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的宇宙

作者: (英)波普尔出版社: 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副标题: 赞成非决定论的论证 《科学发现的逻辑》后记Ⅱ原作名: The Open Universe:An Argument for Indeterminism译者: 李本正出版年: 1999-12-1页数: 208定价: 18.50元装帧: 平装丛书: 学院丛书ISBN: 9787810197977内容简介《开放宇宙》是波普尔为他的《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撰写的《后记》的第二卷,但它是独立成篇的,逐发展为一部单独的、完整的著作,其篇幅远远超过了最初的《科学发现逻辑》。配收编著W·W·巴特利教授在前言中写道:“它包含了对于我所了解的决定论和非决定论问题的最持久、最重要的论述”。书中充分表现出波普尔作为哲学家的睿智与博学。本书语言明晰晓畅,结构严谨,论述缜密,具有很强的说明力。作者简介卡尔·波普尔(1902-1994),英国科学哲学家,社会哲学家,批判理性主义创始人,被称为举世无双的最伟大的科学家,一些诺贝尔奖获得者公开承认从他那里所受到的影响。神经生物学家艾克尔斯告诫道:阅读和思考波普尔关于科学哲学的著述,并把它们作为科学生活的活动基础。杰出的数学家和天文学家邦迪也赞赏说:科学中最重要的就是方法,而方法中最重要斥是波普尔的方法。罗素则把他的历史——社会学著作《开放社会》赞扬为“20世纪划进代的巨著”。编者前言《开放的宇宙:赞成非决定论的论证》[TheOpen Universe:An Argument for Indeterminism」是卡尔.波普尔爵士为《科学发现的逻辑》[TheLogic of ScientificDiscovery]撰写的人们期待已久的《后记》[Postscript」的第二卷,它包含了该书的论证的中心内容。尽管本书在大约25年前写定,以前却从未出版。然而它包含了对于我所了解的决定论和非决定论问题的最持久、最重要的论述。《科学发现的逻辑》的《后记》主要写于1951-1956年期间,那时波普尔首次出版的著作《探究的逻辑》[Logik derForschung](1934年)正被译为英语,书名译为《科学发现的逻辑》。《后记》的各卷最初是《科学发现的逻辑》的一系列附录,在这些附录中波普尔打算纠正、扩充和发展他的第一部著作中的观念。这些附录实际上有一些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于1959年出版时已收入书中。但是有一组附录是独立成篇的,逐渐发展为一部单独的、完整的著作——其篇幅远远超过了最初的《探究的逻辑》。于是人们决定把这部新著作——称作《后记:二十年后》[Postscript:AfterTwenty Years」——作为《科学发现的逻辑》的续编或者姊妹篇出版。因此在1956-1957年此书被排为长条校样。然而,在预期出版的几个月内,这项工作却令人难以忍受地停止了。卡尔爵士在他的思想自传《无尽的探索》「UnendedQuest]中谈到了这些长条校样:“校对成了可怕的事情……当时我的双眼不得不做手术。此后有一段时间我无法再开始校对,因此《后记》未能出版。”我对这段时间记忆犹新:在他因双眼视网膜几处脱离做手术后不久我去了维也纳,到医院看望了波普尔;由于他正在恢复,我们就致力于《后记》的工作。有很长时间,他只是勉强能够看到东西,我们十分担心他会失明。当又能够看到东西的时候,他对《后记》做了大量的工作:又增补了几节,对长条校样做了数以千计的修改。但是这时其他工作的压力又太大了。1962年后,实际上文本没有增补任何东西。在下一个而且十分多产的10年间,在出版了《猜想与反驳》[ConjecturesandRefutations](1963年)之后,波普尔完成并出版了三部新著:《客观知识:一种进化的研究方法》「ObjectiveKnowledge:AnEvolutionary Approach](1972年),《无尽的探索》(1974和1976年),和(与约翰·埃克尔斯爵士「SirJohn Eccles]合著)《自我及其大脑》「The Self and ItsBrain」(1977年),以及多篇论文。在这些年,在这些著作中,他的现已著名的客观心灵的(和世界1、世界2和世界3的)理论得到发展,他的方法延伸到生物学。同时,代表了卡尔爵士在物理哲学方面的工作的顶点的《后记》仍未出版。但不是未被阅读:波普尔最亲近的学生和同事大都研究过这部著作,有几个人在那几年中一直拥有长条校样的副本。对于那些和我自己一样了解这部书并受到它的深刻影响的人来说,看到它最终完成并与公众共享,这是巨大的满足之源。现在为准备出版而编辑的文本实质上是1962年存在的文本。除去所标明的几处外,未做任何较大改动。通过它对波普尔的学生和同事们的影响,这部著作已获得了历史性——自它撰写以来已过去了约25年,自撰写最初的《探究的逻辑》以来已经过去45年。人们觉得,对于这样一部著作,这样处理是适当的。显而易见,书中的许多论点今天会以不同的方式提出。但是,倘若由作者做全面修订,本书的出版就会无限期地推迟。编辑工作包括把那些年积累起来的文本的某些部分的不同形式收集到一起;编辑本书文稿;增添书目提要和其他注释以有助于读者阅读。波普尔本人所做的几处新的增补都做了明显的标记:加上括号或标以星号:*。我自己的简短的编者按和书目提要也加了括号,后面加上缩写词“编者”「Ed]。在此我大体上遵循被普尔《认识论的两个基本问题》[Diebeiden Grund-probleme der Erkenntnistheorie]一书(写于1930-1932年,出版于1979年)的编者特勒尔斯·埃格斯·汉森「TroelsEggersHansen]所确立的惯例。波普尔能够在一系列会议上检查编辑工作,这些会议是我们在过去的两年中在不同的地点召开的——在海德堡,奎尔夫,多伦多,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施洛斯克朗伯格,以及他的家乡白金汉郡。他也为所有各卷增写了新的前言,为第二卷写了新的跋。按照我自己的建议,对出书形式做了一项较大更改。把这部巨著作为一本书出版是可能的,但那样会显得笨重,而且是许多学习哲学的学生财力所不及的。《后记》的几个部分——包括《开放的宇宙:赞成非决定论的论证》——会使人们广泛感到兴趣,不仅与哲学家和学习哲学的学生有关,而且与更广大的读者有关。总的看来,这些部分也是彼此独立的。因此我建议这部著作分为独立的三卷书出版,版式相配合,整体构成《后记》。略为犹豫后,卡尔爵士同意了这个建议,也同意了我为这三卷书建议的书名。因而《后记》以如下所述的形式出版:《实在论与科学的目的》「Realism and the Aim ofScience」(第一卷)《开放的宇宙:赞成非决定论的论证》(第二卷)《量子论和物理学中的分裂》[Quantum Theory and theSchism in Physics](第三卷)尽管作为《后记》的这三卷书很容易分别阅读,读者却应该意识到它们构成了一个连贯的论证。《后记》的每一卷都抨击了对于知识的一二种主观主义的或者唯心主义的研究取向每一卷都构成了对于知识的一种客观的、实在论的研究取向的一个或更多的组成部分。因而在现在称作《实在论与科学的目的》的一卷中,波普尔通过四个阶段(即逻辑的,方法论的,认识论的和形而上学的阶段)探索了他视为主观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主要来源的“归纳主义”。他阐述了他的可证伪性理论,说明了它把科学的、非科学的、伪科学的观点相互区分的效用。他提出了他的确证的理论,把它当作表达无需求助于常规哲学的主观的“必然之事”或者客观的“证明正当”而理性地喜爱一种理论胜于另一种理论的方式。在第一卷中,波普尔也讨论了他在哲学上和诸如贝克莱「Berkeley]、休谟「Hume]、康德「Kant]、马赫「Mach]和罗素[Russell]等历史人物的关系,那些人物对主观主义的传统做出了重要贡献;他详细答复了当代哲学和科学批评家。波普尔也抨击了对概率演算的主观解释,这种解释植根于这样一种信念,即概率测量了不充分的知识的主观状态。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中,波普尔主张对概率演算的客观解释,为此目的曾使用概率解释。现在他也批评概率解释。他详细地提出他自己的倾向解释以取而代之——在过去20年中,这种解释赢得了许多人的拥护。这些观念和论据在余下的几卷中得到了应用与发展。在《开放的宇宙:赞成非决定论的论证》中,波普尔对“科学”的和形而上学形式的决定论都提出了批评,论证说经典物理学和量子物理学一样也不以决定论为先泱条件或者蕴涵着决定论。然而他发现形而上学的决定论继续构成许多当代量子论者包括决定论的对手们的工作的基础。波普尔把对概率的主观解释在物理学中所继续起的作用追溯到这些形而上学的决定论的先决条件。第一卷和第二卷的论证间有着深刻联系,它们共同关注着人类的自由、创造性和纯理性。第一卷在考虑正当性和纯理性时反驳了关于批评的限度——随之还有纯理性的限度——的主观主义和怀疑论的主张。如果这样一种限度存在,那么认真的论证就是无效的;它的出现就会是虚幻的。第二卷在论述决定论时,支持在对人类知识未来的增长的预测上我们的纯理性是有限度的主张。如果这样一种限度不存在,那么认真的论证就是无效的;它的出现就会是虚幻的。因而波普尔论证说,就批评而言人的理智是无限的,然而就它的预测能力而言它却是有限的;并表明无限和有限在它们各自的方面对于人的纯理性的存在都是必要的。在第三卷《量子论和物理学中的分裂》中,波普尔考察并反驳了被广泛用来为一种唯心主义观点做辩护的一系列论据和“停论”。在推测对量子力学的解释的问题可追溯到对概率演算的解释的问题时,波普尔进一步发展了他自己对概率的倾向解释。然后他彻底地批评了对量子论的一些主要解释,试图解决它们众所周知的悖论,把“观察者”从量子物理学中驱除出去。他的最后的“形而上学的跋”「MetaphysicalEpilogue」对形而上学的研究纲领或者解释在物理学历史中的作用进行了历史的和纲领性的研究,把全部《后记》的主题都编织在一起。编者要向美国学会委员会[The American Council ofLearnedSocieties]和美国哲学学会「American PhilosophicalSociety」致谢,感谢他们慷慨地支持这几卷书的编辑工作;感谢唐纳德.T.坎贝尔「Donald T.Campbell」教授和F.A.冯.海耶克[F.AvonHayek]教授的建议与支持。编者也要感谢他的秘书南希.阿蒂斯.佐渡耶麻「NancyArtis Sadoyama」忠诚而可靠的帮助。致谢TO ERNST GOMBRICH献给恩斯特.贡布里希——卡尔.波普尔我希望就此机会感谢我的同事沃特金斯[John W.N.watkins],他的经久不衰的兴趣对我一直是巨大的鼓励。他阅读了本卷的手稿和校样,提出了最有益的改进建议。正是按照他的建议,我决定把这个《后记》作为一部独立的著作出版,而非如最初打算的那样,作为《科学发现的逻辑》的一系列附录出版。但是对于这部著作的完成比这些建议更为重要的是他对它的观念的兴趣。我也感谢《科学发现的逻辑》的合译者朱利叶斯.弗里德博士「DrJulius Freed」和兰.弗里德「LanFreed」,他们阅读了本卷的大部分长条校样,提出了许多改进它的文体的建议。[他们两人都在本书出版的许多年前去世——编者。」在撰写本书期间,约瑟夫.阿加西[JosephAgassi]起初是我的研究生,后来是我的研究助手。几乎每一节都与他详细讨论过,结果常常是按照他的意见把一两个陈述扩充为整个新的一节——有一次扩充为整个新的一部分。[成为《实在论与科学的目的》的第2部分。」他的合作对我最有价值。我还要感谢伦敦经济政治学院[London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Sciences],它使我能够得益于阿加西博士的帮助感谢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的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福特基金会)「Center for AdvancedStudy in the Behavioral Sciences(FordFoundation)」,感谢它给了我机会从1956年10月到1957年7月连续地阅读本书的长条校样,并使阿加西博士在此期间能够协助我的工作。1959年于白金汉郡佩思W.W.巴特利第三教授「ProfessorW.W.Bartley,III」是我的学生,后来从1958年至1963年是我在伦敦经济学院的同事,在1960年到1962年与我密切合作致力于此书。1978年,他诚恳地同意担任《后记》的编辑。我感谢他的帮助,感谢他担当这项艰巨的工作。我对他的感激不是语言所能表达的。还要感谢其他几个人,他们这些年和我一起致力于《后记》,尤其是艾伦.E.马斯格雷夫「Alan E.Musgrave],戴维.米勒「DavidMilled,阿恩.F.彼得森「ArneF.Peterse],汤姆.塞特尔「Tom Settle」和杰里米.舍莫「JeremyShearmur]。其中应当特别提到戴维.米勒和阿恩.彼得森,因为在1970年以前的各个不同时期他们都做了大量工作。伦敦学院在这几年都一直在帮助我,并为我指派一名研究助手。自从我于1969年退休后的13年来,它借助于纳菲尔德基金会「NuffieldFoundation]的一笔补助金继续帮助我,我要向纳菲尔德基金会表示感谢。主要做出这一安排的人是我的朋友和继任人约翰.沃特金斯教授;学院院长,已故的沃尔特.亚当斯爵士[SirWalter Adams」;和现任院长,拉尔夫.