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那儿,气狠狠地唠叨了一会儿,又说:“难道你还够不上一个香喷喷的花花公子了么?一张床,又是床单被褥,又是一面镜子,地板上还铺着地毯,——可你的老子只能在旧皮革厂里和猪睡在一起。我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儿子。我非得刹刹你的威风,不然我跟你没有完。哼,你那个神气可算得上派头十足啦——人家说,你发了财,啊——这怎么回事?”“人家撒谎——就是这么回事。”“听我说——该怎么样跟我说话,这可得留点儿神。我什么都经受过了——所以不许你瞎讲。我回镇上两天了,我听到的,都说你发财了。我在下面河上的时候就听说了,我就是为了这个才回来的。明天你把钱给我——我要这笔钱。”“我可没有什么钱。”“撒谎。撒切尔法官收着。在你名下。我要这笔钱。”“我跟你说了,我没有什么钱。你不妨去找法官撒切尔,他也会对你这么说的。”“好吧,我会问他的。我会叫他交出来的①,再不然,我要他把理由讲讲清楚。再说——你口袋里有多少钱?我有用。” ①诺顿版注:哈克的父亲认为自己对儿子的财产,依法有所有权。也因为这个缘故,第四章写哈克一发现他父亲的脚印,便急忙设法把自己的钱在名义上归撒切尔法官所有。“我只有一块钱。我有我的用处。——”“你有你的什么用处,这无关紧要,你把钱交出来。”他把钱拿了去。咬一咬,看是真是假。接着说他要到镇上去,买点威士忌。说他一整天没有喝到酒了。他爬出窗子,上了棚屋,一会儿又探进头来,骂我装出一付派头,仿佛比他还强。后来我估摸着他应该已经走了,可他又转了回来,又探进了头来,要我认真看待不许上学的事。还说,要是我不肯停止上学,他会守候在那里,狠狠揍我一顿。第二天,他喝醉了。他到了撒切尔法官家里,对他一味胡搅蛮缠,想方设法要他把钱交出来,可就是做不到。他就赌咒发誓,要诉诸法律,逼他交出来。法官和寡妇告到了法院,要求判我和他脱离关系,让他们中的一个充当我的保护人。不过这是一位新上任的法官,不了解老头儿的情况,所以判决,非到万不得已,法院不能强迫干预,拆散家庭。他不主张叫孩子离开父亲。这样一来,撒切尔法官和寡妇不得不作罢。这样,老头儿就高兴得不知道怎样才好。他说,要是我不能给他凑点钱,他便要狠狠地揍我,搞得我青一块紫一块的。我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了三块钱,爸爸拿去,喝得大醉,醉后到处胡闹,乱骂人,装疯卖傻,而且敲着一只白铁锅,闹遍了全镇,直到深夜。人家就把他关押了起来。第二天,把他带到法庭之上,又给判了关押一个星期。可是他呢,却说他挺满意的,说他是能管住他儿子的主子,他准定会叫他够受的。老头儿放出来以后,新上任的法官说,他要把老头儿变成一个新人。他把老头儿带到了他自己的家里,让老头儿穿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早饭、中饭、晚饭,都跟他全家人一起吃,真是说得上对老头儿诚心诚意的了。吃过晚饭,又跟老头儿讲戒酒之类的一套道理,讲得老头儿大叫自己在过去简直是个傻瓜,把一生的光阴白白虚度了。可如今,他要翻开一页新的篇章,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谁也不会为了他感到羞愧,但愿法官能帮他一把,别看不起他。法官说,听了他这些话,他要拥抱他。这样,法官他就哭了起来,他妻子也第二回哭了起来。我爸爸说,他过去是那么样的一个人,总是遭到人家的误解。法官说,这话我信。老头儿说,一个落魄的人,需要的是同情。法官说,这话说得在理。这样,他们就又一次哭了起来。等到要睡觉的时刻,老头儿站起来,把手朝外一伸,一边说:“先生们,全体女士们,请看看这只手,请抓住它,握握它。这曾经是一只猪的爪子,可是如今不是了,如今是一个正开始新生的人的手了。我宁愿死,也决不走回头路。请注意这些话——别忘了是我说的。如今这是一只干干净净的手了——别怕。”这样,他们便握手,一个一个地握,握了个遍,还哭了。法官的太太,她还亲了这只手。接着,老头儿在一份保证书上签了字——是画了押。