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2005: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6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63节 口水王《万科》周刊丁宗皓给儿子起的那些绰号,都是转念之间想到的,比如老肥子。其实不怎么高级,但读起来满心欢喜。检验的方法是,我大声地念出来,他妈妈哈哈大笑,笑过后,想想又笑,就算通过。但她同时嘲笑我说,你自己觉得有意思罢了,岂不知天下父母大抵如此。孩子出生之前,会释放一种激素,刺激子宫收缩,使自己降生。还有,刚出生时,孩子比母亲还兴奋,肾上腺素是母亲的好多倍云云。这是科学家的说法。如此,儿子也是自己来到新世纪的。刚生下来,儿子被裹在一块布里,我看不出科学家所说的这种兴奋,吃、睡、哭泣,尿片、奶瓶,如此而已。孩子的姥姥最早为儿子起了一个绰号,很是曼妙,小咩咩。这个称呼是用在小牛犊或者小羊羔身上的,是人对它们的昵称。所有的生命在幼年的时候都如此让人怜爱。姥姥一边看着儿子,一边讲小牛犊和小羊羔出生时的样子:它们挣脱胞衣后,努力地站立,不断地重重地摔倒,我看过那样的情形,心中多是不忍。但多次摔倒后,它们就会站住了,然后学会迈出第一步,颤巍巍的。她说,它们在学习站立的过程里,不断地跪下,拜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像完成了一个仪式。然后才能走。人在这件事儿上不如那些小咩咩。孩子是那么的软弱,翻身,坐,走,说话,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完成。因为我们的意识没有达到天人合一的状态,所以小咩咩这个绰号没有叫响。儿子满月时,姥姥也放弃了这一称谓,至于为什么,她没说。我们也没问。儿子有着一个宽大的额头,在整个面孔上,突出极了。所以我给他的第一个绰号是,大脑壳子。在外面,我打电话回家,第一句问的是:大脑壳子干嘛呢?他妈妈说卖呆呢或者其它,顺理成章。了解孩子,其实是一个很慢的过程,常常遇上的问题是,知道他有需要,但是要什么需要破译。所以开始的时候,在那么小的孩子身边,我们其实心怀胆怯。我常常躺在他小小的身边,看着他安静地睡觉,如果他忽然哭起来,满脸涨红,不管身边的东西准备得多么充足,我们一样手足无措。起初,儿子是被横抱在怀里的。于是我发现,那么小的孩子其实已经知道,从床到大人的怀抱里,是他走出的重要一步,所以只要他没有睡觉,就坚持在那里。后来,我们尝试让他斜倚在腿上,或者被摞上,他就笑。他为任何一次小小的出发高兴。这是我了解他的开始。有一次,他想从床上到我的怀抱,我就做了一个实验,我只是俯身下去,我手伸到他的背后,做出抱的样子。但他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很是惊奇。大脑壳子是一直持续的绰号之一,因为有一天他成功地把身体翻了过去,这就是趴着了。这个世界角度的突然变化让他害怕,也让他失去了自己的视野,原因是他的脸埋在了褥子里,他没有力量抬起自己的头。有一天,我的儿子能够支起脑袋坐在那里时,转头时颤颤巍巍的。腮帮子上的肉向下坠,我于是看见了一个和躺着时有所不同的家伙。他的眼睛黑亮,对外界有所警觉。嘴唇嘟在一起,像两个鲜红的花瓣。在这个阶段里,他才获得自己第二个绰号。夏天脱光了这个家伙,给他洗澡的时候,看见坐在澡盆里的他胳膊和腿圆滚滚的,一节一节地挤在一起。温暖的阳光把身上的水珠照得晶亮。于是,他的绰号就有了:小肉丸子。肉丸子先生能坐或扶着床沿站着以后,就拒绝把他横在胸前的抱法。他有些贪婪地要求我们,持续地这样抱着,他常常冷静地四处张望。他妈妈忽然问我,你说他在想什么?我想了想只好说,你还是问他吧。肉丸子的头常常扁扁地睡在我的肩上,只要我的胳膊稍微流露出放下的意思,他会忽然醒来,定定地看我,像目击了一起阴谋。他要求我们抱着他走,去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而他则四下张望着,像坐在马车上的战地将军。他妈妈说:他肯定以为是自己在走呢。会走的时候,儿子则跌跌撞撞地亲自深入那些地方,一天里不知道有多少遍。后面紧紧跟随着姥姥、姥爷一干人马。我搞不懂,那么小的身体,每天不停地来往探询是不是也有万水千山的意味。与此同时,他得到了新绰号:臭小子。某日,他妈妈皱着眉头在房间里嗅着,怎么有一股臭味儿?旋即恍然大悟,是儿子的鞋袜。这么小的孩子,如此味道的脚!他因而得名。臭小子忽然开始清楚地说话,很难想到,他说的既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我们一直灌输的两个概念,他只是含糊地吐出,以至于很难确认。他清楚说出的是:这——啥?他在提问?!此后,他笨乎乎的身后,像跟着一个秘书班子。这——啥?臭小子约略地伸出食指。姥姥张望着。然后确定地说:门。这——啥?表。姥姥果断地说。这——啥?臭小子把手指向窗外,目标有些宏观。沈阳?天?空气?姥姥觉得好像都不大对。是楼啊,宝宝。姥姥把目光落在对面的小区上才解决了这个问题。有问必答,这是一个规矩,即使是一千次提问一个相同的问题。但如果认真起来,实在是难啊。这——啥?儿子指着杯子壁问我。杯子啊。儿子。这——啥?儿子指着杯子口问我。杯子口啊。儿子。这——啥?儿子指着另外一侧杯子壁。也是杯子啊。我心虚了。儿子看着我,手指又晃晃悠悠回到了这一侧。我看出了他的疑惑和企图,还没有等他开口,干脆抱着他望风而逃。日子一天天地过着,逐渐地,儿子确定了自己喜欢的事物。汽车、鸽子和风筝。风筝与鸽子在窗外并不常见,所以儿子专爱汽车。他喜欢看汽车的书,更喜欢站在窗台上,目送一辆汽车吐着尾气东来西往。他专注,若有所思,黑色的眼珠亮晶晶的,表面上仿佛有一层十分让人费解的思量或者别的什么。他在这个世界上,爱上一种东西,为他的神情,我心里掠过一阵悸动。那一刻,在精神极其专注时,他爱流口水。我说:儿子,看见没有,红汽车啊。他说:哦。他流口水。我说:儿子,又来一个啊。他说:哦。还流口水。我说:儿子。这个大啊。他说:哦。口水。儿子只有在看汽车的时候,才用简单的哦字回答我的话,而其他的时候,都是他在问。我为儿子起的这个绰号就和这个有关:口水王。我十分得意这个绰号,以至于思之再三,还是把这个绰号做成了这个小文的标题。刚刚来到的这个春天里,口水王也找到了更好的漫步办法,即骑在我的脖子上。我偶尔的一次实验,被他确定为必选方式。现在只要看见了我,他会哈哈大笑地笨拙地跑过来,张开双臂。但他在我的脚下停住,随即转过身去,把后背给我,等我把双手伸到他的腋下。他妈妈说,等我把他举到头顶时,他笑得最满足。随后他让我走,去他常去的那些地方。那时会有口水,落在我的头顶上。从那里看世界,情景肯定又不同了。登高临远,大约是人共有的冲动,有那么一天儿子会呼啸着推门而出,和同伴们走进更大的世界里。我想像过那个情状,是走进他自己的风云里。对,是风云。我愿意用这个字眼儿。上帝安排了很多事情,让孩子慢慢地长大是其中的一件。这样,对于我来说,飞快的时间就忽然慢下来,我们才能睁大眼睛看到每一刻的变化。并在这个过程里,建立一种也只有上帝才能全部说清楚的联系,那关系一言难尽。我好久没有看见自己了,镜子中的自己像一个多年不见已经在他乡老去的朋友。[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Copyrights ?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64节 克伦佩勒背后的女人《万科》周刊JACK/译如今的年代,我怀疑还有哪位女子能够像洛蒂那样,为了父亲的艺术生涯而奉献毕生。洛蒂是奥托·克伦佩勒的独生女儿。作为著名指挥家,克伦佩勒是柏林二十年代现代音乐运动的同义词,也是伦敦六十年代交响乐团演奏水准的基石。他的名声并非靠单枪匹马取得。克伦佩勒患有严重的间歇性精神病,发作起来像一个歹徒,抑郁的时候动不动就寻死。如果没有他身边至爱亲朋的关怀,克伦佩勒绝不可能完成伟大的音乐事业。现在,虽然克伦佩勒过世已经三十年,他所调教出来的演奏家们依然是各个英国乐团里的骨干力量,每当提到克伦佩勒的名字,这些人就会两眼放光。照顾克伦佩勒生活起居的,首当其冲是他的结发妻子乔安娜。为了这个男人,她一辈子受尽磨难。早年相识的时候,克伦佩勒就是一位色情狂,总是不知好歹地追逐身边每一个女人。古斯塔夫·马勒的千金曾有一次被克伦佩勒追得围着桌子打转儿。情急时刻,她想起这个流氓还是父母的密友,于是决定唤醒他的尊严和友谊。“克伦佩勒博士,”安娜喘息着说,“在巴赫b小调弥撒中,第48个乐句,它的最高音是F还是降F?”克伦佩勒一下怔住,然后便煞有介事地侃侃而谈起来——音乐是惟一一种可以凌驾于他的狂躁病之上的东西。乔安娜见证了他早年在柏林克罗尔歌剧院的辉煌年代。他以激进的方式重新演绎古典音乐的通俗名曲;他指挥上演了维尔和雅那切克的新歌剧,而听众都是来自工厂和写字楼的普通百姓。克伦佩勒在克罗尔剧院的实践,为二十一世纪的歌剧院树立了乌托邦式的典范。因此毋庸赘言,他成为纳粹的眼中钉。希特勒刚刚掌权一个月,他们一家便被迫离开德国。那时候洛蒂还是一个九岁的小姑娘,正是她给父亲的流亡生涯带来了莫大欣慰。“克伦佩勒博士,”洛杉矶乐团的头头说道,“你和我已经是老朋友了,从今起,我干脆称呼你‘奥托’好吗?”“你可以那么叫我,”克伦佩勒气呼呼地答道,“但是我不会再搭理你了。”1939年,克伦佩勒接受了一次脑外科手术,切除一颗脑肿瘤,这造成他半边脸部瘫痪,舌头僵硬,言行更加怪诞。乔安娜拒绝再把他送回精神病院,可是克伦佩勒却声称要求获得一年自由,执意离开了妻子。他和犹他州交响乐团音乐总监莫里斯·阿伯拉瓦尼尔的妻子结伴同行,在美国四处巡演,同时欠下一屁股账单。他的丑闻上了《纽约时报》,然后被捕,接着又被保释。小报记者们把他团团围住。是洛蒂挺身出来为克伦佩勒解了围。那时候她才芳龄十七,就开始全职为父亲服务了。由于克伦佩勒声名狼藉,美国大多数交响乐团都给他吃闭门羹。在洛杉矶举行了一场音乐会之后,他又失踪了,最后被人发现时,他躺在贫民区,浑身伤痕累累。克伦佩勒在1947年的欧洲之行也不太平,他在布达佩斯指挥国家歌剧院时被扣留,后来还是洛蒂出面斡旋,才重获自由。回到美国以后,由于他和社会主义铁幕政权之间曾有的瓜葛,克伦佩勒被列入了黑名单,护照无法延期。1954年11月,一位年轻的音乐经纪人在纽约一幢肮脏的小旅馆里发现了他。那时他已经潦倒不堪。那经纪人决定孤注一掷,邀请克伦佩勒去俄勒冈州的波特兰指挥一场音乐会。那地方距离纽约3000英里,所以克伦佩勒起初拒绝为此长途跋涉,多亏洛蒂与经纪人共同劝说,计划才得以实现。与此同时,洛蒂姑娘与小伙子经纪人之间也开始暗生情愫。至此,克伦佩勒在二战后的音乐生涯终于打开了一个新纪元。在波特兰,克伦佩勒棒下的这支土包子乐队在演奏贝多芬第七交响乐时竟然超水平发挥,而其中大多数人还是头一次碰这部作品呢。经纪人罗纳尔德·维尔福德一夜成名,一举成为美国最胆魄过人的音乐掮客。克伦佩勒也很快拿到了护照,然后飞去伦敦。在那里,著名音乐制作人沃尔特·莱格请他指挥爱乐乐团,所谓环球唱片公司的金字招牌。伦敦城里,各大管弦乐团群雄林立,一鸣惊人实非易事。而克伦佩勒激发了爱乐乐团超乎英国人天性的热情和自信。他对每部作品的条分缕析,揭示了贯穿音乐始终的魅力,使得无论演奏家还是听众都能得心应手地准确把握作品。他们的每一场音乐会都大受欢迎。当克伦佩勒的贝多芬系列音乐会首演结束之后,举行的庆祝活动异常铺张,伦敦市政厅特地委托雕塑家雅可布·爱泼斯坦为克伦佩勒塑造了一尊胸像,放在皇家节日剧院大厅里。如今,这座塑像还在那儿摆着呢。不过,克伦佩勒依旧官非不断。还有一次,他躺在床上抽烟,烟斗烧着了床单,他竟然试图用威士忌小酒瓶来灭火,结果差点丢了性命。在公众眼中,克伦佩勒说起话来百无禁忌,丝毫不亚于约翰·弗雷门的电视节目“面对面”。对待伦敦音乐家们,克伦佩勒一会儿像暴君,一会儿像慈父,如果有人讨他欢心,他会向人大派雪茄烟。1964年,当莱格决定解散爱乐乐团时,克伦佩勒对乐手们充分展现了他的仁爱和忠诚。尽管他自己并非腰缠万贯之辈,依然慷慨解囊,使乐团度过了难关。如果没有他女儿洛蒂的奉献精神,这一切成就肯定无从谈起。她在和唱片公司谈判时不屈不挠,颇得父亲的传承。另一方面,她的人格魅力使得他们父女能够一次次渡过难关,她从来不曾试图干预父亲的全部生活。有一天早晨,洛蒂端着父亲的早餐托盘走进他房间,却发现他的床上还躺着一位陌生女郎。“这是我女儿洛蒂,”克伦佩勒嘟囔着给她们介绍。“你……你刚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来着?”在女权主义者看来,洛蒂的人生完全被荒废了。牺牲下一代的幸福,不可能被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所认同。就在前几个月,洛蒂刚刚去世,享年79岁。她的家在苏黎世附近,远离音乐界的活动,讣闻并不引人注意。洛蒂原本是一个聪明女子,她有魅力,有才华,本可以在人生中另有建树。有一次我问她,对这一切是否耿耿于怀?她很有教养地不动声色,对我的鲁莽问题毫不介怀。她人生的一切规划都围绕着她父亲的职业生涯,这一角色虽然毫不起眼,但对她的意义不亚于一位女政治家、一位女艺术家或者一位女总裁。1954年,洛蒂曾经写道,父母的境遇“令我哀怨,愤懑,而且……心有不甘”。她对父亲的激励,不但永久地保留在了那些唱片里,也反映在我们的音乐生活中。