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迪-美丽的英语-3

同样是以o结尾的名词,有的变成复数要用-es,有的却用-s,还有的既可以用-es,也可以用-s,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例外呢?我曾问过一些英语专家,可他们也说不清,只能说是习惯造成的,人们历来就是这样用的。再比如:  ox —— oxen (公牛)  child —— children (儿童)  这完全是古英语的复数形式,却一直沿用至今,可是很多其他的古英语的复数形式早就变了,那该怎么办呢?办法只有一个——因为它们是常用词,记住它们就是了。  人们常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我倒是认为,学习英语,实践是成功的保证。锲而不舍地学下去,点点滴滴的积累,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放弃一个新的用法,不忽略一个新的现象,哪怕是冠词的一个新用法。我说的这种新就是指以前没有遇到过的用法。  有一次,朋友C送给我一套Brighter Grammar (《趣味英语语法》),它让我爱不释手,我经常翻看那本书,也经常做书中的练习。我发现,原来语法知识也可以讲得这样深入浅出,生动活泼,而不是像有些又厚又重,像砖头一样的语法工具书,那么刻板教条,枯燥乏味。比如,在这本Brighter Grammar里有这样一个练习,要把下面这段短文里用斜体标出的动词都改成一般过去时:  A London Fog  It is a very foggy day in London. The fog is so thick that it is impossible to see more than a foot or so. Buses, cars and taxis are not able to run and are standing by the side of the road. People are trying to find their way about on foot but are losing their way in the fog. Mr. Smith has a very important meeting at the House of Commons and has to get there but no one can take him. He tries to walk there but finds he is quite lost. Suddenly he bumps into a stranger. The stranger asks him if he can help him. Mr. Smith says he wants to get to the Houses of Parliament. The stranger tells him he will take him there. Mr. Smith thanks him and they start to walk there. The fog is getting thicker every minute but the stranger has no difficulty in finding the way. He goes along a street, turns down another, crosses a square and at last after about half an hour’s walk they arrive at the Houses of Parliament. Mr. Smith can’t understand how the stranger finds his way. “It is wonderful,” he says, “How do you find the way in this fog?”  “It is no trouble at all to me,” says the stranger, “I’m blind.”    我觉得,做完这个练习,就会对英语动词的过去式有一点基本认识了。      我在不知不觉中读完了Brighter Grammar, 可是再怎么更深入地学下去呢?也就在那个时候。我买到了一本《英语构词解析》。翻开书,发现原来成千上万个英语单词都是由为数不多的词根、前缀和后缀组合而成的。比如:词根 cours, cour, curs, cur构成的词有下面这么一大堆呢:  course (行程,进程,路程,道路,课程)  courser (跑步者,追猎者;猎犬,骏马)  concourse (汇合,集合,合流)  intercourse (交往,交际,交流)  courier (信使,送急件的人)  succor (救助,救济,救援,援助)  cursory (仓促的,草率的,粗略的)  cursive (草写的,行书,草书,草写体)  excurse (远足,旅行,游览)  excursion (远足,旅行)  excursionist (远足者,旅行者)  excursive (离题的)  incursion (入侵,进入,侵入)  incursive (入侵的,进入的,流入的)  precursor (先驱者,前任,前辈)  precursory (先行的,先驱的,先锋的,前任的,前辈的)  current (流行的,通行的,流通的)  currency (流行,流通,流通货币)  concur (同时发生,同意,一致)  concurrence (同时发生,同意,一致)  recur (再发生,(疾病等)复发,(往事等)重新浮现)  recurrence (复发,再发生,重新浮现)  occur (发生,出现)  occurrence (发生,出现,发生的事儿)  我一本又一本地读着有关语法的书(不是像《英语语法》、《实用英语语法》、《新编英语语法》这样的大部头的语法书),语法知识逐渐在头脑里丰富起来。可是,我并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概念,语法到底是什么呢?直到后来我读了一本The Little English Handbook(《英语小手册》),这本书的作者Edward P. J. Corbett说,  Grammar may be defined as the study of how a language “works”—a study of how the structural system of a language combines with a vocabulary to convey meaning. When we study a foreign language in school, we must study both vocabulary and grammar, and until we can put the two together, we cannot translate the language. Sometimes we know the meaning of every word in a foreign language sentence, and yet we cannot translate the sentence because we cannot figure out its grammar. On the other hand, we sometimes can figure out the grammar of the foreign language sentence, but because we do not know the meaning of one or more words in the sentence, we still cannot translate the sentence.  (语法可定义为研究一种语言如何“工作”,也就是研究一种语言的结构性系统,如何与词汇结合起来表达含义。我们在学校学习一门外语,必须同时学习语法和词汇,如果我们不能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就不能翻译这门外语。有时候,我们知道一个外语句子中每一个词的含义,却不能翻译这个句子,因为我们不能解读它的语法。另一方面,我们有时能够解读一个外语句子的语法,因为不知道这个句子中的一个或者几个词的含义,而仍然不能翻译这个句子。)  Corbett认为,The grammar of a language is, for the most part, a convention. We form sentences in a certain way because communities of native speakers of the language, over a long period of time, have developed, and tacitly agreed on, certain ways of saying something. The grammar of a language allows some choices but proscribes others.  (一门语言的语法,绝大部分都是约定俗成的。我们以某种方式组成句子,是因为讲这种语言的群体,在很长的时间里已经形成并且默认了叙述事物的某些方式。一门语言的语法允许某些选择,但是排斥另外一些选择。)  我喜欢Corbett的话,是的,语言本来就是约定俗成的,所以语法也是约定俗成的,只要人们都这么说,形成了习惯,归纳起来就成了语法。这时我不禁有些感慨,原来学了这么多年的语法,它的含义竟然这么简单。  不过,语法到底通过什么(和词汇一起)来表达事物呢?Corbett说,是通过grammatical devices(语法器件)。  Grammatical devices are inflections, function words, word order, and intonation (if spoken) or punctuation(if written).  (语法器件是:[形式的]屈折变化,功能词,词序,[说话的]重音,或[文章的]标点符号。)  我总算明白了,语法之所以既简单又复杂,因为它是约定俗成的,同时又因为它是这么几个小“器件”组成的,就这样翻来覆去,竟然被人们写成了一本本像砖头一样的专著。