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飘飘地沾埋污泥, 又投入流水伴你长征。 明晨熹光斜照一堆, 残颓的花, 你已无踪无影。① 曹禺曾说,“当时我对诗的看法是不正确的,认为诗是一种超脱的、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我自己只觉得内心有一种要求,非这样写不可。”①这首诗,就有这种味道。你说它超脱也好,朦胧也好,但它的情调却是阿楚而悲凉的,诗的意境也是完整的。虽然它缺乏深刻的思想性,但曹禺作为一个诗人的气质和才华却闪现出来。不久,他又写了一首长篇抒情诗《南风曲》,发表在《南开双周》1928年5月第4期上。这首长诗写得更飘逸了,好像田园牧歌一样。他的想象力是那么飞扬,把我们带入一个村童的梦境之中。在晨光中,林野静默,山峦安谧,草香迷人,绿茵酣适。南风吹来了,送来湿土的香味,山野静悄悄,村童渐渐熟睡。“吹得睡灵儿出了躯窍,吹得睡灵儿飘飘摇摇”。于是他梦见一个柔媚美貌的洗衣少女,纷披的长发,雪白的裸足,漫歌着抑扬的村调。村童的心灵不自主地惊喜,赞叹这少女是“这般柔媚,这般美貌”,他被迷住了。但是禅寺的钟声却惊醒了他的梦境,不由得使他痴想颠狂。可是眼前只剩下“残花”,“土冈”,伴随着那单调的钟声“当当……当当”。如果说《四月梢,我送别一个美丽的行人》是在离情愁绪的不言境界中,蕴蓄着的是怅惘,郁结着的是悲伤,而《南风曲》就更多地体现了对一种浪漫的缥缈的境界的追求,但又是一种美的向往的破灭和失落感。 更值得重视的,是他同时写的另外一首诗《不久长,不久长》: 不久长,不久长,乌黑的深夜隐伏, 黑矮的精灵儿恍恍, 你忽而追逐在我身后,忽而啾啾在我身旁。 啊,爹爹,不久我将冷硬硬地睡在衰草里哟, 我的灵儿永在 深林间和你歌唱! 不久长,不久长, 莫再谈我幽咽的琴弦,莫再空掷我将尽的晨光。 从此我将踏着黄湿的 草径躞蹀, 我要寻一室深壑暗涧 作我的墓房。 啊,我的心房是这样抽痛哟,我的来日不久长! 不久长,不久长, 无星的夜里,这个精灵悄悄地吹口冷气到我的耳旁:“嘘……嘘……嘘……来,你来, 喝,喝,……这儿乐。 ——喝,喝,你们常是不定、烦忙。” 啊,此刻我的脑是这样沉重哟,我的来日不久长!不久长,不久长, 袅袅地,他吹我到沉死的夜邦,我望安静的灵魂们在 水晶路上走, 我见他们眼神映现出 和蔼的灵光; 我望静默的月儿吻着 不言的鬼, 清澄的光射在 惨白的面庞。 啊,是这样的境界才使我神往哟,我的来日不久长。 不久长,不久长, 乌黑的深夜隐伏, 黑矮的精灵儿恍恍, 你忽而追逐在我身旁。 啊,爹爹,不久我将冷硬硬地睡在衰草里哟, 我的灵儿永在 深林间和你歌唱!① 这首诗的思想情绪是相当消极而悲观的。寻找一个深壑暗涧作为自己的坟墓,神往一个静谧森然有着鬼魂相伴的境界,让自己的灵儿永远睡在衰草里。的确,这很难令人明白,曹禺当时那么年轻,却为何产生这种人生“不久长”的悲叹和感伤,为何产生这样的玄思冥想?又似乎积淀着一种人生苦闷,在寻求着解脱。尽管我们不能把作品的思想同诗人的思想等同起来,但这些思想情绪毕竟是一个存在,一个真实的存在,是从诗人心中流露出来的,总是反映着他的某些思想情绪。曹禺曾说:“我的青年时代总是有一种瞎撞的感觉”。“好像是东撞西撞,在寻求着生活的道路。人究竟应该怎样活着?”他曾苦苦地追索着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思考着人生的课题,有时未免搅得他坐卧不安。在这些诗中正有着这种追索的苦闷印痕。苦闷,并不都是坏事,它往往蕴藏着深刻的内涵,孕育着思想的变动和飞跃,一旦从中挣脱出来,便会升华到一个新的境界。甚至,苦闷本身就有它的潜在的价值。从艺术上来说,这些诗体现出他的美学追求,他追求诗的感情,诗的意境,追求思想情绪的诗意表现,这点,对它未来的戏剧创作倒是影响深远的,由此,指示着通向戏剧诗人的路途。曹禺传--第六章 在南开新剧团里第六章 在南开新剧团里 黄金般的中学时代,最能展示家宝的青春活力和闪光的才华,他的精力是那么旺盛充沛,沉重的课堂学习,各种各样的作业,都不妨碍他去做他感兴趣的事。他写小说、写戏、搞翻译、当编辑、演京剧、演话剧。他内在的潜能和智慧像涨水的小河四处流溢。只要是和他同过学的,都知道“万家宝”这个名字。 1925年,正是他15岁的时候。这一年,对曹禺来说是终生难忘的,他参加了南开新剧团,从童年时代就播下的戏剧种子,终于找到了适宜的土壤。他对戏剧的爱好,也终于得到一个施展发挥的机遇。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一年奠定了他未来的发展前途。 曹禺是这样回忆他在中学时代的戏剧生活的:20年代初,我进入天津南开中学读书。那时张彭春先生负责校务,喻传鉴先生是教务主任。张彭春曾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和耶鲁大学研究教育和戏剧,对戏剧很有兴趣。南开中学每到校庆和欢送毕业同学时,都要演戏庆祝,成为一种传统。演“新剧”起源于张伯苓先生。他早在1909年(宣统元年)时就提倡新剧,目的在于练习演讲,改良社会。南开新剧第一次公演的剧目是张伯铃先生自编、自导、自演的《用非所学》。 我大约15岁时就加入南开新剧团,演过很多戏,几乎都是张彭春导演。师生合作,参加者有伉鼐如、吕仰平、陆善忱等。我也演过陈大悲的戏,如《爱国贼》等。①南开新剧团是有着她光荣的历史的。 早在1909年,也就是在春柳社于日本东京演出《黑奴吁天录》之后两年,张伯苓就在南开学校倡导新剧了。由这年公演《用非所学》之后,“南开学校创始人严范孙先生和南开校长张伯苓先生,鉴于新剧可作社会教育之利器,努力提倡,此后每值南开学校周年纪念日即公演新剧”。②1910年演出《箴膏起废》,1911年演出《影》,1912年演出《华娥传》,1913年演出《新少年》。 1914年,南开学校10周年纪念,演出《恩怨缘》一剧,大得社会之好评,声誉大振,遂由师生合作正式成立南开新剧团。时趾周为团长,周恩来为布景部长。1915年公演《一元钱》,又受到社会人士的称赞,南开新剧的名声更大了。1916年,张伯苓的胞弟张彭春从美国留学归来,因他对戏剧的爱好,遂加入新剧团,并被推选为副团长。本年公演了张彭春创作的《醒》和《一念差》。1917年演出滑稽戏《天作之合》。1918年公演张彭春创作的《新村正》,此剧在京津两地均有演出,影响颇大。胡适当时就说:“天津的南开学校,有一个很好的新剧团,他们编的戏,如《一元钱》、《一念差》之类,都是‘过渡戏’的一类;新编的一本《新村正》,颇有新剧的味道,他们那边有几位会员(教职员多)做戏的功夫很高明,表情、说白都很好。布景也极讲究。他们有了七八年的设备,加上七八年的经验,故能有极满意的效果。以我个人所知,这个新剧团要算顶好的了。”①胡适对南开新剧团的评价,并不过誉。如果说,把春柳社等作为南方新剧运动的代表,那么,南开新剧团则是北方新剧运动之翘楚。 南开新剧运动的坚持和发展是有理论作为指导的。张伯苓开始倡导时,“仅在藉演剧以练习演说,改良社会,及后方作纯艺术之研究”。②他认为舞台、学校、世界是联系一起的:“世界者,舞台之大者也。其间之君子、小人,与夫庸愚、英杰,即其剧中之角色也。欲为其优者、良者,须有预备。学校者,其预备场也。”③另外,同他的教育思想有关,他认为“不单是从书本上得到学问,并且还要参加课外活动,从这里面得来的知识学问,比书本上好得多”。“从戏剧里面可以得到做人的经验”。④而在新剧理论建设上,以周恩来的主张最进步最有力。周恩来在南开中学读书时,不但在政治上是一个反封建的民主斗争的学生领袖,在推进南开新剧事业上也是一个中坚分子。他以杰出的组织才能和务实精神,参加编剧、布景和演出等工作,同时,更是一个新剧理论的倡导者。他于1916年写的《吾校新剧观》,①实是中国话剧史上一篇具有开拓性的历史文献。首先,他把倡导新剧同“重整河山,复兴祖国”的伟大目标联系起来。他说:“是知今日之中国,欲收语言文字统一普及之效,是非藉通俗教育为之先不为功。而通俗教育最要之主旨,又在舍极高之理论,施以有效之实事。若是者,其惟新剧乎!”他认为新剧可以开民智、进民德;借新剧的效用,“施之以教,齐之以耻,生聚教训不十年,神州古国,或竟一跃到强国之林,亦意中事也”。他又指出,旧戏流弊甚多,多导淫毁俗之作,改不胜改,“较之新剧实利少而害多”,如果任其发展,则世风日下,损害国家之精神。所以,从振兴祖国出发,力倡新剧。其次,他对“新剧之派别”进行了分析,对那时趋向堕落的文明戏作了剀切的批判。他说:“演者、编者,类多率尔操觚之士,数时练习,便自登场。情节之未合也,言辞之支离也,布景之未周也,动作之失措也,均无暇计及。藉一二之滑稽辞句,博观者欢迎,间复加以唱工,迎合社会心理”。他批评得切中要害,一针见血。他还说:“上焉者刺取时政,发为激烈之词;中者描写村妪冬烘,供人喷饭。至若言儿女之情,不脱遗花打樱之窠臼;壮英雄之气,难忘天霸、薛礼之身份者,又下乘矣。以此而言新剧,与新剧真正之主旨,相去日远。”在他看来,不清除文明戏这些积弊,不改革文明戏,“新剧”是不可能称为新剧的。其三,他认为在世界戏剧的潮流中,虽然各种流派很多,但以写实剧最为发达,“现代写实剧者,乃最近七八十年之戏曲,其意在不加修饰而有自然实际及客观之趣味。此种剧旨,更为锐进而成空前之发达”。他认为南开新剧“于潮流中已占有写实剧中之写实主义”。显然,他是倡导写实主义的。周恩来的理论主张在南开新剧发展中起到推动作用,其影响也是深远的。 南开新剧团编演的剧目,虽被人称为“过渡戏”,但较之那些庸俗不堪的文明戏,不可同日而语。其题材多取自现代生活,思想内容比较健康。如早期剧目《一念差》等反对官僚制度的腐朽,揭露官场之黑暗。而《一元钱》、《恩怨缘》等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劳动人民艰难困苦的生活,同时,也揭露封建道德的虚伪,具有反封建的倾向。但是,不容否认,这些剧本也残留着旧戏的影响,在故事情节上或多或少地还看出旧戏的路数。思想内容也还不能从更彻底地从反封建立场上来观察社会现象。就拿《一元钱》来说,这出戏写一个叫孙思富的人,因债务累累,处境困窘,遂求朋友赵凯为他想办法。赵凯竭囊相助,孙思富出于感激之情,遂把自己的女儿慧娟许配给赵凯的二儿子赵安,孙得以渡过难关,家境逐渐富裕起来。而赵凯于10年后病逝,长子赵平放纵挥霍未能继承父业,家道衰微。此刻,赵安已长大成人,就投奔孙思富,乞求岳父的帮助。但是,孙思富却蓄意赖婚,更不给予扶助,可谓忘恩负义。赵安因此愤发图强,锐意求进,终于又把家业振兴起来。这时,孙思富要打官司,不得不求赵安帮忙,这才深悔自己的过错,乞赵安谅解宽恕。此剧颇合“善恶昭彰”的心理,加之,它的台词写得新颖,没有那些俗不可耐的陈词滥调,布景又极别致,便受到观众的欢迎。但是,于剧情中,也可看到旧戏的影响。《一念差》主人公叶中诚因听信朋友的话,施计谋害李正斋下狱,叶中诚为了自己荣华富贵,却搞得别人妻离子散家败人亡。