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蝉一、蝉和蚁我们大多数人对于蝉的歌声,总是不大熟悉的,因为它是住在生有洋橄榄树的地方,但是凡读过拉封敦的寓言的人,大概都记得蝉曾受过蚂蚁的嘲笑吧。虽然拉封敦并不是谈到这个故事的第一人。故事上说:整个夏天,蝉不做一点事情,只是终日唱歌,而蚂蚁则忙于储藏食物。冬天来了,蝉为饥饿所驱,只有跑到它的邻居那里借一些粮食。结果他遭到了难堪的待遇。骄傲的蚂蚁问道:“你夏天为什么不收集一点儿食物呢?”蝉回答道:“夏天我歌唱太忙了。”“你唱歌吗?”蚂蚁不客气地回答:“好啊,那么你现在可以跳舞了”,然后它就转身不理它了。但在这个寓言中的昆虫,并不一定就是蝉,拉封敦所想的恐怕是螽斯,而英国常常把螽斯译为蝉。就是在我们村庄里,也没有一个农夫,会如此没常识地想象冬天会有蝉的存在。差不多每个耕地的人,都熟悉这种昆虫的蛴螬,天气渐冷的时候,他们堆起洋橄榄树根的泥土,随时可以掘出这些蛴螬。至少有十次以上,他见过这种蛴螬从土穴中爬出,紧紧握住树枝,背上裂开,脱去它的皮,变成一只蝉。这个寓言是造谣,蝉并不是乞丐,虽然它需要邻居们很多的照应。每到夏天,它成阵地来到我的门外唱歌,在两棵高大筱悬木的绿荫中,从日出到日落,那粗鲁的乐声吵得我头脑昏昏。这种振耳欲聋的合奏,这种无休无止的鼓噪,使人任何思想都想不出来了。有的时候,蝉与蚁也确实打一些交道,但是它们与前面寓言中所说的刚刚相反。蝉并不靠别人生活。它从不到蚂蚁门前去求食,相反的倒是蚂蚁为饥饿所驱乞求哀恳这位歌唱家。我不是说哀恳吗?这句话,还不确切,它是厚着脸皮去抢劫的。七月时节,当我们这里的昆虫,为口渴所苦,失望地在已经枯萎的花上,跑来跑去寻找饮料时,蝉则依然很舒服,不觉得痛苦。用它突出的嘴——一个精巧的吸管,尖利如锥子,收藏在胸部——刺穿饮之不竭的圆桶。它坐在树的枝头,不停的唱歌,只要钻通柔滑的树皮,里面有的是汁液,吸管插进桶孔,它就可饮个饱了。如果稍许等一下,我们也许就可以看到它遭受到的意外的烦扰。因为邻近很多口渴的昆虫,立刻发现了蝉的井里流出的浆汁,跑去舔食。这些昆虫大都是黄蜂、苍蝇、蛆蜕、玫瑰虫等,而最多的却是蚂蚁。身材小的想要到达这个井边,就偷偷从蝉的身底爬过,而主人却很大方地抬起身子,让它们过去。大的昆虫,抢到一口,就赶紧跑开,走到邻近的枝头,当它再转回头来时,胆子比从前变大来了,它忽然就成了强盗,想把蝉从井边赶走。最坏的罪犯,要算蚂蚁了。我曾见过它们咬紧蝉的腿尖,拖住它的翅膀,爬上它的后背,甚至有一次一个凶悍的强徒,竟当着我的面,抓住蝉的吸管,想把它拉掉。最后,麻烦越来越多,无可奈何,这位歌唱家不得已抛开自己所做的井,悄然逃走了。于是蚂蚁的目的达到,占有了这个井。不过这个井也干得很快,浆汁立刻被吃光了。于是它再找机会去抢劫别的井,以图第二次的痛饮。你看,真正的事实,不是与那个寓言相反吗?蚂蚁是顽强的乞丐,而勤苦的生产者却是蝉呢!二、蝉的地穴我有很好的环境可以研究蝉的习惯,因为我是与它同住的。七月初,它就占据了靠我屋子门前的那棵树。我是屋里的主人,门外就它是最高的统治者,不过它的统治无论怎样总是不会让人觉得舒服。蝉初次被发现是在夏至。在行人很多,有太阳光照着的道路上,有好些圆孔,与地面相平,大小约如人的手指。在这些圆孔中,蝉的蛴螬从地底爬出来,在地面上变成完全的蝉。它们喜欢特别干燥而阳光充沛的地方。因为蛴螬有一种有力的工具,能够刺透焙过的泥土与沙石。当我考察它们的储藏室时,我是用手斧来开掘的。最使人注意的,就是这个约一寸口径的圆孔,四边一点尘埃都没有,也没有泥土堆积在外面。大多数的掘地昆虫,例如金蜣,在它的窝巢外面总有一座土堆。蝉则不同,是由于它们工作方法的不同。金蜣的工作是在洞口开始,所以把掘出来的废料堆积在地面;但蝉蛴螬是从地底上来的。最后的工作,才是开辟门口的生路,因为当初并没有门,所以它不是在门口堆积尘土的。蝉的隧道大都是深达十五至十六寸,一直通行无阻,下面的部分较宽,但是在底端却完全关闭起来。在做隧道时,泥土搬移到哪里去了呢?为什么墙壁不会崩裂下来呢?谁都以为蝉是用了有爪的腿爬上爬下的,而这样却会将泥土弄塌了,把自己房子塞祝其实,它的举措简直像矿工或是铁路工程师一样。矿工用支柱支持隧道,铁路工程师利用砖墙使地道坚固。蝉的聪明同他们一样,它在隧道的墙上涂上水泥。这种粘液是藏在它身子里的,用它来做灰泥,地穴常常建筑在含有汁液的植物须上的,它可以从这些根须取得汁液。能够很容易的在穴道内爬上爬下,对于它是很重要的,因为当它爬出去到日光下的时候,它必须知道外面的气候如何。所以它要工作好几个星期,甚至一个月,才做成一道坚固的墙壁,适宜于它上下爬行。在隧道的顶端,它留着手指厚的一层土,用以保护并抵御外面空气的变化,直到最后的一霎那。只要有一些好天气的消息,它就爬上来,利用顶上的薄盖,以便测知气候的状况。假使它估计到外面有雨或风暴——当纤弱的蛴螬脱皮的时候,这是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它就小心谨慎地溜到隧道底下。但是如果气候看来很温暖,它就用爪击碎天花板,爬到地面上来了。在他肿大的身体里面,有一种液汁,可以利用它避免穴里面的尘土。当它掘土的时候,将液汁倒在泥土上,使它成为泥浆。于是墙壁就更加柔软了。蛴螬再用它肥重的身体压上去,便把烂泥挤进干土的缝隙里。因此,当它在顶端出口处被发现时,身上常有许多湿点。蝉的蛴螬,初次出现在地面上时,常常在附近徘徊,寻找适当的地点脱掉身上的皮——一棵小矮树,一丛百里香,一片野草叶,或者一枝灌木枝——找到后,它就爬上去,用前足的爪紧紧地握住,丝毫不动。于是它外层的皮开始由背上裂开,里面露出淡绿色的蝉。当时头先出来,接着是吸管和前腿,最后是后腿与翅膀。此时,除掉身体的最后尖端,身体己完全蜕出了。然后,它会表演一种奇怪的体操,身体腾起在空中,只有一点固着在旧皮上,翻转身体,使头向下,花纹满布的翼,向外伸直,竭力张开。于是用一种差不多看不清的动作,又尽力将身体翻上来,并且前爪钩住它的空皮,用这种运动,把身体的尖端从鞘中脱出,全部的过程大约需要半个小时。在短时期内,这个刚被释放的蝉,还不十分强壮。它那柔软的身体,在还没具有足够的力气和漂亮的颜色以前,必须在日光和空气中好好地沐裕它只用前爪挂在已脱下的壳上,摇摆于微风中,依然很脆弱,依然是绿色的。直到棕色的色彩出现,才同平常的蝉一样。假定它在早晨九点钟取得树枝,大概在十二点半,弃下它的皮飞去。那壳有时挂在枝上有一两月之久。三、蝉的音乐蝉是非常喜欢唱歌的。它翼后的空腔里带有一种像钹一样的乐器。它还不满足,还要在胸部安置一种响板,以增加声音的强度。的确,有种蝉,为了满足音乐的嗜好,牺牲了很多。