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曾派过一个人来见我;他给你办过差事以后,你还见过这个人吗?” “再也没有看到过他,也不可能再见到他。” “你派的那个人是很诚实的,他来了,带给我两张一镑的钞票。那时,我是一个穷孩子,你知道。两镑钞票对一个穷孩子来讲是一笔财产了。自那以后,我也像你一样,交了好运,现在该还你的钱了,你可以把它再给别的穷孩子。”说着我便掏出钱袋。 他那样注视着我把钱袋放在桌上打开,他那样注视着我从袋中取出两张一镑的钞票。这是两张干净、崭新的钞票,我把票子打开摊子递给了他。他还是那样注视着我,把两张票子叠在一起,对直一折,卷成一卷,放在灯火上点燃,烧成的灰飘落在盘子中。 “我想冒昧地问你一下,”他说时,脸上的微笑好像是紧锁双眉,紧锁的双眉却又像是在微笑,“自从我们在那片令人颤抖的荒凉沼泽地分手以后,你是怎么样交上好运的?” “怎么交上好运的?” “是啊!” 他举杯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来,立在壁炉旁边,把那只棕色的大手放在壁炉架上,又伸出一只脚搁在炉栅上,既烘靴子,又取暖,他那只湿靴子开始冒出热气。这时他既没有看鞋子,也没有看壁炉,只是一个劲儿地望着我。这个时候我才真的开始发起抖来。 我张开双唇,话虽到嘴边,但没有说出来,后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含含糊糊告诉他,“有人挑选我做继承人,以继承一些财产。’ “像我这样一个小毛毛虫可否请问一下是一些什么财产?’ “我不知道。”我踌躇不定地说。 “像我这样一个小毛毛虫可否请问一下是谁的财产?”他问道。 “我不知道。”我再次踌躇不定地说道。 “我能否斗胆猜一下你成年之后的年收入是多少?”这位逃犯说道,“你看,第一位数字是不是五?” 我的心就像失去控制的铁锤一样,怦怦地乱跳着,我从椅子上跳起来,把手放在椅背上,站在那儿,心神狂乱地看着他。 “和一个监护人有关,”他继续说道,“在你未成年时,应当有一个监护人或者类似的人。他也许是某个律师。这个律师名字的第一个字是不是‘贾’?” 一切疑团的真相就像闪电一样向我扑来;一切的失望、危险、羞耻。各式各样的后果都成群结队地向我冲来;我被这突然的袭击压倒,几乎感到每一次呼吸都困难重重。这时他又继续说道:“就说雇这个由‘贾’起头的律师的这位雇主吧(‘贾’起头的律师就说是贾格斯吧),就说这位雇主飘洋过海来到朴茨茅斯,登陆之后就一心想来看你,而你刚才说‘你已经找到了我’,那么,我是怎么找到你的呢?唔,我从朴茨茅斯写信给伦敦的一个人,他了解你的住址详情。你要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吗?他就是温米克。” 我这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即使说一句话就能救我的命,我也说不出来。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只手扶住椅背,另一只手按在胸脯上,感到透不过气来。我就这么站在那里,像疯人般地望着他,感到房间犹似大海,滔天波浪使我天旋地转,只有紧抓住椅子不放。他过来扶住我,把我扶到沙发上,让我背靠好,他则屈起一条腿跪在我面前,面孔紧紧贴近我的脸。他的面孔是我记得非常清楚的一张面孔,是我一见就会发抖的面孔。 “是的,皮普,亲爱的孩子,我已经把你培养成了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是我一手培养了你。我曾经发过誓,我只要赚到一块金币,我就把这块金币用到你身上。后来我又发誓,一旦我时来运转发了财,也就要让你发财。我生活艰苦朴素,但让你享受荣华;我艰苦勤奋地工作,为的是使你脱离劳动的苦海。亲爱的孩子,只要你好,我苦些有什么关系呢?我告诉你不是为求你的感恩,一点也不。我告诉你是让你知道,那条曾经在粪堆上荡来荡去的狗也有今日,他曾经蒙你搭救,如今他昂起了头,还培养了一个上等人。皮普,这培养的上等人就是你啊!” 我对这个人的厌恶,对这个人的恐惧,只想赶忙躲开这个人的反感,即使他是一头凶猛的野兽,也至多不过如此了。 “皮普,听我说,我就是你的第二个父亲,你也就是我的儿子,对我来说,你比我亲生的儿子还更亲。我已经攒下了钱,这些钱都是给你用的。起初我只是被人家雇去放羊,住在一间孤独的小屋子中,什么人的面孔都看不见,只能看到羊的面孔,这使我几乎忘记了男男女女的面孔,但唯独能看到你的面孔。每每在我吃中饭或晚饭时,每每在我放下餐刀时,我便会自动地说:‘瞧这孩子又来了,他正望着我在吃喝呢!’我有多少次看到你啊,就和在那大雾迷漫的沼泽地上见到的你没有两样,每一次我都会走到门外,在一望无际的天空之下,说:‘一旦我获得了人的自由,发了财,我一定把那个孩子造就成一个绅士!要说瞎话,就让天雷劈我!’我果然如愿了。亲爱的孩子,瞧瞧你这样子!看看你住的地方,和贵族住的地方没有两样!贵族有什么了不起?嘿!你有钱可以和贵族比一下,你可以击败他们!” 他滔滔地说着,兴高采烈而且得意洋洋,好在他看得出我几乎要晕倒了,所以并没有怪我没领他的情,这自然也使我松了一口气。 “听我说!”他继续说道。他从我口袋中掏出我的怀表,又转过来看我手指上戴的戒指,而我只有畏缩地后退,仿佛遇到了一条蛇一样。“这是一块金表,一个美丽的东西;我看这够得上一位绅士戴的表。这是一个钻戒,四边镶着红宝石,我看这够得上是一位绅士的钻戒!看你身上穿的亚麻衬衫,质地多好,多漂亮!看你的衣服,再买不到比这更好的了!你还有书,”他用眼睛扫视了一下房间,“在书架上堆得这么高,看来有好几百本吧!你读过这么些书,是吗?我进来的时候,看到你在读书呢。哈,哈,哈!亲爱的孩子,你把书读给我听听啊!即使这些书是用外文写的,我听不懂,但只要我听,我一样会为你骄傲的。” 他又一次把我的双手放到他的嘴唇上,而我身体内流动的血全部变冷了。 “皮普,先不必在意说话。”他说道,并且又用袖子擦了擦他的眼睛和额角,喉咙里又发出那种我记得非常清楚的咯咯声。他讲得越是那么诚心诚意,我心里也就越感到慌里慌张。“你得先把情绪稳定一下,不必干别的。你不像我长期地在盼望这件事的发生;你不像我,你心里还没有任何准备;再说,你根本没有想到培养你的人是我吧?” “噢,没有,没有,”我答道,“我根本就没有想到。” “现在你可知道我是谁了吧,就是我一个人,除了我自己和贾格斯先生之外,没有其他人了解真相。” “真的一个人也没有了吗?”我问道。 “没有,”他惊奇地瞥了我一下,说道,“还会有谁呢?亲爱的孩子,你生得多么英俊!嗯!你看中哪个漂亮眼睛了吗?有没有一个漂亮眼睛被你看中了?” 噢,埃斯苔娜,埃斯苔娜! “亲爱的孩子,只要能用钱可以换来的,你就可以得到。像你这么一个绅士,又生得如此英俊,再加上有钱做你的后盾,你自会赢得你所需要的。好吧,我再接着刚才讲的说吧,亲爱的孩子。我住在小棚子里给人家放羊,我的东家死了,他的钱便留下了给我,本来他和我是一样出身的人,接着我服刑期满,获得自由,便开始干自己的事。可以说我每干一件事都是为了你。无论我干什么,我都会想到,‘我干事都为他一人,如果我不为他,但愿老天用雷电劈我!’我干的事都一帆风顺。刚才我就告诉过你,我就是这样出了名。东家留给我的钱,加上开始几年我自己赚到的钱,我便都寄回国交给贾格斯先生。他第一次去找你,就是按照我信里所提的要求办的。” 噢,我多么希望当年他没有来找我!我多么希望我一直留在铁匠铺里,虽然得不到满足,可相比之下,倒比现在要幸福得多! “亲爱的孩子,听我说,只要我在心里暗暗地想起自己正在培养着一位绅士,我就得到了补偿,一切的怨气都消失了。有时我走在路上,那些骑在高头大马身上的移民们气字昂扬地走过,扬起的尘土直冲我的面孔。你知道这时我想什么?我自言自语:‘我正在造就一位你们不能相比的绅士!’他们当中有人对别人说:‘他几年前还是个犯人,现在也是个没有文化的大老粗,不过有了好运气罢了。’你知道我说什么?我自言自语:‘我不是个上流人物,我没有文化,但我却有一个有文化的上流人物。你们有的只是牲畜和田地,可你们中有谁有一个有教养的伦敦绅士呢?’我就是用这样的方式坚持着我的生活。我的心中也是这样存在着一个期望,总有一天我会回去看一看我的孩子,让他知道我才是他的亲人。” 他伸出一只手搁在我的肩膀上。我一想到他这只手说不定染过鲜血,浑身便抖了起来。 “皮普,我离开那个地方是不容易的,不担风险是不行的。不过我是坚持到底,困难愈大,我愈坚强。因为我下定了决心,拿定了主意。最后我终于成功了,亲爱的孩子,我终于成功了!” 虽说我想集中思想,但仍然懵懵懂懂,不知所措。自始至终,与其说我是在倾听他的谈论,不如说我在倾听着风雨交加的声音。直到现在,我还是把他的话音和风雨之声混合在一起,虽然风雨正在大发雷霆,而他的声音早已弦断音绝。 “你准备把我安顿在哪里?”过了片刻他向我问道,“亲爱的孩子,我必须有个地方把自己安顿下来。” “是睡觉吗?”我说道。 “是啊,要睡一个又足又香的觉,”他答道,“因为我在海上奔波了好几个月,尝够了风吹浪打。” 我从沙发上站起来说道:“我的朋友和同伴正好不在,你就住在他的房中吧。” “他明天会不会回来呢?” “不会,”虽然我尽了极大的努力,却仍然只能机械地回答,“明天不会回来。” “亲爱的孩子,听我说,”他压低了声音,将他的一根长手指抵在我胸口上,带着令人难忘的神情说,“可得小心谨慎啊。” “小心谨慎?