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书名】局外人【作者】阿尔贝·加缪【类别】外文【状态】全本【更新】2011-03-11已更新至14章【本册章节】第1-14章【简介】这个现代小说的主角看起来不过像是古代犬儒的翻版,并无诱人的力量。但是作者让我们去面对他,看到他雕刻般的栩栩如生的影像,看到那种难以征服的绝望是真实的,自觉的,而且永远是抹不去的。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局外人、第一部、第二部、流亡与独立王国、不忠的女人、反叛者(混沌的头脑)、无声的愤怒、东道主、约拿斯和画家在工作中、长出来的巨石、附录《局外人》的社会现实人涵与人性内涵等。---开始阅读---[1]内容提要 莫尔索是阿尔及尔一家法国公司的职员,他接到离阿尔及尔80公里的一个养老院发来的电报说他母亲死了。他请假到了养老院,糊里糊涂地看着别人安葬了他的母亲,他只觉得很累,不想在封棺前再看一眼母亲的遗容,也不知道他母亲到底多大岁数。 下葬的第二天是星期六,不上班。莫尔索到海滨浴场去游泳,碰到了从前的女同事玛丽,两人一起游泳后,晚上又看了一场滑稽电影,然后留玛丽过了夜。 莫尔索的生活十分单调无聊,于是他和同事去追赶一辆卡车取乐。他有个邻居叫雷蒙,被情妇的弟弟痛揍,想让莫尔索代笔写封信把她臭骂一顿。莫尔索答应了,其实他对于做不做雷蒙的朋友是无所谓的。 玛丽到星期六又来和他一起游泳,还问他到底爱不爱她,他觉得这种话毫无意义。雷蒙和情归打架,惊动了警察,雷蒙要莫尔索到警察局去为他作证,莫尔索也觉得无所谓,反正照雷蒙要求的意思去说好了。 老板要莫尔索到巴黎的分号去工作,莫尔索觉得在哪里生活都一样。晚上玛丽来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结婚,他说这个问题毫无意思,她要结婚就结婚好了,这毕竟不是什么严肃的大事。 莫尔索为雷蒙作证之后,雷蒙情妇的弟弟带了一群阿拉伯人来报复,在海滨和他们打了一架。雷蒙被刺伤了胳膊,把手枪交给莫尔索,莫尔索不知道应不应该开枪。后来他被太阳光晒得头昏眼花,感到天旋地转,恍惚之中向刺伤雷蒙的的阿拉伯人开了5枪。 莫尔索因为杀人被捕,又不愿按照法官的意思向上帝忏悔,于是案子拖了11个月。他逐渐习惯了监狱的生活,时间对他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最后,检察官指控他在母亲死后不但不哭,还和女朋友去看滑稽电影,乱搞男女关系;为了逃避责任,还作为靠女人生活的雷蒙的同谋从犯去蓄意杀人,因而没有一点人性,是一个人面兽心的动物,是一个妖魔。法庭据此判处莫尔索死刑。他自己并不感到后悔,只是对检察宫这样缠住他不放感到惊讶。 莫尔索拒绝向神父忏悔,他觉得20岁死和70岁死没有什么区别,像神父这样活着也等于一个死人。但是别人的死活也好,母亲的慈爱也好,对他都没有什么意思了,有一股气息会把生活的岁月吹得一干二净。临刑前莫尔索闪过愿意重新生活的念头,但他仍然觉得现在也是幸福的,想到受刑时会有很多人来看,来咒骂他,他感到自己并不孤单。[2]作品赏析 《局外人》是加缪的成名作,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它形象地体现了存在主义哲学关于“荒谬”的观念;由于人和世界的分离,世界对于人来说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荒诞的世界无能为力,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事物都无动于衷。 《局外人》以“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开始,以“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看,对我发出仇恨的喊叫声”结束。小说以这种不动声色而又蕴含内在力量的平静语调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惊世骇俗的“荒谬的人”:对一切都漠然置之的莫尔索。 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莫尔索的母亲去世开始,到他在海难上杀死阿拉伯人为止,是按时间顺序叙述的故事。这种叙述毫无抒情的意味,而只是莫尔索内心自发意识的流露,因而他叙述的接二连三的事件、对话、姿势和感觉之间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给人以一种不连贯的荒谬之感,因为别人的姿势和语言在他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是不可理解的。唯一确实的存在便是大海、阳光,而大自然却压倒了他,使他莫名其妙地杀了人:“我只觉得饶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我感到天旋地转。海上泛起一阵闷热的狂风,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住枪。枪机扳动了……” 在第二部分里,牢房代替了大海,社会的意识代替了莫尔索自发的意识。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利用被告过去偶然发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虚构成一种他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形象:即把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尔索硬说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因为审讯几乎从不调查杀人案件,而是千方百计把杀人和他母亲之死及他和玛丽的关系联系在一起。所以在读者看来,有罪的倒不是莫尔索,而是法庭和检察官。 难怪别人把加缪当成莫尔索,以为他也同样对世界采取如此冷漠的态度,加缪感到十分恼火,因为他和莫尔索是截然不同的。当然,他反对资产阶级、反对法西斯,同样也反对共产党,他的政治态度的变化在从《鼠疫》到《反抗的人》等作品中都有明显的表现,但是无论如何,加缪不像莫尔索那样对一切都无动于衷,而是对社会有自己鲜明的态度。他以同情的笔调赞扬莫尔索蔑视宗教、蔑视死亡的傲然态度,正是对30~40年代的资本主义世界的揭露和反抗。这种反抗虽然是消极的,然而深刻地反映了二次大战爆发后西方社会中蔓延的对世界感到不安和绝望的心理,因此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但是主人公又从不分析他内心的思想感情,所以是内心描写和外部描写巧妙的结合,表明加缪掌握了美国作家福克纳、海明威等人的写作技巧。关于审讯和判决的段落则显然受到了卡夫卡作品的影响。主人公在自己不自觉的情况下犯罪,会使人联想到西默农的侦探小说。总之《局外人》的奇特而又新颖的笔调包含了不能以世俗之见和从字面上来理解的意义:塑造了一个显然与众个同的反面人物,却是一个不指望有别的社会,不想和别人有任何联系、只想保持自己个性不受干扰的人物。 加缪的小说风格介于传统小说和新小说之间。一方面,存在主义文学是反传统的,作者从不介入小说,从不干预主人公的命运,从来不发表自己的议论;另一方面,小说的语言又极其简单明晰,可以说具有古典主义的散文风格,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局外人》这部前所未有的小说的成功表明了加缪深厚的艺术造诣。当然,与新小说和荒诞派戏剧相比,包括《局外人》在内的存在主义文学,都由于其流畅可读而应归入传统文学的范围。[3]多余人?抑或理性的人?——谈谈加缪的《局外人》 郭宏安 翻开加缪的《局外人》,劈头就看见这么一句:“今天,妈妈死了。”