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传-6

胡适还写信勉励吴晗,要他“训练自己作一个能整理明代史料的学者”;并在《大公报》上撰文,希望大学生们以吴晗为榜样,“埋头读书,不问政治”。吴晗那时确也深受胡适的影响,不仅把胡适送的对联挂在自己的房间里,也给胡适办的《独立评论》写文章,并且按照胡适的指导和要求,成了专治明史的著名学者。⑧但是,吴晗是一个热血青年,看到黑暗腐败的现实,他怎么坐得下图书馆而无动于衷呢?他给胡适写信,说:处在现今的时局中,党国领袖卖国,政府卖国,封疆大吏卖国,……翻开任何国任何朝代的史来看,找不出这样一个卑鄙无耻、丧心病狂的政府,也很难找到这样一个麻木不仁、浑浑噩噩的国民。他这些痛苦,不敢“向有党籍的人吐露”,因此向胡适倾诉,说自己“过去备受先生的训诲指导”,也希这时能给他“指示一条应走的路”。⑨胡适却难以为力。后来吴晗思想转变,走上了与胡适相反的道路,成为一位坚强的民主斗士。第九部分:《新月》人权及其他 1927-1930中公校长偶作冰人(2)当时中国公学的学生中,还有一位吴健雄女士。后来她留学美国,胡适对她仍经常关心指导。她终于成了名满天下的物理学家,胡适常常以有这样的学生而自豪。⑩吴健雄呢,对胡适的教导也终生不忘。1985年,她应邀回祖国参加母校南京大学校庆纪念,对青年后生谈治学经验时,犹说到胡适先生对她的教导和关心,是她后来积极进取的动力。为了培养学生,大学最重要的是要聘请好的教授。胡适接长中公以后,虽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还是努力延聘,罗致了一批英美留学生到校任教,使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教授较为齐整。他聘请教授,有蔡元培的作风,不限资格,不分派系。如中国文学系,有王运的弟子马宗霍教先秦文学与《说文》,有左派作家白薇教戏剧,有陆侃如、冯沅君教古典诗词考释,有郑振铎、梁实秋教西洋文学等等,还有年轻作家沈从文教小说创作。又聘请高一涵先生任社会科学院院长,胡适自兼文理学院院长,还兼授“文化史”一门课程。他每周除了来校上课,洽商校务及主持各种会议和活动之外,大部分时间仍住在沪西极司斐而路寓所,从事学术研究和写作。在任中公校长的两年间,出版了《白话文学史》上卷,《庐山游记》、《人权论集》,编校了《神会和尚遗集》,还写了收在《胡适文存三集》里的许多文章。这样一位饱学而勤奋的校长,在研究和写作方面有这许多成果,对教员,对学生,对学校的学风,将会产生怎样良好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胡适不拘资历,破格延聘沈从文来校任教,在中国公学曾传为美谈。沈从文,湖南凤凰人。只念过小学,大兵出身。后来刻苦自修,创作小说,多发表在《现代评论》和《晨报副刊》上,成了《现代评论》的一个台柱作家,颇得读者的喜爱。1928年春天,沈从文来到上海,与丁玲、胡也频夫妇合办《红黑》杂志和红黑出版社。他们三人有很深的友谊。后来胡也频被国民党政府逮捕杀害,沈从文曾多方奔走,协助丁玲设法营救。但据沈的好友丁玲女士说:沈从文因为一贯与新月社、现代评论派有些友谊,所以他始终有些羡慕绅士阶级,他已经不甘于一个清苦的作家的生活,也不大满足于一个作家的地位,他很想能当一个教授。那时候,教授的社会地位远比作家高,因为自学可以当作家,搞创作;却很难成学问家,当教授。沈从文也想当教授。但他没有学历,小说虽然写得好,却不能算学问,因此难进大学的门槛。胡适原来就器重沈从文,出任中公校长后,便聘请他来校教“小说习作”,破格提拔他当了教授。沈从文讷于言辞,小时候读书也很不认真;但教书却很认真。为了给学生作习题举例,他随时用不同的艺术手法,写了表现不同生活题材的许多作品,在艺术上作了多方面的探求。这些作品,大多发表在《新月》杂志和《小说月报》上,是他在中公教书的一项大收获。沈从文在中公的最大收获,是找到了他的终身伴侣——夫人张兆和女士。据说这事也与胡适校长有些关系,得到过胡适的帮助。当时中公已实行男女同校,但女同学为数不多。据中公校友回忆,张兆和女士心地善良,性格纯朴,沉静,又擅长球类体育,富健康美,被公认为中公的“校花”。许多男同学争相追求,都被她一概拒绝,不予理睬,因此都知难而退了。惟有教师沈从文锲而不舍,写了许多情书给张。她起初也不理睬,后来被缠不过,便去极司斐而路找胡校长。进门时,张女士腋下夹着一个包裹;胡适见了,笑着说:“你何必送东西呢?”她打开包裹送到校长面前,说:“不是礼物,是沈先生寄来的一大堆信。请校长你看看。”显然,张女士此行的目的,是求校长干预,回绝沈先生;并且说,“他是老师,不能对学生这样!”胡适知道了张女士的来意,便笑着说:“师生恋爱并不犯法,在外国亦是常事,校长是不能干涉的。”谈了半晌,张兆和起身告辞,胡适送她到门口,将那包信退还给她,并劝说道:“你不妨回他一封信,以后仔细观察,如认为他并无恶意,做个朋友也好。否则,婚姻是不能勉强的。”胡校长侃侃一席话,无意中做了冰人,后来沈张恋爱居然成熟,于1933年9月9日结婚了。从此,他们俩数十年间,风风雨雨,成了同甘共苦的忠诚伴侣。① 《中国公学校史》,原载《中公己巳级毕业纪念册》,后收入《胡适选集》“历史”册,台北文星书店1966年6月版,第1~10页。② 中国公学校董会1930年5月15日致胡适信,载《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14~15页。③ 参看杨亮功所作《胡适之先生与中国公学》,载台北《传记文学》第2卷第3期。杨亮功先生是当时中国公学副校长,系胡适提名,由校董会聘任,1928年暑假中到校任职。④ 《吴淞月刊发刊词》,见《胡适文存三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37年6月3版,卷七,第975~976页。⑤ 这首歌作于1930年4月。后收入《胡适之先生诗歌手迹》(台北商务印书馆1964年12月出版),为《尝试后集》之一首,题《中国公学运动会歌》。有人亦称之为《健儿歌》。第九部分:《新月》人权及其他 1927-1930中公校长偶作冰人(3)⑥胡传(铁花)的遗著,经罗尔纲整理抄录后,一直未印行。1948年12月,胡适飞离北平时带出,后带往美国。其中的“日记”与“禀启”,于1951年5月,由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印行,书名为《台湾纪录两种》;后又按日期合编为《台湾日记与禀启》,1960年由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印行。以上两种版本,均署“胡传著,胡适罗尔纲校编”。⑦据罗尔纲的“自序”及胡适的“序”和“后记”,我们可知:罗尔纲的《师门辱教记》,是1943年3月间,应当时广西省政府参议、桂林文化供应社总编辑钱实甫先生之约而写的。1944年6月,由桂林建设书店印出,“不到多少天,桂林便紧急疏散,所以在那个短促的时光内,此书还不曾得与广大的读者见面。”1945年,罗尔纲将修改本交独立出版社总经理卢吉忱(逮曾)先生,准备重印;卢请胡适写一篇序,但胡适拖到1948年8月才写,书没有印成。1952年,胡适回台湾讲学游览,顺便向卢逮曾取得此书的修改稿本,于1958年自费印出,改题书名为《师门五年记》。1963年,台北《传记文学》第3卷第3期曾选载。此处引文即据《传记文学》。⑧参看金若年作《吴晗同志事略》,见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吴晗与“海瑞罢官”》一书,1979年8月1版,第115~116页及121页。⑨吴春晗1932年1月30日致胡适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102~104页。(三版注)⑩1962年2月24日,胡适主持台北的“中央研究院”第五次院士会议。下午,在为欢迎新老院士而举行的酒会上,胡适致辞,中说:我对于物理学是一窍不通,却有两个学生是名满天下的物理家。一位是当年北大物理学系主任饶毓泰,一位是曾与李政道、杨振宁合作证验“对等律之不可靠性”的吴健雄女士。而吴大猷却是饶毓泰的学生,杨振宁、李政道又是吴大猷的学生,算起该是“四代”了。这一件事我认为生平最得意的,也是值得自豪的。(《民国百人传》第1册,第207页。)讲完这些话不久,酒会结束时,他心脏病猝发倒地,便去世了。参看方延明写的“人物专访”《重返母校,寄语后生——吴健雄教授谈治学》,载1985年7月18日北京《人民日报》海外版。吴健雄女士,原就读于中国公学,后转入中央大学,解放后改称南京大学。故中国公学、南京大学均为吴健雄女士的母校。丁玲《一个真实人的一生——记胡也频》,1950年11月,载《胡也频小说选集》卷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4年版,第9页。沈从文在中国公学的教职,据当时的副校长回忆是“教授”,参见注③;但当时中公的学生李雄回忆,又说沈是“讲师”(《敬悼胡适之先生》,载台北《畅流》半月刊第25卷第3期)。大陆学人尹在勤著《新月派评说》(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说到何其芳在上海中国公学念书时,曾受沈从文的影响和赏识,其中也说沈“当时在该校任讲师”,不知何据。笔者不便以这等事去询问沈先生,姑从杨说,亦存李尹二说以备考。参看李雄《敬悼胡适之先生》及程外《沈从文与胡适》(载《自由人》1957年5月4日)。第九部分:《新月》人权及其他 1927-1930“人权运动”始末(1)《新月》是一个以文艺为主的月刊,鼓吹所谓“为艺术的艺术”,与当时的左翼文学相对峙。但胡适是“发愤要想谈政治”的人。1929年,他便在《新月》杂志上发起了关于“人权问题”的讨论。首先出马的是胡适本人,他发表了《人权与约法》一文。①这开头一炮颇为猛烈,直对着国民政府、党部机关,以致蒋介石本人,对国民党政府侵犯人权的状况有所揭露。他这文章是由国民政府的一道命令引起的。那时,屠杀共产党、侵犯人权的事,本来屡见不鲜。“在这个人权被剥夺几乎没有丝毫剩余的时候”,国民政府却要装模作样,于4月20日下了一道“保障人权”的命令。语意含糊,其中只提到“个人或团体”均不得非法侵害他人的人权,却不提及“政府机关”。胡适看了很失望,在文章里写道,“今日我们最感觉痛苦的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在这方面完全不给人们什么保障,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胡适的文章,矛头明确地对着了国民党政府。文中列举了三件事实。一件是报载国民党三全大会的一项提案——“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其中说到,法院往往过于拘泥证据,致使反革命分子容易漏网,故提案说:“凡经省党部及特别市党部书面证明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就应该以反革命罪处分之。如本人不服,可以上诉。但上级法院如接到党中央的书面证明,即当驳斥之。②胡适认为,这样以党代法,“只凭党部的一纸证明,便须定罪处刑”,岂不是用党治代替法治,实际上根本取消了法治吗?一件是驻唐山的军队一五二旅,随意拘禁商人,严刑拷问,使其致伤致残,而商会的代表只能去求情,人身权利完全没有法律的保障。另一件是安徽大学的校长刘文典,受蒋介石召见时,称蒋为“先生”,而不称“主席”,被蒋以“治学不严”为借口,当场拘押。“他的家人朋友只能到处奔走求情,决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蒋主席”。胡适说,“只能求情而不能控诉,这是人治,不是法治。”③什么是法治呢?胡适认为,法治绝不只是对着老百姓和民众团体的,也应该是对着政府、党和军队的所有官员的。他指出:法治只是要政府官吏的一切行为都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法治只认得法律,不认得人。在法治之下,国民政府的主席与唐山一五二旅的军官都同样的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国民政府主席可以随意拘禁公民,一五二旅的军官自然也可以随意拘禁拷打商人了。