患者或其他病人,也十分普遍。也许恰恰就是这种方式导致了疾病的产生,并使之更为严重。他们所有的毛病、生活的细节成了公众的谈资,而他们自己所能做的只是完全习惯于被称为“疯子”。“二百五”、“蠢货”等等。   在一个重视生男孩的民族中,因没有孩子而遭到谴责与嘲骂,一点儿也不奇怪。就像传说中先知撒母耳*的母亲,“为了激怒她,仇敌触动了她的痛处。”不管有意无意,一个母亲悄悄地闷死了她的一个孩子,人们对此并不大惊小怪,那一定是个女孩。   婚礼中新娘的遭遇也是中国人缺乏同情的典型例证。新娘一般都很年幼,也很害羞胆怯,突然置身于那么多陌生人当中,难免感到恐惧。尽管各地风俗差别很大,但都任凭众人盯着这些可怜的孩子,完全漠视她们此刻的心情。有的地方,人们可以随意拉开轿帘,盯着新娘看;还有的地方,新娘会成为尚未出嫁的姑娘们取乐的对象。她们站在新娘经过的道旁,大把大把地向她头上撒草籽或谷糠,新娘的头发是费了好长时间,仔细油过的,那些东西会牢牢地粘在上面。在公婆门前,新娘一下轿子,就立刻成了人们品评的对象,仿佛一匹刚买来的马,此时此刻,   *注:撒母耳,《圣经》中希伯莱的士师与先知。新娘的心情当然是不难想像的。   中国人一方面特别注意细节,另一方面又会做出对别人显然不合时宜的事。我的一位中国朋友,就说过一些失礼的话,可他一点儿都没觉察到。他描述他第一次见到外国人时,说他感到最惊奇的是他们脸上长满了胡子,像猴子一样,然后他还再三保证说:“我现在已经非常习惯了。”老师则会当着学生的面评价学生:靠门的那个最聪明,二十岁时一定会高中,而邻桌的那两个的确是他所见学生中最愚蠢的,这种评价会对学生产生何种影响,从来没人想过。   中国人缺乏同情还表现在他们的大家庭生活方面。尽管各家情况不同,我们仍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他们的家庭生活并不幸福。他们也不可能幸福,因为缺少感情上的结合,而这一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恰恰是至关重要的。中国人的家庭只是个人组成的团体而已,他们持久稳定地结合在一起,有共同的利益,也有不同的利益。这种家庭在我们看来根本不是家庭,因为家庭成员之间没有同情心。   在中国,女孩一出生,多多少少总不受欢迎。她们的遭遇中有大量有意义的事例,可以说明中国人缺乏同情。   在中国,母亲和女儿共同住在封闭狭窄的小院子里,难免会发生争吵,由于平时很少受到约束,她们便往往恶语相加。中国俗话说:“再骂总是亲闺女。”对于想了解中国家庭的人,这句话确实很有意味。女儿一旦结婚,除血缘关系,就与娘家没多少关系了,将她的名字从家谱中抹去,是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她不再是我们家的女儿了,而是别人的媳妇了。但人的天性又促使女儿隔三差五回娘家走亲戚,这也是地方风俗,某些地方,女儿经常回娘家,而且住的时间很长;而另外一些地方,女儿则应尽量少回娘家,如果娘家人全死了,她就几乎再也不回去了。不管这些风俗有多少细微的差异,人们普遍认为,媳妇是婆家人。女儿回娘家,严格说来,是出于一种做活的考虑。她们常常带上婆家的一大堆针线活,而娘家的人必须帮她做完,每次还要尽量带上自己的孩子,这样,既可以避免自己不在时没人照看,最重要的是孩子能在姥姥家吃喝花销。对于女儿较多的家庭,频繁的造访会令全家人感到很可怕,简直是一种严重的盘剥。因此,父亲与兄弟常常阻挡女儿回来,母亲却暗中支持。但根据当地风俗,如正月里的某些日于,尤其还有节日,女儿回娘家是不能限制的。   女儿回婆家时,就像谚语中讲的贼,从未空手而归。她应给婆婆带些礼物,一般是些吃的。假如忽略了这一点,或者没能办到,婆婆就会演戏似地发一通脾气,女儿嫁到穷人家里,或者后来家道衰落了,假如她有一些结了婚的兄弟,她将会发现,回娘家就仿佛医生说的,“处置不当”。娘家的媳妇和已出嫁的女儿之间就会爆发战争,就像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一样,都把家看成自己的领地,把对方看成入侵者。如果媳妇在家里足够强大,她们就会像非利士人那样,对不能统统消失或赶走的仇敌索取贡品。媳妇在整个家庭中的地位,严格地说,形同奴仆。找仆人,当然要找健壮的,发育良好的,而且还要懂得烹调、缝纫等生活技艺,不论当地人如何谋生,她们总比没有力气和办事能力的孩子要强得多。因此,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一个十岁左右瘦弱的男孩会要一个健壮丰满。二十岁的姑娘作媳妇了。婚后很长一段时间,姑娘还要尽心尽力照看生天花的小丈夫,天花是一种幼儿病。   中国媳妇的苦难简直罄竹难书。中国妇女一般结婚很早,她们一生中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受婆婆的绝对控制,由此,人们大概可以想像出媳妇在倍受虐待的家庭中,遭受了多么令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做父母的,在女儿遭受虐待时.只能对她的婆家表示抗议,或在女儿受虐自杀后,索取高昂的送葬费,除此之外,他们完全保护不了自己的女儿。如果丈夫严重伤害、甚至杀死了妻子,只要说她对公婆“不孝”,就可以逍遥法外了,我们有必要重复一遍,年纪轻轻的媳妇自杀,在中国司空见惯,有些地方,各村都会接二连三发生这类事。一位母亲曾责备已出嫁的女儿自杀未遂:“你有机会,怎么会死不成?”痛哉斯言!   在几年前的北京《邸报》上,河南总督偶然披露了一种情况:不仅父母杀死孩子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而且作婆婆的杀死媳妇只需交一笔罚金就行了。在报告的案例中,有一位妇女用香柱烧她的童养媳,用烧红的火钳烙她的双颊,最后又用滚烫的开水把她烹死。这位总督的奏折里还提到了其他类似的例子,其可靠性是勿容置疑的。这类极端野蛮的行径大概并不多,不过,残酷的虐待导致自杀或企图自杀却是常见的。   中国有许多妇女嫁给人作妾,她们的生活也十分痛苦。她们生活的家庭,极少是幸福的,总是不断发幸争吵和公开的打斗。一位在中国住了很久的外国人写道:“我所居住的那个城市的长官,是个大富翁、大学者,诗人,也很有才干,通晓经典教义;但他任意欺骗、诅咒、搜刮和体罚百姓,以满足自己罪恶的欲念。他的一个妾逃跑了,抓到后,被剥光了衣服倒吊在梁上,严刑拷打。”   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穷人可不能生病。女人、孩子病了,男人根本不把它当做一回事,任其发展,到最后常常都是病人膏盲,因为男人没时间照料他们,有时是因为“付不起医药费”。   我们前面讨论的孝顺观念把年轻人看得无足轻重。他们的价值只在未来,而不是现是。西方的许多做法在中国常常是被反其道而行之。三个旅行者当中,最年轻的要吃苦在前。最年轻的仆人也一律最辛苦。百姓的生活穷困难熬,孩子们经常会因苛刻的压制而离家出逃。在外头,他们一般都能发现生存的希望,因为可以与别人合伙谋生。。出逃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据观察,最普遍是因为不堪虐待。我知道一个男孩,最近斑疹伤寒初愈,很想吃东西——这种病人一般都是这样。他觉得家里的粗糙的黑窝头实在难以下咽,就跑到街上,非常奢侈地买了大约两毛钱的点心吃了,但因此受到父亲的严厉责骂,于是一气之下,跑到东北去了,从此,杳无消息。   乔治.D.普林蒂斯说,男人是支配者,女人只不过是“细枝末节”。这话用来形容妻子在中国家庭中的地位,非常恰当。人们认为,婚姻对女方家庭是为了不再抚养她,摆脱一个负担,对男方家庭则是为了传种接代。除非深究潜在的动机,人们对此都是闭口不谈。但是在中国,没有谁对此心里不清楚。   婚姻的这一目的,在较穷的阶层表现得更突出。寡妇再嫁,人们会说:“现在她不会饿死了。”俗话说:再嫁再娶,为了肚皮;没吃没喝,拆灶散伙。灾荒年头,丈夫抛弃妻儿,任其乞讨或饿死,己是司空见惯,有很多家庭把儿媳妇赶回娘家,由娘家赡养,或最终饿死。他们说:“你们的女儿,你们自己养活吧。”有时,发给哺育婴儿和妇女的特殊救济粮,会被男人吞吃,尽管这种事可能并不多,可总在发生。   仅仅通过灾荒年头的现象评价一个民族,显然有欠公允,然而,重要的是,特殊的岁月常常是检验社会基本原则的试金石,和平时相比,可能会更准确,更确实,在中国,卖妻卖儿,并不只发生在灾荒年头。只不过,这时人似乎忘记是在从事人口交易。了解真情的人都知道,早几年,很多灾区,买卖妇女儿童就像买卖牲口一样公开,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不用赶到集市上去。1878年,大灾荒几乎席卷了整个东三省,并向南蔓延,买卖妇女随处可见,十分普遍。大量的妇女被运往内地。有的地方,运输都出现了困难,甚至连一辆马车都雇不到。人贩子千方百计转运刚买到的妇女,把年轻的从灾区或人口过剩的地方运往因造反而人口减少、或多年娶妻困难的地区。令人感到悲哀的是,这一奇怪的交易对买卖双方可能都是最好的出路。尽管卖方妻离子散,天各一方,但买者与卖者毕竟都能活下去。   我们说过,中国人之所以对病人熟视无睹,是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女人和孩子”。天花,在西方被当成可怕的灾祸,可中国人对它一点儿也不重视——尽管在中国经常有人染上这种病,而且几乎无人能逃,这也只因为害天花的主要是孩子。因害这种病而双目失明的人十分普遍。中国人对婴儿生命价值的忽视程度,令西方人难以想像。他们强烈反对毁坏人的尸体,但对婴儿的尸体经常不加掩埋。婴儿死了,人们都是说:“扔掉”,用芦席松松地卷了,抛到荒野里,不久就被野狗吃掉了。有的地方,还流行一种恐怖的习俗,把婴儿塞进乱坟岗的死人堆,以免“鬼魂”回家骚扰。   我们感到天花可怕,中国人却不在乎。可他们对斑疹伤寒与伤寒的恐惧,如同我们见了猩红热一般。一个人离家在外,得了上述其中任一种病,都难以得到妥善的护理,甚至一点护理也得不到。向其他人请求帮助,得到的回答肯定是:“那病传染。”尽管伤寒多少有些传染,可在云南的一些山沟里,它可能是最令人胆寒的灾难。巴伯先生描述说:“患者不久变得虚弱不堪,接着一连几小时,浑身疼痛难忍;随后神志不清,胡言乱语,患了这种病,十之八九,性命不保。”据当地人说:“病人房间的各个角落都被鬼占据了,桌子和床在里面四处移动,发出声音,清楚地回答人们的提问。”可是,很少有人冒险进屋。传教士向我证实,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害怕传染,人们像对待麻疯病人一样将病人丢弃不问。如果家里的老人患了这种病,最好的照顾就是把他挪进一间孤零零的小屋子,放上一碗水,锁上门。挂念他的亲人每天两次战战兢兢地从门缝往里看,用棍子捅捅病人,看他是不是还活着。   中国人性情温和,在这样一个民族,每个家庭中肯定存在友爱行为,不过我们没有发现而已。疾病与灾难尤其容易唤起人类天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在一家为中国人开的西方医院里,我们耳闻目睹了很多实例,不仅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真诚相爱,就连陌生人之间也彼此爱护。一位中国母亲见到失去母亲的婴儿,很愿意用自己的乳汁喂养他,因为不忍心看着他饿死。   除非有特殊的原因,没人愿意帮助别人,这是中国多重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一个特点。比如,一个聪慧的男孩,经过考虑,想去读书,即使他没机会入学堂,这也非常合乎清理。可他周围的很多读书人,宁愿闲着无事,也不愿教他识字。他一流露出读书的愿望,就会招来无穷的嘲讽,这些人曾经年累月待在学堂里,他们似乎认为:“这家伙凭什么走捷径,我们费了好多年时间辛辛苦苦学来的东西,怎么能教他,让他很快学会呢?还是让他和我们一样请老师吧。”尽管个别人可以自学,但是很少有人能真正学到知识,哪怕是最基本的识字也不可能。   见人落水,竟袖手旁观,所有在中国的西方人都对此大为震惊。几年前,一艘外国汽轮在扬子江上着火,岸上挤满了观望的中国人,但没人营救落水的乘客与船员。最后,那些拼命游到岸边的人,很多都被抢劫一空,甚至身上的衣服也被剥去了,还有一些人被当场杀死。不久前,英国也曾发生沉船事件,但没有出现不营救的现象,我们应该将这些事比较来看。1892年秋天,英国一艘庞大的汽船在中国海岸搁浅,当地渔民和政府官员都尽全力救助幸存者。不过,中国人对灾难麻木不仁,这是个普遍的事实,尤其离家在外,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   在中国旅行,人们普遍发现,沿途的人对陌生人缺乏友善与帮助。夏天遇到暴雨,无法继续旅行时,需要前进的人会发现,这时天公和人在合伙捉弄他。即使你走的路通向泥潭,也没人会提醒你。你走入泥潭,与附近修路的人无关。我们说过,中国人不重视公路建设。所有的路在任何时候都布满了深坑,旅行者一旦陷进去就难以自拔。这时,周围立刻会聚满看热闹的人,他们都像一句成语所说的:“袖手旁观”。直到答应给钱,旁观者中才会有一位站出来,帮你一把。不仅如此,当地的居民还经常故意在难走的地方挖一个深坑,这样,陷进去的旅客不得不花钱请他帮忙。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若不了解道路情况,最好不要听当地人的劝告,只管照直往前走,只要不能肯定所走的是一条绝路,就比接受他们的“帮助”好得多。   可是,我们还听说过,一家外国人搬到中国内地的一个城市,受到了人们的热诚欢迎,邻居甚至主动借家具给他们,直到他们把家具备齐。