法官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庄严神圣的时刻,总之说了许多如此这类的话。然后他们把老头儿送进一间陈设漂亮的房间,那是间空余的房间。有一次,到了晚上酒瘾一发,他就爬到门廊顶上,抱住了一根柱子滑了下去,把他那件新的上衣换了一壶“四十杆子”①,然后又爬回房间,乘兴快活了一番。天快亮的时候,他又爬出来,这时已经烂醉如泥,沿着门廊滑下来,左胳膊两处跌断了,人家在太阳升起后发现他时,他都快冻死了。等他们要到那间客房去看一下究竟的时候,只见房间里一片狼藉,简直无处伸脚。 ①诺顿版注:指烈性威士忌酒。法官呢,他心里有点儿不好受。他说,我捉摸着,也许人家得使一枝枪才能把那个老头儿改造过来,他看不出有什么别的法子。第六章英文时隔不久,老头儿伤好了,又到处转游了。接着,他上法庭控告法官撒切尔,要他把钱交出来。他也来找过我,是为了我没有停止上学的事。他把我促住了几回,还揍了我。不过我还是我上我的学。多半的时间能躲过了他,或是抢到了他的前边。早先,我本来不怎么愿意上学。不过,我看啊,我如今上学,是为了偏偏要气气我爸爸。法律诉讼是件慢吞吞的事,仿佛永远也不存心开审。这样,为了免得挨鞭子,三天两头,我得为了他向法官借两三块钱。而每回拿到了钱,他就喝得烂醉,每次烂醉,便闹得全镇不得安生。每次在镇上胡闹,就每次给关押起来。这也合他的心意——这类把戏正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在寡妇家那边转游得也太勤了些,她终于正告他,要是他还上她那儿去,她可要对他不客气了。啊,难道他不是疯了么?他扬言说,他要让大家知道,究竟谁是哈克·芬的主子。因此,春天里有一天,他守候着,把我逮住了,划着一只小艇,把我带到上游三英里左右的大河之上,然后过河到了伊利诺斯州的岸边。那里树林茂密,没有人家,只有一间旧木棚,那是在密林深处,不知道的人是无法找到那里的。他整天看住了我,我捞不到机会逃跑。我们就住在这个木棚里。他总是把木棚锁起来,一到晚上,就把钥匙放在他枕头下面。他有一枝枪,我想是偷来的吧。我们钓鱼、打猎,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这般。每每隔不多久,他就把我锁在木棚里,到下游三英里外的店里去,渡口去,把钓的鱼、打的猎物换来威士忌,回转家来,喝个烂醉,快活一场,并且揍我一顿。再说那寡妇呢,后来她知道了我的下落,她派了一个男人来,想要找我回去,可是我爸爸拿出枪来,把他赶了回去。在这以后不久,我对这种生活也习惯了,也爱上了这样的生活,除了挨皮鞭子这当子事。生活过得懒洋洋的,快快活活的。整天舒舒服服躺着。抽抽烟,钓钓鱼。没有书,不用学习。两个多月就这么过去了。我的衣服全都又烂又脏。我看啊,在寡妇家那套生活我是不会喜欢的了。在那里,你得洗这个洗那个,你得就着盘子进食,你得梳理好头发,每天得准时睡觉、起身,你得每天为了一本书惹出种种烦恼,还得无时无刻不遭到华珍小姐的挑剔。我再也不愿意回去了。我原本再也不是一开口就骂人了,因为寡妇不爱听。可如今旧病又犯了,因为我爸爸并不反对。总而言之,在树林子里,日子过得挺称心如意的。不过,我爸爸操起木棍就打,打得太顺手了,我实在受不住。我全身都是伤痕。再说,他如今出去得太勤了,每次都把我锁在里边。有一回,他把我锁在里边,一锁就锁了三天。我太孤单了。我推断,他是淹死了,这样,我就永远无法出去了。这下子我可吓坏了。我下了决心,怎么也得想方设法逃离这里。我曾经好多回试着逃出这木棚,可就是不成功。木棚有一扇窗,大小能容一只狗进出。我无法从烟囱里爬出去,烟囱口子太窄。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做的。我爸爸出去的时候总是很小心,木棚里决不留下一把小刀之类的东西。我在屋里也找遍了,前前后后找了总有上百遍了。我把时间都用在这上面了,因为这是我唯一可以消磨时间的办法。不过这一回啊,我终于找到了一样东西。我找到了一把生满了锈的旧锯子,连把子也没有。是搁在一根缘子和屋顶板中间的。我在上面抹了油,就动手干了起来。有一块用来遮马的旧毯子,原钉在桌子后面木屋尽头的一根圆木上,是为了免得风从木头缝缝里钻进来,把蜡烛给吹熄了。