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秘密生活

《狗的秘密生活》——简介、作者序这是一本揭露狗的意识与心理的书。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几乎都很渴望多了解一些各种动物的生活情况,我也不例外,总是想进入一些非人类的生物的意识之中。在以下的篇幅中,我尝试记录一群狗的生活……——作者作者简介伊莉沙白?马歇尔?汤玛士,她在过去三十年的岁月中,是和狗、狼及澳洲野狗共同度过的。他们彼此的生活交错结合、密不可分,其间的欢欣与悲伤,真实感人、教人动容。她是一位小说家、人类学家,曾写过一本关于西南非洲少数民族布希人的非文学类作品《与世无争的人》;另一本作品,则是以旧石器时代西伯利亚猎人聚落为主题的小说《驯鹿月亮》。这两本书在国际上均受到好评,直到日前仍在印行中。本书中,她以一种全新的角度及深刻的表现手法,透过类似日志的方式,根据十万小时的研究观察,忠实记录下狗儿的生活。在动物研究上,这是一本内容扎实,充满丰富想象力与敏锐洞察力的作品,寓意深远,读来令人温馨愉悦。译者简介符芝瑛,女,浙江省余姚人。台湾政治大学新闻系毕业。曾任记者、编辑、主编等职,在文字工作的范畴内愉快悠游。1994年又初试啼声,写了《传灯——星云大师传》一书,成为畅销书作家。自小喜欢与狗儿为伴,因此选择了这本“狗书”交出跨入翻译作家的第一张成绩单。作者序,进入狗的意识世界这是一本揭露狗的意识与心理的书。过去很多人都以为,人既是万物之灵,对这个问题就根本不需要费神,答案也应该非常简单。这是由于多年以来他们被误导,甚至连科学家都相信,只有人类才拥有感情,也只有人类懂得思考。可想而知,这种观念其实错得离谱。唯人类至上的信念之所以还存在,仅是基督教“创世主义”的遗绪,并没有科学根据,他们认为人类具有意识能力是自古皆然,而且是从母亲的乳汁中代代相传,完全不需要经过任何演化上的奇迹。也就因为多数人误以为其他动物缺乏意识能力,才更有必要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科学化的探讨。狗的意识毕竟,思维和情感在生物的演化过程上价值不凡,如果不是这样,也不会被一代代地保留下来。思想是一种兼具效率与效能的机制,失去这种机制,人类和其他动物都很难存活。不论是人或狗,因为有了智慧才有学习和判断的能力,如果各种解决问题的行为模式,都像是预先存在电脑里的程式,那么,智慧就像是大量、纷杂的联接线路,使这些程式可以被拿出来运用。一旦我们把其他动物的思维系统贬抑成只是一种本能,就会忽略了本能也就是形成智慧的基本母体,是每一个物种产生智慧前,维持生存的周边功能。这种能力若有机会受到教育的启发,就会指导我们如何行所当行、独立思考,而不人云亦云,随众浮沉。我们要如何研究狗的意识呢?可以由下面谈到的四个现象来观察。首先可以观察狗的习惯;第二方面是观察当狗面对两种选择时如何权衡;第三方面则观察狗怎样玩游戏;最后可以观察狗如何理解人类的行为,而且在何种情况下会暂时模仿人类的行为。吃饭行礼如仪首先谈谈狗的习惯。我观察狗的习惯是从科罗拉多州布德(Boulder Colorado)这个地方开始的。我发现有一家人养了五只狗,这些狗和我所见过的其他狗有一点不同它们趴着吃饭。这个习惯显然不是经由训练而得,事实上,它们的主人也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特别,甚至根本还没有注意到自家的狗是趴着吃饭的。为什么这些狗儿们要这样做呢?谁也不确知。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它们的领袖瑞德,一只澳洲牧羊犬,是始作俑者。它的目的可能是降低吃饭时的亢奋和竞争。它们的男女主人都非常忙碌,日程表排得紧紧的,还有这五个狗孩子要照顾。因此,他们每次喂狗食的时候,总是乒乒乓乓放下五个狗食盆,马上就转头赶忙去做其他事了,所以在这阵慌乱中,狗儿必须自己维持秩序。开始吃饭的时候,每只狗快速找一个碗各就各位,趴下来进食,接着,好像听到谁发出信号似的,全体同时起立,调换位子,再互相把碗舔干净。他们每餐都是如此行礼如仪,似乎非常自然,却在我这个观察者心中留下一个谜团。除了避免大家抢夺食物,好像也有另一种合理化的解释:和同一群狗中的其他两只母狗比起来,瑞德的体型显然较为瘦弱,那两只壮硕的母狗有着水桶腰、法国种马般的臀部,其中一只还比瑞德年长许多,而且那两只狗每到吃饭时间就很容易激动。有时这家的孩子也会帮忙喂狗吃饭,如果某一天正好轮到家里那个十几岁的小毛头当差,那么,让这一群狗聚集站立并肩用餐的危险性更大为升高。因为在小主人心目中,永远有更多事比喂狗要好玩。所以每到那一天,狗儿都必须痴痴地等待。它们待在后院里,从午后便开始翘首企盼,渐渐地,落日染红了洛矾山巅,明明已到吃饭时间,却毫无动静。天很快黑下来,还是不见小主人踪影,接着,四邻一片静寂无声,窗里透出昏黄灯光,别家人正团聚一堂用晚餐,而这一大群狗却早已饥火中烧,显得愈来愈焦躁。是不是这种悬滞的气氛形成了狗儿趴着吃饭的习惯?是不是因为当终于听到狗食叮叮咚咚倒人碗里,这种习惯可以化解众狗蜂拥而上抢食、战争一触即发的火爆场面?我发现,这五只狗并不会因为这顿饭得之不易,高兴得昏了头。相反地,当狗食倒人碗里,它们分别直挺挺地趴下,前脚置于饭碗两旁,双肘平伸,前胸贴地,腹部微倾,膝盖向上,后脚跟向下。姿势就如同在狗训练学校里俯首听命的狗一样。它们保持这个姿势,迅速无声地吞咽,偶尔用眼角余光瞄一瞄同伴,这餐饭吃得井然有序。如果不是运用这样的方法,完全放任众狗为所欲为,瘦小又聪明的瑞德可能会被那两只大胖母狗欺负得抬不起头来。不久,瑞德的小女儿珍珠被送给新英格兰(New England)一户人家。他们原本就已经有两只狗,早晚各喂食一次。最初一段时间,珍珠还尽量保持它的旧习惯,早上站着吃,晚上却又像回到布德老家一样,乖乖地趴着吃。不过它很快就从善如流了,两餐都和其他狗一样站着吃。可见珍珠趴着吃饭的怪习惯其实尚未根深蒂固。因为在新家里它不是狗领袖的女儿,社会地位很低,另外两只狗不会模仿它,所以,几星期以后,珍珠决定模仿前辈,从那之后两餐饭都是站着吃。狗的选择接下来谈到第二点。我真的观察过一只懂得在不同状况下权衡轻重、作出选择的狗。那是一只年轻的母狗,天天随主人和另外两只狗一起出去散步,每当经过路程中的一条河,它总会跳下去游一趟泳。某一天,由于受到远方某些事物的吸引,它脱队行动了,当大伙到达河边时它还没回来。依照习惯,队伍到了河边之后,接着调头回家。不久,当那只母狗又热又累地从树林里冲出来,准备作每日例行的冷水浴时,队伍已经走到80英尺之外了,而它当时的位置正好就在狗队和河中间。显然它今天已经赶不上游泳了。它在两个方面间摇摆不定,先是看看右边的狗队,再看看左边的小河,第二次再看右边,又看了一次河水,接着立刻打定主意,加速冲向小河,一跃而人,急急划了几下,接着游到岸边,纵腿跳出,一刻未停狂奔向它的队伍,直到追上了,才稍停下来,把身上的水用于。(几乎所有的狗都会在重新归队之后才甩干身体,特别是如果其他的狗没有游泳。在一次很明显的出轨行动之后,重新加入队伍的渴望远大于甩干身体的本能。)狗也有想象力至于第三点,在狗怎样玩游戏方面,我的观察对象是一只狼犬与拉布拉多犬混种的小公狗。它最近被送给一对行动不便的老夫妇,除了它,那里本来就还有一只病恹恹的老母狗。小公狗在新家没有玩伴,那只母狗对它不假辞色,连轻松打趣的企图都不能容忍,以致小公狗常看起来郁郁寡欢,像是一个寂寞又无所事事的惨绿少年。一个瑞雪纷飞的夜晚,我看见它孤零零站在靠近屋子的山边,忽然一个箭步冲向前,朝地下闻闻嗅嗅,看起来像是在追一只鼠、兔之类的啮齿动物。它先是绕着大圈团团转,然后回到起,用鼻子翻掘了好一会儿,似乎猎物就是从这个洞里土遁的。接下来的事却令人大感意外,那只狗儿又开始奔跑,以鼻触地,沿着原来的圈子又跑了一趟,然后在定点掘嗅,仿佛它的猪物再次土遁了。我当时十分纳闷:有哪一种小兔、小鼠敢在狗牙底下反复从洞里钻出来,领着小公狗绕圈圈,难道不怕被狗爪逮住,命丧黄泉吗?我心中的疑团尚未解开,它又已经跑了第三圈、第四圈、第五圈和第六圈。每一次的表现都一样:机警、兴奋、尾巴翘高摇摆、鼻尖朝地。一再重复,乐此不疲。待我走近细看才恍然大悟,原来根本没有什么猎物,也没有洞,完全是假的。一切都是这只想象力丰富的小公狗假装出来的。学习人类的行为有关第四点,从我丈夫的狗身上,则可以观察到狗是如何学习人类的行为。这件奇妙的事发生在去年盛夏,那天很热,我丈夫买了一支甜筒冰淇淋来吃。当他吃第一口的时候,发现狗狗盯着他看,于是他递过冰淇淋,认为它一定会囫囵吞下,结果跌破大家眼镜,狗儿照着主人的动作,只是很有礼貌地舔了一小口。我丈夫接着舔了第二口,再递给狗儿,它又舔了一点,就如此你来我往,最后只剩下甜筒壳了。