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秘闻:日记的胡适-5

称职又有个性的小脚妻子(3)  当时江冬秀正在做饭,突然看见了贼。她受到惊吓的同时,却并没有如美国女人面对歹徒时所习惯的大声尖叫,而是迅即走到大门口,拉开门,义正辞严地对贼说了一个英文单词: “GO!”她的大胆与果决着实吓住了贼,他竟然有些不知所措。也许在他的职业生涯里,从来没有遭遇过这样临危不惧的女人,而且还是个矮矮胖胖面色慈祥手无缚鸡之力的外国老太太。他愣在原地好一会儿,然后就真的顺着江冬秀的指示“GO”出去了。江冬秀关上房门,折回厨房,继续做她的饭。  也许能够匹配胡适博士的知识女性有很多,但能够像江冬秀这样面对危难不忧不惧从容冷对的女人一定很少。江冬秀有她独特的地方。“占了便宜”的婚姻(1)  对于那些始终认为胡适“冤”胡适“亏”的人来说,他们对江冬秀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了解,而只是想当然地以为读书少没有文化就一定不能成为“胡太太”。实际上,江冬秀并不是个没有思想而只对丈夫唯唯诺诺的愚笨无知的村妇。有的时候,她的先知先觉、她的有主见、她的坚持,对胡适帮助不小。  早在1921年,胡适就在日记里说他与江冬秀结婚是“占了便宜的”。  1921年8月30日  他(指高梦旦——引者注)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他说,他的敬重我,这也是一个条件。我问他,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他说,这是一件大牺牲。我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他问我何以最讨便宜。我说,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便宜的事吗?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呢?  在这里,胡适只是将他因为娶江冬秀为妻而赢得意外的赞许视为“占了便宜”。事实上远不止这些。  曾在胡适家住过一段时间的上海亚东图书馆编辑章希吕在他的日记里这样评价江冬秀: “适嫂是一个说得出做得出的女人,不怕人家难为情的。”他举了一个例子加以说明: 因与出版社发生版税纠纷,好脾气的胡适不曾说过出版社任何坏话,但江冬秀却坚持自己的权利,三番四次托章希吕给出版社写信据理力争。她的精明与干练并不比出版社的商人们逊色。  外表上看,火爆脾气的江冬秀似乎有些不近情理,但她确是一个热心善良的女人。罗尔刚在他的《师门五年记》中回忆说: “我感觉到江冬秀师母是个体恤人情的人。我在上海多年都是穿一条卫生裤。随适之师母到了北平,这条卫生裤怎能抵得住北方冬寒。她立刻给我缝了一条厚棉裤。我到北平只穿在上海多年穿的外衣,她把适之师穿的皮衣给我穿。”  胡适本人对妻子的善良厚道也是心存感激的。他于1937年赴美,在得知江冬秀无论生活如何艰难,仍然给家乡的学堂捐钱,给家乡生活困顿的人寄钱后,很感动也很欣慰。他在给妻子的信中,由衷地说: “我十分感激。你在这种地方,真不愧是你母亲的女儿,不愧是我母亲的媳妇。”  胡适是个要面子的人,是个热心人,又交友甚广,经常应友之请介绍好的医院推荐好的医生。因此而得赞誉之后,他颇有些得意。江冬秀对此却不以为然,她很冷静地时常劝丈夫“莫荐医生”,但胡适一直没有听从。终于有一次,出事了。