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烂涅磐—柯特·科本的一生-2

“涅槃”这组阵容的首次露面是在西雅图中心酒店的一场慈善演出,时间是下午6点。但在时针已指向6点时,台下还是空无一人。“涅槃”新阵容的首场演出便在一片沉寂中草草收常他们在同一场地的第二场演出,观众亦寥若晨星。但是,在西雅图的一家音乐报纸《后冲》(Backlash)上,人们看到了关于“涅槃”的第一次公开报道,这篇由多恩·安德森(Dawn Anderson)撰写的报道指出,乐队在现场演出时显得过于紧张,但他敏锐地指出,“假以足够时间的排练,‘涅槃’会比‘讨厌鬼’更棒!”这篇报道是柯特心病的良药。长期以来,他最为担心的便是怕别人说他的音乐是对“讨厌鬼”的抄袭。在此之前,当“西雅图之声”的一位定调人查尔斯·彼德森(CharlesPeterson)认为“涅槃”太像“讨厌鬼”时,柯特曾沮丧万分,甚至火冒三丈。“讨厌鬼”的确是他的领路人,但任何一个明眼人都可看出,柯特早已经在努力抛开他们的影响,用自己的心灵歌唱。但如同任何一个伟大的创作者都曾有过不自信的一刻一样,柯特也一直在怀疑自己的原创性,这种怀疑或许还因“涅槃”在起步时的艰难而被加倍放大。这是许多人都曾体会过的心理阴影,它如同一块沉重巨石,那些不曾被它压跨的心灵,无非是多了一份死不回头的决心,才不曾在急剧的喘息之下让独具的才气死于自怜和自怨的荒原。一旦他得瞥荒原尽头的绿野并加快脚步,他会猛然发现,那寂寥的荒原原来只是必经的魔幻,它不仅毫不可怕,反而成了一种足以自得的光荣。露头:“我从没想过会达到这一步”1983年6月11日,柯特和“涅槃”迈出了令自己兴奋难抑的一步,他们开始录制单曲准备发行了!庞曼履行了他对柯特的承诺,他提出的首选歌曲是《情话》。柯特一开始便极不情愿,这是他的乐队第一首上市的单曲,自然应该选自己的歌而不应是一首翻唱作品。但重进录音棚的诱惑和制作单曲的兴致终于压倒了一切,他尽管事后有点后悔,当时却是欢天喜地地进了棚,用5个小时录制了《情话》、《大人物》、《飞掠而过》(Spark Thru)和《无动于衷》(Blandest)。本来,《无动于衷》会用作单曲B面,但这首歌的水平似乎还不足以承担如此重任,而且恩丁诺觉得这首歌太过浮泛,于是建议柯特采用《大人物》作B面。6月30日,他终于完成了这两首歌的混音,但庞曼不太喜欢第一遍录成的柯特的声音,于是柯特又重录了一遍,而恩丁诺则认为,这两遍区别甚微。在《情话》的开头之处,柯特放了一段长45秒的声音集锦,那是他从许多儿歌唱片中拼贴而成的,但在帕维特的要求下,这段声音被压缩到了10秒之内。柯特对此颇有微词,认为他们“号称是独立公司,干的却不折不扣是大牌公司干的事。”尤其让柯待不满的是,这张单曲迟迟没被发行,他同庞曼等人通过无数次电话,他们总是答应马上发行。在单曲录制完5个月之后,帕维持竟然给柯特打了个电话,问柯特能否先垫出两百元钱来印制单曲。柯特二话不说挂上电话,着手将单曲样带寄往各个唱片公司。1988年11月,《情话/大人物》单曲终于上市。《情话》尽管是一首翻唱歌曲,但却已经具有了“涅槃”的全部特色:从一种昏昏欲睡的萎靡不振转换到欣喜若狂的怪异狂欢,既有颓唐,也有野性;有动听的曲调,亦有浓郁的地下色彩。《大人物》的确还可听出“讨厌鬼”的强烈影响。扭曲的节奏、沉稳的吉它、苦闷的悲鸣、压抑的呐喊都是明证。歌名有影射庞曼之嫌,柯特对他和帕维特对自己乐队录音所操的生杀大权印象深刻,这也初步展现了柯特将某种特殊情景转化为普遍艺术体验的独特天才,每个人都曾有过被人驱使的一刻,但《大人物》中那种郁闷、压抑和自嘲则不是谁都能够表达得那么淋漓尽致的。“地下流行”公司在发行《情话/大人物》时采取了一种极为奇特的方式,他们只印制了一千张单曲唱片,每张都用手写号码编号,而且这一限量产品还必须提前预定。柯特他们气得够呛,因为这意味着他们虽然发行了单曲,唱片店却无货可卖。但对“地下流行”公司而言,这一招却异常有效,这张单曲同该公司曾经发行过的其他限量产品一样被预购一光,而且迅速成为收藏热门(它如今已被炒到超过300美元)。此举也的确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这张单曲被口口相传地广加赞誉,连当初并不看重“涅槃”的查尔斯·彼德森也在自己的聚会上一遍又一遍地放它。“涅槃”的成功实际上是“地下流行”的成功,在帕维持和庞曼的精心经营之下,一条地下摇滚的突破之径正在洞开。正如该公司所有的单曲产品一样,《情话/大人物》的封面封底照片都是查尔斯·彼德森那颗粒粗大而模糊不堪的黑白照(在那些现场效果的照片上,他往往让观众比乐队占据更多位置),封套上除了乐队的成员外,只有极有限的文字,其中必定包括“录音杰克·恩丁诺、摄影查尔斯·彼德森”。他们正是要用这一方式来激发人们的好奇心,让他们发问“谁是恩丁诺?谁是彼德森?”这类看似不起眼的小花招却正在迅速改变着摇滚的历史,它让听众从对某一个歌手或乐队的关心转向了对一种厂牌或一个地域的关心,而这正是“地下流行”的初衷。为了巩固这一正在形成的趋势,《地下流行200》终告上市,这一包括了三张EP和16页标准的彼德森黑白照片的合集,不仅收录了“声音花园”、“蜜浆”、“叫树”(Screaming Trees)等乐队的作品,还把“涅槃”的《飞掠而过》郑重收录,使柯特受到了极大鼓舞。对摇滚史了然于胸的帕维特还用自己的眼光重新理解了从吉米·亨缀克斯到“金发美人”(Blondie)乐队那类“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历史,他不惜血本从伦敦请来了《乐人》(Melody Maker)的记者。此举果然奏效,在《乐人》就“西雅图之声”发表系列文章前后,“蜜浆”的EP在英国独立榜上停留了一年,这是美国独立乐队前所未有的成绩;具有举足轻重影响力的BBC主持人约翰·皮尔(John Peel)猛夸《地下流行200》,称其为自“摩堂”(Motown)公司征服世界以来仅见的地域性音乐的创举。也正是随着“地下流行”渐为人知,所谓非主流音乐才开始获得新的动力。尽管此时“非主流”还远远不足以与主流抗衡,但人们、尤其是那些敏感的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摇滚乐不再可能依然是从前那个样子了。1988年底,柯特同崔茜到西雅图玩时,听到嬉皮色彩的KCMU电台正在播放“涅槃”的单曲。当他们驾车回奥林匹亚时,便一直等着电台里再次出现《情话》,但它半天没有出现。于是柯特便下车打了电话,点播此歌。为了不超出电台信号的接收范围,他们把车停在路边等了20多分钟,直到听完收音机中果然出现《情话》。柯特兴奋异常,“那太让人吃惊了,我从没想过会达到这一步。我的确想过有个乐队,录个小样什么的,但是能上电台在那时候还属于遥不可及的事。这真棒。这已经是超出了我最大野心之外的功成名就,比我想要的还多。但我一旦尝到这种滋味,我就觉得很酷,我想我绝对愿意以后还在电台里听到自己的录音。”这或许是任何一个初试成功的纯朴而诚实的年轻人共有的心境,柯特发现这是种非常充实的人生:有一个乐队,多一点演出,偶而在电台里听到自己的声音。别的一切还没有进入他的梦想,能住上一月一千元租金的房子这类梦想是他从来不敢盘算的,他只是想就这样干下去,在音乐中得到满足和快乐。也许,此时的柯特依然被心中长存的矛盾所操纵,他依然沉浸在初尝创造滋味的喜悦和憧憬之中。他没有更多的野心,但也还没开始怀疑名利场中的游戏规则;他还没有机会公开向成功的信念叫板,因为他毕竟还谈不上成功,但他对成功的向往似乎并没有脱离朋克的本色,他从来没有把富裕与享受定为奋斗的目标;他或许不得不开始调适,但他一开始就没准备妥协,他也许在人类虚荣的本能之下偶而掩盖真心,但从他的音乐中我们已经得知,他会随时用他隐伏的真我大声抗辨、毫不让步。第五章风华正茂 In Bloom有些人认为他们知道我们是谁,有人认为我们是一群鼻涕不断的乳臭小子。很难说我们真是谁,我们并没有鼻涕,我们所拥有的是希望、恐惧或浮沉……许多时候,我们都很不快活,我们用思考来让自己兴奋。——丘嫩(James Simon Kunen)。《草莓声明:大学革命者札记》(The Strawberry Statemen:Notes of a College Revolutionary)Visiting is pretty,visiting is good. Seems that all they ever wantedwas a brother. This can be a secret. We can keep it good. Even all we ever wanted had the problem. This is a call to all my past resignation. This is a call to all.——Foo Fighter“This is A Call”漂白:“别带我走,我已发现了涅槃”像任何一家独立唱片公司一样,“地下流行”也总是面临资金周转的问题,因此,尽管“涅槃”的单曲有了一定的反响,他们依然不敢贸然决定为他们按新乐队的惯例做一张EP,更不用说专辑。