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译本序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1902-1994)是出生于奥地利的犹太人。他于1928年获维也纳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37年任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学院哲学讲师。1949年任伦敦经济学院逻辑和科学方法讲座教授。1969年退休。他在当代西方哲学界占有重要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定居英国,1965年被授予爵士称号,现在是英国科学院院士和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波普尔的哲学广泛涉及科学和社会问题。然而,他的烜赫声名和重大影响主要来自他的科学哲学。现代西方科学哲学发端于本世纪二十年代形成的逻辑实证主义。如果说从那时以后的长时间里,西方科学哲学是一枝独秀,那么,从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开始,形成了流派纷呈,新思想、新学说迭出的空前繁荣局面。打开这个局面并居于中枢的人,正是波普尔。波普尔的科学哲学被称为批判理性主义。它的提出是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经验主义科学哲学的,它是对现代自然科学作出的唯理主义反应。他根据这个基本观点建立起了呈严密理论形态的“猜想-反驳方法论”。这个科学方法论就是他的科学哲学乃至整个哲学的主体。他的科学哲学的其余部分——主要的也就是他那主张知识客观性的著名的“三个世界”理论——则是对这个主体的发挥。波普尔的主要科学哲学著作是《研究的逻辑》(1934年德文初版;英译本为《科学发现的逻辑》,1959年)、《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1963年)和《客观知识:一个进化论的研究》(1972年)。大致说来,就哲学贡献而言,第一本著作提出了他的批判理性主义观点;第二本建立了猜想-反驳方法论,其中自然也包括对他的批判理性主义的阐发;第三本倡言他的“三个世界”的学说。《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一书在他的整个哲学中所占的重要地位,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完全可以从这本书来认识他的科学方法论。逻辑实证主义是现代自然科学革命的第一个哲学产儿。它本质上是从经验主义观点出发,运用现代逻辑工具对这场科学革命所作的方法论总结。由于囿于经验主义,它把科学知识归纳为通过归纳法从经验确立起来的即得到证实的真命题,科学的发展是这种命题和由它们构成的理论的累积;它把方法论分析局限于用形式逻辑工具对现成知识——概念、命题和理论——作静态的分析。因此,它最终只是建立了关于科学证明的现代逻辑方法论。然而,现代自然科学处于革命的时期,也就是作出重大发现的时期。因此,最需要的是建立科学发现的方法论。波普尔正是顺应了这种需要。他的猜想-反驳方法论就是关于科学发现的方法论。波普尔在这样的哲学和科学背景之下,从爱因斯坦和康德那里找到两个思想来源:批判和唯理主义,并独创地把它们探合成他的“批判理性主义”。找到了这个出发点、基石和内核,他就着手建立他的科学发现方法论。首先,他建立了同逻辑实证主义针锋相对的科学知识观。这就是他提出的反归纳主义-证伪主义,其结论是:知识是假说。他认为,现代自然科学革命表明,科学的精神是批判,也即是不断推翻旧理论,不断作出新发现,而科学发现是理性的活动,无需新的经验参与。这就是说,科学就是理性不断作出的假说,而这假说不断遭到批判,即被证伪。因此,他提出,科学和非科学的“划界标准”不是逻辑实证主义的“可证实性”判据,而应当是他所谓的“可证伪性”判据。他进而提出,“可证实性判据”不仅不合理,而且不可能,因为它的工具即归纳法是无效的。相比之下,他的“可证伪性判据”不仅合理,而且可能。它的工具是否定式假言宣言三段论这种演绎法,因为据之可借助“判决性实验”从单称陈述的真论证作为科学知识的全称陈述的假,即可实现证伪。他还提出,作为科学知识之表征的可证伪性还可定量地加以刻画,为此他引入了“可证伪度”的概念。这样,只有可证伪的陈述才是科学的陈述,而科学陈述的可证伪度越高,即它禁止得越多,它的经验含量也就越多,也即知识含量越多。其次,他从这种证伪主义出发对科学作分析。他突破把知识看做静态的积累而加以逻辑分析的框框,把科学看做知识增长的动态过程,以批判理性主义的证伪主义加以分析,从而把这过程通过“理性重建’而复现为著名的四段图式:“问题—>尝试性解决—>排除错误—>新的问题”。这里,尝试性解决就是所作出的科学发现,它们往往同时有好几个,这就要通过排除错误来作选择。他认为,这时才需要诉诸经验,即接受那些较好地经受住了经验检验的理论(尝试性解决),尽管它将来最终还是会被证伪。他把这称为确认。他还引入了确认度作为相应的定量表征。较好地经受住证伪的理论被认为是确认度高的理论。此外,他还用所谓逼真度取代“真理”,作为对科学进步的量度。他认为,一个理论的内容包含真性和假性两部分,而逼真度是真性内容减去假性内容的差。现在,波普尔就根据这个知识增长图式建立他的“猜想-反驳方法论”。他提出,科学发现包含猜想和反驳两大环节。科学家根据问题,大胆进行猜想,努力按照可证伪度高的要求提出假说,这样的假说具有较多的真性内容。这里无需经验参与。尝试性的理论即假说提出后,就进入反驳,这时要根据经验,按确认度高的要求进行排除错误,从而保证所接受的理论假性内容减少或不增加。这样,通过猜想-反驳,科学发现便获致逼真度高的理论。他还分别为猜想和反驳制定了具体的方法论原理。猜想的原理包括四点:理论不是始于观察,观察中渗透着理论;形而上学起重要作用;科学发现的心理学;猜想应满足简单性、可独立检验性和不会很快就被证伪这三个要求。反驳的原理可归结为三点:批判;排除错误;判决性实验。波普尔的最大贡献在于从唯理主义出发,建立了关于科学发现的猜想-反驳方法论,由此把逻辑实证主义开创的科学方法论研究大大推进了一步,更确切地说,使科学方法论研究增加了新的方面,更符合科学的实际。波普尔的贡献是对逻辑实证主义的发展,而他的问题则是看不到逻辑实证主义方法论本身的合理性。首先,可证实性划界标准是科学的必要表征,尽管科学的标准不能仅仅归结为这种划界标准。其次,证明方法论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其实,波普尔方法论的反驳环节中的确认和确认度要求也具有证明方法论的意义,可以作为对证实的证明方法论的一种补充和修正。总之,波普尔企图以自己的方法论取代逻辑实证主义的方法论,不免失之偏颇。