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谎的女人-2

我拍拍宠物的头,亲热一番,把狗耳理直。身穿花裙的H嫂前来迎接。我们按传统方式,脸颊上左右亲三次,她慌忙中多亲了我一次。  家里没什么特别的事等我办,除了写字台搁板上的一堆信,随手把手写信封和打字机打的信封分开,有一封在我名字前还写有“夫人”字样。几间房间看过去,开卧室门之前,我先闭上眼睛,发觉房里一无变动。H嫂井井有条,深得我心,虽则她过手的,我总要把东西位置变动一下,因为她有种怪癖,什么都要放得匀整对称。但是干净,好闻。H嫂人很和气,狗也是。之后,吃中饭。她把菜碗搁在预先烤热的椭圆小盘上,奶酪放在一方印有小鸭的餐巾中,酒瓶开了盖,下面垫了个垫盘。她坐在我对面,等我先夹菜。她常起身走开,因为总忘点什么。面包篮里,有两种我喜欢的面包干和刚从楼下面包房买来的新鲜面包,是她穿着中国布鞋快下快上买来的。  重新回到自己家里真好。又恢复自己的做法,自己的习惯。跟不是家人的人住同一公寓,亲密相处,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虽然不是家人,只心里喜欢嘴上不说,免得一说便俗;彼此以“您”相称,在日常生活中又可保持一定距离。我们保持良好的礼仪习惯,早上见面,相视一笑;傍晚道别亦一笑——晚上好,明天见!H嫂每天早晨准九点到——如果迟到一分钟,那两条狗就不答应。到时,像钟上好发条,等着听钥匙插进锁孔。我在床上也能听到,这是一天绝对的开始。过了半个钟头,她遛了狗回来;狗欢腾开了,跑来向我问安,我正好早饭刚吃完。天天这样开始,时间都计算好,分隔开。我们自由自在,共居同处——一份人家,两个女人两条狗。我单身,她也是。她丈夫不久前死在医院里,酒喝得太凶之故,她却滴酒不沾。她让他走,虽伤心却也感到安慰,因为他是去见她虔信的天主,去见她天天到中央菜市穷人教堂去祈祷的天主。  她天性善良,大大咧咧,很少问这问那。《圣经》是她的枕边书,但书上的训诫,她并不都懂。伊甸园在她想来,不会比卧室大;天主该像她喜欢的英雄理查·张伯伦(美国男影星,曾主演《水晶鞋与玫瑰花》、《荆棘鸟》、《音乐恋人》等。),永远像明信片上那么年轻英俊。她上教堂寻觅到这类明信片,便寄给她在北方的子女。如果问她:“什么叫恶?恶也是万能之主创造的?”她会弄不懂,眼神哀伤,惶惑莫名;她觉得恶不好界说,应予原谅,忘却。  她么,相信奇迹,相信祷告能治病。关键是要有善心,期待解脱。天主能替代一切,替代情人,爱恋,和生活中没给她的一切;她对人生真谛的看法,不比坏作品高明多少。再说,万事万物,天主都会照顾好的!她每晚就寝前都在自己房里做祷告。忏悔之后站起来,觉得罪愆洗落,身心一轻。她尽她的本分,发心许愿,循规蹈矩。  街头相遇,她牵着狗,眼茫茫空看着,隔五十米相对走近,要我喊她,她才会发现我。她的平静和分心,有时我很羡慕,倒可免去我许多烦恼和疑惑。但正是在疑惑中,我才依稀看到天主,而我的天主,并不是她的天主。两人之中,谁更幸福?我不知道。有时两人会一起痛哭流涕,彼此为对方担心,但她相信有天堂,有永恒的生命,有白色的天使和一碧万顷的蓝天。至于我,我想……  我不知道我想什么。说谎的女人(九)  “我吗?好像是两手空空,但对自己有把握,对一切有把握,比他神甫有把握,对自己的生和即将到来的死同样有把握。是的,我就有这点儿把握。至少,我掌握这真谛,正如这真谛也掌握我。从前,理在我这边,现在也在我这边,一直在我这边。”加缪的局外人在临刑前这么想。  我走在街上,看到走路的也单身一人。街上人不太多,但可以觉察到人流在扩大。没一人跟另一人完全相同。他们像失重状态的影子一样走过,然而,人人都注意自己踏在人行道上的脚步。街上人头攒动。我的车停在远处,走过去还得有几步,我喜欢走。H嫂白日梦醒,又出去了。  走路我尽量走成直线,像教模特走的台步,怕后面有人看我。我愿意走得笔直而且优雅。美发厅的玻璃窗,炫示一个个在做头发的女人,头上夹着鸭嘴夹。一幅披肩,把她们从脖子一直遮到脚背。想求美观,但在现场,人的样子不惟变了,而且变难看了。为了不使她们更难堪,我便转过头去。  不过,看不看,于我都一样,我从来不进美发厅。美发师与我,彼此成朋友,不是我请他来家,便是他请我去,一起吃中饭,聊天,说笑话;我要出席晚会或去拍照,他就替我做头发,长了就帮我剪短。他也用同样的香水。  时间停止了,我也一样。怎么说呢?他?男人?那个人?不,在我身里埋得太深了。他不是他者,自外于我。我指尖上就能感到他,像手上戴的手套。他的皮肤把我全裹住了。  我的鼻子不再贴着他的耳朵,脸颊不再靠着他的脸颊。他看到我跟别人在一起,鼻子贴着别人的皮肤,便把照片,这些污纸都撕了,然后扬长而去。  回忆,傲慢而固执,紧拽不放,在我拥抱男友的半秒钟里闪回,我的心都揪紧了。  生活现在自行行进。像带轮子的布景,经过同样的街角,同样的广场,同样的教堂,同样的花园。车轮上足了油,我毋需费什么力,所该惋惜的,是错过了人生的驿站。  这是几年前的事。我们常走过那儿,梦想有朝一日住到圣日耳曼高等住宅区。像梦想去意大利,住在小山上一幢石头房子里,或者太平洋的一个孤岛上,梦想用一架老式印刷机印出新书来,梦想有好多狗和车子,有一头驴,一个果园——梦想一种充满活力的生活。吃饱了饭,慢步徜徉,我们走过一个个橱窗,目光迷惘,看到花边和网扣,椅子和圆凳,威尼斯吊灯和不知名的粉彩画,一口梨木衣橱,一件当地物品,一本珠光宝气但已散页的舞伴登记本,件件都有其地位,都有其意义,没有了我们,生活就不复存在。  我们发现一家小店,上面压了一座沉重的大楼,橱窗里紫红色衬绒上居然还散放着多件稀罕物。航海用金丝边眼镜和罗盘仪,好像从礁湖洞穴里探得的宝物,任何图册上都未提到过。这就是所谓“红色阿克姆宝藏”。(亚瑟·阿克姆1867—1939,英国插图画家、水彩画家,尤以为童话、神话故事作彩色插图著称。)三桅船的模型放在玻璃缸里,于丝绒底座上,周围是罗盘和角尺之类。  