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 历史 传记 科学 武侠 文学 排行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金币

0

月票

0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 字数:15002 更新:2023-10-09 19:28:59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第一章英文你要是没有看过一本叫做《汤姆·索亚历险记》①的书,你就不会知道我这个人。不过这没有什么。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大体上讲的是实话。有些事是他生发开来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是实话。不过,实话不实话算不了什么。我没有见过从来没有撒过一回谎的人。这一回不说,另外一回就说。葆莉姨妈也好,那位寡妇也好,也许还有玛丽,都这样。葆莉姨妈——就是汤姆的葆莉姨妈——还有玛丽,还有道格拉斯寡妇,有关她们的事,在那本书里都讲了——那是一本大体上讲实话的书,有些是生发开来的,这我在上面说过了。  ①为本书的姐妹篇,参阅有关本书故事的地点、时间的注。那本书的结尾是这样:汤姆和我找到了强盗藏在那个山洞里的钱,这一下我们可都发了。我们俩,一人得了六千块钱——全是金灿灿的。把钱堆了起来,乍一看,好不吓人。后来,由撒切尔法官拿去放利息,我们俩每人每天得一块钱,一年到头,天天这样——真是多得叫人没法办。道格拉斯寡妇,她把我认做她的儿子。她许下了话,要教我学学文明规矩①。可是一天到晚,耽在这间屋里,有多难受。你想,寡妇的行为举止,一桩桩,一件件,全都那么刻板,那么一本正经,这有多丧气。这样,到了我实在受不了的那一天,我就溜之大吉啦。我重新穿上了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钻进了那只原本装糖的大木桶里,好不自由,好不逍遥自在。可是汤姆想方设法找到了我,说他要发起组织一个强盗帮,要是我能回到寡妇家,过得体体面面,就可以参加他们一起,于是我就回去了。寡妇对我大哭了一场,把我叫做一只迷途的羔羊,还叫我别的许多名称,不过,她绝对没有什么恶意。她让我又穿上了新衣裳,我实在一点办法也没有,只是直冒汗,憋得难受。啊,这么一来,那老的一套就又重新开始啦。寡妇打铃开饭,你就得准时到。到了饭桌子跟前,你可不能马上吃起来,你得等着。等寡妇低下头来,朝饭菜叽哩咕噜挑剔几句,尽管这些饭菜没什么好挑剔的。就是说,每道菜都是单做的。要是一桶杂七杂八的东西,那就不一样,各样菜和在一起烧,连汤带水,味道就格外鲜美。  ①“教我学学文明规矩”(sivilizeme,——应为civilizeme,作sivilizeme乃哈克讲的密苏里土话的发音)。哈克后出走河上,反对这类“文明规矩”是主要原因之一。这既为哈克主导性格所在,亦为全书主旨所在。全书末了一句为了反对“学学文明规矩”因而不愿回家,准备继续远走新区,这回应了本书开宗明义点出的话。可见反对当时“文明规矩”的主旨,和反黑奴制的思想,这两者一起贯串全书。参普烈乞特《美国第一部本土产生的杰作》(1941),载英格《哈克·芬评论资料集——百年纪念评论选》(1984)吃过晚饭,她就拿出她那本书来,跟我讲摩西和蒲草箱的故事①。我急得直冒汗,急着要弄清楚一切有关他的事。不过,她隔了一会儿才点明摩西是死了很久很久的了。这样,我就不再为他操什么心了,因为我对死了的人是根本没有兴趣的。  ①《旧约·出埃及》,第二章。说的是埃及公主收养以色列一妇女的弃儿。到后代,摩西率领受压迫的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后建犹太国家。没有好久,我就想要抽烟,就要求寡妇答应我。可是她就是不答应。她说这是一种下流的习惯,又不卫生,要我从此不再抽。世界上有些人就是这么行事。一件事,来龙去脉,一窍不通,可偏偏要说三道四。摩西这人,与她非亲非故,对谁都没有什么用处,老早就死了,她偏要为他操心;可我做一件事,明明有点儿好处,她偏要找岔儿。再说,她自己就吸鼻烟,那当然是做得对的喽,因为是她这么做的嘛。她的妹妹华珍小姐,一个细挑身材的老小姐,戴一付眼镜,前不久才来和她同住。她拿来一本拼音课本,故意难为我。她逼着我死啃了近一个钟点,寡妇这才叫她歇口气。我实在再也熬不住了。可是又是闷死人的整整一个钟点,我实在烦躁得不行。华珍小姐会说,“别把你的一双脚搁在那上边,哈克贝里。”①“别闹得嘎扎嘎扎响,哈克贝里,——坐坐正。”一会儿又说,“别这么打呵欠,伸懒腰,哈克贝里,——为什么不学得规矩些?”