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

幽默大师:林语堂 作者:朱艳丽  幽默是智慧的代名词,是生活的调味品,是交友的香槟酒。本书生动展示了一位蜚声国际文坛大作家的幽默人生,记述了林语堂先生的生平、情感、婚姻、文学成就和风格。  在台湾仰德大道二段141号,先生实践了他最诗意的生活艺术。许多年前,先生曾写文章叙说个人的理想和愿望,他说: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并不要怎样清洁齐整。不要一位《三弥克里的故事》书中的阿葛萨拿她的抹布到处乱抹乱擦。我想一人的房间,应有几分凌乱,七分庄严中带三分随便,住起来才舒服…天罗板下,最好挂一盏佛庙的长明灯,入其室,稍有油烟气味。此外又有烟味,书味便是。湖北人民出版社 出版  《八十自叙》 山之子(1)  童年是一生的品质。  当头发花白的林语堂口含烟斗,在摇椅“咯吱”的摇晃声中回首往事,他一定会想起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和牧师父亲爬上村后高山时的情景。  林语堂生于光绪二十一年,即公元1895年,那正是中国近代黑暗史的开端。早前一年,因为慈禧太后挪用军款,大兴土木,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吃了败仗,被迫签订了屈辱的马关条约。然后是大张旗鼓却不幸草草落幕的百日维新。慈禧太后也没能安享她的颐和园。数年后,义和团攻入北京,她携着光绪灰溜溜地逃到了西安。  时代的风云变幻并没有太大地影响到偏安一隅的闽南漳州平和县坂仔村。这里是青山环绕的肥沃盆地,自然环境得天独厚,乔木四季常绿,花果月月应市,自古以来就有“宝鼎境地”的美称。  林语堂在青山绿水间度过了人生最初的10年。  那时,他还叫小和乐。  和乐一家寄居在坂仔教会生活区的一座同字平房里。  家里生活并不富裕。他住在小小的阁楼上,房间里只有一张古老的木床和方桌。阁楼的旁边有一口古井,水清见底。每天早晨,和乐听见村里的女孩子们在井边洗菜嬉戏的声音,他知道,一天的玩耍要开始了。  这是个精力充沛的孩子。  春天,他在满山遍野的野草地里滚来滚去,累了,仰面躺下,雪白的云在蓝天上飘过,一会儿像隔壁家的大黄牛,一会儿又变成了村口的卷毛狗。小和乐多希望它能变成妈妈做的卷饼啊,想着想着,口水流了一地。  龙眼成熟的季节,和乐和村里的孩子争抢着爬上树丫,比赛看谁吃得又多又快。  西洋式建筑的大小礼拜堂、钟楼、牧师楼等也是他的“地盘”。教堂与牧师住宅之间有很小的空隙,他常常侧着身体,小心翼翼地摸过去,然后把另一面的屋顶当成滑梯,顺溜溜地滑下来。看到大人们吓坏的表情,和乐做出鬼脸,一溜烟地不见了。  和乐最喜欢的,还是那环绕坂仔的四面青山。  坂仔的南面就是云山千叠的十尖山。远远望过去,连绵起伏,无论晴天还是下雨,山顶上总是弥漫着烟雾。“那也许就是天帝住的地方吧!”和乐这样想。  北面的石起山却直直的矗立着,怪石嶙峋,危崖高悬,看起来十分威严。山巅上还有一条窄长的裂缝,风吹过时呼呼作响。和乐以为那是山脱落了门牙,就像自己一样,说起话来漏风,可村里的老人却说那是神仙路过时,脚拇指不小心踩在山上留下的痕迹。那神仙是怎么回事?是什么时候踩的?……老人们被一连串的问题问得头昏脑涨,怕了这个好奇心重的孩子。  在田边,在河岸,和乐常常不自觉地仰视伟岸的青山。他想,这么高,这么险,什么时候才能到山顶看看呢?  第一次跟着父亲登山,小和乐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双腿软绵绵的。他“啪”地倒下来,眼睛一闭,动也不肯动。许久,他勉强睁开眼,山就在脚下了!他想起《圣经》中的一句: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  他俯瞰村落,想找找自己的家,可怎么也看不到。那些平地上看起来高大的树木、房屋,还有大人们,都变得蚂蚁一般大小。原来以为很大的坂仔,现在也只有巴掌大。和乐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对山的景仰:那是怎样的神奇力量啊,万事万物在它的面前是这样的渺小。  站在山顶,小和乐又有了新念头:山的那边是什么呢?是山,抑或繁华的人世?他踮着脚,极力地望着。虽然只能看见层层的云气从那边的山上飘过来,但在和乐的小脑瓜里,却已虚构出一个充满阳光的新天地。  若干年后,当小和乐变成了林语堂,他历经人生的高潮跌落,捧过鲜花,也得过骂名。他在纽约的街头闲庭信步,在巴黎的咖啡馆侃侃而谈,他深邃的目光透过那些摩天大厦、拥挤人群,总还是飞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坂仔,回到了给予他无穷的动力和艺术源泉的大山。  他在《八十自叙》里这样说:  那些山的记忆都进入我浑身的血液了。只要童年时代成了个山地的孩子,担保一辈子是个山地的孩子,永远不会变的。你可以说天下有一种高地的人生观,还有一种低地的人生观。两者判若天渊,永无接近之日。……你生在那些山间,你心里不知不觉评判什么都以山为标准,都以你平日看惯的山峰为标准。于是,你当然觉得摩天大楼都可笑,都细小得微不足道。你现在懂了我的意思了吧?对人生别的一切你也是同样一个看法。人,商业,政治,金钱,等等,无不如此。  山滋养了林语堂的生命和精神。大山给了他“立身处世的超然的观点”,教他爱真、爱美,要有宽容的心胸。“它们令我看见文明生活、文艺生活和学院生活中的种种骗子而发笑。童年时这种与自然接近的经验足为我一生知识的和道德的至为强有力的后盾。”  林语堂把自己一切的文学成就也归功于养育他的秀美山陵。那巍峨的山影,带着青草土气的潮湿空气,砍柴归来的鲁莽汉子,林间村姑的玲玲笑声,是他永不枯竭的艺术来源。他一次次在文章中抒写着对山的尊敬和怀念,他仍然是坂仔村的山乡孩子,他从没有走出过他视为生命摇篮的大山。  山之子(2)  光绪三十一年,和乐10岁。  他第一次走出了大山。  和乐要从坂仔的铭新小学转学到厦门鼓浪屿的教会学校,而三哥也要到寻源书院读中学,兄弟俩就一起上路了。  横贯坂仔的西溪是当地与外界惟一的交通方式。西溪水流很急,但非常浅,只能承受一种扁长的小舟。遇上浅滩,船夫船妇们就卷起裤腿,跳入河中,几人合力把船扛在肩上,吆喝着号子,逆水而行。和乐在河边捡小石子玩,常常看到这一幕。他很羡慕,因为那代表着通向山外。现在,他也要坐上小舟,顺着蜿蜒不绝的水流,流向一个未知但充满期待的世界。他心里乐开了花。  他屁颠屁颠地跟在三哥后面,不停地说,快点,快点,船要开了。三哥看着他心急的模样,故意逗他,没关系,船开了,咱们就搭明天的。和乐嘴一瘪,急得要哭了。  水行十二三里,就到了小溪,水域开阔起来,和乐和三哥换乘了“乌篷船”,向漳州驶去。这需要三四天的功夫。  坐船闷得很,静不下来的和乐这回却安静了。他像一块干枯的海绵吮吸着眼见的一切新鲜事。数不尽的农家村落、禾田,浓荫如盖的巨榕树,船头供奉着的风浪女神妈祖的神龛,都是他听过没见过的。两岸群山葱茏青翠,或高或低,比坂仔的山要温和得多。  夜色渐浓,船家倦了,摆桨停泊,船舷直逼岸边的竹林。  三哥叫和乐躺下来,盖起毡子睡觉。  和乐才睡不着呢!他睁大了眼睛,聆听竹叶淅淅簌簌飘打在船篷上的声音,温柔得就像母亲哄他睡时唱的歌。对岸的船悬起纸灯,水映灯红,隐约可见,而喝酒人的吵闹声,和乐也听得清清楚楚。  和乐转了个身,船也随着轻轻地荡了一下。突然,不知是谁吹起箫来,箫声随水波而至,而荡漾,如泣如诉。兴奋的和乐却听得神宁意恬,真想起身探个究竟。  