后来,叶中诚因受种种刺激,忽然觉悟过来,感到过去做的事太缺德了,受到良心谴责,于是便又把李正斋救出来。不料,李正斋却死去了。叶中诚便想把自己的财产分给李的妻子,遭到李妻的拒绝。此刻,叶中诚觉得自己山穷水尽,再也无法洗刷他的罪恶,就决心自杀。他先把为他出谋划策的那位朋友杀了,然后结果了自己。李正斋的妻子见到叶中诚已经死去,便说:“这种人世界上就很难得的了。”这出戏把导因于社会矛盾的事件,较多地归结于纯道德纯心理的因素,以所谓良心的发现和良心的谴责来解决矛盾,就显得软弱无力。“劝善惩恶”,匡正人心,是这些剧作的共同特征。这些戏,也并非全受旧戏影响,如《一念差》等就有着托尔斯泰的《黑暗之权力》的影响。应当说,张彭春的《醒》,特别是《新村正》更具有“新剧的意味”,它摆脱了旧戏乃至文明戏的影响。他把戏剧创作的新观念,导演、表演的新方法带回国内来,不愧是中国现代新剧的先行者。 张彭春,字仲述,因排行老九,南开人又称他为“九先生”。1892年生于天津,1908年毕业于南开学校,1910年参加“游美学务处”(清华学堂的前身)第二届“庚款”留学考试,以优异成绩名列前茅。同年,和赵元任、竺可桢、胡适等70人赴美留学。先后就读于克拉克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获艺术硕士和哲学教育硕士。1916年回国。在留学美国期间,他就对戏剧格外喜好,而且开始剧本创作。1915年2月14日,胡适在《访张仲述》的日记里写道:“仲述喜戏曲文学,已著短剧数篇。近复著一剧名曰:TheIntruder——《外侮》,影射时事,结构甚精,而用心亦可取,不可谓非佳作,吾读剧甚多,而未尝敢自为之,遂令仲述先我为之。”由此,可看出张彭春在美国已对戏剧有深入的钻研了。他回国后,南开学校校刊也报道说:“先生于此道久有研究,且极热心,从此吾校新剧前途,自必更放异彩。”①南开师生对他寄予厚望。 未曾料想到,他一主持南开新剧团事务,为上演剧目问题,便同他的胞兄张伯苓等人进行了一场小小的争论。新剧团团长时子周主持编写的剧本《一念差》,作为南开校庆的公演剧目,张伯苓已经批准。可是,张彭春却持反对意见,这样,就引起了争论。当然,张彭春认为自己的《醒》剧是可以公演的。经过几次聚商,决定两剧同时排演。1916年10月10日两个戏同时试演,由严范孙和张伯苓等人进行评判,结果是《醒》被否定了,认为此剧“情旨较高,理想稍深,虽写实述景历历目前,可以改弊维新,发人深省,无如事涉遐高,则稍失之枯寂,似与今日社会心理不和!”。②对《一念差》的意见,认为只要再增加一幕即可以公演。张彭春则被邀请参加指导《一念差》的修改工作。 《醒》于1916年12月18日刊登在《南开英文季报》上,据记载,是用英汉两种语言同时刊出的。③可惜,至今我们还找不到这个剧本。但是,从排演报道来看,称赞此剧“颇多引人入胜之点……获此良辰,聆斯妙剧,佳音佳景,而极其妙矣”。④看来是一部写实主义的剧作。至于它被否决的理由,也并不能完全得出什么结论意见。引人思索的,是张彭春和张伯苓、时子周等人的争论,究其原因,还在戏剧观念上的分歧。从张彭春对《一念差》的批评中也可看出,他是接受了欧美正在风行的现代戏剧观念,在创作方法上追求的是现实主义,企图打破旧剧的束缚,也企图冲决文明戏之羁绊。这点,从他稍后些写出的《新村正》体现得更充分些。 《新村正》写于1917年,1918年10月在天津公演,同年12月发表于《英文季报》上,仍然是以英汉语对照刊出。1919年5月,又刊登在《春柳》杂志上。这个剧本的发表和演出,不但在南开新剧史上是有里程碑的意义,即使在中国话剧史上,也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的剧作。 《新村正》写的是辛亥革命成功后,发生在中国农村的一段故事。恶霸地主吴绅,欺压百姓,无恶不作。革命成功后,他本该受到惩处,但是,他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反而当上了“新村正”,有些像后来鲁迅写的《阿Q正传》中的人物,那时旧时官僚又“咸与维新”了。此剧主题比较深刻,它不仅揭示了帝国主义势力在农村与豪绅相勾结,造成农民的贫困破产,并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同时,它还反映了农民起而抗争的必然性,暗示出斗争力量壮大及其光明前景。在京津一带上演后,像鲁迅、周作人、胡适等都看过演出,陈大悲、宋春舫等人撰文评论,给予很高评价。《新青年》、《晨报》、《每周评论》、《新潮》、《春柳》、《新民意报》等都发表剧评和报道。宋春舫说:“我今天看了这本《新村正》,觉得非常满意。《新村正》的好处,就在打破这个团圆主义。那个万恶不赦的吴绅,凭他的阴谋,居然受了新村正。不但如此,人家还要送‘万民伞’给他。那个初出茅庐、乳臭未干的李壮图,虽有一腔热血,只能在旁边握拳顿足,看他去耀武扬威呢。这样一做,可把吾国数千年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两句迷信话打破了。”①南开校友高秉庸说:“《新村正》把社会上的一切罪恶,一切痛苦,都完完全全的表现出来,绝没有一点修饰,这就是重实际。编剧的人,用冷静的头脑,精细的眼光,去观察社会,将它的事实,一桩一桩地写下来,让人去细想,自己不加一点批评,这就是客观的批评。”②由此可见,作者采取的是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另外,演出的布景也是运用现实手法。据当时评论说:“……天色蔚蓝,以竹为篷,糊以纸,涂以青,而以蓝色之电灯反映之,如真天然,而鲜丽之色盖有加焉。有古井一,井围为淡黄色,若经久剥蚀之。麻石旁有贫妇一,浣衣且汲水……既汲而出,水则盈桶,何技之巧而竟如斯也!”③从《新村正》的创作和演出,可看出彭春先生完全是借鉴外国戏剧而进行艺术创造的。他在美国期间,正值欧美小剧场运动蓬勃发展之时,易卜生的戏剧也正在欧美大陆上风行,而欧洲著名导演、也就是小剧场运动的创始人德国人马克斯·赖因哈特,无疑都对他有着深刻的影响。他写《新村正》较胡适的《终身大事》还要早些。而就其思想和艺术来说,较之《终身大事》还要深刻得多。可以说,它是中国现代话剧史的先驱作品。而就戏剧艺术的整体把握来说,在当时也是杰出的一个。 1919年,张彭春再次去美国留学。任中国教育委员会秘书,华盛顿会议天津代表,于1922年获得哥伦比业大学哲学教育博士学位。在这次留美期间,仍勤奋钻研戏剧。他曾应洪深邀请,创作了一部名为《木兰》的剧本,在纽约上演两次,观众颇多。回国后,1923年到1926年任国立清华大学的教务长。 曹禺进入南开中学时,南开新剧团已先后公演过将近50个剧目,已经有了相当雄厚的基础,并形成传统。他进南开新剧团时,张彭春还在清华大学任职。但是,他早就从老师那里听到“九先生”的盛名了。 曹禺参加南开新剧团后,第一次参加排演的戏,是洪深根据英国剧作家王尔德的四幕喜剧《温德米尔夫人的扇子》,改译的《少奶奶的扇子》。这个戏给他的印象太深了。他一下子就为它的剧情、巧妙的构思、风趣的语言吸引了。原作的故事发生在伦敦夏季社交季节就要结束的时候,剧情的开展紧密地环绕着一把扇子,时间没有超过24小时。女主人公温德米尔夫人过生日的这一天,她丈夫送给她一把刻有“玛格丽特”的扇子。由于她听信了伯维克公爵夫人的话,说她的丈夫在外边同一个叫欧林纳太太的人过往密切,由此,夫妇之间产生怀疑和冲突。当她决计离开丈夫,带着扇子去达林顿勋爵家里,并向勋爵说,她不再能和丈夫生活在一起了。此刻,欧林纳太太来了,劝说她回到丈夫身边去,并且拿走了她遗落下来的那把扇子。原来,欧林纳太太是她的亲生母亲。她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像自己20年前一样,走错了路,丢下女儿不管,离丈夫而去,从而造成遗恨。因此,欧林纳太太就想法挽救自己的女儿——温德米尔夫人,使她和丈夫重归于好。临走时,欧林纳太太要走了扇子作为纪念,因为这扇上刻的“玛格丽特”正是她自己的名字。但是,温德米尔夫人没有想到,欧林纳太太就是自己的亲生母亲。经过洪深改译的本子,为了更适合在中国演出,把所有人名都改为中国的,布景也是中国的,语言没有翻译的痕迹,也中国化了。洪深说:“改译云者,乃取不宜强译之事实,更改之为观众习知易解之事实也。地名人名,以及日常琐事,均有更改,惟全剧之意旨精神,情节布置,则力求保存本来,仅为表演,则即此已可合用。”①洪深改译本,由戏剧协社演出过,取得了巨大成功,与《华伦夫人之职业》的演出失败形成鲜明对照。据记载,《少奶奶的扇子》演出时,“有万人空巷之盛况”②。一次又一次的排练,家宝对《少奶奶的扇子》着了迷。虽说,他这时还不能登台表演,但也全身心沉浸在剧本里。他把一本《少奶奶的扇子》经常带着,把它翻得稀烂,背得滚瓜烂熟。家宝就有这股痴劲,只要他迷上这件事,就什么也不顾了,就像钉子一样深深地钻了进去。据陆善忱说:“1925年排演英国王尔德名著《少奶奶的扇子》,自此剧词固定,南开剧团始有背剧词一事。”③家宝一开始他的戏剧生活,就很认真严肃,刻苦用功。 曹禺对戏剧的爱好是执着的。只要他感到兴趣,这种兴趣就不会轻易失去,而是持久地迷恋着。他不但参加演话剧,也参加演京剧。他那自小培养起来的对京剧的爱好,进入中学后,始终找不到一个施展的机会。不知是什么原因,南开中学历来是“禁唱”京剧的。但是,学生中有不少京剧迷,实在憋不住了,就偷偷地把二胡拿出来拉上一段,随着就有同学跟着清唱一段。像烟瘾一样,也有“戏瘾”。如果被斋务科查到了,那是不客气的,照章罚款五角。自然,京戏迷很有意见。老师当中也有戏迷,也不赞成这个办法。大概校方觉得这种规定不合情理,1926年校庆前夕,张伯苓校长在大会上公开宣布“对京剧开禁”,这对师生中的京剧迷来说,显然是个福音。曹禺也十分高兴。在解禁后,京戏迷们决定在校庆时公演京剧,曹禺自然又成为一个积极分子。 他参加排练的两出戏是《打渔杀家》和《南天门》(又称《走雪山》),他分别扮演的角色是萧恩和曹福。特别是曹福,他演得很出色。曹福唱段不少,曹禺的唱腔洪亮圆滑,韵味很足,情真意切,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当时,和他配戏的是常家骥,家骥扮演曹玉莲,二人配合很好,其中有一段西皮导板转二六,他唱得绝妙,博得满堂喝彩。 曹福唱(西皮导板):“耳边厢又听得有人呼唤,咳,小姐呀!(二六)尊一声小姑娘细听我言,实指望保姑娘脱离大难,有谁知行至在中途不能够周全。倘若是到了大同地面,是这等数九寒天,大雪纷飞,闪得你甚是可怜。我的小姑娘啊!(白)小姑娘,此处离大同不远,少时自有人前来接你,恕我曹福不能远送了!(接唱)数九天冻得我虚气喘,三魂渺渺归九泉。”曹福在大雪纷飞中冻倒在雪地上,曹禺紧紧把握住此时此刻角色的心情,唱得悲凉真切,十分动人。他演京剧也是动真情实感的。至今,看过他这次演出的同学还说:“家宝是个天才,他演什么像什么,他演京戏也照样打动人。” 从初中三年级开始,他就成为南开中学的一个活跃分子,直到高中毕业,他一直积极地参加校内各种文学艺术活动。