最近爱乐乐团将举办一场音乐会,谨此缅怀洛蒂·克伦佩勒女士。[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Copyrights ?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65节 日出时让悲伤终结《万科》周刊刘雪枫我是因为影片的名字而想方设法去看这部电影,并且我明知道这个名字中文的意义大于外文的意义。“日出时让悲伤终结”,虽然译法未必贴切,但我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名字。影片的原文片名来自小说中的一个句子,直译过来是:“世界上一切早晨不再回来(TOUSLESMATINSDUMONDE)”,它也可以转译为“每天只有一次日出”。这意味着什么呢?是不是要珍惜每一个早晨或每一次日出?怎样珍惜?那就让“悲伤终结”吧!这样一个充满意境的译名显然是在看过电影之后才能起得出来的,我深信这一点。我知道这部电影是因为我听到一张唱片,这是所谓的“电影原声”,所有的音乐都来自马莱斯、圣哥伦布、库普林和吕利,一次路易十四时代的宫廷音乐盛宴,演奏者为萨瓦尔和他的民族合奏团。一些古色古香的音乐为何却冠之如此令人深思的名字?这部电影到底讲述的是一个什么故事?显然并不是我一个人在关心这个问题,我在网络上结识的爱乐者中,喜欢这张唱片的大有人在,有一天他们通知我说中央电视台的电影频道将要播出这部电影,于是我平生第一次一整天都在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并提前半个小时打开了电视。《日出时让悲伤终结》的主人公与其说是马林·马莱斯,不如说是他的老师圣哥伦布。这两个音乐历史上最著名的低音维奥尔琴演奏家之间到底有多少联系,显然至今还是一个谜。影片改编所根据的小说是帕斯卡尔·奎格纳德写的,他的写作动机其实非常简单,就是迷上了低音维奥尔琴的声音,或者说是在听了西班牙著名低音维奥尔琴演奏大师约尔蒂·萨瓦尔的演奏之后,便决心写一部这样题材的小说。他选中了萨瓦尔经常演奏作品的法国作曲家马莱斯和圣哥伦布,据说他们两人还有师承关系。但是文献中关于两人的记载非常少,所以小说的虚构成分毫无疑问占据了主要地位。比如根据马莱斯“可以适当进出老师的房子”这句话便推演出马莱斯与老师女儿的恋情故事,而且始乱终弃,酿成女方悬梁自尽的悲剧。因为圣哥伦布留下的作品有一首名为《悔恨的坟墓》,便虚构出圣哥伦布的妻子早逝,他整日沉浸在对妻子的思念当中,把自己独自关在房间里对着妻子的画像一遍遍地拉奏着《悔恨的坟墓》,这差不多也是影片给人留下最深印象的“故事情节”。影片从年老的马莱斯指导宫廷乐队排练开始,他像吕利那样挥动着手杖,既志得意满又寂寞惆怅。排练过程中,马莱斯向乐手们讲解着音乐的真谛,就像他的老师圣哥伦布曾经教诲的那样。排练间隙,使命完成行将就木的马莱斯回忆起自己的过去,也就是他向圣哥伦布学习的过程。但是当镜头摇向几十年前时,圣哥伦布却成了影片的主人公。这位当时法国最伟大的低音维奥尔琴演奏家和作曲家因为妻子的早逝而心灰意冷,他既不肯应国王之招,又不思创作教学,他在林间有一个盖在空中的小屋,他经常在那里拉琴,马莱斯和圣哥伦布的女儿则藏在小屋底下偷听。圣哥伦布一直对马莱斯有所保留,他既觉察到他年轻的学生日后必吃宫廷饭,又顾忌马莱斯的过人才华,认为他将来的成就一定会超过自己,而马莱斯将无人再能超越。但是,圣哥伦布长期处于封闭状态的大女儿不可避免地爱上了年轻英俊的马莱斯,她主动担任起马莱斯的老师,将父亲传给她的技艺倾囊转授。接着,圣哥伦布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马莱斯果然应国王之招成为宫廷乐师,而且一走不再回头。他不仅背叛了老师,而且残忍地抛弃了终日思念她的恋人。圣哥伦布在追思亡妻的日渐虚弱当中,再遭丧女之痛,终于郁郁而终。马莱斯在取得日益辉煌的成就之后,内心的谴责与自伤也随之加剧。他也像他的老师那样,以饱含情感地演奏低音维奥尔琴来寄托自己的情怀,他的表情与周围环境,似乎都是圣哥伦布的再现,那最接近人类声音的低音维奥尔琴的歌唱此时成为无可替代的发乎内在的音乐。除了老年马莱斯的讲解与叙述之外,影片几乎没有什么台词。几位主要角色如圣哥伦布、他的女儿和马莱斯之间的交流都用演奏音乐来进行,所以,影片的核心元素正是音乐,就像小说作者与电影导演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初衷一样,这也是影片的原声唱片发行至今仍热销不衰并不断突破古典音乐唱片销售纪录的原因。当代最出色的低音维奥尔琴大师约尔蒂·萨瓦尔与他最尊崇的前辈马莱斯有着相同的音乐经历,他们都曾经是教堂唱诗班成员,在嗓子变声之后,不约而同地将声音“转移”到低音维奥尔琴上,这是对另一种“人声”的热爱。除了这部电影的原声唱片之外,萨瓦尔还录制过六张马莱斯的低音维奥尔琴作品唱片,虽然非常好听,但离开了电影所虚构的故事和营造的温暖色彩氛围,它不会给听者留下更深的印象。我在听萨瓦尔演奏圣哥伦布的唱片时,感觉也是一样。因为电影,因为这样一个富于诗意与哲理的名字,我才爱上了电影中的音乐,这音乐需要有与之匹配的画面,我尤其喜欢听画面“淡出”时音乐的渐渐消失,所有的恩怨情仇都随之远去。这世界的每一个早晨,都会有温暖明亮的日出,而悲伤,但愿它就此终结。[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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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辱的标志《万科》周刊丁宗皓从本质上说,很多事情是作为寓言才发生的。比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一个夏夜,我坐在沈阳中华剧场里听奥地利一个交响乐团的演出。乐团的名字我记不得了(当然有名的乐团也不会光顾沈阳)。惭愧的是曲目也没有记得,恍惚间记得有比才、格里格等人的作品。满头银发、老态毕露的指挥当然也忘记了。这么说就明白了,一个不明就里的人为什么去听古典音乐的演出?因为高雅呀,谁不愿意让高雅拉着咱们迷惘的手和心呢?特别是在那最容易迷惘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所说的寓言部分和一个曲子有关,那是一个我后来依靠记忆寻找可是从来没有找到的曲子。一段铜管和弦乐携手伸张开的主题,在一阵高昂的悸动以后,忽然冲下低谷。只留弦乐部分,最后剩下小提琴。节奏越来越慢,声音越来越小,及至细若游丝。我屏住呼吸,才能听见弓在琴弦上的滑动。寓言在这个时候开始出现。银发老指挥微张的双臂只是微微动着,渐渐几乎不动了。随后在那么几秒钟里,似乎完全停止了。就在这时,事情发生啦,在我的四周响起了掌声,开始是犹豫的,最后雷鸣。可是——可是,指挥的手其实没有停止,小提琴也没有停止,微弱的琴声竟像一个潜水者浮出水面,长长呼吸了大口的空气。旋律渐渐有了生机,向上冲荡着,逐渐和主题呼应开来。一曲终了,银发老指挥终于回过头来,向我们微微鞠躬,有了前面掌声的教训,我们依然不能完全肯定。直到老指挥回身挥手,乐队全体人员站起来时,台下才又一次掌声四起。一个有些尴尬的高雅之夜。听,然后小心,在该鼓掌的地方鼓掌,像一次谨慎的外事活动。显然听不熟悉的音乐也像摸石头过河。好在最后的曲子是熟悉的《马刀舞曲》,大家和着节拍信心十足地鼓掌,面露微笑,驾轻就熟,像和自己的老婆上床。那个夜晚的面子就这样挽回了那么一点点儿。再讲第二件事情,也是我所认为的寓言。那次演出的一两年以后,还是在中华剧场,辽宁芭蕾舞团演出《天鹅湖》。那是我十分留意观众的一次。比如他们报以极大热情的不是王子和白天鹅的双人舞,也不是黑白天鹅的双人舞,总之不是舞,也不是音乐。而是演员的基本功,腾空打击、旋子、大跳及其他。一个演员不断地腾空打击或者绕着舞台打旋子,超出观众所想像的体能限度时,那掌声就热烈极了。我于是知道,那场《天鹅湖》在很多观众看来,其本质是一场杂技演出。我要讲的第三个寓言还真是一场杂技演出,时间已经是在一九九九年。沈阳杂技团拍出了一场节目,叫《天幻》,后来这个节目在世界一些国家演出过。其中一个最为惊心动魄的节目大约叫“椅子功”,演员是一个小男孩,把椅子在自己的脚下一个一个摞起来,同时作一些高难动作。最后,他脚下的椅子几乎顶到了舞台顶。没有任何保护,只有保险公司的保险,哪怕一个微小的失误,就会不堪设想。人人看着,都惊魂未定。那天晚上的掌声都集中在他身上。很久以来,想写出这些细枝末节来,但又恐辱没了沈阳人,好像他们人人都是热情的门外汉,即使我说本人也是坐在他们其中不该鼓掌时瞎鼓掌的一位也脱不了干系。现在说出来,只是故弄玄虚地说说寓言的意义,其实也不是什么像样的寓言,只是在漫长的时间里,通过点点滴滴看见了我认为的一个脉络而已。那就是:第一,任何艺术里都有技术的成分。但我们所寻求的是“精神的洗礼”、“理性的升华”、“情感的宣泄”、“人性的打动”种种,直说吧,就是感动。第二,需要被打动?还是欣赏技术?经过漫长的较量,精神最后让位。第三,精神最后成为了技术本身。这三个阶段贯穿着一段漫长的历史,而我所描写的故事发生在这段历史即将终结的时刻。这就是所谓寓言的含义。在此之前,技术被我们不屑地说成是商业性。我认为技术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唤起感官兴奋的部分:成龙大哥从这个楼顶跳入那个楼的阳台,成龙大哥从楼房的斜体立面上滑下,毫发无伤(抱歉,记不住这些电影的名字),惊险是技术必备的符号。莎朗·斯通大姐和道格拉斯兄半裸着在床上,莎大姐的手则悄悄地伸向床下的冰锄,性与暴力是技术性必备的符号。真实感也是必备的符号:潜艇在水下炸成两段,子弹穿过肉体的声音等等。二是相对纯粹的技术。面容姣好的陈美在舞台上扭动着自己的身体,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她手中的小提琴的炫技,在快到密不透风的旋律里拉出每一个音符。观众关心的是,钢琴家的十个手指弹出一百个手指才够用的旋律,她是怎么忙活过来的?看看人家,多么厉害!技术始终是艺术的有机成分,是为了表达特殊状态下的情感而存在的。至少我们以前是这样认为的。技术从艺术中的分离,以商业面目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那只是二十年间历史性的渐变。起初,我们都煞有介事地坐在中华剧场里,听原本不熟悉的交响乐,而且为鼓错了掌而懊恼。那时我们真是渴望在精神上和一个导师、一片净土和家园相遇。记得我买第一张CD《钟声》(THEBELLS)时,听得灵魂出窍。接着开始买很多拉赫玛尼诺夫的交响曲和钢琴协奏曲。恍惚间心中有一片原野,铅云低垂,人民、牛羊和大地融为一体,生存与苦难的主题如此感动灵魂。而在闲暇时,则看看《英雄本色》(周润发版)、《魔鬼司令》(斯瓦辛格版),看看长衣、墨镜、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的江湖英雄。我第一次看见老斯的肌肉时大吃一惊,他一只手拎起一个匪徒的一只脚,使之悬在崖壁上,然后漫不经心地乱说一通,然后松手,让人叹为观止啊。但随后又觉得我的欣赏跑题啦。于是我回来听克莱斯勒、德沃夏克、布鲁赫。史塔克演奏德沃夏克第一大提琴协奏曲时,让人落泪,正在遥远的故乡,正在被怀念——有这样心思的人都会哭泣。在那乡思里,定然也流过斯美塔那念念不忘的伏尔塔瓦河。而电影则看《走出非洲》或者《克莱默夫妇》、《与狼共舞》种种。我们的主题就是这样两个,一个是社会性的,庄重严谨,建立在我们与社会、历史的关系上,那是我们通向世界的一扇门。一个是感官的,像枕边书,成龙、金庸、斯皮尔伯格以及《金瓶梅》等。生活一直保持着这样一个比较合理的常态,那就是贝多芬不能进我们的卧房,而《本能》也不能在客厅里面播放。即使商业性力量再强大,这个规矩也不能破。可后者是如此强大的潮流,对于严肃的事物构成了毁灭性的消解,它以技术全面而精美地迎合了感官需求,以至于,严肃的艺术渐渐成为一种象征,出现在祭坛之上。书柜的布局也有这样的象征:不能没有《鲁迅全集》、《红楼梦》或者《圣经》,尽管可以不看,把它们放在高处就行了。下面腾出地方都放上《心灵的鸡汤》之类。那天,我在网上查我所尊敬的奥斯卡奖名单,一直心怀感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看看获奖的电影:《莫扎特》、《走出非洲》、《野战排》、《末代皇帝》、《雨人》、《与狼共舞》、《辛德勒名单》、《阿甘正传》、《英国病人》、《美丽心灵》等。尽管美国有那么多又恶心又好看的商业电影,但是始终没有得最佳影片奖,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美国人没有让感官电影获得这一荣誉。而《猎鹿人》、《野战排》居然还反思自己国家的侵略行为!《雨人》要在美国社会打开亲情,《辛德勒名单》描述人类史的悲剧,这些主题不可谓不沉重。可是,近几年来,我们还是感觉到了技术对这个奖项的侵袭。《泰坦尼克号》、《角斗士》、《拯救大兵瑞恩》一方面制作极其精致,贴近感官,一方面开始主题简单化、童话化——这就是技术占领艺术空间的体现。2003年获奖的《钢琴师》承接了《辛德勒名单》的主题,但强调的是事件的细节真实,这也倾向于感官。