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辛格:卢布林的魔术师

译 本 序    事实上,肉体和痛苦是同义词。如果选择了邪恶而得不到惩罚,选择  了正义而得不到酬报,那怎么可能还有什么自由选择呢?在所有这一切苦  难的后面,是上帝无限的仁慈。                          ——辛格    世界是一座巨大的屠场,一个庞大的地狱。……世界上有这么许多苦  难,唯一的补偿是生活中小小的欢乐、小小的悬念。                          ——辛格  一九零四年七月十四日,当时在沙俄统治下的波兰拉齐米恩,离华沙东北约摸十五英里,一个贫穷的犹太人家庭里生下了一个小男孩。他就是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的拉比,属于狂热的哈西德派。他四岁时,全家迁往华沙。他父亲在这座城市的犹太区的会堂里主持一个圣坛。他外祖父在波兰东部的卢布林省的一个小城比尔戈雷当拉比。辛格在那里的犹太小镇上住过三四年。他还在培养拉比的经院里攻读过。所以他对犹太教的经典和宗教仪式、犹太民族的风俗习惯、华沙的犹太区和外省的犹太小镇的风光从小就非常熟悉。这一切后来在他的作品中一再出现,成为他作品的特色之一。  他父亲希望他将来当一个拉比。但是比他大十一岁的哥哥,著名的意第绪语小说家,伊斯雷尔·约瑟夫·辛格对他的一生起了决定性的影响。当时他的父亲和哥哥经常在家里辩论。伊斯雷尔振振有词地质问:“有什么真凭实据可以证明全能的上帝在西奈山上向摩西显灵过?基督徒有他们的经典,伊斯兰教徒也有他们的经典;如果我们说他们的经典靠不住,那么我们怎么知道我们自己的是靠得住呢?”他还说:“住在犹太小镇上的那些居民是多么贫困。他们除了《犹太教法典》以外,什么也不学习。整个世界都在进步,而犹太人仍然在中世纪。”每一次辩论,艾萨克这个小孩子待在一旁,默不作声,但是他哥哥的这些话却深深地印在他的心里。每一次辩论,他们的父亲最后总是高声喊叫,大骂伊斯雷尔不信宗教,是个邪恶的人。艾萨克认为,他父亲的辱骂正好证明他理屈辞穷。  艾萨克终于勇敢地违背他父亲的意志,脱下了犹太人穿的有穗子的斜纹布上衣,剃去了鬓脚,不去当拉比,而是走进了华沙的犹太人的文学界。十五岁,他开始用希伯来语写作,但是后来他把这些少年时期的作品全部毁弃。十七岁,他开始用意第绪语写作;两年后,他为一个意第绪语文学刊物当校对。在华沙,他过着艰苦的生活,在此期间,发表了长篇小说《撒旦在戈雷》,还把托马斯·曼的《魔山》和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等作品译成意第绪语。  二十世纪的三十年代,对犹太人来说,波兰的天空已经密布着乌云。一场浩劫正在阴森森地逼近。不少波兰军官已经变成排犹主义分子。报纸,甚至半官方的《波兰报》都对犹太民族冷嘲热讽。纳粹党的头子经常到波兰来打猎,同华沙政治界的一些头面人物会谈。波兰已经有了一个法西斯政党——纳粹党的前身。艾萨克预见到一旦希特勒的部队开进华沙,犹太人不可避免地会落入悲惨的境遇。再说,当时意第绪语出版业普遍陷入不景气。艾萨克工作的那家杂志社也摇摇欲坠。整个情况朝不保夕。他在华沙连糊口也感到困难。  一九三五年,他哥哥伊斯雷尔从美国给他寄来一份宣誓书。他凭着这份宣誓书申请到一张去美国的旅游签证,就兴高采烈地启程赴美了,因为定居签证有限额,需要等上几年才能到手。谁知他居住在纽约以后,却感到非常困惑和沮丧。原来犹太人在波兰尽管遭受歧视和迫害,仍然有他们的根。他们在那个环境里居住了六七百年,在那里建立了自己的会堂,讲自己的语言——意第绪语,有他们自己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在纽约,辛格充满了身处异域的感觉。当时,他对英语一无所知,虽然懂得希伯来语、波兰语和一点德语,但是他运用得最熟练的是意第绪语,而在美国讲意第绪语的圈子却非常狭窄。除了在意第绪语的《犹太前进日报》上发表了他随身带到美国来的几个故事以外,从一九三五年到一九四五年,他足足有十年鼓不起热情来从事文学创作,因此也没有一篇文学作品问世。他靠为《犹太前进日报》写一些特写、评论和军事评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之类的文章维持生活。他仍然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住在寒酸的供应家具的小公寓里,吃的是小饭馆里简陋的饭菜。一九四零年,他同阿尔玛结婚。他的妻子婚后不得不仍然去做店员,挣钱贴补家用。一九四三年,他入美国籍。  一九四五年,他开始用意第绪语创作《莫斯卡特一家》,全文在《犹太前进日报》上连载了三年。从此以后,凡是他写的长篇小说,都先在《犹太前进日报》上连载。他说:“一个艺术家,像一匹马,需要鞭策。我已经习惯于每星期交出一些篇章,这已经成为我的第二天性了。”他一直坚持用意第绪语写作。作品由他的亲友译成英语,经他润色后出版。他改动得多的就算是合译。一九七九年起,他开始独自翻译自己的作品。  意第绪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有一千一百万犹太人使用;眼下,大约只有四百万人在使用,而且使用的人一年比一年少。这是一种将要死亡的语言。辛格为什么偏偏挑中这种语言写作呢?据他自己说,他“喜欢写鬼故事,而任何语言都比不上一种将要死亡的语言对鬼更适合了。语言越是接近死亡,鬼就越显得生动”。这当然是作者的偏颇之言。原来对犹太人来说,希伯来语是虔诚的语言;意第绪语却是街头语言,词汇丰富,生活气息浓厚。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事实上,只有运用意第绪语,辛格才能够得心应手地创造出他的独特的风格。欧文·豪就明确地指出过:“任何译文,甚至索尔·贝娄翻译的那篇《傻瓜吉姆佩尔》,都不能表达出辛格的意第绪语原著中丰富的成语和活泼的句法。辛格舍弃了意第绪语文学中好用格言警句的倾向,撇开了意第绪语文学中所谓‘犹太小镇节奏’的从容不迫的流畅笔调,发展了一种既迅疾又凝炼、既简洁又雄浑的文体。他的句法简短而突兀;他的节奏曲折、紧张、急促。”看了上面这段引文,我们就不难理解,辛格搁笔十年后重理旧业时仍然采用意第绪语的原因了。  三十多年来,他写出了八部长篇小说、七部短篇小说集、两个剧本、三部回忆录、十一部儿童故事集,一共三十多部著作。虽然今年已经七十五岁,他仍然没有放下笔。他是一位多产作家,但是绝不粗制滥造。恰恰相反,他的创作态度非常严肃。他曾经概括地指出,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才能够写作:  一、首先,他得有意图,有情绪,然后需要情节——像亚里斯多德所说的那样,一个有开头、中部和结尾的故事。他认为故事就是有悬念的情节,因为生活中也是这样充满了悬念的。  二、他必须要有激情写这个故事。他有时候有很好的情节,但是缺乏写故事的激情。遇到这样的情况,他绝不动笔。  三、在他看来,这是最重要的一个条件。他必须相信,或者至少自认为,只有他才写得出这个故事或者这部小说。  在表现手法上,他强调作品的故事性,表示他相信讲故事,而不喜欢在作品中发表议论;声称必须让情节说话。他认为一个小说家试图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观点去解说作品,会使作品短命。他主张写得明确,不喜欢流行在当今西方文坛上的晦涩文风,反对意识流。在他看来,一个世纪中有一个詹姆斯·乔伊斯就够了;还说儿童不想了解卡夫卡。对于马塞尔·普鲁斯特和威廉·福克纳也不无微辞。他推崇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果戈理、巴尔扎克和狄更斯,甚至毫不掩饰地说:“二十世纪在应用科学上有伟大的成就。人上了月球——他们有什么办不到的呢?但是在文学上并没有超过十九世纪。”  在人物的塑造上,他一贯采用真人作模特儿,甚至在作品中就用他们的真姓名。他自称“在生活上是个内倾者,在写作上却是个外倾者”。他观察人生,在现实生活中物色适合于他故事中的人物。但是他不像“照相”似的描写他们。有时候,他把两个真人合并起来,变成一个人。他可能把一个在美国遇到的人搬到波兰,或者作相反的处理。反正他一定要活人做模特儿。  由此可见,他在艺术手法上主要是继承了十九世纪的现实主义传统的。  西方有的评论家说,他有些作品近似善写阴森可怖场面的美国短篇小说家埃德加。爱伦。坡;有的说,他的鬼故事和纳撒尼尔·霍桑的描写新英格兰的清教徒的神秘主义作品有异曲同工之妙;有的说,他以屠格涅夫的文笔写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题材;有的说,他的丰富的想象力和卓越的刻划性格的才能可以同托尔斯泰媲美;有的说,他的有些取材于民间传说的短篇小说,叙事写景的手法使人想起果戈理的《狄康卡近乡夜话》。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辛格的作品和那些十九世纪的艺术大师一个也不同。他写的是独特的题材和环境。他的早期作品大都取材于波兰犹太人的生活和犹太民间传说。近年来,美籍犹太人的生活面貌也有所反映。他的长篇小说大致可分两类。一类篇幅巨大,如《莫斯卡特一家》、《庄园》和《农庄》(后面两部作品属于他未完成的三部曲《庄园》),描写波兰犹太社会在现代科学日益发达和排犹主义日益猖撅的情况下分崩离析的过程。另一类篇幅较短,如《撒旦在戈雷》、《奴隶》、《冤家,一个爱情故事》、《肖夏》等,大都写纠缠在爱情和宗教信仰的漩涡中的犹太人。经常出现在他作品中的是:拉比和罪人、知识分子和傻瓜、理性主义者和神秘主义者、企图拯救世界的人和宿命论者、虔诚的犹太教徒和渎神者;另外还有不属于现实世界的鬼怪幽灵等。所以有的评论家说:“通过辛格的故事,活人和幽灵方便地来往着。”他的儿童故事也写得相当成功,文笔隽永,富于哲理,曾经获得美国全国图书奖。  辛格自认为他的短篇小说比长篇小说写得好,但是他把这看作普遍现象。他说:“不只是我,人人都是这样。短篇小说的布局容易得多,所以它可能比长篇小说更完美、更出色。如果你有一篇短篇小说要写,你可以反复推敲,创造出一篇从你自己的观点来说是完美的作品。但是一部长篇小说,尤其是一部篇幅巨大的长篇小说,即使在作者自己看来,如果他能够自我批评的话,也不可能是完美的。……托尔斯泰的《哥萨克人》或者《伊凡·伊里奇之死》的缺点比《战争与和平》少。”平心而论,他的这番话不无道理。但是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毕竟不能偏废。正如《哥萨克人》和《伊凡·伊里奇之死》不能代替《战争与和平》,辛格的那些精彩的短篇小说不能代替他那些动人的长篇小说。  不管是辛格的长篇小说还是短篇小说,其中有不少以鬼和性爱为题材。他甚至耸人听闻地说,他并不对描写性爱感到羞耻。“在《圣经》和《犹太教法典》中充满了性爱故事。如果那些圣人对此都并不感到羞耻,我不是个圣人。为什么要感到羞耻呢?”他还认为:“接触人的最好的方式是通过爱情和性爱。你确实在其中学到人生的一切,因为在爱情和性爱中比在任何其他关系中,人的本性显露得更充分。”事实上,他并不像有些西方作家那样耽于色情描写,而只是在探索和揭示(当然有时候不无夸张)激情,主要是男女之情,对个人命运的影响。至于那些鬼故事,看来好像情节荒诞不经,其中却大都寓有褒贬,看得出作者的爱憎。  辛格虽然并不尊重犹太教的仪式,却自称相信上帝的存在,相信一切无不由上帝安排。但是他心目中的上帝是一个以强权即公理为准则的“有力而残酷的上帝”。这位老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七十多年,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在青年和中年时期自己也在饥饿线上挣扎过,亲眼看到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犹太人在二千年以前离开埃及以后遭受到的最严酷的歧视和最悲惨的迫害。他自己虽然侥幸逃脱了纳粹德国在波兰对犹太人的大屠杀,他在华沙的家人却个个罹难,无一幸免。他在大西洋彼岸看到华沙犹太区化为一片火海。他曾经悲愤地说:“事实上,肉体和痛苦是同义词。如果选择了邪恶而得不到惩罚,选择了正义而得不到酬报,那怎么可能还有什么自由选择呢?在所有这一切苦难的后面,是上帝无限的仁慈。”