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剑客作 者大仲马书籍简介 年轻的达达尼昂从外省来到巴黎效忠法王路易十三,与三名火枪手志同道合,结成生死交,共同对付国王的对头——红衣主教黎希留的卫队,并且屡战屡胜。在错综复杂的政治旋涡中,这四个伙伴遇到主教密探——心狠手辣、诡计多端的女子米拉迪,双方反复较量,达达尼昂一次次绝处逢生,幸免于难,但他的情妇却惨死她手。达达尼昂最终是否把法王后送给情人白金汉公爵的钻石项链及时交还给王后呢?书中男女主人公各自的结局又是如何呢?该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亦是历史传奇小说的楷模之作,一直深受各国读者的欢迎。原序 将近一年前,我为了纂修路易十四史,去王室图书馆搜集资料,偶然见到一本题为《达达尼昂回忆录》的书。这本书是在阿姆斯特丹灯石书社排印的。当年法国的作家若想讲真话,而又不去巴士底狱或长或短地呆一段时间,大多数都把自己的作品送到荷兰京城去出版。我被这本书的题目吸引住了,便把它带回家,贪婪地读了一遍,当然是得到馆长先生许可的。 我无意在这里对这部奇书进行剖析,而把这个工作留给我那些爱好时代画卷的读者去做。他们从这部书里,将看到堪称大手笔描纂的人物肖像;这些人物肖像虽然往往画在军营的门上或小酒店的墙上,但读者从中还是可以认出一些与昂克蒂尔①先生的历史著作中同样逼真的人物,诸如路易十三、安娜·奥地利、黎塞留、马萨林以及当时大多数廷臣的形象。 -------- ①法国十八世纪的一位历史学家。 不过,正如大家知道的,能够在作家变幻莫测的头脑里产生强烈印象的东西,并不总是能给广大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然而,当我们像其他人可能会欣赏的那样去欣赏我们提到的细节时,我们最关心的无疑是在我们之前谁也不曾留心过的事情。 达达尼昂记述,他头一次谒见国王火枪队的队长特雷维尔先生,请求接受他加入这支久负盛名的火枪队时,在候见室里见到三个年轻人。他们都是该队的火枪手,分别姓阿托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 说实话,一看到这三个陌生的姓氏,我们都感到奇怪,立刻想到它们都是化名。倘若不是那三个化名者由于心血来潮,心情不好,或时运不佳,才在穿上朴素的火枪队队服那天自己选择的,那就是达达尼昂借以隐匿了几个很有名望的姓氏。 这三个不寻常的姓氏引起了我们强烈的好奇。从那时起,我们便不停地从今人的著作中去寻找它们的踪迹。 我们仅仅为达到这个目的而查阅的书目,就足可刊载整整一个专栏。这书目也许可以使人增长见识,但对我们的读者来讲,肯定索然寡味。所以我们满意地告诉他们:在我们经过大量徒劳无益的研究,已经灰心丧气,准备放弃这个工作时,却在著名而博学的朋友保兰·巴黎①的指点下,终于发现了一部对开本的手稿,其编号是四七七二还是四七七三我们记不清了,题目是: -------- ①保兰·巴黎(一八○○——一八八一),王室图书馆馆长,法兰西学院教授,中世纪文学专家。拉费尔伯爵回忆录 ——路易十三末年和路易十四初年间法国部分大事随笔 我们把这部手稿视为最后的希望,在翻阅过程中,在第二十页找到了阿托斯这个名字,在第二十七页找到了波托斯,在第三十一页找到了阿拉米斯。我们当时是怎样地高兴,那是不难想象的。 在历史学高度发展的时代,竟然发现了一部完全不为人知的手稿,这几乎是一个奇迹。因此我们赶紧请求允许我们把它印出来,以期将来如果不能——这是非常可能的——凭自己的著作加入法兰西学院,那么也可以凭别人的著作加入金石学院和文学院。应该说,我们的请求被爽快地接受了。我们把这些话记录在这里,就是要揭露那些心怀恶意的人的谎言:他们声称我们的政府很不关心文人。 不过,我们今天奉献给读者的,只是这部珍贵手稿的一部分,给它拟定了一个适当的题目,并且保证,如果第一部分像我们所深信的那样取得应有的成功,那么就马上发表第二部分。 教父乃第二父亲,所以在这里我们谨提请读者注意,你读了这本书是感到有趣还是感到无聊,责任全在我们,与拉费尔伯爵毫无关系。 还是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吧。译序 公元十九世纪一百年间,南濒地中海,西临大西洋,幅员只有五十多万平方公里的那块六角形的土地,曾哺育过许多世界级的文人墨客,为人类文化宝库留下了许多不朽的佳作。直至今日,不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不论在外国还是在中国,稍有文学素养者,无一不知被誉为文学之父的雨果,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大师巴尔扎克,被冠以小说之王的莫泊桑,自然主义创作大师左拉,被称为法国近代散文典范的福楼拜,作品充满生命的活力与永恒朝气的司汤达,素有“想象与真实的奇特调和师”的都德,少有的浪漫文学才女乔治·桑,以及被公认的世界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十九世纪的法国文坛,真可谓名流荟萃,文豪云集,可堪独领世界文学一代之风骚。但人们绝不会忘记,在那璀璨的群星之中,有一颗耀眼的明星,那就是以通俗历史小说独占鳌头的大仲马。《三剑客》就是他最优秀最著名的代表作之一。 《三剑客》是以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三个火枪手,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 其时,国王路易十三,王后安娜·奥地利,以及首相黎塞留三分国权,彼此有隙。国王对达达尼昂几次打败首相部下暗自褒奖,而首相却怀恨在心。恰逢安娜·奥地利王后的旧时情人英国白金汉公爵对她情丝未断,王后便以金刚钻坠相赠以表怀念。主教遂利用契机构陷,向国王屡进谗言,要国王派人组织宫廷舞会,让王后配带国王送给她的那条金刚钻坠以正虚实。王后眼见舞会日期逼近,惶然无计,幸得心腹侍女波那瑟献计设法,请达达尼昂帮忙相助。达达尼昂对波那瑟一见钟情,颇相见恨晚,便不顾个人安危,满口答应,在三个朋友的全力支持下,四人分头赴英。经过一路曲折离奇的磨难,唯有达达尼昂如期抵达,向白金汉说明原委,及时索回金刚钻坠,解救了王后的燃眉之急,粉碎了红衣主教的阴谋诡计。 红衣主教黎塞留对安娜·奥地利也早已有意,但一直未获王后垂青。于是他妒火中烧,移恨于情敌白金汉公爵,利用新旧教徒的矛盾引发的法英战争,妄图除掉白金汉以解心头之恨。为达此目的,他网罗一批心腹党羽,其中最得力的亲信便是佳丽米拉迪。此女天生丽质,艳若桃李,但却两面三刀,口蜜腹剑,心狠手辣,毒如蛇蝎。达达尼昂为其美貌所动,巧构计谋,潜入内室,诱她失身。就在云雨交欢之中,达达尼昂偶然发现米拉迪肩烙一朵百合花,那是当时欧洲女子犯罪的耻辱刑迹。隐藏数年的这个机密的暴露,使她对达达尼昂恨之入骨,不共戴天,几次设陷阱暗害,但均未成功。 在以围困拉罗舍尔城为战事焦点的法英对垒中,黎塞留和白金汉各为两国披挂上阵的主帅。黎塞留暗派米拉迪赴英卧底,乘机行刺白金汉;米拉迪提出以杀死达达尼昂为交换条件。她一踏上英国的土地,即被预先得到达达尼昂通知的温特勋爵抓获,遂遭其软禁。囚禁中,她极尽卖弄风骚和花言巧语之能事,诱惑了温特勋爵的心腹看守费尔顿,后者自告奋勇救米拉迪出获,并侥幸刺死了白金汉。米拉迪在归法途中,巧进修道院,找到了受王后派人庇护的达达尼昂的情妇波那瑟,将她毒死。达达尼昂、阿托斯、波托斯、阿拉米斯四位朋友昼夜兼程,苦苦追踪,会同温特勋爵和一名刽子手,终于在利斯河畔抓到企图潜逃比利时的米拉迪。六位仇人齐讨共诛,揭开了米拉迪的老底:原来她早已遁入空门,但她不甘青春寂寞,诱惑了一个小教士与其同居。因败坏教门清规,教士身陷囹圄,她也被刽子手——小教士的胞兄烙下了一朵百合花。教士越狱逃跑,携带米拉迪私奔他乡,刽子手因受株连入狱,替弟顶罪。在异乡,米拉迪嫌贫爱富,又抛弃了小教士,和当地一位少年拉费尔伯爵结婚,弄得后者倾家荡产又弃他而去。拉费尔伯爵恨之切切,便化名阿托斯投军,进了国王火枪队,以慰失恋受骗之苦。米拉迪逃到英国,骗取温特勋爵伯兄之爱成婚,并生有一子。但为了独占丈夫及兄弟之遗产,她又谋害了第二个丈夫。她罪恶累累,天怒人怨,当即在利斯河畔被杀正法。至此,达达尼昂、阿托斯、波托斯、阿拉米斯、温特勋爵和刽子手各自都报仇雪恨,了却夙愿。 黎塞留得知心腹米拉迪遇害一事中,达达尼昂是主谋,便命亲信罗什福尔将他捉拿。达达尼昂不卑不亢,坦言相陈,明示原委。黎塞留见他视死如归,义勇无双,少年有为,深为感动,非但不加罪行诛,反而擢升其火枪队副官。阿托斯、波托斯、阿拉米斯三人或归乡里,或娶孀妇,或皈教门,萍飘絮飞,全书就此结局。 怎样恰如其分地去评价《三剑客》这部大仲马的代表作,就像怎样恰如其分地去评价大仲马本人一样,很难绝对公允的。一百多年来,世人对这部作品贬褒不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但正如大仲马本人一生多彩多姿、逸趣横生一样,他的这部代表作也是多彩多姿,逸趣横生。这一评价是举世公认的。 有人说,大仲马的作品是小说化的历史,也有人说是历史化的小说。还有些评论家说大仲马不过是将史实化为衬底的色布,要把他的幻想绣上去,于是有时漏了光,就映出了历史底色的纹痕来。其实,不管是小说化的历史,还是历史化的小说,也不管绣上幻想的衬布是否漏光,这都不是评论这部作品的本质,就如文人墨客中,有的专长言情小说,有的谙熟人物传记,有的精于随笔散文一样,大仲马则拿手通俗历史小说,并且在通俗历史小说这块园地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在法国还是在全世界,无论在数量上或是质量上,他无疑是首屈一指且又无人与之匹敌的高手。