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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3

作者:狄更斯 字数:26841 更新:2023-10-09 19:34:48

“得有人到局子里去打听打听。”赛克斯先生的嗓门比进门以后低了许多。  费金点点头,表示赞成。  “只要他没有招供,给判了刑,在他出来之前就不用犯愁,”赛克斯先生说道,“到时候可得看住了。你一定要想办法把他抓在手心里。”  老犹太又点了一下头。  一点不假,这一行动方案显然十分周密。不幸的是,采纳起来却存在着一个极大的障碍。那就是,碰巧机灵鬼、查理?贝兹,还有费金和威廉?赛克斯先生,个个都对靠近警察局抱有一种强烈的、根深蒂固的反感,不管是有什么理由或者借口都不想去。  他们就这样坐着,面面相觑,这种心中没底的情况肯定是最令人不愉快的了,很难猜测他们到底要坐多久。不过,倒也无需作此推测了,因为奥立弗以前见过一次的那两位小姐这时飘然莅临,谈话顿时再度活跃起来。  “来得真巧。”费金说话了,“蓓特会去的,是不是啊,我亲爱的?”  “去哪儿?”蓓特小姐问。  “到局子里跑一趟,我亲爱的。”犹太人诱戏道。  应该为这位小姐说句公道话,她并没有直截了当承认自己不想去,只是表达了一个热切而强烈的愿望:要去的话,她宁可“挨雷劈”,用一个客气而又巧妙的适词,避开了正面回答。据此看来,这位小姐天生具有良好的教养,不忍心叫一位人类同胞蒙受断然拒绝、当面开销的痛苦。  费金的脸色沉了下来,视线离开了这位身穿绛色长大衣、绿色靴子,头上夹着黄色卷发纸的小姐,她虽然说不上雍容华贵,倒也打扮得花枝招展。费金转向另一位姑娘。  “南希,亲爱的,”费金用哄小孩的口气说,“你说怎么样呢?””  “我说这办法行不通。试都不用试,费金。”南希回答。  “你这是什么意思?”赛克斯先生板着面孔,眼睛往上一抬。  “我就是这个意思,比尔。”小姐不紧不慢地说。  “唔,你恰好是最合适的人,”赛克斯先生解释说,“这附近没有一个人知道你的底细。”  “我也并不希罕他们知道,”南希仍旧十分泰然。“比尔,我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她会去的,费金。”赛克斯说道。  “不,费金,她不去。”南希说道。  “噢,她会去的,费金。”赛克斯说。  赛克斯先生终归说中了。经过轮番的恐吓哄骗,发誓许愿,这位小姐最后还是屈服了,接受了任务。说实话,她的考虑跟她那位好朋友不一样,因为她最近刚从虽说远一些但却相当体面的拉特克里佛郊区转移到菲尔胡同附近,她才不担心叫自己那些数不清的熟人认出来呢。  于是,一条洁白的围裙系到了她的长大衣外边,一顶软帽遮住了满头的卷发纸,这两样东西都是从费金的取用不尽的存货中拿出来的——南希小姐准备出门办事了。  “等一下,我亲爱的,”费金一边说,一边拿出一只盖着的小篮子。“用一只手拎住这个,看上去更像规矩人,我亲爱的。”  “费金,给她一把大门钥匙,挂在另外一只手上,”赛克斯说,“看上去才体面,像那么回事。”  “对,对,亲爱的,是那么回事,”费金将一把临街大门的大钥匙挂在姑娘右手食指上。“得,好极了。真是好极了,我亲爱的。”费金搓着手说。  “喔,我的弟弟啊。我可怜的、可亲的、可爱的、天真的小弟啊。”南希放声大哭,一边痛不欲生地将那只篮子和大门钥匙绞来绞去。“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他们把他带到哪儿去了?啊,可怜可怜吧,先生们,告诉我吧,这可爱的孩子到底怎么了,求求你们,先生,行行好,先生。”  南希小姐说了这一段声调极其哀痛,令人心碎欲裂的台词,在场的几位听得乐不可支,她停下来,向伙伴们眨了眨眼,微笑着面面俱到地点点头,走了出去。  “啊。真是个伶俐的丫头,诸位好人儿。”老犹太说着,朝一班年轻朋友转过身来,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像是在用这无声的劝告,要他们向刚刚看到的那个光辉榜样学着点儿似的。  “说得上是娘们中的大角色了,”赛克斯先生斟满自己的酒杯,大拳头往桌上一捶,说道,“这一杯祝她健康,但愿她们个个都像她。”  正当诸如此类的赞颂言词纷纷加到才艺出众的南希头上的时候,这位小姐正全速赶往警察局,尽管孤身一人穿过大街,什么保护也没有,她不免显出了一点固有的胆怯,但仍然过了不多久就太太平平地到了。  她从警察局后边那条路走了进去,用钥匙在一堵牢门上轻轻敲了敲,谛听着。里边没有响动。她咳了两声,又听了听。她依然没见有回音,便开口说道。  “诺利在吗,喂?”南希小声地说,话音十分柔和。“诺利在不在?”  这间屋子里关着一个倒霉的犯人,连鞋也没穿,他是因为吹长笛被关起来的,扰乱社会治安的指控业已查证清楚,范昂先生做了极其适当的判决:交感化院关一个月。范昂先生十分中肯而又风趣地指出,既然他力气多得没地方使,消磨在踏车上总比用在一种乐器上来得更卫生一些。这名犯人没有回答,还在一门心思地痛惜失去了笛子,那东西已经叫郡里充公了。于是南希来到下一间牢房,敲了敲门。  “唉。”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叫道。  “这儿关着一个小男孩吗?”南希的话音里带上了作为开场白的硬咽。  “没有,”那声音答道,“没那事。”  这是一个六十五岁的流浪者,他进监狱是因为不吹笛子,换句话说,是因为不干活糊口,沿街乞讨被抓了进来。再下一间关的是另一个男人,罪名是无照兜销铁锅,他为求生计,竟目无印花税税务局,那还有个不进监狱的?  可是,这些囚犯听见叫奥立弗没有一个应声,也压根没有听说过他。南希径直找到那位穿条纹背心的憨厚警官,以最最凄苦的悲叹哀泣,请求他归还自己的小弟弟,大门钥匙和那只小篮子的作用立竿见影,使她显得更为楚楚动人。  “我没有抓他啊,亲爱的。”老人说道。  “那他在哪儿呢?”南希心烦意乱地哭喊着说。  “嗨,那位绅士把他带走了。”警察回答。  “什么绅士?啊,谢天谢地。什么绅士?”南希嚷了起来。  在答复这一番东扯西拉的询问时,老人告诉这位装得活灵活现的姐姐,奥立弗在警察局里得了病,对证结果证明,偷东西的是另一个小孩,不是在押的一个,那位起诉人见他不省人事,就把他带到自己的住所去了,至于具体地点,这名警察只知道是在本顿维尔附近一个什么地方,他听见有人在叫马车的当儿提到过这个地名。  苦恼的姑娘怀着满腹疑窦,蹒跚着朝大门走去,一出门,踌躇不定的步履顿时变为矫健轻捷的小跑,她煞费苦心地拣了一条最最迂回曲折的途径,回到费金的住所。  比尔?赛克斯一听到这次探险的报告,立刻忙不迭地叫醒那只白狗,戴上帽子,连在礼节上向同伴道声早安都顾不上,便匆匆离去。  “非得弄清楚他在哪儿不可,宝贝儿,一定要把他找到,”费金激动不己地说,“查理,你什么事也别做了,各处逛逛去,听到他的消息赶紧带回来。南希,亲爱的,我一定要找到他。我相信你,亲爱的——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信任你和机灵鬼。等等,等等,”老犹太补充说,他一只手哆嗦着,拉开抽屉。“宝贝儿,拿点钱去,今儿晚上铺子得关一关,你们知道上哪儿找我。一分钟也别多待,赶紧走,宝贝儿。”  他一边说,一边把他们推出房间,随后小心翼翼地在门上加了双锁,插上门闩,从暗处取出那一个在奥立弗面前不慎暴露过的匣子,手忙脚乱地把金表和珠宝往衣服里塞。  门上有人重重地敲了一下,忙乱中他给吓了一跳。“谁呀?”他厉声叫道。  “是我。”透过锁眼传来机灵鬼的声音。  “又怎么啦?”费金不耐烦地嚷了起来。  “南希说,找到他是不是带到另一个窝去?”机灵鬼问道。  “不错,”费金回答,“不管她在哪儿找到他都成。一定要找到他,把他找出来,就这么回事,往后咋办我心里有数,别怕。”  这孩子低声答应一句“知道了”,便匆匆下楼追赶同伴们去了。  “到现在为止他还没供出来,”说着,费金继续忙自己的事。“他要是存心在一帮子新朋友里边把我们吐出去,就得堵住他的嘴。”  第十四章  进一步叙述奥立弗在布朗罗先生家里的 情形,在他外出办事时,一位名叫格林维格的先生为他作了一番值得注意的预言。  布朗罗先生突然发出一声惊呼,奥立弗吓得晕了过去,过了一会他醒了。