这是什么意思?” “不小心谨慎就是死!” “什么死?” “我是终身流放,要回来就意味着死。近年来逃回来的人太多了,如果我被逮住,我就得上绞架。” 无须多说,这就够了。这位可怜的人多年来用他辛苦铸造起来的金银镣铐把我装饰打扮起来,供给我金钱使用,现在又冒了生命的危险回来看我,把他的一条命交付于我的手上!要是那时我不厌恶他,而是热爱他;要是我不强烈地嫌弃他,想逃避他,而是怀着深情厚谊去赞赏他,敬佩他,和他亲近,那情况就不会那么坏,相反还会好转,因为那样我便会一心一意地、自然而然地关心他的安全。 我当时考虑的第一件事是把百叶窗放下来,使外面看不见房内的灯光,然后把那些门都关好并且拴紧。我在关门时他正坐在桌边饮兑水朗姆酒,吃着饼干。我一看到他的吃相,就想到了当年逃犯在沼泽地上吃东西的情景。在我看来,好像他马上就会低下身子,用锉子去锉腿上的脚镣似的。 我走进赫伯特的卧室,把所有和楼梯相通的门都关好,只开着通向我们刚才谈话的那个房间的门。我问他是不是就准备睡觉,他说就准备睡觉,但请我给他一件我的绅士亚麻衬衫,他准备明天一早起来换上。我便拿出一件给他,并为他放好。这时他又伸出双手,握住我的手,并向我说晚安,所以我的血又一次变得冰冷。 我这才摆脱了他,但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我先在刚才我们待的那个房中添加了火,然后坐在火炉旁边,不想入睡。我坐在那里有一个多小时,头脑中一片空白,什么东西都想不出。直到最后我才开始想到自己的命运,充分体会到我恶运的开始,我驾驶的人生之舟已撞成了碎片。 所谓郝维仙小姐对我的期望,原来不过是一场梦,她根本就没有把埃斯苔娜许配给我;在沙提斯庄园里我只不过被人当成了可以利用的器具,去刺伤那些贪得无厌的亲戚;在没有人可以当靶子时,我就成为一个活靶子,让人在我这颗没有头脑的心上试一试其本领。所有这些都使我痛苦,但是我最深切的痛苦却是,因为这个逃犯,我竟然抛弃了乔。他究竟犯了什么罪,我一无所知,而他随时都有可能从我这里被逮捕归案,在伦敦中央刑事法院执行绞刑。 现在我再也不能回到乔的身边,再也不能回到毕蒂的身边,即使有千万条理由也都不行。因为我知道我丑恶的心灵所犯下的过错,任何作借口的理由也无法弥补。我从他们那里得到的纯朴和忠诚对我是最大的慰藉,世上再没有别的聪明贤士能比得上他们。可我再想挽回这一损失,却已决不可能,决不可能,决不可能了! 我仿佛听到屋外的阵阵狂风和劈啪雨点之中夹杂着追捕的声音,有两次还真的听到外面有敲门和低低的说话声。我心头堆满了这些恐惧,于是一些想象和追忆都涌向心头,觉得好像出现过一系列的神秘征兆,预言了他的来临。也许是几个星期之前吧,我在街上行走就遇到过不少和他极为相似的人。就在他越过重洋,高英伦海岸越近的时候,和他长得相似的人的数量也就越多。难道是他那邪恶的灵魂把这些信使送到我的身边,最后在这狂风暴雨之夜,果然信守诺言,来到我的身边。 在我脑海之中,这类奇怪的想象一个一个接踵而至、好像我童年时期,他在我幼稚的眼中就是一个不顾死活性格暴烈的人;我曾亲耳听到另一个逃犯在一五一十地数说着他要杀害他的阴谋;我曾亲眼看到他在深深的沟渠中像一头野兽似的和别人扭打战斗着。然后我从这些以往的回忆中又回到了现实,看到火炉的火光之中,仿佛出现了一个极为可怕的影子——在这个狂风暴雨之夜,在这个寂静孤独之夜,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刻,和他住在一起怕是不安全吧。这个可怕的影子渐渐扩大,接着充满了整个房间,使我不得不端起烛台走到里间去查看一下我那可怕的包袱。 他睡在那里,头上扎了一条手帕,面孔显得深沉抑郁。他正沉沉地睡着,静静地睡着,不过在枕旁却放了一把手枪。看到这些我才放心,轻轻地把房门的钥匙取下,插到门外的锁孔中,把他反锁在里面,才又坐回到炉边。我就这样睡去,慢慢地从椅子上滑下,躺在了地板上。在睡梦之中,那些苦痛的事情依然缠住我不放,待我醒来时,东面教堂的钟敲了五响,蜡烛已经燃尽,炉火也早已全熄,屋外的狂风暴雨使得一切更加黑暗了。 皮普远大前程的第二阶段到此结束。 --------第四十章-------- 从睡梦中醒来,我便想到对这位可怕的不速之客得采取防护措施,要尽全力保证他的安全。幸运的是,这样一来,我心中一切其他扰乱心灵的思想都统统消失了。 如果把他藏在这些房间中,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不仅不可能这样做,而且这样做将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们的猜疑。虽说我已解雇了那个讨债鬼,不过现在又找了个红眼睛的老妈子来帮忙,她还带来一个活泼机灵的脏女孩,做她的助手,据她说是她的侄女儿。要是关上一间房间瞒着她们,只有更引起她们的好奇,让她们风风火火、加油添酱地传播出去。她们两人眼睛都不好,我一直认为是她们长期以来喜欢从钥匙孔中偷看并探听秘密造成的;需要她们时找不见人,不需要她们时却偏偏在你面前转。可以说,除了小偷小摸外,这就是她们唯一可确定的品质。为了不引起这些人的疑心,我决定于早晨向她们宣布,我的伯父突然从乡下来到这里。 既已下定决心这么办,我便在黑暗中摸索着,想先弄个火把灯点亮。踉踉跄跄地摸来摸去都没有,我便想摸出去到邻近的门房中,找那个守夜人拿灯笼来照一下。我正在黑暗中向楼梯下面摸索时,绊在了一个东西上,其实这不是什么东西,而是蹲在角落里的一个人。 我问他蹲在这儿干什么,可是他没有回答,却悄悄地一溜烟逃了。我连忙跑到门房,一再请守夜人快些出来,我在回来的路上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了他。这时风像刚才一样依然很猛烈,我们生怕风吹灭灯笼,所以也没有来得及把楼梯上早已吹灭的路灯重新燃起,但检查了楼梯的上上下下,一个人影儿也没有发现。我忽然想到,这个人说不定已经溜进了我的房间,于是用守夜人的灯笼先点亮了蜡烛,把他留在门口看着,我自己仔细检查了每一个房间,包括我那位可怕的客人睡觉的房间。一切都那么安静,可以肯定,这些房间里不会有外人。 我心头可真有些着急,一定有密探来过,为什么偏巧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这个夜里来呢?我便询问这位守夜人,乘他站在门口时递给他一杯酒,想从他那里得到一点有希望的线索。我问他昨天夜里是不是放进了一些出外饮酒回来很迟的人。他说是的,夜里曾分别有三个人进来。一个住在泉水坊,另外两人住在巷子里,而且他亲眼看到他们都回了自己的家。在我住的这幢房子里,除我们外,另外住的唯一的房客已经回到乡下去几个星期了,这个夜里他确实没有回来,因为我们在上楼时看到他门上还贴着封条。 “先生,这个夜里风雨交加,糟透了,”守夜人饮完酒把杯子还给我说道,“所以经过我的门进出的人不多。除掉我刚才指出的三个人外,在十一点钟左右的时候还有个不认识的人找你,再有没有别人来过我就记不起来了。” “哦,那是我的伯父。”我喃喃地说着。 “先生,你见到他了吗?” “见到了,唔!见到了。” “还有一个和他一道的呢?” “和他一道的?”我重复着他说的话。 “我想这个人和他是一道的,”守夜人说道,“在找你的人停下来问我的时候,那个人也停了下来;找你的人向这里走时,他也跟着向这里走。”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 守夜人没有仔细地看清这个人。他说,看上去像是个工人;他想,穿的是灰色衣眼,外罩一件黑大衣。这位守夜人不像我那样很重视这个人。他觉得没有什么关系,这是很自然的事;而我重视这个人也有我重视的理由。 我想最好不要再向他打探情况,于是便打发他先走。然后,我便把这两方面的情况连在一起考虑,心中感到有些蹊跷而十分不安。本来这两件事都不难解决,而且互无关联——比如说,有某个人在别人家或自己家里喝得醉醺醺的,本来就没有从守夜人的门口经过,便跌跌冲冲地走到我的楼梯这里,倒下睡着了;而我这位尚不知名姓的客人确带了一个人来,是专门给他引路的。但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对于我这么一个在几小时之内经历很大变化的人来说,就不得不感到情况险恶,产生怀疑和恐惧。 我生起了炉火,炉火在如此的清晨发出阴冷苍白的光,我坐在炉前悠悠地打起瞌睡来。钟敲六下时,我感觉好像已经睡了整整一夜。时间尚早,离天明还需一个半小时,于是我又闭眼入眠。这次我却不时地惊醒,一会儿耳中听到有人绵绵絮语些无关紧要之事,一会儿又听到壁炉管道中响起雷鸣般的风声。最后总算进入沉沉酣睡,直到天空大亮,我才从熟睡中惊醒。 整个这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安下心来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目前也不可能考虑。我无法把注意力集中到这方面来。我感到意志非常沮丧,万分苦恼,而且感到心都被撕裂得支离破碎。至于我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则好像瞎子摸象一样,毫无头绪。我把百叶窗打开,向外望去,只见早晨一片潮湿,仍然是狂风暴雨,整个天空呈现出铅灰色。我从这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然后又坐在火炉的前面,全身冷得抖抖的,等待着洗衣妇来取衣服。