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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17

作者:比彻斯托夫人 字数:16510 更新:2023-10-09 19:22:13

“轮到你了,伙计!听到没有?”拍卖人冲汤姆嚷道。汤姆走上台去,战战兢兢地环视了四周,场内一片喧嚣。拍卖人又连珠炮似的用夹杂着法语的英语介绍汤姆的经历,下面接连响起英语和法语的投标呼声。一刹那,只听“咚”的一声,木槌敲了下去,拍卖人叫出了最后的成交价格。当那个“元”字落下去之后,现场交易――汤姆立即被推给新主人。汤姆被推下台来,那个子弹形脑袋粗暴地揪住他的肩膀,把他推到一边,恶声恶气地说:“站在那儿别动,听到没有?”汤姆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片,稀里糊涂的。周围的投标仍在继续着,声浪一阵高过一阵,一会儿英语,一会儿法语。最后又是木槌“咚”的一声,苏珊找到了买主。她走下台来,恋恋不舍地回头望她的女儿,埃米琳向母亲伸出了双臂。苏珊痛苦地看着她的新主人――一个慈祥、体面的中年绅士,她哀求道:“求您发发慈悲,把我的女儿也买下来吧。”“我倒是有意要买,只怕买不起啊!”那中年绅士说着,向台上的姑娘望去。那姑娘正惶恐而羞涩地向四面张望。姑娘苍白的脸上荡起了一阵痛苦的红晕,她的双眼灼灼闪光,显得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漂亮。她母亲不由得痛苦地哼了一声。拍卖人抓住大好时机,用夹杂着法语的英语,滔滔不绝地大肆渲染一番,人们接二连三地投起标来。“我尽力而为吧。”中年绅士说,挤进人丛中投标去了。不过一会儿,投标数额超过了他口袋里的钱,他就缄口不言了。拍卖人越叫越起劲,可投标声越来越少了。最后只剩下一位气派的阔佬和子弹形脑袋争相叫价。老先生叫了好几个回合,显然对子弹形脑袋不屑一顾;可是,子弹形脑袋的耐力却非常持久,而且钱包里钱的数量也多些,最后老先生也败下阵来。木槌终于敲了下来――子弹形脑袋从精神到肉体都占有了埃米琳,除非老天爷来救她。她的主人是烈格雷先生,他在红河流域拥有一座棉花庄园。埃米琳被推向汤姆和其他几个仆人一边,她边走边抽泣起来。那位中年绅士觉得非常抱歉,可是这样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啊!在这种大拍卖中,母女分离、抱头痛哭的场面每天都在上演着,好心人想助其一臂之力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中年绅士只得带着他新买的黑奴,向另一个方向走去。两天后,纽约那家信奉基督教的B公司的代理律师把拍卖黑奴的款项寄给了该公司。在这张汇票的背面,让他们记下那位伟大的“躲藏房先生”(他们总有一天要向他交代账目的)说过的一句话:“当他血债血偿时,不会忘记困苦人的哀求。”第三十二章  黑奴交易所在旅途中你眼清目明,无视奸邪罪恶。为非作歹的,你为何置之不理呢?恶人吞噬比他们公正的,你为何不发一言呢?――《哈巴谷书》第一章第十三节汤姆坐在一艘简陋的小轮船的最底层,这艘船正行驶在红河上。他戴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铐,但比这更沉重的是他的心情。月亮和星星已从他的天空中坠落了,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转逝即瞬如过眼云烟,就像此刻岸边的树木和堤坝都匆匆从视野里退去,消失无影。肯塔基的庄园,那里的妻儿和仁慈的主人;豪华气派的圣克莱尔公馆,伊娃盖着金黄色长发的小脑袋和天使般纯洁的眼睛,还有英俊、乐观而自信的圣克莱尔先生,外表那么随便而心地却那么善良。那些美好惬意的时光都如流水东逝。剩下的还有什么呢?奴隶制度给人类带来莫大的灾难,但最痛苦的又莫过于这一种:天赋悲悯情怀和情感丰富的黑人,先有幸在好的主人家里受到良好的教养和文明的熏陶,已培养了高洁的品性和高尚情怀,却不幸转而落到最粗野暴戾的主人手里。这就好比是原先摆在华丽的大客厅里的桌椅,因磨损破旧被扔到某个肮脏的小旅馆的酒吧间里或某个低俗不堪的龌龊场所。但这两者有关键的不同之处,那就是桌椅是死的而人是活的。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尽管在“法律上被视为、被确认为和被裁决为奴隶”,但奴隶仍然是有灵有肉的人,他们的情感、记忆、希望、爱好、恐惧和企盼都是无法抹煞的。汤姆的主人西蒙烈格雷在新奥尔良市的几个拍卖所一共买了八个奴隶,把他们两两相铐,押送到码头边的“海盗号”轮船上。这艘船即将启航,逆流而上驶向红河的上游地区。奴隶们都上船之后,船就要起锚了。西蒙以其特有的干练,把奴隶们巡视一番。他走到汤姆面前时停下了脚步。汤姆还穿着拍卖时穿的那身衣服,上好的呢子制服和洗得笔挺的衬衫,脚上是擦得锃亮的皮靴。西蒙简洁地命令道:“站起来!”汤姆站了起来。“把硬领巾解下来!”汤姆依从地去解领巾,但戴着手铐不方便,西蒙便粗鲁地将硬领巾从他领子上一把扯下来,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烈格雷刚才已在汤姆的箱子里翻了很久,这时他拿出汤姆平时在马厩里穿的那身――一件旧外衣和一条破裤子。