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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11

作者:比彻斯托夫人 字数:17884 更新:2023-10-09 19:22:10

“你怎么能听之任之呢?”“那你还指望什么呢?黑奴本身就是一个卑贱、懒惰、没有教养的社会阶层呀。那些缺乏同情之心和自控力的白人们掌握着黑奴们的命运,那些白人甚至对于自己的利益都缺乏明智的关切。其实,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子的。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个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人,除了听之任之,不闻不问以外,还能做些什么呢?世上有那么多可怜的人,我总不能碰见一个买一个吧。人海茫茫,我总不能变成个游侠骑士去为每个蒙冤的人报仇雪恨吧。我能做的只能是对这种事避而远之。”转眼间,阴霾笼罩上圣克莱尔那俊朗的脸庞。但不一会儿,他马上又变为满脸笑容。他笑着对奥菲利亚小姐说:“堂姐,行了,别像女神一样站在那儿了。这种事情还多着呢,每时每刻都以不同的方式发生着,你只是少见多怪罢了。如果生活中所有黑暗之事,我们都要去过问,去追究,恐怕我们就没什么精力去管别的事情了。这就像过分仔细地去检查黛娜厨房里塞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说完,圣克莱尔往沙发上一靠,继续看起报纸来。奥菲利亚小姐这会儿也坐了下来,拿出毛线活,但脸上依旧是副严肃而愤怒的表情。她手里不停地织着,织着,可心情却越来越气愤。最后,她实在忍受不住了,说:“奥古斯丁,我可做不到像你那样容易忘掉这种事。而且你竟然还维护这种制度,简直是不可原谅。”“你说什么?又要谈论那个问题吗?”圣克莱尔抬起头来,问道。奥菲利亚小姐气冲冲地说:“我在说你居然为这种制度辩护,简直是岂有此理。”“为它辩护?亲爱的小姐,谁说我在为它辩护?”“你当然是在为这种制度辩护,你们所有的南方人都是如此。否则,你们为什么要蓄养黑奴呢?”“堂姐,你真是太天真可爱了。难道你认为这世上就不可能有明知故犯的事情吗?难道你从来没做过明知故犯的事情吗?”“假如是非我所愿,迫不得已而为之,我会为此而忏悔的。”奥菲利亚小姐一边说,一边使劲地织着毛线。圣克莱尔一边剥着桔子,一边说:“我也会忏悔呀,我一直都在忏悔。”“那你为什么还要继续做那种事?”“难道忏悔过后,你能保证永远不会犯同样的错误?”“除非你受到非常大的诱惑。”“的确如此,我真的受到很大的诱惑,这正是我的难言之隐。”“可我总是下决心尽量克服诱惑。”“这十年来,我一直在不停地下决心克服诱惑,可我还是没有摆脱。表姐,难道你就摆脱了你以前的罪孽了吗?”奥菲利亚小姐放下手中的毛线活,严肃地说道:“奥古斯丁,你完全可以指责我的缺点。你说得对,对于自己的缺点,我比谁都更清楚,但是,我觉得咱们之间还是有所不同的。如果我每天都在做着自己明知是不对的事情,我情愿砍掉自己的手。不过,实际上,我的确有些言行不一,也难怪你会指责我。”奥古斯丁坐到了地板上,把头靠在了表姐的膝上,说:“哦,表姐,别太认真了,你知道我这个没礼貌的孩子只是想逗逗你。我知道你是个好人,好得让人心疼。那种事的确让人一想起来就觉得揪心啊。”“但那的确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亲爱的表弟。”奥菲利亚小姐用一只手抚摸着他的头。“是很严肃,我实在不愿意在这个大热天里来讨论如此一个严肃的问题。蚊虫侵扰,又是这事,又是那事,在如此环境下,一个人的道德境界怎么可能得到提高呢?这是不可能的事。”圣克莱尔突然变得很兴奋,仿佛领悟到了什么,“我算是明白了北方民族为什么会比南方民族道德高尚了。这就是问题的核心之所在。”“奥古斯丁,你真无药可救了,十足一个油嘴滑舌的顽固分子。”“是吗?也许吧。不过,我这次是认真严肃的。你把那只篮子递给我,好吗?如果你要我费这个劲,我必须,”奥古斯丁说着,把篮子拉到自己身边,“好啦,我开始讲啦。在人类历史长河中,若出现一个人把两打或三打和自己是同类的可怜人当作奴隶使唤,如果要尊重社会舆论,就得要求他――”“我看你并不怎么严肃认真。”奥菲利亚小姐打断了圣克莱尔的讲话。“你别急呀,表姐。我马上就要讲到了。”圣克莱尔脸上的神情变得严肃认真起来。“在我看来,奴隶制这个抽象名词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庄园主靠它来积累财富,牧师需要它来讨好奉承庄园主,而政治家则需要它来维护其统治,他们歪曲和违背伦理的巧妙手法简直令人惊叹。他们有能力使自然和《圣经》以及其他东西去为他们服务。可不管怎么样,一般世人,包括他们自己都不相信那套东西。总之,那是罪恶,是魔鬼的手法。我已经从这里看到了魔鬼那神通广大的手段。”奥菲利亚小姐听了圣克莱尔的话,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手里的毛线活也不自觉地停了下来。圣克莱尔看了,似乎很得意的样子,说:“还想继续听下去吗?那我就彻底地给你讲个清楚吧。这个可恶的制度究竟是什么呢?让我们剥开它那虚伪的外皮,看看它的实质是什么。打个比方说吧,我是个既聪明又强壮的人,而我的兄弟夸西是个既愚蠢又懦弱的人,所以,他的一切都被我操纵,我喜欢给他什么就给他什么,喜欢给他多少,就给他多少。凡是我不愿干的活儿,全让夸西去干;我怕太阳晒,夸西就得顶住烈日;夸西挣到的钱,必须供给我使用;遇到有水的地方,夸西就得躺下给我铺路,免得我的鞋子被打湿了;夸西必须按照我的意愿去办事,他死后能否进入天堂,这得看我是否乐意――这些就是所谓的奴隶制度。