但柯特绝不是半途而废的人,他不仅汇同奎斯和查德天天从晚上死磕到凌晨,还固执地着手准备自己的专辑录制工作。或许是他的坚决打动了“地下流行”,他们终于达成了出版一张专辑的意向。1988年12月24日,“涅槃”开始了首张专辑的录制工作,当天的进棚时间是5小时。第二天,他们又在棚中呆了5小时。1989年1月24日,他们在棚中呆了更长时间。每次去往录音室的途中,柯特总是坐在前排车座上,把当天要录的歌词匆匆忙忙地写下来。他也开始对自己的声音横挑鼻子竖挑眼,每当他达不到自己想要的声音效果时,他都会捶胸顿足、大发脾气。当一切完成时,恩丁诺向他们出示的是总共30小时的帐单,录音费总额为606.17美元。柯特、奎斯和查德都无力支付这“巨款”,幸好以前在中学跟查德一起组过乐队、后来靠捕鱼发了笔财的贾森·埃弗曼(Jason Everman)付了账。此时的柯特还远远不够成熟,他对边弹吉它边演唱尤其是要完整地记住歌词还感到费劲,但当时又正好有一场短暂的巡演机会,所以柯特决定让贾森来当第二吉它手,因为贾森吉它弹得还行,又有一头“地下流行”招牌式的长发,而且他家父母也离婚了,他甚至还曾在阿伯丁呆过一阵。也正是在1989年2月开始的这场巡演中,柯特同“涅槃”和“地下流行”诸人一起来到了旧金山的海特——阿希伯里(Haight—Ashbury),当他们在这个嬉皮士的大本营里东游西荡时,看见了一块巨大的防治艾滋病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漂白你的用具”,意在提醒瘾君子们用漂白粉清洗针头,以杀死艾滋病毒。街上还有一个装扮得像漂白粉瓶子的人走来走去分发瓶装漂白粉。帕维特说:“我们全都在寻思着,漂白粉怎么就成了全世界最有价值的东西了呢。”由此,《漂白粉》便成了“涅槃”乐队首张专辑的名称。《漂白粉》于1989年6月正式发行,有人觉得这张唱片的音效有点怪里怪气的,奎斯解释说那是因为当时乐队几个人身体都不舒服,而他们又搞到了一大堆可待因糖浆,大喝特喝之后便搞成了这个样子。像许多音乐家一样,柯特有一种故意看轻自己歌词创作的倾向,他承认《漂白粉》中的歌词大都是急就章,“我在那时候一点都不看重歌词,我对它们还没什么鉴赏力。”但这恰恰从反面说明了他是个天才的诗人。他也完全否认这些歌词中有任何个人色彩,“那些歌词里没什么太多的想法,这很清楚。”这种自我贬斥的言论并不能妨碍我们在其中发现柯特的经历与境况,也许柯特想要掩饰什么,但他在冲动和匆忙之中让自己的潜意识暴露无遗,也让自己想要掩饰的一切暴露无遗,只有一点被歌曲朗朗上口的反复和柯特嗓音中大跨度的音域成功掩盖,这就是《漂白粉》中的许多歌曲其实都只有一段歌词,它在歌中一遍、两遍、三遍甚至更多遍地重复着,《学校》一歌的用词更是少到了15个词。柯特自称这是为了现场演出时记得住歌词,事实也许的确如此,但这也为他的早期作品蒙上了一种警句般的光彩。《爆炸》(Blew)听起来异常地重型低沉,那是因为他们已经把想要的调定好后,在录音之前稀里糊涂地又降了一度,使得本来就可能十分阴郁扭曲的吉它同醉汉般歪歪斜斜的节奏更加班配。晦暗的音调同这首歌关于心灵被俘与受控的主题倒是呼应得天衣无缝。《唠叨嘴弗洛依德》是一首明显带有“讨厌鬼”影响痕迹的柯特的老歌,标题人物是60年代一部情景喜剧中的角色。从歌中不难看出幽闭恐怖症的阴影,那无疑是阿伯了式小城的折射。柯特曾说这首歌是关于“一座走向邪恶的小城,每个人都变成了大杀人犯,他们相互合谋谋杀他人。”事实上,这首歌并不止于此,它与其是在影射杀人小城,不如说是在折射弗洛依德主义中的阉割恐惧,“哈喽,科本进来吧/弗洛依德打量我的毛下巴/坐下来吧别害怕/热毛巾敷在我脸上了/我被刮了/我被刮了/我被侮辱了。所有的亲朋都参与了这一行动,这只能用柯特曾经历过的恶梦来解释。《关于一个女孩》(About a Girl)的写作同崔茜有关,当她问及柯特为什么不为她写一首歌时,柯特便写下了这首歌。“我会乘虚而入/当你想把我晾干/但我无法自如见你/在每一个夜晚。”此段歌词所指便是崔茜曾威胁柯特,如果不去找份工作,她就会把他赶出家门。这首歌的流畅动听是柯特内心一直存在的流行化倾向的挣扎,它在整个《漂白粉》里像是一个不速之客,以一种莫名的优美孤寂地守候忧伤的恋情。事实上,在整个“地下流行”和“西雅图之声”中,也只有这首歌如此地倚重旋律,如此地接近从“披头士”到R.E.M的摇滚乐的舒展一面,它让柯特脆弱而忧伤的内心和他儿时所受的流行影响暴露无遗,也让他把握和创造流行的天才得到了初次展示。或许,它也是柯特往后创作倾向和人生创伤的最早艺术昭示。《学校》清楚地反映了柯特对西雅图音乐圈子的鄙夷心情。他一生都对这类圈子深恶痛绝,但他的确又无力完全摆脱它,所以他深藏的朋克本性必然会在作品之中爆发。也许最不能让他容忍的是这类圈子同他在中学里最为讨厌的那种排外性的小团体非常相似,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从阿伯丁这个顽固的排外守旧之地逃出,难道是为了进入另一个虽然更先锋、骨子里却同样狭隘的小团体吗?长达7遍的“你又回到了中学”和结论般的“你又什么都不是了”显得那么绝望和感伤,显然并不是无病呻吟。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同时也因为这歌的效果最接近“地下流行”的“邋遏”典范,柯特一开始想把这首歌叫作《西雅图之声》,但他身上那种独特的将个人处境转化为人类共性的天才使他放弃了这一打算。他也毫不隐瞒这首歌“是关于‘地下流行’的,如果我们能把‘声音公园’的名字插进去的话,我们也会那样干的”。柯特也直言这首歌是想开玩笑似地对70年代的迪斯科音乐模仿一把,“但它后来成了一首地道的好歌。”每一个对自己的学校经历记忆犹新的人,都会因自己曾有过的愤世嫉俗的一刻而同《学校》产生共鸣。用如此简洁的字眼来描述复杂的人生感慨,逐渐会成为柯特的“专利”,它每每让人像面临难以逃避的封喉一剑或满目弹雨一样,在脑中一片空白之后翻卷起无数或欣喜或惆怅的画面,然后惊叹歌者的犀利。多达7遍的“无止无休”二句,既是柯特对社会的厌倦之情的吐露,也是他毫不让步的信号。《剪纸》是直接从“涅槃”的首张小样里收录的,它那不慌不忙、东倒西歪的节拍,沉重阴戾的和弦和柯特怒吼般的咆哮,昭示着这又是一首被“讨厌鬼”遗风所笼罩的狂歌,也许可以说是“讨厌鬼”风格最浓厚的一首。这首歌歌词的部分灵感是来自于发生在阿伯丁的一出家庭惨剧,这家的父母把小孩锁在一间屋子里,把窗户糊紧,只是在给小孩送饭和拿走当厕所用的报纸堆时才把门打开。柯特甚至还认识其中一个小孩。”令人害怕/我用指甲使劲抠抓/我看到像我一样的人们/他们干嘛不使劲逃啊?”柯特的黑屋历程和成功逃逸(起码是暂时的成功)使他有了哀人不幸和怒其不争的自信,他甚至将“涅槃”作为希望和光明的象征唱进了歌中:“别带我走,我已发现了涅槃”。他在歌的最后将“涅槃”重复了8遍,也许在这首歌里也可找到柯特的自我经历,“那个让我感受母爱的女士/总是不看我一眼/可我看到她的双眼碧绿/它们趾高气扬、痉挛抽搐而且自渎。”这是柯特对温蒂满腹怨尤的最明显表露。也是同他一样受到父母不负责任地不闻不顾的一代人的心声。“后来学会了接受被当作笑柄的朋友”,这是它对自己无家可归的飘流生涯的慨叹。对他来说,流浪一开始是一种痛苦,后来成了一种习惯,到最后则成了他的友人。《颓唐衰人》(Negative Creep)是那种与社会格格不入的畸零人的自述,在极其单调的旋律中,柯特一次次重复“我是个颓唐衰人,而且我烂醉如泥”,让人脑中浮现出那些浪迹天涯的游子狂放而落魄的身影。柯特曾经坦承,歌中所唱的就是他自己,他对这首歌的唯一解释便是:“我认为我就是个颓唐的人。”它给人的启示是,一种真实的愤怒的确可以充满力量,而一种愤怒的颓废则更让人惊心动魄。《嘲笑》(Scoff)或许是柯特在极度疲惫的情形下写成的,在柯特的作品中,它的旋律节奏或许并不逊色,但其歌词相对而言显得苍白贫乏,柯特有气无力地喊出的“在我眼里,并非懒人..在你眼里,我一钱不值”无非是针对其父母和其他一些人对他的音乐才能的嘲弄而发出的不满。柯特在最缺乏灵感之时将埋怨倾泻在那些对他缺乏理解的人身上,本身也说明了他要迫不及待地证明自己的愿望已经成为他的一种潜意识,往往在不知不觉之间便会一露峥嵘。《集市》(Swap Meet)是柯特在阿伯丁经历的最好见证,这种集市是那些贫困的乡下人的聚会之地,他们在星期天从四面八方赶到某个停车处,摆摊售卖自家的烤饼、手工艺品和各种零碎,有的是为了糊口,有的是为了贪杯,也有的是为了交房租。在阿伯丁这样的地方长大,使柯特永远保持了一份对贫穷的畏惧,但同时也让他懂得了底层的艰辛,这让他的悲天悯人不像是居高临下的同情,而是感同身受的悲楚。这也是全世界来自无产阶级或同无产阶级有过密切生活经历的艺术家共同的心境,他们似乎永远难以让艺术良心泯灭,但那些恶梦般的经历又让他们实在无法只满足于滥用伤心,于是他们在无尽的矛盾中挣扎,直到了结残生。