他解开汤姆的手铐,指着货箱中的一个凹处说:“去,上那儿换上这身衣服。”汤姆照办了。不多一会儿,他换好衣服回来了。“给我把靴子也脱下来。”烈格雷先生继续吩咐道。汤姆又奉命脱下靴子。“喂,”烈格雷扔过来一双结实的粗鞋,黑奴们平常穿的那种,“把这个换上。”汤姆在匆忙间换衣服时,并没有忘记把心爱的《圣经》掏出来,放在旧衣服的口袋里。这样做确实有先见之明,因为烈格雷先生给汤姆重新戴上手铐之后,马上翻检起汤姆换下来的衣服。他在那衣服口袋里摸出一条丝绸手帕,顺手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他又翻出来几件小玩意儿,那是汤姆在伊娃死后珍藏着的,他看了看,不屑地哼了一声,随便一扬手,那些小玩意儿便从他肩头划过,落在了河里。汤姆在匆促之间却忘了把那本卫理公会的赞美诗集取出来,现在落到了烈格雷手里,他随手翻了翻。“嗬,想不到你还挺虔诚的嘛!你叫什么来着?你是个基督徒?”“是的,主人。”汤姆坚定地回答说。“哦,是吗?不过用不了多久,我就会让你忘掉它们。我可不想让一群黑鬼在我的庄园里嚎叫,祷告或唱什么赞美诗。记住了没有?你给我老实点,”说到这里,他跺一下脚,灰眼睛恶狼似地瞪着汤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上帝!你给我听着,我让你朝东你就朝东,让你往西你就往西!”汤姆沉默着,但他的心里呐喊着:“不!”同时,有个声音在冥冥中一遍遍说着伊娃生前常念给他听的一本古老的预言中的一段话:“你不要害怕,因为我曾救了你,并以我的名义召唤你,你是属于我的!”但西蒙烈格雷什么也听不到,这声音他永远也无法听到。他只是向汤姆吹胡子瞪眼的,最后也无奈离开了。他把汤姆的箱子提到了前甲板上,箱子里全是汤姆收拾的干净衣裳,很快,一群水手拥了过来,他们一面嘲笑说黑奴不配有这么多衣裳来摆绅士派头,一面你一件我一件地买下所有的衣物,甚至连空箱子都有人买下了。当他们一哄而散时,都觉得此事非常滑稽,尤其是看到汤姆干净、整洁的装束时,更是大笑不止。拍卖空箱子也一时传为笑谈。这笔交易结束之后,西蒙又慢慢地踱了回来。“汤姆,你瞧,你那些杂七杂八的废物我已经帮你清理掉了。你身上的这套衣服可得省着穿,爱惜点,换套衣服得过好久呢!我完全赞成这个主意,让你们黑鬼穿衣服仔细点,一年只有一套衣服!”接着,他又来到埃米琳身边,她和另外一个妇女被铐在一起。“得了,小宝贝,给我开心点!”他摸着埃米琳的下巴说。这姑娘极不情愿地看着西蒙,眼神里流露出惊恐和厌恶,这并没逃过西蒙的眼睛,他眉毛拧成一团,恶狠狠地说:“你这个丫头片子,别跟我来这套,你听见没有?跟我讲话时,不许哭丧着脸,听到没?还有你,你这个黄脸婆!”他使劲推了一下和埃米琳铐在一起的混血女人,“别板着个脸,让我看你这副臭嘴脸!告诉你,你得给我摆出笑眯眯的样子。”“我说,你们都给我听着,”烈格雷往后退了一两步,吼道,“看着我,都看着我!都看着我的眼睛,你们都看仔细了!就现在!”他说话时,每停顿一下就跺一下脚。大家像中了邪一样,齐唰唰地望着那双露着凶光,满含杀机的眼睛。“你们瞧瞧,”他攥紧了自己又大又结实的拳头,那拳头看上去像铁匠的大锤,“看清这拳头了吧?掂掂它有多重?”他把拳头放在汤姆的手上。“瞧这身骨头!哼,实话告诉你们,这拳头和铁一样硬,都是揍黑鬼练出来的。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黑鬼挨我一拳不趴下的呢。”他挥了挥拳头,差点儿打到汤姆的脸上。汤姆不由眨了眨眼,向后退了一步。“我从来不需要什么该死的监工,我自己就是监工。你们全都得给我现规矩矩的,干活要麻利,叫你们干什么马上就动,这样才合我的意。你们可别指望我什么时候心肠软,没有的事!你们自个儿当心点,我可不发什么慈悲。”两个女人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其他人也愁容满面地坐在那里,大气不敢出。西蒙说完这些,就转身向船上的小酒吧间走去,准备在那儿喝上几盅。“我就这么干,先给他们一个下马威。”西蒙对一个绅士模样的人说,这人一直站在他身边听他高谈阔论。“我一开始就采取强硬措施,让他们思想上警惕点。”“是吗?”这位绅士惊讶地说,上上下下地打量西蒙,就像自然学家研究某种奇特的标本。“没错儿。我可不是什么斯文仁慈的主人,那些人手指白白嫩嫩的,像婆娘的手一样,成天唠唠叨叨,老是被监工骗,真他娘的!来,你摸摸我的关节,看看我的拳头。先生,不瞒你说,我这身肌肉跟石头一样结实,全是他妈的揍黑鬼练出来的。不信你来摸摸。”这陌生人果真摸了一下,简单地说了句:“是够结实的,很硬,”接着,他又补充道,“没准你的心肠也和它一样硬。”“算你说对了,难道有什么不妥吗?”西蒙得意地狂笑起来。“我的心肠可软不下来,实话告诉你吧,谁也不敢在我面前耍花招。黑鬼们吵闹也好,拍马屁也好,都无济于事。”“你这批货挺不错嘛!”“倒真不坏,”西蒙说,“听别人说,那个汤姆棒极了,我买他的价钱高了些。我打算让他做个车夫或管家什么的。他以前的主人对他太好了,简直没当奴隶使唤过,因此沾染上一些臭脾气。不过若是把他教训过来,倒是个好使的。至于那个黄脸婆,简直算我倒霉撞上了,一副病恹恹的样子。不过,无论如何我也得让她干上一两年的活,把本钱给赚回来。