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边的男孩

《一个追梦的故事:窗边的男孩》第一章跟往常一样,十二岁的山姆?戴维斯坐在窗边向外面看。这是个有两扇玻璃的窗户,像一个篮球场——长方形的,中间有一道线。蓝色的窗帘被推到一边,令他可以清楚地看到斯特林初级中学的全景。如果没有这个坑坑洼洼的球场,斯特林初级中学就正好在山姆家的后院里。这学校只有一层楼,旁边是个盖了铁皮屋顶的水泥操场,还有个不加顶的篮球场。为了尽可能地离球场——还有篮球,世界上最棒的比赛——更近,山姆把他的额头紧紧地贴在玻璃窗上。山姆打了个喷嚏。他打喷嚏的时候,头会不由自主地往后仰,把他的轮椅往前推,让他的额头撞到窗户的玻璃上。“山姆,不要把头靠在玻璃窗上。”看护的脚步声在他身后响起,珀金斯小姐握住了山姆的手。她总称呼自己是个“超龄年轻人”。山姆看着珀金斯小姐,她灰色的头发和白色的旧护士鞋让她显得很老,可是清澈的眼神、壮硕的身体以及没有皱纹的皮肤看上去又很年轻。他知道,她是为了他好。这个晚上,又只是珀金斯小姐跟山姆单独留在家里。山姆的妈妈到一家她最喜欢的意大利餐厅“富利达”吃晚饭去了。一直以来,山姆都很想去,但是他从没去过。那个餐厅门前的台阶太多了,那些台阶令他望而生畏。妈妈每次都会带面包棒给他,他对此已经很满足了。“山姆,准备睡觉了吗?”珀金斯小姐问道。如果不犯懒的话,山姆也可以讲话。但是他不出声,只把眼睛朝下看了看,表示“不”。“好吧,”珀金斯小姐说,“要我读书给你听吗?”山姆又把眼睛往上看了看,表示“要”。“我从图书馆带了一本关于艾森豪威尔的新书。是听艾森豪威尔,还是要我继续念温尼?”“温温温温尼。”山姆说。“温尼”是他们对温斯顿?伦纳德?斯宾塞?丘吉尔的昵称。珀金斯小姐离开山姆去拿书的时候脚步轻盈。她回来的时候,山姆知道她拿着一本中等大小、蓝色封皮的书:《我的早年生活》,作者是温斯顿?丘吉尔。当初珀金斯小姐刚开始念温斯顿?丘吉尔的时候,山姆并没有多大兴趣。他认为温斯顿只不过是个有着婴儿一样的粉红色皮肤、喜欢抽雪茄的老头子。那个英国的首相、只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跟希特勒打过仗的人——跟他有什么关系?可是当看护开始念少年温斯顿?丘吉尔故事的时候,山姆被深深地吸引了。少年温斯顿?丘吉尔很有创造力,他能建造精致的城堡;他很勇敢,曾经从近十米高的桥上跳下来;他也很顽皮,曾在学校里因受责备而气愤地把校长的草帽撕成一片片踩在地上。山姆从不知道跌倒的感觉,但是他非常了解什么是气愤。多少年来,他的脾气坏得惊人。唉,总有很多事情别人无从了解。有一天晚上,当珀金斯小姐轻柔的英国口音环绕着他、把他放在床上的时候,山姆觉得她的言语几乎变得和温尼的一样。温尼好像穿越了时空,面对面地向他倾诉。当珀金斯小姐把书放下,山姆就想到了温斯顿,这个伟大的演说家小时候却有口吃的毛病。山姆自己也不能好好讲话,所以他十分好奇,他心存疑惑,温尼是怎么办到的呢?令山姆大吃一惊的是,温尼回答了他,“小伙子,我就是靠练习,练习,再练习。”从此山姆学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虽然这个声音在他脑子里,但是他不知道这个声音下一次要说什么。这个声音就像一个朋友。在等待珀金斯小姐拿书的这段时间里,山姆把目光专注在球场上,他期待着……在篮球场照明灯光圈之外的阴影里,有个人影在移动。那个名叫米奇?