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移民女人的挣扎与遭遇:你来我走

讲述移民女人的挣扎与遭遇:你来我走  作者:尧尧  第一部分  第1节:你来我走(1)  这个人来了,那个人走了  这个人来了,那个人走了……我曾经以为,移民北美将是我漂泊人生的句号。后来才发现, 新移民的生活永远都是省略号, 永远没有句号。  2006年2月6日,多伦多,Finch地铁站。  又是一个普通的周一。清晨八点钟,我已经坐上了开往downtown(市中心)的地铁。周一的早上有例会,我通常会去得早些。  倚靠着车窗,外面又开始下雪了,冰球和严冬是加拿大的标志,冬季漫长而凶猛,每天都是阴沉沉的。昨晚刚和妈妈通了电话,电话时时撩拨着我思念的情绪。年三十晚,妈妈把电话听筒放到窗外,轰隆隆的鞭炮声从万里外传来,震颤着我的心。我就那么听着,听着,在多伦多的寂静中听着……  我迷糊了,我开始做梦了。在梦里,我不知身在何处,北京?多伦多?在梦里,北京王府井,熙熙攘攘,我正挤在小吃一条街上吃油炸臭豆腐,黢黑黢黑的,穿成了串儿,浇了蒜汁儿的那种,咬一口下去,热腾腾的,倍儿香!还没吃两口,忽听见有人叫我,说的是英语,回头一看,是我的两个金发碧眼的洋人同事:Heather(海泽)和Kerri(凯瑞)。我突然想起今天是我们约好了去吃hot dog(热狗)的日子,我怎么会手里拿着臭豆腐站在北京的街头呢?不对,不对,我是在北京,不是在多伦多,还没到回去的日子呢,我不应该看见她们的。我扭过头继续吃。抬头时,咦,怎么安大略湖边那个卖hot dog的小摊儿也挤在了北京的大排档中,那对儿意大利老头儿老太在里面特扎眼,肥肥大大的,老太招呼,老头儿烤香肠和面包,他们正招呼我过去呢。我恍惚了,我究竟在哪里?我想告诉他们我在北京呢,好吃的多得是,谁吃hot dog呀,我心里念叨的是中文,可我嘴上冒出来的却是英文,而且对答如流……  第2节:你来我走(2)  车子一晃,醒了,原来是一场梦。“哧——”的一声,车子停在了Eglinton(爱格林顿)站,我在多伦多的事实是没跑了。清醒之后的片刻不免有了一丝伤感,七年,整七年了,我已经离开中国,离开北京七年了。  多少往事,多少伤感突然汇成浓浓的乡愁,涌上心头。那些被记忆澄清了的往昔的时光是那样的鲜活,鲜艳欲滴地呈现在眼前……  1.为了告别的聚会  肖梅是个颇有些背景的女人,她的家族就带着留洋的经历。  1997年,春节刚过。  这是我这个月参加的第三次告别饭局。我最好的女朋友——肖梅,就要移民加拿大了。  其实我早就知道她一直在办加拿大的移民。她这个人,好好的在外企干着,有那么多的优秀男孩儿追着,还是不甘心。 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要移民?她不假思索地说:“整一口流利的英文;和老外谈场恋爱;拿个外籍身份;再生个混血儿;把父母接去,让他们呼吸上没有污染的空气;不花钱看病;不花钱上学……”肖梅一口气地背着那些从移民公司“学习”来的东西。  肖梅是个颇有些背景的女人,她的家族就带着留洋的经历。她爷爷早年是一家织纱厂的买办,一年有半年来往于东南亚和日本。她父亲是一家国营进出口公司的经理,经常率团出国访问。肖梅从小就喜欢在同学中显摆她父亲从国外带回来的舶来品:透明的连裤丝袜,英式的镶着小花边的立领衬衫,印着Happy Face(笑脸)的纯棉T-Shirt。这些舶来品把肖梅装扮得像一个骄傲的公主,让她有资本成为学校服装潮流的推动者。有一次,她父亲给他的宝贝女儿带回一条正宗的美国萍果牌牛仔裤。肖梅兴奋得不得了。可是父亲错误地估计了他这个正在迅猛发育的女儿的身材——裤子买小了。肖梅不甘心,费了很大力气把牛仔裤套上了腿,勉勉强强地拉上了拉锁,竟是几乎不能喘气了。肖梅还是屏息收腹地穿着它在学校风光了一天,赚回了不少羡慕的眼光。第二天肖梅没有再穿那条牛仔裤,也没有去学校。她那天晚上就感到下腹部疼痛难忍,去医院一看才知道是裤子太紧,得了急性盆腔炎。  童年的经历使肖梅从小就对西方,对西方的文化和生活方式有一种崇拜感。她喜欢听父亲给她讲从埃菲尔铁塔俯视的城市;喜欢他讲纽约的繁华;喜欢他讲佛罗里达的阳光……长大后的肖梅不再满足他父亲的那些故事,毕竟父亲去的都是公差,十几个人绑在一起由导游领着逛几天就得回来。肖梅向往的是有朝一日能真正融入到西方的社会中去,自由地表达,自由地呼吸,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地细细品味西方的生活。  第3节:你来我走(3)  肖梅认定了移民加拿大是她实现这个愿望的捷径。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出国打工热已经过去了,眼下又兴移民了。出国打工和移民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是穷亲戚进城,不带钱,就等着去挣钱的;后者是远房亲戚串门儿,带了钱,先安定下来,再想赚钱的事。她一开始是想去澳大利亚的,分儿不够,正好赶上1997香港回归时,大批港人移民加拿大。加拿大政府放宽了移民条件,捎带着大陆的申请者也就沾了光,肖梅英文好,又有外企的工作经验,没费什么劲,一年多就接到了移民纸。  屋子里又来了几个同事,气氛顿时热闹了起来。现在“移民”是热点话题,特别在外企。  “肖梅,赶明儿在那边儿买个大house(独立屋),别忘了邀请我们去度假呀。”  “还叫人家肖梅,土不土呀,你得叫人家May! 出了国就可以正经用英文名了,没人说你是假洋鬼子。”  “肖梅,回头给我们寄几张你在资本主义国家‘受苦’的照片吧,让我们这些出不去的人也好平衡平衡啊,要不然我们在这儿还怎么活呀。”  “加拿大是什么地方?什么都不干政府也给钱,回头她一高兴生上三个孩子,吃福利就够了,受什么苦呀,是吧?”  肖梅一脸的兴奋,和大家搭着话。“反正我在外企也没什么可混的了,一年涨点儿工资,海外出差一去就那么几天,不去还好,也就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儿,一去了就不想回来了。女人混到了部门经理也就算是头了,我这是急流勇退。”  “我可‘盼’你快点儿走。你这个美女一走,我在公司的美女榜上就能前进一名了。哎,肖梅,你走了,你男朋友怎么办呀?”  肖梅贫了起来,“男朋友?你问哪个呀?”  “你有几个呀?”  “不多,也就一打儿吧。都已经告过别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个惨呀。我也没办法呀,我是独立移民,自己都还没搞定呢,哪想得了那么多。再说我理想中的白马王子可是白人老外呀,既然出去了,咱就别嫁中国人了。再说,要想融入上流社会,拖家带口也不具有优势呀?我可不像某些人,年纪轻轻就把自己打发了,吊死在一棵树上。”肖梅一边说,一边斜眼看我。显然,说我呢呗。她这人就是这点讨厌,嘴贱。  肖梅带着她的三个大箱子和一个小箱子,告别了众多曾经追求她的男友,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春的下午走了。她留给我一套考托福和雅思的复习材料,让我去新东方报个名,学习学习,就算不出国,自己也有个提高。  第4节:你来我走(4)  可能,她觉得我太没有追求了。  12.一场虚惊  在我打开房门的一瞬间,一个白花花的人体腾地从床上跃起……  周五的晚上,向东来电话问我回不回多伦多,我说不回,这周太忙。  星期六的早上我改了主意,决定立即回多伦多一趟,给肖梅和向东一个惊喜。  周末的清晨,走廊里静悄悄的,只听见自己的心跳。走到肖梅的门口我就想笑,这门里现在是肖梅和向东的家,我反倒成了外人。  刚要举手敲门,门里传出一连串的响动。我好奇地贴了耳朵去听,那响动分明是一男一女在呻吟,急促而兴奋。那女的一听就是肖梅,那男的?啊!…… 怪不得昨天向东打电话问我回不回来,原来他们早就趁我寒窗苦读的时候做了夫妻。  