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先生:"五十八."第一位实干家:"五十八岁垮的人,百分之九十五再也起不来."第二位实干家:"你不妨说是百分之九十八,那更正确些."这些话好多天来老在我心中回荡,激起种种使我不安的凶兆,我怎么排解也排解不开.拿我所见到的来说,反正没有什么排解的余地.要是五十八岁的人,百分之九十八失败了再也站不起来,我还能有百分之第九十九.百分之第一百的运气么?然而,这种忧郁的心情持续的时间不长,不久就过去了.因为克莱门斯夫人知道了我的烦恼以后,拿起她手边经常准备好的笔和纸,一清二楚地.令人信服地算出了四年中的进款,算清了结局会多么顺利.我可以看得清楚,她是对的.确实,她总是对的.论远见,论智慧,论盘算的准确,论看问题看的全面,在我认识的人当中,除了罗杰斯先生以外,没有一个人能赶得上她了.为了给全球演讲旅行作细致的安排和事先的约定,我必然得花不少时间,不过这费劲的事情后来终于搞好了.我们便在一八九五年七月中旬动身,开始一年的计划.与此同时,有关债权人的事,由他作主......从一开始便如此安排的.一共有九十六个债主.他会见他们,和他们一起讨论.争辩.说服,可就是从不吵架.克莱门斯夫人要把哈特福德她造的房子,这座归她所有的房子,交给债权人,可是他不准.把我的版税收入交给他们,他也不准.克莱门斯夫人在韦伯斯特公司垂死的日子里借给了它六万五千块钱期票,希望能救它一命.现在罗杰斯先生坚持把她作为优先债权人,把版税归她所有,以偿还期票.他坚持不让步,债主们终于接受了.除了放弃版权的事以外,罗杰斯先生还恰恰坚持这两件事:债权人当前务必以韦伯斯特现有的资产为限;债权人务必给我时间,以便设法偿还公司其余的债务.他说服了他们.他道理说得清.他的态度,他的声调,他的眼睛所表露出来的好心肠与诚意,自有一种魅力,足以使得每一个有头脑.有心肠的人为之口服心服.在九十六个债权人中,只有三四个人主张对我采取苛刻的办法,坚决不肯让步.其余的人都说不妨随我的便,慢慢来.他们说,他们决不阻挠我,也不起诉.他们说了话是算数的.至于那三四个人,对他们的敌意,我从没有抱怨过,除了在我的《自传》当中.即使是在这里,也没有怨恨他们,对他们也没有恶意,只是说得直率些罢了.我决不可能伤害他们,因为有充分理由相信,在这本书出版以前,他们已到地狱里去了.罗杰斯先生多么有先见之明啊!当他为了我的版权不屈不挠地斗争,坚决要求归属我家所有的时候,我还不懂得为什么他把这件事看得那么重.他坚持说,这是一笔很大的资产.我说,这根本算不上是什么资产.我甚至无法把版权送掉.他说,等一等,让经济恐慌缓和下来,生意复活起来,到时候我就会明白,这些版权会比早先更值钱哩.这是他的看法......一个金融家的看法,一个熟悉金融界的人的看法.与铁路.汽油.银行.钢.铜.电报,如此等等关系甚深,也很熟悉的一个资本家的看法.不过对于书他能懂得什么呢?他对版权价值的看法,要是和有经验的老出版商有矛盾,那还有什么足取呢?事实上确实可取.韦伯斯特公司一垮,我的书有七本抛到了我的手里.我要三位第一流的出版商收进,他们不要.要是罗杰斯先生听任克莱门斯夫人和我的主张实行起来的话,版权就早让给了出版商了.对他的种种好心好意,种种大力帮忙,我是感激不尽的,而特别感激的是把我的版权保住了......这件事可真是搭救了我和我全家,使我们不致贫困,保证了我们得以长时期地过一种舒适.