读了上面那段话以后,就不难理解辛格为什么不相信人类会有一个比较美好的明天;也不难理解他塑造的人物为什么大都是一些被激情所驱使和折磨的受苦受难的人。在他看来,那些人光顾贪图眼前的欢乐,就像扑火的小虫,不但得不到温暖,只能落得个烧死的结局。但是他并不一概排斥人生的欢乐,堕入苦修主义和禁欲主义的泥沼。相反地,他说:“世界是一座巨大的屠场、一个庞大的地狱……世界上有这么许多苦难,唯一的补偿是生活中小小的欢乐、小小的悬念。”他作品中的人物尽管遭受命运的播弄,历尽艰辛,结局凄惨,往往始终对生活采取执著、向往和追求的态度,一种百折不挠的态度。他对故事中的人物总是抱着既嘲讽又同情的态度,或者说,通过嘲讽的笔调流露出同情的态度。他嘲讽,因为他相信一切努力无非徒劳;他同情,因为他赞赏这种换而不舍的精神。所以他的作品大都染上诙谐的色彩和闪烁着哲理的光辉。辛格说,艺术家是梦的创造者——既是神秘主义者、象征主义者,又是深刻的现实主义者。从这个角度来看,有人说辛格的作品含有浪漫主义的成分,确实不无见地。  辛格不但善于刻划激情,他自己就是满怀激情的。他笔下流露出来的他对那些苦难的犹太人的强烈感情,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反映了他对世界上所有不幸的人的态度。一九七八年,诺贝尔文学奖金委员会在授予他的奖状中提到:“他的充满了激情的叙事艺术不仅扎根于犹太血统的波兰人的文化传统中,而且反映和描绘了人类的普遍的处境。……”  《卢布林的魔术师》出版于一九六零年。西方评论家都认为这是辛格的最佳的长篇小说。著名的英国小说家兼评论家安东尼。伯吉斯甚至推崇它是一部杰作。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末叶,沙皇俄国统治下的波兰,一八六三年波兰人民起义失败以后。波兰已经进入工业革新时期。华沙在重建:电话的安装、室内自来水管的铺设,说明科学在逐步进入人的各个生活领域。另一方面,在卢布林,长期建立的犹太区还保持着稳定性;六、七百年来,犹太人在波兰形成的自己的社会虽然受到新思潮的冲击,还没有开始崩溃。这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  主人公雅夏·梅休尔是个以魔术师为业的犹太人。他出生在卢布林一个宗教气氛浓厚的家庭里,七岁上失去母亲,只在犹太小学里读了几年书。他从小缺乏人关心他的生活和教育,依靠他自己的勤学苦练,当上了一个“带着一个手风琴、牵着一只猴子的街头艺人”,经过多年艰苦而辛酸的卖艺生涯,好不容易熬出了头,终于成为大名鼎鼎的卢布林魔术师。他在卢布林有了一个安宁的家和一个忠贞的妻子埃丝特。但是他生性好色,同许多女人明来暗往,结识私情,不惜拿冒着生命危险挣来的钱换取片刻的欢乐。他供养玛格达一家,在泽茀特尔身上挥霍大量的钱财。最严重的是,他迷恋上了埃米莉亚,一位教授的未亡人。埃米莉亚愿意同他结合,但是提出他必须先同埃丝特离婚,改信天主教,才能同他结婚,并且要求他婚后带着她前夫的女儿一起到意大利去生活。换句话说,埃米莉亚要求他牺牲一切:他的家、他的宗教信仰,而且还需要他去弄一笔巨款。但是,雅夏哪里来这笔钱呢?在情欲和野心的进逼下,理智节节败退。恶一时战胜了善。雅夏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他黑夜里闯进人家去撬保险箱,结果偷窃未遂,反而跌伤了一只脚。出国的美梦化为泡影。接下来是玛格达的自尽和泽茀特尔的沉沦。雅夏陷入了走投无路的绝境,只得回到故乡卢布林,把自己禁锢在小屋里,仟悔自己的罪孽,由他的妻子供应他一日三餐。魔术师雅夏变成了仟悔者雅夏。善最后战胜了恶。  辛格笔下的雅夏这个人物的性格是塑造得相当成功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生活烙印。跑码头、走江湖的卖艺生涯使他眼界开阔,使他有机会接触科学著作,尽管只是通俗的著作吧。他知道康德和拉普拉斯的太阳系理论;懂得他能够在绳索上走,是因为设法使重心始终保持平衡。科学知识动摇了他对犹太教的信仰,但是不能解答他现实生活中的一切谜。因此,他尽管生活放荡,始终不能彻底摆脱犹太人的传统和宗教信仰对他根深蒂固的影响。作者深刻地描写雅夏在人面前经常摆出一副不信上帝的架势,但是在心底里始终不敢同上帝决裂的种种情景,是令人信服的,也为他最后的忏悔安下了伏笔。同时,作者刻划了雅夏的善良和慷慨,乐于助人,这也是符合这个出身于社会底层、深知人世艰辛的艺人的性格的。尽管情欲和野心逼得雅夏沦为小偷,害人害己,甚至断送了玛格达的性命,作者没有把他写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棍,而始终认为他是一个遭受种族歧视的、被七情六欲摆布的、不由自主地干了蠢事的可怜人,对他寄予同情。在作者的心目中,雅夏同玛格达和泽茀特尔一样,甚至也可以把埃米莉亚包括在内,都是受害者。总之,辛格从各个方面刻划了雅夏的复杂的性格,使他笔下的这个艺术形象显得更饱满。  值得注意的是,辛格并没有把雅夏关进小屋,就此了事。他淋漓尽致地描写,即使砌在小屋里,雅夏的心境仍然是不平静的;情欲仍然时时刻刻在折磨他。作者告诉我们,禁欲主义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怎样才能解决问题呢?作者却没有回答。  作者致力于描写雅夏徘徊于善与恶、理智与情欲、科学与宗教之间,反复展开剧烈的思想斗争,有时候把这种斗争写得达到惊心动魄的程度,使《卢布林的魔术师》一书具有相当强烈的感染力。这是他在艺术上的成功之处,也是本书受到西方评论界普遍赞赏的原因吧。但是他似乎一心从事心灵的探索,以致使他的作品局限于道德和哲学的范围内。雅夏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而波兰人民正遭受着亡国的惨痛。雅夏作为一个犹太人,当然会遭到更严酷的歧视和亏待。但是作者只是简略地提到他不能在萨克松尼公园里演出和剧场老板对他待遇苛刻;对于他早年艰苦的卖艺生涯也只有三言两语的交代。这样,特定的时代背景只成了一片淡墨的渲染,没有充分起到烘托的效果。在《卢布林的魔术师》中,辛格关心和同情的是他笔下的人物的遭遇和命运,较少注意他们所处的时代给予他们的影响。这不能不说是本书的不足之处。  尽管这样,《卢布林的魔术师》仍然不失为一部动人的作品。辛格在书中所写的时代虽然已经过去,所写的社会也不再存在,但是他所写的人物和他们的激情仍然吸引着我们,这应该归功于他出色的叙事艺术。                           鹿 金第 一 章                 1  雅夏·梅休尔,或者叫卢布林的魔术师,除了他故乡那个小城以外,各地的人都这么称呼他。那天早晨,他一早就醒来。他出门去回来,总是在床上躺一两天;他的疲劳需要白天黑夜接连着蒙头大睡才能消除。他的妻子,埃丝特,会给他端来小甜饼、牛奶或者一盘麦片。他吃下去以后又会打起盹来。鹦鹉尖叫着;约克坦,那只猴子嚷个不停;几只金丝雀清脆悦耳地呼鸣;但是雅夏不理睬它们,只是提醒埃丝特别忘了给两匹马饮水。他根本用不着操心去吩咐;她总是记得从井里打水给卡拉和歇伐喝,那是两匹灰马,雅夏给它们起了两个绰号,叫灰尘和灰烬。  尽管雅夏是一个魔术师,在人们的心目中,他却是个有钱人;他有一所房子,外加谷仓啦、地窖啦、马厩啦、草料棚啦,还有一个院子,院子里长着两棵苹果树,埃丝特甚至还有一片自己拾摄的菜地哩。他只缺少个孩子。埃丝特不能生育。除了这件事,不管从哪方面说,她是个好妻子,她会编结,会做结婚礼服,会烤姜汁面包和果馅饼,会给小鸡治病,会给病人拔火罐和用水蛙吸血,甚至还会放血哪。她在年纪比较轻的时候,尝试过种种治疗不孕的药方,不过眼下已经太迟了——她快四十岁了。  跟所有其他的魔术师一样,雅夏被人瞧不起。他不留胡子,只有在犹太历新年和赎罪节才去会堂,而且要过节的日子他碰巧在卢布林他才去呢。埃丝特呢,却按照风俗披围巾,按照犹太教的规矩做饭菜,遵守安息日的仪式和一切教规。雅夏在安息日却跟音乐师混在一起,聊天抽烟。遇到最热心的道德家劝他改正这种行为,他总是回答:“你什么时候去过天堂?上帝是什么模样?”  跟他争辩可是件担风险的事,因为他不是个蠢货,懂得俄语和波兰语;哪怕是犹太人的风俗习惯,他也非常熟悉。一个肆无忌惮的人!为了赢得一笔赌注,他有一次在墓地里待了整整一夜。他能够走绳索,穿着溜冰鞋在钢丝上滑行,爬墙,开随便什么锁。亚伯拉罕。莱布什,锁匠,曾经下过五个卢布的赌注,说他能够造一把雅夏没法开的锁,他为这把锁花了几个月工夫。雅夏用一个鞋匠的锥子就把它打开了。在卢布林,人人都这么说,要是雅夏胆敢犯罪,那么哪一户人家都不安全。  雅夏在床上躺了两天,那天一大清早,太阳刚出来,他就起床了。他是个矮个子,宽肩膀,瘦屁股,长着蓬蓬松松的淡黄头发,淡蓝眼睛,薄嘴唇,窄下巴,斯拉夫型的短鼻子。他的右眼比左眼稍微大一点儿,所以他看上去好像老是带着傲慢的讥笑在眨眼。他眼下四十岁,不过看起来要年轻十岁。他的脚趾头差不多同手指头一样长,一样灵活。他能够用脚趾头夹着一支钢笔流利地签名。他还能用脚趾头剥豌豆。他能够朝任何方向弯曲他的身于——传说他长着可以伸缩的骨头和液体的关节。他难得在卢布林演出,但是看过他演出的那几个人没有一个不为他的演技喝彩。他能够用手走路,吃火,吞剑,跟猴子一样翻斤斗。谁也比不上他的技术。他夜晚被关在一间屋子里,门外上了锁,第二天早晨人们会看到他若无其事地在市场上漫步,而门外的锁呢,仍然没有开。哪怕他的手脚都用链子捆住了,他也照样能脱身。有些人一口咬定,说他有妖术,说他有一顶隐身伞,能够从墙壁的隙缝里钻过去;另一些人却说,他是一个制造幻觉的大师。  瞧,他起身以后,不按照应该做的那样,把水泼在手上,也不做早晨的祷告。他穿上绿裤子、室内穿的红拖鞋和一件缀着银圆片的天鹅绒背心。他一边穿,一边像个学生似的跳跳蹦蹦地扮演起小丑来,对着金丝雀吹口哨,向猴子约克坦打招呼,跟那条叫海曼的狗和那只叫梅兹托兹的猫说话。这不过是他喂养的一部分动物。院子里还有一只公孔雀和一只母孔雀、一对火鸡、一群兔子,甚至还有一条蛇呢,每隔一天得喂它一只活老鼠。  这是个暖和的早晨,马上就要到五旬节了,绿色的嫩芽已经在埃丝特的菜园里冒出来。雅夏打开马厩的门,走进去。他深深闻了一下马粪味,拍拍那两匹马。接着他给它们梳毛,给别的动物喂料。有时候他出门回来,发现有一只他心爱的动物死了,但是这一回一只也没有死。  他兴致勃勃,在自己的地产上毫无目的地踱来踱去。院子里的草长得绿油油;繁花盛开:黄的、白的、星星点点的蓓蕾,一簇簇怒放的鲜花,在微风中摇曳。灌木和蓟几乎长得同茅房顶一样高。蝴蝶一会儿向这儿飞,一会儿向那儿飞;嗡嗡的蜜蜂从一朵花飞到另一朵花。每一片叶子、每一条花梗上都有居住者:一条毛虫、一只甲虫、一个昆虫,肉眼勉强能看到的生物。雅夏一直对这种现象感到惊奇。它们都是从哪里来的?它们怎么能活下去?它们在夜晚干些什么?一到冬天,它们就死了,但是随着夏天的来到,它们又成群结队地来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他一到酒店里,总是摆出一副无神论者的架势,但是事实上他信仰上帝。处处可以看到上帝在插手。每一朵结出果实的花、每一块卵石和每一颗砂子都证明上帝的存在。苹果树的叶子被露水沾得湿淋淋,好像是晨光中的小蜡烛那样闪闪发亮。他的房子在小城的边缘;他能够看到大片的麦田,眼下是一片青葱,但是不到六个礼拜就会变成金黄色,那就可以收割了。谁创造了这一切?雅夏会问自己。是太阳吗?如果是太阳,那么太阳就是上帝。雅夏在某一本圣书上看到亚伯拉罕在皈依上帝以前是崇拜太阳的。  不,雅夏绝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他父亲是个有学问的人。雅夏在童年就念过《犹太教法典》。他父亲去世以后,有人劝他继续念书,但是他没有接受这个意见,却去参加了一个跑码头的杂耍班子。他一半是犹太人,另一半是异教徒——一既不是犹太人,又不是异教徒。他创立了他自己的宗教。造物主是有的,但是造物主从来不向任何人显灵,也从来不表示什么是容许的,什么是禁止的。那些以造物主的名义说话的人都是骗子。                 2  雅夏待在院子里津津有味地欣赏;埃丝特在给他准备早饭:一个涂黄油和乡下奶酪的硬面包、大葱、小萝卜、黄瓜和她亲手磨、亲手煮、亲手兑牛奶的咖啡。埃丝特身材瘦小,皮肤黑乎乎,脸相看上去挺年轻,鼻子挺直,一双黑眼睛,既流露出欢乐又流露出悲伤,有时候还闪烁着淘气的光芒。她微笑的时候,上嘴唇逗人地翘起来,露出细小的牙齿,脸颊上有两个小酒窝。她没有孩子,所以她同姑娘们的交往比同别的已婚的女人来得多。她雇了两个女裁缝,老是同她们开玩笑,但是据说她独自待着的时候,她时常哭。