有人说要对奴隶好点,我最痛恨这种说法,简直荒唐透顶!我宁愿先让他们拼命干,然后再买新的,这样的话,麻烦就少多了。我敢打赌,这样做更划算。”说到这儿,西蒙呷了口酒。“黑奴们通常能干上几年?”那陌生人问。“这可说不准了,得看各人的体质。那些强壮的可干上七八年,身体弱的就只能干两三年了。以前我刚开始干的时候,劳神的事多着呢。那时我总想让奴隶多用上几年,所以他们病了还让他们看医生,给他们发衣服、发毯子什么的,总之,总想着让他们过得舒坦体面些。后来才发现,这样做真傻,一点用都没有。现在你再瞧瞧,不管他们有病还是没病,统统得去拼命干活。要是哪个黑鬼死了,就再买个新的,这么干又便宜又省事。”那个陌生人转过身去,在另外一位绅士旁坐了下来。这位绅士刚才一直在听他们的谈话,心中已有些不安。“你可别把他当作南方庄园主的典型啊。”他说。“但愿他不是。”年轻的绅士强调道。“这个无耻卑鄙又残暴的家伙!”另一个又说道。“可是,你们的法律允许蓄奴,而且是不限量的,想养多少就养多少。黑奴们对他言听计从,但一点保障都没有,连生命都掌握在他手中。更可怕的是,像他这样卑鄙无耻的人,在南方还不在少数呢。”“你说的不错,”对方回答说,“可是也有不少细心体贴、仁慈善良的庄园主啊!”“一点不假,”年轻绅士说,“可依我看,正是你说的那些好心的庄园主该对这样非人道的暴行负责。如果不是你们这种人的认同和理解,整个奴隶制根本就无法立足。要么,全是他那样的庄园主的话,”他指着背对他的烈格雷说,“奴隶制恐怕也早被推翻了,正是你们这种人还有些善行和威望,实际上包容了他们的罪恶。”“承蒙你对我善心的褒奖,”这个庄园主微笑着说,“但我得给你提个醒,在这儿说话别那么大声,这船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能接受你的观点。等到了我的庄园之后,随便你怎么指教都行。”年轻的绅士不由笑了起来,脸皮微有些发红。两个人不再谈论此事了,转而去下十五子棋。与此同时,困在船的底层的埃米琳也和跟她铐在一起的混血女人聊起来。她们很自然提到各自的身世。“你原来的主人是谁呀?”埃米琳问道。“是住在沿河路的埃力斯先生。说不定你还见过那栋房子呢。”“他待你怎么样?”埃米琳又问。“他生病之前对我一直挺好,可是生病之后,他时断时续地在床上躺着,过了半年多,病情也不稳定,脾气就变得暴躁起来。他从早到晚不让人喘口气歇会儿;性情越来越怪僻,看谁都不顺眼。后来他的脾气更坏了,动不动就发火,他让我整晚守在病床边,我真是累得死去活来。一天晚上,我实在困得不行,就睡着了。天哪!他发现后对我大发雷霆,说要把我卖给一个他平生所见过的最残暴的东家。唉,他临终前还答应过给我自由呢!”“你有什么亲人朋友吗?”埃米琳问。“有的。我有丈夫,他是铁匠,主人平时把他租出去做零工。唉,他们一下子就把我带出来,我连见他一面都没赶上。我还有四个孩子呢!”这女人用手捂住脸呜呜地哭起来。听到别人讲述不幸遭遇,听者一般来说得尽量安慰人家。埃米琳想说点什么,但又似乎觉得无话可说。是啊,她又能说些什么呢?她们沉默着,好像有某种默契似的,都避而不谈现在的主人。即便在最黑暗的时候,宗教信仰仍然存在。这位混血女人也是卫理公会的信徒,尽管她的信仰有些盲目,但她的态度却是极为真诚的。埃米琳由于以前的女主人的教导,受过良好的教育,她学会了读写,也和女主人一样笃信基督教,并曾认真研读过《圣经》;然而,就是这么一个虔诚的教徒,却被上帝所遗忘,落入了如狼似虎的歹徒之手,这对他们的信仰无疑是个严峻的考验。尤其是对那些尚未成熟、性格柔弱的孩子们来说,更意味着一番痛苦的抉择。浑浊的红河水湍急地流淌着,千百折向前延伸;轮船缓缓地道流而上,满载着忧伤。人们悲伤的眼神无力地看着红河岸边陡峭的堤岸缓缓从眼角滑过,那是种沉闷的单调。最后,船在一座小城镇靠了岸,烈格雷领着他的黑奴上了岸。第三十三章  黑暗之地地上黑暗之处,到处充满了强暴的居所。一条崎岖狭窄的小路上,远处一辆破旧的马车在吱呀吱呀声中缓慢前行,汤姆和他的伙伴们跟在马车的后面。坐在马车最中间位子上的是西蒙烈格雷。那两个女人的手被铐在背后,同几件简单的包裹一块被压在马车的后面。这些人正在往烈格雷先生庄园的途中缓慢前行。这是一条人们久已忘记的偏僻的山间小路,风呼啸着从两旁阴阴的树林中窜过,小路困难地向前伸延着。往前走,就是一块沼泽地了。展眼望去,无边无际黑压压的沼泽地里密密地根植着怪异的柏树,树枝上夸张地爬满了灰黑色的苔藓,犹如魔鬼身上披着鳞片似的黑纱。偶尔人们还能看见早已腐烂残留的枯枝烂叶,令人毛骨悚然的黑色暗花纹的摩克辛蛇时常在你的脚下游动。这样的旅程,就算对一个出门在外的富足商人来说,即使有充实的腰包、坐骑精良的马车,也不能算是一次愉快的旅程。而对那些已是奴隶身份的人来说,情景就尤为凄惨悲凉了。因为他们每艰难地向前踏出一步,就离人类所惧怕担心的东西愈来愈近了。所以,只要人们能亲眼目睹他们脸上如此忧郁的情形,看见他们无奈地走在凄清的途中,眼睛里盛满着希冀和期待,困难地迈出沉重的每一步,就不能不产生这种想法。西蒙烈格雷依旧端坐在马车中间,这一队人正沿着山道缓慢前行。容易看出,西蒙喜形于色――打心眼地得意。他每间隔一小段时间,就从口袋里掏出一瓶白兰地喝上两口。“喂,我说你们发什么呆?”他调转身去,看到一张张愁云不展拉长了的“苦瓜脸”,便忍不住大声叫道。“伙计们,唱首歌吧!来吧!放开喉咙唱一首。”