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还要五千块吧。我去找别人想想办法。”“你急用吗?要是不很急的话,我回家可以给你汇过来,不过那怎么也的是一周的时间吧。”“不了,算了吧,没关系的。”“对了,你有那么多病人,其中不乏有钱人吧,向他们借一些……”“不行的,行有行规,我不被允许和我的来访者有任何金钱关系。”“噢,明白了,这样吧,这钱你先拿着,有点儿是点儿,还不还的两说着,你要是还是凑不够,我再看看我的朋友。”戈夫把钱塞在沃勒手里。回到解剖室,琼斯和他的助手对蛆虫中可卡因含量的结果统计已经出来了,戈夫开始了他的工作……(未完待续)(眼快看书 m)正文 第三十一章 卡洛斯的少年时代“对不起……我不认识这个人……什么?噢,好吧,他们是租过我的房子……对,他们,两个男人,是的……有时候也会往这里招一些不三不四女人……是的,鬼知道她们是哪儿滚来的,经常把这里弄得污七八糟的……嗯,去年下半年我就叫他们滚了,到现在他还欠我两个月的房租呢!……死了?死了最好,反正那钱我也不打算要了……什么什么,请你不要乱说,我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谁知道他们又滚到哪儿去了,那种人……是的,不知道,不知道!”女主人“嘭”的一声关上了门。(眼快看书 m)萨姆兰无奈地摇摇头,这就是按照牙医的地址找到的女房东,她都不肯让他们进屋。回到车里,萨姆兰注意到卡洛斯脸色苍白,额头上还有点点的汗珠。“你还好吧,卡尔,看起来你的脸色相当差,你还是先回去休息吧。”“不,我没事儿,很好的,谢谢你。”卡洛斯说这话都有些吃力。“行了,别逞强了,身体最重要。你还开得了车吗?你开车回去吧,我……”“警官!警官,等一下!”紧闭的房门重又打开了,那个女人脸上流露出一种无法理解的表情。“警官,呵呵,这个,我刚刚看见电视,说你们悬赏找这个人,呵呵,这个……”“是的,500美元。”“啊,是啊,真是太好了,那个混蛋还欠我的房钱呢……噢,我不是那个意思,这笔钱当然轮不到你们出,不过,我是说……如果我能够提出可查询的线索,是不是就可以……”女人贪婪地挫着手,这个动作令萨姆兰觉得恶心,掏出了钱,“是的,太太,不过有一点,你不能欺骗我,另外,你给出的线索必须有价值的。”“哈哈,这个您就放心吧,那么,我……”女人伸出手,萨姆兰把钱又揣回去了,“我要先看到线索,然后,你得到钱。”“也好,也好,”女人从身后拿出一张纸条,“这个是那混蛋留给我的。因为他欠我钱,没办法只好留下了他的新住址,你看看。”刚才还说什么都不知道呢。纸条上面确实有详细地址和电话。萨姆兰把钱给了女人,补上一句,“如果我发现这是假的,你的麻烦就大了。”“啊,不会,不会,我给这里打过电话,他们是在的。哈哈,要是我骗你,叫我不得好死好了。”她本来也不会在乎什么好不好死的,警官觉得这女人真的很可怜。女人想着这警官真可怜,居然为了一张字条就真的给了钱,鬼知道他们那种人是不是又搬到别处去了!不过,自己的命也真是好,那张字条,是原打算扔掉的。萨姆兰又回到车里,卡洛斯的样子不见好转。萨姆兰叫他开车先回去,这里有他一个人足够了,两处房子的距离不很远,走过去就可以了。看着卡洛斯远去,萨姆兰唯一的担心就是路上不要有什么事。“喂,老板,再来一杯。”麦瓦瞪着电视,没听见客人的招呼,他全神贯注盯着了警方公布的迪亚特的画像,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喂,老板,老板!这边,再要一杯!”客人实在不耐烦了,干脆走过来拍着麦瓦的肩膀。“噢?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一时走神,要一杯什么……啊,好的,稍等。”没错,这就是那个人,他果然死了,看来我的猜测是对的。(眼快看书 m)警方提供的500块太少了,这是不足考虑的,但是,麦瓦注意到自己似乎发现了一个无人所知的巨大秘密,不由得有些担心。但愿观察者不要出错啊。“喂,老板!你到洒了!”“啊,对不起,对不起。”……萨姆兰敲门,但是没人理会,他轻轻推开门,向里面走去。萨姆兰见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他正在静脉注射。一见到萨姆兰,此人拔下针管转身就跑,但被萨姆兰一下子按在床上。警察们在地板下搜出50克海洛因还少量其他毒品。据此人供述,警方搜找的男人真名比尔。特里曼,本地人。前一段时期,两人一直住在一起,同为毒品组织的最下层流贩。但是,最近比尔却搬出去了,好像得到了一大笔钱,对于钱的来源,比尔未曾提起,只说是做成了一笔大生意。他们都没有固定的女朋友,有时候会召集女聊以慰籍。他坦白比尔有很强的性欲,并且对性的爱好令人不敢恭维。但是,他同时也是一个胆小如鼠的家伙,往往敢说不敢做。像一般强奸犯那样尾随年轻女性回家的事情,他是断然做不出来的。对于20日那样的事,这家伙不置可否,不过他表示,比尔在做爱之前肯定会扎上一针的。米尔警官还想从他的嘴里撬出些什么,但他的毒瘾又犯了,也只得作罢。萨姆兰警官不相信还能得到更多的信息,他毕竟只是一个可怜的小小毒贩,既不可能知道贩毒组织上层的秘密,也不会知道比尔(即迪亚特)的秘密。萨姆兰有一种感觉,那个隐藏在背后的人,之所以找到比尔,是看上了他没有固定的女友,比尔用来买新房子的钱看来也是他给他的,为的就是要让他们分开。比尔的新房子很快查找到了,警方在里面只找到了一些毒品。对于他是什么时候离开家的,去了哪里,邻居们都表示不知情。萨姆兰的线索好不容易有了一些,但是又断了。琼斯和戈夫对他们两人做出的死亡时间推断进行了总结和修正。依照戈夫的说法,比尔尸体上最早一批产卵的苍蝇是在3月21日15时前后。那就是说,尸体必然是在那之前,应该是在14时之前被掩埋的。因为20日大雨,气温过低,苍蝇无法产卵。而19日晴朗,那时候埋尸会过早招来苍蝇。琼斯的推断是,比尔是在3月20日18时至22时之间被杀的。