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表-4

① 和前面的注一样,总额应为三千二百一十利佛尔,原文有错误。 (翁根注)----------------------- Page 28-----------------------们最重要的需求,只能靠饲养若干家畜的收益来满足,即使是这样他们还常是贫穷的,一旦有了损失,马上有破产的危险。所以,为了使土地耕作者能够保证他们的生活,并养育他们的子女,必须使谷物的价格比现在更为提高。采用牛耕的分成租地农场主的收获,通常为每一亚尔邦取得三塞蒂又三分之一。因此,其中还要扣除种子用的五分之一。但这项收获,必须和土地所有者折半对分。土地所有者对分成租地农场主提供牛,未耕地,饲养牛的牧场,免除地租,此外还提供其他若干家畜,给他们使用这些家畜的收入也是在分成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之间平分的。分成租地农场主和家属一起耕种,以节省雇佣人工的费用和收割费用的一部分,以及打麦的费用。马具制造人工和钉蹄铁工的支出是很少的。如分成租地农场主每年耕种三十亚尔邦的小麦地,通常他们所取得的份额约为三十以至三十五塞蒂,其中大部分用作自己和家属的生活资料的消费。剩余的部分,则用于支付土地税,必需的工人的工资,他自己和家属的必不可少的需要。他常是非常的贫困,如土地只有中等的肥度,则为维持生活,除了以牛车经营运送业,别无其他办法。分成租地农场主所负担的土地税,与租地农场主比较是极其微小的。因为分成租地农场主的收获很小,也没有可以使他负担租税的资源。也因为他的收获量很少,几乎没有可供冬季养育家畜之用的饲料。因此分成租地农场主的收益是极其有限的,这主要由于没有进行良好耕种的条件。在采取这种耕种方法的条件下,土地所有者的情况也并不比较有利。他们每一亚尔邦可以获得约十五蒲华束,他们没有租地农场主可以向他们预付二年的租借费,并且失去向分成租地农场主供给牛而预付的元本的利息。这些牛消费了土地所有者牧场的饲料,他的所有地的大部分,因为牛用作牧场而荒芜。因此他的土地财产,由于耕种不好而几乎变成无价值。结果这使农业生产大为减少,并使国家受到极大的损失即使租地农场主因为谷物价格低廉,而不能由收获得到什么利益,但对于国家总是有利的。因为由于他花了费用而生产的东西,无论如何是可以使王国每年获得真正财富的增加。然而事实上这种财富的增加,对于付出费用的个人,并不能由此使他获得什么利润,反而会使他们遭受降低能力的损失之苦,那末这种财富的增加,事实上是不可能继续维持的。如果企图用降低小麦价格的方法来使城市住民,制造业的劳动者和工匠得到好处,但是却使为国家真正财富的源泉的农村荒芜了。这样就会使整个目的都不可能达到。虽然面包并不是人的唯一食粮;但是如果给农业以保护,则其他食物,农业也能充分地供给。如果市民要多花几个利佛尔来购买一磅面包,他们必须在日用品的支出方面,比较过去更为节约。国家机构只有由阻碍输出,来使小麦的价格降低。但是其他产品的价格,就不能这样任意处理。国家阻碍输出虽然可以使市民在购买小麦时有微少的节省,但结果由于农业的崩溃,就大为损害了城市住民的生活。牛油,干酪,鸡蛋,蔬菜等价格增长是漫无限制的,它们的价格是和广大的居民所必要的衣类,以及其他的手工艺制品,以同样的比例上涨。这样高价的农产品,是会促使提高劳动者的工资的。假使农村的住民,很多从事于饲养家禽,扎牛,种植蚕豆、四季豆、豌豆等,则劳动者每天必需的支出负担就会减轻。富裕的租地农场主,雇佣并养活着农民。农民供给贫苦的市民以大部分的生活必需品。在没有租地农场主的地方,土地即使用牛耕种,农民过着贫苦的生活,因为贫困的分成租地农场主,没有能力雇佣农民。因此,这些农----------------------- Page 29-----------------------民只有离开农村,或者自己设法种植几乎不大有希望收获的燕麦,大麦,荞麦,马铃薯,以及其他廉价的产物来维持生活。小麦的耕种,需要很多的时间和劳动,但是农民不能等待二年以取得收获。这种耕种,只有由能够支付这种经费的租地农场主来担当,分成租地农场主虽然能得到土地所有者的援助,但经营农业的能力要少得多。