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动物-3

我们当中那些广泛致力于认知不协调理论研究的人并不否认人类具备理性行事的能力。这个理论仅能说明,我们的许多行为是非理性的 尽管对个体而言,这些行为可能非常合理。如果你问那个被催眠的青年人为什么要在晴天穿雨衣,他将给你一个他认为非常合理的回答。如果你问菲利普 莫里斯的副总裁为什么吸烟,他将给你一个对他来说讲得通的理由 他会告诉你,吸烟对人的健康多么有益。如果你问琼斯和科勒的被试人,他们为什么只记住这种论点而没记住那种论点,他们会坚持说,因为这种论点最公正、最有代表性。同样,在关于死刑问题的实验中,学生们坚持认为反对他们的论据是错误的。值得注意的是,世界上的人并不是简单地分为两种:理性的人与减少不协调的人。人不是按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能忍受不协调,然而人们既具备理性的行为能力,又具备减少不协调的行为能力。采取哪种行为取决于不同的情境。偶尔这两种行为也可以在短时间内相继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在下面几页里,随着列举和讨论关于人类自我辩解的需要的方方面面的问题,我们将反复阐述人类行为的理性与非理性问题。这些问题实际上见诸于人类行为的各个领域。但是,为了节省时间和篇幅,我只略举一两个例子。让我们从决策过程开始吧。在这个过程中,人类最理智和最不理智的行为可能迅速地交替出现。做决策带来的不协调假设你准备做出一个决策 例如买车。这涉及到一笔相当可观的费用,所以按理说算是个重要的决定。你思前想后,无法决定是买面包车好呢,还是买小汽车好。两种车各有利弊:面包车方便,你可用它装运东西,长途旅行时可以睡觉,而且马力大,但它耗油多,不好停车;小汽车体积小,安全性略逊一筹,但它价钱便宜,驾驶方便又省油,而且你还听说小汽车维修率低。我猜想,你在做决定前,会搜集尽可能多的信息。你可能读《消费者导报》,看看这个专业、公正的信息来源的观点;你可能和开不同汽车的朋友商量;你可能拜访一些汽车销售商,试开一下各种车辆以体验车感。作决定之前的所有这些行为都很理智。让我们假设你作出了决定 买了小汽车。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呢?你的行为开始变化,你不会再去搜寻汽车方面的信息。你可能会花费更多的时间与购买了小汽车的人谈话;你会谈论一加仑油所行驶的英里数,仿佛这是世上最重要的事。我猜,你不会再去想你不能在小汽车里睡大觉;也不会再想车辆出事故时,小汽车可能会很危险,因为刹车容易失灵;你同样不会再想,因为你对这些缺点的疏忽,可能会使你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种情形是怎样产生的呢?人们在做决策时 尤其是困难的决策,或是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财力的决策 几乎总要体验不协调。这是因为你所选择的方案很少让你处处称心,而你所放弃的选择又并非一无是处。在这个例子里,你的认知“买小汽车”与你的另一个认知“小汽车可能有某种缺点”互不协调。同样,你想买但没有买的那些汽车的优点与你不买它们的认知互不协调。减少这种不协调的一个好方法就是,找出你选择购买的汽车的所有优点而回避其缺点。比较可靠的信息来源是广告,可以肯定的是,广告绝不会贬低自己的产品。因而我们可以预言,一个刚买汽车的人将开始有选择地阅读广告。他在购车后比那些没买同样型号汽车的人会更多地阅读关于该车的广告,而且他往往会避开关于其他型号汽车的广告。丹纳塔 埃利希及其同事在一个著名的广告阅读者调查中恰好发现了上述现象。简单地说,埃利希的资料表明:在作出决策之后,人们寻找那些可使自己放心的信息,以求获得“我的决策很英明”的安慰。人们并非总是需要麦迪逊大街广告的帮助才能得到安慰,他们很会自我安慰。杰克 布雷姆的一个实验揭示了这个过程。他装扮成市场研究者的模样,给参加调查的每位妇女展示8件家用电器(烤面包机、电咖啡壶、三明治烤架等),然后请她们按照自己的喜好为每件器具按吸引力程度排出等级顺序。作为奖励,每个妇女可获一件电器作为礼物。如果那8件电器中有两件的评分一样高,那么她们可任选其一。她选好后,调查者就把产品包好送给她。几分钟后,再让她们进行一次评估。结果发现,在接受了自己所选的电器后,每个妇女都稍稍提高了它的吸引力评分,而降低了那个他们有机会选择但决定不要的电器的吸引力评分。在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决策会导致不协调:一方面是对所选电器的缺点的认知与选择它的认知之间的不协调;另一方面是对未选电器的优点的认知与未选择它的认知之间的不协调。为了减少不协调,她们把两个选择对象在认知上分离开来,即在决定做出后,便强调所选电器的优点,弱化其缺点;而对于未选择的电器就强调其缺点,弱化其优点。人们为自己的选择而辩护的倾向不仅限于消费决策。事实上,研究表明类似的心理活动过程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恋爱关系和对恋人的选择。丹尼斯 约翰逊和卡尔 卢斯伯特在实验中,要求大学生评估校园里的一项电脑择偶服务是否会成功。他们给被试人看一些异性的照片,并让他们以为这些人就是应征者,然后请他们给每一位异性的魅力打分,同时也让他们预测,如果与其约会的话,他们的高兴程度如何 虽然这只是一种可能性,但是看起来像真的一样。研究结果与布雷姆的家用电器实验的结果惊人的相似:被试人越是喜欢他们选中的异性朋友,他们给其他候选人的打分就越低。在另一个实验里,杰夫里 辛普森及其同事也发现,与没有陷入爱河的人相比,陷入爱河的人眼中的其他异性身体及性感的吸引力要差一些。此外,他们还发现,这种效果仅限于“可选择的对象”。对于那些年长的异性或同性,恋爱中的人不会贬低他们的魅力。简言之,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威胁,没有冲突,没有贬低。总的说来,无论是选择电器,还是选择恋人,一旦人们作出坚定不移的承诺,就会强化他们选择对象的正面信息,而弱化未选择对象的正面信息。有关决策后果的历史素材虽然上述讨论资料都是良性的,但是人们不应夸大以上倾向的易感性给我们带来的潜在危险。当我提到为了减少不协调而忽视危险可能会致命时,只是一种理论推断而已。假设一个疯子占领了你的国家并决定消灭你所信奉的宗教的全体教徒,但你的信息并不十分确切,你只知道自己的国家已被侵占,侵略军的头头非常不喜欢你的宗教。你偶然了解到一些教徒被迫离乡背井,被拘禁在集中营里,这时你该怎么办呢?你可设法逃离祖国,也可以装扮成信奉其他宗教的人,或者坚持立场期待最好的情况发生。上述每一种选择都非常危险,因为逃走或蒙混过关却不被发现是很困难的。如果被人发现企图逃走或隐瞒身份,你所遭受的惩罚是立即执行死刑。另一方面,如果你所归属的宗教团体将被彻底消灭,坚持信仰可能是灾难性的决定。假如你决定采取无为的态度,也就表明了你决定坚持信仰 因为你放弃了逃生,也没有选择隐瞒身份。这是一个重要的决定,所以自然会产生许多不协调。为了减少不协调,你会让自己认为你的决定是英明的,即让自己相信,虽然本教教徒遭到驱逐和受不公平地对待,但只要他们不违法就能保全性命。你采取这样的态度并不难理解,因为没有明显的证据能够反驳你的观点。假设几个月后,你所在的城市里一位受尊敬的人告诉你,他躲在林子里看见士兵屠杀了从城里被驱逐出去的男人、女人和儿童。我敢预言,你一定会认为这个消息不可信而对它充耳不闻。你可能试图使自己相信,说话者要么在撒谎,要么产生了幻觉。如果你接受了他的警告,你就有可能死里逃生;反之,你和家人将面临死亡。这个故事太离奇了?根本不可能发生?一个人怎么能不接受年“受尊敬的人”的警告呢?上边描述的是1944年在匈牙利锡盖特小城里的犹太人所发生的一个真实事件。歪曲认知和选择性地接受信息的过程可能是越南战争升级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一份对五角大楼文件的引人深思的分析中,罗尔夫 怀特认为:不协调蒙蔽了领导者的双眼,使他们对与现有决策相互冲突的情况置若罔闻。正如怀特所说:“当思想与行动不符合时,决策者往往把自己的思想调整到与自己的行动相一致。”现在只举许多例证中的一个:对北越的轰炸升级的决定忽视了中央情报局(CIA)和其他渠道提供的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清楚地表明,轰炸不会使北越人屈服,恰恰相反,只能增强他们战斗不息的决心。将当时的美国国防部长罗伯特 麦克纳马拉在1966年的总结报告(五角大楼文件P555-P563)与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备忘录进行比较,很能说明一些问题。前者反对轰炸,并进行了高度以事实为依据的总结性报告。后者对前者的结论提出质疑,并把轰炸称作取得胜利的两张王牌之一,同时还明显地忽略了所有反对轰炸的理由。但是,恰恰是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意见占了上风。罗尔夫 怀特推测参谋长联席会议得胜的主要原因是,他们的主张与现有决策是协调的,并且与当时起作用而后来被证明是错误的那些关键性假设相一致。逐步升级会自行发展,永无完结。对某件事来说,一旦迈出第一步,就会逐步升级。你需要为一种行为辩解,于是你的态度就有所改变,这种态度的变化又影响着你未来的决定和行为。从《时代周刊》这个新闻杂志对五角大楼文件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认知的逐步升级:五角大楼文件表明,官僚们总是要求我们做出新的选择,而每次新的选择都是投入更多的武力。每次武力升级都会产生一个必须捍卫的立场。一旦决定开战,军事压力就必须保持下去。这种螺旋形的逐步升级,在严格控制的实验条件下,在更加私人化的问题上得到了证明。假设你在一项很大的事业上要取得某人的援助,你知道这个工作对那个人来说是很困难的,需要他花很多时间和努力,以至他肯定会拒绝你,你怎么办呢?一个可行的办法是使那个人介入这项工作的很小一部分,这部分工作容易得让人都无法拒绝。这样做足以使这个人以后卷入这项事业。一个人一旦这样介入,他按照更高要求去做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并逐步升级。乔纳森 弗里德曼和斯科特 弗雷泽证明了这个现象。他们力图劝一些人在自家前院竖起一块很大而且很难看的牌子,上面写着“小心驾驶”。因为这块标语牌很难看,大多数居民拒绝照办,只有17%的人照办了。但在另一个居民小组里,每个被试者先被研究者“软化”,即先让他们在一个赞成安全驾驶的请愿书上签字。因为在请愿书上签字是很容易做的事,所有的人都照办了。几星期后,便有55%以上的居民允许将标语牌竖在他们的院子里。因此,当一个人卷入某工作的一小部分时,继续干下去的可能性便会不断增加。这种从小处着手以使人们服从更大要求的过程被称为登门槛战术。它很有效力,因为已经完成的较小帮助会对人造成压力,使其同意提供更大的帮助。实际上,它为将来遵从更大的请求提供了辩解。帕特里夏 普利尼及其同事的实验得出了同样的结果。他们发现,当直接请求被试人向癌症协会捐出一点钱时,46%的人照办了。对于另一组被试人,在向他们提出请求的前一天,研究者在他们的衣领上佩带了宣传这次募捐活动的领针。第二天,当请求他们募捐时,大约90%的人都愿意捐款。让我们回忆一下在第二章中探讨的斯坦利 米尔格拉姆的关于服从的经典实验。假设在实验一开始时,米尔格拉姆就要求被试人发出450伏的电击,你认为会有许多人服从吗?可能不会。我猜,从某种角度看,在一开始时要求被试人发出适中的电击,实际上是对他们运用了“登门槛战术”。由于电击程度是逐步提高的,被试人陷入了一系列的自我辩解之中。如果你是被试人,一旦你为迈出的第一步辩解,那么为第二步辩解就变得容易得多;一旦你为第二步辩解,那么为第三步辩解也就变得容易得多,依此类推。当你将电压增加到450伏时,你心里在想,去他的,这跟435伏没什么区别,不是吗?换言之,一旦你滑向自我辩解的斜坡,就很难分辩清楚 因为实际上他们最终会问,“如果我在435伏时没有停手,为什么要在450伏时停手呢?”不可挽回的重要性上述例子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决定的相对不可挽回性。这个问题需要解释一下:有时,我们会作出一些初步的决定。例如你表示要在旧金山附近买一处昂贵的住宅,但还未最后确定下来,此时你不会消耗任何精力使自己相信这个决定是英明的。但是,一旦你付了定金,知道钱不能再退回了,你就会把一些事实的重要性降低到最小程度,如潮湿的地下室、地基上的裂缝,或是它正好建在圣安德利斯断层上。同样,一旦那位生活在欧洲的犹太人决定不逃跑,听凭别人看出自己是个犹太人,这个决定就是不可挽回的;他也同样很难将自己扮成一位绅士。还有,一旦五角大楼的官员们将对北越的轰炸升级,就不可能收手。一旦住户在请愿书上签字,对安全驾驶的信念就建立了起来。关于决策的不可挽回的重要性的一些直接例证,来自对赌马者认知转变的透彻研究。赛马场是仔细观察不可挽回的重要性的绝好场所,因为一旦你下了注,你就不可能告诉卖彩票的人你要改变主意。罗伯特 诺克斯和詹姆斯 英克斯特拦住那些要下两美元赌注的人。在这些人已作出决定但还未下赌注时,研究者问他们有多大把握肯定自己下注的马会赢。因为他们正走在交两美元赌注的那个窗口的路上,其决定并非不可挽回。在他们买了彩票后,正要离开这下两美元赌注的窗口时,调查者再次拦住他们,问他们有多大把握肯定自己下注的马会赢。一般说来,下了注的人比未下注的人认为自己赌的马获胜的可能性更高。当然,在比赛结果出来之前,什么也无法改变。另一个对加拿大选民的调查得到了同样的结论。在投票之后马上接受询问的选民比在即将投票之前接受询问的选民更相信他们的候选人会赢得选举,也更喜欢他们的候选人。简言之,当决定已不可挽回,不协调将会增加;为了减少不协调,如果一个人不能再对决定有所作为,便会更加肯定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虽然决定的不可挽回性总会增加认知的不协调性及增加减少不协调的动机,但在某些情况下,决定的不可挽回性是不必要的。让我来举例说明。假如你走进一家汽车展厅,决定购买一辆新车。你早已向多家供应商询过价,知道这辆车的价钱大约在9,300美元左右。看啊!你瞧!有一位推销员告诉你,他可以8,942美元的价钱卖给你。你对这个价钱感到十分兴奋,愿意成交,并开了支票支付分期付款的首款。当推销员拿着支票去找销售经理完成交易时,你高兴地搓着手,想象着自己开着崭新的汽车回家的情景。但是,十分钟后,推销员神情沮丧地回来了,好像他算错账了,被销售经理发现了,这辆车的价格应该是9,384美元。当然你可以到别处去买,但是你的决定已经不可挽回了。与一开始报价为9,384美元的情况相比,在这种情况下买车的人数会远远高出前一种情况,即使必须要从该推销员处买车的理由并不存在。的确,社会心理学家罗伯特 席阿迪尼,通过经常假扮成汽车推销员,发现上述推销策略在实际运用中屡试不爽。这种策略被称为虚报低价,即先给顾客抛点儿诱饵。那么这个过程是怎样的呢?我们至少要注意到三个重要事件。第一,当买车的顾客还在犹豫不决时,推销员通过让顾客签署支付首款的支票强化他的购买决定。第二,支票的签署引发了人们愉快或有趣的想象:开辆新车回家。打破意料之中的事(中断交易)会导致不协调和失望。第三,虽然最终价格大大高于顾客本人以为的价格,但仅略高出其他商家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顾客会说,“噢,真倒霉。但是我已经到了这一步,还填了许多表格,那还等什么呢?”但必须明确一点,如果事情的后果严重得多,如生死攸关的问题,这种策略就不会那么奏效。对不道德行为的决定如何使诚实的人堕落?反之,如何使人更加诚实?方法之一就是利用人们作困难决定时产生的不协调。假设你是一名选修生物课的大学生,总成绩取决于现在正参加的期末考试。试题中有一道关键题目,涉及到你已相当熟悉的材料。但是你因为过分焦虑而答不出来。你坐在那里,紧张得直冒虚汗。 你抬起头,嗨,你瞧!你正好坐在班里最聪明的女生后面(碰巧她的笔迹也是班上写得最清晰的)。你用眼一瞥,看见她刚刚做完那道关键试题。你知道,如果愿意就可以轻易看到她的答案。你该怎么办呢?良知告诉你作弊不对,但你若不作弊肯定要得低分。你的内心在与良知作斗争。无论作弊与否,你都要经历不协调。如果决定作弊,“我是一个有道德的、高尚的人”的认知与“我干了一件不道德的事”的认知互不协调;如果你决定不作弊,“我想得到好分数”的认知与“我可以作弊以取得好分数,但我没有那样做”的认知互不协调。假设在激烈斗争之后,你决定作弊了,你会怎样减少不协调呢?在你继续读下去之前,请先思考一会儿。减少不协调的方法之一是把你所选择的这种行为的害处减到最小(把益处增到最大) 与杰克 布雷姆实验里选择电器的妇女极为相似。在此例中,减少不协调的有效途径是改变对作弊的态度。简言之,你要对作弊采取宽容的态度。你的理由很可能与下面的想法相似:“在某些情况下,作弊并不那么坏。只要没人受到伤害,就不是很不道德的事。任何人都会作弊,因为这是人的本性 它怎么能是坏的呢?被人抓住的作弊者不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反而应得到别人的谅解。”假设在激烈的斗争之后,你决定不去作弊,怎样减少不协调呢?你可以再次改变对这种行为道德与否的态度 但方向恰恰相反。也就是说,为了给放弃好分数的行为辩解,你必须使自己相信,作弊是可恶的行为,是人们所能做出的最卑鄙的行为之一。作弊者应该被揪出来并施以严厉的惩罚。这里需要记住的有趣而重要的一点是,上述两种采取不同行为的人,开始时的态度可能是相同的。他们的决定很可能只有毫厘之差 一个人差一点就没有作弊,但选择了作弊;另一个人差一点就去作弊,却最终没有作弊。一旦他们做出决定,作为决定的后果,他们对作弊的态度就会发生天壤之别。贾德森 米尔斯用六年级学生做实验对上述推测进行检验。米尔斯首先测量他们对作弊的态度,然后让他们参加一个竞赛,获胜者有奖。研究者安排了很难的竞赛,学生们如不作弊就不可能获胜。同时,研究者让学生认为作弊很容易并不会被人觉察。正如人们估计的那样,一些学生作弊了,另一些学生没作弊。第二天,研究者再次请他们表明对作弊的态度。总的说来,作弊的学生对作弊行为的态度更加宽宏大量,而没作弊的学生则对作弊行为的态度更加严厉。米尔斯的实验数据确实很有启发性。它意味着对某一特定观点的最积极的反对者并不是那些始终反对这种观点的人。例如,人们可以大胆地猜测:那些对当代青年追求性自由感到最气愤的人,可能并不是那些从未身陷诱惑中的人。的确,米尔斯的资料表明,最强烈反对这种行为的人,正是那些差点就被引诱制服而最后拒绝了诱惑的人。那些差点向放纵的欲望投降的人恰恰最有可能成为纵欲生活的最强烈的反对者。在本章的前面,我论述了一个事实:那些在某个问题上坚信某种态度的人,往往抗拒任何改变其态度的直接企图,其主要原因就是自我辩解的需要。事实上,这些人对那种宣传和教育是刀枪不入的。现在我们可以看到,使一个人坚持一种态度的机制同样也可使那个人改变一种态度。它取决于在这种情境中,哪种行为最能减少不协调。掌握了这一理论,我们就可以通过使人接受某些信念而建立起适当条件,以便改变他人的信念。如果一个现代的马基雅维里式的政治家要给一个统治者提出建议,根据有关决定后果的理论与资料,他可能提出下面的策略:如果你想让人们对某个事物形成更积极的态度,就要让他们去拥有它。如果你想要减弱人们对一些错误行为的不道德感,就要诱使他们去进行那种行为。反之,如果你想要增强人们对一种错误行为的不道德感,就要适当地用这种错误行为引诱他们,但不要使他们真的进行那种行为。不充分辩解作为减少不协调的方法,改变态度当然不仅适用于做出决定后的情境,它也可以出现在其他许多情境中。譬如,一个人说了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或者做了蠢事或不道德的事,用这种方法减少不协调特别有效。让我们看看其中一些例子吧。在复杂的社会中,我们有时会发现自己会说一些连自己都不信的话,或会做一些连自己都不信的事。这是否总是会导致人们态度的改变呢?不一定。为了说明这一点,我选择了一个简单的例子。乔 劳耶走进律师事务所,看到他的合伙人乔伊斯在他们两人共享的办公室墙上挂了一幅难看极了的画。当他正要告诉乔伊斯自己的想法时,乔伊斯骄傲地说道,“乔,你喜欢这幅画吗?这是我自己画的。你知道,我晚上在上绘画课。”“很好,乔伊斯,”乔回答说。从理论上看“,我是一个诚实的人”的认知与“虽然这幅画很糟,但我还是说它好看”的认知是不一致的。无论这种不一致引起什么样的不协调,都会轻易而迅速地被乔的另一个认知所减少 重要的是不伤别人的心。“我撒谎是为了不伤乔伊斯的心。我为什么要告诉乔伊斯这幅画很难看呢?这没有任何好处。”因为它彻底辩解了乔的行为,因此是减少不协调的有效方法之一。实际上,这种辩解的理由是由情境决定的,我们把它称作外在理由。但如果情境本身没有充分的外在理由,会发生什么情况呢?例如,设想在政治上属于保守派的乔 劳耶,在一次鸡尾酒会上发现自己和许多不大熟的人在一起谈话。当话题转向政治方面时,人们带着惶恐的情绪谈论说,美国向古巴卡斯特罗政权主动示好的程度似乎正在升级。对于这个问题,乔的感情是很复杂的,但总的说来他是反对美国与古巴形成联盟的,因为他认为古巴现政权是个邪恶的政权,而我们不该向邪恶妥协。但是,由于同伴们正在那样一本正经地谈着,而且自己也想开个玩笑,渐渐地他发现自己采取了一种比自己真正坚持的态度更自由激进的态度。事实上乔走得太远了。他说卡斯特罗是一个非凡的领导者,古巴人民在共产主义政权的领导下过上了比他们过去几百年来都要好的生活。有人反对乔的观点,他们说卡斯特罗为了建立统一的政权,大概杀害和关押了成千上万的人。在辩论最激烈的时候,乔回答说那个数字显然是被夸大了。对于确实相信卡斯特罗在夺取政权的时期杀害了成千无辜的乔来说,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表演。第二天早晨,当乔醒来回想起昨晚的事情时,他害怕得心里直扑腾 ,“噢,我的天,我都干了些什么呀!”他感到极不痛快。换言之,他正体验着巨大的不协调。“我误导了大家,我告诉他们许多实际上连我都不信的关于古巴的事。”这个认知与“我是有理智的、公正的、诚实的人”的认知互不协调。他如何减少不协调呢?他四处寻找外在理由。首先,他想到当时可能喝醉了,因此对自己说的话可以不负责任。但他记得自己只喝了一两杯啤酒 根本就不能作为外在理由。由于不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充分的外在理由,乔就必须尽力通过运用内部理由来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即改变他的态度使之与他的谈话内容一致。也就是说,如果乔能说服自己,相信自己的叙述与真相相差不远,那么他就能减少不协调;即在他看来,昨晚的行为不再是荒唐的了。我不是说乔会突然变成一个公开宣扬共产主义的革命者,我的意思是,与讲这些话以前相比,他对古巴政权的敌视可能减少了一些。世界上有许多事情与问题既不全是黑的,也不全是白的;许多事情都处于灰色地带。于是,乔可能开始以另一种目光看待古巴在过去50年间发生的事情。他可能去研究卡斯特罗的政策和决定,而且更可能发现自己从前未注意到的卡斯特罗的英明。他变得更容易接受那些关于前政府腐败、残暴、愚笨无能的信息。重复一遍:如果一个人发表了一个难以从外部辩解的观点,就会尽力使自己的态度与这个观点更加一致,以便从内部为之辩解。我们已提到外在理由的几种形式:一种是为了避免伤害他人感情的无害谎言,就像乔和合伙人的例子;另一种以喝醉酒为行为借口的例子;此外,奖励也是一种外在理由。假设你是乔,我们都参加了那个鸡尾酒会,而我是个古怪的百万富翁。当谈到古巴问题时,我把你拉到一旁对你说:“嗨!我想让你站出来强烈表示赞成卡斯特罗和古巴共产主义。”另外,假如我塞给你5,000美元作报酬。数过钱后,你喘口气,把5,000美元放进口袋,回到讨论中去极力捍卫卡斯特罗。第二天早晨,当你醒来时,会体验到不协调吗?我认为不会。虽然“我说了一些连自己都不相信的有关菲德尔 卡斯特罗和古巴共产党的话”的认知与“我是一个诚实公正的人”的认知不协调,但同时你有充分的外在理由解释你发表这种观点的原因:“我说了赞成古巴共产党的话是为了得5,000美元 这样做很值”。你无需为你的行为辩解而转变对卡斯特罗的态度,因为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发表那些观点。你发表它并不是因为你认为它是真的,而是为了得到5,000美元。你心里很清楚,你为了5,000美元出卖了灵魂 但你认为这是值得的。我们将上述现象称为“说了便会相信”的范例。也就是说,不协调理论预言:在没有充足外在理由解释我们为什么会发表与自己原先态度相反的观点时,我们就会开始相信自己的谎言。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前面所谈的从众现象了。回忆一下我们在第二章中的发现:对依从的奖励越大,依从的可能性越大。但现在我们进一步看到:当涉及到态度的永久性改变时,奖励越多,态度改变的可能性就越小。如果我想要你发表演说赞扬卡斯特罗、马克思主义者、以社会主义原则为基础的济世良药、或其他什么事情,对我来说最有效的办法是尽可能给你最大的奖励。通过让你发言,你会增加依从于我的可能性。但是,假设我有一个更大的目的:我要使你的信念和态度产生永久性的变化。如果这样,我所运用的方法恰恰相反。为诱使你发表讲演而给你的奖励越少,你就越有可能被迫寻找其他理由来解释你的行为,从而就越发相信自己讲的都是真话。这会引起态度的真正的改变,而不仅仅是依从。当然,对这种方法的重要性不可过分夸大。如果我们因为某些微不足道的外在理由,发表了公开声明并因此而改变了态度,这种态度的改变便是持久的。我们不是为报酬而改变态度(依从),也不是因为受到有魅力的人的影响而改变态度(认同)。我们改变态度是因为成功地使自己认识到原先的态度是错误的。这是改变态度的一个极有力的形式。以上我们论述的是高度推测性的资料。一些实验已经开始科学地研究这些推测,其中之一是利昂 费斯廷格和梅里尔 卡尔史密斯所做的一个经典实验。费斯廷格和卡尔史密斯请大学生进行一项非常单调的、重复性的工作:把线轴装入盘子中,装满后倒出来,再重新装满盘子,循环往复。把一排排螺丝拧进1/4,然后倒回来再拧,循环往复。学生们要干整整一小时。工作结束后,研究者让被试人对一个女学生(她正等着参加实验)说,她将要干的工作非常有趣、令人愉快。作为说谎的报酬,一些被试人得到了20美元,另一些被试人仅得到1美元。实验结束后,研究者问说谎者是否喜爱实验里的工作。结果十分清楚,因说谎(即说装卷轴和拧螺丝的工作十分愉快)而得到20美元的被试人,认为这项工作很枯燥。这并不奇怪 它确实十分枯燥。但因撒谎而得到1美元的被试人又会怎样呢?他们认为这个工作是愉快的。换言之,那些说了谎但有充足外在理由的人,并不相信自己的谎言;而那些说了谎但缺乏充足外在理由的人,确实朝着相信自己认为是真话的方向转变了态度。对“说了便会相信”现象的研究,不仅适用于相对不太重要的态度(如对单调工作的枯燥性的看法),也适用于许多重要问题。例如,阿瑟.R.科恩在一个实验里让耶鲁大学的学生进行一种特别困难的、与自己态度相反的行为。 实验是在一次学生暴乱后立即进行的。在暴乱中,纽黑文的警察对学生做出了相当野蛮的行为。而科恩却要求学生们(他们坚信警察干了坏事)写一篇最有力地为警察辩护的文章。写文章前,先给学生们一定报酬。报酬的给予分四种情况:一组学生得到10美元;一组学生得到5美元;一组学生得到1美元;第四组学生只得到可怜的50美分。研究者在每个学生写完文章后,请他说明自己对警察行为的态度。得到的结果完全是线性的:奖励越少,态度变化越大。这样,为了可怜的50美分而写文章支持纽黑文警察的人,比那些为1美元而写支持文章的人,变得更加赞同警察行为;为1美元而写支持文章的人比为5美元而写支持文章的人,变得更加赞同警察行为。为5美元而写支持文章的人比为10美元而写支持文章的人,变得更加赞同警察行为。外在理由(这里指钱)越少,态度改变越大。再让我们来看一下种族关系与种族歧视的问题,这是我们国家最持久的弊端之一。是否可以让人们先赞同一个支持少数民族的政策,然后看看他们的态度是否会朝向有利于这个民族的方向发展?迈克 利珀和多娜 艾森施塔特在一项重要实验中,让大学生写一篇文章支持与自己态度相反的主张:公开赞同将为美国黑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数额增加一倍。因为奖学金的总额是有限的,这就意味着要将为白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的数额削减一半。你可以想象,这是一个高度不协调的情境。那么学生们将如何减少这种不协调呢?最好的方法就是说服自己对这一政策深信不疑 从整体看来,只不过给 黑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财政支持。此外,我们有理由认为,减少不协调可能具有普遍性,而不仅限于特殊政策。换言之,该理论预言,对美国黑人的整体态度会朝着好的、有利的方向发展。利珀和艾森施塔特的实验恰好验证了这一点。外部理由的构成正如我刚才提到的,外部理由能够有许多形式,也的确存在多种形式。在受到威逼时,或在得到金钱以外的奖赏(如表扬或取悦)时,人们可以被说服去说一些或做一些有悖于他们的信念或喜好的事。而且,大多数人都会考虑去做一些如果不是因为好朋友要求我们这样做就不会去做的事。让我们来举个牵强的例子。假设一位朋友请你吃一种他或她最近在“异国情调烹饪课”上学到的特殊食品。为了让事情有趣一些,假设这道菜是油炸蚱蜢。现在让我们想象一下相反的情形 这个让你吃油炸蚱蜢的人是你很讨厌的人。好了,你准备好了吗?假设你走上前去,把蚱蜢吃了下去,你认为会在哪种情况下更喜欢它的味道 是在好朋友请你吃时,还是在你讨厌的人让你吃时?常识告诉我们,当朋友请你吃时,蚱蜢的味道会更好一些,因为朋友是你信任的人,所以比起你讨厌的人,朋友是更为可靠的信息源。