称心的生活.当那些人由于职业关系.由于平素的训练,注定了是瞎了眼.看不到一丝一毫预兆的时候,为什么他偏偏能看到未来,把这一切都看得一清二楚呢?这不过是他心灵的奇异之处的一例罢了,熟悉他的人还可以举出很多很多的事例来.有关金融方面的事,我从来没有能给他什么指点,尽管我也努力试过,尽力而为.我一点儿也打不动他.有一回,仿佛有点儿希望了.美孚油公司通告分红,照例会引起怒潮.有一次,它通告一亿元资本中百分之四十或五十分红,从而照例又掀起了一次风暴.对于局外的公众来说,百分之四十或五十分红只能意味着一件事......这一个托拉斯巨人从孤苦伶仃的老百姓身上穷凶极恶地榨取了一笔利润.事实上并不像它宣布的那样,那个托拉斯巨人只是从实际投资总额中取了百分之五或六,而投资总额要比一亿元多八倍或者十倍.依我这种对金融外行的人的看法,我主张名义资本增至十亿元,然后第二年的分红可以跌到百分之四或五,同年的利润可以照样不变,而通常的风暴便不至于发生了.如果我的记忆没有错,我记得他提出的反对意见是,税收增加十倍不免过重了.我回答说,从他那要掩盖也掩盖不住的狂喜的眼神来看,我知道他认为我的主张很有价值,他自己正在设想摆脱支付佣金的某种似乎可行的办法.我往往自告奋勇地给他提一些有关金融方面的新鲜主意,而他反过来也往往......自告奋勇地......给我提一些把文章写得更好的主意.但是,结果还是毫无所得,我们两人仍像原先一样穷困.我们全都不自觉地有一个衡量别人的标准.仔细一看,便可知我们那个标准其实也非常简单:我们总是由于我们所缺乏的优秀品质而钦佩人家.羡慕人家.英雄崇拜的道理即在于此.我们的英雄们正是干了我们所不得不加以首肯的事,以及我们所干不了因而往往暗暗地引以为羞的事.我们在自己身上没有找到有多少可以值得夸耀的东西,我们总是私下里希望变得像别的什么人.要是人人都对自己心满意足的话,世界上便没有英雄了.罗杰斯先生天赋有不少优秀的品质;其中有一点是我所最羡慕的,也是我因为缺乏这种品质而经常内疚的,这便是一旦朋友有难,或者事关道义,他显得毫无自私自利之心,总是挺身而出,排除万难.而我则是天生懒惰,吊儿郎当,拖拖沓沓,漠不关心.总之是个懒骨头.因此,对我来说,他就是了不起,叫人喜欢......他这个人从不躲避责任,整日价脑子敏锐,手脚勤快,越忙越快乐,困难越大,负担越重,心里越轻松.他不怕麻烦;而我最怕麻烦,不论是自己的,或是人家的.凡是足以妨碍我的安闲.舒适的,我都怕得要命,只是躲得远远的,即使为此而招来耻辱,也在所不顾.因而,眼看他自找麻烦,年年月月,无休无止,又这么耐心,这么安详,这么全神贯注......如果事关旁人,也总是这么真心实意......这些不能不叫我惊叹.也许他从来没有想到以此自夸;不,他心里想到的,只是爱慕人家所具备而自己身上所缺乏的优秀品质.克莱门斯夫人.克拉拉和我在一八九五年七月十五日开始我们的环球演讲旅行.在一年又一个月之中,我们一边演讲,一边掠夺.我写了一本书,也出版了(即《赤道旅行记》(1897).......原编者注).书款和讲演收入一抓到手,我便尽快寄给罗杰斯先生.他便存入银行,储蓄起来,以便应付那些债权人.我们恳求他立即偿还那些户头小的债权人,因为他们等着钱用,但是他不肯.他说,要等我把这个世界挤干了,然后再总算一下,按比例分给韦伯斯特公司的那帮子人.在一八九八年年底,也可能是一八九九年年初,罗杰斯先生打来一个电报,当时我在维也纳:"已如数不折不扣地清偿了所有债权人欠款.