2004年是奥斯卡精神资源油尽灯枯的一年,获奖的是《魔戒三》,那是正式向感官投降的标志,也是精神成为了技术本身的标志。至少在这一届里,生活已经远离了电影,正式成为一个游戏,制作的游戏和精神的游戏,最后成为童话。奥斯卡无非是我们精神生活的投射。技术演进的过程,无非是人类群体精神消退的过程。这几乎使我怀疑,我们是不是已经解决了全部的精神和现实问题——没有,当然没有,实际情况是,在巨大的现实面前,我们已经看见了梦想的可笑,也看见了改变现实这个想法的幼稚,甚至宣泄都成了可耻的标志。人在2004年成熟了,不再需要精神的手杖。他们历尽种种精神沧桑,未免不是为了这个结果,这何尝不是自由一种,否则谁在推动这么大的浪潮?人类生活中始终有一个群体,是个孤独的精神源流,他们坚持为人们掌灯,仿佛世界是一处无边无际的黑暗。马勒带我们走时,我们听见了生命的哀鸣,企求向上帝接近。听《科尔尼德莱》时,我们是在向上帝倾诉和忏悔。可是现在,我们可以关闭精神的窗口,因为世界只是一个比较大的露天广场。只要打开感官,就能找到乐子。所以,今天幸福的标准,不是个人精神探险,而是融身大众之中。孤独者就是孤独者,我们已经看见了谜底,已经看清楚去路了。贝多芬、老柴等,不用再扮演夜莺了。现在,我是盗版CD与DVD市场的常客。开始时,老板问我:李斯特全集,要不,大哥?现在他问我:靠!枪战,老激烈了,咣咣地,要多少?我们身处这样一个世界里,像一次错误的投胎,可谁又能说错呢?[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Copyrights ?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67节 哈佛见闻录《万科》周刊吴晓波2004年6月,我受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邀请,去做一次短期访问学者。在紧张而不无枯燥的学术交流之余,我倒更喜欢用一个旁观者的视角,去瞧瞧那些不太为美国人发现的哈佛。于是,有了以下这些随笔。当Carol嫁给BethBeth是哈佛肯尼迪学院MPA班的学生,她的台湾同学显国至今还记得第一堂课自我介绍时的情形。Beth一上台就声称自己是一个女同性恋,她来读MPA就是为了日后能够进入政府,为同性恋立法奋斗。然后,她指着坐在墙角后排的一位女生说,她就是我的妻子。Beth的妻子叫Carol,一个特别喜欢笑的胖女生。6月6日,就在毕业前的四天,Carol和Beth宣布她们将举办婚礼。哈佛所在的麻省是目前美国惟一立法认可同性恋婚姻的州,而她们是哈佛大学建校以来第一对同性结婚的学生。那天,经显国的介绍,我被认可参与这场特殊的婚礼。婚礼在一所学院的教堂旁举办。显国告诉我,35年前,哈佛是一个男女分校的大学,这里是当年的女子学院。特别爱瞎想的他喃喃地说,Carol和Beth选在这里结婚,是不是表明一种微妙的性别立场?来参加观礼的有一百多人,很多人手中都拎着或抱着食品,大家嘻嘻哈哈的,看上去与其说像吃喜酒,倒不如说是来开一场PARTY。举办婚礼的地方是一个空荡的大房子,上百个人围成一圈,在屋子的中间,由四位女生举着四根竹子,一块大的丝巾绑在竹子的顶部构成了一个象征性的拱顶,Carol和Beth就站在丝巾下面。她们的一位同样也是同性恋的女同学头戴神父式的蓝格子小帽主持婚礼。她听上去是一个很幽默的人,能够把每一项仪式都说成一个段子,逗得大家哈哈笑。新人互致信词,她们的一些同学代表,来自印度、非洲、中国等国家的同学对她们一一进行了祝福。听上去,那些祝词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可是每个人讲完,四周的掌声和笑声就格外地响。我想,在场的每个人看上去很轻松,其实也未必真如此。举着竹杆的四个女生也是同性恋者,其中一位身材高挑的一直热泪盈眶,不时地擦着自己的眼睛。显国告诉我,Carol和Beth已经相恋12年,这次终于迈出了勇敢的一步,美国同性恋争取合法婚姻并不仅仅为了形式,在医疗保险等方面,这都有很多实质性的意义。比如根据美国法律,一对夫妻的医疗保险可以在任何一方的公司投保,因此很多家庭都在条件较好的一方投保,如果没有合法夫妻身份的同性恋家庭便不能享受到这项政策。婚礼的最后,是Carol和Beth在结婚证书上签字,证书被贴在一块很大的纸板上,她们邀请的证婚人是肯尼迪学院的院长,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头。我溜到人群的最前面给Carol和Beth拍了几张照片,然后就站在人圈的最外面。波士顿六月的天格外地蓝,婚礼的屋子很大,四周都是玻璃,院子里的花香一阵阵地吹进来,从这个窗口吹进,又从那个窗口出来。一大盘无核葡萄装在一只印有阿拉伯花纹的铜盘中,在与会的宾客中静悄悄地传递着,每个人都掰下几粒葡萄放进嘴里,这是当地对新人的一种祝福方式。一对女同性恋微笑地把它传到我手中,我摘下一粒,放进嘴里。葡萄很甜,可葡萄皮有点酸。哈佛毕业观礼关于哈佛学生将在毕业典礼的前夜用裸奔来庆祝的传闻,在最后一刻崩塌。据说,是因为前来观礼的家长实在太多了,本年度哈佛毕业生是创记录的6500人,而观礼的家长来了2万多,把一个小小的Cambridge市挤得满满的。6月10日早上,天就开始下雨,举办典礼的哈佛广场从6点多起就人流湍动,到9点正式开始的时候,已经是遍地各色人等,满目缤纷雨伞了。当各院学生鱼贯进场的时候,他们手中拿着的东西引起人们很大的兴趣,商学院学生理所当然拿的是一美元,肯尼迪政府学院拿的是地球仪,神学院拿的是一朵鲜花,公共卫生学院拿的是避孕套,法学院拿的是鳄鱼。据说他们以前拿的是公平仪,这些年才改成鳄鱼,说是这个世界公平已成,律师只需如鳄鱼般敏捷凶猛就行了。哈佛的毕业礼,每年都弄得很隆重,这次请来的宾客中便有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和土耳其的总理,后者的女儿刚巧今年从商学院毕业。典礼分两部分组成,上午是全校学生集中在一起,由校长萨默斯主持,斯人曾任美国财政部长,据说自他出任哈佛校长之后,理财有当,致使校产大大增加,现已超过400亿美元,比这个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教育资源之和还要多。在全校集中之后,所有的毕业生便分散到各个学院各自活动。我因在肯尼迪学院做访问学者,便去观礼了本学院的活动。在肯尼迪广场上,一条红地毯已经铺好,学生的家人都站在两旁,当学生排队而入的时候,四周时时响起一阵阵的尖叫和掌声。鲜花处处,祝福四溅,一时间真让人感动于知识的荣耀。学院的仪式很是庄重简洁,先是院长D.Ellwood讲话,然后由副院长唱名,每个学生上台领取自己的毕业证书,这无疑是最令人难忘的一刻。本届肯尼迪学院毕业生中有两位很特殊的人,一位是67岁的老先生,他的年龄竟比很多教授都还大,另一位是坐着轮椅、戴着呼吸器的女生,她读的是公共政策硕士,当他们上台领取毕业证书的时候,满场学生起立长时间鼓掌。Ellwood在讲话中说,尽管肯尼迪学院以培养政治家为理想,可是对于每个学生来说,你们未来最大的理想将实现在家庭。我希望20年后,你们能再来哈佛,那时,你们的子女坐在你们现在的位置上,而你们坐在父母的位置上。如果说这段话很让人动容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一段话就有点酸溜溜的了。在现在哈佛的各学院中,商学院似乎最为显赫,在最新出版的毕业纪念报纸上,有人做出调查,23.2%的学生表示将从商,而从政的比例则只有8.3%。Ellwood院长在致辞中似乎对此颇不以为然,他很有点酸葡萄地说,“我们隔壁的那个学院(谁都听得出他讲的是谁),他们手中拿的是美元,而我们的学生拿的却是心怀天下的地球仪,这就是肯尼迪学院的骄傲。”恰巧,在肯尼迪学院观完礼后,我又溜到商学院去玩。学院的院长Clark正满脸笑容地与一个个学生拍照,有人便开玩笑地把Ellwood的话讲给了Clark听,他耸耸肩说,这就对了,我们的美元是效益,而他们手中的地球仪从来都是成本。四周的人哈哈一笑,各怀心事,天高云淡地散去了。萨默斯治校我在哈佛的毕业典礼上远远地看到过一眼萨默斯,他个头不高,跟那次来参加典礼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站在一起矮半个头,可讲起话来的声音却比细声细气的安南要响很多。在这里,经常有人提起萨默斯。萨默斯是哈佛自己培养出来的“神童”,他27岁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983年,年仅28岁的萨默斯就当上了哈佛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成为哈佛历史上最年轻的教授。在哈佛执教10年,他以研究“失业、资本税、储蓄行为及宏观经济”而著称。他担任过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1999年出任美国财政部长,2001年3月,在戈尔竞选失败之后,他被聘为哈佛360多年历史上的第27任校长。萨默斯治校,据说有三招。第一是广聚财源。他的前任鲁登斯坦校长已经是个敛财高手了,可萨默斯的手段好像更高,除了向大财团和富人募资之外——这是美国高校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与中国靠财政拨款大大地不同,他更是在资本市场上大展身手。萨默斯本来就是全球新经济的旗手级经济学家,在他的打理下,如今的哈佛投资基金在华尔街已经是一只举足轻重的大鳄了。第二是狂抢教授。有了钱,萨默斯就大笔大笔地去买明星教授,近年来,MIT、耶鲁和普林斯顿的很多教授都被他挖了来,颇是引起了一些不满和非议,而很多政府的高官在下野之后也被招进哈佛,在肯尼迪学院里,就有退下来的美国副国务卿、国防部副部长和联合国副秘书长。明星排排站,光芒自然来,学校的质量便油然地更上了一层楼。第三是向平民倾斜。萨默斯出身世家,他的舅舅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可在治校上他却绝对地走的是反权贵路线。在就任演说中,他就宣称哈佛绝不应该是一所贵族学堂,而应该向更多的种族、国家开放,向平民子弟开放。近年来,哈佛的国际交流学生大量增加,这与萨默斯的力推是分不开的。近期,他甚至提出全免年收入在四万美元以下的贫寒家庭子弟的学费,使得这些人有机会进入高等学府深造。到哈佛这些日子,我总是不可救药地拿它与我熟悉的中国高校相比。在这里,你看不到很新潮的建筑物,连高楼大厦都没有几幢,它的学生宿舍绝大多数没有空调器,如果单从气派、时尚和豪华来说,它跟目前中国的很多动辄上千亩的大学城相比简直就是“小巫比大巫”。但是,哈佛有35座图书馆,20多个博物馆,有世界级的教授学者,有肆无忌惮的学术气氛,这一些却好像不是一两年就能建造起来的。美国人喜欢搞排行榜,哈佛已有的26任校长干得好不好,都会由后来者一一点评排行。我不知道萨默斯会排在第几,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靠归大堆和造高楼而能够名垂青史的概率大概非常非常的低。让人头痛的郑和今年夏天,在哈佛人文学术圈里最热门的中国名人是郑和。对,就是600年前的那个明朝太监。不久前,有一位哈佛学者发表论文,试图证明哥伦布到北美大陆的时候,确实看到过中国人,也就是说郑和比他要早到87年。其实这种说法早在两年前就由一位英国业余历史学者提出过,不过这次哈佛学者给出了更为确凿的证据。明年是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后年则是哥伦布去世500周年,在这种关头一再出现中国人首先发现美洲大陆的声音,终于在全美学术圈溅起了一圈不小的涟漪。有很多人纷纷跳出来反驳这种论点的荒谬,并认为那些猜测不值一辩,因为“哥伦布看到过的中国人,毫无疑问是印地安土著”。那位哈佛学者自然不服气,说他还会拿出更有力的证据。大家都有点紧张,不知道他袖子里还有什么炸弹。我一开始听到这个事情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郑和到没有到过美洲,都是老鼻子以前的事了,难不成中国就因此对北美大陆拥有主权,然后可以把它讨回来?可是,告诉我这个事情的李若红博士却很严肃,她说,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如果郑和真的比哥伦布早到美国,并且真的有中国人在这里生活的话,那么美国文化起源就要重新写过了。美国人一直认为他们的血缘来自欧洲大陆,由此,他们建立了基督教的道德正统和文化渊源,可是如果加上一个郑和的话,所有的结论都要重新下过,所有的价值都会被重新评估,这个事情就闹大了。所以,李博士斩钉截铁地说,就算是那位学者千真万确地拿出了郑和到过北美大陆的证据,美国人也会梗着脖子不相信。这是一个很鲜活的例子,它让我们如此真实地看到了学术的另一面,那掩藏在种族、政治和文化立场背后的另一种价值观。近来,美国最热闹的当然是大选,小布什的声势还是很盛,可是一些揭露布什家族的内幕电影和书籍也让他很是不好受。有一本书披露,小布什攻打伊拉克就是为了替老布什报仇,当年萨达姆对老布什恨之入骨,伊拉克国民大会的入门口地板上就是一幅老布什的大头照,谁要进会堂都要踩着他过去。这种“蔑父大仇”,当总统的儿子怎么咽得下恶气。