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巴别塔之犬》作者:卡罗琳·帕克丝特1、坠落目前为止,我所知道的事就只有这些———十月二十四日的那个下午,我的妻子露西?蓝森从后院的苹果树上坠落而死,当时现场除了我们养的狗罗丽之外,没有任何目击者。那天不是周末,邻居们都不在家,没人把窗户打开坐在厨房里,因此当我的妻子从高处坠下时,没人知道她是否惊声尖叫,是否哀鸣,或者根本没发出半点声音。那天不是假日,邻居们没人利用晚秋的好天气在院子里整理花园,因此当她落下时,没人看见半空中的她是缩成一团,是展开身体,还是张开双臂迎向辽阔的天空。意外发生时,我正在大学的图书馆里准备研讨会的论文,那天傍晚还有一堂研究生的课要上。要不是因为我看到一份资料和露西一直想看的电影有关,而迫不及待打电话回家想告诉她相关的趣事,那么我可能和过去一样,在教完这堂课后和研究生们一起去喝啤酒,开开心心和他们共度几小时时间,而完全不知道我家院子的泥地上已蹲满了警察。不过,我毕竟打了这通电话,拨了自家的电话号码。但接起电话的却是一个男人。“这里是蓝森家。”陌生男人说。我愣了一下,一时有些迷惑。接着,我脑海中的记忆资料库便开始快速翻动,检索任何可能会为了某种理由而突然造访我家的朋友或亲戚,但就是比对不出电话那端的男子是谁。此外,那句“蓝森家”也让我困惑不已。我的姓氏是艾弗森,听见一个陌生人把我的房子说成似乎只有露西一个人住在那里,让我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在这一天中,我突然被人排挤出了自己的生命剧本之外。“我想找露西。”我终于说。“请问您是哪位?”陌生男人问。“我是她丈夫,保罗?艾弗森。”“艾弗森先生,我是安东尼?史塔克警探。你家出事了,请你赶快回来。”很显然,警方之所以会出现在我家,全是因为罗丽。当我的邻居们一个个下班回家时,他们都听见了罗丽悲嚎恸哭的嗥叫声,一声声似永无止息地从我家院子传出。他们都知道罗丽,大部分人都认识它,都听过它的吠声和在院里追逐松鼠或小鸟时发出的喘息,但没人听过罗丽发出这样的声音。最先好奇地过来打探的是我家左边的邻居吉姆?柏拉索,他走到篱笆边往我家后院看,登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随着秋季渐去,夜幕来得一天比一天早,那时天色已暗了,但当罗丽发了疯似的在苹果树和房舍后门之间来回奔跑时,触动了院子里的自动感应灯。电灯一亮,它便跑回露西那里,用鼻子轻推她的身体;灯光熄灭后,它又起身在院里四处狂奔,再次触动让电灯亮起。如此动作不断重复循环,就在灯光一明一暗的闪烁下,吉姆才得以瞧见躺在树下的露西,于是拨了九一一报警。当我赶回家时,警方已在我家后院拉起了封锁带,而我才一踏上草皮,先前接电话的那位警官便把我拦下。他再次自我介绍,然后把我带到客厅。我默默地跟着他走,满肚子疑问全卡在喉咙里,哽得我差点无法呼吸。我知道接下来等着迎接我的会是什么。没错,尽管摆设依旧,但我的家此时的感觉却是寂静而荒凉,仿佛有人趁我不在的这段时间把屋里的种种家具全搬空了。就连罗丽也不见了。动物收容所的人已让它平静下来,把它带到另一个地方过夜。我茫茫然在沙发上坐下,听史塔克警探亲口告知我这个噩耗。“你知道你太太爬到树上去做什么吗?”他问。“不知道。”我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就我对她的了解,她从未显露出对爬树的爱好,而这次绝不可能是她突发奇想之下的行为。我们院里那棵苹果树长得高大非凡,跟观光果园那种任游客自行摘取的矮小苹果树比起来,它简直就是个怪物。我们根本不理它,从搬来到现在一次也没修剪过,任其胡乱生长,迄今已有八九米高。我现在实在没心思猜想她爬到树上究竟想做什么,但史塔克警探的双眼却牢牢盯着我。“也许她想摘点儿苹果吧。”我小声地说。“嗯,这似乎是很符合逻辑的推断。”他看看我,又看看地板。“以我们的看法,你太太很显然是死于意外,但案发当时现场没有目击者,所以我们还是得调查一下,以排除自杀的可能。恕我冒昧……你太太最近是否出现沮丧的情绪?她有没有说过想要自杀?有没有在不经意中提到这个?”我摇摇头。“我想也不可能,”他说,“只是问问而已。”在后院拍照取证的警察结束工作后,史塔克警探过去和他们说了些话,然后又回来向我报告。大家的看法完全一致:毫无疑问,这是一场意外。坠落的方式有两种,背后各有不同的含义。即使从七八层楼高的高处,若一个人是自己跳下,也有办法控制自己坠落的姿势。他往往会以脚先触地,双腿和脊椎可能会受重伤,但仍有存活的机会;假如他没活下来,那么由骨头折断的情况、由足踝和膝盖碎裂的方式,也可以让我们判断这一跳楼的行为是否是故意的。然而,若一个人从离地面约八米高的苹果树上不小心失足滑下,就很难控制坠落的姿势了。着地的部位也许是头,也许是肚子,或是背部,摔下后整个人外观似乎毫发未伤,但体内的骨头与器官却都已碎裂。这两者的差异,正是我们据以判断是否为意外的证据。当他们发现露西时,她面朝上仰躺在地,颈椎已经摔断了。由此,我们可以得知露西不是自己跳下来的。当警方离开,露西的尸体也运走后,我一个人走进了后院。苹果树下,散落着一些从树上掉下来的苹果。露西之所以爬到树上,是想趁这些残余的苹果过熟掉落前把它们摘下吗?也许她想烤个苹果派;也许她打算把苹果放在漂亮的碗里,找个阳光充足的地方和我一起享用。我把地上的苹果一个个捡起来,带回屋内。它们就这么被我摆在厨房的桌上,直到腐烂的甜味引来苍蝇为止。直到葬礼过后几天,我才发现了确定的线索。嗯,用“线索”这两个字可能不太恰当,此词一出,就排除了纯粹的巧合和我个人过度分析的可能性。说我找到了线索,就好像有人故意精心设计并留下蛛丝马迹,目的是想引导我找出一个秘而不宣却又极其明显、且其正确性不容置疑的答案。我并不奢望自己能有这种运气。因此我应该说,我开始发现一些不寻常的事实、一些和过去不同的迹象,足以让我怀疑露西死亡的那天并不是一个平常的日子。第一个不寻常是我们的书架。我和露西阅读的兴趣都很广泛,但是和大部分人一样,我们收藏这些书籍时并没有一套系统的分类方式,而是随兴依照好几种不同的分类方法摆放。有些书架上的书是依尺寸归类的,一些开本较大的书全被摆在书架的最下层,而那些平装本的小书则塞在空间较小的地方。另一种归类法则是依照主题(例如,我们所有的食谱都摆在同一层书架上),不过这种归类法颇伤脑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还有一种分类法是分成“她的书”和“我的书”,从书籍的主题可反映出我们两人不同的兴趣,而这些婚前就已各自拥有的书,就这么各成一区地待在自己的位置。除了这几种分类法外,剩下的书就像大杂烩般混在一起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有办法知道哪本书放在哪个地方。凭着记忆,我可以马上指出那本我在二十岁时颇为喜爱的小说,是夹在我们结婚时朋友送的诗集和那本某个夏天我在沙滩上消遣的科幻小说之间。若你再问,那本我和别人合著的教科书放在何处,我也能马上指出正确位置,告诉你它就插在披头士传记和一本教你如何自己酿啤酒的书之间。正因如此,我才知道露西在死前曾经动过一些书籍的位置。第二件异常之事和罗丽有关。就目前所拼凑的线索,我发现露西那天似乎从冰箱拿了一块牛排给罗丽。这块牛排本来是我们准备当天晚上烤来吃的,一开始,我以为是露西自己吃了这块牛排,只把骨头扔给罗丽啃啃———意外发生后几天,我在卧室角落发现了这块牛骨。问题是,我只看到厨房的炉子上留着一个平底锅,却没发现用过的盘子和刀叉。洗碗机的门是关着的。那天早餐后我曾让它运转一次,当我打开它时,发现没人动过我的杰作,里面的杯盘仍依照当天早上排列的方式摆放。洗碗机没人碰过,水槽边的杯盘沥水架上也是空的,擦盘子用的抹布也没有沾湿。这种种现象让我得出两个结论:露西若不是给罗丽一个惊喜,让它得到了一整块牛排,就是自己站在炉子前,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天用手代替叉子吃掉了重达一磅多的牛排。现在再仔细想想,当然可能还有第三种版本,而这可能才是最理想的情况———说不定她和罗丽共享了这块牛排。也许这些事实根本不具任何意义。但是,悲痛中的我,正尽一切努力想合理解释我妻子死亡的原因。不过,我发现的证据实在太古怪了,足以让我怀疑那天的事,怀疑是否真的是因为苹果的诱惑,才让我的爱妻爬上那棵巨树。我只有罗丽这一位目击者,它不单目击了露西的死,也目击了导致这个意外的所有过程。它从早到晚都盯着露西的一举一动。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我和露西的婚姻关系都一览无遗地呈现在它眼前。简单地说,它一定知道我所不知道的事。我感觉自己必须尽一切努力,从它那里把这些秘密给挖出来。2、如果狗会说话关于狗的语言能力,也许你已能对一些著名的案例耳熟能详了,但是为了唤起记忆,请容我先针对这段历史,作一点简短的说明。一开始,我们当然要讲讲十六世纪里昂的那只灵犬。它是一只毛狮犬,母亲被荷兰商人带到里昂,它出生不久便被一名妇人收养。这个女人自己的孩子刚生下来没多久就夭折了,哀伤不已的她把狗当成自己的孩子,给它穿上小睡衣和小童帽,甚至用自己的奶水哺育它。当狗儿渐渐长大,它的“母亲”便开始教它说话,经过一番不屈不挠的艰辛努力,她终于成功地让这只狗说起人话。虽然旁人还是得通过妇人翻译才能知道这只狗说了什么,但它很快就成为社会上的知名角色,而且从来不像其他狗儿那样只会打闹嬉戏。这一人一狗就这样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了十三年,直到妇人得了重病临终之时,那只狗也从未离开过她的床边。妇人去世的那天晚上,在她最后合上眼睛的时候,那只狗对她说了最后一句话:“没有你的耳朵,就没有我的舌头。”①这只灵犬在“母亲”死后又活了一年,却再没发出任何一个音节,无论对其他狗或人都一样。它死后,里昂的人们为它造了个雕像纪念它,刻在基座上的正是它最后所说的那句话。这个由前人记录的故事极具童话奇幻色彩,又充满哀伤,非常适合作为我这本书的开场白。我勤奋不休,孜孜不倦地研究,一心只想用这本著作向那些困惑不解的同事们解释,为何我在花了二十年精力投入语言学研究后,会突然决定着手教一只狗说话。