胡适推荐的医生在为刘半农诊治后不久,刘半农的病情不但不见好转,竟然很快就死了。  那件事发生在1934年7月份的一天。胡适接到刘半农夫人电话,说刚刚从绥远回来的刘半农得了黄疸病,很严重,却又因一贯恨协和医院而始终不肯入院就医,想请胡适前去看看。胡适在去刘家之前,很负责地打了个电话问懂医的友人,友人说此病的确很厉害,非得进医院不可。急忙赶到刘家的胡适果见刘半农病得不轻,全身发黄,还不住地打呃逆,听刘夫人说还曾吐过血。刘半农勉强听了胡适的劝,但仍不肯入院,只同意让胡适去协和医院请个大夫回来看看。胡适随即赶到协和医院,找到代理院长,托他邀请马洛医生去刘家看看。  马洛医生诊断后说黄疸病有几种,有可治的,有不可治的,病人只有入院经过详细检查后方可对症治疗。胡适又在一旁劝,刘半农终于入院了。  胡适因与他人有约,没有陪同刘半农去医院。当天下午三点,他突然接到医院电话,说“刘先生死了”!这让他吃惊不小,颇不解。虽说刘半农的病来得凶险,可也不至于这么快就死了啊。他立即赶到医院,只见刘夫人母女正悲哭不已,场面十分凄惨。“占了便宜”的婚姻(2)  向内科主任杜威克博士详问情况,胡适得知刘半农入院后经抽血化验,方知他得的是“回归热”,打了针后,病情原本是有所好转的。可是不久,病人突然心脏衰竭,来不及抢救便死了。  严格说来,胡适在这件事上是毫无责任的,连“好心办坏事”都谈不上。但是,刘家人虽然不曾明责胡适,却在他的面前频频怪罪协和。刘夫人更在一时的悲伤情绪下无法控制,打了杜威克博士一记耳光。在刘家人看来,刘半农的死很大程度上是被医院耽误了,而力劝刘半农入住协和的又是胡适。这令胡适很不安,他想起了江冬秀时常的规劝。于是,他在这天的日记里这样写:  1934年7月14日  杜大夫深觉不安,我也觉不安。冬秀常劝我莫荐医生,我终不忍不荐。今天半农夫人与其弟都对我责怪协和,我安然受之,不与计较。  也许江冬秀早已预见到会有这种尴尬发生,所以才会劝丈夫“莫荐医生”。以此也可看出,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胡适热心又心肠软,江冬秀客观且冷静,互相配合可谓相得益彰。  在对待丈夫“为官”这个问题上,江冬秀也表现出与她的学识不相符的睿智。1938年,胡适受命出任驻美大使。对此,江冬秀大加反对,写信“痛责”胡适。她从来不想做官太太,而只是希望胡适能够专注于学术。胡适一方面写信给江冬秀解释: “我们徽州有句古话: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青山就是我们的国家,我们今日所以能抬头见世人者,正是因为我们背上还有一个独立的国家在。我们做工,只是对这个国家,这青山,出一点汗而已。”一方面他在另一封信中,对妻子发愿说: “至迟到战争完结时,我一定回到我的学术生活去。”  对丈夫不得不弃学术于不顾而走到“为官”的道路上,江冬秀自责不已,她认为是因为她不能助丈夫一点力,才“害”了他的。她的自责,反过来又让胡适不免惭愧。他给江冬秀写信说: “对不住你。你总劝我不要走上政治路上去,这是你的帮助我。”  四年后,胡适卸任大使一职,不禁又想起了四年前江冬秀的“痛责”。他感到妻子真的是有先见之明。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 “今日之事,或为山妻所笑。”江冬秀当然不会笑他,她只是为丈夫因这四年的政治生活而耗费了四年的学术光阴惋惜而已。  抗战结束后,胡适自美回国,与分别九年的江冬秀重逢,随即应蒋介石之召准备去南京。临上飞机前,江冬秀对他说: “千万不可做官。”