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你走进艾弗森的世界我至今仍然难以忘怀我第一次见到艾弗森本人时的情景:奥克兰全明星周末,一头地垄沟发式的AI端坐里三层外三层的记者之中,用他轻蔑的目光对准了一个刚刚提问过的记者,“你说我不想给队友传球就不传是么?我有这权力么?上帝啊!如果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我现在就想有一百万美金,我能有吗?真是可笑。”记者先生讪讪地赔笑。而在艾弗森身后的墙边,他的母亲身处另一群记者包围之中,不停地在说她的儿子并不坏,而是媒体的错,把她的儿子写成了一个坏人。眼望着她周遭的记者均作尴尬的表情还要不停地记下她说的话,让我顿觉自己面对的是少见的、已经升堂入室却活得异常真实的母子。即使那个时候,艾弗森还没有让太多人喜欢他。在新秀赛季,他可以在媒体众目睽睽之下豪言:在场上我没必要对乔丹有任何尊敬。说这话之前,他刚在76人对公牛的比赛里用蝴蝶穿花般的跨下运球晃过乔丹一投中鹄,于是这言论引得公众勃然大怒。1997年,艾弗森球队成绩继续下滑;自己被从车后箱搜出大麻;全明星新秀MVP的奖杯由于被媒体热炒是否应该颁给科比,被艾弗森出门就扔进垃圾堆。直到1998年他还没有从孤独的阴影中走出,那时他甚至和乔丹一样孤独。巴克利骂他自私,他反唇相讥:你个大肥屁股最好拿了总冠军再和我说话!其实现在想来,他所说的话和做的事只是随性而出,没有任何问题。两军斗者阵前,本该不讲情面,又何来保留和矜持可言?但公众不接受,更重要的是媒体不接受。于是艾弗森变成了牛魔王白骨精威震天,大反派的形象几乎根深蒂固,甚至有人怀疑若干年后大卫?斯特恩的“禁装令”矛头直指艾弗森。艾弗森就像一块化作顽石的璞玉,找寻着属于他的机会。从1999年开始艾弗森星路转折,那个短赛季让查克?戴利的艾弗森法则不攻自破;2000年入选全明星,季后赛被淘汰的泪水让所有人心动;2001年艾弗森挺进总决赛,每一轮进军历程都是艰苦卓绝的悍战。AI对麦迪、AI对卡特、AI对阿伦,得分高手们在艾弗森的进军之路上把任何比赛一场都演绎到决战般精彩。自此后艾弗森只有技术统计,再难有球队战绩;只有一己之力,再无左膀右臂。费城之痛,痛由心生。艾弗森和费城的感觉完美结合,独立之城所具备的狂放不羁、自由自在、随心所欲以及天纵奇才都和艾弗森的特点丝丝入扣,使艾弗森在费城留得顺理成章,人们已经很习惯在提起费城时报出独立宪章和艾弗森的名字。从1996年到2006年的这蹉跎十年间,艾弗森已经和费城水乳交融。尽管他很叛逆,尽管他很孤独,但费城从第一联合中心换成沃乔维亚中心,球票上最醒目的永远都是艾弗森的身影。所以依照艾弗森的性格,他不容许球队有任何背叛他的行为,他不能容忍球队因为质疑而将他转手而出。关系实在过密的双方,一旦分离,就会像从伤口刚刚愈合的皮肤上硬生生撕去血痂,那是透彻心脾的痛。艾弗森的确就像是费城的一道伤口。此后无论是在丹佛还是在底特律,包括我们可以预见到的孟菲斯旅程,艾弗森不会再有如此适合的机会,他的球路、秉性再也找不到那一群完美合拍的搭档,和那极为理想的环境。这也恰好会让我们明白:为什么他会对乔治城大学的桑普森教练敬若生父,因为那时的艾弗森就像一根桀骜的野草,桑普森给了他最为理想的阳光空气和雨露。好吧好吧,这样一个充满着传奇色彩的人,这样一个曾经被媒体妖魔化的人,如同约翰?列侬、科特?柯本、迈克尔?杰克逊一样可以单纯到极致来维护自己的追求,又岂能是我这粗潦几笔可以写尽的呢?所以我郑重向您推荐我在虎扑网结识的好朋友张佳玮的新书《The Answer:阿伦?艾弗森传,他为了写这本书翻阅了大量的史料和技术统计数据,看过你也许会发现,被很多球迷顶礼膜拜的那个艾弗森,也许并不是那么遥不可及。看着张佳玮寄来的文稿,我不停地回忆艾弗森曾经带给我们的一切。忽而就想起了2005年,艾弗森来到中国,在吴大维那座官邸酒吧的包厢里,我在他不设防的前提下私下和他聊了两个问题:对你来说篮球是什么?你有没想过退役后的生活?得到的回答平淡却震人心魄:篮球对于我是灵魂的救赎,因为没有篮球就没有我;退役之后我想天天陪着家里人,没人需要上班,因为我已经有了很多钱,我们不需要辛苦地生活。好吧,现在我再次邀请你和我一起,跟着张佳玮,走进艾弗森的世界。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著名主持人 于嘉2009年12月我们所了解的NBA世界,绝大多数时候,是大片大片的比赛录像、新闻报道、言论和特写连缀而成。NBA本身的商业性,又注定了媒介播放的千篇一律。比如,拉里?伯德永远投得进压秒远射,大梦永远左右摇摆,迈克尔?乔丹总在天空悬停不落……诸如此类。但是你知道,历史并非如此。以我们的个人来说,每人每天的24小时每小时60分钟每分钟60秒,随时随地的所作所为,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此积聚起来的人生百变千幻,每一秒都如一片玻璃碎片般映射万千光芒。同样的道理。在传媒的世界里了解一个NBA球员,你会深感迷惑。比如说,阿伦?艾弗森。在漫长的十多年时间中,他呈现在公众舆论中的形象变幻不定。1997年,一个不羁的少年天才;1999年,一个独来独往的游侠;2001年,篮球世界最为孤绝的英雄;2005年,令费城爱恨交加的矛盾体;2007年底,一个成熟顾家的职业球员;2008年底,一个在底特律无所适从的人;2009年夏天,一个到处找工作碰壁的落魄天才。NBA及其周遭的传媒是面镜子,世界从镜中望他:先被仇视,然后是惊叹,赞美,歌颂,膜拜,跌落凡尘,鄙夷,幸灾乐祸,落井下石。因为传媒不是历史学家。他们无意做忠实的编年史,只是把他,阿伦?艾弗森一个NBA球员,当作一件商品。他们需要在他身上提取一些概念,无论是他的自我、他的勇决、他的好胜,你简单地提取出来,然后塑造成一个形象。在他顺利时歌颂之,在他不顺时鞭挞之。在传媒那里,这一切必须简洁、新鲜而富有视觉冲击力。因此,许多时候,该变的并不是阿伦?艾弗森,而是他周遭的环境,以及世界审视他的角度。阿伦?艾弗森在传媒上的孤傲形象,有一部分是因为,他并不愿意阿附传媒与世界。他并不在意世界如何看待他。于是一个奇妙的矛盾故事出现了:由于他不在乎世界对他的看法,拒绝传媒的复杂化与扭曲,于是大多数的镜头反而将他复杂化了。在各种不同的故事里,他似乎既纯粹又矛盾——这本身就很矛盾。阿伦?艾佛森自1975年以来的34年人生是一个浑然的整体,一个漫长的故事。乔治城大学的闪电、费城的孤胆游侠、3号的神话、NBA史上最矮的得分王、嘻哈文化之王、那个愿意终老丹佛的掘金3号、那个以350万年薪签约孟菲斯的老将、那个在1997年以垄沟头出现而2009年又剃平头发的弗吉尼亚青年,被世界误解、苛求、责备、赞叹、敬畏的人,是一个奇妙的混合体。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比他在场上疾风穿行更精彩的,那就是迄今为止他34年的命运故事——所有人的命运都是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而他尤其如此。张佳玮2010年1月第一章 少年时光:从弗吉尼亚到乔治城1. 母亲和街15岁时,安?艾弗森迎来了人生第二个转折点。三年前她12岁时,她的妹妹跑来告诉她,“妈妈出事了”。然后她亲眼看着母亲因医疗事故死亡。而这一次,一个医生面无表情地站在她面前,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让她天旋地转的话:“您怀孕了。”忽然之间,她就没法过以往的日子了——本来,15岁小姑娘,可以在犹太区打架、吵嘴、捉弄手脚慢的老商贩,胡作非为,快乐得像只狡猾的猫。她爸爸威廉?艾弗森和四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孩子,她是老大。许多人都说她像她爸爸。她健壮、结实、活泼好动,爱打篮球,街区的小伙子都爱和她闹。谁给她抛个蔑视的眼色,她就敢上去和人打一架——可是,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她有了个孩子。好了,得想法子应付这个小玩意。20世纪70年代的黑人街区,15岁怀孕的姑娘比遍地踢啤酒罐的野猫都多。好吧,那就等孩子出生呗。结果,为了抢男人,她和一个姑娘打架,被姑娘叫来的两个男人打败了。安?艾弗森去了弗吉尼亚的汉普顿,那里是她的娘家。一路上怨恨着那个男人:那个和她恋爱造就了肚里这孩子,然后又抛弃她的男人。在汉普顿,她情绪宁定了下来。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女人迟早都要过这一关的,何况,周围七嘴八舌地建议说,“生个男孩子,你会有所依靠。”她甚至早早决定了男孩儿的名字:“如果是男孩儿,就叫伊泽尔(EZAIL)好了。”可是,1975年6月7日那天,当她的第一个男孩儿出生时,她却改了主意。她想起了那个混蛋——这时他本该在床边抱起孩子做慈父嘴脸的。算了吧,那时他也只有15岁,胡须都来不及长硬,在哈特福德念中学。可是,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伊泽尔,留给孩子做中名。这个孩子的姓氏随了母亲——艾弗森。而名字,随了父亲——阿伦。阿伦?艾弗森,1975年6月7日,出生于弗吉尼亚州汉普顿。安?艾弗森后来说:“我发现他的手臂非常长。我想他能当个篮球手。”孩子的昵称用了两个舅舅的名字:布巴扎克。那个给了阿伦名字和生命的家伙,也就是那个有爹名没爹样的二愣子,名叫阿伦?布鲁顿。这厮始终没去汉普顿看自己的孩子和女人。知道安?艾弗森怀孕后,他就跟所有闯了祸不知道如何收场的毛头小子一样,完全负不起责任;——或者,不想负责任。很多年后,他接受采访时,蹦出来的理由显示他完全不算个爷们儿:“我也想去看他们,可是我也只有15岁嘛。”安迅速做了她人生的重大抉择。她没有像其他贫民窟女人一样,生个孩子当猫狗一样弃之不理,恍若无事地接着过日子。她转移了人生重点,迅速完成了从一个好动少女到一个负责母亲的转变。阿伦?布鲁顿?既然这个可怜虫负不起责任也不想负责任,那就再见了。汉普顿这个布满暴力、毒品,而且还害死自己母亲的城市,让安?艾弗森深感厌倦。一个单身母亲,带着孩子在这个腐烂的沼泽里成长,显然是桩艰难的事。幸而,不久她遇到了新男朋友迈克尔?弗里曼,一个至少可以依靠的男人。这是阿伦?艾弗森的新父亲——虽然小艾弗森,很长时间,都不愿叫这个不爱笑的弗里曼做爸爸。他们所住的地方,是汉普顿行政下的独立市——新港,这是个盛产运动员、流行斗狗的市井之区。新父亲也没有完全担负起一个父亲的责任。如果你剖开阿伦?艾弗森的脑袋,提取他的童年记忆,会发现几个街区之外的枪声,角落里毒贩小声交流、打斗、谩骂,未成年人隐瞒年龄买来的酒瓶,停电、停水,空荡荡的厨房,下雨天泥泞的地板。安?艾弗森和弗里曼抓紧一切时间吵架,互相推搡谩骂,发泄对生活的不满,剩下的时间就各自出外谋生填饱肚子。弗里曼假装内行地去贩毒,做贼心虚地躲避警察。而安?艾弗森去打字、洗衣服、修电路、当司机,忙里偷闲还生了两个女儿。可是,她从来没有向命运示弱。她没有去找过阿伦?艾弗森的生身父亲。她也没有怨恨这个改变了她命运的孩子。就在外面枪声四起、杀声连天、白粉飞扬的环境中,她教导艾弗森像她一样,用拳头去对付那些试图以强凌弱欺负自己的孩子。她不断对阿伦?艾弗森说:“你一定会有所作为,你一定要努力,好好生活。”街区位于汉普顿的排污管道上。于是,每当排污管爆裂,街区就成了下水道的延伸。墙壁时常潮湿到发霉,房间里到处是腐烂和死亡的气味。这阴暗潮湿、随处是死亡与罪恶的街区,以及他那坚韧的母亲,构成了阿伦?艾弗森的世界。他和他的母亲一样,就像在死亡沼泽里生长的植物一样,吸取一切可以吸收的养分生活着。他没有富家子弟那么幸福,能生活在阳光海岸名车别墅的世界。他的世界,阴暗与快乐参半,危险与幸福并存。他必须不择手段地抓住一切,以免沉沦进那已淹没他许多伙伴的泥潭。他变得机警、聪明而又坚韧。他周围的伙伴在一次次枪击、追逐、逮捕和械斗中或伤或死,他亲眼看到过许多鲜血。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一线始终光明温暖的希望——母亲满头大汗、衣衫褴褛地对他说:“一切都会好的,你一定会扬名立万。”如此这般,阿伦?艾弗森在齐膝深的污水、灰头土脸的母亲和死亡如乌鸦般漫天乱飞的街道中长大了。在他后来名动天下的那些文身中,最重要的一个便是他心口上母亲的画像。“我不崇拜任何明星,我只崇拜我的母亲。我庆幸,我是她的儿子。”很多年后,他还会如此补上一句:“我最怕的是妈妈死去。所以,为了免得痛苦,有时我真希望在她死时我已不在世上了。”因为,在那风声鹤唳的岁月,当上帝、政府、父亲和朋友都似乎靠不住时,只有母亲在他身后,把手放在他肩上,对他说那些温煦的话语。母亲与自己的努力便是生活的全部,是与这黑暗之街战斗的武器。如果艾弗森没有去打职业篮球……他会成为NFL的超级四分卫吗?至今迈克尔?维克等天才橄榄球手都为这个可能性而激动。2. 橄榄球少年2001年,美国橄榄球联盟(NFL)的亚特兰大猎鹰队,在美国橄榄球大联盟选秀会上以状元签选中了四分卫迈克尔?维克。记者们纷纷问这位爷:“您和阿隆?布鲁克斯哪个才是老家新港出过的最好四分卫?”维克一笑:“都不是,咱老家出的最好四分卫,现在打NBA呢。”他指的是阿伦?艾弗森。这是阿伦?