这一评价也是举世公认的。 有些作品被推向社会,只不过是有文字记载的过眼云烟,在人们的心目中没有留下一丝回味的痕迹,时隔不久,便被抛进历史的垃圾或被打进历史的冷宫。而大仲马的《三剑客》和他的另一部世界名著《基督山伯爵》一样,已被世界各国译成多种文字。一个多世纪以来,尽管人事沧桑,星移斗转,该书始终风靡于世,烩炙人口,一直久畅不衰,成了一部受世人推崇的世界文学名著。这就说明,这部著作成功地经受了社会的检验,得到了包括法国在内的世界读者的一致认可,经受了历史的检验。这个评价又是举世公认的。大仲马生活的年代,正是法国保皇派和共和派激烈斗争的多事之秋,他在政治上倾向资产阶级,主张共和,反对查理十世,反对波旁王朝的复辟。反映这种思想倾向的他的第一部浪漫戏剧《亨利三世及其宫廷》,在《三剑客》问世十多年前就已大获成功。一八二八年二月十一日第一次公演时,共和派和保皇派均有人出席,剧场坐无虚席,雨果和奥尔良公爵夫妇也光临观赏,结果在共和派获得压倒性胜利的气氛中降下了帷幕。因此,大仲马主张共和这种基本的进步政治倾向,不能不在他以后的创作中反映出来,不能不成为他策划通俗历史小说的基本格调,当然也不能不是贯串《三剑客》的一根思想主线。 至于艺术成就,毋庸置疑,大仲马不啻是一位编织故事的能手,不愧是一位高超的语言艺术大师。和《基督山伯爵》一样,《三剑客》充分显示了大仲马想象思维的超凡脱俗,构织故事情节独具匠心,刻划人物别具特色。他用生花的妙笔将主人公达达尼昂和另三个伙伴的各自性格勾画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达达尼昂初出茅庐,风流倜傥,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嫉恶如仇;阿托斯平素少言寡语,出口一言九鼎,遇事沉着冷静,处世稳重老练,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灵魂和统帅;波托斯头脑简单,胸无城府,大胆鲁莽,贪钱爱财;阿拉米斯则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雅儒,风度翩翩,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上述人物性格的勾勒,经常将其置于各种不同的决斗场景,使他们那具有中世纪史诗中骑士剑客的传奇色彩表现得更加丰满,因为当时法国及欧洲的绅士阶层,决斗是司空见惯的。大仲马的一生就有过十三次决斗。早在四岁那年,刚办完父亲的丧事第二天,大仲马就抱起两支大枪,悄悄爬上楼顶,要同上帝一决高低。当他母亲责骂时他回答说:“我要到天国去,我要和上帝决斗,要把上帝干掉……因为上帝杀死了我爸爸!” 大仲马对红衣主教黎塞留和其亲信米拉迪的着笔更是出神入化:前者那不可一世,呼风唤雨的嚣张,对国王表面遵从而内心鄙夷的骄横,策划围困拉罗舍尔城的老谋深算,处理人际政务的通权应变,被描绘得淋漓尽致;后者外表的天姿国色,内里蛇蝎心肠更是被刻划得入木三分。连续五章囚禁场面的铺陈,将米拉迪时而像温柔的天使,时而像凶恶的魔鬼,时而口若悬河,才气横溢,时而凶像毕露,暗藏杀机,最后把狱吏清教徒勾引得神魂颠倒,终于入其彀中的内心世界描写得令人叫绝。 但是,一部再好的作品,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三剑客》也不例外。一部文学作品不管属哪流派,采用何种体裁,是言情小说也好,是通俗历史小说也罢,其作者都是用他采撷的素材,调动全方位的思维灵感,驾着想象的翅膀,去编织理想的故事情节,安排一个个典型的人物,运用最富表现力的语言,力求吸引读者的情趣,攫取读者的心灵,以期传递他的思想,引起社会共鸣。不管大仲马本人主观臆想如何,也不管他怎样标榜“我在文学上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属于什么流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是唯一的原则”,但他的作品从问世那一天起,就载着某种不以他意志为转移的政治影响走向社会,走向人间,走进读者的心灵,因为任何一个故事的构筑,任何情节的编织,任何一种写作技巧或塑造人物手段的运用,都只不过是粘附于整个作品的统一载体,综合地去揭露某种社会矛盾,阐述某种社会现象,反映某个社会截面的。从这个重要角度去剖析《三剑客》的社会价值,同雨果的《悲惨世界》或司汤达的《红与黑》相比,无论在故事的典型性和深刻性,还是在人物刻划的表现力与感受力,都明显相形见绌,因为大仲马虽然写到了黎塞留和国王的矛盾,新旧教徒的冲突,英法两国的交战,都只是蜻蜓点水,浮光掠影,没有深刻揭露社会冲突的本质,没有剖析阶级矛盾的内核,没有披露各派政治力量是哪一个阶级利益的代表,也没有正本清源以还历史的本来面貌,作者只是将角色的安排人为地依想象去适应小说内容的需要,所以整部小说虽有一点点史实为依据,但反映的只是支离破碎甚至有的是有悖历史真实的史实。这就是《三剑客》的欠缺一面。 大仲马是法国乃至世界文坛上少有的多产作家。从他以《亨利三世及其宫廷》开试笔锋到他六十八岁魂归天国近四十年的创作生涯中,他的作品多得惊人,光是小说就有二百五十卷以上,其它还有不知其数的戏剧,动物文学,儿童文学,随笔等,全部作品多达二百八十余卷,最后还写了一部《烹饪大全》。正因为他的作品林林总总,才引起不少人对他的猜疑和非难。在历史上,很少有哪位作家像大仲马那样受到过那么多的批评和遣责。有的说:大仲马常常收买无名作家的作品,然后在上面签下他的姓名;有的说:大仲马只是雇用能完全模仿他笔迹的人做他的秘书。还有的说:大仲马是如何创作的呢?很简单,他既抢又盗,他用不着拿笔,只用一把剪刀就够了。总之,用大仲马自己的话说:“要是我把扔到我身上的石头全都收集起来,足可建造一座最大的文学家纪念碑。”他对各种指责和批评是这样回答的:“在广袤的文学领域里,在有关人类行为方面,不可能存在史无前例之事。作品中的人物被置于类似的境遇中,以同样的方法行动,以同样的话语自我表现,是常见的事”;“我获取别人的东西不是偷窃,而是征服,是合并。”然而尽管大仲马对那些刻薄的甚至是有损人格的指责和批评不屑一顾,但总是给他带来至今都难以洗涮的污点。不过历史是公正的。美国优秀的传记作家盖·恩度从许多史实和从许多角度探索,还原了这位常被误解的大作家的真貌:“大部分人不知道如何打发他们的人生,相比之下,这个世上有个人却以十倍于常人的精力活着,这个人就是《三剑客》和《基督山伯爵》的作者大仲马。说他是吹牛专家也好,剽窃者也好,请人捉刀代笔也罢……但这一切恰恰可以证明,他是一位无与伦比的精力旺盛的伟人。”至于大仲马的为人,文学之父维克多·雨果对他作了最中肯最感人的评价:“他的为人像夏日的雷雨那样爽快,他是个讨人喜爱的人。他是密云,他是雷鸣,他是闪电,但他从未伤害过任何人。谁都知道,他待人温和,为人宽厚,就像大旱中的甘霖。”这个评价也许能廓清对他的许多误解,也许能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本书第一章到第三十章为罗国林先生所译,第三十一章到第六十七章为王学文先生所译。 王学文 1994年5月8日于大连外国语学院第一章 达达尼昂老爹的三件赏赐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①作者的故乡默恩镇,仿佛陷入了大动乱,就像胡格诺派②把它变成了第二个拉罗舍尔③似的。几个店主看见妇女们向大街那边跑,听见孩子们在门口叫喊,便赶忙披上铠甲,拿起火枪或长矛,镇定一下多少有些恐慌的情绪,向诚实磨坊主客店跑去。客店前面挤着一堆人,而且越来越多,一个个吵吵嚷嚷,显得很好奇。 -------- ①法国中世纪后期最流行的诗歌之一,全诗二一○○○余行,前四五八○行为吉约姆·德·洛利所作,是向一个以玫瑰花苞为象征的少女求爱的寓言,大约一二八○年由让·德·默恩续完。 ②十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兴起于法国而长期惨遭迫害的新教派。 ③法国西南部海滨城市,十六至十七世纪胡格诺派教徒抵抗天主派教徒进攻的最大军事据点。 在那个年头,恐慌的情景司空见惯,难得有一天平静无事,不是这个城镇就是那个城镇,总要发生可供记载的这类事件。领主与领主相打,国王与红衣主教相斗,西班牙人向国王开仗。除了这些暗的或明的、秘密的或公开的战争,还有盗匪、乞丐、胡格诺派教徒、野狼以及达官贵人的跟班,也全都与大众为敌。因此,市民都武装起来,常备不懈,抵御盗匪、野狼和达官贵人的跟班,也常常抵御领主和胡格诺派教徒,有时也抵御国王,但从来不抵御西班牙人和红衣主教。久而久之养成了习惯,所以在上文所说的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默恩镇的人听到沸沸扬扬的声音,也不管看见没看见红黄两色的军旗或黎塞留公爵①部下的号衣,便纷纷向诚实磨坊主客店跑去。 到了那里一看,大家才明白这骚动的原因。 原来是一个年轻人……让我们简单勾画一下他的模样吧:诸位不妨想象一下十八九岁的堂吉诃德②,不过这个唐吉诃德没有披挂防护之物,既没有锁子甲,也没有盔甲,只穿了一件羊毛织的紧身短上衣;那件短上衣本来是蓝色的,但变得酒渣色不像酒渣色,天蓝色不像天蓝色了。一张黑红的长脸,突出的颧骨显示出足智多谋,而下上颌的肌肉非常发达,一眼就可以断定是加斯科尼人,即使不戴无檐平顶软帽也看得出来,何况我们这个年轻人藏了这样一顶软帽,上面还插了一根翎毛呢;一对眼睛显得坦诚、聪慧;鼻子钩钩的,但挺秀气;个子嘛,算小青年太高,算成年人又嫌矮;皮斜带上挂柄长剑,走路时磕碰腿肚子,骑马时摩擦坐骑蓬乱的毛;没有这柄长剑,缺乏经验的人也许会把他看做庄稼人子弟。 -------- ①此处指的是当时担任宰相和红衣主教的黎塞留。 ②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名作《堂吉诃德》的主人公。 不错,我们这个年轻人有匹坐骑,那匹坐骑甚至还挺出色,引起了大家注意哩。那是一匹贝亚恩矮马,口齿十二或十四岁,一身黄毛,一条秃尾巴,腿弯处生有坏疽,行走时脑袋低到膝盖以下,不需要系颌缰,尽管如此,每天还是可以走八法里①。不幸的是,这匹马的优点完全被古怪的毛色和不得体的姿态掩盖了。因此,在那个人人自命为相马行家的年代,当这匹矮马约一刻钟前从波让西门踏进默恩镇时,它给人的印象不佳,连骑在它背上的主人也受到轻视。 这种轻视使年轻的达达尼昂(这就是这位骑着另一匹洛西南特②的堂吉诃德的姓)感到非常难堪,因为不论他是多么高明的骑手,也无法掩饰这样一匹坐骑使他显得可笑的一面。所以,当达达尼昂老爹把这匹马赏赐给他时,他一边接受,一边长嘘短叹。他心里很清楚,这样一匹马,至少要值二十利弗尔③,而随同这件赏赐给他的训示,的确堪称金玉良言。 -------- ①一法里约合四公里。 ②堂吉诃德的马的名字。 ③金法郎的古称。 “孩子,”那位加斯科尼绅士用纯粹的、连亨利四世也没能改过来的贝亚恩土话说道,“孩子,这匹马生在你老子家里,眼看就满十三个年头了,从生下来就没离开过,你应该珍爱它才是。千万别把它卖了,让它安静、体面地老死吧。假如你骑着它去打仗,一定要好生爱护它,就像爱护一位老仆人一样。到了朝廷里,”达达尼昂老爹接着说道,“如果你有幸进朝廷的话,其实,你古老的贵族出身赋予了你享受这种荣耀的权利。到了朝廷,你决不要辱没自己的绅士姓氏;这个姓氏,你的列祖列宗高贵地保持了五百年。这可是为了你和你的亲人啊。我说你的亲人,就是指你的双亲和你的朋友。你只能听命于红衣主教和国王。如今,一个绅士要想平步青云,全凭自己的勇气,听明白了没有?全凭自己的勇气。你在一刹那间畏首畏尾,很可能就错过了幸运之神在这刹那间送给你的机遇。你年纪轻轻,从两条理由讲你都应当勇敢无畏: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儿子。不要错过时机,要敢于冒险。我教会了你击剑,你两腿很有劲,手腕子很有力,一有机会就应该大打出手;如今禁止决斗,要打架更需有双倍的勇气。孩儿,我所能给你的,只有十五埃居、我这匹马和你刚才听到的这番忠告。你母亲还要告诉你一种药膏的秘方,那是她从一个吉卜赛女人那里学来的,凡是不触及心脏的伤口,抹那种药膏有奇效。你要事事争先,快快活活地生活,长命百岁。除了这些,我只还有一句话要补充:我建议你效法一个榜样。这个榜样不是我,我从来没有在朝里做过事,只是早年随义勇军参加过宗教战争;我想说的是德·特雷维尔先生。他从前是我的邻居,小时候有幸经常与我们的国王路易十三一块玩耍。愿上帝保佑国王!有时,他们玩着玩着就打起来,而一打起架来,国王并非总是最强者。他没少挨揍,而这反而使他对德·特雷维尔先生颇产生了一些敬重和友情。特雷维尔呢,后来头一次到巴黎旅行就与别人决斗过五次;从老王过世到储王成年亲政期间,他除了参加打仗和攻城,又与别人决斗过七次;而从当今国王登基到现在,他可能又决斗过上百次!所以,尽管有法令,有谕旨,有禁止决斗的规定,他却当上了火枪队的队长,即国王非常倚重的禁军的首领。这支禁军,连红衣主教也惧怕三分,虽然谁都知道,红衣主教是什么也不怕的。特雷维尔先生每年挣一万埃居,算得上一个很大的爵爷啦,可是他当初也与你一样。你带上这封信去拜见他吧,应该以他为榜样,像他一样飞黄腾达。” 达达尼昂老爹说完这番话,就把自己的剑给儿子佩上,深情地亲了亲他的双颊,并为他祝福。 小伙子出了父亲的房间就去找母亲。母亲手里拿着那个神妙的药方,正等着他。正如我们刚才说过的,这个药方以后该会经常使用。母子之间的话别,比父子之间的话别更长久,更充满柔情。这倒不是说达达尼昂老爹不管自己的儿子,不爱这根独苗苗,而是只为他是男子汉,感情上缠缠绵绵,算得上什么男子汉!达达尼昂太太则不同,她是女人,又是母亲,所以一个劲地哭。至于小达达尼昂,倒也值得称道,他想到以后要当火枪手,便竭力表现得意志坚强,不过最终还是让天性占了上风,流了不少眼泪,只是尽力忍着,才忍住了一半。 小伙子当天就上路了,带着父亲的三件赏赐。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这三件赏赐就是十五埃居、一匹马和一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此外当然还有种种嘱咐,这是大家都想得到的。 随身带着这些东西,达达尼昂彻头彻尾活脱脱就是塞万提斯笔下那个主人公,我们刚才本着历史学家的职责为他描绘小照时,已经恰如其分地把他比作那个主人公。堂吉诃德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达达尼昂则把每一个微笑当成侮辱,把每一个眼神当成挑衅。正因为如此,他从塔布走到默恩镇,两个拳头一直攥得紧紧的,两只手每天十来次去握剑柄,只不过他的拳头没有揍人,那柄剑也没有出鞘。行人们见到那匹黄矮马的倒霉样子,都禁不住想笑,可是一瞧见黄矮马上面响着一柄长得吓人的剑,瞧见剑上面又闪烁着两道凶狠多于傲慢的目光,便都忍住不敢笑了;万一笑的欲望压倒了谨慎心理,也只是半边脸露出笑容,像古代的面具一样。就这样,一直走到倒霉的默恩镇,达达尼昂始终保持着尊严和敏感。 可是,进了默恩镇,他在诚实磨坊主客店前面准备下马的时候,却不见任何人,既不见店主,也不见茶房或马夫前来替他抓住马镫,只见楼下一个半开的窗口站着一位绅士,体态匀称,神情高傲,微微皱着眉头,正在与另外两个人说话,那两个人毕恭毕敬地听着。达达尼昂自然习惯地以为那三个人议论的就是他,便侧耳细听。这回他只误会了一半:那三个人议论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马。那位绅士似乎正在列举达达尼昂这匹马的种种品质,另外两个人正如我刚才所讲的,完全是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不时哈哈大笑。既然一丝微笑都足以惹得我们这个年轻人会大动肝火,那么这样哈哈大笑对他会产生什么影响,便可想而知了。 然而,达达尼昂想先看清楚,那个讥讽他的毫无礼貌的家伙是副什么模样,便用傲慢的目光盯住那个陌生人,发现他介于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黑溜溜的眼睛,目光犀利,脸色苍白,鼻子高高的,黝黑的胡子修剪得很整齐;穿着紫色紧身短上衣、紫色短裤,裤腿系着紫色细带子,浑身上下除了露出衬衣的袖衩之外,没有任何装饰;紧身短上衣和短裤虽然是新的,但全都皱巴巴,像在箱子底压久了的旅行服。这一切,达达尼昂是以最细心的观察者那种迅捷的目光观察到的,大概本能的感觉告诉他,这个人将会对他未来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 然而,当达达尼昂两眼盯住穿紫色短上衣的绅士时,那位绅士正对他那匹贝亚恩矮马发表极为精彩而深刻的议论,另外两个人听了大笑不止,绅士本人呢,显然一反常态,脸上掠过一丝淡淡的微笑。这一回确凿无疑了,达达尼昂觉得真是受到了侮辱。他确信对方是在讥笑他,便把帽子往眼睛上面一拉,模仿路过加斯科尼的某些贵族老爷摆出的官架子,一手压住剑柄的护手,一手叉腰,朝他们走过去。不幸的是,他越朝前走,怒火越旺,竟至完全丧失了理智,把想好的傲慢而庄严的挑衅话忘到了脑后,怒气冲冲地用手朝人家一指,嘴里吐出的完全是一个莽汉的语言: “喂!先生,”他嚷道,“窗板后面的那位先生!不错,我喊的就是您!您在笑什么?说说看,好让我们来一快儿笑!” 那位绅士慢慢地把目光从坐骑移到骑士身上,仿佛一时还没明白这种奇怪的指责是针对他的,等到终于明白过来之后,他略略皱一下眉头,又停顿了相当长时间,才用一种难以形容的讥讽、傲慢的口气说道: “先生,我并没有和您说话。” “我吗,可是在和您说话!”。小伙子被这种既傲慢又优雅,既礼貌又蔑视的态度激怒了,这样说道。 陌生人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又打量达达尼昂一会儿,然后离开窗口,走出客店,来到与他相距两步远的地方,站在马的对面。另外两个人始终留在窗口,看见陌生人那副从容不迫而又蔑视讥讽的态度,笑得更厉害了。 达达尼昂见他朝自己走过来,便把剑从鞘里拔出一尺光景。 “这匹马的确是,或者更确切地讲,它年轻的时候的确是一朵金色的毛莨花,”陌生人继续对窗口的两个人发表已经开始的议论,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达达尼昂怒不可遏的样子,虽然达达尼昂站在他和那两个人之间。“这种颜色在植物界很常见,不过这种颜色的马,至今很少见。” “笑马者未必有胆量笑马的主人吧!”特雷维尔先生的效仿者怒气冲冲地说道。 “本人不常笑,先生,”陌生人答道,“这从我的表情您自己可以看得出来,不过,在老子高兴的时候,这笑的特权我是要保留的。” “可是,老子不愿意别人在我不高兴的时候笑!”达达尼昂嚷道。 “真的吗,先生?”陌生人问道,显得异乎寻常地平静,“好啊,这太合乎情理啦。”说完他一转身,准备从大门回到屋里去。达达尼昂到达的时候,就看见门洞里停着一匹上了鞍子的马。 达达尼昂的性格,岂能放过一个如此无礼嘲笑自己的家伙!他嗖的一声从鞘里把整个剑拔出来,追上去喊道:“转过身来,那位嘲笑人的先生,给我转过身来,我不想从背后给您一剑。” “给我一剑!”那人转过身,吃惊而又轻蔑地打量着这个年轻人,说道,“啊哈,亲爱的,得了吧,您莫不是疯了!” 接着,他又自言自语般低声说道: “真遗憾,本来倒是块好料子。