果然,胡适被蒋介石邀请出任“政府”国府委员。胡适起初一直推辞,但蒋介石始终坚持。无奈之下,胡适将妻子的话转达给蒋介石,说,太太说了,千万不要做官。最后,胡适真的没有出任国府委员。  从这个角度说,江冬秀确与一般女子不同。胡适也由衷地说她是“明大体的女人”。他在给江冬秀的信中,说: “若是不明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从来没作这样想,所以我们能一同过苦日子。所以我……说,我颇愧对老妻,这是真心的话。”  江冬秀是个有独特个性的人,这样的人必定直来直去而不期期艾艾。当胡适因有了外遇而提出离婚时,她不是一味地暗自哭泣。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庭和爱情,她极端地用菜刀指着两个幼子威胁胡适: “你要离婚可以,我先把两个儿子杀掉!我同你生的儿子不要了!”她的这一行为让旁观者瞬间分成两个阵营: 一部分人认为她是泼妇无疑,又无理又狠毒,更以为她没有文化,配不上胡适;另一部分人则很欣赏她的勇敢与执著,颇有现代女性敢爱敢恨的果敢风范。我们不能因为胡适是博士是教授是文化人,就宽待他的外遇行为,自然也不能因为江冬秀是没有文化的普通小脚女人,就严苛她的偏激行为。  当然,客观上,好面子又注重名声的胡适从此再也没有动过离婚的念头,他与江冬秀真正做到了白头偕老。“占了便宜”的婚姻(3)  1961年10月的一天,胡适在台湾中央研究院全体同人眷属“欢迎胡夫人茶会”上说过这样一句话: “太太来了之后,我的家确实温暖了,不像过去那样的孤寂了。”开始于“狂狷”的交谈(1)  “17”这个数字对于普通人来说,也许不足为意,但对于胡适而言,却有着多重意义。他出生于1891年12月17日(农历十一月十七日),他的小儿子胡思杜出生于1921年12月17日,他和夫人江冬秀的结婚纪念日也是17日(农历)。最为特别的是,韦莲司的生日恰好也是17日。她出生于1885年4月17日,比胡适大六岁。  胡适曾经在给韦莲司写的一封信中这样说: “我是十三年以前知道你的生日的,从此,一直不曾忘记过。”这封信写于1927年4月10日,韦莲司生日前。  关于胡适与韦莲司的关系,众说纷纭,有说他们之间有爱情,有说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有友情;有说胡适追求韦莲司,被她以他有婚约在身而拒绝,有说是韦莲司主动献爱,胡适却因为是个“发乎情,止于礼”的胆小君子而不敢接受等等。  从胡适的《留学日记》中关于韦莲司的记载,可以看出,虽然他们来往通信频繁,却无一论及“情爱”,更多的是思想的碰撞、学问的切磋,至于感情,至多是互相抚慰而已。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直接走上爱情之道,只不过在友情之路上走得稍稍远一点儿罢了,所以让人产生误会。  胡适是在美国康奈尔大学读书时认识韦莲司的。当时,他对美国学生大多没有好感,认为他们“不读书,不能文,谈吐鄙陋,而思想固隘”。但是,当韦莲司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眼前陡然一亮。他在日记里这样评价韦莲司:  1914年10月20日  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二三寸许,其母与姊腹非之而无如何也,其狂如此。  韦莲司的父亲是康奈尔大学地质系教授,家住绮色佳。她本人并不在康大就读,而是在纽约学习美术。