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思后代与沧田, 半想阎罗怎见。 饮酒半酣正好; 花开半时偏妍; 半帆张扇免翻颠, 马放半缰稳便。 半少却饶滋味, 半多反厌纠缠。 百年苦乐半相参, 会占便宜只半。 所以,我们把道家的现世主义和儒家的积极观念调合起来,而成为中庸的哲学。因为人类生于真实的世界和虚幻的天堂之间,所以我相信这种理论在一个前瞻的西洋人的心目中,初看起来也许很不满意,可是这依然是最优越的哲学,因为这是最合于人情的哲学。归根结底说来,半个林白是比一个林白更好的,因为比较快乐。我相信林白如果只飞越大西洋的半程,一定会快乐得多。我们承认世间非有几个超人——改变历史过程的探险家、征服者、大发明家、大总统、英雄——不可,可是最快乐的人终究还是那个中等阶级的人,所赚的钱足以维持经济独立的生活,曾替人群做过一点点事情,仅是一点点事情,在社会上有点名誉,可是不太著名。只有在这种环境之下,当一个人的名字半隐半显,经济在相当限度内尚称充足的时候,当生活颇为逍遥自在,可是不是完全无忧无虑的时候,人类的精神才是最快乐的,才是最成功的。我们终究须在这尘世生活下去,所以我们必须把哲学由天堂带到地上来。三 谁最会享受人生5人生的爱好者:陶渊明 所以,我们晓得如果我们把积极的和消极的人生观念适当地混合起来,我们能够得到一种和谐的中庸哲学,介于动作与不动作之间;介于尘世徒然的匆忙与完全逃避人生责任之间;在世界上的一切哲学之中,这一种可说是人类生活上最健全最美满的理想了。还有一点更加重要,就是这两种不同的观念的混合,产生了一种和谐的人格;这种和谐的人格便是一切文化和教育的公认目的。我们在这种和谐的人格中,看见一种生的欢快和爱好,这是值得注意的。 要我描写这种人生的爱好的性质是很困难的;用一个臂喻来说明,或叙述一位人生的爱好者的真事迹;是比较容易的。陶渊明,这位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和中国文化上最和谐的产物,很自然地浮上我的心头。当我说陶渊明是中国整个文学传统上最和谐最完美的人物时,一定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反对我的话的。他不曾做过大官,没有权力和外表的成就,除一部薄薄的诗集和三四篇散文之外,也不曾留给我们什么文学遗产,可是他至今日依然是一堆照澈古今的烽火,在那些较渺小的诗人和作家的心目中,他永远是最高人格的象征。他的生活是简朴的,风格也是简朴的,这种简朴的特质是令人敬畏的,是会使那些较聪明较熟悉世故的人自惭形秽的。他今日是人生的真爱好者的模范,因为他心中反抗尘世欲望的念头,并没有驱使他去做一个彻底的遁世者,反而使他和感官的生活调和起来。文学的浪漫主义,与道家的闲散生活和反抗儒家的教义,已经在中国活动了两百多年,而和前世纪的儒家哲学合并起来,造成这么一种和谐的人格。在陶渊明的身上,我们看见那种积极的人生观已经丧失其愚蠢的满足,而那种玩世的哲学也已经丧失其尖刻的叛逆性(我们在托洛的身上还可以看见这么一种特质——这是一个不朽的标志),而人类的智慧第一次在宽容的嘲弄的精神中达到成熟期了。在我的心目中,陶渊明代表中国文化的一种奇怪的特质,这种特质就是肉的专一和灵的傲慢的奇怪混合,就是不流于灵欲的精神生活和不流于肉欲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在这种混合中,感官和心灵是和谐相处的。因为理想的哲学家能够了解女人的妩媚而不流于粗鄙,能够酷爱人生而不过度,能够看见尘世的成功和失败的空虚,能够站在超越人生和脱离人生的地位,而不敌视人生。因为陶渊明已经达到了那种心灵发展的真正和谐的境地,所以我们看不见一丝一毫的内心冲突,所以他的生活会象他的诗那么自然,那么不费力。 陶渊明生于第四世纪的末叶,是一位著名学者和官吏的曾孙;这位著名的学者和官吏在州无事,辄朝运百甓于斋外,暮运于斋内。陶渊明少时,以家贫亲老,起为州祭酒,可是不久便辞职,过着耕田的生活,因此患了一种疾病。有一天,他对亲朋们说:“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有一个朋友听见这句话,便给他做彭泽令。他因为很喜欢喝酒,所以命令县公田都种秣谷,后来他的妻子固请种粳,才使一顷五十亩种秣,五十亩种粳。有一次,郡遣督邮至,县吏说他应该束带见督邮,陶渊明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于是他便辞职,写了《归去来辞》这首名赋。从此以后,他就过农夫的生活,有几次人家请他做官,他都拒绝了。他自己很穷,和穷人一起过活;他在给他儿子的一封信里,曾悲叹他们衣服不整,而且做着平常工人的工作。可是他有一次曾遣一个农家的孩子到他的儿子的地方去,帮他们挑水取柴;他在给儿子的信里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他唯一的弱点便是喜欢喝酒。他过着很孤独的生活,不常和宾客周旋,可是一看见酒的时候,纵使他和主人不认识,他也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喝酒的。有时他做主人,在席上喝酒先醉,便向客人说:“我醉欲眠,卿可去。”他有一张没有弦线的琴。这种古代的乐器只有在心境很平静的时候,好整以暇地慢慢弹起来才有意思。他和朋友喝酒的时候,或想玩玩音乐的时候,常常抚这张无弦之琴。他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 他是一个谦逊、简朴、自立的人,交友极为谨慎。判史王弘非常钦仰他,要和他做朋友,可是觉得很难碰见他。他很自然地说:“我性不狎世,因疾守用,幸非洁志慕声。”王弘只好跟一个朋友设计去会见他,这个朋友约他出门喝酒,当他走到半路,停在一个野亭的时候,朋友便把酒拿出来。陶渊明欣然坐下来喝酒,王弘早已隐藏在附近的地方,便在这时候走出来和他相见了。他非常高兴,欢宴穷日,连朋友的地方也忘记去了。王弘看见陶渊明无履,就叫左右为他造履。当王弘的左右请度履的时候,陶渊明便伸出脚来使他们量一量。此后王弘要和他见面的时候,常常在林泽间等候他。有一次,他的朋友们在煮酒,他们拿他头上的葛巾来漉酒,用完还给他,他又把葛巾着在头上。 他住在庐山之麓,当时庐山有一个著名的禅宗,叫做白莲社,由一位大学者主持。这个领袖想请他加入白莲社,有一天便请他赴宴,他所提出的条件是可以在席上喝酒。这种行为是违犯佛教的条规的,可是主人答应了。当他刚要签字正式入社的时候,他却“攒眉而去” 了。大诗人谢灵运很想加入这个白莲社,可是找不到门路。那位法师还想跟陶渊明做朋友,所以有一天便请他和另一位道家的朋友一起喝酒。他们一共三个人:那位法师代表佛教,陶渊明代表儒教,那位朋友代表道教。那位法师曾立誓终生不走过某一座桥,可是有一天当他和那位朋友送陶渊明回家时,他们谈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都走过了桥。三人知道的时候,不禁大笑。这三位大笑的老人后来成为中国绘画上的常用题材,因为这个故事象征着三位无忧无虑的智者的欢乐,象征着在幽默感中团结一致的三个宗教的代表人物的欢乐。 他就这样过着一生,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白的、谦逊的田园诗人,做一个智慧而快活的老人。可是在他那部关于喝酒和田园生活的小诗集,三四篇偶然写出来的文章,一封给他儿子的信,三篇祭文(其中有一篇是自祭文)和遗留给后代子孙的一些话里,我们看见一种造成和谐的生活的情感与天才;这种和谐的生活已经达到完全自然的境地,没有一个人能超越过他。他在《归去来辞》里所表现的就是这种酷爱人生的情感。这篇名作是他在公历405年11月决定辞掉县令的职务时写的。 归去来辞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寔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摇摇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乃瞻衡宇,载欣载奔。童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 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 已矣乎?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遑遑兮欲何之?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籽。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有人也许会把陶渊明看做“逃避主义者”,然而事实上他并不是。他想要逃避的是政治,而不是生活本身。如果他是逻辑家的话,他也许会决定出家去做和尚,彻底逃避人生。可是陶渊明是酷爱人生的,他不愿完全逃避人生。在他看来,他的妻儿是太真实了,他的花园,伸过他的庭院的树枝,和他所抚爱的孤松是太可爱了;他因为是一个近情的人,而不是逻辑家,所以他要跟周遭的人物在一起。他就是这样酷爱人生的,他由这种积极的、合理的人生态度而获得他所特有的与生和谐的感觉。这种生之和谐产生了中国最伟大的诗歌。他是尘世所生的,是属于尘世的,所以他的结论不是要逃避人生,而是要“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籽”。陶渊明仅是回到他的田园和他的家庭的怀抱里去,结果是和谐而不是叛逆。四 酷爱人生1人生快乐的问题 生之享受包括许多东西:我们自己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树、花、云、弯曲的河流、瀑布和大自然形形色色的享受,此外又有诗歌、艺术、沉思、友情、谈话、读书的享受,后者这些享受都是心灵交通的不同表现。有些享受是显而易见的,如食物的享受,欢乐的社交会或家庭团聚,天气晴朗的春日的野游;有些享乐是较不明显的,如诗歌、艺术和沉思的享受。我觉得不能够把这两类的享受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一来因为我不相信这种区别,二来因为我要作这种分类时总是不知适从。当我看见一群男女老幼在举行一个欢乐的野宴时,我怎么说得出在他们的欢乐中哪一部分是物质的,哪一部分是精神的呢?我看见一个孩子在草地上跳跃着,另一个孩子用雏菊在编造一只小花圈,他们的母亲手中拿着一块夹肉面包,叔父在咬一只多汁的红苹果,父亲仰卧在地上眺望着天上的浮云,祖父口中含着烟斗。也许有人在开留声机,远远传来音乐的声音和波涛的吼声。在这些欢乐之中,哪一种是物质的,哪一种是精神的呢?享受一块夹肉面包和享受周遭的景色(后者就是我们所谓诗歌),其差异是否可以很容易地分别出来呢?音乐的享受,我们称之为艺术,吸烟斗,我们称之为物质的享受:可是我们能够说前者是比后者更高尚的欢乐吗?所以,在我看来,这种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欢乐的分别是混乱的,莫明其妙的,不真实的。我疑心这分类是根据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把灵和肉严加区别,同时对我们的真正的欢乐没有做过更深刻更直接的研究。 难道我的假定太过分了,拿人生的正当目的这个未决定的问题来做论据吗?我始终认为生活的目的就是生活的真享受。我用“目的”这个名词时有点犹豫。人生这种生活的真享受的目的,大抵不是一种有意的目的,而是一种对人生的自然态度。“目的”这个名词含着企图和努力的意义。人生于世,所碰到的问题不是他应该以什么做目的,应该怎样实现这个目的,而是要怎么利用此生,利用天赋给他的五六十年的光阴。他应该调整他的生活,使他能够在生活中获得最大的快乐,这种答案跟如何度周末的答案一样地实际,不象形而上的问题,如人生在宇宙的计划中有什么神秘的目的之类,那么只可以作抽象而渺茫的答案。 反之,我觉得哲学家在企图解决人生的目的这个问题时,是假定人生必有一种目的的。西方思想家之所以把这个问题看得那么重要,无疑地是因为受了神学的影响。我想我们对于计划和目的这一方面假定得太过分了。人们企图答复这个问题,为这个问题而争论,给这个问题弄得迷惑不解,这正可以证明这种工夫是徒然的、不必要的。如果人生有目的或计划的话,这种目的或计划应该不会这么令人困惑,这么渺茫,这么难于发现。 这问题可以分做两个问题:第一是关于神灵的目的,是上帝替人类所决定的目的;第二是关于人类的目的,是人类自己所决定的目的。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不想加以讨论,因为我们认为所谓上帝所想的东西,事实上都是我们自己心中的思想;那是我们想象会存在上帝心中的思想,然而要用人类的智能来猜测神灵的智能,确实是很困难的。我们这种推想的结果常常使上帝做我们军中保卫旗帜的军曹,使他和我们一样地充满着爱国狂;我们认为上帝对世界或欧洲绝对不会有什么“神灵目的”或“定数”,只有对我们的祖国才有“神灵目的” 或“定数”。我相信德国纳粹党人心目中的上帝一定也带着B字的臂章。这个上帝始终在我们这一边,不会在他们那一边。可是世界上抱着这种观念的民族也不仅日耳曼人而已。 