艾弗森少年时最爱的运动:只要有空,他就会把时间消磨在橄榄球场上。没有护具,场地危杂,都没法阻挡他去寻求刺激。每场比赛,他会在进攻时长传指挥或亲自跑动,在防守时拼力阻截对方。在开球时,他需要独自带球向对方腹地冲刺,在被那些怪物们——合计重量不啻为一卡车大肥猪——按倒前跑得越远越好。他爱上橄榄球的过程顺理成章。他没机会在少年时接触公子哥儿们喜好的高尔夫球,也不可能好整以暇地摆弄球杆去对付桌球。橄榄球是美国街头巷尾最热烈的运动。碰撞、冲刺、斗智斗勇、瞬间决胜负。他是在枪械与毒品的街区长大的,子弹在窗外飞过时,死亡离他曾经只有几厘米。他什么都不怕。只有橄榄球这样刺激的运动,才能点燃他的血液。面对列阵而来的敌人,他一个人独对,把他们甩在身后,在倒地前扑过码线,然后起身嘲笑大个子,对他们做鬼脸,看他们面红耳赤。这是他的最大乐趣。他的朋友被街区的罪恶不断吞噬,因此,他习惯了自己一个人。他习惯一个人模拟与全世界战斗的游戏,然后满身大汗和伤痕回家。他的体格并不健壮,但正因为此,他才更爱橄榄球——因为除了打架之外,他还能把握橄榄球场上的机会来对抗更健壮、更凶恶的对手,然后战而胜之。他的母亲和他的街区,教会了他丛林法则——丛林中的动物不懂得怜悯,只有弱肉强食才能生存。而他,就是在这残暴、智慧、弱肉强食的运动中获得了生活下去的乐趣。也在这项运动中,无意间,他获得了一些能力。在四分卫位置上,他学会了迅速决策、快速突袭和灵巧躲避对手,就像一只飞鸟逃避群兽的围击。在角卫位置上,他学会了捕捉球飞翔的线路,学得了纠缠对手的韧劲。在接球回跑的位置上,他更学会了末日狂奔的一往无前、始终不渝。在橄榄球中,他变成了一头眼光锐利、快似闪电,同时又坚韧不拔的猛禽。速度、强韧、扼杀对手、末日狂奔、弱肉强食、你死我活。这些字句,随着橄榄球刻进了阿伦?艾弗森的灵魂之中。3. 篮球?安?艾弗森曾经打过教会女篮。她念念不忘孩子出生时的长胳膊,她觉得那是儿子的未来。阿伦?艾弗森九岁了,妈妈像赶一匹倔脾气的小驴子一样,把他拖去篮球场。孩子沿路号啕闹腾,简直像被逼着上刑场。他从小养成了逆反心理和不顺从的脾气,所以,即便是亲妈,他也不愿意乖乖顺从。何况,篮球?80年代初的篮球运动在电视转播中呈现的是运动员们短衣短裤,不戴护具,发生冲撞时裁判便犯规制止——拜托!这和身披盔甲、横扫千军的橄榄球差太远了。这种运动,温柔到近乎娘们。那应该是小姑娘们玩的游戏吧。2001年,安?艾弗森对《SI》杂志谈到艾弗森第一次打球的情景时,回忆起自己曾板着脸恶狠狠地喝令:“今天你必须去练篮球!”阿伦?艾弗森第一次被揪上了篮球场,开始了自己首次与篮架的对决……那里有许多他打橄榄球的朋友,一群穷极无聊、精力过剩的孩子们,这缓解了他的情绪。既然兄弟们不会因为他打篮球这种娘们运动而嘲笑他,那就无所谓啦……回家之时,他心里还是满揣着职业橄榄球员的梦想。可是,篮球?这运动其实也不坏嘛。安?艾弗森忙于家务,有时每天要工作18个小时。做爹的弗里曼工作有一搭没一搭,于是有闲来教阿伦打球。不过,他摆老师资格的时日也着实短暂。儿子无师自通,老爸不久就瞠乎其后。阿伦?艾弗森的个头始终没高起来——每天在齐膝深的污水里走路,打开冰箱空空如也,当然不可能跟每天火腿熏肉热狗高热量的白人胖子们比身高。然而他快而健壮,却是来自天生。对他来说,篮球最容易过的第一关就是对抗——一个打惯橄榄球的孩子,视冲撞若等闲。篮球等级的碰撞对抗,在他看来犹如搔痒。但是,弗里曼至少给了艾弗森一样东西:他是个粗人,打篮球时也不会轻声细语。和艾弗森一对一,在孩子面前得一分,他也会得意洋洋吼着:“来呀,小子!”他一点都不像个慈父,但这对艾弗森有好处:从一开始他就明白,篮球场上,没有情面和怜悯可讲。篮球进入他的生活后,他便时常跑去附近的街头球场、公园里打球。与他唱对台戏的,是同样的贫民窟孩子,或是穷极无聊的小混混们。野路子厮混,压根不知道学院派篮球为何物。水准良莠不齐,动作七枝八叉。不规则的吹罚、野猫般的抓挠、恶意犯规、推搡、吵闹、垃圾话。阿伦?艾弗森在人群里跌跌撞撞地学习着篮球,对那些乱七八糟的聒噪甘之如饴。小孩子们即便凶恶,总比人高马大、不留情面的弗里曼好对付。自己的家庭,除了母亲之外的一切都阴暗得令人绝望。橄榄球是光辉梦想但充满了奔杀、冲撞和令人喘不过气的紧张。只有篮球——这项还没来得及成为阿伦?艾弗森的未来理想的爱好,于是成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一个小桃花源。这里的对抗不算激烈,这里的对手迅速被他赶超。他可以把篮球当作纯粹的娱乐。他在橄榄球上的速度、强韧和敏锐,使他在篮球场上随心所欲。而且,篮球还有一项橄榄球没有的特质。橄榄球强调整体配合,强调队友之间的信任,众志成城方能百战百胜。所以他必须在进攻端独自面对山呼海啸而来的对手,需要寻找队友……可是,篮球允许你独自去挑战对手。四目对视,晃动,欺骗,猜透对方心思,先出一步。玩弄对手,晃过,得分结束进攻。就像西部牛仔们在仙人掌与夕阳下的决斗一样过瘾。在每个一对一得分的瞬间,艾弗森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满足自己当英雄的欲望。街头篮球不像学院派或职业球队:铁打营盘流水的兵,公园与篮架不变,队友则今是昨非。哪家的孩子又被拘留了,哪家的大人又被打伤了,哪家正忙于逃避警察追捕了。阿伦?艾弗森最初的篮球世界没有固定的队友。于是,他习惯于做一个英雄。街头篮球是若干组简化的一对一;拿著名街头篮球痞棍大师哈蒙德的话说,“如果你在街头篮球回避单挑或者规行矩步,大家就会像笑个娘们一样嘲笑你。”互递垃圾话,叫阵,一对一,战而胜之。艾弗森成为汉普顿街头篮球的名人。他的风格逐渐成形。因为把篮球视作爱好,次于橄榄球,所以他从来没有把篮球技艺去仔细雕琢、打磨和矫正。没有人教导过他学院派篮球的标准,所以他也无所谓——以他的性格,即便有人告诉他篮球“应当如何打”,他也未必会当真。很多年后,他的投篮姿势依然不算标准。他的出手奇快,他的运球手让人产生翻腕的错觉,他有各种不规范、不标准的醉八仙姿势。实际上,他的大多数篮球技术细节,都是为一对一而生的:出手过快?因为他需要把握稍纵即逝的一对一空间;大幅度左右拉球?那是为了摆脱对手。学院派不会理解他的招式和套路,因为学院派从没经历过他在汉普顿的安德森公园那些摸爬滚打。在街头,胜者可以继续打球,败者就必须被淘汰出场,并且被嘲笑和羞辱。13岁上,他去参加了退役球员博?威廉姆斯在堪萨斯举办的篮球夏令营。这是他第一次跑这么远,去做跟篮球有关的事情。在那里,他初次领略到汉普顿之外的掌声。他的胆子正一点点变大。他发现,原来他也可以依靠篮球来博取掌声和荣耀——一种与橄榄球截然不同的玩意。当然,同样需要对抗那些强悍的对手。妈妈早就挥汗如雨地告诉他,世界上没有一个行当是容易的。多年以后,阿伦?艾弗森这样说:“我总是觉得我会投失前20投,并且相信那第21球一定会进。我只是不停奋斗。”那是夕阳下的街头球场给他的教训,一如他的街区一样,他的篮球世界也在告诉他弱肉强食、胜者生存的法则。4. 高中的明星,以及艺术家进入20世纪90年代,安?艾弗森把她的儿子送进了贝泽高中——就是十几年前,她被那个叫阿伦的混蛋搞到怀孕的学校。美国的高中与大学偶尔势利,但还算宽容。艾弗森的逃学、街头晃荡,在他们来说都不算罪名:孩子,只要你能打好橄榄球和篮球,为学校争面子,只要别把学校烧了,随你便。虽然与母亲当年生自己时年岁相似,但阿伦?艾弗森已经是当地名人。黑人贫民区最容易招人注意的,就是唱歌的和运动健将。20世纪90年代,家家户户的屏幕上闪映着三位MJ的形象——辉映了80年代的魔术师约翰逊、流行乐之神迈克尔?杰克逊,以及刚开始其伟大王朝的迈克尔?乔丹。黑人文化音乐人和体育明星正在不断击败骄傲的白人们。一个年轻的黑人篮球手?嗯,也许他将来能成名呢!人们蜂拥到贝泽高中来看他打球,这是阿伦?艾弗森第一批固定的球迷。在此之前,他的名气,都是靠着街头口耳相传出来的。“有个叫阿伦?艾弗森的小子很快,你知道吗?”“嗯,你说那个小子,我和他打过球。”“是吗?……”诸如此类。现在,大家看到了他的能力:快若旋风,动似电闪,让你眨完眼后得拉着身旁观众的袖子问:“我错过什么了吗?那小子又干啥了吗?”另一边,他还在继续打橄榄球。他那新港史上头号四分卫的名气,就是在这时逐渐攒起来的。连对手都在置疑:“听说他还打篮球……他哪来这么充沛的体力?”1991年,贝泽高中以不败战绩,拿到了球队十五年来首个分区赛冠军。1992年,贝泽高中拿下橄榄球州冠军,阿伦?艾弗森成为弗吉尼亚州AAA级橄榄球第一阵容,而且当选MVP。球探们在场边对他虎视眈眈。不等他毕业,佛罗里达州、北卡、马里兰们已经纷纷打来了电话,像拍卖抬价一样喊出奖学金:来我们学校打四分卫吧,孩子!可是,他甚至都没决定是不是要继续打橄榄球。1992年,当季首场高中篮球联赛,他得到37分。30场比赛下来,他一共948分,场均31.6分外加8.7个篮板、9.2次助攻。从第一场到最后一场,他的对手都像木偶般任他戏耍,就像拖拉机和跑车同一条跑道竞技。这是自然的:早在他的高中生涯之前,他在街头球场遇到的那些或老或少的家伙,就给了他足够的一对一经验。应用到高中篮球场上应付孩子们,就如杀鸡用牛刀一样爽脆利落。在高中篮球界,他遇到了一个可以当作朋友的长者:他的篮球教练迈克?伯利先生。伯利赏识他的能力,给他自由发挥的空间,督促他训练,教导给他各种比赛中的小技巧,矫正——但却并没有强制修改——他的一些不良习惯。开车送他上学放学,资助他的家庭。当然,他也不时耍点手腕,像父亲给孩子糖一样,用买一些东西来诱惑艾弗森“去训练”或者“去补习。”他的关爱,让阿伦?艾弗森可以对他开诚布公地说出那句话:“教练,我有时真不想回家过夜。生活有时真他妈不是我所期望的样子。可是,现实就这样了。”以及:“教练,将来我如果能够进NBA,我就要买美洲豹车给我妈妈开。”篮球可以让他远离家庭,逃避那些烦恼。因此,他喜欢把时间倾洒在高中球馆里,直至深夜,偶尔通宵。在篮球中获得快乐是那么简单:肆意舞蹈,把球抛进篮筐,这简单而明澈的小小乐趣令他开颜。而回家,意味着继续面对那些令人颓丧的现实。他对伯利教练,以及那些帮助他、鼓励他的邻居和老师充满感恩之情。“他们一直在支持我,鼓励我,照顾我的家人。”也因此,在高中联赛的进程中,敏感的艾弗森可以接受伯利对他的挑剔。在对汉普顿高中的比赛里,伯利下半场雪藏了他。在对蒙奇维利的比赛中,伯利在中场批评了他。“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但你不能让我们输球。不管你怎么胡闹,你必须保证我们赢球。”话说得很重,但艾弗森听进去了。他没有像在街头打球时那么敏感,那么好斗,甚至有逆反情绪。因为他了解伯利对他的真心关爱。很多年后,伯利教练这么说:“和他交流一点都不困难。我用真心对待他,于是获得了回报。我们彼此信任。他尊敬那些支持他、帮助他的人。你对他越真心付出,他就越会把你当作朋友。最忠诚的朋友。”高中的阿伦?艾弗森如此简单。他的人生法则一目了然。打好篮球,打好橄榄球,热爱那些帮助自己、对自己付出真心的人,争取胜利,改善生活。高一的夏天,他取下了博?威廉姆斯篮球夏令营的MVP。他的速度令人瞠目结舌。开始有人悄悄耳语:“他能成为职业球员。”“他也许能成为伟大的职业球员。比如,迈克尔?乔丹?……”而他依然在打着橄榄球,因为他不想放弃自己的兴趣。他的体能足够支撑他接着玩。也就在橄榄球中,他获得了自己最重要的一课。他的橄榄球教练丹尼斯?科兹洛维斯基先生,同时也兼任着贝泽高中的运动指导。他像艾弗森的私人医生:告诉他哪些事情有害身体,哪些习惯对健康不利,如何恢复,如何饮食,如何锻炼身体才能既增长力量又不失灵活。艾弗森去领年度最佳橄榄球员奖时,科兹洛维斯基出钱给艾弗森买了件新衣服。当然,这位先生还是个心理控制的爱好者。科兹洛维斯基提示艾弗森,不要为各种成见或心理阴影所迷惑。他指了指艾弗森的鞋:“你先把鞋带系好。”艾弗森单膝跪地,双手系鞋带,一面抬头迷惑不解地看教练:“有什么问题吗?”“看到了吗?”科兹洛维斯基说,“你系鞋带时,甚至都不需要看自己的鞋?你系鞋带时连想都不用想?对了!我就是要你这么打球,就跟系你的鞋带一样——想都不用想,自动化。在做一件事前,你脑海里先已有一幅图画,然后你就自然操作完成——就这样!”不久之后,科兹洛维斯基自食其果了一次——他教给了艾弗森“做事情自然而然,服从心里的反应和景象”,结果艾弗森回报给他一次抗命不遵。高中橄榄球锦标赛决赛,艾弗森拒绝了冒雨训练。当然,这并没妨碍之后他们夺冠。只是,从那之后直到今日,阿伦?艾弗森有一个奇妙的闲暇爱好——一支笔,一张纸,绘画。如果你去看他的画,你会大为震惊:他是一个地道的艺术家。他随时描绘各种所思所想,他的意识里有太多五彩斑斓的镜头可供他捕捉。而这也顺便成就了他的打球方式。不假思索,服从身体的本能,顺着大脑中的瞬间灵感不加停顿地运作。他的身上始终保留着黑人艺术家们的特征:斑斓、明丽、奇思妙想不断,以及与生俱来的节奏感。这就像一个地道的美国梦故事,一台歌舞喜剧。阿伦?艾弗森穿越了污水的街区,被母亲托举到了一个看得见阳光的领域。篮球、橄榄球,高中时期的辉煌,好心人的帮助。他的生活一点一点有了阳光的踪迹。黑暗峡谷将要到头,明媚的未来似乎触手可及。一如科兹洛维斯基所说:“继续打橄榄球,你一定能成为职业选手,成为超级明星。”而伯利教练则说,“继续在篮球上努力,你能够创造任何奇迹。”——一切直到那片乌云出现为止。5.乌云1993年2月14日情人节,弗吉尼亚州AAA橄榄球赛MVP、全美篮球第一阵容阿伦?艾弗森喜气洋洋,带着一群黑人孩子晃进了汉普顿保龄球馆。自从他成为全州著名的高中体育明星以来,他的拥趸、哥们和手下就是汉普顿街头一道风景。