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胡·阿莎:我要做我想做的一切-2

我们被招呼进一位老乡的家里,首先就写了电报请老乡连夜拿到区上去发,这里的老乡比较贫困,主人家却把家里唯一只鸡都给我们吃了。女主人见我披散着长发,光脚还穿着湿透的运动短裤、短袖,打开木箱,拿出自己结婚时穿的绣花鞋,一对襟绣花衣服和"的卡"蓝裤子,全给我换上,梳好头发用红毛线一扎,照着镜子上下打量,嘿,简直就像一个农村的新娘子,再加上几个男队员不着边际的吹捧,我更是飘飘然了,刚上岸时的恼怒烟消云散。可是,一想到老宋生死未卜,心情沉重下来。  第二天一早,又是一座高高的大山等着我们爬上去,我简直服了,这辈子也不愿再爬山,带路的老师打开小收音机,正好收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送:"中国长江科学考察漂流探险队的吉胡阿莎,宋元清,杨斌等三名男女漂流队员一举征服老君滩,向国庆献了厚礼"的消息。顿时,我的确认为自己了不起,我的爸爸妈妈也很得意吧!但再得意也只得走路。放心,不会有车来接你的。  经云南东川,昆明返回会东,沿途受到云南人民最热情的接待。  至于宋元清,虽然他失去了最后一个主动逃生的机会,却只身创造了夜间漂流100公里的纪录,他在云南的"巧家",居然被机动船打捞上来,被发现时已昏迷不醒--他见江面灯光辉煌,还以为到了宜宾,谢天谢地,经过抢救,他脱险了!  第22节:长江漂流记(14)  自漂流完"老君滩"后,我的思想很放松,以为下面定是一帆风顺。沿岸的老乡放着火炮,我俨然一副英雄形象,好不得意:唱完了喜爱的歌曲,还朗诵起"北岛舒婷"。那两岸的青山秀水,山间高飞的鹰,想到它们都目睹了我漂流的英姿,惬意极了。  下午五点,终于漂到了家乡。岸边早已是人山人海,我的"帅哥"爸爸和"预言家"妈妈身穿着彝族节日的盛装,站在显眼的位置,可他们明显消瘦了好多,我再也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悲喜交加和父母拥在一起,我泪流满面,只为自己回来了!  我不曾想到,爸爸妈妈这时的痛哭也为着我的哥哥,他这时因为被人冤枉被关在了监狱,同时,我这个女儿却生死不明了这么久,他们能不消瘦吗?  作为"英雄"的我,必须为自己的哥哥、自己的父母打气,心情可想而知了。可惜的是,一年后我哥哥的冤案虽然得到昭雪,但这样的打击让他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长期的喝酒导致肝硬化从而夺取了他年轻的生命,好在现在他的孩子们在英国剑桥生活的非常健康,我觉得他在天之灵也能得到安慰了。  当时,看到家庭的这幅景象,我突然觉得自己真正成熟长大,我的所作所为不光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整个家庭。我是他们的希望,无论怎样恶劣的环境,我不能倒下,我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我回来的一天,就是我衣锦还乡的一天。  从雷波到宜宾--金沙江最后一段,危险已结束。尽管最后庆功会上全队人员猛增到107人。但作为15名主漂队员中唯一的女性,我感到非常自豪,宜宾以下江阔水宽,航运繁忙,对更多的人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旅游,只是两岸人民空前,隆重的欢迎使我难忘。  1986年11月27日,漂流队进入黄浦江,最后抵达上海市。上海市公安局的彩船向我们驶来。彩船上话筒传来一个声音:"吉胡阿莎在那里?"我听得明白,挥舞着"中国妇女号"的旗帜,示意我的存在。  "古胡阿莎,上海公安局向你致敬!"彩船绕我们一周,听到这句话,我骄傲到了极点。  北京,中国新闻社用许多种不同的文字和照片向世界各国报道:"中国第一个女探险家,22岁的吉胡阿莎成为征服长江的第一个女性。"我阅后得意的心情可以想象。  然而真正从内心感动我的,使我难忘的不是鲜花和赞誉,不是崇拜的热情,而是在 我们最苦,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在我们面临死的时候遇见的那些老乡,是这些最普通,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老乡,是他们救了我们的命,在我的心目中,他们就是我最亲爱的朋友  漂流尽管获得了成功,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包括中美队一共有11人壮烈捐躯,这是何等高昂的代价!  在武汉,孔志毅白发苍苍的妈妈抱着我时,失去儿子的悲痛,使她大小便都失禁了;老孔两岁的女儿,从出生还没有见过爸爸的面,就永远没有了爸爸。在成都的庆功会上,尧茂书的爸爸及妻子以及所有的遇难的亲属都到场了,望着一张张凄楚的脸,我深深感到,死难的队友们和尧茂书一样,是永远的漂流英雄,是长江的英魂,我永远不会忘记他们……  从宜宾到上海的漂流,其实已经没有意思了,在我的心里,离开了金沙江,剩下的"冒险"也就仅仅是做秀而已。因为爸爸妈妈还等着我,漂流肯定要继续,我不仅要坚持下去,而且还要平安的回来。  完成漂流,我又要回到公安局,奖励、提拔,这些都是必然的。我突然觉得,要是这样的话,"长漂"仿佛失去了意义,尤其是我漂过了"老君滩"以后。  有人死了,我活下了来,我的生命必然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三、我的大学  不管你是什么神,如果我不知道你的名字,请你原谅我,但只要你在,求你能把我的通知书还给我。  1、再一次进"校门"  当大学生,这是每一个中国青年的单纯梦想,也是我的!毕竟,四川警官学校还不是真正的大学。  因为回家了一次,所以我带上了历史与地理两套书,我把它们放在自己的床边,随时翻阅,从老家雷波出发后,宜宾以下的漂流我基本没有下过小船,那时候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看书--大局已定,每一天受到沿途的欢迎对我已经没有意义,我必须把自己投入到高考复习之中。  第23节:我的大学(1)  在很多"长漂"英雄们争先恐后地周游全国的时候,我趁着假期悄然地回到雷波中学,加入了高考学子的队伍。  我把新起点选在了北京,这是因为我心目中的大学都坐落在北京,而且从小时候我就把它当成高唱的对象,还记得"我爱北京天安门"吗?高考前,我到北京为公安部作报告,发现每一个在北京生活的人都那么的平和而有文化,给我最深印象的就是北京的"的哥",他们的素质怎么这么高?普通话怎么这么标准?他这么有水平,怎么才能开车呢?在我的心里,连北京的出租车司机都具备了政治家的才能,何况其他人呢?  仅仅依靠高考的分数,我这个"行伍出身"的家伙肯定是不能圆梦的,但是,我同时也做了别的队员没有做的事。漂完长江以后,我就把自己的经历与体验记录了下来--这就是后来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的连载《飘长江的彝家阿妹》。作为记者,有些东西是没法体验到的,我却是亲身体验过的队员。我的文笔肯定是稚嫩的,但幸运的是,"青年报"的编辑欣然接纳了这篇稿子,当时我又上人民画报的封面(那时候能上封面的人物可是了不起的),又被四处宣传的影响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1987年夏天,我参加高考,而在此前的3、4月间,我的文章得以在《中国青年报》连载,中央民族大学最后能只把考试分数作为参考而破格录取我,或者也是看到我在《青年报》上的一番文字。听朋友说,即使现在,如果文科学生能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文章,也能享受到优先考虑的待遇,看来我的破格也不算搞"个人特殊"吧。  伍精华叔叔的热忱帮助也是我一生都不能忘怀的。伍精华叔叔虽然是我的老乡,可是我知道他的时候,他已经在西藏自治区任官多年了,因为他是彝族人的骄傲,所以我尊敬他,并且还跑到西藏想送给他一斤彝家的米酒。我去的时候,叔叔正好去北京开会,当时我就把酒交给他的秘书,告诉他一定要转交给叔叔,当被问及我的名字时,我只说了这么一句:"一个老乡。"  长漂以后,因为《中国青年报》的采访,我有幸得到了当时在民委工作的伍叔叔的接见,也许就在那一次给他留下了不错的印象,以至于在我考大学的时候,是伍叔叔极力推荐了我,现在我想起来,或许就是我的勇气与真诚打动了这个大人物的内心吧。  只要心诚,甚至连天地都能感动。  2、失落的通知书  "宾至如归",这是我考上大学的感受,我觉得我自己配得上这份梦想,所以也很坦然。不过,眼看着大学生们陆陆续续地要北上报道,为什么我的通知书迟迟不到呢?打电话上北京,伍精华叔叔的女儿伍佳正好在民族大学外语系,我说:"我没有收到通知。"  伍佳告诉我:"不会啊,通知书已经发出。"  那天晚上的三点,我爬到我家的楼顶,虔诚地跪在房顶上,默默把菩萨、佛祖、上帝念了一遍:"不管你是什么神,如果我不知道你的名字,请你原谅我,但只要你在,求你能把我的通知书还给我。"甚至我求到:"一旦我上了大学,我就要还愿。"--虽然不知道该怎么还,最起码我要爬上家后面的"锦屏山",那里有一个充满传说的"因海",在那里有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凡是过去的人都不要想回来,我过去一直很想爬过去,但那里实在太险峻了,我每次走一段路程就折返回来了。  我许下这个愿:"老天爷,如果你实现我的愿望,我就爬上山顶,我要在那儿感谢你!"到了那个时候,我已经没有多余的办法,我做到我自己所能做的一切,神就是最后的依靠了。  第二天,我跑到教委,得到的答复依然让人沮丧,但我顾不得了,我直接去了派出所办迁移户口,按照当时的规定,没有通知书是绝对不能迁移户口的,幸好所长跟我家是朋友,他也很理解我的苦衷,帮我违规操作了一次,也算"走了后门"。  其他人出远门都会把行李、被子背得像座山,而我只背上一个小包,里面塞了几件换洗衣服。雷波到成都的公共汽车一个星期只有一次,而且当天没有班车,可我却必须争分夺秒。我到处打听,终于得知县商业车队次日要到成都拉货,我马上找到车队的驾驶员,不由分说就把人家拉到馆子吃饭。  第24节:我的大学(2)  说完了请求,司机说车上已经坐满了,我说:"我必须要坐上去。"吃人家的嘴软,司机说:"这样吧,到西宁要下一个人,从那以后你就可以坐在驾驶室,不过之前你必须坐在货车车厢里。"  早上六七点上车,躺在东风车的车厢里,花椒堆就是我的坐垫,那天我吹着风,带着我的东西,幸好那时候刚9月,天气还好。不过山上还是很凉的,为了大学梦,咬咬牙也就过去了!坐卧在家乡的特产之上,跟离我远去的大山、树木告别,那种感觉其实也蛮好,只是风太大。  下午一两点我终于可以坐到驾驶室去了,谢天谢地,我不知道继续下去,等第二天到了成都,我会不会被"风干"。到了成都,我直奔火车站,居然没有票了!没办法,买张站台票先上车再说,一上车,哪里还有座位?站到晚上,我就坚持不住了。于是,我拎着包--幸亏没有太多的东西,餐车坐一坐,厕所待一待,可人多的连过道都不能畅通行走。  到了北方的一个城市,总算抢了一个座位,我的脚都肿了起来。第二日的晚上,我干脆睡到火车座位的下面,困得不行的时候,还管得着什么呢?  到了北京站,我也不管自己蓬头垢面,直接打了个出租车奔向民族大学,那时候北京市不堵车,很快就到了学校,我拿上我的户口找到伍佳,我说:"我来了,但通知书没来。"  "没关系。"她带我去办公室,补办了一个通知书--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几天几夜的辛苦,我终于分到了我那温暖的105宿舍!晚上,在魏公村的小店我找到了生活所有的必备品,心里暗暗庆幸:幸好自己没带。  我睡在自己小小的下铺,躺在那里大发感叹:多么不容易啊!  千辛万苦地拼下来的这个床位,比我以后住过的那些高档安逸的高级宾馆还要舒服百倍。为了这个大学梦想,我都有一种付出生命的感觉,而那种感觉说不出来。  3、大学生涯  大学给我的印象是充实与快乐,我的同学们都是那么的朝气蓬勃,我仿佛在他们的身上就能看见我自己。  