以历史案例开场是有必要的,这足以证明我的行为并非异想天开,而是有史可考的。回顾过往,我们当然不能不提到瓦西尔这位十八世纪的匈牙利人。他深受著名哲学家杰佛里?朗威尔的影响,认为狗是失落的以色列部族,因而对一窝新生的维兹拉猎犬进行了一系列实验。瓦西尔从圣经的伊甸园故事得到灵感,虽然圣经中并未明确提到伊甸园里是否有狗存在,但瓦西尔认为上帝当然不会漏掉这么美好的动物。他把开口对夏娃说话的那条蛇视为证据,推断那时生活在伊甸园中的动物也都具有说话的能力,但随着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乐园,动物们的语言能力也跟着一起丧失了。对动物来说,这并不是件公平的事。瓦西尔相信,只要他能让动物还原这种能力,就能明了世界在创始之初生物所用的原始语言。为了重新挖掘出这种语言,瓦西尔把这些幼犬安置在一座以高墙围绕起来的花园里,每只幼犬都被单独隔离,不让它们与自己的兄弟姐妹接触,企图以这种方式重建出当时伊甸园的情景。他替这些幼犬准备了充裕的食物和清水,每天都帮它们按摩颈部,以刺激声带的发育。他的实验大有收获:一只小狗从未发出声音,另一只发出的声音则颇像一个人咕哝着说出的法文(不过根据后来研究者的发现,这些声音比较像阿尔萨斯的克里奥尔语),还有一只狗甚至学会说出匈牙利语的“烤牛肉”这个词。至于其他五只小狗虽然只会吠叫,但它们似乎都很清楚彼此的吠叫声所代表的意义。瓦西尔的学说,特别是上帝很不公平地剥夺了狗的说话能力的假说,引来了教会的责难,因此他生命中的最后二十年全在牢里度过。让他东窗事发而被捕的正是这些维兹拉猎犬———有一天这几只狗儿偷偷溜到了街上,那只会说法文的狗狂吠着低级下流的打油诗,而那只会说匈牙利文的狗则到处向人讨烤牛肉,于是,惊讶的群众才一路跟着它们找到了瓦西尔的住处。不过,最关键的例子,我认为还是温德尔?贺里斯的悲剧。研究语言学的人几乎都知道这个故事,关于狗语言能力的研究,此事堪称现代版的经典。贺里斯曾花费数年时间,替上百只狗动过上腭手术,改变它们的嘴部构造,使之适合用来说话。他在纽约自己家中进行这个实验,尽管有些狗儿在手术后死亡,但有更多狗儿在大劫过后逃回街上。贺里斯后来也难逃被捕命运———这些动过手术的狗儿怪里怪气的吠叫声让左右邻居忍受了好几年,最后终于有只狗学会了开口求救,才使附近一位居民报案,请警方前来处理。这只嘴巴严重变形、喉咙上还留有开刀疤痕的野狗被带上法庭作证。虽然它还无法说出完整的句子,但凭它说出的“可恨”、“很痛”和“兄弟们死了”等几个字眼,让陪审团只花一个小时便裁定贺里斯有罪,于是法官判处他五年徒刑。当然,上述这些例子没有一个可说是完全成功的,但这些失败的不同方面、这些功败而“垂成”的各种特质,让我产生了这个领域尚有探索可能的想法。事实上,我发现自己除了这件事之外,也没别的事情可想了。虽然我不确定自己是否在意,但如果我想在学界保持好名声的话,就不允许抛出这么主观的议题。我必须这么告诉我的同事,说我研究的是一项整体性的工作,不但早已有人进行,而且差不多和语言学研究本身一样古老。我必须告诉他们,我所从事的并不是什么全新的研究。要是我能的话,我还想学学诗人的方法,仿效他们叙述有关爱情、战祸和烦扰等等的方式。我想在论文开始之前写下这么一段话:我歌颂一位双手沾染墨汁、秀发下藏有图画的女人。我歌颂一只毛皮像倒竖天鹅绒的狗。我歌颂那落下的人体在树底泥地留下的痕迹,也歌颂一位平凡人———他想知道没有人可以告诉他的事。这是真正的开始。让我们回到原本的话题,讨论一下我所要进行的计划。前面说到我这只名叫罗丽的母狗,它是罗德西亚脊背犬,是我妻子在结婚前养的,后来自然也就变成了我的狗。我的计划是运用一系列练习和实验,以任何可能的方法让它增加生理和心理上的能力,以了解人类的语言。简单地说,我想让罗丽开口说话。我知道你们现在的想法。若在一年前,我也会和你们一样对此感到怀疑。但我不得不提,过去这几个月来发生的事,确实改变了我的想法。容我提醒各位,科学家们在上世纪已目睹一项奇迹,见证黑猩猩能以手语表达完整的句子。我们看过饲主为了让朋友开心,教会鹦鹉说上几句脏话。我们也知道,受过训练的导盲犬能开启电灯开关,替失聪的父母注意婴孩的啼哭。我自己还在电视上见过一位业余人士的表演,他教会自己的狗发出类似“我爱你”的声音。我举出上述例子,并不是用来推论我最后一定能成功。一开始我便相当清楚,比起黑猩猩或其他高等灵长类,狗的头盖骨容量小很多。我也不会欺骗自己;我深知说出“我爱你”的狗或像水手一样粗鲁骂人的鹦鹉,表现出来的只是一种小把戏,它们知道只要这么做,就会得到一点点食物的赏赐。然而,在无数个晚上,当罗丽坐在我身旁以大而充满不解的眼睛看着我时,我不禁这么想:如果它能说话,将会告诉我什么事?有时我干脆在地毯上躺下,用手抚摸它那颗布满皱纹的大脑袋,一边轻声对它说出我心中的疑问。好几次我就这么睡着了,醒来时才发现自己的头正枕在它那毛茸茸的宽阔的腰背上。目前,我只得到一点最重要的结论:狗是最完全的目击者。它们被允许跟在我们身边,参与我们最秘密的举动,当我们自以为孤独时,它们却一直陪伴在那儿。想想看狗能告诉我们什么事?它们坐在历任总统的膝盖上,它们目睹爱情和狂热、争执和仇恨以及孩童们的秘密游戏。如果它们可以把见到的一切告诉我们,便足以缝补、弥合人与人之间的诸多鸿沟。我觉得自己别无选择,非得这么一试不可。3、智能测验一个关于狗说话的笑话。有个男人牵狗走进酒吧,侍者说:“抱歉,老兄,狗不能进来。”男人说:“哦,可是你并不知道,这是一只很特别的狗———它能开口说话。”侍者露出狐疑的表情说:“那好,你让它讲几句话来听听。”男人把狗抱上高脚凳,专注凝视着狗的双眼。“你说盖在房子上面的东西是什么?”男人问。“Rof!(屋顶)”狗开口说。“那么,砂纸给你的感觉又是什么呢?”男人再问。“Rff!(粗糙)”狗回答。“很好,再说说谁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棒球选手?”男人问。“Rooth!Rooth!(鲁斯)”狗儿立刻说。“够了,老兄,”侍者说,“你们两个给我一起滚出去。”男人把狗抱下高脚凳,一起离开酒吧。他们走出大门,狗抬起头纳闷地看着男人说:“是我说错了吗?难道是狄马乔?”这是当我和罗丽一起坐在地上,看着它深棕色的眼珠时,心中所想到的故事。目前为止,我已努力了两个小时,试了一些很初步的智能测验。我必须按捺住放弃担任教师的冲动,才能装傻一般用以对待幼犬的方式对它说话:“你去哪儿了呢,狄马乔?”我对婴儿说话一般对它说,并握住它的前爪,举高,直到它翻过身落回地上,进行这个我们常做的小小室内游戏。“嗯,妹妹?”我想抚摸它的肚子,轻声细语地说:“狄马乔去哪儿了呢?”但是,我们还有一点别的事要做,于是我只拍拍它的头,然后以充满威严的语气说:“乖妹妹。”罗德西亚脊背犬的体型很大。当罗丽站起来时,它的头部高过我的膝盖。这种狗最早是拿来猎狮子用的。在野外,它们能发挥极大的力量和敏捷性追捕兔子或其他小猎物(毕竟在我们这个小镇上想见到狮子并不容易),但在家里时,却又相当温驯稳重。它们名称的由来,是因为脊背中央有一长条逆生的毛流,像乱发般突起在光滑柔顺的棕色体毛上。当你把手放在这道毛流上时,感觉会有些扎手,有如我们小时候刚理完的平头。此外,这还让我想到我祖母家的那张天鹅绒椅子。若没穿长袖衣裤,是不可能坐在这张椅子上的,因为这椅子布料非常硬,不管你从哪个方向摸,都觉得刺刺地扎痛皮肤。然而,只要你用手指细心抚平绒毛,就可以感觉到那股藏在一根根纤维之间的柔软。在开始进行计划的第一天早上,我先整理出罗丽所有听得懂的词。当然,它最熟悉的就是自己的名字,于是我马上做了一个小实验,以呼唤它名字时所用的音调喊出“巴克雷”、“水床”、“圣诞老人”等几个字眼。它一听见我的声音便坐了起来,凝视着我,露出一副专注聆听的样子,但仍留在原位不动。直到我正确喊出“罗丽”时,它才一跃而起跑来我这里。“妹妹乖,”我称赞它,“真是乖妹妹。”接着,我对它进行一些指令测试:“过来”、“坐下”、“不动”、“趴下”、“握手”和“换手”、“上来”(下这命令的同时要拍拍沙发,示意它可以这么做)以及“要不要出去”。在我们新婚的那段日子,露西还教会它这个指令:“保罗呢?去找保罗。”星期六我往往会睡得很晚,有时露西懒得叫我,而我一睁开眼睛看见的就是罗丽的脸,发现它的前爪已搭上床沿,正用那双大眼睛凝视着我。奇怪的是,我永远也没办法报复,无法教会罗丽听懂“去找露西”这个指令。当我说“去找球”或“去找小鹿”(小鹿是指它最喜欢的长颈鹿玩具,因为其细长的脖子很适合玩拔河游戏)之时,它总是活蹦乱跳地马上回应,但它永远也听不懂“去找露西”这个命令。它是不知道露西的名字吗?或是根本清楚得很,只是拒绝服从,不想破坏属于它和露西(它的第一位饲主和最爱的人)所共有的这个把戏?我统计了一下,罗丽大约知道十五个不同意义的字眼:吃饭、散步、很好和不乖……数量相当于人类婴儿在十三个月大时所能掌握的字眼。不过这种比较并没什么帮助,因为婴儿只要到了十六个月大,他们知道的字眼就会膨胀两三倍,还能开始说出“妈妈果汁”或“车车嘟嘟”之类不完全的句子。对狗来说,它们一旦学会辨别这一长串指令后,这一生中就仅能或多或少维持在这个数量了。而且,就表面上来看,狗并没办法像人类一样,具有把单字连接起来组成句子的能力。然而,让我感兴趣的是人在婴儿时期的语言发展,他们对语言的理解,早在能使用语言之前就已开始了———在一岁到三岁之间,婴孩掌握的字眼大约超出他们可说出的五倍。是什么机制让十三个月大的婴孩发生如此大的变化,从理解跃进到使用?我相信,这个疑惑将是我整个研究计划的最核心的问题。罗丽强过人类婴孩的地方,在于它具有敏锐的感知力,能掌握一些我们人类所无法察觉的非语言的线索。即使隔着两个房间,它仍能听见系鞋带的声音而立刻起身,知道这声音代表有人可能正准备出门,而且说不定它可以跟着出去。它能辨别银制餐具在抽屉里发出的当啷声,以及有人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时的声响。当露西站在浴室镜子前化妆,而它嗅到这个动作所产生的特殊复杂气味(也许是化妆粉刷的刷毛味,结合粉底香味及睫毛膏浓浓的颜料味),它便明白这味道的含意。此时它会从不知哪个地方钻出来,站在浴室门口,在发现浴室的门微微敞开后,便把鼻子伸进门缝,耐心等待自己是否会被邀请参加露西即将进行的任何冒险。我继续对罗丽进行初步的智能测验。我拿了一块狗饼干给它看,再用杯子把饼干盖住。