紧接着就是一转:“也许是昨天……”一折一转,看似不经意,却已像石子投入水中,生出第一圈涟漪…… 《局外人》的第一句话实在是很不平常的。“妈妈……”,这样亲昵的口吻分明只会出自孩子的口中,成年人多半要说“母亲……”的。然而说话人恰恰不是孩子,而是一个叫默而索的年轻人。他在临刑前,以一种极冷静极枯涩、却又不乏幽默、有时还带点激情的口吻讲述他那极单调极平淡、却又不乏欢乐、有时还带点偶然的生活,直讲到被不明不白地判了死刑。默而索不说“母亲”而说“妈妈”,这首先就让我们感动,凄凄然有动于中。我们会想:他在内心深处该是对母亲蕴藏着多么温柔多么纯真的感情啊! 然而他竟没有哭!不惟接到通知母亲去世的电报时没有哭,就是在母亲下葬时也没有哭,而且他还在母亲的棺材(他居然没有要求打开棺材再看看母亲!)面前抽烟、喝咖啡……我们不禁要愤然了:一个人在母亲下葬时不哭,他还算得是人吗?更有甚者,他竟在此后的第二天,就去海滨游泳,和女友一起去看滑稽影片,并且和她一起回到自己的住处。这时,我们几乎不能不怀疑他对母亲的感情了。也许我们先前的感动会悄悄地溜走,然而竟没有。默而索不单是令我们凄然、愤然,他尤其让我们感到愕然:名声不好的邻居要惩罚自己的情妇,求他帮助写一封信,他竟答应了,觉得“没有理由不让他满意”。老板建议他去巴黎开设一个办事处,他竟没有表示什么热情,虽然他“并不愿意使他不快”。对按理说人人向往的巴黎,他竟有这样的评价:“很脏。有鸽子,有黑乎乎的院子……”玛丽要跟他结婚,他说“怎么样都行”,要一定让他说是否爱她,他竟说“大概是不爱她”。最后,他迷迷糊糊地杀了人,对法庭上的辩论漠然置之,却有兴趣断定自己的辩护律师的“才华大大不如检察官的”。就在临刑的前夜,他觉醒了:“面对着充满信息和星斗的夜”,他“第一次向这个世界的动人的冷漠敞开了心扉”。他居然感到他“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他似乎还嫌人们惊讶得不够,接着又说:“为了使我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这是《局外人》的最后一句话,也是一句很不平常的话。 以很不平常的话开头,以很不平常的话结尾,使《局外人》成为一本于平淡中见深度、从枯涩中出哲理的很不平常的书。我们的凄然,我们的愤然,我们的愕然,使我们不能不想一想:这位默而索究竟是何等样人。奇人?怪人?抑或是常人?多余人?畸形人?抑或是明白人? 有人说他是白痴。从他生活态度的萎靡消极,从他对人对事的反应的机械迟钝,从他对周围人们遵奉的价值观念的无动于衷,从他对本能的、即刻的肉体满足的强烈要求,从这些方面看,他确乎有些是。然而,他知道别人都为他失去母亲难过。他惟恐养老院院长因他将母亲送进养老院而责怪他,对于能否在母亲的棺材前抽烟也曾有过犹豫。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并且不乏判断力,例如他从那些看过电影回来的“年轻人的举动比平时更坚决”,推断出“他们刚才看的是一部冒险片子”。他尤其对太阳、大海、鲜花的香味等十分敏感。当神甫劝导他皈依上帝的时候,他可以揪住神甫的领子,把他内心深处的话、喜怒交进的强烈冲动,“劈头盖脸地朝他发泄出来”。这样一个敏感、清醒、具有明确的自我意识的人怎么可能是白痴呢? 有人说他是个野蛮人。怕也不尽然,或竟可以说似是而非。在法国作家的笔下曾经多次出现过野蛮人或远离人类文明的化外之人的形象。他们纯朴善良,弃圣绝智,无知无识,不知有欺诈,亦不知有善恶,若一旦有机会进入文明社会,其结果不是逃离便是堕落。他们无例外地成为作家们歌颂的对象,如蒙田、卢梭、夏多布里昂等。默而索只有一点和他们相像,即对文明社会格格不入,而对阳光、大海、清凉的夏夜却如鱼得水,或者说“肉体上的需要常常使我的感情混乱”。然而默而索并非生活在北美印第安人的部落里,他是法国人,是法国殖民地阿尔及利亚首府阿尔及尔的一家船运公司的职员。他还读过大学!只此一端就使他不但成不了野蛮人,怕连个平头百姓也做不得,他有文化,可以给同伴解释电影的内容,可以帮助邻居写相当微妙的信。他还读报!而读报,按加缪(或他的人物克拉芒斯)的说法,是现代人的两大特点之一,另一个特点是通奸(见《堕落》)。因此,默而索之自绝于乃至见弃于人类社会,显然不是由于野蛮人的原因所致。他曾经有过符合人类社会的价值标准的“雄心大志”,他对违反传统行为模式的举措经常有一种过失感,但他终于认识到这一切都“无所谓”,并不能改变生活。这样一个有意识地拒绝文明社会的人怎么可能是野蛮人呢? 有人说他是“一个比一般人缺乏理性的人”。那么,一般人的理性是什么呢?无非是认可并接受传统的价值观念,如感情,爱情,事业上的抱负,对地位和金钱的追求,对于过失的悔恨,以及信仰上帝等等;无非是遵循习俗所规定的行为模式,如母亲下葬时要痛哭流涕,娶一个女人时要说“爱她”,在法庭上要寻求有利于自己的辩护,在神甫面前要虔诚谦卑等等。然而默而索恰恰是拒绝传统的价值观念,对由习俗所规定的行为模式不以为然。他不想说谎,而不说谎不单是不说假话,也包括了不夸大其辞。他“不说废话”,而加缪认为:“男人的丈夫气概并不体现于言辞,而是体现于沉默。”他被判死刑后,曾经进行过那么复杂微妙的思索,甚至在想象中“改革了刑罚制度”。他对神甫的信仰作出过最严厉的判断:‘他的任何确信无疑,都抵不上一根女人的头发。”他对人类的处境作出了“进退两难,出路是没有的”悲观概括,这样的人,难道可以说是“一个比一般人缺乏理性的人’鸣? 默而索既非白痴,又非野蛮人,更不是一个比一般人缺乏理性的人。他是一个有着正常的理智的清醒的人。然而他却不见容于这个世界。为什么?因为他杀了人。检察官指控:“我控告这个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 诚然,默而索埋葬母亲时没有哭,难道说他这就犯下了死罪吗?从习俗的角度看,表示悲痛只有哭泣,别无他途。死了人总是要哭的,连器具也有叫哭丧棒的,不独死者亲属哭,甚至可以雇人来哭,中国有,甚至科西嘉也有,如高龙巴。这种由习俗规定的行为模式,是生活在社会中、并与社会合拍的人所必须遵守的。从这个约定俗成的行为模式的要求来看,默而索之不哭便被看成了禽兽的行为,为人类社会所不容。 当然,法律不会这样愚蠢,径直将“不哭”判为弑母,它总要寻出“正当”的理由来要一个人的脑袋。这理由在默而索身上恰好有一个:他杀了人。我们从旁观者的立场看,默而索杀人实在是出于正当防卫的动机,只不过是他“因为太阳”(而他是那样地喜欢太阳)而判断失误,使正当防卫的可辩护性大大地打了折扣。尤其是辩护律师的“才华大大不如检察官”,从“以习俗的观点探索灵魂”这一共同立场出发,他的所谓“正经人,一个正派的职员,不知疲倦,忠于雇主,受到大家的爱戴,同情他人的痛苦”之类的辩护,自然抵挡不住检察官的“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的指控。从法律的观点看,检察官的指控无懈可击,律师的辩护软弱无力,默而索必死无疑。但从解除了传统价值观念的束缚和传统行为模式的制约的人性的观点看,默而索实在并没有多少可以指责的地方。他没有哭死去的母亲,但心里是爱她的,并曾努力去理解她。他“大概不爱”而愿娶玛丽,是因为他觉得人人挂在嘴上的“爱”并不说明什么。他对职务的升迁不感兴趣,是因为他觉得那并不能改变生活,而且他是曾经有过但后来抛弃了所谓“雄』心大志”。他拒绝接见神甫,是因为他觉得“未来的生活”并不比他以往的生活“更真实”。然而社会为了自身的安定恰恰要求它的成员信守传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否则,一个人的灵魂就会变成一片荒漠,令检察官先生们“仔细探索”而“一无所获”;就会“变成连整个社会也可能陷进去的深渊”,令检察官先生们“意识到某种神圣的、不可抗拒的命令”。因此,站在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的立场,量刑的标准其实并不在罪行的轻重,而在它对社会秩序的威胁程度,而所谓威胁程度,则全在于检察官一类人的眼力。法律的这种荒唐实在并非没有来由的。 