然后她跟我讲到有关那个坏地方②的一切。我就说,我倒是愿意在那里,她就气坏了。我可并非心存恶意,我心里想的只是到个什么地方走动走动,我心里想的不过是换换环境,我决不挑三拣四。她说啊,我刚才说的那些话,全是下流坯说的话。要是她啊,她死也不肯说出那样的话来。她可是要活得规规矩矩,为了好升入那个好地方③。啊,我看不出她要去的那个地方有什么好,所以我已经下定决心,决不干那样的事。不过,我从没有说出口。因为一说出口,就只会惹麻烦,讨不到好。  ①乃本书主人公的名字,全名为Huckleberry Finn马克·吐温自称,“芬”这个姓,取自他幼年时的老家密苏里州汉尼拔小镇上一个流浪汉醉鬼Jimmy Finn的姓。但性格上的原型是另一个流浪汉叫Tom Blankenship的,吐温赞他是新区内“唯一一个真正特立独行的人物”(参皮佛《哈克贝里·芬》,伦敦,1987,10、16页)。哈克贝里,乃一种野生的浆果,可做啤酒。吐温为本书主人公取这个名,可见赋予主人公粗犷色彩与平民色彩。哈克之所以具有反抗以至叛逆性格、不是偶然的(参汤姆斯·英格《百年纪念评论选》,纽约,1984,327页)。一说,马克·吐温为本书主人公取名“哈克·芬’是因为这个名字发音与他自己的姓名发音相近。“哈克”发音与“马克”相近;“芬’发音与“吐温’相近(参《百年纪念评论选》327页)。哈克·芬与马克·吐温当然不能等同,但又血肉相连,某种程度上,心灵相通。不少资料表明,乡下孩子出身、自学成才的马克·吐温对本书主人公心灵的塑造倾注了心血,其取名是深思熟虑,含意深长的。②指地狱。③指天堂。她话匣子既然打开了,便不停地说下去,把有关那个好地方的一切,跟我说得没完没了。她说,在那边,一个人整天干的,只是这里走,那里逛逛,一边弹着琴,一边唱着歌。如此这般,永永远远如此。因此我对这一些不怎么挂在心上,只是我从没有说出口来。我问她,据她看,汤姆会去那里么,她说,他还差一截子呢。听了这个话,我满心欢喜,因为我要他跟我在一起。华珍小姐不停地找我的岔子,日子过得又累又寂寞。后来,她们招了些黑奴①来,教他们做祷告,然后一个个地去睡觉。我上楼走进我的房间,手里拿着一支蜡烛,放在桌子上,然后在一张靠窗的椅子上坐下来,存心拣些有劲儿的事想想,可就是做不到。我只觉得寂寞孤单,真是恨不得死去的好②。星星在一闪一闪,林子里树叶在满满作响。我听见一只猫头鹰,在远处,正为死者呜呜地哀鸣;还有一只夜鹰和一条狗正在为一个快死去的人嚎叫。还有那风声正想要在我耳边低声诉说,只是在诉说着什么,我捉摸不透。如此这般,不由得我浑身一阵阵颤抖。我又听见远处林子里鬼魂声响。这个鬼,每逢他要把存在心头的话说出来,可又说不清,于是在坟墓里安不下身来,非得每个夜晚悲悲切切地到处飘飘荡荡。我真是丧魂落魄,十分害怕,但愿身边有个伴。一会儿,一只蜘蛛爬到我肩上,我一抹,抹到了蜡烛火头上。我没有动一个指头,它就烧焦了。不用别人告诉我,我也明白,这可是个不祥之兆,我认定准要有祸事临头。我便十分害怕,几乎把身上的衣服抖落在地。我立起身来,就地转了三圈,每转一圈,就在胸前划个十字。接着用线把头上一小想头发给扎起来,让妖怪不能近身。不过,我还是不放心。人家把找到的一块马蹄铁给弄丢了,没有能钉在门上,才这么做的③,可从没有听说,弄死了一只蜘蛛,也用这个办法消灾避祸。  ①此处第一次写到死,也是本书开宗明义便写到死,结合全书其它部分的描写,表现了哈克对死的敏感性,也使全书在幽默戏谑中透出了黯淡冷峻与悲凉气氛。原文是nigger,黑人或黑奴,可以无贬义,也可以有贬义,因人因地因上下文而异。据诺顿版注、用nigger这个词,在蓄奴州里、未必有恶意,而是一般指奴隶。从全书看,一般往往有贬义。②诺顿版注:马克·吐温经常提到的一个主题是个人的极端孤独,而有关童年哈克在这方面的描写,尤为突出。这从下面描写的树林子里和河上一片荒凉景象,可以想见。此外,哈克的迷信心理,是当时儿童普遍的心理,也是当年拓殖过程中边疆地区普遍的心态。③当时迷信,找到一块马蹄铁,即说明要交好运;丢了它,就要倒楣。我坐了下来,浑身直打颤,取出我的烟斗,抽了一口烟,因为屋子里到处象死一般静,所以寡妇不会知道我在抽烟。隔了好一会儿,我听到远处镇上的钟声敲响。噹——噹——噹,——敲了十二下。——然后又一片寂静,——比原来还要静。不久,我听到一根枝桠折断声,在那树丛的黑暗深处——啊,有什么东西在响动。我一动也不动地坐着静听。我立刻听到隐隐约约从那边传来“咪——呜,咪——呜”的声音,多好啊!我就发出“咪—呜,咪—呜”声,尽量越轻越好。接着,我吹熄了蜡烛,爬出窗口,爬到了棚屋顶上。再溜下草地,爬进树丛。千准万确,汤姆正等着我哩。第二章英文我们踮着脚尖,沿着树丛中小道,朝寡妇园子尽头往回走,一路上弯下身子,免得树桠子擦破脑袋。我们走过厨房时,我给树根绊了一跤,发出了响声。我们伏下不动。华珍小姐那个大个儿的黑奴,名叫杰姆的①,正坐在厨房门口。我们把他看得一清二楚,因为他身后有灯光。只见他站起身来,把颈子往前探,仔细听了一会儿。