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长发的男孩不经意地把手中的一束东西扔到火里去。镜头靠得更近,珀金斯小姐认出了那熟悉的颜色——白、红、蓝。天哪,这些孩子竟然把国旗扔进火里!那可是美国国旗——一个国家的象征!这是个柯达相机的广告,广告照片瞬间在屏幕上显示出来。但是珀金斯小姐无法克制自己的愤怒。那些学生难道不了解,有时候国家是为了安全才发动战争的吗?法国被打败的那个夏天,她才二十二岁。希特勒开始轰炸伦敦时,她只比山姆大十岁。那个时候美国还没有加入战争,每个人都认为希特勒会进攻英国,并且打败英国。可是英国皇家空军把希特勒打了回去,他们击落希特勒的飞机,使纳粹对英国的攻击变得代价高昂而无法继续。她绝不会忘记自己和父母在厨房听无线电的那个晚上。当时丘吉尔向全英国发表广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多的人欠这么少的人,欠得如此之多……”他话语中的“这么少的人”指的是皇家空军的飞行员。她看到眼泪从父亲的脸上流下来。丘吉尔说得不错。当天晚上,已经成为医院护士的珀金斯下班之后,她自愿留到了深夜,卷绷带、缝被单……她愿意为那些飞行员做任何事。最后,英国打赢了。那些学生弹吉他的一幕又回到屏幕上。珀金斯小姐想,为了保卫国家的安全,那些大学生应该双膝跪下,向军人们致敬,而不是在这里抗议,还焚烧国旗。约翰先生把围兜从那个胖子的脖子下抽出来。胖子放了几张纸钞在理发师手里。“下周见。”他一面说着,一面蹒跚地走出去,临走还不忘向山姆的方向丢下一个好奇的眼神。珀金斯小姐看了就生气。约翰先生转向山姆:“现在轮到我最喜爱的顾客了。”但是当珀金斯小姐看到山姆的脸色时,她吓了一跳。平常这张脸上从来不缺笑容,可他现在紧咬双唇,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作为一个顾客,山姆通常比别人麻烦一些,但她通常可以用他的好脾气来赢得他们的心。“约翰先生,我不知道山姆今天怎么了。”“不不不要剪头发。”山姆粗鲁地大声说道。珀金斯小姐的下巴差点掉下来,这个一向温顺的男孩怎么了?但是当她把目光转到约翰先生脸上的时候,她惊讶地发现理发师眼角里的笑意:“你不是跟我说山姆开始上学了吗?”“是啊。”珀金斯小姐说,“可他只上了几天课,总不至于这么快就己经学坏了吧?”约翰先生微笑起来。“现在没有几个孩子愿意剪头发。他们的态度对我的生意是个致命的打击。”他耸耸肩,“可是我又能怎么样?人总要顺着潮流走。”屏幕上,警察把那些抗议的学生拖走,扔到警车上。“天哪,”珀金斯小姐说,“我从来没想过……”“阿比盖尔,如果你不介意,我得说你不能两面讨好。你不能把山姆放到这个世界上,却要求他不顺应潮流。”山姆看着珀金斯小姐。他的微笑比平常扭曲得更厉害:“拜拜拜拜托……”慢慢地,珀金斯小姐点点头。“我想我们可以再等一个礼拜。”她说得非常慢。约翰先生打开门。“其实我不想这么说,可是,不要回来得太早……”第九章到了星期一,已经是山姆上学的第二周了。虽然有好几个孩子对他微笑,但除了安以外,依旧没有人跟他说过话。就算是安,也只在上星期三和珀金斯小姐短短地交谈了一下,再没有跟山姆说些什么。“我妈妈是家长会会长,她负责这次糕饼的义卖,为了教练和球队的制服募款。”