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话[英] 戴维·伯姆 著李·尼科 编序《论对话》一书是戴维·伯姆关于“对话”(dialogue) 的一部论著,是迄今为止记录其对话理论最为详尽的著作。本书是在同名原书的基础上修改并增订而成的,旨在为对开展对话感兴趣者提供一本实用指南,同时也为人们深入理解和探索伯姆基于对话的世界观,打下一定的理论基础。对话这一形式堪称与人类的文明一样古老。近些年来,围绕着“对话”愈发出现了众多的实践、技巧与定义。虽然没有任何一种方法可以声称自己“绝对正确”,但我们还是能够对各种不同的观点予以区分甄别,从而澄清它们各自的意图所在。基于此,本版本的《论对话》全面阐释了戴维·伯姆在这一领域中所做工作的根本意义、目的与独特性。在伯姆看来,对话是一个多层面的过程,远远超越了传统意义上所指的谈话和交流范畴。它旨在从一个特别的角度,探索人类广泛的体验过程;从我们固守的价值与信仰,到人类情感的本质与作用;从我们内心思维过程的模式,到人类记忆的功能;从社会文化的传递,到历史神话传说的继承,乃至于最终涉及到人类大脑每时每瞬构造体验的神经生理学方式,等等。但或许最重要的是,对话旨在探索人类思维(thought)的作用方式——伯姆认为,究其本质,人类的思维并非是对客观实在完全、真实的再现,它只是一种有限的媒质——生成于集体之中,并在集体之上维持。毫无疑问,这种探索必然会对我们所固守的文化观念、生存意义乃至对自我的认识,提出严格的质疑。从最深层的意义上来说,对话邀请人们去检视关于做人意义上的传统定义是否还能站得住脚,同时让人们通过集体的途径,来探索如何拓展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途与空间。在他作为理论物理学家的职业生涯里,伯姆指出了这样的一个事实:虽然科学探索总是声称在追求“真理”( truth) , 但科学家的个人野心、对己有理论的顽固坚持,以及对传统观念的依赖和维护,却总是在对科学探索发生影响;由此而产生的代价就是,科学中的创新、参与和分享精神被牺牲掉了。有鉴于此,伯姆经常说,普通人也不例外,他们也总是处于意图和行为之矛盾的漩涡之中。这种矛盾不但造成了不良的科学,而且也导致了社会的分化与个人的分裂。这种分裂现象,在伯姆看来,是跨越文化和地理界限的;它弥漫和渗透于所有人类社会之中,程度之甚,以至于我们已经变得从根本上被它所驯化了。为了说明这种分裂现象(fragmentation)的显著性,伯姆经常用手表来举例。当你把手表随机地强行裂解为各个碎片之后,这些碎片与构成手表的零部件显然是完全不一样的。原本各个零部件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有机的联系,可以构成一个整体发挥手表的功能,而分裂成的碎片之间则毫无任何联系可言。与之相类似,人类的一般思维过程也总是倾向于以分裂的眼光来看世界,“把本来并非互相独立的事物弄得更加支离破碎”。伯姆认为,这种认知事物的方式,虽然能够在局部上成功地施加和维护社会秩序,但却必然导致世界上的不同国家之间、经济制度之间、宗教之间、价值信仰体系之间,乃至不同的“自我”个体之间发生根本性的冲突。伯姆之所以主张对话,主要目的就是使人们能够通过理论分析和亲身体验的双重途径,对导致这种分裂现象的活动产生足够清醒的认识。表面来看,对话是一种相对比较简单的活动。参加对话的人数通常在15人到40人之间(伯姆对人数的建议不是固定的)。大家自愿参加,围坐成一个圆圈。首先要对对话的过程与实质进行一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接下来就是考虑大家如何把对话进行下去。由于事先不需要设定任何议程,大家需要花些时间来确定一个(或多个)合适的对话主题。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障碍或挫折。因此在对话的早期阶段,可以通过辅导员来推动对话的进行。但是这个辅导员的角色应当尽快地消失,从而让大家自行决定对话的进程。经验表明,如果能够坚持定期地开展对话,那么不管以什么为话题,大家所习以为常的社会传统习俗和惯例就会逐渐弱化,而每个人身上所带有的各种亚文化差异就会浮出水面。很自然地,人们就会由于各自价值观念的不同而产生摩擦和碰撞,对话的核心就在于此。正是由于这种摩擦和碰撞,使得对话者能够注意到弥漫于群体(group)之中的各种思维假定(assumption),同时也认识到自己本身所具有的思维假定。这些思维假定具有强大的支配力量,其性质与“病毒”类似,有很大的传染性。当我们认识到这点之后,就能对人类思维的分裂性和自毁性产生更新的理解。在这种新认识和新理解的基础上,我们每个人的自我保护心态就会渐趋消失,对话群体中就会萌生进而充溢一种自发的温情和友谊。这听起来好像有点太完美,又似乎有点过于俗套。没错,正是这样。世界各地、各色人等的亲身体验表明,这种演变的效果完全是可以发生的,虽然我们并不能保证它一定会发生。对话的进程很少是直线型的,不像从点甲到点乙那样简单,相反,典型的对话通常是循环式的和递归式的,其进展总是出人意料之外。在对话中人们会经历挫折、厌倦、枯燥、无聊、激动与焦灼,周而复始,无休无止。对话的参与者们只有认真地、长期地坚持开展对话,才能发现对话本身的潜力和创造力——亦即暴露人类深层意识结构的能力。在对话中,一个人需要付出巨大的注意力来留心自身的思维假定和反应倾向,以及它们对自己所产生的微妙影响,同时还要感知并认识到整个对话群体中所出现的类似问题。伯姆曾强调指出,这种注意力(attention ),或把它称做意识(awareness),并不需要你去积累相关的知识或技能,其目的也不在于去“纠正”对话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切地说,它的本质与好奇心类似,要求人放松心态,不预作判断和取舍,从而使人们能够以全新的角度和透彻的眼光来看事物。急功近利的对话通常都忽视了对这种注意力的培养。而在伯姆的对话方法中,它则是一个核心的要素。人类思维的紊乱性似乎无迹可循。心忧及此,伯姆和其他志同道合者一起对此进行了探索。其中之一是著名的印度教育家和哲学家克里希那穆提(Jiddu Krishnamurti)。他们最关注两点:其一,思维这一现象从其根本上来说,是集体性的而非个体性的;其二,在“观察者和被观察者”(the observer and the observed)之间存在着一种悖论(paradox),传统的内省法和自修法是不足以理解心理的真实本质的。这两点也构成了伯姆对话理念的另外组成部分。此外,伯姆还与英国精神病学家德马赫(Patrick de Mare)探讨了沟通与对话的本质问题。德马赫医生针对群体提出过许多观点,其中主要有两点被伯姆用于完善他的对话概念。其一是不受个人情感所影响的友谊,即“纯粹友谊”(impersonal fellowship),指的是在对彼此的个人历史并无充分了解的情况下,群体成员之间所诞生出的真正信任和坦诚。其二是“微文化”(microculture)理论,指的是由20人以上组成的群体可以成为整个文化系统的一个小型样本,这个样本代表着各种各样的文化观念和价值休系。与此同时,伯姆自己也在不停地进行探索。他和妻子萨拉(Sarah Bohm)周游于欧洲和北美之间,以科学和哲学为主题举办研讨会。在1984年春天于英国米克勒敦市(Mickleton, England)举办的一次研讨会上,他萌生了关于对话的另外两个观点,一是在对话群体中共享意义(shaled meaning with a group) ,二是不预设目的或议程而开展对话。伯姆是这样描述这次研讨会的重要性的:周末时,大家都期待围绕对话的内容来开展一系列的讲座、交流和研讨,最后终于发现对话本身其实涉及到一些更重要的事情——大家领悟到,对话的过程应当是让各种不同的意义在全体参与者之间自由流动。在对话中,人们最初只是表达他们各自固定的立场,牢牢地维护自己的见解;随后他们意识到,维持群体中的友谊氛围比固守自己的见解更重要。这种友谊是纯粹客观性的,它的建立与对话者之间是否具有密切的私人关系无关。由此而出现了一种新的心态,这种心态立足于共同意义的建立和分享,而这种共同意义则在对话的过程中不断地得以萌生和改造。这时候人们不再对立,但也不能说达到了彼此交互作用的地步;事实上他们开始一起参与并分享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共同意义之库。在这一过程中,群体无需为对话预先设定任何的目的,目的可以在对话的过程中随时自发地生成和改变。群体成员之间由此而进入了一种新型的动态关系之中,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被拒绝发言,任何特定的对话内容都不会被排斥。在上述原则指导下,我们就可以开始探索对话的种种可能性与潜力。照此坚持下去,我们更有可能去改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进而改造源生这些关系的意识之最终本质。基于此而产生了关于对话的一个关键性的定义:对话除了旨在探索我们的日常关系和交流方面的问题之外,还旨在从本质上来理解意识(consciousness)。这一定义为我们发现对话的关键成分提供了一个基础和参考。这些关键成分包括:意义之分享、集体思维的本质、分裂现象的普遍性、注意的功能、微文化环境、不预定目的之探索、客观性的纯粹友谊,以及观察者和被观察者之间的悖论,等等。伯姆关于对话的见解不落俗套,内容广泛而深入。但是,正如伯姆本人所强调的那样,对话是人与人直接面对的过程,不要把它当成是理论探究或苦思冥想。在日益抽象化的社会和数字技术无孔不入的时代,正是这种坚持直面人生种种纷扰的精神,或许才是伯姆最具革命性的观点所在。伯姆持续不断地修订和完善他的对话理念,直到于1992年去世。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留下了一些新的论述。此外,他还有大量的论著散见于几各处,最早的甚至可以追溯到1970年。这些论著已经成为对话的理论基石,对对话的发展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本书首次把伯姆关于对话的著述遴选成册,以供人们从更多方面来考察伯姆在这一领域所做的工作。本书所收录的著述来源于两个方面。第1章“论沟通”和第4章“问题与悖论”是伯姆分别于1970年和1971年所撰写的短文。两者均最早发表在英国克里希那穆提信托基金会的会刊上。本书的其他章节则主要取自于1977年到1992年间在加利福尼亚州欧介市(Ojai,Callifornia)所举办的研讨会和其他小型会议上的发言材料。因此,本书集伯姆即席发言与精心撰写的论文于一体,其目的在于从总体上来介绍对话理论,并对对话理论中涉及的一些核心论题提供相应的参考文献。读者可以先看第2章“论对话”,作为入门的指引;同时参考阅读其他的章节.以便对第2章中所点到的问题予以深人的了解。第1章“论沟通”是伯姆早期关于对话意义的见解。其中特别提到,在科学家和艺术家的工作中,以及在普通人的日常交流过程中,人们必须做到能够敏锐地感知语言交流和理解过程中所出现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现象。这篇文章在“倾听”(listening)问题上也颇有先见。在对话过程中,听的问题经常被误解。对话中的“听”乃是倾听,通常是指详尽、认真、入神、敏锐地感知和领会他人所说的话及其意义。这确实是对话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伯姆在这里还描述了另外一种类型的听,即对说话意图的错误理解能够立即导致另外一种新意义的产生。领会这一点对于理解伯姆所说的对话中“意义之流动”(flow of meaning)至关重要。第2章“论对话”全面阐述了对话过程的基本原理,同时也与对话的实践事宜予以了详细的说明。它介绍和解释了对话的一些基本概念,如悬置自身的思维假定、对对话进程的敏锐感知、基于“必要性”而产生的冲动等。此外,也检视了对话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并指出如何运用这些困难从而加深对对话过程的理解。伯姆还提出了他关于“对话的洞察与远见”,认为如果能够面对问题的根本实质,那么我们就能够把那些毫无意义的群体活动改造成为充满才智的集体情谊。在“集体思维(collective thought)的本质”一章中,伯姆提出了“知识库”(pool of knowledge)的观点。知识库是人类经过长期进化和积累而成的,既包括内隐知识,也包括外显知识。伯姆认为,我们正是通过知识库来感知和认识世界,并对自身的活动及事件赋予一定的意义,乃至形成我们自身的个性。这种知识,也可以把它称做思维或思想,就像病毒一样,可以独立运行于任何个体,甚至任何特定的文化体系之外。从这个角度来说,当我们试图通过分析自我来解决问题,或者通过把恶的品性归罪于“其他”群体或个人而试图解决问题时,其效果是很有限的。因此伯姆主张以新的方式来关注思维的运动过程,要求我们去审视自己先前所曾忽视的地方。他把这比做一条源头始终处于污染状态的河流,认为消除“下游”的污染是不能彻底把问题解决的。真正的解决方案乃是去分析源头的污染是如何造成的。为了说明思维是如何不停地被污染的,伯姆作了进一步的探索。他指出,人不断地从外界获得对事物的感知和认识,这些感知和认识被融入到记忆之中,进而生成对事物的表征(representation)、而这些表征则又无时无刻不在指导着我们的经历与体验。这些表征的建立是一个自然发生的过程,对人是很必要的。但是,它也正是造成集体思维紊乱的一个核心因素。伯姆认为,我们对事物的表征是基于记忆的,而记忆本身只是对现实的映射,其真实性并未得到充分的验证。我们不是把表征当成行动的相对指导,而是把它们当成是对客观实在的真实再现,这就是问题的本质所在。一旦我们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的表征绝对正确的话,这些表征就会被我们当做现实“呈现”出来;除了遵从和执行它们之外,我们别无其他的选择.针对这一点,我们不要试图去改变表征的发生过程(事实上也不大可能做得到),而是应当认真关注这样一个事实,即对于任何已经形成的表征,即使我们本能地把它们当成是“现实”,或许它们并不完全地真实或正确。从这一点出发,我们也许就能够做到深思熟虑,明辨那些从根本上来说就是错误的表征,敏锐地感知它们并予以摒弃,同时对于新形成的表征做到明察秋毫。但是最大的挑战,在伯姆看来,也许应当是对那些在集体中所隐匿形成的表征加以认真的关注。在“问题与悖论”一章中,伯姆指出,在实践和技术领域里,我们典型的做法总是先确定一个意欲解决的问题,然后通过系统的方法来找出解决的方案。但是,一旦涉及到事物之间发生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范畴时,无论这种关系和作用是内部性的或外部性的,这种提出“问题”以待解决的做法就会造成根本性的矛盾。对于实践中所发生的问题,要解决的“事情”是独立于我们而存在的(比如,设计出更好的远洋轮船)。但心理上所出现的困难则与此不同,它不是独立存在的。假如我意识到自己喜欢被人奉承,并把这视做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那么在我的内心当中就对“我自己”和“喜欢被人奉承”作了区分,而在事实上,这种区分是不存在的,在自己内心里,我似乎至少是由两部分欲望构成的:一种欲望是去相信别人所说的奉承话,另一种欲望则是不要去相信别人所说的奉承话。这样的话,我就处于矛盾的交织之中,从而陷入迷乱的怪圈,试图去“解决”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却与技术性问题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伯姆认为它其实并不是问题,而是悖论。悖论是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的,所以需要用一种新的途径来处理悖论,这就是对悖论本身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而不是总想去努力地消灭“问题”。在伯姆看来,把问题与悖论混为一谈是很普遍的事,它发生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和角角落落,从个体到全球范围内无处不在。“观察与被观察”一章继续探讨我们内心体验的悖论特质。伯姆特别指出,在我们内心中似乎总存在一个“中心自我”(central entity),这个“我”能够进行观察和行动。比如,如果我看到自己生气了,那么这个“我”就会试图去改变“我的怒气”。这时候,“我”就以观察者的身份出现,而“怒气”则成为了被观察的对象。伯姆认为,这个观察者主要是由于人的思维假定以及种种体验的作用和运动而形成的,怒气当然也是人的体验之一。由于习惯的驱使、注意力的缺乏以及文化认同等诸多的原因,它被赋予了“我”的身份,仿佛作为一个实体而存在。这个内心自我的存在被赋予了极高的价值,并由此而形成一种保护性的机制,只允许它以“观察者”的身份来审视身心内外的各种“问题”,但不允许对它这个观察者本身的性质进行持续的关注。心理活动的这一局限性乃是造成普遍性思维紊乱的另外个因素。“悬置、身体与本体感受”一章针对人的注意和意识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对集体舆论的过分倚重,不以事实为依据的表征,以及观察和被观察之间所形成的错觉,均会造成人心的紊乱。注意的潜力就在于它能够拨开云雾现日月。伯姆认为,人可以做到把自己关于事物的思维假定暂时“悬置”(suspend)起来。他既可以靠自己做到这一点,也可以通过在对话的进程中实现这点。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心里觉得某个人比较蠢,是个白痴,那么你该怎么悬置起自己的这一念头呢?关键有两点,首先,话到嘴边忍住,不把它说出来;其次,也不要在内心里刻意来压制自己的这个想法。通过做到这两点,思维的效应,即“你是个白痴”(会引起激动、恼怒与愤恨)这个想法,既可以不受限制地呈现它本来的面貌,但又完全处于你的观察和视野之内。你并没有把它与自己完全认同于一体。换言之,要想悬置思维假定或反应,你就既不是去全面抑制它的发生,也不是任由它随意地出现,而是要全面、深入地柱意它。在悬置过程中,人身体的作用非常重要。如果一个非常强的内心冲动被悬置了起来,它就必然会在生理上有所反映——如血压升高、肾上腺素分泌、肌肉紧张等等。类似地,还会导致一系列情感反应的出现。所有这些思维、情感,以及机体的反应,在伯姆看来,都隶属于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是,它们维系彼此存在的表现方式却是不一样的——思维上形成了一个想法,反应出来的可能是脖子那里的疼痛;同时你内心中的那个我则总在观察着这一切,并试图把它们通通管理起来。在这一现象的背后,其实还隐含着另外一个思维的假定,即认为所有的困难都不是出于自我,而是源自于外物,是由“其他”的东西、由“别处”的东西所导致的。鉴于此,伯姆提出,我们或许可以通过“思维的本体感受”(proprloception of thought)来直接打破这一令人迷乱的怪圈。从生理角度来讲,本体感受旨在为身体提供自身机体活动的即时反馈。比如,人不用有意地控制身体的运动就能够随意地走来走去。进一步来说,人还能够区分源于体内的反应以及源于体外的作用。如果你举起了自己的胳膊,你马上就能知道是自己在举而不是别人在替你举,绝对不会弄错。但是,人对自己内心思维的运动过程却缺乏即时的反馈。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当我们遭遇困难时,会归罪于身外的环境,但事实上却主要是由于我们的思维所导致。伯姆认为,如果能够做到悬置内心的思维假定,我们也可以使思维像身体那样,具备本体感受性。在“共享性思维和无限性”一章中,伯姆探讨了“平实思维”(literal thought)与“共享性思维”(participatory thought)的关系问题。平实思维以实用为目的,以结果为导向,旨在按照“事物的原本面貌”来单独、清楚地描述各个事物。这种思维在当前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科学思维和技术思维。伯姆指出,虽然自文明诞生以来平实思维就居于统治性的地位,但人类却存在着另外一种更加古老的感知和思维形式,即“共享性思维”。它蛰伏于我们的意识深处,偶尔会活跃表现一下。在这种思维模式里,各个事物之间不存在明确的界限,它们彼此可以互相弥漫渗透:万物之间都存在着一种潜在的互相联系,我们对世界运动的感知乃是对某些永恒本质的参与和共享。伯姆认为,时至今日,许多部落文化里仍然保留着这种共享性思维。虽然伯姆承认这种共享性思维容易导致心理投射,乃至出错,但他仍坚持认为,就其核心本质来说,共享性思维具有能够洞悉事物之间层层联系的能力:这种能力,正是平实思维所缺失的。在伯姆看来,共享性思维与他关于内寓之界(implicate order)的观点并无二致。根据他的内寓之界理论,我们所看到的各种现象其实均可以被理解为某种深层自然运动的一种短暂外现,而且始终处于不断“内蓄”(enfolding)与“外显”(unfolding)的循环之中。他认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关键,应当是认识到平实思维和共亨性思维各自的优点和局限。他呼吁人们去重新探索二者之间的正确联系,认为对话尤其适用于进行这种探索。最后,对于思维本身是否能够理解他所称之的“无限性”(the unlimited) ,伯姆发出了质疑。无论任何类型的思维都只是对客观世界进行的抽象和概括,在其本质上它是有限的,永远也无法逼近“我们存在的根基”(ground of pur being)——而这个根基则是无限性的。但与此同时,人类内心中天生就固有一种需要,想去理解和认识人类所赖以生存的这个无边无际的“宇宙”(cosmic dimension) ,并与这个宇宙发生联系。伯姆认为,要解决这种人与宇宙之间的分隔问题,就需要运用人的注意力(attention)。注意力与思维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在本质上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因此能够领会并理解“无限性”的精妙本质。在他的探索中,伯姆使用了大量的比喻性和推断性的语言。同时他也坚持认为,如果我们想结束充斥于当前世界中的分裂现象,那么就有必要对意识的本质和“我们存在的根基”进行持续不断的探索。他坚信这种分裂现象并非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而是根源于我们思维过程的紊乱性。他认为,人类对自身思维紊乱性的探索是没有止境的,同时他也拒绝在人的个体、集休乃至与宇宙三个维度之间划定明确的界线。正是在这一点上,对话——作为检测主观知识有限性的试金石——为人类提供了一条全新的康庄大道,用于重建我们自己与他人以及与我们所栖居的世界之间的种种交流、沟通、关系与联系。李·尼科于1995年11月1.论沟通过去几十年来,现代科技发展一日千里,广播、电视与飞机、卫星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网络连通全球,使得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几乎可以在瞬时之间彼此相连。然而与此相对应的,则是人与人之间感觉日渐隔阂,彼此间的沟通以空前的速度,变得每况愈下。国与国之间由于经济与政治制度的不同,除了动武之外,无法正常地进行交流。即使在一国之内,不同的社会阶层与群体也做不到相互理解。“代沟”无处不在。老年人和年轻人之间无法沟通,即或有之,也不过是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学校里师生之间无法沟通,学生总觉得老师所灌输的知识在实际生活中一无所用。我们每天所接触的广播电视,所阅读的报章杂志,说得好听些,不过是些支离破碎、无关痛痒的花边新闻;说得难听些,常常误导视听,导致社会混乱。人们普遍不满于这样的现状,因此关心如何解决这种通常所说的“沟通问题”(the problem of communication)。但注意观察一下就会发现,虽然大家都在想办法,但不同群体的人们却互相听不进别人的声音。求沟通而不得其道,于是人们就会变得更加困惑、沮丧,甚至干脆不再去寻求理解与信任,转而继续诉之于暴力与争斗。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在恶化,阻止沟通恶化的努力反而使情况变得更糟,这就是我们所面临的现实。在此局面下,我们是否可以暂停自己的思维,转而去分析沟通问题的产生,是不是源于我们人脑内部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是不是因为我们在思索和探讨沟通途径这一问题上的无知与淡漠,导致了我们无法采取有效的行动从而结束当前所面临的沟通困境?在开始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分析“沟通”(communication)一词的含义。英语的communication源于拉丁语,意思是“to make something common ”(传递或交流信息使之得到公认)。譬如,以尽量准确的方式把信息或知识从一个人传递到另一个人,一个人教会另一个人如何执行一定的程序操作,等等。这种阐释适用于众多的场合。工业与技术上的沟通均依赖于此。但是,仅以这种解释来说明沟通的意义并不能涵盖沟通所代表的方方面面,比如,两个人之间所进行的对话。在对话时,一个人所说的意思,与别人所理解的意思,通常并不一致。两者之间会相似而不会完全相同,既存在相似性,也存在差异性。因此,一个人可以从别人对他的反应中,发现自己所要表达的与别人所理解的之间的不同之处。他进而就有可能在自己的观点和别人的反应基础上,产生新的想法。如此反复进行下去,就不断地会有新的认识与观点出现,并逐渐地得到两个人的公认。在对话当中,每个人都不试图把他所知道的观点或信息强加于人。相反,可以说是两个人共同去认识,并形成新的共识。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不带任何偏见、无拘无束地互相倾听,而且不试图对对方施加影响。每个人所关心的惟有真理,因此他可以随时抛弃自己的旧思想与观念:而在必要的时候,又随时可以接受异己之见。反之,如果只想把自己的想法灌输给别人,或者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别人的观点;不管别人说的是否有道理,都固执己见,那么就根本无法进行沟通,因此也就必然会导致上文所指出的那种无法解决的“沟通问题”。显然,上面所描述之沟通存在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果人们希冀合作的话(cooperate,字面意义就是一起工作:“to work together”),他们必须创造出一些共同的东西,即所谓共识。这些共识是在他们相互的探讨与共同的行动中逐渐形成的,而不是由所谓的权威人士传达给他们的。在后面一种情况下,他们只不过是权威人士所支配的工具而已。即使是无生命的物体以及自然界,也存在着与沟通类似之道。以艺术家为例,通常认为艺术家是表现自我的,他把自己内心深处的东西以外物的形式表达出来。这样的说法正确吗?事实上是不够准确或完整的。艺术家的作品最初只是一个雏形,与他所真正想表现的只是相似而已。通过发现作品与他脑中所想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所在,他不断地对作品进行修改和调整,直到与他脑子中的想法完全吻合。这个过程就其实质来说就像两个人之间在进行对话一样。科学家与自然之间(以及与他们的同类,即人之间)也进行着类似的“对话”过程。当科学家有一个想法时,就通过观察来证明。