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们不得不分的时候暮秋之爱这世上谁都能讲理,就是夫妻不能讲理。因为夫妻之间,有个比理更大的东西,就是"情" 有个老学生,结婚没多久,就跟他太太吵架,一吵架,两口子就找我评理。妙的是,八年下来,我已经不记得为他们调解了多少次,每次只要我把两个人分别拉到一边,劝几句,两个人就好了。有一天,那男生甚至说:"老师!您知道吗?我跟我太太能维持到今天,全靠您。"只是最近,这句捧我的话,突然变了调: "老师!要不是为了您,我早跟她离婚了。" 我当时一怔,问他: "你离不离婚,干我什么事呢?" "当然与您有关,每次我想到您过去为我们花了多少时间、费了多少唇舌,就把气吞下来了。"学生说。 我笑笑,问他:"那么有一天,你如果气坏了,气得脑溢血,也是我这老师的错喽! 最近,他们两口子闹得更僵了,我劝了几次,无效,特别给男生写了封信,觉得还有几分道理,也说 出一些怨偶的问题,把它刊出来,供大家参考-- 亲爱XX: 今天我很伤感,因为发觉你们可能非分开不可了。 但是我这个伤感,又能变得很平静,因为"哀莫大于心死",我知道劝了八年,到今天,我是真正的"无能为力"了。 其实在你们两口子的身上,我更看到了这种心死,是你们的心死,使我知道"时间到了"! 回顾过去的八年,你常来我这儿说她的不是,她也跟我数落你的不对。每次你们来,都有着激动,都讲自己的"有理",和对方的"无理"。 我每次也都静静听,然后为你们分析,两个人的"有理"和"无理",你们似乎都能听得进去,各让一步,彼此道歉,甚至接着去看电影。 你以为我"调停"成功,真是因为"说得有理"吗? 错了!我必须告诉你,这世上谁都能讲理,就是夫妻不能讲理。因为夫妻之间,有个比理更大的东西,就是"情"。 凭什么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陌生人,甚至家庭背景、知识水平完全不同的人,能够没几天,成为世界上最亲密的终身伴侣。 这终身伴侣、夫妻关系、男女"接触",实在是整个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有了它,组了家庭,有了孩子,置了产业,彼此扶持,人类的文明才得以展开。 但是无论人类变得多么文明、多么进步,却始终无法改变那最基本的"结合要素",也就是--爱。 男女的结合,绝对是因为爱,而很少是因为理。也就因此,当夫妻之间能够讲理的时候,实在因为有爱;当他们之间的爱产生变化,理也就很难说了。 相反的,当夫妻真正冷静下来,一五一十、一百一千地算计财产、评论是非的时候,那爱也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所以有人说:"朋友容易维持,夫妻难于相处。"又讲:"相爱容易,相处难。"这当中的道理都是因为朋友之间能讲理,夫妻之间讲理却难上加难。 说到这儿,你应该明白了,我为什么不再为你们调解,不再为你们说理。 因为我发现--你们之间已经没了爱。 想起八年前,你们热恋。那时候,你大概因为工作太累,有严重的口臭。 有一天,我坐你的车,她坐在前座。每次你说话,我虽在后座,都可以感觉你的口臭。可是,一路上,我却看见她不断偎在你的肩头。 我当时想,天哪!她怎么好像嗅不到你的口臭。但是跟着,我想通了--因为她深深地爱上了你。 隔一阵,你们果然结婚了。参加你们的婚礼,你笑嘻嘻地四处敬酒,口臭没了,脸色红润了,连皮肤都变细了。我还听说,她一次为你买了五套西装。 你记得吗?我那阵子常问你:"谁给你买的皮带?""谁为你挑的衬衫?" 你的答案全是"她"。 我发现你的品味进步了,你整个人的感觉都不一样了。为什么?因为爱。 或许你要怨我,既然已经觉得你们会离婚,又何必重提往事。 我是存心要提的。因为当我发现你们彼此不再有感觉、不再有爱的时候,你们也就开始怨、开始恨,开始"否定往事"。 一个人否定往事,有什么好处呢?那往事是你的黄金时代,当你把自己的青春岁月、黄金时代,全说成"瞎了眼"、"白过了"的时候,对于你的人生,有什么正面的意义呢? 成熟的人承认错误;成熟的人,不否定过去,即使譬如"昨日死,今日生",那昨日依然曾经存在。 所以,在这个看来已没有情的时候,你还是应该冷静下来,想想过去的恩。 谈到"冷静",我很欣赏西方国家在离婚之前先分居一段时间的做法。因为我发觉正如流行歌曲说的,"思念总在分手后",当两个人不再天天聚首,生活上平淡了,环境上冷清了,也就能静下来重新想想过去的种种。 