至于第二个问题,争点不是人生的目的是什么,而是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所以这是一个实际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问题,对于“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 这个问题,人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观念和价值标准。我们为这问题而争论,便是这个缘故,因为我们彼此的价值标准都是不同的。以我自己而论,我的观念是比较实际,而比较不抽象的。我以为人生不一定有目的或意义。惠特曼说:“我这样做一个人,已经够了。”我现在活着——而且也许可以再活几十年——人类的生命存在着,那也已经够了。用这种眼光看起来,这个问题便变得非常简单,答案也只有一个了。人生的目的除了享受人生之外,还有什么呢? 这个快乐的问题是一切无宗教的哲学家所注意的重大问题,可是基督教的思想家却完全置之不问,这是很奇怪的事情。神学家所烦虑的重大问题,并不是人类的快乐,而是人类的 “拯救”——“拯救”真是一个悲惨的名词。这个名词在我听来很觉刺耳,因为我在中国天天听见人家在谈“救国”。大家都想要“救”中国。这种言论使人有一种在快要沉没的船上的感觉,一种万事俱休的感觉,大家都在想全生的最好方法。基督教——有人称之为“两个没落的世界(希腊和罗马)的最后叹息”——今日还保存着这种特质,因为它还在为拯救的问题而烦虑着,人们为离此尘世而得救的问题烦虑着,结果把生活的问题也忘掉了。人类如果没有濒于灭亡的感觉,何必为得救的问题那么忧心呢?神学家那么注意拯救的问题,那么不注意快乐的问题,所以他们对于将来,只能告诉我们说有一个渺茫的天堂;当我们问道:我们在那边要做什么呢,我们在天堂要怎样得到快乐呢,他们只能给我们一些很渺茫的观念,如唱诗,穿白衣裳之类。穆罕默德至少还用醇酒,多汁的水果,和黑发、大眼、多情的少女,替我们画了一帧将来快乐的景象,这是我们这些俗人所能了解的。如果神学家不把天堂的景象弄得更生动,更近情,那么,我们真不想牺牲这个尘世的生活,而到天堂里去。有人说:“今日一只蛋比明日一只鸡更好。”至少当我们在计划怎样过暑假的生活的时候,我们也要花些工夫去探悉我们所要去的地方。如果旅行社对这问题答得非常含糊,我是不想去的;我在原来的地方过假期好了。我们在天堂里要奋斗吗?要努力吗?(我敢说那些相信进步和努力的人一定要奋斗不息,努力不息的)可是当我们已经十全十美的时候,我们要怎样努力,怎样进步呢?或者,我们在天堂里可以过着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无忧无虑的日子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在这尘世上学过游手好闲的生活,比为将来永生生活做准备,岂不更好? 如果我们必须有一个宇宙观的话,让我们忘掉自己,不要把我们的宇宙观限制于人类生活的范围之内。让我们把宇宙观扩大一些,把整个世界——石、树和动物——的目的都包括进去。宇宙间有一个计划(“计划”一词,和“目的”一样,也是我所不欢喜的名词)—— 我的意思是说,宇宙间有一个模型;我们对于这整个宇宙,可以先有一种观念——虽然这个观念不是最后固定不移的观念——然后在这个宇宙里占据我们应该占的地位。这种关于大自然的观念,关于我们在大自然中的地位的观念,必须很自然,因为我们生时是大自然的重要部分,死后也是回返到大自然去的。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和历史都给我们许多良好的材料,使我们可以造成一个相当良好的观念(如果我们不作草率的推断)。如果在宇宙的目的这个更广大的观念中,人类所占据的地位稍微减少其重要性,那也是不要紧的。他占据着一个地位,那已经够了,他只要和周遭自然的环境和谐相处,对于人生本身便能够造成一个实用而合理的观念。四 酷爱人生2中庸的哲学:子思 我相信一种注重无忧无虑、心地坦白的人生哲学,一定会劝我们脱离一种太匆忙的生活和太重大的责任,因而使人减少实际行动的欲望。在另一方面,现代的人需要这一阵玩世的清鲜的风,因为这对他是有益的。那种向前瞻望的哲学,那种使人类在徒然的、浪费的活动中过生活的哲学,也许比古今哲学中的全部玩世思想遗害更大。每一个人都有许许多多生理上的工作的冲动,随时随地可以抵消这种哲学的力量;这种放浪的伟大哲学虽则很受人的欢迎,可是中国人至今还是世界上最勤劳的民族。大多数的人不能成为玩世者,因为大多数的人并不是哲学家。 所以,据我看来,玩世主义很少有变成大众所崇奉的流行的思想的危险。在中国,道家的哲学获得中国人本能的感应,这种哲学已经存在了几千年,由每首诗歌和每幅风景画里呈现在我们的眼前;然而,甚至在中国这个地方,人们依然在过着熙熙攘攘的生活,依然有许多人相信财富、名誉、权力,立下决心,热切地要为他们的国家服役。如果不是这样,人们便无法生活下去。不,中国人只在他们失败的时候才做玩世者和诗人;我的同胞多数还是很高明的展览家。道家玩世的思想的影响仅是在减低生活的速度,同时在遇着天灾人祸的时候,引导人民去信仰动作和反动作的自然律,这种自然律结果是会使正义实现的。 然而,中国思想上还有一种相反的势力,和这种无忧无虑的哲学,自然的放浪者的哲学,站在对立的地位。和自然绅士的哲学对立的是社会绅士的哲学;和道家哲学对立的是儒家哲学。如果道家哲学和儒家哲学仅是代表消极和积极的人生观的话,那么,我相信这两种哲学不是中国人的,而是人类天性上固有的东西。我们大家都是天生一半道家主义者和一半儒家主义者。一个彻底的道家主义者照理应该跑到山中去居住,过着隐士的生活,竭力摹仿樵夫和渔父的简朴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樵夫是青山的君王,而渔父是绿水的主人。道家的隐士在山上的白云中半隐半现,一边俯视樵夫和渔父在相对闲谈,一边默念山依然是青的,水继续地流着,完全没有理会到那两个渺小的谈话者的存在。他由这个凝想中获得一种澈底和平的感觉。然而,那种叫我们完全逃避人类社会的哲学,终究是拙劣的哲学。 还有一种哲学比这自然主义的哲学更伟大,这种哲学就是人文主义的哲学,所以,中国思想上最崇高的理想,就是一个不必逃避人类社会和人生,也能够保存原有快乐的本性的人。一个人如果须离开城市,在山中过着幽寂的生活,那么他不过是一个第二流的隐士,他还是他的环境的奴隶。“城中隐士是最伟大的隐士”。因为他对自己具有充分的节制,不怕环境的影响。所以,一个僧人如果回到社会去喝酒,吃肉,和女人来往,而同时这种行为不会伤害他的灵魂的话,那么,他便是一个“高僧”了。因此,这两种哲学颇有合并起来的可能。儒教和道教的对比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这两个学说只是代表了两种极端的理论,而在这两种极端的理论之间,是还有许多中间的理论的。 半玩世者是最优越的玩世者。生活的最高类型终究是《中庸》的作者,孔子的孙儿,子思所倡导的中庸生活。古今与人类生活问题有关的哲学,还不曾有一个发现比这种学说更深奥的真理,这种学说所发现的,就是一种介于两个极端之间的有条不紊的生活——中庸的学说。这种中庸的精神在动作和不动作之间找到了一种完全的均衡,其理想就是一个半有名半无名的人;在懒惰中用功,在用功中偷懒;穷不至穷到付不起屋租,而有钱也不至有钱到可以完全不工作,或可以随心所欲地帮助朋友;钢琴会弹,可是不十分高明,只可以弹给知己的朋友听听,而最大的用处却是做自己的消遣;古董倒也收藏一些,可是只够排满屋里的壁炉架;书也读读,可是不太用功;学识颇渊博,可是不成为专家;文章也写写,可是寄给《泰晤士报》的信件有一半退回,有一半发表了——总而言之,我相信这种中等阶级生活的理想,是中国人所发现的最健全的生活理想。李密庵在他的《半半歌》里把这种理想很美妙地表现出来: 看破浮生过半, 半之受用无边。 半中岁月尽幽闲; 半里乾坤宽展。 半郭半乡村舍, 半山半水田园; 半耕半读半经廛; 半士半姻民眷; 半雅半粗器具, 半华半实庭轩; 衾裳半素半轻鲜, 肴馔半丰半俭; 童仆半能半拙; 妻儿半朴半贤; 心情半佛半神仙; 姓字半藏半显。 一半还之天地; 让将一半人间。 半思后代与沧田, 半想阎罗怎见。 饮酒半酣正好; 花开半时偏妍; 半帆张扇免翻颠, 马放半缰稳便。 半少却饶滋味, 半多反厌纠缠。 百年苦乐半相参, 会占便宜只半。 所以,我们把道家的现世主义和儒家的积极观念调合起来,而成为中庸的哲学。因为人类生于真实的世界和虚幻的天堂之间,所以我相信这种理论在一个前瞻的西洋人的心目中,初看起来也许很不满意,可是这依然是最优越的哲学,因为这是最合于人情的哲学。归根结底说来,半个林白是比一个林白更好的,因为比较快乐。我相信林白如果只飞越大西洋的半程,一定会快乐得多。我们承认世间非有几个超人——改变历史过程的探险家、征服者、大发明家、大总统、英雄——不可,可是最快乐的人终究还是那个中等阶级的人,所赚的钱足以维持经济独立的生活,曾替人群做过一点点事情,仅是一点点事情,在社会上有点名誉,可是不太著名。只有在这种环境之下,当一个人的名字半隐半显,经济在相当限度内尚称充足的时候,当生活颇为逍遥自在,可是不是完全无忧无虑的时候,人类的精神才是最快乐的,才是最成功的。我们终究须在这尘世生活下去,所以我们必须把哲学由天堂带到地上来。三 谁最会享受人生5人生的爱好者:陶渊明 所以,我们晓得如果我们把积极的和消极的人生观念适当地混合起来,我们能够得到一种和谐的中庸哲学,介于动作与不动作之间;介于尘世徒然的匆忙与完全逃避人生责任之间;在世界上的一切哲学之中,这一种可说是人类生活上最健全最美满的理想了。还有一点更加重要,就是这两种不同的观念的混合,产生了一种和谐的人格;这种和谐的人格便是一切文化和教育的公认目的。我们在这种和谐的人格中,看见一种生的欢快和爱好,这是值得注意的。 要我描写这种人生的爱好的性质是很困难的;用一个臂喻来说明,或叙述一位人生的爱好者的真事迹;是比较容易的。陶渊明,这位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和中国文化上最和谐的产物,很自然地浮上我的心头。当我说陶渊明是中国整个文学传统上最和谐最完美的人物时,一定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反对我的话的。他不曾做过大官,没有权力和外表的成就,除一部薄薄的诗集和三四篇散文之外,也不曾留给我们什么文学遗产,可是他至今日依然是一堆照澈古今的烽火,在那些较渺小的诗人和作家的心目中,他永远是最高人格的象征。他的生活是简朴的,风格也是简朴的,这种简朴的特质是令人敬畏的,是会使那些较聪明较熟悉世故的人自惭形秽的。他今日是人生的真爱好者的模范,因为他心中反抗尘世欲望的念头,并没有驱使他去做一个彻底的遁世者,反而使他和感官的生活调和起来。文学的浪漫主义,与道家的闲散生活和反抗儒家的教义,已经在中国活动了两百多年,而和前世纪的儒家哲学合并起来,造成这么一种和谐的人格。在陶渊明的身上,我们看见那种积极的人生观已经丧失其愚蠢的满足,而那种玩世的哲学也已经丧失其尖刻的叛逆性(我们在托洛的身上还可以看见这么一种特质——这是一个不朽的标志),而人类的智慧第一次在宽容的嘲弄的精神中达到成熟期了。在我的心目中,陶渊明代表中国文化的一种奇怪的特质,这种特质就是肉的专一和灵的傲慢的奇怪混合,就是不流于灵欲的精神生活和不流于肉欲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在这种混合中,感官和心灵是和谐相处的。因为理想的哲学家能够了解女人的妩媚而不流于粗鄙,能够酷爱人生而不过度,能够看见尘世的成功和失败的空虚,能够站在超越人生和脱离人生的地位,而不敌视人生。因为陶渊明已经达到了那种心灵发展的真正和谐的境地,所以我们看不见一丝一毫的内心冲突,所以他的生活会象他的诗那么自然,那么不费力。 陶渊明生于第四世纪的末叶,是一位著名学者和官吏的曾孙;这位著名的学者和官吏在州无事,辄朝运百甓于斋外,暮运于斋内。陶渊明少时,以家贫亲老,起为州祭酒,可是不久便辞职,过着耕田的生活,因此患了一种疾病。有一天,他对亲朋们说:“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有一个朋友听见这句话,便给他做彭泽令。他因为很喜欢喝酒,所以命令县公田都种秣谷,后来他的妻子固请种粳,才使一顷五十亩种秣,五十亩种粳。有一次,郡遣督邮至,县吏说他应该束带见督邮,陶渊明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于是他便辞职,写了《归去来辞》这首名赋。从此以后,他就过农夫的生活,有几次人家请他做官,他都拒绝了。他自己很穷,和穷人一起过活;他在给他儿子的一封信里,曾悲叹他们衣服不整,而且做着平常工人的工作。可是他有一次曾遣一个农家的孩子到他的儿子的地方去,帮他们挑水取柴;他在给儿子的信里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他唯一的弱点便是喜欢喝酒。他过着很孤独的生活,不常和宾客周旋,可是一看见酒的时候,纵使他和主人不认识,他也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喝酒的。有时他做主人,在席上喝酒先醉,便向客人说:“我醉欲眠,卿可去。”他有一张没有弦线的琴。这种古代的乐器只有在心境很平静的时候,好整以暇地慢慢弹起来才有意思。他和朋友喝酒的时候,或想玩玩音乐的时候,常常抚这张无弦之琴。他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 他是一个谦逊、简朴、自立的人,交友极为谨慎。