我想着自己是多么地不幸,可是却说不出为什么不幸,也说不出这不幸究竟有多久了,更说不出究竟在这星期的哪一天我才有这个想法的,甚至连我究竟是谁也说不出。 终于,老太婆和她的侄女儿进来了(侄女儿的一头蓬发和她手中拿的脏扫帚简直叫人难以分辨),看到我以及我旁边生起的炉火大为惊诧。我告诉她们我的伯父于昨天夜里来此,现在正在睡觉,因此早餐要准备得好一些,如此等等。然后,我去洗漱换衣,而留下她们在房里敲敲打打,弄得满屋子灰尘。我一切完毕后感到昏头昏脑,像个梦游病人一样,便又坐到火炉边,等待着那位出来共进早餐。 过了一会儿,他的房门开了,他从里面走了出来。我简直不能忍受他那样子,觉得他的面目在白天看上去更难看。 他坐到桌旁后,我低低地对他说道:“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才好。我已经放风出去,说你是我的伯父。” “这就对了,亲爱的孩子!你就叫我伯父好了。” “我想你一路飘洋过海,肯定也有个名字吧?” “有,亲爱的孩子。我用的名字是普鲁威斯。” “你是说以后一直用这个名字吗?” “喔,是的,亲爱的孩子,用什么名字事实上都一样,除非你认为该用一个更好的。” “你的真实姓名是什么呢?”我用低低的声音问他。 “马格韦契,”他也用低低的声音对我说,“教名是艾伯尔。” “你原来是做什么的?” “只不过是个小毛虫而已,亲爱的孩子。” 他的回答是十分严肃认真的,所用的字眼好像也是指某种职业。 “昨天晚上你来到寺区的时候——”我说道,不过说着又停下来心想,这难道真的是昨天晚上吗?这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怎么了,亲爱的孩子?” “昨天晚上你来到这里的大门口,问守夜人怎么走时,有没有人和你在一起?” “有谁和我在一起?没有,亲爱的孩子。” “你没有注意到有人在门口吗?” “我没有特别注意,”他有些疑惑地说,“我对这里的路很不熟悉,不过,我想当时是有一个人和我一起走进来。” “伦敦有人认识你吗?” “我希望没有人认识我。”他说着,用食指在自己的脖子上一抹,使我看了既恼火又恶心。 “以前伦敦有认识你的人吗?” “亲爱的孩子,那不会很多,我大部分时间都在乡下。” “你是在伦敦受——审——的吗?” “你说的是哪一次?”他说道,脸上露出机警的神色。 “最近一次。” 他点点头。“就是那一次我和贾格斯先生相识了。贾格斯是我的辩护人。” 我想问他为了什么受审,话刚到嘴边,他便拿起餐刀在空中一挥,并且说道:“我过去所做的都已得到惩罚,一切都已偿还!”然后继续吃他的早饭。 他狼吞虎咽地吃着,吃相实在不敢恭维,整个行为表现得都很粗鲁,吃东西的响声很大,而且一副贪婪的样子。自从在沼泽地上见到他吃东西以来,他已掉了几颗牙齿,因而总是用嘴巴磨动着食物,把头斜在一边,尽量用他的几颗犬牙在啃食物,样子极为可怕,就像一条饥饿的老狗。 如果说我本来很想吃些东西,这下子胃口全被他倒光了。我只是坐在那里,对他产生了一种难以克制的厌恶,忧郁而又失望地打量着桌布。 “亲爱的孩子,我算得上是一个厉害的吃客,”他吃完了早餐后,很有礼貌地向我道歉道,“不过我一向如此。如果我的身体不这么好,吃得不这么香,说不定就会少惹些麻烦了。同样,我还得抽烟。我第一次在世界的那个天涯海角被雇去放羊时,如果没有烟抽,我一定会忧郁得发疯,自己也变成一条羊了。” 他说着便从桌旁站起来,把一只手伸进他穿的厚呢上衣的胸袋中,摸出一只短短的黑色烟斗,又摸出一把散装的烟草,就是被称为黑人头牌的烟草。他装满了一烟斗后,把多余的烟草又放回口袋,好像他的口袋就是一只抽屉。然后,他拿起火钳从炉火中夹起一块炭火,点燃了烟斗,并且在炉前地毯上转过身子,接着又做出他最喜欢的动作,把他的两只手伸给我。 他的双手抓住我的双手上下荡着,嘴里叨着的烟斗喷出一股烟气。他说道:“瞧,这才是我培养出来的绅士!这是货真价实的上等人!皮普,只要看着你,便使我心花怒放。我一心所想的只是站在你旁边,细细地看着你,亲爱的孩子!” 我尽快地把两手挣脱出来,然后才感到慢慢地定下心来,思考着当时我所处的境况。一听到他那嘶哑的话语,一坐在那里看着他皱纹满布的秃脑门,以及两鬓的铁灰色发须,我心中便十分明白,我身上已加了一条相当沉重的镣铐。 “我绝对不能看到我的绅士踩在街头的泥泞之中,我绝对不让他的皮靴上沾上尘土。皮普,我培养的上等人一定要有自己的马车!要有自己的马骑,有自己的马车乘,而且连他的仆人也要有自己的马骑,有自己的马车乘。难道只看着那些移民们骑在高头大马上,骑在纯种马上,天啦!难道我的伦敦绅士却没有马骑?不,不。皮普,我们要让他们看看,事情不是他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不是,皮普?”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又大又厚的皮夹子,里面装着满满的钞票,向桌上一丢。 “这皮夹子中的钱是够你花的了,亲爱的孩子。这钱就是你的。我挣的钱都不是我的,都是你的。你大可不必担心花钱,我还有更多的钱呢。我这次回到我的故国,就是要看一看我培养造就的绅士花起钱来像一个绅士,这就是我的乐趣。我的乐趣就是要看你花钱。他妈的,其他的人全都该死!”说完后,他看着四周,用手指叭的一声打出个清脆的榧子,“他妈的一个一个的都该死,从戴着假发的法官,到骑着高头大马踏起满天灰尘的移民全都该死,我要让他们瞧瞧我的这位绅士比他们全加在一起还要更绅士!” 我心里充满了恐惧的厌恶,几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我说道:“不要再说下去了!我有话对你说。我要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我要知道你怎么样才可以避开危险,你将在这儿住多久,有什么计划等等。” “皮普,你听我说,”他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突然改变了态度,温和地低低说着,“你听我说。第一,刚才我确实一说话就忘了形,说的全是粗野不文明的话;唉,全是这些粗野不文明的话。皮普,听我说,你就放过这一次,我以后再也不粗野了。” “最重要的是,”带着心中说不出来的痛苦,我说道,“我们该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你才不至于被人家发现,或者被逮住?” “亲爱的孩子,这不是最重要的,”他用像刚才一样的语气说道,“最重要的是我的粗野不文明。我以多年的心血培养一个绅士,并不是不懂得如何和绅士打交道。皮普,你听我说。我是粗野不文明的,亲爱的孩子,你得放过这点。” 他严肃的语气中表现出的荒唐可笑,使我又焦急又好笑,于是答道:“我已经放过你了,以老天的名义,不要再唠叨了。” 他还是坚持他的理由说:“是啊。不过你听我说,亲爱的孩子,我从那么远的地方回来看你,当然不是为了我的粗野不文明。那么,亲爱的孩子,现在你说吧。你刚才正在说——” “我要你想一下,该怎么样逃避会遭遇到的危险。” “唔,亲爱的孩子,说来危险也并不见得很大。只要没有人去告密,也就没有什么危险。只有贾格斯、温米克和你知道。除你们三个人外,又有谁会去告密呢?” “你走在街上会不会碰巧遇到什么人认识你呢?”我说道。 他答道:“唔,我看还不至于吧。当然我也不想在报纸上登个广告,说有个叫A·M的人(艾伯尔·马格韦契的缩写)从伯特尼港湾回来了。其实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谁能从中捞到什么呢?皮普,你还得听我说,即使有五十倍的危险,我还是要回来看你的,事情就是这样,这是我要让你知道的。” “你在这里逗留多长时间呢?” “多长时间?”他从嘴里取下了黑烟斗,嘴巴也没有合起来,只是瞪着我,说道,“我不回去了。我永远回来了。” “你将住在哪里?”我说道,“该怎么样安排?在什么地方你才安全?” 他答道:“亲爱的孩子,假头发可以用钱买来,头发香粉、眼镜、黑衣服,还有短裤这类东西,都可以用钱买。别的人们靠了这方法过得很安全,还有别的人们也靠这方法过得挺安全,其他人可以仿照他们。至于住到哪里去,怎么样过日子,亲爱的孩子,我倒想听听你的高见。” “你现在讲得如此轻松,”我说道,“可是昨天夜里你又那么严肃认真,还发誓说一旦被发现就是死路一条。” “我现在还是发誓说,一旦被捉住就是死路一条,”他把烟斗重新放进嘴巴,说,“而且用绳子绞死,在离这里不远的大街上被公开绞死。这还是严肃认真的,你应当充分地了解这一点。木已成舟,那该怎么办?现在我来了,要回去吧,回去和在这里都是半斤八两,甚至于更糟。再说,皮普,我来到这里,因为我多少年来一直盼望着见到你,现在才为了你而来。说我大胆吧,是的,我已是一只久经风霜的老鸟,自从生下后就天不怕地不怕地历经了多少次罗网的捕捉,今日飞到稻草人上又何足为俱呢?如果稻草人里面隐藏杀机,那就让死神现出来,让我面对着他,我相信我对他也服了。不过现在我还得再看一下我一手培养出来的绅士。” 他又抓起我的两只手,仔细地打量着我,态度俨然是一副财主审视产业的样子,同时在恰然自得地抽着烟。 我想,最好在附近的某个地方给他找一处僻静的住所,这对他的安全有好处。就在最近两三天赫伯特要回来,他一回来就让我的这位不速之客搬过去。