而那些与他们经历过同样苦痛矛盾的人则会在艺术家们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心神中一瞥真相,从而对他们肃然起敬。《小胡子先生》(Mr.Moustache)是那种典型的开非主流式歌名风气的歌,这种风气便是给歌曲取一个与其内容毫无关系的名字。柯特承认,“我给我的歌取名字没有任何理由,这就是非主流乐队同主流摇滚的唯一区别。非主流摇滚乐队取的歌名同他们的歌曲歌词毫无关系。”这首歌中的“给我来点儿你的新幻景/在优柔寡断中我警醒”是典型的柯特式古怪意象。《筛选》(Sifting)总是令人想起金圣叹那一大堆“不亦快哉”,且听:“描述香臭/不亦快哉/寻找教堂/不亦快哉/遗尿于床/不亦快哉/雪中送炭/不亦快哉”柯特在歌中显然想挪揄一番老师和牧师,以发泄他心中一贯的反权威意念,但同样显而易见的是,他的这种挪揄已超出了预定的范围,使这首歌成了一首嘲笑一切的世纪玩童歌谣。《没劲》是柯特写得很早的一首歌,也是他的作品中少有的直接表达政治意识的作品,其中包含的是典型的朋克政见,既有达达主义般的狂躁,也有赤子似的天真,更多的则是莫名的混乱。柯特曾说他自己也不知道这首歌说了些什么,“我只是把词儿都码一块儿完事”。但这首歌事实上是他曾有过的当一个“政治朋克摇滚黑旗哥们儿先生”的杂乱理想的最佳表述。“宰杀真诚/背离忠心/捍卫自由之国/真想开溜,嗨!”其中自有其逻辑,并非随意乱砌。本来,柯特还想把一首带有“凡士林”乐队影响的歌曲《豆豆》(Beans)放进《漂白粉》里,那是一首根据“跨掉的一代”祖师爷之一杰克·凯鲁阿克(Jack Kerouac)的名作《达尔马流浪汉》(The Dharma Bums)改编的歌曲,歌词是“豆豆,豆豆,豆豆/杰克吃豆豆/他心中的幸福,在林中裸露,”柯特极想在自己乐队的首张专辑中尽量包容一些多样化的风格,多做一些不同的实验。但这种想法遭到“地下流行”公司的反对,由于“涅槃”同公司并未签约,柯特心里拿不准同他们太过作对会不会导致专辑流产,只好忍痛妥协。柯特本也想增强专辑中的旋律性,突出一下“新浪潮”式的华丽,但他也深知此举不会讨得“地下流行”诸君的欢心,便干脆让它变成了现在这种典型的“邋遏”之声。实际上,他也是想摸着石头过河,起码在确定真正的目标之前先积聚一部分听众。柯特对这一切了然于心,他说:“从‘地下流行,到圈子里都有一种压力让我们来点。‘正宗摇滚’,不加修饰,弄出‘阿罗史密斯’那样的动静。我们知道那是正道,我们一直那么干来着,我们也开始自己独立那么干,如今这已经是尽人皆知的方法了。我们也许也能靠这种办法捞一把,出出名,反正到头来我们可以为所欲为。我们想先试着取悦人们,看看会发生什么事。”也许会有人认为这是柯特对朋克之道的背叛,“但事实上,正是来自“地下流行”的压力,让柯特成为了真正成熟的朋克,因为他突然发现,那些伴随他成长的“阿罗史密斯”、“黑色安息日”之类老摇滚不见得就必须全部抛弃,它们也可以成为一种根源。在一个朋克竟然也成了潮流之时,柯特意识到并承认无产阶级摇滚也是自己的根源之一,尽管是一种让步,其实也正是朋克真诚的体现。朋克在其是发自内心的信念时确实必须有君临天下、颠覆一切的气势,但它如果仅此一招,便会在达到颠峰之后失去动力;因此,像柯特这样让朋克开始兼收并蓄的动机,尽管不是始自于他,却依然意义非凡。《漂白粉》吸引了一大批主流硬摇滚歌迷,以至于许多评论将“涅槃”误认为是金属乐队,这其实并非乐队的初衷,甚至乃是妥协的结果,但它反过来说明了这支乐队结合不同特质努力的成功。但柯特依然有意无意地仍想践行一条真正的非主流之路,“我想一时是彻底的莱得·泽普林,然后又变成极端的朋克摇滚,再又是傻乎乎的流行歌手。”柯特的这个理想尚需时日才能实现,以他当时的勇气和未得到完全开发的才气,他还只能将这个理想埋藏于内心。当《漂白粉》发行之后,他偶然听到“小妖精(Plxies)的经典专辑《弄潮儿罗莎》(Surfer Rosa),他们那舒畅动听的进行曲式旋律、强劲摩刷的吉它和让人热血沸腾的狂吼都让柯特意识到,这就是他一直想做而因种种原因未能做成的音乐。他猛然警觉,即使是朋克乐队也可以有动听的声音旋律,当“小妖精”在英国和美国的校园电台都颇受青睐的消息传到柯特耳中时,一场摇滚革命将伴随着柯特本能的觉醒在不远的将来来临。但在当时,柯特还依然抱怨《漂白粉》不像所想象的那么强那么重。而我们直到今天更加不能否认的则是《漂白粉》已经充满了沉郁而紧张的咆哮,而且也有了抒情的尝试,那种似乎从内部爆裂的硬朗音色和铅块般的节奏同深厚的不满及抗争的内容相映成趣,将柯特和“涅槃”欲与天公试比高的渴望的作了情绪亢奋的表达,它是山雨欲来前的轰轰雷鸣。《漂白粉》的封面设计曾有过一场较量。操“地下流行”形象设计生杀大权的帕维特坚持要用摄影师艾丽斯·惠勒(Alice Wheeler)拍的一组照片,这是一组乐队成员的单个照片,是在一场演出后在荧光灯下拍成的,人人都显得难看之极,用柯特的话说,“我们照得像异种。”但这种不上像的丑照恰恰符合“地下流行”的平民化理论,帕维特说,“你的确都可以看清粉刺和胡子茬,它显得如此的真实。这几个哥们儿是丑点儿……我的确想用这些照片来戏剧性地表现出他们非常真实。”而乐队自己选中的封面照片则是由崔茜在奥林匹亚的一家俱乐部拍摄的现场照片,因为那是一场事故频频的值得纪念的演出。先是一帮人开始玩“爬虫舞”,这种朋克舞是参加者都在地板上打滚,逢人便把他弄翻。后来是奎斯一时兴起把贝司往天上一抛,结果那贝司结结实实地砸在了查德头上,他马上就晕了过去。《漂白粉》最终还是用了崔茜的照片。(除了另附的安德森的一张照片外,在CD版中,还有一张柯特大张双腿躺在查德鼓架上的照片,那是1990年2月乐队在洛杉矾“王公”俱乐部演出时的场景)。《漂白粉》也是“涅槃”标识首次正式登场亮相,它是用大号黑体铅字排出的,由于排字工匆匆忙忙,字母之间的空间并未调整适当,比如“V”字母两边的空间都留得太多,但此一错误不但没有改正,反而成了这一标识的特殊记号,犹如邮票的错体。在唱片封套上,柯特故意把自己的名字拼成Kurdt Kobain而不是本名的Kurt Cobain,这是他为自己名字想出的各种拼法中的一种。这也是他内心深处朋克情结的表现,“我想让任何人都不知道我的真名,这样我有一天就可当个普通老百姓。我对它拼得对不对漠不关心,我一点也不在乎,我想让人们爱怎么拼就怎么拼。”尽管贾森·埃弗曼同《漂白粉》的唯一关系是代交了录音费用,柯特还是把他作为吉它手印在了专辑封底上,“好让他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地下流行”公司就《漂白粉》印发的乐队简介上列举了“涅槃”所受的影响,其中包括“赛车,离婚、药品(音效唱片,‘披头士’,乡巴佬、硬摇滚、朋克摇滚、‘利德比利’(Leadbelly,即H·Ledbetter,一译“铅肚”。)、‘屠夫’(Slayer)乐队,当然,还有‘傀儡’(the Stooges)乐队。‘涅槃’认为地下圈子正变得不景气,而且更被相互联手的资本主义猪猡大唱片公司影响。但是‘涅槃’感到自己有道义责任与这一不治的邪恶作抗争吗?没门!我们想要大把进帐,猛吸那些冤大头,以便也能‘飞’能操,能‘飞’能操,能‘飞’能操。”这一故作庸俗的简介自然也满含了乐队的创意,他是柯特内心的不满和犬儒主义倾向的一次集中表达。一开始,《漂白粉》的卖相并不看好,但它不知道突然触动了那根社会神经,一天比一天能卖起来,在短短几个月内竟然卖出了3万5千张,这对任何一个独立厂牌而言都是可喜可贺的成绩,它也创下“地下流行”公司的销售新纪录。由此,柯特和“涅槃”完成了一篇极出色的导言,他们让一种新声音成功地占稳了脚根,假以时日,这种新声音便会震撼世界。柯特是那么渴望能有一张自己的专辑,但他似乎并没期盼能走这么远,他似乎是在被一种莫名的力量推着前进。这或许并不是柯特的初衷,但注定是柯特的命运,给一个内心充满矛盾的人以一极的极端的满足,本就是宿命的真义。巡进:“我们是穷困潦倒,可是天啊,我们头一回看到了全美国。”1989年6月9日,“涅槃”同“泰德”、“密浆”一起参加了在西雅图摩尔剧场举行的“傻乐89”(Lamfest ’89)演出,这是个里程碑似的事件,因为地下乐队还从来没能占据过如此巨大的演出场所,它标志着“西雅图之声”开始真正浮出水面。随后,“涅槃”迎来了他们的第一次全美巡演,这是一次包括26场演出的“饥渴的朋克摇滚之旅”(奎斯语),首场演出于6月22日在旧金山举行。也正是从这一天开始,一辆白色的大道奇客车伴随他们三次走遍美国,每当它开锅时,他们就找个凉快地停下来,直到日落。他们在巡演中请不起经纪人,于是就自己决定哪儿该停,几时该走。对一个刚起步的乐队而言,巡演是艰辛甚至残酷的。他们经常得在露天或是车里过夜,遇到些好心的歌迷时,总算还能有张地铺。他们印象最深的一次露营是在德克萨斯州,他们逗留的停车场实际上是一片沼泽,路边竖着一块“小心鳄鱼”的警告牌,于是他们翻出了一支棒球棍,又找了些木块堆在客车后面,提防鳄鱼的袭击。