判史王弘非常钦仰他,要和他做朋友,可是觉得很难碰见他。他很自然地说:“我性不狎世,因疾守用,幸非洁志慕声。”王弘只好跟一个朋友设计去会见他,这个朋友约他出门喝酒,当他走到半路,停在一个野亭的时候,朋友便把酒拿出来。陶渊明欣然坐下来喝酒,王弘早已隐藏在附近的地方,便在这时候走出来和他相见了。他非常高兴,欢宴穷日,连朋友的地方也忘记去了。王弘看见陶渊明无履,就叫左右为他造履。当王弘的左右请度履的时候,陶渊明便伸出脚来使他们量一量。此后王弘要和他见面的时候,常常在林泽间等候他。有一次,他的朋友们在煮酒,他们拿他头上的葛巾来漉酒,用完还给他,他又把葛巾着在头上。 他住在庐山之麓,当时庐山有一个著名的禅宗,叫做白莲社,由一位大学者主持。这个领袖想请他加入白莲社,有一天便请他赴宴,他所提出的条件是可以在席上喝酒。这种行为是违犯佛教的条规的,可是主人答应了。当他刚要签字正式入社的时候,他却“攒眉而去” 了。大诗人谢灵运很想加入这个白莲社,可是找不到门路。那位法师还想跟陶渊明做朋友,所以有一天便请他和另一位道家的朋友一起喝酒。他们一共三个人:那位法师代表佛教,陶渊明代表儒教,那位朋友代表道教。那位法师曾立誓终生不走过某一座桥,可是有一天当他和那位朋友送陶渊明回家时,他们谈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都走过了桥。三人知道的时候,不禁大笑。这三位大笑的老人后来成为中国绘画上的常用题材,因为这个故事象征着三位无忧无虑的智者的欢乐,象征着在幽默感中团结一致的三个宗教的代表人物的欢乐。 他就这样过着一生,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白的、谦逊的田园诗人,做一个智慧而快活的老人。可是在他那部关于喝酒和田园生活的小诗集,三四篇偶然写出来的文章,一封给他儿子的信,三篇祭文(其中有一篇是自祭文)和遗留给后代子孙的一些话里,我们看见一种造成和谐的生活的情感与天才;这种和谐的生活已经达到完全自然的境地,没有一个人能超越过他。他在《归去来辞》里所表现的就是这种酷爱人生的情感。这篇名作是他在公历405年11月决定辞掉县令的职务时写的。 归去来辞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寔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摇摇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乃瞻衡宇,载欣载奔。童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 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 已矣乎?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遑遑兮欲何之?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籽。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有人也许会把陶渊明看做“逃避主义者”,然而事实上他并不是。他想要逃避的是政治,而不是生活本身。如果他是逻辑家的话,他也许会决定出家去做和尚,彻底逃避人生。可是陶渊明是酷爱人生的,他不愿完全逃避人生。在他看来,他的妻儿是太真实了,他的花园,伸过他的庭院的树枝,和他所抚爱的孤松是太可爱了;他因为是一个近情的人,而不是逻辑家,所以他要跟周遭的人物在一起。他就是这样酷爱人生的,他由这种积极的、合理的人生态度而获得他所特有的与生和谐的感觉。这种生之和谐产生了中国最伟大的诗歌。他是尘世所生的,是属于尘世的,所以他的结论不是要逃避人生,而是要“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籽”。陶渊明仅是回到他的田园和他的家庭的怀抱里去,结果是和谐而不是叛逆。四 酷爱人生1人生快乐的问题 生之享受包括许多东西:我们自己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树、花、云、弯曲的河流、瀑布和大自然形形色色的享受,此外又有诗歌、艺术、沉思、友情、谈话、读书的享受,后者这些享受都是心灵交通的不同表现。有些享受是显而易见的,如食物的享受,欢乐的社交会或家庭团聚,天气晴朗的春日的野游;有些享乐是较不明显的,如诗歌、艺术和沉思的享受。我觉得不能够把这两类的享受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一来因为我不相信这种区别,二来因为我要作这种分类时总是不知适从。当我看见一群男女老幼在举行一个欢乐的野宴时,我怎么说得出在他们的欢乐中哪一部分是物质的,哪一部分是精神的呢?我看见一个孩子在草地上跳跃着,另一个孩子用雏菊在编造一只小花圈,他们的母亲手中拿着一块夹肉面包,叔父在咬一只多汁的红苹果,父亲仰卧在地上眺望着天上的浮云,祖父口中含着烟斗。也许有人在开留声机,远远传来音乐的声音和波涛的吼声。在这些欢乐之中,哪一种是物质的,哪一种是精神的呢?享受一块夹肉面包和享受周遭的景色(后者就是我们所谓诗歌),其差异是否可以很容易地分别出来呢?音乐的享受,我们称之为艺术,吸烟斗,我们称之为物质的享受:可是我们能够说前者是比后者更高尚的欢乐吗?所以,在我看来,这种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欢乐的分别是混乱的,莫明其妙的,不真实的。我疑心这分类是根据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把灵和肉严加区别,同时对我们的真正的欢乐没有做过更深刻更直接的研究。 难道我的假定太过分了,拿人生的正当目的这个未决定的问题来做论据吗?我始终认为生活的目的就是生活的真享受。我用“目的”这个名词时有点犹豫。人生这种生活的真享受的目的,大抵不是一种有意的目的,而是一种对人生的自然态度。“目的”这个名词含着企图和努力的意义。人生于世,所碰到的问题不是他应该以什么做目的,应该怎样实现这个目的,而是要怎么利用此生,利用天赋给他的五六十年的光阴。他应该调整他的生活,使他能够在生活中获得最大的快乐,这种答案跟如何度周末的答案一样地实际,不象形而上的问题,如人生在宇宙的计划中有什么神秘的目的之类,那么只可以作抽象而渺茫的答案。 反之,我觉得哲学家在企图解决人生的目的这个问题时,是假定人生必有一种目的的。西方思想家之所以把这个问题看得那么重要,无疑地是因为受了神学的影响。我想我们对于计划和目的这一方面假定得太过分了。人们企图答复这个问题,为这个问题而争论,给这个问题弄得迷惑不解,这正可以证明这种工夫是徒然的、不必要的。如果人生有目的或计划的话,这种目的或计划应该不会这么令人困惑,这么渺茫,这么难于发现。 这问题可以分做两个问题:第一是关于神灵的目的,是上帝替人类所决定的目的;第二是关于人类的目的,是人类自己所决定的目的。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不想加以讨论,因为我们认为所谓上帝所想的东西,事实上都是我们自己心中的思想;那是我们想象会存在上帝心中的思想,然而要用人类的智能来猜测神灵的智能,确实是很困难的。我们这种推想的结果常常使上帝做我们军中保卫旗帜的军曹,使他和我们一样地充满着爱国狂;我们认为上帝对世界或欧洲绝对不会有什么“神灵目的”或“定数”,只有对我们的祖国才有“神灵目的” 或“定数”。我相信德国纳粹党人心目中的上帝一定也带着B字的臂章。这个上帝始终在我们这一边,不会在他们那一边。可是世界上抱着这种观念的民族也不仅日耳曼人而已。 至于第二个问题,争点不是人生的目的是什么,而是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所以这是一个实际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问题,对于“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 这个问题,人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观念和价值标准。我们为这问题而争论,便是这个缘故,因为我们彼此的价值标准都是不同的。以我自己而论,我的观念是比较实际,而比较不抽象的。我以为人生不一定有目的或意义。惠特曼说:“我这样做一个人,已经够了。”我现在活着——而且也许可以再活几十年——人类的生命存在着,那也已经够了。用这种眼光看起来,这个问题便变得非常简单,答案也只有一个了。人生的目的除了享受人生之外,还有什么呢? 这个快乐的问题是一切无宗教的哲学家所注意的重大问题,可是基督教的思想家却完全置之不问,这是很奇怪的事情。神学家所烦虑的重大问题,并不是人类的快乐,而是人类的 “拯救”——“拯救”真是一个悲惨的名词。这个名词在我听来很觉刺耳,因为我在中国天天听见人家在谈“救国”。大家都想要“救”中国。这种言论使人有一种在快要沉没的船上的感觉,一种万事俱休的感觉,大家都在想全生的最好方法。基督教——有人称之为“两个没落的世界(希腊和罗马)的最后叹息”——今日还保存着这种特质,因为它还在为拯救的问题而烦虑着,人们为离此尘世而得救的问题烦虑着,结果把生活的问题也忘掉了。人类如果没有濒于灭亡的感觉,何必为得救的问题那么忧心呢?神学家那么注意拯救的问题,那么不注意快乐的问题,所以他们对于将来,只能告诉我们说有一个渺茫的天堂;当我们问道:我们在那边要做什么呢,我们在天堂要怎样得到快乐呢,他们只能给我们一些很渺茫的观念,如唱诗,穿白衣裳之类。穆罕默德至少还用醇酒,多汁的水果,和黑发、大眼、多情的少女,替我们画了一帧将来快乐的景象,这是我们这些俗人所能了解的。如果神学家不把天堂的景象弄得更生动,更近情,那么,我们真不想牺牲这个尘世的生活,而到天堂里去。有人说:“今日一只蛋比明日一只鸡更好。”至少当我们在计划怎样过暑假的生活的时候,我们也要花些工夫去探悉我们所要去的地方。如果旅行社对这问题答得非常含糊,我是不想去的;我在原来的地方过假期好了。我们在天堂里要奋斗吗?要努力吗?(我敢说那些相信进步和努力的人一定要奋斗不息,努力不息的)可是当我们已经十全十美的时候,我们要怎样努力,怎样进步呢?或者,我们在天堂里可以过着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无忧无虑的日子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在这尘世上学过游手好闲的生活,比为将来永生生活做准备,岂不更好? 如果我们必须有一个宇宙观的话,让我们忘掉自己,不要把我们的宇宙观限制于人类生活的范围之内。让我们把宇宙观扩大一些,把整个世界——石、树和动物——的目的都包括进去。宇宙间有一个计划(“计划”一词,和“目的”一样,也是我所不欢喜的名词)—— 我的意思是说,宇宙间有一个模型;我们对于这整个宇宙,可以先有一种观念——虽然这个观念不是最后固定不移的观念——然后在这个宇宙里占据我们应该占的地位。这种关于大自然的观念,关于我们在大自然中的地位的观念,必须很自然,因为我们生时是大自然的重要部分,死后也是回返到大自然去的。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和历史都给我们许多良好的材料,使我们可以造成一个相当良好的观念(如果我们不作草率的推断)。如果在宇宙的目的这个更广大的观念中,人类所占据的地位稍微减少其重要性,那也是不要紧的。他占据着一个地位,那已经够了,他只要和周遭自然的环境和谐相处,对于人生本身便能够造成一个实用而合理的观念。四 酷爱人生2人类是唯一在工作的动物 人生的盛宴已经摆在我们的面前,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们的胃口怎样。问题是胃口而不是盛宴。关于人,最难了解的事情终究是他对工作的观念,及他指定给自己做的工作或社会指定给他做的工作。世间的万物都在悠闲中过日子,只有人类为生活而工作着。他工作着,因为他必须工作,因为在文化日益进步的时候,生活也变得更加复杂,到处是义务、责任、恐惧、阻碍和野心,这些东西不是由大自然产生出来的,而是由人类社会产生出来的。当我在这里坐在我的书台边时,一只鸽子在我窗外绕着一座礼拜堂的尖塔飞翔着,毫不忧虑午餐吃什么东西。我知道我的午餐比那鸽子的午餐复杂得多,我也知道我所要吃的几样东西,乃是成千累万的人们工作的结果,需要一个极复杂的种植、贸易、运输、递送和烹饪的制度,为了这个原因,人类要获得食物是比动物更困难的。虽然如此,如果一只莽丛中的野兽跑到都市来,知道人类生活的匆忙是为了什么目的,那么,它对这个人类社会一定会发生很大的疑惑。 那莽丛中的野兽的第一个思想一定是:人类是唯一在工作的动物。除了几只驮马和磨坊里的水牛之外,连家畜也不必工作。警犬不大有执行职务的机会;以守屋为职责的家犬多数的时候是在玩耍的,早晨阳光温暖的时候总要舒舒服服地睡一下;那贵族化的猫儿的确不会为生活而工作,天赋给它一个矫捷的身体,使它可以随时跳过邻居的篱笆,它甚至于不感觉到它是被俘囚的——它要到什么地方去就去。所以,世间只有这个劳苦工作着的人类,驯服地关在笼子里,可是没有食物的供养,被这个文化及复杂的社会强迫着去工作,去为自己的供养问题而烦虑着。我知道人类也有其长处——知识的愉快,谈话的欢乐和幻想的喜悦,例如,在看一出舞台戏的时候。