在民大,我第一次和同学们在学校的剧院看电影,我们对观众们的"好人"、"坏人"情结特别严重,热血的大学生是爱憎分明的:当"好人"出场或者最后获得胜利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欢声震天;而一旦坏人得逞,则是嘘声一片,全场"啊--"的声音此消彼长。我这个"老电影"刚开始也很惊讶,怎么会是这样的情况呢?为什么每一个人都那么真诚呢?没过多久,我也加入到山呼海啸之中,任由情绪在激动与泪水之中发散。  等到第二次、第三次,要想在大礼堂中找一个位置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常常就坐在水泥地上挥舞拳头或者擦干眼泪,反正能让我沉浸到这样的环境下,我就觉得非常满足了。这种满足或许证明我终于回归到一个学生的身份,终于又一次实现了我的梦想,美梦的滋味有谁能抵挡得住呢?  在梦中,不管是在图书馆还是在花园中,不管是在课堂上还是和朋友拿着吉他在草坪……都是我自然而然感情投入的场所,仿佛我从没有经历过工作、冒险,我的学生生涯从来就没有断过,中学过后,下一站就是这里。  我们唱着齐秦,唱着孟庭苇,唱歌的时候当然不希望旋律被打断,所以,一旦别人介绍我的"长漂业绩",我就老大不自在,因为这种介绍好像把我的生活割裂,并让我回想到死亡、回想到人们之间的争斗以及人生的阴暗,这个时候,学生生活单纯的享受好像受到了打扰。我开始有意无意想疏远自己的这种身份,我就是个普通求学的大学生而已,就是一个别的同学眼里的"开心果"而已。  来到北京,来到民大,第一次外出游完我就去了香山,我也想采摘红叶回来当书签,就好像现在的大学生,总觉得到了北京,理所当然地要去看看这些在小时候就灌输进我们脑中的美好风景。以前只有在书里才能幻想的感觉,而现在因为我真的站在香山山顶而变得踏实。  这样的感觉就好像我后来在法国,从丈夫凯文手里接过古巴雪茄抽了一口一样:有点晕乎乎的,可却全身每一个毛孔都非常舒服。当你真正达到目的的时候,也就会漂浮在云端,除了眩晕与舒服,虽没有特别惊喜,却让你久久不能忘怀。  第25节:我的大学(3)  在北京的大学,我的阅读量进一步增加,我的眼光进一步开阔,从而为下一步的走到世界预设了铺垫。我也很享受学生生涯,住在大家庭一样的宿舍,拿着书本赶往教室,拿着饭缸赶往食堂……那种生活,即使用千万元来换,我也是舍不得的。  4、"佐罗"来了  在上海的时候,《中国青年报》负责采访我记者叫做郑鸣--我的连载也是先寄给了他,是他帮助我把稿子转给了主编。  回到北京,郑鸣和我也保持着联系,有一次他很高兴得问我:"阿莎,阿兰·德隆要来北京,我们这里有一家'顺美服装厂',正在发愁请谁把他们的礼物呈送给这位高贵的远方客人,你有兴趣吗?"  我当然很荣幸,哪一个天真女孩不想得到能够和"佐罗"接近的机会?  1987年底,"佐罗"阿兰o德龙,这个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开始了对中国的首度访问。由于郑鸣的搭桥,我被北京顺美服装厂委任,成为该厂的形象大使,负责把一套"顺美西服"亲手赠送给"佐罗"。  赠送那天,我们等待在北京饭店的大厅,兴奋而又忐忑。终于,阿兰o德龙在记者、影迷的簇拥下,光芒四射地走了进来。那天是他52岁的生日,可他看起来依旧英俊迷人、非比寻常,他有一双会变幻色彩的眼睛,随着光线的变化,时而绿色,时而蓝色,显得高贵迷人,还有一种不能言语的力量。我们同乘一部电梯的时候,紧张和羞涩让我几乎不敢抬头。我极不自信地望着自己的脚,依然能感觉到那双眼眸的热度,那时那刻,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  当晚,在北京马克西姆餐厅的宴会上,由我把一套深蓝色西服送给阿兰o德龙先生。为了给阿兰o德龙留下深刻印象,厂家在西服的内兜上绣了他的中文名字。随后,阿兰o德龙风度十足地叼着雪茄烟,和我并肩拍摄了几张广告照片。他的脸上带着招牌式的微笑,我几乎要融化在他的笑容里。  我们通过翻译随意聊了几句,当说到我曾经漂流过长江,在银屏上总喜欢冒险的"佐罗"马上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原来他一直想拍一部关于探险的电影,但缺少一位女主角。他当时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我"是否有兴趣",我有些受宠若惊,不过以为他只是随口一说。  没想到,两天后,"佐罗"通过法国驻华使馆的女翻译找到我,正式邀请我参与一部关于在非洲扎伊尔探险的故事片,时间大约是两年。好大的惊喜!  在凉山老家,电影和小说是我接触外面世界的重要途径。"佐罗"居然从电视屏幕上来到了我的面前,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有机会拍电影,还是和这样的一位耀眼的明星合作。可问题是,学校规定休学时间最长为一年,超过一年就按自动退学处理。  怎么办?  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徘徊,患得患失的心情远远大于对未知未来的恐惧。刚刚才享受到大学幸福的我最终留在了北京,因为完成学业是我当时认为自己能把握的事情。这恰好证明我的局限和短视,谁知道我放弃的不是比"长漂"更大的人生转机呢?  大学还是我一个刚刚实现不久的梦,为了这个梦,需要多少夜晚、多少汗水,谁又真正舍弃的下呢?而且我的新冒险还没有体验充足,却又要迎来另一个冒险,仿佛同一饭桌上上来了两盘大菜,要么充分的享受一道,要么两盘都浅尝辄止,我还是先享受的好,或许在这种考虑的背后还有一种担忧:即使去拍完电影,回来我能干什么呢?我还能回校园么?  当然,还有一个顾虑就是,我根本不能了解已经52岁的阿兰德龙,虽然他的魅力让我们觉得他就是上苍的杰作,可这种人的兴趣并不会局限于一个傻乎乎的中国大学生。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小姑娘怎么能要求在国际巨星的领域里找得到一席之地呢?  虽然我当然想两全其美去玩一下,只不过学校的规定让我面临退学的风险,既然老天想安排别的道路给我走,我何不接受呢?  以后的几年中,我时常想象扎伊尔的美丽风光,想象在这部最终没拍成的电影中,我会是怎样的一个角色……任何的选择都意味着失去某一种可能。如果我不选择留下,我还会遇见那位改变我人生轨迹的法国人--让o皮尔吗?  第26节:我的大学(4)  5、"大鼻子"情圣  赠送完衣服不久。法国大使馆在慕田峪长城举办了一个欢迎阿兰·德隆的宴会,那儿有一个露天的午餐会。因为我和阿兰·德隆的渊源,也有幸参加这样的聚会,不过我也只有呆坐的份。这时候,有个留着翘胡子的"大鼻子"走了过来,他有一头棕色卷发和一双充满深情的眼睛,皮肤中带着阳光的色彩,看上去非常健康。他居然操着中国话跟我攀谈起来,而且很风趣。别的外国人都会中文,我不奇怪,但是这个"大鼻子"的俏皮与热情就让人无法拒绝了。  他端着酒杯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让·皮尔,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什么?"我这个人不太记得住外国人的名字。这时候大使馆的法国女翻译走了过来,她还算是我比较熟悉的人,她告诉我:"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是阿莎,她漂过长江。"  "哇,看不出来,你这么年轻漂亮!""大鼻子"露出赞叹之声。  "她现在在中央民族大学,是少数民族。"  "噢,少数民族?"他好像更有兴趣:"哪个少数民族呢?"  "彝族。"我心里想反正他也不知道彝族究竟是怎么个概念。  随后我们开始比较流畅的聊天,他拿出自己的名片:法国大使馆文化参赞,参赞是个什么东西?我全然不知,只是觉得有意思。  又一个周末,那个法国女翻译在家里举办一场私人聚会,我也应邀参加。在一群素不相识的人中,我居然发现了那个熟悉的"大鼻子",他依然是那么幽默、亲和,于是,当天的聚会,抛开了其他人打扰的我们俩聊得非常投机。  皮尔和我属于一见钟情,这是我最喜欢的浪漫。他具有运动型的身材、高昂的自信,又有穿上西服的优雅、谈吐的幽默,绅士,是装不出来。  皮尔在美国洛杉矶工作的时候也有一个女朋友,就在认识我后的第一次圣诞夜,皮尔飞到了美国,了断了这段旧情。  等他从美国回来的时候,我第一次收到了他的礼物,整套的香水、化妆品,也收到了一句"我爱你"。  那一次我们可以说开始了实质性的来往,而在这以前我们都保持着一段应该的距离。这一点也显示出30岁男人的成熟与责任,我觉得自己受到了对方的尊重,当他回美国了断自己的旧情时,我觉得面对这样真诚的人,也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浪漫使得我成为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天真女孩,有时候竟然为了检验皮尔随我的感情,做了一些现在看来有些傻气却充满趣味的事情。  一次愚人节,前一天约好皮尔打电话到学校来,结果他一打来,我就让宿舍同学告诉他:"阿莎被车撞了。"顿时皮尔紧张得居然哭了起来,一个劲的追问:"她在哪里,她在哪里?"结果我的同学更加紧张,一下子把话筒塞给我:"了不得了,人家都哭起来了。"我赶快陪着笑脸对着话筒说:"对不起,今天是愚人节。"  "啊?"皮尔顿了一下,鼻涕估计都还有擦干,大吼起来:"你怎么能跟我开这样的玩笑!"  皮尔再一次从巴黎回来,约我第二天在长城饭店的法国餐厅共进晚餐。叫来一瓶红酒以后,他变魔术似的拿出三个精美礼物盒,它们的外面还有鲜艳的包装纸,还配上精心折起来的丝带,看上去神秘而别具匠心。其中一个长长方方,另两个要小点,我心里琢磨着应该是首饰什么的。  说实话,在这以前,我从来没有接受过这样郑重的礼物。虽然我的朋友也会送我东西,但是也就是直接把诸如衣服、首饰什么的交给我,就好像过去凉山的那个"唐伯虎",他每次去成都总会给我带衣服,我基本上拿来就穿。  法国男友还是不一样啊!  我小心翼翼的拿起最大的那个,生怕自己的动作显得粗鲁以至于伤害了包装,同时也因为我不想在皮尔面前显出受宠若惊的样子,必须要装出精于世故的老练--到后来,当我在国外看到孩子们在圣诞夜肆无忌惮地拨开那些精美的包装时候,我才觉得自己当时是否真的过分在意了。  我还在"贵夫人"似的慢慢吞吞,皮尔已经伸手上来,"没关系的,你快点打开嘛!"在他的迫切期待下,我终于把这张我从未见过的漂亮纸张撕掉了。  第27节:我的大学(5)  一打开,我的脑子一下懵了,这是一个蓝色丝绒的首饰盒--其实单是这个盒子都已经让我沉醉了,虽然我知道盒子里面还有东西,可是我已经觉得这个盒子做我的礼物已经能让我知足了。皮尔让我打开它,我被搞得很不好意思,只觉得旁边用餐的人们都在盯着自己,尤其是那个该死的服务员,我老觉得他就在我的左右,一直探头探脑想瞧瞧我手上的宝贝,或者看看我脸上的表情。也难说,一个接受外国男人礼物的中国女人,在那个年代总是很特别的。  打开盒子是一项很复杂的行动,我确实不知道这里的机关究竟在哪里,倒腾了半天终于开启了,呼--总算丢的脸还不够大。顿时,全世界的目光仿佛都落在了我的身上、或者说手上!哇!里面的礼物也许不能用名贵来形容:一排硕大多层的黄金项链,点缀着无数的小钻……  我们彝族向来比较喜欢银制品,但我在那天却觉得"庸俗"的黄金依然具有不可阻挡的魅力。皮尔急着想让我快点戴上项链,并且像个孩子一样追问着:"你喜不喜欢?"  我觉得这个礼物真的很珍贵,可我不知道如何判断是不是喜欢,而如果要我马上戴上,还在这么多人的面前,确实做不到--我的脸皮还是不够厚的,我回答道:"当然要戴上的,可是不能在这里。"  与他相识一年多来,以前他也曾提议送我珠宝或者衣服,我认为没有必要,以自己也不太喜欢而婉拒。有时候,我喜欢的东西其实反而并不贵--比如,我喜欢的那种大圈仿银耳环,在美国的地摊上也就1美元。可今天他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而且这么重视,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很认真的。  