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类-4

让我们再来看另外一个正产生比较严重影响的例子。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制订了一项行动计划,这项计划主要对针对来自弱势群体的报考者提供赞助,正如美国很多顶尖教育机构做的那样。密歇根秋季注册入学的学生中,大约10%的学生属于少数族裔,假如法学院不放松对这群学生的要求——不降低他们入学标准考试的录取分数以及大学毕业的评分,而是和其他学生一样——那么这群学生的比例可能会降到3%以下。而且,如果你将法学院少数族裔和非少数族裔学生的评分进行对比,就会发现白色人种的学生表现更好。这并不奇怪:那些大学毕业评分和测试成绩比其他人优秀的学生,自然会选择同样是较高等级的法学院。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对赞助性行动计划褒贬不一的原因。事实上,对密歇根大学赞助性行动计划的指控已经受到美国最高法院的关注:让那些比同类人逊色的人一起进入精英教育机构,看来有不公平竞争之嫌。但是,多年以前,密歇根大学曾计划对法学院少数族裔学生的毕业去向做近距离的调查:他们的收入如何?他们的职业生涯有什么进展?是否对自己的事业满意?对社会和团体有什么贡献?他们赢得过什么荣誉?他们寻找一切现实生活中能够令人信服的成功案例,寻找的结果令他们大吃一惊。“我知道的我们那些少数族裔学生,他们大部分都干得很不错,”密歇根该项计划负责人之一的理查德·兰柏说,“我们原来预计,调查人数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二都会不如白人学生做得好,尽管他们很多人应该还是成功的。然而调查的结果让我们大吃一惊。我们发现他们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很白人学生一样好,没发现他们之间存在什么明显的差异。”兰柏所说的也是法学院必须正视的唯一选拔法则——那就是从这里毕业的学生在现实世界中的表现如何——少数族裔学生并非不够资格。他们和白人学生一样能够取得成功。为什么?因为即便密歇根大学这些少数族裔的学生在学习资历上不如白人学生优秀,但是法学院培养的学生质量却足够高,他们的智商依旧超过了进入大学所要求的标准,他们足够聪明。如果整个房间的法学院学生都足够聪明,那么知道他们的测试结果就毫无必要。5.让我们进一步展开这种标准划分的观点。如果说智商只和某一方面相关,那么我们先把它搁置一旁,进入到其他方面——一些和智商毫不相关的方面——很多地方都值得关注。就如前面说到的篮球运动一样:如果你够高,那么我们开始关注你的速度、球场上的感觉和灵敏度、控球技术以及投篮技巧。那么,所谓的“其他方面”指的又是什么?好吧,如果要知道你的智商,我会让你看看另外一种测试。看到以下的物体,请写下你能想到的它们的不同用途:   1. 砖块   2.毛毯这种方法叫做“发散测试”和瑞文测验相反,它让你选出和正确答案相类似的所有可能性答案。它需要你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尽可能让自己的思维发散。很显然,这样的发散测试没有唯一正确的答案。测试者希望知道的是你回答的数量和答案的个人特点,该项测试并不是测量分析能力而是截然不同的另一方面——它与创造力息息相关。发散测试和收敛测试一样,都要面临巨大的挑战,如果你不信,就暂时停下手里的一切,现在就开始试试砖块与毛毯的测试吧。例如,下边就是“物体用途”测试的一个答案,这是利亚姆·哈德森从一位名为普尔的学生那里收集到的,这名学生是英国一所顶级中学的学生:(砖块)可用来砸窗越货;砌房子;用在俄式轮盘赌里面,如果你想赌得舒服过瘾(第十步在轮盘上放一块砖,转动几下然后甩出去——没有谁能逃脱);鸭绒被的每个角都系上一块砖头,使得被子铺开在床上;砸断空的可口可乐瓶。(毛毯)可当床用;在密林里面铺开偷情;做帐篷用;点燃的烟火可传递信号;小船、手推车或者是雪橇的篷;毛巾替代品;近视的人作为射击练习的靶子用;可以用它接住从着火的大楼里面跳出来的人。从上面很难找到普尔的答案,也不大清楚他的具体思路。他像是在恶作剧,有点反叛,他的答案也带点色情。他的思路从暴力跳跃到性再到从着火的大楼跳下的人们,再到一些非常实际的问题,例如怎样把羽绒被铺在床上。他给人一种感觉,似乎再给他10分钟,他能够找出另外的20种用途出来。①(①下边是另外一名学生的答案,他的也许比普尔的更好:(砖块):可用来砸窗抢劫;确定井的深度;可用于攻击;做钟摆;练习雕刻;砌墙;用来证明阿基米德定律;抽象雕刻品的一部分;计算正弦、余弦;压舱物;在江湖等地方沉下某个东西;做锤子用;让门保持打开;蹭脚用;铺路的时候当碎石用;用做垫物体的楔子;用做天平的一个砝码;固定摇摆的桌子;纸镇;砌火炉;堵住野兔的洞。)现在,为了便于对比,让我们来看看哈德森研究案例中的另外一个学生,他的名字叫佛罗伦斯。哈德森告诉我们说佛罗伦斯是他们学校的一个天才,拥有很高的智商。(砖块)用于建造物体,做投掷物用。(毛毯)保暖,隔离空气灭火;绑在树上睡觉(类似于吊床);做临时担架。佛罗伦斯具有想象力?他只不过是对砖块和毛毯的普遍特征、功用进行了分类。佛罗伦斯的思路看起来还比不上普尔那样敏捷和富有创造力。也就是说,佛罗伦斯和普尔的区别,关键并不在于佛罗伦斯的智商有多高,这两个男孩的智商都超过了中学生的必要标准。更为重要的事实是,普尔的思路能够从暴力想象跳跃到性到人们从建筑物跳下来,其中没有一环缺失,而佛罗伦斯做不到。现在,你觉得他们两个谁更有才气,谁更可能成就一番伟业,谁更可能获得诺贝尔奖?  这就是为什么那些诺贝尔获奖者既可以来自圣十字大学,也可以来自哈佛大学的另一个原因,因为哈佛大学不会依据这种“砖的用途”来测试成绩,从而挑选自己需要的学生。这也是为什么密歇根法学院里接受赞助性行动计划的毕业生和其他学生没有分别的另外一个原因。同样的道理,能否成为一个成功律师,显然不是智商就能解释清楚的。它需要普尔那样丰富的想象力,需要像比尔·乔伊那样刻苦,需要像诺贝尔奖获得者那样雄心勃勃——密歇根少数族裔学生在收敛性测试里面较低的分数,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其他重要方面也是庸碌无为。6.这便是特曼的错误。他过于执拗地相信他的那些“特曼人”绝对处于智力金字塔的顶峰——他们是1%的佼佼者中挑选出来的1%,但特曼没有意识到这些看起来非同寻常的数据事实上并不能说明什么。这些特曼人长大成人之后,特曼的错误变得更加明显。一些他眼中的少年天才长大之后成为了书籍、学术文章出版人,有些人在商业上也取得了一定成功。有几个人成为了政府官员,两个人成为了高级法院的法官,一个人成为地方法院法官,两个人任职于加利福尼亚立法机关,有一个成为该州政绩优秀的政府官员。然而,他们当中很少有全国知名的人物。看起来他们收入颇丰——但也不是非常地理想。大部分人的生活只能说是平庸无奇,很多人的事业令人惊讶地草草收场,就连特曼都没有精力考虑他们为什么会失败。在他费尽心血挑选的天才当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获得诺贝尔奖。事实上,他的试验团队曾经对两名小学生进行过智力测试,他们是未来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威廉·肖克利和路易斯·阿尔瓦雷茨——但他们都被拒绝了,因为他们的智商不够高。社会学家皮特里姆·索罗金全面批评了特曼的观点,他认为如果特曼只是把具有相同家庭背景的孩子随机挑选出来——正如挑选“特曼人”那样——并且根据智商进行划分,最后的结果必定像他辛苦挑选出的团队所做的那件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一样告终。“这样做并不能扩展一个人想象的空间和天赋的潜质,”索罗金认为,“这样是把一个‘天才团体’整合成了一个‘天才’。”在特曼的《天才基因的研究》一书中,下定论的第四章几乎找不到“天才”的字眼——除了标题之外。“我们看到,”特曼以一种极端失望的笔调写道,“智力和成就并没有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换言之,正像我在本章开始的部分告诉你的一样,我们并不能从克里斯·兰根过人的智商里去真正理解他在世界上取得成功的秘密。是的,他是一个百里难挑一的人,他在16岁的时候就能通读《数学原理》;是的,他说起话来妙语连珠,一句紧接一句,犹如阅兵式上士兵的步调那样明快完美。但这就够了吗?如果我们真想了解他在世上如何发迹,就必须进一步走进他的生活。第四章 天才的烦恼(第二部分)“通过长期谈判,终于答应继续试用罗伯特。”1.克里斯·兰根的母亲出生于旧金山,她和家人相处得并不和睦。她有四个儿子,每个孩子都是不同的父亲生的。克里斯是最大的一个。克里斯出生之前,他的父亲就失踪了:据说把命丢在了墨西哥。他母亲的第二位丈夫被人谋害,她的第三任丈夫死于自杀,她的第四任丈夫是一个失败的新闻记者,名叫杰克·兰根。“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发现谁的童年有我的家庭那样贫困,”克里斯·兰根说道,“我们从来没穿过一双球袜,穿的鞋子也是千疮百空,裤子破旧。我们只有一套衣服,我记得和弟弟洗衣服的时候,只能赤裸裸地跑到浴缸去洗,因为除了这套衣服以外,我们就没什么其他衣服穿了。”杰克·兰根喜欢酗酒,常不回家。为了不让孩子们偷吃,他常常把厨房的食橱锁上,还曾用兔箱把孩子们关起来。杰克·兰根并不是不想找一份工作,但都失败了,他不得不带着家庭远走他乡。在一年夏天,这个家庭来到一个印第安保护区,这里到处都是印第安人的圆锥形帐篷。他们依靠政府提供的花生酱和玉米粉维持生活,他们还在内华达州的维吉尼亚城生活过一段时间。“这里的人们实际上是围着屁股大的一块地方转来转去,”马克回忆说,“整个小镇只有一名司法人员,当这个地狱里的天使来到小镇时,他会蜷伏在自己办公桌后面打盹。我永远记得镇里还有一个酒吧,它的名字叫一桶血酒吧(Bucket of Blood Saloon)。”当孩子们读小学的时候,这个家庭搬到了蒙大纳州的波兹曼。克里斯的一个弟弟被送到一户人家寄养,另一个弟弟则被送进了少年感化院。“我觉得没有哪所学校真的认识到了克里斯托弗是一个了不起的天才,”他的弟弟杰夫说,“毫不夸张,那确实是地狱,这就是波兹曼。和现在不同,我们还在那里的时候,那里只是一个非常小的乡下小镇。我们在那里生活得并不如意,镇里的人们都觉得我们这个家庭就是一群懒鬼。”为了支撑自己和弟弟们的生活,克里斯开始承担生活的重担。在克里斯14岁那一年的一天,杰克·兰根又像以往一样,粗暴地折磨这些孩子。后来,克里斯把父亲打到冰天雪地里。杰克从此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中学毕业之后,克里斯申请到了两所高校的全额奖学金,一所是俄勒冈州的里德学院,另外一所是芝加哥大学。他最终选择了里德学院。“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克里斯回忆说,“这里颠覆了我以前所受的教育。夏天,我曾在蒙大纳的农场务工,我是一个剃着平头的男孩,而我周围的男孩全留着长发,他们都是城里人,很多人来自纽约。这些孩子和我以前见到的类型完全不同,班里没有我插嘴的份。他们都对我非常好奇,没完没了地问这问那。我和其他三个人挤在一间宿舍,其他三个完全是另外一种类型,他们吸毒,把他们的女朋友带进宿舍。我是从来没有吸过毒品,我躲避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跑到图书馆去。”他接着说道:“随后我失去了奖学金,这不是我的过错……为了继续申请奖学金,我的母亲本应该填写一份父母经济状况的说明,但她却忽略了这件事,她已经被生计弄得晕头转向。我在忽然之间接到我没能继续申请到奖学金的通知,所以我跑到学校办公室问这到底是为什么。然后他们就告诉我说,真遗憾,没人把你父母经济状况的说明送到我们这来,我们已经分配了所有的奖学资金,所有的资金都用完了,所以非常抱歉,你可能已经无法在这里申请到奖学金了。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他们对一切都毫不在意,他们只会对学生放狗屁。这里没有学生咨询服务,没有好的导师,什么都没有。”在期末考试之前,克里斯离开了里德学院。第一学期,他的成绩被评为A等,到了第二个学期,他的成绩已经成为了F等,他回到了波兹曼。在之后一年半的时间里,他在建筑工地上干过,也做过森林消防员,随后他进入了蒙大纳州立大学。“我在那里学数学和物理学,”他回忆说,“冬天,我住到了比切·希尔(Beach Hill),这里离小镇有13英里多的距离。恰好我汽车的动力装置有故障,那年夏天我来到这里以前,我的几个弟弟常驾驶这辆车,他们在附近的铁路线上班,经常沿着铁路开车。我没有钱修车,所以我先后找到学院院长和我的指导老师,告诉他们说我遇到了麻烦。我汽车的动力装置出现故障,很难按照他们规定的时间,在早上7点半和8点半上课。如果因为汽车的问题,调整我上课的时间,让我上下午的课,我将非常感激他们。我的邻居是一个农场的工人,他可以在上午11点顺便带我到学校。我的指导老师很像一个牛仔,他留着大八字胡,穿着斜纹软呢外套。他对我说,好了,孩子,看了你在里德学院的生活版本之后,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像其他人一样,要为学习做出一定的牺牲。我的请求被驳回来了。所以我就去找院长,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他说话的节奏变得急促。虽然说到的事情已经过去了30多年,但一想到这些往事就让他生气:“这时候我意识到,在蒙大纳的这个深秋,为了返回校园,我必须拼命挣钱。我每天都必须搭顺风车到镇上,做过去我曾做过的一切事情。这都是为了回到学校学习,而他们并不想为我提供一些便利。这真是疯了!这时候我终于想通了,心想即使没有接受高等教育,我同样可以做很多事情。即使离开后我真是做不成任何事,我也不相信以后自己再也不能接受高等教育了。所以我就离开了学院,事情就是这样简单。”克里斯·兰根在里德学院和蒙大纳州立大学的经历是他人生的拐点。还在孩童时期,他就梦想自己成为一名大学教师。他本应该成为一名博士:大学的制度很适合像他这样智力超群,充满好奇心的人——通常情况下都是如此。“如果他融入了大学的环境,我相信他能够成功,我坚信这一点,”他的弟弟马克说,“我想他需要设法获得一个好的机会。当他离开那里的时候,我事先毫不知情。”没有任何学位,兰根就开始了艰苦的历程。他在建筑工地干过;他曾在长岛的捕蛤船上度过了寒冷的严冬;他当过工厂工人,也当过政府底层公务员,最后在长岛的一家酒吧当保安,这是他成年之后最主要的一份工作。