因为有这种巨大的响板,使得生命器官都无处安置,只得把它们压紧到身体最小的角落里。当然了,要热心委身于音乐,那么只有缩小内部的器官,来安置乐器了。但是不幸得很,它这样喜欢的音乐,对于别人,却完全不能引起兴趣。就是我也还没有发现它唱歌的目的。通常的猜想以为它是在叫喊同伴,然而事实明显,这个意见是错误的。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我通常都看见它们在筱悬木的柔枝上,排成一列,歌唱者和它的伴侣比肩而坐。吸管插到树皮里,动也不动地狂饮,夕阳西下,它们就沿着树枝用慢而且稳的脚步,寻找温暖的地方。无论在饮水或行动时,它们从未停止过歌唱。所以这样看起来,它们并不是叫喊同伴,你想想看,如果你的同伴在你面前,你大概不会费掉整月的功夫叫喊他们吧!其实,照我想,便是蝉自己也听不见所唱的歌曲。不过是想用这种强硬的方法,强迫他人去听而已。它有非常清晰的视觉。它的五只眼睛,会告诉它左右以及上方有什么事情发生,只要看到有谁跑来,它会立刻停止歌唱,悄然飞去。然而喧哗却不足以惊扰它。你尽管站在它的背后讲话,吹哨子、拍手、撞石子。就是比这种声音更轻微,要是一只雀儿,虽然没有看见你,应当早已惊慌得飞走了。这镇静的蝉却仍然继续发声,好像没事儿人一样。有一回,我借来两枝乡下人办喜事用的土铳,里面装满火药,就是最重要的喜庆事也只要用这么多。我将它放在门外的筱悬木树下。我们很小心的把窗打开,以防玻璃被震破。在头顶树枝上的蝉,看不见下面在于什么。我们六个人等在下面,热心倾听头顶上的乐队会受到什么影响。“碰!”枪放出去,声如霹雷。一点没有受到影响,它仍然继续歌唱。它既没有表现出一点儿惊慌扰乱之状,声音的质与量也没有一点轻微的改变。第二枪和第一枪一样,也没有发生影响。我想,经过这次试验,我们可以确定,蝉是听不见的,好像一个极聋的聋子,它对自己所发的声音是一点也感觉不到的!四、蝉的卵普通的蝉喜欢把卵产在干的细枝上,它选择最小的枝,粗细大都在枯草与铅笔之间。这些小枝干,垂下的很少,常常向上翘起,并且差不多已经枯死了。蝉找到适当的细树枝,即用胸部尖利的工具,把它刺上一排小孔——这样的孔好像是用针斜刺下去的,把纤维撕裂,使其微微挑起。如果它不被打扰与损害,在一根枯枝上,常常被刺成三十或四十个孔。它的卵就产在这些小孔里,这些小穴是一种狭窄的小径,一个个的斜下去。每个小穴内,普通的约有十个卵,所以总数约有三百或四百个。这是一个蝉的很好的家族。然而它所以产这么多卵,其理由是为防御一种特别的危险,必须要生产出大量的蛴螬,预备将会被毁坏掉一部分。经过多次的观察,我才知道这种危险是什么。就是一种极小的蚋,拿它们的大小相比较,蝉简直是庞然大物呢!蚋和蝉一样,也有穿刺工具,位于身体下面靠近中部的地方,伸出来时和身体成直角。蝉卵刚产出,蚋立刻就会把它毁坏。这真是蝉的家族中的灾祸!大怪物只须一踏,就可轧扁它们,然而它们竟镇静异常,毫无顾忌,置身于大怪物之前,真令人惊讶之至。我曾见过三个蚋顺序地排列着,同时预备掠夺一个倒楣的蝉。蝉刚装满一个小穴的卵,移到稍高处,另外做穴时,蚋立刻就会到那里去,虽然蝉的爪可以够得着它,然而它却镇静而无恐,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它们在蝉卵之上,加刺一个孔,将自己的卵产进去。蝉飞回去时,它的孔穴内,多数已加进了别人的卵,这些冒充的家伙能把蝉的卵毁坏掉。这种成熟得很快的蛴螬——每个小穴内一个——即以蝉卵为食,代替了蝉的家族。几世纪的经验,这可怜的蝉的母亲仍一无所知。它的大而锐利的眼睛,并非看不见这些可怕的恶人,鼓翼其旁。它当然知道有其它昆虫跟在后面,然而它仍然不为所动,宁肯让自己做牺牲。它要轧碎这些坏种子是非常容易的,不过它竟不改变原来的本能,解救它的家族,以免遭破坏。从放大镜里,我曾见过蝉卵的孵化过程。开始很像极小的鱼,眼睛大而黑,身体下面有一种鳍状物。由两个前腿连在一起组成。这种鳍有些运动力,可以帮助蛴螬冲出壳外。并且帮它走出有纤维的树枝,而这恰恰是比较困难的事情。鱼形蛴螬到穴外后,立刻把皮脱去。但脱下的皮会形成一种线,蛴螬依靠它附着在树枝上。它在未落地以前,就在这里进行日光浴,用腿踢着,试试它的精力,有时则又懒洋洋地在绳端摇摆。等到触须自由了,可以左右挥动,腿可以伸缩,在前面的能够张合其爪,身体悬挂着,只要有一点微风,就摇摆不定,在空气中翻跟斗。我所看到的昆虫中再没有比这个更为奇观的了。不久,它就落到地面上来。这个像跳蚤一般大小的小动物,在它的绳索上摇荡,以防在硬地面上摔伤。身体渐渐地在空气中变硬。现在它开始该投入到严肃的实际生活中去了。此时,它当前仍有着千重危险。只要有一点儿风,就能把它吹到硬的岩石上,或车辙的污水中,或不毛的黄沙上,或粘土上,硬得它不能钻下去。这个弱小的动物,有如此迫切的需要藏身,所以必须立刻钻到地底下寻觅藏身之所。天气是冷起来了,迟缓一些就有死亡的危险。它不得不四处寻找软土,毫无疑问,它们之中有许多在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之前就死去了。最后,它寻找到适当的地点,用前足的钩爬挖掘地面。从放大镜中,我看见它挥动斧头向下掘,并将士抛出地面。几分钟后,土穴完成,这个小生物钻下去,埋藏了自己,此后就再也看不见了。未长成的蝉的地下生活,至今还是未发现的秘密,我们所知道的,只是它未成长爬到地面上来以前,地下生活经过了许多时间而已,它的地下生活大概是四年。此后,日光中的歌唱不到五个星期。四年黑暗的苦工,一月日光中的享乐,这就是蝉的生活,我们不应厌恶它歌声中的烦吵浮夸。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忽然穿起漂亮的衣服,长起与飞鸟可以匹敌的翅膀,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着。那种钹的声音能高到足以歌颂它的快乐,如此难得,而又如此短暂。樵叶蜂如果你在园子里漫步,会发现丁香花或玫瑰花的叶子上,有一些精致的小洞,有圆形的,也有椭圆形的,好像是被谁用巧妙的手法剪过了一般。有些叶子的洞实在太多了,最后只剩下了叶脉。这是谁干的呢?它们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因为好吃,还是好玩呢?这些事都是樵叶蜂干的,它们用嘴巴作剪刀,靠眼睛和身体的转动,剪下了小叶片。它们这么做,既不是觉得好吃,也不是为了好玩,而是这些剪下来的小叶片在它们的生活中实在太重要了。它们把这许多小叶片凑成一个个针箍形的小袋,袋里可以储藏蜂蜜和卵。