我爬到桌子下边,把毯子掀了起来,动手锯起来,要把床底下那根大木头锯掉一节,大小能容得下我爬进爬出。不错,这工程得花些时间,不过,正当我干得差不多了,我听到了我爸爸的枪声在林子里响了起来。我赶快把锯木屑收拾干净,把毯子放下来,把锯子藏起来,不一会儿,爸爸就走了进来。爸爸今天脾气不好——他就是这么个生性。他说他今天到了镇上去,一切都是颠三倒四的。他的律师说,他估摸着他会打赢这场官司,拿到这笔钱,只要人家能动手审理。可就是人家有的是办法,能把案子一拖再拖,拖很长时间,何况撒切尔法官懂得种种的门道。他还说,人家又说,眼下又生出了另外一个案子,要叫我跟他脱离父子关系,由寡妇做我的监护人。人家还说,猜想起来,这一回啊,她能赢。我吓得吃了一惊,因为我怎么也不愿意回到寡妇家,那么受拘束,还得象人家所说的那样守文明规矩。接着,老头子开腔骂起人来,不论什么人,什么事,只要是他能想得到的,一概都骂。接着,又一个不漏地重新咒骂一遍,好能确保没有漏掉任何一个,包括了连他们的姓名他都叫不上来的人。点到这些人的时候,就说那个叫什么什么的,然后一直骂开去。他说,他可要瞧一瞧,看寡妇怎样能把我弄到她手心里。他说他可要提防着点。他还说,要是他们对他耍什么花招,他知道六七英里外有个去处,好把我藏在那里,人家怎么搜寻也搜不出来,无法找到我,最后只好歇手。这又叫我心慌了起来。不过,这种感觉,一刹那间也就过去了。我估摸着,在这个时刻来临的时候,我早已不在了①。老头儿叫我到小艇上去搬他带来的东西。有五十镑一袋玉米,一大块腌猪肉,有火药和四加仑一罐威士忌酒。还有一本书,两张装火药时用的报纸②,还有一些粗麻绳③。我挑回了一批,回来在船头上坐着歇口气。我把一切在心里过了一遍,我思量着,我逃往林子里去时,不妨把那杆枪和几根钓鱼竿一起带走。我估计,我也不会固定耽在一处地方,肯定会周游各地到处流浪,多半是在晚上走动,靠了打猎、钓鱼维持生计,并且会走得好远好远,老头儿也好,寡妇也好,永远也不会找到我。我估摸,今晚上,爸爸会酩酊大醉,他一醉,我就锯断木头逃出去。我一心一意想着这一些,竟然忘掉了我已耽了多少时间,后来爸爸吼了起来,骂我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 ①诺顿版注:哈克不愿受到镇上生活中的种种限制,喜欢林中自由自在的生活。但当时尚未决意出逃,后来因为担心自己有生命危险,这才决心出走。这也表明了这本小说中描绘的自由这个概念中的一个方面。②诺顿版注:指当时用以包装枪和火药等物件的东西。③诺顿版注:指由亚麻或大麻做成的一股一股的绳子。我把这些东西一样样搬进了木屋,这时候,天已经擦黑。我烧晚饭的时候,老头儿开始大口喝起来。酒兴一上来,便又痛饮起来。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脏水沟里躺了整整一个晚上。他那个时刻啊,可真够瞧的。人家一见这模样,还以为是个亚当再世呢,全身到处是污泥。只要一发酒疯,就会猛烈攻击政府。在这一回,他说道:“还把它叫做政府哩!嘿,你看吧,你看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还有这样的法律哩,硬要把人家的儿子给抢走——可那是人家的亲生儿子啊,他花了多少心血,曾经多么耽心受怕;又花了多少钱啊。正是这样一个人,终于把儿子抚养成人,正准备开始干活挣钱了,能给他出点儿力,好叫他喘一口气了,可恰恰在这个时刻,法律出场了,朝他猛冲过来。可人家还把它叫做政府哩!还不光是这样,法律还给撒切尔法官撑腰,帮着他夺去我的财产。法律干的就是这么一档子事。法律硬是夺去了一个人的六千多块大洋,把他挤在这么一间破旧的木屋里,叫他披上一件猪狗不如的衣服,到处转悠。他们还把这个叫做政府哩!在这样的政府下面,一个人连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我有时候真有个狠心思袭上心头,打算一跺脚,从此永远离开这个国家,永不回头。是啊,我就是这样对他们说的。我当了撒切尔的面这样对他说过了的。很多人听到了我说的话,能把我说过的话说清楚。我说过,这个倒霉的国家,我看得一分不值,决心一走了事,永远不再回还。我说的就是原原本本的这些话。