国王陛下正派人四处寻找,招募火枪手哩!” 他的话还没落音,达达尼昂就愤怒地一剑刺了过去。他要不是赶紧往后一跳,这辈子恐怕就是最后一回取笑人了。陌生人见事情已经越出唇舌相讥的界限,便也拔出剑,向对手施了施礼,认真地摆出了防卫的姿势。而正在这时,他那两个听众随同店主,挥舞着棍棒、铲子和火钳,劈头盖脸朝达达尼昂打将过去。这突如其来的进攻,立刻把达达尼昂完全牵制住了,使他不得不回转身,对付这雨点般的打击,而他的对手准确地把剑插回了剑鞘,从没有当成的战斗者,变成了战斗的旁观者,不动声色地在一旁观看,一边嘴里咕噜道: “加斯科尼人真该死!把他扔回到那匹枯黄色的马背上,叫他滚蛋!” “不宰了你老子才不会走呢,孬种!”达达尼昂一边嚷着,一边尽力抵抗,并没有在三个围攻上来的敌人面前后退一步。 “还是一副加斯科尼人的牛脾气。”绅士嘟囔道,“我敢肯定,这些加斯科尼人的本性是改不了啦!既然他非要这样不可,你们就继续让他这样蹦蹦跳跳,等他跳累了,就会说够了的。” 不过,陌生人不知道他面对的这个人多么倔强。达达尼昂是条绝不会求饶的汉子。因此,战斗又继续了一会儿。终于,达达尼昂筋疲力尽了,手里的剑被对方一棍击断为两截,他只好扔了。另一棍击伤了他的前额,他立刻摔倒在地上,鲜血淋漓,几乎失去了知觉。 就是在这时,镇上的人才从四面八方向出事的地点跑来。店主怕发生丑闻,便叫几个茶房帮忙,把受伤者抬进厨房,稍事包扎。 那位绅士回到了他刚才所站的窗口,带着不耐烦的神情,望着黑压压的人群。这人群待在那里,似乎使他感到非常不痛快。 “喂!那个浑小子怎么样啦?”他听见门吱呀一声开了,便转过头,对出来向他问安的店主问道。 “阁下安然无恙吧?”店主问道。 “是的,绝对安然无恙,亲爱的店主。我问您咱们那个年轻人怎么样了。” “好些啦。”店主答道,“刚才他完全昏过去了。” “真的吗?”绅士问道。 “不过,在昏过去之前,他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喊您,一边喊一边向您挑衅。” “这家伙莫非是魔鬼的化身吗?”陌生人大声说道。 “啊!不,大人,他不是魔鬼。”店主轻蔑地做了做鬼脸说道,“因为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我们搜了他身上。他的行囊里只有一件衬衣,钱包里只有十一埃居。在昏过去的时候,他却夸海口说: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巴黎,你们会立刻后悔莫及的; 在这里,你们只不过晚一点后悔罢了。” “那么,”陌生人冷冷地说,“他莫非是个乔装改扮的王子?” “我对您说这些,老爷,”店主接着说道,“是要您提高警惕。” “他发火的时候提到什么人的姓名没有?” “提到的。他拍着口袋说:等特雷维尔先生知道有人如此侮辱他所保护的人,看他会怎样收拾你们!” “特雷维尔先生?”店主的话引起了陌生人注意,“他拍着口袋提到特雷维尔先生的姓名?……啊,亲爱的店主,在您那个小伙子晕过去的时候,我可以肯定,您不会不看看他的口袋的。那里面有什么东西?” “有一封给火枪队队长特雷维尔先生的信。” “真有这事?” “我所禀报的半句不假,老爷。” 店主不是一个很善于察言观色的人,没有注意到陌生人听到这些话之后,脸上表情的变化。陌生人一直将胳膊肘搁在窗台上,这时离开了那里,不安地皱起眉头。 “见鬼!”他自言自语地咕噜道,“特雷维尔居然派了这个加斯科尼人来刺杀我?他还乳臭未干呢!不过刺一剑总是一剑,不论行刺者多大年纪,况且,一个孩子比起其他人,不大会引起警觉。有时,一个小的障碍足以使一项伟大的计划受阻。” 陌生人陷入了沉思,过了几分钟才说道: “喂,店主,您不能帮助我摆脱这个疯子吗?出于良心,我不能宰了他。可是,”他现出冷酷、威胁的表情继续说,“可是,他碍我的事。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在楼上我太太房间里。正在给他包扎。” “他的衣服和那个口袋可还在身上?他没有脱下紧身短上衣吧?” “全脱下啦,都放在楼下厨房里哩。既然这个小疯子碍您的事……” “可能碍我的事。他在您的客店里胡闹,正直的人都不能容忍。您上去给我结账吧,并且通知我的跟班。” “怎么!先生这就要离开敝店了?” “这您很清楚,既然我早已吩咐您给我备马。难道没有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哪能呢,大人您不是看见,马已备好在门洞里,说走就可以走了?” “好。您就照我说的去办。” “是。”店主答应着,但心里嘀咕道:“他莫非害怕那个小青年?” 但陌生人威严地瞪他一眼,使他再也不敢多想,谦卑地行个礼,退了下去。 “不能让米拉迪给这个怪家伙看见。”陌生人想道,“米拉迪马上就要经过这里,她甚至已经误了时间。显然,我最好是骑马迎头去找她……要是能知道那封给特雷维尔先生的信的内容就好了。” 陌生人独自嘀咕着向厨房走去。 店主深信不疑,是小青年的到来把陌生人从他的客店里赶走的。这时,他到了楼上太太的房里,发现达达尼昂终于苏醒过来了。于是,他提醒达达尼昂,由于他刚才向一位大爵爷寻衅——据店主的看法,陌生人肯定是一位大爵爷——,警察可能会来找他的麻烦。他可不管达达尼昂身体还很虚弱,硬是劝他起来,去赶他的路。达达尼昂神志还没有完全清醒,身上没有了短上衣,头上缠着许多绷带,就这么爬了起来,由店主推着往楼下走去。走到厨房门口,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个向他寻衅的家伙,正站在一辆笨重的马车的踏脚板上,平静地与人交谈;那辆马车套了两匹膘肥体壮的诺曼底马。 与陌生人交谈的是个女人,头从车门里露出来,看上去二十至二十二岁光景。我们已经提到过,达达尼昂能如何迅速地观察一个人的容貌。他头一眼就看出,那女人既年轻又漂亮。然而,这女人的美貌令他吃惊,因为在他有生以来居住的南方地区,压根儿就没见到过如此漂亮的女人。这女人脸色苍白,金色的长发鬈曲地披在肩头,一对大眼睛现出忧郁的神色,嘴唇粉红,两手雪白。她正兴奋地与陌生人交谈。 “所以,红衣主教阁下吩咐我……”车子里的女人说道。 “……立刻返回英国,如果公爵离开了伦敦,就直接通知他。” “那么,给我的其他指示呢?”漂亮的女旅客问道。 “全都封在这个匣子里,您过了拉芒什海峡再打开。” “很好。您打算干什么呢?” “我吗,回巴黎。” “不惩罚一下那个无礼的小子?” 陌生人正要回答,但嘴刚张开,一切全听到了的达达尼昂,已经冲到门口嚷道: “是那个无礼的小子要来惩罚你们。我希望,这回他要惩罚的家伙,不会像头一回那样逃出他的手掌心了。” “不会像头一回那样逃出你的手掌心?”陌生人眉头一皱说道。 “是的,当着一个女人的面,我料你也没有脸逃走。” “三思而行。”米拉迪见绅士伸手拔剑,忙劝阻道,“可要三思而行,稍稍耽搁都可能满盘皆输。” “言之有理。”绅士大声说道,“您赶您的路吧,我赶我的。” 他向米拉迪点头告别,随即飞身上马,而马车上的车夫也挥鞭抽打牲口。两个交谈的人沿着大街,朝相反的方向飞驰而去。 “喂!您的账!”店主高声喊道。他见这位房客连账也不付就走了,心里对他的好感顿时变成了蔑视。 “给他钱呀,蠢货!”那位旅客马不停蹄地对自己的跟班喊道。跟班掏出两三枚银币往店主脚边一扔,也打马跟着主人飞奔而去。 “哈!胆小鬼。哈!无耻之徒。哈!冒牌绅士。”达达尼昂追在那跟班后面骂道。 但是他受了伤,身体还很虚弱,经受不了折腾,跑了不到十步,耳朵里嗡嗡作响,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一黑,便一头裁倒在地上,嘴里还在骂着: “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 “他的确是个胆小鬼。”店主低声说着走到达达尼昂身边,试图以这种讨好的方式与可怜的小伙子和解,就像寓言里的鹭鸶傍晚时分对待蜗牛一样①。 -------- ①拉封丹寓言:鹭鸶感到饿了,但不屑吃鲤鱼等,熬到傍晚时分,不得不连蜗牛也吃。 “对,真是个胆小鬼。”达达尼昂喃喃道,“可是她,真漂亮啊!” “她,谁?”店主问道。 “米拉迪啊。”达达尼昂含糊不清地说道。 说完,他第二次晕了过去。 “反正不亏,”店主嘀咕道,“我失去了两个房客,但这一位留下了,可以肯定他至少要呆上几天。十一埃居还是可以赚到手的。” 我们已经知道,十一埃居恰好是达达尼昂钱袋子里的数目。 店主盘算:达达尼昂要留在店里养十一天伤,每天一埃居。不过,这是他的盘算,并没有问过旅客。第二天清晨五点钟,达达尼昂就起了床,自己下到厨房里,要了点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还照方子要了几样我们不得而知的东西,随后一手捏着母亲给他的方子,照着配制了一剂药膏,接着把药膏抹在遍体的伤口上,又自己换了纱布和绷带。大概因为这种药真有效,抑或因为没有医生,傍晚时分,达达尼昂就行走自如,第二天就差不多痊愈了。 他遵守绝对禁食疗法,所以唯一的花销,就是那点迷迭香、橄榄油和葡萄酒钱,可是照老板的说法,他那匹黄马所吃的草料,足比按它的个头估计的数量多三倍。达达尼昂付账时,只找到那只磨损的丝绒钱袋子和里面的十一埃居,至于那封准备交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则不见了踪影。 小伙子开始很有耐心地找那封信,一次又一次把身上大大小小的口袋翻过来翻过去,又在行囊里反复翻寻,把钱袋子打开又收拢。最后,他确信那封信再也找不到了,就第三次暴跳如雷,差点又要用一剂药膏,因为客店里的人见这位脾气暴躁的年轻人失去了理智,扬言如果不把那封信找出来,就要捣毁整个客店,老板已经绰起一枝长矛,老板娘拿起了一个笤帚把,茶房们也都绰起了先天用过的棍棒。 “我的推荐信!”