每一个樵叶蜂的巢都有一打针箍形的袋,那些袋一个个地重叠在一起。我们常看到的那种樵叶蜂是白色的,带着条纹。它常常寄居在蚯蚓的地道里,如果你走到泥滩边,蹲下身子细细搜索,不难发现这样的地道。樵叶蜂并不利用地道的全部作自己的居所,因为地道的深处往往又阴暗又潮湿,而且不适合排泄废物,有时还会遭受昆虫的暗袭。所以它用靠近地面七八寸长的那段作自己的居所。樵叶蜂一生中会碰到许多天敌,那地道毕竟不是一个安全坚固的防御工事,它用什么办法来加强对自己家园的护卫呢?你瞧,那些剪下来的碎叶又派上大用场了。它用剪下的许多零零碎碎的小叶片,把深处给堵塞了。这些用来堵塞的小叶片,都是樵叶蜂漫不经心地从叶子上剪下来的。所以看上去非常零碎,不像筑巢用的那些小叶片一样整齐。在樵叶蜂的防御工事之上有一叠小巢,大约有五六个。这些小巢由樵叶蜂所剪的小叶片筑成,这些筑巢用的小叶片比那些做防卫工事的碎片,要求要高得多,它们必须是大小相当、形状整齐的碎叶,圆形叶片用来作巢盖,椭圆形叶片用来做底和边缘。樵叶蜂的小叶片,都是用它那把小刀——嘴角剪成的。为了适应巢的各部分的要求,它往往用这把剪刀剪出大小不同的小叶片。对于巢的底部,它往往精心去设计,一点儿也不含糊。如果一张较大的叶片不能完全吻合地道的截面的话,它会用两三张较小的椭圆的叶片凑成一个巢底,一直到紧密地与地道截面吻合为止,决不留一点空隙。做巢盖子的是一张正圆形的叶片。它好像是用圆规精确地规划过的,可以完美元缝地盖在小巢上。一连串的小巢做成后,樵叶蜂就着手剪许多大小不等的叶片,搓成一个栓塞把地道塞好。最值得我们思量的是,樵叶蜂没有任何可以用来当模子用的工具。它怎么能够剪下这么多精确的叶子呢?它有可以依照的模型吗?还是它有什么特殊仪器可以测量呢?有人推测,樵叶蜂的身体可以当作圆规来使用,一端固定住,即尾部固定在叶片某一点上;另一端,也就是它们的头部,像圆规的脚一样在叶片上转动。这样就可以剪下一个标准的圆。就像我们的手臂那样,固定肩肿挥动起来就是一个圆形。但是我们的手臂不会像樵叶蜂那样巧妙又精确地画出大小一样的圆圈,这些用来做巢的盖子的圆叶片,恰好天衣无缝地盖在巢上,非常完美。而小巢在地道的下面,它们不知道随时测量小巢的大小,它们只靠摸索得到的感觉,来决定这只小巢所需要的叶盖大校圆形的叶片,不能剪得太大或太校太大了盖不下,太小了会跌落在小巢内,使卵活活闷死。你不用担心樵叶蜂的技术,它能很熟练地从叶子上剪下符合要求的叶片,虽然没有什么模子,却是那么精确。樵叶蜂为什么有这么深厚的几何学基础呢?冬天的一个晚上,我们都围着炉子坐着。我想起樵叶蜂剪叶片的事情,于是我设计了一个小实验。“明天是赶集的日子,你们中有人得出去采办这个星期所要用的东西。我们厨房里一只天天要用的罐子的盖子被猫打破了。我要求他买一只盖子回来,不大不小,恰好能盖上我们那个罐子。在去买之前,我们允许他仔细地把那罐子的大小估计一下,但不可以用任何东西来测量,然后明天到集市上,凭记忆力选择合适的盖子。”大家听了都面露难色,谁也不敢立即站出来承担这项任务。的确,这似乎是一件很难的事。可是樵叶蜂的工作比我们这事更难以估测,它没有看到自己的巢盖,根本没有这样一个印象;它也不能像我们选择盖子似的在摊贩的一大堆罐中,靠着互相比较来选择一个最合适的盖子。对樵叶蜂来说,它必须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毫不犹豫地剪下一片大圆叶,使它恰好能做巢的盖子。我们觉得很难的事,对它来说像小孩游戏一样稀松平常。我们如果不用测量工具的话,比如绳子之类,或一个模型或是一个图样,我们就很难选择一个大小适宜的盖子。可樵叶蜂什么都不需要。对于如何治家,它们的确比我们聪明得多。在实用几何学问题上,椎叶蜂的确胜过我们。当我看到樵叶蜂的巢和盖子,再观察了其他昆虫在“科技”方面创造的奇迹——那些都不是我们的结构学所能解释的,我不得不承认我们的科学还远不及它们。爱好昆虫的孩子现在,有许多人总喜欢把一切人的品格、才能、爱好等归于遗传。也就是说承认人类及一切动物的智慧都是从祖先那儿得来的。我并不完全同意这种观点。我现在就用我自己的故事来证明我那喜爱昆虫的嗜好并不是从哪个先辈身上继承下来的。我的外祖父和外祖母从来没有对昆虫产生过丝毫的兴趣和好感。关于我的外祖父,我不大知道,我只知道他曾经历过相当苦难的日子。我敢说,如果要说他曾经和昆虫发生过关系的话,那就是他曾一脚把它踩死。外祖母是不识字的文盲,每天为琐碎的家务所累,没有什么闲情雅致去欣赏一些风花雪月的故事,对于科学或昆虫当然更不会产生兴趣。当她蹲在水龙头下洗菜的时候,偶尔会发现菜叶上有一条毛虫,她会立刻把这又讨厌又可恶的东西打掉。关于我的祖父母,我知道的比较详细。因为我小时候,我的父母穷得无法养活我,所以在五六岁的时候,我就跟着祖父母一同生活了。祖父母的家在偏僻的乡村里,他们靠着几亩薄田维持生计。他们不识字,一生中从没有模过课本。祖父对于牛和羊知道得很多,可是除此之外,其它的便什么也不知道了。如果他知道在将来他家里的一个人花费了许多时间去研究那些渺小的、微不足道的昆虫,他会多么地吃惊啊!如果他再知道那个疯狂的人正是坐在他旁边的小孙子,他将一定会愤怒地给我一巴掌的。“哼,把时间和力气花费在这种没出息的东西上!”他一定会怒吼。祖母是一个可爱的人,她整天忙着洗衣服,照顾孩子、烧饭、纺纱、看小鸭、做乳酪和奶油,以及其它一些家务,一心为这个家操劳。有时候,在晚上,当我们都坐在火炉边的时候,她就会常常讲一些狼的故事给我们听。我很想见一见这匹狼,这位在一切故事里使人心惊肉跳的英雄,可是我从来没有亲眼见过一次。亲爱的祖母,我是始终深深地感激着您的。在您的膝上,我第一次得到了温柔的安慰,使痛苦和忧伤得到缓解。你遗传给了我强壮的体质和爱好工作的品格,可是你的确没有给我爱好昆虫的天性。我自己的父母都是不爱好昆虫的。母亲没有受过教育,父亲小时候虽然进过学校,稍稍能读能写,可是为了生活整天忙得不可开交,再也没有时间顾及到别的事情了,更谈不上爱好昆虫了。有一次当他看到我把一只虫子钉在软木上的时候,他狠狠地打了我一拳,这就是我从他那里得到的鼓励。尽管如此,从幼年的时候开始,我就喜欢观察和怀疑一切事物。每次忆起童年,我总会想起一件难忘的往事,现在说起来还觉得很有趣。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有一天我光着脚丫子站在我们的田地前面的荒地上,粗糙的石子刺痛了我。我记得我有一块用绳子系在腰间的手帕——很惭愧,我那时常常遗失手帕,然后用袖子代替它,所以不得不把宝贵的手帕系在腰上。我把脸转向太阳,那眩目的光辉使我心醉。