整段时间,他都在深入阅读哲学、数学和物理学著作,此时,他草草完成了自己的论文,构建了CTMU(大学认知的理论模型,Cognitive Theoretic Model of the University)理论。但由于没有大学的支持,他的论文从来没有在一家学术杂志上发表,真是令人沮丧。“我是一个才在大学待了一年半的家伙,”他无奈地耸了耸肩,说道,“一般情况下,编辑会注意到这篇论文,然后他会把它送给论文评审委员会的人,评审委员会的人应该尽量了解我的来历。但他们没有这么做,他们也许会说,这家伙只读了一年半的大学,他又怎么可能知道他所说的这一切呢?”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问兰根,假如哈佛大学给他留了一个职位——假设而已——他是否愿意接受这份挑战。“确实,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他回答说,“担任哈佛大学的全职教授,我想我是完全够格的。如果真能那样,我提出的想法就有了一定的砝码,我也能够很好地利用这个身份,和哈佛的这层关系也能够提升我的思想。哈佛这样的机构是能使得一个人的智慧喷发出能量的最大源泉,假如我能站在这样一个地方,就是空气中的一丁点儿波动,我也能够感受到。”在忽然之间,我们感觉他的生活是那样孤独寂寞。我们面前的他,是一个求知若渴的男人,但他成年之后的生活却总是生活在智力的孤岛上。“虽然只有一年半的大学时光,但我依旧感觉到了一种智慧的力量,”他说道,语句间充满了渴望,“人的思想无处不在,这一直激励着我前进。”“另一方面,”他继续说,“哈佛基本上成为了一家声名显赫的公司,完全依靠利益驱动,这是它做事情的动机。它拥有数十亿美元的捐赠,对经营哈佛的人来说,探求真理和追求知识并非必要。他们想成为大腕,如果你想从他们手中领取薪水,那还得看你想怎样做,看你的想法是否正确,否则,他们会说你可以做自己的事情,但必须到别人那里领取薪水。如果你想去那儿,经验告诉他们,你必须让他们相信,你是不会随意跨出这条底线的。”2.克里斯·兰根的故事说明了什么?和那些悲伤的往事一样,他述说的一切令人伤感,但又令人觉得惊异。他的母亲忘记了填写他的经济资助表,结果——正如已经回顾的——他没能申请到奖学金。为了回避严寒,他希望把早上的课调整到下午——这并不为过,很多学生都这样做过。为什么里德学院和蒙大纳州立大学的老师们对学生的窘境却视而不见?在老师的心中,像兰根这样聪明的学生应该非常受欢迎;但在兰根的眼中,里德学院和蒙大纳州立大学仿佛成为了一个结构庞大、体制僵硬的官僚机构,按理来说,像里德学院这种比较小的文理学院,往往不可能成为死板的官僚机构。为帮助学生在学校的生活而提供资助,也一直是教师们在做的事情。即便说到哈佛大学,看起来兰根也没有了解他所谈机构的文化和特点。“如果你想从他们手中领取薪水,那还得看你想怎样做,看你的想法是否正确,否则,他们会说你可以做自己的事情,但必须到别人那里领取薪水。”什么意思?大学的教授们愿意接受比其他私人企业更低的工资,他们选择教师生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学能给他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有什么就说什么的自由。兰根对哈佛的观点显然有些落伍。当兰根向我谈起他的生活经历时,我不由得想起物理学家罗伯特·奥本海默的一生。奥本海默是美国二战期间发展核武器的著名带头人。据说孩童时期的奥本海默也像克里斯·兰根一样拥有过人的智商,他的父母认为他是一个天才,他的一个老师回忆“他能够极其透彻地理解各种思想”。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就开始做各种实验;到了五年级,他开始学习物理学和化学。9岁那年,他对堂兄妹们说:“你们用拉丁文问我一个问题,我就能用希腊语回答你们。”奥本海默先是进入哈佛大学,然后又到剑桥大学攻读物理学博士学位。这时的奥本海默却变得越来越沮丧,虽然他一生都在和挫折做斗争。他的天赋本来在理论物理方面,但他的导师,一个叫帕特里克·布莱克特(1948年获得诺贝尔奖)的人,却让他做一些烦琐的物理实验,这是他最憎恨的。他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最后他做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这天,他趁着没人注意,从实验室带出了一些化学药剂,图谋毒死他的导师。幸运的是,布莱克特发现事情异常。学校获悉这件事情,把奥本海默叫到了办公室。然而,随后发生的一切却像这个罪行一样让人难以致信。下面是凯·博德和马丁·舍温写的奥本海默传记《美国的普罗米修斯》一书对该事件的描述:“经过漫长的谈判,最终同意罗伯特留校察看,并且让伦敦哈里街最有名的精神病专家对他进行鉴定。”留校察看?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两个才华横溢的年轻学子,他们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他们的大学生涯都陷入了绝境。兰根的母亲错过了为他申请经济资助的最后期限;奥本海默图谋毒死他的导师。如果要继续大学生涯,他们就必须向学校解释自己的所作所为。最终的结果呢?兰根的奖学金化为了泡影,而奥本海默被送到了精神病专家那里。奥本海默和兰根也许都是天才,但是在很多方面,他们之间却存在着天壤之别。20年后,奥本海默被指定为曼哈顿计划的科学带头人,这也许是这种区别最为典型的例子。负责曼哈顿计划的是莱斯利·格罗夫斯(Leslie Groves)将军,他寻遍了美国,希望找到一位合适的人选领导原子弹研究。选择奥本海默,确实是大胆的尝试。当时奥本海默38岁,比格罗夫斯手下的很多人都要年轻;奥本海默是一个理论学家,而这是一项需要实验人员和工程师的工作;奥本海默的政治关系足以让人敬而远之:他很多形形色色的朋友都是共产主义者;更令人惊讶的是,他没有一丁点的管理经验。“他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家伙,”奥本海默的一个朋友后来说,“他穿着一双已经磨破的鞋子,戴着一顶怪异的帽子,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对设备一窍不通。”伯克利的一位科学家说得更是切中要害:“他甚至不知道怎样推动一个汉堡包摊子。”哦,这里顺便补充一下,在大学时候,他还试图谋杀自己的导师。但现在他迎来了一个新起点,他正在努力做一件——毫不夸张地说——一件20世纪最为重要的工作。结果如何?同样的事情曾经发生在20多年前的剑桥:他让世人见识了他的做事风格。再看看博德和舍温为他写的传记:“奥本海默知道曼哈顿计划由格罗夫斯把关,因此他开始竭尽所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华。这确实是一件不可抗拒的工作。”格罗夫斯也深有感触,“‘他是一个天才,’格罗夫斯后来对一位记者说,‘一个真正的天才’”。格罗夫斯是一位从麻省理工大学毕业的工程师,奥本海默的远见卓识得到了格罗夫斯的青睐。博德和舍温继续写道:“奥本海默认为原子弹的设计必须在多个学科中找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他是格罗夫斯发现的第一个(在众多的候选者中)提出这种观点的科学家……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奥本海默提出建立一个中心实验室,(格罗夫斯)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就认可了他的观点。正如他后来证实的那样,‘一开始,我们就必须考虑化学、冶金学、工程学和军火等方面的问题,但很多问题依旧难以预料。’”那么,如果把兰根换成奥本海默,奥本海默是否也可能失去里德学院的奖学金?他是否也无法劝说他的老师把早上的课程调到下午?当然不会。这并不是他比兰根聪明,而是因为他有另外一种悟性,这种悟性能让他从世人手里如愿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给每个人都讲微积分的初步知识,”兰根说到他在蒙大纳州立大学的经历,“我就遇到过一个讲微积分初步的家伙,他讲课不仅啰唆而且枯燥无味。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用这样的方法讲课,所以我就向他提出疑问,我甚至跟着追到了他的办公室,我问他,‘你为什么这样教呢?为什么你认为这种处理方法会和微积分相关?’这个家伙,这个瘦长的家伙,他的两个衣袖都被汗水浸湿了。他转过头来,看着我说,‘你知道,有些方面是你必须要承认的,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数学家那样的智商。’”这就是一个教授和一个天才,从始至终,这个天才希望表达的,无非是自己对数学的热爱,但是他却未能如愿。事实上——这是整个故事最令人伤心的一部分——他也希望和微积分教授说清楚一切,但却始终没能在微积分教授面前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这位教授绝不可能意识到克里斯·兰根在数学方面的才华。3.  为自己的谋杀判决辩护,或者劝说老师把自己早上的课程调到下午,这些特别的技巧,心理学家罗伯特·斯腾伯格称之为“实用智商”。在斯腾伯格看来,“为了达到最佳效果,知道自己应该在什么时候,应该怎样和他人说出自己应该说的话”,是实用智商的一个方面。这更像是一个程序上的概念:它指的是你应该怎样去做一件事情,和你是否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或者能否提供这种行为的合理解释并无必然联系。它的本质是实践性的:它不是解释自我的能力,它是一种让你正确认识自身处境,并且达到自己目的的能力。并且,更为关键的是,它是一种有别于IQ测试中,一个人的分析能力之外的智商。在运用这个术语的时候,一个人的一般智商和实用智商常常是“两两不相交”的:一种智商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另一种智商就必定存在。你也许拥有很高的分析推理智商,但实用智商却可能比较低;或者你拥有高的实用智商,但分析推理智商却偏低;或者——就像罗伯特·奥本海默这样的幸运儿一样——你两个方面的智商都很高。  那么,实用智商的各个方面又从哪来?我们认为分析推理智商的来源,在某种程度上,基本上是由你的基因决定的。克里斯·兰根才6个月大就开始说话,3岁的时候自己就学会了阅读,他是天生的聪明人。在一定程度上,先天能力可以用IQ来测量。①(①很多研究都认为一个人的IQ遗传的可能性大约为50%。)但是社会悟性是一种知识,它是一系列需要学习的技巧,它应该来自于某处,比如我们生活的家庭就是一个影响我们的处世态度和社会技巧的地方。  也许,马里兰大学的社会学家安妮特·拉里奥的研究给我们带来了最好的解释。多年以前,拉里奥针对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做了一项令人深思的研究。她分别对黑人家庭、白人家庭的孩子进行对比分类,最终选择了12个家庭的孩子,其中即有来自富裕家庭的孩子,也有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拉里奥和她的同事对每个家庭进行了不少于20次的考察,每次考察的时间都持续好几个小时。拉里奥让那些孩子把她和她的助手看成是“宠物狗”,她们跟着孩子到教堂、足球场、诊所,她们一只手拿着录音带,一只手拿着笔记本。  也许你会认为,如果换成你在12个家庭待较长的一段时间,你应该会接触到12种不同的教育孩子的方法:他们的父母也许很严厉,也许比较宽松,也许比较喜欢指指点点,也许比较开明,各种类型不胜枚举。然而,拉里奥的发现却与你的预想大相径庭。她们发现可以根据社会阶层明确地分成两种培养“哲学体系”,富有家庭有一套养育孩子的体系,贫困家庭也有另一套养育孩子的体系。  富有家庭的父母普遍干涉孩子的自由时间,让孩子参加各式各样的活动,他们没完没了地为孩子打听老师、教练、队友的情况。拉里奥曾跟随过一个富有家庭的孩子,这个孩子一个夏天就参加了一支棒球队、两支足球队、一支游泳队和一支篮球队,此外,他还参加了一支管弦乐队,并且学习弹钢琴。  这些紧凑的活动安排,对贫困家庭的孩子来说完全是不可能的。他们的游戏不是一周两次的足球培训,而是与自己的兄弟姐妹或者是邻居的小孩在外面一块玩耍。孩子们和他们的父母都认为,孩子们做的一切都不属于成年人的世界,两者之间没有什么显著的联系。一个来自劳动阶层的女孩——卡蒂·布琳德尔——放学之后就到唱诗班唱歌,但她是自愿加入并且自己选择步行到唱诗班练习。拉里奥写道:    与中产阶层的母亲们不同的是,布琳德尔夫人并没有因为女儿喜欢唱歌的爱好就想尽一切办法进一步培养她的兴趣,进一步挖掘女儿表现出来的禀赋。布琳德尔夫人并没有特别在意卡蒂对戏剧表演的兴趣,也没有因为自己没能力培养她在这方面的才华而懊恼。相反,她认为卡蒂的才能和兴趣只是她的个性而已——一个不唱歌不表演的“卡蒂”就不是真正的卡蒂了。她觉得女儿只是在向别人展示一个“聪明伶俐”的自己,这只是卡蒂“吸引别人注意”的一种方法。    中产阶层的父母喜欢对孩子刨根究底,每一件事都要问清楚来龙去脉。他们不仅仅喜欢自己发号施令,也希望他们的孩子能够拿出自己的威信,敢和父母顶嘴,能和别人谈判,能质疑成年人。一旦他们的孩子在学校的境况不如意,富有阶层的父母就会到学校责问孩子的老师,他们觉得自己需要为孩子争取权益。拉里奥跟踪过一个孩子,因为没达到学校特长班的招生资格,她的母亲于是请求学校,为她专门再次组织了一个私人测试,最终她的女儿进入了特长班。贫困家庭的父母则相反,他们常会向一些权威人士让步,他们总是显得服服帖帖,不能勇敢地站出来。拉里奥曾描述其中一位低收入阶层的父母:    例如,在一次家长会上,麦卡利斯特夫人(她的学历为高中)看起来就收敛了许多,一点都不像她在家时那样热情,那样喜欢交流,在这里,她的这些性格都掩盖起来了。她弓着背坐在椅子上,始终扣紧着夹克的拉链,她显得很平静。当孩子的老师说到哈罗德没有上交家庭作业的时候,麦卡利斯特夫人目瞪口呆,她非常惊讶,但是她说的只有这么一句:“他在家做了作业。”她既没有追问老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也没想过要多为哈罗德辩解什么。在她眼里,教师完全能够教育好她的儿子,那是教师们的工作,而不是她的。拉里奥把中产阶层父母的教育方式称为“协同培养”,其目的是积极地“培养并评估一个孩子的才能、观念和技能”。