之后,安又跟山姆说,“我希望史密斯先生来当我的老师,现在这个老师是六年级里最坏的。”下课铃响了。安把桌上的书推到一边,站起来走向山姆。她站在山姆面前,两手叠在背后,好像打算说点什么,但她看上去还是很害羞。山姆觉得这有点奇怪,因为他听到别的同学说她“霸道”。山姆兴奋得手脚发麻,像有蚂蚁爬过。“安,”珀金斯小姐叫她,“能不能请你看着山姆,我去趟洗手间。”“没问题,”安说。她快步走到实验桌旁,坐在珀金斯小姐的椅子上。她急切地望着山姆。山姆以前看过这种表情,好像有点好奇,也有点不怀好意。贾斯——山姆的大堂哥——第一次来拜访他的时候,就是这种眼神。当珀金斯小姐不在的时候,贾斯就开始不停地对山姆发问。开始的时候他不了解为什么,后来才知道原来贾斯是要测试他的智商有没有问题。“你有几个盆栽?”安问他。山姆旁边的实验桌上摆了十一个小盆栽。用手比画“11”的数目比用嘴说容易得多,而且早晨的时候山姆通常比较懒,经过一夜的睡眠,通常要花好一段时间才能克服身体的滞涩。当他开始用手指比画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像条受过训练的小狗。“你是说‘11’吗?”安问他。山姆把眼睛往上看了看。“所以,你会算算数?”安又问。山姆又往上看了看。安用双手托着脸颊:“我来提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吧——教室里有几张桌子?”“三十。”山姆说。为了强调他的答案,他伸出三根手指头,再用力地比画出一个圆圈。看到他的答案,安用手指清点每一张桌子,算了算总数。“你答对了。”她的声音听起来像自言自语。山姆很高兴,因为安好像没有其他的问题了。为了快点结束这个游戏,他开始说话。“什什什么时候是你的生生生日?”“5月。”“我我我的也是5月。”山姆说,“我我我的是5月10号。”“我的是5月17号。”安说。山姆指指自己:“一起来庆祝5月的生生生日吧。”珀金斯小姐慢慢地走了回来。“现在我开始了解他了。他说我们的生日在同一个月。”安大声说。山姆非常不喜欢别人谈到他的时候对他视若无睹。如果这是他妈妈或是珀金斯小姐,他绝对不会原谅她们。他会把嘴唇翘起来,完成一个最完美的口水泡泡,然后用力地把它喷出来。不过既然他只是个新生,他决定放过安这一次的失礼。玛丽格尔德?格林在门口探了探头。她有着与安一样的金发,却扎了根马尾巴。她的身材像一枚鱼雷,蓝色条绒上衣在腰的部分扎得很紧。“安?”她在门口叫。山姆感觉到玛丽格尔德?格林是在怕他,他决定自己不要喜欢她。“进来,进来嘛。”安在里面叫她。玛丽格尔德摇摇头,走开了。“你的朋友为什么不进来?”珀金斯小姐问,“我们又不会咬人。”“她很害羞。”安解释道,“珀金斯小姐,我在下课的时间要跟她练跳舞。”“我懂了。”珀金斯小姐说。“也请你告诉山姆。”安对珀金斯小姐说,又好像山姆不在场似的。“你已经和我说过了。”山姆心里想。“请你跟他说我很快就回来,”安停了一下,“但明天也许还不行。”她摇摇头,“总会回来的。”“没关系。”珀金斯小姐回答。“我会再想些问题来问山姆的。”安说。“就像二加二等于多少?”山姆不得不抱怨。“那好极啦,亲爱的。”珀金斯小姐说。安离开了教室。“我也不受女孩欢迎。”温尼承认。“可女孩们不会问你一些幼稚的问题来测试你的智商。”山姆指出问题的关键。“不错。”温尼回答,“曾经有一个妇女对我说,她讨厌我的胡子和我的政治观点。