当发现他所观察到的只是与他脑中所想的相似而不是相同时(通常都是如此),他就会通过分析这些相似性与差异性之处来形成新的想法,并再次予以印证。如此往复,就会不断形成新的认识,最终观察的结果与科学家的想法达到一致。这一点也同样可以延伸到人类的实践活动中。社会结构的诞生,就是人类和他们所居住的环境之间不断趋于一致协调的结果。如果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想和睦相处,我们就需要做到自由地沟通,并努力使任何人都不固执己见。但是,为什么实现这样的沟通在现实当中是如此的困难呢?这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微妙的问题。也许可以这样说,当一个人想做某件事时(不仅仅是讨论或想想而己),他倾向于主观认定自己已经听取了别人的意见。如果有问题,那么一定是出在别人身上。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不能反求诸己是很自然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当自身的观念出现矛盾时,我们总不愿承认和面对。因此问题的本质在于我们对自身的矛盾之处“无动于衷”。弄清我们自身的“问题”就至关重要。以警醒之心观察自己,我们就会发现,当问题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我们在心理上就会出现一种短暂的恐惧感(fear),阻止自己触及这些问题;或者会产生兴奋感(pleasure ),导致注意力被转移到其他问题上去。我们总能够把干扰自己的问题搁置一边。结果是,当一个人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在听取别人意见的时候,在他的潜意识里实际上仍然是在固执己见。当我们共同探讨问题,或者及至一起行动的时候,我们每个人能否意识到,正是我们自身潜在的恐惧和欢乐,妨碍了自由的交流与沟通?认识不到这一点,单纯命令大家去倾听将毫无意义。但是,如果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那些“妨碍”沟通的因素上去,同时每个人也都全神贯注于正在沟通的内容中来,那么我们就有可能一起去认识、创造并形成新的共识。这些共识对于结束当前个体与社会中那些无法解决的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2. 论对话通常情况下,我们启动对话的方式是先就对话本身进行交流和沟通——比如讨论一下我们为什么要进行对话,对话对我们有什么意义,如此等等,假如在大家对对话本身的含义还无甚了解的情况下就把人召集起来,不是一个明智的举动。虽然你可以这样做,但紧接着你就必须确保大家会把对话继续下去,不然就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如果你打算以对话的形式来开会,那么我建议首先要让大家花点时间对对话本身进行座谈或研讨。那些感兴趣的人可以随之把对话继续下去。同时你一定不能去担心自己究竟是不是在真的进行对话——这实际上也是阻滞对话进行的因素之一。对话本身可能是混杂有多种因素在内的。所以接下来我们就要花点时间来谈谈对话——它的本质到底是什么?我在使用“对话”这个词时,与通常的用法稍有不同。一般情况下,探讨语汇的派生意义常常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词汇本身。英语的“对话”(dialogue)一词源于希腊词“dialogos”。Logos的意思是“词”(the word) ,或者按照我们的理解来说它代表着“词的意义”(即meaning of the word)。Dia的意思不是“两”个(two),而是“穿越”(through)。因此对话并不仅仅局限于两人之间,它可以在任何数量的人之中进行。甚至就一个人来说,只要他抱持对话的思维与精髓,也可以与自己进行对话。这样来理解对话,就意味着对话仿佛是一种流淌于人们之间的意义溪流,它使所有对话者都能够参与和分享这一意义之溪,并因此能够在群体中萌生新的理解和共识。在对话进行之初,这些理解和共识并不存在。这是那种富于创造性的理解和共识,是某种能被所有人参与和分享的意义,它能起到一种类似“胶水”或“水泥”的作用,从而把人和社会粘结起来。与对话相对众的词是“讨论、辩论”(discussion)。它与“percussion ”(撞击、冲击)和“concussion ”(撞击、震荡)具有相同的字根。它的真正含义是打破、分裂(break things up)。它的重点在于分析。当存在众多观点的时候,当每个人都提出自己与众不同的观点时,人们就通过讨论或辩论来进行分析,从而把种种观点各个击破。这样做显然有其自身的价值。但是,由于它不能使我们超越自身已有的观点,因而又存在局限性。我们可以把讨论和辩论比做打乒乓球,人们争来争去,目的都在于让自己的观点占上风乃至取胜。你或许会去吸收一些他人的观点——或者你赞同别人的某部分观点但反对其他的观点——但你最根本的想法是在辩论中胜出。讨论和辩论的目的通常都在于此。对话则不同。在对话过程中,没有人试图去赢。对话本身有着另外一种不同的精髓。它追求的结果是一赢俱赢。在对话中你不会试图去赢取对方,也不会强求让别人接受你的观点。相反,我们通过对话,来发现任何人身上可能出现的任何错误,从而使每个人都从中受益。这样一种状态称做双赢,它无须在你我间分出个高低或输赢——不管是我赢你输,或者是我输你赢,都不需要。因此,对话并非单纯是人们坐到一起来开会而已,它远远超出了这个范畴。在对话中我们不是互相对抗,而是共同合作。在对话中,人人都是胜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许多被标榜为“对话”的,很显然其实并不是我所指的这种对话。比如,美国人通常认为他们善于对话,但其实他们的对话是非常有限度的。准确地说,他们更多的是在讨论或辩论——或者称之为交易(trade-off)或谈判(negotiation)——而不是对话。他们只是善于在小问题上做交易,却从来没有真正质疑和反省过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些最根本思维假定(fundamental assumptions)。人们总是在谈判桌上喋喋不休地争论究竟该拥有多少核武器,但却从未认真地讨论过“拥有多少核武器”和“是否该拥有核武器”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人们只是想当然地认为,这个问题是不可以谈的、是不能谈的——是不可以作任何更改的。因此他们关于核武器的讨论就不够严肃,或者至少说不够认真。许多我们称之为“辩论”或“讨论”的东西都不够严肃认真,原因就在于我们想当然地认为许多事情都是不可谈判的,是不能触及的。于是人们干脆就不碰它们,甚至连谈都不愿谈及它们。我们的问题就出在这里,虽然并不仅限于此。那么,为什么我们需要对话呢?人们在一个小团队中甚至就已经觉得很难进行交流。而在三四十人以上或更多人的群体当中,除非事先设定一个目标,或者有人来引导,大家更是感到沟通的困难。为什么会这样呢?一言以蔽之,我们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思维假定(assumption)和观念(opinion)。这些假定不但包括那些微不足道的假定,还包括植根于你内心深处关于事物看法的最根本思维假定,比如关于生命意义的假定、关于个体利益的假定、关于国家利益的假定、关于宗教兴趣的假定,以及关于哪些是对你最重要的事情的假定,等等。当这些意识深处的思维假定受到挑战时,人们总是会不自觉地去保护和捍卫它们,而且极易情绪冲动。关于这一点,我将在后文中予以详细的探讨,这里仅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数年前我们曾在以色列组织过一次对话会。当时大家正在谈论政治问题,有一个从旁经过的人表达了他的看法。他说,“犹太复国主义造成了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紧张关系,这是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虽然他说话的语气很平和,但已经有人无法忍受,勃然大怒了。他拍案而起,血脉贲张,眼珠溜圆,说道:“没有犹太复国主义,我们的国家会分崩离析的。”这个人存在着一个基本的思维假定,另一个人同样也有他自已的思维假定。这两个人的思维假定之间发生了真正的冲突。由此而引出的问题就是:“怎么办?”你可以看到,正是由于这些各种各样的思维假定,才造成了世界范围内的政治风浪。与政治上我们必须面对的那些思维假定相比,我刚才所举的例子则是小巫见大巫了。其中的关键之处,在于我们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思维假定。这些思维假定不但涉及政治、经济或宗教方面,而且也涉及我们人生的基本问题,诸如如何做事、如何生活,不一而足。我们也可以把这些思维假定称做“看法、意见或观念”。一个看法、意见或观念就形成了一种思维假定。我们可以用多种方法来表述自己的看法、意见或观念。医生诊病时会形成自己的治疗意见,这个治疗意见就是他基于事实基础上所能做出的最好的思维假定。但是,他也可能会说:“噢,我还不太确定,还是再听听其他医生的意见吧。”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好医生,就不会固执己见。即使其他医生的意见与他的不一样,他也不会像那个犹太复国论者那样跳起来去争辩说:“你怎么能说我的意见不对呢?”医生的意见是基于理性判断之上的。但大多数人却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容不得异己之见,一定会竭力维护自己的观点。换言之,人总是把自己与思维假定拴在一起,他的利益得失均与之紧密相连。对话主张破除潜隐于我们思维假定背后的种种束缚。它不单单要对思维假定本身进行探索,更要对形成这些假定的思维过程予以深入的探究。对话与思维人总有各种各样的看法、意见或观念,它们均源自于你的经历,包括你的道听途说。概括地讲,它们是你以前思维的成果和结晶。认清这一点非常重要。你曾经历的所有一切,都被深深地烙入了你的记忆之中。你的种种看法、意见或观念已经与你浑然融为了一体。当你的意见受到质疑时,就会不由自主地为自己辩护。但是,这样做有道理吗?如果你是对的,就用不着这么敏感,也无须来为自己辩护;假如你错了,又何必固执己见呢?关键原因在于,当你把自己与自己的看法、意见或观念视为一体时,别人所质疑的本来只是你的意见,但你却觉得别人似乎是在质疑你本人,所以你要奋起为自己辩护。在这个时候,原本不过只是你的一己之见,于是就被你奉做了“真理”(truth)。但事实上,所谓你的意见或看法,其实只不过是你自己的思维假定,仅仅出自于你自身的经历而已。你通过或老师、或父母、或读书、或者其他的途径形成了它们。然后再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你把它们与自己视为一体,并因此而为它们争辩。对话的目的就在于对思维的全部过程进行探索,进而改变人类在集体中的思维进程和方式。我们通常都忽略了把思维视做一个过程。虽然人类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思维,但只偏重其内容,而忽视了其过程。为什么人们要对思维问题予以关注?原因就在于,任何事情都需要人们去注意它,就好像机器若不监控其运行就会死机一样。同样的道理,人的思维也是一个过程,也需要去予以关往,否则就会出错。人类思维的过程及其结果总是麻烦多多。这里我会尽量多举几个例子来予以说明。其中之一是分裂性(fragmentation)。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思维。人在思维时总是以解剖的方式来分析事物的,我们通过思维把事物分解成为各个部分。虽然现实当中,世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但出于方便剖析的原因,我们会单独选取某些特定的部分,并把这些部分与其他部分区别开来。随后,我们会赋予这些被挑选出的部分以某种特殊的重要性。我们通过思维建立起各个不同的国家,一旦这些国家成立之后我们随即又赋予它们至高无上的地位。同样地,宗教的分离也是源于人们的思维,宗教间的隔阂也是我们思维的结果。家庭也不例外。我们建立家庭的方式与途径也完全取决于我们是如何思考这个问题的。作为思维的难题之一,分裂性还有更深层的起因。这个起因就在于,尽管思维本身非常活跃地在发挥作用,但它却认为自己什么也没干——它认为自己只是如实地向你报告事物的本来面目。然而事实上,思维却影响和决定了我们身边几乎所有的事物——房屋建筑、工厂、农场、道路、学校、国家、科学、技术、宗教——无论你能想到什么。一切的环境与生态问题也都是源于我们的思维。我们想当然地认为世界就是供我们开采利用的,地球的资源是无穷无尽的。我们甚至会天真地想,不管人类如何糟蹋环境,所有的污染到时候就会全部消失。当我们遇到“问题”时,不管是环境污染、二氧化碳,或是诸如此类的任何问题,我们会对自己说:“应当把这个问题解决掉”。但与此同时,我们却不思改变原有的思维方式,从而不停地在生成同样的问题——不是说某一个具体的问题,而是说同一类型的问题。如果我们总是想着地球的存在就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利益和需求,那么就会变着花样地来开采它,环境问题就不会有终结的时候。即使我们有可能做到清除污染,但假如方法不对,就有可能同时制造出诸如经济混乱之类的其他问题。有人说我们可以搞一搞基因工程。但是,想想普通的技术就已经给人类带来了如此众多的难题,那么假如我们继续原来的思维模式,诸如基因工程之类的技术又将把人类引向何方呢?须知人们会利用这种技术来做任何他们所想得到或满足其好奇心的事情。其中的关键在于:思维导致了某种结果的出现,但却认为这个结果与它无关。这是真正问题之所在。非但如此,思维还认为其中的某些结果非常重要和有价值。譬如,思维导致了国家的出现,国家因此而被赋予至高无上的价值,可以凌驾于几乎任何事物之上。宗教也与此类似。到了这个时候,思维就不再自由了,它的自由性受到了妨碍。因为如果国家利益是最高的,那么我们就必须永远地认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你会因此而迫使自己这样想。进而你会形成一种内驱力,同时你也希望其他人也都形成这种内驱力,从而继续以这种方式来思考国家、宗教、家庭或任何被赋予极高价值的事物;同时还要为之辩护。但在辩护之前,你一定会首先想到辫护这件事本身。你或许会对自己想要辩护的内容提出质疑,但同时你一定会把这些质疑置之不理。在这个时候,你就产生了一点点的自欺心理——对于那些不想接受的事情,你会找理由说它们不对,甚至歪曲事实。思维总是想方设法来为自己的基本假定辩护,哪怕这是些错误的假定。由于问题的根源在于思维本身,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对思维加以认真的审视。通常情况下,当你面临问题的时候,你会这样想:“我必须考虑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我这里要指出的是,真正的问题乃是你的这种思维。有鉴于此,怎么办?我们须认识到,思维存在于两个不同类型的层次上——即个体思维和集体思维。作为个体的我虽然能够思考各种各样的事情,但是我的众多思维却是集体作用的结果。事实上,大多数的思维都是源自于集体之中的。语言本身乃是集体性的产物。我们的各种基本思维假定也大多来自于社会之中,这些思维假定包括我们对社会运转的认识、我们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人与人的关系、社会组织机构等等。我们既应关注个体思维,也应对集体思维予以同样的关注。参与对话的人通常来自于不同的社会背景,他们的基本思维假定和观念也有典型的区别。不管在任何对话群体中,你都可以发现众多既不为我们所知、又全然各不相同的基本思维假定和观念。这可以归结为文化(culture)问题。社会文化中总是存在着众多不同的看法、意见、观念和思维假定,正是它们形成并维系着这种文化。在社会大文化的氛围中还同时存在着互不相同的各种亚文化群落,这些亚文化可按或民族、或经济状况、或种族、或宗教、或成千上万的其他标准来区分。当来自不同文化或亚文化的人们聚到一起时,注定带有各种不同的思维假定和观念。然而他们却未必能意识到这一点。因此当别人说他们不对时,他们会不由自主地维护自己的思维假定和观念;即使仅仅是观点上的差异,他们也总是倾向于为自己争辩。如果我们总是为自己争辩的话,那么就无法进行对话。但问题在于,我们为自己争辩时,通常是处于无意识的状态。我们很少有目的地这样做。偶尔我们会意识到自己是在为自己争辩,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却意识不到这一点。我们只是觉得真理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因此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说服对面这个蠢家伙:“你错了。”现在看来,这是世界上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而且不可避免。但是如果你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反而还要继续这样做下去的话,我们就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良好的社会。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各持己见乃是民主之道,这是不对的。如果每个人都有与众不同的意见,那么所谓民主将只不过是各种观点之间的纷争而已。强者虽会从中胜出,但强者未必正确;甚至没有任何人是正确的。这样的话,即使我们有心做事,也难以做好。不管是人们坐到一起来对话,或者法律的制定者们试图坐到一起,或者商人们试图坐到一起,在诸如此类的情况下,均会产生这个问题。如果人们必须一起来做某项工作,就会发现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想法和思维假定,从而使得工作很难完成。大家甚至会争吵不休,弄得气氛紧张。事实上,在大企业和大机构工作的人都会遇到这种问题。高级主管们各有自己的一套想法,互相合不来,从而导致企业运转失去效率,赢利下降,使企业状况日趋恶化。于是就有人试图建立起对话的渠道,使得企业的高层主管们能够互相沟通和交流。如果政治家们也能这样做,可谓于民幸甚。宗教人士是最难聚到一起的。不同宗教派别之间的思维假定实在太牢固了,我实在不知道任何两种宗教,或者甚至同一宗教的不同门派之间,一旦出现分裂之后还能够再次走到一起的情况。比如,数年来基督教一直在谈论如何统一,但迄今为止仍然是一成不变。他们的确是在谈、在说,而且互相之间的距离似乎更拉近了一些,但也仅此而已。虽然他们谈团结、谈统一、谈博爱、谈其他,但是另外的一些思维假定却更具影响力,并且深深地植入了他们的脑海中。有些试图走到一起的宗教人士尽管很真诚,而且是非常的真诚,但是他们却力不能及。科学家们也处于同样的境地之中。每个人对真理都持有不同的见解,并因此而互不信服。有时候,他们也会因自身私利的驱使而争吵不休。一个在制造了大量环境污染的企业供职的科学家会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而宣称污染不会给人类造成危害。但同时也会有另外一些科学家会竭力证明污染为害甚重。他们这样说也同样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当然除此之外,的确也有公正的科学家,能够以真正无私的态度来对各种观点予以评价。科学被认为应当致力于发现真理和事实,而宗教则被认为是献身于追求另外的一种真理以及博爱。但人们的自私自利心理与思维假定却控制了他们的一言一行。我们并不打算在这里去对他们作出评价。我们所关注的,乃是人们的思维假定和观念。它们就像预置于大脑中的计算机程序一样在发挥作用,而且我行我素,不以人们原有的良好意愿为转移。我认为,如果,一个群体的人数是在20到40 之间的话,它就构成了大社会中的一个小社会。我们上文中所提到的那个群体就是这样的一个小社会,在这个群体中存在着众多不同的想法、意见和思维假定。如果你能做到对每个人的意见和想法都一视同仁,不预作判断和取舍,那么你就可以和别人进行对话。对话的人数可以是一个、两个、三个或四个;你甚至也可以与自己进行对话。对话通常需要一定数量的人参加。人数太少的话就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假如参与对话的只有五六个人,他们就能够针对他人的情况而调整自己的发言,说话时会保留一定的余地,避免说让人不愉快的话——这是小群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互愉调适”(cozy adjustment)心态。人们都表现得非常客气和礼貌,对于可能引起争议的话题都采取避而不谈的态度。另外,在小团体中,一旦有两个人或三五个人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其他人就很难劝阻他们,对话就会因之半途而废。而在一个大群体中,虽然人们在对话之初可能会表现得比较客气,发言比较谨慎,但这种矜持很快就会不翼而飞。在对话进行到一定阶段之后,人们就很难做到继续避而不谈那些令人棘手的问题。但是,如果对话的人数少于20人,大家很容易做到互相了解,于是说话时总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并照顾到每个人。他们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做到这一点,对每个人来说都不是难事。但如果对话的人数是4O或550人,再想继续做到这一点就不那么容易了。因此,当对话的人数达到20人左右时,就会出现质的飞跃。由于对话通常是围坐成一个圆圈来进行,从便于排座的角度来说,40人基本上是你能排成一圈的最多人数了——当然你也可以把这40人按照一个圆心排成两个圈。在这种规模的群体里,你就可以体验到所谓的“微文化”(microculture)。对话者分别来自于不同的亚文化(sub-cultures)群落,他们是社会宏观文化的一个缩影,并构成了对话群体中的微文化。这时候,群体的文化问题就开始曝光。这里所说的文化问题,指的乃是集体层次上的意义分享问题。在集体中共享意义具有非常强大的作用力,它至关重要。集体思维的力量要远远超出个体思维。个体思维主要是集体思维以及人际交往与互动作用的结果。语言是集体性的,语言中所包含的大多数思维与观念当然也是集体性的。虽然个体能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来对这些思维和观念的形成发挥作用,但是很少有人能够在较大的程度上改变它们。群体所形成的力量像激光,而且这种力量的增长要远远快于群体人数的增加。普通的光“发散无序”,向各个方向传播。由于光线之间互不同步,因此无法聚合。但激光则能产生极其密集的聚合光束。由于光线都指向同一方向因而能够聚集能量。激光能做到普通光线所做不到的事情。类似地,你也可以说,人类的一般性思维就好比普通的光线,缺乏聚合力——它五花八门,各种各样;不同的思维观念之间激荡冲突,互有消长。但是,如果人们能够像激光那样以高度的内聚力来共同思维,就会生成无穷的力量。因此我建议人们组成一个群体来开展对话,并把对话维持一段较长的时间,让大家逐渐熟识。这时候,我们就能够让思维朝同一方向运动,使人与人的交流逐渐形成高度的内聚力。我们不但能够直接感知到这种内聚力,而且更要能在内心深处形成默契和意会,即使这种默契和意会只是一种模糊的感觉。我认为,后一点比前一点更重要。“意会”(tacit)状态指的是虽不可表述,但不言而心知——这一点与骑自行车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类似。但它是实实在在的具体知识,既可以具有内聚力,也可以没有。在我看来,思维实际上就是一种微妙的潜在默契和意会形成过程,是一个心领神会的过程。由思维而形成的意义就其本质来说也是只可意会的。我们所能清楚予以表述的,只占其中很少的一部分。我们所做的几乎每件事情,也都是基于这种只能意会的隐含知识。对于这一点,我想大家应该都会认同。正是在这种隐含性的知识背景之中,思维得以萌生。思维上所发生的任何根本性改变,也均是源于这种隐含性的知识背景。因此,如果我们能在隐含知识的层次上进行交流,那么或许就能让思维随之改变。意会是一个普遍的过程,它可以被分享,从而使人人心领神会。意会分享的过程可以通过言语、肢体或其他的外部交流形式而表现出来,但这只是其中的部分。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个层次更深、更普遍的意会分享过程。百万年前,人类就已经知道了它。但在近五千年的文明进化过程中,随着社会变得日益庞大,再也无力承载它,我们反而丧失了这种能力。现在,人类越来越迫切地需要交流,因而我们必须重新开始学会去分享。我们必须分享我们的意识,必须能够做到共同思考,从而能够清醒、理智地做事。当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在对话中出现的问题时,那么就能从中窥视到社会问题的核心所在。对于这些问题,单靠你自己是无法把它们逐个解决的,甚至可能会错失更多。开展对话对话的基本方法之一,是让人们围坐成一个圆圈来进行。按圆形排座便于人们面对面地进行最直接的交流,而且不会偏向任何人。原则上,对话不需要主持人,事先也无须定好日程。当然了,我们都已经习惯了主持人和日程。在没有主持人、没有日程、没有明确目的的情况下就开始交谈,大家一定会焦躁不安,不知所措。这时我们所应做的,就是坦然地面对这种焦躁,并逐渐消除这种焦躁。事实上,经验告诉我们,当人们交谈过一两个小时之后,焦躁现象确实能够被消除掉,人们也会开始更加随意地交流。找一个辅导员(facilitator)来促进对话的进行,能够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辅导员的职责是关注对话的进展过程,并随时对发生的事情进行相应的解释或说明。但他应当把自己置身于对话之外。接下来对话的进行就要花上较多的时间了。人们需要定期地聚会以保证对话的延续性。比如每周对话一次,或每两周、或按其他间隔定期进行对话,从而使对话持续较长时间——如一年、两年或更多。在这段时间内,我们上面所谈到的各种现象就都会出现。人们也将开始学会越来越不依赖辅导员而进行对话——至少这是我们所希望的结果。当前的社会已形成这样的一个组织结构,人们普遍认为没有领袖的话社会就无法运转。但或许我们能够通过对话来改变这点。这既是我的建议,也是一种试验。我们不能保证对话完全按我们预期的方向发展。这是必然的。因为这是任何一项新事业在其开创之初所必然面临的事——你应当做的,乃是通盘考虑全局,分析哪些是最好的主意,形成你的看法和理论,然后就大胆地去尝试它。在对话之初我们并不期望人们会在对话中谈及个人问题。但当对话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地进行之后,就难说了。当人们逐渐互相熟识,彼此信任,并建立一种友好的、深具分享精神的人际关系之后,任何事情都可以成为对话的主题。然而不要奢望一开始人们就能形成这样的关系。事实上,个人问题在对话中并不重要。如果某个人遇到了问题,整个群体都可以帮助他来考虑这个问题——如果大家不这样做,那才奇怪呢。但是我并不赞成对话从个人问题开始,最起码不能经常这样开始。群体对话的主要目的不是要解决个人方面的问题,而是旨在探讨文化层次上的问题。但由于个人问题与文化问题本来就缠杂不清,因此对话中也可以对个人问题有所触及。对话不是心理治疗。