接着,他说,“谁呀?”  ①企鹅版注:杰姆的原型为马克·吐温幼年时叔叔家田庄上的黑奴叫做丹尼尔的。马克·吐温曾夸他品性好。他又仔细听了一会儿,然后踮起脚尖走下来,就在我们俩的当中,我们几乎能摸到他的身子了。就这样,几分钟、几分钟过去了,一点儿也没有响动,可我们又都靠得那么拢。这时候我脚脖子上有一处发痒,不过我没有动手抓。接着,我耳朵又痒起来了,然后在我的背上,正在我两肩的中间,又痒起来了。真是再不抓便要死了。是啊,从这以后,我发现有好多回就是如此这般。你要是跟有身份的人在一起,或者参加一处葬仪,或是明明睡不着偏要睡,——不论在哪里,只要那里不容许你抓痒,那你就全身会有一千处发起痒来。不一会儿,杰姆在说:“喂——你史(是)谁啊?史(是)什么人?我约(要)是没听到什摸(么),才见鬼哩。好吧,我知道该怎么办。我要坐在这里,等到再听到响声才息(歇)。”这样,他就坐在地上,就在我和汤姆的中间,他背靠着一棵树,两脚往前伸开,一条腿几乎碰到了我的一条腿。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不过我没有抓。接着,我鼻孔里也痒了起来,然后是鼻子底下发痒。我真不知道怎样能这么坐着一动也不动。这么难受的罪啊,一直熬了有六七分钟之久,不过在感觉上觉得不止六七分钟。接着,我身上有十一处在发痒。我估摸着,再熬一分钟以上,我可就要顶不住啦。不过,我还是咬咬牙,准备再顶一顶。就在这个时刻,杰姆呼吸得气粗了。再过一会儿,他打起呼噜来了。——这样,我就马上又舒坦起来了。汤姆呢,他给了我一个信号——嘴里发出一点声响,——我们就手脚并用爬开去。爬了十步远,汤姆在我耳朵边低声说,他要把杰姆捆绑在一棵树上,这样好玩儿。我说不行,这样会弄醒他,就会闹将起来,人家就会发现我不在屋里。接着,汤姆说他蜡烛不够用,他想溜进厨房去多找几根蜡烛。我劝他别这么干,我说,杰姆说不定会醒,会跟着来。不过汤姆要冒一冒险,这样,我们就溜了进去,取了三支蜡烛。汤姆在桌上留下了五分钱,算是蜡烛钱。然后,我们出了厨房。我急于想溜走,可是怎么也阻止不了汤姆,他非要手脚并用爬到杰姆那边,跟他开个玩笑。我等着,仿佛等了很久,四下里一片寂静,感觉很孤单。汤姆一回来,我们就绕着园子的围墙,沿着小径往前走。一步步摸上了屋那头陡陡的小山顶。汤姆说他把杰姆的帽子从他头上轻轻摘了下来,挂在他头顶上一根枝桠上。杰姆身子动了一下,不过没有醒。这件事过后,杰姆对人说,妖巫对他施了魔法,搞得他神志昏迷,然后骑着他飞往本州各地,然后把他降落到原来那棵树下,并且把他的帽子桂在枝桠上,好让他知道这究竟是谁干的。到下一回,杰姆告人说,他们把他一直骑到了新奥尔良。再后来,每次对人家吹起来,地界越吹越宽。最后,他告人说,他们骑在他身上飞遍了全世界,搞得他几乎累得要死,他背上也长满了马鞍子磨破了的泡泡。杰姆对这一回的经过,得意得忘乎所以,甚至不把别的黑奴放在眼里。各地的黑奴从老远的地方来听听杰姆讲述这种种经过,他成了这一方黑奴中间最受抬举的人。外地来的黑奴嘴张得大大的,上上下下打量他,仿佛见到了个珍奇宝贝。黑奴一般爱讲黑地里、灶火边,妖巫怎么样怎么样。不过,逢到有人这么讲,显得自己在这方面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时,杰姆总会插一嘴,说一声,“哼!你懂得什么‘妖巫’?”那个黑奴就被堵住嘴,不得不往后靠了。杰姆总是把那个五分钱的角子用细绳挂在颈子上,说这是那个妖巫亲手给他的一种法宝,还亲口告诉他这能治一切疑难杂症。并且说只要念念有词,他可以随时把妖巫招请来,不过妖巫告诉他念的那些词,他可从没有对人讲过。黑奴从四面八方来,还给杰姆带来他们所能有的礼物。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能见识一下那个五分钱的钱币。不过他们对钱币不敢碰一下,因为这是魔鬼的手摸过了的。作为一个仆人,杰姆这下子可给毁了。因为他既然见过魔鬼,又给妖巫骑在身上过,他就自然而然地神气起来,目空一切了。再说,汤姆和我到了小山头的边边上,我们往下面村子①里一望,见到有三四处闪着灯光。也可能那里有病人吧。我们头顶上的星星呢,闪烁着迷人的光亮。下面村子边上,流淌着那条大河②,整整一英里。那么宽阔,那么寂静,那么庄严。我们走下小山头,找到了乔·哈贝和朋·罗杰斯,还有两三个别的男孩子,都是躲在废了的鞣皮工场里的。于是,我们就解开了一只小舟,顺水划了两英里半路,到了小山边上一处大岩石那儿,就上了岸。  ①指书中的圣彼得堡,原型即作者故乡密苏里的汉尼拔小镇。本为移殖运动中边疆小村,此时已是运输相当繁忙的河港。②指密西西比河。我们走进了一簇矮树丛,汤姆让大家一个个都宣了誓,表示决心保守秘密,然后领他们到小山上一处山洞前。那里正是矮树丛里树木长得最密的地方。我们就点起了蜡烛,连走带爬地进去了。到了里边两百码处,豁然开朗。