先人发明了算术,发现了月亮和潮汐的周期,便想征服新大陆,画海图,造船艇,要去打天下。  这引不起我多大兴趣,还不如一位海军军官的漂亮惹眼;这军官在我想来一定正直而伟大,像康拉德航海小说中的人物。追求理想的孤僻之士,眼睛明亮但心态脆弱的男子汉,以喝酒钓鱼为乐的老实人,各色人等。一双大脚,站得稳当,铮铮汉子,口袋里钱却不多——但足够喝一杯,和酒吧老板随意聊天,在孤寂的小镇打发一个下午。  我在我新的读物里发现这些男人,我想,他们比我们女人要好。我赞赏他们的纯朴和坦诚。因喜欢他们,我自己也变得更坚韧、真诚和美好。我愿效法他们,成为出众的人物,有这种可爱的洒脱——鞋带没系好,头顶上支棱着几根头发,都不管——这种重造世界的少年勇气,多年漂流在船上,一直驶向望不见的地方,相信有一天终能到达天边!  他们都想能发现美洲,发明电,发现防治结核的疫苗和地心引力的规律,都想成为斯宾诺莎、爱因斯坦、阿弥陀佛,同时集几家于一身。如果告诉他们,又要从头开始一遍,他们会背上包就出发,像沿街卖艺或得了狂病的人,要么是别具只眼,要么是头脑简单。重新去闯世界,他们不会有一秒钟的犹豫。惟一的敌人,是死亡!哪一天死了,就玩完了。这种种是否都有点用处?万物的归宿,是不是都是灭亡?树会死,海会枯,甚至光也会暗,那么能留下什么呢?思想,灵魂,一再重复的未竟之业,咬着自己尾巴旋转不休的地球。万物俱在,未来也即寓于其中。城堡塌了重建,如此而已。死亡就守在旁边,死放倒一个人,比生还快,生是人的肉体的沉重砝码,综合所有设想而赋予的一个形体。但是,死亡,永恒,二元对立,我们借生生不息的运动以衡量无穷无尽的时间,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生存。“弥赛亚,就是死亡——这就是真相。”如美国作家辛格所说。  到了终点,一切又重新开始。协同一起。四手四脚,朦胧的面容融合生与死,必备与无用,可能与不可能。持续的摆动,永远永远!  “为了日后的生活,他要你。”听到了没有?  我相信听到了。说谎的女人(十)  嗨!我走到了对面。总之,两脚落地,站稳脚跟。头脑正常,心情轻松,我昂首阔步,又盲目又热切地走向光明。这很好,就像走在海滩上,雪白的脚踩着细细的沙,头顶受着太阳圆肚子的轻压。像我的肚子,也是圆的。还有我的大腿和我的乳房。没等初次接吻,他就摸起来了。我只听之任之。  之后,他不愿再见我,不愿再跟我说话,别人把我的生活告诉了他。他的生活我却不知。我觉得他英俊,线条柔和,皮肤白皙,两腿修长。他从别处来,说一种我不懂的语言,却知道我的种种。我们将相爱很长一段时间。  之前,之间,之后,前面很远的地方,看到沉甸甸的田野像绿地毯,天空低垂,天不比眼眶更大。蓝,绿,黑。我的瞳孔放大,呼吸自由,我回到乡下来住。我的脑袋像地球一样圆,我又童心来复,像个孩子。  我没有行李,房子空荡荡的,很白,很大。天黑了,只有我和他。也只有夜。紧锣密鼓,听到心在空寂中怦怦跳的回声。站着,随意走动,面面相觑。寂静升起,钢剪掠过我们头顶,把我们剪开。广漠的空间刺激我们的感官,头脑更为灵敏,而肢体却疲惫不顶用。夜很沉闷,感到天压在我的双肩。他抓住我,把我举到一团白雾中,一粒沙子通过,他颓然倒下,一瞬间的事。  冬天,收藏,斋洁,劳作和休眠。寒风中,枝干翘立,吓得冰冷。长风劲吹,不辨方向,留下大自然威力的印迹。忍冻耐寒,在狂风中疾走,回来时血液更清,头发更乱。生存意志,增加自重的意愿,与比我们更强的自然界斗。像要用脚把地踩平,不怕风雨,以我们的方式描绘世界,塑造世界。  冬季的宁静与狂傲。岁之余,永不死,而且蔑视死。冬天是嘲谑的,大有裨益的。  宁静的夜晚,狗脸搁在爪上睡觉的时候,我们看书。暖融融的火炉边,读辛格作品或看黑白照片,照片粘在水彩画纸上,那是一个已经消失的世界。  只要有一点风,甚至什么都不要,因为万事都已齐备。多少年过去,风景依旧。草坪中间的一条路,就像巧妙梳理的头发中留出的一条头路。我在幼小的樱桃树和鼹鼠拱出的土堆中穿行,披巾常被蔷薇的刺钩住。蔷薇也愿探听消息,频频挽留,等我解钩绳时告诉她们一个秘密。钩结解开,我走在花园的小径上,告诉蔷薇:我很快活。这正是她们所愿听到的,便一松手任我去遨游。说谎的女人(十一)  房屋徒然屹立在那里。刹那过去成永恒。树花未谢,我们却要走了。有条狗跑得不见踪影。房间空旷,环堵萧然。这次走,心里堵得慌,充满对往事的回忆。对我们,对我们的工作,对我们已往的生活。现在,单独与我的谎言同在,切盼换一个地方。他也单独走,还不知去哪里。持续的抑郁,他略带忧伤。他把一切,他整个的生活,都吐露在纸片上,简简单单,不加文饰。  天气晴朗。屋子静静儿留在我们后面,免增我们痛苦。心上像扎了一针,我们把这根针,连同我们的秘密,都留在那儿。两年,十年,百年。照相簿一页页翻过,讲述着一桩桩往事。万象凝于一瞬,像用钻石尖刻下的陌生书写符号。  图像符号之间,亦有神明?  我又变成全天候的巴黎女人。脸色苍白,身腰修长。强毅,好走极端,喜欢唠叨,不停地说话,做事(不一定做说的事),活动,抱怨,起行,坐下来歇口气。人也学乖了,最终可以稍为舒展,安然睡去。我跑来跑去,我喜欢城市。我喜欢还不怎么认识的纽约,也喜欢我所熟识的巴黎。我随意来去,去而复来,来而又马上出发。我驾车出行,往前开,停在旺多姆广场,  阳光下广场一片白,我很快从空寂的外环路走橘红与草绿的隧道返回,淹没在车流里,与别的车子擦边而过,像屏了长长一口气猛冲。进到巴贝斯区,看到街上的行人。阿拉伯胖女人化了妆,上了色,戴了面纱,在大商场外便宜货堆里淘东西,晒得黑黑的汉子坐在咖啡馆里看街景。大家都在玩。看人与被人看,外面跟里面一样,街上跟舞台一样。  我的样子就这样。什么样子?入时的样子,清新的样子,美好的样子。诸事顺利,何用发愁?收音机里是流行的摇滚乐,嘴里嚼着薄荷糖,我自由得像无影无踪的空气。谋事在我,成事在我,必定如此,我总对头。我要一跳跳上天,比身高三百倍,象跳蚤那样,我要大喊特喊,喊破喉咙。之后呢?  机场没人,家里也没人。冰箱里空空如也,我甚至不敢去想明天早晨,孤家寡人——床的另一半,直僵僵的像个死尸。