……在这种状态之下,说什么保障人权!说什么确立法治基础!④因此,胡适呼吁:“快快制定约法以确定法治基础!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如果有侵犯人权的,“无论152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这篇《人权与约法》登出以后,以它对国民党政府批评的尖锐和勇气,在当时影响颇大。国内外报纸有的转载,有的翻译,许多读者给《新月》写信,于是,关于人权问题的讨论,便以《新月》为中心展开了。在讨论中,胡适还就国民党“以党治国”,进一步提出了党与法的关系问题。他说:不但政府的权限要受约法的制裁,党的权限也要受约法的制裁。如果党不受约法的制裁,那就是一国之中仍有特殊阶级超出法律的制裁之外,那还成“法治”吗?⑤他对国民党中国的“党治”与“法治”的关系,分析确是一针见血,颇为深刻。接着,又陆续发表了胡适的《知难,行亦不易》、《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罗隆基的《论人权》、《告压迫言论自由者》、《专家政治》,梁实秋的《论思想统一》等一系列文章。这些文章也都尖锐泼辣,提出了法治、宪法及思想言论自由等许多重大问题。他们批评国民党的所谓“训政”,主张实行“宪政”。胡适指出,孙中山先生的《建国大纲》只讲“训政”,取消约法之治,这是“中山先生的根本大错误”,“无宪法的训政只是专制”。他认为,“训政”不能只训人民,党国的衮衮诸公尤其要有宪法的训练,法治的训练。他说:人民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与党部诸公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法治生活。“先知先觉”的政府诸公必须自己先用宪法来训练自己,裁制自己,然后可以希望训练国民走上共和的大路。不然,则口口声声说“训政”,而自己所行所为皆不足为训,小民虽愚,岂易欺哉?⑥罗隆基也说,如果对政府官员没有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则“某个人,某家庭,或某团体霸占了政府的地位,打着政府的招牌”,来蹂躏人权,那就比“明火打劫的强盗,执枪杀人的绑匪”更加可怕!所以,他主张“争人权的人,先争法治;争法治的人,先争宪法”。⑦总之,法治和宪政,是他们这次人权讨论始终注意的一个中心。他们又大力鼓吹思想言论自由,对国民党有相当尖锐的批评与指责。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一文中指出:新文化运动的一件大事业就是思想的解放。我们当日批评孔孟,弹劾程朱,反对孔教,否认上帝,为的是要打倒一尊的门户,解放中国的思想,提倡怀疑的态度和批评的精神而已。但共产党和国民党合作的结果,造成了一个绝对专制的局面,思想言论完全失了自由。上帝可以否认,而孙中山不许批评。礼拜可以不做,而总理遗嘱不可不读,纪念周不可不做。⑧第九部分:《新月》人权及其他 1927-1930“人权运动”始末(2)胡适甚至宣告,“从新文化运动的立场看来,国民党是反动的”,国民党的中央宣传部长“是一个反动分子,他所代表的思想是反动的思想”!这批评够尖锐,够严重的了。罗隆基的文章,题目就火辣辣的:“告压迫言论自由者”!而且拉出孙中山先生来做挡箭牌,说中山先生是拥护言论自由的,因此“压迫言论自由的人”,就是“反动或反革命”。罗氏又举出中国的宣统皇帝、洪宪皇帝,以及外国的许多专制帝王,没有一个不压迫言论自由,但也没有一个不以失败而告终。⑨只有梁实秋的调子相当和缓。他鼓吹思想自由,反对思想统一。文末还追加了一个宣传文艺自由的尾巴,既反对“三民主义的文学”,也反对“鼓吹阶级斗争的文艺作品”;他认为,凡是宣传任何主义的作品,都没有多少价值:“文艺的价值,不在做某项的工具,文学本身就是目的。”⑩这是梁实秋的一贯主张。他们又鼓吹专家政治,抨击中国目前的政治是“武人政治”,“分赃政治”。他们指出,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家的行政到党的行政,都由一班毫无政治知识,毫无政治训练的武人支配,其结果自然可悲了。特别是:如今中国这几十万官吏,从最高的院长,部长,一直到守门的门房,扫地的差役,是怎样产生出来的?既没有选举,又没有考试,这几十万人是不是由推荐,援引,夤缘,苟且的方法产生出来的?试问一个国家的官吏,专靠推荐,援引,夤缘,苟且的方法来产生,这是不是拿国家的官位当赃物?这种制度是不是分赃制度?这种批评,可说是击中了中国官制的要害,触到了中国专制制度的一种很深的遗毒。他们主张用“正当的选举和公开的考试”,来建立真正的专家政治。而且断言,在20世纪的今天,“只有专家政治,才能挽救现在的中国”。说得自然也有道理,而实际上也反映了他们一班人参政的愿望,是《努力》时代“好人政治”的延伸。这次人权讨论,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突出内容,是对国民党的缔造者、“国父”孙中山先生的公开批评。胡适不仅指责孙先生取消“约法之治”的《建国大纲》,指谪他颂扬中国固有文明的保守态度,还写了《知难,行亦不易》一篇专文,批评孙氏的“知难行易”学说。《知难,行亦不易》一文,从政治角度,对孙文学说也有所肯定,说:行易知难的学说是一种很有力的革命哲学。一面要人知道“行易”,可以鼓舞人勇往进取。一面要人知道“知难”,可以提倡多数人对于先知先觉者的信仰与服从。信仰领袖,服从命令,一致进取,不怕艰难,这便是革命成功的条件。所以中山说这是必要的心理建设。胡适认为,孙中山死后,北伐之所以成功,正是奉行他的遗教,建立“共信”的功效。但是,胡适的文章,重点是批评“行易知难”说的错误。他指出:“行易知难”说的第一个根本错误,在于“把‘知’‘行’分的太分明”。把“知”“行”分做两件事,分做两种人做的两类事,这是错误的。“因为绝大部分的知识是不能同‘行’分离的,尤其是社会科学的知识”。“行易知难”说的第二个根本错误,是因为“知固是难,行也不易”。尤其是治国,是一件最复杂最繁难最重要的事,知行都很重要。卤莽糊涂,胡作胡为,自然要害国害民;就是有了良法美意,而行之不得其法,也会祸民误国。但在国民党政府里,有些人借“行易”之说,把治国看得太容易,“故纨子弟可以办交通,顽固书生可以办考试,当火头出身的可以办一省的财政,旧式的官僚可以管一国的卫生”。这样怎么谈得上治国呢?所以,胡适指出:今日最大的危险是当国的人不明白他们干的事是一件绝大繁难的事。以一班没有现代学术训练的人,统治一个没有现代物质基础的大国家,天下的事有比这个更繁难的吗?要把这件大事办的好,没有别的法子,只有充分请教专家,充分运用科学。然而“行易”之说可以作一班不学无术的军人政客的护身符!当时,胡适的一些朋友看了他的这些文章,担心事涉当局不许批评的孙中山先生,怕惹麻烦,都劝他不要发表;并要那时做《新月》编辑的梁实秋把稿子抽出。上海暨南大学文学院长陈钟凡看了文稿,对着胡适吐舌头,说,“了不得!比上两回的文章更厉害了!”他也劝胡适暂时不要发表,“且等等看”。但胡适还是坚决要发表。后来,果然招致麻烦,而胡适还居然大胆声言: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这就很有一点资产阶级自由派的胆略与无畏精神,在当时知识界思想界和政界影响极大。许多人写信给胡适,称赞他的文章有声有色,有识见,又有胆量,连高梦旦家最守旧之九兄也称赞说:“不特文笔纵横,一往无敌,而威武不屈,胆略过人,兄拟上胡先生谥号,称之为‘龙胆公’,取赵子龙一身都是胆之义。”胡适等人搞的这场所谓“人权运动”,其实只是一班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呼声,表现出相当强烈的法治和民主自由精神,当然有它的积极意义。但对于广大被压迫的劳苦大众,对于被“围剿”被屠杀的共产党人,他们并没有说什么话。对于国民党当局虽有某些微辞,有所指责,有的也还相当尖锐,但他们其实也只不过希望蒋介石的党国搞一点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而已。胡适等人的态度也是很明白的,他说:“我们的态度是‘修正’的态度,我们不问谁在台上,只希望做点补偏救弊的工作。补得一分是一分,救得一弊是一利。”第九部分:《新月》人权及其他 1927-1930“人权运动”始末(3)然而,党国治下,即使像胡适《新月》那样谈人权,也是不允许的。一时上海的《民国日报》、《光报》、《时事新报》、《大公报》、《觉悟》、《星期评论》等许多报纸都刊文批判胡适;并由上海市第三区党部发难,呈请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撤职惩处”;接着又有上海、青岛、天津、北平、江苏、南京等几个省市的党部,呈请政府“严予惩办”;国民党中央常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政府,行政院,层层公文训令,最后由教育部出面警告胡适。部令中引了六件公文,有的说:查胡适近年以来刊发言论,每多悖谬,如刊载《新月》杂志之《人权与约法》、《知难行亦不易》、《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等等,大都陈腐荒怪,而往往语侵个人,任情指谪,足以引起人民对于政府恶感或轻视之影响。……胡适殊不能使之再长中国公学。而为纠绳学者发言计,又不能不予以相当之惩处。有的则说:查胡适年来言论确有不合,……不谙国内社会实际情况,误解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并溢出讨论范围,放言空论。……任意攻击,其影响所及,既失大学校长尊严,并易使社会缺乏定见之人民,对党政生不良印象,自不能不加以纠正,以昭警戒。……并通饬全国各大学校长切实督率教职员详细精研本党党义,以免再有与此类似之谬误见解发生。随着,国民党中央常会又制定了一个《各级学校教职员研究党义暂行条例》,通令全国各级学校教职员学习党义,并规定“平均每日至少须有半小时之自修研究”。这便是因胡适“人权”案而引起的,国民党最先创造的“天天读”。胡适接到教育部上述训令之后,特别将令文中的错误一处,别字二处,标出改正,并谓“该令殊属不合”,“含糊拢统”,驳回教育部。到1930年2月,上海市党部又奉中央宣传部密令,没收焚毁《新月》杂志;5月,刚刚出版不久的《人权论集》,也遭国民党中宣部密令查禁。各种报纸又纷纷登载要惩办胡适、通缉胡适的议案和消息,闹得满城风雨。《新月》不保,新月社人心惶惶,“人权运动”也就无可奈何,偃旗息鼓了。①《人权与约法》载《新月》杂志第2卷第2号;后收入《人权论集》,上海新月书店1930年2月出版。本则引文未注出处者均见此文。②此提案由上海特别市党部代表陈德征提出,曾载上海各报纸,其内容如下:上海特别市代表陈德征向三全会提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原文如下:〔理由〕反革命分子包括共产党、国家主义者、第三党及一切违反三民主义之分子。此等分子之危害党国,已成为社会一致公认之事实。吾人应认定对反革命分子,应不犹疑地予以严厉处置。查过去处置反革命分子之办法,辄以移解法院为惟一归宿,而普通法院因碍于法例之拘束,常忽于反革命分子之实际行动,而以事后证据不足为辞,宽纵著名之反革命分子。因此等之结果,不独使反革命分子得以逍遥法外,且使革命者有被反革命分子之攻击危害之危险。均应确定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之办法,俾革命势力得以保障,党国前途实利赖之。〔办法〕凡经省及特别市党部书面证明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或其他法定之受理机关应以反革命罪处分之,如不服得上诉,惟上级法院或其他上级法定之受理机关,如得中央党部之书面证明,即当驳斥之。(转引自《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版,上册,第509~510页。)③参看《人权论集》,上海新月书店1931年8月4版,第4~7页。④同上书第8页。