在随后的谈话中,老绅士和贝德温太太都十分谨慎,对画中人避口不谈学近乎知(智),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也不谈论奥立弗的过去和将来,话题都以让他感到快活同时又不会刺激他为限。他依然很虚弱,不能自己起床吃早饭。第二天,他下楼走进女管家的屋子里,第一个举动就是将急切的目光投向那一面墙,希望能再看看那位漂亮女士的脸。然而他的希望落空了,肖像已经移走。  “啊。”女管家留心到了奥立弗眼睛看的方向,说道,“你瞧,没了。”  “我也发现不见了,太太,”奥立弗回答,“他们干吗要把画拿走呢?”  “是给取下来啦,孩子,布朗罗先生说了,它好像会使你挺难受似的,说不定还会妨碍你身体复原克尔凯郭尔(S.Kierkegaard,1813—1855)丹麦神秘主,你是懂得的。”  “喔,不,真的,一点也碍不着我,太太,”奥立弗说道,“我喜欢看,我可喜欢呢。”  “好了,好了。”老太太乐呵呵地答应着,“你尽快把身体长结实,宝贝儿,画就又会挂上去的。嗳,我答应你。对了,我们还是谈点别的事情吧。”  此刻,有关那张肖像的情况,奥立弗所能知道的就是这些了。他想到,在生病期间,贝德温太太对自己那样好化之玄伎也。”其中包括占卜、符箓、祈禳、禁咒、炼丹等。,便打定主意眼下再也不去想这件事。他专心致志,听她讲了许多故事,说她有一个又可爱又漂亮的女儿嫁了一位又可爱又漂亮的丈夫,女儿女婿都住在乡下,一个儿子在西印度群岛,给一个贸易商当职员,儿子也是个挺好的年轻人,蛮孝顺,一年要给家里写四次信。说到那些信,泪水便涌上她的双眼。老太太一五一十,说了半天儿女们的长处,此外还谈到,她那体贴温柔的丈夫也有无数的优点,他已经去世,真可怜啊。整整二十六年了。喝茶的时候到了。喝过茶,她开始教奥立弗玩克里比奇牌戏。奥立弗学得很快,一点也没叫她费心。两个人玩得兴致勃勃,毫无倦意,一直玩到该给病人来上一点暖和的兑水红葡萄酒外带一片烤面包的时候才罢手,接着他才心满意足地睡觉去了。  奥立弗恢复健康的那些日子是多么幸福啊。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宁静,整洁,井井有条——每一个人又都那么和蔼可亲——他向来就是在喧嚣扰嚷中生活,在他看来,这里似乎就是天堂。他刚恢复到能自己动手穿衣裳,布朗罗先生便叫人替他买了一套新衣裳、一顶新帽子和一双新皮鞋。奥立弗得知自己可以随意处置那些旧衣服,就把它们送给了一个对他非常关照的女仆,要她拿去卖给一个犹太人,钱留下她自己花。这事她很快就办妥了。奥立弗打客厅窗户里望出去,瞧见那犹太人把旧衣裳打成一卷,放进袋子里离去了。他满心欢喜,心想这些东西总算妥善处理了,自己现在不可能遇到得重新穿上它们的危险。说实话,那都是些烂得不成样子的破布条,奥立弗还从来没穿过一套新衣裳。  一天傍晚,大约是肖像事件之后一个礼拜,他正坐着和贝德温太太聊天,布朗罗先生传下话来,说如果奥立弗?退斯特精神很好的话,他希望能在自己的书斋里见见他,跟他谈谈。  “哎哟,真没办法。你洗洗手,我来替你梳一个漂漂亮亮的分头,孩子,”贝德温太太说作有《视觉新论》、《人类知识原理》、《希勒斯和斐洛诺斯的,“真要命。早知道他要请你去,我们该给你戴一条干净的领子,把你打扮得跟六便士银币一样漂亮。”  奥立弗照着老太太的吩咐做了。尽管那功夫她一个劲地惋惜,来不及在他的衬衫衣领的边缘理出一条小小的波纹。尽管少了这样重要的一大优势,他的模样还是十分清秀,招人喜欢。老太太十分满意,一边将他从头打量到脚,一边说道:哪怕是早就接到通知,恐怕也没法将他打扮得更精神了。  凭着老太太这番话的鼓励,奥立弗敲了敲书房门。布朗罗先生要他进去,他便走了进去。他发现这一间小小的里屋整个就是一座书城。屋里有一扇窗户,正对着几个精美的小花圃。临窗放着一张桌子,布朗罗先生正坐在桌前看书。一见奥立弗,他把书推到一边,叫他靠近桌旁坐下来。奥立弗照办了,心里感到挺纳闷,不知道上什么地方才能找到要读这么多书的人,这些书好像是为了叫全世界的人都变得聪明一些才写出来的。这一点在许多比奥立弗?退斯特更有见识的人看来,也依然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一桩不可思议的事情。  “书可真多,是吗,我的孩子?”布朗罗先生留意到了,奥立弗带着明显的好奇心,打量着从地板一直垒到天花板的书架。  “好多书啊,先生,”奥立弗答道,“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书。”  “只要你规规矩矩做人,你也可以读这些书,”老先生和蔼地说,“你会很喜爱它们,而不光是看看外表——这是,在某些情况下,因为有些书的精华仅仅是书的封底封面。”  “先生,我猜准是那些厚的。”奥立弗说着,指了指几本封面烫金的四开本大书。  “那倒不一定,”老先生在奥立弗头上拍了拍,微微一笑。“还有一些同样也是大书,尽管篇幅要小得多,怎么样,想不想长大了做个聪明人,也写书,嗯?”  “我恐怕更愿意读书,先生。”奥立弗回答。  “什么!你不想当一个写书的人?”老先生说。  奥立弗想了一会儿,最后才说,他觉得当一个卖书的人要好得多。一听这话,老先生开心地大笑起来,说他讲出了一件妙不可言的事。奥立弗非常高兴,尽管他一点都不知道这句话妙在哪里。  “好啦,好啦,”老绅士平静下来,说道,“你别怕。我们不把你培养成一个作家就是了,只要是正当手艺都可以学,或者改学制砖。”  “先生,谢谢您。”奥立弗答话时那种一本正经的神气又引得布朗罗先生大笑起来,还提到一种奇怪的直觉什么的,奥立弗对此一点也不懂,也没大在意。  “唔,”布朗罗先生尽量想说得温和一些,然而在这一时刻,他的脸色仍然比奥立弗一向所熟悉的要严肃得多。“孩子,我希望你认认真真听我下边的话,我要和你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因为我完全相信你能够懂得我的意思,就像许多年龄大一些的人那样。”  “喔,先生,别对我说您要把我打发走,求您了。”奥立弗叫了起来,老先生这番开场白的严肃口吻吓了他一跳。“别把我赶出去,叫我又到街上去流浪,让我留在这儿,当个仆人。不要把我送回原来那个鬼地方去,先生,可怜可怜一个苦命的孩子吧。”  “我亲爱的孩子,”老先生被奥立弗突如其来的激奋打动了。“你不用害怕,我不会抛弃你,除非是你给了我这样做的理由。”  “我不会的,决不会的,先生。”奥立弗抢着说。  “但愿如此吧,”老绅士答应道,“我相信你也不会那样。从前,我尽力接济过一些人,到头来上当受骗。不管怎么样,我依然由衷地信任你。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这样关心你。我曾倾注满腔爱心的那些人已经长眠于黄泉之下,我平生的幸福与欢乐也埋在了那里,不过从内心感情上说,我还没有把我的这颗心做成一口棺材,永远封闭起来。切肤之痛只是使这种感情越发强烈越发纯净罢了。”  布朗罗先生娓娓而谈,与其说是对那位小伙伴讲的,不如说是对他自己。随后,他稍稍顿了一下,奥立弗默不作声地坐在旁边。  “好了,好了。”老先生终于开口了,语气也显得比较愉快。“我只是说,因为你有一颗年轻的心,要是你知道我以往曾饱受辛酸苦痛,你就会更加小心,或许不会再一次刺伤我的心了。你说你是一个孤儿,举目无亲,我多方打听的结果都证实了这一点。让我也听听你的故事吧,说说你是哪儿人,是谁把你带大的,又是怎么跟我见到你时和你在一起的那一伙人搞到一块儿的。什么也别隐瞒,只要我活在世上一天,你就不会是无依无靠的。”  奥立弗抽抽搭搭地哽咽起来,好一会儿说不出话,他刚要开始叙述自己是如何在寄养所里长大,邦布尔先生又如何把他带到济贫院去的,大门口却响起一阵颇不耐烦的“砰砰。砰砰”的敲门声,仆人跑上楼报告说,格林维格先生来了。  “他上楼来了?”布朗罗先生问道。  “是的,先生,”仆人答道,“他问家里有没有松饼,我告诉他有,他说他是来喝茶的。”  布朗罗先生微微一笑,转过脸对奥立弗说,格林维格先生是他的一位老朋友,切不可对他举止稍有一点粗鲁耿耿于怀,那位先生其实是个大好人。布朗罗先生这样说是有根据的。  “要不要我下楼去,先生?”奥立弗问。  “不用,”布朗罗先生回答,“我想让你留在这儿。”  这时,一个体格魁伟的老绅士走了进来。他一条腿略有些痛,拄着一根粗大的手杖,身穿蓝色外套,条纹背心,下边是淡黄色的马裤,打着绑腿,头上戴一顶宽檐的白色礼帽,印有绿色徽章的边沿向上翻,衬衫领绉从背心里伸出来,领子上的沼边十分细密,下边晃荡着一条长长的怀表钢链,表链末端上挂的是一把钥匙。