达达尼昂嚷道,“我的推荐信,他妈的快给我找出来!否则,我把你们像穿雪鹀一样用铁扦子穿起来!” 遗憾的是,情况根本不允许小伙子把他的威胁付诸实践,因为正如我们前面交代过的,他的剑在头一次交手中已经断成两截。这一点他早已忘得一干二净,所以他伸手去拔剑,可是拔出来捏在手里的,仅仅是一截十来寸长的断剑。那是店主仔细地插在剑鞘里的,至于另一截子,已被厨房里手捷眼快的领班师傅拿去,改制成了剔肥膘的尖刀。 达达尼昂大为失望。然而要不是店主想到他的要求十分合理,这失望大概也不会使我们这位狂怒的年轻人住手。 “对呀,”店主不再把长矛对着达达尼昂,“那封信哪里去了呢?” “就是嘛,信哪里去了呢?”达达尼昂嚷道,“首先,我告诉您,那封信是写给特雷维尔先生的,非找到不可,要是找不到,特雷维尔先生准会打发人来找的!” 这一威胁终于把店主镇住了。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特雷维尔这个名字是军人,甚至平民最常提到的。固然还有红衣主教的亲信、被世人称为灰衣主教的若瑟夫神甫,不过人们提到他的名字时总是悄悄的,因为他引起极大的恐怖。 于是,店主把手里的长矛扔得远远的,而且叫妻子扔掉笤帚把,叫茶房们扔掉棍棒,接着便身先士卒,亲自开始寻找那封不见了的信。 “那封信里是不是装有什么珍贵的东西?”店主一无所获地找了一阵之后问道。 “那还用说!当然装了珍贵东西。”加斯科尼人本来指望靠这封信去飞黄腾达的,所以信口说,“里面装着我的全部财产。” “可是储蓄银行的存票?”老板不安地问道。 “国王特别金库的存票。”达达尼昂指望靠那封推荐信去谋求给国王当差的,所以并不觉得这样回答是说假话。 “见鬼了!”店主完全绝望了。 “不过关系不大,”达达尼昂以法兰西人特有的镇定态度说道,“关系不大,钱算不了什么,要紧的是那封信。我宁愿丢掉一千比斯托尔①,也不愿丢掉那封信。” -------- ①法国古币名,相当于十利弗尔。 他就是说宁愿丢掉两万比斯托尔,也不会冒什么风险。不过,一种青年人的廉耻心使他没有那么说。 信找不到,店主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突然他眼前一亮,大声说道: “那封信没丢。” “噢?”达达尼昂这么说了一声。 “没丢,是有人拿走了。” “拿走了?谁拿走了?” “昨天那位绅士。他下楼去过厨房,而你的短上衣当时搁在那里。他一个人呆在厨房里,我敢担保是他拿走了。” “您相信是他?”达达尼昂问道。他不大相信店主的话,因为他比谁都清楚,那封信仅仅对他个人来说挺重要,他看不出别人有什么理由想得到它。事实上,在场的所有仆人和房客,谁得到那封信也没有用处。 “您说您怀疑那位放肆无理的绅士?”达达尼昂又问道。 “我对您说我可以肯定。当我告诉他,老爷您是受德·特雷维尔先生保护的,您甚至有给这位赫赫有名的绅士的一封信,他听了显得很不安,问那封信在什么地方。他知道您的短上衣放在厨房里,便立刻下楼去那里了。” “那么,这家伙是偷我的东西的贼了,”达达尼昂说道,“我一定到特雷维尔先生那里去告他。特雷维尔先生一定会到国王面前参他一本。”说罢,他挺神气地从口袋里掏出两埃居,给了店主。店主慌忙摘下帽子拿在手里,把他送到大门口。达达尼昂又跨上黄马,一路平安无事到了巴黎圣安端纳门。在那里,他把黄马卖了三埃居。这价钱相当不错,因为在最后阶段,他过度驱使了那匹马。马贩子拿出九利弗尔,达达尼昂便把马卖给了他。马一到手,马贩子毫不隐讳地告诉达达尼昂,他之所以出这么高的价,是因为这匹马的毛色挺稀罕。 这样,达达尼昂只好步行进巴黎城,腋下夹着小小的行囊,走了好多路,才找到一间他口袋里那点钱能租得起的房子。那是一间顶楼的房子,位于卢森堡公园附近的掘墓人街。 交过定金,达达尼昂就住进了那个房间,利用白天剩余的时间,把随身带的绦子缝在自己的紧身短上衣和紧身长裤上。那些绦子,是他母亲从他父亲一件几乎崭新的紧身短上衣上面拆下来的,悄悄地塞给了他。缝完绦子,他走到沿河铁器街,配了剑身,然后折回来走到罗浮宫,向遇到的头一个火枪手打听特雷维尔先生的官邸在什么地方。特雷维尔先生的官邸位于老鸽棚街,恰好与达达尼昂所租的那个房间相距不远。他把这一点视为预示此行成功的好兆头。 而后,他怀着对在默恩镇的行为感到满意,对过去毫不后悔,对现在满怀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心情,上床安歇,很快就像好汉一样睡着了。 他还是像乡下人一样,一觉睡到早晨九点钟才起床,准备去拜访大名鼎鼎的特雷维尔先生。照他父亲的说法,特雷维尔先生是王国的第三号人物。第二章 特雷维尔先生的候见室 在加斯科尼,他的姓依然是特洛瓦维尔;在巴黎,他终于把自己的姓改为特雷维尔。当初,他的确是像达达尼昂一样开始自己前程的,就是说身无分文,却有着勇敢、机智、善断这种资本。这种资本使得最贫穷的加斯科尼人子弟,也比最富有的贝立古或倍黎①贵族子弟更有希望继承父辈的业绩。在打击像冰雹般袭来之时,他总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勇气,并且总有着异乎寻常的运气,这使他在圣宠这架难以攀登的阶梯上,三脚两步就爬到了最顶点。 他是国王的朋友,而国王,谁都知道,非常尊重先王亨利四世的世交。特雷维尔的父亲,在亨利四世反对神圣联盟②的战争中,曾为之效过犬马之劳。亨利四世没有现钱——这个贝亚恩人一辈子所缺的就是现钱,他欠人家的情分,总是用他唯一不需要借贷的东西,即机智来偿还。——亨利四世缺乏现金,在巴黎受降以后,便特许特雷维尔的父亲以一头金狮子作为自己的勋徽图案,狮子嘴里衔着“忠诚无畏”四个字。这种恩赐可谓殊荣,却谈不上实惠。所以,亨利大王的这位名将仙逝之时,给儿子留下的就只有一把宝剑和这四字铭言。就是凭着这两件遗产和伴随这两件遗产的清白姓氏,特雷维尔踏进了年轻王子的府里,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剑术,并且身体力行这四字铭言。路易十三乃全国击剑名手,由于特雷维尔的这种表现,他常说,如果有一位朋友要与人决斗而需要请副手,他就劝这位朋友头一个请他自己,第二个请特雷维尔,甚至头一个就请特雷维尔。 -------- ①贝立古和倍黎为古时法国两个省。 ②十六世纪的法国天主教联盟。 因此,路易十三对特雷维尔的确怀有某种情谊。这种情谊自然带有帝王作风,是利己主义的,但终究不失为一种情谊。在那多事之秋,谁都想物色特雷维尔这类人作为亲信。然而,能把四字铭言的后半部分,即“无畏”二字作为座右铭者不少;能把四字铭言前半部分,即“忠诚”二字作为座右铭者却不多见。特雷维尔正是这些不多见的人中间的一个。他堪称奇才,像看家狗一样聪明而忠实,勇猛而盲从,并且手捷眼快:他的眼睛天生是观察国王对谁不满意的,他的双手天生是打击不讨国王喜欢的人的,例如贝斯蒙、摩勒韦、波尔托、维特利①那类人。总之,到当时为止,特雷维尔所缺的只是机会。他时时窥伺着,而且暗暗下了决心,一旦机会来临,一定抓住不放。因此,路易十三让他做了火枪队的队长。这火枪队对路易十三忠诚不二,更确切地说是盲目服从,就像过去常备禁军对亨利三世,苏格兰禁军对路易十一那样。 -------- ①这几个人是法国历史上或当时的刺客。 在这方面,红衣主教不甘心落在国王后面。这位法兰西的二号或毋宁说头号国君,目睹路易十三鞍前马后有这样一支令人生畏的精锐部队,便也想建立自己的卫队。于是,他和路易十三一样有了自己的火枪队。人们看到,这两支敌对的力量各自在法国各省,甚至在国外,选拔精干的击剑名手为自己效力。晚上,黎塞留和路易十三对弈的时候,总是各夸各的火枪队如何军容整齐,英勇善战,经常争得面红耳赤。两个人一面明令禁止决斗和在公众场合斗殴,而暗地里却煽动自己的火枪队攻击对方,打输了就心里很不痛快,打赢了就高兴万分。以上情况,至少有一个人在自己的回忆录里有所记载;这个人亲身经历过几次这样的失败和许多这样的胜利。 特雷维尔摸准了主子的弱点。正是靠这种机灵,他得到国王长久不变的宠幸,尽管这位国王并没有留下很忠实于友谊的名声。国王经常带着嘲讽的神情,在红衣主教阿尔芒·杜普莱西①面前炫耀自己的火枪队,直气得主教大人花白胡须倒竖。特雷维尔对那个时代的行伍生涯看得非常透彻:当你不能靠敌人养活自己,就得靠本国同胞来养活自己。所以,他的火枪队是一支无法无天的部队,除了在他本人面前,根本不守什么纪律。 -------- ①阿尔芒·杜普莱西是黎塞留的名字,黎塞留是姓。 国王的或者毋宁说特雷维尔的火枪手们,经常个个衣冠不整,酗酒胡闹,出现于各小酒店,散步的地方,公共游乐场所,在那里大呼小叫,吹胡子瞪眼,弄得佩剑当啷响,遇到红衣主教的卫士,就故意碰撞,以此为乐,还常常在大街当中拔出剑来,惹事生非。他们当中偶尔也有被杀死的,那么肯定有人为他落泪,为他报仇;他们常常杀死人,当然绝不会久蹲班房,有特雷维尔先生要求释放他们呢。所以,这些人对特雷维尔颂扬备至,交口称誉,五体投地,虽然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角色,但在特雷维尔面前,就像小学生在老师面前一样害怕得发抖,俯首贴耳听从他的每一句话,听到他的半句责备,就准备拿性命来证明自己的忠诚不二。 特雷维尔手里掌握着这支强大的力量,首先是为国王及其朋友们效劳,其次呢,也为自己和自己的朋友们谋利。不过,在那个时代留下的许许多多回忆录之中,没有一本谴责这位侍卫长,连他的敌人也没谴责他,尽管无论在文人还是在武士之中,他都树敌不少。的确,在任何一本回忆录之中,都见不到谴责这位高贵的侍卫长与部下同流合污的记载。他具有玩弄阴谋诡计的奇才,与最老奸巨猾的阴谋家不相上下,然而他始终是个正人君子。此外,尽管在击剑格斗中受过伤,又总是被辛勤的操练搞得疲劳不堪,但他仍不失为窄街小巷里最风流的嫖客,也是那个时代最精明的棋手,最风趣的闲聊者。人们都说特雷维尔走运,就像二十年前人们谈论巴松彼埃尔①一样。