三哥一定不让,他沮丧地想。  最妙的还是船家,在沉沉黑幕掩映下点起烟斗,火光隐灭,心满意足地叹息,还津津有味地讲起慈禧太后幼年的故事。  这是何等绝美绝妙的画面!  和乐为这不经意间的美感动得颤抖。他想用摄影快镜把此情此景拍下来,久远留在记忆中。  不用照片,和乐仍永远记住了那时与自然可遇不可求的全身心的融合,并且在他后来的人生中酝酿出幽幽余香。他说:“我在这一幅天然图画之中,年方十二三岁,对着如此美景,如此良夜;将来在年长之时回忆此时岂不充满美感么?”  和乐的人生开始起航!  乡村牧师的儿子(1)  林语堂曾在文章中写到,一个身心健康的小孩子需要家庭的爱。  和乐很幸运,他有一个好父亲。  和乐的父亲叫林至诚,是位朴实而节俭的乡村牧师。  林至诚没留下什么财产,却给了儿子热爱生活的性格,这显然比什么都重要。  林至诚本来是漳州五里沙人。9岁时,他的父亲,也就是和乐的祖父,在太平天国的军队撤退时被拉去当脚夫,自此音信全无。母亲是个普通的农妇,会拳术,臂力很强,曾经用一条扁担,赶走了十几个土匪。这在封闭的农村,也算是奇闻一桩,以至于这位女中豪杰在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论中鲜活了几十年,至今仍依稀有迹可寻。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林至诚不想和祖祖辈辈一样,在泥土里打滚一辈子,于是当上了小贩。平时,他卖点零碎的甜食,下雨的时候,就卖母亲做的油炒豆。他嘴甜,脑筋灵活,待人又和气,乡里的大婶都喜欢这个小伙子,多少会照顾他的生意。  后来,林至诚听说在漳州新鲜竹笋卖得好,他袖子一捋,钻进了山里。第二天,他就挑着两满担笋子,赶15里的路,到城里卖了个精光。  有时,他还到监狱卖米,因为利润比较高。  由于常年扁担不离肩,林至诚的肩上磨出了肉瘤,但他不仅不觉得丢人,反而觉得很自豪。他把当小贩的经历编成有趣的故事讲给小和乐听。林至诚告诉儿子,人只要有轻松、宽容的态度,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当时的老百姓都这么想,林至诚也不例外。可是家里穷,根本念不起书。但他认死理,靠着勤力和聪敏,居然无师自通,学会了认字。早年的坚持给他带来了人生最大的机遇。24岁时,他进入了教会的神学院,后来被分派到坂仔当牧师。1924年出版的《中华基督教年鉴》说:“闽南基督教会牧师林至诚自幼随母皈主,长肄业教会学校,养成传道资格,林公品行方正,才学兼优,深蒙故老牧师塔马字博士青睐,学成出膺传道,授任同安堂会牧师,教会整理,日渐发达,旋因宝鼎乏人,恳切敦聘爰就宝鼎堂会牧职。教治殷勤,阖会爱戴。”  林至诚靠读书改写了自己的命运,他不停地在孩子们的耳边说:你们要读书成名!读书成名!他的五儿子林语堂,终于完成了他的梦想,成了举世闻名的大作家。  林至诚当了牧师以后,很同情穷人。他穿着宽大的牧师袍,往来于四里八乡。哪个乡民家里有困难,哪对小夫妻闹了别扭,谁和谁又吵了架,他都清清楚楚。他自诩为“群羊的牧人”,以自己的方式帮助乡亲解决实际问题。他还很喜欢给别人做媒,尤其喜欢撮合鳏夫寡妇,这在“男女大防”的漳州农村,并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夜色皎洁的夏夜,村民们聚集在桥头乘凉,他兴致一来,就到那里传道。他讲着拿手的笑话和圣经故事,往往很远就能听见他洪亮的声音。  为了帮助一个砍柴的老汉,年逾花甲的林至诚还几乎和收税的人打起来了。  那老汉花三天砍了一担柴,又走了20里路,才在集市上卖了200个铜子,税吏却要强行征收120文的税。林至诚气坏了。他当过挑夫,深知挑夫不容易,就仗义执言,为老汉抱不平。刚开始,税吏根本就没把这个瘦弱的牧师放在眼里。林至诚拿出母亲赶土匪的硬脾气,和税吏吵了起来。他是读过书的人,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又在情在理。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纷纷支持老牧师。税吏一看不对劲,扬起拳头要动手。林至诚也知道,跟这些败类讲基督教的平等和谐没有用,于是态度强硬起来,说要告到县里去。传教士在当时还挺有社会影响力,税吏慌了,忙说看在德高望重的老牧师的面子上,就少收点税银。  事后,每当有人提起这件事,林至诚总是忿忿不平,认为轻饶了那狠毒的税吏。  据说,和乐出生的时候可并不和乐。  林至诚外出布道,感染了重感冒,没有及时医治,转成了严重肺炎。父亲病倒了,家里连个请接生婆的人都没有,母亲急得团团转,和乐却偏偏挑在这个时候来到人世,母亲只得自己为自己接生。好在母亲已生过多个子女,有经验,痛了一会,这个来得不是时候的五儿子就呱呱落地了。而他病重的父亲还得到屋后那条小溪中为母亲清洗生产时的“那些脏东西”。  虽说出生的时候有些小麻烦,林至诚却格外的疼惜这个孩子。他给他取名“和乐”,希望他能和和乐乐地生活。也许是父亲和儿子之间特有的心灵感应,林语堂一生追求快乐,正是按林至诚的希望而行,我们不能不赞叹这位乡村牧师的先见之明。  和乐很崇拜父亲。他常常跟在父亲的后面,听他布道。林至诚用闽南语传播基督教,亲切生动,幽默诙谐,连不识字的农人也听得津津有味。所以,他走到哪里,哪里就是集会的中心,笑声也就跟到哪里。和乐一直记得,父亲最喜欢讲的一个笑话是关于塔拉玛博士的:  当年的教堂里是男女分坐,各占一边。在一个又潮又热的下午,他(指塔拉玛博士)讲道时,看见男人打盹,女人信口聊天儿,没有人听讲。他在讲坛上向前弯着身子说:“诸位姐妹如果说话的声音不这么大,这边的弟兄们可以睡得安稳一点儿了。”  乡村牧师的儿子(2)  林至诚是一家之长,但从来不拿中国传统父父子子的那一套来压迫孩子,而是把自己当成家里普通的一员,平等地与自己的子女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有时他还当着孩子的面给牧师太太布菜。他是和乐及其兄弟姐妹的启蒙老师、朋友和引路人。  林至诚爱笑,他也教他的孩子们要多笑,兄弟姐妹之间不能吵架。林至诚笑的教育很成功,笑成了是林家人的标志,笑使得这个多子女的大家庭一团和气。当然,也有后遗症。林语堂回忆说,上大学后,他要时时刻刻地提醒自己,不要随便地以笑示人,那样显得太傻气。  林至诚最疼爱的就是调皮捣蛋的小儿子。每次布道回来,牧师太太专门给他准备了一碗猪肝面补身子,可吃不上几口,就全数留给了和乐。和乐也心疼父亲,吃几口,又让给父亲。就这样,一碗面都凉了,父子俩还在让来让去,自有一番乐趣在。在林语堂的记忆里,那猪肝面就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从不发脾气的林至诚也有生气的时候。和乐太调皮了,他拿起棍子,作势要打,可看见平时无法无天的和乐吓得面无血色,做出怪样子,就忍不住一笑了之。  林至诚把身上最真最纯最美好的一面交给了和乐。和乐也成了林至诚式的林语堂。他以一个中国乡村牧师的睿智、父亲的慈爱成就了一个享誉东西半球的世界级作家。在林语堂最著名的著作之一《生活的艺术》中,我们还时时可以看见这位乡村牧师的影子。  年轻时流的泪(1)  自到鼓浪屿上学后足足一年,和乐才回到坂仔。原因很简单,一是交通不便,二是家里没有办法负担多余的旅费。  在路上,和乐再也没有心情研究沿岸风景,只希望船快些,再快些,让他马上回到最想念的家。离家还有一二里路,和乐和三哥急切地跳下了船,要一路跑回去。  他是个精灵鬼,这个时候仍不安分。他怂恿三哥,先不告诉母亲回来了,乘不注意,给她一个惊喜。