可后来他们饿得要命,想弄点罐头汤喝,就在棒球棍和木块上浇上汽油,把它们全用来煮了汤。他们在苦中作乐的高昂情绪里在美国穿梭,在从没去过的地方为从未谋面的人们演唱。他们的观众全都来自社会的最底层和各地的地下音乐圈子,在低档的酒吧中真心地为他们的音乐喝彩。乐队得到的最好款待也就是几杯免费啤酒,而演出报酬则从未突破过每晚100元的大关。绝大多数的时候这点薄酬正好够他们吃饱肚子并加够到下一站的汽油。如果当晚的听众太少,那就连最基本的赚头都难以保证。因此,即使在7月的新墨西哥州和德克萨斯州的袭人热浪中,他们也不敢打开客车上的空调,因为那样太费油。在刚开始巡演时,奎斯还假模假式地管管账,到后来便无账可管了,因为一旦手头有点活钱,他们便会走进唱片店,你挑三张我挑五张;到巡演快结束那段,他们干脆一等人散便坐地分钱,你三块我三块,不亦乐乎。柯特在路上还自有一套找乐方式,在芝加哥时,他在旧货市场买了一大包十字架,客车上路时,也会摇下车窗,把十字架扔向他选中的人,然后极快地拍下那人的表情。因此,尽管巡演充满困难艰辛,柯特依然心满意足,“我们是穷困潦倒,可是天啊,我们头一回看到全美国,而且我们有个乐队,还挣到了足够的钱来活下去。这令人敬畏,非常了不起。”也许更令人兴奋的是他们正在慢慢赢得听众,当大学电台开始播放《漂白粉》里的《关于一个女孩》、《学校》和《爆炸》时,他们演出的听众开始增加了;而当他们从中西部往东走时,就已经感受到小有名气的滋味了。尤为重要的是,他们也常通过现场而让听众赞赏,常常有人会在演出结束后走到台前来说:“噢,你们哥几个可真酷,”正是在这次巡演中,柯特和奎斯养成了在舞台上狂砸一气的习惯。柯特砸碎第一把吉它是在1988年10月30日,地点是常青州大学的一场小型演出中。原因很简单,他们觉得还没过瘾:“我们不想下台一走了之。”奎斯说。而在巡演过程中,这种只有乱砸一气才能过瘾的感觉越来越严重。在匹兹堡的“音速庙堂”演出时,由于气氛实在火爆,柯特竟然把自己最喜欢的一把吉它砸了个粉碎。渐渐地,如果柯特和乐队觉得一场演出太糟,他们就会乱砸一气;如果演得很棒,他们也有理由照砸不误。由于刚好够格的演出不多,所以他们的家当越来越少,只好经常到巡演地点的当铺里去买些最便宜的吉它、贝司。有时候,歌迷也投其所好,捐出一把吉它给他们过过瘾。在巡演中,这种狂扔乱砸并没给乐队带来太多困扰,甚至奎斯的天天酩酊大醉也并不构成多大问题,因为阿伯丁满街都是醉鬼,柯特等人早已见惯不惊。真正让柯特和奎斯闹心的是贾森。自从贾森入队以来,“涅槃”的形象和声音都更加主流摇滚化了,柯特和奎斯都持有此一想法。贾森在舞台上的风格显然十分商业味,他搔首弄姿、猛甩头发,摆出一付典型的趾高气扬的摇滚明星的派头。柯特常常难以容忍,“他就像一只开屏的孔雀,他扭怩作态得让我难以置信。真叫人难为情。他那样儿太过做作,太过性感。那也太拙劣了。”贾森在巡演途中就已经不太同柯特、奎斯等人说话,当乐队到达纽约时,他们之间的差异似乎达到了顶点,在纽约期间的一件小事说明了一切:当柯特他们去看“音速青年”( Sonic Youth)、“密浆”、“笑面歹人”(Laughing Hyenas)的演出时,贾森却独自去看速度金属乐队“鸡鸡”(Prong)的演出去了。奎斯曾一针见血地说,“他想让我们更摇滚点儿,我们却想更朋克点儿。”柯特认为贾森显然没明白《漂白粉》里的金属特点是一种妥协的色彩而并不是一种新方向的昭示。所以贾森更愿意演奏沉重狂暴的《剪纸》、《筛选》而不喜欢那些旋律性太强的柯特作品。贾森毫不隐瞒自己更喜欢金属摇滚,而且认为柯特的作品已经霸气逼人,他同“任何一个贝司手和鼓手配合演唱他的歌,效果都不会有太大不同。”正是由于在音乐精神上的巨大差异而并非性格、为人的不同,使纽约的那场演出成了贾森在“涅槃”中的最后一幕。他们取消了余下的演出安排,驱车回华盛顿州。在50个小时的路程中,除了加油、吃饭、洗澡便马不停蹄,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提及贾森已经不在“涅槃”之列。柯特和奎斯不忍心,而贾森则认为自己是主动退出。他随后在“声音公园”当过一段吉它手,后来又到了“心灵放克”(Mind funk)乐队。他几年后曾说,从艺术上讲,他退出“涅槃”是对的;从经济上讲,则是错了。他能有这种气派,倒真不失为一条好汉。“涅槃”从未归还录制《漂白粉》时由贾森垫付的那600多美元,柯特不失幽默地说:“他吃了个哑吧亏。”回到华盛顿州之后,柯特终于能有闲暇来重温他对“利德比利”的狂热了。“利德比利”是美国三、四十年代杰出的黑人民谣和布鲁斯大师,他的《石岛航线》(Rocklsland Line)、《午夜特快》(Midnight Special)和《晚安,艾琳》(Good Night, Irene)都是传唱至今的不朽经典。柯特对“利德比利”的着迷乃是受他一直酷爱的“垮掉的一代”的另一位祖师爷威廉·巴勒斯一篇文章的影响,巴勒斯在文中说:“让现代摇滚见鬼去吧,如果你想听到真正的激情,听‘利德比利’吧。”当时,柯特的邻居和朋友斯利姆·穆恩手头正好有一张“利德比利”的唱片,柯特被它深深地打动,无法自已。从此之后,他四处搜寻“利德比利”的唱片,见一张买一张,绝不放过。他十分看重“利德比利”的意义,他说“利德比利”的音乐“是如此的质朴和真挚。那是我拥有的东西里真正具有神圣感的部分。‘利德比利’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之一。我完全被他迷住了。”柯特在屋子的一面墙上全部贴满“利德比利”的图片,并且没事便学唱他的歌曲,他又为自己打开了一扇窗口,一扇通往古老的布鲁斯和民谣以及被压迫阶层之声的窗口。柯特之所以喜欢上“利德比利”似乎不难理解,每个有心理创痛和郁闷不平心情的人都可能会特别喜欢布鲁斯这类音乐,而“利德比利”的音乐则可以说已经超越了一切音乐门类划分,却又完整地保留着同布鲁斯和民谣密不可分的精神实质,他那些优美的歌曲既有不屈的精神,又有动听的旋律,而且风格极其多样,内容则直逼人心,尽述人生的种种情感与体验。但他的作品中最杰出的优点或许是用一种明晰的形象来显现出一种透彻、神奇尤其是极富原创性的洞察力。而这正是柯待从中得到的最大收益。自然,我们必须看到,柯特是在一种真心的陶醉和享受中潜移默化地接受这一切的,以他的性格而言,他不会急功近利地去操练一种音乐,他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丰富他的音乐表现力,如今这种表现力已经因吸收了林林总总的营养而日益饱满,时时欲脱颖而出。柯特在1989年8月同“叫树”的马克·兰列根(Mark Lanegan)一起录制了“利德比利”的两首歌。本来,柯特是打算同马克一起给后者的个人单飞专辑写几首歌,但柯特似乎在创作上不太善于与外人合作,他总是担心会把留给“涅槃”的东西用掉了。所以他们干脆翻唱了两首“利德比利”的作品,由马克翻唱《昨夜你在何处安眠?》(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后来,柯特本人对这首歌的翻唱将会感动全世界),而柯特则唱了《真不害臊》(Ain’t It A Shame)。本来,他们想把这两首歌作为一张单曲发表,但希望未能实现。柯特唱的这首被庞曼誉为“柯特最杰出的演唱之一”的《真不害臊》就此被埋没,从未发表。在这两首歌中,奎斯弹贝司,“叫树”的另一位成员马克·皮克瑞(Mark Pickerel)担任鼓手。他们组成了一支临时的布鲁斯乐队,柯特称之为“锂”(Lithium),庞曼甚至考虑过为他们出一张专辑,但后来这一计划同乐队一起流产了。柯特则说,总有一夭,他还要再组一支布鲁斯乐队。而眼下,他们要继续完成的是因为贾森退出而中断的巡演。这一次,同他们一道上路并担任吉它手的变成了本·谢泼德(Ben Shepherd)。本·谢泼德曾同查德在别的乐队干过,柯特对他的印象不错,乐队的其他几个人也倾向于再找一个第二吉它手,但这个打算刚刚透露,“叫树”、“泰德:’和“蜜浆”的成员都力劝他们保持三人建制。因为他们认为两把吉它会把声效搞得乱七八糟。于是在短暂的合作之后,本离开了“涅槃”,到“声音公园”去取代了贾森的位置。柯特曾为没让本留下而后悔,因为本尽管是个疯兮兮的人,但柯特更愿意同这样的人而不是装深沉的人打交道。在这次续行的巡演中,最让柯特和队友畏惧的并不是有没有合适的吉它手,而是柯特那越来越来势汹汹的胃痛。奎斯心有余悸地回忆道:“他的胃——天啊,他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吐了,可他还是吐个不停。他的胃糟得一塌糊涂。我们把他架到医院,可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在接下来的欧洲巡演中,柯特也只能靠在大客车上拼命入睡来让自己躲开令人烦心的胃痛。这次欧洲巡演开始于1989年10月,是“涅槃”和“泰德”联手的首次国外巡演,他们在42天之内竟然作了36场演出。这回的巡演终于有了经纪人,可他总是让大客车直接开往演出地点,在乐队没吃没喝时就先开始调音走台,弄得柯特他们疲于奔命。