⑤《“人权与约法”的讨论》(胡适答诸青来),载《新月》杂志第2卷第4号;见《人权论集》第18~19页。⑥《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原载《新月》杂志第2卷第4号;见《人权论集》第30~31页。⑦罗隆基《论人权》,原载《新月》杂志第2卷第5号;见《人权论集》第51页。⑧《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原载《新月》杂志第2卷第6、7号合刊,见《人权论集》第124页。纪念周,是国民党统治中国时所规定的,于每周星期一上午,各机关、团体、学校人员集会,纪念孙中山先生的一种仪式。每次都照例须念“总理遗嘱”,然后“静默三分钟”,然后由主管人员训话,训话又大多千篇一律。后来纪念周便成为例行公事,颇类宗教的礼拜,只没有那种宗教的虔诚罢了。⑨罗隆基《告压迫言论自由者》,原载《新月》杂志第2卷第6、7号合刊;见《人权论集》第113页。⑩梁实秋《论思想统一》,原载《新月》杂志第2卷第3号;后收入《人权论集》。罗隆基《专家政治》,见《人权论集》第179页。《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一文的副标题即是“对于建国大纲之疑问”。参看《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见《人权论集》第130~137页。《知难,行亦不易》一文有副标题“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说’述评”,原载《吴淞月刊》,《新月》杂志第2卷第4号转载,后收入《人权论集》第145~168页。陈钟凡,字玄,时任暨南大学文学院长兼中国文学系主任。他劝胡适的事,见《胡适的日记》手稿本,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版,第9册,1929年11月19日。(三版注)第九部分:《新月》人权及其他 1927-1930“人权运动”始末(4)参看梁实秋著《忆新月》,载《秋实杂忆》,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1年5月出版。《人权论集?小序》,载该书卷首;后收入《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卷五,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12月出版,改题为《人权论集序》。台北远东重版本《胡适文存四集》删。参看蔡元培、张孝若、史济行等致胡适的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515、522~524、540、543~544页。高梦旦九兄1930年旧历“醉司命夕”致11弟(即梦旦)的信,高梦旦转给胡适,故附贴在《胡适的日记》里,见台北远流版,手稿本第9册,1930年1月29日后。(三版注)《胡适的日记》手稿本第8册,1929年7月2日。(三版注)1929年9月23日上海《申报》载中央社消息:上海私立中国公学校长,最近在《吴淞月刊》及《新月》杂志上发表《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及《知难行亦不易》等篇文字,攻击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各省市党部如上海、青岛、天津、北平、江苏、南京等处先后呈请中央严予惩办。中央亦以胡适言论不谙国内社会实际情形,误解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并溢出学术研究范围,放言空论。其影响所及,既失大学校长尊严,并易使社会上缺乏定见之人民对党政生不良印象。业由中央训练部函请国民政府转饬教育部加以警告,并通饬全国各大学校长,切实督率教职员详细研究本党党义,以免再有与此类似之谬误见解发生。国民政府教育部遵令于1929年10月4日,发出训令(字第1282号),对胡适加以警告。旧中国的这类玩意,今日青年难以见到,录如下:教育部训令字第1282号令中国公学为令饬事:奉行政院第3276号训令开:案奉国民政府训令,内开:案准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函开:径启者:顷奉中央常会交下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来呈一件,内称:案据职会属第三区党部呈称:“查属区第三次全区代表大会决议案呈称(?)市执行委员会转呈中央,咨请国民政府令饬教育部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撤职惩处案,附具理由:胡适借五四运动倡导新学之名,博得一般青年随声附和,迄今十余年来,非惟思想没有进境,抑且以头脑之顽旧,迷惑青年。新近充任中国公学校长,对于学生社会政治运动多所阻挠,实属行为反动,应将该胡适撤职惩处,以利青运。等因,合亟缮呈钧会,祈察核转呈”,等情前来:“查胡适近年以来刊发言论,每多悖谬,如刊载《新月》杂志之《人权与约法》、《知难行亦不易》、《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等等,大都陈腐荒怪,而往往语侵个人,任情指谪,足以引起人民对于政府恶感或轻视之影响。夫以胡适如是之悖谬,乃任之为国立(?)学校之校长,其训育所被,尤多陷于腐旧荒怪之途。为政府计,为学校计,胡适殊不能使之再长中国公学。而为纠绳学者发言计,又不能不予以相当之惩处。该会所请,不为无见。兹经职会第47次常会议决,准予转呈在案,理合备文呈称(?)钧会,祈鉴核施行。”等因:“查胡适年来言论确有不合,如最近《新月》杂志发表之《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及《知难行亦不易》等篇,不谙国内社会实际情况,误解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并溢出讨论范围,放言空论。按本党党义博大精深,自不厌党内外人士反复研究探讨,以期有所引申发明。惟胡适身居大学校长,不但误解党义,且逾越学术研究范围,任意攻击,其影响所及,既失大学校长尊严,并易使社会缺乏定见之人民,对党政生不良印象,自不能不加以纠正,以昭警戒。为此拟请贵府转饬教育部对于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言论不合之处,加以警告,并通饬全国各大学校长切实督率教职员详细精研本党党义,以免再有与此类似之谬误见解发生。事关党义,至希查核办理为荷。等由,准此,自应照办,除函复外,合行令仰该院转饬教育部分别遵照办理。”等因,奉此,合行令仰该部即便分别遵照办理,此令。等因,合行令仰该校长知照。此令。中华民国十八年十月四日部长讇讇?(据《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548~550页排印的胡适保存的抄件录出,令文中的三处〈?〉,即系胡适所标出该令文的错误和别字)该条例经1929年10月21日国民党中央第44次常会通过;《人权论集》把它附录在罗隆基作《告压迫言论自由者》一文后面,大约是当作“压迫言论自由者”的一个实例罢。见该书第115~117页,读者可以参看。参看胡适致蒋梦麟信,载《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547~548页。1930年2月5日,国民党上海市党部致新月书店公函,全文如下:径启者:本部顷奉中央宣传部密令,内开:“为密令饬遵事:查最近在上海出版之《新月》第2卷第6、7期,载有胡适作之《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及罗隆基作之《告压迫言论自由者》二文,诋本党,肆行反动,应由该部密查当地各书店有无该书出售。若有发现,即行设法没收焚毁。除分行外,合亟密令,仰该部遵照严密执行具复为要。”等因,奉此,查该刊累载反动文字,早经本部查禁在案。兹奉前因,相应备函转达,即希贵局勿为代售,致干禁令,为要。此致新月书店中国国民党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宣传部1930年2月5日1930年5月3日,国民党上海特别市第四区执行委员会发出训令,查禁《人权论集》等书,录如下:中国国民党上海特别市第四区执行委员会训令宣字第37号令各区分部宣传委员为密令饬遵事:案奉市宣传部密令行字第12号内开:“案奉中央宣传部密令:饬为查禁大众文艺编辑、上海四马路现代书局发行之《大众文艺新兴文学专号》及上海新月书店出版之《人权论集》两刊物等因,奉此,除呈复并分令外,仰该员切实遵照查禁为要”,等因,奉此,除分令外,令仰该员遵照查禁为要。此令。中华民国19年5月3日宣传委员赵少彝第九部分:《新月》人权及其他 1927-1930“五鬼乱中华”(1)胡适与徐志摩、梁实秋、罗隆基、叶公超、丁西林等人,于1929年3月又组一个“平社”,准备办一个《平论》周刊,未成;后又拟出一部书,总题为“中国问题”,每人任一方面,并有了明确的分工,①但也不见结果。恰好因《新月》谈人权,谈出麻烦来了。胡适的中国公学校长虽然没有明令撤职惩处,却也给学校惹了麻烦。他只好引咎向校董会辞职。《新月》呢?更麻烦,隔几个月才又出了一期,不死不活。胡适与同人等议论,改弦更张,另换题目,便讨论“怎样解决中国的问题”。这也是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为了不再惹麻烦,大家认为必须先写一篇“概括的引论”,以便向社会各界,自然也向当局,表明《新月》同人对中国问题的“根本态度”。还是由胡适先出马。大家公推他来写这篇引论。于是,由胡适起草,经大家讨论,在《新月》第2卷10号上发表了《我们走那条路》一篇皇皇大文。②这头一炮放得颇为奇特,放出了一个“五鬼乱中华”的奇论!胡适写道:我们要打倒五个大仇敌:第一大敌是贫穷。第二大敌是疾病。第三大敌是愚昧。第四大敌是贪污。第五大敌是扰乱。这五大仇敌之中,资本主义不在内,因为我们还没有资格谈资本主义。资产阶级也不在内,因为我们至多有几个小富人,哪有资产阶级?封建势力也不在内,因为封建制度早已在二千年前崩坏了。帝国主义也不在内,因为帝国主义不能侵害那五鬼不入之国。这就是说,中国之所以坏到这般地步,都是这“五大恶魔”闹的;而帝国主义和军阀势力都不在“五鬼”之列,都不算中国人民的敌人了。这是胡适博士的一个最奇特的创造!奇论一出,全国震惊。当即有位梁漱溟先生,在《村治》第2号上发表文章,说胡博士的立论是八个字:“轻率大胆,真堪惊诧!”③梁氏是在《我们的政治主张》一文上签名的“提议人”之一,赞成胡适的“好政府主义”。因此他对胡适此一奇论的质问与批评,在当时颇有一点代表性,我们不妨多抄几句原文如下:在三数年来的革命潮流中,大家所认为第一大仇敌是国际的资本帝国主义,其次是国内的封建军阀;先生无取于是,而别提出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五大仇敌之说。帝国主义者和军阀,何以不是我们的敌人?……先生所说五大仇敌谁不知得,宁待先生耳提面命?所以不像先生平列举出这五样现象的,盖由认识得其症结皆在一个地方。疾病,愚昧,皆与贫穷为缘;贪污则与扰乱有关;贫穷则直接出于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扰乱则间接由帝国主义之操纵军阀而来:故帝国主义实为症结所在。这本是今日三尺童子皆能说的滥调,诚亦未必悉中情理;然先生不加批评反驳,闭着眼只顾说自家的话,如何令人心服?尤其是论贫穷纵不必都归罪到帝国主义,而救贫之道,非发达生产不可;帝国主义扼死了我产业开发的途路,不与他为敌,其将奈何?……先生虽能否认封建的存在,但终不能否认中国今日有军阀这一回事。军阀纵非封建制度封建势力,然固不能证明他非我们的仇敌;遍查先生大文,对军阀之一物如何发付,竟无下文,真堪诧异!胡适读了梁漱溟的信,也觉得自己的文章有“太简略”之嫌,漏洞太多,要设法补救,便又发表《答梁漱溟先生》一封公开信。④仍多方辩护,否认帝国主义是中国人民的敌人;而关于军阀的问题,胡适则说:至于“军阀”问题,我原来包括在“扰乱”之内。