听他这么说,那些黑奴们不禁相互一愣。接着烈格雷又大声叫道:“来吧!唱一首!”一边说,一边猛地挥出了手中的长马鞭,只听见“啪”的一声落在前面的马匹身上。这时,汤姆唱起了一首卫理公会常唱的赞美诗:耶路撒冷,我向往的圣地,你的名字令我感到格外亲切,我何时才能摆脱困难,何时才能享受到你的快乐。“你给我住嘴!去你妈的!”狂吼声打断了汤姆的歌声,也扭曲了烈格雷脸上的表情。“我讨厌听你这种丧歌,狗东西!快给我换首顺耳的东西唱唱!让大家开心一点的。”有一个黑奴接着唱起了他们时常唱的一支无聊小调:抓浣熊主人看见我抓浣熊,嘿!伙计们,快来抓浣熊!他乐得嘴都合不上――你们见过天上的月亮没?嗬!嗬!嗬!伙计们!嗬!吱!哟!嗨!――呵!哦!唱这首歌的那人,唯一的目的只想让大家开心,所以顺口瞎编了这些毫无意义却也顺口的歌词。在他每唱完一段,其他的人便开始接口给他合唱――嗬!嗬!嗬!伙计们!嗬!嗨――咳――哟!嗨――咳――哟!大伙儿几乎都动了表情,放开喉咙使劲地唱着,气氛显得异常热闹。事实上,世界上任何一种在绝望中的哀号和虔诚的祈祷,都比不上这种狂野的歌声中自然流露出的那种难以言达的忧伤。可怜的人们啦!你们倍受欺凌、迫害、威胁和剥削,你们想在这悲壮的音乐殿堂中寻求片刻的安宁,用这种方式来向上帝倾诉你们的不幸人生。这种祈祷其中的含意是烈格雷永远都无法明了的,他所能感应的,只是从黑奴们口中唱出的无比雅致的音乐。因此,他在心里暗暗得意。瞧,他们都挺开心的嘛!我能把他们引向一条快乐路。“听着!我的宝贝!你快要见到那个新家了!”他把手温柔地搭在埃米琳的肩上,细声说道。这样的情形几乎很少见,想到每次看到他怒火冲天,凶神恶煞的样子,埃米琳不禁打了个寒颤。她不习惯烈格雷现在像慈父般地轻抚她的肩头,倒觉得自己宁可被他狠狠地揍上一顿,心里面肯定还好受。他微笑的目光中潜在的含意让她感到害怕,一阵寒意涌向心头,她不禁打了个寒颤。下意识地,她挪了挪自己的身子,靠近了坐在旁边的混血女人,仿佛她是自己的亲人――她的保护神。“我的心肝,你以前从没戴过耳环吗!”烈格雷一边粗暴地捏着她柔软小巧的耳朵,一边问道。“是的,主人,我以前从来没有戴过耳环。”埃米琳小声地回答,低垂着脑袋,眼睛望着地面。“哦!可怜的小乖乖,到了新家以后,只要你肯听我的话――给我快乐,我肯定会送你一副的。在我面前用不着这么害怕,我并不打算让你做苦工。我要让你享受贵妇人一样的好生活,只要你肯听我的话。”这时,烈格雷似乎已有几分醉意,他的态度便变得和善一些。此刻,属于他的那座庄园的轮廓已经清楚地跃入了大家的视野。这座庄园原先属于一位富足的绅士先生,他在房子的装潢方面颇为讲究。这位绅士先生去世以后,因家境变换无钱偿还生前的账务,不得不拍卖庄园。烈格雷恰在这时碰上,满心欢喜地捡了个大便宜,以最低价格买下了它。买下了庄园,同他干其它任何事情一样,只想到把它当作一种赚钱的工具。因而,这座庄园原本那精致美丽的轮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现在庄园的破旧不堪。很显然,先前那主人的优良传统并没有被继承流传下来。庄园的正屋前面有一块很大的草坪,原来被修剪处理得极为整齐清洁。草坪边栽有几丛灌木,郁郁葱葱的大树给草坪带来了几许生机,显而易见这样的草坪时时会给人一种美的感受。可现在,草坪上到处长满了野草,凌乱不堪。好些地方草皮已经颓秃,估计是被马匹践踏坏的,上面还横七竖八地扔着一些诸如破桶、瓢、盆、玉米芯子之类的邋遢东西。那些原本刻有花纹被用作装饰的大理石花柱,现在变成了控马桩,这种新用途令它们早就失去原有的雅致,全都变得东倒西歪了,偶尔在上面还能发现一两朵残留下来早已枯干霉烂的茉莉花或金盏花。旧日的大花园、绿草坪现在是遍地杂芜,间或能发现一支孤寂落寞的名花异草凄凄惨惨地从杂草丛中探出忧伤的脑袋,告诉人们它们也曾辉煌一时和至今悲惨的命运。从前的花房也呈现一派凄凉的景象:窗户再没一块完整的玻璃,旧得发霉的架子上横七竖八地摆放几只无人问津的破旧花盆,干涸的黑泥土里矗立着几根残梗,那些枯干的叶子无言地告诉人们――它们一度也是美丽的花卉。马车吱吱嘎嘎地拐上了一条长满野草的石子路,路旁长着高大挺拔的楝树。它们姿态优雅、不折不挠,蓊蓊郁郁吐出勃勃生机,仿佛是整座庄园中唯一受践踏而不气馁的家伙。这就像某些品德高尚的人们一样,由于“高尚”二字早已在心裹扎根,成了他们性格中根深蒂固、坚定不移不可缺少的精神组成部分,因而即使在遭遇人世最苦难的磨难,历经穷困潦倒,他们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依旧能百折不挠、毫不气馁、永不放弃。而在这千锤百炼之后,他们的意志反而更加坚韧,精神也愈发振作。这座庄园占有很宽的面积,主楼原本宽敞雅致。它是依照南方流行的样式建造的,分上下楼两层,每层楼都有宽敞迂回的走廊和精致雕刻的花沿扶手,每间房子的门都是朝着花园敞开的。底层砌着砖柱子,目的为了支撑上层的回廊。现在,这幢主楼已经失去原有的光彩,只留下荒凉、寂寞和简陋的景象。有些窗户用乱木板钉死了,有些上面只残留着几块零碎的玻璃,还有一些百叶窗上只吊着一扇合叶――所有这些都在告诉人们,这幢破房子已经好久没人住过了,即使住在里面也会让人感到极度的压抑。主楼四周的草地上到处乱撒着细碎的木屑、稻草屑及破破烂烂的木桶和老式箱子等物。三四只模样凶狠的大灰狗被嘎吱嘎吱的车轮声惊得龇牙咧嘴,汪汪乱叫着跟了出来。