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途中与你相见-6

我抚着脑门一阵尴尬,这个死苏晓鸥我以为他会帮我呢,他说的话和姜鹏说的不是一个意思吗,而且连拖延的时间都没有,我心里恨得牙痒痒,但是却没什么办法。  “姜唯,你……你还没男朋友吧?”  “呃。”  “要不,你看咱们俩能不能试试,我的意思是,给我一次机会。”  我低垂着眼睛,看着自己踩着拖鞋的脚,大拇指在白色的袜子里一动一动的,“你不是有女朋友了吗?”  “我……只要你答应我,其他的我自己会去处理。”  我抬起头,看着眼前的这个姜鹏,这么多年没见了,有些陌生,他当年爱捉弄我的样子还在脑海里久久难以散去,转眼间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了,脸上有着再认真不过的表情,可是我,真的对他毫无感觉,从始至终。  “我们是朋友,我想以后还是朋友,你明白吗?”  姜鹏眼睛盯着我,一动不动,最后眼神还是软了下来,“真的没有可能?”  我点了点头,我不想欺骗他。  姜鹏也做好了思想准备,笑了笑,“原来这么多年,还是这样,不过,没关系,我受得了这打击。”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我有一个要求,我对北京不熟,你能明天放假跟我去后海玩玩吗?就当是给我做回导游。”  我爽快地点了点头。  “好了,让你们朋友出来玩吧,咱们好好聊聊。”  苏晓鸥从房间里蹦跶出来,吃着栗子,姜鹏问他味道怎么样,苏晓鸥真跟智障一样飞快地点点头,辛潮出来,我招呼道:“咱们4个人玩什么呢,打牌?”  最后4个人盘坐在地上打起了牌,当然少不了斗嘴,苏晓鸥似乎对姜鹏印象特别好,两个人聊得不亦乐乎。辛潮在我耳边说:“估计真当他是痴呆,使劲哄呢,瞧苏晓鸥笑得跟白痴似的。”  苏晓鸥问姜鹏:“你有女朋友了吗?”  “有啊。”  “漂亮不?”  “漂亮。”  “她是哪里人?”  “美国人。”  辛潮有些反胃,“关你什么事?”  苏晓鸥扭捏作态,“我就是问问,问问还不行吗?”  辛潮讽刺道:“你不会是对人家动歪脑筋了吧,一看见长得壮的你就小鹿乱跳了是不是?”  苏晓鸥却当没听见,只笑得一脸谄媚看着姜鹏,“美国女人不行,天天要自由,不过中国女人就更可怕,她们要房子。姜兄,等你垂垂老矣的时候,你会后悔的,不如趁现在年轻赶紧转舵。”  我正吃着橘子,差点没把舌头给嚼了,辛潮狠狠地推了一把苏晓鸥,“你这是报复全社会啊,女人跟你有仇也就算了,男人你也不放过,你非得搞得全世界都菊花残是吗?”  姜鹏完全不知道状况,笑了笑,“你们怎么老欺负他?”  辛潮受不了苏晓鸥那股夹杂着骚味的神态了,对姜鹏道出真相,“他是‘搞基’的,你知不知道?”  “‘搞基’是一种生活态度,证明他还相信爱情。”  我和辛潮都差点把牌给拿散了,没想到姜鹏这么人性化。  苏晓鸥却是乐不可支地哈哈大笑,但是考虑到自己在姜鹏面前的高贵形象,拿着牌抿着嘴含羞状地浅笑了起来,那笑容看得我和辛潮都浑身打了个激灵。  姜鹏一脸担忧地问:“他笑什么?是不是病又犯了?”  辛潮这才眉开眼笑,原来搞了半天姜鹏还是没明白,不免得意地戳起苏晓鸥的死穴,“哎呀,他自从吃了某样奇怪的东西后,就老是不正常,唉,苦命啊,我跟姜唯为了照顾他,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人的白眼,你是不知道啊。”  “什么东西啊?”  辛潮抿着嘴,强忍着笑意,苏晓鸥气得扑了过去,可为时已晚,“就是可乐瓶灌的洁尔阴啊,那都是上大学的事情了,都怪他年幼无知。”  “啊……”  苏晓鸥一阵崩溃的低吼,像极了困兽。  姜鹏无语地看着这个场面,牌打了一半就自动撤退,临走时还拍了拍苏晓鸥的脑门,“那个我先走了……兄弟,你好好养病,不要到处乱走,会出事的。”  苏晓鸥拉着姜鹏的手,像个复读机说个不停,“我是被冤枉的,我是被冤枉的……”  我把姜鹏送到楼下,约好了明天直接在后海见,姜鹏便飞快地上了出租车离开了,像是连一秒都不想在我们这个疯人院里待,我喜忧参半地上了楼,迎接我的,继续是疯子的传说。  辛潮和苏晓鸥的矛盾由来已久,其实一开始认识的时候,两个人都还是正常人,能一起聊个天,看个电视什么的,直到苏晓鸥小气毛病的陡然发作,且对象是疾恶如仇的辛潮,而小气则是辛潮认为的大恶之一,所以才酿造了如今的人间惨剧。  我不忍心回到他们结仇的那个下午,因为就连当时的我,也有了想死的冲动,何况是当年没见过重口味还一脸单纯的辛潮。  那天苏晓鸥破天荒地从房间里拿了一瓶果汁出来招待客人辛潮,辛潮受宠若惊,但还是镇定住了,表面平静客气地接受了苏晓鸥的果汁。  只是那果汁入口味道极怪,敏感多疑的辛潮忍不住拿起果汁瓶一看,竟然已经过期两个多月,直接就把果汁吐到卫生间的马桶里去了。  “你们家果汁怎么过期了啊?”  这时单纯的辛潮还认为苏晓鸥也是不知情的。  却没料到苏晓鸥诚恳地回答她:“我们家的东西向来是不过期就不喝。”  辛潮抓了抓头发,脑子转不过弯来,“为什么啊?”  “促进肠道蠕动,早日排出宿便。这就是江湖上失传很久的--以毒攻毒。我见你面色萎黄,精神不济,所以才决定出手救你。”  辛潮的头发几乎气得竖了起来,“你这人怎么这么恶心啊?简直就是人面兽心!”  苏晓鸥却是淡然一笑,“恶心?那你告诉我,装着一肚子宿便的你恶心,还是排出宿便后的你恶心?”  “当然是装着一肚子的……”  辛潮实在说不出口,我也听不下去了,苏晓鸥这家伙是不是这几天赶漫画赶得神经质了,需要找个龌龊的借口发泄,可是辛潮怎么还顺着他的话回答,她是不是也跟着不正常了?  我让苏晓鸥打住,“够了啊,够了啊……”  苏晓鸥却是不依不饶地声讨辛潮,“那,你自己都承认了,我是为你好,你还说我恶心,这是言语侮辱,你得对自己刚才说的话负责!”  “好了,好了,别说了,我有点饿了,给我拿点儿新鲜的东西吃。”  我不得不佩服辛潮的单纯,到了这个阶段,她竟然还没有看穿苏晓鸥的本性,竟然还敢跟苏晓鸥索要吃的,她就不怕苏晓鸥给她来个更恶心的,她的口味还真是重,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你确定你想吃?”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傻乎乎的辛潮却对着苏晓鸥点了点头,“什么意思,你家难道没有吃的?”  