主人先咬下一小口,狗儿在旁静静地看,当我丈夫再度递出甜筒的时候,心想狗狗一定会大口席卷,全部吞下,然后这个游戏就结束了。没料到狗儿竟然翻起上唇,露出细细的门牙,学主人的样子,优雅地轻咬下一小块。接着他们又各轮流吃了两口,直到只剩下甜筒尖尖。乍听之下很令人惊讶吧?其实却是其来有自。因为过去八年来,人狗之间早已建立了互信互赖的关系,他们对彼此没有无理的要求,谁也不会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相反的,他们彼此既有独立意志、又能相濡以沫。也只有在这种不卑不亢的关系底下,才可能出现吃冰淇淋的那一幕。唯有一只能独立思考的狗,一只未经刻意训练、洗脑的狗,一只能以自主观察力、想象力来主导本身行为的狗,才能像人类一样,表现出轮流和分享等行为。固然,当两只狗一起吃饭的时候,也会有互不侵犯、各自进食的表现,但轮流吃冰淇淋却不折不扣是人类的行为。由于这只狗已经很熟悉人类的行为模式,因此可以现学现卖。那么最后是谁吃了甜筒尖尖?是我丈夫,狗狗把这个特权让给了主人。狗的思想和感情回到一开始的话题,狗真的有思想和感情吗?这是当然!若非如此,狗类也不会繁衍至今。有一种说法是,一本关于狗的书必须以人类的观点出发,并藉以解释狗的行为。不可否认,对某些研究野生动物的伟大科学家而言,用他们自己的经验来推测、评估研究对象的经验,是一种很有用的工具,研究者运用得愈纯熟,这工具也就愈有效。例如夏勒(George Schaller)在观察一对豹母子时说:当它们两个热烈地重逢,互相揉擦面颊、身体互缠、舔舐对方的脸,兴奋欢愉之情溢于言表。目睹此景,我恍然大悟,豹子的内心其实很温柔,富有深刻的感情,只是平常戴上了面具,被隐藏在冷酷的外表之下。另一种说法却截然相反。举例来说,我以前的邻居一位心理医生,现在已经去世了曾看到一只小鸟飞迸屋里,撞到墙上一幅画的镜框,摔跌在地,昏撅过去。不一会儿,又飞来一只鸟,俯冲而下,叼住第一只鸟,振翅飞去。那位心理医生将心比心,想当然的深受感动,因为他认为第二只鸟一定是公的,是急忙赶来英雄救美的。但是,据研究,鸟儿从不会这样带着伴侣飞的,一只鸟抓着另一只鸟只是为了要杀它。所以第二只马非但不是救援者,反而是趁人之危的掠夺者。假如那位心理医生对自然界的规律多了解一点,就可能不会自以为是地骤下结论了。不只是人会用自己的价值观和经验来诠释别种动物的行为,狗也会如此,而且常常比那位心理医生错得还离谱。假设有一只狗衔了一根骨头,看到一位观察者靠近,它真的会以为那个人对它那根又干又脏的骨头感兴趣。事实上大部分的动物都会用同理心来推断别种动物的想法,包括狗在内。我养的一只狗某次就洞悉了我的情绪,那时天色已暗,我们之间的距离大约有一百码,它当时正被关在笼子里,原本非常高兴,一会儿却变得郁郁寡欢,接着我走近它,绕着笼子走,它看见了我。那天我心情很糟,正强忍着心里的难过,不敢表现出来,身旁的人也都没有发现,但是那只狗儿隔着老远距离,却已经看出我情绪不佳。然后它又看了我一阵子,仿佛是在确认它的观察是否无误。终于,它确定自己的第一印象没错,立刻变得垂头丧气。结果我对它这种“料事如神的本领”十分佩服,心情于是转好,它马上也就跟着高兴了起来。还有一件事也令我印象深刻。有一天我正巧抱着一只名叫丽莱克的母猫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一时兴起,想到附近的田里看看有没有鹿在吃草,当我靠近草地的时候或许是太紧张了些,也或许是走路时太蹑手蹑脚了,无论如何,丽莱克马上感受到了,立即解释成这是狩猎的前奏讯号,接着身体前倾、双耳直立、杏眼圆睁、爪子毕露插进我的手臂里,似乎随时准备弹起,攻击我们接近的任何猎物。肢体表情如果要更进一步探讨人狗之间的神似与心灵相通之处,某些读者可能也曾注意到,其实狗也会笑。所有的狗都会笑,意思是说当它们笑的时候,脸部表情愉悦而放松,两耳下垂、眼睛半眯、嘴唇柔软微启、双颊高耸。这就是狗在笑。然而也有一些狗懂得揣摩人的心理,会模仿人类的笑容。在人类的面前,它们很不自然地缩紧双唇,露出牙齿,装出人类笑时的表情。当它们“笑”的时候,同时还会四脚朝天,柔顺服从地袒露腹部,这表示狗儿不但会笑,还能充分理解“笑”所代表的含义。毕竟,这种设身处地的心理,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狗为什么要袒露腹部,当小狗对大狗表示顺从的时候,通常都会作出这个动作。狗对人类袒腹是想借此显示:既然我在你面前是如此渺小,随你怎么处置我都行。要想更进一步了解这个动作,我们再来看看人类也有类似的行为,许多有宗教信仰的人,例如基督徒,礼拜上帝时也会如此。他们称上帝为天父,自己则是子民,而在上帝之前弯腰屈膝、降低身体的高度,看起来又更像小孩子。祈祷时双膝并拢,好像是想把上帝紧紧拥人怀中,双眼抬高仰望,好像是为了迎接上帝垂视他们的慈爱目光,如此上帝就不是远在天边,而是与他们同在。况且,就如同许多人习惯于固定时段祷告,比如早上刚起床或晚上就寝前,很多狗也会在固定时段对主人行礼如仪。好比我丈夫的狗就会在每天早上主人起床后,以后腿直立,露出腹部来道早安。没有人真正知道它为何这样做,不过他俩都很期待每天的这一刻。狗真的把我们当成神吗?不尽然。不过就如同有人觉得上帝神威难测,狗也可能觉得人类颇为神秘善变,而且通常人类都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正当理由。我们每天扑杀成千上万只竭尽所能服侍主人的狗儿,不是因为它们犯了错,只是因为它们给人类带来不方便。因此,就如同人类倚赖上帝比上帝倚赖人类多,狗倚赖人类也比人类倚赖狗多,对于这一点,狗非常有自知之明。终生不会离开狗在以下的篇幅中,我尝试记录一群狗的生活,它们总共十一只,五只公、六只母。其中五只不只是在我家出生,而且就在我的床边来到人间,有十只在我家寿终正寝,我目睹了它们的一生。从它们的身上,我想了解,当拥有充分的自由,狗儿会如何运用时间和决定自己的一生。然而我不敢说这是一个科学实验,只是一个随兴的长期观察。我也不敢说它们是完全自然的为所欲为,因为我还是不敢让它们到处乱晃,也会控制狗群的繁殖。由于不在计划生育内的小狗往往会带来很大的痛苦和悲剧,所以我替某些母狗作了结扎,其中两只从未生养,两只各生过一胎,另外两只分别生了两胎。即使如此,它们仍然一共生了二十二只小狗。其中六只还未长大即已天折,在活下来的小狗中,我自己留了五只,送给别人十一只,新主人都是熟人而且审慎挑选过。小狗完全免费,因为我坚信,就算狗是人类的忠仆,也不应该卖掉它们。我尽可能的追踪每只狗,以了解它们的后续发展,对其中九只我都做到了。结果有一只走失了,两只一岁左右死亡,一只被车撞毙,一只死于产后并发症。依我所知,至少有五只在第一任主人家住满三年,一只则转送给了别人。至于留在我家的狗,我给它们吃喝、给它们住,不过当研究计划开始后,我便不对它们做任何训练,甚至不教它们看家或听到叫名字就跑来。事实上它们也不需要训练,大狗原来就很会看家,小狗则有样学样,而听到人的召唤,几乎都会跑来,除非遇到对它们而言极端重要的事,正好与我们的召唤相冲突,才会稍微失常。一只可以自由作主的狗,一天之内所表现出来的思想与感情,比一只受过严格训练、过分循规蹈矩的狗一生所表现出来的还要多。观察一只狗一小时我算作一小时,同时观察两只狗一小时则算两小时,依此类推,自研究计划开始我已经记录了十万小时,而每个小时都非常奇妙。我终生都不会离开狗,也将持续观察下去,因此这个研究还没有结束。《狗的秘密生活》——第1章,和米萨相遇第1章,和米萨相遇我开始研究狗其实纯属偶然。有一位朋友要远行至欧洲半年,托我照顾他的哈士奇狗米萨,它是一只很典型的西伯利亚犬,两岁大,四肢修长,毛短而松厚,可以轻易跃过栅栏,并且喜欢自在漫游。我带它回家那天,它就露了一手越篱而入的功夫。在我所居住的马萨诸塞州剑桥市(Cambridge,Massachusetts),法律规定狗必须用链子拴起来,附近很多城市也是如此。所以当米萨违法漫游时,我常遭到邻居的抱怨,但也就是透过这些抱怨我才知道,有时米萨会跑到六英里以外。很快地,根据这些讯息,我可以计算出来,以我家为中心,它的活动范围远达130平方英里。接着我发现,这只是它最初的离家距离,到了后来又很明显地扩大,真的非常有趣。远游专家根据巴尔的摩(Baltimore)行为科学家贝克(Alan Beck)的研究,像米萨这样一只年轻的家狗,最初漫游的距离还远大于许多流浪狗。贝克发现,流浪狗在市郊漫游的范围只在0.1至0.06平方英里之间,相反的,米萨则接近200至500平方英里。根据《麦京利山狼群》(The Wolves of Mount Mckinley)一书作者穆里(Adolph Murie)及《狼群在伊丝里山》(The Wolves Of Isle Royale)一书作者梅可(L. David Mech)的发现,这显然已达到狼群活动的范围。