但是请再想一想:哪种情况下涉及的外部理由更少?此时,常识不起作用了。认知协调理论预言,如果在你讨厌的人的要求下吃了蚱蜢,你会更加喜欢它的味道。这个过程是这样的:“吃蚱蜢很恶心”的认知与你刚刚吃了的事实不协蚱蜢 调。但如果是你的朋友让你吃,你就会找到吃蚱蜢的充足的外部理由 你是看在朋友的面子上才吃的。反之,如果是你讨厌的人让你吃,你可能找不到吃蚱蜢的充足的外部理由。在这种情况下,你将如何为自相矛盾的行为辩解呢?很简单,减少不协调的办法就是使你的态度朝着更喜欢吃蚱蜢的方向改变 “噫!他们原来是如此的美餐啊。”虽然这个关于减少不协调行为的例子听起来有些古怪,但它并不像你认为的那样牵强。菲利普 津巴多及其同事进行了一项类似的实验。在实验中,预备役士兵被要求品尝油炸蚱蜢作为“生存食物”实验的一部分。一位温和、友好的军官对半数士兵下达了这一命令;另一位冷酷、不友善的军官对其余半数士兵下达了这一命令。在士兵吃蚱蜢的前后,研究者分别测量了他们对蚱蜢的喜爱程度,其结果与预计的完全相同:应不友善的军官之命吃了蚱蜢的士兵对它的喜爱程度要高于应友好的军官之命吃了蚱蜢的士兵。所以,当存在充足的外部理由时 当预备役士兵听从了友好的军官的命令时 他们没有体验到改变对蚱蜢的态度的需要,因为他们早已找到了吃蚱蜢的充分理由,即他们在帮助一个“好人”。但是听从了不友善的军官之命的士兵找不到为其行为辩解的外部理由,结果,他们就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态度,改变了对蚱蜢的态度,使其不协调的行为合理化。不充足理由整个这一节我们讲的都是“缺乏充足”外在理由的情境和“存在充足”外在理由的情境。对这些术语需要加以解释。在费斯廷格一卡尔史密斯的实验里,所有被试人实际上都同意说谎 包括只得1 美元报酬的全部被试人。在某种意义上说,1美元足矣 也就是说,1美元足以诱使被试人说谎,但正如实验结果所表明的,它却不足以使被试人感到自己不愚蠢。为了消除愚蠢的感觉,他们必须减少为蝇头小利而说谎所带来的不协调。这就需要额外的支持,也就是要使自己相信这并不完全是谎言,任务并不像初看起来那么枯燥;事实上,从某个角度看,这个任务还是蛮有趣的。把这一结果与贾德森 米尔斯对六年级学生所做的关于作弊的影响问题的研究相比较,是很有意义的。回忆一下,在米尔斯的实验中,要不要作弊的问题,对于大多数学生说来几乎都是很难做出的决定,因为无论作弊与否都要体验到不协调。如果作弊后能得到很大的奖励,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呢?这时,作弊更诱人,因而实际上会有更多的孩子作弊。但更重要的是,若作弊之所得极其巨大,作弊者态度的改变就会很小。像费斯廷格和卡尔史密斯实验中为20美元说谎的被试人一样,那些为了很大报酬而作弊的孩子,其减少不协调的需要更少,因为他们已得到充足的外在理由来解释这一行为。实际上,米尔斯在其实验中已经设计了这个情境,得到的结果与上述推理一致:那些为得到很少一点报酬而作弊的人比那些为得到很多报酬而作弊的人更倾向于软化自己对作弊行为的否定态度;那些面对很大的报酬而拒绝诱惑的人 这是一个产生极大不协调的选择,比那些在很少报酬面前拒绝诱惑的人更倾向于强化对作弊行为的否定态度。不协调与自我概念要分析本节里出现的不协调现象,需要背离费斯廷格的理论。在费斯廷格和卡尔史密斯的研究中,对不协调最初是这样陈述的:“我不认为这个任务很有趣”的认知与“我说这个任务很有趣”的认知不一致。几年前,我重新阐述了这一理论,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个人的自我概念上。从根本上看,这个新的理论认为:在自我受到威胁时,表现出来的不协调是最强的。这样,对我来说,导致上述情境中出现不协调的重要因素并不是“我说了X”的认知与“我不相信X”的认知之间互不协调。相反,重要因素是我错误地引导了人们:“我说了一些连自己都不信的事”的认知与我的自我概念不协调,即与“我是一个正直的人”的认知不协调。这个理论以这样的假设为基础 人们大多喜欢认为自己是公正的人,公正的人如果没有理由一般不会错误地引导别人。例如:卡奇认为大麻是危险的,不应使它合法化。假设她被劝诱去发表一篇赞成吸食大麻的讲话,而且听众都是坚决反对使用大麻的人(如警察局缉捕队的成员、革命妇女或赞成禁毒者)。在这种情况下,对听众来说不存在什么危险后果,因为他们的态度不可能被卡奇的宣传所改变,也就是说,宣传者没有面临使任何人受任何真正伤害的危险。从认知不协调理论来看,这时卡奇不会改变自己的原有态度,因为她没使任何人受到伤害。同样,如果卡奇被请去对另一群人发表同样的讲话,她知道这些人都是坚定地赞成使用大麻的,所以在听众中不可能产生更坏的行为变化。这一次她也没有伤害他人的可能,因为她的听众原来就相信她所说的那些观点。相反,如果卡奇被劝诱去对另一组人发表同样的讲演,这些人不了解大麻的危害。我们估计她要比在其他情况下体验到更多的不协调。“我是个善良公正的人”的认知与“我说了些自己不相信的话”的认知不一致。再则,她的讲演可能对听众产生信念上或行为上的严重后果。为了减少不协调,她可能通过使自己相信“我所宣扬的观点是正确的”而心安理得,因为她没伤害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她得到的奖励越少,态度的改变就越大。我与伊丽莎白 内尔和罗伯特 赫姆赖克一起检验并证明了这个假设。我们发现,让被试人录制一盘不赞成使用大麻的讲演的录像带,当提供给被试人很少的报酬时,被试人对使用大麻的态度有巨大变化 但仅仅是当他们相信这个录像将要放给在这个问题上态度不明确的观众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而当告诉被试人这个录像将放映给那些对大麻的态度十分明确的人时(无论是大麻的反对者还是拥护者),被试人的态度只有较小的改变。可见,当说谎人因说谎而得的报酬不多时,特别是当谎言易于引起他人信念上或行为上的改变时,说谎会使自己的态度产生很大变化。后来对于该问题的大量研究支持了这个推理,从而使我们能够陈述一个关于不协调和自我概念的普遍原则。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不协调的作用是巨大的:人们认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时;他们的行为产生了严重的后果时。也就是说,后果越严重,责任越大时,不协调就越大;不协调越大,态度的改变就越大 。无论何时,只要人们的自我概念受到威胁,不协调就会随之产生。我的上述观点有许多有趣的例证。让我们详细地来看一个例子。假如你正呆在家里,有人敲门请你为一个值得帮助的慈善机构捐款。如果你不想捐钱,你可能会轻而易举地找到拒绝的种种理由 如没钱、你的捐助可能帮不上什么忙等等。但假如募捐者在说完普通募捐者常说的套话后,补充了一句,“即使是一分钱也好”。如果听到这句话后,你依然拒绝捐款,毫无疑问会体验到不协调,因为这样做挑战了你的自我意念。说到底,连一分钱都不愿捐的人是个多么吝啬、多么抠门的人啊!这样,你先前拥有的理性便不复存在。罗伯特 查尔迪尼和戴维 施罗德对上(应该指出,在上例实验及其他实验中,实验一结束,研究者便向每位被试人充分解释了该实验的目的,以避免实验导致被试人态度的永久性改变。尤其是在实验有可能改变被试人的重要态度或产生重要的行为后果时,实验结束后向被试人解释实验目的更为重要。)述情境进行了实验。学生们扮作募捐者挨家挨户地募捐,有时候他们只说“请您为XX机构捐款”的套话,有时候加上一句“即使是一分钱也好”。正如我们预测的一样,那些听到“即使是一分钱也好”的居民更有可能捐钱,捐钱的人数是只听到那番套话的居民的二倍。此外,平均来看,听到“即使是一分钱也好”的人捐的钱和其他人一样多;也就是说,人们在听到了可以捐很少的一点钱这样的话之后,并没有减少捐款数额。这是为什么呢?很明显,缺乏拒绝捐款的外部理由是人们捐款的原因之一,而且在人们决定捐款后,不想做吝啬鬼的需要决定了他们的捐款数额。一旦人们去掏钱,如果拿出一分钱,那就太没面子了;捐多一些的钱与人们希望成为友善、慷慨之人的认知是一致的。“不充足奖励律”适用于教育大量研究已证明,不充足理由的现象不仅适用于发表相反态度的演讲,也适用于一切行为。前面已经谈到,如果一个人在缺乏外在理由的情况下从事了一项相当枯燥的工作,比起具有充足的外在理由而干同样的工作,更有可能认为这项工作是愉快的。这并不意味着人们为一项工作宁愿接受低报酬而不愿接受高报酬。人们当然更喜欢高报酬,而且经常为高报酬而努力工作。但是,如果他们只得到很少的报酬仍然同意去做一项枯燥的工作,那么在这项工作的枯燥与低报酬之间就存在着不协调。为了减少不协调,他们会赋予这项工作更多的意义,因此,与拿高薪相比,他们会在拿低薪时更喜爱这项工作。这个现象可能有着深远的意义。让我们看一看小学课堂吧。如果想要约翰尼背诵乘法表,你会奖励他。给他金星、表扬、高分数、礼物等等都是很好的外在理由。如果停止奖励约翰尼,他会不会仅仅因为觉得有趣而去背诵乘法表呢?换言之,是否高奖励能使他喜爱背诵乘法表呢?我怀疑这一点。但是,如果外在奖励不多,约翰尼就会自己添上做数学练习的内在理由,他甚至可能把它当作游戏。简言之,他更有可能在放学后或奖励被撤销后很久还继续背诵乘法表。作为教育者,我们可能不大关心约翰尼对某种死记硬背工作是否喜欢,而只要他能够掌握就行了。如果约翰尼能够喜欢这项工作,他就会在教育情境之外继续练习。结果,由于这种不断增加的练习,他可能更精通这个项目,并能长期牢记。因此,至少在某些条件下,用大量奖励作为教育手段可能是错误的。如果教师给学生提供的奖励刚够激发他进行某项工作,就能使他们最大程度地喜爱这项工作,从而提高他们对工作的持久兴趣和表现。我不是说较少的奖励是促使人们喜爱本身枯燥无味的材料的惟一方法;我的意思是,过多的外在理由会抑制有助于增加人们对工作的喜爱程度的诸多过程中的一个。爱德华 德西及其同事的一些实验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并使我们的分析又进了一步,因为他们证明了如给参加愉快活动的个人提供奖励,实际上反而会减少这项活动的内在吸引力。例如,在一个实验里,让大学生们在一小时内独立完成一次有趣的智力测验。第二天,每解出一道题,实验组中的学生就能获得1美元的奖励。而控制组里的学生还像原来那样解题,却没有得到任何奖励。第三阶段时,两组学生都没有得到任何奖励。现在的问题是:每组学生到底有多喜欢智力测验呢?德西在第三阶段中间对学生进行了测量,根据学生在自由活动的休息时间是否仍在解题作为喜爱程度的指标。结果显示,没有得到奖励的那一组学生比得到奖励的那组学生更愿意利用休息时间来解题;而当没有奖励时,后者就没有兴趣解题。马克 莱珀和戴维 格林发现同样的现象也适用于学龄前儿童。 他们劝诱半数儿童玩一套塑料拼板玩具,劝诱方法是答应他们以后去玩一项更有趣的游戏;对其余的儿童,虽然让他们玩塑料玩具,但未答应他们以后玩更有趣的游戏。在玩了拼板玩具后,研究者允许所有被试人去玩“更有趣的游戏”(请你记住,仅有半数被试人认为这是对玩拼板玩具的一种奖励)。几星期后,让这些孩子自由玩拼板玩具。结果发现,为了去玩更有趣的游戏而玩拼板玩具的孩子,比其他孩子玩拼板玩具的时间更少。简言之,研究者奖励玩拼板玩具的儿童反而使其把这种游戏看成了工作。轻微的惩罚至此,我们一直在讨论,当某人为说或做某些事而得到的奖励很少时所发生的情况。这一过程对惩罚也同样适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断面临着这样一种情境:那些负责维持法律和秩序的人威胁我们说,如果不遵守社会规范就要受惩罚。作为一个成人,我们知道,如果超速驾驶就会被警察抓住,就要付出一笔可观的罚款,累犯会被吊销行车执照。所以,我们学会了在附近有巡逻车时就把车速降到限定速度。学生都知道,如果在考试中作弊被人抓住,就会受到教师的羞辱和严厉的惩罚,因而,他们学会了教师在场时不作弊。是否采取严厉的惩罚就会使学生不作弊?我看未必。在我看来,它只使学生学会尽量不被人抓住。简言之,用严厉惩罚作为威吓手段使一个人不做自己想做的事,需要别人不断地检查监督,因而带来很多麻烦。如果人们喜欢做那些有益于自己及他人健康和幸福的事,收效就会更大,而且也更不需要讨厌的监督。如果孩子们从未从打更小的孩子、作弊、偷东西中得到快乐,那么社会就可以放松监督和减少惩罚。要让人们(特别是儿童)知道打更小的孩子是不愉快的,这是很难的。但是可以相信,在某种条件下,他们会说服自己,认为这种行为是不愉快的。让我们想象下列情景:你是个5岁男孩的家长,这个男孩喜欢打他3岁的妹妹。你想和他讲道理,但根本没用。为了保护小女儿,也为了使儿子成为更善良的人,你开始惩罚他。作为一名家长,你可以有很多惩罚办法,从最轻的惩罚(怒目而视)到最重的惩罚(狠打屁股、或者罚他在墙角站两个小时、或者剥夺他一个月的看电视权等)。威吓越严厉,这个男孩当你看着他时表现就会越好;但可能你刚一转过身去,他就又会狠狠地打起妹妹来。假设你不像上面说的那样严厉惩罚他,而是用一种非常轻的惩罚威吓他,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严厉惩罚与轻微惩罚),这个孩子都会体验到不协调。他知道自己不该打妹妹,也知道自己很想揍她。当他有强烈的欲望要打妹妹但还未打时,他会问自己:“我为什么不去打妹妹 ?”在严厉惩罚下,他有一个现成的答案即充足的外在理由:“我不打她是因为,我要是打了她,那边的巨人(父亲)会过来狠揍我的屁股,罚我站墙角、一个月不让我看电视。”这些严厉惩罚给孩子提供了充足的外在理由,使他在有人看着他的时候不去打妹妹。在轻微惩罚的威吓下,儿童也会体验到不协调,可当他问自己“我为什么没去打妹妹”时,却没有好的答案,因为威吓那么轻,以至不能成为充足的外在理由。这个孩子没有去做他想要做的事 尽管他有一些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不做,但却缺乏十分充足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他继续体验不协调。由于他不能把自己不打妹妹归因于严厉惩罚,从而轻易地减少不协调,因此他必须找一个另外的方法为不打妹妹的事实辩解。最好的方法是尽量使自己相信,自己真的不喜欢打妹妹,打小孩没意思。可见,威吓越小,外在理由越少,内在理由的需要就越大。让人们构想出自己的内在理由,是帮助人们形成一系列永久准则的重要一步。为了检验这一想法,我与梅里尔 卡尔史密斯在哈佛大学幼儿园做了一个实验。 出于道德原因,我们不想改变孩子们的基本价值观(如攻击性);家长们也不会赞成我们这样做,这是可以理解的。因而,我们选择了一个很不重要的方面 对玩具的偏爱。我们首先让5岁儿童评价一些玩具的吸引力,然后,对于每个孩子,我们都选出一个他非常喜欢的玩具并告诉他不许玩这个玩具,违者受罚。对于其中半数孩子,我们用“我会有些生气”这种轻微惩罚来吓唬他们;对于另外半数孩子,我们用“我会很生气;我要把全部玩具拿回家,而且再也不来了;我会认为你还没长大。”等更严厉的惩罚来吓唬他们。然后,我们离开房间,让儿童玩其他玩具 抵制玩被禁止的玩具的诱惑。所有孩子都顶住了诱惑,没有一人玩那个被禁止玩的玩具。返回房间后,我们重新测量了所有玩具的吸引力。结果令人既吃惊又兴奋:那些经受了轻度威吓的孩子现在认为那个禁玩的玩具的吸引力比以前小了。简言之,由于缺乏足够的外在理由来解释为什么自己不去玩那个玩具,所以他们成功地使自己相信,不玩那个玩具是因为自己不喜欢它。而对那些受严厉威吓的孩子来说,那个玩具的吸引力并未变小。这些孩子认为那个禁玩的玩具是个称心如意的玩具。的确,一些儿童甚至发现自己比受威吓前更想玩它。乔纳森 弗里德曼扩展了我们的发现并且戏剧性地说明了这一现象的永久性。他用一个特别吸引人的电动机器人作为他的“关键性玩具”,这个机器人可以急速地来回奔跑,并能拿东西打孩子的敌人。相比之下其他玩具就逊色多了。很自然,所有孩子都偏爱这个机器人玩具,但是弗里德曼要求孩子们不要玩它:用轻微的惩罚吓唬一些孩子,用严厉的惩罚吓唬另一些孩子。然后研究者离开学校再也没有露面。几星期后,一位年轻姑娘到学校对孩子们进行一次笔测。孩子们不知道她是为弗里德曼工作的,也不知道她的到来与以前出现过的玩具和威吓有关。她恰恰就在弗里德曼实验时用过的那个房间里进行她的测验。在那个房间里,那些玩具还放置在四周。她允许每个孩子在做完测验等待评分的期间在附近闲走,并且随便建议说,可以玩这房间里的玩具。弗里德曼的结果与我们的结果相当一致:那些几星期前受轻微的吓唬而拒绝玩机器人玩具的孩子,这时只玩其他玩具;而在那些受严厉威吓的儿童里,大多数都玩了那个机器人玩具。总之,用严厉的惩罚来阻止以后的行为是无效的,但用轻微的惩罚来阻止某种行为,其效果可持续几星期之久。这个现象再次说明:儿童并不因为成人警告他这种行为(玩一种玩具)不受欢迎而贬低其价值,相反,他是自己使自己相信那种行为是不受欢迎的。我推测,这个过程可能不仅仅适用于对玩具的偏爱,还可应用于更基本、更重要的领域(如控制攻击行为)。在儿童发展领域中进行的一些研究支持了这一推测。这些研究指出,家长如果使用严厉惩罚来制止孩子的攻击行为,孩子往往会在家里表现得温顺,而在学校或离开家玩时反而表现出很强的攻击性。这正是我们在第二章讨论依从模式时所作的估计。为付出的努力辩解不协调理论预言:如果一个人为达到某个目的付出了很大努力,那么这个目的对此人的吸引力比那些花很少努力或毫不费力就达到同样目的的人更大。举个例子可能说得更清楚些。假设你是个大学生,准备参加一个兄弟会,为了被它接纳,你首先要经过一个入会仪式。假设这个入会仪式需要你付出很大努力,而且会使你感到发窘。在你成功地通过这一考验之后,允许你加入这个兄弟会了。当你搬进兄弟会的房间后,发现同屋的人有些奇怪的习惯,如半夜三更打开立体声收音机并把音量放得很大、借钱不还、有时还把脏衣服扔在你床上。简单地说,一个客观的人会认为这是个不顾他人的、懒散粗鲁的家伙。但你已不再客观了:“我经历了极大的艰辛痛苦才加入了这个兄弟会”的认知与“我在兄弟会的生活不愉快、不称心”的认知互不协调。为了减少这种不协调,你尽可能从好的方面去看你的同屋。然而,现实就是现实,无论你经历多少痛苦和努力,也无法使这个不顾别人的家伙变成英俊王子式的人物。但若稍加点主观的色彩,你就会使自己相信他并不坏。例如你可以把一些人所说的外表邋遢看做是随便、不修边幅。这样,他在半夜把立体声开得很大、把脏衣服随便乱扔等行为便只表明他是个不拘小节的人,而且因为他对物质财富的马虎、粗心,所以忘了还你钱也是可以理解的。虽然他不是英俊王子,但你完全可以容忍他。把这一点与你不花努力时的态度对比一下:假如你搬进了一个正规的校内宿舍,遇到同一个人,由于你没费劲就得到了这个房子,所以不存在不协调。由于没有不协调,你不需要尽可能从最好的方面看你的同屋。我猜,你会很快断定他是个不顾别人的、懒散粗鲁的家伙,而且你会尽力争取换到另一房间去。三十几年前,我和我的朋友贾德森 米尔斯合作进行的一个实验检验了这些推测。 在这个研究中,女大学生们自愿参加一个团体,该团体定期聚会讨论性心理学方面的问题。告诉她们,如果想参加,先要经过一个选拔测验,设计这个测验是为了保证所有被允许加入这个团体的人都能公开自如地讨论性问题。这个指示语实际是为入会仪式做的准备。实验中,让1/3女生参加一个很严格的入会仪式,这个程序要求她们大声朗读一系列猥亵的词语。另外1/3的女生经历一个较缓和的程序,这个程序要求她们朗读有关两性的词语但并不淫秽。最后1/3被试人未经任何程序就允许加入这个团体。然后,让每个加入团体的人听该团体的讨论会发言,使她们都相信这是一个“正在进行”的讨论会发言。但是,实际上她们听的是一个预先录制好的录音,这样做是为了让每个妇女听到的都是同一种发言。预先录制好的发言十分枯燥,充满了夸夸其谈。结束后,请每个被试人从对发言的喜爱程度、有趣程度以及讨论者的聪明程度等方面来评价这个讨论会。实验结果支持了这一预言:那些稍花气力或毫不费力就进入团体的被试人并不喜欢这个讨论。她们能够清楚地看到事物的本来面目 枯燥乏味,浪费时间。然而,那些经历严峻仪式考验的被试人则成功地使自己相信这个讨论是有趣的,是有价值的。其它研究运用不同的入会仪式证实了我们的预测。例如,哈罗德 杰勒德和格罗弗 马修森进行了一个在理论上和阿伦森一米尔斯的研究相似的实验, 只是在实验中处于严格入会仪式情境中的被试人不是高声朗读那些猥亵的词语,而是经受十分痛苦的电击。他们的结果与阿伦森一米尔斯实验极其相似:为了成为团体成员而经受一系列强烈电击的被试人,与经受一系列轻微电击的被试相比,更喜爱这个团体。应当明确一点,我们并没有断言人们喜爱痛苦。不,人们并不喜爱痛苦。我们也没有断言人们之所以喜爱某些事情,是由于这些事与痛苦经历相联。我们要说的是,如果一个人为了达到某个目的或目标经受了困难或痛苦的体验,那么这个目的或目标就变得更有吸引力了,这个过程称为付出的努力辩解。例如,如果在去某个讨论小组的路上,你的头被砖头砸了一下,你就不会很喜欢这个小组了。但是,如果你为了参加这个讨论小组,自愿让脑袋挨了一下砸,那你无疑会更喜欢这个小组。乔尔 科珀进行的一个实验很好地说明了自愿体验不愉快经历的重要性。该实验中的被试人有高度的恐蛇症。首先,通过观察被试人与关在玻璃箱里的六尺蟒蛇所保持的自然距离,测量他们对蟒蛇的恐惧程度。然后,研究者让被试人经历高压体验或付出很大的努力,并告诉他们,这种体验对减轻恐蛇症有某些治疗作用。但是,实验的关键点是:对其中半数的被试人,研究者仅仅简单介绍了实验程序,然后就让他们去体验;而对另一半人,研究者劝诱他们去主动尝试,并告诉他们没有义务非做不可,他们可在任何时刻放弃实验。在治疗结束后,要求每个被试人尽可能地接近这条蟒蛇。只有那些被劝诱自愿参加这个令人不愉快的治疗的被试人表现出进步;他们离蟒蛇的距离远远近于参加治疗前。而那些非自愿参加了不愉快治疗过程的被试人的情况几乎没有改变。在许多不协调情况中,减少不协调的方法不止一种。例如在入会仪式实验中,我们发现那些花费很大努力才加入一个枯燥乏味的团体的人,总是说服自己去相信这个团体有意思。这是减少不协调的惟一方法吗?不,另一个使付出的努力合理化的方法是修正对过去的记忆,也就是说,修改我们对经历痛苦或付出艰辛努力之前的记忆。在迈克尔 康恩维和迈克尔 罗斯进行的实验中,一组学生参加了承诺能提高学习技能的学习技能训练课程,但事实并非如此。另一组学生只报了名,却没去上课。无论参加与否,所有的学生都被要求对自己的学习技能进行评估。在上了三星期没有任何用处的课程之后,参加这门课程的学生都相信自己的技能得到了提高,但真实的数据显示,这门课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帮助。他们是如何减少不协调的呢?他们采取了修改记忆的办法,即修改了他们对上课之前的记忆。也就是说,他们采取了低估上课前学习技能水平的方式。报了名却没来上课的学生,没有表现出这样的自我辩解行为;他们对自己从前的自我评价的记忆是准确的。这些结果可以解释为什么即使实际上没有效果,那些花费时间与金钱去健身的人都自己感觉良好。因为他们无法让自己相信真的达到了目的,所以他们就可能通过歪曲记忆去夸大健身效果,即歪曲他们在参加健身前的身材。正如康恩维和罗斯指出的,让人们得到希望得到的东西的一种方法就是歪曲他们曾经得到的东西。在这种情形下,还有一种减少不协调的方法就是使自己相信没付出很大的努力。的确,人们可以同时运用这两种方法。但这又提出了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当人的精力不能集中于一个方向时,起效力就会削弱。因此,假设你是个篮球教练,希望队员精诚合作、团结友爱,你可以让每个要加入该队的人都经历一个艰难的入会仪式。很自然,你希望每个队员都做出更爱队友的决定,从而减少由入会仪式引起的不协调。相反,如果一个运动员认为“这不是个太艰难的入会仪式”,那他就不用通过增加对队友的尊重来减少不协调。作为教练,你可以把仪式搞得十分严厉,以至没人认为它好玩,这样就可以把队员用来减少不协调的能量引导到加强球队内部团结上。为了使这个仪式在那些认为它很容易的运动员面前显得更困难一些,你可以通过口头强调仪式的严厉程度来加强这种引导方式的效力。为残酷行为辩解我们曾多次提到:人们有相信自己是公正、理智的人的需要。我们已看到这种需要是如何导致人们改变对一个重要问题的态度。例如,我们已经看到,如果一个人发表了一个与自己态度相反的演说 赞成吸食大麻并使其合法化,由于缺乏外在理(敏锐的读者或许已经注意到,此项研究与上一章中探讨的一项研究存在某些联系:那些未能兑现新年誓言的人对自己戒烟失败感到沮丧,以至于贬低誓言的重要性。我认为,与这种受挫相关的减少不协调的另一种方法(如减少吸烟量)可能会减低吸烟者对戒烟成功的严肃态度。康韦和罗斯的研究指出了另一种可能性:如果一个试图戒烟的人既没能成功地减少吸烟量,也没能完全戒烟,如果他能够忘记戒烟前的吸烟量,仍有可能减少由挫折引起的不协调。)由,也由于此人得知这个演说的录像将给一组易被说服的孩子放映,这个人就倾向于使自己相信大麻并不坏,以此作为一种使他感到自己并不是坏人的工具。在这一节里,我们将讨论上述问题的另一种形式。假如你的行动给一个无辜的年轻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而且伤害是显而易见,无可辩驳的,那么,“我是个可尊敬的、公平的、理智的人”的认知与“我伤害了别人”的认知互不协调。如果伤害很明显,那你就不可能通过改变你对这一问题的观点来减少不协调,就像在大麻实验中人们所做的那样,通过使自己相信做了与人无害的事来减少不协调。在这种情况下,减少不协调的最有效方法是把你对受害者的谴责增加到最大限度,即让你自己相信受害者罪有应得,不是因为他自找苦吃,就是因为他是个坏人、罪人,是应受谴责的人。如果降临在受害者身上的伤害不是你直接造成的,你仅仅是(在他受害前)不喜欢他,而且希望伤害降临到他头上,那么这个机制也起作用。例如,在肯特州立大学曾发生过4名学生被俄亥俄州国民警备队员枪杀的事件。事件发生后,一些谣言很快传开:被害的两名女学生已身怀有孕(这暗示她们性欲过强、淫荡放肆);4名学生的尸体上都爬满了虱子;这些受害者均染上了严重的梅毒,即使不被枪杀也会因患梅毒在两周内死去。正如我在第一章中所述,这些传闻完全是捏造的,实际上被枪杀的学生都是清白无辜、正派、聪明的人,其中两名学生甚至与那场酿成悲剧的示威毫无关系,他们在被枪击前正静静地穿过校园 。人们为什么那么急于相信并传播这些谣言呢?其中确切的原因无法得知,但我推测,这与普拉萨德和辛格所研究的印度人传播谣言的原因相近 谣言都是安慰人的。情况可能是这样:肯特是俄亥俄州的一座较保守闭塞的小城,许多市民被这些学生的激进行为所激怒。一些人大概希望学生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死亡的惩罚远远超出了他们应得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对受害者不利的消息,都意味着学生的死实际是件好事,因而有助于减少不协调。而且,这种急于相信受害者有罪、死有余辜的愿望还被更直接地表达出来:几个俄亥俄州国民警备队的成员顽固地认为,受害者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詹姆斯 米切纳采访的一位中学女教师竟然说:“任何一个留着长发、衣服肮脏或赤足的人,走在肯特这种城市的大街上都该被枪毙。”她还说这个观点甚至对她自己的孩子也适用。简单地把这些人看做疯子是有诱惑力的,但我们不能轻易下此结论。虽然很少有人像这位中学女教师那么极端,但肯定每个人都有可能受这方面影响。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们先看看这些年发生的一些事情。60年代任苏联部长联席会议主席的尼基塔 赫鲁晓夫在他的回忆录里把自己描绘成一个强硬的、怀疑一切的人。他夸口说自己从不轻信他人。他引用几个例子说明自己如何不愿相信那些对当权者的恶意中伤。然而,让我们看看,当轻信符合赫鲁晓夫的需要时,他都干了些什么。斯大林死后不久,秘密警察的头子贝利亚处于即将担任领导职务的地位。赫鲁晓夫说服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其他成员相信,贝利亚凭借其任秘密警察头子期间积累的经验对他们形成了真正的威胁。后来,在赫鲁晓夫的部署下,贝利亚被逮捕、关押,直至最终被处决了。根据不协调理论,我们可推导出:由于赫鲁晓夫在贝利亚垮台和丧命问题上扮演了主角,他会把怀疑一切的特点抛在一边,更愿意相信对贝利亚的一切诋毁之辞,而不管这些话多么荒唐,这样赫鲁晓夫就可以为自己的态度和行为找到支持借口。我们还是让赫鲁晓夫来自我表白吧:当一切都结束后(贝利亚被捕),马林科夫把我拉到一旁说,“我的贴身警卫员要向你报告一件事。”此人走过来对我说,“我刚听说贝利亚被逮捕了,我想告诉你,他曾强奸过我的养女,一个七年级的学生。一年多前,她的外祖母去世了,我的妻子要去医院,把养女单独留在家里。一天晚上,养女到贝利亚住地附近买面包。在那里她遇上一个老头,老头十分注意地看她,让她很害怕。有个人走过来把她带到贝利亚的家里。贝利亚让她坐下一块吃晚饭。她喝了点酒就睡着了,于是贝利亚强奸了她……”。自此以后,我们得到一份名单,上面有贝利亚奸污过的100多个女孩和妇女的名字,贝利亚对她们采用了同一种方法:先让她们吃饭,然后给她们喝加了安眠药的酒。如果有人相信贝利亚真的强奸过100多名妇女,那实在太荒唐了。但赫鲁晓夫却十分相信,这可能是因为他极其需要相信它。这些例子符合我根据不协调理论所做的分析,可是它们并未提供明确的证据。例如:事情也可能是这样,肯特州的国民警备队员甚至在向学生开枪之前就认为学生们该死;赫鲁晓夫在处决 贝利亚之前就已经轻信了这些关于贝利亚的荒唐故事,或者也可能他并不相信这些故事,只是为了毁坏贝利亚的声誉才不负责任地传播这些故事。为了进一步搞清人们在这种情境下是否一定为残酷行为辩解,社会心理学家必须从混乱的现实世界中退守到能够很好地加以控制的实验室里去验证这些预言。从较为理想的角度来看,如果我们想测量由认知不协调带来的态度改变,了解人们在不协调事件发生之前的态度是十分重要的。基思 戴维斯和爱德华 琼斯在一个实验中制造出了以下情境: 他们说服学生自愿参加实验,即让一些学生(被试人)观察另一些学生接受采访的情形,然后,让被试人根据自己的观察对被观察的学生说:“我认为你是个肤浅的、不值得信任的、乏味的人。”