这已为现代西方科学哲学后来的发展所证明。从波普尔自己开辟的科学方法论发展方向来看,他的方法论主要在两个地方显得过于狭隘。其一,他对“获得知识的动态过程”的分析,局限于“知识增长的动态过程”,因而囿于主要用“理论”这个逻辑范畴来重建过程。这样,他的科学发现方法论同科学实际相比仍然显得贫乏。其二,他片面地把证伪、批判和革命等方面强调到不恰当的程度,抹杀了科学正常时期的建设性活动,因而他的方法论未能反映科学实际的这一方面。但是,波普尔的科学方法论的这种局限性却给后来的发展指示了方向,留下了广阔地盘。库恩和拉卡托斯等人的所谓科学哲学“历史学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样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波普尔的科学哲学在西方自然科学家中间也产生相当广泛的重要影响。波普尔作为科学哲学家,同时对社会和政治问题极感兴趣,并且把他的批判理性主义和猜想-反驳方法论运用于这个领域,提出了他的社会哲学。这个哲学的根本特征是反对历史决定论,并采取反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这些思想系统地反映在他的两部社会哲学著作《历史决定论的贫困》(1957年)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1950年)之中。他的这种哲学在本书中也有相当的反映。波普尔错误地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历史决定论加以反对。他提出了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唯心史观,否认历史唯物主义揭示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及其作出科学预言的能力;他认为资本主义本性已经改变,反对进行社会革命,主张所谓“逐步的社会工程”。波普尔认为,历史决定论是把牛顿和达尔文科学的决定论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的产物。而他的科学哲学表明,科学的精神是批判,是试错性(他把猜想-反驳方法也称为“试错法”)的猜想,因此科学中决定论是站不住脚的。这样,在他看来,历史决定论也是站不住脚的。波普尔的错误在于把科学中的革命和批判加以绝对化,把整个科学及其历史发展归结为这样的局部方面和环节。这样,科学发展中规律性就不见了。沿着这条路,他在社会领域中必然走向历史唯心主义。所以,他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攻击和所谓“批判”,是根本错误的。波普尔早年一度信仰马克思主义,但他始终坚持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立场,在社会哲学上又把他在科学哲学的基本观点上的错误极端地加以发挥,终于走向反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事实上,波普尔以后的现代西方科学哲学发展力图克服他的科学哲学的局限性和片面性,这就历史地证明了这种科学哲学在基本观点上的错误。这样,他对马克思主义的诋毁和歪曲,也就不攻自破。相反,马克思主义的光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再次显示出了不可战胜的理论力量。目录页 冥王E书?2004上一页 下一页目录页 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上一页 下一页序言经验是人们给他们所犯的错误取的名字。——奥斯卡·维尔德我们所要做的一切是尽可能快地犯错误。——约翰·阿奇博尔德·惠勒这本书所由构成的文章和讲演各各不同,但都论及一个十分简单的论题,即我们能够从我们的错误中学习。它们形成了一个关于知识及其增长的理论。这是一个理性的理论,它规定理性论证的适度的但却重要的作用,即批判我们在尝试解决问题时常犯的错误。它还是个经验的理论,规定我们的观察的同样适度和几乎同样重要的作用即检验,通过检验可能有助于我们发现自己的错误。虽然这个理论强调了我们的易错性,但它并不屈从于怀疑论,因为它也强调了知识能够增长、科学能够进步的事实,而这正是因为我们能够从我们的错误中学习。知识,特别是我们的科学知识,是通过未经证明的(和不可证明的)预言,通过猜测,通过对我们问题的尝试性解决,通过猜想而进步的。这些猜想受批判的控制;就是说,由包括严格批判检验在内的尝试的反驳来控制。猜想可能经受住这些检验而幸存;但它们决不可能得到肯定的证明:既不能确证它们确实为真,甚至也不能确证它们是“或然的”(在概率演算的意义上)。对我们猜想的批判极为重要:通过指出我们的错误,使我们理解我们正试图解决的那个问题的困难。就这样我们越来越熟悉我们的问题,并可能提出越来越成熟的解决:对一个理论的反驳——即对问题的任何认真的尝试性解决的反驳——始终是使我们接近真理的前进的一步。正是这样我们能够从我们的错误中学习。由于从我们的错误中学习,我们的知识在增长,尽管我们决不可能知道——即决不确实地知道。既然我们的知识能够增长,就没有任何理由对理性感到失望。既然我们决不可能确实地知道,就不可能存在有权声称是权威的权威,有权为我们的知识沾沾自喜或者自命不凡的权威。在我们的理论中,那些证明对于批判有强大抵抗力的理论,以及那些在某一时刻在我们看来比其他已知理论更接近真理的理论,连同对这些理论的检验的报道,可以描述为那个时代的“科学”。既然没有一个理论能肯定地得到证明,所以实质上是它们的批判性和不断进步性——对它们声称比各个竞争的理论更好地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可进行辩论这个事实——构成了科学的合理性。简而言之,这是本书提出的基本论点,它适用于许多主题,从哲学问题、自然科学史和社会科学史问题到历史和政治问题。我依靠我的中心论点来统一本书,又依靠我的论题的多样性使某些篇章衔接上的重叠可为人接受。我已修订、增订和重写了它们中的大部分,但我遏止自己没有改动这些演讲和广播讲话的特色。去除演讲者那种讲叙故事的语调是很容易的。但是,我想,我的读者宁愿接受这种语调,而不愿感到他们没有被作者当作知音。我保留了少许重复,这样本书每一章都能独立成篇。作为对预期中的评论者的一个提示,我也收入了一篇评论——一篇严格批判性的评论;它构成本书的最后一章,并且包含了本书其他地方没有提到的我的论证的一个必要部分。我没有收入那些预先假定读者熟诸逻辑、概率论等领域专门知识的论文。但在《附录》里,我放进了一些专门的注释,对于那些恰好对这些问题感兴趣的人,它们可能是有用的。《附录》和正文中的四章是初次在这里发表的。