所以你注意的话,会发现许多离了婚的人,刚分开的时候会觉得对方一无是处,日子久了,却可能渐渐改变观点,检讨自己的不对。 还记得吗?你在学校读过的古诗-- "上山来麻芜,下山逢故夫。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新人虽言好,未若故人姝。颜色类相似,手爪不相如……" 这不是正讲新不如故吗? 还有,前些时过世的美国棒球之神狄马乔,他在跟玛丽莲·梦露离婚之后,仍然处处护卫着她。在梦露被关进精神病院时,是向他求救,并由他到医院拍桌子大吼:"把老婆还给我!" 梦露死后,是谁每天派人送一朵新鲜的玫瑰花到墓前? 是狄马乔啊! 想想这些人,他们离了婚,也可能在离婚之前反了目,但是情没有了,仍然有恩。为什么有恩? 因为他们没有否定过去相爱、在一起的日子。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建议你搬出去的原因。搬出去,使你能冷静;搬出去,更能给你空间,有空间思想,也有空间修补你心灵的创伤。 对的!心灵的创伤。 离婚的人,无论错在何方,谁都没错,或谁都错了,受伤的总是双方。 如果你受了伤,还天天面对面,那伤口就总是被揭开,难以愈合。所以夭天冷战,住在一起,却形同陌路的夫妻,远不如分开,对彼此的伤害少。 正因此,当你说你坚持不签字,不搬走的时候,我说那不够聪明。 你可能想:"你要我死,我也要把你拖下去死。"问题是,你真拖得下去吗?当有一天,你拖累了,自己又不想死的时候,自己却也已经老了。 你以为可以占着那个巢,冷战到底,不给她好日子过,岂知自己也因此没了好日子,甚至失去了机会。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活在宽恕之中,还是活在仇恨之间?你们既然没有孩子,发现实在处不来,而且没了情、没了感觉,何不大大方方地给彼此一个空间,也给彼此一些机会? "君子绝交,不出恶声。"夫妻离异,也应该不出恶声。如我前面说的,夫妻之间常不能说理,因为有个"爱情"总挡在中间。当有一天,居然能一桌一椅地分财产,才真正是没了爱情、可以讲理的时候。 你说你们之间已经完全没了爱,现在可以说理了,就不要再作意气之争,去论谁是谁非了吧! 论出来是非,又有什么用?有讨得回的公理,难道也有讨得回的爱情吗? 如果要论理,就静下来,谈谈分居的事吧!谈谈怎样把两个人分开的伤害减到最小,也想想怎样把夫妻的爱,转移为朋友的情。当你们能平静、泰然、以朋友相待的时候,不单你们见面容易,四周的朋友也会觉得轻松。最起码,有一天,你们在我这儿相遇,我不会不知所措啊! 写到最后,我要说个去年在美国《世界日报》上看到的报导-- 在英国,有一对离婚二十年的夫妻,居然每年一起旅游十几回,总共旅游的次数已经达到一百五十次。他们是在离婚后半年,开始在电话中谈到可以一起出去逛逛,而开始旅游的。于是两个人一同计划、一同用夫妻的名义订房间。 看了那则报导,我常想,这对夫妻是真不相爱,还是不能相处?是不能相处,还是不能朝朝夕夕柴米油盐地在一起生活? 希望分开之后的你们,有一天能够重相聚,就算不能再一起生活,也能一起像那对美国夫妻般,成为一同出游的朋友。 当然,我也祝福你们各自找到另一片天空,然后四个人来我家,有说有笑。 那将是多有风度!多么热闹!冬之爱冬天很冷、很峭、很凄清。冬天也很纯、很白、很安宁……臭皮囊的联想冬之爱死竟是可以如此豁达的事……活着的时候,连打一针都怕疼,死后却能交出去任人大刀切割,他用他的死,使别人不死;用他的肉身救别人的肉身。 "我死了,什么仪式都不用办,就烧烧,装个盒儿,带回台湾,把你爹的坟挖个口,塞进去,就成了。" 九十岁的老母,有一天放下报纸,隔着她厚厚的老花眼镜对我说,突然又话锋一转:"唉!可是听说烧骨灰是很惨的,烧着烧着,死人还能坐起来,不知道有多疼。" "疼,总比土葬好,让几千万条小虫,一口一口地啃。"我笑笑说。 据说佛家有一种修炼的方式,就是放一具尸体在眼前,看着它由出现尸斑、发黑、肿胀、撑破尸皮、流出尸水,到被蚊纳蛆虫寄生,最后剩下一具枯骨,于是悟道--人不过是个臭皮囊。 这腐烂的过程,我不曾见过,倒是常想棺材里的尸体是怎样化为白骨。想那上等的寿材、西式的铜棺,如果做得密不透风,尸体是不是就能不腐?中国人常说"住在杭州,吃在广州,死在柳州",那柳州的棺材又能怎样"保鲜"? 直到去年姨父过世,棺木垂人墓穴时,二表弟转头对我说:"你看,那棺材下面打了两个洞,是为了让尸水流出来。"我才想通,其实多好的棺材都防不了腐,既然做不到,人们也就宁愿让那尸体速腐,使得白骨早早呈现,尸臭早早消散,有一天开棺拉骨,也才能干净利落。 