前呼后拥,七嘴八舌。他是这群孩子们的国王。孩子们,一如大多数黑人一样,喧哗、吵闹、唱歌、开玩笑,嚷着艾弗森的名号。直到惹翻另一群白人孩子为止。“黑鬼,你对人种有什么看法?”如果你想在美国挑事,没哪句话比这个更简洁、更猛烈、更有杀伤力了。黑人孩子们的脑袋被点燃,发烫,爆炸。许多只手抓向发出这句话的孩子,更多的手冲过来推挡。人群交错、混战、乱成一团。五十个开外的人参与斗殴,保龄球馆的椅子无辜地成了凶器。超过二十人受伤,三人重伤。两天之后,艾弗森率领贝泽高中69比67击败了汉普顿队,拿到分区冠军和AAA级锦标赛比赛资格。他与队友击掌相庆的时分,汉普顿警方正在忙于录口供。受伤的白人们回忆事故当夜的斗殴,嘴唇嗫嚅着蹦不出个名字——最后,一个名字袭到了他们脑海,于是脱口而出:“阿伦?艾弗森!”2月21日,《DE》杂志把艾弗森列进了全美高中篮球第一阵容。两天之后,2月23日,道貌岸然的警察上了门。检察官如此念诵起诉状:“艾弗森用一把椅子猛击了一个女孩的头部,该女孩叫做芭芭拉?斯蒂尔。”证据呢?超过二十个证人信誓旦旦地说,他们看见阿伦?艾弗森用椅子砸人。但接下来的细节,让证词显得不大对劲——二十多号全是白人。再进一步探究,就不只奇怪,简直是荒诞喜剧了——二十多号人对艾弗森、椅子和小女孩这几个关键词异常统一,可是他们描绘的椅子模样千奇百怪。为了怕他们打完架集体失忆,保龄球馆监控录像被调出。检察官们横竖分辨了半天,也没能在群殴场面里找到阿伦?艾弗森的身影。芭芭拉,你知道谁打伤你的吗?不,我指认不出来。当事人无从指认,其他证人却众口一词;录像带里无影无踪,细节方面莫衷一是。为什么倒霉的是阿伦?艾弗森呢?因为有八个证人老实承认了:“我们觉得,黑人都长得差不多……这些黑人小孩里,我们只认识阿伦?艾弗森。”最后,被捕的四个少年全是黑人。此事在汉普顿区引起了一场巨大讨论。争论的焦点,可以用美国有色人种促进会的协调员一言以蔽之:“太奇怪了。警方在众多参与者里挑出几个黑人少年——而且是最有名的人物。”1993年9月8日,四名少年被弗吉尼亚法院判了过失伤害罪,合计判了十五年监禁。阿伦?艾弗森因为“领头滋事”,被判五年,缓期十年执行。他的世界瞬间蒙上了乌云。篮球明星?橄榄球明星?这些缤纷甜美的浮光掠影,忽然间成为海市蜃楼。罪犯的声名一如烙印,在肌肤上洗之不去。不提职业体育,甚至大学都会对一个罪犯摇头。当然,大学体育和职业体育中犯事的混蛋和人渣不胜枚举,但他们之所以敢于为非作歹,都是已经获得了赞助或者一笔合同。而他阿伦?艾弗森,还一无所有。比被定罪更残忍的,是那段混乱不堪的流程。二十个白人的扯淡证词,糊涂(或是装糊涂?)的检查官,以及忙于落井下石、感叹“哈哈,黑人体育明星犯罪啦”的媒体。多年后,艾弗森说及此案时,强调他早在斗殴前就已离开了保龄球馆。“在一个保龄球馆,所有人都认识我,我举起椅子去抽人还觉得一切会相安无事?太疯狂了吧?!而且,我拿一张他妈的椅子去抽一个姑娘的头?那我成什么人了?我倒宁愿他们说我拿椅子去抽一个爷们了,而不是那姑娘。”话不顺耳,但都在理上。在街上混的黑小子也许不那么文质彬彬,但最讲究爷们气质。公开场合打人只有白痴才干;懂行的都会私下解决。至于打姑娘头,更是会被兄弟们不齿。很简单:做证词的那些人,既侮辱了他的人格,又侮辱了他的智商。为什么活该是他倒霉呢?因为他是那群孩子里最有名的一个,因为他是黑人。美国的种族歧视恩怨源远流长,而且像旧住宅的电线一样纠连密结。黑人与白人之间的仇视,对平等的诉求,反复的争执,仇恨,竞争,攀比。80年代之后,当黑人演员、歌星、体育明星们大规模侵略时,怀有种族歧视概念的某些白人更加神经过敏。他们最希望看到的是黑人明星倒霉,希望黑人明星被钉上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十字架。阿伦?艾弗森的优越成为他的罪过。NIKE公司供给他及时参加训练营的机票,都成为了莫须有的罪证。控方在法庭上做出义愤填膺的姿态,认定他企图以球星身份来无视法律。幸而,大多数人并不傻。1993年10月,150位志愿者在汉普顿呼喊:“释放汉普顿四人组!”“没有公平,就没有和平!”他们在街上放声高唱“你站在哪一边?”他们在为四位被捕的孩子——西蒙斯、韦恩、斯蒂芬斯和艾弗森——鸣不平。汉普顿的一位教师乔伊斯?霍普森说的话极具代表性:“诚实点吧!若非因为他是阿伦?艾弗森,这孩子根本不会进监狱!就这么回事!!”率领篮球队拿到了1993年高中州冠军的他,被监禁了四个月。在此期间,律师们上诉,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也对最高法院发出呼吁。法院批准了假释。宽大处理意见也给出了:中学毕业后,他允许参加有组织的比赛。被假释两年后,因为证据不足,所有指控被撤消。但是,这四个月,前后风云变幻,还是改变了他的生活。舆论的不公,法律程序的糊涂,种族主义者的恶意,黑云压城,几乎要遮蔽他一路拼争得到的未来。在监禁期,与犯人们相处时,他领会了真正意义上的弱肉强食。他的那些哥们,那些混迹于底层,被种族主义绅士们不齿的小混混,在他服刑期照顾了他的家庭。阿伦?艾弗森一直以来都这么认为,而这一次格外加深了印象: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的妻子、妈妈、孩子以及我的朋友,他们都是很朴实的人,他们不会做伤害到别人的事。”他说。17岁,他就看到了世界最阴暗、最罪恶的那一面。当他从中脱身而出时,他没有成为一个在街头晃荡的浪子。他的兄弟们,他的教练,以及义务给他做家庭教师的苏兰?波特,以及他的母亲,都在等候着他重归生活。阿伦?艾弗森的世界从十七岁开始变成明暗两面。他明白了高贵之后的虚华,以及肮脏之后的真诚。他双脚拔出了泥潭,但却没有飘然离去。他一直脚踏在地上,与他的街区和兄弟在一起。在他竭力辩白和抗争的时候,没有人听他的,只有这一切在他背后沉默地支撑他。“很多东西稍纵即逝。”多年后,他说,“我懂得了任何时候都要相信自己,和命运抗争。”6 “我不想再做穷人了。”1991年,阿伦?艾弗森的第二个妹妹莉莎出生。而他们的爸爸弗里曼如此庆祝自己二女儿的问世:因为携带过量毒品,他被捕了。在法庭上,他说:“我没有名车,没有钻戒,没有奢侈品。我只想还债,支撑家庭。”但是,抱歉,法庭不那么讲情面。何况,自打1988年一次交通意外被解雇后,弗里曼偷鸡摸狗的事情实在太多,终于有机会把他关进监狱清净了。法官毫不犹豫,判了22个月,后来又因为其违反假释条例,加了一倍刑期。那时艾弗森刚上高中,家庭大厦忽倾,阿伦?艾弗森几乎痛恨弗里曼——尤其当他看到母亲必须加紧工作,来照管那狱中男人的两个女儿。然而,时光流逝,他逐渐明白了。这个父亲,名义上的父亲,并不想为非作歹。他没有本事抢劫,也不想伤害别人。他虽然携毒却并没狠沾那玩意。他也不想过那样的日子,他仅仅想使家庭生活下去。生活永远不可能廉价。陪审团和法官不会探入到每个家庭来探问他们的生活。就在父亲入狱之前一年,阿伦?艾弗森失掉了他最好的朋友。托尼?克拉克,当年22岁。在球场上被艾弗森修理后,托尼没像其他孩子那样气急败坏,而是心悦诚服地鼓励他:“你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家伙!”艾弗森曾经喜欢游荡、逃学或者和小兄弟们在街上晃来晃去,而面前总会很不巧地出现他面色铁青的老妈,把他揪回学校。而那都是托尼告的密。艾弗森15岁时,一场械斗送走了他的八个好朋友,包括托尼在内。当然,没人去在意僻远街区孩子们的死亡。尸体被送走后,污水会洗清血迹。孩子们生生不息地蓬勃生长,毒品和枪弹永远不会缺少。阿伦?艾弗森的耳边没有人再唠叨。他的朋友们,那些拍打他、鼓励他、拿他开玩笑、和他一起走街串巷的孩子们躺进了坟墓。大规模突如其来的死亡使他胆寒。没有人——他自己也不能——确定是什么时候,他彻底下定决心。但至少,那次械斗之后,他对母亲说:“妈妈,我不想做穷人了。”他的身体里依然藏着他街区的精神。最朴素最直接的为人哲学:弱肉强食、独立、自信、奋斗。但是,他想走出这片街。就像森林教会了猎人在森林中生存的智慧,而猎人依此走出森林一样。生身父亲的背叛、继父的不幸、母亲的痛苦、妹妹们的穷困、兄弟们的死亡、17岁那年的入狱,以及无时无刻提醒着他生活阴暗面的污水和霉墙。他想走出去。那是90年代初。NBA经历过70年代末的低迷,迎来了80年代黑白双煞拉里?伯德与魔术师营造的繁荣,正在迈入黄金时代。1992年,梦之队在巴塞罗那奥运会横扫千军夺下冠军,使80年代末“美国篮球已失去权柄”的错觉消失了。迈克尔?乔丹正代表着NBA,朝一个神话般的不朽地位攀升。他代表的远不只是篮球竞技的极限,而且是一个黑人的神话,远远超出体育。一个纽约布鲁克林的穷小子,可以依靠自己的才华、奋斗和优美技艺,成为一个体育联盟的王者,成为一个体育品牌的王者,成为一个代表时代趣味的人物,拥有享之不尽的金钱和全世界的关注,成为另一个层次上的世界之王。有无数NBA球员在梦想着挣大钱。波特兰开拓者的伟大中锋比尔?沃顿曾经聊过一个少年时的笑话:“我小时候看NBA球赛,便对我父亲说,爸,我要去打NBA,当联盟MVP,给你挣辆汽车。我爸回头问我:‘什么是NBA?’”此后,沃顿功成名就,夙愿得偿。阿伦?艾弗森在1992年的单季948分打破了摩西?马龙的得分记录,而这位前辈巨星和艾弗森有类似之处:他打职业篮球,也是为了避免母亲的操劳。当他高中毕业直接朝NBA进军时,目的无比明确:“妈妈,我不希望你再操劳了。”但是,沃顿和马龙都没赶上最好的时代。话说NBA在60年代,北斗巨星维尔特?张伯伦不过年薪十万。1979年,拉里?伯德还在印第安纳大学读书,他的代理人鲍勃?伍尔夫就敢对凯尔特人官方开价:“100万一年。”当然,最后被压到了65万--那一年,阿伦?艾弗森4岁。NBA五度常规赛MVP“天勾”贾巴尔挣着65万一年,联盟第一摇钱树J博士朱利叶斯?欧文则是58万。到80年代末,伯德和“天勾”都已挣到300万开外。1994年,阿伦?艾弗森高中毕业那年夏天,NBA状元普度大学的“大狗”罗宾逊对密尔沃基雄鹿队说:“我希望,成为第一个一亿身价的人!”那个时代物价飞涨,于体育明星们而言,百万美元只在指顾之间。对艾弗森来说,这是他计划的一部分。高中的艾弗森在篮球与橄榄球之间摇摆。任何一项上的成就,都足以让他成为职业球员,签下大额合同。篮球和橄榄球是他打开财富之门的钥匙。贝泽高中因此而欢迎他。NIKE和各高校因此而垂青他。但是,短暂的入狱时光,令诸多名校把他视为另类:对艾弗森才华的垂涎,还不足以抵消他们明哲保身、远离麻烦的欲望。或者,你也可以这么说:他们错过机会了。一个叫埃迪?梅伊斯的人对他伸出了手。“只要他不再跟监狱沾边,我们大学肯定要他。”在他身后的并不是二三流兼做球员中介的垃圾大学,而是名校乔治城大学。乔大篮球队主教练约翰?汤普森的结论更加干脆利落:“阿伦?艾弗森有问题?拜托,我需要的只是篮球。”也许,反而因为如此,命运替他在橄榄球和篮球间做了选择。阿伦?艾弗森将脱离贫穷的希望放在了篮球上,把未来交在了约翰?汤普森手中。1994年秋,阿伦?艾弗森去了乔治城大学。因为那桩官司,他一年没能打正经比赛,也错过了肯塔基大学的奖学金机会。但他在一个教育中心完成了高中教育。他在汉普顿的水漫金山中度过了十九年时光。经历恐惧、希望、失望、背叛、污蔑和重生。他的天才一度被乌云遮盖,但并没有把他击垮。最后,那些杀他不死的,都成为令他愈加坚强的因素。那片曾经深陷他的泥潭,教会了他所有的生存法则。他的梦想无比朴素而切近。橄榄球的故事到他高中时就结束。他要做的是走出街区、贫穷和罪恶,朝富有与安全——对他来说,这两者是一体的——攀登。没有虚饰或造作。他也已经无所谓周遭的理解或肯定。沉默不语的以自己的方式奋斗下去,即是如此。他走出了弗吉尼亚,走出了贫民窟。而他的篮球生涯,就此真正开始。7. 乔治城的约翰?汤普森37岁之前的每个夏天,纽约历史上最伟大的中锋之一帕特里克?尤因都会回去乔治城大学,独自推开训练馆的大门,换训练服,戴护膝和护腕,和儿子小帕特里克聊天,然后开始热身。与1981年,他初来时唯一的区别,是他不再会因为找不到更衣室,而用带牙买加腔的英文去问路了。他和这个球馆的缘分本已该尽,1985年夏天他成为NBA选秀大会状元,然后去到纽约这个世界上最为声色犬马的城市,成为篮球世界最大圣地麦迪逊花园的主人。可是,他每到夏季都逃回乔治城,然后孜孜不倦地致力于提高技巧。回到乔治城,他像一个大一新生,与每个人击掌,然后独自重复那些纽约人已熟极生腻的动作。而使他热衷于这一切的人,是叉手在一旁观看的老师,乔治城王牌教练约翰?汤普森。按照汤普森的说法:“帕特里克在给所有关注他的人做示范,就像在用行动表示:喏,他就是这么干的,他就是这么努力的,他就是这么成功的。”“这就是乔治城大学球员们理应学习的。”乔治城的孩子们醉心于尤因推开门的一瞬间。他,1982年大一时就带着乔治城和北卡的詹姆斯?沃西与迈克尔?乔丹会战NCAA决赛,最后一分惜败的巨人;1984年84比75击倒大梦及其休斯顿大学的战神,会重新回到他辉煌开始的地方。1988年,刚入学的阿朗佐?莫宁成为尤因的影子。他们在夏季训练时相遇。一个天生着煞神般的钢筋铁骨,演罗马角斗士不用化妆,一个年仅26岁就长得像只百年猩猩怪,比1789年建立的母校还老。训练中硬碰硬来了几下,彼此发出了几声怒吼,莫宁被撞倒,旁观的大学生误以为自己在看泰坦巨神们打架。在他们建立友情的那天末尾,他们几乎吵了起来。一个比另一个更大声,训练馆里雷声阵阵。但是,第二天,一切又恢复如初。他们训练,喝水,聊天,在走廊里像巨人一样发出轰然的笑声。