高杜夫的男孩总是晚上一个人到篮球场上来。突然,米奇带着球走到光圈下面。他的个头很小,大概跟山姆一样,虽然山姆看起来更小,特别是坐在轮椅上的时侯,就像被揉成了一团。看到米奇在篮球场上跑得这么快,山姆总是希望他刚出生时后脑所受的伤不那么严重,他甚至觉得,那个伤残就算导致自己口吃也没什么,只要能给他一双可以飞奔的腿,打篮球需要那样一双腿,而不是现在这两条没有用的棍子。山姆有个秘密。他做梦都想像米奇那样打球。可是他不要米奇的生活。去年他在窗边坐了一个夏天,除了米奇的名字之外,他还听到很多关于他的事情。米奇的爸爸老是对他大吼大叫。“米奇,你死到哪里去了,回家!”“米奇?高杜夫,你素上帝所造的最烂的孩子。”“米奇,快滚回来给我帮忙!”米奇跳起来,篮球划过夜空。今天晚上窗户关着,但是没关系。山姆在脑海里也可以听到篮球进篮“咻咻”的声音。他想为米奇加油,和他一起庆祝“耶,好球!”,可是珀金斯小姐已经坐在他旁边,打断了他的白日梦。“念哪里都行吗?”珀金斯小姐问。“当然。”珀金斯小姐打开书,开始念温尼在学校又考不及格的故事。她的声音坚定而自信,可是山姆已经兴奋到听不下去了。明天,山姆想,明天是我第一天上学,我甚至可能会遇到米奇!***在回家的巴士上,珀金斯小姐坐在一个穿军服的男人旁边。他一只眼睛上戴着眼罩,这使他的另外一只眼睛看起来更深沉、更锐利。他腿上放着一份《斯特林日报》,珀金斯小姐可以看到上面的日期——公元1968年10月3日。珀金斯小姐是1918年出生的,她很难想象现在已经是1968年了。“我才五十岁,却已经经历过这么多了。”她几乎是自言自语。邻座的军人说:“我懂得你的意思。”“我出生在英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又来到美国,在这里住了将近二十年,帮一个妇人照顾她残障的儿子。”珀金斯小姐对军人说。军人点点头。“山姆有脑性麻痹,”珀金斯小姐继续说,“他整天只能坐在轮椅上。可他是个乖巧的孩子。”她叹了口气,想到今天晚上山姆躺在床上,黑色的卷发衬托着白色的枕头,脸上有个扭曲的笑容。“我相信他是个乖巧的孩子。”军人说。“他妈妈很爱他,我知道她很爱他。当她拒绝放弃这个孩子的时候,她丈夫就跟她离婚了。她从那场离婚官司里得到许多钱,多到可以请我这么多年,可是她好像把大部分的钱都花掉了。现在我的菜钱只有以前的一半。”“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烦心事,但是他们通常都不太讲出来。”军人说。“我已经教山姆说了大概二百五十个字。他也学会了写字。不过事实上是我在写,山姆只是指出字母。但他也可以读。这就是我坚持他该上学的理由。他妈妈跟我理论,说:‘珀金斯小姐,其实我是担心附近那些粗暴的孩子会伤了山姆。’”说到一半的时候,珀金斯小姐把注意力放在那个军人戴着眼罩的眼睛上。她担心他会很痛。“你怎么受伤的?”“越南。”军人不想说太多。“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我还是伦敦人。”珀金斯小姐说,“我看到很多不想回忆的事。我们常常留在厨房,坐在一个老式的无线电旁边。在那些日子里,不知什么时候,炸弹就会丢下来。丘吉尔的声音在无线电里变得沙沙的,但是他把该说的话都说出来了。他从来不放弃,我们伦敦人也从不放弃。”“拜托,”那个军人说,“我想……”可珀金斯小姐已经上紧了发条,“我不是个懦夫。”她挺起胸膛坐正,“我们英国人知道如何作战。我实在不了解这些反越战的孩子。”