就像《摩西五书》上写着的那样,上帝封闭了她的子宫;传说她把挣来的钱大量花在江湖医生和巫师身上。有一次,她嚷着说,她甚至羡慕那些孩子已经埋在墓地里的妈妈。  这会儿,她在侍候雅夏吃早饭。她坐在他对面的凳子上,仔细打量着他——带着嘲笑、揣摩和好奇的神情。每一次他出门回来,精神没有恢复以前,她绝不打扰他。但是今天早晨她从他脸上看出他已经复原了。他不在家的时候太多了,对他们两人的关系已经有了影响。他们不像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那样无话不谈。埃丝特反而可能去同一个熟朋友谈谈家常。  “哦,外边那个广大的世界上有什么新鲜玩意儿?”  “世界还是老样子。”  “你的魔术呢?”  “魔术也还是老样子。”  “那些姑娘怎么样啦?那儿有什么变化吗?”  “什么姑娘?根本就没有。”  “没有,没有,当然没有啦。我倒愿意给每一个跟你来往的姑娘二十个银币。”  “你有了这么一大笔钱会怎么办啊?”他一边问,一边向她眨眨眼。接着他又吃起来,一边嚼,一边斜盯着她身背后的地方看,她一直在怀疑他,但是他什么也不承认,每次出门回来总是再三向她保证,他只相信一位上帝和一个妻子。  “那些跟女人鬼混的人哪能走绳索呢?他们在地上爬都感到困难。你跟我一样知道这种事情,”他解释。  “我怎么知道呢?”她问。“你在跑码头的时候,我又不站在你的床脚跟前。”  她向他流露的微笑包含着爱慕和怨恨。他同别人的丈夫不一样,不可能一直待在眼皮底下——他出门的日于比待在家里的日于多,遇到形形色色的女人,比吉普赛人更漂泊不定。可不是,他像风一样自由自在,不过感谢上帝,他总是回到她的身旁来,还总是带来一点礼物。他跟她亲嘴和拥抱的那股热和劲儿不由得叫人相信,他在外地像一个圣徒那样过日子,但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懂得什么男人的情欲呢?埃丝特时常懊悔她嫁给一个魔术师,而不是嫁给一个裁缝或者鞋匠,他们整天待在家里,一抬眼就能看到。但是她对雅夏的爱情始终不变。她既把他当丈夫,又把他当儿于。只要同他在一起,她感到天大都是节日。  他在吃,埃丝特继续打量他。不知怎么的,他做起事来同一般的人不一样。他吃东西的时候,会突然停住,像是想得出了神似的,接着又开始嚼起来。他另外还有一个奇怪的习惯,就是反复摆弄一条线,把时间消磨在打结上,不过手法倒非常熟练,一个个结隔开的距离都是相等的。埃丝特时常会盯着他的眼睛看,想方设法要弄清楚他怎么能干得这么巧妙,但是只看到一张毫无表情的脸,一无所获。他掩饰许多事情,很少热切地说话,即使恼火也从来不发作。哪怕他生了病,浑身烧得滚烫,他也会逛来逛去,埃丝特拿他一点没有办法。她时常问起他的演出,他就是凭着这些演出在整个波兰变得大名鼎鼎,但是他不是用一句短短的话回答,就是用一句玩笑话支吾过去。他一会儿跟她亲热得要命,一眨眼就变得非常冷淡;她总是不嫌麻烦去揣摩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每一个姿态。哪怕在他心情高兴,像个学生那样唠唠叨叨地说个不停的时候,他的每一句话都含有用意。有时候,等他离开家,重新上路以后,埃丝特才懂得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他们已经结婚二十年了,不过他还是爱跟她开玩笑,就像他在他们新婚后不久的那些日子里一样。他会扯她的围巾,捏她的鼻子,给她起可笑的绰号,就像流星啦、毛球啦、鹅啦——她知道,这些全是魔术师的行话。白天,他是一副模样;夜晚,他是另一副模样。他一会儿兴高采烈地学鸡啼,猪哼,马叫,接下来马上变得莫名其妙地忧郁起来。在家里他把大部分的时间花在房间里,拾摄他的道具:锁啦、链子啦、绳索啦、挫刀啦、钳子啦,各种各样小玩意。那些亲眼看到过他的绝技的人谈论着他演出的时候那种从容自在的神态,但是埃丝特看到的却是他白天黑夜在精益求精地改进他的道具。她看到他在训练一头乌鸦像人似的说话,还看到他教猴子约克坦抽烟斗。她为他担心,怕他工作过度,或者被动物咬一口,或者从绳索上摔下来。在埃丝特的眼睛里,他是个精通妖术的人。甚至夜晚躺在床上的时候,她也会听到他卷着舌头发出嗒嗒的声音,或者扭动脚趾头发出啪啪的声音。他的眼睛像猫眼睛,能够在黑暗里看清一切。他知道上哪儿去找遗失的东西;连她在想什么心思他也说得出。有一回,她跟一个女裁缝吵了一场。雅夏那天夜晚回来得很迟,一进门,没跟她说一句话,就猜到她白天同别人吵过了。另一回,她把结婚戒指丢了,哪里都找不到,最后只得告诉他。他握着她的手,把她领到水桶跟前,原来戒指在水桶底上。她早就得出结论:像他这样复杂的人,她是没法完全了解的。他有神秘的魔力;他的秘密比新年里的石榴里的种子更多。                 3  中午,贝拉的酒店里空荡荡。贝拉在后房里打盹;酒店由她的小伙计齐波拉奇在照管。地板上撒着刚锯下来的木屑;烤鹅啦、冻牛蹄啦、鲜鱼块啦、蛋饼啦、椒盐卷饼啦,都摆在柜台上。雅夏同音乐师舒默尔坐在一张桌子旁。舒默尔是个大个子,长着浓密的黑头发、黑眼睛,留着鬓脚和小胡子。他穿着俄国式样的衣服:一件缎上衣、一条有稳子的腰带和一双高筒靴。多少年来,舒默尔一直为席托米尔的一位贵族老爷效劳,但是他同思主府上总管的老婆勾搭上了,所以不得不远走高飞。他被人认为是卢布林最有才能的小提琴家,老是在最高贵的婚礼上演奏。不过,眼下是逾越节已过,五旬节还没到,这一段日子里没有人举行婚礼。舒默尔面前摆着一大杯啤酒;他靠在墙上。一只眼眯着。另一只眼望着啤酒,好像还拿不定主意,到底是喝呢,还是不喝。桌上放着一个圆面包,面包上停着一只金绿色的大苍蝇,它看_上去好像也拿不定主意:到底是飞呢,还是不飞?  雅夏还没有喝过一口啤酒。他看上去好像被啤酒的泡沫迷住了。玻璃杯里的啤酒原来满得几乎要漫出来,随着泡沫一个接一个消失,杯子里的酒只剩下四分之三了。雅夏低声咕哝着:“骗人的玩意儿,骗人的玩意儿,泡沫,泡沫。”舒默尔刚才在吹他的爱情故事,他刚讲完一个,另一个还没有开始;两个人坐着,默不作声,陷入沉思。雅夏刚才津津有味地听舒默尔讲故事;如果他愿意,他也能讲这种故事,但是舒默尔的故事除了给他带来乐趣以外,还使他隐隐约约地烦恼起来,产生一种阴暗的怀疑。姑且承认他说的是真话吧,雅夏想,那么到底是谁在骗谁呢?他出声说:“我听了感到这算不得什么胜利。你逮住了一个一心想投降的士兵。”  “晤,你得当机立断,及时向她们下手才成。在卢布林就不像你想的那么容易。你看到一个娘儿们。她要你,你要她—一问题就在那只猫怎么才能爬篱笆呢?譬如说,你参加一个婚礼;婚礼结束以后,她跟她丈夫一起回家,你连她住在哪儿也不知道。即使你知道,那又有什么用呢?那儿有她的妈、婆婆、姊姊妹妹、小姑嫂子。你没有这些问题,雅夏。一走出城门,世界就是你的啦。”  “那好办,跟我一起走吧。”  “你带我走吗?”  “不但带你走。我还付钱给你哪。”  “这倒好,不过延特尔会怎么说呢?一个男人有了孩子,就再也不自由了。你可能不相信我的话,不过我会想念我的孩子的。我离开这个小城才几天,差一点想得发疯。你能懂得吗?”  “我?我什么都懂。”  “你陷了进去,就身不由自主了。这好像你拿了一条绳,把你自己挂起来了。”  “要是你老婆跟你刚才告诉我的女人一样,干那种勾当,你会怎么办呢?一舒默尔顿时沉下脸来。”相信我,我会绞死她,“接着他把酒杯举到嘴唇旁,把酒一口喝于。  哦,原来他同别人没有一点不一样,雅夏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啤酒,一边想。咱们追求的全是一个样。但是你怎么去处理这种局面呢?  好久以来,雅夏陷进了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这件事闹得他白天黑夜心神不宁。不用说,他一向是个探索心灵的人,爱好幻想和奇怪的推测,但是同埃米莉亚交往以后,他的心境从此安静不下来了。他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哲学家。他不把啤酒咽下去,让苦味逗留在他的舌头、上颚和牙龈上。从前,他生活放荡,同形形色色的女人勾勾搭搭,不知有多少次结合和分离,但是在他心底里,他对自己的婚姻始终保持着神圣的看法。他从来不隐瞒他有妻子,总是明确地表示他不会干任何危害夫妇关系的事。但是埃米莉亚要求他牺牲一切:他的家、他的宗教信仰—一而且这样做还不够呢。他还得不管用什么办法去弄一大笔钱。但是他怎么可能用正当的手段弄到这么许多钱呢?  不行,我一定要了结这件事,他告诉自己,越早越好。  舒默尔捻捻小胡子,用口水沾湿,使两撇胡子的尖头向上翘起。“玛格达怎么啦?”  雅夏从沉思中清醒过来。“她会怎么样呢?还不是老样子。”  “她的妈还活着吗?”  “活着。”  “你教给那个姑娘一些玩意儿吗?”  “教了一些。”  “教了些什么呢,说说看?”  “她能用两只脚转一个木桶,还会翻斤斗。”  “就是这些吗?”  “就是这些。”  “有人给我看一份华沙的报纸,那上面没完没了地谈论着你。真是引起了轰动!他们说你跟拿破仑第三的魔术师一样了不起。多巧妙的手法,嘿,雅夏?你真是个骗人的高手。”  舒默尔的话使雅夏不痛快;他不喜欢谈论他的魔术;有一刹那,他考虑到各种不同的回答,最后打定主意:我什么也不回答。但是他出声说:“我不骗任何人。”  “不骗,当然不骗啦。你是真的把剑吞下去的。”  “我当然是吞下去的。”  “去告诉你奶奶吧。”  “你这个大傻瓜,谁能够骗眼睛呢?你偶然听到‘骗’这个字,就像一只鹦鹉似的学个不停。你懂得这个字是什么意思吗Y 瞧,剑是吞到喉咙里去的,不是放到背心口袋里去的。”  “剑锋也吞进去吗?”  “先是到喉咙里,接着到胃里。”  “你仍然活着吗?”  “直到现在,我还活着。”  “啊,雅夏,请别指望我相信这种话!”  “你相信还是不相信,谁会当它一回事?”雅夏说,突然变得不耐烦起来。舒默尔无非是个蠢货,他没法独自个儿动脑筋。他们亲眼目睹,但是他们不相信,雅夏想。至于舒默尔的老婆,延特尔,他知道她的有一些勾当会气得那个大傻瓜发疯。唉,人人都有一些不能告诉人的事情。每个人都有秘密。如果世界上的人知道他,雅夏,心里在想什么,他早就被送进疯人院了。                 4  暮色苍茫。城外还有一些亮光,但是在狭窄的街道和高耸的建筑物中间天已经暗下来了。店铺里点起油灯和蜡烛。留着胡于的犹太人穿着长外套和阔皮靴,在街上走着,赶去参加黄昏的祈祷。一个月牙儿升起,西凡月的新月。尽管太阳整天烤着这个小城,街上仍然有一个个水坑,春雨的遗迹。处处下水道里漫出脏水。空气里混着牛马粪的臭味和刚从乳房里挤出来的牛奶味。一缕缕烟队烟囱里冒出来;主妇们在忙着做晚饭:麦片汤啦、麦片炖菜啦、麦片蘑菇啦。雅夏向舒默尔告别,动身回家。卢布林以外的世界闹得沸沸扬扬。波兰的报纸上天天叫嚷战争、革命、危机。各地的犹太人都在被人从村子里撵出去。许多人正在移居美洲。但是在这里,卢布林,人们只感到一个长期建立的犹太人区的稳定性。城里有几所会堂还是好久以前克迈尔尼斯基时代造的。拉比、经书注释者、法律学家和圣徒们,他们一起埋葬在墓地里,每一个都在他自己的墓碑或者坟堂底下。这里流行着古老的风俗:女人经营买卖,男人钻研《摩西五书》。  五旬节还差几天,但是小学生们已经用许多图案和剪纸装饰窗子;还有用生面团和蛋壳做的鸟;树枝和树叶从郊区运进城来,纪念这个节日,那一天摩西在西奈山上被授予律法。  雅夏在一所会堂前站住脚,向里面望去。他听到一片众口一辞的、平静的声音。信徒们在吟诵《十八祝福词》。终年为造物主服务的、虔诚的犹太人捶着他们的胸脯,嚷叫:“我有罪”,“我们犯了罪。”有些人举起双手,另一些人抬起眼睛——向着天。  一个穿着斜纹布上衣的老人,戴着两顶便帽,再加上一顶高帽顶的礼帽,一顶叠着另一顶,扯着他的白胡子,低声呻吟。七枝烛台上点着一支纪念蜡烛,随着烛光的闪烁,人影在墙上跳动。雅夏在开着的大门前逗留了一会儿,闻着蜡、牛油和发霉的东西的混合气味——他从童年起就记得发霉的东西。犹太人——他们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在向一个没有人看到过的上帝说话。尽管他把瘟疫、饥荒、贫穷和屠杀当作礼物赐给他们,他们还是认为他仁慈和怜悯,并且自称是他的选民。雅夏经常羡慕他们的毫不动摇的信仰。  他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才继续前进。街灯亮着,但是没有什么用。那些街灯只能使人看到在黑暗中有一些星星点点的亮光罢了。店铺里一个顾客也没有,为什么还开着门呢,真叫人想不通。那些掌柜的女人,剃过头发的脑袋上裹着围巾,坐在铺子里给她们的男人织补袜子或者给她们的孙子孙女缝小围裙和内衣。雅夏全认识她们。