达伦多夫教授「ProfessorRalf Dahrendorf],我深深感激他们的热忱的友谊以及对我的工作的浓厚兴趣。倘若《后记》于1950年代出版,我本会把它题献给伯特兰.罗素:巴特利教授告诉我一封大意为此的信件现存于麦克马斯特大学[McMasterUniversity]的罗素档案馆「Russell Archives」。我最后可以提一下,在我看来这部《后记》(连同《科学发现的逻辑》的译本)在1954年时几乎已准备就绪。正是在那时我选择了它的最初的题目,“后记:二十年后”,暗指1934年《探究的逻辑》的出版。1982年于白金汉郡佩恩1982年的序言正像巴特利教授在他写的前言中所指出的那样,本书作为我的《科学发现的逻辑》的《后记》的一部分写于1956年以前。它所讨论的不是人类的自由和人的自由意志,即使它们的确是它背后的问题。我在撰写此书时不想明确讨论这些问题,有着种种不同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后记》像《科学发现的逻辑》一样——本书是它的续编——是要讨论物理学,它们的方法和它们的一些含义,物理宇宙论,以及知识论在物理学中所起的作用。第二个原因是,我觉得围绕着人类自由问题的几个问题被哲学家们的论著搞得有些混乱。这种混乱至少始于所有时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休谟。我认为,这与下述的事实有关:在这些问题上,常识[commonsense]是混乱的。因为(1)一方面常识倾向于断言每一个事件都是由一些先前事件所致,因此如果我们充分详细地知晓所有有关的先前事件,那么,任何一个事件都可以解释或者预测。另一方面,(2)常识至少在许多情况下能使成熟的、心智健全的人有能力在可供选择的行动可能性之间自由选择;因此常识应对这种行动负责。(1)和(2)似乎是冲突的,问题是这种冲突是真正的冲突,还是仅仅表面上的冲突。休谟和许多决定论者机智、巧妙地(在我看来过于巧妙了)试图表明(1)和(2)并不真正冲突,因此一个人可以是决定论者,而同时又谈到行动自由。然而,这一见解所根据的论据主要是词语的。它们依赖于对于诸如“自由”、“意志”和“行动”等词的意义的词语分析;依赖于对于诸如“我会不像当初那样去做吗?”之类的问题的分析。这些词语分析是十分无益的,把现代哲学引向了泥潭。但是还有另一种态度。我自己的起步和我自己对这些问题的态度不是来自休谟(他支配着英国对这些问题的讨论),而是来自拉普拉斯[Laplace]。在休谟发表《人性论》[Treatise]约50年后的1819年,拉普拉斯出版了《关于概率的哲学论文》[Essaiphilosophique sur lesprobabilites]。拉普拉斯写道:我们应当……把宇宙的现状看作它的先前状况的结果,看作随后状况的原因。假定……一位神明能够知晓使得自然生机勃勃的所有的力,和构成自然的所有物体在一瞬间的状况:……对于「这个神明来说],没有任何事物会是不确定的;未来会和过去一样在它眼前出现。这种见解(如我在本书正文中解释的那样)比常识强烈得多,我称之为“科学”决定论。至少1927年前大多数物理学家,尽管不是所有物理学家(例如我想到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CharlesSanders Peirce]),会同意这种见解。这种拉普拉斯决定论断言,如果给出它在某个瞬间,例如目前瞬间的状况、情境,宇宙在无论未来还是过去的任何瞬间的状况就是完全被决定的。我认为这种拉普拉斯的决定论——尽管它似乎得到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物理学理论及其惊人的成功的证实——最确实、最严重地妨碍了对人类的自由、创造性和责任的解释以及对它们的辩护。拉普拉斯对决定论的极为清晰的表述超出了常识,也与西方科学史深深地相互盘绕,它无疑远远胜过上面作为(1)给出的不严谨的简洁陈述。然而,可以反对拉普拉斯的决定论——我在本书中就确实反对它。就我自己而言,我决不是决定论者。我在本书中把在物理学理论中、在宇宙论中为非决定论留下余地当作自己的任务。因而我论证说拉普拉斯的决定论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它既不被“经典”物理学又不被当代物理学所需要。这是一项严肃的任务,与主要是词语的诡辩无关。因此我将在宇宙论的水平上展开我自己的讨论:我将讨论我们的世界的性质而非词语的意义。但是为了避免误解,我要十分清楚地说明,每当我在本书中谈到“科学”决定论(“科学”一词加了引号)时,我心中想到的是据称的“科学”学说,据称的“科学”决定论。这个学说的流行,以及它甚至在伟大的科学家中的影响,要归因于它表面上的科学性,归因于这样的事实,即它被广泛地相信是科学的一部分,尤其是牛顿「Newton」的和爱因斯坦[Einstein]的引力理论和麦克斯韦「Maxwell」的电磁场理论。在我的论证过程中,我将站在决定论的对立面发展出一种见解,它也试图超越上面的(2)。无论如何,我在此要清楚地说明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The OpenSociety and Its Enemies]和《历史决定论的贫困》「ThePoverty ofHistoricism]中都显而易见的事实:我对从哲学上为人类自由,为人的创造性,为传统上称作自由意志的事物做辩护深感兴趣——即使我相信诸如“什么是自由?”或者“‘自由’意味着什么?”和“什么是意志?”等问题和类似的问题以及澄清它们的尝试会通向语言哲学的泥潭,也在所不惜。因此本书是人类自由和创造性问题的一种绪论,并以不依赖于词语分析的方式在物理学中和宇宙论中为它留下了余地。关于本书第一章的开头,可以谈一谈我对直觉的观点。我认为直觉和想象是极其重要的我们需要它们来创立一种理论。但是,正是由于它可能使我们相信我们由直觉知道的事物是正确的,因此直觉会严重地使我们误入歧途:直觉是无法估价的助手,但也是危险的助手,因为它往往使我们不加批评。我们必须总是尊敬地、感激地、并以对它采取严格的批评态度的努力来对待它。第一章 决定论的种类我想在此阐明我是非决定论者的理由。在这些理由中我将排除自由意志的直觉观念,因为这一观念作为赞成非决定论的理性论据是无效的。当一个人实际上是在暗示下或者强制下或者药物的影响下行动时,他很可能相信他是在故意地、完全自愿地行动。但是,一旦用无需求助于我们关于自由意志的直觉观念的论据成功地摈弃了决定论的观念,在有限的程度上,重新确立这些直觉观念的正当性也许是可能的:因为那时刚才提到的反例就会被当作特例--也许被当作妄想的例子,它们使这些直觉观念暂时成为不可靠的。不过,这些问题在此都不予讨论。我在下面打算做的是批评人们用来支持决定论的常识论据、哲学论据、尤其是科学论据。我的中心问题是考查支持我所称的“科学”决定论的论据的有效性;即这样一种学说:世界的结构是这样的,如果提供给我们对于过去事件的充分精确的描述以及一切自然法则,任何事件都能够以任何期望的精确程度通过推理预测出来。这个问题所以相干,主要是因为量子论的倡导者们常常对情况作如下的描述:他们说,经典物理学蕴涵着我所称的“科学”决定论;只有量子论迫使我们摈弃经典物理学,随之也摈弃了“科学”决定论。与这种观点相反,我要表明,甚至经典物理学的有效性也不会强加给我们关于世界的任何决定论的学说。在批评决定论时,我将涉及物理学和生物学的一种观点,直至1927年止物理学家们实际上都毫无例外地持有这种观点,似乎爱因斯坦到他1955年去世时为止也持有这种观点。诸如斯宾诺莎、霍布斯、休谟、康德、叔本华、J.S.穆勒「J.S.Mill」和(至少到1927年止)M.施利克「M.Schlick」等哲学家也持这种观点。施利克在1930年对这个问题仍犹豫不决,如下面援引的这段有趣的文字所表明的那样:由于一切事件都受普遍规律的支配这一假定通常被描述为普遍因果律,我可以这样表述[我的论点]:每一门科学都以普遍因果律为先决条件……一切经验都证实这种信念,即至少就它对于一切实际生活的目的都是必要的而言,在一切与他人的接触和与自然的接触中,而且甚至对于技术所要求的极度的精确性来说,这个先决条件都得到了满足。但是,因果律是否绝对地、到处都是有效的,没有哪怕最微小的例外——也就是说,决定论是否正确——对此我们不清楚。然而,我们清楚的是这样一点:仅仅思考和思辨,权衡赞成的和反对的论据(这些论据无论如何都会是伪论据)的数量是不可能解决决定论和非决定论之间的争端的。这样做一定会给人荒唐可笑的印象,尤其如果想到那实验的与逻辑的技艺的庞大无比的军械库的话,而当代物理学正小心翼翼地逼近,要用这些技艺攻克因果律是否对于甚至原子内的极微事件也是有效的这一难题。我所以援引这段文字,是因为它在许多方面代表了我要批评的观点:因果律与决定论的论点相同,我们从经验得知,它至少对于一切实际目的来说是正确的:对于“一切事件”,尽管也许不是对于“绝对的”一切事件,“到处,没有哪怕最微小的例外”,都是正确的——量子论对此提出了疑问。还因为我想接受施利克提出的观点中所蕴含的挑战,施利克提出,这个问题是可以争辩的,但是只能使用经验论据,而对于这些问题的思辨的思维只能使用“伪论据”,必然给人“荒唐可笑的印象”。的确,我觉得,对经验论据稍作改进并不是思辨的思维完全力所不及的。1.宗教决定论,“科学”决定论和形而上学决定论决定论的直觉观念可以这样概括,即世界就像一部影片:正在放映的影片或者剧照是现在,影片已放映过的那些部分构成过去,尚未放映的那些部分构成未来。在影片中,未来和过去并存;在和过去完全相同的意义上,未来是确定的。尽管观众可能不知道未来,每一个未来事件原则上却毫无例外地可能是确然已知的,恰如过去一样,因为未来存在的意义与过去存在的意义相同。实际上,制片人——造物主--会知道未来。决定论的观念源于宗教,尽管有些伟大的宗教相信非决定论即相信关于至少有些事件不是预先确定的学说。(至少自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以来,基督教神学在极大程度上教授非决定论的学说;突出的例外是路德「Luther]和加尔文「Calvin]。)宗教的决定论与神的全能——决定未来的完全的能力--和神的全知的观念有关,神的全知意味着现在上帝已知晓未来,因此未来是可以预知的,预先确定的。除宗教的决定论外,还有一种我将称为“科学”决定论学说的形式。历史地看,人们可以把“科学”决定论的观念看作用自然的观念取代上帝的观念,用自然法则的观念取代神的法则的观念的结果。自然,也许是“自然法则”,既是全知的又是全能的。它预先决定一切。上帝是不可测知的,只有通过启示才会被人所知,与上帝相比,自然法则却可以由人的理智辅以人的经验来发现。如果我们知道自然法则,就能用纯理性的方法根据现在的数据预测未来。世界上的每一个事件都是预先决定的,这是一切形式的决定论学说的特点:如果至少有一个(未来)事件不是预先决定的,那么决定论就会遭到摈弃,非决定论就是正确的。就我所称的“科学”决定论而言,这意味着,如果世界上至少有一个未来事件原则上不能由根据自然法则和关于世界现在或者过去的状况的数据进行的计算预测出来,那么“科学”决定论就必须遭到摈弃。因而“科学”决定论的基本观念是,世界的结构是这样的,只要我们知晓自然法则和世界现在或者过去的状况,那么每一个未来事件在原则上都能预先通过推理计算出来。但是若要每一个事件都是可预测的,那么它就必须可以以任何期望的精确程度预测:因为测量的即使最微小的差异都可以被宣称区分了不同的事件。尽管从历史上说“科学”块定论的观念似乎是从宗教决定论到自然主义和理性主义术语的一种送译,然而从一个不同的角度看待“科学”决定论的观念却是可能的。例如,可以把它描述为产生于对常识性世界观的有些深奥微妙的批评,按照这种世界观,可以把所有事件分为两类:可预测的事件,例如四季的更迭,或者太阳和恒星的周日运动和周年运动,或者钟的运转;和不可预测的事件,例如天气的神秘莫测的变化,或者云的行为。现在可以得出下面这个有些深奥的问题来批评关于钟与云的区别的这种常识性观点,即,这两类事件是真的不同还是只是我们的知识不能令人满意的状况使得它们似乎不同;是否只要我们对于云和对于钟了解得一样多,云的行为就会和钟的行为一样可以预测。科学知识的进展刚刚使人们能够和恒星本身的运动一样精确地预测行星或者“流浪者”的运动——曾是众所周知的反复无常的象征——这个问题,更确切地说,这个猜想,就变成了一种信念。正是这个成功,开普勒[Kepler]的三大定律和牛顿的天体动力学的成功,导致近代对于“科学”决定论的几乎普遍的接受。对于‘科学”决定论的信仰的威力可以由这个事实来衡量,即康德尽管由于道德原因摈弃决定论,然而却感到不得不承认它是被科学所证实的不可否认的事实。这就导致了他的哲学体系中的一个悖论,他永远无法解决得令自己满意。然而,如我要试图表明的那样,牛顿力学并不蕴涵“科学”决定论。那么,康德相信他接受了牛顿力学就已使自己接受了“科学”决定论,这就是错误的;他的未解决的悖论简直没有出现。对于“科学”决定论的批评性讨论将是我们的主要任务。但是除宗教决定论和“科学”决定论之外,还必须讨论决定论学说的第三种变体,即使仅仅是简短的讨论。可以称之为形而上学决定论。形而上学决定论学说只是断言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事件都是确定的,或者是不可变更的,或者是预先决定的。它并不断言有任何人知道它们,或者可以用科学手段预测。但是它断言未来和过去一样不可改变。我们说过去不可改变时,谁都知道我们的意思。按照形而上学的决定论,正是在完全相同的意义上,未来不可改变。形而上学的决定论显然是不可检验的。因为即使世界不断令我们惊奇,没有显示出任何预先决定的甚至任何规律性的迹象,未来仍然可能是预先决定的,甚至被能够阅读命运之书的人们所预知。形而上学的非决定论也是不可检验的。因为即使世界具有完全有规律的和决定论的现象「appearance」,这也不会证实没有任何一种非决定论的事件存在。缺少可检验性,或者缺少经验内容,就表明了逻辑上的不充分(当然不是无意义):一种学说可能在逻辑上太不充分乃至不能检验。