苏晓鸥站起身来,一本正经道:“有啊,有,当然有,不过都在下水道呢。我们家的东西吃的时候过期,出来的时候就新鲜。”  “啊……”  我清楚地记得那时是我和辛潮一起尖叫,有种全身被恶心的蜥蜴爬满的感觉。  苏晓鸥却是头也不回地回了自己的房间,辛潮问我,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我只能婉转地告诉她,苏晓鸥就是小气恶心了点,偶尔还有点精神不正常,尤其是自从大学去别的宿舍蹭吃蹭喝喝了别人用可乐瓶装的洁尔阴后就一直这样。  辛潮从那天起就跟苏晓鸥结下了梁子。  苏晓鸥却不知状况,几天后赶完画交完画稿,得意扬扬地向辛潮和我显摆他最珍惜爱护的手,说实话,苏晓鸥确实有一双女孩子见了都会嫉妒的手,手指修长白净,像是小说里形容王子在钢琴键上弹动的手。  “我的手这么修长,天生就是拿画笔的。姜唯、辛潮,你们看,美不美?”  辛潮翻了个大白眼,嘴巴里嚼薯片嚼得咔吱咔吱响,回答他道:“看到你的手,我只想到四个字。”  苏晓鸥兴奋得眼睛都亮了,“艺术气息?”  辛潮继续嚼着薯片,看了一眼苏晓鸥期盼的眼神,下嘴快狠准,“不是,大肠杆菌。”  苏晓鸥彻底地被激怒了。  那还是我第一次见他那么生气。  鼻孔气得一张一翕,指着辛潮的脸,激动道:“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是不能侮辱我的手指,这是我最自豪的地方,你竟然敢这么说它。”  那天两个人足足吵了有一个小时之久,从此彼此心里由不爽演变成了见面就吵。  开始了针尖对麦芒的漫漫长路。  而我绝对是受害者,虽然他们很多时候吵架的场面比台上说相声都精彩。  晚上我正要睡觉,一条短信过来,是姜鹏的,“明天后海见,就你一个人哦,不要带你的朋友过来。”  我回道:“苏晓鸥想去,他刚才跟我说了很多次。”  姜鹏过了很久都没回复,我以为他没看见或者睡着了,也没当回事,等我早上起床的时候,才发现半夜一条短信,“不要带他,求你了,要不然后海人那么多,他跟着我们出来,我们管不住他,出了事伤了人怎么办,虽然说疯子就是杀了人也判不了刑,但总是太危险了啊。”  我喝着蜂蜜水看着这条短信,差点没把水给喷出来。  早晨没吃早饭,我就赶紧穿上衣服蹑手蹑脚地关上门出去了,我可不敢惊动了苏晓鸥,要不然像橡皮糖甩都甩不掉了。  见面的时间提前了3个小时,我下了出租车,姜鹏正站在巷子口等我,双手插在兜里一副很酷的样子,还带着雷朋墨镜,活像个黑社会。  “唉,别装酷了啊,咱们找个地儿吃早饭吧,这边有个清真的饭店,吃点羊杂汤牛肉饼,你吃得惯牛羊肉吗?”  “切,大老爷们儿哪来那么多事,吃呗。”  小小的饭馆里人很多,我们在外面等了一刻钟,小哥才让我们进去,桌子上还一片狼藉,没收拾,姜鹏咧咧嘴,冲我乐道:“是不是这顿饭你请啊,带我来这么小的破地儿。”  “姜公子,在江城呢,你可以尽情耍威风,到了这儿,你就别嫌东嫌西了,还敢在老板的地盘说破字,你是不是一大早想松松骨啊!”  没多会儿小哥过来把桌子擦干净,姜鹏拿着餐桌上放的廉价的餐巾纸把桌子擦了又擦,直到餐巾纸上没了一点脏的,他才收手,还顺带帮我也使劲擦了擦,“上学那会儿怎么没见你这么爱干净啊,那会儿你可是随便抢我吃的,我吃了一口的包子你还抢着去吃呢,一点都不讲究。”  小哥把羊杂汤牛肉饼和素包子端上来后,姜鹏埋着头笑了笑,嘴角扬得高高的,一副高中时无赖的样子,“我一直在想,你是不是脑子真的缺根筋,高一咱们班主任,被你气得都胖了几轮,你怎么还是没个长进,你见过我抢别人东西吃吗,别人的口水,说实话,让我吃我还嫌脏呢!”  我的脸一阵烧得慌,果然什么东西点破了只会自取其辱。  我在心底骂自己傻和笨,姜鹏见我不开口,估计也意识到他的话太暧昧了,干脆直接埋头喝汤,我缓了缓气氛,“味道不错吧?”  姜鹏也不看我,脑袋一晃一晃的,学北京人的口音道:“还行吧,也就那么回事。”  吃完东西,出门,长长的青巷子里已经有了不少红男绿女,亲密地牵着手搂着肩慢慢悠悠地走着,姜鹏见我跟他一直保持距离,脚步往我这边挪了挪,“你走那么远干吗,我又不吃了你,大方点儿,早知道昨天什么都不跟你说了,起码今天还能痛痛快快地玩一天。”  “得了得了,你就别抱怨了,前些天我都累得半死,能这么一大早来陪你,你就谢天谢地吧。”  话越说越多,老同学在一起,聊聊现在这只是个开头小菜,最多的还是回望过去,姜鹏说着说着,开头词就变成了“我们高中那会儿……”  高中那会儿他老开些没边没际的玩笑,“当时你为什么老喜欢开我玩笑,什么男人婆啊吃货啊,全是你给我弄的绰号,真讨厌。”  他咧嘴一笑,看着我,“不开玩笑,你怎么能跟我玩到一块去?”  “我当时最气你的是,你开玩笑开过了,后来还胡说八道什么江姜组合……”  姜鹏停下脚步,看着橱窗里的中国风老式样布鞋,自言自语:“现在女的穿这种鞋的少吧,不过还挺漂亮。”  “要不给娜娜带一双?”  姜鹏瞅了我一眼,上午的阳光不太明亮,闷闷地照在他脸上,他的眼里有种东西一闪而过,我也不想懂那是什么,只听他淡淡道:“你倒是挺上道儿的。”  进屋子去,他挑了双青花的布鞋,我指着绣着牡丹的红布鞋问:“那个怎么样?你选的这个是不是太素净了点。”  姜鹏想想也是,就换成了我说的那双,交完钱,出门。  走了没多远,姜鹏想到什么,扭头问我:“你刚才是不是跟我说江姜组合了?”  我点点头。  他咧嘴大笑,“我说呢,我都差点忘了以前还给你整过这名号,你说我傻不傻呀,明明自己喜欢你,却还老是开你和别人的玩笑,说白了,我当时做了那么多特别二的事,还不是为了你能多看我一眼。到头来你还讨厌我,我真是白演了回傻子,得不偿失。”  我呆呆地站在闷闷的阳光下,像是有股挥不去的雾在头顶上盘旋。  我曾经做那么多傻傻的事,还不是为了你能多看我一眼……  姜鹏,和我的心境何其相似。  也许这就是喜欢一个人,最原始的形态。  “你干吗呢,想什么?”  我顺口一回,“哦……我在想我朋友说你长得像思密达。”  姜鹏的嘴咧大了起来,和以前一模一样,“啥?”  走到海子那块儿,小风吹着,有些冷意,好在太阳总算不玩朦胧那一套了,照在脸上还算和煦温暖,姜鹏从包里拿出单反,好家伙块头还挺大,镜头很长很重的样子,我说让我摸摸看,我也来玩回摄影,姜鹏笑了笑,“就你这小胳膊小脖子,挂着保准你脑袋都得歪了,特别沉。”  “小心点,我的宝贝儿呢。”  我拿在手中,确实很沉,姜鹏看见走过的美女,冲我一阵拽,“赶紧给我,我好拍点北京的美女回头留个纪念。”  