还有一本书,则把布什父子与本·拉登的渊源说了个来龙去脉,其中一个细节是,“9·11”事件后全球禁航,但就是有一架飞机把本·拉登的几十个直系家属从欧洲运到了沙特阿拉伯。天天在这些新闻中沉进浮出,一方面闹得人一头雾水,不知道真伪到底如何,可是另一方面却也油然地想起英国首相邱吉尔说过的那句大白话:在政治和国家问题上,永远只有利益,而没有朋友。前两天,哈佛商学院的一位经济学家在谈到反倾销问题时也对我说,商业史一再证明,任何国际经济摩擦都无所谓是非,全部是利益在说话。选择性的聆听和有立场的真理,从来是现代社会的游戏规则。话说到这里,似乎掀开了美国式正义的另一层面纱。让人悲哀的只是,就连郑和到没有到过北美这种纯学术的问题上,也会遭遇如此强大的文化认同阻力。不过替美国人想想也是,如果将来美国历史上写,第一个到这片土地的文明人是中国人,然后才是欧洲人,那么,大鼻子老师怎么接着往下讲呢?[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Copyrights ?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68节 像林冲那样唱歌《万科》周刊佚名一在我还很小很小的时候,收音机是一件重要的家用电器,很显然,它的地位比手电筒要重要得多。收音机占据了大部分人的业余时间,直到更霸道的电视机出现并且逐渐普及。我还记得,那时候收音机总是放在很高很高的地方,至少是我够不到的地方。我不喜欢这个吱啦作响的家伙,但我还是每天都蹲在它附近,这就像许多年后的我不喜欢电视机,不喜欢电脑,却每天都运行它们一样。所谓喜欢,大概仅仅是一种姿态罢了。我们真正离不开的,往往便是那些不喜欢的东西。我最早认识林冲便是在收音机里。当时他作为一个历史人物出现,而一个少年英雄的成长则以他为薄淡的背景。那个少年英雄叫做岳飞,等他长大了,他会手握长枪,马踏贺兰,雕像一般地矗立在我们的视野中——哦,是耳朵里。我在收音机里听着他渐渐长大,顺便地,记住了一个叫林冲的人。那个叫林冲的已经死掉了,他和岳飞有同一个师父,同样的武艺,但他没有岳飞那么大的成就,后来他成了一位著名的强盗。收音机里的岳飞是主角,也是英雄;林冲则是那个叫周桐的无所不能的老家伙心头永远的痛。收音机里没有说他是一个强盗,只说他“为奸臣所害”,郁郁而终。对于叙述者而言,奸臣真是一件完美的道具,可以随时将其嵌入各种情节中,解决一切矛盾。当我开始写小说之后,我发觉作为叙述者,我是苍白无力的;而苍白无力的最主要原因,是我没有一件像奸臣一样好用的道具。我一直在找这样一件道具,以使我的小说更好看一些。我有一些网友,他们也在写小说,也总能在论坛里获得惊诧与赞美,但谁也不能保证每一篇都好看。我想,他们也在找如奸臣一般适宜、如奸臣一般性感、如奸臣一般无所不能的叙述道具吧。二若干年后我开始读《水浒》,当林冲出场时我压抑不住地兴奋;尽管在读《水浒》之前,我已经大略地知道了一些林冲的行状,不过这不妨碍我阅读的热情。那年我12岁。当我看到林冲初上梁山泊被那个叫王伦的屎蛋指派到最后一张交椅,而他也默默接受的时候,我很委屈,委屈得都快哭了;可我哭是没有用的,因为林冲没表示什么。这个脓包,我想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不喜欢他了。尽管他最后气势汹汹地杀掉了王伦,搞得自己很像一个暴徒;但他给我的印象用“窝囊”两个字就可以完全涵盖。我回想起儿时收音机里岳飞身后的隐藏人物林冲,心想,这样窝囊的人合该为奸臣所害,郁郁而终。再后来,宋江攻破了东昌府,俘虏了那个会扔石子的张清——顺便说一句,张清是我很多年里的偶像,梁山泊英雄终于凑够了百八之数,要排座啦。12岁的我记性非常好,那时候我能背下一百单八将的绰号和姓名,当然,是按照书里排列的顺序。现在我的脑子已经完蛋啦,但我还是记得,林冲同志在梁山担任马军五虎将之职,排名列关胜同志之后,秦明同志之前。林冲同志在梁山泊众家英雄的总排名是第六位,是个领导干部,是个带头的强盗。良好的记性残留到今日,使我在做《南方周末》小强填字的时候很是风光——我很少看沈宏非或者是别人的专栏,只有小强填字是我的最爱。上一期有一道题目叫做“林冲所担任过的职务”,我毫不犹豫地填上了“八十万禁军教头”,却短少了两个字,我呆了半晌,终于忆起林冲同志曾经在朝廷中担任过“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这一重要职务。林冲的排位还是不错的,我读完那一章终于长出了一口气。是啊,从儿时起,我便一直在想像着林冲,我终于看到他当上领导了。尽管从经济学角度看,宋江为胞弟宋清安排的酒席总管一职最是肥厚,但12岁的我没有现在这么爱钱,那时的我认为“五虎将”什么的才是真的,比银子值银子。林冲最后死了,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那么多的人都死了。三以上是我对林冲这个人物从知晓到了解的过程。这过程里有许多废话,枝节甚多。这不怪我,因为12岁之前我的思维比现在混乱得多,能记住那么多人名,我就已经很知足了。下面要说的是我12岁以后的一些事,如果在叙述中依然显得笨拙而混乱,那说明我的思维从12岁开始就再没有进步;如果你想对此表示遗憾,请把我的帖子复制下来,存在硬盘里,然后放入回收站——如果你的回收站是马桶形的,那就再好不过啦,你点“清空回收站”,轰隆隆……我的废话就消失啦,这是你对我愚笨表示遗憾的最好方式。说实话,我并不希望你那样做。所以我决定从现在开始,认真一些,再认真一些。我说过,如果我的小说能更好看一点,我会很兴奋。尽管我至今还没有找到奸臣一般的道具,但这并不妨碍我讲故事的热情。我的贴子将有一个题目,叫做《像林冲一样歌唱》。这个题目有些叵测。之所以要起这样叵测的标题,是因为我的小说都是贴在论坛里的,这样的话比较醒目。谁也不愿意看着自己的东西那么快地被淹没,虽然那是最终的、必然的结果。但这样一个标题并不是很好充实。林冲并不是一个著名的歌者,我要非得说他获得了梁山卡拉OK大赛冠军似乎不那么容易。但这样一个标题却在某一日脱口而出,继而变成了我硬盘里一个文件的名字。这个空白的文件像一道题目,等待我去解答。我清楚,解答完这道题目,我就可以再也不看《水浒》了。四我长大以后,一度对一些出身北大的诗人非常迷恋。请注意,是“出身北大”的“诗人”,缺一不可。一个北大出来的政客或者学者显然就不那么吸引人,甚至一个记者或者小说家都不吸引人。诗人,惟有诗人,而且是北大那地方出来的诗人才拥有让人迷恋的气质。这说明我很势利。不过没法子,我就是这样的人。后来他们之中有几个不幸去世了,遗憾之余我只好寻找一些活着的继续崇拜。我选择了一个叫西川的人,我傻乎乎地看着他的诗,然后说,写得真好啊。说实话我并不知道好在哪里。后来我买了一本《让蒙面人说话》的书,那是西川的随笔集,我看到了一些洋溢着智慧和才识的文章,所以我想,西川的诗写得真好啊,就凭他这些好看的文章,他的诗怎么能不好呢?在《让蒙面人说话》里,有许多篇文章给我印象深刻,比如《色情的莎士比亚》、《我为什么喜欢玛丽莲梦露》、《我读张若虚〈春江花月夜〉》、《从马可波罗未曾旅及中国说起》、《巴尔扎克的肚子》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在他才华横溢之余,他提到了林冲,他说林冲是他所深爱的小说人物。西川说:“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只有一个人是我深爱的,这人就是林冲。林冲大概是中国古典小说中惟一一个孤独者的形象……,他在草料场中高喊‘好大雪’时,透露出无限的苍凉感。”西川是我的偶像,他说的话我信。我重新找出《水浒》,回忆着我12岁时记住的那个林冲;尽管施耐庵竭力将一个“豹头环眼,满山唤作小张飞”的林冲强加给大家,但谁也不会把林冲想像成张飞那个样子。林冲是文雅的,甚至是孱弱的;他总是留给大家一个背影,而且很是瘦削。五《水浒》是中国人取之不尽的影视资源,因此我们可以在电影院里或是电视上看到现代人装扮的林冲。也许你知道一个叫梁家辉的香港演员,他演过皇帝,演过大亨,也演过同性恋,他还演过林冲。在那部电影的最后,林冲变得坚忍勇决,与那个反面人物进行了一次噼里啪啦的大决斗。我觉得梁家辉还是很适合扮演林冲的,这俩人都跟得了肺结核似的,但很遗憾那部电影很糟糕,不但浪费了大量篇幅来描写林冲与鲁智深的革命友谊,更在最后把林冲变成了一个本色的英雄。也许这样的电影看上去更让人舒服,现代人已经无法容忍一个声名在外的传统英雄像林冲那样活着了。但说实话,离林冲实在是远了一些,也不合逻辑;如果林冲果然如电影一般在最后即变得冲动而嗜血,那他必定会返回东京去杀高俅,而不是去梁山当那个劳什子的强盗!相比较而言,央视拍摄的《水浒》里对林冲的处理就更好一些,他不但一如既往地窝囊,而且结局较之小说里更加悲惨——他等于是被宋江气死的。“大河向东流,天上的群星参北斗”,但是,林冲这样的人合该气死,这是窝囊一世的必然结果。而那草料场前的孤独,其实已是林冲最后的歌咏了;如果说宋代有小资的话,林冲大概便可以算一个。林冲没忘记在那样一个悲戚的雪夜小小地犒劳一下自己,他买了酒。整部《水浒》贯穿了酒香,但其他人的酒往往是增添豪情的工具,比如武松,你这酒不是烈吗,不是三碗不过岗吗,我偏要喝上一十八碗;或者是鲁智深,他的酒伴随着狗肉颠覆了和尚的清规戒律——而林冲的酒却是苦的,寒冷的雪中他的酒是他仅有的、最好的、也是最后的伴侣。《水浒》中的醉酒虽然不乏苦闷、郁郁不得志时的独饮,比如宋江写反诗一节。但宋江最后毕竟还是写了反诗,发泄了郁闷,而林冲的酒却毫无结果。他的酒没有变成泪水,已是万幸了。林冲喊道:“好大雪!”在那样一个雪夜,林冲被自己的孤独彻底埋葬了。那之后,无论是身为逃犯的林冲,或是身为强盗的林冲,都再也没有活人的鲜活气味。他那一声嗥叫,嗥掉了自己最后的一点欲望;如果这算歌唱的话,林冲无疑是中国古典小说里最苍凉的歌者。好大雪。好大的雪!六今年冬天特别冷,雪也特别多。我没有机会如林冲一般独自行走在雪中,但走在人群里,我相信自己与林冲一样孤独。遗憾的是,我无法在雪中歌唱,哪怕是一声简单的“好大雪”。一个人,他该有怎样的机缘,才可以像林冲那样歌唱?我最后一次翻开《水浒》的时候,林冲正在距离山神庙三华里的地方。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裸着身火烧草料场。我找不到12岁时为英雄们排座的孜孜不倦的自已了,我走在雪里的时候,只觉得冷。我的鞋很滑,如果我奔跑的话,肯定会摔倒。我的小说还没有一个如奸臣一般的道具,我的生活里也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让我快乐或者悲伤。灰蒙蒙的城市天空下,没有一个瘦削如痨病鬼的林冲孤独走过,有的只是一张张与我相似的平庸面孔,他们和我一样安静地走在雪里,却没有适意的感觉。很多现代人的身上都有林冲的影子:才干、谨慎、敬业、坚韧、低调、懦弱,屡屡受挫折后又敏感、多疑、暴躁、孤僻、封闭、傲慢,最终窝窝囊囊、怀才不遇、心有不甘、然后孤独一生。[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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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吃巴蜀梦《万科》周刊杨早1973年12月19日,天下太平。我出生在川南一个叫富顺的县城人民医院中,并在此度过了生命中最初的十年。先介绍一下这个大家都不知道的地方。富顺,原名富世,因六朝时创建的富世盐井得名(后来号称盐都的自贡,起初不过是富顺的一个区),唐初避太宗讳,改名富义,宋初又避另一个太宗讳,改名富顺。这个地方除了出盐,也出过一些人,据说明清两代中进士者两百多人,川谚称“富顺才子内江官”。说到才子,明代有李调元,清代有刘光第,民国有李宗吾和陈铨。据说记得乡先贤的事迹有助于励志,所以这些人我从小就记得很熟。富顺的吃不算著名,但也不辱没天府之国的名头。其时敝人尚未成长为一名美食分子,但显然已经得了启蒙的滋味,后来能够一直将吃作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和小时的成长环境是分不开的。这个年纪的吃是不成体统的,只好不依谱系而按照地域,将其划分为三类:家中、街上和学校。素有豆花饭,荤有炒茄猫儿富顺吃食中最家常又最知名的,莫过于豆花。豆花不是豆腐脑,也不是老豆腐,在外省学会吃川菜的同志注意,你们根本就没吃过正宗的豆花!黄豆现推的豆花,如雪如玉,堆在一汪鹅黄的卤汤中,食指已经开始微微摆动。然而富顺真正名震全川乃至行销海外并非豆花,而是豆花的蘸水。而且一定要现点的,罐装的完全不是那回事。紫红的辣椒,翠绿的葱花,一碟碟地摆在乌黑的木桌上,并无香味,却已引得唾液如心事般奔涌。一碗豆花,一碟蘸水,是谓之“素豆花”(“荤豆花”只是加一碗肉,其实不必),再来两斗碗“帽儿头”(两碗饭扣在一起),就是人见人爱的“豆花饭”。拢共两毛五分钱,却能吃得人满头大汗,口舌生津,一个字:HIGH。《死水微澜》里说,当叫花子都要在成都当,其实在富顺当也不坏,一天总能吃上一顿豆花饭。豆花蘸水最好的牌号是“刘锡禄”,听说后来此人到美国去了,于是整个富顺的豆花饭水平倒退了一个世纪。他女儿开的“小刘豆花”,也不错,只是不够HIGH。闲常早饭,馒头花卷外,有泡粑和燕窝粑。