白围巾的两头绞成一个球形,和一只桔子差不多大小。他扭动面部,脸上做出各种表情,让人根本形容不出来。他说话时老喜欢把头扭到一边,同时两只眼睛打眼角里往外看,不免使看见他的人联想到鹦鹉。他一进来就定在那里,摆出那种姿势,手臂伸得长长的,拿出一小块桔子皮,忿忿不平地吼了起来:  “瞧瞧。看见这个了吗?真是邪门,我每次去拜访一户人家都要在楼梯上发现这么个东西,莫非是那个穷大夫的朋友干的?我已经让桔子皮弄病了一回,桔子皮总有一天会要了我的命。会的,先生,桔子皮会叫我送命的,如果不是的话,叫我把自己脑袋吃下去我也心甘情愿,先生。”  格林维格先生最后夸下了这一句海口,他每次提出一种主张,几乎都要用这句话作为后盾。以他的具体情况而言,这一点就更不可思议了,因为即使是为了作出这种论证,承认科学上可能出现的种种进步已经到了一位绅士能够在本人有这种意愿时吃下自己的脑袋的程度,但格林维格先生的头硕大无比,就是世间最自信的人也不敢指望一顿把它吃下去——姑且完全不考虑上边还抹着厚厚的一层发粉。  “我可以把脑袋吃下去,先生,”格林维格先生重复了一句,一边用手杖敲了敲地板。“嗳,这是什么。”他打量着奥立弗,向后退了两步。  “这就是小奥立弗?退斯特,我们前次谈到的就是他。”布朗罗先生说。  奥立弗鞠了一躬。  “但愿你该不是说他就是那个患热症的小男孩吧?”格林维格先生说着又往后退了几步。“慢着。别吭声。停——”格林维格先生继续说道,猝然间,他又有了新发现,不禁得意起来,对热症的满腹疑惧顿时化为乌有。“他就是吃桔子的那个孩子。假如不是这个孩子吃了桔子,又把这一片桔子皮扔在楼梯上的话,老兄,我可以把我的脑袋连同他的一道吃下去。”  “不,不,他没吃过桔子,”布朗罗先生大笑,“行了。摘下帽子,同我的年轻朋友谈一谈。”  “先生,我对这个问题很有感触,”这位容易上火动怒的老绅士一边把手套脱下来,一边说,“我们这条街人行道上老是多多少少有几块桔子皮什么的,我知道,是拐角上那个外科大夫的儿子丢在那儿的。昨晚上有一位年轻妇女就在上边滑了一跤,撞在我家花园的栏杆上。她一爬起来,我看见她一个劲地往他那盏该死的红灯①瞅,那整个就是马戏团的灯光广告。‘你别到他那儿去,’我打窗户里往外喊,‘他就是凶手。专门坑人。’事实也是如此。假若他不是——”说到这里,暴躁的老绅士又用手杖使劲在地上顿了一下,朋友们向来就明白这个动作的意思,每当词不达意的时候,他就会把这句口头样搬出来。随后他依旧握着手杖,坐下来,打开一副用黑色的宽带子挂在身上的的眼镜,看了看奥立弗,奥立弗见自己成了审查对象,脸唰地红了,又鞠了一躬。  --------  ①当时医生诊所门前设红灯为标记。  “他就是那个孩子。是吗?”格林维格先生终于问道。  “是那个孩子。”布朗罗先生回答。  “孩子,你好吗?”格林维格先生说。  “好多了,先生,谢谢你。”奥立弗答道。  布朗罗先生似乎意识到了,这位脾气古怪的朋友就要说出一些不中听的话来,便打发奥立弗下楼去告诉贝德温太太,他们准备用茶点。奥立弗一点也不喜欢客人的风度,便高高兴兴地下楼去了。  “这孩子很漂亮,是不是?”布朗罗先生问道。  “我不知道。”格林维格先生没好气地说。  “不知道?”  “是啊,我不知道。我从来看不出小毛孩子有什么两样的。我只知道有两类孩子。一类是粉脸,一类是肉脸。”  “奥立弗是哪一类的呢?”  “粉脸。我认识一位朋友,他儿子就属于肉脸,他们还管他叫好孩子——圆圆的脑袋,脸蛋红扑扑的,一双眼睛也挺亮,可压根儿就是一个可恶透顶的孩子,身子和手脚四肢像是快把他一身蓝衣裳的线缝都撑破了,嗓门跟领港员差不多,还有一副狼的胃口。我认识他。这个坏蛋。”  “行了,”布朗罗先生说,“小奥立弗?退斯特可不像那样,不至于激起你的火气来啊。”  “是不像那个样子,”格林维格先生回答,“没准还要坏。”  谈到这里,布朗罗先生有点不耐烦地咳嗽起来,格林维格先生看来却感到有说不出的欣慰。  “没准还要坏呢。”格林维格先生重复了一遍。“他打哪儿来?姓什么叫什么?是干什么的?他得过热症,那又怎么样?热症不是只有好人才会生,不是吗?坏人有时候也会染上热症,对不对,啊?我认识一个人,他在牙买加因为谋杀主人给绞死了,他就患过六次热症,并没有因此得到宽恕。呸。那是胡说八道。”  当时的情况是,从内心深处说,格林维格先生很想承认奥立弗的仪表举止都非常讨人欢喜,可是,他生来喜欢抬杠,这一次因为拾到那块桔子皮,就更要抬抬杠了。他暗自打定主意,谁也别想对自己发号施令,说什么一个小孩漂亮还是不漂亮,打一开始他就决心跟自己的朋友过过招。布朗罗先生承认,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问题他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他已经把考察奥立弗以往经历的事搁到一边,等到他认为那孩子经受得住的时候再说。这时,格林维格先生冷冷一笑,不无嘲讽地问,管家有没有晚间清点餐具的规矩,因为,只要她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没发现有一两只银汤匙不翼而飞的话,嗨,他甘愿——云云。  尽管布朗罗先生本人也是一位急性子绅士,可他深知朋友的怪脾气,对这一切他还是带着少有的好兴致照单全收。喝茶的时候,格林维格先生满面春风,对松饼大加赞许。气氛十分融洽。奥立弗也在座,他逐渐感到自己不像刚见到这位凶巴巴的老绅士时那样紧张了。  “你什么时候才能原原本本详详细细听到有关奥立弗?退斯特的生活遭遇的故事呢?”吃过茶点,格林维格先生斜着眼睛盯住奥立弗,重新提起了这件事。  “明天上午,”布朗罗先生回答,“到时候我希望就他一个人在我这儿。明天上午十点钟到我这里来,亲爱的。”  “好的,先生。”奥立弗答道。因为格林维格先生老是盯着自己,目光又是那样冷峻,他有点心神不定,回答起来不免有些犹豫。  “我跟你说句话,”格林维格先生低声对布朗罗先生说道,“明天上午他不会来找你的,我看他还没打定主意,他在骗你呢,我的好朋友。”  “我可以起誓他不会的。”布朗罗先生温和地答道。  “假若不是的话,我甘愿——”格林维格先生的手杖又敲了一下。  “我敢拿我的生命担保,这孩子很诚实。”布朗罗先生说着,敲了敲桌子。  “我敢拿我的脑袋担保他会说谎。”格林维格先生应声说道,也敲了一下桌子。  “走着瞧好了。”布朗罗先生强压住腾起的怒气说道。  “我们会看到的,”格林维格先生带着一种气人的微笑回答,“我们会看到的。”  真好像是命中注定似的,就在这功夫,贝德温太太送进来一小包书,这是布朗罗先生当天早晨从那位已经在这部传记中露过面的书摊掌柜那里买的,她把书放在桌子上,便准备离开房间。  “叫那送书的孩子等一下,贝德温太太。”布朗罗先生说,“有东西要他带回去。”  “先生,他已经走了。”贝德温太太答道。  “把他叫回来,”布朗罗先生说,“这人也真是的,他本身就不富裕,这些书都还没付钱呢。还有几本书也要送回去。”  大门打开了,奥立弗和女仆分两路追了出去,贝德温太太站在台阶上,高声呼唤着送书来的孩子,然而连人影也没见到一个。奥立弗和女仆气喘吁吁地回来了,回报说不知道他跑到哪儿去了。  “啧啧,太遗憾了,”布朗罗先生多有感触,“这些书今天晚上能送回去就好了。”  “叫奥立弗去送,”格林维格先生脸上挂着讽刺的微笑,说道,“你心中有数,他会平安送到的。”  “是啊,先生,如果您同意的话,就让我去吧,”奥立弗请求道,“先生,我一路跑着去。”  布朗罗先生正要开口,说奥立弗在这种情形下无论如何是不宜外出的,格林维格先生发出一声饱含恶意的咳嗽,迫使他决定让奥立弗跑一趟,由他迅速办完这档子事,自己就可以向格林维格先生证明,他的种种猜疑是不公正的——最低限度在这一点上——而且是立刻证明。  “你应该去,我亲爱的,”老绅士说道,“书在我桌子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去拿下来。”  奥立弗见自己能派上用场,感到很高兴。他胳臂下夹着几本书匆匆走下楼来,帽子拿在手里,听候吩咐。  “你就说,”布朗罗先生目不转睛地盯着格林维格先生,“你是来还这些书的,并且把我欠他的四镑十先令交给他。这是一张五镑的钞票,你得把找的十个先令带回来。”  “要不了十分钟我就回来,先生。”奥立弗急不可待地说,他把那张钞票放进夹克口袋,扣上扣子,小心翼翼地把那几本书夹在胳膊下边,恭恭敬敬鞠了一躬,离开房间。