我一定要向赫伯特吐露真情,而且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这样一来很明显,我们可以共商对策,他可以提供建议,减轻我心理上的沉重负担。不过我的这一想法,对于普鲁威斯先生来讲就不那么显而易见了(我坚持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他),他认为他先得看一下赫伯特,看看他的面相,算一下他的命,再决定是不是让他参与此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袖珍《圣经》,油腻腻的,而且边上有扣子扣着,对我说:“即使这样,亲爱的孩子,我们也得要他对《圣经》起誓。” 我要是说,我的这位恩主拿着这本袖珍的黑皮《圣经》走遍世界,就是为了在紧急的关头要人们对《圣经》起誓,那不是很合理的说法,但是我可以说,我确实不知道他这本书派过任何其他的用处。就是这本书本身,看上去也是他从哪个法庭上稍带地偷来的,也许他了解和这本书有关的故事,再和他本人以往的体验联系起来,便相信这本书有无限的魔力和魅力,任何法律也奈何不得。我看到他从口袋中掏出这本书时,便回忆起童年时代在乡村墓地他是如何叫我对他发誓效忠的,而且昨天晚上,他自己也谈到他在孤寂的异国是如何发誓要实现心愿的。 他现在穿的衣服是一套水手的服装,穿这种衣服看上去好像他有一些鹦鹉及雪茄等待出售似的。我和他讨论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他应穿什么衣眼。他有一个特殊的信念,强调短裤的功效,认为其具有伪装方面的意义,并且在他自己心中,已经设计了他自己穿的服装式样,穿上这种衣服他就能成为介乎乡村牧师和牙科医生之间的人物。而我花了好大的耐心才说服他打扮成一个富裕农场主的样子。我们做了安排,要他把头发剪短,再扑上些粉。另外,既然我的那位洗衣妇和她的侄女尚未看见过他,那么,干脆等他换装改扮之后再和她们见面。 看起来,决定这些预防的措施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其实不然,即使不说我的心中是心烦意乱,至少也给弄得头昏眼花,讨论来讨论去,一直到下午两三点钟我才出去置办。我出外时关照他留在家中,锁好房门,有人敲门,无论如何也不能开。 我知道在艾塞克斯街上有一处很不错的出租房,它的后门正通向寺院,我只要在我的窗口一叫,他准能听见。我先去看这所房子,说来十分幸运,我为我的这位伯父普鲁威斯先生租到了三楼的房间。然后,我从这个店到那个店地进进出出,购买为他改装打扮的有关用品。这些事情办妥之后,我便转身奔向小不列颠街,为我自己办事。贾格斯先生正坐在他的桌边,一看到我进来,立刻便站起来,站在他那壁炉的前面。 “嗳,皮普,”他说道,“你要小心些。” “我会注意的。”我答道。我走在路上时,早就把该要说的话都想好了。 “不要连累你自己,”贾格斯先生说道,“也不要连累任何别人。你该懂得——任何别人。不要告诉我任何事。我也不需要知道任何事:我不好奇。” 自然,我看出他已经知道那人到了我那里。 “贾格斯先生,”我说道,“我只想证实一下有人告诉我的话是否是事实。我并不希求那是假话,而只想能够证实一下。” 贾格斯先生点点头。“你所说的究竟是‘有人告诉你’呢,还是‘有人通知你’呢?”他问我时把头歪向一边,并没有瞧着我,而是一副凝神的样子望着地板。“有人告诉你就是说你和此人当面交谈过。你要知道你不可能和一个住在新南威尔士的人当面交谈,你说对吗?” “贾格斯先生,我得说,是有人通知我的。” “很好。” “有一个叫做艾伯尔·马格韦契的人通知我,长期以来对我隐瞒姓名的那位恩主就是他。” “正是此人,”贾格斯先生说,“他住在新南威尔士。” “我的恩主就他一个人吗?”我问道。 “仅他一个人。”贾格斯先生答道。 “先生,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我不能把自己的误解和错误的结论都推到你身上由你负责;不过,我总以为我的恩主是郝维仙小姐。” “皮普,”贾格斯先生用他冷酷的目光盯住我,咬了一下他的食指,“正如你说的那样,我不能负任何责任。” “先生,可表面上却是那么像,”我唉声叹气地申明自己的理由。 “皮普,你说的一点儿证据也没有,”贾格斯先生摇着头说道,同时撩起衣服的后摆,“什么事都不能凭表面;所有的事都要凭证据。这是最重要的人生之道。” 我沉默无语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没有更多的话要说,通知我的事得到了证实,就到此为止了。” “马格韦契,住在新南威尔士的马格韦契终于本人出面了,”贾格斯先生说道,“皮普,你总该明白了,我和你来往自始至终一丝不苟,我总是严格地遵守事实的方针路线,一点儿也没有违背这事实的方针路线。你现在总该完全了解是怎么一回事了吧?” “确实如此,先生。” “马格韦契第一次从新南威尔士写信给我的时候,我就写回信寄到新南威尔土给他,向他提出警告,叫他不要对我寄托希望,以为我会离开事实的严格方针。同时,我还对他提出另一项警告。因为在一封信中他暗示他会有一天回到英国来看你,所以我警告他,不许再向我提到这件事,他是不可能得到宽大处理的;既然他被判为终身流放,就不可能再想回国,回国就构成重罪,根据法律要处以极刑。这一点我早警告过他,”贾格斯先生说着,紧紧地盯着我,“我早写信到新南威尔士,毫无疑问,他遵守了这一点。” “那是毫无疑问的。”我答道。 “温米克曾经告诉过我,”贾格斯先生仍然紧紧地盯着我,继续说道,“说他接到一封信,是从朴茨茅斯寄来的,写信的人是海外移民普尔威斯,或是——” “或是普鲁威斯。”我提示说。 “谢谢,是普鲁威斯,谢谢你皮普。也许就是这个普鲁威斯?也许你知道他就是普鲁威斯吧?” “是的。”我说道。 “你知道这人叫普鲁威斯。在这封发自朴茨茅斯的信上,那位海外移民普鲁威斯询问了你的详细地址,他是代马格韦契问的。温米克回信告诉了他你的地址,这我是知道的。或许你正是通过普鲁威斯的转达,你才知道住在新南威尔士的马格韦契的心意的吧?” “是通过普鲁威斯转达的。”我答道。 “皮普,再见了,”贾格斯先生伸过手来给我,说道,“这次见到你很高兴。你写信给马格韦契,即写信到新南威尔士去,或者通过普鲁威斯转告他时,务必请你提一下,我们长期以来的账目往来及收据详情,连同余款即将寄到你那里;因为尚有些余款。再见,皮普!” 我们握手告别,他在目送我时紧紧地盯住我。我在门口回头看时,他仍然在紧紧地盯住我,他书架上放着的两个丑陋的头像也在挣扎着睁大眼睛,尽力地从他们肿胀的喉头中挤出一句话:“看,这是个多精明的人!” 温米克不在事务所里,即使他在这里办公,对我也没有什么用处。我一直走回寺区。走进住所,我看到那位吓人的普鲁威斯正在畅饮兑水朗姆酒,抽着黑人头牌烟丝,平安无事地待在那里。 第二天,我为他订做的衣眼全都送来了,他马上换上身。无论他穿哪一件衣服都比不上他原来的衣眼合身,这使我真有点儿狼狈。我想,在他身上肯定有一种什么东西,使他没有办法把自己乔装打扮起来。我愈是让他换新衣眼,愈是把他装扮起来,而他就愈像沼泽地上的那位懒散的逃犯。在我焦急忧愁的幻觉之中产生了如此强烈的效果,其中的一个原因无疑是他在我童年印象中的样子和态度那么逼真地在我脑中再现出来;他现在拖着双腿那种懒散的样子仿佛仍然锁着铁镣一样,而且从头到脚,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表现出他是一个十足的犯人。 他在长期流放中,生活在寂寞的小棚中,久而久之对他产生了影响,使他形成了野蛮的习气,这种野性是什么衣服也无法驯服的。再说,离开了小棚后,在异地移民当中的生活是具有罪犯烙印的生活,更对他产生了影响,特别在他的意识方面,总是那么躲躲闪闪,好像有什么东西见不得人一样。从他的一举一动中,无论是站着、坐着,无论是吃、是喝,无论是高高耸起双肩在苦思默想,或是取出他那把牛角柄的水兵小刀光在他的双腿上擦一下,然后切开食物,或是举起轻巧的玻璃酒杯,放到唇边,好像举的是粗笨的铁锅一样,或者他切下一片面包,用来在还有一点肉汁残羹的盆子里一次又一次地揩着,仿佛那是他难得的美餐,又把手指上的油也揩在面包片上,最后才一口吞下,所有这些举动以及一天当中随时随刻都会发现的说不出名称的成千成万的各种举动,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向人们显示出他是个罪犯,是个重犯,是个戴过手铐脚镣的犯人。 在头发上搽粉是他本人的意见,因为在裤子方面他作出了让步我才同意的。效果可不令人乐观,因为在头发上搽粉,除掉和死人脸上搽胭脂一样,没有其他可比的;这样一来,原来在他身上想掩饰的东西,反而透过一层薄薄的虚饰更强烈地暴露出来,似乎全部在他的头顶上闪耀出来,令人感到十分难看。几经试着装扮以后,不得不都放弃,只把他的灰白头发剪短了一些。 语言的确难以道出我对这位可怕的神秘人物的感觉。晚上,他坐在安乐椅上,用那骨节突出的双手抓着椅子的扶手,沉沉地睡去;他那皱纹满布的秃头耷拉在胸前一颠一颠的。我坐在那儿打量着他,真想知道他究竟犯过什么罪,我把在法庭上听来的一切罪名都一条一条地加在他的身上,每加一条,我心头就受一分刺激,最后刺得我不得不跳起来,从他身边远远地逃走。我对他的厌恶是与时俱增的,如果不是因为知道赫伯特马上就要回来,无论他对我有过什么恩惠,或者为我冒过什么危险,我也只有下定决心一走了之,因为忍受不了内心的痛苦,忍受不了幽灵般的烦扰。