类似的事情无疑还有,不过,谁都明白,这只是例外。人们一般除了对新搬来的人感到好奇外,更多的是表示冷漠,就好像肥鹅注定会招来贪婪与阴沉的敌意,最终被拔光羽毛。还没听说过,外国人遇到天灾人祸,中国人自愿帮忙的先例,当然,也可能出现过。我们只听说,曾有一些海员尝试从天津到烟台、从广州到汕头作陆上旅游时,自始至终没人给过他们一碗饭,或留住一宿。   在中国,将客死他乡的人运回家,途中住店非常困难,一般是住不成,我们曾听说,一位死者的兄弟,因店主不让住店,不得不在街头过夜。请摆渡者将尸体运过河,也会被狠狠地敲一笔。我们还晓得,有些人为免引起怀疑,就把尸体层层包裹,再外扎草席,使它看起来像一包货物。据说,前几年的一个寒冬,山东维县的一家店主因为怕几个快要冻僵的旅客死在店里,拒绝他们住店。结果,这几位旅客都冻死街头。   中国人作恶犯罪,很少有人告发,部分原因是没钱告状,另外也不愿惹人注意,通奸案一般私下了结。插足者会遭到一大帮人的毒打,中国人相信“人多势众”。有时,这个人的腿会被打折,有时是胳膊,更多的情况是被用生石灰弄瞎双眼。笔者知道几个这方面的例子,这类事情一点儿也不罕见。有一位聪明的中国人,他不了解西方人的思想“方式,当他听到外国人抗议这种极为残酷的做法时,毫不掩饰他的惊讶,他说,这种处理方法在中国已是”非常宽容“的了,就像他自己,仅仅残废而已,否则,早被杀死了。   “为什么老是到我家吃饭?”作嫂子的会对小叔子这样说,他已离家多年,在外头干了见不得人的事,双眼被人用生石灰弄瞎了,“这儿没地方让你住,硬的,有刀;软的,有绳,你只配要这些!”  这是那位无法医治的盲人偶然告诉我的,如果有希望,他还想获得一丝光明;若是没希望,他暗示说,无论“硬的”,还是“软的”,都可以让他解除痛苦。我们很少听说过,这类暴行的受害者告官成功过。对他们不利的证据已经压倒了一切,而且官员们十之八九认为他们活该,罪有应得,甚至还应该加重惩罚。即便他打赢了官司,处境也不会有所改善,只会变得更糟。他的邻居会更加愤怒,那时,他连命也难保了。   中国人把人视为神圣的,但生活中很少重视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在中国,偷盗是最易惹人愤怒的罪恶之一。因为人口众多,而且经常濒临无法生存的境地,偷盗就被视为对社会的严重威胁,其危害仅次于谋杀。在一次救灾中,一位分发救济品的人,发现一位妇女像疯狗一样被锁在石磨上,她是个盗窃狂,早已精神错乱。如果一个人被发现是小偷,或因某种原因而被公众唾弃,他就可能在简单讯问后被公众处死,这和弗吉尼亚早些年治安维持会的做法没什么两样。有时用刀子刺死,更多是活埋。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吞金”,其实,这非常残酷。笔者认识四个人,曾差点被这样处死。有两例是已被捆上,有一例是坑已挖好,后来由于族人中一些长者的干预,才没有被活埋。另有一例,发生在笔者很熟悉的一个小村子里,一个年轻人偷东西,已经不可救药,人们也知道他神经不正常。他本家的一些人和他母亲“商量(!)”了一下,就在村口的小河上砸了个冰窟窿,把他捆紧,塞了进去。   太平天国起义闹得最凶的那段日子,到处都很紧张。一张生面孔,一旦有嫌疑,就会被抓起来,遭到严厉的盘查。若不能交待清楚,使抓他的人满意,马上就会遭殃。在离盘查点几百码远的地方,文告上写着将近二十年前发生的两件惨事。当时,官吏们发现,他们自己几乎无力执法,就发布了一个半官方的告示,让百姓捕捉所有的可疑人物。一次,村民们发现,一个人骑着马向村子里走来,不像是本省的。盘问中,那人怎么也说不清自己的来历,接着又发现他的包裹中塞满了珠宝,这显然是偷来的,村民们就把他捆起来,挖坑活埋了。这时,又看见一个人惊恐地从田野中跑过,有人猜测他可能是同伙,索性连他也一起埋了。有时,陌生人还被迫自己挖坑。在无法无天的时代,所有的人都会变得胆大妄为。一些老人回忆说,那时候,像这类事数不胜数。1877年,爆发了一场不可思议的剪辫运动,当时,大半个帝国都被白色恐怖所笼罩,许多有嫌疑的人都被活埋了。当然,特殊情况下,任何民族都会产生这样的恐怖时期,我们也不能太苛求中国人。   中国人缺乏同情,最突出的表现是残酷。他们一般认为中国的穆斯林比他们自己更残酷。尽管可能真的如此,但了解中国人的人,肯定都认为,对别人的痛苦漠然置之,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文明国家能与中国相比。就拿孩子来说,在家里,他们几乎无拘无束;一旦开始上学,这个充满温情的天国就消失了。《三字经》是帝国最常用的启蒙教材,这本书中有句话,叫做:“教不严,师之情。”老师的性情与学生的天资都会影响老师对学生的态度。不过一般来说,都非常严厉。我们曾见过一个刚被老师惩罚过的学生,那情形就像在街头打了一架,头破血流。老师让他掌握写应试文章的秘诀,他没做到。老师发火,学生挨骂,更是常事。另外,不幸受罚的孩子还会遭母亲的毒打,一位平时拿孩子出气的母亲,遇到特别刺激时,更会残酷地对待自己的孩子。   中国人缺乏同情还表现在他们的刑法制度中,根据帝国的法典,很难判断哪些刑罚合法,哪些刑罚不合法,因为有一些不符合法令条文的做法会得到社会习俗的认可与支持,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打板子的数目,它们常常高出法律规定数目十倍,有的多达百倍。这里,我们没机会公正地评价中国人对囚犯惨无人道的严刑拷打。在像《中央王国》或者《胡克游记》这类有关于中国的优秀著作中,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胡克游记》的作者提到,他曾亲眼看见一批囚犯手被钉在囚车上,押往衙门,因为解差忘了带脚镣。囚犯没有钱来打通关节,平时就会受到蓄意的残酷折磨,中国人虽有“心肠”,却肯定没有“慈悲”,还有比这更有力的证据吗?几年前,上海的报纸报道了一个案子。两个老囚犯向一个新囚犯索取“孝敬费”,结果地方官员判他们重打两、三千大板,又用铁锤敲碎他们的脚踝骨。中国有谚语云:死不进地狱,活不进衙门。我们大概不会对此感到奇怪吧?*   既然上文中,那些出人意料的结论是从表面上可靠的   *韩因章(HANYINZHANG)先生,一位在美国学习法律的中国留学生,他曾在一家重要的宗教杂志上发表过一篇论文,论述中国法治。前面在讨论中国人“不紧不慢”时已经引用过这篇文章。该文认为中国人并不把自己的刑罚当成残酷的。可我们对此不敢苟同,不能忘了,他们是中国人,他们的法律、习俗也是中国人的。他们在个人权利方面不进行彻底改革,他们的刑罚也许永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善。在道德力量有条件充分发挥作用之前,一定不能放弃物质力量。例证得出的。下面我们将引用1888年2月7日北京《邸报》译文中的一段:   “据云南总督报告,该省的一些农村,流行一种可怕的陋习:抓到偷粮食的人,要活活烧死。同时,还强迫他的亲人书面表示同意这种做法,并要亲自点火,以免日后归罪于他人。有时,只不过折断庄稼的一个枝茎。有的出于怨恨,仅凭莫须有的罪名,就把别人置于死地,乍一听,这种残酷的做法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它也曾助长了云南的叛乱。政府一直努力铲除这一陋习,至今仍未成功。”   福州附近的一个地区,还有强迫寡妇自杀殉夫的恶习。几年前,当地的中国报纸曾作过详细的描述。乡人先是逼迫寡妇自缢,然后焚烧尸体,并建造一座牌坊,以彰其节。政府不断努力阻止这一残酷的做法,除了个别地方一时奏效外,基本上徒劳无功。   中国需要的东西很多,政治家认为需要海军、陆军和兵工厂,友邦人士认为显然需要货币、铁路和科学指导,但若进一步分析帝国的境况,难道她最深切的需要不是多一些人类的同情心吗?她需要对孩子同情,尽管人类从前没发现它,可十八世纪以来,它已成为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她需要对妻子和母亲同情,这种同情十八世纪以来已经获得长足发展,并深入人心。她需要把人当做人来同情,懂得仁慈之情有如天国的甘霖,既降临于祝福者,也降临于被祝福者——只有它才使人类最接近于上帝,塞内加称这种神圣的情感为“智力的缺陷”,但基督教培育的仁慈之花,要一直等到开满全世界才会停止。    第二十二章 社会风波   在人口异常稠密的中国,一个大家庭拥挤地住在一起,难免会发生口角。你问邻居:“你家有多少人?”他会回答:“十好几口吧。”你问:“所有的东西都是公有吗?”最普通的回答是:“是的。”十五或二十口人的大家庭,大概有三、四代,全靠一个商号或一块土地生活,收入都归家庭公有,所有家庭成员的消费也由公共财产满足。兄弟们为大家庭奋力劳作,而作为家庭重要成员的妯娌们,却很难团结在一起。她们年长的欺压年幼的,年幼的嫉恨年长的。每一个都竭力想使自己的丈夫觉得,他在大家庭里是最吃亏的。  家庭不和睦总是由年轻一代引起的。哪个社会能承受得起这种生活条件的压力呢?西方秩序良好的家庭也不足完全没有这种矛盾,更何况复杂严密的中国家庭呢?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分歧,就像人们的动机与兴趣一样。金钱、食物、衣服、孩子,以及他们往日的口角、鸡零狗碎的小事,都可能导致纠缠不清的争吵。   汉语中有个极不可思议的词,通常表示发火的意思。英语中委婉地译为“愤怒的物质”,这个词就是“气”。在中国的哲学与现实生活中,它是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一个人愤怒了,气就产生了。中国人认为,“愤怒的物质”和人体系统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强烈的愤怒会导致各种疾病与不适,如失明、心脏功能衰退等等。中国大夫问病人的第一个问题通常是:“什么事又惹你生气了?”在中国,富有经验的西方医生也乐于相信,气的确会导致中国人所说的那些疾病,下面的例子非常能说明问题:山东中部山区里的一个人,他有个老婆和几个孩子,其中两个还很小,1889年10月,他的老婆死了。这使他感到非常生气,他自己解释说,这并非因为他特别依附老婆,而是因为不知道如何照管孩子。一气之下,他抓起一把剃头刀,在自己的肚子上狠戳了三个大口子。他的朋友用棉线把伤口缝了起来。六大后,他再次生气,又把口子撕开了。不过,他那可怕的伤口居然愈合了。六个月之后,他已能够步行几百里到一家外国医院去接受治疗。伤口大部分已经长好,只剩下一个小瘘管,然而肠子的功能已经紊乱。前面我们说过,中国人富有生命力,这也是个典型的例证。   中国人喜欢大声喊叫地命令或批评别人,这一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似乎难以彻底改变。对中国人来说,用正常的语调规劝别人,不时停下来,听一听对方的回答,从心理上几乎不可能接受,他不能不喊叫,不能不插嘴,毫不客气,如同一条兴奋的狗,非叫不可。   在东方,中国人的辱骂艺术已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境界。争吵一开始,骂人的话就像污水一样喷涌而出,在这方面,英语望尘莫及,其刻毒与持久,令人不由想起伦敦毕令奇街的卖鱼妇。哪怕最细微的摩擦,都会引来滔滔不绝的辱骂,就像两根电线一碰,马上就会产生电火花。无论何时何地,无论男人女人,无论哪一社会阶层,情况都一样。人们普遍抱怨女人骂人比男人更恶毒,更持久。俗语说:女人不裹脚,舌头利如刀。父母常在孩子呀呀学语时,教他们用土话骂人,并把自己被孩子骂当成最大的乐趣。骂人己成为中国人的第二天性,广泛地存在于社会各阶层中。文人及各级政府官员,甚至最高层官员被激怒时,都会像他们自己手下的苦力一样随意骂人。普通百姓在街上相遇,甚至以骂人的活来打招呼,这可以表明他们之间关系的亲密。   西方人的咒骂,声音不高,但能令对方痛人肺腑。中国人的咒骂若声音不高就毫无意义。英语中的诅咒是带翅的飞弹,中国人的诅咒是肮脏的皮球。他们骂人的话大部分被视为一种咒语。一个人发现自家田里的谷穗被人掐了,就会在村子里高声喊骂那未知的贼——尽管经常有怀疑对象。人们认为,这样做有两种作用:第一,可以告诉众人,他已恼怒了。骂人能让他发泄一下。第二,骂人还可以防止再次被偷。偷东西的人在暗处,(理论上)听着对他的可怕的诅咒,虽然一般不会被发觉,可他毕竟不能保证。被偷的人可能很清楚是谁干的,但他更乐意在大庭广众之中谩骂,作为对偷东西人的正式警告:他已被发觉或被怀疑,以后最好不要再做。假如被偷的人过于被激怒,这显然就是在声明:他要报复。这就是中国的骂街论。不过,他们坦率承认,这样做不仅不能防止被偷,而且也不能防止再次被偷。因为在众多的人当中,小偷不一定知道自己被骂了。   女人比男人喜欢骂人,她们经常爬到平房顶上,扯着嗓子叫骂,一连几个小时,有时直到嗓子嘶哑,方才罢休。在一个有社会地位的家庭中,倘能制止,是不会出现这种行为的。但是中国与其他地方一样,妇女一旦被激怒,是最难约束的。一般情况下,骂街很少有人注意,或者没人理睬。有时会在巷口遇到一个男人,或在屋顶上发现一个女人,已骂得面红耳赤,周围却一个人影也没有。如果天气较热,他(她)拼命叫骂一阵之后,会挥着扇子休息一下,再继续叫骂。   中国人吵架吵到一定程度,不动手就不能收场。在欧洲南部旅行的英国人发现,他们打架时将拳头从肩膀处击出的习惯,令拉丁民族十分惊奇。中国人和他们一样,从未受过拳击训练,即便学过,也是不伦不类。他们怒不可遏时,首先是抓住对手的辫子,尽力扯他的头发,这也是他们最主要的手段。倘没有第三者加入,双方又都没有其他武器,这样的“战斗”十之八九,仅仅是一场扯辫子比赛而已。   中国人的争吵,也是对骂比赛。比赛声音的高低,结果除了嗓子喊破之外,没什么严重伤害。