相反,穷人们遵循的是“自然成长”的策略,他们虽然认为自己的责任是照看孩子,但是应该让孩子自由自在地发育成长。拉里奥强调,这两种培养方法不能说哪种更好。在拉里奥看来,穷人的孩子善于动手,不喜欢发牢骚,能够更有创意地支配自己的时间,拥有极强的独立自主观念。但是在实践层面上,协同培养的优势更明显些。有着紧密活动安排的中产阶层家庭的小孩总在不断变更着自己的经历,她能学会团队协作,她也知道怎样处理一些高层事件。她知道怎样投成年人所好,在需要的时候,她知道该如何甜言蜜语地说服成年人。在拉里奥的眼里,中产阶层家庭的孩子开始领会到了“权利”的意义。当然,这个词汇在当时有一定负面意义。但拉里奥认为这个词汇最能够说明这种现象:“他们的行为似乎表明他们拥有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他们也拥有灵活应对各种制度安排的权利。他们看来比较满足这些安排;他们要求分享到更多的信息并且希望赢得别人的关注……通过灵活应对制度安排来满足自己的爱好,是这些中产阶层孩子的一般惯例。”他们知道这个道理,“即便是小学四年级的中产阶层家庭的小孩,他们都知道利用自己的权益去为自己争取更大的优势。为了让程序安排符合自己的期望,他们会向教师和医生提出一些特别的要求。”相反,劳动阶层或者穷困家庭的小孩“给人的感觉是比较冷淡、缺乏信任和拘谨的”。他们不知道怎样找到自己的路,或者说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不知道该怎样“定制自我”——这里引用拉里奥这个再恰当不过的术语,无论他们是处于何种环境都是如此。有一个对话场面,那是拉里奥跟着一个叫亚历克斯·威廉斯的9岁孩子,还有孩子的母亲克里斯蒂娜一块去见医生时的谈话。威廉斯的家庭是一个富有的专业人员的家庭。“亚历克斯,你应该想想自己该问医生一些什么问题,”在开车去见医生的路上,克里斯蒂娜说,“你想到什么就问什么。别害羞,你可以问任何问题。”亚历克斯思考了几分钟,然后说,“在我抹了除臭剂的手臂上有一些肿块。”克里斯蒂娜:“真的?是最近抹了除臭剂以后吗?”亚历克斯:“是的。”克里斯蒂娜:“哦,那真该问问医生。”拉里奥写道,亚历克斯的母亲“教育他有资格畅所欲言”——即便即将见到的是一位长辈和权威人士,他也完全应该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见到了医生,一个很有亲和力的40开外的人。医生告诉亚历克斯,他在身高百分比中排95,随后亚历克斯打断了他的话:亚历克斯:排95是什么意思?医生:意思是在100个小孩里面,你比95个小孩都要高,哦,你现在是10岁。亚历克斯:我不是10岁。医生:是吗,他们在图表上写的你是10岁。你是——9岁10个月。他们——他们通常把最接近的年龄填在图表上。看看,亚历克斯这样轻易就打断了医生的话——“我不是10岁。”这是一种权利:他的母亲允许他一时无礼,因为她希望儿子学会在权威人士面前表达自己的立场。医生转而问亚历克斯:好了,我们现在进入最主要的环节。在我检查你的身体以前,你还有什么问题需要问吗?亚历克斯:嗯……有一个。我的手臂上有一些肿块,就在这儿(指着手臂下)。医生:在下边?亚历克斯:是的。医生:好的,我进一步检查之后再处理一下。我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看应该怎样治。觉得痛或者觉得痒吗?亚历克斯:不痛也不痒,只是有这样的肿块。医生:没事,我会给你治好的。这样的互动似乎不应该发生在低年级的小孩身上,拉里奥说,他们应该很安静很顺从,眼睛不敢直视他人。但亚历克斯却掌控了局面,“此前他就想好了要问什么,他吸引了医生的全部注意力,让医生把焦点都集中在他准备好的问题上。”拉里奥写道。利用这种方式,他成功地把原来倾向成年人的权利逐步向自己身上倾斜。整个过程,亚历克斯都很得体,权利的转移很平稳,仿佛他是一个特别能引起成年人注意并且得到他们赏识的人。这是协同培养体系一种特有的重要体现。在做身体检查的时候,亚历克斯没有过分显摆自己,他的行为方式非常类似他的父母——他追问、磋商、以放松的心情开着玩笑。了解这种掌控局面的特殊能力来自哪里是很重要的。这不是来自基因,亚历克斯·威廉斯的眼睛颜色也许从他父母或者祖父母那里遗传下来,但和权威人士的交流技巧却不可能从他们那里遗传而来。这也不是因为种族的原因:这不是黑色人种或者白色人种的专利,亚历克斯·威廉斯是黑人而卡蒂·布琳德尔是白人。这是因为文化优势。亚历克斯之所以有这些技能,是因为在他年轻的生命中,他的父亲和母亲——以富有教养家庭的一贯作风——颇费心机地把自己身上曾受过的教育方法用在孩子身上,向他展示游戏的规则,不断提醒他、刺激他、激励他,即便是驾车去看医生的路上,也没忘记来一场逼真的小预演。拉里奥认为,我们所说的阶层优势事实上包含很多方面。亚历克斯·威廉斯的境遇好于卡蒂·布琳德尔,是因为他生活在富有的家庭,因为他在一所较好的学校念书,另一个原因——并且这可能是最为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接受到了权利观念的教育,这种意识是一个人在现代社会取得成功必不可少的因素。4.这就是奥本海默拥有但克里斯·兰根缺乏的优势。奥本海默是一位艺术家和一位成功的外衣制造商的儿子,他自小生长在邻近曼哈顿的一个最富有的地区。孩童时候的奥本海默完全属于协同培养。一到周末,便有专人驾驶帕克汽车把奥本海默送到郊区;夏天,他会到欧洲探望他的祖父。他进入了位于中央公园西部路的道德文化学校,这也许是美国最进步的学校,正如奥本海默的传记里面说的,这里的学生“被不断灌输自己是为改善世界而生的观念”。当奥本海默的数学老师终于厌倦了奥本海默的纠缠时,她就让奥本海默自己去琢磨问题。还在孩童时期,奥本海默就非常喜好收集岩石。12岁那年,他尝试和当地的地质学家通信,讨论在中央公园看到的那些岩石的构成。这给地质学家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邀请奥本海默到纽约矿物学俱乐部发表演说。根据舍温和博德的记录,奥本海默的父母对他们儿子这个业余爱好的反应完全可以写入协同培养经典教材的案例:由于担心自己的听众都是一些成年人,罗伯特请求他的父母去解释一下,毕竟自己只是一个12岁的孩子。有趣的是,朱利叶斯鼓励他的儿子接受这份荣耀。演讲的那个晚上,罗伯特在父母的陪同下出现在俱乐部,他的父母骄傲地向人们介绍自己的儿子:J·罗伯特·奥本海默。当他走上演讲台的时候,台下那些惊呆了的地质学者和岩石收集爱好者们都不禁笑了起来:在他的脚底下放了一个木箱,这样台下的听众们才能更清楚地看到他,而不是只能透过演讲台看到他细长又蓬乱的黑头发。虽然略微有点害羞、有点笨拙,但罗伯特还是坚持念完了准备好的演讲稿,在场的听众给了他热烈的掌声。在奥本海默辉煌的一生中,他应对挑战的能力是不是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假如你是一个商人的儿子,你的父亲用商业世界的规则启发你,那么你很容易就能明白,为了应对紧张的场合,你最应该做的是什么;假如你是一个曾在道德文化学校念书的学生,那么你就不会害怕剑桥的老师列出的一系列对你不利的证词;假如你曾在哈佛大学学习物理学,那么你就知道该怎样和一位曾在麻省理工研究工程学的将军交谈。与他相反,克里斯却生活在缺少友爱的波兹曼,生活在一个被暴怒的、酗酒的继父支配的家庭。“兰根(杰克·兰根)对我们都是这样,”马克说,“我们一直非常愤恨那些所谓的权威。”这就是兰根从小受到的教育:不相信权威和喜欢独来独往。他的父母不能在看病的路上告诉他应该准备什么问题问医生,他没有这样的父母;他的父母也不会告诉他应该怎样说服那些权威人士,怎样和他们磋商。他不理解权利的概念。这看起来没什么了不起,但这却是他逃离波兹曼后,能否自由行走于世界的最大障碍。“我也得不到一丁点的经济资助,”马克继续说道,“我们对这方面一无所知,对那些程序,我们可以说得上是白痴。怎样申请,表格、支票薄是怎么回事,这些都不属于我们的世界。”“如果克里斯托弗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或者他的父亲是一个在行业内很有实力的医生,我敢说他17岁就获得博士学位,就像你经常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些男孩一样,”他的弟弟杰夫说。这就是能对你起决定性作用的文化。克里斯面临的问题就是他总觉得老师的讲课很无聊,以至于无法安心坐下来听课。如果他的才智被人赏识,或者他来自那种富有教养的家庭,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让他意识到很多事情其实并非那么无聊。5.当那些特曼人长大成人之后,特曼收集到了其中730个人的记录,他把这些人分成三个组。较为突出的150个人(占全部的20%)被分进了A组。他们都可以说得上是真正的成功者,他们是各行各业的名角——有律师、医生、工程师和学者。A组中,90%的人都从大学顺利毕业,其中又有98%的人拥有研究生学历。有60%的人被划入了B组,他们的表现算是“令人满意”。表现最差的150个人划入了C组,特曼觉得这一群人拥有过人的智商,却没创造多少与智商相配的价值。他们有邮局的工人和做苦力活的记账员,还包括一些成天躺在家里的睡椅上无所事事的人。C组中,三分之一的人曾有大学辍学的经历,四分之一的人只有高中学历。C组中的150个人——其中不管是谁,在他的生命中,都曾被人们称为天才——最终却只有8个人真正说得上拥有研究生学历。是什么造成A组和C组如此大的区别?特曼找了一切能想到的原因试图解答这个疑问。他调查了他们的身体和精神的健康状况,他们的“男子气或女子气量记录”,他们的业余爱好和职业兴趣;他将他们开始走路和说话的年龄进行比较,将他们在小学和中学时期的IQ精确值也进行对照。然而,他最终却忽略了一个因素:家庭背景。A组中的人绝大部分来自中产阶层或者上层家庭,他们的家里摆满了书籍。A组中,有一半人的父亲拥有本科以上的学历,在当时,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少之又少。相反,C组中的家庭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几乎三分之一的人,他们的父母在八年级之前就辍学了。特曼曾经让他手下的工作人员深入访问A组和C组的特曼人,评定这些人的性格和行为方式。他们所发现的和你预想的没多大出入。只要你让那些生活在协同培养环境中的孩子与生活在自然成长氛围中的孩子进行对比,就会发现A组的孩子被认为更加机警、镇定、富有魅力、穿着得体。事实上,如果你在两个不同人种之间进行比较,你也会得到类似的结论,而且不同人种在以上四个维度都会得到不同的评价。当然,你不是在不同人种之间进行对比。你看到的差别,只不过是因为有的家庭教育他们的孩子必须向世人展现自己最好的风貌,而有的家庭却忽视这一点。最后,特曼失望透顶。别忘了,C组特曼人的天资曾是那样聪慧。假如在他们还是五六岁的时候,你遇见了他们,你一定会被他们的好奇心、敏捷的思维和焕发的才华所折服。他们确实卓尔不群。但是特曼研究的最终结果,却明白无误地表明,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来自底层社会或者贫困家庭的天才少年能够闻名遐迩。那么,C组的特曼人在哪个方面存在缺陷?这个答案并不需要千辛万苦地寻找,这不是因为他们的DNA编码或者是大脑神经网络有什么不同。他们缺少的是一种环境:这种环境能帮他们养成面对世界的正确态度——如果我们知道这些天才需要它,我们就应该为他们创造这样的环境。C组的特曼人是被浪费的天才,事实上他们不应该沦落到这一步。6.如今,克里斯·兰根生活在密苏里州乡下的一个养马农场。多年以前,他在结婚之后便搬到了这里。虽然已经50多岁,但他看起来却显得年轻很多,他拥有后卫球员那样的体形,他宽厚胸膛上的筋肉非常强健。他的头发从额头一根根地梳到脑后,他留着灰色的胡须,戴着太阳镜,显得很优雅。透过他的眼睛,你可以看到他眼睛后面隐藏的智慧。“我典型的生活,就是起床之后弄一点咖啡。然后走到里间坐在电脑前面开始工作,无论怎样我都会工作到晚上,”他不久之前告诉我,“我发现如果我在上床之前想到一个问题,我只需要在入睡的时候把精力集中在这个问题上,每一次我都能在第二天早上找出答案。有时我能梦到答案,并且能够记住答案;有时我只能感觉到答案在哪,我开始把想法输入电脑,答案很快就能在电脑页面上显示出来。”他正好阅读了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作品,他有一大堆的书需要研究。他一直都是从图书馆借书来读。“我一直认为一个人越是接近事物的本质,他就越是生活得更好,”他说。兰根看起来很满足。他有农场的动物需要伺候,有书需要读,有妻子让他去爱。这是比做大人物更加惬意的生活。“我不认为外面有什么人会比我聪明,”他继续说道,“我从来没遇到一个比得上我的人,也没听说有什么人居然比我拥有更强的理解能力。我从没见过,我想我也不会见到。我想我能够接受挑战——如果有人向我提出挑战——‘哦,我想我肯定比你聪明’。我乐于看到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想我能战胜他们。”他说的话听起来有些张狂,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刚好相反——他的论调倒像是自我辩解。他几十年都在为自己的一套说辞努力工作——但是他所做的一切几乎没有只言片语出版过,即便有一些物理学家、哲学家或者是数学家能够正确判断它的价值,但他们都没有读到过它。而他,是一个目前依旧影响着世界的人,一个拥有独一无二的智商的人,但他从来没有在一所名校主持过学术研讨会。他现在生活在密苏里州北部一个随时可能倒塌的简陋养马农场,他喜欢穿着牛仔裤、短T恤靠在门廊后面坐着。他知道自己看起来是一副什么模样:这与天才克里斯·兰根的形象格格不入。“我从来不想费尽周折地跟主流出版商纠缠,”他承认,“不断寻找、咨询出版商,希望能找到一个代理,这种事情就需要这样做。但我没有,我对这些事情毫无兴趣。”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失败。他每一次思考出来的结论最终都遭遇挫折。他知道自己应该更好地和社会沟通,但是他不知道该怎样做。我的天,他甚至还不知道该怎样和自己的微积分老师交谈。智慧是一码事,精通世故又是一码事,较低的智力却可能精通世故。成就事情少不了智商之外的其他能力,但克里斯·兰根缺少这方面的能力。这不是借口,这是事实。他注定是一个人孤独行走,没有人愿意这样孤独地走下去——无论是摇滚歌星、职业运动员、软件领域的亿万富翁,还是其他天才。第五章 乔·弗洛姆的三节课“玛丽会收25美分。”1.