接下来打开的是两个小盒子,它们也是蓝色丝绒的--显然配套的。其中一个盒子里摆着美丽适中的金耳环,更"可怕"的是,在另一个盒子中,呈现出一枚镶着方形祖母绿宝石、旁边点缀着小钻的金戒指……  模糊的脑子边飘来了皮尔的声音:"在你出国之前,我想问你,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我脑子一片空白,嘴巴好像都不是自己的,顿时全身充满了想上洗手间的冲动。  在小时候,也曾想象着和某个帅哥共度一生,可现在我的脑子里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浮现出那个服务员:他会不会在偷偷发笑甚至侮辱我,他会不会认为我这样的中国女人很贱,要去找一个比自己年龄大的老外取得利益。  我就怕别人把我想象成过去所读的小说里的那种"贪财的女人",这样的想法让我的心不能多停留于皮尔的询问或者这一份礼物上。一片混乱之后,我冒出了这样的回答:"谢谢,你怎么买这么贵的礼物呢?其实我更喜欢银的,为什么你不买银的呢?"  "什么?你不喜欢的吗?"皮尔非常吃惊。  ……  当然,在皮尔迫切的眼光下,我最后还是收下了这份礼物,我不忍心拒绝皮尔。后来我知道,在西方人的习惯中,收下了这样子的礼物就算是接受了对方的求婚。虽然我都不知道当时在餐厅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也回忆不起皮尔的脸上究竟闪出了何种的表情。  后来,在一场口角之后,发足了脾气的我把皮尔送我的这串项链从窗户扔了出去,这个法国男友顿时一愣,马上飞速跑下楼去,把首饰捡了回来。当他走近我的时候,你可以看到那种眼里包含着委屈、埋怨,也许他心里在说:"这么珍贵的东西,你都敢扔,真该给你点颜色看看。"  6、结婚,还远着呢  和皮尔在一起很快乐,我也很习惯,心里面早已经把自己托付给了他。不过,我没有想过立刻就要与皮尔组成婚姻联盟,当别人都在忙碌于思考怎么结婚、怎么生活、怎么富贵的时候,我还没有考虑安定下来,因为我不希望自己走到了人生的终点。  一直不喜欢小时候所看的童话的结尾:王子公主终于结婚了,千篇一律地"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一个句号,意味着精彩的故事也就结束了。走下去是必然的,而结果却不敢确定,我能确定的是我不是只为当别人的太太而生活。虽然我非常喜欢皮尔,而且他相当优秀,可关键在于我不愿意用婚姻为自己的新生活画上句号。我已经25岁了,可我觉得自己也就十几岁,更不可能想到生小孩子的事情,我的生活中还有法语、英文,还有旅行,我不会甘当家庭妇女。  第28节:新的漂流(1)  不知不觉到了1989年,经过两年的相恋,我们面临认真地考虑将来。皮尔的任期到1990年,他希望我能跟他一起走,皮尔的家庭、人才还有他外交官的事业,我当然觉得是很好的婚姻对象,而且连他的妈妈都专程来北京"考察"过我,他肯定是愿意和我真心相守的。但是我并没有马上同意结婚,我还有两年才毕业,我想等到那时再做决定。  但是,世事往往都不按照你的的想法去走,很快,学生们异乎寻常的政治热情让我必须马上做出抉择,皮尔再三地催促我走,他说我如果不愿意马上结婚的话,可以在巴黎的大学里先学习两年法文。面对他的真挚,我只好临时改变了计划。1989年6月13日,我上午拿到护照,中午办好一切手续,晚上就登上了飞往巴黎的航班。就在第二天,中国海关关闭,申请出国的人员需要重新审查。  命运就是这么富有戏剧性,晚一天,也许我不会这么顺利地出国,那阿莎的故事,也许是另外的一个版本。  五、新的漂流  1、法兰西,我来了  因为皮尔必须留在中国工作,我自己独自坐在飞往巴黎的航班,既兴奋又不安,未来的路既清晰又模糊。生命中出现这个法国人实质性地改变了我的命运,我不知道听从他的安排到底是对是错,但无疑的,对我而言,一次新的冒险又开始了。  在巴黎戴高乐机场等候我的,是他的爸爸--克罗德先生,一位非常有绅士风度、热情又善良的退休外交官,随即我被安置在皮尔爸爸的家。  到了这里,我才知道皮尔父母的关系非常微妙。他的爸爸住在巴黎,陪伴左右的是一位名叫维维安的法籍犹太女人,妈妈苏菲则独自住在澳尔良的乡下别墅里。维维安曾经是苏菲最好的朋友,现在却和她的丈夫生活在一起。到我去的时候,三个人的格局已经维持了十年。奇怪的是,皮尔在对此似乎并不在意,而我却为这种"第三者插足"的行为感到忿忿不平。  维维安长得并不漂亮,高耸的大鼻子,一双深不可测的黑眼睛,看上去忧郁而神秘,不过她的声音听上去非常温柔。维维安和克罗德相差30多岁,依然保持着年轻恋人之间才有的亲热:一个人出门买点东西,另一个不停叮嘱小心。五分钟后回来,两个人又是亲吻又是问候,像有说不完的话。  这种热情与民族、年龄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也不仅是一种生活习惯,而应该包含着真情实感吧。但按照当时我的思维习惯,我认为他们在一起十分不道德,简直就是"非法同居",所以始终都不喜欢维维安。后来维维安生了一场大病,只能靠轮椅度日。本来她的职责是照顾克罗德,现在反而需要克罗德来照顾她。  在克罗德家里,我能吃到地道的法国菜,有时他们也带我到附近的一家中国餐馆品尝中国菜。在那些所谓的中国菜中,他们最喜欢的是咕佬肉--又甜又咸、不中不西的广东菜,这让我这样一个从凉山来、吃惯了麻辣的人很难认同。有一天我去中国城买了一斤猪肉和一把青蒜,虽然没有"郫县"豆瓣,但"陶大"豆瓣也能将就了,亲自做了一顿回锅肉招待他们,结果得到了一通法国式的"赞不绝口"。实际上,我在国内的时候很少做饭,全凭记忆中的味道"自学成才",却成了他们眼中的"大厨"。从那儿以后,我真的开始喜欢做菜了--这就是表扬的动力。  半个月后的一天,苏菲一大早从乡下开车来到巴黎,要把我从克洛德家接到她在乡间的别墅里。六十多岁的女人,顶着一头红发,还开着一辆红色跑车。她和克罗德亲切自然地拥抱,也平静地和维维安打招呼。尽管她竭力掩饰,还是看得出来,多少年过去了,她的内心还是没有平复。如所罗门说的:"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报仇的时候决不留情。什么赎价,他都不顾;你虽送许多礼物,他也不肯干休"。为了自尊,苏菲要努力保持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实际上,这种表面的坚强更让人难受。  车子刚驶出街口,这位要强的妈妈已经忍不住泪流满面,她尴尬地冲我摆了摆手。车子中的我看到她的眼泪,也忍不住掉下泪来,只好转过脸看着车窗外的街道。  第29节:新的漂流(2)  苏菲把车开得飞快,仿佛这样可以摆脱痛苦,结果横冲直撞了几圈也没找对离开巴黎的方向,只好不停的找人问路。我永远记得她停下车,然后狠狠地把车门摔上的样子,嘴里大声喊着"miarde"(狗屎),红色的头发居然从左边甩到右边,我才知道她原来戴的是假发。那一瞬间,我喜欢上了这位差一点成为我亲爱婆婆的"红发"女人。  苏菲的别墅坐落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中,不远处还有一片自己家的树林。离家还有半公里的时候,苏菲养的两只猎狗已经跑过来,围着车欢快地跳啊叫啊,一直把我们护送到家门口。到了家里更热闹,一只年老的哈巴狗、两只像《丁丁历险记》里的小白狗,还有八只猫一起跑过来迎接她。苏菲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喊着每只猫狗的名字,把巧克力当作礼物分给它们。  在这里的第一天,我就犯了一个错误。屋子里有很多名贵的古董家具,有一些还是从中国运过去的。我顺手把喝水的杯子放在家具上,苏菲"啊"地大叫了一声--原来杯子沾的水在家具表面留下擦不掉的痕迹,也在我的心底烙下了深深的印记。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并不属于这里,皮尔的妈妈也不是我的妈妈。我开始想家了。  天气好的时候,苏菲、我和"多罗德"、"刚帝德"(两条猎狗)经常到林子里去玩。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野生的蘑菇,好像进入了童话世界里。我们采很多蘑菇回来,交给厨子变着花样地吃,味道鲜美极了。我最喜欢的是把蘑菇、黄油、大蒜和羊排混在一起煎,配上一杯红葡萄酒,那美味好像现在还留在我的舌尖上。  丈夫形同虚设,苏菲每天就花很多的时间看电视。她最爱看的是情感系列故事,经常看着看着,自己就泪流满面。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她一样精心打扮,涂着红色的指甲油,一手拿着女式香烟,一手端着盛着自家农庄里酿的梅子酒的高脚酒杯。  除了用电话和外界交流,剩下的就是和她的猫猫狗狗说话。一大群宠物躺在她的身边,她每天都会点评:"你今天淘气,你不乖,今晚不能睡在我房间",原来她每天都要根据宠物们的表现,指定不同的猫狗陪她睡觉。苏菲很喜欢开Party,喜欢家里有一堆人一起吃饭,但她一般只邀请女性朋友。她最好的一位女朋友,名字和皮尔的爸爸一样,也叫克罗德。  最初的新鲜劲儿过去了,我开始想念国内的亲朋好友。当时凉山的家里没有电话,写信要辗转一个月才能寄到。那段时期,写信成了我最大的乐趣和安慰,我向家人描述新鲜的生活和感受,还有对未来的憧憬。  由于语言不通,我和苏菲的交流并不多,虽然我和她的猫猫们没有感觉,倒是和她的狗狗们成了好朋友。苏菲是比较少见的那种既爱猫又爱狗的人,而一般养猫的人不养狗,养狗的人不喜欢猫。皮尔的哥哥一家常来别墅度周末,他6岁的小儿子也成了我的好朋友之一。  法国乡村再舒适,终究不是我追求目标的地方。我想到巴黎去,开始一种我认为正常并且丰富多彩的生活。  很快,皮尔终于结束了在中国的工作,回到了澳尔良和我住在一起。我以为我们又能像以前一样快乐生活,没想到苏菲总是要插在我们中间。那个时候的我年轻气盛又自私,一心想独占皮尔的注意力。有一次我还没起床,苏菲不敲门就进到屋里来。我很生气,压抑已久的怒火终于爆发,不等她开口,我顺口就是一句"川骂"--"龟儿老妖婆"。他们虽没听懂,见到我生气的样子,大家都有些尴尬。  现在想想,也不能全怪苏菲。生活在仇恨中的人难免精神脆弱、心胸狭隘。站在她的角度,她认定外面的女人都是来与她相争的,先是她的丈夫,然后是她的儿子,最后是她的家产。  从苏菲那里,我学到了人千万不能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因为所有的快乐都源自我们的内心,而不是别人对待我们的态度,还记得在北京香格里拉法国餐厅的饭桌上,当皮尔告诉他的妈妈我们有结婚的打算时,苏菲竟然哭了起来。我非常意外,皮尔说她是因为激动,但我感觉更多的是嫉妒和失落。  第30节:新的漂流(3)  2、我要去巴黎  苏菲的住所与其说是别墅,不如说是城堡--在里面还有干活的工人,酿酒的作坊。在乡村中,这里到别的村庄都很远,还别说别的人家,有朋友开车都要一阵子才能达到这里。突然间我来到了这么一个偏远的地方,伴随而来的只是一阵远离故乡的哀愁。我跟苏菲语言不通,皮尔也没有来,两个女人简直也没有交流。没有朋友,没有报纸,连电视都看不懂,我能做的也就是谢谢日记,写写信。  苏菲活在一阵怨气中,心情很不好;而我在这种状态中生活了几个月,更难受,我巴不得皮尔早点回来,然后带我去巴黎,去学习法语。  终于,他回来了,可他告诉我们他将要被派往里斯本,而我却非常向往着巴黎,在乡下是不可能的--我难道天天跟狗玩?好在,皮尔回来了,我想自己或许会轻松一些了吧。  可是,我想错了,在法国的皮尔跟在中国的完全不一样,吃饭玩耍他都很随意,就是看电视也是自得其乐,而我,总不能每一句话都要找他翻译吧?我没有得到期盼中的快乐。  终于,吵架不可避免地爆发了,苏菲和皮尔都不同意我去巴黎,而是希望我跟皮尔结婚,然后去里斯本,可我执意要去巴黎,我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而且去里斯本能干什么?而且我从来没有读过葡萄牙任何的名著,在法国我还觉得自己有几个"亲戚"--比如基督山伯爵、茶花女和高老头之类,巴黎还不那么陌生,可是去里斯本,我就完全进入了异乡。