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星期天早上,迪克突然想起今天要去第五大道教堂的事,他曾答应过格雷森先生的。不过说实话,他现在有些后悔自己作了这个决定。从记事到现在,他从来没去过教堂,而且他对那里并不是很感兴趣。当弗斯蒂克发现他有些动摇后,就坚持劝他去,并主动提出要和他一起去。迪克马上很高兴地答应了,他觉得在这种特殊的环境里,他需要有个人给他点支持。迪克很细致地穿好衣服,用他一流的专业水准把鞋子擦得铮亮,而且很认真地把双手洗了又洗,但不管他怎么努力,都无法完全去除那些带有他这种行业性质的印迹。准备充分后,他就和亨利一起来到了大街上,向百老汇的方向走去。周末的百老汇不像平常那么喧嚣、熙熙攘攘,而是充满了宁静的气息。他们沿着大街一直走到了联合广场,接着又转到第十四大道,从那里走到了第五大道。“要是有一天,我们能在黛尔莫尼克吃顿饭就好了。”弗斯蒂克望着街边那家有名的饭店说道。“那我得卖掉一些埃里股票才能来。”迪克说。他们又走了一会儿,才到刚才提到的那个教堂。两个男孩立在门口,有点不安地看着那些穿着体面的人陆续走进去,不禁有点不知所措,不清楚自己该不该进去。这时迪克觉得有人在他肩膀上轻轻地拍了一下。他回头一看,发现格雷森先生正冲着他微笑呢。“噢,我年轻的朋友,你很守信嘛。”他说,“这位年轻人是?”“我的一个同伴,”迪克说,“他叫亨利?弗斯蒂克。”“很高兴能见到你们。现在跟我走吧,我来给你们找两个座位。”第17章 初次踏入社交场合到了该做早课的时候了,男孩们跟着格雷森先生走进了那家很雄伟的教堂,并在指定的座位上坐了下来。一位长得很漂亮的夫人和一个九岁左右的小女孩,已经在旁边坐好了。她们是格雷森夫人和她的独生爱女艾达。她们目光温和地看着他们走过来,并微笑地向他们表示欢迎。早课开始了。我们必须要说的是迪克感到十分尴尬,因为这里对他来说非常陌生,他觉得自己像是一只被困在阁楼里的小猫。要是他不仔细地跟着旁人一起做的话,他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该站起来。他就坐在艾达旁边,这是他第一次距离一位穿着体面的年轻女孩这么近,很自然,他有点害羞了。开始唱赞美诗了,艾达很快就在书中找到了诗的位置,并同时把一本书递给了我们的主人公。迪克有点笨拙地接过书,可是他还没有达到独立阅读这本书的水平。所以他打算做做样子,眼睛一直盯着那本书。早课终于结束了,人们开始陆陆续续地走出教堂,当然其中就有格雷森一家和两个男孩。迪克觉得有点怪怪的:自己竟然会和与以前迥然不同的人在一起。他心里又忍不住想:“要是约翰尼?诺兰见到我现在的样子,会怎么说我呢!”不过约翰尼很少到第五大道来招揽生意,而迪克的那帮穷朋友也没什么机会来这见到他。“下午我们要到主日学校去。”格雷森先生说,“你住的地方离这儿有段距离吧?”“我们住在莫特街,先生。”迪克说。“噢,那样的话,往返似乎远了点儿。要不你和你的朋友跟我们一起吃午餐,然后下午再一起过来?”接到这样的邀请,迪克有点受宠若惊,就像是收到了市长的邀请去和议员们进餐一样。很明显,格雷森先生是一个很富有的人,可是现在他居然邀请两个擦鞋童和他的家人共进午餐!“我想我们最好还是回去吧,先生。”迪克有些迟疑地说道。“我想你应该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来拒绝我的邀请吧,”格雷森先生风趣地说道,因为他很清楚为什么迪克会犹豫片刻,“那我就当你们俩都接受了。”还不知道怎么办的迪克,就这样和他的新朋友们一起走在第五大道上了。我们已经说过,我们的主人公不是生性害羞的人,可现在他感觉有点羞涩,尤其是当艾达?格雷森小姐特意走在他身边,而让亨利?弗斯蒂克去和她父母走在一起的时候。“你叫什么名字?”艾达小姐高兴地问道。迪克正要回答说“罩着破衣服的迪克”,却突然想到自己现在是在这样一个场合,所以最好还是把他的绰号忘掉吧。“迪克?亨特。”他回答说。“迪克!”艾达又重复了一遍,“就是理查德吗?”“大家都叫我迪克。”