也就是说,那段时间里凶手杀死了比尔,把尸体带到公路边的树林掩埋了。关于那具被面具杀手杀死的水尸,戈夫认定,凶手是在3月20日21时左右将之杀害的。并于一个小时之后运到湖边弃尸。两具尸体虽然被扔在不同的位置,(开车往返要2小时)但是他们都是在一个很邻近的时段被杀的。这引起了萨姆兰的兴趣。萨姆兰重新分析案情之后,赫然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个重要的部分:枪!那把玛莎用来杀死比尔的手枪,它是怎么出现的,它被谁放进了玛莎的挎包呢?萨姆兰的脑子里只有一个解释,麦瓦咖啡馆!卡洛斯坐在餐桌边,胃绞痛得难受,他还在极力忍耐着,不过对桌上丰盛的菜肴无论如何提不起兴趣。小埃迪似乎很懂事的早早吃完就上楼玩儿去了。卡莱尔小姐坐在警官的身边。“你怎么了?气色这么差,是不是太累了?”卡莱尔放下汤匙,她看见警官几乎碰也没碰碗里的食物。“不……没什么,只是胃不好受,过一会儿就没事儿的……”卡洛斯嘴唇有些发青。“你看你,也不去看看医生,不能整天忙着工作啊。”“不用了,没事儿,习惯了……”警官的话没有说完,晃了两下,就软软地倒在卡莱尔的怀里了。“卡,卡洛斯,别这样,孩子还在的,”她有些不知所措,“卡洛斯,快起来,卡洛斯,卡洛斯,你怎么了?”她发现怀里的他已经不省人事了。麦瓦一看见萨姆兰进来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装作什么也没有过,他依旧热情地招呼着。“噢,老板,你的生意还不错吧?”警官坐在柜台前。“啊,哪儿的话,来点儿什么?”“不了,谢谢,生意不好,还会有人照顾不是吗?”警官若不经意地低头说着,然后迅速抬头盯着老板的眼睛。“啊,您这话说的,没有客人还会有谁来照顾我啊,哈哈哈。”老板把脸扭向一边,故作轻松地干笑了几声。“是吗,您还记得玛莎小姐来的那天吗?都发生了什么事?”“咦?警官先生,这个我都对你说过了啊,先是也有一位男客人,不过很快离开了,然后就是玛莎小姐和我两个人在啊。她要了一杯又一杯的咖啡,中间去了一次洗手间,就这样,有什么问题吗?”麦瓦可不傻,他不会撒一些一问别人就能发现的谎言,他知道,只要他什么也不说,警方什么办法也没有。就算警方找到那只枪,也没有理由和自己扯上关系的。“是啊,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可是,真的就只有这么简单吗?比如说,什么人可能做了什么?”“咦,警官,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认为我伤害了玛莎小姐吗?”“噢,那倒不是,不过……玛莎小姐说的那把枪,我很好奇它的来源呢。”“这么说您是相信玛莎小姐的话啦。”“嗯,是的,想必你也看电视了,我们发现了那个男人的尸体。”“不过,警官,你也顶多是怀疑,不是吗?你也不知道是不是玛莎小姐开了枪,枪没有被发现不是吗?”“是的,是的,但是,我只是好奇,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呢?”“哈,我能有什么看法,我只知道,我不过一个普通老板而已,和您调查的案子没什么关系啊。”“是呀,似乎是这样的,不过……呵呵,也没什么,麦瓦先生,你要是想起了什么还请你通知我,我也还会来找你的。”警官戴上帽子,径直走了出去。“他妈的,这是什么日子,昨天是那个医生,今天又是警官,我要小心才是。”老板给自己满上一杯,酒可以使他放松一点。市立综合医院里面,一位五六十岁的医生看着卡莱尔,眼光中带着责备:“你是警官太太?”“啊,我……”“好了,我先恭喜你一下,卡洛斯警官来的及时,还不算太严重,但是他的胃壁已经磨得很薄了。再这样下去可能会严重溃疡。身为他的太太,我搞不懂你是怎么照顾你先生的。我认为他很长一段时间内,有二分之一的中饭和晚饭没有吃!我不想干涉你们的私家事,不过,我要告诉,他还很年轻,这一点你比我更清楚。警官的工作很辛苦,你回去要多关心他一点,我第一次看见这么年轻就这么严重的病人。我可以开一些药,但那都是辅助性的,重要的是你给他吃东西,现在吃些什么都不重要了!他现在输液,没大碍了,完事了就可以先回家,不过,你要留神他的身体……”卡洛斯躺在卡莱尔的睡床上,因为输液的关系,他的体力得到了一些补充,精神也稍稍振作了,他看着她,带着深深的歉意,“对不起,卡莱尔,我,我给你添麻烦了。”她轻轻地抚着他的头,像对待一个孩子般的充满温情,“说什么傻话,你会没事儿的,我……我会照顾好你。”她俯下身,在他嘴上轻轻一吻。八时候,卡洛斯的父亲被炸弹炸死了,母亲不久又进了精神病院,卡洛斯被送进了孤儿院。那个时候的孤儿院生活条件较之过去有了很大进步,但是,照看他们的阿姨永远无法替代父母。卡洛斯八岁了,不像那些很小就失去双亲的孩子,他深深地思念着他们。卡洛斯形成了孤僻的性格。孤儿院的生活很快结束了,他远在天边的莱卡姨妈回来照看他。由于工作的原因和刚强的性格,姨妈没有结婚,她疼爱他就像自己的孩子。她为他买了一所小房子,专门请了保姆照顾他的生活。快乐的日子总是没有几天的,莱卡姨妈很快回到了以色列,她是美国驻那里唯一的女记者。半年后,莱卡姨妈被恐怖组织的人体炸弹炸死,年仅29岁。不久,保姆和她的情人骗走了姨妈留下来所有的钱,卡洛斯再次被送回孤儿院。没有人愿意领养这么大的男孩子,卡洛斯是自己逃出孤儿院的,为什么要那样做,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他只知道,他不喜欢那里,他也……虽然,他很高兴和他一起的那些小孩子被人好心人领走,但是,永远没有一天会轮到他。从那里出来,卡洛斯几乎什么都做过,他先是和乞丐们呆在一起,他们都很喜欢这个聪明伶俐的小家伙。而后给人打点儿零工,但是,年代最深刻的变化是烙印在那些痛哭的人们身上的。这里不是南美,在南美,十几岁的男孩子经常替代了他们的父辈从事这同样的工作。(作者注,这是我看过的最令我难受的一部影片,名字忘了。