尚余一万八千五百元.如何处理,盼告."我回电说,"投入联邦钢铁公司."......他照办了,只有一千块钱没有投入.两个月后取出,利息达百分之一百二十五.啊,该多么感谢啊!曾有上百回我试图把这桩难受的事用笔记录下来,可就是做不到.总是还没有写到一半,便感到厌恶,写不下去.可是这一回,我发了个狠,一吐为快,但愿从此不再提到这件事.$$$$第五十二章在过去三十五年中(写于一九○六年八月三十日.......原编者注),在我从事写作的船坞里,没有一个时候不是停靠着两条以上没有完工的船只,给抛在一边晒太阳.一般说来,总有三四艘,以目前来说,是五艘.这仿佛不是认认真真干事的样子,其实倒不是毫无目的的,而是存心如此的.只要一本书自己能够顺顺当当地写下去,我便是一个忠实的.饶有兴趣的书记员,干劲也不会衰退.可是一旦这本书试图把安排场面,设想历险事迹,进行对话等等苦差使推卸给我的脑袋,我就把它放到一边,把它忘得一干二净.然后,我就把我那些没有完成的东西捡出来看看,看其中有没有经过两年搁置以后,又能重新活起来,让我作它的书记员的.纯粹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一部书往往写到中间便肯定会叫你感到厌倦,不肯再往下写了,非得经过一阵休息,才会重新激发起精力和兴趣;非得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把已损耗的原料重新补充起来.我是在写《汤姆.索耶历险记》写到一半的时候才有此珍贵的发现的.写到手稿第四百页时,故事突然停了下来,坚决不肯再前进一步了,一连许多天,还是不肯前进.我失望,我难过,我大为诧异,因为我很明白,故事还没有讲完,而我又不理解,为什么我竟然无法前进.理由很简单,......我的油箱干了,空了,储存的原料用光了.没有原料,故事是无法前进的,空空如也是写不出来的.手稿在架子上一搁两年.有一天,我取出来,读了读我写的那最后一章.只是在这时候,我才有了这个伟大的发现,那就是,当油箱干枯的时候,就得放下来,等它重新装满.而当你在睡觉的时候......以及你在干别的事的时候,在你不在意的时候,上述无意之中的非常有益的思维活动仍在进行着.等到原料充足了,书便会继续前进,不费什么事,就会大功告成. 在这以后,每当我写一本书的时候,只要油箱干枯,我便毫无顾虑地把它搁置一边,深知两三年内不用我费什么事便会充实起来的,到那时,写完这本书便是轻而易举的了.《王子与贫儿》写到中间便罢了工,因为油箱干了.在两年中间,我碰也没有碰它.再拿《亚瑟王宫廷里的康涅狄格美国佬》为例,也搁了两年.我别的一些书,写到中间,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我写的一个故事,叫做《究竟是什么?》,发生了两次间歇.事实上,第二次间歇经过了很长的时间,因为第二次干扰一开始,到如今已达四年.我肯定,如今油箱又满了,我又可以把这本书捡起来,把后半部写完,中间不用歇气,兴趣也不会衰退......只是我不想这么干.笔叫我厌烦.我天性懒惰,口授又使我倒了胃口.我可以相当肯定,我是再也不会碰笔杆了.因此,那本书将永远完成不了......这太可惜了,因为全书的主旨(实际上)是新鲜的,到结束处准会使读者领略到美妙的惊诧.另有一本未完成的书,我也许把它叫做《破舟避难记》.书写了一半,以后也就这样了.