我就回答她:‘你既不需要碰我的政治观点,也不需要碰我的胡子。’”“我只希望我的里外能对调一下,这样每个人都可以了解我。”山姆说。“我们都希望如此,山姆。”第十章今天是星期日,珀金斯小姐休息。山姆和妈妈的作息相当规律,如果不下雨的话,他们就会到保罗公园玩,妈妈看她的报纸,山姆则晒太阳。他喜欢太阳照在脸上的感觉,也喜欢闻青草的味道,有时妈妈还会分析时事给他听。“山姆,越战真是太可怕了。仅仅这个月就死了五百人,还没算上孩子。那些人有些跟我同龄,可轰炸还是没有停止的趋势……”妈妈分析完时事之后,她总会抱怨,“这就是我一直找不到好男人的原因,他们都死在越南了。”如果下雨,他们就留在家看电视,妈妈比山姆还要喜欢兔巴哥。有时候他们也用收音机听音乐,妈妈最喜欢披头士乐队里的保罗?麦卡特尼,因为他有一双温柔的眼睛。披头士的音乐从收音机流泻出来的时候,妈妈总是跟着他们一起唱。她最喜欢的一句歌词是:“爱情就是你唯一的需要。”山姆和妈妈有一个连珀金斯小姐都不知道的秘密——果酱甜甜圈。一旦珀金斯小姐知道,就会责备说“甜甜圈没什么营养,弄一碗粮食给孩子吃才是正事”。可是这个星期日有点不一样。妈妈把山姆的头发弄湿,把他的头发梳了又梳,还帮他把衬衫的扣子扣到脖子下面。她坚持让山姆穿蓝色的牛仔裤,虽然那条牛仔裤已经太小了,很不舒服。做完这些之后,妈妈后退了几步,盯着山姆看了又看。“准备好了。”她终于说。“我老早就准备好了。”山姆不高兴地想。妈妈推着他的轮椅到榆树街上,朝角落超市的方向走,妈妈通常会在那里买张报纸。山姆跟妈妈都不是早起的人。他们喜欢安静的早晨,可今天妈妈不停地说话,山姆都觉得有点头痛了,她还是说个没完:“别人,特别是男人,都喜欢有礼貌的孩子。山姆,我希望你随时把你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他们可以远远地看到教堂的尖塔。这个教堂是附近最高的建筑,有圣保罗的彩色玻璃。妈妈之所以选择这个教堂,是因为只有这里修建了方便轮椅出入的斜坡。“我们应该回去上主日学。我们多久没有去上主日学了,两个月?”妈妈继续说。山姆根本不在乎妈妈是不是带他去教会。那里总有很多老妇人喜欢拍他的脸颊,称他是“勇敢的孩子”。妈妈推着他从超市的正门走进去。有一个男人站在杂志架旁边,看到他们进去,他开始有点不安起来。这个男人几乎和山姆的父亲一样高。可是父亲的身材像个运动员,这个男人却十分壮硕。他的头顶上有一撮黑发,脸颊红润得像草莓;他的眼神锐利,嘴边没有笑容。特别引起山姆注意的是他手上的两枚大戒指,其中一枚上还镶了一颗大钻石。“哦,乔迪克先生。”妈妈看起来有点惊奇。她那对美丽的眼睛张得更大了。“你怎么在这儿?”“你好,戴维斯太太。”乔迪克先生鞠了半个躬,但他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妈妈的身体。“我只是来买份报纸。”他说。这个男人的声音低沉而粗糙。“这是我儿子,山姆。”妈妈轻声说。山姆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他觉得妈妈好像有点怕这个男人。“山姆,乔迪克先生是我们律师楼的一个新客户。”突然,山姆怀疑妈妈早就计划好要在这里与乔迪克先生见面。以前去公园的时候,妈妈从来没有要他穿蓝色的牛仔裤。但他马上转念一想,觉得这根本不可能——妈妈看到乔迪克先生的时候不也有点惊讶吗?