它深刻的反应了南美一些国家存在着的童工现状。在片中,14岁的主人公就不得不到工地里参加工作,以挣钱使他年轻漂亮的妈妈不至于沦为众人的情妇。他的同伴——他挣钱是为了养活吸毒的哥哥,在房梁间的木板上因为恐高掉下去摔死了。他擦擦眼泪继续工作,因为他的机灵被人赏识,他成为最成功的小孩子。本片的高潮是,被他替代的那个老人后来找他,他只希望能帮帮忙得上一包烟钱,因为他实在说不出口管自己的孩子要。)这里是美国!大量的成年男子失去工作,因为法律的严格限制,小孩子更是别想找到正式的工作了。卡洛斯后来被一个小混混的头目看上了,带了回去,但是,他源于他父亲的血统使他不可能参与那些非法的勾当,他被踢了出去。卡洛斯预见了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儿,他带他吃饭,他染着花了呼哨的头发,他说,你应该向我一样染成这样才够劲。卡洛斯第一次觉得有人真的关心他,他听了他的话,就染了发。几天后卡洛斯走在大街上,被三个成年人拦住了,他们揪住他,“就是这个浑小子,我看见是他偷了我的包,对,就是这个头发花花的小混蛋。”卡洛斯这时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染花的时候,那个孩子染成了黄色。卡洛斯没有办法还给他们皮包,他们也没打算能要来,他们只是想揍他出出气。卡洛斯遍体鳞伤地躺在地上,透过他那稚嫩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这就是活生生的真实,这就是卡洛斯的世界!卡洛斯根本没有钱去看伤,他的伤口溃烂了,生了蛆。他躺在垃圾堆里,就像一只被人丢弃的生病小猫儿,平静地等待着死神的降临。这时候,卡洛斯的幸运之神却来了,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捡起了他,他带他看病,带他进出高级餐厅,他叫他上学。但是,他从来没有说过他从事的工作。卡洛斯花了很长时间才知道,这个人是个杀手,一个著名的杀手,为黑社会工作。他从来不许卡洛斯沾染他的工作,但是他教他用枪,在这个社会里,这可能唯一保护自己的方式。他教他解剖,甚至那个男人对音乐的深刻理解力也传给了卡洛斯。有一天,那个男人好奇的问起卡洛斯的父亲,小男孩儿以实相告,男人不觉大笑,“是吗,我听说过那位警官,他是我最出色的对手,我最他的去世深深遗憾。”他很喜欢这孩子,倾尽所有地教他,他支持卡洛斯成为一名警官,是的,你的选择是对的,你要像你的父亲一样。卡洛斯考取警校的同时,他的养父被黑社会雇来的杀手杀死了。他本来不会落败,但是,对方可以要卡洛斯替他死,他放弃了抵抗,死则死矣,何必连累那个优秀的孩子呢。无论是卡洛斯的少年时代还是他成为警官以后,他都很少正常吃饭,他没有这个习惯。卡莱尔坐在她的心上人身边,听着他讲述这些往事,眼里噙着泪水。看着他消瘦的面庞,这比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要瘦的厉害。她的心一阵阵地抽痛着,她俯下身,在他的怀里,他们久久的吻在一起……(未完待续)(眼快看书 m)正文 第三十二章 猩红地毯拉夫雷站在猩红的地毯上,快速往左右看看,没有人注意到他。(眼快看书 m)这个房间是用转锁的,他费不了两三秒钟就打开了它。他推开房门,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是的,作为观察者,他工作的技术是这个城市乃至整个周里最上乘的。他先环顾房间里的设置,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自然也没有人。这一点观察者是经过仔细考察的。不过,有一件事情曾使他深深困扰。那个他在追查的男人,居然多次从他的眼皮低下溜走了。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但是,他清楚自己的追踪技艺决没有退步。也是这一点让观察者不想在屋里呆得太久。观察者感到有些紧张,这是前所未有的,他做完了他该做的,迫不及待地离开了这个房间。他把门重新锁好,他的工作结束了,他可以拿到麦瓦的钱了。他不是一个贪婪的人,麦瓦开始的价钱和那些黑手党魁的阔绰出手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但是,拉夫雷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他接下这个工作只有两个理由,其中之一就是追踪这个人无疑可以给他带来巨大的满足。他又站在猩红地毯上了,这真是令人厌恶的颜色。他讨厌它,这叫他想起了童年,他快步走出去,临出门时不忘记给接待小姐一个宽宽微笑。噢,他很文雅,长得也很好,还像个有钱人,小姐想入非非了。他走到阴暗拐角里自己的那辆车,先是细细地观察了一阵,而后才拉开车门。还不到十点,我可以先给他打一个电话。“噢,拉夫雷,啊,终于有你的消息了,怎么样?”麦瓦在家中的沙发上,他的老婆刚才不停地唠叨他,真是烦人。“你要追查的人,我有了下落,你可以去直接找他,他在……”“等等,拉夫雷,我才不会和那种人面对面呢,我要的是电话,他的私人联系方式。”拉夫雷握紧了电话,更压低了声音。“嗯,那么,你听好,是,5933247转1013,我再说一遍……”麦瓦一时找不到纸,就干脆写在手上,他反复问了两遍,直到确认无误,才挂上电话。他的老婆起先是冷冷地看着他,待电话打完就硬生生摔出一句:“麦瓦,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跟那个拉夫雷来往,那家伙决不是什么好人。”“啊,啊,知道了,”麦瓦一面应付,一面把手里的电话深深的刻在脑中。“知道个屁!麦瓦,你总是不听我的,总是不听!”麦瓦太太又一次发了火,她脖子上嘟嘟的肥肉乱颤着,“你就跟他一起住算了,早晚有一天你会跟他一起不得好死的!