捡骨是个专门的学问,据说拉骨师都一代传一代。会捡的人,如同庖丁解牛,自然知道哪块先捡,哪块后捡,又该如何放置,于是一路"按部就班"地捡来,恰巧装满一罐,且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空间,刚好摆下头颅。换个不会捡的人,可能两罐都装不下。 我九岁的时候,就捡过骨,但不是捡棺中的骨,而是捡父亲的骨灰。从火葬场的炉子里拖出一个大大的铁盘子,盘里一片白灰,有大块,有小块。母亲教我用筷子一点一点地拨,看到成块的,就放进骨灰匣。 到今天我还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我一边捡,一边想,多大的骨头要拉起来?多小的又能不要?等捡完了,盘子里还剩一层细粉,我没拉,后来是不是全倒了呢?那里面会不会还有小块的骨头?那白粉当然也是父亲遗体烧成的。如此说来,我那小小的骨灰匣子里装的父亲,怎么可能是个完整的父亲呢?我这疑惑也是这几年才解的。 因为我曾听人说过,有些人去世之后,被特别安排在新建的火葬场火化,因为没人用过,所以骨灰不会跟别人的混在一起。 这话说得多么明白!反过来想,表示一般人火化之后的骨灰,多多少少会与"先人"和"后人"的混在一起,造成"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如此说来,骨灰在基本上已经不纯正了,既然那小小的骨灰匣中装的不能百分之百纯粹,甚至说已经丢失了大半,又有什么好重视的呢? "尘归尘,土归土(Ashes to ashes,dust to dust)。"洋人在葬礼中说得真好,然后每个人除了抛下鲜花,也抓把泥土撤下去,表示"你安心地去了吧!回归为泥土与灰尘"。 只是当土葬时,完完整整的一具臭皮囊,占了一大块地,还摆在一个厚厚的棺材里,要到何时才能成为大地的一部分?至于现在的灵骨塔也差不多,里面中有大殿,侧有长廊,再如银行保险金库一般,一格一格密封锁死,香烟缭绕、恒温空调,又要到几时才能"尘归尘,土归土"? 还是前几年上我二姐的坟时,墓园风水师说得有理--"就算是骨灰,也最好用木材、陶瓷或石头的罐子,而且最好能埋在地下,或贴着地面,让死者的气跟大地的气脉相通。什么是好风水?气通了,死的人泰泰然然地走了,没了,就是好,死的人气不通,不安,走得不顺,就是坏风水。" 只是当我问,这么说,直接撒在土里,立刻融为大地的一部分,岂不更好?他却答不上来。我又问:"海葬如何?把骨灰直接撒在海里,这风水该如何看?"他怔了一下,隔了半天,苦笑着说:"就无所谓风水了,应该不好也不坏。" "不好不坏,不就很好了吗?"我又问。他却面色一整:"但是也就不能给你带来特别的财运官运了! 于是我终于弄清墓葬看风水的道理,那不是为了让死者睡得舒服,实在是为了让生者活得发达。怪不得古人说:"买山原不为亲谋,只为功名富贵求;须知人间好风水,不在山头在心头。" 自从有了这个谅解,我就常想,死后何不葬在自家后院?接着又想--其实烧成骨灰,放在书架上也无不可。只是再想想,葬在后院,改天搬家,如果子孙不孝,不带我走,怎么办?放在书架上,如果我先走,老婆又交了男朋友,每日亲亲爱爱,看见我正冷眼旁观,又是多么碍眼。想必千万年来,人们多半把死者葬在墓园,而不留在家里,都是这个道理。 当然也有些例外,比如印加民族,据说他们不但把亲人的尸体做成木乃伊,而且带着走。遇到家族聚会,甚至把先人的尸体也放在聚会之间。 于是,我变得有些羡慕印加人,觉得那才真有人情味,但不知他们的木乃伊是如何制作,会不会也像埃及人的老祖宗,开膛破肚,把那心肝肺腑全掏出来装进瓶子,再像腌南京板鸭般涂上各种防腐料,厚厚地缠上尸布。抑或他们采用风干的技术,像中国东北的少数民族鄂伦春族,把尸体放在树上吹成"尸干"。 鄂伦春族和印加人的尸干我都没见过,倒是看过新几内亚原始民族的奇景,一群风干的尸体被放在木架上,真难想像这个在几十年前还人吃人的民族,是怎样在那湿热的雨林中把尸体风干,又如何能不被野兽叼走。 说到让野兽吃尸体;有时候反倒算是种美德,西藏的天葬就是这美德的展现。先把死人脱光了,摆成弯曲的样子,缠上尸布,再背上天葬的山头。天葬师燃起烟,引来兀鹫,然后一刀一刀把尸体上的肉剔下来抛给兀鹫,再把头颅和骨架用石头砸碎,渗上青稞面使兀鹫能"入口"。 据说天葬时,家人只能在旁静静地看,不能哭。看到先人的尸体被吃得一千二净还应该高兴,表示死者在人间的罪愆已经得到清偿。 另外一种吃,听来就更可怕了。那是我在美国电视NOVA频道上看到的,亚马孙地区Yanamani族人,先架上柴火,哀哭着把尸体放在上面,再点火,烧成骨灰。