乔·弗洛姆(Joe Flom)是世达律师事务所(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 LLP)最后一位尚健在的“指定合伙人”。他在曼哈顿康泰纳仕塔楼最顶层的一角拥有一间办公室。他身材矮小,稍微有些发福。他的脑袋比较大,一双大耳朵显得挺长,他细长的蓝眼睛隐藏在一副特大号的太阳镜后面。与壮年时期相比,他已经算是苗条了不少,那时候他的体重严重超标,走起路来有些摇摇摆摆。他思考的时候常显得心不在焉,说话的时候总喜欢喃喃自语。只要他一走进世达律师事务所的大厅,里面立即会变得安静起来。弗洛姆自小生活在布鲁克林市区公园附近一个令人沮丧的地区,他的父母是来自东欧的犹太移民。他的父亲伊萨多,是外衣制造业一个协会的组织者,后来他专门缝制女装的披肩;他母亲的工作属于计件工作——在家里为别人的衣服缝制饰品。他们穷困潦倒。在他的记忆中,几乎每一年他们都要搬一次家,因为那时候的租税制度规定,房东必须免去新租户一个月的房租,正因为这样,他们搬一次家,就可以节省一部分费用。读完初中,弗洛姆通过了汤森哈理斯公立高中的入学考试,这是位于曼哈顿列克星敦大道的一所著名高中。在这所高中短短的40年中,培养出了三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六位普利策奖获得者、一位最高法院法官。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发明者乔治·格什温(George Gershwin)和乔纳斯·索尔克(Jonas Salk)也来自这所高中。弗洛姆来到这里,他的母亲每天早上都会给他一角硬币吃早餐——在勒迪克吃三个油炸圈饼、喝杯橙汁或者咖啡。放学之后,他就到外衣制作区推手推车。他在上曼哈顿地区的城市学院读了两年夜校——为了维持生计,他白天一直在工作——随后他报名参军,在服役期间,他申请了哈佛大学法学院。“从6岁开始,我就希望自己能进入法律界,”弗洛姆说,但他没能在学院获得学位,哈佛大学遗弃了他。“为什么?我给他们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们为什么我只适合去切面包,”他解释说,一如他言简意赅的言谈风格。在20世纪40年代,正在哈佛大学读书的弗洛姆从来没有做过笔记。“我们无一例外都要经历枯燥无味的一年,我们必须呆在教室认真做笔记,根据笔记写一个纲要,然后再把要点整理出来,最后写在一张放在最上面的薄光泽纸上,”弗洛姆的同班同学查尔斯·哈尔说,“我们循规蹈矩地学习那些案例,但这对乔不适合。他几乎从来不记笔记。他拥有一种潜质,能‘像律师一样思考’,而我们在这方面却总是差强人意,他拥有过人的判断能力。”弗洛姆曾是《法律评论》(Law Review)的编辑——这是赋予班级最拔尖学生的一项荣誉。第二年的圣诞假期属于弗洛姆的“应聘季节”,他来到纽约参加一些大律师事务所的面试。“我还是一个难看、笨拙、一身肥肉的男孩。我觉得非常郁闷,”弗洛姆回忆说,“到了应聘季节快结束的时候,我们班有两个人依旧没找到工作,我是这两个人中的一个。有一天,我听我的老师介绍说有些家伙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于是我就去拜访他们,在交谈的整个过程中,他们给我强调到一家还没有一个顾客的公司干活的风险。他们越是这样说,我越是喜欢上了他们。所以我说,即使是地狱,我也应该试一试。他们每一年只有3 600美元的收入,这是最初的薪水来源。”起初,经营这个律师事务所的只有马歇尔·斯克登(Marshall Skadden)和莱斯利·阿尔普斯(Leslie Arps)——此前他们希望成为华尔街一家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但被拒绝了——另外一个合伙人,就是在泛美航空工作的约翰·斯莱特(John Slate)。弗洛姆成为了他们的合伙人,他们在华尔街雷曼兄弟大楼的最上一层拥有几间办公室。“你知道我们的法律业务开始怎么做吗?”弗洛姆笑着说,“但不管怎样,最终一切都还是送上门来了。”1954年,弗洛姆成为了世达律师事务所的任事股东,这时,事务所开始飞速发展。事务所拥有了100名律师,很快这个数字就变成了200。当事务所的律师达到300个的时候,弗洛姆的一个合伙人——莫里斯·克莱默——找到他,对他说自己觉得心虚,因为很多律师都是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年轻学生。世达已经够大了,克莱默说,很难想象再扩大规模和增加雇佣人员的事务所是什么样子。弗洛姆告诉他:“啊哈,我们的计划是达到1 000名员工。”弗洛姆从来就不缺乏野心。现在的世达律师事务所已经拥有了2 000多名员工,23间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办公室,事务所每年的收入已经超过了10亿美元,它成为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他的办公室,挂着他和乔治·布什、比尔·克林顿合影的照片,他现在住在曼哈顿上东城区一栋豪华住宅的休闲公寓里。在过去的30年中,如果你接管了一家福布斯500强的公司或者接管的是另外一家公司,或者你注定要成为大亨,那么,约瑟夫·弗洛姆就应该是你的律师,而世达就应该是你选择的律师事务所——如果不是,那么你最好再认真考虑一下。2.我相信你现在对我讲的这个故事将信将疑。一个富有才气的外来移民的孩子,他虽然克服了贫穷和绝望,但不可能在市区乏味的律师事务所找到一份工作,不可能只靠自己的才华和努力就挣大钱。这是一个从穷光蛋到富翁的故事,但是我们前面所有的故事都认为成功是不可能发生在穷光蛋身上的,无论是曲棍球运动员、软件行业的亿万富翁,还是特曼人,他们都不是这种人。成功人士不可能仅凭一己之力就获得成功,他们的成功离不开自身之外的很多因素。他们的成功总是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产生。那么,正如我们前面对比尔·乔伊和克里斯·兰根所做的分析一样,现在我们也利用前面四章所学到的方法,来对约瑟夫·弗洛姆进行分析。人们很少说到乔·弗洛姆的智商、性情、雄心,虽然他在以上三个方面都很丰富;他的客户也没什么热情洋溢的评语,没人说他是一个天才;一路飙升的世达律师事务所也没什么缤纷多彩的故事。我们将要讲述的,是来自纽约移民社会,一个名叫乔·弗洛姆的人取得成功的系列故事——我们将从一个学法律的学生,一对名为莫里斯·詹克洛和莫特·詹克洛的父子,一对叫做路易斯·鲍各尼特和瑞吉娜·鲍各尼特的夫妇那里听到这个故事——希望能从他们那里找到问题的答案。乔·弗洛姆的机遇是什么?我们知道,那些卓尔不群的人都受益于各方面的因素,那么,我们是否能抽丝剥茧地对乔·弗洛姆的生活环境进行分析,从而找到成就他一番事业的主要原因?  我们常常听别人讲一些从穷光蛋到富翁的故事,因为一个敢于挑战艰难困苦的孤胆英雄,必有他自身的魅力。与那些虚构的英雄故事相比,乔·弗洛姆生命中的真实故事更令人着迷,因为他生命中的所有事情看起来似乎都是不利条件——他是一个外衣制作工人家的穷孩子;身为犹太人的他,生活在一个犹太人受尽歧视的时代;他的成长历程令人觉得沮丧——要获得好的转机,似乎非常渺茫。乔·弗洛姆是一个卓尔不群的人,但他也许不是你想象当中的那种卓越者。在本章的后面部分,乔·弗洛姆的人生故事或许能给我们上几堂颇有教益的课,我们将从这些故事里面了解纽约城的法律世界,从而可以在不知道任何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推想这座城市最具实力律师的境况,他们的家庭背景、年龄和出身。    第一课成为犹太人的意义  1.  亚历山大·比克尔是乔·弗洛姆在哈佛法学院读书时候的同班同学。像弗洛姆一样,比克尔是一位来自东欧的犹太移民的儿子,他住在布鲁克林。像弗洛姆一样,比克尔先是进了纽约的一所公立学校,随后在城市学院读书;像弗洛姆一样,在法学院读书的比克尔,是班里的“名角”。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癌症缩短了他的职业生涯,他很可能成为那一代人当中最好的宪法学学者。像弗洛姆和其他同班同学一样,比克尔也在1947年圣诞节期间的“应聘季节”来到曼哈顿,希望谋到一份工作。  他找工作的第一站是默基·罗斯律师事务所(Mudge Rose),和当时那些事务所相似,这是一家创办于1869年,位于华尔街的既传统又乏味的律师事务所。在理查德·尼克松1968年赢得总统大选之前,这里曾是他工作的地方。“我们就像一些女士一样,希望自己的名字在报纸上只出现两次——出生的时候和死去的时候,”事务所一位高级合伙人曾用这样一句话恰如其分地说到自己。比克尔被带着到事务所转来转去,见了一个又一个事务所的合伙人,最后他被带到一间藏书室去会见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你能够想象当时的情景:一间摆放着暗色书架的房子,地上铺着边沿已经磨损的波斯地毯,书架上一排一排全是皮革包起来的法律书籍和文件,墙上挂着默基先生和罗斯先生的油画。  “当他们让我完成了所有的面试和其他程序之后,”比克尔在很多年之后说到,“我就被带到了那里(去见高级合伙人),他竟然自己先开口谈到我的身世。”——你可以想象,当比克尔听到别人委婉地说到自己的移民身份时,他是怎样的惊讶。“我之所以到这,当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但我明白,像他这样的公司,雇用一个像我这样身世的职员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的。当他吹捧我取得的成绩的时候,我心里就已经明白,他实际上不大可能给我这个饭碗。但他们自始至终,都仍然热情地接待了我。”  对比克尔求职的这段追忆,那些后来采访他的人显然都觉得有点迷惑不解。比克尔接受这些记者采访的时候,正是他声誉最高的时期,他的身影常出现在最高法院,在那里,他力辩群雄,他写了很多风靡一时的书籍。而默基·罗斯律师事务所对比克尔说“不”,只是因为比克尔的出身,就像当年芝加哥公牛队拒绝接收来自北卡罗来纳州的黑人孩子麦克尔·乔丹一样,没有任何其他说得过去的理由。  “但是对名人也这样吗?”采访者问他,意思是“难道他们不会为你破例吗?”  比克尔说:“名人,schmars……”  20世纪四五十年代,纽约那些老牌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方式就像一个私人俱乐部。他们的总部都设在市中心的曼哈顿,在华尔街或其周边用大理石砌成的那种沉重严肃的写字楼里。顶级公司的合伙人都是常春藤联盟学校的毕业生,他们参加同一个教会,都在长岛的海边度假。他们穿保守的灰色套装,他们所在的公司被称为“白鞋”公司(”whiteshoe” firm)——显然,“白鞋”指的是出现在乡村俱乐部或鸡尾酒会的白色绅士鞋。这些公司对所雇用的人员十分挑剔。就像艾文·斯米格尔(Erwin Smigel)在《华尔街律师》(The Wall Street Lawyer)一书中对纽约旧式法律公司所做的研究说的那样,这些公司寻找:    来自北欧的律师,他们性格随和,穿着整洁体面,毕业于“合适的学校”,具有“合适的”社会背景及参与国际事务经验,且精力充沛,极具耐心。一位法学院前院长在一次谈论法学院的学生找工作时应该具备怎样的特点时,提出了更实际的要求:“为了获得一份工作,学生们应该有广泛的家族关系,具备各种能力及完善的人格。或者是这些特点的综合,这些特点加在一起就构成了所谓的可接受的资格。如果一个人具备其中任何一个特点,他就可以得到一份工作;如果他具备其中任意两个特点,他就可以挑选工作;如果他三个特点都具备,那么他到哪里都没问题。”    比克尔没有金黄色的头发,也没有迷人的蓝色眼睛,说话还带有口音。如果追溯其家族根源,基本上属于居住在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的、耶特·比克尔的所罗门的后裔,近来,才搬到布鲁克林。即便弗洛姆带着证明信,也没有使面试的情况好到哪去。他说,当他来到市区面试时,感觉非常“不舒服”,确实如此:他身材矮小,一看上去就像犹太人,他比较笨拙,说话时语音单调,还带有布鲁克林式的鼻音。你可以想象,那些坐在书房里的“银发贵族”们会用什么样的眼光打量他。如果在那个时代,你是法学院毕业生,然而你却没有恰当的背景、宗教背景以及不属于适当的社会阶层,你只能加入一些次于大牌公司的二流小公司,或者你只能自己开一个公司,处理一些找上门来的案子----就是那些知名的大公司不愿处理的案子。这实在太不公平了,然而事实就是如此。不过,对于那些出类拔萃的人来说,这种事太平常了,而且,挫折对他们来说,往往很有价值。    2.  华尔街那些老牌法律公司有他们自己独特的行事方法。他们属于企业律师,他们代表着美国最大而且最有声望的公司。所谓“代表”,指的是他们主要处理企业股票、债券发行的税收和法律工作,保证他们客户的行为不会和联邦政府的法规发生冲突。他们不接收诉讼案例、那就意味着,他们基本没有人会愿意花心思去打官司,做辩护。就像非常非常绅士的“白鞋公司”——美国凯威律师事务所(Cravath。 Swaine & Moore)的创始人之一的保罗·克拉瓦什(Paul Cravath)说的那样,律师的工作就是把纠纷解决在会议室内,而不是在法庭上。“在我哈佛的那些同班同学中,那些聪明年轻的家伙干的事情不是证券方面的就是税收方面的。”一位“白鞋”公司的合伙人回忆说,“那些是特别的领域。诉讼只针对那些玩得过火的人,那些规矩的人不会遭遇诉讼。那时的企业一般不会相互起诉。”  那些老牌法律公司还有一样不做,那就是涉及恶意并购、恶意接管的案子。这一点在今天很难想象。现在,上市公司和私人直接投资公司不断吞并一家又一家公司,但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人们还认为当一家公司在另一家公司没有出让计划时,强行购买该公司是可耻的。诸如默基·罗斯律师事务所和华尔街其他一些法律公司是不会受理这些案子的。  “恶意接管的问题是他们的行为带有敌意,”商业杂志《美国律师》(American Lawyer)的创始人斯蒂分·比瑞尔如是说,“这里不讲究绅士风度。如果你来自普林斯顿的拍档是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他的经营业绩不断下滑,如果这时候有些人出来中伤企业,说这个公司很烂了,就会让你很不舒服。你也许会想,如果他离开,或许我也要离开。所以,这种接管是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的办法。”①(①律师兼小说家路易斯·奥金克洛斯(Louis Auchincloss),他很长时间都在纽约那些比较保守比较绅士的法律公司工作。