十四五岁上结婚,一过三十,她们都做祖母了。过早来到的老年使她们脸上长出皱纹,牙齿一个个脱落,人变得慈祥温和。  虽然雅夏同他的父亲和祖父一样出生在这里,他始终是一个陌生人——这不只是因为他抛弃了犹太人的生活习惯,而是因为不管在这里还是在华沙,不管在犹太人还是在异教徒中间,他一直是一个陌生人。他们都安定地居住着,有固定的家庭——他呢,一直东飘西荡。他们有儿女子孙;他呢,什么也没有。他们有他们的上帝、他们的圣徒、他们的领袖——他只有怀疑。对他们来说,死亡是天堂,但是对他来说,只是一片恐惧。去世以后是怎么一回事呢?灵魂那玩意儿到底有没有?灵魂离开了肉体怎么办呢?早在童年的时候,他就听到过恶魔、鬼魂、人狼和妖精的故事。他,他自己,也经历过没法用自然规律解释的事情,但是那到底有什么意思呢?他变得越来越糊涂和孤独。在他的心里,各种力量在激荡;激情折磨得他陷入恐怖。  他在黑暗中走着,埃米莉亚的脸在他眼睛前面浮现出来:瓜子脸、茶褐色皮肤、犹太人那样的黑眼睛、斯拉夫型的翘鼻子,脸颊上有两个酒窝,高额头,头发直向后梳,上嘴唇上微微有一抹黑接接的汗毛。她微笑着,既腼腆又风骚;她带着追根究底的神情打量着他,既显得老于世故,又像是姐妹似的。他想要伸出手去碰碰她。到底是他的想象力这么生动呢,还是这真的是一个幻象?她的形象好像是宗教游行队伍中的一面圣像牌向后移动着。他看到她的头发式样、脖子周围的花边、耳朵上的耳环。他多么想叫她的名字啊。他过去的那些私情都不能同这一次相比。不管是在睡梦中还是醒着,他都渴望见到她。他已经不再感到疲劳,简直等不及过了五旬节才到华沙去同她会面。他没法通过埃丝特来缓和激情,尽管他尝试过。  有人撞了他一下。那是担水人哈斯基尔,扁担上挑着两桶水。他看上去好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似的。红胡子上闪烁着不知从哪里照过来的微弱的亮光。  “哈斯基尔,是你吗?”  “不是我,是谁呢?”  “这么晚还担水?”  “我得挣几个钱过节。”  雅夏在口袋里摸来摸去,摸到一个值二十个子儿的硬币。“拿去吧,哈斯基尔。”  哈斯基尔恼火了:“这算什么?我不接受施舍。”  “这不是施舍,这是给你的孩子买个奶油甜饼吃的。”  “那好吧,我收下——一谢谢。”  哈斯基尔的肮脏的手指头同雅夏的握了一下。  雅夏走到自己的房子跟前,从窗口望进去。两个女裁缝在做新娘的嫁妆。戴着顶针的手指头麻利地缝着。灯光下,一个女裁缝的头发看上去红得像火焰。埃丝特在炉灶前忙得团团转,把松枝加进三脚炉,炉上正在烧晚饭。屋中央摆着一个揉好的面团,面团上盖着旧布和垫子。埃丝特要用这些面粉烤一炉五旬节吃的奶油甜饼。我能离开她吗?雅夏想。这些年来,她一直是我唯一的支持。要不是她对我忠诚,我早就像风暴中的一片树叶那样飘零了……  他没有马上走进屋子,而是穿过走廊到院子里去看望那两匹马。院子好比城市中心的一小片乡村。绿油油的草上沾着露珠,苹果又绿又生,不过已经芳香扑鼻。这里的天空看上去好像比较低,星星更密。雅夏走进院子的时候,一颗星不知在太空中什么地方离开了轨道,陨落下来,发出一道火焰似的电光。空气里既有香喷喷又有冲鼻子的气味,充满着沙沙声、蠢动声和蟋蟀的叫声——一每隔一会儿就会变成一阵响亮的齐鸣。田鼠到处乱窜。老鼠在地上挖出一个个小上堆。鸟窝筑在树枝上、谷仓里和屋檐下。小鸡在草料棚里打盹儿。天天夜晚,那些鸡为了草料棚里那一片有争议的地方悄悄地吵架。雅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真奇怪,每一颗星都比地球大,都离开地球几百万英里。如果谁在地球上挖一条几千英里深的沟,他就会在美国的地底下钻出来。……他打开马厩门;隐藏在黑暗中的两匹马神秘地呈现出来。眼珠子很大的眼睛里闪烁着星星点点的金光或者火光。雅夏回想起他的父亲——愿他早升天国——曾经告诉他:牲口能够看见邪魔恶鬼。卡拉摇摇尾巴,用蹄子创刨地面。那匹马对主人显出一种扣人心弦的动物的忠诚。                 5  所有的圣殿、会堂和哈西德派的集会场所都被过五旬节的人挤得密不通风。连埃丝特也戴上她结婚时候做的那顶帽子,带上烫金的祈祷书,向妇女的会堂走去。但是雅夏仍然留在家里。既然上帝从不回答,我干吗要去跟他说话呢?他开始看一本他在华沙买的、关于自然规律的、厚厚的波兰语书。书里对什么都有说明:引力规律啦,每一块磁铁怎么都有南北极啦,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是怎么一回事啦。书里还有:为什么船浮在水面上,水压机是怎么运转的,避雷针是怎么避免雷击的,蒸汽又是怎么开动火车的等等。这些知识不但使雅夏感到兴趣,而且对他干的那一行有重大的关系。多少年来,他一直在绳索上走,却不知道他所以能够待在绳索上,无非是因为他设法使重心始终保持平衡。但是他看完这部阐明事物真相的著作以后,许多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土地为什么吸住岩石?引力到底是什么?磁铁为什么只吸铁,不吸铜?什么是电?天空、地球、太阳、月亮、星星,这一切都是从哪里来的?书上提到康德和拉普拉斯的太阳系理论,但是不知怎么的,看上去缺乏说服力。埃米莉亚给雅夏一部论述基督教的著作,那是一位神学教授写的,但是照雅夏看来,圣灵怀胎的故事和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和圣灵——的解释,比哈西德教派赋予它的那些拉比的奇迹更不可信。她怎么能相信这种玩意儿呢?他问他自己。不会的,她只是装装样子罢了。他们全是装装样子的。整个世界演的是一场闹剧,因为人人都不好意思说:我不知道。  他踱来踱去。当别人都去会堂,他独自个儿待在家里的时候,他总是思想激动。怎么会造成这种情况的呢?他的父亲是一个虔诚的犹太人,一个经营五金用品的穷商人。雅夏七岁的时候,他母亲死了;他父亲没有再结婚;这孩子不得不自己照料生活。他往往到犹太小学里去上一天课以后倒要停三天。他父亲的铺子里,不用说,有许多锁和钥匙。雅夏对那些玩意儿感到好奇。他会反复摆弄一把锁,一个劲地钻研,直到不用钥匙也能把它打开。有时候,魔术师们从华沙和别的大城市来到卢布林,雅夏会跟着他们从一条街走到另一条街,仔细地看着他们耍的把戏;以后他会想方设法地模仿他们,表演得同他们一模一样。如果他看到有人用纸牌在变戏法,他会拿着一副纸牌玩个不停,直到他玩得得心应手。他看到一个演杂耍的在走绳索,马上赶回家去尝试。他从绳索上摔下来以后,会再跳上去。他在屋顶上奔跑,在深水里游泳,从阳台上跳下来,跳进逾越节前从床垫中换出来的干草中去,但是不知什么缘故,他从来没有受过伤。他在祈祷的时候说谎,亵读安息日,但是始终相信一位守卫和保护他免受危险的守护神。尽管他有不信教的人、无赖、野蛮人等坏名声,一位可尊敬的姑娘埃丝特爱上了他。他到处流浪,有时候在一个马戏团里搭班,有时候同一个要狗熊的搭档,有时候甚至跟着一个波兰杂耍班子到各地的消防站去巡回演出,但是埃丝特耐心地等着他,原谅他的一切不检点的小节。多亏了她,他才成了家,有一份产业。他知道埃丝特在等他,这才使他树起了提高自己的地位的雄心壮志,急切地想到华沙的杂耍场和夏季剧场去演出,终于使声誉传遍波兰。他现在不再是那种带着一个手风琴、牵着一只猴子的街头艺人——而是一位表演艺术家。报纸上向他喝彩,称他为大师、了不起的天才;老爷夫人们到后台去祝贺他。人人都在说,如果他到西欧去,他如今早已世界闻名了。  光阴一年年过去,但是他说不上一年年是怎么过的。有时候,他感到他好像仍然是个孩子;有时候,他看上去好像已经一百岁。他自学波兰语、俄语、语法和算术;他念代数、物理、地理、化学和历史的课本。他脑子里塞满了事实、日期和新闻。他样样都记得,什么也忘不了。他只要看一眼,就能肯定一个人的性格。人只要一开口,雅夏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他蒙住眼睛也能念书,精通催眠术、心灵感应术和传心术。但是埃米莉亚——一位教授的出身高贵的未亡人——同他两个人发生的事却完全不一样。不是他在用心灵感应术去吸引她,而是恰恰相反。不管他们相隔多少英里,她从来没有离开他的身边。他感到她的凝视,听到她的声音,闻到她的芳香。他像在绳索上走那样心情紧张。他一睡着,她就来到他的面前——是灵魂出窍吧,但是活灵活现,轻轻地说着情话,拥抱,接吻,向他流露出柔情蜜意;说也奇怪,她的女儿海莉娜也在场。  门推开了,埃丝特走进来,一只手拿着祈祷书,另一只手提着她那条绸连衫长裙的有褶的裙锯。她头上那顶有羽毛的帽子使雅夏想起结婚以后的第一个礼拜六,那一天新娘埃丝特被引进圣殿。眼下她眼睛里闪烁着欢乐的光芒——同别人一起过节的人才会有这样兴高采烈的心情。  “节日好!”  “祝你节日好,埃丝特!”  他拥抱她;她的脸像新娘似的羞得通红。长期的分离使他们保持着新婚夫妇的热情。  “圣殿里有什么新鲜事?”  “男人的呢,还是女人的?”  “女人的。”  埃丝特笑起来。  “女人总是女人。祈祷一阵,闲聊一阵。你该听听那首歌唱智慧的赞美诗。真了不起。拿它跟你最精彩的歌剧比一比吧!”  她马上动手准备过节的饭菜。不管雅夏爱怎么办,她打定主意同别人一样要有一个正经的犹太人的家。她在桌子上摆了一瓶酒、一个祝福酒杯、两个一模一样的罐子,一个罐里盛盐,一个罐里盛蜂蜜,一个安息日面包,还有一把柄上镶嵌珍珠的切面包刀。雅夏对着酒背了一段祝福词。只有这件事他是不敢拒绝她的。他们两口子在一起;埃丝特一遇到这个场面,总是想到她没有生育过儿女。有了孩子,情况就不一样了。她伤心地微笑起来,用绣花围裙角擦去一颗泪珠。她端来了鱼、牛奶烙面条、奶酪肉桂鱼肉馅饼、李子布了、奶油蛋糕,还有咖啡。雅夏总是到家里来过节。他们只有在这一段日子里才团圆在一起。埃丝特一边吃,一边望着她的丈夫。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她干吗爱他呢?她知道他生活放荡。她并不吐露她知道的一切;只有上帝知道他堕落到了什么地步。但是她一点也不怨恨他。人人骂他,同情她,但是她把他看得比哪一个都高,不管那个人有多么高的地位——哪怕是个拉比。  吃罢饭,两口子回到卧房里。男人和妻子白天不常睡在一起,但是他走出去关百叶窗的时候,她没有反对。他用胳膊把她一搂住,她的热情就被激起来了,像一个少女似的——没有怀孕过的女人永远像个处女。第 二 章                 1  五旬节过去了。雅夏又要准备上路。他待在家里的最后一个夜晚说了一些话,把埃丝特吓坏了。  “要是我再也不回来,你会觉得怎么样?”他问她,“要是我死在路上,你会怎么办?”  埃丝特用手捂住他的嘴,不许他出声,要求他再也不要说这样的话,但是他坚持自己的想法。“这样的事情会发生的,你知道。就在前不久,我爬上市政厅的高楼;当时一不小心,我就可能从那儿摔下来。”他还提到遗嘱,说什么万一他去世,劝她不要哀悼得太久。接着,他带她到一个地方,他在那里暗暗藏着几百卢布的金币。埃丝特不满地说,他破坏了他们临别前最后几个钟头的气氛,要知道这一次分别以后,他们要到赎罪节才能重新见面呢;他反问她:“晤,譬如说,我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将要离开你呢。你会怎么说?”  “什么?你爱上另一个女人啦。”  “别傻头傻脑地惹人笑。”  “你还是跟我说实话的好。”  他跟她接吻,赌咒发誓地说,他永远爱她。他们两人中间出现这样的场面并不稀罕。他喜欢提出各种各样可能发生的事情来逗弄她,提出使人为难的问题惹她恼火。如果他坐监牢,她会等他多久?或者如果他到美国去呢?或者他害了肺病,住在疗养院里不能出来呢?埃丝特总是用同样的话回答:她不可能再爱别人;没有了他,她的生命就结束了。但是他经常提出这种问题。他现在又问了:“要是我变成一个苦修的信徒,跟立陶宛的那位圣徒一样把自己砌在一间没有门的小屋里仟侮,那会怎么样呢?你仍然对我不变心吗?你会从墙上的一个小洞给我送饭吗?”  埃丝特说:“用不着把自己关在小屋里仟悔。”  “那得看人要控制的是哪一种热情,”他回答。  “那么我会跟你一起关在那间小屋里,”她说。  结果又是拥抱,爱抚,明确地保证永不变心的爱情。后来,埃丝特睡着了,做了一个可怕的恶梦;第二天,她一直斋戒到中午。她悄悄地念着她在一本祈祷书上找到的一段祈祷词:“全能的上帝,我是你的,我的梦也是你的。……”她还在奇迹创造者里布。梅耶的施舍箱里放了六个铜币。她要求雅夏作出神圣的诺言,不再用这些废话折磨她,因为人怎么能预先知道未来的事情呢?——一切都是由上天注定的。  节日过去了。雅夏套上大车,准备离家出发。他带着猴子、乌鸦和鹦鹉。埃丝特号陶大哭,眼皮都哭肿了。她偏头痛,左边胸脯上像是压着一块铁似的。她不喜欢喝酒,但是同他分手以后那最初的几天里,她总是喝几口樱桃白兰地提提精神。