一个对话群体并不是任何形式的治疗小组,理解这一点很重要。我们并不试图去治疗任何人。尽管治疗的效果有可能成为对话的一个副产品,但那不是我们的目的所在。我的朋友德马赫医牛曾谈及此点,但他把对话称做“社会治疗”(socio-therapy) ,而不是个人治疗。群体是社会的一个微观缩影,不管是群体本身——或者群体中的任何人——得到了“治疗”,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在更大的层次上为社会疗病。你可以用这种观点来看待对话,虽然有点片面,但也是认识对话的一条途径。你也不能把对话群体看做是所谓的“谈心治疗小组”(encounter group)。这种谈心治疗是有针对性的特殊治疗手段,旨在唤起人们特定的情绪及其他反应。对话虽然也利用人的情绪反应来暴露其背后的思维假定,但它并不专门针对于此。在对话中人们应当与围坐在一起的其他人进行一对一的直面交谈。只要我们开始互相熟悉,互相信任,并能够面对整个群体或群体之中的任何人进行直接的交谈时,真正的对话就会出现。曾经有一个人类学家到北美的一个部落考察和生活过。那个部落的规模与对话要求的人数相仿。以狩猎为主的通常以20至4O个人为一组居住在一起。干农活的规模略大一些。部落的人经常定期地像我们这样围成一圈坐在一起。他们只是互相地说啊说啊,显然没有任何特定的目的。他们不形成任何决议。没有领袖。每个人都参加。大家也许听某些智者或长者说的多些——不管他们是男是女——但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发言。会议就这样继续下去,直到最后毫无缘由地停止,人们各自散去。但此后似乎每个人都明白了自己应当做什么。因为他们互相之间已经非常理解了。然后他们会在更小一点的群体中聚会,一起做点或决定点什么事。在对话中,对于任何事我们都不要去决定做什么。这一点至关重要。否则我们就不够自由。我们必须让自己空空荡荡,这样我们就不会觉得有责任和义务去做任何事,也不需要去达成任何结论,也不需顾忌应说些什么或不应说些什么。这是一种开放和自由的环境,是一个空灵之境。“休闲”(leisure)一词有一种空灵之境的意味;而“占有”(occupied)则与休闲相反,是饱盈之态。因此我们要在心中保持一种空灵之境从而可以让任何事情进入——而当对话结束之时则再次将它们清空。我们不让自己的心中积聚任何事。这是关于对话的一个要点。就像克里希那穆提常说的那样,“空杯子才能装东西”。应当指出,我们并非武断地认为对话没有一定的目的(purpose)——它只是没有绝对的目的。我们可以设定一个相对的目的以供研讨,但我们并不专注于任何一个特定的目的,也并不要求整个群体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那个目的。我们所有人都希望人类能够好好地生存,但即使这点也不是我们的目的。如果一定要为对话找出一个目的的话,那么我们的目的乃是在于真正地、流畅地对真理进行交流。从文化的角度来说,人类组成群体一般是出自于两个方而的原因:一是为娱乐和消遣;二是为完成有意义的工作。但我却建议对话不设定任何日程,也不去试图达成任何有目的性的事情。原因在于,一旦试图去完成某项有意义的任务或目标,我们就会在大脑中形成一个关于什么有意义的潜在思维假定。这个假定将会限制我们的思考。譬如当我们说,“我们是否想拯救这个世界?”或者“我们是否想管理好一个学校?”或者“我们是否想赚钱?”诸如此类时,不同的人会赋予不同的事情以不同的意义,从而引起纷争。在企业中开展对话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企业难道就不能放弃那种赚钱为主的观念吗?如果他们做得到的话,就有可能改造人类。在我看来,许多企业的领导者们并不快乐。他们真的很想做点事——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公司。和我们一样,他们也对世界的现状不满。并非他们中的所有人都是钻到钱眼里的。当一个对话群体新成立时,通常人们会花时间绕圈子说话。当前流行的人际关系学使人们一般都不愿直接面对任何事。他们东拉西扯,以免尴尬。这种现象也许会在对话之初持续一段时间。但如果你把对话坚持进行更长时间,就会打破这层坚冰。有天晚上在一个对话会上,有个人说,“既然大家一直在谈哲学问题,正好我随身带了一本哲学书,写得很好,能念上一段吗?”有些人就说,“免了吧。”于是他就不读了。这看起来有点让人惊讶,但的确有作用。对话必须把上述谈到的所有相关问题都考虑在内。人们出于各自不同的兴趣参加对话,带有各自不同的思维假定。在对话开始之初,大家可能更像是在进行协商,这构成了对话的初级阶段。换言之,如果人们的出发点不同,他们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协商。但这不是对话的终结,而仅仅是开始。协商的目的在于找出进行对话的一条公认之路。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协商,你就走不了太远——尽管有些问题确实必须通过协商来进行。当前众多被冠以对话之名的,往往只是以协商为重点。就像上面所分析的那样,这只是对话的一个初级阶段。当人们进行他们所认为的第一次对话时,通常还没做好触及深层问题的准备。他们尽可能地协商,但也就仅此而已。协商是一种互相的妥协,各自做出一些让步。人们会说,“好啦,我知道你的观点了。我知道这对你很重要。让我们找到让彼此都满意的办法。我在这方面做些让步,你在那些方面做点让步。这样我们就把问题解决了。”客观地说,虽然这样做未必能够真正拉近人们之间的关系,但可以把它作为一个起点从而让对话进行下去。因此我认为,人们可以在各种各样的场合来组成一个群体进行对话。其中的关键,不在于一个人是否认同这个群体,更重要的,是在于关注整个对话的过程。你或许会认为,“这个群体的对话开展得不错”。但实际上真正起作用的,不是群体自身,而是进行对话的过程。进而言之,如果我们能够坚持长期地开展对话,必将发现对话者本人身上所起的变化。他们的行为将有所改变,这种变化甚至能够在对话结束之后继续保持。最终这种变化效应将会扩散开去。这就像《圣经》中对种子的比喻似的——事先你并不知道它会落到哪里、以什么方式生长。有些种子落在石头地上,有些则正巧落在合适的土嚷中,成长并结出丰硕的果实。我们在对话中所形成的想法、进行的沟通,以及产生的观念就像种子,一旦机缘巧合,就可以导致变化的出现。但反过来说,如果群体中的许多人在对话中一无所获,我们也不必吃惊。这并不代表变化不能发生。问题的关键,在于使对话持续足够长的时间从而导致变化的出现,而不是去建立一个固定的永久对话群体。对话如果做过了头,反而也会使人陷入其中甚至不能自拔。但你至少要把对话进行一段时间,否则就没有效果。根据上述原因,把对话持续一年或两年的时间是比较有价值的,同时还要定期地进行对话,这一点也很重要。如果你能够把对话持续进行下去,上面所提到的所有问题都会发生。对话者内心深处的思维假定也一定会被引发出来,而且无法避免。人们会沮丧,陷入混乱,产生不良的情绪,乃至会出现感情用事。就像那个犹太复国论者,他一开始可能也很想保持礼貌,但他控制不了自己。如果我们固守内心的思维假定,那么这些思维假定迟早会浮出水面。而一旦你意识到不必固守它们的时候,新的东西就会萌生。因此对话并不总是一件令人偷快的事,它所做的每件事看起来也并不总是有用。当遇到困难时你甚至会倾向于放弃对话。但我建议你一定要把对话坚持下去,这很重要——你可以克服沮丧,继续对话。你应当认识到对话的重要性。当你认为某事很重要时你就会去做。这就像爬珠穆朗玛峰,除非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否则没有人会去爬它。因为爬这样的高山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也会很令人沮丧或气馁。当你想赚钱,或做其他的事情时,道理也一样。反过来说,假如你觉得做这些事是必需的,你就会去做。所以我认为,人们应当去分享彼此之间的意义。社会乃是由人与社会组织结构间的种种关系和联系构成的,我们因此面能够生活在一起。但前提在于我们必须拥有同一种文化——这种文化强调的是我们对共同意义的分享,比如做事的意义、目的和价值等。如果不能共享意义,社会将会解体。当今社会缺乏内聚力,在内聚力方面做得很不好。即使说它曾经在内聚力方面做过点事,但也已经在很长时间内无所作为了。人们各自形成了自已不同的思维假定,这些思维假定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生存的所有意义。搁置己见上文中我们谈到,人会把自己的思维假定带入任何的群体之中。当一个群体连续地碰面之后,这些思维假定就会逐渐浮出水面。这时候所要做的,就是暂时把你的思维假定搁置起来,既不让它们发挥作用,也不要刻意去压制它们的出现。你既不是不相信它们,也不是相信它们。你只是不去对它们的好坏作出判断。一般情况下,当你对某人生气时,你的火气是向外发泄的,你会对这人发火,甚至可能会骂他。现在来试试暂时把自己的怒气搁置起来。既不把自己的怒气朝外发泄出来,也不让怒气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存在。我们通常能做到虽不出声骂人,但心里却仍然是在骂人。因此我们需要从内到外都做到搁置己见,把持住自己,并予以自省。你可以把这视做是把你自己放在自已面前进行审视——就像在镜子前观察自己一样。与任由自己的火气发作出来,或者对自己说“我不生气”或“我不应当生气”从而刻意压制火气的爆发相比,通过这种方式能够看到平时所观察不到的事情。这样的话,对大家来说,群体就成为了每个人用于反照自我的一面镜子。别人对你的反应就是你的镜子;同样地,你对别人的反应也是一面镜子。在这一点上,每个人都一样,大家都坐在同一条船上。只要你关注对话的全部过程,就会发现这一点。接下来我们就需要去注意在对话中传递的思想与身体和情绪反应之问的联系。如果注意观察的话,你将会从人家的口头语言和肢体语言中,发现大家其实是一条船上的乘客——只不过是坐在相反的位置上罢了。随着对话的进行,大家可能还会因为观念的不同而两极分化,形成完全对立的两派。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它在我们的预料之内。我们并不去试图压制它的出现。这时候,你就会从中发现,思维假定以及由它所引发的反应,对你自己,以及对其他对话者,都意味着什么。我们不去试图改变任何人的观念。当对话结束之后,人们可以改变他的观念,也可以不改变。对话的要素就在于此——它让大家认识到每个人心里想的都是什么,但并不对人们的想法下任何结论或判断。思维假定于是就会从中显露原形。如果别人的思维假定令你难以忍受,你很自然地就会有所反应,或恼怒,或冲动,或者是其他的反应方式。但是,尝试一下暂时把你的这些反应搁置起来。你或许并不知道自已具有某种思维假定。正是由于遇到了与你相反的思维假定,你才发现自己原来存在着这种思维假定。你也有可能发现自己更多的思维假定,但我们应把它们全部搁置起来,并对之加以仔细地审视,弄清它们对我们都意味着些什么。在对话过程中,你必须对自身的种种反应加以注意,不管这些反应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同时你也可以从别人的行为中观察他们是如何反应的。你将会发现,就像人生气时气会越生越大,人们在对话中的反应也会日趋激烈,以至达到白热化的程度。假如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那些尚未完全陷入自身思维假定的对话者就应当站出来说话,给对话降降温,从而使大家能看清形势。一定不能使之走得太远以至陷入僵局。关键在于把对话保持在这样的一个程度上,既能诱导出大家的想法,同时又能使大家保持一定的清醒。在这种情况下,你就会看到,如果别人对你的想法不屑一顾,你就会对他的观点嗤之以鼻。这是你不得不而对的事实。只有搁置己见,认真观察,你才能越来越熟悉思维的作用方式。必要导致冲动我们在上文中已经分析过了对话与思维的关系,并强调了关注整个对话进程的重要性。在对话中,我们不但要关注各种不同观念与看法的具体内容,而且更要关注我们是如何把它们糅合在一起的。此外,大家也都观察到了它如何对我们发生作用的基本过程,看到了它如何影响我们的生理与心理,以及其他人又如何受到同样的影响。倾听、观察、关注思维的实际过程以及它发生的次序,观察它紊乱之所在,辨清它如何会出错,认识所有与之相关的问题,对于对话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我们并不想改变任何事,我们只是想弄明白它是如何发生的。从中你可以看到,群体中所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与个体在内心思维冲突与紊乱方面的表现,具有何等的相似性。在对话中我们还会发现,某些特定思维对我们所起的作用,会比其他一些思维的作用更大。尤其是有一种形式的思维.对我们所起的作用最大。这就是基于某种绝对必要性(necessity)而产生的思维。既然内心中认为它绝对必要,那它就必须如此不能是其他。必要(necessary)一词有一个拉丁字根necesse ,意思是“决不退让”(don`t yield)。它意味着“所不能避开的”(what lcannot be turned aside)。生活中出现的问题通常是可以避开的,或者说即便无法避开,我们仍然可以把它搁置一旁,这就是我们处理问题的方式。但如果你这样做了,接下来就有可能出现我所说的那种基于必要性的心理状态,而这种心理状态则是不能被置之不理的。我们的思维,也同样存在它所无法躲避的必要性,我们并会因此而产生沮丧感。每一种必要性都是绝对的,各种必要性之间会产生强烈的冲突。对话中出现的典型情形就是,你认为自身的观念是不可避让的,同时觉得别人的观点也是必要的:两种观点就开始在你的内心中打架。我们人人心中都存在着类似的冲突。必要性会对你产生强大的推动力(impulse)。一旦你感到某些事是必要的,那么不管它是什么事,都会促使你产生做它或者是不去做它的冲动。它产生的推动力是如此巨大,以至于你感到被强迫、被驱使。对人类来说,必要性是最强有力的推动力之一,它甚至能够最终凌驾于你的本能之上。如果人们觉得某事是必要的,他们甚至于会违反自己的自我保护本能,不惜一切代价去做它。在对话当中,不管是个体或群体的对话,围绕必要性这一点来使冲突发生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在家庭里,或是在对话中,所有发生的严重争执,都是由于人们对绝付必要性的理解不同所致。如果不是因为这种绝对必要性,你总有办法来彼此进行协商,从而决定做事的优先次序,并适时调整之。但是如果两件事都具有绝对之必要性,通常的协商办法就不起作用了。这就像当两个不同的国家各自说,“我是惟一能统治世界的国家,其他国家都必须对我俯首称臣。这一点是绝对必要的”。除非它们能改变自己的想法,否则它们之间的冲突就没有解决之道。问题在于,当两种绝对必要性之间出现冲突时,应当怎么办。就像上文中我所描述的那样,这种冲突首先会在我们身上表现为某种情绪反应,并使我们强烈地感受到气愤、愤恨、沮丧。只要这种绝对必要性存在,什么都无法改变它。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充足的理由坚持自己的看法,因此也就认为自己有充足的理由来愤恨别人:“他拒绝承认我的看法,可真是冥顽不化。”如此等等,原因均在于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绝对必要性。甚至,出于国家、宗教或者由于其他的种种原因,会有人认为应当干脆把这些死顽固通通格杀勿论,即使这样做令人遗憾,但仍然绝对必要。由此可见这种必要性观念的威力有多大。在对话过程中。我们期待这种绝对必要性的出现,并希望它们发生互相冲突。人们通常回避这样做,因为他们知道这将给他们带来麻烦,所以他们总是绕开这些问题不谈。但如果我们坚持把对话进行下去,这些问题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而且一定会导致冲突的发生。前面我们还谈到,如果人们坚持在对话中面对这些问题,转机就会出现,大家的态度也会因之而发生转变。到了某个特定的阶段,所有人将都会意识到,大家都在坚持认为自己的观点乃是绝对必要的,在这一点上大家都是一样的固执。如果我们一直这样做的话,那么对话就将停滞不前。但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产生疑问:“它真的是绝对必要的吗?正是由于我们坚持这种绝对必要性的观念,才使我们陷入了僵局。”现在,当你敢于质疑“它是不是真的绝对必要”时,反而会使局面逐渐缓和。人们会想,“也许它并非真的是绝对必要”。在这种想法指引下,接下来事情就会容易得多了,冲突就有可能逐渐地消失,人们就有可能以更具创造性的态度来探索新的观念,去弄清到底哪些才是必要的。对话也就随之进入一个更具创造性的新阶段。对于这一点,我认为至关重要。那么,我们又应当致力于树立或发现什么样的必要性呢?让我以艺术家作画来说明这个问题。如果一个艺术家乱画一气,你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如果他听别人的指令来画画,你会认为他是庸才一个。他必须创造出自己的独特的东西来。他所画的一笔一画都应有其内在必然的联系,否则他的画就没有多少价值。对艺术而言,其必要性在于创造。艺术家在创造时具有他完全的自由。自由为人们提供了在新层次上创造出新必要性的可能性。如果你做不到这点,那就说明你并非真正、完全地自由。对于这一点,你或许会争辩,说你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你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但我并不这样认为。你的所谓随心所欲实际上就是受你的思维支配的。关于必要性的思维会驱使一个人产生做事的冲动。举例来说,在国际冲突中,人们会产生打仗的冲动,从而消灭那些碍事者。看似是他们的自由,实则非也。为所欲为不是自由。因为这种为所欲为的冲动乃是受思维所驱使的。你的思维决定了你喜欢和不喜欢什么,并在你脑子里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模式来支配你的行为。我们所应致力发现的,乃是一种具备创造力的必要性,从而使得我们能够以创新性的方式在对话群体中运用它。我们可以自行发现它,也可以通过集体的努力来发现它。任何存在问题的群体,都应当通过创造性的途径来寻找解决之道,特别是当这些问题比较严重时:仅靠妥协和协商那些旧方式已经不行了。当你遭遇思维假定时,你应当意识到,在它背后,还存在着一个关于绝对必要性的思维假定。正是这种绝对必要性导致你固执己见。我认为这是非常关键之处。思维的本体感受现在你可以看到,要想全面认识对话问题,就必须对思维本身予以关注。这样做,虽然乍看起来有点过于初级或简单,但它确实能帮助我们触及问题的根源,并因此而开启创造性的转变之路。让我们再回顾一下上文中对思维所达成的认识,即思维本身乃是问题之源。思维导致出错,但却认为责不在己;它认为错误是自行产生的,与它无关。针对于此,你必须停止这样的思维方式,进而你才能停止制造问题。如果你固守这样的思维方式,问题就会层出不穷,就永远没有解决的时候。思维应当对它本身产生的后果有所觉察,但它却尚未做到这一点。自我觉察的能力与神经生理学中所说的本体感受颇为相像。本体感受(proprioception)是“对自身的感受”。正是由于具备本体感受,身体能够觉察到自身的运动。当你移动身体的时候,你非常明确自己的意识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想移动身体的冲动与移动身体本身是存在有机联系的。如果你不具备本体感受,就无法生存。举例来说,有一个妇女,患中风,半夜里突然发作了。人们进去抢救她,打开灯,发现她是醒着的,但正在自己打自己。这是因为她的运动神经处于工作状态,但她的感觉神经却失去了工作能力。她也许打了自己一下,但她并不知道是她自己打的自己。她认为是别人在打她,她认为这是别人对她的攻击。于是就回击。她越是回击,抽打自己的程度就越甚。她已失去了对本体的感受。她已经觉察不到自己的意识与所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关系。当开灯之后,由于看得见的缘故,本体感受才以新的方式得以建立。疑问由此而生:思维本身存在本体感受性吗?你有思维的意图,但通常却觉察不到这个意图。因你欲思,故你思。你认为思考是必要的,问题也就出在这里。假如你能对自己进行观察,你就会发现自己有思维的意图和冲动。于是你就会在这些意图和冲动的驱使下去进行思考,随着思考过程的进行你会形成新的感受,这种感受又会促使你产生新的思维意图,如此循环往复不止。但由于你并未意识到这些,因此会觉得思维是自发产生的,感受也是自发产生的,一切都是自发生成的。于是你就会像刚才我们所谈到的那个妇女那样,在对思维的理解上出错。或许有时候你觉得自己不该这么想或那么想,但紧接着你内心中就会又出现一种声音对你说,“我必须抛弃这种感受”。你的思维永远都在发挥着它的作用,尤其是当你认为它具有某种绝对必要性的时候。事实上,上面所谈到的各种问题,基本上都是由于思维缺乏本体感受性而造成的。悬置的作用就在于帮助你实现本体感受,并以此为鉴,从而使你能够看到自己思维的结果。你是可以做到这一点的。你可以以自己的身体为镜,从而观察自己机体的反应。此外,你也可以以别人为镜,以群体为镜。你必须弄清思维的意图所在。这样,当你内心中产生说话的冲动时,你就能够几乎在同时看到它产生的结果。如果人人都能够对思维保持足够的关注,那么就会在人和人之间,乃至是在个体身上,形成一种新型的思维,即其有本体感受性的思维,就不会使你再陷入平时所遇到的种种思维混乱之中。一般情况下,人的思维是不具有本体感受性的。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人类在生活实践中所遇到的所有问题,均可归结为思维本身不具备本体感受性这一原因。思维总是以自己的方式在不断地制造问题,然后再去寻找解决的办法。但当它试图解决问题时,却会把事情弄得更糟。因为思维认识不到它自身才是问题之源。思维想得越多,产生出的问题也就越多——因为它无法自觉自察。假如你的身体也是如此的话,你就会很快遇到不幸,命难长久。同样的,如果我们的文化也这样的话,人类的文明必将难以长久。对话帮助人们在集体中来形成另外一种不同的意识。这也是它发挥作用的另外一条途径。集体参与和分享以上种种,都只不过是集体思维的一个构成部分而己。集体思维指的是人们一起进行思考。当对话进行到某一阶段之后,我们可以做到不带任何恶意地与人分享我们的观念,并因此而能做到共同思考(think together)。但是,如果我们只是为自已的观念辩护,那么就无法做到共同思考。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人们是如何共同思考的。在对话里,先是某个人产生了一个想法,另外一个人则吸收了这一想法,接下来又有其他人对这一想法进行了补充。思维于是就像潺潺之水流淌于对话者之间。与之相对立的,则是人人各有自已不同的想法,每个人都试图劝告或说服别人来接受自己的想法。但在对话之初,人们并不互相信任。但是我认为,一旦人们认识到了对话的重要性,他们就会着手行动。当他们互相认识之后,就会逐渐互相信任。这当然要花费些时间。刚开始对话时,每个人都会带来各种各样的社会和文化问题。这时的对话群体是社会的一个缩影,是一个微观小世界——各种观念充杂其中,人们互不信任,问题多多。这就是对话的起点。当人们刚开始发言时,可能都谈得相当肤浅,以后则会逐渐地深入。最初只淡些琐碎皮毛之事,不敢深谈。但最终他们都能学会彼此信任。对话不是去分析解剖事物,也不是去赢得争论,或者是去交换意见。它旨在将个人的主观观念搁置一旁,从而能够对这些观念本身进行认真的审视。与此同时,我们还去认真倾听其他每一个人的观念和想法,并同样地把它们搁置起来,从而弄清所有这些观念的真正意义所在。如果我们能够看清我们所有的观念究竟都具有哪些意义,那么即使我们做不到完全同意他人的想法,但却至少可以分享一个共同的内容(sharing a common content)。由此我们将会发现,观念本身其实并不重要——它们只不过是一些思维假定而已。只要能够把它们识别清楚,那么我们就会更富创造性地发现下一步该怎么走。通过对所有的这些意义进行识别和共享,真理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诞生。它的出现无声无息,不由我们来选择。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对话中做到搁置己见,那么大家就是在做同一件事。相应地,我们就能够共同审视一切。每个人大脑意识的内容就会从本质上变得完全一样。于是,在我们之间就会生成一种新的意识状态,即共享性的意识(participatory consciousness)。虽然意识本来就是具有共享性的,但一旦进一步明确它,就能做到更直率、更自由地参与和分享。这样的话,任何事情都可以在我们之间流动交换。每一个人都参与并共享群体所有人的全部意义。到了这时候,我们就可以把它称做真正的对话。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并能够恰当地管理它,那么更具重要性的事情就会顺应而生。每个人都能够对群体中的所有思维假定进行分享。如果每个人都共同看到了所有这些思维假定以及它们相应的意义所在,那么大家意识思维的内容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相同的了。反过来说,如果我们每个人各有自己的思维假定,都竭力维护自己的思维假定,那么我们就做不到真正地去认识和领会别人的思维假定,那么每个人的意识思维内容就会各不相同。我们要么反对他人的思维假定,要么对之弃之不理,或者试图去说服或劝告他人。对话中不欢迎劝告或说服的存在。“说服”(convince )一词的意思是赢得别人信服自已,“劝告”(persuade)的意思也与之相仿。它与“suave”和“sweet”具有相同的字根。人们常会用温言软语去劝告他人,或者用大道理去说服别人。但二者的目的却都是一样的,都未切中问题的要害。一个人没有理由去被劝告或说服,其中存在着不一致性,缺乏道理。如果事情是对的话,你根本就不用被说服。如果有人试图来说服你相信什么,那么其中必大有可疑之处。如果我们大家能够做到分亨一个共同的意义,那么就能够做到共享彼此。就像大家可以一起分享食物那样,我们也能够对这一共同意义进行分享。我们坐到起来互相交流,进而创造出一个共同的意义;我们既“参与其中”,又“分享彼此”,这就是共亨的含义。它不拒绝和排斥任何一个人,即使个人有不同的意见,他的意见也会很快被群体所吸纳,并融入到群体的共同意义之中。通过共享,对话群体可以形成一种共同的思想。在共享过程中,每个人都保持着相当大的自由。在这一点上,它不像聚众滋事的暴徒那样受集体心理意识的控制——绝对不。它是介于个体和集体之间的某种东西,可以在二者之间流动。它是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和谐,从而使群体日趋协调一致。因此,集体心理和个体心理同时存在于共享的过程里,二者之间流淌着意义之溪。此时,观念本身已无关紧要。最终,我们将落脚于所有这些观念之间的某个位置上,同时开始超越所有这些观念,朝另外一个新的方向发展。这个方向如同圆弧上发出的一条切线,引领我们进行新的发现和创造。一种新文化社会是由各种关系组成的。人们为了一起生活和工作,就订立规矩、制定法律、建立机构并做其他各种各样的事情。这是因为人们认为应当有这些东西,所以我们就设立了它们。在其背后存在着一种文化,即人需要去分享意义.当我们要组建政府的时候,人们必须对想要什么样的政府、什么是好政府、什么是正确的以及其他等等事项,事先达成一致的意见。基于不同文化而组成的政府其机能也不一样。如果遭到反对,就会出现政治危机。政治危机一旦加重,甚至会爆发内战。我认为,社会是基于意义的分享而组成的,这些分享的意义则构成了文化。如果我们所分享的意义之间毫不相干,那么就很难组成一个完善的社会。目前的社会普遍在“意义分享”方面缺乏凝聚力。