继编辑《南中周刊》的“杂俎”栏之后,他又成为《南开双周》的戏剧编辑。南开中学的校刊很重视发表新剧剧本,1928年前后,刊出的独幕剧有《白华俱乐部里》(第2卷第1期)、《双十节的气氛》(第2卷第2期)、《追悼会前》(第2卷第3期),此外,还发表过熊佛西的三幕剧《孙中山》(第2卷第4则)、《一重悠悠的寥寂》(第2卷第6、7期)、《梦里恬静的灵魂》(第3卷第5则)等。可见南开剧本创作的风气很盛。据我们可以查到的经曹禺编辑发表的剧本,有碧郎的独幕剧《压迫》和死镜的《疯人的世界》等。他像个辛勤的园丁,也在默默地做着浇花育草的工作。他除了写诗,写杂文,还练习翻译。他翻译过莫泊桑的小说《房东太太》和《一个独身者的零零碎碎》,都发表在当时的《国闻周报》上。①尽管这两篇小说并不是莫泊桑的代表作,但也颇具特色。它对小市民的卑琐、虚荣和空虚作了含蓄的嘲讽,对人物的内心世界刻画得比较细腻。曹禺的译笔流畅,特别是心理描写部分译得尤为生动。 曹禺似乎从各方面探索着自己的才能,选择着自己的方向。他向各个方面伸出触角,在发现着自己,寻找着自己。他不是那种可以冷静起来进行客观思考的人,他的兴趣和热情牵引着他,他也为他所感兴趣的事业投入精力。不能说,他在中学时代就自觉地选择了他未来的方向,他还在探索着前进。曹禺传--第七章 绽露表演才华第七章 绽露表演才华 1926年,张彭春从清华大学又回到南开中学来了。他一面在南开大学兼课,一面做中学的代理主任。张彭春这次回来,不但导致了南开新剧运动的再次振兴,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曹禺未来的命运。 一个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偶然的因素在起着作用。一本书,一个事件,一次机遇,一个朋友,一个老师往往导致一个人一生命运的奇妙变化,突然转折,导致成功与失败,幸福与痛苦。有时使人回忆起来,未免感到惊讶,感到奇妙。但是,人生就存在着这样的偶然的组合和碰击。如果说,张彭春没有重返南开,曹禺的命运又该是怎样的呢? 现在,戏剧界的人,早就把张彭春遗忘了。但他是不该被人们忘却的。不懂得张彭春,也就很难懂得曹禺。 曹禺对这位老师是铭记在心的。当他的第一部剧作《雷雨》问世时,他就在《雷雨·序》中说:“我将这本戏献给我的导师张彭春先生,他是第一个启发我接近戏剧的人。”这是曹禺发自肺腑的声音,的确是张彭春先生把他引向话剧创作的道路的。 他第一次接受张彭春的艺术指导,是排演丁西林的《压迫》和田汉的《获虎之夜》。在这次排练中,他就为老师严格而民主的导演作风而折服了。在确定剧目、分配角色之后,张彭春对演员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先要弄清剧本的企图、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等。他自己讲解,也发动演员讨论,一旦统一起来,就得严格按照这种理解去排练,一丝不苟,绝不允许有丝毫马虎。当时一位观看张彭春排戏的学生回忆说:彭春老师排戏严格极了,我看过他排《压迫》、《可怜的裴迦》、《获虎之夜》。一进排演场,他什么都预先规定好了。无论是台词还是台步,甚至于台词的轻重音,这和我后来到上海参加田汉领导的南国社排戏时可以即兴表演,演出时甚至也还允许自由发挥,完全是两回事。当时我就想,看来张彭春是另有所师的。①这是著名电影演员金焰的回忆。还有著名的电影导演鲁靭(吴博)是这样回忆的:我上初中时看过曹禺演的《压迫》,演得不错,但多少还有些业余的味道。后来看到他演的《娜拉》就演得十分绝妙了。这不能不谈到张彭春,他在外国看了那么多戏,显然受欧美小剧场运动的影响。他在美国接受这些影响,回到南开搞实验,已经不是《一元钱》那样的新剧了,而是正规的话剧了。张彭春排戏是很讲艺术民主的,他那一套又是很严格的,正规的。先要分析剧本,剧本的主题、角色的体现,让大家来讨论。他们有时争论得很激烈。经过争论,导演吸收大家的意见,或是大家接受了导演的意见。那是很浓厚的艺术追求的精神,是很难能可贵的。① 曹禺参加过《少奶奶的扇子》的排演,也有不少收获;但这次在张彭春指导下排戏就大不相同了。张彭春执导甚严,精雕细刻,犹如上课一样,每次排戏都有新的体会,新的收获,既是演技的训练,又是艺术的熏陶和享受。学生在发现着老师,老师也在发现着学生。经过这次排练演出,张彭春把曹禺的演剧天才发现了。 如果单从外貌来看,说曹禺具有表演天才,那是谁也不能相信的。他个子长得不高,而且平时不爱讲话,总是沉默地坐在角落里,不为人注意。可是一旦他在舞台上表演起来,他却总是能恰如其分地体现出导演的意图,对角色有很好的把握。张彭春从排戏中,发现了曹禺富有魅力的表演天赋,清秀的面庞,格外明亮的一双眼睛,流盼之间透露着一种迷人的力量。他的嗓音深厚甜润,念起台词来很有韵味。还有伉鼐如、吕仰平、张平群这些老师,都喜欢上这个沉默寡言,但又有戏剧才能的小伙子。当张彭春决定把易卜生的《国民公敌》搬上舞台时,便挑中曹禺来担任女主角。这是对他的莫大信赖,也给了他一次施展才能的机会。他既十分高兴,又有些担心。他后来回忆说: 当时的风气,男女不能同台。我在中学时多半扮演女角色。我演的头一个女主角戏是易卜生的《国民公敌》。我们排演认真,费时两三月之久。这个戏写的是正直的医生斯多克芒发现疗养区矿泉中含有病菌,他不顾浴场主的威迫利诱,坚持要改建泉水浴场,因而触犯了浴场主和政府官吏的利益。他们便和舆论界勾结起来,宣布斯多克芒为“国民公敌”。①张彭春把易卜生的《国民公敌》搬上舞台,是经过深思熟虑,做了认真准备的。虽然易卜生的剧作早在五四文学革命中,就介绍进来并发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是,易卜生的戏却很少在舞台上演出过,能否取得成功,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他清楚知道,1921年,汪仲贤、夏月润、夏月珊等人把萧伯纳的《华伦夫人之职业》搬上舞台,花了那么多精力,投入不少钱,演出后却遭到惨重的失败。这次失败引起一次热闹的讨论。演外国剧,使人望而生畏。洪深的《少奶奶的扇子》的演出成功,是因为他作了改编。因此,这一次他十分谨慎。他首先向全体演职员讲解易卜生的生平和创作道路,把特制的易卜生的著作年表挂在黑板上,由《勃兰特》讲起,直到易卜生的晚年剧作,听讲的人挤满了教室,还有来自大学部和中学部的教职员,曹禺回忆说:“彭春先生做事非常认真,他对大家说,这次排演,非同小可。要成功,必须下苦功夫,从剧本的题旨、人物、表演到舞台布置,都要在艺术上精益求精,不容稍懈。他讲话时那种严肃的神情,至今我还不能忘记。”②家宝是第一次演出易卜生的戏剧,又是第一次担任主要角色,而且是扮演女主角,他把全身心都投入角色创造中去了。 《国民公敌》是一部战斗性很强的作品,气势逼人。复杂而生动的剧情,具有英雄气概的斯托克芒的形象,雄辩而饱含哲理性的语言、高度的戏剧技巧,这些都使曹禺感到别开生面。 他那热性方刚的气质和性格,便很容易地引起了共鸣。斯托克芒医生,性格纯真开朗,热爱生活,追求真理,具有一种为其相信的真理而进行斗争的坚毅不拔的精神。他发现浴场是一个瘟疫流行的场所,就想把这个发现通知市民。因此,引起市长、哥哥、岳父的反对。报纸也对他进行攻击,群众也起来反对他,甚至在投票表决中,把斯托克芒称为“国民公敌”。但斯托克芒面对多数人的攻击,却宣言:“坚实的多数从来是错误的”。“国民公敌”的骂声响彻城市的大街小巷,把石头投进他的住宅,浴场的公职被撤掉,女儿裴特拉的教师职务被解除,两个儿子也被学校开除,这一切打击都不能使他屈服,他觉得自己充满力量。虽然十分孤立,他却认为“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人正是最孤立的人”。斯托克芒这种“独战多数”的勇气,对真理的坚信,给曹禺以深深的感动。裴特拉也像她的父亲一样坚持真理,她认定父亲是会赢得胜利的。曹禺很喜欢裴特拉的形象。易卜生的剧本,为曹禺打开一个充满生气的世界,他第一次接触这样深刻而发人深思的社会问题剧,就被它吸引了。 如果说,曹禺过去还不甚了解戏剧的社会意义,而在《国民公敌》的排练过程中却体验到了。 正像每次排练一样,在紧张地排演后,就是盼着演出的日子。但是这次却遇到了麻烦。 1927年10月17日就要来临,《国民公敌》就要在校庆纪念日演出了。可是,突然校方下达了紧急通知:“此剧禁演”。这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使每个演员都惊呆了。大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据陆善忱说:“彼时津市军政当局憎恶其名,疑该剧有政治宣传作用,竟于将行公演之前夕,函知学校不准公演。当时因处于军阀淫威之下,未能申辩,只得忍气吞声停止公演。”①这次禁演事件,对曹禺影响很深。正如斯托克芒触犯了工厂主的利益而遭到攻击一样,《国民公敌》的演出也触犯了军阀当局。原来戏剧是如此紧密地同现实联结在一起,演戏也并非是十分好玩的事情。曹禺后来回忆说:“天津的军阀褚玉璞,以为有一个姓易的青年写了《国民公敌》,骂他是‘革命’的敌人,派了督办公署的爪牙勒令师生们停演。”这些军阀是这样的无知愚蠢,昏庸反动,以致使曹禺回忆那个暗无天日的时代,便愤慨地说:“仿佛人要自由地呼吸一次,都需要用尽一生的气力!”② 1928年,迎来了易卜生诞辰一百周年。为纪念这位伟大的剧作家,张彭春决心把《国民公敌》搬上舞台。为了避开军阀当局的审查刁难,他们把《国民公敌》改名为《刚愎的医生》公开上演。此剧演出时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曹禺所扮演的裴特拉,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连演二天,每次皆系满座;实地排演时,会场秩序甚佳,演员表演至绝妙处,博得全场掌声不少。”①多少年后,张彭春提到此剧的演出,还对曹禺和张平群非常怀念,赞美之词不绝于口。 在这次演出中,曹禺对张彭春的戏剧艺术修养,他的渊博的知识,他的严谨而科学的作风,他的导演方法,都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他本来就没有什么先验的框子,一经老师指点,他的表演才能便得到充分的发挥,使他步入一个新的艺术境界。在排练演出中,彭春先生越来越喜欢曹禺,当曹禺表演得十分出色时,他就情不自禁跑过去拥抱他。就这样,他们师生之间的情谊便牢固地建立起来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曹禺对张彭春老师的艺术思想的了解更多了,终于发现老师热衷于戏剧不但是严肃的,是为了推进新剧事业的发展;而且也还在于借演剧而实施艺术教育,以为学校应当倡导艺术的生活。