在他的《红色信函》(The scarlet letters)一书中有一段描述,非常精确地描述了市区的公司对于兼并法的反感。“亲爱的,正视现实吧,我和你丈夫正在应付一家由奸诈之徒组成的公司,”一位专营公司收购的律师对他法律事务搭档的妻子这样解释道。  “现在,如果有人希望接收一家并不想被收购的公司,”他继续写道,“他的辩护律师就会用各种办法迫使对方改变主意。我们可以诉讼公司管理者管理不善,或者是没有支付股息,违反了一些次要的法规,不合法发行股票等等。我们宣称对方有不法行为;认为他们违反《反托拉斯法》;我们起诉他们那些可疑的陈年旧账。我们对手的辩护律师不得不手忙脚乱地查询我们所有的文件,寻找一切疑点,以求使我们的客户陷入无望的千头万绪的诉讼中……这是一场战争,你知道其中的性质以及其中的狂热。”)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对于布朗克斯地区和布鲁克林地区犹太籍的那一代律师来说,“找上门来”的业务只有诉讼,稍微比较体面一点的,也只是代理人之间的竞争纠纷——这是恶意兼并案例寻求法律支持的主要地方,这些业务是那些“白鞋”公司所不齿的。任何一个投资人要想从一个公司中牟利,他就会指责那一家公司的管理者不胜任公司的管理职务,他会写信给公司股东,试图劝说他们把公司“代理权”让给他,他于是就可以投票,将现任执行官赶下台。如果这个投资者想要发动这场竞争代理人的战争,他需要找的,就是像乔·弗洛姆这样的人。  法律史学林肯·开普兰(Lincoln Caplan)在《司卡登》(Skadden)一书中这样描述企业兼并的早期世界:    代理权竞争人的赢家一般在“龙潭虎穴”中(正式的称呼是财务室)投票决定。双方的律师会与选举监察员一起会面。监察员的工作是批准或否决有疑问的投票权。人们在那样的场合经常不拘小节,争吵不休。互为对手的人们有时穿着T恤衫,吃着西瓜或者共享一瓶苏格兰酒,但在“龙潭虎穴”中争论的结果,却常常很难达成共识。  律师们偶尔会试着通过任命一个对他们心存谢意的监察员来决定某次选举。通常,监察员抽着双方提供的雪茄,管理层的律师要从叛变者的手中争夺投票权(“我抗议!”)及不道德的……处于“龙潭虎穴”中的律师长于此道,很多律师知道关于投票权的许多竞争规则,但没有人能比弗洛姆更擅长此道。  弗洛姆很胖(那时他至少超重100磅,一位律师回忆说……),体形上一点也不具有吸引力(对于合伙人来说他就像一只青蛙),不注意社交礼节(他会当众放屁,或者把手上的雪茄戳到那个跟他谈话的人的脸上,而不表示一丝歉意)。但在与同道者或者竞争者进行法庭辩护时,他的气势总咄咄逼人,结果总是他占上风。  那些“白鞋”层次的法律公司一旦发现有人合伙攻击他们固有的客户时,他们就会来找弗洛姆,这些“白鞋”法律公司不喜欢这种案子,但他们很高兴把这些业务转让给世达律师事务所。“弗洛姆最初擅长的是代理人竞争的案子,而那是我们不做的领域,就像我们不做婚姻方面的一样。”罗伯特·瑞弗凯德(Robert Rifkind),美国凯威律师事务所的一个长期合伙人这样说。“我们因此就对外宣称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我记得我们曾经有一件案子牵涉到代理权斗争,我的一位高级合伙人说,干脆就让乔·弗洛姆来做吧。他来到我们的一个会议室,我们围成一团坐着,向他解释这个案子,他听完后,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去做,然后便离开了。我说,‘大家知道,我们也可以这样做。’但我的合伙人对我说,‘不,不,不,你不能这样做,我们不想做那些事。’就这样,我们没有做成这些业务。”  接着20世纪70年代来临了。人们原来对诉讼案件的鄙视态度被弃置一旁。联邦条例放宽了贷款限制,借钱变得很容易,市场变得越来越国际化,投资者变得更加有侵略性,结果,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数量上,公司兼并接管的事例都有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在1980年,假如你参加商务圆桌会议(那些美国公司管理层经常组织的社交会议)调查恶意兼并是否允许,他们中三分之二的人会说不允许。”弗洛姆说,“如果现在表决的话,全部人都会说当然可以。”所以,公司需要在同对手的法律诉讼中得到保护,需要打败那些带有敌意的原告。而投资人要是想吞食不甘心被吞并的目标,就需要法律策略方面的帮助,股东需要看到正式的法律陈述。这其中所需的美元数目是巨大的,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末期,华尔街每年用于达到兼并目标的费用增长了2 000%,最高的费用达到了2 500亿。  眨眼之间,原先那些老牌法律公司不愿意做的——恶意兼并和诉讼业务——现在成为每个公司都抢着做的事情。那么这个突然变得很关键的法律领域的专家是谁呢?是那些15年前,在中心城区法律公司没法找到工作的人开的二流法律公司。  “(‘白鞋’公司)一度认为恶意兼并不值得尝试,现在他们却在在这场游戏中落伍了。嗨,他们这才下定决心,认为自己应该参与到这种业务中,此前,他们一直让我陷入孤立的境地,” 弗洛姆说,“一旦你有着处理这类案子的好口碑,生意最先考虑的自然是你。  想想这跟比尔·乔伊和比尔·盖茨的故事是多么相似,他们同样在相关的领域被摒弃,使得干一番事业的前景陷入黯淡之中。但突然,个人电脑革命爆发了,而他们已经在这方面倾注了上万个小时的心血,他们已经准备好了。弗洛姆有着同样的经历,他用了20年的时间在世达律师事务所磨炼着自己。接着世界变了,但他也准备好了。对于逆境的结束他并没有沾沾自喜,反而,认为逆境的结束只是源于机遇。 并不是这些人比起其他的律师更聪明,只是他们从事了几十年所具有的技巧,突然之间变得很有价值。1①(①法学专家艾黎·瓦尔德(Eli Wald)对犹太裔律师如何把逆境转化成机遇这方面进行了最为详细的分析。然而,瓦尔德对弗洛姆等人的成功并不仅仅依靠运气的观点似乎也不敢不小心翼翼进行论证。这些人受到机遇的惠顾,而且他们能把握机会。正如瓦尔德所说:  “那些犹太裔律师都很幸运,并且他们都知道自强。这是抓住机会所必须的。他们不会错过利用任何一个有利条件的机会。他们非常幸运地没有加入那些不愿意承接企业兼并接管这些业务的欧裔新教徒们(WASP)的公司。但是,幸运并不能否定一个人在机遇到来时把握自己的工作、不断努力、拓展思维和积极行动等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或许隐藏其中,并不明显。”)第二课 人口统计学的运气  莫里斯·詹克洛1919年进入布鲁克林法律学校。他来自一个罗马尼亚的犹太移民的一个家庭。他有七个兄弟姐妹,詹克洛是年龄最大的一个。他的七个兄妹,一个在布鲁克林经营一家小型百货公司,两个从事缝纫机的生意,一个开了一间绘图工作室,另一个制作羽毛帽子,还有一个在提诗曼地产公司(Tishman Realty)财务部门工作。  莫里斯是家庭中的知识分子,他是家里唯一一个读过大学的孩子。他获得法律学位并在布鲁克林市中心的法院街实习。他是一个优雅的人,戴的是高级毡帽,穿的套装是布朗克斯兄弟的品牌。夏天,他常戴一顶草伞帽。他娶了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子----莉莲·勒维廷,她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犹太法典编著者的女儿。他开着一辆空间很大的车,住在皇后区。他和他的合伙人接管了一宗制造书写纸的生意,每一项数据都无一不表露着这宗生意能够挣到钱。有一种人,是全世界都希望能够找到的人:他有着能够成为纽约城大名鼎鼎律师的潜质;他聪明而且受到良好的教育;他来自于一个在正统法律教育体制下受过良好教育的家庭;他住在这个世界上经济最为动荡的城市。但奇怪的是,这种好事从未发生过。莫里斯·詹克洛的职业生涯从来没有如他希望的那样飞速发展。在他的记忆里,他似乎从来没有走出过布鲁克林法院街。他也斗争过挣扎过。莫里斯有个儿子叫莫特,莫特也成了一位律师,但儿子的故事跟父亲却截然不同。莫特在20世纪60年代匆匆忙忙成立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接着获得最早的有线电视特许经营权,并把经营权卖给了Cox广播公司,获得了一笔财富。20世纪70年代,他开始涉足著作权代理。今天,他已经成为世界上享有很高声望的代理商,1拥有私人飞机。他父亲所有不曾实现的梦想都被儿子实现了。①(①他经营的是Janklow & Nesbit,事实上,他也是我的著作权代理商。这也是我能够知道詹克洛家族历史的原因。)为何在同样的地方莫特能成功而莫里斯却不能?当然对这个问题有着一百个潜在的答案。首先,首先,让我们用曾对19世纪30年代的商业大亨和1955年的软件程序员用过的分析方法,来看看詹克洛父子所处的年代中的差异。对于一个犹太裔律师来说,是否也有一个很合适他出生的时期?答案是肯定的。找到莫特·詹克洛之所以能成功的钥匙,和找到乔.·弗洛姆能获得成功的钥匙没什么区别。  1.  正如我们在讲到克里斯·兰根的那一章所介绍的那样,刘易斯·特曼对天才的研究是跟踪出生于1903年至1917年的高智商儿童,调查他们长大成人后会是怎样。结果发现,他们中的一些人成为了真正的成功者,而也有一些人成为了彻底的失败者。那些成功的人大多数都是富裕人家出身,这样说来,特曼的研究再次强调了安妮特·拉里奥的观点:你的父母以什么工作为生,他们属于哪一社会阶层很重要。  不过,有一种方法可以颠覆特曼的结论。那就是在“特曼人”出生时,将“特曼人”分为两组,把1903年至1911年出生的“特曼人”归为一组,然后再把1912年至1917年出生的“特曼人”归为另一组。或许就可以明显看出,那些来自出生年份较早的群体中的“特曼人”更可能失败。  这种解释与20世纪的两大灾难事件有关:经济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如果你是1912年以后出生,比如1915年,你大学毕业时,经济大萧条的最坏时期已经结束。此后,你被选去服三四年的兵役,这就成了你人生中的一个断点(当然,假设你没有在战争中牺牲的话)。  出生于1911年以前、成为“特曼人”的孩子,在经济大萧条最严重的时期刚好大学毕业,那时工作机会很少。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们已经快40岁了,也就是说,当他们被选去服兵役时,他们不得不中断本已步入正轨的事业及家庭生活。从人口统计学角度来讲,1911年以前出生的人几乎都是不幸运的,20世纪最大的灾难在不该来的时候恰恰砸中了他们。  同样,这种人口统计学的逻辑也可以适用到纽约的犹太裔律师身上,比如说莫里斯·詹克洛。市中心律师事务所的门是不会向他们敞开的,所以他们蜂拥着独自创业,处理关于遗产、离婚、合同及其他一些小纠纷的案子。在经济大萧条时期,几乎所有的独自创业者都从人们视野中消失了。“大城市中,几乎一半的律师从业人员都挣不到能够维持当时美国家庭生活标准的钱,”杰罗德·奥尔巴赫(Jerold Auerbach)在讲到纽约大萧条时期,这样写道,“一年以后,1 500名律师准备像乞丐一样向社会要求给予相应的救助。犹太律师们(大约是市内律师从业人数的一半)觉得像他们这样继续开业,俨然是‘有尊严地饿死’”。且不说他们花了多少年苦心经营,即使和那些基督同行们相比,他们的收入也“少得可怜”。莫里斯·詹克洛出生于1902年,经济大萧条开始时,他刚结婚不久,刚买了一辆新车,刚搬到皇后区,他把全部赌注都押在撰写商业法律文件上,但他的时机实在是糟糕透了。  “他打算大赚一笔,”莫特·詹克洛讲到他的父亲时说,“但是经济大萧条扼杀了他的致富梦,他没有一点储蓄,也没有可以求助的人。从那时起,他变成了一个完全书记式的律师。打那以后,他没有勇气再冒险,他受够了。我父亲曾经因为25美元出让了自己法律文案的所有权。他有一个在牙买加储蓄银行工作的朋友,这位朋友经常照顾我父亲一些生意。为了25美元,我父亲放弃文案的所有权,为此他几乎要自杀。就是为了25美元!”  “我还记得有天早上,我的父亲和母亲在一块商量,”詹克洛接着说,“他说,‘我现在只有1美元75美分,我坐巴士需要10美分,坐地铁需要10美分,买三明治需要花15美分’,然后他把剩下的给了我母亲。他们是那样窘迫。”3.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那些出生在20世纪30年代的人,看他们的经历与同在20世纪30年代出生的莫特·詹克洛有什么异同。看一看下面的图表。这张图表显示了美国从1910年至1950年的出生率。在1915年,几乎有300万的新生儿;到了1935年,新生儿的数目降到60万;又过了15年,新生儿的数目又重回到300万。更确切地说,每1 000个美国人中,就有29.5个婴儿出生于1915年;18.7个婴儿出生于1935年;24.1个婴儿出生于1950年。20世纪30年代因此被称为“出生低谷”。为了在经济大萧条时期度过困境,美国的许多家庭都不要孩子,结果是,那10年出生的一代人在数量上比在他们之前及之后出生的人都显著减少。  19102,777,00030.1  19152,965,00029.5  19202.950,00027.7  19252,909,00025.1  19302,618,00021.3  19352,377,00018.7  19402,559,00019.4  19452,858,00020.4  19503,632.00024.1    经济学家H·斯科特·戈登曾经这样描述出生在那一时期的人的专有待遇:    当他第一次睁开双眼时,他看见的是宽敞的医院,之前的一个出生高峰,使这里一切设施应有尽有。医院里的医护人员时间宽裕,他们没什么事可做,在下一个出生高峰来临之前,他们可以安然度过这段短暂的平静期。当他到了上学的年龄,高大的教学楼伫立在那里等着他,很多老师张开双臂欢迎他。到了高中,篮球队虽然不如以前的篮球队打得好,但是此时在体育馆里活动不再是一件难事。大学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场所,班里和宿舍空间很大,咖啡厅人也不多,教授能够殷切教导。接下来,他跻身职业生涯,此时的应聘者很少,而公司对人才有很高的需求,因为在他之后,涌现了一大批人,这些人构成了强大的商品和服务需求,这使得公司能够扩大现在的人才需求。    在纽约,30年代初期出生的人数很少,以致在学校,一个班级的人数,还不超过25年前的一半。  学校很新,它是为之前生于出生高峰的那一代人建造的。在经济大萧条期间,学校老师们的工作被看成是地位很高的一份工作。  “在20世纪40年代,纽约市公立学校曾被认为是当时全国最好的学校,”曾经写过大量纽约教育史的纽约大学教授戴安·罗维奇说,“这些三四十年代的教育工作者,在另外的时代另外的地方可能就能成为大学教授。