不过,和那些大砖头相比,我还是喜欢像Brighter Grammar, A Little English Handbook 这样的小书…… 打碎玻璃天花板  Breaking through the Glass Ceilings  打碎玻璃天花板  我的朋友C总是对我说,他觉得英语里最难的学的是那些短语(phrase)、成语(idiom)和俚语(slang)。他学英语已经很久了,这些年单词记了一大堆,就连托福(TOEFL)词汇,GRE词汇手册几乎都背过了,可是读书读报时遇到一些成语,却还是常常被绊住。C说,他在与人交谈时就尽量不用成语,而是找一种别的方式代替成语的意思。用他的话说,就是绕一个弯,用一个解释成语的长句子代替最简练的成语。我对他说,我也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英语的短语、成语和俚语数量实在太大了,一个动词就可以引出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短语和成语,比如,do, get, go, make, put, take这样的动词,都可以引出几十个词组(成语),还有大量的名词、介词、副词,都可以和别的词一起组成成语,比如:名词ground就能组成下面这么多词组:  break ground 破土动工(修建)  break new (fresh) ground 创新  common ground 共同的基础、看法、兴趣、利害等  cover (the ) ground (交谈)涉及了……方面  cut the ground from under 使失败,破坏其计划  fall (be dashed) to the ground (计划)失败,(希望)被粉碎  gain ground 取得进展,情况好转,(谣言)有了市场  get off the ground 取得初步进展或成功  have (keep) one’s feet on the ground 脚踏实地,实实在在地  lose ground 后退,失利,情况恶化,力量变弱,失去支持者  stand (hold) one’s ground 不肯后退,坚持不认错  suit one down to the ground 正合某人需要  这样看来,要记住大量的成语,确实是很困难的。不仅如此,由于成语是人们在长期的使用中“习惯成自然”而形成的,其中就渗透着历史和文化的内涵,在特定的环境中才有意义。所以,我从不敢盲目地使用成语,更不敢望文生义,总是担心用不好就会闹出笑话。比如,下面这段对话里,就用了好几个成语:  A: I’m furious with John! He’s always late.  (我对约翰真是烦透了!他总是迟到。)  B: Always? Why don’t you talk it over with him? Encourage him to be on time.  (总是迟到?你为什么不跟他好好谈一谈?鼓励他遵守时间。)  A: Look! I’ve talked till I’m blue in the face. It’s out of the question.  (瞧!我已经说得嘴皮都磨破了,可是不管用。)  B: There must be something you can do.  (你一定能做点什么的。)  A: I doubt it. Last night we went to a concert. Do you know what time we got there? Just in time to go out for the intermission!  (我不信。昨天晚上我们去听音乐会。你知道我们是什么时候才到的吗?我们正赶上幕间休息!)  B: I guess you’re just wasting your breath then. Time means nothing to John.  (我想你是白费劲儿了。时间对约翰来说是无所谓的。)  在这段对话里,黑体字标出的都是成语。其中:  talk something over指的是discuss,比如:  Tom talked his plan over with his father before he bought the car.  (在买车之前,汤姆认真地同父亲谈了他的计划。)  on time指的是not before or late of the time arranged,比如说:  The train left on time.  (列车正点开走了。)  till one is blue in the face不是说某个人的脸发紫了,而是说,until one can say no more in trying to convincing someone of something,比如:  Jane argued with Bill until she was blue in the face.  (简和比尔争了起来,直到她气急败坏,无话可说。)  in time to指的是be at a place at the right time to do something; soon enough,比如:  We got to Washington in time for the cherry blossoms.  (我们赶到华盛顿的时候,正值樱桃开花。)  out of the question指的是impossible; beyond consideration; unthinkable,比如说:  Your suggestion that we go swimming is out of the question; it’s much too cold today.  (你建议我们今天去游泳,这是不可能的,天太冷了。)  waste one’s breath 指的是 speak uselessly, to no purpose:  If you tell Jack not to go, you’ll just be wasting your breath; he’ll go anyway.  (如果你告诉杰克不要去,那完全是白费口舌,他无论如何都要去的。)  我想,要记住并且能熟练地应用成语,关键在于勤学苦练,加强记忆。最主要的还是在于积累,通过大量的阅读和其他形式的学习,比如进行读和写的训练,把英语成语逐渐地变成自己的成语。要做到这点,就要在学习中把遇到的每一个成语的意思弄明白,只有理解了,才能记得牢。下面的一些成语并不难,我很喜欢,在给朋友写信或者打电话时,顺便说几句也很有意思,比如:  I know the answer, but I cant put my finger on it.  (我知道答案,可我说不确切了。)  I dont believe Sallys pregnant. Its just coffee talk, just gossip.  (我不相信萨莉怀孕了,那只不过是瞎扯。)  I’m a little ahead of time, I know, but it would be better to wait here rather than miss the train.  (我想我来得稍早了一点,不过,就是在这儿等,也比赶不上火车好。)  Kathy never has time to be bored. She’s as busy as a bee from morning to night.  (凯西从没有时间烦恼。她从早到晚像蜜蜂一样忙个不停。)  I like to live here because people here call a spade a spade, and they have a sense of humor.  (我喜欢住在这儿,因为这儿的人有什么说什么,他们也有幽默感。)  Carol James had done her homework before the tour started, and she knew where to go.  (卡罗尔·詹姆斯在旅行开始前就已经作了充分的准备,她知道要去哪儿。)  A silver-tongued salesman sold me this car, but I cant drive!  (一个能说会道的推销员卖给我这辆车,可我不会开车!)  You’d better get your things together. There’s no time to lose.  (你最好把东西收拾一下,没有多少时间了。)  The movie stars always wanted to be in the spotlight.  (电影明星总想成为人们瞩目的中心。)  He sailed through his examinations and graduated at the top of his class.  (他一帆风顺地通过了考试,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  He talked my ear off all afternoon but didn’t really say a thing.  (他整整一下午把我的耳朵都说出茧子来了,可实际上一句有用的话也没说。)  He doesn’t know what he’s talking about—why, he’s all wet about the issue.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说些什么,因为他把事情全搞错了。)  我觉得,比短语和成语更难掌握的是俚语(slang)和俗语(colloquial expression)。我从不以为俚语和俗语是老百姓的话,不登大雅之堂。其实,在正式的场合,人们说话的时候都挺胸直背,字斟句酌,而在日常生活中,俚语和俗语却是经常使用的。俚俗语言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听起来亲切自然,真实有趣,在日常交谈中要是能恰如其分地使用俚语,说不定还会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使交流变得更融洽和生动。  当然,俚语比起成语来或许更难理解,比如,有一次我收到美国芝加哥一个女性残疾人康复中心寄来的杂志Resourceful Women,在一篇论述残疾妇女就业权利的文章里,就有这样一段话。  When you encounter such an unfair treatments and you think your rights are harmed, and then circle your wagons.  我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circle your wagons”?为什么要把车子圈起来呢?