鞋子放进柜里,脚上套上便鞋,这有什么意思?宁可在家里也不去外面,宁可在外面也不在家里,这又有什么意思?打扮一下出去,好像完满自足又还不满足,好像另一半的我要溜之乎也。  我既不能武也不能文。我不愿别人碰我。我怕当女人,因为我就是一个女人,确然如此。  我愿当雍容华贵的皇后,我埋怨自己为什么不是苦孩子柯赛特,我愿自己大智大慧,可惜做不到或者还差着一点点。我要抽烟,又要气味好闻,总之,我愿做个俗人而不让人觉得俗。我心里想,我一定会是个好修女——必定无疑……攻击我卖弄女性风韵?能做好修女就是最有力的驳斥!什么女性风韵,我可以置之脑后,可以抑制以尽而毫不惋惜。  但,我是这么回事?活动活动,到哪里去呢?去电影院?时间已浪费得够多的了!去美术馆?说来心安理得,有一点是这样,也因为是我的嗜趣所在,看看,倒能寻回一点自我。走出自我,想想光影、线条、色彩,对我大有益处。怪才塞利纳专发牢骚,淑女吴尔芙爱说胡话,卡尔松是假小子,普鲁斯特是同性恋。为什么不呢?  我已经感到好受多了,我有我的小家,家里有木材的天然气息和荷花清香。  为什么他不在这儿,在我们家?他就是所有一切。这种温暖,这种内心,比我的内心要强?我的内心有污泥浊水。是他教我认识男人的世界。有的人兴趣在读报,有的人兴趣在收藏,杂志上的文章,爱尔兰的旧香烟罐,圣洛朗牌的紧身牛仔裤,家书,什么地方捡来的一块石头,放在书柜同一格上,可以二十年不动窝。在那个世界里,什么都不会消减,而只会增殖,即使是一朵干花。这种种,我喜欢,也能理解。或许我有点男子气概,所以对别的女人我愿很殷勤,当面说她们漂亮,甚至献上鲜花表示好意。以这样行事,我喜欢女人。而她们却猜疑,持保留态度。那只好听便。  总之,与另一个我然而还是孤独的我一起回家,这样不错。不过,我更愿意见见世面,在我所能到的小天地里巡游。那里可有变化?  他当我的经纪人,是最近两年的事。他也搜集照片。还有呢?不知道,对他也不太了解。我知道他喜欢男孩子。他这是怎么回事,是雌还是雄?我常不通知便径自去看他。于是得在他女秘书的小办公室等,她也是新来的,样子还讨人喜欢。她头背后,总贴着一张大海报,是她喜欢的新近一部影片的招贴。我坐在她对面,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等隔壁的谈话结束。我好在不急,看看墙上的明星照片,铜版纸上印得很漂亮,像对太爱太宠的孩子,装上精美的镜框,还引以为傲。经纪人的书柜上,贴有我的一张大幅照片,身子侧卧,慵懒而曼妙。平时我支肘而坐,神情俨然;而照片上,却矫揉造作。我脸上没涂脂粉,或几乎没涂。谁都可以直面看我,不存在知不知趣的问题,还希望我一直保持这个作风。  经纪人的办公室很开阔,感觉舒畅。坐定后,彼此距离适当,无妨各自的独立。转椅舒适自如。他办公桌的台面上,空白纸堆得很高,像比萨斜塔;我们抱臂交谈,手臂就搁在台面上有限的空间。  他有好多事要跟我说,东说西说,杂乱无章,不过都说到了,并提议请吃中饭。他问我,在洛杉矶见了谁,眼神透着好奇,预先就觉得有趣。他在场又像不在场,不打扰人,也不宽慰人。样子在洗耳恭听,同时脑子里想着自己的事。头脑灵敏而心不在焉,不时转换话题,张望窗外,用浅蓝眼睛看着我,又跳到另一件事上,时间短得不容我把事情讲完。  我坐了约莫十分钟或一小时,永远说不清一起待了多少时间,说话像赶一样,却并无急事。我等他把电话接完,再继续刚才的话题。讨论内容变更之快,就像我们头顶上的飞云。  表面上,没有成形的计划。我腋下夹了一部电影剧本,很碍事,手不知怎么插在袋里,能把稿本卡住,生怕走路摆动滑下来。临了,就随便拢住不去多管。我委决不下。我当然愿意好好拍一部影片,把其余一切推开,像库布里克所说,生活在另一时间。  其他人生活在什么时间?他们的生活有些什么内容?  父母住得很远,很久没见面了。在他们看来,我还是我,跟昨天跟明天一样。就像我坐在电视机前,什么都没变。  我一边想一边走。想到所有认识的人,向他们作一表示。想去看某位女友,但不知她在何处。反正一样,联系又会重新失去,在另一范围,友谊的范围里,这种感情,予人单纯的愉快,却并无强制的约束。人行道走走就烦,修得千篇一律,又通向四面八方。我也烦自己,每人各走一边,都是这样一副嘴脸。人行道,疯马夜总会,和其他一切,我都看不上眼,连看都不看。  熟人中,有很多人在这一区工作。我回想起来,由这人想到那人,但并无特别的理由。我一一数过来。各人有各人的生活,各人都自成一格又独一无二。最终都是一个零,都是孤立无援的伟大的零。我把他们大致置于各自的环境。每人有每人的房子,每人的色彩。人数会无限增多。世界是条流水线,一切即一,一加一也得一——奇怪的加法,无视知性的规律。这就是我们之所以是我们,我之所以是我。我就在这条流水线中,我是独一份又跟大家差不多。  我找到我的车子,后轮胎在炎阳下气很鼓。汽车愿去哪儿就把我带到哪儿,快速短程冲向城市的地平线。马达比我的心境更厉害,耀武扬威,藐视趴着不动的一切,用响鞭抽打空气。  桥上所见,惟灰,蓝,红。别处,街景不变。桥洞下,破损的纸箱板间,在行人的脚边,是东横一个西倒一个的流浪汉;我们看去,那些人只是龌龊的眼睛。龌龊,残缺,像腐肉那么破败。脚肿得要胀裂,溅出血来。痛苦,因没有脚走路而痛苦。落得一无所有。失神的眼睛粘着眼眵,黏糊糊的大舌头憋得他们说不出话来。浓烈的酒气四散开来。他们迟早会从人间消失,只剩一堆寒灰。现在看,他们还是活人。难道我也如此?奇形怪状的身体,依旧没变,看得我不舒服。  我过马路到加油站,车子停在汽油泵前,正好在上坡路的路脚,很快就能转上环城大道。天气干热,不见行人。我熄了发动机,拔出钥匙,打开门,麻木的腿刚着地,转身就看到他们两人。远处,管车辆出入的人员吆喝着,他们小小的身影跑来跳去,像跳足尖舞。我看不大分明,透过热雾找他们。嗬!一个身影跳出云端出现在现实里。发现是个小男孩,很灵巧很粗野,手里像藏着什么。小姑娘身材细高,发色暗红,比他还高。走上一小步,两人手拉手一齐走,在柏油路上,在街道的一边,又跑又跳。