“小姐,对不起。”这个军人指了指过道。“漫长的一天。”他低声说着,好像有些头痛。珀金斯小姐把膝盖转向一边,好让这个军人离开他的座位。他走到她前排的一个空位子上,重重地坐下。她看着这个军人的后背,心想,要谈及这些60年代的爱与和平,还是以前的人友善多了。巴士在第十四街与栗子街当中停下来。门开了,几个留长发、穿着破T恤的嬉皮士先上了车。最后上来的是一个抱着婴儿的妇人。珀金斯小姐挪到靠窗的座位,把走道的位子空下来。正如她所料,那个妇人就在这个位子上坐下来,怀里的婴儿穿着一件绣花的粉红小连衣裙,挺可爱的。“您好。”珀金斯小姐满心期许地问候这个妇人。第二章第二天早上,山姆发现自己面对着一个狭窄的球场。他几乎没有注意到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罐头盒,也没有看到已经埋进泥土里的半截旧报纸。篮球场的另一边有他的梦:斯特林初级中学。珀金斯小姐站在他后面,紧握着他的轮椅把手。虽然轮椅很结实,但是他和珀金斯小姐都从未走过像这样的球场。有的时候,他们甚至在人行道上都举步维艰——比如理发厅门前凹凸不平的水泥路。虽然球场边的草地和中间的泥巴路看起来险象环生,但这是他们到达学校的唯一道路。顺着这条路,到斯特林大约要走上一英里。“我们能办到。”珀金斯小姐自言自语。山姆的注意力集中在学校那两扇绿色的木头大门上。大部分的公共建筑都有台阶,他很难进去,但是这个只有一层楼的学校建筑好像正在欢迎他。“我们走吧。”珀金斯小姐一面说,一面走向球场边上的草地。山姆开始在轮椅上晃来晃去。他觉得自己好像吞了一颗墨西哥跳豆。山姆记得在第三街跟榆树街之间有个小贩卖那种跳豆,还有辣花生。山姆试着不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恶心的感觉上。于是他想到了温尼。“你的嘴唇都裂了,还结了疤。”山姆听到温尼愉悦的声音。“你不想在上学第一天就显得病怏怏的吧。”温尼的声音令山姆想起这段颠簸路程的目的。他会有一个老师:马丁太太。他也会有真正的同龄朋友,而不是只能在电视上看到他们,他们可以一起打篮球、嚼口香糖、吃冰激凌。他还会拿到学校发的课本。这时,珀金斯小姐不小心撞到了什么,山姆的轮椅也跟着大大地摇晃了一下。这一弹让山姆咬到舌头,但他没有叫痛,因为他不想让珀金斯小姐停下来,他更不希望上学第一天就迟到。他眼眶含着泪,嘴巴里有金属的味道,同时又有点甜味儿——他觉得这个味道十分奇特,但随即就意识到这是血的味道。他从来没尝过自己的血,不由得惊慌失措。“你这一辈子都在期望拥有别人有过的那些经验,可这个机会来了的时候你却抱怨。”温尼的声音又出现了。现在山姆经常把他的声音当做导师。“我的舌头都不会打弯了。”山姆跟温尼抱怨。“你没把它咬断吧?”温尼反驳他。山姆还没来得及回答,轮椅就又颠了一下,他不由自主地抬头看了看。令他惊喜的是,当他和温尼争执的时候,他们离学校更近了。“我们几乎已经到那个土堆了。”温尼说。他的声音有着完成任务之后的骄傲,好像送山姆去学校是他的责任。山姆提醒自己,尽管温尼有时很讨厌,可他的确是个好朋友。当轮椅穿过草坪之后,奇妙的事情发生了。路途逐渐变得平坦。虽然不像走在地毯上那样稳,但被太阳烘烤过的泥土路总比凹凸不平的水泥地好多了。“我早说过我们能行。”珀金斯小姐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不过山姆知道珀金斯小姐事先也很担心。“现在我只期望你在学校里也能一切顺利,我猜他们会把你编在六年级。”