兄弟俩兴致勃勃地讨论着“惊母大计”,花样百出。一个说,要偷偷地溜进后门,装成乞丐,向牧师太太讨水喝;另一个说,躲在房里,看见母亲就猛地扑上去。  离家近了,近了。  兄弟俩远远地看见牧师娘在家门口张望,刚才的计谋一点儿也记不得,冲过去,一把抱住阔别一年的母亲。  和乐激动得差点哭起来,可又觉得,他是个大人了,不能哭,他拼命忍着,眼泪就在眼眶里来回地打转。  回来了两个外地求学的孩子,邻居乡亲都过来问候,一时人来人往,声音嘈杂。没出过大山的长辈们拉着和乐问长问短,和乐回答得得体而谦逊。  他给母亲买了一长条肥皂做礼物。平常母亲洗衣用的是豆渣做的豆饼,没什么泡沫,洗起来费劲。和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用省下来的钱买了母亲最想要的东西。牧师太太很感动,偷偷藏起来舍不得用,实在要用时,就切下来一小段,放在太阳下面晒晒,使它结实一些,这样可以用得更久。  和乐的母亲长得不好看,文化程度也不高,但在和乐看来,她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他饱含深情地写道:  我有一个温柔谦让天下无双的母亲,她给我的是无限无量恒河沙数的母爱,永不骂我,只有爱我。这源泉滚滚昼夜不息的爱,无影无踪,而包罗万有。说她影响我什么,指不出来,说她没影响我,又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大概就是像春风化雨。我是在这春风化雨的母爱庇护下长成的。我长成,我成人,她衰老,她见背,留下我在世。说没有什么,是没有什么,但是我之所以为我,是她培养出来的。你想天下无限量的爱,是没有的,只有母爱是无限量的。这无限量的爱,一人只有一个,怎么能够遗忘?  孩子们都回来了,林至诚的私塾又开张了。  每天早餐过后,他就摇铃把孩子们聚集起来,摇头晃脑地教他们念四书五经,《声律启蒙》、《幼学琼林》等。林家院子里总是一片朗朗读书声。林琴南翻译的西方名著,如《茶花女》、《福尔摩斯》等,他也鼓励学生孩子看。  和乐仍是天性不改。大家学习的时候,他总要闹些小乐子。大姐瑞珠说他是“魔鬼撒旦”,或“魔鬼撒旦的儿子”,他蹑手蹑脚地从后面偷搔大姐的胳肢窝,闹得更起劲了。  除了学习,林家的孩子还要分担一些必要的家务劳动。女孩子主要是洗衣做饭,而男孩子则要扫地挑水。和乐很快发现“打水满有趣”。他先把水桶系下井去,到了底下时,让桶慢慢倾斜,灌满水后就用井绳摇上来。这是个技术活,他学得可起劲,可是,家里的水缸要12桶水才能装满,太累人,和乐很快把差事推给了二姐美宫。  和乐和美宫的感情最要好。林家的孩子多(有六男二女,一子早夭),母亲一个人根本照顾不过来,比和乐大5岁的美宫就半充当了母亲的角色。说来也巧,父母亲常常管不住这个格外聪明而调皮的孩子,美宫的软硬兼施却往往奏效。  也有例外的时候。  一次,和乐又不听话,美宫就把他关在了门外,谁也不许给他开门。和乐又急又躁,不停地求饶。他一会儿说肚子疼,一会儿说天气冷,可美宫不是他那容易心软的牧师娘,坚决不上当。和乐没有办法,委屈地坐在台阶上,半晌没有动静。美宫还以为和乐知道错了,哪里知道他又打起了鬼主意。和乐捡了块大石头,从窗外用力往里扔,说:“你不让和乐进来,石头替和乐进来!”美宫哭笑不得。  为了赢“狠心”的二姐,和乐也想了不少妙招。有一回两人闹别扭,和乐大发脾气,就躺在院子的泥洼里,像猪一样滚来滚去,得意地说:“哈哈,这下你可有脏衣服要洗了!”原来,按照分工,美宫要负责洗全家人的衣服。  美宫长得清秀可人,又聪明,很爱读书。她喜欢看林琴南翻译的外国小说,最喜欢的是《撒克逊劫后英雄传》。每当看到主人公艾凡荷为箭所伤,外面又有敌兵包围,她就急得涨红了脸,恨不得跳到书里面去,把她喜爱的英雄救出困境。  在父亲的私塾里,美宫是最认真的那个。可每到11点左右,邻居家燃起了炊烟,美宫只能放下手里的书,低低地对和乐说:“我该去做饭了!”下午,太阳在天边染遍红霞,美宫也无暇欣赏,她该去收衣服了。  小孩子终归是小孩子,稳重的美宫有时候也会和和乐一起“疯”。读了《福尔摩斯传》、《三个火枪手》等小说之后,两人对书中惊险刺激的情节念念不忘。又是和乐出了主意:我们也来编一个故事。美宫高兴得跳起来,这正是她想做的。姐弟俩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创作她们的“处女作”上。为了某个具体的情节,如主人公是戴帽子还是不戴帽子,两人都要正儿八经地讨论大半天。  年轻时流的泪(2)  善良的牧师娘是她们最早的听众。和乐把这个法国侦探的故事讲得绘声绘色,牧师娘还以为是哪个西方大师的作品,不停地问,后来怎么样啊?母亲的反应大大地鼓舞了姐弟俩。她们编得更起劲,一天一段,充满令人毛骨悚然的逃亡和冒险,像惊险连续剧似的,让牧师太太很快活。时间长了,牧师太太终于发现其中的奥秘,笑道:“你们又在骗笨娘了!没有这种事情!”牧师太太觉得自己的牙不好看,笑的时候总是把嘴捂起来。  可惜美宫是女孩子。在旧社会,人们认为女孩子就是嫁人的命,书读得好不好根本没有人在意。  林至诚是个开明的父亲,有时候也难免受旧观念的影响。  美宫从毓德女校毕业后,吵着要到福州念大学。就算免去学费,每年的川资杂费也起码要七八十元。林至诚只是个穷牧师,男孩子上学的费用就够让他头疼的了,哪里还顾得上女儿。况且,美宫那时已经22岁,在当地人看来早就是个老姑娘,不出嫁又能干什么呢?林至诚让牧师太太去劝劝女儿。可每当牧师太太提起这个事,倔强的女儿就把油灯吹灭,佯装睡觉。  坚持到后来,美宫也觉得,上高等学校的梦只能是破灭了。她红着眼睛,答应了一位追求她多年的青年的求婚。  美宫出嫁的时候,和乐刚巧要到上海著名的圣约翰大学报到。全家人听到这个消息,都高兴不起来。和乐更是难过。他望着伤心的二姐,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却说不出来,他认为是自己抢走了爱读书的二姐上学的机会。  出嫁前一天,美宫把和乐拉到僻静处,从新娘子衣服里掏出四角钱。她抹了抹眼泪,勉强挤出一丝微笑,说:“和乐,我们很穷,姐姐不能多给你了。你要好好念书,不要糟塌了这个好机会。要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名气的人。这是姐姐对你的希望。”简简单单几句话,却像一块大石头压在了和乐心上。他再也忍不住,抱住心爱的二姐,哇哇地哭起来。  第二年暑假,和乐回家时,顺路在二姐的新家停留了几天。美宫仍然像以前一样,关心着她疼爱的弟弟,问和乐吃得饱不饱,穿得暖不暖。她还问了好多大学里的事。和乐看得出来,在心里的最深处,二姐仍然牵挂着她不能实现的大学梦。  这一见竟成了永别!  同年的秋天,美宫患上鼠疫,去世了。当时,她已经有7个月的身孕。  和乐永远记得二姐对他说那番话时的伤心欲绝,他要替二姐好好读书,替这个可怜的女子完成未竟的心愿。  此后,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什么年龄,只要提起二姐给他的四角钱,林语堂都激动得热泪盈眶,他说:“我年轻时所流的眼泪,都是为她流的。”  在中与西之间(1)  闽南沿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早在宋元时代,这里就是外国商人、传教士、旅游者的重要聚居地。  伴随商业往来而至的是文化上的侵蚀。  起初,天主教、基督教等异域宗教只能偷偷摸摸进行一些普及性的布道活动,未成气候。道光年间,清政府被迫答应五口通商,开放西洋传教。