事实上,它的凝聚力是如此缺乏,以至于我们可以说它根本就不具备任何真正的意义。当然其中有些还是有点意义的,但毕竟有限。当今的社会文化普遍来看是没有凝聚力的。相应地,我们也会把这种缺乏凝聚力的文化带入到自身所在的小群体—— 或称小天地、小文化圈子——之中。但是,假如我们能共享所有的意义,就有可能使之具备凝聚力。由此而带来的结果,就是我们可以用很自然的方式,轻松地抛弃掉许多陈旧的意义。对于自身所具备的意义,我们当然用不着一开始就决定是接受或排斥它们。其中的关键,在于我们必须认识到,除非总体的意义得到了凝聚,否则我们就永远认识不到真理之所在。无论是我们过去所形成的,还是现在所具有的意义都应当被汇聚在一起。我们首先去理解他们,不对它们加以任何干涉,进而使它们逐渐有序。如果能够做到这点,我们就能够在群体中实现意义的凝聚。由此就能够形成一种新型的文化—— 一种据我所知迄今为止尚不存在的文化。即便它曾经存在过的话,也应当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或许可以追溯到原始石器时代。因此我认为,当人们不再顽固地坚持自己的观念和思维假定的时候,就有可能诞生出一种新的真正的文化。这种文化对于我们社会的正常运转乃至终极生存都是非常必要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种群体可以成为社会大文化中的一个微观小世界,进而能够以多种方式广泛传播这种新文化观,既包括通过成立新对话群体的方式,也包括私下交流的方式。此外,你也会发现,对话的精神还可以在更小型的群体中起作用。两个人之间可以对话,一个人与自己也可以对话。如果一个人能够让自己的大脑接受所有的意义,就能够形成良好的对话心态,并因此而实现对话的效果。他也可以借助言语或非言语的方式,与他人交流对话的成果。原则上讲,传播对话是可行的。当前许多人都对开展对话感兴趣,越来越多的人在亲身参与着对话。时机似乎已经到来,可以让我们把对话这一观念传播到更多的地方去。社会需要对话,从而来使自身正常运转和长远生存。意义之分享就像水泥,起到了把社会粘结在一起的作用。而我们当前的社会却只有劣质的水泥在起作用。盖楼时若用劣质水泥的话就必然坍塌。同样,我们的社会也需要好的水泥和粘合剂,即意义之分享,否则也将分崩离析。对话之难前面所谈的,主要是对话积极的一面。但是,进行对话的过程很容易遭遇挫折。我这样说不但有理论依据,同时也来自于实践经验。进行对话是不容易的:人们会因观点各异而沮丧,而焦躁。除此之外,你也会发现其他的问题。不管参与对话的人数有多少,类似的问题都存在。总有些人试图表现自己,这是他们的处事方式。他们夸夸其谈,控制了局面。他们觉得这样自己就是在唱主角,并从中获得安全感和优越感。但其他人则没有如此优越的自我感觉,他们倾向于退避三舍,尤其是当他们看到已经有人在唱主角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担心自己可能会说出蠢话或做出其他的蠢事。生活中人们总是在扮演不同的角色。有人扮强者,唱主角;有人扮弱者,甘当配角。他们互相一起配合工作。他们的“角色”乃是基于其自身的思维假定和观念,这种角色会干扰对话的进行。一个人对自己总有这样或那样的思维假定。自儿时起人们就向他灌输诸如你是什么、应当如何表现自己之类的观念。由此而形成他或好或坏的阅历与体验,并逐渐积累起来。当我们试图开展对话的时候,其中的一些问题就会浮出水面。对话的难处还在于它使你产生发言的冲动或压力,甚至是一种强迫性,来使你站出来说话,尤其当你是那种“健谈者”时,更是如此。即使不是健淡者,你也会有类似的压力。你会由于害怕说话而退缩。因此,人们根本就没有时间来消化吸收别人说的话。人们既会由于感到某种压力而发言,也同样会产生被人忽视的感觉。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就甚至会由于这么简单的一个原因而中断。这里面没有什么深刻的道理,但我们还是应当对它进行探讨。通常情况下,对话时如果没有给予大家充分的时间来分析和思考,每个人就会急于发言,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相应地,当大家谈到某一点时,你根本就没时间进行深思熟虑——比如是否认同此观点,接受它或是排斥它等。假如你就某一观点进行思考,当你正在思考的时候,别人则继续着他们的对话:当你想发言时,会发现话题已经转移了。当你想清楚“别人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对此我应当作何反应”时,就已经太晚了,因为大家所谈的已经不是这个话题了。所以在对话进行过程中有一种很微妙的状态,你既不能急于发言,也不能退缩不前。对话中会出现沉默以及其他类似的状态。因此,虽然我们不为对话设定“条条框框”,但一些必要的原则还是应当遵守的。比如要给予每个参与对话的人发言的机会。这些原则有助于我们开展对话。不要把这些原则视做规矩,相反,我们只是学习、掌握和运用这些原则。遵守对话的一些特定程序是必要的和有益的。同样地,如果某个人总想控制对话的进程,试图让大家都接受他的观点,照他的意图来进行对话,就有可能导致冲突的发生。对话针对的是那些普遍认同并接受对话原则的人。如果认为对话不适用于你,就不要去对话。在对话进行的过程中,你通常都会发现不断地有人离开,同时又有新人加入。总会有人认为:“对话并不适用于我。”那么,你又当如何应对对话中出现的种种不快乃至令人沮丧的局面昵?就像前面我们所提到的那样,有些事情可能会使你生气、沮丧或者让你恐惧。对话会暴露你的思维假定,你的观念会受到挑战,别人的不同观点甚至可能令你难以容忍。除此之外,当没人引导对话的时候,当大家找不到合适话题不知所措的时候,人们更会惶惶不安,焦急难耐。凡此种种困难,均是你在对话中所应克服的。以上是对话中将会出现的各种困难——事实上,在我所观察到的所有对话里,这些困难都曾经出现过。对话之难,不可避免。于是你也许会问:“那么究竟该如何面对这些困难呢?”这正是我们所必须探索的问题。洞视对话接下来我将谈谈我对于“对话的理解与认识”。你不必接受我的观点,但它的确是认识对话的一条可能途径。先假定我们都认同并坚持这一点。在对话中我们都会出现各种情绪上的反应与变化。假如我们内心中的思维假定非常之强,那么我们所有的愤怒和沮丧反应都将最终发展转化为仇恨(hate)。我们可以把仇恨描述为一种强烈的神经生理和化学失调反应。当今的世界充满了仇恨。不管在哪里你都会看到人们互相仇视。假定我们坚持去分析和认识这一点,你就会领悟到,别人也会和你一样地领悟到,其实我们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假定,每个人都固执己见,每个人都会出现神经化学性的失调反应;人的本质是一样的,表面现象的差异并不重要。在群体中人与人之间必定发生着“某种程度的接触”。思维过程是机体生理运动的一种延伸,可以通过肢体语言得以表现出来。人与人的接触其实是相当密切的,仇恨也是一种密切的接触,只不过是太极端而已。我记得有人说过,当人们真正地密切接触的时候,当谈论对他们来说特别重要的事情时,他们身体的所有部分,包括心脏、肾上腺素、所有的神经化学物质,所有的一切,都会投入进去。他们之间接触的密切程度甚至超过了他们自己肢体之间的接触程度,比如脚趾头之间的接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接触的程度是如此之密,可以称之为形成了“一体”(one body)。同样的,如果我们能够搁置已见,做到互相认真地倾听彼此的观点和意见,对这些观点和意见不加评判地接受,那么大家脑子里的内容就完全一模一样了。人家有着共同的观念,有着共同的思维假定,大家的观念于是就立足于同样的基础之上,可以把这种状态称做“一心”(one mind)。到了这种状态,观念的不同已经是第二位的东西了。你在某种程度上感受到了一体和一心的状态。但这种一体和一心的状态却并不会控制你。人们不再因彼此间的观点差异而冲突。你同意或不同意某种观念已不重要。在这方面,人们不再存有压力。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建立起另外种类型的人际关系,即客观性的纯粹友谊(impersonal fellowship)。不管人们是否互相认识,都可以建立这种友谊。以英格兰球迷为例。他们不愿坐在看台上观看比赛,而喜欢肩挽肩站成一排。虽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互不认识,但彼此之间却感到存在着某种共同的联系纽带。这种纽带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不存在的。战争时,许多人也普遍感觉到了某种和平时期所感受不到的同志友谊。这种亲密的联系、接触、情谊和共享都是同样性质的东西。人们发现它们在社会中处于缺失的状态,正是这种缺失加重了人与人的隔阂。历史上人们曾在社会制度方面做过其他的尝试以消除这种隔阂,但最终也失败了。有些国家因此转而全盘采用西方的价值文化。然而即便如此也不能令人们完全满意,他们仍然觉得日渐隔阂。即使那些“成功人士”也觉得自己缺失了某些东西。以上种种原因,正是我认为需要进行对话的理由。我们也确实需要为对话找出一个理由。这个理由应当非常强有力,从而能够帮助我们度过对话中的难关。通常情况下,如果人们认为某事很重要的话,那么就容易接受由此而伴生的挫折。比如做工或赚钱总会遇到挫折,也会让人精神焦虑。但人们会说:“它很重要。我必须坚持做下去。”无论做任何事情人们总是抱持这样的想法。因此我认为,如果我们认为对话很重要,很必要,那么我们也就会这样对自己说:“我们必须把对话坚持进行下去。”但假如我们认为它无关紧要,就可能对自己说:“算了,这有什么用呢?太麻烦了。我们还是把它放弃了吧。它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所以,想探索任何新的事物,都是需要花点功夫的。无论是搞科学研究,或是做其他,你都会经历一段茫然无措的时候,会使你很垂头丧气。如果我们大家都能克制自己的冲动,暂时搁置起自己的思维假定,并对所有的思维假定加以认真的省察和明辨,那么我们所有人都能形成一种共同的意识状态,这就是人们梦寐以求的状态——即共同意识(conunon consciousness)。这种共同意识也许不是令人愉快的那种,但我们确实能够得到它。人们倾向于把共同意识想做是“共享的极乐”(shared bliss)。或许吧。但假如我们真的想实现这种共享的极乐,共享意识乃是必经之路。我们必须共享已有的意识,不能凭空强加另外一种意识。如果人们能够共享他们的挫折与沮丧,共享他们互不相同甚或矛盾对立的思维假定,共享他们相互的愤怒并保持这种状态——大家-起来生气,并一起来审视一切——那么你就形成了一种共同意识。假如人们能够自始至终地保持权力欲、暴力欲、愤恨感,或其他的任何一种状态,那么这些状态将最终彻底瓦解。这是因为人们到最后将会发现我们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人们随之会产生共享和友谊感。经历过这种阶段的人会变成好朋友。整个事情的面貌于是完全改观。人们会更加坦诚地彼此相对。他们已经经历过了那些曾令他们担心害怕的东西,现在他们可以真正发挥自己的智力了。关于这一点,我可以讲个故事来佐证。我认识伦敦的一位儿童精神病医师。他告诉我,有人带了个7岁的女孩来找他看病。这个女孩有严重的心理障碍,拒绝与任何人说话。他们带她来看病,就是希望能够让她说话。这位医师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也没有任何效果。最后他被激怒了。他说:“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我恨你。”小女孩答道。医师认为自己应当扯些别的东西来减轻小女孩的敌意。于是他说:“你打算恨我多长时间呢?”“我要恨你一辈子。”女孩说。医师有些担忧,于是他就再次乱扯。他说:“那么你恨我一辈子又是多长时间呢?”女孩一下子就笑了。坚冰就此融化,转机就此出现。医师的话让小女孩看到了事情荒唐可笑的一面,不合情理的一面。她说要恨他一辈子,可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如果不可能,那么她要恨一辈子也就不必要了。当你生气时,总是有原因或理由的。你会说自己因为这个或那个而生气。由气而怒以至于恨,到了某种程度之后,你已经说不清楚自已为什么而生气了——你只是因为生气而生气而已。恨的能量在你身上累积,于是就会找一个场合来释放。人们恐慌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一开始你通常知道自己为什么害怕,但到了恐慌的状态,你则是因为害怕而害怕。但另一方面,一旦能量积到这种程度,它也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激发人们创造力的能量之源。我们姑且把它称做是原因不明的能量。但是,我们在为自己的观点辩护时总带有很多狂热的成分。我们所维护的,并不仅仅是某种具体的观念,也不仅仅是自身的思维假定,实际上,我们是把思维假定和自己本身等同为一休了。当我们为之辩护时,就好像是在保护自己一样。人类最早是在原始丛林里获得了这种自卫本能,这种本能又从作为丛林动物的人身上转移到了人类的思维观念上。换言之,我们认为有些观念是很危险的,其危险程度就像我们遇到老虎一样。而我们内心中仿佛存在着一些珍稀动物似的必须加以保护。因此我们说,对人类来说非常有用的丛林防卫本能已经被我们用来在现代生活中保护自己的观念。在进行对话的时候,我们必须对此有清楚的了解,而且须通过集体的方式来理解它。只要我们抱持这种防卫的态度——视而不见自身的思维假定,固执己见,总认为“我才是对的”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事情——那么我们的才智就甚为有限。真正的才智要求一个人不固执己见。如果有证据证明自身的思维假定是不对的,那就不用坚持它。对思维假定来说,或者对任何一种观念而言,都应当保待一个开放的结构,在证据面前能够接受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要把集体的观念强加于己。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集体通常就很成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大家都赞同某件事,那么我们就倾向于认为这件事是正确的。一个群体的作用可以类似于公共的道德良心,从而使它的成员产生极强的负疚感。每个人都可以有或没有不同的观念——这一点并不重要。没有必要让每个人都确信并形成一模一样的观点。精神、智力与意识的共享要远比观念的内容更重要。你会认识到观念总是有限的,答案并不能从观念中获得,它存在于其他的地方。真理也同样不是来自于观念,而是来自于其他的途径——譬如也许就来自于潜隐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精神与智力的自由运动。如果我们想感知真理,加入对真理的探寻,那么就必须使我们所理解的意义连贯一致。如果我们所理解的意义不一致、不连贯,那么又如何去发现真理呢?因此我认为,对话这种方式可以为改变整个的世界生态以及其他状况,开辟一条新路。比如当前的生态环境保护运动,即“绿色运动”(green movement),由于其内部不同群体对如何解决环境问题各持己见,现在正面临着分裂的危险。他们在保护环境方面很尽力,但在内部的互相争斗力一面也很激烈。因此,对于他们来说,进行对话就非常迫切和紧要。那些关心自然生态的人很明白我们这个星球所面临的众多问题,但我认为他们中的很多人却对自己的思维假定及其潜在的思维过程糊里糊徐。因此,我们应当用最确切无疑和明白无误的方式,来提醒人们对此加以注意。这样做很重要,可以让人们发现根本问题之所在。我们应整合各种相关的活动,使它们一起得到开展。清除水域污染、绿化种植和抢救鲸鱼的行动应当与对话同时进行,从而通过对话来发现人类思维的普遍问题。它们之间的性质是一体性的,因而上述的任何一种单一的行动都不足以解决问题。当然我们也不能只是静坐谈心性。假如我们只是静坐思考的话,地球可能就在我们思考的时候毁灭了。对话的价值就在于它作用于我们内在的精神思维过程,而正是思维过程对我们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但在通常情况下,人们总有着各种各样的思维假定与观念,有些人对开展对话感兴趣,有些人则无动于衷。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应当开展对话。即使有些人不愿对话,但我们这些愿意对话的人也可以通过我们的思想来与他们的思想对话。最起码我们也可以做到与自己进行对话;或者是一个人自己与自己对话。我把这称之为对话之心(the attitude of dialogue)。这种对话之心可以传播开去,传播得越远,就越有助于给社会带来秩序。如果我们真正能做一些具有创造性的工作,那么就有可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人。这种影响是潜在性的,既可以借助言语,也可以超越言语而进行。但假如我们只是日复一日地重复往日的故事,那么任何事都不会改变。通过上面对对话和共同意识的分析,我们可以找到解决集体对话难关的途径。我们应当从基层开始对话,而不是从高高在上者开始。不是从美国开始,也不是从总统开始。我知道美国国务院里有些人很熟悉对话这种方式,这说明一种好的观念完全可以渗透传播开去,并达到最普及的程度。在现代社会里,事物的传播速度是很快的。即使是一开始很微不足道的事情,也可飞速地传播开去。虽然常言说坏事传千里,但对话这一观念同样也可以得到广泛传播。当我们在对话中遇到挫折时,就可以更加看清楚对话这一举动本身所具有的意义。事实上,可以这样说,由于对话,我们已经不再是问题的组成部分,而是解决问题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换言之,我们的所作所为乃是致力于解决问题。不管它多么微小,我们是在努力解决,而不是在制造新问题。反过来看,那些声势浩大的运动通常却是在制造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因此,致力去做那些有助于解决问题的事情,才是关键之所在。我曾说过我们不知道对话传播的速度是快还是慢。我们也不知道人内在的精神思维运动——指的是思维过程之内和之外的精神运动;指的是精神思维的一起共享——又能以多快的速度传播。有时候人们会说:“人类真正所需要的乃是爱。”没错——如果人人能博爱,世界就会好极了。可是我们做不到。因此我们必须寻找其他的途径。即使要经历挫折、愤怒、仇视、愤恨和恐 惧,我们还是必须找到能包容这一切的解决之道。为了说明这一点,我再列举一个关于本世纪两个伟大的物理学家的故事,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和珀尔(Niels Bohr)。当爱因斯坦第一次遇见珀尔时,颇有惺惺相惜之感。他给他写了一封表达友谊的信。他们兴高采烈地谈论物理学问题以及其他。但最终他们遇到了一个分歧点。在关于什么是正确的理论这个问题上,两个人各有不同的想法和观点。珀尔依据自己的量子理论,爱因斯坦依据自己的相对论。最初他们友好和气地探讨,持续了数年,但准也不肯让步。每个人都重复自己说过的理沦,结果最终发现再也无法讨论下去了。于是他们就分道扬镰。有很长段时间内他们再不见面。有一年他们两人都在普林斯顿的研究所工作,但仍拒绝见面。一位叫韦欧(Herman Weyl)的数学家说:“这两个人要是能坐到一起来就好了,否则真是遗憾。”于是他就安排了一个晚会,邀请爱因斯坦和珀尔以及他们的学生们参加。结果爱因斯坦和他的学生们待在房间这一边,珀尔和他的学生们待在另一边。他们无话可谈,坐不到一起来。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对的,他们无法共亨彼此的意义。如果你确信真理在你手里,而另一个人又确信真理在他手里,但两个人所说的真理又不一样,这两个人又如何共亨彼此的意义呢?你能共享吗?所以,当说到真理时,你必须慎重。对话并不直接关注真理,从对话中有可能发现真理,但对话真正关注的是意义(meaning)。如果意义本身不一致,你就永远到达不了真理。你也许会想;“我的意义是连贯的,别人的不连贯。”要是这样想的话,你就永远无法共享意义。不管你多么悲天悯人,你所谓的真理只是你自已的真理,或者只是你自己小团体的真理。我们仍然会有冲突。如果意义与真理的共享是必要的,那么我们就必须换种做事的方式。珀尔和爱因斯坦也许应当进行一次对话。我只是假定他们可以进行对话,在对话过程中他们可以认真地倾听彼此的意见。他们也许可以把自己的观点暂时搁置一边,这样就能跳出相对论和量子理论的束缚,从而发现其他新的理论。原则上他们是可以这样做的。可惜的是,对很多科学家来说,对话对他们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观念。科学乃是基于这样的一个概念上的,即去发现真理——惟一的真理。当前的科学框架体系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容不下对话这一概念的,就像它容不下宗教那样。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科学已经成了当代的宗教。在告诉我们什么是真理方面,它的作用与宗教并无异样。持不同观点的科学家无法走到一起来,这就像不同的宗教无法相容一样。一位科学家普朗克(Max Planck)曾说过:“新的科学观念是没法生存的。只有当老科学家死了之后,新科学家才能拥有新观念。”显然这种现象是不对的。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科学不能换条路来走。如果科学家们能够进行对话,那将是科学界的一场最根本的革命,将改变科学的本质。原则上,科学家应当遵从对话中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他们应当说:“我们必须善于倾听。我们不能排斥任何东西。”但是,他们将会发现自己做不到这一点。这是因为,一方面,科学家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也都存在种种的思维假定与观念,另一方面,是因为当今科学的定义乃是去获得真理。没有哪个科学家去质疑自己的思维假定,即:人能够通过思维来知悉万物。但这个假定或许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思维本身是一个抽象的过程,本身就有局限性。对思维来说,它是无法把握整体(the whole)的。于是思维就通过抽象的方式来定义和理解事物。它依赖于过去所形成的经验,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思维包含的是过去,而不是现在。思维的内部分析过程不可能包括瞬时即变的现在。也有一种相对主义者,声称永远不可能有绝对的真理。但他们却陷入了自己的悖论之中。他们的思维假定是:相对主义乃是绝对的真理。因此,任何相信自己得到了任何类型的绝对真理的人都是无法进行对话的。即使是他们彼此之间也无法对话。不同的相对主义者之间也总是各持己见。从中我们可以发现,真理无“定途”可循。这就像我们在对话中共享所有的道路,最终则发现任何一条道路都不过尔尔。当我们看清所有路途的意义之时,就会认识到真理从根本上来说乃是“无途可循”的。由于它们都被称做“路”, 因而就成为了定见,所以在本质上都是一回事。前面说过,对话中会遇到挫折,但一旦你经历过了,你也许会因此而交上许多朋友。并非我们希求关爱。我们并不要求友谊的出现,我们不期冀任何事。友情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如果你理解了他人的思想,它就变成了你的思想,你就会把它也当做是你的思想。当人们因这一思想而产生情绪反应时,你也会受到影响,并产生同样的反应。你会把它与你的思想拴在一起。通常情况下,当有情绪反应出现时,会有人来缓和局面以免失控。就像那个儿童精神病医师问小女孩“你要恨我一辈子又是多长时间”那样。或者有人会说些幽默的话,或做些其他的事,从而使局面缓和。这些都是你无法事先预料得到的。有时你会发现,当你想提出一个问题的时候,有人已经把它提过了。在这种情况下,群体作为一个整体来说,也许潜藏着这种思想:一个人把它说出来,或者其他的人把它提出来,接下来会有人就此话题谈下去。假如这个群体确实做到了这样,那么这就是共同的思维过程——大家一起进行思考——就好像是集体在一起思考似的。大家一起形成某种思想。接下来,如果有人提出了另外一种思维假定,我们都会认真倾听,并共享其意义。以卜种种,便是我们关于“对话的洞察和见解”。对话中的敏感性要使我们这个社会成为一个密切和谐的整体,对话就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以上所探讨的对话理念,在当代社会却远未普及。假如人们能把对话运用于政府、企业乃至使之遍及国际社会,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必将焕发新颜。但须指出的是,对话要求人们具备敏感性——知道如何发言,也知道如何不发言;既能够观察和感受到对话中所发生的微妙气氛和变化,也知道如何对这些变化做出反应:既知道哪些变化源于你的内心,也清楚哪些变化是出自于群体之内。对于对话中所发生的变化,人们通常会用语言来表达,但也可以通过其身体的变化,即肢体语言来表现。人在对话中的反应并非一定是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的,但这些反应确实存在于对话之中。这也是人际交流的一个组成部分。你的反应既可以是口头性的言语,也可以表现为肢体性的动作。你的反应并非出自于某一特定的目的,你对自身的反应甚至可能会毫无觉察。敏感性(sensitivity)乃是指人的这样一种能力,既可以感知事情的发生,又能感受自己和别人所做出的反应,并敏锐地觉察出其中微妙的区别与联系。能对所发生的一切有所感受和有所反应是人类感知觉的基础。感觉器官提供给你信息,但你必须对这些信息保持敏感性,否则你就觉察不到它们。如果你对某人很熟悉,那么在大街上相遇时你会说“我看到他了”。但如果别人问你他穿的是什么衣服,你就答不上来了.实际上你并没有认真地观察他。你是通过思维的屏幕来识别这个人的,你并没有注意到他的细节。这就不是敏感性。敏感性与你的感知觉有关,但也与其他的事情相关。人的感官通常只对普通的事情敏感并做出相应的反应,这远远不够。感觉器官告诉你发生了什么,接下来你的意识必须构造一张图表,或者说创造一些感觉来告诉你它们对你都有什么意义,这样才能把所有的事情联结在一起。因此意义乃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换言之,你是在对意义进行感知,你必须对意义是否存在保持敏感性。这种敏感性是更为隐蔽的一种知觉,你通过意义来联结和维持它。我把它称做“水泥”。意义不是静止不动的——它总在不停地流动。如果我们共享某意义,它就会在我们之间流动,从而把群体凝聚起来。这样,每个人不但对自己脑子中所发生的过程敏感,他们对群体中所起的各种微妙变化也同样地敏感。在这个基础上,意义得以共享。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做到和谐地交谈和共同地思考。但如果人们固执己见的话,就无法做到共同思考。每个人都只是顾他自己而已。阻碍我们敏感性的因素主要在于固执己见。对于固执己见这一问题,你不应当对自己下断语说:“我不应该如此固执。”相反,你应当承认自己固执己见这个事实,并对此保持清晰的敏感性,从而能够对由此而引起的感觉上的细微变化都敏锐地予以感知。有些群体总爱去斥责和评判人,从而使对话陷入泥淖。诸如此类的问题总是存在于对话之中,但在这里我们并不打算对他们予以评判。一个对话的群体是不去评判或斥责人的,它只是去对所有的思维假定和观念进行省察和明辨,从而使它们得以暴露出来。对话的转机即由此而始。克里希那穆提曾说,活着就是去做人,就是与人发生种种的关系和联系。