汤姆在那一条条过道之间摸索了一阵子,便在一道石壁那里钻了下去,在那里,你根本看不到有一处洞口。我们沿着一条狭窄的过道,闯进了一处类似一个小间的地方,那里一片湿漉漉的,又冷。我们就在那儿停了下来。汤姆说:“啊,我们这个强盗帮就在这里成立啦。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就叫它汤姆·索亚帮吧。凡是有心参加的,都得起个誓,还要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那是人人愿意的。汤姆取出了一张纸,上面写好了誓词,他把誓词念了一遍。誓词说,每个哥儿们忠于本帮,决不把本帮的秘密告诉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任何人伤害本帮任何一个哥儿们,因而命令任何一个哥儿们去杀死那个人和他的家里人,那他必须照办。在他把他们杀死,并在他们胸膛上用刀划下本帮的标记也就是十字以前,一概不准吃东西,不准睡觉。凡非本帮的人,一律不得使用这个标志;凡使用了的,初犯者要被控告,再犯者处死。凡本帮成员对外泄露秘密者,必须割断他的喉管,并把尸体烧掉。把骨灰撒掉,名字从血书的名单上除掉。凡属本帮哥儿们,从此一律不许再提到他的名字,而且要加以诅咒,直到永远。人人都说,这才是一个真正了不起的誓词。还问汤姆,这是不是用他自己的脑袋想出来的。他说,有些地方是的,不过其余的出自海盗书上与强盗书上的①。还说,每个强盗帮,凡是帅帅的,都有誓词。有的人认为,凡泄露秘密的哥儿们的家属,理该处死。汤姆说这个意见很好,便用笔记了下来。接着,朋·罗杰斯说:“这儿的哈克·芬呢②,他可没有家属啊——对他该怎么办才好?”  ①诺顿版注:吐温对孩子们“假发誓”等的心理描写,暗含着作者对浪漫作品及作家一贯的讥刺态度。译者认为,写密西西比河上水手们的下一代孩子们从小抱打不平的侠义心理,而又充满了幻想、想象,写得如此逼真,如此迷人,这是主要问题所在。当然这并不排斥作者借此对消极浪漫派的笔法讽刺一下。②诺顿版注:乃哈克贝里·芬的简称和昵称。“啊,他不是有个父亲么?”汤姆·索亚说。“不错,他是有个父亲。不过,在这些日子里,你从来没有见到过他的人影。他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在鞣皮工场的猪圈里睡。在这一带,有一年多见不到他这个人影了。”他们就进行了讨论,还正准备着把我排除在外,理由是每个哥儿们非得有个家或是有个什么人可以杀掉才行啊。不然的话,对其他的人来说,那就太不公平了。是啊,谁都想不出一个办法来——一个个都一筹莫展,呆呆地坐在那里,我真是快要哭出来了。可是突然之间,我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我给大伙儿推出了华珍小姐——他们可以杀死她啊。于是一个个都说:“哦,她行,她行。成了,成了。哈克能加入了。”接着,大伙儿用针头刺自个儿的手指头,刺出血来,写了姓名,我也在纸上血书了姓名。“那么”,朋·罗杰斯说,“我们这个帮干什么样的行当呢?”“就只是抢劫和杀人,其它一律不干,”汤姆说。“可是我们要抢的是什么呢?房子——还是牲口——还是——”“胡说!偷牲口,以及诸如此类,那算什么强盗,那是偷盗,”汤姆说。“我们可不是偷东西的,这算什么气派。我们是拦路行劫的好汉,我们在大路之上拦劫驿车和私家马车,我们头戴面具,我们杀人,我们夺他们的表,夺他们的钱财。”“我们非得老是要杀人么?”“哦,那当然,杀是上策。有些老行家不是这么看,不过大多数认为杀是上策。除非是那类的人,我们把他押到山洞里来,看押在这里,到送来赎金为止。”“赎金?那是怎么一回事啊?”“我也不知道,不过人家就是这么干的,我看到书上是这么写的。因此,我们自然也得这么干。”“我们连那是什么一回事都还没有搞清楚,怎么个干法?”“别光说泄气话,反正我们得干。我不是跟你们说过了么,书上是这么说的。难道你们准备不按书上写的,另搞一套,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哦,说说很容易,汤姆·索亚。不过,要是我们不知道该怎样对付这些人,他妈的,怎样勒索到赎金?我要搞清楚的恰恰正是这个。你估摸着,那该是怎么个办法?”“啊,这我不知道。不过,也许是这样,我们把他们看押好,一直到勒索到赎金,这就是说,一直到他们死去为止。”“嗯,这还多少象句话。这能解决问题,你为什么不早说呢?我们要把他们看押住,直到死去拉倒——也会有不少麻烦事,把什么都吃得光光的,还总是想逃跑。”“看你说的,朋·罗杰斯。有警卫看守着他们,人家怎样能溜得掉,只要胆敢一迈腿,就干掉他们。”“一个警卫。嗯,这倒好。那就得有人整夜值班,决不打瞌睡,就只是为了把他们看押好。我看这是个笨主意。为什么不可以把他们一押到这里,就派人拿一根棍子,马上就勒索赎金?”