基督教以文字宣传的形式,迅速在漳州、厦门等地蓬勃发展。和乐出生的时候,基督教信仰已经成了非常普遍的现象。  另一方面,闽南地区又是传统意识异常顽固的堡垒。福建的读书人历来都是科举场上的佼佼者。在坂仔,家家户户门前都挂着一张竹帘,外面的人看不清楚屋里的情形,屋里的妇人也看不见外面。这还是800年前朱熹在漳州任知府时设下的“男女大防”措施。  西方文化与封建传统在闽南激烈地交锋。可在林至诚看来,这根本不是问题。他是基督教的传教士,同时也坚守着传统文化的立场。  这一点,从林家的客厅就可以看得出来。  林至诚一心赞成光绪皇帝的新政,所以他在客厅的墙上挂了一张彩色的光绪皇帝像。可在光绪的旁边,一个漂亮的西方姑娘,笑盈盈地捧着一草帽鸡蛋婷婷立在光滑的宣传画上。  桌上放着林牧师每天要看的圣经,圣经的下面却是《论语》、《孟子》之类的圣贤书。  书架上,介绍西方文化的译著和林家小孩必读的《鹿洲全集》、《幼学琼林》等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一起。  往角落里看,林至诚的黑色牧师袍和牧师太太的白色裹脚布色彩对比鲜明。  牧师太太常常会拿出藤编的针线篮带着家里的女孩子做一些缝缝补补的工作。那古香古色的篮里,常年放着顶针、各种颜色的绣花线和一本美国妇女的家庭杂志。  林至诚传布的基督教似乎也不那么纯正。  他的上帝可以帮人祈福,保佑离家在外的亲人,让不孕的可怜农妇生个大胖小子。你若想升官发财,林至诚的上帝也有这方面的能耐。他告诉教众,好的基督徒虽然会蒙受灾难,但最终都会财运亨通、多子多福。  林至诚把上帝等同于庙里的观音大师,只要诚心许愿,仙人会帮你解决一切的难题。  有一个教友的小孩子掉进了茅厕,父母抱着他来找林至诚。  按照乡村的习俗,小孩子要是掉进了野外的茅厕,一定要请一位有道高僧帮他换套新衣服,然后用红绳打小辫,最后,僧人再给他一碗面吃,才能保佑小孩子平安长久。  林至诚忙换上传道用的牧师袍,脸色凝重地为小孩换衣服、打小辫,嘴中还念念有词,驱赶附在小孩身上的冤鬼。牧师太太则忙着煮了碗汤面,由林至诚端给小孩吃掉。  “这下没事了!”  林至诚宽了心,小孩的父母也笑了,皆大欢喜。  佛教和基督教没有了差别,牧师和僧人也没有了差别。林至诚把中西两种完全不同的宗教轻易地调和在了一起。  和乐后来为此辩解道:“我不知道他神学的功夫是怎样的,但他的一片诚心,是无可怀疑的。也许他是为了要争取他们的信奉,要农民明白他所宣传的是基督教,不得不把基督教的上帝说得犹如寺庙中的佛爷……以村民之信教者来说,如果基督教没有这些效力,就没有意思了。”  1905年左右,林至诚设计的新教堂落成。这是坂仔最大最漂亮的建筑。林至诚专门跑到漳州,买了一副朱熹手迹拓本的对联,兴冲冲地贴在了教堂的门口。一个基督教的圣坛,却贴着中国礼教卫士的手迹,这是典型的林至诚式的思维方式,这是他的“中西合璧”。  林语堂后来也走上中西文化兼收并蓄的道路。他把林至诚的“中西合璧”带到世界各地,这也许是林至诚本人从未想到过的吧。  坂仔的新教堂里有一口大钟。  每逢做礼拜,“叮叮当当”的钟声就响彻在坂仔的上空。  村里的守旧之辈坐不住了。他们本来就对基督教的传播颇为不满。现在,修了新教堂不说,还弄来这么口大钟,敲个不停,分明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不敬。敌视教会的人聚在一起,商讨反击之计。最后,一个落第的秀才牵头,凑银子在教堂附近建了一座寺庙。他们原本也打算挂口大钟,为了和教会对着干,故意改用大鼓代替。每次钟声响起,秀才就开始敲鼓。他得意地说:“耶稣叮当佛隆隆。”  钟鼓齐鸣,牧师们听了,又好气又好笑。  村民们在等着看好戏。  林家的孩子当然站在教会一边。他们主动承担了敲钟的任务。几个孩子围在大钟的周围,拿出吃奶的劲合力拉绳打钟,尽可能让钟响的声音更大些。和乐觉得很好玩,卖力极了。  秀才也不干示弱,拿起鼓槌,一阵猛敲。  钟和鼓的声音此起彼伏,就像两支军队在激烈地战斗,谁也不肯服输。  一会之后,和乐这边觉得累了,力不可支,钟的声音也慢慢消沉下来。那秀才虽是鸦片鬼,可毕竟是成年人,鼓的气势还是很足。  这样下去就要输了!和乐想。他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对大哥耳语一番。  大哥宣布暂停。  秀才笑得裂开了嘴,露出满口黄牙。他到处跟人说,教会认输了!  在中与西之间(2)  钟声又响起。  这回,秀才占不到任何便宜。那钟声连绵不断地传过来,秀才累倒在地,钟声仍然没有停止的意思。  看热闹的人跑到教堂顶,这才明白其中的奥秘。  原来,林家的孩子是轮番上阵,一个累了,就换下一个。和乐打的是车轮战的主意。  林家孩子在坂仔一举成名。尤其是和乐,大家都夸他机灵。  钟鼓之争并没有持续多久。秀才为了抽鸦片,卖掉了大鼓。村里人再也看不到林家小子斗秀才的热闹场面了。  和乐觉得很可惜,因为难得有这么有趣的竞赛。他压根没想到,他眼中的游戏内含着那么重大的意义。  那口大钟至今还在林语堂纪念堂悬挂着,只是斯人已远,凭吊的人只能在一些老人残缺的记忆中怀想当年的盛况。  除了钟鼓之争,新教堂还给和乐家带来一位特殊的客人,那就是西溪教区主事的英国传教士范礼文博士。  因为新教堂太高,跨度太宽,渐渐出现了倾斜,这在整个漳州教区可是一件大事。范礼文博士决定坐镇坂仔,亲自解决这一问题。他带来了大批钢筋,组织人手,加固屋顶。  范礼文的到来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坂仔人都听过“红毛鬼子”的大名,可谁也没亲眼见过。和乐也是第一次见外国人。大伙一窝蜂地围在教堂的边上,伸长了脖子看这“红毛鬼子”是不是长得三头六臂?  和乐被其他的吸引了。  他亲眼看见:“这些钢条用一只大钉固定在中间,那只大钉可以把钢条旋转到所需要的适当长度。它们连接在支持屋顶的木条上,螺旋钉一扭紧,钢条把木条牵拉在一块儿,大家可以清楚地看见教堂的屋顶被提高了几英寸。”  随着屋顶的提高,和乐的心也被提起来。外国科学真是太精妙了,和乐由衷地赞叹。这是林语堂童年的一件大事,是“伟大而值得纪念的一刻”。  随范礼文而来的,是大批关于西方世界及西方科学的书籍。整个林家陷入了西学的狂热之中,如饥似渴地阅读着西方文献。林至诚和范礼文成了莫逆之交。连不通文墨的牧师太太也翻看《星期六晚报》等刊物上的彩画。  范礼文博士走后,和乐来到他的房间仔仔细细地收罗一番,捡到了一个空的沙丁鱼罐和领扣。领扣中间有一颗闪亮的镀金珠,挺漂亮的,和乐反复钻研了老长时间,始终摸不透它是做什么用的。屋里还有一股很难闻的味道,闻了作呕,瑞珠告诉他,那是牛油的气味。和乐纳闷,外国人怎么尽吃奇怪的东西?  从鼓浪屿的教会学校毕业之后,和乐进入了厦门的寻源书院。他见到了更多的外国人,对他们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对于彬彬有礼的传教士,和乐有天然的好感。可是酗酒的外国水手,盛气凌人的外国商人,又让和乐讨厌。  他迷上了西洋音乐。寻源书院的校长夫人毕牧师太太是美国旧式妇女,性格温静,说起话来抑扬顿挫,煞是好听。她组织的女高音合唱让和乐为之倾倒。  和乐还曾从门缝里偷看外国俱乐部开办的舞会。男男女女穿着暴露的晚礼服,相拥跳舞,和乐惊奇得连眼珠都快掉出来。他说:  这是鼓浪屿闻所未闻的怪事,由此辗转相传,远近咸知外国男女,半裸其体,互相偎抱,狎亵无耻,行若生番了。我们起初不相信,后来有几个人从向街的大门外亲眼偷看才能证实。我就是其中偷看之一,其丑态怪状对于我的影响实是可骇可怕之极。这不过是对外国人惊骇怪异之开端而已;其后活动电影来了,大惊小怪陆续引起。  