但让他们可以告慰自己的是,他们在欧洲受到了出乎意外的欢迎。柯特知道英国的报刊曾经对他们有些报道,但他不知道,在整个欧洲他们已经有了一大批乐迷,他们的演出场场爆满,门外聚集着一堆又一堆渴望入场的观众。这是一次疯狂之旅,演出的头一天,奎斯就砸了自己的新贝司;在柏林墙倒塌的第二天,他们正好在柏林演出,柯特唱了6首歌并砸了自己的吉它。柯特一路上情绪高涨。他给崔茜寄了一大堆明信片,其中一张写满了“我爱你”。但这种情绪并没能持续太久,一路上太过紧张的行程、拥挤脏乱的巡演客车(柯特和奎斯还得抓紧时间在车上修理头天晚上砸坏而尚可一用的设备)、不堪下咽的饭菜、频频发作的胃痛和微不足道的报酬终于让柯特情绪日渐低落。在罗马时,又加上租用的音响设备实在差劲,柯特终于按捺不住地爆发了,他在演唱《飞掠而过》时,把吉它砸了个稀巴烂,然后走下台来,爬到了音箱堆上,准备从最高的那只音箱上往下跳,所有的人都劝他快点爬下来。当音箱摇摇晃晃快要倒塌时,柯特却爬到了楼座的边上,冲着底下的听众大叫大嚷,并且威胁着要用椅子砸他们,幸好边上的一个人把椅子拖走。他跌跌撞撞跑到后台,看到一个剧场的人正在同他们的巡演经纪人吵架,说柯特弄坏了一只麦克风。柯特冲上前去揪住二人,不由分说将他们摔翻在地,并对其一阵猛踢。随后,他说了声“这下他们可碎了”便扬长而去。当大家都围上来时,他宣布他退出巡演准备回家,然后拿出一块头巾盖在头上,号啕大哭起来。庞曼急忙带他出去透透气,一路上柯特一直不停叨叨“我想回家,我不想给这帮人演了,这帮人都是他妈的白痴,他们全是蠢货,他们想让我在台上像个驯兽一样演出。我看不起他们。我想同我的女朋友在一起,我不想玩音乐了,这不是我想要的。”庞曼努力安慰他,告诉他等下次来欧洲时,条件会大有改善的。据柯特回忆说,庞曼当时说“好吧,你已经退出‘涅槃’了。我们对你当个单飞的艺人还是兴趣不减。”于是,“涅槃”似乎暂告解散了,奎斯和查德也退出了乐队,但这一切只持续了一天,他们清醒了之后还是决定继续剩下的两周演出。第二天,他们坐上了去瑞士的火车,当柯特在车上睡觉时,他的鞋子、钱包、甚至护照都被小偷席卷一空,“我从没见过一个像此刻的柯特·科本一样极度悲伤的人”,庞曼回忆道。此次巡演的最后一场是于12月3日在伦敦举行的,正是在这场演出中,奎斯拎着挂带把贝司在头上甩来甩去,结果带子突然断了,贝司砸在了别人头上。奎斯自己对这场演出的评价是“臭名昭著,用1到10分来评,它的得分为0”。《乐人》的评价也没好到哪儿去。但帕维特却坚持那是“涅槃”的最佳演出之一,庞曼也说,“此刻乃是我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日子之一。”如今已经倒闭的音乐周刊《音响》的记者基思·卡梅伦(Keith Cameron)则写道:“当他们快唱完时,每个人都全神聆听并与之呼应。我冲到了台前,兴奋异常,这是我所见过的最让人惊奇的乐队。”在演出的尾声,柯特把他的吉它向奎斯扔去,奎斯像打棒球时击球那样用贝司迎着吉它击过去的,把吉它击得粉碎。卡梅伦就此写道:“乐手破坏自己的设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对他们而言,这似乎是结束演出的完美方式。你可能会疑惑柯特什么非得把吉它向奎斯砸去,他们是怎么设想的,但你得到的印象是,他们并没有事先设计好。这就是一切如此完美的原因所在,你看得出来他们也是头一次学着这么干,他们也同大家一样在黑暗之中,但一切显得如此完美。”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媒介都把眼光集中在柯待和“涅槃”的艺术之上,许多传媒更愿意添油加醋的是柯特和乐队那穷乡僻壤的背景。其中一篇文章写道:“他们有点粗鲁,也有点让人生畏,在像阿伯丁这样边远的乡巴佬地方长大的人,还能怎么样呢?”柯特十分反感这类描写,因为在这类文章中,他总是被夸张为一个傻乎乎的乡巴佬,歪打正着地误撞进了大城市,又瞎猫碰着死耗子般遇上了个独立厂牌。“被说成是那类人让我深感屈辱,因为他们说的那种东西正是我一辈子全力抗争的。”也许正是这种屈辱勾起了柯特内心深藏的某种自卑,并把这种自卑变成了一种横扫一切的激愤,他对故意强调其穷乡背景的帕维特和庞曼也迁怒起来:“很清楚,他们觉得自己是有教养的中上层的白种朋克摇滚人,他们无所不知,而我不过是来自阿伯丁的傻子。”“他们发现了几个来自海边小城的乡下孩子,他们可以用来炫耀一番,至少可用来谋利。他们实在不想看到我们比他们想象的还要聪明,因为那会毁掉—切。”但一时的激忿之后,柯特依然对庞曼等人充满感激之情,这或许是因为他也了解,对他和乐队的乡下背景的故意强调,无非也是为了贯彻另一种音乐和文化理想。长期以来,从公司到公众,人们都已经习惯领受艺术和文化中心的观念,纽约、伦敦、洛杉矾等大都会成了创立和传播新的文化和艺术思潮的中心,其余地方只有听命跟从。而像“地下流行”这样的独立公司则成功地证明,生活在这些大中心之外的人也有话可说,有话会说;在那些边远的山区和破旧的街道上,同样也有天才在成长、在呐喊。不仅如此,那些大都会中的新文化创造者们,也不尽都是些目光短浅或自命不凡之辈,当“涅槃”在纽约的演出深深打动“音速青年”之后,该乐队的贝司手金·戈登(Kim Gordon)和吉它手瑟斯顿·摩尔(Thurston Moore)便成了“涅槃”的超级歌迷和狂热的鼓吹者;同时,朋克老前辈伊基·波普(Iggy Pop)也在观看了同一场演出后加入了他们的支持者的行列。这本是一场不成功的演出,但用这样的演出竟也唤起了摇滚“老革命”的无私赞许,柯特似乎看到了希望。在摇滚中,他们一直走着崎岖的山道,差一点便在歧路上恸哭而返;事实上,柯特已经恸哭,只是因为无路可退,只好挺身向前。毕竟,他已经在实现他在阿伯丁作一个一无所有的小朋克时的誓言,他有了乐队、有了专辑、有了巡演;他的恸哭不是因为理想未果,而是因为理想一旦实现,其滋味并不像想象中丰美,但一个理想主义者便是一名赌徒,他永远不会轻言服输;他也会怨天尤人,但他更多地会自我责备;他会低迷颓唐,更会放大希望,他知道前路更加艰难,但身后则更是一片黑暗,仅仅是为了逃脱那片黑暗,他也必须前行,因为前方最多依然还是一片黑暗。第六章娱乐室即景 Lounge Act一旦踏上了跳板,有些人花了好长时间来搔首弄姿或忸怩作态或考虑如何去跳或想法给自己壮胆;也有的主儿,立刻就跑步起跳。小伙子们尤其花样多,他们要比比谁摆的姿势最滑稽或谁跳下去时活儿最绝。要是你跳了不止一次,这就是件难办的事了。——约翰·巴思(John Barth)《迷失在游乐园》(Lost in Funhouse)I'm just looking for one divine hammer. I'd bang it all day. Oh thecarpenter goes bang. Bang bang.──The Breeders“Divine Hammer”奇货:“我们也可以这样搞,这事可真酷,真够摇滚。”早在美国巡演结束时,“涅槃”便决定同“地下流行”签一份正式合约,一是为了理清账目,更重要的则是如柯特所说,“如果哪天我们想要退出的话,也好有个争辨的依据。”恰好“地下流行”也有同样想法,因为庞曼正好读完了《音乐商务》,正准备同公司所有乐队都来上一份合约。一天,当帕维特正在一个聚会上时,奎斯醉醺醺地爬在窗台上大声向他喊道:“傻帽儿,我们想签份合约。”于是,庞曼连夜打了一份合同,“涅槃”便成了“地下流行”公司最早的签约乐队之一。而后来的事实证明,恰恰是被动的公司一方从合约中得到了好处,而“涅槃”则事与愿违。在欧洲巡演期间,帕维特和庞曼开始意识到了柯特和“涅槃”对公司的不满,而尤其让柯特头疼的是,越来越多的歌迷在演出完后向他抱怨,到处都买不到乐队的唱片。而这完全是由于公司对他们的宣传和销售不力所导致的结果。事实上,仅仅宣传了极短的时间后,“地下流行”便已把精力转向了对其他乐队的推介。柯特开始着急,“我们觉得自己应当比已得的一切要更多得到点,我们在千把人面前演出自在得很,这就是我们的根本目的——达到俱乐部的规模,成为最知名的非主流摇滚乐队,就像‘音速青年’”。然而,“地下流行”的经营理想虽然远大而极有现实意义,却难以满足柯特的希望;尤为糟糕的是,该公司已经开始显露败相。庞曼和帕维特显然还是书生气太重,他们的管理不善和大手大脚的宣传花费使公司总是入不敷出。他们还同时想要每周出一张唱片,保持数支乐队同时巡演。当大唱片公司把手伸向西雅图抬高价码时,他们还得随行就市,这使得“地下流行”走到了破产边缘。到1990年夏天。公司的账上只有几百元钱,还欠着一屁股债。而更让“地下流行”雪上加霜的,则是传得纷纷扬扬的转让意图,许多人暗中议论,“地下流行”将被哥伦比亚公司或好莱坞公司吞并。一天,当“地下流行”的法律顾问对柯特说转让是个好主意时,柯特心想,与其让别人替自己选东家,还不如自己选。他们不想要任何中间人。当时,任何一家独立厂牌都无力承受“涅槃”的转让费,而更重要的是,两支在艺术上无懈可击、名声上白壁无暇的地下乐队“音速青年”和“恐龙二世”(Dinosour Jr)都刚同大公司签了约,于是,“涅槃”也开始寻找大公司买家了。