可是我们不能忘掉一个根本的事实,就是:人类的生活弄得太复杂了,光是直接或间接供养自己的问题,已经需要我们人类十分之九以上的活动了。文化大抵是寻找食物的问题,而进步是一种使食物越来越难得到的发展。如果文化不使人类那么难于获得食物,人类绝对没有工作得那么劳苦的必要。我们的危机是在过分文明,是在获取食物的工作太苦,因而在获取食物的过程中,失掉吃东西的胃口——我们现在的确已经达到这个境地了。由莽丛中的野兽或哲学家的眼光看起来,这似乎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我每次看见都市的摩天楼或一望相连的屋顶时,总觉得心惊胆战。这真是令人惊奇的景象。两三座水塔,两三个钉广告牌的铜架,一两座尖塔,一望相连的沥青的屋顶材料和砖头,形成一些四方形的、矗立的、垂直的轮廓,完全没有什么组织或次序,点缀着一些泥土,退色的烟突,以及几条晒着衣服的绳索和交叉着的无线电天线。我俯视街道,又看见一列灰色或退色的红砖的墙壁,墙壁上有成列的、千篇一律的、阴暗的小窗,窗门一半开着,一半给阴影掩蔽着,窗槛上也许有一瓶牛乳,其他的窗槛上有几盆细小的病态的花儿。每天早上,有一个女孩子带着她的狗儿跑到屋顶来,坐在屋顶的楼梯上晒太阳。当我再仰首眺望时,我看见一列一列的屋顶,连结几英里远,形成一些难看的四方形的轮廓,一直伸展到远方去。又是一些水塔,又是一些砖屋。人类便居住在这里。他们怎样居住呢?每一家就住在这么一两个阴暗的窗户的后边吗?他们做什么事情过活呢?说来真是令人咋舌。在两三个窗户的后边就有一对夫妻,每天晚上像鸽子那样地回到他们的鸽笼里去睡觉;接着他们在早晨清醒了,喝过咖啡,丈夫到街上去,到某地方为家人寻找面包,妻子在家里不断地、拚命地要把尘埃扫出去,使那小地方干净。到下午四五点钟时她们跑到门边,和邻居相见,大家谈谈天,吸吸新鲜空气,到了晚上,他们带着疲乏的身体再上床去睡。他们就这样生活下去啦! 还有其他比较小康的人家,住在较好的公寓里。他们有着更“美术化”的房间和灯罩。房间更井然有序,更干净!房中比较有一点空处,但也仅是一点点而已。租了一个七个房间的公寓已算是奢侈的事情,更不必说自己拥有一个七个房间的公寓了!可是这也不一定使人有更大的快乐。较没有经济上的烦虑,债务也较少,那是真的。可是同时却较多情感上的纠纷,较多离婚的事件,较多不忠的丈夫晚上不回家,或夫妻俩晚上一同到外边去游乐放荡。他们所需要的是娱乐。天啊,他们须离开这些单调的、千篇一律的砖头墙壁和发光的木头地板去找娱乐!他们当然会跑去看裸体女人啦。因此患神经衰弱症的人更多,吃阿司匹灵药饼的人更多,患贵族病的人更多,患结肠炎、盲肠炎和消化不良症的人更多,患脑部软化和肝脏变硬的人更多,患十二指肠烂溃症和肠部撕裂症的人更多,胃部工作过度和肾脏负担过重的人更多,患膀胱发炎和脾脏损坏症的人更多,患心脏胀大和神经错乱的人更多,患胸部平坦和血压过高的人更多,患糖尿病、肾脏炎、脚气症、风湿痺、失眠症、动脉硬化症、痔疾、瘘管、慢性痢疾、慢性大便秘结、胃口不佳和生之厌倦的人更多。这样还不够,还得使狗儿多些,孩子少些。快乐的问题完全看那些住在高雅的公寓里的男女的性质和脾气如何而定。有些人的确有着欢乐的生活,但其他的人却没有。可是在大体上说来,他们也许比那些工作劳苦的人更不快乐;他们感到更大的无聊和厌倦。然而他们有一部汽车,或许也有一座乡间住宅。啊,乡间住宅,这是他们的救星,这么一来,人们在乡间劳苦工作,希望到都市去,在都市赚到足量的金钱,可以再回乡间去隐居。 当你在都市里散步的时候,你看见大街上有美容室、鲜花店和运输公司,后边一条街上有药店、食品杂货店、铁器店、理发店、洗衣店、小餐馆和报摊。你闲荡了一个钟头,如果那是一个大都市的话,你依然是在那都市里;你只看见更多的街道、更多的药店、食品杂货店、铁器店、理发店、洗衣店、小餐馆和报摊。这些人怎样生活度日呢?他们为什么到这里来呢?答案很简单。洗衣匠洗理发匠和餐馆堂倌的衣服,餐馆堂倌侍候洗衣匠和理发匠吃饭,而理发匠则替洗衣匠和堂倌理发,那便是文化。那不是令人惊奇的事吗?我敢说有些洗衣匠、理发匠和堂倌一生不曾离开过他们工作的地方,到十条街以外的地方去的。谢天谢地,他们至少有电影,可以看见鸟儿在银幕上唱歌,看见树木在生长,在摇曳。土耳其、埃及、喜马拉雅山、安第斯山(Andes)、暴风雨、船舶沉没、加冕典礼、蚂蚁、毛虫、麝鼠、蜥蜴和蝎的格斗,山丘、波浪、沙、云,甚至于月亮——一切都在银幕上! 呵,智慧的人类,极端智慧的人类!我赞颂你。人们劳苦着,工作着,为生活而烦虑到头发变白,忘掉游玩:这种文化是多么不可思议啊! 五 家庭的享受1生物学上的问题 据我看来,任何文化的最后试验是:这种文化所产生的是哪一类的夫妻父母?与这么一个简单而严肃的问题比较起来,其他的各种文化的产物——艺术、哲学、文学和物质生活,都变成不甚重要的东西了。 当我的同胞绞尽脑汁在比较中西文化的时候,我总送他们这一服减轻痛苦的药剂,这已经成为我的妙计,因为这种药剂始终很有功效。研究西洋生活和学术的人,无论是在中国或留学外国,对于西方的伟大成就——由医药、地质学、天文学,到摩天大楼、美丽的汽车公路和天然色彩的照相机——自然是惊叹不置。他也许会赞颂这些成就,或许会因中国没有这些成就而感到惭愧,或许一面赞颂,一面感到惭愧。他产生一种下等错综的心理了,过了一会,你也许会发现他竭力在维护东方文化,态度骄傲,慷慨激昂;可是事实上他是不知所云的。为表示他的坚决的主张起见,他也许会排斥那些摩天大楼和美丽的汽车公路,虽则我至今还没有看见什么人在排斥一个精美的照相机。他的情形是有点可怜的,因为这么一来,他失掉批判东西文化的资格了,因为他不能作稳健合理、平心静气的批判。他给这种下等错综的思想所迷惑,所纠缠,是很需要一服中国人所谓“定心剂”,以压低他的热度的。 我所提议的这么一种试验有一种奇怪的效力,它能把文明和文化上一切不重要的东西搁在一边,使人类在一个简单而清晰的方程式下完全平等。这样,文化上的其他一切成就便仅仅变成一种工具,以创造更好的夫妻父母为最后的目的。百分之九十的人类既然是夫或妻,百分之百的人类既然都有父母,婚姻和家庭既然是人类生活上最切身的关系,那么,那种产生更好的夫妻和父母的文化,便能够创造更幸福的人生,同时,这种文化便也是更崇高的文化。那些和我们共同生活的男女的性格,是比他们所完成的工作更为重要的,每一个少女对那种能给她一个更好的丈夫的文化,是应该表示感激之心的。这种事情是相对的,每个时代和国家都有其理想的夫妻和父母。获得良好的夫妻的最佳方法,也许是实行优生的原理,这可以使我们在教育夫妻方面省却许多麻烦。在另一方面,一种文化如果忽略了家庭,或视家庭为无关重要的制度,结果定将造出一些更劣等的产品。 我知道我已经谈到生物学的问题上去了。我是属于生物学的,每一个男女都是属于生物学的。“让我们属于生物学吧”,提出这种口号是没有用的,因为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我们事实上是属于生物学的。人人都在生物学上感到快乐,在生物学上感到愤怒,在生物学上立定志向,在生物学上信仰宗教,或在生物学上酷爱和平,虽则他自己也许不知道。我们大家既然是生物,自然不免都出世做婴儿,吮吸母亲的乳汁,长大之后结婚生子。每个男女都是女人所生的,差不多每个男人都终身和女人共同生活,成为男女孩子的父亲;每个女人也是女人所生的,差不多每个女人都终身和男人共同生活,生男育女。有些人不愿做父母,象树木花草不愿产生种子去赓续它们族种的生命一样,可是没有人能够拒绝有父母,正如没有树木能拒绝由种子产生出来。所以,我们看见一个根本的事实,就是:人生最重要的关系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任何一种人生哲学如果不讲求这个根本的关系,便不能说是适当的哲学,甚至于不能说是哲学。 可是,仅仅男女的关系还是不够;这种关系必须以婴儿的产生为结果,否则便是不完全的关系。文化绝对没有理由可以剥夺男女产生婴儿的权利。我知道这在目前是一个很真实的问题,我知道今日有许多男女不结婚,也有许多男女结婚以后为了某种原因不愿生男育女。据我看来,不管原因是什么,一个男人或女人没有把子嗣遗留给世界,便是他或她一生所犯的最大罪恶。如果不能生育是由于身体上的关系,那么,那个身体是退化的,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为了生活程度太高,那么,生活程度太高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为了婚姻的标准太高,那么,婚姻标准太高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由于一种个人主义的荒谬哲学,那么,那种个人主义的哲学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由于社会制度的整个机构,那么,那个社会制度的整个机构是错误的。也许到了二十一世纪,当我们在生物学方面更有进步,更了解我们自己做生物的地位时,男女会看见这个真理。我相信二十世纪会变成生物学的世纪,象十九世纪变成比较自然科学的世纪那样。当人类更会了解自己,知道反抗天赋给他的本能是徒劳无功时,他一定更会赏识这种简单的智慧。当我们听见瑞士的心理学家琼格(Jung)劝那些来求医的有钱的女人回乡去生子,养鸡,种红萝卜时,我们已经看见这种逐渐生长的生物学智慧和医学智慧的征兆了,那些有钱的女病人的问题是在她们缺乏生物学上的机能,或她们生物学上的机能太低级,太无用了。 自从有史以来,男人还不曾学会怎样和女人共同生活。虽然如此,男人却是和女人过着共同生活的,这真是怪事。如果一个男人知道人类要出世都需要一个母亲,那么他便不能对女人说坏话。他由出世到死亡始终是给女人围绕着的,母亲、妻、女儿等等,如果他不结婚,他还得象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那样,靠着他们的姊妹过活,或者像斯宾塞(Herbert Spencer)那样,靠着他的女管家过活。如果他不能和他的母亲或姊妹维持一种正常的关系,那么,无论什么优越的哲学都不能拯救他的灵魂;如果他甚至和他的女管家也不能维持正常的关系,愿上帝怜悯他吧! 一个男人如果不能和女人维持正常的关系,如果过着一种邪曲的道德生活,象王尔德(Oscar Wilde)那样,而依然在喊道:“男人不能和女人共同生活,也不能离女人而生活!”他的心中是有着某种悲哀的。所以,由一个印度故事的作者那时到二十世纪初叶王尔德的时候,人类的智慧似乎不曾有过一时的进步,因为那个写出创造天地的印度故事的作者,在四千年前所表现的思想,和王尔德的见解颇为相同。据这个创造天地的故事说:上帝在创造女人的时候,撷取花卉的美丽,禽鸟的歌声,虹霓的色彩,微风的轻吻,波浪的大笑,羔羊的温柔,狐狸的狡猾,白云的任性和骤雨的多变,而把它们造成一个女人,给男人做妻子。印度故事中的亚当是快活的,他和他的妻子在美丽的大地上漫游着。过了几天,亚当跑来对上帝说:“把这女人领开去吧,因为我不能和她共同生活。”上帝答应他的请求,把夏娃领开去了。于是亚当觉得孤独,依然不快活;过了几天,他又跑来对上帝说:“把我的女人还给我吧,因为我没有她不能生活。”上帝又答应他的请求,把夏娃还给他。再过了几天,亚当跑来请求上帝说:“请你把你所造的这个夏娃领回去吧,因为我绝对不能和她共同生活。”智慧无限的上帝又答应了。后来亚当第四次跑来找上帝,诉苦说:他没有他的女伴是不能生活的。在这个时候,上帝要他立下诺言,说他不要再改变主张,说他要和她同尝甘苦,尽他们的能力所及,在这世上过着共同的生活。我想甚至在今日,这幅图画根本还没有什么改变。 五 家庭的享受2独身者是文化上的怪物 当我们接受这么一个简单而自然的生物学的观点时,两种冲突是不可免的:第一,个人与家庭的冲突,第二,乏味的智能哲学和比较温暖的本能哲学之间一种更深刻的冲突。因为个人主义和智能的崇拜会使一个人忽略了家庭生活之美;而以个人主义和智能的崇拜而言,前者不象后者那么有害。一个相信个人主义,实行个人主义的人,还可以做智者,可是一个相信冷静的头脑而排斥温暖的心的人,却不免变成傻瓜。以家庭的集合主义为社会单位而言,我们还可以找到代替物,可是一个人如果失掉匹偶和父性与母性的本能,便找不到可以代替的东西。 我们开头必须有一个假定:承认人类在世上不能单独生活而得到快乐,他必须和周遭一个比他自己更大的集团发生联系。一个人的自我不是限于他的身体的大小,因为有一个更大的自我会跟他的智能活动和社交活动而发展。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国家,无论在什么政体之下,一个人所注意到的现实生活不会跟他的国家或时代共同扩张,而只限于他所认识的人和他的活动范围,这个较小的范围就是我们所谓“更大的自我”。他就在这个社会单位中生活着、活动着、生存着。这么一个社会单位也许是一间教区,一间学校,一间监狱,一间商店,一个秘密团体,或一个慈善机关。这些东西也许会代替家庭做一个社会单位,有时甚至完全取家庭的地位而代之。宗教或一个伟大的政治运动也许会吸收一个人的整个生命。可是在这一切集团中,家庭依然是世界上唯一自然的单位,唯一在生物学上有真实性的、令人满足的、有意义的单位。这个单位是自然的,因为每一个人出世时已经是在家庭里了,而且,他终身是和家庭发生关系的;它在生物学上是有真实性的,因为血统的关系使人类看得见这么一个更大的自我。一个人如果不能使这种自然的集团生活圆满,在其他的集团中便也不能有圆满的生活。孔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除了这种集团生活的重要之外,人类只有在和一个合适的异性过着和谐的生活时,才能尽量表现自己,成全自己,达到性格上最高的发展。 女人的生物学的意识比男人更深刻,所以她是知道这一点的。