再说,看看这顶帽子——要是这还能算是帽子的话——帽顶往上耸起,帽檐往下垂,竟然垂到了我下巴望儿下边,这还叫什么帽子,还不如说是我的脑袋塞在一节火炉烟囱里头了。我说,你们看一看吧,——叫我这样的人戴上这样一顶帽子——我可是本镇上大富翁之一啊,如果我的权利能收回的话。“哦,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政府啊,可真了不起。好,请看吧。有一个自由的黑人①,是从俄亥俄过来的。是个黑白混血儿,皮肤跟一般白种人一样白。身上穿的是挺白的衬衫,白得你从没有见识过。头戴一顶帽子,亮得耀眼。身上这套衣服,镇上没有人比得上这么漂亮。还有一只金表,有金链条。还有头上镀了银的手杖——是本州最可尊敬的满头霜染的年老的大富翁。你猜怎么着?人家说,他是大学里一位教授,能操所有各国语言,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最糟糕的还不只如此而已。人家说,他在家乡的时候,还可以投票选举。这可把我弄糊涂了。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的国家啊。到了选举的日子,要是我那天没有喝醉能走得到的话,我会出去,会亲自去投票。可是啊,如果人家告诉我说,在这个国家里,有这样一个州,人家准许黑奴投票选举,那我就不去了。我说,我从此再也不会去投什么票了。这就是我亲口说过的话,大家都听到我这么说的。哪怕国家烂透了——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会去投什么票,你再看看那个黑奴那付冷冰冰的神气,——嘿,要是在大路上,如果不是被我一肩膀把他推到一边去,他才不会让我走过去呢。我对人家说,凭什么不把这个黑奴拿出去公开拍卖,给卖掉?——这就是我要问清楚的。你知道,人家是怎么说的?嗯,人家说,在他耽在本州满六个月以前,你就不能把他卖掉。啊哈——这是何等的怪事一桩,一个自由黑人在州里耽了还不满六个月便不准拍卖,这样的政府还管它叫政府。当今的政府就是这样自称为政府,装出了一付政府的派头,还自认为这就是一个政府了,可就是非得苦苦等满六个月,才能把一个游闲浪荡、鬼鬼祟祟、罪恶滔天、身穿白衬衫的自由黑人②给逮起来,并且——” ①《文库》本注:俄亥俄在1803年成为美国的一个州。在这以前,根据1787年的西北法令,当地已禁止蓄奴,但黑人无选举权。选举权只有白人男子才有。②诺顿版注:据《汉尼拔的赛姆·克莱门斯》的作者狄克逊·威克特说,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在密苏里州还有身份自由的黑人。爸爸就是这么滔滔不绝,可就是从没有想一想自己那两条有气无力的老腿把他带到了何方,这样,他给腌猪肉的木桶一绊,就翻倒在地,闹了个倒栽葱,两条小腿也给擦伤了。这样一来,话便说得越来越火辣辣的——主要是冲着黑奴和政府说的,间或也冲木桶骂上几句,就这样东说说,西说说,没个完。他在木屋里一只脚跳着走了好一会儿。先是提起这条腿,靠那条腿跳,然后又换一条腿跳。先提起这条小腿,靠那条小腿跳,再轮换。到后来,他突然提起左脚对准木桶猛踢一脚。可这下子判断失误,因为这只脚上的靴子通了,露出了两只脚趾头,只听得一声号叫,听得叫人头发直竖起来。叭哒一声,他跌落在地,只见他滚到东,滚到西,一手抓往了脚趾头,一边开腔痛骂起来,这一番的痛骂,能叫他过去任何一次的成绩都相形见绌。在后来,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在老桑勃雪·哈根生平最得意的年代,他曾听到过哈根是怎样骂人的,他自认为他这一回可是胜过了老哈根。不过,据我看,这也许有点儿言过其实了。晚饭以后,爸爸又拿起了酒瓶子,说瓶里的威士忌够他喝醉两回,外加一次酒疯。这是他的口头禅了。我估摸,大约一个钟头光景,他就会醉得人事不省,我便可以偷那把钥匙,或是把木头锯断,偷偷溜出去,两个办法总有一个能行得通。只见他喝啊,喝啊,一会儿就滚到了他那条毯子上。不过,这回儿我运气不佳。他并没有睡熟,而是睡得不安生。他不停地呻唤,好长时间不停气地翻身,翻到东来翻到西。