至于胡适是如何与她初识的,他在日记里没有详记。韦莲司在胡适日记里第一次出现时,似乎已经与胡适相识良久,因为那天,他们共同出游: 绽放在异国的精神之“恋”  1914年10月20日  星期六日与韦莲司女士出游,循湖滨行,风日绝佳。道尽,乃折而东,行数里至厄特娜村始折回,经林家村而归。天雨数日,今日始晴明,落叶遮径,落日在山,凉风拂人,秋意深矣。是日共行三小时之久,以且行且谈,故不觉日之晚也。  显然,胡适当日的心情很好,大有日光飞逝之感。  胡适的个性略显腼腆,据他自己说他不善于与女人交际。在他的身上,有很传统的恬淡、闲静之气。他说这是因为在妇人社会中待得太久之故。虽说他是这样的个性,但他自己并不一定喜欢这样的个性。相反,按照心理学的理论分析,他甚至可能更加欣赏那种与温和贤德完全相反的活泼洒脱个性张扬的反传统特质。  韦莲司恰恰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的家境富裕,却不像一般女孩子那样热衷服饰打扮。有一天突然觉得头发太长不好打理,干脆动剪动刀,三下五除二将头发变成寸头,目不斜视于路人的指点和蔑视。为此,胡适日记这样记道:  1915年5月8日  女士最洒落不羁,不屑事服饰之细。欧美妇女风尚,日新而月异,争奇斗巧,莫知所届。女士所服,数年不易。其草冠敝损,戴之如故。又以发长,修饰不易,尽剪去之,蓬首一二年矣。行道中,每为行人指目,其母屡以为言。女士曰: “彼道上之妇女日易其冠服,穷极怪异,不自以为怪异,人亦不之怪异,而独异我之不易,何哉?彼诚不自知其多变,而徒怪吾之不变耳。”女士胸襟于此可见。  这样一个可以说是与众不同的女人打破了胡适心中固有的传统女人形象,让他好奇,也让他激动,更让他有与她相识相交的渴望。从胡适日记中可知,他们的交谈,是从“狂狷”开始的。  胡适以开玩笑的口吻对韦莲司说: “约翰弥尔曾经说过,‘今人鲜敢为狂狷之行者,此真今世之隐患也’。其实,我倒认为,‘狂’乃美德,非病也。”开始于“狂狷”的交谈(2)  果不其然,胡适不仅不以韦莲司的狂狷所厌,甚至是很欣赏的。  韦莲司这样解释她的“狂狷”: “若有意为狂,其狂亦不足取。”  胡适深以为然。  当然,胡适对韦莲司的大有兴趣与好感,并不仅限于韦莲司的“狂狷”,更在于她的独特思想。他说他与她的谈论“最有益,以其能启发人之思想也”。他在给她的一封信中这样说: “在我们交往之中,我一直是一个受益者。你的谈话总是刺激我认真的思考。‘刺激’这个字不恰当,在此应该说‘启发’。”  对于胡适来说,他与韦莲司的交往,看重的不是他与她是否能够产生爱情,而是思想上的启发,他认为那是“一种最有价值的友谊”。  现在,人们都知道胡适有过一篇著名的《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而他在留学期间的“容忍迁就”与“各行其是”、“不争主义”的思想,他对婚姻、对国际事务的态度等等,都与韦莲司有过讨论。  关于“容忍迁就”与“各行其是”的思想,胡适在日记里这样记:  1914年11月3日  韦莲司女士语余曰: “若吾人所持见解与家人父母所持见解扞格不入,则吾人当容忍迁就以求相安乎?抑将各行其是,虽至于决裂破坏而弗恤乎?”此问题乃人生第一重要问题,非一言所能尽,余细思之,可得二种解决:  ……  关于“不争主义”的思想,胡适在日记里这样记:  1914年11月13日  ……  女士谓余曰: “日本之犯中国之中立也,中国政府不之抗拒,自外人观之,似失国体。然果令中国政府以兵力拒之,如比利时所为,其得失损益虽不可逆料,然较之不抗拒之所损失,当更大千百倍,则可断言也。”