几个服饰褴褛的奴仆跟在它们的后面,费力地想拉住它们失控的身躯,汤姆和他的伙伴们才有幸没被它们咬到。“你们看到没有!?”烈格雷先生一边冷笑一边友善地轻抚那几条狗,回过头来神色飞扬地对汤姆他们说道:“它们是我特训的哨兵,瞧瞧!它们的眼睛有多尖锐,它们的牙齿有多锋利,如果你们想逃跑,自己想想会是什么样的下场吧!这些狗是经过专门训练用来对付那些想逃跑的黑鬼的!它们几乎一口就能把人撕个粉碎,然后饱餐一顿连骨头都不放过。哼!你们最好给我当心点!喂――桑博,装什么死!”烈格雷对一个头戴无沿帽、身穿破烂衣裳、神情低落沮丧的人问道,“这些天家里怎么样?没什么异常现象吧!”“回主人的话,家里一切如故。”“昆博!你说呢?”烈格雷又问站在旁边的另外一个黑人,他正在指手画脚,想引起他的注意。“还记得我吩咐过你的事吗?一切都照办了吗?”“这还用说吗?主人?你的吩咐,就等于天主的命令,我怎敢忘记呀?”这两个黑鬼无疑是庄园里两个掌管琐事的黑奴。烈格雷像训练他的大灰狗一样,亲自将他们一点一滴地训练得忠诚无比、残暴无比、凶蛮无比。经过长时间的凶恶而残酷的训练,人善良的本性在他们的心里已被渐渐磨灭,不复存在了。他们有的也只是像恶狗一样的凶残野蛮。世人常说,黑人主管比白人主管更加残暴凶狠。我认为,这种说法毫无确切根据,逻辑上全然歪曲了黑人们善良的本性。因为,这种说法唯一能证实的只是黑人们的心灵在历史的摧残中,要遭受比白人更多的压抑和更深的摧残罢了。其实全世界受压迫的民族、种族都是这样。一旦给予他们机会,即使最忠诚的奴仆,往往也会变成一名最凶狠的暴君。一如我们在历史书籍上曾读到过的一些君主一样,烈格雷先生有着先天的残暴和统治奴隶的能力,他采取了权力分散的方式统治着他的庄园。这样一来,权势的争夺,为了博得主人更多的权威,桑博和昆博不可救药地憎恨着对方,而庄园上其他的黑奴又对他俩恨之入骨。烈格雷先生在这三者之间轻意地挑衅生事,激起他们之间的内部矛盾,所以聪明的烈格雷先生毫不费力地就能统治他的庄园,对庄园发生的一切事情了如指掌。人生在世,不可能和外界毫无来往。烈格雷先生也不例外,因而他便鼓励自己的这两位得力助手与他形成一种粗俗的亲近关系,但这种主奴之间所谓的亲密关系是极有可能随时给这两个家伙带来灭顶之灾。因为,倘若在两个人之间任何一个对烈格雷先生稍有冒犯,只要另一个略微示意,肇事者必将要遭到烈格雷先生的一场苦刑。此刻这两个家伙分站在烈格雷先生的两旁。他们的模样充分地说明了这样的事实:凶狠无比,失去了人性的他们比野兽还要低贱野蛮。他们那粗糙、黝黑而阴沉的面庞,那互相敌视、充满仇恨的大眼,那粗俗、嘶哑而难听的声音,那残忍蛮横的语调,那随风抖动的破烂衣裳露出的脏秽的肉体,都与整座庄园令人作呕的环境相称。“哎,桑博,”烈格雷先生说,“把这两个家伙带到他们住的地方去吧。喏,这是我送给你的女人。”他把混血女人和埃米琳的手铐打开,将那柔弱的混血女人一把推到了桑博的怀中,嬉笑道:“我先前答应过要送你一个女人的,满意吗?”那混血女人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哭丧着脸急切地说:“主人!求求您别这么做!您让我干别的什么都可以,我在奥尔良有丈夫啊!”“那有什么关系?难道你在这就只想做一匹不需要性爱的母驴吗?这儿没你说话的份,你给我滚开点!”烈格雷举起鞭子恐吓她。“来,我的宝贝!”他调过头对埃米琳说道,“你跟我来吧。”此时窗口闪现了一张黝黑、抑郁而狂野的脸孔,朝着下面注视了好一会儿。当烈格雷先生开门进去时,有个女人用愤怒的口吻急促地说了些什么。汤姆正忧心忡忡地看着埃米琳被带了进去。他听到了一个声音,也听到了烈格雷先生愤怒地回答:“蠢货,你给我住嘴!老子想干什么轮得到你来管?”后面他还说了些什么,汤姆再已听不见了。因为他已经跟在桑博的后面,被带到了属于自己的住处。这地方也在庄园里,但地处偏僻,离主楼还有一大段路程,它是由木板搭起的一排破旧房子,狭窄得像一条小街。整个地方显得荒凉而凄清。汤姆看到这些,不禁大所失望。他本来一直在慰藉自己,想象有属于自己的一间安静舒适的小屋。即使简陋破旧一点也没关系,只需里面有个架子能给他放宝贝的《圣经》,他可以把它弄得干干净净,让它每天保持着整洁。这样的话,自己就能在劳作之后,独自享用一份宁静安逸了。他往房间四周打量了一下,发现里面空荡荡的。除了凌乱地铺在被无数双脚践踏后早已变得坚硬无比的泥土上的稻草之外,就再没别的东西了。“我该住在那儿呢?”汤姆温驯地问桑博。“我也不太清楚,反正都一样,就住这间吧,”桑博回答,“只有这间还能再容得下一个人;别的房间都被塞得满满的。我都不知道如果再有人来的话该往哪里搁。”夜很深了,月亮爬上了树枝,住在这些房子里的人才拖着沉重的步子、疲惫不堪、成群结队地归来――男男女女,没有一个不精疲力竭,神色消沉。他们身上穿的脏衣服这时候显得更破更脏了,如同刚刚劳作完的驴子。这样的心情下,谁也没有多注意新来的人,也没有人给他什么好脸色看。木匣子似的房间,瞬间就变得人声鼎沸,嘈杂无比。几个人在磨坊那边大声吵嚷,声音嘶哑难听。他们正站在磨盘旁边等着将自己那少得可怜的玉米粒儿磨成面粉,再烙成饼,好充当他们的晚餐。从天边刚刚透出一丝光亮的那一刻起,他们就被迫在地里一直干活。可恶的监工还不时地挥舞着手中的皮鞭,稍有不注意就会遭到一阵痛打。这是一年中最繁忙也最热的季节,主人只好使出最狠的招式,迫使他们不遗余力地为他干活。