中国极少有人对交战双方火上浇油。我们只见过“战斗”发生时,很快有人挺身而出,充当和事佬——这也是我们一直期望的,他们通常有两、三个。他们将叫骂的人拉开,好言相劝。但叫骂的人一旦发现自己处在和事佬的安全保护之下,就会骂得更凶,可他心里却很谨慎,对方有人准备僵旗息鼓时,他也明智地逐渐收敛,这无疑对双方都没有坏处。中国人即使在最愤怒时,仍非常理智,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不会忘记这一点。谁见过吵架的人转而扭住劝架的人,责怪他多管闲事呢?那可是紧要关头。中国人愤怒时,仍渴望和平——在抽象的意义上——只不过在自己的具体事情上,难以实现罢了。和事佬劝解他们,几乎总是扯走好斗的一方,后者则边撤边骂,表示对对方恶毒的蔑视。   中国人骂人,非常令人难以理解,他们并不揭露对手实际的过错,而勿宁污辱他的祖先,嘲笑他卑贱的出身。被骂的人则认为这是对自己尊严的严重伤害,其原因不在于是当着别人的面,甚至不在于自己被骂,而在于骂他的那些话令他太丢)“面子”了。骂人者感到自己做得不对,也不是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光彩,有失身份,而是认为自己不该在那个时候、用那种话骂对方。   幸亏中国人没有随身携带武器的习惯,假如他们随身带着手枪,或像从前日本的武士,佩着剑,真不知他们发起火来,会酿制多少惨剧。   中国人一旦觉得自己受了莫大委屈,会马上气得暴跳如雷,失去控制,据说有个人,请求一位有经验的老传教士为他施洗,遭到了委婉的拒绝。于是,他就拿着刀子,逼迫老传教士为他举行仪式。幸好大多数初做修士的人对这种凭暴力进入天国的方式不感兴趣,可是这条原则普遍地存在于中国的社会生活中。一位乞讨的老太婆,遭到了拒绝,会躺倒在你的马车前。要是被你的车轧了,她就要谢天谢地了,因为现在她有理由要你永远赡养她,为她养老送终。笔者住的那个村子里,有个老泼妇,尽管邻居们乐于帮助她,可她总不满足,经常以自杀相威胁。有一次,她终于跳进了池塘里,想淹死自己,却发现水只能没到她的脖子,她怎么也不能一直把头没在水里,结果恼羞成怒,对全村人破口大骂。不过,她第二次跳的时候,村民们答应给她更大的帮助。   中国人有冤无处诉时,常常私了。比如婆婆过分虐待儿媳妇,法律管不着,社会习俗又认可,就要靠儿媳妇的娘家去讨公道。这时,若遭拒绝,肯定会发生一场战斗。如果没遭拒绝,但施虐者逃之夭夭,娘家的人就把她屋子里一切能打碎的东西,全部打碎,像镜子、水罐之类的。出完气之后,扬长而去。假如婆家人事先知道了风声,就会先把那些东西搬到邻居家里。据中国的一家报纸说,北京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一个小伙子和一个漂亮的姑娘订了婚,结婚时,却发现娶来的是个又老又丑的姑娘,而且还是个秃子。失望的新郎勃然大怒,狠狠地打了媒人一顿,大骂那些骗于,并砸毁了新娘的所有嫁妆。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中国人,只要有胆量,都会这样做。“怒气爆发,总会平息,这就要看”和事佬“的了——他们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可非同小可。这些重要的人物都热衷于和平,即使事不关己,也会主动出面,两边劝慰,促使双方互相谦让,协调一致。   社会纠纷不能用普通的方式解决时,或者说当事人怒气太盛,无法发泄时,就要打官司了。在中国,打官司是件大事。极度的愤怒会使人失去控制,大吵大闹,最终决定将冒犯者告官,以求”法办“,在西方,这是鲁莽的做法,在中国,完全是发疯。中国有些格言,明确表明,宁死也不愿打官司。狗被别人打死,乃小事一桩,我们会笑置之。可一位中国移民的狗被打死之后,却声明要告到法院。他的朋友问他:“一条狗能值几个钱?”他说:“狗系(是)不及(值)钱,可那家伙太狠了,他要赔我全价。”西方的法庭宁愿以高价拒绝受理,可在中国,它会导致两败俱伤,并结下世仇。不过,双方通常都会找些说情的人。这种人无处不在,价值也无可估量。他们的参与使成千上万的案子在审判前就了结了。我知道一个小村子,住着上千户人家,已经几十年没人打过官司了,究其原因,原来是当地衙门中一位有地位的人物一直在制约着他们。   *据来自北京的报告,现在的皇帝并不喜欢为他选择的妻子。太后作出的选择常常与皇帝的意愿相违背,令他很不满意据人们私下里说,宫庭中的婚礼情况与民间相似,“上行下效”嘛。   一个复杂如中国的社会机器一定会经常咯咯作响,在巨大的压力下扭曲变形,可中国社会却一直安然无恙。这些压力并没有使中国社会破产、毁灭。中国的政治机体也像人的身体一样,存在着大量的润滑液囊,在最需要时。最需要处,往往会及时渗出一滴来,加以润滑。爱好和平的品质使每个中国人都成为有价值的社会分子。他们热爱秩序,尊重法律,甚至在不值得如此时仍惜守不渝。所有支那民族中,中国人是最容易统治的,只要统治方式符合他们的习惯。当然,其他文明,在很多方面或大多数方面,都优于中国。不过,能像中国社会这样承受如此之巨大压力者,大概寥寥无几,其中,最为功不可没者,当数那些和事佬。    第二十三章 株连守法   中国人有个典型的特征,可以用“负责”一词来概括,西方很少有一个词能像这个词那样重要,那样具有丰富的意义。在西方,个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体。而在中国,社会却是由家庭,村落或宗族等构成,这些通常又是一致的。中国有千千万万个村子,每个村子的居民都源于同一个祖宗,同姓一个姓,共享一块热土。他们搬到现在居住的地方,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的一次政治变动,比如明朝灭亡,甚至在明朝建立的时候。在这样的村子里,堂兄弟几乎是最远的关系了,男性长辈,不是父亲,就是叔伯,或者什么“爷爷”。有时,一个小小的村子,竟会住着十一代人。他们并不像我们所想像的,寿数越高,辈份越高。中国人年龄很小就结婚,以后甚至到晚年还娶妻纳妾,一辈了不断地生孩子,结果就造成了错综复杂的亲属关系。如果不特别询问或仔细注意名字中表明辈份的字,实在难以分辨出谁是晚辈,谁是长辈。一个年近七旬的老翁会叫一个三十岁的男人“爷爷”。所有的堂兄弟之间都可以互称“兄弟”,假如外国人对此感到困惑不解,坚持要搞清楚,问他们到底是不是“自家兄弟”,回答经常很有意味:他们是“自家的堂兄弟”。笔者曾经这样问过,那人几乎毫不犹豫地说:“嗯,当然,你可以称他们为自家兄弟。”  这些都是中国人社会团结的具体表现。正是这种团结决定了中国富有责任心。父亲要对儿子负责,不单在儿子“成年”之前,而且永远负责。儿子也永远对父亲负责,俗话说:父债子还。兄长要对弟弟的一切负责,“家长”一一通常是长辈中年龄最大的男人一一要对整个家庭或家族负责。不过,这些责任会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风俗习惯不同无关紧要,个人是重要的。这一点,理论上很难论述清楚。在一个显赫的大家庭里,尽管有很多知书达理的人,也有一些是当地的头面人物,或科班出身的,但“族长”却可能是个头脑糊涂的老头,大字不识一个,甚至一辈子连离家十里远的地方都没去过。   家庭中兄长对弟弟或年长者对年幼者的影响,最直接,也最绝对。这与我们所提倡的自由势如水火。弟弟就像个仆人,整天盼望改变自己的地位,而哥哥偏不许他这样做。弟弟想买件棉衣,哥哥认为太贵,不给钱。笔者正在写这本书时,又接到一个报告:一个中国人,手头上有些罕见的古币,有个外国人很想买。为防止钱主不愿卖——在中国,一个人手里有另一个人想要的东西,情况常常如此——中间人就建议,送些西洋糖果和小玩艺儿给钱主的叔叔,让他对钱主施加压力,最后迫使钱主把古币卖掉。   有这样一个滑稽的故事,一位从西方国家来的旅行者,途中遇到一个长着长长白胡子的老人,在伤心地哭泣。旅行者感到很意外,就停下来问老人,为什么哭泣。老人告诉他,自己刚被父亲用鞭子抽了一顿。“你的父亲在哪儿?”旅行者问他,“那儿。”老人指着前面。旅行者便顺着老人指的方向往前走,又遇到了一个胡子更长更白的老人,“那是你的儿子吗?”旅行者问,“是的。”“你用鞭子抽他了?”“是的。”“你为什么要打他呢?”“因为他对爷爷无礼。如果他再这样,我还会再用鞭子抽他。”假如将这个故事的背景换成中国,这可就不是一个滑稽故事了。   家庭成员应该彼此负责,邻里之间也应这样。不管他们是否有亲属关系,都不该例外,因为住处相邻嘛。中国人认为善良与邪恶会传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孟母三迁就是为了找个理想的邻居。而接受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共和思想的人,对谁是他的邻居毫不在乎,在城里某个地方住上一年,他甚至还不知道隔壁邻居的名字。不过在中国,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倘若有人犯了罪,其邻居也逃不脱干系,犯了类似英国法律说的“包庇罪”。因为他们知道罪犯的企图,却不向政府报告。说“我不知道”,丝毫不起作用。你是他的邻居,就应该知道。   对杀死父母案子的处理,很能说明中国人的负责观念。在“孝悌为先”一章里,我们提到过,这类罪犯一般是疯子。如不自杀,就应该心甘情愿地接受凌迟之刑。几年前,北京《邸报》上的一份奏折中,中部某省的总督报告,他在处理一件杀死父母案时,命人推倒了罪犯邻居的房子,因为他们没有给罪犯良好的道德影响,以令其改邪归正。一般的中国人可能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合情合理有时,某地方有人犯了罪,除了对人进行惩罚外,还要拆毁一段城墙,或者修正一下城墙的样式,比如,将方角改成圆角,把城门换个地方,甚至干脆封死。要是一个地方老发生犯罪,据说该城就要被夷为平地,在别的地方另建新城,不过,这种事,我们还未遇到过。   村子里,地位比普通老百姓略高的称地保,管一个或几个村子,职责也十分繁杂,不过,总的来说,是充当沟通地方政府与百姓的媒介,地保经常会陷入麻烦中。任何一种纠葛都会给他带来麻烦。假如遇到一个吹毛求疵的地方官,有时甚至会因为没有汇报他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而被打得血肉模糊。   地位比地保再高的是县官。在百姓眼里,他们是中国最重要的官吏。在百姓面前,他们是老虎;在上级面前,他们又是老鼠。一个县官至少要处理六大方面的事务,他既是民事、刑事司法官,又是行政司法官、验尸官、财政长官和税务官。一个官员要处理这么多事务,当然不能细致入微,明察秋毫。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说,这都是超负荷的,使得所有的事情都不能处理好。况且,很多县官只一门心思想着如何捞油水,对任何公务都不感兴趣。因为公务繁多,彼此又不协调,即使县官有良心,也难免犯不少错误。一些事情处理失当,他总是难逃其咎。大部分县官要依靠师爷或随从来帮助处理日常事务,与所有中国官员一样,县官总被想像为对辖区内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也能随时防患于未然。为做到这一点,每个城市或乡村中,每十户划为一甲,每甲设保甲长。每户门前挂有一个小牌子,上面注明户主姓名和该户人口数目。这种户藉制度,有点像古代撒克逊人十户区或百户区制,它有利于确立责任区,某个保甲区内一旦出现可疑的陌生人物,第一个发现的就迅速报告保甲长,保甲长立刻报告地保,地保再报告给县官,县官马上采取措施,“严密搜捕,严厉惩处”,这种简易的保安措施,使所有的地方犯罪,还未发生就被发觉了。这不是靠陌生人长相可疑,而是靠住户固定。这一制度还使良好的民风代代相传。   显然,这一措施只有在住户固定的地区方能奏效。然而,即使在中国这样人口最为固定的国家,保甲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个法律上的假定。有时,在一个城市,以前从未见过门前挂牌子,可突然有一大,每户门上都挂上了。这就说明县官来了,他想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有些地方,只有冬天才挂上,因为冬天最危险,坏人最多。不过,据我们所知,该措施只是昔日的经验,现在徒具形式而已。实际上,也几乎已经完全消失了,连续走几个月,几千里路,沿途挂牌子的住居,不足百分之一。   前面可能说过,中国的保甲制度和所谓的人口调查紧密联系在一起。假如每户的门牌一直都准确地标明该户的人口数目;假如每个地保都有一份其辖区内人口的清单;假如每个县官都准确地将这些清单上的数字汇总——对整个帝国人口的准确统计就会非常容易,只要将这些一连中的数字加起来就行了。可惜,这些都是“假如”,而事实上,几乎没有一个可以实现。门牌根本不存在。当某个地方官偶尔需要人口总数时,无论是他自己,还是他完全依赖的众多地保,都不能保证提供一个准确的数字,他们对此都毫无兴趣,因为人口调查没油水可捞。因此,对中国人口的准确统计,只能从想像中虚构了。即使在文明程度较高的西方国家,人们也总是把人口调查与税收联系起来。在中国,它更是令人们疑神疑鬼。如果各地不能持久投入地实行保甲制度,就绝对不可能准确地统计出人口的数目。   地方官犯点小罪,可能平安无事,也可能遇到大麻烦。即便如此,只要找有势力的朋友说说情,或者明智点,花些银子,也就完事了。就算丢了乌纱帽,也会把原因归结为他的辖区内发生了不可避免的事。在中国,这现象极为普遍。   接下来有必要阐述一下官僚阶层是如何实行责任制度的。在翻译过来的北京《邸报》中,这样的例子每期都层出不穷。