走走,笑笑,拍拍照,我们确实是最普通的游人状态。  直到走得很累了,有黄包车过来拉人,姜鹏见我走不动的样子,“高中那会儿跑起来像个小鹿似的,现在走这么点路就走不动了,走,上黄包车呗!”  师傅高兴地招手,“快点儿,您哪。”  “真像电视里演的茶馆。”  绕了一圈,把后海粗看了一遍,姜鹏让我带他去吃正宗的北京小吃,我心里使了个坏,带他到一个挂着北京小吃旗子的摊儿上坐了下来,“来碗豆汁。”  “什么玩意儿?你怎么只点了一碗。”  “我天天喝,不稀奇。”  等豆汁上来了,我就开始形容,“这豆汁你别看它卖相一般,其实特好吃,很甜,很鲜,比牛奶好喝多了。这可是北京着名小吃,流传下来好多年了,来北京烤鸭可以不吃,但是这豆汁不尝保准你终生后悔!”  姜鹏高兴道:“这么牛,还这么有历史,看来今天我得一口气咕咚咕咚痛快地喝完。”  我闭上眼,不想去看姜鹏的表情,只没过两秒钟,就听到姜鹏嘴巴里噗的一声,活像嘴唇在哆嗦,“姜唯,你也太坏了吧,怎么一股馊水味儿!你这个骗子!”  “哈哈……”  我没忍住一阵狂笑。  下午我们在装修得很古色古香的一家酒吧门口坐着,我们看着人来人往,很是惬意。姜鹏不禁感慨道:“要是能在这附近买一处四合院,日子可真够滋润的。”  “这边的酒吧能唱一晚上的歌,你住附近得戴个耳塞睡觉才行。”  “这儿的四合院得上千万吧。”  “所以昨天你们屋那疯子倒是说了句明白话,中国女人要房子,美国女人要自由,都挺可怕的。”  我刚想说也不全是这样的吧,这个疯子就突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我揉了揉慵懒的眼睛,看着眼前这个收拾得人模狗样的人,这不是苏晓鸥是谁?  这家伙不是妖怪那绝对也是神啊,虽然有瘟神转世的嫌疑,怎么一说到他他就能如期而至地出现在大家面前,一点也不拖泥带水,还特准点,每每话音刚落,他就踩着地雷神奇地出现了。  姜鹏有些失态,“哎呀,吓死我了,他怎么跑我们这儿来了?难道刚才那个拿围巾包着脑袋的大妈是他扮的,一直在跟踪我们?”  我佩服姜鹏的想象力,捅了捅苏晓鸥,“喂,你还挺励志的嘛,大老远追过来还能找到我们。”  苏晓鸥一屁股坐了下来,拿起姜鹏面前的果汁就大口大口地喝起来,姜鹏嘴巴张大着正想说那是我的,但是又怕刺激到状况不明的苏晓鸥,语气变得温柔起来,像是在哄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你慢慢吃,别呛着。”  苏晓鸥估计还想找我发一顿邪火,不过听了姜鹏的话,整个眼神都变得柔软了下来,对着姜鹏浅浅笑道:“你真温柔。”  姜鹏打了个激灵。  我也突然觉得冷了起来。  我跟姜鹏解释:“不要误会,他不是疯子,就是画漫画画得有些脱离现实世界,举止异于常人,就像……就像动漫里时而疯癫时而正常的那种人,就是每集上蹿下跳最带劲的那种角色。”  “他……那昨天?”  苏晓鸥对我摆了摆手,“让我来说好了,昨天那个辛潮啊,因为我以前不给她吃的喝的就记恨我,女孩子嘛心眼小难伺候嘴皮还特别刻薄,我也不跟她计较,可是她一直跟我抬杠,所以你昨天见到的是被一个无知和爱记仇的女子丑化后的我,我绝对正常,要是不正常的话,我怎么会成为公众人物,只要掏出你的手机,去百度或者谷歌上搜苏晓鸥这三个字,保证会出现一大堆的词条,当然我知道里面有杀人犯和强奸犯的信息,不过你不要担心,那个绝对不是我,出现最多的中国第一流氓漫画家名号的那个大神,就是你眼前这个英俊潇洒的我了,我就是人送漫画界梁朝伟的苏晓鸥,你不要太激动,激动会让你心跳加速,对心脏不好,人要淡定、沉稳和大气,好吧,我们握个手。”  说完和目瞪口呆的姜鹏使劲握了握手,完了还在姜鹏的手背上狠狠地摸了一下,我看到那个动作果然如苏晓鸥所说的心脏开始不好,就连气息也紊乱了,我咳了咳,“苏晓鸥,你正经点,不要调戏我同学,人家不是背背山,你玩不起。”  姜鹏这才意识到自己处境的危险,赶紧甩开苏晓鸥的手,冲他尴尬地笑了笑,“你想吃什么?”  苏晓鸥眨了眨眼,“昨天是不是元宵节?我还没吃月饼呢,要不就点月饼吧,不,不,不吃那玩意儿,热量高又太甜,不如咱们现在去怀柔玩,我逮只野兔烤给你们吃,嫦娥带着玉兔奔月嘛,我们也时髦一回,吃回兔子过节……”  我和姜鹏面面相觑,姜鹏再也不信苏晓鸥不是疯子这句话了,看我的眼神像是在说我是一个绝世大骗子,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他。我拍了拍苏晓鸥的肩膀,“元宵节,应该吃元宵,不是月饼,你昨天晚上赶画又赶多了吧。”  姜鹏很担心会出什么乱子,坐着聊天的时候一直试图让苏晓鸥激动的情绪平息下来,用尽了各种方法,可是苏晓鸥还是像打了兴奋剂一样絮絮叨叨手舞足蹈,直到傍晚,姜鹏精疲力竭地对我说再见,苏晓鸥还是一副吃饱了撑着的模样。  姜鹏上车,摇开车窗跟我挥手,苏晓鸥以为是跟他说再见,往前一阵小跑,我清楚地看见姜鹏的脸立刻痛苦地扭曲了起来,扭过头去飞快地摇上了车窗。  车疾驶而去。  苏晓鸥抹抹脸,走到我跟前来,心情有些低落,看着我,问:“你同学以后还来吗?”  “不知道。”  “他怎么长得那么壮那么帅呢?”  “你没看见他嘴巴很大吗,他的绰号叫大嘴,吃的东西特别多,所以,你赶紧死心啊,要不然吃都吃垮你。”  苏晓鸥还看着车离去的方向,我见他那样,有些哭笑不得,拉着他的手,招呼出租车,“走吧,别想了,你的有缘人反正不是他,咱们先回家行吗?”  他眼神空洞地问我:“那你说,我的有缘人是谁?”  我拍了拍脑门,把他塞进车里,我坐到副驾驶的座位,“反正不是他,你就先把你的漫画事业当作你的有缘人吧。好好画,有的是前途。”  “你最近上网了吗?”  我有些奇怪,“问这个干吗?”  “最近我火了,大家都说我是假流氓真基佬。”  我有些不信,“你?大家没事说你这个干吗,反正你的事漫画界知道的人又不多。喂,你可别想不开啊,你这样还不如刚才那个疯样儿呢。”  “我管他们怎么说,我有做同性恋的权利,他们也有骂我的权利,我骂回去不就证明我心虚怕人说吗,我又不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是适应不了成名后的压力,你说我以后要去菜市场都不敢跟老头老太太砍价了,名人嘛,都要脸面的。”  出租车司机听了都忍不住抖动着肩膀笑了起来。  我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真是白替他操这份心了。  