我一下子乱了方寸,心悸让我几乎窒息,一股怒气直抵脑门儿。  我连续地按着门铃,没有间歇,铃声里带着愤怒。门很久才开,也是带着怒气的,肖梅胸前裹着一条浴巾出现在我的视线中:“你有病呀,这么早来敲门,你不是不回来吗?”  我一个闪身进了屋子,瞥了一眼门口的den,向东果然不在里面。我立刻咆哮起来:“幸亏我回来了!”然后直奔肖梅的房间而去,肖梅像炸碉堡的战士一样扑上来:“宁宁,你干吗?你太过分了!你不能进去。”我带着敌意地一把推开她:“你才过分呢!Fuck off!!!”我用英文骂了平生第一句脏话。  在我打开房门的一瞬间,一个白花花的人体腾地从床上跃起。屋子里拉了厚厚的窗帘,昏暗中弥漫男人的体味。我紧闭着双眼站在昏暗中:“向东,你混蛋,你他妈的混蛋!”两行泪水从眼角流出,我感到死一般的绝望。  “What happened!? May.(出什么事了,May?)”床上传来地道的英文。  “嗯?!”我愣住了,不解地站在那里。  肖梅走了进来,一把拉开了窗帘,刺眼的白光照亮了屋里每一个角落,明晃晃地闪着我的眼睛。我用手挡了一下,侧眼一看,床上坐着一个裸着上身的秃顶白人,难怪黑暗里看白花花的。  肖梅重新系好了浴巾不紧不慢地在窗前的沙发上坐下,左腿一翘,顺势点了一支烟:“看清楚了,不是你家老公?”  “对不起,肖梅,我以为……”  “他昨晚没有回来,说是和朋友去郊外挖蚯蚓去了。”  “挖蚯蚓?”我很奇怪。  第5节:你来我走(5)  “说是能挣钱,必须要夜里去。”  “ I’m sorry,I’m so sorry!”我感到无比的尴尬。  “Could you please?(你能离开一下吗?)”床上的男人微笑着示意我能不能出去一下。  我急忙退出了房间,静等着肖梅出来骂我。  房间里先是叽里呱啦地一通对话,接着就是两个人的笑声,然后哗哗的水声淹没了他们的说话声和笑声。  肖梅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套色彩柔和的休闲装。几个星期没见肖梅, 她有了很多变化:头发恢复了以前俏丽的短发,还挑染了酒红色,额前铰了一排齐而短的刘海,看起来很像奥黛丽?赫本;眉毛也修剪过了,弯弯的;皮肤刚经过了打理,水嫩水嫩的。  “刚才是个小误会,不提了。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男朋友,Bill(比尔)。 Bill, 这是我最好的女朋友,Ginger, 向东的太太。”肖梅给我们介绍。  Bill身材高大,像个篮球运动员,体积也大,像日本的相扑,脸却生得极小。肖梅和他在一起就像金丝雀和大象。  “宁宁,刚才我脾气不好,你别生我气呀。咱们还是朋友吧。”  “哪里,你收留了向东我感激还来不及呢,是我不好。”我不好意思地说。  人在异乡,好比一片飘飞的叶子,有诸多的难处,能有地方住,不用经历落魄已经是万幸了,那种面子上的尴尬在经济能力的苍白面前也就无足轻重了。  Bill白天有个客户先走了,约好了晚上一起吃饭。  向东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拎着胶鞋和手电,一身的露水和腥味儿,一宿没睡,眼睛熬得红红的。  向东还在那个音乐学校教书,教一个学生和学校四六开,拿不了几个钱。他脑子还算聪明,动员了好几个学生私人上门去教。我们现在两头付钱,花的都是积蓄。  “你真是的,干吗去挣这个钱,看你累的。”我埋怨他。  “主要是为了好玩儿,其次是弥补一下上个星期的损失。”向东说,“上周真倒霉,我去downtown的一个学生家。门口停满了车,我只好停在了路上。他们家里有party,却没通知我取消上课,简单的一句‘对不起’就把我关在了门外。好嘛,我开了那么远的车不说,一出门还吃了张乱停车的罚单。那个学生家还是医生呢,挣那么多钱,还那么抠儿,不通知就应该付学费。”  “罚了多少钱?”我紧张地问他。  第6节:你来我走(6)  “三十刀。”  “三十刀呢?够我来回两趟的车钱了!你怎么就不小心点儿?”  “行了,别大惊小怪的,够便宜的了。我上星期和同事去钓鱼,一不留神钓了三条小鱼没放回去,鱼警一罚就是二百刀!”肖梅比画了一下。  “天呀,抢钱呢?”我忿忿地说。  “人家说了,这三条鱼都是未成年的母鱼,一条鱼的一生能下一千条小鱼,三条就可以下三千条,看在我年轻的份上,就不‘指控’我的‘谋杀’罪了,二百刀算是便宜我了。”肖梅说。  “二百刀说起来眼都不眨,我们为三十刀都心疼得不得了。看来找到工作就是不一样啊,一下子就变成上等人了。” 我羡慕地说。  肖梅没提刚才发生的事,我也缄口不言。想想刚才的事就心跳,一场虚惊搅得我说不出的难受,既庆幸刚才发生的事不是事实,又忐忑自己的鲁莽,让肖梅笑话。  13.寻找单身白种男人  好男人是寻找来的,幸福是策划出来的……  肖梅煮了咖啡端给我们喝。她自己也倒了一杯,腿一翘很优雅地坐在了沙发上。  “你们对Bill的印像怎样?”肖梅抿了一口咖啡,微微挑了一下眉毛看了我们一眼。  “他找了你真是赚了,你找了他有点‘下嫁’,瞧他那头光的,看上去就像你爸。”我说。  “下嫁?人家还没有答应娶我呢!你们要知道,找个单身白种男人有多难,跟中六合彩一样。”肖梅对我的评价有些失望。  “那是因为你长得太漂亮,不符合洋人对中国美女的想像,他们的想像还停留在唐朝。你要是眼睛小点儿,脸瘪点儿,追你的人早排队了。”我哈哈地笑着。  “得了吧,你看电影看多了吧。那种麻雀变凤凰的灰姑娘的故事在生活中发生的几率几乎是零。我一直坚信,好男人是寻找来的,幸福是策划出来的。你们是知道的,我从一来加拿大就开始为这个远大的目标而做着准备,我就是靠着坚定的信念和必胜的决心才找到Bill的。”肖梅的眼里充满了兴奋。  趁着Bill不在,向东也不睡了,我们洗耳恭听起她的“寻找单身白种男人”的行动过程。  肖梅是个很实际的女人,她的寻找计划目标远大,但并不盲目。她定位的理想丈夫是四十到五十岁左右,有一份中层领导级工作的白种男人就可。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就算是仙女,“横行”到了三十的年纪想嫁个百万富翁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何况在找到百万富翁前,她还是要解决穿衣吃饭的基本生存问题,不如降低点要求现实地确定目标。  第7节:你来我走(7)  有了目标就有了寻找的方向。肖梅先是去各处的华人婚介登了记。这要在国内,打死她也不会去干这“丢人”的事。可在加拿大,这是她能想出的寻找单身白种男人的最简便的途径。她一去,代理就指着一张张的照片向她介绍着一个个大陆女嫁给洋人钻石王老五的成功案例。其中一张照片,是一个离了婚的带小孩的很不起眼的中国女人嫁了一个加拿大人,看上去很幸福。经纪说那个女的连英文都不会说,想沟通得靠她儿子翻译。只要能放下架子,要求不要太高,基本都能找到。像肖梅这样优秀的中国单身女孩成功的几率肯定百分百。  婚介所的寻找结果让肖梅很失望。肖梅不是那种急于要找一个洋人来解决身份的女人,她找洋人是想进入洋人的主流社会,实现她青春的梦想。看到婚介所给她提供的那些照片,不是离了婚的,就是丧了妻的老头子,要不就是公司里那种混得不怎样的中年小职员,或者是干体力活儿,整天在外边日晒雨淋,皮肤粗糙的“红脖子”。他们目光呆滞,一脸对生活的无奈。看着那些照片和那些人的背景,肖梅的脑子里频频出现以前邻居家的当出租司机的大哥,因为长得粗黑,一直找不到对象,最后在婚介所找了个乡下姑娘。那乡下姑娘嫁过来的时候乐成了一朵花。肖梅那时特鄙视那乡下姑娘,城里找不着了才在乡下堆儿里刨出这么一个,还美呢。没想到在加拿大,她就成了那“乡下姑娘”,等着那些没人要的加拿大人来挑。经纪所说的什么洋人总是能跨越过外表而看本质的说法,无非也就是他们找不到合适的才来这里兜底。  肖梅这个来自中国首都的“白骨精”,虽然年龄在一天天“涨”大,但她还是知道自己的身价的。不能拿邻居出租车大哥找女人的眼光来找男人。就算白种男人找不到,中国那边还有至少六亿男人等着呢。  