几年前就曾披露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值班的士兵偷了自己看守的大约三十箱子弹,卖给了一个做罐筒盒的。后者认为那些子弹是部队多余的次品。案发后,士兵被打了一百大板,流放边疆服苦役;负责仓库的小官,虽然允许交钱赎罪,减轻处罚,仍被打了八十大板,革去官职;买主因考虑是出于不知情,免于处罚,不过按常规,打了四十小板;管理这些士兵的连长,因为“纵容”犯罪,也被撤职,听候审判,但这家伙很聪明,及早悄悄地溜走了。上表奏折的刑部受命决定对该部队最高指挥官的处罚,他对此案也有责任。由此可见,每个人都是这条锁链上的一个环节,谁都不能以不知情或难以防止这类犯罪为借口,逃避责任。   北京《邸报》中,每年都有上报河流泛滥的奏折,像这类事情更能说明中国人互相负责的品质。1888年夏,直隶省附近的永定河泛滥,河水从山上冲下来,一泻千里。官员们看来是闻讯就赶到了现场,冒着生命危险,奋力抢救。可惜,人难胜天,他们不过像暴风雨中的蚂蚁一样,栖惶无助。尽管如此,李鸿章也不为之所动,仍请求皇帝立即摘去他们的顶戴花翎,或者保留官职,取消贵族身份(这是朝廷不满时最常用的手段)。直隶总督也一再上表请求将自己交付刑部,依罪处罚。同样的河水泛滥后来还发生了几次,每次都有同样的表章,皇帝也经常命令有司记录“备案”。几年前,河南省修复河堤以使黄河回归故道的工程失败了,自巡抚以下的大批官员遭到罢黜和流放。   中国人的责任感十分强烈,即使天子本人也不例外。他经常发布诏书,承认自己的缺点,把暴发洪水、饥荒和农民造反的责任归咎于己,并乞求上天宽恕。他要对上天负责,这和他的臣子对他负责一样,十分现实。皇帝失去了皇位,就表明他失去了“天意”,上天要将皇位交付应该登基的人。   中国人的责任观念与西方观念最相抵触的是一人犯法、株灭九族,太平天国起义中有许多这方面的例子,最近,土库曼斯但穆斯林起义的首领雅库·贝哥也是被满门抄斩。这种做法并不仅限于镇压起义上。1873年,“一个中国人被指控盗取皇陵中的陪葬品,结果全家四代,上至年近九旬的老人,下至几个月大的婴儿,全被杀掉。在这个案子中,除罪犯一人外,其余十一人全是无辜的,根本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参与了或知晓罪犯的行动。”   中国人的责任观常被视为其各项制度永恒不变的原因之一。它就像脚镣手铐,束缚着每个人,各级官员也因之为他们从未参与或根本不晓得的事情受到处罚,这就不能不破坏各种公正原则,并直接导致了上上下下所有的官吏都掌握了一套弄虚作假的手段,如实汇报情况,还要受到严厉惩处,完全颠倒了公正原则,违背了人性。因此,官员们发现不能控制犯罪现象或觉察得太迟的时候,即使本该负责,他也要掩盖真相,以逃避责任,过分要求人们彼此负责足以说明中国为什么会出现弊政和缺乏公正。我们对此一直都很关注。   每个致力于研究中国问题的人都会发现,中国官僚体制中还存在着另一个弊病,那就是官吏的俸禄不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一点微不足道的津贴也很少能全领,并且还要作为各种罚款交回去,最后,连衙门中日常的开支都不足以维持。做官的,没有其他门路可走,只好贪污受贿,以摆脱困境。   中国人的责任观不符合公正原则,已是昭然若揭的事实,也令我们时刻难忘。可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忽略了其优点。   在西方,一个人被证明有罪之前,是清白无辜的。你也很难将责任强加到某人头上。一列满载旅客的火车,因超重压断了桥梁,不可能归咎于某一个人。一座高楼倒塌了,压死了很多人,尽管建筑师会受到指责,可他表示当时他已做出最大努力,也没听说过他将因此受到处罚。一辆装甲车翻倒,或者一次军事行动因准备不足,遭到挫败,人们也只是指责整个体制,从不针对某个人。中国人在社会公正方面远远落后于我们,可是,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学习他们古老的经验吗?它可以便我们每个人都严格地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从而维持国家的安全。   中国人的责任感对居住在那儿的外国人也十分重要。家里的“僮仆”能随时取出任一把勺子、叉子,任一件古玩;负责家务的总管,除自己可以欺骗你之外,不允许任何人欺骗你;那些买办,虽有大权,但又对每一分钱,每一个职员负责——只要我们和中国人打交道,就永远会遇到这类人。中国客店的老板,很少有善良的,尤其对待外国旅客方面。可是,我们听说一个老板,为了把一个空沙丁鱼罐筒盒还给一个外国旅客,竟追了半英里,他以为那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他认为应该那样做,可不像美国的旅店老板,他们总是冷冷地通知旅客:“本旅馆对丢在大厅里的脏靴子,概不负责。”   要是举荐了某人,就要对其品质、行为和欠债负责,中国人普遍承认这是一种社会义务。外国人要想与中国人共事,就不能忽略这一点,一个中国监工,不论处在哪一位置,都会对每一次录用或解雇下属负责,这种情况会对事情的各个环节产生特殊的影响。在与中国人相互交往的漫长历史中,外国人一直本能地对这一点非常欣赏。传说从前有一个银行里的买办头,因为“男僮”让蚊子钻进了经理的蚊帐,竟将他叫去好好说明原因,如果中国人看到外国人对下属从不负责,或者不重视“应尽的责任”,肯定认为极不适宜,假如想学会,更要花很长时间。   中国人有许多令人赞叹的品质,其中有一种是天生的尊重法律。我们不知道,是社会制度造就了这一品质,还是它造就了社会制度。但是,我们知道,中国人无论从先天的本性,还是从后天接受的教育上说,都是一个尊重法律的民族。在讨论民族的忍耐美德时,这一点已有所涉及,不过,它与中国人责任感之间的联系值得特别注意。在中国,每个男人、女人和孩子都对他人负责,这一重要事实要时刻牢记。虽然一个人应该“远走高飞”,可他逃脱不了自己的责任;即使他逃脱了,他的家庭仍不能逃脱,这是铁的原则,它虽不能保证使一个人改邪归正,却常常可以使他不致于变得十恶不赦。   中国人很怕进官府,打官司。它也能说明中国人对法律的尊重。尤其是文人,他们一被召到官府,就吓得胆战心惊,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即使事不关己,也会如此。我们就确实知道一个文人,被请去作证时,吓得像患了癫痫病一样,浑身抖个不停,最后竟昏倒在地,回家不久,就死了。   中国人对法律的尊重,与共和政体所表现的精神构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精神是由历来就追求共和政体的人们创造的,学院法规、市政法令、国家法律,全都遭到默默地抵制,仿佛追求个人自由不是当代最大的危险,反而是最大的需要。不过,个人或社会完全应该把阻止,揭露虚伪和欺骗当成应尽的职责,并将这一点视为对中国人处理各种社会事务之方式的最大抗议。可是,在基督教国家,无论目不识丁的人,还是举止文雅,有教养的人都有意无意地轻视法律,仿佛不需要法律维护公众的利益,并且违抗法律要比遵守法律更能体现法律的尊严,这难道很光彩吗?我们的法律既没有被取消,也没有贯彻实施——这种既存在又不存在的反常状态已使所有的法律都遭到了公众的蔑视,我们对此能作何辩解?还有,在过去三十年,犯罪率迅猛增长,很多地方,人类生活的神圣感已经显著淡化,我们对此又作何解释?对于统计学无能为力的事,做出武断的评价,完全徒劳无益。我们必须承认,中国的城市生活比美国的城市生活更安全——北京就比纽约安全。我们也相信,在中国旅游比在美国旅游更安全。应该记住,从总体上说,中国人和美国移民一样无知,怀有偏见。他们也容易受盅惑,聚众滋事。可是,令人奇怪的是,这种事并不经常发生,对外国人也没有生命威胁。   中国人相信,人的思想、行为会影响上大的意志。为了给父母治病割自己身上肉的做法,就体现了这一观念。在讨论中同人的孝顺性格时,我们已经谈过了。我们不准备坚持这种观念是正确的,可有一些支持这一观念的事实仍值得一提。中国18个省的面积与地理环境和美国落基山以东的地区很相似。美国气候变化无常,就像小麦乔里.弗莱明对乘法表的评论:“令人难以忍受。”霍桑评价新英格兰时,也说那儿“没有气候,只有各种人气的范例”将波士顿、纽约、芝加哥的气候与中国同一纬度地区的气候相比,就可以看出,同一些地理书对美国气候的判断一样,中国也有“严寒酷暑”,因为在北京所处的纬度上,年温差大约有l00华氏度,这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的气候温度。   可是,在中国,同样的冷温变化并没有导致像伟大的共和国——美国那样的变化无常、难以预测,而是宁静平稳、井然有序,很适宜于她那古老稳定的社会体制。钦定的帝国历书体现了天、地、人三者的和谐统一。我们不清楚,在辽阔的帝国疆域内,是否各地百姓都同样信服它。不过,在我们所熟悉的地区,它的确能告诉人们有关天气的信息。“立春”那天,春天会翩然而至。在不同的几年中,我们都发现,“立秋”一过,气候会明显发生变化,再也没有了夏天的燥热。而在西方国家,不期而至的霜降会给人们突然造成危害,一年十二个月它都会不定期地出现。为避免这一点,中国历书将“二十四节气”之一定为“霜降”,日期为12月23日。在这一天之前,一点霜花都看不见,而到了这天早晨,地上就会蒙上一层薄薄的白霜。以后的每天早晨也都会有霜,我们观察这个现象好几年了,很少看到有提前或推迟三天的。   在中国,这些非生物性东西的出现有规律,合乎理性,生物的出没更是如此。很多年,我们都注意到,在早春的某一天,窗棂上点缀着几只苍蝇,已经有好几个月没在那儿看到苍蝇了。每逢这时,只要打开帝国的历书,就一定会发现这一天是“凉蜇”。   据说,讲英语的民族,人的血管中流淌的是肆无忌惮的血液,它使我们蔑视法律,不服约束。布莱克斯顿说:“我们强健的英国祖先认为,只有在特定的时间,人们才能自由的活动。”不过,也正因为我们勇敢的祖先,个人自由观念和人权经历了很长时间才得到确立。   但是,虽然这些权利已经很好地确立了,难道我们就不需要多强调个人意志服从公众利益、不需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吗?在这方面,我们不是有很多东西应该向中国人学习吗?    第二十四章 相互猜疑   没有一定的互相信赖,人就不能在有组织的社会中生存,这是个勿容置疑的事实。对中国这样一个组织高度严密、复杂的社会,更是如此。尽管人们都承认这一点,仍有一些现象需要注意。这些现象并不符合我们的观念,可对于了解中国的人来说,却是十足的事实。我们所要讨论的主题是中国人的相互猜疑,这一性格特征其实并无特别之处,所有的东方民族都具备。不过,中国的天才们无疑大大地改变了它的表现形式。知道一些与己无关、但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事,就会十分危险,它会引起极大猜疑。中国人如此,其他民族也不例外。  相互猜疑,在中国经久不衰。最引人注意的是帝国各地的城中均围着高墙。汉语中,“城”一词本身就包含着被墙所围的意思,就像拉丁语中的“军队”一词也有训练、锻炼的意思一样。帝国的律法规定每个城市必须用一定高度的墙围起来,不过,它和许多其他法令相同,没有形诸文字,坚决要求实施,因为有很多城墙没有任何保护设施,任其颓毁。在太平天国起义中,有一个城市曾被起义者攻破,并被占据了好几个月,尽管城墙没有被全部摧毁,可从那以后,十几年都没重修,还有许多城墙不过是薄薄的一层泥墙,连狗都可以任意爬进爬出。所有这些颓败的现象只反映了帝国的贫困,一旦有危险警报出现,首先就是修城墙。而修城又成了官吏或暴发户掠夺的最便捷的途径。   中国之所以有那么多城墙,是因为政府不信任百姓。尽管从理论上说,皇帝是百姓的父亲,他的臣僚也被称为“父母官”,但所有的人都清楚,那只不过是一种说法而已,就像说“加”或“减”一样,百姓与统治者之间真正的关系是孩子与继父间的关系。整个中国历史充满了起义,如果中央政府及时采取适当行动,大多数起义显然可以避免。可是,政府并不想及时采取行动,也可能是它不希望这样做,或者有某些原因使它不能这样做。起义正在悄悄地准备着,政府也知道,可官员们只是像乌龟一样地把头缩进壳里,或者像刺猬一样团成球,立刻躲进现成的防御城堡中,把动乱留给军队去收拾。   与其他东方城镇一样,中国居民住处周围也建有高墙,这是他们相互猜疑的另一表现。外国人对中国人谈起伦敦、纽约这类城市,若故意说这些城市是“有围墙的城市”,会感到十分为难。使一个可能对西方感兴趣的中国人理解,西方人的住处周围没有任何防护设施,也并不容易。中国人会立刻认为,那些国家没有多少坏人,尽管他没有什么根据。   在中国农村,人们一般拥挤地住在一处,这也可以说明中国人相互猜疑。这些农村实际上是微型城市,它防御的不是外来敌人,而是彼此防御。据我们了解,只有一些山区例外。那些地区土地贫瘠,养不了几户人家。他们又实在太贫穷,根本不用怕贼。巴伯先生描绘了四川的情况:“地主和佃户各自住在自己的田舍里,他们宁愿分开住,而不愿将住处挤在一起。”如果这个例外是因为古老的四川比其他省更期望和平,那么,它就恰恰证实了巴伯先生所说的:这种期望已经历了太多痛苦的失望,特别是太平天国那段日子,尽管在此之前曾有过很长一段和平时期。巴伦·梵·瑞恰斯芬也很赞成巴伯先生的观点。   中国人,包括其他东方人,在观念上和实践中对待妇女的态度,也是他们相互猜疑的最重要的表现。其观念已经人人尽知,就是花上一整章也讨论不清其中的一点。女孩子一到青春期,就变得像“私盐”一样危险。订婚之后,就更加不能外出见人了。极细小、单纯的事都会招来恶毒的流言蜚语。“寡妇门前是非多”,也是公认的社会真理。尽管中国妇女比印度、土耳其的妇女享有更大的自由,*但仍不能认为中国妇女能获得较高的尊重。