过了一天,姜鹏就发信息说他走了,我祝他一路顺风,他发了个“靠,我坐飞机呢!”  结果那天北京果然大风。  飞机晚点。  就连苏晓鸥的内裤都被风卷到楼下去了,晚上他跑我这儿来哭诉,“那可是我的漫画迷送我的CK内裤,名牌儿,我都没舍得穿几次,是不是遭贼偷了?”  “是贼偷的,你那CK内裤肯定被你屁股撑成特大号,小偷以为是围脖呢,今天风这么大他肯定是偷着了就往脖子上一套,挡风了!”  苏晓鸥气得在阳台上诅咒贼。  我不禁佩服他的智商。  这么一个在生活中纯粹的傻子,绝对是我国漫画界未来的栋梁之才,我只能仰视他的鼻孔,然后自叹不如,望尘莫及。  苏晓鸥骂完贼,大摇大摆跑我屋子里头来监工,“你的漫画还要多久才能完稿?金田说你画得还不错,出版社那儿也有兴趣。”  “哦,我正在想接下来的故事发展,你说女主人公见到初恋男友,发现初恋男友已经娶妻生子了,然后两个人就此错过,怎么样?”  “你在卖狗血还是在卖漫画啊,漫画你整得这么现实有人买账吗?除非你有我犀利的文字和画工,你想抄袭我是不是?”  我无语地打量着这个同行,“你知不知道抄袭这两个字对搞原创的人是多大的侮辱?”  “侮辱你那是你的荣幸,我不轻易侮辱人,你见谁去侮辱大街上的一条死狗了?不是见你还有价值嘛,我告诉你适当的侮辱是鞭策你前进的动力,初恋这题材的故事全世界都快嚼烂了,我没说你抄袭全世界就不错了,不都是一个傻处女和一个渴望骚动的纯情处男的爱情故事吗,有啥新意?你就写个好点的结局自己意淫成不成,我告诉你,意淫可是个好东西,当人生不够如意的时候,你可以让自己豁达起来。”  “我只是想写个现实点的。”  “不要解释,你的解释只会让我看轻你,你知道什么是现实吗,小小年纪谈现实,我告诉你,你就算混到大妈都未必知道现实是什么。”  “现实就是,永远比你想象中要美好,也永远比你所看到的要丑陋。现实不在这个世界的诠释里,而是在各人心中。你漫画里的句子,我都会背了。”  苏晓鸥受用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好粉丝,你真不愧是我的头号粉丝,我告诉你,如果我从一开始就很现实的话,就不会成为今天这样一个名人了,我只会是我们村里的一个村草罢了,找个女人生个崽,牵个奶牛挤挤奶。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平凡人吗,那是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自认为看清了现实,当然了,平凡不是因为甘愿平凡,而是从一开始就选择走大众口中正确的那条路,而不是属于自己的路。”  说实话,我对苏晓鸥刮目相看了。虽然,内心还保留着对他疯起来时的戒备。  苏晓鸥是个漫画天才,他活在了自己梦想的世界里,身体力行,比任何人都彻底。这就是他即使有那么多缺点,却依然让人不得不叹服的原因。  我自认我有梦想,但终究是个平凡人,远没有苏晓鸥那样毫无顾忌大阔步地向着梦想前进,他的路上仿佛没有路障,就连自己这个最大的敌人,他都早早打败了。  “你好好想想吧,悲剧还是喜剧,狗血还是温情,你自己把握吧,不过我提醒你一句,最后是出版社说了算。要不然你的书就是出了,也只能给出版社的编辑们做草纸。”  “名字叫什么,确定了吗?”  “叫《雪地里的脚印》。”  苏晓鸥差点没站稳,夸张地扶住墙,“你说啥?你确定你是在画初恋?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画的是深山老林里的大脚怪呢!”  “我确定了。这……毕竟是我自己想写的故事。”  苏晓鸥见我眼睛很笃定地看着他,也没再说什么,摸摸鼻子,“那你把前面的给我看看,我好给你提提意见。”  我见他脸上已经浮现出认真的表情,心里一阵欣喜,还好,有这么一个超级专业人士把关。  苏晓鸥看了将近一个钟头,回头看着我,眼睛里闪烁着专业的光芒,“是挺不错,快结局了,你自己掂量好结局怎么弄,依我看,问题不大。”  “你这口吻,怎么跟金田一样?”  “什么我跟金田一样,金田是我的粉丝,是我的小跟班,是他学我的好不好?”  接下来长达一个月的时间,我除了工作,就是到处掐时间想漫画结尾的内容,为此我还问了辛潮还有公司同事的意见,就连辛潮爸妈都动员起来,替我出主意。  我觉得我真是失败,写个结局都摇摆不定,哪里有苏晓鸥一指定乾坤的本事,苏晓鸥见我苦恼,也没少在家里耍宝,逗我乐,他最近确实是火得一塌糊涂,人果然是不管身处哪个圈,有了绯闻才会有关注,这是不变的真理,因为苏晓鸥风格犀利加上是个男同的现实,让他去年出的新作品《我眼里的新世界》卖到缺货,就连楼下公司的几个小姑娘多方得知我和苏晓鸥认识,都跑上来拜托我让苏晓鸥给她们签名,有一次一个长得很可爱的小姑娘竟然甩给我一条丁字裤,让我带回去给苏晓鸥签。我一边慨叹人不可貌相,一边仰视苏晓鸥越发轻狂的脸。辛潮心里极度不平衡,一看到有人找上门来说要拜托我搞签名,她就气得跟得了狂躁症似地在电脑前猛抓头发,不知道的人以为她被骗财又骗色,在她背后嘀嘀咕咕的,还让我带话给她让她年纪轻轻凡事看开点。  “这年头搞基的漫画家都这么受人欢迎,老天爷也太不开眼了。”  我安慰道:“苏晓鸥出名了你应该高兴啊,他有名气又发财了,以后说不定就大方起来呢,到时候果汁给你喝新鲜的,命好点的话也许还能尝到他请吃的烤鸭呢,你不要太悲观了。多往好处想想。”  “谁要喝他的果汁,你不提还好一提我就直犯恶心,他简直是摧毁了我爱喝果汁的习惯,我现在一看到果汁就有心理阴影,还烤鸭呢,我看他最多让咱们吃烤鸭屁股!”  抱怨归抱怨,辛潮心想自己也改变不了什么,谁叫命运总是让小人得志呢,于是只能隐忍着,不过在看到苏晓鸥得意的笑脸时,她还是抑制不住目露凶光,牙齿紧咬。  林珍珍在MSN上也给我出主意,“我看结局你还是别让男女主角在一起吧,初恋不都是没有结果的嘛。或者你添几个情节,比如男主角的爸爸和女主角的妈妈有婚外情,生下了一个私生子,可是纸包不住火,最终被男主角发现,男主角不得不挥刀斩情丝,忍痛和女主角诀别。你说,这样巧妙的安排和人物复杂的关系设计不就挺好的吗?”  我的头差点直接砸到屏幕上去,“林珍珍,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彪悍人生,连这种变态的情节都能想得出来?”  我觉得找林珍珍这个鬼丫头简直就是自寻死路,于是只好自己做决定。  就这样到了4月初,我的漫画才完稿。  