这个实验的主要发现是,自愿接受这一安排的被试人成功地使自己相信他不喜欢被他伤害的人。简单地说,在说出无疑会伤害另一个学生的话之后,他们就使自己相信,这种伤害是那个学生应得的。这就是说,与伤害这个学生之前相比,被试人发现被观察者更缺乏魅力。即使被试人明白这个学生并未做任何应该受惩罚的事,也知道自己伤害他仅仅是对研究者的指导语所做出的一种反应,这种态度的转变还是发生了。戴维 格拉斯做的一个实验也得出了相似的结果。在实验中,当研究者劝诱被试人向他人发出一系列电击时,由于使受害者遭受痛苦,那些自认为善良、公正的人就贬低受害者。有趣的是,在自尊心极强的人当中,这个结果更加明显。如果我自认为是一个浑蛋,让另一个人受苦则不会引起那么多的不协调,因为我不需要使自己相信他活该受苦。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恰恰因为我认为自己是个非常好的人,所以,如果我让你遭受痛苦,就一定会让自己相信你是个讨厌鬼。换言之,像我这样的好人不会随便伤害无辜者,所以,如果我对你有所伤害,就是你罪有应得的。有些因素影响了这种现象的普遍性。上面已经提到过其中的一个因素:缺乏自尊心的人贬低受害者的需要不太强烈。另一个限制贬低现象的因素是受害人的报复能力。如果一个受害者能够而且愿意在将来的某个时候进行报复,害人者知道对方将来也会伤害他,因而就不需要通过贬低受害者来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在埃伦 伯斯蔡德及其同事所做的富有创造力的实验中,大学生们自愿参加一个实验。该实验要求被试人向一个同学发出很痛苦的电击。正如所估计的那样,每个被试人都因发出了电击而贬低受害者。研究者告诉半数学生,过一会儿要调换位置 即对方也有机会向他们发出电击。结果,相信受害者会采取报复行为的被试人就不贬低受害者。简言之,由于受害者能进行报复,所以不协调就减少了,害人者不需要为了使自己相信受害者罪有应得而贬低他。这些结果意味着,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与受害的军人相比,士兵们更需要贬低前者,因为前者无法进行报复。在对威廉 卡利中尉屠杀越南的无辜平民事件进行军事法庭调查时,他的精神病学家说,中尉认为越南人是劣等民族。也许本节所报告的研究有助于人们对此现象的进一步了解。社会心理学家都知道,人们只要做出残酷行为,必然会给自己的心理健康造成恶果。我并不确切知道卡利中尉(或许多其他人)为什么会认为越南人是劣等民族,但作出下面这种假设可能是有道理的:在战争中,由于我们的行为,大批无辜平民命丧黄泉。为开脱责任,我们会尽力贬低受害者。我们嘲弄他们,把他们称作“东方佬”,抹煞他们的人性。一旦成功地做到这一点,我们就要警惕自己了 因为杀害“劣等人”比杀害同类人更容易些。因此,用这一方法减少不协调,后果将是可怕的,它可能使我们犯下越来越大的暴行。在下一章里我们将详细论述这个问题。现在我要详细阐述第一、二章里提到的一个观点:归根到底,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是每个人都会像卡利中尉那样屠杀无辜。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卡利中尉的行为并不是个别的现象,它只是普遍现象中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我们不光要记住这一点,更重要的是,我们还要认识到某些情境因素可对人类行为施加非常强大的影响。因此,在我们把一种行为简单地视为少有的古怪、少有的疯狂或少有的卑鄙可耻行为之前,考察一下产生这种行为机制的情境才是明智之举。然后,我们才能逐渐了解到,因为允许某些情境存在,我们正在付出可怕的代价。或许最终我们会采取行动来避免这些情境的产生不协调理论可以帮助我们更多地认识这种机制。当然,这种情境并不局限于战争。人们可以把各种暴力行为施加在无辜者的头上,并为它进行辩解;反过来,这些辩解可以导致更多的暴力行为。设想你生活在一个歧视黑人或拉美人的社会中。几十年来,白人一直不许黑人和拉美人进入一流的公立学校,只给他们提供二流的和十分落后的教育。这种“温和歧视”的结果是,一般黑人儿童和拉美儿童比同年级的普通白人儿童所受的教育更差,所受的激励也更少,所以在测验中成绩很差。这一情况给民政官员提供了一个为歧视行为辩解的绝好机会,因而减少了他们的不协调。他们会说:“你看,有色人种很笨(因为他们的测验分数极差)。当初,为了不浪费资源,我们决定不向他们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是多么的英明啊!这些人是不可教育的。”这种现象被称为预言的自我实现。它为残酷和歧视行为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辩解。同样,把道德低下归因于黑人或拉美人也属于这种情况。我们让少数民族居住在拥挤不堪的贫民区里,并且建立了这样一种情境,使肤色问题几乎不可避免地释放出种种暗流,阻碍少数民族成员享受美国白人所享有的发展与成功的机会。由于电视的魔力,少数民族看到处于中产阶级社会地位的人事业成功,生活奢侈,逐渐痛苦地认识到机会、舒适和奢华是与他们绝缘的。如果挫折感导致他们使用暴力或绝望导致他们吸毒,那么白人兄弟姐妹很容易洋洋自得地坐下来,故意摇着头,把这种行为归咎于少数民族的道德低下!正如爱德华 琼斯和理查德 尼斯比特所指出的那样,当某些不幸降临到自己头上时,我们往往把原因归结到某些环境因素上,而同样的不幸降临到别人头上时,我们往往会把原因归结到他自身固有的某些性格缺陷上。不可避免性肖伯纳曾因父亲患乔治 酒精中毒而受到沉重打击,但他试图轻视它。他曾写到:“如果你不能摆脱家庭的阴影,你就要善于自处。” 在某种意义上,不协调理论描绘了人们在逆境中自处,即努力与不愉快的情境共处的方法。当一个消极而又无法避免的不愉快情境产生时,人们会尽力在认知上把情境的不愉快减到最小,随遇而安。在一个实验里,杰克 布雷姆让孩子们吃一种他们自己说很不爱吃的蔬菜。吃完后,研究者告诉其中半数孩子,将来他们还要吃很多这样的菜,而对另外一半孩子则不这么说。相信以后不可避免还要吃这种菜的孩子们,成功地使自己相信这种菜并不太难吃。这是因为,“我不喜欢这种菜”的认知与“以后我还要吃这种菜”的认知不协调,为了减少这种不协调,孩子们就逐渐相信这种蔬菜实际上并不像自己以前所想象的那样令人讨厌。约翰 达利和埃伦 伯斯蔡德证明,不仅在蔬菜问题上,而且在和人相处的问题上也有同样的现象。在他们的实验中,女大学生自愿参加一系列会议,会上每个女学生都要与一位素不相识的妇女讨论自己的性行为和性道德观。在开始讨论之前,每个被试人得到了A、B两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上都记载了对那位被认为是自愿参加同一实验的年轻妇女的个性特征描述。描述中既有令人愉快的特征也有令人不愉快的特征。研究者让其中半数被试人相信,她们将和A文件夹中描述的妇女(简称妇女A交谈;让其余半数被试人相信她们将和B文件夹中描述的妇女(简称妇女B交谈。研究者在被试人见到这些妇女之前,要求每个被试人根据对A、B两位妇女的个性描述来评价她们。那些相信自己不可避免地要把内心的秘密告诉妇女A的被试人,认为她远比妇女B 更吸引人。反之,那些相信自己不可避免地要把内心的秘密告诉妇女B的被试人,认为她比妇女A更吸引人。正像吃蔬菜的例子一样,不可避免性使人心变得更加友善。如果一个人认识到他不可避免地要花些时间与另一个人交往,那么他就会强化对方的优点 或者至少是削弱了对方的缺点。简言之,人们对必然要发生的事情往往会从最好的方面去看它,随遇而安。当面临不喜欢吃的蔬菜或与素未谋面的人之间的讨论时,削弱目标的缺点是一个可采取的战略。但是,在其他一些情境下,采取这种战略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让我们来看一看位于洛杉矶的加州大学(UCLA)的学生的情况吧。根据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地质研究,洛杉矶将在其后的20年内至少发生一次大地震。毫无疑问,面对即将发生的灾难,理性的人会承认危险的降临,学习有关知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987年,加州大学的两位社会心理学家达林 莱曼和谢利 泰勒对120名学生进行了访谈,发现情况并不是这样,而且令人不安:只有5%的人采取了预防措施(如搞清离自己最近的灭火器在哪儿);只有三分之一的人知道地震发生时应采取的最佳措施(如从坚固的家具下爬出或者站在过道上);没有一个被试人按专家建议采取过预防措施。似乎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们在面对不可避免的灾难时的典型反应是不采取任何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学生们采取措施的方式因生活环境不同而变化。住在地震危发区宿舍里的学生比住在非地震危发区宿舍里的学生,更有可能通过拒绝思考或将预计的危险降到最低程度的方式来面对即将发生的危险。也就是说,万一地震发生,最有可能身处危境的人,恰恰是那些拒绝思考即将到来的灾难的人或是那些低估灾难的严重性的人。简而言之,如果我能肯定注定要发生地震,那么会如何为继续住在地震危发区内的宿舍里而辩解呢?很简单:我会否认地震的发生并且拒绝思考这个问题。对危险与不可避免事件的自我辩解反应可能在短期里给人以慰藉。但是,如果这些反应阻碍了我们采取措施去加强自身安全,从长期看来会造成致命的危害。不言而喻,80年代进行的地质研究应验了。1994冬天,洛杉矶发生了一场大地震,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高速公路被摧毁,交通中断了数月之久。幸运的是,由于地震发生于凌晨4点30分,而且是在假期,人员伤亡相对较小。虽然这是一次大地震,但是许多专家普遍认为“大地震”的危险仍高悬于我们的头顶。你认为1994年的大地震是否会使人们做出更充分的准备,迎接下一次地震的到来 ?你可能注意到,孩子们在面对不喜欢吃的蔬菜时的反应或大学生们在面对与他人不可避免的交往时的反应与加州大学学生面对即将发生的地震的反应之间存在的差异令人好奇。在前一种情景中,人们接受了事件的不可避免性,并强调了此事的正面因素。然而,后一种情景涉及了与一件非常可能发生的、有生命危险的、基本上无法控制的事件的不协调。除非我们能突破人类的想像力极限,按人们的愿望来重新界定大地震的含义,或者把它看成非灾难性的事情。当然,我们无法阻止地震的发生;我们所能做到的无非是对地震进行适应性反应,尽管没有任何措施能真正地保障我们的安全。所以,反应的实质主要取决于人们是否相信预防措施能真正增加对不可避免事件的控制程度。如果这种措施基本上毫无用处,那么在这方面花费精力只能进一步增加不协调的感觉。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很可能会为自己不采取安全措施而辩解,否认灾难发生的可能性或大大低估它的强度。自尊心的重要性在本章我们已经看到,个体卷入某个特定的行为过程是如何僵化或改变他的态度,歪曲他所感知的事物,决定他所收集的信息。此外,我们还看到一个人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方法卷入到一个情境之中,如通过决策、通过努力工作实现目标、通过相信某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以及通过进行某些有严重后果(如伤害他人)的行为等等。正如我们前面提到过的,在自尊心受到威胁的情境下,个体的卷入程度最深。因此,如果我做了一个残酷或愚蠢的行为,自尊心会受到威胁,因为这使我认识到,我是一个残酷或愚蠢的人。在根据认知不协调理论所做的上百例实验中,最明确的结果是在那些涉及到人的自尊心的情境中获得的。另外,正如人们预料的那样,我们已经看到,高度自尊心的人在做出愚蠢或残酷行为时会体验到最大的不协调。那么,如果个体的自尊心较低,情形会是怎样呢?从理论上讲,自尊心较低的人做了愚蠢的或不道德的行为不会体验到太多的不协调。此时,“我做了一件不道德的事”的认知与“我是坏蛋”的认知相互协调。简而言之,认为自己是坏蛋的人认为做坏蛋做的事是理所应当的。换句话说,自尊心较低的人认为干不道德的事并不太困难,因为干不道德的事与他们的自我认知是协调的。相反,自尊心很强的人更可能抗拒诱惑而不做不道德的事,因为不道德行为会产生极大的不协调。我和梅蒂 戴维合作对这一观点进行了验证。我们预言,如果机会存在,自我评价低的人比自我评价高的人更有可能行骗。但应当澄清一点:我们并不是简单地预言那些认为自己不诚实的人比认为自己很诚实的人会更多地行骗,我们的预言要比这还要大胆。它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如果一个普通人由于自尊心受到暂时的打击(如被女友抛弃或考试不及格),因而感到自己低贱、毫无价值,那他更有可能在玩牌时使用欺骗的方法,踢家里的狗,穿不配套的睡衣等等不自重的事情。由于感到自己很低贱,人们会做出粗俗行为,两者之间成正比关系。在实验中,通过向女大学生传递有关其人格的虚假信息,我们暂时改变了她们的自我评价。在参加完人格测验之后,1/3的女大学生被给予了肯定的反馈信息,即告诉她们,测验结果表明她们成熟、有趣、思想深刻等等;另外1/3的女学生被给予否定的反馈信息,即告诉她们,测验结果表明她们相对不太成熟、不太有趣、相当肤浅等等;剩下的1/3女学生未被给予任何有关测验结果的信息。紧接着,我们安排学生参加了一个由另一位心理学家主持的实验,从表面看来,该实验与人格测验没有什么关系。作为第二个实验的一部分,研究者让被试人打扑克。这是个赌博游戏,允许被试人赌钱并保留赢来的钱。游戏过程中,研究者给被试人提供几个别人很难觉察的作弊机会。整个游戏是这样安排的:如果一个学生不作弊,她肯定会输,而如果她决定作弊,肯定能赢相当一笔钱。实验结果清楚表明:那些在游戏前得到了研究者的负面评价的学生比起得到了正面评价的学生,作弊更多。控制组(未得任何信息的人)的情况恰好处于前面二者之间。这些发现暗示,家长和教师应当多注意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因为他们的行为会影响孩子或学生的自尊心。假如较低的自尊心果真是犯罪和残暴行为的前提,那我们就该尽一切可能帮助个体学会自重和自爱。不协调对生理和动机的影响不协调的影响究竟有多么深远?研究者在过去几年里已证明,不协调可以超出态度的范围,甚至可以改变我们对基本的生理内驱力的体验方式。在某些特殊条件下,减少不协调会使饥饿的人感到不太饿,干渴的人会感到不太渴,经受强烈电击的人会感到不太疼。它的机制是这样的:劝诱志愿者维克长时间处于得不到食物、水的情境中,或遭受电击的情境中。如果维克缺乏足够的外在理由来辩解时,他就会感受到不协调。对于他来说,饥饿、干渴或电击疼痛的认知与自愿经受这些体验的认知不协调。为了减少这种不协调,维克努力使自己相信饥饿并不那么强烈,干渴也不那么厉害或疼痛还不至于无法忍受。这一点也不奇怪。饥饿、干渴和疼痛虽然都有生理基础,但同时也掺有强烈的心理因素。例如:暗示、冥想、催眠、安慰剂、技术精湛的医生的体贴关心或者这些方式的结合使用都可以使痛苦有所减轻。实验社会心理学家已证明,在高度不协调产生时,普通人即使缺乏催眠或冥想的特殊技能,也能使自己达到同样的效果。因此,菲利普 齐姆巴多及其同事让许多被试人接受电击:其中一半被试人处于高度不协调的情形 也就是说,研究者劝诱他们自愿体验电击,却只给他们很少的外在理由;另一半被试人处于轻度不协调的状态 也就是说,在此事上他们别无选择并有很多外在理由。结果表明,处于高度不协调情形下的人所报告经受的痛苦小于处于轻度不协调情形下的人。另外,这种现象绝不仅限于被试人的主观报告。有确凿证据表明,在高度不协调的情形下,疼痛的生理反应(如皮电反应)的确不太强烈。除此之外,在高度不协调的情形下,被试人的疼痛对其正在进行的工作的干扰程度较小。这说明,不仅被试人报告的疼痛较轻,而且对其行为的影响也较小。类似结果也适用于对饥饿和干渴的感受。杰克 布雷姆报告了一系列实验, 在这些实验中,人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剥夺了食物或水。此外,被试人还要经受与齐姆巴多实验的被试人类似的高度或轻度不协调。具体地说,一些被试人只有很少的外在理由解释自己经受饥饿和干渴的行为;而其他一些被试人却有较多的外在理由。对于经受高度不协调的被试人来说,减少不协调的最好方法是把饥饿和干渴的体验感受减至最小。在对饥、渴分别进行的实验中,布雷姆报告说,在经历了相同时间的饥饿后,处于高度不协调情形下的被试人比处于轻度不协调情形下的被试人的饥饿(或干渴)程度轻。再重复一遍,这并非只是被试人的口头报告:当实验结束后允许被试人随便吃喝时,经受高度不协调的被试人比经受轻度不协调的被试人实际上消耗的食物(或饮水)少。批判地看待认知不协调理论我想请读者回顾前面的一些章节。记得在第三章中,我们回顾了科学家是如何致力于理解那些关于不协调程度对态度改变的影响方面的相互冲突的数据的,现在我们要深入探索这个理论的演变与发展。科学家为什么要发明理论呢?某种理论的提出是旨在认识一个偶然事件或显然是毫无关联的许多事件。另外,通过向我们提供观察世界的新方法,理论又会引发新的假设、新的研究和新的事实。理论既不是正确的,也不是错误的。理论的衡量标准在于其有效程度。理论的用途大小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能解释现有事实及富有成效地引发新的信息。然而,没有一个理论能够十全十美地解释世界。因此,理论常常受到挑战和批评。这些挑战必然导致对现有理论的调整或导致更适当的全新理论的产生。在调整现有理论时,应当增加或减少其内容。例如,假如一个理论很模糊或不准确,我们就要力图简化它,限制它的应用范围或重新组织它的语言,以增加我们对正在做出的预测的本质的确定性。认识到这一点后,下面让我们来检验一下认知不协调理论。不协调理论的精细化前边谈到,不协调理论已被证明是观察人类相互作用的一种有用方法。但正如最初陈述的一样,这一理论存在一些严重的概念问题。也许,其中的主要问题源于该理论的最初陈述在概念上的模糊性。请大家回忆一下关于这个理论的最初陈述:“认知不协调是一种紧张状态,发生在一个人同时持有两种在心理上不一致的认知的情形下。由于认知不协调的发生是件不愉快的事情,所以人们要努力减少它。”但严格地说,认知在哪些方面不一致呢?不协调理论在这个问题上是模糊的。这种模糊性源于该理论的适用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逻辑上不一致的情形;实际上,产生不协调的原因是心理上的不一致性。这一发现使该理论令人兴奋,并扩大了它的适用范围,但遗憾的是,这一发现还不足以使不协调理论非常准确。如果这个理论仅限于逻辑上不一致的情形,做出准确的陈述相对而言是比较容易的,因为根据形式逻辑学原理,关于前提是否可以推出结论有严格的规则。以著名的三段论为例:人必有一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必有一死。如果有人相信苏格拉底不会死,但却接受前两个前提,那就是不协调的明显例子。反过来,让我们再举个不协调情境的典型例子:我相信吸烟致癌。我吸烟。“我吸烟”的认知与“吸烟致癌”的认知在形式逻辑上并非不一致,但在心理上它们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这两个陈述的含义是不协调的,因为人都不想死。然而,有时你无从得知一个人在心理上的不一致。例如,假设你对富兰克林 罗斯福总统很崇拜,后来你知道在他的整个婚姻生活中一直与某个女人暗中偷情,这会引起你的不协调吗?很难说。如果你很看重对婚姻的忠诚,并且认为伟人不应该违反这一准则,那你就会体验到一些不协调。为了减少不协调,你或者改变对罗斯福的态度,或者不再那么认真地看待对婚姻的忠诚。然而,因为许多人并不同时持有这两种认知,所以他们没有体验到不协调。而且,即使一个人确实同时持有这两种认知,但 这些认知可能都不突出 所以,我们怎么能够知道它们是否引起不协调呢?这种情况就产生一个重要的观点:甚至当这些认知是无可置疑的突出时,与你自己违反准则所引起的不协调相比,不协调的程度也肯定要小些。例如,贾德森 米尔斯关于在测验中作弊的学生的实验,就证明了这种情况。近年来,研究者已成功地减少了这个概念在最初陈述上的模糊不清。例如,正如在此章前面讨论过的,我本人的研究曾得出如下结论:只有在一个人的行为违背了自我概念的情境下,才会产生不协调效果。具体方式有两种: 如果我们是自觉自愿地做蠢事。例如,经历一个严厉的入会仪式去加入一个团体(后来发现这个团体毫无意思),或者为很少一点报酬就自愿写一篇与自己态度相反的文章等。 如果我们做了一些伤害他人的事 即使是无意的。例如,伤害他人从而产生罪恶感的行为会误导某人说服自己去做你认为有害的事、对一个未伤害过你的人说些贬低他的话、向无辜者发出电击,等等。但是,不协调理论在概念方面的变化并非是平地而生,而是逐渐形成的 部分原因可归结于外界的批评。例如:我先前认为不协调可存在于任何两种认知之间,并认为所预言的结果一定会出现。的确,大部分结果都出现了,这是因为我们这些不协调理论的研究者在设计实验时几乎总是无意识地让人们违背自我概念。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实验里,人们或是有意地进行愚蠢活动(像写篇与自己态度相反的文章),或是做一些不道德的事(像作弊或欺诈别人)。因为过去我们并未意识到这点,所以本应应验的预测偶尔没有出 现时,便会感到惊奇。例如:米尔顿 罗森堡曾做过一个与阿瑟 科恩的实验相似的实验。 实验中被试人由于写了一篇与自己信念相反的文章,有的得到很多报酬,有的得到很少报酬。然而,实验结果与科恩的实验结果极大不同,那些得很多报酬的被试人表现出了更大的态度转变。这就产生了极大的困惑。后来达温 林德及其同事们注意到了这两个实验的细微差别。科恩实验的被试人有意识地写一篇赞成纽黑文警察对示威学生采取相当残忍的行为的文章。但他们在一开始时就被告知,如果不愿意就可以不写。与科恩实验的参加者不同,罗森堡实验的被试人在同意之前并不知道要做些什么。也就是说,当他们等待参加实验时,被劝诱去帮助另一位研究者。直到开始进行那项任务时,他们才意识到自己将要写一篇违反自己信念的文章。然而,想退回去已然来不及了。在这种情况下,被试人很容易将自我概念从情境中剔出,并对自己说,“我怎么能知道会是这样呢?”这个差别引起了林德和他的同事们的兴趣,他们做了一个实验,实验中系统地改变了被试人的选择自由,结果发现了明显证据:当被试人预先知道自己即将介入的活动时,不协调作用是存在的 那些为很少的报酬而写与其态度相反的文章的人比那些为很多报酬而写的人,更大程度地朝着文章中的观点改变了自己的态度。当被试人没有选择自由而做一件他毫不知情的工作时,结果恰恰相反。因此,林德的实验以及后来的研究澄清了不协调作用的范围,将该理论的演变指向一个新的方向。(回忆一下通过违反自我概念引起不协调的两种途径:故意做蠢事;做伤害他人的事。在第一个情境中,如果可以轻易地说“我怎么可能知道呢?”,那就几乎没有不协调产生;而在第二种情境里,仅仅说声“我怎么可能知道呢?”是无法逃避伤害他人所产生的不协调的。不协调作用的两种解释虽然不协调理论在自我概念方面的修正帮助我们澄清了该理论,并且导致了更精确的预言,但这一理论仍面临着挑战。例如,达赖尔 贝姆就很难接受这一理论,因为它过多地依赖以很难测量的内在事件为基础的假设。他热切地试图用更具体、更易观察的术语来解释不协调理论所发现的现象。简单地说,他的想法是,从“认知”和“心理上的不安”这种内部状态的概念中解脱出来,用更明确的行为主义术语“刺激一反应”代替这些概念。让我们从贝姆的角度来看看下面的情境:假使你看见一位妇女走进一家自助餐馆,在把提供的所有甜点看了一遍后,拿起一块切好的大黄(美国的一种植物 译者注)馅饼就吃了起来。由此你会得出什么结论?很简单,“她一定喜欢大黄馅饼”,不然,她有随意选择的自由,为什么偏要选择大黄馅饼呢?到此为止,一切都很正常。现在假设你走进一家自助餐馆,选了一块切好的大黄馅饼吃起来,你从自己的行动中能得出什么结论呢?很简单,“我肯定喜欢大黄馅饼 否则我为什么要吃它呢!”贝姆把这一推理过程应用到读者已很熟悉的一个领域。假设你看到某人写一篇赞成纽黑文警察对示威学生采取残忍行动的文章,而且你也知道他写这篇文章只能得到50美分,你能不推论出他一定真的认为纽黑文警察的行动是正确的、合理的吗?否则,他为什么要这样写呢?肯定不是为了50美分。假设你发现自己为50美分的报酬而写文章赞成纽黑文警察的残忍行为,你会怎样想呢?简言之,贝姆的观点是,许多不协调作用无非是人们根据对自己行为的感知得出的所能采取的态度的合理推论,称为自我感知理 论。为了验证这一观点,贝姆设计了一个与其理论同样简单的方法。他仅向被试者描述一个实验过程,例如上面描述的科恩所进行的关于对纽黑文警察行动的态度的实验。然后,要求被试人猜测科恩的实验里每个被试人的真正态度。例如,每个写文章的人在多大程度上真正赞成纽黑文警察的行动?贝姆的结果与原先科恩的实验结果相似:他的被试人猜测,那些为50而写赞成文章的人,比那些为5美元而写同样文章的人,肯定更大程度地相信他们自己所写的东西。贝姆推理的独到之处在于其简单明确。他对这些资料的分析肯定比许多传统分析更简练,这些传统分析是用“心理不安”、“自我概念”等一些假设来进行的。在科学上,我们要努力做到简练和节省。如果两个理论都能正确地解释大量资料,那个简单的理论就更好。但是贝姆的概念是否与不协调理论一样正确地解释了这些资料呢?很难肯定。但贝姆的研究似乎忽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实:情境中的行动者比情境外的观察者掌握更多的信息,即,当我写赞成纽黑文警察残忍行动的文章时,我本人更有可能知道我在写文章前的看法是什么。而当你观察我写这篇文章时,你却不知道我在此之前的看法是什么。拉塞尔 琼斯及其同事和简 皮利亚文及其同事已证明, 当观察者事先知道这一情境中的行动者的看法时,他们的陈述就不再与最初实验里被试人的陈述相似了 即,贝姆的结果是不可复制的。这是否意味着贝姆的分析不准确呢?也不一定。在许多情境中,行动者有可能对自己事先的信念和态度也不能确定,因此就只能利用对自己行为的观察作为确定自己的信念和态度的线索。贝姆称这一概念为“自我参考”或“自我判断”的过程。也就是说,在写一篇赞成纽黑文警察行为的文章之前,科恩的被试人大概并不清楚地知道自己对此事的看法如何 是他们的行为给他们提供了有用的信息。然而,在减少不协调过程的最清楚例子中,一个人事先的信念是十分确定的。例如,费斯廷格一卡尔史密斯实验中的被试人,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要完成的任务很枯燥。只是当他们的行为与他们的信念和准则相抵触时 即,当他们告诉另一个人这任务很有趣、很好玩时 才引起了不协调,并且开始努力改变自己的态度以减少不协调。当一个人的态度和行为之间的不一致很大且很显著时,在解释和预测结果的变化上,研究结果更支持不协调理论,而不大支持贝姆的自我参考概念。把不协调看做一种不安状态我重述不协调理论的关键在于,一个人改变态度的倾向是由违背自我概念引起的一种令人反感的不安状态所激发的。不安和不协调是相互伴随的,让我不相信这一点是很困难的。像许多用实验验证从不协调理论导出的假设的研究者一样,我认为,一个经受不协调的人会表现出不安的迹象。从表面上看,当一个人被置于不协调的情境中时,其行为似乎极不符合贝姆所说的那种十分冷静的、经过周密思考的、非感性的推理活动。但研究者不系统的感知很难被视为令人信服的资料。是否有独立的证据表明正在经受不协调的人的确处于一种不安状态呢?迈克尔 帕拉克和塞恩 皮特曼的一个实验支持了如下观点:人在不协调状态下存在心理上的不安。在描述这一实验前,我要先讲一下学习心理学上的一个新发现:假如你正在完成一项可能同时产生几个反应的任务,而且这些反应都在争夺你的注意力(与此相对应的是只有一个清楚反应的任务);假如你处于极度不安的状态下(假如,你非常饿、非常渴、性欲很强或其他什么),你的表现会比你处于较低的不安状态时的表现要差。另一方面,如果任务十分清楚、简单,高度不安状态好像使人的精力更加充沛,且不会形成干扰。因此,在高度不安状态下从事简单而清楚的任务,人们会表现得更好。帕拉克和皮特曼简单地将一些被试人置于高度不协调情境中,使另一些被试人处于较小不协调的情境中。当从事复杂的任务(也是包含许多干扰因素的任务),不协调程度较低的被试人比不协调程度较高的被试人完成得更好。而当从事简单的任务(不包含干扰因素的任务)时,不协调程度较高的被试人比不协调程度较低的被试人完成得好。因此,人在不协调情境下的反应似乎与在饥渴状态下的反应一样。马克 蔡纳和乔尔 库珀的实验进一步提供了关于不协调导致不安的证据。他们给被试人服用安慰剂 一种不会产生任何生理反应的糖丸。其中一部分人被告知这些糖丸会使他们感到不安和紧张;另一部分人则被告知糖丸会使他们放松;在控制组中的被试人则被告知糖丸不会对他们有任何影响。在服用糖丸后,每人自愿地写一篇反对自己原先态度的文章(听起来很熟悉吧?),以造成不协调。蔡纳和库珀发现,不出所料,控制组中的被试人经历了较大的态度改变。然而,处于不协调情境下的被试人没有改变态度;他们显然把不适感归因于药丸,而没有归因于文章本身。但是最令人兴奋的结果产生于那些被告知药丸会使人放松的被试人,他们态度的改变比控制组里的人还要大。为什么会这样呢?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些被试人的推理是:写与自己态度相反的文章产生了极大的紧张,与“自己是诚实、善良、理性的人”的认知不协调,因为他们在服用了使人放松的药丸后,仍然体验到紧张(由于不协调作用在作怪 所以他们态度的改变更大。在后来进行的一些实验中也发现了类似的结果。另外,在查尔斯 邦德的跟踪研究中,他先向学生们解释了蔡纳一库珀的实验,然后请他们猜测哪组被试人经历的态度改变最大,哪组经历的态度改变最小。