另一本书叫做《细菌历险记......一个细菌的三千年》,写了一半,就此算了.另有一本......《神秘的陌生人》,写了一大半.我很想把它写完,一想起这一篇没有能完成,真叫我难过(作者忘掉了此篇业已写好.......原编者注).这些个油箱现在已经灌满了,这些书会自动前进.自动完成的,只要我握起笔来.可是我对笔已经厌倦了.另有一篇写了一半的故事,四年前就写了三万八千字之多,然后把它毁了,生怕有一天会把它写完.赫克.芬是说故事的人,当然作品中的主人公还有汤姆.索耶和吉姆.不过,我看这三个伙伴在这个世界上干事干得够多的了,理当永远休息了.一八九三年,在鲁昂的时候,我把价值一万五千元的手稿毁了.一八九四年初,在巴黎的时候,我把价值一万元的手稿毁了......我是指按照杂志上的文章估的价.我生怕这些手稿留在手边,不然我会受到诱惑把这些给卖出去.因为我深知这些东西是达不到标准的.按照一般的情况,目前不会存在什么引诱之类的事,我也不会想到要把没有把握的东西公开出版......只是我当时正深陷于债务之中,摆脱困境的引诱非常强烈,为了赶走这样的引诱,便把手稿烧掉了.我的妻子非但没有阻挠,而且鼓励我这样做.因为她关心我的声誉胜过其他的一切.大致就在这个时候,她帮助我抵制了另一桩诱惑.这就是有人出价每年一万六千块钱,以五年为期,只要我同意人家利用我的名字作为一家幽默刊物的主编.她能帮助我抵制这场诱惑,我理应称颂她.其实这也说不上是什么诱惑,不过,要是真有什么诱惑的话,她是一准会帮我抵制的.每当我的想象力良好的时候,我倒是颇能想入非非的,不过再想入非非,也决不会想到同意担任一家幽默刊物的主编.我不能不认为那是(对我来说)最不幸的职业了.万一我担任的话,我得兼任收尸一职(这里是通过谐音,以收到幽默的效果."担任"为undertake,"收尸"为undertaker,意为如果"担任"幽默刊物的主编,无异于充当"收尸"的人.),才能使那个职业带来的悲凉气氛多少减轻一点.我可以兴致勃勃地主编一份严肃的杂志,可就是从来不关心什么幽默,因而也没有什么资格来主编幽默杂志或者随便发什么议论.也有若干本书怎么也不肯写出来.它们年复一年,在原地不动,怎么也不肯听从劝说.倒不是因为这样一本书不值得写......而只是因为故事的恰当形式还没有主动出现.一篇故事只有一个恰当形式,要是你没有能找到这个形式,故事就讲不成.你也许尝试过十来种错误的形式,不过,每次都维持不久,便会发现自己确实没有找到恰当的形式......这样,故事总是会停下来,不肯再前进一步.写《冉.达克》这个故事时,我开头六次都开不好,每次我都把结果告诉克莱门斯夫人,每次她都报之以致命的批评......一片沉默.她没有说一个字,不过她的沉默有如雷鸣.到后来,当我找到了恰当的形式时,我马上就发现这才是恰当的形式.我并且知道,她会怎么个说法.她果然说了,说得一点也不含糊,一点也不犹豫.我曾在十二年中前后六次试图讲一个简单的小故事,我知道只要找到恰当的出发点,就能在四小时内讲完.我失败了六次.后来有一天,在伦敦,我把这个故事的本事讲给罗伯特.麦克卢尔听,建议他把这个故事在杂志上登出来,并且悬赏征求能讲得最理想的人.我变得兴趣很高,环绕这个本事讲了半个钟头.尔后他说:"你自己已把故事讲出来了.你只要把你刚才说的那一些写在纸上就行了,此外用不到再费什么事."我承认,这话说得很对.花了四个钟头,故事便写好了,而且写得我自己也很满意.这样,这篇小小的故事,我称之为"丧饼"的,一共花了十二年又四个钟头才写好.