军阀是扰乱的产儿,此20年来历史的明训。……先生说,“扰乱固皆军阀之所为”,此言颇不合史实。军阀是扰乱的产物,而扰乱大抵皆是长衫朋友所造成。20年来所谓“革命”,何一非文人所造成?20年中的军阀斗争,何一非无聊政客所挑拨造成的?近年各地的共产党暴动,又何一非长衫同志所煽动组织的?此三项已可概括一切扰乱的十之七八了。姑且不论他们争论的“扰乱皆军阀之所为”,还是“军阀是扰乱的产物”,胡适总算也承认军阀是“五鬼”中的一鬼的一部分了;他又把“近年各地的共产党暴动”,与军阀一起归入“扰乱”,当成了敌人。对于胡适和新月社的这种“根本态度”,国民党蒋介石当然不应再“惩办”,而应深表欢迎了。怎么来打倒这“五鬼”呢?胡适宣传的还是他那一点一滴的改良主义。他说:这五大恶魔是我们革命的真正对象,而他们都不是用暴力的革命所能打倒的。打倒这五大敌人的真革命只有一条路,就是……一步一步的作自觉的改革,在自觉的指导之下一点一滴的收不断的改革之全功。这也是胡适及新月社同人的“根本态度和方法”。他们反对革命,坚持改良,甚至“宁可不避‘反革命’之名”,而不能主张革命。看到这些,人们却反而难以明白,胡适他们要走的“那条路”是一条怎样的道路呢?从革命的对象到革命的方法,既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相对立,也与中国国民党打倒列强、铲除军阀的革命路线相对立。说它是一条自由主义的道路罢?似乎也不对,因为连资产阶级那一点反帝反军阀专制的精神也见不着了。真是一条无以名之的奇特道路。第九部分:《新月》人权及其他 1927-1930“五鬼乱中华”(2)①关于“平社”,可参看《胡适的日记》,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版,手稿本,第8册,1929年3月25日、4月21日、5月11日、5月19日有关记载。其中5月19日前,附有“平社中国问题研究日期单”,其分工列表如下:(三版注)②《我们走那条路》,于1930年4月10日写成,12日晚上提出讨论,13日胡适补作“缘起”,然后发表在《新月》杂志第2卷第10号;后收入《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12月初版。本节所引文字,未注出处者,均见此篇。③梁漱溟《敬以请教胡适之先生》,是以公开信的形式,发表于《村治》第2号,转载于《新月》杂志第3卷第1期之“通讯”(关于“我们走那条路”一文的讨论)栏内;后由胡适收入《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作为《我们走那条路》一文的“附录一”。下引梁文,均据此。台北远东版《胡适文存》第4集,经作者删改,本篇所附录的梁漱溟文被删去。④载《新月》第3卷第1期,后收入《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作为《我们走那条路》一文的“附录二”。第九部分:《新月》人权及其他 1927-1930“传记热”与《四十自述》(1)1930年,是胡适来到这个世界的第40个年头。按中国的传统算法,他可以说是40岁的人了。这年6月,他便开始写自传《四十自述》。①这是他的“传记热”的一个小小的表现。胡适从小喜欢记古人嘉言懿行的文字。儿时读朱熹的《小学》,那里面记载的几个可爱人物,如汲黯、陶渊明等,使他数十年而不忘,并且从中悟出了传记文学有重要的教育意义。他后来说:朱子记陶渊明,只记他做县令时送一个长工给他儿子,附去一封家信,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这寥寥九个字的家书,印在脑子里,也颇有很深刻的效力,使我三十年来不敢轻用一句暴戾的辞气对待那帮我做事的人。这一个小小例子可以使我承认模范人物的传记,无论如何不详细,只须剪裁的得当,描写的生动,也未尝不可以做少年人的良好教育材料,也未尝不可介绍一点做人的风范。②青年时代,尚在中国公学读书的胡适,便开始试作传记文章,《竞业旬报》上曾发表过他最早写的《中国第一伟人杨斯盛传》和《中国爱国女杰王昭君传》,立意文字都是少年人所难得的。留美时写过《康南尔君传》。倡文学革命以后,更写了不少今人古人的传记和年谱。刚到40岁便动手作自述。后来逃亡美国,又有半部“口述自传”,③还写了一本十余万字的《丁文江的传记》。④这后两项自然是后话了。胡适不仅自己写过许多传记,还常常劝别人写自传,⑤足见他是一个“传记热”。胡适之所以重视传记文学,主要是着眼于它的感化教育功能。他常常慨叹中国传记文学太不发达,也是基于这种认识。他曾分析过我国教育培养人才方面的六种缺陷,其中的一项便是——传记文学太贫乏了,虽偶有伟大的人物,而其人格风范皆不能成为多数人的读物。⑥他对比西洋教育的长处,也是六种,其中的一项便正是“传记文学特别发达”,而且多能写生传神,又纤细详尽,能够成为后人学习效法的榜样。因此,胡适下决心大力提倡传记文学。1929年,张孝若为他的父亲张謇先生编文集,撰年谱,作传记,便得到胡适的热情支持。这位张謇先生,字季直,是清光绪甲午科状元,随后投身实业和教育,成为我国近代一位著名的实业家和教育家。虽然他后来政治上趋于保守反动,企业也因负债过多而破产了;但胡适仍称赞他是“失败的英雄”。他的儿子要做先人传记,胡适自然积极支持,鼓励,还慨然答允给孝若的先传作了一篇序。这篇《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序》,⑦事实上可以算作是胡适提倡传记文学的一篇专论。他首先分析了中国传记文学为何不发达,原因有三:第一是缺乏崇拜伟大人物的风气,第二是忌讳太多,第三是古文难以传神写生。都很有见地,特别是第二点分析,深中我国传记文章的痼疾。他指出:传记的最重要条件是纪实传真,而我们中国的文人却最缺乏说老实话的习惯。对于政治有忌讳,对于时人有忌讳,对于死者本人也有忌讳。圣人作史,尚且有什么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谬例,何况后代的谀墓小儒呢!……故几千年的传记文章,不失于谀颂,便失于诋诬,同为忌讳,同是不能纪实传信。这里,胡适正面提出了传记文学“纪实传真”的原则与要求。他认为,真实性是传记文学最重要的条件,一定要说老实话,既不可谀颂,亦绝不应诋诬,而要能写出传主的“实在身份,实在神情,实在口吻”。对于近代中国的一些重要历史人物,胡适认为都应该写传记,而且——应该有写生传神的大手笔来记载他们的生平,用绣花针的细密工夫来搜求考证他们的事实,用大刀阔斧的远大识见来评判他们在历史上的地位。所谓“写生传神的手笔”,“细密的考证工夫”,“远大的识见”,这三项加上说老实话,不谀不诬,便可以概括古人所谓良史的“才、学、识、德”,是对传记文学作者的全面要求。缺了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算一个好的传记作者,也难以写出好的传记作品来。胡适对于文学,往往是“提倡有心而创作无力”;但传记的创作倒还是不错的。他曾到处劝老辈的朋友们写自传,却都是口头上答应,笔头上不实行。他便自己动笔,开始写自传。他原来打算“从这40年中挑出十来个比较有趣味的题目”,用小说式的文字来写。第一篇写他父母亲的婚事就是这样,颇有一些想象虚构的成分。当时曾得到徐志摩的热烈赞许,胡适自己也高兴,误以为这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后来,他还是抛弃了这种小说式的写法,走上了正道。他说:我究竟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写完了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小说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⑧这一变,虽然“颇使志摩失望”,但毕竟变得对;否则,《四十自述》会是另一种样子,不成其为自述,也就很难说有史料的价值了。历史的叙述,只要剪裁得当,描写传神生动,也能得好的效果。即如《四十自述》,在《新月》上登出前3章以后,刘大杰曾写信给胡适,评论说:第九部分:《新月》人权及其他 1927-1930“传记热”与《四十自述》(2)《新月》上你那三篇文章,我最爱第二篇《九年间的家乡教育》。那篇给予人的印象是很深的。最成功的一点,是在纯朴的家园的生活里,反映出来一个聪明的孩子和一个慈爱而又是孤苦的母亲相依为命的活泼的面影。⑨他的看法大致是公允的。好的传记,应该是既具真实性,为读者提供信史;又应该形象、具体、生动、传神,给读者以文学的趣味。现在的这本《四十自述》,其中自然难免有“与当日事实不符的地方”,也难免有讳饰的笔墨,但基本上还是“谨严的历史叙述”,甚至也不加讳掩地写出了他少年时代曾经打牌、喝酒、逛窑子等恶习。文字也自然流畅,间有生动传神之处。虽然不一定像他自己宣言的那样“赤裸裸的叙述”,却也是大致可信而又可读的一部自传。胡适从40岁在上海开笔写自述,迁居北平后陆续写了几章,43岁那一年方才与读者见面。遗憾的是,由于种种事情打断,他只写出了赴美留学以前的一段生活。虽也自成段落,毕竟只是“半部书”,而且是始终没能续完的“半部书”。①《四十自述》从1930年6月动手,在上海成两章,迁居北平后至1932年9月,陆续写完留学前的一段生活,共6章。都在《新月》杂志上刊载过。1933年6月,作“自序”,9月,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②《论领袖人才的来源》,原载《独立评论》第12号,1932年8月7日出版;后收入《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12月初版,题为《领袖人才的来源》。引文见该书1937年4月3版,卷四,第514页。③《胡适口述自传》,是50年代胡适在美国时,为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口述历史学部”用英语口述的自传。口述时曾得他的少年朋友唐德刚君的协助;后又由唐氏整理,译为中文,由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于1981年3月出版。据胡适手拟的口述自传大纲看,这本口述自传只完成原计划的前半,也只是“半部书”。④《丁文江的传记》,也是胡适逃亡美国时所作,于“1956年3月12日晨三时写完”。共17章,约12万余字。同年11月,由台北“中央研究院”印行,为《中央研究院院刊》第3辑(中央研究院故总干事丁文江先生逝世二十周年纪念刊)的抽印本;1960年,由台北启明书局出缩印本。⑤胡适曾先后劝林长民、梁启超、梁士诒、蔡元培、张元济、高梦旦、陈独秀等许多人写自传,参看《四十自述自序》。⑥参看《论六经不够作领袖人才的来源》,《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卷四,第521~522页。⑦《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序》,原载张孝若编《南通张季直传记附年谱年表》卷首,上海中华书局1930年出版;并收入《胡适文存三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30年9月初版。下面的引文,见该书1931年6月3版,卷八,第1087~1091页。⑧《四十自述自序》,见该书卷首,又见《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卷五,第627~628页。⑨刘文杰1931年2月27日致胡适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52页。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人权”余波(1)1930年11月底,胡适挈妇将雏,离沪北上,住进新租的北平后门内米粮库四号寓所。心想,从此离开那因谈人权而引起麻烦的是非之地,然而麻烦却未能完全了结。胡适离沪之前,中国公学又发生风潮。胡氏本来早于5月获准辞职了,但他推荐的继任者马君武先生,采取萧规曹随的方针,于校事无所变更,故仍为当局所不满。有关方面便运动党人于右任先生出长中公,因即引起风潮。