山姆也急切地想要知道这件事。珀金斯小姐从他三岁起就开始教他念书、写字、做数学题,但他还是担心自己跟不上学校的课程。“你妈妈向卡伦校长保证过,我会留下来陪你。”珀金斯小姐继续说。公立学校通常不接受坐在轮椅上的孩子。山姆的妈妈找了校长很多次,校方才同意让山姆入学。这也是山姆现在才来上学的原因。“我不能和你分开,所以,阿比盖尔?珀金斯,也要去上学!”同样的话珀金斯小姐已经跟山姆说过好几次了。他知道珀金斯小姐重复这些话只是想安慰她自己。山姆猜想她和他一样紧张,胃不舒服,手心冒汗。“也许一开始你不用说太多话,这样那些孩子才有机会来了解你。”珀金斯小姐笑了,“这样的话,我最好也把嘴闭上。”想象着一个安静的珀金斯小姐,山姆不禁微笑起来。山姆没有戴手表,但听到学校广场上学生们的嬉笑声,他就知道第一堂课的上课铃还没有响。他在加州有个堂哥,曾经警告过他关于上课铃的事。他已经作好了心理准备——8点整的时候会听到一段尖锐的铃声。这所学校建筑在一个小山坡上,难怪珀金斯小姐会抱怨要推着轮椅上坡。山姆感到很抱歉,他也想帮她一把,但这想法无济于事。很快,他们就会走到在篮球场另一边的、那条经常刮着风的水泥路上。山姆期待着马上就可以看到那个变形的篮框和它边上弯曲的路灯杆子。可等他们到了坡顶的时候,山姆的注意力就几乎不在那个球场本身了。就像同时打开了电视和收音机那样,他看到一大群人跑来跑去,笑声、闲聊声、小孩的哭声不绝于耳。这样生机勃勃、吵嚷混乱的热闹场面,和他以前在公寓里的想象一模一样,就像以前国庆日时妈妈带他去看的庆典,有棉花糖,还有小丑,令他兴奋极了。他身边到处都是不同年龄、不同身高、不同发色的孩子,他们身上不断散发出汗臭味、发蜡味,还有网球鞋和口香糖的味儿。以前每逢节假日,他的堂哥就会从加州过来,但除此之外,他再没什么机会和其他的孩子一起玩。而现在,他几乎被这些跑来跑去的同龄人包围了。有些男生和山姆一样在棉衬衫下面穿着T恤,但他们都穿蓝色的牛仔裤和网球鞋,山姆却穿着卡其裤跟皮鞋。绝大多数的男生都留着披肩长发。我也要把头发留长,山姆暗想。可他转念又一想——留长又能怎么样呢?要和那些人打成一片,我需要的可不光是长头发。一个女生从山姆的轮椅旁边走过,近得山姆几乎要碰到她了。恐怕这个女生比他高多了,山姆觉得就算自己长了个子也追不上她。女生金色的长发用一条红色的手帕绑在脑后。看到她牙齿上两排闪着银光的牙套时,山姆被吓了一跳,想到珀金斯小姐曾说过有一副好牙齿是他万幸,因为戴牙套会痛得要命。这个女生自信满满地经过他身边时,山姆想起珀金斯小姐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你就是你,谁都不能跟你一样。”山姆努力让自己相信这句话。“斯特林以前从来没有收过残障学生。”珀金斯小姐说,“山姆,你是了不起的第一个。所以我们两个人都要有点耐心。”那两扇绿色的大门——再走两步他们就到达斯特林初级中学了,山姆再也不想听珀金斯小姐的唠叨。他觉得这扇门是有魔力的,只要进了这道门,他就会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活从此变得五光十色。“但你肯定找不到一个比我更好的朋友。”温尼说。“嘁……”山姆没答理他,“我才不想听你吹牛。”一个红头发的学生帮珀金斯小姐打开了门。山姆认识他,他就是篮球场上的那个拼命三郎。山姆羡慕男生脸上的雀斑——妈妈曾告诉他,脸上有雀斑是因为太阳晒得太多——更加令他羡慕的是,这个男生手长脚长,在打篮球方面得天独厚。