我查阅了能找到的所有成语词典,却还是没明白为什么要把车子圈起来。我只好给我的美国朋友Judi Rogers发e-mail,请她告诉我什么是circle your wagons. Judi几乎立刻就回复了我的信,她很详细地作了解释。原来,这是美国西部开发时期的一个用语。那时候,人们纷纷涌向西部去开发,向西行进的车队浩浩荡荡,但是行进中的车队却常常遭遇强盗的袭扰和抢劫,遇到这种情况,车队的人们就把车子围成一个圈,构成一个临时工事,从里向外射击。  So “circle your wagons ” means to prepare a defense and counter-attack.  所以,上面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你遇到这种不公平的对待,你认为你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就要准备反击。  还有,在一篇论述妇女职务升迁的文章里,有这样一句话,我也曾觉得很难理解。  Now, professional women do not always look at the glass ceilings. They try to break through it.  (现在,职业妇女不再总是盯着玻璃天花板,她们试图击碎它。)  玻璃天花板是什么?真的有用玻璃制成的天花板吗?如果有,它对妇女在职业领域里的升迁意味着什么呢?  后来,也是Judi Rogers告诉我,glass ceilings具有象征的意义。美国社会表面上宣扬男女平等,但是实际上,对女性的种种歧视和不平等却无处不在。职业妇女在工作中很难得到职务提升的机会,虽然她们才华横溢,能力很强,但她们与高级职务之间就像隔着玻璃天花板一样,可望而不可及。尽管近年来美国有一些杰出女性进入了社会的高层,在大公司的CEO中,声誉卓著的女性不乏其人,甚至还有个别的进入了政府的权力机构,但从总体上说,对女性的歧视和不平等仍然存在。最近的一期Resourceful Women上,有文章指出,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在增加,长期以来对残疾女性的性歧视和性压迫(sexual oppression)并没有消除,很多残疾女性开展了争取生育权利(reproductive rights)的斗争。看来,glass ceilings在美国还会继续存在下去。  glass ceilings不仅存在于社会和职业领域,在英语学习中不是同样存在吗?我们总是想学好英语,学了很多教材,背单词,记语法,听磁带,写作文,考等级,可结果却还是和自己的期望有很大差距,我们与美丽的梦想之间好像总是隔着一层玻璃天花板,什么时候才能breaking through the glass ceilings,让我们的英语得心应手呢?  成语和俚语固然能使交流变得生动活泼,可是,如果学得不精,或者不求甚解,甚至望文生义,也许就会引起误解。记得有一次,我和德国莱比锡大学的朋友恩斯特·弗里德里希在网上聊天,我们谈到了“the meaning of life”这个话题,我们谈论了一个晚上:  ……  Haidi: As to the meaning of life, I agree with Rousseau, Gandhi and Einstein, i.e., the meaning of life is to love, help and serve other people. I believe this will be agreed to by most of the people.  (海迪:讲到生命的意义,我同意卢梭、甘地和爱因斯坦的看法,也就是说,生命的意义是爱他人,帮助他人,为他人服务。我相信大多数人也会同意这一看法。)  Ernst: Except me. I consider that Freud, Kafka and Sartre were right. They claimed that the human life is meaningless, because life and death are all natural processes, and Freud even advocated that life and death were all instincts of human beings.  (恩斯特:我不在其中。我认为弗洛伊德、卡夫卡和萨特是对的。他们声称,人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生和死是自然的过程,弗洛伊德甚至鼓吹生和死都是人的本能。)  Haidi: As advanced and well evolved creatures, human beings are not merely natural, they are also (and more important) rational. They have their views of the world, of the universe, and on this basis, they build their own ideals.  (海迪:作为高等的、充分进化的生物,人类不仅仅是自然的,同时也是(而且更重要的是)理性的生物。他们有自己的世界观、宇宙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理想。)  Ernst: The ideals of human beings are all mixed up, and have never been realized. From the primitive society to the contemporary world, all their ideals, no matter how beautiful and persuasive they had been, perished in the merciless wars. So, talking about the meaning of life is nonsense.  (恩斯特:人类的理想都是混杂的,并且从来也没有实现过。从原始社会到当代世界,他们的所有理想,不论多么美妙和诱人,都在残酷的战争中消失了。所以,谈论生命的意义是愚蠢的。)  Haidi: What you’ve said is perhaps of some sense, but since the new century has begun, it turns over a new leaf for human society.  (海迪:你所说的也许有某些道理,但是自从新世纪开始以来,人类社会已经翻开了新的一页。)  Ernst: Not any sense of new, I’m afraid. I would rather be in the old times, because all things are more familiar and customized.  (恩斯特:恐怕没有什么新意可言。我宁愿呆在旧时代里,因为旧时代的一切都是熟悉的,也更习惯。)  Haid: Oh, sorry. I have a phone call. Let us stop here, but I’ll stick to my guns.  (海迪:哦,对不起,来电话了。我们就聊到这儿吧,但是我将会stick to my guns.)  Ernst: What? You’ll stick your guns at me? Fortunately I’m online, otherwise…  (恩斯特:什么?你要把你的枪对着我!幸亏我是在网上,不然……)  Haidi: Ha…ha…ha! I know you’ve misunderstood me. “I’ll stick to my guns” means I’ll hold on to my views.  (海迪:哈哈哈!我知道你会误解我的话。“I’ll stick to my guns”,意思是说,我将坚持我的观点。)  Ernst: Ah…Well, I’ll stick to my guns too…  (恩斯特:啊——好吧,那我也stick to my guns!)  那一会儿我曾想,真正学好用好英语的成语、俚语等习惯用法其实不容易,与人交流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要做到与英语国家的人,或是使用英语的人之间的真正理解,准确地掌握和使用语言是最重要的。而短语、成语和俚语就像英语这道大餐中味美可口的佐料,用的时候千万要放得适当啊!飘逝的蝴蝶  The Butterfly Fleeted  飘逝的蝴蝶  我曾读过一本书,它深深地打动了我,书的英文名字是The Diving Bell and the Butterfly (《潜水衣与蝴蝶》)。写这本书的是一个法国人,叫让·多米尼克·博比,曾是ELLE周刊的主编。当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博比的生命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他还很年轻,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才40多岁。他死于一种突发的奇怪的疾病,病名也很奇怪,叫做闭锁综合征(locked-in syndrome)。它让博比对自己的身体失去了所有的支配能力。用医学词汇来描述这种病,它的表现是病人四肢瘫痪、丧失语言能力,但是思维和意识很清楚,只能用眨动眼睛来表达自己的意愿。  博比深深地陷入了人生的绝境,我无法想象他内心曾经是怎样的焦灼。当一个人只剩下思想,而别的什么也不能做的时候,该是多么痛苦啊!在健康人看来,这样活着简直不可想象,并且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事实上这是一种活着的死亡。不过世界上只要有生命就会有奇迹,什么是奇迹呢?我想奇迹就是生命创造的令人惊奇或者不可思议的事。  博比就创造了奇迹,生命的、语言的、文学的……他不能说话,不能写字,可他的内心深处却有那么多美好的东西没有表达。我不知道后来博比是怎么从极度痛苦的深潭里挣脱出来的。他躺在病床上是那么平静,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博比看着那缕光芒的眼睛是那么深情,他的长长的睫毛眨动着,也许他看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童年时他曾经去过,那里有清澈的河流,蓝灰色的山峦。