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塞林格  译者:施咸荣第1节你要是真想听我讲,你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楣的童年是 怎样度过,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可我老实告 诉你,我无意告诉你这一切。首先,这类事情叫我腻烦;其次,我要是细谈我父母的个人私 事,他们俩淮会大发脾气。对于这类事情,他们最容易生气,特别是我父亲。他们为人倒是 挺不错——我并不想说他们的坏话——可他们的确很容易生气。再说,我也不是要告诉你他 妈的我整个自传。我想告诉你的只是我在去年圣诞节前所过的那段荒唐生活,后来我的身体 整个儿垮了,不得不离家到这儿来休养一阵。我是说这些事情都是我告诉DB的,他是我哥 哥,在好莱坞。那地方离我目前可怜的住处不远,所以他常常来看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来, 我打算在下个月回家,他还要亲自开车送我回去。他刚买了辆“美洲豹”,那是种英国小轿 车,一个小时可以驶两百英里左右,买这辆车花了他将近四千块钱。最近他十分有钱。过去 他并不有钱。过去他在家里的时候,只是个普通作家,写过一本了不起的短篇小说集《秘密 金鱼》,不知你听说过没有。这本书里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鱼》,讲的是一个小孩怎样 不肯让人看他的金鱼,因为那鱼是他自己花钱买的。这故事动人极了,简直要了我的命。这会儿他进了好莱坞,当了婊子——这个DB。我 最最讨厌电影。最好你连提也不要向我提起。我打算从我离开潘西中学那天讲起。潘西这学校在宾夕法尼亚州埃杰斯镇。你也许听说 过。也许你至少看见过广告。他们差不多在一千份杂志上登了广告,总是一个了不起的小伙 子骑着马在跳篱笆。好象在潘西除了比赛马球就没有事可做似的。其实我在学校附近连一匹马的影儿也没见过。在这幅跑马图底下,总是这样写着:“自 从一八八八年起,我们就把孩子栽培成优秀的、有脑子的年轻人。”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在 潘西也象在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栽培什么人材。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任何优秀的、有脑 子的人。也许有那么一两个。可他们很可能在进学校时候就是那样的人。嗯,那天正好是星期六,要跟萨克逊.霍尔中学赛橄榄球。跟萨克逊.霍尔的这场比赛被 看作是潘西附近的一件大事。这是年内最后一场球赛,要是潘西输了,看样子大家非自杀不 可。我记得那天下午三点左右,我爬到高高的汤姆孙山顶上看赛球,就站在那尊曾在独立战 争中使用过的混帐大炮旁边。从这里可以望见整个球场,看得见两队人马到处冲杀。看台里 的情况虽然看不很清楚,可你听得见他们的呦喝声,一片震天价喊声为潘西叫好,因为除了 我,差不多全校的人都在球场上,不过给萨克逊.霍尔那边叫好的声音却是稀稀拉拉的,因 为到客地来比赛的球队,带来的人总是不多的。在每次橄榄球比赛中总很少见到女孩子。只有高班的学生才可以带女孩子来看球。这确 实是个阴森可怕的学校,不管你从哪个角度看它。我总希望自己所在的地方至少偶尔可以看 见几个姑娘,哪怕只看见她们在搔胳膊、擤鼻子,甚至在吃吃地傻笑。