这种光辉对我的吸引力相当于光对于任何一只蛾子的吸引力甚至还要大得多,当我这样站着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突然冒出一个问题:我究竟在用哪个器官来欣赏这灿烂的光辉?是嘴巴?还是眼睛?请读者千万不要见笑,这的确算得上一种科学的怀疑。我把嘴也张得大大的,又把眼睛闭起来,光明消失了;我张开眼睛闭上嘴巴:光明又出现了。这样反复试验了几次,结果都是一样。于是我的问题被我自己解决了:我确定我看太阳用的是眼睛,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方法叫“演绎法”。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发现啊!晚上我兴奋地把这件事告诉大家。对于我这种幼稚和天真,只有祖母慈祥地微笑着,其余的人都大笑不止。另外一次是在黑夜的树林里,有一种断断续续的叮当声大大地引起了我的注意。这种声音显得分外优美而柔和。在寂静的夜里,是谁在发出这种声音?是不是巢里的小鸟在叫?还是小虫子们在开演唱会呢?“哦,我们快去看看吧,那很可能是一只狼。狼的确是在这种时候出声的,”同行的人对我说,“我们一起走,但不要走得太远,声音就是从那一堆黑沉沉的木头后面发出来的。”我站在那里守候了许多时候,什么也没有。后来树林中发出一个轻微的响声,仿佛是谁动了一下,接着那叮当声也消失了。第二天,第三天,我再去守候,不发现真相决不罢休。我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终于获得了回报。嘿!终于抓到它了,这一个音乐家已经在我的股掌之间了。它不是一只鸟,而是一只蚱蜢,我的同伴曾告诉我它的后腿非常鲜美。这就是我守候了那么久所得到的微乎其微的回报。不过我所得意的,倒不是那两只像虾肉一样鲜美的大胆,而是我又学到了一种知识,而且,这知识是我亲自通过努力得来的。现在,从我个人的观察来看,我知道蚱蜢是会唱歌的。我没有把这发现告诉别人,为的是怕再像上次看太阳的事情那样遭别人的嘲笑。哦,我们屋子旁边的花长得多么美丽啊!它们好像张着一个个彩色的大眼睛向我甜甜地笑。后来,在那个地方,我又看到一堆堆又大又红的樱桃。我尝了尝,滋味也不过如此,没有像看上去的那么诱人,而且没有核,这究竟是些什么樱桃呢?夏天将要结束的时候,祖父拿着铁锹来,把这块土地的泥土从底下翻起来,从地底下掘出了许许多多圆圆的根。我认得那种根,在我们的屋子里面有许许多多,我们时时把它们放在煤炉上煨着吃。那就是马铃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马铃薯。我的探索一下戛然而止,不过,那紫色的花和红色的果子被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我利用自己这双对于动植物特别机警的眼睛,独自观察着一切惊异的事物。尽管那时候我只有六岁,在别人看来什么也不懂。我研究花,研究虫子;我观察着,怀疑着;不是受到了遗传的影响,而是受到了好奇心的驱使和对大自然的热爱。不久我又回到了我父亲的屋子里。那时候我已经七岁,到了必须进学校的年龄了。可我并不觉得学校生活比我以前那种自由自在地沉浸在大自然中的生活更有意思。我的教父就是老师。那间我坐在里面学习字母的屋子,我该称它做什么呢?的确很难有一个恰如其分的名字,因为那屋子用处太多了。它既是学校,又是厨房;既是卧室,又是餐厅;既是鸡窝,又是猪圈。在那种时代,谁也不会梦想有王宫般美丽堂皇的学校,无论什么破棚子都可以被认为是最理想的学校。在这间屋子里,一张很宽的梯子通到楼上去,梯子脚边的一个凹形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楼上究竟有什么东西我不大知道。有时候我们会看见老师从楼上捧来一捆干草给驴子吃;有时候也会看见他从楼上提着一篮马铃薯下来,交给师母去煮猪食。我猜这一定是一间堆放物品的屋子,是人和畜牲共同的储藏室。让我们回过头来讲那间做教室的房间吧。这间屋子里唯一的一扇窗,是一扇朝南的窗,又小又矮。当你的头碰着窗顶的时候,你的肩膀同时地碰到了窗栏。这个透着阳光的窗户是这个屋子里惟一有生气的地方,它俯视着这个村庄的大部分。从窗口往外望,你会发现这是一个散落在斜坡上的村落。窗口下面是老师的小桌子。对面墙上有一个壁龛,里面放着一个盛满水的发亮的铜壶,孩子们口渴的时候可以信手从这里倒杯水解渴。在壁龛的顶端有几个架子,上面放着闪闪发光的碗,那些碗只有在举办盛会时才拿出来用。在光线所能射到的墙壁上,到处挂着各种色彩不协调的图画,最远的那垛墙边有一只大壁炉,左右是用木石筑成的,上面放着塞了糠的垫褥。由两块滑动的板充当门。如果想独自静静地躺下睡觉,你可以把门关起来。这两张床是给主人和主妇睡的。无论北风在黑暗的谷口怎样怒吼,无论雪花在外面如何打转,他们一定在这里面睡得很舒服。其余的地方就放着一些零碎的杂物:一条三脚凳,一只挂在壁上的盐罐,一个铁铲,重得需要两只手一起使劲才拿得动,最后还有那风箱,就像我祖父家里的那个一样,风一吹,炉里的木块和树枝就烧起来。我们如果要享受火炉的温暖,每人每天早上就得带一块小柴来。可是炉子并不是为我们生的,主要是为那三只煮猪食的锅子。老师和师母总是挑一个最舒适的位于坐下,其余的人却围着那大锅子,围成一个半圆形。那锅里不住地冒着热气,发出呼呼的声音。我们中胆子比较大的人会趁着先生看不见的时候用小刀挑一个煮熟了的马铃薯,夹在他的面包里吃。我不得不承认,如果说我们在学校里做了一些工作的话,那就是我们吃得很多。在写字的时候剥着栗子或咬着面包,似乎已经成为改不了的习惯了。至于我们这些年纪较小的学生,除了享受满口含着食物读书的乐趣外,还有两件快乐的事情,在我看来不见得比栗子的味道差。我们的教室后门外就是庭院。在那里,一群小鸡围着母鸡在扒土,小猪们自由自在地打着滚。有时候,我们中会有人偷偷地溜出去,回来的时候故意不把门关上,于是马铃薯的香味便一阵阵地飘到门外去。外面的小猪闻到这香味,一个个循着香味接通跑来。我的长凳子,是年纪最小的学生们坐的,恰巧是靠着墙壁,在铜壶的下方,也正是小猪们的必经之路。我每次都能看见小猪们快步地跑着,一边大声地呼叫着,摇着它们的小尾巴。它们用身体蹭我们的腿,把又冷又红的鼻子拱到我们的手掌里面找吃剩的面包屑。它们那细小的圆溜溜的眼珠子望着我们,似乎在问我们口袋里还有没有干栗子给它们吃。它们这样东窜西闻了一圈之后,就会被怒气冲冲的老师挥着手帕赶回院子里去了。接着就是母鸡带着它的小鸡雏们来看我们了。我们每个人都会热情地剥一些面包来招待这些可爱的小客人,然后美滋滋地欣赏它们吃东西的样子。