“我的一个表哥也叫迪克呢,”女孩很有礼貌地说道,“他全名叫迪克?威尔逊。你认识他吗?”“噢,不认识。”迪克说。“我喜欢这个名字——迪克。”小女孩既可爱又直率地说道。听到她喜欢这个名字,不知道为什么,迪克很高兴,于是他也鼓起勇气问了艾达小姐的名字。“我叫艾达,”小姑娘说,“你喜欢这个名字吗?”“当然,”迪克说,“这个名字真牛。”但是刚说完,迪克就脸红了,因为他觉得刚才那个词似乎不太适合这个场合。小姑娘顿时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你真有趣。”她说道。“我没有别的意思,”迪克结结巴巴地说,“我只想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名字。”艾达又笑了起来。迪克羞愧得恨不得立即回到莫特街。“你多大?”艾达有点审问般地继续问道。“我十四岁,不过马上就十五岁了。”迪克说。“你看上去个子比同龄人高。”艾达说,“虽然我表哥迪克比你大一岁,但是他还没有你高呢。”迪克很高兴。通常男孩们都喜欢听到别人说他们比实际年龄要长得高大。“那你多大?”迪克问道,现在他感觉自在了许多。“我九岁了,”艾达说,“我在贾维斯女校读书,刚开始学法语。你会法语吗?”“它们打不倒我。”艾达又笑了起来,还说他真是个有趣的男孩。“那你喜欢法语吗?”迪克问。“很喜欢,除了那些动词,我总是记不住它们。你在上学吗?”“我现在请了个家教。”迪克说。“是吗?我表哥迪克也是,他今年就要上大学了。你是不是也要上大学啊?”“今年还不行。”“如果你今年上大学的话,就可以和我表哥迪克分在一个班了。一个班里有两个人叫迪克,肯定很有趣。”他们穿过第二十四大道,绕过左边的第五大道酒店,在一栋棕色石面的精致的大房子前停了下来。门铃按响后,门开了,两个男孩有些局促地跟着格雷森先生走进了一个豪华的大厅。仆人招呼他们把帽子挂好。随后,他们被领进了一个很舒适的餐厅,餐桌上已经一切都摆放好,准备就餐了。坐在沙发边上的迪克,使劲地擦了擦眼睛,以确定自己还清醒着。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竟然会在这样豪华的大房子里做客。艾达过来努力帮他们放松一点。“你们喜欢油画吗?”她问道。“非常喜欢。”弗斯蒂克回答说。于是女孩拿来一本很漂亮的版画书,在迪克身边坐了下来——看得出她对迪克很有好感——开始把画册展示给他们看。“这就是埃及的金字塔。”她手指着一张版画说。“那是做什么用的?怎么连个窗户都没有。”迪克一头雾水地问道。“是没有,”艾达说,“我想不会有人住在里边的。对吗,爸爸?”“是的,亲爱的,金字塔是用来埋葬死人的。据说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就是它们中的一座。但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斯特拉斯堡大教堂的的尖顶要比它高出二十四英尺呢。”“埃及离这里很近吗?”迪克问道。“噢,不近。距离这里大约四五百英里呢。你不知道吗?”艾达说。“不知道,我从来没听说过那儿。”迪克回答说。“艾达,你提到的距离也不是很准确呢,”她妈妈说道,“四五千英里或许更真实一些。”他们又闲聊了一会儿,便坐到餐桌边开始用餐了。迪克总觉得有点别扭,害怕说错话或做错事,而且令他更不自在的是,他总觉得别人在盯着他看,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你住在什么地方,迪克?”艾达问道。“莫特街。”“那儿在哪?”“大约一英里以外的地方。”“那里怎么样?”“不是很好,”迪克说,“只有穷人才会去那儿住的。”“那你是穷人吗?”“女孩子应该少说话,多听话才对。”艾达的妈妈温柔地说。“要是你很穷的话,”艾达说,“我可以把姑姑送我的生日礼物送给你,那是五美元金币。”“迪克不能算是‘穷人’,我的孩子。”格雷森夫人说道,“因为他靠自己的努力来赚钱谋生。”