后来,我实在困得不行,连眼睛也睁不开来,不知不觉之间,便熟睡过去了,连蜡烛还点着哩。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不过只听得一声尖声怪叫,我就爬了起来。只见爸爸神色狂野,满屋子跳过来跳过去,一边狂叫有蛇①。他一声声说蛇爬上了腿,接着又跳又尖叫,又说一条蛇咬了腮帮子,——可是我没有看见什么蛇啊。他在木屋里跳过来,奔过去,一边高叫“捉住它,捉住它。蛇在咬我的颈子啦。”眼神如此狂乱的人,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一会儿,他也实在累垮了,倒下来喘得不行,接着又滚到东、滚到西,滚得猛快,又碰到什么就踢什么,双手在空中又是打又是抓,还尖声叫唤,说他给魔鬼抓住了。后来,他困得不行,躺了一会儿直呻吟。再后来,他躺得更加安静了,听不见声音了。但听得远处林子里猫头鹰和狼的响动声。一片阴森得吓人。他在屋角里躺着。慢慢地又半欠起身子,脑袋歪向一边,仔细听着。他声音很低地说: ①《文库》本注:以下几段被认为马克·吐温写发酒疯的名篇,作者非常熟悉当时戒酒运动中对发酒疯的描述。“啪哒——啪哒——啪哒,这是死人;啪哒——啪哒——啪哒,是他们来抓我来啦,可是我不去——哦,他们来啦。别碰我——别碰!把手放开——手冰凉冰凉的;放开我——哦,放了一个孤零零的穷鬼吧!”但见他双手双脚伏在地下,一边爬开,一边哀求他们放开他。他用毯子把全身裹了起来,滚到了旧的橡木桌子下面,一边还是苦苦哀求,接着又哭了起来。我还能听到那透过毯子传出的哭声。再后来,他滚了出来,站起身来,猛然一跳,神色狂乱。他看到了我,朝我追来。他一圈又一圈地追我,手里拿着一把折刀,一声声叫我是死亡天使,说要杀我,好叫我从此不能再来索他的命。我求告于他,对他说,我只是哈克啊。不过,他如此这般地惨笑了一下,又吼了起来,咒骂了起来,又使劲追我。有一回,我突然一转身,想从他胳膊下面钻过去,可给他一把抓住,抓住了肩膀上的茄克。我想,这下子我可完了。可是我象闪电一般把茄克一下子褪了下来,总算保了一命。没有多久,他也累垮了,一边倒下,背靠着大门,一边还说,且让他歇一口气,再来杀我。他把刀子放在他身下。一边说,他要睡一下,把精神恢复起来,然后他倒要看一看究竟谁是谁。这样,他很快便打起了瞌睡。隔了一会儿,我拖出了那张用柳条编底的旧椅子,尽量轻手轻脚爬上去,不发出声音,终于把手枪取到了手。我用通条捅了捅枪管,为了保证它是装了火药的,接下来,我把枪搁在萝卜桶上,瞄准好了爸爸,自己躲在后边等候着他的动静。啊,时光过得多慢啊,又是多么静啊。第七章英文“起来,你怎么搞的!”我张开眼睛,四下里一望,想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太阳已经升起,我是睡得熟了。爸爸站在我面前,一脸不快的模样——而且病歪歪的。他说:“你摆弄这枝枪干什么来的?”我断定他对自己那场所作所为全不知晓,就说:“有人想进来,我埋伏好了。”“干什么不叫醒我?”“我叫过,可叫不醒,推你也推不醒。”“嗯,好吧。别一整天站在那儿,废话连篇。跟我一起出门去看看,看有没有鱼上钩,好弄来吃早饭,我一会儿就来。”他把上了锁的门打开了,我走了出去,上了河岸边。见到有些树枝之类的东西往下漂去,还有些树皮。这样,我就知道大河开始涨水了。我思量,如果我是在那边镇上的话,如今该是我的大好时光了。六月涨水,我往常总会交好运。因为一开始涨水,总有些大块木料漂下来,还有零散的木筏子——有时候会有整打原木捆绑在一起的,你只要拦住,便可以卖给木材场或者锯木厂。我往河岸上走去,一只眼睛留意着爸爸,另一只眼睛留心看这回涨水能捞到些什么。啊,但见一只独木小舟,看起来多么漂漂亮亮的,长十三、四英尺,浮在水上面活象一只鸭子。我象一只青蛙一般,从岸上纵身一跃,身上的衣服还全都没有脱,朝独木小舟游去。我料想,会有人躺在船身里,因为人家往往喜欢这么作弄人,只等有人把船划近,他就直起身来,把人家取笑一顿。可是这一回倒不是这样。这是一只漂来的无主的独木小舟,肯定是如此,我爬上了这独木小舟,划到了岸边。我心想,老头子一见到,准定会高兴——这小舟能值十块大洋。不过我一上岸,不见爸爸的影子。我把小舟划到了一条类似溪沟的小河浜里,水面上挂满了藤萝和柳条,这时我心生一计。