由于同样的原因,它可能被某种其他学说所蕴涵。因此,由于它不充分,形而上学决定论既被宗教决定论又被“科学”决定论所蕴涵;可把它描述为只包含各种不同的决定论理论的共同点。正是由于它不充分,它是不能反驳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可能提出赞成它或者反对它的论据。赞成它的最有力的论据是那些支持“科学”决定论的论据。如果它们失败,就没有什么论据能支持形而上学的决定论了。由于这个原因,我打算首先考查这些论据。只是在靠近我的讨论的末尾之处(在第26节),我才提出反对接受形而上学决定论的一些更直接的论据。在下面的几节中将首先考查赞成“科学”决定论的常识论据和哲学论据;只是在后面我才转向以经典物理学为基础的论据。2.为什么的问题。因果关系与“科学”决定论在上一节我提出了可预测的事件和不可预测的事件之间,或者钟与云之间的常识性或者初看上去的区分,可把“科学”决定论看作产生于对这一区分的深奥微妙的批评。按照常识看待决定论观念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因果关系的通俗观念。赞成决定论的最简单、最似合理的论据是这样的:对于每一个事件,我们总是能够问它为什么发生;对于每一个这类为什么的问题我们原则上总是能够得到对我们有所启发的回答。因而每一个事件都是“有原因的”;这似乎意味着它一定是被构成它的原因的那些事件所预先决定的。我们可以承认这些考虑的真实性,然而却不承认它们能够把我们一直引向“科学”决定论的观念。准确地弄清在何处常识论据结束而诡辩开始,实际上是相当有趣的。让我们首先考虑一些典型的为什么的问题,和在常识水平上完全令人满意的一些典型的回答。“蜜蜂为什么贮存蜂蜜?”回答:“因为它们在冬天需要以蜜为食。”(这简直不是理论陈述。)“今天为什么有月食?”回答:“因为今天地球处于太阳和月球之间,结果它的影子落在月球上。”(这还不是我们能够据以预测月食的理论陈述。)“他为什么故去了?”回答“因为他上周参加葬礼时冒雨站了近半个小时。因此患了感冒,又转为肺炎;毕竟他已经七十三岁了。”(有许多人甚至七十四岁了,经过这种折磨还安然无恙。)我们可以假定,所有这些回答都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它们正是给出了所要求的那种信息。就连贪得无厌地反复提出为什么的问题的儿童,通常也不要求人们给出“更好”的解释——在使他们能够预测所谈论的某类事件的那种解释的意义上更好的解释。他们希望人们给出的通常仅仅是对于进一步原因的说明——时间上先于那些已知原因或者会进一步激发那些已知原因的原因;他们反复提问不是因为希望得到一组更完全的条件,而是因为希望人们给出事件的连续的“因果链条”。因此,我们总是能问为什么的问题,我们总是能够获得对这些问题的适当回答,这个事实本身与决定论没有很大关系,无论是“科学”决定论还是其他决定论。但是我们现在可以再迈进一步,要求对于我们的为什么的问题的问答——也就是说,提供的解释——应该的确由初始条件(原因)所组成,如果提供了相关的普遍规律,就可以由这些初始条件(原因)从逻辑上推断出待解释的事实。这无疑是离开通俗的因果关系理论向更深奥的理论迈进的一步。让我们接受这个要求,而且假定一种“普遍因果律”,大致意思是,每一个“事件”原则上都可以在我们的要求的意义上得到因果关系的解释;也就是说,我们假定总是有一些“原因”(初始条件)和普遍规律,使我们可以推断该“事件”。这是一个强式假定。但是它还不完全等于“科学”决定论,这有几个原因。首先,(须做出因果关系解释的)“事件”的常识观念主要是性质上的。因此,“科学”决定论的要求,即我们应能以任何期望的精确程度预测事件,无疑超出了普遍因果关系的观念。要求对约翰的发烧状况做出因果关系的解释可能是常识;但是,或者要求对于他的体温在102.4和102.5度之间而非102度或者103度[这里的温度指华氏温度。——译注」做出解释,或者要求以相应的精确程度做出预测,这就超出了常识的范围。其次,原因的常识观念同样主要是性质上的。对下面这几点的认识,也就是说原因——即初始条件——从来不以绝对的精确性提供给我们;因此我们必须满足于在某种程度上并不精确的初始条件,这个事实提出了它的特殊问题:这一切都超出了因果关系的常识的或者直觉的观念。第三,由前面两个问题产生了下面一个问题:“科学”决定论要求,假如提供给我们充分精确的初始条件,就能以任何期望的精确性预测每一个事件。但是在这里“充分”意味着什么?显然,我们必须这样来解释“充分”,即,每当我们的预测落空时,我们剥夺了自己以给予我们的初始条件不充分精确为借口进行辩护的权利。换言之,我们的理论必须解释预测的不精确:鉴于我们对于预测所要求的精确程度,它必须使我们能够计算足以使我们得出具有所要求的精确程度的预测的初始条件的精确程度。我把这个要求称作“可估算性原则”。必须把这个原则体现在“科学”决定论的定义中。由于这里提到的三点——尤其是第三点——显然的确超出了因果关系的通俗或者常识的观念,因此,可以想象,因果关系的通俗的直觉观念——甚至其普遍因果律的强烈形式——就其本身而言是正确的,而同时“科学”决定论的学说却是不正确的。因而我们必须提防众多杰出的哲学家所犯的错误,他们相信人们指出一切事件都有原因就可以有效地为决定论辩护。3.可估算性原则一项计算的结果通常不会比它的数据的最低精确度更精确;因此,一个预测通常不会比它所根据的任何已知初始条件更精确。如果我们要求我们的预测总能够如我们所期望的那样精确,那么,除非我们能把初始条件的精确性提高到我们所期望的程度,然而下述这个要求通常是不可满足的:初始条件对于解决预测任务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充分地精确。要界定“科学”决定论,这样一种要求即假如给予我们“充分精确的”初始条件,我们就必须能获得具有任何规定的精确程度的预测,显然是太模糊了。这样的要求会使我们的定义没有价值。即使我们总是未能得出成功的预测,也总是可以声称它得到了满足;我们总是可以为我们的一切失败辩解,声称我们的初始条件不是“充分精确的”。要纠正这种情况,我们必须要求,在检验我们的预测的结果之前,我们必须能够弄清初始条件是否充分精确;换言之,我们必须能够根据预测任务(除了其他之外,它必须说明对于预测所要求的精确程度)连同理论来预先决定,为使我们能够完成这个特定的预测任务,初始条件或者“数据”必须有多么精确。更充分地说,我们必须能够预先估算为什么未能以期望的精确程度预测一个事件,指出我们的初始条件不够精确,说明对于手头的特定的预测任务来说,它们必须多么精确。因此“科学”决定论的任何令人满意的定义都必须建立在这样一个原则(即可估算性原则[heprinciple of accountability])的基础上,即我们可以根据我们的预测任务(当然,连同我们的种种理论)计算出初始条件所需要的精确程度。有些预测任务是“可估算的”——也就是说,它们满足了可估算性原则——而有些预测任务可能不是可估算的。对于一种理论,当其中的预测任务通常是可估算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说这一理论是“可估算的”。对于某些目的来说,使用更强一些的可估算性原则可能是有用的,这种原则是通过涉及可据以计算初始条件的可能的测量的结果的精确性而非涉及初始条件的精确性得出的。因此,在这种较强的意义上,一个预测任务可能不是可估算的,因为我们不能够根据它(和理论)确定我们可以据以进行预测的可能的测量所需要的精确程度。然而可以想象,在较弱的意义上,即在允许我们计算为着解决预测任务而必须提供的初始条件的精确程度的意义上,同样的预测任务却可能是可估算的。这种较强的可估算观念显然是两者中更“实在论的”:倘若一种理论在弱的意义上是可估算的而在强的意义上不是可估算的,我们在原则上就不能检验它的决定论性质:它不能用来支持“科学”决定论。换言之,“科学”决定论需要较强意义上的可估算性。然而,我在后文中心中所想的仍然总是较弱意义上的可估算性,除非我特别地提到两种意义之间的差异。原因是,如果一种理论在(“可估算”的)较弱意义上是不可估算的,那么显然它在较强意义上也是不可估算的;换言之,在“可估算的”一词较弱意义上的不可估算性蕴涵了(或在逻辑上强于)在“可估算的”一词较强意义上的不可估算性。既然“科学”决定论蕴涵了可估算性原则,那么运用我们自己的世界的任何肯定不可估算的预测问题的例子都即刻会摧毁“科学”决定论的学说。但是即使我们不能提出这种不容置疑的例子,也应当清楚地看到,如果我们没有理由相信可估算性原则普遍得到满足,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科学”决定论。在下面几节我将试图表明,至少在两个领域中,正是因为我们没有任何理由相信可估算性原则在那些领域中得到满足,赞成决定论的一些有说服力的常识论据以及一些著名的哲学论据失去了效力。我们的讨论将证实下面一点。对于某一个领域,我们会继续有越来越多的了解;我们会预测越来越多的事件;我们会继续提高我们的预测的精确性——这些都是可能的。然而,我们预测能力的这种持续不断的增进不会构成“科学”决定论在该领域是正确的这一信念的任何正当理由。我们的预测会不断改进,然而同时又是以甚至没有表明可估算性原则得到满足的方法得出的。后面(在第17节)将提出经典物理学的可估算性的问题,并将表明,几乎没有任何理由相信它在较弱意义上是可估算的,但有十分充分的理由相信,它在较强意义上不是可估算的。4.行为研究与可估算性原则现在我们来考查一个赞成决定论的简单然而十分有力的论据。非决定论者们有时断言,人,也许在较小的程度上还有高等动物,其行为与行星系统或机械钟大相径庭,因此决定论(即使在力学领域是正确的)在生物学领域可能是不正确的。与这些观点相反,一些决定论者论辩如下。不可否认,我们常常可以十分成功地预测动物的行为,还有人的行为。而且,随着我们对这个人或者这只动物越来越多的了解,这些预测也往往越来越可靠;通过对其行为的系统研究,这些预测还会得到进一步改进。这种对行为有越来越多的了解的过程不会完结。因此可望我们对有机体的研究的结果会与我们对行星系统的研究的结果相同。对此,我们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表达:高等有机体属于钟的范畴。(我们觉得它们像机械钟,还是更像某种电子自动调节装置,无关紧要。)云是否也属于这一范畴,此刻且不予讨论。这个论据——可称作“来自行为研究的论据”——完全是常识,在我看来非常有力。但是它没有达到目的;即使像我准备做的那样,也就是说,即使我们承认通过对动物和人的行为的越来越周密的研究,我们对它的预测的可能的改进是没有限度的,它也没有达到目的。作为支持决定论的尝试,来自行为研究的论据完全是无效的。要说明这一点,我们只需要提到可估算性原则。“科学”决定论不仅断言我们可以通过知识的增长改进我们的预测,而且还要求,我们应该能够根据指定的预测任务计算完成预测任务所需要的初始信息的精确程度。来自行为研究的论据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表明我们知识的改进能有助于我们满足这一原则。我碰巧十分成功地预测了我的猫的下一步行动:它是否会跳上我的书桌,舒服地躺在我的拍纸簿上,或者它是否会跳上窗台,再从那里跳到花园里;我对它的行为了解得越来越多。但是我正在了解的行为大体上不是由(a)有意义的(或者“有目的的”)行动,就是由(b)习惯,或者做事情的方式组成。研究后者可能有助于在前者的概略式纲要中补充一些细节。然而,当我预测它会舒服地躺在我的拍纸簿上时,仍有许多细节我无法预测。例如,我很可能错了几英寸。在我对猫所做的了解中,没有任何东西表明可以怎样把这些细节添加到画面中去。当然,我们总是可以说,如果对相关的初始条件有更清楚的了解,就会使这几英寸随我们之意减少。但是我们简直不知道哪种初始条件会与减少这几英寸的预测任务相关。不仅仅是我们没有满足可估算性原则的行为理论,而是迄今为止我们甚至不知道到哪里去寻找这样一种理论。人们会提出下面一点作为反对的理由,即对于神经系统尤其是对于大脑的精确研究会非常有助于弥合我们的预测中的差距。这也许十分正确,亦未可知。为了论证的目的,我在此将把它当做理所当然。但是它意味着放弃来自行为研究的论据。它用一个全然不同的论据--用关于生理学与物理学是决定论的体系的论据--取代了关于我们由研究动物的行为可以学到越来越多的东西的常识论据。5.临界温度与全有或全无法则实际上,我们对这些问题所知寥寥,以致丝毫不知道如何把我们对于脑生理学的相当丰富的知识应用于一项预测任务,例如关于我的猫的精确位置的预测任务。但是让我们假定我们确实知道如何应用我们关于脑生理学的知识。尤其让我们假定,我所需要的是会允许我们预测某块肌肉的收缩的初始条件;最后,是会允许我们预测某个神经节(或者神经节群)是否会“爆发”的初始条件。神经爆发的过程在许多方面类似于爆炸:当某个电位(终板电位)升至某个临界高度时,神经便突然爆发。若未达到这一高度,神经丝毫不爆发。(这被称作神经传导的全有或全无法则。)与此相似,若达到某个临界温度,就会发生化学爆炸;低于这个温度,可能任何事情都不发生。然而,可估算性原则是否适用于爆炸的临界温度,这是非常可疑的;正是由于相似的原因,它是否适用于神经传导,也非常可疑。无可否认,如果温度低于临界温度,缓慢而平稳地上升,我们能够有把握地预测爆炸时间。然而,可估算性蕴涵这样一个论点:我们能够以随我们之意的精确性预测爆炸时间。这个论点又蕴涵另一个论点;我们能够以随我们之意的精确性测量温度和它的上升速率。但是温度是一种群体效应;它是质量上的或者宏观的量。它实质上是平均数;这样的量在原则上是不能以随我们之意的精确性测量的。有一切理由相信,可使某个神经爆发的电位的精确值也依赖于某些其他群体效应。例如,它依赖于一种疲劳效应(它非常可能又依赖于足够浓度的——也就是说,足够多的数量的——某种分子的有无)。