在没有租地农场主的地方,对于土地所有者说,这是耕种土地的唯一办法。租地农场主本身,只有依靠他们优良的耕作方法,和提高土地的肥度来取得利益。因为他们只有在收获超过支出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利益。如果除去种子和费用,租地农场主每一亚尔邦还剩余一塞蒂,这就是租地农场主的利益。这样种植四十亚尔邦小麦时,就可以取得四十塞蒂,就是形成相当于约六百利佛尔的利润。同样如果他经营得非常好,使每一亚尔邦多余二塞蒂,他就获得加倍的利润。要做到这一点,每一亚尔邦土地,必须生产七至八塞蒂。但是这样高的生产量,只有优良的土地才能达到。如果租地农场主耕种的土地,有些是优良的,有些是劣质的,那末所得的利润就不大了。用自己的手种植小麦的农民,是不能抵偿他自己的劳动的。因为农民耕种的土地很少,即使在食用之外,还可以获得几塞蒂的利润,但也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只有在丰收的情况下,才能取得一些利润。因为这个缘故,使用很多犁,耕种优良土地的租地农场主,比耕种可说同样优良土地,但只使用一架犁的租地农场主,取得多得很多的利润。除此之外,后一种情况,从很多点来看,他的费用比较比例的数额为大。而只有一架犁的耕作者,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扩大其经营,不能支付较大企业不可缺少的费用,因而受到限制,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农业不象商业一样,财源依赖于信用。商人可以由借款来购买商品,也可以由信用来赊购。因为商业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收回元本和利润,并偿还借款。但是耕作者只能收回为农业而预付资金的利润。元本则和前面一样,为耕作企业的继续,是必须保存的。因此,耕作虽然可以借入元本,但并不能按照预定期限偿还。因为耕作者的财产是动产,对贷放者说,是缺乏把自己的金钱长期货放出去的充分担保。所以租地农场主自己必须是富裕的,又政府为了大力提高对王国具有重大意义的租地农场主的地位,必须把这些情况多加考虑。有一种想法,认为农业只要人力和劳动,但是耕作者如果不注意预付元本的安全和收入,不能希望农业有很大的成功。因为有可能对农业进行投资的人,都是经过调查然后出借的,他们不肯使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当其他一切产品和手工费都很责的时候,只有小麦维持着非常低廉的价格,这样耕作者的支出就要增加三分之一,而同时利润却要减少三分之一,结果就使耕作者遭受二重的损失,因而他的资产就要减少,最后不能负担进行良好耕作所要的经费,租地农场主的地位几乎不能维持。如果把农业都委之于分成租地农场主,这会给国家带来很大的损失。小麦的价格不仅决定于收成的好坏,左右小麦价格的,主要的还有对于农产品的交易的自由或限制。如果在丰收时对小麦的交易加以限制或束缚,就会损害农业生产,结果使国家陷入因境,土地所有者收入减少,辅助农业的人员怠惰,不重视自己的工作,使耕作者破产,农村人口稀缺。只有法国由于不了解实际的利益,才会担心小麦不足而限制其出口,而实际上,法国是能够生产比输出国外更多的小麦。关于这一点,英国的做法正是相反,它----------------------- Page 30-----------------------是把收获的一部分出卖给外国,看作是支持农业,保持富裕,预防饥馑的最可靠的手段。英国人民,自从绘输出以便利,实施奖励输出以来,从来没有遇到过小麦价格上涨过高,以及价格狂跌的情况。我认为小麦价格的下降,除了反对把小麦输出国外,把它保留在王国之内以外,还有其他原因。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英国的小麦价格,近来是显著的下降了,这是由于英国农业的扩大。