我坚决反对有些人按照法律条文教条地去认识和解释奴隶制度。有些人认为奴隶制度被滥用了,简直是瞎扯,奴隶制度本身就是罪恶的根源。我们这片存在奴隶制度的土地为什么没有被上帝毁灭的原因就在于奴隶制度的执行情况要比制度本身巧妙得多。人,都有怜悯之心,廉耻之心,都是人生父母养的,所以许多人没有行使,也不敢行使或者根本不屑于行使野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那些最恶毒的奴隶主们也只能在法律所赋予的权限范围内行使他们的权力。”圣克莱尔突然情绪激动起来,一下子从地上站起身来,在地板上来回地走个不停。他那张英俊的面孔由于激动而涨得通红,那双蓝色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他的手还在不自觉地比划着。奥菲利亚小姐从来没有见过堂弟如此激动,但她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我跟你说,”圣克莱尔突然在堂姐面前停了下来,“其实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或是为它而有所触动都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不过,我告诉你,有许多次我都在想:如果我们生长的这片土地有大突然沦陷下去,埋葬所有的不公平,我宁愿和它同归于尽。每当我外出游玩或出去收账时,看到那些卑鄙、凶残的家伙不惜以各种卑劣手段,想方设法地弄钱,而我们的法律却允许他们成为欺压人民的暴君。每当我看到那些可恶的人掌握着无数可怜人的命运时,我便会情不自禁地诅咒我的祖国,诅咒人类。”“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你说得太多了,即使在北方,我也从来没听到过这样的观点。”“北方!”圣克莱尔的语调又恢复到平常那种漫不经心的样子,“哼,你们那些北方伦都是无情无义的冷血动物,你们对什么事都无动于衷。”“可问题在于――”“不错,问题在于它有两方面:一个人怎么可能成为凶狠的奴隶主,同时又感受到犯罪似的痛苦?那好,让我用你在礼拜天教我的那些古朴而典雅的语句来回答这个问题。我现在的财产和地位是从我父母那里继承来的,我的仆人是我父母的,而现在这些仆人以及他们的后代都是属于我所有,这可是笔非常可观的财产。我父亲来自新英格兰,是一个地道的天主教徒。他生性豪爽,为人正直,品德高尚,意志坚强。你父亲在新英格兰安了家,依靠大自然的资源而生活。我父亲则在路易斯安那州安居下来,靠剥削黑奴而生活。至于我的母亲,”圣克莱尔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走到墙上的一幅画像前面,抬头凝视着,脸上涌现出崇敬之情。然后他转过身来,对奥菲利亚小姐说:“她像圣女般圣洁。她虽然是凡人,但在我心目中,她没有丝毫凡人所具有的缺点和错误,不管是奴隶,还是自由人,不管是仆人,还是亲戚、朋友,也都是这么认为的。这么多年来,正是我的母亲,我才没有完全变成一个毫无信仰的人。我母亲是《新约》的忠实体现者和化身,这一现象除了用《新约》的真理来解释,没有别的方法能给以解释了。母亲啊!”圣克莱尔激动得握紧双手,深情地呼唤着。一会儿,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感情,转过身来,坐到一张小凳子上。“人们说孪生兄弟应该是非常相像的,可我和我的孪生哥哥却截然不同。他有一双锐利的黑眼睛,头发乌黑发亮,拥有如同罗马人般端正的相貌,皮肤呈深棕色。而我却拥有一双蓝眼睛,头发金黄,脸色白皙,一副希腊人的相貌。他爱动,我爱静。他对朋友或同等地位的人慷慨大方,对待下人却蛮横无理,如果谁要和他唱反调,他会毫不留情将之打倒。我们都拥有诚实的品质,他表现出骄傲,勇敢,而我则表现得过于理想化。我们兄弟俩的感情时好时坏,但彼此还能相互爱护。父亲宠爱他,母亲则宠爱我。我容易多愁善感,父亲和哥哥根本不能理解我,可母亲却很理解。所以,每当我和艾尔弗雷德吵架,父亲对我板起面孔时,我便到母亲身边去。我至今仍记得那时母亲望着我的神情。她脸色苍白,目光庄重而温柔,一身白色服装。每当我在《新约启示录》里读到有关身着白色衣服的圣徒时,我都不由自主地想起母亲。她多才多艺,尤其精通音乐。她经常坐在风琴前,弹奏庄重而优美的天主教教堂音乐,并用她那天使般的嗓音唱着,而我呢,则靠在母亲的膝头,流着眼泪,心中充满无限感慨。那简直是用语言难以形容的美妙境界。那时候,奴隶制问题还没有被人们普遍关注,人们还没有想过它究竟有多大的害处。我父亲是那种天生就具有贵族气质的人。尽管他出身低贱,与名门望族无缘,可他那股贵族气派却是深入骨髓。我的哥哥完全就是父亲的翻版。”“你也知道,全世界的贵族对于自己阶级之外的人,都是毫无怜惜之心的。无论在哪个国家,阶级界限都是存在的,所有的贵族都不会超越这个界限。在自己阶级里被认为是苦难和不公平的事,到了另一个阶级里便成为天经地义的事了。在我父亲看来,这条界限便是肤色。他对待和自己同等地位的人是无比的慷慨,可他把黑人却看成是介乎于人和动物之间的东西。在这个前提下,他的慷慨也就不是确定不变的了。如果要他公正地回答,黑人是否有人性和不灭的灵魂,他也许会吞吞吐吐地回答说:有。不过,我父亲是个不太注重性灵的人,除了对上帝稍微敬重之外,他没有任何宗教热忱。”“我父亲有五百名左右的黑奴。他是个十足的事业家,一切按制度办事,规规矩矩,一丝不苟。你可以设想一下:他的制度由一些成天只会说废话,懒散,无能的黑奴来执行的话,你就会明白,他的庄园里会发生许许多多的事情,许许多多令我这个敏感的孩子感到可怕和伤心的事情。”“他有个监工,身材高大,对于凶残这套本领,他可称得上精通。母亲和我都不能容忍他,可我的父亲却非常信任他,对他是言听计从,所以,这个监工成为了庄园里专制的暴君。