他们才华横溢,但他们得不到他们想要的职位,在公立机构教学是他们所能接受的工作,因为这里很安全,有养老金,而且不会下岗。”  这样的态势使得那一代人去上大学时也受益,例如特德·弗雷德曼,他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最有名的律师之一。又比如弗洛姆,一个家境贫寒的犹太移民的后代。  “我的选择是城市大学和密歇根大学,”弗雷德曼说。城市大学是免费的,而密歇根大学,现在是美国最顶尖的大学之一,那时的学费是一年450美元。“事实上,一年之后,如果你的成绩好的话,你就可以获得奖学金。”弗雷德曼说,“也就是说,如果我的成绩好的话,我只是第一年才需要付学费。”弗雷德曼最开始的意向是留在纽约。“我去了城市大学,在那里呆了一天,感觉非常不喜欢。我觉得这就像在布朗克斯科技学校(弗雷德曼的高中学校)再待四年一样,于是我收拾了一下行囊,搭着别人的便车,就去了安娜堡。”他继续说道:    整个夏天,我的口袋里也才200多美元。为了赚够450美元的学费,我曾在卡茨吉尔区工作,交完学费之后,我口袋里还剩下这么些钱。然后,我在安娜堡一家别具一格的餐馆里做服务生,晚上我还到位于红河区的福特工厂去打工。那时得到的都是现金,找到那样一份差事也并不难,工厂一直在招人。我还有另一份工作,这份工作是在我成为一名律师以前报酬最高的----在建筑工地打工。在安娜堡的整个夏天,我们都在建造克莱斯勒测试场。在法学院上学的夏天,我就到那打工。这些工作的报酬很高,也许是因为加班加点干活的缘故。”    让我们回味一下这个故事。我们从中得到的第一条教益,是说弗雷德曼努力工作,为自己负责任,使自己完成学业。但第二条教益,也许是更重要的一条教益,是他恰巧赶上美国那个只要你想努力工作,你就有可能为自己负责任并完成学业的时代。当时,弗雷德曼正处于我们今天所说的“不利的经济”背景下。他是出生在布朗克斯区的孩子,他的父母都没念过大学。但是,看看他,对他来说,接受良好的大学教育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他毕业于当时全世界都著名的纽约公立高中。他的第一志愿是能够免学费的纽约市公立大学,第二志愿才是密歇根大学,学费也仅是450美元,而且他毫不费力就被录取了。正因如此,他才可以今天到这个大学看看,某一天又到另一个大学转转。  他怎样去安娜堡呢?搭便车,用他暑假打工的钱。当他到了那里之后,立刻可以得到很多好工作,可以帮他支付其他费用,因为那里的工厂正“求贤若渴”。当然,他们也是:不得不养活30年代之前出生的一代人,及之后的生育高峰期的一代人。必然能够获得成功的判断不仅仅来自我们自身,也不仅来自我们的父母,它还来自于我们所处的时代:来自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呈现给我们的特殊机会。对于一个年纪轻轻希望便成为一名律师的人来说,如果出生在20世纪30年代早期,那真是妙不可言的事,就像编程专家最好出生于1955年或一名企业家最好出生于1835年一样。  如今,莫特·詹克洛已经有了一个可以俯瞰纽约公园大道那些充满了现代艺术作品的办公室——其中一些是杜布菲的艺术作品,另外一些则是安塞姆·基弗的。他会讲很多令人愉快的故事。(我母亲有2个姐妹,一个活到99岁,另一个在90岁去世。99岁的这位姨妈是个聪明的女人,她嫁给我叔叔艾尔,他是美顿芳的销售主管。一次我问他,“叔叔,这个国家的其他地方是什么样子的?”他回答说,“孩子,当你离开纽约后,可以看到每个地方其实都是布里奇港。”)他让我感觉他在思考世界。“我一直是个冒险家,”莫特说,“最初,当我建立这个电报公司的时候,我在做一些如果我不退出就可能会破产的交易。但我有信心可以获得成功。”  当莫特·詹克洛这代人的出生环境最为理想时,莫特·詹克洛去了纽约的公立学校;而莫里斯去公立学校则是这一代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时候。莫特·詹克洛去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因为处于人口出生率低谷的孩子可以选择他们的学校;莫里斯·詹克洛去了布鲁克林法学院,这是1919年时,移民能去的一所好学校。莫特把他的电报公司卖了数千万美元;莫里斯的文案所有权则只卖了25美元。詹克洛家的故事告诉我们,像乔·弗洛姆那样瞬间实现辉煌人生的人,并不是任何时代都能有的。即使是最有天赋、受过最好家庭教育的律师们也无法逃脱时代的限制。“我母亲的精神状态一直很好,直到临死前的五六个月,”弗洛姆·詹克洛说,“在她神志不清的时候,她说了很多从前从未提过的事。1918年,她的一些朋友死于流感,那时候她泪如雨下。那一代人——我父母他们那一代人,他们经历过很多。他们经历了大流感,那场灾难意味着什么?它夺走了世界上1/10的人口。街上充满了恐慌,朋友们都在死去。接着是第一次世界大战,随后是大萧条,然后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他们没什么好的机遇,那是个非常艰难的时期。如果那时候的某个人生活在另外一个时代,他可能会非常成功。”第三课 服装业和有意义的工作  1889年,路易斯·鲍各尼特和瑞吉娜·鲍各尼特在汉堡港登上了远赴美国的客轮。路易斯来自格拉西亚,当时属于波兰管辖。瑞吉娜则来自匈牙利的一个小镇。他们刚结婚几年,有了一个小孩,他们的第二个宝宝还在妈妈的肚子里。在这13天的旅途中,他们睡在轮机舱甲板上用稻草铺成的床上,当船颠簸的时候,他们不得不把床铺紧紧绑起来。他们认识纽约的一个人:10年前移民到美国的鲍各尼特的姐姐莎莉。还好,他们的钱足够他们坚持几星期。就像在这些年里移民到美国的其他移民一样,他们的一切都处于难以预料的境遇。  路易斯和瑞吉娜在纽约东部贫民区的埃尔德里奇街租了一个小公寓,他们一个月需要支付8美元的房租。路易斯四处寻找工作,他看到了街道上到处都是小商贩和卖水果的人,还有那些拥挤在街边推手推车吆喝的小贩。这些嘈杂的人流让那些过去的世界在他眼中变得模糊,他变得欢欣鼓舞。他去了他姐姐在洛得洛街的鱼店,并说服姐姐借给他托运鲱鱼的本钱。他装了满满的两桶鱼,在人行道旁反反复复用德语叫卖着:                    煎的,                  烤的,                  炒的,                  炖的,                  吃着爽口,                  顿顿回味,                  人人都喜欢!  那个周末,他赚了8美元。第二周,他赚了13美元。这个收入还不错。但夫妻俩觉得,做这个生意,看不到能有什么长远发展,路易斯决定推着手推车去做生意。他卖毛巾和桌布,但运气不大好,于是又转做笔记本生意,之后是卖香蕉、短袜和长袜。干手推车小贩真能有前途吗?这时瑞吉娜又生了第二个孩子,是一个女儿,路易斯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现在他得养活4口人了。  在这个街上来来回回走了好些天,正当他觉得无望的时候,未来的答案却明朗起来,那就是做服装生意。当时他正坐在一个翻过来的箱子上,吃着已经晚了的瑞吉娜给他弄的三明治中饭。围绕着他的,是处处在营业的小店,里面卖着套装、女装、工作服、衬衫、休闲服、裤子,这些服装都是来自家庭手工制作,或是裁缝定做的,这是他的一个新发现。  “对我来说,这里最大的奇迹不在于庞大的服装数量,尽管这本身就是个奇迹,”多年以后,鲍各尼特在成为妇女儿童服装制造商之后写到,“但事实就是,在美国,即使穷人也不愿意花时间在无聊的衣服缝制上,他们会选择去小店购买自己所需的服装。”这个领域,是个可以进入的领域,一个令人激动不已的领域。  鲍各尼特拿着一个小笔记本,无论走到哪里,他都记下人们的穿着和正在销售的衣服——男装、女装、童装。他想找到“新颖的”题材,寻找那种在市场上找不到的、但人们正在穿的款式。他又走了4天,这一天晚上,当他往家赶的时候,他看到6个女孩在玩跳房子游戏。其中一个女孩在衣服外面穿着镶边的围裙,前面是低领,后面有个系带。他猛然发现,之前的那些天,他从没在东区那些服装琳琅满目的衣饰店里,看到过这样的围裙,他的精神为之一振。  他回家告诉了瑞吉娜。瑞吉娜刚到美国时,买了一台老式的缝纫机。第二天早上,鲍各尼特到郝斯特街的一个干货店买了100码条纹棉布和50码的横木,回到他们的小公寓,他把这些东西搁在起居室的桌子上。瑞吉娜开始裁剪棉布——小尺寸的裁给初学走路的孩子,大尺寸的裁给稍大点的小孩——她裁出了40个围裙的样式,然后她开始缝纫。午夜时分,她才上床休息,路易斯接着干妻子没干完的活。拂晓时,他的妻子一起来就开始挖纽扣眼,钉纽扣。早上10点,围裙算是做完了。路易斯拿着这些围裙,试着到赫斯特街上卖卖看。  “儿童围裙!小女孩的围裙!花的10分钱,白色的15分钱!小女孩的围裙!”  到1点钟的时候,40个围裙全卖光了。  “孩子他妈,我们找到好生意了,”他从赫斯特街上一路飞奔回家后,他对老婆高喊着。  他抱着她的腰,欢快地转了一圈又一圈。  “你得帮我,”他大声嚷着,“我们一起做!孩子他妈,我们找到生意了。”    4.  像弗洛姆和鲍各尼特家,还有詹克洛家这样的犹太移民,都不像那些在19世纪或者在20世纪早期来到美国的移民。来自爱尔兰和意大利的移民主要是欧洲贫穷乡下的农民和佃户,但犹太人不是。几个世纪以来,他们在欧洲被迫离开自己的土地,拥挤在城市和城镇里,从事城乡贸易和其他职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大约30年的时间里,来自东欧的犹太人都通过埃利斯岛来到美国,其中70%的犹太人都拥有某项职业技能。他们有的人经营小杂货店或珠宝店,有的人是书籍装订商或钟表匠。但他们绝大多数人,都曾从事服装贸易。他们要么是裁缝要么是女装或者童装制作商,或者是帽子制作商、皮革制作商。  举例来说,路易斯·鲍各尼特在12岁的时候,就离开了父母,离开了那个贫穷的家,开始在一个名为布尔泽斯科的波兰小镇做杂货店店员。当他有机会在布料店(Schnittwaren Handlung,正如很多人知道的那样,其字面意思就是,衣料手工制作业或“布坊”)里工作时,他就开始步入这个行业。“在那个年月,对世人来说,裁缝就是衣服供应商,”他写道,“在那个经济不发达的社会,食物和住所是人类生存必备的三个基本需求中最为简陋的需求,而服饰则是属于贵族的东西。服饰艺术的从业者、在欧洲各个角落经营那些令人啧啧称奇的布料的服装商、每年都会到访这行的商业中心的商人——他们是对年轻的我影响很深的财富王子。他们的话语常萦绕在我耳畔,他们的对我的影响挥之不去。”  鲍各尼特在布料店为一个叫伊泊斯坦的人干活,然后来到加西洛的近郊。在一家名为布兰德斯达特的店里干活。就在那里,年轻的鲍各尼特学到了关于布料的形形色色的知识,他甚至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只要他用手摸一下衣料,就能知道面料的密度,告诉你制造商的名字和衣料的来源地。多年以后,鲍各尼特搬到了匈牙利,并且在那里与瑞吉娜相遇。瑞吉娜从16岁开始,就一直在经营女装裁制业。他们一起开了好几个小布店,从中辛苦地积累了从事小商品买卖的企业家需要了解的各种细枝末节的知识。  因此,鲍各尼特在赫斯特大街上从翻过来的箱子上得来的伟大灵感,不是凭空而来的。他是布料店的老手,他的妻子则是富有经验的裁缝。这就是他们的领域。同时,当他在他们的小公寓设立起小店的时候,成千上万的犹太人在做同样的事,他们在充分利用自己缝纫、女装制作技术和成衣技术。到1900年,服装行业的控制权差不多完全进入了东欧移民的手中。当鲍各尼特干上这行的时候,犹太人已经“深深地进入了这个受欢迎的行业,并且在他们熟知的领域疯子似地工作着”。  如今,当纽约成了一个庞大并且多元的城市群落的一个中心时,人们很容易遗忘像鲍各尼特这样的移民给新世界带来的大量技术。从19世纪晚期开始到20世纪中期,服装贸易是这个城市规模最大、且经济地位最为举足轻重的行业。纽约从事服装制造业的人,比任何其他地方都多;纽约生产的服装,也多于世界其他任何地方生产的服装。从时代广场下方20号街区那些10到15层的工业仓库到苏活区和翠贝卡区坚固的阁楼,几乎都是为服装制造商、帽子制造商和女内衣制造商而建——这些独特的建筑依然耸立在曼哈顿百老汇的下半区,在那些巨大的男女服装制造间里,耸立着各种缝纫机器。19世纪90年代来到纽约,有着缝纫、女装制作或者布坊工作经历的人,无疑是碰到了非凡的好运。就像1986年出现在硅谷的有着上万小时操作经验的计算机程序员一样,他们来得恰是时候。  “毫无疑问,这些犹太移民在完美的时刻带着完美的技艺而来,”社会学家斯蒂芬·斯坦伯格说,“为了发现机会,你需要有特别的勇气,而这些移民工作努力。他们具有自我牺牲精神,他们精打细算,他们懂得存钱并明智地投资。但是,你依旧不能忘记,服装工业在这些年迅猛发展,经济发展离不开他们拥有的技艺。”  路易斯和瑞吉娜这对夫妇,及其他那些像他们一样漂洋过海来到这里的人,都赶上了这个黄金机会。对他们的孩子及孙辈的人来说,也赶上了这个黄金机会。因为这些制衣工人的工作经验,可以在他们入夜时分回家之后,与孩子们分享,这保证了他们子孙辈的手艺依旧在世界的潮流中处于领跑的位置。5.  在路易斯和瑞吉娜这对夫妇将40个婴儿围裙全部卖光之后的那一天,路易斯找到了克利夫林公司(H.B.Claflin and Company),克利夫林公司是一家干货“代理”机构,它们从事着与波兰的布兰德斯达特布坊相似的业务。由于路易斯对英语几乎一窍不通,所以,他在那里找到了一个可以说德语的销售人员。他拿出了自己和瑞吉娜的毕生积蓄——125美元——购买了足够制作10打围裙的布料。他和瑞吉娜不分昼夜地裁剪和缝纫。之后,他们制作的围裙在两天内一售而空。随后,路易斯又回到克利夫林公司重新购买布料,并成功地将缝制完成的围裙再次一售而空。不久,路易斯和瑞吉纳雇佣了一个刚刚移民过来的帮佣来照看孩子,这样,瑞吉娜得以全职做缝纫工作,接着,他们又雇用了一个学徒。路易斯开始在城里大展拳脚,他的业务扩展到了纽约哈莱姆(Harlem)的黑人居住区,他向居住区的妈妈们兜售围裙,并在色雷夫大街(Sheriff Street)租了一间沿街的店铺,店铺后面用来做生活起居室。他又另外雇佣了三个女孩,并且为她们每人配置了一台缝纫机。他因此闻名遐迩,被大家称为“围裙男”。路易斯和瑞吉纳的围裙供不应求,一批围裙刚做好就一售而空,次次如此。  不久之后,他和瑞吉娜决定拓展业务范围,他们开始做成人围裙,之后是做裙子,此后是做女士的连衣裙。到1892年,路易斯已经雇佣了20个人为自己工作,这些人大多数都是象他这样的犹太移民。在曼哈顿的东南部,他拥有自己的工厂,同时也拥有了一大批不断增加的客户,其中包括城里的一家商店,那是由另一个犹太移民家庭——布鲁明德拉(Bloomingdale)兄弟经营的商店。注意,在那时路易斯已经移民到这个国家3年,但他们几乎不会讲英语。