为了避免误解,我想澄清一下:我使用的“自由主义者”、“自由主义”等等术语始终是在它们现在仍在英国普遍使用的那种意义上使用的(但在美国或许不是这样使用):说一个自由主义者,我不是指一个同情任何一个政党的人,而只是指一个珍视个人自由和懂得一切形式的权力和权威所蕴藏的危险的人。1962年春于加利福尼亚,伯克利目录页 冥王E书?2004上一页 下一页目录页 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上一页 下一页导论 论知识和无知的来源[1]但是,我将让我的一点点学识留传下去,为的是使某个比我高明的人能够猜测真理,用他的工作证明和改正我的错误。为此,我将欣喜不已:我是用以揭示这个真理的一个工具。——阿尔布雷希特·丢勒我现在甚至能为一个我所钟爱的理论遭到证伪而感到高兴,因为甚至这也是一个科学成就。——约翰·卡鲁·艾克尔斯由此可见,真理是显现出来的……——别涅狄克特·德·斯宾诺莎人人都有一块试金石……用以区分……真理和假象。——约翰·洛克……我们不可能思考任何我们事先没有通过外部或内部感觉感到过的东西。——大卫·休谟我担心,这篇演讲的题目可能使一些批评者感到刺耳。因为,说“知识的来源”是正常的,说“错误的来源”也还顺理成章,“无知的来源”这种用语则当别论了。“无知是种否定的东西:它就是指没有知识。可是,‘没有什么’究竟怎么会有来源的呢?”[2] 当我向一位朋友透露我为这篇演讲选定的题目时,他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为此感到有点震惊,因为坦白说,我对这个题目一直颇为自得。由于追逼回答,我感到自己得临时找一些理由来辩护,向朋友解释说,这题目产生的奇特的语言效果正是我所企求的。我告诉他,我希望左右注意力,借助于这个题目的措辞让人注意一些具有重要历史意义但未见诸记载的哲学学说,尤其是注意其中关于无知的阴谋理论,它不是把无知解释为单纯的知识缺乏,而是解释为某种作恶力量的作用、肮脏和邪恶影响的根源,而这些影响腐蚀和毒害我们的心灵,使我们养成反抗知识的习惯。我拿不大准,这解释是否减轻了我朋友的疑虑,但它的确使他沉默了。你们的情形不同,因为你们根据这期演讲的规则而缄口不语。因此,我只能希望,我已减轻了你们的疑虑,因而我可以暂先从另一端——从知识的来源而不是无知的来源——来开始我的叙述。不过,我将很快回到无知的来源上来,也回到关于这些来源的阴谋理论上来。I我想在这次演讲中重新加以考察、并且希望不仅考察而且还予以解决的问题,或许可以说是英国和大陆哲学学派之间古老论争的一个方面。这论争就是培根、洛克、贝克莱、休谟和穆勒的古典经验主义同笛卡儿、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的古典理性主义或理智主义之间的论争。在这论争中,英国学派坚持认为,一切知识的最终源泉是观察,而大陆学派则坚持认为,知识的终极源泉是对清晰明确的观念的理智直觉。这些争论问题至今仍大都存在,而且还很尖锐。今天,在英国仍为支配学说的经验主义,不仅占领了美国,甚至在欧洲大陆也广为人们接受,公认它是关于科学知识的正确理论。笛卡儿的理智主义则每每被曲解为形形色色现代非理性主义的一种。我在这次演讲中试图说明,古典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两者其实是大同小异,并且都是错误的。虽然我自己勉强算得上既是经验主义者又是理性主义者,我仍认为,它们是错误的。不过,我相信,虽然观察和理性各有其重要作用,但是这些作用并不像它们的古典的倡导者所描述的那样。尤其是,我将试图表明,无论观察还是理性都不能说成是知识的源泉,这是指时至今日它们一直被说成是知识之源泉这个意义而言的。II我们的问题属于知识理论或者说认识论,后者以纯粹哲学的最抽象、最间接而且最不着边际的领域而著称。例如,这个领域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休谟曾经预言,由于他的某些结论的间接性、抽象性和同实际漠不相关,他的读者中没有一个人会相信这些结论超过一个小时的。康德的态度则不同。他认为,“我能认识什么?”这个问题是一个人所能提出的三个最重要问题之一。伯特兰·罗素尽管在哲学气质上更接近休谟,但在这个问题上似乎站在康德一边。我认为,罗素把科学、伦理学甚至政治的实际推论都归之于认识论,是正确的。因为,他说,认识论的相对主义即认为不存在客观真理之类东西的观念,以及认识论的实用主义即认为真理等于有用的观念,都是同独裁主义和极权主义观念息息相关的。(参见《让人民思考》,1941年,第77页以后。)当然,对罗素的观点是有争议的。有些近代的哲学家提出了一种学说,认为一切真正的哲学因而也可以说一切认识论根本没有用处,同实际毫不相干。他们说,哲学由其本质所决定,不可能产生任何有意义的结果,因此它既不能影响科学,也不能影响政治。但是,我以为,观念是危险而又强有力的东西,即使哲学家也不时产生观念。实际上,我毫不怀疑,事实足可驳倒这种声称一切哲学均属无能的新学说。事情实在是非常简单的。一个自由主义者相信法律原则。平等正义、基本权利和自由社会的可能性。这种信念容易使人认识不到:法官并不是无所不知的,可能把事实搞错;实际上绝对公正在任何一个案件中都不可能实现。但是,这种对法律原则、正义和自由的可能性的信仰却不大可能使人避免接受一种认识论,这种认识论教导说,没有客观的事实;不仅在这个特定案件中,而且在任何别的案件中,都是如此;法官不可能犯事实的错误,因为对于事实他不可能弄错,就像他不可能弄对一样。III发端于文艺复兴的伟大的解放运动,历经改革、宗教战争和革命战争的变迁,导致了操英语民族独享其权地生活在其中的自由社会。这个运动始终受到一种空前的认识论乐观主义的激励,这种乐观主义对人察明真理和获致知识的能力持一种十分乐观的态度。这种对知识可能性所抱的新的乐观主义态度的本质在于主张真理是显现的这种学说。真理可能蒙上面纱。但是,它能够显露它自己。[3] 如果它不显露自己,我们可以揭露它。扯去面纱可能不容易。但是,一旦赤裸的真理显露在我们眼前,我们就有能力认清它,把它同谬误区别开来,知道它是真理。近代科学和近代技术的诞生正是受这种乐观主义认识论的激励,它的主要倡言人是培根和笛卡儿。他们教导说,在真理问题上,任何人都不必求助于权威,因为每个人自身拥有知识的源泉;他具有感官知觉的能力,可用以仔细观察自然界,也具有理智直觉的能力,可用以区分真理和谬误;其方法是拒绝接受任何未为理智所清晰而确定地察觉的观念。人能够认识:因而他就能是自由的。这就是解释认识论乐观主义和自由主义观念之间的联系的公式。这一联系同相反的联系相对应。不相信人类理性的力量,不相信人察明真理的力量,几乎总是同不信任人相联系。因而,认识论悲观主义同一种关于人类堕落的学说历史地相联系,它倾向于要求建立强有力的传统,牢固地树立强大的权威,而这将从愚昧和野蛮中拯救人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玛佐夫兄弟》中的《大审问官》故事里鲜明地勾勒了这种极权主义理论,描绘了当权者所负的重担。)