中国的一切少女在下意识里都在梦想着那件结婚时所穿的红衣和那顶花轿,一切西洋少女也在梦想着那条结婚时罩在头上的薄纱,和举行婚礼时的钟声。大自然赋给女人的母性本能是太强烈了,人造的文化是不能轻易加以破坏的。我相信大自然在创造女人时,是使做母亲的功能比做伴侣的功能更为重要的,大自然赋给她一些比较适合于做母亲的智能特质和道德特质,使这些特质在母性的本能中获得真正的意义和统一——现实的感觉,判断力,对琐碎细事的容忍,对弱小无力的东西的爱怜,照顾他人的欲望,深厚的爱和强烈的恨,个人的偏见和情感上的偏见,以及一种对周遭事物的个人见解。所以,当一种哲学脱离了大自然的观念,忽略了这种代表女人的主要特质和生存中心意义的母性本能,而想使女人快活的时候,这种哲学是走上迷路了。一切女人,无论是未受教育者,或受过健全教育者,其母性的本能是永远不会受压制的,这种本能在儿童时代就表现出来,由青春到成熟的时期更是越来越强烈的;在另一方面,男人对于父性的本能,大抵总要到三十岁以后,或到他有一个五岁大的儿子或女儿时,才意识到。我想二十五岁的男人是不会想到他做父亲这么一回事的。他只是爱上一个女人,偶然生了一个孩子,把这些事情忘得干净,而同时他的妻子的思虑却完全给这个孩子占据了去;后来到三十多岁的时候,他有一天突然感到他有一个儿子或女儿可以带到市场去给朋友们看,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开始觉得自己是个父亲了,二十岁至二十五岁的男人想到他们做父亲这件事时,很少不觉得可笑的,除了这可笑的感觉之外,他们是不大去想这种事情的;在另一方面,生产或怀孕在女人的生活上也许是最严重的事情,结果将改变她的整个生命,改变她的性格和习惯。当一个女人怀了孕的时候,世界在她看来是变了样子了。从此以后,她对于自己的人生使命或生存意义是绝对没有疑问的了。人生需要她。于是她实行她的功能了。我看见过一个娇生惯养的中国富家独生女,在她的孩子生病的时候,为了看护孩子,弄得废寝忘餐,其英勇的样子真是罕见。在大自然的计划中,这一类的父性本能是不需要的,而且是不存在的,因为男人和雄鸭或雄鹅一样,除了供给了雄性的遗传因子之外,对他的后嗣是不大关心的。所以,当这种生存的中心动力没有表现出来,不能发生作用时,女人在心理上受苦最深。只看美国文化让那么多优秀的女人不结婚(不是女人自己有什么缺点),美国文化对女人的爱护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相信美国婚姻上的不协调,大抵是由于女人的母性本能和男人的父性本能不能融合所致。所谓美国青年的“情感不成熟”(emotional immaturity),除了这个生物学上的事实外,真找不到其他的解释;因为那些男人都是在一种养尊处优的社会制度中生长起来,缺乏那种女人更强烈的母性本能所产生的负责任的思想。如果大自然在女人生理上预备做母亲时,不赋给她们充分稳健持重的性格,那可就糟糕了;所以大自然把这种性格赋给女人了。穷人的子弟受了困苦的环境所锻炼,产生了负责任的思想,这么一来,在一个崇拜青年、纵容青年的国度里,只留下那些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在一种理想的环境之下,变成情感上和社会上毫无能力的人。归根结底说来,我们只关心一个问题:“怎样才可以度着快乐的生活呢?”一个人如果在外表生活的肤浅造诣之外,其性格的较深的泉源没有接触到,没有找到一个正常的出路,那么,他或她的生活是不能得到快乐的。独身生活大都被视为“个人事业”的理想;这种理想不但有个人主义的色彩,而且也有一种愚蠢的唯智主义的色彩;以后者这种色彩而言,独身生活是应该排斥的。对于那些决意做独身者的男女,那些自愿做无用的唯智主义者的独身男女,我始终认为他们太专注于他们自己的外表事业,相信他们能够拿一样相当的东西去替代家庭生活,而获得人生的快乐,或能够发现一种智能上、美术上或专门职业上的趣味,而获得深刻的满足。 我否认这一点。这么一个抱个人主义的人,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企图在“事业”和个人造诣上面以及反对虐待动物方面找到一个代替物,以实现丰富而满足的生活,在我看来,始终有点愚蠢,有点滑稽。老处女因为看见老虎的背后有鞭痕,便要控告马戏班的经理虐待动物:这是一种很明显的心理上的征候。她们的抗议似乎是发源于一种误用了的母性本能,把这种本能用错了地方,以别类的动物为对象,好象猛虎真把人家几下鞭击当做一回事似的。这些女人是在糊里糊涂地暗中摸索着,想在世界上找到一个地位,竭力要找出一些使自己和别人都觉得动听的理由。 一个人在政治上、文学上或艺术上完成了伟业,其报酬只不过是智能上几声轻微的欢笑而已,可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孩子长成起来,其报酬是极真实的,不是言语所可以表达的。有几个作家和艺术家在年老的时候,对自己的成就感到满意?又有几个把这些成就当做消遣的产物以外的东西。当做生计之工具以外的东西?据说斯宾塞在逝世的前几天,把他所作的十八卷《综合哲学》(“The Synthetic Philosophy”)置在膝上,感觉到这些著作的冰冷的重量,在这时候,他的心中突然生出一个念头,觉得如果他有一个孙儿,岂不更好。聪明的伊里亚(Elia即Charles Lamb之笔名)不愿把他的全部小品文去换取他的一个“梦中孩子”(dream children)吗?人类有了白糖代替物,牛油代替物,和棉花代替物,已经够糟糕了,现在还得要有孩子代替物,真是倒霉!我相信洛克斐勒(John D.Rockefeller)使世界上那么多的人类获得幸福,心里一定感觉到一种道德上和美感上的满足。同时,我也相信这么一种道德上或美感上的满足是极其轻微,极其薄弱的;很容易因击错了一记高尔夫球而消失了去,而使他得到真正的、永久的满足的倒是小洛克斐勒。 由另一方面看起来,快乐大抵是找到一个人的终身事业的问题,是找到一个人所喜爱的工作的问题。我怀疑从事一种专门职业的男女,是否有百分之九十确已找到了他们心爱的工作。对于“我爱我的工作”这句夸耀的话,我想我们一定不可完全相信。一个人永远不说 “我爱我的家庭”,因为这是视为当然的事情。一般的商人上他们的办公处去的时候,其心情是和生孩子的中国女人颇为相同的:大家都这样做,我还能做什么别的事情呢?“我爱我的工作”,大家都这样说,在管升降机的工人,电话女接线生,和牙医生那方面讲起来,这句话是骗人的;在编辑,地产经纪人,和股票掮客那方面讲起来,这句话是言过其实的。我想除了从事发现工作的南北极的探险家,或实验室里的科学家之外,一个人如能喜欢自己的工作,觉得是性情所近的工作,那已是最大的奢望了,可是纵使我们承认“爱”之一词在这里也可以应用的话,一个人爱他的工作,还是不能跟母亲爱其子女相比拟的。许多人对于自己的真正职业发生怀疑,常常在改换职业,可是一个母亲对自己的终身事业是毫无疑虑的,她的终身事业就是孩子的培养和教育。成功的政治家脱离了政治生活,成功的编辑放弃了杂志工作,成功的飞行家放弃了飞行生活,成功的拳斗家放弃了拳斗生活,成功的男女伶人摆脱了舞台生活,可是成功或不成功的母亲可有放弃过母性的生活的!那是闻所未闻的事情。母亲有一种人家需要她的感觉;她已经找到了一个人生的地位,深信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代表她的地位,其信念是比希特勒必须拯救德国人的信念更深刻的。一个男人或女人知道他或她在世界上有确定的地位,是会感到满足的;除了这种满足之外,还有什么东西能够使他或她得到更深更大的快乐呢?世间有运气找到所爱的工作,从事所爱的工作的人,还不到百分之五,可是觉得养育子女是最深刻最有兴趣的人生动力的父母,却有百分之百:这岂不是入情入理的话吗?所以一个女人如果做母亲而不做建筑师,其找到真快乐的机会是更稳而且更大的,因为大自然是永远不会弄错的:这岂不是一句真话吗?结婚是女人的最好的职业:这岂不是一句真话吗? 我对于家庭,越讲越起劲,读这本书的女人一定早已料到这一着,开始有点气愤愤了,因为她们知道家庭的十字架终究是要女人去负担的了。这正是我的原意和理论。谁对女人比较怀着善意,尚有待事实的证明,因为我们所关心的仅是女人的快乐,这种快乐不是用社会的成就去衡量的,而是用个人生存的深度去衡量的。甚至由合适或胜任愉快的观点上说起来,我也相信对于工作真正能够胜任愉快的银行行长,是比对于做母亲的职务胜任愉快的女人更少的。我们有不合格的股长,不合格的商务经理,不合格的银行家,和不合格的主席,可是我们难得有不合格的母亲。所以女人是适合于做母亲的任务的,她们是有这种需要的,她们是知道这个事实的。我知道今日的美国女大学生已经放弃了女权主义的理想,而朝着合理的方向走去,我知道她们多数具有健全的人生观念,敢公然声称她们要结婚。我心目中的理想女人是爱数学也爱化妆品的,是比女权主义者更有女人的性格的。让她们用她们的化妆品吧,如果她们还有馀力(孔子一定会这样说),让她们也弄弄数学吧。 我们要晓得我们所讲的是一般男女的一般理想。世界有杰出而能干的男人,也有杰出而能干的女人,他们的创造能力是世界真正进步的原因。我要求一般的女人把结婚当做理想的职业,要求她们去生孩子,或者也去洗碟子,同时,我也要求一般的男人把艺术忘掉,只要去做剪头发,擦皮鞋,捉窃贼,修补铁锅,或堂倌的工作,挣到家人所需要的面包好了。世间既然须有人生产孩子,养育孩子,在出麻疹时候看护他们,把他们造成良好而有智慧的公民,男人在生孩子方面既然是无能为力,对抱孩子及替孩子洗澡的工作又是那么笨手笨脚的,那么,我自然是希望女人去担任这种工作了。一般地比较起来,我不知道哪一样的工作是更高尚的——养孩子呢?做理发师呢?做擦皮鞋匠呢?抑是做百货公司的看门者呢?如果女人们的丈夫须在百货商店替陌生人开门,我真不知道她们对于洗碟子的工作还有什么可以埋怨的。过去是男人站在柜台后,现在女人争先恐后地跑去代替男人在柜台后的地位,而男人的工作倒是去开门了;如果女人们以为这是更高尚的工作,那么,社会是欢迎她们去做这种工作的。以生活的方法而言,没有什么工作是高尚的,也没有什么工作是卑鄙的。有些女人在公共场所保管男人的帽子,我不敢说这种工作一定比缝补丈夫的袜子更罗曼蒂的。保管帽子的女人和在家补袜子的女人,其间的异点是后者有一个男人可以同甘苦,而前者没有。当然,我们希望那个穿袜子的男人配享受那女人的劳力的结晶,可是如果我们定下一条原则,说他的袜子不值得她的缝补,那可就太过悲观了。男人并不是全部那么没有价值的。家庭生活包括着养育孩子这种重要而神圣的工作;而一般人觉得家庭生活太卑下了,不值得占据女人的时间,这种观念不能说是一种健全的社会态度;这种观念只有在女人,家庭,和母性不受充分敬重的文化中,才有存在的可能。这倒是值得注意的要点。 五 家庭的享受3论性的吸引力 女人的权利和社会特权虽然已经增加了,可是我始终认为甚至在现代的美国,女人还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我希望我的印象是错误的,我希望在女人的权利增加了的时候,尊重闺秀之侠义并没有减少。因为一方面有尊重闺秀之侠义,或对女人有真正的尊敬;另一方面任女人去用钱,随意到什么地方去,担任行政的工作,并且享有选举权——这两样东西不一定是相辅而行的。据我(一个抱着旧世界的观念的旧世界公民)看来,有些东西是重要的,有些东西是不重要的;美国女人在一切不重要的东西那方面,是比旧世界的女人更前进的,可是在一切重要的东西这方面,所占的地位是差不多一样的。无论如何,我们看不见什么现象可以证明美国人尊重闺秀之侠义比欧洲人更大。美国女人所拥有的真权力还是在她的传统的旧皇座——家庭的炉边——上产生出来的;她在这个皇座上是一位以服役为任务的快乐天使。我曾经看见过这种天使,可是只在私人家庭的神圣处所看见,在那里,一个女人在厨房中或客厅中走动着,成为一个奉献于家庭之爱的家庭中的真主妇。不知怎样,她是充满着光辉的,这种光辉在办公室里是找不到的,是不相称的。 这只是因为女人穿起薄纱的衣服比穿起办公外套妩媚可爱吗?抑只是我的幻想?女人在家如鱼得水,问题的要点便在这个事实上。如果我们让女人穿起办公外套来,男人便会当她们做同事,有批评她们的权利;可是如果我们让她们在每天七小时的办公时间中,有一小时可以穿起乔治绉纱或薄纱的衣服,飘飘然走动着,那么,男人一定会打消和她们竞争的念头,只坐在椅上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们。女人做起刻板的公务时,是很容易循规蹈矩的,是比男人更优良的日常工作人员,可是一旦办公室的空气改变了,例如当办公室人员在婚礼的茶会席上见面时,你便会看见女人马上独立起来,她们或劝男同事或老板去剪一次头发,或告诉他们到什么地方去买一种去掉头垢的最佳药水。女人在办公室里说话很有礼貌,在办公室外说话却很有权威呢。 由男人的观点上坦白地说来——装模作样用另一种态度说来是毫无用处的——我想在公共场所中,女人的出现是很能增加生活的吸引力和乐趣的,无论是在办公室里或在街上,男人的生活是比较有生气的;在办公室里,声音是更柔和的,色泽是更华丽的,书台是整洁的。同时,我想天赋的两性吸引力或两性吸引力的欲望一点也不曾改变过,而且在美国,男人是更幸福的,因为以注意性的诱惑一方面而言,美国女人是比(举例来说)中国女人更努力在取悦男人的。我的结论是:西洋的人太注意性的问题,而太不注意女人。 西洋女人在修饰头发方面,所花的功夫是和过去的中国女人差不多一样多的;她们对于打扮是比较公开的,是随时随地这样做的;她们对于食物的规定,运动,按摩,和读广告,是比较用心的,因为她们要保持身体的轮廓;她们躺在床上做腿部的运动是比较虔诚的,因为她们要使腰部变细;她们到年纪很大的时候还在打扮脸孔,还在染发,在年纪那么大的中国女人是不会这样做的。