即使我们假定形而上学的决定论是正确的,在我们现有的理论中也没有任何东西表明一般我们能够根据预测任务的规范计算初始条件的必要的精确性。要把这些考虑做一下概括,我们可以说,大脑(无论它是否扩大了基本量子过程)多半会对诸如温度或者某些化学制品的浓度之类的群体效应高度敏感。(考虑到我们的肌肉运动是群体效应,它们部分地依赖于诸如神经冲动的“齐发”的其他群体效应,这决不令人吃惊。)但是没有线索,没有任何迹象,允许我们说可估算性原则可以应用于这些群体效应;或者,如果可以应用的话,可以如何应用它。我们看到我们已离开常识性的“来自行为的论据”有多么远,的确,在我们对于行为有越来越多的了解的一般经验中,没有任何东西暗示出可估算性。一般我们可以说,即使我们的知识,随之还有我们的预测能力,在某一领域中可以稳定地增长,这一事实的本身也决不可用作赞成类似“科学”决定论这样的事物运用于这一领域的观点的论据。因为,无需探讨那种满足了可估算性原则的十分特殊的知识,我们的知识就会稳定地增长。6.钟与云既然我已不得不涉及群体效应,这也许是批评在上面第1节所提到的来自钟与云的决定论的论据的适宜的地方。我指的是这个论据,即可预测的事件(行星或者钟的运动)和不可预测的事件(天气,或者云的运动)之间的常识性区分是无效的,当我们获得了关于云——关于其规律以及关于其详细的初始条件——和我们关于钟的同样多的知识时,这个区分就会消失。如行星的例子所表明的,对这个论据应当谈一谈。关于云的改进了的详细知识的确会很有助于把它们与钟的范畴的事件相同一,但是这种同一不会完全成功,因为涉及了群体效应。而且,我们也能够以相反的方式看这个问题:如果我们想越来越详细地预测钟的运转,我们就必须研究例如钟里面热的流动(比如说,为了弄清钟摆的长度如何受到影响)。但是这种更详细的研究显然会导致把钟等同于一种分子云,它以一种运动为条件,这种运动会提出和云的情况一样的预测问题。因此,指出与之相反的论据也成立,它可以反击这种有说服力的论据,即,随着我们知识的增长,云的范畴会越来越近似于钟的范畴。人们常说,如果两只钟完全相同,它们显示的时间也会相同,并将继续如此。情况可能如此,但是它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决不会有两只完全相同的钟。而且,由一家工厂连续生产的、在其他方面看上去完全相同的两只钟或表一般不会继续显示同样的时间。这就是为什么把它们做成可以借助调节装置来校准时间的构造的原因。进行校准后,它们可以走得很准,显示同样的时间;但是它们一般看上去就不再相像了:从机械角度说,一个重要的部分即调节装置现在会显示出清晰可辨的差异。为着使两只钟在另一个方面——计时方面——更加相像,不得不造成这个差异。这表明,表面的相像可能是非常靠不住的。倘若一只钟走慢了,出色的钟表匠可以找到原因——也许在机件中有一点灰尘。这个例子十分有趣,因为尽管它符合普遍因果律,却显然没有满足可估算性原则。没有任何钟表匠检查一下这点灰尘就可以预测它会导致一天慢三分钟而非一天慢五分钟。他也不能预测,一旦除去特定的这点灰尘,无需进一步校准,这只钟就会走得很准。7.来自心理学的赞成决定论的论据如我们所看到的,来自行为和来自生理学的论据是无效的。原因倒不是在测量比如说行为初始条件中有什么困难;而是提高对行为初始条件的测量的精确性并不能无限地提高我们对于行为的预测的精确性。但是来自行为的论据不过是一种更古老的论据即来自心理学的论据的一种变体。一些伟大的哲学家曾用这个论据反对自由意志的观念,从而间接地用来支持决定论的观念。这个论据可追溯到很久以前。自文艺复兴以来,也许由霍布斯,斯宾诺莎,休谟和普里斯特利[Priestley]做了最清楚的表述。如霍布斯所说,“意志也必然由它未安排的其他一些事情所引起”:因此“由此可见自愿的活动都有着必然的原因”。休谟提出了如他所说的“由动机推断自愿的活动”的观念;他写道,“动机与自愿的活动间的联系似乎与在自然界的任何一部分中一样有规律与一致”。另外,他还提出了“由性格到举止”的推断的观念。这两种观念都被康德所接受,他认为充分的心理学信息会使我们能够“像对于月食和日食一样,预先明确地计算任何一个人的未来的行为”。这句话表明他坚信“科学”决定论。问题是它是否被例如休谟所想到的对于动机与行动之间的有规律的联系所做的心理学观察所证实。现在我不想否定心理原因即愿望,希望,动机和意图的存在;或者一种情境要求某种行动这种感觉的存在。相反,我相信在许多重要的例子中生理学或者物理学的因果关系的解释一定会失败,然而却至少可以给出类似一种令人满意的心理学的解释的事物(也许是从“情境逻辑”方面的解释)。例如,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某些学习过程中——学习走路、说话、写字、滑雪、弹钢琴——要涉及生理变化,例如,也许产生特有的神经通路;而且,在做我们已学会的事情时例如走路或者说话,便出现特有的生理反应。但是没有任何东西支持这样的观点,即,如果一位滑雪者发明了一个新的动作序列,或者一位作家发明了一个新的词语序列,或者一位作曲家发明了一个新的和弦序列,其生理过程将不同于(无意识地)从他人那里袭用同样的动作或词语或和弦序列时的生理过程。当然,发明新的事物常常伴随着一种兴奋感,这种兴奋感具有某种生理因素;但是在其他情况下,创新者可能没有意识到他的创新,因此不能区分他向别人学来的事物和他自己所创造的事物。在这方面,认识到这样一点是十分重要的,某项成就具有新颖性这个事实是解释与评价的问题。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有人可能把一个陈腐的引语应用于这样一个场合,这个场合使引语的使用不仅出人意外而且富有创造性、新颖性。因此恰当、讥讽和新颖都是这样一些性质,这些性质可能成了某人的话语特征,并且这些性质不应期待可从生理学方面进行解释。然而可能有多种多样的适宜的心理学解释:家庭气氛的影响;榜样和接触,它们可能导致了无意识的标准的确立;阅读、写作和其他教育的影响等等,这些都可以用来解释这类事情。新的数学证明的发明就隶属于此,还有新的论据的发明;也许甚至还有领会一个论据的尝试。因此没有什么理由相信,而有众多的理由不相信,一位生理学家能够根据他对一位数学家的大脑的研究预测数学家即将发明的新证明的步骤。但是,一旦证明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就会发现对于它的一些步骤的某种心理学解释一个步骤可能与同一位数学家的一种较早的证明相似;另一个步骤可能是对他的老师所发明的一种方法的妙用。倘若进行更深入的分析,甚至可能揭示出使他在这个特定情境中想起从前的老师和可能从他那里得到的那种指点的一些原因。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我们的因果关系的解释可能部分或全部地是按照可以由成功的预测所检验的心理学假定做出的。因此我们也许能成功地预测,欧拉「Euler」面临有些困难的问题时能够解决它;或者,倘若莫扎特「Mozart]接受了谱写弥撒曲或者歌剧的委托他会谱写;既考虑到他的能力又考虑到他的认真的态度,他实际上会创作伟大的作品,而不仅仅是临时拼凑的东西。我们没有理由不更进一步,简洁陈述预测——甚至关于新的发明的预测——可能以其为根据的可检验的和经过检验的心理学假定。我承认,关于心理“原因”的这些考虑暴露了对“自由意志”学说的直觉的简洁陈述中的根本性困难。假定我们不仅对于我们所谈论的人的经历、愿望、忧虑和态度,而且对于他的决定会如何受到论证或者受到他的音乐或文学爱好的影响非常了解,我们几乎不会发现一个决定,一个行动,或者新的发明在我们不能令人满意地“从因果关系上解释”它的意义上是“无前因的”。因此如果“自由意志”的学说是要断言在这种意义上的“无前因的决定”,那么就可以承认霍布斯、斯宾诺莎、休谟和他们的继承人对它的批评是正确的。然而,这些考虑都不能用作赞成类似“科学”决定论的事物的论据。因为“科学”决定论所断言的远不止于原因的存在。它(如我所接引的康德的话所表明的)断言,这些原因允许我们以任何期望的精确程度预测一个事件。因此它包含着可估算性原则,也就是说,能够根据预测任务计算为着解决预测问题而必须知晓的“原因”即初始条件的精确程度。但是没有任何理由相信,这个原则在学习心理学或者动机心理学领域中比在行为领域或者生理学领域能够更多地得到满足。相反,似乎有一切理由猜想它在心理学领域中决不会得到满足。例如,康德的见解显然是基于一种误解。它基于这样一种错误的信念,即,如果我们在某个领域中能够无限地增进我们对于“原因”的了解,那么我们也能使我们在这一领域的预测如我们所希望的那样精确。但这显然并不普遍正确甚至连貌似合理都不是。用心理学方法以任何期望的精确程度预测一个人的行动的观念,的确与所有心理学思想都格格不入,以致很难实现它会蕴涵的事情。例如,它会蕴涵以任何期望的精确程度预测,如果一个人预料会在楼上发现一封信,告诉他已得到晋升或者已被解雇,他会以多么快的速度上楼。这需要把各种各样的物理初始条件(楼梯的高度,鞋与楼梯间的摩擦力)、生理初始条件(此人的一般健康状况,心脏状况,肺的状况等等)例如与经济初始条件(此人的存款,其他可供选择的就业机会,靠他抚养的人数)和心理初始条件(他的自信或忧虑等等)结合起来。谁也说不清可以如何估计这些事情,即使它们是已知的;必须如何评价它们;尤其是可以如何这样使用心理条件,即可以像物理力一样对待它们,必须将它们与之比较并与之结合。一位精神分析学家在多年研究中(相当多的分析持续了十年多)可能会发现埋藏在他的病人的无意识中的各种各样的“原因”——动机等等。让我们假定这位分析家在许多情况下将能够成功地预测他的病人的行为。即使如此也没有什么人会相信,无论他多么了解他的病人的动机,这位分析家将能够预测他的病人在不同的心理条件下走上楼梯将要花费的精确时间。这位分析家也许会说,如果提供给他充分的数据,他甚至能够做出这个预测。但是他将不能够说明和解释对于这个目的来说什么样的数据是充分的。因为丝毫不存在一种理论使这位分析家可以计算出对于那些数据所要求的精确程度。对于一个人(或者一只猫)的心理的了解会使我们能够预测他不会谋杀或者盗窃(或者这只猫不会咬人或者抓人)。但是要证实“科学”决定论,需要的远不止于这些。一旦我们认识到“科学”决定论——尤其是可估算性原则——的含意,我们就看到对心理的了解也必须由对生理的了解加以补充,恰如对行为的了解必须由对生理的了解加以补充一样(如在讨论来自行为的论据时我们所看到的)。这当然意味着来自心理学的论据失败了。无须说,来自心理学的论据自始就比来自行为的论据更脆弱。我认为,不是因为我们不能测量动机的强度,而是因为行为主义心理学者的测量对他没有帮助,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因为对于一种诸如“动机”或者“性格”的概念的使用,如稍加思索所表明的,几乎不过是企图发现规律似的联系——或者当我们不能发现它们时甚至要发明它们——的有些笨拙的尝试。我不否认像“他的行动的动机是什么?”的问题或者例如“他为什么做这件事?”这样一个为什么的问题可能完全是有道理的;像“他做这件事是出于忌妒(或者由于雄心勃勃,或者为了报复)”这样一个回答亦然。但是所有这类回答,即使是非常深奥复杂的,都不过是进行分类的粗略尝试;或者至多也不过是构建使这个行动可以合理地理解的假定的情境图式’的尝试。它们始终是posthoc[此后]理解的尝试;甚至在我们使用可以与预测相对照来加以检验的图式的罕见的情况下情况也是如此。8.决定论的世界图像来自行为的论据和来自心理学的论据都不以经验为基础:没有什么人会宣称我们在这些领域中做出了许多精确的预测。在我看来,它们倒是来自关于物质世界是决定论的这种先前的信念。在决定论的物质世界中,显然没有非决定论的行为的位置;因为一切行为都由物质世界中的事件构成。从另一方面说,似乎有着并非决定的意识状态的位置。但是关于存在这种意识状态的假定会令人非常不满意,甚至是没有理由的。它们不能与行为有什么因果联系。我们不能对它们有所了解,或者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谈论它们。因为如果我们谈论它们,未决定的事件就会对声音的物质世界产生某种因果影响;这个假定会与物质世界是决定论的学说相抵触。这样,对于物质世界的决定论的观点把一种行为世界的并且也是心理世界的决定论的观点强加给了我们;的确,霍布斯和他的继承者们对于物质世界的观点是决定论的。当然,这并不证明他们所提出的来自心理学的论据(或者休谟和施利克提出的来自行为的论据)是这种信念的结果:但是它使人联想到它是这种信念的结果。霍布斯关于物质世界是决定论的信念先于牛顿的理论,注意到这一点是十分有趣的。因此可以很容易地把牛顿的巨大成功解释为给人非常深刻印象的对决定论学说的证实。牛顿似乎把古老的决定论的纲领变成了现实。这就解释了我们例如从康德那里发现的对于决定论的正确性坚信不移的原因。关于来自行为的论据和来良心理学的论据是来自对于物质世界的决定论的观点的见解,也会解释为什么那些提出这些论据的人没有一个人停下来考虑一下可估算性的问题。因为在霍布斯的时钟机构物质世界图像中,可估算性似乎是凭直觉就显而易见的;在牛顿的图像中亦然(至少如果我们不过分深入地探究多体问题的细节的话)。如果物质世界是决定论的,如果可估算性在物理学领域中得到满足,那么在行为或者心理学领域中就无需为可估算性担忧。我相信,我们的讨论表明,赞成决定论的通俗的或者常识的论据以及传统的哲学论据是无效的。但是它也表明我们可以预期最强有力的论据会从经典物理学中出现。但是在转到物理学之前,我想大致解释一下为什么应当把非决定论看作初看上去可以接受的,为什么举证的责任应落在决定论者身上的一些原因。9.举证的责任至少尝试性地接受非决定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举证的责任「the burdenofproof],这种责任落在了决定论者肩上。我所知道的唯一的相当有力的赞成决定论的论据是那些赞成“科学”决定论的论据;鉴于面对可估算性的问题时赞成“科学”决定论的常识论据似乎都失败的事实,似乎常识总的来说是赞成非决定论的。