妇女普遍遭到歧视,处于从属地位;一夫多妻制和纳妾制也一直存在一一这些都表现出对妇女的不尊重,可是在西方,尊重妇女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中国表达对妇女看法的俗语也许被视为长期经验的总结,随处都可以听到。女人被说成是天生下贱、目光短浅、不可信赖的货色,还被当成嫉妒的化身,人们常说:“妒莫过于妇人。”这里的“妒”想传达的意思,是和它读音相同的一个字:“毒”,这种观念,有诗为证:   竹林蛇口  赤蜂尾上  狠毒莫若  妇人心肠   另外,歧视妇女的观念还渗透在文字中。作为客观的表现形式,它经常引起人们的注意。一位杰出的中国学者,为了回答笔者的问题,仔细研究了一百三十五个以“女”字为偏旁的常用字。结果发现,其中十四个为褒义,如“好”、“娴”等;其余三十五个为贬义,八十六个为中性。那些贬义字囊括了汉语中最恶毒无耻的意义,如虚伪、欺诈、堕落、不忠、自私之类。三个“女”字组成的   * 可这种自由不能以表面现象来判断。一位在印度德里居住了若干年的妇女,来到山西省首府定居,她评判说,通常中国街道上的妇女人数要少于印度。不过,事实与这段注释并不矛盾。奸字,表达了“与未婚者私通、通奸、诱奸”等等意思。   据说,不信任别人有两个原因:一是不了解对方;二是了解对方。原因不同,中国人的处理方式也不同。中国人天生具有联合的本领,如同化学原子化合一样。他们彼此不信任是以含蓄的方式表达的,只要在恰当的时间,以恰当的方式,我们就很容易发现这一点。媳妇煽起家庭成员之间的不断猜疑,为了分配共同的劳动成果,她们总是使出浑身解数,挑拨丈夫与家庭间的关系。   不讨论家庭生活了,它可以写上整整一章。现在让我们看看没有复杂家庭关系的人。家里的仆人,假如不是由某位富有责任心的人介绍来的,彼此之间总是保持武装中立。可假如其中一位有劣迹传出来,他首先不是问自己:“主人是怎么发现的?”而是问:“谁告诉他的?”即使他心里清楚,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是他干的,他的第一个念头仍是别的仆人在排挤他。我们认识一位中国妇女,有次她听到院子里有人高声谈话,脸色就马上变了,怒气冲冲地从屋子里奔出去,她认为,人们是在愤怒地议论她。可事实上,只是有人在买一堆谷草,嫌卖主要价太高。   某个仆人被意外辞退,他肯定会满腔仇恨,这也是由猜疑引起的。他怀疑除他自己之外的每一个人,即使他知道所有的理由中,任何一条都足以使他被辞退,他仍会坚持有人说了他的坏话,坚持说辞退他是毫无道理的。他必须挽回“面子”,他猜疑的天性必须满足,外国家庭的仆人也会发生这类事,不过程度不同,因为中国仆人知道如何欺骗善良的外国人。但在中国主人那里,他想都不敢这样想。因此,很多外国人一直雇用着早该辞退的仆人,他们不敢那样做。他们也知道,单单提出辞退就会招怨树敌,其中主要是那些受过指责、“不光彩”的仆人。外国人没有勇气将他们赶走,以免失败后,情况更糟。   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中世纪奥地利的一座城市遭到了土耳其人的围攻,眼看城池就要被攻破了。在这危急关头,一位姑娘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很多箱蜜蜂,就把它们搬到城墙上。这时土耳其人已快爬到城垛子上了。群蜂飞出,敌人潮水般地退却了,城市被挽救了。中国人的策略常常和这个奥地利姑娘一样,成功对于他们仅是一种标志,一位拉丁教授说过,人们宁愿“面对风暴的警报”,也不“面对风暴自身”,中国人对待骚乱也如同对待风暴一样。虽然中国人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可经常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没看见,而对于外国人来说,可没那么简单,容易处理。   孩子到了独立闯世界的年龄,我们认为有必要告诉他们:最好不要过分相信陌生人。中国的孩子不需要如此告诫,他们早已从母奶里汲取了这一经验。有句俗话说:一人不进庙,两人不看井。我们感到迷惑不解,为什么一个人不能进庙呢?原来是和尚可能会乘机谋财害命。两人不看井,因为假如一个人欠了另一个人的债,或另一个人身上有他渴望得到的东西,他也许会趁机把这个人推入井中。   另外一些相互猜疑的例子来自人们的日常生活。在西方国家,有自由,无压抑,而中国明显缺乏自由。在我们看来,处理一件事情,理所当然应该采用最简便的方法,可在中国完全不同,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无论遇到什么事,中国人考虑最多的是两种东西——钱和粮,它们是大部分中国人生活的两个核心。中国人很难相信,一笔钱若交到另外一个人手里,能够按既定的方案分配给众人。他们没有那种分配经验,只认为,钱到了另外一个人手里,他就会千方百计地从中克扣。同样,安排一个中国人为他人分配食物也很困难。表面上,怎么也看不出接受食物者会怀疑分配者从中克扣。此时,不满的情绪可能被完全压抑了。但我们不能据此认为,没有猜疑存在。其实,只有外国人才把它当成一个问题,中国人认为,只要机器中存在摩擦,人与人之间就存在猜疑。   中国旅馆的侍者有个习惯,他们总对即将离开的旅客大声报出清单上的每一款项。这可不像一些旅客所认为的,是在称赞他的阔气,它有更实际的目的,是为了使其他侍者知道,报单的人并没有私藏小费或“酒钱”,尽管实际上他们个个盼望能够这样。   假如一件事接近完成时,需要重新磋商或修正,中国人就不能像西方人,一封信就可以把事情办妥。当事人要亲自到负责人家里去。如果时间太晚,负责人不在,还必须再次登门,直到见到为止。假如通过中介,谁都不敢保证事情不被歪曲。   人们经常讨论中国人的团结。有些时候,整个家庭或家族会干预属于家庭成员个人的事。一个明智的外姓人。这时会格外小心,以免介入,惹火烧身。有句很妙的格言说的就是外姓人的忠言难以被接受。“我们的事情,这家伙搀和什么?一定是居心不良!”对朋友和老邻居都如此,更何况外来户和没有特殊关系的人。   “外”这个词在中国还有远近之分。外国人办事不顺利,因为他来自“外国”;乡民办事不顺利,因为他来自“外乡”。一个外来者,背景不明,又不想让别人知道,情况一会更糟糕。谨慎的中国人免不了会想:“谁知道这家伙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   一个旅行者碰巧迷路,来到了一个村庄。假如天黑了,尤其时间太晚,他会经常发现,没人出来给他指路。笔者有一次就曾来来回回转了几个小时,花钱也雇不到向导,甚至听不到一句指路的话。   中国学生上课时一律扯着嗓子念,既损害他们的发声器官,也令外国人心烦意乱。这是一种“传统”,如果想刨根究底,人们会告诉你,听不到读书声,老师就不知道学生是否在专心学习。学生背诵时,要背对老师,老师以这种奇怪的做法来确保学生不偷看。   并不是所有的文明都主张要款待陌生人。和东方人实际接触之后,所罗门关于对陌生人要谨慎的箴言获得了新意。但中国人的谨慎已到了高不可攀的地步。一位中国老师受雇于外国人,收集童谣。一次,他听到一个小男孩正在哼一支不清楚的歌谣,就让他再唱一遍,可是,孩子吓得慌忙逃走了,再也没露面。小男孩的行为是中国这种环境中典型的产物。一个人精神失常,离家出走,他的朋友四下里打听,希望能得到一点儿有关他的消息,其实,他们很清楚,这样做,希望是非常渺茫的。假如有人说曾见他来过,后来又走了。寻找的人会很自然地问:你当时做了些什么?这样,麻烦就来了。所以,如果询问者是个陌生人,人们就一定会回答:不知道。这也是最安全的办法。   根据我们的经验,在中国,陌生人寻找当地一位有名的人物,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有一次,一个看似来自邻省的人,到某个村子去找一位名人,最后却失望地发现,全村人众口一辞,都断然否定认识这么一个人,而且还信誓旦旦地表示,连听说都没听说过。这些谎言并不是事先串通好,编造出来的,因为村民们没有串通的时间,他们不约而同地这样做,就像北美的草原犬鼠,一见到陌生的东西,就一头扎进洞里,是出于一种本能。   在所有的这类事情中,一句简单的招呼,都可以显示出它与当地方言的细微差别。乡下人会经常遇到盘问,他家住在哪儿,距离某某地有多远等等,似乎在确保他不是在骗人。同样,学生入“闱”时,不仅要询问他的学历。还可能要盘问他写的文章,以及是如何完成的。用这种方法,欺骗就很容易被识破,事实上也经常如此。一个人不要企图冒充当地人,因为口音会泄露他的籍贯。陌生人不仅很难获得某人的下落,而且他的行为还会引起普遍的猜疑,就像前面说的那个例子,整个村子都在猜疑。有几个中国人曾长期在一家外国医院接受治疗,笔者让另几个中国人去找他们,结果,一个也没找到。有时,即使一个人鼓起勇气和陌生人交谈,也至多只说出自己的姓,绝对不会泄露自己的名字,因为同姓的人毕竟很多。还有时,送信者苦苦寻找的村子就在眼前,却会莫名其妙地找不到,甚至连最后的一点线索也消失了。就在前面说的那个例子中,陌生人在方圆一、两里路内都没有找到的那位名人,其住处实际上距他只有几十米远。   笔者认识一位老人,他有一个富有的邻居。两人从前曾同是中国某一秘密教派的成员。可当人们询问起他邻居的情况时,却发现这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相邻而居六十余年的老人从未接触过。“怎么会这样呢?”“因为他老了,很少外出。”“你为什么不常去看望他,谈谈过去的时光呢?你们相处得不好吗?”老人不自然地微微一笑,然后摇摇头:“不,我们相处得很好。但他富有,我贫穷,如果我去他家,就会惹人说闲话:他去那儿干什么?”   中国人相互猜疑有一个明显的表现:他们从内心里不愿被单独留在房间里。否则,一定会觉得不自在,还可能会溜出房间,到走廊里去,似乎在说:“别怀疑我,瞧,我没拿你的任何东西,我不在屋子里。”自重的中国人拜访外国人时也会这样。   没有什么能比非正常性死亡更易引起强烈的猜疑。典型的例子是已婚女儿的死亡。虽然,像前面说的,女儿活着时,父母无力保护她;可假如她死得可疑,她的父母在一定程度上就获得了主动权。女儿自杀后,他们就不再像过去那样俯首屈从,而是盛气凌人地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这种情况下,拒绝和女方娘家达成一致,就会引起一场持久、恼人的官司。娘家的目的首先是为了报复,不过,最终目的只是为了保住“面子”。   中国有句古话: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这句箴言表达了一个普遍的真理:在中国,走路都要小心翼翼。这就是中国人生性沉默的原因,我们对此有时十分难以忍受。他们都知道,一言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祸,而我们对此一点也不懂。   中国人的商业活动表明中国有各种各样的猜疑形式。买方、卖方彼此都不信任,只有严格保持中立的第三者才能促使买卖成交,他们只有通过讨价还价才能获利。而且直到付款,交易才算做成。情况更复杂时,还需要形诸文字,因为“空口无凭”,必须“立此存照”。   中国金融市场的混乱,部分原因在于钱庄对顾客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顾客也有充分的理由表明自己不应该相信钱庄。南方的假外币,各地的假银元,都是这个伟大的商业性民族生性猜疑的明证。他们决心做成一桩交易时,非常精明;不愿做时,表现得更精明。顾客出于猜疑,总希望天黑以后使用银子,这一点中外皆然。如果城里的商店建议等到第二天,这是明智之举,也不足为奇。   中国的银行系统似乎包罗万象,错综复杂。我们从马可·波罗的游记中可以知道,中国很早就使用银行票据了。但并不普遍,好像被严格地限制在一定的流通领域。两个相距仅十里的城市,各自的钱庄都有充足的理由不收对方的票据。   中国的利润率很高,在24%一36%之间,甚至更高,这也是中国人彼此不信任的表现。这种暴利大部分不是钱本身的利润,而是巨大冒险的保险费,我们所熟悉的西方的投资方式,他们几乎没有,这不是因为帝国资源开发不足,而是因为人们普遍彼此不信任,“人生无信不立”,根据这一点,在将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许多问题上,中国人仍将表现出猜疑的特点,这必定会极大地损害他们的利益。   几年前,有家报纸对纽约华人的情况作过详细的报道,其中有个荒谬的例子可以说明中国商业场中的猜疑。中国人在其他城市建立的机构大概也是大同小异。在纽约,他们有自已的市政府,有十二个中政领导。这些人把钱和中政府的文件锁在一个大保险柜中,为确保绝对安全,他们不用美国银行用的那种复杂、美观的号码锁,而是用十二把铜挂锁(中国式的)。每人只掌一把钥匙,要想打开保险柜,必须十二人全部到齐,每人开一把锁。不幸的是,一位杰出的高级中政官突然去世了,整个市政事务立刻陷入了极度混乱中,因为那位市政官的钥匙找不到了。即使找到,也没人敢代他开锁,人们相信死者会嫉妒他的继承人,让他也患上自己的那种病,这一迷信的观念太令他们恐惧了。直到经过特殊的选举补了空缺之后,市政府才取出钱支付丧葬费。这件小事,的确是一扇窗口,通过它,人们可以发现中国人的一些主要特征一一富有组织才能、商业才能,互相猜疑,极度的轻信以及对西方制度和文明不言而喻的蔑视。   中国的政府机构中也不乏相互猜疑的例子。宦官是亚洲典型的现象,中国古亦有之。但在目前的这个王朝,满族人采用了卓有成效的办法,使这批危险人物不再像过去那样有权力来危害人民了。   满人在中国是征服者,汉人是被征服者,双方在政府中难免相互猜疑,产生龃龉。六部长官及副职由哪族人来担任必须妥善安排,这样才能维持国家机器的平衡。