赛尔玛.绥摩——她是校长的女儿——倒是常常出来看球,可象她这样的女人,实在引 不起你多大兴趣。其实她为人倒挺不错。有一次我跟她一起从埃杰斯镇坐公共汽车出去,她 就坐在我旁边,我们俩随便聊起天来。我挺喜欢她。她的鼻子很大,指甲都已剥落,象在流 血似的,胸前还装着两只假奶,往四面八方直挺,可你见了,只觉得她可怜。我喜欢她的地 方,是她从来不瞎吹她父亲有多伟大。也许她知道他是个假模假式的饭桶。我之所以站在汤姆孙山顶,没下去看球,是因为我刚跟击剑队一道从纽约回来。我还是 这个击剑队的倒楣领队。真了不起。我们一早出发到纽约去跟麦克彭尼中学比赛击剑。只是 这次比赛没有比成。我们把比赛用的剑、装备和一些别的东西一古脑儿落在他妈的地铁上了。这事也不能完 全怪我。我得不住地站起来看地图,好知道在哪儿下车。结果,我们没到吃晚饭时间,在下 午两点三十分就已回到了潘西。乘火车回来的时候全队的人一路上谁也不理我。说起来,倒 也挺好玩哩。我没下去看球的另一原因,是我要去向我的历史老师老斯宾塞告别。他患着流行性感 冒,我揣摩在圣诞假期开始之前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写了张条子给我,说是希望在我回家之 前见我一次。他知道我这次离开潘西后再也不回来了。我忘了告诉你这件事。他们把我踢出了学校,过了圣诞假后不再要我回来,原因是我有 四门功课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他们常常警告我,要我好好用功——特别是学期过了一 半,我父母来校跟老绥摩谈过话以后——可我总是当耳边风。于是我就给开除了。他们在潘 西常常开除学生。潘西在教育界声誉挺高。这倒是事实。嗯,那是十二月,天气冷得象巫婆的奶头,尤其是在这混帐的小山顶上。我只穿了件晴 雨两用的风衣,没戴手套什么的。上个星期,有人从我的房间里偷走了我的骆驼毛大衣,大 衣袋里还放着我那副毛皮里子的手套。潘西有的是贼。不少学生都是家里极有钱的,可学校 里照样全是贼。学校越贵族化,里面的贼也越多——我不开玩笑。嗯,我当时一动不动地站 在那尊混帐大炮旁边,看着下面的球赛,冻得我屁股都快掉了。只是我并不在专心看球。我 流连不去的真正目的,是想跟学校悄悄告别。我是说过去我也离开过一些学校,一些地方, 可我在离开的时候自己竞不知道。我痛恨这类事情。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 自己心中有数。要不然,我心里就会更加难受。总算我运气好。刹那间我想起了一件事,让我感觉到自己他妈的就要滚出这个地方了。 我突然记起在十月间,我怎样跟罗伯特.铁奇纳和保尔.凯姆伯尔一起在办公大楼前扔橄榄 球。他们都是挺不错的小伙子,尤其是铁奇纳。那时正是在吃晚饭前,外面天已经很黑了, 可是我们照样扔着球。天越来越黑,黑得几乎连球都看不见了,可我们还是不肯歇手。最后 我们被迫歇手了。那位教生物的老师,柴柏西先生,从教务处的窗口探出头来,叫我们回宿 舍去准备吃晚饭。我要是运气好,能在紧要关头想起这一类事情,我就可以好好作一番告别 了——至少绝大部分时间都可以做到。因此我一有那感触,就立刻转身奔下另一边山坡,向 老斯宾塞的家奔去。他并不住在校园内。他住在安东尼.魏思路。我一口气跑到大门边,然后稍停一下,喘一喘气。我的气很短,我老实告诉你说。我抽 烟抽得凶极了,这是一个原因——那是说,我过去抽烟抽得极凶。现在他们让我戒掉了。另 一个原因,我去年一年内竞长了六英寸半。