余因以讷博士之语告之,并告以吾“秋柳”之诗,女士亦以为此中大有真理。  两年后,胡适的一篇文章《国际关系中有无武力之取代》获了奖。他给韦莲司写信报喜,并说“这篇文章中的许多意见是你我共同思考所得”。60年后,胡适说: 那天实在是我智慧上变动的起点——从“极端和平主义”转变为“新和平主义”。  关于“女子教育之目的”,胡适在日记里这样记:  1915年10月30日  吾自识吾友韦女士以来,生平对于女子之见解为之大变,对于男女交际之关系亦为之大变。  早先,对于女子受教育的目的,胡适的理解也仅停留在传统士大夫的认识水平之上,认同女子受教育只是为了日后做一个称职的贤妻良母。通过与韦莲司的交流,特别是韦莲司本人的卓然思想与特立独行,让他骤然觉醒。他认识到,女子教育的目的其实应该是培养女人的独立意识。这不仅于女人本人,于社会、国家都益处无穷。所以他说: “国有能自由独立之女子,然后可以增进其国人之道德,高尚其人格。”  因而可以说,胡适早期思想的形成,与韦莲司不无关系。胡适对韦莲司的倚重,多的是思想的契合,而不是人们想象中的单纯情爱。相会还是幽会(1)  对于胡适与韦莲司的关系,学者唐德刚曾经在他的《胡适杂忆》里这样说: “就在这一次胡、韦海文之会时,胡氏显有所求而为韦女所峻拒。2月3日韦氏又写了一封‘即在所谓最自由放任之美国,亦足骇人听闻’的长信。她奉劝胡郎,斩断情丝,悬崖勒马;应着重较‘高级’的情性之交,勿岌岌于‘色欲之诱’。最后,燕姬并勉励郎君‘读书上进’。”  所谓“胡、韦海文之会”是在何时呢?韦莲司写那封信的动因和目的又究竟是什么呢?胡适在日记里记得很清楚。  1915年1月27日(追记)  ……  (二十一日)下午三时去波士顿,夜九时至纽约。以电话与韦莲司女士及其他友人约相见时。  二十二日至纽约美术院,韦莲司女士亦至……  午后一时,至女士寓午餐,遇……君夫妇,皆韦莲司家之友也。  (二十三日)下午,访韦莲司女士于其寓,纵谈极欢。女士室临赫贞河,是日大雾,对岸景物掩映雾中,风景极佳。以电话招张彭春会于此间。五时许,与女士同往餐于中西楼。余告女士以近来已决心主张不争主义,决心投身世界和平诸团体,作求三年之艾之计。女士大悦,以为此余挽近第一大捷,且勉余力持此志勿懈。  ……  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  胡适与韦莲司的这次相会,被许多学者认为是一次幽会。更有包括唐德刚在内的学者猜测在这次幽会中,胡适“有所求”。然而,细读胡适日记,我们发现,他俩的相会,并没有刻意单独相处,不是有“其他友人”,就是“电话招张彭春”。如果胡适“有所求”,他断不会邀来第三者。胡适虽然对韦莲司的感情在欣赏与爱慕之间游荡,但他不是个随性而任意为之的人,他有为人子的孝道的顾虑,有为人未婚夫的忠心的顾虑,也有为坦荡荡之君子“非礼勿动”的顾虑。所以,他不可能做出一些越轨违礼之事。  但是,胡适打电话招张彭春来的行为,并不单纯。他是刻意为之,而目的并不是以客观事实压抑自己的“有所求”之“邪”念,其实是为了躲避韦莲司的“有所求”。韦莲司既是个“狂狷”之人,又对胡适充满好感,“有所求”也不是没有可能。胡适的日记里虽然没有显现,但从他写给韦莲司的信中可见蛛丝。  在与韦莲司相会后的2月1日,胡适给韦莲司写了一封长达11页的长信,信中有这样两段话: “是的,我打电话给张(彭春)先生的时候,我倒希望他能来——这并不是我相信世俗的‘礼’的观念(要是我真有那样的想法,我就不会在你那里待的这么久);也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跟你在一块儿,与你谈话,共同思考问题;(你知道我是乐在其中的!)