它嗅了一下杯子,旋即把杯子拨倒取得狗饼干,整个过程只让我的秒表跑了六秒。这个成绩相当优秀,证明它具有极佳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接下来,我再测验它的记忆力,先拿了一块狗饼干,在它的注视下藏在客厅角落,然后把它带到另一个房间待上五分钟。当我们再度回到客厅时,它便直接扑向藏有饼干的那个角落。这让我开心极了。我在进行第三种测试时,又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这项测验是以毛巾盖住它的头,然后计算它需要多久时间才能把毛巾甩开。此为另一种类型的解决问题测试,而我满心以为罗丽会以优异的成绩过关。然而,当我把毛巾盖上去后,它竟然不想反抗,除了脑袋因承受了毛巾的重量而微微低下外,身体一动也不动。我等了足足一分钟,又再等了一分十五秒,它却没有摆脱毛巾的打算。它弓着身体、顶着厚厚的绿色毛巾站在那儿,使我联想到一名头戴面纱的寡妇,突然感到难过。于是,我决定替它把头上的毛巾拿下,可正要这么做时,电话铃声却响了。我先去接了电话,而当我挂断电话转过头来时(这是一通打错的电话,我和对方通话的时间不超过五秒),罗丽不知何时已把毛巾甩开,早已好端端坐在那里看着我了。我这才想到,它在我注视它的时候,之所以一动也不动,是因为不知道我的意图,说不定它还以为我希望它顶着毛巾安安静静地站着。这项测验是今天所做的游戏中最奇怪的,而光凭这第一次接触,它当然搞不清楚游戏的规则。突然间,我觉得好累,觉得我们两个都受够了。我蹲下来,张臂抱住这只大狗。“好了,妹妹,”我温柔地说,“我们去散步吧。”4、方形鸡蛋我有位大学时代的朋友曾住在纽约,住处位于某栋大楼的第十九层。在他刚搬去的时候,隔壁邻居是一对养狗的年轻夫妻。我记得那时去他那里,当我们坐在阳台上喝酒聊天待到很晚时,便会看见隔壁那位少妇带她的哈巴狗到阳台溜达。这户人家在阳台四周的栏杆间加上了细铁丝网,好让这只狗能安全地在阳台上乱窜,不致有钻过栏杆坠落的危险。我朋友在那里大约住了一年后,有天晚上,隔壁的那位年轻丈夫爬过阳台栏杆一跃而下。当时大概是凌晨一点左右,我朋友躺在床上,只隐约听见一声尖叫,之后便没有其他声音了。直到第二天早上,当他照例把音乐开得震天响,结果被隔壁一名前来致哀的亲属过来敲门,请他把音乐关掉时,他才知道前一晚他听见的那声叫喊所代表的意义。那时我在城里住了一个月,就睡在这位朋友家的沙发上———那是我年轻时代的事,有某人的沙发可睡就很不错了。每当我们在阳台上喝酒时,总会忍不住谈起这件事。这个事件一直挥之不去,不管我们聊什么话题,最后总是又回到这个跳楼事件上。有天深夜,在我们喝了不少酒后,聊天内容已不再感叹这名陌生男人的遭遇,而是开起他的玩笑来了。我们俯身从阳台高处往下看,想象这个男人当时是怎么掉下去的,计算他坠落时可能的轨迹。这个阳台的正下方是另一栋建筑的屋顶,大约有十层楼高,但我们认为他不会掉在那上面,而是会被风吹偏位置,摔落在人行道上。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我们讲得声音太大了,而那位年轻寡妇的卧室就紧邻在我们阳台旁边。我永远也不知道她是否听见那天晚上我们的谈话。我猜也许没有,因为她在一个月之后搬走时还特地向我朋友道谢,感激他在这段时间中的体谅。然而,一想到那天我们的谈话也许已被她听见了,便让我觉得惊骇莫名。如果我能再遇到这位女士的话(虽然事隔多年,我完全没把握能从人群中认出她来),我一定会当着她面前下跪,恳求她原谅;我会向她坦承,到今天我才明白,那时我对她做了多么残忍的事。无论她当时有没有听见,这都是我这一生中所做过的最狠毒的事。遇到露西那年,我三十九岁。在那之前,我有过一段维持了好几年的婚姻。莫拉,她是我第一任妻子。她的声音像厚厚的灰泥塞满房里的每道缝隙和角落,她总是说得太多,有意义的又太少,让我总有种淹没在她制造出的话语泥淖中的感觉。即使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点点琐事,她也必须剖开来谨慎处理;和她说话,我必须谨慎挑选使用的字眼,因为一些对我而言毫无恶意的话语,却会让她和我彻夜争辩,逼我澄清使用这些字眼的动机。我总觉得,莫拉永远都陷在焦虑的情绪中,担忧那些她觉得自己没做好的事,而她所采取的应对方法就是不断分析它,直到有一天这事在她生命中已不再存有任何意义为止。有时,在我们开车的时候,她偶尔会有沉默的状况出现。当我转头瞄她,会发现她脸上出现罕有的无防卫状态的表情。“你刚刚在忧心什么事?”我这么问时,她永远会立刻给我一个答案。到后来,在我拒绝参与这种对话后,她开始留字条给我。起初还很正常,像“请买牛奶回来”或“别忘了晚上要和迈克、珍妮吃饭”之类的,但随着时间过去,这些字条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且敌意也渐渐增加。这段婚姻关系是这么结束的———有天我很晚回家,一回家便发现一张字条,上面写道:“我已经告诉过你好几次了,出门上班前一定要把早餐的盘子放进洗碗机里,但是我今天回家又看到你的咖啡杯还留在餐桌上。我以为我能指望你,以为你既然是我丈夫,就会好好倾听我所说的话,用细心和尊重的态度对待我的要求,但我想是我看错人了。我们的确需要好好谈谈,越快越好。”最后这四个字她特别强调,在下面用力画了两条线。我得承认,那时我的心情并不太好。我立刻抓起笔,在这张字条上写下“去你的!我受够你他妈的这些字条了”,然后贴在冰箱上好让她一早就能看见。隔天,我们就分手了,虽然在最后一刻她还想拦住我跟我说话,我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地方。事隔不到一年,我便认识了露西。从我们一开始谈话,我便知道她是个说话简洁又干净利落的人,绝对不会像莫拉一样用拜占庭式的复杂修辞和转折让我直坠云里雾中。我和她是因为旧货出售活动认识的,那时我照着她亲手绘制的路线,从大路循指示找到她的住处。在离婚后,我便经常去逛这种在自家庭院或车库中摆摊的跳蚤市场,喜欢开着车子到邻近一些我从未去过的街区,以狩猎的心态寻宝,并窥探那些我所遇到的人们生活中的一点点神秘,研究他们通过这些物品(浴室用的收音机、装饰华丽的水瓶、手工钩织的婴儿毛衣和限量版的超级可乐空罐),构筑出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同时也猜想他们生活中究竟出了什么转变,才让他们决定这些物品已没必要再留在自己的家中。尽管漫无目的,但也许可以找到某个已寻找多年的物品,这种期待总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近乎孩子气的兴奋。每当我从事这种活动,总会感到稍稍宽心,或得到某种程度的安慰,知道其他人的生活也会和我一样裂成碎片,甚至还散布在自家庭院草地上供人检视。那天是星期六,我把车子停在这栋门前草地上有一株遮荫巨树的绿色小房子前。露西那时就坐在门前阶梯上,低头读着一本平装书。她有一头深棕色头发,长度刚过下巴,身上穿的是一件印有藤蔓花朵的宽松棉布上衣。她还挺好看的,我不敢说我没注意到这一点,不过那时我只暗暗欣赏了一下这张脸,并没认真放在心上。从外表一看就知道她比我小八九岁,我只能立刻把她加入我随着年龄增长而日渐变长的“不可能对我感兴趣”的名单中。当我下车后,她抬起头对我露出微笑。“嗨,”她说,“请随便看吧,有问题随时问我。”我注意到草地上还趴着一只棕色的大狗。这只狗也抬头以浑圆眼睛好奇地打量我,好一会儿后才把头放回它那厚厚的脚掌上。我浏览摆在几张桌子上的旧货,等待出售的有一些普通的书籍和CD、一台外观颇旧的烤箱,以及几个印有卡通图案的玻璃杯。这些东西都不怎么吸引我,我却不打算马上转身离开。在院子里面一点,靠近屋子的地方,我注意到一个衣架,上头吊满各式炫亮耀眼且造型奇特的伴娘礼服,衣架上还贴有一张告示,上头写着:“免费赠送想盛装出席正式场合的人,每名顾客限取一件。每件衣服另附有染色新婚鞋一双。”“有人喜欢吗?”我问,伸手指向那排衣服。“有两个小女生很认真地挑了一件,还有一个对这种花哨的无肩带礼服有癖好的男生,老实说,他穿起来的样子还真不错。我有时不免多想,这些伴娘礼服其实是为那些男扮女装的男人设计的。”我笑了。“我前妻有个好友就是因为伴娘礼服,到现在都还不肯跟她说话。”此话一出,让我自己都觉得有些惊讶。我在挑逗她吗?想让她知道我目前处于单身状态?我不习惯对完全陌生的人透露太多隐私,而这句话暗藏的资讯已大大超出了限度。我怕自己这句话会引她厌恶———小心:又是个装可怜想伺机而动的寂寞男人!不过,她却露出了笑容。“什么颜色的?”她似乎很感兴趣。“薰衣草色,袖子很宽,背后还有一个大蝴蝶结。”“哦,又是背结式。为什么他们老是要伴娘穿这种礼服呢?”“我也不知道。”我回答。接下来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便转身细看摆在另一张毯子上的其他货品。一个小盒子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个盒子上印有“方蛋压制器”的字样,盒面图案呈现的是一盘铺在荷兰芹叶片上的白色立方体,其中一个小立方体已被切成薄片,展现出里面的黄色部分以证明这是鸡蛋。我打开这个盒子,发现里面是一个有正方形底座的塑胶容器。根据说明书指示,你可以把一颗刚煮好的鸡蛋去壳,趁热放进正方形底座,套上塑胶盖子,再转动盖上的螺旋钮,便能以适当压力把这枚鸡蛋挤压成另一种完全违反自然形态的样子。“这是干吗用的?”我转身问她。“呃……”她瞄了盒子一眼,然后说,“很明显,是用来把普通的水煮蛋压成怪怪的正方形。”“压得成吗?”我问。“不瞒你,我从来没试过。”她回答,“这是我以前室友的东西,她搬走时没有带走。我猜,她大概也是从别的旧货拍卖买回来的。她在学校主修艺术史,写过一篇关于超现实主义的论文。”“超现实,的确一语中的。”我说,“这东西你卖多少?”“五十美分。”她说,同时接过这个盒子,在手中翻来覆去若有所思地看了好一会儿,露出有点纳闷的表情。“真奇怪,这东西摆了这么久,我居然从来没想过拿来压压看。”“我想买它,但你不一定要卖给我,如果你还不想卖的话。”她抛开脸上的纳闷表情,再度露出笑容。“不不,”她忙说,“这种东西转手次数越多越好。也许哪天你觉得自己用不到了,可以再卖给别人。”“那当然。”我说。