“老实说,”一些悠闲自在、不务正业、吊儿郎当的人常常这么谈论,“摘棉花真算不上什么苦活。”果真这样吗?想想吧。假如有一滴水滴到你的头上,那当然算不上什么。但如果一滴又一滴的水不停地滴在你头上的同一个地方,就不能说,“算不上什么了”。这何尝算不上一种可怕的苦刑?同样,摘棉花的本身并不是什么苦事,但如果你被迫一分钟接一分钟不停地干着这样的事,甚至连想都不敢想怎么减轻这种单调乏味、循环往复的乏味工作,那干活也就成了一种活受罪、一种苦刑了。人潮涌进来的时候,在不同的面孔下,汤姆曾试图寻找着,希望能够找到一张友善点的面孔。但他所看见的只有抑郁凶狠、愁眉不展的男人和虚弱不堪、万分沮丧的女人,或者说不像女人的女人。弱肉强食――这种人类生存上的竞争本能、如同动物般赤裸裸的自私心在他们身上表现无遗。在他们那儿,休想得到丝毫善意,更无法找到高尚的东西了。人家像对待禽兽那样地对待他们,他们从根本上已经失去了人类的情感和尊严,早已堕落到了近乎禽兽的地步。磨面的沉闷声音一直持续到深夜。因为要与磨面的人数来比,磨子远远不够。那些瘦弱疲惫无力的人被强健硕壮的人挤到队伍的最末端,最后才轮到他们。“喂!”桑博奸笑地走到混血女人的身边,扔给她一小袋玉米,“你他妈的叫什么名字呀!”“露西,”那女人胆怯地回答。“很好,露西,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女人了,你把这袋玉米磨了,再烙饼送来给我吃。听到了没有?”“我可要狠狠地教训你了,他抬起了脚。”桑博威胁她。“要踢要打随你的便!杀死我都成,越快越好!现在我和死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动手吧!”女人喊道。“我说桑博,难道你想制造麻烦把这些干活的人全都打伤打死吗?我要告诉主人去。”昆博说。他刚才凶狠狠地赶走了两三个疲惫不堪正等着磨面的女人,现在自己正在磨坊里干得欢呢。“我才要向主人告状呢!你以为自己是个什么好东西?我要告诉他,你不让那些女人磨面,”桑博反驳道,“你这死驴子,少管我的事!”汤姆赶了一天的路,早已精疲力尽,饿得发慌,因而迫切地希望能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粮食。“喂!给你!”桑博也扔给了他一只粗布袋,里面装着瘦细的玉米粒。“接着,黑鬼!小心保管好你的粮食,这可是你一星期的粮食哟!”汤姆等了好长时间,到很晚的时候,他才在磨坊里占了一个空位。磨完之后,他看了那边有两个疲惫不堪的妇女正费力地磨着她们的玉米,不禁同情起她们,便走过去帮助她们磨了起来。干完之后,他将快要熄灭的炭火挑了挑――刚刚有很多人在这火上烙了他们的饼,接着汤姆便开始做起自己的晚餐。汤姆刚刚替那两个妇女磨面,在这个地方可算得上新鲜事,尽管这是不及一提的小事,但它却感动了她们。她们粗糙的脸上浮起了一丝笑容。她们为他擀好面,又替他烙了饼。汤姆坐在火边,拿起了《圣经》,想要从里面得到自己需要的慰藉。“那是什么书啊?”其中一个女人问。“《圣经》。”汤姆自豪地回答。“天啦!从我离开肯塔基以后,我就没再见到过《圣经》了,已经有好长时间了。”“你在肯塔基长大的吗?你以前也读过《圣经》吗?”汤姆很感兴趣地问。“是的,而且我还很有教养呢。我从未想到自己会落到今天这种地步。”那女人感叹道。“那究竟是本什么样的书啊?我不明白。”另一个女人问道。“噢,我的天主――仁慈的上帝,《圣经》嘛!”“天啦!《圣经》是什么东西呀?”那女人又问。“看你说的!你难道就从未听说过吗?”女人答道。“在肯塔基的时候,我有时会听到女主人念《圣经》;可在这鬼地方,天啦!除了干活,除了听到打人、骂人的声音,我还能听到什么呢?”“你给我念一段,好吗?”另一个女人看到汤姆如此专注的神情,不由好奇地恳求道。汤姆经不住她们的再三央求便开始念了起来,“世间一切受苦难的人们,请到我这里来,我会替你们消除苦难得到安息的。”“这话说得真是太好了,”那女人又问,“可这究竟是谁说出来的呢?”“上帝。”汤姆回答道。“我真想知道在哪能够找到他,请求他让我消除苦难,”那女人又说道,“我真想去见他;看来这辈子我是不能得到安息了。每天在地里干活被累得腰酸背痛,浑身上下直打哆嗦;可桑博还是天天骂我,说我摘棉花动作太慢,笨得像猪。我每天干完活到半夜才能吃上晚饭。还没来得及躺下打个盹儿,催命的起床号就响了,又得去干那永远都干不完的活。要是我知道上帝在哪,我要去向他倾诉我的苦难。”“他就在这儿,上帝是无处不在的。”汤姆肯定地说道。“噢,我的傻瓜!你可千万别相信这个,我知道他根本就不在这里。”那女人又说,“唉,想这些有啥用呢?我们还是回去抓紧时间休息一会儿吧。”两个女人前后跟着回到她们的小屋去了,汤姆独自一个人坐在冒烟的柴火旁边,摇曳不定的火光照在他的脸上,他的脸被染得通红。深蓝色的天空,月亮爬得更高了。皎洁的月光默默地把点点银辉洒向大地;此时上帝也正在目睹着人间这苦难与不幸,目睹着他们惨遭欺压凌辱。月光照在这个孤单的人身上,他正端坐在那儿,环抱着双臂,膝盖上摊放着他的《圣经》。“上帝真的在这吗?”唉,一个从未受教育的人,怎么可能在这残暴的苛政面前,在这无情的世道面前,在这露骨却无人责怪的不仁的行为面前,始终如故地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呢?汤姆淳朴的心灵中不自觉地经历着一场剧烈的挣扎和搏斗。