珀金斯小姐对他笑了笑:“谢谢你,年轻人。”男生没有回答,只是盯着珀金斯小姐看。山姆注意到珀金斯小姐灰色的头发和白色的旧护士鞋。他第一次发现,如果她一直在身边,他就很难交到朋友。他突然觉得珀金斯小姐很丢脸。然后,他想起《我的早年生活》中的一段——有一次,温尼的管家到寄宿学校去看他,他当着所有男生的面亲吻管家的脸颊。温尼的一个同学说这是他所看过的“最勇敢的行为”。当山姆与珀金斯小姐一起穿过斯特林初级中学的走廊时,山姆答应自己:我不能受这个男生对珀金斯小姐的印象影响。我要像温尼那样勇敢。第三章114号教室。山姆看了看木门上方的大字。一个年轻女人站在门边,她穿着浅蓝色的裙子、剪裁合身的上衣,身材像山姆的妈妈一样娇小,但是除了身材以外,她们就没有什么相同点了。她棕色的头发闪闪发亮,但是眼神黯淡无光,看上去蛮严肃的。“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她问了他们一句。这一定是他的老师马丁太太了。山姆的心凉了一截,因为马丁太太的声音和她的眼神一样毫无生气。“这是山姆?戴维斯,我是阿比盖尔?珀金斯。”珀金斯小姐的声音充满了期待与喜悦。透过角质框架的眼镜,女人细细的眉毛挑了起来。她拽着珀金斯小姐的手臂向前走了几步。“这就是我的新学生?”马丁太太没有压低声音,山姆可以清晰地听到她说的话。山姆提醒自己,温尼也总是不能留给别人一个好印象。珀金斯小姐重复过很多次:“当你第一次遇到温斯顿,看到的都是他的缺点,可你会把自己有生之年剩余的时间,全部用来发现他的优点……”“没错。”珀金斯小姐回答。山姆努力把身体挺直。“他们告诉过我这个学生有脑性麻痹,而且他看上去更需要特殊教育。我班上已经有三十个学生了。”马丁太太抗议。像往常一样,山姆不知道自己敏锐的听力是好事还是坏事。“这我知道。我会一直跟山姆在一起。”珀金斯小姐的态度很坚决。“这是六年级,你确定他有六年级的水平吗?”马丁太太问道。“好吧,你也看到了,”珀金斯小姐说,“你不能用别人的标准来测试他。”妈妈对山姆说过,负责测验的人是学校的副校长艾斯伍太太,而她现在正在休产假。“所以,直到艾斯伍太太回来,”珀金斯小姐继续说,“卡伦校长已经答应山姆可以跟他同龄的学生一起上课。因为山姆讲话非常困难,我们不能凭这个判断他真正的水平。”马丁太太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走向山姆。她的样子很不情愿,让山姆想起他妈妈要洗碗的时候也是这种表情。“你好。”马丁太太蹲下来向山姆自我介绍。山姆用尽力气挤出一个微笑。他发现起先马丁太太的眼镜和神情蒙蔽了他。近看的话,这位新老师还是蛮年轻的。他以前没有见过大学生,但他猜想她就是个大学生。教室里,一个男生正在高声嚷嚷:“你偷了我的铅笔!快把铅笔还我!”马丁太太快步走进教室,大声说:“够了,别吵!”珀金斯小姐握紧轮椅的把手,推着山姆往前走。此时山姆才发现教室的门很窄,他突然开始担心他的轮椅穿不过这个门。幸运的是,最终他们还是跌跌撞撞地进了教室。当山姆发现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他的时候,他一下子害怕起来。大约有三十个学生坐在一排一排的木制课桌椅上。他的目光从他们的脸上飞速扫过,有些人的眼神是好奇,大部分是可怜,极少数是害怕,没有一个人表示出基本的友善。为了让自己勇敢一点,山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但是还没等他开口说“哈喽”,马丁太太就向他点点头,然后朝着全班说:“各位同学,这是山姆?