1928年3月,春季开学之后,全校师生聚集在大礼堂里听张彭春主讲。他身材高大,较之张伯苓瘦些却更具丰采,穿一身西服,很有气派。他说:“我们应当倡导三种生活,一是艺术的生活,二是野外的生活,三是团体的生活。”特别是他讲到艺术的生活时,曹禺听得极为入神。张彭春说:“伟大的热情,精密的构造,和静淡的律动,这三个艺术的要素,前面说过,和我们的生命极深处是接近的。凡是伟大的人,第一要有悲天悯人的热烈的真情;第二要有精细深微的思想力;第三要有冲淡旷远的胸襟。要得到这些美德,不可不管艺术的生活。”张彭春讲到艺术创作的时候,颇有哲学的意味,他是这样讲的:“不论多么热烈的情感,只要用某一种形式表现出来,成为艺术品的,它的律动总是静的、淡的。凡是伟大的作品,全是在非常热烈的情感中,含着非常静淡的有节奏的律动。把无限的热情,表现在有限制的形式中,加以凝炼、净化,然后成为艺术品。这就是艺术作者的牺牲。艺术之所以为艺术者在此。”当时,曹禺似乎还不能全然领会老师所讲的东西,但似乎从中隐隐感到了艺术的奥秘。张彭春的艺术见解,自然受到西方资产阶级艺术理论的影响,但是,他对艺术中某些相辅相成的因素,却有着敏锐而深入的感受。在导演中,他很精于此道,善于处理热烈和静淡、虚实隐显的关系。看过他导演戏的人都说,他具有很强的艺术分寸感。这次讲话,既体现他的艺术见解,也体现着他的教育主张。显然,他在公开申明他的办学方针,实际上,在艺术教育上,他正身体力行地实践着。 曹禺不肯放弃任何一个演剧的机会。那时,南开中学演剧成风,即使一个班级开个游艺会也要演戏。据1928年5月出版的《南开双周》报导,不到一个月,有三个班级便演出了《多计的仆人》、《咖啡店之一夜》,《瞎了一只眼》、《换个丈夫吧》等。1928年4月,高三文科的政治学班模仿议会开会,会后演出未来派的剧本《换个丈夫吧》,曹禺便参加了演出。未来派的戏剧,是戏剧翻译家、理论家宋春舫首先译介过来的,国内很少有人演出。宋春舫介绍时,也是不赞成未来派的,不过供别人参考罢了。但是,曹禺还是把它演出了。 这出戏的剧情有些滑稽味道:说的是一个叫鲁雀的人死了,妻子又找了一个丈夫。可是她不满意这个丈夫,总是思念着鲁雀。这个新丈夫不满意她,便赌气说:“我望他活转来,把你带去。”不料,鲁雀竟真的活转过来了,这使妻子和这位新丈夫都异常惊讶。但怎样解决目前这种尴尬的局面呢?妻子发现她自己既思念鲁雀又爱着新的丈夫,于是便决定,让这两个丈夫轮流死去,然后再活转过来同她一起生活。的确,这个戏是很滑稽的,死了的人怎么能活转来呢?即使活了过来,哪里还能再叫别人去死呢?妻子被人占去不算,还要自己一步一步爬进棺材里去,这是很难办到的。正如译者所说:“未来派的剧曲,完全是一种‘没理由’的滑稽剧。”“据未来派的意思,全世界无非是一个大游戏场罢了!无论怎样严重悲惨的事,他们看起来,总是一种供人玩笑的好题目。”①这出戏由曹禺、江樵和陆以洪表演,曹禺扮演妻子,演出效果“诙谐绝伦”,②逗得全班同学捧腹大笑。 为曹禺带来莫大声誉的演出,大概要数《娜拉》一剧了。他在这次演出中扮演女主角娜拉,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女主角。张彭春继《国民公敌》之后,又把《娜拉》搬上舞台,显出他对易卜生戏剧的浓烈兴趣。洪深曾说过,“五四”时期的话剧运动曾面临着五种困难:“没有剧本,没有演员,没有金钱,没有剧场,没有观众”。③但是,张彭春却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这五大难题,都由别人或者由他自己解决了。其中演员一项,经过他的刻苦训练,几次演出,已经锻炼出一支演员队伍,像曹禺就在两三年内成为新剧团的顶梁柱。 张彭春早就心有成竹了,他觉得家宝完全可以挑起大梁,便断然把他推上台去。《娜拉》并不好演,它没有特别诱人的故事和热闹的场面,演员不多,很容易演冷了场。但是,他坚持从生活出发,从人物性格出发,让演员在舞台上生活,而不是做戏,让观众看到的是真实的生活,体验到的是人物的真情实感,那就可以把观众牢牢抓住。 《娜拉》,也称《玩偶之家》,是易卜生剧作中社会影响最大的一部剧作,在五四文学革命中,这个剧本介绍进来时,曾产生广泛的影响。但是,到曹禺这次演出前,还没有一个像样的剧团公演过。严格的三一律,简短而又急速开展的戏剧冲突,充分体现出高度精湛的技巧,它那妇女解放的主题曾扣击着千百万人的心弦。著名挪威评论家艾尔瑟·赫斯特曾这样说过:“这出戏的效果是通过主人公娜拉产生的;成败与否全在于她的表演。《玩偶之家》很特殊的是一出主角戏,而且几乎是一出女主角戏。支撑全剧的是一种情感,它集中于一个人,并且单独从她那里迸发出来。基于这个原因,娜拉·海拉茂在欧洲的保留剧目中成为一个传统的角色;不断有世界上最优秀的演员在这个角色身上检验她们的才能。”①18岁的曹禺,而且是男扮女角,在这次“检验”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展现了他那天才的演技。 在南开中学的瑞廷礼堂中,观众挤得满满的,由于《国民公敌》的成功,观众对剧团、对导演、对演员充满着高度的信任感。因此,观看演出的,不但有学校的师生,有的家属都闻讯而来了。也许是曹禺在自己家里就受够了那种抑压的气氛,因而,对娜拉那种不断增强的专制压抑,有着亲身的体验,帮助他进入角色的内心世界中去。他把全身心投入进去,他动作的节奏、幅度,在舞台上成了为角色的思想感情的自然流动。他的朗诵也是杰出的,他曾下过苦功进行台词训练,爱伦·特蕾的台词唱片,他反复聆听过,潜心领会过,如今,在舞台上娴熟地表现出来了。特别是他的声音,具有一种魅力。他的表演使观众倾倒了。演出后校刊报道说,1928年10月17日晚间,“新剧团公演易卜生的名剧《娜拉》(ADoll′sHouse),观客极众,几无插足之地”。“此剧意义极深,演员颇能称职,最佳者是两位主角万家宝和张平群先生,大得观众之好评”①。鲁靭是这样回忆《娜拉》演出的:曹禺演的娜拉,在我的脑子里是不可磨灭的,这个戏对我影响很大。那时,我在新剧团里跑龙套,从旁边看得更清楚。我敢这样说,现在也演不出他们那么高的水平。我总觉得曹禺的天才首先在于他是个演员,其次才是剧作家。我这个结论,你们是下不出来的,别人没有看过他的演出也下不出来,只有像我这样看过的,才能得出这种毫不夸张的结论。到现在,这样好的艺术境界、艺术效果是很难找到的。他把娜拉和海拉茂夫妻间的感情,甚至她的感情分寸,都很细腻地精湛地表演出来,这就不能不令人倾倒。像伉鼐如、张平群都是大学教授,具有高度的文化修养,现在哪里去找。张平群是德国留学生,娶了个德国老婆,但这个德国老婆走了,正是那个时候,他是有那种感情体验的。曹禺也是很有修养的。那时,他演戏是用全部身心来演的,他不是职业化的演员,他不会那套形式,但凭全身心来演,就更加格外真实感人。①由于这些演出,曹禺深得师生喜爱,人们都亲昵地把他称作“咱们的家宝”。而曹禺和南开新剧团的伉鼐如、张平群、吴京、李国琛等人被天津市的文艺界誉为“南开五虎”。曹禺回顾《娜拉》的演出时说:“1928年10月公演了易卜生名剧《娜拉》,由我扮演娜拉,张平群演娜拉的丈夫海拉茂律师。我们一面上学,一面排演,每次演出都很用心,很努力。当时《娜拉》的演出在天津是件很大的事,尤其在教育界引起很大的注意,演出后报纸上纷纷刊载评论,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②对于曹禺来说,他十分留恋这段戏剧生活,他感谢南开新剧团,感激张彭春老师启迪了他对戏剧的浓烈兴趣,使他得以深入戏剧堂奥之中: 南开新剧团是我的启蒙老师:不是为着玩,而是借戏讲道理。它告诉我,戏是很严肃的,是为教育人民、教育群众,同时自己也受教育。它使我熟悉舞台,熟悉观众,熟悉如何写戏才能抓住观众。戏剧有它自身的内在规律,不同于小说和电影。掌握这套规律的重要途径,就是舞台实践。因此,如何写戏,光看剧本不行,要自己演;光靠写不成,主要在写作时知道在舞台上应如何举手投足。当然剧作家不都是走我这样的道路。②当然,并不是每个剧作家都要走曹禺这样的道路;但是,他走的却是一些伟大剧作家走过的路。莎士比亚、莫里哀都曾有过丰富的舞台实践经验,而曹禺,正是在这样的演戏生活中通向他自己的戏剧创作道路的,可以说是一条最好的达到成功的道路。曹禺传--第八章 大学生活第八章 大学生活 眼看就要高中毕业了,曹禺面临他人生道路上的第一次抉择。当然,他心里也在盘算着,升大学是肯定的,但是考哪个大学,选择什么专业,他还不是想得十分清楚的。但是,有人比曹禺还要焦急,那就是他的父亲万德尊。 万德尊不止一次对家宝说,他是再不希望他去从政了。他坚决不让儿子再重蹈自己的覆辙。他对家修彻底失望了,家修抽大烟的恶习改不掉,完全无心做事。特别是在一次父子争吵之后,德尊把家修的腿打得骨折了,一度家修离开家里,父子二人结下了更深的仇恨。这样,德尊就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家宝身上了。他希望他不要像自己那样,从官场的腐败和尔虞吾诈的角逐里讨活计,那是太冒险了。他为家宝想好了,让他去学医,考医科大学,将来去当医生。这就是德尊为儿子设计好的前程。 曹禺毕竟年轻,年轻人总是充满着色彩斑斓的人生幻想。他从小就想当演员,想做发明家。他现在演剧演得这么好,受到老师同学的称赞。但是,当演员,特别是话剧演员,是没有职业剧团可去的。何况,怎么能一辈子当演员呢!如果把演员当作终生职业,别说像他这种官僚家庭,即使一般家庭都是很难通过的。演员的职业是被人看不起的,在学校演新戏同当职业演员不是一码事。这时,曹禺自己心中有个古怪的想法,他爱演戏,入了迷,但是他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很好的演员,这倒不是他故意谦虚,而是在经过舞台实践后产生的自我评价。所以,他觉得他不能走当演员的道路。但是,他究意要走哪条路呢? 在他演戏的过程中,也曾产生过写戏的念头。他也正在酝酿剧本创作,如果真能写出好的剧本来,那该多好!他写过小说,写过诗,搞过翻译,产生写剧本、当剧作家的想法也是自然的。但是,那时又怎么能指望写一辈子剧本呢。这种想法,似乎也并不实际。但是,事到临头必须做出选择了。看来,还是父亲更有定见。他怕家宝不愿意报考医科,便写信给他的朋友李梦庚,请李梦庚去说服家宝。在大城市当一名医生,那是极受人尊重的,医生是铁饭碗,谁都会生病,谁都会找人治病,哪朝哪代都需要医生,是万人求的职业。何况,又可避免政治风浪的袭击!也许家宝觉得父亲的意见是对的,便下决心去考协和医学院。那时,能考上协和医学院很不容易,它是全国最高的医学学府。竞争的人多,录取者寥寥。尽管他作了认真的准备,也终因物理化学成绩稍差而名落孙山。后来,曹禺又考过一次协和,依然没有考取。看来,他和医学是没有缘分的。 人生常见的事,是往往追求的东西反而得不到它;并非锐意追求的,反而得来毋须费功夫。当然,他不是那种功课很差的学生,但是,他就是不善于应付考试。其实,这并不奇怪,考试有它的学问。曹禺两次考协和不中,后来,他又曾两次考留学生,也未考上。