我断定,小舟我能藏好,不会有差错,等我出逃时,不必钻树林子了,不妨下到下游五十英里开外的去处,挑一个地方露营扎寨,免得靠双脚走,搞得累死累活的。这里离木屋很近,我仿佛老觉得老头儿正在走回来。不过,我还是把独木小舟给藏了起来。接着,我走了出来,绕着一丛杨柳树,往四下里一张望,但见老头儿正沿着小径往下走来,正用他那枝枪瞄准了一只小鸟。这样说来,他什么也没有看见啰。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正使劲把拦河钩绳①往上拉。他责怪了我几句干得太慢之类的话,不过我对他说,我掉进了河水里,这才把时间拖久了。我知道,他会看到我湿漉漉的身子,还会问这问那。我们从拦河钩上搞到了五条大鲶鱼,就回到了家里。 ①诺顿版注:拦河钩绳是一条很长的钓鱼绳,上面拴着许多钓鱼钩,横在河上,一头放在水底,一头拴在岸旁树枝上。吃了早饭以后,我们开始休息,准备睡一觉。我们两人全都累坏了。我可得盘算盘算,要是我能找到个什么法子,不让我爸爸和那个寡妇老缠着我不放,那就肯定比光靠运气要来得强,好叫我在他们还没有发觉以前,就来个远走高飞。啊!暂时嘛,我还没有找到一个法子。这时,爸爸起身又喝了一罐水。他说:“下一回再看见有人蹑手蹑脚到这儿转游,务必把我叫醒,听到了吧?此人来者不善,我要打死他。下一回,你可要叫醒我,听到了吧?”说过,就往下一躺,又睡了。——可他的话激起了我恰恰正急切需要的一个念头。此时此刻,我得打定一个主意,好叫谁也不用想来追踪我。十二点钟左右,我们出了门,沿着河岸走动。河水流得好急。随着涨水,不少木料淌过去——有九根原木紧紧捆绑在一起的。我们驾着小船追过去,拖到了岸边。接着,吃了中饭。除了爸爸,谁都会一整天守在那里,好多捞些东西,可他不是那种风格的人。一回有九根原木,那就足够啦。他必须立时立刻搞到镇上去,把原木给卖了。这样,他就把我锁在了屋内,驾着小船,把木筏子拖走,时间是下午三点半钟。我断定,今晚上他是不会回来了。我安心等着,等到他早已动身了,便取出了我那把锯子,又对那个原木干开了。在他划到河对岸以前,我已经从洞中爬了出来,他和他那节木筏子在远处河上只是一个黑点子罢了。我拿了那袋玉米粉,拿到了藏那只独木小舟的地方,拨开了藤萝枝桠,放到了小舟上。接着把那块腌肉和威士忌酒瓶放到了小舟上。还拿走了所有的咖啡和糖,还有火药,也全部带走。我还带走了塞弹药的填料,还有水桶和水瓢。还有一只勺子和一只洋铁杯子。还有我那把锯子,两条毯子。还有平底锅和咖啡壶。我还带走了钓鱼竿、火柴和诸如此类的东西——凡是值一分钱以上的东西,一股脑儿带走。我把那个地方都给搬空了。我需要一把斧子,不过没有多的了,只有柴堆那边唯一的一把了。我懂得为什么要把这个留下来。我找出了那杆枪。这样,我此时此刻,一切都搞好了。我从洞洞里爬出来,又拖出了这么多的东西,把地面磨平得相当厉害。因此我就从外面用心收拾了一下,在那里撒些尘土,把磨平的地方用锯屑给盖住了。接下来把那段木头放回原处,在木头下面垫上了两块石头,另外搬一块顶住那节木头,不让它坠下来——因为木头正是在这儿有点儿弯,并不贴着地面。你要是站在四五步外,不会知道这节木头是锯过了的。再说,这是在木屋的背后,没有人会到那儿去转游。从这里到独木小舟那边,一路上尽长着青草,因此我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我沿路察看了一遍。我站在河岸上,望着外边的大河之上。一切太平无事。我便提了枪,走进了林子,走了有一箭之遥,想打几只鸟。这时,我发现了一头野猪。家养的猪,从草原之上的农家一跑出来,不久便成了野猪。我一枪把那头野猪打死了,往回拖到住处。我拿起了斧头,砸开了门——我又劈又砍,使了好大劲,才成功了。我把猪拖了进去,拖到了离桌子不远之处,一斧头砍进了猪的喉咙口,把它放在地上流血——我这里说的是地上,因为这确实是地面上。是夯结实的地面,没有铺木板。好啊,下一步呢,我拿来了一只旧的麻袋,往里面放进了不少大的石头——能拖来多少就拖多少——就从猪身子旁边开始,拖着口袋,拖到门口,推进林子,拖到河边,扔进河里,口袋就沉了下去,不见踪影。你一眼便可看出,在这里,有什么东西在地面上给拖过了的。我但愿汤姆·索亚能在这里。