上海市党部为此又在报上发表宣言,极力攻击胡适,并翻出谈人权的老账来清算,其中说:自胡适潦倒海上,执掌该校后,以野心之未逞,更主编《新月》杂志,放言怪论,诋毁总理,狂评主义,诬蔑中央,凡煽惑人心之言,危害党国之论,无所不用其极。①他们咒骂胡适为“反动文孽”,说他在中公风潮中“仍猖獗不已”,出面调停,实则是“教唆少数学生重起拥马风潮”,甚至杀气腾腾地宣称国民党人士“莫不欲得胡适以谢天下”。胡适素养好,不怕骂,但看了报纸,虽不忧心忡忡,却毕竟也不得安宁呀。接着,11月22日的上海《民国日报》,又登出立法院长胡汉民在立法院纪念周的讲演,题为《谈所谓言论自由》,又是针对胡适而发的。其中说:最近见到中国有一位切求自由的所谓哲学博士在《伦敦泰晤士报》上发表一篇长长的论文,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在他个人无论是想借此取得帝国主义者的赞助和荣宠,或发挥他“遇见溥仪称皇上”的自由,然而影响所及,究竟又如何呢?此其居心之险恶,行为之卑劣,真可以“不与共中国”了。②这里的“所谓哲学博士”,明明是暗指胡适的;而言词如此愤激,明显是对《新月》谈人权,争言论自由的余恨未消。他们虽然后来也贡献过“五鬼乱中华”的妙论,并把共产党也归到“五鬼”里面了;但似乎还不够将功折罪,所以,胡汉民要把胡博士拿来训斥一顿,以警诫谈所谓言论自由者。胡汉民是留日出身,早年参加同盟会。孙中山办《建设》杂志时,他与廖仲恺、朱执信等,跟胡适讨论过“井田制度”。那时国民党尚不行时,所以“先生”长“先生”短的书信往还,煞是亲热。十年之后,胡汉民已贵为立法院长,国民党中央的“胡委员”了,岂是当年讨论井田的胡汉民可比?因此颐指气使,对胡适很不客气。受了这样一位党国要人的无端训斥,胡博士又岂能忍气吞声?他于离沪北上的前三日看到此文,便写信质问,要求胡汉民指出在哪一天的什么《伦敦泰晤士报》上登有胡适的什么长长的文章。这一下可将了胡汉民的军。他本不会英文,自然没见过《泰晤士报》,也没有见过胡适的什么文章,只不过是听了某人投其所好的挑拨言词,便率尔兴师问罪。接读了胡适的信,他怎么能答复?只好推给秘书处代答,敷衍了事。“胡委员随从秘书处”的代答,颇为滑稽。一方面承认胡汉民是听“友人”说的,不是自己“见到”;也不是胡适发表什么文章,而是《泰晤士报》发表社论,“称述中国某哲学博士之言论”。这样说来,胡委员的演说信口开河,又率尔发表于报章,至少有不察之过的;但是胡委员却硬说是“近极端言论自由者之过”。官僚权势者们大约都习惯于这种蛮横态度。另一面,胡汉民的演说,明明是对着胡适,代答却又诡辩说,“必求其人以实之,则凿矣”。这就使胡适明知受了诬诋,却也不好追究得了。③那时,胡政之写的《新都印象记(二)》,也记有胡汉民的上述谈话。胡适便写信去询问。胡政之复信说,胡汉民当日确是指名道姓,针对胡适而发。这使胡适更明白了党国要人对自己的不信任态度,心里自然不快;但更使胡适感到惊异的是胡政之复信中提到的另一件事——再者:来函受过北平公安局检查,亦殊可异。敝处每日得北平文件甚多,久未见检查图记,兹寄还函面,乞注意。④即是说,胡适迁居北平以后,当局对他的言论仍十分注意,往来信件也要受公安局的非法检查。这便是在中国谈人权,谈言论自由的结果!与此同时,留在上海的《新月》杂志,也不时遭国民党当局的扣留与查禁。主要撰稿人罗隆基曾被拘捕,经保释后,他作了《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一文,载在《新月》第3卷3期上。当局又认为该文“挟忿诋毁”,要求光华大学撤销罗隆基的教授职务,敲破他的饭碗。自然这也是当局对他们谈人权的事,余恨未消的缘故。1931年初,胡适去上海参加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第五次常会,便极力为罗君和《新月》的事奔走。1月18日,他托人带《新月》杂志两份,送给蒋介石和他的侍从室主任陈布雷,并写信表明心迹,说:鄙意“一个初步的共同认识”必须建筑在“互相认识”之上。故托井羊先生带上《新月》2卷全部及3卷已出之3期各两份,一份赠与先生,一份乞先生转赠介石先生。《新月》谈政治起于2卷4期,甚盼先生们能腾出一部分时间,稍稍流览这几期的言论。该“没收焚毁”(中宣部密令中语),或该坐监枪毙,我们都愿意负责任。但不读我们的文字而但凭无知党员的报告,便滥用政府的威力来压迫我们,终不能叫我心服的。⑤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人权”余波(2)罗隆基的事终于无可挽回,他只好以译文卖稿为生。但胡适既送杂志,又表心迹,希望“互相认识”,还是有作用的。这年10月,胡适又要到上海参加太平洋国际学会。会前,他与丁文江曾奉召去南京晋见蒋介石。10月14日的《申报》,登载“南京专电”称:丁文江,胡适,来京谒蒋。此来系奉蒋召,对大局有所垂询。国府以丁、胡卓识硕学,拟聘为立法委员,俾展其所长,效力党国。将提14日中政会简任。蒋介石特别召见胡适、丁文江,“垂询”大局,可见在蒋氏那一面,对胡适是有了相当的认识,也相当的器重了。这是胡适第一次晋见蒋介石。谒蒋以后,他便迅速去上海开会,会毕又迅即北上。后来“简任”没有,不得其详。至少大约开始建立起“一个初步的共同认识”罢。当时,有位“敬”先生给胡适写信说:太平洋学会,公速北还,绝无痕迹之好机会,可以保留独立发言之地位。爱公或无如弟者,唯形迹稍疏耳。在君(按,即丁文江)请其一个月之犹豫亦可打消,不如再来为要。⑥据此可知,胡适、丁文江与蒋介石当局之间,大约达成了某种谅解,但又都希望“绝无痕迹”;而此后,蒋介石肯定要借重胡适、丁文江,以其“独立发言”之地位,来为党国效力了。这年11月11日,蒋介石便致电胡适:“财政委员会业经组织成立,兹定于本月15日上午九时在国民政府开第一次会议,即希届时出席为荷。委员长蒋中正。真(十一日)”报上也公布了该委组织大纲及委员名单,胡适以“学者”身份与蒋中正、林森、宋子文等“政府”首脑同列委员。胡适自己也觉得财政委员会的发表,“可谓‘神速’”,只是因为“北归后即病”,未能出席会议。⑦①见1930年11月15日《申报》;并参看1930年11至12月间杨亮工、高一涵、蔡元培、傅东华等致胡适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30~33、36~37页。②转引自胡适1930年11月25日致胡汉民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32~33页。③1930年12月9日胡汉民随从秘书处致胡适信,见同上书,中册,第34页。④胡政之1930年12月25日致胡适信,见同上书,中册,第36~37页。⑤胡适1931年1月18日致陈布雷信(稿),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40页。⑥“敬”1931年11月1日致胡适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85页。写信人署名“敬”。耿云志先生据中国近代史所藏胡适档案,1930年9月17日陈叔通寄所作《季常死状》一文给胡适,该文署陈叔通,而信末署“敬”;又将档案中信件笔迹对勘,考定此信系陈叔通所写。(见耿著《胡适年谱》,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94页)陈叔通,名敬第,后以字行。长期任上海商务印书馆董事和浙江兴业银行董事。⑦参看《胡适的日记》手稿本,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版,第10册,1931年11月11日。(三版注)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独立评论》的“独立精神”(1)1932年5月,胡适邀集丁文江、蒋廷黻、傅斯年、翁文灏等几个朋友,发起成立“独立评论”社,创办了一个专门谈政治的周刊《独立评论》。第1期刊登胡适所作的《引言》,便标榜所谓“独立精神”,说:我们叫这个刊物做《独立评论》,因为我们都希望永远保持一点独立的精神,不依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任的言论来发表我们各人思考的结果:这是独立的精神。①后来,胡适还多次反复强调、宣扬这个“独立精神”,并指责别人不独立。他说:现今有许多人所以不能独立,只是因为不能用思考与事实去打破他们的成见;又有一种人所以不能独立,只是因为他们不能抵御时髦的引诱。……我们不说时髦话,不唱时髦的调子,只要人撇开成见,看看事实,因为我们深信只有事实能给我们真理,只有真理能使我们独立。②他们强调事实和真理,强调“独立精神”,显然是不错的。他们社办的刊物,不要任何党派津贴,也不要什么老板问津;而是社员各捐自己薪俸的百分之五作为基金,社员作文不取报酬,在经济上也是独立的。③那么,《独立评论》是怎样讲事实,讲真理,怎样贯彻“独立精神”的呢?《独立评论》创刊的时候,正是“九一八”和“一?二八”事变之后,日本帝国主义大举侵略中国的严重时刻。蒋介石国民党政府却坚持对日不抵抗,对内加紧“剿共”的政策,提出“攘外必先安内”的口号,在对共产党领导的苏区接连三次“围剿”失败之后,又积极策划发动第四次“围剿”,到1934年更倾全力发动第五次“围剿”。那时的中国,“边地”上是日本兵打进来,日本飞机炸进来;在“腹地”,是中国兵打进去,中国飞机炸进去。真是炮火连天,哀鸿遍野啊!那么,聚集在《独立评论》周围的这一群自由派知识分子,怎样看待当时中国的这些基本事实呢?其实他们的思想和政见也并非完全一致。他们中间也有真诚地向往“独立”的,有的则是不能不装一点“独立”的门面。例如胡适与丁文江的文章,也在国民党与共产党之间说点“公平”话,不承认共产党是“匪”。他们说:大家都知道国民政府所谓匪,就是武装的共产党。自从国民党反共以来,对于反共的名词,经过了几次的变迁。最初的时候是“清共”,以后是“讨共”,到了最近是“剿匪”。但是共产党并没有因为国民党对于他们改变了称呼,就丧失了他们政党的资格;更没有因为由“清”而“讨”而“剿”,减少了武装的势力。……事实上是长江流域产生了第二个政府。④这说的确乎是事实。他们甚至呼吁国民政府“正式承认共产党不是匪,是政党”,并“停止一切武力剿匪的计划和行动”。这也确乎有一点“公平”。然而,他们又说“国民政府为自卫计,想用兵力铲除这样迫胁它自身存在的政敌,这种心理是一个政府不能没有的”。这自然是为国民党政权着想,“剿共”还是必要的。他们毕竟是以第三者的面目出现,有一点“独立”的色彩。有的文章作者,不赞成共产党用兵力来革命,却也利用回乡机会,到处查访共军的情形,向与共产党确无关系的老同学打听“剿共”的消息,偶尔也向读者报告某些实际情形,如国民党地方政府如何“借口剿共防匪可以无限制的加征”钱粮;国民党官军如何“骚扰或叨扰”百姓;以及“剿共军队愈多,共军势力必日大一日”,“因为向来政府派往剿匪的军队把枪械卖给他们”;共产主义对贫苦老百姓,“真所谓暗室明灯”,“势必如燎原之火”。⑤这些情形反映得比较客观,也确有一点“独立”的色彩。胡适的有些文章,在赞扬近代中国为了各种革命慷慨杀身的志士时,甚至也一并赞扬那些为“共产革命而死的无数青年”,认为“他们慷慨献身去经营的目标,比起东林诸君子的目标来,其伟大真不可比例了”,他们为的是“全民族的解放,整个国家的自由平等,或他们所梦想的全人类社会的自由平等”。⑥胡适也并不讳言“苏俄的进步是日新月异的”,并说“苏俄的伟大的试验,在这两年之中,也逐渐得着了世人的承认与了解”,⑦这些也都显出一点“独立”的色彩。但是,这种“独立”的招牌挂不多久,刊物上就逐渐地常有“清共剿匪”,“先剿匪,后抗日”一类的词语。⑧1932年9月,丁文江发表一篇政论,题目就叫“抗日剿匪与中央政局”,文章说:9月18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了一篇《告全国人民书》。其中可以分做三段……是抗日,剿匪,与异党合作(按,指追随国民党的一些小党),以谋根本的建设三件事体。以原则而论,国内的多数人大概可以赞成。……“国未有心腹之患未除而能抵御外侮者”,这当然是常识,任何人不能否认的。⑨这些言论显然是为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作辩解与阐释的,隐含的是反共精神,却看不到什么“独立”精神了。