也不是你‘略显无礼’的举止;而是因为我突然之间意识到这是不对的——至少是考虑的不够周到——明知故犯地把自己的朋友,变成别人批评的对象(就如你母亲所做那样的批评),即使他深知他的朋友是完全无视于这样批评的!苦行僧也许无视于痛苦,然而,他的朋友却无理由将痛苦加诸其身。” “以上这几页都是不应该说的话,可是,我还是说了。因为你怕我可能对你无心的‘略嫌无礼’的举止或动作有所误会。你所担心的事,完全是无稽的。”  于是,便有了唐德刚所说的韦莲司2月3日的那封信。对于这封信,胡适在日记里也有记载。  1915年2月3日  C.W.来书,摘录其精华如下。此君思想不凡,真能超然尘表者也。  ……  右论男女交际之“礼”,可谓卓识。此论即在所谓最自由放任之美国亦足骇人听闻。盖此邦号称自由耳,其社会风尚宗教礼俗,则守旧之习极深,其故家大族尤甚。C.W.,女子中之有革命眼光者也。其家庭中之守旧空气,C.W.对之如在囹圄,其远去纽约,终岁仅数归,未尝不为此故。相会还是幽会(2)  胡适所言韦莲司家有很浓重的守旧空气,并非虚言。胡适的那封长信中,也对韦莲司谈到这事: “上个星期二,我在讲述这次之旅的时候,我向你母亲说到,我两次去你公寓看你。她问我,除了你我,还有没有别人在场。我告诉她,杨先生和太太星期五在那儿,可是星期六下午,我们是单独相处的。她说: ‘啊,这个,胡先生,要是这里的人知道了这件事,他们可要大不以为然了。’我告诉她,这个我很了解,但是我们并不是整个时间都单独在一起的。我打了电话给张彭春,请他一块儿来喝茶。这个解释显然让她放心了些。”  从这段话中也可看出,胡适当时的确心底坦荡,否则他也不会坦然向韦母明说“我们是单独相处的”。  也许是对胡适的言行有了很深的信任,韦母从此对胡适不再存有戒心。胡适在给母亲的信中说: “韦莲夫人待儿甚厚,时常在她家吃饭,有几十次之多。”为此,他还要求母亲寄一些家乡特产赠予韦母。与此同时,胡适也不对母亲隐瞒他和韦莲司的交往,甚至严辞要求母亲为他与韦莲司“已行别婚”的传言辟谣,再次表示他决不会毁婚约。信来信往伴终身  胡适在日记里提到韦莲司时,也有很深的情感色彩,比如:  1917年6月9日至7月10日  民国六年六月九日离纽约。  十日晨到绮色佳,寓韦女士之家。连日往见此间师友,奔走极忙。  在绮五日,殊难别去。韦夫人与韦女士见待如家人骨肉,尤难为别。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与韦莲司的感情就是男女之情。不过,他俩之间的友情也非同一般。胡适归国后,一直没有和韦莲司断了联系,他们通信达两百余封。他们的交谈内容涉及甚广,除了思想、学识外,也有私事,而这些私事并不牵扯他俩之间的私情。  用“无所不谈”可以概括胡适与韦莲司的通信。他回国后的事业情况、身体健康状况、为人处事中的疑惑或感受、学术理论中的思想认识等,他无一不和她论及,甚至他在回国后不久就回乡与江冬秀行了婚礼之事,他也不隐瞒。又一年后,他母亲去世,他也告知韦莲司,并向她抒发他心中丧母哀痛。及小儿祖望降生,他给韦莲司寄了全家福。与此同时,韦莲司给胡适写信,时常有“请与夫人同看”的字样。如此等等都表明两人的关系早已不是普通友谊所能涵盖得了的,而更多的有了亲情意味。  可以说,这些书信中没有一封真正意义上的“情书”,否则,韦莲司也不会在胡适去世后继续与江冬秀保持往来,并应江冬秀之请,整理出了胡适写给她的英文书信并寄赠给胡适纪念馆。爱上小“表妹”(1)  胡适出生于1891年,1962年他去世时,实足71岁。  