夏季的乔治城餐桌上,这两条大汉时常出现电闪雷鸣的语声:“老子宰了你!”“我拿管猎枪杀了你!”“他们老那样。”乔治城的孩子们心有余悸地说。“有时候,他们满怀仇恨地盯着对手,好像马上要把餐盘扔到对方脸上去。”而汤普森教练在邻座听着,行若无事,指挥其他探头探脑的学生继续吃饭。尤因、莫宁,以及介于他们年龄之间的穆托姆博,构成了乔治城大学篮球的脊梁。你可以把他们三个人打球的录像在校园大屏幕反复播放,来传播学校的精神——当然,可能会吓坏小孩子。乔大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离白宫两英里。成立那年(1789)恰逢法国大革命,顺便沾染了一点启蒙主义和政治思想。全美历史最悠久的天主教大学,学生必须修读两个学期的哲学和神学。政客的乐园,外籍学生的舞台。而约翰?汤普森先生,在这里当了27年篮球主教练。他也有过辉煌的日子:208公分,123公斤,60年代,这副铜筋铁骨的身板,让他打上了NBA。他在波士顿凯尔特人度过了1964-66两季。众所周知,那正是凯尔特人随心所欲包揽冠军的王朝年份。他作为篮球史上最伟大人物之一、最杰出防守球员比尔?拉塞尔的替补,在篮球史上最伟大主帅红衣主教奥尔巴赫座下听旨。1966年他退役了,去当了两年高中篮球教练。1972年,他被乔治城大学雇佣。他信奉红衣主教的凯尔特人篮球哲学。坚硬、扎实、迅速、窒息的防守、灵活变通、不择手段。中锋出身的他,培养出了尤因、穆托姆博和莫宁这样的铁汉。他和红衣主教一样不为流俗意见所熏染。他率领着乔治城取下了1984年NCAA冠军,使尤因初次击败他的夙敌大梦奥拉朱旺——如果不是1982年迈克尔?乔丹的神奇跳投,乔治城本该击败北卡罗来纳,拿下那年冠军才是。就在阿伦?艾弗森入学之前两年,乔治城还拿下NCAA大东区的常规赛冠军。他是个善于控制队员情绪的教练。后人回忆起80年代的乔治城,都还心有余悸:“那就是十二个饥饿的黑人!”乔治城胆大包天,防守不间断施压令人窒息,而进攻则充满侵略性和冲击力,奔走如火焰。坐居火焰中心煽风加柴的,就是汤普森教练。汤普森教练最喜欢营造的,是如下氛围:“我们去对抗那个他妈的充满诽谤者的世界”。他,一个黑人教练,深明他的弟子们的心理:他们所承受过的种族歧视,他们内心的绝望和愤怒。他将这一切引导到了球场上。1993年12月,他见到了安?艾弗森。这位伟大的母亲第一次主动去找一位篮球教练。那时,她已经有十八年没怎么碰这项当年擅长的运动。她对汤普森教练的了解,是因为弗吉尼亚州口耳相传。“你知道约翰?汤普森吗?”“知道,阿朗佐?莫宁的教练嘛!”1992年NBA榜眼莫宁,乃是弗吉尼亚的篮球英雄。安?艾弗森循着这条路到达了汤普森门前。她的要求简单质朴:“我觉得,您是个能把我儿子导向正途的教练。”而汤普森教练,如是形容他的想法:“在弗州,阿朗佐?莫宁是个英雄,所以艾弗森家会来找我。无论过去发生了什么,阿伦,他是个聪明的年轻人。他理应获得入大学教育的机会。他将必须遵守所有的规章制度——和所有的学生一样在教室上课。”1994年8月,乔治城大学组队参加肯纳夏季联赛,艾弗森被放在了名单中。首场比赛,他上半场就得到30分,全场40分。第二天,33分。第三晚,决赛,他26分。这是他第一次为乔治城赢回荣誉。在体育馆为他加油的,包括前乔治城超级中锋迪肯贝?穆托姆博。但是,他甚至没来得及接受采访,就被带离了球馆——汤普森先生严禁新生接受采访。经此一役,他被严格、残忍、原则性极强的汤普森教练接纳了。但这也意味着,他必须开始遵循“照我的话做不然就滚蛋”的篮球哲学。烈火一样富有侵略性的乔治城篮球。盛产硬汉铁骨的乔治城大学。莫宁、尤因与穆托姆博那样电闪雷鸣的喝吵背景。这就是19岁的阿伦?艾弗森即将面对的一切。8. 噢,冠军?1994年11月27日,乔治城大学赛季首次对垒NCAA卫冕冠军阿肯色大学。下半场过了7分钟,阿肯色已64比40领先。阿肯色控卫科里?贝克,得意的双手食指举天。大前锋鲁?洛伊,正在找词夸奖全场34分13个篮板的明星前锋科里斯?威廉姆森:“这家伙真是火上浇油啊,看得我都嫉妒了。”球场另一边,失败者约翰?汤普森教练,却似乎根本无所谓。他谈论失败,就像一个老头子拂去葡萄酒瓶上的蜘蛛网一般轻松。“球队刚换了六张新面孔,然后赛季一开始就和全国冠军打。嗯,技术发挥生疏,我当然早有预料啦。”六张新面孔,六个还不习惯乔治城大学球衣的少年。其中那个脸上一点都不紧张的,是谁来着?阿肯色的卡利帕里教练赛后沉思着对记者说:“那小子好像无处不在似的。”那个无处不在的家伙,好像在另一个时空打球。无论对方投中与否,他都拍马疾行,运球杀过半场。他想在何时何地投球,你压根阻挡不了,全随他高兴与否。队友们眼望分差双腿发软时,他就像个老大一样,拍手鼓励他们,责骂他们,喝醒他们,接着继续奔驰。“他简直就像伊塞亚?托马斯第二代啊?!”华盛顿媒体如此评价。用刚率领底特律活塞拿下1989、1990两届总冠军、当代最灵动华丽的小个子后卫来举例,这赞誉可是相当有分量。如果你看数据,这孩子打了一场糟糕的比赛。18投5中,2次助攻,8次失误,19分。可是,对手的卡利帕里教练也承认:“敢给这孩子这么多上场时间,真得为汤普森鼓掌。”贝克说:“如果他的支持者……嗯,他的帮手,能够跟得上他的话,他们会特别可怕。”阿肯色得对这个新生严阵以待:每当这个小子切入,就派弱侧球员前来补防。如果他切入出手,无论防守成功与否,阿肯色都会趁他还在己方禁区的时候,在另一侧动手反攻。麦克丹尼尔总结说,“他总是能切入,但分球并不多,而且并不是每回合都回防到位。”的确,比起这个孩子的蜂鸟速度,他的队友更像还停留在马车时代。他带着乔治城在场上飞奔,但是,队友和他毕竟太不熟悉。中锋奥泰拉?哈林顿只好在场上练折返跑,几乎拿不到球。因此,到了后来,全队都已不愿意和阿肯色纠缠了,于是乔治城近于脱节。全场就剩下这孩子一个人与阿肯色全队赛跑。但是,虽然大比分吞下这块蛋糕,可是阿肯色还是被噎得嗓子发疼。因为这个孩子不知疲倦。落后10分,14分,18分,20分,似乎对他毫无影响。阿肯色和乔治城的老行家们看到分差到了20分,就开始心有灵犀地收手、放缓,只有他一个人无视分差地来回穿梭。他像一只蜜蜂,保持着嗡嗡的节奏,让阿肯色人领先了20分都轻松不得,唯恐被他叮上一口。每次他切入,阿肯色人都必须不厌其烦地前来包夹围堵——一个人盯防,根本无法应付这无法无天的孩子。不是全国冠军队防守意识或技巧有问题。只好说,用来收罗斑马的栅栏挡不住鹰隼。他的奔走,超出了阿肯色人的节奏。于是这成了场庞大的追捕游戏。下半场分差已使胜负锁定,可是这只蜜蜂还在球馆里飞动。抢前断球、争地板球、切入、上罚球线,造成犯规。阿肯色人提前欢庆的机会都逮不到,大队人马前呼后拥,张牙舞爪地捕蜜蜂。只有一次算是捕住了。终场前10分钟,阿肯色领先20分。防守机器雷吉?加雷特,196公分高,摆着一副拳击手的架势,和那个小子胸贴胸。他抿着嘴低头看着对面的一年级生,而乔治城的新生压根不理他,也没有兴趣和他对送秋波。接到球后,他第一时间回头,眼盯的是篮筐的方向。和冠军较劲对眼神摆造型?抱歉,没什么兴趣。他有更重要的事。“这只是他的第一场NCAA比赛。他会成为本届NCAA最让人激动的新人。”卡利帕里一直在找词形容那个孩子,最后逮住了这么一句。“他是叫阿伦?艾弗森是吧?”是的。9. 父子1994年的艾弗森,被认为是1989年的肯尼?安德森之后,高中篮球界最好的控卫。而肯尼这厮,恰又是一个反面典型,即使他才华横溢,一手鬼神难测地运球,穿梭人群如入无人之境,仍然因其孤胆式的英雄主义被视为异类。就在1994年,全联盟都厌倦了他的独断专行。因此,世界等待着约翰?汤普森教练用铁腕和缰绳,去栓束艾弗森,逼迫他成为一个规行矩步、合辙克制的后卫。可是,汤普森教练并没那么做。世界希望他对艾弗森严加管束,加以鞭笞;他却对他关爱有加,苦口婆心。世界希望他让艾弗森洗心革面,褪尽街头篮球的华彩;他却很欣赏艾弗森的个人技巧。他给了艾弗森舞台,从对阿肯色大学之战的信任开始。阿伦?艾弗森获得了一个精神上的父亲:一个真正理解他,与他诚心交流,而且保护他的教练。他的父亲,给他生命的那位不知所终,养育他的那位正在坐牢。他走进球馆,有一个高大的黑人会走过来,对他说:“别去看那些媒体和记者们嚼舌根,他们说的都是垃圾。你要发挥你自己的天分,知道吗?”他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他说,他要为自己的教练而战。大一赛季,虽然开局的那晚并不美妙,但赛季结束时,他交出了场均20.4分4.5次助攻的表现,场均另有3次抢断。但是,场均失误高达4.4次,命中率39%,三分率23%。他的数据,荣耀与阴影并列。在光明的那一面,他是全国屈指可数的得分手,是无法阻挡的闪电奔袭者,1994-95季大东区年度新人及最佳防守球员。而在另一面,他的投篮时机选择、进攻节奏处理,都还有提高的余地。64强赛,乔治城击败了佛罗里达州大学,随后进十六强。对手是拥有杰里?斯塔克豪斯和拉希德?华莱士的名校北卡。上半场,艾弗森一球未中,乔治城落后16分。下半场,他得到了24分和8个篮板,全场观众为他起立鼓掌。但是,这依然没能挽救他的大一赛季。赛后,媒体并没为他下半场的暴风发挥唱赞歌,而关注于他上半场的“自私表现”。在他的一生中,传媒都在扮演一个短视而势利的角色。在对他极尽赞美之能事之后,媒体又急忙追过来,揪住他的痛脚啮咬不已。“阿伦?艾弗森是否太自私了?”“他有时会忘记自己是控球后卫。”“他和奥泰拉?哈林顿从来无法同时发挥好。”当他在球馆中加班训练时,类似论调在外面的世界横飞。约翰?汤普森把球馆的门关上,没有让这些话骚扰到他。“我们可不能让每个人都满意。”他说。“耐心一点。”非议犹如被海浪冲上沙滩的杂物,随着时间潮水的冲洗,不久便归于沉寂。大二,阿伦?艾弗森把所有人的非议堵住了:他的投篮命中率达到了惊人的48%,三分率37%,场均抢断3.3次,场均失误则下降到场均3.7。场均25分4.7助攻。他的投篮,他的远射,他的跳投选择和失误控制,一切都在进步。大二的他,已经要成为全国第一后卫了。但是,争议并没有少一些。10. “正确的”和“错误的”1995年11月,与前一年阿肯色VS乔治城几乎同时:这一次的对手是亚利桑那大学。乔治城和阿伦?艾弗森,又一次成为配角。《SI》杂志后来如是描述当夜之战:亚利桑那野猫们整齐地奔跑,乔治城的领头猛犬跑得比任何野猫都快,但其他的猛犬却拖拖拉拉不成队列——于是野猫赢了。媒体总结说:这再次证明一个篮球的终极真理——再伟大的个人,也没法击败好的球队!亚利桑那球员在赛后采访中滔滔不绝地夸口。“我们是一个球队!”雷吉?盖尔瑞大声说,“别给我找什么理由,他们一定会说乔治城还年轻啦,教练汤普森感冒指挥不好啦。得了吧,我们姿态放得比较低,而且打得比他们更脏更彪悍!”为什么他如此激动呢?有两个原因:其一,两年前他曾和艾弗森在一个训练营里相遇过。“我们是在打篮球,又不是在打一对一斗牛!”盖尔瑞得意洋洋地宣布说。其二,他代替了1995年加入NBA的达蒙?斯塔德迈尔,成为亚利桑那首发控卫。“哼,他们以为我们丢了达蒙,球队就死了?他们看低我们?我们用实力回击了他们!!”盖尔瑞不依不饶。“好啦,我倒宁愿我的球队有个每场得10分但是能分球的控卫,也不想要一个得了40分但只有几次助攻的后卫——如果你有后者,你能赢点儿比赛,但得不了冠军。”到了最后,他连前辈达蒙?斯塔德迈尔都喷上了。“他是个好球员,他得分能力很强,可是他的得分没帮我们赢下该赢的比赛呀。”事实上,当晚阿伦?艾弗森得到40分,27投12中。对一个后场球员,你很难挑剔许多。亚利桑那的教练卢特?奥尔森就没盖尔瑞那么血冲脑门地激动。“胜利的关键在于,我们全队60%的命中率……如果我们球队可以投出这么高的命中率,让艾弗森为所欲为也可以。”和上一季的情况类似:乔治城全队都跟不上艾弗森的速度,内线的奥泰拉?哈林顿和贾赫迪?怀特,杀到前场时进攻都已结束了。而在快节奏攻防中,乔治城防不住亚利桑那的进攻——让亚利桑那投出了60%,这才是失败的关键。亚利桑那的西蒙如此承认,“我们在每次艾弗森企图做挡拆时都包夹他,使他疲惫。而他的队友也帮不上他。呃,另外,雷吉?盖尔瑞一直在和他斗嘴,分散他的注意力。”就在这晚之后,所有媒体又开始粉墨登场。他们决定用华丽的言辞来教导阿伦?艾弗森,怎么打“正确的”篮球。对一个控卫来说,自私是错误的,无私是正确的;大量持球是错误的,多分球是正确的;独自奔袭是错误的,迎合全队节奏是正确的。康涅狄克大学甚至有球员描述说,乔治城的战略,就是“一人快攻”。可是约翰?汤普森,对所有的非议置若罔闻。他对待记者们,就像一个耐心的老爸在用糖哄孩子。“想一想开幕战,106比57击败对手吧。”他说,“我们要让比赛继续充满压迫性。呃,阿伦说,他会邀请奥泰拉?哈林顿他们一起融入这台进攻的晚会,但你总得等一等吧。”做了二十几年教练,和NBA史上最伟大王朝、最伟大中锋之一、最伟大教练相处过。大学篮球界比约翰?汤普森更理解何谓团队,何谓纪律的人,并不那么多。但他依然选择保护阿伦?艾弗森,而且不断要求他“打出自己的风格”,而让其他的队员“尽量跟上阿伦。”这成了汤普森教练生涯的一大争议。只是,无论外界如何评论,汤普森依然如故。他似乎决意要让艾弗森成为另一个自己:无视纷扰流言的,富有侵略性的,与世界对抗的男人。他经过红衣主教的铁腕,了解如何管束天才。尤因、莫宁和穆托姆博这些中锋是天生的大山,汤普森用铁锹与巨斧把他们凿成了钢铁巨人。而阿伦?艾弗森是一个飞扬奔逸的天才,是桀骜的烈驹。一旦驯服他,犹如引刀骟马,阿伦?艾弗森的骄傲、才情和创意,都会被敲折磨平。“他曾经被监禁过,”约翰?汤普森1996年做如是总结,“我不希望在篮球场上再给他任何监禁。”