最重要的,我不想当一辈子的外交官全职太太,我必须要有自己的事业,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我绝不能容忍自己丢脸--在自己尚没有本事的时候嫁给老外,我真的丢不起我这个人!于是,我们这"一家人"最后不欢而散。  晚上,我一个人在房间里辗转难眠,第一次,我为自己因逃避国内的事情而仓促出国而感到后悔,但事已至此,后悔又有什么办法呢?  年轻的女人喜欢为自己编织一件衣服,然后把理想中的衣服穿在一个男子身上,就把这个男子当作自己的理想,可当这个男人穿上衣服以后,她才发现原来男子与衣服根本就不合身。我的青春也是这样的心境,当我执迷于文学中的达西、罗切斯特甚至少年维特的时候,我也会偷偷织出他们"款式"的衣服,但当我将衣服送给心中的男子时,却发现这件衣服同样容易破裂,而当衣服破裂的时候,也就少女从单纯走向了成熟。  在我的坚持下,皮尔最终做出了让步,还是带我到了巴黎,可在我心里,对他的信心已经有些动摇了。  3、咖啡馆"坐家"  1990年9月,皮尔到里斯本任职,我独自留在巴黎。那是一段难熬的日子,有种突然失去主心骨的感觉。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语言不通,未来的路该怎么走?我不知道。我没有食欲,体重从100多斤降到只有90斤,心事太多的人是吃不胖的。常常是一阵心慌、头晕过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天没吃什么东西。  皮尔在巴黎的拉丁区为我租了一间公寓,房子不大,带着小小的厨房和淋浴间。那栋楼的门口挂着一个牌子,标明著名雕塑家罗丹曾经住过这儿。有一次我打电话到中央民院的9号楼105--我出国前住的宿舍,向同学们炫耀我住在罗丹曾经住过的地方,她们发出的惊叹声让我很高兴,但并不能弥补内心的失落。我安慰自己:上帝也许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磨练我,让我自己摸索出一条路,艰苦奋斗,先苦后甜。  尽管想努力维持,我和皮尔的关系还是慢慢疏远了。眼看几年的感情就要烟消云散,我除了痛心,也没有别的办法。我来法国并不全是为了他,我有自己的梦想,我要实现自己的价值。抱着这样的信念,我尝试着去做了一件在别人看来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把自己漂流长江的经历写成一本书,在法国出版。  当我和在中国结识的法新社驻中国的记者朋友在咖啡吧里聊天时,我说出了自己的念头。他们对此付之一笑,摇头晃脑的还加重语气说着:"这绝对不可能!"其中一位操着中国话劝我:"阿莎,你想全世界有多少人想在法国成为作家出名?作家就是他们的梦!"言外之意或许是:连我们都没有成为法国的作家,就凭你?  第四部分  第31节:新的漂流(4)  他不说我还就是有个念头而已,可他这么说,我就来劲了,感谢他的冷水,更加坚定了一定要"涅磐"一次。"是吗?"我也就这么的反应,就好像对着当年妈妈的朋友怀疑我要当"外国留学生"的梦想一样,心里想着,我也不和你们废话,反正你们也不懂,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这是我极少知道的几句古话之一。  "好吧,我继续好好学习法语就是了。"我这么打发着他们。  "是啊,那你就好好学习。"他们也这么打发着我,在他们的眼里我或许就是个来到巴黎,来到他们祖国还想撒野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跟旁人谈我的理想了,干起来再说,法文写作肯定是没戏的,先用中文吧。我当时想上午学习法语,然后下午当作家,可事实证明我这样不行,我没有办法一心二用,于是我退出了学习班。  从何入手呢?长漂离我最近,那种鲜活、那样的刻骨铭心,记得有一个熟识的朋友还提醒我:"你就先把你的漂流写下来,先来个故事梗概,再找人翻译。"于是,有了这样的事业支持,我仿佛找回了自己,很快就融入巴黎的潮流。我走在街上,不仅能引来热情的法国小伙高倍的回头率,而且他们的招呼、口哨此消彼长,女人的虚荣也许就在别人殷勤之中得到了满足。虽然我知道人家在看我,只是在心中感到一种虚荣的快乐,尤其是我在牵着小狗、穿着高跟鞋在香榭丽舍大道散步时,只觉得一个词语能形容:酷毙了!  刚来巴黎时,我喜欢在咖啡馆看着来往的行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坐着看人,看他们的行色匆匆,看他们的眼神迷惑,一会儿黑的进来,一会儿白的出去,特别是刚到巴黎的时候,在咖啡馆里我就能体验《情人》里马格丽特·杜拉斯著名的那段"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的风情,也想找到萨特与波伏娃的爱情烙印。  别人成为我的风景,而且我也成为别人的一道风景线,不过我还没有想到能在咖啡馆里成为作家。  确定写作后的六个月,每一天我都在巴黎第五区蒙福达街一间 "Cafe de l'Arbalette"里度过。开始的时候我试图去图书馆写作,但面对排山倒海的书和无边的寂静时,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相反在这个水果市场旁、天天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的带露天座位的咖啡馆里,我更容易沉浸在自己的思路里,找回真实的自己。  那时的我常常狂妄的思想:把阿莎变成敌人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因为我会决战到底,成为我的朋友必有祝福与好运,就像我的姓名一样,本来应该叫"吉福"--"吉祥幸福",可四川话"fu"、"hu"不分,在普通话里就成了现在的"吉胡",不过也好,我把它理解为"吉祥与古代明月","阿莎"来自"阿诗玛"的故乡,想拥有聪明与智慧,就是"莎士比亚"的"莎";想留有想象的余地时,就是"蒙娜丽莎"的"莎"。命运奇妙的是,2005年牛津博物馆收藏了中国画家《林海雪原》作者曲波之子曲磊磊的肖像画《阿莎》,画家在揭幕典礼上对大家说:"这就是我的蒙娜丽莎。"  夏天来了,天气很热,大部分巴黎人去海边或国外度假,在街上遛达的几乎都是来自世界各国的游客。其实我也是这座"浪漫之都"的过客,但我打定主意要在这里留下自己的痕迹。正是这个强烈的目标支撑着我,每天坐在咖啡馆的一个角落里,从早上十点到下午四点,我仿佛回到了在"卡哈洛"山区的吃饭作息时间,像上班一样准时地从事着我的"创作大计"。没有多余的钱,我只能装作没看见老板娘的冷眼,叫上10法郎一杯的柠檬茶。我故意把信箱里那些没用的传单、广告当作我的稿纸,我就在这些花花绿绿的纸的背面清理我的过去,像整理一个行囊--只有把那些多余的东西丢掉,才能轻装上路。  "长漂"对我个人而言,它是我生命中的奇迹。开始我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曾想要去征服自然,后来数次与死亡的擦肩而过,我开始真实地相信有一种超人的力量存在。在最危险的"老君滩",再好的游泳技术、再先进的救生设备都派不上用场。只有在这种绝境中,人才能真切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我坐的船翻了,同伴们瞬间失去了踪影,我毫无招架之力地被卷进一个个漩涡,已经感受到了死亡的冰冷。出于对生的渴望,我本能的向上帝求救。"神迹"发生了,我明显感到有一股力托着我逆流而上,再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被"送到"露出水面的一大块岩石旁边,随后,我抓住岸上扔来的一根绳子--我得救了!  第32节:新的漂流(5)  还有一次,我们在无人区漂流了15天,"弹尽粮绝"的时候,我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分给大家吃,却发现有些年长的队员把饼干、巧克力之类的偷偷藏起来,顿时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面对危机,人性中最真实丑陋的一面会被暴露出来,而当时的我,却认为自己是个"例外",不解甚至愤恨其他人的"不义"行径。  其实我能够活下来,还怀有这样的"良心",现在想来,实际上都是老天的怜悯和恩典。  我通过写作发泄着心中的不平、不满甚至怨恨,不加任何修饰。人性是相同的,都有对自然的膜拜,对真诚感情的追求,对勇气和力量的肯定,对善与美的向往,同时不可否认"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我相信真实本身就有一种力量,一定有人欣赏我的书。  我用中文写作,但这个过程一点也不轻松,经常是千头万绪涌上心头,笔尖的移动跟不上我的思维速度,恨不得把铅笔变成长江的河道,让所有的文字奔腾而出。感觉疲惫的时候,我喜欢卷烟。15法郎一袋的烟丝,够我用一个月的时间。卷烟对我而言是一种放松,卷完了,点上吸一口,放到一边,埋头接着写,等我再想起来时,烟通常已经快燃尽了。初稿完成时,我的卷烟技术已经达到一流,随手就能卷出极细的女士香烟,一点不比机器卷出来的差。  最后一个月要定稿了,我来到阿尔卑斯山的圣马丁村,那个山村只有一家药店、一个小邮局、一家商店、两三家咖啡馆。我每天早晨起床,步行到半山的咖啡馆,因为不是滑雪季节,几乎没什么人。我晒着太阳,一个人坐在那里修改我的稿件。对面山顶的雪还没有融化,我像坐在旷野里,除了远处的牛走动、吃草时铃铛作响,周围一片寂静。然而在我的内心,书中的人物开始对话、争吵、哭泣、欢笑,嫉妒、仇恨、做生与死的选择……过去发生的事情彷佛又在眼前一样。  下午4点多,太阳下山,我回到住的地方,抱一堆柴火进屋,把壁炉里的火生起来。我喜欢看木头燃烧的颜色。我通常会炖上一锅由牛肉、土豆、胡萝卜、洋葱混在一起的汤,切一片厚厚的乡村面包,听着南非歌手MIRIAM MAKEBA的歌,享受我的晚餐。然后,我会躺在毛毯上,用当地的毛线给织袜子和围巾--这是我放松的方法之一。  一个月以后,我收拾好手稿,坐火车回了巴黎。  4、扬子江的女儿  中文书稿完成以后,接下来就是翻译的问题,我就通过黄页开始查在巴黎的中法文翻译家。就这样,我找到了"李志华"这个名字,并且知道他现在在里昂,我拿上书稿直接冒昧地登门拜访。  李志华先生已经是位70多岁的老人了,他21岁到法国,毕业于巴黎高师,法文版的《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都是经他翻译的,功力可见一斑。不过越是高深的人,越是谦卑,一位我想象中那高不可攀的大师,对待我这个无名小辈却像妈妈一样,我没有想到自己的事情会这么顺利。他对我说:"你真是勇敢,我帮你这个忙吧。"很奇妙,他居然没有跟我提费用的事情,他是真正被我的勇气和真诚打动了吧。  过了几天,李先生到了他在巴黎的房子,给我一个电话让我拿稿子。当我拿到稿子以后,发现除了翻译工作以外,我在文学上所显露出来的不成熟,诸如主观、偏激什么的,他都一一认真进行了修改。我一直很荣幸能够得到李志华先生的帮助,直到结婚,我还请他们夫妇作为嘉宾参加。我这个一般的人,却能和翻译《红楼梦》的专家大师一起工作,这样的滋味难道不美妙吗?  按照李志华大师的手笔,我把这十几页稿子按照黄页上的地址寄给了法国几乎所有的出版社。过了一段时间,陆续收到了一堆礼貌拒绝的回信,我并没有放弃希望,但等待让我变得烦躁和不安起来。谁知一天下午,我竟然同时收到了两家出版社的好消息。其中一家是著名的卡尔曼o拉(CALMANN-LEVY)出版社,它在法国的地位相当于中国的商务印书馆,巴尔扎克等许多著名作家的品作都是由他们出版的。能在这样的出版社出书,是很多职业作家梦寐以求的事情。他们竟然看上了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外国人!  第33节:新的漂流(6)  1992年10月,我的第一本书、法语版的《扬子江的女儿》终于出版。写书的时候,我把自己沉浸到回忆里,情绪大起大落,做的梦都是关于"长漂"的。多少次从梦中惊醒,发现自己一身冷汗,好一阵子才能反应过来自己正身在巴黎。  《扬子江的女儿》上市的那天,我和朋友专门到海明威常去的那家位于拉丁区的咖啡馆,开香槟庆祝了一番,我还第一次尝到了哈瓦那雪茄的味道,吸了一口,我就像喝醉了酒一样,根本站不起来了。