与贝姆的理论相反,学生的预测与蔡纳和库珀的被试人的实际行为完全相反。这些资料被归纳起来指出,在不协调被唤起期间,确实存在某些与生理不安相似的东西。因而,在我看来,虽然贝姆对不协调现象的解释简单、明确、有价值,但关于“违反自我概念会产生不安”的分析却是对该现象更丰富、更精确的见解。不协调理论的实际应用认知不协调理论之所以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并鼓舞人们进行了这么多研究,原因之一在于它能解释和预测那些一般常识所不易解释的现象。再则,正如读者已经看到的,不协调理论能用于解释许多现象,从谣言如何传播到重要态度的重大转变,从采取更安全的性行为到减少种族歧视。理解人们对灾难的反应用这一理论来理解当代社会中许多令人困惑的事件是很鼓舞人心的。例如,1979年发生的三哩岛危机。当时宾夕法尼亚州的核电站发生了事故,造成反应堆连续几天处于不稳定状态。万一发生核泄漏,将会对邻近地区造成灾难性的污染,严重威胁周围千百万居民的生命。一般常识认为,住在离反应堆最近的居民应该是最害怕的人,因此最有可能采取防范措施。但是不协调理论的预测恰恰相反。假设事故发生时,你住在距核工厂几英里远的地方。因为在事故早期,放射性气体从反应堆泄漏,你和你所爱的家人很可能已经受到了核辐射的污染。你将如何反应呢?虽然你可以离开这个地区,但是丢下这里的工作,找个临时性住处不仅开销大而且也并非易事。另外,即使你真的离开这里,也可能已经受到了核辐射。许多关于事故危险程度的相互矛盾的报告在四处传播。你的一些邻居已经决定离开此地,但也有人在淡化事故的危险程度。过了一段时间,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RC)的权威们来到事故现场,向人们散发保证书,保证泄漏的放射性物质极少,产生严重灾难的可能性极小。你相信这些话的可能性有多大?我猜想,住在距反应堆最近的人最有可能相信这些话,因为他们急于抓住任何能够抓住的有关安全保证的言论。如果你住在三哩岛附近,“我选择居住的地方离核能工厂太近,万一事故发生,足以受到有害的辐射”的认知与“我是个机敏、理智、谨慎和关心家庭的人”的自我概念互不协调。因此,无论你离开与否,你都会急于相信他们关于保证安全的言论,甚至当权威们几天后改变了态度,建议孩子和孕妇撤离时,那些住在核能工厂附近的人仍倾向于相信核管理委员会发言人所说的话:“我们这样建议只是出于谨慎,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仍然很小。”而那些住在直接危险区边缘以外的人,虽然只受到不太直接的威胁,也未曾受到辐射,但他们却很担心、很恐惧。因为他们不像住在直接危险区内的人们那样受到很深的制约,更能表达自己的怀疑和愤怒。确实,这样做是出于自我利益的考虑,因为如果核电站的情况恶化或危险程度比公布的严重得多,他们的生命也会受到危害。我推测,住在离三哩岛核反应堆最近的居民比住得远一些的居民更相信核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告。事件发生后立即进行的一次广泛的问卷调查,证实了我的推测。 资料表明,住所离核电站最近的答卷者更倾向于认为,核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消息非常有用;而住在离核电站15英里以外的答卷者更倾向于认为,这些消息完全无用。轶事传闻也为这个结论作出了佐证。据报告,散布最可怕的危机谣言的人来自生活在遥远的加利福尼亚的人们。虽然全国性(应该指出的是,这些发现也可以做出另一种解释。住在三哩岛核能工厂附近的人可能在某些重要方面不同于住的较远的人。例如,选择住在核能工厂附近,可能反映了他们对核能工厂的更为积极的态度。因此,即便在事故发生前,那些住在工厂附近的人也比住的较远的人认为核管理委员会更可信)的宣传媒体充斥了关于核管理委员会无能和不称职的报道,但据说三哩岛附近的居民却一致认为,核管理委员会“在紧急关头,迅速地向他们施以援手”。通过减少不协调来减肥一个理论除具有帮助人们理解和预测大量现象的能力外,如果还能在实际应用上于人有利,那它便有特殊的价值。本章前面我们已指出,认知不协调理论对于那些希望培养学生学习的内在动机的教师,对于那些要寻找比严厉惩罚更有效的手段以帮助孩子们学习道德和人类价值标准的父母,都是非常有用的。类似美国海军陆战队和兄弟会这样的机构都是长期使用严格入会仪式以增加成员对团体的忠诚。丹尼 阿克斯索姆和乔尔 库珀的一个实验提供了一个特别令人信服的例子:怎样用不协调理论解决减肥难题。他们假设,花费极大努力去达到一个目标就可使一个人赞成这一目标。于是,他们劝说许多超重妇女自愿参加一个控制体重的活动,同时让她们进行一项与减肥无关的智力活动。其中一组妇女所进行的智力活动需要付出极大努力,另一组只需要付出很小的努力。这种程序进行了4周后,两个组都只减轻了很少一点体重。当研究者于6个月和12个月后再次与这些妇女接触时,发现出现了较大差异:那些曾花费很大努力的妇女体重平均减轻了8磅;而那些完成一项毫不费力的智力任务的妇女,其体重未见减轻。一个人为了辩解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而改变自己的态度,这不仅能对其行为产生有力影响,而且可以使他把这种行为长期持续下去。不协调理论与艾滋病预防大家知道,不协调作用使人感到不舒服。所以,当我们体验到不协调时,不仅会努力减少不协调,还会马上为体验到的不协调为自己辩护。忘却不协调的方式之一是持续性地拒绝关注自身的所作所为。不关注自己的行为的最好例证来自于那些面对艾滋病的威胁却不采取安全性行为的成百上千万年轻人。你也许还记得我在第三章里简要提到过这个问题。现在我要在此展开阐述这个问题。在艾滋病及其预防问题上,人们花费了大量的财力,媒体也做了广泛的宣传。虽然这些活动有效地传播了关于艾滋病的知识,但并没有同样有效地使人们远离危险的性行为。例如,虽然性行为频繁的大学生们认识到艾滋病是个严重的问题,只有极少数的人使用避孕套。而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似乎是因为使用避孕套不够方便,不够浪漫,会让他们想到疾病 而这恰恰是他们在准备做爱时所不愿意想到的。另外,研究者不断发现,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强烈的否定倾向 他们愿意相信,虽然艾滋病会发生在别人身上,但绝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要是大众媒介不那么有效的话,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和我的学生通过运用在本章的前面阐述的“说了就会相信”这一格言的变形,非常成功地说服人们使用避孕套。你或许还记得,在典型的“说了就会相信”例子里,人们被要求做一个与自己的态度相反的演讲,这样就产生了不协调。然后,人们通过改变态度来减少不协调,使之与演讲中的态度吻合。这套方法如何应用到预防艾滋病上去呢?作为研究者,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当话题转移到安全性行为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表示赞同。也就是说,几乎人人都相信艾滋病是危险的,并且认为,让性行为频繁的人使用避孕套是个很好的办法。但是在这些公开赞同使用避孕套的人中,只有极少数人经常性地使用避孕套。那么,你怎样使一个本来就赞成使用避孕套的人通过发表赞成使用避孕套的演说体验到不协调呢?这是一种两难的情境。实际上,我们的解决方案非常简单:因为人们通过否认机制使自己与不协调绝缘,那么我们就通过使人们面对自己的虚伪来斩断这种否定机制。在实验中,我们先请大学生们写一篇演说稿,描写艾滋病的危险及提倡每次性生活时都要使用避孕套。每个学生都很愿意这样做,因为大家都认为让性生活频繁的人使用避孕套是个好主意。在第一种情况下,只要求学生们写完演讲稿。在第二种情况下,要求学生们在写完演讲稿后再在摄像机前朗诵一遍,并且告诉他们这盘录像带会作为性教育课的部分内容放给中学生看。此外,在这两种情况下,各组中均有半数学生在演说之前被要求回忆那些使用避孕套的失败经验,并请他们一一列举自己在使用避孕套时遇到的重重障碍以及那些非常尴尬或匪夷所思的情景。基本上来说,处于第二种情况下的被试人 即那些先回忆自己使用避孕套的失败经验,然后为中学生做演讲并被录像的人 体验到的不安非常大。这是因为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虚伪,也就是说,他们充分意识到自己在向中学生宣传自己尚未做到的行为。为了消除虚伪、维护自尊,他们需要开始按照自己所宣传的办法行事。我们的发现也恰恰证明了这点。在实验的结尾,处于虚伪状态的学生比处于其他状态的学生更有可能买避孕套(避孕套被放置在实验室外的桌子上)。此外,几个月后,大部分被置于虚伪状态的学生报告说,他们经常性地使用避孕套。不协调作用与水源保持几年前,加利福尼亚中部遭受了历史上一次严重的长时间供水短缺。桑塔 克鲁斯市 我供职大学的所在地 实行供水配给。校园里,校方想尽一切办法说服学生通过缩短淋浴时间来达到节水的目的。针对学生节水意识的直接宣传教育产生了一些效果,但实在是微不足道。正如我们在第二章中谈到的,我们几年前通过说服学生向具有良好行为的榜样学习,获得了比较大的效果。为了取得更大的节水效果,我们运用“虚伪模式”来产生不协调的感觉。在淋浴实验中,我的研究助理在学生前往大学澡堂的途中截住他们。像避孕套实验一样,我们改变了承诺和关注两个因素。在承诺情况下,每个学生被问及是否愿意在鼓励人们节水的海报上签字。海报上写着:“你的淋浴可以更短。如果我做到了,你也一定能做到!”在关注情况下,我们还要求学生回答一份节水调查问卷。这份问卷旨在使他们意识自己支持节水,而且他们的淋浴方式有时是浪费水的。然后这些学生来到了澡堂,第二个实验助理隐蔽性地等在那里(手里拿着防水秒表)来计算学生的淋浴时间。正如避孕套实验一样,只有处于高度不协调状态的学生 即被引导花更短时间淋浴而又回忆起自己过去行为的学生 才有明显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们意识到他们言行不一。他们的平均淋浴时间只有三分半(真是很短!),比控制组被试人花费的时间要短得多。弄清楚宗教领袖的力量最后,人们还用不协调理论来促进对一些令人困惑的事情的理解 吉姆 琼斯(在圭亚那的琼斯顿城的大屠杀)、大卫 克瑞什(在德克萨斯州瓦可市的纵火)、马歇尔 赫夫 阿普尔怀特(天堂之门教徒的集体自杀)拥有着巨大的力量,控制了其追随者的心智。我们重点讨论琼斯顿城的大屠杀。不言而喻,整个事件极其悲惨而且似乎也不可理喻:一个人的能力竟如此巨大,以致在他的命令下,数百人先杀死了自己的孩子,然后自杀。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呢?琼斯顿城惨剧实在是太复杂了,用简单、惟一的分析方法无法全面涵盖。然而,本章前面讨论过的“登门槛战术”现象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线索。吉姆 琼斯一步步从其追随者那里博得信任,最后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的确,严密的调查确已证明,他的追随者对他的信奉是逐渐增加的。当我们对最终事件无法充分理解时,如果将其视为一系列事件中的一部分,就变得较为容易理解了。我在本章前面提及,人们一旦开始做出较小承诺,就必然会做出越来越大的承诺。让我们从头道来。我们很容易理解像琼斯这样极富魅力的领袖是如何从其教徒手中获取金钱的。一旦教徒们为了响应他的“和平”及“宇宙同胞之爱”的号召,愿意捐出一小笔钱后,琼斯就可以要求和接受更多的钱。下一步,他就劝诱人们变卖家产把钱捐给教会。不久,在他的要求下,一些追随者的行为越来越离谱。他们离开家庭和朋友,到圭亚那这个陌生而艰苦的环境去开始新的生活。在那里,他们不仅十分卖力地劳动(以便增加其承诺),而且与不同意见隔绝,因为遍布四周都是虔诚的教徒。类似的事件接连发生。琼斯随心所欲地霸占信徒的妻子,他们虽不情愿,但也只能顺从;琼斯宣称自己是她们孩子的父亲;最后作为高潮的前奏,琼斯诱使追随者们进行了一系列模拟自杀仪式以考验他们的忠诚和服从。这样,一步一步地,信徒们对琼斯越来越信奉。每一步本身都不是远离上一步的荒唐可笑的跳跃。再重复一遍,这是一个公认的简单分析。除我们已描述的逐渐增加的信仰之外,在琼斯的追随者中还发生了许多事情,所有这一切促成了悲剧的发生。同时,信徒们是从依次发生的事情中逐步增加对琼斯的信奉的,从这个背景下看待事情的结局,确实可以弄清楚乍看之下似乎完全深不可测的现象。人不能只靠减少不协调来生存本章一开始,我就提出:人们既有采取理性、适应性行为的能力,也有减少不协调行为的能力。现在让我们回到这一问题上来。如果一个人花费所有时间来保护自我,那他永远不会成长。为了成长,我们必须从错误中汲取教训。但是,如果我们只专注于减少不协调,就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相反,我们会把自己的错误掩盖起来,或者更糟,会把错误当作优点。前总统们的回忆录里都充满了这种自吹自擂、自我辩解的陈述。前总统林登 约翰逊把这些陈述恰当地总结为:“如果我可以重新做过,我也不会有丝毫改变。”同样,前总统罗纳德 里根在其自传中,坚决否认该政府在伊朗门事件中不光彩的行为,虽然所有事实都与他的辩解相悖。可是,他争辩到:“到今天为止,我仍然认为伊朗门事件并非意在释放人质而进行武器交易。我们从未与绑架者进行过接触。”另一方面,人们总是在错误中成长,在错误中汲取教训。他们是怎样受益的呢?又是在什么条件下受益的呢?理想的情况是这样的。当我犯错时,如果我能够认识到下述内容,将对我大有裨益:“噢,我干砸了。我能从这次经历中学到些什么,好让我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呢?”这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通过对自我防卫和减少不协调倾向的认识;通过理解这样一点:做了愚蠢或不道德的事并不一定意味着我们是不可改变的蠢人或不道德的人;通过培养足够的自我力量来包容自己的错误;提高自己这样一个认识:从自我成长和学习的角度,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是有好处的。当然,列出这些步骤远比完成它们要容易得多。一个人怎样了解自我防卫和减少不协调的倾向呢?我们怎样才能逐渐意识到,像我们这样聪明、有道德的人有时也会干蠢事或不道德的事呢?抽象或肤浅地了解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充分利用这些知识,人们需要有意识地把它们付诸实践。我们将在第八章中讨论促进这种自我认识的方法。届时,我们会谈到与他人关系中真诚、坦率交流的问题。第六章 人类的攻击性多年以前,我还是一位年轻的父亲。有一天,我在家里看沃尔特 克朗凯特播报的电视新闻,当时越战正酣。在节目中,克朗凯特先生报道了美国飞机在越南南部的一个村庄上空投放凝固汽油弹,当时美国人以为这个村庄是越共的大本营。当我正在看电视的时候,年仅10岁的大儿子好奇地问:“喂!爸爸,什么是凝固汽油弹?”“噢”,我漫不经心地回答:“据我了解,它是一种能把人烧伤的化学物质。它具有粘性,如果粘到人的皮肤上就去不掉。”说完后,我继续看我的电视。几分钟后,我无意中看了儿子一眼,只见他泪流满面。看到儿子的痛苦和悲伤,想想刚才发生的一切,我感到沮丧和懊恼。我开始质问自己到底怎么了。如果我不是如此残忍,怎能轻率地回答这种问题 就好像儿子问我垒球是怎么做的,或者树叶有什么功能一样。难道我对人类的残忍已那样习以为常了吗?从某种角度来看,发生这种事情并不令人惊讶。我们这代人所经历的时代有着不可名状的恐怖,例如:在欧洲对犹太人进行大屠杀、在广岛和长崎投掷原子弹、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不胜枚举。其后,我们又亲眼目睹了发生在中美洲的几场残酷的战争、在柬埔寨的杀戮场上屠杀了超过一百万的无辜平民、波斯尼亚的种族大清洗、卢旺达、苏丹的种族屠杀、琼斯顿900多人集体自杀等。虽然这些事件令人毛骨悚然,但并不是仅仅发生在近代。多年以前,一个朋友曾给我看过一本很薄很薄的书,仅有10至15页,内容是简略地介绍世界历史。此书以年谱的形式列出了有文字记载的重大历史事件。你猜书上是怎么写的?当然是一个战争接着一个战争,战争和战争之间时而插入一些诸如耶稣诞生、印刷术的发明等等事件。如果在人类短暂的历史中,最重大的事件是人类的大量自相残杀,那么人类算是一个什么样的物种呢?另外,我们美国人对一些似乎非常荒唐与愚蠢的暴力事件具有令人惊讶的接受能力。让我们来看一个特别令人心碎的例子。1986年,为报复利比亚的恐怖分子的活动,美国派遣战机轰炸了利比亚。后来,当被问及他们是否同意采取军事行动时,71%接受调查的市民回答说“是”,尽管只有31%的人认为这一行动为将来打击恐怖主义活动能产生真正的作用。除了认为大多数美国人都能接受纯粹的报复行动作为美国外交政策的一部分之外,我们还能得出什么别的结论吗?从广义的范围看,人类已显示出自己是一种特别具有攻击性的物种。除了某些啮齿类动物外,再没有其他脊椎动物那样顽固、那样放肆地自相残杀了。我已把社会心理学定义为对社会影响的研究 即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对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团体)的影响。最极端的攻击行为(毁灭肉体)可被看做是一种达到极限的社会影响。攻击性是先天的吗,是人类本性固有的一部分吗?它能否被改造?增加或减少攻击性的社会因素和情境因素是什么?攻击性的定义社会心理学家对攻击性行为的定义是旨在导致他人身体上或心理上的痛苦的有意识行为。不能把它与武断混淆在一起,尽管很多人经常把他人的行为视为“具有攻击性”,如果他们是为了保卫自己的权利、写信给编辑抱怨确实存在或想象出来的不公平现象、特别努力工作、表现出野心勃勃、或是真正的坚定不移实现目标的人。类似的是,在性别社会里,如果一位妇女敢于说出自己的想法、主动去接电话或者主动邀请男性朋友共进晚餐,都有可能被人看做是攻击性行为,但我却不这样看。我对攻击性行为的定义十分明确:攻击性行为是旨在对他人产生伤害或痛苦的有意识行为。这种行为既可以体现在行动上,也可以体现在语言上。无论达到目的与否,它都是攻击性行为。因此,如果一位愤怒的朋友把啤酒瓶子砸向你的头,你往下一蹲躲过去了,酒瓶子没有击中目标,但这个行为仍然属于攻击性行为。意向是攻击行为定义中最关键的方面。同样,如果一位喝醉酒的司机在你过马路时无意撞伤你,即使造成的伤害远远超过你躲过的酒瓶子造成的伤害,但他的行为不是攻击性行为。区分敌意性攻击与手段性攻击是很有用的。敌意性攻击源于愤怒的情绪,目的是给他人造成痛苦或伤害。而手段性攻击中存在着伤害他人的动机,但伤害是为了达到其他目的,而不是给他人造成痛苦。例如,如果在职业橄榄球比赛中,防卫前锋必须尽一切可能挫败他的对手(阻挡者)以抱住并摔倒对方带球的队员。这方面典型的例子包括故意造成对手的痛苦。如果这样做有助于扫清阻碍者顺利地截住带球队员,这就是手段性攻击。另一方面,如果他认为对手在使用不正当手段,他可能会变得十分气愤,会冲上去伤害他的对手,即使这样做不会增加他截住对方带球队员的机会,这就是敌意性的攻击。攻击性是人的本能吗在攻击性是先天固有的本能还是后天习得的行为这个问题上,心理学家、生理学家、生态学家和哲学家有争论,这个争论不是始于现在,而是已经持续了若干世纪。如,托马斯 霍布斯在他的名著 海中怪兽》(初版于1651年)中提出,人类就其本性而言是野蛮的;只有加强社会的法制和秩序,人类才能克制霍布斯认为的攻击天性。另一方面,卢梭的高尚的野蛮人的概念(提出于1762年)认为,人就其天性而言,是一种善良的动物,正是束缚的社会使人们变得好战,具有攻击性。到了20世纪,霍布斯的较为悲观的观点得到了弗洛伊德的详尽阐述。他认为人除了天生具有一种生存愿望(求生本能Eros)外,还天生具有求死的愿望(死亡驱动力Thanatos) 。正是死亡驱动力导致了人们产生攻击行为。关于死亡本性,弗洛伊德写到,“它在每个生命体中起作用,极力把生命体推向毁灭,减少生命体的生命力直至使它回到原来的无生命状态。”弗洛伊德认为,一定要设法让这种攻击性的能量释放出来,以免它继续积累导致疾病。弗洛伊德的观点可被描述为一种水力学理论,类似于容器中水的压力升高的理论:除非对攻击性加以疏导,否则它将产生某种爆炸。依照弗洛伊德的观点来看,在调节死本能并帮助人们使之升华方面,即在把这种破坏性的能量变成可接受的或有益的行为方面,社会起着最主要的作用。一些学者进一步发展了攻击性是人所固有的本能这一观点,认为人不仅先天就有残杀性,而且在所有动物中,人的这种肆无忌惮的破坏性是独一无二的。因而,这些学者提出,把人类的行为称作兽行是对其他动物的诬蔑。安东尼 斯托尔雄辩有力地表达了这一观点:我们一般用兽性或兽行来比喻人类最可恶的残暴行为,这些词表明这种行为是那些进化程度比人类低的动物的特征。但实际上极端“残暴”的行为只有人类才有。人们野蛮地相互残杀,这在自然界中是独一无二的。可悲的事实是,在地球上的一切动物中,人是最残酷、最无情的物种。在阅读描写人对人实施暴行的报纸或历史书时,虽然我们可能被吓得退缩,但我们心里很清楚,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盘踞着与导致谋杀、虐待和战争同样的野蛮冲动。在人类的攻击性是否为本能这一问题上还没有明确清楚的证据。我认为这就是为什么争论仍然十分激烈的原因。许多证据是从对动物的观察和实验得来的。其中有一项是郭任远的研究。他试图推翻猫捕捉和杀死老鼠是本能这一神话。他的实验很简单:把一只小猫和一只老鼠放在同一个笼子里喂养,结果小猫不仅不向老鼠进攻,而且和老鼠成了亲密伙伴。这只猫甚至拒绝追扑和杀死别的老鼠。然而必须指出,这个实验并不能证明攻击性行为不是天生的,它仅仅证明攻击行为可以被早期经验所抑制。艾尔瑙斯 艾布尔一艾贝斯费尔特的一个实验表明,隔离喂养的老鼠(即没有任何同其他老鼠斗争的经历)在刚放入笼子里时,它会攻击已在笼子里的那只老鼠,而且还会以有经验的老鼠所使用的那种恫吓和进攻的方式。可见,虽然攻击行为可被早期经验所改造(像郭任远实验指出的那样),但艾布尔 艾贝斯费尔特的实验却指出,动物不用学习就可以有很明显的攻击性。不过,从这个研究中也不能得出攻击性一定是本能的结论。正像约翰 保罗 斯科特所指出的那样,要推导出这个结论,必须有引起争斗的诱发刺激仅仅来自动物身体内部的生理学证据。上述实验中的那种刺激是来自外界,也就是新老鼠的形象刺激了这只隔离喂养的老鼠,使它们争斗起来。斯科特调查了大量的证据,断定争斗并非天生的需要:如果一个有机体在生活中没有引起争斗的外界刺激,那么它就不表现出攻击性行为,而这并不会使它遭受生理或心理的损害。这个观点同弗洛伊德的论点相矛盾,它实际上主张动物没有攻击性本能。这场争论此起彼伏。著名的行为学家康拉德 洛伦兹已对斯科特的结论表示怀疑。 洛伦兹观察了丽鱼的行为。丽鱼是一种攻击性极强的热带鱼,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域,雄丽鱼会进攻其他雄丽鱼。在自然环境里,雄丽鱼不攻击雌丽鱼,也不攻击其他种类的雄性热带鱼,它只攻击同类的雄性。若从鱼缸中拿走所有其他雄丽鱼,只留下一条使之没有竞争对手,会发生什么情况呢?根据本能论的水力学理论,这时,攻击需要的滋长会导致这条雄丽鱼去攻击在一般情况下并非是适当攻击对象的鱼。结果正如所料:当其他雄丽鱼不在时,这只雄丽鱼将攻击那些它以前毫不理睬的其他种类的雄性鱼。如果拿走所有的雄鱼,这只雄丽鱼最后会去攻击和杀掉雌丽鱼。后来,理查德 劳尔和拉里 舒尔茨报告说,在脊椎动物中普遍存在的攻击性现象有力地证明了攻击性源于人类的进化,而且由于其生存价值一直保留了下来。同时,这些研究者强调了这样一个事实,几乎所有的生物体似乎也逐步发展了很强的抑制机制,能够在对他们最有利的时候压制攻击性。因此,甚至在最有暴力倾向的物种身上,攻击性也是一种选择性方案。是否能表现出来,取决于这个动物先前的社会经验和该动物所处的具体的社会环境。社会心理学家普遍赞同劳尔和舒尔茨对动物行为研究的解释。然而,关于人类,由于我们社会影响的复杂性,社会环境对我们的影响比对低等生物的影响更巨大。伦纳德 贝科威茨认为,我们人类天生就具有通过打击 刺激制造者对挑衅性刺激作出反应的倾向。实际上,攻击性是否能明显地表现出来取决于先天倾向、后天习得的反应、以及社会环境的明确性质之间的复杂的相互作用。例如,虽然许多生物,从昆虫到类人猿,都会攻击那些侵入自己领地的动物,但像大多数通俗读物作者那样,认为人类也按同样模式去保卫自己的领地,并用攻击行为来回答具体的刺激未免过于简单化。大量事实支持贝科威茨的论点,即人类内在的行为模式具有无限的可塑性和可变性。人类文化在这个层面上也显示出巨大的差异。例如,有许多所谓的原始部落,如锡丹土著的雷布查人、中美洲的俾格米人、新几内亚的阿拉白什人,都能够与同族人和异族人友好和睦地相处。在他们当中,攻击性行为极其罕见。而与此同时,在我们这个更加文明的社会里,我们选举出来的领袖把大量资源花费在“和平时期”的军事预算上;家庭暴力司空见惯;驾车射击已成为城市生活的一个噩梦。在一个既定文化范畴内,改变社会环境能够导致攻击行为的巨大改变。这一事实突出了人类能够改变攻击倾向的各种方式。例如,易洛魁族印第安人作为射猎民族已经生活了成百上千年了。但在17 世纪,与欧洲新移民之间日益增长的贸易使易洛魁族印第安人与相邻的休伦人为争夺皮毛(为了交换商品)而发生了直接冲突。一系列的战争开始了。易洛魁族印第安人之所以变成了残暴的好战者,不是因为无法控制的攻击本能,而是因为社会变化导致了竞争的加剧。在我们的社会里,在攻击性行为及引发暴力的事件种类方面,存在惊人的地区差异。如,理查德 尼斯贝特揭示了生活在南方的白种男性的谋杀率远远高于生活在北方的白种男性,尤其是在乡村。但这个数据仅仅是针对那些与“争持相关”的谋杀。尼斯贝特的研究表明,总的来看,南方人并不比北方人更喜欢使用暴力,但仅在保护私有财产和抗拒侮辱方面,南方人更容易使用暴力。这一模式显示作为南方绅士特点的“荣誉文化”也许是特殊的经济与职业环境的产物,因此这种文化涉及可移动的财产(因为很容易被盗),因为在早期的美国南部和西部的社会里,一个人全部的财产很可能被洗劫一空。也就是说,如果你是衣阿华州的农民,不会有人偷走你的全部庄稼。因此,无需为自己赢得一个为捍卫自己的财产而挺身而出的名声。但如果你是一个牧牛人,建立一个“不要惹我”的名声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那些偷牲口的贼在偷盗前都会三思而后行。这一现象特别有趣的一面是荣誉文化在其所存在环境消失很久以后依然存在。因此,根据他们最初的发现,尼斯贝特及其同事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在密执安大学新入学的男性南方学生的认知、情绪、行为和生理反应方面,都发现了这些具有荣誉文化特征的准则,虽然他们的家庭已经几个世纪都没有放过牧了。在这些实验里,每个研究对象都碰巧撞上研究者的同伙。这个人叫着他的外号辱骂他。与来自北方的白种男性学生(他们只是耸耸肩,对辱骂不屑一顾)相比,来自南方的白种男性学生更有可能认为他们的男性尊严受到了威胁,因为他们变得很焦躁不安(血液中的肾上腺素上升),然后从生理上为攻击做好准备,最后,更有可能采取攻击性和支配性的行为。在后来的实验中,柯恩和尼斯贝特以曾经在与维护荣誉相关的冲突中杀过人的人的名义向美国各地的公司发出求职信。与位于北部的公司相比,位于南部和西部的公司更有可能以接纳或理解的态度回复求职者的信。考虑到这些发现,我们可以总结出,虽然攻击的本能成分确实存在于人类身上,但是攻击并不完全是由本能所致。许多例子清楚地表明,环境和社会事件能够导致攻击性行为。更重要的是,我们知道,在人类身上,这种攻击性行为可以被环境和社会因素所改变。简而言之,攻击性行为是可能被减少的。攻击性有用吗适者生存好了。我们已经知道,人类的攻击性是可以被减少的。但是否有这个必要呢?难道攻击性没有用处吗?一些研究者提出,攻击性是有用的,甚至可能是必须的。如康拉德 洛伦兹曾提出,攻击性是“本能的防御机制的主要部分”。基于对动物观察作出的结论,他认为攻击性具有重要的进化意义。由于有了攻击性,年幼的动物才有最强壮、最聪明的父母;一个种群才有最好的首领。在对欧洲大陆的猴子进行研究之后,人类学家舍伍德 沃什伯恩和精神病学家戴维 汉伯格一致认为,在同一群猴子中,攻击性在进食、繁殖及确定统治地位方面都起重要的作用。一个群体里最健壮、最富有攻击性的雄性,最初通过显示其攻击性夺得统治地位。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根据史蒂文 平克的观察,这足以减少以后该群体中的一些严重争斗,因为其他雄性知道谁是头头了。而且,由于处于统治地位的雄猴子把持着交配权,这只强壮的雄性就将其强壮的基因传给下一代,从而增加了整个群体的生存的可能性。象海豹之间的行为模式也很类似,只是更加血腥。根据动物心理学家伯尼 莱博尤夫的研究,每年交配季节到来之前,一对对雄象海豹互相拉开架势为争夺统治地位而凶猛地血战一场。最强壮、最富有攻击性和最敏捷的雄性象海豹,在同伴中不仅居第一号统治地位,而且是头号“交配者”。对由185只雌性和120只雄性组成的象海豹群的一次观察中发现,居第一位或“阿尔法”(希腊字母的第一个字母)的雄象海豹,垄断着半数可观察到的交配行为。在一个有40只雌性或雌性更少的象海豹群中,居第一位的雄性几乎垄断着全部交配行为。考虑到这些资料,许多观察家极力主张在力图控制人类的攻击性方面要谨慎从事。他们认为,正如在低级动物中一样,攻击性是生存之必需。这个推理在一定程度上是根据下面的假设:驱使某人杀死其邻居的那种机制,同样能驱使另一个人去“征服”外层空间、去“啃”一道很难的数学方程、去“攻克”一个逻辑难题,或去“主宰”宇宙。