泡粑类似外地的发糕,只是小个些,易消化,不甚经饱,以西湖宾馆的为佳——顺便提一下,富顺有一个西湖,县志上明确记载“天下西湖三十六,富顺西湖列第七”,推想前三名大概是杭州西湖、扬州瘦西湖、惠州西湖,中间还有三家,不知在哪块地界。燕窝粑是所有小孩子的恩物,因为从我爸到我,无不对之终生垂涎,念兹在兹。其实不过是做工精细些的花卷,抖散成丝状,染红色,极甜,间杂肥猪肉粒。这有什么好吃呢?然而热爱得不行。多年后我将它写进大学时的作文里,同学们都以为粑以燕窝名,定然高级好吃过广东茶楼的“顶点”、“超点”,实则也是穷人乐。但是小时候对它的爱慕不亚于慕少艾。小时吃的席,多半是婚宴丧火或年节时的转转酒,据说我一上桌就霸着面前那盘菜猛吃,带我的大人无不叫苦连天。现时多已淡忘,印象深刻的只是一盆青笋焖兔。富顺人实在爱吃兔子,上学时会经过一条叫马门口的街,一条街都是杀兔子的,杀好的兔子一只只倒挂在树上,无头,据说剥了皮的兔子和猫难以分辨,常常有奸商挂兔头卖猫肉,顾客回家一吃,酸的。这种传说不时听闻,以致重兔轻猫的观念根深蒂固,后来在广东十年,从来没起心去吃他们的龙虎斗,大概这是童年阴影。我小的时候,富顺的酒席还是很有章法,六个碟子的凉菜,三道热菜,一道汤,一道甜点,再三道菜,一道汤,一道甜点……似乎可以无限循环。有一道菜,在我知道它的妙处时,已经是禁菜,炒茄猫儿。茄猫儿,就是青蛙。据说不准卖,可是你挡不住,在农贸市场上禁,农民会背到居民家里卖。后来发布指示,什么级别以上的干部不准吃。没多久,县里一个头头被抓了现行,他开会时有乡下亲戚给他送来一背篼这个!我自小被教育要爱护益虫,吃青蛙时却从未有半点怜惜或悔恨之心,这东西实在太好吃了!用红椒丝、姜丝,急火炒,浇一勺明油,哇!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差点儿把舌头吞下去”。素有豆花饭,荤有炒茄猫儿,一想到它们,我就怒气冲冲地质问自己为何要远离家乡。街头吃食由于我家是一个文明家庭,所以我在十岁前很少有下馆子的经验。那么在街上吃什么呢?爆米花、棉花糖,这些是少不了的。成都街头常见的糖饼,富顺并没有。我能记得的街头吃食,无非是稀米粑、冰粉和凉糕。稀米粑大约是糯米做的,如纸般薄薄的一大片,如寻常果盘大小。味道很淡,有一点点甜,像软糖外的糯米纸,但是更有质感。一片可以颇吃些时候,每片又有不同的颜色,一分钱两片,小时也是狂爱的吃食。掰一小块放在嘴里,让它在唾液中慢慢溶化,也是极满足的事。在大人眼里这是既不健康又没吃头的东西,因此决不容许购买。据说我曾经为了争取这一购买权和姑姑闹别扭,以跳进水田相威胁。她不理我,我也就算了。这么平淡的叙述出自强势的大人一方,在我模糊的记忆中,那时的悲愤和失望是难以言表的。每当我读到书上关于弱势群体权利的表述时,我就会想起那个试图用自杀捍卫一片稀米粑的小孩。不过,倘或今天我带着一个小孩,他要求购买这种低档的不卫生食品,我同样会强硬地拒绝。不管怎样,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冰粉是夏天的吃食,家里也会每天做上一桶给大家饭后喝。然而街上的冰粉更有味道。用纱布包一种叫“冰米子”的植物颗粒,不停地在水中搓捏,慢慢地那水便凝固成果冻一般的半固体。舀一大块在碗,用马口铁小勺切碎,浇了稀稀的红糖水,一口气吸喝下去,心头一片清凉。不知怎的,总嫌家里的冰粉凝得不好,红糖水也兑得太甜或太淡,还是街头五分钱一碗的解恨。冰粉都是凉水摊带买的,这种小摊主要卖凉水,自来水加上糖精和色素,盛在玻璃杯里,用玻璃片盖着。买这种水喝也被大人悬为厉禁。可是对于一个疯跑了一下午,满脸是汗,水壶里的水早就喝得精光的小孩子来说,一杯凉水可真是难以抵挡的诱惑。凉糕是担子挑来卖的。糕是米糕的一种,黄黄的,一大块地罩在纱布里。挑担子的人为你切一块下来,同样放在碗里,切成小块,浇红糖水。凉糕味道像湘西的米豆腐(或者就是同一物也不一定),碱味颇重,我不甚爱喝,但是在门前叫住一副挑子买东西吃的况味很有意思。一个思之潸然的食堂有人说:学校有什么好吃的?中学之前是没有,每顿饭都回家嘛。顶多是校门口应季的桑葚。夏日的中午,校门要两点才开,许多小朋友都会提前一刻钟到达。于是五分钱一捧的桑葚便迎来了它的旺季。到校门开启时,大部分小朋友的嘴唇都是乌黑的一圈,常遭到把守校门的值勤老师的怒斥。上了中学便是另一番天地。富顺最好的中学是二中,离城约四公里(这个学校近年出的最有名人物大概是郭敬明,据说是韩寒之后最红的文学少年)。学校在柿子岭上,周围都是川南丘陵地形,一条大江从山脚下流过,说不上山明水秀,倒也别有一番风味。那时还没有班车通学校,所以几乎全部学生都必须在校午餐。富二中的食堂是当时学校风潮的重要源头。大师傅们早上来做饭时,会发现门板上钉满了干枯的馒头,三不五时会有大字报在校园出现,那往往是上百行的长诗,而且是一韵到底,带给观众许多吟咏的快乐。有一句顺口溜流传上下:“天大地大不如富二中的馒头大,山清水清不如富二中的稀饭清。”现在的小孩当然不知道这是“天大地大不如共产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的翻唱版。但在我的记忆中,食堂仍给我很深的印象。首先是水煮肉片,那是用菜头(外地不知叫什么,就是榨菜的原料)打底,一颗颗花椒粒密布于汤内,肉片半肥瘦,在筷尖上泛着油光。肉片的鲜嫩,菜头的润滑,花椒的电麻,轻易就制造出一场舌头风暴。多少次吃完这个菜,跑到水龙头下冲舌头,以抵消一点儿那种蚀骨销魂的快感。这样的好菜居然才卖两毛钱。每逢后来吃到不知所云的辣椒汤,内涵单薄的打底生菜,以及冰冻三尺的肉片,我都忍不住深深地怀念那一大盆富二中的水煮肉片,直至泪流满面。其次是每当放学时,大师傅们站在校门口,用大簸箕装了无数的卤鸭头和鹅翅膀。五分钱一个的鸭头,擎在手中,一路吃回去。当然,十分钟不到就报销了,然后是抓蝗虫、偷玉米、逗农民家狗的时间。虽然有这么一个思之潸然的食堂,富二中饮食天地的美好就在于它的多样性。罗素说得好:须知参差多态,正是幸福的本源。通往操场的门口有一家小面店,冬天的课间,那是一定要去吃一碗抄手(馄饨)或汤面的。抄手基本上只有皮,面也只有一两,然而要的是那碗奇辣无比的汤。我们站在小店口,一面呼噜呼噜地喝汤,一边听老板娘和来吃东西的工人打情骂俏,印象比较深的如“你个舅子!”“是,我是舅子,我是你姑爷的舅子!”四川话骂架往往以承认对方的前提,再偷换概念来达到反击的目的,窃以为比“你才校园民谣!你们全家都校园民谣!”的反弹式要高明一些。更好的吃处在校外,一般是三四个人,合出一块钱,到小饭馆里请老板称一点肉,加素钱炒个“翘荤”。莫忘了,咱学校是在农村包围之中,那肉那菜都是鲜灵无比。每次都让我们吃得汤尽盘干,心满意足。哦哇,不能再想了,口水都流出去七厘米啦。不太方便的是要凑够人,有时人数够了,又须大家同意吃何种菜,常常因此同学翻脸,各自走开,隔几日方又凑到一起大吃小喝。饭后的余兴也很多。说过了,我们处于农村包围中,校外的公路上,常年都有农民摆摊卖各类的果菜,什么时鲜卖什么。甘蔗、大麦柑(柚子)、番茄、苹果、桔子、玉米……“划甘蔗”是流行的娱乐和赌博,取一根甘蔗,向老板借了刀,用刀头点住甘蔗梢,使之立住,提起刀来,喝一声,刀在空中划一个圈,在甘蔗将倒未倒之时立劈下去,倘能将甘蔗一分为二,那自然是高手中的高手,可以独享整根甘蔗。大半都是宫本武藏式斜劈而下,则断口以上的部分归你,下一个接着来,直至将甘蔗分完,而输家反而要付甘蔗钱。许多人对这游戏乐此不疲,志不在吃,往往有赢了后分赠路人的壮举,当然也有为甘蔗倾家荡产的,老板总是很乐意让你赊帐。我最喜欢的,是用两角钱买一个大麦柑,携一册小说,去到礼堂的阶梯转角处,那里有一扇窗。慢慢地翻书,慢慢地将大麦柑剥来吃了。富顺的大麦柑总是青涩的,吃得满嘴发麻,从嘴唇到舌头都失去了知觉,而且酸得流泪不止。然而哲人说过:有吃的,有看的,沙漠也是天堂。就这样吃掉一个大麦柑,看完一册书,听得预备上课的钟响,站起来拍拍屁股走出去。说到此处,想起唐振甫先生批评川菜美韵久已不传,全无规矩,剩下的,只是火锅这种上不得台盘的东西在那里跋扈。确实,火锅只是符合外地人对川菜的想像,一味麻辣而已,论到细品,有甚滋味?忍不住改龚定盦诗曰:剧谈惯喜说吃喝,满眼京华尽火锅。忆到滋味唾液涌,天下美食已无多。[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Copyrights ?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70节 一对月收入300元的哈尔滨夫妻《万科》周刊沈灵均看过两位高手写的《月收入4000元在北京怎么过》和《月收入3000元在上海怎么过》,深有感触,这不禁使我想起了我前两年的经历。我那时在哈市做点小生意,经朋友介绍,租到了一个地点稍偏的厂属住宅楼。搬家那天,乱七八糟的粗笨东西很多,一个人摆放很辛苦。我试着去敲隔壁家的门,邻居家的夫妻很爽快地答应了。夫妻俩看上去都是大约三十五六岁,干起活来很勤快麻利,从两人的谈话中我知道了男的叫强,女的叫华。他们有一个十三岁的儿子正读初一。忙活到傍晚,我极力邀请他们到饭馆去吃晚饭,两人坚决地拒绝了。我便订了外卖,拿到他们家里,夫妇俩很不好意思:“不过是帮忙归置点家当,这么破费实在是不敢当。”华整理餐桌预备餐具,还到厨房炒了一盘花生米,说:“不好意思,家里没什么准备的,炒盘花生米,大家拿它下酒。”我心里很纳闷,都什么时代了,炒花生米也能招待客人吗?我趁说话的时候仔细打量了一下他们的家:一室一厅,房子未装修,家俱是十几年前的那种组合家俱,仅有一台老式的北京牌电视,室内是张双人床。房厅是张单人床,外加一张餐桌和几把椅子,它们都被收拾得很干净。我对这个人家深入的了解起始于一次吵架。那天,我晚上回来,听到隔壁有吵架声,继而有男人的吼叫声和女人的哭声。肯定是两口子吵架。我想都没想就敲他家的门,开门的是强,看到我很不好意思,华在那儿抹眼泪。我只说了一句让大姐到我家坐会儿吧,便不由分说,把华领到了我家,给她拿饮料和面巾纸,不禁随口问了一句:“夫妻这么多年,孩子都那么大了,还吵什么呀?”华竹筒倒豆一般把情况告诉了我。原来,十几年前,强和他哥都没有考上大学,强的爸爸告诉他俩,只能有一个人接班(那时国有工厂的工人退体后,子女可有一人接班),而得不到接班的人可以得到一间平房,所以当时强的哥哥选择了接班,而强得到了那间平房。三年后,他便用那间平房与华结了婚。华也是接父亲的班,工作在某厂办公室,干得不错,领导也是与华父熟识的老人儿,当时厂效益很好。鉴于以上的条件,婚后两年华便分到了现在住的这套一室一厅楼房,可也就在当年,强上班的那家街道办的小商店倒闭了。强拿出家中仅有的三千元积蓄去学人家做生意,可是赔得很惨。这以后,强在家看孩子好几年。一家人的生计全靠华的工资支撑。可是就在三年前,华的工厂减员,同办公室就她一人下来,因为她不是大学生。厂里照顾她,给她办了退休,每月能得220元退休金,再加上平房出租一个月100元,这样一个月320元的收入,全家维持了近三年。就在前些日子,华的厂里又有了新文件,原先得到福利分房的职工,公房要作价卖给个人,华的这个楼房要向厂里交5000元。而强的哥哥接班以后,工作没两年,效益也不好,工资时有时无,再加上没有房子,所以直到三十多岁也没找着对象。终于在三十七岁有了对象,要结婚,因为困难,强的家人提议让强把平房借给他哥哥。强回家与华商量。华因为楼房交款本已很头疼,又听了这事,就发生了吵架事件。我听了呆上好一阵子,吃惊地问她:“一家三口一月320元怎么过呀?”华告诉我:“不浪费每一分钱。”买菜四五天一次,从不去菜市场,而是早起到早市买,不论斤买,买估堆货,回家挑出能吃的。在夏天的时候要多买几斤柿子,给孩子吃,柿子维生素多。全家一个月买二斤肉,瘦肉全都给孩子,肥肉焯油炒菜,不光解馋而且省油。冬天则腌一缸酸菜和咸菜。电话只接不打,晚上看电视就不开灯。华还说,结婚十五年了,用的餐具还是当年结婚时买的,孩子从没穿过过百元的衣服。强做饭很好吃,再不出奇的菜也做得滋味十足,结婚后,他们从未下过馆子。日子再紧,亲戚的红白事没落过。若再有剩余,攒起来买些穿戴。现在还得留存补够那5000元!我真是吃惊于华如此精打细算过日子。华说她跟强日子过得还可以,就是强的耳根子软,谁的话都听,回家少不了吵架。后来几年,我们常有走动。据说强的哥哥还是去近郊租了一间平房。我那些日子经常早回家,他们便总邀请我去吃饭。饭很简单,总是一盘青菜、一盘花生米、一盘鸡蛋,强做的味道的确特别好,我每回吃得都比在饭馆吃得饱。强的儿子很懂事,我从未见过他向父母要求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孩子也很有礼貌,我每回给他的零食,他都交给他妈妈。他还会给我倒茶水,陪我说话。相处得久了,他们的亲戚我也认识了一些。从他们的口中我得知强和华特惦念老人,华经常到婆母家去帮忙干活,不惜力的那种。而强也总是买来鸡或鱼,做妥当,除了给儿子留下少许,其余全部装入饭盒中给岳父拿去。两口子也极少红脸,一家人经常在饭后下棋或是打扑克。休息日到江边散步,到街心花园打羽毛球。后来,他们都分别又找了工作,但都没干长,可是谁也没有埋怨对方。我本来想劝华把平房卖了,做点小生意,可是当我见着那间不足30平米的平房以后,打消了这个念头。转眼到冬天了,华给他们的儿子买了一件新羽绒服,才60元,我看也挺好。他家有时弥漫一股醋味,华告诉我,是她煮的,为防感冒。她还向我要过大可乐瓶子,每天晚上装上自来水放在暖气上,这样第二天全家早起洗漱的水就不致于很凉。春节的时候,他们也置办了许多年货,新衣新帽、烟花鞭炮。