结局是金田代表出版社给拍板的,辛潮得知我的结局是半吊子,既猜不到男女主角在一起,也看不出来男女主角从此天各一方,气得直拍桌子,“我说小唯啊,亏我以为自己了解你,没想到你也是这种阴人啊,玩捉迷藏是吧,整一本书还不把故事讲利索了,虽然你没做作家的天赋,但是你会画呀,你最后整个他们俩小嘴儿亲上了,再来上一句人人会写的话‘他们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不就完事了吗,你是不是还想为出第二部狗血剧情埋伏笔啊?现在小孩儿攒点零用钱容易吗,全被你们这些人给骗走了,掏空了,想想就可怜!”  苏晓鸥在一边阴阳怪气道,“我们掏空了?你是不是还想说我啊,我告诉你,我们跟那个45度仰望天空的人比起来算是仁慈的了,起码我们不娇喘地装小资教坏小孩子爱慕虚荣,买了书完了看了人博客照片还跟老爸老妈嚷着要个爱马仕的笔记本LV的手提包。就说我吧,我是农民的孩子,我从小就懂得勤俭节约的道理,一个子儿掰两个花,就算以后我360度仰望天空红遍全宇宙,我也会坚持这个习惯,把省下来的钱捐给小孩子们去上学,当然我要亲自交到他们的手上,我这是牺牲小我,成全世界。”  “你真伟大啊,你简直是我们地球人的救星。我代表我们地球人问候你一声,你什么时候滚回自己的星球去?还有,你知道你刚才侮辱了我们地球上农民这个最淳朴的称号了吗?”  这两人说着说着又要干起架来,多年经验,我的劝说犹如毛毛雨洒入奔流汹涌的大海,于是我决定一如往常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看着国产动画片。  正在闹哄哄一片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姜鹏的,“喂,你是不是在菜市场啊,大妈骂人的声音也太大了吧!”  我塞住一边耳朵,挪到沙发的角落处,“不是,我跟家呢,俩疯子又吵架了。”  姜鹏叹了口气,那叹气声饱含了对我生存环境痛苦的哀悼和无能为力,只关心道:“你没事吧?他们没跟你吵架吧?”  “哦,他们是因为我吵架的,不过我没事,我正在看小神龙动画片呢,刚好,电视机的音量还算争气,没被他们给比下去。”  “……”  电话那头姜鹏无语了很久,估计是在思索我如何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不过我还没臭美多久,姜鹏又叹了口气,“算了,看来我今天打的不是时候。待会儿再打吧。”  “喂,你有什么话,就赶紧说,我最受不了话说到一半的人了!”  “那……好吧。但是,你能不能去房间接电话,我实在受不了,你旁边太吵了。”  我拿起手机直奔房间,姜鹏像是得了强迫症一样在电话里絮絮叨叨,“在房间里了吗,我怎么还听见他们的吵架声啊……再往里走,再往里走走……天哪,怎么还有……”  “哎呀,已经很小声了,不影响通话,你有话赶紧说,要不然他们待会儿觉得客厅没了观众跑我屋子里来吵那我就没地儿躲啦!”  “那……我跟你说,你别生气……不是,别把我想得太坏,我当年也是情势所逼,大家都说是我送的,我就……”  “什么玩意儿,陈年旧事就别说了,没劲。”  姜鹏却像是不吐不快,“这事憋我心里太久太难受了,上次就想跟你讲的,玩得给忘了,现在趁我想说,我就告诉你吧,那个,小雏菊发夹不是我送的,真不是,我发誓!”  “什么?”  “我说小雏菊发夹,就搁你抽屉里的那个发夹不是我送的,你反正也不喜欢我,就别为这事怪我当年说谎啊。”  说完啪的一声就挂了。  我心里一阵发虚,一屁股坐到了床上,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一下觉得自己心里堵住了,又空着了,甚至觉得心头有种东西摇摇欲坠。  这种感觉,我曾有过……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可又是琢磨不透。  上班午休的时候,我和辛潮吃着牛肉饭,辛潮见我像是有什么心事,在我眼前晃了晃手,“瞎想什么呢?怎么这么魂不守舍?”  我拨动着筷子,食之无味,“辛潮……我跟你讲过小雏菊发夹的事情吗?”  “没啊,什么小雏菊发夹?”  我抿了抿嘴唇,“高三下学期,我5月过生日嘛,收到的一份生日礼物,那会儿要高考了,我中午就没回家吃饭,在教师食堂吃的,吃完了还跟同学在宿舍楼那边玩了一会儿才回的教室,那会儿班里已经来了一大部分人了,大家都在用功读书,因为下午有模拟考试,我想去抽屉里拿数学课本的,结果一拉开抽屉就看见了那个深绿色的礼盒,包装得很精致,还用一条浅绿色的绸带打着结,我打开一看,竟然是小雏菊的发夹,说实话我当时看着那个发夹,心里暖洋洋的,又很感动,可是我翻了整个盒子都没发现一张纸条,我不知道这个生日礼物是谁送的,于是,我就问了很多同学,最早来的同学她的座位在最后面,她说她没见过谁往我抽屉里放东西……”  辛潮嚼着饭,聚精会神地听着,听到这里她反问:“那家伙会不会就在打瞌睡哦?”  “我也不清楚,后来林珍珍她们知道了,因为那会儿大家都知道姜鹏给我写情书的事情,林珍珍就跑去问姜鹏,结果姜鹏说是他送的。”  辛潮急切道:“是不是当时就觉得心情一落千丈了?”  我笑了笑,“倒是没有这个感觉,就是觉得,那个发夹确实很精致很漂亮,可是我没办法戴,因为我拒绝了姜鹏好几次了。”  “你对他还真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啊,估计全部给了某个人了,哼哼!”  “你干吗阴阳怪气的啊?”  辛潮实话实说:“也许感情的事情真的是来不得半点勉强吧,虽然我觉得那个姜鹏未必比江子墨差,你想想江子墨的个性,很多女生都会望而却步,智商高又不能当饭吃,而且我听说智商超过140的人就已经跟常人不太一样了,智商180那个段位的,我只能说,已经不是我们这些脑子的人能揣摩的,不是疯子也是个怪人。前阵子新闻里还说北大一个超级天才出家了呢,你说你能理解这些人的世界吗,完全就是外星生物入侵地球了嘛。”  “我在想……这个小雏菊发夹,不是姜鹏送的,会是谁呢?”  辛潮挥了挥手,“得了,得了,还想,你也说了,陈年旧事,谁还记得谁,知道了又怎么样,难不成你为了一个发夹去找人家,说不定当年那个送礼物不留名的傻子现在都抱上孩子发福了呢。对了,你高中那会儿确定就姜鹏一个人追过你?”  “嗯。”  “那就是暗恋你的人呗,一直都没说出口,他也不求什么结果,而且,我想肯定不是你们班的,要是你们班的人,知道姜鹏抢了他的功劳,那还不站出来拼命。