但正如我早先论证过的,这个推理是基于对攻击的定义的夸张。况且,把高度的成就和进步与敌对、攻击性等同起来会搞乱问题。要精通一个问题或一种技能而又不伤害他人,甚至没有征服他人的企图,这是可以做到的。但对我们来说,划清二者的界限是很困难的,因为西方人特别是美国人所受的教育使他们习惯于把成功与取胜、把干得好与超过别人等同起来。阿什利 蒙塔古认为,达尔文的一个被过分简化和曲解了的理论向普通人灌输了一种错误思想,即冲突是生活的必然规律。蒙塔古讲到,在工业革命时期,工厂主压榨、剥削工人,而同时却侈谈什么生活就是生存竞争,适者(而且只有适者)生存是天经地义的,以此为其压榨剥削行为辩解。这样做所带来的危险是,这种论证变成了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而且使我们忽视或贬低了非攻击性和非竞争性行为的生存价值。例如:彼得 克罗波特金在1902年断定:对许多种生命形态来说,合作和互助有着巨大的生存价值。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一结论。某些社会性昆虫像白蚁、蚂蚁和蜜蜂,它们的合作行为是众所周知的。黑猩猩有一种行为,可以称作“利他行为” ,也许还不为人们所知。情况是这样的:两只黑猩猩被关在两个相邻的笼子里,一只有食物,另一只没有食物。没有食物的黑猩猩便开始乞讨,那只富有的黑猩猩尽管不太情愿,但还是将自己的一些食物递过去了。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不情愿给予的礼物更加意味深长,它表明这只黑猩猩非常喜欢这些食物并很想把它们留给自己。因而,这意味着促使它同别的黑猩猩共享食物的驱力确实是很大的。而人们对克罗波特金的工作并未给予极大的 实际上它被忽视了,重视 也许这是因为它不适应当时的时代要求或不适合那些工业革命中的既得利益者的需要。让我们看一看自己的社会。在我们的文化里,我们美国人似乎以竞争为生;我们奖赏胜利者,蔑视失败者。两个世纪以来,我们的教育体系已建筑在竞争和适者生存规律的基础上。除极少的特殊例子外,我们都未教育自己的孩子热爱学习 只是教育他们为取得高分而努力。擅长以体育为题材的作家格兰特兰德 赖斯说过,重要的不是你的输或赢而是你如何打好这场比赛。他没有描写那些在美国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题材,而是劝告人们不要过于关心胜负。一个棒球联合会的运动员在自己球队败给那些在体育场里高唱“我们是第一名”的大学生时,禁不住眼泪夺眶而出。约翰逊在越南战争中的判断几乎肯定被他常说的一个愿望所歪曲了,这个愿望是:不做第一个打败仗的美国总统。一个三年级小学生因为在算术测验中取得了好成绩而瞧不起其他同学。从以上事例我们看到了一种令人惊愕的只关心胜负的文化。一个名叫文斯 龙巴迪的非常出色的职业橄榄球教练曾把这一切简单地概括为一句话:“获胜不是最重要的事情,而是惟一重要的事情。”接受这种哲学的可怕之处在于,为了胜利的目标,无论使用怎样的手段都是有理的,即便仅仅是一场早先被人当作娱乐活动的橄榄球赛。对龙巴迪的话有个有趣而令人震惊的脚注:几年前,当龙巴迪的继任丹 迪万带领球队在一个赛季失利后,威斯康星州绿湾市的居民把他当成了撒气靶子,他的家庭受人侮辱,他的狗被人打死在家门前,半夜里有人给他打来不堪入耳的电话,有谣言说他女儿是城里的妓女、妻子是酒鬼等等。在人类进化的早期,某些攻击行为具有适应性,这可能是真实的。一些作者把人类的攻击性追溯到人类为了生存不得不狩猎动物和采集植物的时代。但理查德 利基及其同事们最近挖掘出来的考古证据表明,这种假设可能没有根据。人类的攻击性是在人们开始耕种土地和开始关心自己的所有权及财产时才出现。但是,当我们环顾四周,看到了一个充斥着国家之间、种族之间、部落之间的仇恨和不信任的世界,一个充斥着毫无理性的屠杀的世界,一个充斥着足以把人类摧毁许多次的核弹头的世界,我对攻击行为的存在价值感到怀疑是有道理的。人类学家洛伦 艾斯利把这些行为归因于我们的古代祖先,但同时警告人们不要去模仿他们。他写道:“现在需要的是比帮助我们战胜严寒、老虎和熊罴的人更温柔、更有耐性的人。”精神宣泄在另一种意义上,人们曾争论说,攻击性具有一种有用的也许是必需的功能。这里我说的是心理分析引入的概念:宣泄即能量的释放。具体地说,我们前面提到过,弗洛伊德认为,除非允许人们宣泄自己的攻击性,否则攻击性的能量将受到抑制而产生压力,由于这种能量要寻找一条输出通道,因而便产生暴力行为,或以精神疾病的状态显现出来。有无证据支持这种见解呢?有证据表明,攻击性的冲突可导致人类陷入感情上的高度紧张状态。这使许多研究者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对人类的攻击性反应加以抑制不是导致严重的疾病就是导致更强烈的攻击行为。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支持这个结论。有人可能会问,“表现攻击性有益吗?”这是一种很诱人的想法。我们中间许多人在受到挫折和生气时,曾有过这样的经验,用大喊大叫或咒骂某人甚至打某人来解“心头之气”,以使紧张状态得以松弛。但一个攻击行为能否减少进一步攻击的需要呢?看看下面这些释放攻击性能量的方法:用社会普遍接受的具有攻击性的身体活动这类形式来消耗攻击性能量,如足球、曲棍球等体育活动;进行一些没有破坏性的、幻想的攻击性行为 如想象打某人或写暴力小说;参加一些直接的攻击行动 如痛斥某人、伤害他、刁难他、讲他的坏话,等等。让我们先看第一种 进行某种社会可以接受的攻击行为。人们普遍认为这个过程是有效的,而且它受到一些倾向于心理分析的治疗家的极大支持。例如杰出的精神病学家威廉 门宁格曾主张:“竞争性的游戏为本能的攻击内驱力提供了一个不寻常的令人满意的出路。”自然有人会问,是否有证据表明竞争性游戏减少了攻击性呢?贝科威茨对现有资料所做的精心分析,没有得出剧烈体育活动能减少攻击性的这一简单明确的结论。事实上,阿瑟 帕特森的一个现场研究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他测量了中学橄榄球运动员的敌对情绪,他在赛季前一周和赛季后一周分别评定了他们的敌对情绪的等级。如果剧烈的体育活动和作为橄榄球赛的一部分的攻击行为真的能够减少由抑制攻击冲动所引起的紧张状态,那么运动员在比赛后期应该表现出敌对情绪的减少。但测量的结果却显示出紧张状态明显地增加了。同样,沃伦 约翰逊在他对大学运动员的详细研究中也没有发现一致的证据支持精神宣泄的观点。他断定,不仅认为可以在伊顿公学的操场赢得战争是荒谬的,而且希望我们能在那里防止战争更是荒唐的。这并不是说人们在比赛中得不到什么乐趣。他们可以得到乐趣,但是从事这些比赛并不能减少攻击性。如果参加竞技型和攻击性游戏不能导致攻击性行为的减少,那么观看这类游戏是否可能产生这样的效果?加拿大的运动心理学家戈登 拉塞尔在一场异常激烈的冰球赛中测量了观众的敌意度。随着比赛的进行,观众变得越来越充满敌意;直到比赛结束,他们的敌意度才回复到比赛前的水平。所以,观看竞技型运动不仅不能减少攻击性行为,在短时间里还会使之增加。让我们再来考察释放攻击性的第二种形式 幻想。如果幻想能减少攻击行为,那么在幻想中攻击他人就是一种特别有益的缓和攻击性紧张状态的方法。记住,幻想中的攻击行为实际是不伤害他人的。有证据表明,进行这种攻击性的幻想可使人们感觉好一些,甚至可以暂时减少攻击行为。在西摩 费谢巴赫所做的一个有趣的实验中,学生们受了教师的侮辱,然后允许半数学生写一些想象的攻击性的故事;而另一半学生没有机会写;还有一个控制组,学生们没有受教师的侮辱。实验结果表明,那些有机会写攻击故事的学生在写完以后,与那些没有机会写的学生相比,攻击性稍有减少。应当指出,这两组受到侮辱的学生的攻击性显著地大于那些根本没有受侮辱的学生。由此看来,幻想攻击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因为它并不能使攻击性能量明显减少。现在进一步看看对直接攻击行为的研究。它能减少进一步攻击的需要吗?虽然证据并不明确,但有关这个课题的多数实验并未发现精神宣泄的效应。事实上,迄今为止最具共性的发现就是上面介绍的观看暴力的例子;也就是说,当人们有了攻击性行为后,就增加了后来攻击的倾向。如在拉塞尔 吉恩及其同事所做的实验中,被试者和一个学生结为伙伴,这个学生实际是实验者的助手。首先,助手要激怒被试人。在他们就各种问题互相交换意见期间,当助手不同意被试者的意见时,就给被试者以电击。然后,在研究“惩罚在学习上的效果”问题时,被试者扮为老师,而助手当学生。在第一个学习任务上,要求一些被试者在助手每次出现错误时给他一次电击,要求其他被试者只记录下助手的错误。在第二项任务上,让所有被试者都有机会发出电击。若精神宣泄有效的话,我们期望先前已电击过助手的被试者第二次将发出更轻、更少的电击。但这种情况并未发生。事实上,那些先前电击过助手的被试者,当有机会再次电击助手时,表现出了更大的攻击性。这一现象并不仅限于实验室中,在现实世界的真实事件中也可系统地观察到同样的倾向,如口头上的攻击足以助长下一步的攻击行为。在这种“真实的实验中”,给一些刚被解雇的技术人员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口头表达自己对前老板的敌对情绪。后来,当要求他们描述这个老板时,在其描述里给老板的惩罚、报复比先前未曾口头表达过敌对情绪的技术人员多得多。总的看来,我们的证据不足以支持精神宣泄的假说。猛眼一看,精神宣泄似乎是个合理的见解,因为它似乎具有某种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当某人惹怒我们时,宣泄对他的不满似乎确实使我们感到舒服一些。然而,发泄我们的敌意并未减少我们的敌意。什么理论可以反驳这种预言呢?就人类而言,攻击性不仅仅依赖于一个人所感觉到的紧张状态,而且还依赖于一个人的思维。假设你自己是上述实验的被试人,在电击另一个人或表达你对前老板的愤怒之后,第二次再这样就变得更容易了,因为第一次攻击可以减少对其他类似攻击行为的抑制,攻击行为被合法化了,因而你可能变得习惯于做出这样的攻击。而且,对该问题的主要研究结果表明,一个人公开地攻击某人会改变他对那个人的感情,增加他对那个人的厌恶,因而会增加将来攻击他的可能性。这是为什么呢?在前一章我们已经看到,当一个人伤害另一个人时,在动机上产生一种为残酷行为辩解的认知过程。具体地说,当某人伤害另一个人时,体验到一种认知不协调 “我伤害了萨姆”与“我是公正、理智、善良的人”这两种认知不协调。减少这种不协调的最好方法是,设法使自己相信伤害萨姆并非不公正、不理智的坏事。如我可以无视萨姆的优点和强调他的缺点以使自己相信萨姆是个很坏的人,他受伤害是罪有应得的。这就是谴责受害者现象背后隐含的机制 让自己认为受害者是罪有应得。如果攻击的目标是个无辜的受害者,我更会这样想。例如:在戴维 格拉斯、基思.E.戴维斯和爱德华.E.琼斯的实验(前一章已讨论过)中,被试人使一个先前不曾伤害过他的受害者受到生理或心理上的痛苦,于是被试人就开始贬低他,使自己相信他不是个好人,他活该受罪。这样就彻底减少了不协调,并为进一步攻击做了准备。一旦你贬低过某人,以后就更容易伤害他了。若受害者不是那么清白无辜,又将怎样呢?如果他(或她)做了一些使你生气的事,他的确应该受到报复,那又将怎样呢?问题变得更复杂、更有趣了。在对这个问题的几项研究中,有一个是卡恩 迈克尔的出色的博士论文。 在他的实验中,一位医疗技术员给大学生做了一些生理测验,并当面说了些贬低他们的话。在一种实验条件下,允许被试人向技术员的雇主表达自己对技术员的不满情绪以发泄愤怒,这一行动可能会使技术员遇到大麻烦,也许甚至使他失业。在另一种实验条件下,被试人没有机会表达对于惹怒他们的那个人的愤怒情绪。心理分析预测会发生什么呢?很简单,被压抑的那组人会体验到紧张状态、极度气愤以及对技术员的敌对情绪,而允许表达愤怒情绪的那组人则会因为紧张已释放变得轻松,从而对技术员不那么敌视。总之,根据心理分析理论,表达愤怒可以使受辱的被试人消除愤怒。作为一个忠诚的弗洛伊德主义者,卡恩对实验结果的预计正是这样。但是他却惊奇地发现结果恰恰相反:那些后来有机会发泄攻击性的人比那些受抑制而不能发泄攻击性的人更不喜欢技术员,对他更有敌意。换言之,发泄攻击性并不能抑制攻击倾向,却往往增加攻击倾向 甚至在目标并不完全是个无辜受害者的时候也是如此。卡恩的实验说明:当人们被激怒时,他们往往实施过分的伤害行为。在此例中,使技术员丢掉工作与他对学生的伤害相比,是一种严重的过分伤害行为,过分伤害将产生不协调,这和伤害无辜者所产生的不协调极为相似。也就是说,那个人对你所进行的伤害行为与你的报复行为之间在强度上存在着差异,你要对这个差异做辩解 正像“无辜受害者”实验中的情况一样,这个辩解的形式是,先伤害使你愤怒的对象,然后再贬低他。如果你使自己的报复行为不那么残酷,情况又会怎样呢?就是说,如果你理智地控制自己的报复行为,不使它超过你所受到的伤害,情况会怎样呢?我预言,在这种情形下,很少有或者没有不协调。“萨姆侮辱了我,我已回敬了他,我们两清了,没有进一步报复的必要了。”这就是安东尼 杜布和拉雷恩 伍德的实验所发现的结果。像在卡恩的实验中那样,杜布和伍德安排了各种细节,以使被试人受到一位助手的侮辱和气恼。在一种条件下,使被试人有机会发出一系列电击来报复侮辱他们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旦报了仇,就没有对侮辱者进一步惩罚的必要了。那些没有机会报复的被试人确实决定以后要惩罚侮辱自己的人。这样,我们已看到,如果扯平了,报复就会减少进一步攻击的需要。必须说明的是,现实世界中的大多数情况并不像杜布和伍德的情况那样简单,其中报复行为与所受的伤害相等。在我看来,现实世界通常更类似于卡恩 迈克尔实验中的情况,即报复行为一般都大大超过了所受的伤害。例如,无论肯特州立大学的学生对俄亥俄州国民警卫队队员做了些什么(大喊脏话、起哄、嘲骂)都达不到该枪毙或该杀死他们的程度。何况这种大规模攻击行为的多数受害者完全是无辜的。在前述所有情境中,都产生了与精神宣泄相反的结果。一旦我在肯特州枪击过一些持异议的大学生,我就要使自己相信他们真是活该被枪击,甚至比没有伤害他们之前更恨这些大学生;一旦我在越南的美莱屠杀了妇女和儿童,我会比在未屠杀他们之前更加相信这些东方佬是畜牲;一旦我拒绝给黑人提供良好的教育,我将更加相信黑人都是白痴,他们不会从良好的教育中得到什么益处。在大多数情况下,暴力并不能减少使用暴力的倾向,却会进一步增长暴力。攻击性行为产生的原因正如我们所见,产生暴力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暴力本身。当一个人有了攻击性行为,特别是当攻击力量超过了受害者做过的事而所应受到的攻击强度时,认知和动机力量就建立起来,为敞开进一步攻击的大门而辩解。让我们来看一看产生攻击性行为的其他几个主要原因。神经学与化学因素人类大脑存在一个被称为“杏仁核”的区域,与人类及低等动物的攻击性行为相关联。当该区域受到电击时,平时温和的机体变得暴躁;同样,当该区域的神经活动被抑制时,暴躁的机体变得温和。但应该注意到这里也有灵活性:神经机制的影响可以被社会因素所调整,甚至对动物来说,也是这样。如,当一个雄性猴子面对统治地位低于自己的猴子,“杏仁核区域”被激活时,它的确会向其他猴子发起攻击;但如果它面对的是统治地位高于自己的猴子,当“杏仁核区域”被激活时,它不但不会发起攻击,相反还会逃开。睾丸激素 某些化学物质已被证明能够影响攻击性。如,注入睾丸激素,一种雄性荷尔蒙,会增加动物的攻击性。对于人类也有类似的发现。詹姆斯 达布斯及其同事发现因暴力犯罪入狱的囚犯的睾丸激素的自然水平远远高于因非暴力犯罪入狱的囚犯。而且入狱后,睾丸激素水平高的囚犯更多地违反监狱的规定,尤其是与直接冲突相关的规定。达布斯及其同事还发现青少年罪犯的睾丸激素高于大学生。在某所大学内比较友爱程度时,发现那些被普遍认为是最粗野的、缺少社会责任感的、更野蛮的学生睾丸激素的平均水平最高。 很明显,睾丸激素可以影响攻击性。反之亦然,攻击性行为增加睾丸激素的释出。如果睾丸激素水平影响攻击性,那是否意味着男人比女人更有攻击性呢?事实显然是这样的。在对儿童所做的广泛的调查研究中,埃莉诺 麦科比和卡罗尔 杰克林发现, 男孩始终比女孩更具攻击性。如,在一项研究中,调查者密切观察了不同国家的孩子在玩耍时的情况,包括美国、瑞士和埃塞俄比亚。男孩中的非嬉戏动作,如推搡、打人等,远远多于女孩。同样,在世界各地的成人中间,大多数因暴力犯罪而锒铛入狱的人都是男人。女人通常因财物犯罪(如伪造罪、欺诈罪和偷窃罪)被捕,而不是因暴力犯罪(如谋杀和严重的身体伤害)而被捕。这些差异是由生理差异造成的,还是由社会学习差异造成的呢?我们不能十分确定,但是的确有证据表明生理差异是存在的。特别是在我们国家,在过去的35年间,与男性相比,巨大的社会变化对女性产生的影响并没有造成女性暴力犯罪率的增长。同时,在非暴力犯罪率上,有数据表明女性犯罪率的增长远远高于男性。无需冗言,上述现象并不意味着女性的攻击性不为人所知或极为罕见。它只说明了女性攻击性确实不像男性那样普遍。而且,艾丽斯 伊格雷和瓦莱里亚 斯蒂芬发现,当女性产生攻击行为时,他们比男性更容易产生罪恶感或焦虑。 研究人员认为,男性与女性的实际性差异,虽然由来已久,但在绝对意义上并非那样巨大。不过,这些性别差异的明确性和一致性是显著的,不应该被低估。正如伊格雷指出的那样,在许多情况下,微小的差别可能是非常重要的。戴恩 阿彻和帕特里夏 麦克丹尼尔所进行的跨文化研究的结果支持了几乎无所不在的性别差异。他们要求来自11个国家的青少年阅读关于人们之间相互冲突的故事,并在他们读完故事前打断他们,让他们根据自己的想象来结束这个故事。阿彻和麦克丹尼尔发现,在所有的国家中,年轻的男性比年轻女性表现出更多的以暴力方式解决冲突的倾向。可以合理地认识到,在他们的发现中涉及男性和女性之间的生化差异;而且,这些发现也清楚地表明,并不仅仅是生化差异在起作用。阿彻和麦克丹尼尔发现,虽然在一个文化中,有证据表明男性的攻击性始终高于女性,但是文化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女性比瑞典和韩国的女性表现出更多的攻击性。酒精 有一种全世界的许多人都愉快摄取的化学物质就是酒精。许多大学中的社交活跃分子都知道,酒精可以降低对我们不去从事社会鄙视的行为的抑制力,包括攻击性行为。随机的观察表明,打架斗殴经常发生在酒吧和夜总会里,家庭暴力也时常与酗酒相关。大量确凿的数据支持了这些随机的观察。如,犯罪统计显示,75%的因谋杀、攻击他人以及其他暴力犯罪被捕的罪犯在被捕时都喝得烂醉。另外,控制下的实验室实验也显示,当人们摄取了足以喝醉的酒精时,会比喝得少的人或根本没喝酒的人对挑衅性行为反应更为激烈。我们并不是说酒精会自动增加人们的攻击性;喝了酒的人们也不一定就会在酒精的驱使下四处打架。更确切地说,实验室和实际实验的结果表明,酒精起着解除抑制的作用。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抑制能力减少,从而使我们不如平时那样谨慎。 所以,在酒精的作用下,一个人的本性经常被唤起,所以友善的人会变得更友善,暴躁的人会变得更有攻击性。同样,在摄取酒精后,屈从于社会对攻击性行为的压力的人们,或那些受到挫折或煽动的人,会体验到对攻击性行为的限制或抑制的减少。痛苦和不适 痛苦与不适是攻击性行为的重要预兆。如果一个生物体体验了痛苦而无法摆脱,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攻击行为。这种情形同样存在于田鼠、老鼠、仓鼠、狐狸、猴子、蝼蛄、蛇类、浣熊、美洲鳄以及许多动物的身上。这些动物会攻击同类动物、其他种类的动物或者是身边的任何东西,包括填充娃娃和网球。你是否认为人类也和他们一样呢?略微思考一下你就会猜到,人类大概也不例外。大多数人在受到意外的刺痛时(如我们绊了一跤时),很可能会咒骂身边的任何目标。伦纳德 伯科威茨在一系列的实验中发现,与普通学生相比,经历了把手浸在刺骨的水中而痛苦的学生攻击性行为确实显著增加。出于同样的原因,人们一直在猜想,身体不适的其他形式,如炎热、潮湿、空气污染、刺激性气味,都可能降低人们对攻击性行为的自我抑制。在20世纪60年代晚期和70年代早期,由于越战、种族歧视等国家政策问题,美国全国上下充满了紧张气氛。国家领导人对他们称之为“漫长、炎热的夏季”的现象表示了极大的担忧,因为在炎热的夏季,暴乱和其他形式民众骚乱的发生频率要高于秋季、冬季或春季。那么事情是真的如此,还仅仅是人们的猜测呢?事实证明的确如此。在对1967年至1971年发生在79个城市的骚乱所进行的系统化分析中,J.梅里尔 卡尔史密斯和克雷格 安德森发现,暴乱在炎热的天气发生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在冷天发生的可能性。类似的是,在美国的大城市中,从德克萨斯州的休斯敦到依阿华的德斯毛尼斯,天气越热,暴力犯罪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到现在为止你已经了解到,对于自然环境中发生的事件,我们必须十分谨慎对待。如,一个有较高的科学素养的人会问,攻击性行为的增加到底是由于温度本身的原因,还仅仅是因为更多的人在炎热的天气都比寒冷的天气更喜欢到户外去(挡住别人的路!),所以我们怎能下结论说是炎热本身导致了攻击性行为,而不是因为人们增加了相互接触的机会呢?我们可以把这一现象带入实验室研究, 格里菲而且做起来十分容易。如,威廉 特和罗伯塔 维奇做了一个简单的实验, 他们让学生参加一个测试,其中一部分人在常温房间里答题,而另一部分人在一间温度为华氏90度的房间里答题。在热房间里的学生不仅报告说他们感觉攻击性更强,而且还对实验者要求他们描述和评价的陌生人表现出更多的敌意。现实生活中的其他一些例子也支持了我们的观点,即高温可以导致攻击性的增加。如在重大的棒球比赛中,当温度在90度以上时,击球手被棒球击中的次数要远远多于温度在90度以下他们被击中的次数。 在亚里桑那州的凤凰城,与驾驶有空调汽车的司机相比,驾驶没有空调汽车的司机在碰到交通堵塞时更有可能摁喇叭。受挫和攻击性我们已经看到,攻击性可以被任何不愉快或令人厌恶的情形所引发,如愤怒、疼痛、酷热,等等。在所有这些令人厌恶的情形当中,引发攻击性的主要因素是挫折感。想象一下下面的情形:你必须驾车穿过城市去参加一个重要的面试。在去停车场的路上,你意识到你可能会稍微晚到一会儿,所以你必须加快速度。可当你找到车时,你发现其中一个轮胎瘪了。“噢,我要迟到20分钟了,好在还不算太糟。”你边说边从箱子里拿出千斤顶,拖出扳手。你连搬带拉,终于把坏轮胎取了下来,换上了备用胎,上紧螺丝。可是上帝呀,备用胎也是瘪的。你沮丧得快要发疯了,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宿舍,走进房间。你的室友看见你站在那儿,手里拿着履历,冒着汗,脏兮兮的,衣服也皱皱巴巴的。他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幽默地问道,“你的面试怎么样了 ?”你说他是不是要准备挨揍。如果一个人在实现目的的途中受阻,产生的挫折感会增加攻击性反应的可能性。这并不意味着挫折感一定会导致攻击,或者受挫是产生攻击的惟一原因。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决定了一个受挫的人是否会攻击他人。罗杰 巴克、塔马拉 登博和库尔特 勒温的著名实验清楚地展现了一幅挫折一攻击性之间关系的图像。这些心理学家让一些孩子观看满屋吸引人的玩具,但不让他们玩,使他们受挫。这些孩子站在金属网外面观看这些玩具,他们很想去玩一玩,但无法拿到它们。在长时间的痛苦等待之后,最后才允许他们去玩这些玩具。在这个实验中,另一组孩子没有先受挫折,直接让他们去玩这些玩具,这些孩子非常高兴地玩这些玩具。而受过挫折的那组男孩,当最后允许他们接近这些玩具时,却具有极端的破坏性:他们往往打碎这些玩具、将它们摔向墙壁、踩到地上等等。这说明挫折能导致攻击行为。有几种因素能加重挫折。假设你正想咬一口厚厚多汁的汉堡包时,一个人把它抢走了,这比你在去麦当劳快餐店的路上被一个人拦住更能挫伤你,更能导致你做出攻击性反应。玛丽 哈里斯所做的一个现场研究证明了类似的情况。她让学生在排队买票、餐厅外排队买饭或商店里排队付钱的人中加塞儿。有时他们加在第二个人的前面,有时加在第十二个人的前面。正如我们所估计的那样,当学生加在第二个人的前面时,站在加塞儿者后面的人的反应更具有攻击性。目的就要达到,可进程突然被中断,这时挫折就会增加。当进程的中断是意外的或看来是不合理的时候,挫折感将进一步增长,这正像詹姆斯 库利克和罗杰 布朗的实验所指出的那样。让被试人用电话为慈善机构募捐,如果得到捐献者捐钱的保证,他们可以挣到钱。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期望捐款率高,告诉他们以前的电话募捐有2/3都成功了;使另一些人对成功率不抱什么希望。 当被募捐的人(这些人实际是实验者的助手)全都拒绝捐款时,那些抱很大希望的募捐者表现出更大的攻击性,他们讲话生硬、粗暴并狠狠地摔下电话。在实验中还改变助手拒绝捐款的理由:有时让其理由很合理(“我没能力捐款”);有时则让他的理由看来蛮横无理(“慈善事业是浪费时间和骗钱的勾当”)。听到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拒绝捐款理由的被试人所显示的攻击行为更多。正像这些实验证明的那样,奋斗目标已具体可见并到了可及的范围之内,对成功已抱有很高的希望却受到不公正的阻碍时,挫折感最为显著。总的来说,正如这些实验所示:当目标近在咫尺,唾手可得时,当期望值很高时,当实现目标的过程被无理中断时,挫折感最强。这些因素有助于说明挫折与剥夺之间的重要区别。没有玩具可玩的孩子并不一定去攻击;相反,上边的实验表明,那些有各种理由期待得到玩具的孩子,当他们的期望受到阻碍时,就会经受挫折,这种阻碍是引起孩子们的破坏性行为的原因。与此相一致,精神病学家杰罗姆 弗兰克指出,近代史上的两次最严重的美国黑人暴动不是发生在地理分布上最贫穷的地区,而是发生在瓦茨和底特律。对黑人来说,这两个地区的情况并不像美国其他一些地区那样坏。关键是与“白人”的条件相比较,黑人的境遇不好。革命通常不是由那些头部还埋在污泥中的人发起的,而常常是由那些刚从污泥中抬起头,举目四顾,注意到别人比自己生活得好,而且整个制度对自己很不公平的人发起的。因此,挫折感不是简单剥夺的结果 ,而是相对剥夺的结果。假设我不愿意受教育,而你愿意受教育,你的职业比我强,当我想到这一点时,并不感受到挫折而灰心。但是,我们个都受过教育,你是白领工人,而我(因为是黑人或奇卡诺人,或妇女)却只能扫大街,我就会感到受了挫折而灰心丧气。如果你很容易得到受教育的机会,而我因为生长在贫穷的少数民族居住区却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我也会感到受了挫折。每当我打开电视机,看到白人居住的漂亮房子,看到卖给别人的令人喜爱的东西以及我所不能分享的优裕生活和悠闲娱乐,这时挫折、丧气就愈加深重。当你想到少数民族团体在这个富裕的社会里面临的经济及社会挫折时,你会对只有那么少的暴乱感到奇怪。正如阿历克斯 德 托克维尔在150年前所述,“一旦产生了释放罪恶的念头,那些在本该爆发的时候耐着性子忍受下来的罪恶,此时则变得不可容忍了。”只要存在着未得到满足的希望,就存在着可导致攻击行为的挫折。希望的满足可以减少攻击行为,希望的完全丧失也可使攻击行为减到最少。无希望的人是冷漠无情的人。乌干达人在艾迪 阿明专制、残忍的统治下,不敢想象改善生活条件或反抗阿明的统治。南非的黑人,至少是一部分美国黑人,只要使他们不对将来抱有任何希望,他们就不会反抗。显然,用消除人们的希望来减少攻击性这个方法不好。美国惟一的可取之处是 至少从理论上说 它是希望之乡。我们明确地或含蓄地教育我们的孩子要希望、要期待、要努力工作以改善生活。然而,除非这种希望能够合乎情理地实现,否则暴乱、骚动将是不可避免的。社会学习和攻击行为有许多因素能诱发一个只经受轻微挫折或痛苦的人产生攻击行为,或者抑制一个受挫折的人的攻击行为。这些因素就是社会学习的结果。我们已经看到过社会学习是怎样抑制攻击性反应的。回忆一下,当刺激猴子大脑中惟一能产生攻击行为的区域时,如果猴子(已经学会)害怕某个猴子,它在那个猴子面前就不攻击。另一个以社会学习为基础的限制条件是,使你受到挫折或痛苦的人的行为意图。人类与动物的区别之一似乎是,人有考虑他人意图的能力。试想下列情境:一个关心他人的人偶然踩了你的脚;一个从不顾及他人的,也不关心你的人踩到了你的脚。假设在这两种情况下你的脚所受到的压力和痛苦的程度恰巧相等,我认为后一种情况会引起你的攻击性反应。所以,我认为挫折和痛苦并非必然引起攻击行为。的确,攻击性反应是可以被改变的 改变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是挫伤别人的意图。沙巴兹 马利克和博伊德 麦坎德利斯的一个实验已经说明了这个现象。在这一实验中,由于一个三年级学生的愚蠢行为使得全班学生未能获得一笔奖金。然后,向这些学生中的一些人合情合理地、“非恶意地”解释了妨碍他们获奖的那个学生的行为。具体地说就是告诉他们,那个学生当时“很困、很烦”。与没有得到这种解释的孩子相比,得到这种解释的儿童对那个“妨碍别人”的儿童所表现出的攻击行为要少得多。此外,后来一些利用成年人作为被试人的实验也表明,假如我们被某人激怒,如果在事发前我们听到了对其行为的合理解释,与事后听到同样的解释相比,我们攻击他的可能性会更小。另一方面,如果受挫的经历与某些煽动性的刺激因素联系在一起,受挫后攻击他人的倾向可能被加强。伦纳德 贝科威茨及其同事已经证明:若一个人被激怒或挫伤,只是提一下与激怒原因有关的词或名字,就可增加此人的攻击性。在一个实验中,安排被试者与另一学生结为一对(该学生实际是实验者的助手),实验者把这个学生或是作为“学院的拳击手”或是作为“讲演家”介绍给被试者。这个学生用电击激怒被试者,然后在被激怒的受试者中,让一半人去看电影里激烈拳击比赛的片段,让另一半人看一部令人兴奋而非攻击性的电影片段。随后,使他们有机会电击同伴。