检察院在很大程度上,也起到同等作用。   对那些熟悉中国政府内部情况的人,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说得对;中国人的普通社会生活中充满猜疑,官场也不例外。它不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况,实际上乃中国人的本性使然。上级害怕下级竞争,时刻提防下级;下级的宦海浮沉又随时会受上级影响,他们也在猜疑上级。而整个官僚阶层又对强大的文人阶层和普通百姓存有戒备之意。中国有许多宗教团体是半政治性的,这就是后一种情况的显著表现。它们已使整个帝国变得像一团马蜂窝。地方政府禁止节欲者团体集会,比如有名的三星会,它只不过想禁止鸦片、烟和酒,打翻衙门里贪婪的“虎狼”的筵宴。他们并不企图谋反,可官府一直这样认为,他们也就只能如此。所有的秘密宗教都企图谋反,包括三星会,这样猜疑,会使事情变得容易处理。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异常情况,政府立即行动,把为首的抓住,或流放,或杀掉,恐惧就可缓解一阵子了。   强烈的猜疑使中国人变得十分保守。他们不了解人口调查,政府偶尔需要,也会因猜疑而不能实行,哪怕是名义上也不行,人们总是立刻怀疑调查是别有用心。笔者邻村发生的一件事,可以证明这种猜疑真实不虚。有兄弟二人,听说政府要进行新的人口调查,便断定这是强行迁民的预兆。按常规,迁民时,兄弟二人会留一人在家看守祖坟。弟弟料想自己很可能被征走,为了逃避长途跋涉的折磨,他立刻自杀了。这样就将了政府一军。   猜疑与保守,使中国青年从美国留学归来后,一直步履维艰,困难重重。它们也同样阻碍了中国对铁路的引进。中国所需要的改革也因政府的猜疑而长期遭到禁止。三十多年前,一位著名的政治家,听了铸造小银币之重要性的意见时,非常坦率地说:帝国的货币,永不可改革,“如果试图改变,百姓立即会认为政府想从中牟利。”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开矿也同样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巨大的阻力。如果可以成功的话,它会使中国变成一个富庶的国家。地下的“泥龙”,地上的猜疑和侵吞公款的行为,使得整个行动连第一步都难以迈出。无论新事物会带来多大的益处,益处有多明显,只要引起猜疑,就别想引进。已故的内文斯博士在烟台,为了将外国水果的优良品种引进中国,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些水果明显会带来巨大的收益。但他每前进一步,都要被迫同猜疑作斗争。缺乏善心或稍不耐烦,就可能早已取消这项计划了。不过,效益一旦得到确证,猜疑就会自然地渐渐消失。调查养蚕和种茶对帝国的海关非常实际,可是对此感兴趣的人们又怎么能违背过去的经验,认为这些调查不是为了征税,而是为了促进生产或提高技术劳动的收益呢?谁听说过这种事情?即便听说了,谁又会相信呢?古老的荷兰有句谚语可以形容中国人对这类事的态度:“狐狸跳进鹅毛笔管时,却说:‘各位早晨好’。”   下面我们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与外国人间的特殊关系。中国人在强烈地不信任外国人时,还经常伴随着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地完成最难办的事。假如一个外国人在某个他从前很少去的地方散步,中国人就会认为他在察看风水;假如他凝视一条河,他就是在测定其中是否有金子。人们认为他能够看穿地表,发现最值得攫取的东西。如果他在赈济灾荒,人们就会认为他最终是想掠走大批当地人,到外国去做苦力。出于“风水”上的考虑,外国人经常被禁止到城墙上去,他们的建筑物也必须严格控制,像帝国的边界线一样明确。中国人似乎缺乏自然一致性的观念。巴伯先生曾提起四川某山区的一句谚语:外长罂粟内藏煤。这并不仅仅是一种无知的观念。帕普利教授说,北京的一位高级官员也告诉过他同样的话,并且在不知开采速度的情况下,把它作为反对过快开采煤矿的根据。己故的政治家文祥,曾读马丁博士的《基督教的证明》一书,当有人问起他的看法时,他回答,他准备接受该书科学的部分,但宗教部分,关于地球绕着太阳旋转的断言,则会令他难以置信。   外国人进入中国完全超出了他们目前的承受能力。梵·瑞恰斯芬男爵骑马在乡间游历,在四川人看来,完全是一种漫无目的的行为,因此把他想像成一个亡命之徒。很多中国人第一次见到外国人,会产生一种神秘的恐惧感,后来才发现这些野蛮人原来也都挺不错。许多中国妇女受到告诫,她们一旦进入外国人的住所,外国人就会念动致命的咒语,使她们着魔。如果她们最终被引诱进去,她们千万不能踩门槛或照镜子,否则会不安全。   几年以前,从内地某省来的一位年轻学者一一该省对外国人其实一无所知一一经过笔者的努力,答应帮一位新来的外国人学汉语。他在那人家里住了几星期后,想起他的母亲需要他的照顾,就回家去了。临行前,与笔者约定,某日赶回,可是,直到现在他也没回来。住在外国人家里的那段日子,这个聪明的孔门弟子,从未喝过一口茶或吃过一样东西,唯恐吃进了迷魂药。有一次,他写信给他的母亲,告诉她,自己一切都很好。另一个老师就送给他个外国信封,并且还告诉他,只要用舌头舔湿就可以封口。他却急中生智,温和地请那位老师帮他封口,因为他对此不在行。   中国人拒绝接受外同人印刷的汉语书,也是由这种观念导致的。人们普遍相信,书中放了迷魂药,油墨味就是它发出来的。药是在排版印刷时就掺进去了。有时,还会听到读了外国人的书,就会成为外国人的奴隶的传闻,据说有个小伙子对此不太相信,就读了一本小册子的开头,马上惊恐地把书扔掉,跑回家告诉他的朋友,假如谁读了那个书后,说了谎言,将来就会下地狱。小贩子也经常发现,这些书送都送不出去,并不是因为书中不为人知的内容受到敌视,而是因为人们担心送书者会以此进行敲诈勒索,这种做法在中国相当普遍。   如果外国人不慎重,试图记下一些孩子的名字,就会引起一片恐慌,而且也确曾使一所正在兴办的学校解散了。中国文字的罗马拼音体系一开始引入,就遭到了怀疑与排斥。为什么外国人希望教学生写一些他们的朋友读不懂的文字?世界上任何解释都不能消除中国老一辈人的疑心,他们认为,汉字一直很完美,对下一代也有好处。外国人连自己的祖先都不知道是谁,和他们的发明相比,中国人的汉字不知要好多少倍。几乎可以说,外国人的一切建议都会受到普遍的排斥。其原因很明显,就因为是外国人的建议。这种“顺而不从”的性格使你的中国朋友,以最温和而又最明确无误的方式让你确信,你的建议非常令人敬佩,不过,也非常荒谬。   讽刺是西方人手中的一种便利的武器,可它完全不适合中国人的口味。外国人对待中国人决不是根据自己的愿望或需要。有个外国人对仆人的失职和过错深恶痛绝,就用英语骂他“骗子”。仆人就向一位汉语很好的女士请教,当他得知这个用来说他的词的意思时,说他“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清朝的高级官员曾盗用汤姆先生《伊索寓言》泽文的版本,他们的思维模式和这个仆人一模一样。不过,其中会说话的鹅、老虎、狐狸和狮子不能不令他们想到背后隐晦的含义,为防患于未然,他们便查禁了所有的版本。   对外国人最顽固的不信任的例子可以在遍布大部分中国的医院和诊所里发现。在人数众多的患者中,许多人对外国医生的善良和医术表现出不言而喻的诚意和令人感动的信任。但也有不少人,仍相信荒谬的谎言,说外国人用人的眼睛和心脏做药,外科医生有将人切成碎肉的嗜好,外国人还将中国儿童藏在地窖中,进行可怕的处理等等。除了小心探问,这些人的感情我们一般了解得很少。一、两年之后,这些机构的广泛成功可望能够像大风吹散尘土一样,驱散所有的这些无稽之谈。不过,它们一有机会,就会疯狂地蔓延,像温暖潮湿八月中的霉菌。   虽然在中外关系史上,外国人存在着严重失误,但整个历史是中国人怀疑与搪塞的历史。这是一段令人厌倦的回忆,其间的教训完全是由徒劳无功的交往者造成的。但在中国,私人常常被迫充当外交家,他们都很清楚应该怎样做,我们可以举一个典型的例子进行说明。一个外国人提出要在中国内地某城市租赁一处住所,当地官员则提出种种借口加以搪塞,在一次安排好的会见中,这个外国人身着中国服装,带着纸和笔,到了见面地点。初步交谈之后,他慢慢地取出文具,摆好纸,拧开笔,检查一下墨水,神情严肃专注。中国官员怀着强烈的兴趣看他做完这一切,好奇地问:“你在做什么?”外国人解释道,他只是准备好文具,“仅此而已,没有什么。”“文具?准备文具干什么?”“记下你的答复。”这位官员急忙向外国客人保证,住所一定会解决,这样做完全没有必要。可他下次再听到这个神秘的记录时,怎么能保证承认,其中的内容都是他说的?   中国是个谣言泛滥的国家,它们经常使人心中充满恐惧。几年前,新加坡的中国人报告说,苦力们坚决拒绝天黑以后走某一条街道,因为在那里会突然神秘地被砍去脑袋。帝国可能永远也不能从恐惧中解脱出来了,对于有关的人,这些恐惧就像1789年法国革命中的巴黎人感到的一样真切。无节制的轻信和相互猜疑是恐怖的谣言产生、弥漫的沃土。当它们与外国人有关时,痛苦的经验表明,绝不可掉以轻心,在它们刚一产生时,就应该查清。如果当地官员认真查处,就不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如果不进行制止,任其漫延,就会产生像天津大屠杀那样的惨剧。整个中国都适宜于谣言的迅速传播,几乎没有一个省没有产生过谣言。为了彻底铲除谣言,时间就应像地质新纪元一样被视为至关重要的因素,最好的办法,是以勿容置疑的实例,使中国人相信,外国人是他们真诚的祝愿者,一旦树立了这一坚定信念,“四海之内皆兄弟”将会在人类史上第一次成为现实。    第二十五章 缺乏诚信   “信”,英语里一般译为“sincerity”;在汉字中,它是个会意字,由“人”和“言”两部分组成,其意义也是这两部分字面所表达的。“五常”中,它位列最后。许多了解中国的人认为,“信”在天朝上邦,事实上可能是最罕见的美德。他们也将会同意基德教授的看法。基德教授在谈了中国人“信”的观念之后,接着又说:“如果在民族性格中有一种美德,不仅在行动中受到蔑视,而且也和现有的处世态度形成强烈的反差,这一特征非信莫属。中国人公开的和私下里的表现,都与信背道而驰,他们的敌人也以此讽刺他们,虚伪矫饰,欺骗、不真诚和趋炎附势是这个民族的显著特征。”这种评价多大程度上符合事实,我们最好在详细地考察了下面的事例后再作判断。  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现代中国人和古代中国人没有多少差异,而且我们还深信,有资格的学者也会支持这一观点。在信的标准上,中国人不同于西方人。一些思想敏锐的学者,在仔细推敲中国的古代经典时,会从字里行间发现很多拐弯抹角、含糊其辞的地方。他还会发现,对西方人的直率,中国人有句很有意味的话:“直率而无分寸就成了无礼。”《论语》中孺悲与孔子的故事,西方人觉得意味深长,而儒生们却一点儿也不理解。下面一段选自莱格的译文:“孺悲想拜见孔子,孔子托辞有病,谢绝见他。但传话人一出房门,孔子便取下瑟,边弹边唱,故意让孺悲听见。”孔子不想接见孺悲这样的人,便以中国的方式来解决。   孔子的做法后来为孟子所仿效。孟子曾在某国作为客人被邀请上朝,但他希望国王能给他以第一次召见的荣誉,因此托病不出。第二天,为表明这只是个借口,便在别处觐见国王。陪伴孟子的官员,夜里与孟子就孔子的上述行为,进行了一次长谈,但讨论只局限在礼节惯例方面,没有涉及到为方便而撒谎的道德问题,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有人思考过这一问题,现代的孔门弟子在给学生解释这一段时,也没有超出上面的讨论。   在保存典籍的本能方面,古代中国人远远高出许多国家的当代人。他们历史虽然冗长;但包罗万象。很多西方学者似乎最推崇中国的历史,言辞中常流露出过分的信任。维也纳大学教师基·辛格博士1788年7月在《中国评论》上发表了一篇论文,其中有这样一段:“科学考据很早就认识到,并且越来越证明了中国古典文献的历史真实性。”例如,最新一代中最广博的中国研究者——瑞恰斯芬,在讨论中国人性格中惊人的矛盾成分时,发现一方面他们在统计记录历史事件时,具有忠实精神和探索真理的强烈愿望,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和外交谈判中处处充满谎言与欺骗,此二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精确地记录历史有两种不同的途径:一,按特定的顺序和比重叙述事件;二、根据一定的精神和动机分析。阐释事件。一些广泛地研究了中国历史的人认为,从前者看,这些历史著作无疑大大地超出了撰写的时代;从后者看,它们绝没有辛格博士所认为的谨严。对不了解的事物,我们不发表意见,只是想让人们注意,一个民族沉溺于谎言,同时又能培养出尊重事实的史官,即使不是史无前例,也是独一无二的。强烈的爱或恨扭曲其他国家的历史,在中国,难道它们就不起作用吗?在世界其他地区发挥作用的因素难道在中国会失效吗?   不仅儒家思想本身存在较大缺陷,而孔大圣人也不严格尊重史实。莱格博士并不紧盯着“圣人生平的暇疵”不放,而是重点研究孔子编篡《春秋》时处理历史材料的方式。这部著作记录了鲁国二百三十四年的历史,向后延续到孔子死后两年。下面一段引自莱格博士有关儒教的演讲,发表在他的多卷本《中国宗教》中:“孟子把《春秋》视为孔子最伟大的成就,说它的问世使乱臣贼子惧。作者自己也说过同样的话,并说世人因此了解他,也因此毁谤他。”但是当孔子谈到世人因此毁谤他时,不知他心里是否充满了疑虑。事实上,这部书不仅极为简约,而且含糊其辞,具有欺骗性。《春秋》问世后,不足百年,公羊便对之作了修正与补正,说《春秋》“为尊者讳,为长者讳,为贤者讳”。