认识论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的对比可以说跟认识论传统主义和理性主义间的对比基本相同。(我在较广意义上使用后一术语:它同非理性主义相对立,它不仅包括笛卡儿理智主义也包括经验主义。)因为,我们可以把传统主义解释为这样的信仰:在不存在客观的可察明的真理的情况下,我们面临在接受传统的权威与浑沌之间作出抉择;而理性主义当然总是主张理性和经验科学有权批判、拒斥任何传统和任何权威,因为它们以十足的非理性、偏见或偶然性作为根据。IV令人不安的事实是,甚至像纯粹认识论这样一门抽象的学问也不像人们所想象(如亚里士多德所相信)的那样纯粹,它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治希望和乌托邦梦想的鼓动和无意的激励。这对于认识论者来说应当是一个告诫。他对此能做些什么呢?作为一个认识论者,我只有一个兴趣——找出关于认识论问题的真理,而不管这真理是否符合于我的政治观念。但是,难道我就不会在无意之中受我的政治希望和政治信仰的影响吗?事情正是如此:我不仅勉强可以算是经验主义者和理性主义者,而且也是自由主义者(在这个术语的英国意义上);可是,正因为我是自由主义者,所以我感到,对于一个自由主义者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比让各种自由主义理论承受彻底的批判考察更加重要的了。我们进行这种批判考察的时候,发现了某些认识论理论,尤其是各种形式的认识论乐观主义,在自由主义观念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并且我发现,作为一个认识论者,我必须拒斥这些认识论理论,因为它们站不住脚。我的这种经验能够说明这样一点:我们的梦想和希望并不一定必然地支配我们的结果,在探索真理时,从批判我们所钟爱的信念开始,这可能是我们的最佳方案。有人可能觉得这种方案同常理相悖。但是,那些想望发现真理并且不怕真理的人,却不这样看。V在考察某些自由主义观念所固有的乐观主义认识论时,我发现有许多学说,虽然它们常为人们隐含地接受,但就我所知,尚未为哲学家或历史学家明确讨论过,甚至未被他们注意到。其中最基本的就是我已提到过的主张真理是显现的那种学说。其中最奇怪的是无知的阴谋理论,它是显现真理学说所衍生的怪胎。你们会记起来,我说的真理显现学说,是指这样的乐观主义观点:真理如果袒露在我们面前,总是可以认出它是真理的。因此,如果真理不显示出来,那它只是有待于揭示或者说发现而已。一旦揭示威发现了,就无需进一步论证。我们赋有一双眼睛去认清真理,还赋有理性的“自然之光”去洞察真理。这个学说是笛卡儿和培根两人的学说的核心。笛卡儿把他的乐观主义认识论建基于veracitas dei[神赐真理性]的重要理论之上。我们清晰而确定地看到是真的那些东西实际上必定是真的;因为,不然的话,上帝便是在欺骗我们。因此,上帝的诚实必定使真理显现出来。在培根那里有类似的学说。它可以说成是关于veracitas naturae[大自然真理性」即自然的真实性的学说。大自然是一本打开的书。心灵纯洁的读者不可能误读它。只有当他的心灵为偏见所毒害时,他才可能陷入错误。这最后一点意见表明,主张真理显现的学说产生了解释谬误的需要。知识,即对真理的占有,是无需加以解释的。可是,如果真理是显现的,那么我们怎么会陷入错误呢?回答是:由于我们自己邪恶地拒绝认清显现的真理;或者因为我们的心灵包藏着教育和传统所灌输的偏见,或者其他的邪恶影响,它们腐蚀了我们原先纯洁无邪的心灵。无知可能是那些阴谋使我们陷于无知的力量的恶作剧,通过灌输谬误毒害我们的心灵和蒙蔽我们的眼睛,使它们看不到显现的真理。因此,这种偏见和这种力量就是无知的根源。马克思式的无知阴谋理论相当出名,它认为资本主义报刊阴谋歪曲和压制真理,并用荒谬的意识形态充塞工人的心灵。其中最突出的当然是宗教学说。令人惊讶的是,我们发现,这种马克思主义理论实在不算首创。让人民保持无知的刻毒狡诈的牧师在十八世纪是一个陈腐的形象,我恐怕这还是自由主义的灵感之一。这可以追溯到新教徒关于天主教会的阴谋的信念,也可追溯到那些对英国国教抱类似看法的不信国教者的信念。(我已在别处把这种信念的前史追溯到柏拉图的伯父克里提亚斯;参见我的《开放社会》第八章第ii节。)这种对阴谋的奇特信念是下述乐观主义信念的几乎不可避免的结果:只要赋予真理相当的机遇,真理因而还有善良就必定胜利。“让真理和谬误格斗;谁曾见过在一场自由和公开的冲突中真理被击败的呢?”(《雅典最高法官》)因此,当弥尔顿的真理被击败时,必然的推论是:这冲突不是自由的和公开的:如果显现的真理没有获胜,那么它一定是被人蓄意地压制了。可以看到,以真理必胜这个乐观主义信念为根据的宽容态度很容易动摇。(见J.W.N.沃特金斯论弥尔顿,载1959年1月22目的《听众》。)因为它很容易转变成一种阴谋理论,而后者同宽容态度很难相容。我并不断言这种阴谋理论之中没有一个真理的颗粒。但是,它基本上是一个神话,正如它所由产生的显现真理论是一个神话那样。因为,简单的真理是:真理往往很难达致,并且一旦发现,也很容易得而复失。错误信念可能有令人惊奇的生命力,它无视经验,也无需任何阴谋的帮助而能延续千万年。科学史,尤其是医学史,可提供我们许多范例。实际上,一般阴谋理论本身就是一个例子。我是指这样的错误观点:每逢发生邪恶的事物,那一定是由于一种邪恶力量的邪恶意志所使然。这一观点以各种形式一直流传到了今天。因此,培根和笛卡儿的乐观主义认识论不可能是真的。然而,这里最令人纳罕的也许是,这种虚妄的认识论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理智和道德革命的主要激发力量。它鼓励人们为自己思考。它给人带来希望:他们借助于知识能争得自己和他人的自由,免受奴役和痛苦。它使现代科学成为可能。它成为反对审查制度和压制自由思想的斗争的基础。它成为英国新教徒的良心、个人主义和新的人类尊严观的基础;成为普遍教育的要求和向往自由社会的新梦想的基础。它使人感到要为自己和他人负责,使人渴望不仅改善他们自己的状况,而且也改善他们的同胞的状况。它是一种错误观念激起许多好的观念的一个实例。VI然而,这种虚妄的认识论还导致了一些灾难性的后果。主张真理是显现的理论,也即只要想望看到就人人都可看到真理的理论,乃是几乎一切盲信的基础。因为,只有最堕落的邪恶才会拒绝看到显现的真理;只有那些有充分理由害怕真理的人才会否定真理,并阴谋压制它。然而,主张真理是显现的这种理论不仅培育了盲信者——那些深信所有看不到显现真理的人一定是给邪恶迷住了的人们——而且也可导致极权主义,尽管不像悲观主义认识论那样直接导致极权主义。事情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真理通常并不是显现的。因此,据说是显现的真理就不仅始终需要解释和证实,而且始终需要再解释和再证实。需要一种权威几乎日复一日地来宣布和规定什么是显现的真理,而这权威可能学会随心所欲地、玩世不恭地做这事。