也许他看见绿色的夏天里,洁白的蝴蝶在他的眼前翩翩飞过。也许他就像《追忆似水年华》的作者普鲁斯特一样,回忆起儿时吃过的,让人永远回味无穷的里昂红肠,还有那种半熟的煎鸡蛋,热热的蛋黄在盘子里流动……  博比决定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写下来。他和他的亲友一起想办法“写字”,现在只有文字能帮助他了。人们帮助博比把法语字母按使用频率的多少排列出来,制作成字母表,然后一个个地读给博比听,而他就用眨眼的次数对所需字母进行选择。  我至今也想象不出博比是怎么选择那些字母的,也许人们给他读A,他就眨一下眼睛,读B就眨两下眼睛,读C就眨三下……这样拼出一个词是多么不容易,写出一句话又要花费多少时间啊!然而,就在这种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博比靠着眨动眼睛的次数“写”完了The Diving Bell and the Butterfly。这是一本动人心弦的书,凡是捧起它的人都会对博比心存敬意。他被疾病禁锢的身体如同包裹在沉重的潜水衣里,那沉重真的让人不能喘息,他说文字就像美丽的蝴蝶载着他的思绪,自由自在地飞向远方。  我时常想起病床上的博比,想起那些美丽的蝴蝶,它们把博比的故事传遍了世界。每过一段时间我就要重读这本书,它给我很大的鼓舞,也给了我很多疑问,特别是博比的那种特殊的写作方式,我想一个人有这么坚韧的顽强的精神,还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呢?  当我们用各种语言表达思想的时候,蝴蝶就在我们的眼前飞过,可是很多人却常常忽视了这一切。比如,一些人想学习外语,有的曾经很多次下决心,一定要学好外语,或许他们多少次梦想过自己能说一口流利的外语——不管是什么语种,都能说的和中文一样好。他们为自己创造了各种学习条件,他们买来一本又一本的外语书,从浅显的到深奥的,他们买了录音机、复读机、光碟……也有的买来一些诸如《怎样学习外语》,期待书里的人会告诉他们学习的诀窍——怎样才能更快更好——最好读完这本书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掌握最快捷的学习方法。还有的人希望通过系统的学习提高外语水平,就进了五花八门的外语学校……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更长的时间过去了,他们发现自己的进步并没有和想象的一样突飞猛进。这样,有的人就失去了初学时的激情和长期苦练的决心。他们渐渐冷落了自己拥有的外语书和学习工具,只是偶尔听听或看看,后来它们就落上了灰尘,再后来它们或许就只是家里的一种物质存在了。  人对物质的追求可能会有暂时的满足,而对精神的追求却永远没有止境,这就如同攀登高山,人总是希望到达更高的峰顶。对于一个真正热爱学习的人,知识的道路也总是不断吸引他去追寻,去开辟。但是这条道路漫长而崎岖,我们的行走需要极大的耐心,也许有的路走了很远又回到原点,一切又要重新开始。其实学习英语也是这样,学过的知识还要不断复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听说读写译的应用才有可能。  语言是连接心灵的桥梁,是跨越空间的彩虹,也是和平友谊的纽带。世界是如此宽广美丽,真正能用外语与不同国度,不同民族的人们沟通该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啊。我觉得只要心里有一个愿望,并且坚持创造性的学习,就会实现最美的梦想。  现在,我想再一次翻开The Diving Bell and the Butterfly这本书,倾听博比的心声,他说过,远离了这些喧嚣,寂静降临,我就听见蝴蝶从我头脑中飞过。我听见它们,你必须静默,全神贯注,因为它们翅膀的拍动极其轻微,稍重一点的呼吸就会将这种声音淹没……在东京的大街上  In the Streets of Tokyo  在东京的大街上  走在东京的大街上。  这个题目好像与学习英语没有什么关系——日本人是说日语的啊。可是我和它有关系,因为我在学习英语之后,曾经学过日语。正因为学习过日语,我后来才被邀请到日本举行日语演讲音乐会。走在东京的大街上,我才觉得,有些鲜活的语言是在书本里学不到的。在一个真正的外语环境中培养听与说的能力是最好的方法。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机会到国外去,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有一个理想的语言环境。重要的是学会创造条件,永远保持学习的热情,放弃急功近利的做法,耐心地等待外语发挥作用的一天。  很多年前我开始学习日语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能到日本去。直到有一天,我乘上飞往东京的波音747,才发现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希望应用另一种语言的理想,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变成了现实。  第一次去日本,我应邀在五个城市举行日语演讲音乐会,在东京举办的演讲首场音乐会上,我给大家唱的第一支日语歌曲叫做《このみち》(就是这条路),歌词里写道:  この道はいつか来た道  ああ そうだよ  あかしやの花が咲いてる  この道はいつか来た道  ああ そうだよ  お母さまと馬車で行ったよ  ……  (就是这条路,  有一天来到这里,  啊,在这条路上,  满树的槐花儿开放。  就是这条路,  有一天经过这里,  啊,在这条路上,  我和妈妈坐在马车上  ……)  在不知不觉中,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的声音也有点哽咽,那一会儿,我恍然觉得自己走在白雪茫茫的平原上,是的,那一次真的下了很大的雪,漫天的雪花就像飘舞的蝴蝶。我坐着木轮椅去找一位日语老师,当我听说那个学校来了一个日语老师,就决心去找他,我希望向他请教学习中的问题,也请他听听我的日语发音。毕竟我是自学日语的啊。老师住的地方离我的家有好几里地。我穿着厚厚的棉衣,戴了一条自己织的红围巾。北方的冬天寒风刺骨,在冰天雪地里吸一口气,就好像有两把刀子插进鼻孔里。嘴里哈出的热气也是白蒙蒙的。推着我去找老师的是我的朋友改莲,一路上,她不停地弯下腰,双手把堆在轮椅前面的雪拨开,我们才能继续向前走。  终于我们看见了那个学校的大门。老师是一位白发老人,听说我来找他,赶忙迎出来,他说,快,快进屋里暖和暖和吧。我想问一句老师好,可是嘴却没有张开,我的脸已经被冻僵了。老师的屋里有一个用砖垒的炉子,里面燃着红红的火,屋里热烘烘的。进了屋,一阵暖气迎面扑来,我脸上立刻就像有很多小虫子在爬,又热又痒。老师给我到了一杯热水,我喝了几口热水,身上暖和了一些,才说出话来。我一口气给他朗读好几篇日语课文,什么《张思德同志》、《清晨的池塘》、《乌贼鱼》……老师听了,很感动的样子,他说,坚持下去,你一定要坚持。他还说,你完全靠自己学习,把课文读得这么好,真是没想到啊。  其实,那时候,我心里并不十分清楚,学日语对我到底有什么用,要知道我那时候是在一个小小的县城里,那儿与外界的交通十分不便,甚至可以说那是一个很闭塞的小县城。在那里学习外语真的不知道能派上什么用场。但是,我觉得学习外语是我的梦想,也是我的愿望。我相信外语就像一扇通往外面世界的窗口,透过它,我一定能看到最美丽的风景。  那一次访问日本,我去了五个城市,每次都是英俊潇洒的夫卡茨先生陪着我们,去机场也都是他开车。几天后我才知道,他竟然是一个株式会社的董事长。从第一次坐在夫卡茨先生的车里,我就开始了我的日语实践,在不影响他驾驶的情况下,我就不停地问他一些问题:  夫卡茨先生,您认为东京是一个很嘈杂的城市吗?  他说,是啊,我小时候东京有些地方还挺安静的。  是吗?您觉得东京的天气怎么样啊?  他说,嗯,现在城市越来越大,空气受到污染,天气就不像过去那么晴朗了。  我又问,您知道我的老家烟台出产苹果,听说日本北方的青森和长野那里也出产苹果啊。  他就说,是啊是啊,那里的苹果很有名呢。  我问,哦,苹果树是五月开花吧?  夫卡茨先生笑起来,说,啊,对不起,苹果树是几月开花我还真没注意呢。  我也笑了。  我就这么一路问个不停,后来,也许夫卡茨先生被我问得太累了,他就说,海迪桑,你真是爱学习啊,你怎么有这么多问题,也知道这么多事啊。  我心里充满歉疚,连忙说了一大串Sorry,我告诉夫卡茨先生,我这样做是锻炼自己说日语的能力,在国内我几乎没有这样说过日语,我只是自己读书,或是朗读课文。夫卡茨先生听了很感动,嘴里就发出嘶嘶哈哈的感叹,日本男人一被感动就爱发出这种夸张的声音。接着我又告诉他一个秘密:在路上我问他的问题都是书里的,什么冬天冷夏天凉,苹果开花鸭子下水,北京的风沙日本的地震,还有他喜不喜欢电视剧《阿信》和那个演阿信的女演员田中裕子……我把一本从国内带来的日语书放在他的驾驶座后背上,他开车的时候看着前方,而我就看着书本,我把课文里的一些内容换了人称和词汇,就变成了新的问题。  原来是这样啊!夫卡茨又一次被感动了。后来的一些天,在旅途中他就不停地给我讲日本的一切,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生活工作,真是无所不有。他还送给我一些书。那些天,我觉得自己的日语有了很大进步,也觉得语言环境对学习一种外语多么重要。  过了一年,我又一次去日本参加音乐会,在东京,我和妹妹住在离新宿不远的一个大饭店。这一次,音乐会组委会为我安排了一天自由活动时间,他们说,海迪桑,明天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  我决定到日本人中间去说日常用语。妹妹说这是个好主意。可我说,东京是个这么大的城市,我们对这里完全是陌生的,我们到哪儿去,迷了路怎么办呢?妹妹说,她要带我到很远的地方去,要穿过大街走过小巷,然后再问着路回来,这就是最好的实践。我们那会儿就像两个要去原始森林探险的孩子,有一种冒险之前的快乐。   第二天吃过早餐,我们没有带地图就出了饭店的大门。那是夏天,妹妹推着我的轮椅。没走一会儿,她的头发就被汗湿了,可她却不肯停歇,只是一直走,开始顺着一条大路走,后来又来到一条挂满彩旗的小街上,再后来就穿过一条很窄的,铺着石板的小巷……我们不知道那是什么路,也不知道会走到哪里——妹妹说,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中午,我们来到一家开足冷气的大商店里休息,我们买了盒饭和一堆冰激凌,一边吃一边讨论怎么回饭店,我说,实在找不到路的时候,我就给组委会的朋友们打电话,请他们帮助。  