但这种关系也许会是很痛苦的那种。他说,你必须思索并感受你所有的精神思维过程并经历凡此种种的喜怒哀乐,至此你才会发现新的大路向你敞开。我认为这也正是对话所能做到的事情。某些对话者会遭遇某些不愉快的经历,但你必须克服它们。我们曾在瑞典举办过一次对话会。参与对话的人似乎划分成了两个阵营。其中有所谓的一批“新生代”,自对话开始就大谈博爱的美德,讲世界无处没有爱。另一部分人一开始很沉默,一个小时之后他们开始说话了。他们宣称奢谈博爱乃是无稽之谈,毫无意义。于是就有一个人激动了,受不了了,干脆退出了会场。最终他还是返回了会场,他们再次坐到了一起。这种观点的尖锐对立和两极分化是对话中常出现的一个难关。有人注意到了这点,于是就略带幽默地说,“看来我们这儿有两派人,一派是爱,一派是恨”。他的话使气氛稍稍缓和了些,两个阵营的人于是再次开始交谈。此时他们意识到根本就不用去说服另一方,但每一方都应当能理解对方所持立场的意义,于是这对立的双方就可以彼此交流。注意,达到这一点要比他们是否能说服对方更重要。他们也许会发现双方都必须放弃自己的立场,从而使其他新的东西浮现。赞同博爱与否,承认恨与否,怀疑与否,关心与否,讥讽与否,或者其他,均不重要。因为归根结底,大家都是相似的,都很固执。放弃固执,才是致变的金钥匙。从总体上来说,如果你在对话中顽固地坚持自己的观念,那就说明你的态度不够严肃认真。类似地,如果你总逃避那些会使你不愉快的事情,也同样说明你不够严肃认真。其实我们对待生活中的大部分事情都是不够严肃认真的,其成因可归结到社会。社会总是告诉你说别太认真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你是无能为力的,太严肃认真了会让你痛苦不堪的。但在对话当中,你却必须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如果你没按我说的严肃方式去参与对话,那么你就不是在进行对话。这里有个关于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故事。当他患口腔癌时,有人去找他,想谈一个心理学上的问题。他问:“也许我还是不和你说话为好。因为你得了癌症,很严重。你也许不想和我谈这些。”弗洛伊德答道:“我的癌症确实是致命的,但对我来说却无所谓。”当然,癌症只是细胞的增生罢了。我想社会中所发生的许多事情都可以用类似的方式来描述——它们也许能致你死命,而你却认为它无所谓。有限性对话有时候人们想在家庭之内进行对话。但家庭通常是一种等级结构,依从于家长的权威,这与对话的原则正好相违背。家庭的权力结构是靠责任、义务以及其他的一些东西来维系的。这种结构虽有它的价值,但在这种结构之内,比较难于进行对话。也许对话能够在某些家庭里进行,如果你做得到,那真是太好不过。但通常情况下则比较难。因为在对话里,不能给等级和权力以任何的地位。我们做事时都想摆脱等级与权力的束缚,但真正做事时,我们又需要有一定的权力来使事情运转。而当你为事情赋予某种特定的“目的”时,就注定会使权力因素涉及其中。但在对话中,由于我们不需要预先设定目标和日程,我们不必被迫去做任何事,所以就完全不需要有等级和权力的因素牵涉在内。相反,我们需要一个没有等级、没有权力的地方,无需设定特定的目的——这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空间,在此空间里我们可以无所不谈。你也可以缩小对话的范围——如预先为对话设定一个目的或目标。但即使如此,也最好能让对话在尽可能开放的气氛中进行。这是因为由于你限定了对话的范围,你就把它作为一个思维的前提假定,从而使对话受到约束——因此,这些假定就有可能阻碍对话中自由交流的实现,而你也极易被这些假定所蒙蔽。但不管怎么说,即使人们在交流过程中尚做不到完全的开放,那么他们也应当尽可能地朝这个方向努力。我认识一些大学教授,他们对于运用对话原则来解决企业问题非常感兴趣。其中有一位教授最近与一家办公家其企业的高层主管们召开了一次会议。这家企业近来运营不良,矛盾重重,因此他们想通过对话来解决问题。这些高层主管们各有各的主张,并固执己见,所以请这位教授一起来开会。该教授成功地引导他们进行了一次对话,使他们很感兴趣,进而想全面推广开去。很显然,这种类型的对话事先已经限定了范围——参与对话的人有着明确的目的,这一目的决定了这种对话是有限性的。即便如此,这种对话也非常有价值。它的作用起码在于使大家互相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假定,进而使大家认真倾听彼此的思维假定并了解它们究竟都是些什么假定。很多情况下,麻烦的产生在于人们并不真正理解别人脑子里想的到底是什么。他们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知道别人在想什么并据此做出相应的反应。另一个人则会感到很奇怪和困惑,不明白这人为什么会这样想自己,因此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所以,如果能通过对话让人们彼此了解各自的思维假定,也是很有用处的。这位教授告诉我两件有趣的案例。第一个案例是一家公司的高层管理机构出现了问题。他们互相处不来,谁都不高兴。这家公司的通常做法是给他们加薪,来缓和彼此间的紧张。许多能力平庸的人也因此而被提拔到了尽可能高的职位上。这种状况日益严重,公司很快就发现有这么多人拿着高薪却无所事事,事实上公司已经无力来支付这些薪水了。加薪和提拔这一政策显然是失败的。他们就说:“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需要有个手腕强硬的人来告诉这些人,你们得换个位置了。”他们请了一位辅导员来解释新政策,但这位辅导员只是说:“公司付不起大家高薪水了。”他在绕着圈子说话,避而不谈问题的实质,即:“我们公司现在的整套做法都是错的”。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这个公司想有效地运作,就必须和它的高层主管们达成一个共同的协议,即不通过提拔的办法来解决高层主管们的心理不平衡问题。现行的方法不对,每个人都应当理解这一点,并认识到这不是正确的解决方法,这样做的话公司是不能成功的。因此就需要进行一次对话,以便大家能够真正地互相交流和沟通,让所有人都清楚地明自这一要点:“我们是如何思考问题的,问题是从哪里来的,我们又必须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在公司必须生存这个思维假定下进行的对话是一种有限性的对话,不是那种我们最终所期望的对话。但即便如此在某种程度上它也是非常好的对话。因此我认为全人类都应当这样做。我们可以这样说,人类所面临的种种失败与问题,其原因与上面这个公司如出一辙。第二个案例是一个由大学教授组成的辅导小组,他们的专长是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他们组织了一次会议,目的很简单,就是让小组的成员能够互相交谈沟通。他们开了许多次会,发现有两个人在任何问题上都谈不拢。一个人坚待认为正确的做事方法乃是找出问题之所在,然后与人面对面地谈问题。另一个人则正好相反,认为不能这样做。他希望有人能引导他发言。他觉得除非让他说话,主动给他机会说话,不然他就没法发言。第一个人没给他机会,而他又希望获得这个机会,所以他们就没法交谈。这种迷惘的局面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一个人等着别人引导他发言,而另一个人却不理解这正是问题核心之所在。最终,通过对话的途径,他们还是开始了交谈,每个人甚至都回忆起了儿时的经历,他们的思维假定与儿时的体验有关。至此事情解决了。在此过程中,协助进行对话的辅导员几乎没做什么事。事实上好几个人都对他说:“你为什么不说两句?”辅导员可以不时地插上几句话,评论一下对话的进程,分析一下它们都意味着什么。但在更广泛意义上的对话群体中,他应当彻底变成一个参与者。而在企业进行的对话里,这点可能行不通。由于企业的对话有着特定的目的,他不能完全脱身而成为彻头彻尾的参与者。第二个案例也许可以说明,在某种情况下,个体的问题必然会转变成一般性的问题。因为在这些情况下,一些特定的思维假定会成为妨碍人与人沟通的因素。这些特定的思维假定可能是在儿童时期形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第二个案例中的对话者最终发现了其思维假定之所在。他们并没有试图去医治或治疗对方,尽管它起到了治疗的作用,但这个作用只是对话的副产品而已。有人认为在企业中进行这种对话只会助长腐败。但是在这种类型的对话中,还是有着一些不同的因素,有它存在的价值。假如你到社会上去走一走、看一看,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事情都与腐败有关。总要做点事情才能改变现状。企业主管们必须让企业运转。事实上,如果所有的企业都能更有效率地经营,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好得多。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比如社会的低效运转和世风日下,其部分原因就来自于企业的经营乱糟糟。如果政府和企业都能够高效率地运转,那么即便它们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至少也能大大地减少浪费。要使社会正常运转,所有的事情都必须做到有效运转和连贯运作。但是反观当代世界各国所发生的事情,可以说没有什么效率和连贯性可言。即使在企业界,也大多乏善可陈。事情由此而越变越糟。因此我认为,如果你能把对话的理念遍及世界所有的角落,让人们去认识和接触它,你就迈出了行动的第一步。你也许会说,那些政府首脑们是不会喜欢我们所说的对话的。但只要他们能稍稍开展哪怕是一丁点的对话,或者是至少接受对话的原则,那就是又前进了一步。变革有可能由此而生。比如,减少用于制造军火所导致的能源浪费。假如我们能停止每年数以亿万元计的军火花费,那么这些钱就可以用于生态再造以及其他建设用途。这些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再比如,那些了解生态问题的政治家也许可以通过对话来让总统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们并不期望政治家们能够解决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我所强调的乃是,即便我们只是朝着对话和开放的方向作出了微薄的努力,也能起到降低人类毁灭速度的作用。否则,在目前的这种毁灭速度下,我们将来不及做任何事情。我们不能指望通过在总统或首相这个层次上来做任何事情。他们都有自己的思想和观念。但是,正像我们前面所说过的那样,各种观念都是可以渗透和传播的。那么像对话之类的观念也是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从而渗透到总统或首相这个层次上去。那样的话,它就会发挥作用。这就是我所要表述的意思。依我之见,虽然在美国政府里有些人是这样行事,而有些人则是那样行事:虽然我们无法得知对话如何从中脱颖而出,但确实有人在努力倡导对话并使事情变得更开放。虽然对话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它将有助于降低人类毁灭的速度。这点很重要。因为如果我们不能减缓毁灭的速度以赢得时间,从而使新的契机与可能得以出现,那么一切都将太晚。对于人类世界所面临的问题,也许找不出令人满意的政治答案。但是,重要的不在于答案本身,而在于人们放弃自己固执的思维模式,做到开放思想,兼收并蓄。在这一点上,它与对话的原理是一致的。如果这样的一种态度能够得以广泛传播,我相信它将减缓人类的毁灭速度。因此,做到能够共享我们的判断,共享我们的思维假定,认真倾听彼此的思维假定,就至关重要。在爱因斯坦和珀尔的例子里,他们互相还是很和气的。但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人根本就听不进去你的基本思维假定,通常你会认为这是对你的冒犯。你会很容易地也去冒犯他。所以对话无论对个体或者集体来说都很重要。它旨在通过集体的途径,来开启我们的内部思维之门,进而全面认识隐匿于思维背后的种种主观假定和判断。超越对话我们应当切记在心的是,对话以及上面谈到的所有一切,并非单纯是为了救治社会的沉疴旧疾。虽然我们确实应当去救治社会,而且如果做得到的话,我们将会因此而生活得更好。进一步来说,假如我们想生存下去,想过得更有意义,我们就必须解决社会的问题。但是故事并非到此而止。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我认为,我们有可能从本质上来改造个体以及集体意识,但能否在社会及文化层面上彻底实现,则取决于对话。我们所欲探索的,也正在于此。一个人的改变不会有太大影响,所以让这种改变在集体的范围内发生就非常重要。如果整个集体都改变了,意义就很大。换言之,如果只是我们中的少数人认识了所谓的“真理”,而其他人却仍然浑然无知,那么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由此我们还会引起另外类型的冲突——就像基督教或伊斯兰教以及其他宗教之中的不同派别之间所发生的冲突那样。尽管他们都相信同样的上帝,同样的先知,或同样的救世主。如果我们不能沟通和共享意义,爱将不复存在。爱因斯坦和珀尔正是由于无法沟通而使两人之间的友爱最终消失。如果我们能够真正地实现沟通,那么我们之间的友爱、分享、情谊和博爱就会日益增长。这是我们要走的路。但真正的问题是:你是否认识到了沟通过程的必要性?这是问题的核心。如果你认识到了它的绝对必要性,那么你就必然会有所行动。进而言之,我们或许可以通过对话而实现某种超越。当我们在对话中获得那种具有高度内聚力的精神能量时,它也许能够引领我们超越单纯为解决社会问题而进行对话的范畴。它甚至于能够重新改变个体,乃至改变人与宇宙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这样一种精神能量被称做为“共有共享”(communion)。它是参与并分享。早期的基督教徒曾使用一个希腊词汇koinonia来描述它,其字源意义即为精神的“共同参与和分享”。它强调的是参与和分享整体,并融入到整体之中。这里说的整体不单单是指你参与对话的那个群体,而是指普天之下、万事万物。3. 集体思维的本质大千世界,万般烦恼。问题之多,数不胜数。战争、饥饿、镇压、掠夺、疾病,以及种种的社会阴暗,无时无刻不在政治舞台上演。东西方两极分化——西方奉行个人的价值与自由,东方则信仰集体与恩泽众生。南北方也两极分化——北方富裕,南方贫困。在非洲、南美和南亚地带更是麻烦重重。贫穷、债务、经济萧条和混乱笼罩着这些地区。随着技术的发展,世界上各种各类的独裁国家,无论大小,都竞相发展研制和生产核武器的能力。核武器之外,还会有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以及尚未出现但最终一定会被发明出来的其他各种各样的武器。我们同时也面临着生态上的灾难——包括可耕地和森林的毁坏、污染、气候变化,以及其他等等。如果人类继续我行我素,任意妄为,那么真正的生态灾难就指日可待。此外,犯罪现象的增长,暴力的无所不在,毒品的泛滥,如此等等的现象,都说明人们生活得其实并不幸福、并不满意。类似例子不胜枚举,我也无须一一赘述。为什么我们会接受这种对我们来说如此具有破坏性、如此危险、如此使我们不幸福的现状呢?我们就好像被施予了某种催眠术似的无动于衷,我们自身的这种病态缠绕着我们,但却似乎没人知道应当说些或做些什么。在过去人们还曾希望过能出现某种解救人类的方式,如民主、社会主义,或者宗教,或其他等等。但由于它们并没有起到什么真正的作用,现代人对此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在这种现象的背后,我认为存在着某种我们所不理解的东西,这种东西与人类的思维如何工作有关。在人类文明形成之初,思维被认为是非常珍贵的东西。至今它依然是。思维完成了所有我们引以自豪的事情。城市因之而建立(虽然我并不认为人类应当为此而自豪),科学技术因此而诞生,医学因此而出现。从实用的角度来讲,自然万物也都是按照思维的作用而被安置的。但是,思维也有出错的时候,会导致灾难的产生。这是由于人类思维的方式所导致的,其中之一就是人类的分裂性思维。这种思维方式把本来完整一体化的事物分裂肢解为仿佛各自独立的部件。它不是单纯地来拆分事物,而是把本来不可分割的事物整体给硬行分解。这就像把一块手表打成碎片,而不是把它拆开去发现各个零部件。零部件乃是整体的各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人为裂解的碎片则是依据主观臆断而进行的分割。事物本来是属于一体的,但却被人的思维认为不是一体。正是由于思维的这一特点,从而导致做错事。过去,人们也许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们也许只是认为“知识就是力量”,而无知则糟得多。但是,如果人们不对知识和思维加以足够的认识,它们也会带来一定的危险。或许在数千年或数万年以前,思维就已经开始出错了——我们并不清楚这点。当今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形势就变得极其严峻。设想一下千年之后会发生些什么?难道就不会发生这种或那种的天灾人祸吗?因此,随着技术的发展,人类面临巨大的危机,或者说挑战,我们不能让自己的思维来把自己毁灭,我们必须针对人类的思维过程来做些事情。那么,应当做些什么呢?你不能一刀斩断思维——没有思维人类是无法生存的。你也不可能挑选出所有坏的思维并把它们通通丢掉,这做不到。因此我们必须深入地对思维进行探索。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思维植根于我们的内心深处,难以捉摸。我们必须探寻其根基与来源。设想一下有条河流在源头附近就已经被污染。下游的人并不知情,他们试图去消除污染并净化水质。但他们这样做的后果,也许只是徒增更多其他类型的污染而已。因此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去审查整条的河流,一直追溯到源头。因此我们认为,与此相仿,在人类思维之源的某个地方,它就已经被污染了。污染一旦进入河流之后就始终存在。你也许会说,人类做错的,只是在开始的时候污染了河流。但是,人类一直是在持续不断地注入污染——这才是事实之所在,是问题的核心。因此,不能从污染开始的时间因素上来找根源,不能把它归罪于古人。事实上,问题的根源永远是在现在。这才是我们所必须加以审视的。进而言之,对思维本身,我们不能仅仅说说而已。我们不但要谈论它、思考它,更要去看它在实际过程中是如何工作的。也许你弄不明白我这样说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说,思维是一个真实发生的过程,我们必须对它加以认真的关注。就像我们关注那些看得见的物质世界之内所发生的过程一样。也许我们不明白关注思维本身都意味着什么。因为我们本身的文化,乃至所有的各种文化,都不能帮助我们来理解这一点。但是它却至关重要。万事万物都取决于思维。如果思维错了,那么我们所做的相应的事情也就是错的。遗憾的是我们习惯于想当然,从未对思维加以关注。你会说:“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太大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是对的。但换个角度而言,我说你错了。如果你认为危机只是外部现象——它只发生于外部世界当中——那么这就是个大问题。它有点与此类似:设想你有一个建得不好的水坝,它逐渐地受到侵蚀,终于导致坍塌,洪水汹涌而出。当洪水奔泻的时候,你的确无能为力。但问题在于,你的思维过程总是在不停地建造劣质的水坝并让它受到侵蚀。你对它应当如何办?在你的思维深处都发生着什么呢?真正的危机不是我们当前正面临的事件,如战争、犯罪、毒品与经济混乱和污染等,而是不断地制造这些事件的思维。每个人都能够为思维的改变而做些事,因为每个人都处于思维之中。但问题是,我们总是说:“我的想法是对的,是别人的想法不对才造成了不良后果。”这完全不对。思维遍及你我,无所不在。它就像一种病毒——或者说它是思维病毒、知识病毒或信息病毒,能够传播到世界的每个角落。我们拥有的计算机、收音机和电视机越多,它传播的速度就越快。因此那些本来在你我之间飘荡的思维,就会在我们不知不觉之中,控制我们每个人。它就像病毒那样传播,我们每个人都在滋养这种病毒。那么我们是否具有能够对抗这种病毒的免疫系统呢?惟一的途径是去识别它、确认它,看它到底是什么。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开始这样来看它,那么我们就是在查看问题的根源所在。对我们每个人来说,这个根源都是一样的。我们可以把问题的根源设想成在我们的脑海中有一个人,或许多人,在对那些错误的思维进行思索。然而问题的根源还要比这更深一层。在我们思维的过程中,有些事情做错了。这个错误的性质是集体性的,属于我们所有人。首先我们要质疑的是这样的一个思维假定,即思维完全是我们个体的思维,与他人无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这样的,我们有各自的独立性。但是对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予以详加审视。它比单纯地说思维是个体的或不是个体的更深奥。我们必须不带任何先入之见地来看思维究竟是什么。当我们进行思维的时候,到底都发生了什么?我在这里想要说的是,我们大多数的思维,就其一般的形式而言,都不是个体性的。它源自于我们整体的文化,无处不在。从幼年时代起我们就从父母那里、朋友那里、学校那里、报纸那里、书本那里、以及其他地方获得了它们。我们对之稍稍加以改造,选择我们所喜欢的部分,排斥掉其他的部分。归根结底,它们都出自于同一来源。思维的这一深层结构乃是本源,是恒定的来源,不受时间因素的影响,永远都在那里。追溯过去来发现它的起源是没用的,它始终都在那里起作用。思维的这一深层结构是具有普遍性的,它正是我们所必须予以发现和了解的。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思维的内容和其深层结构是不可分割的,我们进行思维的方式会对思维的结构发生影响。举例来说,如果我们认为思维是来自于我自身的话,这就会影响到思维的工作方式。因此,我们必须同时去认识思维的结构与内容。我们会觉得自己“知道”万事万物。但实际上也许不是“我们”,而是知识(knowledge)自身认识万事万物。这就是说,知识——它本身就是思维——乃是独立运动的:从一个人身上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对整个人类来说,存在着一个统一的知识库,这与不同的计算机共享同一知识库是一个道理。这种知识库或称思维库已历经数千年的发展,其内容无所不包。它知道所有的内容,但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种知识对自己的认识是错误的:它认为自己只是一个袖手旁观者,什么都没做。因此它认为:“我不为所产生的任何问题而负责。我只是供你使用而已。”所有的这种思维,都是基于一个人所曾思维过的内容,都显然地来自于记忆。你通过体验和实践来建构知识。你思考它们、组织安排它们。它们进入你的记忆中,变成知识。部分的知识是你通过实践所形成的技能——它们同样也是一种记忆,存在于身体或大脑中。’它们只是同一系统的各个不同组成部分。在这一体系中,存在着一种布兰尼(Michael Polanyi)所说的隐含性知识(tacit knowledge)——指的是那种你可意会,但不能用言语表述的知识。你会骑自行车,但你说不清是怎么骑的。当自行车歪倒的时候,你知道如何转向调整并把它扶正。从数学的角度讲,你扶正自行车的角度与它歪倒的角度之间存在着一个计算公式。你实际上这样做了,但你并没有去计算这个公式。你的身体做了无数的运动从而把自行车扶正了,但你无法对它予以具体地描述。这种知识就是隐含的知识。你拥有这种知识,没有它你寸步难行。它来自于过去你所学习得到的东西并在其之上发展。因此我们所具有的经验、知识、思维、情感乃至实践,实质上都是一个东西。进一步从语言的角度来分析,思维的“过程”(thinking)与思维的“结果”(thought)之间也是有所区别的。思维的“过程”是现在进行时,指的是正在发生的活动,它可以敏锐地判断和感知做错的事情。通过思维可以萌生新想法,甚至偶尔也可以感知某种类型的内心活动。而思维的“结果”则是一个过去分词。我们知道,当我们想过之后,所想过的东西就会消失,但思维本身是不会消失不见的。它在大脑中起作用,并留下某种踪迹,这种踪迹就变成了思维。思维形成之后就会自行发挥作用。因此思维是来自于记忆的反应——来自于过去,来自于我们所曾做过的事情。思维的过程与结果之间的区别应当予以明确地认识。我们还有一个词叫“感觉”(feeling), 它的现在时态指的是现在正在发生的状态。感觉是对现实直接做出的反应。这里有必要对“正在感受中的”(feelings)与“已经感受到的”(felts)作出区分。“已经感受到的”乃是已经记录下来的感觉和感受。当你回忆起过去受到创伤的经历时会觉得非常不舒服。思乡与怀旧这些感觉实际上也是源自于过去。许许多多的感觉都是源自于过去,是“已经感受到的”感觉。但是,如果它们仅仅是过去记录的回放的话,那么就不会那么重要了。我们总是把那些“已经感受到的”当成是“正在感受中的”感觉。所以,文化让我们对思维和感觉产生了错误的认识,明白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它们总在暗示二者之间是分开的,一方可以控制另一方。但实质上,思维与感觉乃是同一个过程,不是两个。它们都来自于记忆,在记忆里它们也许是混杂不清的。记忆也影响我们的身体,影响我们的感觉。当你回忆起紧张的感觉时,你的身体也会产生应激反应。因此,当记忆发挥作用时,你无法区分它是智力机能、情感机能、化学机能,还是肌肉机能——它们全都存在。原因就在于隐含性知识本身也是一种记忆。神经科学对大脑结构的研究揭示,思维产生于大脑前额叶外部皮质的某个地方,而情感中枢则位于更深层的地方。二者由非常厚的神经枢所联结。通过这样的方式,它们之间应当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有许多事实能够证明这一点。试考虑一下原始的进攻(fight)、逃避(run)与惊呆(freeze)反应。有一个电视节目非常好地表现了在现代条件下这些原始反应是如何工作的。这个电视节目表现的是一个机场管理员,对老板非常生气。老板虐待他,他无法逃避,只能待在那里。他不能与老板对抗。他也不能无所事事,坐以待毙。与此同时,大脑中充满了神经化合物,就好像他在丛林中受到攻击一样。这种状况刺激身体的冲动,使身体效能恶化。此外它也妨碍思维的理智化,因为理智的思维需要一个平和安静的大脑状态。他想得越多,就越糟糕。进而更使他歧途难返,制造更多的麻烦。从追踪大脑进化的角度来看这些是如何产生的,将会非常令人感兴趣。从理论上说,我们的“新脑”具有前脑和皮质,能产生复杂的思维,其发展过程是非常迅速的。它也因此没能与先前存在的东西形成一个和谐的关系。大脑的旧功能,如情感反应等,能够对动物所处的环境产生迅即的反应:逃避、进攻或惊呆。而新脑皮质的功能则可以形成非常接近现实的映像。但旧脑从来就没有很好地学会区分现实与映像,原因在于它根本就不需要去区分。它从来就没有形成能够生成映像的结构。这就像一条狗从来就不需要去想另一条狗的样子,如果那条狗不在眼前的话。当人类进化到黑猩猩之后,情况就不同了。即使其他的黑猩猩不在眼前,黑猩猩也能够回想起它们。那么其他黑猩猩的映像就能引发与真实的黑猩猩一样的反应。由于“进攻、逃避及惊呆”,由于神经化合反应及其他等等,人类的新脑就被搞糊涂了。新脑对这些事情弄不清楚,进而又与旧脑纠缠不清。