庞曼和帕维特得知此事,就如当头一棒,痛苦万分。帕维特说:“我的一生中还真没什么事像这事一样伤我的感情。”“涅槃”开始不给“地下流行”公司打电话,柯特的性格决定了他不可能当面告诉一个人,他不想与之再有任何关系。“这是件很难办的事,”他说,“我以前也总是不打招呼就辞退工作,我总是在某天不干了,然后再也不露面。”但帕维特来到了奥林匹亚,试图说服柯特再同公司签一份新的、更加有利的合约,柯特则更加生气,“我心里气不过,因为他干嘛突然在那一刻下决心把我当人看,而不是像平时我进他办公室时那样爱搭不理了?”他们长谈了5个小时,但柯特决心已定。几天之后,奎斯到了公司,告诉了他们乐队的最后决定。“涅槃”离开了“地下流行”。但柯特还是没能愉快地离开,“我心情极糟,我感到内疚,因为我并不想离开,我知道我们志同道合。我在那一刻觉得自己有点像个恶人。但他们再怎么样也没法让我回心转意了。他们太乱来了。”1990年8月,“声音公园”的经纪人苏姗·西尔弗(Susan Silver)介绍柯特认识了有名的律师艾伦·明茨(Alan Mintz),后者曾成功地办理了“简的嗜好”(Janes's Addiction)和“信仰破灭”(Faith No More)两支乐队的转签事务。消息一传开,各大公司纷至沓来,“伤口”(Slash)、“奇魅(Charisma)等公司迫不及待,MCA则干脆把乐队接到了洛杉矾,“岛屿”(Island)公司也早已盯上了“涅槃”。从东海岸到西海岸,一家又一家公司约他们谈话、吃饭,柯特一如既往地默不作声,奎斯则一次又一次地酩酊大醉,每一次都几乎是同庞曼见面时那一幕的重现。不同的是他们现在是走俏的一方。柯特和奎斯飞到了纽约,同“奇魅”和“哥伦比亚”公司商谈。“哥伦比亚”的老总唐尼·艾恩勒(Denny Ienner)对他们说:“听着,伙计,我可不想让你们瞎耽误功夫,我想把你们变成大明星。”尽管这不是柯特的理想,但总比被人当作初生之犊漠不关心要强。但在柯特眼里,“哥伦比亚”毕竟还是“控制太严、有点太商业化了。”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奇魅”公司。当他们步入这家公司的谈判室时,电视机里正播放着该公司为欢迎“涅槃”而专门制作的一段录像。柯特他们曾经到过一家大公司,那位大大咧咧的主管从他那硕大无朋的大班台后探出身于问到:“你们几个哥们儿想干什么?”柯特同样大声嚷道:“我们想成为世界上最他妈牛气的乐队。”没想到那个衣冠楚楚的家伙竟然高声嚷道:“这正是我想听的!无所事事真没劲!这大楼的每一块砖都没劲透了!嗨,你的主意真牛!”柯特同奎斯在收到一大堆大公司经理的名片之后,又开始了惯常的恶作剧。他们窜到一些小酒馆之类的场所,装成大公司的星探,并作出一付对他们的演出很感兴趣的样子给那些乱七八糟的小乐队递上名片并说,“给我打电话”。然后扬长而去。于是,那些大公司的经理们不断地接到一个又一个让他们莫名其妙的电话。“国会殿”(Capitol)公司把柯特和奎斯请到了洛杉矾,正当柯特觉得那位经理十分可亲时,突然进来了两个家伙对着经理大叫“喂,我们搞到了两张‘湖人’队的球票!”然后他们举杯庆祝起来。看到此情景,柯特立即觉得这不是他要签的公司。当天晚上,他们又同该厂牌的另一家子公司的老板共进晚餐,这位老板颐指气使对侍者说:“给我们上吃的,有什么来什么。”这位老板对柯特他们大谈他准备花一百万把“涅槃”从“地下流行”买过来。柯特这个天真儿童在好长一段时间之内真的认真考虑起这件事来,他想起了“性手枪”的传奇,他们不就是先签约,搞到一百万然后又毁约吗,他们就这样干了不只一回,而是两把。柯特按捺不住地对奎斯说:“我们也可以这样搞——这事可真酷,真够摇滚。”正是在洛杉矾,“金山”(Gold Mountian)公司介入了“涅槃”的事务,“金山”这家娱乐经纪公司是由唱片界的老手丹尼·戈德堡(Danny Goldberg)经营的,他们既是邦尼·瑞特(Bonnie Raitt)这类流行歌手的经纪人,却也安排着“音速青年”的事务。由于该公司向来认为凡是“音速青年”看中的一切便错不了,他们便积极介入了“涅槃”的事务。戈德堡曾经因为错过了瑟斯顿·摩尔常向他提及的“恐龙二世”而追悔,所以他不想犯同样的错误。当柯特和奎斯同戈德堡和该公司另一位重要人物席尔瓦(Silva)见面后,发现席尔瓦曾经同“红十字”(Reed Kross)和“畸零之屋”(House of Freaks)一起干过,如今还同“死肯尼迪”(the Dead Kennedy)的乐手住在一起;而戈德堡更是早在70年代就当过“莱德·泽普林”的发行人。这些都很对“涅槃”的味口,他们痛快地答应了由他们充当经纪人。“金山”公司为乐队提出的两个适于签约的公司是“格芬”(Geffen)和“奇魅”;而柯特提出的则是“格芬”和“K”公司,他依然在做着扮演“性手枪”那种“摇滚大骗子”的美梦,打算先同一个大公司签约,然后毁约,拿着一百万把乐队名字改了,再投入“K”公司。此时的他认为一百万美元是一生所能挣到的极限,足以让自己和转投的公司花一辈子了,他根本没能想到的是,一年之后,他就要一年挣一百万,又立马把一百万花得精花。但柯特的天真美梦很快就破产了,因为围着“涅槃”转悠的精明的大公司极多,他们不太可能让稚嫩的柯特钻到空子;而且“涅槃”似乎用不着扮“骗子”了,因为各个公司都在竞相出价,他们已成了俏货。种种比较之后,“格芬”成了首选,这并不是因为它出价最高,而是因为柯特敬重的“音速青年”已经签了“格芬”,而且金·戈登竭力撺掇“涅槃”加入“格芬”的队伍;“金山”公司也热衷此举,因为他们了解“格芬”的实力和决心,“音速青年”在该公司的首张专辑当时就已经售出了25万张,对刚刚起步的非入流入侵而言,这已是个辉煌的成就。而且在“格芬”公司中,还有专营非主流音乐的两大高手:马克·凯茨(Mark Kates)和雷·法雷尔(Ray Farrell),他们在为“格芬”卖命之前,早已在独立音乐界厮混多年,一切门清路熟。正是这些因素使“涅槃”成了“格芬”旗下的一员。代表公司同乐队签约的正是“音速青年”的管理人加里·格什(Gary Gersh)。他一直对“涅槃”情有独钟,他从“涅槃”之中听到了“‘何许人’乐队的那种暴发力、简洁性和进取心”;从柯特身上,他更是看到了一个天才歌手的潜质,并深深敬佩他驾驭乐队的完美无缺的艺术本能。格什在协调乐队同公司的关系上功劳卓著,因为他为人足智多谋,能够充分向公司说明乐队的意图,他是公司的忠实雇员,也是乐队称职的知音。“涅槃”从“格芬”得到的预付款总额为28万7千美元,这笔似乎极其巨大的款项在被抽取了税款、手续费和管理费之后也就不太可观了。但也许是老天可怜见,柯特和“涅槃”在合同里并没强调多得预付款,而是写明了一旦专辑达到金唱片销售量,乐队可以提取高额版税。这一销售量在当时无人认为可能,因此反而让乐队成员在一年之后成为百万富翁。“地下流行”公司从转让中得到了7万5千美元,其中一半从“涅槃”的进账中分取;另一个条件据说是从未来的两张专辑中获得2%的分账,而且还争得了下一张唱片封底上加印地下流行”公司标识的权利。此举让濒临破产的“地下流行”获得了新生,庞曼事后说,“我从没怀疑过,如果我们没达成那个协议,布鲁斯和我如今肯定在刷盘子。”1991年4月30日,“涅槃”同“格芬”公司举行了一个正式签约仪式,柯特随后给远在阿伯丁的父亲打了一个电话,把一切都告诉了他。他们交谈了一个多小时方说再见,挂上话筒之后,唐纳德·科本流下了眼泪。唐纳德的眼泪多是为欣喜而流,柯特则还算平静,他心中更多的是困惑,为什么这些大公司会对阿伯丁来的一支并无太大名气的乐队如此看重?静下心来四顾一看之后,他也开始发现,像R.E.M.、“简的嗜好”、“音速青年”这些地下乐队早已经开始打入主流,甚至取得了金唱片和白金唱片的骄人成绩,非主流音乐不仅已成为一种文化现象,而且已经开始为唱片公司赚进大把钞票,成为一道新的经济景观和投资热门。这是资本主义体制最原始的一种本能,也是市场经济最本质的一种机理,但凡有一处一本万利的金眼,资本便会如同红眼的野兽一般猛扑向前。尤其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唱片业的资本在殊死的拼杀之中早已不再是原始积累时期的街霸式楞头青,而是发展出了精明而敏锐的眼光,并摸索出了一套趋利避害、扬长避短的有效机制。当他们意识到那些长期霸占着排行榜的千篇一律的无聊偶像已经岌岌可危,而他们自己又没来得及培养出有着深厚潜力和独特个性的新艺人时,他们便像疯狗一样扑向了他们原本没有看上眼的地下乐队和非主流艺人,在资本的眼里,非主流艺术景观本身固然可观,更为可观的还是他们拥有大量忠诚的拥趸;在乐队眼里,这些拥更代表着深深的情感,而在资本的盘算里,他们则是滚滚的财源。自然,在资本的王国里,也不乏真诚热爱艺术和创造的开通人士;而且资本毕竟也让许多潦倒的才彦免除后顾之忧。如果资本井未能扼杀才子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那更是值得庆幸和欢呼的胜果。