下午,我们开始往回走。那里也是到处高楼林立,我们真的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路上的行人一个个都是匆匆忙忙的样子。嗨,看我的。我对妹妹说着,就向迎面走来的一位鬓发斑白的老先生打招呼,先生,对不起!老先生赶忙停住脚步,疑惑地看着我。我说,先生是这样,我们迷路了,您能帮我吗?老先生很热情地问我们要到哪里去,然后就详细地指点,还掏出一个本子给我们画了一张地图。看了地图我们才知道, 我们走过了新宿区,千代区,涩谷区……老先生说,这个地方离我们的大饭店有二十多里路呢!我们谢过老先生继续往回走,一边走一边继续不停地问路,我们问西装革履的男士,也问长发飘飘的白领丽人,所有的人都给了我们热心的帮助。而我们也熟悉了用日语问路的方法。  晚饭的时候,我们终于回到了饭店。那一天我和妹妹特别高兴,我们在异国他乡的繁华大都市找到了回来的路。我们用丰盛的晚餐款待自己,我们要了刺身船,炸大虾、烤鳗鱼和牛肉粉。我和妹妹为快乐的一天举起了斟满红酒的杯子……    那一次我和妹妹在日本生活了两个月。在东京,我们去繁华的商业区,逛银座商店,去秋叶原电器街,我们逛书店,去公园找无尾猫玩儿,我们还逛过一些很小的商店和夜市,也参加过慈善拍卖会。我们去了很多地方,盛岗、千叶、富山、金泽、长崎,游览那里的美丽风光,还在长崎参观了原子弹爆炸展览馆。  无论在哪里,我都尽可能地说日语。为了多说日语,我和妹妹买了很多东西,有一些几乎没有什么用。比如,在金泽我买了一大摞日本漆木碗,其实我是为了练习说日语才买那些漆木碗的,我甚至还学着跟卖漆木碗的老板娘讨价还价:  请问,这碗多少钱一个啊?  一个250元,您看这碗多漂亮,上面的樱花都是手工画的,您看这儿,还是描金的呢。老板娘一张嘴就收不住了,说话很快,热情万丈,滔滔不绝,让人难以招架。  250元一个啊,这也太贵啦。我故意大声说。  老板娘一边鞠躬一边说,啊,对不起,您知道做一个木碗多不容易啊,光镟一个出来就得个把钟头,再加上还要打磨,还要描画呢,不过,今天大家能见面,我们都高兴,我也就不在乎了,那您就再说一个价吧。  三十元一个吧。我说。  我听见妹妹在一边偷偷地笑了。因为她知道我在国内几乎没有上街买过东西,更不懂得怎么砍价。  啊,不行不行。老板娘一听三十元一个,就像被蝎子蜇了一下,发出一声怪叫。  我怕吓着老板娘,就不敢再和她猛砍价了,只好给她一千五百日元,买了10个漆木碗。  一个节日里,在美丽的小城金泽,我和妹妹沿着一条卖点心的小街,从东头走到西头,又从西头再走回来,我们不停地用日语问那些点心的名字,出产地,还有价钱。结果,因为招架不住那些卖点心的女人的热情介绍,我和妹妹就买了一大堆“洋菓子”(日语的点心)。我们送给朋友们一大半,剩下的几盒直到回国前也没吃完。可我们却记住了那些点心像古典诗一样好听的名字,比如:落雁、八桥、草加、松风、背丹、诸越……  我们也去吃茶店和咖啡厅,领略日本民俗文化和日本人接受西洋文化的程度。在那里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广告牌。只写汉字的广告牌,没有学过日语的人一看也都能明白,比如,中华饺子馆,拉面馆,汉方药店,洋服店,等等。但是更多的广告,即使学过日语的中国人也要很费力地去猜去想,甚至还要翻翻日语外来语词典。  当代日本是一个希望脱欧入亚的国家,但事实上他们对西方文化的追求却又抱着极大的热情,尤其是当代青年,他们总是追赶欧美的各种流行时尚,除了服饰、发型、化妆品、还有语言、音乐、电影等等。在日本很多地方都有英语角和英语学校。我发现最有趣的是,日本人用片假名(相当语言的大写字母)把英语变成了自己语言的发音,比如,他们把英文的ice cream变成:アィス·クリ-ム,用汉语读出来就像,阿伊斯·古里木,把milk变成:ミルク,用汉语读出来就像,米路库。还有复杂一些的satelliteサテライト,用汉语读出来就像,赛泰拉一套。其实这样一来,英语国家的人已经听不懂日本人说的是什么了,而对学过英语的中国人来说,就更麻烦了,因为我们必须把所学的英语发音变成稀奇古怪的日语发音,这样日本人才能听懂。不过,日语里的外来语实在太多了,所以我买过好几本日语外来语词典,那些词典都很厚,而且名目繁多,比如,《日语科技外来语词典》,《日语文学艺术外来语词典》,《日语医学外来语词典》,等等。  日本是一个善于学习和借鉴其他民族文化的国家,当然,他们更善于改造其他民族的文化,把它变成自己的财富。所以,学过英语,再学日语,也有一点益处。当你拼读那些日语外来语片假名时,也许就会猜出它的英文意思。  语言是人类永恒的文化,学习英语给人快乐,学习日语也是如此。伦敦的雾去哪儿了  Where Is the Foggy London?  伦敦的雾去哪儿了?  我很久都没有收到朋友西川英介的信了,我也没有给他写信,但心里有时就想起他。他曾对我说,今天日本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紧张了,就像机器人。是的,西川英介就像一个机器人,他从来都是一副急匆匆的要去赶火车的样子。过去,他有时写来的日语信就像电报那么短。比如:  海迪桑,很久没见面了,东京的树叶开始飘落了,秋天了,真的很想念啊!你那里也一定是满树红叶如花了吧。  这就是日本人的信,总是一张淡蓝色的薄薄的信纸,上面就这么几个字。好几次收到他轻飘飘的信,我都怀疑信封里有没有信纸。  那一天,打开电子信箱,我却看到西川英介从英国发来的e-mail。啊,这回他破天荒给我写了一封很长的英文信。平时他给我的都是典型的日语信,彬彬有礼,客套连篇,开头几句不是说他那里刮风下雨雪花漫天,就是说樱花醉人晚霞灿烂,要不就用日语习惯的“前略”这个词省去冗长的问候。  在这封信里西川就像变了一个人,他说,他已经到英国University of Portsmouth (朴次茅斯大学)的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Division (语言和语言学系)学习一段时间了。他还不惜笔墨给我描绘今天的英国,还发来他拍摄的一组英国的风景照片。我有点奇怪,因为此前,西川英介在日本一所大学的生物实验室工作,他的专业是生物化学。而且西川多年前还曾在美国留过学,我觉得他的英语已经很好了。为什么还要去语言学系学习呢?我很快就给他回了一封e-mail:  Hello, Mr. NIXIKAWA. Your descriptions let me know more about the British people and their country; the beautiful country of Shakespeare, especially the tranquil River Avon, the snow-covered highlands of Scotland, and much of my false imagination about them have been corrected, i.e., I always had an impression that London is a capital of fog as described in Dickens’ novels and other works of literature. But your photos let me have a fresh look at London’s clear sky. Where is foggy London? Where’s Oliver, the orphan described by Dickens? And how are the Londoners’ feeling when they enjoy the beautiful scenery by the River Thames? Please don’t wonder why I have so many linked questions. But the question I really want to ask is, “Why didn’t you study at the biochemistry department of the university? Did you give up your major? …”   (西川君,你的描述让我更多地了解了英国人和这个国家的状况,莎士比亚美丽的故乡,特别是宁静的艾冯河,还有冬天白雪皑皑的苏格兰高原,我的很多错误印象也得到了纠正。过去,我总觉得伦敦是一个雾都,就像狄更斯的小说和其他文学作品里描写的那样。可是你的照片让我看到了伦敦晴朗的天空。雾中的伦敦到哪里去了?狄更斯笔下那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到哪里去了?当伦敦人在泰晤士河边享受旖旎的风光时,他们是什么感受?请不要奇怪我为什么会有这么一连串问题,其实,我真正想问的是,你为什么不学生物化学,而学语言学,你放弃你的专业了吗?)  西川也很快回信了,他说,海迪桑,我正想告诉你,在伦敦有很多东西是我在日本国内没有想到的,我并没有放弃自己的专业,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专业,才决定用宝贵的时间,专门进修英语。他又说,When learning a language you should at the same time learn to know about the language, that is to say, know where it originated, in which culture it was born, how it changed with the time’s progressing … I mean, you should not only know how it is today, you should also know its past. Just as you’re sailing along the river you should look for its source …  (学习一门语言,你同时应当学会了解这门语言,那就是说,了解它是从什么地方起源的,它是在哪种文化里孕育的,它如何随着时间而变化……我是说,你不应当仅仅了解它现在如何,还应当了解它的过去。这就像你沿着一条河流航行,去寻找它的源头……)  看了西川的信,我找出很早以前读过的一本A Background to English (by P. S. Tregidgo)。这本书简要地介绍了英国的历史、地理、政治、风俗,工农业生产,城市和乡村,还有教育、文艺、体育……我想,这是一本了解英国社会概况的好书。