掏出钱付给她后,我在原地又愣了片刻。“那么,谢谢你了,祝你的旧货拍卖生意兴隆。”说完这句话,我转身朝车子走去。“也谢谢你,”她喊道,“祝你成功压出方形鸡蛋。”我开车离开,心中却涌起一股想笑的冲动。我已经好久没像现在这么快乐了,于是我马上回家,做了几颗正方形的水煮蛋。傍晚的时候我又来到她的住处,此时她正在把没卖出的东西一一搬进屋里。当我把车子停下时,她正看别处,头发上映着夕阳余晖。我凝视着她,在车上坐了好一会儿,旁边的副驾驶座上就摆着那盘水煮蛋———我完全按照盒子上的图片说明,把鸡蛋铺在荷兰芹的叶片上,并且把其中一颗切成了薄片。用这种行为示爱会不会太怪异?我心中暗忖,迟迟不敢下车。可就在这个时候,她转头过来看见我了,我只好硬着头皮把计划好的事情做下去。我端着这盘奇怪的礼物向她走去。“我猜,你可能会想要尝尝看。”我说。“方形鸡蛋!”她喊道,语气近乎崇敬,同时以惊讶的表情把盘子接过去。“真不敢相信,你居然做了方形鸡蛋拿来给我。”她的目光从盘子上抬起,看着我的脸。接着,她慢慢绽出了微笑,这个笑容越来越强,让整张脸都因而灿烂起来。“我想和你约会。”她说。“那么,”我说,“我的回答是———很乐意。”我们就站在那里笑着,那个盘子就卡在我们之间,立方体的鸡蛋在渐渐黯淡的光线中闪动着苍白的光芒。5、面具婚礼我的同事曾用电子邮件发给我一个笑话,也是和狗开口说话有关。一个男人带着一只狗走进酒吧,对侍者说:“这只狗会说人话,我卖你五块钱就好。”“是吗?你倒叫它说说看。”侍者说。于是,男人用手肘撞了一下那只狗。“说点儿话让他听听。”男人下令。这只狗抬起头看着侍者,张口说了:“求求你,慈悲的先生,无论如何你一定要把我买下。这个人待我很不好,他总是把我锁在笼子里,从来不带我出去散步,而且一星期才喂我一顿饭。他真的是个很恐怖、很恐怖的男人。”侍者大感惊异。“这只狗能让你发大财,”他说,“你为什么只想卖五块钱?”这个男人回答:“因为我受够它说的谎话了。”这虽然只是个笑话,却暗藏一个有趣的问题:谁能保证会说话的狗一定会比人诚实?谁能保证万一我真的教会罗丽说话后,它一定会告诉我实话?和露西结婚前,我从未养过狗;坦白说,我以前甚至还有点怕它们。小时候,我遇过一只名叫鲁法斯的大狗,它总是无时无刻不在发脾气。它的主人名叫巴克基?琼斯,一个残暴又孤僻的男人,他曾在院子里公然切割鹿的尸体,还把一部分血肉模糊的内脏扔到我们上学必经的路上,吓坏了我们这群住在附近的孩子。我敢说他在某种程度上一定虐待了那只狗,尽管如此,鲁法斯却仍然十分忠诚。这只狗整天被绑在树下,一见到外人便不停蹦跳和恶狠狠地咆哮;但每当它主人走进院子,它便发出开心的呜咽声,温驯得像一条宠物狗。夏天晚上,巴克基经常爬上屋顶坐在上面喝啤酒,一个人对着空气骂些粗鲁的话,有时他会把鲁法斯也带上去,而这一人一狗在夜空之下的古怪轮廓,直到今天仍常出现在我的梦境中。我和罗丽第一次的正式照面———若在旧货拍卖会上,我们彼此小心提防的短暂对视不算的话,是在我和露西讲好约会日期后,去她家接她的那天(结果这次约会竟持续了一整个星期)。我一按下门铃,就听见罗丽洪亮的吠叫声从远处的屋内传来,然后以令人警戒的速度奔至大门的另一边。当露西把门打开时,我不由自主地退了两步,整个人贴在门廊的一根柱子上,但罗丽还是冲了出来直接扑向我,把两只前爪搭在我的胸口上。我硬邦邦地站着,它则停止吠叫,就这么贴近看着我的脸,凝视了好一会儿,可是当我看着它的眼睛时,竟然感到一股出人意料的平静。原本我还在焦虑今晚的约会该如何进行,但在这个奇怪的时刻,这些担心似乎都退去了,而我压根儿没想过,此时我竟然会伸出手,缓缓放在它的头上。这就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属于我和罗丽的,在许多方面都与我和露西从那天晚上开始创造的故事不同。这是我第一次正视它那双诚挚的眼睛,触摸那毛茸茸的柔软毛皮。这也是第一次,我隐约感觉到狗的温柔,长久以来犬科动物对人类的信任可说是一项奇迹,没想到也会发生在我身上。现在,只剩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了,一个男人和一只狗守着这空荡荡的房子,我们所有的悲伤与嬉戏,在白天随着日光的推移,从这个房间移动到那个房间,直到太阳下山。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从我们在门廊上接触的那一刹那开始的。当时露西就站在那儿,见证着这一切。当罗丽还搭在我身上时,露西立刻冲上前———在那天我才第一次转头正眼看她。她把狗拉开,连声向我道歉,又用严肃的口气责备罗丽,然后把它拉进屋里锁在门内。这时,我已不再感到紧张,不再像过去一样,会在和女性第一次约会时怯场。关于我们第一次约会之夜的计划,露西一直故意暧昧不说,这让我不免有些不安,不太习惯这种不知该做什么的奇怪感觉。但现在,当我看着她把一切打点好,安抚了狗、穿上了夹克然后锁上大门时,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我当下却抱定了主意———不管她今晚要带我去哪儿,我都一定要跟着她。“嗨,”她转身对我说,挂在脸上的是一个轻松的笑容,“抱歉,罗丽太没礼貌了。它平常很乖的,只是有时候很难叫得动。”“我明白。”我说。露西今天的样子相当迷人。她身穿黑色丝质T恤和长筒裙,棕色头发全都梳到了脑后。从我们那天认识后,在这一星期中,只要我一没事做闲下来,脑海中便会浮现她的影子,但直到此刻我才发觉我几乎记错了所有细节。现在我才看见她那棕色的眼睛还闪烁着琥珀色的光芒,而且她的脸是瓜子形的,不像我印象中那般方正。我还看见她的头发有淡黄色和深蜂蜜色两种不同层次,皮肤也散发玫瑰般的红润光泽。我现在才真正发觉她确实是个很美丽的女子。“那么,”当我们一起朝我的车子走去时,我说,“我们去哪里?”“这个嘛,”她回答,语气像在道歉,“恐怕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参加一场婚礼。”“婚礼?”我尽力压住心中升起的恐慌。和陌生人进行社交活动向来不是我的专长,这点任何认识我的人都很清楚。她急忙说:“我知道第一次约会就去参加这种活动很怪,但他们是我的客户,我答应一定会出席。别担心,我们不会在那里待太久,我并不是打算去那里认识所有人的。我保证,等婚礼结束后,我们可以再去做点儿好玩的事。”“好极了,”我深吸一口气说,“看来一定很有意思。”她笑了。“这倒不一定,”她说,“如果你现在想打退堂鼓的话,我不会介意的。不过我敢说,这场婚礼和你以前参加过的绝对大有不同。”我替她把车门打开。“既然如此,”我说,“那我们还等什么呢?”我们开车出发,照着一张画在纸上的小地图找路。我猜,这张纸的背面可能就是婚礼的邀请函。“对了,”我说,“你刚才说这对新人是你的客户,我还不知道你是做哪行的。”她又微笑了。“哦,我的工作没什么特别的,”她说,“不过,我想暂时把这个秘密保留得久一点。”“我穿这样适合待会儿的场合吗?”我问,“这场婚礼应该不是很正式的吧?”“一点也不正式,事实上,这场婚礼还有点新世纪的味道呢。他们之所以选择今天,是因为今天刚好是春分———一年中白天和夜晚等长的日子。他们说这一天是‘太阳和月亮的结婚日’。”她忍不住笑了,“我猜他们是想找个更戏剧性的说法,好强过只是‘布兰妮和费德林的结婚日’。”我们已驾车进入了乡间。现在是傍晚时分,太阳即将下山。按照地图,我们转进一条长长的碎石路,最后来到一片由杂草和野花构成的草丛前。一条小径通向这片草丛,两旁都挂有玫瑰做成的花冠装饰。一个女人站在小径的入口处,手中捧着一个缀有丝带的大篮子。当我们走近时,她先对我们笑了笑,然后举起篮子伸向我们。“请选面具。”她说。我瞄了露西一眼,发现她正微笑着看我。“你先选。”她说。我小心翼翼俯身看篮子里。原本我以为会看见小时候在万圣节戴的那种面具,以为是那种只有薄薄一片、仅用一条松紧带固定在头上的怪兽或超人塑胶面具。但是,这个篮子里的面具却不是如此,十几张纸糊的脸正仰头以挖空的眼珠看着我,精致的程度都是我未曾见过的。我第一眼看见的是青蛙,接着是斑马、以鲜黄花瓣围成的向日葵脸、粘满金色羽毛的鬼魅面具。篮中四分之三以上的面具都有夸张的曲线眉毛和看似凶残的鹰钩鼻,有些则是扑克牌上可见的小丑弄臣形象。我还看见满头蛇发的妖女美杜莎和头戴葡萄藤蔓花冠的酒神巴卡斯。面对选择,我不禁感到头晕目眩。“快选啊,”露西说,“你今天想扮演哪个角色?”我把手伸进篮子,拿出第一个碰触到的面具。这张面具做成书本的样子,一种样式古典、书页摊开的厚书,面具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就设计在书页内用金粉装饰的内文上。“很适合你。”露西说。当她俯身在篮里翻拣挑选时,我仔细看了一下我这张书本面具。在摊开的书页间,有一行手写的长句:“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我把面具调整了一下,戴在脸上。“太好了,”我听见露西说,“我就希望这张面具还没被人挑走。”我转头看向她。她那张美丽的脸庞已罩上了一个狗的面具———一张忠实诚恳、十分眼熟的狗脸。“这是罗丽!”我说。“没错,”她说,“那么,现在你应该知道我靠什么谋生了吧?”“这些面具都是你做的?”我问。“嗯。”她说,拉住我的手。“我们进去参加婚礼吧。”我们沿着小径走进去,来到一处丛林中的空地。空地上摆放了许多椅子,围出一条中央通道,而每把椅子上都坐着一个戴面具的人。我看到头发上夹有海星的海女在和戴着公牛面具的男人交谈,又看见头顶上有光环的天使正拿着手机聊天。我和露西也找了位子坐下,我们旁边是一名面具极为绚烂的蝴蝶夫人,另一边则坐着头上顶着一座巨大冰山的男人,而缩小版的泰坦尼克号就在冰山上断成了两截。在我们前方,有一支弦乐四重奏已开始演奏,他们身穿普通的乐队服装,只在脸上贴了许多枚银色的星星。我们随着众人起身,转头看“太阳”和“月亮”穿过人群向我们走来。新娘一出场便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她穿着淡黄色丝质礼服,裙摆是一层一层叠起的珍珠光泽薄纱,脸上耀眼的太阳面具形成一圈向四方辐射的金色光芒。新郎穿着正式的晚礼服,脸上的面具是尖尖长长的银色新月形状。这对佳人漂亮极了。露西悄悄凑近我。“真令人怀疑,他们待会儿要怎么接吻呢?”她低声说。