他们停在汽车旁,鼻子压着窗玻璃,摇头晃脑讨东西。我数着他们的脚步,眼睛盯着他们看,想弄明白这两孩子玩什么把戏。他们在冒烟的金属甲壳之间,灵活地钻来钻去。男孩眼盯着女孩,女孩玩得很高兴,模拟佯装,跳跳蹦蹦,放肆不羁,一下扑到男孩身上,把男孩抱起来,因为女孩个子更高。两人抱在一起打转。女孩把男孩放下地,躬一躬身,用小胳膊挽住男孩,头靠在男孩肩上跳起舞来。女孩尽力亲男孩的脸颊、眼皮,快活地施以各种各样的吻,紧紧抱着男孩。两人不动了。  影子又小又黑。阳光还亮。  汽油就要冒出来了,我及时把油枪提起,卡住,喀嚓一声,复归寂静……噢,是的,得付款,钱在包里,包在车里,钥匙在口袋里,没忘别的什么吧?收款处,看到在那边便跑去,是的,一切都齐备。什么东西掉了,土有点红,有个斜坡,我走上去,下到一个黑栅栏旁,呦,是个通道或狭长的小巷。要付多少?一个五法郎,两个两法郎,大票是……唉?起风了,天暗下来,脚踏在暗地里,我有点冷,正是通道穿堂风的风口。  女孩在这里,停在我面前,棕色头发白皮肤,她在看什么?长得真好看,白净,细气。我想看她眼睛在看什么,暗中看不到她眼睛。她跑开去,素色丝裙像一条金线飘浮在暮色里……  偶然之间,我换了条路。纯属偶然?倒看到了我所愿看到的。遇到发亮物体,黝暗也不那么黝暗了。  一晚,在剧院,有个小伙子慕名而来,在他打开的一本书上,要我题字,写下什么是我认为最纯真的感情。我用大写字母,恭恭敬敬写了L'AMOUR[爱情]。  路很长,走长路使人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我想着这一切。这一切,是什么?是这一切,什么!还有呢?总之,他人,我,我们。  我们,是应该说我们,我感到我同时是几个人。但这或许还不是一切?我只有一部分在整个身体里。  他尽朝我看,一言不发。难以言说:生机内充,不发外响。把人捂死。想到一种没有生命的生命,乃生命的放逐。做什么,回家去?形单影只,根本无家可言。那就往前开吧,为了还没死掉,或者为了立即死掉。  我面前有的是时间,我识得路,向前疾驰。二十五岁。还不想死。我头一次感到世事的分量。通常情况,事情是怎么进行的?是循序渐进?还是冷冷贯彻其肃杀之旨?一个一个杀,还是两个一起来?把他们合起来?凭什么合起来?  借助于我们,他者。  混沌,紊乱的天数,公正之主,真理之父,只有一个。留下这两个流浪儿来编造游戏规则,正是为了让我能就近观察。  偶然,不存在预先的存在,要天公作美,始得实现。先蓄势后迸现,像史书上的弄臣,词锋逼人。这只是瞬间的间歇,只是一种确认。运动依然,万物皆动。必然源于什么?源于虚无,像牡蛎一样满满当当的虚无。以必然去观察世界,把世界归之于物质,抉发出精神。从无衍生出一切。为什么宁有毋无?出于需要创造,需要超越虚无,需要呐喊,需要让人听到,需要表明自己的存在。  相互撕打,掐捏,伸开胳膊抱住,眼睛看天,用脚踢蹬蓝色空间。他们尽量彼此接触,互相抱着打转,越转身子越沉,弄得很不舒服,互相碰撞。愿他们好好活着,还能有机会碰到他们。  天有点闷。我从后视镜里看到自己面孔变了。前额愁蹙,眼睛深抠。这副表情,我模样看起来老了几岁,自己也认不得了,但这副样子,今后似乎便成为我的一部分。目光带疑惧之色,嘴巴闭口不言。我明白了一点道理,但不说。这个道理借毛糙的皮肤而显现。会不会是香水的酸性脱去了我脸皮的润泽,而提前昭示我的老相?我不用镜子就能看出来。变生于内而见之于外,就像透过美发厅的透明玻璃而有所见。  我转动方向盘,像匙搅果酱那么容易,车子就乖乖听命。几乎要剐到别的车子,大拐弯而一点没擦伤。脚下加大油门,车子隆隆驰去,在后视镜里留下一串模糊的影像。  我跟藏在月桂树里的鸟儿说话,我扒着树皮往上爬,攀着结实的枝干爬到树顶,坐在枝杈上。我不怕光脚走路,不怕吸植物的茎汁,像仰头嗍卷筒冰淇淋的顶角;我喜欢嚼向日葵的黑心,用拇指和食指挤出麦浆,舐这带点甜味的白色浆汁,在舌头上留下一条粉末状痕迹。  像飞机飞过蓝天留下的尾气气流,人生的经历也这样轻轻抹去,几稀莫辨,以致不禁要问是否有过这人生。得把房子卖了,报个价,树木还开着好看的花,迎风招展,只得扭头不看,关上小花园的门。好像这宅园可以属于随便什么人,好像风可以收进袋里,好像花朵是听命令要开就开,好像藏在月桂树里的鸟儿等人跟它们说话,好像天空可以根据地籍图的虚线截切下来。把房子卖掉换钱,蔷薇不会原谅我,一再告诫说:你没了这房子,就不会再有从前那样的幸福。  孩子们放学出校门,已经五点钟了。他们啃着大号果酱馅饼,遮去了半个脸,果酱流在他们手指上,手上沾着尘土和墨迹,不算干净。他们很认真地跟家长说班上的事,做父母的慈眉善目地看着他们。他们啃着饼,想着别的事。比如说,想走路的架势。走得生龙活虎,像麦客少[Maxor],用火剑和激光武器,扑叽扑叽,使希古斯行星裂变。麦客少本领最高强,他一穿上隐身服,别人就看不见他;他戴上面具,就能明察秋毫,他的手套能放出射线。一次发出几个导弹,炸毁加拉少国王[le roi Galaxor]坐镇的行星,哗啦哗啦哗啦啦!头脑里满是天外奇观,书包里塞满漫画卡通,孩子们返身往家走。  “尽管小小个儿,一样充满生机。”这些孩子使我惊愕。在他们面前,我宛如盐粒塑像,由于罪恶累累而变得又僵又硬。他们娇小灵活,随便走动,又说又笑,像紫松糕一样幼嫩。他们盯着我看,我感到在这目光的海洋里无所遁形。  天气还很好。我向小姑娘买一张鸡蛋煎饼,她不会做。但她认出我来,使一眼神让我明白,她会做得跟别人一样好,只要我告诉她怎么把黄油摊在皮子上。她不再多说,我也一样,除非我的沉默令人难堪。煎饼不会好,我至多吃半个。我扔在了水沟里,心里又失望又生气。  我要是她,做出来的煎饼,准是全巴黎最棒的!  H嫂已走。厨房桌上留了张字条,告知我明天见,还留了个电话号码,那人我不认识。噢啵,扔进纸篓!我脱了鞋,外衣挂进壁橱,听到有人上楼梯,从门镜看出去,暗中看不大清楚,人的形状通过球面镜都变样了。他们住上面几层,我想。街上相遇我会认不出来,除了电梯里,别处从来没看到过他们。听踩楼梯的脚步声,我猜是他们。  