然后,亲友聚在一起,制作一大锅香蕉汤,再将骨灰撒在汤里,分给全家族的老老少少喝下去。 "他虽然死了,但是仍然活在每个人的心中。"Yanamani族人把这句话真正实践。死者在哪里?死者不见了,他被每个人的身体携带,成为每个家族成员血肉的一部分。这乍看十分可怕的习俗,细想想,不也有它深刻的人情味吗? 什么是永生?永生就是死者不死,继续以另一种方式存在。永生不是单一个体的永远不死,而是物种的生生不息,永生像草地,总绿;像多年生的花,冬天总死,来年总开。像夜里望去大校公寓的窗子,总明明灭灭,总有灯在亮着。永生也像法国梧桐的叶子,上一片叶子掉了,就在它掉下来的那个点上,已经看到下一片叶子的叶芽,等着第二年荣发。所以永生就是不断换的牙齿,下一颗顶掉了上一颗。每一颗牙的掉落都有着摇动,有着疼痛,有着流血,有着空虚,然后,变得更美。 有哪颗新生的牙齿,会问那掉落牙齿的去向?又有哪颗掉落的牙齿,能左右新生的牙齿呢?所以对尸体可以像对牙齿一样,或是留起来当个纪念,或是扔了只当不存在,或是和着血吞下腹中。 最近在美国报上看到两张美联社的照片-- 一张是芝加哥古德曼剧院的艺术总监,笑嘻嘻地捧着已故男演员戴尔·克罗斯的头骨,打算作为日后莎翁戏《哈姆雷特》的"真实道具"。这是遵照克罗斯三月去世时的遗嘱做的--死后把遗骸捐给戏院,作道具之用。 另一张是两位花白头发的人,望着远处的夜天,黑黑的夜幕上,正蹿升一道光束,绽放成一朵灿烂的烟花。照片下写着:骨灰升天,美国著名火箭飞弹设计师柯托斯基,去年夏天去世了,他的儿子小柯托斯基与其妻遵父命,在旧金山湾把老爸的骨灰做成烟火爆放,名副其实地"升了天"。 最近也在台湾的电视上看到两个震动人心的画面--在全省医学院都缺人体解剖的尸体时,慈济医学院不缺,因为许多信徒遗愿,把尸体捐出。 每具尸体都经过最好的保存处理,并在旁边挂着逝者生前的照片和简历。慈济的师生称这些尸体为"大体老师",因为他们像老师一样,贡献出自己,用自己的肉身,教育下一代。 也看到另一个特别报导,一群国外的医生,正教导国内的医生做最新的脑科手术。 手术台上脑的不是活人,也不是"大体",而是一个个固定好的头颅。这一颗颗有白有黑的头颅是外国医生带来的。他们知道在台湾不容易找到那么多尸体作为教学之用,只好自己从美国募集头颅。 都是活生生的人哪!那一个个头颅,居然就用他们活着时候的大脑思想,决定死后把自己的头颅捐出来,让医生带着飘洋过海,到地球的另一边,锯开头盖骨,再切开脑,摘出脑髓,放在盘子里,供人学习。 死竟是可以如此豁达的事,尸体竟是可以如此慷慨的东西,这世上有什么豁达与慷慨能与此相比呢?活着的时候,连打一针都怕疼,死后却能交出去任人大刀切割,他用他的死,使别人不死;用他的肉身救别人的肉身。 不知为什么想起周梦蝶的一首诗-- "没有惊怖,也没有颠倒, 一番花谢,又是一番花开, 想六十年后你自孤峰顶上坐起, 看峰之下,之上之前之左右, 簇拥着一片灯海-- 每盏灯里有你。"我愿随波去冬之爱于是有一天,我的孙子可能对他的孙子说,你摸到的海水里有你曾曾祖父。 突然之间,以前在一起玩的朋友都到了"后中年期"。 后中年期的特色是由"网球"转为"高尔夫球";是由炫耀财富变为炫耀胆固醇的指数。后中年期有了"新玩具",是一伙人轮流拿着那玩具往胳臂上套,量血压! 后中年期还有个特色,就是拿"死亡"开玩笑-- "我早就通过华埠老人中心买了块地。中国人埋在一块儿,凑麻将搭子也容易,最重要的是,活着讲英文已经够苦了,死了总希望中国人聚在一块儿,说中文。" "对!墓碑也要刻中文,不刻英文,这不是杂货店招牌,美国人总管不着,非要咱们中英对照了吧!" 听他们的话,眼前浮现一个新的"中国城"。跟那曼哈顿南边的中国城一样,红墙绿瓦、方块字,只是不知有没有烧腊的香味弥漫。正想着,有位老邻居的太太发言了,而且语惊四座。 "你们真笨!"她眼睛一瞪,"干吗花冤枉钱买地?我们家很简单,我跟那口子早商量好了,谁先死,就烧成灰,装个罐,放在床底下。反正活着的时候,喜欢一个睡上头,一个睡下头;死了正好,天天一个睡在一个上面。多棒! 一屋子人全笑歪了。 "你们没看过笑话吗?"有人提出异议,"有个老奶奶把老爷爷的骨灰就放在床下头。有一天老奶奶不在家,两个小孙子躲猫猫,发现那罐子,还以为是老奶奶藏的炒面茶,居然掏出来给吃了,不成!不成!我可不要被孙子吃了!" 大家又笑成一团,然后议论纷纷,有人说应该埋在后院里野狗挖不到的地方;有人说应该放在家里的最尊位,高高地供在祖宗牌位旁边;也有人十分豁达: "咳!