但还要注意另一情况,就是殖民地农业发展良好的情况,特别是宾夕法尼亚的农业,在近五十年来有长足的进步,使安提列斯群岛和欧洲获得很多小麦和面粉,这是发生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而且这类原因在以后还会继续增加。因为这个缘故,我认为在取消了输出的障碍和采用高级的耕种方法以后,把法国小麦的平均价格限定在十八利佛尔以内。就是在这个情况之下,耕作者由于土地生产物的增加,并有确实稳定的市场贩卖,使收入能够经常超过支出,来保证农业的发展。因此,我国谷物对外贩卖的自由,是复兴王国农业的重要而不可缺的手段;但是只有这个方法还不够。虽然土地耕作,因此可以获得最大的利润,已在事实上为人所承认,但除此之外,还必须不对耕作者任意课税,以免引起不安。因为如果不去除这种情况,谁也不会把资金放到这个危险的用途上来,而宁愿把资金放到大都市,不愿投放到农业上来。因而从利得的角度来看,有使微小的农业经营元本完全丧失的危险。租地农场主的子弟,非常害怕服兵役。但国防是国民的重要义务之一,严格地说,在人力使用受统制的国家,除了为国家的利益而分配给他其相应的义务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免除。从这个原则出发,对那些通过自己的财富和职业,对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的人,国家可以免除他服兵役。根据这个理由,如果对租地农场主和分成租地农场主的地位有清楚的了解,就应当把租地农场主和分成租地农场主分别对待。处在租地农场主地位而能达到十分富裕的人,也能够依靠自己的能力选择其他职业。因此,只有政府决定保护租地农场主,才能使这样的人,巩固他们专门从事农业的决心。①现在,我们要把眼光转到和谷物耕作同样重要的对象。就是我想来说明法国当前农业中家畜的利润。① 租地农场主的子弟中服兵役只是少数,因此对服兵役本身来说是不重要的。但对于因服兵役而不得不抛弃其父亲的职业的人来说,从构成国家真实力量的农业的观点来看,则是值得重大关心的。根据杜柏来·德·圣莫尔的资料,现在国土的八分之七,是由牛耕种的。因此由租地农场主耕种的土地只有八分之一,租地农场主人数不到三万人。这就意味着租地农场主的儿子如果服兵役,也不到一千人。这样少的数目,对于我们的军队说,几乎等于零。然而从每次征寡士兵的威胁因而使四千人离开农村来说,对于土地的耕种是个大问题。我们现在只讲用马耕的耕作者。因为 (依据本文作者的意见〕其余人是不能当作租地农场主看待的。用马耕的土地约有六百万乃至七百万亚尔邦;使用着三万架犁,即以犁一架耕地一百二十亚尔邦计算。大部分的租地农场主有犁二架,但也有很多人有犁三架。因此用马耕的租地农场主数,几乎不到三万人。这种租地农场主是不能和从事于同样耕作的贵族和特权阶级相混同。半数的租地农场主,没有达到应该参加兵役年龄的子女。因为他们只有在结婚后十八以至二十年,才可能有参加兵役年龄的儿子,孩子中只有一半是男的;所以能够参加兵役的租地农场主的儿子,不可能超过一万人。由于其中一部分离开农村到都市去,结果剩下的和农民一起参加征兵的抽签而中选的最多一千人,也许还不到五百人。如果要尽可能地增加租地农场主人数时,即国家为了维持农业,并由此取得多额的租税,就应该给他们以保护。(《百科全书》编纂者注)----------------------- Page 31-----------------------由小农法经营的三千万亚尔邦,可以形成各有八十亚尔邦耕地的三十七万五千个农户。假定每户各有牛十二头,则供这些农户耕作的共有四百五十万头牛,这样在小农户中为了耕作土地要使用四百万乃至五百万头牛。牛要到三岁或四岁才能工作。在有些农户中,这些牛工作三、四、五年以至六年,但在大部分农户中它们能够工作七、八年乃至九年。所以牛要到十二岁或十三岁,才被出卖给把牛养肥后,再把它出卖给开肉铺的人。这时牛已没有以前那样好了,只能把它以比从事耕种以前低的价钱出卖。这时的牛虽然要长期地使用牧场,但是并不能从放牧取得利润。牧场为了把牛养肥卖给肉铺,而把牛饲养的时间要五年或六年。