在这样的一个学校里,我们能学到些什么呢?每一个年纪较小的学生手里都有——或者说,假定他们都有一本灰纸订成的小书,上面印着字母,封面上画着一只鸽子,确切地说,那只是一只很像鸽子的动物。封面上有一个十字架,是用字母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出来的。老师可能觉得这本书挺管用的,因此把书发给我们,并且解释给我们听。就因为这样,老师总是被那些年纪较大的学生们缠着,没有工夫顾及我们这些小不点儿。他还是把书也发给我们,不过其作用只是为了让我们看上去更像学生而已。于是我们这些小不点儿就自己坐在长凳上读书,同时请旁边的大孩子教我们——如果他能认得一两个字母的话。我们的学习常常被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打断,一会儿老师和师母去看锅里的马铃薯了,一会儿小猪的同伴们叫唤着进来,一会儿又是一群小鸡忙不迭地奔进来,我们这样忙里偷闲地看一会儿书,实在是学不到什么东西,得不到什么知识的。大孩子们常常练习写字。他们的位置比较优越,能够借着从那狭小的窗洞透进来的光,并且他们前面还有那张全屋唯一的桌子,学校里什么设备都没有,甚至连墨水都没有一滴,所以每个人上学的时候都得自己带上全套的文具。那时候的墨水是装在一个长条的纸板匣里面的,里面分成两格,上面一格放鹅毛管做的笔,下面一格是一个小小的墨水池,里面盛着墨水,那时候的墨水是用烟灰和醋合成的。我们的老师最伟大的工作就是修笔——然后在某一页的顶上写一行字母或是单字,至于他写什么字,依照各个学生的要求而定。看,当老师写字的时候,他的手腕抖动得多厉害啊!他用小拇指拈着纸,做好奋笔疾书的准备。忽然,老师的手开始运动了,在纸上飞着、打着转。看啊,笔尖所到之处展开了一条花边,里面有圆圈、有螺旋、有花体字、有张着翅膀的鸟……我们要他画什么他就画什么。只要你喜欢,什么都有。这些画都是用红墨水画出来的。就是这样一只笔创造了一个个奇迹。面对这一个个奇迹,我们都惊得目瞪口呆。我们在学校里读些什么呢?大概是法文吧,常常从圣经上记载的历史中选一两段来读读。拉丁语倒是学得比较多些,为的是使我们能够准确地唱赞美诗。历史、地理呢?谁也没听到过这两个名词。地球是方的还是圆的,对我们来说有什么不同呢?方也罢,圆也罢,反正从地里长出东西来是同样的不容易啊!语法呢?我们的老师从来不拿这个问题去为难自己,我们当然更不会了。数学呢?是的,我们的确学了一点,不过还不配用那么堂皇的名字,我们一直称它为“算术”。在星期六的晚上,通常总是用“算术”的仪式来结束这一星期。最优秀的学生先站起来把乘法口诀表背诵一遍,然后全班,包括最小的学生,依着他的样子齐声合背一遍。我们的声音很响亮,把偶而跑进屋来想觅一点食的鸡和猪都吓跑了。别人都说我们的老师是个很能干的人,能把学校管理得很好。的确,他不是一个等闲之辈,但他也确实不能称作一个好老师,因为缺少一样东西——时间。他替一个出门的地主保管着财产;他照顾着一个极大鸽棚;他还负责指挥干草、苹果、栗子和燕麦的收获,在夏天,我们常常帮着他干活。在那个时候,上课才是一件有趣的事,因为我们常在干草堆上上课,有时候甚至就利用上课的时候清除鸽棚,或是消灭那些雨天从墙脚爬出来的蜗牛。这对我来说,倒是正中下怀。我们的老师还是个剃头匠。他那双灵巧的手替我们的抄写本装饰“花边”,也为地方上的大人物剃头,像市长、牧师和公证人等等。我们的老师又是个打钟的能手。每逢有婚礼或洗礼的时候,他总要到教堂里去打钟——那时我们的功课当然要暂告停止。暴风雨来临的时候,又可以给我们一天的休假,因为那时候必须用钟声来驱除雷电和冰雹,我们的老师责无旁贷地去敲钟了。我们的老师还是唱诗班里的一员。我们的老师还管着村里教堂顶上的钟。那是他最引以为豪的工作。只须对着太阳一望,他便可以说出一个准确的时间,然后他爬到教堂顶上尖尖的阁楼里,打开一个大匣子,让自己置身于一堆齿轮和发条中间。这些东西的秘密,除了他之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样一个学校,这样一个老师,对于我那尚未充分表现的特点,将有什么影响呢?我那热爱昆虫的个性,几乎不得不渐渐地枯萎以至永远消失了。但是,事实上,这种个性的种子有着很强的活力,它永远在我的血液里流动,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它能够随时激发出来或找到滋生的养料,无时无刻不体现出来,甚至在我的教科书的封面上,也能显而易见地看出书的主人的爱好——那里有着一只色彩配合得不很协调的鸽子,它对于我来说,比书本里的ABC有意思得多。它的圆眼睛似乎在冲着我笑,它那翅膀我已一根一根地数过共有多少羽毛,那些羽毛告诉我怎样飞上天空,翱翔在美丽的云朵里。这只鸽子带着我飞到毛榉树上,我看到那些透着光泽的树干高高地矗立在长满苔藓的泥土上在泥土上。在长着许多白色的蘑菇,看上去好像是过路的母鸡产下的蛋。这只鸽子又带我到积雪的山顶上,在那里,鸟类用它们的红脚踏出了星形的足迹。这个鸽子是我的好伙伴、好朋友,它减轻了我整天背字母的压力。应该谢谢它,有了它作伴,我才能静静地坐在长凳上等候放学。露天学校有着更大的诱惑力。当老师带着我们去消灭黄杨树下的蜗牛的时候,我却常常阴奉阳违,不忍心杀害那些小生命。当我捉到了满手的蜗牛时,我的脚步便迟缓起来了。它们是多么美丽啊!只要我愿意,我能捉到各种颜色的蜗牛:黄色的、淡红色的、白色的、褐色的……上面都有深色的螺旋纹。我挑了一些最美丽的塞满衣兜,以便空闲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在帮先生晒干草的日子里,我又认识了青蛙。它用自己作诱饵,引诱着河边巢里的虾出来;在赤杨树上,我捉到了青甲虫,它的美丽使天空都为之逊色;我采下水仙花,并且学会了用舌尖从它花冠的裂缝处吸取小滴的蜜汁,我也体验到太用力吸花蜜所导致的头痛,不过这种不舒服与那美丽的白色花朵所带给我的赏心悦目的感觉相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我还记得这种花的漏斗的颈部有一圈美丽的红色,像挂了一串红项链。在收集胡桃的时候,我在一块荒芜的草地上找到了蝗虫,它们的翅膀张得像一把扇子,有红色的也有蓝色的,让人眼花缭乱。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能源源不断地得到精神食粮,自得其乐。我对于动植物的爱好也自然有增无减,日益弥深。最后,这种爱好促进了我对字母的认识。