她们用在洗涤药水和香水上的金钱是越来越多的;美容的用品,日间用的美容霜,夜间用的美用霜,洗面用的霜,涂粉前擦在皮肤上的霜,用在脸上的霜,用在手上的霜,用在皮肤毛孔上的霜,柠檬霜,皮肤晒黑时所用的油,消灭皱纹的油,龟类制成的油,以及各式各样的香油的生意,是越做越大的。也许这只是因为美国女人的时间和金钱较多。也许她们穿起衣服来取悦男人,脱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脱起衣服来取悦男人,穿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同时在取悦男人和自己。也许其原因仅是由于中国女人的现代美容用品较少,因为讲到女人吸引男人的欲望时,我很不愿意在各种族间加以区别。中国女人在五十年前缠足以图取悦男人,现在却欢欢喜喜脱下“弓鞋”,穿起高跟鞋来。我平常不是先知者,可是我敢用先知般的坚信说: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女人每天早晨一定会费十分钟的工夫,将两腿作一高一低的运动,以取悦她们的丈夫或她们自己。然而有一个事实是很明显的:美国女人现在似乎想在肉体的性诱惑和服装的性诱惑等方面多用点工夫,企图用这方法更努力的去取悦男人。结果在公园里或街上的女人,大抵都有更优美的体态和服装,这应该归功于女人天天保持身体轮廓的不断努力——使男人大为快活。可是我想这一定很耗费她们的脑筋的。当我讲到性的诱惑时,我的意思是把它和母性的诱惑,或整个女人的诱惑作一个对比。我想这一方面的现代文明,已经在现代的恋爱和婚姻上表现其特性了。 艺术使现代人有着性的意识。这一点我是不怀疑的。第一步是艺术,第二步是商业对于女人身体的利用,由身体上的每一条曲线一直利用到肌肉的波动上去,最后一步是涂脚趾甲。我不曾看见过女人的身体的每一部分那么完全受商业上的利用,我不很明白美国女人对于利用她们的身体这件事情,为什么服从得那么温顺。在东方人看来,要把这种商业上利用女性身体的行为,和尊敬女人的观念融合起来,是很困难的。艺术家称之为美,剧院观众称之为艺术,只有剧本演出的监督和剧院经理老老实实称之为性的吸引力,而一般男人是很快活的。女人受商业上的利用而脱起衣服来,可是男人除了几个卖艺者之外,是几乎都不脱衣服的:这是一个男人所创造和男人所统治的社会的特点。在舞台上我们看见女人差不多一丝不挂,而男人却依旧穿晨礼服,结黑领带;在一个女人所统治的世界里,我们一定会看见男人半裸着,而女人却穿着裙。艺术家把男女的身体构造作同等的研究,可是要把他们所研究的男人身体之美应用到商业上去,却有点困难。剧院要一些人脱光衣服去嘲弄观众,可是普遍总是要女人脱光衣服去嘲弄男人,而不要男人脱光衣服去嘲弄女人。甚至在比较上等的表演中,当人们要同时注重艺术和道德的时候,他们总是让女人去注重艺术,男人去注重道德,而不曾要女人去注重道德,男人去注重艺术的(在剧院游艺表演中,男演员只是表演一些滑稽的样子,甚至在跳舞方面也是如此,这样说便是“艺术化”的表演了)。商业广告采取这个主题,用无数不同的方法把它表现出来,因此今日的人要“艺术化”的时候,只须拿起一本杂志,把广告看一下。结果女人自己深深感到她们须实行艺术化的天职,于是不知不觉地接受了这种观念,故意饿着肚子,或受着按摩及其他严格的锻炼,以期使这个世界更加美丽。思想较不清楚的女人几乎以为她们要得到男人,占有男人,唯一的方法是利用性的吸引力。 我觉得这种过分注重性吸引力的观念之中,有着一种对于女人整个天性的不成熟和不适当的见解,结果影响到恋爱和婚姻的性质,弄得恋爱和婚姻的观念也变成谬误的,或不适当的观念。这么一来,人们比较把女人视为配偶,而不大注意她们做主妇的地位。女人是同时做妻子和母亲的,可是以今日一般人对于性的注重的情形看来,配偶的观点是取母亲的观念而代之了;我坚决的主张说,女人只有在做母亲的时候,才达到她的最高的境地,如果一个妻子故意不立刻成为母亲的话,她便是失掉了她大部分的尊严和端庄,而有变为玩弄物的危险。在我看来,一个没有孩子的妻子就是情妇,而一个有孩子的情妇就是妻子,不管他们的法律地位如何。孩子把情妇的地位提高起来,使她变得神圣了,而没有孩子却是妻子的耻辱。许多现代女人不愿生孩子,因为怀孕会破坏她们的体态:这是很明显的事实。 好色的本能对于丰富的生命确有相当的贡献,可是这种本能也会用得过度,因而妨害女人自己。为保存性的吸引力起见,努力和奋发是需要的,这种努力和奋发当然只消耗了女人的精神,而不消耗男人的精神的。这也是不公平的,因为世人既然看重美丽和青春,那么中年的女人只好跟白发和年岁作绝望的斗争了。有一位中国青年诗人已经警告我们说,青春的泉源是一种愚弄人的东西,世间还没有人能够以“绳系日”,使它停住不前。这么一来,中年的女人企图保存性的吸引力,无异是和年岁作艰苦的赛跑,这是十分无意义的事情。只有幽默感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和老年与白发作绝望的斗争是徒然的事情,那么,为什么不说白发是美丽的呢?朱杜唱道: 白发新添数百茎, 几番拔尽白还生; 不如不拔由他白, 那得工夫会白争? 这一切情形是不自然的,不公平的。这对母亲和较老的女人是不公平的,因为正如一个超等体重的拳斗大王必须在几年内把他的名位传给一个较年轻的挑战者一样,正如一只得锦标的老马必须在几年内把荣誉让给一只较年轻的马一样,年老的女人和年轻的女人们争起来,必须失败,这是不要紧的,因为她们终究都是和同性的人们争。中年的女人与年轻的女人在性的吸引力方面竞争,那是愚蠢的,危险的,绝望的事情。由另一方面看起来,这也是愚蠢的,因为一个女人除了性之外还有别的东西,恋爱和求婚虽然在大体上须以肉体的吸引为基础,可是较成熟的男人或女人应该已经度过这个时期了。 我们知道人类是动物中最好色的动物。然而,除了这个好色的本能之外,他也有一种同样强烈的父母的本能,其结果便是人类家庭生活的实现。我们和多数的动物同有好色和父性的本能,可是我们似乎是在长臂猿中,才初次发现人类家庭生活的雏形。然而,在一个过分熟悉的人类文化中,在艺术,电影和戏剧中不断的性欲刺激之下,好色的本能颇有征服家庭的本能的危险。在这么一种文化中,人们会轻易忘掉家庭理想的需要,尤其是在个人主义的思潮同时也存在着的时候。所以,在这么一种社会中,我们有一种奇怪的婚姻见解,以为婚姻只是不断的亲吻,普通以婚礼的钟声为结局,又有一种关于女人的奇怪见解,以为女人主要的任务是做男人的配偶,而不是做母亲。于是,理想的女人变成一个有完美的体态和肉体美的青年女人,然而在我的心目中,女人站在摇篮旁边时是最美丽不过的,女人抱着婴孩时,拉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时,是最端庄最严肃不过的,女人躺在床上,头靠着枕头,和一个吃乳的婴儿玩着时(象我在一幅西洋绘画上所看见的那样)是最幸福不过的。也许我有一种母性的错综(a motherhood complex),可是那没有关系,因为心理上的错综对于中国人是无害的。如果你说一个中国人有一种母与子的错综或父与女的错综,这句话在我看来总觉得是可笑的,不可信的。我可以说,我关于女人的见解不是发源于一种母性的错综,而是由于中国家族理想的影响。 五 家庭的享受4中国人的家族理想 我想《旧约圣经·创世记》中的创造天地的故事颇有重写的必要。在中国的长篇小说《红楼梦》里,那个柔弱多情的男主角很喜欢和女人混在一起,深深崇拜他那两个美丽的表姊妹,常以自己生为男孩子为憾。他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因为他觉得他的表姊妹是可爱的,纯洁的,聪明的,而他自己和他的男同伴是丑陋的,糊涂的,脾性暴戾的。如果《创世记》故事的作者是贾宝玉一类的人,知道他所说的是什么,那么,他一定会写一个不同的故事。上帝用泥土造成一个人形,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就成了亚当。可是亚当开始裂开了,粉碎了,于是上帝拿一点水,把泥土再塑造起来;这渗进亚当的身体的水便是夏娃,亚当的身体里有了夏娃,其生命才是完全的。这在我看来至少是婚姻的象征意义。女人是水,男人是泥,水渗进泥里,把泥塑造了,泥吸收了水,使水有了形体的寄托,使水可以在这形体里流动着,生活着,获得了丰富的生命。 许多年前,元朝大画家赵孟* 的妻子管夫人(她自己也是画家,曾做宫廷中的师傅),早已用泥和水来比喻人类的婚姻关系了。在中年的时候,当赵孟* 热情渐冷,打算娶妾的时候,管夫人写了下面这首词赠他,使他大受感动,因而回心转意: 你侬我侬, 忒煞情多, 情多处, 热如火! 把一块泥, 捻一个你, 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 一齐打破, 用水调和, 再捻一个你, 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 你泥中有我; 与你生同一个衾, 死同一个槨。 中国人的社会和生活是在家族制度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这个制度支配着中国人的整个生活型态,宣染着中国人的整个生活型态。这种生活的家族理想是哪里来的呢?这个问题不常有人提出,因为中国把这个理想视为当然,而外国的研究者又觉得没有充足的经验可以讨论这个问题。关于家族制度成为一切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根据这一点,一般人都认为其理论的基础是孔子所建立的;这种理论的基础极端重视夫妇的关系,视之为一切人类关系之本,也极端重视对父母的孝道,以及一年一度省视祖墓的风尚,祖先的崇拜,和祖祠的设立。 有些作家曾称中国人的祖先的崇拜为一种宗教,在我看来,这大抵是对的。这种崇拜的非宗教之点,是在它排除了超自然的东西,或使之占着较不重要的地位。祖先的崇拜几乎不和超自然的东西发生关系,所以它可以和基督教,佛教,或回回教关于上帝的信仰并行不悖。崇拜祖先的礼仪产生了一种宗教的形式,这是很自然而且很正常的,因为一切的信仰都须有一种外表的象征和形式。我觉得向那些写着祖宗名字的十四五寸高的木主表示尊敬,并不比英国邮票上印着英皇肖像更有宗教色彩,或更无宗教色彩。第一,中国人大抵把这些祖先的灵魂视为人类,而不视为神灵;中国人是视他们为老人家,而由子孙继续供奉着他们的,他们并不向祖先祈求物品或疾病的治疗,完全没有崇拜者和受崇拜者之间普通那种讨价还价的事情。第二,举行这种崇拜的礼仪不过是子孙纪念已逝世的祖先的一个机会,这一天乃是家人团聚,对祖先创家立业的功绩表示感激的日子。拿它去代替祖先活着时的生日庆祝,是不十分适当的,可是在精神上,它和父母的生日庆祝或美国“母亲日”的庆祝,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基督教传教士禁止中国信徒去参加祖先崇拜的礼仪和宴乐,其唯一的理由乃是因为崇拜者必须在祖宗的木主之前拜跪,这种行为是违犯“十戒”的第一戒的。这一点是基督教传教士缺乏理解的最明显的证据。中国人的膝头并不象西洋人的膝头那么宝贵,因为我们向皇帝拜跪,向县令拜跪,在元旦日也向我们活着的父母拜跪。因此,中国人的膝头自然比较容易使用,一个人向一块形如日历的木主拜跪,其异教徒的资格并不会增加或减少。在另一方面,中国的基督徒因为不许参加大众的宴乐,甚至不许捐款去帮助戏剧表演的费用,结果在乡村和城镇里不得不和一般的社会生活隔绝。所以,中国的基督徒简直是被逐出了自己的家族了。 这种对自己家族的孝敬和神秘责任的感觉,常常形成了一种深刻的宗教态度:这是毫无疑义的。例如,十七世纪的儒家大师颜元在年老的时候,带着感伤的心情出门去寻找他的哥哥,因为他没有子嗣,希望他的哥哥有一个儿子。这个相信行为重于知识的儒家弟子,当时住在四川。他的哥哥已经失踪多年。他对于讲解孔子教义的工作感到厌倦,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这在传教士说来,一定是“神灵的召唤”),觉得应该去寻找这个失踪的哥哥。他的工作是困难到极点的。他不知道他的哥哥在什么地方,甚至也不知道是否尚在人世。当时出外旅行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明朝的政权已经倾覆,各地情形甚为混乱。然而,这位老人还是怀着宗教般的虔诚,不顾一切地出门,到处在城门上和客栈里张贴寻人的告白,希望找到他的哥哥。他就这样由中国西部一直旅行到东北诸省去,沿途跋涉几千里;经过了许多年,有一天,他到一个公共厕所里去,把伞放在墙边,他的哥哥的儿子看见那把伞上的名字,才认出他,带他到家里去。他的哥哥已死,可是他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他已经替他的宗族找到一个子嗣了。 孔子为什么这样注重孝道,不得而知,可是吴经熊博士曾在一篇精彩的论文里①说,其原因是因为孔子出世时没有父亲。《甜蜜的家》(“Home,Sweet Home”)一歌的作者一生没有家庭,这种心理上的原因是相同的。如果孔子小时有父亲的话,他的父性观念一定不会含着那么浓厚的传奇浪漫色彩;如果他的父亲在他成人的时候还活着,这种观念一定会有更不幸的结论。他一定会看出他父亲的缺点,因此也许会觉得那种绝对孝敬父母的观念有点不易实行。无论如何,他出世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死了,不但如此,孔子甚至连他父亲的坟墓在何处也不知道。他的父母的结合是非正式的,所以他的母亲不愿告诉他父亲是谁。