许多灰心丧气的认识论家将脱离他们自己以往的乐观主义,而在悲观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建立一种辉煌的极权主义理论。我觉得,最伟大的认识论家柏拉图就是这种悲剧发展的范例。VII柏拉图在笛卡儿的神赐真理性学说的前史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神赐真理性学说认为,我们的理智直觉不会欺骗我们,因为上帝是真诚的,不会欺骗我们;换句话说,它认为,我们的理智是知识的源泉,因为上帝是知识的源泉。这学说有漫长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荷马和赫希俄德。在我们看来,一个学者或历史学家习惯于引证原始资料,那是很自然的。然而,发现这种习惯发端于诗人,这也许使人感到有点意外,但是事实如此。希腊诗人都提到他们的知识的来源。这些来源是神圣的。来源是缪斯。吉尔伯特·默里说(《希腊史诗的兴起》1924年第3版第96页):“……希腊史诗作者总是不仅把我们所称的灵感,而且把他们关于事实的实际知识都归功于缪斯。缪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赫希俄德……总是解释说,他的知识仰赖于缪斯。别的知识来源实际上是认识到的。……但是,他常常请教缪斯。……荷马写作希腊军队大观这类题材时,也是如此。”像这段引文所示,这些诗人不仅习惯于要求灵感的神圣源泉,而且要求知识的神圣源泉——故事真实性的神圣保证人。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和巴门尼德提出的正是这两个要求。赫拉克利特似乎以先知自命,他“口若悬河,……受神的支配”,这神就是一切智慧的源泉宙斯(DK,[4]B92,32;参见93,4l,64,50)。至于巴门尼德,我们几乎可以说,他是荷马或赫西俄德同笛卡儿之间的缺失环节。他的指路明星和灵感源泉是女神荻克,赫拉克利特(DK,B28)说她是真理的守护神。巴门尼德说她是真理钥匙的保护者和掌管者,是他一切知识的源泉。不过,巴门尼德和笛卡儿两人的共同点不仅仅是神赐真理性学说。例如,巴门尼德的真理保证神告诉他,为了区分真理和谬误,他必须只依赖理智,而不能依赖视觉、听觉和味觉。(参见《赫拉克利特》,B54,123;88和126暗示,不可观察的变化产生可观察的对立物:)甚至他的物理理沦(像笛卡儿一样,他也把它建立在他的理智主义知识理论之上)的原理也同笛卡儿所采纳的相同:虚空是不可能的,世界必然是充满的。在柏拉图的《伊安篇》中,把神赐灵感——诗人的神赐冲动和神赐的真知源泉或起源截然区分开来。(《斐德罗篇》中尤其从259e起进一步阐发了这个问题;在275b—c中,正像哈罗德·彻尼斯向我指出的,柏拉图甚至坚持区分起源问题和真理问题。)柏拉图承认诗人有灵感,但否认他们所说的事实知识有神性的权威。然而,我们知识的神赐源泉学说在柏拉图的著名的回忆说中起决定性的作用,而这个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承认每个人都具有神赐知识源泉。(这个理论中考虑的知识,是关于一事物而不是一特定历史事实的本质或本性的知识。/按照柏拉图的《曼诺篇》(8lb-d),在我们出生之前,没有什么东西是我们的不死灵魂所不知道的。因为一切自然物都是同宗同类的,所以我们的灵魂必定和一切自然物同类,因此,它知道它们全部:它知道一切事物。(关于亲缘关系和知识,亦见《斐多篇》,79d;《理想国》,611d;《法律篇》,899d。)在出生时,我们就忘却了;但是,我们能够恢复我们的记忆和我们的知识,尽管只是部分地:只要我们重又看到真理,我们就会认识它。因此,一切知识都是再认识——回忆或回想我们曾经知道的本质或真谛。(比较《斐多篇》,72e ff.;75e.)这理论意味着,只要我们的灵魂在我们出生之前就居留和加入观念、本质或本性的神圣世界,它就处于神性的全知状态。人的出生是他的堕落;是他从自然的或神的知识状态堕落;因此,这就是他无知的起源和原因。(可能是从这里萌生了无知是罪恶的想法;比较《斐多篇》,76d。)显然,这种回忆说和知识的神赐起源或源泉的学说之间有密切联系。同时,回忆说和显现真理学说之间也有密切联系:甚至在我们堕落的健忘状态下,如果我们看到真理,我们也不可能不认识到它是真理。因此,作为回忆的结果,真理恢复到未被忘却也未被隐藏(alethes)的状态:它就是显现的真理。苏格拉底在《曼诺篇》的一个精彩段落中论证了这一点,他帮助一个未受过教育的青年奴隶“回忆”毕达哥拉斯定理的一个特例的证明。这里实际上是一种乐观主义认识论,也是笛卡儿主义的根源。看来,柏拉图在《曼诺篇》中意识到他的理论是非常乐观的,因为他把它描述为一种使人渴望学习、探索和发现的学说。然而,柏拉图最后必定感到失望;因为我们在《理想国》(以及《斐德罗篇》)中看到一种悲观主义认识论在露头。在那个关于洞穴中的囚徒的著名故事(第514页及以后)中,他表明,我们的经验世界仅仅是实在世界的一个阴影、一种反映。他还表明,即使有一个囚徒从洞穴中逃出来面对实在世界,那他在认识和理解这个世界时将遇到几乎无法克服的困难,更不必说使那些滞留在洞穴里的囚徒们理解这世界的困难了。为了理解实在世界所遇到的困难几乎是超人的,很少有人(如果有的话)能达到理解实在世界的神赐状态——真知、认识(epistēmē)的神赐状态。这是一种有关几乎一切人的悲观理论,虽然还不是关于一切人的。(因为它教导说,真理能为少数人——上帝的选民——所达致。可以说,对于这些人来说,它甚至比显现真理的学说还要乐观。)《法律篇》中详尽无遗地阐发了这种悲观主义理论的种种极权主义和传统主义的推论。可见,我们在柏拉图那里看到了从乐观主义认识论到悲观主义认识论的最早转变。这两种认识论各为两种关于国家和社会的截然对立的哲学奠定了基础:一方面是反传统主义、反极权主义、革命的和乌托邦的笛卡儿式理性主义,另一方面是极权主义的传统主义。这种发展很可能同下述事实相关:人类认识论的堕落的观念,不仅可从乐观主义的回忆说的意义上加以解释,而且也可从悲观主义的意义上加以解释。在后一种意义上,人的这种堕落宣判一切凡人——或者几乎一切凡人——都是无知的。我认为,在洞穴故事中(或许还在缪斯和她们的神圣说教遭到漠视时城邦陷落的故事中;参见《理想国》,546d),人们能够辨认出这种观念的一种有趣的古老形式的回复。我现在想起巴门尼德的学说:凡人的意见是错觉,是一个错误的选择——错误的惯例的结果。(这可能导源于色诺芬的学说:一切人类知识都是猜测,而他自己的理论充其量也只是类似于真理。[5])像卡尔·莱因哈特所指出的,人类认识论的堕落的观念可以从这些女神的话里看到,这些话标志着从真理之路到虚妄意见之路的过渡。[6]但是,你们也会知道,虚妄的意见怎样强行闯入一切事物,注定要被当做真的……现在我告诉你们,这个如此安排的世界完全像是真理,你们以后就可以不再被凡人的观念吓住。