我那时尽管还是个孩子,却已经热衷于思考人世间的事情,探究人性本质。我常常和黑奴们混在一起,他们都很喜欢我,对我倾吐心事,我再把这些告诉母亲。就这样,我们母子俩成为了一个黑奴们伸冤诉苦委员会。我们极力预防和制止庄园里的暴行。由于我过度的热情,终于招致那个监工的极度不满。他向父亲抱怨说他管不了那帮农奴,他要辞职。父亲平常对母亲非常温存体贴,可在关键时候,他是决不退让的。他不准我们再干涉黑奴们的事情。他毕恭毕敬地解释说:家中的仆人全部由母亲管理,但不能插手干预田间的农奴。尽管父亲对母亲十分敬重,但无论谁干涉妨碍了他的制度,他都会这么说的。”“有时母亲把一些事情讲给父亲听,试图打动他的怜惜之心。可他那副无动于衷,镇定自若的表情真叫人寒心。父亲总认为问题根本就在于是辞掉斯塔布斯,还是继续留用他。他认为斯塔布斯是个非常精明强干的帮手。要用他,就必须支持他那套方法,即使有时会有些过分,但任何制度都会存在过激的地方。这似乎成了父亲为残暴行径作辩护的法宝。每次说完这些,他都会坐到沙发上,跷起腿,好像了结了一件事,接着要么开始睡午觉,要么看报纸。”“我父亲完全具备成为一个出色政治家的才能。如果他去瓜分波兰,对他来说简直像掰桔子一样容易;如果他去统治爱尔兰,没有谁会比他治理得更出色。所以,我母亲最后只得妥协了。像她那样天性善良的人,一旦陷入对不义和残暴事情的思考中――而身边的人却丝毫没有同样的感受,她的内心感受会是怎样,只有等到最后审判的时候才能得知。我们这个充满罪恶和苦难的世界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个人间地狱。她想用自己的感情、理念来教育孩子,可孩子的性情品质是与生俱来的,后天是改变不了的。艾尔弗雷德天生就是个贵族,成人后当然是同情上层阶级,他把母亲的教导劝诫完全当作耳旁风,可我对于母亲的教导却是铭记在心。对父亲的话,母亲从不正面反对或明显表示出对立观点,但她那执着的品质却深深感染了我,使我产生了一个深不可灭的观念――一个人不论出身如何卑贱,他的灵魂也同样具有价值和尊严。母亲爱在晚上指着天上的星空对我说:‘奥古斯丁,即使天上的星星全部都消逝了,那些最贫苦,最卑贱的人也仍然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的灵魂与上帝同在。’我总是一边听着,一边幻想着,用充满崇敬的目光望着母亲。”“母亲收藏有一些古老精美的油画,其中有一幅画的是耶稣给一个盲人治病,这幅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母亲说,‘你看,奥古斯丁,那个瞎了眼睛的叫花子,看上去真令人恶心。可耶稣并没有遗弃他,而是把他叫到身边,用手抚摸他。你要记住这些,我的孩子。’如果我一直在母亲的谆谆教导下长大,她也许会把我改变成为一个十足的圣徒或殉道者。可是,十三岁那年离开她之后,我就再也没能见到我的母亲。”圣克莱尔说到这儿,用手捂住脸,半天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重新抬起头,继续说道:“道德这个东西真是毫无价值,它基本上是地球经纬度和一定地理位置的产物,带有环境色彩,有着自然特性。道德在一般情况下只是偶然环境因素的结果。就拿你父亲来说吧。他在弗蒙特这个人人享有平等自由的城市里安定下来,成了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一个教会执事,后来又加入废奴团体,所以他会把我们南方这些蓄养奴隶的人看作是野蛮和不开化的人。可尽管如此,他的本质和我父亲仍然是一样的:他们都非常固执、傲慢,甚至专制。我能够举出这种气质在他身上以不同形式表现出来的例子。你非常清楚,要你们村里人相信圣克莱尔老爷是个平易近人、没有等级观念的人,那是不可能的事。虽然他碰巧生在一个民主的时代,接受民主理论,但他在本质上,在灵魂深处却依旧是个贵族,和我那位统治五六百名奴隶的父亲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奥菲利亚小姐想反驳圣克莱尔的说法,她放下手中的毛线活,正准备开口说话,却被圣克莱尔截住了。“我完全明白你想要说什么。我不是说他们事实上真是一模一样,毫无区别。实际情况是:一个成了固执的民主派,一个成了固执的专制派。如果他们都在路易斯安那州当庄园主的话,我想他们会是一模一样的。”“你真是个大逆不道之子。”奥菲利亚小姐说。“你知道我是非常讲礼节的,丝毫没有不尊重他们的意思。父亲去世后,将遗产留给了我们兄弟两人。对于同阶级的人,艾尔弗雷德比谁都慷慨、大方,所以在财产分配上,我们没有发生争执和矛盾冲突,我俩共同经营庄园。艾尔弗雷德的管理才能比我出色,因而他成了一个热心的庄园主,把庄园管理得非常成功。可两年之后,我发现自己没法再和他合作下去。我们一共有七百多名黑奴,我没法一个一个地去认识他们,也没法去关注他们每个人的福利问题。他们像牛马一样地生活着,接受非常严格的管制。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降低他们的生存需要,当然,还得保证他们能继续干活。监工、领班和皮鞭都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因为它们是最具有说服力的东西。可是,我不能容忍这些,我对这些简直厌恶到极点。每当我想起母亲对每个苦命的人的灵魂所作的评价时,我便会觉得这样的情况是多么的可怕。”“有人认为奴隶们喜欢自己的生活,这简直就是一派胡言!你们北方有些人甚至以恩人自居为我们的罪孽编出一套辩护之词,真是荒谬之极。我们都知道,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愿意在主人的监视下劳动一辈子,没有一点自由的权力,总是在干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枯燥无味的体力活,得到的仅仅就是两条裤子,一双鞋子,一个栖身之处和仅够维持生存的粮食!