加缪曾经把《局外人》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这种近乎可笑的说法隐藏着一个十分严酷的逻辑:任何违反社会的基本法则的人必将受到社会的惩罚。这个社会需要和它一致的人,背弃它或反抗它的人都在惩处之列,都有可能让检察官先生说:“我向你们要这个人的脑袋……”默而索的脑袋诚然是被他要了去:社会抛弃了他,然而,默而索宣布:“我过去曾经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这时,不是可以说是他抛弃了社会吗?谁也不会想到默而索会有这样的宣告,然而这正是他的觉醒,他认识到了人与世界的分裂,他完成了荒诞的旅程的第一阶段。 我们终于说到了“荒诞”。谈《局外人》而不谈荒诞,就如同谈萨特的《恶心》而不谈存在主义。加缪写过以论荒诞为主旨的长篇哲学随笔:《西绪福斯神话》。事实上,人们的确是常常用《西绪福斯神话》来解释《局外人》,而开此先例的正是萨特。他最早把这两本书联系在一起,认定《局外人》是“荒诞的证明”,是一本“关于荒诞和反对荒诞的书”。我们读一读《西绪福斯神话》,就会知道,萨特的评论的确是切中肯失的。加缪在这本书中列举了荒诞的种种表现,例如:人和生活的分离,演员和布景的分离;怀有希望的精神和使之失望的世界之间的分裂;肉体的需要对于使之趋于死亡的时间的反抗;世界本身所具有的、使人的理解成为不可能的那种厚度和陌生性;人对人本身所散发出的非人性感到的不适及其堕落,等等。由于发现了“荒诞”,默而索的消极、冷漠、无动于衷、执着于瞬间的人生等等顿时具有了一种象征的意义,小说于是从哲学上得到了阐明。当加缪指出,“荒诞的人”就是“那个不否认永恒、但也不为永恒做任何事情的人”的时候,我们是不难想到默而索的。尤其是当加缪指出“一个能用歪理来解释的世界,还是一个熟悉的世界,但是在一个突然被剥夺了幻觉和光明的宇宙中,人就感到自己是个局外人”的时候,我们更会一下子想到默而索的。“荒诞的人”就是“局外人”,“局外人”就是具有“清醒的理性的人”,因为“荒诞,就是确认自己的界限的清醒的理性。”于是,人们把默而索视为西绪福斯的兄弟,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当然,萨特评论的权威性,也由于得到了加缪的主观意图的印证,而更加深入人心。加缪在1941年2月ZI日的一则手记中写道:“完成《神话》。三个‘荒诞’到此结束。”我们知道这三个“荒诞”指的是:哲学随笔《西绪福斯神话》,小说《局外人》和剧本《卡利古拉》。三者之间的关系于此可见。这种三扇屏式的组合似乎是加缪偏爱的一种形式,例如哲学随笔《反抗者》、小说《鼠疫》和剧本《正义者》。这是后话,不及细论。 阅读《西绪福斯神话》,固然有助于我们理解《局外人》,但是,如果《西绪福斯神话》对于《局外人》来说,不仅仅是一种理解的帮助,而且还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想这并不是作为小说的《局外人》的一种荣幸,而只能是它的一大缺欠,因为这说明,《局外人》作为小说来说不是一个生气灌注的自足的整体,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哲学观念的图解罢了。幸好事实并非如此。《局外人》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它以自身的独立的存在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关系:人与世界的关系。这种关系所以如此强烈地吸引着我们,是因为它迫使我们向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世界是晦涩的,还是清晰的?是合乎理性的,还是不可理喻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是幸福的,还是痛苦的?人与这个世界的关系是和谐一致的,还是分裂矛盾的?默而索不仅是一个有着健全的理智的人,而且还是个明白人,他用自己的遭遇回答了这些问题,而他最后拒绝进入神甫的世界更是标志着一种觉醒:他认识到,“未来的生活并不比我已往的生活更真实”。默而索是固执的,不妥协的。他追求一种真理,虽死而不悔。这真理就是真实地生活。加缪在为美国版《局外人》写的序言中说:“他远非麻木不仁,他怀有一种执着而深沉的激情,对于绝对和真实的激情。”我想这话是不错的。我们甚至可以说默而索是一位智者,因为加缪在《西绪福斯神话》中写道:“如果智者一词可以用于那种靠己之所有而不把希望寄托在己之所无来生活的人的话,那么这些人就是智者。”默而索显然是“这些人”中的一个,他要“义无反顾地生活”,“尽其可能地生活”,相信“地上的火焰抵得上天上的芬芳”,因此,他声称自己过去和现在都是幸福的,这虽然让人感到惊讶,却并不是不可理解的,因为加缪认为:“幸福和荒诞是同一块土地上的两个儿子”,幸福可以“产生于荒诞的发现”。当然,默而索是在监狱里获得荒诞感的,在此之前,他是生活在荒诞之中而浑然不觉,是一声枪响惊醒了他,是临近的死亡使他感觉到对于生的依恋。于是,默而索成了荒诞的人。局外人就是荒诞的人,像那无休止地滚动巨石的西绪福斯一样,敢于用轻蔑战胜悲惨的命运。而加缪说:“应该设想,西绪福斯是幸福的。” 《局外人》的读者可以不知道默而索什么模样,是高还是矮,是胖还是瘦,但他们不可能不记住他,不可能不在许多场合想到他。默而索将像幽灵一样,在许多国家里游荡,在许多读者的脑海里游荡。如果说时代变了,环境变了,人际关系变了,那他们可以记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或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在法国或类似的国家里,有那么一个默而索……[4]第一部 一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 养老院在马朗戈,离阿尔及尔八十公里。我乘两点钟的公共汽车,下午到,还赶得上守灵,明天晚上就能回来。我向老板请了两天假,有这样的理由,他不能拒绝。不过,他似乎不大高兴。我甚至跟他说:“这可不是我的错儿。”他没有理我。我想我不该跟他说这句话。反正,我没有什么可请求原谅的,倒是他应该向我表示哀悼。不过,后天他看见我戴孝的时候,一定会安慰我的。现在有点像是妈妈还没有死似的,不过一下葬,那可就是一桩已经了结的事了,一切又该公事公办了。 我乘的是两点钟的汽车。天气很热。跟平时一样,我还是在赛莱斯特的饭馆里吃的饭。他们都为我难受,赛莱斯特还说:“人只有一个母亲啊。”我走的时候,他们一直送我到门口。我有点儿烦,因为我还得到艾玛努埃尔那里去借黑领带和黑纱。他几个月前刚死了叔叔。 为了及时上路,我是跑着去的。这番急,这番跑,加上汽车颠簸,汽油味儿,还有道路和天空亮得晃眼,把我弄得昏昏沉沉的。我几乎睡了一路。我醒来的时候,正歪在一个军人身上,他朝我笑笑,问我是不是从远地方来。我不想说话,只应了声“是”。 养老院离村子还有两公里,我走去了。我真想立刻见到妈妈。但门房说我得先见见院长。他正忙着,我等了一会儿。这当儿,门房说个不停,后来,我见了院长。他是在办公室里接待我的。那是个小老头,佩带着荣誉团勋章。他那双浅色的眼睛盯着我。随后,他握着我的手,老也不松开,我真不知道如何抽出来。他看了看档案,对我说:“默而索太太是三年前来此的,您是她唯一的赡养者。”我以为他是在责备我什么,就赶紧向他解释。但是他打断了我:“您无须解释,亲爱的孩子。我看过您母亲的档案。您无力负担她。她需要有人照料,您的薪水又很菲薄。总之,她在这里更快活些。”我说:“是的,院长先生。”他又说:“您知道,她有年纪相仿的人作朋友。他们对过去的一些事有共同的兴趣。您年轻,跟您在一起,她还会问得慌呢。” 这是真的。妈妈在家的时候,一天到晚总是看着我,不说话。她刚进养老院时,常常哭。那是因为不习惯。几个月之后,如果再让她出来,她还会哭的。这又是因为不习惯。差不多为此,近一年来我就几乎没来看过她。当然,也是因为来看她就得占用星期天,还不算赶汽车、买车票、坐两小时的车所费的力气。 院长还在跟我说,可是我几乎不听了。