“就只是因为书上没有这么写——这就是原因所在。朋·罗杰斯,我问你,你是愿意照规矩办事,还是不愿意?——问题恰恰在这里。你以为,写书的人不知道怎样才是正确的办法么?你自以为比他们更高明么?才不呢!先生,不,我们还是要按照通常的规矩勒索赎金。”“好吧,我不在意,不过,我还得说这是个笨办法。——再说,妇女,我们也杀么?”“啊,朋·罗杰斯,我要是跟你一般的笨头笨脑,我不会随便乱说。杀妇女?不——这样的事,谁也从没有在任何哪一本书上看到过。你把她们带到了山洞里。从始至终,你总是对她们斯斯文文的;慢慢地,她们就爱上了你,再也不想回家啦。”“好,要是这样的话,我赞成。不过,我看这行不通。不用好久,山洞里就会挤满妇女和待赎的人,没有强盗待的地方。不过,就这么干吧,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小汤米·巴恩斯这会儿睡着了,人家把他弄醒的时候,他吓坏了,哭了起来,说要回家,回到妈那里,再也不想干什么强盗了。大家就都笑话他,叫他是个爱哭的娃娃。这样一来,把他可气疯了,说他要马上走,把全部秘密说出去。不过,汤姆给了他五分钱,叫他别作声。还说,我们全体回家转,下星期再聚齐,然后抢劫它几个人,杀它几个人。朋·罗杰斯说他不能多出门,除了逢星期天。因此他主张下星期天再聚会,不过,其余的哥儿们都说星期天干这样的事是邪恶的。这样,问题就定下来了。他们赞成要再碰一次头,尽快定一个日子。接着,我们选举汤姆·索亚为本帮的首领,乔·哈贝为副手,大家就打道回家了。我爬上了棚屋,爬进我的窗户,那正是天蒙蒙亮的时刻。我的新衣服上尽是油渍和土。我困得要命。第三章英文第二天早晨,为了衣服的事,我被华珍老小姐从头到脚查看了一遍,不过寡妇呢,她倒没有剋我,只是把我衣服上的油渍和土搞干净了,一脸难过的样子。这叫我想到了,要是做得到的话,我也该学得规矩些才是。接下来,华珍小姐把我领到那间小房间里,还做了祷告①。不过祷告没有什么实效。她要我每天都做祷告,还说,我求什么,就能得什么。不过,事实并非如此。我是试过了的。有一回,我搞到了一根钓鱼竿,可就是没有钓鱼钩。没有钓鱼钩,钓鱼竿对我有什么用?我为了钓鱼钩,祷告了三四次,可就是无法搞得灵验。有一天,我请求华珍小姐替我求一求。不过她说我可是个傻瓜蛋。什么原因呢,她可没有说。我自己呢,也捉摸不出一个道道来。  ①诺顿版注:《圣经》上说,“祷告时,要进你的内屋。”华珍小姐严格按照《圣经》行事。有一回,我在树林子后边坐着,对这件事想了好一会儿。我自个儿盘算盘算,要是一做祷告,求什么就有什么,那么,教堂管事威恩为什么没有能讨回他买猪肉丢掉的钱?寡妇为什么就找不到被偷走的那只银器的鼻烟盒子呢?华珍小姐又为什么不能长得胖一点?不,我对自个儿说,没有那么一回事。我把这个道理对寡妇说了。她说,一个人,做了祷告,所能得到的是“精神方面的礼物”。这对我可太难了。不过,她倒是把她的意思都对我讲了——说我务必帮助别人,该为了别人竭尽一切,并且随时随地照看他们,从不想到自己。据我推想这包括华珍小姐在内。我进了树林子里,在心里琢磨来,琢磨去,琢磨了好长一个时辰,可是我看不出这样琢磨有什么好处——除了对别的人有好处——这样,我想,我又何必为这个操什么心,还是随它去吧。有的时候,寡妇会把我叫到一边去,把上帝讲得天花乱坠,能叫小孩子听了直流口水。可是到第二天,华珍小姐也许会抓住了你,把原先那一套打得粉碎。我就想,这样看来,是有两个上帝。一个穷光蛋,要是能摊上寡妇说的那个上帝,就会有出头之日。不过,要是给华珍小姐的上帝管治了的话,那就什么都捞不到了。我把这个想了又想,想来我还是归顺寡妇那个上帝划得来,只要他肯收我,尽管我不明白,他怎样能比他过去那么样的更好些,因为我明摆着那么笨,那么下贱,脾气又坏①。  ①诺顿版注:和哈克一样,马克·吐温常常思考宗教问题。例子很多,突出的是《神秘的陌生人》。作者常常对之运用喜剧性的评论。至于我爸爸呢,我可有一年多没有见到了。这样,我也乐得能自在些。我根本不想再见到他。他不醉的时候,只要见我在一旁,总是揍我。而我呢,只要有他在一起,总是溜进林子里去。这一回,人家说,有人发现他在河里淹死了,说是在离镇上十二英里那边。他们说,反正是他,没错。说淹死了的那个人,身材是他的身材,穿着破烂的衣衫,头发长得出奇——这一切正是我爸爸的模样——不过从脸上就看不出什么了,因为泡在水里太久,脸就不象脸了。人家说,他身子躺在水面上。他们把他打捞了上来,就在河边安葬了。不过我并没有能舒坦多久,因为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我很清楚,淹死的人决不是脸朝天浮在水面上的,而是背朝天的。所以我就断定,那不是我的爸爸,而是一个穿了男人衣服的女子。这样,我就舒坦不起来了。我断定,老头儿有一天又会出现,尽管我不希望他会回来。如今有一个月光景,我们还是玩充当强盗那码子事儿。后来我退出不干了。