许多时候,并不是资本杀了才子,而是才子自己杀了自己,这是市场时代的生硬逻辑,亦是才子们在市场时代面临的严峻考验。新欢:“我觉得就像刚杀了个人。”在柯特同“地下流行”告别的前后,他也正处在同崔茜告别的过程中。在后续的美国巡演时,柯特曾在崔茜生日时给她打过电话,告诉她两人可以继续保持关系,但不必再住在一起了。这是崔茜早已料到的结局。他们一段时间来总是争吵不休,柯特总想崔茜能够更爱好艺术,可是崔茜每天上下班要开车来回两小时,她觉得自己没时间“艺术”;崔茜认为自己已经够支持他的了,“他从不做家务,他老是说‘别管了’,我就得说‘我没法不管,我可以一个星期或几天不管,然后我就受不了了。我终归还是得自己清理,因为你不会管的。’”柯特开始不回崔茜的住处,而等他更是变本加利开始到托碧·韦尔(Tobi Vail)处过夜时,崔茜就更难得见到他了。柯特并不是摇滚圈内随处可见的那种情种,在“涅槃”的全部巡演过程中,他倒的确曾同两个女子有过关系,而其中一个就让他受到了教训。那是在纽约期间,在一次聚会上他遇到了一个女孩,他们便在巡演客车上过了夜。第二天一早,他们被一阵阵玻璃破碎声惊醒。柯特往窗外一看,发现一个小伙子手持榔头正在高叫“婊子,婊子,我要杀”了你!”原来是那女孩的男朋友杀上门来了。柯特狼狈不堪地站在玻璃渣中,手足无措,满脸通红。幸好那小伙子并没冲上车来,而是骂骂咧咧地走了。此一事件让本来在这方面就不太主动的柯特更加心有余悸了。但托碧就不一样了,她是柯特一直想找的那种生气勃勃、极富艺术细胞的女孩,她自己办了一份歌迷杂志,而且正在发起“骚动女孩”运动,此运动旨在通过音乐、报刊等传媒大张旗鼓地宣传女性艺人的才能。正是从托碧那儿,柯特开始对女权主义和其他一些政治和社会思想有所了解,这是他人生观念的又一次大丰富,也是他创作和创造的又一源泉,这些思想的影响或许当时并不会显露,但在他以后的艺术和人生之中,它们总会若隐若现,甚至直露峥嵘。但是,托碧比柯特大好几岁,而且柯特自己也感到没法同她维持太长时间的爱情关系,他想寻求一种归宿感,但在托碧身上,他显然找不到这种感觉。因此他还是同托碧分了手。那些天,他显得失魂落魄,但他不承认那是因为托碧,他觉得是由于自己厌倦了在奥林匹亚的生活,他想到西雅图去住,“我知道我早就应该换换地方了……我已经厌倦了老找不到合适的女友的日子,我一辈子都在找,我厌烦了找个我知道只会在一起过几个月的女朋友的日子。我在这方面是个老派人。我一直想找一个能够保持长时间密切关系的女友。”其实柯特大可不必着急,那命中注定将同他一起同甘共苦、荣辱与共的女人在不久的将来便会进入他的生活,他们将一起让世界不得安宁,然后让自己也不得安宁,他们将成为朋克音乐王国的国王与王后,为了自己的尊严和王国的荣耀苦战。直到付出自己的一切。同公司和女友相比,柯特决意告别的更重要的角色是乐队的鼓手,这是一场艰难的告别,因为这尽管不是第一次,却是最重要的一次。早在美国巡演结束之后,乐队便开始录制《爆炸》Ep,这次的制作人是史蒂夫·菲斯克(Steve Fisk)。史蒂夫在非主流音乐圈里早已大名鼎鼎,因为他是“声音公园”、“叫树”和“偶发新闻”的长年制作人。一年前,他曾看过“涅槃”的演出,他当时看到的是一队神经紧张、经验欠缺的生瓜;尤其令他无法容忍的是,贾森不停地甩动他的头发,可总是没甩准点儿,让人心里厌烦。对一个看惯了“黑旗”精确而自然地甩动头发的摇滚老手来说,这已经足够让他反感,他在乐队第一首歌没唱完时便拂袖而去。但是,当帕维特送给他一盘《漂白粉》之后,史蒂夫深为后悔,他开始意识到“涅槃”其实是支不可多得的优秀乐队。当“涅槃”同史蒂夫在录音棚外相见时,正是查德的怪鼓给他留下了最深的印象。“乐队里最小的家伙却有一套美国西北地区最大、最傻的鼓。”但史蒂夫未能料到的是,《爆炸》EP将是这套怪鼓最后一次在“涅槃”的唱片中响起。当时,“涅槃”的设备也就这套鼓还算保持原样,奎斯的贝司已经在地上摔过无数次,两只拾音器则一只完全砸烂,一只勉强能用;柯特的吉它则随便怎么调都调不出他想要的声音。史蒂夫挖苦说,“他们想要排行榜前10名的那种鼓声,意思是那种声音极响的鼓声。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排行榜前10名,但他们喜欢那种让人刺激的调调。”《爆炸》EP除了来自《漂白粉》专辑的标题歌曲和《情话》外,还包括后来收入了《乱伦灭绝者》的《污点》(Stain)和《该是儿子》(Been a Son)。此刻的柯特和奎斯已经开始对查德的鼓声不满,认为他的鼓声太不够劲。但真正的危机还是出现在1990年夏天,当时乐队准备录制第二张专辑(后来则成了同大公司讨价还价时的样带),担任制作人的是已经在非主流音乐界赫赫有名的布奇·维格(Butch Vig),此人善于制作生猛之声,而且人品极好,收费低廉。他当时已经成功地为“瓜”(Smashing Pumpkins)、“绝杀拳”(Killdozer)、“液体”(Fluid)和“泰德”等乐队制作过专辑(后来更是为“音速青年”、L7等乐队增色许多)。让柯特他们深感亲切的是,布奇同样来自威斯康辛州的乡下小镇,尽管他是电影学院的毕业生。向布奇介绍“涅槃”的是庞曼,他的话让布奇印象极为深刻,他说:“这几个哥们儿会比‘披头士’更棒!”布奇所见到的柯特不爱多话,乐队的意图基本上由奎斯来阐明,其大意是想来得深重、生猛一点。敏感的布奇很快便发现柯特同查德之间略有不合,查德总是达不到柯特提出的要求。但布奇则显然是此行高手,并正好符合柯特的理想。因为柯特此次要录的《波莉》(Polly)和《锂》(Lithium)等即将收入《没事儿》(Nevermind)专辑的新作,都是柯特新的艺术方向的表露,那是他心中旋律化一面的挣扎,而不再有《剪纸》和《筛选》那样单纯狂重的歌曲。布奇正好也是个自称“流行虫”的人,他尽管知道在地下音乐圈内公开承认对旋律和动听的喜好会与某些人关于地下音乐必须晦涩难懂的观念相抵牾,但他依然坚持自己的独特信念,而这正好同柯特朦胧的本能一拍即合。柯特极为兴奋,“我终于走到了这一步,把流行音乐同我们的沉重一面用正确的方式加以结合,它的确结合得很成功……每个人都说那的确不错。”由于不再像录《漂白粉》那样匆匆忙忙,柯特便愈来愈认真地琢磨修改作品,并且对制作效果有所讲究,这就直接导致了对查德鼓声的不满和纠正。在《漂白粉》期间,柯特其实也有不满意的时候,但在当时的条件和时间限制下,他只能听之任之;而如今,他越来越不愿意容忍那显然脱节的鼓声。同时,查德也是一位会弹吉它、贝司,会拉小提琴的乐手,他也曾创作了一些歌要让乐队演唱,“我想更多地介入乐队,并且取得一种举足轻重的感觉,我喜欢在乐队里打鼓,可是我还想更吃重一些。”然而,尽管他的音乐爱好同柯特和奎斯极为一致,都喜欢过“披头士”、“即兴聚会”、“傻帽冲浪手”之类,但他的作品全都是那种带有牧歌色彩和艺术摇滚风格的歌曲。柯特认为那是些很蠢的“小精灵音乐”,“涅槃”或许是要接受些新东西,但查德的创作显然不适合乐队演奏,如同柯特所说,“你会有点起鸡皮疙瘩,因为那种音乐太傻乎乎的了。它就是不好,没什么可说的。这是很糟糕,因为他感到自己不是乐队的组成部分,因为他没能真的有所创造。”对查德而言,那则长期流传于摇滚界的笑话必定让他感同身受,这则小幽默是这样的:“问:鼓手被乐队开除之前说的最后一句后是什么?答:喂,哥几个,我写了几首歌,让咱们来练练吧。”柯特一直认为查德这个人不错,但他们始终没能心有默契,其情形同贾森毫无二致。用柯特的话来说,“我总是想来点‘朋克摇滚’之类的事儿,我有一种严重的‘约翰尼·罗顿’(Johnny Rotten,“性手枪”主唱)情结’。”而查德的观念就如同他的音乐一样,带有他生长之处班布里奇岛的特点,顶多达到了一种准嬉皮的程度,离朋克的愤世嫉俗和悲观失望还有一程行程。因此,他们两人之间在精神状态上总是显得格格不入。柯特总是直言不讳地指出别人的缺点,查德对此难以容忍,尽管柯特自知这并非优点,但他总是难以自制。如此一来,查德便同柯特日渐离心,因为柯特所攻击的许多人与事,恰恰是查德可能看重的。他们尽管很少为此发生公开冲突,但早已对一切心知肚明。由于柯特自小习鼓,后来也当过鼓手,他自然会对鼓声吹毛求疵,这一方面使他更瞧不起查德的鼓技,另一方面也加深了二人的矛盾。柯特说查德“老是打错拍子,而且也不是个强有力的鼓手”,但他毕竟比乐队用过的其他鼓手强点,所以柯特总是鼓励查德去多学几手,让自己能有所改进。柯特和奎斯都不满的另一点是查德似乎老是体力不济,他在演出时很快便疲惫不堪,然后出错的地方越来越多;一旦有休息机会,查德似乎歇起来就没完。奎斯回忆说“有时候正当来劲的时候,他却像消失了,一点鼓声也听不见。我记得我同柯特两人大眼瞪小眼,心说,这都他妈怎么回事呀!”柯特则把乐队有时候会把一切都砸得稀巴烂也归咎于查德,“我对查德气得要命,所以跳到了他的鼓架上,把吉它砸个粉碎。”日复一日,柯特再也无法容忍查德,查德也日渐消沉。终于,柯特和奎斯决定让查德离队。他们俩怀着一种难受和紧张并具的心情,到班布里奇岛上查德的家中告诉他这一决定。