他读书从来不是为了应付考试,他是书呆子,但又不会背书考试,所以,往往榜上无名。他就是这么一个人。1928年6月,曹禺作为南开中学第21届毕业生结束了中学时代的生活。9月,他被保送进入南开大学政治系。不知道他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专业,但后来证明他是不喜欢这个专业的。 曹禺进入南开大学的时候,南开大学已经是一个有着十年历史的新兴的高等学府了。 从南开中学到南开大学的路程不算远,走到南门外大街,经过海光寺、万德庄、六里台,就到了荒芜冷清的郊区八里台了。这里,既看不到高高的院墙,连一个遮拦的铁丝网也见不着,更看不到密集的建筑群。墙子河沿着校园流过,河上架起一座新式的拱桥,这就是南开大学的标志了。跨过桥去,就是校园,南开人把这座桥称作大桥,其实,它并不大。 进入校园,映入眼帘的是另一幅景色。一只圆形的时钟,来往的行人都能看到它,它是南开人运行的指示计。大中路的左侧有一座庞大的古钟,和时钟相映成趣,这古钟上还刻着《金刚经》。人们都喜欢在古钟前面拍照,留下珍贵的纪念。 曹禺入学时的心情不能说是兴高采烈的,他毕竟没有考取他想要上的大学。但这里对他还是有吸引力的。校园还正在修建之中,仍然保留着郊野田园的朴素美。校园的中心是一个十字形的湖塘,湖中荷叶荡漾,岸边垂柳依依,秋风吹过,倒也清静爽人。十字湖的南侧是理工学院的思源堂,右侧是文商学院的秀山堂,距秀山堂不远的一片桃林丛中是女生宿舍芝琴楼。还有一座木斋图书馆。这些精巧剔透的楼舍散落在湖的四周,形成一个幽雅而恬静的读书环境,这倒是曹禺所赏识的。 大学的新生活给他带来新的希望和追求。自然,他仍然刻苦地攻读,更加奋发地吸取新的知识,探索新的领域。正是青春燃烧着旺盛生命火焰的岁月,他用心地体验着人生,锻炼着自我。也许,从表面看来,他生活的圈子十分狭窄,从家到学校,但他的自我感受却是相当锐敏而丰富的。 不知是一种什么力量在驱使他,突然对体育发生了兴趣。不是体操,不是球类,也不是跳高跳远,而是迷上了马拉松。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文质彬彬的小伙子,对马拉松那么热衷。曹禺这个人就是这样,只要发生兴趣的,就拼命去追求。跑马拉松谈何容易,得要经过持久而艰苦的锻炼才能适应起来。每天清晨起来,出校门朝着海河的方向跑,先是跑到法国桥,再逐渐地延长距离。他似乎是在探索身体的秘密,也在锻炼自己的意志。他身体并不好,跑到一定距离,就支持不住了,好像就要倒在马路旁边。但是熬过去一阵儿,似乎又觉得可以坚持下来,反而产生一种轻松感。有一次,他加大了运动量,接近终点时,他实在觉得自己不行了,心脏负担已经承受不了,满眼冒金星,差点就摔倒在地了,他咬着牙,默默地鼓励自己:“坚持就是胜利!”“忍耐,再忍耐!”硬是这样熬过来了,跑到了终点。他是这样回忆的: 我在南开大学读书时,有这样一个阶段,大概是春天,我练习马拉松跑,从南大出发,经过法国桥,朝着塘沽方向跑,到一个俄国公园再折回来,约摸有几十里路。开始跑不到三分之一的路程就坚持不下去了,就没有力量了,眼看就要瘫在马路上了,这就是所说的“极限”吧!但是咬着牙坚持过去,就又跑得轻松起来。这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一种人生的体验,就是坚持这么一阵子,难关就度过去了。①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疲倦极限”,人在锻炼中一跨过这个限度,反而迎来一个新的阶段,带来一种新的适应力,跑得反而更加轻松自如。曹禺亲自体验到它,就带来一种人生的启示和领悟。他总是把一些事情同人生哲学联系起来。 在南开大学的日子,他对音乐也着了迷。他对音乐的节奏和韵律具有一种特殊的敏感。他从小就喜欢听法国教堂的钟声,有时,他特意跑到平台上去听那远远传来的沉实的钟声,那声音在他心中荡漾开来,产生一种美妙的心境。在宣化,傍晚在城垛上听那凄凉的军号声音,又别是一种感受。他经常沉浸在这些富于乐感的氛围里。他有时还跑到教堂去,专门聆听教堂的音乐。他对音乐从未刻意钻研过,他是凭他的直感去感受,并陶醉在音乐的境界里。最难忘记的,是俄国著名的歌唱家夏里亚宾到天津演出,他知道这个消息后,便抢着去买票。好贵的票,一张要五块钱!但是,只要能听到这位大歌唱家的歌唱,他也在所不惜。 他永远忘不了夏里亚宾的歌唱。他那浑厚而沉实的歌声,他的《船夫曲》唱得悲怆有力。随着钢琴的伴奏,他似乎听到伏尔加河岸边的纤夫的脚步声从远处隐约传来,渐渐地走近了。歌声中饱含着愤懑和不平,钢琴的伴奏交替地出现着连音符和四分音符,好像伏尔加的波涛在翻滚,又好像是纤夫的心潮在澎湃汹涌。那歌声就是他们发出的深沉有力进行抗争的呼喊。随后,纤夫的脚步声音又渐渐远去。他好像真的听到纤夫的沉重的步伐,声声的叹息。钢琴的伴奏铿锵有力,象征着纤夫的坚韧不拔,走得远了,更远了……。歌唱早已停止了,他还沉浸在这歌声里,激起他的感情的波涛。纤夫的号子声,在他胸中激荡着,激荡着。曹禺说:夏里亚宾是高尔基的好朋友,我听过他的歌唱。他到天津来了,开独唱音乐会,我记得是在英租界的一个礼堂里,相当讲究的一个音乐厅。那时,最高的票价是十元,我穷,但仍然化了五块钱买一张票去听。他的《船夫曲》唱得深沉,浑厚,有力,令人神往。我还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美妙绝顶的歌唱。西洋音乐给我以很好的影响。① 他热衷跑马拉松,他迷上音乐,而大学的课程,却引不起他的兴趣,甚至他每次去上课都觉得厌烦,这与他的爱好相去太远了。他不喜欢政治系的课,不愿意去听那些政治经济之类的枯燥学问。讲什么比较政治啦,比较议会制度啦,把各种议会制度拿出来比较,论其短长,评其优劣。这些,对他来说真是太难入耳啦。即使上课的教师都是留学外国回来的教授、讲师,也不能引起他的半点兴味。何濂教授的经济学课在国内是首屈一指的,而曹禺也同样感到枯燥无味。只有司徒月兰的课,他还愿意去听。司徒先生经常挑选一些外国作家的文论诗论来讲,倒使他觉得受益不少。司徒先生讲雪莱的《为诗辩护》(ADefencepoetry),雪莱的文章写得漂亮,笔端激扬着论辩的才气,浪漫派的风格十分鲜明。特别是雪莱的观点,他那种以为诗是以其想象和热情而引人向善的见解,颇能引起曹禺的共鸣。而雪莱对诗人的论述,也很令曹禺向往。雪莱说:“一个诗人既是给别人写出最高的智慧、快乐、德行与光荣的作者,因此他本人就应该是最快乐、最良善、最聪明和最显赫的人。至于说到诗人的光荣,我们不妨让时间来回答,在人类生活的建树中,有何种人的名誉能比得上诗人能名誉。”他本来就喜欢诗,自然也崇敬着诗人。而雪莱的话,无疑使他对诗人的光荣和职责更加向往了,他是要做一个诗人的。 当然,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对戏剧艺术的迷恋。实际上,他的心早就同戏剧凝聚在一起了。无论他有多少兴趣,多少爱好,但戏剧就像磁石一样,把它们都吸收过来。 事实上,他也摆脱不开。南开大学把他留下来,也是不愿意把这个有才能的演员放走。当他演出《娜拉》时,他已经在南开大学读书了。但也正是在演出《娜拉》之后,他心里在起着变化,萌生出新的想法,就是要写剧本。他曾这样说:“很快就发现我不适合演戏,我想,还是写剧本吧。”①“小时候,我很想当演员,想一辈子当一个演员。大约因为我是一个很不好的演员,这条路,我终于放弃了。但是,我觉得一个写戏的人如果会演戏,写起戏来就会知道演过戏的好处。我小时候参加了一些戏剧活动,在中学和大学都演过戏。这对我有一些帮助。”①他把自己的想法最先告诉给他的一个要好的同学杨善荃。杨善荃比曹禺高两个年级,岁数也比曹禺大,他看过曹禺演的戏,很欣赏他的才能,真像个老大哥那样关心着他。他热心地辅导曹禺学外文,把英文单词写成卡片贴在曹禺的床头上,曹禺也把他看作是个老大哥。曹禺回忆说:《雷雨》的构思很早了,在南开中学时就产生了一些想法。但是,我还不知道写个什么样的戏。我记得跟杨善荃谈过,谈得很乱,头绪也多,我自己都理不清楚。杨善荃很鼓励我。他说,一个大作品是不可能一下子就搞起来的,总得搞很多次,反复地修改琢磨,才能搞出好作品来。杨善荃作为一个比我年长的高年级同学,还把他收藏的戏剧书借给我看,他特意买了英文的编剧法之类的书送给我。我后来到天津女子师范学院当教授,也是他推荐的。②杨善荃是这样回忆他和曹禺的友谊的:是张彭春把曹禺培养出来的。张彭春对戏剧有研究,在南开大学开过戏剧班,这个班上有曹禺。曹禺的戏受易卜生影响,也受希腊悲剧的影响。他未写戏之前,是搞了调查的,学习人物的语言是下了功夫的。《雷雨》的背景材料,可能来自他熟悉的一些家庭,还有他自己的家庭。他的戏剧语言,恐怕在中国要数他了。我比他年长,高两三个年级,我那时很喜欢曹禺的才能,看他演戏演得那么好,我的书比较多,我就把我收藏的外国戏剧的书都借给他看,他还跟我学英文。① 曹禺很怀念这位老大哥。的确,他曾给了他许多的鼓励和帮助。 在曹禺的大学生活中,演戏和钻研戏剧依然占据着主要地位。张彭春总是抓他排戏演戏。《娜拉》公演时,他已经在南大读书了。紧接着便又参加《争强》的改编和演出了。为迎接1929年的校庆,张彭春准备把高尔斯华绥的《争强》搬上舞台。那时,有了郭沫若的译本,但是,作为演出本还有距离,张彭春就把改编任务交给了曹禺,师生合作。由此,也可见老师对他是越来越赏识、越信赖了。此剧仍由张彭春执导,不过曹禺再不扮演女角了。他这次承担的角色是董事长安敦一,张平群扮演矿工领导人罗大为。《争强》的改编,对曹禺来说是一次很好的锻炼。第一次改编就是一部写劳资矛盾的戏,这对他后来的创作很有影响。当《争强》的舞台演出本由南开新剧团于1930年出版时,曹禺写了《〈争强〉序》,其中可看出他当时的一些思想和艺术见解。他说:《争强》(Strife)是晚近社会问题剧的名著。著者高尔斯华绥(Jo-hnGulswortny)的性格素来敦厚朴实,写起剧来也严明公正。在这篇剧内他用极冷静的态度来分析劳资间的冲突,不偏袒,不夸张,不染一丝个人的色彩,老老实实地把双方争点叙述出来,决没有近世所谓的“宣传剧”的气味。全篇由首至尾寻不出一点摇旗呐喊,生硬地把“戏”卖给“宣传政见”的地方。我们不能拿戏中某人的议论当作著者个人的见解,也不应以全剧收尾的结构——工人复工,劳资妥协——作为作者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作者写的是“戏”,他在剧内尽管对现在社会制度不满,对下层阶级表深切的同情,他在观众面前并不负解答他所提出的问题的责任的。 特别是他对安敦一和罗大为的性格和悲剧的理解。他以为安敦一和罗大为是“一对强悍的人物”,“全剧兴趣就系在这一对强悍意志的争执上”。他认为安敦一是“一位有骨气的老先生”,而罗大为作为罢工领袖有“火一般的性格,也保持不妥协的精神”。这两个人“都是理智魄力胜于目前一时的情感,为了自己的理想,肯抛开一切个人的计算的。安敦一说得好,‘让工人一步,工人就会要求十步’。对工人有怯弱的退让,在他看来结果只能‘毁坏大家’,并且‘毁坏工人们自己’。