那种撕心裂肺的农奴感觉,终身难逃受苦的兆头,昨日一切希望的幻灭……所有这些都在他的心头涌现。这正如一位即将溺亡的水手,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妻子、女儿和朋友的尸体在水面上时隐时现。难道此时人们还能大谈什么坚定地信仰上帝吗?这不明明是违背常理强人所难吗?难道在这种异常的遭遇下,还能坚信并忠诚于基督教的“信有上帝,且信他定会赏赐给那些苦苦寻觅乞求他的人”的说法吗?汤姆闷闷不乐地站了起来,步伐不稳地走进了指定安排给他的那间小屋。地上已经横七竖八地躺了许多疲惫困乏的人。屋子里那污浊的空气令汤姆作呕,但屋子外面风寒露重,他也困乏极了,便只好紧紧裹上那唯一一条用来御寒的破毯子,和衣倒在稻草堆上睡觉。梦中,他看见了一位仁慈的老人,听到了一种柔和的声音。他梦见自己正坐在庞恰特雷恩湖边公园的长满青苔的长椅上,而伊娃却垂着那双严肃而美丽的大眼睛,为他读《圣经》。她念道:“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行;你淌水过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烈火中行过,必不被烧;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仁慈的上帝,是以色列的圣者你的救世主。”这声音如同人间最美妙的音乐一般,渐渐低落,渐渐消逝了。那似梦境般的小姑娘睁着她美丽深邃的大眼睛,依恋地注视着他。那种温情而爽快的感觉从她的眼中传到了他的胸中。最后,她又张开了明亮的翅膀,随着音乐轻盈地飞上了天空,飞得好远好远。一颗颗如同星星一样闪闪发亮的东西从她的身上飘落下来,转眼她就消失不见了。汤姆从睡梦中惊醒,浑身是汗。这难道是梦吗?就算它是一场美丽的梦幻吧!但那可爱的小精灵曾是那么乐于安慰人间受苦难的人们,给人间留下美丽的东西,谁又敢说她在飞上天后,上帝会对她的这种行为给予禁制呢?这是一种美丽的信仰:仁慈的灵魂,长着天使的翅膀。在我们受苦难的时候在我们的头顶上永远地飞翔。第三十四章  卡西看哪,受欺压的流泪,谁人安慰,欺压他们的有势力的人,也无人安慰他们。――《传道书》第四章第一节汤姆仅花了很短的时间,就对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了,他知道该依靠什么,得防备什么,只要分给他的活,不管多苦多累,他都干得既利索又漂亮。同时,出于自己的能力,也是出于自己的原则,他总是干得既公正又敏捷。汤姆生性温和恬静,总希望自己在不懈努力和不停地干活中,能稍微改善一下他目前所处的极度恶劣的环境。来到这,他已经见过太多太多欺压、侮辱人的恶性事件,对此他感到特别的厌倦和憎恶。故此他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一心一意勤勤恳恳地工作,希望上帝能给自己一个公正合理的安排,从而减轻自己的苦难,但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反抗或有逃跑的念头。烈格雷先生对汤姆的诸多能干之处早已明察暗访了,他打心眼相信汤姆是个能干、可以大显身手的人。所以汤姆在他眼里是可以造就的优秀奴隶,尽管这样,找不出其它理由,他却憎恨汤姆――也许是出于奴隶主跟奴隶天生的那种敌对关系吧!每次当他在处罚自己的某一黑奴时(这种事情几乎每天都有),他能感觉到汤姆总在旁边默默地注视一切。人类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灵感结合体,而人的感觉恰恰是最灵敏最微妙的,即使汤姆不用任何言词表达自己的看法,别人也能感觉得到他在想什么。像汤姆这样一个奴隶的看法,烈格雷先生已经愤怒了。他觉得汤姆时时刻刻在对他的难友们展示出关注和同情,是他不可理喻的。烈格雷先生默默地承受这一切。当初他决定买下汤姆的时候,他决定要把他训练成一名得力的监工――比桑博更听话,更凶残。这样,在他短时间出门时,就可以放心地将庄园里的一些重要事情交给汤姆处理。他在心里这么盘算着,但在他看来,想当一名监工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心狠、手狠、手比心更狠。由于汤姆对自己同伴的和善态度根本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烈格雷先生在心里暗暗计划着如何将汤姆训练成一个凶残的人。因而在汤姆来到庄园生活几个星期后,烈格雷先生就开始了他宏伟的计划。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天刚朦朦亮,催命的哨声中黑奴们正手慌脚乱地集合准备去地里干活。无意间汤姆惊讶地看见他们中间多了一个女人,她娇好的面宠强烈地吸引住他。目光久久地盯在她的脸上身上打量着,这是一位身材高挑的女人,鲜艳整洁的衣服更托出她身体的匀称与丰韵。从表面上看,她最多不过三十几岁。这正是一位成熟妩媚女人的年龄,只需你稍稍瞥上一眼,你就能认定这个女人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一段沧桑浪漫不平凡的故事。她的额头很高,眼睛大而清彻,小巧的鼻子挺拔匀称,嘴唇鲜艳圆润,头部到颈部的线条更是优柔典雅,端庄动人。