吃了正好,我还想建议老伴,我死了之后,家里种花,可以不用买骨肥(bone meal)了,需要的时候,只要打开我的罐儿,抓一把,往花盆里撒,就成了,保证花开得特别大。" 他这话倒使我想起有一次在英国小城里看到的墓园,有个墓碑平平地躺在地上,四周长了许多野花野草。那碑文写得妙-- "遵从死者遗愿,骨灰平均地撒在这片土地上,请欣赏、请爱护、请勿践踏。" 我当时看了很感动,觉得真是好点子,可是后来看到一则路透社的消息,更有意思。 一位加州的酒保克兰西耶斯基,七十四岁高龄辞世时,特别在遗嘱里留下一万美金,招待两百五十位亲朋好友参加。 参加者都享受了佳肴和克兰西耶斯基家酿造的美乐(merlot)酒--以他骨灰当肥料,生长出的葡萄酿制的。 这做法不是比"不准践踏"大方多了吗? 另一个酒店更有意思-- 1993年,一家在英格兰拥有十二家连锁店的小酒馆公司,发明一项新的服务,老顾客只要花五千三百英镑,就可以死了之后把自己的骨灰寄存在酒馆的吧台或高脚凳的底下,不但可以继续闻酒香,而且不会寂寞,因为可以继续活在酒鬼之间,听大家说小道消息。 有个顾客说得妙:"更重要的是,我太太也常常到那里去,如果我的骨灰摆在那儿,她一定会常来看我。" 可不是吗!我少年时读唐伯虎的诗:"春夏秋冬捻指间,钟送黄昏鸡报晓;请君细点眼前人,一年一度埋荒草;草里高低多少坟,一年一半无人扫。"那时心里就总感叹活人为什么如此冷落死人。好像人一死,无论多么亲,都成了鬼,会青面擦牙地吓人,非被放逐到远处的坟场不可。 我九十岁的老母也常有这样的感慨:"咱们在台北深坑的墓园,交通方便不方便?要是不方便,我死了,你们去也麻烦,我出来也费力。"叹口气,"唉!要是孙子不回去看我,我还得坐飞机。" "如果你不放心,就把骨灰分两半,一半存台北,陪我死了四十多年的老爹,另一半存美国,陪你疼了几十年的儿孙。"我说。 "好主意。"老人家点点头,可是又一皱眉,"分两半怎么成?死了还让人分尸。" 1999年7月22号,空难丧生的小约翰·肯尼迪、他的妻子卡洛琳和妻姐萝伦的骨灰,被装在三个坛子里,由美国的海军驱逐舰"布里斯克号"运到他们丧生处的大西洋,沉入海中。 美国的报纸上说:"罗马夫主教赞成土葬,但是也允许火葬。美国的天主教则禁止把骨灰撒在海里,如果非要海葬,必须把全部骨灰放在一个容器里,抛至海中。" 看到这则新闻,想起老母的话,或许他们也是基于"维持完整"的想法,而不准把骨灰撒进海里吧! 当天傍晚,走到我家旁边的海湾,那长岛的海湾就连接着小约翰·肯尼迪海葬的大西洋。 海潮正上涨,一波一波拍打着沙滩,沙滩上有各种颜色的小贝壳、小石子,在夕阳下闪闪发亮。 "这里面会不会也有小约翰·肯尼迪的骨灰呢?"我想。突然觉得他们的骨灰被装在坛子里真是可怜,好比《天方夜谭》中被沉在海底千年的精灵一样,不见天日。 想想,如果撒下去的是骨灰,这海浪荡呀荡的、这海潮流呀流的,那散作无数颗粒的骨灰,总有一天会浮沉在世界的每个海边。 世界愈来愈小了,孩子们也愈跑愈远了,他们不一定有时间上山扫墓,也不见得有兴趣进同一家酒馆,但是他们四处漂泊时,都会越过海,看到海,他们都可能携家带眷地到海边戏水。 "我死了,要海葬,但不是装瓶沉入海洋,而是把骨灰撒在大海里。"我对自己说,"于是有一天,我的孙子可能对他的孙子说,你摸到的海水里有你的曾曾祖父。" 而每当我的孩子思念我,他们只要走到海边,摸着海水,就可以感觉到我的牵引、我的拥抱。当战争结束的时候冬之爱老师震惊了,发现自己领养的女儿,竟跟那照片里的女孩长得一模一样。她发疯似的回去问丈夫:"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你偷来的?" 1997年3月25日,在日本鸟取县传出了一则感人的消息-- 一个去国五十一年的日本人蜂谷弥三郎,终于回到他的故乡,见到已经为他守了半世纪的老妻久子。五十多年前,在平壤一家兵工厂工作的蜂谷弥三郎,日本战败时本来等着被遣返,但是有一天在路上走,背后突然被人拍了一下,说他是日本间谍,就这样被带到西伯利亚的劳改场。 七年后,他被释放了,可是在苏联克格勃的监管之下,仍然不准回日本。他只好以狱中学到的理发手艺维生。 在那个密告横行的时代,为了不让人知道他是日本人,他尽量不说日语。在苏联待久了,俄语愈来愈流利,日子也愈过愈自然,取得俄罗斯国籍之后,他仍然没有离开。 直到1996年春天,一个远赴俄罗斯教书的日本老师,听说这么一位日本老人,才终于安排蜂谷弥三郎回乡。 据日本外电报导,在鸟取县的车站月台,老人紧紧拥抱别离五十一年的老妻,有着说不完的话。很难想像这两位老人,要用多少日夜,才能诉尽别后半世纪的点点滴滴。 可惜的是,蜂谷弥三郎不能在故乡久待,他必须很快地回到俄罗斯,因为在那里有他后来的妻子正在等待。