早晚有一天,你记住,麦瓦!”她的情绪越来越激动。“够了妈妈,都几点了,不要乱喊啦!”麦瓦的女儿从楼上推开门,“妈妈,睡觉吧!”然后有大声把门撞上。“混蛋,你以为翅膀硬了就可以这么对父母说话吗?啊,你这个小冤家,有本事给我滚出去,带着你的臭男人滚出这个家!”老婆高声冲楼上喊叫。“滚就滚!”女儿的房门再度打开,她这才随随便便找了一条破裤子穿上,他的男人还呆在房间里,他清楚这一切不会真的发生,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眼快看书 m)每一次麦瓦都会充当好好先生,安抚他的黄脸婆,然后什么都不会发生,但是,这次他想错了。麦瓦坐在沙发上,一脸无关于己的超然和平静。父亲的冷漠同样令女儿惊诧万分,他的妻子也回头以不解的神态看着他。够了!够了!麦瓦平静的表面下,内心波涛起伏,我他妈的受够了!他想起她年轻时候的娇媚和天真,再看看她现在的一身蠢猪般的肥肉;他看着她着一次次歇斯底里地莫名发作,他真觉得她有些可怜。他不是个乐意与人争执的男人,他从来都是默默的忍耐着,劝说着,但是这一次,天神对他招手了,顺利的话,他将得到一大笔钱。他不用再做什么狗屁咖啡馆的老板看客人的脸色了,他也不用再理会这个丑陋的黄脸婆一次又一次的无端挑衅了,他即将自由!他可以拿着这笔钱到别的州过着幸福、刺激的生活,他会是个有钱人,他会……噢,就算和拉夫雷一起生活也比和这个女人强百倍!他的目光又游离到女儿的身上,她也是个混蛋!她还不到14岁就怀上了比自己大二十岁的男人的种!那时候他们还为她而难过,直到他们发现放荡、淫乱和滥交就是她喜欢的生活时,他们开始咒骂这个疯狂的年代。她经常把男人带到家里来,但是几个月就换上一个人,就好像她深深满足于玩弄男人而自己什么也不用付出似的!他开始觉得她也很可怜,她的未来会怎么样呢?这不重要,麦瓦不打算再替她考虑什么。但是那个男人,唉,你为什么会呆在这里呢?一个男人不是应该在自由的世界里展翅高飞吗,你为什么找上像我女儿这么烂的女人呢?她不爱你,难道你看不出来吗?她只想和你性交,噢,当然,他也有可能出于同样的原因。唉,可怜的家伙,男人的生活应该是跑车、沙滩、名酒和美女。麦瓦有了一种飞的感觉,就像漂在云层,高高在上而无法听到他们喋喋不休的吵闹……观察者挂上公用电话,平静地坐在他的车子里面。又一项工作结束啦,他感到轻松和成就感,但很快就会被失落感所取代。他需要新的工作,他需要刺激,甚至,他开始考虑要一个朋友。他的头脑里浮现一个男人的形象——那个名叫沃勒的中国人。他真是个奇妙的人,他是怎么发现我的呢?他一直没有弄明白这个问题,他以为那是医生的直觉。那真是个有趣的人,他竟然随意杀死了“龙手”的手下,这可真是十足的胆色和惊人的技巧。他能从那里活着出来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了。看到他施舍两个孩子的时候,观察者甚至有些感动,虽然他觉得真很可笑,但是,他还从来没见过会有哪个人给了孩子那么多的钱。独一无二就是美,技艺无双就是美,医生身上展现出来的两种美深深的令他着迷。他也许可以换一个身份去探望他,和他成为朋友。医生不是个多嘴的人,就算他想那个雷恩一样,想杀死他也绝对是个够刺激的游戏。说到朋友,观察者脑海里又出现了那幅画面:那是他第一次偷东西,被店主人抓到打个半死。他的左眼肿了起来,他快看不见东西了。年轻的麦瓦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赶来了,手里拿着一条长长的东西,他看不清那是什么。麦瓦举起那东西,狠狠地砸在店主的脖子上。他应声而倒,他把他扶起来。二十多岁的麦瓦仍然不算是英俊,但是身材健壮有力,肌肉发达。他把他扶起来,把瘦小的他背在背上,背到了医院。那是观察者眼中的麦瓦,唯一的一次冒险行为,是为了他!这世界活着的人里,只有麦瓦叫他拉夫雷,如果不是他,他几乎忘了自己还有这个名字。不错,他也时常欺负他,逗他玩儿,但是,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真心疼爱过自己的人,他帮他上药的时候,有那么一转眼,他发现他就好像自己的父亲。父亲?我没有父亲!观察者不愿浪费时间从那些燃烧着兽性的嫖客中搜寻自己父亲的影子,他曾经大笑着对麦瓦说,“也许我是他们的孩子!”但是,他却没有从他的父亲们那里继承那种过分的低级欲望,相反的,在一名黑道人物的培养下,他显现出了与他的年龄毫不相符的出众的冷静判断力,他的身体发应和与他吃的食物很不匹配的灵活身体。这个黑道人物欣喜若狂,他认为自己发现了一个天才,当然,训练是严格而苛刻的。终于有一天,观察者强大到足以杀死他的师父了。那个黑道中人毫无遗憾,“你会这世界上最好的猎狗”,他说完这句话,平静地合上了双眼。这反常的情景引起了观察者一丝悔意,不过,也就是几分钟的事。他开始想他的妈妈了,他很少想起她。在幼小的孩子眼里,妈妈无疑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何况他的妈妈本身就很迷人。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不去找一个合法的工作,那样他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男人,虽然他也可能有些性的独特癖好,但是也无伤大雅。那些男人们压在妈妈的身上,他们拿烟头烫着妈妈的手指,从妈妈的惨叫和呻吟中似乎得到了巨大快感。他们有的用皮鞭抽妈妈,有的甚至把硬物强行塞进妈妈的下体,观察者在一边偷偷的观看妈妈在床上痛哭的扭动。他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玩儿,他后来没有出现严重的性虐待倾向才真的是世上的奇迹。