问题是,米萨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做什么?当然,其中必有文章。一只狗,纵使它是如此年轻,却可以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里随意探游,不分昼夜来去自如,从不迷路。像这样的一只狗,会躲避危险的交通状况,懂得避开捕狗人以及无情大张的捕狗网,更何况当时剑桥地区的实验室正快速增加,需要补充大量的实验用狗。即使是冬天查尔士河(Charles River)结成冰,它也没有摔到易碎的冰洞里过。我们附近有些邻居,为了防止浣熊或其他动物把垃圾翻得一塌糊涂,在里面放置了毒饵,米萨也从来没有误食过,更从来没有被其他狗弄伤过。每次游罢归来,它总显得轻松自在,正好又有胃口吃一些点心,休息片刻,然后再出门。究竟它是如何办到的?最初我企图从期刊及书里去找答案,整日流连于哈佛大学图书馆,阅读所有我能找到的有关狗的资料,试着从科学的角度为这个神秘的问题搜寻一线解答的曙光。然而终究全无所获。纵使有关狗的出版品充斥书架上,却没有任何一位科学家或业余人士曾费心问过这个问题——当狗完全自由、独自一个的时候都会做些什么?少数有关狗自由活动的研究都是以野生狗、弃狗或流浪狗为对象。由于处在艰困的环境中,这些可怜的狗儿一定承受很大压力,毕竟它们并不是活在自然环境下,其痛苦不亚于被剥夺自由、被关在实验室或动物园里的动物。但是如果生活在完全不受干扰、完全正常的自然环境中,狗儿又会有怎样的行为表现呢?显然以前没有人间过这个问题。狗儿到底要什么?一开始,我对于科学界竟会忽略这个问题感到不可思议,然而真的只是“忽略”吗?人研究动物一向只是为了人类本身,或为了把研究结果转换为对人类有用的资讯,若是与我们自身关系不大的部分,多数人就表现得兴趣缺乏。但狗真的与我们无关吗?两千年来,我们与狗一路相伴,分享彼此的生命,但我们对它们的了解却是少之又少,竟然连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也回答不了——它们到底要什么?渴望什么?比起其他动物,狗儿显然是太容易研究了,因此我们的忽略就变得更不能自圆其说。不像其他野生动物,狗并不怕人类,研究的时候也不需要人侵它们的栖息地,或把它们关进笼子里,人类的世界就是他们的世界,而且已习以为常,行之有年。何况他们在旷野中的老祖宗木来并不是野狗,而是狼,所以可说狗从来就不曾以野生的形态存在过。正因为如此,自有狗这种动物开始,我们就有许多机会去研究它们,而我们却坐视这些大好机会,任凭其溜走。直到今日,那只某夜蜷曲在沙发上和我相依为伴的动物,仍然充满了神秘的色彩。米萨是一只典型的自行其是的狗,并不想和人类分享生命中的秘密,它遵照野生动物的天赋本能生活,不需要仰赖人类,也不把人类看在眼里。一天晚上,它从沙发上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预备开始一趟新的旅程。首先,它弯曲后腿再把腿向后伸长、低头、臀部抬高,把肩头的肌肉拉紧。接着,抬头、臀部向下、脊背和后腿平伸,把后腿的力量集中在脚掌上,进而集中到趾尖上。准备动作终于完成,它沉稳地走向门边,通常这个时候我会帮它开门。就在那一刻,当我们四目交接,一个灵感忽然闪过我的脑海,米萨自己就可以回答我的问题,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扇久经尘封、通往动物王国的大门,而米萨就拥有那把钥匙。这个主意实在太妙了,简直叫人难以抗拒。不需要经费,不必出远门,不要专业训练,不仰赖特殊器材,就可以深人奥秘。我只要有一只狗、一本笔记簿和一枝铅笔就够了。虽然展开计划之前完全没有专业背景,但我一点也不遗憾。事实上,过去没有任何一位生物学家曾经点出过,遑论思考过这个问题,所以在探求“一只普通家狗到底要什么”这个议题上,我的无知就已经构成了充分条件。总之,我相信,随着计划的进行,我不会再这么一直无知下去。为了避免让邻居发现我违反法律,纵狗私行,至少不要出师未捷身先死,我按熄灯火,推开一隙门缝,让米萨钻了出去,我则悄悄尾随在后,一项研究计划自从展开。我和米萨的冒险接下来的两年中,每个星期总有两三个夜晚,我们都重复这样做,即使是米萨自己的主人从欧洲回来,接它回去以后,都不曾停断,因为在那个时候,米萨已经很喜欢我们一起进行的工作,也想继续下去。对它而言,来和我会合并不困难,它住的社区当时还没有狗禁令,所以到了晚上主人会放米萨出来,它跳过自家的篱笆,穿越两个城市来找我,通常会在天刚刚黑的时候抵达。借着前廊的灯光,我可以看见它站在路上,仰望我家的窗户,就好像船长在检阅船员一般。那时我马上关掉前廊的灯,开个门缝,米萨会溜进来和我的家人相聚片刻,同时也是探望它自己的家人。当时它己经和我女儿的狗结婚了,那是一只美丽的哈士奇雌犬,名叫玛丽亚,它们共同孕育了四只小狗。米萨有时回来略尽父职,顺便教孩子们一些小把戏。但是最终米萨仍站得直直的,表示它想出去,同时身体朝前,频频回首,好像是在问有谁要跟它出去。玛丽亚总是第一名志愿军,如果我自己不去,有时候会让玛丽亚跟去,因此若非玛丽亚去就是我去,但我们很少一起去。因为如果米萨和玛丽亚一起时,它们通常会跑得飞快不等我。有时候我必须给玛丽亚绑上链子,我们才不致走散,但是通常都只有我和片萨一起去。经由一连串的冒险,狗的秘密一个接一竹地揭晓,有的冒险虽然带危险性,每一个却都很有趣。米萨就如同荷马史诗里钟爱流浪的奥德赛,而剑桥就是它优游的黑海。狗的秘密生活》——第2章,天生的领航员第2章,天生的领航员这项研究中的第一个问题我就无法回答,而也许这正是最重要又最有趣的问题。我首先想知道的是有关米萨的旅行技能。毫无疑问,在我想到和它一起旅行之前,它早已在剑桥一带的街上梭巡过多次了,而且也许已经牢记了某些记号。但是它有时似乎不须借重这些记号,至少去那些常去的地方时,不必寻找记号。通常,当它到达目的地之后,也都可以轻易地找到另一条路回家。米萨是怎么办到的呢?是不是利用观察星辰或太阳的位置?还是靠南北两极发出的极光?要不然就是像信鸽一样,藉由倾听大西洋发射出来的超音波,才能永远无误的锁定东方?亦或是像鱼一样,靠着海流中的气味判别方向;米萨也是经由空气中飘散的味道来辨别方向的吗?我真的不知道。至少从它稳健的态度、急奔如风的自信表现上,我难以找出答案。若想要再深人探索,则必须借助实验——也就是说,瞒住它的眼睛,把它带到远处某一定点,然后再放开,看它能不能找到路回去。不过我并未那样做,因为那违反我们顺其自然的原则。缺乏方向感的玛丽亚即使如此,在米萨的旅行能力方面,我还是有两个发现。首先,这些技能也许不完全是与生俱来的,因为如果是天生的,别的哈士奇狗应该也会和它一样,但我却看过不擅旅行的西伯利亚哈士奇狗,其中一只就是米萨的另一半玛丽亚。当它们一起旅行的时候,米萨本来已经把路都找好了,可是却很难照原定计划进行。由于玛丽亚年轻又精力旺盛,总爱跑到米萨的前头,偏偏它又常常跑错方向,使得米萨必须回头来找它。那时候它会跳过玛丽亚,刻意去撞玛丽亚的肩膀,试着叫它调头。如果米萨用尽一切办法仍无法让玛丽亚回头,米萨就干脆不理它,自己走自己的。一般状况下,多数狗都会服从自己的领袖,但玛丽亚有一点被米萨宠坏了,米萨即使明知玛丽亚会犯错,仍鼓励它任性而为。它们两个比较起来,米萨显然强壮得多,大可以轻而易举地支使命令玛丽亚,但事实上它却对玛丽亚极尽宠爱之能事。玛丽亚喜欢随兴所至,米萨则让它尽情享乐。也就因为这样,玛丽亚每次出门,万一落单了,就找不到路回家。它们这种状况就好像两个人坐在车子里,乘客总是相信司机会认路,自己大可不必操心,所以后来的几年中,当米萨无法在它身旁带路时,玛丽亚几乎每次出门必迷路。那些年中,玛丽亚认养了一位义女,名叫法娣玛,它是澳洲野狗和可卡犬的混血。法娣玛是一位出色的旅行家,即使如此,每次和玛丽亚一起出门,还是照样会迷路。很奇怪吧?那是因为在这一群狗的社会层级中,玛丽亚的地位非常高,而法娣玛是晚辈,几乎是地位最低的,所以当它们两个一起出门,玛丽亚总是坚持要走在前面领路。但,刚腹独断及缺乏方向感,使得玛丽亚常常搞砸事情。虽然玛丽亚在旅行技能上表现不佳,但它并不是一只笨狗,只要它发现自己迷路了,与其去问法娣玛怎么走,不如干脆找一家人的门口坐下来等。而法娣玛则会乖乖坐下来陪它一起等。反正我最后总是会出现,开车载它们回家。当然,玛丽亚挑中的那户人家,毫不例外的一定会看看它身上所挂的识别牌,然后打电话给我,但是当我专程跑来接它们,玛丽亚却似乎认为那是意料中事,理所当然。忠心的女儿法娣玛跟着它,亦步亦趋,先后爬进车子;玛丽亚则好像一位上街购物,逛得很累的贵妇,毫不惭愧地钻进一辆计程车。对于那些暂时收留它的恩人而言,总是会觉得百思不解,因为人们一向以为,迷路的狗一定是非常畏缩惊恐,也认为我去接它们时,它们会表现得欣喜若狂。陌生的城市,米萨没辙有关米萨的旅行能力,我另外还有一个发现。我发现,虽然它可以在剑桥这个城市畅行无阻,但是到了别的城市,它的技能就不一定完全管用了。