曹诚英出生于1902年,1973年她去世时,实足71岁。  这只是一种意外的巧合呢,还是冥冥中天注定的一种缘分?  在胡适无奈地与母亲包办的江冬秀成婚后,他的耳畔回荡着无数的惋惜和哀叹声。一个留美博士,一个目不识丁的小脚女人并肩而站,人们习惯不去赞美小脚女人的幸福,只会为留美博士的吃亏而直呼“不值”。夜深人静,胡适望着月光下沉睡着的年轻但在他看来有些庸俗的小脚女人江冬秀的面庞,他的心底泛起波澜。他有了些不甘心。他陡然渴望能有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恋情,不敢奢求刻骨铭心感天动地轰轰烈烈,哪怕是普普通通平淡如水,也好。  这时,他想到了仍然在美国的红颜知己陈衡哲,他能够感受到她时时抛射过来的浓情,但他负了她。他又想到了他婚礼上的伴娘,一个娇小可人的小姑娘“娟”。他称她为“表妹”。  “娟”是曹诚英的小名,字珮声。她是胡适三嫂同父异母的妹妹,和胡适一样也是安徽绩溪人。给江冬秀做伴娘时,她15岁了,在当年那个年代,也算是个大姑娘了。她亲昵地称胡适为“穈哥”。虽然胡适没有在日记里记载这次见面,但可以推定,这是他回国后与曹诚英的第一次见面。  婚礼之后,胡适和曹诚英各过各的生活。胡适回北京大学继续执教,并参与《新青年》的编辑工作。曹诚英于1918年和父母包办的胡冠英完婚,嫁到邻村的胡家。如果没有外界力量,曹诚英恐怕就这样在乡下和大多数农村妇女一样朴实地过完一辈子,也就不会与胡适产生恋情。  和胡适一样,曹诚英也是在年幼时就由父母包办了婚姻。与胡适相反,曹诚英曾留学美国的哥哥曹诚克非常痛恨包办婚姻,对父母包办妹妹的婚姻,更加深恶痛绝。尽管他最终无力阻挡妹妹嫁给胡冠英,但他极力鼓动诚英外出求学。于是,1920年春天,曹诚英考入浙江女子师范学校,从而走出了闭塞的小山村,来到美丽的西子湖畔。与她同行的,有她的丈夫胡冠英,还有同乡、后来的“湖畔诗人”汪静之,胡冠英的姐夫程仰之。他们三人同学于浙江一师。  胡冠英家本就不满于儿媳妇出外求学,更恼怒于她结婚三年都未能给胡家开枝散叶。在1922年冬,他们强行给儿子冠英娶了小老婆,当然事先也不会征求曹诚英的意见。曹诚英因受了哥哥的影响,又读了几年书,思想自然开明,既不满包办婚姻,更不能容忍丈夫另娶。于是,她愤而提出离婚。1923年初,他们离了婚。  胡适与曹诚英虽然自婚礼后一直未再见面,但他们一直都有书信往来。曹诚英对胡适比较崇拜,时常去信请教问题。胡适本就乐于助人,对方又是三嫂的妹妹,还曾是夫人的伴娘,自然比一般人要亲近得多,对她也就热心得多。当严修等人请胡适为白话《聊斋》作序时,他借故推托;当华文学校校长请他去演讲时,他也推托;与此同时,他却应曹诚英之请为《安徽旅浙学会报》作序。他在日记里,这样记:  一场婚外恋,湮没在刀光之中  1921年5月5日  作书与严范孙先生、史瞿安先生(名梅,来函为白话《卿斋》乞作序,辞之)、Mr.W.F.Dawson(华文学校校长,约六月廿二日演说,不能往,辞之)、……曹珮声表妹(珮声为《安徽旅浙学会报》乞序,我以徽浙学术史甚可研究,故允之)。  对于胡适而言,“徽浙学术史甚可研究”只是表面上的理由,更有可能是他一直都想为表妹做点什么,如今机会来了,岂可放过?胡适守信,不出两个月,他就将写好的“序”寄给了曹诚英。胡适如此给面子,曹诚英暗自窃喜了好一阵子。两人也由此更加频繁地往来书信。  1922年5月30日,胡适去见了溥仪。六天之后,他在日记里写了一首诗。  1922年6月6日  我昨晚忽然想作诗纪一件事,初稿很长,后来删成短诗一首:爱上小“表妹”(2)  有感  咬不开,捶不碎的核儿,  关不住核儿里的一点生意;  百尺的宫墙,千年的礼教,  锁不住一个少年的心!  