我把手伸了过去,握住露西的手,和她一起看着这对新人在黄昏暮霭下的剪影,观赏这场太阳与月亮神圣非凡的联姻。6、开口啊,我已经透露过了,不是吗?我们第一次约会就持续了一个星期,并未随那场在日落时分举行的面具婚礼结束而终止。不仅如此,我能说的事情还很多很多,从这场婚礼开始到露西自树上坠下的那天,这之中有太多事情值得追忆诉说,让我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但是,我越是思念露西,越想要理出头绪,就越耽误了我的研究工作。事实上,虽然我已向学校请了长假,让自己拥有研究需要的时间和空间,我却仍无法确定该往哪个方向进行。我的书桌上已堆满关于犬科动物生理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大量关于黑猩猩和婴儿学习语言过程的论文,以及一些针对民间传说和文学作品中“会说话的狗”为课题研究的专门著作。我收集到的资料已装满好几个档案夹,里面按字母排列,从塞伯勒斯①排到史努比,全是一些举世闻名的狗。昨天我还回到学校的图书馆,在缩微胶片房待了几个小时,收集有关温德尔?贺里斯一案和那只被迫害而出庭作证的狗明星的报道。这只把贺里斯送进监牢的狗原来的名字是“小J”,理由是J为字母表中的第十位,而它刚好是贺里斯从宠物店买来、在动物收容所认养或从街上抓回来的第十条狗。在它获救后,《纽约邮报》举办了一次命名活动,替它重新命名,而读者提议的名字从最泛滥的“吉利”到搞错性别又拗口的“海丽特?帕普曼”,五花八门,简直无奇不有。最后他们选中的名字是“英雄”,但是《纽约邮报》虽然以显眼的标题“英雄!英雄!”配上那张著名的相片(一群笑嘻嘻的警察护卫这只狗离开法庭),却无法让人把这个尊贵正义的名字和这只狗联想在一起。不过,我还是对这个事件深深着迷,理由很简单:这是一只我愿意和它对话的狗。所以,你知道我开始着手进行的事情了:我的书桌虽散满已读过的资料,显示着好几个我想要追踪探寻的方向。但是,当我坐在这里筛选论文,而罗丽仍像往常一样不可理解地躺在我脚边时,我才明白自己根本还不知道要从哪里开始。我觉得,想教狗学会说话,第一步应该是教它“开口”,也就是说,教会它听命令张嘴吠叫。于是,我拿了一块小点心,叫罗丽过来。“坐下!”我说。它立即照做了。“叫!”它看着我。“叫!”我又说一次。它不确定该做什么,便趴了下去。“起来,起来。”我说。它又站起来了。“妹妹乖。现在坐下。”我们又回到起点了。它专注地看着我,鼻子因我握在手中、近在咫尺的小点心而不停抽搐。它偷偷瞄了这个零食一眼———我不是已经执行了几个命令吗?“叫!”我以坚定的语气说。然后,我亲身示范对它叫了几声。“呜———汪!”我看着它的眼睛,“汪、汪!快叫啊。呜———汪!”罗丽把头歪到了一边。对我个人来说,这是史无前例的行为,过去我从未趴在地上像这样对着它吠叫。它好奇地等在那里,似乎在看我接下来想做什么。“叫啊,妹妹!”我说,把脸凑近它,我们两个的鼻子都快贴在一块了。“呜噜……”我继续装出狗叫声,两眼凝视着它。“汪!汪!”我的声音已接近嘶吼了。终于,这招成功了,罗丽张嘴发出了一声。这声音不太像吠叫,也不太像呜咽,却很明白地表现出它不高兴的情绪。(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吃点心?)无论如何,我们算是有点进展了。“乖妹妹!”我热情地说,把点心剥开赏给它一半。它立刻叼过去,摆了个舒服的姿势享用起来。等它一吃完零食,我又催促它回来坐好,把手中剩下那半个点心举高给它看。“叫!”我说,“呜———汪!”这次,它很快就叫了,接连发出两声干干脆脆的吠叫。“乖狗狗,”我夸赞它,“叫得好!”我把手中那半个点心移向它面前,它却不加理会。它盯着我的眼睛,额头上挤出一道道皱纹,继续大声朝我狂吠。“可以了,妹妹乖,安静。”我慢慢起身,在地毯上恢复坐姿。“够了,别叫了!”罗丽站了起来,展现出它高大魁梧的身材。现在它必须微微低头才能对着我的脸吠叫了,但仍不肯中断叫声。“乖妹妹。”我柔声说。它让我有点紧张了。我很快站起来,因为书上说,遇到这种情况,我必须马上展现自己身为领导者的地位。“安静!”我以强硬的口吻再说了一次。它停了一下,抬头以探寻的目光看着我,但马上又继续叫起来。虽然叫得不像刚才那么凶了,我却仍无法制止它。我把手伸出去,小心拍拍它的头。“不想吃点心了吗?乖狗狗可以吃点心。”好不容易,它叼过那半个点心退到房间的角落,到那里把点心扔在地板上,然后用鼻子拱起地毯,做出要把点心埋起来的动作。“乖妹妹。”我在房间这头称赞它,然后坐回沙发,专心看着它做了一会儿埋食物的动作,才拿起了笔记本。“教导罗丽辨识‘叫’的指令,”我写下,“结果:不确定。”我往椅背一靠,闭上了眼睛。在房间那端,罗丽又叼起点心换到另一个角落,继续重复刚才的动作。7、粉红色日子我之所以成为语言学家,有一部分理由是因为我这辈子一直没办法把语言说好。简单来讲就是,我生来就有点大舌头:联结舌头和口腔下部的组织长得太短又太厚,对语言活动造成了限制。这是一种很普通的情况。我常想象,当年产房的医生只要简单地替我剪开薄膜,我长大后就能像正常的小孩一样说话,不会有任何语言上的障碍。但是,这个想象一直跟着我,像是一种隐喻,只要在我碰到处理语言的麻烦问题时就会跑出来———我天生拥有一根不适合说话的舌头,也不愿以任何人工的方式矫正。它就这么根深蒂固地待在那里,破坏我生命中每个重要的时刻。不过,关于我和露西第一次约会的事,我还有很多话想说。当我们和众人一起排队准备向新郎新娘道贺时(他们已在交换信物后拿下面具彼此亲吻,现在脸上的表情真可说是容光焕发),我和其他宾客攀谈,兴高采烈地向他们介绍,让今天这场奇迹成真的人就是露西。我们走向接待处向新人致贺,感觉好像我们也是一对夫妻。此时,露西是面具制造者的消息已在人群中散播开来,一群人带着既崇拜又兴奋的情绪围住我们,好像今天结婚的不是布兰妮和费德林,而是我和露西。我一手搭在露西的肩上,吹嘘她的工作,骄傲地扮演起她的伙伴和宣传者的角色,让她像个谦虚的艺术家般害羞地接受众人的颂扬。她红着脸,微笑着回答关于技术和灵感的问题,并顺应众人的要求,把名片发给那些艺术品收藏家、童话爱好者,以及想在万圣节精心设计一场派对的人。等围住我们的人渐渐散去后,露西悄悄捏了我手臂一把。“真是谢谢你啊,”她说,“没想到你这么厉害。”“好说,”我回答,“但坦白告诉你,平常我说话不是这么溜的,这一定是面具的效果。”“这我就不知道了,”她说,“我只知道你方形蛋做得蛮溜的,那些蛋可把我迷得神魂颠倒了。”“我敢打赌在人类语言的历史中,这些话一定从来没被说过。”“还有另一句呢:‘你何不替我把这个狗面具拿开才好吻我?’”“哦,这句话我倒肯定有人用过了,”我说,“事实上,我相信这句话曾出现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阳台相会那一幕的初稿中。”但她已主动贴过来吻我了。“我们走吧。”当我们的嘴唇分开时,我说。“溜。”她说。我们牵着手走过草地穿出人群,经过握着香槟杯的恶龙和公主,经过翩然起舞的魔鬼和兔女郎,回到汽车、蔓草和漫长尘土路的真实世界。“接下来去哪儿?”一坐进车上,我便问露西,“是不是该去做第一次约会应做的事了?吃晚餐、看电影、到咖啡馆尴尴尬尬地谈心?”她仰头靠在椅背头枕上,仿佛在检查车顶天花板。“呃……”她说,“让我想一下……你有没有去过迪斯尼乐园?”“迪斯尼乐园?”我重复了一遍。之前我忘了说,我们此时是待在弗吉尼亚州的某个郊区。不过我还是装作认真思考她的问题。“没有,我没去过。”我当然没去过迪斯尼乐园。我还小的时候,佛罗里达州的那个迪斯尼乐园还没出现(记得那是在我十五六岁时才开业的),而且无论如何,我父母都不可能有钱到带我们去度那种昂贵的假期。成年后,我从来没想过去迪斯尼乐园一游,而每次和莫拉去度假也都是去一些城市———伦敦、罗马、雅典,因为我们都对遗迹有兴趣。莫拉喜欢把假期白天的行程排至最满,喜欢享用最精致的餐点,使得我们晚上总是又累又饱地回到旅馆。我们蜜月的时候是去加勒比海度假胜地,每天一成不变的空旷沙滩和阳光差点让她发了疯。当我们躺在沙滩上的时候,我只带了一本书,她却背了一个装满小说、杂志和填字游戏的草袋,而不到二十分钟,她就站起来在沙滩乱逛,偶尔泡泡海水,然后就缩回冷气房,躲在阴暗的酒吧里喝凤梨可乐,完全无视于沙滩上就有身穿花衬衫四处穿行叫卖饮料的男人。我问也不必问,就知道坐在巨大的旋转咖啡杯旁和扮成老鼠模样的成年人握手,绝对不会对她产生半点吸引力。所以,是的,我从来没去过迪斯尼乐园。露西转向我,脸上出现兴奋的表情。“真的吗?”她说,“那么,我们应该去那里才对。现在,就在今晚。”“今晚当然可以,”我应和她说,“但我们应该先去吃点东西。”“我们是可以去吃饭,”她说,“不过只能吃一点儿开胃菜。”“为什么?”“因为如果我们把整套晚餐吃完,那么约会也就结束了。”“为什么这么说?”“哎,你想看看,我们已经参加一场婚礼了。如果我们再去吃一顿正式的晚餐,那还剩什么事能做?毕竟这只是第一次约会而已。”“好吧,”我说,“但就算今天约会结束,为什么我们不能再找一天一起去迪斯尼乐园呢?”她转了转眼珠。“因为那太疯狂了。我们甚至不了解彼此,就要一起出发去旅行?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但是,如果我们都认为迪斯尼乐园是第一次约会极佳的地点———我相信它一定是,那么以后的日子里就有一个美好的故事可讲了。”“你是认真的,没错吧?”我问。“那当然。”她又露出极其兴奋的样子,“你瞧,现在是春假期间,你不用去学校教书。你一个人原本打算怎么度过这一星期?”“呃……我有一些报告要批改,也想找时间给冰箱除除霜。”“这就对了,你确实需要一趟迪斯尼乐园之旅。”我不敢相信我居然会认真考虑。“那你的狗怎么办?”我问。“我可以打电话请邻居帮忙照顾。”“那衣服怎么办?”她上上下下打量我,称赞我的卡其裤和扣领式衬衫。“穿这样到那边没问题,”她说,“等我们抵达后你可以买一件米老鼠T恤。啊,不,不要米老鼠,买屹耳驴好了,你让我联想到它。我会帮你找一件屹耳T恤来穿。”“屹耳?”我问,同时搜寻脑海中对儿童文学的记忆。“你指的是那只忧郁的驴子?我让你联想到它?”“是呀,不过是好的方面的联想。”在开往高速公路的路上,我们找了一间意大利餐厅停下。我一直觉得她随时会取消旅行计划,但当我们一走进餐厅,她便说要去打个电话。等她回到座位,就对我说她已经把一切事情都打点好了;她的邻居已答应替她在这几天中照顾罗丽。