戴维斯。他不会讲话,他的护士珀金斯小姐会跟他一起上课。”“我会讲话。”山姆想要抗议,但他不想一开口就吓到全班的人,毕竟现在还不是时候。他记住了珀金斯小姐的建议:“最好让班上的同学慢慢地认识你、了解你。”“为什么不把他推到那边去?”马丁太太指着一张桌子,上面写着“实验桌”字样。桌面上摆了一些小盆栽、两颗泡在水里的鳄梨种子、一小罐磁铁、一架天平,还有好几块四处散乱的橡皮。珀金斯小姐不打算再跟马丁太太争论下去了。她顺从地将山姆推到“实验桌”旁边,自己也拿了张小板凳在他身边坐下。她拍拍他的腿,小声说:“这才是我的好孩子。山姆,稍安毋燥,我们来数马铃薯吧。”山姆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他觉得珀金斯小姐是故意的,就为了让他在教室里大发脾气。“一个马铃薯,两个马铃薯……”珀金斯小姐轻轻地鼓励山姆数马铃薯。像平常一样,山姆默默地数了起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珀金斯小姐的家人躲在地下室等轰炸停止的时候,她们就用这个方法缓解紧张的气氛。一旦山姆生起气来,他全身就会僵硬得像块板子。但现在,他凭借数马铃薯这个方法来缓解紧张——他的身体开始变得柔软。他一直数着,直到可以规律地呼吸。数完第六个马铃薯之后,山姆终于平静到可以承认,也许珀金斯小姐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他的老师说的话的确令人愤怒,如果在几年前,他早就大发雷霆了。山姆环顾四周——墙上挂着一张世界地图,并用红色标出了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位置。紧挨着它的是一张书单,旁边是宙斯、赫拉等一些希腊神话角色的图画。还有一张太阳系星图,布满了红色、蓝色和绿色的行星。上课铃声比想象中的还要大。幸亏山姆握着轮椅的扶手,才不至于被吓得从轮椅上掉下来。随后,米奇?高杜夫走进了教室。在明亮的灯光下,山姆第一次把米奇看得一清二楚。这是个头发乌黑、身材完美的男生,留着偏分发型,篮球鞋上有小小的泥点。从他圆圆的肩膀和向下看的眼神里,山姆知道米奇觉得自己犯了个大错误。可事实上他只迟到了一分钟。虽然只能喷喷口水,但山姆还是想吹个口哨庆祝——这所学校里他唯一知道名字的男生,正好和他同班。米奇故意不去理会山姆的微笑。当山姆把眼光转到旁边去的时候,他注意到米奇隔壁桌的女生正在看着他。女生有着蓝色的眼睛、坚挺的鼻子和白金色的头发,身上是红白格子的连衣裙,连衣裙上别着一朵黑色的缎带花。“米奇,这周你已经迟到三次了。”马丁太太说,“宣誓之后,你就直接去校长办公室吧。”米奇空洞的表情没有改变。“各位同学早安。”扩音器里传出了刺耳的声音,“我是卡伦校长。今天是斯特林初级中学又一个伟大的日子。请大家站起来,我们一起来向着国旗宣誓。”纸张的沙沙声、膝盖撞到桌椅的声音、脚踏在地板上的声音……学生们慌慌张张地站了起来,把手放在自己的胸口。山姆瞄了珀金斯小姐一眼。轮椅的皮带很容易就能打开,但是珀金斯小姐不想让他做些不必要的活动,她跟妈妈都担心山姆会受伤。既然她不想解开他的皮带,山姆也就站不起来。不过他还是握紧拳头,用力把手贴在衬衫上。作好这些准备之后,他把注意力转到班上。他发现班上没有人注意国旗,而是全部盯着米奇看。第一部分 第10节:窗边的男孩(10)“他说俄语。”