施尼特克的《安魂曲》开始了。何其悲哀!比悲哀本身还悲哀。换成歌剧选曲。哈巴狗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另一条狗朝楼梯道里喧闹的影子狂叫起来,一直到楼上关上门,那人大概穿着紧身的白长裤,穿过客厅时蹦了一下,像球滚到墙边弹跳起来那样。  楼梯里又有了声音,到门铃响才停止。两条狗为在家里都这么受打扰,表现出莫大的愤慨。狗叫声比放的音乐还响,我索性把机器关了,去看看门外究竟有谁。是门房的女儿,双胞胎中的一个,不知道是这个还是那个,不过,我也记不起她们的名字。或许两人叫同一名字?她递给我一个加塑料套的大信封。“刚到的。”她说。她下楼后,灯就熄灭了。邮件来自美国,纸还冰手,大概刚从飞机的贮藏舱取出来。塑料袋里面,是委内瑞拉—美国合拍影片的文学剧本,题目依旧,烦恼依旧。现在有了两个本子。我把两个剧本归在一起,打开一本书来,把穿袜子的脚,搁在客厅桌子的玻璃台面上。  音乐飘浮在空气软垫上,四处悠扬,入耳动听,引起最隐秘的情绪。声音延伸,增容,消失,细微得有如被北风吹起的石墨灰。音乐抚慰着我,柔美而轻盈。我在软绵绵的羽绒上载沉载浮,音乐的材质既非固态,这星云状态亦不存在。  今天星期几?电话铃响个不停,洗衣机在转,街上的市声又起。万象更始。首先得念电影剧本。苦苦思索一番,两回归总错一次吧,推翻前约,设法向失望的制片和导演说明为什么突然拒绝。我得答复堆在书桌上的众多邀请函,得签支票支付违章停车罚金。万流归国库——民治民享,该算是我的金库!我喝着现榨的橘子汁,这样一天到晚都能保持精神。有位女友,多年不见,现又接上关系,请我晚上在蒙马特一家小餐馆吃饭,这地方我还不认得。说谎的女人(十二)  她总等铃响才开门。我相信,听到铃声,在她是一桩乐事。不过,来客先得经对讲机的初审,才能上电梯。但她要等铃声再响,才肯开门。我进门。电视机在空放。套间收拾得很精心。电视机斜放在墙角,好像在木头地板上放不稳,而倾斜一点视角似更佳,后面是玫瑰和丁香图案的透明花玻璃。正对面就有邻居,从他们的阳台可俯瞰巴黎的屋顶。我们在最高一层。景观很漂亮。两幢楼房之间的距离,作为电影的布景,从这幢拍那幢非常理想。这布景有点像《朝院子的窗户》或《一个美国人在巴黎》,金·凯利在影片的一个早晨,就这样从自己房间里站起来。美国人就把巴黎想象成这样。而巴黎也正相仿佛。  她,从南方来。来自马赛。她说话的声音很高,据她说,那儿的人都隔着房间讲话。尤其是女人,她们的活动主要在家里。她指给我看几只新买的杯子,是上星期六早晨七点从跳蚤市场淘来的。桌上铺了一块她自己绣上玫瑰花纹的桌布。  十二年来,她就住在顶楼这套单间套房。连带浴室、厨房、卧室和客厅,总共二十二平方米。几乎每一厘米都不放过靓装精饰。卧室只一床,像我祖母辈的大床,我坐上去,压在鸭绒压脚被上,很高兴得此软绵舒适之感,那种感觉只有娃娃房间里才有。  客厅的窗,阳光灿烂,一注注热气倾注到房里,她正在做煎青椒这道拿手菜,一边唱歌剧选曲,带上郊区的调笑腔调。她善于唱歌,参加电影和电视片演出。艰难时光,便靠出售自己织的吊袜腰带为生,每件五百法郎。有时也到今晚我们要去吃饭的饭店打工。  我建议她擦去紫色的眼影,因为看来俗气,尤其她是绿眼珠,白皮肤,红棕色头发,而且胸围一百一十。  她领我去她的餐馆,是她开车,向前猛冲,格格直响。我把坤包放在膝上,系上安全带,以讨她高兴,因为她总系安全带,像她填税单,知道什么是好买卖,阅读法律指南,熟知消费者、公务员、雇员、业主的权益……她有钱时,就是说有工作时,知道积蓄。到委内瑞拉拍片两月,一部电视连续剧,一部短片,为摄影出镜三天,临时加班,有偿配音,把所有收入都算在一起,以十年按揭,买了一套新公寓。透支,分期付款,买便宜货,维持日常用度的零活,她都一样精明。几个月赋闲,或拍一天报酬不丰的广告,拍场面恐怖而最终没上演的短片,拍难产影片——最后总算在一部大片里演个小角色,一共拍四天,一天在五月,一天在六月,一天在七月,一天在八月。  她是好演员,什么都能演,因为她既朴拙又高傲。演过泼妇,性感的发廊小姐。有一次,演俄国酒吧女招待。有个年轻教士逃出修道院,女招待教他如何入港,一边唱着歌剧,几乎是半裸的,露出两只又白又圆的乳房,戏开始时一个喝醉酒的大兵正吮吸着。跑下舞台时,这个蠢演员——大概跟他角色一样喝醉了——叼着她奶头,她只得跟着走。这一叼,她的乳房留下一块巴掌大的乌青,小三个礼拜才退。  她常碰到这类意外,引得男人要讥笑女人,充满恶意,动坏脑筋。也可以说,她行事故意标榜无所顾忌,语言粗野,放声大笑。我看到她跟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吵架,骂起人来,像马赛城郊的粗汉,从车门出来撩起裙衩,衣袖一挽。站在她旁边,我感到自己缩成了一咪咪,而我身板差不多像游泳健将。  她决定离开她的二十二平方米,准备结婚。她找了个丈夫,筹措起来,婚庆新房等事,她转手之间都办妥了。一个月后,我收到一张她婚礼的洁白请柬,庄严隆重。  我第一次去参观未来新人的新窝,一到就停在底层的窗前。门房的兔子像瓷做的,放在窗台上,关的笼子就比兔子大一点点。兔子转不了身,只能蹲在那里,动弹不得,无所用其四肢,脸朝着对面墙,缩头缩脑又野性未驯。我们站了很久,等门房回来,想请他让兔子住得宽畅一点。我向他解释说——扯谎说——我在乡下有房子,很容易围个角落可以养兔子。“兔子我要。”他说,他喜欢有只兔子。他孩子也喜欢兔子,兔子给了人,孩子会很伤心的。他瞪着我,表明他是兔子的主人,是我们隔窗说话的窗子的主人,表明他的抉择自己做得了主。门房等候回答,我无言以对,只好走路,怏怏而回,让兔子蹲监狱一样蹲在兔笼里,让门房雄踞在他的地盘里,也让我们改变局面的愿望遗落在那里。  卧室的天顶绘有跳舞的小天使,门框和踢脚板漆成粉红色,厨房切菜的台面用大理石,都是她亲自选来的。他一直没露面,没有他在场的任何迹象。他是五金工,据说高个子深色皮肤,结婚在即,白色请柬上写得明明白白:两周后某一天下午四点。