我知道,他对这类玩意儿肯定会兴趣十足,搞出些异想天开的点子来。在这方面,没有人赶得上汤姆·索亚那么内行。啊,最后呢,我拔了我的几根头发,在斧头上涂满了猪血,并且把头发沾在斧头的一边。接下来,我抱起那只猪来,贴紧了我胸前的外衣上(这样血就不会滴下来),一直到我找定了屋外一处理想的地方,然后扔进了河里。在这么一个时刻,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念头。我便走回去,把那袋玉米和我那把锯子,从独木小舟给取了出来,送回了木屋。把袋子放回平常安放的原处,用锯子在口袋底下钻了一个小洞,因为那里没有刀子或者叉子——爸爸烧菜总是光用他那把折叠刀。接下来,我背着那个袋子,走了一百码的光景,经过那片青草地,穿过屋外东手那个柳树林,到了那浅浅的湖边,有五英里宽,长满了芦苇——你不妨说,一到季节,还会有野鸭哩。在湖面的另一头,有一个水沟或者一处溪沟,可以通出去几英里之外,不知道通往何处,不过并非是注入大河的。王米粉一路漏出来,到浅湖边上,留下了小小的一道印子。我把爸爸的磨刀石也掉在那里,人家一看,会以为是无意间掉下来的。然后我把玉米粉袋的口子给缝了起来,不会再漏了,便把那个袋子和我那把锯子又带回了独木小舟上。这时,天擦黑了,所以我把小舟放到了河上,河岸上的几株柳树覆盖着小舟,我就在那儿等着月亮升起。我把独木舟系紧在一株柳树上。我吃了口东西,隔了一会儿,在小舟上躺了下来,吸了口烟,然后计上了心头。我在心里算计,人家会跟踪这袋石块,一直追到岸边,然后往河里寻找我。人家还会跟踪这玉米粉袋,一直追到湖面上,然后沿着从湖水流出的小溪,寻找那些杀死了我、抢劫了财物的强盗。人家往河里找的,无非只是我的尸体。不用多久,人家就会找得厌烦了,不会再为了我烦心。好吧,我哪里都可以去得。杰克逊岛①呢,对我来说,可说是个好去处。这座岛我挺熟悉,没有别的人去过。这样,到了夜晚,我就可以划到镇上去,到处偷偷地遛遛,捡些我用得着的东西。杰克逊岛恰好是这样的去处。 ①诺顿版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也写了杰克逊岛,乃虚构的名字、实为格拉索克岛,在马克·吐温故乡附近的密西西比河上,后被淹没掉了。我也真累了,不知不觉便睡着了。待到醒回来,一时间不知道身子在何方。我直起身子,四周一张望,可吓了一跳。不久就又回想起来了。河面上仿佛有好多英里宽。月亮通明,那往下漂过的圆木,我几乎能数得清清楚楚。离河岸上百码外,一片漆黑,一片寂静。一切死一般静悄悄。看来不早了,你闻得出来,时间不早了。我是什么个意思,你准知道——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才能表达我的这个意思。我打了一个呵欠,伸了一下懒腰,刚准备解开绳子打算走的时候,听到远处河面上传来一点声响。我仔细听了一下。很快,我就听出来了。这是每逢寂静的夜晚,船桨在桨架子上发出的那种有节奏的沉闷的声音。我从柳树枝桠缝缝里往外偷偷张望,可不——河对面正有一只敞篷平底船。上面有多少人,我一时间还看不清。它正迎面驶来,等到几乎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才见到原来只有一个人。我心想,也许正是我爸爸吧。尽管我才不盼望是他呢。他顺着水势,在我的下面停了桨,在水势平稳的地方划到岸边。他离我离得那么贴近,我要是把枪杆支出去,就能触着他的身子。啊,正是爸爸,千真万确——并且不是喝醉的样子,这从他划桨的那个模样可以看得出来。我毫未迟疑,马上就沿着岸荫底下,悄悄地、快速地朝下游划去。我划了两英里半,然后朝河中央划了四分之一英里多一些,因为我很快便会划到渡口,人家可能会看到我,跟我打招呼。我插到了漂着的木头中间,然后在独木小舟上往下一躺,听任着它漂到哪里就是哪里。我躺在那里,舒舒服服地休息,吸了一口烟,望着远处的天空,只见万里无云。在月光下,躺着望天,才发现天这么幽深,这是我从前所不知道的。象这样的夜晚,河上的声音,老远老远都听得到!渡口那边的说话声,我也听到了。还一个字一个字听得一清二楚。只听见有一个人在说,现今是快到日长夜短的时刻了。另一个人说,依他看,今晚上还不是夜短的时刻——接着他们笑了起来。