美国舰队在厦门港口的操演也给和乐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穿着露出脚趾的破鞋子仰望庞大的战舰,威猛的大炮,训练有素的水兵,他还不能理解,西方就是靠这些强行敲开了中国的大门,只是不由自主地羡慕赞叹西方的先进科技。  从范礼文博士到寻源书院,广阔的西方世界在和乐面前展现出冰山的一角,他被那光亮吸引着,越来越向它靠过去。  做个好人  因为林至诚的关系,和乐很小就受洗,成了基督徒。  他那不经世事的脑袋充满了上帝的光辉。  每次吃饭前,和乐似模似样地学着牧师父亲,诚心地向上帝祷告,感谢上帝赐予他吃的食物。晚上,他跟着牧师太太念闽南语拼音的圣经。犯了错,他也会在教堂告解,请求上帝的原谅。  他没有任何疑虑地相信父母亲告诉他的一切。祷告时,他比其他的兄弟姐妹都认真,因为头上三尺有神灵,上帝必定就在他头上听着呢。  略懂人事后,和乐思辨的天性开始活动。  他是农村的孩子。他看见农人披星戴月,辛苦耕耘,才收获了粮食。那为什么吃饭前要向上帝祷告呢?牧师父亲不能解答这个问题。  和乐自己找到了答案:也许是要感谢上帝赐予的风调雨顺吧!  那上帝和永生又是怎么回事?  ……  太多的问题,和乐思考不过来。  在寻源书院读书时,和乐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既然上帝是无所不在的,那他要考验考验上帝。  教会办的学校学费食宿全免,和乐每个星期只得一个铜板的理发钱。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整天都觉得肚子空空,特别想吃。虽说变着法子省下理发费,可一个铜板只能买一个芝麻饼和四粒糖果,塞牙缝都不够。富人家的孩子吃着可口的面条,和乐眼馋得很,不停地咽口水。可是,最便宜的素面也还需一个铜板。  和乐犯愁了。  他闭上双眼,默默地向上帝祈祷:仁慈的主啊,让我捡到一个铜板吧!  睁开眼睛,和乐仔细地看看四周的地面,没有!  和乐想,也许上帝没有听见,我再试试!  他试了又试,始终没有拾到。  和乐对上帝很失望,基督教的信仰开始动摇。  17岁时,和乐考上了上海圣约翰大学,并更名林玉堂(林语堂是后来的笔名)。  按照父亲的意思,他就读于神学院。经过系统的神学训练和大量阅读基督教典籍,玉堂越发地怀疑起来。耶稣是童女所生,肉体复活,这些教条都是不可能的;原罪、赎罪、地狱等理论在逻辑上完全讲不通;信教的人上天堂,不信教的人下地狱,这也是没有道理的。玉堂说:“一切神学的不真,对我的智力都是侮辱。我无法忠实地去履行。我兴趣全失,得的分数极低,这在我的求学过程中是很少见的事。监督认为我不适于做牧师,他是对的。我离开了神学院。”  玉堂思想的转变很快就被父亲察觉了。  起因是一次布道。  十几岁时,玉堂就已经开始帮父亲布道。林至诚多少有父亲的虚荣,他想让喜欢演讲的儿子出出风头。  玉堂这次选的讲题是《把圣经当文学来读》。他合上圣经,侃侃而谈: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约书亚消灭了亚玛力人和基奈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不是一下子形成的,它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一步步进化成独一无二的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被选”的。他越讲越兴奋,即兴发挥,说,《旧约》应该当成不同体裁的文学来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诗,而《创世记》和《出埃及记》是犹太神话和传说。  乡村基督徒们听得大眼瞪小眼,完全不知道玉堂在讲什么。  林至诚吓坏了。他想起以前认识的一个厦门人,会英语,却不相信上帝。他的五儿子莫非也成了无神论者?  吃晚饭的时候,林至诚一边扒饭,一边时不时地瞟上玉堂一眼,想发现点蛛丝马迹。玉堂却神情自若,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虽然有离经叛道的演讲,玉堂却没有抛弃基督教。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他不能想象。  4年后,他在清华任教,同事兼著名诗人刘大均替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他问:“如果我们不信上帝是天父,便不能普爱同人,行见世界大乱了,对不对呀?”“为什么呢?”刘先生答:“我们还可以做好人,做善人呀,只因我们是人的缘故。做好人正是人所当做的咧。”  这一席话,剪断了玉堂和基督教最后的一丝联系。  晚年时,饱经风霜的林语堂又回到了基督教的怀抱。这是后话了。  从圣约翰毕业后,林语堂到清华任教,然后是出国留学,回国,再出国。他余下的大半生都在世界各地漂泊,鲜少回坂仔。然而他乡牧歌处,放野归自然,林语堂怀着一身山地的爽朗,游走在钢筋水泥的都市,他是放飞四海的风筝,线的那一头却深深地埋在生于兹养于兹的故乡。  《林语堂自传》  最是难忘初恋时(1)  初恋是青涩而难忘的。  林语堂的初恋是青梅竹马,一个叫“橄榄”的俏人儿。  “橄榄”本名赖柏英。  算起来,林语堂还是柏英的长辈。柏英的母亲是语堂母亲的教女,初次见面,柏英的母亲按照传统辈份的观点,让柏英叫语堂“五舅”。  男生发育得晚,林语堂那时候又小又瘦,个头和柏英差不多。小柏英不高兴了,撅起嘴来,坚决不肯叫。语堂本想板起脸,装装“五舅”的大人样,可瞅见柏英委屈的模样,忍不住了,哈哈地笑起来。牧师太太忙打圆场,说都是孩子,算了。  柏英的脸偏瘦,活脱脱一个刚成熟散着甜香的橄榄。语堂眼珠一转,不停地大叫:橄榄,橄榄!柏英不明所以,好奇地四处看。语堂一手指着她,叫得更起劲了。柏英这才明白过来,语堂是在给她取绰号呢。柏英气极了,这么怪的名字,她不要!  慢慢叫习惯了,柏英也喜欢上这个特别的名字。  “橄榄”成了两个小家伙的暗语,是他们共有的秘密。  柏英家在半山上,离语堂家约五六里的样子。每逢赶集,柏英天蒙蒙亮就起来了,拎着一大篮东西下山来。篮里多半是新鲜的蔬菜、竹笋,还有她母亲做的糕点,那都是送给语堂母亲的。  语堂早早地在村口等她。  “橄榄,橄榄,在这儿!”林语堂不停地招手。  柏英却不紧不慢,哼着歌,蹦蹦跳跳地走过来。  忙完了赶集的事,就是两人的快乐时光。  他们最常干的,就是到西溪边捉鲦鱼和螯虾。两个小孩儿光着脚,趴在河岸上,仔细地寻找冒水泡的地方。大人们说,水泡越多,鱼虾才越多。  柏英在山里长大,身手敏捷,往往她都逮了一小筐,语堂还一无所获,急得脑门直冒汗。  “我不玩了,一只抓不到!”语堂把篓子一扔,耍起脾气来。  “我分你一半,别闹,鱼来了!”  “哪里?我来抓!”  “不行,大头瞎,你会吓跑鱼的!”  两人争争吵吵,感情却一天比一天好。要是有一天柏英不下山,语堂就蔫蔫的,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来,眼光不自觉地老往村口飘。  抓鱼抓腻了,柏英说要抓蝴蝶。  坂仔的春天气候温和,到处开满了鲜花。蔷薇红似火,迎春花娇俏可人,色彩斑斓的蝴蝶就在花丛间飞来飞去。小柏英喜欢得不得了。  林语堂主动请缨,要给柏英抓两只玩。  别看蝴蝶傻傻地停在花上,可语堂轻手轻脚地一靠近,蝴蝶立刻飞了。有时候,它还故意在空中转个圈,得意地发表胜利的宣言。  