我拿起菜单浏览,只觉得饥肠辘辘,而菜单上的主菜又个个看似可口。“真的只能吃开胃菜?”我问。她点点头。“这样很难让人吃饱,是不是?”她露出些许失望的表情。突然,这让我燃起要配合她到底的念头,决定和她一起完成这疯狂的计划。“没人规定我们只能各点一样开胃菜。”我说,同时看着菜单上的项目。“这里的东西多到够当一顿晚餐了,我们可以合吃烤面包和白干酪沙拉,还有……你看,上面说我们还可以点半个比萨。重点是我们要合吃,主菜不能合吃,但大家都是一起吃开胃菜的。”她微笑看着我。“现在你可完全掌握点菜窍门了,”她说,“不过我觉得我们还可以吃一点淡菜。这样会不会太多了?”我连忙摇头。“很好,”我说,“这样很好。”一小时后,我们酒足饭饱回到车上,继续往南方开。“你每次约会都是去迪斯尼乐园吗?”我问。我们已开了一个半小时的车,原本兴高采烈的谈话已渐渐和缓下来。尽管天性谨慎的我仍不免觉得这场冒险之旅有所不妥,此时却感到一股异样的平静。“不是的,”她说,“但我的确都会带不同人去他们需要去的地方。”“那你为什么觉得我必须去迪斯尼乐园?”“哦,只是一种感觉。大概是你的眼睛像屹耳驴的一样忧伤,加上你说还有等着要批改的报告。我不清楚你的前妻是什么样的人,我也不会问,这并不是约会时的好话题,但我敢打赌她永远也不会跟你去迪斯尼乐园。”“这点你说对了。”我沉默了一会儿,“那你呢?我们为什么不去你需要去的地方?”“哦,因为那些地方我大部分都去过了。还有,我若没真正去到那个地方,就不会知道我是需要去那里的。”“哇,”我说,“道理听起来蛮深奥的。”“别说这个了,”她说,“我们来玩文字游戏吧。”我们玩了一些游戏,断断续续持续了一整晚。到清晨四点的时候,我们已开到南卡罗莱纳州境内。我们已连开了七小时的车,这时我已累得想睡了。“我没办法再开下去了,”我说,“你还有体力继续开吗,还是要找个地方停下来休息?”“我还可以开一段路,”她说,“我是夜猫子,而且刚才也打了一会儿盹。不过我们先去买杯咖啡好了。”我们在下一个出口离开高速公路,找到一家带有二十四小时营业便利超市的加油站。露西下车去买咖啡,我则爬到副驾驶座,尽可能把椅背放平。我舒舒服服地倒在软绵绵的坐椅上,沉思了一会儿———这确实是我想要去的地方。露西还没回到车上,我就睡着了。我醒来时,发现一个小女孩正隔着车窗偷看我。我一时搞不清楚状况,随后才发现现在已是白天了,而我所在的地方是一处休息站的停车场。露西并不在驾驶座上;我转过头,看到她整个人在后座椅垫上缩成了一团。我再看向那个站在车窗旁的女孩。“妈咪,有人睡在车里面。”我听见她说。我没坐起来,只把手举起来挥了挥。“这个人对我挥手了!”女孩说,声音既惊恐又兴奋。“离开那里,亲爱的,”女孩的母亲说,“别大惊小怪,人家只是在那里休息一下。”“那我要不要也跟他挥一下手呢?”女孩问。“不!别随便跟陌生人挥手,这样做是很不好的。”我听见后座传来露西挪动身体的声音。“别跟陌生人挥手,”她的声音还充满睡意,“我最喜欢看这些做父母的怎么替孩子建立价值观。”“是啊,”我说,“看来她会带着一点‘陌生人挥手情结’长大了。”我看着小女孩和她母亲一起走过停车场,朝水泥建筑的八角形厕所走去。小女孩没转身,却偷偷把手伸到背后,悄悄地、很秘密地小小挥动了一下,然后才蹦蹦跳跳朝厕所走去。我笑了出来。“我接到她的回应了,”我说,“看来她很清楚该怎么做嘛。”我看向时钟,现在时刻是上午九点。“我们在这里停多久了?”我问。露西坐起来,伸展了一下双臂。“从七点到现在,”她回答,“我需要休息一下。”“这是什么地方?”我问。“大概快到沙凡那市了吧,我猜。走吧,我们活动一下,去吃个早餐。”我们先去休息站的盥洗室梳洗。我泼了点冷水在脸上,然后对着镜子检视自己的模样。我没刮胡子,脸上的皮肤也留着汽车坐垫的花纹,但除此之外,我还在自己的脸上看见某个已久未出现的东西———我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很轻松,十分快乐,也可说是相当平静。我看见自己的嘴角竟挂着一个小小的、充满自然的微笑,感觉整个人生气蓬勃,感觉未来的日子正在我面前展开,充满了种种可能性,而且迫不及待想和露西一起共度未来。我整理好衣服,离开厕所走到阳光底下,加入那群站在女厕所外的男人堆中,他们正在等待自己的老婆或女友从盥洗室出来。我们在路旁的一间咖啡厅吃早餐,但露西提出了一些意见。当我们找了位子坐下后,她马上说:“我想,我们有必要先订一下基本原则,是关于吃东西方面的。”我花了点时间才明白她的想法。“所以,”我说,“你的意思是,我们还是不能吃主菜,这样约会才不会突然在第九十五号州际公路上的某处结束?”“没错,”她说,“我可不想见到我们的约会结束在一间早餐连锁店里。”我低头看菜单。“呃,”我说,“上面虽然没有开胃菜,但辅菜倒有不少。”“太好了,”她说,“但这样好像又有点矛盾,对不对?如果没有主菜,怎么能说它们是辅菜呢?既然没有主,哪来的从?”“这是典型的文字游戏,”我说,“我可以回答你,不过我需要先喝点咖啡。”我们吃了一顿古怪的早餐。几片葡萄柚和香肠、切成薄片沾上奶油的香蕉,以及几片吐司。再度上路前,我们买了一份地图———现在我们离奥兰多市大约还有两百八十英里远。这让我不免有些讶异,没想到我们已经开了这么远的距离。在接下来那个与露西共度的日子,在那昏沉欲睡,却又阳光闪耀的一天中,我几乎无法停止说话。我的心中仍充满惊喜,仿佛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她便让我的生命起了不可思议的转变。我有一种感觉,似乎一辈子在聆听、在默默从事解构句子和分析字词用语的工作后,我第一次拥有了真正的聊天。天气越来越热,当露西闭上眼睛,在从挡风玻璃透进来的阳光中睡着时,我的脑海中还塞满想问的问题和想说的故事;在我们换手开车,轮到我小睡片刻后,我醒来时又有新的话可说。在我们抵达奥兰多时,她几乎已知道我所有的事。她知道我在新罕布什尔州长大,我爸爸在屠宰场工作,每天都全身血腥味地下班回家。她知道我有一个夏天在床垫工厂打工,在那里看见一个人只为捡回掉落的铅笔而跳下电梯井,结果电梯压上他的背,也压垮了他的生命。我告诉她第一位被我亲吻的女孩的名字。我还告诉她许许多多事,都是多年来我从未回想过的。不知怎的,我们的话题落到了梦境上。露西告诉我,她从小便在床边准备一本梦的笔记,每次一醒来,就会把做过的梦写在笔记本上。她说,她有时不免这么想,只要看了这本笔记的人就会明了她的一切,知道她所惧怕的事和古怪的幻想,以及所有她醒来时去不了的地方。她告诉我,在她才只有四五岁大的某个夜里,她遇到一位国王,因为她躲在他的宝座底下而对她大声叫喊。另有一个晚上,那是她十二岁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全身赤裸出现在母亲招待客人的晚宴上。她还告诉我几个最鲜明的梦,这些梦都偶尔会再度出现,而且每次都一样令她惊心动魄。她像开清单似的列举出她的梦,提供零碎的片段让我拼凑出她的一生。她四肢并用爬过一间广阔的地下室。她看见一匹马被不断切割,直到成为一堆血肉的组合,但这匹马仍活着,还会呼吸,而且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她。她生了孩子,但孩子没了父亲。她从很高的地方坠下。她的名字每天都会发生改变。她在床上开垦了一个花园,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身体已被繁茂的玫瑰、雏菊和常青藤紧紧包裹缠绕。她在一栋大房子里漫游,但嘴中充满了碎玻璃。她在水底下游泳,一路游到英国,一次也不需要浮上来换气。她的手臂变长,而双腿莫名其妙变短。她走进冰淇淋店,点了一种名叫“暴怒”的口味,这种冰淇淋的颜色红中带绿,冰凉、扎实又丰富,即使到现在她都还记得那杯冰淇淋的味道。她还告诉我,有一次她梦见自己的牙齿一颗接一颗掉下来;还有一次,梦见自己忽然有了神力,可以把一个大男人高举过头。她在一座大教堂里结婚,但还没见到新郎,教堂的墙壁就纷纷倾圮倒塌了。她梦到过在田野上被恶狗狂追,梦到过一种可怕的疹子突然从头到脚长满身体。她赤脚走过街道,面前出现长长的草丛。她被人追逐,却无法动弹。在梦中,她也曾见过一群蝴蝶飞来停满全身的景象……那天相当温暖,我们把车窗降下开着车,让熏风轻拂我握着方向盘的双手。现在,我回味那一天,回味那阵清风。让当时的记忆奔流于你的唇舌吧。大声说出来吧,没有人会聆听的。说出“太阳”、“酷热”和“日子”。闭上你的眼睛,回忆那个时刻,那温暖的粉红色日子,露西就在我座位旁边,车里充满了她的声音。好好回忆吧,这一切很快就过去了。8、迪斯尼乐园我曾听说,有人在动过器官移植手术,接受了别人的心脏、肝脏或肾脏后,对食物或色彩的喜好会突然发生转变,仿佛这个移植进来的器官带了前主人的记忆而来,仿佛存留了太多过去而必须在新主人身上找到一个位置。我正是用这个方式把露西深植心中。从她在我体内占有一席之地的那一刻起,她便用她的色彩改变我看、我听和我品味的方式,因此现在我仅能勉强辨识这个世界过去和现在的差别。我说不出认识她之前的空气味道,当我走在夜晚的街道时,也说不出这城市的气味。我只有一根舌头和一双眼睛,而且已经很久没再信任过它们了。我没办法说出任何关于迪斯尼乐园的新鲜事,没什么事是你不曾听说或亲眼见过的。我只能说,那个地方是我和露西一起去的。大概在下午四点半的时候,我们把车开进迪斯尼“神奇王国”的停车场。我提议应该先找旅馆再进乐园游玩———现在是春假期间,我有点担心找不到空房间。但是,露西坚持马上入园。“现在是最佳时段,”她说,“那些小孩玩了一整天,这时大部分都累了或准备去吃晚餐。现在队伍的长度一定短很多,而且天气也比较凉了。”“你还真有研究。”我说。我们越接近乐园,她就显得越兴奋。她把话说得飞快,告诉我一堆关于到迪斯尼乐园游玩的不成文规矩。“比较大的游乐设施,像太空山,排队的人超多,所以我们要等电光游行开始后再去玩。”“我们不看游行吗?”我问。“在太空山没人排队的时候不看。”我们把车停在停车区,搭上电车到售票口,再搭单轨电车从售票口到公园。我不得不承认,这时候的我也跟着兴奋起来了。“往哪儿走?”等我们正式入园后,我马上问。“先去小小世界,”她说,“你会爱死它。看起来虽幼稚,其实却蛮有意思的。”我们走过“美国街市”,穿越潘多拉的城堡,进入梦幻乐园区。露西拉着我的手,领着我半跑半走地直奔小小世界的游乐设施。这里有一块告示说我们排队等候的时间可能需要四十五分钟,但露西要我别理它。