只是,山姆也看得出,乔迪克先生对妈妈很重要。虽然他说不出这个重要的程度。“你你你你好。”山姆用最友善的声音向乔迪克先生问候。“你好,年轻人。”乔迪克先生说,“你的妈妈跟我说了很多关于你的事情,她非常为你骄傲。”“谢谢谢、谢谢。”山姆说。之后没有人再说话,妈妈与乔迪克先生面面相觑。“那么,希望下个星期再见到你。”妈妈说。“也许,戴维斯太太,也许……”乔迪克先生说。“哦。”妈妈的声音微乎其微。“很高兴遇到你,山姆。”乔迪克先生说。他出去的时候,山姆注意到他忘了买报纸。妈妈转过身来面向柜台。“需要我帮忙吗?”一个印度籍的店员用稍微高昂的声音问。妈妈好像没有听到店员在说什么。妈妈跟乔迪克先生好像都忘了买东西。“报报报报纸。”山姆试着提醒妈妈。但他自己也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什么?”店员问。“报报报报纸。”山姆又重复了一遍。妈妈好像突然从梦中醒来。“我们要一份报纸。”她说,又看着山姆,“来一些果酱甜甜圈怎么样?”山姆心里想着“好啊”。他往上看了看,但没有被妈妈明亮的笑容骗倒——她穿了蓝色大衣,她帮他洗脸的时候特别小心,不停地提醒他要有礼貌。乔迪克先生空着手离开的时候,山姆就知道他的第六感是对的。乔迪克先生跟妈妈计划好了要在这里会面。可是为什么会这样?他怀疑那个人就是跟妈妈去跳舞的人。但他宁愿不是,他不愿继续想那只戴着大钻石戒指的肥胖的手是如何握着妈妈的手。山姆讨厌秘密。虽然他自己也有很多秘密,但那往往要归罪于他不肯合作的舌头,他别无选择。当妈妈把果酱甜甜圈放在轮椅的塑料桌上时,他想:你不能对你的儿子保持秘密,一个秘密都不应该有。第十一章周三晚上,山姆看到妈妈的旧房车开进停车场的时候,他还坐在窗边的老地方。虽然这个星期妈妈每天晚上都出去,可她答应山姆今天晚上留在家里。他们要一起看《好运连连》或者《神仙家庭》,要看哪一个由妈妈决定。如果她愿意的话,还可以玩“吊人岭”或“井字过三关”。妈妈老早以前就拒绝跟他下象棋,她说他的象棋下得太好,她总是输。山姆看到妈妈像平常一样把车锁上,然后站在车边瞪着夜空。她为什么这么慢吞吞的?都已经迟到了,应该加快脚步才对。他听到妈妈把钥匙插在门上。还是一样,转动钥匙的声音是无可奈何的缓慢,没有一点喜悦和兴奋。门开了。她没有马上走到窗边看山姆,而是留在门口跟珀金斯小姐说话。周一周二晚上她都跟朋友出去玩,那个“朋友”会是乔迪克先生吗?今天晚上她本该陪着山姆,她不应该迟到的。这不公平!“你已经准备好跟山姆看电视了吗?”珀金斯小姐问她,“他已经等你等了很久。”“对不起,我又回来晚了,珀金斯小姐。”妈妈说。“我担心我还得再求你一件事。”山姆的头垂下来了。“什么事?”珀金斯小姐问。“能不能请你再留一个晚上?”妈妈恳求她。“这对我很重要。”山姆听不到珀金斯小姐的回答,直到现在他才听到朝他走来的脚步声。鞋跟敲着地板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摩尔斯电码,仿佛在说这都是山姆的错。妈妈站在离山姆几米远的地方。她穿着一件式样简单的蓝色裙子和红丝绸衬衫,紧握双手,好像在祈求山姆的原谅。“我向你保证,山姆。明天晚上我一定陪你看电视。