在采用大农经营时,马可以让其自由放牧,随处取得饲料,因而可以不损害耕作者的利润。因此耕作者从马的劳动所获得的收益,远远超过牛的劳动。在采用小农经营时,牧场要把用于耕作的四百万乃至五百万头牛,大体至少要饲养六年,这是纯粹的损失;但在采用大农经营时,这些农场就可以作有利的使用,另外饲养肉食牛四、五百万头。牛在养肥卖给肉铺之前,根据它的大小以不同的价格出卖。它的平均价格为每头一百利佛尔。因此六年间多余的四五十万头牛,每六年可以获得四亿五千万利佛尔多余的收益。加上养肥后增加的三分之一多余的收益,则总收益为六亿利佛尔,按六年来分,则每年能得一亿利佛尔。我们把所得的这些钱看作是种收益,是从把牧场或供牛放牧用的荒芜土地看作纯粹损失的角度出发,然而必须考虑到这些牧场的大部分是有可能进行生产,至少可能进行耕作,以获得更多的饲料来饲养家畜。如果这样,则收益远比以前为大。还有养羊,由于羊毛的收益和这种家畜每年出卖数量的增多,可以取得很大的利益。在用牛耕的三十七万五千个农户中,假使把这些土地进行很好的耕种,生产出大量的饲料,可以饲养很多的羊,而现在所饲养的不到三分之一。上述每一农户,包括荒地在内,可以饲养二百五十头羊的羊群。如果增加三分之二,则有约二十五万个羊群,即六千万头羊。但其中可以分为母羊,仔羊,似及原来的羊,其中有可以生育三千万头仔羊的三千万头母羊。这些仔羊中一半是雄的,虽要加以保护,但羊到二、三岁时就要卖给肉铺。另外一半是雌的仔羊,其中一部分也可以出卖给肉铺,但有一部分则要留下以更新母羊,因而要加以保护。另外还有一千五百万头雌的仔羊,其中一千万头以每头三利佛尔出卖,可以取得三千万利佛尔的收益。因此每年都有一千五百万头羊出卖给肉铺,假定每头的平均价格为八利佛尔,共计可得一亿二千万利佛尔。除此之外每年都有五百万头的老母羊,以每头三利佛尔的价格出卖,共得一千五百万利佛尔。每年有六千万都阿斯①的毛皮 (仔羊的羊毛皮不包括在内),每都阿斯的平均价格为四十苏,共计一亿二千万利佛尔。因此每年羊群的收益,达二亿八千五百万利佛尔以上。上面所说的这一切,小麦、牛、羊的总收益,共计达六亿八千五百万利佛尔。也许有人要反对说,如果没有很大的支出,是不可能取得这些收益的。当然在考察耕作者的收入时,必须减去它的费用。但是从国家的观点来考察这个问题时,不难看出当作费用支出的货币,仍然留在国内,但是获得了很多的产品。上面关于牛、羊收益的增加,同样也适合于马、母牛、小牛、猪、家禽、① 都阿斯为法国旧时长度单位,每都阿斯合一点九四九米。 (译者注)----------------------- Page 32-----------------------蚕等。因为在大农经营中,可以获得很丰富的收获物,即很多的谷物,蔬菜和饲料。如果能够在较差的土地上,进行杂谷、块根植物、牧草、人工牧场、桑树等的耕作,就可以生产出比现在多得很多的家畜、家禽和蚕的饲料;因而使我们可同上面所说的家畜收益一样,获得庞大的收益。如果全部土地都进行大农经营,就可以使我们不断地增加十亿以上的财富。这些财富是要分配给全部住民的。因而就是这些财富,提供他们以比现在质量更好的食物,满足他们的需要,给他们以幸福,使人口繁殖起来,增加土地所有者乃至国家的收入。耕作的费用,可说是不重要的,只不过要有很大的资金以制造设备。但这种资金却集中在大都市,农村中是缺乏的。推动社会各种机关来建立一般秩序的政府,必须发现适当的方策,使这些资金自然地流入农业部门,以使它能对个人更有利,对国家更有益。亚麻、大麻、羊毛、蚕丝是我们工业生产的原料,小麦、葡萄酒、烧酒、皮革、咸肉、牛油、千酪、脂肪、油麻布、网具、呢绒、布匹等则构成我们输出贸易的主要产品。这些商品并不是奢侈品,而是人们的需要保证这些商品具有实质价值。而这些价值是从我们自己的土地上产生,对于国家说是纯粹的利润。这些都是不断再生产的财富,而在其他国家也永远是卓越的财富。这些利益对于国民的幸福和国家的繁荣,是重要而不可缺少的,并且可以由此获得对于国家财富和力量有不少贡献的其他利益;就是助长人口的繁殖和国民健康状况的改善,特别是促进农村人口的增长。富裕的租地农场主以货币雇佣农民为他工作,而农民则由劳动而取得货币形式的工资,保持他们生活的安宁,因此他们能够永久居住在农村,以他们自己的双手,养育子女,并安心定居在农村。