1934年至1935年间,国民党政府在第五次“围剿”中得逞。中国工农红军被迫撤离南方革命根据地,开始长征。这时的《独立评论》便连篇累牍刊载拥护“剿匪”的文字,如任叔永的《剿匪中的四川问题》,宋益清的《从四川匪区回来》等等。⑩以后一篇文章为例,“匪”字满纸,且说共军所驻的地方“都有白骨丛冢”,县苏维埃所在地“杀人特别集中,万人坑有70之多”,保卫局“附近的万人坑很多”,把红军和共产党描绘成了杀人的魔王。而胡适竟在《编辑后记》中,特别赞扬这篇反共文章“是一篇很有史料价值的文字”,又赞扬这位反共作者具有什么“史家的精神”。从此,拥蒋反共的态度就相当明朗了。胡适自己也在他的《南游杂忆》中,情不自禁地直接出来歌颂“剿共”的胜利,说: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独立评论》的“独立精神”(2)我们在广西旅行,不能不感觉到广西人民的武化精神确是比别省人民高的多,普遍的多。……去年萧克西窜,广西派出剿御的军队只有六团是省军,其余都是民团,结果是把萧克的主力差不多打完了。去冬朱毛西窜,广西派出的省军作战的只有十一团,民团加入的有15个联队,共约二万人,结果是朱毛大败而逃,死的三千多,俘虏七千多。对省军和民团的赞扬,与对共产党和红军失败的描叙,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心情,是何等鲜明的对照!对于国民党蒋介石,《独立评论》一班人的基本倾向,是同情和支持,但也保持一点距离,也存在一些不大不小的矛盾。傅斯年曾说:国民党固曾为民国之明星者若干年;而以自身组织紊乱之故,致有今日拿不起放不下之形势。……国民党诚然太对不起国民,……我们这专心同情于国民党及其前身20多年的人最伤心,今日诚有哑子吃黄连的苦处。他的这番话颇有特点,颇为坦白,也颇有代表性。“哑子吃黄连的苦处”一句妙语,正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独立评论》一些人的复杂心情:他们不相信共产党,却又哀怨国民党不争气。他们是高等知识分子,不像一般胡涂政客党人,更不是势利昏庸的三四等奴才。看到国民党那样拿不起放不下的形势,虽然同情支持,却又有许多说不出的怨恨和忧伤。正因为如此,所以他们对国民党也作一点批评,提一点忠告,有时甚至言词也很尖锐。如批评国民党的“党化教育”,说:“党化与教育,是不能并立的:有了党化,便没了教育;反过来说,要有教育,先取消党化。”又批评国民党政府“箝制报纸言论与新闻”自由,“停止邮寄,或拘捕记者,或封禁报馆,——这种事件实在是把一个现代政府自己降低到和旧日张宗昌一辈人的政府做同辈”,并希望“领袖诸公应该早日停止一切‘统制文化’的迷梦”。立论相当尖锐,但都是寄希望于国民党政府改良统治。1933年3月,国府行政院长汪精卫致信胡适,请胡出任教育部长。胡适却打定主意不做官,复汪信说:我细细想过,我终自信我留在政府外边能为国家效力之处,似比参加政府为更多。我所以想保存这一点独立的地位,决不是图一点虚名,也决不是爱惜羽毛,实在是想要养成一个无偏无党之身,有时当紧要的关头上,或可为国家说几句有力的公道话。一个国家不应该没有这种人;这种人越多,社会的基础越健全,政府也直接间接蒙其利益。我深信此理,故虽不能至,心实向往之。以此之故,我很盼望先生容许我留在政府之外,为国家做一个诤臣,为政府做一个诤友。这是胡适内心的真实自白,也可以代表《独立评论》中一些人的心声。他们标榜“独立精神”,要保持一点“独立”的门面,为的是要更好地为政府说话,为党国做“诤友”和“诤臣”!①载《独立评论》第1期,1932年5月22日出版。②胡适《独立评论的一周年》,载《独立评论》第51号,1933年5月21日出版。③当年住在胡家,为胡适帮办书稿抄写整理等工作的章希吕,曾在日记中记下“独立评论社”初发起时,社员捐各自薪俸百分之五的名单如下:丁在君(共捐240元)任叔永(360元)竹尧生(330元)吴陶民(340元)胡适(360元)翁咏霓(240元)陈衡哲(240元)傅孟真(200元)蒋廷黻(240元)顾湛然(520元)周眉生(180元)周寄梅(50元)吴景超(30元)※张奚若(570元)※CemCrozier(300元)以上共4200元,为独立社之基本金。张奚若和Cem非捐款,而是归还努力社款(张)和别的款(Cem)拨入的。(三版注)④丁文江《所谓“剿匪”问题》,载《独立评论》第6号,1932年6月26日出版。文末有胡适的“附注”云:丁先生写成此文,给我全权修改。从第五段以下,全是我改作的。来不及送丁先生审校了,只好由我声明负责。由此可见,该文的观点不仅是胡适所同意的,有的还是他修改的,当然也就是他的观点。⑤毛子水《南行杂记》“一关于剿共的”,载《独立评论》第18号,1932年9月18日出版。⑥《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载《独立评论》第117号,后收入《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出版。⑦参看《协作外交原来是焦土外交》(载《独立评论》第98号),及《独立评论》第101号《编辑后记》。⑧参看叶叔衡的《现在要集中全国的知识能力来解决国防问题》(载《独立评论》第16号,1932年9月4日出版),蒋廷黻的《未失的疆土是我们的出路》(载《独立评论》第47号,1933年4月23日出版)。⑨丁文江《抗日剿匪与中央政局》,载《独立评论》第19号,1932年9月25日出版。⑩任叔永的《剿匪中的四川问题》,载《独立评论》第119号,1934年9月23日出版;宋益清的《从四川匪区回来》,载《独立评论》第120号,同年9月30日出版。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独立评论》的“独立精神”(3)见《独立评论》第120号的《编辑后记》。《南游杂忆》“四广西的印象”,载《独立评论》第164号,1935年8月12日出版。《南游杂忆》全书,同年10月由国民出版社出版。傅斯年《“九一八”一年了!》,载《独立评论》第18号,1932年9月18日出版。任叔永:《党化教育是可能的吗?》载《独立评论》第3号,1932年6月5日出版。(三版注)胡适:《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载《独立评论》第131号,1934年12月1日出版;本文又载《大公报》1934年12月9日“星期论文”。(三版注)胡适1933年4月8日致汪精卫信(稿),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208页。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与民权保障同盟的分歧(1)1932年12月,宋庆龄、蔡元培、鲁迅、杨铨等人,在上海发起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这是一个以反对国民党的法西斯统治,积极援助政治犯,争取集会、结社、言论自由为宗旨的进步团体。第二年元月,北平也成立分会,胡适被推为北平分会执行委员会主席。消息在报纸上披露后,北方的进步青年学生及各界人士,特别是那些以政治犯罪名而陷于缧绁之中的青年,对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和胡适个人,都寄予很大期望。他们推想,胡适一向崇尚人权,主张民主宪政,由他来主持北平分会,必能为保障民权大展身手。因此,祝贺、建议及申诉、求援的信件,纷纷寄到米粮库四号胡宅。而国民党北平市党部,则把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视为非法组织,不时加以压迫。胡适确也忙乎了一阵子。他们与上海的总会相配合,在北平也采取行动,抗议顾祝同枪杀刘煜生事件;1月31日,胡适又征得张学良的允许,与杨铨、成平一起,视察了北平陆军反省院及另外两所监狱,了解在押政治犯的情况。北平分会与上海总会之间,函电往来频繁,配合也颇为默契。但没过多久,胡适便与同盟总会闹起矛盾来了。原来,史沫特莱(A.Smedley)女士曾收到一份《北平军委会反省院政治犯Appeal(控诉书)》,其中详细揭露反省院里种种酷刑和非人道情况。她便提交民权保障同盟总会临时执行委员开会传观。会上决定分送中西各报刊登,并写有英文和中文缘起,由宋庆龄签署,其中提出:立即无条件的释放一切政治犯。英文的《大陆报》和《燕京新闻》便分别于2月2日及5日发表出来;而中文稿则因有新闻检查,未能登出。①胡适于2月4日收到史沫特莱航寄的英文本,看了就很不满意。因为他和杨杏佛、成平一起去那反省院亲自察看过,根据视察实情,他断定这个“控诉书”是捏造的。当即给总会的蔡元培、林语堂写信,说:反省院是我们(杏佛、成平、我)三人前几天亲去调查的。有须[许]多犯人和我们很详切的谈话;杏佛当能详告你们诸位。他们诉说院中苦痛,最大者为脚上带锁,与饭食营养不足二事。但[无]一人说及有何种私刑吊打,如孙夫人所得Appeal中所说的。谈话时,有一人名刘质文,是曾做苏联通讯社翻译的,他与我英文谈话甚久,倘有此种酷刑,他尽可用英语向我诉说。胡适是注意事实的,他觉得这种匿名文件“岂可不经考查,遽然公布于世?”他认为应调查文件来源,不可轻信;“若随便信任匿名文件,不经执行委员会慎重考虑决定,遽由一二人私意发表,是总社(会)自毁其信任”。因此他希望“与孙夫人慎重一谈”,“如有应由总社(会)更正或救正之处,望勿惮烦,自行纠正,以维总社(会)信任”。应该说,胡适这些意见还是相当慎重的。②第二天清晨,胡适看到《燕京新闻》上已经正式发表了这个控诉书。恰好这一天,张学良叫他的秘书打电话给胡适,质问材料的来源。他便再次给蔡、林二位写信,情辞更为激切。信中直接批评“孙夫人不加考察,遽信为真,遍登各外国报纸,并用‘全国执行委员会’名义发表,这是大错”。他要求“彻查”全国执行委员会“是否曾经开会议决此项文件的翻译与刊布”;甚至说:“如果一二私人可以擅用本会最高机关的名义,发表不负责任的匿名稿件,那末,我们北平的几个朋友,是决定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③事实上,史沫特莱女士曾将此件交执委会传观,因大家相信女士之人格,并未查其来源,便同意发布了,却并非一二人擅用总会名义发表的。蔡元培、林语堂接读了胡适的两封信,杨铨也读了,都觉得事情极为严重。这三位都是胡适的老朋友,也都认为“非开会彻查不可”;但又希望“内部设法整顿”,不要闹崩才好。杨铨接连给胡适写了两封信,即反复劝胡适“勿灰心”,注意内部“团结”,他说:此事于监狱调查当然添不少阻力,然只可设法补救及以后加意审慎,望兄千万勿消极,在京、平市党部开始压迫本会之时,内部自当精诚团结也。④然而,胡适担心张学良误会,急于澄清那控诉书材料的真伪问题,故不等蔡元培、林语堂的复信,不等总会的答复,也不想听听上海方面杨铨诸朋友的劝告,便致函《燕京新闻》及其他几家报纸,指出总会所发表的那份政治犯控诉书;显然是“伪造的”,并用他视察反省院的经过,证明那些骇人听闻的酷刑是毫无根据的;同时,他也说明,“写这封信,并没有意思认为此地监狱的情况是满意的。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将尽一切努力来改善那些情况。然而我不愿意依据假话来进行改善。我憎恨残暴,但我也憎恨虚妄。”⑤分歧十分明显。但是,胡适最不满意的还是总会宣言中所提“无条件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不久,他又在《独立评论》上发表《民权的保障》一文,依据“法律”,反对总会“释放政治犯”的主张。他说:今日参加这个民权保障运动的人的言论,……犯了一个大毛病,就是把民权保障的问题完全看作政治的问题,而不肯看作法律的问题。这是错的。……前日报载同盟的总会宣言有要求“立即无条件的释放一切政治犯”的话,这正是一个好例子。这不是保障民权,这是对一个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一个政府要存在,自然不能不制裁一切推翻政府或反抗政府的行动。向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岂不是与虎谋皮?谋虎皮的人,应该准备被虎咬,这是作政治运动的人自身应负的责任。