可是今晚,今晚很重要……”妈妈的语气听上去快要哭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山姆把头垂到最低——他已经看不到天花板了。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天平上的砝码。“我不想等另外一天,一分钟、一秒钟都不想再等。”仿佛感受到了他的情绪,妈妈说:“山姆,珀金斯小姐做晚餐的时候你要乖,要做好孩子,好不好?”“今今今今天晚上!”山姆大声抗议着。“别跟我生气,”妈妈用手指梳过他的头发,“你知道我爱你。我想让我们两个人的生活好一点,我不是只为了自己才这么做的。”“现现现现在。”山姆再次要求。“只差一天,不会有太大差别。”妈妈说。她亲吻了他的额头,然后迅速走回自己的卧室。“一天对孩子来说是很长的时间。”珀金斯小姐责备道。“珀金斯小姐是个好人,至少她了解我。”山姆想。当他准备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时,他可以感觉到他的双腿僵硬——这感觉他再熟悉不过——他的背也开始弓起来。“当然,我不能干涉你的生活。”珀金斯小姐说。然后,她又用友善一点的声音加了一句,“出门前要不要吃点东西,戴维斯太太?”“我的朋友都在等我,我没有时间吃饭了。”妈妈说。如果说山姆小的时候不能控制自己的动作,那么现在,他故意把嘴巴张得很大,大声喊道:“不不不要!”他又跳又冲,直到自己从轮椅上掉下来。他的背先着地,发出“砰”的一声巨响。他的双腿反折,嘴巴大张,还流着口水。他知道他把自己弄得很难看,可他不在乎。他拼命移动身体,命令自己的双脚在地上乱踹,他竟然做到了。砰,砰,砰……砰,砰,砰……听起来好像他踢到了公寓墙上松动的水管。他听到珀金斯小姐跟妈妈赶紧向他跑来。楼上的公寓里有婴儿的哭声,也有人重重地走来走去的声音,也许楼上的邻居已经开始用扫把敲打地板了。山姆听到了楼上的声音,他有点不好意思,因为他打扰了邻居。但现在除了要把妈妈留住之外,他什么都不在意了。“不不不要!”他又叫了起来。“叫他闭嘴。”山姆听到妈妈在哭,“我受不了了。他已经大到不该再耍赖了。”“楼下的,安静点!”楼上传来一声大吼。珀金斯小姐跪在他旁边。“哦,山姆,山姆,”她在他耳边轻轻地说,“拜托……拜托……安静点。我知道你很生气,可是我们不能再惹克罗先生生气了。”听到房东的名字,山姆马上停了一下。可是已经太晚了,电话铃声响个不停。不幸的是,克罗先生老迈的母亲就住在隔壁。“克罗先生打电话来了,我们会被赶出公寓的。我们会像雷诺说的那样变成乞丐了!”妈妈哭着说。“不会的,戴维斯太太。”珀金斯小姐说。她跪在山姆旁边,抓住他的脚踝,让他的双脚踩在地板上。“小声点。”珀金斯小姐小声说,“我们把你宠坏了……小声点……你会给我们惹来大麻烦的。”那个婴儿哭得更响了。电话铃无休无止,听起来好像对方家里失了火似的。“拜托,珀金斯小姐,叫他停下。”妈妈绞着双手请求。电话铃停了,山姆听到妈妈焦虑的声音。“是的,是的,先生。不会了,不会了,绝对不会再发生了。是的,先生,我保证……”躺在地板上,山姆觉得手脚冰凉。他在地上翻来覆去,发出疼痛的声音。珀金斯小姐开始按摩他的脖子,她的手指强壮、温暖,他觉得僵冷的身体开始融化。妈妈双手叉腰,站在他的上方。山姆不在乎几个月前他无意中听到妈妈跟克罗先生的对话。“如果你们再制造任何麻烦的话,”他警告她,“就得给我走人……”“克罗先生还好吧?”珀金斯小姐问。