最后,他说:“我想您愿意再看看您的母亲吧。”我站了起来,没说话,他领着我出去了。在楼梯上,他向我解释说:“我们把她抬到小停尸间里了。因为怕别的老人害怕。这里每逢有人死了,其他人总要有两三天工夫才能安定下来。这给服务带来很多困难。”我们穿过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不少老人,正三五成群地闲谈。我们经过的时候,他们都不作声了;我们一过去,他们就又说开了。真像一群鹦鹉在嘁嘁喳喳低声乱叫。走到一座小房子门前,院长与我告别:“请自便吧,默而索先生。有事到办公室找我。原则上,下葬定于明晨十点钟。我们是想让您能够守灵。还有,您的母亲似乎常向同伴们表示,希望按宗教的仪式安葬。这事我已经安排好了。只不过想告诉您一声。”我谢了他。妈妈并不是无神论者,可活着的时候也从未想到过宗教。 我进去了。屋子里很亮,玻璃天棚,四壁刷着白灰。有几把椅子,几个X形的架子。正中两个架子上,停着一口棺材,盖着盖。一些发亮的螺丝钉,刚拧进去个头儿,在刷成褐色的木板上看得清清楚楚。棺材旁边,有一个阿拉伯女护士,穿着白大褂,头上一方颜色鲜亮的围巾。 这时,门房来到我的身后。他大概是跑来着,说话有点儿结巴:“他们给盖上了,我得再打开,好让您看看她。”他走近棺材,我叫住了他。他问我:“您不想?”我回答说:“不想。”他站住了,我很难为情,因为我觉得我不该那样说。过了一会儿,他看了看我,问道:“为什么?”他并没有责备的意思,好像只是想问问。我说:“不知道。”于是,他拈着发白的小胡子,也不看我,说道:“我明白。”他的眼睛很漂亮,淡蓝色,脸上有些发红。他给我搬来一把椅子,自己坐在我后面。女护士站起来,朝门口走去。这时,门房对我说:“她长的是恶疮。”因为我不明白,就看了看那女护土,只见她眼睛下面绕头缠了一条绷带。在鼻子的那个地方,绷带是平的。在她的脸上,人们所能见到的,就是一条雪白的绷带。 她出去以后,门房说:“我不陪你了。”我不知道我做了个什么表示,他没有走,站在我后面。背后有一个人,使我很不自在。傍晚时分,屋子里仍然很亮。两只大胡蜂在玻璃天棚上嗡嗡地飞。我感到困劲儿上来了。我头也没口,对门房说:“您在这里很久了吗?”他立即回答道:“五年了,”好像就等着我问他似的。 接着,他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如果有人对他说他会在马朗戈养老院当一辈子门房,他一定会惊讶不止。他六十四岁,是巴黎人。说到这儿,我打断了他:“噢,您不是本地人?”我这才想起来,他在带我去见院长之前,跟我谈起过妈妈。他说要赶快下葬,因为平原天气热,特别是这个地方。就是那个时候,他告诉我他在巴黎住过,而且怎么也忘不了巴黎。在巴黎,死人在家里停放三天,有时四天。这里不行,时间太短,怎么也习惯不了才过这么短时间就要跟着柩车去下葬。这时,他老婆对他说:“别说了,这些事是不能对先生说的。”老头子脸红了,连连道歉。我就说:“没关系,没关系。”我觉得他说得对,很有意思。 在小停尸间里,他告诉我,他进养老院是因为穷。他觉得自己身体还结实,就自荐当了门房。我向他指出,无论如何,他还是养老院收留的人。他说不是。我先就觉得奇怪,他说到住养老院的人时(其中有几个并不比他大),总是说:“他们”,“那些人”,有时也说“老人们”。当然,那不是一码事。他是门房,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还管着他们呢。 这时,那个女护士进来了。天一下子就黑了。浓重的夜色很快就压在玻璃天棚上。门房打开灯,突然的光亮使我眼花目眩。他请我到食堂去吃饭。但是我不饿。他于是建议端杯牛奶咖啡来。我喜欢牛奶咖啡,就接受了。过了一会儿,他端着一个托盘回来了。我喝了咖啡,想抽烟。可是我犹豫了,我不知道能不能在妈妈面前这样做。我想了想,认为这不要紧。我给了门房一支烟,我们抽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您知道,令堂的朋友们也要来守灵。这是习惯。我得去找些椅子,端点咖啡来。”我问他能不能关掉一盏灯。照在白墙上的灯光使我很难受。他说不行。灯就是那样装的:要么全开,要么全关。我后来没有怎么再注意他。他出去,进来,摆好椅子,在一把椅子上围着咖啡壶放了一些杯子。然后,他隔着妈妈的棺木在我对面坐下。女护士也坐在里边,背对着我。我看不见她在干什么。但从她胳膊的动作看,我认为她是在织毛线。屋子里暖洋洋的,咖啡使我发热,从开着的门中,飘进来一股夜晚和鲜花的气味。我觉得我打了个盹儿。 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把我弄醒了。乍一睁开眼睛,屋子更显得白了。在我面前,没有一点儿阴影,每一样东西,每一个角落,每一条曲线,都清清楚楚,轮廓分明,很显眼。妈妈的朋友们就是这个时候进来的。一共有十来个,静悄悄地在这耀眼的灯光中挪动。他们坐下了,没有一把椅子响一声。我看见了他们,我看人从来没有这样清楚过,他们的面孔和衣着的任何一个细节都没有逃过我的眼睛。然而,我听不见他们的声音,我真难相信他们是真的在那里。几乎所有的女人都系着围裙,束腰的带子使她们的大肚子更突出了。我还从没有注意过老太太会有这样大的肚子。男人几乎都很瘦,拄着手杖。使我惊奇的是,我在他们的脸上看不见眼睛,只看见一堆皱纹中间闪动着一缕混浊的亮光。他们坐下的时候,大多数人都看了看我,不自然地点了点头,嘴唇都陷进了没有牙的嘴里,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向我打招呼,还是脸上不由自主地抽动了一下。我还是相信他们是在跟我招呼。这时我才发觉他们都面对着我,摇晃着脑袋坐在门房的左右。有一阵,我有一种可笑的印象,觉得他们是审判我来了。 不多会儿,一个女人哭起来了。她坐在第二排,躲在一个同伴的后面,我看不清楚。她抽抽答答地哭着,我觉得她大概不会停的。其他人好像都没有听见。他们神情沮丧,满面愁容,一声不吭。他们看看棺材,看看手杖,或随便东张西望,他们只看这些东西。那个女人一直在哭。我很奇怪,因为我并不认识她。我真希望她别再哭了,可我不敢对她说。门房朝她弯下身,说了句话,可她摇摇头,嘟囔了句什么,依旧抽抽答答地哭着。于是,门房朝我走来,在我身边坐下。过了好一阵,他才眼睛望着别处告诉我:“她跟令堂很要好。她说令堂是她在这儿唯一的朋友,现在她什么人也没有了。” 我们就这样坐了很久。那个女人的叹息声和呜咽声少了,但抽泣得很厉害,最后总算无声无息了。我不困了,但很累,腰酸背疼。现在,是这些人的沉默使我难受。我只是偶尔听见一种奇怪的声响,不知道是什么。时间长了,我终于猜出,原来是有几个老头子嘬腮帮子,发出了这种怪响。他们沉浸在冥想中,自己并不觉得。我甚至觉得,在他们眼里,躺在他们中间的死者算不了什么。但是现在我认为,那是一个错误的印象。 我们都喝了门房端来的咖啡。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一夜过去了。我现在还记得,有时我睁开眼,看见老头们一个个缩成一团睡着了,只有一位,下巴颏压在拄着手杖的手背上,在盯着我看,好像他就等着我醒似的。随后,我又睡了。因为腰越来越疼,我又醒了。晨曦已经悄悄爬上玻璃窗。一会儿,一个老头儿醒了,使劲地咳嗽。他掏出一块方格大手帕,往里面吐痰,每一口痰都像使尽了全身的力气。其他人都被吵醒了,门房说他们该走了。他们站了起来。这样不舒服的一夜使他们个个面如死灰。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出去时竟都同我握了手,好像过了彼此不说一句话的黑夜,我们的亲切感倒增加了。 我累了。门房把我带到他那里,我洗了把脸,我又喝了一杯牛奶咖啡,好极了。我出去时,天已大亮。马朗戈和大海之间的山岭上空,一片红光。从山上吹过的风带来了一股盐味。看来是一个好天。我很久没到乡下来了,要不是因为妈妈,这会儿去散散步该多好啊。 我在院子里一棵梧桐树下等着。我闻着湿润的泥土味儿,不想再睡了。我想到了办公室里的同事们。这个时辰,他们该起床上班去了,对我来说,这总是最难熬的时刻。我又想了一会儿,被房子里传来的铃声打断了。窗户后面一阵忙乱声,随后又安静下来。