由于我太喜欢封面上的鸽子,早把封面后的字母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所以我的认识程度一直停留在初级阶段。一个偶然的念头使我的父亲把我从学校里领回家去,这才是我真正读书的开始。这回读的是印得很大的字,花了三角半钱买来的。那上面划着许多五彩的格子,每一格里画着一种动物,这些动物就用它们的名字和第一个字母来教我认ABC。第一个就是“驴”。在法文中,它的名字是Ane,于是我认识了A;牛的名字叫Boeuf,它教我认识了B;Canara是鸭子,于是我认识了C;Dinod是火鸡,它教我认识了D。其余的字母也是如此这般让我认识的。当然,有几格印得很不清楚,像那教我认得H、K和E的河马(Hippopotamus)、雨燕(Kamichi)和瘤牛(zebu)之类,不过没什么大碍。我进步得很快,不到几天工夫,居然能很有兴趣地读那本鸽子封面的书了。我已经被启发了,接着便懂得语法了,这激起了我对学习的浓厚兴趣,我的父母都为我的进步感到惊异。现在我能够解释那惊人的进步的原因了:那些图画把我引入到一群动物中,这恰巧投合了我的兴趣。我心爱的动物们开始教我念书,而以后,动物永远成为我学习研究的对象。后来,好运第二次降临到我身上。为了让我用功读书,我得到了一本廉价的《拉封丹寓言》,里面有许多插图,虽然又小又不准确,可是看起来的确很有趣。这里有乌鸦、喜鹊、青蛙、兔子、驴子、猫和狗;这些都是我所熟悉的东西,这里面的动物会走路会讲话,因此大大激起了我的兴趣。至于了解这本书究竟讲了些什么,那是另一回事了。不过不要担心,我试着把一个个音节连起来,慢慢地你就知道全篇的意思了。于是拉封丹也成为我的朋友了。十岁的时候,我已是路德士书院(RodezColloge)的学生了。我在那里成绩很好,尤其是作文和翻译两课都能得到很高的分数。在那种古典派的气氛中,我们听到了许多神话故事。那些故事都是很吸引人的。可是在崇拜那些英雄之余,我不会忘记趁着星期天去看看莲香花和水仙花有没有在草地上出现;梅花雀有没有在榆树丝里孵卵;金虫是不是在摇摆于微风中的白杨树上跳跃,无论如何,我是不能忘记它们的!可是,忽然恶运又降临了:饥饿威胁着我们一家。父母再也没有钱供我念书了。我不得不离开学校。生命几乎变得像地狱一样可怕。我什么都不想,只盼望能快快熬过这段时期!在这些悲惨的日子里,我对于昆虫的偏爱应该暂时搁在一边了吧?就像我的先辈那样,为生计所累。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仍然常常能够回忆起那只第一次遇到的金虫:它那触须上的羽毛,它那美丽的花色——褐色底子上嵌着白点——这些好像是那种凄惨晦暗的日子里的一道闪亮的阳光,照亮并温暖了我悲伤的心。总而言之,好运不会抛弃勇敢的人。后来我又进了在伏克罗斯(Voncluse)的初级师范学校,在那里我能免费分到食物,尽管只是干栗子和豌豆而已,校长是位极有见识的人,他不久便信任了我,并且给了我完全的自由。他说只要我能应付学校里的课程,我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当时我的程度比同班的同学要稍高一些,于是我就利用比别人多的空闲时间来增加自己对动植物的认识。当周围的同学们都在订正背书的错误时,我却可以在书桌的角落里观察夹竹桃的果子、金鱼草种子的壳,还有黄蜂的刺和地甲虫们的翅膀。我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趣,就这样慢慢地滋长起来了。在那时候,生物学是被一般学者所轻看的学科,学校方面所承认的必修课程是拉丁文、希腊文和数学。于是我竭尽全力地去研究高等数学。这是一种艰难的奋斗,没有老师的指导,碰到疑难问题,往往好几天得不到解决,可我一直坚持不懈地学着,从未想过半途而废,而终于有所成就。后来我用同样的方法自学了物理学,用一套我自己制造的简陋的仪器来做各种实验。我违背了自己的志愿,把我的生物学书籍一直埋在箱底。毕业后,我被派到埃杰克索书院(AjaccioCollege)去教物理和化学。那个地方离大海不远,这对我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那包蕴着无数新奇事物的海洋,那海滩上美丽的贝壳,还有番石榴树、杨梅树和其它一些树,都足够让我研究好半天的。这乐园里美丽的东西比起那些三角、几何定理来,吸引力大得多了。可是我努力控制着自己。我把我的课余时间分成两部分:大部分时间用来研究数学;小部分的时间用来研究植物和搜寻海洋里丰富的宝藏。我们谁都不能预测未来。回顾我的一生,数学,我年轻时花费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钻研,结果对我却没有丝毫的用处;而动物,我竭力想方没法地回避它,在我的老年生活中,它却成了我的慰藉。在埃杰克索,我碰到两位著名的科学家:瑞昆(Rrguien)和莫昆·坦顿(MoquinTandon),瑞昆是一位著名的植物学家;而莫昆·坦顿教了我植物学的第一课。那时他因为没有旅馆住而寄住在我的房子里。在他离开的前一天,他对我说,“你对贝壳很感兴趣,这当然很好。不过这样还远远不够。你应当知道动物本身的组织结构,让我来指给你看吧!这会使你对动物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他拿起一把很锋利的剪刀和一对针,把一个蜗牛放在一个盛水的碟子里,开始解剖给我看。他一边解剖,一边一步步地把各部分器官解释给我听。这就是我一生中所得到的最难以忘怀的一堂生物课,从此,当我观察动物时,不再仅仅局限在表面上了。现在我应该把自己的故事结束了。从我的故事里可以看出,早在幼年时期,我就有着对大自然的偏爱。而且我具有善于观察的天赋。为什么我有这种天赋?怎样才会有?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有一种特殊的天赋:一个孩子可能有音乐的天赋,一个孩子可能在雕塑方面很有天赋,而另一个孩子可能是速算的天才。昆虫也是这样,一种蜜蜂生来就会剪叶子,另一种蜜蜂会造泥屋,而蜘蛛则会织网。为什么它们有这种才能?天生就有的,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理由可解释了。在人类生活中,我们称这样的人才为“天才”;在昆虫中,我们称这样的本领为“本能”。本能,其实就是动物的天才。被管虫一、衣冠齐整的毛虫当春天来临的时候,只要长着一对眼睛,就可以看清楚世界上任何东西的人,在破旧的墙壁和尘土飞扬的大路上,或者是在那些空旷的土地上,都能够发现一种比较奇怪的小东西。