尤其是当它无法从自己熟悉的起点出发时。若是从我座落于剑桥的家中出发,米萨和玛丽亚有时候会跑到大约二十英里以外的康可(Concord)去,在几天之后又安全找到路跑回来。而我曾在它们的粪便中发现过鹿的毛。不过,当我带着它们一起去拜访我住在新罕布夏州(New Hampshire)或南塔基(Nantucket)的亲戚,而它们又从那边出发去旅行的话,米萨就不一定每次都能把玛丽亚带回我的亲戚家。也许是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米萨变得对自己比较没有把握,只好向玛丽亚投降,任由玛丽亚来领路。不论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如果它们两个在外面迷路了,就会采用玛丽亚的老招式,找一家人的门口坐下来等,等我出现在车上,接它们回家。《狗的秘密生活》——第3章,都市游侠第3章,都市游侠米萨另外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技能,那就是它懂得判断及处理交通状况。剑桥这个地方集合了一些全国最蹩脚的司机,常让人十分痛苦,但米萨游走于车阵中却能毫发无损。它就好像一位土木工程师,根据不同的交通状况,把街道分为四类,分别再找出不同的应对之道。第一类是交通最乱又最危险的地区,这些地区不但车辆拥塞,还有四面八方的来车,例如市中心、波特(Porter)街或是哈佛广场(Harvard Square)等地。米萨干脆根本不涉足这些地区,如果它要远行到这些地区的另一头,就走边缘绕路过去。第二类地区是包含了几条快速道路,例如,阿尔外夫公园路(Alewife Parkway)和纪念大道(Memorial Drive)等。这儿条路交通流量很大,又常有车超速,对狗而言特别危险。不仅是因为撞到狗无须负担任何法律或道义责任,最主要是因为狗的高度只到车头的下方,驾驶者根本看不到它们。如果要旅行到米萨想去的地方,它又无法避开这些快速道路时,它就会采取低调策略,当靠近车辆的时候,它表现得很圆滑又机智,试图安抚这些都市之虎。过马路的妙计其实这并不稀奇,很多狗都会把车辆看成是有生命的动物,当狗拔腿猛追汽车的时候,很显然是把汽车视为不守规矩的庞然巨兽,而且非常需要给它们一点教训及指导,而狗似乎就是忍不住要去扮演老大的角色。然而米萨却从来不怕车子,这只哈士奇犬与其他久经驯养的同类不同,它带有较少的家犬习气,也不觉得应该浪费时间去教训人类。然而它充分了解车辆的高度危险性,尤其是在那些快速道路上,面对火爆又横冲直撞的汽车,危险性更不在话下。因此米萨绝不敢日中无车,当走近快速道路的边缘时,它会很谦卑地仁立,头和尾巴低垂,双眼半闭,双耳内敛地半垂。如果路过的车子看到它,一眼便会明白它只是一只想穿越马路的狗,并不想替人类带来麻烦。但是当车子变少了,米萨那卖乖的模样立刻消失无踪,耳朵竖起,尾巴也一样,接着勇敢地在车阵中穿梭,就像平常那样,一副自信满满、勇敢无畏的样子。穿越快速道路之后,它步履轻盈,连蹦带跳,继续欢乐的旅程。我观察它许多次,从来没有听过紧急煞车的刺耳磨擦声。有时候,在穿越快速道路前,我们两个会走散了。因为我既缺乏米萨的勇气,又没有它的技巧,在我认为交通状况足够安全,可以过马路之前,我都必须等很久,而它早已跑过去了。如果我们被拆散了,米萨会在远远的路边等一会儿,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假设它以为我迷路了,或失去兴趣再跟下去了,它就会独自继续未完成的旅程。我则绝不会叫它回头,因为交通状况实在太危险了,我不想它为了我再度涉险。无论如何,一旦我们真的走散了,我会干脆直接转头回家,当它在一段时间之后尽兴游罢归来,总会看到我在家里等它。米萨所划分出来的第三类地区涵盖市区的主要街道。比如剑桥著名的巴拉图街(Brattle Street)就是最好的例子,因为米萨通常都以这条路为它的主要交通干道。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它经常都利用这条路的人行道,往返于附近的几个地区之间,就像人类走人行道一样。但是和那些与它一起行走的同路人类比较起来,在穿越马路的时候,米萨的方法似乎比较好,也比较高明。人类通常都会在十字路口穿越马路,米萨却另有高见,它先到达十字路口,再往回折返约二十英尺,接着在那里过马路,然后由这条路的人行道走到巴拉图街的人行道,从那里继续它的旅程。虽然米萨每次都这样做,但一开始我实在不明白它的用意,慢慢地,我看出了个中奥妙,也跟着依样画葫芦起来。米萨的策略为什么比较安全?因为沿着路的两边,不论在何处过马路,都只需要注意两个方向的来车,而在十字路口却需要当心四个方向的来车。离十字路口远一点,可以减少被转弯车撞到的机率。自从学会了米萨的绝招,我发现几乎所有自由旅行的狗都是这样做的,我更进一步注意到,如果某些人过马路的速度比较慢,或必须靠听力来判断路况是否安全,也会采取这种方法,举例来说,盲人就是如此。百尺竿头米萨考虑的还不只是安全因素而已。如同其他出外旅行的狗一样,在建筑物后面的一棵树、一支路灯杆子、一座邮筒或是一根消防栓,都是它习惯穿越马路的地方。对于狗而言,这些标的物就好像河边浅滩上的一座歇脚客栈,大多数旅人累了的时候总会在这里停驻片刻,同时也因此成为留下讯息或记号的好地方。米萨通常都会造访这些标的物,经过审慎的勘察之后,它接着转过身来,再抬起一条后腿。对大多数狗主人而言,这个景象应该再熟悉不过了,所有的公狗,当它们在路上梭巡时,本能的都会留下一些永久的记号(至少它们自己相信那是永久的记号)。有时候米萨会一再重复这样的动作,先是排一点尿,对着它自己留下的污渍检视一番,然后再排一点尿,有时甚至要一再重复这样的过程,多达五六次,直到它心满意足为止,然后继续往下走。有时候它的身体会一直打圈圈,好让它的腹部向上倾斜,同时踮着脚排尿,使它所留的记号可以离地面达三英尺高。即使己经是这么高了,有时米萨竟仍然觉得不够,如果它想再“百尺竿头”,就会再转身、再把腿抬高一点,以至于当它检视成果时会发现,所留下的记号已达眼睛的高度,甚至更高。尿出地盘这些动作背后隐藏着什么意义?当然绝不仅是为了排光膀胱里的尿,如果它只是想要尿尿,何必这么大费周章,它只要像小狗一样,蹲在地上,稍微弯曲膝盖,不弄湿后腿就好了。米萨抬腿尿尿这个动作,是不是企图标示出它的势力范围?这显然已是一个被公认的解释,在我还没有开始观察米萨之前,我也一直认同这个解释,并以为事实就是如此。后来我便一直追踪米萨做过记号的每一个地方,试图去了解在米萨心目中,到底觉得自己拥有了多大势力范围。渐渐地,我搜集到一大堆散布四处的资料,而这些资料显示,凡是米萨所到之处,它都宣称那是它的势力范围。但是这怎么可能呢?聪明懂事如米萨,难道不会区分哪里比较靠近自己的家,哪里又是比较远的地方?它会不会在自己家附近有一种行为表现,而在那些偶尔造访的地方,又有另一番行为标准?事实上我发现,无论米萨离家旅行有多远,它那些抬腿留下来的记号就出现在多远。至于在那些往来惯了的街上,米萨的举动真的会大不相同,这也许就是它所划分出来的第四类地区。在这里,它丝毫不畏惧汽车,更不走人行道,反而故意又大胆地走在街道中间,还表现得抬头挺胸,双眼炯炯直视前方,尾巴神气地翘着,伊然充满自信的样子。即使耍穿过十字路口,仍然处变不惊,不改初衷,但是它会一直密切注意街道前方的路况。比较棘手的是,当它这样做时,就无法看到左右方向朝它疾驶而来的汽车。然而真叫人不敢相信,它每次都能安全过关,米萨到底是怎么办到的?秘密在耳朵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是从它的耳朵得到了灵感,如果它的耳朵像其他大多数哈士奇狗一样,两耳都是尖尖直立的话,我恐怕永远也找不到答案。可是米萨的耳朵与众不同,它的左耳尖是柔软的,当它轻松自在地小跑步时,这只柔软的耳尖也会随之上下摆动,然而当它提高警觉或是焦虑的时候,以及当它注意力集中在某件它认为很重要的事物上时,左耳尖的这个部分,也会像右耳尖一样,挺挺的竖立。有一天,我又骑上我那辆脚踏车,继续跟着米萨做我“狗生物学家”的研究,当我们走到一条街边,我发现它的左耳尖又立起来了,就如同它平常要穿过十字路口前的样子。像以往一样,它的双眼锁定街道前方,愈靠近路口,两耳立得愈高,而且朝着人行道向外做弧形的转动,当它准备好穿越时,仍保持一贯速度,目视方向不变,双耳向着对街上下摆动,如果有车子开来,它一定听得到。更厉害的是,它不但听得出速度,还听得出方位,根据这些讯息,米萨可以轻而易举地决定,是要保持速度向前走,还是要减慢速度。前者可能使它在十字路口被来车撞个正着,后者则是让车先过它再过。一面行进,一面不断直视街道前方,是为了辅助它确认从两旁听到的声音,使得米萨能够从容跑过路口,并且浑身散发出镇定与自信。眼睛另有妙用为什么米萨过马路的时候不直接看着汽车呢?因为它的眼睛另有大用。