那两个女裁缝也因为她心情悲伤而遭殃;她挑剔每一条线缝。说也奇怪,雅夏走了以后,那两个姑娘也沉着脸——他就是那种“幸运儿”。  他在礼拜六夜晚出发。埃丝特随着他的大车,一直把他送到公路上。她还要向前送,但是他开玩笑地用马鞭把她赶回去。他不希望她独自一个人在黑夜里很远地走回去。他最后一次跟她接吻,把她留下,只见她站在那里——眼泪汪汪,伸出着两条胳膊。多少年来,他们都是这样分手的,但是现在分手比过去更困难了。  他咂着舌头发出咯咯的声音;两匹马迈开步子,开始小跑起来。夜色柔和;快要变圆的月亮挂在天空中。雅夏的眼睛上像是蒙了一层薄雾。过了一会儿,他放松缰绳。月亮同他一起在赶路。在灿烂的月光下,田野里绿色的小麦的尖端闪烁着明亮的银光,每一个草人儿、每一条小路、路旁的每一朵矢车菊他都辨得出。露水像面粉似的从天上的一个筛子里落下来。田野里沸沸扬扬,好不热闹,好像有看不见的谷子在倒进一个看不见的水磨里去似的。连那两匹马有时候也回过头来。人几乎能听到植物的根在吸收大地的养料,茎干在长高,地面底下的小河在汩汩地流着。有时候,一个影子像是神话里的鸟似的掠过田野。每隔一会儿,传来一阵嗡嗡的声音,不是人的声音,也不是野兽的声音,好像是一只怪物在太空中什么地方翱翔。雅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摸摸他的手枪,这是他随身带着用来对付拦路抢劫的强盗的。他是在通向皮阿斯克的路上。在那里,在那个小镇外,住着玛格达的母亲,一个铁匠的寡妇。在皮阿斯克镇上呢,他算了一算,在他那些熟人中间,到底有几个是名声很坏的小偷,还有一个泽茀特尔,一个被丈夫抛弃了的女人,他跟她还有私情哩。  不久,眼前出现了打铁工场,一座被煤烟熏黑了的建筑:歪屋顶裂开着,像一个废弃了的乌窝;墙斜了;窗变成了一个洞。从前,玛格达的父亲亚当。兹巴斯基就在这里锻斧头和犁锌。他是一个贵族的儿子,他父亲被一八三一年的起义弄得倾家荡产。他把玛格达送到卢布林去上过学,后来在一场瘟疫中送了命。八年来,玛格达一直给雅夏当助手。既然她是个要把戏的,她就得把头发剪短;演出的时候她穿着紧身衣翻斤斗,用脚转木桶,给雅夏递变戏法的道具。他们一起住在华沙旧城的一套公寓里。她算是他的女用人,就用这个身份在市政厅登记。  那两匹马一定认出了那个打铁工场,因为它们跑得更快了。只见它们穿过养麦地和马铃薯地,经过一个路旁的圣龛,那里供着怀抱圣子的圣母马利亚,在月光下这座圣像显得出奇的生动。马车再向前驶去,出现了一个坐落在小山上的天主教公墓,由矮栅栏围绕着。雅夏的眼睛紧盯着公墓。那里躺着永远安息的人。他总是在公墓里寻找去世了的生命的征象。他听到过各种闪烁在坟墓间的小小的火焰的故事——还有鬼魂和幽灵的故事。据说雅夏自己的祖父在去世以后就是接连几个礼拜、几个月出现在他的孩子面前,甚至出现在陌生人面前。有人甚至说,他有一次敲他女儿的窗子。但是现在雅夏什么也看不到。一棵棵桦树挤在一起,看上去好像是木化石。虽然没有风,树叶却发出沙沙的响声,好像它们自己在颤动似的。墓碑互相沉默地凝视着——同永远不可能再开口的人那样沉默着。                 2  兹巴斯基母女两人都在等雅夏;尽管黑夜早已来到,她们都没有上床。铁匠的寡妇,埃尔兹贝泰。兹巴斯基是个胖子,大得像一座干草堆。她的白头发用发夹束在后面;她的脸虽然很大,看上去神色温和。她坐着在玩“磨性子”。尽管她年纪轻轻就成了一个孤儿,所以既不能读,又不能写,她对于纸牌的知识却毫不含糊地表明,她出身于贵族家庭。她从前一定长得相貌美丽,因为甚至现在还五官端正;她的鼻子很好看,稍微有点翘;她的嘴唇又薄又漂亮,牙齿一个也不缺;眼睛闪闪发亮。不过,她有一个宽阔的双下巴,长着一个几乎垂到胸脯的甲状腺肿瘤;她的乳房像阳台似的凸出着;她的胳膊又粗又大,跟一般人的大不相同;她的身躯像一个塞满了肉的麻袋,一块块肉从身上鼓出来。她两只脚有病,甚至在屋子里走动都要用手杖月D 副纸牌又脏又皱。她在嘟嘟嚷嚷地自言自语:“又是黑桃一点!这是个不吉利的预兆。要出乱子,孩子们,要出乱子!……”  “出什么乱子啊,妈?不要迷信!”玛格达嚷着说。  玛格达已经把她的行李摆在一个有铜箍的箱子里——箱子是雅夏送给她的一件礼物。她已经快三十岁了,不过看上去年轻得多,观众认为她顶多十八岁。她身材瘦小,皮肤黝黑,胸脯平坦,简直是皮包骨头,叫人没法相信她是埃尔兹贝泰的女儿。她的眼睛是灰绿色的,狮子鼻,嘴唇丰满而且向上掀起,好像随时准备着让人亲吻似的,又像快要哭的孩子的嘴。脖子又细又长;头发是灰末色的;高颧骨上显出玫瑰疹的红色。她的皮肤上布满疹子;在寄宿学校里她的绰号叫蛤螟。她当初是个阴郁、内向的学生,带着鬼鬼祟祟的神情,爱好希奇古怪的动作。即使在那时候她已经显得非常灵活。她能够手脚麻利地爬上一棵树,精通最新的舞蹈;熄灯以后,她从窗口溜出宿舍,随后用同样的方法回来。玛格达直到现在谈起寄宿学校,还认为那里是地狱。她功课很差,一直受到同学们嘲笑,因为她爸爸是个铁匠;连老师对她都没有好感。她有几回打算逃跑,经常跟同学吵嘴;有一回,她受到处罚以后,在一个修女的脸上降了一口唾沫。玛格达的父亲一死,她就离开学校,没有得到文凭。不久以后,雅夏就雇她去当助手。  玛格达年纪比较轻的时候,有人说,她只要有个男人,那些疹子就会退净,因为明摆着那是青春痘;但是她后来做了雅夏的情妇,她的皮肤还是那么糟糕。玛格达并不隐瞒她跟雇主的关系。每一次雅夏到兹巴斯基家来过夜,同她一起睡在凹室里那张大床上;早晨,她母亲甚至给床上那一对端来牛奶红茶。埃尔兹贝泰管雅夏叫“我的儿子”。玛格达的弟弟博莱克对雅夏憋着一肚子火,发誓要报仇雪恨,但是他终于对这种情况也感到习惯了。雅夏维持这一家人的生活。他掏钱让博莱克去酗酒,玩纸牌,斗骨牌。每一次喝得醉醺醺的博莱克威胁要对那个败坏兹巴斯基家声誉的该死的犹太人进行报复的时候,埃尔兹贝泰用拳头捶他的脑袋;玛格达会说:“你碰一碰他脑袋上的一根头发,咱俩一起死!你跟我一起进坟墓!我凭着去世了的爸爸起誓。……”  接着,她向后弓起身子,发出嘘嘘的声音、像一只猎面对着一条狗。  这一家人衰落了。玛格达跟着一个魔术师走南闯北。博莱克钻在皮阿斯克那帮小偷中鬼混。他们把贼赃交给他送到那些销赃的那里去。他经常同杀人犯睡在一起。埃尔兹贝泰呢,变成一个贪吃的人。她胖得差一点连门都走不过。从一大清早到临睡前念最后一声“圣父”以前,她的嘴里不停地嚼着美味佳肴——酸菜煮红肠啦、油饼啦、洋葱烤肉汁煎蛋啦、肉馅煎饼啦,或者是麦片粥啦。她的两条腿沉重得她连礼拜天都去不成教堂了。她会对她的两个孩子伤心地说:“咱们给撇下啦,撇下啦!你们的爸爸一死,但愿他的灵魂在天上得到安宁,咱们就变得像是灰尘。……没有人关心咱们。……”  附近一带的人说,埃尔兹贝泰为了博莱克,把玛格达牺牲了。埃尔兹贝泰盲目地溺爱他,纵容他的每一个怪念头,为他的一切肆无忌惮的举止行为辩护,把最后一个子儿掏出来给他。尽管她不再到教堂里去,她仍然向耶稣祈祷,给圣徒献蜡烛,在圣像面前膜拜,背祈祷文。埃尔兹贝泰害怕一件事——他们的恩人雅夏万一出什么事,万一他不再对玛格达感到兴趣,但愿永远不会出这种事。这一家人是靠他的慷慨过日子的。她,埃尔兹贝泰,活像一堆破烂,四肢都害关节炎,脊背被风湿痛折磨得变了形,大腿上静脉曲张,胸口上长了一个肿块,硬得像鹅卵石——她一直担心,生怕它像她妈生的那个肿块一样扩散,但愿妈妈在天堂里安息吧。……  博莱克一大清早到皮阿斯克去了;谁也说不准他会不会跟那帮狐群狗党——这是埃尔兹贝泰对那帮小偷不客气的称呼——一起过夜。他在那座小镇上也有个情妇。所以这一个夜晚,埃尔兹贝泰既等着雅夏,又等着博莱克。“磨性于”这种纸牌游戏不但预示未来,而且告诉她那两个人到底谁先来——一什么时候来。每一张纸牌,对她来说,都表示某种意义。只要把纸牌洗一下,同样的国王、皇后、杰克,就流露出新的表情。那些印刷的肖像,照她看来,都是有生命的、懂事的而且是神秘莫测的。她一听到她的狗布雷克汪汪地叫起来,接着是大车的轮子发出的吱吱嘎嘎的声音,就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表示感谢。感谢耶稣,他来啦,她的宝贝的卢布林孩子,她的恩人。她知道他在卢布林有个妻子,而且同皮阿斯克那帮为非作歹的坏蛋有来往,但是她不容许自己去细细思量这种情况——多想又有什么用呢?人只能拿他可能得到的那一份儿。她是个穷寡妇;她的孩子是孤儿——谁能揣摩得透一个男人的心。总比把女儿送进工厂去做工好,她在那里会害上痨病,咳得肺都烂掉;也总比把她送去当窑姐儿好。每次雅夏的大车来到,埃尔兹贝泰总会产生同样的感觉——邪神恶魔在阴谋吞噬她,但是她向救世主祈祷和哀求,依靠这个方法去打败他们。她拍拍手,得意扬扬地望着玛格达,但是她的女儿生性骄傲,仍然毫无表情,尽管做妈妈的知道得很清楚,她心里是高兴的。雅夏既是这个姑娘的情人,又是她的父亲。还有谁会为这么一个干瘪、乖僻的女子操心呢?她瘦得像一条树枝,胸脯这么扁平。  埃尔兹贝泰叹了一口气,气喘吁吁地把她的椅子向后推开,费劲地站起来。玛格达又踌躇了一会儿,接着猛地冲到门外,伸着两条胳膊跑到雅夏面前:“亲爱的!……”  他跨下车,跟她接吻,拥抱。她的皮肤是火热的。布雷克一开始就摇着尾巴向客人献殷勤。鹦鹉在笼子里数落;猴子在尖叫;乌鸦呢,一会儿呱呱地叫,一会儿说话。埃尔兹贝泰等雅夏同她的女儿亲热一番以后,才在门槛上出现。她站在那里,又大又粗,活像个雪人,耐心地等他像一位绅士那样去吻她的手。每一次他来,她总是拥抱他,吻他的额头,用同样的话欢迎他:“有客进门——上帝进门。……”  接着,她会哭起来,撩起围裙,轻轻擦眼睛。                 3  埃尔兹贝泰盼雅夏来,不光是为她的女儿,也是为她自己哪。他总是从卢布林带点东西来给她:一些好吃的东西,肝啦、芝麻糖啦、点心铺里买的糕点啦。但是比那些好吃的更重要的是,她巴不得有个人同她谈谈。尽管她对博莱克百依百顺,为了他做牛做马,他不愿意听她讲话。她一开口讲故事,他就会粗暴地打断她:“得了,妈妈,总是瞎吹,总是瞎吹。”  埃尔兹贝泰被他一顶撞,话都哽在喉咙里,她会咳嗽,脸涨得通红,像中风病人似的。她气喘吁吁,打着呢逆,不得不让那个畜生似的博莱克去给她倒水,拍颈窝和背心,让哽在她喉咙里的那股气平下去。  玛格达呢,正好相反,她很少开口。人能够对她说三个钟头的话,讲给她听最稀罕的事情,她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只有雅夏,这个犹太人,这个魔术师,会引起埃尔兹贝泰说话的兴致,鼓励她倾吐心里话,像对待大母娘那样对待她,而且不是把她当讨厌的、而是可爱的丈母娘对待。他原来是个穷孩子,从小就成了孤儿;埃尔兹贝泰,照他看来,就像是他的母亲。她心里想,这么许多年来,雅夏始终同她们在一起,玛格达应该谢谢她哩。她,埃尔兹贝泰,给他烧他喜欢的饭菜,向他提出各种切合实际的劝告,提醒他提防仇人,甚至为他详梦。她给他一只微小的象,那是她祖母的庄园里的一件传家宝,他走绳索或者演出任何绝技的时候把它别在翻领底下。  虽然他一到就再三说明,他不饿,埃尔兹贝泰总是给他端来饭菜。样样都是事前准备好的:刚熨过的桌布啦、生炉灶的引火柴啦、他喝酒用的瓷酒杯啦、他盛菜的蓝图案的盘子啦。什么都不缺少,甚至还有餐巾。埃尔兹贝泰被人称道是个最了不起的主妇。她的丈夫不妨是个铁匠,但是她的祖父沙平斯基的庄园上有四百个农奴,他还同高贵的拉齐威尔家的人一起打猎呢。  埃尔兹贝泰已经吃过晚饭,但是雅夏一来,她又胃口大开了。他们互相热烈的问候以后,雅夏和玛格达到凹室里去;埃尔兹贝泰忙着准备饭菜。她的疲劳像奇迹出现似的一下子消失了。她的腿到了夜晚经常像压了铅那样沉重,现在看上去好像护身符显出了妙用,不再蹒跚不灵了。她一眨眼就在炉灶里生起火来,又是煮又是炸,动作利索得叫人吃惊。她愉快地叹气。玛格达爱慕他,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他甚至给她,埃尔兹贝泰,也带来了新生命哪。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同以往一模一样。他再三要她相信他不饿,但是饭菜已经摆在他的面前,香味散发到屋子的各个角落里。她准备了樱桃奶油煎饼,那上面撒着白糖和肉桂末。桌子上摆着一瓶樱桃白兰地,还有雅夏上次来的时候从华沙带来的甜酒。雅夏尝了一口食物以后,马上想多吃一点。玛格达平时胃口很小,而且害着便秘,突然变得胃口正常起来。那条狗摇着尾巴在雅夏的脚旁转来转去。用罢咖啡和甜油饼以后,埃尔兹贝泰开始回忆起往事来:她的丈夫生前对她多么忠诚啦;他把她搂在怀里啦;有一回沙皇的马车停在打铁工场前打一个掉了的马掌啦;在等的时候,沙皇自己走进他们的家啦;她,埃尔兹贝泰,给了他一杯伏特加啦。她最惊险的一个经历是一八六三年起义期间她窝藏起义者,并且把哥萨克骑兵的行踪向波兰军队通风报信。