有一次我在晚上确实惊得从床上跳起来,并且穿上了我最坏的衣服,匆匆忙忙地想丢开他,也丢下我的所有东西去参军,作为一名普通士兵到印度去。 在这漫长夜晚和漫长黑夜的孤寂房间中,窗外风凄雨厉,我想,即使这时有鬼魂出现,我的心情也不见得比现在更可怕。一个鬼魂不会因我而有被捕和上绞架的危险,而他却有被捕和上绞架的危险,我正是担心他的这种可能性,所以更感到毛骨悚然。当他不能成眠的时候,就独自玩开一种叫做“耐心”的复杂扑克游戏。他的那副扑克牌破烂得不像样,如他玩的牌成功了,他就用他的水兵刀在桌子上刻上一个记号。他玩的这种牌我过去从未见过,后来也没有再见别人玩过。每逢他既不能睡觉,又不想玩牌时,就会对我说:“亲爱的孩子,读点外文给我听听吧。”其实他一个外国文字也听不懂,却总是站在火炉前面,用一副展览会主持人的神态打量着我,而我在读书时用一只手遮住面孔,从手指之间会看到他对着家具打着哑剧般的手势,要它们注意倾听我完美熟练的朗读。我知道有过一位善于幻思奇想的学者,亵读神灵,创造了一个怪人,自己反被怪人所缠;而我也被一个怪物缠住,但这个怪物是把我创造成绅士的人,可是那个创造怪物的人所处的环境和我这个被创造的人所处的环境,其悲惨程度不分上下。他对我愈是喜欢,对我愈是宠爱,我却愈是想逃脱他,愈是厌恶他。 我如此写着,好像在我的感觉上已有了一年之久,而实际只不过五天左右。我时刻盼望着赫伯特回来,不敢外出,只在天黑以后才带着普鲁威斯出去透透空气。终于在一天晚上,我们吃罢晚餐,由于十分疲惫,我便睡着了。因为在晚上我总是心情紧张难以安宁,睡眠时也时常被噩梦惊醒,时断时续。这天也是在睡眠中,我忽然被楼梯上亲切的脚步声吵醒。普鲁威斯本已睡觉,由于我的响声,他也蹒跚地爬起,立时我便看到他手上的那把水手刀。 “赫伯特回来了,不要惊慌!”我说道。这时赫伯特冲了进来,他经历了六百英里的法国之旅,带回来一股新鲜空气。 “汉德尔,我亲爱的朋友,你好吗,我再说两遍,你好吗,你好吗?我们这一别好像整整十二个月了!大概真该有一年了,看你长得这么瘦,这么苍白!汉德尔,啊!对不起,请问这一位是谁?” 他正向我走过来要和我握手,一眼却看到了普鲁威斯,便停了下来。普鲁威斯紧紧地盯住他,慢慢地收起了他的水兵刀,一只手在另一只口袋中不知摸索着什么东西。 “赫伯特,我亲爱的朋友,”我一面说着,一面关上了双扇门,而赫伯特却站在那儿呆呆地望着我,“我要告诉你发生的一些奇怪事情,这位是我的客人。” “亲爱的孩子,不必在意!”普鲁威斯走上前来,拿着他那本带扣子的小黑书,然后对着赫伯特说道,“用你的右手拿着这本书,你发誓:只要你走漏风声,主会立刻用雷电劈死你。吻一下这本书!” “照他说的办。”我对赫伯特说道。赫伯特无限友好地望着我,友好中还夹着不安和惊慌的心情。他照办了,于是普鲁威斯便和他握手,说道:“现在你已经发了誓,以后如果皮普不把你造就成一个上流社会的绅士,你就不要相信我好了!” --------第四十一章-------- 赫伯特、我及普鲁威斯坐在壁炉前,我向赫怕特吐露了全部的秘密,他在听我讲时所表现出来的惊愕和内心的不平静,无须细述。只要看到赫伯特的面孔上出现了我自己所有的情感色彩就已足够。同样,对于这位对我有大恩大德的人我却表现出的厌恶情绪,在赫伯特的脸上也可以发现。 本来赫伯特、我和此人之间并无隔阂的情绪,而他在听了我的讲述之后却凯旋般地得意起来,仅凭此便足以造成我们和他之间的隔阂。自从他归国看我以来,曾有一次言谈之间出现“粗野不文明”,为了摆脱这令人讨厌的感觉,所以他等我一说完话,便开始向赫伯特一再表白。他根本就没有想到,尽管我时来运转,而心里却在对这个好运挑剔不满呢。他一讲话便夸口说他把我造就成了一个上流人物,这次回来看我就是看我如何运用他的巨资维持我的绅士身份的。他的夸口既是为他,也是为我。他在自己的心里一定有他的见解,他的夸口对他自己和我来说都是合情合理、十分体面的,所以我们都该引以为骄傲。 “皮普的朋友,你听我说,”他说了一会儿以后,又对赫伯特道,“我是十分清楚的,我回国后有那么一次,也就是有半分钟的时间,表现出粗野不文明。我便对皮普说,我知道我是怎么样粗野不文明的。但是你千万不要因为这个问题而发愁。我把皮普培养成了一个绅士,皮普又把你培养成了一个绅士,我知道该怎么样对待你们两个人。亲爱的孩子,还有皮普的朋友,我可以向你们两人保证,以后我会永远戴上一只文雅的口罩。自从那半分钟我话中露出了我的粗野不文明后,我就戴上了这只口罩,现在我戴着这口罩,以后也永远戴着这口罩。” 听了他的话,赫伯特嘴上说了声“是”,不过从面容上看,他好像并未因此而感到宽慰,却留下了迷惑不解和惊慌不定的神色。我们内心都很焦急,希望他快些回到住处去休息,让我和赫伯特留下来,可是他却又珍惜又忌妒这个时刻,舍不得和我们分开。我们一直坐到很晚,过了半夜我才绕着道儿把他送到艾塞克斯街,看着他安全地进入他自己黑暗的房门,看着他把房门关上,这时我才体验到自他来之后的第一次心情放松。 那个在楼梯上看到的人一直留在我的记忆中,这永远使我内心不安,所以每逢天黑之后,我带着我的客人走进走出时,都要向四周仔细观察一番。这一次我也不例外。身居大城市,只要心中意识到存在着受人监视的危险,就很难避开受人监视的疑虑,不过我并不相信在这里有什么人正在注意我的一举一动。街上行人不多,都在各自赶路,在我返回寺区时,街上空无一人。我们出去时没有人跟着我们出去,在我回来时也没有人跟着我回来。我经过喷水池时,看到他后窗里灯光明亮,房内安静。我在自己住的房子门口站了几分钟,看到花园里一片寂静无声,然后才上楼;爬楼时,楼梯上也同样寂静无声。 赫伯特张开双臂来欢迎我,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有这么一位朋友多好啊。他对我讲了几句颇有见解的话以表对我的同情和鼓励,然后我们坐下来讨论问题: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 普鲁威斯坐过的那张椅子依旧留在原处,原封未动,因为他和牢房做伴,习惯了固守在一处地方,总是怀着不安的情绪,把他的烟斗、黑人头牌烟丝、水手刀和扑克牌统统拿出来玩一通,这就好像写在石板上的课程表一样,都得来一遍。我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依旧留在原处原封未动,赫伯特这时无意识地坐了上去,但霎时就从椅子上惊跳起来,把它推开,换了一张椅子坐。不需要语言就可以了解,他对我的恩主所表现出来的厌恶情绪,当然也不需要我再多言。我们两人之间不需要多说一个音节,就能相互了解,心心相印。 赫伯特放心地坐在另一张椅子上,坐定后我对他说:“你看,下一步该怎么办?” “我可怜的、亲爱的汉德尔,”他用手托着头说道,“我惊呆了,一脑子空白,什么也说不出。” “我和你一样,赫伯特,真是晴天霹雳。不过,我们还是要考虑一下该怎么办。他现在是一心一意花钱摆阔,要买马,买车,买各种各样的东西。该阻止他一下。” “你是说你不能接受——” “我怎么能呢?”我在赫伯特停了一下时插言说,“想一想他是何许人也,看一看他这样子!” 我们两人都不自禁地打了个颤。 “赫伯特,我所担心的是这件可怕的事实;他真的粘住了我,他强烈的盛情都倾注在了我的身上,难道这就是我的命运?” 赫伯特又说了一句:“我可怜的、亲爱的汉德尔!” “还有,”我说道,“即使我现在来个猛然煞车,再不从他那儿取一分钱,想想我已经欠下他多少!再说,我有多少债务,这对我来说是多么沉重的债啊!我对遗产现在不再指盼了,可我没有学过一门职业,什么事也干不成。” “唔,唔,唔!”赫伯特劝我道,“不要说什么干不成这类的话了。” “你说我还能干什么?我知道只有一件事我可以干,那就是去当兵。亲爱的赫伯特,如果不想到你的友谊和情感,如果不想到等你回来做一番商量,我怕早已去当兵了。” 自然,说到这里,我不自禁地大哭起来;自然,赫伯特除掉紧紧地、热情地抓住我的手外,装作了什么也没有见到。 “我亲爱的汉德尔,”他等了一会儿说道,“你千万不能去当兵。你如果拒绝他当你的恩主,拒绝他给你的好处,我认为你总该有一点希望将来把你从他那里得到的再偿还给他吧。如果你去当兵,看来这点希望就不存在了。此外,这个想法是荒谬的。我看你还是到我们的克拉利柯公司来,它虽小,但比当兵可强得不知多少。你知道,我正在努力成为合伙人呢。” 可怜的人啊!他到现在还不知道他是用谁的钱在这公司工作呢。 “不过这里有另一个问题,”赫伯特说道,“这个人没有文化,做事却很坚决,心里早就打定了主意。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不顾死活而且性格暴烈的人,当然也许我对他的估计是错误的。” “我对他这一情况倒是清楚的,”我答道,“那我就来告诉你我亲眼所见的一个证据吧。”于是我便告诉他那件还没有提到的事,也就是最初发生的他和另一个逃犯互斗的事。 “想一想自然明白,”赫伯特说道,“他冒了生命的危险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实现他早就打定的主意。如果在他实现心愿的时候,实现他历尽辛苦多年盼求的愿望时,你却使他站不住脚,摧毁他的主意,使他的财产毫无用处。你倒看一看,处于如此的失望情绪下,他会干出什么呢?” “赫伯特,我早就看出来了,自从他来到这里的那个不吉的晚上开始,我连梦中也会想到,我是再清楚也不过了,他说不定会去投案自首。” 赫伯特答道:“那么你就等着瞧,有可能他会孤注一掷的。反正他留在英国,他就有权力左右你,如果你把他抛弃了,他也就会什么也不顾地这么于一下。” 