肖梅是个不服输的女人。她决定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她每个月的薪水除了付房租和日常开销,剩下的全都买了时装和去了高档餐馆。她给自己包装的定位是带有中国古典美的现代情趣。这一年,中国风开始流行,不要说国内,连多伦多都流行上了唐装。肖梅专门在太古买了几身剪裁合身,经过香港人改良的中式服装。肖梅每周二晚上必去downtown一家中高档的酒吧餐厅吃晚饭,一直耗到打烊才走。天天去经济上受不了,每周固定时间去,为的就是寻找那些去那里谈生意的高级白领。  第8节:你来我走(8)  几个月下来,饭钱花了不少,成效却不大,攀谈上的多半就是想和她上个床,根本不谈婚论嫁,短暂地交往后就没有了结果;要不就是已经是别人的老公了。想想也是,这个年纪的男人,成功的和拿得出手的肯定都被别人网走了。再说,只有有家有孩儿的人才会拼命地工作,才会晚上跑来谈生意。没家的早都去蹦迪了。  肖梅还是不甘心。她开始打扮时尚地往返于各种party(派对),公司的party,同事的party,同事朋友的party,甚至同事的朋友的朋友的party。肖梅成了名副其实的party animal(派对狂)!  “老天还真有眼,终于有个相貌端正,智商正常的白人落网了。我在party上结识了一个叫Tom的男人,他是一家IT公司的工程师,只比我大两岁,很帅很帅的白人小伙子,姿色不亚于Tom Cruise(汤姆?克鲁斯)。”肖梅喝了一口咖啡,一个大喘气:“可我没选择他。”  “为什么?”我问。  经过肖梅的深入了解,Tom是从一个小村子出来的。肖梅开始也没有在乎,反正加拿大城乡差别不大,农村反而还比城市富裕呢。肖梅还跟着Tom回去度了一个长周末。Tom成长的那个小镇只有三千人,这家的后门就挨着那家的前门,大家都互相认识。Tom的父母没受过什么教育,也没有见过什么世面,最远的地方就是去过镇上的downtown。他妈抱怨说镇上downtown太闹了,更不要说多伦多那样的大城市,根本就没法住。他们见到肖梅是他们第一次见到中国人,村上的一个九十岁的老太太一定要Tom带了肖梅去,老太太一边像看大熊猫一样打量肖梅,一边摸了摸肖梅油黑的头发说:“真硬呀。是真的头发吗?”Tom的爸听说肖梅从北京来,就问肖梅从多伦多到北京有多远,坐长途车几个小时能到。Tom底下还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小时候生活挺拮据的。Tom是靠政府贷款读完大学和研究生的,贷款到现在还没还完。  “我跑了这么远的路不是来扶贫的。他爸妈又没文化。我嫁给他,帮加拿大人民还钱呀?不行,换人!”肖梅手一挥地说。  肖梅在使出了所有寻找单身白种男人的手段后真的有些气馁了。  “人生真是奇怪,茫茫人海中,就是要遇见这一生你要遇见的那个人的,就算你再马虎,再无心,老天会给你安排好,既不会早一步,也不会晚一步,就那么正好让你遇上。”肖梅富有哲理地说。  第9节:你来我走(9)  “你还记得我们曾经参加的一个摄影展party吗?”肖梅问。  我陷入了回忆。没错,一个月前我是邀肖梅和向东去参加一个同学哥哥的摄影展。Queen West(皇后西街)上有很多小小的画廊,一家连着一家,没有名字地隐藏在摇摇欲坠的旧房子里,闪耀着三流艺术家的光芒。这些小画廊平时以卖固定的艺术家的收藏而生存,偶尔也出租给一些自命不凡的艺术家办展览。  一个月前,我们去参加一个表现城市人生活状态的摄影展。小画廊只有三十平米大小,挤满了前来捧场的朋友。我们都很乐于光顾此类小展览,可以近距离地感受加拿大人的生活。环顾了一下墙上的摄影作品,三面墙上一共只有六幅作品,尺寸只有明信片那么大,衬它的卡纸倒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像老太太的裹脚布。  “六张照片就敢出来混,洋人就是自信啊。” 向东说。  我们各自取了一瓶啤酒慢慢抿着,然后仔细浏览起每一幅作品。第一幅作品中,一个裸体的男人背冲着观众站在一处工地上,他白皙的皮肤和脚下生锈的铁丝、钢筋水泥,以及远处的高楼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别说,还真有点想法。肖梅招呼我过去看另外一张。还是一个裸体的男人,坐在自家的浴缸中,照片是从屋顶90度俯视拍后拼接的。窗外是车水马龙,屋子里乱得像个猪窝,那个男人悠哉地泡在浴缸里翻着一本杂志,毫无顾忌地把小鸡鸡露在外面。肖梅在一旁嘻嘻地笑着,“你看,居然是粉红色的,跟日本料理里的泡姜一样……”我们两个笑成了一团。  一个男人走过来问:你们喜欢这幅作品?肖梅停了笑说:“我们更喜欢他的‘magic stick’(魔棒)。”我更停不住笑了,我知道肖梅指的是什么。肖梅也不顾一切地又大笑起来。那个男人不解,只看着两个女人在笑,我想起来了,那个人就是Bill。  我从回忆中又拉回了现实。  “那天我们并没有说几句话呀,你们俩是怎么勾搭上的?”我奇怪地问。  “这就是缘分。他是你同学哥哥的朋友。我走的时候把手机忘在了吧台上,他看到手机套是一只小旗袍就自然联想到了我,主动请战和手机的主人联系。”  第二天肖梅才发现手机没了,急忙拨了号去寻找。一个低沉的男声出现在另一头:“我知道这电话肯定是你的。我不知道昨晚我见到的那个中国女孩叫什么,我只记得她很漂亮。还有,我想知道她说的‘magic stick’是什么,所以我今天一天都在等她的电话。”  第10节:你来我走(10)  “不要太浪漫了吧!你知道我现在想什么吗?”我打断了肖梅的回忆。  “想什么?”  “真后悔当初结婚太早,真想像你一样,重新谈场恋爱。”我窃笑着。  那天肖梅取回手机时,请Bill喝了杯咖啡。Bill是跑步来的,宽大的T-shirt浸湿了一片汗。肖梅并没有问Bill的个人情况,两个人闲谈了些摄影展的感受。  “你喜欢昨晚的摄影展吗?”Bill问。  “说不好,如果和纽约那些艺术家的展览比起来,多伦多的简直就是garbage(垃圾)。虽说艺术有时候是表现一种颓废,但形式美的法则还是让人们崇尚精致和有想法的作品。”肖梅说。  “看来你对艺术很有见解。多伦多的历史短,生活又缺少竞争性,所以艺术也缺少表现的矛盾。以后我可以带你去看看一流艺术家的作品。”Bill说。  肖梅没多想,她身边儿有很多这样的洋人朋友,要请她去这儿,要带她去那儿的,说说也就没有后文了。分手的时候,肖梅顺路送Bill回家。车子穿过一片浓密的树林,树林包围着一片墓地,墓地的周围是一片硕大的house和高档的condo,死人和活人一起分享一片绿荫。  车子停下来的时候,肖梅怀疑地问:“到了?”  “对,到了,这就是我的家。你愿意进来再喝杯什么吗?”Bill一指树荫下草坪修剪得像绒毯一样的大house。  肖梅走过来向我比画着说:“我当时都没敢相信我的眼睛和耳朵,他一个人居然住那么大个房子,房后的花园大得可以打golf(高尔夫球),客厅开个几十人的party(派对)根本不在话下。你说他穿的那个样子来见我,我打算喝完咖啡就bye bye的主儿敢情是一个大地主,多悬呀,差点儿就错过了当地主婆的机会。”  电话响的时候,肖梅还在喋喋不休地讲她的浪漫经历。Bill来电话催我们去赴晚宴。  14.Bill不付bill  我看了一眼肖梅,虽然涂了妆彩,还是掩不住她眼角慢慢爬上的鱼尾纹……  肖梅足足涂抹了一个多小时才肯出门。她穿了一件中式的上衣,桔红色的锦缎绣满了细密的龙凤图案,掐腰的剪裁和滚边的立领让人联起电影《花样年华》中的张曼玉。肖梅脸上扑了红粉,和衣服相互映衬,恰到好处。“Bill在审美方面很有品位,我特意买了些中式衣服迎合他。我们经常要出席一些宴会,他很喜欢我穿一些精致的中式衣服。”  第11节:你来我走(11)  如今的肖梅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多伦多式的中国女人了。她已经融入了多伦多的血脉中,从穿着到谈吐都流露着洋人充满自信的张力,举手投足间都显示着她东西方结合的优雅和魅力。  