山姆不喜欢珀金斯小姐声音里的的焦虑,也不喜欢妈妈眼里的恐惧。他安静下来。“我想尽办法了。”妈妈回答,“如果不是担心山姆会再发作一次的话,我肯定会跟他说我有多生气……”“他现在好多了,太太。”珀金斯小姐说,“你现在可以跟他说话了。”妈妈蹲下来,靠近山姆。“山姆,山姆,你为什么要把我们已经很不容易的生活搞得更困难呢?”妈妈的头发垂在他的胸前,她靠得这么近,近到可以感受到她的气息,甜甜的,像兰花一样。她灰色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他。“妈妈、妈妈……”他号啕大哭。妈妈甩一甩她漂亮的卷发。“我该拿你怎么办呢?”“答应我的要求,今天晚上留在家陪我。”山姆想着。他打算说:“留在家。”但最后只能说:“家、家。”和平常一样,每当山姆开始说话,妈妈就会皱起眉头。“你抬他的右边,戴维斯太太,”珀金斯小姐说,“我来抬左边。”珀金斯小姐跟妈妈合力把山姆抱回轮椅上。刚刚把他在电视旁安顿好,妈妈就急着走了。山姆觉得电视屏幕空空的,他很累,所有的力量似乎都被抽干了。珀金斯小姐弯下腰来,在他耳边轻轻地说:“我希望你没有发作。你已经这么大了,克罗太太又靠得这么近……答应我,亲爱的孩子,不要再做这种事了。”说话的时候,她一直注视着山姆的眼睛。山姆往上看了看。他不想知道已经对珀金斯小姐作过多少次同样的承诺。他心算了一下,总有二十一次了。“这才是我的好孩子。”珀金斯小姐对着他微笑,“今天晚上我会跟你在家,我们可以玩点游戏。明天晚上妈妈就会留在家里陪你,我保证。”她把他推进厨房,弯腰看着他,他们的鼻子几乎贴在一起,她的蓝眼睛仿佛要把他穿透。“口渴吗?要不要喝点水?”“不不不要。”山姆说。“我要继续去做晚饭了。拜托你,亲爱的孩子,记住你的承诺。”山姆再一次往上看了看。几分钟之后,妈妈从卧室里出来。“又一件新衣服,戴维斯太太。”珀金斯小姐说。听得出珀金斯小姐不是在提问,山姆把目光飘到妈妈的脸上。通常情况下,一旦珀金斯小姐用这种语气说话,妈妈就会生气。“这都什么时代了,珀金斯小姐?”妈妈反驳,“每个女孩子总要隔三差五地来一件新衣服吧。”听到妈妈开玩笑的口吻,山姆松了一口气。妈妈在公寓狭窄的玄关处转了一圈,她衣服上的亮片闪闪发光。这是一件月光色的小礼服,缀着小小的亮片,交叉的黑色细肩带挂在她细瘦的肩膀上。她随身带了一个银色的包,尖尖的、闪着亮光的高跟鞋让山姆确信她要去跳舞,他甚至开始想象那双鞋在舞池里滑来滑去的情景……“我几个小时以后就回来,珀金斯小姐。”关了门,珀金斯小姐赶快回到山姆身边。“鸡肉派还放在炉子里没烤好,要不要我念温尼给你听?”珀金斯小姐问他。山姆咬咬牙不做声。今天晚上他一个字也不要说。“我永远都不想再跟你说话了。”他心里暗暗发誓。“无声的抗议?”珀金斯小姐说,“这对我不管用。”她离开厨房,再回来的时侯,手里拿着《我的早年生活》。她一边在那个蓝绿色的沙发上坐下,一边像往常一样问他:“念哪里?”山姆往下看了看,表示“不要”。珀金斯小姐不理他。“我跟一个比我稍微小一点的孩子去划船。”珀金斯小姐开始念,“啊,还是找一个比较快乐的章节吧。”“不不不。”山姆说。“可这段里温尼几乎淹死,你真的想听吗?”山姆往上看了看。“我只是想让你的心情好起来。”珀金斯小姐为自己解释。山姆没有回答。“好吧,那就念这里。”珀金斯小姐说,她的情绪也不由自主地变得阴沉。