于是错误就开始连锁发生。也许这就是造成我们今天现状的一个原因。对旧脑来说,它目前所处的主要环境已经不是大自然,而是被新脑所围绕。大自然的信息都经过新脑的筛选而到达旧脑。对于这点我们须予以注意。而我们所谓的文明又使这种状况变得更糟糕——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随着文明的发展,社会建立起法律、政府、警察、监狱与军队,变得越来越庞大。你的紧张与压力也因之变得日益严重。文明愈发展,压力就愈巨大。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数千年,而我们至今还不知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你也许会说:“为什么人们不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呢?危险近在眼前,而人们为什么视而不见?”人们视而不见的原因就在于思维过程本身既是个体性的,又是集体性的。思维、幻想(fantasies)乃至集体的幻想都进入到感觉之中。神话就是一种集体的幻想,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神话。许多神话都融入到人们的感觉之中,让人觉得它们源自于真实。虽然当这种情形出现时,每个人的感知方式都会稍有不同,但普遍的一点就是,我们却根本就未见到任何事实与证据来支持神话。因此真实的事实乃是:我们没有见到事实。更深一层来讲——即我们并未见到直接的事实。我们必须从这一事实出发来进行分析。思维能够以表征的方式再现我们的经历与体验。假如我们把这一点予以更充分的考虑,那么我们就能更深入地认识为什么概念与映像具有如此强大的影响效果。“表征”(representation)这个词用在这里是很合适的,它的意思就是“再次呈现”。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感觉“呈现”某物,而思维则以抽象的方式把它“再现”。地图就是这样的一种表征物。它比它所代表的疆域显然小很多。这种抽象和概括有它的优点:它可以把重点放在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方面,而把那些无关紧要的枝节略去。它通过一种有用和恰当的方式来组织安排事物。因此,一种表征并非只是一个概念——它是许多概念的总和。再举一个例子。譬如有人在讲话,于是在听讲者的脑子里就对讲话者所讲的内容形成了一种再现。当你听别人描述某物的时候,你也会通过想像来在自己的脑海里形成某种再现,就好像你真正感觉到了它们一样。当然你所感觉到的与真实的并不一样。与真实的相比,它过于抽象和概括化。与真实的感觉相比,你也许会突出某些部分或者其他。我们总是通过这种方式,不断地在脑海中再现事物。但这里的关键之处在于,表征并非仅仅是与思维或想像有关,它更是把自己与真实的感觉或体验交融在一起。换言之,表征是与“表象”(presentation)混杂在一起的,因此你所谓“感觉到”的东西实则有很大成分的表征内容。它是“再次呈现”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就是我们所说的“净表象”(net presentation),即由感觉、思维以及某些领悟力所交互作用的结果。它们最终汇集成净表象。因此你经历与体验的方式就取决于你如何呈现它——或者说如何错误地呈现它。如果你觉得自己是一个高贵、能干和诚实的人,那么这种心理表征就进入了你的感觉之中。这就是你感知自己的方式。现在,别人又为你描述了另外一种表征——即你又奸又蠢——这种表征也会进入你的大脑,影响你对自己的“感觉”。这会使你的整个神经系统动摇不定。思维处于压力之中,要求更好地来表达你的形象。自欺现象因此而会萌芽。一般情况下我们是注意不到表征与表象之间的双向联系的。思维似乎缺乏认识这种联系的能力。这一过程本身也是无意识的、隐蔽的和潜在性的。我们无法确切地知道它是如何发生的。但我们确实知道一些事情的发生是有思维搀杂其中的。设想信息从感官获得并在大脑中得到组织加工,与此同时又有另一股信息从思维中传来,二者交汇在一起构成信息的全部。净表象就是两种作用的结果。问题是我们自身对此却毫无觉察。总体来说,人类是不了解这一点的。也许有少数人知道它,但就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我们是对此视而不见的。我们这样说并不是要评价这一过程是好或是坏。问题不在于它的存在,而在于我们对它毫无觉察。现在,我们再也不能对表征与表象之间的双向联系视而不见了。仅仅通过思维或想像来再现事物是远远不足以采取行动的。你必须在你的感觉中真实地感受它的存在。以森林为例。你可以把它再现为木材的来源,那么对伐木工来说就是如此。但对艺术家而言,森林被再现为值得绘画的对象。对于想散步的人来说,森林则被再现为可以在其中悠闲踱步的地方。对森林可以有无数的再现途径,每种途径都会用不同的方式来表现森林。通常情况下,如果表征是无趣的事物,你就不会对它感兴趣。同样,如果表征不是有价值的和令人感兴趣的,它也就不会被做如是呈现,那么也就引不起人的兴趣。在有些情形下,你应当按照你自己的兴趣来再现事物。你也许会说:“我需要一个特定的方式来再现这一事物,从而能够做某事。”相应地,在你做事的过程中,它就会吸引你的注意和兴趣。所有这一切都没错,它们都是绝对必要的。如果不以这种方式来呈现事物的话,你就无法行动。你不可能仅靠想像中的抽象表征而行动。你必须通过具体的事物表象来行动。缺乏对这一过程的意识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如果有人对你说:“这一类型的人不好。”而且你也接受了这种说法,那么思维对表征的再现就进入了感觉的表象范畴。一旦你接受了这种认识,那么它就变成了一种隐含性的、潜在的意识。当你下次看到这一类型的人时,它就作为一种表象浮现出来。“不好”这一点就会被你感知为是他与生俱有的一部分。你并不会对自己说:“是别人告诉我说这种类型的人不好。他们到底是好是坏,应当由我自己来观察和判断。”相反,你已经对他们究竟是什么样的人预先作出了断定。你认为这完全是一个独立的事实,与你的思维判断无关。接下来思维就会开始来试图证明自己,从而自己制造出所谓的“事实”(facts)来支持自己——但这种事实并非是真的事实。“事实”一词的拉丁字根的意思是指“已经做出来的事”。它与‘制造”(manufacture)一词的拉丁字根同源。我们有时会人为地建立事实,但这样建立的事实是错误的。对于这种事实,我们可以说它未被以正确的方式建立起来。由于我们把思维与“事实”混为一谈,而我们自身又未意识到这一点,因此这种所谓的事实是错误地建立的。虽然把思维加入事实之中是必要的,但我们却未对此加以注意。假如我们说这是一个“纯粹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那么我们就会给予此事实以极重的分量。我们会说:“你怎么能无视于这一事实呢?你应当看出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我们的大多数表征都是以集体的方式产生的,它们因此而带有极重的分量。认识到这点非常重要。如果人人都赞同某事,那么我们就会以此为证据,认为它是对的,或者至少说它比较正确。这就给我们造成了一种压力——我们不想被人视为异类.这就是说,我们总是处于压力之中,从而去接受任何特定的表征,并用这种眼光去看待事物。举例来说,我们针对“自我”的表征乃是基于一种特定的方式,相应地,我们就用这种特定的方式来呈现自我。这种表征从根本上来说是集体性的。自我的一般性是由集体来决定的,而自我的特别性则由个体决定。全世界人都认为你有一个自我,所有的证据也都认为你有个自我。它写在你的出生证明上——你通过名字来确立你的身份。在许多国家里,你会有一个身份证。你有一个银行户头,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工作,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所有这一切都代表着你是什么,相应地,它也展示和告诉人们你是什么。再以彩虹为例。每个人都看到了同样的彩虹。大家对于什么是彩虹有一个共性的认识。但物理学则“精确地”宣称:“哪里有什么彩虹。它们只是一些水滴罢了。你身后的太阳照在上面,通过反射和折射从而形成颜色。当每个人看到它时就形成了他自已对彩虹的感觉。恰好大家看到的东西都比较类似,因此他们就认为自己看到的是同一个彩虹。”(你也可以争辩说你是把物理学视做真理从而赞成这一观点的。)因此,我们许多的集体表征——不管是国家、宗教、通用汽车公司,或者自我——都与彩虹这个例子很类似。事实上,这样做也没错。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对此毫无觉察,并因此而把它当成是独立存在的事实。假如我们能够看到它发生的过程,那么就不会异致任何问题的出现,接下来我们就能够正确评估衡量任何类型的“事实”。但我们目前的做法,则是把那些没有什么价值的所谓“事实”,赋予过重的分量。以上我们所分析的事例都是身外之事。假如更进一步,运用这种观念来分析我们的内心以及人与人的关系,如沟通与对话,那么就会发现它是如何在我们内心中工作的。你会发现,表征这个问题对于人际沟通是至关重要的。设想大家在群体中相遇,各自都带有别人像什么以及他们自己像什么等特定的表征。当这个群体进行沟通时,这些表征会动摇和改变。表征的改变带来表象的改变,进而改变整个的人际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取决于我们如何把别人介绍给自己,以及如何把我们推介给别人。而这所有的一切,则依赖于普遍的集体表征。当事情进展顺利时,我们是无法发觉错误的产生的——在我们的意识中我们已经认定事情的发展是与思维无关的。当事情被形成了特定的表征,并以此表征而被展示时,你根本就无法看到究竟都发生了些什么——你事先已经把这种可能性排除在外了。你无法注意到发生在表征之外的事情。你必须这样做,很难不这样做。只有当出现问题的时候——譬如当出乎你的意料时,当出现矛盾时,当事情进行得不顺利时——你才会注意到它。但是,我们不愿把它视做“问题”(problem)。因为我们不知道如何解决它,我们找不出解决的办法。我们心中有一种表征是:对于每一件事我们都应当及时去做。我们设定一个目标,然后找出实现此目标的途径。相应地,我们就是用这种方式来看待世界上的万事万物的——就好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处理许多事。因此,当看到事情进展不利时,我们就应当把它看做是一个问题,或难关。我们开始去看是哪里出错了,即使我们也许不能对它加以改变。但我们会因此而对哪里出错了形成某种感觉——也就是说,许多我们认为是事实的,其实并非事实。这暗示着我们可以换种眼光来看世界——它也暗示着我们看世界的方式可以完全为之改观。我们按照循环于社会与文化中的普遍集体表征来认识世界,但只要能够抛弃这种看法,那么我们就能用不同的方式看世界,从而使自身得以改变。如果我把你当做一个危险的人,我就会禁不住地害怕。假如我用另一种眼光来看你,那么我的反应就会完全不同。此外,我们还必须对错误表征加以注意。我们会说:“我们互相关爱,因此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这当然令人鼓舞。可是它却是立足于错误的表征之上。尽管如此,它不会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即关于表象的任何改变:任何发自根本的改变,就是人的改变。分析一下社会中存在的这样一个表征,比如:“你必须自己照顾自己。人是危险的,你必须小心注意,不要相信他们。”这会让你的身体内外都起某种反应。你的身体会紧张,所有的神经化学反应都会加强。没错,世界是挺危险,但我们看问题的角度是错的。世界之所以危险,不是由于人本质上危险,而是因为人们普遍地接受了这一错误的表征。我们必须去识别真正的原因。因此我们不认为人在本质上是危险的,而是认为人是这种错误表征的牺牲品。改变这种表征就能为更多的改变开启大门。我们不知道做到这一点是难是易,但我们知道它为我们打开了一条新路,开启了一个新视野。假如我们知道了思维乃是通过表征而生成表象,我们就不会再被它所愚弄——这就像你看穿了魔术师的戏法似的。当你看不到魔术师背后的动作时,的确显得很神奇。但一旦你看穿了它,一切都将因之改变。世界可以多姿多彩—— 一切均取决于我们的表征,尤其是集体表征。一个人造就不成新“世界”,因此集体的表征是关键。仅仅改变某一个人的表征虽好,但是远远不够。真正的改变乃是集体表征的改变。4 .问题与悖论我们看到,人类正面临着众多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无限繁殖,最终导致遍及世界范围内的混乱与无序。当人们对这种普遍的现实进行反思时,有时会觉得困难重重。面对现实,人类似乎已经黔驴技穷,即使大家和衷共济也无能为力。在重重的矛盾与混乱中,却可以发现一种奇怪的共性:即每个人都倾向于认为我们当前所面临的,只是一系列的问题而已。一般来说,当人们使用“问题”这个词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个词本身都有哪些意义,没有考虑过用“问题”一词是否能够真正、全面地描述人类生活中所出现的种种错误。假如我们认真地分析该词的含义,就能提出充分的理由来对它的使用进行质疑。我们甚至可以怀疑,把人类当前面临的重重困难视为“问题”,也许正是阻碍这些困难得以解决的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在英语里,“问题”(problem)一词源于希腊词汇,其意思是“提出、拿出”(to put forward)。对某种想法或意见进行质疑和探讨,以找出解决困难或失败的办法,乃是这个词的本质含义。比如,一个人想乘坐火车前往某地,于是他就会讨论如何按时乘车,如何买票,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类似的例子又如,人们觉得帆船作为一种交通工具速度既慢又不可靠,于是就想出用蒸汽做动力来驱动船前进的主意。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何使这种想法既在技术原理上可行,又能够把它制造出来并使之实用化?从更普遍的意义上来讲,我们众多的实践活动与技术活动,都旨在探讨如何解决各种与此类似的问题。这一点应当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当一个人以问题的方式来提出想法的时候,其中必定要满足某种顶先假定的前提。这种前提在很大程度上是隐含的、默认的。只有如此,他做的活动才有意义。在这些前提之中,当然存在着一种思维假定,即认为人们所发出的疑问是理性的,不存在任何矛盾与对立。然而有时候,我们对问题的认识却存在荒唐之处。问题本身可能就是错误的或其前提自相矛盾,可是我们却未注意到这一点。在实践领域和技术领域,我们迟早会发觉自己的谬见所在,进而就会把所谓的“问题”视做毫无意义而不再考虑。就像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想发明永动机,随着科学认识的进步,人们发现永动机违背了物理学的基本规律,于是就没有人再想造它了。以上道理在实践领域和技术领域是非常显而易见的。但是,如果人们用“问题”的观念来考虑人类的心理问题和人际关系问题,又该如何办呢?用这样的思维方式来认定问题有意义吗?难道在这一领域,人们提出和讨论问题时所预先假定的前提就不是错的、自相矛后的、乃至荒唐的吗?举例来说,一个人突然意识到他自己非常爱听奉承话。于是他就想,自己应当杜绝奉承。由此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当别人夸赞他时,他如何克制自己落入被人奉承的圈套呢?显然,这类所谓的“问题”乃是基于荒谬的前提之上的。人们喜欢被人奉承,通常是源于自身的某种不适或不满足感。这种不适或不满足感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人们会在很大程度卜去压制它的存在。只有在一些特定的时候,当受到批评、指责或其他类似的情况下,人们才会短暂地注意到自己这一非常不快的感受。但是,一旦有人过来对你说你是如何的好、如何能干、如何聪明、如何漂亮等等,那么你那种被压制和隔离的痛楚就会立即消失,代之以喜悦和得意洋洋。这里面包含着人类的一种心理倾向,即别人所对你说的乃是真理和事实,否则你就不会这样解脱。为了“保护”自己落入发现真相的“危险”,人总是竭力去相信别人对他说的所有话。他也会因此而被别人所利用。我们都熟知这一点。从本质上来说,阿谀奉承乃是一种心理自欺现象。如果一个人提出如何停止自欺这样一个“问题”的话,其中的荒唐性是不言而喻的。即使他非常努力地想克服自己的自欺心理倾向,但他的这种努力乃是首先起因于他解脱痛苦获得愉悦的愿望。这种愿望影响着他的努力。因此他提出自己是否能战胜自欺这个事情本身,就是在误导自己。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当心理上出错的时候,把它描述为“问题”(problem)只会乱上加乱。相反,最好还是把它描述为悖论(paradox)比较妥当。在上述易受奉承的人那个例子中,所包含的悖论就是虽然他非常清楚和明白自己需要对自己绝对真诚,但是当自欺心理能够帮助他从难以忍受的不适感中解脱,并使他在内心中形成健康良好的状态时,他就会有更强的心理“需求”来欺骗和误导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去试图“解决他的问题”,相反,应当暂停一下自己的反应,转而去注意和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他的思维与情感,乃是受一连串自相矛盾的需要或“需求”所支配。只要这种思维与情感盛行,就没有办法把事情做对路。我们需要花些气力,认真严肃地“保持”对这一事实的清醒认识,不能去“逃避”它,不能让大脑瞄准其他的东西,否则你将会失去对真实状态的把握。让注意力全面超越单纯语言或智力所达到的水平之上,就能够真正清醒地认识到悖论的根源。一旦你清楚地看到、感到并理解了悖论的无效性和荒谬性,悖论之谜就被揭穿了。需要突出强调的是,如果悖论被当做问题来看待,它的谜底就永远无法被揭开。甚至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它还会扩散增殖,乱上加乱。这是因为思维有一个本质性的特点,就是一旦它认为有了问题,大脑就会不停地工作,直到找到解决的办法。这一特点对于正确地进行理性思维是很必要的。否则,当人遇到真正的问题时(如需要获取食物), 假如采取把问题抛开的办法,不去彻底解决它,后果将会是悲惨的。抛开问题的做法,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轻率的、不够严肃认真的。但另一方面,假如人脑把悖论当做是一个真正的问题,由于悖论没有解决的办法,于是大脑就会永远陷入悖论的循环当中。你会发现,每种看似可行的解决办法其实都远远不够,它们只会让你更加困扰。因此,如果悖论在你小时候起就开始生根的话(譬如,某一特定环境导致小孩产生不适感,进而使他形成某种悖论),那么这种悖论将会与你一生相伴。它会或多或少地有所变化,甚至会变得日益乱成一团,但其本质则始终保持不变。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脑中的紊乱之后,假如把这种紊乱当成问题来看待,那么就会导致他围绕悖论所做的活动变得更加紧张和混乱。因此,应当正确地区分和识别问题与悖论,并针对它们分别采取不同的做法。形成这种认识是很重要的。认识到二者之间的差别,无论是对于个体心理的健康发展,还是对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形成,乃至最终对于合理社会秩序的建立,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你可以看到,把人际关系的破裂描述为问题显然是大错特错的。举例来说,父母和子女之间不能无拘无束和轻松自在地进行交流是当前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这里面存在的悖论就是,虽然双方都明白彼此的人性是相通的,双方都需要互相依赖,每一方都应当对另一方开诚布公;但与此同时,每一方都觉得白己的特定“要求”被另一方视而不见或拒绝排斥,因此他就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于是就产生“自我保护”反应,开始抵触和反抗,从而阻止他认真地倾听另一方真正想表达的意思。类似的悖论遍布人类社会,在不同年龄的人群之间,在不同的种族之间,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之间,在不同的国家之间,都能看得到。试以目前盛行的民族主义为例。每个国家的人民显然都明白,我们应当基于人类共同关怀和坦诚相待的需要来进行交流。但一旦国家处于危险当中时,人们是如此恐惧和害怕战争,他们会立即不再把敌人当人看(比如,他们会毫不犹豫地使用炸弹来杀死对方的儿童。尽管对他们个人来说,谋杀儿童是一件多么令人恐怖的事)。而在本国内,他们会在潜意识里抑制自己这样想。他们之所以愿意把错的当成对的,正是因为他们相信这种自欺心理对国家的生存来说是必要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民族主义乃是植根于一个可怕的悖论之中的。相应地,把民族主义视做为一个问题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其中的荒谬性就在于,我们可以提出这样的疑问,一个人何以能毫不犹豫地消灭他国的儿童但却对自己的孩子亲爱有加?这样的疑问是找不出答案的。假如一定要试图找出一个答案的话就会陷入更大的迷惘之中。我们所需要的,乃是人们认真、持续地关注那些支配其思维与情感的悖论模式。这种悖论模式甚至超越了社会和人际关系的范畴,它们其实存在于整个的人类思维和语言之中。由于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由我们的思维和交流模式所塑造和形成的,这些基于悖论的模式会在生活的每一个阶段引发混乱。追根溯源,这种无处不在的悖论模式也许是产生于一个特定的“根源”悖论(root paradox)。要弄清楚这个根源悖论到底是什么,我们可以首先考虑这样一个事实。通常情况下,思维都有一个外在的物体或存在物作为它的内容,例如,椅子、房屋、树木、暴风雨、在轨道上运行的地球,等等。所有这些物体,在其本质上都是独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思维过程而存在的。但与此同时,我们对这些物体的思维过程本身也是独立于其内容的(比如,我们的思维可以自由随意地保留某一内容或抛弃它;当观察到其他相关的东西时,思维也可以延伸到其他的内容上去)。显然,当对实际存在的物体和技术性质的对象进行思考时,这种意识活动方式与其内容之间的相对独立是适当的。但是,当一个人开始对自我本身进行思考的时候,特别是思考自身的思维和情感时,假如他认真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这样做将会导致其活动出现悖论模式。其悖论之处就在于,当一个人认为自己的思维与情感乃是与思维相互分离和相互独立时,实际上正是自己的思维在进行思考。事实是,它们之间根本就不可能分开,也不可能独立。仍以那个喜欢被奉承的人为例。在他的记忆深处,那种令他不适的感觉是受到压制的。但记忆是他的思维的一部分;反过来说,思维也是记忆的一部分。所有他发生的思维都受到记忆的条件制约。如果把错的当成真的能够有助于减轻他内心的不适感,即使只是短暂地减轻,他也会接受以错当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思维过程并不能与其内容相分离,也不能独立于其内容存在。相应地,当这个人试图控制或战胜自己的自欺倾向时,他就陷入了“根源悖论”之中。这个悖论就是他的思维活动乃是受制于它所欲控制的对象。很长时间以来,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思维与情感通常都受到那些能够导致混乱和败坏等习惯性行为的影响,这些行为比如贪婪、暴力、自欺、恐惧、好斗,以及其他等等。但是在极大程度上,人们把所有这些都视做是问题,并相应地利用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试图克服或控制自己心性中的紊乱。比如,所有的社会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惩罚制度,以吓唬民众,使之行为从善。同时也出于相同目的而制定了一系列的奖励制度,同样也是为了诱导民众行为从善。由于事实证明仅靠奖惩不能完全达到目的,人们于是又进一步设立了一整套的道德体系和伦理规则,同时也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宗教观念,希望通过它们而使人们主动地、自愿地控制其“错误”或“邪恶”的思维与情感。但即便是这些,也未能真正实现其预期的结果。由于人们的心性失调乃是悖论作用的结果,把悖论当成问题的作法就永远无法结束这种失调状态。相反,它通常是乱上加乱。从长远的眼光来看,这样做还会造成更多的恶果。在当前,由于人们总把自身思维与情感中的心性失调当成问题来看待,由此而产生的难题几乎是以爆炸式的速度在日益增多。面临这些种种难题,人类处于一种日益紧急的境地。我们不但要去关注周围世界中所发生的事情,更要去关注我们内心世界所存在的麻木空虚与感觉钝化。正是这种麻木空虚与感觉钝化使我们始终发现不了存在于我们思维与情感中的悖论。这种悖论乃是导致外部世界混乱的深层根源。每个人都必须认识到,那些所有他认同为“最本质自我”(innermost self)的情感与观念,都无一例外地包含着悖论。陷入这种悖论之中的大脑,将不可避免地落入自欺心理之中。它会制造假象来舒解由于自我矛盾而产生的痛苦与烦恼。这样的一种大脑也不可能客观地认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因此,试图去“解决个体自身的问题”和“解决社会的问题”事实上将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加剧现有的混乱状态。当然,这并不是说为了对我们心理上的紊乱予以更多的关注,就应当放弃所有那些致力于在个体和社会生活中重建秩序的工作。虽然是由于我们的心理紊乱在阻碍我们解决当前所面临的难题,但纠治内在心性的工作应当与治理外部世界的工作携手进行。同时还须牢记在心的是,千百年来,由于习惯性的驱使和条件作用,我们现在普遍认为“本质上来说我们自身是正确的”,我们所面临的难题通常是由于外部因素所引起的,因此可以把它们视做问题。即使我们发现了自己的内心存在紊乱与失调,我们也习惯于认为自己能够公正、确切地指出自身的错误或缺失之所在。当我们作如是想时,就好像它独立于我们的思维活动之外,或者认为它与思维过程是两码事。殊不知,正是通过思维我们制造了如何去纠正错误这一“问题”。如上所述,我们所用于考虑个人和社会“问题”的思维过程是以它所考虑的内容为条件,并受此内容制约的。因此一般来说,思维既不是自由的,也不是完全可靠的。我们所应当做的,乃是超越我们混乱的思维过程所进行的想像和智力分析,从而做到能够深刻清醒地认识和洞察导致心性紊乱的内在矛盾前提与情感状态。通过保持这种清醒的认识,我们就可以随时准备去领会和理解众多的悖论。正是这些悖论充斥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充斥于我们周围的社会关系中,最终充斥于我们的思维和情感当中。而思维和情感则构成了我们每个人“最本质的自我”。因此从本质上来说,我们所需要的乃是继续进行生活,但要按其本来的整体性和完整性来生活。