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差点儿得了肺病,现在离家 来这儿作他妈的检查治疗那一套。其实,我身上什么毛病也没有。嗯,等我喘过气来以后,我就奔过了第二0四街。天冷得象在地狱里一样,我差点儿摔 了一交。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奔跑——我揣摩大概是一时高兴。我穿过马路以后, 觉得自己好象失踪了似的。那是个混帐的下午,天气冷得可怕,没太阳什么的,在每次穿越 马路之后,你总会有一种象是失踪了的感觉。嘿,我一到老斯宾塞家门口,就拼命按起铃来。我真的冻坏了。我的耳朵疼得厉害,手 上的指头连动都动不了。“喂,喂,”我几乎大声喊了起来,“快来人开门哪。”最后老斯 宾塞太太来开门了。他们家里没有佣人,每次总是他们自己出来开门。他们并不有钱。“霍 尔顿!”斯宾塞太太说。“见到你真高兴!进来吧,亲爱的!你都冻坏了吧?”我觉得她的 确乐于见我。她喜欢我。至少我是这样觉得。嘿,我真是三脚两步跨进了屋。“您好,斯宾塞太太?”我说。“斯宾塞先生好?”“我来给你脱大衣吧,亲爱的,”她说。她没听见我问候斯宾塞先生的话。她的耳朵有 点聋。她把我的大衣接在门厅的壁橱里,我随使用手把头发往后一掠。我经常把头发理得很 短,所以用不着用梳子梳。“您好吗,斯宾塞太太?”我又说了一遍,只是说得更响一些, 好让她听见。“我挺好,霍尔顿。”她关上了橱门。“你好吗?”从她问话的口气里,我立刻听出老 斯宾塞已经把我被开除的事告诉她了。“挺好,”我说。“斯宾塞先生好吗?他的感冒好了没有?”“好了没有!霍尔顿,他完全跟好人一样了——我不知道怎么说合适……他就在他自己 的房里,亲爱的。进去吧。”第2节他们各有各的房间。他们都有七十左右年纪,或者甚至已过了七十。他们都还自得其乐——当然是傻里傻气的。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有点混,可我并不是有意要说混话。我的意思只是说我想老斯宾塞想得太多了,想他想得太多之后,就难免会想到象他这样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我是说他的背已经完全驼了,身体的姿势十分难看,上课的时候在黑板边掉了粉笔,总要坐在第一排的学生走上去拾起来递给他。真是可怕极了,在我看来。不过你要是想他想得恰到好处,不是想得太多,你就会觉得他的日子还不算太难过。举例来说,有一个星期天我跟另外几个人在他家喝热巧克力,他还拿出一条破旧的纳瓦霍毯子来给我们看,那是他跟斯宾塞太太在黄石公园向一个印第安人买的。你想象得出老斯宾塞买了那条毯子心里该有多高兴。这就是我要说的意思。有些人老得快死了,就象老斯宾塞那样,可是买了条毯子却会高兴得要命。他的房门开着,可我还是轻轻敲了下门,表示礼貌。我望得见他坐的地方。他坐在一把大皮椅上,用我上面说过的那条毯子把全身裹得严严的。他听见我敲门,就抬起头来看了看。“谁?”他大声嚷道。“考尔菲德?进来吧,孩子。”除了在教室里,他总是大声嚷嚷。有时候你听了真会起鸡皮疙瘩。我一进去,马上有点儿后悔自己不该来。他正在看《大西洋月刊》,房间里到处是丸药和药水,鼻子里只闻到一般维克斯滴鼻药水的味道。这实在叫人泄气。我对生病的人反正没多大好感。还有更叫人泄气的,是老斯宾塞穿着件破烂不堪的旧浴衣,大概是他出生那天就裹在身上的。我最不喜欢老人穿着睡衣或者浴衣。他们那瘦骨磷晌的胸脯老是露在外面。还有他们的腿。老人的腿,常常在海滨之类的地方见到,总是那么白,没什么毛。