事隔三十多年后的1959年12月12日,胡适特地为这首诗加了自注: “此是我进宫见溥仪废帝之后作的一首小诗。若不加注,读者不会懂得我指的是谁。”他为什么会这样说?因为这首诗长期以来一直被人认为是胡适写给曹诚英的情诗。从表面上看,它似乎写的的确是“百尺宫墙”里的废帝溥仪。然而实际上,这又何尝不是他自己的心声?此时,他正挣扎在“千年礼教”之中,对曹诚英的爱恋与情感已经“锁不住他的心”。  为了消除人们对这首诗的“理解误会”,胡适加注解释,但却恰恰应合了“此地无银”之理。徐志摩就曾说过: “凡适之诗前有序后有跋者,皆可疑,皆将来本传索隐资料。”胡适不过是借溥仪之现状抒自己胸臆罢了。幽会于西子湖畔  胡适重见曹诚英是在1923年的春天,在杭州。有人说,胡适此次是特意往杭州看望曹诚英的。实际上,他在日记里记叙了南下的原因。  南中日记  1923年4月21日,离开北京,到天津,住在君家。  4月22日,南下。  23日,夜,到上海,住叔永、莎菲家。  24日,夜,E.S.同人在叔永家小集。  25-28日,开新学制课程起草委员会;……  29日起,休会五日。  29日,夜,到杭州,住新新旅馆。  4月40—5月3日,在杭州。  也就是说,胡适是因为到上海参加会议而南下的,而到杭州是利用休会期间的那几天空闲。与他同往杭州的还有任叔永、陈衡哲(莎菲)、朱经农、杨杏佛、赵志道、唐擘黄。虽然不能说胡适特意往杭州见曹诚英,但至少可以说他很好地利用了这次机会。从他的日记可知,他游西湖,并非只有曹诚英陪伴,而是和任叔永等六人,外加汪静之、胡冠英和其他几个乡友程干埏、程本海、汪恢钧,还有曹诚英的一个吴姓同学。混在人群中,胡适很好地隐藏了自己心底的秘密,又尽可以释放自己的情感却不易让人察觉。  在返回上海后,胡适立即写了《西湖》一诗:  十七年梦想的西湖,  不能医我的病,  反使我病的更利害了!  然而西湖毕竟可爱,  轻烟笼着,月光照着,  我的心也跟着湖光微荡了。  前天,伊却未免太绚烂了!  我们只好在船篷阴处偷觑着,  不敢正眼看伊了。  ……  听了许多毁谤伊的话而来,  这回来了,只觉得伊更可爱,  因而不舍得匆匆就离别了。  不难看出,《西湖》与《有感》在写作技巧上是一致的,那就是借他人(他景)抒发自己的情感。这也是理性的善于掩饰真情的胡适的惯用手段。诗中的“伊”,似乎指向西湖,但胡适的本意是暗喻曹诚英。一句“听了许多毁谤伊的话而来”暴露了胡适的真情。有着现代思想的曹诚英在闭塞的家乡,名声自是不大好的,何况她又与丈夫离了婚,离婚后却以朋友相待,这就更遭来闲言碎语,抑或毁谤谩骂者有之。诗中的“十七年”也有说头,一是指胡适曾在17年前游过西湖,此番是重游;二是有“1917”之意,因为他回国后与曹诚英的第一次见面即在那年他的婚礼之上。  胡适“不舍得匆匆就离别”,却又不得不离别。于是,一旦另有机会,他自然又会匆匆与它(她)相聚。一个多月后,他再次来到杭州。  从胡适日记可知,在他第一次离开杭州到他第二次去杭州之间的短短一个月时间内,曾经连续与曹诚英书信往来。  1923年5月24日  得信: 冬秀、在君、珮声、菊生……  1923年5月25日  作书与珮声。  1923年6月2日  收信: 珮声二……  1923年6月5日  收信: 二哥、珮声……  19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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