⑥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与民权保障同盟的分歧(2)这就从法律的角度,把他和总会的矛盾尖锐化了。总会要求释放政治犯,保障民权与人权;而胡适要维护国民党政府的法律,政治犯与虎谋皮搞革命,便应该“被虎咬”,不能释放。这就明显地是要求保障民权或人权,服从于维护政府的镇压之权。因此张学良的秘书便致书胡适,表彰他“笃念时艰,抒发伟议,审微见远”,以至于“良殷心倾”,钦佩之极了。⑦接着,胡适又以北平分会主席的身份,向《字林西报》记者发表谈话,继续指责“民权保障同盟不应当提出不加区别地释放一切政治犯,免予法律制裁的要求”;宣称政府“有权去对付那些威胁它本身生存的行为”。⑧这就为蒋介石政府已奉行多年的武力镇压披上了一件“法律制裁”的外衣,显得冠冕堂皇多了。胡适如此对外公开反对会章,攻击会务,中央执委会特开会讨论,致电胡适,询问对《字林西报》谈话的真相,要求他复电解释。他的老朋友杨铨也致信相劝,“甚望有以解释,勿使此会因内部异议而瓦解也”。⑨但胡适既要从法律上维护政府之镇压权,已走上与民权保障同盟根本对立的道路,便不再听朋友劝告,也不回复总会的质询。2月28日,宋庆龄和蔡元培代表总会,再致电胡适,说:释放政治犯,会章万难变更。会员在报章攻击同盟,尤背组织常规,请公开更正,否则惟有自由出会,以全会章。⑩胡适仍无答复,于是,1933年3月3日,民权保障同盟开中央执委会,蔡元培主席,议决开除胡适的会籍。从此,胡适便与民权保障同盟决裂,也不好意思再高唱什么“人权”、“民权”了。后来宋庆龄曾作过分析,说胡适原来也是同意了同盟的基本原则才加入的,“但当国民党与张学良公开反对本同盟时,他害怕起来了,并且开始为他的怯懦寻找借口和辩解”。攻击同盟,反对会章,正是他讨好蒋介石、张学良的具体表现。对于胡适与民权保障同盟闹的这场风波,国民党政府自然十分满意。这以后,就有了由行政院长汪精卫出面请胡适出山当教育部长的事。虽然胡氏恳辞,没有去当官,关系却从此异常地亲热起来,真正成了国民党政府的“诤友”、“诤臣”了。①参看蔡元培林语堂1933年2月13日致胡适信,载《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187~188页。②见上书,第179页。③同上书,第181页。(三版注)④见上书,第188页。⑤同注①,第182~183页。(三版注)⑥《民权的保障》,载《独立评论》第38号,1933年2月19日出版。⑦同注①第186~187页。⑧胡适对上海《字林西报》(NorthChinaDairyNews)记者的谈话,载1933年2月22日该报;中译文附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189~190页。⑨同注①,第192页。⑩同注①,第193页。宋庆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任务》,见《为新中国奋斗》,人民出版社1952年出版。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他所希望的蒋介石(1)1931年10月,胡适去南京晋谒蒋介石以后,便一步步走上拥蒋的道路。后来便逐渐亲热起来,愿意做国民党政府的诤友、诤臣。什么是胡适所谓的“诤友”、“诤臣”呢?他在致《独立评论》的三位朋友翁文灏、蒋廷黻、吴景超的一封信里,曾引宋人杨万里(字廷秀,号诚斋)的一首诗,咏那山泉道:初疑夜雨忽朝晴,知是山泉终夜鸣。流到前溪无一语,在山作得许多声!胡适希望三个在政府里做官的朋友,不要像那山泉一样,出山以后反而不声不响,而要做“面折廷争”的诤友、诤臣。他说:私意总觉得此时更需要的是一班“面折廷争”的诤友诤臣,故私意总期望诸兄要努力做educatethechief(教育领袖)的事业,锲而不舍,终有效果。行政院的两处应该变成一个“幕府”,兄等皆当以宾师自处,遇事要敢言,不得已时以去就争之,莫令杨诚斋笑人也。①这便是胡适所理解的诤友、诤臣。他希望三位朋友做的“教育领袖的事业”,也正是胡适自己所想要做的。他的拥蒋,其中便包含着一种幻想,即凭借自己的思想和地位,以宾师自居,“教育领袖”,希望能引导蒋介石走上民主宪政的道路。胡适办《独立评论》,便也努力鼓吹法治和宪政,希望蒋介石的党国实行他所向往的那套美国式的民主政治。1933年冬天,在《独立评论》开始的关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即集中反映了胡适的上述思想和幻想。当时,蒋介石正日益加紧法西斯独裁专政。继“CC团”之后,又组织了“蓝衣社”。这两大特务组织,叫嚷“借法西斯之魂,还国民党之尸”,在全国实行法西斯恐怖统治。《独立评论》上发表蒋廷黻、丁文江的文章,也公然迎合蒋介石的意愿,主张中国实行专制独裁,鼓吹德意志、意大利的所谓“新式独裁”。②他们认为在中国,“民主政治根本还谈不到,独裁政治当然是不可避免的”;甚至说,“除去了独裁政治还有旁的路可走吗?”③对于蒋介石的专制独裁倾向,胡适却是不满意的。他不同意丁文江、蒋廷黻的文章,明确坚持民主政治,反对独裁专制。他说:建国固然要统一政权,但统一政权不一定靠独裁专制。……专擅一个偌大的中国,领导四万万个阿斗,建设一个新的国家起来,这是非同小可的事,决不是一班没有严格训练的武人政客所能梦想成功的。今日的领袖,无论是那一党那一派的健者,都可以说是我们的“眼中人物”;而我们无论如何宽恕,总看不出何处有一个够资格的“诸葛亮”,也看不出何处有十万五万受过现代教育与训练的人才可做我们专政的“诸葛亮”。……难道我们还能妄想抬出一个蒋介石,或者别个蒋介石来做一个新的全国大结合的中心吗?④胡适认为,蒋介石也没有资格做专制独裁的“诸葛亮”,何况其他!并进而指出,在中国提倡独裁,“简直是教三岁孩子放火”,“中国今日若真走上独裁的政治,所得的决不会是新式的独裁,而一定是那残民以逞的旧式的专制”。⑤《独立评论》上关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持续了一年多,发表了几十篇文章。一派主张独裁,一派主张民主,分歧似乎很大,争论也颇热烈。但就其实质来说,仅是蒋介石国民党用何种方式实行统治的问题,一派主张把德国和意大利的法西斯独裁制度搬来,一派则要采用欧美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在拥护和改善国民党蒋政权的统治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没有分歧的。1934年冬,国民党政府在第五次“围剿”中取得一时的胜利以后,国共两党斗争的情势骤变。为了欺骗舆论,笼络民心,蒋介石也曾做出一点民主的姿态。11月27日,他和汪精卫联名向全国发出的通电表示:“盖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实行义俄制度之必要与可能也。”同日,蒋介石在答日本记者的访问时,也说到“中国与意大利德意志土耳其国情不同,故无独裁的必要”。蒋介石这样亲自出来做一个否认独裁,维护民主自由的姿态,使得胡适喜不自禁。他对蒋介石的希望正是如此啊。所以,立即作文,表示“很诚恳的赞成”蒋介石的宣言,并很诚恳的希望蒋介石“不要忘了这样严重的一个宣言”。⑥不久,胡适便出来为“民主与独裁”的讨论做总结。他在《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求得一个共同的政治信仰》一文中,引证国民党的党义,表明自己的心迹,说:依我们的看法,国民党的“法源”,建国大纲的第14条和第24条都是一种议会政治。……国民党如果不推翻孙中山先生的遗教,迟早总得走上民主宪政的路。而在这样走上民主宪政的过程上,国民党是可以得着党外关心国事的人的好意的赞助的。⑦胡适代表《独立》一班人,也俨然以“党外”人士代表的身份,公开表明拥护蒋介石国民党。这便是讨论“民主与独裁”一年多所求得的“一个共同的政治信仰”。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他所希望的蒋介石(2)这时,蒋介石在国民党和政府中的地位已趋稳固,便积极准备召开国民党的六中全会和五全大会。胡适即在《独立评论》上发表文章,公开为蒋介石说话,抬轿子,吹捧蒋介石“在今日确有做一国领袖的资格”,为帮助蒋介石登上全国“最高领袖”的宝座大造舆论;并且说“他长进了;气度变阔大了,态度变和平了”,又说“他不是自私的,也不是为一党一派谋利益的”,又说“他一个人总在那里埋头苦干,挺起肩膀来挑担子,不辞劳苦,不避怨谤,并且能相当的容纳异己者的要求,尊重异己者的看法”。因此,胡适断定蒋氏之“成为全国公认的领袖,是个事实的问题,因为全国没有一个别人能和他竞争这个领袖的地位”。⑧把这许多好话都堆在蒋介石头上,未免近乎谄媚,那“独立”的面纱也全撕下了。但是,胡适即便吹捧蒋介石,也并没有忘记他以宾师自处,教育引导蒋氏的良苦用心与幻想。他婉转地批评蒋介石“爱干涉到他的职权以外的事”,无论军事、内政、外交、财政,也无论教育、实业、交通、卫生,以及中央和各省的事,蒋氏都一把抓,也就是独裁。胡适说,这是“蒋介石先生的最大缺点”。他曾写信给蒋介石,“劝他明定自己的职权,不得越权侵官,用全力专做自己权限以内的事,则成功较易,而责任分明。成功易则信任日增,责任明则不必代人受过。”他认为蒋“今日之事,适得其反,名为总揽万几,实则自‘居于下流,天下之恶皆归之。’”⑨而胡适最注重的还是民主宪政,他再而三地劝导蒋介石实行宪政,说:倘使蒋先生能明白这段历史的教训,他应该用他的声望与地位,毅然进一步作宪政的主张,毅然出来拥护宪法草案,促进宪政的实行,……倘使他能如此做,那才是真正做到了不独裁的全国最高领袖。只有一个守法护宪的领袖是真正不独裁而可以得全国拥戴的最高领袖。那是政制改革的大路。⑩守法护宪,不独裁,这便是胡适所希望的蒋介石。胡适对蒋氏的用心,对蒋氏的幻想,无可奈何地近乎虔诚,锲而不舍。然而,以武力起家的蒋介石,怎么可能真心接受并实行胡适所贡献的民主宪政呢?①胡适1936年1月26日致翁文灏、蒋廷黻、吴景超信,载《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302~303页。②蒋廷黻的《革命与专政》,丁文江的《革命与专制》,两文同载《独立评论》第80号,1933年12月10日出版。由这两篇文章而引起了关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至1935年2月才告一段落,历时一年多。③丁文江《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原为《大公报》星期论文,《独立评论》第133号转载,1934年12月30日出版。④《再论建国与专制》,载《独立评论》第82号,1933年12月24日出版。⑤《答丁在君先生论民主与独裁》,载《独立评论》第133号,1934年12月30日出版。⑥《中国无独裁的必要与可能》,载《独立评论》第130号,1934年12月9日出版。⑦《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求得一个共同的政治信仰》,载1935年2月17日《大公报》“星期论文”;《独立评论》第141号转载。⑧《政制改革的大路》,载《独立评论》第163号,1935年8月5日出版。⑨此信未见,《胡适的日记》手稿本(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12月版,第11册)1934年4月4日记有“写信托廷黻带去给蒋介石先生”,并摘要叙述信的内容,可以参看。(三版注)⑩同注⑧。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唱对日不抵抗低调(1)《独立评论》创刊时,正当“一?二八”事变上海停战之后。如何对待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胡适和《独立》唱的是不抵抗的低调。1932年5月5日,国民党政府与日方签订《淞沪停战协定》,竟规定交战区划为非武装地带,虽由中国警察接管,却规定中国不得在本为自己领土的“交战区”驻兵,明显是对中国主权的出卖;又规定日军撤至“一?二八”事变前地区,即承认日本可以在上海淞沪、闸北、江湾及引翔港等广大地区永久驻军,还承诺取缔抗日运动,答应把英勇抗击日寇的十九路军撤离上海。