当时,它正以双眼监视十字路口远远那头的动静。通常在那个时候,附近地区没有被链子拴住的狗都会发现了米萨,纷纷从后院或前廊奔出来,和米萨在街上遇个正着。而米萨早早注意着它们,就是为了有充分准备,好严阵以待。它要在那些狗还没发现它之前,洞悉对方的行踪,才能在双方一碰头的时候就胸有成竹、气定神闲。几乎没有例外,当最接近米萨的那一只狗走过来时,尾巴和耳朵都是竖起来的,那时双方的距离大约是三十英尺,米萨接着便会放慢步伐,更小心地戒备,全副注意力密切集中于来狗身上。渐渐地,二狗终于面对面,展开第一类接触。此时,米萨的颈部微屈,尾巴高高翘起,另一只狗则原地立正,准备接招。米萨随之迅速笔直向前挺进,直到两只狗稍稍有一些交集,双方的头此时都在彼此的颈子旁边,通常米萨这时候才会把一直朝着人行道的头部转过来,和对方四目交接,而那只狗通常也是头部微倾,以怀疑又探询的眼光直接逼视着米萨。在接触的过程中,米萨始终保持尾部挺立,双耳前倾,身体表层的松毛也微微直立。如果对方表露出意图,想闻嗅米萨的鼠蹊部或肛门,米萨就会很机警地避开,后腿一纵退到人行道上。终于,它做出想结束这种对峙的身体语言,那就是看着对方的脸,颈部非常弯曲,几乎碰到对方的后颈部。只有在这个动作之后,米萨有时才会改变一下姿势,或是让对方来闻一间它,探个究竟。街头对峙其实几乎每个人都看过这种镜头,多半一开始都弥漫着火药味,当紧张情势松弛下来时,其中一只狗会轻碰一下另一只狗的臀部,有时候对方不为所动,并未作出善意的回应,那么它们又会继续转圈,进一步侦测对方;有时候被碰的一方显得有些犹豫,接着就会盖下耳朵,尾巴也下垂一些。恐怕没有人明确知道,这样碰一下臀部代表什么意义,双方又是借此来传达何种讯息,只能大约揣测,它们是用这个方法来判断对方到底有多重。然而,总有相当大成功的机率,这种测试能使它们达成共识,化解紧张对峙。在此之后,它们往往就会分道扬镰,各自继续走自己的路。虽然是在很难以察觉的状况下,我还是有一个重要的发现,当米萨和路上的每一只狗遭遇对峙时,最后总是由米萨发动那个轻碰臀部的讯号,而在它们分手的时候,也总是米萨把尾巴翘得老高,显示它在这一场角力中,已经取得了胜利,地位也因此比对方优越。当然,此时若是看看另一只狗,必定是垂着尾巴。到了这个时候,可能是米萨主动邀请,或是由对方示好,他们会玩耍一会儿,甚至高兴地跑跑跳跳。米萨偶尔还会邀请这些狗加入它的旅程,表示的方法是向前方慢跑,同时频频回首,看着另一只狗。迎接挑战者似乎这已是不成文的规矩,米萨从来不在小型狗的身上浪费时间,碰到它们的时候只是擦身而过,或根本跨过它们。至于那些巨型狗,它则想都没想过要去惹它们,碰到的时候干脆假装视而不见。因为它比那些小型狗强壮已是不争的事实,每个人都看得出来,它也无须再花时间去证明,然而它又不想让别人注意到,自己天生就无法和那些巨型狗竞争。结果是,它把注意力集中于十磅到十五磅之间的狗,也就是和它自己差不多大小的狗(事实上在它所碰到的狗中间,几乎有百分之九十都是这种尺寸)。在双方体型相当的大前提下,米萨就很有兴趣和对方周旋,而且总想要胜过它们,取得优越的地位。米萨花在公狗身上的时间也显然多于花在母狗身上的时间,因为母狗比较不会步步靠近、咄咄逼人,通常在弄清楚米萨的性别,或知道了米萨的态度之后,马上就会离开。不过,无论它挑战对象的性别为何,当它们分手的那一刻,米萨总是带着胜利者的骄傲,激励着它继续在街上巡曳,反复和不同的狗遭遇。如果有哪一只狗对它不服气,米萨就会重施故技。行行重行行,米萨就这样沿着剑桥长长直直的街道,展开一场壮游。巡曳完一个地区,只是为了要进军另一个新的地区。在那里,它仍然是那么散发着自信,迎接每一位挑战者。最初,我把米萨所碰到的每一只狗,都当作是一个障碍,好像是旅游或航行中遭遇的麻烦,如果米萨想要到达目的地,这些都是它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我充满耐心地跟随它,从一个地区走到另一个地区,但是我愈来愈感到迷惑,心中不断想着,奇怪,米萨到底要去哪里?又到底在找什么?我怎么都看不出来。对母狗不感兴趣首先我十分确定它不是想找伴侣。因为当它碰到这些地区的狗时,在它们身上所花的时间,往往还不到一分钟,况且语义说回来,在我家里,它自己木来就有一群狗伴,它有一位忠心的妻子、一群孩子,我家另外还有两只巴哥狗。由于两只巴哥狗的体型明显小于米萨,所以从一开始就对它俯首贴耳,不敢违逆。当我们大伙儿一起出去散步时,它们俩更是像跟班一样,走在米萨的后面。(如果我们要一起去散步,我只需把米萨的太太玛丽亚用狗链子绑着,这样它们贤伉俪就会跟着我,不至于跑得无影无踪。)其次,我相信米萨旅行的目的应该也不是为了性。主要是因为在那几个地区,找不到几只正处于生育期的母狗。尤其是每一个地方有多少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大概都已经是固定的了,而且剑桥附近的居民特别重视阶级和地域关系,简直完全不能忍受别处跑来的狗。他们更加讨厌屋外集合了一大群毛毛躁躁、兴奋难抑的公狗,当值母狗发情期时,毫无顾忌地不时往房屋一角、矮树丛边乱撒尿,以留下它们的气味和记号,而路过的人一不小心就沾了一腿。当我和米萨一起出门的时候,偶尔也会看到一些乱哄哄绕着母狗打转的公狗群,但米萨对那只引起骚动的母狗似乎并不感兴趣。头脑冷静的米萨绝少加人去瞎起哄,就算偶尔跑过去看看,也是一会儿就离开了。而且我和它一起旅行那么多次,还真的没有看过它遇到哪一只母狗是能够吸引它,让它愿意与之交配的。性伴侣、好食物?米萨旅行的动机既不是为了找伴,又不是为了性,那么它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最后我又排除了是想狩猎或找东西吃的可能性。因为在家里,我一向都给它足够的食物,它对吃东西也很小心节制,不会随便吃别人给它的食物。它对垃圾桶里的东西更是兴趣缺缺,我从来没有看过它掏垃圾桶。充其量,当他旅行时如果看到放在露天的垃圾桶,它可能会去闻一间表面的东西,因为那上面可能会有别的狗留下来的气味或记号。就算是一些香传四里的东西,例如,装快餐的盒子,也很难吸引它的注意。甚至,连那些在市郊觅食的小动物,例如,猫或是其他小型野生哺乳类动物,它也都不屑一顾。松鼠呢?绝大多数的狗都会忍不住去追松鼠,米萨竟然也对松鼠表现得很冷淡。只要发现松鼠一看到它就赶快逃到树上去,它也懒得再理那只小东西了,又回过头来继续他自己的旅程,一次又一次探索剑桥的大街小巷,一次又一次遭遇更多的狗。最后,我终于水到渠成地找出了答案——和这么多只狗碰头其实不是米萨旅程中的附带收获,而根本就是它一直乐此不疲的主要目的。《狗的秘密生活》——第4章,遇上恶犬第4章,遇上恶犬这样的结论真叫人大失所望。我花了那么长的时间,费了那么多力气,吃了不少苦头,去研究观察一只别人家的哈士奇狗,而因为它的自由自在、不受拘束,我也必须跟着它乱跑,以至于在大波士顿地区(Greater Boston)的警察局里,我的芳名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如今却得到这样的结论,就好像剥了一颗洋葱,令人啼笑皆非。事实上我似乎只须站在窗边,从窗口看出去,就已经可以得到这种结论了,浪费了这么多功夫,很显然并没有让我多知道些什么。某个夜晚,当我又沿着另外一区某条幽暗的市街,盯着米萨它那灰白色的后臀,摇摇摆摆地骑着脚踏车,心中不由得有些愠怒。我问米萨:你真的不是为了打猎?也真的不是要和街上的野狗呼朋引伴?米萨好像听到了我的问题。它平常旅行的时候眼睛总是直视前方,那时却一反常态,转过头来很快地看了我一眼,表情愉悦,目光透露着诚挚。就为了这一瞥,我又随着它走过秋季,走人寒冬。直到下了一场大风雪,整个剑桥几乎埋进了雪中,树木也都覆盖上雪衣,一堆堆的积雪愈来愈高,都快要与人齐眉了。直到此时,我才发现了以前一直忽略的事情,那就是其他狗的尿尿和脚印。撒尿之意义很显然米萨并不是唯一懂得利用路段中间,来穿越一条大马路的狗,那些狗沿路留下的记号显示,在没有被人为控制其行动的状况下,无论路边是否有一棵树或一根消防栓等东西,也无论这些东西上面有没有留下其他狗的气味,许多狗都会利用这种方法来过马路。假如路边真的有这些东西,狗儿毫无疑问的一定会走过去,但走过去之后到底会做什么可就不一定了。若它只是单纯想表示这里是它的地盘,大概尿一点尿就会离开了,但有时它们会仔细侦查,而且想办法用自己的尿尿来盖住其他狗先前留下来的气味。也就是在那时候我注意到,米萨之所以会在同一处反复尿尿二至三次,是因为它确实发现有一些狗的气味仍然没被盖掉。只有当米萨百分之百确定其他狗所留的记号已被完全覆盖灭迹,它才会表示满意,准备继续往前走。但是它这么做的理由为何呢?有一天,当我正看着米萨在靠近我家门口的雪堆边,回转身,想办法让自己的腿抬得尽量的高,我漫不经心地想到——如果哪一只狗能够自然地抬起它的腿,在这么高的地方留下它尿尿的痕迹,那它必定是一只超级大狗。