就是在这样的,善意的“纵容”之下,阿伦?艾弗森长大了。11. 答案时光不情不愿地移向了1996年3月。媒体东张西望,寻找着新的天才。阿伦?艾弗森,乔治城的阿伦?艾弗森,“不正确的”阿伦?艾弗森,一直被拿来作为媒体报道背景——例如“某某在对阿伦?艾弗森之战中抢断比他多一次”的阿伦?艾弗森,要结束他的第二个大学赛季了。大学篮球界终于陆陆续续开始承认,最后归结到1996年3月18日的《SI》杂志上:“即便对康大的雷?阿伦、马萨诸塞的马尔库斯?坎比、威克森林大学的蒂姆?邓肯满怀敬意,可是如今大学篮球的全国第一球员,是乔治城的二年级后卫,阿伦?艾弗森。如果把他摘除出球队,那么,乔治城可能只剩下挣扎的余地。而拥有了他的乔治城,是全国四强的有力竞争者。他使乔治城成为了全国最令人激动的球队之一,他几乎单手把这支缺乏天分的球队提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而且,在他那坎坷的高中生涯后,展示出了惊人的成熟。”他是全国级的球员了。不只是汉普顿,不只是弗吉尼亚,而是全美。他的世界变得辽阔。媒体也愿意先承认他的成熟,然后把他拉拢到自己这一边。他的私人世界也开始被打开了。他的往昔,他的风格,以及——呃,你得有个绰号吧?媒体对一个球员的称呼,分几个级别。如果你籍籍无名,提不起来,媒体会在你的姓名全称之后,加上“来自某某球队”的标牌。如果你稍微有名一点,媒体会称呼你的全名或姓,略掉后缀。如此而上再高级一点,媒体会直接称呼你的名字——到这个待遇,你已是家喻户晓的明星了。但是,有时候,这种做法会有问题。因为许多人的大名过于平凡,辨识度低。嗯,那么就给个绰号吧。于行走江湖的人物而言,姓名并不可靠。相对而言,绰号是对一个人最简洁精当的判断。阿伦?艾弗森坐在1996年3月的春日阳光中接受采访,第一次在全国性媒体上谈到了这个词。“绰号?”“答案。(Answer)”“这是什么意思呢?”“呃,在汉普顿的时候,我们玩儿一对一。他们说,我就是答案。如果你想赢,我就是答案。如果你想得分,我就是答案。”他指了指左臂二头肌,那里文着一个“答案”字样。他好像从来无意掩盖自己的过去。他平静地聊到了他的往昔,他的街头背景,他那些兄弟。即便已经是全国第一后卫,他的打法依然迅猛绝伦。大二赛季,他因为小伤被缝了27针。在细节上,他不断完善,但大体上,他依然是那个样子:比起在汉普顿,比起在高中联赛,他只是更快、更锋锐、更精确了。但大体上,他还是和那晚袭扰阿肯色一样,犹如一只蜂鸟:快到难以想象,永远不停止振翅。在“答案”文身的下方,是一只虎头犬——乔治城大学的吉祥物。这是他的第二身份。乔治城是他的崛起之地,是他次于汉普顿的第二故乡和精神家园。在乔治城的这两年,虎头犬桀骜骁勇的精神融汇到了他的身体之中。可是,1996年春,当乔治城在NCAA四分之一决赛中被马萨诸塞击败后,他却做出了如下决定:“我要离开乔治城大学了。”12. NBA约翰?汤普森教练有一个著名惯例。1994年的统计证明,他麾下的球员,97%都读到大四,拿到了学士学位。这是乔治城的精神之一:提前加入NBA这种商业行为,和严谨的学风是相悖的,不足以提倡。1985年的状元尤因、1991年的第四位穆托姆博、1992年的榜眼阿朗佐?莫宁——三大中锋,虽然在校期间,NBA球队对他们望穿秋水、垂涎三尺,可他们依然在课堂里坐到了大四毕业。汤普森一向认为,足够的大学锤炼,才能雕琢出适合NBA的天才。但是,阿伦?艾弗森的背景和他们不同,需要他面对的也更多。1996年的春天,阿伦?艾弗森是全美第一后卫。可是,从杂志封面和媒体闪光灯中走出,回到家乡时,迎接他的依然是街区的污水,劳碌的母亲和生病的妹妹。他的三妹莉莎生病,医药费令家里捉襟见肘。他的父亲弗里曼依然在坐牢。而且,1995年,他和女朋友塔瓦娜有了第一个孩子。他是父亲了。可是,作为大学生,他拿不出养家糊口的钱来抚育孩子。NCAA可并没有一条特例规定“有孩子的球员可以接受一些养家费用。”这就是NCAA的荒诞之处:他们拒绝改革任何政策,不允许大学给予球员任何补助。当球员接受了一点馈赠时,他们张牙舞爪地予以指控。而当球员面临困境时,他们又无法施以援手。他们所以如此,只是为了维护“业余和纯洁性”。约翰?汤普森教练感到失望。“NCAA的制度实在太老套了,他们不允许我们给艾弗森及其家庭任何帮助。本来,以乔治城大学完备的医疗系统,我们可以帮助艾弗森的妹妹。可是,NCAA只允许我们给他发放篮球奖学金。”当然,他并不乐意艾弗森早早加入NBA。他了解媒体的炒作能力,了解NBA的残酷。媒体已经预先对艾弗森的NBA生涯议论纷纷,汤普森教练却不置可否。“这对他不公平。他本该享受大学的美好生活。他要走的话,也会在我同意之后。”对阿伦?艾弗森来说,乔治城是他二十年人生中所遇到的最纯善的乐土。在这校园里,他远离了少年时满目疮痍的街区,成长为全国知名的人物,有了一个精神上的父亲。动荡、斗殴、枪声和歧视,暂时地远离了他的生活。但这片乐土有其致命的弱点——这里过于纯洁,无法制造金钱与利益。而阿伦?艾弗森并不是独自生活在世上。他在大学里可以无忧无虑,他的教练为他挡却所有的争议和攻击,他的奖学金保证他丰衣足食。可是,他有孩子、女友、妈妈和妹妹需要扶植。他不可能对他们撒手不管。他和他的街区永远血肉连心。去NBA挣钱,这是他当初立下的誓愿——他发过誓,他不想让妈妈和妹妹们过穷日子了。1996年夏天,一个再好也不过的机会。所有的选秀专家都认为,如果他参加选秀,有极大可能进入前五或前三,甚至状元。状元意味着一份至少总值千万美元的合同。他在乔治城只打了两年,但那已足够他稳下状元之位。如果他再打第三年、第四年,他的球技也许会进一步增长提升,但是,选秀一向波谲云诡。谁知道1997年、1998年的选秀大会上又会冒出怎样的人物?媒体的风向又将如何改变?在NCAA历史上,因为执意在大学里多读几年而导致选秀位下跌的人们相当多。因此,敢于读完大学四年才参加选秀的,除了杜克大学这类老牌名校中视NCAA胜于NBA的球员外,余下的无非那几类人——蒂姆?邓肯这样根本不必担心选秀位的绝对未来巨星,格兰特?希尔这样天生贵胄子弟,以及布兰顿?罗伊这样在大三时还默默无名,大四时陡然升值的后起之秀。1996年5月1日,阿伦?艾弗森与乔治城大学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经过和教练的协商,考虑到我的家庭状况,我决定……提前参加NBA选秀。”“我很想完成学业。如果不是家庭原因,我一定会留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尤其是有汤普森先生这样的教练。他教了我很多。他令我从男孩变成了男人。”“但是,为了我的家庭,我必须早点离开大学。”“我爱乔治城。我爱NCAA。我在这里享受到了足够的乐趣。但是,我已经准备好了进入NBA。”他的乔治城时光结束了。大二的单季926分和124次抢断,都是球队纪录。他的总抢断213次是队史第三。总得分1539分是队史第十。而且,如前所述,比起汤普森教练手下那些四年才毕业的老油子,他可是只打了两年时间。如果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对他的选秀决定加以点评的话,那就是约翰?汤普森教练了。在新闻发布会之前,他一直没有公开鼓励过艾弗森提早进入职业生涯。在新闻发布会上,他的态度依然如此。“他是成年人。我不想阻止他。如果他问我是否该留在大学,我会说,绝对应该;如果他问我,他的决定是否正确,我也会给予肯定。”这个担当了艾弗森精神上父亲的人,度过了心情最为复杂的一天。在乔治城的两年,他一直没有对阿伦?艾弗森加以铁腕禁锢。如他自己所说的,“他在生活中经历过监禁,因此,在球场上我不会对他监禁。”他的放任使艾弗森的才华得到了自然舒展地发挥,或者说,他一直是把艾弗森朝NBA球员的方向培养的。可是,当NBA的召唤近在眼前之时,艾弗森望见了其中的荣耀、利益与成就,而他,汤普森教练,却望见了那些阴影——非议、歧视、唯利是图、纸醉金迷、诱惑与欺骗。那些他曾经历过的,令他对职业篮球心灰意冷的东西。他也许是世界上最希望艾弗森远离阴影与商业的人,但他又最了解阿伦?艾弗森及其家庭的一切。你看到了,世界上从来没有完美的决定。他用了他最后的一点力量,为艾弗森做了点事:他的弟子尤因、穆托姆博和莫宁,与伟大的迈克尔?乔丹用着同一个经纪人:大卫?法尔克。汤普森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让艾弗森成为法尔克旗下一员。他明白NBA生意场的虚诈与奸猾,因此,把艾弗森交到一个足以令他信赖的人手里,他才能安下一点心。“我对阿伦?艾弗森在球场上的能力毫不置疑。”汤普森最后说,“我担心的,反而是他在球场之外的事。”1996年春天,约翰?汤普森放开了手,让阿伦?艾弗森滑入了职业篮球界。他最后的赠言,在多年之后被无数事实一再证明。如此精确又微妙,一语成谶。第二章 状元·新秀季·世界的偏见1. 1996年的天才们当你站在2009年回望1996届NBA选秀大会时,会望见如下伟大成就:四个常规赛MVP奖杯,六个得分王头衔,五次年度防守球员,史上第二号三分手。过去十二季常规赛尾声时秋末算帐,1996届几乎占到半壁江山。而这还仅仅是他们中最杰出的六名选手成绩的一部分,而且表现形式还仅仅是数据。我们必须补充的是,1996届新秀们在球场上给予世界的视觉冲击,还远大过他们的纸面故事。可是1996年夏天,选秀报告上,NBA经理们在盯着以下的青年:马萨诸塞的马尔库斯?坎比刚拿到了1996年度的约翰?伍登奖,是NCAA除了蒂姆?邓肯之外最好的大个子。康涅狄克的雷?阿伦,大学篮球界最好的远射手、摇摆人,风度最优雅的青年。场均47%的三分球命中率,1995-96赛季全美第一阵容。加州大学的超级一年级生阿卜杜勒?拉希姆,1995年麦当劳全美高中阵容,大一场均21分8篮板,206公分却可以打两个前锋位置的天才。肯塔基大学的安托万?沃克,身高206公分的大前锋,却号称拥有打遍五个位置的能力和天分,1994年麦当劳全美高中阵容。洛伦岑?怀特,孟菲斯大学的大前锋,完美的NBA身形,大学两年平均16分10篮板,一致公认为1996届坎比之外最好的大个子。凯利?基特尔斯,大三、大四连续两年和雷?阿伦明争暗斗的攻击后卫,维兰诺瓦大学的当家射手。斯蒂夫?纳什,加拿大国家队后卫、圣塔克拉拉大学的超级射手、天才组织后卫。佩贾?斯托贾科维奇:19岁时就已经当了三年职业球员、在希腊联赛纵横无敌的南斯拉夫射手。以及——1996年5月28日,带领洛马里昂高中夺下队史53年来首个州冠军,高中四年得到2883分,全美首席天才高中生的科比?布莱恩特。而对阿伦?艾弗森来说,最大的威胁,来自于以下这个人:佐治亚理工大学一年级后卫,大一场均19分4.5次助攻的斯蒂芬?马布里。许多人把他和艾弗森相提并论。他们都是1996届最为逸伦超群的后卫,都是地道的天才。这个纽约少年早在十来岁时,就是纽约的街球之王。在亚布拉罕?林肯高中读书的时候,他被拿来和加入NBA的学长马克?杰克逊、肯尼?安德森做比较。在大一赛季,他入选了全美第三阵容,然后就迫不及待宣布加入NBA。在当时的宣传之中,马布里比艾弗森占了如下便宜:纽约出身,他的成名更早也更响;他比艾弗森小一岁半;他的身高有188公分,而艾弗森则勉强达到NBA视为标准线的六英尺——183公分;比起艾弗森大一赛季,马布里的大一似乎更稳——46%的命中率、37%的远射成绩,以及比艾弗森更胜一筹的失误控制。而他最大的筹码是:他一直担当着控球后卫。他的一对一技巧、游走和个人能力同样出众,但却比艾弗森更接近一个“纯粹”的控卫。人们纷纷谈论说,艾弗森在乔治城大学的角色,更接近一个攻击手,一柄利刃,但却不是一个组织者和指挥官。围绕着他的争议,无论是阿肯色大学还是亚利桑那大学,都在批评艾弗森的“以一对五”,批评他快到与全队脱离的节奏。何况,他183公分的身高还掺杂了水分。球员们在加入NBA前,会有详细的体测,包括穿鞋身高和赤脚身高:就在这两者之间,相隔一双鞋底的厚度,可以产生许多变化。譬如,巴克利究竟是193公分、195公分还是198公分,永远争论不休;2004年,伊哥达拉特意穿了一双薄底鞋,以便让自己不要高到6尺7寸(201公分);加内特穿鞋身高足有216公分,而在NBA花名册上,他的身高数字永远是初入NBA时的211公分,因为他不想太高而去打中锋;而像本?戈登这样实际只有185公分左右的家伙,虚报到191公分也许仅仅为了显得他比较像得分后卫;勒布朗?詹姆斯曾经有一段时间一直把自己报成198公分,即便他已长到了203公分——以便与他的偶像,那位伟大的23号致敬。对于NBA来说,6英尺即183公分,是一个分水岭,是NBA球员与正常人生死一线的断点。1994年夏天,杰罗姆?威廉姆斯第一次看到阿伦?艾弗森时印象深刻:“这人178公分高,150磅重,然后他在一个巨人头顶扣篮……”根据芝加哥人“一双球鞋增高一又四分之三英寸(4.4厘米)”来计算,我们可以得知,艾弗森其实不过180公分,也许还没那么高。这意味着,阿伦?艾弗森在他的房间里赤脚踩着地板,她的女儿蒂奥拉所看到的父亲和美国街头寻常的一个黑人并没有两样:178公分,或者179公分,正在平静地为她梳理小辫子——一点都不像NBA那些比正常人高一头的巨人。1996年5月,阿伦?艾弗森的处境就是如此。多年之后,人们会恍然意识到,那是一届多么伟大的新秀,而他处身于这群新秀的最高点。选秀大会之前,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而他是焦点与中心:上一个后卫状元是1979年入行的“魔术师”约翰逊。