“哈罗,先生,”我说。“我接到您的便条啦。多谢您关怀。”他曾写了张便条给我,要我在放假之前抽空到他家去道别,因为我这一走,是再也不回来了。“您真是太费心了。我反正总会来向您道别的。”“坐在那上面吧,孩子,”老斯宾塞说。他意思要我坐在床上。我坐下了。“您的感冒好些吗,先生?”“我的孩子,我要是觉得好些,早就去请大夫了,”老斯宾塞说。说完这话,他得意的了不得,马上象个疯子似的吃吃笑起来。最后他总算恢复了平静,说道:“你怎么不去看球?我本来以为今天有隆重的球赛呢。”“今天倒是有球赛。我也去看了会儿。只是我刚跟击剑队从纽约回来,”我说。嘿,他的床真象岩石一样。他变得严肃起来。我知道他会的。“那么说来,你要离开我们了,呃?”他说。“是的,先生。我想是的。”他开始老毛病发作,一个劲几点起头来。你这一辈子再也没见过还有谁比他更会点头。你也没法知道他一个劲儿点头是由于他在动脑筋思考呢,还是由于他只是个挺不错的老家伙,糊涂得都不知道哪儿是自己的屁股哪儿是自己的胳膊弯儿了。“绥摩博士跟你说什么来着,孩子?我知道你们好好谈过一阵,”“不错,我们谈过。我们的确谈过。我在他的办公室里呆了约莫两个钟头,我揣摩。”“他跟你说了些什么?”“哦……呃,说什么人生是场球赛。你得按照规则进行比赛。他说得挺和蔼。我是说他没有蹦得碰到天花板什么的。他只是一个劲儿谈着什么人生是场球赛。您知道。”“人生的确是场球赛,孩子。人生的确是场大家按照规则进行比赛的球赛。”“是的,先生。我知道是场球赛。我知道。”球赛,屁的球赛。对某些人说是球赛。你要是参加了实力雄厚的那一边,那倒可以说是场球赛,不错——我愿意承认这一点。可你要是参加了另外那一边,一点实力也没有,加么还赛得了什么球?什么也赛不成。根本谈不上什么球赛。“绥摩博士已经写信给你父母了吗?”老斯宾塞问我。“他说他打算在星期一写信给他们。”“你自己写信告诉他们没有?”“没有,先生,我没写信告诉他们,因为我星期三就要回家,大概在晚上就可以见到他们了。”“你想他们听了这个消息会怎么样?”“嗯,……他们听了会觉得烦恼,”我说。“他们一定会的。这已是我第四次换学校了。”我摇了摇头。我经常摇头。“嘿!”我说。我经常说“嘿!”这一方面是由于我的词汇少得可怜,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的行为举止有时很幼稚。我那时十六岁,现在十七岁,可有时候我的行为举止却象十三岁。说来确实很可笑,因为我身高六英尺二英寸半,头上还有白头发。我真有白头发。在头上的一边——右边,有千百万根白头发,从小就有。可我有时候一举一动,却象还只有十二岁。谁都这样说,尤其是我父亲。这么说有点儿对,可并不完全对。人们总是以为某些事情是完全对的。我压根几就不理这个碴儿,除非有时候人们说我,要我老成些,我才冒起火来。有时候我的一举一动要比我的年龄老得多——确是这样——可人们却视而不见。他们是什么也看不见的。老斯宾塞又点起头来了。他还开始掏起鼻子来。他装作只是捏一捏鼻子,其实他早将那只大拇指伸进去了。我揣摩他大概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对,因为当时房里只有我一个。我倒也不怎么在乎,只是眼巴巴看着一个人掏鼻子,总不兔有点恶心。接着他说:“你爸爸和妈妈几个星期前跟绥摩博士谈话的时候,我有幸跟他们见了面。他们都是再好没有的人。”再好没有,我打心眼里讨厌这个词儿。完全是假模假式。我每次听见这个词儿,心里就作呕。一霎时,老斯宾塞好象有什么十分妙、十分尖锐——尖锐得象针一样——的话要跟我说。他在椅子上微微坐直身子,稍稍转过身来。