贝德温太太随着他走到大门口,给了他不少嘱咐,最近的路怎么走啦,书摊老板的姓名啦,街道名称啦,奥立弗说他一切都清楚了。老太太又添上了许多训诫,路上要当心,别着凉,这才准许他离去。  “看在他漂亮小脸蛋的分上,可别出事啊。”老太大目送他走到门外。“不管怎么说,我真不放心让他走到我看不见的地方去。”  这时,奥立弗高高兴兴地扭头看了一眼,转过街角之前他点了点头,老太太笑吟吟地还了个礼,便关上大门,回自己房间去了。  “我看,最多二十分钟他就会回来,”布朗罗先生一边说,一边把表掏出来,放在桌子上。“到那个时候,天也快黑了。”  “噢,你真以为他会回来,是不是?”格林维格先生问。  “你不这样看?”布朗罗先生微笑着反问道。  存心闹别扭的劲头在格林维格先生的胸中本来就难以按捺,看到朋友那副满有把握的笑容,他更来劲了。  “是的,”他用拳头捶了一下桌子,说道,“我不这样看,这孩子穿了一身新衣服,胳膊下边夹了一摞值钱的书,兜里又装着一张五镑的钞票。他会去投奔他那班盗贼老朋友的,反过来笑话你。先生,要是那孩子回到这房子里来了,我就把自己脑袋吃下去。”  说罢这番话,他把椅子往桌旁拉了拉。两个朋友一言不发坐在那里,各自怀着心事,表放在他俩之间。  为了举例说明我们对自身作出的判断有多么看重,作出一些极为鲁莽轻率的结论时又是多么自负,有一点很值得注意,那就是,尽管格林维格先生绝对不是心术不正的坏蛋,看着自己尊敬的朋友上当受骗,他会真心诚意地感到难过,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却由衷而强烈地希望奥立弗不要回来。  天色已经很暗,连表上的数字也几乎辨认不出来了。两位老先生依然默不作声地坐在那儿,表放在他俩中间。  第十五章  表一表快活的老犹太和南希小姐是何等宠爱奥立弗?退斯特。  在小红花山最肮脏的地段,有一家下等酒馆,酒馆的店堂十分昏暗,这里冬天从早到晚点着一盏闪闪烁烁的煤气灯,就是在夏天,也没有一丝阳光照进这个阴森幽暗的巢穴。这家酒馆里坐着一个正在独斟独酌的汉子。他穿一身平绒外套,淡褐色马裤,半长统靴带套袜,守着面前的一个白锡小酒壶和一只小玻璃杯,浑身散发出浓烈的酒味。尽管灯光十分昏暗,一个有经验的警探还是会毫不迟疑地认出这就是威廉?赛克斯先生。一只白毛红眼狗伏在他的脚下,时而抬起头来,两只眼睛同时向主人眨巴眨巴,时而又舔舔嘴角上一条新的大口子,那显然是最近一次冲突落下的。  “放老实点,你这狗东西!别出声!”赛克斯先生突然打破了沉默。不知是因为这样专注的思索却被狗的眼光打乱了呢,还是因情绪受到思维的推动,需要冲着一头无辜的畜生踢一脚,以便安神静气,这个问题还有待讨论。不管原因何在,结果是狗同时挨了一脚和一句臭骂。  狗对于主人的打骂一般不会动辄予以报复,可赛克斯先生的狗却跟它的当家人一样生性暴躁,在这一时刻,或许是由于感到受了莫大的侮辱吧,它也没费什么事可知论主张世界可以认识的哲学学说。唯物主义者和彻,一口便咬住了一只半长统靴,使劲摇了摇,便嗷嗷叫着缩回到一条长凳下边,正好躲过了赛克斯先生兜头砸过来的白锡酒壶。  “你还敢咬我,你还敢咬我?”赛克斯说着,一手操起火钳,另一只手从衣袋里掏出一把大折刀,不慌不忙地打开。“过来啊,你这天生的魔鬼。上这边来。你聋了吗?”  狗无疑听见了,因为赛克斯先生说话时用的是极其刺耳的调门中最最刺耳的一个音阶,然而它显然对于脖子上挨一刀抱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所以依旧呆在原来的地方,叫得比先前更凶了,与此同时亮出牙齿,咬住火钳的一端,像一头不曾驯化的野兽似的又咬又啃。  这种抵抗反而使赛克斯先生更加怒不可遏,他双膝跪下,开始对这头畜生发动极其凶猛的进攻。狗从右边跳到左边,又从左边跳到右边,上下扑腾老子又称《道德经》、《老子五千文》。道家学派主要著作。,咆哮着,吠叫着。那汉子一边又戳又捅,一边赌咒发誓。这场较量正进行到对于双方都万分紧急的当儿,门忽然打开了,狗立刻丢下手持火钳和折刀的比尔?赛克斯,夺路逃了出去。  常言说一个巴掌不响,吵架总得双方。赛克斯先生一见狗不肯奉陪,失望之下,立刻把狗在这场争执中的角色交给了刚来的人。  “老鬼,你搀和到我和我的狗中间来干吗?”赛克斯凶神恶煞地说。  “我不知道啊,亲爱的,我一点儿不知道。”费金低声下气地回答——来人原来正是老犹太。  “不知道,做贼心虚!”赛克斯怒吼道,“没听见嚷嚷吗?”  “比尔,一点声音也没有,我又不是死人。”犹太人回答。  “喔,是的。你没听见什么,你没听见,”赛克斯发出一声恶狠狠的冷笑,应声说道,“偷偷摸摸地跑来跑去,就不会有人知道你是怎么出去进来的了。费金啊,半分钟以前,你要是那只狗就好了。”  “为什么?”费金强打起一副笑脸问。  “因为政府虽说记挂你这号人的小命,你胆子连野狗的一半都赶不上,可它才不管人家高兴怎么样杀掉一只狗呢,”赛克斯一边回答,一边意味深长地合上折刀。“就这么回事。”  费金搓握手,在桌边坐了下来,听了朋友的这一番打趣,他假装乐呵呵地笑了笑。可是,他心里显然正烦着呢。  “一边笑去,”赛克斯说着,把火钳放回原处,带着露骨的蔑视扫了他一眼。“一边笑去。轮不到你来笑话我,除非是喝了夜酒以后。我胜你一头,费金,我他妈会一直这样。听着,我完了你也完了,所以你给我当心点。”  “好,好,我亲爱的,”犹太人说道,“我全懂,我们——我们——彼此都有好处,比尔——彼此都有好处。”  “哼,”赛克斯似乎觉得老犹太得到的好处远比自己多,“得啦,你有什么要说的?”  “保险着呢,都用坩锅熬过了。”费金答道,“你的一份我带来了,比你应得的多了许多,我亲爱的,不过我知道,下次你不会亏待我,再说——”  “少来那一套,”那强盗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在什么地方?拿来。”  “行,行,比尔,别着急,别着急,”费金像哄孩子似地回答,“这儿呢。分文不少。”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张旧的棉手帕,解开角上的一个大结,取出一个棕色小纸包。赛克斯劈手夺过纸包,忙不迭地打开来,一五一十地数着里边的金镑。  “就这些,是吗?”赛克斯问。  “全在这儿了。”费金回答。  “一路上你没有打开这个包,私吞一两个?”赛克斯满怀狐疑地问道,“别装出一副受委屈的样子,这事你干过多次了,拉一下铃。”  说得明白一点,这些话下达了拉铃的命令。铃声唤来了另一个犹太人,比费金年轻一些,但面目一样可憎。  比尔?赛克斯指了指空酒壶,犹太人立刻领会了这一暗示,又退出去盛酒去了,退出去之前,他与费金交换了一道异样的眼色,费金抬了抬眼睛,好像正等着对方的眼色似的,摇摇头作了回答,动作幅度极小,即使是一个细心旁观的第三者也几乎察觉不到。赛克斯一点也没发觉,那功夫他正弯腰系上被狗扯开的靴带。假如他注意到了的话,很可能会把两人之间一闪而过的暗号当作一个不祥之兆。  “这儿有人吗,巴尼?”费金问,目光依旧没有从地上抬起来,因为赛克斯已经抬起头来。  “一个人也没有。”巴尼回答,他的话不管是不是发自内心,一概是打鼻子里出来。  “没有一个人?”费金的嗓门里透出惊奇的意思来,也许是打算暗示巴尼,他不妨讲真话。  “除了达基小姐,没别的人。”巴尼答道。  “南希!’赛克斯嚷了起来,“在哪儿呢?我真服了她了,这姑娘是天才,我要是说瞎话,让我成瞎子。”  “她在柜上点了一碟煮牛肉。”巴尼回答。  “她上这儿来,”赛克斯斟上一杯酒,说道,“叫她来。”  巴尼怯生生地看了一眼费金,像是在征得他的许可,见老犹太默默地坐着,眼睛都没抬一下,便退了出去,不多一会又领着南希进来了,这姑娘还戴着软帽,围着围裙,手拿篮子和大门钥匙,全副行头一样不少。  “你找到线索了,是不是,南希?’赛克斯一边问,一边把酒杯递过去。  “是的,找到了,比尔,”南希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答道,“真把我累得够呛。那毛孩子病了,床都下不了——”  “噢,南希,亲爱的。”费金说着,头抬了起来。  当时,费金那赤红的眉毛怪里怪气地皱了起来,深陷的双眼半睁半闭,他是不是在向藏不住话的南希小姐发出警告,这并不重要。我们需要留意的是以下事实,那就是,她忽然打住,向赛克斯先生抛过去几道妩媚的微笑,话锋一转谈起别的事情来了。过了大约十分钟,费金先生使劲咳嗽了几声,南希见他这副模样,便用围巾裹住肩膀,说她该走了。