并且随着移民大军的不断涌入,他们很难变得富有。他们在生意上所取得的利润几乎全部再次被投入到生意中,路易斯说他那时在银行的存款只有200美元。但是,他已经在掌控自己的命运了。  此时是服装行业的第二次巨大的机会,这不仅是指服装生意的爆炸式增长,而且,毫无疑问,此时也是服装企业家的孵化期。那时,衣服并不是由一家大型工厂独立制作完成的,相反,是由一大批小公司联合完成的,他们分别负责设计服装款式、布料的选材、缝制、熨烫,而钉纽扣这样的工作常交给一些小的承包商来完成。如果任何一个小的承包商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并且有野心的话,他就会开始自己设计款式并经营自己的服装生意。截至1913年,纽约共有1 600家独立的服装公司,这些公司大多类似于路易斯位于色雷夫大街的店铺。  “服装生意的起点很低。这种生意基本上只要有一架缝纫机就可以了,并且购买缝纫机的费用通常很低。”一位对服装行业有着深入研究的历史学家丹尼尔·索耶(Daniel Soyer)说道,“因此你不需要很多资金。在20世纪初,大概花费50美元你就可以买一架或者两架缝纫机。如果你想成为一个小承包商,你所要做的就是买一两架缝纫机、一些熨斗并雇用几个工人。尽管利润非常低,但你还是可以赚到一些钱。”  来听听路易斯·鲍各尼特是怎样做出拓展业务范围这个决定的:    在对市场进行了一番研究之后,我得知在1890年只有三个人在做童装生意。一个是与我近邻的曼哈顿东区的裁缝,他只接收订单。而另外两个只做高档商品,这恰恰是我不感兴趣的领域。我只想出售一些“价格受欢迎”的商品,比如水洗服装、丝绸和羊毛衫。我的目标是生产一些大多数人可以消费的商品,或者从商业的角度来说,可以出售一些无论是在大城市或是小城市乃至乡村都可以有很好销路的商品。瑞吉娜的市场嗅觉很灵敏,她对服装市场的判断很准确,有了瑞吉娜的帮助,我制作了一系列的样品,并向我所有的老客户和朋友展示了这些样品。我同他们强调了很多细节,比如说,我的服装可以省却母亲们很多永无休止的针线活,布料的质量和做工都非常优良,有的甚至比自己家里手工制作的还好,价位也十分具有吸引力。    一次偶然的机会,鲍各尼特意识到,他唯一能够同大公司进行竞争的机会就是说服零售商将布料直接卖给他,而除去中间商的环节。他直接到劳伦斯公司找到一位名叫比格汉姆的先生,比格汉姆是一个“又高又瘦、留着白色胡须、戴着深蓝色眼镜的美国佬”。在这个美国佬眼里,鲍各尼特夫妇只是来自波兰乡村的两个移民而已。鲍各尼特的眼睛里流露出疲惫的神情,他试图用磕磕巴巴的英语来说服这个傲慢的美国佬。鲍各尼特说他想买50件开士米绒线,但比格汉姆此前从没有直接同个人公司做过交易,更别提这家位于色雷夫大街上的手工作坊了。  “你竟然厚着脸皮跑到我这儿,乞求我的施舍!”比格汉姆咆哮着说。但是最终,他还是同意了鲍各尼特的要求。  鲍各尼特在这18天中的案例可以作为现代经济领域的学习案例。他学习做市场调查,他学习生产流程,他学习怎样同傲慢的美国佬讨价还价,他学习如何了解大众文化,以便深入理解新的流行趋势。  同一时期移民到纽约的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就不具备犹太人的这种优势,他们缺乏适应城市经济发展的特殊技能。他们大多数都是打散工,或者给别人料理家务,或者做建筑工人。他们30年如一日地工作,但从没机会学习市场调研、学习工厂生产流程、接触流行文化以及与那些掌握着社会命脉的美国人讨价还价。  或者,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20世纪初至20年代末,那些来到加利福尼亚州的墨西哥移民的命运。他们大多数都在大型的水果蔬菜种植园工作。他们命运的改变,仅仅是从一个在墨西哥的庄园劳作的农民变成一个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庄园劳作的农民罢了。“服装行业的状况虽然也不尽人如意,”索耶继续说道,“但是作为一名服装工人,你离行业的核心很近,如果你在加利福尼亚州的种植园工作,那么当农作物被装上货车时,你就不知道它们下一步是怎样卖出去的。如果你在一家小小的服装店铺工作,尽管那里的工资很低,工作环境也很恶劣,工作时间也很长,但是你可以从成功人士的一举一动中学到很多东西,你可以知道怎样建立自己的事业。”①(①可以说那些美国的犹太移民很幸运,因为当他们把自己的家庭和亲属留在欧洲,任由纳粹党摧残,甚至整个犹太民族遭到灭绝时,他们已经在美国开始了创业的历程。这种观点听起来似乎有点不习惯。事实上,鲍各尼特非常不愿提及那段辛酸的历史。1942年,他出版了一本叫做《最快乐的人》(the Happiest Man)的书,在书中洋溢着乐观和喜悦的情绪,但是,他不得不面对纳粹统治的欧洲。当这本书于1945年再次出版时,大屠杀的真相也公之于众,可以想象,此时这本书给人的将会是另一种心酸的感受。)  当晚鲍各尼特回到家,回到孩子们身边的时候,他可能非常疲惫、窘迫并且精疲力竭,但他依然顽强地生活着,他拥有自己的公司。他为自己的决定和前进方向负责。他的工作十分富有挑战性:需要不断拓展自己的思维和想象力。他的这份工作,你付出多少就会有多少回报:他和瑞吉娜晚上缝制的围裙越多,第二天在大街小巷挣的钱也越多。  对于工作,很多人都认同一点,那就是,如果一份工作可以令人满意,那么这份工作必须满足三个因素:具有自主性、富有挑战性以及付出与回报相等。朝九晚五的工作带给我们的幸福感与你挣到的钱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而主要看这份工作能否满足自己。如果我给你个机会,让你选择做一名每年赚取50 000美元的建筑设计师,或是选择一个每年赚取100 000美元,但需要终身挤在狭小工作室里的工作,你会选择哪一个?我猜会是前者,因为创作性的工作会让人感受到挑战性、自主性以及付出多少就有多少回报的满足感,相对于金钱来说,这对我们更富有意义。  满足这三个标准的工作会让我们感到更有意义。做一名教师会让我们感到有意义,做一名内科医生会让人感到很有意义,做一名企业家也是如此。服装行业所产生的奇迹就在于,尽管工作性质非常艰苦,但它能够使鲍各尼特这样的移民,感觉到工作很有意义。当路易斯·鲍各尼特第一次看到婴儿围裙,回到家后,他不禁跳起了快步舞。尽管他还没有开始卖出东西,尽管他仍然身无分文、心情沮丧,尽管他知道如果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事情,需要很多年辛苦工作的积累,但他依旧兴奋不已,因为这些辛苦劳作看起来毫无尽头的,但前景并不是一片灰暗。当比尔·盖茨第一次坐在湖边敲打着键盘时,他也有同样的感觉;当甲壳虫乐队被告知他们每晚需要工作8小时,每个星期需要工作7天时,他们也并没有退缩。当他们遇到机会时,他们就会抓住机会。当一份艰苦的工作在丧失了所有意义时,它才算得上是坐牢般的工作。而一旦工作变得有意义时,那么工作的感觉就像是你搂着太太的腰在跳快步舞。①(①但是要清楚,说服装生意有意义并不意味着这就是件浪漫的工作,其实这是件非常辛苦甚至很痛苦的工作。当时的工作情况不那么人性化。1890年的一个调查显示,那时平均每个工作周的时长是一个星期80个小时,也就是每天需要工作12个小时。有些时候,工作时间会更长。“在销售旺季,”戴维·范·德瑞尔(David Von Drehle)在《三角:改变美国的激情》(Triangle: The Fire That Changed Amierca)一书中写道,“看到一名从早上5点工作到晚上9点,一直坐在凳子上或者破椅子上弯腰做缝纫活或熨衣服的工人是极其常见的。” 他们有时一个星期会工作一百多个小时。实际上,位于东南沿岸的曼哈顿,在生意旺季,无论是在白天还是在夜晚,缝纫机吱吱嘎嘎的声音都不绝于耳。)  服装行业创造的奇迹带来的最重要结果就是,那些在这类家庭长大的小孩会意识到:有意义的工作需要不断操练。想象一下,路易斯和瑞吉娜的孩子在看到父母快速取得成就时会有什么样的感觉。他们所学到的,和同一个世纪之后的小亚历山大·威廉斯所学到的一样——这给那些想在法律或医药行业有所建树的人们上了重要的一课:只要你工作足够努力而且可以为自己做全面的规划,那么充分运用自己的想法和想象力,你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改变世界。  6.  1982年,一名研究社会学的学生路易莎·法卡西走访了纽约市和迈阿密海滩市的许多护理院和旅馆。她在寻找像鲍各尼特这样的人,或者更加准确的说,她在寻找一些拥有像鲍各尼特这样父母的人,这些人在上个世纪初随着犹太移民队伍来到纽约。她还为每一位她约见过的人,都画了一张家族结构图:家庭中的父母、儿女、孙子,有时候,一个家庭甚至还包括了正在为生计奔波的曾孙辈。  以下是她对“第18个采访对象”的描述:    一个从俄罗斯移民到美国的裁缝,起初在一家很小的衬衫工厂做针线活,赚取微薄的工资。后来,在他妻子和年长些孩子的帮助下,他接了一些制作服装的小订单在家里手工制作服装。为了能够多赚些钱,他通宵达旦地工作。后来,他制作了一套外衣并且拿到纽约的大街上叫卖。在积累了一些钱之后,他和儿子们将这些钱投入到新的生意中,开了一家制作男士服装的商店。他们的服装质量比任何一家商店的都好,并且他们很快发现,他们制作的服装供不应求。俄罗斯裁缝和他的儿子们为几家销售男士服装的商店提供男士外套,他们成为供货商……很多这样的父子成了富商,而他们的后代也成了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士。          还有另一个例子,是关于皮革制造商的,在19世纪末,他从波兰移民到美国。        路易莎画了很多犹太人的家族图谱,实际上,每一个族谱都与之前的一个相类似,最终的结果竟然几乎无一例外地雷同。一名能够成为律师或者医生的犹太人,他们的成功都是缘于他们所拥有的血统,如果没有犹太人的血统,他们就不会成为专业人士。  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知名公诉人泰德·菲尔德曼曾经回忆起他小时候与妈妈一起去卡内基音乐厅听音乐会的事情。那时他们很穷,住在布鲁克林一个很边远的角落,那么,他们怎么能负担得起那么贵的音乐会呢?“玛丽会收25美分,”菲尔德曼说到,“玛丽是个验票员,如果你给她25美分,她就会允许你不拿票站在二层的楼厅里听音乐会。卡内基音乐厅的负责人不会知道这件事,这事只有你自己和玛丽知道。虽然路途有点长,但是我们一个月还是会去一两次。”①(①解释犹太人为什么能成功最常见的说法就是:犹太民族是个非常有教养的、善于思考的民族,正如人们所说的,他们“每个人都是一本书”。这的确是有据可循的。但能上法学院并不完全因为他们是犹太民族的后代,他们还是服装工人的后代,并且,能够让他们在专业领域有所建树的关键因素,并不是从《犹太法典》所学到的严谨的智慧,而是从在赫斯特大街卖婴儿围裙的父亲那里学到的实用的智慧和知识。)  菲尔德曼的妈妈是一位俄罗斯移民,她不大会讲英语,在她15岁时,她就已经在工厂做裁缝,现在已经成为一名优秀的服装车间管理人员。在那个世界里,你能学到的,就是运用自己说服他人的本事和主动性,带着自己的孩子进入卡内基音乐厅。对于一个想去法学院读书的孩子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教育机会了。对将来从事的任何职业来说,服装行业都是一个出发点。  乔·弗洛姆的父亲从事什么工作?他为女士的连衣裙做垫肩。罗伯特·奥本海默的父亲从事什么工作?他是服装生产商,就像路易斯·鲍各尼特一样。从弗洛姆在世达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旁边的楼梯向上走一段,是巴里·佳芬科的办公室。佳芬科在世达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时间和弗洛姆几乎一样长,长久以来,他都是处理公司诉讼业务的主管。佳芬科的母亲从事什么工作?她是个女帽商人,她在家里制作帽子。那么路易斯和瑞吉娜的两个儿子又做些什么?他们去了法学院,并且他们的后代中不少于9人都成为了医生或者法官。  在路易莎的犹太家族谱上有一个最引人注目的案例,是一家来自罗马尼亚的犹太移民。在来到美国曼哈顿东南部开小杂货店前,他们曾在罗马尼亚的老家开杂货店。这个案例,就是对乔·弗洛姆一家来自哪里最简练的回答。    小杂货店 超市 医生 心理医生 律师  7.  在世达律师事务所总部的北边、位于曼哈顿中心地区的楼群中,有着乔·弗洛姆的最大对头、也是世界上最卓越的法律事务所的办公室。  声名赫赫的黑石总部就位于这座办公大楼。一旦你被黑石聘用,就意味着你创造了一个小小的奇迹。纽约很多的法律公司都拥有几百个散布在世界各主要资本流通市场的律师,与这些法律公司不同,黑石律师事务所只接管曼哈顿地区少数几件案子。他们拒绝的案子要远多于他们所接管的案子。与其他竞争者不同,黑石不是按小时计费收取报酬,他们只简单地一次性收取费用。在一次为凯马特公司进行的接管辩护工作中,黑石为两个星期的工作收取了2 000万美元的费用。凯马特公司支付了这笔费用——而且非常愉快。如果那里的律师没有你聪明过人,那么那里的律师肯定比你工作更加拼命;如果那里的律师工作不如你努力,那么他就会通过一些极端的方式来胜过你。在过去的20年里,没有任何一家公司的盈利能够超过这家公司,甚至在律师之间,也没有任何一名律师所获得的报酬,能够超过这家公司的律师。在乔·弗洛姆办公室的墙面上,在乔·弗洛姆与老乔治·布什和克林顿的合影旁,是一张他与公司竞争对手的经理人的合影。  如果一个人十分聪明、拥有野心、工作十分努力,那么他就有机会进入到纽约法律界的最核心层面。很显然,最初建立黑石集团的四个人就完全符合这种描述。但是我们知道的要远比这些更多,不是吗?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取得的。这完全取决于你的预见能力、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及对机会的把握能力。回顾一下前曲棍球球运动的天才球员和比尔·乔伊、比尔·盖茨、乔·弗洛姆、詹克洛以及鲍各尼特之后,就不难看出一名优秀的律师是从何而来的。  这些人可能出生在竞争压力很小的年代,有机会选择进入纽约最好的法学院上学,并有着很好的就业前景。他或她可能是犹太人,并且因为其“身世”的原因被保守的律师事务所拒之门外。他的父母亲或许在服装行业做很有意义的工作,并且将工作需要有自主性、挑战性以及付出多少就有多少回报的想法传给了儿女。他们会进入一所优秀的院校——也有可能并不是优秀的院校就读。他或她不必成为班里最聪明的孩子,足够聪明就好。  实际上,我们可以描述得更精确。那时刚好是个适合19世纪的商业大亨出生的年代,也是适合软件天才出生的年代,同样也是适合纽约的犹太裔律师出生的年代。