而且,由于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所写,它的最大特点是,详尽真实,没有主观臆测和意识形态的成分。只可惜,这本书是1962年出版,1971年重新修订的,与当今的英国社会恐怕有很大的距离了。可是,有些东西,比如风俗习惯,在英国这样一个相对保守的国家,是不容易改变的。比如,关于英国人的性格,作者写道:  To other Europeans, the best-known quality of the British, and in particular of the English, is “reserve”. A reserved person is one who does not talk very much to strangers, does not show much emotion, and seldom gets excited. It is difficult to get to know a reserved person: he nerve tells you anything about himself, and you may work with him for years without ever knowing where he lives, how many children he has, and what his interests are. English people tend to be like that…It is quite possible for two people to know each other casually for years without knowing each other’s name…  (对于欧洲其他国家的人来说,不列颠人,特别是英格兰人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含蓄”。一个含蓄的人,就意味着,他很少跟陌生人说话,不怎么表露情感,也很少显得激动。要认识一个含蓄的人是很困难的,因为他绝不会告诉你任何有关他自己的事,可能你和他一起工作了好几年,却不知道他住在哪儿,他有几个孩子,他有什么兴趣爱好。英格兰人差不多就是这样的……很可能两个人很随和地认识了好几年,却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啊,真是不苟言笑的英国绅士!看来要适应英国的生活,特别是要适应那些古怪的英国绅士们,还真的要学点background。比如,有一个问题一定要先问清楚,就是那些British, English, Irish, Welsh, Scottish, Northern Ireland, UK, 等等,它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要真正弄清楚这些东西,还要到英国的历史中去寻找,就像要知道中国最大的民族为什么叫汉族,就得从中国的历史说起一样。  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不落帝国的光辉日益暗淡,并且最终成为一个“小国”(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语),英国似乎不那么引人注目了,不过,英国在很多方面还是有它的特点,比如,英国没有成文的宪法,只有共同法(common law),它是由几个世纪以来法官的判决组合而成的,因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都有各自独立的司法体系。英国女王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以英国为首的英联邦(The Commonwealth)在1995年还有51个成员国,英国是不加入欧元区的欧共体成员国。我还看到一段很有意思的事,就是英国的法律规定与有些国家不一样,比如,十六岁的男孩儿和女孩儿就可以结婚。书里这样说:  No child can marry under the age of sixteen, whether with or without the parents’ consent; over the age of eighteen, the parents’ consent is unnecessary; between sixteen and eighteen, the parents’ consent is necessary, but if it is withheld the young couple can appeal for a court judgment, and the parents can be overruled by the court if circumstances justify it.  (年龄在十六岁以下的孩子都不能结婚,不管父母同意不同意都不行;年龄在十八岁以上,不需要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在十六岁和十八岁之间,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才能结婚。如果父母不同意,年青的伴侣可以要求法院裁定。如果法院裁定可以结婚,父母的决定将无效。)  这就是说,他们在完成了五岁到十五岁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就要进入成人和独立(grown-up and independent)阶段了。当然,和七十年代初的情况相比,英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很快。我看过一本介绍英国的手册Britain 1995, An Official Handbook, 上面有这样的介绍:  About 65 per cent of pupils choose to continue in education after 16… And the proportion of young people entering higher education in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has risen from one in eight in 1980 to more than one in four in 1994 and is expected to reach one in three by the year 2000.  (大约百分之六十五的学生选择在16岁以后继续受教育……而年轻人进入大学和学院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比例,已经从1980年的每八个人中有一个,上升到1994年的每四个人中有一个多,而这个数字在2000年有望达到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  2000年的时候,三个英国的年轻人当中就有一个接受高等教育,除此之外,英国的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continuous education and adult education)也在快速发展。所以,十六岁就结婚,对英国今天的一些年轻人恐怕已经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了,在学习中度过自己青春的人越来越多。  于是,我在给西川的e-mail中说:  After reading your email, I revised my reading plan; one is on British, the other, on American. I’ve prepared a long list of books, including politics, geography, literatu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v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tc. In one word, a wide reading program.   Since then, I immersed myself into reading, of course in the spare time after work. As the books were piled higher and higher beside my pillow, I received an email from another friend who was in America. She told me that there is no general background to English language, because all the people I’ve met agreed that the English language is a global language, but in fact there is American English, British English, Canadian English, Australian English, and even an English in Hong Kong and in Singapore. They all have their own backgrounds. How could you learn English only to know one of these different backgrounds?   I agree with her. Although I spent much time on the background of English, I think it benefits me a lot. I always believe that learning English, in essence, is to learn how to communicate with the English-speaking people. I must know more about them, their manners, and their attitudes toward others, and their way of life.   (读了你的电子邮件,我修改了我的读书计划,其中一个是阅读不列颠,另一个是阅读美国。