语堂脱下外面罩的小衫,系成一个小网。那只明黄色的蝴蝶一看就是贪吃鬼,语堂盯好目标,纵身扑上去,打开一看,又是白忙一场。  语堂哭丧着脸,他自认为智力过人,却败给了一只小小的蝴蝶。  柏英笑得肚子都疼了。  语堂不服气,说,抓蝴蝶又不是抓鱼,有那么容易吗?要不你试试!  柏英随手采了几朵野生的小雏菊,别在黑亮的辫子上。然后,她坐在小溪边,静静地,一动也不动。  “你要干什么?”  柏英急忙把手指放在嘴上,“嘘!别说话!”  不一会,有只蝴蝶飞过来,在柏英头上转来转去,最后停在了她戴的花上。那翅膀一扑一扑,仿佛在享受甜美的晚餐。柏英慢慢起身,往前走,一步,两步……走了好远,蝴蝶仍立在柏英头上,就像会动的发饰,妙不可言。  语堂看得眼睛都直了。  人比花娇,头栖蝴蝶的柏英是那么的迷人,一颦一笑都打动着年轻语堂的心。  他偷偷地看柏英,看着看着,就忘形了。  柏英赤着足,悄悄地穿过河边的草地,来到语堂身后。她用滑嫩白皙的小手猛地捂住语堂的眼睛,天真地问:“我是谁啊!”  “是我的小‘橄榄’啊!”语堂甜蜜地说,一把抓住她的手。  柏英一扭身,敏捷地逃开,一双天足在柔软的草地奔跑,“来追我啊!”她的笑声如银铃般动听。  “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一句《圣经》上的话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语堂脑海中。他多希望自己就是那嫩绿的草儿,在柏英的赤脚下招展。“呀!我崇拜她脚上的泥巴。”语堂心中涌起无限的柔情。  天气热起来了,语堂到山上的柏英家避暑。  柏英家是在浅蓝色的山丘中,隐约露出暗褐色的屋顶。四周是青青的荔枝林,密密麻麻的荔枝压在枝头,那果肉饱实得似乎要涨出来。  语堂亲切地唤它“鹭巢”。  柏英穿着时兴的长衫儿,俏生生地站在一片翠色间。她是来迎语堂的。微风吹过,发丝轻轻地扬起,目光也迷茫起来,好像在思考什么。  语堂一看见她,心微微地颤动,山中的精灵也比不上他的“橄榄”啊。  柏英像个女主人那样款待了语堂。  她端出现摘的新鲜荔枝,让语堂不用客气,尽量多吃点。  柏英吃起荔枝来又快又好。语堂一颗没吃完,柏英已经吐出了三粒核。  “橄榄,荔枝吃多了是要拉肚子的。”  “真是傻,吃一勺酱油就好了!”  最是难忘初恋时(2)  吃完了荔枝,两人玩起了乡里孩子最爱玩的弹弓游戏,满地的荔枝核就是最好的子弹。柏英有腰力,手势准,可以击中一米半以外的物体。  林语堂见到了多种多样的柏英。  如山里的其他女孩一样,柏英很勤快。山里多雨,一下就是一夜。隔天,柏英很早就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过泥泞山路,去看稻田里的水有多深。  平时,柏英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干起活来很利索。礼拜天事情少,她就换上一身的浅蓝色,衬得肤色亮起来,显出少女的娇羞。  她领着语堂在树荫下纳凉。柏英唱起山里人的小曲,那婉转的歌声悠悠荡荡,环绕在荔枝林的上空,也环绕在语堂的心上。  林语堂和柏英相爱了。  那年暑假,林语堂从圣约翰大学回到坂仔。他甜蜜地约会了他的小“橄榄”。  女大十八变,柏英更漂亮了,幼时有些偏长的脸蛋长成了浑圆的鹅蛋脸,爱思考的眼睛明媚得像春日的阳光。  语堂拉着她的手,热切地倾吐了思恋之情。  “橄榄,看到你真好!”  “真是傻!”柏英以前最爱说这句话,可此刻说来,却充满了亲热和少女的娇羞。  整个下午,他们肩并肩慢慢前进,高兴得不知道走了多少路。柏英不再害羞了,大部分时间都把手环在语堂的腰上。有时候,语堂走得快,柏英就一把拉住他,然后自己两步并作一步走,跑到了语堂的前面,得意地朝他笑。  语堂心里热乎乎的。他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比书上说的更激动,更让人沉醉。  他向柏英表明了心迹:“我想出国留学,想到更远的地方去看看。橄榄,和我一起去吧!”  柏英的笑凝住了。沉默。  山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柏英不知道,她隐隐约约地觉得害怕。  而且,祖父双目失明,每天要靠她的搀扶,才能处理基本的生活。一想到要离开从小就疼爱她的祖父,柏英打从心底不愿意。  柏英激动地说:“世界上还有比我们这儿更美的山谷吗?你已拥有了这些山,也可以得到我。为什么你一定要出国呢?”  语堂没有答腔,她又说:“就算你住在漳州,我们也有香蕉、甘蔗、桃子和桔子。还有各种鱼类和青菜。外国港口有的东西,我们哪一样没有呢?”  语堂很意外,他没想到他的橄榄反应这么激烈。  可是,他刚刚从上海那样的繁华都市回来,他的知识也给他建构了一个无限广阔的天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小小的坂仔已经无法容纳那颗腾飞的心。  语堂还想起了二姐的话,他要读书成名,完成二姐的遗愿。美丽的“鹭巢”和“鹭巢”下的小“橄榄”是不能给他这些的。  孝道与爱情,柏英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爱情与事业,语堂也做出自己的选择。  两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谁也说服不了谁,只能友好而遗憾地分手了。  暑假后,林语堂要回到圣约翰,柏英来见他最后一面。  告别时,柏英安静而有些无助地看着语堂。语堂的眼里也满是无尽的忧伤。  他在自传小说《赖柏英》中笔触细腻地再现了这一情景:  新洛激动地抚摸她的头发,盯着她的眼睛,把她的脸托起来。她似乎有点怕,迟疑了一会,然后就听任他轻飘飘吻在她唇上。她满面羞红,一句话也不说。刚才卫士般的理性还战胜了内在的情感,现在却柔顺异常。这一吻使她动摇,她忽然愁容满面。  “你不高兴和我在一起?”他问她。  “高兴。我真希望能永远这样。你,我和我的田庄永远聚在一块儿。”  “你的田庄对你就那么重要?”  “是的。不只是田庄,那是我的家庭。你不懂……”  完美幸福的一刻已经过去,阴影向他们袭来。  回到河滩上,她说:“新洛,我爱你,以后也永远爱你,但是我想我不可能嫁给你。”  ……  “你到外国会学到什么?”  “我不知道。”  “你觉得你会像我们现在一样快乐?”  “我不知道。”  她甩甩头,脸上有伤心的表情。  “好吧,那你去吧。我打赌你不会快乐。我想你也不会回到我身边,因为我那时一定嫁人了。”  她好像要打一仗逼他留在家乡似的,其实她只是说出自己平凡的意见。因为当时她语气十分肯定而自信,甚至带有一点挑战意味,所以他始终记得那几句话。  新洛就是林语堂自己。  梦幻一般的初恋结束了。  但是,这青涩的初恋永远地留在了语堂心中,甚至乎,柏英赤着足奔跑在草地上的情景成了林语堂永不能割舍的“情结”,赞美赤足之美成了他的偏好。他专门写了篇《论赤足之美》,他说:“要是问我赤足好,革履好,我无疑地说,在热地,赤足好。……赤足是天所赋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可与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灵便,童年时快乐自由,大家忘记了吧!步伐轻快,跳动自如,怎样好的轻软皮鞋都办不到,比不上。至于无声无臭,更不必说。”  柏英后来嫁给了当地的商人,长寿而且儿孙满堂。当她赤着脚穿过草地,穿过荔枝林,她是否偶尔也会想起那个叫她“橄榄”的小伙子?  