因此农村的住民,以财富支持农业,而农业又使国家的财富成比例地增加起来。在用牛耕种的地方,农业者是贫穷的,没有能力雇佣农民。因为农民看不到劳动能够得到利益,因而陷于怠情,受贫穷之苦。唯一维持生存的方法,就是耕种一小块土地,以取得一点粮食。那末,由这样的耕种所获得的生活资料,究竟怎样呢?我们在上面已经指出,因为他们过于贫穷,无法做好准备,把土地从事小麦的生产,以等待收获;他们只能从事二、三个月,短时期就可以取得的收获,不花费什么劳力的耕作,如大麦、燕麦、荞麦、马铃薯、玉蜀黍,以及其他廉价的生产物,就是这种劳动的果实。而农民所能收获的这些产品,是他们借以养育子女的生活资料。因为这种食物难于维持生活,有害于身体,因而造成一部分儿童的死亡。在这种食物对生活的折磨之下,还能较好地保持健康和体力,也有相当智力的人,都逃往城市,因而逃脱了不幸的状态。最虚弱而又愚笨的人,则留在农村,这样他们自己就觉得是多余的,同时对国家说,也是没有益处的。城市里的人,单纯的这样想,农民以他们的双手从事土地的耕种,农业只有在农村中人口不足时,才会出现疲敝的现象。有人说,必须把给农民以教育,促使农民逃亡到城市去的学校教师,从农村里驱逐出去。这是一种荒唐的错误的想法,这是把农民看作是国家的奴隶。由于使农民担任和动物一样的劳动,因此农村的生活被看作是繁重的,辛苦的和可鄙的。农民自己耕种土地,就是他的贫困和没能力的证明。四匹马可以耕种一百亚尔邦以上的土地,但四个人还耕不到八亚尔邦的土地。除掉直接从事于这种劳动的葡萄栽培者和园艺师之外,农民还可以受富裕租地农场主的雇佣,对农业更有益、对自己也更有利的工作。在耕作经营得很好的富裕的地方,农民有很多的资----------------------- Page 33-----------------------产,他们在若干亚尔邦土地上播种着小麦和其他谷物。租地农场主雇佣着农民,从事于土地的耕作的是雇佣了农民从事劳动的租地农场主,他们的妻子和儿女,则从事于生产物的收割;以很少的生产物,给农民作为一部分生活资料;同时他们还因此获得饲料和肥料。他们栽培了亚麻、大麻、蔬菜和各种豆类。他们还有家畜和家禽,由此供给他们以优良的食物,并由此取得利润。他们由于为做农业劳动,和以多余的时间从事其他工作而保证了他们的生活资料,他们就此全部时间都停留在农村。他们能够没有什么拘束和忧虑地过活,他们轻视做别人的奴隶下仆。他们并不羡慕城市里下层住民的命运,因这些人居住在阁楼里,所得的工资很微薄,不能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没有足以应付未来不时之需的储蓄,不能满足将来的需求,经常受贫困之苦。农民过着贫穷痛苦的生活,或是因为没有能给他以工作的租地农场主,农村不得不由贫穷的分成租地农场主,以自己的力量采用很拙劣的小农经营来耕种,除此之外,农民只有因陷入贫穷的深渊而不得已离开农村。分成租地农场主农业所获得的小量收获,在分给土地所有者以后,多余部分只够满足他们自己的需要,没有能力修理和改善自己的设备。这些贫穷的耕作者,对国家的贡献很少,不能发挥耕作者真正的作用。真正的耕作者是能够进行大规模的耕作,并支配和管理它,而且为增殖利润而增加支出的富裕的租地农场主。他们不放弃任何手段,和不忽视任何个人利益,顾全社会利益,有效地使用农村住民,为谷物的贩卖和家畜的买卖、选择和等待最适合的时机,以增加大家的收入。实际上,是租地农场主的财富肥沃了土地,繁殖了家畜,招徕了农村住民,从而形成国家的繁荣和实力。制造业和商业,是依靠纷乱的奢侈来支持,把人口和财富集中和积蓄于大都市,妨碍了农地的改良,使农村趋于荒废,引起轻蔑农业的思想,过度地增加个人的支出,损害家属的生活,阻碍人口的增加,进而使国家陷于困疲的状况。帝国的衰颓,常常和繁荣的商业有密切而不可分离的关系。一个国家由于把从商业所获得的金钱用作对奢侈品的支付时,只会产生没有使财富真正增加的货币流通。使国家和君主富裕起来的,应当是剩余物品的贩卖。我国土地的生产物应当成为制造业的原料和商业的对象。因此,一切不是建筑在这个基础上的其他商业,都是不稳固的。