在我看来,举证的责任落在决定论者肩上有几个原因。我只提四个原因。首先,朴素的常识赞成这样的观点,存在钟与云,也就是说,更可预测的事件和不那样可预测的事件;预先决定性与可预测性是程度的问题。其次,有初看上去的理由支持这样的观点,有机体至少不像一些更简单的系统那样预先决定和可预测,高级有机体不像低级有机体那样领先决定和可预测。河狸(或者人)导致其物质环境的独特的、明显的变化。毫无疑问,物质环境也会反过来导致河狸(或者人)的独特的、明显的变化。但是要证实决定论的正确性,必须表明的远不止于此。假定河狸并非一直存在,决定论者就必须表明物质条件(除河狸的存在外)能够以可预测的方式产生河狸。但是尽管我们对于河狸所导致的物质条件所知甚多,然而对于可以产生河狸的物质条件我们无疑却一无所知。这里就是我们知识的不对称现象,而证明我们知识的缺陷可以得到弥补的责任落在决定论者身上;至目前为止,他充其量也不过只有一个方案。第三个原因,而且是我认为十分重要的一个原因,与“自由意志”的问题密切相关。如果决定论是正确的,那么对音乐一窍不通的物理学家或者生理学家原则上应能够通过研究莫扎特的大脑来预测他将在纸上落笔的那些位置。除此之外,甚至不等莫扎特有意识地构思,这位物理学家或者生理学家就应能预见莫扎特的行动,写出他的交响曲。相似的结果会适用于数学上的发现和其他所有我们新增加的知识。尽管像康德这样的人会无保留地确认这些结果,我却直觉地认为它们同样荒谬。无论荒谬与否,它们远远超出我们所知晓的一切;因此,举证的责任又落到决定论者身上。第四,非决定论断言存在至少一个并非预先决定或者可预测的事件,它显然是比“科学”决定论弱的断言,而“科学”决定论断言一切事件原则上都是可预测的。尽管我在科学范围内喜欢较强的理论而不喜欢较弱的理论,我所以如此却是因为它们更可争论,也就是说,更可批评。无论如何,提出较强理论的人接受举证的责任:他必须提出赞成他的理论的论据——主要通过展示它的解释能力。但是决定论,甚至我把它称之为“科学”的变体,却不属于科学,不具有解释能力。第二章 “科学”决定论10.经典物理学的初看上去的决定论拉普拉斯之魔量子物理学家们常说,他们所称的“经典物理学”(这包括牛顿、麦克斯韦[Maxwell]、甚至爱因斯坦的理论)蕴涵着决定论;而量子物理学蕴涵着非决定论。尽管我不承认这句话是正确的,我却当然愿意承认经典物理学与量子物理学之间存在着差异。量子论是一种概率的理论,而经典物理学具有不同的性质。我提议把经典物理学描述为“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用这个名称表明我不想对它是否蕴涵某种决定论的问题存有偏见。我所称的经典物理学的“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性质”完全可以借助于所谓“拉普拉斯之魔”[Laplacean demon]加以描述。拉普拉斯相信,世界是由按照牛顿动力学相互作用的微粒组成,如果对于世界体系在一个瞬间的初始状况具有完全而精确的知识,就应足以推断出它在任何其他瞬间的状况。(如果已知完全的初始条件,即它的所有粒子的位置、质量、运动速度和方向,牛顿体系的“状况”便已知。)这种知识显然是超人的。拉普拉斯提出了魔鬼的虚构——能够确定世界体系在任何一瞬间的全套的初始条件的具有超人智慧的人,其原因就在于此。借助于这些初始条件和自然法则即力学方程,按拉普拉斯所说,魔鬼将能够推断世界体系的所有未来状况;这表明,假如已知自然法则,世界的未来就蕴涵在它的过去的任何瞬间之中;因此,决定论的正确性就会得到证实。拉普拉斯这一论据的关键之点是这样的:它使决定论学说成为科学真理而非宗教真理。拉普拉斯之魔不是全知的上帝,而仅仅是一位超级科学家。他不是被假定为能够做(至少接近于做)人类科学家所不能做的任何事情他仅仅被假定能够以超人的完美完成他的任务。因而拉普拉斯会乐于承认人类科学家不能够弄清宇宙中所有物体的初始条件;但是他会指出,如果行星的数量很少,他们就能测量一个太阳系的所有初始条件。他也会乐于承认科学家们不能够获得绝对精确的初始条件;但是他会指出,他们能够改进测量它们的精确程度,而这些改进是没有绝对限度的。而且,他会承认,如果该系统包括两个以上的物体,根据我们数学知识的现状,牛顿的理论使我们可以仅用近似法计算该系统的未来状况;但是拉普拉斯会指出,尽管我们尚未解决一般的多体问题——即,计算牛顿的两个以上物体引力相互作用的问题——我们却总有一天会发现它的解决办法,这无疑会使赋予魔鬼这种知识成为合理的;他也许补充说,即使这个一般问题也许是完全不可解决的,我们也可以在每个特例中(假定它不太复杂)用在我们可以选定的任何程度上精确的近似值取代精确的解决办法。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拉普拉斯之魔仅仅是理想化的人类科学家。实际上,他是理想化的拉普拉斯。拉普拉斯相信他己解决了我们自己的太阳系的稳定性的大问题。他相信他已证明——以这个假定为根据,即这个系统是封闭的,即,没有新的物体会进入它或者从外部干涉它——众行星会在所有未来时期中继续保持它们目前与太阳的平均距离。(我们在12和14节将看到他是错的。)拉普拉斯之魔被假定像人类科学家一样,根据初始条件和理论,即自然法则的系统进行工作。对于适当的物质系统来说充分符合他的需要的那些理论可称作“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在此提出这个称号是为了描述牛顿理论或者麦克斯韦理论或者爱因斯坦理论与其他理论截然不同的某些特征,例如热力学,或者统计力学,或者量子论,也许还有基因理论。我提出下面的定义。当且仅当一种物理学理论使我们可以根据对于按照该理论描述的一个封闭的物质系统的初始状况的数学般精确的描述,推断出以任何规定的有限精确程度对于该系统在任何特定的未来瞬间的状况的描述,它就是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这个定义并不要求数学般精确的预测,即使初始条件被假定为数学般地绝对精确。如果我们想确定这个定义不排斥牛顿力学,我们就不能有更多的要求,因为对于解决两个以上物体的问题,人们所知的只有近似法。甚至可以表明,由于相似的原因,我们应当减弱我们的定义,加上这样一句话,“假如该物质系统不太复杂”。因为人们不知道当该系统包含非常多的物体时,尤其是如果这些物体的质量和距离都与它们的大小顺序相同,是否存在通过近似解决多体问题的方法。当然,要害是,甚至有了数学般精确的初始条件,数值计算的方法也产生它们自己的不精确性,就一些复杂的系统而言,我们也许不能通过连续的近似步骤把不精确性降到某个水平之下。因而获得任何理想的精确程度的预测也许是不可能的。尽管这一点十分重要,我在此却不想探索它;相反,我要假定——作为向我的决定论的对手们的让步——在我的最初定义的意义上,牛顿的和麦克斯韦的理论是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采用这个定义后,我们面前的问题是下面一点。假定一个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物理学理论是正确的,我们是否有权由这个假定推断“科学”决定论是正确的?换言之,我们是否有权从一种理论的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性质推断世界的决定论的性质?我将在后面(在第13节)说明我相信这个推断会是无效的各种不同的理由。但是我的下一个任务是更清楚地解释“科学”决定论的观念。11.“科学”决定论的观念:从内部的可预测性如我们已看到的,可以借助于表现世界的连续状况的影片的隐喻解释决定论的一般观念。在这部影片中,未来将表现的事物和过去已表现的事物是一样确定或者块定的。既然未来是确定的,它在原则上可以被预知;不仅仅被猜测,而且被肯定地预知。心中想着这一隐喻,我们可以说,“科学”决定论起因于用按照理性的科学的预测程序的可预测性的更明确的观念取代可能的预知的模糊观念的尝试。即,它断言根据现在或者过去的初始条件,加上正确的普遍性的理论,可以理性地推断出未来。“科学”诀定论所断言的不仅是预知的可能性或者它的存在,因此它更容易遭到批评,认识到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显而易见,每一个事件都会被某人所预知(例如他预先梦见了它),这在逻辑上是可能的,甚至在一个众多事件以杂乱无章的方式发生而不受任何类似普遍规律的事物的支配的世界中亦然。在这样的世界中,“科学”决定论会是谬误的,因为不会有充分强有力的正确理论可用作理性的科学预测的基础。我们可以这样表达这一点,“科学”决定论所断言的不仅是世界的影片的性质。它断言,影片中所表现的事件决非杂乱无章,而是总要受规律的支配,结果属于这部影片的每一个画面或者剧照都使我们可以借助于把连续的剧照连接起来的规律或者法则用理性的方法计算任何随后的事件。除非它蕴涵着这样多的内容,否则一种决定论学说就不会是“科学”类型的。前面谈过的这些也许会阐明决定论的一般观念和它的那种我称之为“科学的”变体之间的关系。关键之点是,后者求助于人类科学的成功,例如牛顿的理论:“科学”决定论似乎是作为经验科学的成功的结果而出现的,或者至少由于得到它的支持。它似乎是建立在人类经验的基础之上。这无疑就是拉普拉斯不求助于全知的上帝,而仅仅求助于被赋予按他的意思在原则上不应超越人类科学家的能力的魔鬼的原因。拉普拉斯不要求他的魔鬼凭直觉知道世界的任何未来状况;这不会把人类的理性能力理想化,但在原则上会超越它们。然而,拉普拉斯确实要求他的魔鬼精确地知道初始条件,无疑是因为他相信在这个方面人类知识的可能的改进是没有限度的。与此相似,他要求他的魔鬼知道一个任何复杂程度的系统中所有微粒的状况;无疑又因为他相信在这个方面人类知识是没有限度的,即使他认识到没有人(或者没有任何有限规模的计算机)在实际上能够弄清在诸如包括许许多多微粒的气体的系统中所有微粒的坐标。也许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表达拉普拉斯的意图,魔鬼的能力只是在程度上会超过人类科学家;它们只是在人类科学家的能力没有一定限度的领域中才是无限的。借助于拉普拉斯无疑会同意的两个重要要求可以使这个观念更加明确。在此所简洁陈述的关于魔鬼的这两个要求在后文中将以稍微更抽象的形式体现在我们对于“科学”决定论的最终定义中。第一个要求如下:(1)魔鬼像人类科学家一样,不可被假定能够以绝对的数学精确性确定初始条件;像人类科学家一样,他将不满足于有限的精确程度。但是可以假定,魔鬼能够使他的测量的不精确范围如他希望的一样小,即,小于任何人可能规定的任何有限范围。初看起来,这个要求不过相当于对我们关于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理论的定义的微小调整;因为我们已把如果给了我们数学般精确的初始条件,便使我们可以以任何需要的或规定的精确程度计算出任何预测的理论称为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科学”决定论学说的要求更多一些;如果给了我们有限的不精确程度的初始条件(总是要假定这种不精确性不超过我们可以根据预测任务按可估算性原则预先规定的程度),我们——或者魔鬼——应能够以任何需要的或者规定的精确程度计算任何预测。第二个要求如下:(2)魔鬼像人类科学家一样,必须被假定为他本身属于他要预测其未来的物质世界;至少必须假定,这个世界中存在着这样的物质过程,这些过程可被解释为(a)魔鬼可通过其获得信息的过程,(b)计算预测的过程,和(c)简洁陈述预测的过程。换言之,必须把魔鬼想象为不是在他要预测的物质系统之外的游魂,而仿佛是神灵的物质化身:他的基本活动必须在某种意义上与该系统相互作用。我们可以这样概括这个要求,他必须从内部预测这个系统,而非从外部。第二个要求又可由不可赋予魔鬼在原则上超越一切人类能力的能力的要求得出。这并非我的特别的要求。至少30年来这被物理学家们心照不宣地设想为决定论学说的一部分。人们想起海森堡「Heisenberg]的某些论据时,这一点就显而易见了,在此我可以提到这些论据,然而并不因此就接受它们。我指的是这个论据,即,由于测量过程对于被测量的系统的状况的干扰,我们对于初始条件的知识的可能的精确性有一定的限度,因此可以根据它们计算出的预测有一定的限度,鉴于这个事实,决定论是行不通的。这个论据就等于摈弃了魔鬼会是游魂的观念;它假定在种种限制从原则上说适用于任何人或任何物理仪器之处不应赋予魔鬼无限的能力。换言之,海森堡的反对决定论的论据建立在这样的含蓄的假定的基础上,即决定论蕴涵着以任何需要的精确程度从内部的可预测性。12.“科学”决定论的两个定义我们现在可以为“科学”决定论下如下定义:“科学”决定论是这样一种学说,根据理论,加上初始条件——如果给出了预测任务,总能够计算初始条件的需要的精确程度(根据可估算性原则)--就能够推断出预测,就能够以任何规定的精确程度,甚至从系统内部,预测任何封闭的物质系统在任何特定的未来瞬间的状况。这是最弱的定义,然而它的强度也足以简洁陈述“科学”决定论中所包含的观念。我们的定义要求(如前面几节所指明的那样)以任何规定的精确程度对于任何物质系统在任何特定的未来时间中的状况的可预测性,因此它所要求的是对于任何事件的可预测性。而且,它体现了上节所解释的要求(1)和要求(2),以及可估算性原则。所有这些都是“科学”决定论观念的不可或缺的成分。从另一方面说,可以下一些较强的定义“科学”决定论的观念有一些可能的成分,有些人可能直觉地感到是它的不可缺少的部分,而我们的定义却忽略了。我尤其想到这样的观念,对于任何系统,我们都可以预测某种特定的事件是否会在其中发生。换言之,我们可以对刚才所下的定义补充这样一条要求,对于任何特定状况,都可以预测该系统是否会处于这种状况。如果给我们的定义补充了这条要求,我们就得到了可称之为“科学”决定论的较强变体的事物。