华说她这一年攒了1000元,加上前两年的2000元,她把这3000元交给了厂里。厂里特准她剩下的2000元以后再交齐也行。又过了一年,因为一些原因,我要离开那儿了。临走时,华欣喜地告诉我,有个熟人给强介绍了一份工作,在一家玻璃店打更擦玻璃,店主不错,听了他家的情况打算用强。他们家的买房款已经全部交给了厂里。我也一阵惊喜,我告诉华这是个好兆头,因为玻璃越擦越亮,生活也一样。[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Copyrights ?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71节 一天《万科》周刊简直一早上十点睁眼一看,又是一个好天气。窗外,太阳光从东南面的天空,以及西南侧那幢高层建筑物的玻璃幕墙上同时照进来,看上去有两个太阳。人类的伟大可见一斑。和不争论兄确认了下午的聚会,就开车出门。星期六的三环路还是很不错,除了一对追尾之后趴在双井桥上吵架的汽车对交通稍有影响之外,马路上车子都跑得挺欢。先以舅舅的身份去看望正在上大一的外甥,然后以网友的身份去西子湖茶楼喝茶,这样的安排使这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显得比在床上赖到下午稍有意义。大一的外甥正在构想一个惊人的计划:退学回家,弃电从医。两周前我已现身说法地劝过一回,告诉他其实本科教育是狗屎,学什么专业都无所谓。今天见面一问,原来老舅说的话都成了耳旁风。没别的招了,今天就来个忆苦思甜。菜点上来了,小伙子吃得很香。正是能吃的时候嘛。想想挺奇怪的,十一年前初到京城的时候,倘若也有个舅舅之流三天两头来学校接了吃饭,自己的生活与今天会有什么不同?对,这是一个说话的由头。于是从十一年前讲起,从学校的伙食讲到英语学习,再讲到当时我所见过的北大理科学生是如何起早贪黑到图书馆占座,还讲到这些理科生现在在硅谷如何风光(这部分是综合留学幻想小说编的,以我本人浅尝辄止的留学经历来看,把本科毕业直到而立之年这七八年时光捐给异国的穷乡僻壤是一件非常无聊、非常不划算的事情)。论证了学理工的大一同学就应该埋头读书之后,问外甥:你们宿舍的同学还都是十点起床么?外甥很实在,点了点头。这一点非常令人疑惑,是如今的大学生与往昔不同了呢?还是北大自有北大的牛处?考虑到后者的可能性大得多,不免责怪了一番他的高考数学成绩。这孩子在数学一门上就丢了一百分,而他的总分再多二十分其实就能上北大清华了。对牛弹琴达一个半小时,看看是前往聚会的时间了,结帐回学校去拿车子。外甥一路沉默着,令人不由得郁闷起来。真可谓人各有命,如当初有这么一位聒噪的舅舅来请吃饭并且给我讲述过去的大学生活,对我而言那该是一件多么给人启蒙的事情。回忆中已日渐模糊的大一生活,能想起来的就是自己脑子里当时异常强烈的“批判现实主义”情结。那个冬天我组织的社团出版了一份刊物,发刊词上我似乎写道,这个冬天应该下点雪了,但它还不下,让我们等到何时呢?因为诸如此类的文字,加上当时尚在读博的刘军宁、单少杰等几位的文章,让我们的刊物只出了一期,就连社团都被“取缔”了。那时没有人告诉我大一应该怎样为大四找工作做准备,没有人告诉我燕园外边真实的社会和真实的市场是个什么样子。在出身良好、日夜攻读新东方红宝书的同学的环绕下,我整整做梦直到大二,才被一重一重的调查和处分的威胁警醒,知道了自己是谁,自己生活在什么地方。后来就一味地流俗了下去,直到今天,终于晚熟、且后发先至地成为一个问题少年的市侩开导者,一个试图回避他人青春理想的、年长十一岁的长辈。二每次聚会,缥缈兄都非常准时,而我是例行的迟到,但今天终于被我早到了一回。停好车,买了一包白沙站在路边抽,不久就看见缥缈兄像一个知青一样单肩背着挎包走了过来。永远是那么亲切、和善的笑容,而今天绽放在冬日的阳光里显得更加温暖。到茶室里坐等片刻,书生伉俪、AK47、不争论、zhaoxiao和ZW等次第而来。不知谁说起了北京出租汽车司机的事情,使得这次聚会终于成功避免了黄段子交流而上升到学术讨论的层次。ZW尖锐地指出,出租车司机向出租汽车公司交租的事,即使取消,也不能改变市场上出租汽车司机的处境,因为中国经济目前就是以牺牲劳动者的福祉和自然环境来换取低廉价格所支撑的发展速度;因为出租汽车是一种特许经营的行业,如果出租汽车公司不收租,那么这钱就归了政府,司机是一样的命运。关于这一点我当然要反驳了,问为什么这就是一种必须管制和特许的行业?缥缈兄代答曰,全世界都是这样的,也有人附和。zhaoxiao精明地作壁上观。我又反驳,提出全世界都如是(何况这还只是一种假说,有待调查核实),中国也未必要如此;正因为中国有特别庞大的廉价劳动力,所以中国消费者其实可以穷奢极欲地享受服务业带来的便利;作为举例,中国只要是个挣工资的,都敢进理发店去按摩,去足疗店捏脚,“西方发达国家”的打工仔们有这个享受吗?越说越觉得自己有理,这是我的职业病。下一步我的观点听上去很宏观了:如果政府完全放开出租汽车牌照,把目前所有的黑车变成白车,并且无限制地允许老百姓的私家车挂牌营运,因为中国人多的特点,假设北京街上有一百万出租车,那么出租车的收费肯定就是汽车折旧及保养维修费、油钱以及司机按普通体力劳动者的通常收入(北京目前应是800到1000块上下)摊到行驶里程上的单位价格,可能就是一公里四五毛钱。低于这个价格,就有人转出这个行业,高于这个价格,就又有新人加入。如此一来,去十公里外办个事,打车也就三、四块钱(目前外省一些尚未搞“出租汽车管理”的中小城市就是这个价钱)。这样一来,就会有如下情景出现:拥有私家车是一件奇蠢无比的事,除了开运动车郊游越野、开名贵车显摆之外,没有任何人会愚昧到自己花钱买车、修车、加油、租车位等来开车上下班。于是,全北京大部分的车都跑在路上拉活儿,停车难的问题被无形化解,交通拥堵的问题不复存在。全世界都会惊叹中国人性化、个性化的公共交通工具之发达。那为什么“西方发达国家”不能仿效这种做法?和洗头、捏脚在它们那儿发展不起来的道理一样,因为它们的人力太贵了。而中国最大的比较优势正是在于取之不竭的廉价人力资源。由于上面的话讲得比较圆满,ZW提出我们讨论的不是同一个问题——他是针对某些媒体对出租汽车司机的泛滥同情而论,而我说的是更宏观的政府管理应该不应该的问题。高手就是高手,又保持了不败战绩,我只好认可上一段辩论又“双赢”了。也罢,经济人俱乐部最新的口号就是:“如果你要勉强赢了辩论,那将会是与你的对手一起赢了的辩论。”zhaoxiao在一旁猫了多时,此时发话总结道:简直说的很对!中国就是应该大力发展所有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这样又扩大就业又提高人民生活的享受。我接着zhaoxiao的话碴子添油加醋:全国十四亿人,有两亿种地,两亿制造工业品,就够吃够用了,其他十亿人互相提供从头到脚的服务,每一个细节都有一种专业,而且政府除了维护治安之外不收额外税费,如此加大服务交换,全社会的享受指数肯定让地广人稀的老毛子嫉妒得吐血而死,没死的人纷纷把打工所得的钱拿到中国来享受服务,钱花完了再回去打工,如此这般,全世界的财富都流到中国……网友聚会就是这样,以上不过是这一天的花絮之一。在今天三个半小时的畅谈中,缥缈兄所谈到了安徽粮食系统做假蒙老朱的事,不争论提到但未充分展开的单一目标政府与多重目标政府之行为模式差异问题,书生痛陈人大代表选举中,莫名其妙产生的选民小组组长私下决定哪些候选人进入决赛权,从而使看似良好的选举制度荒唐化的亲身经历,都使在座的各位享受到了丰富的精神下午茶。这也是一种因为人多而产生的福利啊。因为某些同志惧内的原故,会议到五点半结束。拐了个弯把缥缈兄送到木樨地,我前往北大。三多时没来了,进入校门时心情居然有点激动。这是男人谈政治过多的后遗症。在昏黄的路灯下缓缓行过拖手的学生情侣、一望可知的进修地方官群体、花钱镀金的EMBA学员一排一排的小车、急匆匆踏自行车赶路上自习的那些我向外甥描绘了一中午的北大理科生,心情一阵好过一阵,这个让我当过一年兵,让我犯过各种事,倒过各种霉,进过数次保卫部,对年级学工组组长拍过桌子,经历过喜欢的刑事诉讼法老师被发配到贵阳而尊敬的前任导师在经济特区被三陪小姐打死的惨痛故事,从纯朴的西北少年蜕变为一个生活态度暧昧的毕业研究生的园子,总是让我感到那么放松、亲切。车子停在电教前最后一个车位上(PekingUniversity的确被现在的学生们称作ParkingUniversity,但我觉得这是一个大趋势,除非实现了我下午所谈的出租车自由化模式),我不动任何脑子地去大讲堂售票处排队,也不管今天是什么节目。我就是为了进去坐上一坐。排了半天,到我了,要一张今天的票,售票员说早没了,别人排队是买下周四的《手机》票。郁闷但不觉得丢人,这是自己的地盘嘛,调头离开就是了。沿着大路往南门去,想去风入松。路过一个博士楼时,突然想起1992年冬天我不怀好意地纠集了两三位同学去骚扰他们二级英语班漂亮迷人的英语老师、后来受挫喝吐了的事情,又倍儿激动地走进去,想找个男厕所放松一下。伤感啊,现在竟然想不起那楼号是二十几了。跟着前面的同学进了门,几位男生上楼,我在一楼右拐,走着走着有一屋子出来一位女博士,特意地看了我一眼。于是忙问:男卫生间在哪儿?二楼。楼道顶牵着两条线,满满地挂着洗干净的衣物,走在中间,有一种穿花拂柳的感觉。上完厕所,惊奇地发现外间的洗手台边有一女生在洗碗。出楼时发现楼居然是上锁的,跟写字楼里一样需要用卡扫一下。我当然没卡了,于是朝门房的女人喊了一声阿姨,第二声忙换成大姐,也许得改成小妹才对呐。女人冷冷地问,来找谁的,让谁把你送出去。我说我来谁都不找,就为上个厕所。女人一边开门一边说,下回来上厕所就不给你开门了。出得门来,心情依然高涨,我阔别多年的校园生活啊。又走了几步,发现原来农园的所在现在有一大型建筑光照如昼。是新建的学生食堂。我决定在这里吃一次饭。食堂的确很新潮,外边有往楼上开的滚梯,里面又装有直升的电梯。还是那一句老话,今非昔比。问了一下,说不收现金,“请到吧台买卡”。啧啧,吧台。买了十块钱的卡,多了个心眼,问这能当几块用,被告知可当七块八用时,觉得自己的直觉真是可以啊!要没问,端上十块钱的东西去划卡就糗大了。这肯定是因应北大校园里流窜着大量的社会闲杂而发明的铸币税,同学们通过内部渠道肯定是一块当一块。这个制度不错,支持!算着算着拿了七块八的东西,交钱时人家说是七块五,我说那卡能充值么?不能?那我不要了。师傅说,拿着,那边有豆包一个三毛。心下一阵惭愧,赶紧收好。食堂的桌子很干净,找了个空位,坐下后又打量了一下整个餐厅的格局。国家是发展了,在这么体面、人性的地方吃饭,这些孩子成人后的心理应该阳光得多了吧。正对面坐着一个头发竖着、有点胡子、一脸痘痘的男生,根据盘子里的东西和刚才的认识,可以判断他的盘子里装着四块五。一天十块的话,一个月三百。我一边吃,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四处张望。大投影正放着中央五,有人站在跟前看,脸上也有些胡子,头发也竖着,脸上也坑坑洼洼。羡慕啊,我一边吃一边色迷迷地看着这些过去的自己在目前的自己身边走来走去。男生吃完走了,新坐下来一位女生。拿着一大瓶白开水,看来吃完饭又要去上自习了,为什么我的外甥不是这样的?因为他上的不是北大!我一边恨恨地想,一边看近在咫尺的大二女生(不知为什么我就知道她是大二)的脸庞,与男生的痘痘相辉映,她的脸上有很多细细的绒毛。我想像着两年以后这张脸就要走到社会上,到所谓的公司里,面试通过后,开始变得光滑、白皙,并在有了一定的经历后不可避免地憔悴下去,多么让人心痛的过程啊。祝你平安,姑娘(当时我真的想到了这句话,而且用的是张承志的风格)。吃完饭,跟着学生们排队放完餐具,我真的回到售饭的柜台处拿了一个馒头装在兜里,这样就花完了卡里的钱。穿过南门,欣慰地发现夏天看到的“野蛮拆迁违反三个代表”等大幅标语还在南门西侧已成废墟的照相馆墙上。这就是北大,因为有人抗议,拆迁就中止了,一停就是一年,领导还是不错的!心情更加好了。来到风入松。意外地发现资源楼的外墙上那硕大的竖写“风入松”三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书店”。想想人家老板修改得很有道理。有几个外地来京人员能知道“风入松”是个书店?书堆里发现一本装帧美丽的《张爱胡说》,翻了翻后决定买之。因为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一篇到处流传的只是和张爱玲的情爱故事,这书里居然是从他小时写起的。因为缥缈兄下车前叮嘱买本当期的《当代》看一篇农村调查的报告文学,就到处找期刊柜。多时不来,格局已生。问过售书人,知道这里没有该杂志,有点怅然。胡乱又拿了一本书,离店,回家,赶着看北京一台的《绝对权力》。一周前不慎被这电视剧抓住了,于是想看下去编剧如何把这反腐的大戏收场。果然是戏剧,今晚已演到邪不压正,而最根本的原因是邪方在北京的靠山——一位元老的太子被证明是一个退伍军人扮成的骗子。周梅森还是很毒啊,夹带了私货在此被我看出。倘若那太子是真的呢?那么齐书记和刘秘书长两位高大全人物的小命就悬了,这一点傻子也看得出来,只不过被编剧用春秋笔法给蒙过去了。这至少说明整个创作集体还不是发了臆症,他们知道大家知道(不是病句)所有的潜规则,都看得懂。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变成了以上的文字。写到这里已是“这一天”的下一天了。网上网下的人们都在过夜生活,在北京,在外地,在中国国内,在中国国外。大家晚安。