到巴黎一年多,我终于有了彻底放松的感觉,好像到了一个驿站,疲惫的旅人终于可以放下行囊,歇一口气了。  书稿出版以后,我再也没有做过于漂流有关的梦,我与过去有了一个了断,我暂时平静了下来。  我的体重很快恢复到出国前的100斤左右。虽然还是住在那间皮尔租来的小公寓里,常常拿罗丹来安慰自己,但是这本书确实让我在异国他乡找到了自信。后来,我特意送了一本书给当"坐"家时常光顾的咖啡馆老板娘,告诉她这本书就是在她的咖啡馆里写成的,我想对她说:"老板娘同志,你当初可有眼不识泰山,这一下你终于知道我是谁了吧。"法国人还比较尊重作家,看到她有些吃惊的表情,我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据说老板娘从此就把这本书摆在收藏架上。  我还时常猜想皮尔看到这本书的心情,这个他带到法国来,本是要做他妻子的女人,做了一件他预料不到的事情,他会后悔我们的分手吗?不过一切并不重要了,过去的已经过去,生活还在继续,如果有一天我们再次相遇,希望能像朋友一样真诚而平静地一声"珍重"、一声"再见"。如果拥抱是为了分离,那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个告别的拥抱?  《扬子江的女儿》的稿费是十万法郎,那年我26岁,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最早在公安局上班时,我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到100元。拿到钱后,我全部寄回家里,让父母在西昌盖了一栋三层的房子,最初的想法很简单,全家人和和美美地住在一起。  更重要的是,这本书让更多的法国人认识了我。一瞬间,巴黎的时尚杂志、电台、电视,甚至周边的法语国家瑞士、比利时都出现了我这个中国彝族女子的身影,甚至很多安排我都顾不上,不过还好,我只管抛头露面就可以了,具体的安排都是出版社的事情了。通过我写书以及与出版社在推广书籍活动中的交流,我发现自己的法语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跟那些采访、提问的法国记者们的法语对话非常流利。这其中当然也有好老师凯文的作用。  很快,我的书在各大书店面世,我在戴高乐机场专机时候,猛然发现我的书挂着红丝带摆在书摊中最显眼的位置,于是我故意在我的书堆周围晃来晃去,希望被别人认出来找我签字,结果,每一个人都在埋头为飞行旅途选书,哪有心思看我这个"大作家"哟!真是枉费心机。  著名的时尚杂志《她》(《ELLE》)、《费加罗夫人》对这本书有图文并茂的介绍。法国电视二台的《读书》栏目为我做了专访。在《玛丽o嘉尔》(《MARIE CLAIRE》)杂志中,关于《扬子江的女儿》的文章和当时畅销的《里根自传》、《伊丽莎白一世》排在一起。  命运就是这样,在经过最初的彷徨与无奈后,我在法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5、那一抹"金黄"  皮尔把我带到了巴黎,可我在巴黎的日子里却没有太多皮尔的影子,电话就成为了巴黎连接里斯本的方式。以法国人的个性,我这个"小人"是不相信他在那边没有女友的,不过在以后的经历中我还是承认自己对不住他。他刚离开之后,我老是不愿意放下电话,总想着能多说一点,可随着时过境迁,他的语气变得敷衍,我也渐渐失去了兴致,甚至有时候当我放下听筒时,我还觉得一身轻松。  事实上,两地的分居不但隔开了我和皮尔的生活,也斩断了弥补我们在法国乡下所产生的感情裂缝的可能,终于,在凯文出现后,我和皮尔两人平静的分手了。  第34节:新的漂流(7)  1991年6月,在一个罗马尼亚画家朋友的周末聚会上,我认识了凯文。这个时候我完全没有想到,就是这样的一个美国仔居然会有一天为我披上婚纱。  聚会前,我的脚受了伤,走路都疼,自然不能跳舞,只好拿着一杯葡萄酒坐在一边。远远地看见一位金发碧眼的男人--法国人的头发大部分是棕色的,那一抹"金黄"在人群中十分抢眼。  过了一会儿,"金黄"男人和一个大胡子罗马尼亚人一起走过来找我聊天。他的目光羞涩而迷人,蓝色的眼睛仿佛歌唱着:"深深的海洋啊,你为什么不平静?"他开始说英文,因为我听不懂,后来改用法语:"请问你是不是日本人?"  "不,我是从中国来的彝族。"  "我叫凯文,是从纽约来的美国人,现在在巴士底狱广场的一间工作室里做陶瓷。"  这个男人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法语说得好听,不像一般的美国人带着很重的口音。我对这个有点害羞的大男孩有了好感,但绝不是一见钟情的那种,毕竟我的皮尔还在里斯本。凯文问我要电话,我不想给他,就瞎说我家没电话,不过我告诉他:我住在拉丁区。  接下来是我创作的时候,整天忙忙碌碌,差不多过了半年,我几乎忘记了凯文这个人。一天,我突然听见街上有人喊我的名字,打开窗户一看,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站在阳光里面,满头金发一闪一闪的,散发着一种夺目的光彩。我一时想不起他的名字,但却兴奋地说:"你上来吧!"  他背了一个大包(那个包我们一直保存到今天),里面有一大堆东西。开始我以为他要送我礼物,后来他说他的侄女出生快一百天了,按照天主教的仪式要受婴儿洗。他没有多少钱,就在跳蚤市场给他侄女买了一些二手货,他兴奋地问我要不要看。  哦,原来没有礼物要送给我,但我觉得他有种傻乎乎的可爱,看就看吧。只见他先从包里掏出了一套二手音响,接着又掏出了几个黑乎乎的银杯子,还比划着说这些杯子擦出来会很漂亮,原来他打算送给小侄女几个旧杯子。他问我愿不愿意参加在巴黎圣母院举行的受洗仪式,他的家人都从美国赶来参加,我随口答应了。  最后我并没有去参加这个仪式,虽然巴黎圣母院是我从少年时代读小说开始就十分向往的地方。但我一时找不到适合那个场合穿的衣服,而且一个陌生美国人的家族聚会,我去总有些不太方便。  但我们就算是朋友了,当然只是普通朋友,我并没有把他当作丈夫的人选--他没有固定工作,没有长远的打算,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  不以婚姻为目的,我和凯文在一起很轻松随意,特别有趣,这倒不像和皮尔,因为他的年龄、身份,有时我必须做出一副淑女的样子。而我和凯文经常穿着牛仔裤、球鞋在大街上闲逛,有时候高兴起来,他蹲下身子,让我跨上他的肩膀,他站起来怪叫,常常引起路人的侧目。  年轻,让我们品尝到生活的甜美,夏日的一天,打扮得像个吉普赛女郎的我跟凯文在一个露天咖啡馆中聊天,说到自己最大的理想是生三个不同肤色的孩子,让别人惊讶我竟会是他们的妈妈,那是多么有意思的事。我常常这样不着边际地瞎扯,胡说八道,凯文照样笑眯眯、听得津津有味。现在回想起那段日子,还是觉得很开心。  当我作刑侦的时候,在我的宿舍墙壁上贴着从电影画报上剪下来的当时的美国明星詹姆士·迪恩的照片,这个作为我偶像的美国明星真的长得很像凯文。我喜欢这个明星,因为在我的感觉中,平头短发、不离墨镜的他饰演的电影都充满了叛逆、耍酷、破坏,那种电影表现出来的"飞车党"的感觉让我觉得非常过瘾。  很快,皮尔知道了凯文的存在,在平静的交流后,我们正式结束了两人之间的这段曾经激烈但却归于淡漠的感情。  对我选择凯文,朋友们都说:"你是不是傻了?皮尔什么都有,你却要和凯文在一起,你以为生活是在演电影吗?"  我没有办法回答朋友们,我的感情单纯的就好像我当年滚下山坡救人一样,我没有想的余地,也没有想的必要。如果我把事情想的一清二楚,很多事情我也不会做了,性格决定命运,或许性格也是由神来安排的。  第35节:新的漂流(8)  法国人皮尔最瞧不起美国人,记得在北京他的寓所里看奥运会直播的时候,百米赛跑的决赛中,美国人刘易斯事最大热门,可最后是一个加拿大运动员夺冠了。当结果出来以后,皮尔高跳起来,疯狂地欢呼、口哨,天啊,三十多岁的人仿佛一个小孩儿,兴奋地拿起电话四处相告,仿佛法国大革命的火焰已经照亮了欧洲。可没想到,他的女朋友最后成为了一个美国人的老婆。  想想当初皮尔在北京的求婚,这可是一个女人获得安全生活的最大礼物,可我还没有"疯"够,更不能过早为自己的儿女负责,我还想跟他继续两个人的浪漫,可是命运弄人,最后我们终于还是没有走在一起。  十几年过去了,再想起皮尔,他的那种浪漫依然让人无法忘怀,他会经常给你惊喜,就像法国的香水,你都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名字,可当你闻到那股味道以后,你就会知道那就是你所需要的香水。  偶然一次,皮尔和我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看圣彼得堡芭蕾舞团的《天鹅湖》,散场以后,突然一个外国女人的身上散发出一种香味把我"勾引"过去。我尾随着她一段距离,最后壮着胆子上去询问这种香水的名字,她很客气地给我答案--可惜我当时没有纸笔,这真是遗憾。它并不是"鸦片"、"香奈儿"的名牌,但我永远记住了这一种香水,以后的日子里,只要有时间,我提前2小时奔到伦敦、巴黎、纽约的机场--留恋在各种各样的香水柜台前,细细把每一种香水一一品闻。我为什么没有记住呢?而且到了现在我也没有找到。  皮尔就好像那女人身上的香水,与我擦肩而过。也许失去了才知道珍贵,而珍贵就在于我无法得到。我是不是还应该继续寻找呢?  一声珍重,一声再见,并不是所有人想象中那样惊天动地。  6、我的美国"婆家"  我放弃了皮尔,并不代表就要选择凯文。接下来,是一段极为苦闷的日子。跟我刚来法国时相比,物质的贫乏、环境的恶劣都可以克服,惟有感情的困惑让我难受。我承认我喜欢凯文,可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嫁给他。两个渺茫的未来加起来,我不知道将会是什么。  凯文闯进我的生活之后,他靠写专业文章来赚取生活,业余时间也去做做陶瓷,我先拿到了出版社的三万法郎的预付费用。  后来,我和凯文靠自己的收入租下一间房子--这是两层房子的第二层,连房子的梁木都能看到。房子是一个单间,隔出一间来作厕所兼浴室,厨房都没有,楼梯边刚好放下一张榻榻米。最令我满意的是天窗,都是透明的玻璃,显得特别的明亮。  直到我们结婚都住在这样通透的"爱巢"中。  至于家具,大都是我们从街上捡回来的:水果摊边的一个木箱就被我捡来,用一块中国缎子遮上以后变成了饭桌;电视机也是从巴黎生活区得来的,法国人一到下午就会把还能用的旧东西放到门口等着垃圾车的清理,你去捡就行了。洗衣机也可以捡到,只不过家里放不下,所以每逢星期天,我跟凯文就大包小包提着衣服到自助洗衣点,扔进去20法郎就ok。  对于喜欢旅游却又囊中羞涩得我们,到了假期,就会四下打听哪里会有打折机票--我们过的完全是一种学生式的生活。就在这个时候,我也成了一个"厨娘",生活的压力居然能让人的厨艺提高,真是奇妙。  在出书后的92年年末,作为当年为法国做出突出贡献的代表,我受邀出席了法国总统密特朗的夫人主持的新年晚宴--在国内我都没有被邀请到人民大会堂吃过饭呢。记得晚宴安排在总统府官邸,估摸着当时到场的都有上千人之众,谁也不认识谁。不过那种场合出现的人,不是名流,就是富翁,对我来说,在这个宴会,就好像一个外国灰姑娘来到了王子金碧辉煌的城堡。但如果我没有参加那次宴会,凯文可能就不会顺利当上银行家,不过这已经是后话了。  随之而来的,还有凯文一家对待我的态度的转变。之前凯文的爸爸郑重其事和他谈过一次,叫他认真考虑是否和我结婚,并且提醒凯文:很多中国人都是通过婚姻,企图得到婚姻之外的好处。凯文原封不动地把他爸爸的话转达给我,我不知道他是对我显示诚实还是有别的意思。我很生气地对他说:"SHIT,我又不是在北京认识你,我人也不在美国。你是谁?你连将来干什么都不清楚,根本就是个穷光蛋。我比你有名,傻瓜才会嫁给你。"  第36节:新的漂流(9)  凯文被我臭骂了一顿,哑口无言。从此,我对他的爸爸也有了成见,最后还真的成了那个"傻瓜"。  中国人通常认为外国人很单纯甚至有点傻,实际上是一种错觉。至少在凯文身上,小事他计较,大事他更不含糊。