她生活里要个男人,与她做爱,不厌其多,再生个孩子。她愿听到一种正常生活的声响,加上所有的操心事——始于洁白的婚姻[直译le blanc mariage,也作虚有的婚姻解,子虚乌有的婚姻]!她要做出一部她自己的电影,回避棘手的问题和明显的困境,她急于看到结婚之日到来。  然而,却没到来。跑得气喘吁吁,一扑倒地。她当即煞车,发觉路上只她一人。马上打回票,取消一切,倒过来依次注销。  电影倒放。请柬都撕了,糖衣杏仁搁在橱柜里,新娘礼服像得厌食症的女人挂在一边,六十人的自助宴账已付掉了。她重新搬一次家,以了结人生这一插曲。  她拍片时还出了一个小事故——跳轮舞时,搭档不小心扭伤了她脖子。她开车回家,脖子引起剧烈头痛。到了家,她就打电话喊他。他没来,三天后见面问他为什么不来,他讷讷不能言。  要个男人而不得,她继续下厨房,为她自己和她朋友做菜做饭。  看到兔子,她明白自己跑错了楼,找错了丈夫,所有活在这儿的人都将死去。她唇膏涂得太厚了,但我没说。看她油膏往嘴唇上大涂特涂,把嘴的轮廓扩大,我也止不住想擦擦自己的脸。  我累了。想换一桩别的事做做。这次讲个故事!开头,中间,结尾。一切都顺顺当当。“有情人终成眷属,无价宝儿女满堂。”为什么不呢?总比她“孤单未婚,死无子女”要好。  最终,大家差不多认同同样的事,或者说,怀有同样的恐惧。生孩子,无非延续生命的进程。取爸爸的姓,像妈妈的样子(当然,不妨不像),与生命的奥秘接上关系。这次至少生命在向你微笑。于是,女人又变得非同一般,男人又变得和蔼可亲。  父母开始第二次生命,在他们孩子眼里取得一种意义;孩子一直到那时,心里总在想:“爸爸妈妈为什么这样看我?”而在你周围,就有人从隐处出来跟你说,他们也有小小孩,生活因之改变,世界因之改变。让我们手拉手,一起跳轮舞。这足以证明,人不光为自己而活着,像个正在死去、终将死去的糊涂虫,像路边孤零零的一只旧轮胎,哪一天可用来压油布,当地农民拿来遮发臭的青贮饲料。跟牛棚里其他破轮胎,压盖喂牛的青饲料使之发酵。为区区小事,忙得不亦乐乎。  教皇就这样屁股捂在粪便上呜呼,还强制其信徒一起同归于尽,以及那些还没完全成型的孩子,因为他们的母亲没有能力给孩子开好头。他在身后留下什么呢?几百万牺牲品,以及一大堆卖不出去的避孕套。  世事纷纭,我又怎样?假如我自身能略忘一点,或许我会轻松得多。得,我期待一切重新开始,我不愿麻烦人。  我去睡觉。刚闭上眼睛,什么都逃散了。夜在起着作用。仰卧床上与仰卧水上一样,我在难以形容的软绵中身子也变得软绵起来。我不知不觉中睡去。我泰然跃入梦乡深处,永生永死。然后,是白天。一溜光固执地在我眼皮上跳动。像刀锋一样锐利,我一睁开眼,光线就倾注而下。  对自信的人、理智的人,岁月是可以有所作为的。白天,就是光明,正可以从头开始。说谎的女人(十三)  与她相对,感到别扭。只看到她多动而喘息困难的躯体,埋在粗大的骨节和肉堆里。乌黑的小眼珠躲躲闪闪,给人以假象,却能洞察黑暗蒙昧的内里。她令人忧伤。嘴说个不停,手躁动不安,漂亮的脸蛋上时不时抽搐一下,做出种种细微莫辨的怪相。  她坐在我对面,吃得太多了。水,面包,沙司,等等,都往肚里灌,把空腹塞满。喉咙紧,嗓音尖,而肚子却任其膨亨。  她响声很大,打翻杯子,推动桌椅,撞倒人,总之,在她周围造成一片空白。我注目不移看着她,她总自行其是,勃拉勃拉勃拉,根本顾不到我。她不再走出家门,也不再演戏,她的真相虽包得严严实实,却也脆弱得很,只要割破一个手指,喷出一股血,就可立时毙命。不过她还是很勇敢,注意修饰外表,把痛苦闷在心里。但时间不停趱赶,她自屹然不动,岁月还是还她本来面目:伶仃一人而又无根无底。她神不守舍,抓不住摸不透。  他观察她,像隔着玻璃缸。他认定人人都在为自己。他混得比她好,得意于自己的人生,而且自认为一表人才。他常责备她做事太任性。殊不知,他跟她并不相配。现在,他斩断了要她跟着亦步亦趋的联系。  脚不稳,腰不直,她继续领教人生的教训,一种不该属于她的人生。  我从父亲的文件夹找出多张我多年前的照片。没想到会在那儿找到,一张张都是人生短暂的片段;远离了亲人,也远离了这些时光。他对我说,我没变。我一下子感到自己又成了小女孩,可以穿照片上的T恤衫,画着海豚的T恤衫。这当然不可能,我已不是同一个人。轮廓都变了。  从前,我不喜欢自己。那时,人生使我害怕,逃之惟恐不及!周围危机四伏。照片上的那一瞬间,把我隔离开来,好像周围世界不存在似的。妖魔鬼怪没出现在照片上或镜子里,而遮蔽一切的乳浊般空白,更叫人不敢放心。空白留于照片,时间凝固不动。我若死去,照片还是一样……  每段回忆包含一段时间,好像时光能分割成一小段一小段,而每秒钟有其始有其终。每一秒都可以弥漫和压扁,像核爆炸的蘑菇云。我用手指摁住,按下去。一摁一按,时间更久长,一秒一秒,前后衔接,像水池里一圈圈的涟漪。滴下一滴水,水纹就会漫衍开去。  我到父母家,已三星期,来度假期。只有屋子和田地。没别的,也没别的人。我感到自由自在。独自对天,独自对地,坐在高处眺望,一直看到分身亿万,整个儿融化掉,身体已不复存在,只剩下精神扩张开来,跟我看到的世界一样广漠。下面,有幼年的小树林,枝干戟张,像密集的斗士擎着盾牌。树木一动不动,一副警戒状态。新叶摩挲的声音,一直传到我耳畔,像小溪平静的低吟。  瓦雷里的一个人物说过:“我出生在一个生于斯但并没长于斯的地方,每当我心有所感,感到不幸,消沉,狂怒,刺伤,心里一跃动,精神上就把我带到了那儿。狂怒,是狂怒于自己的渺不足道,狂怒于自己的狂怒;刺伤,起因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即使这生存状态还是愉快的,但一遇挫折,突然就变得痛苦不堪。我活在世上,就大堪痛惜。”  我始终没朋友,照样长大。我也没年纪,一直这样活着。我有个家,人家说这是我的家。我哥哥长得像我母亲。  与哥哥很少共同点,彼此不大讲话。他像有张弹弓,对准我脸准备射。我佯装天真,回避开了。我觉得他很不幸,我一直这样看他,但从没把真相说破。  狗和猫,我小时候全养过,但一只只都不见了。