我在《中国经典》第五卷中指出,“讳”包含三种含义——省略,掩盖和篡改。对此,我们能说什么呢?……我常常想快刀斩乱麻,干脆否认《春秋》的真诚性和真实性。但是孔子生活在他记录的那个时代,他把历史与自己的笔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如果一个外国学习者采用曲解的办法,使他看不到大圣人不尊重史实的缺点,中国的统治者和大多数学者可不会怜悯他,也不会同情他的苦恼。孔子及其弟子一直倡导真实性,但《春秋》使他们的同胞在可能损及帝国或圣人名誉的情况下,学会了掩盖真相。   我们已经看出,宣称中国历史真实的人只准备承认,在中国,真实仅存在历史的记述中。当然,不可能证明每一个中国人都撒谎。即使有可能,我们也不愿那样做。等到中国人的良知苏醒,开始关注自己的信义时,自己会提供最有力的证据。他们在谈论自己的民族时,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像海南岛首领所说的:“我们一开口,谎言就诞生。”可是,对我们来说,中国人并不像一些人认为的,是为撒谎而撒谎,撒谎是为了获得谎言之外的某种利益。巴伯先生说:“他们不说真话,同样也不相信真话。”一位学过英语的中国小伙子在拜访笔者的朋友时,为增加词汇量,希望学会说“你撒谎”的英语表述方式。我的朋友就告诉他,这句话最好别用来说外国人,否则,肯定会挨揍。小伙子毫不掩饰地对此表示惊讶,他觉得这句话就像说“你骗人”一样,不会伤害人。库克先生,1857年在作伦敦《泰晤士报》驻中国记者时,谈到西方人最讨厌被称为说谎者,“但是,如果你对中国人说同样的话,他一点儿也不会气恼,也不会感到受了侮辱。他不否认事实,只回答道:‘我可不敢对阁下撒谎’。说一个中国人‘撒谎成性,眼下正在撒谎’,就像对英国人说,‘你这家伙就爱说俏皮话,我保证现在你脑袋里装满了糟透了的俏皮话’。”   中国人平时说话缺乏诚信,虽未达到作伪的程度,但他们所说的每一件,几乎都不是真相,真相在中国是最难获得的,谁都不敢保证,自己获得了事实的全部真相。即使有人寻求你的帮助,比如打官司,他希望你全权代理,你仍会发现,他向你隐瞒了重要的事实。这显然是支吾搪塞的本能所致,而非蓄意如此,尽管这样做,受害者只能是他本人。无论你从何处着手处理,整个事情一直要到最后才会显露出来。较为了解中国的人不会听了一方陈述就觉得掌握了全部情况,他宁愿把听到的和其他情况结合起来,最后找来几位他最信任的人,就那些陈述再调查一番,才判断事情的真相。   缺乏诚信,再加上猜疑,就足以解释为什么中国人经常交谈了很长时间,却没有谈出任何实质性的内容,对外国人来说,中国人不可理喻,主要归咎于他们虚伪。我们不知道他们在希求什么,但总觉得他们的言谈背后隐藏着更多的东西。因此,当一个中国人走到你跟前,贴在你耳边,神秘地告诉你一个你感兴趣的中国人的事,你不可能不心头一沉。你不能确定他是在说事实,还是在诬陷那人。你也从来不能保证中国人的最后通牒真的就是最后的。对于生意人、旅行家、外交官来说,这个很容易阐释的命题,包含着诸多令人烦恼的因素。   所有事情的真正原因几乎都难以预料,即便知道,也不能确保是事实。每一个中国人,即使没受过教育,其本性也像一头狡猾的乌贼,受到追踪时,立刻能喷出大量的墨汁,使自己退到最安全的地方。如果你在旅途中,受到拜访,请求捐款给一些穷人,他们希望开发新的土地,你的仆人不会像你一样,干脆说:“你花钱不关我的事,随你的便。”而是“面带孩子般的笑容”解释道,你袋里的钱只够你自己用的。这样,你就无法捐款了。我们也很少发现某个看门的人,会像外国人对待他那样,对一群中国人说:“这儿你不能进。”他只是在一旁悄悄地看着,等他们一进去,他就放狗。   中国人能自觉守约者,寥寥无几。这与他们误解的天赋、淡薄的时间观念有关。不管失约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你将有趣地发现他们会寻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一般,中国人被指责爽约时,会说道,这个约会无足轻重,重要的约会,他总会守约。如果谴责他的某个缺点,发誓改正的话就会像流水一样从他嘴里喷泻而出。他承认错误很全面——实际上是太全面了,除了信用之外,你再没别的可期待了。   一位中国先生,曾被雇来抄写,注释一些格言。在一些古老的警句之后,他解释道,不能马上拒绝别人的请求,相反,即使实际上不想帮忙,也要表面上答应。“拖到明天,接着,再一个明天,这样,请求者心里会得到安慰。”负债的人一般也采用这种方法。谁也别指望一次就可把债讨回,要债者也不会因此失望,欠债者会信誓旦旦地说,下一次还。然后再下一次,再下一次。   最能说明中国人虚伪的,是他们对待孩子的态度。孩子们从小就学会不诚实,而且无论孩子本人,还是施教者竟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孩子还在牙牙学语、朦朦胧胧懂话的时候,大人就告诉他,要是不听话,藏在大人袖子里的怪物就会出来咬他。外国人也常被比做未知的怪物,这也能较好地说明为什么中国人经常对我们说脏话。孩子们很小就对我们怀有模糊的恐惧感,长大后,一旦意识到我们并不可怕,只是可笑而已,怎么会不在街上哄赶我们呢?   车夫拉着外国人,后面跟着一群高声喊叫的顽童。他被激怒了,向他们吼道,他要捉几个,绑在车后面拖死。船夫遇到这种情况,也会吓唬道,用开水浇他们。“我揍你”、“我砍死你”这类话,对懂点事的孩子来说,就等于“别那样做”。   中国人要想装得“懂礼”,必须掌握一大套词汇,他们能表现出说话者的谦卑,听话者的高贵。“懂礼”的人提到自己的妻子,如果必须称呼,就说“拙荆”,或其他类似的文雅的谦称。农村人,虽然不会文雅的辞令,也能抓住“礼”的精髓,称和自己患难与共的伴侣为“臭婆娘”。中国人自己的一个故事,可以恰当地说明他们注意礼节的特征。一位拜访者身穿最好的礼服,坐在客厅里等候主人的出现。一只老鼠正在梁上嬉戏,把鼻子伸进梁上的油罐中,客人的突然到来吓了老鼠一跳,它转身就逃,结果碰翻了油罐,正打在客人的身上,华丽的外衣立刻沾满了油污。正当客人气得脸色发青时,主人进来了。一阵寒喧之后,客人解释道:“鄙人来到贵舍,坐于贵梁之下,不慎惊动贵鼠,贵鼠走,贵油罐落于鄙人寒服之上,狼狈之极实令足下见笑。”   不用说,很少有外国人能以中国人的方式招待中国人,这需要长期的锻炼。主人走向宴席时,要热情地向一群客人鞠躬,温和地招呼:“诸位请坐,请用膳。”或把茶杯举到唇边,环视左右,郑重地对客人说:“诸位请用茶。”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在不同场合的“叩头”、“叩头”,来表示“我能、我会、我可以、我必须、我应该”(视情况而定)“拜倒在你脚下”。偶尔还会插入这样的话:“我该打,我该死”,意思是礼数不周,忽略了小细节。或者,骑着马,中途遇到熟人,就停下来,对他说:“我下来,你骑吧。”一点也不考虑你往哪儿走,或他的做法是否符合情理。即使是最没教养、最无知的中国人也会经常摆出邀请的姿态,迫使最无同情心的西方人无意识中对此赞叹不已,因为别人会,而他不会。我们在各种场合不断看到的小小的礼仪,是个人对整个社会的奉献,它使得社会摩擦减少了。如果拒绝作出这种奉献,就会遭到惩罚,因为他走上了歧途。车夫停下来问路,假如忘了取下辫子,很可能会被指错路,另外,还可能会遭到辱骂。   判断送什么礼物最合适,在东方,这也是一门学问,其他国家可能也如此。对于收礼物的人,有些东西,绝对不能接受,而另外一些东西则不能全部接受。假如外国人在这方面自作主张,一定会做错事。一般情况下,有人送礼,要慎重对待,特别是在出乎意料的情况下。即使是生儿子这样的喜事,也要小心,“我怕希腊人,即使他带着礼物”,这句格言在世界各地都具有永久的生命力,在中国也一样。送礼背后总有文章,像中国歇后语说的“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面”,或者,换句话说(实质上是),要求的回报要比送的多。   许多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对送礼的虚伪性,都有所体会,我们曾有幸熟悉了送礼的全部细节。为了对几个外国人表示尊敬,一个小村庄为他们搭台唱戏,当然,谁都明白,外国人应该设宴回敬。可是村民们对此执意拒绝,请求他们捐一笔款,哪怕是一点点也行,可以用于公共设施的建设。在这个村子,他们照做了。此后不久,又有十“一个村子,说是被外国人救济灾荒和医疗救助的精神深深地感动,接二连三地派代表请他们去看戏。这些村子都清楚,邀请肯定会被拒绝。每个代表听到被拒绝的消息时,脸上都露出同样悲哀的惊愕神情,然后又全部转向捐款问题,仍然是公共设施。他们每个人都是点到为止,没有再作进一步的表示。   不单单是外国人在这方面受到困扰。富有的中国人不幸遇到喜事时,邻居就会拿着一点儿不值得一提的礼物前来祝贺,比如为新生婴儿买的不值钱的玩具,但是主人必须设宴答谢——在中国,这是一种永远合乎时宜的方式。这时,即使最不了解中国的人,也会赞叹中国格言的精妙:“吃自己的,吃出泪水;吃别人的,吃出汗水。”主人还要被迫装出一副真诚欢迎的样子。为了不丢“面子”,满腔怒火全都压抑在肚子里,丢“面子”可比损失食物更要命。   这表明,中国人有许多行为都是为了“讲面子”有意做出来的。在受雇时,中国人对待外国人的大部分礼节,只是一种虚伪的客套,尤其是在大城市中,将一个人在公共场合和私下里的行为比较一下,很容易发现这一点。据说,有一位中国先生,在他的外国主人家里,向来被奉为遵守礼节的楷模。可假如他在北京街头遇到主人,就会怒目而视,好像要“杀掉他”,因为倘若和主人打招呼,就会让别人看出,这位饱读诗书的先生在某种程度上要依靠野蛮的外国人来混碗饭吃——尽管这情形已是众所周知,但在表面上,尤其在公共场合不能承认。几个中国人进屋时,只给屋里的中国人行礼,完全无视其中外国人的存在,是很正常的事。中国老师会称赞他的外国学生听力准确,发音完美,在接受语言方面会很快超过其他同学。可同时,这位学生的一些奇怪的发音错误,却会成为这位老师与他同事间的笑料。一般情况下,雇来教汉语的老师理所当然被视为最有权决定他汉语语音正确性的人。   另一个可以说明中国礼貌的表面性与虚伪性的现象,是口头上应承,而实际上不做。送礼没有带来预期的好处,送礼者也不灰心丧气,因为早就知道事情可能办不成,但送礼者的面子保住了。同样,假如在酒馆里,你和老板在付款上发生了争执,你的车夫可能会站出来调停,决定不足的部分由他来付,然后将手伸进你的钱袋。如果他掏自己的钱,最后账仍会算在你头上。倘若提醒是他自己要付的,他会说:“你能指望参加葬礼的人一同被埋进坟墓吗?”   尽管表里不一,中国仍有许多人是真正谦逊的,不过,无论男女,肯定也有不少人的谦逊是假的。当人们清醒地意识到,某些观念难以直接表达时,他们就谈论一些不愉快的事间接地来表达。可这些谈吐优雅的人,一旦被激怒,连最难听的话都骂得出。   虚假的谦逊与虚伪的同情同是由空话组成。但是,中国人不应因此受到谴责,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财富长期维持对如此众多人的同情。最令人恶心的倒不是空洞的同情,而是对死者假装同情时,又流露出兴高采烈的神情。巴伯先生提到四川的一个苦力,看到两条野狗在纤道上吞吃死尸,竟止不住哈哈大笑。梅杜斯先生告诉我们,他的汉语老师听到自己的好朋友死得很有趣,竟也捧腹大笑。最疼爱的孩子夭折,长时间的悲痛会使父母变得表情麻木,这与上面的情形不同,因为沉默的悲痛和违背人性、对自己自然感情的粗鲁愚弄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如前所述,西方人和中国人实行贸易往来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了,在此过程中,中国人的商业信誉也多次得到验证。为不使结论显得有如空穴来风,应该举些例证作基础。下面就是一个范例。香港和上海银行经理卡麦伦先生在他的告别发言中,有这样一段:“我已谈了西方商团的高标准的贸易原则,在这方面,中国人一点也不落后。实际上,没有谁能像中国商人和银行家那样,很快赢得我们的信任。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例外。但为了表明我有足够的理由得出这一有力的结论,我可以告诉诸位,过去二十五年内,我们的银行在上海与中国人做了很大一笔生意,总额达数亿两白银,迄今为止,我们还未遇到过不守信用的中国人”。对这段发言最好的评价可能是三年后发生的另一件事:这家银行在香港的一位买办,使银行在蒙受损失,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仍能每年赚取一百万元的利润。   中国商业活动中的零售与整卖是否有本质区别,我们无从得知。但为了使我们的思考显得更全面,确实应该考虑一下,上述结果是否完全没有中国人令人赞叹的责任感的作用——这是一个西方人应该好好学习的优点,中国人在与西方人做生意时,讲信用可以使他们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所以,我们获得中国人毫无疑问的最大限度的信任,本来就是自然而然的事。尽管如此,长期广泛的观察仍只能证明:中国人的商业活动是这个民族缺乏信用的最大例证。   一位聪明的学者,写过一篇很有意思的论文,论述中国人的普通商业活动只是一方欺骗另一方的活动。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就是雅各布和拉班之间的关系,或者像中国说的,是铁刷遇铜盆。没有谁不知道,让一个孩子做生意,其实就等于毁了他。假秤、假尺、假钱和假货——所有的这些现象在中国都难以避免。