太阳在天上又升高了一些,开始晒得我两脚发热。门房穿过院子,说院长要见我。我到他办公室去。他让我在几张纸上签了宇。我见他穿着黑衣服和带条纹的裤子。他拿起电话,问我:“殡仪馆的人已来了一会儿了,我要让他们来盖棺。您想最后再见见您的母亲吗?”我说不。他对着电话低声命令说:“费雅克,告诉那些人,他们可以去了。” 然后,他说他也要去送葬,我谢了他。他在写字台后面坐下,叉起两条小腿。他告诉我,送葬的只有我和他,还有值勤的女护士。原则上,院里的老人不许去送殡,只许参加守灵。他指出:“这是个人道问题。”不过这一次,他允许妈妈的一个老朋友多玛·贝莱兹参加送葬。说到这儿,院长笑了笑。他对我说:“您知道,这种感情有点孩子气。他和您的母亲几乎是形影不离。在院里,大家都拿他们打趣,他们对贝莱兹说:‘她是您的未婚妻。’他只是笑。他们觉得开心。问题是默而索太太的死使他十分难过,我认为不应该拒绝他。但是,根据医生的建议,我昨天没有让他守灵。” 我们默默地坐了好一会儿。院长站起来,往窗外观望。他看了一会儿,说:“马朗戈的神甫来了。他倒是提前了。”他告诉我至少要走三刻钟才能到教堂,教堂在村子里。我们下了楼。神甫和两个唱诗童子等在门前。其中一个手拿香炉,神甫弯下腰,调好香炉上银链子的长短。我们走到时,神甫已直起腰来。他叫我“儿子”,对我说了几句话。他走进屋里,我随他进去。 我一眼就看见螺钉已经旋进去了,屋子里站着四个穿黑衣服的人。同时,我听见院长说车子已经等在路上,神甫也开始祈祷了。从这时起,一切都进行得很快。那四个人走向棺材,把一条毯子蒙在上面。神甫、唱诗童子、院长和我,一齐走出去。门口,有一位太太,我不认识。“默而索先生,”院长介绍说。我没听见这位太太的姓名,只知道她是护士代表。她没有一丝笑容,向我低了低瘦骨嶙峋的长脸。然后,我们站成一排,让棺材过去。我们跟在抬棺材的人后面,走出养老院。送葬的车停在大门口,长方形,漆得发亮,像个铅笔盒。旁边站着葬礼司仪,他身材矮小,衣着滑稽,还有一个态度做作的老人,我明白了,他就是贝莱兹先生。他戴着一顶圆顶宽檐软毡帽(棺材经过的时候,他摘掉了帽子),裤脚堆在鞋上,大白领的衬衫太大,而黑领花又太小。鼻子上布满了黑点儿,嘴唇不住地抖动。满头的白发相当细软,两只耷拉耳,耳轮胡乱卷着,血红的颜色衬着苍白的面孔,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司仪安排了我们的位置。神甫走在前面,然后是车子。旁边是四个抬棺材的。再后面,是院长和我,护士代表和贝莱兹先生断后。 天空中阳光灿烂,地上开始感到压力,炎热迅速增高。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等这么久才走。我穿着一身深色衣服,觉得很热。小老头本来已戴上帽子,这时又摘下来了。院长跟我谈到他的时候,我歪过头,望着他。他对我说,我母亲和贝莱兹先生傍晚常由一个女护士陪着散步,有时一直走到村里。我望着周围的田野。一排排通往天边山岭的柏树,一片红绿相杂的土地,房子不多却错落有致,我理解母亲的心理。在这个地方,傍晚该是一段令人伤感的时刻啊。今天,火辣辣的太阳晒得这片地方直打颤,既冷酷无情,又令人疲惫不堪。 我们终于上路了。这时我才发觉贝莱兹有点儿瘸。车子渐渐走快了,老人落在后面。车子旁边也有一个人跟不上了,这时和我并排走着。我真奇怪,太阳怎么在天上升得那么快。我发现田野上早就充满了嗡嗡的虫鸣和簌簌的草响。我脸上流下汗来。我没戴帽子,只好拿手帕扇风。殡仪馆的那个伙计跟我说了句什么,我没听见。同时,他用右手掀了掀鸭舌帽檐,左手拿手帕擦着额头。我问他:“怎么样?”他指了指天,连声说:“晒得够呛。”我说:“对。”过了一会儿,他问我:“里边是您的母亲吗?”我又回了个“对”。“她年纪大吗?”我答道:“还好,”因为我也不知道她究竟多少岁。然后,他就不说话了。我回了回头,看见老贝莱兹已经拉下五十多米远了。他一个人急忙往前赶,手上摇晃着帽子。我也看了看院长。他庄严地走着,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他的额上渗出了汗珠,他也不擦。 我觉得一行人走得更快了。我周围仍然是一片被阳光照得发亮的田野。天空亮得让人受不了。有一阵,我们走过一段新修的公路。太阳晒得柏油爆裂,脚一踩就陷进去,留下一道亮晶晶的裂日。车顶上,车夫的熟皮帽子就像在这黑油泥里浸过似的。我有点迷迷糊糊,头上是青天白云,周围是单调的颜色,开裂的柏油是粘乎乎的黑,人们穿的衣服是死气沉沉的黑,车子是漆得发亮的黑。这一切,阳光、皮革味、马粪味、漆味、香炉味、一夜没睡觉的疲倦,使我两眼模糊,神志不清。我又回了回头,贝莱兹已远远地落在后面,被裹在一片蒸腾的水气中,后来干脆看不见了。我仔细寻找,才见他已经离开大路,从野地里斜穿过来。我注意到前面大路转了个弯。原来贝莱兹熟悉路径,正抄近路追我们呢。在大路拐弯的地方,他追上了我们。后来,我们又把他拉下了。他仍然斜穿田野,这样一共好几次。而我,我感到血直往太阳穴上涌。 以后的一切都进行得如此迅速、准确、自然,我现在什么也记不得了。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在村口,护士代表跟我说了话。她的声音很怪,与她的面孔不协调,那是一种抑扬的、颤抖的声音。她对我说:“走得慢,会中暑;走得太快,又要出汗,到了教堂就会着凉。”她说得对。进退两难,出路是没有的。我还保留着这一天的几个印象,比方说,贝莱兹最后在村回追上我们时的那张面孔。他又激动又难过,大滴的泪水流上面颊。但是,由于皱纹的关系,泪水竟流不动,散而复聚,在那张形容大变的脸上铺了一层水。还有教堂,路旁的村民,墓地坟上红色的天竺葵,贝莱兹的昏厥(真像一个散架的木偶),撒在妈妈棺材上血红色的土,杂在土中的雪白的树根,又是人群,说话声,村子,在厂一个咖啡馆门前的等待,马达不停的轰鸣声,以及当汽车开进万家灯火的阿尔及尔,我想到我要上床睡它十二个钟头时我所感到的喜悦。[5]二 醒来的时候,我明白了为什么我向老板请那两天假时他的脸色那么不高兴,因为今天是星期六。我可以说是忘了,起床的时候才想起来。老板自然是想到了,加上星期天我就等于有了四天假日,而这是不会叫他高兴的。但一方面,安葬妈妈是在昨天而不是在今天,这并不是我的错,另一方面,无论如何,星期六和星期天总还是我的。当然,这并不妨碍我理解老板的心情。 昨天一天我累得够呛,简直起不来。刮脸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今天于什么,我决定去游泳。我乘电车去海滨浴场。一到那儿,我就扎进水里。年轻人很多。我在水里看见了玛丽·卡多娜,我们从前在一个办公室工作,她是打字员,我那时曾想把她弄到手。我现在认为她也是这样想的。但她很快就走了,我们没来得及呀。我帮她爬上一个水鼓。在扶她的时候,我轻轻地碰着了她的乳房。她趴在水鼓上,我还在水里。她朝我转过身来,头发遮住了眼睛,她笑了。我也上了水鼓,挨在她身边。天气很好,我开玩笑似地仰起头,枕在她的肚子上。她没说什么,我就这样待着。我两眼望着天空,天空是蓝的,泛着金色。我感到头底下玛丽的肚子在轻轻地起伏。我们半睡半醒地在水鼓上待了很久。太阳变得太强烈了,她下了水,我也跟着下了水。我追上她,伸手抱住她的腰,我们一起游。她一直在笑。在岸上晒干的时候,她对我说:“我晒得比您还黑。”我问她晚上愿意不愿意去看电影。她还是笑,说她想看一部费南代尔的片子。穿好衣服以后,她看见我系了一条黑领带,显出很奇怪的样子,问我是不是在戴孝。我跟她说妈妈死了。她想知道是什么时候,我说:“昨天。”她吓得倒退了一步,但没表示什么。我想对她说这不是我的错,但是我收住了口,因为我想起来我已经跟老板说过了。这是毫无意义的。反正,人总是有点什么过错。 晚上,玛丽把什么都忘了。片子有的地方挺滑稽,不过实在是很蠢。她的腿挨着我的腿。我抚摸她的乳房。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吻了她,但吻得很笨。出来以后,她跟我到我的住处来了。 我醒来的时候,玛丽已经走了。她跟我说过她得到她婶婶家去。我想起来了,今天是星期天,这真烦人,因为我不喜欢星期天。于是,我翻了个身,在枕头上寻找玛丽的头发留下的盐味儿,一直睡到十点钟。