在他的记忆中,曾经有一位叔叔对他很好,时常给他买糖吃,也不会打骂、凌辱妈妈,他只是平静地和她做爱,他许诺,当自己的买卖挣了钱之后,他会把她接走,啊,还有可怜的小拉夫雷,他看起来太瘦了。但是,在他从妈妈这里借走了一大笔钱之后,再也没有出现在这对母子面前。后来的日子里,妈妈被折磨之后空余时间便整日以泪洗面。不过,拉夫雷并不恨那个人,至少,他曾经给了妈妈短暂的快乐。噢,妈妈,观察者想起妈妈杀死的那个人,想起她哭喊着下楼的时候,他知道她无论如何不肯相信是自己儿子出卖了她,她还在想着他今后的日子该怎么办……可是,妈妈,你实在是太蠢了,妈妈,你无论如何不该杀死一个黑手党徒的。妈妈,你知道吗,无论你最后能逃到哪里,他们都会找出你杀死你,还有我,我也会和你一起被杀死的……妈妈,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但是,妈妈,你不应该连累我和你一起死……没有了你,我后来的日子确实很难熬,没有你竭力做出的庇护,任何人都可以随便的打我,虐待我……可是,妈妈,这不就是一场赌博吗,人生不过一场游戏,我赌到了我的现在……妈妈,我知道,我有一天也会追随你而去的,我并不感到害怕……观察者想抽一只烟,他没有在车子里抽烟的习惯。盘旋在车子里面久久不能散去的烟雾象征着混乱的开始,这可是他不愿意看到的。烟雾就应该飘散在空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的生活也会是这样的……他从车上下来,走到更加阴暗的地方,掏出了打火机。“嚓”、“嚓”,连续几下,火苗都没能像预期的出现。观察者不会在这个时候骂出什么,他必须时时刻刻保持镇静。他记得在马路对面的拐角处有一家小卖店的,他走过去。拐角的小卖店早早的关门了,这让人有些懊恼,不是吗?观察者站在原地,掏出火机,试了记下,“嚓”、“嚓”、“嚓”,还是没有着。“呵呵,先生,用我吧。”一个男人走到观察者右侧。“噢,谢……”观察者看到一把手枪,加上了消声器的手枪,从下面对着自己的头。观察者不知道他是怎么接近他的,但是,现在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发现这个男人紧挨着他的身体右侧。这是一个机会,因为没有人知道他是个左撇子。枪就在左侧腰间,他还有机会的。观察者抬头看着对方,是他,果然是他,观察者假装惊慌,“你,你是谁,你要干嘛?”“呵呵,兄弟,不要装傻好吗,从你走进我的房间时,我就一直在注意你了,好了,我们不要废话,我希望你能回答我,是谁叫你来的。”没有报警装置,没有人看到自己,没有,这是怎么回事,这家伙是怎么发现我的,他现在应该还在……观察者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在他打开那个房门之前,曾听见对面房间里有一阵悉悉簌簌的声音,难道说这个是……机会只有一个,当观察者转身面对那个人时,对方的枪口稍稍放下了一点,不再对着他的头了。没有机会全身而退!观察者冷静地分析着,没有,他不是等闲之辈,更不会叫自己活着离开,唯一的机会!观察者右手猛地弹出那个打火机,他很庆幸自己唯一使用右手的就是打火机。打火机瞄准了对方的头部飞去,观察者的表情还是没有变化,他的左手摸到了腰间。只要一转动,一下就好,再需要0.1秒,那就够了,这时候,枪响了。只差这么一点点吗?打火机在那个时候也打在对方的脸上,但他无动于衷。观察者觉得大腿内侧一阵悸动,他站不住了,向后面重重地坐了下去。枪再次响了,观察者的左手被打烂了。“呵呵,我还真的没想到你是左利手啊。不过,没关系,现在,请你告诉我谁派你来的”你看看,小家伙,你在流血,如果你告诉我,我可以叫你止血,嗯,也许我一时好心可以让你走的。“观察者无心听那个家伙胡说,他现在只想通知麦瓦,用一种方法警告麦瓦,至少……我至少要做到不让这家伙找到麦瓦,那也好……“好……的,我告诉你,在,我的手机上……”观察者费力的把右手伸向左边的口袋,“在这里面,我……”他的声音越来越下了。对方犹疑地看着他。他拿出了手机,他的胳膊在颤抖着,“你看……”观察者不再费力了,他把全身的力气都注在了这只手上,时间足够了,你可以开枪啊,混蛋,如果你能保证不打坏这只手机的话,开枪吧,要是打坏了更好!他的手在自己的手机上飞速移动,没有他的左手灵活,但是也足够快了,他消去了所有的通话记录。又一声枪响了,声音很小,加了消声器……观察者无力地靠在小卖店墙边,嘴角咧了咧,他在微笑着。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是妈妈,我爱你,妈妈;在他头脑还能活动的最后瞬间,他在心里默默念道:“妈妈,我想你,我现在去找你了。”……那个男人冷冷地捡起手机,手机还保持着“您已经删除了所有电话记录”的画面,他又从尸体的裤袋里掏出了车钥匙。他想起了前几天红灯区的那场大火,他笑了,夥计,那是一个绝妙的注意的注意,不是吗?哈哈哈哈……那个男人止不住心里的狂笑。他把他的车子开过来,把观察者的尸体扛起来扔在车上。汽油只要一些就够了,够我开到那里,哈哈,他扔下打火机,一切都是那么完美,那么天衣无缝!没有人看到是我干的,没有人知道上次纵火的观察者被人杀死了,警察们,你们可以怀疑一切,但是,与我无干,哈哈哈,男人飞速驶离火海……(未完待续)(眼快看书 m)正文 第三十三章 自投罗网27日凌晨两点半,牛肝终于消耗殆尽,观察皿里的小虫子已经长到三龄。(眼快看书 m)戈夫辨认出它们是伏蝇(Phormiaregina也是丽蝇的一种)的幼虫。他对这种幼虫的发育过程进行了推算,不过,这不影响之前已经得出的结果。由于他和琼斯已经超过30个小时没合眼了,琼斯决定带他回家睡一会儿。琼斯的家不在城里,因为他不想在工作之余还要看到太多的人,那会令他感到不舒服。他们要沿着119号公路一直开出去约莫一个小时。在路上,两个老头还是显得精神矍铄。“喂,琼斯,你可以借我些钱吗?”戈夫突然说出和刚才话题毫无关系的话。“啊?当然可以,你需要多少?”“五千块吧,我会尽快还给你。”