“他们总是故意把排队时间说长,这样当你比预定时间提早排到时,就会很开心。”她说得没错。大概才排了二十分钟,工作人员就引导我们进入等待区,下一艘船过来,我们就可以搭乘了。“我们的座位在最后一排,真够浪漫。”露西说,“如果你想唱儿歌,待会儿就尽管唱吧。”小船开进来了。最后一排座位的人下了船,我们便从另一边上去。但我们前面那对带了两个小女孩的夫妻却没有下船,还留在座位上不动。那个男人站起来,朝身穿威尼斯船夫服装的工作人员说话,这名服务员的年纪不过才十来岁而已。“对不起。”男人严肃地说,用的是男人对男人说话的方式。“你能让我们再坐一次吗?刚才我们前面的小女孩叫声太大了,我们根本听不到音乐。”这位船夫摇摇头,说了一些我听不见的话。我们前座的那个女人也站起来,拿起东西准备下船,但被丈夫挥手制止了。“拜托了,”男人又对船夫说,态度相当坚持,“刚才我们坐得很不愉快,实在相当扫兴。”少年船夫耸耸肩。“好吧,你们再坐吧。”他说。男人立刻坐下,小船也马上缓缓开入运河。“你刚才说什么,爸爸?”一个小女孩开心地问。“爸爸撒了谎,”男人的声音大到让旁人都听见了,“爸爸很坏。”他老婆摇摇头笑了。“没错,孩子们,”她说,“你们要听爸爸的话,但别学他的行为。”我望着露西,对她转了转眼珠。“好一个榜样。”我小声说。露西的身体突然变得僵硬起来。“我没办法跟这种人待在一起,”她低声说,语气相当愤怒。“他们凭什么不守规矩?”我握住她的手。“算了吧,”我说,“你看,会唱歌的洋娃娃,看起来幼稚,其实蛮有意思的。”但她仍硬邦邦地坐着,直视着前方。我们搭乘的小船顺畅地滑过宽阔水道,凉爽的空气驱走了佛罗里达的炎热。我看着沿途经过的一个个娃娃玩偶。“那是哪个地方的景象?”我问,指向前方那片有企鹅在上面唱歌的冰蓝色的风景。“南极洲吗?”露西只耸了耸肩。坐在我们前面的那个男人转头对两个女儿说:“跟着唱吧,艾希莉、玛蒂生,歌词你们都记得。”他先唱了起来,“只有一个月亮和一个金色的太阳……”小女孩立刻跟着唱了,发出刺耳又尖锐的声音。“我们也来唱吧?”我对露西说,“来嘛,露西,歌词你是记得的。”但她还是不肯笑,只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有那么多东西可以分享,”前座的小女孩高声唱着小小世界的主题曲,“现在我们应该知道了……”当这段航程抵达终点时,露西还在生气。“走吧,”我说,站起来跨出船外,“我们去买米老鼠形状的冰淇淋吃。”但露西没理我,目光看向别的地方。“对不起!”她突然大声对服务人员说。前座的那一家子人全都回头了,似乎想听她说什么。“我们能不能再坐一次?我们前面的人太缺德了,让我没办法好好享受这段航行。”说完,她马上起身下了船,整个人仍绷得很紧,双手握实了拳头垂在身体两侧。“那是什么意思啊,爸爸?”其中一个小女孩问。露西立刻回头。“意思是,你爸爸是个浑蛋!”她说,然后快步走开,谁也不理地远远走在前面。我追上去,发现她眼中含着泪光。我伸手碰她的手,她却猛然甩开。“我们本来有愉快的一天,但现在我把它毁了。”她说。“你没有毁掉啊。”我说。我承认露西突然发作的脾气让我有点退缩,惊讶于随便一个陌生人竟让她有如此大的反应,情绪竟坏到这种程度。但是,在过去二十四小时中已有太多令我惊讶的事,而且我是完全自愿跟露西来的,为了和她在一起而彻头彻尾改变了自己。活到这么大,我还没对谁骂过“浑蛋”两个字———至少从来没当过谁的面———但这时我想也许我以后会这么做了。也许我只要常开口,让想说的话从心底浮上来,这样日子或许就不会过得如此寂寞了。“你说得没错,”我说,“那个爸爸是浑蛋。让我们回去找他,狠狠踹他的屁股。”“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她说,仍不敢直视我的眼睛,“如果你觉得扫兴,就走好了,我没关系的。”我伸手托住她的脸庞,轻轻将它扳起,让她能看着我的双眼。我笑着说:“我并不想走。”“真的吗?”她说,眼睛因泪光而闪烁明亮。“没错,我不想。”“你难道不会……我不知道……看我这个样子,你不会生气、奇怪或觉得尴尬吗?我是说,我们根本不熟,我却在大庭广众下跟完全不认识的人吵架。”“至少,我绝对不会在你面前插队,这点我可以保证。”这句话总算把她逗笑了。我继续说:“我怎么可能生你的气?看看你带我来了什么地方?”我张开双臂,对着周遭的色彩、音乐、游乐设施、人群和佛罗里达的太阳,作势将它们全部拥入怀里。“你已把我带到我需要来的地方,现在应该再带我去参观其他部分了吧?”9、也许什么也没有还记得吗,先前我提过,露西死前曾动过家里的书。今天我打算坐下来,把这些书列一份清单。目前我只发现,露西那天所动的是特别针对某一层书架上的书,虽然这屋里每个书架都多多少少被动过了,有的书被抽走后,放回原来位置的是另一本完全不同的书,但唯有我书房的书架是被她彻底动过的。那天早上我出门时还待在那里的书,后来全被她拿下来了,而且只有一部分被随便放回这个书架上。其他腾出的空间,则被她塞进从家里别的地方拿来的书。我开始按照她所排放的次序,依序把书名打进笔记本电脑,注明哪本属于她、哪本属于我,并加上这些书的主题和它们在我们生活中留下的历史痕迹。但到目前为止,我仍未发现任何可辨认的规则。我从最上层的书架开始,它是按照以下次序排列的:《玛丽要一只小绵羊:幼儿初期的语言学习》(我的。)《我是乔治?华盛顿》(露西的。这是关于前世今生的书,这种议题的书总让她爱不释手)。《非我昨天离开之地》(她的。成长小说,是五十年代某个布鲁克林区少女的故事。)《我希望、我盼望》(她的。一本关于世界各地儿童民俗和习俗的书。)《早安,那不是一只鸭子!》(我的。笑话集,当初为了写一篇关于妙语的论文而买的。)《参加电视节目游戏所必须知道的事》(我的。我从来没参加过电视节目游戏,可是我总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很行。)《你不是那个人吗?昨日明星和今天下落》(她的。)《世界的情爱》(她的。一本广受好评的小说,后来被改拍成极烂的电影。)《罗德西亚脊背犬饲养注意事项》(她的。不过我最近经常参考这本书。)《我绝对听过的———世界最糟音乐大全》(我的。这是露西开玩笑送给我的礼物,她总认为我的音乐品位差劲透顶。)《如何买一部中古车才不会中途抛锚》(她的。)《讽刺和挖苦:汽车保险杆、徽章、T恤标语语言学剖析》(我的。)正如我所说,这只是书架的最上一层的书。当我输入最后一本书的书名后,我不禁质疑起自己的行为:我到底想寻找什么?想在自己的书房里寻找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讯息吗?我忽然回想起自己年少时,当披头士合唱团“保罗已死”的谣言闹得沸沸扬扬时,那种让我们兴奋不已的怪异感受。这个传说爆发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我和许多人一样沉迷在把音乐倒放时那种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感觉,也深信一定有什么秘密线索藏在平凡的事物中。①我有位好友叫保罗?麦琪,他和我同名,而我们又因为和这位披头士歌手的名字相同,而对这个阴谋事件十分关心。麦琪费心搜集,列出一长串出现在音乐杂志和收音机广播节目中的线索,有天下午他突然打电话给我,急匆匆说:“你赶快去放《生命中的一天》,快点,我不挂电话等你。”“要倒着放吗?”我问。“不用,照正常方式听就行了。我会告诉你到哪里要停下来。”我放下电话,打开客厅的音响,把《胡椒班长》这张专辑唱片抽出封套,放在唱盘上。此时我父母都不在,所以我把音响开到极大,才回头拿起电话。“好了。”我说,同时背景中响起了熟悉的旋律。“很好,”他说,“现在你把眼睛闭上仔细听。”我闭着眼坐着,话筒贴在耳边,细细听着这首听过至少百遍以上的歌曲,但也没什么新发现。当第一段歌词即将唱完,来到“没人敢说他真的来自领主之屋”时,保罗突然说:“你听到了吧?”“听到什么?”“他说‘保罗之屋’。”“不对,”我说,“是‘领主之屋’,‘领主’这个字听起来一点也不像‘保罗’。”“你重放一次再仔细听,他真的说‘保罗’。”于是我抬起唱针,放回这首歌开始的地方。这次,我清清楚楚听见了自己的名字,“没人敢说他真的来自保罗之屋。”顿时,一股寒意流贯我全身。“天啊,”我喃喃说,“他真的说‘保罗’!”保罗和我坐在电话线两端,默默把剩下的音乐听完。这是神圣的一刻,我们发现的这个事实让此刻变得万分重要。“保罗之屋”,绝对是错不了的事实。当然,这个阴谋后来很快就被证明是骗局一场,保罗?麦卡尼从头到尾一直都活得好好的。但直到今天,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却免不了听见“保罗之屋”一词。我仍然相信那天下午我所发现的事是真实的,就算你拿来圣经或成堆的书,我仍敢按着它们发誓。三十年过去了,我仍在寻找那些隐藏在日常生活普通事物里的意义。唯一不同的是,现在的我完全孤独,没有像年少时代那位音乐狂那样的人协助。我所拥有的,只是四十九本排列在同一层书架上的书。它们真的藏有某种意义吗?也许有。也许什么也没有。10、仙女皇后回到迪斯尼,回到那个燃放烟火的夜晚,回到那群戴着老鼠耳帽子的孩童中,在那里,露西和我将手牵手永远地一直走下去。我常想,如果可以的话,我要把那几天去过迪斯尼的人全部召集起来,请他们拿出当时在那里拍摄的相片和录像带,看会不会有人不小心把我们两个也拍进去。一定会有的,我敢确定。当某个聚在一起拍团体照的家族在按下快门的那一刻,我们也许就从旁边走过去了;我还敢说,当做父亲的拿着摄像机,追逐拍摄那些兴奋过度而在大人脚下穿梭奔跑的孩子们时,一定同时也摄下我们爬进旋转咖啡杯或在鬼屋门口阅读墓石碑文的样子。那时我们认识还不到一个星期,我穿着屹耳T恤,而露西的发间洒满阳光。我该付出多少代价,才能看一眼我们当时的样子,重见两人在一起的时刻?一切,我愿意付出一切。我们在奥兰多待了四天。我们是在星期天下午抵达,到星期四早上才动身往回赶。在这段时间中,我们没吃过任何主菜,用来果腹的全是开胃菜、三明治和一些零食,直到星期五晚上才正正式式吃了一顿。那时我们几乎快到家了,两个人再度回到那天婚礼结束后所去的那间意大利餐厅,点了主菜、甜点、红酒和咖啡。在好好享用一顿大餐后,我先送露西回家,然后才回家,在充满活力而又洒脱自然的情绪下批改学生作业。我们第一次约会就是这么结束的。