他一向抱定团体内应当‘有主脑,有服从’。现在他们团体出了罢工反抗的事情,他当然是不让步。罗大为呢,他自己受过厂方苛刻的待遇,他说他认得资本,资本是一个吃人肉喝人血的妖怪。这东西一日不铲除,一日工人便没有幸福。他对工人们喊着:‘为你们子孙计,你们也要奋斗到底!’所以他当然也不让步。”基于这种理解,他认为结局是悲剧性。他这样说:然而结果,二人都过于倔强,他们的意见都没有实现;一个女人白白做牺牲,两个头脑也徒然被人推倒。大概弱者的悲剧都归功于他太怯弱,受不住环境的折磨或内心的纠纷,强者的悲剧多半归咎在过于倔强,不能顺应环境的变迁。两个都是一场凄惨的结果,而后者更来得庄严,更引起观众崇高的情感。此剧最后,当安敦一颤巍巍地向罗大为走来,对他说:“我们两个都是受伤的人!”,叫着“朋友”把手伸去,罗大为“由敌视而变成惊异,二人凝视半天”,终于互相敬服,彼此握手。曹禺认为“这段描写的确是这篇悲剧最庄严的地方”。从他这些理解,多少使我们看到《争强》对他写《雷雨》的某些影响。那时,他就是这样理解的。后来,他回忆改编《争强》时说:还有高尔斯华绥的《争强》,郭老曾翻译过,我也把它改编成演出本。我扮演其中资本家的脚色。当时思想很模糊,知道工人和资本家是有矛盾的,但结尾是工人和资本家握手言和,主题是妥协的。那时,对阶级斗争从来都不曾想过,只知道演戏。我记得校长张伯苓说过:罢工太可怕了。他说他看到一次英国煤矿工人大罢工,凄惨极了,家家都没有煤烧,罢工可怕。所以,那时受的教育还是19世纪的资产阶级教育。对工人的理解同后来写《雷雨》时的理解是不一样的。①他对高尔斯华绥的戏剧技巧十分钦佩。“总观全剧,章法谨严极了,全篇对话尤写得经济,一句一字,不是用来叙述剧情,就是对性格有所描摹。试想把一件繁复的罢工经过,缩在一个下午源源本本地叙述出来,不散,不乱,让劳资双方都能尽量发挥,同时个人的特点,如施康伯的浑,王尧林的阴,安蔼和的热,魏瑞德的自私,尤其是第二幕第二场写群众心理的难测,和每一个工人的性格,刻画得又清楚又自然,这种作品是无天才无经验的作家写不出来的”。他对高尔斯华绥对全剧节奏的把握大为佩服:“作者洞彻全剧节奏,刻准时间转移剧情的本领委实是可敬。” 特别令人注意的,在《争强·序》中,他那种不能按捺的热情又来了一次燃烧。他借题发挥,以安敦一和罗大为为例,说“他们那种不屈的魄力,肯负责、顾大局的勇气,的确是增近青年们心灵贫弱的补药。在势在位,不为自己打算,抱定专一的见解,拚着财产、性命,‘为将来,为大局’争!争!像这种呆子打着灯笼在今日中国找,真是‘凤毛麟角’,实在不多。结果,二人失败。那位老董事长便决不恋栈,立即辞职,光明磊落,来去昭然,这比那群蝇营狗苟,‘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东西们,哪一个值得我们赞仰是不问可知的。”也许从今天看来,他的看法有可讨论之处,但是,他的矛头,那尖锐的矛头,是针对着现实的。 《争强·序》是曹禺大学期间难得的一篇论评,由此多少可看到他的锋芒,他的思索,他的见地。 《争强》公演之后,他得以结识了黄佐临。佐临刚从英国回来,那时,他对戏剧已怀有浓郁的兴趣。他去观赏《争强》演出,并随即为《大公极》写了一篇观后感。曹禺看到这篇观后感后,似乎找到了一个知音,便通过《大公极》找到黄佐临,亲自登门造访求教。由此,他和佐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佐临有这样的回顾: 我们是在1929年11月在天津见面的。他正在演《争强》,扮演董事长。他的表演给我的印象是很有精气神,眼睛发亮,声音很洪亮,在场上是很活跃的。我看后给《大公报》写了观后感。那时,我刚从英国伯明翰大学毕业回来,我不是学戏的,但对戏剧很感兴趣。家宝看到观后感,就来找我,并把我引见给张彭春先生。那时在天津有七八个人对文艺感兴趣,常常聚在一起谈论文艺问题。他到我家里,看到我有许多书,便借去看,主要是戏剧的书。当时,我在南开大学还兼点课,我讲的是肖伯纳和狄更斯。家宝对肖伯纳不感兴趣,没有共同语言;但是,对易卜生我们都感兴趣,还有高尔斯华绥也有共同语言。后来,他对奥尼尔发生兴趣,我对奥尼尔不感兴趣。①由于改编《争强》引起他对改译外国剧本的兴趣。1929年底,他把《冬夜》(NeithBoyc著)和《太太》(LeeDickson和LeslieM.Hicksoy合著)翻译出来,分别刊登在1929年12月出版的《南开周刊》第77期和第74期上。 《冬夜》是一部悲剧。曹禺把剧中的人物姓名、布景、台词都中国化了。故事并不复杂。在一个冬天的夜晚,哥哥顾阿光,弟媳阿慈为弟弟阿贤送葬回来,外边的田野被积雪沉沉地压着,月光清冷寒淡,室内烛光幽微,显得格外寂寞而凄凉。阿贤病了十年,阿光和阿慈也整整守护了十年。在漫长的岁月中,阿慈早已失去少女的活泼,她也从未享受到爱情的幸福,那心灵都窒息了,异常寂寞而孤单。在这沉静的夜里,阿光向弟媳倾吐了十多年来埋藏在他心里的爱情,但却遭到弟媳的拒绝:“你完全疯了!……这种思想简直可怕!简直可怕极了!”这严酷的拒绝使阿光的希望破灭了。他走出家,用猎枪自杀了,弟媳也因之惊呆了。 这虽然是个独幕剧,但悲剧的氛围十分浓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悲怆沉重的窒息感,但又有一种说不尽的人生的悲凉和令人沉思的诗意。 《太太》是一出喜剧。戴士敏是个纨袴子弟,嗜赌成性,太太戴依艺为防犯丈夫便把钱放在保险柜里。戴士敏要从保险柜里偷太太藏的钱,竟然在抓住一个小偷后,要小偷把保险柜打开。但他发现这些钱却是假钞票后,又甜言蜜语找太太骗钱。结果丈夫耍弄了太太。通过这可笑的行径,对富家子弟及其家庭进行了讽刺。 在这两部改译剧本中,可看出曹禺对悲剧和喜剧有着同样的兴趣。他改译的语言,已在按照舞台演出的要求来进行加工了。这两个剧本,京津一带的学校曾多次演出过。1929年12月,张彭春再次去美国,主要是为南开大学征集资金。临行前,他还为南开新剧团…布置了工作。他对曹禺的期待甚殷,特意把一部英文的《易卜生全集》赠送给他。曹禺曾说:“客冬,导师张仲述先生因事出国,我们相约在张先生走后暂不排戏。恰巧今年南开礼堂预备拆旧重修,约在10月下旬可以完工,大家要安心等候导师归来,准备来年新生命的开始。在这冬蛰期内,我们已着手几件工作,第一是搜集20年来话剧运动的史料,其次是筹划下次试验的剧目,末了,印出去年公演《争强》的舞台脚本。”①曹禺把这部《易卜生全集》视若珍宝。虽然,他已经演出过易卜生的戏,但还没有读过他的全部剧作。当时,他的英文还不能使他熟练地阅读和赏析原作。他是翻着字典,凭着毅力,把它啃下来的。这次潜心地攻读,犹如一切伟大作家阅读先辈的杰作一样,是一次灵魂和情感的交流,是一回对戏剧堂奥的深入。曹禺不止一次地说:“外国剧作家对我的创作影响较多的,头一个是易卜生。”①“我从事戏剧工作已数十年,我开始时对戏剧及戏剧创作产生的兴趣、感情,应该说,是受了易卜生不小的影响。”②他曾经这样说:十八九岁的时候,我把易卜生英文版的大多数作品都读了。他那种宁肯孤立,要对大多数宣战的思想,对我影响不小。《国民公敌》中的医生说,“最孤立的人是最强的人”,给我的印象很深很深。 他的个性主义,他赞成孤立,宁愿在保守派的大多数面前孤立,我就受这种思想影响。从我读鲁迅、郭沫若的作品,受他们的影响,从他们又到易卜生,还有林肯的影响,好像又走了回来。看来,人的思想也不是笔直前进的。 易卜生的戏剧技巧,的确给我打开了一个新的境界。③作为“近代戏剧之父”的易卜生,大概他生前也未曾料到,他的影响会从靠近北极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越过挪威海,越过欧洲大陆而进入东方,进入古老的中国。易卜生对后来剧作家的影响,举其要者,在德国有霍普特曼,在英国有肖伯纳,在瑞典有斯特林堡,在美国有奥尼尔,在中国就是曹禺了。 天才总是互相吸引的。曹禺对易卜生的生平和创作经历是倾心敬慕的。易卜生十分刻苦而勤奋,他从小好读书,他把莎士比亚的剧作都读透了。曹禺特别喜欢《凯替来恩》中所写的: 我立下志愿,立下志愿,灵魂深处在叫喊。 催促我前进, 我将听从它的召唤。 还有易卜生艰苦的舞台学艺的生涯,使之获得丰富的舞台感受。易卜生当过导演,当过剧场经理等等,这些,使他看到一个伟大剧作家成长的途径。 曹禺啃易卜生的剧作,并不是作为一个评论家去读的。他喜欢易卜生,也可以说他迷上了易卜生,全然在于易卜生剧作的艺术魅力,使他对易卜生剧作产生了一种心领神会的倾倒。英国戏剧理论家,也是《易卜生全集》的英译者威廉·阿契尔的话,能够概括曹禺的感受。他说:“不是由于易卜生是个有理想,有原则的人,而是由于易卜生是个纯真的诗人,是不同类型的男女人物的塑造者,是各种精神状态的探索者,是奇怪命运的织造者。”①易卜生早期写过诗,曹禺也追求过诗,可能他们都有“纯真的诗人”的特质;而易卜生对人物“精神状态的探索”,也是最吸引曹禺的。曹禺较之他的先行者有些不同,他没有单纯地停留在所谓“易卜生主义”上,也没有表层地停留在社会问题上,不论是《群鬼》、《社会支柱》、《野鸭》这些中期的社会问题剧,还是晚期的《建筑师》、《当我们死人醒来的时候》,易卜生不仅仅是把社会弊端展览出来,把问题提出来,而是透过生动而复杂的性格启迪你的思维,激荡你的情怀,从而引起变革社会的强烈愿望。尽管曹禺还不能全部领略其全部内涵,但却启迪他去思考中国苦难大地的现实。每一个引路人,都不会叫人去模仿他;而真的跟随导师前进的学徒,也不会生硬照搬,它是心灵的启示,是情感的点燃。易卜生谈到他写《布朗德》诗剧的动因时说:“布朗德是最佳时刻的我自己。我试图表达我在内省我自己怀有最伟大最美丽理想的那一瞬间。因此我试图表达那种比平常的我要站得较高的时刻。”①而曹禺从易卜生那里学到的,正是“表达那种比平常的我要站得较高的时刻。” 当五四时期的“易卜生热”产生的时候,涌现出一大批问题剧,那时,人们还不可能对易卜生的艺术精华有所消化,他们未免是太注意问题了。而曹禺以他的艺术敏感,却从易卜生剧作中感到“话剧艺术原来有这么许多表现方法,人物可以那样真实,又那样复杂。”②易卜生是一个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但是他的戏剧艺术却很难为那种狭隘的现实主义所限定,可以说,易卜生之后现代派戏剧的诸流派,都曾从易卜生那里汲取营养。而曹禺也并不是按照学术定义去理解易卜生的。 只是易卜生的谨严的戏剧结构就足以令人瞠目结舌了。它那精美的构思和巧妙的安排,虽不能说是天衣无缝,但却是杰出的。易卜生的简洁也是无可挑剔的,它没有任何多余的笔墨,没有任何与戏剧冲突无关的东西。人物不多,主次分明,紧凑简练。看他的戏犹入进入一座大厦,一梁一柱,一窗一牖,都煞费苦心,令人赞叹不已。易卜生的戏剧表现方法,也是多种多样,别开生面的,明喻,暗喻,象征手法的运用,使他的剧作妙趣横生,摇曳多姿。易卜生写过诗剧、史剧,写过现实主义剧,也写过象征主义的剧。曹禺没有学其皮毛,也不是学其一种方法,他把易卜生的几副笔墨都能谙熟于心。他说他是学易卜生,这不假。