“嗯,没问题,我要跟家里说一下,不过是你的话就好办得很。等等,那是什么……?”琼斯把车停在路边,他看到在公路边上扔着一个巨大的工具箱。“咦?”戈夫也感到好奇,它看起来很新的嘛,干嘛丢掉呢。两个老头下了车,走到箱子跟前。“哈哈,就像有人丢弃尸体一样嘛,竟然扔在我们面前了。”戈夫总是不忘记开玩笑。“嗯……好像,真的是尸体……”琼斯弯下腰,看到箱子盖上有一点点红色的粘稠物。他小心地掏起手帕,在上面蘸了,然后举到鼻尖,“是血液,还很新鲜的血液。”戈夫笑不出来了,他也蹲了下来。箱子上面上了锁,两个人想办法怎么打开它。“用枪吧,琼斯,你有枪吗?”“嗯,看来万不得已了。”琼斯从车子里拿出一把小手枪,对着锁扣下了扳机。两个人把箱盖用力抬起,看到里面的东西,全都目瞪口呆了。里面蜷缩着一具没有脸皮的赤裸男尸,箱子里全是血污。琼斯注意到箱子的上盖里面,用血写着一行大字:Maskcomeback(面具回来了)。戈夫在盯住尸体的两腿中间,久久地说不出话来,他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什么人这么痛恨男人的生殖器呢。当然,他听琼斯说起过面具杀手,他不光杀男性,也杀女性,这使他联想到双性人,他(她)既非男人也非女人。琼斯看了一下手表,凌晨三点四十分,他打算马上通知萨姆兰过来。“喂,两位先生,需要帮忙吗?”一辆车在他们边上停下,一个男人从车窗探出头,他右手搭在车窗外,手里夹着一只香烟。这个男人像是好几天没有刮胡子了,拉拉茬茬的,最吸引人视线的是,他的右眼戴着一个黑色的眼罩,另外一只眼睛炯炯有神地望向这边,“哎呀,俄勒冈州最好的法医和美国首席法医昆虫学家同在一辆车上,这光景可是很难见到的。“斯塔尔斯。卡兹?”琼斯很吃惊,“你怎么又跟过来了?”“你认识我?”戈夫也显得茫然。“嗯,是的,我看到过很多关于你的报道,让。戈夫先生。”男人推开车门,戈夫看见他的脖子上挎着两个相机。“斯塔尔斯。卡兹,我的邻居,是个疯子记者,笔名白鲨。也是我最讨厌的人,经常打扰我的工作,不过,我很欣赏他辛辣的笔锋。我说你是不是一直踪在警察局门口啊?”“琼斯先生,你说话也太难听了,我对杀手的案子很感兴趣而已……”卡兹走到箱子前面,“噢,乖乖,今天真是大收获,竟然亲眼看到了第六名被害者,喂,博士,我可以拍照吗?”“随便你吧,谁碰到你都会自认倒霉的。(眼快看书 m)不过,不要接触尸体。”琼斯拨了警局的电话。“放心吧,我不会乱来的。”卡兹不用大他的“莱卡”专业相机摘下来,他就那么随意的按着,不过到时候这血腥的尸体一样会占据照片最中央的位置。他一连从不同角度拍了十几张,然后换了一个相机继续拍摄。白鲨?戈夫对这个人名有印象,他是为马格楠图片社工作的菁英之一。据说他在一次只身追踪黑社会的报道中不幸被人抓到,人倒是活着回来了,不过那只右眼……卡洛斯病倒了,米尔又要回家照看生病的儿子,人手不大够用,萨姆兰警官只好留在警局。琼斯电话来的时候,他还没有休息。接到法医的报告,警官在四十分钟之内就赶了过去。几位警员把尸体连同箱子原封不动地抬上了车,两位法医学专家看来也没办法睡觉了,他们也开车返回了警局。在现场的搜索是徒劳无功的,杀手一样没有留下任何证据。验尸工作在五点钟准时开始,由于尸体发现及时,还没有苍蝇在上面产卵,戈夫也没什么事儿做,但他还是留在了解剖室里,协助琼斯的工作。很幸运的是弗莱德也没有回家,血字的照片被送到了他的工作室。白鲨卡兹不被允许进入警局,不过,他耐心地留在大门外,等着抢到第一手资料,他一只又一只地抽着烟。忙的时候总是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萨姆兰回到局里没多久就接到消防局打来的电话,说昨晚十一时市中心的大酒店附近突然失火,不过局面早已得到了控制。火源目前尚不清楚,不排除有人纵火的可能。萨姆兰只得又赶往那边,卡兹的车紧随其后。作为一名记者,卡兹不要命的态度令人不敢赞同,但这确也是他能拍到许多别人不敢亲临其内的独特场景背后唯一的原因。同时,他的细心和耐心也是成功最好的辅助。但是,这一次,两个敏锐的男人所能找到的唯一线索是,现场附近一个一次性打火机的铁皮部分,它极端扭曲地躺在瓦砾里。他们甚至无法判断这和这场大伙是不是有必然联系,因为这样的东西随处可见。他们一直走访附近的住户,但是什么也没得到,从天蒙蒙亮一直忙到了七点半,围观的人们渐渐多了起来,两个人也没必要在这里逗留了。麦瓦老板今天可是很早就起床了,准确地说,他几乎一夜没睡。当他从幸福的畅想中回退出来之后,他就一直在盘算着怎么把他的敲诈工作弄得滴水不露。五点前后,他实在不想再和那头母猪一样的婆娘在躺在一起了。他早早的洗漱完毕,找了一个借口,开着他那辆破旧小货车离开了家。他看看表,现在还不到五点半,有些太早了。人太早被吵醒就会有些不理智,不是吗?他可不希望他的大主顾失去理智。他在城里兜了一小圈,差不多六点前后,他找到了一个公用电话亭,拨出了那个昨晚烙印在脑中的电话——他不是傻子,他当然也用小纸条记了一遍,不过,他马上就用不着它了,他可以把它烧掉,这样就算事后出了什么麻烦,它也可以一推到底了。他真的是深思熟虑啊。沃勒医生也醒的很早,他翻身看看还在梦乡的安妮,他不愿意惊动她,她伸手揽住他的脖子,不过她还在睡着,她翻身到了他的胸前,他就抱住了她。今天,对,就是今天,不能再拖下去了,就算违反了规矩我也要拿到五千块钱。“亲爱的,你在想什么?”安妮睁开了眼睛,她那清澈透明的眼睛,沃勒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只好吻她,她把他压在身子下面。他们还是那么年轻的一对新人,当然,欲望方面似乎永远也不能满足的……“是的,五十万元,”麦瓦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赶紧咽了一口口水,他知道对方是个不好对付的家伙,他必须保持冷静,“五十万元对于您来说不是太出格的数字,我换句话说,就算您没有,也很简单就可以弄到,我希望您尽快。