阿伦?艾弗森,会成为又一个后卫状元吗?1996年,由于多伦多猛龙与温哥华灰熊两支新军加入NBA,榜眼和探花选秀签落到了他们手中。而状元签则交给了费城76人。他们有权利在所有的美女中选一个做妻子,可是,只有一次机会。你只有一次机会下赌注——于是,费城76人的管理层,成了最幸福和最烦恼的人。2. 费城的荣耀费城是一座自由的城市。1776年《独立宣言》在此通过,北美开始复活,就像一颗心脏开始跳动。在NBA的世界里,费城仿佛是流亡者迁徙的故地。首先,有支队伍叫做锡拉丘兹民族。如今这个队名已经湮灭无闻,只给人们留下了一些传奇的谈资;50年代的民族球迷爱抽雪茄,烟雾甚至让湖人帝王中锋乔治?麦肯的眼镜受苦;名人堂前锋多尔夫?谢伊斯干瘦的身材与职业生涯超过11000的篮板球;1953年和凯尔特人打了4次加时,观众们吼出死亡威胁。有谁知道他们得过一个总冠军吗?1954-55赛季,比尔?拉塞尔还在大学,麦肯已经退役。民族队的冠军合家欢里只有两个黑人。而在民族队到来之前,费城的球队还叫做勇士。他们被遗忘得更彻底——比如,谁又记得费城勇士队是NBA史上第一个总冠军呢?40年代中期,球体不规则,球场灯光昏暗,乔治?法尔克斯用胸前投篮得到63分被称为新闻。费城勇士的最初英雄,是“跳投之父”保罗?阿里津和内尔?约翰斯顿。你知道这对50年代的超级得分搭档一共揽过五个得分王吗?60年代,勇士厌倦了费城,于是去了旧金山,成为旧金山勇士,以及后来的金州勇士;而民族队来到了费城。因为回忆起1776年的《独立宣言》,于是,他们叫做费城76人。费城的骄傲是,几乎整个60年代,他们都占有着“杀神”威尔特?张伯伦。这个巨人,先属于勇士,然后属于76人,总而言之,他停留在费城上空,俯瞰大地。这个把大量时间消耗在女人、国际象棋、跳远、打桌球和玩电影之上的火星中锋,是篮球历史上最可怕的怪物。他在这两个队伍间盘桓,留下了那些令人爱恨交加的伤痕。在那些累累的失败之上,是各种巨大得令人眩晕的传说——1962年3月2日,单场100分,1961-62赛季,场均50分,单场55个篮板球的记录。费城吮吸着那些甜蜜的失败,如上瘾者迷恋于美丽的罂粟。胜利属于残忍的波士顿暴君,但绿色的冠军队永远无法吸引到张伯伦走廊外那排着长队的女人们。张伯伦1966年主动放弃了得分王,从凌厉妖异的杀人者燕十三变成了大圣大贤的天机老人,然后被76人抛去了洛杉矶。但是,他给76人揽下了1967年总冠军,费城队史最荣耀的时刻——单季68胜13负的伟大战绩,使凯尔特人王朝止于八连冠。独裁中止,独立精神万岁。然后,费城在70年代的某年,打出9胜73负的常规赛战绩——NBA空前绝后的最烂战绩。然后,篮球史上第一位飞人“J博士”到来,闪电手莫里斯?奇克斯和篮板王摩西?马龙到来,然后是80年代首席冷血刺客安德鲁?托尼,以及90年代最伟大的悲剧英雄查尔斯?巴克利。与60年代末的湖人一样强大与凄凉。他们有且只有一个总冠军,那是1983年:“J博士”和马龙在总决赛横扫了湖人,横扫了联盟,但这强大的时刻只是昙花一现。于是,在历史上,他们的形象永远是骤马而来劫掠一番的诸侯,无法参与凯尔特人和湖人构成的时代壁画。费城76人在“J博士”时代,经历了三次总决赛败北,以及东部与凯尔特人兵连祸结的大战。每一次,费城都演得认真出色。他们是迷人的配角,即便在1980年总决赛败北时,他们13号维尔特?张伯伦,篮球史上最恐怖的杀神,为费城留下了孤星的传说。三十年后,艾弗森接过了这份传统。还让“J博士”留下了那著名的篮板后滑行天外飞仙。想必是张伯伦带走了这里的运数,“J博士”和马龙之后,巴克利扮演了一阵子孤独英雄,然后去太阳和火箭继续他悲壮的剧情。这仿佛是费城的宿命——阿里津、张伯伦、“J博士”、摩西?马龙、巴克利。他们都是超越各自时代的天才,可是,他们在费城的岁月,都是些悲剧英雄,书写沾满血泪的残章。他们是完美的配角,总是成就那些坚韧不拔的王朝。他们都过于放浪形骸和富有才华,因此与这座注定自由的城市一样——过于飘逸、不羁,因此永远不会被命运归入脚踏实地的胜利者之列。可是,他们给费城留下的就是这样的传奇:他们总会留下一个英雄独自对抗强敌涌来的时刻,然后书入史册。3. 以及霉运就像所有励志肥皂剧似的,塑造孤胆英雄之城,一定要有足够的悲剧。于是要有奸佞小人、匪类和蠢蛋领导。费城颓靡了50年代后半期,50年代最后一年得到张伯伦,孤胆七年,冠军,然后又开始了万劫不复的低谷。在“J博士”到来前,76人连常规赛9胜73负都经历过。然后,命运交给“J博士”:孤胆奋斗到1983年,摩西?马龙与他携手取下一座冠军。80年代后半期霉运就又来了。巴克利忍到了1991年,终于冲进老板办公室咆哮道:“你他妈就是个种族主义者!”灾难开始了。1992年夏天,费城把巴克利交易去太阳队,得来了杰夫?霍纳塞克、蒂姆?佩里和安德鲁?朗。1992年选秀大会,费城以第9位选中了密西西比大学的“勺子”克莱伦斯?威瑟斯彭。这个小胖子和巴克利风格类似,算是给费城球迷心口留给巴克利的空白填了一个影子。霍纳塞克和威瑟斯彭各自完成了应负的责任:霍纳塞克场均19分7次助攻4个篮板,对一个193公分的白人后卫,你要求不了更多了。威瑟斯彭场均16分7篮板,比新秀季14分8篮板的巴克利并不稍逊。可是,篮球不是两个人的。1992-93季的费城,前56场输掉37场。1993年春天,这种滑稽的丑角形象登峰造极:他们遭遇了西雅图超音速149比93的大屠杀,主教练道格?莫下台。赛季后半程的26战,76人又输掉了19场。唯一值得安慰的是:他们得到了1993年选秀大会的榜眼签。如果说世上还有比球队卖掉王牌后26胜更让人无语的事,那就是1993年6月的事故了:巴克利,在费城时虎落平阳的豪杰,率领太阳队领衔西部,拿到自己职业生涯唯一的一个常规赛MVP,带领太阳杀到总决赛,和伟大的迈克尔?乔丹天兵怒气冲霄汉地大战了六场。费城就像一个可怜的慈善家,空为太阳做了嫁衣裳。你如何安慰他呢?拍拍他的肩说:“算了算了,往者不可追。你还有个榜眼秀呢?振作重来吧。”1993年的选秀大会上出了很多逸才豪杰。多年之后,克里斯?韦伯被认为是联盟历史上传球最好、技术最全面的大前锋之一;“便士” 安芬尼?哈达维在五年时间内和格兰特?希尔一起,被世界认为将继承乔丹离去后的王座;杰梅尔?马什本是90年代之后背身单打技巧最完善的小前锋;文?贝克被认为是凯文?麦克海尔之后步伐最优美的大前锋;阿兰?休斯顿在1999年确定了他史上顶级中投手之一的地位;萨姆?卡塞尔是天生的幸运儿——他入行两年就拿到了两枚戒指,38岁退役时拿到了第三枚。这些青年像琳琅满目的玩具般陈列在1993年选秀大会的台下。除了韦伯被魔术先选掉——随后和勇士交换了哈达维,费城任选一个人都可能改变命运。在这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景况下,费城决定选择——伯明翰大学一年级的肖恩?布拉德利。肖恩?布拉德利有很多优点。譬如:性情温和,相貌白净;虔诚的摩门教徒,却不像邮差那样肘下无数冤魂;与妻子琴瑟和谐,对儿子疼爱有加;退役后参加了一个学院的副校长、辅导员工作,也做得有声有色。在他29岁时,他全季罚球命中率达到了惊人的92%,足以让沙克?奥尼尔羞愧至死。当然,76人的选择,是因为他有229公分的身高。他们相信红衣主教奥尔巴赫的名言:“啥都能教出来,除了身高。”可是,76人忘记了另一件事。多年之后的今天,我们可以统计下NBA历史:七英尺三英寸,即221公分以上的巨人球员,一共有过15个。15个巨人中,有5位只打了不超过两赛季。有过单赛季场均得分20以上记录的,只有二人:拉尔夫?汤普森——职业生涯三季之后就因伤处于半退休状态;姚明。有过单赛季场均10篮板记录的,三人:姚明、萨博尼斯、汤普森。名人堂球员数字:0。可以说,218公分是一个分水岭。在这个身高阶段,还有“天勾”贾巴尔、穆托姆博这样的成功巨人。但221公分以上的巨人则是另一回事:他们经常面对的问题不是如何面对伟大中锋,而是跑跳和健康。布拉德利决不是一个不努力的球员。他披上了76人队的76号球衣,他满怀憧憬地说:“我不敢说自己能和鲨鱼一样,但我会尽力做到最好。”等76人发觉他体重比档案上轻了30磅之后,他还很配合地每天狂吃7000卡路里热量的食物——你可以想象瘦弱白净的他像日本相扑手似的狼吞虎咽么?不幸,他有一副令鲨鱼及所有好莱坞女明星嫉妒无比、肯撒金倒银来换的、“咱就是吃不胖”的身段。于是他成为一个经典的反面角色:全联盟所有人都喜欢他。如今你去YOUTUBE搜索“Shawn Bradley”这个名字,排名前列的视频,都是“布拉德利十大被扣案例”——球场上最富有视觉冲击力的,莫过于在巨人头顶扣篮。在鲨鱼、尤因或莫宁头顶扣篮,等于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嘴里拔牙。可是肖恩?布拉德利?他仙风道骨,不会计较的。于是,瘦弱的布拉德利以无数次作为扣篮背景,成就了NBA这门视觉艺术的最高贡献和永久谈资。可以说,布拉德利是90年代费城最大的失败。1994年2月,膝伤让他缺席赛季后半段。威瑟斯彭成为了球队核心,联盟年青一代最好的大前锋之一,可是他的场均18分10篮板无法挽救球队。76人以霍纳塞克从爵士队换来了杰夫?马龙——众所周知,爵士就此达成了爵士三老主轴,于1997、1998年达到了巅峰。76人再一次为人做了嫁衣。1993-94季,倒霉的25胜——比前一年的26胜还差了一场。1995-96季开始后一个月,费城绝望了。病急乱投医,把布拉德利托运去了新泽西,换来了德里克?科尔曼。这位爷可算大大有名:1990年状元,211公分的天才前锋。射程远及三分线,进攻技巧的万花筒。打前场三个位置,无不色香味俱全。在交换到费城前,在网队五季的场均数据:18分10篮板、20分9篮板、21分11篮板、20分11篮板、21分11篮板——而且正当27岁的当打之年。哪位问了:新泽西网的总经理白送了这么大一个人情,IQ卡被盗了吧?并非如此。科尔曼才华横溢止都止不住,灵秀之气顺便转化成了骄奢之气。在新泽西,缺训、无视队规、带着队友肯尼?安德森哼哈二将,晃遍全城所有夜店。老帅查克?戴利管不服他,挂冠而去。新教练布彻?比尔德上任打算整风,先宣布球队的着装法则。一看科尔曼还是穿得花里胡哨,杀鸡儆猴地对他罚款。科尔曼的回答方式是一张空白支票:“您随意填”。用温柔却平庸的布拉德利,去换才华出众却骄横懒惰的科尔曼,费城颇有点病急乱投医——哪怕他把费城闹得天翻地覆,至少还有点天分吧,球队太需要天分了,平庸而死并不比混世魔王精彩。至于1993年夏天选择布拉德利时所怀抱的巨人传说,费城已经对之绝望。在此之前的1995年夏天,76人在选秀大会上以探花选择了杰里?斯塔克豪斯。北卡的天才摇摆人。和所有北卡的摇摆人,例如之前的乔丹和之后的卡特一样,运动能力非凡,技术全面,可以客串2、3号位,一对一能力突出,扣篮怪物。在大学时被认为有乔丹的风骨。他就是1995年率领北卡击败了艾弗森的乔治城的那个家伙。他,加上科尔曼,加上已经崭露头角的威瑟斯彭,外加新签来的1994年随火箭取下总冠军的射手弗农?马斯维尔,猛将如云。复兴之光在天际闪动:费城要卷土重来了!结果是——德里克?科尔曼因伤只打了11场。斯塔克豪斯场均19.2分领跑当年新秀,和威瑟斯彭一起苦撑球队。76人频繁伤病、交易,阵容生疏。76人以队史第二差的18胜结束赛季——还好,有那NBA空前绝后的9胜73负垫底。然而,还是有项NBA记录被不由分说安在他们头上。1989-1996年间,76人的战绩是:53胜、44胜、35胜、26胜、25胜、24胜、18胜。逐年下降。他们在重建期获得了1992年届最好的大前锋之一威瑟斯彭,1993年的榜眼布拉德利和1995年的探花斯塔克豪斯。他们已经完成新老交替,可就是赢不了球——重建说是完全失败都不为过。老板哈罗德?卡茨做够了慈善家,耐着性子看到球队如此挥霍他的投入,心理崩溃了。他把球队卖给了主营电视娱乐业务的康卡斯公司(Comcast Spectacor)。身兼主帅和总经理的约翰?卢卡斯理所当然地下岗,主教练由约翰尼?戴维斯接任,新总经理则是布拉德?格林伯格。球队主场搬到了新建的中州球馆(Core States)。最后,他们拿到了1996年的状元签。这次,他们要小心谨慎了。4. 状元有了斯塔克豪斯、科尔曼与威瑟斯彭,76人并不缺乏锋线和得分后卫。他们急需中锋和控卫。球队总裁帕特?克罗斯和格林伯格日思夜想,寻找合适的人选。1996届参选的优秀中锋屈指可数,马萨诸塞州的马尔库斯?坎比倒是个合适人选:封盖出色,篮板卓越,个子高挑而且跑动迅疾,就是有一点瘦——一听到“瘦”字,费城人立刻回忆起布拉德利被对手在头顶扣篮时的温柔表情,背后发凉。算了,我们还是找控卫吧。阿伦?艾弗森和斯蒂芬?马布里,最后的人选不出这两个。克罗斯和格林伯格左右为难着:艾弗森无与伦比的个人攻击力,马布里才华锦绣的控卫技巧,鱼与熊掌。格林伯格特意去问了约翰?汤普森教练,教练毫不含糊:“阿伦在球场上很听话,斗志旺盛,有感染力,是我见过最有天分的球员。”他们和艾弗森约见了一次。他们确认这是个坦率利落的青年,确认了他确实和毒品无关,还从他不断谈论球队细节上,发现艾弗森是个热爱赢球的青年——对一支连续六年胜率下跌的队伍来说,一个迫切想赢球的青年比一个只想打出好看数据的孩子,意义大得多。在之后与马布里见面时,格林伯格的印象则相当不好——马布里总是在“我”、“我的球队”上找话题,这可并不像是个无私的家伙。于是,76人小心翼翼地做出了决定,但还有最后一个程序。克罗斯带着80年代费城超级闪电手后卫莫里斯?奇克斯,又约见了艾弗森一次:这次是为了做个心理测试。奇克斯问:“联盟中的控卫,你最欣赏谁?”“加里?佩顿。”“为什么?”