是否会发生日食(或者,比如说,两周内随着日食接踵而来的月食)的问题是认为这种较强变体对于“科学”决定论必不可少的人们可能想到的一个例子。另一个例子对于我们的讨论来说更为重要,就是拉普拉斯所研究的问题,我们的太阳系是否是稳定的;或者更具体地简洁陈述一下,是否太阳与任何行星的平均距离,比如说,会是它们目前平均距离的两倍,或者是它的一半。在一定程度上正是他相信他已解决了这个问题使拉普拉斯想到了魔鬼的观念。因此可以说较强的变体十分接近拉普拉斯所想到的变体。13.“科学”决定论是否根据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理论得出?似乎“科学”决定论的定义,甚至其较强的变体,与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理论的定义非常相似,以致会直接根据任何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理论例如牛顿力学的正确性得出“科学”决定论的正确性。这种印象无疑说明了,为什么不仅康德和拉普拉斯,而且连坚定地相信牛顿力学的正确性的众多其他伟大的思想家也认为他们不得不接受某种诸如“科学”决定论的原因。爱因斯坦也相信这个推断是正确的,他的对手们,量子论的官方解释(“哥本哈根解释”)的辩护者们亦然。然而,这个推断是不正确的。首先,应当认识到我所称的一种理论的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性质与“科学”决定论之间有相当大的差异。在断言第一种时,我们总是对于一种理论断言它具有某种特性。在断言第二种时,我们对于世界断言它具有某种特性。无可否认,如果一种理论是正确的,那么它就描述了世界的某些特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于一种正确理论的每一种特性,都会有世界的相应的特性。要初步表明相信“科学”决定论是由一种理论的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性质得出的印象可能是危险的,应该记住下面一点。即使我们假定牛顿的力学是正确的,显而易见,他也还未获得蕴涵着“科学”决定论的理论,因为他并未表明一切物质事件都是机械的;只有在由牛顿力学中成功地推论出令人满意的电学、磁学和光学理论后,才会出现牛顿力学的正确性是否可以用作赞成“科学”决定论的论据的问题。换言之,“科学”决定论,即使能够的话,也只能由在它会使人们可以做出对于各种各样的物质事件的预测的意义上完全或者全面的物理学体系得出。让人们不要相信“科学”决定论是由一种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理论的正确性得出的这一印象的第二个告诫,可以得自这样一个事实,即“科学”决定论的较强变体无论如何是谬误的,即使我们假定世界是纯机械的体系(没有电等等),假定牛顿力学是正确的,它也是谬误的。下一节将借助于阿达玛「Hadamard」的一个结果表明这一点。然后我将试图表明更多的一些问题;不仅表明甚至“科学”决定论的较弱变体也与某些理论--例如爱因斯坦的理论——不相容,而且表明依据逻辑理由必须摈弃它。14.阿达玛的一个结果在1898年发表的一篇非常有趣的论文中,阿达玛讨论了一个简单的力学问题:一个质点以恒定的速度沿无穷大的曲面(一种特殊的曲面,即,具有变化的负曲率;假定没有不连续点)的短程线——即最直的线——的运动。阿达玛假定以绝对的精确性给出了初始位置(运动的起点);他允许运动的初始方向在一个角α之内变动。他表明那么就会有几个轨迹的种类,尤其(i)轨道或者封闭的轨迹,包括只是渐近线式地封闭以致在其上运动的点总是保持在距起点的有限距离之内的曲线,和(ii)趋向无穷大的轨线,以致在充分长的时间后,在其上运动的点会超出距起点的任何特定的有限距离。我们考虑一下以围成小的角α的两个不同的初始方向由我们的起点发出的两个不同的轨道(封闭的轨迹)。阿达玛表明,即使我们使α如我们所希望的一样小,仍然会有在角α内,也就是说,在我们可以选择的任何两个不同的轨道之间,由我们的起点发出而趋向无穷大的轨迹。但是这意味着任何对于轨迹的初始方向的测量,无论多么精确(除绝对的数学精确性外),都不能够确定质点是在一个轨道上运动还是在实际上趋向无穷大的轨线上运动;甚至不现实地假定以绝对的精确性给出初始位置也不能确定。换言之,这意味着我们不能确定质点是否以这样的方式运动,即它与起点的距离决不会超过一个有限值,或者是否它最终会开始稳定地增大它的距离,并趋向无穷大。因而上节所讨论的“科学”决定论的较强变体被阿达玛的结果所驳斥。因为如阿达玛所指出的,初始条件的任何有限的精确程度都不会使我们可以预测(多体的)行星系统是否会在拉普拉斯的意义上是稳定的。这是由于这样的事实,如我们所看到的,任何物理学测量都不能够分清确定质点在轨道上运动的数学般精确的初始状况和确定质点在趋向无穷大的轨线上运动的其他初始状况。阿达玛以此驳斥了拉普拉斯的上述结果;这个结果很可能是促成了拉普拉斯的“科学”决定论观念的主要因素之一。然而,依我之见,阿达玛没有驳斥如我在前面所界定的较弱的“科学”决定论学说。假如我们以将依(a)起始与预测任务中所提到的瞬间之间的时间间隔,和(b)预测中所规定的精确程度而定的精确程度测量它的初始方向,对于任何特定的瞬间,我们仍可获得对于质点状况的预测。我们不能预测的是对于所有瞬间来说的该系统的行为。第三章 支持非决定论的论据15.为什么我是非决定论者:作为网的理论我个人相信,非决定论学说是正确的,决定论毫无根据。我持这种信念的理由中最突出的理由是(前面第7节所提到的)这种直觉论据,一部新作品的创作,例如莫扎特的G小调交响曲,不能由详细地研究了莫扎特的身体——尤其他的大脑——及其物质环境的物理学家或生理学家在所有细节上预测出来。相反的观点似乎凭直觉着就是荒谬的;无论如何,似乎显而易见,提出赞成它的合理的论据是非常困难的,目前除一种准宗教的偏见外没有任何东西支持它或者科学的全知以某种方式接近——即使只是在原则上——神的全知的偏见。我坦率地承认,这一点与“自由意志”的传统问题密切相关,然而我并不打算讨论这个问题。在此令我感兴趣的问题倒是在我们关于莫扎特的例子中所出现的问题——世界是否是这样的:只要我们知道得充分,我们在原则上能够用理性的科学方法在一切细节上预测甚至诸如一部交响曲的创作之类的独一事件。在这一领域中这是唯一令我感兴趣的问题。我必须十分清楚地说明它,因为对于对“自由”和“意志”两词意义的分析和莫扎特或者任何其他人是否会不像他实际做的那样去做的问题我只是感到厌烦。我对事实的世界感兴趣;尽管自从施利克以来(在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的影响下他把意义分析引入这一领域)人们普遍承认甚至休谟也关心对词语意义的分析,在我看来,这却是一种误解。我并不怀疑休谟也对世界的结构感兴趣,他只是在他认为对词语的误解是理解世界的障碍之处澄清了那些误解。因此正是人们宣称的对独一成就的科学可预测性令我感兴趣,我认为这种可预测性是完全不可信的。它是举证责任落在决定论者身上的那些问题之一,在第9节中列举了其中的一些问题。但是使决定论者承担为人们常常重复的那些断言提供论据的责任是不够的,那些断言在我看来是轻率的,而且人们尚未为之提供良好的论据。还有反对决定论的强有力的哲学论据,部分是逻辑的,部分是形而上学的;许多年前,这些论据使我相信“科学”决定论是没有说服力的。我把我们的科学理论看作人类的发明——我们所设计的捕捉世界之网。诚然,这些不同于诗人们的发明,甚至不同于技师们的发明。理论不仅仅是工具。我们所瞄准的是真理:我们怀着淘汰不正确的理论的希望检验我们的理论。这样我们可以成功地改进我们的理论——甚至作为工具;成功地制作越来越适合捕捉我们的鱼即实在世界的网。然而它们永远也不会是这一目的的完美工具。它是我们自己所制造的理性之网,不应被误认为是实在世界所有方面的完全的再现;即使它们相当成功也不应如此;即使它们似乎与现实非常近似也不应如此。如果我们清楚地想到我们的理论是我们自己所创立的,我们是可错的,我们的理论反映了我们的可错性,那么我们就会怀疑,我们的理论的一般特征,例如它们的简单性,或者它们的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性质,是否与实在的世界的特征相一致。我的意思是这样的。如果我们检验了像“所有的狗都有尾巴”这样一个陈述,而它经得住我们的检验,那么也许所有的,或者至少大约所有的狗(或者猫)都有尾巴。但是倘若根据人们发现这样一个普遍化的主谓句十分成功地描述了世界的事实,或者根据它是真实的这个事实,断言世界具有一种主谓结构,或者它由具有某些特性的物质构成,那会是错误的。与此相似,简单陈述句的,或者数学陈述句的,或者英语陈述句的成功甚至正确性不应诱使我们得出世界是内在地简单的或者数学的或者英国的推断。实际上所有这些推断都曾被某一位或者另一位哲学家得出过;但是经过思考,它们却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世界据我们所知是高度复杂的;尽管它可能具有在某种意义上是简单的结构方面,我们的一些理论的简单性——这是我们自己所造成的——却并不蕴涵着世界内在的简单性。决定论的情况与此相似。由惯性定律、引力定律等等所构成的牛顿的理论可能是正确的,或者十分近似于正确,即,世界可能如这种理论所断言的那样。但是在这种理论中没有决定论的陈述;这个理论没有一处断言世界是决定的;倒是理论本身具有我称作“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那种性质。一种理论的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性质与它的简单性密切相。关;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理论可以比较容易地检验,并且可以使检验越来越精确与严格。由我关于内容、可检验性和简单性的考虑可见,这种理论应当比其他理论更得到人们的偏爱;我们力图优先于其他理论创立这样的理论,凡是我们面前的问题允许之处便坚持它们(如果它们经得起检验),道理就在于此。同时,似乎从它们的成功推断世界具有内在的决定论性质和推断世界是内在的简单一样没有道理。科学的方法依赖于我们用简单的理论描述世界的尝试;理论若复杂就可能成为不可检验的,即使它们碰巧是正确的。可把科学描述为过分简单化的艺术——识别我们可以有利地省略的事物的艺术。看到这个结果和可估算性问题之间的联系是十分重要的。考虑一下诸如以众行星的最终位置与最终动量的规定的精确性计算三个月以后我们的太阳系的状况这样的预测任务。如果在可估算性的意义上我们希望计算初始条件的可允许的不精确性,那么我们不仅需要牛顿力学,而且需要我们的太阳系的模型。换言之,我们需要行星、它们的质量、位置和速度的清单;即,我们需要对今天该系统状况的近似描述。但是在给出这种描述时,我们必须一律地利用我们的理论。首先,是理论决定哪些东西属于该系统的状况(位置、质量、速度),哪些不属于(例如,行星的直径;它们的温度;它们的热容量;和它们的化学性质和磁性质)。其次,理论告诉我们何等大小的“行星”可被忽略(例如陨星)。换言之,如果这样看待“每一件预测任务”,仿佛它意味着世界的一切状况或者世界上的一切事件,那完全是天真的:每一件预测任务,尤其是每一件可以想象的可以理解的预测任务,都要使用简单化的模型。这是按照简单化的理论看待世界的结果;凡是未被这架探照灯照亮的事物仍然是模糊的:它被忽略了。我们的理论的普遍性提出了相似的问题。我们很有理由相信世界是独特的:不断发生的相互作用过程的独特的、高度复杂的——也许甚至是无限复杂的——结合。然而我们试图借助于普遍的理论描述这个独特的世界。这些理论是否描述了世界的普遍特征,规律?或者是否普遍性像简单性那样,仅仅是我们的理论的——也许是我们的理论语言的聚特性而非世界的特性?我相信此处的情况与简单性的情况多少有些不同。如果我们说“所有的狗都有尾巴”,那么实际上我们确实对所有的狗做出了某种断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如果我们发现了狗的一个无尾种(类似于曼克斯猫的无尾种),我们也许不得不收回这个陈述。因而普遍性是我们的理论所断言的事物,我们打算检验的事物。从另一方面说,简单性并非被我们的理论所断言的;倘若它被我们的理论所断言,我们可能不知如何检验它。同时,正是我们解释世界即按照日益普遍的理论描述它的尝试使我们登上不仅是普遍性水平的阶梯而且是近似水平的阶梯。我们通过借助于具有更高的普遍性的理论对它们进行解释来取代的那些理论,从新的水平来看,常常不过是作为近似而出现的。可以想象,这个近似的过程总有一天会完结,因为我们总有一天会得出关于世界的最恰当的正确和完全的理论(尽管目前这一天看上去非常遥远,比在康德和拉普拉斯时代看上去还要遥远得多)。但是即使我们会发现关于世界的正确的理论,我们——如色诺芬尼「Xenophanes]认识到的那样——无论如何也不会知道我们已发现了它。将近有两个世纪,人们认为牛顿的理论是关于世界的最恰当的正确理论;即使我们发现了在我们看来和在这两个世纪中牛顿的理论在大多数物理学家看来一样令人满意的理论,我们也应肯定会在某一天发现它的某种严重缺点。因而我们应该考虑这样一种可能性,我们也许不得不永远满足于改进我们的近似。按照普遍的理论描述世界的尝试导致了无限的近似的序列,与按照自然数之比描述无理数的尝试不无相似,这完全可能是世界的独特性的结果。我们按照普遍的理论描述世界的尝试也许是按照我们自己所制订的普遍规律使独特的、无理的事物合理化的尝试。(它不同于用一系列比率近似的方法,因为每一个近似的步骤似乎描述了世界的一个局部的方面,没有这个方面我们就无法解释下一个方面。)我们的过分简单化的方法本身会造成我们试图通过我们的近似去弥补的空白。