我还没提那几天我们是怎么安排过夜的;我还没告诉你,我们如何睡在同一间小小的汽车旅馆房间,一连过了四个佛罗里达潮湿的夜;也没说在最后一个晚上,露西如何走过来上了我的床,如何把手划过我久被遗弃的身体,低声对我说:“在第一次约会时我并不是经常这么做的。”为了不遗漏任何可能重要的细节,我该提提这些事,例如温暖的空气和冰凉的床单,例如露西躺在我身旁,我的肉体所感觉到的欢愉。但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是我能轻松说出的。那时我触摸她,感觉就像回到了老家。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好说的?旅行回来后两天,我带了一束花和给罗丽的玩具骨头,在星期天下午来到露西的住处。这把第一次送给露西的花是大丽菊,花朵的颜色既红又深,看起来几乎像黑的一样。“哇!”露西从我手中接过花,忍不住惊叫起来:“真漂亮,我从来没见过这种颜色的花。这会让我起邪恶的念头。”“邪恶?”我顺她的话说下去,“没错,我是故意送这种花给你的,目的是测验你对魔法的接受度。现在我可以介绍其他女巫成员让你认识了。”她笑了。“不是,你误会我的意思了。这花的颜色红得那么深,蜂巢状的花瓣又如此诱人,会让人越来越被吸引进去。”她停了一下,才又开心地补了一句:“我想,等我结婚的时候应该也捧这种花。”我愣了半晌。“是啊,”我立刻接口说,“那你最好快点结婚。这种花一两天就谢了。”她笑着用双手搂住我。“哈,想那么简单就得到我,没那么容易。”她说,“不过,你知道这些花让我起什么邪恶念头吗?它们在引诱我,想要我开口要求你在我们第二次约会的时候娶我。我想趁我完全失去控制前,最好快点把这些花放到另一个房间去。”“那我们还是把它放在这里好了,看会发生什么事。”我说,然后拉着她一起坐进沙发。傍晚的时候,她带我到地下室看她的工作室,那里是她制作面具的地方。地下室中央有张很大的长桌,上头凌乱散布着报纸和喷漆罐。几乎所有东西上面都盖满一层白灰,做到一半的面具成叠堆放在地板上,未上漆装饰的脸如鬼魅般吓人。我想起自己那天在婚礼上戴的面具。“问你,”我说,“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是什么意思?这话是从哪来的?”“是从坦林来的,”她说,“你听过这个故事吗?”“没有,”我说,“应该没听过。”“它本来是一首苏格兰古诗,不过我第一次听到的是童话故事。我小时候有一卷童话故事录音带,里面讲的就是这个故事———我一直有失眠的问题,必须听这种类似有声书的故事录音带才能入睡;念这些故事的都是一些退休的演员,这些人我从来没听说过,后来才在电视重播的一些老电影中见到他们的名字……无论如何,我很喜欢这个故事。故事主角是名叫珍妮的女人,她爱上一位叫坦林的武士,但这个人却被仙女皇后还是精灵皇后之类的神怪绑走,因此珍妮必须去救他,把他带回凡人的世界。于是,在万圣节的午夜,珍妮守候在树林里,当所有仙子和精灵都骑着马从树林穿过时,她一把将坦林从马上拉下来,紧紧抱住他。无论仙女皇后把坦林变成什么可怕的东西,不管把他变成蛇、变成张牙舞爪的野兽,甚至变成烧得通红的铁棒,她都不能松手,她必须紧紧抱住他,直到他变成‘赤裸的男人’———这个名词好像不怎么好听?总之,到那时他就永远属于她了。”“所以说,她在午夜时分和一个没穿衣服的男人待在树林里?这样还算童话故事吗?”露西笑了。“这算什么,”她说,“我大学时找到这首诗最早的版本,发现诗中写珍妮还怀了孕。在儿童版的故事里可没提起这件事。”“那么,‘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哦,那是最精彩的部分。当珍妮救出坦林,一切尘埃落定后,那位仙女皇后简直气疯了。在我的版本中是这么说的———那时仙女皇后气急败坏地说:‘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接下来仙女皇后对坦林说的话让我感到毛骨悚然:‘要是昨天我早知道今天的事,我绝对会挖出你的两个灰眼睛,放进泥土做的眼睛;要是昨天我早知道你不会属于我,我绝对会无情地挖出你的心脏,放入一个石头制的心。’到现在这些话仍会让我毛骨悚然。”“很精彩的小故事,”我说,“我可以想象为何它会令你念念不忘。”她在墙边一张旧长沙发上坐下,我坐到她旁边,楼梯那里传来一连串重重的脚步声,是罗丽迈着大步下楼找我们。它走近沙发,跳了上来,巧妙地把自己庞大的身体挤进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狭小空间。“你有什么事吗?”我对狗儿说,它的身体正抵在我的膝盖上。露西轻轻抚摸着它,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问题是,”她开口说,“我比较同情仙女皇后。”“为什么?”我问。“不知道,”她说,“也许珍妮对我来说太伪善了。”“怀孕的那段不会啊。”她笑了。“只有那段除外。”她沉默了一会儿。“我是说,我很能体会她的愤怒。故事把她写得气急败坏,行为完全失去风度,但我可以体会她的心情。”我想了一下。“当然,”我说,“她是仙女皇后,本来可以顺自己的心意,但珍妮却过来抢走了她最好的骑士。”“没错。”我边看露西温柔地搔着罗丽的耳背,边想象故事中的仙女皇后跺着脚在夜风中嘶吼的模样。我接着想到迪斯尼乐园,想起那时露西站在一株玻璃纤维树下,像仙女皇后那样气得泪水盈眶的样子。我执起她的手,轻轻一吻。11、去找露西狗有一种哀悼性的行为,例如会耐心等候主人回家,或去嗅闻某个早已不存在的东西所留下的气味。自从露西死后,我经常看见罗丽坐在地下室楼梯口,聆听底下工作室的动静。今天早上,我发现它跑进卧室,摊直身体睡在露西的一件毛衣上。我一定是忘了把衣橱的门关上了。我猜,罗丽可能是被露西衣服上残留的香水、头发和皮肤的味道吸引,才会跳进衣橱,叼住这件毛衣往外拉,直到衣服从衣架上滑落为止。我并没有把毛衣捡回来。相反,我马上离开卧室,留它独自在那里用嗅觉去追寻和她有关的记忆,不管这些记忆是什么。今天我必须回学校拿一些我留在办公室的资料。这是两个月来我第一次返校,从我向同事宣布研究计划的那天起。那天的感觉并不太好,当我把研究提案交到系里,说到我想处理犬科动物学习语言的问题时,办公室所有人突然都安静下来,他们全低下头,盯着手中的笔、手上的戒指或会议桌,流露出充满警戒的提防神情。我很希望今天不要遇到任何人。事实上,这一趟来学校,我已经计划很久了,刻意挑了一个应该不会有人在那里的日子。然而,他们似乎在我缺席的期间更改过研究所会议举行的时间。当我抵达时,竟然发现所有教授都到了,全站在会议室外的走廊上喝咖啡聊天,而且在我走近时,他们一个个安静下来。第一个开口向我说话的是朱丽亚?戴斯蒙。她是个身材修长的女人,家中经济阔绰,向来喜欢佩戴过度奢华的首饰。今天她戴的是红宝石。“保罗,”她愉快地说,向我走过来,张开双臂,“你好吗?”我接受她的拥抱,轻轻在她脸颊上吻了一下。“很好,真的很好。”我说,同时环顾在场的人们,发现他们的笑容全僵在脸上。“我只是回来拿点东西。”我说。“很好,很好,”朱丽亚说,“你不在的时候,我们都很想你。”她对我微笑了好一会儿,手一直搭在我的手臂上,但似乎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那么……很高兴见到你。”她终于把话说完,溜进了会议室。我继续往办公室走。走廊上的人群自动向左右分开,仿佛我是圣人一样。当我在开办公室门锁的时候,我的好朋友系主任马修?瑞斯走过来站在我旁边,跟着我一起走进办公室。“保罗,你究竟在搞什么?”他问,一进来便把房门带上。“没什么。”我说。“我们都很担心你,”他说,“不过,你看起来气色倒不错。”“谢谢。”我这么回答,但心里很确定他在说谎。这阵子我根本不太在乎外貌,而且露西死后,我瘦了几公斤,感觉身上的衣服都变得松垮垮的。“你还在忙着研究吗?”他问,但似乎话一出口便后悔这么问。“是啊,”我说,“这次研究几乎占掉我所有时间。”他点点头,把目光别开。“你还在研究那个……计划?”他又问,“跟狗有关的那个?”“是啊,”我再回答,口气似乎快活得有点假,“进行得相当不错。”他仍然没看我。“那很好。”隔了一下,他才说,“对了,我和伊莲娜在瑞赫博斯的海边有一间小房子,如果你愿意的话,很欢迎你借住。暂时离开一下换个环境,对你会很有帮助。”我想了一下。早上可以带着罗丽在沙滩上漫步,晚上可以沐浴在海风的气味里,这倒不是个差劲的建议。马修继续说下去。“唯一的问题是,”他这么说,“伊莲娜对狗很敏感,所以你不能带罗丽去。你可以送狗去寄宿或请人代养一两个星期。朱丽亚也有狗,也许她能提供给你几家口碑不错的宠物旅馆。”那就不必了,我心想,没有再商量的必要。“谢啦,无论如何。”我说,但发出的声音像玻璃一样,既薄又易碎。“不过在目前这个节骨眼,我没办法把研究工作丢到一边不管。”马修点点头,视线还是停留在地板上。“那么……好吧。”他说,转身往门口走,看起来有点受伤的样子。我连忙放松表情。“我真的没事,”我说,“我知道这件事会让人觉得疯狂,但我真的认为其中必有可探讨的东西。我感觉自己已来到发现某种重要事实的边界了,现在需要的是花时间把它研究出来。”他怀疑地笑了一下,不过总算和我四目相对了。“让我想想,”他说,“如果你成功的话会有什么意义。”他想了一下,很认真地思考。“好吧,我得回去开会了。保持联络,没问题吧?”“我会,”我说,“代我向伊莲娜问好。”我收拾好想拿的东西,准备离开。在出去的路上,我注意到地上有一张粉红色的便条纸,很明显是被人从门缝下塞进来的。我把纸捡起来。这是一张留言便条,上面的标题写着“你的狗找你”,而底下的留言栏只有两个字:“汪!汪!”我把纸条揉成一团,远远抛开。回到家里,我从卧室地上拾起露西的毛衣,凑近贴在脸上。我的生命已经改变了,而露西会怎么想呢?我很想知道。这时罗丽走来找我,我轻轻搔着它的耳背。“露西呢?”我对它说。它立即以专注的眼神看着我。“去找露西!”我说。突然间,罗丽跑开了,它疯狂地跑过一个又一个房间,嗅闻每个角落,同时高声吠叫。“罗丽!”我在它后面喊它,“不行!停下,妹妹!安静!过来!”我把每个它听得懂的命令都喊出来了,但完全没用,在我刚刚说出那个关键字眼后,就没办法制止它了。一圈又一圈,罗丽绕着屋子狂奔,号叫着,搜索它所失去的东西。12、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