“他很顽强。如果有人敢在他的防守下得分,他立刻会还以颜色。他还拥有卓越的背身单打能力。”奇克斯沉默了一会儿。“作为控卫,你觉得,被对手得分后立刻费尽心思回敬一球,是最明智的办法吗?”艾弗森没回答,只是反问:“那么,您最欣赏谁?”“约翰?斯托克顿。”奇克斯说。他说出的是连续9届助攻王、NBA史上总助攻、总抢断次数最多的、NBA历史上最老奸巨猾、最标准、最冷峻、最教科书的白人指挥官。“他比任何人都理解比赛。”艾弗森望着奇克斯,琢磨着他的答案,思索自己是否答错了。但奇克斯却转身对格林伯格说:“就是他吧。”很多年后,奇克斯如此解释:“阿伦?艾弗森的选择证明,他是个痛恨失败的斗士。这就够了。”同一个夏天,费城人民却在谈论另一个选择。1996年5月28日,洛马里昂高中在宾夕法尼亚州总决赛中,以47比43打败了埃里天主教中学队,队史五十三年来首次夺得州冠军。5. 宣言1996年是NBA的时代交错点。之前一年的夏季,迈克尔?乔丹退役、复出,王者归来。芝加哥公牛打出前无古人的常规赛72胜,乔丹得到划时代的第八次得分王、第四尊常规赛MVP,公牛重归巅峰。之后的秋天,NBA第50周年即将来临。联盟未雨绸缪,正忙于寻找乔丹接班人。那是个批量流水线生产乔丹接班人的时代。要重新找一个198公分、技术全面而优美、能够飞翔、能够得分如探囊取物、星球上最杰出的一对一选手、伟大的团队球员、无所不能的技巧,而且还能用一眨眼或一微笑来醉倒媒体的人物,实在过于困难。因此,标准大为放宽。203公分、走全面组织者路线的翩翩书生格兰特?希尔;以及201公分,风格更类似魔术师的轻盈后卫“便士”哈达维,是乔丹接班人流水线的模板。除此而外,NBA敞开大门,欢迎一切能够接替乔丹,成为NBA头牌的人物。媒体在鼓噪金州勇士的斯普雷维尔、76人的斯塔克豪斯,甚至小牛队的杰森?基德。1996年6月26日,新泽西大陆航空球馆,NBA选秀大会。NBA总裁大卫?斯特恩念出了那个名字。“拥有第一轮第一顺位选秀权的费城76人队选择的是——乔治城大学的阿伦?艾弗森”马布里第四位被明尼苏达森林狼选走,雷?阿伦第五位落到密尔沃基雄鹿。而那个被费城人民垂爱的本地少年,第13位被黄蜂选中,然后被换去了西海岸的洛杉矶:费城为之叹惋。毕竟,这个叫做科比?布莱恩特的孩子,被认为是费城之子。现在,阿伦?艾弗森是状元了,是1979年魔术师之后,第一个后卫状元,NBA历史上最矮的状元。当然,如你所知,NBA状元是一个具有无限风险的刀尖。你可以成为万人瞩目的焦点,而你所面对的世界会与众不同。世界从此会对你无比苛刻。伟大的状元们成就霸业,世界觉得理所当然。而哪怕你的表现有一点点逊色于同届生——例如,1994年的状元“大狗”罗宾逊之于榜眼的杰森?基德和探花的格兰特?希尔——即便你的成就再大,也会一世被阴影笼罩和嘲笑。但对阿伦?艾弗森来说,那是以后的事。他展示了费城的3号球衣,拿到了大合同,可以腰缠万贯带着妈妈和妹妹们逃离街区。这是最为现实的事情。1996年夏天,阿伦?艾弗森21岁。NBA的状元荣耀落在了他的头顶。这远不只是篮球场上的胜利。他不是贵公子,没有人为他铺设鲜花小径。他在陷没了无数少年——包括他最好的朋友——的沼泽里撑起了身子,一路攀爬,在淤泥之中摸爬滚打出了一个黎明。一个虽然暗藏杀机,但望去至少很灿烂的黎明。一个对天之骄子来说理所当然,但对他这个命运的抗争者来说,足以令人宽慰的,黎明。1996年6月26日,费城76人队在选秀大会上用状元签选中艾弗森,NBA总裁大卫?斯特恩亲自将费城的3号球衣交给他。1996年秋天,艾弗森对媒体说:“我知道媒体不会看好我。许多人不信赖我。但是,我能成为NBA的伟大球员。我正在努力,我必须证明给你们看。”他并不想改换他的风格。他强调说,他会给斯塔克豪斯与科尔曼传球,但是,“我也不会放过任何得分机会。”他的理论很简洁:76人摘他,并不是为了找一个指挥官。既然76人正在重建,让其他球员来适应他的风格是理所当然的。这一切在费城76人的意料之中。球队依然没有像样的中锋,威瑟斯彭和德里克?科尔曼都是机动快速的内线,斯塔克豪斯也是开放场合的奔袭能手。因此,为一个高速控卫制造一个奔跑的集体,显然比较上算。在艾弗森之前,76人已经尝到了达纳?巴罗斯的甜头。反正,费城不想再回到布拉德利那拖沓缓慢的时代了。艾弗森代表费城参加了夏季联赛。那里的竞争氛围与NCAA相似。年轻人跑动、失误、展示技艺,只攻不守。他如鱼入大海。在开放体系下,进攻是无数简化的一对一。在这方面,他从无敌手。最后一战,费城击败了此前七连胜的湖人。对面的领衔者是费城少年科比?布莱恩特。确切地说,也许那才是他们——多年后领衔联盟最强外围攻击手的、费城的两个儿子——第一次交手。6. 首战1996年11月1日,费城中州球馆里卷过了一个五彩缤纷的巨大毛线球。全场球迷都被惊到了。他们发现这个毛线球在场子里到处转悠,这里喊几嗓子,那里蹦两下,喝几口饮料后,又开始指挥拉拉队。这一天的比赛,是1996-97赛季费城76人的开幕战。全场球迷,包括那些身穿阿伦?艾弗森3号球衣的球迷,都满怀热望,希望看到点新东西。可是球赛还没开始,他们就已经被灌了满眼的五彩颜料。最后,这个毛线球发现了帕特?克罗斯,于是以一只狗熊发现蜂蜜的架势冲了过去,蒙头盖脸把他拥抱住了。“帕特,可以给我儿子加点薪水吗?”这个毛线球咧开被抹到宝石红的嘴唇问。安?艾弗森,终于被克罗斯劝到了她的座位上,脱掉奢华的皮草外套,露出了牛仔裤和3号球衣,外加背后“艾弗森妈妈”的字样。球迷们纷纷朝她鼓掌、伸大拇指致意,而她一派得意洋洋。她是这一个夜晚,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儿子买的皮草外套,儿子买的唇膏,儿子买的佩饰挂到全身珠光宝气。儿子马上就要打第一场职业比赛了。嘿,看到那边那个3号了吗?全场都穿着他的球衣!我的儿子!而在场地中央,阿伦?艾弗森在热身。这个球馆多年以后是他的领地,但在这晚,他却要熟悉这个篮筐,习惯有两万人居高临下俯瞰他打球的感觉。对面是密尔沃基雄鹿,雷?阿伦身披34号看着他。在他们各自的第一场职业比赛中,两个阿伦相遇了。与艾弗森的第一场大学比赛——与阿肯色的大战——类似,比赛节奏飞快。费城球迷觉得他们身处一场缤纷的舞台剧中。来往过于繁密,华丽场景太过迅疾,目不暇接。他们刚来得及品味第二节斯塔克豪斯的空中接力背扣,艾弗森立刻接奉了一个传球假动作后的扣篮——更爽脆利落地一击,让人犹如大口喝下一杯冰果汁。这是一场地道的狂奔之战。艾弗森在木地板上飞行。晃人、切入、分球、投中。科尔曼和斯塔克豪斯,和当初的乔治城队友一样,也没能完全赶上艾弗森的节奏,但科尔曼毕竟胜过哈林顿太多。在快节奏中,他找到了攻击篮筐的方法,全场轰下25分,上了12次罚球线。雄鹿的后卫舍尔曼?道格拉斯完全跟不上艾弗森的速度,听任这个新秀在职业生涯第一场中得到了30分,19投12中,6次助攻。但他至少做对了一件事——和当初的阿肯色一样,以攻代守。全场他13投8中,22分8次助攻。在兵戈交往错杂之中,他并没有艾弗森出色,但他并不需要和艾弗森一对一。只是,最后时刻,艾弗森还是不小心露出了真相:他终究是个新秀。比赛余三分钟,98比96领先,他的一次犯规给了对手两次罚球。他跑去裁判面前投诉,裁判懒得多费口舌,挥给他一个技术犯规。好局瞬间葬送。裁判的那记哨子也许包含有以下意味:孩子,理智点,明白一下你的处境吧:这里是NBA。雷?阿伦全场10投仅3中,但就在之后一个回合,他投中了一记拉开分差的三分球。雄鹿111比103取胜。于是,阿伦VS阿伦的第一场比赛落幕。阿伦?艾弗森赢下了数据、掌声和赞美,但雷?阿伦赢下了比赛。“阿伦?艾弗森,对NBA感觉如何?”“感觉好极了。这里没有保守的防守。我可以随意得分。”赛后的对答,证明他并没有完全懂得NBA。他刺目的败局,在日后将不断出现在他的生活中。而且,不会再像第一天这样轻松。7. 偶像他在费城的公寓里,有一扇门,涂有迈克尔?乔丹的巨幅装饰画。艾弗森很少吐露他对他人的倾慕,可是他从儿时就承认,乔丹是他的偶像。他曾经用自己擅长的画技,手绘过不只一张乔丹的画像。他与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少年类似。他们看着乔丹的镜头长大。他们发现,乔丹可以令篮球拥有如此之多的可能性。完美的一对一技巧,速度、节奏感、聪慧的混合。一个贫民窟里出来的黑人,成为职业体育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成为世界的偶像,扭转了黑人的文化形象。而现在呢,职业生涯的第二场比赛,他就要和偶像相遇了。1996年11月1日,艾弗森在费城中州球馆( 2003年更名为瓦乔维亚光谱球馆)上演自己的第一场NBA正式比赛,略显青涩的他在第一场便令世界目眩神驰。情况并不美妙。11月2日,芝加哥联合中心这个王朝之都,前一天刚在费城与雄鹿狂奔一夜的76人,像刚与同伴争夺完水流的疲惫羚羊,遇到了威武的狮子。上半场,公牛62比38领先,此后沦为替补们的表演时间。费城最后惨败29分。本来,这是很标准的戏码:大卫没有能够击倒歌利亚。乔丹喜欢给年轻人上第一课,给他们留点心理阴影。就在1995-96季,斯塔克豪斯被乔丹残忍地制裁了。当时,他和老公牛旧党斯科特?威廉姆斯合演双簧,对着媒体大吹大擂,宣称可以击败乔丹。然后,斯塔克豪斯和以往那些可怜的配角一样,成为了乔丹神话的一部分。早上乔丹喝咖啡时读到此新闻后,将报纸随手递给他人。当天晚上,品读新闻的眼睛带满了血丝,斯塔克豪斯发觉自己的球衣像斗牛的红布:乔丹力劈49分,防得斯塔克豪斯只得4分,让这个北卡后辈永远地记住了这条定律:永远,永远,不要去尝试激怒乔丹。可是,阿伦?艾弗森不知道这个规定。他真正懂得对偶像致敬的方式。对乔丹表达热爱的方式是什么呢?对他卑躬屈膝吗?不是。像乔丹一样去和他本人战斗,这是艾弗森的方式。1996年12月21日,公牛造访费城——两天前他们在夏洛特削了黄蜂21分,正在打算过圣诞,而76人已9连败。阿伦?艾弗森打了一个伏击:从比赛一开始,他就加足马力,不断向乔丹挑战:他知道乔丹讨厌乔?杜马斯、凯文?约翰逊、达蒙?斯塔达迈尔那类矮个球员,他知道触怒乔丹不是好事,可他依然不断逆流而上地搏击,一点都没有表现出对乔丹报复的畏惧。即便失误颇多,他依然一次又一次地远射、突破,射中罚球。罗恩?哈珀抵挡不住,乔丹也被这小子的快速突破搅乱了节奏,29投12中得到了31分。而艾弗森得到了32分。如果你了解乔丹的伟大和好胜,那你可以明白:这对他而言是多么严重的忤逆。糟糕的是,数据会被人遗忘,但有一些情景则像传奇一样,会不断出现,比如:下半场,艾弗森左翼斜插弧顶接球,乔丹扑前,展开双臂。艾弗森后退两步,几乎到了中场,乔丹则将步伐推进:动作已经念出了对白,球场上的八个人已经加入了观众的行列,这是一对一。艾弗森的双臂如鸟翼般展开,左手、右手、胯下、节奏连续地变化。他的左手屡屡在沾球的同时轻微颤动,像鸟羽被风吹动。然后他动了:左手运球,在一个几乎凝固的瞬间后,球向前推进,乔丹的步子迅速右移,却发现艾弗森轻盈地悬崖勒马,球又一次回到了右边。然后,又一次向左,乔丹的眼睛像被丝线牵挂的木偶一样再次转向,这一次,艾弗森的步伐如剑一般突刺:他迅速地变向,身体到了乔丹的左侧,起跳,出手。乔丹奋起的右手封盖来得迟了,而且多少有些气急败坏。那一瞬间,观众席上的奇克斯是否想到了半年前的对话?“联盟中的控卫,你最欣赏谁?”“加里?佩顿。”“为什么?”“他很顽强。如果有人敢在他的防守下得分,他立刻会还以颜色。他拥有卓越的背身单打能力。”加里?佩顿,敢于在1996年总决赛和乔丹拼死纠缠的超级防守大师。用手,用脚,用自己蜥蜴般的舌头飙垃圾话,敢于死缠乔丹,而且挑衅、攻击乔丹,来消耗他的体力。丝毫不害怕乔丹对他的记恨和报复。阿伦?艾弗森也这样做了。他用一个球迷可以做的最好方式,表达了他对儿时偶像的敬仰:对乔丹最好的致敬方式,是一对一挑战,并打败他。“他运球时的速度可以和联盟历史上任何人相比。他是伊塞亚?托马斯和‘精灵’阿奇巴尔德的合体!他让那些在联盟中以快著称的家伙看上去慢吞吞的。他的速度高他们一个级别。”他的助理教练,当初慧眼看中了他的奇克斯说:“他让我想起了伊塞亚?托马斯,他能像“刺客”一样接管一场比赛。他还让我想起了古斯?威廉姆斯,当然,他比古斯还快。嗯,你也可以说他像阿奇巴尔德。呃,他的运球晃倒对手能力是如此之强,他已经开始吸引众人的注意啦。他正在开始做些传球,这样,他的助攻数字会不断上升的。”的确,在他职业生涯的第四周,他就吸引了足够多的注意力。1996年11月26日,76人对湖人。半场结束前的最后一攻。76人四人退到底线,空出弧顶给艾弗森。这是NBA的惯例。每节的最后一攻,王牌会独自挑战对手。偶尔,四人沉底拉开后,会有一个大个子上来做个掩护。 “我做了几个胯下运球,看他是否会追咬我的步子。我让他下决心朝一边扑出重心,然后我再收了回来。”艾弗森简单描述如下。当然,76人输掉了比赛。但是,阿伦?艾弗森挑战了NBA至高无上的权威,而且要一直如此继续下去。一切自那个夜晚开始:他用鬼魅般神奇的步伐和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和篮球的上帝单挑,至少在那个回合,他赢了。那是两个时代最强外围得分手交接棒般的对话。在迈克尔?乔丹波澜壮阔的王朝时期,再也没有谁能够让他如此尴尬。8. 闪电新秀季进行完五周,艾弗森已经有了三个最忠诚的球迷。他的妈妈,每场比赛换着皮草与珠宝来看比赛。尖叫、跳跃、鼓动观众。他的主教练约翰尼?戴维斯,已经开始用最高级词汇形容他:森也成了76人队最著名的球迷。不想要画蛇添足。他招手散开队友,运球,对面是和他同时进联盟的新秀后卫德里克?