校园爱情悲剧(1)  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很快抚平了林语堂失恋的悲伤。  圣约翰大学在当时很有名气,因为一连出了三位中国驻美驻英大使。  社会上普遍认为,进了圣约翰,就等于上了进洋买办的保险锁。在洋买办工作体面、稳定,是理想的高薪职业。所以,上海的富家子弟也大都集中在这里。  来自贫困家庭的山乡孩子林语堂显示出与众不同的魅力。  他不像那些西装笔挺,见人就嘻嘻哈哈的海派青年,他的笑有一股朴实的纯真;他也不像某些世故的学生,刻意去结交有权有势的朋友。  从神学院出来,语堂选择了文科。“我酷好数学和几何,喜欢科学的分析,所以我选语言学为专科,因为语言学最需要数学头脑去做分析工作。”  他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不大的眼睛因为强烈的求知欲而神采飞扬。  他总是一个人斜倚栏杆,做出沉思状。同班同学见了,还以为他想家了,就过来安慰他,哪里料到语堂眉头皱起,绞成一条线,他疑虑地问:“梁启超为什么成了今天的梁启超?”原来,他刚刚看了《饮冰室文集》,对梁启超的政体改革策略很是佩服,所以在栏杆前回味阅读的快感。那位同学直呼上当,一片好心付诸东流。  成绩优秀,自是不在话下,林语堂兴趣广泛,精力充沛,在各种活动中也大出风头。  因为英文写得漂亮,大学一年级时,他就被ECHO编辑部选为正式编辑,刊发了不少好文章。他还获得了学校举办的英文短篇小说大赛的金牌奖。  语堂是校辩论队的核心成员。在比赛中,他成功地领导辩论队击败了众多对手,获得了银质奖章。  打网球、踢足球、划船、赛跑,语堂是样样精通。他以5分钟一英里的成绩刷新了该项体育运动的学校记录。校划船队也看上了他,推举他做队长。  有一段时间,他对棒球也产生了兴趣。一有空闲,他就拉上夏威夷来的留学生根耐斯,两人一起练球。棒球所需的速度和力量,是语堂最看重的。他挥着棒球棒,一练就是几个小时,汗水和笑声挥洒在圣约翰绿草坪的操场上。不久,语堂就赶超了师父,成了一个高水平的垒手,他投的上弯球和下坠球很少有人接得住。  体育出众的语堂甚至一度被选为中国队的代表,参加了远东运动会。虽说离获得奖牌还有不小的距离,可语堂认为那是很难得的历练。  林至诚当时刚好就在上海,于是来观看运动会。  为了在父亲面前大显身手,语堂很勤力地准备,超水平发挥。全场掌声如雷。可老牧师一向只看重儿子在智力方面的成就,对体育奖牌不以为然。  语堂有些微的失望,随即释然了。他不再是那个以父亲为最高山峰的孩子,他读的书,他的知识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位乡村牧师。他知道,什么对他是最好的。  林语堂在回忆读书生涯时说:“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发展饱满的胸脯;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二年级的学期典礼上,林语堂的平时积累见成效了,他大大地出了风头。他的名字接连4次在典礼上响起。前三次是领取不同的奖章,最后,他还以辩论队队长的身份从校长手中接过了比赛获胜的银杯。  一人独领4枚奖牌,这在圣约翰校史上,是从没有过的。学生一阵骚动,都伸着脖子,想看看林语堂到底是何方神圣?  语堂成了校园明星。走到哪,都有人向他指指点点或颔首致敬。他的趣事逸闻像风一般,迅速地传播出去。在隔壁的圣玛丽女校,语堂优异的成绩、颀长的身材、壮健的体魄,甚至贫寒的家境,都成了姑娘们追捧的对象。他的名字从一个女孩口中跳到另一个女孩口中,他成了女校姑娘们的白马王子。  “这与我的结婚是有关系的。”林语堂如是说。  圣大流行开老乡会,眷念乡土的林语堂是积极的参与者。他认识了来自厦门的陈希佐和陈希庆两兄弟。三个人年龄相当,性格也活泼开朗,几次接触下来,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每逢周末,三人就结伴去附近的杰克餐厅吃牛排。语堂已经习惯吃西方的食物,他给新朋友讲起幼时对牛油的印象,三人笑成一团。  看无声电影也是他们常做的消遣。  有时候,三个人只是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闲逛,边走边聊天。圣约翰新增的私产很有英国公园的韵致,乔木如盖,绿荫浓密,草坪、树木都修整得整整齐齐。语堂口才好,陈氏兄弟常常招架不住。  一次聚会,希佐、希庆带来了一位少女。女孩头发很长,用一个宽大的发夹束在脑后,素净的碎花长裙在微风中轻轻地飞舞;眼睛很大,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是个十足的美人。  希佐介绍到:“这是我的大妹,叫锦端,在圣玛丽学画画。”  锦端调皮地嫣然一笑,点点头,没有一丝少女在陌生男子面前的扭捏作态。  望着那双会说话的眼睛,语堂仿佛看见天上的星辰在闪闪发光,磁石一般把他吸引过去。  他呆住了,身心都溶化在那醉人的笑靥里。  希佐拉拉他的袖子,“怎么回事?连礼貌都忘了?”  林语堂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摸摸头,然后向锦端笑笑,算是打招呼了。  校园爱情悲剧(2)  这顿饭吃得毫无滋味。  语堂一个劲地偷瞄那位美丽的少女。偶尔眼神交会,锦端微微抿嘴轻笑,羞涩地转过头去。林语堂的心跳得快要蹦出来。  希佐看出了端倪,拍拍语堂的肩,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  送锦端返校后,语堂向希佐、希庆直言心中所想。他对他们美丽大方的妹妹一见钟情,这没什么可隐瞒的。  兄弟俩十分欣赏林语堂的坦诚,有心成全。希佐说:“可这事儿还得问问大妹的意见。”  锦端羞红了脸,低低地说:“他是圣约翰的校园才子,我……”  以后的每次聚会,兄弟俩都叫上锦端,三人行变成四人行。  语堂钟情于锦端,情之所至,更是妙语连珠,满口锦绣。  他对锦端说:“世界是属于艺术家的。艺术家包括画家、诗人、作家、音乐家等。这个世界透过艺术家的想象,才有光有色有声有美,否则只不过是个平凡为求生存的尘世。”  “那什么是艺术?”锦端问。  “艺术是一种创造力,艺术家的眼睛像小孩子的眼睛一样,看什么都新鲜。将看到的以文字以画表现出来,那便是艺术。”语堂说,“我要写作。”  “我要作画。”锦端说。  共同的思想和审美情趣让两人靠得更近了。他们交流着对美的看法,也在互相的身上发现了美。  在林语堂的心目中,锦端就是美的化身。  礼拜天,四人结伴去做弥撒。那时男女教堂是分开的,中间隔了一道墙。语堂的心思全不在牧师千篇一律的布道,他透过墙,遥远地望着锦端。锦端双手合拢,虔诚地祷告,她的侧脸如雕塑一般,散发着圣母玛利亚似的纯洁光辉。  黄昏时分,他们沿着静静的苏州河散步。一轮明月升上来了,它含笑地看着树荫下并肩而行的年轻人,似乎也被真挚而纯洁的心声打动,躲到了树梢后。  一学期就在粉红色的回忆中慢慢地度过去。  放暑假了,语堂和锦端回到了各自的家。  语堂一刻也离不开心上人,几次三番跑到厦门,说是要探望希佐兄弟,其实就是为了看看锦端。  他编织着才子佳人的美丽梦想,单纯的心容不下任何砂子。每当想到他挽着锦端的手,漫步在向往已久的西方世界,那甜蜜就会从心底溢出来。  他一点儿也没有留意到锦端回家后的情绪变化。在学校,锦端总是和他有说有笑,回家后,她却躲进房间,怎么也不肯出来。语堂还以为少女怀春,多半是羞于见人的,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他只要看锦端一眼就好了。  