那是一个小小的柴束,不知因为什么,它能自己自由自在地行动,一跳一跳地向前走动。没有生命的东西变成了有生命的东西,不会活动的居然能够跳动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一点的确非常稀奇,而且很令人感到奇怪。不过如果我们靠近些仔细地看一看,很快就能解开这个谜了。在那些会动的柴束中,有一条特别漂亮、特别好看的毛虫。在它的身上装饰着白色和黑色的条纹。大概它是正在寻找自己的食物。也许它是正在寻找一个可以让它安全地化成蛾的适当的地点。对于它这些让人猜测不适的动作,通过以后它自己的所做所为就能了解清楚了。它很懦怯的朝前方急切地行走着,它总是穿着树枝做成的奇异的服装,完全把自己的身体遮挡住了。只有除掉头和长有六只短足的前部暴露在外面。它只要受到一点小小的惊动,就会本能地隐藏到这层壳里去,而且一动也不动了。生怕一不小心被其他的东西侵害了,这显然是它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这就是一束柴枝会走动的秘密的答案,它就是柴把毛虫,它是属于被管虫一类的。为了防御气候的变化,这个既非常害怕寒冷而且又全身裸体的被管虫,建筑起了一个属于它自己的很轻便的,又很舒服的隐避的场所,一个能够移动的安全的茅草屋。在它还没有变成蛾的时候,一刻也不敢贸然离开这间茅屋。这确实要比那种装有轮盘的草屋要好一些,它完全像是由一种特殊的材料制做而成的隐士们穿的保护外衣。邓内白,山谷里的农夫,穿着一种用兰草带子紧紧地扎住的外衣,而且是羊皮的,它是皮板朝里,羊皮朝外的。特别是居住在深山里的农夫,尤其是黄土高坡上的农夫,这种穿着打扮更是常见,他们的头上还要系一条白色的羊肚毛巾。相比较而言,被管虫的外衣,比这种打扮还要草率一些,因为它们只是拿一个简简单单的柴枝做成一件再朴素不过的外衣而已,没有任何过多的装饰物品。可见,它们是多么不拘于小节啊!四月里,在我们家的作坊上面有很多昆虫,在这些墙上能够发现很多的被管虫,它们都向我提供了十分详尽的常识,如果它是在蛰伏的状态下,这就表示了它们不久就要变成蛾子了。这是一个最好的机会,它使我能够直接地仔细地观察一下它的柴草的外衣。这些外衣形状都是一个样子的,真的很像一个纺锤,大约有一寸半那么长。那位于前端的细枝是固定的,而末端则是分散开的,它们就是这样排列着的,要是没有什么其他更好的可以当作保护的地方,那么这里就是可以抵挡日光与雨水侵袭的避难场所了。在并不认识它以前,乍一看上去,它真像一捆普通的草束。不过只是用草束这两个字还并不能来正确地形容它的样子,因为麦茎实在是很少见得到的。它的这件外衣的主要的材料是那些光滑的、柔韧的、富有木髓的小枝和小叶,其次则是那些草叶和柏树的鳞片枝等,最后如果材料不够用了,就采用那些干叶的碎片和碎枝。总之,小毛虫遇到什么就使用什么,只要它是轻巧的、柔韧的、光滑的、干燥的、大小适当的就可以了。所以,它的要求还不算苛刻。它所利用的材料完全都是依照其原有的形状,一点儿都不加以改变。也就是说既保持原有材料的性质,又保持原有材料的形状。一些过长的材料,它也不修整一下,并使其成为适合的、适当的长度。造屋顶的板条也直接被它拉过来使用。它的工作只不过是把前面固定了就行了。这在它是很简单易行的。因为要是想让旅行中的毛虫可以自由地行动,特别是在它装上新枝的时候,仍然能够使它的头和足可以自如地活动,这个匣子的前部必须用一种特别的方法装置而成。仅仅是用树枝装饰成的匣子对它而言是不适用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它的枝特别长而且还很硬实,这就大大防碍了这位勤劳的工人的工作,使它不能正常地尽职尽责。它所需要的,是必须拥有一个柔软的前部,使得它可以向任何方向自由地转来转去,从而可以很高兴地完成本职工作。所以那些硬树枝,在离开毛虫前部相当远的地方,就中止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领圈,那里的丝带只是用一种碎木屑来衬托,这样一来,也就增加了材料的强度和韧性,从而不妨碍毛虫的弯曲性。这样一个能够使毛虫自由行动和弯曲的领圈是非常重要,而且绝对不可缺少的。以至于无论它的做法有怎样的不同,而所有的被管虫都要用到它。在柴束前部,那张装得下可以自由转动的头部,触摸起来让人觉得很柔软,它的内部是用纯丝织成的网,外面包裹着绒状的木屑。这种木屑,是毛虫在割碎那些干草的时候得到的。我把草匣的外层轻轻地剥掉,将它撕碎,就会发现里面有很多极细的枝干,我曾经仔细地数过,大概有八十多个呢。在这里面,从靠近毛虫的这一端到那一端,我又发现了同样的内衣,在把它的外衣打开以前,只有中部与前端是可以看见的,而现在则可以看到全部了。这种内衣全都是由坚韧的丝做成的,这种丝的韧性是很强的,人用手拉都不能把它拉断。这是一种光滑的组织,其内部是美丽的白颜色,外部是褐色的而且是有皱纹的,还有细碎的木屑分散地装饰在上面。于是,我要看看毛虫是如何做成这件精巧的外衣的了。这件外衣内外共有三层,它们互相按一定次序叠加在一起。第一层是极细的绫子,它可以和毛虫的皮肤直接相接触;第二层是粉碎的木屑,用来保护衣服上的丝,并使之坚韧;最后一层是小树枝做成的外壳。虽然各种被管虫全都穿上了这种三层的衣服,不过各个种族的外壳却有所不同。比如,有一种,六月底我在靠近屋子旁边的尘土飞扬的大路上遇见的,它的壳无论从形式还是从做法上来看,比前边提到过的那一种都要更加高明一些。它外面的厚披是用很多片材料制做而成的,比如那种空心树杆的断片,细麦杆的小片,还有那些青草的碎叶等。在壳的前部,简直找不到一点儿枯叶的痕迹。我先前所说的那一种,是常常有的,但那足以妨碍其美观。在它的背部,也没有什么长的突出物,长出外皮之后,除去颈部的领圈之外,这个毛虫的全身都武装在那个用细杆做成的壳里面。总体上的差别并不是很大,不过最显著的一点差异就是它有比较完整的美观。还有一种身材比较小,衣服穿得比较简易一些的被管虫,在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在墙上或树上,在树皮多皱的老树上,比如洋橄榄树,或榆树上,常常可以发现它的踪迹。当然在其他的地方也会见到。它的壳非常小,常常还不到一寸的五分之二长。它随意地拾起一些干草,然后把它们平行地粘合起来,除去丝质的内壳以外,这就是它的全身衣服的材料。衣服要穿的更经济,更便宜,而且看上去更漂亮、更美丽,那是难度更大的事情了。二、良母如果我们在四月的时候捉几条幼小的被管虫,把它们放在铁丝罩子里面,关于它们的一些事实,我们可以看得更多一点,也可以观察的更清楚一点了。