可这只是一场虚惊。他仅仅从膝上拿起那本《大西洋月刊》,想扔到我旁边的床上。他没扔到。只差那么两英寸光景,可他没扔到。我站起来从地上拾起杂志,把它搁在床上。突然间,我想离开这个混帐房间了。我感觉得出有一席可怕的训话马上要来了。我倒不怎么在乎听训话,不过我不乐意一边听训话一边闻维克斯滴鼻药水的味道,一边还得望着穿了睡裤和浴衣的老斯宾塞。我真的不乐意。训话终于来了。“你这是怎么回事呢,孩子?”老斯宾塞说,口气还相当严厉。“这个学期你念了几门功课?”“五门,先生。”“五门。你有几门不及格?”“四门。”我在床上微微挪动一下屁股。这是我有生以来坐过的最硬的床。“英文我考得不错,”我说,“因为《贝沃尔夫》和‘兰德尔我的儿子’这类玩艺儿,我在胡敦中学时候都念过了。我是说念英文这一门我用不着费多大劲儿,除了偶尔写写作文。”他甚至不在听。只要是别人说话,他总不肯好好听。“历史这一门我没让你及格,因为你简直什么也不知道。”“我明白,先生。嘿,我完全明白。您也是没有办法。”“简直什么也不知道,”他重复了一遍。就是这个最叫我受不了。我都已承认了,他却还要重复说一遍。然而他又说了第三遍。“可简直什么也不知道。我十分十分怀疑,整整一个学期不知你可曾把课本翻开过哪怕一回。到底翻开过没有?老实说,孩子。”“嗯,我约略看过那么一两次,”我告诉他说。我不愿伤他的心。他对历史简直着了迷。“你约略看过,嗯?”他说——讽刺得厉害。“你的,啊,那份试卷就在我的小衣柜顶上。最最上面的那份就是。请拿来给我。”来这套非常下流,可我还是过去把那份试卷拿给他了——此外没有其他办法。随后我又坐到他那张象是水泥做的床上。嘿,你想象不出我心里有多懊丧,深悔自己不该来向他道别。他拿起我的试卷来,那样子就象拿着臭屎什么的。“我们从十一月四日到十二月二日上关于埃及人的课。在自由选挥的论文题里,你选了写埃及人,你想听听你说了些什么吗?”“不,先生,不怎么想听,”我说。可他照样念了出来。老师想于什么,你很难阻止他。他是非干不可的。埃及人是一个属于高加索人种的古民族,住在非洲北部一带。我们全都知道,非洲是东半球上最大的大陆。我只好坐在那里倾听这类废话。来这一套确实下流。我们今天对埃及人极感兴趣,原因很多。现代科学仍想知道埃及人到底用什么秘密药料敷在他们所包裹的死人身上,能使他们的脸经无数世纪而不腐烂。这一有趣的谜仍是对二十世纪现代科学的一个挑战。他不念了,随手把试卷放下。我开始有点恨他了。“你的大作,我们可以这么说,写到这儿就完了,”他用十分讽刺的口吻说。你真想不到象他这样的老家伙说话竟能这么讽刺。“可是,你在试卷底下还写给我一封短信,”他说。“我知道我写了封短信,”我说。我说得非常快,因为我想拦住他,不让他把那玩艺儿大声读出来。可你没法拦住他。他热得象个着了火的炮仗。亲爱的斯宾塞先生第他大声念道”。我对埃及人只知道这一些。虽然您讲课讲得极好,我却对他们不怎么感兴趣。您尽管可以不让我及格,反正我除了英文一门以外,哪门功课也不可能及格。极敬爱您的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敬上。他放下那份混帐试卷,拿眼望着我,那样子就象他妈的在比赛乒乓球或者其他什么球的时候把我打得一败涂地似的,他这么把那封短信大声念出来,这件事我一辈子也不能原谅他。要是他写了那短信,我是决不会大声念给他听的——我真的不会。尤其是,我他妈的写那信只是为了安慰他,好让他不给我及格的时候不至于太难受。“你怪我没让你及格吗,孩子?”他说。“不,先生?我当然不怪你,”我说。我他妈的真希望他别老这么一个劲儿管我叫“孩子”。他念完试卷,也想把它扔到床上。