这一令人胆战心惊的思想从一开始就压在我身上使我动弹不得,现在却更深地打击着我,一旦这成为事实,我岂不成了谋害他的凶手。想到这里,我在椅子上坐不住了,便站起身来在屋里走来走去。于是我对赫伯特说,即使普鲁威斯本人被人们认出来而遭逮捕,尽管原因出于他自己,我自己是清白无辜,我仍然会感到不幸与痛苦,因为他遭捕总和我有关。是的,如果我把他放在我身边,我还是会感到不幸与痛苦,说实话,我宁愿一生中天天在铁匠铺中打铁,也不愿意处于这种情况。 可是这个问题迫在眼前,不能延宕,究竟该怎么办呢? “首先的,也是主要的事,”赫伯特说道,“就是先让他离开英国。你一定要和他一起走,只有这样他才可能走。” “可是,我无论把他带到哪里,我能阻止他不回到英国吗?” “我的好汉德尔,难道这还不明显吗?新门监狱就在隔壁街道上,你要在这里对他表明你的心情岂不比在其他地方有更大的危险,也更会造成他什么都不顾地孤注一掷。要找到一个借口让他走,比如利用另一个罪犯作为借口,或者利用他经历中的另一件事情作为借口让他离开这里。” “问题又来了!”我停下脚步,站在赫伯特面前,把两手向他一摊,仿佛这包含了无可奈何的意思,说道,“至于他个人的经历我不知道。反正每天晚上坐在这里,看到他在我面前,就会使我发疯。我的走运和不幸都和他捆绑在一起,其实我对他一无所知,如果说有所了解,那只是在我童年时代这一位不幸的可怜人恐吓了我两天。” 赫伯特从椅子中站起来,挽着我的臂膀,我们一起在房间中缓慢地来回踱着,眼睛都注视着地毯。 “汉德尔,”赫伯特停住了脚说道,“你肯定再不想从他那里得到好处了吗?是不是?” “完全肯定。如果你处在我的地位,肯定也会这样的,是吗?” “那么你肯定了你一定要和他决裂吗?” “赫伯特,你还用问我吗?” “他冒了生命的危险回国,都是为了你,所以你应当,也必须尽一切可能救他的命。你要从这件事中脱身,也得先把他送出英国。我亲爱的老伙计,以天国的名义,我们要一起把他送出英国,然后再从这件事中脱身出来。” 我们握手表示祝贺这一项小小的决定,彼此内心都由之而获得宽慰,然后我们又继续在房中来回踱步。 我说道:“赫伯特,现在我们来看看怎么样了解他的个人经历。我看这里有一个方法可行,即我直截了当地问他。” “是的,问他,”赫伯特说道,“在我们早晨吃早饭时问他。”因为普鲁威斯在和赫伯特告别时,说明天他要来和我们一起吃早餐。 既然主意打定,我们便上床睡觉。夜里我做了关于他的许多怪梦,醒来,也萎靡不振,甚至昨夜已消失掉的忧虑,现在又回到了心头,唯恐被别人发现这是一个潜逃回来的流放犯。只要醒着,这种忧虑便再也不会离去。 次日早晨,他准时来到,掏出他的水手刀,坐下来吃早餐。他满腹计划,都是“为了让他培养的绅士出人头地,像一个上流社会的人”。他催促我开始花他那钱袋中的钱,就是他曾交给我的那个大皮夹子。他说我住的这几间房屋和他的住地都不过是临时住处,他要我立刻到外面去找一处“上流社会的小窝”,要在海德公园附近,在里面他可以搭一张“便床”。他的早餐刚结束,他便在腿上擦他的水手刀,于是我便对他直言,毫不转弯抹角地说: “昨天晚上你离开这里后,我和我的朋友谈起很早的时候官兵们在沼泽地上寻找你的那件事,当时我跟着他们也到了沼泽地,你还记得吗?” “记得!”他说道,“我记得这回事。” “我们很想知道一点关于另一个人的情况,也想了解一下你的情况。对你们两人的情况知道甚少,这倒有点奇怪,特别关于你的情况竟然只知道那么一点点,所以昨天晚上我们三言两语就谈完了。你看趁这个机会不妨多告诉我们一些。” “好啊,”他考虑了一下说道,“皮普的朋友,要知道,你也已经发过誓不讲出去。” “那当然了。”赫伯特答道。 他又坚持地重申:“无论我说什么,你都得遵守你发的誓。” “我知道我该做的事。” “那么,听我说!我以前无论犯的什么罪,现在均已抵消,一切也都偿还了。”他又重申了一次他的立场。 “是这样。” 他先取出他的那只黑烟斗,正打算把黑人头牌烟丝装进去,却又打量着手中的这一团乱七八糟的烟丝,好像他认为这烟丝会打乱他要讲述的故事,便连忙把烟丝放回,把烟斗塞进大衣的钮扣洞里,两只手放在两个膝头上,用他转动的、带有怒气的眼睛望着壁炉,静静地望了几分钟,然后又看看我们四周,便告诉了我们下面的故事。 --------第四十二章-------- “亲爱的孩子和皮普的朋友,我来告诉你们关于我的生活经历,这是身世,不是一首歌,也不是讲故事。为了先让你们简单扼要地了解我的情况,不妨引几句英国人嘴上流行的顺口溜:‘进牢房出牢房,出了牢房进牢房,进了牢房出牢房,进进出出断了肠。’你们看这意思多清楚,这就是我的身世,就这样我交上了皮普这位朋友,以后便被装上船,并且被押送到海外。 “我经受过所有的刑罚,所幸的是还没有领教过绞刑。有时他们把我当作一把银茶壶锁了起来,有时他们用车把我装到这里,运到那里,从这个城市装出,又从那个城市运走。我被他们戴上足枷,被他们鞭打,被他们折磨、驱赶。至于我出生于何处,我连一点概念也没有。我最早知道世上有我这个人时,那是在艾塞克斯,为了活命而偷萝卜吃。和我在一起的有一个男人,是个补锅匠。他后来离我而去,带走了他的火炉,只留下我一个人挨着寒冷的煎熬。 “我知道我叫马格韦契,教名是艾伯尔。我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呢?这就好比我知道树篱上的鸟儿的名称,这是燕雀,那是麻雀,还有画眉,我就像知道鸟儿的名字那样知道了自己的名字。我起先也怀疑过我的名字可能是乱说的吧,可是鸟儿的名字叫起来都是真的,我想我的名字也错不了。 “据我的记忆,这个小艾伯尔·马格韦契身上没衣穿,肚中无食吃,没有一个人不讨厌他,要么赶他走,要么捉住他。于是我就这样被他们捉来捉去,最后就被捉大了起来。 “情况就是这样,那时我是个衣衫褴褛的小东西,我想世上没有人再比我更可怜了,不过我可没照过镜子。因为我到过许多人家,都没有发现那玩艺儿。就那时我就得到了小惯犯这个名称。来到牢房探监的客人一走进来,狱吏便对他们指着我说:‘这是个厉害的小惯犯,可以说他就是在牢房中生活的,不要小看他是个孩子。’然后他们打量着我,我也打量着他们。他们打量着我的脑袋,其实他们最好应打量一下我的肚子;有的给我几本我根本看不懂的《回头是岸》一类的宗教小册子,有的对我讲些从善改恶的劝教,我根本也听不懂。他们总是再三地说我遇上了魔鬼。什么魔鬼,和我有个屁关系?我要紧的是填肚子,难道我要饿死吗?对不起,我又粗野不文明起来了,亲爱的孩子和皮普的朋友,你们不必担心我会讲粗野不文明的话,我知道该怎么办的。 “我到处流浪,到处行乞,到处偷东西,有时遇上机会也会劳动一下。你们不要以为这种机会很多,你们不妨问问自己,你们是不是会把活儿给我干?有时到人家庄园里私下偷猎,有时当一个帮工,有时帮人家赶车、翻干草,有时也做点小贩什么的,总之,干得多拿得少,大部分活儿不仅得不到报酬,而且多招惹麻烦,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长大的。在一家旅行客店中有一个开小差的兵,全身裹着破布,一直裹到下巴,他教我读书。后来又遇上个周游四方的大汉,专门为人家签一个名收一个便士,他教了我一阵子写字。这个阶段比起以前来,我被锁进牢房的次数少了,但不管怎样,那柄开关牢房的钥匙被磨得越来越细,和我的‘多进宫’有不少的关系。 二十多年以前,我在艾普瑟姆赛马场上认识了一个人,要是我有机会再碰到他,一定用这根火钳像大虾子的钳子一样把他的头钳碎。这个人就是康佩生。亲爱的孩子,这个人就是你看到和我在沟渠中扭打的那个人,就是昨晚我走了之后你和你朋友谈到的那个人。 “正是这个康佩生,他在公立寄宿学校读过书,受过教育,原是要培养成绅士的。他十分善于言谈,总是以上流社会中的人士自居,模样生得也还不错。那是一次大赛马的前夜,我在荒原上的一家我常去的小棚酒家中看到了他。我进这家酒店时,他正和几个其他的人坐在店中。店老板认识我,是个善于投机冒险的人,便招呼了他一声,大声说道:‘我看这个人倒挺适合你的。’他说的这个人就是指我。 “康佩生非常专注地看着我,我也盯住他望。他有一只带链子的挂表挂在身上,手上戴着戒指,衣服上别了胸针,衣服的质地是挺讲究的。 “‘从体外表的气色看你不太走运吧。’康佩生对我说。 “‘噢,先生,是这样,我从来就没有走过运。’(那时我刚从金斯顿监狱放出来不久,是犯了流浪罪被关进去的。即使不是流浪罪也会因别的罪被关进去;不过那一次确是流浪罪而不是别的。) “‘时来就会运转,’康佩生说道,‘也许你的运气正在好转呢。’ “我说:‘我希望时来运转,就等待机会吧。’ “‘你能干什么呢?’康佩生问道。 “我答道:‘你要有什么养活我的东西,我是能吃能喝的。’ “康佩生笑着,又非常专注地盯住我望,然后给了我五个先令,叫我明天晚上再来,在同一个地方。 “第二天晚上我到老地方去见康佩生,康佩生让我成为他的人,并且和他合作。康佩生要我和他合伙究竟是干什么呢?原来他干的是招摇撞骗、伪造字据、偷窃银钱并迅速甩出,等等,所有在康佩生脑子里能想得出来的各种陷阱、圈套,他都装得若无其事和他无关,而得到的好处却从不放过,出了问题让别人受过,这些都是他干的买卖。他的心完全可以和钢锉比坚硬,他这个人和死尸一样冷酷,他的头脑就像刚才所提到的魔鬼一样。 “康佩生还有一个同伙,别人都叫他亚瑟,其实这并不是他的教名,而是他的诨名。他正患有严重的肺病,看上去形似幽灵。他和康佩生两个人狼狈为奸,合伙在许多年前欺骗了一位富家小姐,因此发了大财。可是康佩生又会赌钱,又要赛马,像他这样大手大脚,皇室国库也不够他花,所以骗来的钱都被他花光了。