[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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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转,绝不高于生活《万科》周刊暂停最深刻地体会到自己是一个沈阳人,是在十年前。那会儿我还年轻,第一次从远方回家过年,前半程坐得谨慎而压抑,在上海转签后终于坐上了沈阳段的火车。车开不久,一位乘客操着浓烈的东北腔冲列车员喊:“大姐,有雪花啤酒没?”雪花啤酒是沈阳的老牌子。列车员话接得也麻利:“今年沈阳一场雪都没下,你让大姐上哪给你整雪花去!”大姐的嗓子亮得像口热辣辣的白酒,在轰然而起的笑声里,邻桌刚认识的两个老哥守着一瓶老龙口、两包花生豆,已经开喝了。前几天,有北京朋友跟我诉苦,说到了沈阳发现那里没有夜生活。我说你丫这是在夸沈阳人民高雅呢,还是在侮辱沈阳?那些自诩高于生活的东西,沈阳或许没有,可要说生活,只要是24小时以内的事,沈阳全有。下回再去沈阳,你听我的,甭去五星级的酒店里找生活,那不属于人民群众。先去小馆子吃一顿吧,喝点小酒,别要五粮液、XO,那不是秃老亮爬电线杆子——装灯嘛!就来一个三两装的口杯,辽中、法库的白酒味儿都挺正,沈阳的老龙口也行。吃什么?那看你爱哪口了。海鲜大全、满汉全席之类的大馆子招牌响,我就不介绍了,真正有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店,十个里面倒有九个门脸算不上漂亮。而且,这些地方外地人通常不知道。市体育学院西门有家小店,叫奥凯熏味大全,每天要外卖的人排长队。熏豆皮、熏鸡架、熏鸡脖、熏猪蹄,熏烟是按秘方配的植物烧出来的,绝对是一流的下酒菜,一个口杯估计是挡不住了。你要是爱吃酸辣甜,推荐朝鲜菜,韩都的烤牛肉和狗肉汤沈阳最有名,分店也开了好几家,你一说韩都出租司机都知道。不过要是吃朝鲜小菜,比如辣萝卜块、辣白菜什么的,最好出来换一家,因为最爽口的得数位于皇姑区北市附近的云龙烧烤店。满族风味也有,沈阳是大清朝的老家呀。和平区一经街的南市杀猪菜馆农家风味特足,那里的血肠白肉、酸菜粉条都是害眼病贴膏药——没治了。杀猪菜馆还有一道炒脆骨,咬起来咯吱吱地,一个人吃,能给自己解闷。串了几家馆子,喝下2、3个口杯,夜晚在微醺中才刚开头。接下来干吗?放心吧,不会让你去泡酒吧、洗桑拿,全国已经小康了的人民除了忙着数钱,都在干那些!把三里屯都泡成啤酒展销会了。到沈阳来,怎么着也该换换样儿。咱上剧场去!看话剧?不是。话剧,尤其小剧场话剧,属于高雅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沈阳对号称高于生活的东西具有先天的免疫力,“做报告,喊口号,沈阳人民不感冒,”出租车司机会跟你说:“别装神奇啦。”除非赵本山演,不然票房可没保证。沈阳的特产是二人转,“宁舍一顿饭,不舍二人转”。前排有特座,咱坐中间,10块、20块的足够了。嗑瓜子儿,喝茶水儿,听小曲儿。二人转在东北也火了200多年了,要说世界上还有不高于生活,而是与生活混血长肉的艺术,上世纪初的爵士和现在的二人转算两个。二人转是一个统称,一个人演叫单出头,两个人的叫二人转,把场子铺开了的人物戏叫拉场戏。按美学家王朝闻的说法,二人转“她好像一个天真、活泼、淘气、灵巧、泼辣甚至带点野性的姑娘,既很优美,又很自重,也可以说是带刺儿的玫瑰花”。他是在说二人转,我倒觉得好像是在形容我那开放在初恋中的东北女孩。余秋雨说得更邪乎,“我的《中国戏剧文化史》有缺漏,书中重点介绍的剧目历史上没演过几场,而像二人转这样天天都在生活中演的戏却无法出现在大学的讲台上,无法出现在任何文字本上,这对我们学者而言是个耻辱。”二人转艺人们没空在意学者的耻辱,写进书里也不能当饭。他们在村镇、地头走场赚点辛苦钱,那些收了庄稼趁农闲唱戏的叫“高粱红”,全年都唱的叫“四季青”。二人转出了不少名角,老的不说了,赵本山、潘长江、李静、高秀敏都是唱二人转出身,靠演小品出了名。要说二人转重新火起来,赵本山折腾出来的电视连续剧《刘老根》起了挺大作用,老赵现在也成了沈阳的旅游形象大使,与其他城市形象大使青春靓丽的少女脸蛋相比,老赵或许更接近城市的本质。进了场子,你就会发现黑土地里冒出十个八个赵本山太正常了,不光台上能逗,台下起哄捧场的都能让人乐半宿,简直有“人皆可以为尧舜”的架势。二人转演员都有绝活,转个手绢翻个跟斗是最基本的,你要是听到刘欢在唱《大河向东流》也别惊讶大腕怎么来了咱这寒窑,台角上边唱边颤的那个“小老太太”就是模仿秀的高手。二人转讲究“说学逗浪唱”,这个“浪”字诀曾经引得一大批有理想的文艺工作者立志将其改造,但等到看A片、发桃色短信在文化人儿中流行起来之后,大伙就都开始引用名言了,孔子云:食色性也。而沈阳,真正是一所两个人的城市,男人和女人。跟二人转一样,“千军万马,就是咱俩”。在两个人之间,生活显露真实的一面,谁跟我谈“寓教于乐”我跟谁急,二人转毫不掩饰它彻底的娱乐精神。两个人之间的娱乐自然顾忌无多,哈哈一笑,不就图一乐嘛。即使是名角,上台通常也不马上演正戏,而是先唱一段“小帽儿”,既溜溜嗓子热身,也制造点气氛。“小帽儿”大都和过年的情节有关,二人转本来就是农闲“猫冬”时解闷的。比如《看花灯》、《双回门》、《小拜年》,第一句台词都从“正月里来”唱起,要么是“正月里来是新年儿啊,大年初一头一天儿啊”,要么是“正月里来正月正,正月十五逛花灯”。一出《小拜年》是最常见的“小帽儿”,你要是说这出我看过咱走吧,那你就外行了。我前后看过4回,每一次都有“事故”,有中间插进一段“说口”的,有故意唱错词引出包袱的,总之都让你笑,笑得没有一次重样的。“从前看你竹竿子样,长来长去节节空;从前看你像豆芽菜,长来长去弯了躬……常言说好虎一只能拦路,(你是)一百个黑瞎子五十对熊!”(《回杯记》)作为土得掉渣的民间艺术,二人转险些被西方戏剧理论和舞台程式批得销声灭迹。说唱靠本子,唱腔靠谱子,动作靠导演,这些规矩让二人转失去了特色和活力。二人转出彩就出在表演现场即兴、狂放无忌,整个演出完全以台上的演员为主,乐队的调门也跟着演员走,一曲开唱,没人能说出它哪停哪缓。这点上的确很像上世纪的爵士乐。爵士乐也是来自社会最底层人群的自娱自乐,充满了音乐的即兴发挥和演唱热辣的性挑逗意味,而且决不会出现相同的现场版本。后来白人元素越来越多,爵士乐的“高雅化”使它最终迈进了林肯音乐厅,演奏却日益沦为炫技。二人转里面的“性”,既直露、火暴、不羁,又让初来乍到的你在冷不丁目瞪口呆、面红耳赤之后,心里暗自叫绝,咧嘴儿会心一笑。一笑之际,彻底放松。“大姐你天上住的是高楼大厦。”“我情愿跟你住着茅草房……”“大姐你上方吃的是山珍海味。”“没有小女婿吃啥也不香……”“大姐你天上的户口下方搁不下。”“我情愿跟着你把盲流当!”(《张四姐临凡》)演员们咬字儿咬得也个色,儿话音很多,但和评剧或者北京方言的儿化音不同,北京话的儿化音让人感觉利落、脆亮、讨巧,二人转里的儿化音却总透着股戏谑劲儿。“可别累坏了你的身子儿”,这句唱词的感情色彩完全根据主语不同和演员的肢体表演而变化,当主语是“大妹子儿”,那就是一对小情人儿在打情骂俏;当主语换成某个宏大叙事的主角时,就完全成了一次让对方啥话也说不出来的“恶毒”嘲讽。满台的儿化音里晃荡着一副吊儿郎当、嘻皮笑脸的架势,没这架势怎么混江湖啊。江湖的口味就是二人转的风格。演员逗是逗,你别看他粗口不停,满嘴段子,但有一点,二人转二人转,“万人围着二人转”,永远是这两人在台上互相玩笑取乐,把自己贡献给群众的搞笑事业,从不拿别人说事儿。偶有那些两个人互相挖苦得有点过头的情形,观众虽然还在笑,但总有那体贴敏感的看客,拍着手鼓掌却低了头:艺人不易啊,茶社里演,夜总会里演,桑拿房里演,炕上地头,牲口棚里,只要有观众两人就转起来。除了自己和搭档,没有任何资本,谁的眼色都得看,那就只好拿自己开涮。损己娱人算不上高尚,但互相开开心的同时,却让种种居高临下的“关怀”与“教化”,显得除了博人一笑之外什么都不值。“……你太累了,也该歇歇了。”“这歌唱得好是好,就是有点虚头八脑。我歇了你给钱呢,孩子他妈都下岗六年了!”对那些大红大紫的名人,二人转演员表现出典型的民间气质,既不奉承攀亲,也不讽刺嘲笑,而是用最狠了一招:模仿,以假乱真的模仿,让你在惊讶、爆笑与丰富的联想中,感觉釜底抽薪的肆意和把日子颠倒过来活的痛快。在长期被指责为低俗的表演中,似乎隐有真正的大幽默。东北话里有一句口头禅叫“没正形儿”,用来形容二人转演员正合适。这群活宝一遇到正经表演就绷不住劲儿,让他们做一场鼓舞人心的报告,非得事先吃两片“伟哥”不可,不然讲两句就疲软,总忍不住插科打诨的。台下要是掌声热烈,台上保准绝活不断,所以你看的时候别介意演员怎么总是跟观众讨彩,即兴类演出的一个特点就是演员与观众不分家,气氛出来了演出越发地好看,所谓“人来疯”是也。用二人转演员自己的话说,要演就要尽情尽兴,将“随意性”推到大狂大美的地步。“要爱就爱他个死去活来,要思就思他个神魂颠倒,要醉就醉他个天昏地暗,要折腾就折腾出个戏来,折腾出满堂喝彩!”在以全球化为口号的城市生活对西方世界的模仿秀中,大喜大悲、大收大放、充满乡野气的二人转能不能被写进戏剧史,能否被主流社会承认,实在也没有哪个东北人有精神头儿去劳这个神。作为纯粹农村民间戏曲的二人转,在改革开放20多年后工业化、城市化轰轰烈烈的今天,不但没有式微,反而进城了。几乎在进城的第一天就和街头的工人文化打得火热,这本身就颇具意味。二人转在21世纪的沈阳仿佛成了隐藏在铁西区废弃的厂房之间、艳粉街上某扇门后,再也丢弃不掉的一座秘密花园,在里面可以肆无忌惮地释放情感,发泄郁闷,打骂玩闹,且乐今宵。看完了现场,连喊带跳的估计你又饿了,翟家驴肉城这么晚早关门了,咱去“大青花”消夜去,要不就进“一手店”,一人戴一副塑料手套啃酱脊骨喝扎啤。“白加啤,出问题”,别怕,我有醒酒的秘诀,沈阳人民都知道,晚上要是喝高了第二天一早直奔西塔冷面店,3块钱一碗原汤冷面下去,保证又是一个社会主义新人。回北京,又想二人转了,咋办?这病我给你治,去酒吧追“二手玫瑰”乐队的现场看。“二手玫瑰”是最时尚的二人转,崔健他们管它叫摇滚。你不信?咱先不说主唱就是地地道道的东北人儿,你听这唢呐声里像针尖儿一样咬你耳朵的词儿:“混到了北京我混没了牵挂,混乱了生活我混长了头发,究竟是什么让我无法自拔呀,是不是我拔出来真的就软了。”没错吧,冲这浪劲儿就能看出它的二人转出身。这乐队的风格用俩字儿就能形容:恶劣。“我们的生活它还在开,往哪开?往红楼梦里开。我们的爱情它还在开,往哪开?往高潮里开。我们的青春它还在开,往哪开?往枯萎里开。我们的理想它还在开,往哪开?往西游记里开。”这种恶劣也已经上升到了恶毒的艺术高度,在众人为开屏的孔雀叫好的时候,他总是拉人转到孔雀背后去瞅两眼。至少和二人转一样,这些歌唱时刻提醒听众,那些自命高于生活的东西常常有一条形而下的命根子儿。什么?你到沈阳看过二人转了,觉得那真是太俗啦?是啊,我没说不俗啊,总结全文大意如下:谁愿意看谁看去,中途退场你有这个自由,但别事事地说什么要提倡高雅艺术,急着净化市场,砸人饭碗,你没瞧见还有那么些人苦哈哈乐呵呵地坐在场子里看得美吗?我能向你证明的只是——沈阳让人舒服着呢,街上有人转来转去,台上有人转前转后;绝对不会有人强迫你高雅到把小腰抻坏了。在我此刻的回忆里,这所城市只顾忙着生活,从不鼓励高于生活。[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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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半,交友酒吧《万科》周刊黄铁鹰西安皇城酒店附近有几个酒吧,不知什么原因大部分生意都很冷清,服务员比客人多。我泡酒吧的原则是:客人少的店绝不去。因为到酒吧是找热闹来了,没人怎么找热闹?另外,酒吧的灯光都较暗,如果人再少,总觉得像“黑店”。因此,一晚上连闯了3间店,都是一进门就给吓出来了。惟独在东大街上靠近鼓楼处,有一间叫“八点半交友酒吧”生意很好,客人进进出出,显得很热闹。可是一看这个酒吧的名,又有点不敢进了。什么叫交友酒吧?难道进去一定要交友?不交友就不能喝酒?进去喝酒就能交到朋友?有这等好事?是不是挂着羊头卖狗肉?我以前的职业经常出差,国内国外没少泡酒吧。全世界人泡酒吧的心理都差不多:解闷。在酒吧里有两种方式可以解闷:找人聊天;看别人聊天。酒吧里的表演往往是聋子的耳朵——可有可无。在酒吧里能交上朋友是解闷的最高境界,发展为一夜情的是解闷的极品,导致结婚的则是极品中的极品。2004年5月结婚的丹麦王子同他澳洲塔斯马尼亚的新娘,就是在悉尼的酒吧解闷时相遇的。因此,除了酒鬼,大多数泡酒吧的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要的是那种气氛和遐想。然而,绝大部分酒客达不到最高境界,最后只能捞了个喝酒解闷的作用。这个招牌太吸引人了,它把酒客们想要而又得不到的东西,赤裸裸的说出来。尽管有许多疑问,我还是鼓足勇气走到门口,向正在招呼客人的服务员问:“这里面干什么的?”小伙子说:“酒吧。”我又问:“怎么交友呀?有人给介绍吗?”小伙子说:“不。自己进去找,愿意找谁找谁。”噢!我心想那不就是酒吧吗?这么多人,看来不是黑店。进到里面,果然人潮涌涌。我的同伴说:“咱们分开行动,看谁能先找到朋友。”我说:“行!”我把棒球帽向下压了压,让心理感觉年轻一点。服务小姐把我领到一个座位上,问:“喝什么?”我说:“双份杰克.丹尼,不加冰。”