凭着她能言善辩的口才和眼泪汪汪的神情,她救过一个被俄国兵鞭打的贵妇人。玛格达当时还是个孩子哩,但是埃尔兹贝泰扭过头去要她证实。“你不记得了吗,玛格达?你坐在那个将军怀里,他穿着有红条子的裤子,你坐在那儿,玩他的勋章呢。你不记得了吗?唉,孩子们……他们的脑袋像白菜……吃吧,亲爱的孩子……再来点煎饼。不会让你吃坏的。我的奶奶,但愿她在天上为咱们说说情,她时常说:‘肚子是个无底洞。”’一个故事引到另一个故事,埃尔兹贝泰害过各种各样的病。她有一只乳房开过刀,后来用针缝起来。她拉下上衣的领口,把刀疤露出来。有一回,她只剩一口气啦——一教士给她行了临终涂油礼;他们已经量了她的身材,准备做棺材了。她像死了似的躺着,看到天使啦、鬼魂啦、幻象啦。突然她去世了的父亲出现,撵走了一切幽灵,嚷着说:“我的女儿有小孩。她死不得!……”当时她开始浑身淌汗,汗珠大得像糖豆。  那架有木摆的时钟指明,已经是午夜了,但是埃尔兹贝泰反而更起劲。她还有十来个故事没讲呢。雅夏礼貌周到地听着,提出恰当的问题,需要点头的当儿点点头。她讲的那些奇迹和预兆听起来同卢布林的那些犹太人讲的几乎一模一样。玛格达开始打呵欠和脸红。  “妈,上一回你给我讲这个故事讲得完全不一样啊。”  “你说什么,孩子?你怎么敢?你在我的宝贝孩子面前叫我丢脸。是啊,你妈是一个地位低微的寡妇,没有钱,不显赫,不过不会是个撒谎的人——永远不会!”  “你忘啦,妈!”  “我什么都忘不了。我这一辈子像一条挂毯似的出现在我的眼前。”接着,她开始讲一个严寒的故事。那一年,冬天开始得这么早,犹太人在结茅节搭不成帐篷。大风把茅草顶都吹掉。汹涌澎湃的激流冲毁了磨坊里的水闸,冲塌了堤坝,淹没了半个村子。后来,一场场大雪在大地上堆起来,把人埋在雪堆里,就像陷在沼泽里那样;直到第二年春天,他们的尸体才被人发现。饿狼离开树林,闯进村子,把孩子从小屋里叼走。在这一片冰天雪地的严寒里,橡树都冻得裂开来。这当儿,博莱克摇摇摆摆地走进来,他是个中等身材的小伙于,嗓音沙哑,红脸上长着麻子,淡蓝眼睛,黄头发,狮子鼻,鼻孔同哈叭狗的一样大。他穿着绣花背心、马裤、高筒靴,戴着一顶有羽毛的帽子——活像一个猎人!他嘴角上叼着一支烟卷。他一边吹口哨,一边走向前来,像个醉汉似的在门槛上绊了一下。一发现雅夏,他就哈哈大笑起来,接下来马上脸一沉,露出凶相。  “晤,晤——原来是你在这儿。”  “互相接个吻,姊夫跟小舅!”埃尔兹贝泰颤巍巍地说。“说到头来,你们俩是亲戚……只要雅夏跟玛格达在一起,他就好像是你的哥哥,博莱克——甚至更亲近,更亲近哪。”  “别说啦,妈妈!”  “我到底求什么呢?无非是求个和平罢了。从前有一个教士在讲道的时候说,和平就像天上掉下来的露珠,充分滋润田野。那是主教从采斯托科夫到咱们这儿来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就像这是今天的事情似的——他戴着一顶红便帽。”  埃尔兹贝泰哽住了。她又开始淌眼泪。                 4  雅夏急着要去华沙,但是他不得不逗留一两天。谈了一会儿,他到凹室里那张大床上去过夜。埃尔兹贝泰已经在床垫里塞满新草,换上新的麻布枕头套和麻布被单。玛格达没有马上来到他的身旁。她先去洗脸梳妆。她的母亲帮她用肥皂擦洗身子;洗罢,给她穿上一件周围和胸口镶花边的长睡袍。雅夏悄悄地躺着,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惊奇。“这全是因为我腻烦透啦,”他对自己说。他注意听着。母女两人在为一件什么事情争吵着。玛格达上床以前,埃尔兹贝泰喜欢给她出主意。她还说服玛格达随身佩一个薰衣草香囊。博莱克摊手摊脚地躺在板床上打呼嗜。真奇怪,他,雅夏,这一辈子就像在走绳索似的,离开灾难只有几英寸。只要他走错一步,博莱克准会把刀子扎进他的心窝。  雅夏打了个盹儿,梦见自己在飞。他从地面上升起来,飞翔啊,飞翔。他不明白他以前为什么没有试过—一这是多么容易,多么容易啊。他几乎每天夜晚梦见这个景象;每一次醒过来,他感到在他眼前出现过一种不正常的现实情况。他时常拿不准这是一场梦呢,或者不过是思想在作怪。几年来,他念念不忘这个念头:装上一对翅膀飞翔。如果一只鸟办得到,人为什么办不到呢?翅膀一定要做得相当大,应该用做气球的那种坚固的绸料子做,它们应该缝在翅脉上,像伞似的可以张开和收拢。如果一对翅膀不够,在腿上可以装上蹼,像蝙蝠的那样,来增加浮力。人比鸟儿重,不过鹰实际上也不见得比人轻,它们甚至能够抓起一只羔羊,带着它飞走。只要雅夏有一时半会儿不去思念埃米莉亚,他就把心思都花在这个问题上。他有几抽屉的计划和简图,几大包从报纸和杂志上剪下来的报道。不用说,许多尝试飞行的人死于非命,但是他们事实上飞了起来,尽管时间很短。只要料子坚固,翅脉有弹性,人麻利、轻巧和灵活,这件事一定办得到。如果他,雅夏,在华沙屋顶卜,或者更好些,在罗马、巴黎或者伦敦的屋顶上飞行,那会在世界上引起多大的轰动啊。  他分明又在打盹出了,因为玛格达上床的时候,尽管他睁开着眼躺着,他却吓了一大跳醒过来。她身上带来了青黄菊的芳香。她同过去一样显得腼腆,像一个羞涩的处女,微笑着,好像在赔不是似的。她在他身旁躺下来——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冰冰冷,穿着一件大大的睡袍;她的头发刚梳过,还是湿淋淋的。他伸出手去,在她消瘦的胸肋上摸下去。  “你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你不吃东西吗?”  “吃的,我怎么不吃东西呢。”  “你倒是容易飞起来的。你的分量跟一只鹅差不多重。”  他们两人一跑码头,就非常亲热,但是现在经过了长期的分离——几个礼拜来,他同他的妻子埃丝特在一起——他们变得疏远起来,需要重新熟悉。这像是新婚第一夜。她背对他躺着;他不得不悄悄地用甜言蜜语哄得她转过身来。屋里有她的母亲和弟弟,她仍然感到害臊。只要他说话的声音太响,她就用手掌捂住他的嘴,叫他别出声。他搂住她;她像小姑娘似的在他怀里索索颤抖。她对他轻声低语,低得他刚能够听到。他干吗隔了这么久才来?她确实害怕他再也不来啦。妈走来走去,唠叨个不停,怨天怨地……担心他抛弃她,玛格达。博莱克跟那帮小偷鬼混在一起。这真丢丑,真丢丑。他可能去坐牢。再说,他喝酒喝得太多。喝得醉醺醺,逛来荡去,惹是生非。雅夏这几个礼拜在卢布林于了些什么?一天天过去,慢得像糖蜜的流动。  真叫人惊奇,这个腼腆的姑娘能够变得这么热情奔放,像着了魔似的。她像下阵雨似的吻着雅夏,完全按照他教她那样由他摆布——不过默不作声,生怕可能吵醒她的母亲或者弟弟。这好像是他们在黑夜的精灵面前举行的一次秘密仪式。尽管她在学校里学会说一口纯正的波兰话,她现在含糊不清的咿语是乡下土话,他只能勉强听懂;她的出言吐语——奇怪、夸张,是世世代代的庄稼人传下来的。  他说:“万一我离开你,记着我会回来的。千万别变心。”  “不会的,亲爱的,死也不会变心的!”  “我会给你装上翅膀,让你飞起来。”  “可不是,我的天主啊……我现在已经在飞啦。”去了。雅夏准备走到皮阿斯克去,说他不得不到铺子里去买几件东西。埃尔兹贝泰正要拦住他,巴望他回来吃早饭,但是玛格达摇摇头,不让她这样做。她从来不干涉他。他同她接吻;她低声下气地说:“别忘了回家的路。”  集市天一亮就开始了,但是迟到的庄稼人仍然从大路上走来。有一个人牵着一条瘦得皮包骨头的母牛准备送去宰,另一个人牵着一头阉猪或者一只山羊。妇女们在头巾底下放着木架——表示已经结过婚——带着她们盛在碗里、罐里和篮里的商品,上面盖着麻布。她们满脸堆笑,向雅夏打招呼。她们记得几年前他在这一带村子里巡回演出过。一辆大车出现了;车上是一对庄稼人的新郎和新娘,还有几个音乐师;个个都用碧绿的嫩枝和花环装饰着。音乐师们一边拉小提琴,一边曼声歌唱。一群庄稼姑娘像鹅似的挤在另一辆大车上,她们唱起一支立誓向男人报仇的歌来:我是黑的,啊,黑的。  我还要使自己变得更黑,你关心的那些人当中,亲爱的小伙子,我会受得最黑。  我是白的,啊,白的。  我还要使自己变得更白,你对我看一眼,亲爱的小伙子,就会倾心,但是我根本不理睬。  泽茀特尔,那个被抛弃了的女人,住在屠宰场后面的小山上。她的丈夫莱布什。莱凯奇,不久以前,从雅诺夫的监狱里逃了出来;他眼下在哪里却没有人知道。有的人说,他已经逃往美洲;有的人认为他深深地躲在俄罗斯荒野里某个地方。许多个月以来,他没有信寄来。小偷们有他们自己的帮会,也有头子和帮规,每个礼拜给泽弗特尔两个盾。不管哪一家的当家人坐了牢,他们通常都是这么办的。但是事情越来越清楚,那个莱布什看来永远无影无踪了。这两口子没有孩子。泽弗特尔不是本地姑娘;她是从维斯杜拉河对岸不知什么地方来的。小偷坐了牢,他们的妻子通常是规规矩矩的,但是泽弗特尔被人认为行为可疑。哪怕不是安息日的日子,她也插金戴翠,不裹头巾,还在安息日生火煮饭。现在她的救济金哪一天都可能取消。  雅夏对这一切完全知道,但是他还是同这个女人勾搭上了。他穿过一条条偏僻的小胡同来到她家,每一回给她三个卢布。他现在给她送去一件从华沙买来的礼物——一条珊瑚的项链。这简直是发疯,他有妻子,他有玛格达,他如醉如痴地迷恋着埃米莉亚,———在这个粪堆顶上,他指望什么呢?他一再下定决心,要断掉这个关系,但是只要他一到皮阿斯克,他总是身不由主,又被吸引到她那里去了。他现在正向她家里跑去,既害怕又热切,好像是一个马上要第一回同女人睡觉的学生似的。他不是走卢布林街到她家里去,而是穿小路。尽管五旬节已经过去,这里的路面上仍然潮湿粘滑,但是泽弗特尔的家里是清洁的,挂着窗帘,摆着一盏灯,纸灯罩上垂着穗子;床上有软垫;地板刚擦过,还撒上砂,好像礼拜五夜晚向蜡烛举行祝福仪式似的。泽弗特尔站在屋子中央——她是一个相貌年轻、头发卷曲的女人,眼睛黑得像吉普赛人,左腮帮上贴着一个美人斑,脖子上挂着一串料珠项链。她调皮地微笑着,露出雪白的牙齿,用维斯杜拉河对岸的口音说:“我原以为你一定不会来啦!”  “我说要来就来,”雅夏沉着脸说。  “一位想不到的贵客!”  接吻,送礼,等她端来兑菊粉的咖啡,对他来说,全是丢脸的事情,但是就像小偷不得不去偷钱一样——他呢,不得不偷爱情。她闩上门,免得有人闯进来,而且在钥匙孔里塞上纸。他越是着急,她越是故意磨磨蹭蹭。他一直意味深长地向床看,但是她拉开花布窗帘,表示还不到时候。  “世界上发生了一些什么大事情?”  “我自己也不知道。”  “你要是不知道,那么谁知道呢?我们挂在这儿,你像一只鸟儿那样自由自在,东逛西荡。”  她挨近他坐下,她的圆滚滚的膝盖贴着他的。她把裙子撩到让他看见她的黑长筒袜的袜口和红吊袜带。  “我难得看到你,”她抱怨起来,“我已经忘了上一回是什么时候看到你的。”  “你听到什么你的男人的消息吗?”  “找不到啦——好比石沉大海。”接着她微笑起来,流露出一副既顺从又蛮横的虚情假意的神情。  他不得不听她把话说完,因为一个嘴碎的女人是非把话唠叨完不可的。哪怕她是在抱怨吧,她的话也是滔滔不绝的——又流畅又圆滑,好像玩具手枪里射出来的豌豆。她在这儿皮阿斯克有什么前途呢?莱布什再也不会回来啦。大洋的对岸不妨算是另一个世界。她实际上已经是个寡妇了。他们每个礼拜给她两个盾,但是这能维持多久呢?他们钱库里的钱这么少。帮里倒有一半人在监牢里过日子。再说,凭这么一丁点儿钱她能买什么呢?顶多只能买煮麦片的水。她欠了许多人的债。她没有衣服穿。所有的女人都是她的对头。她们没完没了地说她的闲话;她的耳朵一天到晚都在发烧。夏天,她还受得了,但是雨季一到,她就会走投无路啦。泽弗特尔在怨大怨命的时候,还不停地捻着她那条项链。突然她右腮上现出一个酒窝。  “啊,雅夏尔。带我一起走吧。”  “你知道我办不到。”  “为什么?你有个班子,还有一辆大车。”  “玛格达会怎么说呢?你的街坊会怎么说呢?”  “她们反正要说的。你那个波兰女人能够干的事,我都能够于。也许比她于得更好。”  “你能翻斤斗吗?”  “我不会翻,难道不能学吗?”  这全是废话。她长得太胖,当不了演杂耍的。她的腿太短,她的屁股太大,她的胸脯凸得太出。  她这一辈子什么也干不成,只能当用人———-一还能当另一种人,雅夏想。尽管他,雅夏,肯定不爱她,但是他有时候会忌妒。他在跑码头的那些礼拜里,她在干什么呢?得了,这是我最后一次上这儿来,雅夏想。这不过是因为我感到非常腻烦;我想有短短的一会川摆脱一切—一他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像一个借酒浇愁的酒徒那样,他想。他永远不明白,别人怎么能凑合着住在一个地方,毫无忧郁地跟一个女人生活一辈子呢?他,雅夏,永远心情沮丧。他突然掏出三个卢布,带着孩子气的庄重态度放在她裙子底下的大腿上——一个在膝盖附近,另一个高一点儿,第三个在大腿尽头。泽弗特尔望着他,流露出古怪的微笑。  “这没有用。”  “这肯定对谁都没有害处。”  他赤裸裸地对她说—一按照她的水平说话。他的一个特点就是能够适应任何人。这对行使催眠术是个有利因素。泽弗特尔不慌不忙地把硬币收起来,放在食具柜上一个研钵里。  “晤,不管怎么样,谢谢。”  “我急着呢。”  “急什么呀?我一直惦记你。几个礼拜以来,我没有听到你的一点消息。你好吗,雅夏?说到头来。咱们到底是好朋友嘛。”  “是啊,是啊……”  “干吗心神不定?我知道啦——准是有了个新情人!告诉我,雅夏尔,告诉我。我不是那种爱忌妒的人。我懂得好歹。不过你一看到女人就像蜜蜂看到鲜花,总是换新人。这儿闻闻,那儿舔舔,然后‘嘘!’——一你嗡嗡地飞走了。我多么羡慕你!我要是能做男人,把我最后一条衬裤拿出来也值得!”                 5  “是啊,有了个新的,”雅夏说。他需要同人谈谈。同泽弗特尔在一起,就像同他自己在5 那样无拘无束。他不怕她忌妒,也不怕她发火。她像一个庄稼姑娘依顺地主老爷那样依顺他。她的眼睛闪闪发亮起来。她流露出辛酸的微笑,这是受了委屈还感到乐趣的那种女人的微笑。  “我不是早就知道了吗?她是谁。”  “一个教授的寡妇。”  “寡妇,嗯?好,好。”  “有什么好。”  “你爱她吗?”  “对,有点儿。”  “要是一个男人说‘有点儿’,那他的意思是说全心全意。她是个怎么样的人——年轻?漂亮?”  “不太年轻。她有个十四岁的女儿。”  “你爱的是哪一个,是做妈妈的呢,还是女儿?”  “两个都爱。”  泽弗特尔的喉咙动了一下,好像她在把什么东西咽下去似的。“你没法两个人都爱啊,老兄。”  “眼下,有了做妈妈的,我也满意了。”  “教授是干什么的,像——个医生吗?”  “他以前在大学里教数学。”  “什么叫做数学?”  “用数字计算。”  她想了一会儿。“我知道啦,我早就知道啦。我,你瞒不了我。只要对男人瞧上一用民,我就能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说出来。你想干什么,跟她结婚吗?”  “不过我已经有老婆啦。”  “对你来说,老婆算得了什么呢?你怎么碰到她的?”  “她在剧场里;有人介绍我们认识。不,我在表演心灵感应术;我告诉她,她是个寡妇和别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的呢?”  “那是我的秘密。”  “哦,还有什么别的情况吗?”  “她爱上了我。她愿意撤下一切,跟我一起出国。”  “就这么走吗?”  “她要跟我结婚。”  “跟一个犹太人?”  “她要我改变一点儿宗教信仰。……”  “就这么一点儿,嗯?——干吗你非要出国不可呢?”  雅夏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恶狠狠起来。“我在这儿有什么呢?二十五年来,我一直在演出,而我仍然是个穷小子。我在绳索上还能走多久呢?顶多十年嘛。人人夸赞我,可是没人肯出钱。在别的国家,他们欣赏像我这样的人。有_个只懂几套戏法的人变得又出名又有钱。他在皇上面前演出,乘着高级四轮马车跑码头。要是我在西欧出了名,我在这儿,波兰,就会受到不同的待遇。你懂得我跟你说的话吗?这儿,他们模仿外国的一切。一个演歌剧的歌唱家尽管唱得像猫头鹰叫、要是他在意大利演唱过,人人都喝彩:‘好!’”  “说得对,不过你得改变宗教信仰。”  “那又怎么样?你给自己划个十字,他们把水撒在你身上。我怎么知道哪一位上帝是真的?谁也没有到天上去过。反正我也不祈祷。”  “你成了天主教徒,你就准会祈祷,没错儿。”  “在国外,谁也不注意这一套。我是个魔术师,又不是个教士———你知道,眼下流行着一种新鲜玩意儿呢。熄灯以后,你把鬼魂召来。你坐在桌子旁,把双手放在桌面上,桌子就升起来了。所有的报纸上都登满了这种消息。”  “真的是鬼魂吗?”  “别惹人笑话。全是那个巫师干的。他伸出脚去,把桌子顶起来。他把大脚趾头扭一下,发出啪的一声,那就是说,鬼魂传来了信息。最有钱的人都参加这种降灵会,尤其是女人。譬如说,有一个人的儿子死了,他们巴望跟他来往。他们付钱给巫师,他就把那个儿子的鬼魂召来。”  泽弗特尔睁大了眼睛。“真的吗?”  “真蠢!”  “也许那是妖术吧?”  “他们压根儿不懂什么妖术。”  “我听说在卢布林有个人能够用一面黑镜子显出死人。他们说,我在那儿能够看到莱布什。”  “那么,你干吗不去呢?他们会给你看一张相片,告诉你那就是莱布什。”  “哦,他们倒是让你看到东西的。”  “白痴,”雅夏说,他感到惊奇,自己居然同泽弗特尔这样的人谈论这种事情,“我能够让你在镜子里看到你喜欢的任何人,哪怕是你的奶奶也成。”  “上帝是没有的,对不?”  “上帝当然是有的,不过谁也没跟他讲过话。上帝怎么能讲话呢?要是他讲意第绪话,基督徒就听不懂;要是他讲法国话,英国人就会发牢骚。《摩西五书》上说,他讲希伯来话,可是我没有在那儿听他讲啊。说到鬼魂,那也是有的,不过没有魔术师能把他们召来。”  “灵魂是怎么回事呢?啊,我真害怕。”  “怕什么呢?”  “夜晚,我躺下去,没法闭上眼睛。所有的死人都在我面前列队走过。我看到他们把我妈妈送进坟墓。她浑身雪白……咱们到底干吗要活在世上?我非常惦记你,雅夏尔!我不愿给你出主意。不过那个异教徒会把你拉到地狱里去的。”  雅夏恼火了。“她怎么会呢?她爱我。”  “这不会有好结果。你可以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可是一定要做个犹太人。你的老婆会落得个什么结果呢?”  “要是我活不成,她会怎么办?男人一死,过了四个礼拜,那个婆娘又去站在结婚的华盖底下了。泽弗特尔,我可以跟你坦白地说。咱们俩中间没有秘密。我要碰碰运气。”  “那么,我呢。”  “我发了财,也不会忘掉你的。”  “得了吧,你早就会忘掉啦。你跨出门槛那会儿,就已经忘啦。别以为我是在忌妒。我头一回认识你,我激动得直打哆嗦。我会给你洗脚,而且喝你的洗脚水。可是,我跟你比较熟悉以后,我就对自己说:‘泽弗特尔,全是白搭——干吗要打哆嗦呢。’我是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女人,懂得不多,不过我肩膀上长着一个脑袋。我想得很多,有各种各样的念头。听到风在烟囱里呼呼地打口哨,我就非常忧伤。你不会相信我的话,雅夏尔,不过近来我甚至想到过自杀。”  “干吗偏偏想到这件事情呢?”  “只因为我感到腻烦,手边又有一条绳。我看到梁上有个钩子。就是灯旁那个钩子。我站在脚凳上,那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接着,我笑起来啦。”  “为什么?”  “哪儿有什么理由。你把绳使劲一抽,那不是全都完了吗……雅夏尔,带我到华沙去吧。”  “家什怎么办?”  “我把所有的东西一古脑儿卖掉。让哪一个人来占个便宜吧。”  “你到华沙去干什么呢?”  “别担心,我不会赖在你身上白吃的。我会像故事里那个要饭的女人那样走掉。我会站在哪一家人家的门口,说:‘我就待在这儿。’人到哪儿都能洗洗涮涮,提篮吆喝。”第 三 章                 1  雅夏原来打算回埃尔兹贝泰那儿去吃饭,但是泽弗特尔说什么也不肯。她为他准备了一顿他喜欢的饭:奶酪、肉桂末烙阔面条。泽弗特尔抽开门上的插销,拉开窗帘,串门的人就开始来了。女人们进来显一显她们从集市上买来的便宜货和男人们送给她们的礼物。那些年纪比较大的婆娘穿着旧拖鞋、式样不好的衣服,披着肮脏的头巾。她们向雅夏咧开了没有牙齿的嘴笑笑,卖弄风情地炫耀她们的丑相。年轻的主妇为了对客人表示敬意,都穿得整整齐齐,浑身戴着首饰。虽然泽弗特尔自以为隐瞒着她和雅夏的关系,她却得意扬扬地给每一个吹大气的女人看雅夏送给她的那条珊瑚项链。有几个女人试戴了一下,讨好地露出微笑,会意地眨眨眼。小山上并不流行放荡的风气。小偷坐了牢,他们的老婆规规矩矩地守许多年,等她们的丈夫出来。不过泽弗特尔是外地人——比吉普赛人更下贱。再说,她是个被抛弃了的妻子。而雅夏呢,那个魔术师有着浪荡子的名声。女人们同雅夏点头招呼,窃窃低语,向他飞媚眼。他的魔术在这里是赫赫有名的。那些小偷时常说,要是他参加帮会,他的路上撒满了黄金。小山上共同的看法是,哪怕做小偷的老婆,也比做雅夏那样的人的老婆强;他带着一个异教的姑娘,到处跑码头,只有在过节的日子才回家;他老婆从他那里什么也得不到,只有丢脸出丑的份儿。  过了一会儿,男人们开始拥进来了。查姆一莱勃,矮个子、宽肩膀、黄胡子、黄脸、黄眼睛,他来讨一支华沙雪茄。雅夏给了他整整一盒。泽弗特尔端来一瓶酒和一盆洋葱卷饼,摆在查姆一莱勃面前。他原是个老手,不过身子已经垮了,不中用了。他在每一座监狱里都待过。他的肋骨被打断过。他有一个弟弟,叫布劳奇。克洛兹,是个偷马贼,被庄稼人用水活活地煮死的。查姆一莱勃认真地抽了一日华沙雪茄,喝了一杯伏特加,然后问:“华沙发生什么事情吗?那座佩威克老监狱怎么啦?”  瞎子梅彻尔是个高大结实的人,肩膀阔得像巨人,笔直的后颈,前额上有一道疤痕;有一个眼窝裂开着,随身带着个纸包。雅夏已经知道纸包里是什么东西:一把给他开的锁。梅彻尔是一个开锁能手。他总是带着一根撬棍;他原来是个熟练的锁匠,后来才改行,干起那黑夜里闯进人家的没本钱买卖来。几年来,梅彻尔想方设法要造一把雅夏撬不开的锁。他现在羞答答地坐在桌子旁,耐心地等着谈话转到锁上来。直到现在,他总是输给雅夏,因为不管一把锁多么复杂和巧妙,雅夏总是在几分钟里设法把它打开。经常用的不过是一个小钉子或者一只发夹。但是梅彻尔不死心;他一直打赌说,他会造一个天使长加百列也撬不开的保险箱。每一次梅彻尔到卢布林去,就会找锁匠亚伯拉罕。莱布什,还有别的铁匠和技工商量。梅彻尔的屋子里布置得像一个工具铺,摆满了锤子、挫刀、钢锯、各种各样的铁条、钩子、钻头、老虎钳和烙铁。他的妻于。黑贝拉,说他爱工具爱得入迷了。雅夏对他笑笑,眨眨眼,算是打招呼。梅彻尔拿稳了这一回雅夏准输,但是雅夏有把握凭着他那一手奇妙的绝技,这里一捻,那里一转,就会像用魔法似的把锁打开。  末了,他们全来了:门德尔。凯什克、约塞尔。凯奇、拉泽里尔。卡拉兹密奇。他们眼下的首领叫伯里希。维索克尔,他身材瘦小,眼睛躲躲闪闪,秃顶、尖脑袋、尖鼻子、尖下巴,胳膊同猴子的一样长。伯里希。维索克尔同泽弗特尔一样是大波兰人。他穿得像个花花公子,颜色鲜艳的裤子、黄皮鞋、天鹅绒背心和绣花衬衫。他的头上总是戴着一顶有羽毛的礼帽。皮靴的跟特别高,用来增高他的身材。伯里希扒窃的手法非常巧妙;他能够从一个扒手身上偷表。他懂得俄语、波兰语和德语,跟官方人士处得很好;事实上,他不能算是个小偷,而是一个坐地分赃、穿针引线的窝主。几年以前,他坐过牢,倒不是因为偷窃,而是因为他在赌纸牌“小链儿”的时候欺骗了一个贵族。伯里希。维索克尔对纸牌,就像瞎眼梅彻尔对锁一样,非常精明,但是他不是雅夏的对手。雅夏总是使出几手新招来打败他。即使现在他口袋里就藏着几副纸牌,做记号的和不做记号的都有。伯里希是个出了名的闲不住的人。他没法安安分分地坐定在椅子上。这会儿,别人都坐在桌子周围,他像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野兽,又像一只想咬自己尾巴的狼那样转过来,扭过去。他歪着脑袋,用嘴角说话。“你什么时候跟我们一起于呢,嗯?”他用鼻音问雅夏,“握一握我的手,入帮吧。”  “在监牢里折磨得皮包骨头吗?”  “处处留神,一下子把浮在面上的奶油撇来。”  “哦,防不胜防,”瞎子梅彻尔嚷着说,“谁也保不住不失风。”  “你就该懂得辨别风向嘛,”伯里希。维索克尔针锋相对地回答。  雅夏知道得很清楚,他不应该待着不走。埃尔兹贝泰不见他回去,会等得不耐烦。玛格达呢,也在盼他。博莱克瞧不起他,只想找一个这样的借口干掉他。但是就是脱不了身。他从童年起就认识这帮人。他们看他发迹起来,从一个耍熊人的助手上升到波兰剧场里的红人。男人们拍他的脊背;女人们跟他调情。他们个个都钦佩他这位表演大师。他分发雪茄、烟卷。人群中有几个是他以前的情人,尽管现在已经正正经经地结了婚,做妈妈了,还是卖弄风情地望着他,流露出缅怀往事的微笑。尽管他开始同泽弗特尔来往的时候小心谨慎,她自己把他们的关系透露了出去。这个臭娘儿们啊,有了个汉子还要做广告哪。  起先,他们闲谈时事。世界上有什么新闻?什么时候重新同土耳其开战?那些造反的人扔炸弹,谋刺沙皇,号召铁路工人罢工,他们到底想要什么?巴勒斯坦有什么新闻?那些在干涸了的沼泽上建立殖民地的异教徒,到底是一些什么人?雅夏—一地解释。他不但看《犹太日报》,华沙所有的报纸他全看。连希伯来语的报纸他也翻一翻,尽管他不懂得那些现代的表达方式。在这里,皮阿斯克,居民像蹲在树桩上的蛤貘,但是在外面的世界上事情迅速地发生着。普鲁士已经变成一个强国。法国人并吞了非洲的一部分——那里居住着黑人。在英国,正在建造一艘艘十天内就能横渡大洋的轮船。