当他的母亲死时,他把她殡于(我想他的态度是玩世的)“五父之衢”,后来他由一个老妇人探出他父亲的葬处,才把他的父母合葬在另一个地方。 ①上海英文《天下月刊》第一卷第一期《真孔子》(“The Real Confucius”)一文。 我们得让这个巧妙的理论去表现其自身的价值。关于家族理想的必要,我们在中国文学作品中可以找到许多理由。开头的观念是把人类视为家庭单位的一份子,而不把他视为个人。这观念又得一种人生观和一种哲学观念的赞助。那种人生观可以称为“生命之流”的原理,而那种哲学则认为人类天赋本能的满足,乃是道德和政治的最后的目标。 家族制度的理想必然是和私人个人主义的理想势不两立的。人类终究不能做一个完全孤立的个人,这种个人主义的思想是不合事实的。如果我们不把一个人当做儿子、兄弟、父亲或朋友,那么,他是什么东西呢?这么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形而上的抽象名词。中国人既然是具有生物学的思想,自然先想到一个人的生物学上的关系。因此,家族变成我们的生存的自然生物学单位,婚姻本身变成一个家族的事情,而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我在《吾国与吾民》里,曾指出这种占有一切的家族制度的弊害,它能够变成一种扩大的自私心理,妨害国家的发展。可是这种弊害在一切人类制度里都存在着,无论是在家庭制度里,或西方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里,因为人类的天性根本是有缺点的。中国人始终觉得一个人是比国家更伟大,更重要的,可是他并不比家庭更伟大,更重要,因为他离开了家庭便没有真实的存在。现代欧洲民族主义的弊害也是同样明显的。国家可以很容易地变成一个怪物,——现在有些国家已经变成怪物,——把个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私人荣誉,甚至于个人幸福的最后目的完全吞没了。 我们可以用家族的理想来代替西洋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在这种家族的理想里,人类不是个人,而是家族的一份子,是家族生活巨流的主要部份。我所说的“生命之流”的原理,便是这个意思。在大体上说来,人类的生命可说是由许多不同种族的生命之流所造成的,可是一个人直接感觉到的,直接看见的,却是家族的生命之流,依照中国人和西洋人的比喻,我们用“家系”或“家族的树”一词,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那棵树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枝,生在树身上,以其生命来帮助全树的生长和赓续。所以,我们必须把人类的生命视为一种生长或赓续,每个人在家族历史里扮演着一个角色,对整个家族履行其责任,使他自己和家庭获得耻辱或光荣。 这种家族意识和家族荣誉的感觉,也许是中国人生活上队伍精神或集团意识的唯一表现。为使这场人生的球戏玩得和别一队一样好,或者比别一队更好起见,家族中的每个份子必须处处谨慎,不要破坏这场球戏,或行动错误,使他的球队失败。如果办得到的话,他应该想法子把球带得远些。一个不肖子对自己和家族所造成的耻辱,是和一个任防御之责的球员接不住球,因而被敌人抢去一样。那个在科举考试里获第一名的人,是和一个球员冲破敌人防线,帮球队获得胜利一样。这光荣是他自己的,同时也是他的家族的。一个人中了状元或进士之后,他的家人、亲戚、族人、甚至于同镇的人,在情感上和物质上,都可以靠他获得一些利益。因此在一两百年之后,镇上的人还会夸口说:他们在某个年代曾经出过一个状元。一个人中了状元或进士之后,衣锦还乡,将一个荣誉的金匾高高放在他的祖祠里,家人和镇上的人都很高兴,他的母亲也许在喜极而流泪,全族的人都觉得非常荣耀。今日一个人获得一纸大学文凭的情形,跟从前那种热闹的情景比较起来,真有天壤之别。 在这个家族生活的图画里,我们可以找到许许多多的变化和颜色。男人自己经过了幼年、少年、成年、老年等时期:开头是由人家养育,后来转而养育人家,到年老的时候又由人家养育了;开头是服从人家,尊敬人家,后来年纪越大,越得人家的服从,受人家的尊敬。女人的出现尤其使这幅图画的颜色更为鲜明。女人踏进这个连续不断的家族生活的图画里,并不是要做装饰品或玩物,甚至根本也不做妻子,而是做家族的树的主要部分——使家族系统赓续着的要素。因为任何家族系统的力量,是有赖于那个娶入家门的女人及其所供给的血液的。贤明的家长是会谨慎选择那些有着健全遗传的女人的,正如园丁移植树枝时谨慎选择好种一样。一个男人的生活,尤其是他的家庭生活,是由他所娶的妻子所创造或破坏的,未来家庭的整个性格是受她的支配的:这是颇为合理的推断。孙儿的健康和他们所将受的家庭教养(这一点很受人们的重视),完全要看媳妇自己所受的教养如何。因此,这个家族理想里有一种无定形的,不明确的优生制度,以相信遗传的观念为根据,而且常常极力注重“门第”,这所谓“门第”,就是家中的父母或祖父母对于新娘的健康、美丽、和教养等方面所定的标准。一般地说来,重心是在家庭的教养(跟西洋人选择“优良的家庭”“Good home”里的女人意义一样),这种教养包括节俭、勤劳、举止温雅、和有礼貌这些良好的旧传统。当父母有时不幸看见他们的儿子娶了一个举动粗鄙,毫无价值的媳妇时,他们往往暗中咒骂女家没有把他们的女儿好好教养起来。因此,父母对于女儿负有教育的责任,使她们出嫁之后不至于玷辱娘家的体面——比方说,她们如果不会烧菜或做好吃的年糕,便是玷辱了娘家的体面。 以家族制度中的生命之流的原理而言,永生差不多是看得见的,摸得到的。祖父看见他的孙儿背着书包上学去,心中觉得他确是在那孩子的生命里重度人生的;当他抚摸那孩子的手儿或捏捻其面颊时,他知道那是他自己的血肉。他自己的生命不过是家族之树的一部分,或奔流不息的家族生命巨流的一部分,所以,他是欣然瞑目而死了。为了这个缘故,中国父母最关心的事情是在去世之前看见子女缔成美满的姻缘,因为那是比自己的墓地或选择好棺木更加重要的事情。因为他要亲眼看见他的子女所嫁娶的男女是什么样子的人,才会知道他的子女所将过的生活,如果媳妇和女婿看来颇为满意,他是“瞑目无恨”的了。 这么一种人生观使一个人对世间的事物抱着远见,因为生命再也不是以个人的生命为终始了。球队在中卫线的要员失掉作战能力之后,还是继续比赛下去。成功和失败开始呈露着一个不同的局面。中国人的人生理想是:一个人要过着不使祖宗羞辱的生活,同时要有不损父母颜面的儿子。中国官吏辞去官职的时候常常说: 有子万事足, 无官一身轻。 一个人最不幸的事情也许是有一些“堕坏家声”或挥霍祖业的不肖子。家财百万的父亲如果有一个嗜赌的儿子,便无异已经把一生挣来的家财耗光。如果儿子失败了,那便是绝对的失败。在另一方面,一个眼光远大的寡妇如果有一个五岁的好儿子,便能够忍受多年的痛苦、耻辱,甚至于虐待和迫害。中国历史上和文学上充满着这种寡妇,她们忍受着一切的艰苦和虐待,生活下去,一直到她们看见儿子飞黄腾达,出人头地,也许甚至成为名人。蒋介石可说是最新的例证,他小时和他的守寡的母亲受着邻人虐待。这位寡妇一天对她的儿子寄着希望,便也一天不气馁。寡妇大抵能够使她们的孩子在品性和道德方面得到完美的教育,她们的教育工作是成功的,因为女人普通较有实事求是的感觉;因此我常常觉得在儿童教养方面,父亲是完全不需要的。寡妇往往笑得最响,因为她笑得最迟。 所以,这么一种家庭生活的配合是令人满意的,因为在生物学各方面的人类生活都已经顾到。这终究是孔子的主要目标。在孔子的心目中,政治的最后理想是和生物学很有关系的:“老者安之,少者怀之。”“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它不仅是一句关于枝节问题的话,而是政治的最后目标。这就是所谓“达情”的人文主义哲学。孔子要我们的一切人类本能都得到满足,因为我们唯有这样才能够由一种满足的生活而得到道德上的和平,而且也因为唯有道德上的和平才是真正的和平。这种政治理想的目的是在使政治变成不必要的东西,因为那种和平将是一种稳固的,发自人心的和平。 五 家庭的享受5论老年的来临 据我看来,中国家族制度大抵是一种特别保护老幼的办法,因为幼年、少年和老年既然占据我们的半生。那么,幼者和老者是应该过着美满的生活的:这一点很重要。幼者确比较微弱无力,比较不能照顾自己,可是在另一方面,他们却比老人更能够过着一种缺乏物质上的舒适的生活。儿童常常是不大感觉到物质环境的艰难的,因此,穷孩子常和富家的孩子一样快活,如果不是更加快活的话。他也许是赤着足的,可是那在他不但不是什么苦事,反而是一种舒服的事情,而在另一方面,赤足走路在老年人常常是一种不可忍受的苦事。这是因为儿童有着较大的活力,有着活跃的青春。他也许有其一时的悲愁,可是他把这些悲愁忘得多么容易啊。他没有老人家那种金钱的念头和做百万富翁的梦想。他至多只是搜集一些香烟画片,希望换点钱去买小孩玩的空气炮,而在另一方面,有财产的寡妇却在搜集“救国公债”。以这两种搜集的东西而论,其间的乐趣是无法比拟的。原因是儿童还不会象成人那样,受过人生的威胁,他的私人习惯还不曾养成,他不是某一咖啡商标的奴隶,他是随遇而安的。他的种族偏见很少,而且完全没有宗教上的偏见。他的思想和观念还不曾堕入某一些常轨。所以,老年人甚至于比儿童更需要依赖人家,因为他们的恐惧比较明显,他们的欲望也比较确定。 中国民族的原始意识里早已有这种对老年人的深情,这种情感我觉得和西方的尊重闺秀之侠义与对女人的殷勤颇为相同。如果古代的中国人有尊重闺秀之侠义的话,那不是以妇孺为对象,而是以老人为对象的。这种情感在孟子的言论里有着明显的表现,例如他说:“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这就是王政的最后目标。孟子也说出世界上四种最无能力的人: “鳏寡孤独。”在这四种人之中,第一二种应该由经济学去加以救济,其办法是使天下没有旷夫怨女。至于孤儿应如何处置,据我们所知,孟子并没有发表过意见,虽则孤儿院和养老金一样,是古已有之的。然而,大家都知道孤儿院和养老金并不足以替代家庭。看来只有家庭才能够使老幼得到美满的生活。可是讲到幼者的生活,那当然是不必多说的,因为他们可以得到天然的父母之爱。中国人常常说:“水流下不流上。”所以人们对父母和祖父母的情爱是比较缺乏的,比较需要教导的工夫的。一个天生自然的人爱他的孩子,可是一个有教养的人是爱他的父母的。到了最后,敬老爱老的教训成为一般人所公认的原则,有一些作家说,他们希望得到奉养年老的双亲的权利,这种愿望是极为强烈的。一个中国君子的最大遗憾是:老父老母病入膏肓时不能亲侍汤药,临终时不能随侍在侧。一个五六十岁的大官如果不能请他的父母由故乡来京都和家人同住,而且“晨昏定省”,便无异犯了道德上的罪恶,应该认为是可耻的事情,而且须不断地向朋友和同事解释,说一些推托的话。有一个人回家时双亲已死,便说出下列的两句话: 树欲静而风不息, 子欲养而亲不在。 我们可以说,如果一个人度过了诗一般的一生,他一定会视老年为他最幸福的时期,他不但不会使可怕的老年来得迟些,反而会期望着老年的来临,渐渐把老年造成他一生最幸福的时期。我在比较东西人生观念时,并没有找到绝对的差异,只有在对老年人的态度这一方面,发见一些绝对不同的地方。关于我们对性,对女人,对工作,游戏和事业的态度,其差别都是相对的;中国人的夫妻关系和西洋人的并没有根本的差异,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亦莫不然。可是在我们对老年人的态度方面,其差异是绝对的。东方和西方的见解是相反的。在询问人家岁数或说出自己的年龄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得到最明显的例证。在中国,一个人正式访谒人家,第一句问尊姓大名,第二句便是问:“贵庚?”如果对方歉然说他今年二十三岁或二十八岁,访问者普通总安慰他,说他前程远大,将来会享高寿。可是如果对方说他今年三十五岁或三十八岁,访问者马上表示莫大的敬意说:“福气!”其热诚是随着对方的岁数而增高的;如果对方的年龄在五十岁以上,访问者立刻低声下气的表示谦卑和尊敬。所以,老人家如果办得到的话,都应该跑到中国去住,在那边,甚至一个胡须花白的乞丐也可以得到人们格外的善遇。中年的人都在盼望到五十晋一的时候可以做寿,至于那些飞黄腾达的商人或官吏,他们连四十晋一的生日时也会大做其寿,热闹一番。可是到了五十一岁的生日— —活过了半世纪——无论哪一阶级的人都是欢欣鼓舞的。六十一岁的寿辰比五十一岁更快乐更伟大,七十一岁的寿辰自然又比六十一岁更快乐更伟大了;一个人如果能够庆祝八十一岁的寿辰,人家便当他是得天独厚的幸运儿。留胡须成为那些做祖父者的特权,一个人如果还不够资格,如果还未做祖父或不上五十岁,留起胡须来是有受人背后讥笑的危险的。因此,青年人常常模仿老人家的态度、尊严和见解,希望使人看起来年岁大些;我知道有些中学毕业的中国青年作家,年纪不出二十一岁至二十五岁,却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劝青年应该读什么书,不应该读什么书,同时,以父兄垂爱后辈的态度,讨论青年的陷阱。 当我们知道一般中国人对老年人的重视时,这种变成老人或有着老成样子的欲望是可以了解的。第一,老人有说话的特权,青年人必须倾耳静听,免开尊口。中国有句俗语说: “少年人有耳无嘴。”三十岁的人在说话时,二十岁的人照理是应该静听的,四十岁的人在说话时,三十岁的人也应该静听。人们既然几乎都有说话给人家听的欲望,那么,一个人年纪越大,在社会上越有说话给人听的机会。这是一种大公无私的人生游戏,因为人人都有成为老人家的机会。