猫生在地窖里,没能留住。我要最小的小猫到我床上一起睡,我搂着小猫不让它逃,等我醒来,脸上留着抓痕,猫不见了,半夜里已逃得没有影踪。  卧室里的两个白色小天使,守护着我。  像一颗小小的种子随风飘荡,我漫游于时间之流。我不知从何而来,我常哭泣。我停在一片叶子上,叶子因我的重量而下坠,我不敢动,屏息静听。空气湿润而清新。我又启程,像灰尘一样漫天飞舞,在树木间曲折穿行,看到田野,梦想像狗那样快快活活打滚,看到房屋,有了可以歇脚的地方,但我更喜欢森林,远离人群,比在自己家更有家的感觉。我在露珠旁擦身而过,藏在树脚下的青苔里,或爬到橡树高高的顶上。冒冒失失又似醉如痴,我随旋风盘旋向上,向上,向上,直到精疲力竭,又一落千丈,掉在松叶蕨里,掉下来时,闻到一阵一阵断枝和花叶的清香。头上的蓝天,像痴子般运行不止。  夜幕四合,肢体又沉重又瞌睡,终于寂静下来,我反身自省。东探西望,见识世面。我挨近人很大的脸孔,他们长得都不漂亮。苍蝇才不屑理会,只去搔痒痒捉弄一下,我谁也没认出来。他们彼此都很相像,沉重地承担着自己的重量。我更喜欢看甜睡的婴儿。  没有房子没有家,处处不在处处在,于我都一样。玫瑰是我的小妹,小狗是我的小友。说谎的女人(十四)  我纹丝不动,贴着床单。脸颊靠着枕头,好像醒了。想起来,今天是礼拜天,面包房不开门。  我不愿睁开眼睛。在隔夜的陈浊气碳酸气消散之前,我愿整个儿融化在这最后的一瞬间,我不敢动弹,以留住这包含我全部生命的一刹那,并印入我的微型影片上。不敢豁唇露齿,舌头紧贴上腭,我要牢牢拽住这一瞬间,细细体味这一瞬间,毫不含糊,不折不扣。  门,砰地关上!  我眯起眼睛。尽量不去生气。我伸手伸脚,伸呀伸呀,伸到了门边。屁股软乏无力。鼻子要冻坏了,头简直要裂开,身子要分而为二。  世界一直就在这里,软软的,抓也抓不住。我像踏在棉花里,走去吃早饭。我不饿——是习惯使然,习惯总是一样,像餐桌上绿色的小台布。他人的影子看不见,但还能明显感觉得到他的存在。现在这里的空气,全归我一人呼吸。  他已走。  今天早晨,他还睡在这儿。他睡时腿屈着放在睡皱的床单上,臀部凹陷,像给水冲滑溜的卵石,带一层珠贝色光泽。腿又长又漂亮,削立往下,像一尊精瓷雕像。他先我而起,走了。  房间不会言说,只知窥探,感觉,掂分量。  你走之前,碰了哪个插头,什么都开不亮。  我把早餐的面包屑扔掉,洗脸,梳头,换衣服,穿上长统靴,提起一个包,砰一声关上门。我紧紧扶着冰冷的扶手,免得摔倒。楼梯转几个弯,有的地方窄,有的地方又隆起一块。楼梯级数我数过,但总忘。十七级,二十三秒,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七,二,三,四,七,四,三,最后两格,一跳而下,一绺头发飘起来,膝盖哆嗦了一下。我深深吸一口气。门的形状裁切得像铁马甲,泛着蓝光。  我走出去,没听见门在身后关上。  我是撒谎大王。撒的谎天衣无缝。时不时的,一天几次,事先想好或不假思索,出于本能或不顾羞耻,我瞪着又圆又亮的眼睛撒谎。  守护神我尽量躲着,不去理会。能溜则溜,能逃则逃。然而,一旦生活拽住我,我就摇身一变,只是真相自会显现。我不喜欢讲自己。这是我最大的谎言,也是我最妙的秘密。  人家说,我不甚了解自己。谁知道?每天我吸进亿万新的元素。  即使青天白日大太阳下,我还自问:我是谁?  认识我的人说,我是个正经姑娘,纯朴而俏丽。跟我共事的人,觉得戏院里有我这员工是桩幸事,他们觉得我和气,人也还有趣。我是领座的。每晚八点到幕间休息,我穿上红黑两色的制服,举止可爱,彬彬有礼。男人看到我,喜欢说两句奉承话。时不时的,一天几次,事先想好或不假思索,出于本能或不顾羞耻,我瞪着又圆又亮的眼睛引诱他们。  我一直认为,我生来该做演员。我在这儿工作已有两年,看到不少演员,但都不怎么喜欢。  我在这包厢区领座位,下午,一个人,在场内暗红的阴影里感到很渺小,千百灯光照到我身上,闪耀在我绿眸子前,像细密的丝巾萦绕我的耳际和颈间。我感到心情舒畅。  油然而生幸福之感,幸福于我的幸福。专访实录:多少有点像自传  《巴黎竞赛镜报》专访——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突然之间,广大观众发现您还是一位小说家。您书读得很多?  苏菲·玛索:不很多,但很经常。我每次买书,都精心挑选。从来不一次买十本。只挑最好的,够世界文学水准的。这样,风险不大。近十年来,主要读古典名著,不至于有太大错失。可惜对法国当代作家,不大了解。日后再补课吧。喜欢的作家中,当然有托尔斯泰,以及福克纳、康拉德……有的作家只有一本书堪称上佳,我也很热衷,如《禅宗概要与摩托保养》。还有马尔科姆·洛利(Malcolm Lowry)的《火山之下》。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大作为什么取《说谎的女人》这样一个书名?  苏菲·玛索:第一,因为题目短,第二,符合人物身份。我觉察到,我说的一切,反过来说,也照样可以。这本书,是一种随笔写法,涉及一个人在二十岁时会碰到的种种问题。这类问题,谁都逃不掉。但措辞方面,我不取“我早知道,我全明白”等肯定说法。为此,才取《说谎的女人》这个题目。不要搞得那么严肃么,我对自己偏严的倾向持有戒心。《说谎的女人》,比《谎言》要好,有女性色彩,更容易得到谅解。我不喜欢断然的肯定,不喜欢无所不知、言出法随的人。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您对好教训人的人不感冒?  苏菲·玛索:我不喜欢一成不变的训诫。所以,对伦理、说教,我有点抱怀疑态度。相反的意思,照样说得通。所以,我觉得辩证法了不起,能把一种光辉的思想反其意而用之,而且一样有道理。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书中引述屠格涅夫或康拉德,他们是写人物的高手。您在《说谎的女人》中,把自己当成女主角,这样做,是不是为了表述方便?  