而亚瑟却正病入膏盲,越来越穷,还恐惧缠身。康佩生的妻子(康佩生经常对她拳打脚踢)却尽量地给予他同情,而康佩生对于任何事物和任何人都毫无怜悯之心。 “我本可以从亚瑟身上吸取教训,但是我没有;我无须假装我有什么特殊,我有什么地方可以逞能呢?亲爱的孩子和朋友,所以我和康佩生鬼混在一起,成为他手中一个可怜的工具。亚瑟住在康佩生住宅的顶楼屋子中,那里距离布兰特福德很近,康佩生把他这里的住费用费都详细记录在册,只要他身体一好就要他干活偿还。不过亚瑟却很快还清了这笔账。我记得第二次或第三次看到他时,那是一个深夜,他突然从顶楼狂奔而下,跑到康佩生的会客室中,只穿了一件法兰绒的长睡衣,全部头发都被汗水浸湿。他对康佩生的妻子说道:‘萨莉,她正在楼上和我无理取闹,我简直无法摆脱她。她全身都穿着白的,在头发间还插了白花,她都气疯了,在她的手臂上搭了一块裹尸布,她还说明天早晨五时就用这裹尸布把我裹起来。’ “康佩生说:‘你这个大笨蛋,难道你不知道她现在还活着?她怎么会爬到这楼上来呢?她没有从门口进来,又没有从窗口进来,怎么上了楼梯呢?’ “‘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亚瑟当时恐惧到极点,全身发抖,‘可是她就站在床前的一个角落里,那副气疯了的样子。她的心都碎了,是你把她的心弄碎的!血还从她心中一滴一滴地滴下来。’ “康佩生嘴上很硬,事实上是个懦夫。他对他的妻子说:‘你把这个说梦话的病人送上楼去;还有你马格韦契,你帮她一起送他上去,怎么样?’而他自己不敢挪动一步。 “康佩生的妻子和我重新把他扶到楼上,让他躺到床上,他却没命地说着胡话:‘你们没有看到她吗!她正打开裹尸布向我身上裹来!你们还没有看到她吗?看看她的眼睛!看她那副气疯的样子多么可怕啊2把裹尸布从她手中夺下来,把它夺下来!’然后他便一把抓住我们,继续和那个她讲话、答话,弄得我都半信半疑,仿佛我也看到了那个她。 “康佩生的妻子对他的这种情况已经习以为常,这时给了他一些酒喝,使他的恐惧消散。没有多久他安静下来,‘噢,现在她走了!是管她的人来把她领走的吗?’他说。‘是的。’康佩生的妻子说。‘你有没有关照他把门锁上,关好她?’‘说了。’‘你叫他把她手中拿的那东西夺下了吗?’‘叫了,叫了,一切都关照好了。’他说道:‘你可真是个好人,可千万别离开我,现在我求你了,无论如何你别走!’ “他睡在那里十分安静,一直到次日早晨五时还差几分的时候,他突然从床上大叫一声跳了起来。他大声惊叫着:‘她又来了!她手中又拿来了裹尸布。她正把裹尸布散开。她从角落里走出来了!她向这边走来了。快抱住我,你们两个都抱住我,一边一个,不要让她的裹尸布碰到我!哈!这次可没有碰上。不要让她把裹尸布撒在我的肩头上。不要让她把我拎起来裹。她来拖我了,快把我向下按住!’接着,他的身子向上挺了一下,便死了。 “康佩生对于他的死处之泰然,认为简直是拔除了一个眼中钉,对双方都有利。他和我也就忙碌了起来。这个滑头的家伙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我拿着这本《圣经》发誓。亲爱的孩子,这就是这本小黑书,就是我要你朋友发誓的小黑书。 “至于康佩生如何想坏主意,我是如何给他卖命这些事就不必细言了,因为太多了,一个礼拜也讲不完。我只想简单地告诉你们,亲爱的孩子和皮普的朋友,告诉你们这个家伙是怎样把我引进他的罗网,成为他的黑奴。我永远欠他的债,永远被他牵着鼻子转,永远为他马前马后卖命,永远为他赴汤蹈火。他比我年轻,可是他的鬼点子比我多,比我有学问,可以说比我要胜过五百倍,而且心狠手辣。我和我的太太当时也正处于艰难时期,还是不提她了!我不让她也卷进去——” 这时他带着惶恐的心情看了一下四周,仿佛忘掉了自己正回忆到什么地方;然后,他转回面孔对着火炉,把两手放在膝头上摊得更大,一会儿挪开,一会儿又放口到膝盖上。 “详情无须细说,”他又环顾了一下四周,说道,“我和康佩生相处的日子是我生活中最艰难的一段;就是这样。我说没说过,在我和康佩生一起混的那段时间中,为了一桩轻罪,我还单独受过审?” 我说他没有说过。 “好吧!”他说道,“我说一下,当时我受了审又定了罪。至于我因为有嫌疑而被逮捕的事,在持续的四五年之间有过两三次,但最后都证据不足。事情总归会败露,康佩生和我两个人都犯了重罪,因为偷盗货币,还有几个别的罪名。当时康佩生对我说:‘自找律师,分别辩护,互不联系。’这就是他说的一切。我那时是个穷光蛋,只有变卖了所有的衣服,只留下身上穿的,才找到了贾格斯为我讲话。 “当他也被押到法庭被告席上的时候,我第一眼就注意到康佩生打扮得多么像一个绅土啊,一头鬈发,穿着黑色礼眼,手中拿着雪白的手帕;相比之下我多么像一个可怜的坏蛋。起诉一开始,要简短地举出证据,我一看就明白,凡是重大罪证都推到我身上,而轻的却和他有关。当证人到庭时,我又注意到他们总是把我说成是出头露面的首要分子,并且一再发誓,所有的钱都是交在我的手上,我总是插手干每一件坏事,总是从中得到利益。在被告律师开始辩护时,对他们的阴谋我看得更清楚了。就看康佩生请来的那位辩护律师吧,他说:‘法官大人,先生们,你们看到在你们面前并排站着两个人。你们的眼睛一看便能分清,一个比较年轻,受过良好教育,在判决时就应考虑到他的这些条件;而另一个比较年长,没有受过教育,判决时也应考虑到这些。这年轻些的,很难看出他和这些案件有关,不过是有点嫌疑而已;至于这年长些的,一看就和案件有关系,他必须服罪。在这两个人中如果只有一个人犯罪,或者在这两个人中,虽两个都犯罪,哪一个罪重,难道还会有怀疑吗?’等等,他讲的都是诸如此类的话。至于涉及到我们两个人的品质,他又说康佩生受过教育,他的同学不是在这里就是在那里干事,都有地位;这些证人都和他相识,在这个俱乐部或那个社团中见过面,总不至于说对他不利的话。至于我可不同了,以前受过审讯,在监狱、感化院。拘留所,哪儿他们不认识我?再说到我们的言语方面,康佩生与他们一谈话便低下他的面孔,还掏出白手帕掩住面孔,不时在语言中还夹几句诗,一遇到我,我只会说:‘先生们,站在我旁边的这个家伙是个罪大恶极的流氓坏蛋。’等到判决一定,结果康佩生因为原来品质好,只是交上了坏朋友,而他又能尽力检举揭发我,所以对他是宽大处理。至于对我的判决除了罪名外,再没有其他的话。当时我对康佩生说:‘只要出了这个法庭,我就要砸碎你的面孔!’康佩生连忙请求法官对他进行人身保护,请法官派出两个看守站在我们中间,把我们隔开。判决书一定,他判了七年徒刑,而我有十四年。他仅仅七年,法官还对他感到惋惜,因为他本该是一个不错的人,至于我,在法官的眼里,是一个惯犯,而且性格暴烈,所以每况愈下。” 他越讲越表现出极大的激动,却尽量地控制住自己,急促地呼吸了两三口气,也吞进了几口唾液,然后向我伸出他的手,用一种保证似的态度对我说:“亲爱的孩子,我不会再粗野不文明的。” 他激动得热气腾腾,急忙掏出手帕擦他的面孔,擦他的额角,擦他的脖子和手,然后才又继续讲下去。 “我对康佩生说过,我要砸碎他的面孔,我自己也发誓,不砸碎他的面孔,就让老天砸烂我的面孔。我们关在同一条监狱船上,但长期中我近不了他身,努力也无用。后来遇上了一个机会,我跟在他后面,朝他脸蛋上狠狠打了一拳,等他转过脸来又一拳送过去,不巧被看到了。我被他们逮住,关进了船上的黑牢房,对于会游泳和会潜水的人来讲,黑牢房不起作用,而且又不坚固。所以我乘机逃到了岸上,躲在坟墓之间。我正在羡慕赞叹着那些故人,因为一死什么都结束了,就这个当儿我见到了你,我的孩子!” 他这时怀着深情厚谊地对我望了一眼,本来我对他已产生了较大的同情,但经他这一望,对他的厌恶情绪又回到了心上。 “我的孩子,那时通过你的话我知道康佩生也到了沼泽地上。根据我的看法,我一半认为他逃出来是因为对我的恐惧,不过他并不晓得我那时已到达了岸上。我四处找他,终于找到了。我砸烂了他的面孔,又对他说:‘现在不管自己会怎么样,我也要挺而走险,把你拖回水牢船。’要是后来不发生士兵来的事,我就会拖着他的头发游回到水牢船上,我这一手弄他上船是不需要士兵帮忙的。 “自然,这件事最后又是他讨了便宜,因为他的品质原来是好的。他为什么逃跑?因为我打他,有谋杀他的心,所以他被逼得半疯了,所以对他的惩治是轻的。我则被戴上了手铐脚镣,重新审判,判成终身流放。亲爱的孩子和皮普的朋友,现在我回来了,也就无所谓终身流放了。” 他又讲得热气腾腾,取出手帕擦脸擦手,和刚才一样。然后,他从口袋中慢慢地掏出一团烟草,从钮扣洞里抽出烟斗,缓慢地把烟丝填进去,开始拍起烟来。 “他死了吗?”沉默了片刻我问道。 “亲爱的孩子,你说谁死了?” “康佩生。” “他要是活着,就会希望我死,这是肯定的,”他眼中闪着凶狠的目光说道,“我后来就再没有听过他的消息。” 赫伯特拿起铅笔在一本书的封面内页上写了些字,又轻轻地把这本书递给了我,这时普鲁威斯正站在那里抽烟,两眼注意着火炉,我便读着他写的字: “郝维仙小姐的弟弟叫亚瑟,康佩生就是当年假作赫维仙小姐情人的那个家伙。” 我合上书,对赫伯特微微点了点头,便把书放在一边。我们谁也没有讲话,都凝视着站在炉边抽烟的普鲁威斯。 --------第四十三章-------- 为什么我应当停下来自问一下,我对普鲁威斯那么畏畏缩缩,究竟和埃斯苔娜有几分关系?当年我从新门监狱出来,把在监狱中染上的灰尘去掉后才到驿站接埃斯苔娜,这是一种心情;而现在在骄傲和美丽的埃斯苔娜及我窝藏的回国流放犯之间有着天渊之别,这是另一种心情。为什么我徘徊于路上踯躅不前,而比较两种心情之间的差异呢?想这些,道路不见得变平坦,结局不见得有所改善,对他不见得就能高枕无忧,对我也不见得就能减轻罪过。 