一个男生轻轻地说。“他是个间谍。”另外一个说。还有几个孩子轻蔑地说:“我们正在越南打俄国人。”“我也要跟米奇干一架。”另一个声音响了起来。米奇一定是从苏联来的。山姆想,这就能解释他父亲浓重的口音。但山姆也很惊讶,因为米奇的篮球打得比大部分美国人都好。第四章接下来的三十分钟里,马丁太太讲解了一些旧试卷,收了家庭作业,然后向全班学生说:“把你们的数学笔记本拿出来。”大家都急着合上书本。有人不小心把铅笔掉在地上。珀金斯小姐从她的黑色大包里拿出笔记本,山姆的轮椅边上有一个可抽取式的小塑料桌。珀金斯小姐把它抽出来,从笔记本里撕了一张纸,写上“山姆?戴维斯”。然后用她巨大的、圆滚滚的手把这张纸放在轮椅的塑料桌上。“我可以借你的橡皮吗?”有人压低声音在问。“你应该自己带着橡皮。”一个女孩的声音回答。马丁太太开始在黑板上写下一排数学题。1258÷9320957÷1119899÷15……“你们有十五分钟来做这些题目,算到小数点以后第一位。”马丁太太说话很快,“做完以后交上来。”1258÷93,山姆很快心算出整数部分的答案:13。可是剩下的数目很小,不能被93除掉。对于这个余数他无能为力。他又瞟了珀金斯小姐一眼,可以看到她正用铅笔轻轻地敲着笔记本。珀金斯小姐已经教过山姆加减乘除。她通常会把问题写在纸上,然后山姆会用一个特制的板子点出数字作答,可是他们从没做过有余数的问题。珀金斯小姐总是说她已经把她知道的都教给山姆了。这是第一次,山姆觉得她说的也许是真的。“山姆,”珀金斯小姐耳语道,“我们可以回家后再看看能不能解决这几道数学题。”山姆一边说着只有他和珀金斯小姐才懂的话,一面望着天花板。他希望自己是数学高手。他开始幻想马丁太太向全班发问:“谁会做有余数的除法?”然后他就可以说:“我会。”然而事实上,他现在连这几个问题都不会做。他开始觉得自己很笨。“我就没喜欢过数学。”温尼说,“那些数字以各种复杂的方式捆绑在一起,把事情搞得一团糟。”温尼的声音让山姆渴望回到公寓的窗边,那个令他感到安心的地方。他曾在那里花了上千个小时做梦——关于学校的梦。但是现在,山姆突然想回家。反正,他的轮椅已经把他跟其他的学生分开了。其他人都有自己的桌椅,他们一起坐在教室中间,但他仅仅被分配到盆栽旁边。第一天老师出的第一道题目他就不会做,没有人注意他,甚至老师也不看他一眼,就连珀金斯小姐都只忙着把黑板上的问题抄下来。山姆觉得现在这样和他以前看着别人上学时没有什么区别——不过是距离近一点罢了,那些人依然像活在电视中一样。“至少这里没有打人的桦树枝。”温尼接着说。山姆知道温尼在学校总被老师用棍子打。“我老是挨打。”温尼回忆道。“安静点,温尼。”山姆想着,“你让我越来越紧张。还有,我随时都可以跟你说话。不过当别人都在忙的时候,我也要好好向他们学习。”一开始,这个班级看起来像只彩色的动物,有很多个头、很多条手臂、很多条腿。但是当山姆在班上待了一会儿之后,他发现每个人看起来都大不相同。他把视线转到第二排第三行那个金发女生的身上,发现她也在看着他。她虽然没有微笑,可也没有把视线移开。她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难以形容的情绪……那称不上友善,但至少可以说是好奇。山姆想,这个女孩有可能变成我的朋友吗?在他身边,珀金斯小姐看着那些数学题,叹了一口气。山姆确定上英文课的时候珀金斯小姐跟他都会觉得好一点。虽然他的眼睛看小字会很费力,看大字却没有问题。为了教山姆读书写字,珀金斯小姐将一张巨大的字母表粘在板子上,然后把一本简单易懂的书放在轮椅桌上,用放大镜看每一个词。