一路上,肖梅一边开车,一边继续她关于Bill的话题。从肖梅兴奋的表情不难看出,Bill是她恋爱计划中的最佳人选。肖梅对Bill的热情是策划出来的,就像她买名牌衣服一样,先看价签,再看款式。如果价钱在她的期待范围内,她就可以忽略一些样式和颜色上的遗憾。如果反过来,她先是充满热情地相中了款式,而发现价钱贵得吓人,那顿时就会有失落感。肖梅不喜欢把这种失落感留给自己,她喜欢在实际能达到的范围内策划出她能抓得到手的幸福。  肖梅还在絮絮叨叨,把我从沉思中拉回到她的讲述中。  “Bill虽然相貌平平,还是个大秃头,他说他五岁就没了头发。岁数也比我大了十几岁。可他一直是单身,没有婚史,四十几岁对于男人来说才是生活刚刚开始。Bill是律师,你们听听人家的名字——Bill(钞票的意思),跟Bill Gates(比尔?盖茨)同名,听着就有钱。”肖梅激动地说着。  “不过,我还是想提醒你,爱情是可以疯狂的,但婚姻可是要理智的,一辈子的事呀,你可要想好了。”我觉得我妈说的话用在别人身上句句都是经典。  “我没时间理智了,我费了多大劲才找到一个上流社会的单身白种男人。”肖梅目光直直地说,她对我的“担心”很不满意。  我看了一眼肖梅,虽然涂了妆彩,还是掩不住她眼角慢慢爬上的鱼尾纹。女人老得真快!肖梅“横行”到三十岁,表面的贵族气也掩饰不了内心的害怕。肖梅是对的,一个在异国他乡的女人,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寻找真正的爱情。肖梅在国内的时候,追她的男孩少说有一个加强连。她不是嫌这个身高不够,就是嫌那个智商不够,要不就是学历又太平庸。爱情是奢侈品,异乡的女人玩不起这奢侈。Bill的出现已经是上天对肖梅的恩赐,又何必在意他的秃头和长相呢?  “我想嫁Bill,还不知道他想不想娶我呢。以前都是别人追我,主动权在我,现在一切取决于他的决定,我只能等。我很紧张哟,真的很紧张。”肖梅深情地说。  “我不明白。你现在有白领的工作,有带游泳池的condo住着,你还愁什么?不像我们,心都是悬着的,不定哪天混不下去了就得打包回国。”我说。  第12节:你来我走(12)  “有工作又怎么样。加拿大的工作难找,找到了就是养老院,养老院可不是保险箱,不定哪天就被lay off(炒鱿鱼)了。什么都不比找个可靠的有本事的男人更重要。”  “你这是杞人忧天!”向东从后面冒出一句。  “得了吧,你们男人理解不了女人对婚姻的期盼。婚姻是我在这里改变命运的唯一契机。最近Bill接了一个案子,是关于一对白人夫妇收养的一个中国弃婴的纠纷。他很有可能要去一趟中国,想让我陪他去。我已经暗示他了,我们中国人很保守,我爸妈不会高兴看见我和一个男人名不正言不顺地回去,除非结了婚,有个名分还差不多。”  “你真有办法,我真佩服你。面包会有的,你的幸福就在前方!”我望着肖梅说。  车停在了餐馆前,Bill果然就在正前方等着肖梅。肖梅来不及熄火就跳下车迎上去和Bill拥抱亲吻,表情十分夸张。  Bill提议去一家环境好的中餐馆吃晚餐。肖梅就定了湖边Queen’s Quay Terminal的“明珠”。我们在一张靠窗户的桌子前坐下,安大略湖水在夕阳下闪着蓝光,时而有一二艘白帆的小船从湖上划过。  Bill点完菜就起身离开了。肖梅马上对我说:“你们两个,一会儿在他面前多夸夸我啊,夸张些没关系。”  Bill在前台和老板嘀咕了一阵后就回来了。他搂着肖梅,像搂着一只宠爱的波斯猫,时不时地就亲一下,呵护得柔情备至,一口一个“My dear(亲爱的)”,“My baby(我的宝贝)”。Bill感慨地说:“She is the most beautiful girl I ever saw.(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儿。)I’m so lucky!(我真是太幸运了)!”  “是的,我可以证明。你的女朋友是非常漂亮的中国女人,不亚于电影明星。”其实想说的是:只可惜你女朋友不小心晚生了一百多年,要不就是皇上的妃子了,又偏偏早生了十几年,让章子怡抢了风头。只可惜我英文水平不够,这么风趣调侃的赞扬我用英文说不好。肖梅抿嘴一笑,已经对我适时送上的赞扬表示感谢了。  “Oh, Ginger is so sweet(宁宁真是太可爱了)。”Bill对肖梅说。“我想肖梅已经告诉你们了,我接了一个和中国有关的案子。那个被收养的小男孩五岁了,他的亲生父母通过中国政府和民间机构找到了他,他们说当年他是因为拐卖后被遗弃才变成弃婴的。现在他们想要回这个孩子。肖梅在这个案子中帮了我很多忙,帮我翻译了男孩亲生父母写的信,帮我理解中国文化中对男孩儿的重视。”Bill说。  第13节:你来我走(13)  “这个案子很难办,Bill代表的是白人夫妇,他们当年的收养手续有漏洞,但完全可以从法律上弥补。可从人情上讲,那男孩毕竟证实了不是孤儿,他理应回到父母身边。”肖梅好像是Bill的专业助手。  “但那个男孩是在加拿大长大的,说一口英文,他已经完全融入了他的加拿大家庭。他的加拿大养父母都很善良,他们并不想占有这个孩子,只是他们很担心男孩回到中国的农村会受不到良好的教育。所以他们才聘我打这个官司,留住这个孩子。”Bill说。  “听说你要去中国处理这个案子。”向东问。  “是,我要去男孩的家乡看一看。我希望肖梅能去。”Bill 抱了抱肖梅。  “又不是什么好地方,我才不想去呢。”肖梅不屑一顾地说。Bill又吻了肖梅的脸颊,一副恩爱的样子。  “我办这个案子的时候,材料里有很多男孩家乡的照片,真是很美的地方,难怪May和你都生得这么美。”Bill举起酒杯冲我示意了一下,眼睛眨了眨。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洋人就是喜欢夸人,瞧你没出息的样子。”肖梅用中文对我说。  吃完了饭,Bill一招手,服务生送来了幸运鱼饼。  “喂,怎么就一个鱼饼,给谁吃呀?”肖梅奇怪地问。  Bill神秘地笑了笑,示意肖梅去拿鱼饼。  肖梅掰开鱼饼:“Oh my God!”肖梅大叫起来,好像里面藏着个炸弹。 她的惊讶声让所有就餐的客人都回过了头。  鱼饼里是一只闪闪发亮的钻戒。  Bill拿起那只戒指,慢慢地起身,又慢慢地拖着他的大肚子蹲下。他拉起肖梅的手说:“亲爱的,我从第一天见到你就爱上了你。你的笑声是那样迷人,我的生命在遇到你之前是一片黑暗,你是天使来到了人间。亲爱的,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肖梅一秒钟迟疑都没有地一把抢过钻戒套在了手上。“Of course(当然),我愿意,我都等了一万年了!”餐馆里响起客人们的掌声。  安大略湖边的晚餐在完美中结束,收入不错的律师Bill并没有表示要给我和向东付帐,甚至他和他刚刚订婚的未婚妻之间也是AA的。  回到家,肖梅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又跑出去和Bill单独庆祝一番。我在电梯里没好气地对向东说:“什么有钱人呀, 看他们求婚,还得我们自己掏钱吃饭,早知道我们就不去了,一共没两个菜,我都不敢吃 。”  第14节:你来我走(14)  “洋人都这样,说是一起吃饭,其实就是各付各的,挺好,不欠人情。你看肖梅,结婚前还都自己付自己的呢。”向东安慰我说。  这顿饭后,我对Bill印像大打折扣,这个叫Bill的人居然不付bill。刚才还在为肖梅的订婚而高兴的我突然莫名地生出了妒忌。  “我看肖梅对异国婚姻的经验都来于美国的浪漫电影。电影总是在两个主人公狂吻过后结束,预示着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呢,过日子,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只不过电影不演罢了。浪漫的阶段能维持多久?过不了多久,肖梅就会发现优秀的Bill也和你一样,早上在被窝里放屁打嗝儿。Bill呢,一觉睡醒也会发现他的东方美人不过是个肿眼泡的黄脸婆。