俄罗斯已经成为他的第二故乡。 蜂谷弥三郎的故事,使我想起美联社报导过的另一个感人的故事。 也是二次大战,也是日本人。 一个年过半百的日本妇人世森,参加了纽约西奈山医院国际医学合作会议的褒扬会,会中颁奖给"广岛少女计划(Hiroshima Maidens)"的有功人员。 1945年8月6号,三岁的世森正在外面玩耍,突然一阵漫天的大火袭来。爆炸的原子弹把她所有露在外面的皮肤都灼伤了。她的面孔扭曲变形,双手无法张开,整整十年,她躲在家里,怕别人看到她可怕的样子。 直到1955年,美国施行"广岛少女计划",把二十五位受原子弹之害的日本少女带到美国治疗,世森才重新燃起生命的希望。 在1996年5月的褒扬会上,世森接受了记者的访问,她说"我心中没有恨,只有爱,因为美国人打开我的心房、我的思绪、我的感受,并且照顾我,让我成长。" 会议之后,世森并不是回日本,因为她已经入了美国籍,而今住在洛杉矾,不但早结了婚,而且有个做律师的孩子。 在《世界日报》上看到一篇杨爱民写的《抓兵记》。作者说五十多年前,在祖国大陆,兵一不够,就四处去抓。 "未逃的在一个单位待久了,便成为老兵或升为班长,然后他们再去抓新兵。"作者回忆,他就是被抓,当了兵,又出去抓别人。 有一天,作者在福建莆田的一个小镇上,奉命出去抓新兵。看见田间一个年轻的农夫,就和另外一位同掠过去围捕,经过一番追逐才在河里把那人抓到。 回到营区,连长用扁担把那人狠狠打了一顿,又用脚踢他的胸,令作者很不忍心。但是第二天,当部队出发时,那年轻的农夫已经乖乖地跟着大伙一起行进了。直到半个月之后,有一天在悬崖小径上行军的时候,那人又钻进丛林逃亡。 之后,作者到了台湾,做了医生。有一天,来个苍老的病人,看名字,再端详长相,才认出正是当年抓到的那个农夫。据说他逃跑之后,又被另一个部队抓走,所以到了台湾。作者问他恨不恨。 "恨什么?"那人笑笑,他已经在台湾结了婚、生了孩子,还开了家杂货店。于是,两个人成为好朋友。 看阿根廷获得1985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电影《官方故事(The Offical Story)》。 故事是真实的,描写70年代右派军事政府对涉嫌颠覆的左派分子,进行"丑恶战争"时的悲剧。 九千名阿根廷和乌拉圭人失踪,大人不见了,孩子也不见了。原来阿根廷的警方经营了婴儿贩卖网,把关在监狱里的左派人士杀死,再把他们的婴儿,交给没有孩子的军人和警察收养。 电影里,一群失去子女、孙子女的父母、祖父母,举着"还我孩子"的标语牌在街头示威。一个领养了女儿的中学老师看到,怀疑她的孩子是丈夫非法抱来的,于是到医院查询。 那老师没找到自己女儿的资料,却认识了一个一起查询的老妇。隔些日子,发现那老妇居然在女儿学校旁边窥视。 来自乡间的老妇,终于主动找这老师,颤抖着拿出她女儿、女婿以及女儿小时候的照片。 老师震惊了,发现自己领养的女儿,竟跟那照片里的女孩长得一模一样。她发疯似的回去问丈夫:"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你偷来的?" 真相大白了,她丈夫害死了那对年轻人,夺了他们的最爱。问题是,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又已经成为"他们"的最爱,而且难以分开。 都是战争的悲剧,都是岁月捉弄人。 千百年来,多少流浪的人,到了异域,成为异乡人,变为原乡人,再去收容来自他故乡的流浪者,且视后来者为"异乡人"。 然后,"异乡人"又成为"原乡人",喝那里的水,吃那里的粮食,埋在那里的土地下。 可能碑文仍用他祖先的文字,可能两种文字并列,如同他们活着的时候,用两种语文思想、交谈。 总想起那流落俄罗斯的蜂谷弥三郎,乡音无改鬓毛衰,只是故乡虽是故乡,也不再是故乡。乡音是"母语",却不是"儿语"。他的儿孙,早已不懂日文。 眼前也总是浮现蜂谷弥三郎在月台上离别的画面。五十一年念着他、守着他、姓他姓的久子,是有情、 是老妻,但是当年短短的婚姻,怎能跟异乡另一段婚姻的几十年相比? 被强迫、被捕捉、被劳改、被监视、被软禁,都已经成为了往事。如同挣扎过的野马,在被驯服之后,就习惯于新的主人与马鞍,就不再想念那"当年的原野"。 战争成为历史,历史没有错误。它只是发生,永不回头。四季之爱春发、夏荣、秋收、冬藏。四季无论怎么变,总能达到一种均衡,一种圆融,一种豁达,一种完满。这就是人生。不完美的完美四季之爱只是知道的朋友都窃窃私语:"那女人以前是个演员,嫁了两任丈夫,都离了婚,现在不红了,由他捡了个剩货。" 