“你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吗?”艾达问,她是一个好奇、喜欢问问题的女孩,而且很难安静下来,“那你是做什么工作的?”迪克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坐在这样的餐桌旁,当着椅子后面仆人的面,他可不想说自己是一个擦鞋童,虽然他很清楚这个行业并不丢脸。格雷森先生马上察觉到了迪克的尴尬,为了帮他解围,他说道:“亲爱的,你的问题太多了,这些迪克以后会告诉你的,你要知道,周末我们是不谈工作的。”迪克很窘迫地吞下了一大勺热汤,结果整张脸都红红的。虽然餐桌上摆放的是他生平吃过的最好的一顿饭,但是迪克再次恨不得立即回到莫特街。相比来说,亨利?弗斯蒂克要轻松自在一些,毕竟他没有经历过太长时间的流浪生活。可是艾达的提问一直都是针对迪克的,很显然,她对迪克率真英俊的相貌很有好感。相信我们之前说过的,迪克相貌不错,特别是当他把脸洗得干净的时候。他脸上带着的那种坦诚,很容易博得那些他所见过的人的好感。由于迪克是学着别人的一举一动进餐的,所以他在餐桌前表现得很好,但是有件事却让他觉得不舒服,就是要用叉子来吃饭。顺便说一声,迪克认为这是一个奇怪的设计。终于,大家都撤离了餐桌,这让迪克不由得松了口气。这时,艾达又走向男孩们,拿出一本有插图的《圣经》给他们看。迪克很有兴致地看着书上的插图,虽然他不清楚这些图描述了什么内容。当然,亨利?弗斯蒂克知道的要比迪克多一些。过了一会儿,男孩们就准备要跟格雷森先生一起去主日学校了。在离开的时候,艾达拉起了迪克的手,问道:“迪克,你还会再来的,对吗?”“谢谢你,”迪克说,“我很高兴能够再来。”此时的他忍不住觉得艾达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当然啦,”格雷森夫人热情地说,“我们非常欢迎你们到这儿来!”“谢谢您,夫人,”亨利?弗斯蒂克充满感激地说,“我们很喜欢到这儿来。”至于两个男孩在主日学校那一小时是怎样度过的,以及格雷森先生在班上都讲了些什么,我们在这里就不多作叙述了。格雷森先生发现迪克对宗教的东西几乎一无所知,所以他不得不从头教起。迪克非常喜欢听孩子们唱歌,并答应下个周末还会来。一切结束后,迪克和亨利走在了回家的路上。迪克情不自禁地想起今天那个热情欢迎他的可爱的女孩,并真的希望自己能够再见到她。“格雷森先生真是个好人,不是吗,迪克?”亨利问道。此时两人已经走到了莫特街,也看到了他们的住所。“当然啦!”迪克说,“他把我们当做年轻的绅士一样友好对待。”“艾达看上去好像对你很有好感呢!”“她是个很善良的女孩,”迪克说,“不过她问了我那么多的问题,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迪克的话刚说完,就有一块石头从他脑袋边飞过。他马上回过头,看见米基?马圭尔从他们刚经过的街角跑掉了。第18章 再次击败米基?马圭尔迪克不是一个懦夫,也没有忍气吞声受欺负的习惯。所以,当他发现米基就是扔石块的那个人时,就立刻转身追了上去。米基也想到了迪克会追过来,所以他坚持以最快的速度奔跑着。本来迪克是很难赶上他的,但幸运似乎总是偏爱他一点,米基刚跑进一条狭窄的小巷就被绊倒了,失去平衡的他重重地跌倒在地,紧接着又重重地挨了几下石子,疼得他大叫了起来。“啊!”他哀号道,“你不要再扔了。”“为什么要朝我扔石子?”我们的主人公向倒在地上的小霸王质问道。“只是开个玩笑嘛。”米基说。“要是把我打中了,那就是惊喜了吧!”迪克说,“要不我也扔扔看,和你开个玩笑。”“不要!”米基惊叫道。“看上去,你好像不是很喜欢惊喜啊!”迪克说道,“这就像是一个人在吃早餐前不喜欢被牛角撞到一样。因为那样做并不会让胃口大开。”“我的胳膊快断了。”米基揉着他受伤的手臂可怜地说道。“要是真的断了的话,你以后就不会再向别人扔石头了。这倒是个令人振奋的消息,”迪克说,“如果你没钱去安装个木头胳膊的话,我想我可以借给你两块钱。木头胳膊还有个好处呢,那就是冬天不会觉得冷,哈,这又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呢!”