Bill就会大叫:Oh my dear! 你怎么这么黄呀!难怪你是黄种人呢。”  “然后呢?”向东笑着问。  “然后,他们就开始真正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女孩子的妒忌!你不是后悔和我结婚太早,你没机会了吧。” 向东说。  “你还爱我吗?”  “爱!反正咱俩都黄。”  还是向东了解我,我是有些妒忌肖梅。当看到和自己起点一样的人突然过得比自己好的时候,这感觉就会自然发生。凭什么她就一下子找份好工作,凭什么她一找就找了个洋人。我们来的时候都是一样的,现在差距越变越大,想起来就气不顺。  15.白色的婚纱  她前后左右地打量了一番,终于发现了什么:“宁宁,我明白了,这礼服原来就是一个面口袋。”  肖梅就要结婚了。  肖梅没有按照加拿大人的规矩,在订婚一年后举行婚礼。她早就等不及了。虽说是她自己买的condo,可每个月的分期付款加上利息和地税,只能相当于稍微便宜点租了个房子。一年,一年得无端浪费多少房钱啊,能买多少好看的衣服,吃多少好吃的冰激凌。另外,她怕好事生变,到手的人回头跑了。  有个坏消息一直让肖梅寝食难安,听说加拿大人结婚是女方出钱。肖梅打电话和我诉苦,我就劝她,老天是公平的,嫁个有钱的白人老公哪里那么容易,总得出些本儿吧,只要投资效益不错就行了,哪里能所有的便宜都让你肖梅一个人占了?  肖梅还是运气好,Bill在这件事上倒是很开明,婚礼在教堂举行,然后大家小吃一顿,这些他都出了。但是,新娘的礼服,伴娘的礼服和岳母、岳父大人来加的费用都要由肖梅自行解决。  第15节:你来我走(15)  肖梅对她婚礼筹备的热情不亚于当年她申请移民,她认定出国混的人除了本事和运气之外,改变命运最简便的方式就是婚姻。而作为一个女人,一个各方面都优秀的女人,她有这个优势。  “宁宁,我刚打听到了一个结婚礼服的outlet(打折店)店,离你学校不远,这个周五早上有一年一度的大减价。”肖梅打电话来烦我。  “不行,我周五还要去工作室做作业,忙着呢,你不能周六去呀?”我说。  “不能,周六还能剩什么?哎呀,人家就结这么一次婚,人家在这里就你这么一个朋友,求你了。”肖梅恳求地说。  我心一软,答应了。  周五的早上,7:30肖梅就带着张太太来接我了。肖梅说的没错,第一天的减价就招来了多伦多想体面又舍不得出钱的新娘们。店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冷风中新娘们虽然热情高昂,却还是冷得瑟瑟发抖。  还是张太太有经验,带了保温壶和毛毯来。肖梅拿出从网上下载的礼服图片给我们看:“看好了啊,一会儿进去看见了,只要是4号的就拿下,千万别犹豫。”  好不容易开门了,我们还是被拦在了门外。为了保证大家都能买上衣服,店里规定每十五分钟放一拨人进去。一个个新娘拎着白色的礼服从侧门出来,急得肖梅团团转:哎哟,别呀,那是我的样子呀……哎哟,又被买走一件。  终于轮到我们了,一头扎了进去。礼服甩卖设在一个大仓库中,里面一排排地挂满了蒙着塑料布的白色礼服,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挂一挂的冻猪肉。  我们分头翻着,找着,交头接耳着。结果是令我们失望的,衣服的样子不少,只是尺码都在10号以上,肥得连张太太都穿不了。看来在加拿大不胖都不行,胖了反倒有衣服穿,而且有质优价廉的衣服穿,外头一件千把块的礼服,今天花个几百块就可以拿下。当然,您要有合适的“身材”。  肖梅气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从屁股底下顺手拉了一件落在地上的礼服,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4号!  肖梅抓起衣服就喊我们,那礼服好像被什么东西拌住了,扯不动。我们闻声过来帮她,一撩堆在一起的礼服,一个女孩子没好气地探过头来,原来她拽着礼服的裙摆呢。那女孩一看就是一个中国人,死命地拽着礼服不撒手,好像命根子一样。  “Do you speak Mandarin(你讲国语吗)?”肖梅还是探问了一下。  第16节:你来我走(16)  “当然,要不咱俩抢这小号呢?”那女孩还是拽着。  “哟,说中文的,让您受累了,我先拿的,你再找别的吧。”肖梅说。  “明明是我先发现的,掉到了地上才让你抢了去。我都找了一圈儿了,这小号儿简直就是稀罕物。”女孩说。  “那你也不能不讲理呀,明明是我先发现的嘛。”肖梅急了。  “你怎么证明是你先发现的?”  两个人都坐在地上僵持着。张太太急得不知道怎么办,和肖梅嘀咕着。肖梅凑近那个女孩说:“你是北京来的吗?”  “对呀。”  “哎呀,我也是,我们都是。你看看,不打不相识,咱们是老乡。”  “就数北京人最不是老乡了,跟多伦多人一样,都是移民,没有亲切感。你看看人家上海人,湖南人都抱团儿着呢。就数北京人最不团结,要不这儿和我抢呢。”那女孩不客气地说。  “是我不好,我这不是急吗?哎,小妹妹,你看看你比我年轻,要不你让让姐姐我,我下个月就要结婚。”肖梅嬉皮笑脸地恳求着。  “哎哟,姐姐,您也同情同情我吧。我和我男朋友为了能在加拿大团聚,他先过来拿身份,再办我的未婚新娘身份。我们已经等了五年了,五年了,大姐。我们也是下个月结婚,不结婚我就得回去。”那女孩一脸的委屈。  肖梅想了想:“要不这么着,我们一家出一半钱,我时间早,我先穿,然后干洗了给你。”  “那可不成,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你穿过的再给我,那不成旧的了,二婚的才穿旧的。不成,不成,不吉利。”  “你真是,这是加拿大,不是中国。我看你们经济上也不富裕吧,要不来这里干吗?我顶多穿几小时。这样,我出税,还负责干洗,总行了吧?”  那女孩想了想,是挺合算的。在国外结婚,也就图个形式,要不是为了能有个婚纱照,和老公的几个同事吃个饭,反正自己也不是教徒,用不着去教堂,穿不穿婚纱也不那么重要,能便宜点儿算一点儿。  肖梅的礼服搞定了,肖梅这个老抠儿,又开始为伴娘的礼服发愁了。  “真不合算,买半天还是给别人买,我这个正经新娘的礼服倒是打折的。”肖梅又来烦我。  我给肖梅想了个办法,买料子自己来做。虽然我没有缝纫的经历,但我毕竟是学美术的。我们在North York Centre(北约克中心)卖布料的店买到了处理的闪着光泽的淡紫色的缎子。我设计了样子,裙子长长地拖到地,上面用松紧带一穿,胸前又用松紧带一穿,吊了两根丝带,配了朵现成的绢花,结了。  第17节:你来我走(17)  张太太替我缝了礼服,往我身上一套,不无兴奋地说:“真是太好看了,不比商店买的差。”  肖梅也很满意,她前后左右地打量了一番,终于发现了什么:“宁宁,我看明白了,这礼服原来就是一个面口袋。”  肖梅曲折地向国内的朋友们发布了要结婚的消息。 消息加上朋友们的想像力和女性朋友们的妒忌就变成了流言:肖梅在加拿大嫁了个秃头没牙的老头儿。  不管怎样,肖梅终于结婚了,穿着她的白色礼服,像童话中的故事结尾——从此,他们开始过起幸福美满的生活。  18.Foreign Devil (洋鬼子)  她和她,语言无法沟通,但做女人的感受都是一样的……  Monique很快地去了北京,又很快地回来了。  “你遭到他老婆的痛打了吧?”肖梅幸灾乐祸地说。  “遗憾的是,正好相反。他老婆像接待尊贵的客人一样接待了我。”Monique 神情怪怪地说。  “那就是被臊回来的。” 肖梅用中文对我说。  Monique去了北京,本来被她的“男朋友”安排住在一个公寓里。没两天,她“男朋友”的老婆就找上门来了,没打也没闹,诚恳地把Monique请回了家住。他老婆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和谅解,默认了Monique和他丈夫的关系。看来,“洋二奶”要比“土二奶”的素质高,语言又不通,所以待遇也不一样。他老婆每天又是烧饭,又是洗衣地款待Monique,甚至连她换掉的小裤衩儿都帮她洗。