只是他又没有扔到,自然罗。我不得不再一次起身把它拾起来,放在那本《大西洋月刊》上面。每两分钟起身给他拾一次东西,实在叫人腻烦。“你要是在我的地位,会怎么做呢?”他说。“老实说吧,孩子。”呃,你看得出他给了我不及格,心里确实很不安。我于是信口跟他胡扯起来。我告诉他说我真是个窝囊废,诸如此类的话。我跟他说我要是换了他的地位,也不得不那么做,还说大多数人都体会不到当老师的处境有多困难。反正是那一套老话。但奇怪的是,我一边在信口开河,一边却在想别的事。我住在纽约,当时不知怎的竟想起中央公园靠南边的那个小湖来了。我在琢磨,到我回家时候,湖里的水大概已经结冰了,要是结了冰,那些野鸭都到哪里去了呢?我一个劲儿琢磨,湖水冻严以后,那些野鸭到底上哪儿去了。我在琢磨是不是会有人开了辆卡车来,捉住它们送到动物园里去。或者竟是它们自己飞走了?我倒是很幸运。我是说我竟能一边跟老斯宾塞胡扯,一边想那些鸭子。奇怪的是,你跟老师聊天的时候,竟用不着动什么脑筋。可我正在胡扯的时候,他突然打断了我的话。他老喜欢打断别人的话。“你对这一切是怎么个感觉呢,孩子?我对这很感兴趣。感兴趣极了。”“您是说我给开除出潘西这件事?”我说,我真希望他能把自己瘦骨磷峋的胸脯遮盖起来。这可不是太悦目的景色。“要是我记得不错的话,我相信你在胡敦中学和爱尔敦.希尔斯也遇到过困难。”他说这话时不仅带着讽刺,而且带着点儿恶意了。“我在爱尔敦.希尔斯倒没什么困难,”我对他说。“我不完全是给开除出来的。我只是自动退学,可以这么说。”“为什么呢,请问?”“为什么?哎呀,这事说来话长,先生。我是说问题极其复杂。”我不想跟他细谈。他听了也不会理解。这不是他在行的学问。我离开爱尔敦.希尔斯最大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我的四周围全都是伪君子。就是那么回事。到处都是他妈的伪君子。举例说,学校里的校长哈斯先生就是我生平见到的最最假仁假义的杂种。比老绥摩还要坏十倍。比如说,到了星期天,有些学生的家长开了汽车来接自己的孩子,老哈斯就跑来跑去跟他们每个人握手。还象个娼妇似的巴结人。除非见了某些模样儿有点古怪的家长。你真该看看他怎样对待跟我同房的那个学生的父母。我是说要是学生的母亲显得太胖或者粗野,或者学生的父亲凑巧是那种穿着宽肩膀衣服和粗俗的黑白两色鞋的人,那时候老哈斯就只跟他们握一下手,假惺惺地朝着他们微微一笑。然后就一径去跟别的学生的父母讲话,一谈也许就是半个小时。我受不了这类事情。它会逼得我发疯,会让我烦恼得神经错乱起来。我痛恨那个混帐中学爱尔敦.希尔斯。老斯宾塞这时又问了我什么话,可我没听清楚。我正在想老哈斯的事呢。“什么,先生?”我说。“你离开潘西,有什么特别不安的感觉吗?”“哦,倒是有一些不安的感觉。当然啦……可并不太多。至少现在还没有。我揣摩这桩事目前还没真正击中我的要害。不管什么事,总要过一些时候才能击中我的要害。我这会儿心里只想着星期三回家的事。我是窝囊废。”“你难道一点也不关心你自己的前途,孩子?”“哦,我对自己的前途是关心的,没错儿。当然啦。我当然关心。”我约莫考虑了一分钟。“不过并不太关心,我揣摩。并不太关心,我揣摩。”“你会的,”老斯宾塞说。“你会关心的,孩子。到了后悔莫及的时候,你会关心的。”我不爱听他说这样的话。听上去好象我就要死了似的,令人十分懊丧。“我揣摩我会这样的,”我说。“我很想让你的头脑恢复些理智,孩子。我想给你些帮助。我想给你些帮助,只要我做得到。”他倒是的确想给我些帮助。你看得出来。