在美国,火车在屋顶上行驶;一幢三十层的大楼已经落成。即使华沙吧,也一年比一年更大、更美了。木板的人行道已经拆掉;室内安装起自来水管。已经允许犹太孩子上中学和到国外的大学里去念书了。  那些小偷一边留神听着,一边搔脑袋。女人们脸涨得通红,交换着眼色。雅夏告诉他们美国的黑手党。他说他们寄一封印着黑手的信给一个百万富翁:速送现款若干,否则脑袋要挨子弹。哪怕那个百万富翁有一千个保儦,如果他不付那笔勒索的钱,他就性命难保。  伯里希。维索克尔突然插嘴说:“这儿也能够干这一行买卖。”  “可是把信寄给谁呢,担水人特雷特尔吗?”  小偷们哈哈大笑起来,重新点燃他们的熄灭了的雪茄。                 2  瞎子梅彻尔憋不住了。他说:“雅夏,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雅夏眨眨眼睛。“我知道,我知道,把货给我亮出来吧。”  梅彻尔慢腾腾地打开纸包,露出一把有夹件和附件的大锁。雅夏顿时轻松愉快起来。他带着困惑和嘲笑的滑稽神情用斗鸡眼开始检查那把锁,他这种表情总是把坐满在酒馆里的庄稼人和华沙的阿尔罕伯拉夏季剧场里的观众全逗得哈哈大笑。一眨眼,他换了一副模样。他嘘嘘地叫,扭动鼻子,甚至巧妙地摇动耳朵。女人们格格地笑起来。  “你从哪儿掘到这个新奇的玩意儿?”  “还是显一显你到底有什么本领吧,”瞎子梅彻尔说,他有点恼火了。  “上帝他老人家也打不开这把密封的夜壶,”雅夏嘲笑地说,“你把它一装配好,那是好得没说的啦。不过你不妨蒙住我的眼睛,我用不着看就能把它撬开。也许你想打个赌吧,嗯?我十个卢布赌你一个。”  “行。”  “说话要算数,把钱掏出来,”查姆一莱勃嚷叫起来。  “我们用不着把钱掏出来。我相信他。”  “孩子们,把我的眼睛蒙起来!”雅夏说,“不过要蒙得我什么也看不见。”  “我来用我的围裙把你的眼睛蒙上,”小玛尔卡说,她是个红头发的女人,头发用头巾向后束着。她丈夫在雅诺夫的教养所里过日子。她从腰上解开围裙,站在雅夏背后,扎在他的眼睛上。同时,她用食指在他的颈窝里挠痒痒。雅夏始终默不作声。  “他们到底拿什么零件装配的?”他拿不准。尽管他同往常一样充满了信心,他并不排斥失败的可能性。有一回,有个锁匠为他造了一把大锁,没有什么钥匙或者撬棍可以把它打开。锁里的零件都焊在一起了。玛尔卡把她的羊驼毛围裙绕了几圈,然后牢固地用力打了个结,尽管她的手很小,但是同往常一样,在眼睛和鼻梁中间有一个空隙,他可以从这个空隙看到东西。不过雅夏用不着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尖头的粗铁丝。那是他用来开一切锁的万能钥匙。他在开锁以前先把它给大家看一看。只见他轻轻地按着那把锁的表面,就像医生用听诊器轻轻地按他的病人。他仍然蒙着眼睛,找到了钥匙孔,把铁丝尖头插进去。插进去以后,他转动铁丝,使它越插越深,直插到锁的内部。他刺探了一会儿。他对自己的本领感到惊奇。这条铁丝查清了卢布林的专家们蕴藏在这把锁中的全部秘密、全部心计。它看上去好像复杂,却像犹太小学里学生们互相猜的谜语一样简单幼稚。你要是猜出一个,就全都猜得出。雅夏马上能够把锁打开,但是他不愿意叫瞎子梅彻尔下不了台。他决定装模作样地小小表演一番。  “哦,这玩意儿倒真难对付!”他嘟嘟嚷嚷地说。“他们在哪儿造了个什么样的蜂窝?这么许多牙齿和钩子,简直是一台正式的机器!”他把铁丝拉啊,推啊。他耸耸肩膀,好像在表示“我一点也不知道这玩意儿里面到底是什么结构!”大伙儿寂静无声,只有查姆一莱勃那个长满息肉的豁鼻子发出呼呼呼的声音。有几个女人开始窃窃私语和格格地笑起来,这是紧张的迹象。这会儿只听雅夏说出了那句他在演出的时候不知说过多少次的话:“一把锁就像一个女人。它早晚免不了要投降。”  女人们一下子哈哈大笑起来。  “女人可不是完全一模一样的。”  “这是个耐心的问题。”  “别这么自信,”瞎子梅彻尔急切地说。  “‘别逼我啊,梅彻尔。你在这玩意儿上花了半年工夫。你把什么都装配在里面了。说到头来,我可不是摩西。”  “它不投降吧,嗯?”  “它会投降的,会投降的,你只要使劲按一按它的肚脐眼就行啦。”  这当儿,锁啪的弹了开来。大笑声、喝彩声,接着是一片吵闹中。  “玛尔卡,给我解开,”雅夏说。  玛尔卡用颤抖着的手指头解开围裙。那把锁躺在桌子上,好像显出一副不中用和丢脸的模样。人人的眼睛里流露出愉快的神情,只有梅彻尔的那只独眼仍然闪烁着令人毛骨惊然的热切光芒。  “你准是个巫师,要不然,我不叫梅彻尔!”  “那还用说,我在巴比伦学过妖术。我可以把你和玛尔卡变成兔子。”  “干吗偏偏挑上我?我丈夫要的是老婆,不要兔子。”  “干吗不要兔于?你能穿过铁栅栏,跳进他的牢房嘛。”  雅夏坐在这帮不体面的人中间,感到丢脸。万一埃米莉亚知道他跟哪些人来往,那才糟呢!她认为他是一个天才,一位崇高的艺术家。他们谈论宗教啦、哲学啦、灵魂不灭啦。他引用《犹太教法典》上那些名言警句同她说话。他们谈到哥白尼、伽利略——谁知在这里他同皮阿斯克的小偷们鬼混在一起。但是他就是这个样子。总是有另一个角色要他扮演。他有多得数不清的性格——犹太教的和异教的、善良的和邪恶的、虚伪的和真诚的。他可以同时爱上许多女人。他眼下已经背叛自己的宗教,然而——他发现一张从圣书上扯下来的纸,总是拣起来,用嘴唇吻一吻。人人都像一把锁,个个都有他的钥匙。只有像他——雅夏——这样的人能够打开一切灵魂。  “得了,把你的钱拿去!”  瞎子梅彻尔从一个深钱包里掏出一个银卢布。有一刹那,雅夏考虑不接受这个卢布,不过他认识到这是对梅彻尔极大的侮辱,尤其是帮里的财库快要掏空的时候。帮会里的人非常重视信义。要是他不接受钱,他可能挨刀子。雅夏接过递给他的那个卢布,用手掌掂了一掂。  “不费劲的外快。”  “你的每一个手指头都应该让嘴唇亲一亲!”瞎子梅彻尔用巨人的深沉的嗓音嚷叫。他的声音听上去好像是从他宽阔的腹部里发出来的。  “这是广帝送来的礼物,”小玛尔卡说。泽弗特尔的眼睛闪烁着得意扬扬的光彩,她的脸颊涨得通红。她的嘴唇不出声地暗示着接吻和爱抚。雅夏知道他在这里受到大伙儿,男人和女人,崇拜。查姆一莱勃的脸看上去同泽弗特尔摆在桌子上的铜茶炊一样黄。  “你要是跟我们一起干,这世界准是你的。”  “我仍然相信第八诫。”  “听他说的!他还以为自己是个圣徒呢!”伯里希。维索克尔唾沫乱溅地说,“人人都在偷。普鲁士人不久以前干了什么事?把法国干掉了一大块,另外还要求几亿马克。他们掐住法国的脖子。这不是偷吗?”  “战争是战争,”查姆一莱勃说。  “哪一个有办法,就捞一把。事情向来是这样的。小偷上绞索,大偷吃肥鹅……玩玩纸牌怎么样?”  “你要斗牌吗?”雅夏讥讽地问。  “你从华沙带来什么新把戏吗?”维索克尔问,“露一手给我们瞧瞧!”  “这儿是剧场吗?”  说着,雅夏从维索克尔手里接过纸牌。他开始很快地洗起牌来。一张张牌飞向空中,像鲜鱼在网里蹦蹦跳跳似的。雅夏突然把手一挥,那副牌排成扇形,像一架手风琴。第 四 章                 1  重新同玛格达单独待在大车里,雅夏感到心情平静。眼下正是盛夏天气。田野里一片金黄;果园里果子成熟了。泥土的醉人的芳香叫人懒洋洋的,感到一种远离尘世的宁静。“啊,万能的上帝,你才是魔术师,我可不是!”雅夏低声说,“使植物、鲜花和颜色从一片黑色的泥土中长出来!”  不过,这一切是怎么产生的呢?棵麦的茎怎么知道抽穗呢?小麦又怎么知道繁殖呢?不——它们不知道。它们这样做是出于本能。不过总有哪一个一定知道。雅夏同玛格达一起坐在赶车人的座位上,放松了缰绳,让两匹马自由自在地跑。它们现在已经认识路了。各种各样生物在小路上穿过:一只田鼠啦、一只松鼠啦,甚至一只乌龟啦。看不见的鸟儿在歌唱。在树林里一片平地上,雅夏发现一群灰鸟。它们集合在一起,好像马上要开会似的。  玛格达紧贴在他身旁,默不作声。看来她那双庄稼人的眼睛看到了城市居民看不到的东西。雅夏也看得出神了。暮色渐浓,太阳已经落下去,大车沿着树林里的一条路隆隆地前进,他清楚地看见了埃米莉亚的脸。像挂在树梢上空的月亮一样,它向后退着。黑眼睛流露出微笑,嘴唇不停地在动。他伸出胳膊去搂住玛格达;她的头靠在他肩膀上;但是他没有同她在一起。他在同一个时间里既像睡着了,又像醒着。他想要下个决心,但是下不成。他的幻想力非常丰富;他梦想着他坐的不是一辆大车,而是一列到意大利去的火车;他、埃米莉亚和海莉娜都在车上。他几乎能听到火车头拉汽笛的声音。车窗外,掠过柏树、棕榈树、山峰、城堡、葡萄园、橘子园、橄榄园。什么都不一样:庄稼人、他们的妻子、干草堆。我在哪儿看到过这些东西呢?雅夏拿不准。在画上吗?在歌剧院里?好像我在早先的生活里已经遇到过这一切了。  他通常一路上打两次尖,但是他眼下打定主意一直向前,在大清早赶到华沙。也许有拦路抢劫的强盗埋伏在路旁,但是雅夏的口袋里藏着一把手枪。他一边赶车,一边想象自己在欧洲的剧场里演出。包厢里的贵妇人用长柄望远镜瞄准着他。大使、贵族、将军,都到后台来向他致意。只见他装着一对人工的翅膀在世界各国的首都上空飞翔。成千上万的人拥到街上来,指着他嚷叫;他一边飞,一边收到信鸽带来的信息——一元首、亲王和红衣主教们发出的邀请。在意大利南部他的庄园里,埃米莉亚和海莉娜在等他。他,雅夏,不再是个魔术师,而是一个活神仙似的催眠大师,能够控制军队,医疗病人,教化犯人,找到宝藏,从海底深处捞起沉船。他,雅夏,已经变成统治全世界的皇帝。他感到自己的这些幻想可笑,但是又撵不走它们。它们像蝗虫似的停在他的身上:妻妾啦,奴隶啦,不可思议的把戏啦,揭露一切秘密、具有无限妙用的灵丹妙药啦,咒语啦,符咒啦,这一连串的白日梦。在他的幻想中,他甚至领导犹太人摆脱背井离乡的生活,回到以色列的土地上,重建耶路撒冷的圣殿。他突然甩起响鞭,好像要撵走侵入他思想的恶魔似的。他现在比任何时候更需要清醒的头脑。他已经练了一套危险的新节目准备演出,其中有一个节目是在绳索上翻一个斤斗,这样惊人的表演以前还没有人尝试过。重要的是,关于埃米莉亚的事情要下个决心才好。他真的已经准备抛弃埃丝特,同埃米莉亚一起到意大利去吗?埃丝特这许多年来一直对他忠心耿耿,始终如一,他能这么狠心对待她吗?再说,他,雅夏,甘心改变宗教信仰,做个基督徒吗?他已对埃米莉亚庄严地许过愿,发过誓——不过他准备守信用吗?还有一件事情哩:没有一大笔钱,至少得有一万五千卢布,他没法同埃米莉亚实行他的计划。几个月以来,他一直不太认真地想到去偷,但是他真的会落到做小偷的地步吗?不久以前,他还跟查姆一莱勃说过,对他来说,第八诚是神圣的。他,雅夏,一直为他自己的诚实感到骄傲。再说,要是埃米莉亚知道了他的打算,她会有什么反应呢?埃丝特会怎么说呢?是啊,他的妈妈和爸爸在另一个世界里会怎么说呢?说到头来,他相信灵魂不灭。一会儿以前,他妈妈救过他的性命。他听到她提醒他:“往后退,孩子啊,往后退!”几分钟以后,一个沉重的枝形烛台倒在他刚才站过的地方。如果他不听他去世了的妈妈的警告,他准是给砸烂啦。  他直到现在还没有下决断。但是他拖不下去了。埃米莉亚在等他打定主意、他还不得不决定怎么应付沃尔斯基,代他签订一切合同的经理人。就是这个沃尔斯基把他,雅夏,从贫困中拉起来,帮助他在事业上蒸蒸日上。他,雅夏,可不能恩将仇报啊。既然雅夏强烈地爱着埃米莉亚,那么这种爱情就充满了诱惑力。  这一天夜晚,他不得不下决断了,在他的宗教和天主教中间,在埃丝特和埃米莉亚中间,在诚实和犯罪中间(他只干一回,上帝保佑,他将来会归还的)作出选择。但是他的脑子什么也决定不了。他不能解决主要问题,而是离开正题去胡思乱想,变得糊涂起来了。按他的年纪说,他的孩子都可能已经成年了,要是他有孩子的话,但是他仍然是当年那个玩他爸爸的钥匙和锁、在卢布林的大街小巷上跟在魔术师后面的小学生。他甚至说不准他对埃米莉亚到底爱到什么程度,也拿不稳他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真的就是所谓爱情。他到底能不能始终对她不变心?魔鬼已经引诱他对海莉娜产生各种各样的念头了;她会长大成人,她会倾心于他,她会变成她妈妈的情敌。  说真的,我堕落了,他想。我爸爸当初叫我什么来着?恶棍。近来,他父亲天天夜晚在他梦里出现。雅夏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他的父亲。那个上了年纪的人会给他讲道德,提醒他,劝告他。  “你在想什么?”玛格达问。  “啊,没什么。”  “小偷泽弗特尔真的要到华沙来吗?”  雅夏愣了一下。“谁说的?”  “博莱克。”  “你干吗过去一声不吭,直到现在才提这件事呢?”  “我肚子里藏着的事情可多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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