突然间,这个念头让我心中一震,也许这就是解决我所有疑问的关键。也许米萨就是刻意要给人这种印象能在这么高的位置留下记号的,必定是--只大狗。我愈朝这个角度去思考,愈觉得此一解释有道理。事实上,要让别人产生这种印象,正是米萨所有行为的基本理由,甚至根本就是它运用的策略。妙招闪过圣伯纳米萨到底有多重视建立印象这件事,可以从以下这个我亲眼所见的例子看出来。这件事就发生在我家旁边的大街上。某一天的下午,我和米萨一起出去,准备要在下班的高峰时间,穿越一条快速道路,米萨想办法过去了,我则没有通过,只好打了退堂鼓。正当我转回头,想要离开那个地区的时候,忽然看到一只圣伯纳狗。在我们那一带,这只超级大狗是以凶恶暴躁出了名,只要让它以为准对它主人家的财产心怀不轨,它必定会给以颜色。当我和米萨先前经过它家院子的时候,它似乎就已经疑神疑鬼的了,这时又看到我忽然转回头来,立刻冲到街上来向我示威。它张嘴狂吠、伊然挑衅,弄得我手足无措,由于整条街和两边的人行道都已在它掌控之下,我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如何脱身。就在这时,米萨发现我不见了,再度奋勇穿过快速道路上的车水马龙,奔回来找我。当它再一次自川流不息的车阵中现身,那只圣伯纳狗看到了它,立刻又开始更凶狠地狂吠。如果米萨不想绕道避开,又不愿惊慌失措,夹尾而逃,它要用什么办法安然走过呢?最少也要找出一条退兵之计,才不会面子扫地。这真是进退两难。它此时绝不能向后跑,因为那『圣伯纳狗可能会追它,把它逼回到危险的车阵中去。但是它又不能继续前进,因为再向前一点,就进入那只圣伯纳狗的势力范围了,如果那时候遭到攻击,它的处境恐怕就不仅是脸上无光,甚至可能是抱头鼠窜、落荒而逃,哪里还能保持一贯镇定自信的形象。在那危急的瞬间,情势似乎对米萨非常不利,但它却以机智化解了危机。昂首阔步,自信满满,尾巴轻松地翘起,像女高举的小旗杆,米萨摇身一变,成为一位馒跑者,直直地朝那只圣伯纳狗跑过去,而且连正眼都不瞧它一眼。米萨的目光一直看着老远的地方,好像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那只圣伯纳狗的存在,电光百火之间,在根本就还没有人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之前,米萨已经与大狗擦身而过。当然米萨也早作了准备,如果当时圣伯纳狗决定要攻击它,它会立刻采取行动,由于它的移动速度比大狗快得多,避开的时候不至于看起来像落荒而逃。然而显然所有的事都发生得太快了,把那只圣伯纳狗搞糊涂了,当米萨走过它身边的时候,它吠得更急、更大声,好像真的以为它原来吠得不够猛,以至于米萨一开始就没注意到它。假装镇定的重要性关于动物行为的研究,其实早已连篇累犊,尤其是有关动物遭遇捕猎时,会表现出哪些困兽犹斗的行为。举例来说,我曾经看过一篇报告,有一个人在加拿大观察五只美洲野牛的行为,其中有三只是健康的,另外两只则生病了。当它们在一片空旷之处休息时,一群野狼出现了,野狼愈走愈靠近,那两只生病的美洲野牛,由于自知衰弱,无力抵抗,急急忙忙站起来,准备逃走,而那三只自知很健康的美洲野牛却老神在在,充满信心地坐着不动。这些行为看在野狼眼中,背后显露的意义再清楚也不过了,它们立即锁定其中一只生病的美洲野牛作为攻击目标,随之饱餐一顿。由此可知,在动物界,一举一动都有其重要意义,轻忽不得,有很多动作甚至在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也都能被充分了解。我记起有一回到巴芬岛(Baffin Island),曾观察过一只年龄大约一岁的幼狼,那一次是由四位加拿大的生物学家作伴,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调查北美洲驯鹿,我则是去拜访那里的狼家族。我们去的巴芬岛的那一个部分,连地图也没有办法画得很详细,我们从DEW线的火车站,步行到研究地区,深人广阔无际的北美冻原带约七十五英里。在巴芬岛内陆的这个部分,从来还没有人定居过,所以大多数的当地动物根本不知人为何物。那只幼狼初看到我们的时候,一定会觉得十分突兀,当时我们正绕行在一座山丘的边缘。它和它妈妈两个一起朝我们靠近,并且在我们留下的脚印旁坐了下来。但是当它们俩和我们的目光一接触,却显得好像很意外,妈妈立刻朝着地平线的那一端急奔而去。小的那一只还好像傻傻的,在这种突发的状况下,一时有点不晓得该如何反应,结果它决定还是照着老方法来。它没有选择拔腿就跑,可能是害怕这样做会激发我们追捕它的欲望。相反的,它装出很冷静又自然的模样,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似地向前快走。不久,它走进一只正在筑巢的海鸥的势力范围,海鸥立刻展翅高飞,并猛烈地由高空朝幼狼的头部俯冲攻击,我真的听到海鸥向它尖声呼啸,但是那个小家伙一心想扮演好冷静的酷哥模样,没有对海鸥采取任何行动。当时那只海鸥一再俯冲攻击它,用力之猛以至于把小家伙的毛都啄下来飘散在空中,但是它充其量只能闷声低吼,极尽所能地忍耐。俟机反攻但是当它觉得已经离我们够远了,即使它突然采取什么行动,也不至于引起我们对它发动攻击时,它决定要对付那只海鸥了。不过是眨眼之间,它立刻由一个怕事之徒,变成一个凶暴的恶魔,奋力纵身一跳,差一点就把海鸥逮个正着。忽然受了惊吓,那只海鸥忙不迭拍动翅膀,呱呱大叫逃走,还掉了一片羽毛。等海鸥再度升空,躲回巢里去,小狼已经蹦蹦跳跳追它妈妈去了。米萨了解保持镇定的重要性,巴芬岛的幼狼也一样,但是米萨的对头那只圣伯纳狗却不然。它忠心为主的热情表现得太过头了,最后反而让它的主人消受不了,终于因此被送进了当地的犬只收容中心。它的主人原先以为会有人收养它,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敢要一只太容易情绪激动的超级巨犬,所以没有人愿意收养它。这个犬只收容中心同时也是一家狗医院,过了一阵子,因为我家的狗出了意外,让我有机会去到那家收容中心。在那里,大出我意料之外,我看到了那只圣伯纳狗,正无助地被关在一个小铁笼子里。当我们四目相接,它的表情好像一下子开朗了起来,我猜它可能认得我。看得出来,它很希望我能救它,但是天哪!我实在爱莫能助。因为它很快就要被处死,日期都决定了,所以它正等着被抽血,输血给那些比它好命的狗,那些深得主人疼爱的狗。《狗的秘密生活》——第5章,造访巴芬岛第5章,造访巴芬岛狗为什么需要在社群中争取较高的地位?就如同人类想攀爬至较高的社会地位一样,他们的理由都非常充分。对于野生动物来说,特别是野生的群居动物,社会地位的高低往往攸关生死,不仅会影响它本身的死活,还能决定它后代的绝续存亡。在野生的大类社群,以及在没有被圈链起来的家狗社会中,地位较高的公狗容易受到异性青睐,获得交配的机会,从而传宗接代;而母狗在群体中的地位高低,也会影响它的子女是否能生存下来。野生狼群对此心知肚明,也深深服膺这个定律。如果观察那些可以用自由意志,为自己当家作主的狗儿,从它们的表现中可以看出,它们也明白这个道理。当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跟着米萨漫游于剑桥的大街小巷中,让它一点一滴向我揭露狗的生活、狗的思想,知道它们为了生存下去,是如此煞费苦心;然后又正好有机会去巴芬岛观察狼群,当时我自以为是地设想,在巴芬岛一定会目睹一场火爆激烈的生死之争。但等我到达那里,实际上看到的却只是一组孤零零的狼群。其中包括五只大狼,正非常努力地设法哺育七只小狼。它们看起来像是属于同一个家族,也许是爸爸、妈妈带着三只一岁左右的哥哥、姊姊,而它们也必须帮着父母亲一起照顾刚出生不久的小弟小妹们。沿着一条河,这个狼家族在山上拥有一整排连续五个兽穴,依照狼的习性,通常它们会每年搬家,一年换一个穴住。我们猜想,它们可能是用这种方法来抑制每一个洞穴中跳蚤的数量,避免跳蚤大量繁殖。今年它们住在由西向东数的第四个穴中。为了便于观察,我在附近小山上找到了一个小小浅浅的洞,并且在旁边扎营。巴芬岛上的狼迹在所有的发现中,我最先注意到的是一连串足印,狼的足印,从它们住的山丘延伸出去,一直越过四周广阔无际的冻原带。接着有一天,我循着其中一条呈东西向、最明显的足印往下追踪,忽然很不经意地我到了一些线索,这些线索是那么细微不起眼,我竟然差一点就忽略掉了。在一块岩石突出的部分,我发现,这些足印已经在岩石上形成了一道浅浅的凹槽。毋庸置疑的,这道凹槽一定是狼群留下来的,为什么我如此有把握?因为足印笔直通向狼穴的人门,别的动物不想成为狼腹亡魂,自然会离这条路远远的。更何况,此处也几乎没有什么其他动物可能会留下这样的足印。在巴芬岛内部,除了狼群和北美洲驯鹿以外,长住的居民只有鸟类、少数昆虫、一些野兔、狐狸、旅鼠和田鼠。北极熊及人类鲜少由海岸冒险深人内陆。