她是想用中国妇女的忍让和善良来感动Monique,有点效仿当年慈禧卖国求荣的做法。家里还住着她“男朋友”的女儿,他女儿看她的眼神充满了仇恨,一副誓要痛打美帝国主义者的样子。不过,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很快,她就发现这个洋鬼子在英语学习上给予了她极大的帮助,让她在学校里特有面子。  她“男朋友”很高兴老婆能这么大度,女儿也这么理解,一家人倒也因为这个“洋二奶”的到来而生活得“其乐融融”,呈现了这个家庭多年不见的“太平盛世”。现在Monique理解了为什么叫她“二奶”,人身上都是长着两个乳房,所以男人有了“大奶”,当然要有“二奶”才平衡,要是就一个奶,那就成了乳癌患者。  两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他“男朋友”的老婆翻出些记载着他们青春岁月的旧照片给Monique看。照片有他们插队时在田间小路的合影,有举着红本本的光荣照,还有上了水彩的全家福。照片里的人都很瘦,很难和现在已经发福的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照片里,无论是景还是人都那么单纯,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这些带着时代风尘的东西在Monique的眼里,就好像看《大红灯笼高高挂》一样新鲜,却没有任何共鸣和感触。毕竟,她的年纪,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上都同这些照片相差太遥远。他“男朋友”的老婆也不管Monique听不懂中文,一个劲儿地抖落着那相片所记载的陈年往事,说着说着就泣不成声起来:“那个时候……我们好不容易才回了北京,他总是骑车驮着我……一个胡同一个胡同地逛……”她和她,语言无法沟通,但做女人的感受都是一样的。  第18节:你来我走(18)  Monique住了些日子,越住越觉得一个外国人生活在北京有太多的“不公平”,这“不公平”不是因为中国人对她不好,而是所有人都把她当成外星人一样供着而不舒服。她“男朋友”做生意,每天都有很多应酬,她自然是陪客。她“男朋友”常常因为有个洋女朋友在场而流露出自豪,所到之处都充满了羡慕的眼光。一天他们一同参加一个和商务有关的宴会,对方也带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小伙子。临走的时候,那小伙子问Monique:“哎,你替他们开一场会收费多少?要是高,我下回去你那里。”  没两天,Monique又被她“男朋友”的一个哥们儿拉去充当一个国际研讨会的“外国专家”。她的任务就是坐台,充个门面。开完了会,Monique被邀请去阿凡提吃饭,台下吃饭的几乎都是老外,零星地穿插着个把中国客人,台上的节目干脆就用英文报幕,一拨一拨地把老外哄上台耍着玩。在多伦多的中餐馆吃饭,感觉就像在北京;在北京的餐馆吃饭,感觉却像在多伦多,看到的洋人的面孔比多伦多还多。  Monique的“男朋友”喝了些酒,Monique坚决不坐他酒后驾驶的汽车,两个人干脆打车回家。出租汽车司机瞟了一眼Monique,开玩笑地说:“我说哥们儿,待会儿她付钱吧?咱兜一圈儿宰她一笔吧?”她“男朋友”急了,大叫:“她是我老婆!”那司机顿时惊讶地说:“哎哟呵!哥们儿,牛掰呀!真给咱中国爷们儿争脸呀!”  无论家里家外,Monique感觉真的就是一个老外,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她“男朋友”的老婆当面不说什么,可厨房里传来的锅碗瓢盆碰撞的刺耳声总在提醒她:一个愤怒女人的存在。她“男朋友”是个成功的商人,她只要是撇了一眼的东西,他都会不动声色地买给她,但有一点,他只字不提他和Monique未来的事, 既不想离婚,也不想再结婚,一副满足当下乔家大老爷生活的样子。  Monique是个不喜欢关心未来的人,但她很不高兴她“男朋友”对于未来的态度。女人天生是敌人,老这么生活下去怎么成。 她在北京度过了一个悠长的假期后回到了多伦多,回到了原来的公司,继续她自由的生活,继续她不停地换男朋友的生活。  20.办公室生存学  干得好不如干得巧, 办公室的学问深着呢……  出版公司请来了一个临时工做排版工作。从E-mail的通知看是一个中国人Flora Chen。一般香港人的陈都拼做 “Chan”,所以Ms.Chen一定是从大陆来的。  第19节:你来我走(19)  第一眼见Flora(花儿) Chen,可没觉得她像一朵花。她长得极其普通,年龄虽然只比我大两岁,皮肤看上去却因为没有保养好而显得疲惫和松弛。这些年在外企结识了好几个叫Flora的女孩子, 从而也总结出一个经验, 凡是叫Flora的大多不漂亮,凡是叫Angel的,脾气一定不像angel(天使)。  周一的例会上,每个人走到小黑板前汇报上个星期的工作。Flora上去的时候,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注意着她的穿着。好端端的一身紫红色套装,裙子下面露出的丝袜里裹着一条肉色紧身棉毛裤。她的鞋也很怪,鞋头被撑得鼓鼓的,鞋跟儿变了型,歪在一边,活像动画片里米老鼠米妮穿的高跟儿鞋。Flora的头发是油质的, 却坚持留披肩发,头发一绺一绺地搭在肩上,让人联想到中国超市里的八爪鱼。  我根本没有注意Flora在上面讲些什么,一直担心她裙子下的棉毛裤会掉下来。她下去的时候,大家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在了地毯上——Flora一只鞋的鞋跟儿掉了个垫儿。那垫儿是灰黑色的,在米色的地毯上特别显眼。大家都看到了,却都装作没看见,有人隐隐想笑。经理走过来,一脚踩住了高跟鞋垫儿,大家的注意力这才回到了经理身上。经理总结完了例会,一弯腰拾起了鞋垫儿装进了口袋。  Flora干活倍儿麻利,经理交代她一周做完的活儿她三天就干完了。她讲话:这点儿活儿,不要说用我的左手,左脚就够了。剩下的日子她就没事了,打电话给老公问孩子怎么样了;打电话和朋友聊家常。Flora的嗓门特大,我总要提醒她小点声,她一努嘴,不高兴地说:“我一直在说悄悄话!”  Flora工作有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发烧39.8度还带病坚持在岗位。经理催了她好几遍让她回家,她还是不回,非要坚持把工作干完。 经理就找了我去:“她生病还来工作,传染给其他人怎么办?大家就都不能工作了。”我解释说:“她这样的在中国就是model worker(劳模)了。”经理非常不解地说:“带病工作,效率差不说。万一出了事,公司还得赔好大一笔钱,家里和社会都要损失,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鼓励呢?”我没有解释,这只是文化和教育的背景不同而造成的结果,说不上谁对谁错。  Flora做得一手好饭,每天中午厨房里都飘着她的“饭香”。 她做饭喜欢放蒜,那味道吃起来香,闻起来就难过了。有人在微波炉上贴了条子:Do not put garlic in the microwave, Thanks!(请不要在这台微波炉上热有蒜的食品,谢谢!)Flora 不吃蒜了,又开始吃猪蹄儿和鸡爪,吓得洋人同事大有一种看见“人吃人”的感觉。  第20节:你来我走(20)  一个月后的一天,经理把Flora叫进了办公室。 她回来后, 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无声无息地哭了。我拖了她到洗手间,问她怎么了。 她说她感到了强烈的窘迫和自卑。  “为什么?”我问。  “老板说,同事反映我吃东西有味道,害得他们过敏。还说我好像整天没事做。他交代的事我都干完了,他又没有给我新的事。