正如我们根据前面的讨论所估计的那样,看暴力电影片段的被试者发出时间更长、强度更大的电击。然而,有趣的是,在看拳击比赛电影片段的被试者中,与拳击手结为同伴的被试者比与“讲演家”结伴的被试者向同伴发出更多的电击。在一个类似的实验中,把助手介绍给被试者时 使用不同的名字。对一些被试者说此人叫做“柯克 安德森”,对另一些被试者说此人叫做“鲍勃 安德森”。这次被试者还是看这两部电影片段中的一部。看拳击比赛电影的被试者后来发出的电击更强。但是,在看了拳击武斗场面(这一场面是从非常流行的电影《冠军》中截取的。这部电影的主演叫柯克 道格拉斯)的被试者中,那些被介绍给柯克 安德森的被试者比那些与鲍勃 安德森结伴的被试者发出的电击更多。可见,对一个人的描绘或一个人的名字,即使与此人所做的事实际上毫无关系,也可起到增加别人对此人进行攻击的作用。同样,仅仅是一个与攻击行为有关的物体在场,也会起到诱发攻击行为的作用。在另一个研究中,一些大学生在一间屋子里被激怒,这个屋子里随便放着一支枪(是由前面的实验者故意放在那儿的),其他学生在另一房间里被惹怒,这间房子里放的是一件中性物体(一个羽毛球拍)而不是枪。然后让被试者向一位同学发出电击。那些在有攻击性刺激物(枪)的房间里被激怒的人,比那些只有羽毛球拍在场时被惹怒的人所发出的电击要多。还有一个关于先人为主的例子,我们在第四章中首次提到过。在这个例子中,某些与攻击联系在一起的暗示会增加一个人攻击的倾向。从保险杠贴纸上的口号“杀人的不是枪,而是人”上面,这些研究得出了一个相反的结论。正如贝科威茨所说的,“一个愤怒的人如果想使用暴力,他就会扳动枪机。而如果一个人想攻击别人而且这种攻击倾向又未得到很强的抑制,那么枪机也可以扳动他的手指或诱发他的攻击性反应。”社会学习抑制攻击性的一面是绝大多数人都有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倾向。但是如果这种责任感减弱,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菲利普 津巴多已经表明, 默默无闻的人比有名望的人更容易攻击他人。在津巴多的实验中,要求女学生电击另一个学生(实际上是实验者的助手),并告诉她这是“通情研究”的一部分。其中一些女学生被隐匿了姓名,她们坐在灯光昏暗的房间里,穿着松松垮垮的袍子,头上裹着头巾,她们的名字从来没有被提到过。另一些学生很容易被认出来,房间里灯火通明,学生们没有穿袍子,也没有戴头巾,每个女学生胸前都戴着名牌。正如所预料的那样,那些无名无姓的人向其他学生放出的电击时间更长,强度更大。津巴多认为,匿名状态会产生非个体意识现象,这是一种自我意识减弱的状态,对社会评价的关注降低,对不正当行为的自我约束减轻。因为这是一个控制情况下的实验室实验的一部分,与野蛮的、冲动的暴力事件相比(一般来说,是与骚乱、轮奸、保安委员会的审判联系在一起的),津巴多研究中的被试人表现出来的攻击性显得苍白无力。不过,有理由相信,在实验室之外同样存在着“非个体意识”的现象。布赖恩 马伦分析了1899年至1946年间的报道过的私刑事件,发现参与暴徒的数量与暴力程度之间的紧密的关系,人数越多,私刑的残暴程度越高。马伦的研究认为,当人们身为一个群体的一员时,他们是“不为人所知的”。他们的自我意识会降低,更少在意对攻击性、破坏性行为的自我约束。所以,他们更不可能对攻击性行为负责。社会学习、暴力和大众媒介几年前,阿尔伯特 班杜拉及其同事进行了一系列的经典实验。其基本程序是让一位成年人打一个空气填充的塑料玩具 “波波”娃娃(类似不倒翁的玩具)。有时,这个人一边打娃娃一边骂。让一些孩子们看到大人的所作所为,然后让他们去玩这个娃娃。在这些实验中,这些孩子不仅模仿了大人的攻击行为,而且在看过大人的攻击行为后,还会发明新的、创造性的攻击行为。简而言之,儿童的行为不只限于模仿;看到一个人攻击别人,可促使孩子们发明新的攻击行为。我们把这一过程称为社会学习。为什么我们说这些实验如此重要呢?谁会关心波波娃娃的遭遇呢?让我们慢慢道来。在社会学习的诸多因素中起主要作用的因素是大众媒体 尤其是电视。毫无疑问,电视在孩子的社会化方面起着主要的作用。同样毫无疑问的是,电视节目中充斥了暴力场面。根据一项最新调查, 58%的电视节目涉及暴力场面,而在这些节目中,78%的节目都不涉及对这些暴力行为的懊悔、指责或惩罚。的确,暴力节目中40%的暴力事件是由孩子们喜爱的英雄人物或有魅力的榜样发起的。准确地说,孩子们到底从电视节目中学到了些什么呢?一些长期研究表明,孩子看的暴力节目越多,在少年和刚成年时表现出来的攻击性越多。在一项典型研究中,青少年被问及他们在童年时所看的节目以及观看这些节目的频率;由专家独立评出这些节目的暴力程度; 由这些孩子的老师和同班同学独立评出他们的一般攻击性。结果显示,在看暴力电视节目的数量和观众后来的攻击行为之间不仅存在着高相关,而且,产生的影响会随时间的推移而累积。也就是说,这种关系的强度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虽然我们有很有说服力的数据,仍然不能肯定看暴力电视节目会使孩子们变成有攻击性的青少年。但是,至少可以说明一点:攻击性的孩子生来就有欣赏暴力的倾向,而且,这种欣赏不仅表现在他们的攻击行为本身,还表现在他们对观看暴力电视节目的喜爱上。我们再次看到了控制实验的价值,它帮助我们理解事务的因果关系。为了最后揭示观看暴力电视节目能够导致暴力行为,我们必须运用实验的方法。因为这是一个对社会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必须进行缜密的研究。大量的实验证据表明,观看电视暴力节目的确会增加孩子们的攻击性行为。 如,就这个问题进行的早期实验中,罗伯特 利伯特和罗伯特 巴伦给一组孩子看暴力程度极高的电视警匪片的片断。在控制情况下,给另一组情况类似的孩子看一段令人激动但没有暴力色彩的、具有同样片长的电视体育片。然后每个孩子都被允许到隔壁的房间里和另外一组孩子玩。看过充斥暴力场面的警匪片的孩子比看过体育片的孩子更多地表现出对同伴的攻击行为。后来由温迪 约瑟夫森做的一个实验表明,正如我们预料的,观看暴力电视节目对开始表现出暴力倾向的少年的影响最大。在这个实验中,给这些少年看两个电视节目,一个节目是充满暴力的警匪片,另一个节目是激动人心的、但没有暴力场面的自行车比赛。然后,让这些少年玩曲棍球。观看暴力电视节目增加了曲棍球比赛中的攻击行为的次数 在那些比赛前被老师评为具有高度攻击性的孩子身上,这种现象尤为明显。他们用球棍打其他孩子,用胳膊肘撞其他孩子,攻击性地向其他孩子大喊大叫。总之,他们的行为表现出的攻击性程度高于观看了同样暴力节目的、没有攻击倾向的孩子以及观看了非暴力节目的、被老师评为有攻击性的孩子。所以,观看暴力节目有可能使攻击性孩子得到了表现攻击性的机会。约瑟夫森的实验认为,没有暴力倾向的少年不一定会有攻击行为 至少不会仅仅因为看一部暴力电影而产生攻击性。结论的最后措词非常重要,因为即使是没有暴力倾向的孩子,如果长期观看暴力电影,也会变得更有攻击性。罗斯 帕克及其同事的现场实验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在这些实验中,不同组的孩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观看暴力程度不同的节目。与长期观看良性节目的孩子相比,长期观看暴力节目的孩子(甚至那些没有很高攻击倾向的孩子)更有攻击性。我们要提到最近的一次国会关于电视暴力节目的听证会。据统计,一个12岁的孩子在电视上平均观看了100,000个暴力行为。我们提出这一问题,是因为我们相信上述研究的主要成果之一(除了社会学习和模仿)是一个简单的先人为主现象。也就是说,正像实验中的那样,当孩子们经历痛苦和挫折的时候,看到屋子里或实验室地上的步枪和其他武器就会增加他们的攻击性反应的可能性。那么,给孩子们无休止地提供暴力电影和电视节目会产生同样的效果。所以,在讨论媒介暴力的影响时,我们把主要目标都放在孩子身上是非常有道理的。少年,从定义上讲,比成年人更有可塑性。即,一般看来,他们的态度和行为容易受到所见所闻的事情的更深的影响。但是媒介暴力的影响不仅限于孩子。在许多情况下,成人暴力似乎是对艺术的模仿。如几年前,一个男子开着卡车,冲进德克萨斯州柯林市一家拥挤的自助餐厅,向人们随意地开枪射击。到警察赶到时,22人死亡,是美国历史上最有破坏性的滥杀无辜事件。他随后自杀。在他的口袋里,警察发现了一张电影《费舍尔王》的票根。这部电影描写了一个愤怒的男子向拥挤的酒吧疯狂射击,使几人丧命的故事。看暴力电影就会导致暴力行为吗?我们不能十分肯定。但是我们知道媒体中的暴力可以并确实对成年人的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几年前,大卫 菲利普斯详细调查了美国每天的谋杀率,发现每次重量级拳击比赛结束后的第二个星期,谋杀率都会增加。而且,对比赛的报道越多,谋杀率的增加就越高。更让人震惊的是,拳击比赛中失败者所属于的种族和赛后谋杀案的受害者所属于的种族有相关性:白人拳击手失利后,白人受害者的数量相应增加,黑人受害者的数量没有增加;黑人拳击手失利后,黑人受害者的数量相应增加,白人受害者的数量没有增加。菲利普斯的结论是有说服力的,这些数据是如此一致,以至于无法仅仅被视为一种巧合。我们再次重申,这不能被理解为所有人或者相当数量的人在观看了媒体暴力后都会被激发起从事暴力活动的欲望。但是事实证明,有一些人会受到影响并且结果有可能是惨痛的,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电视暴力的麻木作用  重复对痛苦或不愉快事件进行披露似乎会使我们对这类事件的敏感性产生麻木的作用。我们可以回忆一下我在本章开篇时引用的例子:我对越战中滥杀行为是怎样的习以为常,以至于在向年幼的儿子解释时竟然漫不经心。有很好的证据表明这是普遍现象。当一些年轻男子在看一场相当残酷和血腥的拳击比赛时,维克多 克莱因及其同事测量了他们的身体反应。相对来说,那些每天看电视的人似乎对于拳击场上的打斗漠不关心,他们显示出很少的身体反应,如激动、焦虑,等等。他们用懒洋洋的态度对待暴力。另一方面,那些很少看电视的人却体验了很大的生理反应。暴力行为对他们有作用。在相关方面,玛格丽特 汉拉提 托马斯及其同事表明,看电视暴力节目可以使人们在面临真实生活中的攻击时反应麻木。托马斯让她的被试人看一个充满暴力的警匪片或者看一个激动人心的但没有暴力的排球比赛。经过短暂的休息后,这些被试人被允许观看两位学龄前儿童之间的口角和身体冲突。那些看过警匪片的被试人对此的情感反应少于那些看过排球比赛的被试人。似乎一开始看过暴力事件使这些人对后来的暴力行为脱敏;他们不再为一件应该让他们不安的事件而不安。虽然这种反应可能使我们在心理上不再不安,它也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增加我们对暴力事件的受害人的漠不关心,也可能使我们把对暴力行为的接受作为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在其后的实验中,托马斯把她的推理向前推进了一步。她表明了,过多看暴力电视节目的大学生不仅在生理上表现出对暴力的更多接受,而且当他们有机会向同学实施电击时,他们实行的电击比控制组的被试人强度更大。为什么大众媒介影响观众的攻击性 让我总结一下在本节中的所述。有四个截然不同的因素决定了媒体揭示的暴力现象可能增加人们的攻击性:“如果他们可以做,我也能。”当人们在电视上看到主人公表现暴力时,它可能会减少他们对以前学习到的对暴力行为的抑制。“噢,你是那么做的啊!”当人们在电视上看到主人公表现暴力时,它可能会刺激人们的模仿,向人们提供如何处理事情的方法。“我认为这一定是我的攻击情绪。”大家一致认为,观看暴力事件更容易使人产生愤怒情绪,也更容易使攻击反应一触即发。因此,一个人也许会将他或她适度的生气错误地诠释为愤怒,更有可能发泄出来。“嗬,又是一个野蛮的殴打场面。看看其他频道在演什么?”观看大量的暴力伤害似乎会降低人们对暴力行为的恐惧以及对受害者的同情,因此使我们更容易对暴力行为麻木不仁,甚至更有可能产生攻击性。对女性不利的媒体、色情与暴力 我国主要的、令人烦恼的暴力型攻击行为是强奸。根据过去25年的全国性调查,大约半数以上的强奸或强奸未遂并不来自陌生人的袭击,而是发生于所谓的约会强奸,其中受害者认识攻击者。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个现象呢?似乎许多约会强奸之所以发生是由于男伴没有把女伴的“不”字当真,其中部分原因与青少年在逐渐走向成熟时获得的对“性别角色”的误解有关。角色指人们从文化中间接学到的社会行为方式。青少年们获得的“性别角色”指出,传统的女性角色就应该是拒绝男性的更深一步的性行为,而男性的角色就应该是要千方百计达到目的。所以,对高中学生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虽然95%的男性和 97%的女性都认为女方一旦说 不”,男方就应该停止进一步的行为,但同时,其中有半数学生也认为,当女人说“不”时,她们并不总是真的反对。在这个问题上的困惑促使一些大学对学生在初次约会时的性行为和限度制定了严格的规定。考虑到和性别角色相关的问题以及误解对方的愿望和意图所带来的不愉快(偶尔是悲剧性的)后果,很容易理解校方为什么会采取这种极端的预防措施。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许多社会批评家对这种措施感到痛心,因为这样做会导致过多的担心和妄想,破坏罗曼蒂克的自发性,减少约会时的兴奋感,甚至可能会吃官司。在过去几十年里,与强奸案发生率的上升相一致的是逼真、清楚地描述性行为的杂志、电影及录像带的增加。或好或坏,在最近几年中,我们的社会变得越来越开放,对色情的东西也越来越包容。如果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电影、电视中看到了暴力场面会导致暴力行为的产生,是不是看色情材料也会增加强奸案的发生率?虽然宗教界和学术界对此进行过争论,做此假设也太过简单了。确实,通过对已有资料的研究,总统淫秽与色情事务委员会总结认为,清楚的性材料就其本身而言不会导致性犯罪、对妇女的暴力或其他反社会行为。上句的关键性词汇是“就其本身而言”。在过去几年里,尼尔 马拉穆斯、爱德华 唐纳斯坦及其同事进行了一系列研究以确定色情的影响,如果真的有影响的话。综合起来,这些研究发现接触色情文学是无害的,但是暴力型的色情文学 含有暴力内容的色情文学 滋长了对妇女的性暴力的更大程度的接受,在实际生活中是导致对妇女的攻击性行为的因素之一。 在一个实验中,唐纳斯坦给一些男性被试人放映了三部电影中的一部 第一部电影描写了强奸,既有暴力内容又有色情内容;第二部是纯粹的色情电影,没有包含攻击行为;第三部电影,既无攻击行为又无色情内容。在观看了其中一部电影后,这些男人参加了一项似乎与电影无关的研究,让他们教一位男性或者女性助理发一些没有意义的音节,命令他们向回答错误的助理发出电击,还允许他们任意选择电击强度。(不让这些被试人知道,实际上无人受到电击。)那些看过强奸电影的男人会发出强度最大的电击 但仅针对女性助理。同样,马拉穆斯做了一个实验,让男大学生看两部色情电影中的一部。第一部电影描绘了两个彼此情愿的成年人的做爱情景;第二部电影描绘了一个强奸事件。看完电影后,要求这些男人进行性想象。与看过第一部电影的大学生相比,看过强奸电影的男大学生勾画出的性幻想中含有更多的暴力。在另一个实验中,马拉穆斯和切克安排大学生们观看两部电影中的一部,其中一部逼真地描写了性暴力,另一部既无暴力也无性行为。几天后,让这些学生填一张性态度调查表。看过性暴力电影的男学生对女性施暴的接受程度增加。另外,他们还开始相信某些关于强奸的荒诞说法 如,是妇女挑起了强奸,并且喜欢被强奸。我必须指出,总的来说,相信关于强奸的荒诞说法不仅限于男性。马拉穆斯及其同事在一项对女大学生的调查中发现,虽然不止一位女大学生认为她不会从性暴力中获得任何快感,大多数人认为有一些女性也许是这样的。我再重申一次,接触暴力型色情描写有助于增加男性相信这些关于强奸的荒诞说法。有证据表明,这个说法不一定是根深蒂固的信念体系的一部分。如,在一项研究中,当男大学生看一部性暴力电影时,正如预料的那样,他们对关于强奸的荒诞说法的相信程度上升。但看完电影后,当研究者向他们解释了实验程序后,与既没看过这部电影也没听到解释的控制组中的学生相比,他们对关于强奸的荒诞说法的相信程度下降。虽然这一发现令人鼓舞,我们也不应该就此满足,因为这些资料同样显示,长期接触性暴力会导致对女性施暴问题上的情感脱敏和冷酷。而且,有理由相信,不断观看X级性暴力电影 即那些内容中含有极端暴力行为,但清楚的性描写少于色情电影的电影 会比不含暴力的X级色情电影更具破坏力。在一次实验中,丹尼尔 林茨及其同事发现,让男大学生至少看两部性暴力电影(隔一天看一部),脱敏反应的确存在。也就是说,当比较他们对第一部和第二部电影的反应时,发现他们表现出来的对电影中的暴力内容的情感反应下降,对电影中妇女更加贬低。另外,研究者比较了X级性暴力电影、X级色情电影和青少年性行为的电影对于男性对被强奸女性受害者的态度的影响。在看电影两天后,被试人参加了一个假定的非相关实验,观看了一例再现的强奸案审判,并被要求对受害人和被告作出判断。我们又一次看到性暴力电影对男性观看者的态度有重大的影响。与观看非暴力色情电影的学生或青少年色情电影相比,观看性暴力电影的男学生表现出对案件中受害者的同情较少。这些发现表明,我们的社会对电影的评级制度偏离了目标,带有误导性:我们对清楚描写性行为但不含暴力的电影给予了更具限制性的X级,但对充满暴力镜头的性暴力电影仅给了R级 因而被更多的人所观看 即使有证据表明后者的影响是负面的。总而言之,性与暴力的结合 无论是在色情电影中还是在性暴力电影中 所产生的影响与媒体中其他暴力形式相关的影响同样显著:攻击水平在增加,在许多情况下,包容暴力的态度也得到了强化。观看暴力(色情或其他什么)不会起到发泄作用,相反,这样做似乎会鼓励攻击行为。这些资料提出了关于审查制度和第一修正案规定的权利等复杂的政策问题,已经超出了本书讨论的范围。虽然我本人反对强制执行审查制度,我认为,以公正的态度阅读这一研究会导致媒体中的某些政策制定者采取某些审慎的自我约束。吸引大众注意的攻击行为 攻击行为还有另一个作用。在我们这样一个复杂而无情的社会里,对于一个受压迫的少数民族来说,攻击行为可能是引起歧视他们的人注意的一种最戏剧性的手段。没有一个人会否认,瓦茨和底特律暴乱的效果足以提醒大量正直而有感情的人去注意美国黑人的困境;没有一个人会怀疑,雅典和纽约的国家监狱里的流血事件导致了改革监狱愿望的增长。这种结果以人的生命为可怕的代价值得吗?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作为一个社会心理学家,我可以一遍又一遍地说,暴力从来不会简单地因条件得到改善而结束。暴力滋生暴力 不仅在受害者反击敌人这个简单意义上是如此,在下边这种更复杂、更隐晦的意义上也是如此,即攻击者通过夸大对手的邪恶来为自己的暴力辩护,因而增加他进一步攻击(一遍又一遍地)对手的可能性。永远不会有一个战争能结束所有的战争或骚乱以结束不公平现象。恰恰相反,好战行为强化了好战态度,好战态度又增加了产生好战行为的可能性。我们必须寻找其他方法解决这些问题。一种比较缓和的攻击手段可用来纠正社会疾病而又不会造成不可调和的、无限循环的冲突。想想甘地在 世纪 年代打败驻印英军的成功范例。罢工、联合抵制、其他形式的非暴力反抗最终导致英国统治的结束,而没有滋长两国人民之间迅速升级的憎恨。静坐、联合抵制同样被马丁 路德 金、西泽 切夫斯和其他一些人成功地运用,他们唤醒了我们对我们的国家发生的真正的令人悲哀的事情的意识。因而,我将引述洛伦 艾斯利的呼吁 希望我们的民族成为更温和的民族。但我要补充一点,我要呼吁,希望我们的民族成为更能容忍彼此的差异的民族,但不要容忍不公正现象。这就是说,我们的人民既要热爱别人、彼此信任,又能用呼吁、大声抗议、罢工、联合抵制、游行、静坐示威(甚至投票表决)来消除不公正和残酷。再强调一遍,我们在无数实验中已看到,暴力不能像水龙头那样可随意打开和关闭。研究工作一次又一次地表明,减少暴力的惟一方法是,不断地减少能给人造成挫折从而导致暴力攻击的不公平。如何减少暴力至此,我们己经初步集中地讨论了一些增加人类攻击性的因素。然而,如果我们认为减少攻击习性是个有价值的目的,那该怎样去达到这一目的呢?寻求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法是诱人的。不止一位像前美国心理学会主席这样的专家提出建议,发明一种抗残酷性的药物给人们(特别是给国家领导人)服用,以此作为在全球范围内减少暴力的手段。寻求这种解决方法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有点令人感动,但生产这种药物是极不可能的。除非使服用者的动机系统完全平静下来,否则不可能开发出这种减少残酷性的药物。化学药物不能像心理过程那样分辩细小的差异。像爱因斯坦一样,既温和、热爱和平又精力充沛、富有创造力、有勇有谋的人,是生理和心理力量微妙结合、遗传能力和后天学习微妙结合的产物。很难想象化学药品能表现得如此精细。此外,对人类行为的化学控制有如噩梦一样可怕。我们能够信任使用这种手段的人吗?也许在减少攻击性问题上既简单又安全的解决方法是不存在的。根据已经学到的东西,我们可以对某些既复杂又不那么简单明了的可能性做出推测。纯理性我敢肯定,我们能构想出一套合乎逻辑的、理性的论点,来描绘攻击行为的危险性及其产生的悲惨后果(不仅存在于受害者身上,也存在于攻击者身上)。我甚至能相当肯定,可以说服大部分人相信这些论据是充分的。显然,大多数人都一致认为,战争是地狱,街头暴力不受欢迎。但是,这种论据无论多么充分、多么具有说服力,大概仍然不能显著地减少攻击行为。即使能说服人们相信攻击行为普遍不受欢迎,但是人们仍会做出攻击行为,除非他们坚信攻击行为对自身不利。早在2000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就观察到,许多人是不能被理性行为说服的:“因为建立在知识基础之上的论据意味着教育,而有些人是不可教育的。”此外,控制攻击行为的问题最先发生在童年的早期 也就是说,发生在个体年纪很小、还不能推理的时期 逻辑性的论点几乎没有什么价值。由于这些原因,社会心理学家已在寻求其他劝导的方法和技巧,其中许多虽是为儿童设计的,但同样也适用于成年人。惩罚对一般公民来说,减少攻击行为的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惩罚。如果一个人抢劫、殴打或杀害他人,简单的方法就是把他投进监狱,或者更极端些,把他处以死刑。如果一个小女孩攻击父母、兄弟或同伴,可以打她的屁股、呵斥她、取消其优惠权或让她感到自己犯了错。这样做的假设是,这个惩罚会“给她一个教训”,使 她下次 做出同 样行动前“三思 而后行”。而且,这种惩罚越厉害效果越好。但问题并不那么简单。业已证明严厉的惩罚只是暂时有效,除非谨慎运用,否则它最后会起相反的作用。对现实世界中的父母和孩子的观察已多次证明:使用严厉惩罚的父母养育的孩子往往具有特别强的攻击性,或者像大人一样,喜欢用暴力方式来解决个人和政治问题。这些攻击性通常发生在家庭之外,远离惩罚者的地方。但是,只靠这种自然观察还不能得出结论,它们并不一定证明对攻击行为的惩罚本身能使儿童产生攻击性。采用严厉惩罚的父母也许同时还做了许多别的事情 这就是说,他们自己也许就是严厉并具有攻击性的人,因此其子女有可能只是简单地模仿父母的攻击行为。确有事实表明,孩子们如果被一个曾经充满爱心、精心呵护他们的人惩罚时,当该成人不在身边时,孩子们有遵从他的意愿的倾向。另一方面,孩子们如果被一个没有人性的、冷若冰霜的成人所惩罚,一旦这个成人离开房间,孩子们就不太可能遵从他的意愿。因而有理由相信,如果能在和睦关系的前提下明智地运用惩罚手段,那惩罚就是有用的。另一个十分重要的影响惩罚的效能的因素是惩罚的严厉性或束缚性。严厉的或束缚性的惩罚可使人备受挫折,因为挫折是引起攻击行为的基本原因之一,所以在试图抑制攻击行为的时候,避免使用挫折的方法看来是明智的。罗伯特 汉布利姆及其同事所做的一项研究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在这项研究中,教师用剥夺权力的方式来惩罚富于攻击性的男孩。具体说就是,这些孩子得到了一种代用券,用它可以换取各种好玩的东西。一个孩子每攻击一次就被收回一些证券。在使用这一方法期间及实验结束后,这些孩子的攻击行为的次数实际增加了两倍。这很可能是增加挫折的结果。美国的监狱是相当严厉而且具有束缚性的惩罚机构,那里的情况如何呢?虽然把罪犯置于严厉的环境中以防止将来继续犯罪的想法凭直觉看来是正确的,但几乎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一假设。实际上,正如我们的分析所预言的,监禁可能产生相反的结果。但是,要确定其具体的结果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单独考察监禁的结果,而且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影响着被监禁的人。那么多人重返监狱仅仅是因为他们是犯罪型的人吗?换句话说,惯犯是否是一群特殊的冥顽不化的罪犯,无论惩罚有多严厉都愿意过一种罪恶的生活呢?是否由于囚犯是反社会的、不道德的人,而看守是独裁主义者和虐待狂,才使监狱充满了压迫和暴力呢?虽然这些可能性在现实世界中往往难以验证,两个特殊的研究提供了证据,证明了监狱不能防止刑满释放者重新犯罪,也证明了囚犯的残暴及非人性不完全是由囚犯和看守的人格特点造成的。最高法院的一项决定为第一个研究提供了机会,使我们可以分离出囚禁对累犯的效应。1963年出台了没有辩护律师的人不能被判重罪的规定,佛罗里达监狱的许多囚犯刑期未满就被提前释放了。这些提前释放的囚犯与那些继续留在监狱里的囚犯之间的惟一差别是,辩护律师不曾为这些被释放的囚犯辩护过。因而,研究者可对两组几乎完全一样的囚犯进行比较;一组被提前释放,另一组要继续服刑,一直“改造”到期满为止。从累犯的情况看,两组囚犯存在着惊人的差异:服满刑期的罪犯重回监狱的可能性是提前释放的囚犯的两倍。这是否意味着严厉的惩罚不能减少犯罪呢?不一定。虽然这项研究确实提供了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长期监禁不能阻止被释放的囚犯的重新犯罪,但也不足以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严厉惩罚的效果可能仅仅是阻止从未犯过罪的人的犯罪倾向。惩罚的威胁很可能一开始就阻止了许多即将犯罪的人触犯法律。回到第二个问题上来,监狱的问题是由罪犯的性格类型引起的,还是由于环境的性质引起的?我们在第一章结尾引用的“斯坦福监狱实验”的戏剧性的可怕结果说明了第二个结论。菲利普 齐姆巴多及其同事创造了一个模拟监狱情境,把他们所能选择的最正常的人投入其中。学生们在完成了一套心理测验后被随机地安排为囚犯和看守。即使经过这样精心地选择过程,把这些学生放在独裁的、压迫性环境里,仍然导致了齐姆巴多所描述的残酷和人性的丧失,结果预定两周的实验只做了6天就停止了。这方面的证据进一步证明,虽然严厉惩罚经常能使人顺从,但它很少使人产生内化。为了建立长期的非攻击性的行为模式,重要的一点是,当人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就要诱导他们内化一套能贬低攻击性的价值观。在第五章详细讨论过的实验中,我和梅里尔 卡尔史密斯以及乔纳森 弗里德曼证明:对小孩说来,适度惩罚的威胁作用比严厉惩罚更有效。虽然这些调查只涉及孩子们对玩具的喜好,但有力地说明了适度惩罚(而不是严厉惩罚)的威胁作用同样可阻止攻击行为。让我来举例说明它的运作过程吧。假设母亲为了让儿子暂时不要欺负小妹妹而用惩罚来威胁他,如果母亲成功了,孩子就会感受不协调。他的认知“我想打我的小妹妹”和“妈妈禁止我打小妹妹”的认知互不协调。如果他受到严厉的恫吓,那么他就有充分的理由来解释自己对打人行为的抑制 他可以这样减少不协调:“我不能打小妹妹,如果我打了她,我肯定会挨一顿狠揍,但我真想打她。”然而,假如母亲用一种较为适度而不严厉的惩罚 强度刚好使孩子停止攻击行为,那么在这个例子中,当孩子自问为什么没有去打小妹妹的时候,他不能用受到威吓这个理由来减少不协调。也就是说,他不能轻易地说服自己如果打了小妹妹自己也会挨打,因为这不是真的。他必须为自己不打妹妹这一事实寻找辩解的理由。换言之,他的外在理由(即威胁的严重性)很小,因而,为了证明自己不打妹妹是正确的,他必须加上自己的内在理由。例如,他可能让自己相信不再喜欢打妹妹了。这不仅为他眼下不打妹妹的行为进行了辩解,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可以减少他将来打妹妹的可能性。简言之,即一种反对攻击性的价值观被内化了。他会说服自己相信,对他来说,打人既不受人欢迎,又没什么乐趣。在真实世界里,这一普遍原则已在校园里得到了一些成功的应用。大卫 奥尔维斯致力于挪威学校系统的研究。他通过训练老师和学校管理人员警惕打人问题以及采取及时、适度的惩罚措施,将打人行为减少了50%。总的来看,这项研究表明,如果对攻击行为的惩罚及时、适度,没有形成价值判断的孩子更容易形成对攻击行为的厌恶。对攻击性榜样的惩罚惩罚问题的一个变式是对别人的惩罚。明确地说,有人认为,让孩子看一个攻击者的可悲下场,可以减少他们的攻击行为。这里隐含的理论是,看到这种情况的人会感到自己的攻击行为受到了惩罚,因此他们的攻击性会变得弱一些。也许在我们民族的历史上,公开的绞刑和鞭挞就是持这一理论的人安排的。它有效吗?现实世界里的众多资料不支持这一理论。例如,从“总统法律执行委员会”提供的资料看, 死刑的存在和运用并未减少杀人犯罪率。此外,根据非正式的资料,大众宣传工具经常把攻击性强的人描绘成颇具魅力的人,即使他们最终受到了惩罚,也仍然可能诱使一些人去寻求与这样一些暴力人物的认同。从严格控制的实验中得出的证据给我们展现了一幅更清晰的画面。