更重要的理由是,我注意到那块岩石突出处,上面就是重重垒垒,几乎与湖面垂直的山岩,而两者之间大约只有数英寸的空隙,如果是人类或其他较大型的动物,不可能在这么狭窄的空隙中留下足印,而不掉迸结冰的湖里。也就是说,像北美洲驯鹿这么大的动物,无法在如此狭窄处留下足印,而在巴芬岛,除了野狼就只有北美洲驯鹿会留下这样的足印了。揭开动物历史的一页再进一步观察,我又发现这块岩石突出处不是完全平坦的,因此有很大一部分的足印浅槽是浸在水里。最初,这个发现让我愣住了好半天,我很难想象野狼为什么愿意弄湿它的脚,涉水而过。但是渐渐的,我开始明白这道浅槽真正的重要性,也终于意识到,这是我所有发现中最重要的一项。这让我联想到,在靠近我家的一座山上,超过一百年来,成千成百的登山客,以他们所穿的皮靴,在坚硬的花岗石上留下了足印,自己却浑然不觉。他们到底要走多少年才能走出一道凹槽?如果类推到野狼身上,又要经过多少年,它们的足印才会变成凹槽?假设每年只有五六只野狼在走,需要多少年?假设每年只有在雪融的夏天,湖水化冰,它们每星期在露出来的岩石上走几次,又需要多少年?我们很少想到动物其实也有历史,也经历过悠悠的漫长岁月,我意识到当时我正在揭露动物历史的宝贵一页。具有历史的还不止这一桩,它们利用那些兽穴应该也有很长时间了。虽然可以看得出来,这些洞穴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重挖一次,但显然它们占据这座山丘已经多年了。至于它们到底占山为王多久了?有没有几千年了?好像都没有人知道。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种大白狼从本土迁徙到巴芬岛,在这里繁衍出岛上的次品种,一种新的小型白狼。是不是多年前,它们其中有一支探险先锋队,发现了这座山,并且在这里落脚下来了很有可能。数千年过去,一代一代的野狼利用同一条路往返于山丘,因为这是最好又最容易定的一条路。不但易于通往附近围绕的沼泽,又正好切过山脊的最低处。历代的改良更使这条路走起来事半功倍。问题是这座山究竟有什么地方吸引狼群,让它们乐意代代以此为家,即使长途跋涉到远处,以至于在岩石上都已踩出了固槽,但终究还是会回来了?而又到底是哪些狼住在这里,繁衍后代呢?野狼的天赐宝地事实上,对于野狼而言,这座山简直可说是安身立命、一应俱全的天赐宝地。它们的洞穴正好位于半山腰,介于一群北美洲驯鹿夏季活动区和冬季活动区之间。以兽穴为圆心,在几天的路程之内,都是良好的狩猎地区。尤其难得的是,在春天狼宝宝刚刚诞生时,妈妈必须留在兽穴里哺乳,并保持穴内温度,不便小狼受冻,而正好这个时候,北美洲驯鹿也带着小鹿朝它们夏天的牧草地移动,路途上一定会经过这座山。等到时序人秋,狼宝宝以惊人的速度成长为半大的狼仔,胃口奇佳,比以前更需要大量的食物,却偏偏还没有独立到可以帮助兄长狩猎的程度。无巧不巧,一群吃得肥肥壮壮,准备回家过冬的北美洲驯鹿,又正好要迁移回到它们产犊之地,路上再次经过野狼的兽穴。然而这座山的优点,还不止于占尽狩猎的地利之便,更因为土壤中含有冰河之水,局部挖掘的时候还算松软,但整体而言也够硬实,足以维持洞穴的形状。也就是说这种土质使狼群可以做挖掘工作,又不至于塌下来压到自己。这座山头同时也是极佳的守卫瞭望之地,位于一个大盆地中央,四周有更高的群山环绕,拥有三百六十度视野,足以掌握各个方向的动静。在朝南的方向出口较宽,傍着一条河。这条河对狼群而言尤其重要,不只是因为待在兽穴中的狼需要饮水(食物可以由别的狼带回来,水却没办法带回来)。更重要的是,这条河形成了很好的天然屏障。基于安全的顾虑,狼宝宝最好还是待在兽穴里面,但是它们有时难免会感到寂寞,忍不住想跟着大狼出门。自然,大狼一定不喜欢这些小跟班,因为它们不仅会拖慢速度,还会影响狩猎。所以大狼出门时会朝着南方走,至少是先绕道南方,到了河边就一跃而过,河水又宽又深,小狼便无法再跟下去了。即使想游过去,冰凉的河水也将使它们裹足不前。大狼过去以后,只见小宝宝站在河边,绝望地哭泣,遥望着对岸的大狼,而大狼也好像挣扎在去留之间,终究心不甘、情不愿地快步离开。世代相传的千年古堡现在,如果再回到刚才问的那个问题:狼群为什么对那座山情有独钟,特别挑中那座山筑穴?答案就很明显了。任何一只狼都会想要一个这样占尽地利之便的巢穴。然而,世界上又有几个如此完美理想的地方?所以只要有机会,大多数的狼难免都会觊觎,企图染指。因此下面这些问题就更重要了:是怎么样的狼才能住在那里?为什么它们能住,而别的狼就不能?野狼有一种著名的习性,那就是领土性很强,也表示说它们会认定一块地,并对外宣称那是它们的领土,而每一群狼对自己的领土都会誓死保卫。可想而知,拥有这一连串理想兽穴的狼群,是绝不肯让来路不明的家伙踏迸家园半步的。况且,除了自己家族的成员之外,这些洞穴也不太有机会转手让给别的狼。主要原因是,如同鸟类和其他许多种哺乳类一样,野狼很显然希望把理想的兽穴代代传给子孙。但是,这些兽穴目前的居民,是否就是最早那个开路先锋的直系子孙呢?这些兽穴是不是已经被同一个家族占据了数千年之久呢?虽然理论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但实际上所有权长达数千年不变,却实在很困难。或许这个绝佳之地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易主了。当我观察这些兽穴愈久,就愈容易让我把它们和中世纪的古堡联想到一起。在我想像中,有一座遥远而遗世独立的城堡,住着一小群人,也许他们之间都有着某种亲戚关系,他们日复一日,过着穿衣吃饭的日子,并且养精蓄锐,准备随时击退来侵犯家园的敌人。而他们之所以能在此安家落户,必须追溯好久以前的历史,也许是某一位英勇的老祖宗盖了这座城堡,也或许是从这城堡前一位主人手中夺取来的。在人类历史上,财产或权利的继承通常是依照长子继承制,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但是如果家中出现了特别聪明或特别强壮的兄弟,经常会挑战长子继承制。依照这个思路愈往下想,我愈发现,其实欧洲古代的那些大地主,和野狼没什么两样。大地主夫妇通常都是城堡方面百里之内最有权势的人物,在此范围之内的一切尽归他们所有。就如同最强壮的野狼夫妻,数英里之内的鹿群也都是它们的禁茵,不容别的野狼越际狩猎。换句话说,不论是在人的社会,还是在狼的社会,地位高低和所有权息息相关。狼宝宝过冬很显然的,对巴芬岛的野狼而言,仍然受这个定律的支配。是否拥有这些兽穴枚关生死,因为假如没有良好的庇护洞穴,一个族群就会分崩离析。成年野狼或许不需要洞穴,因为它们可以忍受暴露于严寒的气候中,但初生的狼宝宝却不然。如同人类的小婴儿,狼宝宝非常脆弱,几乎无法保持自己的体温,更遑论存活于北极的冰天雪地之中。何况,依照狼的生长状况,唯有平安度过出生后的第一个冬天,才有可能长大成人,而通常严寒的气候就是小狼天折的最主要原因。也就是说,每一年小狼必须要愈早被生下来愈好,以便在冬天来临前,多争取一些时间长大。野狼的交配期最晚不能迟于二月,而且在三月就要分娩,由于这个时候离融雪还有好几个月,土地结冰,坚硬得根本无法在下面挖掘任何洞穴,所以没有洞穴的野狼夫妇,势必会在严寒的气候下痛失爱儿。而在任何一群野狼中,无论是哪一只母狼怀孕,只有地位最高的母狼可以在洞穴内分娩。结果是地位高低攸关所有权,而所有权又与野狼的生命面上了等号。时至今日,狗儿仍记着这个定律,也依律奉行。米萨之所以喜欢到处向其它狗示威,证明自己的地位比较优越,也许就是受到这古老记忆的影响。我们现在再回过头来看看巴芬岛上的那一群狼。它们经历过千百年不变的家园,四周围绕着广大辽阔的北美冻原带,放眼望去只有一些矮小又紧贴着地面的极地植物,冷冽的北风完全不受阻挡,吹动了大片白云,也掀翻着野狼的毛发,翩翩飞舞,只是*无声息。笼罩于安静孤寂之中,在刺眼的极地阳光下,五只成年野狼投人它们养育幼小的天赋使命,纯熟而富技巧,工作虽不轻松,它们却似乎毫不卸责,认为是自己分内的事。它们对彼此已经十分熟稔,也很少互相靠近或是交换讯息,甚至可以说,我从来没有看到这样的镜头。在这一群为填饱肚子的孤寂狩猎者之间,地位孰高孰低倒是不太明显,因为它们都是一家人,关系很亲密,在家里各守其分,不需要装腔作势地相互提醒。更何况,它们就像是一户胼手胝足的务农人家,或像是全无外援的孤单猎人,主要目的就是战胜冷酷无情的环境,存活下去,分秒必争,一律不会浪费时间在其他无谓的事情上。狼家族的一天不管是单独行动或是结伴而行,有四只狼似乎无时无刻不在遥远的地方狩猎,而第五只狼就留在洞穴里照顾小狼。这只待在洞里的狼好像总是筋疲力竭的样子,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呼呼大睡,它睡在洞穴外面一块高高突起的岩石上,这样,烦人的狼宝宝才不会扰到它的清梦。每隔一段时间,狼宝宝总试着想要去惹一惹熟睡的保母,但都是铩羽而回,只好恹恹放弃,低头无语。