太太说我最近总买"破东西"。 她这句话一点没错。 年初,到迪斯尼乐园新开的"动物王国(Animal Kingdom",在商品店里买了一个叫做"跳羚"的木雕。隔两个礼拜,东西运到纽约,打开来,吓一跳。长长的两只角,都断了。 打电话去迪斯尼,对方说立刻派车来,把东西取走,而且全额退款。 放下电话,看看那木雕断裂处,对回去,发现接触得很好,便拿做木工用的牛皮胶试着粘上。接着电话响,是迪斯尼打来的,说如果我喜欢这木雕,他们还有一模一样的,要不要换一个? "不要了,"我说,"我就喜欢这块木头雕的,深深的红木色身体,靠那尾巴的地方,颜色突然变成黄色,好像一只黄尾巴的跳羚。而且……"沉吟了一下,我说,"算了!我已经把断角粘上去,不用换了!" 到附近的纳苏郡美术馆,商店里陈列着许多来自墨西哥的土偶,一排又一排,每个都在唱歌或吹奏乐器。天真的表情、鲜丽的颜色,把我一下子拉回童年,想到父亲带我去打气枪时,架子上摆的小泥人。 父亲的枪法准,每次都能打中许多,小泥人从架子上坠落,掉进下面的网里,就成为我的收获。 父亲死后,我还很小心地保存那些小泥人,看着它们,想逝去的欢乐时光。只是十三岁一场火,烧去了我的家,也烧光了我的小泥人。 我把墨西哥的士偶一个个从架子上拿下来,给太太看,又给女儿看:"多可爱的小泥人!"再拿着端详,念念有词。大概店员看我一副想买的样子,立刻过来问我要哪个。 我一个个比较,每个都不同,都想要,可是价钱不便宜。突然发现一个吹笛子的土偶,以及六个连在一起仿佛窃窃私语的泥娃娃,样子很生动,价钱却便宜得多。 "为什么这几个比较便宜?"我问。 "因为破了。"店员把土偶转过来给我看,果然两个泥娃娃是破了又粘回去的;吹笛子的那个,破了一块,大概碎得不成样子,所以就留个缺口,没有修补。 比来比去,我挑了破的,因为它们好像"一家人"。 到台湾省手工艺推广中心参观,看见一个"化石瓶"。那是用沉积岩雕磨出来的瓶子,表面浮现着许多亿万年前沉在水底的贝壳。 或许因为贝壳的硬度不同,中间又有空隙,所以在雕磨之后,露出许多坑洞。 我挑了一个,交给店员。 她放在柜台上,正要包,突然停住了,举起瓶子问:"你真的要这一只吗?" "是啊!"我说,"这只最可爱。" 小姐又看看我,笑笑,指着瓶子旁边:"你可看清楚了哟!这下面有两个好大的洞。" "反正到处都是小洞,我又不能装水,有洞没关系。" 小姐没再说话,一边包,一边扬着眉毛,用眼角瞄我,做出很奇怪的表情,大概觉得我有毛病。 接过包好的化石瓶,我对她笑笑: "你知道吗?我就是看上了那些洞,看上了它的破。破也是一种美呀!" 我确实喜欢破的东西,因为破的东西,让我能够发挥。 像那只木雕的跳羚,我先清理断裂的切口,分别涂上胶水,而且一遍又一遍,使胶水能浸透到每个木纹之中。再将它们接合,用铁丝固定。 二十四小时之厉,拿掉铁丝,用湿布擦去溢出的胶水,再调颜色,涂在接口上。除非我说,有谁能看得出经过修补呢? 话说回来,如果在店里已经折断,而且经过修补,我又岂能看得出,我不是也只当它是完美无缺的吗? 至于墨西哥的土偶,我回家,用补墙壁的石膏粉,灌进去,于是原来空心的土偶,变成实心的。我再涂上颜色,它不是比原来还要结实吗? 还有那化石瓶,我带回了纽约,找了几支长长的黄金葛,从瓶上的破洞穿进去,再在瓶里放个小塑料容器,里面加上营养液。而今黄金葛愈长愈长,从瓶子里伸出,又长长地拖到瓶子的四周,青翠与古拙,成为最美的对比,每个见到的人,都赞美我的慧心。 想起我的一个朋友,单身半辈子,快五十岁,突然结了婚。 新娘跟他的年龄差不多,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只是知道的朋友都窃窃私思"那女人以前是个演员,嫁了两任丈夫,都离了婚,现在不红了,由他拉了个剩货。" 话不知是不是传到了他的耳里。 有一天,他跟我出去,一边开车,一边笑道: "我这个人,年轻的时候就盼开奔驰车,没钱,买不起。现在啊,还是买不起,但是也买得起,买辆三手车。" 他开的确实是辆老奔驰。我左右看着说:"三手,看来很好哇!马力也足。" "是用"他大笑了起来,"旧车有什么不好?就好像我太太,前面嫁个四川人,又嫁个上海人,还在演艺圈二十多年,大大小小的场面见多了。现在,老了,收了心,没了以前的娇气、浮华气,却做得一手四川菜、上海莱,又懂得布置家。讲句实在话,她真正最完美的时候,反而都被我遇上了。" "你说得真有理。"我说,"别人不说,我真看不出来,她竟然是当年的那位艳星。" "是啊"他拍着方向盘,"其实想想我自己,我又完美吗?