一般来说,在这些实验里,孩子们看一部电影,上面有个攻击性很强的人物,由于攻击行为,他或者得到奖励或者受到惩罚。然后给孩子们机会,使他们可以在与电影上相似的环境下发出攻击。一致的发现是,看过攻击者受惩罚的电影的孩子,其攻击行为显著少于那些看过攻击者受奖励的电影的孩子。前面已经提到过,也有些证据表明,那些看到攻击性人物受惩罚的孩子比看到攻击性人物既未受惩罚也未受奖励的孩子所表现出的攻击行为少。另一方面 也是我们讨论中最重要的方面 看到一个榜样因攻击行为而受惩罚的孩子,他的一般攻击水平并不比从未看过攻击榜样的孩子低。换言之,此项研究的主要结论似乎表明,看到攻击者受奖励会增加孩子的攻击行为,看到攻击者受惩罚不会增加孩子的攻击行为。但尚未定论的是,看到攻击者受惩罚是否会减少其攻击行为。也许它和根本不让孩子接触攻击性榜样的效果相同。关于这项研究对于大众宣传工具中暴力描绘的影响问题已经讨论过了。对另一种行为模式给以奖励已经研究过的另一个可能性是,当一个孩子进行攻击行为时不理睬他(或她);在他进行非攻击行为时给予奖励。这种做法部分地依据这样一个假设:孩子们(也许还有成人)常把进行攻击行为作为吸引他人注意的一个手段。对他们说来,宁愿受罚也不想被忽视。然而自相矛盾的是,对攻击行为的惩罚实际上可解释为一种奖励 “嘿!瞧,每次我一碰小妹妹,妈妈就很注意我。我想再来一次。”布朗 保罗和罗杰斯 埃利奥特在幼儿园所做的实验验证了这一想法。他们让幼儿园的老师不理睬孩子的任何攻击行为,同时要求老师十分注意这些孩子,当他们做了与攻击行为相反的行动,如友好地玩耍、把玩具分给别人、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玩时,给他们以特别关照。几个星期以后,这些孩子的攻击行为明显地减少了。乔尔 戴维茨在一个更加精细的实验中证明:挫折不一定导致攻击行为;相反,它也可以导致建设性行为,只要经过事先训练使这种行为能吸引人、引起人们的兴趣。在这项研究里,让孩子们四人一组地玩耍,对一些小组的建设性行为给予奖励,而对另一些小组的攻击性和竞争性行为给予奖励。然后故意挫伤所有的孩子。方法是先让他们产生一种希望,即告诉他们要看娱乐性电影,还可以做游戏。实验者甚至真的开始放映电影并发给每人一些糖果让他们等一会儿再吃。这时,挫折来了:实验者突然在影片的最高潮时停止放映,并且收回了糖果。之后,让孩子们自由玩耍。那些被接受过建设性行为训练的孩子,比其他组的孩子表现出更多的建设性行为和更少的攻击性行为。这项研究的确很鼓舞人。在此我发现很有必要陈述我的坚定信念,即如果希望看到社会上大多数的孩子在面临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及逆境时,都能自愿选择建设性行为而非破坏性行为是非常幼稚的。一般说来,社会呈现给我们的各种迹象表明,用暴力方式解决冲突和挫折不仅占主导地位,而且还为世人所推崇。约翰 韦恩、克林特 伊斯特伍德、斯尔维斯特 史泰龙、阿诺德 施瓦辛格、詹姆斯 邦德成为了我们的文化偶像。无论是清楚地表达还是含蓄地表达,无论是扮成复仇牛仔、城市警察、拳击手、终结者,还是用奇异和娱乐的方式击退对手的温文尔雅的特工,这些影视英雄展现给孩子们的是社会的价值取向以及对他们的寄望。无需冗言,我们对发生的问题采取暴力解决的方式的宣传不仅仅局限于电影和录像片;这类事件同样主导了每天的晚间新闻。因而,一点儿也不奇怪孩子们是怎样知道大人们经常用暴力方式来解决冲突的。而且,许多孩子甚至没有意识到还有其他可行的或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我们希望看到孩子们在成长阶段认同非暴力的解决方法,那么向他们提供掌握这些技巧的特殊训练并鼓励他们运用这些方法可能是个极好的想法。而且,我们没有什么理由不能在家庭和学校里同时提供这样的训练。非攻击性榜样的在场一个抑制攻击行为的重要方法是,清楚地指出这种行为是不适当的。最有效的指示者就是社会 即在同一情境下,其他有自制能力的、相对无攻击性的人在场。例如,在罗伯特 巴伦和理查德 凯普纳的一项研究中,被试人在受到某人的侮辱后,又看到此人受到第三者的电击。这第三者或者发出强烈电击或者发出轻微电击。另外还有一个控制组,这组的被试人没有看到第三者发出电击。然后,给被试人机会电击侮辱他们的人,那些看到第三者发出强烈电击的被试人,比控制组的被试人所发出的电击要强;看到第三者发出轻微电击的被试人比控制组的被试人所发出的电击要弱。我们对这种情况应该很熟悉吧?读者可能已注意到,攻击行为的表现与其他(任何)行为的表现一样,可以视为一种从众行为。尤其在一个模棱两可的情境中,人们看到别人如何行动以确定什么行为是适合的。请你回忆第二章里我们所描述的情境,在那个情境下你可能在弗里唐尼亚高级官员的餐桌上打嗝。这使我们联想到,如果你和你的朋友受到挫折或被惹怒,你周围的所有人都向折磨你的人掷雪球,这就会增加你掷雪球的可能性;如果所有的人仅仅在气愤地指责他,就会增加你气愤地指责他的可能性;如果大家都用棍棒打他的头,就会增加你捡起棍子打他的头的可能性。培养对他人的通情假设在一个繁忙的交叉路口的红绿灯下,汽车排着长队。绿灯亮时,排在最前面的司机停15秒还没有启动汽车。发生什么事情了?我们可以肯定,催促的喇叭响成一片。这可不是按一两声喇叭提醒最前面的司机绿灯亮了那么简单,这些拖着长腔、响个不停的喇叭声说明了那些受挫的人们正在发泄他们的烦躁情绪。确实,在控制实验中发现,在这种情形下,排在第二位的司机,大约有90%会以攻击性的方式揿喇叭。在同一个实验中,一位行人在红灯还亮着的时候从第一辆车与第二辆车之间横穿马路,等到绿灯亮时,他已经穿过了马路。而排在第二位的司机,大约有90%的人一直到绿灯亮起来还在揿喇叭。那么,如果这位行人是拄拐杖的人,情况会是怎样呢?很明显,看见有人拄着双拐唤起了通情反应。通情的感受超过了攻击的欲望,揿喇叭的人的比例大幅度下降。通情是一个很重要的现象。西摩 费谢巴赫注意到:很多人觉得故意使别人受痛苦是很困难的,除非他们能找到一些判定受害者已失去人性的方法。因此,当美国在与亚洲人作战时(20世纪40年代与日本人作战,50年代与朝鲜人作战,60年代与越南人作战),我们的军人经常把亚洲人称为“蠢猪”。我们认为将亚洲人非人性化是为他们的残酷行为找到合理的理由,因为对于一头“猪”实施暴力比对人要容易。正如笔者在本书中一再提到的,费谢巴赫指出的那种文饰作用不仅使我们有可能攻击别人,而且可以使我们继续不断地攻击别人。 忆一下生活在俄亥俄州肯特城的那位中学女教师。在四个肯特州立大学的学生被俄亥俄国民警卫队员杀死后,她告诉作家詹姆斯 米切纳说,任何一个赤足走在大街上的人都该死。就表面判断,这种言论是十分荒诞的。只有当我们意识到,说这种话的人已经把悲剧的受害者看做失去人性的人,才能够开始理解它的含义。我们可能对这种情况感到痛心,同时对于这种情况的理解又可帮助我们去消除它。具体地说,许多人为了进行一项极端的攻击行为,必须使自己相信受害者已经失去人性。如果这是真的,那么通过培养人们的通情就会使攻击行为难以进行。诺马和西摩 费谢巴赫的确已经证明:儿童的通情和攻击性之间存在着负相关,一个人通情越多,越不会采用攻击行为。后来,诺玛 费谢巴赫开发一套训练通情的方法并成功地测试了它对攻击行为的有效性。简单说来,她教育一些学龄前儿童如何从别人的角度看待问题。孩子们被训练去识别人们的不同情绪,然后让他们在各种各样充满情感的情景下扮演其他人的角色,并以小组为单位探究他们各自的情绪。这些“通情训练”导致了攻击行为的显著减少。乔治娜 汉默克和黛博拉 理查德森近期做过一个类似的实验,证明了通情是极端攻击行为的重要的缓冲器。他们把大学生置于一个情景下,命令他们每个人向另一个同学发出电击。那些受过通情训练,能够感受他人情绪的学生发出的高强度电击要少于那些通情较少的学生。 肯 依奇 沃布奇(音译)及其同事在日本学生中也发现了类似的结果。沃布奇命令每个学生向另一个学生发出电击,作为一个学习实验的一部分。在一种情况下,在受到电击前,受害者先介绍一下个人情况 因而打开了促使通情形成的大门;在控制情况下,受害者没有机会介绍自己。受害人在前一种情况下受到的电击比在后一种情况下受到的电击轻得多。有很多方法能促进人们之间的通情;其中一部分可以在小学教室里学到,无需在此一一指出,我也不准备在这里讨论他们。在我们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看一看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认为别人已失去人性。这种看法产生于偏见中,它不仅伤害受害者,同时也伤害压迫者。读了下一章的第一段你就会明白我指的是什么了。第七章 偏见一个白人警察大叫道:“嘿!小子,过来。”我多少有些被激怒了,反驳他说:“我不是小子。”这时,他火冒三丈地冲了过来,横在我面前,哼着鼻子挑衅道:“你说什么,小子?他迅速地搜遍我全身,问道:“叫什么,小子 我惴惴不安地答道:“我是波塞恩特博士,是个医生。”他很生气,干笑着挖苦说:“我问你的名字,没有问你的姓,小子。”我迟疑了一下,他马上摆出威胁的架式,攥起拳头。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感到受了极大的侮辱,嘟囔道:“阿尔文。”白人警察继续残酷地对我进行心理施暴,吼道:“阿尔文,下次我叫你,你就得马上过来,听清了吗?听见没有!”我嘀咕着。“你听见了吗,小子?在好莱坞电影中,主人公总是狠狠地回击欺负他们的人,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结局。但在现实社会中,波塞恩特博士只能在羞愧难当中躲开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遭受了“心理上的阉割”。这种无助感和无能感是受压迫的结果,它势必导致自童年时代培养起来的自尊心的损伤。许多年前,肯尼思和马米 克拉克用实验证明: 黑人儿童(其中有一些年仅3岁)已经确信身为黑人不是件好事;他们拒绝黑娃娃玩具,认为白娃娃玩具更漂亮、更高级。这个实验表明,所谓“隔离而平等”的教育机构,从来就是不平等的,因为对于少数民族儿童来说,隔离本身就意味着他们是由于有问题才被隔离开来的。的确,这个实验在具有历史意义的联邦最高法院的决定(棕皮书第五号,教育理事会,1954)中得到了详尽的阐述,该决定宣称实行种族隔离学校违宪 。自尊心的损伤不只发生在黑人身上,也同样影响其他一些被压迫人群。在一个与“克拉克夫妇实验”相似的研究中,菲利普 戈德堡证明,妇女们接受的教育使她们普遍认为自己在智力上低于男子。在实验中,戈德堡让一些女大学生读几篇学术论文,并且让她们从写作能力和风格等方面对这些文章作出评价。其中一些学生看到的文章,署名是男性(如约翰 麦凯);另一些学生看到同样的文章,但署名却是女性(如琼 麦凯 )。女学生们对男性“所著”的文章的评价高于女性“所著”的文章。换言之,这些妇女已经“知道自己的位置”;她们认为女性的作品必定比男性的差,就像黑人少年认为黑娃娃玩具不如白娃娃玩具一样,这就是社会偏见的残留物。然而,世界 在变化“。克拉 克夫妇实验 ”完成于40年代;戈德堡的实验完成于60年代。从那时起,美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公然表示偏见与歧视的赤裸裸行为明显减少,保护性法令为妇女和少数民族打开了赢得更多机会的大门,媒体开始增加对从事富有权力和影响的工作的妇女和少数民族的曝光率。大家可以推测出,这些变化反映在他们自尊心的逐步提高。例如,近几年间,科学研究表明,非裔美国儿童对黑人娃娃的喜爱高于1947年的数据。此外,珍妮特 斯威姆及其同事指出,人们不再仅仅因为作者是女性就歧视她的文章。虽然这一过程非常重要,令人鼓舞,但如果由此认为偏见与歧视不再是我们国家的严重问题却是错误的。即使公然展示的偏见越来越少,越来越隐蔽,偏见仍然使受害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每年我们都必须目睹数不胜数的因仇恨而致的案件、焚烧非裔美国人的教堂、形形色色因偏见所致的暴力事件,以及那些侮辱程度轻一些的行为 比方说,在美国的大都市中,如果你是黑人,那么在深夜就很难在路上拦到出租车。什么是偏见?它是怎样产生的?如何能够减少偏见呢?刻板印象与偏见社会科学家已从各种不同的角度给偏见下了定义。从技术上讲,偏见有积极与消极之分。我可能对现代艺术家产生抵触的偏见,也可能对他们产生赞同的偏见。这就是说,在我被介绍给萨姆 斯米尔(别人告诉我,他是位现代艺术家)之前,就会表现出喜爱他或不喜爱他,同时我会期待在他身上发现某些特征。因此,如果我把“现代艺术家”这一概念同女性化行为联系在一起,那么,当萨姆 斯米尔像“绿湾打包机队”的后卫球员一样昂首阔步地走出门时,我会感到震惊和怀疑。如果我把“现代艺术家”这一概念同政治上的极端激进派联系在一起,那么,当萨姆 斯米尔戴着罗纳德 里根派的共和党徽章时,我也会惊骇不已。这一章中我不准备探讨与“赞同”他人的偏见相关的情况,因此,我所使用的偏见的工作定义将只限于消极态度。偏见是对于根据错误或不完全的信息概括而成的可辨识团体的敌对或负面的态度。例如:当我们说某个人对黑人有偏见时,我们是说他(或她)的行为会导向对黑人的敌意;他(或她)会认为,除了个别例外,黑人都相差无几。他(或她)所认定的黑人的特征或者完全不正确,或者只是个别的情况,而他却认为整个黑人团体成员都是如此。戈登 奥尔波特在其名著《偏见的本质》一书中写了这样一段对话:X先生:犹太人的毛病就是他们只顾及自己的团体。Y先生:可根据福利基金会的记录,从捐款人数与捐款数量的比例看却表明他们比非犹太人更慷慨。X先生:那正表明他们总是力图用钱赢得别人的好感,用钱跻身于教会事业,除了钱他们什么也不想,怪不得犹太银行家这么多。Y先生:但新近的研究表明银行界中犹太人的百分比是微不足道的,比非犹太人所占的比例小多了。X先生:正是这样,他们不从事令人敬佩的业务,只干点电影业或开夜总会之类的事。这段话比一大套定义更能说明偏见的本质。实际上,带有偏见的X先生是在说:“不用劳烦你给我摆事实、讲道理,我心意已定。”他不去批驳Y先生提出的资料,而是歪曲事实,为憎恨犹太人找出支持依据,或者不假思索地脱离这些事实,从新的方面发起攻击。一个怀有很深偏见的人对与其持有的刻板印象相反的信息具有免疫力。著名的小奥利弗 温德尔 霍尔蒙斯曾经说过,“改变一个固执己见的人就像让阳光照入瞳孔 瞳孔会本能地收缩起来。”有可靠理由假设,我们大家或多或少都存有偏见 不管民族偏见、国家偏见、种族偏见,还是对同性恋的偏见、对某个居住区的偏见、或者对某种食物的偏见。就拿食物为例:在我们的文化中,人们是不吃昆虫的。假设某人(如Y先生)告诉你,毛毛虫、蠼螋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精心烹制后鲜美可口。你会跑回家,炸上一大盘吗?大概不会。像X先生一样,你可能为你的偏见找出其他一些理由,比如昆虫的样子很难看。毕竟在我们的文化中,人们只吃漂亮的动物,例如龙虾。戈登 奥尔波特是在1954年写的这本书。X先生和Y先生之间的对话对于现在的读者似乎有些遥远。真有人会那样考虑问题吗?真有人头脑简单到相信那些有关犹太银行家的老掉牙、漏洞百出的刻板印象吗?可能不会。但是在奥尔波特的对话发生20年后,类似的言论出现了。说这话的人不是一位普通的公民,而是美国军界的最有权力的长官、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乔治 布朗将军。在一次“关于犹太人对国会山的影响”的公开演说中,他说道:“现在,犹太人的影响力已强大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你们知道,他们拥有这个国家的银行、控制这个国家的报纸。请看看犹太人的钱在什么地方就一目了然了。1977年,尼克松总统在水门事件中的录音带公开后,我们“有幸“听到了尼克松和H.R.哈德曼的一段对话。其间,尼克松总统表达了类似的对犹太人的负面情绪。对布朗将军与尼克松总统所指的某群体的特征或动机的概括称作刻板化。刻板化是把同一个特征归属于团体的每一个人,而不管团体成员中的实际差异。这样,相信黑人天生就有节律感,相信犹太人贪财,那就会认为所有黑人都有节奏感,或者认为所有犹太人都在四处奔波、积蓄财产。人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学会将刻板印象用在不同的人身上。在一个对五年级和六年级学生进行的实验中,研究者让这些学生用以下这些特征来评价他们的同班同学:声望、领导能力、公正性等等。给来自上层社会家庭的学生每个单项的评价高于来自底层社会家庭的学生。少年似乎没有能力根据个体差异评判他们的同班同学;相反,他们因为各自的家庭出身将自己刻板化了。正如第四章中所述,刻板化并不一定是一种恶意的行为,它常常只是简化我们对世界看法的一种方法,而且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有过这种行为。当我们听到像“纽约出租汽车司机”、“意大利理发师”或“中学啦啦队队长”这样的字眼时,大多数人的头脑里都会出现一个固定的形象。当基于经验的刻板印象正确无误时,就会成为我们认识外界复杂事物的一条适当的捷径。但另一方面,如果它蒙蔽了我们,使我们看不到群体中的个体差异,那它就是不适当的,并具有潜在的危险。例如,我们国家的许多白人很容易将暴力行为与黑人联系在一起。这种刻板印象是如何将不平等和压迫性的行为强加于黑人的呢?查尔斯 邦德及其同事通过比较一家工作人员全是白人的精神病院对待黑人病人及白人病人的方式,阐述了这一问题。他们在研究中发现工作人员惯常使用两种方法来对付病人的暴力事件:将病人隔离在“休息室”;给病人穿上紧身衣,然后给他服用镇静剂。翻看医院在过去85天内的记录,研究人员发现,第二种方式 身体束缚加服用镇静剂,在黑人病人中使用的频率几乎四倍于白人病人,尽管黑人病人中的暴力事件的次数与白人病人相差无几。此外,与白人病人相比,即使黑人病人在入院时被诊断为攻击性更低,这种歧视性对待依旧会发生。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病人在医院生活一个月后,工作人员对黑人病人和白人病人的态度逐渐平等起来,用第二种方式对待黑人病人的次数明显下降。显然,当黑人刚入院时,工作人员对黑人整体的偏见在起作用;随着白人工作人员与某黑人病人之间熟悉程度的加深,对他的偏见行为逐渐减少。因而,这项研究表明,与增加种族之间的相互接触相伴而生的相互熟悉有可能会减少不公平的刻板印象,并为了解个体特点扫清道路。但是,我们在本章后面将会看到,种族接触本身通常不足以摧毁那些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和冥顽不化。为了进一步阐述种族或民族的刻板印象隐伏的恶果,让我们来看一看因犯罪入狱的少数民族成员的遭遇。当他们要求假释对,在判断是否应该给予他们假释时,他们的种族或民族状态这些信息的分量是否会凌驾于其他信息之上,例如他们的生活环境或在狱中的良好表现。研究表明,这样的认知偏见的确存在。盖伦 博登豪森和罗伯特 韦耶让大学生阅读杜撰出来的要求假释的罪犯的档案,并要求他们利用档案中所提供的信息决定是否应该允许假释。有时候,他们所犯的“罪行”与人们对罪犯的刻板印象吻合 如,拉美人罪犯卡洛斯 拉米雷兹因犯有殴打罪,或者来自上层社会的白人罪犯阿什利 张伯伦犯有贪污罪。有时候,他们所犯的“罪行”与人们对罪犯的刻板印象相互矛盾。在前一种情况下,学生容易忽略其他相关信息 如他们在狱中的良好表现,且往往作出比较严厉的假释建议。因而,当人们的行为与我们的刻板印象一致时,我们容易蒙蔽自己,而忽视那些提供了他们真实意图的线索。相反,我们会假设,一定由于他们的自身原因,而非生活环境的因素,导致了他们的行为方式。盖伦 博登豪森和罗伯特 韦耶的被试人中有多少人挨过拉美人的打,又有多少人上过白种人的当(损失钱财)?就算有这种事,也是寥寥无几,因为大多数刻板印象并非根据有效经验来为偏见与残酷辩解,而是根据道听途说、媒介宣传或我们的臆想。正如本书前面所探讨的“预言的自我实现现象”,认为黑人或拉美人是愚蠢、危险的,有助于为剥夺他们受教育的权力或拒绝他们的假释请求而辩解;认为妇女生来就应该做家务,有助于为“男人当道”的社会将妇女束缚于吸尘器上而辩解;认为来自底层的人们是浑浑噩噩、愚蠢、野蛮的,有助于为他们所做的低级(我要赶紧补充一句,这些数据是在假象情境中大学生们自己给出的,所以不能说明假释官员也会表现出同样的行为。实际上,假释官员很有可能比实验中的被试人更有社会阅历,更加老练。但是,实验确实说明了某些问题。也就是说,即使是富有聪明才智及良好意愿的人们也存有认知偏见;除非我们非常警惕,任何人都有可能犯同样的错误。)劳动尽可能少付钱或为将他们逐出社区而辩解。在上述例子中,刻板印象确实是有害的。在90年代早期,当克林顿总统试图废除同性恋者不能为军队服役的限制时,遭到了坚决的反对。人们调用了对同性恋的刻板印象。一些军界人士和政治家预测,如果允许这种人穿上制服,后果不堪设想,士气将会颓丧。然而,事实给我们开了个宇宙级玩笑。其后几年中,成千上万名男女同性恋者在军中默默地职守着爱国岗位,优秀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根本没有惹任何麻烦。就其本质而言,刻板印象的性质并不一定都是侮辱性的。但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即使刻板印象是中性的或是正面的,对于刻板印象的对象来说也是有害的。比如说,认为“雄心勃勃”是犹太人的特点,“天然节奏感”是黑人的特点,“艺术家气质”是同性恋的特点,这虽然不一定是消极的,但仅仅因为它剥夺了个体应具有个性特点(不管它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的权利,所以这种概括实际上是有害的。此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刻板印象是有害的;它所产生的危害是直接的,能够不断地打击目标群体。让我们来看一个特殊的例子:在90年代,在非裔美国学生的教育福利方面,克劳德 斯蒂尔观察到一个烦人的争端。简单说来,在大学生中黑人学生与白人学生的考试成绩之间存在差距;此外,黑人学生的辍学率几乎是白人学生的两倍。虽然有许多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可以解释这一现象,但斯蒂尔认为这些原因没有切中要害;它们不足以解释黑人学生与白人学生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与早先的考试成绩相比)取得的考试成绩之间的差距与他们在没有准备的前提下取得的考试成绩之间的差距一样大的现象。换言之,必定存在某种原因能够解释是什么妨碍了那些智力超群、准备充分的黑人学生在考试中的表现和具有相同能力、准备同样充分的白人学生一样出色。在研究这个问题时,克劳德 斯蒂尔和乔舒亚 阿伦森推理到,影响黑人学生表现的主要因素是(在高度评价性教育范畴内)黑人学生对证实人们对黑人“智力水平低下”负面的刻板印象怀有“恐惧心理”。斯蒂尔和阿伦森将其称为刻板印象的威胁。他们推理到,正是这种恐惧心理带来的额外负担干扰了学生在评价类项目(如测试)中的表现水平。在一项著名实验中,斯蒂尔和阿伦森让斯坦福大学的黑人学生和白人学生分别进行了一项较有难度的词汇测试(GRE,研究生入学测试)。让其中半数学生相信,研究者的目的是考察他们的智力;让另外半数学生相信,研究者的目的只是测试他们的词汇能力,而与他们的智力水平无关。结果十分明显:无论测试目的是否会被用作诊断智力水平的指标,白入学生在测试中的表现都一样好。相信测试目的与诊断智力水平无关的黑入学生表现得与白人学生一样好;相比之下,相信测试目的与诊断智力水平有关的黑人学生表现得比白人学生差很多。这就是刻板印象的威力。刻板印象与归因刻板化是归因现象的特殊情况。正如第四章中所述,当事件发生时,人们总是试图找出事件发生的原因。确切地说,当某人完成了某一行为,旁观者会对行为的产生原因作出推测。例如:如果你最喜欢的橄榄球队里的边锋失去了一个很好的传球,你会产生许多种可能的解释:也许阳光太刺眼;也许他在担心孩子的病而注意力分散;也许他是故意丢球,因为他买彩票时下注在对方球队;也许他“听到后面有人跟上来”而心慌意乱;也许他本来就球技平平。注意,上面各条有关边锋失误原因的解释会导致一个很不相同的结果。如果他是为孩子的病担心而不是在买彩票时下注在对方球队身上,那我们对他的看法就会不同。这种探索别人行为原因的需要,是人类超越已有信息的一种倾向,它常常是有用的。例如:设想你刚刚搬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没有朋友,倍感孤独。这时传来了敲门声,原来是邻居乔。他握住你的手,表示欢迎你来做邻居。你请他进来,他坐了大约20分钟。你们谈得很投机。想到有可能结识一个新朋友,你感到非常惬意。当他起身离开时,他开口说道:“噢,对了,如果你需要买保险的话,我恰好是干这行儿的,很乐意效劳。”接着他留下自己的名片。他到底是个恰好推销保险的朋友,还是伪装成朋友想达到推销保险的目的呢?了解这些是很重要的,因为你必须决定是否和他继续来往。再重复一遍,在进行归因时,人们必须超越已获信息。我们不知道边锋为什么失球;我们不知道乔善意举动的动机。我们在猜测。因此,我们对事物的因果解释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在不明确的情景中,人们的归因往往与其信仰和偏见保持一致。托马斯 佩蒂格鲁将其称为最后归因错误。如果“顽固先生”看见一个衣冠楚楚的盎格鲁 萨克逊白人基督徒在星期三下午三点坐在公园椅子上晒太阳,他不会介意。可是如果是一个衣着整齐的黑人这样做,他很容易匆忙得出这样的结论:他失业了。同时,“顽固先生”会很生气,因为他认为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纳了税,最后作为福利补助,让这个懒惰的废物点心去买好衣服了。如果“顽固先生”路过一位白人的家,看见垃圾箱被弄翻了,垃圾撒了满地,“顽固先生”会推论出可能有条野狗刚在这里觅食。如果他路过一个黑人的家并看到同样的情景,他就会很生气,并且断言说:“这些人过得跟猪一样。”偏见不仅影响他的归因和结论,而且他的错误结论又为其负面感情进行了辩解并使之得以强化。因而,整个归因过程呈螺旋式上升,即偏见引起了某种特定的负面归因或刻板印象,而这种负面归因或刻板印象又反过来加强了偏见。性别的刻板印象对刻板印象特别有趣的展示发生在人们对性别差异的看法上。凯 杜克斯及其同事发现,世界各地的妇女都 被认为更应该担任哺育者的角色,而且妇女都被认为没有男子果断。很可能这种认识完全与角色扮演相关 即,传统的妇女扮演的是家庭主妇的角色,因而更容易被看成哺育者。在连续体的另一端,进化的社会心理学家认为,女性行为和男性行为只存在于那些两种性别面临不同适应问题的领域。从达尔文主义的角度看来,有强有力的生物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妇女在进化过程中比男性更容易扮演哺育者的角色。例如,由于解剖学的原因,在我们的祖先中女性一直就是婴儿的早期照料者;那些不被女性照料的婴儿存活率较低。虽然无法证实与男性相比,照料婴儿更有可能是女性的基因特性,但事实表明,文化上的刻板印象在真实生活中俯拾即是。艾丽斯 伊格雷、温迪 伍德和珍妮特 斯威姆表明,与男性相比,女性倾向于展示那些被人们描绘成更具社交敏感性、更友善、更关心他人的行为,而男性倾向于展示那些被人们描绘成更有支配性、更具控制力、更独立的行为。勿庸置疑,男性与女性的性格特点存在许多交叉之处;我们大家身边既有具有社交敏感性的男性,也有不具有社交敏感性的女性。无论刻板印象背后的现实是社会性的还是生理性的,对女性或男性应用刻板印象剥夺了个体被视为具有个体特质和能力的人的权利。勿庸置疑,性别刻板印象确实经常脱离实际情况,因而特别有害。例如,在雪莉 费尔德曼一萨默斯和萨拉 基斯勒于1974年进行的一项实验中,当男大学生遇到一位成功的女医生时,他们认为她的能力低于成功的男医生。凯 杜克斯和蒂姆 埃姆斯怀勒在类似实验中发现,如果性别刻板印象的作用足以强大,遭受刻板印象的群体中的成员也很容易接纳它。具体说来,研究者告诉男女学生,某同学很好地完成了一个难度较大的任务,并要求他们解释其成功的原因。如果是个男生完成的,男女生都把他的成功归于他的能力;但如果是个女学生完成的,男女生都把她的成功归结于她的运气。虽然这是个25年前的实验,自那时起,美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变化是否会影响人们对妇女所持的刻板印象呢?是的,但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多。在1996年,珍妮特 斯威姆和劳伦斯 桑那对50个关于这方面课题的最新实验进行了认真分析。他们发现,虽然性别刻板印象的影响没有扩大,但他们与从前惊人的一致:如果男性在某项工作中获得成功,旁观者容易将其成功归因于他的能力;如果女性在同一工作中获得成功,旁观者容易将其成功归因于她的勤奋。如果男性未能完成某项工作,旁观者容易将其失败归因于他的霉运或努力不够;如果女性未能完成同一工作,旁观者容易将其失败归因于她的能力。研究还显示,年轻女孩容易低估自身的能力。约翰 尼古拉斯发现,四年级的男孩将自己在一项难度很大的智力任务中的成功归因于他们的能力,四年级的女孩往往贬低她们的成功表现。此外,这项实验显示,男孩学会通过将自身的失败归因于霉运来保护自尊心,而女孩总是更多在自己身上寻找失败的原因。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德博拉 斯蒂派克和海蒂 格拉林斯基发现,女孩贬低自己能力的倾向在传统上由男性把持的领域中(如数学)更有普遍性。具体说来,斯蒂派克和格拉林斯基发现,初中女生将自己在数学课上的成功归因于运气,而男孩将自己在数学课上的成功归因于能力。另外,在获得数学测试的成功后,女孩的自豪感要低于男生。女孩的这种自我贬低的认识从何而来呢?总的说来,她们肯定受到了社会的普遍态度的影响。但是,对她们影响最深的人是那些在她们幼年生活中最重要的人 她的父母的态度。