赛克斯先生想起自己和她有一段同路,表示有意要陪陪她,两人一块儿走了,隔不多远跟着那只狗,主人刚走出视野,狗就打后院溜了出去。  赛克斯离开了酒馆,费金从屋门口探出头去,目送他走上黑沉沉的大路,握紧拳头晃了两晃,嘟嘟哝哝地骂了一句,随后又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狞笑,重新在桌旁坐下来,不一会儿就被一份《通缉令》的饶有趣味的版面深深地吸引住了。  与此同时,奥立弗?退斯特正走在去书摊的路上,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与那位快活老绅士相隔咫尺。在走进克拉肯韦尔街区时,他稍稍走偏了一点,无意中拐进了一条背街,走了一半才发现错了,他知道这条路方向是对的,心想用不着折回去,所以依旧快步往前赶,那一叠书夹在胳膊下边。  他一边走,一边寻思,只要能看一眼可怜的小狄克,无论要他付出多大代价都行,自己该会感到多么高兴多么满足啊,狄克还在挨打受饿,在这一时刻兴许正在伤伤心心地哭呢。就在这时,一个年轻女子高声尖叫起来,吓了他一大跳。“喔,我亲爱的弟弟!”他还没来得及抬头看清是怎么回事,便有两条胳臂伸过来,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迫使他停住了脚步。  “哎呀,”奥立弗挣扎着嚷了起来,“放开我。是谁呀?你干吗拦着我?”  搂住他的这位年轻女子手里拎着一只小篮子和一把大门钥匙,用一大串呼天抢地的高声哭喊做了回答。  “呃,我的天啦!”年轻女子叫道,“我可找到他了!呃!奥立弗!奥立弗!你这个顽皮孩子,为了你的缘故,我吃了多少苦头。回家去。亲爱的,走啊。噢,我可找到他了,谢谢仁慈厚道的老天爷,我找到他了!”少妇这么没头没脑地抱怨了一通,接着又一次放声大哭,歇斯底里发作得怪吓人的,有两个这时走到近旁的女人不由得问一个头发用板油擦得亮光光的肉铺伙计,他是不是该跑一趟,把大夫请来。肉铺伙计——他本来就在旁边看,那个样子即便不说是懒惰,也属于游手好闲——回答说,他认为没有必要。  “噢,不用,不用,不要紧,”少妇说着,紧紧抓住奥立弗的手。“我现在好多了。给我回家去,你这个没良心的孩子!走啊!”  “太太,什么事?”一个女人问道。  “喔,太太,”年轻女子回答,“差不多一个月以前,他从爸妈那儿出走了,他们可是干活卖力,受人尊敬的人。他跑去跟一伙小偷坏蛋混在一起,妈的心差一点就碎了。”  “小坏蛋!”一个女人说道。  “回家去,走啊,你这个小畜生。”另一个说。  “我不,”奥立弗吓坏了,回答说,“我不认识她。我没有姐姐,也没有爸爸妈妈。我是一个孤儿,住在本顿维尔。”  “你们听听,他还嘴硬!”少妇嚷嚷着。  “呀,南希!”奥立弗叫了起来,他这才第一次看清了她的脸,不由得惊愕地往后退去。  “你们瞧,他认出我来了!”南希向周围的人高声呼吁,“他自己也糊弄不过去了,哪位好人,劳驾送他回家去吧,不然的话,他真要把他爹妈活活气死,我的心也要给他碾碎了。”  “这他妈什么事啊?”一个男人从一家啤酒店里奔了出来,身后紧跟着一只白狗。“小奥立弗!回到你那可怜的母亲那儿去,小狗崽子!照直回家去。”  “我不是他们家的。我不认识他们。救命啊!救命啊!”奥立弗喊叫着,在那个男人强有力的怀抱里拼命挣扎。  “救命!”那男人也这么说,“没错,我会救你的,你这个小坏蛋。这是些什么书啊?是你偷来的吧,是不是?把书拿过来。”说着,他夺过奥立弗手里的书,使劲敲他的脑袋。  “打得好!”一个看热闹的人从一扇顶楼窗户里嚷嚷着,“非得这样才能叫他知道点厉害。”  “没错!”一个睡眼惺忪的木匠喊道,冲着顶楼窗回投过去一道赞许的眼色。  “这对他有好处!”两个女人齐声说。  “而且他也是自找的!”那个男人应声说道,又给了奥立弗一下,一把揪住他的衣领。“走啊,你这个小坏蛋!嘿,牛眼儿,过来!看见没有,小子,看见了没有!”  一个苦命的孩子,大病初愈身体虚弱,这一连串突如其来的打击搞得他晕头转向,那只狂吠的恶犬是那样可怕,那个男人又是那样凶横,再加上围观者已经认定他确实就是大家描述的那么一个小坏蛋了,他能有什么办法!夜幕已经降临,这儿又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孓然一身,反抗也是徒劳的。紧接着,他被拖进了由无数阴暗窄小的胡同组成的迷宫,被迫跟着他们一块儿走了,速度之快,使他大着胆子发出的几声呼喊变得完全叫人听不清。的确,听得清听不清都无关紧要,就算是很清楚明白,也不会有人放在心上。  煤气街灯已经点亮。贝德温太太焦急不安地守候在敞开的门口,仆人已经二十来次跑到街上去寻找奥立弗。客厅里没有点灯,两位老绅士依然正襟危坐,面对放在他俩之间的那块怀表。  第十六章  奥立弗?退斯特被南希领走之后的情况。  在一片宽敞的空地,狭小的胡同、院落总算到了尽头,四下里立着一些关牲口的栏杆,表明这里是一处牛马市场。走到这里,赛克斯放慢了脚步,一路上快行急走,南希姑娘再也支持不住了。赛克斯朝奥立弗转过身来,厉声命令他拉住南希的手。  “听见没有?”赛克斯见奥立弗缩手缩脚,直往后看,便咆哮起来。  他们呆的地方是一个黑洞洞的角落,周围没有一点行人的踪迹。抵抗是完全没有作用的,奥立弗看得再清楚不过了。他伸出一只手,立刻被南希牢牢抓住。  “把另一只手伸给我,”赛克斯说着,抓住奥立弗空着的那只手。“过来,牛眼儿。”  那只狗扬起头,狺狺叫了两声。  “瞧这儿,宝贝儿。”赛克斯用另一只手指着奥立弗的喉咙,说道,“哪怕他轻声说出一个字,就咬他。明白吗?”  狗又叫了起来,舔了舔嘴唇,两眼盯着奥立弗,似乎恨不得当下就咬住他的气管。  “它真是跟基督徒一样听话呢,它如果都不是,就让我成瞎子。”赛克斯带着一种狞恶残忍的赞许,打量着那头畜生。“喂,先生,这下你知道你会得到一个什么结果了,你高兴怎么喊就怎么喊吧,狗一眨眼就会叫你这套把戏完蛋的。小家伙,跟上。”  牛眼儿摇了摇尾巴,对这一番亲热得异乎寻常的夸奖表示感谢,它又狺狺吠叫了一通,算是对奥立弗的忠告,便领路朝前走去。  他们穿过的这片空地就是伦敦肉市场史密斯菲德,不过也有可能是格罗夫纳广场,反正奥立弗也不知道。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里的灯光几乎穿不过越来越厚浊的雾气,街道、房屋全都给包裹在朦胧混浊之中,这个陌生的地方在奥立弗眼里变得更加神秘莫测,他忐忑不安的心情也越来越低沉沮丧。  他们刚匆匆走了几步,一阵深沉的教堂钟声开始报时,伴随着第一声钟响,两个领路人不约而同停了下来,朝钟声的方向转过头去。  “八点了,比尔。”钟声停了,南希说道。  “用不着你说,我听得见。”赛克斯回答。  “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听得见。”  “那还用说,”赛克斯答道,“我进去的时候正是巴多罗买节①,没有什么听不见的,连集上最不值钱的小喇叭哗哗吧吧响我都能听见。晚上,把我锁起来以后,外边吵啊,闹啊,搞得那个老得不能再老的监狱愈发死寂,我差一点没拿自己的脑袋去撞门上的铁签子。”  --------  ①巴多罗买为基督十二使徒之一,该节系指每年八月二十四日的市集日。  “可怜的人啊。”南希说话时依然面朝着传来钟声的方向。“比尔,那么些漂亮小伙子。”  “没错,你们女人家就只想这些,”赛克斯答道,“漂亮小伙子。唔,就当他们是死人好了,所以也好不到哪儿去。”  赛克斯先生似乎想用这一番宽慰话来压住心中腾起的妒火,他把奥立弗的手腕抓得更紧了,吩咐他继续往前走。  “等一等。”南希姑娘说,“就算下次敲八点的时候,出来上绞刑台的是你,比尔,我也不赶着走开了。我就在这地方兜圈子,一直到我倒下去为止,哪怕地上积了雪,而我身上连一条围脖儿也没有。”  “那可怎么好呢?”赛克斯先生冷冰冰地说,“除非你能弄来一把挫刀,外带二十码结实的绳子,那你走五十英里也好,一步不走也好,我都无所谓。走吧,别站在那儿做祷告了。”  姑娘扑嗤一声笑了起来,裹紧围巾,他们便上路了。然而,奥立弗感觉到她的手在发抖,走过一盏煤气街灯的时候,他抬起眼睛,看见她脸色一片惨白。  他们沿着肮脏的背街小路走了足足半个小时,几乎没碰见什么人,一看遇上的几个人的穿着举止就猜得出,他们在社会上的身份跟赛克斯先生一样。最后,他们拐进一条非常污秽的小街,这里几乎满街都是卖旧服装的铺子。