因此,父亲在教训儿子的时候,如果祖母开口说话,他便须突然停下来,改变态度,他当然是希望有一天会占据祖母的地位的。这是十分公平的,因为当老人家说: “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马路还要多呢”的时候,青年人有什么权利可以开口呢?青年人有什么权力可以说话呢? 我虽然颇为熟悉西洋生活和西洋人对老年的态度,可是有些话听起来还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使我不断地觉得惊奇。这种态度的新例证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我听见一个老太太说她有几个孙儿,可是“使我觉得苦恼的倒是第一个”。我深知美国人不愿使人有年老的印象,可是我还是料不到他们会说出这种话来。我颇能谅解那些不上五十岁的中年人,我知道他们要给人家一种印象,以为他们还是活跃有生气的,可是我有一次碰见一个白发的老太婆,在谈话中自然而然地谈到她的岁数,不料她竟用诙谐的态度把话题转到天气上去。我时常忘掉这一点,要让老人先入电梯或汽车。“老人先走”这句习惯的话几乎脱口而出,我连忙让这句话缩进去,可是找不到适当的话可以代替。有一天,我在车上碰到一个非常和蔼庄重的老人和他的妻子,我无意中向这位老人家说出一句惯常的敬老的话,不料那老人家却转过头去,用滑稽的口吻对着坐在旁边的妻子说:“这个青年竟这么厚颜,以为他比我更年轻呢!” 这是极无意义的事情。我真是迷惑不解。我不明白青年和中年的未婚女人为什么不愿说出她们的岁数,因为青春的可贵是十分自然的。中国少女如果到二十一岁时尚未结婚或订婚,也会觉得有点恐慌。年岁是很无情地溜过去了。她们有一种怕被撇在外边的恐惧感觉,即德国人所谓 Torschlusspanik(一个人在城门关闭时怕挤不进城的恐慌),她们怕公园夜间关闭的时候,她们留在里边不能出来。因此,有人说二十九岁那一年是女人毕生最长的一年;她一连过了四五年还是二十九岁呢。可是,除此之外,怕人家知道岁数的恐惧心理是毫无意义的。人家如果不认为你是年老的,怎么会认为你有智慧呢?而且,青年人对于人生,对于婚姻,对于真价值,事实上懂得什么呢?西洋人的整个生活型态是重视青春的,因此弄得男女都不愿把岁数告诉人家:这一点我是能够谅解的。据那种古怪的推论,一个工作效率甚高,精力充足的四十五岁的女书记,如果让人家晓得岁数,人家便会马上以为她是无用的东西了。她为维持饭碗起见,把岁数守秘密,有什么可怪呢?可是,这么说来,生活型态本身和青春之被重视是毫无意义的事了。据我看来,这是毫无意义的。这种态度无疑地是商业生活所造成的,因为我相信老年人在家庭里一定比办公室里更受人家的尊敬。到了美国人开始有点轻视工作效率和成就的时候,我想这个问题才有解决的办法。当美国的父亲视家庭而不视办公室为他的生活的理想地,当他象中国父母那样,能够心平气静地公然对人家说,他有一个肖子可以代替他的地位,受儿子供养是荣耀的事情:到了这个时候,我想他一定会切望那个幸福时期的来临,在五十岁以前,一定会很不耐烦地计算年岁的过去。 在美国,筋强力壮的老人对人家说他们是“年轻的”,或听见人家说他们是“年轻的”,而事实上其意义是:他们是健康的;这似乎是语言上一种不幸的事情。人到老年而身体健康,或“老当益壮”,确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可是称之为“健康而年轻”却是削减了老年的魔力,把事实上十全十美的东西看做有缺点的东西。“朱颜白发”的康健智慧的老人,以恬静的声音畅谈人生经验:世界终究没有比此更美丽的东西。中国人是明白这一点的,所以常常用一个“朱颜白发”的老人,去做尘世最大幸福的象征。美国人一定有许多会看见中国图书上的寿翁,高额、朱颜、白发——而且笑容满面!这幅图书是多么生动啊。他用手指轻轻抚拈着垂到胸前的长发,态度宁静而知足,他是尊严的,因为他到处受人家的尊敬,他是满足的,因为没有人怀疑过他的智慧,他是和蔼的,因为他曾经看见过人类那么多的悲愁。对那些生气蓬勃的人,我们也称颂他们说:“老当益壮”,至于象乔治那样的人,我们则说他“老而愈辣”,因为他年纪越大,越有刺激性。 在大体上说来,我在美国找不到白须的老头子。我知道这种人是有的,可是他们也许是故意,约定不使我看见的。我只有一次在新杰西州(New Jersey)碰到一个有长须的老人。也许美国人用安全剃刀把长须剃掉吧,这真是象中国的无知农民伐除山林那么可叹,那么无知,那么愚蠢;中国的无知农民把华北美丽的树木砍掉了,使山上象美国老人的下颔那么濯濯,那么难看。美国还有一个矿山不曾发现,当美国人张开了眼睛,开始大规模的开垦和种植林木的工作时,他们就可以发见一个埋藏着美丽和智慧的矿山,使他们觉得心旷神怡。美国的老头子完了!长着颈下之髯的山姆大叔(UnAcle Sam——代表美国)完了,因为他用安全剃刀把髯剃去了,弄得他看起来象一个轻浮的少年傻瓜,下颔突出,而不是很温雅地下垂着,而且眼睛的光辉不由一对厚眶的眼镜背后发射出来。用这个少年来代替那个伟大的老头子是多么不适当啊!我对于美国最高法院问题(虽则这与我毫不相干)的态度,纯粹是由我喜爱许士的脸孔而决定的。他是美国遗留下来的唯一老头子吗?抑是美国还有许多老头子呢?他当然是应该退休的,因为这乃是体贴他的表示,可是果如有人说他衰老,那在我看来却是一种不可容忍的侮辱,他有一个我们可称为“雕刻家之理想”的脸孔。 美国的老人们现在还坚持要那么匆忙,那么活跃,这心理我想是过份应用个人主义的直接结果。这是因为他们有自尊心,他们爱好自立的生活,他们觉得倚赖子女是可耻之事。可是美国人民在他们宪法上所规定的许多人权之中,居然忘掉了受子女供养的权利,这是奇怪的,因为这是一种由服役产生出来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曾为他们的孩子劳苦工作,在他们患病的时候曾有许多夜不曾合眼,在他们还未能说话之前,曾经洗过他们的尿布,曾费了二十几年的工夫养育他们,使他们能够成家立业;这么说来,什么人能够否认父母在年老时有受孩子奉养敬爱的权利呢?人们受父母适当的照顾,在照顾他们的子女之后,也受他们的子女的适当照顾:在这么一个家庭生活的一般系统之中,一个人真不能够忘掉个人和他的自尊吗?中国人没有个人自立的意识,因为人生的整个观念是基于家庭中的互相帮助;因此,一个人在年老的时候受孩子们奉养,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地方。反之,有孩子们奉养他,倒是幸福的事情。在中国,一个人只是为此而生活的。 在西方,老年人抱着自卑的态度。情愿独自个儿住在一间楼下开着餐馆的旅馆,因为他们想体贴他们的孩子,心中有一种毫不自私的念头,不愿干涉孩子们的家庭生活。可是老人家确有干涉的权利,如果干涉是不痛快的事情,它却是自然的事情,因为一切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乃是一种忍耐的教育。无论如何,父母在孩子小的时候曾经干涉过他们;我们已经在行为主义者的结论中看见不干涉的逻辑,他们以为孩子都应该和他们的父母隔离起来。如果我们不能容忍自己的父母,不能容忍年纪已老,比较无力自助的父母,不能容忍为我们做那么多事情的父母,那么,我们在家里还能容忍什么别人呢?我们反正须受克己自制的训练,否则连婚姻也会破裂。同时,最优秀的旅馆茶房怎么能够代替亲爱子女的亲身的服侍、忠诚和敬爱呢? 中国人这种亲身服侍年老双亲的观念,完全是基于感激的心情。一个人欠朋友的债务也许是可以计算的,可是欠父母的债务却是无法计算的。中国人在讨论孝道的文章里,时常提起洗尿布的事情,这在一个人自己有子女的时候,是意义深长的。所以,为报答亲恩起见,子女在双亲年老的时候,把最好的东西给他们吃,把他们最喜欢的菜肴摆在他们跟前,岂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儿子服侍双亲的责任是很艰难的,可是把服侍父母和在医院里服侍陌生人来作比较,却是一种亵渎。例如,屠羲时在《养正遗规》的《童子礼》里,曾叙述儿童对长辈应尽之义务; 夏月侍父母,常须挥扇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蚊蝇。冬月则审察衣褥之厚薄,炉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窗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务期父母安乐方已。 十岁以上,侵晨先父母起,梳洗毕,诣父母榻前,问夜来安否。如父母已起,则就房先作揖,后致问,问毕,仍一揖退。昏时,候父母将寝,则拂席整衾以待,已寝,则下帐闭户而后息。 所以,谁在中国不愿做老人家、老父、或老祖父呢?中国的无产阶级作家讥笑这种行为,称之为“封建的”遗留,可是这种风尚确有其可爱的地方,使内地的老绅士依附着它,认为现代的中国是每况愈下了。人人都有变成老人的一天,只要他相当长命,而他一定是希望长命的:这是重要的论点。如果一个人忘掉这种愚蠢的个人主义(认为一个人可以过着抽象的独立生活),那么他必须承认:我们必须调整我们的生活型态,使黄金时代藏在未来的老年里,而不藏在过去的青春和天真的时期里。因为如果我们采取相反的态度,那么,我们便是在不知不觉之中,和无情的时间在赛跑,对未来的东西不断地发生恐惧——不消说,这种比赛是十分无希望的,在这个比赛中,我们结果都要失败。事实上没有一个人能够阻止老年的来临;他只能欺骗自己,硬不承认自己已渐渐衰老。反抗自然既然是没有用处的,一个人还是爽爽快快地让老年来临吧。人生的交响乐应该以一个和平宁静,物质舒适,和精神满足的终曲为结束,不应该以破锣破鼓的砰礴声为结束。六 女人生涯1女人 我最喜欢同女子讲话,她们真有意思,常使我想起拜伦的名句: “男人是奇怪的东西,而更奇怪的是女人。” “What a strange thing is man!and what stranger is woman!” 请不要误会我是女性憎恶者,如尼采与叔本华。我也不同意莎士比亚绅士式的对于女人的至高的概念说:“脆弱,你的名字就是女人。” 我喜欢女人,就如她们平常的模样,用不着神魂颠倒,也用不着满腹辛酸。她们能看一切的矛盾、浅薄、浮华,我很信赖她们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她们的所谓“第六感” (The Sixth Sense),在她们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她们能攫住现实,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我很尊重这个,她们懂得人生,而男人却只知理论。她们了解男人,而男人却永不了解女人。男人一生抽烟、田猎、发明、编曲,女子却能养育儿女,这不是一种可以轻蔑的事。我不相信假定世上单有父亲,也可以看管他的儿女,假定世上没有母亲,一切的婴孩必于三岁以下一齐发疹死尽,即使不死,也必未满十岁而成为扒手。小学生上学也必迟到,大人们办公也未必会照时候。手帕必积几月而不洗,洋伞必时时遗失,公共汽车也不能按时开行。没有婚丧喜庆。尤其一定没有理发店。是的,人生之大事,生老病死,处处都是靠女人去应付安排,而不是男人。种族之延绵,风俗之造成,民族之团结,都是端赖女人。没有女子的世界,必定没有礼俗、宗教,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世上没有天性守礼的男子,也没有天性不守礼的女子。假定没有女人,男人不会居住在漂亮的千篇一律的公寓、弄堂,而必住于三角门窗而有独出心裁的设计之房屋。会在卧室吃饭,在饭厅安眠的,而且最好的外交官也不会知道区别白领带与黑领带之重要。 以上一大篇话,无非用以证明女子之直觉远胜于男人之理论。这一点既明,我们可以进而讨论女子谈话之所以有意思。其实女子之理论谈话,就是她们之一部。在所谓闲谈里,找不到淡然无味的抽象名词,而是真实的人物,都是会爬会蠕动会娶嫁的东西。比方女子在社会中介绍某大学的有机化学教授,必不介绍他为有机化学教授,而为利哈生上校的舅爷。而且上校死时,她正在纽约病院割盲肠炎,从这一点出发,她可向日本外交家的所谓应注意的 “现实”方面发挥——或者哈利生上校曾经常跟她一起在根辛顿花园散步,或是由盲肠炎而使她记起“亲爱的老勃朗医师,跟他的漂亮的长胡子”。无论谈到什么题目,女子是攫住现实的。他知道何者为充满人生意味的事实,何者为无用的空谈。所以任何一个真的女子会喜欢《碧眼儿日记》(Gentlemen Prefer Blondes)中的女子,当她游巴黎,走到Place Vendome的历史上有名的古碑时,俾要背着那块古碑,而仰观历史有名的名字,如Coty与 Castier(香水店的老招牌),凭她的直觉,以Vendome与Coty相比,自会明白Coty是充满人生的意义的,而Ven-dome却不然。同样的,盲肠炎是真的,而有机化学则不是。人生是由生、死、盲肠炎、疹子、香水、生日茶会而结合的。并非由有机化学与无机化学而造成的。自然,世上也有Madame Curie Emma Goldmans与Beatrice Webbs之一类学者,但是我是讲普通的一般女人。让我来举个例: “×是大诗人”,我有一回在火车上与一个女客对谈。“他很能欣赏音乐,他的文字极其优美自然。”我说。 “你是不是说W?他的太太是抽鸦片烟的。” “是的,他自己也不时抽抽。但是我是在讲他的文字。” “她带他抽上的。我想她害了他一生。” “假使你的厨子有了外遇,你便觉得他的点心失了味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