这就是个无头悬案,也可能是你某个学弟送的,某天仰望你翻墙的英姿对你一见钟情,怕你不接受姐弟恋,又默默地喜欢你,于是送上自己的心意。暗恋嘛,就是没有回报的爱。再有一种可能,就是同年级的,你可能跟他熟,但是却不知道他喜欢你。又有可能是完全不认识,就是人家在暗处观察你,把一颗小处男的芳心暗许给了你。”  我被辛潮说得乐了起来,“这么多条可能,我怎么知道是谁?”  “反正不可能是你那个江子墨就是了,智商高的人情商都很低,别提送发夹了,我告诉你,送朵花给你那还是路边人送给他的,他丢不掉才拿来送你的。”  “我也知道不是他,可能性太低。”  “不是可能性太低,是绝无可能!我可是高情商的感情专家!”  晚上我和林珍珍通电话,说起这事,林珍珍大跌眼镜,“姜鹏这家伙谎也撒得太不人道了吧,把别人的心意当成自己的礼物送给你,怪不得你还给他他不收,想想,哪有这脸啊?不是,你是不是想把那个送你发夹的人给挖出来啊?”  “我有这好奇心,因为我也想知道是谁,当然我没有想太多,就是纯粹好奇,主要是我心里总有种奇怪的感觉。”  “什么奇怪的感觉?”  “有点不对劲,但是又细说不上来。”  “小唯,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我刚才脑子里闪过一件事,你还记得以前江子墨给过你一张包书纸,在图书馆里给你的,让你给他包书的,你还记得吗?”  “这……只是个巧合吧。”  林珍珍吐了一口气,很长,像是在细细思量,“小唯,你知道小雏菊的花语是什么吗?”  “花语?”  “就是送花人隐含在内心的密语。”  “我记不得了,我搜一下,啊,找到了……”  我的手有些麻,耳朵里林珍珍的声音越来越清晰,“这是暗恋者最常送的花,小雏菊的花语是,隐藏在心中的爱。”  隐藏在心中的爱……  无法说出口。第九章 重塑  沈薇昏昏沉沉地从睡梦中醒来,已经是中午了,她有些口渴,随便抓起床头的一杯冷水就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喉咙里的水声急迫得像是人已干涸。  也许睡得过久,身子发软,脚踩地竟然有种飘飘然的感觉,她拉开厚实的窗帘,阳台上的小鸟似乎未受到惊吓,还在悠然自得地踱来踱去,沈薇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把脸凑到玻璃上,仔细地观察着鸟儿的一举一动。  本是安静无声,沈薇嗓间发痒,忍不住轻咳了一声,那鸟儿便像是受了惊吓,扑腾着小翅膀慌乱而去。  沈薇有点恼自己,愣是没了刚才那份闲情。  她缓缓走到梳妆台,拿起梳子,手却僵直不动,不知为何,眼里已经有了一股莫名的热意。  她恨透了这样的自己。  回来的这些日子,她哪有一天安生过,梦里总是徘徊着那人的影子,那个在机场如雕塑般伫立的影子。  她恨透了机场,恨透了为何老是梦见他美好无比的样子。  为什么失忆的是他,而不是她?  她就这样一个人对着镜子失声痛哭了起来,已经第几次了,沈薇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是身在一条将沉的船,转眼间便要沉溺于汪洋大海,没有浮木,看不到边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在海水中挣扎消亡。  她就如刚才那只慌乱飞去的鸟儿,本是平静安生,却被他得再次出现搅弄得再也无法安宁。  手术非常成功,张向北从ICU转到普通病房的那一天,她没说声再见便匆匆离开,张绮罗打电话给她,她坐在候机室里,任由手机的信号灯闪烁不停,直到寂寂无声再无动静。  沈薇想起安宁的话,“薇薇啊,我看你就是一只纸老虎,外表看上去强悍,其实内心比谁都脆弱。”  沈薇冲进洗手间狠狠地洗了把脸,眼睛通红,因用力过猛而泛红的皮肤被泪水浸得涩疼,是啊,内心比谁都脆弱,她几乎要谢谢安宁让她看清楚了自己,要不然她为何会神经衰弱变成镜子里这副鬼德性?  当朋友受伤的时候,你可以帮着舔伤口,以为那样她就会好些。等到自己真的受伤的时候,才发现再怎么舔舐,伤口也会疼得溃烂,直到疼得麻木,却结不了痂。  情是苦海,难以上岸。没有人帮得了,只能自己冰心彻骨地游过去。要不然,就溺死。  其实她本可以潇洒地说句再见珍重然后再大大方方地消失在那对母子面前的。“沈薇啊沈薇……”她对着镜子狠狠地骂自己,“你就是一个被人甩了还念念不忘的大白痴,你就是连走人都偷偷摸摸的胆小鬼!人家都记不起你是老几了,你还屁颠屁颠地老梦见人家,我看不起你!”  镜子里的她脸红耳赤的样子甚为可笑。  对,就是可笑。  这样可笑的日子一过又是半个月,沈薇觉得自己快要被那反反复复的梦境折磨到崩溃的边缘,沈薇开始后悔自己回国照顾张向北的决定,可是这样的后悔又充斥着矛盾,想想就头痛欲裂。  可这一切仿佛折腾得还不够彻底,沈薇收到了张向北的邮件,只简单的一句,却让沈薇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一切都像是场戏剧了。  “薇薇,如果有一天我记起了你,我相信我依然深爱着你,从我生病后见到你第一眼开始,我便爱上了你,请相信我的真诚。--张向北。”  沈薇就这样呆呆地坐在电脑前,坐到了上半夜,却回不了他一个字,一句话。  欣喜吗?她等待的难道是这样,可又偏偏不对。愤怒吗?可她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出气的理由。现在写出这样一句话的人,对她而言,其实已经面目全非了。  沈薇心中无奈又苦闷,明白过来,再也欺骗不了自己,她仍爱他,爱着那个会在机场默默注视着她离开,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消失不见,却仍旧伫立原地不忍走去的他。  她也清楚地明白,她爱的是青春里最美好的旧梦。  她曾经以为她不管走多远,只要一回头便能看见他站在那里,风吹不动,雨刮不走,像凝视着世间最珍贵的宝贝般看着她。可这一切只是她以为,他却早已走失不见。  要知道这个世界太多伤感的事情,皆出自“我以为”三个字。  下半夜,沈薇熬夜的眼睛已经微微发沉,却还是回复了远方那个其实已然是陌生人的他,寥寥数字,却是反复斟酌,“我会忘了你,如你一样,就算这很难。--沈薇。”  合上电脑的那一刻,心头却隐隐抽痛起来,“为什么你我变成如今这样?”好像那场天长地久的爱是个谎言,或者根本从未存在过。  