可见,虽然这种堕落影响一切人,但真理仍能通过神恩向上帝的选民昭示,甚至关于凡人的错觉和意见、惯常的观念和决定的非实在世界的真理,也即关于注定要被接受、被认可为实在的那个非实在现象世界的真理,也是如此。[7]巴门尼德接受的这个启示和他关于少数人既能把握不变的永恒实在世界,也能把握非实在的变化的似真的和欺骗的世界的信念,是柏拉图哲学的两个重要灵感。他总是回到这个主题上来,在希望、绝望和厌弃之间踯躅徘徊,摇摆不定。VIII然而,我们这里感兴趣的是柏拉图的乐观主义认识论,《曼诺篇》中的回忆说。我认为,它不仅包含了笛卡儿理智主义的胚芽,而且还包含了亚里士多德理论的胚芽,尤其是培根的归纳理论的胚芽。因为,曼诺的奴隶在苏格拉底的明智提问的帮助下,回忆起或重新体验到了他的灵魂在出生前的全知状态中曾占有过的忘却了的知识。我认为,当亚里士多德说(《形而上学》,1078b17—33;亦见987b1)苏格拉底是归纳方法的发明人时,他暗指的正是这种著名的苏格拉底方法,这种方法在《泰阿泰德篇》中称为助产的艺术或接生术。我想指出,亚里士多德以及培根说的“归纳”,与其说是指从特殊观察事例得出普遍定律的推理,还不如说是一种引导我们能直觉或知觉一个事物的本质或真谛的方法。[8] 但是,如我们所已看到的,这正是苏格拉底接生术的目标:它旨在帮助或引导我们去回忆:而回忆是看出一事物的真谛或本质的能力,这种本性或本质我们在出生前、在堕落之前是知道的。可见,接生术和归纳两者的目标是一样的。(顺便说一下,亚里土多德教导说,一次归纳的结果——对本质的直觉——要用对该本质下的一个定义来表达。)现在,让我们更仔细地来考察这两种程序。苏格拉底的接生术本质上在于提出一些问题,它们旨在摧毁偏见、虚妄的信念(通常是传统的或时行的信念)和以无知的骄横态度作出的错误回答。苏格拉底自己并不假装已经懂得。亚里士多德这样描述他的态度:“苏格拉底提出问题,但不作解答;因为他承认,他也不懂。”(《论智者的辩驳》,183b7;参见《泰阿泰德篇》,150C-d,157C,161b.)可见,苏格拉底的接生术不是一种旨在教授信念的艺术,而是一种旨在净化或洗涤(参见《泰阿泰德篇》160e提到的潮汐)灵魂中的虚妄信念、表面知识和偏见的艺术。这种艺术通过教导我们怀疑我们自己的信念来做到这一点。基本相同的程序是培根归纳法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IX培根归纳理论的框架如下所述。他在《新工具》中区分真方法和假方法。他称真方法为“interpretatio naturae”,通常译为“自然的诠释”,假方法称为“anticipatio mentis”,译为“心灵的预期”。这两个译名显然很不恰当。我以为,培根说的“interpretatio naturrae”意指阅读,更确切地说,意指仔细琢磨大自然之书。(伽利略在他的《实验》第6节一个著名段落中说到“我们眼前的那本伟大的书——我指的是宇宙”,马里奥·邦奇诚恳地给我提醒过这段话;参见笛卡儿的《方法谈》第1节。)“诠释”这个术语在现代英语中带有明显的主观主义或相对主义的色彩。当我们说到鲁道夫·塞金对《皇帝》协奏曲的诠释时,我们是指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诠释,而这是塞金的诠释。当然,我们并不想说,塞金的诠释不是最佳的、最忠实的、最接近于贝多芬原意的诠释。不过,虽然我们可能无法想象还有一个更好的诠释,但我们用“诠释”这个术语还是意味着尚有别的诠释或读法,至于别的读法中能否有一些同样真实的读法,这个问题可以暂不管它。我在此把“读法”用作“诠释”的一个同义词,不仅因为这两个词意义十分相似,而且还因为“读法”和“阅读”经过一种同“诠释”和“解释”相似的修饰;只是就“读法”而言,两种意义全都用上了。在“我阅读了约翰的信”这句话里,我们看到的是普通的非主观主义的意义。但是,“我读约翰信中这段话的方法判然不同”或许还有“我对约翰信中这段话的读法很不同”,都可以说明“读法”这个词的后一种主观主义或相对主义的意义。我断定,“解释”的意义(但不是在“翻译”的意义上)以完全同样的方式变化,只是那个原始意义——也许是“给那些自己不能读的人高声朗读”——实际上已经失去。今天,甚至连“法官必须解释法律”这句话也意味着,他在解释法律时有一定的自由;而在培根时代,它的意思则是,法官有责任照本宣读法律,以惟一正确的方式阐释和运用它。Interpretatio juris(或legis)[法律诠释]的意思就是这样或那样地向外行阐释法律。(比较 T.曼利:《解释者:……我国法律中所用的含糊语词和术语》,1672年。)它不给法律解释者一点儿自由;无论如何只容许盟过誓的解释者说明法律文件。可见,“自然的诠释”这一译名是令人误解的;它应代之以“自然(真实)的读法”之类用语;同“法律的(真实)读法”相类似。我认为。“如实阅读大自然之书”,或者更准确地说,“仔细琢磨大自然之书“,正是培根的意思。关键在于,这个用语意味着避免一切现代意义上的诠释,它尤其不含有用非显现的原因或假说来解释自然中显现的东西的意图;因为这一切将成为培根意义上的anticipatio mentis。(我以为,认为培根曾教导说假说——或猜想——可能从他的归纳法产生,那是错误的;因为培根归纳法的结果是确实的知识而不是猜想。)至于“anticipatio mentis”的意义,我们只须引证洛克:“人委身于他们心灵的最初预期”(《人类理解力论》,26)。实际上,这是从培根翻译过来的;这一清二楚地表明:“anticipatio”意指“偏见”甚或“迷信”。我们还可参照“anticopatio deorum”这个用语,它的意思包藏着对神的朴素的、原始的或迷信的看法。但是,为使事情变得更加明白,可以指出:‘偏见”(比较笛卡儿:《哲学原理》I,50)源出于法律术语,根据《牛津英语辞典》的说法,是培根在英语中引入了“预先判决[9] ”这个动词,其意义是“预先滥判”,那是亵读法官的职责。可见,这两种方法,一个是:“仔细琢磨打开的大自然之书”,导致知识或 epistēmē[认识];另一个是“心灵的偏见,它不适当地预先判断也许还是错误地判断大自然”,导致doxa「意见」或纯粹猜测,导致误读大自然之书。这后一种的方法为培根所拒斥,实际上是一种解释的方法(就解释这词的现代意义而言)。它就是猜想或假说的方法(顺便提一下,我正好是这种方法的一个虔诚倡导者)。我们怎样做好准备去正确地、忠实地阅读大自然之书呢?培根的回答是,清除我们灵魂中一切预期、猜想、猜测或偏见(《工具论》,i,68,69末)。为了净化我们的心灵,需要好好办各种事情。我们必须摆脱一切“偶像”即普遍抱有的虚妄信念;因为这些偶像歪曲我们的观察(《新工具》,i,97)。但是,像苏格拉底一样,我们也必须找出各种反例,用以打破我们对我们想弄清其真谛或本性的那类事物所抱的偏见。像苏格拉底一样,我们也必须通过净化我们的理智,让我们的灵魂面对本质和本性的永恒之光(参见圣奥古斯丁:《论上帝之城》,Vlll,3):我们的不纯的偏见必须通过援引反例来拔除(《新工具》)},ii,16ff)。只有如此净化我们的灵魂之后,我们才能开始勉力琢磨打开的大自然之书即显现的真理。