我还不是千疮百孔,有过许多往事、许多荒唐,正因为我们都走过了这些,所以两个人都成熟,都知道让、知道忍,这不完美,正是一种完美啊!" 不完美,正是一种完美。每次我修补自己买回的"破东西",都想,可不是吗?我们都老了,都锈了,都千疮百孔了,总隔一阵就要去看医生,修补我们残破的身躯。我们又何必要求自己有的每样东西都完美无缺呢? 残破,可以补的时候补;不堪补的时候,只当它不存在。就算那残破太显眼,着久了,看惯了,也就变成生活的一部分。 看得惯残破,是历练,是豁达,是成熟,也是一种人生的境界啊!制造石头和苦水的地方四季之爱痛,生命本来就有痛;苦,人生本来就有苦。……虽然痛苦,我们也无法否定这一生。虽然痛苦,我们也不会白来这一遭。 四十年前,在那高唱"反攻复国"的年代,总看见"卧薪尝胆"的画面--一个穿长袍的人,侧身躺在木柴上,手里拿着一个从屋顶垂下的小东西,放进嘴里。 "这是越王勾践,为报仇,他不睡舒服的床,躺在硬硬的木柴上,并且吃苦苦的胆,使自己能警醒,不要忘记过去的耻辱。"老师指着画说。 "睡在床上,吃胆,会变得比较强壮吗广有一天,我忍不住问。 "不是为了强壮,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复仇。"老师板着一张脸。 "勾践的记性那么差吗?"我又问,"而且胆那么臭、那么脏,要尝,也不必尝胆,可以吃黄连哪!" 我见过胆,是在菜场的肉摊子上,一根绳子,高高吊着蓝蓝紫紫的一个小袋子。 "胆苦,不能吃,是用来洗头的。"我的母亲说,"用胆洗过的头发,又黑又亮,还不容易长虫。" 我没见过谁用胆洗头,但是每次想像,一个长发的女人把猪胆弄破了,将胆汁挤在头上,就觉得恶心。 胆的苦,我倒是尝过。食物中毒,呕吐时,胃里什么都吐光了,开始吐出黄黄的水。据说那"吐出的苦水"就是胆汁。 还有,在吃鱼的时候,吃到味苦的肉,母亲会说:"杀鱼的时候,不小心,弄破了胆。"细看,那苦苦的肉,果然带一点黄。 黄胆,也可以在眼睛和皮肤上见得出。看病时医生拉开病人的下眼皮,如果说一句"眼睛没黄",病人似乎就放心不少,表示肝没毛病。 胆跟肝有什么关系呢? 有一阵子我很不懂,后来看医学书,才知道原来胆汁不是胆造的,是肝的产品,胆只是帮忙贮存而已。 当然这"贮存站"也有它的工作,就是把肝分泌的胆汁浓缩,同时听肠的指挥,随时供货。 记得有一次在电视上见到介绍消化器官的影片,伸进小肠的光纤镜头,拍到黄黄的胆汁被注射出来的画面。一下、一下,好像喷水似的。那喷水的力量想必就是靠胆囊外面肌肉的收缩。 这下我也就了解,为什么有胆结石的人不能多吃油炸的东西,因为油炸的食物需要大量胆汁来消化,胆里如果有石头,再拼命地收缩,石头挤来挤去,当然会痛。 这痛,我也知道,而且"常常"知道。先是隐隐约约,由右背后方觉得不对劲,渐渐变成胃痛。起先我总以为是胃酸过多,猛吃胃药,直到最近照超声波,才知道是胆结石的疼痛。 "检查报告上说,你的胆里有极多一公分以下的小石头。"医生把报告递给我,又强调了一遍 ,"Numerous(极多)!幸亏你那次旅行发作得不严重,否则送到医院,你早没胆了。"他笑笑,"不过没胆也没关系,胆囊割掉没什么影响,有些人天生没胆。" 提到那次旅行,我又要隐隐作痛,痛的不是胆,是心。 难得有机会,能一家人游阿拉斯加。但不知为什么从上飞机就胃痛,吃药也止不住。痛得冒冷汗,连外面的西装都湿了。 原本以为到旅馆休息一夜会好,岂知还是痛,而且痛了一个礼拜。 夜里,听大家的鼾声传来,我忍着痛,不敢出声;白天,看儿子带着妹妹跑东跑西,我却在妻忧心的注视下,吞服一片又一片的胃药。 我不能扫大家的兴,忍痛陪着他们游了许多冰河,还去了北美最高的麦金利山,最后到达儿子的同学在费尔班克斯的家。 同学家正在盖房子,到处堆着材料,为了女儿要爬上阁楼参观,我忍痛把她抱上又抱下。 突然间,疼痛加剧,变成强烈的抽绞。我知道自己再也忍不住,恐怕非进医院不可。先叫儿子去冲了一杯胃药,又强笑着告诉大家,我大概不能参加下午的游览活动了。 胃药举到嘴边,还没服下,痛居然消失了。而且觉得无比舒畅,似乎一切都成为过去。 剩下的两天旅程,我完全康复,连一点疼痛都没了。 正因此,我怀疑是胆结石。 "被我料到了。"我拿着报告对医生说,"那时候一定是有石头移动,搞不好掉进了胆管,又因为我抱女儿上下楼梯,把石头挤掉了。" "胆结石,平常没事,犯起来也蛮危险。有时候胆囊会破,整个腹腔都受到感染,就麻烦了。"医生笑笑,"你那趟旅行是白去了。" "是啊!我气死了,改天要重走一遍。"我说。 每次吃多油炸的食物,胆囊就隐隐作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