阴影很快向他袭来。  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先生,讨袁战争失败后,一度逃往菲律宾。回国后,陈天恩大兴实业,创办了造纸厂、电力厂、汽车公司等,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陈家笃信基督教,陈天恩还是基督教竹树堂会长老。  林语堂经常造访陈家,经验丰富的陈天恩早就看出来,语堂不是来看希佐的,而是要追求他的长女。他想起别人说过的荒唐布道,好像就是林语堂。  陈天恩那时已经为锦端物色了一个名门大户的子弟,就要谈成了。他暗自思量,这小子虽然聪明,但不虔诚地信仰基督教,家庭出身也不好,他的宝贝女儿可不能托付给这种人。  陈天恩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千万的生意也不过弹指一挥间,处理这种事情还不是十个手指夹田螺——十拿九稳。他先把锦端叫到书房,以年迈父亲的身份和女儿促膝长谈。锦端谈着谈着,哭了起来,最后她同意,再也不见林语堂。  另一方面,陈天恩把语堂叫过来,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贤惠漂亮,他愿意做媒,保准成。  林语堂马上明白了陈天恩的意思。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就算锦端不要他,陈天恩也不需要把他推给隔壁家的小姐。  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牧师太太看他闷闷不乐,就问他怎么了,语堂心中的委屈一下子像决堤的洪水倾泻而出。他“哇”的一声,扑到了母亲怀里,嚎啕大哭。牧师太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劝才好,只能轻抚语堂的背,念着圣经,让语堂安宁下来。  第二天,大姐瑞珠省亲回家,问出了事情的原委。她还是一样的火暴脾气,大骂语堂:“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的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  瑞珠的话把林语堂从梦幻中拉到了现实。“门当户对”,他以为不过是小说的桥段,可遭遇的时候,是那么痛苦和无可奈何。  林至诚看着可怜的儿子,也不知道安慰些什么才好。  就这样,林语堂的第二次恋爱还没有步入高潮就戛然而止了。  与锦端的爱情悲剧成了林语堂永远的伤口。那位美丽的少女一直活在林语堂心里的某个角落,历久而弥新。据林语堂女儿林太乙回忆:  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的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很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校园爱情悲剧(3)  值得一提的是,林语堂为初恋的女友赖柏英作了长篇小说,但在任何的文章或采访中却从未提及锦端。只是在80岁时,他口述《八十自述》,草草提了几句:“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看似无情却有情,语堂每次画少女,总是长长的头发,用一个宽大的发夹别着。林太乙问他,为什么总是这副打扮?林语堂回答,这是他第一次见锦端时她的打扮。他的目光迷茫起来,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那个阳光照耀的下午,一个用发夹别住头发的少女在微笑着向他招手。  他说:“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他和锦端也许就是这种爱情吧。  林语堂晚年腿脚不便,常年坐在轮椅上。有一回,陈希庆的太太来看他。语堂又问起了锦端,陈夫人告诉他,锦端还住在厦门。语堂激动地站起来,推着轮椅要出门,“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  他的妻子廖翠凤急了,“堂,你在说什么瞎话!你不能走路,怎么去厦门!”  数月后,林语堂就溘然长逝了。  “没有钱不要紧”(1)  “一个人出生后,他的灵魂就到处寻找那与他相配的另一半。他也许一辈子也找不到她。也许要十年、二十年,但是他们碰面的时候,马上认得出对方,全凭直觉,无需讨论,无需理由,双方都如此。”这是林语堂在《红牡丹》中说的一段话。  林语堂经过两次错误的相遇,第三次终于找到与他相配的另一半。  那就是廖翠凤。  陈天恩是见过世面的新派人物,“棒打鸳鸯”,自己也觉着做得不太光彩。为了安抚年轻气傲的林语堂,他安排了语堂和邻居廖悦发家的会面。  廖家也是大富之家,虽然比不上陈天恩,可在厦门也有自己的钱庄和房产。廖悦发是个十分传统的旧式家长,脾气很坏,重男轻女,对女儿的教育十分严厉。廖家的女儿从小就要干活,烹饪、洗衣裳、缝纫等都是家常的功课。廖悦发说,这是为了将来到丈夫家能好好过日子。他动辄向妻女大吼大叫,对儿子却百依百顺。廖翠凤是烈性子,看不惯父兄欺负母亲,偶尔也顶上几句,可哥哥们都学会了爸爸的坏习惯,对这个妹妹从不看在眼里,打骂相加。只有二哥暗地里还帮帮她。翠凤一心想离开家,结婚是惟一的出路。  林语堂穿着普通的长衫就到廖家赴宴了。他万般的不情愿,可又不能拂了陈天恩的面子。  席上,林语堂落落大方,谈吐间不卑不亢。他素与翠凤的二哥交好,谈谈学校的趣事,气氛十分融洽。  语堂身子壮,胃口很好,平时一顿饭总要吃上好几碗。初次上廖家,他也不客气,几口一扒,一碗饭就见底了。他不断地要求盛饭,镇定自如,仿佛再理所当然不过了。  吃着吃着,语堂不自在起来,总觉得两道目光从背处在盯着他。他四下看了看,却没有发现任何人。  林语堂的直觉没有错,那是廖家二小姐在屏风后偷看他。  廖翠凤扳着指头,她要数数,这林语堂到底要吃多少碗饭啊?  林语堂的大名,廖翠凤早就听说过了。她也在圣玛丽上学,语堂独得4枚奖牌的事,女校的姑娘们没有不知道的。这位文武双全的才子还一度是她们闺房密语的中心话题呢。  所以,一听说父母要请林语堂来吃饭,翠凤心里有了计较。虽然没有明说,她明白父亲的心思,吃饭是假,相亲是真。况且,她也想看看,众口交赞的林语堂生的是何等模样。  她没想到,语堂是如此的年轻和俊朗,说起话来神采飞扬,一副“舍我其谁”的豪气。二哥又对她说,语堂是个有大好前途的人,嫁给他,一定会幸福的。  少女的心上泛起了涟漪。她想起语堂大口吃饭如若无人的样子,好几次一个人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虽然没有人为他们俩作正式介绍,翠凤却上了心。她偷偷地把语堂换下来的脏衣服拿去洗。  语堂看见干干净净的衣服,还道是廖家待客热情,怎么也没想到那是廖二小姐的杰作。  因为锦端,语堂对这次相亲兴趣缺缺,可家里却炸开了锅。  瑞珠曾经和翠凤同过学,她对父母说,翠凤虽然是在大家庭长大的,可一点娇纵之气都没有,是个朴实端庄的好姑娘;长得也很有福相,高高的鼻梁,圆润的脸庞,人中很长,肯定会成为极其贤惠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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