这人把上面的话又说了一遍,两人又笑了起来。接下来,他叫醒了另一个人,对他也说了一遍,并且笑开了,可是这人并没有笑,只说了句气话,叫人家别惹他。第一个人说,他要把这话告诉他老婆——她准定会认为说得很对。不过,要是和他当年说过的一些话相比,这就算不上什么了。我又听见一个人在说,快三点钟了,但愿等天亮,不必象等一星期那么久。在这以后,谈话声越来越远,再也听不清在说些什么了,不过还能依稀传来些声响,间或有一声笑声,从远处传来。现今我已经漂过了渡口。我直起身来,杰克逊岛就在眼前啦,就在河下两英里半外,林木深深,耸立在大河中央。又大,又黑森森,又沉稳,活象一只没有点灯的大轮。岛上顶端的沙洲,连一点儿影子也看不见——如今都沉在水里了。我没有花多大功夫就划到了那里。水流很急,我的小舟箭一般划过岛的顶端。接下来划到了静水地段,便在面对着伊利诺斯州的一边上了岸。我把小划子划到了我本来熟悉的一个深湾里去。我得拨开柳树丛的枝桠,这才进得去。等我们小划子栓好后,谁也无法从外边看到它的影子。我上了岸,坐在岛顶端一根圆木上,朝外一望,只见前边是大河,还有黑森森漂流着的木头,三英里路外便是镇上了,只见三四点光亮在闪闪烁烁。上游一英里路外,正有一排庞然大物似的木筏子漂过来,木排正中间点着一盏灯。我看着它慢悠悠地过来,快到跟前时听到一个男子在说,“喂,摇尾浆啊!往右边掉头!”听得一清二楚,就仿佛这人是在我身边说的话。天上有些发灰了。我便钻进了林子,躺了下来,在吃早饭以前,先打个瞌睡吧。第八章英文等我醒来,太阳已经老高了。我看,该是过了八点钟了吧。我躺在草地上阴凉的树荫里,一边思量着,觉得身上已经歇过气来了,挺舒服的,挺满意的。透过树荫的一两处空隙,我能见到阳光。不过,这里到处是一棵棵巨大的树木,一片阴森森的。有些地方,阳光透过树叶,往下筛落,留下了地上几处斑斑点点亮色。每当这些地方亮色摇曳,便知道有微风吹拂过。枝头有几只松鼠,态度友好地对着我吱吱地叫着。我还是一味懒洋洋的,舒舒服服的,——还不想起身做早饭。是啊,我又打起了瞌睡。可是忽听得河上远处传来重重的“轰”的一声,我连忙爬了起来,支起一只胳膊,仔细地倾听。没有多久,又传来了一声。我跳起身来,走出去,通过树叶的空隙往外张望,但见远处大河之上一团黑烟——大约是在渡口附近。渡船上挤满了人,正往下游漂来。到了这一刻,我已懂得是怎么一回事了。“轰”,我看到渡船一侧喷出白烟。要知道,他们这是在河上放炮,指望我的尸体能浮到水面上来。我正饿极了,不过眼下可不是我生火的时刻,因为人家会望见烟的。所以我就坐下来,看着炮火冒的烟,听着炮轰声声。大河河面有一英里宽,每到夏天早晨,一片好风光——这样,看着人家忙着找寻我的尸体,委实是一种乐趣。只要我能有一口东西吃就好。嗯,我突然想起,人们往往把水银灌到面包圈里,然后让它们在水面上漂,因为它们往往对准了沉在下面的尸体漂去,一到那里便停下来不动了。我自言自语:我得留心看着,看有没有漂到我身边来找我的面包。要是有的话,定要给点颜色给它们看看。我移到了岛上靠伊利诺斯州一边的地方,看一看我的运气究竟如何。事情倒并没有叫我失望,一只特大的面包漂了过来,我靠了一根长棍子,几乎把面包捞到手了,只是脚一滑,它就漂向远处了。当然,我是等在水流最靠近河岸的地方的——这个窍门我是精通的。可是不久又漂来了第二个,这一回啊,我可就旗开得胜啦。我拨开上面的塞子,把那一点儿水银给抖了出来,就咬了一口。这可是“面包房的面包”——是供上等人吃的——可不是你们下等人吃的那种玉米面包。我在树荫深处找到了一个绝好的去处,在那边一根原木上一坐,一边啃面包,一边看看那只渡船上的热闹,好不开怀。正是在这么一个时刻,一个念头涌上我的心头。我对我自己说,据我现时推想起来,那寡妇或是牧师,或是别的什么人,肯定做过祷告,但愿这块面包会把我找到。如今它漂过来了,结果是如此这般,这已经毫无怀疑的余地。其中毕竟有些什么奥妙吧,这就是说,当寡妇或者牧师那样的人做了祷告,结果却在我身上便不灵验,这其中必定有些什么奥妙,我推想,大概必须是对路的人才灵,不然就不灵吧。我点起了烟斗,痛痛快快吸了一口,一边继续看望着。渡船还在顺着水势漂流。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