在一项研究中,贾尼斯 雅各布和杰奎琳 埃克尔斯探索了母亲的性别刻板印象对自己 11岁和12岁的儿女的能力认识的影响。雅各布和埃克尔斯进一步研究了母亲的这种认识对于孩子们对自身能力认识的影响。持有强烈的性别刻板印象的母亲认为,她们的女儿的数学能力低一些,而儿子的数学能力要高一些。这些认识反过来影响着孩子们的认识。持有强烈的性别刻板印象的母亲的女儿们也认为自己没有多少数学天分。不持有强烈的性别刻板印象的母亲的女儿们没有这种自我贬低的认识。自我归因的现象存在许多有趣的后果。假设一个男网球运动员以2:6输掉了第一个发球局。他会怎么总结呢?他可能会认为自己没有尽力,或是运气不好。总而言之,他的对手神奇般地连续得分。假设一位女网球运动员失去了第一局比赛,她会怎样总结呢?根据尼克尔斯的数据,她可能认为自己的球技不如对手精湛,说到底,她的确是以2:6输掉了这局比赛。这里有趣的现象是:运动员对自己在第一局中失利的归因会部分影响他们在后面几局的成功表现。也就是说,男运动员会更加努力,后来居上,在后两局中胜出,从而赢得整个比赛。事实证明的确如此。在对这种现象进行的系统调查中,研究者调查了19,300场网球比赛的结果。在这些比赛中,当运动员在第一局失利后,男运动员比女运动员更有可能重整旗鼓,拿下第二局和第三局。女运动员更有可能连落三局,失掉比赛。这种现象在职业网球运动员中同样存在 虽然他们认为自己球艺精湛、富有实力。马林 特纳和安东尼 普拉特肯尼斯通过揭示女性求职过程中产生的负面自我归因有可能妨碍她们的实际表现,将这一概念向前推动了一步。具体说来,特纳和普拉特肯尼斯带着浓厚的兴趣,研究了对妇女的保护性行动计划中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良的副作用。大家知道,这种保护性行动计划旨在使那些曾经在求职中被人忽视的富有才华的女性受益。不幸的是,这种计划本身也有不周之处:某些这样的计划无意中给富有才干的女性打上了烙印,因为它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印象,即她们的入选并非是由于其才干,而是由于其性别。它对妇女的影响又是怎样呢?在一项严格控制的实验中,特纳和普拉特肯尼斯让一些妇女相信她们是因为性别原因才入选某项工作的,而让另一些妇女参加一个测试,并告诉她们测试成绩将被作为选拔标准。那些被告知是由于性别原因(而非测试成绩)而被选拔的妇女往往贬低她们自己的能力。此外,他们往往干出一些自我妨碍的行为;具体说来,当她们所从事的工作需要十分努力时,认为自己是因为性别原因而被选拔的妇女工作起来,不如那些认为自己因为富有才干而被选拔的妇女。谴责受害者让从未体验过偏见的人们充分理解作为偏见对象的感受有时是十分困难的。对于处于支配群体并相对具有安全感的人们来说,通情并不是呼之既来的。虽然他们可能产生“同情之心”,并希望目睹的一切不是真的,但“自我正确的意识”的痕迹常常会潜入他们的态度,使他们容易将罪名归因于受害者。这种情形总是以“罪有应得”的形式出现。例如,“如果犹太人在历史上一直遭受迫害,那说明他们一定是做了某种错事。“”如果她遭到强暴,那说明她一定有过煽情的举止。“”如果非裔美国人、拉美人、美国印第安人、同性恋者不想惹麻烦,为什么不……”(远离报纸的头条新闻、闭上嘴巴、不要去那些不受欢迎的地方等等)。这种建议包含着一项指令,它要求偏见的对象遵守那些比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还要严厉的规则。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因为受害人遭受不幸而谴责受害人(即将受害人的困境归因于他们的性格特点与无能)的倾向往往是被一种希望看到世界是公正的动机所驱使。正如梅尔文 勒纳及其同事指出的,人们容易用个体的性格特点来解释那些否则无法解释的不公平事件。例如,如果两个人在同一项工作中同样努力,而仅仅通过掷钢嘣儿,一个人得到了一笔丰厚的奖金,而另一个人却两手空空,那么旁观者很容易将其原因解释为那个倒霉的人工作不如另一个人努力。同样,对待穷人的负面态度包括指责他们要为自己的苦难负责 在相信世界相对公平的个体当中十分普遍。显然,如果我们 看到自己生活在一个人们无缘无故地被剥夺掉他们的应得(同工同酬)或需要(生活必需品)的世界上,我们将会感到恐惧。出于同样的理由,如果600万犹太人无缘无故地遭到杀戮,和让自己相信他们做了错事才遭此报应相比,后者会让人心里好受一些。巴鲁什 菲什霍夫对于后见之明(我们在第一章及第四章中分别探讨了这个问题)的研究能够进一步加深人们对“谴责受害人现象”的理解。你可能还记得,研究显示大多数人都是绝佳的星期一上午的四分卫:当我们得知某事的结果时,围绕这件事的复杂的形势一下子变得一目了然;似乎我们从来就对此了如指掌,如果要我们预测结果,我们肯定是不费吹灰之力。但这只是一个幻觉。(敏锐的读者或许已经发现,这是关于人们所具有的贬低其伤害对象倾向的一个温和一些的例子。我们在第五章和第六章中看到,当一个人伤害另一个人时,攻击者往往会先通过将攻击对象非人化来贬低受害者,然后再攻击他。而在上述例子中,如果一个人看到另一个人遭到误解,他或她就会认为受害者罪有应得。)在一系列有趣的实验中,龙尼 雅诺夫一布尔曼及其同事发现,后见之明的力量增加了被试人对强奸受害者对其不幸应负有责任的认识。研究者让被试人阅读两份曾在大学课堂上相识的一对男女的约会记录。这两份记录除了结尾一句不同,其余内容完全相同。其中半数被试人看到的结尾是,“我所知道的下一件事,就是他强奸了我。”而另外半数被试人看到的结尾是“,我所知道的下一件事,就是他把我带回了家。”在要求被试人忽略约会的真实结果后,研究者要求被试人预测几种可能的结局的概率,包括他们所看到的记录。尽管在这两个版本的故事中,导致结果的事件完全相同,读到“强奸结尾”的被试人比读到“回家结尾”的被试人更有可能预测强奸会发生。此外,读到“强奸结尾”的被试人容易将强奸归罪于妇女的举止 如让男人吻她。这些发现的意义还存在争议。为了理解和感受受害人的境遇,我们必须能够从受害人的角度来重建导致他受害的事件。请不要忘记,受害人并不像我们一样能利用后见之明来指导他们的行为。偏见与科学科学家受到的训练使他们可以客观、公正地认识事物。但即使是科学家,也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生物学家之一的路易斯 阿加西斯曾提出,上帝是把黑人与白人作为不同的物种造出来的。与此相似,1925年英国著名的科学家和数学家卡尔 皮尔逊总结自己关于民族差异的研究时说:“一般说来,不论男女,犹太移民的脑力和体力都比当地居民(不列颠人)低劣。”在此基础上,皮尔逊提出,不许东欧犹太人移居到大不列颠。许多当代科学家会要求获得比阿加西斯和皮尔逊更多的确凿证据。例如,大多数心理学家都足以成熟到懂得如何正确看待标准的智商测验。他们认为它是一种偏见的工具,在无意之中偏向白人和中产阶级城市居民,因为对于测验中所用的特定术语和词汇陈述的问题,城市的孩子比在农村或少数民族聚居区长大的孩子要熟悉的多。因此,在我们作出“黑人、拉美人或乡村居民智商测验成绩不好是由于愚笨”这一结论前,必须知道智商测验是否没有受到文化背景的干扰。但是科学家的成熟并不能保证他们没有偏见。在偏见社会中,善意的人们落入的陷阱可能是十分微妙的。让我举一个亲身体验过的大男子主义的例子。在此书第一次付梓时,我在讨论个体在说服力方面的差异问题时讲到,女性似乎比男性更容易被说服。这一结论是根据50年代晚期欧文 贾尼斯和彼得 菲尔德所做的实验。然而,对这项实验的严格审查却发现,它无意中对女性持有的偏见正如智商测验对乡村居民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居民的偏见一样。在他们的实验中,劝导的题目包括民防系统(尤指防核毁灭的)、癌症研究、冯 兴登堡元帅等等。对于这些题目,由于文化背景的原故,男子和男孩比妇女和女孩表现出更大的兴趣。与现在相比,这种情况在 年代尤为甚之。因此,这个实验结果仅仅说明人们在不关心或不熟悉的问题上更容易被劝导。的确,这些推测已被弗兰克 西斯特鲁克和约翰 麦克戴维斯新近做的一系列实验所证实。在这个研究中,他们运用的题目十分广泛,有些是男子更感兴趣的,另一些更适合妇女的传统兴趣和专长。结果很清楚,妇女们在男性更有兴趣的问题上更容易被劝导;而男子则在妇女更有兴趣的问题上更容易被劝导。当然,女性和男性在养育过程中对某些问题不感兴趣的事实,本身就是性别歧视的不幸后果。1970年,我写此书第一版时,没有意识到贾尼斯和菲尔德的实验存在缺陷。后来,一个朋友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她很礼貌但很坚定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她既是一位女权主义者又是一位社会心理学家。从这个事例中我得到了深刻的教训:生活在一个偏见比比皆是的社会中,我们会经常不加批判地接受这些偏见。我们很容易相信妇女易于受骗,因为整个社会都持有这样的刻板印象。可见,我们很容易不加批判地对待作为论据的科学资料,而且往往在还没有意识到这点时,就把它用来作为自己偏见的科学依据了。偏见的微妙效果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了种族主义者和大男子主义者的社会。这一事实将对主流群体与女性和少数民族成员的行为产生微妙但重大的影响。大量的这种行为是在无意识状态下发生的。卡尔 沃德及其同事首次训练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对求职者进行面试。他们的观察揭示了考察者在面试黑人求职者时与面试白人求职者时存在的巨大差异:与面试对象为白人相比,当求职者为黑人时,考察者无意中坐得与求职者稍微远一些,谈话中语误出现得更多,面试时间缩短25% 。在第二个实验中,沃德及其同事训练他们的考察者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上一次面试中的白人求职者或黑人求职者。研究者对作为面试人的学生录了像。独立观察者判定,那些被以对待黑人求职者的方式所对待的求职者比以对待白人求职者方式对待的求职者显得更紧张、效果更差。这项实验的结果使我们对下述现象产生了强烈质疑:当妇女或少数民族成员被男性白人面试时,他们的表现不好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不行,而是因为面试人在自己也不察觉的情况下,采取的行为方式使求职者感到不自在。即使我们从未发现自己处于上述的求职者的位置,我们每天都会与他人交往 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无论年轻人还是老年人,无论黑人还是白人,无论是亚洲人还是拉美人等等。我们对他人的认识常常影响我们的行为,也就是说,我们首先按照自己的想象,来看待他人的特点与行为。我在其他章节里曾把这种现象称为“预言的自我实现”。例如,假设我和你素昧平生,但我们的一位共同认识的人告诫我,你是一个冷酷、孤僻、沉默寡言的人,当我们见面时,我很可能也保持与你的距离,并采取冷漠、孤僻的方式对待你。而在实际生活当中,你是一个热情开朗的人。可是我的行为没有给你一个显示你本来性格的机会。作为对我的行为的对应,你也很可能保持与我的距离,这样,我对你的先人之见(你不是个热情友好的人)就得到了证实。这只是众多“观念创造现实”情景中的一例。当我们持有错误的观念或对他人持有偏见时,我们对他人的反应往往会使他人的行为方式最终验证了我们的错误判断。社会心理学家罗伯特 默顿写到,这种预言的自我实现创造了“谬误的王国”,并使之长生不息。如果人们把女性视为被动和依赖的代名词,或者把黑人视为懒惰和愚蠢的代名词,他们就可能这样对待女性和黑人,并在无意间创造出与这些刻板印象相联的行为或特征。“瞧,”他们会对自己说“,我对这些的看法始终是正确的。”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对其他群体的成员持有顽固的刻板印象。我们常常只是暂时收纳各种各样的社会观念,然后再对它们的正确性进行判断。我们经常利用社会交往的形式来检验对他人的推测是否正确。但在我们检验推测的战略中存有内在缺陷。也就是说,我们检验对他人的假设时所应用的战略能够产生证实性的证据,即使假设本身有误时也是如此。还记得(第四章中)马克 辛德和威廉 斯旺的实验吗?在这些实验中,当要求个体检验关于某人性格外向的假设时,研究者使用了“外向性”的问题(如,“如果你想活跃 晚会气氛,你会做些什么呢?”);当要求个体检验关于某人性格内向的假设时,研究者使用了“内向性”的问题(如,“什么因素使你难以向别人敞开心扉?”)。辛德和斯旺发现,问题的性质有助于决定问题的答案。也就是说,既不外向也不内向的人在回答第一类问题时显得外向,而在回答第二类问题时显得内向。概括起来,上述研究的结果帮助人们理解了刻板印象难以改变的原因。当我们对他人持有某种看法时,预言的自我实现使我们创造了一个与我们的预期一致的社会现实。即使我们的思想开放到能够检验我们的观念的正确性时,我们往往仍会不自觉地应用证实我们刻板印象的正确性的“检测”方法,甚至在我们的观念错误的时候也如此。尽管许多有正义感的人尽力做到思想开放,但他们仍然不能与微妙的偏见绝缘。许多研究人员认为,过去美国白人那种明目张胆的种族歧视基本上已被间接形式所取代,但这种方式或许更加有害。今天,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没有偏见,即使他们可能会继续以隐蔽的方式歧视少数民族成员。我所描述的这种微妙的种族主义正是戴维 弗雷和塞缪尔 盖特纳在研究白人对黑人的帮助行为时所发现的。他们在研究中发现,只有当受到帮助的黑人显示他自己也尽了很大的努力时,白人被试人愿意帮助黑人学生的程度才与愿意帮助白人学生的程度一样。但当他们认为黑人学生在工作中缺乏努力时,被试人更容易拒绝黑人学生而不是白人学生。这些发现揭示,当人们很容易为自己找到开脱的理由时,微妙的种族主义就很容易冒头:如果拒绝帮助一个难以在其所处的环境中获取帮助的少数民族成员,人们很难为自己开脱,使自己看上去不像个老顽固。但如果人们可以为不施援手而找到更好的理由时,如当需要帮助的人是个“懒汉”,人们将会继续以偏见的方式行事,而装扮成没有偏见的样子。在一个相关实验中,帕特里夏 迪瓦恩指出,我们大家都已经意识到那些与少数民族相关的普遍的刻板印象。当怀有偏见的人遇到少数民族成员时,这些普遍的刻板印象就会闯入他们的脑海,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待人的方式。迪瓦恩发现,在正常情形中,相对没有偏见的人们能够有意识地提醒自己以谨防刻板印象闯入我们的脑海并影响我们的观念和行为。但她还发现,在特殊情形下(有意识的控制处于最低点),甚至那些相对没有偏见的人们也会不由自主地滑向偏见一方,最终按照普遍的刻板印象思考或行事。微妙的男性至上主义者与性别一角色的社会化偏见的微妙形式同样指向女性。达里尔和桑德拉 贝姆夫妇认为,社会对妇女的偏见是“未意识到的意识形态”的一个范例。也就是说,人们盲目地接受了一套信仰,却并未意识到它,因为人们甚至无法想象世上还存在着其他观念。在我们的文化形态里,很难想象让一个妇女去当卡车司机或看守,而让她的丈夫呆在家里看孩子、补袜子、收拾屋子。倘若确有其事,很多人就会认为这种夫妇不太正常。为什么?因为这种安排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并不是一种现实的选择。就像鱼不知道它生活在水中一样,人们还不曾意识到这种意识形态的存在,由于这种意识形态实在是太普遍了,因而人们甚至不可能设想世界上还存在着其他观念。回忆一下第一章的例子,小玛丽在9岁生日时得到了一套过家家玩具(包括灶具)的生日礼物。这时她9岁,已经知道自己的角色是在厨房,并受到这种观念的制约。这种制约是如此彻底,甚至连她父亲也相信“家庭主妇”在本源上是遗传的。这并不只是一个幻想。正像我们提到过的,甚至幼儿读的第一本小人书也容易传播这些角色的刻板印象。的确,鲁斯 哈特利的研究表明,孩子在5岁时已清楚地知道了男性和女性的适当行为定义是什么。这种“未意识到的意识形态”可能对社会有重大的影响。例如,琼 李普曼一布卢门报告过,大多数妇女在幼年时就形成了对自身性别角色的传统观念(即“妇女的位置是在家里,而不是接受高等教育”)。而那些持有平等的性别角色观念的女性则表现出更强烈的渴望接受高等教育的倾向。时下妇女自我意识的提高对妇女是大有裨益的。依据李普曼一布卢门的发现,我推测随着性别角色刻板形象的日益瓦解,寻求高等教育的妇女人数将会增长。实际上,1980年,公立大学校园里女生的人数第一次超过了男生。这一趋势持续到90年代中期。对参加职业训练的人数的统计表明,虽然男性在那些一直为男性把持的行业里的人数仍然超过女性,但在诸如心理学等性别要求比较中立的领域 还应里,女研究生的数量居多。该提一下,妇女自我意识的提高令男性同样受益,因为妇女的兴趣扩大了、工作的类型扩大了,男子的角色规定也变得不那么苛刻了。让我将这个例子扩展开来说。近年来,我们这个社会已越来越认识到对性别的歧视和刻板化是不同性别角色的结果。性别角色的观念就是所扮演的角色要适合于性别特点,这对于理解社会给男子和妇女的压力是很有用的。按照传统观点,人们期待男子 成为能养家糊口的人、创造者和攻击者,任何时候都不暴露他们的脆弱情感和弱点。按照传统观念,女性则往往与较低的自尊、高度焦虑和较低的社会接受程度相关联。正如前面所述,人们认为女性更温和、更敏感、语言能力更强,但是竞争力较低且优柔寡断。女性的角色一直集中在家庭、孩子和婚姻上,在获得更高地位或更广泛地选择职业时则受到限制。这种性别一角色的刻板印象存在着严重的后果。在一项有趣的实验中,纳塔利 波特和弗洛伦斯 盖斯发现,与男性同事相比,甚至连女研究生都没有因其智力上的领导能力而受到多少肯定。在实验中,给大学生看一幅一群男子或一群女子围坐在桌边的照片。研究者向大学生解释说,这是一群研究生讨论研究课题的照片。然后,研究者让大学生们猜测谁对小组的贡献最多。被试人具有非常强烈的倾向,选择坐在桌首的人作为对小组贡献最多的人。在另一种情况下,研究者给大学生看一幅男男女女(两个男子和三个女子)围坐在桌边的照片。当其中一位男子坐在桌首时,大多数被试人都指认他是贡献最多的人;当其中一位女子坐在桌首时,没有一位被试人指认她是贡献最多的人。实际上,照片中的每位男子收到的“选票”都比三位女子收到的选票之和还要多。在实验中,被试人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研究者获得的实验结果都极为相近,因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释“未意识到的意识形态”的绝妙范例;此外,实验中的女性与男性一样,很少选择女性作为贡献最多的人。波特和盖斯的实验指出,对女性怀有偏见的人并不全是男性;在妇女中间,对女性怀有偏见行为远比我们所知的要更普遍。此外,罗伯特.S、巴伦、玛丽 伯吉斯与C.F.考发现,女性对女性的性别偏见往往不易察觉。他们在实验中请男性和女性被试人看12幅刻画了某人以蔑视女性的态度对待女性的插图。当以蔑视女性的态度对待女性的人为女性时,男性与女性将其行为视为蔑视女性的可能性较小。而且,同以蔑视女性的态度对待女性的人为男性时相比,将这种行为视为不太极端、不太激烈。性别角色社会化的过程使我们把男性、女性的角色看做是固定的、有限的。该领域的研究者发现,这种传统的标签化方法同充实丰富的成长过程是对立的。例如,桑德拉 贝姆提倡人们用“双性化”来减少性别角色的刻板化。根据她的理论“,应该鼓励男性与女性成为既能干又善于表达、既果断又柔顺,既具有男性特点又具有女性特点 究竟采取什么行为,取决于行为与其所处的情境是否匹配。”举例说来,无论是男性或女性,要求加薪时,果断自信的态度比较合适,而唯唯诺诺或羞羞答答的行为则不会让你达到目的;然而,在争论后寻求和解时,柔顺态度是比较合适的。武断只会增加局势的紧张。通向男女平等的道路充满坎坷。像少数民族成员一样,妇女的行为如果符合低下、被动、无独立性、神经过敏的传统文化观点便受到鼓励。结果就会导致预言的自我实现:如果一个妇女用与社会公认的标准不同的观点评价自己,那她不可避免地会感到不舒服,因为她的行为与她自童年时期形成的自我观念不相符。例如:像我们前面提到过的那样,如果一个卡车司机和家庭主妇调换一下位置,显然会产生许多不协调,特别是当他们与同伴相互交往时更是如此。这样,一个社会所习惯的刻板形象便会以这种方式长期存在。如果一个妇女试图通过变得果断或找一个非传统的工作来摆脱她固定的性别角色,那她就面临失去友谊的危险,甚至会挑起他人的偏见情绪。相应而言,如果个人需要从善如流,那么跳出规定角色的情况是很少发生的。然而,有理由认为,现在人们对适当的男性和女性行为的认识也越来越灵活。琳达 杰克逊与托马斯 卡什发现,被人描述成“双性人”的男性和女性比一直恪守传统性别角色的男性和女性更令人喜爱,也更适应环境。但蹊跷之处是:如果女性以人们刻板印象中只有男性才采取的方式行事时,她们受人喜爱的程度最低。同样,如果男性以人们刻板印象中只有女性才采取的方式行事时,会被认为比以人们刻板印象中只有男性才采取的方式行事的女性更令人难以接受。得出的教训似乎是这样的:人们只要在“性别交叉”行为与其原本性别中被视为适宜的行为之间小心地达成平衡,就能够被人接纳。回到我们的例子上来,当个女卡车司机的想法可能不会令多少人惊讶,如果她同时还是一位超级厨师、女裁缝或业余芭蕾舞演员。同样,选择待在家里看孩子的男性也可能赢得社会更多的肯定,如果他同时还是个王牌捕鱼手或灵巧的机械工。性别一角色的社会化存在许多后果。从60年代晚期至70年代早期,玛蒂纳 霍纳所做的一系列实验表明,妇女实际上可能惧怕成功,特别是当成功不符合其角色的期望时。她在研究中要求女大学生,以“安妮发现自己是医学院里的尖子生”为题描写一段故事。学生们都喜欢把安妮的前途描写为不幸的,把安妮的特点描写为或者极力缩小自己的成就,或者由于成功反而得到恶果。有趣的是,最近的研究证明,当男性在非传统场合取得成功时,这种现象同样存在。具体说来,当男性被告知“约翰”是护校里的尖子生时,他们所估计的负面后果比被告知“安妮”是医学院里的尖子生的女性所估计的负面后果还要多。因而,“惧怕成功”现象与“劝导能力”现象十分类似;男性与女性都呈现出这种效果的行为症状;而何时出现或以何种方式出现则取决于不同的情况。我认为在这里,可以学到两个重要经验。其一,虽然男女的行为之间存在差异,但许多差异可以追溯到两性所处的不同的环境。也就是说,最初女性似乎更容易被说服或者更惧怕成功,因为人们是以男性的游戏规则来评价她们的。你瞧!当人们以女性的游戏规则来评价男性时,男性似乎也显得更容易被说服或者更惧怕成功等等。此外,甚至当男性与女性的行为完全相同时,评价他们的标准往往也不尽相同。例如,正如前面所述,当女性获得成功时,人们通常将其成功归因于勤奋或运气;而男性获得成功时,人们通常将其成功归因于才干。因而,在匆忙得出“某一性别在任何领域都逊于另一个性别”的结论前,我们必须仔细考察行为发生的背景情况,以及在评价男性和女性行为时,是否引入了双重标准。请记住阿伦森的第一法则:干蠢事的人不一定都是蠢人。同样,做“劣等”事的人不一定都是劣等人。其二,必须意识到所有人 无论是男人、女人,还是男孩、女孩;无论是黑人、拉美人,还是白人、亚洲人;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无论是同性恋者,还是异性恋者,都是束缚着我们的刻板印象的受害者。如果遗漏了“某些角色比其他角色更有限制性、更虚弱”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那将是幼稚的。然而,如果疏忽了“群体挣断偏见枷锁的力量间接地使我们获益”这一事实,也将是愚蠢的。随着我们学会接受他人超出角色范畴的行为,我们自己超出角色范畴的行为也会逐渐被人接受。最终,我们会更加自由地发挥自身作为人的潜力。偏见与媒体媒体在维护偏见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制度化作用。早些时候,报纸往往会刊登非白种人罪犯或嫌疑人的种族情况。但如果犯事的人碰巧是个白人,报纸却从不提及他的种族情况。这无疑会勾画一幅扭曲的图画,使非白人犯罪的数量受到了歪曲。在比尔 柯斯比和迈克尔 乔丹推开了这扇大门前,人们很少会在电视上或广告中看到一张黑脸,而他所扮演的角色摆脱了刻板印象的窠臼。几年前,当非裔美国人只能扮演类似《阿莫斯和安迪》剧中的角色或出演综艺节目中的说唱节目时,关于“黑人是愚蠢的、无能的、懒惰的,具有天生的韵律感”的刻板印象即被强化。在过去的20年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但变化到底有多大呢?随着80年代“比尔 柯斯比栏目”的广受欢迎和奥芙瑞 温芙妮和迈克尔 乔丹等富有魅力的文化偶像的无所不在,人们很容易认为,对黑人态度已发生了巨变。但虽然非裔美国人在近几年里在媒体中的出镜率上升,从戏剧的角度看来,他们总是被集中在基本上全是黑人环境的喜剧中,或者在全是白人的剧中扮演象征性角色。让我们看看黄金时段上演的剧作吧,他们可是美国电视业收入的领头羊啊。正如我在第三章中提到的,著名学者乔治 格伯纳定期性地对媒体进行广泛的调查。根据格伯纳的发现,在过去的15年间,非裔美国人在黄金时段播出的电视剧中的百分比一直在6%和16%之间徘徊,没有明显迹象表明这一时期这一数字有上升的趋势。在其他形式的宣传和娱乐中,这种情况更为极端。让我们看一个简单的例子,如幽默卡通片。几年前,我的一位学生鲁斯 蒂博多对1946年至1987年出版的《纽约客》杂志上刊登的所有卡通片进行了全面分析。 她发现,非裔美国人在卡通片中极少出现。此外,在她的早期研究中(40年代与50年代),每当非裔美国人出现在卡通片中,他或她通常都是扮演那些高度刻板化的典型角色。相对而言,随着以刻板印象刻画的少数民族越来越不为人接受,非裔美国人的刻板角色出现的频率实际上逐年下降。蒂博多震惊地发现,在整整42年内,只有一位非裔美国人在卡通片中扮演了主角,而且其角色与种族无关。但这是35,874个卡通片中惟一的一例。蒂博多总结到,黑人在卡通片中并不仅仅被刻画成普通市民的代表。回到黄金时段电视节目上,对其他少数民族而言,他们在电视节目中的整体情况还要更灰暗。格伯纳发现,在90年代,在黄金时段电视剧中扮演角色的拉美人大约略高于1%,亚裔人或美国印第安人的比率都低于1%。男女同性恋者的出镜率几乎为零,当他们出镜时也只是扮演那些刻板化的角色。这并不是不合逻辑的;因为对大多数人而言,电视为人们了解世界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来源。相应地,对少数民族成员或女性的非经常性的和不客观的刻画是有害的,因为它误导了人们。人们由此产生了“这些人不是社会的必然成员”的错觉,并无法体验到真正的冒险经历、普通的麻烦或人类情感。此外,媒体中正面榜样角色的缺(在这种总的趋势当中,1997年爱伦 德格尼瑞斯出演的电视剧是个值得注意的例外。德格尼瑞斯在剧中扮演了一位女同性恋者,同时,她向公众披露自己也是同性恋者。有趣的是,该剧是美国历史上收视率最高的电视剧之一。虽然许多保守组织以联合抵制的方式反对该片的播出,但调查显示,该剧受到了美国公众的普遍喜爱。)乏无疑会助长自卑的情绪,并导致少数民族成员之见的疏离,尤其是孩子之间的疏离。类似问题也影响了对女性的刻画。许多年来,当女性出现在黄金时段电视剧中、广告中或儿童读物中时,她们很少被描绘成权威人物、知识分子或富于探索的勇士。相反,她们总是被描绘成婀娜多姿却头脑简单的“女孩”,心里总是惦记着用哪个牌子的洗衣粉,指望着男人在重大问题上拿主意。在90年代,随着像墨菲 布朗这种强悍、能干的人物的出现和对女篮比赛的电视播放,这种趋势得以改变。然而,虽然这种改变令人鼓舞,但巨大的差异依旧存在。根据乔治 格伯纳的分析,在黄金时段节目中,男性角色的数量与女性角色的比例是2:1 ,而女性作为暴力行为受害者出现的频率远远高于男性。同样,深受孩子喜爱的报纸连环画往往扮演了强化性别刻板印象的角色。对14个通过稿件辛迪加而出售(为了在多家报纸或期刊上同时发表,通过稿件辛迪加而出售连环漫画或幽默小栏目等)的连环漫画(如《花生》、《蜘蛛人》、《艾德的魔力》)的分析表明,作为主人公的女性只占漫画的15%的篇幅。此外,只有4% 的女性角色以职业妇女的形象出现,而实际上大约69%的美国女性外出工作。媒体中如此普遍的对女性的刻板印象会造成什么影响呢?从微观层面看,人们容易相信或接受经常目睹的事物,除非有强有力的理由反对他们这样做。此外,很难让人们去说明那些没有呈现出来的事物。因而,如果人们没有看到女性可以担任重要的工作,就会很容易得出结论:女性没有能力有效地使用权力或女性更喜欢厨房而不是会议室。让我们再进一步地认识这个问题吧。当这种刻板印象在内化的过程中,可能会使女性对自身生活的可能性的认识产生不好的影响。弗洛伦斯 盖斯及其同事认为,电视广告中对女性的传统角色的刻画为女性提供了有暗示作用的脚本,使她们的行为妨碍了她们对成就的渴望。在一项研究中,研究者让一些被试人观看一些刻板化的广告片,其中女性被刻画成性对象或诚惶诚恐服侍男人的家庭主妇;研究者让另一些被试人观看一些相反的广告片,其中男性正自豪地为妻子准备可口的饭食,而妻子在一天辛苦的工作后刚刚回到家中。当让被试人设想主人公“十年后”的生活时,看过第一类广告片的女性被试人更有可能弱化职业与成就的重要性。观看刻板化广告片并非简单地在实验过程中临时性地打击女性对成就的渴望。相反,在严格控制条件下的女性被试人,虽然根本没有看广告片,对成就的渴望程度却与看过这类广告片的女性一样。然而,观看那些女性扮演非传统角色的广告片的女性,渴望达到的成就程度与男性被试人一样。更有趣的是,男性被试人的成就欲丝毫不受传统广告片或非传统广告片的影响。这些发现认为,包含性别刻板印象的广告片反映了女性作为第二性的文化烙印,也说明了经常播放这类广告片会限制女性对实现她们本应实现的目标的认识。此外,经常性地解释不蔑视女性的宣传按理会加强女性对成就与职业成功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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