这显然是一个妥协和出卖主权的协定。而这时创刊的《独立评论》,发表胡适的文章,却公然赞许国民党政府的妥协态度,赞扬丧失主权的《淞沪停战协定》。①不久,胡适又发表《论对日外交方针》,主张按照日本政府所提的五项原则,与日方“和平”交涉。②虽然文中明确提出“交涉的目标要在取消满洲伪国,恢复领土及行政主权的完整”,却又妄言中国也不得在东三省驻扎军队,实际上等于承认满洲独立。因此,连一向追随胡适的傅斯年也极表反对。胡适一味主张温和冷静,不以武力抵抗,幻想与日本和平交涉、谈判,故对一切能暂时停止战争的妥协举措,他都表欢迎拥护,特别寄希望于国际的“调解”与“援助”。这年10月,国际联盟调查团发表关于中日问题的报告书,即“李顿报告书”。这报告书也反映了“九一八”事变后,英美等西方大国对日本独霸中国东北的不满,对日本的侵略行径也有所揭露,如指出日军“九一八”夜的军事行动“不能视为合法自卫”;满洲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未经宣战而“武力强夺占领”;“满洲国”是日本炮制的傀儡政权,“在当地华人心目中只是日人之工具而已”。这些诚然是公论。但是报告书不敢谴责日本的侵略,公然鼓吹“满洲自治”,由“国际合作”共管,企图将中国的东北变为西方各大国共同的势力范围。这个报告,理所当然地遭到了中国人民的反对。胡适却撰文赞扬这个报告,说它是一个“代表世界公论的报告”;并称赞李顿调查团是“审慎的考查”,“公平的判断”,“为国际谋和平的热心”,“他们这七个月的辛勤工作,是值得我们的感谢和敬礼的”。对于所谓“满洲自治”,胡适也全盘接受,说他“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反对的理由”。③这篇文章一发表,就受到了郑螺生等人的质问与批评。④但胡适仍不改初衷,接连又写了《国联新决议草案的重大意义》、《国际调解的前途》、《国联报告书与建议的述评》等多篇文章,⑤继续散布对国际联盟的幻想,希望通过国际的“调解”、“援助”,来解决中日问题。然而,日本帝国主义只认强暴,不顾世界舆论。胡适有时也十分矛盾,觉得对国联的幻想不切实际,还必须强调民族自救。他曾说:我们到了这个时候,真不容再假借期待国联的藤牌来姑息自己了。世界各国是否能长久容忍日本的挑战态度,是否还有联合起来共同制裁一个害群之马的决心,——那都不是我们所应该特别重视的。我们不能倚靠他人,只可倚靠自己。我们应该下决心作一个五年或十年的自救计划,咬定牙根做点有计划的工作,在军事,政治,经济,外交,教育的各方面都得有个“长期拼命”的准备。无论国际政治如何变化,一个不能自救的民族是不会得人的同情与援助的。幸运满天飞,飞不到不自助的懒人的头上!⑥应该说胡适还是有所觉悟。但是他的不抵抗主义,根深蒂固,且源远流长。早在留美时期,他就是老子的“不争”哲学和基督教不抵抗主义的忠实信徒。当年留美同学,为抗议日本帝国主义提出的“二十一条”,坚决主张对日作战;胡适却力主“温和”“冷静”,反对抵抗日本侵略,被同学骂为“木石心肠”。⑦时光流逝了近20个春秋,面对日本帝国主义者新的侵华暴行,胡适还是重弹不抵抗的老调,并以为他的这种态度是“理智的爱国主义”。但是,他的论调却与蒋介石政府当年的不抵抗政策不谋而合了。中华民族有着深厚的爱国传统。各阶层的爱国同胞,特别是热血青年,都奔走呼号,要求政府抵抗侵略,拯救国难,抗日运动在全国蓬勃兴起。国民党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越来越不得人心。1933年4月,西安有一位徐炳昶先生,自称是《独立评论》的“准社员”,也主张抗日。他给《独立评论》写信,希望《独立》的朋友联合发一个宣言,“主张坚决的战争”;并询问胡适近来的意见若何?⑧胡适却仍坚持他的不抵抗论调,他回答徐炳昶说:徐先生特别要知道我对于主战的意见,我可以说:我不能昧着我的良心出来主张作战。……我自己的理智与训练都不许我主张作战。我极端敬仰那些为祖国冒死拼命作战的英雄,但我的良心不许我用我的笔锋来责备人人都得用他的血和肉去和那最惨酷残忍的现代武器拼命。⑨胡适在日本侵略者的先进武器面前,极度悲观,国势孱弱,无可奈何。他以为只有妥协求和,才能避免国家更大的损失,一个负责任的政论家必须冷静,不可轻言抵抗。这是他坚持不抵抗主张和幻想国联调解的一个重要的思想根源。他确乎是冷静的,却也确乎冷到了“木石心肠”的化境啊!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唱对日不抵抗低调(2)1933年,日军又侵占热河,大举进攻关内,直逼长城以南,平津华北形势十分危急。国民党政府束手无策,又只好谈判乞和。这年5月,胡适作《保全华北的重要》一文,继续唱低调,主张暂谋局部的华北停战以“保全华北”,认为中国此时“决无解决的能力,也决无解决的办法”,“华北停战是一种不得已的救急办法,我们应该可以谅解”。⑩他如此为国民党政府的乞和与不抵抗辩护,以致傅斯年更加怒不可遏,一反过去对胡适执师礼甚恭的态度,写信抗议,并声言要退出独立评论社。仅此一点,也可见胡适所唱的不抵抗低调,是何等不得人心!胡适唱不抵抗低调,很不得人心,延宕和贻误抗日救国的责任,自然也不可推卸;但也不可因此就说他是投降卖国。他主张与日本妥协谈判,也是出于一种爱国的责任心,故坚持以“取消满洲伪国”为目标。1933年2月14日,日本在答复国联的书信中叫嚷:“日本政府深信‘满洲国’独立的维持与承认是远东和平的惟一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胡适便认为“决没有和日本交涉的可能”。他说:此时中国全国的人民都应该明白这一点:交涉的目标是要取消满洲伪国,恢复中国在东三省与热河的领土及行政主权的完整;除了这种条件之外,中国决不能和日本开始交涉。……无论如何我们决不应该自己首先跪下来承认日本用暴力造成的而整个世界拒绝承认的局面。另一处,胡适在揭露日本政府提出“解决任何悬案”,实现所谓“中日亲善”的欺人之谈的时候,也指出:“任何悬案”,当然应该包括“满洲国”为第一个必须解决的中日悬案。这个第一悬案如果无法解决,其他的“任何悬案”即使有解决的方法,也不可能消除两国之间的仇恨。他还突出强调说:我们对日本,对世界,决不可回避这个满洲问题。……我们决不可因敌人忌讳而就忽略了这三千万人民所在的失地,让他们去任日本军阀的随意宰割!人们从这里可以看到,胡适唱低调的时候,并没有忘记在日军铁蹄蹂躏下的同胞,也没有忘记被侵略者占领的我国神圣领土和主权。到了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向我国华北发动新的进攻,策动一些亲日派汉奸发动所谓“五省自治运动”,阴谋变华北五省为“第二个东北”。国民党政府竟指派宋哲元、王揖唐等酝酿组织“冀察政务委员会”,以迎合日本提出的“华北特殊化”的侵略野心。11月中,宋哲元在北平居仁堂举行谈话会,招待北平各界人士,胡适应邀出席,并在会上慷慨陈辞,反对所谓“冀察自治”;会后,又与北平教育界人士发表联合宣言,反对任何脱离中央、破坏国家统一的阴谋。他还撰写了《华北问题》一篇专文,指出:决不能容许任何区域在此时机脱离中央而变成受外人卵翼的独立区域。在这个全国统一的时候,若有任何破坏统一的事变出现,主持的人必定成为全国人痛恨的对象,必定成为历史上孝子慈孙永远不能洗刷的大罪人。“一失足成千古恨”,正是我们今日最应该牢记的一句话。况且华北当局诸公要深切觉悟,在今日形势下,一切委曲求全的计划都是空谈,……诸公岂不知道他们逼迫华北“自治”正是一百分的侵我主权,正是一百分的干涉内政,正是一百分的谋我疆土!此等谬说岂可轻信!这里,胡适不仅表达了我中华的民族大义,而且也开始否定“委曲求全”的妥协态度了。此后,《独立评论》又接连发表了翁文灏的《我们应努力拥护统一》,傅斯年的《北方人民与国难》、《中华民族是整个的》,及胡适的《冀察时局的收拾》等多篇文章,都明确反对“华北自治”的阴谋。这些情况告诉人们,胡适和《独立评论》在抗日方针上唱低调,在舆论上助长了蒋介石政府的不抵抗主义,铸成了错误;然而,他们又毕竟不同于亲日派,毕竟是一群具有爱国心的知识分子。①《上海战事的结束》,载《独立评论》第1号,1932年5月22日出版。②见《独立评论》第5号,1932年6月19日出版。日方所提的五项原则,是1931年10月19日日本政府通告我国驻日公使提出的;同年12月26日,日本政府发表长篇声明书,其中第四节又重提这五项原则为中日直接交涉的先决原则,其文如下:(一)否认相互之侵略政策及行动。(二)尊重中国领土之保全。(三)彻底取缔妨害相互之通商自由及煽动国际的憎恶之念之有组织的运动。(四)对于满洲各地之日本帝国臣民之一切和平的业务予以有效的保护。(五)尊重日本帝国在满洲之条约上的权益。③《一个代表世界公论的报告》,载《独立评论》第21号,1932年10月9日出版。④1932年10月18日郑螺生、方之桢、林有壬致胡适信,就一、东三省解除武装,二、东三省设立自治政府,三、关于日方利益之中日条约,四、中日和解公断不侵犯及互助条约,五、中日商约等五个问题,向胡适提出质问与批评,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维护民族利益和尊严的广大知识者的见解。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136~139页。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唱对日不抵抗低调(3)⑤分别载《独立评论》第32、34、39号。⑥《内田对世界的挑战》,载《独立评论》第16号,1932年9月4日出版。(三版注)⑦参看本书第3章第12节。⑧见《独立评论》第46号所载《西安通信》,1933年4月16日出版。⑨《我的意见也不过如此》,载《独立评论》第46号。胡适后来口述自传时,也说了大致相同的意思:我在1915年反对立刻对日作战的论点,不幸地20年后当中日战争于1937年爆发时,仍未失时效。在抗战前我国对日艰苦交涉的整整六年之中(1931—1937),我又变成了反对对日作战的少数派。在这六年中我反战的论点仍与当年无异。问题重心便是我们怎么能打?拿什么去抗日?我们陆军的训练和装备均甚窳劣;既无海军,实际上也没有空军;也没有足以支持战争的国防工业,我们拿什么去抗日呢?这是一件悲剧。不幸的是中日两国当时皆缺乏明智之领袖阶层来设法避免战争。⑩《保全华北的重要》,载《独立评论》第52、53号合刊,1933年6月3日出版。参看胡适的《又大一岁了》,载《独立评论》第151号;1935年5月19日出版。其中说:独立社员至今没有一个散伙的。有一次,我的一篇《保全华北的重要》(第52、53号)引起了孟真的抗议,他写信来说他要永远脱离独立了。但后来我们当面谈过,彼此也都谅解了,孟真至今还是独立评论的台柱子。《我们可以等候五十年》,载《独立评论》第44号,1933年4月2日出版。这篇文章,举1914年比利时被德国占领,四年复国;1871年法国割两省给普鲁士,过了48年才收复失地,提出“我们可以等候50年”!其中虽有一点亡而复兴的信心,但毕竟太消极,太被动,太悲观了!故而受到不少人的非议与批评。《解决中日的“任何悬案”?》,载《独立评论》第102号,1934年5月27日出版。见《独立评论》第179号,1935年12月1日出版。分别载《独立评论》第180、181、182号。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大青山抗日战死将士公墓碑的遭遇(1)胡适说,他“极端敬仰那些为祖国冒死拼命作战的英雄”。他所撰写的“大青山抗日战死将士公墓碑”碑文应可证明,他的这句话确是一句实话,也是他在思想感情上与亲日派不同的一个重要标志。1933年5月23日,正当蒋介石政府向日本侵略者妥协退让乞和的时候,离北平60余里的怀柔县附近,我国华北军第七军团五十九军的一千多名将士,与日寇展开了一场壮烈的血战。战斗从早晨四时开始。中国健儿们冒着敌人飞机的侦察轰炸,赶筑阵地,在坚硬的岩石中掘成良好的战壕。坚守到了下午,因为停战协定已签订,上级便命令他们撤退。但他们正在酣战中,又听到那丧权辱国的停战消息,更不愿放弃这难得的抗敌机会,一直坚持战斗到下午7时才撤下阵地。在这次战役中,有203位将士壮烈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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