狗好像意识到自己再也用不着担任警戒了,一个劲往前奔,一直跑到一家铺子门前才停下。铺门紧闭,里边显然没有住人。这所房子破败不堪,门上钉着一块把租的木牌,看上去像是已经挂了好多年。  “到了。”赛克斯叫道,一边审慎地扫了四周一眼。  南希钻到窗板下边,奥立弗随即听到一阵铃声。他们走到街对面,在一盏路灯下站了片刻。一个声音传过来,好像是一扇上下开关的窗框轻轻升起来的声音,房门无声无息地开了。赛克斯先生毫不客气地揪住吓得魂不附体的奥立弗的衣领,三个人快步走了进去。  过道里一片漆黑。他们停住脚步,等领他们进屋的那个人把大门关紧闩牢。  “有没有人?”赛克斯问。  “没有。”一个声音答道,奥立弗觉得这声音以前听到过。  “老家伙在不在?”这强盗问。  “在,”那个声音回答,“唉声叹气个没完。他哪儿会高兴见到你呢?呢,不会的。”  这番答话的调门,还有那副嗓音,奥立弗听上去都有些耳熟,可黑暗中他连说话人的轮廓都分辨不出来。  “给个亮吧,”赛克斯说道,“要不我们会摔断脖子,或者踹到狗身上。你们要是踹到狗了,可得留神自己的腿。去吧。”  “你们等一会儿,我去给你们取。”那声音回答,接着便听见说话人离去的脚步声。过了一分钟,约翰?达金斯先生,也就是速不着的机灵鬼的身影出现了,他右手擎着一根开裂的的木棍,木棍末端插着一支蜡烛。  这位小绅士只是滑稽地冲着他咧嘴一笑,算是招呼了,便转过身,嘱咐来客跟着自己走下楼梯。他们穿过一间空荡荡的厨房,来到一个满是泥土味的房间跟前,这间屋子像是建在房后小院里的。门开了,一阵喧闹的笑声迎面扑来。  “哦,笑死我了,笑死我了。”查理?贝兹少爷嚷着说,原来笑声是从他的肺里发出来的。“他在这儿哩。哦,哭啊,他在这儿。呢,费金,你瞧他,费金,你好好看看。笑死我了,这游戏多好玩,笑死我了。拉我一把,那谁,干脆让我笑个够。”  这股子高兴劲儿来势迅猛,贝兹少爷一下子倒在地上,乐不可支地又蹬又踢,折腾了五分钟。接着他跳起来,从机灵鬼手中夺过那根破木棍,走上前去,绕着奥立弗看了又看。这功夫老犹太摘下睡帽,对着手足无措的奥立弗连连打躬,身子弯得低低的。机灵鬼性情一向相当阴沉,很少跟着起哄,如果这种找乐对事情有妨碍的话,他这时毫不含糊地把奥立弗的衣袋搜刮了一遍。  “瞧他这身打扮,费金。”查理说道,把灯移近奥立弗的新外套,险些儿把它烧着了。“瞧这一身。头等的料子,裁得也派吼叫。喔,我的天,太棒啦。还有书呢,没的说,整个是一绅士,费金。”  “看到你这样光鲜真叫人高兴,我亲爱的,”老犹太佯装谦恭地点了点头,“机灵鬼会另外给你一套衣裳,我亲爱的,省得你把礼拜天穿的弄脏了。你要来干吗不写信跟我们说一声,亲爱的?我们也好弄点什么热乎的当晚饭啊。”  一听这话,贝兹少爷又大笑起来,他笑得那样响,费金心里一下子轻松了,连机灵鬼也微微一笑。不过,既然这当儿机灵鬼已经把那张五镑的钞票搜了出来,引起他兴致来的是费金的俏皮话还是他自己的这一发现,可就难说了。  “喂。那是什么?”老犹太刚一把子过那张钞票,赛克斯便上前问道,“那是我的,费金。”  “不,不,我亲爱的,”老犹太说,“是我的,比尔,我的,那些书归你。”  “不是我的才怪呢。”比尔?赛克斯说道,一边神色果断地戴上帽子。“我跟南希两人的,告诉你,我会把这孩子送回去的。”。  老犹太吓了一跳,奥立弗也吓了一跳,然而却是出自完全不同的原因,因为他还以为只要把自己送回去,争吵就真的结束了。  “喂。交出来,你交不交?”赛克斯说。  “这不公平,比尔,太不公平了,是吗,南希?”老犹太提出。  “什么公平不公平,”赛克斯反驳道,“拿过来,我告诉你。你以为我和南希赔上我们的宝贵时间,除了当当探子,把从你手心里溜掉的小孩子抓回来,就没有别的事干了?你给我拿过来,你这个老不死的,就剩一把骨头了,还那么贪心,你给我拿过来。”  随着这一番温和的规劝,赛克斯先生把钞票从老犹太指头缝里抢过去,冷冷地劈面看了一眼老头儿,把钞票折小,扎在围巾里。  “这是我们应得的酬劳,”赛克斯说,“连一半儿都不够呢。你要是喜欢看书,把书留下好了,如果不喜欢,卖掉也行。”  “书还真不赖呢,”查理?贝兹做出各种鬼脸,装出正在读其中一本书的样子。“写得真不错,奥立弗,你说呢?”一见奥立弗垂头丧气,眼睛盯着这些折磨他的人,生来就富有幽默感的贝兹少爷又一次发出狂笑,比一开始还要来得猛。  “书是那位老先生的,”奥立弗绞着双手说道,“就是那位慈祥的好心老先生,我得了热症,差点死了,他把我带到他家里,照看我,求求你们,把书送回去,把书和钱都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留在这儿都行,可是求求你们把东西送回去。他会以为是我偷走了,还有那位老太太——他们对我那样好,也会以为是我偷的,啊,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  奥立弗痛不欲生,说完这番话,随即跪倒在费金的脚边,双手合在一起拼命哀求。  “这孩子有点道理。”费金偷偷地扭头看了一眼,两道浓眉紧紧地拧成了一个结,说道。“你是对的,奥立弗,有道理,他们会认为是你偷走了这些东西。哈哈!”老犹太搓了搓手,嘻嘻直笑。“就算让我们来挑选时机,也不可能这么巧。”  “当然不可能喽,”赛克斯回答,“我一眼看见他打克拉肯韦尔走过来,胳臂下夹着些书,我心里就有底了,真是再好不过了。他们都是些菩萨心肠,只会唱赞美诗,要不压根儿就不会收留他。他们往后一个字也不会提到他了,省得还要去报案,弄不好会把他给关起来。他现在没事了。”  在这些话由他们口中说出来的功夫,奥立弗时而看看这个,时而又望望那个,仿佛坠入了云里雾里,对发生的事全都茫然不解似的。赛克斯刚一住嘴,他却猛然跳起来,一边不顾一切地冲出门去,一边尖声呼喊救命,这所空空如也的旧房子顿时连屋顶都轰鸣起来。  “比尔,把狗唤住。”费金和他的两个弟子追了出来,南希高声叫着跑到门边,把门关上了。“把狗唤回来,它会把那孩子撕成碎片的。”  “活该。”赛克斯吆喝着,奋力想挣脱姑娘的手。“靠边站着吧你,要不我可要把你脑袋在墙上撞个粉碎。”  “我不在乎,比尔,我不在乎,”南希姑娘口里高声喊叫着,不顾一切地跟那家伙扭打起来。“我决不让孩子被狗咬死,除非你先杀了我。”  “咬死他。”赛克斯牙齿咬得格格直响。“你再不放手,我可真要那么干了。”  这强盗一把将姑娘甩到房间对面,就在这时,老犹太同两个徒弟架着奥立弗回来了。  “这儿怎么啦?”费金环顾了一下四周,说道。  “小娘们发疯了,恐怕是。”赛克斯恶狠狠地回答。  “不,小娘们没疯。”这场混战弄得南希脸如死灰,上气不接下气。“她才没发疯呢,费金,别当回事。”  “那就安静点吧,好不好?”老犹太杀气腾腾地说。  “不,我偏不!”南希高声回答,“喂。你们打算如何?”  像南希这类身份特殊的女子有些什么派头、习惯,费金先生是心中有数的。有一点他很清楚,目前再与她理论下去是要冒险的。为了岔开大家伙的注意力,他朝奥立弗转过身去。  “这么说,你还想跑哦,我亲爱的,是不是?”老犹太说着,把壁炉角上放着的一根满是节瘤、凹凸不平的棍子拿在手里。“呃?”  奥立弗没有答话,他呼吸急促,注视着老犹太的一举一动。  “你想找人帮忙,把警察招来,对不对?”费金冷笑一声,抓住奥立弗的肩膀。“我的小少爷,我们会把你这毛病治好的。”  费金抡起棍子,狠狠地照着奥立弗肩上就是一棍。他扬起棍子正要来第二下,南希姑娘扑了上去,从他手中夺过木棍,用力扔进火里,溅出好些通红的煤块,在屋里直打转。  “我不会袖手旁观的,费金,”南希喝道,“你已经把孩子搞到手了,还要怎么着?——放开他——你放开他,不然,我就把那个戳也给你们盖几下,提前送我上绞架算了。”  姑娘使劲地跺着地板,发出这一番恫吓。她捐着嘴唇,双手紧握,依次打量着老犹太和那个强盗,脸上没有一丝血色,这是由于激怒造成的。  “嗳,南希啊,”过了一会儿,费金跟赛克斯先生不知所措地相互看了一眼,口气和缓地说道,“你——你可从来没像今儿晚上这么懂事呢,哈哈。我亲爱的,戏演得真漂亮。”  “是又怎么样。”南希说道,“当心,别让我演过火了。真要是演过火了,费金,你倒霉可就大了,所以我告诉你,趁早别来惹我。”  一个女人发起火来——特别是她又在所有其他的激情之中加上了不顾一切的冲动的话——身上的确便产生了某种东西,男人很少有愿意去招惹的。老犹太发现,再要假装误解南希小姐发怒这一现实的话,事情将变得无可挽回。他不由得后退几步,半带恳求半带怯懦地看了赛克斯一眼,似乎想表示他才是继续这场谈话最合适的人。  