“当我们划到离岸边一英里开外的时候,就决定跳下水去游泳。我们脱光衣服,跳进水里,游得很开心。”山姆非常了解什么叫做“几乎淹死”。在他两三岁的时候,有一次妈妈帮他洗澡。她转过身去接电话,忘了关掉水龙头,浴缸的水开始越来越满。“妈、妈妈、妈妈。”当水漫到下巴的时候,山姆叫了起来,可他一叫就会呛水。他挣扎着要把头浮在水面上,却不小心滑倒了。他想呼吸,可每次呼吸都只是吸入更多的水。四周变得越来越暗,这时他感受到妈妈的手把他从水里拉了出来。“山姆,你为什么要这样?”妈妈责备他,她从头到脚都湿透了。“山姆,你没事吧?”山姆吐出嘴里的水,当他好不容易叫出“妈妈”的时候,妈妈把他抱得紧紧的。妈妈从来没有抱他抱得这么紧过,这让他觉得几乎淹死还是值得的。但几周之后,妈妈就请来了珀金斯小姐。她再也没有给他洗过澡。珀金斯小姐熟悉的声音和她念书的速度,对于山姆来说就像按摩一样舒服。不多久,他就放松到可以专心听珀金斯小姐念故事了。当我们游够了的时候,船已经漂到离开我们将近一百米以外的地方了。风激起海浪,吹走了船。我们拼命向船游过去,可是它比我们快,而且越漂越远。山姆想象温尼跟他的朋友在船上玩,在船上笑。这件事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危险。我只看到阳光射在闪亮的蓝色水面上,岸边的旅馆和乡村别墅像是在对我们微笑。珀金斯小姐还没有念下一段,山姆就觉得后背凉飕飕的。但是现在我看到死亡,我从未与死亡如此接近。就像山姆跌在水里几乎淹死一样,灰黑的颜色也充斥于温尼脑海的每一个角落。在水里沉浮的死亡就在我们身边,不时在另一阵风起的时候向我们耳语,一阵阵大风带走小船的速度和我们游泳的速度一样快。一望无际的海上,我看不到任何帮助。我是个游泳好手,速度很快,我曾经代表家乡的哈雷队打败了所有对手。但现在,我是在为我的生命而游。山姆相信同盟国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里获胜,全是因为温尼的领导能力。所以每当珀金斯小姐念到这一段故事,他都会想到——如果那一天的风吹得更强一点,那么历史一定会改变;如果温尼没参加过游泳队,历史也会改变。没有了温尼,就不会有他的几百篇演讲稿和几百次演讲。如果没有温尼,英国很可能对纳粹投降,而纳粹会杀死英伦三岛上每一个正派的人——至少山姆这么相信。如果没有英国这个同盟的话,美国迟早会结束跟希特勒及日本的战争。有两次我伸出手去,几乎已经碰到我们的船,但强风一次又一次地把它吹走。就在我几近绝望的时候,我尽了最大的能力,终于抓到船的边缘……我费尽力气爬到船里,开始为自己和同伴把船划回去……而这时我的同伴甚至还不知道性命攸关的黄色强光就在身旁嬉戏,几乎让我们遭受灭顶之灾。温尼在十几岁时就已经面对过性命攸关的黄色强光。山姆现在十二岁,但是他还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在浴缸里滑倒的危险根本不值一提。他厌恶坐在轮椅上的生活,因为这令他少了很多同龄人该有的体验。温尼能够面对危险,山姆却永远无法面对波涛汹涌的海浪、一触即发的地雷、气势骇人的敌兵……甚至无法面对篮球场上的对手。“我了解,山姆。”温尼打断他的想象,“你只是想让自己也拥有勇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