在整个过程中,基本上是由奎斯说话,然后他们拥抱告别。柯特说,“我觉得就像刚杀了个人。”同贾森一样,查德坚持是自己主动退出了乐队,“我从未感到我全身心地处于乐队之中,我感到我仅仅是个打鼓的,我想他们干嘛不干脆弄一台鼓机——把它随身带上,然后调校好,这不就可以干他们想干的一切了吗?”分手的结果尽管不能说是皆大欢喜,却也没有什么离仇别恨。查德后来说,“即使到现在,我也没什么可后悔的……我可以留下的,可我没留,但我同他们在一起时还是很愉快。”柯特则不无羡慕地说,“我其实挺喜欢他的,因为他对自己的一切真的很满足,他似乎是个真正快乐的人,而且一直快乐。”旁观的帕维特则说,“我有时候觉得有点对不起查德,……我认为他们不怎么尊重他。”不管怎么说,柯特和查德都可以自走自路了。查德后来去了“火蚁”(Fire Ants)乐队,但他的名字永远保留在了《漂白粉》和《乱伦灭绝者》之中。查德离队后,“涅槃”为了能够完成同“音速青年”一起在美国西海岸的巡演,只得又找来了戴尔·克罗弗。戴尔同意参加,但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不能跳到他的鼓上去。柯特和奎斯答应了他的条件,在这场巡演之中不仅没有跳上鼓架,甚至连一把吉它也没砸,因为戴尔说过,吉它也有灵魂。巡演结束之后,临时充任鼓手的是“蜜浆”的鼓手丹·彼德斯(Dan Peters),“蜜浆”因为吉它手史蒂夫·透纳(Steve Turner)决定要上学而暂告停顿,彼德斯便自告奋勇来到了试过许多鼓手都不满意的“涅槃”。由此,“涅槃”也开始在彼德斯那间位于西雅图南城的被称为“德国船”的真正的邋遢排练室操练了。彼德斯的这间大屋曾经是从“叫树”、“泰德”到“七年悍妇”(seven Years Ritch)等极多非主流乐队的温床,如果要寻找“邋遢乐”的诞生之地,那就非此处莫属。柯特的鼓声标准向来是猛准狠,彼德斯猛劲十足,但他的鼓太小,所以在排练时,总能听到柯特在大叫“我听不到大鼓,我听不到大鼓!”情急之下,柯特给彼德斯带来了一套新鼓,但彼德斯并没有太当回事,他只取了一只鼓来用。但柯特显然很当回事,他想要的是那套大鼓的巨响。1990年9月22日,彼德斯随同“涅槃”与“讨厌鬼”一起在西雅图国际赛车场举行了一场演出,这场有1500人出席的演出是“涅槃”当时的最大型演出,他们在台上唱了几首布奇制作的小样中的新歌,当天的舞台上没有保安,所以观众不断地爬上跳下,现场一片欢腾。在当天的观众中,便有一个名叫戴夫·格罗尔(Dave Grohl)的人。戴夫1969年1月14日生于俄亥俄州的沃伦,随后同当记者的父亲和教中学英语的母亲一起四处搬迁。同柯特和奎斯相似的是,戴夫的父母在他6岁时便告离异。他随母亲一起住在华盛顿特区。戴夫从小喜爱音乐,12岁起便潜心钻研吉它,并写下关于自己朋友和小狗的歌。同柯特一样,当他接触到朋克音乐时,便不仅成为《极度摇滚》的忠实读者,而且决心要自己朋克一把了。高中时,他组建了一支自己的朋克乐队,名曰“迷糊宝贝”(Freak Baby)。当他发现自己乐队的鼓手技术太糙时,便自己坐到了鼓架前苦练鼓技,即使回到家中,他也要用椅子、书本和床拼成鼓架,随着DRI、“棒脑袋”(Bad Brain)这类硬核乐队的音乐席练鼓技。后来他把乐队的贝司手赶走,让原来的鼓手去弹贝司,自己坐到了鼓架前,开玩快节奏的硬核摇滚,后来他们的节奏快得连乐队的名字都改成了“快”(Fast)。但戴夫最欣赏的鼓手还是“莱德·泽普林”的约翰·博纳姆(John Bonham),“我像发疯一样地扒他的带子,然后自己拚出《克什米尔》(Kashmir)中那种令人叫绝的奇异鼓声,它就像是打开了百万扇新的大门。”戴夫慢慢地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鼓风,“你可以从别的一些鼓手,比如‘棒脑袋’的鼓手、约翰·博纳姆还有‘退化’(Devo)的鼓手那儿拿来一些碎片,然后把它们拼成一种巨大的噪响,那就是我——一个头号扒带高手!”在戴夫的手臂和手腕上,刺了好几个代表博纳姆的三圈连环,后来,他又在边上加上了一个“黑旗”乐队的标记。戴夫一直喜欢当地一支名叫“狂喊”(Scream)的乐队,16岁时,当他得知“狂喊”需要一名新鼓手时,便自称19岁而毛遂自荐,几经努力之后终被接纳。于是,他同柯特一样从高中退了学。在柯特和戴夫身上有许多的共同之处,多年之后,当他们的母亲相见时,发现他们的儿子实在有太同相似的经历,“他们就像一对不知怎么被分开的双胞胎。”戴夫对此不以为然,但他清楚记得上柯特家时,看到柯特儿时在墙上画的上面有个大问号的脑袋时,心里一阵紧缩。因为他在当年也画过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图案。“当我看到那图案的时候,我想那真是件怪事。我们俩还都是彻头彻尾的邋遢鬼。”同柯特和奎斯都相似的,则是戴夫也是“讨厌鬼”的忠实歌迷,他们三人的第一次相见便是在“讨厌鬼”旧金山演唱会的后台。当时“涅槃”同“音速青年”的巡演也正好在同一城市举行。三人之间只是打了个照面。当时因柯特等人听说,有一支叫“狂喊”的好乐队正在当地演出,于是他们相约而往,并当场被戴夫的鼓声震住。奎斯心说,“天啊,真是个了不得的鼓手,他要是在我们乐队多好。”戴夫在“狂喊”中曾参加录制了三张唱片,进行了好几次美国及欧洲巡演。正是在这次演出后不久,乐队的贝司手因为感情问题退出了巡演,在洛杉矶囊中羞涩、进退不得的戴夫给他的好友,“讨厌鬼”的奥斯本打了电话求援。奥斯本知道柯特和奎斯正为鼓手之事急得焦头烂额,便让戴夫马上同奎斯联系,在短暂的发间之后,奎斯让戴夫立即到西雅图。戴夫略知“涅槃”之名,他知道他们有点像“讨厌鬼”,这对他便已足矣。戴夫把鼓架拆掉装进了一只奇大无比的箱子,用另一只大袋装上自己的全部家当,义无反顾地飞到了西雅图。柯特和奎斯都来机场接他,在车上,为了打破难堪的沉默,戴夫递了一只苹果给柯特,柯特却说,“谢谢,我不要,那会让我牙齿出血的。”这两个极为相似的人,在最初的相处似乎并不融洽。在头一天,戴夫也曾同柯特通过电话,他提到自己曾在奥林匹亚的演出后参加过一次聚会,提到有个哭丧着脸的小妞唱一些狗屁不如的臭歌,有什么“男孩,男孩/真坏/死吧”之类。柯特听后说道,“哦,是的,那是我女朋友托碧。”弄得戴夫无地自容。西雅图赛车场那场演出正是在戴夫抵达的当晚举行的。戴夫被这场演出的规模震得目瞪口呆,等他再看到歌迷的种种热情举动和两千件“涅槃”T恤被一抢而空时,他对乐队的号召力已经无话可说。他不知道的是,在西雅图,非主流音乐已经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它正在改写摇滚乐的历史。由于“讨厌鬼”演出在先,等“涅槃”出场时,戴夫已经精疲力尽了,但他还是看出彼德斯显然不是“涅槃”所需要的那种鼓手。彼德斯当天不可谓不卖力,但“涅槃”需要的是博纳姆式的既重又狠还准的鼓手,彼德斯并不完全适合此一标准,他很狠很响,但缺乏内在的沉重感。演出的第二天,柯特,奎斯和彼德斯接受了英国的《声响》周刊的封面特稿专访。由于还不知道戴夫究竟是否合适,柯特和奎斯都没提及换鼓手的事。几天之后,戴夫来到“德国船”参加排练,刚上手两分钟,柯特和奎斯便知道他们踏破铁鞋所要寻觅的伙伴已在眼前。奎斯叹服:“他是个够狠的鼓手,很有力度,他非常机灵,非常热切,非常有活力。他真摇滚。”同柯特那急切而张力十足的吉它和奎斯那沉着而醉意酩酊的贝司相班配,戴夫那时而如滚雷时而如冲床的鼓声的确让“涅槃”开始充满真正的朋克活力。而这恰恰是柯特一直在寻找的风格。让柯特额外惊喜的是,戴夫的嗓子居然也相当不错,这让他们在现场演出时终于可以出点和声了。柯特尽管对彼德斯印象也不错,但他更“不想错过我们梦想中的鼓手,那就是戴夫。他是我们近两年来一直梦想的鼓手。他是个锤子,一个大锤子。”柯特给彼德斯打了电话,彼德斯还以为他要谈去英国巡演的事,柯特说:“啊,哟,对了、噢、对了..我们另外有了个鼓手。”彼德斯自称一点也没有乞求留下之意,“戴夫比我更适合他们,事实如此。对我来说,这比什么都重要。”彼德斯先是到“叫树”呆了一阵,当“蜜浆”于1992年重组时,他又回到了这个被他认为是美国最杰出的乐队之一的老窝中。他唯一耿耿于怀的是,“涅槃”后来“出了一张统统全毙的专辑,我特想我还在其中出力。”而戴夫所在的“狂喊”则终告解散,但在1993年该乐队的重组巡演中,他曾重回队中。戴夫先是同奎斯一起住在塔科马,一个月之后,他搬到了奥林匹亚与柯特同祝即使在柯特这个邋遢鬼眼中,那也是他住过的“最像肮脏猪窝的地方”,其脏乱可想而知。他们俩百无聊赖时干得最多的事就是用汽枪对着街对面彩票大厦的窗户射击,看谁打得准。他们俩也常常坐在屋里一言不发地看书,或是瞪着墙发呆,顶多是出去看一场90美分的电影。他们俩人很少说话,而最常见的对话便是“你饿吗?”“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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