他对自己身世的叙述又在我的心灵上滋生出一种新的恐惧,或者说,他对自己身世的叙述使我原有的恐惧更加具体、更加明确。如果康佩生还活着,就会发现他回来的痕迹,其后果不堪设想。康佩生与他之仇可以说是不共戴天,不过他们两人中无论是谁都没有我清楚其中的内情。康佩生正是如他所描述的那种人,一发现自己的敌人,就会去告密,使自己安全地摆脱他。这事对他来说绝不是异想天开。 我在普鲁威斯面前没有提到过埃斯苔娜,也不准备和他讲,这一点我已作了决定。但是,我对赫伯特说,在我出国之前必须去见一下埃斯苔娜和郝维仙小姐。这是在普鲁威斯叙述完他个人的身世,离开之后,我们俩私下讲的。我决定第二天到雷溪梦去,我真的去了。 我一走到白朗德莉夫人家的门口,她就叫埃斯苔娜的女仆来告诉我埃斯苔娜已经回乡间去了。我问是什么乡间?她说,像往常一样去沙提斯庄园了。我说,这可和往常不一样了,因为往常她到乡间去都是和我一起去的。我问女仆她什么时候回来。女仆回答的神气好像有什么秘密似的,这便增加了我的迷惑。女仆说即使埃斯苔娜回来也住不了多久了。我弄不明白话中的含义,其实她本来就不想让我知道其中的含义,我只有悻悻而回。 又一个晚上,把普鲁威斯送回去后(每天晚上我都把他送去睡觉,并且都要仔细观察一下四周的动静),我和赫伯特做了整夜的研究,得出结论,等我从郝维仙小姐家中回来之后再和他谈有关我出国的事。在这个时期,赫伯特和我分开来考虑和他怎么说最好;我们究竟要找出一个什么借口和他谈,因为担心他会对此产生嫌疑;或者我提出到国外去一次,因为我从来没有到国外去过。我们都知道,只要我向他提出,他会同意的。我们两人都认为,他像现在这样冒着风险住在这里,只要日子多了,他的情况是不可想象的。 第二天,我卑鄙地假装说,我和乔有约在先,必须下乡去看他。其实,对于乔我也是耍尽了各种卑鄙的手段,对他本人耍手段,现在又利用他的名义做卑鄙的事。我不在的时候,普鲁威斯需要严格的关照,由赫伯特代替我来照顾他。我还说我只在外面过一夜,回来后就可以实现他的心愿,因为他希望我在做绅士方面要更有气派、更阔气,他怀着的这个希望已达到不耐烦的程度。我想,后来我发现赫伯特的想法竟和我一样,那就是说做上等人就要像上等人,要买这买那,用这种借口就能够把他弄到远隔重洋的海外去。 扫清了到郝维仙小姐家去的障碍,一切安排就绪,次日一早,我便乘马车出发。这时天还未亮,马车行走在广阔的乡间大道上,白天才慢慢开始。我坐在马车里感觉到马车好像一会儿走走停停,一会儿抽抽噎噎,一会儿又颤颤抖抖,整座马车裹着拼起来的云雾般的破烂衣服,形似乞丐。在毛毛细雨之中,马车赶到了蓝野猪饭店。我一进店就碰到一个人正从店门口出来,手上拿了一根牙签,来看马车。此人并非别人,正是本特莱·德鲁莫尔。 他假装没有看见我,我也假装没有看到他,其实两个人的假装都很不成样子;尤其我们又都走进了餐厅,他在那里刚刚用完早餐,而我在那里正开始要我的早餐。在镇上看到他使我心里老大不愉快,因为我心里清清楚楚他为什么来到这里。 我们都各自假装在读一份早就过期的油腻肮脏的报纸。这虽是地方报纸,但地方上的新闻半点也读不到,全是外来的东西,那斑斑点点的咖啡、泡菜汁、鱼沙司、肉汁。融化了的奶油,另外还有酒啊等等这一类的东西都洒在报纸上,那样子就像出了一场严重的麻疹,令人难以人目。我坐在桌边,而他却站在火炉之前。我看到他站在炉前就很不高兴,而且越来越生气。于是我站了起来,决定不让他一个人享受温暖,所以我从他腿后伸过手去取火钳准备把火炉中的火拨一下,仍然假装着没有看到他。 “怎么不打一个招呼?”德鲁莫尔先生却说道。 “噢!”我手中拿着火钳说道,“原来是你,可不是吗?好吗?我正在想着这是谁呢?谁在挡住火炉呢?” 我拿着火钳,费很大气力投着火,火拨好后,便和德鲁莫尔先生并排站着,展开两侧肩膀背靠着火炉。 “你刚来到这里?”德鲁莫尔用他的肩头撞我一下,使我们两人的肩分开,说道。 “刚来。”我也用我的肩头撞他一下,也不让他的肩靠上我的肩。 “这真是鬼地方,”德鲁莫尔说道,“我猜这是你的家乡吧。” “是我的家乡,”我附和地说道,“我听说这儿和你的家乡西洛普郡很相像。” “一点儿也不像。”德鲁莫尔说道。 这时,德鲁莫尔先生正打量着他的靴子,我也打量着我的靴子,然后德鲁莫尔先生又打量起我的靴子,我也就打量起他的靴子。 “你来这儿好久了吗?”我问道。我暗自下定决心守在火炉旁边,决不让步。 “来了太久了,久得使我腻味了。”德鲁莫尔答道,假装打了个哈欠。看上去他也和我一样坚守阵地,决不让步。 “你还打算在这儿住很久吗?” “这很难说,”德鲁莫尔先生答道,“你呢?” “我也很难说。” 当时我感到火往上撞,全身的血一阵沸腾,只要这位德鲁莫尔先生的肩头把我稍稍撞开哪怕一根发丝的距离,对不起,我也得把他摔到窗外去;当然,要是我的肩头把他也稍稍撞开哪怕一根发丝的距离,德鲁莫尔先生也会把我摔到近处的一个单间中去。这时,他吹起口哨,我也吹起口哨。 “我知道离这里不远有一大片沼泽地,对吧?”德鲁莫尔说道。 “是有一大片沼泽地,怎么样?”我答道。 德鲁莫尔先生望着我,然后他又望着我的靴子,又然后才说道:“噢!”说着他又大笑起来。 “德鲁莫尔先生,你感到得意吗?” “不,”他答道,“并不特别得意。我准备骑马出去遛遛,我是说到沼泽地去寻找些愉快。有人告诉我,那里有几个不见世面的小村庄,有奇怪的小酒店,还有几家铁匠铺,还有其他些什么。茶房!” “来了,先生。” “我的马准备好了吗?” “已经牵到门口了,先生。” “喂,你听我说,小姐今天不想骑马了,天气看来不好。” “好的,先生。” “今天我不吃午饭了,因为我准备到小姐家中去吃。” “好的,先生。” 说完,德鲁莫尔膘了我一眼。他虽然生得很笨,可是他那副大颧骨面孔上所表现出来的既傲慢又得意的神态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气得我火冒三丈。我简直想用手臂把他抱起来,放在火上烧死。过去有一本故事书中曾讲到一个强盗就是如此弄死一个老太婆的。 有一件事对我们两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除非有人来帮忙,我们两人谁都不会放弃这个壁炉。我们站在那里,进攻的架势都摆得很好,肩头挨着肩头,脚挨着脚,各人的手都放在背后,谁也不让谁。他的马已站在外面的毛毛细雨之中,从门口就看得到;我的早餐已端到了桌上,德鲁莫尔的餐桌也已收拾干净,侍者正招呼我去用餐,我点着头,但各人都坚守阵地,一步不动。 “自那以后你去过林中鸟类俱乐部吗?”德鲁莫尔说道。 “没有,”我说道,“上次我在俱乐部里对那些鸟儿们了解得已够清楚了。” “是我们发生意见分歧的那一次吗?” “就是那一次。”我简短干脆地回答。 “得了,得了!那一次他们轻而易举地把你放走了,”德鲁莫尔冷冷地说道,“你也不该发那么大的火。” “德鲁莫尔先生,”我说道,“我看对那件事你不必逞能来教训别人。那一次我并没有发脾气,就是说发火吧,我还没有到摔杯子的程度呢。” “我就要摔。”德鲁莫尔说道。 我瞪了他一两眼,我那间在心头的怒火开始旺了起来,说道: “德鲁莫尔先生,这样的谈话可不是我挑起的,我看这是不愉快的谈话。” “我看也不是愉快的谈话,”他目中无人地说着转过了身,“用不着想就是不愉快的。” “所以,”我继续说道,“我认为我们将来再相遇时,我们根本不要谈话,想来你不会反对。” “这也是我的意见,”德鲁莫尔说道,“我早就该提出这个建议,或者早就该这样办,根本用不着提出来。不过你也不要发火了,难道你还不服输吗?” “先生,你说的是什么话?” “茶房。”德鲁莫尔用呼唤茶房的声音代替了对我的回答。 茶房随声又走了进来。 “你听着,你要知道小姐今天不去骑马了,我在小姐家吃午饭,懂了没有?” “懂了,先生。” 茶房用他的手掌摸了一下他早为我送来的冷得很快的茶壶,用恳求的眼光望着我,然后走了出去。德鲁莫尔十分谨慎地一点也不移动靠着我的肩膀,从口袋中掏出一支雪茄烟,把烟头咬掉,而且一点也不动声色。我全身都气得发抖,热血沸腾。我们不能再说片言只字,否则就会提到埃斯苔娜的名字。我不能忍受由他的狗嘴里说出她的名字,所以,我像石头一样死死地盯住对面的墙壁,仿佛这里没有别人,强打精神使自己沉默无语。我说不出这种可笑的局面究竟会僵持多久,幸好这时有三个有钱的农场主突然闯了进来,看来是茶房有意安排的,当然这是我的猜想。他们一走进来便脱掉他们的外衣,都搓着手,抢步走到火炉前,我们才不得不让开。 我从窗口望出去,见到他用手抓住马鬃,既笨拙又神气活现的样子,蛮横地跃上马,连马也惊得倒退几步。我以为他已骑马而去,可是他又回来了。他回来是叫人为他嘴里的那根雪茄点火,因为他刚才忘记了这件事,这时有一个穿灰色衣眼的人拿着火走了过来。我说不准他是从哪儿出来的,究竟是从饭店院子里走来的,还是从街上或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我没有看见,只看到德鲁莫尔从马鞍上俯下身子就着火点着雪茄,然后大笑起来。他的头对着餐室的窗子突然动了一下,那个送火的垂肩弯腰、头发蓬蓬的人正背对着我,我一下子才想起,这不是奥立克吗? 由于心情的沉重与杂乱,我根本无暇去思量这个人究竟是不是奥立克,也没有心思去动一下早餐。我只是洗了脸和手,把长途旅行和仆仆的风尘洗净,便匆匆向那所值得永远记忆的古老宅邸走会。我心情激荡,要是我从来没有走进过这所宅邸,要是我根本没有见到过这所宅邸,那该多么好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