哥儿们一个个全都退出了。我们并没有抢劫过什么人,我们并没有杀过什么人,不过是装成这样罢了。我们总是从林子里跳将出来,冲向那些赶猪的人和那些赶着车把菜蔬运往菜市场去的妇女。不过我们从没有把她们扣押起来过。汤姆·索亚把那些猪叫做“金条”,把萝卜之类的东西,叫做“珍宝”。我们会到山洞里去,吹嘘我们的功绩,我们杀了多少人啦,给多少人留下了伤疤啦。不过我看不出这一套有什么好处。有一回,汤姆派一个哥儿们,手里举着一根正燃着的火棍,到镇上跑了一圈。他把这火棍叫做信号(是通知全帮的哥儿们集合的)。接着,他说他获得了他派出去的密探所得的秘密情报:明天,有一大队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翁要到“洼洞”那里宿营,随带有两百匹大象,六百匹骆驼和一千多头“驮骡”,满装着珍珠宝贝,他们的警卫才只四百个人。因此,用他的话来说,我们不妨来一个伏击,把这伙子人杀掉,把财宝抢过来。他说,我们需得把刀枪擦亮,做好一切准备。他连一辆装萝卜的车子都对付不了,却非得把刀枪全都擦洗好,准备一切。其实刀枪不过是薄木片和扫帚把,你再擦,擦得累死累活,这些东西原本是那个料,不过是一堆灰烬罢了。我可不相信我们能打垮这么一大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过,我倒想见识见识那些骆驼啊,大象啊之类的。因此,第二天,星期六,伏击时我也到场。一得到消息,我们就冲出林子,冲下小山。不过不见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见骆驼,不见大象。就只是主日学校举行的一次野餐,而且只是一年级生参加。我们把他们冲散了,把小孩子们冲进了洼地。不过东西呢,我们什么也没有捞到,就只是一些炸面包、果子酱。朋·罗杰斯总算捞到了一只破旧的洋娃娃,乔·哈贝搞到了一本赞美诗集和一本小册子。接着,他们的老师赶来了,我们只能把一切全扔掉,赶快溜走。我可没有见到什么钻石。我也对汤姆·索亚这么说了。他说,反正那里一驮驮有的是。他还说,那儿还有阿拉伯人哩,还有大象哩,还有其它等等的。我说,怎么我看不见啊?他说,只要我不是这么笨,并且读过一本叫做《堂·吉诃德》的书,我就不会这么问了,就会懂得了。他说这是魔法搞的。他说,那儿有士兵成百上千,有大象,有珍珠宝贝,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不过,我们还有敌人,他把他们叫做魔法师,是他们,把整个儿这一切这么一变,变成了主日学校,就只是为了存心捣鬼。我说,那么好吧,我们该干的就是要去寻找那些魔法师了。汤姆·索亚说我真是个呆脑壳。“那怎么行,”他说,“一个魔法师能召唤出一大批精灵。在你们还没有来得及喊一声哎哟,他们就能把你们剁成肉酱。他们的身子有大树一般高,有一座教堂那般大。“啊,”我说,“要是我们能让一些精灵帮我们那就好了——那样我们就能把那群人打垮了吧?”“你怎么能搞到他们呢?”“我可不知道。人家又怎么能搞到他们的呢?”“啊,他们把一盏旧的白铁灯或者铁环那么一摸,精灵们便在一阵阵雪声隆隆、一道道电光闪闪、烟雾腾腾中,呼的一声涌现了。然后叫他们干什么,他们便马上干什么。要他们把一座炮弹塔从塔基上拔起来,或是要他们用皮带抽打一个主日学校监督或是别的什么人的脑袋,在他们看来,那都不在话下。”①  ①诺顿版注:上边这些记叙,仿自《天方夜谭》(关于神灯)和十七世纪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既表现汤姆的心态,也表现了马克·吐温对幼时读书的美好回忆。有关孩子们“假想”“假作真”的描写,既是逗趣性质,又提供了哈克与杰姆后来河上真实历险的一个背景。另据马克·吐温童年时的一位友人在1913年的回忆,当时汉尼拔没有什么书可供阅读,全镇只有一部《天方夜谭》,是马克·吐温的父亲的书,马克·吐温对书中的故事颇为熟悉。“谁叫他们这么飞快赶来的呢?”“怎么啦,当然是那个擦灯、擦铁环的人啰。他们得听从擦灯、擦铁环的人的指挥,他怎么说,他们就得怎么干。要是他叫他们造一座皇宫,四十英里长,用珍珠宝贝砌成,里边装满了口香糖,或是别的什么的,还搞来一位中国皇帝的公主嫁给你,那他们也得服从命令去办——并且非得在第二天太阳升起以前办好。还不只如此,——他们还得把这座宫殿在全国各地来回地搬来又搬去,只要你高兴到哪里就到哪里,你懂么?”我们这件事想过来、想过去,想了两三天功夫。最后决定我不妨试它一试,看究竟有没有道理。我搞到了一盏破旧的白铁灯,还有一只铁环。我到了林子里去,擦啊,擦啊,擦得我全身汗湿透,湿透,活象个野人,为的是指望建造一座皇宫,然后把它出售。可是啊,怎么也不管用,始终不见精灵出现。我就断定,这全是汤姆·索亚撒的谎,这不过是其中的一件罢了。我估摸,他还是相信阿拉伯啊,大象啊那一套,我可不是那么想。这全是主日学校的那一套罢了①。  ①诺顿版注:哈克把传奇小说中属于幻想性质的东西跟宗教里面神鬼之事联系了起来。这也表现了马克·吐温幽默逗笑中对传统观念那一套刻意讥刺的笔法。第四章英文三四个月就这样过去了。如今是到了冬天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大多是去学校的。我能拼音,能读书,能写一点儿,会背乘法表,背到六七三十五②。可是要再背字去,我一辈子也做不到了。反正我就不相信数学那一套。  ②诺顿版和企鹅丛书版等都说哈克“会背乘法表,背到六七三十五”,这里照译。国内也有译本译为“背到五七三十五”的。本书译者认为马克·吐温原意,有可能是在戏谑逗笑中对传统的教育制度讥刺一下。并且译者对原文无权改动。开头,我恨学校。不过,慢慢的,我变得能将就将就了。只要我厌倦得厉害,我就逃学。第二天挨的揍对我也有好处,能给我鼓鼓劲。这样,上学的日子越长,也就越加好过些。再说,对寡妇的那一套,我也习惯一些了,她们对我也不是那么急躁了。住在家里,睡在床上,往往被管得够紧的。不过,冬季来临以前,我经常偷偷溜出去,有时候还睡在林子里,这在我真是一种休息。我挺喜欢过去我那种生活。不过,慢慢的,我也有点儿喜欢新的生活了。寡妇说我有长进,尽管慢些,可还稳当,表现不差。她说,她觉得我没有丢她的脸。一天早晨,吃早饭时,我打翻了盐罐。我急忙伸手抓一些盐,往左肩后面扔,免得遭到恶运。不过华珍小姐已经抢在我前面,为我划了十字。她说,“哈克贝里,把手拿开——你老是弄得一塌糊涂。”寡妇为我说了句好话。不过,这也不能叫我消灾避祸,这我心里明白。早饭以后,我走出门来,心事重重,不知道哪里会有什么灾祸临头,又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灾祸。有些灾祸是有法子防止的,不过目前可不是这样一类的灾祸,因此我也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心里颓丧,打算事事留心些。我走过了下面屋前的园子,爬上梯子,爬过高高的木栅栏。地上已有寸把积雪,我看到了有人留下的脚印。这些人是从采石场走过来的,在梯子旁边站了一会儿,然后绕过园子里的栅栏往前去了。这些人在这里站了一会儿却没有进来,这有点儿怪。是怎么回事,我可摸不清,反正有点儿离奇。我打算顺着脚印走,我弯下身来先看一看脚印,开头没有发现什么,可是再一看,却发现有一个左边鞋跟上用大钉钉的十字留下的印子,那本是为了防邪才钉上去的。我马上直起身子,一溜烟似地冲下山去。我往后边左右张望,不过没有发现什么人。一会儿就飞快到了撒切尔法官家。“怎么啦,我的孩子,这么上气不接下气的,是为了你的利息来的么?”“不是的,先生,”我说,“是有些利息归我的么?”“哦,是的,昨晚上半年到期。有一百五十来块钱。对你来说,可是不小的一笔数目啊。最好还是由我连同你的六千块钱一起生息,你一取去,就会花掉。”“不,先生,”我说,“我不打算花掉。这笔钱我不要——六千块钱也不要了。我要给你——那六千块钱和所有的钱。他显得大吃一惊,仿佛摸不清头脑。他说:“怎么啦,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的孩子。”我说,“请你别问我问题,你会收下这笔钱的,是吧?”他说,“真把我搞胡涂了,是出了什么事吧?”“请收下,”我说,“别问我——我也不愿撒谎。”他考虑了一会儿,接着说:“哦,哦,我想我懂得了。你是想要把你全部财产都卖给我——不是给我。这是你的本意。”接着,他在一张纸上写了些什么,立刻读了一下,然后说:“上面写着——你看是这样写的,‘作为报酬’。这意思是说,我从你那儿把这个买了下来了,给你付过了钱的。这儿是一块钱。好吧,你在上面签个字吧。”我就签了字,走开了。华珍小姐的黑奴杰姆有一个拳头大的毛球,是从一只牛身上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他老是用这个来施展法术①。据他说,这里面藏着一个精灵。这个精灵可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我就在一个晚上去找他,告诉他说,我爸又出现在这里了,因为我在雪地里发现了他的脚印。我要问明白的是,他究竟想干些什么呢,还有他是否要在这里耽下去?杰姆就把毛球取了出来,对着毛球口中念念有词,先往上一抛,再落到地上。落得稳稳当当,只滚了寸把远。杰姆又来了第二回,然后又来了一回,情况跟第一回一个样。杰姆双膝趴地,耳朵凑着毛球,仔细地听着。可是不济事。他说,它没有说话。还说,不给它钱,它有时候就不肯说话。我对他说,我有一枚两角五分的旧伪币,又旧又光滑,已经不能用了,因为银币已经露出一小块铜,反正人家不肯收了。即使没有把铜露了出来,也不好使用,因为旧得象抹上一层油那样油腻腻的,一眼就给看出来了。(我心里盘算,法官给我的那块钱,我可不能说啊。)