但在一国中这种商业愈活跃,愈要引起邻国的竞争,因而引起交易上的分割。有着肥沃土地的国家,在农业方面,不是其他没有同样有利条件的国家所能仿效的。为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必须消除使农村居民离开农村,和财富集中到大城市的原因。一切领主,富人,维持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地租和年金的领受者们,都定居在巴黎和其他的大城市,几乎完全消耗掉王国的土地收入。这项费用把很多商人、工匠、家仆和力夫吸引在城市。这种不好的人口和财富分配情况虽然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否有些走得过远了;对于城市住民的保护过于乡村住民的政策,可能大大地促进了这种情况。人们所以要尽可能地设法住在城市,目的在于希望取得更大的收入,和保证更为安定的生活。如果农村能够具备这些有利条件,那末城市就不会比农村更富于吸引力。住在都市的人,并不是全部都富裕的,也并不是都能过安逸的生活。农村也有它富足和优美的方面。农村的居住者只是为了逃避降临农村的苦难,才要离开农村。从政府来说,是有办法来纠正这些缺点的。由于都市里有很多富裕的商人,因而认为是商业使都市繁荣起来。但是丝毫不能使国家财富增加的商业,却几乎把王国的全部金钱都花----------------------- Page 34-----------------------掉,究竟会产生怎样的结果呢?洛克把商业和赌博比较,在赌博者说,虽然有胜也有败,但是结果金钱的数量还是和以前一样。国内商业为了取得日用品,支持奢侈,方便消费,是有必要的;而且可以助长国家的力量和繁荣。但是在国内商业上所利用的巨万财富,只能使王国获得极小的收益,如果把其中的一部分用于农业,就能获得比以前真实而多额的收入。农业是君主的财宝,它的生产物都是眼睛看得见的。因此容易对农产品征收租税。对于货币财富征收租税,情况就非常复杂,政府只有依靠极其麻烦的手续才能保证税收。但对耕作者分摊租税,也有很大的困难。由于租税数额过大和不公平,因而强力地阻碍农业的复兴。要按比例分摊租税是不大可能的;这个比例并不能由土地的评价和所规定的价格来决定,因为上面曾说过,两种不同的农业耕作方法 (大农经营和小经营),可以从同一价值的土地,取得差别很大的农产品。因此,只要这二种农业经营方法继续存在和不断地变化,则土地就不可能作为土地税征收的比例尺度。如果要依据现状来对土地征税,则随着大农经营的增加,而使课税表发生缺陷。除此之外,有的地方,家畜的利润远比农产收获为高;也有些地方,农产收获比家畜的利润为高。而且这种各地不同的情况,是极容易变化的。因此对于制定课税的分配比例,也难于有统一的计划。但是为了保障耕作者的元本,与其建立严密的分配比例,还不如禁止对于耕作者的财富作单方面的评价更为重要。为了保证租税的支付,避免租税征收者的不正当行为和错误计算的损害,以保护纳税者,就要依据不变的原则来征税。可以依据看得很清楚的财产来征税;但是对于个人的秘密财产的评价是,容易发生错误,同时还由于任何人都想逃避对它的课税,因而常给人以滥用职权的口实。眼睛看得见的财产,对于任何耕作者,都是给他以获得经常利润所必要的手段。假使有人非常勤勉,非常能干,并且非常节约,因而从他的财产获得非常大的利益,则作为他的节约和才能的果实,他当然可以和平地享受这种利益。因此,土地所有者和租地农场主,必须把他所有的财产的性质和数量,每年对税收官吏作真实的申报,同时作为耕作者的义务,还要提出关于收获物和家畜等的调查确切的报告,如果发现有不真实的申报,只要规定罚款就够了。因为一个村庄的全部住民,都明确地知道各人看得见的财富,虚伪的申报是很容易发觉的,因此征收租税的官吏,必须依据这些申报,严密地调整租税分摊的比例。普通的劳动者和手工业者,则应根据他们的子女是否已经戍年,和能否参加劳动,加以适当的区别,因而定出一般的课税的标准。住民之间的物质生活水平虽然有显著的差别,但因对于居住在农村中的这种劳动者所课的税额是很少的,因此即使征税有不够确切的情况,也是不值得计较的。