最让我受不了的,他问我为什么总是穿一套衣服,难道我每天晚上不回家吗?”  Flora是从一个小地方的国营单位来的, 连大城市都没去过就来了加拿大, 她的穿着在那小地方已经很新潮了,来了这里才发现自己如此不优雅。  “宁宁,你是大城市来的,又在外企干过,你教教我。我喜欢这份工作,我真的很想留下来。”她的目光中闪着祈求。  我这几年在外企的确总结出了一套办公室生存经验。“你别急,我帮你。”  “首先,你的办公桌太整洁,你要把它弄乱,越乱越显得你忙。 你看我的办公桌,文件堆得直往下流,这说明我忙,日理万机。其次,经理交代的事情,说一个星期完,你磨蹭着也要磨到最后一天,然后告诉他你worked very hard to reach his deadline(工作得特别努力才按点儿完成了任务)。就算你一天什么都没干,你也不能说‘不忙’。记住了,‘忙’和‘累’要时常挂在嘴边儿。”  加拿大人的工作节奏很慢,大家都慢,余下的时间就常常发呆,为了证明自己每月没有白领公司的钱,我总是强打起精神假装忙碌的样子,一天的事情劈成两天干,好让每天都能有点主题,偶尔闲得打个电话,私人电话也说得好像在谈公事。  “至于衣服嘛,你就要多准备几套,每天换一套,这是他们的习惯。中午呢,你若是吃了有味道的东西,记着一定去刷牙,养成文明人的好习惯。还有呢,准备一双质地好的高跟鞋在办公室,来了就换好。”我继续说。  立竿见影。第二天Flora就穿了新的风衣来。整整一个星期,她穿了五件同一款式但不同颜色的风衣来。我说:“不对,让你每天换衣服,是指里面的套装,谁让你天天换外衣了。这是春天,这要是冬天,你还不得买五件羽绒服才换得过来?”  经过一个月的改造,Flora果然变得优雅了许多。套装里不再穿棉毛裤了,头发盘了起来,中午只吃一些简单而无味的饭菜。 她的桌子开始零乱了,也老是一副忙在电脑上的样子, 走过经理办公室时脚步匆匆,好像有很急的事等着她去处理。下班的时候,等着经理走了她才动身。经理一问她:“How are you doing today?(你今天好吗?)”她就说:“Busy,crazy busy!(忙,忙疯了!)”经理对Flora的表现非常满意, 三个月后她就转成正式员工了。  第21节:你来我走(21)  “宁宁,我得好好谢谢你。没有你,哪里有现在的我。” Flora高兴地说。  “客气!我也要不断提高。你看今天我就栽了。”我说。  “怎么了?”  “我们中国人就是太谦虚。我做了个设计拿去给经理看。经理脸上本来洋溢着欣赏的喜悦。他说他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好的设计。我就谦虚地说,不好,不好,真的不好。经理疑惑地看着我说,我觉得很好,如果你自己都觉得不好的话,你就重新再设计一个方案吧。”  “你说它呢,你谦虚什么呀?”  “我真想抽我自己两个大嘴巴,我多这嘴呢。”我说。  以后我再做了设计,还没等经理看,我就大夸自己:Oh,I love this one.It’s so beautiful!This is the best one I have ever seen.(我真是爱死这个设计了。太漂亮了!这是我所见过的最棒的设计。)经理看看我,既然我对自己的东西如此陶醉,一定是花了很多心血完成的,也就附和着说太好了,的确是太好了。  干得好不如干得巧,办公室的学问深着呢。  21.五月最后一个星期二  我是爱你的,但我更爱我的上帝……  多年来,我从来没有在地上捡过一分钱,也没有在lucky draw(幸运抽奖)里抽中过任何奖,我倒是在加拿大五月的街头捡了一段爱情……  肖梅在信箱里塞了一个公文袋,上面贴了黄条:公园里捡的,你看看能不能给人家送回去。  透明公文袋里是一摞挺括的水彩纸,粗粗的纹,毛了边儿,一看就是上等的英国水彩纸。翻了翻,都是一些建筑水彩草图,细钢笔的勾勒隽永而沉着,淡色的渲染清丽而流畅。这是一个关于旧楼改造的项目,右下脚有一排连笔的签名:Robert Johnson(罗伯特?约翰逊)。  公文袋里掉出一张名片,墨绿的字印着公司的名字和Robert Johnson的头衔:  国际建筑师事务所  高级建筑师  高级城市规划师  我按照名片上的号码拨通了Robert的电话,没有人接,留了言,决定亲自送去 。  那是五月最后一个星期二的下午,阳光从云彩的缝隙间穿过,洒落在绿毯一样的草坪上,树木的影子在午后拉得长长的。Robert的事务所在大学路上,一刻钟就从出版公司走到了。我本想留下公文袋在前台就走的,前台小姐让我等一下,Robert就在办公室。  接待厅的墙上挂满了作品。我以顺时针的方向浏览着公司的“自豪”。  第22节:你来我走(22)  一个长长的影子在灯光中落在了我的右前方。影子笼罩了我,又在墙根处折了上去。我用余光打量起“影子”,足足有45或46码那么大的皮鞋,黑色的仔裤,匝着白线的黑色工装衬衫,再往上是一张略带沧桑的白人脸。这是一张典型的白人的脸,从正面看,五官集中,从侧面看,轮廓突出。他的头发是卷曲的,栗色的,长长地在披在脑后。  “Hi, Robert Johnson,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噢,我叫Ginger。”我职业地伸出手,Robert伸过他宽厚的手,一下就包住了我的小手。  “是不是中国人喜欢吃姜,你就叫Ginger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名字。”  “我姓姜,所以就找了这个名字。”  “谢谢你给我送来,这是我们刚接的一个项目。本来想去park里找些灵感,结果却忘在那里了。”  “没关系,‘天使’不是给你送回来了吗?”  “对,对,哈哈……那么我可以给天使买杯咖啡吗?如果‘天使’现在不是特别着急回家。”  “好啊。”  我们在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找了一张小桌坐下。玫瑰色的灯光聚拢在桌上。灯光让他的肤色更增添了一种男人的沧桑感,而照在我光洁的皮肤上却又是一种东方的神秘。  我们自然而然地闲谈起来,经过短暂的彼此的询问,他知道了我是一个设计师。我们谈起了建筑艺术和绘画艺术,周围的嘈杂丝毫没有进入到我们的气氛中。当年我学艺术史的时候,画家的人名都是翻译过的,我顺着中文的音儿又给翻回英文,Robert耸了耸肩,没明白。他说话的声音很轻,举止也很绅士,显出有教养的风度。他出差去过一次中国的北京。他说到中国现代建筑的时候,眉头微微皱起,神态严肃起来:“我很不喜欢八十年代后的中国建筑,没有风格,没有规划,城市的尺度也把握得很糟糕,宽阔的马路让商业陷入困境。我在北京的时候,看到北京西客站,觉得屋顶的两个亭子很奇怪,亭子本是中国建筑中低矮建筑的典范,被当代建筑师挪到了屋顶上,这种结合不伦不类,看上去怪怪的又没有什么功能性。我思量很长时间,中国的建筑师有这么糟糕吗?不是,我告诉你,是审批建筑的人品位太差了。”Robert喝了一口咖啡接着说: “建筑不是一件衣服,旧了,不喜欢了就扔了。建筑建起来了,十年二十年就立在那里了。建筑师的使命是什么?是创造一个时代经典的标志而不是垃圾!”  第23节:你来我走(23)  那一刻,我凝视着他,欣赏着他激动的表情。  我不是那种通过五官和身材来判断男人的女人。我看男人就看袜子。我已经用余光打量过了他的袜子。Robert穿了双式样很传统,但做工很考究的黑皮鞋,里面是薄薄的黑色棉质袜。我是无法想像和一个穿着尼龙丝袜的男人坐在一起谈艺术的。当然,在国外,估计是没有可能买到那种中国特色的袜子。  “Ginger,你是从哪个城市来的?”Robert问我。  “我就是从那个有着难看建筑的北京来的。”我说。  “在法语里仍然叫Peking。我喜欢Peking,听起来像pig(猪)。 哈哈。”Robert说。  Robert长得高大帅气,但上帝在造他时还是留给他一点遗憾。Robert在不张嘴时是标准的沧桑型帅男,一张嘴,好嘛,我就能从他巨大的门牙缝儿一眼看到他的嗓子眼儿。  “你还想去北京吗?”我问。“想,我很快会去的。