他的确福星高照。总之,这位火枪队队长有人敬,有人怕,有人爱。人生幸运,莫过于此。 -------- ①十六、七世纪法国外交界和军界的名流。 路易十四把宫廷里的所有小星宿都吸引在自己的万丈光芒之下。然而,他父亲是一轮无与伦比的太阳,把自己的光辉留给了每一位宠臣,把个人的功德留给了每一位宠妃。因此在巴黎,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这两轮太阳之外,还有两百多座不平凡的小星宿,其中特雷维尔这座星宿,属于最引人注目者之一。 特雷维尔的官邸位于老鸽棚街。夏天从早晨六点钟,冬天从早晨八点钟起,他的官邸的院子就像一个营地。五十六个火枪手,仿佛轮流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似的,人数显得十分可观,个个全副武装,准备应付一切事变。院子里有几座宽大的石阶,其占地面积之大,按照现代文明,足可以建筑整整一座房子。在这些石阶之中,有一座不断有人上上下下,其中有跑来请求恩典的巴黎人,有渴望加入火枪队的外省绅士,也有穿各种颜色制服的跟班,被主人派来给特雷维尔先生送信。候见室里摆成一圈的长凳上,坐着被选中的人,即被允许进来接受召见的人。这里从早到晚一片窃窃私语,而特雷维尔先生则在隔壁的办公室里接见来访者,听取控告,发布命令。他只要走到窗口,就可以检阅他的部下及其装备,就像国王在罗浮宫的露台上检阅一样。 达达尼昂前来拜见特雷维尔那天,院子里人数众多,在一个初来乍到的外省人眼里,可谓气象森严,尽管这个外省人是加斯科尼人,而在那个时代,达达尼昂的同乡人以无所畏惧而著称。事实上,一跨进钉满方头长钉的厚实大门,就撞上了一群军人,他们散开在院子里,大呼小叫,你争我吵,相互打闹。要想从这批像翻滚的旋涡般的人之间走过去,除非你是当官的,是贵族老爷或漂亮女人。 我们的年轻人正是从这群乱纷纷、吵嚷嚷的人中间穿过去,心怦怦直跳,一只手握住贴在瘦腿上的长剑,另一只手抓住帽檐,脸上微露笑容,恰如一个发窘的乡下人,尽量保持泰然自若的样子。越过几个呆在一起的人之后,他感到呼吸自由了些,不过他知道人家都在回头打量他。直到这天为止,达达尼昂一直觉得自己不错,这时他却有生以来头一回感到自己显得可笑。 到了台阶跟前,情况更糟:在最下面的几级石阶上,有四个火枪手正在轮流斗剑闹着玩,而他们的十一二个同伴在台阶顶上等候轮到自己。 四个人之中,有一个抢占了上面一级石阶,手里握着出鞘的剑,拦住或试图拦住其他三个人,不让他们往上跑。 下面的三个人灵活地挥剑攻击。达达尼昂起初以为他们使用的是练习用的花剑,即剑尖是一个花式圆球,但不久他发现斗剑者身上划出了口子,这才明白他们所使用的都是锋利的真家伙。每当有人身上划出一道伤口,不仅旁观者,连几个击剑手也都狂笑不止。 占据上一级石阶的那个人身手不凡,使三个对手不敢轻易往上攻。大家围着观看。这种比剑的条件规定,凡是被刺中了的人,立刻出局,并且失去了谒见队长的机会,而让击中他的人去。交锋才五分钟,另外三个人就都被划破了皮,一个是手腕子,另一个是下巴,还有一个是耳朵,都是上面那个人刺伤的,而他自己一根毫毛也没伤着,因为他挺灵巧。按照事先商定的规则,他得到优待,可以再比试三轮。 上面那个人并非与其他三个人不友好,只不过他想要大家叹服他的技艺。这种消遣方式令我们的年轻游子不胜惊讶。在他那个省份,人们的头脑都容易发热,近乎决斗的场面司空见惯。可是,这四个闹着玩的人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真是难得见到,就是在加斯科尼,也算顶了不起的。他以为自己到了著名的巨人国,即格列佛①曾经游历并被吓得要死的那个国度。然而,达达尼昂不能到此止步,他还要登上台阶,进入候见室。 -------- ①格列佛为英国十六世纪作家斯威夫特所著讽刺小说《格列佛游记》中的主角。 石阶顶上没有人斗剑,大家都在谈论女人的趣闻,候见室里的人则大谈宫廷轶事。达达尼昂经过石阶顶上时,不由得脸发红,进到候见室里则止不住哆嗦起来。他是一个想象力非常活跃而又荒诞不经的人。在加斯科尼,这种想象力使得年轻的女佣人们,甚至使得一些年轻的主妇,见到他就未免提心吊胆。可是,现在听到的这些情场奇闻和风流豪兴,不仅与最著名的大人物有关,而且讲述得淋漓尽致,毫不掩饰,因而无比刺激,他即使在梦呓当中,也想象不到一半,尤其那些风流豪兴,连四分之一都想象不到。在台阶顶上,他对淳朴风俗的崇尚受到了伤害;进到候见室里,他对红衣主教的景仰受到了嘲讽。在候见室里,达达尼昂听到有人大声抨击红衣主教使欧洲为之发抖的政策以及他的私生活,不禁大惊失色,因为许多很有地位和势力的贵族,曾经试图深究这些问题而受到了惩罚。红衣主教是一个大人物,深受达达尼昂老爹崇敬,现在却成了特雷维尔的火枪手们嘲笑的对象。他们嘲笑他的罗圈腿和驼背,一些人按《圣诞歌》的调子唱他的情妇埃吉翁夫人和他的侄女孔巴雷夫人,另一些人则异口同声攻击他的侍从和卫士。达达尼昂听到这一切,认为全是耸人听闻,决不可能真有其事。 然而,在满屋子的人七嘴八舌讥讽红衣主教的过程中,当偶尔有人出其不意提到国王的名字时,大家立刻噤若寒蝉,嘴巴像被木塞堵住了似的,个个现出犹疑的神情,看看周围,仿佛担心话会透过墙壁,传到特雷维尔的耳朵里。但片刻又有人一语双关把话引到红衣主教阁下头上,于是大家更肆无忌惮地高声谈论起来,把他的所作所为揭露无余。 “这些人肯定要被关进巴士底狱,活活给绞死的。”达达尼昂心惊胆战地想道,“我无疑也会和他们落得同样的下场,因为我不仅听他们瞎说,而且听见了他们所说的话,准会被当成同谋犯。家父一再嘱咐我要尊敬红衣主教,他要是知道我与这批异端分子为伍,会怎么说呢?” 所以,不消说谁都料得到,达达尼昂不敢参与谈话,而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警觉地集中全部注意力,不漏掉一句话。尽管他相信父亲的嘱咐是对的,但兴趣和本能使得他对这儿发生的闻所未闻的事情,不仅不想指责,反而暗暗赞赏。 他与这批趋奉特雷维尔先生的人完全陌生,而且是头一回在这个地方露面,所以这时有人走过来向他询问来意。达达尼昂连忙谦逊地报了姓名,强调他是特雷维尔先生的同乡,请前来询问的跟班求特雷维尔先生接见他。那位跟班答应立刻进去通报。 初进来时的惊异略定之后,达达尼昂现在能够从容地观察这些人的服饰和相貌了。 在最后活跃的那几个人中间,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火枪手。此人神态高傲,衣着古怪,引起了所有人注意。他没有穿作为队服的外套——在那个不大讲究自由却更讲究独立的时代,队服并不是非穿不可的——,而是穿了一件天蓝色的齐膝紧身上衣,已经有点褪色和磨损,上面佩戴一条金丝刺绣的华丽肩带,像阳光下的粼粼水波一样耀眼;肩上潇洒地披着一件深红色天鹅绒长斗篷,仅仅前面露出那条光彩夺目的肩带及其下端所挂的长剑。 那位火枪手刚刚下岗,一个劲抱怨受了风寒,不时故意咳嗽两声。他对周围的人说,正因为这样他才披了斗篷。他说话时昂着头,露出不可一世的样子卷着髭须,而听他说话的人都兴致勃勃地欣赏他那条绣花肩带,其中最欣赏的要算达达尼昂。 “诸位想教我怎样说呢?”那位火枪手说道,“这是时尚所致啊。我也知道,这玩意儿意思不大,可眼下时兴嘛。再说,手里捏着继承来的钱,总得买点什么呀。” “哈!波托斯!”在场的一个人嚷起来,“别想叫我们相信这条肩带是令尊大人慷慨留给你的。它肯定是那个蒙面纱的贵夫人送给你的。就是有个星期天我在圣奥诺雷门碰见和你在一起的那一个。” “不,”名叫波托斯的火枪手答道,“我以绅士的名誉担保,这条肩带是我自己买的,而且用的是我自己的钱。” “是啊,”另一个火枪手说,“就像我买这个新荷包一样,用的是我的情妇放在我的旧荷包里的钱。” “我可没说假话,”波托斯说,“证据嘛,我买这条肩带花了十二比斯托尔。” 疑问仍未消除,却引起了加倍的赞赏。 “不是吗,阿拉米斯?”波托斯转向另一个火枪手问道。 叫做阿拉米斯的那个火枪手,与问话的这个火枪手适成鲜明的对照。阿拉米斯是一个才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一张甜甜的脸,显得挺天真,眼睛乌黑,目光温和,白里透红的面颊长满茸毛,酷似秋天的桃子,上唇细细的髭须呈现一条水平的直线,双手似乎不敢垂下,像害怕静脉曲张似的,不时捏一下耳垂,使之总是显得嫩红而透明。他平时说话不多,又总是慢条斯理,见人就打招呼,笑起来不出声,露出一口整齐雪白的牙齿;对于牙齿和对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他十分注意保养。 听见朋友叫到自己的名字,他肯定地点点头。 这点头似乎澄清了有关那条肩带的怀疑。大家继续欣赏,但不再议论。每个人的思路都转得极快,随即转到了另一个话题。 “对夏莱①的侍从所讲的情况,你们有何看法?”另一位火枪手问道。他不是向某个人,而是向大家发问。 -------- ①路易十三的宠臣,在情妇的怂恿下试图谋害黎塞留,被处死。 “他到底讲了什么情况?”波托斯以自负的口气问道。 “他说他在布鲁塞尔看见过那个愿为红衣主教赴汤滔火的罗什福尔,装扮成一名方济各会的修士。正是靠这种乔装打扮,这个该诅咒的罗什福尔,像玩弄傻瓜一样玩弄了赖格。” “像玩弄真正的傻瓜。”波托斯说道,“不过,这事可靠吗?” “我是听阿拉米斯讲的。”那个火枪手答道。 “真的?” “唉!波托斯,这件事您知道得很清楚。”阿拉米斯说道,“我昨天对您本人讲过,不必再谈了。” “不必再谈了!哼!这只是您个人的意见。”波托斯说道,“不必再谈了!见鬼!您这个断语也下得太快了。怎么!红衣主教居然派人对一位绅士进行暗探活动,指使一个叛徒,强盗,一个该吊死的家伙去偷他的信件,随后在这个叛徒的帮助下,利用那些信件,砍了夏莱的头,其荒谬的借口是夏莱企图谋弑国王,并且企图让王后与国王的大弟成婚!