但问题是我们俩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相距太远;就是那么回事。“我知道您是想给我帮助,先生。”我说。“非常感谢。一点不假。我感谢您的好意。我真的感谢。”说着,我就从床边站起身来。嘿,哪怕要了我的命,也不能让我在那儿再坐十分钟了。“问题是,咳,我现在得走了。体育馆里还有不少东西等我去收拾,好带回家去。我真有不少东西得收拾呢。”他抬起头来望着我,又开始点起头来,脸上带着极其严肃的神情。突然间,我真为他难受得要命。可我实在没法再在那儿逗留了,象这样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他呢,还不住地往床上扔东西,可又老是半路掉下,他又穿着那件破旧的浴衣,还裸露出他的胸膛,房间里又弥漫着一股象征流行性感冒的维克斯滴鼻药水气味——在这情况下,我实在呆不下去了。“听我说,先生。别为我担心,”我说。“我是说老实话。我会改过来的。我现在只是在过年轻人的一关。谁都有一些关要过的,是不是呢?”“我不知道,孩子。我不知道。”我最讨厌人家这样回答问题。“当然啦。当然谁都有关要过,”我说。“我说的是实话,先生。请别为我担心。”我几乎把我的一只手搁在他的肩膀上了。“成吗?”我说。“你喝杯热巧克力再走好吗?斯宾塞太太马上——”“谢谢,真谢谢,不过问题是,我得走啦。我得马上到体育馆去。谢谢。多谢您啦,先生。”于是我们握了手,说了一些废话。我心里可真难受得要命。“我会写信给您的,先生。注意您的感冒,多多保重身体。”“再见吧,孩子。”我随手带上门,向起居室走去,忽然又听到他大声跟我嚷了些什么,可我没听清楚。我深信他说的是“运气好!”我希望不是。我真他妈的希望不是。我自己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运气好!”你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觉得这话真是可怕。 第3节你这一辈子大概没见过比我更会撤谎的人。说来真是可怕。我哪怕是到铺子里买一份杂志,有人要是在路上见了我,问我上哪儿去,我也许会说去看歌剧。真是可怕。因此我虽然跟老斯宾塞说了要到体育馆去收拾东西,其实完全是撤谎。我甚至并不把我那些混帐体育用具放在体育馆里。我在潘西的时候,就住在新宿舍的“奥森贝格纪念斋”里。那儿只住初中生和高中生。我是初中生。跟我同房的是一个高中生。这个斋是以一个从潘西毕业的校友奥森贝格为名的。他离开潘西以后,靠做殡仪馆生意发了横财。他在全国各地都没有殡仪馆停尸场,你只要付五块钱,就可以把你的家属埋葬掉。你真应该见见老奥森贝格。他或许光是把尸体装在麻袋里,往河里一扔完事。不管怎样,他给了潘西一大笔钱,他们就把我们佐的新斋以他的名字命名。今年头一次举行橄榄球赛,他坐了他那辆混帐大“凯迪拉克”来到学校里,我们大伙儿还得在看台上全体肃立,给他来一个“火车头”——那就是一阵欢呼。第二天早晨,他在小教堂里向我们演讲,讲了足足有十个钟头。他一开始就讲了五十来个粗俗的笑话,向我们证明他是个多么有趣的人物。真了不起。接着他告诉我们说,每逢他有什么困难,他从来不怕跪下来向上帝祷告。他教我们经常向上帝祷告——跟上帝无话不谈——不管我们是在什么地方。他教我们应该把耶酥看作是我们的好朋友。他说他自己就时时刻刻在跟耶稣谈话,甚至在他开车的时候。我听了真笑疼肚皮。我可以想象这个假模假式的大杂种怎样把排档推到第一档,同时请求耶稣多开几张私人小支票给他。他演讲最精采的部分是在半当中。