它们终于认清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所有的大狼都出门去了,而留在家里的这一只也不会陪它们玩耍。又观望了几分钟,好像仍然在等待奇迹的出现,不过它们终究还是失望了,只好慢慢爬回洞里。小东西身体虽然在洞里,心却仍记挂着洞外的世界,盼呀盼,终于盼到一只大狼狩猎归来了,而且还带回了好吃的食物。小鬼们挤挤撞撞,一拥而上,很快的,那只回来的大狼低下头,背部前曲,挤压自己的胃,吐出一堆嚼碎的肉。转眼间,大概不过一两秒之内吧,小狼就己经狼吞虎咽,一扫而尽,立刻又冲向准备转身离开的大狼,哭的哭、扑的扑、亲的亲,还想要再多吃一点。在我观察期间,确实看到过小狼的母亲会想办法多喂小狼一些食物,身为狼群中地位最高的母狼,不忍见宝宝挨饿,有一两次在它吐完一堆食物之后,会第二次再低下头,努力地吐出另一小堆肉,而这也许原木是留给它自己充饥的。不过若是换了其他大狼,就不会那么慈爱了,通常只会喂小狼一次,喂完之后,径自走向保母身边,表示现在换它休息了。如同前一位保母,这只已经腿酸脚痛的辛苦猎人,在小狼碰不到的岩石突出处,倦曲身体,准备休息。而原来的那只保母站起来,伸伸懒腰,抖抖全身,东闻闻、西嗅嗅,好似想拖延时间,然后这里小便一点,那里留一点粪,再跑到附近的河里啜几口水,然后也许会站在那里发呆数秒钟,可能正在考虑该从哪个方向出发。不过它终究还是必须在错综复杂,交缠如蜘蛛网的狼群足迹中,选一条路走。最初它显得有些踟蹰蹒跚,仿佛脑海中正在衡量怎么去完成眼前艰困的工作。渐渐地,步伐加快,似乎心中疑团豁然解开,胸有成竹地迈向另一段新的旅程。最后终于到达精神抖擞的状态,已经准备好了,像每一只勇敢的狼一样,到遥远的地方去巡曳探险。这时候它已全然了解,身为一只旷野中的狼,这就是它的生活,别无选择,又一次毅然担负起责任,既不自怜,也不蹉跎,以最佳状况出发。同时,在另一方面,那只新保母早已因筋疲力竭,迅速沉沉睡去,它将一直睡、一直睡,等到下一只狼狩猎归来代替它的时候,它才会醒来。由于我们在巴芬岛时,正值那里的盛夏,高纬度地区处于永昼状态,只有白天,没有夜晚。当我盯着手表算时间,见到时针转了一圈又一圈,有一次我真的看着一只累极了的狼,从躺上保母专用的那一块岩石,到下一只打猎完毕,回来接替它的狼出现,一觉足足睡了十八个小时。前九个小时它睡得动也不动,之后曾经醒来抬抬头,作了几次深呼吸,张开嘴,把一直吐在外面的舌头收回去,然后闭上嘴,接着回复睡眠状态,一睡又是九个小时。就是如此周而复始,睡饱了狩猎,狩猎后回来休息,数千年过去,巴芬岛上的野狼就是这样过着单纯而质朴的日子。单纯规律的生活我猜对很多现代都市人而言,我们在巴芬岛上看到的生活,很可能会被认为太刻板、太规律,像是乡下人过的日子。但是我感觉得到,这群野狼却甘之如饴,乐在其中。规律的生活,日常例行的工作,孤寂辽阔的北美冻原带,一年之中有时日不落,有时又漫漫长夜,对于那些专猎北美洲驯鹿的猎人而言,这种固定不变的环境十分具有吸引力。每年到了固定的季节,隔不了几天,一群群猎人似乎就会不请自来,很多都是长途跋涉之后抵达的。先是四处搜寻可能的目标,接着缩小范围,逐步靠近。运气好的话,打到一只,然后扛下山去。至于野狼这种猎人又如何呢?巴芬岛的成年野狼,体型大小还不到巴芬岛成年北美洲驯鹿的一半,而在这个岛上,野狼可以猎食到的大型哺乳类又仅此一种。不过北美洲驯鹿也不是那么容易让野狼予取予求的,尤其不论公母,驯鹿都有长长的角,对野狼来说,它们的爪子还不够大,不够利,抓不住驯鹿。更无法像人类一样,可以用枪、用箭、用矛,从远距离射杀猎物。说实在的,猎杀北美洲驯鹿还真是一件困难的事。几乎大多数人看到这么大的一只庞然巨物,尤其是野生的四蹄动物,根本不敢靠近,更别说去搏杀了,以至于兴致勃勃上山的大有人在,真正抓到猎物的却没看见几个。但是人可以因为胆怯而放弃,野狼却没有这种权利。设身处地想想,假如你是一只狼,就算你内心发抖得像一个胆小鬼人类,仍然不得不抬头挺胸,目光炯炯,直射猎物的颈子,此时你面对的是一只硕大无朋,四蹄飞舞如大锤,恨你人骨,会对你又咬又踢的骇人巨物,而你绝不能回头,必须让它毙命于你的利齿之下。如果侥幸全身而退,又能大快朵颐,本身就是一大光荣。想到这里应该已不难明白,为什么野狼在狩猎之余,喜欢过单纯规律的生活,以蓄养充沛的体力。进驻狼穴附近当我和一群加拿大籍科学家造访巴芬岛时,我们忽然出现在溪流附近,使住在那里的狼群大惑不解,也许对它们而言,我们正是那种不受欢迎的不速之客。先前提到的那一对野狼母子,是最早与我们不期而遇的。前面提过,其中那只小狼在跟海鸥缠斗一番之后,又回到妈妈身边,然后结伴直奔兽穴而去,接着在兽穴边放声高啸。它们显然是想和四散在旷野中的同伴互通声息,因为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它们全部都一起高啸了起来。那声音十分吓人,此起彼落,绵绵延续,也许是想表示坚定对抗我们的决心,也或许是想告诉我们,它们才是这条流域的主人,我们最好离开。它们的啸声开始时低沉,迅速拔高,又慢慢降低,听起来像是由合唱团唱出来的,前一个声音尚未结束,后一个声音已经搭上来了,而且似乎可以在好几个和声点中任选一个,并和谐地融入。效果就像是一个多声部合唱团,不断循环地唱。狼群喜欢这样啸,这一点从它们高啸之前和之后,面部及肢体所表露的兴奋急切之情,就可以看得出来。我相信如此一同高啸的经验,可以强化彼此的向心力。这在人类身上也可以找出类似的例子。当我们面临一些很重要的竞争场合,比如运动竞技或是作战,都会同时高声齐唱,以振奋团队士气。野狼齐声高啸就是这个目的。警告同伴我们一边听着野狼的高啸,一边有一位名叫爱略特(Clive Elliot)的科学家说,那对狼母子因为看到我们的出现,想用叫声把其他的狼召唤回来。但事实却不然。一会儿之后,我们反而相信,这对母子其实是要警告其他的伙伴离我们远一点。后来更发生了奇妙的事,证明我们的猜测不虚。我们待在那里的那段时间内,狼群再也没有踏迸最初避遁我们的地方,我们反客为主,那里成了我们的主要扎营地。即使如此,我们一点也不想威胁到它们,只是在外面放了些香味四溢的诱饵,想引它们靠近。过了不久,它们熬不住诱惑,曾经光临我们那个靠近它们兽穴的帐篷,有一只小狼还高高兴兴地吃了我放的诱饵。不过,真的被爱略特预测中了,它们对我们的主要扎营地,却始终敬鬼神而远之,就好像它们一直记得那对狼母子的警告:如果靠近那里一定会有难以预料、又不乐见的事情发生。事实上,它们的沟通似乎很有效,狼群也一直很遵守这个约定。我们没有一个人了解狼群究竟是怎么沟通的。然而话又说回来,人类对于动物实在还有太多地方完全不明白,沟通仅仅是其中的一项罢了。《狗的秘密生活》——第6章,它们的三角恋情第6章,它们的三角恋情巴芬岛的野狼生活得单纯而规律。相较之下,无论它们喜欢或不喜欢,我家养的狗却生活于高度戏剧化之中。事实上,如果有一群都市里的狗,几只住在一个屋檐下,主人又多多少少让它们照着自己的意愿生活,而它们之间本来并没有血缘关系,再加上它们还不时可以接触到附近社区里的其他狗,那么它们的生活势必充满了变化,并且高潮迭起。在把芬岛,一个看起来全然孤立的狼家族中,谁的地位高,谁的地位低,似乎早已固定,彼此之间的互动关系也十分清楚;而在我家里,情况却截然不同。这一大群狗耗费了绝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目的就是要重新调整彼此之间的位阶,也许它们就是借着这种不断调整位阶,才能避免团体分崩离析。我在巴芬岛观察到的那一群野狼,实际上就是一个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包含爸爸、妈妈、几个成年子女,还有一群新生的狼宝宝。反观我们家里的情况,某些狗之间的关系,充其量只能称得上是朋友,至少一开始它们对彼此都没有深刻的感情,对团体也缺乏共同的认知。这个团体一开始其实再单纯不过了,最初我们只养了一只雄性的巴哥狗,取名为宾哥。它是一个充满自信的小家伙,十分受家人宠爱,而它也知道这一点。我父亲常慈祥亲呢地对宾哥说:“你是个小巨人。”每当这个时候,宾哥就会把前爪轻放在老人家的膝上,抬起头望着我父亲的脸,作为给主人温情的回报。某一天宾哥跑到一辆车子前面,被撞伤了,造成单眼失明。在治疗期间,它表现得非常乖巧讨好,由于它的勇敢亲善、直率开朗,那位兽医竟说出,他想出钱向我们买宾哥。当然我们婉拒了,因为我们都很爱宾哥,不愿意和它分开。先天不良,后天失调在那个时候,我们都以为,我家就只会养这唯一的一只狗,也都没预料到日后竟会养了一群狗。并且,由于它们彼此的互动,就在我们的眼前上演了一出出丰富多彩的“狗生”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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