请记住这个号码,今天晚上七点半我会再打电话,我们谈谈您将在哪里付款,我拿到钱就会保持沉默。请您放心,我是一个诚实的人,我会带着这笔钱远走高飞的,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永远不会再提起这件事的。如果没有钱,我会把两件事全说出去,到时候,萨姆兰警官这只老鹰就会……”麦瓦说错了一件事,没有一个敲诈者能用诚实来形容;他也忘了一件事,没有一个被敲诈者希望敲诈者能活下去,因为人的贪欲实在是无限的。一个疏忽,我竟然犯了那么严重的错误,那个被敲诈者思考着对策……“萨姆,这里有一个有趣的东西。”琼斯从尸体的头发上挑起一丝棉条,这是第一次他们发现尸体上的遗留物(除了那些被凶手有意留下来的),“可能是天色太晚,杀手没能注意到这个,我想它应该是汽车后备箱里垫着的布毯上面掉下来的。我刚一看见这东西没大理会,是戈夫看见上面似乎有干涸的血迹的。”琼斯小心地用镊子把这布条夹起来,警官迷着眼睛看,上面好像确实有浅红色的印记。“戈夫这么一提醒,我就那一些湿润的棉花从上面蘸取痕迹,化验的结果叫我大吃一惊,这血液不是出自我们现在发现的这具尸体。借助DNA检验,我发现这是来自另一名男性的尸体,并且,和我们最近一个月里发现的所有尸体都不同源。也就是说,很可能还有我们没有找出的尸体。”“你的意思是说,既然这是车子后备箱里的东西,它很可能在之前被运送了另外一具尸体。”“可以这么说警官,不过,这和你们要查的案子没有关系也说不定。”“那么,现在解剖的这具尸体……”“啊,我给你看一下结果吧。嗯……尸体身中三枪,这一点和以前面具杀手杀人不同,我认为第一枪打中左腿大腿内侧大动脉,如果放着不管的话,过不了多久他也会死的;第二次命中左手,这让我有些纳闷,杀手似乎是要阻止他做些什么;第三枪打在胸部,位置和以前差不多,正是这一枪提前的结束了他的生命。从检验结果来看,这三枪没有多大的时间间隔,很可能就是在一分钟之内完成的,还都是不超过五码的近距离射击。此人准确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天夜里十点四十分到十一点十分之间。子弹给弗莱德了,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啊,尸体的生殖器……”“噢,同样的刀口,同样是死后被人割去,这一点和前两男具尸是一样的,但是那具水中弃尸显得格格不入,它是活着的时候被枪击中下体的。另外,杀人的武器也不同,后来的两个人都是被。28手枪击中的,关于这个是还是听听弗莱德的意见吧。”十一点前后,和消防局报告的失火时间那么接近,这里会有着什么联系呢。“警官,你已经欠我五次喝酒了,今天不能再……”弗莱德注意到萨姆兰熬得通红的眼睛,也就说不下去了,“啊,先说说笔迹吧,和之前的面具留言是完全一样的,当然第五具尸体身上你们没能发现留言,我也无从鉴定了。关于子弹,和第五具尸体一样都是。28口径,而且,我觉得可能加了消音器,警官。子弹在枪管内的行进路线稍微长了一点就是原因。”长了一点——消声器——没有人报告任何异常,这两起发生在昨夜的事件有这么多的重合点吗?萨姆兰还注意到尸体发现地和出现顺序,与原来的显著差别是不再遵循性别原则,他们连续发现两具男性尸体,不知道是不是女性尸体没被找到。尸体被丢弃的地方也偏离了保罗。佩顿估计的位置,但是还是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因为那个杀手住在城市中部的推论依然可以成立。使他费解的是,第四具尸体出现后的十天,有人写下了“面具即将归来”的留言,而隔开了第五具没留言的尸体,在第六具尸体上又出现了“面具回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琼斯说过,那么熟练剥取脸皮的手法不可能出自其他的人,到底这两具尸体在什么情况下被杀死的呢?琼斯忙完了手头的工作,立刻想起戈夫借钱一事,他向家里打了电话,先是解释了昨晚上为什么没回家,而后又提出叫女儿送五千块钱来急用。戈夫拿到了钱就急急忙忙打车来到了沃勒诊所。医生看着他有些-顿的神情,猜他一定还没有休息。戈夫就给他形容今天早上发现尸体,又回到警局解剖的事。医生听着听着眉头越锁越深,他在想几天前的红灯区纵火案。在那次纵火案中,警方的一名线人失踪了;这次的失火事件发生的同时,又有一个人被面具杀死了,这该怎么解释。纵火可以算是最好的掩盖血迹的办法了,任何仔细的擦拭都会因为残留的蛋白质经过发光氨的检验而露出马脚,焚烧则会把所有蛋白质痕迹一笔抹杀。为什么要放火,为什么?为的是要消除作案痕迹,为的是让人不注意真正的犯罪现场!血迹?是血迹!萨姆兰突然警醒,是的,罪犯为的是掩盖血迹,这一次和上一次雷恩的消失出自同一原理。警官开车又回到了失火现场。在这次大火中被烧得最严重的是一条小巷,巷口不远处的一家小卖店只剩了黑黢黢的一半。如果推理是正确的,那么这里就该是凶杀现场。为什么被害人会来到这里呢,在这里做了些什么,他和杀手一起来的吗?不,不像,这不是杀手的一贯风格,这短时间晚上虽然不会有什么人,但是还是不能保证绝对安全,那么,为什么会选择这里呢?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杀手没办法,只能在这里杀人,那么为什么要开三枪……或许他没有机会像前几次那样一枪毙命,还是另有原因?萨姆兰踏着焦黑的地面来回来去地踱着步。被害人为什么会来这里……打火机……也许,他是要买一个打火机……但是,店主人之前说他很早就关了门……他没有买到打火机,但是他很想抽烟,想抽烟……这个时候,杀手追了上来,近距离射击他的腿部……然后他站不稳了……坐在地上,这有可能,他没有直接杀死他,叫他活了几十秒,这是为什么……他想看看他痛苦的样子?