我收到出版社同意出版的回信的那一天,凯文对我出奇得好,原来他帮我拿信的时候已经偷偷打开过信封,看完后按原样粘回去,还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ELLE》的摄影师替我拍照的时候,他以未婚夫的身份也照了几张,完全忘了几天前他还用他爸爸的话置疑我对婚姻的动机,  凯文的姐姐是时尚"专家",她先看到那些杂志上对我和我的书的介绍,他的家人也都知道了。等我再去他们家的时候,明显感到他们对待我的态度有了质的转变。我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一切,尽管心里非常不舒服,还是没有表露出来,毕竟我们将成为一家人。不过我还是感觉为自己争了口气,幸好当初不是在北京遇到凯文的。  凯文父母家的房子位于巴黎圣母院旁圣路易岛尖上的黄金地段,站在阳台上,左边是著名的巴士底狱纪念碑,右边是巴黎植物园,前面是波光闪闪的塞纳河。晚上游船经过时,五彩的灯光经过水的反射,轻轻柔柔映在墙壁上,巴黎的浪漫妩媚尽收眼底。  凯文的妈妈苏珊是巴黎第七大学的教授、专门研究神经记忆的美国科学家,同时也是牛津大学和纽约大学的客座教授。她看上去至少比实际年龄小10岁,一头棕色的头发,长得很有点像美国影星伊丽莎白o泰勒。在门口我们握手时,我马上感到了她的冷漠,因为她只是轻轻地沾了一下我的手。礼貌地不真诚比真诚地不礼貌更让人难受,我预感到这是位不太好相处的"婆婆娘"。而凯文的父亲是来自华盛顿DC得有背景、有派头的一号人物。  我不知道凯文是如何向他的父母介绍我的,苏珊一直保持着一副相敬如"冰"的姿态。当她用法语贵族息息地向我致以初次见面的问候,并且只用手尖表示淡漠的欢迎时候,我的心里不知道骂了几十遍"格老子"。当着凯文家族的亲戚朋友,我坐在他妈妈旁边的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女仆正在接受女王的垂青,我气得不行,还吃什么饭?要是在电影里这样,我早就拂袖而去。  吃饭时,她用英文和我讲话,我说我不会英文。她马上用一种夸张的语调说:"你怎么不会讲英文?中国的教育水平很高,我的几个从上海来的博士生都会讲流利的英语。"  我说:"我不是那些大城市来的,我是从大山沟沟里来的。"接着我用法语反问她:"你会中文吗?"她说不会,我开始借题发挥:"你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人讲中文吗?四分之一,世界上有四分之一的人讲中文,可见中文有多重要,你是一个教授,一个研究所的所长,你怎么可能不会讲中文呢?"  她尴尬地笑了笑说:"也许你说的对,我应该学习中文。不过全世界都说英语。"  在我看来,许多对立的观念在苏珊的身上奇怪的统一着:她一面享受着资本主义高度的物质文明,一面衷心拥护共产主义;她推崇和赞赏同性恋的爱情,同时牢牢地保守自己的婚姻;她向往共产党的新中国,却从没来过中国,所以认为中国跟解放前相比已经非常强大;她脑海里的中国只是几个上海来的知识分子带给她的印象,并不太了解实情,而这并不妨碍她对中国品头论足,高谈阔论,她的一些观点在我看来,有些可笑又有些可恨。我故意问她:"你那么喜欢中国,你去过吗?"她说:"还没有,但是我一定会去的。"  后来凯文非常得意地告诉我,他第一次见到一个敢于反驳霸道、强势妈妈的女人。他以前带回去的女朋友,没一个能招架苏珊的咄咄逼人,统统败下阵了。凯文把自己当成看客,好像在享受这种比赛的过程,胜负高下一出来,他马上倒向略占上风的一方。  事实上,任何妈妈对儿子领回家的女朋友都有种本能的排斥。苏珊这么对待我,可能因为她觉得要失去自己的儿子了。凯文没认识我之前,偶尔送花给他的妈妈,结婚后,反而是我经常劝他回家看看父母。有一年的圣诞节,当时我们住在英国剑桥,苏珊异想天开地寄给我一本《道德经》做礼物,我也毫不犹豫地回赠她一本《圣经》。这样你来我往、斗来争去,日子长了,我学会了妥协和让步。说到底,她毕竟是一个长辈,我受的传统教育也是尊老爱幼,何况她还是我孩子的奶奶呢?有一天我突然想到:如果我没有对生活的积极态度,而只是一个需要靠别人养活的中国女人,这位有知识有地位的婆婆会怎样对待我呢?  第37节:新的漂流(10)  凯文父母因为我书籍的出版,再加上凯文跟他们讲了皮尔的事情以后,对我的态度虽然谈不上翻天覆地,但也不再反对这门婚姻。毕竟在他们的眼里,我的形象已经从一个幻想依靠所谓的"国际关系"从而获得荣华富贵的贪便宜的女人变成不仅自食其力而且对他们的儿子还会有积极促进的强者。  凯文真是一穷二白,他的家庭虽然富有,可凯文过的却是自己的生活,即使结婚,我们也得不到来自他家的任何钱财资助。不过就好像我说的,钱财虽不是最重要,起码也是很重要的。在这一方面上,作为即将要披上婚纱的女人,还是不能不考虑,难道以后我来养他?  在这一"关键"时刻,凯文又展露出他的狡猾来了,一天晚上,他很得意地拿出五六个存折出来,向我气定神闲地表明,他在瑞士的银行开了这么多的户头,而且自己有不菲的存款,自己对以后的家庭生活完全可以负责。我也被他的诚恳感动了,由于是他主动向我的汇报,我也不太好意思让人家把存折内容给我过目,只是心想原来你这家伙还有两把刷子。等我们结婚以后谈论这件事情,我才知道原来这几个存折加在一起,存款也不过100美元,当时的感觉真是又想笑又想气,这个可恶的家伙!  他知道我也不图他的钱,可是为了让我这个新娘感到踏实,也为了增加他的底气,居然想到这么一招,真令人无话可说。要不怎么说"婚"字是一个"女"加上"昏"呢?我一看到那么多的存折就不太好意思追问了,也未曾想过人家瑞士银行就是一块钱也会开户,要知道,对我来说手里哪怕有100元钱也不好意思去银行啊。  7、结婚,在巴黎圣母院  我和凯文刚打算结婚的时候,有一天路过巴黎圣母院,顺便进去看看。我点了一支蜡烛放在圣母玛利亚怀抱圣子耶稣的雕像下面,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要在这里举行婚礼。我问凯文这个想法如何,他说:"不可能,凭什么让你在这里举行婚礼呢?"凯文虽然出生在一个天主教的家庭里,他本人并没有真正的信仰。对他和他的家庭来说,去教堂更多的是一种仪式,不过他们很愿意遵从这种仪式。  我是一个要把想法变成行动的人。我看见一个神父坐在忏悔室里,便进去问他:"先生,我可不可以跟你说话?"他大概以为我要找他做忏悔祷告,说:"可以啊,请进来。小姐,有什么事呢?"我告诉他我来自中国,接着向他表达了想在这里举行婚礼的意愿。神父显得很惊讶,但他没有一口回绝我,他让我第二天再来找他详谈。  我对这座举世闻名的教堂的好感由来已久。在老家的时候,巴黎圣母院已经在我的想象中有模有样地存在着。在雷波县的图书馆里,我最喜欢读的外国小说就有《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和《拿破仑传》。那个时候,巴黎圣母院在我的脑海里是一个特别的风景,好像舞台一般,很多的传奇故事在里面发生过。直到有一天,我真正站在玛丽桥头的时候,看着巴黎圣母院的背影,惊奇地发现它竟然和我想象中的非常相似。  第二天,我如约来找这位七十多岁、名叫马丁的神父。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满怀信心,也许我和这座的古老建筑有种奇妙的感应。他告诉我,还从来没有一个东方人在巴黎圣母院举行婚礼,我是第一个提出请求的。另外,我还是一个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首先,我不是天主教徒;其次,巴黎圣母院是巴黎最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所以基本上不举办私人仪式。  巴黎圣母院由两个岛组成,一个是圣路易岛,一个是涅尔圣路易岛,中间由一座小桥连接,四周被塞纳河环绕,最初的巴黎城就是这两个小岛。马丁神父拿出古老的画册,告诉我多少个世纪以前,巴黎是什么样子,巴黎圣母院又是什么样子。最后他说:"虽然你不住在这里,但是我很少遇到像你这么有勇气的姑娘。我在这里服侍上帝几十年了,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不过是有条件的。你要来上课,一个星期一次,你应该了解天主教和巴黎圣母院的历史,最后希望你知道这是上帝给你的恩典。"  第38节:新的漂流(11)  这样的好事,等于我免费学习法语和法国的历史,最后还可以在巴黎圣母院举行婚礼。从那儿以后,我每个星期都到巴黎圣母院去听马丁神父给我一个人准备的课程。他给我讲天父上帝、基督耶稣、圣母玛利亚,带我参观巴黎圣母院的所有角落,包括那些游客不可能了解的细节,比如敲钟人卡西莫多的藏身之地,比如当年拿破仑和约瑟芬在这里举行婚礼的位置,上完课,他还请我喝茶、吃点心。马丁神父就像天父一样,充满了爱心。  六个月后,我的"婚前培训"结束了。马丁神父向我和凯文提出了最后的要求,因为凯文是天主教徒,他希望我们将来的孩子也要成为天主教徒。我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其实我并不明白其中真正的含义。  1991年10月19日,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日子,就在这一天,我成了凯文的妻子。凯文的家人从纽约、华盛顿、佛罗里达赶来,我在北京认识的瑞士、德国朋友,还有在巴黎认识的中国人也都前来祝福。婚礼进行曲中,凯文挽着他的妈妈,我挽着一位身高足有一米九的中国朋友,这位代替我爸爸的人名叫凌飞,是著名的旅法摄影家,也是电影《骆驼祥子》导演的儿子、我在中央民院的班主任。  那天我穿了一套手工绣的"龙风吉祥"满清礼服,凯文则是一身帅气的意大利西服,我们先后步入教堂,来到拿破仑和约瑟芬立下誓言并举行婚礼盛典的地方。这样的一个婚礼,在这样一个能够带给人无限遐想的地方进行,管风琴伴奏的《圣母玛利亚》在教堂里回荡,游客们聚集在周围,不停地拍照,有的还以为是在拍电影。也许因为太完美了,倒让人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马丁神父打开《圣经》,问我们是否承诺无论贫穷、富有、疾病,都会接受、照顾并且爱对方。我们都说:是的。这个时候,我看见凯文的眼睛模糊了。这是我们手按着《圣经》,对上帝的承诺,也是从心底对对方立下的誓言。  仪式结束后,我们牵着手迎着无数的闪光灯走出教堂,那个情形就像西方王子与东方灰姑娘的婚礼。按照西方的习惯,抢到新娘抛向空中的花束的女孩很快就会嫁掉。凯文和我已经提前串通好,我故意把花扔到凯文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小姑站的方向,其实那个时候她已经订下婚期了。果然,凯文的妹妹抓住了那束花,并在同年的圣诞节,在美国的佛罗里达嫁给了一位来自玻利维亚的青年。  随后,我和凯文和所有参加婚礼的客人登上了一艘名叫"坚固的城堡"的游艇。船在塞纳河上徜徉,月光、音乐、香槟、晚宴、祝福环绕在我们周围,好像整个巴黎都在为我们做见证。那个幸福的夜晚,对我来说是终生难忘的美好回忆。多少年后,或许我们已经忘记了当初的誓言,但是那个神圣的时刻是永恒的,回想起那天、那个夜晚,真实而温暖的感觉依然存在心底。  一年后,马丁神父邀请我和凯文去天主教医院在巴黎的艾滋病收容中心,为那些年轻的艾滋病患者做一顿中国饭。他毫无顾忌地和每位病人拥抱,亲吻他们的脸,每个人见到他都很高兴。而我和他们握完手后,心里还有点紧张。那天一早,我先去13区中国城买好了菜带到收容中心,还自己带了电饭煲用来煮米饭,凯文帮我洗菜,剥大蒜。我花不少时间做了西红柿炒鸡蛋、凉拌黄瓜、牛肉炒芹菜、越南春卷,还和那些年轻的艾滋病患者一起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吃饭前,马丁神父做了这样的一个祷告:"天父,我们感谢你,感谢你派阿莎和凯文来,给我们做一顿中国饭菜,让我们感受到你的爱。"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饭前祷告,我当时心想:怎么是上帝派我的,不是你叫我来的吗?不过看到他们都虔诚地双手合十默祷的样子,心里很感动,也很难过,因为这么十几个年轻的生命,已经要面对死亡。  我没吃两口,但看着他们吃得很香的样子,还一个劲儿地夸奖中国菜好吃。想到自己的这点儿手艺能让别人开心,自己也觉得很快乐。  