如果有人愿意过这种‘舒适’的生活,我倒是非常乐意让他去亲自体验一番。我愿意把他买下来,为我干活――我心中一点也不惭愧。”奥菲利亚小姐接过圣克莱尔的话说:“我以为你们南方人向来都是支持这种制度,并认为它是依据《圣经》而制定的,是十分合理的。”“胡说,我们的思想还不至于堕落到这个地步。艾尔弗雷德是个极顽固的专制统治者,连他也不屑于用这种说法来为奴隶制度辩解――不,他趾高气扬地用弱肉强食这个堂而皇之的理论作为根据。他说(我认为他的观点是合理的),美国的庄园主和英国的贵族、资本家在对待下层阶级的问题上,没有什么本质差别,不同的只是形式而已。我想这也就是说:盗用、剥削他们的肉体和灵魂,使他们为自己的幸福效劳。他这样就为两者都作了辩护,而且还能自圆其说,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子的。他说,没有对平民阶层的奴役,就不可能有什么高度发展的文明,无论这种奴役是名义上的,还是实质上的。这个社会必须得存在一个只有动物本能的下层阶级,让他们专门从事体力劳动,只有这样,上层阶级才能有时间和财力去谋求智慧和发展,成为下层阶级的领导者,这就是他的逻辑。你知道,他是个天生的贵族。不过,我不相信他这一套,因为我天生就是个民主派。”奥菲利亚小姐说:“这两者怎么能比较呢?在英国,是不允许劳工被贩卖、交换,不会被弄得妻离子散,也不会挨打呀!”“可他们必须服从老板的意愿,这跟被卖给人家又有什么区别呢?奴隶主可以把不听话的奴隶活活打死,而资本家可以把劳工活活饿死。至于家庭保障方面,谁好谁坏也是很难说的――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女被卖掉好呢,还是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在家活活饿死好呢?”“可以证明奴隶制度并不比别的东西更糟,也不能成为替奴隶制度辩护的理由啊。”“我并不是要为什么而辩护――况且,我必须得承认我们的制度在侵犯人权方面表现得更加赤裸,更加毫不遮掩。我们堂而皇之地像买匹马一样买一个黑奴――检查他的四肢,看看他的牙齿,让他走几步路看看,然后再付钱取货――这中间,黑奴拍卖商,饲养商,奴隶贩子,掮客等等一应俱全――他们这些家伙把这种制度更具体地摆到文明人的面前。可是,这种制度和另外一种形式的制度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一部分人的幸福而剥削另一部分人,丝毫不顾及被剥削者的利益。”“我从来没有像你这样思考过这个问题。”奥菲利亚小姐说。“我曾经去过英国的一些地方,读到过许多关于下层阶级状况的资料。艾尔弗雷德说他的黑奴过的生活要比很多英国人的生活好,我觉得他说的的确是事实。你不能从我刚才的谈话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艾尔弗雷德是个十分厉害的庄园主。不,他不是这样的。他确实非常专制,对违抗他命令的人是毫不留情。如果有人公开和他对抗,他会一枪把那个人打死,就像打死一头野鹿一样,毫不留情。可是,在平时,他总是让他的黑奴们吃饱穿暖,过得很舒服,他本人也以此为荣。”“在我跟他合作的那段时间里,我坚持要他让黑人得到一点教养。后来,他果真请来了一个牧师,让黑奴们在礼拜天跟着牧师学教义。我知道他内心肯定认为这样做毫无价值和意义,牧师好像是来教育他的动物一样;而实际上,黑人从小受到各种不良影响,思想已经麻木了,只剩下动物的本能了。一个星期中有六天都要进行艰苦的体力劳动,仅靠礼拜天短短几个小时对黑奴进行教育是不可能有多大成效的。英国工业区居民和我们农村黑奴的主日学教师们大概能够证明两国的成效基本相同。不过,我们的确有不少令人惊讶的例外,这主要是由于黑人比白人更容易接受宗教信仰。”“你后来为什么会放弃庄园生活呢?”奥菲利亚小姐问道。“情况是这样子的。我们兄弟俩勉强合作了一段时间后,艾尔弗雷德认识到我根本不是做庄园主的料。尽管他为了迎合我,在各个方面都作了不少变革和改良,但这些还是不能令我满意,他觉得这太荒唐了。事实上,我憎恨整个奴隶制度――剥削黑奴,永不停息、毫无止境地进行残暴、罪恶的行径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让我发财。”“不仅如此,我会做些对黑奴有利,却对艾尔弗雷德不利的事情。由于我自己是个非常懒散的人,所以我很同情那些懒散的黑奴。为了使棉花篮称起来重一点,那些不能干的可怜虫不惜把石头偷偷藏在篮子底,或者把土块放在麻袋里,然后用棉花盖住。如果我处在他们的地位,相信我自己也会那么做的,因此,我不愿为此而鞭打他们。这样一来,庄园里的纪律就没什么作用了。于是,艾尔弗雷德和我的关系闹得非常不愉快,有点像当年我和严父之间的关系。他说我太过于感情用事,根本不适合经营产业。他劝我拿着银行股票搬到新奥尔良的家宅里去做做诗,让他一个人来经营庄园。就这样,我们分开了,接着我便住到现在的这个家来。”“可你为什么不解放你的奴隶呢?”“我不想让他们走。我不愿意把他们当作我发财的工具,但我很愿意让他们帮我花钱。他们中有的人是家里多年的老仆人,我真舍不得让他们走,而年轻的又是老一辈的子女,大家都很乐意继续留在这儿。”圣克莱尔停了停,在屋子里来回地踱着步子。“在我一生中曾有过一段时间不愿意浑浑度日,虚度时光,颇有想在社会上干一番事业的志向。我渴望成为一个解放者――替我的国家洗清这个污点。我想绝大多数青年人都曾有过这种狂热吧。可是,――”“那你为什么不那样去做呢?你不应该犹豫不前啊。”奥菲利亚小姐说。“因为我后来的遭遇实在太不如人意,于是就像所罗门一样,失去了对人生的希望。