起头起得好,这当然是至关重要的.我无数次的经验教训证明了这一点.二十五年前,也许是三十年前,我曾着手写一篇故事,是有关心理电报学的奇迹的.某某人有一个发明,能使远在千里之外的两个人的思想同步,并且能使他们通过天空互相自由通话,而无需电线的帮助.前后四次,我开头开得不对路,故事就是写不下去.有三次,都在写了一百页以后才发现了自己的失误.第四次,已经写了四百页才发现......我就放弃了,全部付之一炬.$$$$第五十三章《一六○一》是我在一八七六年左右的一个夏天从夸里农庄的书房里给特威切尔写的一封信.当时,我理应把事情搞得更好些.这件事我记得很清楚.我正在用功阅读一些东西,以便写一篇我存心想写的故事,也就是《王子与贫儿》.我正阅读古代英国的作品,目的是使自己泡在古代的英语里,好不费劲地加以模仿.其中有一本古书,我读到一段简短的对话,表明古代贵妇人与绅土之间可以说粗话说到何种程度.这给了我非常强烈的印象,可以说是从来没有过的.我感受非常强烈,是因为这段对话看来是真实的,而在这以前,这类谈话我总以为是不真实的.这类谈话,我原本以为只是拉伯雷式的(拉伯雷(1495—1553),法国十六世纪讽刺作家.)......夸张一些,做作一些,是作者为了一时的需要杜撰的.在我看来,莎士比亚笔下读了使人脸红的那些话,并不是他真正听到人家说过的,而是他自己虚构的,是凭了诗人的特权对事实任意篡改得来的.可是如今终于见到了这类多么可怕的对话,而且据我看起来,那是绝对真实无误的,确实是古代贵族男女日常的谈话,而这样快乐的岁月如今是一去不复返了.我马上急于想练习一下我所学的古代语言,并且从自己脑袋里编造一段激动人心的对话.我想我不妨对特威切尔试试看.远在三十九年以前,我往往一开始便先从特威切尔试起.这样,我便设想了一段伊丽莎白女王密室里显要人物见面的场面以及一段极端生动而露骨的谈话.女王的司酒官,一个干瘪的贵族老头,当时在场,把这些谈话都记录了下来,......倒不是他自己要这么干,而是女王要这么记下来,他非这么干不可.这些人他全都厌恶,因为他们一个个出身低贱,除了脑子特别灵以外,没有什么可称道的.他尽心尽职地把他们谈的每一句话都记了下来,还对他们的言行进行了非常激愤的评论.我让女王的嘴和其他那些人的嘴说出了除了拉伯雷作品以外哪里也找不到的粗话.我把他们的冠冕堂皇的谈话和上面这些粗话掺和在一起,这一切我觉得挺好玩......挺可爱,挺有趣,不过和那位老年的司酒官的评论对我的魅力比起来,便不免相形见绌了.自从我见到《一六○一》以来,已经多少年过去了.如果今天见到的话,会不会还像我写那个作品时,也就是比较年轻的时候那么觉得好玩,这倒有点难说了.我那封信搞得鼓鼓囊囊的.我封了起来,邮寄给了哈特福德的特威切尔.到了秋天,我们回到了哈特福德家里.按照多年来的老规矩,每个星期六,我和特威切尔步行十英里到塔尔科特塔,再走回来,一路上总是带着那封信.六英里路外,路旁有一簇胡桃树丛.旁边是这一带唯一种了龙胆树的地方.我们从塔尔科特塔转回来的路上,我们总是捡一些龙胆,然后在龙胆树落叶铺成的金色地毯上躺下来,掏出那封信,在这充满诗情画意的地方朗读起来.我们总是为那位司酒官的狼狈相笑痛了肚子.我不知道我们如今还会不会这么笑?我们那阵子多么年轻!......也可能那封信里并没有像我们过去所设想的那么多好笑的东西.不过到了冬天,迪安.塞奇来看望特威切尔.特威切尔这个人,当他认为一项秘密理应公开时,他是保不住密的.