我T根接一根地抽烟,一直躺着,直到中午。我不想跟平时那样去赛莱斯特的饭馆吃饭,因为他们肯定要问我,我可不喜欢这样。我煮了几个鸡蛋,就着盘子吃了,没吃面包,我没有了,也不愿意下楼去买。 吃过午饭,我有点问得慌,就在房子里瞎转悠。妈妈在的时候,这套房子还挺合适,现在我一个人住就太大了,我不得不把饭厅的桌子搬到卧室里来。我只住这一间,屋里有几把当中的草已经有点塌陷的椅子,一个镜子发黄的柜子,一个梳妆台,一张铜床。其余的都不管了。后来,没事找事,我拿起一张旧报,读了起来。我把克鲁申盐业公司的广告剪下来,贴在一本旧簿子里。凡是报上让我开心的东西,我都剪下贴在里面。我洗了洗手,最后,上了阳台。 我的卧室外面是通往郊区的大街。午后天气晴朗。但是,马路很脏,行人稀少,却都很匆忙。首先是全家出来散步的人,两个穿海军服的小男孩,短裤长得过膝盖,笔挺的衣服使他们手足无措;一个小女孩,头上扎着一个粉红色的大花结,脚上穿着黑漆皮鞋。他们后面,是一位高大的母亲,穿着栗色的绸连衣裙;父亲是个相当瘦弱的矮个儿,我见过。他戴着一顶平顶窄檐的草帽,扎着蝴蝶结,手上一根手杖。看到他和他老婆在一起,我明白了为什么这一带的人都说他仪态不凡。过了一会儿,过来一群郊区的年轻人,头发油光光的,系着红领带,衣服腰身收得很紧,衣袋上绣着花儿,穿着方头皮鞋。我想他们是去城里看电影的,所以走得这样早,而且一边赶电车,一边高声说笑。 他们过去之后,路上渐渐没有人了。我想,各处的热闹都开始了。街上只剩下了一些店主和猫。从街道两旁的无花果树上空望去,天是晴的,但是不亮。对面人行道上,卖烟的搬出一把椅子,倒放在门前,双腿骑上,两只胳膊放在椅背上。刚才还是拥挤不堪的电车现在几乎全空了。烟店旁边那家叫“彼埃罗之家”的小咖啡馆里空无一人,侍者正在扫地。这的确是个星期天的样子。 我也把椅子倒转过来,像卖烟的那样放着,我觉得那样更舒服。我抽了两支烟,又进去拿了块巧克力,回到窗前吃起来。很快,天阴了。我以为要下暴雨,可是,天又渐渐放晴了。不过,刚才飘过一片乌云,像是要下雨,使街上更加阴暗了。我待在那儿望天,望了好久。 五点钟,电车轰隆隆地开过来了,车里挤满了从郊外体育场看比赛的人,有的就站在踏板上,有的扶着栏杆。后面几辆车里拉着的,我从他们的小手提箱认出是运动员。他们扯着嗓子喊叫,唱歌,说他们的俱乐部万古常青。好几个人跟我打招呼。其中有一个甚至对我喊:“我们赢了他们。”我点点头,大声说:“对。”从这时起,小汽车就多起来了。 天有点暗了。屋顶上空,天色发红,一人黄昏,街上也热闹起来。散步的人也渐渐往口走了。我在人群中认出了那位仪态不凡的先生。孩子在哭,让大人拖着走。这一带的电影院几乎也在这时把大批看客抛向街头。其中,年轻人的举动比平时更坚决,我想他们刚才看的是一部冒险片子。从城里电影院回来的人到得稍微晚些。他们显得更庄重些。他们还在笑,却不时地显出疲倦和出神的样子。他们待在街上,在对面的人行道上走来走去。附近的姑娘们没戴帽子,挽着胳膊在街上走。小伙子们设法迎上她们,说句笑话,她们一边大笑,一边回过头来。其中我认识好几个,她们向我打了招呼。 这时,街灯一下子亮了,使夜晚空中初现的星星黯然失色。我望着满是行人和灯光的人行道,感到眼睛很累。电灯把潮湿的路面照得闪闪发光,间隔均匀的电车反射着灯光,照在发亮的头发、人的笑容或银手镯上。不一会儿,电车少了,树木和电灯上空变得漆黑一片,不知不觉中路上的人也走光了,直到第一只猫慢悠悠地穿过重新变得空无一人的马路。这时,我想该吃晚饭了。我在椅背上趴得太久了,脖子有点儿酸。我下楼买了面包和面片,自己做了做,站着吃了。我想在窗前抽支烟,可是空气凉了,我有点儿冷。我关上窗户,回来的时候,在镜子里看见桌子的一角上摆着酒精灯和面包块。我想星期天总是忙忙碌碌的,妈妈已经安葬了,我又该上班了,总之,没有任何变化。[6]三 今天,我在办公室干了很多活儿。老板很和气。他问我是不是太累了,他也想知道妈妈的年纪。为了不弄错,我说了个“六十来岁”,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松了口气,认为这是了结了一桩大事。 我的桌子上堆了一大堆提单,我都得处理。在离开办公室去吃午饭之前,我洗了手。中午是我最喜欢的时刻。晚上,我就不那么高兴了,因为公用的转动毛巾用了一天,都湿透了。一天,我向老板提出了这件事。他回答说他对此感到遗憾,不过这毕竟是小事一桩。我下班晚了些,十二点半我才跟艾玛努埃尔一起出来,他在发货部门工作。办公室外面就是海,我们看了一会儿大太阳底下停在港里的船。这时,一辆卡车开过来,带着哗啦哗啦的铁链声和噼噼啪啪的爆炸声。艾玛努埃尔问我“去看看怎么样”,我就跑了起来。卡车超过了我们,我们追上去。我被包围在一片嘈杂声和灰尘之中,什么也看不见了,只感到这种混乱的冲动,拼命在绞车、机器、半空中晃动的桅杆和我们身边的轮船之间奔跑。我第一个抓住车,跳了上去。然后,我帮着文玛努埃尔坐好。我们喘不过气来,汽车在尘土和阳光中,在码头上高低不平的路上颠簸着。艾玛努埃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们来到赛莱斯特的饭馆,浑身是汗。他还是那样子,挺着大肚子,系着围裙,留着雪白的小胡子。他问我“总还好吧”,我说好,现在肚子饿了。我吃得很快,喝了咖啡,然后回家,睡了一会儿,因为我酒喝多了。醒来的时候,我想抽烟。时候不早了,我跑去赶电车。我干了一下午。办公室里很热,晚上下了班,我沿着码头慢步走回去,感到很快活。天是绿色的,我感到心满意足。尽管如此,我还是径直回家了,因为我想自己煮土豆。 楼梯黑乎乎的。我上楼时碰在老萨拉玛诺的身上,他是我同层的邻居。他牵着狗。八年来,人们看见他们总是厮守在一起。这条西班牙种猎犬生了一种皮肤病,我想是丹毒,毛都快掉光了,浑身是硬皮和褐色的痴。他们俩挤在一间小屋子里,久而久之,老萨拉玛诺都像它了。他的脸上长了些发红的硬痴,头上是稀疏的黄毛。那狗呢,也跟它的主人学了一种弯腰驼背的走相,撅着嘴,伸着脖子。他们好像是同类,却相互憎恨。每天两次,十一点和六点,老头儿带着狗散步。八年来,他们没有改变过路线。他们总是沿着里昂路走,狗拖着人,直到老萨拉玛诺打个趔趄,他于是就又打又骂。狗吓得趴在地上,让人拖着走。这时,该老头儿拽了。要是狗忘了,又拖起主人来,就又会挨打挨骂。于是,他们两个双双待在人行道上,你瞅着我,我瞪着你,狗是怕,人是恨。天天如此。碰到狗要撒尿,老头儿偏不给它时间,使劲拽它,狗就沥沥拉拉尿一道儿。如果狗偶尔尿在屋里,更要遭到毒打。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八年。赛莱斯特总是说“这真不幸”,实际上,谁也不能知道。我在楼梯上碰见萨拉玛诺的时候,他正在骂狗。他对它说:“混蛋!脏货!”狗直哼哼。我跟他说:“您好,”但老头儿还在骂。于是,我问狗怎么惹他了,他不答腔。他只是说:“混蛋!脏货!”我模模糊糊地看见他正弯着腰在狗的颈圈上摆弄什么。我提高了嗓门儿。他头也不回,憋着火儿回答我:“它老是那样。”说完,便拖着那条哼哼卿卿、不肯痛痛快快往前走的狗出去了。 正在这时,我那层的第二个邻居进来了。这一带的人都说他靠女人生活。但是,人要问他职业,他就说是“仓库管理员”。一般地说,大家都不大喜欢他。但是他常跟我说话,有时还到我那儿坐坐,因为我听他说话。再说,我没有任何理由不跟他说话。他叫莱蒙·散太斯。他长得相当矮,肩膀却很宽,一个拳击手的鼻子。他总是穿得衣冠楚楚。说到萨拉玛诺,他也说:“真是不幸!”他问我对此是否感到讨厌,我回答说不。 我们上了楼,正要分手的时候,他对我说:“我那里有猪血香肠和葡萄酒,一块儿吃点怎么样?……”我想这样我不用做饭了,就接受了。他也只有一间房子,外带一间没有窗户的厨房。床的上方摆着一个白色和粉红色的仿大理石天使像,几张体育冠军的相片和两三张裸体女人画片。屋里很脏,床上乱七八糟。他先点上煤油灯,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卷肮脏的纱布,把右手缠了起来。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和一个跟他找碴儿的家伙打了一架。 “您知道,默而索先生,”他对我说,“并不是我坏,可我是火性子。