总之,我没能成为一个实践家或者改革家,而是变成了一个随波逐流的人。从此以后,我就成天鬼混度日。艾尔弗雷德每次见到我,都会责备我。我承认他比我能干,因为他的确是干了不少事。他的一生是其观点的合理结果,而我呢,却是自相矛盾,令人鄙视。”“亲爱的弟弟,你以这种态度来接受考验,你的心能安吗?”“心安?我不是已经说过我鄙视它吗?还是让我们言归正传吧――解放黑奴的问题。我相信我对奴隶制度的看法没有什么标新立异的,很多人的想法都和我一样,全国人民都对奴隶制度感到不满。奴隶制度不仅对奴隶不利,对奴隶主也没什么好处。要知道,如此众多胸怀愤怒,受尽欺压,邪恶,下贱的黑奴和我们朝夕相处,不论对于我们还是对于他们,都是一种灾难。英国的资本家和贵族不会有我们这样的感受,因为他们不和自己蔑视的下层阶级生活在一起。而黑奴就生活在我们的家中,和我们的儿女一块游玩,更容易影响我们孩子的思想,因为孩子们喜欢这些黑人,易于和他们打成一片。如果伊娃不是个超凡脱俗的孩子,大概早就堕落了。我们不让黑人受教育,听任其道德败坏,还误以为我们的孩子不会受其影响,这简直就像听任天花在黑人中流行,而我们却相信我们的孩子不会被传染上。然而,我们的法律制度却禁止施行任何有效的教育制度。这样做也算聪明吧,因为只要让一代黑人开始接受完善的教育,那整个奴隶制度就会完蛋。到那个时候,即使我们不给黑人自由,他们也会自己去夺取自由的。”“你认为结局会如何呢?如果照这样发展下去。”奥菲利亚小姐问道。“我不知道。但我有一点能够肯定――全世界人民都在积聚力量,等待最后审判的来临。这种情形在我们国家,在英国,在欧洲都在酝酿当中。母亲过去常和我讲一个即将到来的千年盛世,到那时候,耶稣将成为万民之王,人民则共享幸福与自由。在我小时候,母亲教我祷告说,‘愿你的国降临’。我时常在想,穷苦人民的叹息声、呻吟声和骚乱也许正预示着母亲讲的天国就要来临。可是,有谁能等到它降临的那一天呢?”“奥古斯丁,我有时候觉得你离天国不远了。”奥菲利亚小姐放下手中的针线活,认真地望着圣克莱尔。“谢谢你的夸奖。不过,我内心十分矛盾,我觉得自己既崇高又卑贱――我的理想已越过天国之门,可我却生活在罪恶的尘世之中。哦,午茶铃响了,我们走吧。现在你不会再说我从来没说过什么正经的话吧。”在茶桌上,玛丽又谈起了普吕的事情,说:“姐姐,你一定认为我们南方人很野蛮吧。”“我觉得普吕这件事的确很野蛮,但我并不认为你们都是野蛮人。”“的确,”玛丽说,“有些黑人坏极了,很难对付,根本就不配活着。我对这种事情一点儿也不同情。假如他们循规蹈矩,我想这种事情是绝不会发生的。”“可是,妈妈,”伊娃说:“那个苦命的老太婆是因为心情不好才喝酒的呀。”“胡说,这怎么能算作理由!我也经常心里不好过,”她沉思地说,“我的烦恼比她多得多。她会有如此下场的唯一理由,就是她太坏了。有些人不论怎么管教也教育不好。我父亲曾经有个懒得出奇的男仆人,经常为了不干活而逃跑,躲在沼泽地里,偷东西或是干各种可怕的事情。他三番两次逃跑后,都会被抓起来鞭打一顿,可这对他一点作用也没有。最后他还是偷偷地溜走了,结果他死在了那片沼泽地里。其实他这样做完全没有必要,因为父亲对奴隶们一向都很好。”“我曾驯服过一个奴隶,可在这之前,所有的监工、奴隶主都拿他没有办法。”圣克莱尔说。“你?”玛丽惊讶道,“我很想听听你是什么时候干成这样一件事的。”“那个黑人身材魁梧高大,身强体壮,是个地道的非洲人。他有一种比谁都渴望自由的本能,简直就像一头非洲雄狮。大家都叫他西皮奥。因为谁也驯服不了他,所以他被卖掉了。最后,艾尔弗雷德买了他,想用自己的方法使他驯服。可有一天,他把监工打倒在地,然后逃到沼泽地里。我那时恰好在艾尔弗雷德的庄园。知道这件事后,艾尔弗雷德气得暴跳如雷。但我对他说,这完全是他的错,而且还向他保证,我有办法将那个黑奴驯服。最后,我们议定,如果我抓住这个逃跑的家伙,就由我把他带回去做试验。于是,他们一共六、七个人带着枪和猎狗去追捕那个黑人。你要知道,如果成为经常性的行为,人们追捕黑奴也会像围猎一头壮鹿那样充满热情。说实话,我当时的心情十分兴奋。其实,即使他被抓住,我也只是个调停人而已。”“猎狗汪汪地叫着,跑在最前头,后面跟着骑马的人。后来,我们发现了他,他就像公鹿一样狂奔。我们追了好长一段路还是抓不到他。最后一片茂密的甘蔗林挡住了他的去路,他被迫和我们决斗。他勇猛地和猎狗搏斗,左一只,右一只,把猎狗打得落花流水,竟然徒手打死了三只猎狗。这时,一颗子弹打中了他,他几乎倒在我的脚边,鲜血直流。那可怜的家伙抬起头望着我,眼睛里流露出勇敢和绝望的神情。我把追兵和猎狗阻止住,并宣称他已经是我的俘虏。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阻止他们在胜利的冲击下开枪把那个黑人打死。这以后,我开始着手驯服他。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我就把他管教得恭恭敬敬、惟命是从了。”“你究竟是怎么把他给治服的?”玛丽问道。“办法其实很简单。我将他抬到自己的房间,准备了一张舒适的床,并且为他的伤口上好药,再包扎好。我亲自护理他,直到痊愈为止。后来,我签署了一张自由证书,并告诉他,他愿意去哪儿就能去哪儿。”“那他到底走了没有呢?”奥菲利亚小姐问。“没有,他竟然一下子把证书撕成两半,表示坚决不会离开我。我从来没见过像他那样勇敢、忠诚的仆人。后来,他皈依了基督教,像只羊羔般温顺。那时,他帮我看管湖边的田舍,而且干得非常出色。可是,那年霍乱刚刚开始流行,我就失去了他。其实,他是为了我而丧命的,因为先是我得了霍乱,险些儿丧了命。那时,家里的人都害怕被传染上,全都跑光了。只有西皮奥留下来照顾我,让我死里逃生。可是,他却被传染上而丢了命。谁死去都不曾让我那么伤心难过。”圣克莱尔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小伊娃张着小嘴巴,神情专注地听着,还不断地向爸爸身上靠过去。