我准备了一份很长的书单,包括政治,地理,文学,科技,甚至环保,等等。一句话,这是一个很广泛的阅读计划。从那以后,我把自己浸没在阅读中,当然是在业余时间。不过,有一次,我的美国朋友莫瑞斯告诉我,英语没有一个总的背景,因为我见到过的所有的人都认为,英语是一种全球性的语言,可是实际上,有美国英语,英国英语,加拿大英语,澳大利亚英语,甚至还有香港和新加坡的英语,等等。它们都有自己的背景。学习英语,怎么能只了解这么多不同背景中的一种呢?……  我同意她的说法。我学习英语背景花费了一些时间,还是有收获啊。我相信,学习英语,从本质上说,就是学习怎样和讲英语的人交流。因此,必须更多的了解他们,了解他们的行为举止,他们对别人的态度,他们的生活方式……)  后来,西川又回日本了。他告诉我,他在一家国际知名的生物技术公司担任科研和新产品开发主管。他说,他的很多同事都来自美国和英国,都是讲英语的,但无论上司还是下级,他们相处得都很好,因为他了解他们的语言和种种背景。因此,他很快就取得了一些科研成果。在信中谈到这些时,西川感慨地说,You can have a good command of English only if you know well the background to English language. (只有熟悉了英语的背景,你才算真正学好了英语。)   英语之谜  The Mystery of English  英语之谜  少女时代,我觉得English真像一个谜,我总想知道它是怎么形成的,开始它是什么?为什么全世界这么多人都在使用这种语言?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无论在哪里,无论在天之涯海之角,只要会说英语就能找到自己的朋友。英语得到了最广泛的传播,伴随英语发展的还有它的文化。我曾经对我的朋友Z说,学习英语首先就要对它感兴趣,一个人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总会做得好,而对不感兴趣的事就很难做好。只有把学习英语当作一件有趣的事,而不觉得它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这样进步就快了。  我对英语一直很感兴趣,学习了几年之后,有一段时间我读了一些和语言历史有关的书,我觉得既然要学习一种外语,就必须也应该了解它的历史,也许这会帮助我们理解和使用这种语言。  翻开厚厚的《英语的历史》(The History of English Language),我不觉入了迷。书里写道,在古代,语言是和氏族部落的形成密切相关的,同时也和外来民族的入侵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英国是一个四面环海的岛国,自身文明的发展十分缓慢,外来民族的入侵加速了它的进步。在英国的历史上,最早随着凯尔特人(Celts)的移入,带来了凯尔特人的文化和语言。现在英国的一些地名,就来自古代凯尔特人的语言,比如:  London(伦敦)  Dover(多佛尔)  Thames(泰晤士河)  Avon(艾冯河)  Wye(怀伊河)  还有一些地名是从拉丁语(Latin)中来的,比如:  Manchester(曼彻斯特)  Lancaster(兰开斯特)  还有port(港口), mount(山,丘),也都是来自拉丁语。  英语里还有很多词是由入侵不列颠的古代日耳曼人从欧洲大陆上带来的,这些词是我们经常使用的,它们也都源于拉丁语,比如:  bishop(主教)  cherry(樱桃)  cheese(干酪)  butter(黄油、牛油)  cup(杯子、奖杯)  dish(盘子、碟形卫星天线)  kitchen(厨房、炊具)  mile(英里)  pen(钢笔、围栏)  pipe(管子、烟斗)  pound(磅、英镑)  street(街道)  wall(墙)  wine(葡萄酒)  在古代,不列颠(Britain)曾多次遭到古罗马人的入侵,声名显赫的凯撒大帝(Julius Caesar)在他的Gallic Wars(《高卢战记》)里就记载过他两次征战不列颠的史实。除此之外,入侵过英伦三岛的古代民族和部落还有盎格鲁人(Angles),撒克逊人(Saxons),朱特人(Jutes),丹麦人(Danes),虽然这些部落大都是古代日耳曼人(Germans),但他们却有各自不同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他们讲的也是形形色色的部落语言,或者是混杂的方言土语。占据法国诺曼底的诺曼人(Normans),后来也入侵英国,迫使当地的英国人成为他们的臣民,他们讲的法语一度成为宫廷和贵族的语言。所以,追述英语的起源以及它的文化渊源,可以说来源是多样的,尤其是词汇,几乎可以说就是大量外来语的集成。比如,英语里有很多词和现代的德语词一模一样,有的语言学家认为,英语实际上起源于古代日耳曼语的一支。比如说,England这个词,就是来自Angle-land,它指的是古代盎格鲁人在不列颠建立的王国。更有趣的是,因为诸多民族都在英语里留下了自己语言的印记,所以,在英语里同一个事物就会有两三个词或者更多的词来表达,比如说:  pig, hog, sow, swine (猪)  horse, mare, filly, colt, pony, steed (马)  cattle, ox, bull, cow, calf, buffalo (牛)  sheep, goat, antelope (羊)  宗教(religion)对英语也产生过巨大的影响,早期基督教(Christianity)传入英国以后,对当时在英国占统治地位的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基督教把大量的教会拉丁词语也带进了英语,比如:  candle(蜡烛)  grammatical(语法的)  hymn(赞美诗、圣歌)  martyr(烈士、殉教者)  mass(质量、群众)  master(主人、师傅、大师、硕士)  meter(米、公尺)  nun(修女、尼姑)  pope(罗马教皇、主教)  priest(牧师)  school(学校、学院、授课)  shrine(神龛、神殿、圣地)  temple(庙、寺院、礼拜堂)  verse(韵文、诗句、诗篇)  此外,还有一些词汇来自公元九世纪入侵英国的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语言,这些也是我们的常用词,比如:  are(是、在)  band(带子、乐队)  both(两者、双方的)  die(死亡、消逝、熄灭)  egg(鸡蛋、卵)  fellow(家伙、朋友)  get(获得、变成)  give(给、授予、捐赠)  husband(丈夫)  law(法律、诉讼)  root(根、根源)  sister(姐妹)  sky(天、天空)  take(拿、取)  they(他们、它们)  their(他们的、它们的、她们的)  them(他们、它们、她们)  window(窗、窗口)  这些词汇对英语的语法结构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有意思的是,有些外来词语,包括后来入侵英国的诺曼人(Normans)讲的法语,并没有覆盖原来的当地语言,而是和它一起共存下来,使用至今。比如:  ill —— sick(有病的,病态的)  nay —— no (不,否)  raise —— rear(饲养,抚养)  skill —— craft(技能,手艺)  skin —— hide(皮肤)  在这一组词中,前面一列是外来语,后面一列是那时已经存在的当地语。  从上面的叙述中也可以看出,英语所吸收的外来语大都比较简洁,易学易记,也是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这些词语的吸收,使当时很多复杂累赘的本地词汇失去了生存的必要,后来就渐渐地消失了,而简明易学的新词语普及开来,它们对丰富那个时代英国的文化生活一定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大量的外来语被英语吸收以后,又经过了长时间的演变,还有的与别的民族的词汇再次重组,加上不同的词缀和词根,就发生了更多的变化,这样一来,英语的词汇得到了极大的扩充。有的学者认为,即使是最全面的英语大词典(unabridged dictionary),也不可能把所有的英语词收入其中,因为英语的词汇实在是太丰富了。  据说,最早的英语字母出现在公元五世纪,以后经过了二三百年的发展,出现了古老的英雄史诗,这些史诗在人民中间口耳相传,其中流传下来的就有著名的Beowulf(《贝奥武甫》)。其实这个故事是古代日耳曼人从欧洲大陆上带来的,它讲述的是瑞典南部一个高特族的民族英雄为人们降妖伏魔的传奇故事。大约到了公元七、八世纪,人们才用古英文把这个故事记录下来,它因此成为英国历史上最早的典籍。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英语的发展真的有很多外来民族的影响,以至于有的学者认为,英语是由古代日耳曼语的一支条顿语(Teutonic)演变而来的,这种说法也许还真有些道理。  英语从古英语发展到现代英语,主要还是由于文艺复兴。著名的英国文学家杰佛里·乔叟(Jeffrey Chaucer)就是在当时意大利人文主义的影响下,创作了英国文学史上不朽的著作Canterbury Tales(《坎特伯雷故事集》)。继他之后的,更有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成为彪炳千秋的文学大师。莎士比亚的戏剧极大地提升了英国文学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对于英语自身的贡献也是举世公认的。  如果说文艺复兴是英语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难得机遇,那么,它发展的另一个机遇则是十八世纪的工业革命。工业革命带来的不仅是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和进步,还激发了社会的动荡和变革,新词语如同新的发现、新的发明和新的生活方式一样层出不穷,从Darwin(达尔文)这个词引申出的词汇就有:  Darwinian (达尔文的)  Darwinism (达尔文主义)  Darwinist (进化论者、崇拜达尔文之学说者、达尔文的)  Neo-Darwinism (新达尔文主义)  殖民扩张、两次世界大战,使辉煌一时的“日不落”帝国由盛转衰,可是英语却扩张到了全世界。