那小子呢,他说:‘你要是个男子汉,从电车上下来。’我对他说:‘滚蛋,别找事儿。’他说我不是男子汉。于是,我下了电车,对他说:“够了,到此为止吧,不然我就教训教训你。’他说:‘你敢怎么样?’我就揍了他一顿。他倒在地上。我呢,我正要把他扶起来,他却躺在地上用脚踢我。我给了他一脚,又打了他两耳光。他满脸流血。我问他够不够。他说够了。” 说话的工夫,散太斯已缠好了绷带。我坐在床上。他说:“您看,不是我找他,是他对我不尊重。”的确如此,我承认。这时,他说,他正要就这件事跟我讨个主意,而我呢,是个男子汉,有生活经验,能帮助他,这样的话,他就是我的朋友了。我什么也没说,他又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朋友。我说怎么都行,他好像很满意。他拿出香肠,在锅里煮熟,又拿出酒杯、盘子、刀叉、两瓶酒。拿这些东西时,他没说话。我们坐下。一边吃,他一边讲他的故事。他先还迟疑了一下。“我认识一位太太……这么说吧,她是我的情妇。”跟他打架的那个人是这女人的兄弟。他对我说他供养着她。我没说话,但是他立刻补充说他知道这地方的人说他什么,不过他问心无愧,他是仓库管理员。 “至于我这件事,”他说,“我是发觉了她在欺骗我。”他给她的钱刚够维持生活。他为她付房租,每天给她二十法郎饭钱。“房租三百法郎,饭钱六百法郎,不时地送双袜子,一共一千法郎。人家还不工作。可她说那是合理的,我给的钱不够她生活。我跟她说:‘你为什么不找个半天的工作干干呢?这样就省得我再为这些零星花费操心了。这个月我给你买了一套衣服,每天给你二十法郎,替你付房租,可你呢,下午和你的女友们喝咖啡。你拿咖啡和糖请她们,出钱的却是我。我待你不薄,你却忘恩负义。’可她就是不工作,总是说钱不够。所以我才发觉其中一定有欺骗。” 于是,他告诉我他在她的手提包里发现了一张彩票,她不能解释是怎么买的。不久,他又在她那里发现一张当票,证明她当了两只镯子。他可一直不知道她有两只镯子。“我看得清清楚楚,她在欺骗我。我就不要她了。不过,我先揍了她一顿,然后才揭了她的老底。我对她说,她就是想拿我寻开心。您知道,默而索先生,我是这样说的:‘你看不到人家在嫉妒我给你带来的幸福。你以后就知道自己是有福不会享了。’” 他把她打得见血方休。以前,他不打她。“打是打,不过是轻轻碰碰而已。她叫唤。我就关上窗子,也就完了。这一回,我可是来真的了。对我来说,我惩罚得还不够呢。” 他解释说,就是为此,他才需要听听我的主意。他停下话头,调了调结了灯花的灯芯。我一直在听他说。我喝了将近一升的酒,觉得太阳穴发烫。我抽着莱蒙的烟,因为我的已经没有了。末班电车开过,把已很遥远的郊区的嘈杂声带走了。莱蒙在继续说话。使他烦恼的是,他对跟他睡觉的女人“还有感情”。但他还是想惩罚她。最初,他想把她带到一家旅馆去,叫来“风化警察”,造成一桩丑闻,让她在警察局备个案。后来,他又找过几个流氓帮里的朋友。他们也没有想出什么办法。正如莱蒙跟我说的那样,参加流氓帮还是值得的。他对他们说了,他们建议“破她的相”。不过,这不是他的意思。他要考虑考虑。在这之前,他想问问我的意见。在得到我的指点之前,他想知道我对这件事是怎么想的。我说我什么也没想,但是我觉得这很有意思。他问我是不是认为其中有欺骗,我觉得是有欺骗。他又问我是不是认为应该惩罚她,假使是我的话,我将怎么做,我说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但我理解他想惩罚她的心情。我又喝了点酒。他点了一支烟,说出了他的主意。他想给她写一封信,“信里狠狠地羞辱她一番,再给她点儿甜头让她后悔。”然后,等她来的时候,他就跟她睡觉,“正在要完事的时候”,他就吐她一脸唾沫,把她赶出去。我觉得这样的话,的确,她也就受到了惩罚。但是,莱蒙说他觉得自己写不好这封信,他想让我替他写。由于我没说什么,他就问我是不是马上写不方便,我说不。 他喝了一杯酒,站起来,把盘子和我们吃剩的冷香肠推开。他仔细地擦了擦铺在桌上的漆布。他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张方格纸,一个黄信封,一支红木杆的蘸水钢笔和一小方瓶紫墨水。他告诉我那女人的名字,我看出来是个摩尔人。我写好信。信写得有点儿随便,不过,我还是尽力让莱蒙满意,因为我没有理由不让他满意。然后,我高声念给他听。他一边抽烟一边听,连连点头。他请我再念一遍。他非常满意。他对我说:“我就知道你有生活经验。”起初,我还没发觉他已经用“你”来称呼我了。只是当他说“你现在是我的真正的朋友了,”这时我才感到惊奇。他又说了一遍,我说:“对。”做不做他的朋友,怎么都行,他可是好像真有这个意思。他封上信,我们把酒喝完。我们默默地抽了会儿烟。外面很安静,我们听见一辆小汽车开过去了。我说:“时候不早了。”莱蒙也这样想。他说时间过得很快。这从某种意义上说,的确是真的。我困了,可又站不起来。我的样子一定很疲倦,因为莱蒙对我说不该灰心丧气。开始,我没明白。他就解释说,他听说我妈妈死了,但这是早晚要有的事情。这也是我的看法。 我站起身来,莱蒙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说男人之间总是彼此理解的。我从他那里出来,关上门,在漆黑的楼梯口待了一会儿。楼里寂静无声,从楼梯洞的深处升上来一股隐约的、潮湿的气息。我只听见耳朵里血液一阵阵流动声。我站着不动。老萨拉玛诺的屋子里,狗还在低声哼哼。[7]四 这一星期,我工作得很好。莱蒙来过,说他把信寄走了。我跟艾玛努埃尔去了两次电影院。银幕上演的什么,他不是常能看懂,我得给他解释。昨天是星期六,玛丽来了,这是我们约好的。我见了她心里直痒痒,她穿了件红白条纹的漂亮连衣裙,脚上是皮凉鞋。一对结实的乳房隐约可见,阳光把她的脸晒成棕色,好像朵花。我们坐上公共汽车,到了离阿尔及尔几公里外的一处海滩,那儿两面夹山,岸上一溜芦苇。四点钟的太阳不太热了,但水还很温暖,层层细浪懒洋洋的。玛丽教给我一种游戏,就是游水的时候,迎着浪峰,喝一口水花含在嘴里,然后翻过身来,把水朝天上吐出去。这样,水就像一条泡沫的花边散在空中,或像一阵温雨落回到脸上。可是玩了一会儿,我的嘴就被盐水烧得发烫。玛丽这时游到我身边,贴在我身上。她把嘴对着我的嘴,伸出舌头舔我的嘴唇。我们就这样在水里滚了一阵。 我们在海滩穿好衣服,玛丽望着我,两眼闪闪发光。我吻了她。从这时起,我们再没有说话。我搂着她,急忙找到公共汽车,回到我那里就跳上了床。我没关窗户,我们感到夏夜在我们棕色的身体上流动,真舒服。 早晨,玛丽没有走,我跟她说我们一道吃午饭。我下楼去买肉。上楼的时候,我听见莱蒙的屋子里有女人的声音。过了一会儿,老萨拉玛诺骂起狗来,我们听见木头楼梯上响起了鞋底和爪子的声音,接着,在“混蛋!脏货!”的骂声中,他们上街了。我向玛丽讲了老头儿的故事,她大笑。她穿着我的睡衣,卷起了袖子。她笑的时候,我的心里又痒痒了。过了一会儿,她问我爱不爱她。我回答说这种话毫无意义,我好像不爱她。她好像很难过。可是在做饭的时候,她又无缘无故地笑了起来,笑得我又吻了她。就在这时,我们听见莱蒙屋里打起来了。 先是听见女人的尖嗓门儿,接着是莱蒙说:“你不尊重我,你不尊重我。我要教你怎么尊重我。”扑通扑通几声,那女人叫了起来,叫得那么凶,楼梯口立刻站满了人。玛丽和我也出去了。那女人一直在叫,莱蒙一直在打。玛丽说这真可怕,我没答腔。她要我去叫警察,我说我不喜欢警察。不过,住在三层的一个管子工叫来了一个。他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声音了。他又用力敲了敲,过了一会儿,女人哭起来,莱蒙开了门。他嘴上叼着一支烟,样子笑眯眯的。那女人从门里冲出来,对警察说莱蒙打了她。警察问:“你的名字。”莱蒙回答了。警察说:“跟我说话的时候,把烟从嘴上拿掉。”莱蒙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我,又抽了一口。说时迟,那时快,警察照准莱蒙的脸,重重地、结结实实地来了个耳光。香烟飞出去几米远。莱蒙变了脸,但他当时什么也没说,只是低声下气地问警察他能不能拾起他的烟头。