他正在告诉我们他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多么出人头地,坐在我们前面一排的那个家伙,马萨拉,突然放了个响屁。于这种事确实很不雅,尤其是在教堂里,可也十分有趣。老马萨拉,他差点儿没掀掉屋顶。可以说几乎没一个人笑出声来,老奥森贝格还装出压根儿没听见的样子,可是校长老绥摩也在讲台上,正好坐在他旁边,你看得出他已经听见了。嘿,他该有多难受。他当时没说什么,可是第二天晚上他让我们到办公大楼上必修课的大教室里集合,他自己就登台演讲。他说那个在教堂里扰乱秩序的学生不配在潘西念书。我们想叫老马萨拉趁老绥摩正在演讲时照样再来一个响屁,可他当时心境不好,放不出来。嗯,不管怎样,反正那就是我住的地方。老奥森贝格纪念斋,在新宿舍里。离开老斯宾塞家回到我自己房里,自另有一种舒服,因为人人都去看球赛了,房里又正好放着暖气,使人感到十分温暖适意。我脱下大衣解下领带,松了衣领上的钮扣,然后戴上当天早晨在纽约买来的那顶帽子。那是顶红色猎人帽,有一个很长、很长的鸭舌。我发现自己把所有那些混帐宝剑都丢了之后,刚下了地铁就在那家体育用品商店橱窗里看见了这顶帽子,只花一块钱买了下来。我戴的时候,把鸭舌转到脑后——这样戴十分粗俗,我承认,可我喜欢这样戴。我这么戴了看去挺美。随后我拿出我正在看的那本书,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每个房里都有两把椅子。我坐一把,跟我住一房的华西.斯特拉德莱塔坐另一把。扶手都不象样子了,因为谁都坐在扶手上,不过这些椅子坐着确很舒服。我看的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里误借来的。他们给错了书,我回到房里才发现。他们给了我《非洲见闻》。我本以为这是本臭书,其实不是,写的挺不错。我这人文化程度不高,不过看书倒不少。我最喜爱的作家是我哥哥DB,其次是林.拉德纳。在我进潘西前不久,我哥哥送了我一本拉德纳写的书,作为生日礼物。书里有几个十分离奇曲折的短剧,还有一个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交通警察怎样爱上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老是开着快车的姑娘。只是那警察已经结了婚,因此不能再跟她结婚什么的。后来那姑娘撞车死了,原因是她老开着快车。这故事真把我迷住了。我最爱看的书是那种至少有几处是别出心裁的。我看过不少古典作品,象《还乡》之类,很喜爱它们;我也看过不少战争小说和侦探故事,却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可惜这样的书并不多。我倒不在乎打电话给这位伊萨克.迪纳逊。还有林.技德纳,不过DB告诉我说他已经死了。就拿毛姆著的《人类的枷锁》说吧。我去年夏天看了这本书。这是本挺不错的书,可你看了以后决不想打电话给毛姆。我说不出道理来。只是象他这样的人,我就是不愿打电话找他。我例宁可打电话找托马斯.哈代。我喜欢那个游苔莎.裴伊。嗯,我戴上我那顶新帽子,开始阅读那本《非洲见闻》。这本书我早巳看完,但我想把某些部分重新看一遍。我还只看了三页,就听见有人掀开淋浴室的门帘走来。我用不着抬头看,就知道来的人是谁。那是罗伯特.阿克莱,住在我隔壁房里的那个家伙。在我们这个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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