彼此纠缠,却始终走回了爱情滋生的前端,成了最重要的陌生人。  沈薇努力地让自己回到正轨,事实上就连和他分手那段日子她都未曾付诸过这样的努力,早睡早起,开始锻炼,工作异常投入。  同事见她面色越来越红润,开她玩笑,问她是不是有了男朋友,她毫不拘束地哈哈大笑,“我要是恋爱了,还会坚持加班吗?”  周末和同事郊游回来,对镜自照,充满活力的自己仿佛又回来了。  沈薇对着镜子扬起了嘴角,自问:“是不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个解不开的结,而我们却总是能假装忽略?”  哦,因为生活终究是要过下去。  下午她把藤椅从阳台搬到室内,打开音响听着舒缓的轻音乐,走到很久没光顾的大书架上开始翻动起来,手指越过阿加莎的侦探系列,往左缓缓移动,一本浅黄色素雅的书进入了视线,沈薇心中突然涌现出一股奇怪的感觉,在医院里那些自己纠结谜团的感觉仿佛一下涌入脑海,手下意识地便把这本精心包装的书抽了出来。  好漂亮的书纸,浅黄色的背景,洒落着淡雅洁白的小雏菊,就这样拿在手里,便觉得有种淡淡的清香,这股书纸的香味像是一面时光的镜子,记忆里的画面便一下涌至眼前。  那时的她还是个高中生,扎着高高的马尾辫,留着清秀可爱的齐刘海,穿着一身浅蓝裙子的她站在街口一家租书店门口等同学,约好的时间已过去了足足有一刻钟,她嘟囔着用手捋起因汗湿贴在脑门上的刘海,“以后再也不等她了,老是迟到!”  可她又不能一气之下就走人,到时候要是说她没来,她不就成了不守信用的人了吗?  沈薇想着便进了书屋,想看看书打发下时间,老板是个面相和蔼的老头,见她一脸是汗地进来,就开起她的玩笑,“小姑娘真是傻啊,站外面那么久,我这里有空调都不吹,非要搞得这么狼狈,跟男朋友约会的吧?”  沈薇觉得老头子真是多管闲事,也没回他,反正说了他也不信。  不过也难怪老头会这么说,这边有两所高中,高中生谈恋爱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书店约会的更是不少,沈薇这么想着往书店里走去,便看见一对高中生模样的情侣在打情骂俏。  沈薇虽然装着没看见不在乎,可是耳朵还是忍不住红了起来,这两个同学还真是大胆光天化日在这种公共场合就老婆老公的称呼上了,他们才多大啊,就像老师说的,谈恋爱就跟赶着去投胎一样,都想着早投早享受,还不如忍忍先考上了大学再爆发,省得如今这样跟地下组织似的偷偷摸摸。  沈薇现在想想都觉得这句话很搞笑,把高中形容得像坐牢,进了大学就像刑满释放,想做什么都没有问题了。人间要是有伊甸园,便是老师在高考前形容的大学模样。  她转过身往前走了走,擦身而过又是一对说说笑笑的情侣,她心中有些烦躁,看了看手表,再往外张望了下,还是没到,真不知道这位同学可否有时间观念,沈薇后悔至极,真不该答应这样的人出来一起逛街。  她倚靠在书架边,随手拿过一本书就翻动了起来,只是她还没看几眼,坐在门口的老头子就喊话道:“小姑娘,这个书架上是收下来的书,只卖不租,10块钱一本。”  沈薇瞥了一眼,还真是有个木板牌子,上面写着,“每本10元”。  这些所谓回收的旧书其实都是八九成新的,老头可能觉得能卖得上价钱吧,沈薇想想书都是不管新旧按重量回收的,这老头子一本书卖10元八成是故意挑拣看起来很新的在卖,这样利润才高嘛。  沈薇心想谁买你的旧书,把手中的那本书塞回原来的位置,本来放完她准备去租书区看看的,刚走了两步,眼角却被一抹淡淡的浅黄色的书吸引了过去,她的手忍不住伸向了那本书,抽了出来,立刻便被这本书的包装纸吸引了,白色的雏菊像是云朵上开的花,在浅黄色的背景下缓缓浮动,手中抚摸开去触感非常细腻,书纸特有的淡香味扑鼻而来。心中忍不住喃喃道:“从来没见过这么精美的书纸,什么书值得包得这么好?”  她打开看,竟然是《格林童话》,心中有些失望,看来包装这书的人是个细心的妈妈了,小朋友哪里会有这样精致的审美?如今包书的人本就不多了。  可最终她还是买了下来,只是单纯喜欢这个包书纸。  老头收钱的时候,盯着书念叨了一句,“这个书纸真漂亮啊!”  沈薇已经记不起那个老头的脸,可那苍老的声音却透过漫长的时光直入她的耳朵里,她轻轻抚过书纸,时光交叠在一起。  脑海里仿佛迸发出一片又一片花火,沈薇翻开书的第一页,看到书主人的名字,便知道,她为何在医院里会觉得一切都那么熟悉,想起来却又那么苍白无力,为何会在当时那样较真,即使这一年来她已经逐渐淡忘那个谜团。原来,她早已经解读了这样一个属于时光的秘密。  虽然曾经年少的她以一个陌生人的视角,早已将它窥探无疑,却又将之遗落在漫长的岁月里。  沈薇正好去上海出差,给安宁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姜唯的联系方式,安宁边啃着苹果边奇怪地问:“你问我表姐干吗?你们压根儿就不熟吧。”  “我寄个东西给她。”  “东西?什么东西?说出来我听听。”  “一本书。”  “书?切,你跟她不熟寄什么书给她,奇了怪了。”  “哎呀,你别打破沙锅问到底了,就是一本书,没多大点事,赶紧说地址。”  “切,有什么好稀奇的,我还不想知道呢,那好吧,我表姐,哟,我想起来了,前天我跟她通电话,她说这两天要回来呢,她外婆病了,你是要她家里的地址还是外婆家的地址?”  “你还让我做选择题,哪个能到就哪个呗。”  “那书不是什么禁书吧,我舅妈可不是个闲人,家里的绝对一把手,我从小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她一瞪眼,能吃人了,这书要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落到我舅妈手上,我表姐就被你坑惨了。我还是提醒你,寄到她外婆家吧,她这次回来肯定大多时间在外婆家待着。”  “废话一堆,把你舅妈说得跟母老虎似的,赶紧地址……”  “绿兰村……”  沈薇写好地址,又让安宁重说了两遍,安宁有些不耐烦骂她有强迫症,两个人又闹腾了一番,才挂断了电话,沈薇摇了摇脑袋,这个安宁。  她看着白纸上写的地址,心中回想起那天她在家中翻到这本书的情景。  她当时盯着书上的那个名字“姜唯”,仿佛淤塞的大脑一下通明开来,她终于将自己曾经一系列的短暂迷茫串联在了一起,像是一条笔直的线,再没有断点。  她想到安宁婚礼上,安宁的介绍,“这是我表姐姜唯,一下飞机就来参加我的婚礼了,工作忙得团团转的女强人。”  “女强人什么啊,你姐姐我就是个女工。”  