但是,由于对于已达到的近似程度——对于我们网的粗细——没有绝对的量度,而只有与更差或更好的近似的比较,甚至我们做出的最成功的努力也只会制成其网孔对于决定论来说太粗的网。我们试图用我们的网详尽地考查世界;但是它的网孔总是会让一些小鱼逃脱:总是会有非决定论的充分余地。在与我们关系最密切的方面可以最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毫无迹象表明借助于科学的方法我们可以接近于对于人的个性做出科学的描述或分类:尽管有为分类和测量所做的一切尝试,它们却依然是独特的。16.与康德的观点的比较前面一节所提出的考虑大都具有逻辑的或方法论的性质。但是关于世界的独特性的观点却完全可以被描述为形而上学的;它与康德的本体或者自在之物的关于世界的观念非常接近。康德不仅像他的大多数同时代人--包括天文学家和物理学家——一样相信牛顿理论的正确性;而且他甚至还相信它是先验地有效的。他没有,而且我认为他也不能想到牛顿理论不过是极好的近似这种可能性。他区分了现象世界,或者“自然”——我们的理智先验地为其强加了它的(牛顿的)定律的世界——和自在之物的世界,即,noumena「本体]的实在的世界。他相信,自然,空间与时间中的世界,受因果律的支配;即“必然地”决定自然中的一切事物的规律。我们在空间与时间中的行动完全是预先决定的它们像日食月食一样可以被预先计算出来。只有作为noumena「本体」,作为自在之物,我们才会自由。如果我们用我们根据其独特性方面考虑的事物或过程的世界取代康德的本体世界,用我们根据普遍性方面考虑的事物世界取代康德的现象世界,我们就接近了在前一节所阐述的观点;只是如我已表明的,必须把因果关系与决定论相区分,我们的独特的世界——不同于康德的本体世界——是在空间中,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时间中;因为我发现区分决定的过去与开放的未来是极其重要的。因此,当康德的表述包含着下面的意思时,我同意他的观点:像牛顿这样的一种理论是我们自己所创立的——如他所说,是由我们的理智强加于自然的;以这样的方式,我们的理智把自然合理化;有一种现实——比牛顿理论或者任何其他理论所描述的现实更加深奥——我们不应认为是决定论的。但是我不同意康德的这种信念,即,牛顿的理论一定是正确的,我们强加于自然的一种理论由于那个原因一定是先验地有效的,或者具有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性质。我也不同意他的关于非决定论的现实本身不能被人们所知的观点。尽管我们所生活的独特的世界永远不会被完全知晓,我们的科学知识却是越来越清楚地了解它的尝试——成功得令人惊奇的尝试。在知识的这种意义上,我们所有的知识只与我们这个唯一的独特世界而非其他的世界有关。康德的解决办法的根本困难——作为自由的自在之物,我们不在空间与时间之中,而我们的行动却在空间与时间中因此是决定的——显然在我的解决办法中并未出现。因此这样说就成为可能,我们此时此地正在做道德决定(我并不怀疑,康德会希望能够这样说)。康德在下面这段文字中表达了他的决定论:“因此我们可以承认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即,倘若我们深刻地洞悉他的思维方式,以致知道他内心最深处的所有行为动机,以及一切有关的外在情况,我们就能预先肯定地计算任何人的未来行为——就像我们对于月食或日食所做的那样;然而同时我们可以断言人是自由的。”这段文字证明了康德多么强烈地相信非决定论;比他关于科学(先验的科学)迫使我们接受决定论的错误信念更强烈。因为他在此关于可预测性的谈论显然是纯粹的决定论,如他自己所强调的那样。当然,他的公式可以非常简单地用这样一句话予以补救,我们决不会有预测任务所需要的“深刻洞悉”。但是尽管这会补救他的公式,然而即使空洞地满足它,它却不会补救他打算说的话;而且,它会相当于抛弃可估算性,随之也抛弃了“科学”决定论。17.经典物理学是可估算的吗?在第15节阐述的和在前一节与康德的论推进行比较的哲学论据表明了一些稍微更具有技术性的结果;它们表明了说明经典物理学是不可估算的方式,甚至与霍尔丹的决定性的结果无关。这些结果的意义极其有限。它们未必影响了牛顿学说的信奉者心中所怀有的决定论的甚至机械论的世界图像。它们可能完全有效,然而却不会令牛顿学说的信奉者感到惊讶或震惊。但是它们确实影响了“科学”决定论;也就是说,关于决定论得到人类科学、得到人类经验的支持的观点;因为这种形式的决定论与可估算性明确相关。若要有一个可估算的预测任务,必须给予我们一个该系统的模型(如我在第15节所表明的);也就是说,对于其状况的近似描述。如果我们考虑一下,为了解决一体问题或者二体问题或者,比如说,在最初的近似中三个物体中的两个的相互作用可以忽略(因为它们距离大,质量小)的三体问题,我们就不需要我们以同样的精确程度解决三个物体中的任何两个都有着强大的相互作用的三体问题所需要的同样精确的初始条件,这一点就十分清楚了。然而,如果必须给予我们该系统的近似的初始条件我们才能够甚至开始计算可估算性所要求的近似程度,那么对于某些情况来说,整个可估算性的问题就变得即使不是不能解决,也是不确定的了。因为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要使我们可以计算可估算性所要求的近似,模型必须良好到什么程度?由于模型的良好程度是它的近似或精确程度,我们就受到无穷后退的威胁;对于复杂的系统来说威胁会非常严重。但是该系统的复杂性也是只有手边有一个近似的模型才能估计;这种考虑又表明我们受到无穷后退的威胁。毫无疑问,在许多不太复杂的情况下,用下面的方法进行将是可能的:我们首先得到一个模型,也许好也许差:我们无需知道。然后根据可估算性原则我们力图计算完成我们的预测任务所需要的初始条件的要求的精确性;如果我们因最初所提供的模型不够良好而失败,我们试图得到一个更好的模型。这个方法可能常常成功;如果成功,我们无疑会说可估算性得到了满足。但是如果甚至有了更好的模型我们又失败了怎么办?显然,事先我们必须限制对于改进的模型所提要求的可允许的数量,或者限制我们可能要求模型的“良好程度”,即精确程度。但是计算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的任务都只会把我们引向更高级的可估算性的问题。随之我们很可能走向无穷后退。因为毫无理由相信较高级的问题比较低级的问题更容易解决,或者解决它需要比解决较低级问题所需要的更差的模型。也没有任何理由相信近似法总是能够无定限地改进结果。我提出这些考虑,不是把它们当作决定性的,而是要表明关于“科学”决定论的问题,复杂性的问题可能对情况有决定性影响,实在的世界的复杂性很可能击毁所有认为决定论建立在科学经验或者我们的科学理论的成功的基础上的论点。除去这些非常一般的考虑外还有更具体的考虑,关于(在前面第3节加以区分的)既在它的较弱意义上又在它的较强意义上的可估算性的考虑。首先,关于弱的可估算性,有这样的事实,即使给予我们精确的初始条件,我们也只能在特例中预测由两个物体构成的牛顿体系的未来,除非该系统属于可以应用某些近似法的那些非常特殊的结构,否则对于三个以上的物体似乎没有任何希望解决这个任务。对于比如说由八个,或者八十个,或者八百个处于几乎相同的距离的几乎相同的物体所构成的系统,我们不知道如何处理。由于我们目前没有办法计算出对于这种复杂系统的预测,我们就更没有办法弄清要以预先决定的精确程度解决一项预测任务,任何特定的一套初始条件必须有多么精确。只要没有解决牛顿动力学的一般的几体问题的真正的可能性,就丝毫没有理由相信牛顿动力学是可估算的,甚至在“可估算”的较弱意义上。而且,如果我们继续考查关于在较强意义上的可估算性的情况,我们就会发现充分的理由相信牛顿动力学不是可估算的。让我们考虑一下在遥远的虚空的空间[emptyspace]由若干略小的物体(比如说质量在几吨和几十吨之间)组成的(近似)孤立的牛顿引力系统。让我们考虑一下我们如何可以根据测量决定预测这种系统所需要的初始条件,尤其是属于该系统的各个不同物体的质量。我们不能利用摆,或者与弹簧秤结合在一起的试验物体,因为我们闯入这样一种系统必然严重地并以不可预测的方式干扰它。(这种干扰是不可预测的,因为我们对于该系统所知寥寥,由于我们的闯入,它可能变得非常不平衡,我们还来不及测量,也许它的一些成员就从该系统逸出。)因而我们必须假定我们可以通过从外部凭视力观察它来发现这样一种系统的初始条件,就像一个星系。我们可以假定该系统或者提供它自己的可见光源或者被可见光从外部照亮;我们可以假定,利用可见光,我们就不会干扰该系统。(由于该系统的物体是宏观物体,其重量足以使它不受用可见光进行的测量的明显干扰——与通常关于原子或者亚原子粒子的海森堡式的观点相对照——这个假定是有道理的。)我们甚至可以假定我们能够用光学手段(借助于多普勒效应)而非用测量两个位置和一个时间间隔的方法测量速度。(例如,我们可以从彼此间建立了联系的三个遥远的非共面行星上用光学手段观察三个速度矢量。)为了计算质量,或者至少质量比,我们必须运用平方反比定律,并在同一瞬间(比如说通过雷达)测量距离和加速度。现在让我们考虑一下我们可以如何用光学手段测量加速度。唯一的方式是测量速度并看一看它们如何变化。但是在测量瞬时速度上甚至有一个问题;我们越想精确地决定速度,对于它们属于哪一瞬间的决定就越不精确。但是即使(作为对我们对手的让步)我们准备漠视这种困难,如果我们测量加速度,它就又以一种更严重的形式出现。因为要测量加速度,我们必须测量由一个有限的、不太短的时间间隔所分隔开的两个瞬间的速度;否则我们就不能看到任何明显的差异,因而不能测量加速度;然而如果我们选取不太短的间隔,那么我们就不能把加速度归于任何精确的瞬间;而且,我们仅仅得到平均加速度。它的数学运算可以简化如下。对于来自一个光源的光,我们有一般的公式(1)△ν△t=1如果我们把这应用于可写作如下形式的多普勒效应(2)ν=λ0(ν0-ν1)则我们发现我们能够随我们之意地精确地决定ν0因此还有λ0:它们表示我们原则上可以用随我们之意长的时间去观察来自恒定光源的光。因而我们可以认为已精确地获知ν0与λ0的大小。但是移位ν0-ν1不能测量得比ν1更精确。因此我们把(1)和(2)结合得到(3)△ν△t=λ由于我们已假定我们使用可见光(可以稍微减弱这个假定,但是因为太强的光穿透力太大,对λ0的限制更低一些),对于λ0的限制将更低一些;因此,我们由(3)看到我们不能使△ν和△t独自地随我们之意地那样变小。然而(3)仅对于恒定速度有热对于变化的速度,关于ν的情况比(3)所表达的更糟。因为如果ν变化的话——由于我们对测量加速度感兴趣,我们必须假定它变化——就有两个不同的来源,它们每一个都倾向于增加△ν的大小:首先,对于一个小△t即一个小的测量期间(或者我们在其上记录移位的照相底片的小的曝光期间)的选择,根据(3)或者(1)它增大△ν;其次,对于一个大△t选择,结果ν和V1在测量期间变化,以致V1“被抹掉”,从而△v变大。因此(至多)会有△t的一个最佳值,它取决于加速度,结果(从公式(3)的观点看)△t足够大然而又不过大以致使加速度不能增大△Vo与△t的那个最佳值相应,会有△v的最小值——我们不能减小的值。如果我们现在试图根据(在时间t2做的对V2的)第二次测量决定加速度α,结果(4)a≈[ν2-ν1]/[t2-t1]则我们即刻看到,如果间隔t2-t1不是比△t大得多,我们就得到诸如α=O/O这样的完全不确定的值。因而对于任何一个短的时间间隔△t精确地决定α在原则上就成为不可能的了;相反,我们只能得到对于长得多的期间t2-t1的α的平均值,在此t1和t2各自仅以有限的精确性△t决定,甚至α的平均值也仅仅是不精确地决定的,这是由V1和V2的不能减低的不精确性所造成的(V1-V2也必须比△v大得多)。由这些考虑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不能借助于可见光在我们的牛顿系统中随我们之意那样精确地测量所有不同的在(要随我们之意精确地决定的)某一瞬间的加速度。结果,我们不能随我们之意地精确地决定物体的质量比。因此,甚至在所有宏观的经典系统中进行随我们之意地精确地给予我们初始条件的测量似乎是不可能的;这即刻导致这样的结论,并非经典物理学的所有预测任务都能在对初始条件的测量的基础上完成。而且,这更不容置疑地意味着,在“可估算”的较强意义上,经典物理学不是可估算的。这里所描述的经典物理学的情况与按海森堡所说适用于量子论的不确定性原理间非常明显地相似,无需进一步说明。(海森堡的不确定性公式当然与公式(1)相同:它们只是由(1)的两边都乘以h或者h而得到的。)这种相似性是像海森堡那样应用操作主义分析的结果。但是由于不同于海森堡,我并不是操作主义者,我不用这些考虑导出本体论的结果;相反,我只想指出在下述这种观点中的内在困难,这种观点即牛顿力学在它是决定论的这点上不同于量子论。18.过去与未来一切科学知识——我们试图使其网孔越来越细的网——的近似性提供了在我看来是在哲学上反对“科学”决定论而支持非决定论的最基本的论据。次于它但仍然重要的是来自过去与未来的不对称的论据。人们不能改变过去--尽管人们做出了种种尝试做与它非常近似的事情(按照唯心主义或者主观主义或者实证主义,会是相同的事情):通过曲解现存历史记载改变我们对过去的知识。由于过去只是已发生的事情,由于过去完全由已发生的事情决定,所以它的真实是微不足道的。决定论学说——根据这种学说,未来也完全由己发生的事情决定--粗暴地破坏了我们的经验的结构中一种基本的不对称;它与常识明显地抵触。我们的全部生活,我们的全部活动,都被影响未来的尝试所占据。显而易见,我们相信,未来将发生的事情主要由过去或现在所决定,因为我们现在的一切理性行动都是影响或者决定未来的尝试。(这甚至适用于曲解过去的尝试。)但是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我们确实认为未来是尚未完全确定的;与可以说是封闭的过去相反,未来对于影响仍然是开放的;它尚未完全决定。