我又说:“我是第一次来,这里面怎么交友呀?”她说:“有3种方法:第一,你看中谁了,直接过去找就可以。第二,你看每个桌上都有号码,你要是看中哪个人,不好意思直接过去,可以添一张交友单,把你的桌号添上,请服务员给你递过去;如果她同意了,你就可以坐过去了。第三,你也可以把你的个人资料和桌号添到交友单上,送到中间的吧台,那里的服务员把你的资料打到电子屏幕上,别人就知道你的情况了;如果有人相中你,就会过来,或通过服务员联系你。”酒来了。我喝了一大口,端起杯开始四下巡视:酒吧里有四五十人,显然男多女少;并且都是年轻人。看着看着,我有点打退堂鼓:因为同这群人比,我的年龄不再有优势了。可是既然来了,观察一下再说吧。抬头看见吧台上面电子屏幕打出的字,我乐了。第一行:“12号台,楠楠,白领丽人,豆蔻年华,手机1234567。”第二行:“15号台,雄伟男士,1米78,年龄33岁,公司副总经理,爱好爬山游泳。”第3行:“20号台,菊苣,70年代出生,化妆品生意,爱好:蹦迪,电话:7654321。”正看着,我的同伴端着酒杯过来了,说:“我转了一圈了,看来没戏,咱们年龄太大。”我说:“别着急,才9点半。你还是回你那儿坐,别影响我交友。说不定就有人喜欢和咱们这样满脸沧桑的人聊天呢。”他说:“那你得找间夕阳红交友酒吧。”说完,他回到他的23号台去了。我的酒快喝完了,也没有物色到一个可搭讪的对象。我看大多数人,都是先以纸为媒,或向目标投纸问路,或通过电子屏幕上介绍自己。于是,我也向服务员要来一支笔和交友单。写上:23号,男,名大学博导,50岁,爱好:周游世界,指点人生,教人发财,电话:815815。我径直走向吧台,亲自交给了酒保。那小伙子看了看纸条,盯了我一眼,说:“这就给你录。”我刚回到座位,就听周围传来一阵阵窃窃的笑声。抬头一看,我写的那条征友广告打上去了。有些坐在远处的人,还特意站起来向23号桌我的同伴那里望了望。看我的同伴还没反应过来,我笑着钻进了洗手间。当我从洗手间出来,向我同伴望了一眼,他依然傻呆呆嘬着酒,左顾右盼地觅友呢。可是还没等我坐下,周围又响起一阵更大的笑声,这时我发现有人开始注视我,我一抬头,看到屏幕打出:“27号台,澳洲俊男,55岁,农民,1米65,欲觅芳龄30以下,身高1米65以上,能讲英文,受过大本以上教育的女子为友。电话:518518”。他妈的,我就是27号!我的同伴狞笑了。为了证实我不是1米65,我只能自嘲地站起来,把帽子摘下了,给大家敬个礼。可是接下来,越坐越不是滋味,总觉得一双双年轻的眼都在盯着我笑。我向同伴打个招呼,狼狈地跑出来了。不一会儿,他也笑着出来了。我说:“本来这里就男多女少,你把我的年龄加大,身高减小,我不就更找不到了吗?”他说:“这就像美伊战争一样,一旦打起来,就不由你了。”在回酒店的路上,看到那几间仍然开着门,但没什么客人的酒吧,我说:“为什么8点半交友的生意好?”他想了一会说:“我相信是面子问题。本来酒吧就是交友的场所,但咱们中国人好面子,即使在酒吧里,陌生男女之间搭讪也需要不是一般的勇气。而8点半交友酒吧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名义,被搭讪的和被拒绝的都无所谓,因为来这里就是交友的。”我说:“名正言顺就有这么大作用?”他说:“对呀,比如说:民国时期蔡锷将军到北京八大胡同逛窑子,爱上了名伎小风仙,也要说是为了躲避儿皇帝袁世凯的耳目——为了革命的名义而嫖妓的。因此,这个故事在中国人的耳朵里才能变得顺了。”我说:“可是,我观察了,即使在8点半酒吧里,大多数人还是通过纸和电子屏幕来传递信息,而不是主动过去搭讪。是不是西安人特别好面子?以至于名正了,言还不顺?”他说:“这不是西安人的问题,咱们也一样,年龄一暴露,就不自然了,怕人说:老马吃嫩草;老不要脸……,因此,还没行动就感到猥琐了。人心虚,做事当然要先投石问路啦。而那些西方鬼佬,因为文明历史短,进化程度不如我们,对这些猥琐的事不以为耻反而为荣,所以在酒吧里才显得那么自然。”[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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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徐克的《笑傲江湖三部曲》《万科》周刊埃德温·福斯特若平扬/译我第一次有幸在大屏幕上看《笑傲江湖》是在纽约举行的徐克电影回顾展上。我几乎错过这部电影,因为我琢磨着大多数的影迷认为《东方不败》比它优秀许多,必定是有理由的。幸运的是我的一个朋友说服我说花9美元看这部电影是值得的,而且我们计划接下去看《东方不败》。《笑傲江湖》应该是当代电影史中最被低估的电影,一种有争议的看法认为它甚至比《东方不败》更好,我不知道它为什么没有被热烈追捧。这次回顾展的观众非常喜欢这部电影,我敢说超过了对《东方不败》的喜欢——公平地讲,《东方不败》放映太晚且拷贝太差。无论如何,我们无法否认《笑傲江湖》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电影。我无法理解:这部电影有这么多的导演(署名的有四个)和数不清的制作问题,它最终怎么还能成为一部很有品质且风格连贯的电影作品——我们该为电影奇迹而感谢上帝。与香港传奇导演胡金铨一起,徐克在本片中坐上了导演席(在后两部续集中他只担任监制),他用灵动而幽默的光芒推动着这部电影。他同样也给电影增加了动人而不伤感的人性。《笑傲江湖》向更传统的武侠电影表示了敬意,同时也开创了使用吊钢丝的高度活跃的风格,这点在后来得到很多电影比如《卧虎藏龙》的借鉴。一些西方的评论家抱怨片中的动作和情节难以理解。如果说像《笑傲江湖》这样相对直接的电影,他们脆弱的神经已经受不了,那么他们看《风云再起》的时候麻烦不就更多了吗?《笑傲江湖》中缺少东方不败这样的大反派,但这并不必然是缺陷,每个事物都有属于它的时空,《笑傲江湖》就是令狐冲的故事。搞笑而可爱的许冠杰饰演令狐冲,华山派的大弟子。顽皮的小师妹岳灵珊(叶童饰演)跟着他去完成一项任务,这个任务使这个天真而坦诚的剑客卷入了灾难与权力斗争。故事发生在明代,一个魔鬼般的太监——在武侠电影中经常出现这样的人物——和他的手下努力找寻着一本武功秘笈《葵花宝典》,上面记载着获得超自然力量的方法。经过一连串的事件和让人晕眩的打斗之后,令狐冲与他的小师妹卷入了冲突,很多来历不明的人都想找到《葵花宝典》。在这一过程中他们遇到了两位英勇的年老剑客。其中一位是日月神教的成员,他写作了一曲“沧海一声笑”。歌曲与他们的友善感染了令狐冲。对令狐冲施加影响的还有另一位流浪江湖的老者,出人意料地,此人是一位剑术大师。令狐冲不仅从他那里学到了“独孤九剑”,而且他还使令狐冲回到华山以后对自己的师傅产生了怀疑。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令狐冲与日月神教搅在了一起,日月神教是一个类似吉普赛的高地人的迷信团体,他们被更狡猾的中原人所敌视。日月神教的首领是一个坚忍克己的挥舞鞭子的女人,她叫任盈盈(张敏饰演)。她的好朋友是放荡的驱蛇者蓝凤凰(袁洁盈饰演,她的出色魅力使她在第二部中仍然饰演这个角色,本片中的其他人都没有得到这种荣幸)。在影片的最后,令狐冲赢得了这些女人的好感,她们帮助他对抗邪恶的太监。但随后令狐冲不得不与自己的师傅决斗——那是一个为了得到《葵花宝典》而出卖徒弟的虚伪小人。令狐冲和他的女性朋友们经受住了残酷的考验,但是这位年轻的剑客已经永远不再迷恋这个江湖。从表面上看,《笑傲江湖》是一部机智诙谐而编织精当的动作电影,从头到尾充满动感和娱乐性。但在急速的外表之下,它其实是一则关于官僚社会的腐败本质的寓言。影片中只有那些拥有极大权力的人(朝廷、华山的掌门,等等)才努力不计任何道德代价夺取《葵花宝典》。反之越是弱小而被压迫的人(华山弟子,流浪者,苗人,等等)越有道德原则,他们认为荣誉与忠贞远远比《葵花宝典》重要。在与令狐冲的热闹对话中,华山掌门不成功地试图利用弟子对门规的忠诚,让令狐冲食言讲出《葵花宝典》的所在。对话最后表明,令狐冲对禁止食言的门规的理解远比他师傅深刻。本质上,在社会中,那些制定并实施法律的人,正是那些最先蔑视与滥用法律的人。在影片的高潮,下面的问题又被提出:到底什么更为重要?——一张能够带来独裁与无限权力的纸还是朋友写的一张非凡的曲谱?令狐冲遇到的那个寂寞高手就是一名希望与这个野蛮无良的世界断绝一切瓜葛的隐士,后来令狐冲追随了他的榜样。《笑傲江湖》有一个潜在的主题——寡头政治为了得到或维持权力而扭曲自然人性中最基本的道德真理。既然如此,那远离这个险恶而堕落的社会不更好吗?当那些朝廷鹰犬作茧自缚时,你与朋友尽情欢唱“沧海一声笑”不更好吗?东方不败程小东作为本片的导演,创造了一部更加隐晦神秘的作品。这一次令狐冲的扮演者变成了李连杰,这位超级动作巨星使这个角色具有了更加超凡、狂野和激烈的深刻特征,这当然是必须的,因为与他演对手戏的是魅力十足的银幕女神林青霞。岳灵珊与任盈盈的扮演者是李嘉欣和关芝琳,这两位女星也是李连杰的常配搭档。东方不败的扮演者就是刚才提到的林青霞,她是20世纪80年代香港很受欢迎的女星,在《刀马旦》、成龙的《警察故事》等经典影片中都有出演。而东方不败这个角色则使她成为亚洲电影的一位完美偶像,这使她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众多香港电影中获得主要角色,如《白发魔女》等。在《东方不败》中,令狐冲被重新塑造成一个嗜酒如命的酒徒,与他的小师妹一起穿山越岭。他们在按计划与日月神教的朋友会合后(双方有几个月没见面了),打算前往牛背山归隐,在那里他们可以永远重回享受美酒歌谣的生活。我感到惊讶的是,人们忽略指出在看《东方不败》之前先看《笑傲江湖》的重要性。续集理所当然地指望观众已经看过前一部,看过《笑傲江湖》,那么《东方不败》里的很多情节和微妙之处就会得到理解。比如:令狐冲与日月神教的关系就是在早前经历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并具有了更多的意义。还有,如果我们了解了整个噱头的话,令狐冲用毒蝎子泡酒以获得更多功力这一小细节会变得更有趣——在第一部中,令狐冲差点被毒酒毒死。在经过一系列神奇的打斗之后,令狐冲及华山弟子再度与他们日月神教的朋友——任盈盈和蓝凤凰相遇。但是在分离的几个月中,发生了很多事。任盈盈的父亲——日月神教的老教主被人监禁,她的东方叔叔接管了神教。事实上,东方不败并不仅仅是接管了日月神教。在三部曲的每一部影片中,权力斗争都在不断升级扩张。第二部中,东方不败率领高地人试图征服藐视他们的中原人,日本武士也卷了进来。由于感到欠任盈盈的人情,令狐冲决定在归隐牛背山之前去完成解救任我行的最后重任,导致他又卷入了一场新的斗争,很不情愿地回到了武林之中。下面是影片最有趣的地方。在我们的英雄令狐冲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任盈盈的东方叔叔正逐渐变为东方阿姨。他得到了声名狼藉的《葵花宝典》,并且真的练习上面的神功,拥有了超自然的力量。然而这里有个陷阱,他必须自宫才能练成神功。结果,东方不败变成了女人,他表现出一个神功无穷的变性者所具有的喜怒无常。这还不是全部,真正最有趣的在于,我们的酒鬼主角令狐冲(他不知道东方不败的真实身份)开始了与东方不败的浪漫爱情。虽然在很多评论《东方不败》的影评中经常提到《哭泣的游戏》这部电影,但令狐冲与东方不败之间的罗曼史却从不见人提及,即使这是影片中最重要的情节线索。在它那火爆奇妙的打斗场面和纷乱的意象之下,《东方不败》其实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令狐冲与东方不败,两个命运多舛的人之间的悲剧。并不是说令狐冲很难作出选择:岳灵珊和任盈盈都渴慕他。但他当岳灵珊如兄妹一般,这让岳灵珊一直很沮丧;即使他很关心任盈盈也不能说明他爱上了任盈盈。令狐冲的不幸在于,他梦中心爱的女人是东方不败——她不是真正的女人,虽然在影片中他是如此像女人。《葵花宝典》对东方不败来说是双刃剑:一方面,它给她无穷的超自然力量;但另一方面,它也让他变成了她,因而远比一个纯粹的男人在情感上要敏感和脆弱得多。当东方不败没有征战杀戮的时候,她会想要远离事物,畅饮美酒,并对这“无良的世界”耿耿于怀。正是她的这一面吸引了令狐冲,反之亦然。顺便说一句,东方不败与令狐冲在水中一起品酒开始他们的爱情的场景是电影史上最美好的时刻之一。哎!在影片的最后,立场的不同使令狐冲与东方不败不得不正面冲突,对抗彼此。尽管早前残忍地杀死了令狐冲的大部分朋友,东方不败仍然表示他对令狐冲的感情是真挚的,因此她无法下手,没有尽全力去对付令狐冲。在那精彩绝伦的决战之后,东方不败似乎被摧毁了,任我行又重新执掌了日月神教。但第一部笑傲江湖的道德主题仍然主导着这里,任我行与他的前任一样残忍。出于对无端杀戮的厌恶,令狐冲和岳灵珊离开了中土,去往扶桑。这部电影和令狐冲的故事到此为止。[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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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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