费舍尔。费舍尔望着艾弗森有节奏地拍球,篮球像一颗鲜活的心脏一样跳动。他想起教练赛前的布置,“球探报告说,艾弗森喜欢从右手突破,你要留意他从你左侧突破。”全场盯着艾弗森与费舍尔的一对一。这类场景,艾弗森早已习惯——只是,七年前的他是在汉普顿的街头场,企图晃倒比他大一轮的大个子们,而现在没有露天球场的油漆味,只有木地板和球馆,还有二万观众。他阅读着费舍尔的眼神,原地运球,忽然用极快的节奏,做了一个向左晃的假动作——费舍尔的脚步像敏捷的猎犬一样,急忙朝自己身体右侧咬去。“你要留意他从你左侧突破。”——不是费舍尔忘了教练的安排,他的身体反应先于思考。接下来的瞬间接近匪夷所思。球已弹回艾弗森右手,他像一道电光般右手启动,从费舍尔左侧划过。而费舍尔就像一尊石像。当然,这个球没能成功。艾弗森的上篮挨了一记帽。沙克?奥尼尔一巴掌把球盖了出去,全场发出悠长的“呜”声。他们在感叹什么?巨人的魄力,还是艾弗森那一记电光火石的切入?大屏幕在重新播放这记华丽的晃动。艾弗森在掌声中走向更衣室。那场比赛,他仅有27投6中。可是费城人民急着眉飞色舞地描述他那记华丽的切入,无暇去对他的数据挑三拣四。每当站上球场,哪怕他并无意为之,他都会自然而然成为主角。对手已经开始注意到他了。对,那个小个子,准备随时合围他!他面前的防守者已经不再抱希望跟上他,而只希望尽量减缓他的速度,以待援兵。赛季进行了一个月,他就已经成为一个特别的球员。一个需要全联盟球探去刻意观察,需要对手主教练为他重新布置防守战术的家伙。虽然世界对他的锋锐度早有意料,但他还是超越了人们的想象。很少人会去考虑他的橄榄球背景。他习惯了橄榄球的速度与强悍,因此,他敢于以飞蛾扑火般的决绝,朝对手撞去。躲避对手或与对手碰撞,这些东西早随橄榄球与汉普顿街头的对抗,融进他的血液里。不经意间,他造就了一场革命。一场会书写到篮球历史中的革命——就在他打了一个月NBA之后。9. 第三代胯下运球大师1891年,奈史密斯发明篮球时,把这项运动想象成这个样子:球在人们手间蜻蜓点水般地传递,然后找到篮筐,就像摘桃子的姑娘们在果园里抛递采摘。而以下情景,显然出于他考虑范围之外:两条一米九开外的汉子彼此弯腰对视,肌肉紧张,就像斗牛士和公牛。两万人围观鼓掌,等着一个撞向另一个……和斗牛类似的是,如果那头公牛摔倒,球被斗牛士缴获,他们会集体欢叫,大屏幕会记录那头迷惘公牛的表情和汗水,人群对他指手画脚。而这就是NBA。摆脱对手防守有许多种方式。中近距离的球员,可以利用试探步、投篮假动作等技巧,做持球突破。但是,后卫们发动进攻的所在更远。他们很少从静止开始起步,更喜欢运球突破。最简单最蛮横的第一步启动强行突破,足够有效,但天才后卫们并不喜欢这个。运球突破有种种华丽技巧:停顿步,变速,变向。而最华丽的,是胯下、体前或身后的大幅度双手拉球,不断地改变步伐和可能性,来玩弄对手——这个东西很难确切翻译。单纯把它叫做胯下运球未免简单了。它的本称,叫做crossover。第一代crossover大师,是NBA史上最伟大的控卫之一,奥斯卡?罗伯逊——60年代除了张伯伦和拉塞尔外唯一获得过常规赛MVP的家伙,1961-62季创下单季场均31.4分11.4个助攻12.5个篮板的三双记录。除了他的神话数据外,在许多技巧上,他都是教科书般的典范。如果你去黑白镜头里寻觅,其实他是一个玲珑浮凸的技术样本。除了他那经典的底线翻身跳投外,他也是60年代用胯下运球来变向最好的家伙。在人人都埋首低头忙于护球时,他敢大方地在体前做胯下、换手运球。他总使球保持在对方的触及范围之外,196公分的身高和颇壮实的身体,他总是可以把对方和球隔开。奥斯卡?罗伯逊最常用的花招是:斜向地缓慢运球,诱惑你贴近他,然后,一个幅度略大的展臂,似乎是变速的开始,接着的却是一个胯下换手,他已经变向闪到了你的侧边。到了晚年,速度已经失却,这一招却越发精练:变向与变速,慢变快的瞬间时差。胯下运球在罗伯逊那里,就是一个最简洁的变向方式。简洁而潇洒,就像斗牛士一个小侧身让过公牛,然后优雅地轻甩穆莱塔。在此之后,NBA有过其他的运球大师。70年代,“珍珠”厄尔?门罗,用他绵软得犹如上帝制造的橡皮泥般的身躯,将后转身和半转身运用得犹如舞蹈。80年代中期,年轻的乔丹擅长利用胯下运球变向加速,或是用一个反向垫步错动对手重心,然后自如地突破。而第二代胯下运球大师,是80年代末的“甲虫”蒂姆?哈达维。他的招式,被称为“杀手crossover”。如果说,第一代crossover被罗伯逊用来变向,那么,哈达维就用他的杀手crossover来冻住对手——胯下运球,左手转右手,似乎是一次变向的开始。可是,球瞬间又从左手弹回右手。这样一个简单的往复,就是杀手crossover。你知道他下一步会怎样,但你的步伐会被他的那一记胯下运球牵住,犹如木偶被丝线牵引。这轻盈的一个停顿与交错,就像一个瞬间的时间停止仪式,一记点穴:你全神贯注于蒂姆,于是,在他做双胯下运球时,你的身形条件反射地做出顿挫。这是蒂姆?哈达维对本能的利用:即便你知道他下一步会怎样,你还是会亦步亦趋,而他只需要选择一个他熟悉的节奏,你便被他完全放诸身后。1996年12月,第三代出现了:阿伦?艾弗森。以晃开乔丹投中的那一球为例:艾弗森大幅度展开双臂,左手,右手,左手,右手,反复地胯下运球。每一次展臂都可能意味着一次假动作。你必须捕捉并跟上他的摇摆,不断细微地调整身体重心,来预备堵防他的切入。可是,你不能露出破绽。因为,你任何一次重心的处理不当或心志犹豫,都会被他阅读出来。然后,艾弗森的切入步伐就会像利剑一样,刺到你没有准备的那一侧。在罗伯逊的单胯下变向和哈达维的杀手胯下运球之后,艾弗森的双胯下运球继续了对时代的改革。反复连绵地原地胯下运球,横向大幅度摇摆。如果说,乔丹的反向垫步是朝一侧做假动作,蒂姆?哈达维的杀手crossover是在让你瞬间愣怔被他点住,那么,阿伦?艾弗森就是这一切的综合版本。他的双重crossover是重复多次的变向、变速的试探,以他的球感与速度,你几乎想象不到他无法做到的运球方式,于是你当然也无法预测他的下一步——因为,他在不断地摇摆和试探中等候并诱惑你失误,然后把你晃倒。当然,这开创先河的技巧,只是他武器的一小部分。闪电般的第一步、快速后转身、杀手crossover、停顿步,各种华丽技巧,艾弗森都了如指掌。他是运球突破技巧的集大成者。在对纽约之战中得到35分,把所有企图防他的人都逼到犯规下场。在场下,他快乐地每天给600个篮球签上自己的名字。每天都有一些人开始知道他的名字,所有街区的水泥球场,都有孩子在模仿他商标般的运球过人。阿伦?艾弗森。这个名字,在他成为职业球员仅一个月,便开始如雷贯耳。他成为明星的速度,甚至比他的运球过人还要快。只不过,稍微有点太快了。10. 叛逆的角色媒体最热爱的勾当,无非捕风捉影和添油加醋。1996年尾,他们终于逮住了只言片语。11月2日与公牛交战前,艾弗森说:“我在场上不会惧怕任何人。”此后,有媒体开始说,艾弗森在比赛中也对乔丹嚷:“我不会惧怕任何人!”甚至,连那记优美的胯下运球晃过乔丹,都被认为是对老将的不尊敬。记者如闻到血腥的鲨鱼一样兴奋起来。迈克尔?乔丹的王朝时代,所有人都惧怕他的神威而毕恭毕敬。有个一年级生愿意朝王座发出怒吼,而且这孩子还是个天才。艾弗森的经纪人大卫?法尔克老奸巨猾鼻子灵敏,嗅出了媒体的意图,赶紧出来打圆场:“迈克尔是阿伦的偶像。可是,阿伦不希望因为对迈克尔的尊敬,影响了球场上的较量——大概就这意思吧?”可是,各方媒体并不蠢。1996年,球员们都已经学乖了,很少会像70年代似的,口无遮拦互相打嘴仗。NBA的坏孩子们销声匿迹,最坏的丹尼斯?罗德曼已经成为公牛的大将、乔丹的羽翼。看到艾弗森,媒体认定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和乔丹对掐的反派叛逆角色,这可是每天用来填专栏首页的无价之宝啊。他们继续包围艾弗森,探问他,诱惑他,给他设计无数语言陷阱。来不及采访他的媒体纷纷开始抓住他的其他部分:不良少年背景,街头男孩背景……嗯?还进过监狱?啊哈!大卫?斯特恩1984年当NBA总裁时,NBA最好的球员是一群会喝酒、会吸毒、会得艾滋病的家伙。十年之后,他把这个球员联盟搞成了一个剧场演出式联盟,而且找到了剧场形象代言。联盟的偶像是迈克尔?乔丹。毫无疑问,飞翔灵动的他比沉默的贾巴尔、不爱进攻的拉塞尔、猩猩模样的尤因们更招人喜欢。斯特恩非常清楚他的职责,他负责推广的不是篮球运动,而是NBA这个联盟。他在试图把NBA从一个拳打脚踢、喝酒吸毒、大笨熊们的运动变成一项高雅的富有观赏性的白领运动。1996年,媒体热爱格兰特?希尔和“便士”哈达维,因为他们都是翩翩君子,前者尤其是贵公子。而街头出身的青年和高中生球员一样,是要被打入另册的:他们总被看成滋事者、酗酒者、一夜情、更衣室捣乱者。确切地说,不是媒体发现了阿伦?艾弗森的顽劣和叛逆,而是他们试图制造渲染出这么一个顽劣和叛逆的形象。而且,他们真的找到了些蛛丝马迹。成为状元之后,艾弗森在费城做了个奇妙的亮相。在一群西装革履的球队人员中,他独自穿着锐步衬衣,歪戴着帽子。他的身旁,张牙舞爪的汉普顿死党们前呼后拥。他们和安?艾弗森一样,珠光宝气得近乎俗气,放胆大笑,满嘴俚语玩笑。76人试图制造一个温文尔雅的歌剧院氛围,可是艾弗森和他的死党们,让发布会变成了黑人嘻哈乐演唱会现场。克罗斯有些紧张。他和格林伯格旁敲侧击、小心翼翼和艾弗森谈及过此事。他们暗示艾弗森:他已经是NBA状元,是体育明星、千万富翁。他应当文质彬彬、谈吐风雅。应当流露出标准的微笑,说最幽默、最聪明的言论让媒体刊登。那些哥们,他们会牵累他的形象,应该轻飘飘地把他们褪下。就像任何一个发财的人一样,立刻扔掉家里储藏的啤酒瓶、外卖快餐盒,开始研究红酒年份、鱼子酱的口感和跑车。“你们不明白。”艾弗森对媒体说,“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监狱中时,他们照顾我的家庭。我不可能和他们分开。我对朋友是绝对忠诚的。”在此之前,他已经对媒体解释过了。“我说我不需要尊重任何球员,那是指在球场上。我不想在场上显出对任何人的畏惧。”可是呢,媒体并不会因此就宽待他。打造艾弗森不良青年的工程在1996年底开始,不可能停止。如果他赶紧改头换面,也许还来得及。可是,艾弗森拒绝掩盖过去,他听任他的朋友和妈妈在他周围喧嚷。他不仅不加掩盖,而且为之自豪。他要让世界知道,他就是汉普顿街头出来的青年。他的过去被固定在那里,永远都不会改变。承认并忠实自己的过去,忠实于自己在过去的友谊与亲情,苟富贵无相忘。于是,叛逆的形象构造完成。阿伦?艾弗森在1996年末的无数杂志报纸封面上,用桀骜不驯的眼神看着你。此后十年中,媒体笔下的他,一直用这种形象睥睨着世界。11. 自我1996年底至1997年初的冬天,阿伦?艾弗森经历了1993年保龄球馆事件后,最曲折的一季岁月。舆论如潮汐,在他的耳边沙沙作响,不断把已被抛离的过去冲上海岸,供世界参观。他并不是一个复杂的人。他从那食人沼泽般的街区长大,所以信奉弱肉强食。他看着母亲像蚂蚁般渺小却执着地工作,于是相信勤劳致富。他经历过监狱、背叛、污蔑和忠诚,于是相信那些粗俗却鲁直的哥们。他相信科兹洛维斯基教练的话,所以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做事。一切本该简单得自然而然。可是NBA以及NBA的世界,却提早向他暴露出了美丽风景下的面目。花团锦簇的面目之下,暗藏着无数吞人的旋涡。在表面看来,你只要打好球,就可以成为优秀的球员。可是NBA并不止于此。利益、算计、诱惑、陷阱——约翰?汤普森担心的一切,在慢慢找上艾弗森。他带着费城76人,前12场6胜6负,自己场均接近22分。对此卓越成绩,媒体选择性无视了。唔,那不是状元应该做的吗?媒体正忙于纠结他对乔丹不敬的言论。而当12月费城一波八连败后,非议立刻追来。面对公牛得了32分,在丹佛得了31分?嗯,你得分很多?你助攻了吗?你是否帮助了队友??状元的身份,总会让新秀压力重重。而艾弗森的压力,则是历史上所有新秀中屈指可数的。他的优点和缺点都如此明显,所以热爱与非议他的人两极分化;他的形象早早被树立成桀骜不驯的叛逆青年;76人并没有一个德高望重的老帅或管理层大师,能在媒体面前保护他。应对争议的最聪明方式,除了顺从,便是置之不理。可是,自从保龄球馆事件后,他就拒绝对公众压力低头。乔治城时期,汤普森更教给了他那句真理:“一个人对抗世界……不是挺过瘾的吗?”他对应公众舆论的风格,犹如他的切入冲击,犹如他在橄榄球场上奋死不顾地突袭。即便面前是师兄尤因领衔的纽约铁汉内线,他也小鸟撞飞机般的终己不顾。世界不喜欢汉普顿的街头青年,是吗?那我偏要让你们看看。1997年2月,NBA50周年的庆典在克里夫兰的全明星周末上演。艾弗森去了。他还不是全明星,但却需要参加新秀挑战赛。在他出场时,联盟震惊了。赛季初期,锐步公司为他设定的形象是嘻哈风。肥裤腿、宽衣着,宽松简单,带涂鸦的外套。高中时期,他留着简洁的小平头。在乔治城,他剃了亮到反射球馆灯影的光头。在76人的前几个月,他在慢慢让头发长起来。稀稀疏疏,像青涩的小草。然后——全明星周末,他顶着一头纹路分明的垄沟头出场。在这个所有球员都商务套装俨然白领人士的欢场,出现了一个街头说唱乐歌手,一如龙井茶里倒进了一瓶烈性龙舌兰酒。忙着和NBA50大巨星套瓷的记者回过头来,被这新潮发型的光芒灼伤了眼睛。这是他的宣言:他就是这样对抗的,他就是这样自我。他不需要任何人来对他的生活挑三拣四。他有自己的生活和打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