这个冤案的底细谁也不清楚。昨天您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们,大家都感到满意。可是今天,大家还为这条消息惊愕不已的时候,您却说不必再提了!” “那么,大家就继续谈好了,既然你们愿谈。”阿拉米斯耐心地说道。 “这个罗什福尔,”波托斯嚷道,“假如我是可怜的夏莱的侍从,我准会叫他难受一阵子。” “那么您呢,那位红公爵准会让您难受好大一阵子。”阿拉米斯说道。 “哈!红公爵!妙,妙极了!红公爵!”波托斯又拍手又点头地大加赞赏,“红公爵这个称呼真迷人。放心吧,亲爱的,我要让它家喻户晓。这个阿拉米斯真幽默!可惜呀,亲爱的,您没有能够继续从事您那个行当,不然,您早就成了讨人喜欢的教士了。” “唔!只不过暂时耽误一下。”阿拉米斯说道,“您知道,波托斯,正是为了这个,我在继续钻研神学呢。” “他会像他说的一样成为教士的。”波托斯转向大家说,“他迟早会成为教士的。” “不会太迟。”阿拉米斯说道。 “他只等一件事情来促使他下决心重新披上道袍啦。那件道袍一直挂在他的军服后面呢。”一个火枪手插话道。 “等待什么事情?”另一个问道。 “等待王后生一个继承人承袭法国的王位。” “别拿这种事开玩笑,先生们。”波托斯说道,“托上帝的福,王后还处于能够生继承人的年龄。” “听说白金汉先生眼下正在法国。”阿拉米斯说着诡秘地一笑。这句表面上极普通的话经他这么一笑,就多少带点透露丑闻的味道了。 “阿拉米斯,朋友,您这就不对了。”波托斯打断他的话道,“您喜欢幽默,结果往往说话走火。要是叫特雷维尔先生听见了,有您好看的。” “您要来教训我吗,波托斯?”阿拉米斯大声说道。他温和的目光里仿佛闪过一道电光。 “亲爱的,您要么当火枪手要么当教士,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不能二者都当。”波托斯说道,“行啦,前几天阿托斯还对您说过:您这个人所有槽里的料都吃。啊!我请求您不要发火,那无济于事。您很清楚,您、我和阿托斯早就约法三章的。您常上埃吉翁夫人家,向她献殷勤;您又经常去谢弗勒斯夫人的表妹布瓦特拉西夫人家。谁都知道,在博得贵夫人欢心方面您很有一套。哈!不必承认您走桃花运。没有人打听您的秘密,大家都知道您向来嘴巴严。不过,既然您具有这种美德,那么他妈的,请您对待王后陛下也这样好不好?国王和红衣主教嘛,您爱怎么谈论就怎么谈论。王后可是圣洁的,要谈论她,应该谈论好的方面。” “波托斯,我提醒您,您像那喀索斯①一样自命不凡。”阿拉米斯答道,“您知道我讨厌说教,除非说教者是阿托斯。至于您嘛,亲爱的,您有一条很漂亮的肩带,没有资格来对我说三道四。教士吗,只要适合,我日后要当的;眼下我当火枪手。作为火枪手,我爱说啥就说啥,现在我要对您说的是,您已使我忍无可忍了!” “阿拉米斯!” “波托斯!” “哎!两位先生!两位先生!”四周响起一片劝阻声。 “特雷维尔先生有请达达尼昂先生。”刚才那位跟班打开办公室的门,打断候见室里的吵嚷声喊道。 -------- ①希腊神话中河神刻菲索斯和仙女莱里奥普之子,美貌出众,拒绝回答女神的求爱,被众神罚他只爱自己在水中的倒影,后憔悴而死,在他死的地方长出一种花,命名为水仙花。 门依然开着。听到这通知,谁都不作声了。在普遍的沉默中,年轻的加斯科尼人穿过候见室的一部分,进了火枪队队长的办公室,暗暗庆幸自己得以及时脱身,避免看到这种莫名其妙的争吵的结局。第三章 谒见 特雷维尔先生当时心情很不好,然而见到这个年轻人对他鞠躬到地,还是挺客气地还了礼,并且面带微笑听着他的恭维话。这个年轻人的贝亚恩口音,使他回忆起自己的青年时代和故乡。这种双重的回忆,会使任何年龄的人露出微笑的。但是,他几乎立刻朝候见室那边走去,一边走一边朝达达尼昂做个手势,似乎是请他允许自己先和别人谈完,再来和他谈话。他接连叫了三声,一声比一声高,用的是一种介乎于命令和生气之间的很难描述的语气: “阿托斯!波托斯!阿拉米斯!” 我们已经认识的那两个火枪手听见后两个名字,连忙答应,立刻离开和他们在一块的几个人,向队长办公室走来。他们一迈进门槛,身后的门立刻关上了。他们的神态虽然不完全镇定自若,然而显得挺随便,既充满尊严,又表现出服从,令达达尼昂十分欣赏。在他眼里,他们不啻是半神半人,而他们的首领是掌握雷电的奥林匹斯山主神朱庇特。 在两个火枪手进了办公室,他们身后的门关上之后,候见室里本来已经停止的说话声,经刚才这样一叫人,大概获得了新的谈话资料,又嗡嗡地响起来。特雷维尔先生皱着眉头,默默地在办公室里来回踱了两三趟,每趟都从波托斯和阿拉米斯面前经过;他们俩屏息静气,直挺挺站在那里,像接受检阅一般。突然,特雷维尔在他们面前站定,怒气冲冲地从头到脚扫了他们一眼,大声说道: “你们可知道国王对我说什么来着?这才不过是昨晚上的事情。你们可知道,先生们?” “不知道,”两个火枪手怔了怔答道,“不知道,队长,我们一无所知。” “不过,希望队长您赏个脸告诉我们。”阿拉米斯礼貌有加地补充道,同时很乖巧地行了个礼。 “国王说以后他要从红衣主教的卫队里去招募火枪手了。” “从红衣主教的卫队里!为什么?”波托斯连忙问道。 “因为他觉得自己这桶劣质酒,要掺些好酒进去才够味。” 两位火枪手顿时连眼白都红了。达达尼昂也懵了,恨不得钻到地底下去。 “是的,的确是这样,”特雷维尔越来越恼火地说道,“的确是这样,陛下说的有道理。因为,老实讲,火枪手们在宫廷里的确尽丢人现眼。昨晚上,红衣主教与国王玩牌时,装出一副令我很讨厌的痛心样子说:‘那几个该死的火枪手,那几个不安分的家伙’——他说到这几个字时语气特别重,而且充满讥讽,更使我感到讨厌——‘那几个无法无天的家伙,前天呆在费鲁街一家小酒店里迟迟不归。’——他说这话时用山猫眼睛盯住我——‘我的一支巡逻的卫队,不得不逮捕了那几个捣乱分子。’说到这里,他简直要当面羞辱我了。他妈的!这件事你们一点也不知道吗?几个火枪手让人家逮捕了!你们几个也在其中嘛,不用强辩,有人认出了你们,红衣主教点了你们几个的名。咳!这事儿怪我,是的,怪我,因为我手下的人全是我挑选的。瞧你,阿拉米斯,你他妈的本来就要披道袍了的,为什么跑来请求我给你一套军服?还有你,波托斯,你有一条漂亮的绣金肩带,用来挂一把稻草剑不是很合适吗?至于阿托斯。 怎么不见阿托斯!他哪儿去了?” “先生,”阿拉米斯难过地说道,“他病了,病得很厉害。” “你说他病了,病得很厉害?什么病?” “恐怕是出天花,先生。”波托斯插嘴答道,“这可麻烦了,肯定会破相。” “出天花!你又告诉了我一件挺光彩的事,波托斯!他那种年纪还出天花?不对吧!可能受了伤,也许被杀死了……唉!要是我早知道……真见鬼!火枪手先生们,我不允许你们去那些乌烟瘴气的场所,也不允许你们在大街上吵架,在十字路口斗剑。总之,我不能容忍你们招来红衣主教的卫士们的嘲笑。他们都是勇敢的人,不惹事生非,又很机灵,从来不会落到被人逮捕的地步,再说也不会让人家逮捕……我可以肯定……他们宁肯就地战死,也不会后退一步……逃跑,溜走,躲避,这是国王的火枪手们的本领!” 波托斯和阿拉米斯气得直发抖。要不是感到,特雷维尔先生对他们这样说,正是出自对他们深沉的爱,他们真想把他掐死。他们不停地跺脚,牙齿咬得嘴唇出血,手使劲捏住剑柄把手。前面我们提到过,办公室外面的人刚才听到叫阿托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三个人的名字时,从特雷维尔的语气,就听出他正大发脾气。十个好奇的人把头凑近门口的壁毯,脸都气得发白,耳朵都贴在门上,所以办公室里的谈话他们一句也没漏掉,嘴里一句句向候见室里所有人重复着特雷维尔先生骂人的话。不多一会儿,从办公室门口到临街的大门口,整个火枪队队部沸腾起来了。 “哼!国王的火枪手让红衣主教的卫士抓起来了!”特雷维尔继续说道。他心里与部下们一样怒不可遏,说话一字一顿,每个字都像匕首一样戳在听众的心上,“哼!枢机主教阁下的六名卫士居然抓走了国王陛下的六名火枪手!见鬼!我拿定了主意,这就去罗浮宫,辞掉国王火枪队队长的职务,去红衣主教的卫队里请求当个副队长。要是他拒绝,他娘的我就去当教士。” 听到这些话,办公室外面的低语变成了怒吼,只听见一片诅咒和谩骂,“他妈的!”“活见鬼!”“宰了这些鬼东西!”不绝于耳。达达尼昂真想找块壁毯,跑到后面藏起来,又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去。 “咳!队长,”波托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说道,“事实上,我们当时的确是六对六,可是我们遭到了暗算,还没来得及拔出剑,就有两个弟兄倒在地上死了,阿托斯身负重伤,不中用了。阿托斯你是了解的,队长。唉!他两次试图爬起来,两次又倒下了。可是,我们并没有投降,没有,而是被硬拖走的。半路上我们逃脱了。至于阿托斯,他们以为他死了,让他躺在战场没有碰他,认为没有必要把他抬走。这就是事情的经过。这回真见了鬼,队长。胜败乃兵家常事。伟大的庞培①还在法萨罗战役中打输了呢;弗朗索瓦一世并不比别人差吧,据说也在帕维亚②吃了败仗。” -------- ①庞培,罗马共和国后期最伟大的政治家和最伟大的将军之一,公元前四八年在法萨罗被凯撒打败。 ②法王弗朗索瓦一世与哈布斯堡皇帝查理五世在意大利战争的一次决定性战役中,法军全部被歼,弗朗索瓦一世被俘。 “我荣幸地向您禀报,”阿拉米斯说道,“我杀死了一个卫士,用的是他本人的剑,因为我的剑在头一个回合中就折断了……至于那家伙是杀死的还是戳死的,先生您怎么说都可以。” “这些情况我不知道,”特雷维尔说,语气缓和了点儿,“看来红衣主教夸大了。” “不过,请您开恩,先生,”阿拉米斯见队长气消了,便大胆央求道,“请您开恩,不要说阿托斯受了伤,因为话如果传到国王耳朵里,他会绝望的。他的伤势很严重,是穿透肩膀戳进胸膛的,恐怕……” 正在这时,门帘掀开了,绦子之间伸进一个高贵、漂亮但脸色非常苍白的头。 “阿托斯!”两个火枪手一齐叫起来。 “阿托斯!”特雷维尔先生也叫了起来。 “您刚才传我,先生,”阿托斯用虚弱但非常镇定的声音说道,“队里的伙伴说您叫我,我便赶来听候您的命令。我到啦,先生,有何吩咐?” 这位火枪手穿戴整齐,像平常一样束着腰带,说完这几句话,便迈着坚定的步伐走进了办公室。看到他表现得如此勇武,特雷维尔打心底里感动不已,连忙迎上去,说道: “我正在对这两位先生说,我禁止我的火枪手们毫无必要地到外面去招摇过市,因为正直的人对国王来说是极其宝贵的。国王知道,他的火枪手们是天下最正直的人。伸过手来吧,阿托斯。” 没等刚进来的火枪手对这种亲切表示作出反应,特雷维尔就抓住了他的右手使劲地握着,说来令人难以相信,他竟没有注意到,阿托斯虽然竭力忍着,还是露出了痛苦的表情,脸色更苍白了。 阿托斯进来之后,门一直半开着,他负伤的事虽然是保密的,但大家都已知道,引起了一阵骚动。听到队长最后几句话,候见室里响起一阵满意的喝采声,有两三个人冲动之下,把头伸过门帘往里张望。特雷维尔先生大概正想大声呵斥,制止这种不拘礼节的行为,突然感觉到阿托斯的手在自己的手中抽动起来,抬眼一看,发现他快要晕过去了。此时,阿托斯尽平生力气忍住疼痛,但终于熬不住了,像死了一样倒在地板上。 “快喊外科医生来!”特雷维尔喊道,“喊我的或国王的,喊最好的。快去喊外科医生!真见鬼!我正直的阿托斯要断气了。” 听到特雷维尔的喊声,所有人都拥进办公室。特雷维尔根本没有想到把门关上,阻止任何人进来。大家热心地围住受伤者。但这种热心毫无用处,如果去请的医生不在公馆里的话。医生挤过人群,走到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的阿托斯身边。由于吵嚷声和拥挤妨碍了他,他要求把受伤的火枪手抬到隔壁房间里,说这是首要的、最紧要的事情。特雷维尔立刻打开一扇门,给抱起了伙伴的波托斯和阿拉米斯引路。医生跟在后面,他身后的门又关上了。 于是,特雷维尔先生的办公室,这个平常谁也不敢擅自进入的房间,暂时成了候见室的附属部分,大家七嘴八舌,议论纷纷,大声吵闹,谩骂,诅咒,都说让红衣主教和他的卫士们见鬼去。 过了一会儿,波托斯和阿拉米斯回来了,只有医生和特雷维尔先生留在伤员身边。 最后,特雷维尔先生也回来了。伤员恢复了知觉,医生说,这位火枪手的状况,他的朋友们一点也不用担忧,他的虚弱完全是失血过多造成的。 特雷维尔先生挥了一下手,所有人都退出了办公室,只有达达尼昂没有退出。他没有忘记自己是来谒见特雷维尔先生的,而且以加斯科尼人的固执劲儿,仍旧待在老地方。 等大家全都出去了,门关上之后,特雷维尔先生才转过身来。现在已剩下他和这个年轻人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多少打断了他的思路。他询问这位固执的求见者的来意。达达尼昂报了姓名,特雷维尔才陡然记起现在和过去的一切,明白他所面对的情况。 “对不起,”他微笑道,“对不起,亲爱的老乡,我完全把您忘记了。有什么办法呢!一个队长无异于一位家长,身上所担的责任比普通家长还重。战士们都是大孩子,但是我必须执行国王的命令,尤其是红衣主教的命令……” 达达尼昂禁不住笑了笑。看到他的笑样,特雷维尔明白与自己打交道的不是一个糊涂人,于是话锋一转,谈到正题。 “我与令尊交谊颇深,”他说道,“我能为他的爱子做点什么呢?请您快告诉我,我的时间不由我支配。” “先生,”达达尼昂说道,“我离开塔布来到这里,是打算请您看在您不曾忘记的这种交谊的份上,赏我一套火枪手队服。可是到达这里两个小时来所看到的一切,使我明白这是一种非同寻常的优待,我担心自己是否够格。” “这的确是一种优待,年轻人,”特雷维尔说道,“不过它并非像您想象的那样,或者像您似乎想象的那么高不可攀。然而,陛下预料到这种情况,做出了一项决定,很遗憾,我不得不告诉您:要想成为我们火枪队的一员,必须先经受一番考验,打过几仗,立过显赫战功,或者在条件不如我队优越的部队里服役过两年。” 达达尼昂默默地欠欠身子。听说成为火枪手如此困难,他更渴望能穿上火枪队队服了。 “不过,”特雷维尔犀利的目光盯住他的同乡,似乎要看透他的内心,“正如我刚才所说,令尊是我的老朋友,看在他的份上,我想为您出点力。我们贝亚恩青年一般都不富有,我想自我离开家乡之后,情况也没有太大变化。您身上所带的钱供您生活大概不很宽裕吧。” 达达尼昂高傲地昂起头,那神气似乎是说,他并不乞求任何人的施舍。 “很好,年轻人,很好。”特雷维尔接着说道,“这种神气我很熟悉。我来巴黎的时候,口袋里只有四埃居,但谁要是说我买不起罗浮宫,我准会和他打一架。” 达达尼昂的头昂得更高了。他这次是带着卖马所得的八埃居来闯事业的,比当初特雷维尔先生还多四埃居。“依我看,您现在手头不管有多少钱,都要留着别花掉了。我今天就给王家学堂的校长写封信,明天他就会让您入校而不收你任何费用。不要拒绝这点小意思。我们不少门第显赫、家财万贯的绅士子弟还求之不得呢。您在那里学习马术、剑术和跳舞,不时来看看我,告诉我您学得怎么样,需要我什么帮助。” 达达尼昂对官场里待人接物的一套还一无所知,但感觉到自己受到的接待是冷淡的。 “唉!先生,”他说道,“我现在才明白家父叫我交给您的那封介绍信多么重要。” “是呀,”特雷维尔先生说道,“我正觉得奇怪呢,您出这么远的门,竟没有带那种必不可少的东西,那可是我们贝亚恩人唯一的敲门砖啊。” “我本来是有的,先生,而且托上帝的福,是一封顶刮刮的介绍信,”达达尼昂大声说道,“可是叫人无耻地偷走了。” 于是,他把在默恩镇的遭遇从头至尾讲了一遍,仔细描绘了那位陌生绅士的相貌特征,讲的时候挺冲动,态度挺真诚,使特雷维尔听得出了神。 “这事儿好蹊跷,”特雷维尔现出思索的样子说道,“您真的大声提起过我的姓名?” “是的,先生。我这样做也许太不谨慎。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您这样的大名,无异于我一路上的护身符呀。您想吧,我是不是得经常乞求它的保护?” 这样的奉承话说得很合时宜。特雷维尔像国王和红衣主教一类人物一样,喜欢人家对他顶礼膜拜。他不禁明显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但他很快收敛了笑容,话锋从自己转到默恩镇事件: “您说,”他继续说道,“那位绅士太阳穴上是不是有一个小疤?” “是呀,像一粒子弹擦伤留下来的。” “是不是一个气色很好的人?” “对呀。” “是不是高高的个子?” “不错。” “是不是皮肤白皙,头发呈褐色?” “对,对,是这样。先生您怎么认识这个人?啊!要是我能找到他……我一定要找到他,我发誓,哪怕是在地狱里……” “他在等候一个女人?”特雷维尔又问道。 “他至少在离去之前,与他所等候的那个女人交谈了一会儿。” “他们谈话的内容您知道吗?” “他交给那女人一个盒子,说那盒子里封着他的指示,嘱咐他到伦敦才打开。” “那个女人是英国人?” “她名叫米拉迪。” “是他!”特雷维尔喃喃说道,“是他!我以为他还在布鲁塞尔呢!” “啊!先生,您如果知道这是个什么人,”达达尼昂大声说道,“那么请您告诉我他的姓名和行踪吧,我就不再向你提任何请求了,连火枪手也不求你让我当了,因为我首先要去报仇。” “千万不要这样,年轻人。”特雷维尔连忙制止道,“相反,如果您在街上看见他从这边过来,您就从另一边过去,千万不要去碰这样一座顽石,那会把您像鸡蛋一样碰得粉碎的。” “这吓不倒我,”达达尼昂说道,“要是我再碰到他……” “暂时吗,”特雷维尔又说,“您不要去找他,如果要我对您提出忠告的话。” 特雷维尔突然疑心一动,不再往下说了。这个年轻游子这样大声嚷嚷表示仇恨那个人,声称那个人偷了他父亲写的信,这是不大可信的。那么,这种仇恨是否包藏某种祸心?这个年轻人是不是红衣主教阁下派来给他设陷阱的?这个自称达达尼昂的人,是不是红衣主教设法安插到他队里来的一个密探,把他安插在身边博取他的信任,然后再来陷害他,就像已经多次做过的那样?他第二次定定盯住达达尼昂,目光比第一次更犀利。眼前这张流露出聪明、机智和装得谦卑的脸,是不大令人放心的。 “不错,他是加斯科尼人。”他想道,“不过,即使是加斯科尼人,他也有可能站在红衣主教那边或者我这边。好,考验考验他吧。” “朋友,”他慢条斯理地说道,“我愿意把您当做我老朋友的儿子对待,因为我相信您丢了信的事是真的。您注意到了,开始的时候我对您接待冷淡,为了弥补这一点,现在我想向您披露我们政治方面的秘密。国王和红衣主教是最要好的朋友。他们之间表面上的过节儿,只不过是骗骗糊涂人的。我不想让自己的一位同乡,一位挺帅的骑士,一位正直的小伙子被这些表面现象所迷惑,稀里糊涂地落进陷阱,就像许多上当受骗的傻瓜一样。您要知道,我对这两个权力至高无上的主人都怀着赤胆忠心。我的一切重大行动,都是为国王和红衣主教效劳的,除此没有别的目的;红衣主教是法国出的最杰出的天才。现在,年轻人,请您在这方面反省一下,假如您因为家庭或亲友方面的关系,甚或受本能的支配,抱着某种敌视红衣主教的观念,就像我们经常看到一般绅士所表现的那样,那么您就向我说再见,咱们就此分道扬镳。将来一有机会我仍会帮助您,但不让您与我本人发生联系。尽管如此,希望我的坦率态度能使您成为我的朋友,因为迄今为止,在年轻人当中,我这番话只对您说过。” 特雷维尔暗自想道: “如果这个小狐狸是红衣主教派来的,那么红衣主教肯定会告诉过他这个密探,向我献殷勤的最好方式,是大说他的坏话,因为他知道我对他恨之入骨。所以,尽管我这样声明了一番,这个狡猾的家伙一定还会对我说他对主教大人如何切齿痛恨的。” 可是,情况与特雷维尔预料的完全相反,达达尼昂非常单纯地说道: “先生,我正是怀着同样的愿望来到巴黎的。家父叮嘱我对国王、红衣主教和您一定要忠心耿耿,他认为你们三个是法国最伟大的三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