圣克莱尔刚讲完,伊娃就搂住爸爸的脖子,伏在他的身上,哇地哭了起来,身体不停地哆嗦着。“伊娃,我的宝贝,你这是怎么啦?”圣克莱尔看着女儿伤心的样子心疼地问。随后,他接着说了一句:“真不该让她听这种事情,她还太小了。”伊娃立即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停止了哭泣。“不,爸爸,我不是胆小。”这种自制力在她这样一个孩子身上的确是非常罕见。“我不是害怕,只是这种事情渗入了我的心里。”“伊娃,你是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爸爸。我心里有好多想法,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会说清楚的。”“那等你想清楚了再说吧,宝贝――只是别再哭了,别叫爸爸担心,好吗?”圣克莱尔安慰道,“你看,我给你挑的这个桃子多好呀。”伊娃接过桃子,破涕为笑,只是嘴角还在微微抽搐着。“走,看金鱼去。”圣克莱尔一边说,一边拉着女儿的手,朝外面的走廊走去。不一会儿,就听见阵阵愉快的欢笑声从真丝窗帘外传了过来。伊娃和爸爸在院子里的小路上追逐着,嬉戏着。我们一直在讲述富贵人家的情况,差点儿忘了可怜的汤姆。好吧,如果大家愿意了解他的情况,就请随我到马厩顶上的小房间来。在这间收拾得很整洁的小屋里,有一张床,一把椅子,还有一张粗制的桌子,上面放着汤姆心爱的《圣经》和赞美诗。这时,他正坐在桌子旁边,集中精力做一件很费脑筋的事情。他的面前放着一块石板。原来,汤姆是想家了,而且思乡之情越来越浓。于是他向伊娃要米一张信纸,准备用自己在乔治少爷的教导下学到的那么一点点文化知识给家里写封信。他此时正忙着在石板上打草稿呢。写信对他来说,真的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他已经完全忘了有些字母的写法,就是记得的那些,又不知道该怎么用。正在他煞费苦心地写信时,伊娃悄悄走了进来,伏在他身后的椅子背上,从他的肩头上看着汤姆写字。“哦,汤姆大叔,你在干什么呢?”“哦,我想给家里人写封信,伊娃小姐。”汤姆用手背揉了揉眼睛,“真烦,恐怕我写不成这封信了。”“如果我能帮你,该有多好。我练过字的,去年我几乎全会写了,可现在恐怕全忘光了。”伊娃将她那金发的脑袋瓜和汤姆的黑脑袋凑到一块儿,两人开始严肃地讨论起来。他们识字都不多,但态度都非常认真,都希望能写成这封信。他们在那儿一字一字地苦心斟酌着,渐渐写得有些样子了。伊娃看着石板上的字,兴高采烈地叫道:“哦,汤姆大叔,我们写得越来越好了。你妻子和孩子见了一定会很高兴的。那些人把你逼得妻离子散,真是可恶极了。以后,我会让爸爸放你回家的。”“太太说过,等把钱凑齐了,他们就会来把我赎回去。我相信他们会来的。乔治少爷会亲自来接我,他还送了一块银元给我留作纪念。”说着,汤姆从内衣口袋里掏出那块珍贵的银元。“那他肯定会来的!我真高兴听到这个消息。”伊娃笑着说。“所以,我想写封信给他们,让可怜的克鲁伊――我的老婆放心,告诉他们我在这里很好――她实在是太伤心了,苦命的女人!”“喂,汤姆。”圣克莱尔这时候走进小屋里来。汤姆和伊娃两个人不由得吃了一惊。“你们在干什么呢?”圣克莱尔走过来,望着石板好奇地问。“我在帮汤姆写信呢。瞧,我们写得不错吧。”伊娃骄傲地对父亲说。“我可不想给你们泼冷水。不过,汤姆,我看还是我来替你写吧。不过现在我得先出去一趟,等我回来了,就帮你写。”“这可是封十分重要的信,”伊娃立刻说,“因为他的主人准备寄钱来把他赎回去,知道吗,爸爸?我刚才听他这么说的,他们曾经答应过他。”圣克莱尔心中可不这么认为。他想这恐怕仅仅是主人用来安慰仆人而许下的承诺,以便缓减仆人们被卖出去时的恐惧心理,他们其实根本没有意思去满足黑奴心中的期望。当然,圣克莱尔没有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只是吩咐汤姆去把马套好,他准备出去一趟。当天晚上,圣克莱尔替汤姆把信写好了,并把它安全地投进了邮筒。奥菲利亚小姐依旧如故地执行着管理家务的职责。全家上上下下的仆人――从黛娜到年纪最小的小黑鬼――都认为奥菲利亚小姐实在有些“古怪”。圣克莱尔家的上流人物(阿道夫,简,罗莎)都认为奥菲利亚小姐根本不像个大家闺秀,因为没有哪个大家闺秀会像她那样一天从早忙到晚,她简直连一点小姐的气质都没有。圣克莱尔家居然会有一个这样的亲戚,真是叫人难以相信。连玛丽也认为看着奥菲利亚表姐总是忙个不停,真是叫人累得慌。事实上,奥菲利亚小姐干的活也实在是太多了,难怪别人要抱怨她。她整日做着毛线活,仿佛那活儿刻不容缓,一分钟也不能耽搁。一直到了傍晚,天色暗下来了,她才会停下手里的活,到外面去散散步。可回来之后,她又拿起毛线活,十分卖力地织了起来。看她这样忙碌个不停,的确令人累得慌。第二十一章  托普西一天早上,奥菲利亚小姐正忙着干家务活,突然听到圣克莱尔先生在楼梯口叫她。“下来,姐姐,我有样东西给你看。”“什么?”奥菲利亚小姐说着,走下楼来,手里还拿着针线。“我为你置办了件东西,你看,”圣克莱尔说着,一把拉过一个约摸八九岁的黑人女孩。这女孩是她的种族中最黑的那一类,她又圆又大的、发着玻璃光彩的眼睛迅速地打量着屋里的一切。看到新主人大客厅里的陈设,她惊讶得半张着嘴,露出一排光洁的牙齿。她的厚厚的卷发扎成许多根小辫子,向外散开着,就像阳光四射。她的脸上是两种奇怪的表情的混合――一面有几分精明狡黠,一面却像罩着面纱一样显得庄重严肃。她穿着一件由麻布片缝成的单衣,褴褛不堪,两只手在胸前交叉,一本正经地站着。总之,她的外表确有些精灵似的怪异――正如奥菲利亚小姐后来说的,就像个“十足的异端”,以致好心的小姐被弄得乱了方寸。她转向圣克莱尔,说道:“奥古斯丁,你带这么个东西过来做什么?”“当然是让你来教育的!就用你认为可行的办法。我觉得她是黑人中的小精灵。托普西,过来,”圣克莱尔说着,吹了声口哨,就像一个人唤自己的狗一样,“现在,给我们唱个歌,跳个舞吧!”