这就是1930年,因为在这一年出生的律师,他能享受到人口出生低谷带来的种种好处。而到了1970年,当他40岁的时候,他正赶上法律格局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律师界进入了15年充实的汉堡时期1。在这个时期,企业并购案例层出不穷,而那些为“白鞋”公司服务的律师还在闲逛,忘记不了他们每顿两瓶马提尼酒的午餐。如果你想成为纽约最出色的律师,你就要在外跑个不停,这是你的优势;如果你的父母曾教导你工作的意义何在,你就又多了一个优势;如果你是出生在30年代,那么就更具有优势了;如果这三个优势你都具备了——再加上你比较机灵并且你还能充分发掘它——那么,所有这些因素将会是一个绝妙的组合。这就好像是出生在1月1日的曲棍球运动员那样。①(①汉堡时期,指的是甲壳虫乐队在汉堡演出的紧张却又重要的时期。——编者注)  黑石从事法律业务的是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第一个合伙人是赫勃特·瓦太尔,他出生于1931年,在布朗克斯地区范·科特兰特公园附近的服装工人联合会的住宅楼长大,他的父母是来自乌克兰的犹太移民。父亲和他的兄弟们一起在现在百老汇和苏活区斯普林大街一间奇妙阁楼的六层做女士内衣生意。19世纪40年代,赫勃特·瓦太尔进入纽约公立中学学习,然后进入曼哈顿的城市学院就读,最后考入了纽约大学法学院。  律师事务所的第二个合伙人是马丁·利普顿。他出生于1931年,父亲是工厂经理,祖父是3K党成员。他在泽西城读高中,然后进入宾夕法尼亚大学,最后进入纽约大学法学院就读。  律师事务所的第三名合伙人是莱昂纳多·罗森。他出生于1930年,在布鲁克林地区靠近美国棒球馆的一个贫困家庭长大,他的父母也是来自乌克兰的犹太移民,父亲是服装工厂的烫熨工人。19世纪40年代,他在纽约公立学校读高中,之后进入曼哈顿城市学院,最后进入纽约大学法学院。  律师事务所的第四个合伙人是乔治·卡兹。他出生于1931年,他在布鲁克林区一栋只有一个单间的一层住宅楼内长大。他的父母是来自东欧移民的后代,父亲卖保险,祖父住的地方离他家有几个街区,在服装行业中做裁缝,有时也会在外招揽几件服装来做。乔治·卡兹在19世纪40年代进入纽约城公立学校,然后就读于曼哈顿的城市学院,之后进入纽约大学法学院。  想象一下,如果这四个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小伙子中的任何一个,坐在默基·罗斯律师事务所优雅的会客室里,而他旁边就是拥有更好身世背景的蓝眼睛的北欧人后裔,我们一定会认为那个北欧人更成功。但我们可能都错了,因为在卡兹·罗森和利普顿以及瓦太尔乃至弗洛姆这样的人身上拥有一些北欧人不具备的特质,他们所在的世界——他们的文化、他们的时代和他们的家族历史——都赋予了他们更多的机会。                        第二部分 传承第六章 哈兰,肯塔基州  “像男人一样消逝,就像你哥哥那样!”  1.  在肯塔基州的东南角,延伸在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坎伯兰高原处,有一个叫做哈兰的小镇。  坎伯兰高原是一个平脊野生山区,山墙有500至1 000米高。山谷狭窄,只有车道和小溪那么宽。最初,这片区域的山坡和山谷都覆盖着茂密的原始森林,巨型郁金香树生长在峡谷和丘陵脚下,有些树干的直径宽七、八英尺。另外还有白栎木、山毛榉、枫树、胡桃木、小无花果树、白桦、柳树、杉树、松树和铁杉树,这些植物像野生葡萄藤的网格一样纵横交错,构成了北半球这个面积最大种类最多的原始森林。地面上有熊、山狮和响尾蛇等野生动物; 树梢上是一排排的松鼠; 土壤下是一层又一层厚厚的煤。  1819年,来自不列颠群岛北部地区的8个移民家庭在这里建立了哈兰县。早在18世纪,他们就已经来到弗吉尼亚州,为了寻找土地,他们又往西迁居到阿巴拉契亚山脉。这个县一直都不富饶,在最初的一百年里,人口稀疏,很少有总人口数超过一万人的时候。第一批定居者主要靠养猪,并在山坡上牧羊,潦草地在山谷里的一个小农场过日子。他们在后院的蒸馏室酿造威士忌;他们砍伐树木,在春天水位很高的时候,将树木顺着坎伯兰河漂浮至下游。直到进入20世纪,从这里想要到达当地最近的火车站,还需要为期两天的车程。唯一一条出城的路是翻越松树山,这是一条蜿蜒九英里的陡峭山道,常常满是泥泞和岩石。哈兰是一个遥远和陌生的地方,附近较大的社会圈都对其知之甚少,要不是两个镇的创始家庭——霍华德和特纳家族不合,它仍然可以保持原样。  霍华德家族的族长是塞缪尔·霍华德,他修建了镇上的法院和监狱;与他相似的还有一个人,威廉·特纳,他经营一家酒馆和两个商店。一次,暴风雨摧毁了特纳家的围栏,邻居家的牛跑到了他们家的地里,威廉·特纳的孙子“魔鬼吉姆” 开枪将牛打死。这个邻居非常害怕,没有控诉就逃离了这个县。还有一次,一名男子想开一家商店与特纳的商店竞争,但当特纳家的人与其面谈之后,此人就关闭了商店,并搬到了印第安纳州。  有一天晚上,塞缪尔的孙子威克斯·霍华德和威廉的孙子“小鲍勃”特纳对打游戏扑克。双方都指责对方作弊,他们打了起来。第二天,他们又在街头碰面了,经过激烈枪战,小鲍勃·特纳被猎枪击中了胸部,倒地身亡。 特纳部族的一群人去了霍华德的商店并向霍华德夫人大声叫骂,她倍感羞辱,将此事告诉儿子威尔士·霍华德;一周之后,在去往弗吉尼亚州哈刚的路上,霍华德与特纳的另一个孙子、年轻的威尔·特纳交火;当晚,特纳家族的一名成员和他的一个朋友攻击了霍华德家。之后这两个家庭在哈兰法院外再次发生冲突,在枪战中,威尔·特纳被人开枪打死。霍华德的特遣队接着去找特纳夫人——威尔·特纳和小鲍勃的母亲,要求停战。但她拒绝了,她指着儿子死亡时倒下的那片泥土说:“你们抹不掉这笔血债。”  形势迅速恶化。在附近的萨尔弗·斯普林斯镇,威尔士·霍华德撞上“小乔治”特纳并将他击毙。霍华德随即又伏击特纳的三个朋友——卡沃斯家的人——将他们全部杀死。接着一个临时小队被派出搜索霍华德家的人,在最终的枪战中,又有6人被打死或打伤。 威尔士·霍华德得知特纳家的人在搜寻他的消息,马上和一个朋友骑马来到到哈兰,袭击特纳家。当他们回来时才发现,霍华德家里遭到伏击,在枪战中,又有一人死亡。威尔士·霍华德立即骑马直达小乔治·特纳的家,向他开枪射击,但没有击中,只将另一名男子击毙。此时,临时小队又已经包围了霍华德的家。枪战又开始了,造成更大的伤亡,整个县城一片慌乱,你可以想象当时的场景。19世纪的美国,虽然有人们和睦相处的情景,但在肯塔基州的哈兰,绝不是其中之一。  “停止!”当威尔·特纳蹒跚着回到家时,他的母亲对他严厉呵道。他刚在法院外与霍华德经历了一场枪战,由于身体被击中,他痛苦地嚎叫着。“像男人一样消逝,就像你哥哥那样!”她的世界充满了致命的枪战,对于人该如何顽强地面对死亡,她的内心有了自己的观念。威尔闭上了嘴,无声地死去。    2.  假设你穿越到19世纪末期的哈兰去调查霍华德和特纳家族之间的世仇,你会将每一个幸存者排好,尽量详细地采访他们。你索取了文件,获得证词和研读法庭记录,直到你将这场命案的每个细节精确地归纳到一起。  你会知道多少?答案不是很多。你会知道,在哈兰有两个家族相互排斥;你想证实,对这场可怕的暴力事件负很大责任的威尔士·霍华德,很可能应该被判入狱。但如果你从更宽泛的角度看发生在该镇的事情,这些事的前因后果就会更加明朗。  关于哈兰的第一个关键事实是,在同一时间,霍华德家族和特纳家族互相残杀,在阿巴拉契亚山脉其他小城镇也到处都有几乎相同的冲突。在肯塔基州与西弗吉尼亚交界之处、离哈兰不远的地方,著名的“啥特菲尔德与麦乎伊”的暴力冲突,造成几十个人在20年内的一系列暴力中丧生。在肯塔基州的佩里县,“法国移民与爱佛索”的争执中,有12个人死亡,“坏汤姆”史密斯杀死了6人(约翰·爱德华·皮尔斯在《黑暗的日子》一书中,说他是“不动声色的亡命徒,机警狡猾而危险,最终成为神枪手”)。19世纪80年代中期,肯塔基州罗文县“马丁与托利弗”的恩怨中,双方有三次枪战交火,三次伏击,两次袭击对方家庭,以一次两小时内涉及100来名武装人员的枪战告终。在肯塔基州克莱县,“贝克与霍华德”的恩怨始自1806年,多年来双方互相猎杀对方,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结束,在最后一次伏击中,霍华德家族的一对夫妇杀死了贝克家族里的3个人。  而这些只是众所周知的纠纷。肯塔基州议员哈里·考迪尔曾偶然来到坎伯兰高原小镇法院书记员的办公室,在那里,他发现了1 000起谋杀案的起诉书,时间是从19世纪60年代内战结束,延续到20世纪初——而这里只是一个人口数量从未超过1.5万人的地区。在这里,许多暴力事件甚至还没有被起诉。考迪尔写到了布鲁斯特县一宗谋杀案的审判——或称作“血腥布鲁斯特”,这个称呼后来众所周知——,当被告的父亲,“一个长着很浓密的八字胡、手拿两支大手枪的50来岁的男人”,走到最高法官面前抓住他的木槌时,审判嘎然而止:  封建法学家拍着椅子,并宣称:“审判已经结束了,大家可以离开了。我们在这个阶段不会受理任何案件,乡亲们。”脸色已经涨红的法官仓促地妥协,发布了这个非同寻常的命令,并迅速离开小镇。当法院审判下一个案件时,州长加派了60个民兵,但被告却无法出庭,因为他被暗杀了。    当一个家族与另一个家族展开斗争时,就陷入了世代的恩怨。一个山区同一小镇的许多家庭相互争斗已成为一种模式。  是什么引发阿巴拉契亚的争斗?多年来,人们不断地寻找并讨论许多潜在的原因,最终达成了共识:似乎该地区受到了某种特别的病毒蔓延的折磨,社会学家称之为“荣誉文化”。  荣誉文化往往扎根于高原和其他边境领土地区,如意大利西西里岛或西班牙的巴斯克地区。如果你住在一些山区,也就是说,你没法有农场,你可能会养山羊或绵羊,但作为牧民所发展出来的文化与种植庄稼的农民的文化是不同的。一个农民的生存依靠社区与他人的合作,但是牧民却自我封闭。农民不必担心他们维持生计的东西会在某天晚上被盗,因为农作物不能轻易被盗,除非小偷想独自收割全部的收成。但是,牧民却有担忧,由于动物的丢失,他不断受到威胁,所以,他必须要有些进攻性:他很清楚,他需要通过他的言行证明他不是弱者。为了他的声誉,他愿意接受并回应来自外界的任何挑战,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挑战,这就是所谓的“荣誉文化”的意义,在这个世界上,个人的生计和自我价值是荣誉的中心。  “对年轻牧羊人的荣誉发展而言,第一次争执是关键时刻,”民族志学者坎贝尔描述了希腊的相关牧群文化:“争执必然是在公众场合。他们可能会发生在咖啡馆,在村广场,最常见的是在牧区边界,一个牧羊人驱赶或用石块瞄准另一个牧羊人的一只走失的羊,这无疑是种侮辱,不可避免地会招致一场暴力回应。”  那么,为什么阿巴拉契亚就会是这种方式呢?这和最初居住在这里的居民的来源地密切相关。所谓美国的“穷乡僻壤”,是指从宾夕法尼亚州南部和弗吉尼亚州西部的交界部分、弗吉尼亚州西部,到肯塔基州和田纳西州,到北卡罗来纳州和南卡罗来纳州以及阿拉巴马州北部和乔治亚洲,在这些地区定居的移民,绝大多数来自世界上荣誉文化最深的地区,这便是“苏格兰-爱尔兰”,即从苏格兰低地、英格兰北部各郡、到北爱尔兰的阿尔斯特。  偏远的边境和无法律明文界定边界的领土,数百年来都是争夺之地,这些地区的人民长久以来都浸染在暴力当中。这些生活在山区和贫瘠之地的牧民,他们排斥其他家族,形成严密的家庭纽带以应对残酷和混乱的环境。他们对血液的忠诚高于一切。而当他们移民到北美,进入到美国偏远的、不受政府法律管辖的边界、山区或者像哈兰一样的肥沃地区时,他们依旧能够在这个新世界中继续延续他们在旧世界里创造的荣誉文化。  “对第一批定居者来说,美国的穷乡僻壤是一个危险的环境,就像曾经的英国边境一样危险。”历史学家大卫·哈克特·费希尔在《阿尔比恩的种子》(Acbion’s Seed)一书中写道:    从没有政府法治管辖的角度来看那些被争来夺去的土地,大部分的南部高地都应该属于“有争议的土地”。那些居住在边境线上的人们在这样的无政府环境中,有更多时间呆在家里,这更能符合他们的家族制度,符合武士精神、农牧经济和他们对待土地和财富的态度以及对待工作和权力的思想。在这种环境下,他们的文化很好地适应其中,于是其他种族群体便也开始复制这种文化。当时,英国北部边境的道德观念主宰了这块“黑暗又血腥的土地”,部分原因是来自人口数量的压力,但更主要是因为这是一种在原始和危险的世界中必需的生存手段。1①(①大卫·哈克特·菲舍尔的书《阿尔比恩的种子》是最权威、最被人们认可和信服地解释文化传承如何影响着历史长河的书籍。(如果你看过我的第一本书《引爆点》,你会记得,对保罗·里维尔取自菲舍尔的“保罗·里维尔骑马”当中的讨论。)在《阿尔比恩的种子》中,菲舍尔认为。 在第一个150年里,有四种不同的英国移民移至美国:第一批是清教徒,在17世纪30年代,他们来自东英吉利亚,移至马萨诸塞;接着是骑士和契约佣人,他们在17世纪中期,从英格兰南部来到弗吉尼亚州;之后是贵格会会员,他们在17世纪至18世纪早期,从北米德兰来到特拉华州硅谷;最后是18世纪从阿巴拉契亚边境进入境内的人们。菲舍尔精彩地论证了这四种文化——每个都具有不寻常的深刻意义——其独特性代表了美国的四个地区,直到到今天依然如此。)    荣誉文化的胜利解释了这些现象:为什么在美国南部犯罪模式如此独特?为什么谋杀率比美国的其他地区高?但是在这些地区,财产犯罪和“陌生人”犯罪——如抢劫案——的比例较低。正如社会学家约翰·谢尔顿·里德写的那样:“南方的凶杀案中,几乎都是被害人(经常是女性)知道凶手是谁,杀手和受害者都知道被杀的原因。”里德补充道:“统计显示,南方人常能逃避法律制裁,而通奸和其他任何地方的美国人一样安全,而且还可能更安全。”在穷乡僻壤的地方,暴力并非为了经济利益。它纯粹是个人的,是为自己的荣誉打拼。  许多年前,南方的一位新间记者赫丁·卡特讲述了他年轻时担任陪审团的往事。正如里德描述的那样:“陪审团面对的案件嫌疑人是一位住在汽车加油站附近的、脾气暴躁的男士。几个月来,他成为服务员和车站旁各色人等的笑柄。尽管他警告过这些人。这些人也了解他臭名昭著的急脾气。一天早晨,他用猎枪打死一人,打伤两人,其中一人终身残疾。陪审团由不轻易相信别人的法官投票选出,卡特成为认为被告有罪的唯一陪审员。正如别人所说的那样“如果他没有开枪打死这些人,他也不至于落到如此田地。”只有在荣誉文化的背景下,这种情况才会发生:为了维护个人尊严不受侮辱,脾气暴躁的男士用枪射击别人;也只有在文化荣誉下,陪审团才会认为谋杀——在这种情况下——不是一种罪行。  我知道,我们常常对这些不同文化群体的进行各种区分一向很警惕——出于良好的用心,这就是为了避免种族歧视和种族偏见。但我们要相信,我们不是自己种族历史的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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