鉴于这一切,我认为,培根(以及亚里士多德)的归纳法和苏格拉底的接生术基本相同;就是说,心灵通过清洗偏见而做的准备,为的是使心灵能够认识显现的真理,即阅读打开的大自然之书。笛卡儿的系统怀疑方法基本上也是如此:它是破除心灵的一切虚妄偏见,以便得出自明真理的不可动摇的基础的方法。我们现在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在这种乐观主义认识论中,何以知识状态是人的自然的或纯粹的状态、能看到真理的纯真的眼睛的状态,而无知状态的根源则是人失去天恩堕落时纯真的眼睛所受的伤害,这种伤害通过净化的过程可以部分地治愈。我们还可更清楚地看到,为什么这种笛卡儿式的和培根式的认识论本质上都仍然是一种宗教学说,它认为,一切知识的源泉都是神性的权威。人们可能会说,培根是受柏拉图的神赐“本质”或神赐“本性”的鼓励,受希腊传统上自然的真实性和人为约定的欺骗性之间的对立的鼓励,在他的认识论中用“自然界”取代了“上帝”。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故,我们在接近自然女神之前必须先净化自己:当我们净化了心灵之后,甚至我们的有时不可靠的感官(柏拉图对它们的不纯洁已绝望)也将变得纯洁。知识的源泉必须保持纯洁,因为任何不纯都可能成为无知的根源。X尽管他们的认识论带着宗教性质,培根和笛卡儿对于偏见,对于我们漫不经心地接受的传统信仰的抨击,显然是反极权主义和反传统主义的。因为,他们要求我们抛弃一切信仰,只接受那些我们自己发觉其真理性的信念。他们的抨击无疑是针对着权威和传统。它们是当时风靡的反权威斗争、反亚里士多德权威和经院传统的斗争的组成部分。人们不需要这种权威,如果他们自己能够识别真理的话。但是,我认为培根和笛卡儿并未成功地使他们的认识论摆脱权威而这与其说因为他们诉诸宗教的权威——诉诸自然或上帝,还不如说是出于一个更为深刻的原因。他们尽管有强调个人的倾向,却不敢诉诸我们的批判判断——诉诸你们的判断或我的判断;也许这是因为他们感到,这可能导致主观主义和武断。然而,不管可能出于什么理由,他们无疑未能放弃根据权威进行思维,虽然他们想要放弃它。他们只能用另一种权威来取代一种权威——亚里土多德和《圣经》的权威。他们都诉诸一个新的权威;一个诉诸感觉的权威,另一个诉诸理智的权威。这意味着,他们没能解决那个重大问题:我们怎能承认,我们的知识是人的——一切人的——事情,而同时又不意味着它纯属个人的狂想和武断呢?然而,这个问题很久以前就被人看到并加以解决了;似乎首先是色诺芬,然后是德漠克利特和苏格拉底(《申辩篇》中的而不是《曼诺篇》中的苏格拉底)。这种解决在于认识到,我们可能并且常常犯错误,有个别犯的,也有共同犯的,但正是这种关于错误和人的可错性的观念包含着另一个观念——客观真理的观念:这个我们可能达不到的标准。因此,可错性学说不应看作为悲观主义认识论的一部分。这个学说意味着,我们能够探索真理,探索客观真理,尽管我们更可能错过真理。它还意味着,如果我们尊重真理,那我们必须通过坚持不懈地寻求我们的错误即通过不倦的理性批判和自我批判来寻求真理。鹿特丹的伊拉斯谟试图复活这个苏格拉底学说——虽不引人注目但却重要的学说:“认识你自己,从而承认你之所知微乎其微!”然而,这个学说被真理是显现的这种信仰以及路德、培根和笛卡儿以不同方式作为例证和教诲的新的自信所扫除。这里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笛卡儿的怀疑和苏格拉底、伊拉斯谟或蒙田的怀疑之间的区别。苏格拉底怀疑人的知识和智慧,并始终坚定地拒斥任何自称的知识或智慧。笛卡儿怀疑一切——但不怀疑最后能占有绝对确实的知识;因为他发现,他的普遍怀疑将导致他怀疑上帝的真实性,而这是荒谬的。在证明了普遍怀疑是荒谬的之后,他得出结论:我们能够确凿地认识,我们能够变聪明,其途径是仰赖理性的自然之光,区分开源于上帝的清晰明确的观念和其他一切源于我们自己的不纯想象的观念。我们看到,笛卡儿的怀疑仅仅是一种接生工具,用于确立一种真理标准以及一种获取知识和智慧的方法。然而,在《申辩篇》中的苏格拉底看来,智慧在于意识到我们的局限性;在于明白我们(我们每个人)的知识非常贫乏。库萨的尼古拉和鹿特丹的伊拉斯漠(参照苏格拉底)所复活的正是这种人本质上可错的学说;尼古拉和伊拉斯谟、蒙田、洛克和伏尔泰以及后来的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和伯特兰·罗素正是把这种“人文主义”学说(同弥尔顿所依据的乐观主义学说即真理必胜学说相对立)作为宽容学说的基础。伏尔泰在他的《哲学辞典》中问道:“什么是宽容?”他回答说:“它是我们人性的一个必然结果。我们都是会犯错误的,并且动辄犯错误。因此,让我们彼此原谅对方的愚蠢。这是天然权利的第一原则。”(晚近还把可错性学说作为政治自由也即摆脱高压统治的理论的基础;见F.A.海克的《自由政体》,尤见第22和29页。)XI培根和笛卡儿把观察和理性树为新的权威,并把它们树立在每一个人之中。但是,在这样做的时候,他们把人割裂为两部分,一个是具有真理权的高级部分,即培根的观察和笛卡儿的理智,另一个是低级部分。正是这个低级部分构成我们通常的自我即我们的原罪。因为,如果真理是显现的,那应对错误负责的就只有“我们自己”了。由于我们的偏见、我们的轻心、我们的愚顽,该受责备的正是我们;我们的无知的根源正是我们自己。因此,我们被割裂成一个人的部分和一个超人的部分。人的部分即我们自己,这个部分是我们的可错意见(doxa)、我们的错误和我们的无知的根源;超人部分,如感觉或理智,是真知(epistēmē)的源泉,对我们具有近乎神圣的权威。可这是不行的。因为我们知道,笛卡儿的物理学是错误的,尽管它在许多方面值得称道;它的根据仅仅在于他认为是清晰和鲜明的因而应当是真实的那些观念。而感觉也是不可靠的、没有权威的,甚至巴门尼德之前的古人例如色诺芬和赫拉克利特以及德谟克利特和柏拉图就已知道。(比较以下第233-235页。)奇怪的是,古人的这个教诲竟被现代经验主义者,包括现象学者和实证主义者忽视了;它在实证主义者和现象学者提出的大多数问题中和他们提供的解答中都遭到漠视。原因如下:他们认为,犯错误的不是我们的感觉,而总是“我们自己”在对我们的感觉“给予”我们的东西作解释时犯了错误。我们的感觉告知真理,但我们可能犯错误,例如当我们试图把感觉告诉我们的东西转换成语言——约定的、人造的、不完善的语言的时候。是我们的语言描述有缺陷,因为它可能带有偏见。(因此,我们的人造语言有过错。但是,这时又发现,在某种重要意义上,我们的语言也是“给予”我们的:它包含许多代人的智慧和经验,因此如果我们误用了语言,那不应当责怪它。这样,语言也成为一种绝不欺骗我们的真实的权威。如果我们受到诱惑,轻慢地使用语言,那末,由于造成麻烦而应该责怪的正是我们。因为语言是个严厉的上帝,不会宽恕轻慢地对待他的话的人,而是将其投入黑暗和混沌之中。)责怪我们和我们的语言(或对语言的误用),这有可能维护感觉(甚至语言)的神圣权威。