“我可不想听你的什么好消息,”米基愤怒地说,“你快走开。”“谢谢你的提议,”迪克很有礼貌地鞠了一躬说,“我倒是很乐意离开,不过你要是再敢朝我扔石头的话,米基?马圭尔,我会让你比挨了石子还难受的!”这位倒在地上的对手怒视着迪克,以此来回答他的警告。现在迪克是完全占了上风,他觉得自己还是小心一点,最好什么都别说。“我的朋友还在等我呢,我想我得告辞了。”迪克说道,“你最好老实待着,不要再扔了,米基?马圭尔,这对你没什么好处。”米基嘴里咕哝了一句什么,但是迪克已经离开了,并没有听到。他一边留意着倒在地上的米基,一边缓缓地走出小巷,看到了正在等他的亨利?弗斯蒂克。“刚才那人是谁,迪克?”他问道。“噢,他是我的一个特别的朋友,米基?马圭尔。”迪克回答道,“他向我扔石子是在和我开玩笑呢,这表示他很喜欢我。他就是这样,把我当做亲兄弟一样疼爱呢。”“我想他算得上是你的一个危险朋友了,”弗斯蒂克说,“他刚才差点儿杀了你!”“我刚才已经警告他了,以后别再和我这么亲热了。”迪克说。“这个人我也认识的。”亨利?弗斯蒂克说,“他是那帮在五点大街上流浪的孩子们的头头。有一次,有一位先生让我给他擦鞋而没有叫他,后来他威胁我说要给我吃拳头。”“因为偷东西,他已经被关到岛上好几次了。”迪克说,“不过我想他不会再来烦我了。他宁肯去欺负那些比他小的孩子。要是他敢再威胁你的话,弗斯蒂克,你就告诉我,我会好好让他尝尝我的拳头的。”迪克说得没错,米基?马圭尔就是一个喜欢恃强凌弱的人,和许多仗势欺人的人一样,他不会去招惹那些比他强壮的人。虽然他讨厌迪克,觉得我们的主人公是在装腔作势,但他很清楚自己的力气不如迪克,所以他是不会再明目张胆地攻击迪克了。于是米基决定,以后见到迪克的时候,只要狠狠地怒视他就心满意足了。对于这个问题,迪克倒是很乐观,他说:“要是这样能让他情绪好点的话,那么就随他去吧,反正我也没有什么损伤。”接下来几个星期发生的事情,也没有必要再多提了。迪克开始了一种崭新的生活,他不再往老鲍威利剧院跑了,就是唐尼?帕森特对他也失去了吸引力。每天晚上,迪克都要学习两小时,他的进步速度快得令人吃惊。迪克天资聪颖,而且一直被一种“学够知识就能让他成为受人尊敬的人”的信念鼓舞着。迪克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亨利?弗斯蒂克的耐心和毅力,他是一个很棒的老师。“你进步得真快,迪克!”一天晚上,迪克在完整地读完一篇文章后,他的朋友赞赏道。“真的吗?”迪克很满意地说。“当然,要是你愿意明天买本抄写本的话,我想明晚我们就可以开始学写字了。”“你还会些什么,亨利?”迪克问道。“数学,地理,还有一些语法。”“你知道的可真多。”迪克有点羡慕地说。“我也不是完全知道这些的,”弗斯蒂克说,“我只是学过一点罢了。希望我能知道得更多一些。”“要是我知道的和你一样多,我就心满意足了。”迪克说。“现在你觉得这些东西好像挺多的,迪克,但是再过几个月你就不会这样觉得了。你知道的越多,你想学的东西也就越多。”“那就是永远都学不完喽?”迪克说。“可以这么说。”“那么,”迪克说道,“我想我恐怕要到六十岁才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弄明白了。”“是的,差不多要到那时候呢。”弗斯蒂克微笑着说。“不管怎么说,你知道的东西真的很多,你不该去擦鞋的,还是把那种事留给像我这样什么也不懂的人来干吧。”“你很快就不是什么也不懂的人了,迪克。”“我觉得你应该找一份办公室或是会计室的工作。”“我倒是希望那样呢。”弗斯蒂克充满激情地说,“我不太适合擦鞋这种差事,你要比我好得多,赚钱也多得多。”“那是因为我不像你那么害羞,”迪克说,“就像小猫对牛奶说的那句话,我总是可以随时随地投入。你干脆别去擦鞋了,弗斯蒂克,你可以在做生意上努努力。”“我也想过,”弗斯蒂克说道,“但是我穿成这样,没有人会愿意雇用我的。”