除此之外,还要持续、认真和细致地关注这样的事实,即人的心理在经历数千百年的条件作用之后,在极大程度上被陷入悖论的圈套之中,进而又把由此产生的种种困难错误地当成了问题。5 .观察与被观察我们自身的思维假定能够对我们如何观察事物发生影响。但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是注意不到这一点的。思维假定影响我们观察和体验事物的方式,最终影响我们要做的事情本身。从这一点来看,我们是通过自身的思维假定来观察事物的。我们可以说,思维假定是一个观察者。“观察”(observe)一词的意思是“通过眼睛看”或“通过耳朵听”来收集信息。这就是说,你看到的所有东西的信息都是经由瞳孔、视网膜,最终而被传送到大脑。当然,有时是由耳朵来起传送信息的作用。观察者的任务就是要去收集信息,而且是有选择性地收集相关的信息,并把这些信息形成一定的图像和意义。这一过程是通过头脑中的思维假定来究成的。根据你大脑中的主观认定,你会有选择性地收集那些你认为是重要的信息,并把这些信息通过一定的方式、以相应的结构组织起来。因此我们说,思维假定就起着一种类似观察者的作用。当进行观察的时候,我们是忘掉了这一点的。我们观察时并没有把思维假定的作用考虑在内。但是,观察者深深地影响着被观察的对象,而被观察者也同样影响观察者——二者之间的关系几乎是不可割裂的。假如情绪变化是被观察的对象,那么作为“观察者”的思维假定就会深受情绪变化的作用与影响。反过来看,如果你把情绪作用当成观察者,由情绪来决定如何组织安排信息,那么思维假定就成了被观察者。不论是哪种方式,被观察者都深受观察者的作用与影响,而观察者也同样受到被观察者的作用与影响——它们实际上乃是同一个周期,同一个过程。二者之间的距离是很不明显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当我观察到屋子角有把椅子的时候,发生在我身上的观察现象是基本上不受被观察的对象即椅子的影响的。椅子所发生的变化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所进行的观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观察者与被观察者是有显著区别的。但是,一旦我们去观察自己的情绪或思维时,情况却完全不同了。类似地,当我们去观察社会或观察其他人时,你所进行的观察就受制于你的思维假定。你所观察的人会让你产生情绪反应,从而影响你观察的方式。因此,到了某个特定的阶段,观察者与被观察者之间的区别就消失了。就像克里希那穆提常说的那样,观察即被观察。如果你不把观察者和被观察者放在一起来考察——即把思维假定与情绪反应放在一起来考察——那么就会大错特错。如果我对自己说我准备观察自己的心理但是却不把自身的思维假定考虑进去,那么就会出错,因为其实是思维假定本身在观察。这是人们在内省时遇到的一个普遍问题。你说:“我要审视自己的内心世界。”但是你并没有去审视自己的思维假定。相反,是你的思维假定在观察。你可以设想有一个关于观察和被观察的电视节目,其中一人是观察者,另一人是被观察者。一个人要聚精会神地注视另一个人,另一个人则会被看得很不自在。从他们所表现的种种动作和反应中,你会辨认出是谁在观察,又是谁在被观察。这就是头脑中所进行的过程:思维形成了观察者和被观察者两幅图像,思维本身既在思考又在观察。它也同时处于被观察的状态。我们平时审视自已的身体时就是如此。观察自己的身体,和观察我们所在的这个房间的道理是一样的。我自己知道这是自己的身体,我通过自己的感觉而体验到这一点。这种休验于是又通过想像(imagination)和幻想(fantasy)所起的观察和被观察作用在内心里得到强化和印证,从而确认身体是真实的存在,身体是真实的自己。思维工作的方式则不同。思维给自己赋予了一个观察者的身份,它既观察又思考。这就使得思维有很大的支配权。思维认为自己的作用就像你内心深处的自我一样知道如何思考。假如思维的作用仅仅相当于一个机器的话,那么顶多像个计算机那样发挥作用。但是如果你想像着计算机里面有个人在指挥一切的话,那么由此而产生的思维就同样具有很大的支配权。设想一下盲人和拐杖的关系。如果他紧握拐杖来行走,他会觉得拐杖就是“我”——他会觉得自己是通过拐杖的末端来接触外界的。假如他只是松散地拿着拐杖,他会觉得拐杖不是自己,手才是自己。但接下来他也许会想;“我的手也不是我。我想移动我的手。”因此,“我”应当是内心更深一层的东西,正是它才让我的手能动。他这样一层一层地往深处想,一点点地放弃先前的想法,心里说:“这还不是我,这还不是我。我可以观察到这些东酉,因此它们在本质上并不是我。”他也许会想内脏器官,感受到肌肉、又会想:“它们也不是我——我只是观察到了内心的东西罢了。”他这样继续想下去,就像剥洋葱那样一层层地剥去外皮,直到他到达了核心之所在。到了核心,到了他最本质之处,他才真正发现了“我”。在某个特定的阶段他也许会说:“在内心最深处的地方一定有一个最本质的我在观察万事万物。”这就是人们思考的方式——每个人都是这样的。我认为,思维是一套体系,隶属于全人类社会文化的范畴,随历史而进化。思维让你形成了个体本身乃是思维之源这样的一种认识。它让你觉得是个体在进行感知和体验.由此更进一步,思维说它只告诉你事物是什么样的,是个体在决定着如何来处理这些信息——是个体在作选择。整个过程的结果就是这样的:思维提供你信息,“你”选择如何对这些信息做出反应。你或许会对此有所觉察,并试图质疑和探询哪些地方错了。你会开始怀疑:“不管其背后隐藏着些什么,都是令人怀疑的。”但通常情况下,你向自己发出的提问又是以它应当被质疑这样一个假定为前提的。譬如,我可以对有些信念提出质疑,但这个质疑本身则是通过另外一个信念发出的。因此你必须对你所做的一切保持高度的敏感性。事情看起来就好像有一个“怀疑家”总在怀疑一切,就好像在你的背后还站着一个人在观察你哪些做错了,但这个人本身却没有被你观察到。其实你真正应当予以密切注视的,应当是那个观察你的人,他就躲在你的眼皮底下,最隐蔽、也是最安全的地方。眼皮底下的东西你是永远看不到的。6 .悬置、身体与本体感受我们试图从更深入的层次,来探索在自我背后究竟都隐藏着些什么。自我乃是一个观察器。在我们进行聆听和观察的时候,通常的困难都在于,如果我们是通过一个“收听器”(listener)来听的话,实际上我们根本就不是在认真地听。你会分心回顾所听到的内容,然后再听其余的内容。假如你能够做到不通过收听器来听的话,那么就与不通过观察器来进行观察的情况相类似。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下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你开始了某项行动,在你做的过程中,你进入了浑然忘我的状态,以至于根本就留意不到自己所做的事情,你只是埋头做事而已。但换了另一个场合之后,你却会发现自己做不到这点了。这样我们就触及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当我们对自己进行深入观察的时候,如何才能做到不通过“观察器”(looker)来观察自己,以及如何做到不通过“收听器”来倾听自我以及他人的声音?与这个问题相关的第一点在于,我们要观察或倾听什么?先假设我们具有侵犯或反抗之类的个性。如果一个人具有侵犯性,他会首先通过行为表现出来——这种行为表现可以是身体上的,或言语上的,或只是某种手势或表情——他总是会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表现这一点的。当他进行这种行为表现的时候,他也许自身并不知道。他只是想:“我这样做是对的”,或者“我被人侵犯,因此必须予以反抗”。他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也是一种侵犯。到了一定时候他也许会注意到所发生的事情。他也许会想:“我太爱侵犯别人了,我不应当这样去侵犯别人。”这种想法就开始去制止他的行为。而这种想法本身则又是一种侵犯性的表现,即自己对自己的侵犯。所以侵犯性本身并没有得到改变。作为侵犯性的观察者本身也充斥着侵犯性。因此什么变化都不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另外一种办法,既不让自己的侵犯性表现出来,也不去通过侵犯自己来刻意压制自己的侵犯性。这就是暂时悬置起自己的行为,让它自己暴露出来,自然地展现和呈示出来,从而使你能够看清你内在的侵犯性及其结构。你的内心会发生一些变化,身体上会产生一些感觉,如心跳、血压、呼吸变化以及身体紧张等等。与这些感觉相伴随的还会有思维上的变化。你可以观察到它们,认识它们并明了它们之间的联系。通常情况下,你会觉得,除了思维之外,所有的这些感觉和身体反应都是一回事。但一旦你明白了它们之间的联系,那么你就会发现它们——包括思维在内——实际上并非是彼此互相独立的。在实践中,人类很少这样来悬置自身的行为。我认为悬置是人类的一种自然潜力,但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对它予以格外的关注。我们的发展更关注那些导致即时冲动的反应,更倾向于激进和狂热的行为。比如,在某种情况下你也许会觉得应当进行报复,以牙还牙。或许你会对自己说:“社会教导我们不应当凡事都诉诸暴力,我不应当进行报复。”但与此同时,你的思维仍会不断督促你去进行报复行动。无论是压制或放纵自己的想法,都难以行得通。于是用暴力进行报复的心理就不断增长,甚至作为一种“程式”进入你的记忆之中。你越是想使用暴力,这种暴力程式留给你的印象就越深,它就变得越来越自动化。我认为这是一个主要的因素。此外还有遗传方面的因素,就是我们都存在以暴力行为来进行反应的倾向。而这种暴力行为正是我们应当予以悬置的。即使是在原始丛林中,暴力也不是随时都需要的。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所需要的是悬置自己的行为,而诉诸暴力则只是偶尔为之。要想生存的话,你必须学会悬置自己的行为。在行为悬置的过程中,你会注意到两件事。其一是你的身体反应乃是由思维所导致的,假如它们不是由思维所产生的话,就不会显得如此重要。你身体所产生的激烈反应是促使你采取行动的原因之一,但如果思维不参与其中的话,这种反应就不再重要。其二,通过悬置你的行为,你会得到直接的证据证明思维影响情感,情感也影响思维,而这一切,均是在“我”没有觉察的情况下进行的。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在思维、情感和活动之间存在的惟一联系,就是它们都是通过人内心的某个“我”(central entity)来进行,并由它来经历和体验的。这种观点不但说明了万事万物是如何被联结起来的,而且说明了为什么这个“我”是如此的重要:所有的事情都必须接受这个“我”的审查。它是万物的源头,万物的核心.但事实上,你会发现,思维和情感是可以作为独立的过程而运转的,它们可以不受“我”的控制来运行。它们既不是由“我”所产生的,也不由“我”所经历和体验。尽管如此,在构成人的整个系统中,却存在着一些自审自察的结构。它被称做本体感受(proprioception)或者“自我感觉”(self-perception)。从身体上来说,当一个人移动身体的某个部位时,他可以立即发觉这一点。当有某种外部力量突然移动你的胳膊时,你也可以分辨出它与自己移动自己胳膊的不同之处。你的神经结构能够区分出这一点。针对这一点,可以举个例子。有一个妇女在睡觉的时候中风发作了。当她醒来时,觉得有人在抽打她。她的感觉神经受到了破坏,但运动神经却工作正常。因此她根本不知道是她自己在抽打自已。所以她觉得是别人在抽打她。她越是去反抗这个“打她的人”,她就更加拼命地抽打自己。身体存在一种本体感受性,能够区分动作是源自体内还是体外,并分辨出二者之间的差别。从这一点上来说,人们就会很自然地认为人的内心中存在一个自我,并指挥人的身体产生各种活动。动物显然也是如此它们也能够区分出动作是源于体内或体外。相应地,我们也不能说“我”这个观念是完全错误的,否则就不会由此而生出“我”这个观念。但问题在于:这种源于自然的、有用的特征是如何转变得与自我发生矛盾的呢?原本正确且有用的事物却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变错了。思维缺乏本体感受,我们必须通过某种方式来学会对思维进行观察。当你观察身体的时候,即使你没觉得自己是在进行观察,你也知道自己确实是在以某种方式在监察自己。类似地,思维能不能对自己进行观察呢?或许可以通过集中注意力,或者通过唤醒有关的感觉器官来认识思维是什么,来察看思维都做了些什么。那样的话,思维就可以变得具有本体感受性。思维将会知道自己都在做什么,它就不会再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当我的身体做动作时,假如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肯定会出问题,做错事。显然,如果思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会导致混乱。因此我们需要深入地去探索这一点——首先审视行为的悬置,然后审视本体感受。我想再次予以强调的是,对于恼怒、暴力、恐惧以及所有这类的事情,都可以予以悬置。假如我们悬置起自己的恼怒,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在恼怒这一现象背后,存在着使之生成和发展的某种特定观念与思维假定。如果你接受了这些思维假定,你就会变得恼怒。或者你会对自己说:“我不应当恼怒。现在我已经不再生气了。”这样的话,你会觉得自己己经不再生气了,而实际上你仍然还在恼怒。你这样做,实质上是在压制自己的意识,是对自己意识的一种强暴。正确的做法乃是既不去压制你对恼怒的清醒意识,也不去强制恼怒的出现和爆发;相反,在你的恼怒将发未发的过程中,把它悬置起来,这有点像在刀刃上跳舞。但这样你就能够对整个过程进行观察。这正是我们所应做的事情。由此而产生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们是否能够悬置起一种行为从而做到既不纵容也不压制它?如果你发现做不到这-点,那么你就在没有抑制自身压制心理的情况下,观察到了压制的过程——你并没有对自己说我不去压制它。此外,你或许会发现有一个观察者在压制自身的行动。这样的话你就观察到了悬置现象——你观察到自己在努力悬置自已的行动。其中的关键在于,悬置本身没有公式可循。我自己也提供不出一个公式或开个万能的药方,我只能提供个探索的方向。我们无法准确地得知它将把我们引向何方。你或许会发现你自己无法中止这种探索。但接下去你将会发现你正在做的其他一些事;到了某一特定的阶段之后,你的行为会以某种方式被悬置起来。到了这个阶段时,你会发现自己能够观察内心了。或许你会遇到另一种情况,即你的恼怒先爆发,然后慢慢冷却下来。你逐渐变得冷静下来,但恼怒仍然存在。由于有其他更重要的事要办,你就把恼怒暂时搁置在一旁。但恼怒并没有消失,它随时都会出现。接着你就会有意地唤起自己的恼怒,以便找出自己生气的原因。你在自己的思维中进行检查,发现有一个思维表现得最为强烈——即有人曾经恐吓过你或伤害过你,于是你就对自己说:“我受到了伤害。”——这样你就观察到了所发生的事情。这比观察那些作用力比较弱的思维要艰难一些。在这种伤害背后,还存在一个先前的思维对你说:“我没受到伤害,我感觉非常好。”所有这些都取决于一些特定的事情:“我的朋友们一定是通过特定的方式来看待我的,事情必须是这样(或那样)的,那么我就能感觉好得多。”这种思维是在一定的背景之中发生的,虽没被你意识到,但却滞留在那里。接着会有人对你说:“你是个白痴。你一点都不好。”这种新思维进入你的脑海,使你产生一种相反的坏感觉,使你受到震惊。最初你弄不清楚它是什么。但注意观察它,你将发现隐藏在其背后的思维乃是这样发问的:“这到底发生了什么?”思维总是这样习惯性地想问题。你对此的解释是自己受到了伤害。这种解释于是就及时地以痛苦的形式表现了出来。由于它太重要了,因此你的痛苦就非常之大。所有这些都在一瞬间发生——就像炸弹被引爆一样。在它发生时如果你没能观察到它,你可以通过事后回忆来对它进行观察。通过言语来进行回忆,检查是哪些话伤害了你,审视都发生了些什么。你将会发现,那些第一次伤害你的话将会再次使你受到伤害。你会看到它是如何发生的。你会发现自已有各种各样附属的思维,诸如:“我这么信任他,可他却背叛了我。”或者,“我给予了他一切,可他却这样对我。”类似的思维数以百万计。你所要做的,是找出那些可以表达正在发生情况的词语,看看这些词语都对你起到了哪些作用——一这样做的目的不是去找出这些词语所代表的内容,而是去看它们所起的作用。在回想伤害(thinking about the hurt)和对伤害进行思考(thinking the hurt)之间是存在细微的区别的。回想伤害是说伤害就在“那里”,我对它进行抽象概括分析,就像对桌子进行分析那样。除此之外,我什么事也没做。但在这一点上它又与桌子不一样,伤害就是我自身。另外一种途径是对伤害进行思考,通过检查思维,任由思维生成它所想做的任何事。这就是说,既不抑制它,也不执行它,任由它存在于你的身体和意识之中。既悬置想抑制它的念头,也悬置想执行它的念头,任由它暴露自己,然后去观察它。为了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本体感受的意义,我首先对一致性(coherence)、不一致性(incoherence)以及思维的潜在过程进行探讨。不一致性是说你的意图和实际的结果不吻合,你的行动与你所期待的不相符合。为了掩盖这种不一致性,你就会产生矛盾、困惑,乃至自欺。由于知识本身不是完美的,因此有些不一致性是不可避免的。由于知识是来自整体的抽象,因此所有的知识都是有局限性的。它仅仅是由到目前为止你所学到的东西所构成的。在这一点上,知识总是有局限的,因此它本身就存在不一致的可能性。当你按照知识行动时,即知识被予以运用时,它的不一致性就会显现出来。或者,当你试图通过知识来解决问题时,也会暴露出其不一致性。如果你对此持正确的态度,就会说:“好吧,我承认这种不一致性,我将抛弃陈旧的知识,我要去发现新知识。”你就会发现哪些地方错了并去改正它。但是,如果你固守已有的知识,你就踏入了歧途。知识本身是无须固守的,但人们却总是执迷其中。另一方面,我们把一致性视做秩序、美与和谐的象征。但是,如果人们只看到了秩序、美与和谐,那么他就很容易被自己所愚弄,会认为所有的事物都井然有序——不但规规矩矩、和谐无间,而且充满了美的精神。因此我们需要从不一致性的反面来认识一致性——这是通往一致性的必由之路。如果一个人对不一致性很敏感,他就会首先承认这种不一致性,然后去发现其来源。一致性对我们来说无疑具有巨大的价值。它也必须如此。因为身体在机能上若存在不一致性实在是太危险了。此外,以某种方式来重视一致性也是我们作为人的一项重要结构功能。这是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你的生活中一点一致性都没有,你就会觉得生活缺乏凝聚力,自己活得很没价值。虽然我们具有内在的价值观,但这些价值观是混杂交织在一起的。思维在其悠久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很多不一致的价值观,结果把我们都搞糊涂了。比如,如果我们强烈地渴望一致性,就会以错误的方式去追求它,就会去强求一致性,而不是去发现并抛弃不一致性。这是一种强暴的做法,是不一致性的延伸。我认为,人在先天上就趋向于追求一致性,但思维却把它搞乱了。高度不一致的反应存在一记忆程式中。我们不知道如何去发现和了解它,也不知道它有哪些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变得日益错综复杂。一致性包含大脑的全部心理作用过程,也包括思维过程所不为人知的潜在一面。因此,任何真正的改变都必须发生于思维本身潜在、具体的过程之中。它不会仅仅发生于抽象的思维过程之中。这个潜在、具体的过程是真实发生、实实在在的知识,它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不一致。仍以骑自行车为例。如果你不知道如何骑的话,那么你的知识就不正确——在试图骑自行车这个条件下,你的潜在知识就显出了它的不一致性,你也就达不到想骑自行车这个结果。这种不一致性随着你屡骑屡摔而变得更加显而易见。从身体上来说,潜在性的隐含知识指导着你的行动。身体的变化取决于你潜在反应的变化。因此,改变抽象的思维过程只是迈出了一步;除非它也改变身体的反应方式,否则就远远不够。或许有人会从旁指导:“你骑的方法不对,你方向转错了。你应当朝你倒的方向扶把,但你的本能反应却使你转错了方向。”这些指导会有所帮助,但最终所有的这些都必须变成你内在隐含的知识。你需要这种隐含的知识,你只有通过实际练习骑自行车才能获得它,你也必须对先前获得的知识进行纠正。在获得这种内在隐含的知识过程中存在着一种运动,即对各种可能性的探索。当这种隐含知识在你前进的方向上运动并有了结果的时候,它会继续进行下去——会向前走得更远。这就是学习的方式,直到最终你发现自己学会了骑车。或许你的抽象思维能够指导你的方向,但除此之外,你也离不开这种隐含的知识。问题在于:针对思维,我们能像骑自行车那样做到这一点吗?我认为,思维——即进行思考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潜在的过程,比骑自行车更深奥微妙。思维的具体过程是不言而喻的。当潜在过程中的思维在实际层面得以表现出来时,它就表现为一种运动。从本质上来说,这种运动是可以自觉自察和自知自明的。我认为,思维的自知与自明是可能的——思维具体真实的运动过程是可以被感知和觉察得到的。我们无须引入一个“自我”来对它加以认识。“本体感受”是一个专业术语,你也可以把它称做“思维的自我感知”、“思维的自我意识”,或者“思维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予以监察”。不管使用哪个术语,我所表达的意思都是:思维应当能够感知到它自身的运动,应当明了和认识到它自身的所作所为。在思维的过程中,应当对思维自身的运动、意图以及所产生的结果,都有清楚的认识。对此加以密切的关注,我们就可以知道为什么思维会产生与意愿不同的结果。对于它在我们内心中所产生的结果,我们也应密切注意。也许我们可以从中立即得知它是如何影响感觉的。当你移动自已的身体时,你立即知道是自己在移动它。这种认识不是有意识进行的,它几乎是在无意中进行的。你知道是自己在移动它,而不是别的东西在移动它。在你的神经冲动和行动之间存在着一种清醒的意识。当你移动身体时,你必须立即知道结果是什么,无须思维参与,无须进行思考。它与反馈之间不存在时间滞后。假如你要花很长时间才知道结果的话就不行。这是生存的基本要求。因此,本体感受是内置于你身体的运动之中的。它可以得到改进——就像运动员和舞蹈家那样可以使之完善——但在任何人身上它都无法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因为对于你的许多运动来说,你都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然而本体感受性则始终都存在。那么思维呢?你有思考的冲动,于是产生了思维,各种各样的事情也相应发生了——“感觉”发生了,身体紧张了,不一而足。假如你看不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就会像那个妇女那样认为是别人在抽打她。她在打自己,但认为自己什么都没做——是别人在打她。把这点搞错了是造成世界千差万别的根本原因。举例来说,假设你看到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就会开始想:“他可真可怕。我可真受不了他。”这种思维几乎是自动产生的——你甚至根本就不用把它说出来。你也许会因之而觉得恶心。你于是就会想:“我的胃好像有点不舒服。”你的心跳也会改变,其他事情也可能会发生。当你想到那个伤害过你、对你一点都不尊重的人时,就会有无名火起。你会说:“我发自内心深处地觉得不舒服,这次可是证据确凿。”你这样想,正说明你的思维中本体感受失灵。关于这一点,有一种仪器可以通过测量皮肤的电阻变化,来显示你的情绪状态。如果有人对你说了些什么话导致你做出某种反应,那么两三秒钟之后仪器的指针就会随之跳动。这两三秒钟的时间就是神经冲动通过神经系统从大脑传导过来所需要的时间。你或许根本就注意不到自己的情绪反应与变化。但如果你的情绪反应非常之强的话,你就会注意到它。无论强弱,你都会受到它的影响。假如它非常强烈,被你觉察到了,你就会说:“我感觉真不好。”这种情况下,由于二三秒钟之前别人对你说过不友好的话,但你却没有把它与自己的情绪反应联系起来。由于你没有把二者联系在一起,你就会说:“我内心深处极不舒服,这就表明我应当生气。”你把自己的情绪作为自己应当生气的理由。你会说:“我心里这种不舒服的情绪是独立存在的,它说明我正在感觉到某些事情,说明我生气是正确的。”这种思维于是就会引发更多的情绪反应,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在缺乏本体感受的情况下,你不可能把它们之间的关系搞清楚,弄明自。后来你终于发现了这一点,就会说:“我弄明白了,原来是我的思维在作怪。”但到了那个时候,所有的事情都乱成团,你再也不能把它们梳理清楚了。但假如你对自己的思维具有本体感受的话,你就会立即想道:“噢,我有想的冲动,我想到了某些事,于是就产生那种情绪反应。它导致了我这样做,一切不过原本如此。”但是,如果你觉得它不是来源于思维的话,那么你就会默认为它来自于对现实的直接感知。我认为,思维存在一种自然潜力从而可以自发地产生本体感受。人在心理上也许和身体一样内置存在着本体感受性——在不为人所知的过程中,存在着自我意识。这可能是心理的一种内在本质、〕 但它很深奥、很微妙。它处于被抑制的状态,否则你就会说:“好了,我知道了,是思维生成了幅吓人的图像,让我不舒服。它只不过是一幅图像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或者说:“我不用去想它。”你甚至根本就不会去考虑都发生了什么——你会马上把意识转移到其他事情上去。你不会把注意力放在它上面。思维会跳转,注意力会转移,你会忘掉它。你会不断地忘记,就像得了感觉缺失症或迟钝症。大脑这样做,就是为了阻止你陷入痛苦的思维之中。它试图保护你远离那些令你极度不快的事情。这其中的要点在于,身体是一个运动过程,始于一个冲动,产生一个结果,其过程你都可以感觉得到。如果思维也是一个过程的话,它就也是一种运动——因此我们说思维也是一种运动。但思维本身并不把它自己当成一种运动。它视自己为真理—— 一成不变的真理,告诉你事物都什么样。从本质上来说,思维的运动过程是可以自我认识得到的,只有当人脑成糊涂粥时,它才不起作用。它就像拉斯维加斯赌场炫目的灯光一样,让你看不清真正的世界。这些灯光是如此炫目,占据了你整个的意识,使你错把它们当做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但是,有些更细微的事情也许更加重要。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来看待这个问题,从而获得某种新的启示。这就是把思维视做一种条件反射系统。条件反射指的是当某一事件发生时,其他事件会自动地同时发生。我们身上存在众多的反射,这些反射可以产生条件作用。比如,当狗看到食物时,就会分泌唾液。巴甫洛夫做了个实验。每次当给狗食物时,他都去摇一下铃。他重复了许多次。之后,在没看到食物的情况下,只要听到铃声,狗也会分泌唾液。这是条件作用的一种基本形式——即重复经常发生的事件。你随时随地都能观察到条件反射作用——我们日常的很多学习就是去建立条件反射。当你学习开车时,你就是在使你的反射条件化,从而使之合适恰当。人的基本思维可能是由一系列的反射所构成的。如果有人问你叫什么名字,你会立即告诉他。这是一种反射。当别人问你更困难的问题时,大脑就会在记忆中搜寻答案。这就建立了一种“搜寻反射”(searching reflex)——大脑在记忆中搜索,找到一个看似合适的答案,于是这个答案就被选中,你接下来再判断它是否正确。