不,不可能,那还不如活着割下他的生殖器更痛苦,他这么做是有其他原因的,那是什么……对了,他开枪打了他的左手……他要拿什么东西,还是已经拿起了……第三枪才杀死了他……这才是面具的风格……他之前没有这么做……这么短的时间内,他能做什么?萨姆兰又换了一种思维模式,他重新走向那个小卖店,他不断暗示自己,他就是那个被害者。我想买打火机,然后,没有,没有……萨姆兰想到了他自己抽烟的时候,有时候也会忘记灌汽油,然后会怎么样,他会习惯地继续试试,看看能不能出来一点点火苗。一点点……对,我停下来,我在试着点烟,这时候,面具走了过来,对我的大腿开了一枪……我摔到了,我接下来该干什么……对了,我很有可能会随身携带武器,因为我是在一个并不算安全的城市里……我要拔枪,对,用……左手?我是个左撇子?……等等,这个动作有可能再提前一点,对,他走过来不想直接杀死我,对,不然我毫无防备的时候他会一枪打爆我的头……我可能先拔枪,但是他的手更快,他打中我的腿,然后再击中我的手,是的,有可能,然后,我干了什么……他为什么又等了一小会儿……奇怪……我被人拿枪指着的时候会拔枪吗,我有理由这么做吗……我,我是个训练有素的人或者是个混蛋……我是个混蛋?不,那也不可能……我是个训练有素的人……他不马上杀死我!他想从我嘴里知道什么!他不得不在这里杀死我是因为我不是在他计划之内的被害者,是的,我不是!那么他为什么要找我的麻烦,我看到了什么……不,也不对,要是我看到了而他没有看到我,我就会平安无事……难道,是我找他的麻烦……我找他的麻烦,对,所以他才不得不杀死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他可以找别的地方啊……我来买烟……一场大火没有人死亡,没有人受伤……我不应该住在这里,不然我的亲人会发现我失踪了……那么,我为什么来这里……我是来查什么的,被他发现了,所以我被灭口了……我的背后还有人,有什么人……我在这里被杀是因为我有了一个空当儿……我下车了……可我是来查什么的……我来查?这么说,有人委托我来调查……调查……萨姆兰想起自己被人调查的事情,自己没能发现。那个调查者有相当的职业水准,还有沃勒医生也说被调查,沃勒……龙手……难道说,是观察者?!是的,这个被面具杀死的人是观察者,他搞到了某种情报,但是被杀死了,他有着一个背后的老板,面具为了撬开他的嘴而大费周折。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会拔枪,因为他是观察者,他有着出色的技巧,但是,还是没能逃过这一劫。观察者的尸体被塞进后备箱带到了城外,面具用他的打火机引发了这场火灾……等等,后备箱,那个棉条,还有一个人被杀,没有尸体……是雷恩,一定是雷恩,那次和这次的手法完全一样,也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手杀死了雷恩,把他也装进了后备箱,那是几天前的事情。这个雷恩的尸体现在会在哪儿,他又是知道什么才会被杀的?由于观察者特殊的多面人身份和脸孔的毁坏,警方无法绘制出他的样貌,也无法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使用了什么样的身份。调查观察者昨天行进路线的工作搁浅了。卡洛斯无法上班,米尔也要下午才能来,鲁夫探员就帮助萨姆兰警官打点身边的事务,探员也提出了很多的相关意见,他赞同萨姆兰的分析,但是,只有这个还是没有意义,他们只能坐等着。中午十二点左右,一辆“宝马”车停靠在市中心的大饭店附近,沃勒医生跳下车。在和警官相同的地点来回来去地走动着。他忽而欣喜若狂,忽而沉思不语,不久,就开车走了。路边有些人好奇地看着,疯子,疯子,他们议论着,一天连续见到两个对着废墟自言自语的疯子,还真是一件不寻常的事啊。(未完待续)(眼快看书 m)正文 第三十四章 阴影·真实(在劫难逃)3月27日正午,当沃勒医生还在失火现场徘徊的时候,不远处的一个男人小心地观察着他。(眼快看书 m)医生走后,他也坐上了自己的车,远远地跟着。白鲨斯塔尔斯。卡兹把双腿放在办公桌上悠闲地抽着烟,此刻,他弯腰伸手抓起了电话,“是我,卡兹,你那边的事情怎么样?”“啊,白鲨,事情像你预料的那样,他果然对此感兴趣。”车上的男人回答道。“很好,他现在在哪儿?”“嗯,他可能是要回诊所吧,我也不清楚,我会跟着他就是了。对了,刚才我在那里问了围观的人,有人说在之前有一个老黑人也来到了现场。”“黑人?嗯,那一定是萨姆兰警官,他做了什么?”“似乎和医生一样,在那里走来走去的,好了,他拐弯了,我们一会儿再谈。”12:15分,麦瓦老板准时离开了咖啡馆,开着自己的小货车出发了,这是他事先和观察者约好的时间,他会在中央广场的小花园附近和他完成交易。上午,他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面具杀手再次疯狂作案,一不明身份之男子惨遭剥皮”,不过他没有兴趣,是的,他现在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当然,他不能忘记给观察者送钱去。麦瓦来到的中心花园距离出事的大酒店只有一街之遥。他们曾在那里完成过一次交易,对此,麦瓦也算得上驾轻就熟。他先是开车在那里转一会儿,到了差不多该交易的时间,就把车子停在一件小商店附近,下来买了一包烟,静静地等候着。麦瓦咖啡馆、大酒店失火现场和市警察局依次向东,当然并不是在一条直线上。沃勒医生开车把戈夫送回警局,首先来到了酒店附近,而后自然是咖啡馆。他已经拿到了钱,迫不及待地想要从老板那里得到信息,下午还有三位病人,他不想等到那之后。但是,老板并不在,咖啡馆的落地荷叶门上贴了一张小条:本店临时采购,下午照常营业。沃勒无奈,只好返回诊所。身后的汽车也跟着他回到诊所,等了一会儿不见医生再出来,火速掉头赶向医生刚才停车的地方。车上的男人走进小巷子,只看到一个没开门的名叫麦瓦的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