他盯着自己破旧的衣服,尽管他已经很努力地保持了,但是衣服上还是留下了明显的磨损痕迹,沾满了油渍,可以说,这为他的职业做了一个好广告,但是并不能让它变得好看些。“上个周末,我都想留在家里,不去主日学校了,”他继续说道,“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在看我又旧又脏的衣服。”“要不是我的衣服比你大两号的话,”迪克很慷慨地说,“我倒是很愿意跟你换呢,只是你要是穿我这身衣服的话,看上去像是穿了你叔叔的衣服呢。”“你真是个好人,迪克,谢谢你愿意和我换衣服穿,”弗斯蒂克说,“你的衣服比我的好多了。可你要穿我的衣服也不合身呀,我的裤子都遮不住你的脚踝,这会让你不体面的,而且要是你穿着我的背心去大吃一顿,会把扣子都撑开的。”“那确实不是很好,”迪克说,“我不喜欢穿得太紧来显示我的好身材。对了,”他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我们在银行存了多少钱了?”弗斯蒂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走到桌子前,打开放存折的抽屉,查看他们的存折。迪克看到他的存款有十八美元九十美分,弗斯蒂克的存折上也有六美元四十五美分了。两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额呢?必须要和大家说的是,迪克在亨利存款之前就已经先存了五美元了,就是惠特尼先生给他的那笔钱。“加起来一共有多少?”迪克问道,“你知道的,我还不会计算呢。”“一共有二十五美元三十五美分,迪克。”他的朋友回答他说,很奇怪迪克为什么会这么问。“亨利,我们把钱取出来,给你买套新衣服。”迪克果断地说。“你说什么?也包括你的钱?”“是的。”“那不行,迪克,你太慷慨了,我不能要,这里差不多有四分之三的钱都是你的。你还是自己留着花吧。”“可是我现在不需要用钱呀。”迪克说。“可能你现在用不上,但是或许你以后要用的。”“那时我会赚更多钱的。”“也许吧,但是我不能用你的钱,这样不公平。迪克,我很感激你的好意。”“可以算我借给你的,”迪克坚持说,“等你将来成为一个有钱的生意人了,再还给我。”“可是我有可能永远都不会成为有钱人的。”“怎么这样说呢?我以前算过命的,他说我是在幸运星下出生的,命很硬,将来肯定会结交一个有钱人做朋友,这个人会让我发财。我相信你会成为一个有钱人的。”弗斯蒂克不禁笑了,但是仍然坚持拒绝迪克的慷慨好意。但是当他发现他的拒绝让我们的主人公看上去很失望的时候,便答应如果有需要的话,一定会用的。这让迪克又快活起来,他很热情地帮助弗斯蒂克计划着。于是,第二天他们把钱从银行取了出来。下午没什么生意的时候,他们便去逛了逛服装店。对纽约很熟悉的迪克,找了一家可以买到便宜衣服的裁缝店。他坚持认为弗斯蒂克应该买一件质量式样都好一点的衣服,哪怕是花光所有的钱。最终,弗斯蒂克花了二十三美元买了一套很合适的衣服,包括两件衬衣,一顶帽子、一双鞋和一件黑色的混色套装,看上去很实用,而且质量也很好。“需要我们送货上门吗?”售货员问道。迪克漫不经心抽钱付账的样子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谢谢您想得这么周到,”迪克说,“我们自己可以带回去的。您可以看在我们这么辛苦的分上给我们优惠点。”“好的,”售货员笑着说,“下次您再来的时候,我会给您优惠的。”在回家的路上,弗斯蒂克立即换上了他的新衣服,看上去非常合身。迪克在旁边很满意地看着他的朋友。“现在的你,看上去可真像个有钱的绅士。”他说,“给你的老板增光不少呢!”“你是在说你吗,迪克?”弗斯蒂克笑着说。“那是‘但然’了。”“你应该说‘当然’的。”弗斯蒂克纠正道。作为迪克的私人教师,他有权利这样做。“你竟然敢挑你老板的毛病?”迪克假装很生气地说,“‘我要用一块钱来砍掉你的头,你这个狗东西’,在老鲍威利的戏剧里,马吉斯就是这样对他的侄子说话的。”迪克一边说一边滑稽地表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