我认为,大脑的这一整套系统都是由反射所构成的——思维是一套非常深奥微妙的反射体系,具有无穷的发展潜力。你可以向思维中不断添加更多的反射,你也可以修改更正已有的反射。即使是整个逻辑过程,一旦被牢记之后,就也变成了反射。我所称的“思维”包括情绪反应、身体状态、身体反应,以及所有其他的一切都在内。因此,思维乃是物质过程的一部分。它穿行于大脑、神经系统,乃至整个身体——它们乃是一个统一的体系。思维可通过诸如无线电波、电视或文字等物质过程来传播。在谈话中,声音也可以传播思维。在身体内,思维是通过神经系统信号来传播的,虽然我们不太清楚其中的编码与解码机制。我之所以说思维是一个物质过程,是在于思维的反射可以自行延续。如果你洞悉了这一点,或者至少对此有所感知,那么这种认识就会对你发生实际的影响。对真理的洞察或感知可以深入地影响包含所有反射在内的物质过程。但是,如果我们仅仅靠智力或推断性知识来认识发生的事情,那么就不能从深层触及这一过程。物质也许无限深奥。科学难以窥其全貌,也许永远也无从知其全貌。但物质并非仅仅是机械性的。因此,它也许能够通过某种深奥和微妙的方式来对感觉做出反应,但科学却无法对其反应予以追踪;甚至物质会由此而发生改变。所以我认为:洞察力或感知力可以影响万物。它不但会影响人的推理,而且也会在化学层次上和人们无法言述的层次上,对万物发生影响。这里的论点是,我们有可能洞察万物。假如我们问自己:“我们能否洞察到这一点,即去洞察到思维是一个物质过程,或者思维永远都参与感知?”如果我们具有这一洞察力,那么就会帮助消除一些思维上的障碍。但我们整个的反射体系,我们的潜在隐含知识,都反对这一点。它会说:“思维不是一个物质过程。”我们的第一个反射会是:“思维远远超越出了物质之外,或者由于某种原因它已经与物质相分离。思维对精神来说具有某种真理性或重要性。”这种观念已经深深植根于我们脑海之中,并形成了一种反射。但我们现在却说,思维乃是一个物质的过程(thought is a material process),而且思维参与感知。这就意味着那种认为思维只告诉你事物本来面貌的观念也许并非完全正确。如果你领悟了这一点,或者如果你能洞察到思维本身虽不是本体感受性的但却需要本体感受性时,那么你就摸对了门,就有可能开始深入到大脑中那些控制反射的神经突触层次上去进行分析。7 .共享性思维和无限性在人类早期的文化发展过程中,曾存在一种共享性的思维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思维方式至今仍然存在。生活在这种文化中的人们觉得,他们能够彼此参与和共享那些他们所看到的事物——在他们看来,普天之内的万事万物都互相参与和分享彼此,万物的精神都是一样的。譬如,爱斯基摩人就有一个信念,认为虽然存在很多很多的海豹,但任何一只海豹都只是同一个海豹神灵的显现。也就是说,这一只海豹就可以体现并代表许多海豹。因此他们会为这个海豹神灵祈祷,期冀它的显现能给他们带来食物。我想美国的印第安人也是以这种方式来看待水牛的。他们觉得自己无时无刻不在参与和分享着大自然,他们对自身思维的共享性有着非常敏锐的认识和了解。我们或许会说:“太可笑了。海豹之间显然是各不相同的。”现代的人们已经形成了一种更讲究客观实际的思维方式,并因此而认为:“当我们思维时,应当采取旁观的姿态,才能去对事物进行思考,弄清楚它的本质。”我们的这种思维方式与上面所说的共享性思维方式完全不同。对爱斯基摩人来说是这样的一回事,对我们来说则是完全另外的一回事。我们可以换个方式来对这种共享性思维予以进步的说明。设想我们正在一起谈话。我不但看到了你,而且同时听到了你。看与听虽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但对我来说,我看到的人就是我所听到的人——它们代表着同一个人,是一码事。这就是我的实际休验。我们正是通过思维的途径来把它们形成为一个统一的认识。类似地,假如你说:“我的一呼一吸皆包含着神灵的信息,我心中的神灵也就是普天同在的众生之灵,我的五脏六腑全都参与和分享着这一切。”如果你能这样思考的话,就比较接近于共享性思维了。共享性思维是一种不同的感知和思考方式,是百万年前我们人类的思考方式。但在最近五千年来,我们却弃置了它。我们现在认为:“它是毫无意义的,我们不需要去注意它。”当前我们所欣赏的思维方式,乃是“平实思维”(literal thought)。平实思维旨在依据现实的实际面貌来反映现实——它宣称自己总是如实地告诉你事物的本来面目。我们倾向于把它当成是最好的思维方式。比如专业技术思维,就旨在尽量精确、实在地描述事物。这样的思维要求明确无误,不容许含含糊糊。虽然未必能够完全实现,但平实思维总是致力于尽可能准确地认识事物的原貌。巴费尔德(Owen Barfield 把人们对平实思维的态度比做偶像膜拜(idol worship)。一旦你有了偶像,它就会对你产生强大的作用力,或者使你生成某种精神上的能量。这种作用力或能量要远远大于偶像本身的影响力。最终偶像本身就被当成了这种作用力或精神能量,你会因此而赋予这个偶像以极高的价值。从这一点上来说,只要我们把自己的语言和思维当成是对现实的真实陈述或描绘,那么我们其实就是把自己的语言和思维当做了顶礼膜拜的对象——我们对它们赋予了过高的价值。而事实上,语言和思维是做不到完全真实地反映现实的。它们的确能反映部分现实,但它们不能涵括所有的现实。虽然在倡行共享性思维的文化中,平实思维也被应用于一些实践活动之中,但基本上,人们还是用共享性思维来思考那些对日常生活至关重要的事情。部落把某些动物当做图腾,视图腾为他们的崇拜和象征。他们会说:“部落和图腾——我们是一回事。”他们认为部落和图腾之间可以通过某种能量或精神而彼此参与和分享对方。他们甚至认为世上的众生万灵都参与并分享一种共同的物质或精神。就像我刚才举例说我听到的人就是我所看到的人,他们说图腾就是部落。你通过图腾来接触部落,或通过部落中的某个人来接触图腾,或者通过部落里所有的人来接触图腾。设想一下你置身于这样的环境里,并以这种方式来进行思维,是不是很有意思。我认为,共亨性思维是始终存在于我们身上的,从来就没有消失过。我们大家都经常使用这种方式进行思维。举例来说,当我的祖国受到外敌入侵时,我就会觉得是自己受到了攻击。我们这时候的思维方式,正是共亨性思维。我们会这样想:“我就是我的祖国。你越过了我的国境,就是在攻击我。”我们用这种方式进行了很多的思考,但却认为自己并没有这样想。为什么?原因在于平实思维认为我们根本就没有以共享的方式思考过。这就是我们思维的不一致性所在。表面看来,我们总是赋予平实思维以过高的分量;但事实上,我们在潜意识里也同样赋予共享性思维以很高的分量。它们因此而混杂交织在一起。平实思维控制着人的意识认知领域,使科技发展成为可能,其优势在很多方面都得到了印证。与此同时,共享性思维却莫名其妙地躲入了阴影里,变得黯然失色。然而,它仍然秘密地起作用。那么,“共享”(participation)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它有两个层面的意思。它最初的含义是指“参与、分享”(to partake of ),就像你分吃食物一样——大家从同一个碗里扒饭吃,大家一起分吃面包或者其他东西。在古人看来,共享乃是指从源头开始的共享,无论是就共享的象征意义来说,还是就其实际意义而言,均是如此。他们觉得图腾和他们一起共享能量,这样就能使人们体悟到万物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西方文化中,该词的这种含义一直持续到中世纪时代。该词的第二个含义是指“参加、分担”(partake in),即作出你的贡献。这是该词在现代社会的最主要含义。它意味着你被接纳并融入到了整体之中。如果你不是在某种程度上被该事物所接收和认可,是无法加入其中的.把共享的这两层意义合在一起,可以发现共享性思维在考虑问题时,把主体和客体结合在了一起,不会造成二者的割裂。作为一种处于内隐状态的思维,它可以使人产生共同感和一体感。到了这时候,事物之间已经不分边界了;即使有的话,也只是为了描述的方便,并不真正代表事物间的分界线。中世纪时期,神学家兼哲学家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经常运用共享的观念。他认为主体参与并分享客体。他也认为我们在地球上看到的光是参与和分享太阳的。光在太阳那里是纯净无瑕的,我们则在地球上参与和分享它。在我们人类长期的发展史上,这种思维方式曾经非常普遍,我们应当吸取其精华之所在。这种思维方式也不会导致任何人去掠夺我们所居住的这个星球。我们只是参与和分享地球所赐予的一切,去掠夺地球将是非常荒谬的。在潜意识深处,我们所有人都一定具有这种思维方式。人类用这种方式进行思维已经有百万年的历史了。只是在相对较短的一段时间内,平实思维才开始占据统治地位。共享性思维认为万事万物参与分享万事万物。它认为,人并非完全独立的存在,我们乃是在参与和分享地球。同样的说法再如,我们由地球所滋养。以食物为例——表面上看,食物是一个独立的物体,当你把它吃下之后,它就变成了你的一部分。它在哪里变成了你的一部分昵?它是知何变成你的一部分呢?它是在哪个阶段变的呢?哪里是它转变的分界线呢?由此可以看到,假如只是把食物看成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对象,就会有说不清道不明之处。这种求实性的思维方式倾向于分解事物,而共享性思维则倾向于把事物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但是,共享性思维也有其不足乃至非常危险的一面。比如,在有些部落中,“人”这个词仅仅代表本部落的成员。当他们遇到另外一个部落时,这个词意味着其他部落的人就不是人。或许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也知道别的部落也是人,但由于他们赋予人这个词的力量太大了,因此他们不能够把其他部落包容进来,不能做到与其他部落“参与和共享”人这个词。在这一点上,共享性思维失效了,他们开始进行片面化的思维。再举一个例子。希特勒(Adolf Hitler)统治德国时,人们都喜欢聚集在啤酒馆里,在充满共享感和友谊感的气氛中,他们边喝边唱:“我们都是朋友,我们聚集在一起。我们要出去征服世界。啊,这一切多么美好。”可是一旦这样做过之后,却发现一点也不美好。所以共享性思维这种观念并不一定能够带来彻底的辛福。50万年以前,人们并不需要有太多的平实思维。他们生活在小规模的原始狩猎部族群体中,大家彼此都互相认识。平实思维只是用来服务于简单的技术性目的。农业革命之后发展起来了大型的社会组织。于是就需要更多的组织机构、社会秩序与科学技术。人们不得不运用越来越多的平实思维进行思考。人们组织起来了社会,对你说:“你属于这儿,你做这些事,你去做那些事。”因此他们开始把每样事,包括人在内,都当成一个独立和互不关联的客体时象。他们视人为工具或手段,而非目的或结果。人类文明愈益发展,社会就越来越把思维当做工具或手段,而不是视思维为目的或结果。这种思维方式随之渗入到国与国的关系之中。每个国家都把其他国家视作为一个客体对象,可以被控制、被讨伐、被征服。思维的这种实用性、技术性的形式持续不断地扩散到越来越多的领域之中。而参与和分享式的思维则日益变得支离破碎,并步步后退,所应用的领域日渐缩小,本身也越来越受到局限。人们也许会在家庭里或在某种特定的礼仪场合运用它——如与城市集会有关的、或与国家有关的、或与宗教及与神有关的仪式等——但是,越来越多的事物则被人们用这种所谓“世俗”的平实思维进行思考。尽管如此,如果我们想集体共事的话,共亨性思维就是绝对必需的。但在目前,由于它与平实思维混杂交织在一起,所以并没有正确发挥其作用。所以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共亨性思维和平实思维之间的区别之处。可是对于如何区分它们,我们尚不清楚。有时候我们会由于心理原因或内省需求而需要平实思维:而与此同时,还需要运用共享性思维来认识身外的世界。这就使得我们不能明明白白地对二者予以区分。在认识到这一点之后,我们就需要从更深入的角度去认识和理解为什么我们会陷入这一困境。随便拿一个现代的官僚机构或等级制度为例。在这样的组织中,人被视做一种客体对象。他们必须做这做那,必须按一定的规矩维持相应的关系。平实思维按照工作职能来识别人——你称他是什么,他就是什么——工人、银行家,或这或那。这样就建立起了社会的等级制度——人与人被互相孤立和隔离,参与和分享极其有限。这时候,你的问题来了。你在主观上创造了客观对象。在此观念支配下,你认为世界是严格地由客观对象所构成的。我们把其他人都视为客观对象,那么最终你就必须也把你自己视做为一个客观对象。你会对自己说:“我必须把自己放在这个位置上,我必须做这个,必须成为那个,必须变得更好。”诸如此类。但是,“社会”并非是一个恒定不变的纯粹客观实在或发展阶段:它是由所有的人一起有意识创造出来的一种不断变化的现实。当人们创造出社会之后,它的确会具有些“客观性”的特征。尤其是由于参与创造社会的人不计其数,至少从统计学的角度,你可以辨认出某些特征。同样的事情也发生于物理学当中。如果你想精确地计量单个原子的话,你做不到——因为原子是彼此参与的。但是,如果你对大量原子进行统计的话,你就会得到一个平均值——而这个平均值则是客观的。不管是谁做这个实验,或在任何时候做这个实验,结果都是一样的。我们可以测量出原子的平均值,但却无法计量单个的原子。在社会里,我们可以知道一般性的或普遍性的行为,并可以对之进行预测。但是,与那些真正对社会和人类发展起作用的因素相比,这些普遍性的行为并不具有什么重要意义。个体总是和集体交织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形成意识,进而创造出社会,并通过思维、智力、情感以及其他种种因素来维持社会的发展。对话的情形也与此类似。在对话中人与人是互不相同的——“我持这个观点,你持那个观点。我知道这件事,你知道那件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但是,与对话相伴而生的,还有一种参与和共亨的精神。也就是说,每个人不但参与和分享对话的进程,而且也都能对对话的进行有所贡献。即使你的贡献并没有得到明显的表现,你仍然是在共享对话,仍是在以某种方式参与着对话。各种思维、情感、观念与意见都渐次侵入,即使我们竭力抗拒,它们也会在我们身上滋润生长。在这些因素当中,思维对我们的影响最大。我们脑子里会想:“那是他的观点,这是我的观点。”——但这样想是错误的。所有的观点都不过是思维而已。无论是哪里的思维,都也只是思维而已——其本质都一样。这与爱斯基摩人说“所有的海豹都只是一个海豹”的说法类似,只不过,我的提法更甚。我们可以通过举例的方式,来说明共享性思维的观点如何真正地发挥作用。不管思维在何时何地以何种何样的内容和方式表现自己,它们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因此,在面对平实思维和共享性思维这个问题时,抱持对话的精髓就非常重要。即使社会不认同我们的做法,但我们也要沿着对话的道路走下去。但是,如果我们只依平实思维的方向循规蹈矩,那么共亨性思维就没有任何立足之地。我们只会想到事物之间的种种外在机械联系。我们会把自我本身也视做为一个客观对象,并认为这个自我乃是万事万物的起因。虽然如此,我认为,在真正的共享过程中,即使思维会以一定的方式来区别事物,但共享仍无处不在——它存在于人与人之间,存在于思维和情感之间,存在于任何事物之间。我斗胆预言:世间万物的本质最终都要归于这种彼此的参与和共享之中——万物即一物,一物即万物。这也是我在《整体性与内寓之界》(Wholeness and the Implicate Order)一书中所阐明的基本观点。它用一种新眼光来观察事物——认为万事万物都“包容”于万事万物之中。归根结底,包容性是万物的根本,我们眼前所展现的事物则只不过是这种内在包容性的外在展示或呈现而已。人们通常认为,当一个思维终结之后,就从此销声匿迹了。在我看来,这是人类所犯的一个根本性错误。思维从来不会消失—— 它只是被大脑暂时“收”起来,存放在了意识的某个角落而已。虽然你不知道它在那里藏着,但它始终蛰伏在那里,一有机会就会再次显露出来,或者是换副行头出现。它会从意识的后台走上前台,然后再次从前台隐入后台。这是一个不断“内蓄”与“外显”的循环过程。情感或许会以思维的面目显露出来,接下来思维又会转而引发更强的情感,并导致身体的种种反应。这是一个持续不断进行的过程。你能往前走多远,它就能往回走多远,直到溯返至你生命的本质尽头。也许我们可以说,它既永无“开始”,也永无终结。人类以及所有的生命,都是从环境中“展露”自我的。关于这一点,我将从三个维度上来对人类进行探讨。第一个维度是个体,即完全意义上的个体的人。对任何一个个体而言,他的身体通过一定的方式与外在之物互相分离——但这种说法并非完全准确,因为身体总是与空气、光线和食物相交融在一起的。应当说,身体与外物之间的分界线是相对的——你不能为身体划定一个明确的界线。我们不能说,当氧气分子进人身体内之后,它就活了;当它以二氧化碳的形式离开身体之后,它就死了。我们必须说,身体没有真正终止的界限。更进一步,我们甚至也不能说生命从什么时候开始,又到什么时候结束。我们只能说,在一个特定的阶段,身体乃是构成生命的一个“核心”要素而已。尽管如此,每个人还是有他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包括通过遗传、脱氧核糖核酸以及其他等等而得到的生理特征,以及一些特定的心理特性:如经验、背景、能力以及其他等等。此外,他还能形成对自我的印象,并通过自我印象来识别自己。其次,我们可以从集体的维度上来分析人。集体是由很多人构成的——它们构成一个社会和一种文化。集体与个体有质的不同:它具有相当大的威力,包括潜在的威力和现实的威力。在对话中我们可以运用这种威力来形成某种和谐与秩序。第三是宇宙维度上的人。在这个维度上,我们关注的是人如何浸润于大自然之中,以及如何从科学和宗教的角度来认识宇宙。从最远古的史前文化时代起,人类就总是在思考着这些问题。人们认为自然乃是超越个体或社会之上的某种东西。就像我们先前曾说过的那样,在遥远的过去,就存在着泛灵论的观念,即万物有灵论(animism)。人们觉得万事万物都是有生命的,都具有精神或灵,与人类参与和共享一切。但当人们远离自然进入城市和农庄(即使农庄也是远离原始大自然的)之后,他们开始产生了对宇宙的渴望,并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来试图填补这种渴求。远古时代的某些艺术形式或许就与宇宙具有某些关联。此后又产生了宗教与哲学的观念,同样试图以此而与宇宙发生联系。虽然人们在努力地认识宇宙,但很多人已经不再相信宗教的说法了。宗教已经离我们而去。我们也同时日益远离大自然。哲学也变得迷茫了。到了现代社会,科学试图在某种程度上把我们与宇宙联系起来,可它的作用实在有限,而且大多数人也不能很好地理解它。因此,我们似乎遗失了人与宇宙的联系。但是我认为,人们还是怀着重归宇宙的愿望。要全面地理解人,除了个体和集体这两个维度之外,宇宙维度也是不可缺少和绝对必要的。或者可以这样说,人与宇宙之间的联系纽带已经被破坏了。众多的文献和著述都提到我们人类正处于“濒危的自然边缘”(end of nature)。人们最初认为自然广袤无边,人类可以为所欲为。现在我们则发现人类已经快要摧毁它了。在部落文化里人们认为:“地球是我们的母亲——我们必须好好地照料母亲。”而现在人们则说:“不,不是这样的。我们必须开发和利用地球。”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变化——亦即人与自然之间联系纽带的终结——还产生了另外一种影响。人们过去常说:“不错,我知道这里的情况很糟。但大自然是在‘那边’,它仍然完好。”但是现在,这种奢侈的观念已经消失无踪了。我们已经不能再指望大自然依然是那样广博无限了。一旦人们认识到了这一点,就会使他们的心理产生巨大的变化。这就像有人对你说:“你不能再依靠妈妈了。你得靠自己了。”这就是我们当前所面临的状况——大自然能否继续生存下去,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人类。因此其中所隐含的意义就在于,我们必须为地球上 所发生的一切负起全责。这是对人类的一个新定位。由此而提出的问题就是:依据什么?而我们人又是什么?我们人的本质是什么?要负起对地球的全责,我们如何诉求于自己的内心?我们的哪些本质能够允许我们来负责?如果我们有可能负起全责,这种可能性又立足于何处?通常情况下我们并不是这种负责的人。这就像人们通常认为爸爸或妈妈应当照顾他们的成长,但现在才明白过来:“一切都变了,现在得反过来了。”有人认为我们可以通过重新改造自然来生存,譬如发现那些能够抵抗污染而生存的树种和其他植物,或通过遗传工程或其他手段来制造新的物种等。他们认为我们可以使整个世界都产业化,这样自然本身也就被产业化了——我们甚至可以把它称之为“自然产业”。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娱乐产业,我们还有文化产业和教育产业。类似的,我们也可以有自然产业。我们可以做到使保护自然和攫取自然并行不悖。科学技术能否开启这些新的视野,我们不得而知。即使科技有可能实现这些,但也疑点重重。而且到了那时之后,我们又会身居何方?会过一种怎样的生活?更是疑问多多。或许那时也会有一种“共享”的存在,但相信不会是好的参与和共享。对于所有发生的一切,我们的影响作用正变得日益巨大,对此我们必须加以重视。我们必须认识到,大自然对于我们的心智灵魂来说,具有几乎与宗教类似的意义——而形成这种态度本身,对人类来说更是意义非常。相应地,人对自然的态度乃是其宇宙维度的一个构成部分。但宇宙并非仅仅是夜空中我们所仰望的宇宙或通过望远镜所看到的宇宙。在它之上还有更多其他的东西。在我看来,在它之外还存在着一个根本性东西。它超出了我们对世界的有限认识,它乃是一种无限之物。生活于普通的社会中,你会认为金钱、祖国,或任何你所做的事情重于其他的一切。你会给各种各样的事情赋予优先权。每个人会有各自不同的做法。但是,如果你把第一优先权仅仅给予那些事情,你就不能把它给予我们所称之为无限的东西。你的大脑会立即做出反应说不存在任何这种所谓无限的东西。但用共享的观念来看,无限性乃是万物的根基——我们人的本质就是无限的。由此而提出的问题是——人的意识是否有可能真正地触及到这一本质?我想每个人都清楚这个问题的含义。长期以来,人们已经通过许许多多的方式来探索过这个问题。但是,在人类的思维结构上,似乎存在着某种东西,宣称我们不但可以认知,而且可以控制万事万物。但是,思维是抽象化和概括化的过程,这就意味着它在本质上是存在局限性的。因此我们要问:思维在本质上真的能够认知万事万物吗?或者换个问法:对思维的整个领域来说——包括经验、知识,乃至隐含式思维——它到底受不受限制?我们的文化主流倾向于说它不受任何局限。其中隐含的思维假定就是,不管发生任何事情,我们都可以通过思维、知识和技能的运用,来处理它们。但是,当这一思维假定成为你的隐含思维之后,那么不管发生任何事情,你都必将会用这种思维方式进行思考。这种思维假定总是在动态地发挥着作用——它是一种普遍的思维假定,是关于“所有一切”的思维假定。它极端地强大有力,具有非常大的价值,并一定会起作用。它总是置自己于几乎所有的其他一切之上。因此你会发现,你总是会自动地对万事万物进行思考。这就是因为你的这种思维假定在起作用,它认为思考既必要,又有用。但问题在于,你把它当成了惟一可行的方式。因此我认为,就思维这个领域来说,它是有限的。我同时还认为,在有限之外,存在着某种无限之物,即无限性(unlimited)。这种无限包含着有限。就其运动方向来说,这种“无限性”不但越来越指向于广袤无垠的宇宙之界,同时更重要的,它也日益进入那些微妙和精细之所在。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我们的注意力易于受隐含思维的限制,因而只对那些有价值、值得我们去留心的事物发生注意。如果你没有留心到某件事,你就感知不到它——对你来说,它就好像不存在似的。但注意力(attention)就其本质来说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它可以用任何形式予以拓展。注意力至少具有这样的潜力,可以沟通有限和无限之间的关系;过去曾经如此,将来也能这样。既可能存在着有限形态的注意力,如全神贯注;还可以存在着一种无限形态的注意力,即最基本最原始的那种。通过这种类型的注意力,我们可以进入愈益精微的内寓之界——这是整体性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更普遍的层次。在这个普遍的层次上,一个人的意识与另一个人的意识之间差别甚微。那些构成意识基础的隐含思维则被所有人共亨。或许大脑的功能之一,就在于它可以对日益精微的事物进行敏锐的感知。对于这些精微层次上的事物,大脑的作用可能更相当于是天线,用于接受这些精微的信号,而不是仅仅起行动“启动者”的作用。只要大脑受自身内部目标的支配,那么它就处于被占用的状态。这样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我们认为大脑也非常有必要去联系或触及无限,那么,就必须保持一种静默的状态——在静默状态下,大脑是不被占用的。我认为,人类的大多数体验都处于内寓之界的状态,但社会教我们对之不屑一顾。我们所学到的,是更加看重外明之界(explicate , outward order)。这种外明之界对于我们日常的行为做事目标是很有用的——如谋生,做这或做那等。因此我们需要为自己建立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们能够有空闲进入内寓之界。在英语中,空闲(leisure)一词的字根含义就是“虚空”——某种类型的空洞空间——在时间或空间上都处于空灵之境,你不必为任何事情所占据。要做到这点,你可以首先到大自然中去看看,在大自然中,扰乱人的事情最少。其次,如果一群人能够做到真正地互相信任和坦诚相待,具有正确的伙伴情谊和协作精神,那么在对话里也可以萌生出与此类似的东西。假如有很多人能够识破这一点,那么由此而形成的合力效果将会大大地超出任何一个个人的努力。我们不完全清楚这种效果究竟会有多大,但其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当前在人类命运的问题上存在着众多玩世不恭和悲观论调,虽然有其道理,但却是错误的。人类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和美好未来,只是这种潜力和未来被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给破坏罢了。追溯这一切的根源是我们全人类的事情:我们人类有潜力来变革这一切,所有的一切都取决于我们的热忱与努力。关键在于我们必须对事物的整体性加以认真的关注。但有时候我们会对某些事情予以特别的关注,这样做的后果是,一旦出现了问题,就会导致所有的事情出乱子。在这时候,我们不应去谴责自己,而是应当去查明其中的原因。所有的迷乱其实是隶属并出自于同一个过程。研究它的过程也就是我们学习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不但要在正常的情况下分析事物,还要在出现扰乱的情况下来分析事物,二者都至关重要。我认为,当你足够坚强的时候,你就可以稳稳地立足于令人迷乱的环境中,接下来你就可以更加坚强地审视那些无限的东西——但要注意,如果你过于草率地审视它们的话,那么由于这些无限的东西太强有力,反而会扰乱你的心神。我认为,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有可能对自身的意识进行改造。对意识的改造应当在个人和集体两个层次上同时进行,这一点很重要,而且二者必须一起进行。相应地,我们所谈到的所有这一系列的问题——包括交流与沟通问题、对话的能力问题、参与交流和沟通的能力问题——就至关重要。关键词翻译对照表B悖论 Paradox本能 Instincts本体感受 Proprioception必要性 Necessity表象 Presentation表征 Representation不一致性 Incoh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