我决非断言在这种问题上常识和共同的态度是最终的仲裁者:如果有以论据尤其以可检验的科学理论为根据的充分理由接受与常识相抵触的观点,那么我毫不怀疑应采取什么态度。然而这里情况并非如此。因为有来自一种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理论——狭义相对论——的甚至充分的科学理由支持关于未来的“开放性”的常识观点。19.狭义相对论的裁决如果我断言过去与未来(过去的封闭性和未来的开放性)之间存在不对称是正确的,那么这种不对称应在物理学理论的结构中加以阐述。这个要求由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所充分满足。在这个理论中,对于每个观察者——或者如我更喜欢说的那样,对于每一个局部惯性系——都有一个绝对的过去和一个绝对的未来(它们被可能的同时性的整个区域所隔开)。该系的(绝对)过去是由物理影响(例如光信号)可从该点影响该系的所有时空点构成的区域;它的(绝对)未来是由该系可能对其产生物理影响的所有的点构成的区域。在闵科夫斯基「Minkowski」的几何学表示中,这个过去和这个未来形成两个锥体(更确切地说,形成一个四维双锥体的两个部分);它的顶点A是“此时此地”。切割锥体得出这样的图形——(我是这样安排这个简图的,时间从左面指向右面,如在图示中通常出现的那样,尽管在相对论的简图中更通常的做法是让时间轴指向上面。)我不想详细讨论这个著名的简图。但是我应当指出,它充分满足了未来与过去的不对称的要求。从物理角度说,这种不对称被这个事实所证实,即,从“过去”中的任何地方,一个物理因果链条(例如光信号)可以到达“未来”中的任何地方;但是从未来中的任何地方都不能够对过去中的任何地方产生这种影响。但是因此在它不能被我们充分预测的意义上未来成为对我们“开放的”,而过去是“封闭的”;也就是说,这种不对称是我所试图证实的那种不对称。为了看到这一点,让我们假定我们位于顶点A,希望对于当它已到达时空点B时我们的系的事态做出完全的预测。众所周知,我们做不到这一点:如图3所示,有一些点,例如P,它们属于B的过去而不属于A的过去;这就意味着,从P,影响可能到达B;但是,处于A的我们不可能对P处的情况有任何了解,因为从P没有任何影响可以到达处于A的我们这里:P在A的过去锥体之外;而A的过去锥体是我们能够了解的唯一区域。我现在想表明,由于过去与未来间这种不对称,狭义相对论在以上所述的充分意义上不再是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了。我想通过表明在狭义相对论中不再有拉普拉斯之魔来表明这一点。再以图3中的情况为例;A是我们的现在,B是人们要对其做出预测的时空点。人类科学家无法做出预测;但是我们假定有一个拉普拉斯之魔——他能够得到对于充分大的(但有限的)空间区域即对于在狭义相对论的意义上可以说“同时的”某个区域在某一瞬间的所有初始条件。在我们的图4中,这个区域由线段C表示。显而易见,为预测B处的事态,线C至少必须到达表示B的过去的虚线;但是我们可以假定它超出了这条虚线。因而C表示魔鬼得到了关于它的完全的信息的区域。现在既然有了这个区域,这种理论就使我们可以找到一个时空点D,从这种理论的观点看,该点是魔鬼在接受信息时可能所在的最早的时空点。D将处于这样的位置,即B属于D的过去。这就意味着,魔鬼在计算B处的事态时,他所做的是倒推而非预测——按狭义相对论来说。或者换言之:如果我们试图把拉普拉斯之魔引入狭义相对论,我们就发现我们可以从魔鬼的信息域计算魔鬼的时空点D的下界;我们进一步发现魔鬼仅计算了它自己的过去内的一个事件。如果使线C在两个方向上都无限长——这就把我们有限的魔鬼变成了无限的魔鬼--那么我们就发现魔鬼的确能够计算任何事件。但是所以如此,是因为按照这种理论他处于无限的未来,结果任何事件都属于他的过去。因而狭义相对论的魔鬼不再是拉普拉斯的魔鬼;因为这个魔鬼与拉普拉斯的魔鬼相反,他不能够预测;他只能倒推。总之,狭义相对论自动地把我们——或者魔鬼——能拥有关于它的一些明确信息的每一个事件都变成了属于我们的过去——或者属于魔鬼的过去的事件。因此可以说,根据狭义相对论,过去是原则上可以被知道的那个区域;未来是尽管受到现在的影响然而总是“开放的”那个区域:它不仅是未知的,而且原则上不是完全可知的,因为倘若成为完全己知的,甚至被魔鬼所知,它就会成为魔鬼的过去的一部分。因此狭义相对论尽管具有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性质,却不能被用来支持“科学”决定论,原因有两个。(1)从狭义相对论本身的观点看,“科学”决定论所要求的预测必须被解释为倒推。(2)作为倒推,从狭义相对论的观点看,它们似乎是在被预测系统的未来被计算的。因此不能说它们是在那个系统内被计算的;它们没有满足从内部的可预测性的原则。这样,狭义相对论的存在就驳斥了这种通常假定,即由一种初看上去的决定论的理论的正确性得出“科学”决定论的正确性是容许的。20.历史的预测和知识的增长因此,不要指望我会做出任何预言:倘若我知道明天人们会发现什么,我很早就会公之于众,以得到优先权。亨利.庞加莱「HENRIPOINCARE]除批评决定论外,到目前为止我讨论了赞成非决定论的两个正面论据;来自科学知识的近似性的论据和来自过去与未来的不对称的论据。现在我要谈第三个论据,尽管它也许不如上述两个论据中的任何一个那样基本,却仍然非常重要,尤其因为它将有助于构建对“科学”决定论的正式驳斥(如将在第23节看到的那样)。我将首先从人的方面陈述一下这个论据。十分令人惊讶的是,它完全可以从纯粹的物理方面重新陈述——实际上是更精确地陈述。这个论据的核心是这样一种考虑,即,有某些关于我们自己的事情,我们自己不能用科学方法预测;尤其是,我们不能科学地预测我们在我们自己的知识增长过程中将获得的结果。比我们聪明的其他一些人也许能够预测我们的知识增长,正如我们在某些情况下也许能够预测一名儿童的知识增长一样;但是他们今天也不能够预测或者预料他们自己只是在明天会知道些什么。这个简洁的陈述表明,在今天预测我们只是在明天会知道些什么的观念中也许包含着一个真正的矛盾;的确有这个矛盾。但是,要弄清这个矛盾不仅仅起因于我们的简洁陈述,而且它实际上妨碍了完全的自我预测的可能性,这并非易事。在下面两节将表明它确实妨碍了这个可能性。在此我想指出不可能有一位科学家能够预测他自己的所有预测的所有结果这一陈述的一些结果。这些结果之一是,他将不能够预测他自己的一些未来状况;而且,他将不能够预测他自己的“周围”「neighbourhood]即他的环境中他明显地影响的那部分的所有状况。因为如果他不知道他明天会知道些什么,他就无法知道明天他会如何影响他的环境。因此他的周围的状况是不能由他自己从内部完全预测的,尽管倘若他们既不明显干扰他,又不明显干扰他的周围,能够预测他的行动的观察者们也许可以从外部预测它。由此可见,没有任何物质系统可以从内部完全预测(应把诸如太阳系这样的系统的可预测性描述为,用第11节的术语说,从外部的可预测性)。这个论据可用来驳斥历史决定论的学说——关于社会科学的任务是预测人类历史进程的学说。因为我们可以论述如下:(1)如果可以表明,无论预测机如何复杂,完全的自我预测是不可能的,那么这一定也适用于任何相互影响的预测机的“社会”;所以,任何相互影响的预测机的“社会”都不能预测它自己的知识的未来状况。(2)人类历史的进程受到人类知识增长的强烈影响。(甚至那些在我们的观念中,包括我们的科学观念中,仅仅看到物质发展的一二种副产品的人们,也必须承认这个前提的正确性。)(3)因此,我们不能预测人类历史的未来进程;无论如何也不能预测它受到我们知识的增长的强烈影响的那些方面。当然,这个论证并非否认一切社会预测的可能性;相反,它与由那些理论得出预测,断言在某些条件下会出现某些发展,并检验这些预测,从而检验社会理论——例如经济理论(而不是“历史理论”)——的可能性完全相容。21.预测理论知识的增长让我们更仔细地考虑一下对科学知识的增长的预测可能包含些什么。它可能包含我们现在做出这种预测的能力,即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将或者(a)把目前人们尚未接受的,也许目前未知的某些理论(当然是尝试性地)看作经受住检验的;或者(b)由现在被接受或者后来被接受的理论,加上初始条件(也许现在尚未知),得出某些现在未知的解释或者预测。在本节中我将讨论对于理论知识的增长的预测,即讨论问题(a)。这里重要的问题是我们是否能够预测人们根据新的试验接受先前未被接受的理论。较次要的是一个预备性的问题;我们是否能够预测一种目前尚未知的理论的内容——有人将想到的,或者有人将提出的新观念。我所以说这较为次要,是因为一种理论在它新近被人接受的意义上是新的时候,却常常并不像看上去那样新。也许它甚至早已有人提出过,然而由于没有赞成它的证据,或者尚没有需要它或者它能够解决的问题,已被人们遗忘。这表明,如果我们主要对与新观念的增长相对的“已被接受的”知识的增长感兴趣,那么重要的是在新问题或新证据的基础上对一种理论的尝试性接受。现在让我们首先考虑一下我们新的理论观念的增长的预备性问题。一位心理学家,或者如果你们喜欢的话,一位生理学家,完全可能预测一个儿童(或者一只动物)在某些环境刺激的影响下可能形成并且在进行某些试验后可能接受的理论或预期;烧伤的儿童(或者猫)惧怕火。如果我们的心理学(或者生理学或者物理学或者经济学……)知识非常出色,我们可以想象我们能够把一种类似的方法应用于我们自己,在今天预测在将于比如说三周后(根据我们关于我们的物质或经济环境的知识)开始作用于我们的某些环境刺激的影响下我们在比如说一个月后将首次想到的理论。这种表述问题的方式有些荒谬。因为可以论证,假若我们今天提前一个月知道我们会首次想到哪些理论,那么当然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在今天而非一个月后就会想到这种理论;所以,我们并没有预见任何可被描述为未来的知识增长的事物。对于这个我认为有效的论据,人们也许提出如下反对的理由。我们今天会预测一个月后有人会想到一种观念,只有到那时它才会为人所知并有了影响;今天的预测要保密。但是这个反对理由蕴涵着我们从外部而非从内部预测该系统;因为我们采取了措施(保密)不对它产生影响。因此它不是关于“我们自己”的预测。而且,甚至假定我们自己的确属于我们对其做了预测的系统,我们也只能决定对我们的结果保密;我们不可天真地假定我们能够科学地预测我们会执行我们的决定——尤其是如果由于我们知识的出人意料的增长而情况发生了变化。如果假定我们能够预测关于我们自己的这类事情,就等于回避正在讨论的问题的实质——自我预测是否可能。另一个反对的理由看上去不同,但最终还是一样的。那就是我们可以预测知识的增长而不理解我们所预测的事物。比如说我们可以预测一位作者将在白纸上写下的黑色形状,和它们对于历史的影响,而不理解他想要传达的所有甚至任何事情。倘若如此,就不能说我们通过预测那些理论而预见了它们。回答又是,如果我们能够预测即描述这些形状,我们或者任何了解我们的预测的人现在就能够把它们写下来;如果它们的产生在未来会影响历史,那就没有理由现在不应影响历史。无可否认,它们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有不同的效果;但是在此这与我们无关。此刻与我们有关的只是,说我们能够从系统内部预测新观念的产生似乎是无意义的。现在我要谈一谈对于在新证据的影响下一种理论被人们接受的预测的这个更重要的问题。为了不陷入和以前一样的麻烦,我们要必须假定上述新证据现在我们还得不到。否则我们的预测就等于指出现在有支持一种尚未接受的理论的证据,按理说现在就应接受这种理论。换言之,这个预测又不会是关于未来的知识增长的预测,而是关于我们现在所知事物的陈述。因此,有必要假定我们能够——根据我们目前的知识,即根据现在已被接受的理论--预测尚未观察到而当观察到时将会提供支持某种尚未被接受的理论的证据因而使它被人们接受的事件。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一种证据,如果根据我们目前的知识能够预测它会出现,那它就不可能是会证明接受一种新理论有道理的证据。因为能够借助于目前知识预测出的证据或者本质上不会是新的,或者如果是新的,也会相当于一个进一步证实我们目前的理论(而非诱使我们接受一种新理论)的试验。会证明接受一种新理论有道理的那种证据是能够借助于这种新理论而不是借助于我们目前的知识预测的证据;换言之,它必须具有决定性证据的性质。在我看来这个论据不无趣味。尽管有些微不足道——因为它所说的几乎不过是每一个理论都蕴涵着它自己的真理,因此不能预测它遭到摒弃的情况——它却足以驳斥颇有影响的历史决定论学说;因为它表明,我们不能按照科学的程序预测我们的理论知识的增长。(在任何时候,我们至多能够预测我们的知识不再增长——我们目前的理论都是正确的,完全的。)所有这些仍然未解决一个重要问题。如果我们假定我们理论知识的增长已经终止,我们的理论知识既完全又正确,那会如何?这仍会允许有某种增长;因为仍然会有把我们的理论应用于常新的、永远不同的初始条件的无休止的任务。因此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在我们会知道所有普遍规律,也知道所有适用于我们自己的有关初始条件的意义上我们是拉普拉斯之魔,那么我们能够预测我们自己未来的预测吗?22.自我预测的不可能性因此我们就来谈一谈与我们知识的增长的可预测性有关的问题中最后一个、最有决定性的、最难解的问题。如下所述:假定提供给我们完美的理论知识和现在或过去的初始条件,那么我们是否能够用演绎法预测对于任何特定瞬间我们自己的未来状况,尤其是我们自己的未来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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