托普西那玻璃球般的黑眸掠过动人的、调皮的灵光。这小东西一边用清亮的尖嗓子唱起一支古怪的黑人歌曲,一边用手和脚打着拍子,啪啪地拍手,碰着膝盖,高速地旋转着,喉咙里还发出奇怪的声音――这正是黑人音乐的特色。最后,她翻了一两个跟斗,拖长了尾音,就像汽笛般的怪诞,猛地落到地毯上;然后,又马上叉起双手,和先前一样平静地站在那儿,脸上呈现极端驯服神圣的表情,只是这种神情不时地会被她眼角流露出的几丝狡黠之气所打断。奥菲利亚惊奇无比,瞠目结舌地站着。圣克莱尔依然像顽皮的孩子一样盯着奥菲利亚,表情颇为得意。接着,他向小女孩吩咐道:“托普西,这就是你的新主人了。我把你交给她,你可得安分点。”“是,老爷。”托普西答道,那双狡黠的大眼睛不停地闪动着,脸上却依然一本正经。“托普西,记住,你要学好。”圣克莱尔说。“是,老爷。”托普西眨了眨眼睛,依旧谦卑地叉手站着。“喂,奥古斯丁,你到底要干什么?”奥菲利亚说,“你们家到处是这种讨厌的小东西,随脚都可以踩上一个。今天一早起来就看见门后睡着一个,门口脚垫上躺着一个,桌子底下还冒出一个黑脑袋瓜――这些小家伙站在栏杆上挤眉弄眼,抓耳挠腮,嘻嘻哈哈,还在厨房地板上翻筋斗。这会儿你又带一个干嘛?”“让你来训练,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你口口声声说教育教育,我想着一定抓个新的试验品送给你,让你试着按你的要求来教导她。”“我可要不了她,我忙得一塌糊涂。”“你们基督徒就是这样,你们会张罗着组织社团,找个什么可怜的牧师到未开化的人中间去混日子。我倒想看看有谁会把那些未开化的人带到自己家中亲自教育,就是没有!一遇到这种情形,你们不是嫌他们太脏太讨厌,就是嫌太麻烦,如此而已。”“奥古斯丁,你明知道我不是这样想的。”奥菲利亚小姐说,口气明显软了下来,“嗯,这可算得上是传教士真正的差事。”她说着,眼望着托普西,比先前亲切多了。显然,圣克莱尔这一着很灵,奥菲利亚非常警惕地听着。“不过,”她补充说,“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又买一个这样的小东西。家里多的是,那些就足够让我操心去应付了。”“就这样了,姐姐,”圣克莱尔把她拉向自己身边说,“说了一大堆废话,我真该为此向你道歉。其实,你很好,我说那些并不针对你。对了,这小女孩的情况是这样的:她的主人是一对酒鬼,开一家低级饭馆,我每次经过那儿,总会听见她的尖叫声和挨揍声,我都听得烦透了。她聪明滑稽,我想没准你还能把她教育过来,就买了下来,送给你试试。用你们英格兰的正统教育方法来训练,看能训练出个什么结果。我是没那个能耐的,就交给你了。”“好吧,我也只能尽力而为了。”奥菲利亚终于妥协了,便朝这个新门徒靠近,那样子就仿佛是一个善意的人向一只有些可怕的黑蜘蛛靠近。“她脏得厉害,还光着半边身子。”奥菲利亚小姐说。“那就先把她带下楼去,叫人给她好好洗洗,换身干净衣裳。”奥菲利亚小姐亲自把托普西带到厨房。“真搞不懂圣克莱尔老爷又弄个小黑鬼来干什么,”黛娜一面极不友善地打量这个新到的小姑娘,一面说,“我手下可用不着她。”“呸!”罗莎和简非常不屑地说,“让她滚远点!老爷又弄这么个下贱的小黑鬼来干什么,真不明白!”“去你的,也不比你黑多少,罗莎小姐,”黛娜接口道――她觉得罗莎有点含沙射影,“好像你自己是个白人似的,说白了你啥也不算,既不像黑人,又不像白人,我可是要么做白人,要么做黑人,绝不模棱两可。”奥菲利亚看见这帮人没谁愿意帮新来的小东西擦洗、换衣服,只得自己动手。简勉强帮了点忙,但也显出极不情愿的样子。描述一个没人理睬、邋遢的孩子第一次浴洗的具体过程,对文雅人来说实在有些不堪入耳。事实上,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迫不得已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和死亡,对他们的同类来说,这简直是骇人听闻。奥菲利亚小姐真可以算得上是心诚志坚,言出必行。她勇敢地担负起为托普西擦洗之责任,没放过任何一处令人作呕的脏地方。老实说,在整个清洗过程中,她没法做到和颜悦色――尽管教义要求她极尽忍耐之能事。当她注意到小女孩肩背上一条条长长的鞭痕,一块块大的伤疤――她所生长的制度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印迹时,从心底里生出怜悯之情。“你瞧,”简指着小女孩的疤痕说,“这不明显表示她是个捣蛋鬼吗?依我说,以后我们也得让她吃点苦头。我就恨这种小黑鬼,讨厌极了。我真搞不懂,老爷怎么会把她买回家。”简所叫的“小黑鬼”此时正以那种惯有的恭顺和卑微的神情倾听着这些评说。忽然,她那双亮眼睛一闪,瞥见了简的耳环。奥菲利亚给小东西清洗完毕,换了身合适的衣服,把她的头发也剪短了,这才颇为满意地说,小女孩比先前看着文明多了,说着,又开始在脑中勾画关于未来教育的计划。“你多大了,托普西?”“不知道,小姐。”小鬼答道,她咧嘴一笑,露出一排白牙。“怎么连自己的年纪都不知道!难道没人告诉你吗?你妈妈是谁?”“从来就没有妈妈。”小姑娘答着,又咧嘴笑了笑。“从来就没有妈妈?你在说什么?你是在哪儿出生的?”“从来就没出生过。”小姑娘继续否定着,还是咧嘴一笑,样子活像个鬼灵精。假使奥菲利亚小姐想象丰富,灵感活跃,没准她会认为这个小东西是从魔怪国度里捉来的一只黑不溜秋的怪物。可是奥菲利亚小姐毫无灵感,她呆呆的,一副严肃的样子。她有些严厉地说:“你不能这样回答问题,小姑娘,我不是和你开玩笑,你最好老实告诉我你是在哪儿出生的,爸爸是谁,妈妈又是谁。”“从来就没出生过,”小东西语气坚定地重复了一遍,“从来就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什么都没有。我,还有一群孩子都是一个拍卖商养大的,照管我们的是一个老大娘。”