现在公司有很多项目来自于北京,中国人好像很喜欢我们的设计,我们在这里没中标的设计稍微一改,到了中国就中了。”Robert飞舞着比画了一个签名的动作。  听到这里,我心中不免感到一丝悲哀。中国人真是崇洋得厉害,北京开发的地产,哪个不标上美国或是澳大利亚设计师,即便是中国设计师,也要括号:留学某国的海归。本土的建筑师就好像是北京烤白薯,香甜可口,但就是有些拿不出手。所以才让这些洋鬼子沾了光,人家在这边是主流,到了中国还是主流。  “Ginger, 告诉我,你在中国是很漂亮的女孩吗?我以为的中国女孩都是小眼睛,大脸,而你不是,你真的不像一个中国女孩。”  “那我像哪里的?”  “你像俄罗斯南部的女孩。”  俄罗斯南部,要是西南部呢就是格鲁吉亚人,靠谱,他们和新疆人很像。要是东南部,就是和中国的东北接壤,那是东北人了,Robert的感觉真不错,夸我还不失实。  分手的时候,Robert递给我一张名片,我借口说我没有带名片。他说没关系,他等我电话。  第二天,回家的时候坐过了站,只好换了路线回家。第三天,下班和肖梅去shopping,很晚才回家。  第四天是周五,正常下班,坐了地铁到Finch换公车。牧长林还在那里拉二胡,节奏很零乱。  刚刚爬上地面,Robert就站在那里,原来他也要在这里换车,只是我去东面,他去西面。  第24节:你来我走(24)  “Ginger,我都在这里等你三天了,你说过要在这里换车的,我想今天再试试运气,看来今天的运气真不错。”“这么好的运气怎么没有买张649?”  “见到你就是我中奖了。听着,Ginger。我们可以到街角的Coffee Time(咖啡时刻)小坐一会儿吗?”  我犹豫了一下。“其实呀,Robert……我已经结婚了!”我不知道怎么冒了这么一句。  “那又怎样?我也结过。”Robert看了看我,又说:“六月三号,就是下周一,我要出差,去中国的上海,我们在那里中了标,我要去那里工作一个月。”Robert有些恳求地说。  我答应了。  “我想在走之前送给你一样东西。”他小心翼翼地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个大信封,里面是一张8×10寸的照片。“这是我的作品,你说过你喜欢摄影的。”  作品里是一个建筑的某个角度,应该说两个完全不相干的建筑连在了一起的角度,教堂的尖攒尖,现代建筑一面侧墙就巧妙地浑于一体,仿佛一个男人拥着一个娇美的女人。  我这个小女人的心在那一刻被震撼了。这是一个多么有才华的男人啊,他的摄影里充满了一种不经意的经意,光影的对比,构图的美丽,既好像是刻意的安排,又好像是生活中拾起的平凡。照片的背后,是铅笔抄下的Robert Burns(罗伯特?彭斯)的《一朵红红的玫瑰》:你那么美,漂亮的姑娘,我爱你那么深切;我会永远爱你,亲爱的,一直到四海涸竭。  直到四海涸竭,亲爱的,直到太阳把岩石消熔!  我会永远爱你,亲爱的,只要生命无穷。  Robert很专注地看着我,眼神闪动……  看来叫Robert的人都是浪漫的情种:Robert de Niro(罗伯特?德?尼罗)——影星Robert Levin(罗伯特?列文)——钢琴家Robert Burns(罗伯特?彭斯)——诗人Robert Johnson(罗伯特?约翰逊)——加拿大建筑师我每天都能收到Robert从上海打来的长途电话。他不会中文,不会砍价钱,每天都去同一个小店买一张面值一百元的电话卡打到最后一分钟,他从来不看小店的牌子:电话卡八五折。这个冤大头一共买了三十张电话卡,一天一张,整整给我打了一个月的国际长途。国际恋爱的成本是要高很多,所以取得结果的速度也要快些。  第25节:你来我走(25)  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北京天安门前因奥运会申办成功而沸腾的人群中塞满了CBC的转播镜头。Robert带着北京的喜气回来了,我的心也随着喜气被这个陌生的男人给掳去了。  女人和女人是很难谈这种事的,总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隐瞒。我七绕八绕地,还是和肖梅说了这件事。我一开始就先检讨自己的“不检点”,觉得这样很对不起向东。  肖梅听后先是一阵笑。“宁宁呀,你真幼稚。哪个男人不偷腥的,说不定向东那头也经历着呢。大家都是成年人,保护好你自己,保护好你的家人,别伤了别人,别伤了自己就OK了。都什么年代了,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的。小姑娘,你已经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一个小女人了,爱情来的时候,你躲也躲不掉的。”  肖梅真是我的挚友,是我人生的导师,多复杂尴尬的事她都能用最通俗的道理给我解释清楚。有了肖梅的爱情哲学做后盾,我不再感到内疚,反而有了一种少女怀春的激动。和向东的婚姻不能算是浪漫。两个七十年代出生的人都到了适婚的年龄,朋友一介绍,家长一催就结婚了。  做小女孩的时候,我曾做过一个和白马王子不期而遇的梦。在梦里,我是那唐朝的公主,贪玩去了东市,一个男子与我擦肩而过,他是那样年轻,那样高大。那个和我擦肩而过的陌生男人,除了性别我一无所知,但我认定了那是上天给我安排的王子,是我命里的爱人……  Robert 在一个月后回来了。  他带给我一个精致的小盒子。解开丝带,拨去软纸,一只透明的泛着淡蓝色光泽的琉璃挂件躺在那里。Robert用他那只大手,笨拙而小心地为我戴在脖子上。  “我一看见它就喜欢上了。这件作品叫‘空中奇缘’。”  这是“剔透”琉璃工房的作品,是一朵祥云,中间嵌了一朵小花……  整整一个夏天里,每个清晨,我和Robert分别搭公车到地铁站会合,一起乘地铁去downtown上班;每个傍晚在Union Station(优尼车站)又会合,一起乘地铁到Finch Station(粪池车站)各换各的公车。牧长林从来没有惊讶我们的出现,对于他而言,无非是又多了一个慷慨的人帮他增加收入。  下班早的时候,我们坐在安大略湖边的长椅上。夕阳下,我举起祖母的小镜子。我们靠在一起,看着镜子里两个依偎的脑袋——中西合璧!他给我唱爱尔兰的民歌,我给他唱《哭砂》:你是我的等待……Robert 看我的时候总是很专注,眼睛里冒着绿光。我给他起了一个特别的名字:大灰狼。  第26节:你来我走(26)  Robert两年前和妻子分居了,两个孩子都已自立。和Robert的爱是自然滋生的,没有半点扭捏,这爱让我们觉得彼此不可缺少。  偶尔,我们坐在湖边的露天餐厅一起喝啤酒,他喜欢给我要一杯Hoegaarden,颜色像柠檬汁,味道很甘甜。而他偏爱Leffe Blone,一种Belgiun(比利时)生啤。  “听说它神秘的配方是从欧洲的monks(修道士)那里得来的。”  “欧洲的修士还喝酒?我们中国的和尚可是不行的。”  “我敢说,中国的和尚一定偷偷喝Tsingtao (青岛啤酒),每天晚上‘干杯’。”  Robert在上海的时候是被中国人的“干杯”给吓着了,一听这两个字就肝儿颤。  每天回到家中,照例还是那样做饭,洗碗,干家务,只是脑子里怎么也挥不去Robert的影子。这个单身的白种男人让我体会到了十足的绅士风度,我们在一起享受艺术,享受音乐,享受建筑,却唯独没有sex。Robert的眼里总是充满了情人间的柔情,而举止却又克制而尊重,一直让我琢磨不透。  一天傍晚,公司有一个宴会。Robert说等宴会完了,他开车来送我回家。回家的路上,我们说着笑着,路过一片墓地的时候,Robert 把车子停在了一个安静的地方。他顺手打开了CD,苏格兰民歌《一朵红红的玫瑰》在夏日的夜空中回荡开来:  啊,我爱人像红红的玫瑰,  在六月里苞放;  啊,我爱人像一支乐曲,  乐声美妙、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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