即使一些大字号,挂着醒目的招牌,告诉顾客,本店“货真价实”,“绝无二价”,实际上绝不是这么一回事。   我们无意于表明中国无诚实,不过,根据我们的观察和经验,很难保证可以找到。和一个不重视事实的民族交往,还会出现别的情况吗?一个衣冠楚楚的学者,大言不惭地告诉外国人,他不识字。可如果递给他一本小书,他会毫不迟疑地悄悄地从人群中溜走,钱都不付,虽然那本小书至多只值三个铜板。对此,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羞耻,反倒沾沾自喜,把愚蠢的外国人骗了,那家伙竟然相信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中国人向外国人买东西,经常少付一个铜钱。他宣称,身上没钱了。如果你告诉他,,他的耳朵上正夹着一枚铜钱呢,他会极不情愿地取下来交给你,那情形就跟受了骗似的。同样,一个人会磨蹭“老半天”,想免费从你那儿得到点东西,理由是他一个钱也没有。可是最后却会取出一大串铜钱,满脸不高兴地递给你,叮嘱你只取他应付的钱。假如你相信了他,让他不付钱就把东西拿走,他会心花怒放,就像杀死了一条蛇。   中国人一向有向亲戚“借东西”的习惯,而且总是有意无意地不打招呼,这大概也是社会团结的一种表现吧。“借”来的东西大部分被立即送进了当铺,主人想要时,必须自己拿钱去取。教会学校的一个中国男孩,在偷一个管学生宿舍的单身女士的钱时,被发现了。在不容置辩的证据面前,他抽抽搭搭地解释说,在家时,他一直习惯于偷妈妈的钱,而这位外国老师太像他的妈妈了,于是,他不由地想偷一偷。   中国社会明显存在许多邪恶,西方无疑也存在,但最重要的是,要清醒地意识到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我们前面说过,中国人缺乏信义,其事虽不常见,但经常可以找到。一些例子,在我们讨论其他论题时,已经列举了,还有一些应作详细的论述。   要是具备必要的知识,可以就中国人的敲诈勒索写一套非常有趣的书——上至龙椅上的皇帝,下至最卑贱的乞丐,人人都那样干。中国人具有注重实际的智慧,他们惜以使敲诈勒索形成一个完备的行为体系,每个人就像离不开大气层一样,脱离不了这一天罗地网的笼罩。它是如此恶毒,堕落,除非对整个帝国进行彻底整顿,才能将其铲除。   中国人的性格,以及中国的现状,必然导致西方人很难以务实的态度在最大范围内同中国人交往,同时还能保住“上等人”的名誉——假如他有幸获得这一名誉。人们经常说,车夫、船夫、酒馆老板、苦力、买卖中间人,不论犯什么罪,按常规,一律杀头。他们,以及与他们地位相当的人,和外国人间的关系很特殊。因为外国人宁愿忍受欺诈,也不愿引起社会风波。这方面,他们一般既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然而中国人内部如果破坏了公正原则,却只有通过社会风波才能使社会最终达到平衡。   一个人难以做到不偏不倚时,努力做到这一点,他一定是个非凡的人物。既不猜疑,又不轻信,是中庸之道最完美的体现。如果我们对似乎必需的不诚实表示不满,敏于判断人的性格的中国人,就会把我们归入“性情人物”那一类。佛的涅盘境界,对于易激动的人来说,想时刻保持,并不容易,即使我们能够保持这种宁静的品性,也会被当成被进一步任意勒索的最佳对象。有一个典型的中国人,受雇为外国人做事。有一天,看见一个小贩沿街叫卖泥捏的外国小人,那些小人造型精巧,服饰得体。他就停下来,看了一会儿,对小贩说:“啊,你玩的不过是玩具,我玩弄的可是真家伙。”   勿需赘言,就我们所知,中国政府似乎是我们正在讨论的这一特点的重要例证。在整个中外关系史上,以及有名的中国官僚与民众的关系史上,也都可以找到这种例子。各级官员经常颁布的文告,就是一个独特、简明的例证。这些文告篇幅冗长,文辞华美,内容繁杂,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境界。唯一缺少的就是真实,因为这些华美的命令并不准备让人们去执行。这一点,写的人和看的人都很清楚,从不会发生误解。“中国政客的生平和公文,就像卢梭的《忏悔录》,情感高尚,而行为卑鄙。他砍下十万颗头颅,却引用孟子的话论述生命的神圣。他把修筑堤坝的钱塞进自己的腰包,导致河水淹没一个省,却为人民背井离乡而哀叹。他高声痛斥发假誓的人,却在签定一项协议后,私下里说,那不过是一时骗人的玩艺儿。”勿容置疑,中国也有公正无私的官员,不过很难找到而已,而且,他们的生活环境,使他们处在孤立无援的境地,无法如愿以偿。把最有机会了解中国经典的人的处境和这些经典的教义比较一下,明显可以看出,他们在引导社会走向更高一种境界时,是多么的无能为力。   “你知道多少值得信任的中国人?”这里仅指受过正规教育的中国人。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经验和评价中国人的标准,因此回答也千差万别。大多数外国人会回答:“很少”,“七、八个”,“一打”,视情况而定。有时,也有人回答:“很多”,“多得记不清”,可是,我们深信,在有见识和辨别能力的人当中,做出这种回答的肯定极少。   观察被一个民族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是一种富有智慧的做法。在探讨中国人相互猜疑的特征时,我们已经看出,中国人把不信任别人看成很自然的事,其理由他们心里都很明白。这种状况使得中国的前途充满了不确定性。这个民族不是由精英分子来统治,相反,掌握全部权力的是帝国中最卑鄙、无耻的家伙。一位聪明的道台,对外国人说:“皇帝以下的所有官员都是坏蛋,全该杀掉,但是杀了我们没有用,下一任仍会和我们一样坏。”中国谚语说,蛇知道自己的窟在哪儿。另一个很有意味的现象是,中国的官僚阶层受到商人阶层的极度不信任。他们知道,所谓的“改革”,不过是一层表面的外壳,不久,就会脱落。一个中国的泥瓦匠,花了很长时间,用没调和好的灰浆抹平盖得很糟的烟囱与屋顶,可他心里很清楚,第一次生火,烟囱会四处冒烟;第一次下雨,屋顶会漏水。在中国,这不过是一桩极平常的事。   中国有足够的实力开发各处的资源,只要有信心,羞怯的资本就会从隐蔽的地方走出来。在中国,开发资源所需要的各种知识都十分丰富,各类人才应有尽有。但是,假如没有建立在真诚基础上的彼此信任,这一切都不足以使帝国复兴。   几年前,一位善于思考的中国人来向笔者请教,如何解决某个地区打井难的问题。中国人打井,一般是井内从上至下都用砖头砌上。可在当地,井打好后,过了一段时间,整个地面就会下沉,井壁也随之坍塌,只剩一个小洞,井也渐渐地干枯了。治疗中国长期忍受的病痛,与对直隶省的这个不幸地区的补救相同,一切药方都难以将其根治。所有的治疗都是表面的,整个帝国最终只能像满载珠宝的大车陷进绝望的泥潭。    第二十六章 多元信仰   儒教,作为一种思想体系,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智力成就之一,而儒家经典对于西方读者来说,又十分枯燥乏味。不过,仅仅仔细地阅读,只能得到皮毛的印象,不思考其影响,简直永远不可能了解它们。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其有记载的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传说中的远古,她是世界上唯一没有异化或崩溃的古老民族,也从未被任何民族,从她自古生存的那片土地上驱逐出去。”一切都仍是那样古老。对这一空前绝后的事实,我们该如何解释呢?中国人口之众多,在世界上无与伦比,他们自从开大辟地以来就居住在中华大地上,直到今天。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神秘力量在支撑着这个古老的民族?在所有的民族都必然走向衰落、灭亡的宇宙命运面前,中华民族为什么成了一个例外,一直保持着如此顽强的生命力?  所有对此作过彻底调查的学者一致认为,其他民族依靠物质力量生存,而中华民族依靠的是道德力量。一位学习历史的人或善于观察的旅行家,只要了解人的本性,无不对中华民族奇迹般的道德约束力肃然起敬,这种约束力从古至今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威廉姆斯博士说:“儒教对中华民族在追求理想人格,善良人性方面的影响,无论作何评价,都不过分,它所描绘的极高的道德标准对后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以至于整个民族都要接受这一标准的评判。”莱格博士说:“儒教在作为人的责任方面的精彩教诲,实在令人赞叹,它所推崇的四个方面的教诲——文质彬彬、谨守道德律令、关注精神、诚实,其中有三个方面是和摩西律法及福音书教诲是一致的,以此为标准建立的世界,必将是一个美好的世界。”   中国经典中,完全没有使人堕落的描写,这一点经常有人指出,它是中国经典最伟大的特征之一,也是与印度、希腊、罗马经典最主要的区别之一。梅杜斯先生说:“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拥有如此圣洁庄严的作品,里面完全没有放荡的描写和粗鲁的语言。整部书没有一句话或注释不能在英国任何一个家庭中大声朗诵。在其他所有非基督教国家,偶像崇拜都是与人的牺牲及堕落的神圣化联系在一起,并伴随着狂欢放荡的仪式。可在中国,所有的这一切,都找不到半点踪影。”   皇帝就自己的统治直接向上大负责;民心振奋要比统治者的精神更为重要;统治者应该德才兼备,其统治也应该以美德为基础;人与人之间五种关系的复杂理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有这些观念像山峰一样,从普通的中国思想中脱颖而出,也吸引了所有观察家的注意。在即将结束对中国人的论述时,我们想重点强调一下儒家思想体系的优点,只有真正理解了这些优点,我们才能真正地理解中国人。它们使中国人具备了一种服从道德的卓绝能力。每年的文官考试,都是就这些经典出题,因此,中国人的思想统一,也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每一位候选者都把政府的稳定当成自己成功的前提,这无疑就是中华民族繁衍至今的首要因素。   中国人是否确实信仰过上帝,一直是个相当令人感兴趣的问题。那些严格考察过中国典籍的人向我们保证,学者们倾向于肯定回答。而另一些自称具有独立判断能力的人则持否定态度。即使中国人确曾认识到真正的上帝,那些观念也全被遗忘了,犹如一枚古币,上面的文字早已被积存的斑斑锈迹遮盖了。对于提问者,这一问题可能非常重要,但对我们目前的研究来说,完全可以不考虑。我们目前所关注的既不是历史问题,也不是理论问题,而是现实问题,也就是说,中国人和他们的神之间到底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通过一些实例,我们不难追溯古代英雄和杰出人物从受尊敬到被纪念、再到被崇拜的各个阶段。中国所有的神几乎都是死去的人,祖先崇拜,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证明所有的死人都是神,在皇帝的恩准下,各地不断为生前就闻名遐迩的人物建庙立祠。随着时间的流逝,很难说其中没有人会成为整个民族的神,不管怎样,作为一个民族,中国人是多神论者。   认为人都有崇拜自然的倾向,这只是陈辞滥调。人们认为那些不可抗拒的未知力量有感觉,因而便把它们拟人化,并加以崇拜,所以风神庙、雷神庙等等随处可见。北极星也是人们长期崇拜的对象。北京还有与皇帝崇拜有关的日坛与月坛。有些地方,对太阳的崇拜成了一种有规律的朝拜。二月的某一天被定为太阳的“生日”。这天一大早,村民们就起身东行,去迎接太阳;傍晚时分,再转身向西,护送太阳踏上归程。一年中对太阳的朝拜这时就算结束了。   自然崇拜中最平常的是崇拜树,在某些省(例如河南的西北部),经常可以见到大小几百棵树,都挂着小旗子,标明此树为何神居所。有时即使没有这种外在的标志,人们仍会笃信不疑。如果破旧的草屋前长着一棵遒劲的老树,简直可以肯定,树的主人一定不敢砍伐,因为中间住着神灵。   皇帝经常被认为是唯一有权祭天的人。祭祀大典独特而有趣,由皇帝一人独自在大坛上举行。但对于全体中国人来说,他们自己不祭把大地,也是一个新闻。每家朝南的正墙上都设有一个小小的神龛,有些地方称为天地龛。大多数中国人证实,他们举行的祭把活动(祖先崇拜除外)只在初一或十五举行,向大地祭拜或上供,有时是在新年伊始。祭祀时,没有祷告,过一会儿,供品就被撤下,或像其他祭祀一样,全部吃掉。这时,人们祭祀的是什么呢?有时,他们说是“天和地”,有时又说是“天”,也称为“老天爷”。后一种称呼经常使人们认为,中国人确实感觉到一个人格神。可是当你知道,这个假想的“存在物”经常与另一个被称为“土地婆”的神相匹配时,这个推断就带来了严重的问题。有些地方,有六有十九祭祀“老天爷”的风俗,因为这一天是他的生日。向给“老天爷”定生日的人追问:“老天爷”的父亲是谁,他的生辰八字是多少,完全是多余的,因为他们对此也一无所知。很难使一个普通的中国人理解这些问题的实际意义。他只是接受传统,做梦也不想提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我们很少遇到一个中同人,除了知道“老天爷”掌管“气候和收成之外,还能知道他的身世与品质。”老天爷“这个同在中国广泛流传,似乎表明他具有人格,但是,就我们所知,人们既没有为他建庙,也没有为他塑像,对他的祭祀和对”天与地“的祭祀也没什么不同,似乎都是未经解释而保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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