显然,这孩子说的是实话,简在一旁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说:“唉,小姐,这种孩子遍地都是,他们小时候被拍卖商当便宜货买回家,养大了再到市场上去卖。”“你在主人家呆了多久?”“不知道,小姐。”“一年?一年多?还是不到一年?”“不知道,小姐。”“唉,小姐,他们什么都不懂,也不清楚时间概念。”简又插嘴说,“他们不知道一年是多少,也不知道他们的年龄。”“你听说过上帝吗,托普西?”小女孩显然对此一无所知,只照例咧开嘴笑了笑。“你知道谁创造了你吗?”“我想谁也没创造我。”小女孩短促地笑了笑,回答道。她似乎觉得这问题挺可笑的,眨了眨眼又说:“我想我是自己长出来的,不是谁创造出来的。”“你能做针线活吗?”奥菲利亚小姐问,同时心里想着该问小女孩一些更具体的问题。“不能,小姐。”“那你会做什么呢?你为以前的主人做些什么?”“打水,刷盘子,擦刀子,侍候别人。”“他们对你好吗?”“还行吧。”小姑娘答道,她的眼睛机灵地向奥菲利亚溜了一下。奥菲利亚对她们的谈话颇为满意,她站起身来,圣克莱尔正靠在她椅背上。“姐姐,你眼前是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把你的思想撒播下去,你要拔掉的东西相对很少。”奥菲利亚的教育观点和她的别的观点一样,总是不变更的。这种观点早在一百年前的新英格兰就流行过,至今仍在那些火车不通、偏僻淳朴的地方残留着。用简要的话叙述,大致就是:教育他们――在别人说话的时候,仔细听;做教义问答;做针线活;读书识字。如果说谎,就用鞭子教训他们。显然,在当今教育相当发展的情况下,这种观点已明显落后;但是,我们中的许多人仍记得,我们的祖辈确实用这种方法教育出一批相当出色的人物,这是不可辩驳的事实。不管怎么说吧,奥菲利亚还是用她那套办法对这个野孩子开始施教。家里人都知道托普西成了接受奥菲利亚小姐教化洗礼的新门徒。由于小女孩在厨房里老是遭白眼,奥菲利亚决定把她受训的主要范围限制在自己的卧室。读者恐怕会由衷地赞美奥菲利亚的自我牺牲精神,因为在此之前,连打扫房间都是她亲自动手,绝不让女仆插手,而这次却为了让托普西动手实践而做出让步,只为让小女孩学得一套本领。嗳,这确实不简单――一旦诸位读者有类似的经历,就会切身体会到奥菲利亚小姐的牺牲精神了。第一个早晨,奥菲利亚小姐把小姑娘领到自己的卧室,极其认真耐心地讲解了理床的艺术和诀窍。大家可以看到,此时的托普西浑身干净整洁,散满头的小辫剪得整整齐齐;她外面套着一条浆洗得很漂亮整洁的围巾,恭恭敬敬地站在奥菲利亚小姐面前,脸上的表情庄重得像在参加葬礼。“托普西,现在我来教你怎样理床,我对这个很讲究,你以后得严格按照我教你的去做。”“是,小姐。”托普西深深叹了口气,仍哭丧着脸,表情很严肃。“喏,托普西,你看着:这是床单的边,这是床单的正面,这是背面,记住了,嗯?”“是的,小姐。”托普西又叹了口气。“好,下面的床单必须包住长枕头――像这样;然后,整齐地掖到褥子下面去――像这样,你看清楚了没?”“看清楚了,小姐。”托普西回答,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上面的这条被单呢,”奥菲利亚接着演示道,“必须全部铺下来,在放脚的那头掖好,掖得平平的――像这样,窄边铺在放脚的一头。”“是,小姐。”托普西像先前那样回答着――注意,我们得补上她一个让奥菲利亚毫不察觉的动作:在这位心地善良的小姐背过身去专心示范的时候,她的小门徒竟伸手抓了一副手套和一条丝带,敏捷地塞在了自己袖子里头,接着又像刚才一样,毕恭毕敬地叉着双手,站在那里。“托普西,现在你做给我看看。”奥菲利亚小姐说着,拉开了上下两张床单,在旁边坐下来。托普西从头到尾非常认真灵巧地实习着,奥菲利亚小姐比较满意。托普西把床单铺得平平整整,扯平每一道皱折,自始至终,表情严肃认真,就连她的老师看着都颇为感动。就在她快要结束的时候,不料一不谨慎,让丝带的一头从袖口飘出来,这东西马上引起了奥菲利亚的注意,她猛扑过来,抓住丝带,质问道:“这是什么?你这个淘气的坏孩子,你竟然偷了丝带!”丝带被扯了出来,可托普西竟毫不慌张,只是以仿佛莫名其妙的、惊诧的眼神注视着丝带,说:“天哪,这是菲利小姐的丝带呀,怎么会跑到我的袖子里来的?”“小家伙,你这顽皮的孩子,不许撒谎,丝带是你偷的!”“小姐,我发誓,我没偷,我根本没见过这条丝带。”“托普西!”奥菲利亚小姐正色道:“你知不知道撒谎是可恶的?”“我根本就没撒谎,”托普西回答,一副无辜的神情,“我刚才讲的全是实话,没有撒谎。”“托普西,如果你还继续撒谎,我就得动鞭子了。”“天哪,小姐,你就是打我一天,我还是这样说,”托普西开始哭诉了,“我根本就没看见丝带,肯定是我的袖子挂住了,一定是菲利小姐扔在床上,卷在被单里,就钻到我的袖子里去了。”托普西无耻的当面扯谎让奥菲利亚恼火极了,她一把抓住这个小东西,使劲摇着。“别再跟我撒谎了!”奥菲利亚这么一摇,竟然把托普西袖子里藏的那副手套给抖了出来,掉在地板上。“看见了吧!”奥菲利亚说,“你还敢说没偷丝带?”托普西当即承认偷了手套,但仍矢口否认偷了丝带。“听着,托普西!”奥菲利亚小姐说,“如果你全部承认,我就不拿鞭子抽你。”在严厉督促之下,托普西不得不全部承认了,她阴着脸,再三表示愿意悔改。“好,现在你说说,到这儿以后你还偷过什么东西?昨天我还允许你到处乱跑呢,你肯定还偷过别的什么东西。老实告诉我,到底拿了些什么,说了我就不动鞭子。”“嗯……小姐,我拿了伊娃小姐脖子上那串红色的玩意儿。”“是吗,你这个孩子――说,还有呢?”“罗莎的耳环,那副红色的。”“两样都给我拿回来,现在就去。”“天哪,小姐,我拿不出来――我把它们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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