苏菲·玛索:我引述屠格涅夫他们,是佩服他们写作的好手段,我没这种才能。他们能写出性格来,命笔之前已有总体构思。而我,不会有头有尾讲个故事,虽然故事很多。但我善于观察身边事。这本小书,花了我四年功夫。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有很大的自传成分?  苏菲·玛索:或多或少是这样。写时自由出入于现实与虚构之间。有些段落完全是假想的,我以第一人称来写。别的事情,经过改头换面。事实上,所写的大部分事,都不是我碰到的。书中讲我如何如何,读者便都以为实有其事,其实,我不想讲我的生平!那多可怕!好像是履行一桩义务,我从来都不这样做。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批评怕不怕?  苏菲·玛索:当然怕,而且很怕。比拍片更怕,因为写书要你一个人负责。写作这种方式,要你少说谎,多交心。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一片拍完,等片约是什么心情?  苏菲·玛索:印象中,倒从来没等过,相反,不断有人找上门来。这么说,不是虚荣,因为我老是有被追逼之感。我常想回答说:“请稍等,让我把该做的先做完,该写的先写出来,想去的地方先去过……”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您也画画?  苏菲·玛索:都塞在抽斗里。粉彩画,毡笔画……完全是小女孩涂鸦之作。画素描,也画画。或许有几张不错,但只属于我一己的天地,用来装饰家居。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生活中您是孤独者?  苏菲·玛索:不错。或许因为这个缘故,因为孤独,才写一写。我不加入任何团体。有朋友,而无帮派。甚至连童年的小伙伴都没有。不过,注意,我喜欢群居,喜欢拍片,我不是不合群的人。从早到晚,我整天在摄影棚,要表演,要跟人说话,要全身心投入。只是走出摄影棚,我需要孤独。不然,我太容易屈己从人,失去自己的立脚根底,很快变成我对面的人。这样,就不会有长进。我需要有我自己的想法。我喜欢独自去看画展,快慢可按我自己的节拍。生活里的一切,我都这样。我愿按自己的心意去做事。我刚发现艾尔米塔什画廊,真是非同寻常。我已去过四次。非常精彩。包括世界各地的绘画,各种文化背景的绘画。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对俄国印象如何?  苏菲·玛索:我没特别注意到什么。圣彼得堡很华美,很宽广,但不是考虑人的因素而规划,而建造。纯粹是为了俄罗斯的伟大,为了面对历史。人,在这儿很渺小,没有厚度,没有分量。只是芸芸众生。真是不可思议。人好像不被爱护,只为当局的伟大而出力。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影片《安娜·卡列尼娜》里,您的台词是完全照台本说,还是按您的感觉略加改易?  苏菲·玛索:我尊重台本,连一点标点都不差。因为,对演员说来,台词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心态把握得准不准。把握准了,即使念电话簿,也能动人。把握不准,说得再天花乱坠,也使人觉得虚假不实。在这点上,我固执己见。一部影片,有二百五十场戏。某一场戏里,我常对要我表演的感情对头不对头,提出异议。拍葬礼的戏,大家等演员哭。但是,上一场喝咖啡的戏里,演员已经哭过了。再哭,就哭得太多了。演员欲哭无泪。作为演员,我就提出人物这时的真实感情该怎样,往往跟约定俗成的姿态不同……我信服演员的本能,而不是演员的智力。是这种职业的本能,造就称职的演员。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循着您的“本能”,会不会像安娜·卡列尼娜抛弃丈夫儿子,丢下一切出走?  苏菲·玛索:应该明白,一个人在生活里所求的是什么。人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我不大相信。在生活中,说“我一切全可抛下,我要去追求更好的”,我觉得这做法是错误的。人生经验,是不断积累,逐渐成熟,分量加重的。摈弃一切,从零开始,那是直接走向死亡。这就是安娜·卡列尼娜的命运。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您不喜欢谈自己的私人生活,是为了保持一种形象?  苏菲·玛索:如果说我有一种形象,那也很驳杂,并不明晰。但也不是沼泽一片。大家通过报刊来认识我,报刊反映的还算比较确实。关于我,假如还有什么隐秘之处,那再好没有。这样,又有材料可写新书。好,就此打住,我是说着玩的。  ——《巴黎竞赛镜报》  一九九六年五月2533期采访实录:谎话之间,也见真相  《安娜·卡列尼娜》拍摄现场对苏菲·玛索的独家采访  记者康舍尔:到了俄国,您一变而为安娜·卡列尼娜,一个很有个性的女人?  ●苏菲·玛索:安娜·卡列尼娜,完全可比之于今日许多女性,结婚后,突然又活出另一个爱情故事。安娜厌弃单调的生活,跟从了渥伦斯基伯爵。她天性热烈,为求得满足,因此铸下了悲剧性的后果。  记者康舍尔:托尔斯泰这部名著您以前念过?  ●那是十年前,根本没想到有朝一日会拍这影片;此片现由伯纳德·罗斯(Berna rd Rose)导演,梅尔·吉布森(Mel Gibson)制片。读时二十岁,如今三十岁。隔了十年,看事情的眼光就很不一样。不过,倒是演安娜·卡列尼娜的好时机。因为,我现在跟安娜差不多年纪,对她的所作所为切戒妄加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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