我说,这是个伪币,不过毛球也许肯收下,因为它认不出真假所在。杰姆把伪币闻了闻,咬了咬,擦了擦。他说,让他来想个法子,好叫毛球以为这是真的银币。他说他可以把一块爱尔兰土豆掰开,把伪币夹在当中间,这样放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你就看不见铜的影子了,也不会滑腻腻的了。镇上的人谁都会一眼就收下它,不只是毛球会收。是啊,我原本知道土豆有这个效果,可一下子把这个忘了。  ①诺顿版注:动物内脏里的东西,古代人认为可作占卜之用。杰姆把那个两角五分的钱币放在毛球下边,自己趴下身子来又听。这回?了。他说,我要是想知道我一生命运的话,它会告诉我的。我说,好啊。这样,就由毛球告诉了杰姆,再由杰姆告诉我。他说:“你的老爸爸还布(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呢。他有时候说要走,有时候又说要留。最好的办法是听任老头儿哀(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他头上正有着两个天使在转。一个白的,光闪闪,一个黑的。白的指点他正道,一会儿黑的又飞来,把事情弄得搞垮为止。现在还不知道哪个会占上风。不过你不会有什么事。你一生中会有些马(麻)烦,也会有些灰(欢)乐。你有时候会受到伤害,有时候会生病,不过到最后总会逢胸(凶)化吉。你这辈子会有两个姑娘围着你转,一个皮肤白,一个黑。一个富,一个穷。你先娶的是穷的,后来娶富的。你忌水,要尽可能离水远远的,别冒轩(险)。因为卦上说,你命中要杯(被)吊死。”后来,当晚我点上蜡烛,走进我房间时,我爸爸正在那里。正是他本人。第五章英文我把房门关上。一转身,就见到了他。我往常总是害怕他。他揍得我可凶啊。我心想,这回我也会害怕了。不过,顷刻之间,我知道我可错了。就是说,开头吓了一跳,真可说是连气都喘不赢,——他来得太突然了,不过一会儿以后,我知道我用不着怕他什么。他差不多五十了,论样子也象这么个年纪。头发长长的,乱糟糟,油腻腻,往下披。你只见他的眼光一闪一闪,就象他正躲在青藤后面。只见一片黑色,不是灰色的。他那长长的乱糟糟的胡子也这样。他脸上则尽是一片白色。从脸上露出的部分看尽是白色。不是一般人的白色,是叫人见了十分难受的那种白色,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那种白色——象树蛙的那种白色,象鱼肚白那种白色。衣服呢——穿得破破烂烂,那就不用说了。他一条腿搁在另一只膝盖上,那只脚上的靴子张开了口,两只脚趾露了出来,他还把两只脚趾不时动几下子。他的帽子给扔在地下,是顶黑色的旧垂边帽子,帽顶陷了进去。我这边站着,看着他,他那边看着我。他坐的那张椅子往后翘着点儿。我把蜡烛放好。我发现窗子往上开着。这么说来,他是从搁子上爬进来的。他始终盯着我看。后来他说:“浆得挺挺的衣服——挺挺的。你以为自己是个大人物了,是吧?”“也许是,也许不是,”我说。“别跟我顶嘴,”他说,“自从我走以后,你可越来越神气了吧。我非得刹一刹你的威风,不然我和你就没个完。人家说,你还受了教育,能读会写。你以为你如今比你老子强了,因为他不会,是吧?看我揍你。谁教你干这样的蠢事,嗯?——谁告诉你可以这么干的?“是寡妇,是她告诉我的。”“嘿,那寡妇?——可又是谁告诉寡妇,有权插手根本与她不相干的事?”“没有人对她讲过。”“好,让我来教训教训她,瞎管闹事,会有什么下场。听我说——不准你上学去了,听到了吧?一个小孩子,装得比他老子还神气,装得比他老子还强,教他这么干的人,我可要好好教训他。不准你跟着学校转了,给我发现了可不依你,听到了没有?你妈她生前也不会读,不会写。一家人在他们生前谁也不会。我也不会。可如今,你倒神气起来了。我可不是容得下这一套的人,听到了吧?——让我听听你是怎样读的。”我拿起一本书来,从讲到华盛顿将军和独立战争的地方读起。我才读了半分钟,他一伸手把书抢过去,摔到了屋子那一头去。他说:“这么说,你还真行。你对我说的时候,我还有点疑疑惑惑的,现在你听好,不准你再这么装腔作势,我不答应。你这自作聪明的家伙,我会守候着的,要是你给我在学校附近逮住了,会够你受的。首先,你要知道,一上学,你就会信教。我可从没有见过象你这样的一个儿子。”他拿起了一幅小小的画片,上面画着几头牛和一个小孩子。他说:“这是什么?”“这是人家奖我学习好发的。”他一把撕了,说:“我会给你比这更强的——给你一根皮鞭子。”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18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金币
购买本章
免费
0金币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