在规定农村商人所应负担的租税上,问题更为繁杂,征收租税的官吏,可以对他们提出关于交易数量和品目的申报,给以认可或提出异议。后一种情况,可以在教区的住民集会上加以认定或加以更正。由公众意见所认定的决定,可以阻止纳税者的欺瞒,和征收租税官吏的专横及滥收租税。由于农村中商人的数目很少,因此这一切的预防措施,已经能够使他们很好地完成所规定要征收的租税。----------------------- Page 35-----------------------我们在这里,不过是考虑了农村的情况,特别是从耕作者的安全的观点来考虑。至于城市地区所应支付的土地说,可以另订适用于城市的规约,以免除征收租税的专横行为。这种规定即使不能预防所有不确当的现象的产生,但是由这种规定所产生的某些缺点,比之完全由征收租税的官吏来规定税额要好得多。毫无疑问每人都愿意按照法律规定来收税,这是极其重要和合乎大家的愿望的。它可以一扫农村中由于任意征收土地税所引起的极度不安。可能会有人反驳说,为了规定各个耕作者的税额,所以要有正确的申报,因为耕作者总想支付比较少的土地税,而限制自己的耕种和家畜,这样就会妨害农业的扩大。耕作者无疑是不会做这种错误的决定。因为收获和家畜,以及其他财产,并不能成为对耕作者征课重税的口实;在这场合,耕作者本身可以因为经济发展而获得较多的收益。可能又会有人反驳说,这样的比例的分摊是非常复杂的,因而如果不是有极其能干的收税官吏,是难于推行的:这种工作应该有学者参加,不然是不能胜任的。因此公共团体,首先应该根据地区内的物质收益评价,制订基准税率。这种最初的基准税率的制定,可以得到牧师、领主、管理人、以及能干而善意的其他人的协助。这种税率将为居民所采纳和承认,不久就会为所有的人所完全知道。因为任何人都很关心,想知道自己所应缴纳的租税的数额。因此这种比例税的实行,不要很多时间,就会为大家所熟悉了。假使农村的住民,不再被任意地征收土地说,那末他们就有可能和大城市的居民一样,安心地生活。这样,很多土地所有者就会回到农村来,自动地把自己的所有地开拓起来,因而人们就不致于放弃和离开农村。财富与人口就会恢复到它原来的状况。因而有害于农业进步的其他原因,就会逐渐地消失,王国的力量,也会由于人口的逐渐增加,以及国家收入的增加,而渐次地恢复起来。----------------------- Page 36-----------------------谷物论(政治经济学)法国商业的主要交易物品是:谷物、葡萄酒、烧酒、盐、大麻、亚麻、羊毛、以及其他畜产品。而麻布和一般纺织品的织造业,使大麻、亚麻和羊毛的价值大为增加,使很多从事于有益劳动的人能够获得生活资料。但必须看到,法国大部分的农产物的生产和交易,可说是衰落了。从很久以前起,奢侈品制造业就吸引了国民的注意;我们虽然没有质量好的蚕丝和羊毛做原料,但却纺织着美丽的布匹和精巧的呢绒。因我们努力建立新兴工业,这些工业雇佣了很多人工,因而王国感到人口不足,农村变得荒无人烟。为了使制造成本和手续费都比外国便宜,因而压低小麦价格。就此人口和财富集中于都市。农业是最丰富的,占我国贸易最贵重的部分,是王国收入的源泉,但没有把它看作是我国一切财富的基础。只把农业看作与租地农场主及农民有利害关系,只把农民的劳动,看作是限于由出售农产物,支付耕作费用,提供国民以生活资料;但深信只有以工业为基础的商业交易,能使王国取得金银。这样就阻碍了葡萄的种植,奖励了桑树的栽培,并且妨碍了农产品贩卖,使土地的收入减少了。这一切都是为了庇护制造业,然而制造业的贸易,对我们是没有好处的。法国能够丰富地生产所有的必需品,只有奢侈品从外国购买进来。因为各国相互之间的交易,是维持商业所必需的,然而我们却主要从事可以从外国输入的必需品的制造和贸易,因为我们极其重视竞争的商业,因而要侵害邻国,使邻国得不到由于商品贩卖可能从我国夺得的利润。由于这种政策完全消灭了为本国利益而同邻国所进行的相互贸易;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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