这时它们中的多数还是处在蛹的时代,等待着有朝一日变成蛾子。但是它们并不都是那么安份守己地静静地待着,有的比较活跃好动一些,它们会很自豪地慢慢地爬到铁丝格子上去。在那里,它们会用一种丝质的小垫子,把自身的身体固定好,无论是对它们而言还是对我而言,都要耐心地等待几个星期,然后,才会有一些事情要发生。到了六月底的时候,雄性的幼虫从它的壳里跑出来了,它已经不再是什么毛虫了,而已经变成蛾子了。这个壳,即一束细杆,你应当记得,它有两个出口,一个在前面,另一个在后面。前面的一个,是这个毛虫很谨慎、很当心地制做的,是永远封闭着的,因为毛虫要利用这一端钉在支持物上,以便使蛹得以固定在上面。因此,孵化的蛾必须从后面的口钻出来,在毛虫还没有变化成蛾子之前,要在壳内先转一个身。然后,才会慢慢地出来。虽然雄蛾只穿着一件十分简单的黄灰色的衣服,只有苍蝇差不多大小的翼翅,然而,它却是异常漂亮的。它们长有羽毛状的触须,翼边还挂着细须头。至于雌蛾,则很少能够在一些比较显眼暴露的地方捕捉到,而且,它们当中的大多数是很难见得到的。比别的昆虫迟几天以后,它才会从壳里姗姗来迟地钻出来,其形状简直是难看到了极点,这个怪物也就是雌蛾。当你刚刚见到它的时候,甚至会惊吓地叫起来。也许它的样子会吓你一跳的。没有一个人能够马上就看惯眼前这个凄惨的情形。它的难看程度并不比那些毛虫差些。它没有长翅膀,什么都没有,在它背的中央,连毛也没有,光秃秃、圆溜溜的。人们简直难得睁开眼睛看它一眼。在它圆圆的有装饰的体端,戴有一顶灰白色的小帽子,第一节上,在背部的中央,长着一个大大的、长方形的黑斑点——这便是它身体惟一的装饰物,母被管虫放弃了蛾类所有的一切美丽。这就是雌蛾,这个怪物般的雌蛾形像。当它离开它的蛹壳的时候,就在里面生卵。于是,母亲的茅屋(即她的大衣)就留传给它的后代子孙了。她的卵产的很多,所以这产卵的时间也很长,要经过三十个小时以上。产完卵后,它将门关闭起来,使其免受外来的一些侵扰,从而获得一种安全感。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某种填塞物是必要的。于是这位溺爱的母亲,在她一贫如洗、穷困潦倒的情况下就只能利用它仅有的衣服了。也就是说要利用戴在它体端的那顶丝绒帽子,塞住门口,以保母子平安,安然无恙地生活。最后,它所做的还不限于此,它还要拿自己的身体来做屏障。经过一次激烈的震动以后,它死在这个新屋的门前,留在那里慢慢地干掉,即在死后,它还依然留守在阵地,为了下一代,死了也甘心。别看它外表上看起来丑陋不堪,但实际上它的内心、它的精神是很伟大的。假如破开外面的壳,我们可以看到那里面储存有蛹的外衣,除去前面蛾子钻出来的地方留下的孔以外,一点也没有受到损坏,雄蛾要从这个狭小的隧道中出来的时候,会感觉到它的翼和羽毛是很笨重的负担,而且对它形成了一定的阻力。因此,当毛虫还处在蛹的时代时,就拼命地朝门口奔跑出将近一半的旅程来。最后终于成功地撞出琥珀色的外衣来,在它的前面,出现了一块开阔的场所,可以允许它自由地飞行了。但是,母蛹不长翼,也不生羽毛,用不着经过这种艰难的步骤。她的圆筒形的身体是裸露出来的,和毛虫没有多少区别。所以可以容许她在狭小的隧道中爬出爬进,一点儿困难也没有。因此它把外衣抛弃在后面——抛在壳里面,作为盖着茅草的屋顶。同时,还有一种非常深谋远虑的举动,足以表现出她对于卵的命运有极其深切的关心,事实上它们已经好像是被装在桶里面了,在它脱下的羊皮纸状的袋子里,母蛾已经非常有办法地把卵产在里面了,直到把它装满为止,但是仅仅把它的房子与丝绒帽子遗传给子孙,这并不能让它感到满足,最后的举动,还要把自己的皮也奉献出来留给子孙后代,在它身上,“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话得到了最好的体现。我想方便地观察这件事情的过程,于是我曾有一次从柴草的外壳里捡来一只装满卵的蛹袋,并把它放在玻璃管中。在七月的第一个星期里,我忽然发现我竟然拥有了一个被管虫的兴旺的大家族。它们孵化的速度是如此之快,差不多有四十多只以上的新生的毛虫,竟在我没有看见的时候,在我还没来得及注意的时候,统统都穿上衣服了。它们穿的衣服特别像波斯人戴的头巾,由光亮的白绒制做而成,说的普通一点,通俗一些,就像一种白棉的礼帽,只是没有帽缨子。不过说起来很奇怪,它们的这项帽子不是戴在头顶上的,而是从尾部一直披到前面来的,它们在这玻璃管里非常得意地跑来跑去,因为这是属于它们自己的广大的屋子啊!因此,我就想要看一看这顶帽子,究竟是由哪种材料做成的,织造的初步手续又是什么样的。幸运得很,蛹袋是不大会变空的。在里面,我又找到了它们第二个大家族,其数目和先前跑出去的差不多。大概总有五打或六打的卵在里面。我把那些已经穿好衣服的毛虫拿走,只留下这些裸露着身体的新客房在玻璃管里面,它们有鲜红的头部,身体的其余部分全都是灰白色的,全身还不足一寸的二十五分之一长。我等待的时间并不长久,从第二天开始,这些小动物,慢慢地,成群结队地,开始离开它们的蛹袋,用不着把这些摇篮弄破,只从它们母亲在当中弄破的口中出来就行了。虽然它们都有洋葱头般的、漂亮的琥珀色,但是,没有一个把它拿来用做衣服的材料,也没有一个利用那些柔软摇床的毛绒,谁都可能会以为这种材料可以做成这些伯冷的动物的毛毯,但是事实上没有一个小动物去利用它一下。它们一起冲到柴枝壳粗糙的外面,那是我故意为它们留下来的,而且直接靠近那个装有卵的蛹袋,于是这些小动物们开始感觉到它们面临的情况有些不对头。于是便产生了一种迫切感。在你还未进入世界去打猎的时候,首先要做的是必须穿好自己的衣服,这一点对于这些小动物们同样是适用的。它们也一样地焦急,恨不得马上攻破这个令人厌倦的陈旧的老壳,赶紧穿上准备好的安全的外衣。它们之中有的注意到了已经咬裂开的细枝,撕下那柔软的洁白的内层,有的很大胆,深入到空茎的隧道,在黑暗中努力收集一些材料,它们的勇敢当然会有所报酬的,它们得到了极其优等的材料,用这些织成雪白的衣服,还有一些毛虫加入了一些它们所选择的东西,制做成了杂色的衣服,于是雪白的颜色给黑的微粒玷污了。小毛虫制做衣服的工具就是它们的大头,其形状很像一把剪刀,并且它还长有五个坚硬的利齿,这把剪刀的刀口靠得很紧凑。虽然它实际上很小,但它却很锋利,刀很快,能夹住也能剪断各种纤维。把它放在显微镜下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小毛虫的这把剪刀竟然是有机械的、正确的,而且是强有力的奇异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