但他是心领神会,烂熟于心,而后才能妙手天成,为我所用。 他的戏剧的视野也扩展开来,开始注视着世界剧坛的发展情势。美国出版的《剧场艺术月刊》是每期必读的,只要它一到了阅览室,曹禺便首先光顾。那时,他就佩服这个刊物的女主编罗莎曼,她不但把美国剧坛现状介绍给读者,也把欧洲戏剧的发展和东方的戏剧状况及时报道出来。曹禺就是从这个刊物上最先得知奥尼尔的。 当时的《剧场艺术月刊》,正在报道奥尼尔的新作《马可百万》在纽约同人剧团剧院上演的消息,导演为罗本·曼莫里恩。这个戏是写马可波罗来到中国,见到了忽必烈,学习了造纸术。曹禺觉得这个戏写得很别致,由此,开始寻找奥尼尔的剧本来读,当然是英文原著。他读《东航卡迪夫》、《天边外》、《榆树下的欲》、《安娜·克利斯蒂》等,他觉得奥尼尔的戏有很强的戏剧性,又觉得奥尼尔的戏很像易卜生,具有一种能抓住当代人心灵的戏剧魅力,颇有耳目一新之感。他隐隐地感到,奥尼尔的剧作同他贴得更近些。如果说,易卜生所描绘的世界还是资本主义时期的生活,而奥尼尔所反映的则是第一次大战后资本社会进入它高度垄断阶段的生活,他所展开的生活,似乎曹禺似曾相识;特别是奥尼尔笔下人物的精神世界,那种复杂的精神状态,展开着一种触目惊心的灵魂搏斗,是扭曲,是变态,是各种各样的变态心理,还有种种不可捉摸的却是诱人的灵魂呼唤。这些,都使曹禺为之倾倒了。 曹禺说:“美国的奥尼尔也是对我影响较大的剧作家。”可以说,在曹禺的大学时代,当时的剧坛上,除了洪深因和奥尼尔有先后同学的关系(都是贝克教授的门生),他曾经写出深受奥尼尔《琼斯皇》影响的《赵闯王》之外,几乎还没有一个人像曹禺在那里迷恋着这位美国剧作家的创作。《天边外》是曹禺很喜欢的一个剧本,剧中三个主人公安朱、罗伯特和露斯的遭遇,仿佛是由天意命定的,尽管他们对未来都有着希望和憧憬,但都成为生活中的失败者,都无法逃脱那命运的网,与命运斗争是徒劳的。奥尼尔流露出来的对支配人们命运的神秘力量的敬畏,都能引起曹禺的共鸣。但是,奥尼尔的作品又是异常深刻的,对现实反映得深刻,思考得也深刻。同时,他又像是一位诗人,总是充满动人的幻想和希望,那么热爱生活,这对曹禺有着它的魅力。曹禺也喜欢《安娜·克里斯蒂》,奥尼尔写了水手的生活,那是悲惨而严酷的现实。老水手成年累月飘泊在海洋上,妻子死去了,便把女儿安娜寄托在亲戚家里。亲戚没有照顾好她,使她流落异乡沦为妓女。当安娜又回到父亲身边,结识了父亲船上一位年轻的水手,她爱着他,他也爱着她。当他得知安娜曾经当过妓女时,内心痛苦万分。经过激烈的内心冲突,他又和安娜真诚相爱了。但是他和老水手又得启程远航,到茫茫的大海中去飘泊。海上是沉沉的雾,何时才能再回来?不可知。就像雾那样迷茫,就像大海那样变幻莫测。奥尼尔把生活写得那么残酷,安娜受尽了屈辱,但她的心灵却是美好的。年青的水手也有着火热的心肠,赤诚的品格。曹禺是很赞成这样看待人生的,他心里如同奥尼尔一样,也有着一种浪漫主义的情愫。奥尼尔曾说:“我是一个更真诚的热爱生活的人,我爱赤裸裸的生活。在我看来,甚至在丑陋的生活中也有美。”①正是在这里,他又和奥尼尔有着感同身受的共通之处,在他后来的《雷雨》、《日出》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奥尼尔的影响,自然还有《北京人》、《原野》。曹禺说:“我佩服这个剧作家有几点:一是他不断探索和创造能生动地表现人物的各种心情的戏剧技巧;二是他的早期作品,理解下层水手,是真正从生活中来的。”②虽然,曹禺还没有开始他的戏剧创作;但是,他已经在细心体会着世界上最伟大的剧作家的戏剧艺术。他从他们的剧作中吸取着营养,在观察,在研究,在酝酿,在思索,在消化。伟大的剧作在撞击着他的灵魂,拓开他的生活视野,调整他的艺术视角,激起他的创作冲动,孕育着他的人物……这一些,都不断地融入他艺术的胎动之中。曹禺传--第九章 人生的探索第九章 人生的探索 眼看春节就要到了。 二马路上,穿起长袍马褂的男孩和扎起红头绳的女孩子在嬉戏着,爆竹声间或响起来,空中飘来阵阵香味。万家公馆也打破了平日的宁静,二楼通向平台的小餐厅的门关起来,挂起帷幕,临时放上祭祖的桌子,把祖宗的牌位供上,蜡台、香炉都擦拭得银光闪亮。 一放寒假,曹禺就从学校回到家里。他是无须操心的,他从来不问家里的事,治办年货,清扫房屋,擦洗器皿,自有继母指使着仆人去做。他仍然躲在他的房间里,去读他的书。年三十了,德尊老早就让仆人告诉家宝,陪他去澡堂洗澡。他从小就带着家宝洗澡,如今儿子已经成了大学生,他仍然保持着这个老规矩,大概这对他来说也是一种享受吧!不过,现在又多了一层含意,轮到家宝来服侍他了。 洗过澡,通常又该理发的。正在理发的时候,德尊忽然觉得头痛,似乎他已预感到什么,便急着把家宝喊来,把他送回家去。抽大烟的人,都以为只要抽上几口烟就能百病皆除的。当继母把烧好了的烟泡放到烟枪上,送到德尊的手里,他刚刚拿起来要吸的时候,便突然昏厥过去,不省人事了。连抢救也来不及,就这样猝然去世了。 万德尊曾经得过中风病,不过因为抢救及时,病情又轻,很快就痊愈了,也没留下后遗症。得过这种病是要格外小心的,一是要注意休息调理,不能过分劳累;二是不能生气。但是,要德尊不生气是不可能的。就在前几天,因为债务的事,他又生气了。发过脾气之后,就抑郁寡欢,成天阴沉着脸,家里人看惯了,也未能引起注意。谁也没想到他死得这么快,这么突然。 他的猝死,对万家的打击是太突然太沉重了。全家都不知所措了。继母是个能干的妇女,如今她哭得死去活来,根本就顾不得别的事了。大哥家修生性软弱,一点办事能力都没有,加之平时他对父亲的怨恨,指望他办丧事是不可能的。也只有曹禺了。可是像他这样的一个书呆子,突然让他去东奔西跑,求爷爷告奶奶,真是够难为他的了。 生活的教育比书本来得更深刻。读十几年的书,往往不及一件亲历的事实教训更直接,更深刻,更有力。 平时万公馆里常是宾客盈门,吃啊,喝啊!在德尊面前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曹禺从小就看到这些亲朋故旧是怎样陪着父亲吃啊喝啊!怎样地送上笑脸和献上殷勤。他以为临到父亲亡故,求求他们来帮帮忙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但是,曹禺那里懂得人情世故,他挨家跑遍了,去报丧去求援,结果呢?迎接他的是一张张熟悉而突然陌生的脸,是冷漠的眼色。如果说他什么也没有得到也不符合事实,可以说他得到了对他一生说来都是十分珍贵的东西,那就是人生的真实相,世人的真面目。曹禺是这样回忆父亲的死的:我父亲死后,亲朋离散,那时,我才19岁。他是因为债务生气,一着急便死去了。是我去报丧,都是由我跑的。所有的人对我报丧都不起劲,除了李仲可,别的人都不来过问了。家庭一败,立即脸就变了,就像鲁迅说的那样:“有谁从小康人家堕入困顿的吗?我以为这条路中,大概可以看到世人的真面目。”真像鲁迅经历的那样,家庭一败就完了,找谁谁都不管,真是可怕的啊!这种体验是平时不可能得到的,这种人生的体验对我来说是太深刻了。① 这次遭际使曹禺想得很多很多。如果说,他在南开新剧团演戏是在体验戏剧里的人生;而这次,就在体验着人生的戏剧了。不过,后者要比前者来得不知深刻多少倍。 李仲可是德尊的朋友,为人耿直,肯为朋友帮忙。万德算的丧事就是由他一手操持主办的。说起李仲可,还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曹禺还很小的时候,李仲可还为曹禺说过亲。李仲可是军阀齐某某的助手,可能是秘书之类的官。齐某有财有势,只是姨太太就有不少。不知是为他的第几个姨太太的女儿,李仲可找德尊提亲。德尊总是免不了那种穷念书的骨气,他决不肯趋炎附势,高攀那些他看不起的军阀,他甚至感到一种侮辱,怎么能娶一个小老婆的女儿呢!但是,德尊不愿伤害李仲可,就对李仲可说:“齐大非偶(耦)嘛!”②这个回绝十分巧妙。他借用了《左传》中的一个典故,就婉言谢绝了。说来也巧,李仲可料理丧事,他又把这位齐某某请来点祖。点祖是很隆重的,要请有名望的人来点。齐某某长得有些胖,背微微地佝偻,半白的头发很润泽地分梳到后面,确实一副富态相。在阳光下,他的脸呈银白色,一般人都把这看作是贵人的特征。也许由于曹禺知道提亲的事,当齐某某点祖时,曹禺就格外注意这位有福之人,他的长相打扮给曹禺留下深深的印象。后来,曹禺就按照齐某某的肖像描写了周朴园。 万德尊的亡故之日,正是旧历除夕,阳历是1929年2月9日,时年44岁。 德尊的死,使曹禺感到格外的悲凉。生母下世是那么早!十四五岁的时候,他一直敬爱的大姐也死去了,如今又是父亲的死。想起这些,心中不胜辛酸,他不明白为什么人生会碰到这么多痛苦和不幸。 他又想起姐姐的死,想起姐姐的悲惨的命运。 大姐家瑛的婚事是很不幸的。记得大姐都成了个大姑娘,出落得更俊秀了,而对弟弟的疼爱却是有增不已。隔着万公馆两条街有一个姓柴的人家,柴大哥长着满脸的麻子,他的妻子何凤英和家瑛不知怎么熟识起来,常到万家来串门。有时,何凤英就住在万家,和家瑛睡在一张床上。因为家瑛喜欢家宝,何凤英也很爱这个小弟弟。柴家还有个老二,尚未娶妻,何凤英热心极了,一定要把他介绍给家瑛。和柴家老二见了面,家瑛还是满意的,不久,就把婚事定下来了。所以说,这门亲事也不能说是旧式的。继母和家瑛的感情不错,虽说不是亲生的女儿,但继母待家瑛如同亲生的一样。既然家瑛自己都满意,作继母的也就没得可说了。临家瑛出嫁时,母女还拥抱在一起哭了一场。这些,家宝都看在眼里。但是,家瑛婚后的日子却越来越不幸了。柴家是山东人,也是个官宦人家,家里很有些钱。一家人都抽鸦片,婆婆抽,哥哥抽,丈夫抽,把这个家抽得乌烟瘴气。婆婆为人不好,总是看不上这个儿媳妇,家瑛不是那种泼辣的女性,是婆婆太挑眼了,这使家瑛十分郁闷。婆婆不好也罢,可是逐渐发现丈夫也不好,在外边嫖妓女,赌博,不务正业,回到家里也没个好脸色。这样,夫妻之间的感情产生了裂痕。婆婆的虐待,丈夫的欺侮,使她每次回到娘家,总是抱着继母号啕大哭:即使对着弟弟家宝,也不禁伤心落泪。家宝看见姐姐的悲苦,心中也有说不出的滋味。有时,他难以抑制心中的愤懑,但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每次看到姐姐哭得像个泪人,他就觉得姐姐的命运真是太惨了。做一个女人太难了。家瑛还曾生下一个男孩,家宝很喜欢这个小外甥,每次姐姐回家,他都亲着抱着。人的内心痛苦太多了,是会郁闷而死的。柴家的生活像罐头一样禁锢着家瑛,在吞噬着家瑛的生命。痛苦在心底埋着、积累着、熬煎着她,一日一日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经受不住煎熬而含恨死去。姐姐的死,给曹禺带来深沉的悲痛,那么一个心地美好的姐姐,硬是被折磨被摧残得死去。那青春的生命,美妙的年华像花一样在风雨中凋零了。他感到这世界的不公,这人世的不平,为什么他爱的人,母亲、姐姐,都这么早地离开了这人间?!这凭空又增加了他的苦闷,在那苦闷的积层上又增加了新的厚度。 曹禺不是那种哀叹人生如白驹过隙的人,他伤感,他苦闷,既是情愫的凝聚,同时更是对人生苦苦的探寻。