警察说可以,但是告诉他:“下一次,你要知道警察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那女人一直在哭,不住地说:“他打了我。他是个乌龟。”莱蒙问:“警察先生,说一个男人是乌龟,这是合法的吗?”但警察命令他“闭嘴”。莱蒙于是转向那女人,对她说:“等着吧,小娘们儿,咱们还会见面的。”警察让他闭上嘴,叫那女人走,叫莱蒙待在屋里等着局里传讯。他还说,莱蒙醉了,哆嗦成这副样子,应该感到脸红。这时,莱蒙向他解释说:“警察先生,我没醉。只是我在这儿,在您面前,打哆嗦,我也没办法。”他关上门,人也都走了。玛丽和我做好午饭。但她不饿,几乎全让我吃了。她一点钟时走了,我又睡了一会儿。 快到三点钟的时候,有人敲门,进来的是莱蒙。我仍旧躺着。他坐在床沿上。他没说话,我问他事情的经过如何。他说他如愿以偿,但是她打了他一个耳光,他就打了她。剩下的,我都看到了。我对他说,我觉得她已受到惩罚,他该满意了。他也是这样想的。他还指出,警察帮忙也没用,反正是她挨揍了。他说他很了解警察,知道该如何对付他们。他还问我当时是不是等着我回敬警察一下子,我说我什么也不等,再说我不喜欢警察。莱蒙好像很满意。他问我愿意不愿意跟他一块儿出去。我下了床,梳了梳头。他说我得做他的证人。怎么都行,但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照莱蒙的意思,只要说那女人对他不尊重就够了。我答应为他作证。 我们出去了,莱蒙请我喝了一杯白兰地。后来,他想打一盘弹子,我差点赢了。他还想逛妓院,我说不,因为我不喜欢那玩意儿。于是我们慢慢走回去,他说他惩罚了他的情妇心里高兴得不得了。我觉得他对我挺好,我想这个时候真舒服。 远远地,我看见老萨拉玛诺站在门口,神色不安。我们走近了,我看到他没牵着狗。他四下张望,左右乱转,使劲朝黑洞洞的走廊里看,嘴里念念有词,又睁着一双小红眼,仔细地在街上找。莱蒙问他怎么了,他没有立刻回答。我模模糊糊地听他嘟囔着:“混蛋!脏货!”心情仍旧不安。我问他狗哪儿去了。他生硬地回答说它走了。然后,他突然滔滔不绝地说起来:“我像平常一样,带它去练兵场。做买卖的棚子周围人很多。我停下来看《国王散心》。等我再走的时候,它不在那儿了。当然,我早想给它买一个小点儿的颈圈。可是我从来也没想到这个胜货能这样就走了。” 莱蒙跟他说狗可能迷了路,它就会回来的。他举了好几个例子,说狗能跑几十公里找到主人。尽管如此,老头儿的神色反而更不安了。“可您知道,他们会把它弄走的。要是还有人收养它就好了。但这不可能,它一身疮,谁见了谁恶心。警察会抓走它的,肯定。”我于是跟他说,应该去待领处看看,付点钱就可领回来。他问我钱是不是要很多。我不知道。于是,他发起火来:“为这个脏货花钱!啊!它还是死了吧!”他又开始骂起它来。莱蒙大笑,钻进楼里。我跟了上去,我们在楼梯口分了手。过了一会儿,我听见老头儿的脚步声,他敲敲我的门。我开开门,他在门槛上站了会儿,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请他进来,但他不肯。他望着他的鞋尖儿,长满硬痂的手哆嗦着。他没有看我,问道:“默而索先生,您说,他们不会把它抓走吧。他们会把它还给我的。不然的话,我可怎么活下去呢?”我对他说,送到待领处的狗保留三天,等待物主去领,然后就随意处置了。他默默地望着我。然后,他对我说;“晚安。”他关上门,我听见他在屋里走来走去。他的床咯吱咯吱响。我听见透过墙壁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声,原来他在哭呢。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了妈妈。可是第二天早上我得早起。我不饿,没吃晚饭就上了床。[8]五 莱蒙往办公室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说他的一个朋友(他跟他说起过我)请我到他离阿尔及尔不远的海滨木屋去过星期天。我说我很愿意去,不过我已答应和一个女友一块儿过了。莱蒙立刻说他也请她。他朋友的妻子因为在一堆男人中间有了作伴的一定会很高兴。 我本想立刻挂掉电话,因为老板不喜欢人家从城里给我们打电话。但莱蒙要我等一等,他说他本来可以晚上转达这个邀请,但是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告诉我。一帮阿拉伯人盯了他整整一天,内中有他过去的情妇的兄弟。“如果你晚上回去看见他们在我们的房子附近,你就告诉我一声。”我说一言为定。 过了一会儿,老板派人来叫我,我立刻不安起来,因为我想他一定又要说少打电话多于活儿了。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说他要跟我谈一个还很模糊的计划。他只是想听听我对这个问题的意见。他想在巴黎设一个办事处,直接在当地与一些大公司做买卖,他想知道我能否去那儿工作。这样,我就能在巴黎生活,一年中还可旅行旅行。“您年轻,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您会喜欢的。”我说对,但实际上怎么样都行。他于是问我是否对于改变生活不感兴趣。我回答说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我在这儿的生活并不使我不高兴。他好像不满意,说我答非所问,没有雄心大志,这对做买卖是很糟糕的。他说完,我就回去工作了。我并不愿意使他不快,但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改变我的生活。仔细想想,我并非不幸。我上大学的时候,有过不少这一类的雄心大志。但是当我不得不辍学的时候,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一切实际上并不重要。 晚上,玛丽来找我,问我愿意不愿意跟她结婚。我说怎么样都行,如果她愿意,我们可以结。于是,她想知道我是否爱她。我说我已经说过一次了,这种话毫无意义,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我大概是不爱她。她说:“那为什么又娶我呢?”我跟她说这无关紧要,如果她想,我们可以结婚。再说,是她要跟我结婚的,我只要说行就完了。她说结婚是件大事。我回答说:“不。”她沉默了一阵,一声不响地望着我。后来她说话了。她只是想知道,如果这个建议出自另外一个女人,我和她的关系跟我和玛丽的关系一样,我会不会接受。我说:“当然。”于是她心里想她是不是爱我,而我,关于这一点是一无所知。又沉默了一会儿,她低声说我是个怪人,她就是因为这一点才爱我,也许有一天她会出于同样的理由讨厌我。我一声不吭,没什么可说的。她微笑着挽起我的胳膊,说她愿意跟我结婚。我说她什么时候愿意就什么时候办。这时我跟她谈起老板的建议,玛丽说她很愿意认识认识巴黎。我告诉她我在那儿住过一阵,她问我巴黎怎么样。我说:“很脏。有鸽子,有黑乎乎的院子。人的皮肤是白的。” 后来,我们出去走了走,逛了城里的几条大街。女人们很漂亮,我问玛丽她是否注意到了。她说她注意到了,还说她对我了解了。有一会儿,我们没有说话。但我还是希望她和我在一起,我跟她说我们可以一块儿去赛莱斯特那儿吃晚饭。她很想去,不过她有事。我们已经走近了我住的地方,我跟她说再见。她看了看我说:“你不想知道我有什么事吗?”我很想知道,但我没想到要问她,而就是为了这她有着那种要责备我的神气,看到我尴尬的样子,她又笑了,身子一挺把嘴唇凑上来。 我在赛莱斯特的饭馆里吃晚饭。我已开始吃起来,这时进来一个奇怪的小女人,她问我她是否可以坐在我的桌子旁边。她当然可以。她的动作僵硬,两眼闪闪发光,一张小脸像苹果一样圆。她脱下短外套,坐下,匆匆看了看菜谱。她招呼赛莱斯特,立刻点完她要的菜,语气准确而急迫。在等凉菜的时候,她打开手提包,拿出一小块纸和一支铅笔,事先算好钱,从小钱包里掏出来,外加小费,算得准确无误,摆在眼前。这时凉菜来了,她飞快地一扫而光。在等下一道菜时,她又从手提包里掏出一支蓝铅笔和一份本星期的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