六个月之后,他们就读完了《我的早年生活》。每当山姆念完一页,他就点头示意。在他学习读书的时候,珀金斯小姐也教他写字。山姆第一次用字母表写字时,他用右手的食指点出了字母“P”,珀金斯小姐把这个字母写在一张纸上。他写出的第一个词是“Perkins”,珀金斯小姐的姓。之后,在他的护理的帮助下,他也可以口述一些简短的句子,比如“我是山姆”。再之后,他能写出一整个段落。在过去的几年里,他写过几篇完整的文章,绝大部分是关于温尼的。马丁太太的声音打断了山姆的回忆。“交作业的时间到了。”好几个人唉声叹气。一些卷子传过山姆和珀金斯小姐身边。学生们一个接着一个,所有人都把作业投进讲台上一个特别为学生交作业设置的箱子里。珀金斯小姐在山姆身边,坐立不安。“每个人都交了?”马丁太太看着山姆。山姆的轮椅突然间变得非常不舒服,他有种芒刺在背的感觉。珀金斯小姐微笑着说:“山姆和我今天晚上回家做。”几个同学暗暗地冷笑着。“我要看看山姆以前做的一些功课。”马丁太太说。只是上学第一天,山姆已经让他的老师失望了。之后马丁太太又说了什么,他几乎完全没有听进去。“当然,明天交也可以。”马丁太太说完这句话就转身面向全班,“现在拿出你们的笔记本,把黑板上的字词抄下来。”山姆看着黑板。珀金斯小姐开始在他耳边轻声念黑板上的字。马丁太太的字写得很大,大到连山姆都可以看得很清楚:定义禁止绝对绝望相反山姆没法再集中精力,他心烦意乱。“你是这么好的一个好孩子,山姆,”温尼说,“你好到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坏。以前有一个老师说过,她认为我是全世界最不可救药的孩子。”山姆没有回答。他觉得其实温尼有很多地方令他讨厌,而最讨厌的地方就是总把他们两个人相提并论。温尼是一个世界级的领袖,而他只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小男孩。“你还看不出来吗,山姆?我曾经也只是个小男孩,一个没有人信任的小男孩。”“你要提醒我。”山姆请求温尼。“记不记得你以前写给珀金斯小姐的一张长单子,整张单子上都是我在学校做过的错事?”温尼问道。“当然记得!”温尼的校长还写了一张纸条给他妈妈,说他“糟透了”,说他“找所有人的麻烦”。温尼经常挨打。有一次,他甚至想把学校炸掉。“我向你保证,”温尼夸口,“我学校里那些老师和同学,没有一个人相信有一天我会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人之一。”这时米奇出现在门口,他的衬衫在裤子外面。但直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他也没有把笔记本或铅笔拿出来。他在椅子上扭来扭去,好像要挣扎着找个舒服的坐姿。米奇注意到山姆看着他的视线,他的眉头立刻深深地皱了起来。山姆感到有点困惑,他想对米奇解释:“是我,那个总在窗边看你打球的男孩。你的篮球打得真棒,来和我聊聊吧。”但事实上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为了表示友善,他向米奇眨眨眼。出乎意料的是,米奇的黑眼睛里突然充满了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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