由于父亲的死,似乎一夜之间,他觉得自己长大成人了,他不再只是为父亲母亲所疼爱的孩子了,他更清醒地意识到自我的客观存在,更深沉地去思考自己的未来,去思索人生了。曹禺这样回顾他当时的思想状况:当时我有一种感觉,好像是东撞西撞,在寻找着生活的道路。人究竟该怎么活着?总不应该白白活着吧,应该活出一点道理来吧!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我是想过的。我曾经找过民主,也就是资产阶级民主,譬如林肯,我就佩服过。甚至对基督教、天主教,我都想在里边找出一条路来。但是,我终于知道这些全部都是假的。①父亲死后,不知怎么,他突然对宗教发生兴趣了。还记得父亲在世时,他第一次中风之后,大病不死,就念起《金刚经》来了,虽不是佛教徒,但却是虔诚的。把他一颗无处寄托的心都放在对佛的膜拜上了。也记起小的时候,继母还教他背枉生咒:“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哆地夜他,阿弥利都娑……”他背得滚瓜烂熟,大概继母不是让他学绕口令,也是有她的人生寄托吧!难道人生就是这样的痛苦,自己也是这样的苦闷,这又是为什么呢?人又该怎样活着呢?他对宗教的兴趣,倒不是寻找解脱,好像宗教能给一些人生思索的启迪。 从小就熟悉法国教堂里的钟声,对他曾产生一种神秘的诱惑力。从远处望去,那三个高高的圆形屋顶,耸立在天空的十字架,如今却吸引着他。他徘徊在教堂前面,眼看着穿黑色长袍的修女走进那神秘不可测的教堂里去,更感到其中似乎隐藏着什么诡秘似的。 当他第一次跨进法国教堂时,他被吸引住了。大厅里静谧幽玄,高高的拱形的屋顶,像天穹似的张开,但又像要沉重地压下来。是抑压阴森的感觉,是说不出的肃穆。这里的一切都安排得十分严整,从四周的圆柱,到每个窗子的设置都是按照严密的结构组织起来的。当风琴奏起弥撒曲时,使人进入一个忘我的境界,他也被消融在这质朴而虔诚的音乐旋律之中。似乎这音乐同教堂都熔铸在一个永恒的时空之中。由此,他迷上了教堂音乐,特别是巴赫谱写的那些献给天主教徒的风琴曲。 巴赫的宗教乐曲具有一种虔诚而庄严的风格,它那和谐的旋律,在组成乐曲时显示出高度的整体性的力量。曹禺对巴赫的《b小调弥撒曲》更是听来入神,好像它的音乐结构同这教堂一样,浑然一体,肃穆庄严。他对音乐的敏感是直觉的,他从不愿意去掌握它,但却愿意欣赏,让心灵儿随着音乐荡漾,沉迷在那音乐境界之中。 他不但到天主教堂去,也到基督教堂去,他读《圣经》,其中的故事、箴言对他也有一种吸引力,从中也有所感悟。他去看大弥撒的仪式,也非常想知道复活节是怎么度过的。他说:就接触《圣经》是比较早的,小时候常到教堂去。究竟是个什么道理,我自己也莫名其妙。人究竟该怎么活着?为什么活着?应该走怎样的人生道路?那时候去教堂,也是在探索这些问题吧?当时我是有闲工夫的。我觉得宗教挺有意思,但对佛教不感兴趣,大约它太出世了。我曾经跟父亲念过一段佛经,念不进去。对于宗教,我有些好奇心。①他的确有些东撞西撞。十八九岁,正是人的思想最活跃的阶段;可能突然对某种事物发生兴趣,可能又突然而消失,看来似乎杂乱无章,飘忽不定,但不是不可捉摸。在起伏周折之中,在徘徊进退的过程中,总可以找到它的轨迹。对于曹禺来说,他的思索早已同现实人生紧扣在一起。他的苦闷,他的遭际,他的写诗,他的演戏,都和那个时代,那个令人懊恼、令人愤慨的时代联系一起。他的思想跃动的光点,尽管显得斑斓多彩,但却是循着一个方向,同那光怪陆离的社会相逆而行。 他还在高中二年级的时候,由于同学沈敏基介绍,参加了在英租界耀华里举办的一个短期讲习班。在这班上,他曾听过王芸生(后来任《大公报》主笔)讲工人运动史。正是在蒋介石叛变革命之后,他在课堂大骂蒋介石,激昂慷慨。曹禺说:“这是我第一次接触革命理论,当时不甚了了,但思想上是受了影响的。”② 在高中时代,他虽然还不懂得革命是怎么回事,也不懂得共产党是怎么回事;但是,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斗争正在进行,共产党人英勇奋斗,献身牺牲的事迹,也曾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是很崇敬李大钊的,李大钊的英勇牺牲,使他悲愤不已。 他是北京《晨报》的忠实读者,1927年4月8日,他从《晨报》上得知李大钊被捕的消息。这之前,敌人已经多次进行法庭审判,妄图从精神上压倒李大钊同志,使他屈服。《晨报》是这样报道的:“李大钊受审时……态度从容,毫不惊慌”,“着灰布棉袍,青布马褂,俨然一共产党领袖之气概”,“自谓平素信仰共产主义,侃侃而谈,不愧为革命志士本色”。①李大钊英勇不屈的表现,使曹禺更加尊敬这位夙享盛名的学者。但是,他没料想到军阀会杀害这位教授。1927年4月29日,他一打开《晨报》,就为李大钊被害的消息惊得目瞪口呆了。4月28日上午10时,军阀的所谓特别法庭,突然宣布开庭判决,对李大钊,还有范鸿劫、谭祖尧、杨景山等革命者立即处以绞刑。当天下午李大钊被押解到西交民巷看守所秘密杀害时,“马路断绝交通,警戒极严”,如临大敌。后来曹禺回顾说:“在学生时代,有几件事对我以后的写作有些关系。一是李大钊的死。我记得清清楚楚,我是在《晨报》上看到这个消息的。第一页上印着特大的黑字标题,下面详细描写李大钊和他的同伴们从容就义的情景。那段新闻文章充满了崇高、哀痛的感情,使人感到一种不可抑制的悲愤。这件事给我的印象深刻极了。”②再就是郭中鉴同学给他的影响了。 郭中鉴和曹禺是同班同学,他长得个子不高,瘦瘦的,黑黑的。他的功课,他的品行在全班都是佼佼音,大家都一致推举他当班长,是很有威信的。他平时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在那里埋头读书,待人诚恳,为人正直。突然,有一天,他在校外被特务抓了起来。这时,曹禺才听同学说,郭中鉴是个共产党。平时,他对郭中鉴就很佩服,他的被捕又不禁使他愕然了,心中激荡着不平。后来,他听说中鉴在军阀监狱,受到残酷拷打,但始终不屈服。在敌人的法庭上,他愤怒地把手铐朝着法官击去,他是在北伐革命的高潮中,被军阀杀害的。曹禺说:“他使我永远难忘,到现在还忘不了他那沉默中的英气”①。 这些可怖的人事,使曹禺冥眩不安,死命地突击着他,灼热他的情绪,增强他的不平之感。他苦苦地思索,但却不能得出答案。 以他当时的思想和处境,都不可能使他奔向革命,但是,正义之感却总是充溢胸怀。 可是,如今他又对林肯热衷起来了。 在大学的生活中,他的思想更加活跃了,他的视野更加开阔了。他在探求新的知识,在追求新的道路。他读《林肯传》,使他对林肯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拜。也许是林肯的生平就带有传奇的色彩,他那荒野童年的艰苦岁月,他那从小就刻苦奋发的志气,都对曹禺有所吸引。但更重要的是,林肯以一个平民身份而投入政界,致力于解放黑奴的伟大事业,不屈不挠,英勇献身,直到他被敌人暗杀。像林肯这样一个伟大的民主自由的斗士,在青年曹禺的胸怀里燃烧起争取自由的火焰。 黑沉沉的社会,哪里有一丝儿民主,哪儿有一毫的自由!即使在自己的家里,也是坟墓般的空气。他十分敏感,处处感到窒息,闷得要死了。他不懂得政治,但是他却为林肯的自由民主思想,以及为这种目标而奋斗的精神所感动了。他崇拜着林肯,他更崇拜林肯于1863年11月19日在美国葛底斯堡发表的一篇演说。他把这篇英文稿几乎一字不落地背了下来。 葛底斯堡举行国家烈士公墓落成典礼,这是为纪念在葛底斯堡战役中为自由而捐躯的战士。这次战役被称为近代战争史上流血最多的一次战役。在这次战役中联邦军死伤和失踪2.3万人,同盟军2.8万人。自由和民主正是在血和火中争取来的。林肯正是在这样一次伟大的战役之后,发表他的讲演的: 87年以前,我们的先辈们在这个大陆上创立了一个新国家,它孕育于自由之中,奉行一切人生来就平等的原则。现在我们正从事一场伟大的内战,以考验这个国家,或者说以考验任何一个孕育于自由和奉行上述原则的国家,是否能够长久存在下去。 我们在这场战争中的一个伟大战场上集会。烈士们为使这个国家能够生存下去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在此集会是为了把这个战场的一部分奉献给他们作为最后安息之所。我们这样做是完全应该而且非常恰当的。 但是,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这块土地我们不能够奉献,我们不能够圣化,我们不能够神化。曾在这里战斗过的勇士们,活着的和去世的,已经把这块土地神圣化了,这远不是我们微薄的力量所能增减的。 全世界将很少注意到,也不会长期地记起我们今天在这里所说的话,但全世界永远不会忘记勇士们在这里所做过的事。毋宁说,倒是我们这些还活着的人,应该在这里把自己奉献于勇士们已经如此崇高地向前推进但尚未完成的事业。倒是我们应该在这里把自己奉献于仍然留在我们面前的伟大任务,以便使我们从这些光荣的死者身上汲取更多的献身精神,来完成那种他们已经完全彻底为之献身的事业:以便使我们在这里下定最大的决心,不让这些死者白白牺牲;以便使国家在上帝福佑下得到自由的新生,并且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 这篇演说为当时的《芝加哥论坛报》赞为“永垂青史”的“献辞”,《斯普林菲尔德共和党人报》称它是“无价之宝”。卡尔·桑德堡的《林肯传》指出:这篇演说,是因为他用最朴素最精炼的语言,说出“民主值得人们用战斗争取,自由值得人们用生命去换取”。“自从就任总统以来,这是他第一次在引人注目的场合下喊出了当初成为革命战争口号的杰佛逊的名言:‘一切人生来平等’——而且毫无疑问,林肯认为黑人奴隶也是人。”曹禺好像第一次在《林肯传》中感到自由,民主这个字眼的内涵,领略到它的神圣而伟大的价值,特别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目标,成为他的一个理想。他热爱这篇演说,直到晚年,他仍然可以用英文把它朗读出来。可见,当年林肯的确像耀眼的光芒照亮了他的心扉,林肯的自由民主的思想曾鼓动着他理想的风帆。当然,他不是要像林肯那样去做一个政治家,而是激起他对自由的渴望,对民主的希冀,对一切人都是平等的追求。这一切,对于一个还没有明确政治意识的青年来说,在那时,又是何等地宝贵呵! 他是在东撞西撞,但是他的方向是没有错的。曹禺传--第十章 转学清华第十章 转学清华 1930年的暑假,曹禺决心离开南开大学,他的目标是清华大学的西洋文学系。当然,南开是不愿放走他的,因为南开的演剧活动还需要他。但是,他的决心很大。他觉得在南开所学的专业太不符合他的志愿了。也许,他还觉得南开比较保守,和他要好的同学孙毓棠也在鼓动着他。这次报考清华是立了“军令状”的,南开提的条件是,考不上清华,就不准许再回南开。即使这样,也没有动摇他的信念,反而促使他们背水一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