8、两个人的旅行  第39节:新的漂流(12)  结婚的最初几年,我和凯文不像一般意义上的夫妻,倒像一对情投意合的旅行伙伴。那时我们没有多少钱,但只要有时间,我们就会背上面包、帐篷,买最便宜的机票,有时就靠两条腿,足迹踏遍了无数国家。我的旅行线路大多是根据以前读的小说的人物、地点确定,比如基督山伯爵的故乡马赛、呼啸山庄所在的约克郡、郝斯嘉的故乡沃狼托等等,我从这些地方寻找小说里主人公的踪迹,体会他们的悲欢离合,他们的爱情,他们的生命故事,这给我带来极大的满足,它满足了我的幻想。我一直想做一个系列的电视"游记"《世界名著故乡行》,但不知这个梦何时能实现。  说到梦想,我和凯文还有关于勇气的一段事。  那还是结婚以后,我和凯文一起到诺曼底去玩,之所以到这里,或许也是因为我爸爸非常感兴趣于诺曼底战役以及崇拜当时的指挥官艾森豪威尔。在那里山坡散步的时候,我们的跟前出现了遇到一座用石头墙砌成的牛圈。石头墙真长,而且如果我们想要走到坡下,还得避开牛圈绕一大圈,于是乎我跟凯文选择了直接翻墙而过的做法。现在想起来也真逗,我们翻墙而下后,那几乎一百多头的牛就缓缓地跟着我们。  我们就往山下走,走着走着,凯文就有点心慌了--他仿佛觉得牛群的脚步越来越快,我告诉他稳定下来,可是凯文控制不住自己,步子也越来越大。这下好了,他一跑,把蠢蠢欲动的牛群刺激起来,我也撒开腿飞奔了起来。最要命的是凯文身穿红色上衣,像个斗牛士跑到牛群来挑衅。在山坡下还有一堵墙挡住我们的去路,我们根本没有时间翻墙而过,如果停下来,肯定就被速度之快的牛群挤死了。  说时迟那时快,我也不知怎么搞得拼尽全力大吼一声,捡起一块石头面对牛群瞪着战斗的双眼,上帝啊,牛群真的被镇住了!这以后,凯文又有了让我保密的内容,只不过每次我取笑他的时候总会用法语说:"牛!牛!"  玩笑地说,那个时候,一米八高的凯文却不能保护自己的妻子让我也有点失望,就好像生活、事业上总是由我来出头一样,我再也没有仰慕他的视野了。以后的日子里,即使是开车这样的小事,我对凯文也放不下心来,一个不能给女人信心的男人,压力其实也很大的。  但是凯文带给我更多还是快乐,我至今还记得那一天在希腊,在美丽的爱琴海,天初亮而太阳没有出现的时候,我穿着自己用棉绸布料做的太阳裙在海滩上跑来跑去,就好像在钢琴边,光脚丫舞蹈在云中,可怜小狗金花跟着我也一路小跑,累得够呛。忽然,凯文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下子就把我抱住,搂在怀里转上几圈,那"哇--"的一声中有多么的欢乐以及浪漫,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爱情多么的美,王给与我的这位头发、眼睛都不一样的男孩就像罗丹的"大卫"。他的头发在太阳的照射下显得金光闪闪,他的眼睛被海水映衬着,更像世间最宝贵的祖母绿。我为什么如此幸运?天天被这样的金子与宝石包围,我就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女人。他是多么的伟大啊!  看过众多的风景后,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一个无名的海湾。它没有被标在旅行手册上,所以很少有人去。我们就像两个贸然的闯入者,那些天然的美让人沉醉,却让我和凯文得到了珍贵的心灵相通的机会。  那个海湾位于法国南部的科西嘉岛上,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它的名字。我和凯文下了飞机后,背着能装帐篷的登山包,沿着风景如画的山路前行,一直走到海边。然后搭上一艘小渡船,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岛的另一边。下了船后,我们继续沿着山路走,最终来到一个人迹罕至的海边,那里有满山遍野的薰衣草,是一座名副其实的"香山"。我们决定在这里住下。  凯文很快搭好了帐篷,我用山上采来的野花装点我们的"家",把薰衣草的花和叶当作茶叶来煮,喝着它的香味,睡在它的香风里,我们都变得香气怡人。我甚爱这种"没药油加香料的洁身之物",它使我有"王女"的尊贵感觉。  第40节:新的漂流(13)  我在岸边捡到一个可能是被人从某只船上扔下的锅,用沙子擦干净后用来煮海水,直到熬出盐来。附近没有淡水,我和凯文翻过一座山,看到了一间无人居住的房子,旁边有一口井。我们兴奋地跑过去,却发现树上挂着一块很大的牌子,上面用法语写着:小心地雷!  科西嘉岛属于法国领土,但它又非常独立,岛上时有发生一些爆炸、暗杀之类的案件。我们看到这块牌子,凯文吓了一跳,把它当成真的,我觉得可能只是个玩。后来我们决定冒一次险。我找来一堆石头,凯文隔着老远一块一块地扔过去,试了很久没什么动静,我们就小心翼翼地来到井边,迅速打了水,赶紧逃之夭夭。那个时候不觉得害怕,只感觉刺激、好玩。现在想想,要是万一……我的故事也就结束了。  凯文的潜水技术不错。他把刀绑在分叉的树枝上,每天到海里抓鱼。有一天他叉到了一只巨大的墨鱼。洗干净后,我涂上自带的蜂蜜和用海水熬的盐,把墨鱼放到火里烤。我真的再也没有碰到过那么好吃的墨鱼了。美味大概跟爱情一样,降临一次,就够回味一生。  寂静的夜晚,我和凯文围着篝火,喝着葡萄酒,感觉像回到了彝族家的火塘边,有种呵护心灵的温暖、舒适。头顶的星星彷佛伸手可摘,这让我想起来了长江源头无人区的情景:一样的星空,只是这里有着带着海的味道的温暖的风,一瞬间,时空连接在了一起。  我们两个人怕惊醒了什么似的轻声聊天。凯文无意间提到了他的前女友,一个比他大十几岁的希腊和罗马尼亚的混血美女,她有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是一个很"猫儿"的服装设计师。我不断套他的话来满足我的好奇和嫉妒心。凯文又一次"诚实"地告诉我,为了讨好前女朋友,他曾经跑到罗马尼亚跟她的表妹假结婚,还把这个表妹带到了纽约。我气坏了,忍着没发作出来。谁知凯文越说越来劲,声音越来越大。他说有一次他们吵架,那个女的把杯子扔到他的脸上,至今还留着一个伤疤。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他跟小阿莎一样,也有"英雄救人"的疤痕,原来是被老女人破了相。这时我再也忍不住了,一脚把锅蹬了。凯文大吃一惊,过了一会儿他说:"你怎么回事,我跟你谈的是我过去的事"。我大声地带着英文中"F"打头的字吼起来:"告诉你,凯文,你没有认识我之前就已经把我背叛了"。  不管怎么说,科西嘉岛上那个不知名的海湾让我知道了凯文的过去,而阿尔卑斯山则让我影响了凯文的未来。  我和凯文到法国境内的阿尔卑斯山的圣马丁村度假。我们从他家的别墅出发,沿着牧羊人踏出的道路向山顶爬去。没过多久,人烟被我们甩在身后,只有湛蓝的天空和青翠的山谷。那时候,我仿佛回到了凉山老家,也是这么纯粹的颜色,何况身旁还有我爱的人。一路上,我们采了很多的野花、野果,追着野鸡、山鸟四处跑,在一处处绝美的风景前留下我们青春的倩影。我的心几乎要飞起来了,情不自禁地放声唱起歌,五音不全的凯文跟着朗诵起英文诗,那真是全世界最美的"合声"。  天气很热,太阳和我们一起往高处爬,我和凯文到山顶后,两个人放松地躺在草地上。风轻轻地挠着耳朵,我有一种飘在云端的感觉。但想想山下的现实,又不得不回到地面,两个人总不能永远呆在山上吧。于是,我推了推身边快要睡着的凯文,郑重地问他:"你将来要做什么?"  凯文还没有完全清醒,随口说了句"我想打坐"。打坐?!我很吃惊,马上告诉他,我可不想跟一个打坐的人共度一生。对于将来,人总该有个目标吧。凯文说他大学毕业时想做一个银行家,想到华尔街去发展,可找工作的时候,寄的简历都石沉大海。  我问他:"你还想做银行家吗?"他点点头。我说:"那好,你去读MBA,回巴黎以后,马上报名。用一年的时间拿到学位,然后去实现银行家的梦。"我的语气坚决,有很大的煽动力,凯文就像被打了一针强心剂。似乎别人一旦替他确立了目标,他浑身上下马上充满了干劲。他问我的梦想是什么,我说:我还要继续写书,我要有名有钱。现在想起来,为什么我叫他读,自己却不读呢?指挥别人看来容易,如果我不是"作家",凯文能听我的么?  第五部分  第41节:完美生活(1)  我和凯文在阿尔卑斯山上击掌相约,要为我们各自的目标奋斗。未来虽然不可预见,至少我们在朝着目标努力。"我的心,这只野鸟,在你的双眼中找到了天空。它们是清晓的摇篮,它们是星辰的王国。我的诗歌在它们的深处消失。"  下山后,我感到我的精神和这个金发碧眼的男孩第一次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种感觉让我很踏实,充满力量,"只让我在这天空中高飞,翱翔在静寂的无限空间里。只让我冲破它的云层,在它的阳光中展翅",也许这就是幸福……  1992年9月,凯文如愿考入巴黎公路与桥梁学院的MBA班。我们没有积蓄,学费是银行贷的款,担保人是凯文的爸爸。凯文白天上课,晚上写一些通讯类的专业文章来维持生活。那段日子,人像被绑在车轮子上一样,有种停也停不下来的感觉。后来,凯文曾经抱怨说,我把他当成一匹马,老是在他身后赶着他,逼着他往前跑。我得意地告诉他:"你不知道在中国这叫伯乐。没有我,你肯定还是个穿破牛仔裤的小混混。"  由于种种原因,我想把过去的刑警生涯写成侦探小说的计划暂时没有实现,凯文则顺利拿到了MBA文凭。帮助他找一份能够成为银行家的工作,成为我们两个人的共同目标。开始的阶段很不顺利,我们打了上百封求职信,按照电话本上的欧洲银行地址一家家挨个寄,几个月过去,得到的回答都是 "No, Thank you。"  凯文有些灰心丧气,又开始像以前一样找不到方向。我突然想起几年前我在密特郎夫人主持的宴会上,曾经坐在我旁边的那位UBS伦敦银行的总裁。我马上翻出他的名片,直接打电话到他的办公室,幸亏他还没有调离,幸亏他还记得我--"哦,你是那位年轻的中国探险家,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吗?"我终于体会到了长漂带给我的意外惊喜。我请他帮助我的丈夫找一份银行的工作。那位银行家略为迟疑了一下,说:"好吧,试试看,先把简历寄来"。我预感到了这中间包含的希望,结果也没有让我失望。  就这样,我替凯文争取到了第一个工作机会。  六、完美生活  你们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劳碌得来的饭,本是枉然。惟有耶和华所亲爱的,必叫他安然睡觉。  1、家在剑桥  1994年3月,由于我的推荐,凯文顺利进入瑞士UBS银行在伦敦的总部工作,事实证明我这个"伯乐"的眼光不错,他在事业上勇往直前,因为他需要在伦敦工作,我也要到剑桥学习英语和英国文学,所以我们决定把今后生活的重心从巴黎搬向英国。  一开始到英国,我只是做出了"一般"的评价。这不同于我到巴黎的感觉,那个城市真的只能用"美"来形容。那样全城统一的风格,却包含着花店、面包店这样的生活气息,当然更少不了无数适合于情侣约会、老友相聚的咖啡小店,就好像现在的北京,大街小巷繁华的建设还是挡不住人情味的流溢。  至今还记得巴黎圣母院的旁边有一家小店,那里的煎牛肝非常的特别,来一点黄油,再来点蒜泥,香味已经让人不能自已,虽然我一如既往地要求百分百的熟透,但仍能感受到牛肝的嫩滑,不能再说了,口水都快出来了。  在法国,法兰西人的热情扑面而来,"小姐你好"、"你好漂亮"……的问候不绝于耳,你就觉得他们的开心也感染到了自己。到了咖啡馆一坐,要是你嘴里叼上一只烟,"啪"的一声,服务员帅小伙们就已经把打着的打火机伸了过来,你就觉得自己处处都得到了别人的热情。  不过,在法国久了,你就会感到法国人特别的颓废,就好像那些小孩,不管在中学还是大学,抽烟是普遍的现象,不抽烟的好像就是"傻读书"的家伙,而且大学里充斥着大麻,也许他们看来这只是生活的调节,但对于我这种"刑警出身"的人来说,他们和犯罪分子就有联系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法国会有这么多闲人,不知道他们究竟在干什么:早上十点左右出门,在咖啡馆悠闲坐下,要一两个羊角面包,还在那儿打着呵欠,跟人抱怨:"真累啊!"也不知道累什么。他们最喜欢谈自己的度假,这边刚聊了自己的度假经历,那边接着就转入了下个度假计划。  