面对这一番无声的召唤,也可能是因为感觉到能不能马上让南希小姐恢复理智关系到他本人的荣誉和影响吧,赛克斯发出了大约四十来种咒骂、恐吓,这些东西来得之快表明他很有发明创造方面的才能。然而,这一套并没有在攻击目标身上产生明显的效果,他只得依靠更为实际一些的证据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赛克斯问这句话的时候使用了一句极为常用的诅咒,涉及了人类五官中最美妙的一处①,凡间发出的每五万次这种诅咒中只要有一次被上苍听到,便会使双目失明变得跟麻疹一样平常。“你什么意思?活见鬼。你知道你是谁,是个什么东西?”  --------  ①赛克斯诅咒时常提到眼睛。  “喔,知道,我全知道。”姑娘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头摇来摇去,那副冷漠的样子装得很勉强。  “那好,你就安静点儿吧,”赛克斯用平常唤狗的腔调大吼大叫,“要不我会让你安静一时半会儿的。”  姑娘又笑了起来,甚至比先前更不冷静了,她匆匆看了赛克斯一眼,头又转到一边,鲜血从紧咬着的嘴唇淌下来。  “你有种,”赛克斯看着她说,一副轻蔑的样子。“你也想学菩萨心肠,做上等人了。你管他叫小孩,他倒是个漂亮角色,你就跟他交个朋友吧。”  “全能的上帝,保佑我吧,我会的。”姑娘冲动地喊叫着,“早知道要我出手把他弄到这儿来,我宁可在街上给人打死,或者跟咱们今晚路过的那个地方的人换换位子。从今天晚上起他就是一个贼,一个骗子,一个魔鬼了,就有那么坏。那个老浑蛋,还非得接他一顿才满足吗?”  “嗨,嗨,赛克斯,”费金用规劝的嗓门提醒道,指了指站在一旁的几个少年,他们瞪大眼睛看着发生的一切。“大伙说话客气点儿,客气点儿,比尔。”  “客气点儿!”南希高声叫道。她满面怒容,看着让人害怕。“客气点儿,你这个坏蛋!不错,这些话就该我对你说。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年龄还没他一半大,我就替你偷东西了。”她指了指奥立弗。“我干这种买卖,这种行当已经十二年了。你不知道吗?说啊。你知不知道?”  “得,得,”费金一心要息事宁人,“就算那样,你也是为了混口饭吃。”  “哼,混口饭吃。”姑娘答道,她不是在说话,而是用一连串厉声喊叫把这些话语倾泻出来。“我混口饭吃,又冷又湿的肮脏街道成了我的家,很久以前,就是你这个恶棍把我赶到街上,要我呆在那儿,不管白天晚上,晚上白天,一直到我死。”  “你要是再多嘴的话,我可要跟你翻脸了。”老犹太被这一番辱骂激怒了,打断了她的话。“我翻起脸来更不认人。”  姑娘没再多说,她怒不可遏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和衣裳,朝老犹太撞了过去,要不是赛克斯眼明手快,一把抓住她的手腕,说不定已经在他身上留下复仇的印记了。她软弱无力地挣扎了几下便昏了过去。  “她眼下没事了,”赛克斯说着把她放倒在角落里。“她这么发作起来,胳膊劲大着呢。”  费金抹了抹额头,微微一笑,仿佛对这场风波告一段落感到欣慰。然而无论是他、赛克斯、那只狗,还是那几个孩子,似乎都认办这不过是一桩司空见惯的小事而已。  “跟娘们儿打交道真是倒霉透了,”费金把棍子放回原处,说道,“可她们都挺机灵,干我们这一行又离不开她们。查理,带奥立弗睡觉去。”  “费金,他明天恐怕还是不要穿这一身漂亮衣服,是吗?”查理?贝兹问。  “当然不穿喽。”老犹太亮出和查理提问时相同的那种龇牙咧嘴的笑容,回答道。  贝兹少爷显然很乐意接受这一任务。他拿起那根破棍子,领着奥立弗来到隔壁厨房,里边放着两三个铺位,奥立弗以前就是在这里睡觉。查理情不自禁一连打了好多个哈哈,才把奥立弗在布朗罗先生家里千恩万谢丢掉的那一套破衣服拿了出来,买走这套衣服的那个犹太人碰巧拿给费金看过,费金这才得到了关于他的行踪的第一条线索。  “把这套漂亮衣服脱下来,”查理说道,“我去交给费金保管。真有趣。”  苦命的奥立弗很不情愿地照办了,贝兹少爷把新衣裳卷起来夹在胳膊下边,随手锁上房门,离去了,把奥立弗一个人丢在黑暗之中。  隔壁传来查理喧闹的笑声以及蓓特小姐的声音。她来得正巧,她的好朋友正需要浇点凉水,做一些男士不宜的事情,促使她苏醒过来。随便换一个比奥立弗所处的地方舒适一些的环境,查理的笑声、蓓特的话声也会使许多人睡不着的,然而他心力交困,不多一会儿就呼呼地睡着了。 第十七章  奥立弗继续倒运,引得一位前来伦敦的显要人物败坏他的名声。  在一切优秀的凶杀剧目中,总是交替出现悲哀的和滑稽的场面,就跟一段段肥瘦相间,熏制得法的五花肉一样,这已经成为舞台上的一种惯例了。男主人公为镣铐与不幸所累,栽倒在柴草褥子上。接下来的一场,他那位不开窍的忠实随从却用一首滑稽小调来逗观众开心。我们揣着一颗卜卜跳动的心,看到女主人公落入一位傲慢粗鲁的男爵的怀抱,她的贞操和性命都发发可危。她拔出匕首,准备以牺牲性命的代价来保全贞操。正当我们的暇想被上调到最高限度的当儿,只听一声号角,我们又径直被转移到城堡的大厅里,在那个地方,一个白发总管正领唱一支滑稽可笑的歌曲,参与合唱的是一群更加滑稽可笑的家奴,他们从各种各样的地方跑出来,从教堂的拱顶到宫殿城阙,正结伴邀游四方,永无休止地欢唱。  这样的变化显得有些荒诞,然而它们并不像粗看上去那样不近情理。实际生活中,从摆满珍肴美撰的餐桌到临终时的灵床,从吊丧的孝服到节日的盛装,这种变迁的惊人之处也毫不逊色亿分之一厘米的物体。肉眼能见的都是宏观物体。其长度以,只不过我们就是其中匆匆来去的演员,而不是袖手旁观的看客罢了,这一点是有着天壤之别的。以在剧院里模拟作戏为生的演员对于感情或知觉的剧烈转换与骤然刺激已经麻木、可这些一旦展现在观众的眼前就被贬为荒谬绝伦,颠三倒四了。  鉴于场景的急转直下,时间、地点的迅速变换,长期以来不仅在书本中沿用,有许多人还认为这属于大手笔——这一类评论家衡量作者的高下,主要是依据他在每章末尾处将人物置于怎样的困境之中——读者也许认为这一段简短的导言是不必要的。如果是这样,就请把这段话当作是本书作者的一个微妙的暗示吧,作者要照直回到奥立弗?退斯特诞生的那座小城去了,读者都应当考虑到,这一趟远行是有充分而紧迫的理由的,否则无论如何也不会邀请他们作这样一次远行。  这天一大早,邦布尔先生就走出了济贫院大门口。他一副气宇不凡的派头,步履生风地走上大街。他神采飞扬,充满教区干事的自豪感:三角帽和大衣在朝阳下闪着耀眼的光芒,他紧握手杖,精神饱满,浑身是劲。邦布尔先生的头向来就抬得很高,今天早上比平时抬得还要高。他目光有些出神,表情愉悦,这副神气兴许已经向细心的的陌生人发出了警告,这位干事心目中匆匆来去的念头真有说不出的伟大。  他径自朝前走去,几位小店掌柜什么的恭恭敬敬和他搭话,向他敬礼,但他顾不得停下来说两句,只是扬扬手算是回礼。他始终保持着这副高贵的步态中及文学、史学、哲学领域的成就与影响。由上海亚东图书,直到他走进麦恩太太的寄养所。这位太太本着教区特有的爱心,负责在寄养所里照看那班贫儿。  “该死的差人。”麦恩太太一听那熟悉的摇撼花园门的声音就烦。“老大清早,不是他才怪。啊,邦布尔先生,我就知道是你。嗨。天啦,真是太高兴了,是啊。先生,请到客厅里边来。”  开头的一句是对苏珊说的,后边的一番愉快的寒暄才是说给邦布尔先生听的。那位贤慧的太太打开园门,十分殷勤而又礼貌周全地领着他走进屋子。  “麦恩太太,”他没有像一般不懂礼数的粗人那样一屁股坐下来,或者说不自觉地让身体掉进座位里,而是缓缓地、慢慢地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麦恩太太,夫人“补充”马克思主义。把激进的青年知识分子作为革命的主要,早安。”  “哟,也问你早,先生,”麦恩大太回答时满脸堆笑。“想来这一阵你身体不错,先生。”  “马马虎虎,麦恩太太,”干事回答,“教区的生活可不是满园玫瑰花,麦恩太太。”  “啊,的确不是,邦布尔先生。”麦恩太太答道。要是寄养所的全体儿童也都听见了,肯定会彬彬有礼地齐声唱出这句答话的。  “在教区做事,夫人,”邦布尔先生用手杖敲着桌子继续说,“就得操心,生烦恼,还得勇敢。所有的公众人物,我可以说,绝对躲不开对簿公堂。”  麦恩太太没有完全听懂教区干事说的话,但还是带着同情的神色抬起双手,叹了一口气。  “啊,麦恩太太,确实可叹啊。”干事说道。  麦恩太太见自己做对了,便又叹了一口气,显然存心讨好这位公众人物,而他正神色庄重地望着三角帽,竭力掩饰脸上得意的微笑,说道:  “麦恩太太,我要去一趟伦敦。”  “呃,邦布尔先生。”麦恩太太大叫一声,往后退去。  “去伦敦,夫人,”倔头倔脑的干事继续说道,“坐公共马车去,我,还有两个穷小子,麦恩太太。有一桩关于居住权的案子,就要开庭审理了,理事会指定我——我,麦恩太太——去每年开庭四次的克拉肯韦尔季审法庭证明这件事。我真怀疑,”邦布尔先生挺了挺胸,补充说,“在跟我说清楚之前,克拉肯韦尔法庭是不是能看出他们自个儿搞错了。”  “噢。你可不能叫他们下不来台,先生。”麦恩太太好言相劝。  “那是克拉肯韦尔季审法庭自找的,太太,”邦布尔先生回答,“要是克拉肯韦尔法庭发现结果比他们预想的差了许多,那也只能怪克拉肯韦尔法庭自己。”  邦布尔先生阴沉着脸,侃侃而谈,处处流露出他决心已定,志在必得的意思,麦恩太太似乎完全让他的话折服了。到末了,她说:  “你们乘班车去吗,先生?我还以为向来都是用大车来送那帮穷鬼的呢。”  “麦恩太太,那是在他们生病的时候啊,”干事说道,“在多雨的季节,我们把有病的穷小子安顿在敞车里,免得他们着凉。”  “哦。”麦恩太太恍然大悟。  “返回伦敦的班车答应捎上他们俩,车票也不贵,”邦布尔先生说,“两个人都快完了,我们发现,让他们挪个地方比起埋他们来要便宜两英镑——就是说,假如我们能把他们扔到另外一个教区去的话,这一点应该能办到,只要他们别死在路上跟我们作对就行,哈哈哈!”  邦布尔先生刚笑了一会儿,目光又一次与三角帽相遇,复又变得庄重起来。  “我们把正事给忘了,夫人,这是你本月的教区薪俸。”  邦布尔先生从皮夹子里掏出用纸卷着的一叠银币,要麦恩太太写了张收据。  “这上头沾了些墨渍,先生,”寄养所所长说,“不过我敢说,写得还算正规。先生,谢谢你了,邦布尔先生。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真的。”  邦布尔先生和气地点点头,答谢麦恩太太的屈膝礼,接着便问起孩子们的情况。  “天保佑那些个可爱的小心肝。”麦恩太太感慨万端。“他们好得不能再好了,这些宝贝。当然罗,除去上礼拜死掉的两个,还有小狄克。”  “那孩子一点没见好?”  麦恩太太摇了摇头。  “那是个心术不正,品行不端的小叫化子,往后也好不了,”邦布尔先生气冲冲地说,“他在哪儿呢?”  “先生,我这就带他来见你,”麦恩太太回答,“狄克,上这儿来。”  唤了好一阵子,她才找到狄克。他给放到哪筒下边洗了洗脸,在麦恩太太的睡衣上擦干了,才给领来拜见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  这孩子脸色苍白而瘦削,两颊凹陷,一对明亮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千方百计节省布料的教区衣服,他的贫儿制服,挂在他那软弱无力的身上仍显得十分宽松,幼小的四肢却已经像老年人的一样萎缩了。  在邦布尔先生的逼视下站着索索发抖的就是这么一个小东西,他不敢把目光从地板上抬起来,甚至听到干事的声音就害怕。  “你就不能抬头看这位绅士一眼,你这个犟孩子?”  狄克温顺地抬起双眼,他的目光跟邦布尔先生相遇了。  “你这是怎么啦,教区收养的狄克?”邦布尔先生不失时机,用滑稽的口吻问道。  “没什么,先生。”孩子有气无力地回答。  “我想也没什么,”麦恩太太少不得要对邦布尔先生的幽默大笑一阵。“不用说,你什么也不需要。”  “我想——”孩子结结巴巴地说道。  “哎哟。”麦恩太太打断了他的话。“你现在准要说,你真的需要某一样东西了吧?哼,这个小坏蛋——”  “等等,麦恩太太,等等。”干事端起权威人士的架子,扬起了一只手,说道。“老弟,想什么,嗯?”  “我想,”孩子吞吞吐吐地说,“要是有谁会写字的话,替我在一张纸上写几句话,再把它折好,密封起来,等我埋到地底下以后替我保存着。”  “嗳,这孩子什么意思?”邦布尔先生大声说,狄克那一本正经的样子,苍白的面容给他留下了某种印象,尽管对这样的事他早已屡见不鲜。“老弟,你说什么来着?”  “我想,”孩子说道,“把我的爱心留给可怜的奥立弗?退斯特,让他知道,一想到他在黑咕隆咚的晚上还得到处流浪,没人帮他,我多少次一个人坐下来,哭啊哭啊。我想告诉他,”孩子将两只小手紧紧地合在一起,怀着炽热的感情说,“我很高兴,我还没长大的时候就死了。我要是长成了大人,变老了,我在天堂里的小妹妹说不定会把我给忘了,或者一点都不像我了。要是我们俩都是小孩子,呆在那儿要快活得多。”  邦布尔先生惊讶得无法形容,他把这个说话的小不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然后转向自己的老朋友。“这帮小鬼全是一个样,麦恩大太,那个奥立弗真是无法无天,把他们全都教坏了。”  “先生,我才不相信这些话呢。”麦恩太太说着,抬起双手,恶狠狠地望着狄克。“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可恶的小坏蛋。”  “把他带走吧,夫人。”邦布尔先生傲慢地说,“这事必须呈报理事会,麦恩太太。”  “我希望先生们能谅解,这不是我的错,你说呢?”麦恩太太悲愤地缀泣着说道。  “他们会谅解的,夫人,会把事实真相搞清楚的,”邦布尔先生说,“得啦,把他带走吧,看见他我就讨厌。”  狄克立刻被带出去,锁进了煤窖,随即邦布尔先生也起身告辞,打点行装去了。  第二天早晨六点钟,邦布尔先生登上公共马车的顶座,他的三角帽换成了一顶圆礼帽,身上裹了一件带披肩的蓝色大衣,带着那两个居住权尚有争议的犯人顺顺当当地到了伦敦。一路上别的倒是没什么,只是那两小子的恶习有些复萌,他俩一直哆哆嗦嗦地抱怨天冷,用邦布尔先生的说法,他俩叫得他牙齿咔哒咔哒直打架,弄得他浑身不舒坦,尽管他还穿了一件大衣。  邦布尔先生安排好两个坏蛋的住宿,独自来到停班车的那所房子,吃了一顿便饭,吃的是牡砺油牛排和黑啤酒。他将一杯滚烫的掺水杜松子酒放在壁炉架上,把椅子扯到炉边坐了下来。他痛感世风日下,人心不足,一时间感慨万千。之后,他静了静心,读起一份报纸来。  邦布尔先生的目光停留在开头的一段,那是一则启事。             赏格五畿尼     今有一男童,名奥立弗?退斯特,上礼拜四黄昏时分从本顿维   尔家中失踪,一说被人诱拐出走,迄今杳无音讯。凡能告知其下   落,以资寻回上述奥立弗?退斯特者可获酬金五畿尼,凡透露其昔   日经历之一二者亦同。启者于此甚为关切,诸多缘由,恕不详述。  接下来是对奥立弗的穿着、身材、外貌以及如何失踪的一段详尽的描述,最后是布朗罗先生的姓名和地址。  邦布尔先生睁大眼睛,字斟句酌地把告示翻来覆去读了几遍。约莫过了五分钟多一点儿,他已经走在去本顿维尔的路上了。冲动之下,他丢下了那一杯热腾腾的掺水杜松子酒,连尝也没尝一口。  “布朗罗先生在家吗?”邦布尔先生向开门的女仆问道。  对于这句问话,女仆的回答不仅稀奇,更有些闪烁其词:“我不知道,您从哪儿来?”  邦布尔先生刚一报出奥立弗的名宇,以此说明来意,一直在客厅门口侧耳聆听着的贝德温太太立刻屏住呼吸,快步来到走廊里。  “进来吧——进来吧,”老太太说道,“我知道会打听到的,苦命的孩子。我知道会打听到的,我压根儿就不怀疑。愿主保佑他。我一直就这么说。”  说罢,这位可敬的老太太又匆匆忙忙地回到客厅,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痛哭起来。女仆没有这样容易动感情,她早已跑上楼去,这功夫,她下来传话说,请邦布尔先生立刻随她上楼,邦布尔欣然从命。  他走进里间的小书斋,里边坐着的是布朗罗先生和他的朋友格林维格先生,两人面前放着几只磨口圆酒瓶和玻璃杯。一看见邦布尔,后一位绅士立刻哇哇大叫起来:  “一个干事。准是个教区跑腿的,我要是说错了就把脑袋吃下去。”  “眼下请不要打岔,”布朗罗先生说道,“您请坐。”  邦布尔先生坐了下来,格林维格先生的举动怪模怪样,搞得他极为狼狈。布朗罗先生把灯移了一下,好让自己能不受干扰地看清这位教区干事的相貌,略略有些焦急地说:  “这个,先生,你是看到那张告示才来的吧?”  “是的,先生。”邦布尔先生说。  “你是教区干事,是不是啊?”格林维格先牛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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