不难看出,她以前准是人们公认的大美人。可现在岁月在她脸上无情地刻下了皱纹。饱经风霜的她面色灰白,两颊深陷,身体单薄清瘦,形色憔悴。唯一引人注目的是她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浓密曲卷的睫毛突闪突闪。她的眼神美丽而凄惶,狂野而绝望,在她身上的每一个动作,脸上的每一个表情甚至岁月留下的皱纹里,都表明她狂妄自大、目空一切。只有她的眼睛里流露出深深的创伤和凝滞的痛苦,与她的神色相比这无疑是一种鲜明的对比。汤姆对她的身世毫无知晓,她究竟从何而来,在这扮演过什么样的角色,他不太清楚。对她而言,汤姆只知道在黎明的曙光中,她看起来是那么地傲慢,不可一世的样子。走在其它那些衣衫破烂的人当中,别人好像都不认识她。那些衣角破烂的人们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都纷纷调过头去看她。“我真高兴,终于看见她落到了这一步!”一个黑奴兴奋地说。“嘿!嘿嘿!嘿嘿嘿!”嘻笑着,另外一个黑奴不怀好意地叫道:“高贵的夫人,您哪能承受这般苦难呀!”“我倒想看看,看她干活的样子。”“恐怕她会跟我们一样倒霉,晚上还要被狠狠地揍上一顿?”“说不准还能看见她趴在地上挨打呢!”又有一个人说:“哪才叫快活。”七嘴八舌,众议纷纷,那女人好像听不见他们的说话,脸上仍是一副清高、孤傲的表情,根本不理会这些热嘲冷讽,她依旧向前走着。汤姆从她的神态和气质中本能地意识到她应属于那一类人,以前自己也习惯和一些举止文雅、言谈有理的人打交道。为什么她会沦落到如此卑微的地步?他不明白。大伙儿嚷嚷闹闹地往目的地走,这段时间尽管他没跟那女人说上一句话,也没回头看她,但他能感觉到她一直走在他的侧后面。不久便到了目的地,汤姆开始忙着干活,但眼睛却在四处搜寻,那女人离他不远,汤姆不时地望她一眼。从她摘棉花的灵活的动作,他就敢认定这女人天生能干。尽管很多人却觉得这种活繁琐单调让人疲劳,但她干起来却似乎在做一个轻松愉快的事情,棉花在她的麻袋里慢慢地鼓了起来,从她脸上不变的神色看来,这种活似乎难不倒她,她似乎也不在乎自己所处的这种卑贱的境地。这天有好一会,汤姆跟那位同他一起买来的混血女人在一起干活。每当她虚弱站立不稳快要栽倒的时候,汤姆就能听到她的祈祷声音,容易看出,她一定正在经历着非同一般的痛苦折磨。在他走近她时,便很快地从自己的麻袋里抓几把棉花塞进了她的麻袋里。“别这样,我不能要!”女人慌乱地叫道,“你会给自己惹麻烦的。”没等她说完,桑博拿着条鞭子走了过来。看得出他对这个女人特别憎恨,举起鞭子威胁道:“干什么?想骗人吗?露西,还给他。”愤怒中抬起了穿着沉重牛皮靴的脚狠狠地向她踢去,还不忘举起了鞭子向汤姆一扬,顿时汤姆的脸上出现了红红的一条印记。汤姆没有反抗继续默默地干活,那女人却受不了这一折腾,身子一晃栽倒在地上。“装死,我有办法让她醒来!”监工走了过来。“我要让她服一种药,这种药比世界上任何治脑子的药都管用多了!”他狰狞地笑道,边说着边从自己的袖口上取下了一枚很粗的别针,瞧着混血女人的头用力地扎了下去。“哎哟!”只听见女人呻吟,她摇摇晃晃地挣扎着爬起来。“畜生,死人,你装什么蒜!快起来干活,听见没有?给老子起来干活!要不然的话,我非要你的命!”挣扎着爬了起来,那女人似乎害怕了,硬撑着干起活来。“这就对了,”那监工带着胜利者的口吻说,“再偷懒,我今天晚上可要给你好颜色看!”“天啦!我的主,为什么要让我活着。”汤姆听见了她无奈的呻吟。接着又听见她在祈祷,“上帝,仁慈的上帝!您睁眼看看可怜的我吧!这样还有多久?您要救救我呀!”多么可怜的人呀!汤姆不禁又走上去,来不及考虑其它后果他把自己的棉花强行地全倒进了女人的麻袋里。“呀!千万不要这样!你不知道他们回去会怎么对付你。”那女人低声地说道。“没关系,我能承受得了,”汤姆平静地回答,“你虚弱的身体怎么行呀!”说话间迅速地返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上。这一切发生在一刹问。前面我们有过大概了解的那位陌生女人,离他们非常近,听到汤姆最后说的两句话时,她突然停住了自己手中的活。抬起头用那双明辨是非的大眼睛仔细地打量了汤姆,好一会,她突然像想到了什么似的,从自己的篮子里抓起了一大把棉花不由分说地塞进汤姆的篮中。“你刚来不久,对这里的事情不太了解,”她皱了下眉头接着说,“如果你知道问题的严重性,恐怕你想干也不敢干了。再在这鬼地方呆上一个月你就会明白:这不是一个能帮助别人的地方,自己能照顾好自己就已经很不错了。”“太太,相信上帝能够替我作主,放了我。”汤姆不自禁地叫了声“太太”,以前他总是这么称呼与他生活在一起的那些血统高贵的女主人。“不要祈求上帝,上帝已经遗忘了这个地方!”女人愤愤不平地说道,一边闪身离去,脸上依旧写着不屑和蔑视,到另外一个不远处继续干她的活。这一切没有逃过站在棉花地那一端的监工的眼睛,他手里拿着皮鞭靠近了她。“你想干嘛!找死?”他掩不住心里一阵窃喜继续说道,“想骗我?狗娘养的,你最好给我注意点,否则非给你点颜色看看,别忘了你现在在我手下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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