第42节:完美生活(2)  边喝咖啡,边叫葡萄酒也是他们的生活习惯,尤其是在早上,他们就开始喝酒,到了中午就已经红着鼻子眼睛,情绪高昂地离开,以至于我怀疑这个民族的激情是不是用酒精催发出来的?  浪漫的法国人当然少不了"派对",有派对就不会缺少鲜花,花店也是巴黎的一大特色。尤其当我住在塞纳河边的时候,天空那么美的云彩,游人如此多,鲜花点缀其间,让一个身在异国的人绝对能感受到自己身处浪漫之中。不过话说回来,当你在这样的城市中安居下来以后,积极的气质也会被甜蜜的感觉消磨掉了。  前面说过,我住在拉丁区,那里很多小街上有我喜欢的首饰、服装店还有精致的水果摊,可我万万没想到在那样平静的温馨路道旁居然也有间类似于夜总会的"club"--那可不像国内这样红绿灯的嚣张。我一直以为这样的地方只是喝一杯的小憩场所,而且出入的人物一看就知道是白领人士。  一天兴致所致,我也试着问门外的侍者:"我可以进去么?"他礼貌地回答我:"你是单身的吧,夫妻和单身女士可以进去。"我正奇怪为什么单身男士不可以,却在俱乐部里发现原来这是所谓的"换妻俱乐部",我一下子懵了,吓得夺门而逃。这样的东西对我的耳朵来说并不陌生,可我一直以为这样的风华场所不可能在我所居住的街道中存在,要知道,这片街道有着"高老头"的居所,有着大文学家们的艺术梦想,而我一直以这条能拥有海明威、胡志明、马克思等人光临过的咖啡馆而感到一丝自豪,只是,我实在不知道这里还能用隐藏着如此不堪的地方。  在这样的气氛中生活的太久,我感觉自己的意志力都会衰退。法国人的战斗力当然很强,因为浪漫,所以他们能一呼百应,砍下国王的头颅、接连而三推翻自己的政府;不过浪漫过分也就失去了纪律。这一点和英国就有很大的区别,即使在英国出现革命,皇族的血统也不容易改变,这样的表现象征着英国人的信誉,所以现在很多俄罗斯、阿拉伯的王子富豪们喜欢把钱存在伦敦我不会奇怪,这也是英国虽然再也不是"日不落帝国",但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能在世界上领先的重要原因吧。  法国好像一个年轻的帅哥,在街上一遇到漂亮女孩,就会发出由衷的口哨,但这种热情莫名而来,转瞬即逝,而我看他也就是第一眼非常赏心悦目,毕竟不能长看;英国则像人到中年的绅士,虽然不会那么突如其来的热情,可一旦赢得了他的友谊,就会是一辈子值得信赖的朋友,这样的人更耐看。  相对来讲,英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比如你过英国海关,不管是富是贫、是黑是白,英国工作人员关注的唯一焦点就是你的护照,只要你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入英国的,受到的待遇就是一样的。法国人则不太一样,表面上谁都可以去法国旅行,但你必须要把身份证带在身上,因为法国警察只要一看到你与本地人不一样,就会随意地对你盘查。而在英国,海关放行以后,你的人权就收到了法制的保护--为什么许多人身在欧洲,还要偷渡英伦--你在街上,如果警察随便检查你的证件就会受到起诉,除非你正进行犯罪。英伦虽小,但她的胸怀却如岛国周围的大海一样,小小的土地散发出令人震惊的能量。  但同时,英国又是一个十分尊重传统的国度,勋爵、城堡、庄园,这些保留下来的东西重新带你走进过去的时代,看到小说、历史中的原景。尤其对喜欢18、19世纪风情的我来说,英国乡村的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正因为喜欢田园式的生活,在搬家时,我们最先把目标锁定在离伦敦不远的两座举世闻名的大学城上。经过实地考察,我发现当时的牛津已经有了很多工业化痕迹,而剑桥还保持着田园牧歌式的风格。古老的建筑神秘威严,剑河优美宁静,牛羊悠闲地在草地上吃草,青春活力和历史的厚重交织在一起,有种穿越时空的独特魅力,我被深深地吸引。  漫步其中,我常去我喜欢的诗人拜伦喝下午茶的露天茶馆,想想徐志摩在哪座桥上徘徊"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那些文学人物仿佛就生活在周围,擦身而过的时候会微笑地对你说一声"Hello",真是一种让人心醉的体验。  第43节:完美生活(3)  无疑,剑桥是上帝给我的"那块流淌着蜜和牛奶的应许之地",我的事业和人生将要从这里起步。我们最后把家安在了剑桥名叫"Jesus Green"(耶稣绿地)边的公园上,租下连排别墅的其中一栋,一月租金1000英镑。房子的正对面是200亩的公园,旁边是著名的耶稣学院(Jesus College),穿过公园,就到了剑河,大学生们认真地练习着划船,每一年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划船比赛可是全世界瞩目的赛事。房子右边是一片牛儿吃草的乐园,左边则是网球场,我常在那里挥汗如雨。  在剑桥生活,租房子并不划算,而且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一定是不一样的。我想象着拥有自己的小花园,在里面种下花草什么的,比如我种下两根葱,收获的时候总比在超市里买来更有味道。这样让我充满希望--每天起床的头一件事,我都光着脚穿上拖鞋、披上毛毯跑到院子里去看看"宝贝们"是否发芽、开花,然后才回去洗脸、冲咖啡。我小时候在凉山的家就有这样的院子,什么指甲花、红薯花、太阳花、葡萄,一到季节满院都是,每天起来,哪怕看到有一两朵小花,也能让我兴奋异常。来到剑桥的时候,我的心里还常常停留在童年,我希望每天早上我都能看到新的东西,这也是我妈妈最喜欢的。  这样的心情,我要买房就不奇怪了,于是我开始准备约经纪人、看房子。  剑桥不大,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郊外也不远,骑着车到郊外遛一圈,什么都尽收眼底。在进入剑桥大学之前,我先到"The Bell Language School"(贝尔语言学校)学习语言。因为我的英文基础差,没办法跟其他的学生一起上课,学校就为我安排了一位单独授课的老师,她说一口标准的带剑桥口音的英文,开始的时候我们很难交流,于是闹了不少笑话。有一次讲课,她提到"Rice(米)",我怎么也反应不过来,她说了好几遍,用手比划着,我还是不明白。她很着急,干脆在黑板上画了一碗冒着热气的米饭,这一下我终于明白了,两人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等到想买房子的时候,每天我就买一份《剑桥房地产新闻》带到课堂上"学习",看到广告上照片不错,课间我就打电话过去,跟自己的经纪人和卖方的主人都约好,分分钟搞定。  一下课,我就骑着自行车去找经纪人,我们俩就按照看好的线路一家一家去访问卖主。主人不一样,家庭的品位、情调也都不一样,看房的过程真是太好玩了。  刚开始拜访卖主的时候,我老喜欢说法语,这倒不是显示自己多能耐--确实脑子里没有英文单词。英国人也有说法语的,而且你说法语的时候,他们还表现出相当的尊重,更何况我还是个东方人,可他们不知道我真是不能说英文。  不懂英文地看房子也很简单,风格、地段,你只需要用眼睛和心就可以了,英国人当面也不习惯砍价,还得先回家,跟经纪人琢磨一下再决定价格,即使当面谈到交易,在纸上写几个数字也能解决问题。在英国交易房屋就有这么个好处,什么事情都由经纪人来操办,你跟房东完全不用见面,价格、合约方面的细节,交给经纪人代理就好了,这对我来说是最妙的。  刚开始我只看在贷款范围内的房子,不过越看,心里的购买欲望就越大,越看就越有这个念头:便宜的好像就是差那么一点,我还得先看最好最贵的,于是我开始把眼光瞄向高档的房子。我按照地产报上的广告,一栋栋地看,前后一共看了六十多处,几乎转遍了剑桥的大街小巷。后来我们决定要买的,是其中位于樱花街上最贵的一栋。  此刻正是英国房地产的低迷期,很多房子很难马上出手。这栋房子标价45万英镑左右,相当于600万人民币,看来远远超出了我和凯文的支付能力,但它的环境优美,还有少见的室内游泳池。  我要求去看这房子,凯文大叫着:"看这个干什么,我们不可能买的。"凯文的眼光就只盯着价钱,他不想贷款,所以想用现金。因为他要去伦敦上班,所以希望买下铁道边上的房子。可我的考虑跟他不一样,要为了工作,干嘛不住在伦敦去呢?在火车站旁边未免太没有意思了。  第44节:完美生活(4)  "看一看又不犯法。"礼拜天,经纪人不在,于是我骑着我的"公主"牌自行车,而凯文则骑着破自行车,穿着破牛仔裤来到那家屋外停着两辆大奔的房子。胖胖的房东一开门就看到我们这两个"小青年",我还好一点,凯文可就给人以无业游民的形象,怎么可能是干正经事的人?房东没敢放我们进去,只是礼貌性地问道:"你们是来看房的吗?"  凯文一说话,露出了美国口音,房东的态度明显好了很多:"啊,你是美国人,你在哪里工作呢?"  "我在伦敦金融城。"  此话一说,英国人心里估计就想了,美国人里面装成穷人的大富翁不在少数,再加上我这个人一向喜欢"装贵妇",让人家觉得自己深不可测的语言、举止技巧早就成竹在胸。凯文的谈吐,加上我的表演,让房东放下心来。  这栋房子有五个睡房,很有西班牙风味的全白外观,30米长的室内常温游泳池,早晚餐室、带桑拿的浴室、两个车库,传统和现代的设计结合得非常好。  其实第一次看到这间房子,我就打定主意要买下来,凯文作无赖相对我说:"好啊,你打算怎么办呢?干脆把我卖掉算了。"  "难道没有办法吗?"  "能有什么办法?我的工资只能贷这么多钱!"  我们争论着,房东却一直觉得我们很有钱。  凯文上班的时候,我又去看了两次,一来二去,我也知道房东也特别想把房子出手。我就告诉凯文:"反正他这个房子也不能出手,我们就跟他借好了。我们不还银行,以后就还他嘛,反正你又不是没有工作。"  "你疯了么!"凯文眼睛都瞪大了。  "没关系,说了再说。"我决定试试。  没想到,人家同意,没别的,就是同意了。我们剩下的任务就是还房东的钱呗,而且很快就还清了--这也得益于凯文的年终奖金很高。  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便成了事实,我和凯文在没有任何积蓄的情况下,一脚迈进了剑桥最高档的社区。搬进自己的房子后,我在客厅旁边设计了一间很大的阳光玻璃房,作为儿童室。后来,我把后花园的树丛整理出来,使花园面积扩大了很多。1998年我们搬到伦敦的时候,这栋房子卖了80多万英镑。2004年冬天,我回到剑桥,习惯性地在书摊上买了一份《剑桥房地产新闻》,看到我曾经住过的房子上了封面,标价是150万英镑。  2、半路出家的房地产商  做房地产的投资,我确实没有天赋--我是个算帐都不清楚的笨蛋,可当我没有考虑这么多的时候,我只要看房子的环境与质量,我唯一做的就是判断。这就是我跟凯文那个博士姐姐不一样的地方。在最贵的时候她买入,在低位再卖出,这样的生意能不亏吗?判断力和知识并不一样,一个在大英博物馆中的学问家不一定就能在房地产买卖上独具慧眼。  神要祝福谁,谁就会得到福气。我这个一窍不通的人,正好在需要一个地方居住的时候,开始了对房屋买卖的兴趣。在英国赚钱,制度是很健全的,贷款利息的规定是明确的,不需要砍价--我最不喜欢的就是砍价,在中国,买菜、买衣服都要砍价,"砍"来"砍"去,就会砍一肚子气,结果买东西的心情也没了,气呼呼回家,完全忘了主题。在欧美,你要做生意,经纪人佣金很明确,还有律师,人家不知道经手了多少次了,你跟着做就是了。"12345",很简单,顺着走就好。  买房子也是一门艺术,赚钱对于艺术家来说也很轻松,相比之下,凯文这种循规蹈矩的赚钱方式就显得太不诗意了。不过,我能赚钱,得益于规范的制度,只有在英国、比利时、美国这样的地方才能赚取丰厚的收入。可以这么说,我真是个贡献祖国的爱国人士--我赚英国的钱用来在中国消费,不是民族英雄吗?  做成了第一件,接下来就是按着模式走了。  一年后的夏天,樱花街上的另一栋房子门口挂出了"FOR SALE"的牌子,一打听才知道,那位单身女邻居去世了,而就在几天前,我遛狗经过她家花园的时候,她还让我尝了自己种的草莓,没想到说走就走了。她的子女急于把房子卖掉,也许是为了分家产吧。我去看了一下,房子的外表看起来有些旧,带一个很大的花园,只要22万英镑,价钱非常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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