不过,现在担当这一语言“巨无霸”的已经不是当年的日不落帝国了,而是大西洋彼岸的美利坚(America)。随着战后新技术革命的突飞猛进,特别是上个世纪末以来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普及和快速发展,英语已经当之无愧地成为世界的语言。有的语言学家说,现在全世界有大约十五亿人使用英语,这其中还不包括中国正在学习英语的几亿青少年和成年人。  简单地学习一段英语的历史,不难看出,语言的形成和发展有它深厚的文化和时代背景,因此,语言也就深深地打上了文化和时代的烙印。我一直认为,要真正学好一门语言,就要从这门语言的文化和历史的背景中去深入地理解它,熟悉它,为最终使用它打下一点基础。从文化层面上说,语言又是文化的符号。语言中可以窥见一个民族的文化底蕴和它的历史渊源,也可以通过语言揣摩一个民族的文化禀赋,比如思维方式,哲学理念,大众的文化素养等等。英语是一种在外来文化影响下形成的语言,它吸取了外来语言文化中的许多优点,并且在自身的发展中不断地加以凝炼,因此就成为世界上优秀的语言之一。  比如说,英语和德语相比,英语的名词没有性的区别,而德语的名词却有阳性、中性和阴性的区分;还有,英语名词单数和复数的变化相对比较简单,而很大一部分德语名词的复数词尾都要单独记忆;英语里没有格的变化,这就省却了动词和形容词的繁复的变位和变格。再比如,英语的人称没有尊称、谦称之分,you可以译为你,也可以译为您;听者根据上下文或者说话的场合、说话人的语气来判断是不是尊称,而德语里却有du(你)和Sie(您)之分。英语的主、谓、宾结构简单,意义明确,使语言简洁明了,很多表达和汉语相似,或者有相近的风格,比如:  Brevity is the soul of wit.  简洁是智慧的灵魂。  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get.  所见即所得。  Rest is a good thing, but boredom is its brother.  休息是件好事情,无聊却是它的兄弟。  On earth there is nothing great but man; in the man there is nothing great but mind.  地球上唯一伟大的是人,人身上唯一伟大的是心灵。  Every man is a poet when he is in love.  每个恋爱中的人都是诗人。  I am learning all the time,the tombstone will be my diploma.  我终生都在学习,墓碑就是我的毕业证书。  英语这种兼收并蓄的特点,还使它易于创造适应新时代的新词汇。在今天的网络时代,英语的新词汇和短语大量涌现,让人目不暇接。比如:  biometric card (生物芯片身份证)  Karoshi (过劳死)  mouse potato(指长时间坐在计算机前的人)  OED Onlin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nline在线牛津英语词典)  Shopaholic (购物狂)  Tellyholic (电视迷)  比如,我最近从网络上看到,最新出版的OED收录了下面这样一些新词:  The new words added to the OED Online come from all areas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Home cinema, homeshopping, and homeshopper have been added…High street as an adjective meaning “popular, mainstream” has also made it into the OED Online. Feeding frenzy, herbal medicine, haircare, and vital force are all included in the latest update. Comper, a person who habitually enters competitions in order to win as many prizes as possible and comping, the practice of entering numerous competitions in order to win as many prizes as possible, are two other new entries.  从上面这段话里,我发现英语的新词汇真是层出不穷,并且总是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比如home cinema(家庭影院)已经不是什么奢侈品, homeshopping (在家购物)也很平常,high street 看上去好像是一个词组,可是在这里却变成了形容词,意思是“流行的,主流的”。Feeding frenzy 是一个网上的游戏,可以两个人玩,也可以八个人玩,游戏的做法是给饥饿的小矮人拼命地喂食,不然他们就会饿死。还有herbal medicine(草药),haircare(护发),vital force(生命力)……不过,comper这个词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它指的是那些特别喜欢参加竞赛和竞争,把奖章挂满胸前的人,我觉得他们应该叫做竞赛迷。  说到竞赛迷,我想起了-holic这个后缀,它可以构成很多新词:  HOLIC is a fun suffix, because you can make up examples for yourself; if you drink lots of coffee, you could call yourself a Coffeeholic; if you see too many films, then Movieholic; if you read books all the time, youre a Bookaholic; and so on. See if you can think of some more to describe yourself and your friends.  在学习英语的时候,我很注意一些词的后缀,熟悉常用的后缀可以有效地扩大词汇量。holic就是一个很有用的后缀,比如,喜欢喝很多咖啡的人,就可以叫他咖啡虫;每次新片上映必去影院的人就是影迷;如果有人整天埋头读书,他就是书虫,等等。有时看见那些头发染成金黄、火红、鲜绿、碧蓝的人,我就很想给他们送一个fashionaholic(时尚迷)的称呼。  很多新词是紧贴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或者说,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发明的新词,很快就会出现在最新出版的词典中,成为流行词语,随着英语传播开来,比如有一篇文章说,  It’s thought that people like to get out of their formal work clothes, and so an American concept that is becoming popular in Britain is that of dress down Fridays or casual Fridays when employees are supposed to go to work in informal clothes!  现在一些人都不喜欢在下班后还穿着笔挺的西装或者职业装,他们喜欢穿得随便一些,像比较宽松的休闲服,好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恢复体力。可是,要是大家星期五穿着休闲服去上班,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呢?我想象不出来。但是美国的一种着装观念现在英国也流行起来了,脱了西装的星期五,或者叫休闲星期五。啊,休闲办公室,还有休闲……什么……  Perhaps the word that typifies many people’s attitude to business is fat cats — people who run companies and who earn enormous amounts of money. If fat cats lose their jobs, they often get even larger amounts of money in compensation, which they pocket or trouser; this is sometimes called a golden farewell, to distinguish it from the golden handshake they probably got when they were offered the job in the first place.  肥猫(fat cats)这个词不大好听,至少是不雅的,当它作为一个新词在英语里出现的时候,是指那些经营公司,收入很高的人。他们跟一般雇员不同的是,一般雇员被解聘的时候,只能得到一张解聘通知书,可是肥猫们被解聘的时候,往往会获得大笔的钱作为补偿,把腰包塞得鼓鼓的,因为他们是高薪聘请来的,所以就要用重金辞退他们,这样,称他们为肥猫也是很形象的。  汉语中的网络新名词几乎全部来自英语,还有很多英语新词在欧美出现不久,也很快进入我们的生活,成为我们语言的一部分。我们的生活在变化,我们的语言也在变化,生活改变着语言,语言引领着生活的潮流,同时也改变着我们。英语的词汇极大地丰富了汉语的词库,有了这些,我们在这个每天都会出现新事物的世界上就不至于目瞪口呆,手足无措了。  英语就像一艘大船,满载着丰富的词汇,航行在世界蓝色的大海上,人们通过它传播着知识和友爱,还有和平与希望…… 我们的金钥匙  Our Golden Key  我们的金钥匙  语言是多么神奇啊!世界上的各种语言表达着我们的所思所想、所忧所欲,也述说着我们的欢乐和幸福,还有痛苦和忧伤,让远在千里万里之外的人们为我们流下眼泪,让久远年代的故事拨动人们的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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