但是,这种可能需付出一定的代价,那就是扩大这种权威和我们自己之间的隔阂,我们能由之获得忠实的自然女神的权威性知识的纯粹源泉和我们的不纯洁的有罪的自我之间亦即上帝和人之间的隔阂。如前所述,我认为,这种大自然的真实性的观念可能是培根发现的,导源于古希腊人;因为,它是自然和人类约定之间那种古典对立的一部分,这种对立按照相拉图的说法,是平德尔[522?- ?433 B.C,希腊诗人。——译者」提出来的;这可以在巴门尼德那里看出;并且巴门尼德、某些智者(例如希庇阿斯)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柏拉图本人把这种对立同神赐真理和人的错误甚或谬误间的对立相等同。在培根之后,也在他的影响下,那种认为大自然是神圣的和真实的,而一切错误或谬误皆源于我们人类自己的约定的欺骗性的观念,不仅在哲学史、科学史和政治史中,而且在形象化的艺术史中始终起重大作用。例如,E.H.冈布里奇的《艺术和错觉》中所引的康斯塔布尔那些关于自然、真实、偏见和约定的极令人感兴趣的理论。这种观念在文学史甚至音乐史中也有其作用。XII认为一个陈述的真可通过探索其源泉即其起源来判定的奇怪观点,能否解释说是由于某些可清除的逻辑错误呢?或者说我们能否用几乎就是宗教的信仰或心理的因素——或许诉诸双亲的权威来解释它呢?我认为,这里我们确能看出一个逻辑错误,它跟我们的语词、词项或概念的意义同我们的陈述或命题的真理性之间的相似有关。(见下面的对立表。)观念即名称、词项或概念陈述、判断或命题语词可表述成它们可能断定有意义是真的并且它们的意义真理性可通过定义推导还原为未定义概念原始命题顺便指出,试图用这些手段去确定而不是还原其意义真理性将造成无限退步显而易见,我们的语词的意义同其历史和起源确有关系。从逻辑上看,一个语词是一个约定符号;从心理上看,它是一个其意义由使用、习惯或联想确定的符号。从逻辑上看,它的意义实际上由一种初始判定确定,这初始判定有如一个初始定义或约定、一种初始社会契约;从心理上看,它的意义在我们最初学会使用它、在我们第一次形成语言习惯和联想的时候得到确定。例如,学童抱怨法语不必要的人为性,因为法语中“Pain”意味着面包;他感到,英语是那么自然和直截了当,痛苦(pain)就叫“pain”,面包(bread)就叫“bread”。他可能很正确地理解用法的约定性,但他表达了这样的感情:原始约定(在他看来是原始的)没有理由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他的错误可能仅仅在于忘掉了可能存在几种同样具有约束力的原始约定。但是,谁没有隐而不见地犯这种错误呢?当我们发现,在法国甚至幼儿也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时,大多数人会感到惊奇。当然,我们对自己的天真会置之一笑;但如果有个警察发现,那个叫“塞缪尔、琼斯”的男子的真名是“约翰·史密斯”时,我们不会报以一笑,虽然这里无疑还有着那种不可思议的信仰的最后一点痕迹,那就是以为我们获知一个人或一个神的真名,就获得了控制他的权力。可见,实际上存在一种熟悉的和逻辑上可辩护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一个词项的“真正的”或“恰当的”意义就是它的原始意义;因此,如果我们理解它,我们就这样理解它,那是因为我们是正确地即从一个真正的权威、从知道这种语言的人那里学到它的。这表明,一个语词的意义的问题实际上同我们的惯用法的权威性的来源或起源问题相联系。一个事实陈述、一个命题的真理性问题就不同了。因为任何人都可能犯事实的错误,甚至在那些他本当是权威的问题上,例如他自己的年龄或者他此刻刚刚清晰而又鲜明地知觉到的一个事物的颜色等问题上,也是如此。至于起源、一个陈述在最初作出和第一次得到恰当理解时,很可能已经是虚假的了。另一方面,一个语词一旦被理解,就一定具有特定的意义。如果我们这样来思考语词意义和陈述真理性同它们的起源的关联方式上的差别,那么我们不大会认为,起源问题对知识或真理的问题有很大关系。然而,意义和真理之间存在深刻的相似;并且还有一种哲学观点(我称之为“本质主义”),试图把意义和真理密切地联结起来,以致用同样方式对待它们的那种诱惑几乎成为不可抗拒的。为了简单地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再次思考一下前页上的表,注意其两边之间的关系。这表的两边是如何联系的呢?如果我们看表的左边,便发现“定义”这个词。可是,一个定义是一种陈述、判断或命题,因此也就是列在表右边的那些东西之一。(顺便指出,这一事实并不破坏这表的对称性,因为推导也超出了列在出现“推导”这个词的那一边上的那类事物即陈述等等:正如一个定义是由一种特殊语词序列而非一个语词来表述一样,一个推导也是由一种特殊陈述序列而非一个陈述来表述。)出现在表左边的定义不过是陈述,这一事实意味着,定义能以某种方式联结表的左右两边。定义的这种作用,实际上是我称之为“本质主义”的那种哲学学说的一部分。按照本质主义(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一种),一个定义就是关于一事物的固有本质或本性的一个陈述。同时,它还表明了一个语词即指称该本质的名词的意义。(例如,笛卡儿和康德都认为,“物体”这一语词指称某种本质上广延的东西。)此外,亚里士多德和所有其他本质主义者都认为,定义是“原理”;这就是说,它们产生初始命题(例如:“一切物体都是广延的”),这些命题不可能从其他命题推导出来,它们形成每个论证的基础或其基础的一部分。这样,它们也成为每门科学的基础。(参见我的《开放社会》,尤见第十一章的注(27)到(33)。)应当指出,这个特殊信条尽管是本质主义信条的重要部分,却没有诉诸“本质”。正因为这样,某些反对本质主义的唯名论者,例如霍布斯或石里克也接受它。(见后者的《知识论》第二版,1925年,第62页。)我认为,我们现在已经占有了一种手段,可用以解释下述观点的逻辑:起源问题可能解决事实真理的问题。因为,如果起源能决定一个词项或语词的真正意义,那么,它们也就能决定一个重要观念的真正定义,因此也至少能决定一部分基本“原理’,后者是对事物本质或本性的描述,它奠定了我们的论证因而也奠定了我们的科学知识的基础。所以,于此可见,我们的知识有其权威性源泉。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本质主义认为定义可以增加我们的事实知识这是错误的(尽管作为对约定的判定,它们可能受我们的事实知识的影响;尽管它们创造一些工具,这些工具又可能反过来影响我们的理论的形成,因而也影响我们的事实知识进化)。一旦我们看到,定义从不给出任何关于“本性”或“事物本性”的事实知识,我们便也会看到,某些本质主义哲学家试图在起源问题和事实真理问题之间建立的逻辑联系破裂了。X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