记得姜唯笑起来的样子,很甜,看上去是个很开朗的人,也是,安宁的表姐,就算没安宁闹腾,起码也是活泼可爱的。  她当时向姜唯回以灿烂的一笑,婚礼上的事情很杂,接下来便再也没有接触,只是那时她心头便萦绕着一种熟悉的感觉,“姜唯”这个名字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或者听过呢?  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或许是这个名字太普通了,某天在大街上听见也不一定,可是,真是这样吗?  在医院食堂捡到钱包,看到钱夹照片的那一刻,她似乎愈加混乱了,“这个小女生,是谁呢,怎么好像见过?”  沈薇看着眼前的书,忍不住释然地嘲笑自己强烈的好奇心,谜底揭开,一切原来如此简单,只是那些记忆太过细微,且不关乎自己,她已经短暂遗忘罢了。  沈薇把书包好,想自己要不要写封信夹在里面,后来想了想,还是罢了,与其啰里啰唆地说一堆,还不如一个字都不说,反正重要的又不是她。  书寄出去后,沈薇笑着摇了摇头,觉得自己人生中经历过最奇妙的事莫过于此。  她不是个爱八卦的人,别人的隐私她也无权知道,不管事实真相如何,她还是做出了这样一个返还的决定,这本书当初出现在旧书摊前发生过的一切事,现在看来都无关紧要了。  它真正的主人并不是她。  也许,她骨子里在期盼着爱情的奇迹。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相信那本书是遗落,而不是丢弃,且深信,那本书的故事,姜唯并不知晓。  如果这样直觉地相信,没有任何根据,那么她宁愿说,她信的是,一份温暖,一份真挚。  “张向北,你知道吗,我们曾经也在爱情里温暖过,可这一切你已经忘记了,我是不是应该也无所谓了呢?”  这个夜晚,她终于有勇气打开邮箱里那个未读的邮件,她这段日子多次想点开,却放弃了,也许今日所做的这件事,反而替她宣泄了内心包裹成一团的五味杂陈。  “我们重新来过,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薇薇。--张向北。”  沈薇仿佛能听到他用最熟悉的低沉声音唤着她,“薇薇……”  一遍又一遍。  直到她回到现实中来。  沈薇从不知道张向北这样锲而不舍,分手的情景又在她脑海里浮现,她期盼着他能回头,或者拉住她,就算摇着她的身子猛说对不起,也好过他一声不吭地转身便走。  这么轻易就放弃,怎么可能是重要的?既然是重要的,那么,就坚持。  张向北,哪里知道沈薇内心最悲哀的一处,便是如此呢。  她恨透一份感情里,无法坚持的背叛者。  “我这里哪有什么机会呢?你找错了。--沈薇。”  点击鼠标,邮件已发出,她闭上眼独自面对着黑夜。  她比谁都清楚,是的,她仍对他有念想,可是,再也无法在一起了,她已丧失了重新经营的勇气。  一直以来,她就是火苗,有爱的时候熊熊烈火燃烧到死,没有了爱情,她情愿一个人缓缓地燃着点点火星,直到熄灭,直到生命殆尽。  张向北退缩了,再也没有来信。  邮箱里堆满的全是工作的信件。  沈薇觉得自己每天这样看着邮箱,都有种过客的心情。  她庆幸自己那样干脆果决。  “张向北,爱情,本就是不该轻言放弃的事,即使是如今的你,也不会明白。”  罢了吧。  也许,这样,便是彻底结束,最好的方式。  她接受了一直默默等待她的安学长的追求。  只因为他的那句:“人一辈子,如果有人值得你去等待,那也是一份大幸。最怕的是,那个值得你去等待的人,永远不会出现。”  沈薇知道,她和安扬是同一种人。  何不给自己一次温暖的机会呢?就是再受伤,也不过如此了。  当年她和张向北分手,安扬就一直鼓励着她,当时安扬有女友,同是异国恋艰辛地信仰着爱情,沈薇分手后安扬曾脸上露出不自觉的可惜。  很多人看到相恋多年的恋人最终以分手收场,都会忍不住欷歔。因为在一起的时光是那样美好,结局却是这样猝然。美好的情感,任谁都会去憧憬。即使那只是别人的故事。  但起码,可以相信它的存在。而不是现实里的灰飞烟灭。  安扬问过她,为什么不坚持下去,哪怕坚持一下就好。  沈薇笑着说:“我也想要坚持呢,可是,真的走不下去了。”  她并没有告诉安扬她心底真实的伤痛。只留自己一人舔舐就好。  安扬的信仰就在那一年,也破碎了。  回答的结果,和她如出一辙,走不下去了。  原来人受伤分开,都会找一个好听的理由:走不下去了。  可是眼里的疼痛又能骗得了谁呢?  不同的是,他即使经历痛彻心扉的情伤依然坚信这世间真爱的存在,而她已心灰意冷。她忘不掉他仰头喝完一杯啤酒,在灯光下暗暗发亮的眼睛,“我仍相信爱情,可能,受这一切伤害,都是为了遇到那个对的人,真正对的人。”  相信,才会有。不信,生活便不会给予奇迹。  晚上一起吃饭的时候,安扬说了很多笑话给她听,笑点本就低的沈薇自然是笑得前仰后合,碰杯的时候,却变得一本正经,可从安扬略颤的手指,看出他的紧张,沈薇直视着他的眼睛,安扬一字一句道:“薇薇,我会努力让你幸福的。”  很老套的一句。  但听起来,却比任何话都实用。  沈薇笑着说好。  她现在已不是小孩子,任性地只索要最纯粹的爱情。他们彼此都是受过伤的人。  这些年,他陪伴在身边,他说可能是同病相怜日久生情吧。  但她还是缓了他一步。一直是他主动,他默默相候,从未因为她的徘徊而离开。  然后他们才能坐在一起,说给予幸福这样坦白的话。  追求一个人,如果一直得不到,那么也会渐渐吝啬付出了。现在的人,没有太多耐性在一个人身上耗尽一切,因为,那是一场可能满盘皆输的赌博。很多人不参与,是因为输不起。  所以从一开始,就小心翼翼,就左右徘徊,就心惊胆战。能有一个平静自然的开始,两情相悦,真的是不易之事,所以要格外珍惜。  安扬送她到楼下,没有唐突地和她有太过亲密的举动,只是轻轻搂抱了她一下,她看着路灯下他那双认真的眼睛,对他,也对自己说道:“我也会努力的。”  他含笑地抚了抚她的头。  用一种故作深沉的声音问她:“薇薇,你不介意我比你大3岁吧?”  沈薇就这样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就这样抱着愉快的心情开始重塑吧,虽然,他已走在她的前方,而她刚刚起步。  新恋情进展得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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