他把那封信给塞奇看了.塞奇把信带走了.他自己觉得这封信非常有趣!很想知道别的人看了会怎么样.他是下了保证要保守秘密的,不能把这封信给别人看,......可是他仍然想如同演戏一样地试一试.他仿佛无意之中把这封信丢在吸烟车厢的过道上,然后在附近座位上坐了下来,静观结果如何.这封信绕了车厢一周,从这伙人手里传到了另一伙人手里.后来,他走过去把信要了回来.这样他便深信这封信大有文学价值.他就在布鲁克林私下印了十来份,一份寄给布法罗的戴维.格雷,一封寄给在日本的一个朋友,一封寄给英国的霍顿勋爵,一封寄给奥尔巴尼的一位犹太教教士,他是一位博学之士,是对古代文学很有研究的评论家和爱好者.《一六○一》在日本和英国私下印刷了出来,慢慢地我们开始听到有关它的议论了.那位博学的犹太教教士说,这篇东西在真实性方面.在模仿伊丽莎白时代古老的英语方面堪称杰作.诗人戴维.格雷对我的赞扬也是很宝贵的.他说,"标上你的名字吧,不用害臊.这是一篇伟大的文学杰作,理应传下去,一定会传下去.你的《傻子国外旅行记》很快会给忘掉,可是这一篇会传下去.不用为此害臊,不用担心.在你的遗嘱里留下你的要求,要你的后人在你的墓碑上刻下的这样的字,只要这几个字就行了:'他写了不朽的《一六○一》.,"一八九一年我们搭船前往欧洲时,我把这些珍贵的"西点抄本"秘密藏在我书室的抽屉里,以为这样一来便安全了.我们一去近十年,在这期间,谁如果说要一份,我都答应下来......说等到我们一回美国便可给他.在柏林,我答应给外交部的鲁道夫.林道一份.他还活着,不过我还没有实现这个诺言.我答应给蒙森一份,给我们的驻德公使威廉.沃尔特.费尔普斯一份.这些人都过世了,不过,要是他们还活着的话,也许并不把《一六○一》挂在心上.我作环球演讲旅行时,曾相当慷慨地答应给人家《一六○一》,说一旦回国,这些诺言都会兑现的.在一八九○年,我在《哈泼斯月刊》上发表了一篇小品文,叫做《幸运》.英国一位来美访问的军中牧师把文章内容告诉了特威切尔.第二年,在罗马,一位英国绅士在路上向我作自我介绍说,"你可知道《幸运》这个小品文中的主人公是谁?"我说,"不,不知道."他说,"啊,那是沃尔斯利勋爵......你如果还爱惜你的头皮的话,别上英国去."在威尼斯,另一位英国绅士对我说了同样的话.这些绅士说,"自从沃尔斯利勋爵英姿飒爽地从桑赫斯特英国皇家军官学校毕业以来,一直飞黄腾达,吉星高照.这不能怪他,不过他准会认出这个小品文说的是他自己,别人谁都认得出来.因此,你要是胆敢去英国的话,他准会毁了你."在一九○○年,我在伦敦,去参加七月四日的庆祝会.我到会时已是晚上十一点以后,客人正陆续地离开.乔特在主持会议.一位英国海军上将在讲话,还有两三百人在场.该轮到我讲话了,我便从座位的后边往乔特那边走去.这些座位当时是空着的.在我离乔特还有三张椅子的地方,一位英俊的男子伸出手来说,"停一下,这儿坐一坐.我希望跟你认识一下.我是沃尔斯利勋爵."我几乎摔倒,是他扶住了我.我解释说,这是我的老毛病了.我们坐着聊了起来,谈得很高兴,......他要我给他一份《一六○一》,我能如此轻易脱身,自然很高兴.我说,一到家就寄给他.我们第二年回到家里,可是在房子里到处找不到这些杰作的影子.因而所有那些诺言至今还没有兑现.两三天前,我发现这些东西又出现了,是好好地存放在我们纽约的家里.不过我还不准备把过去任何一项诺言兑现,还得等我有机会把这些杰作再检查一遍,看它究竟是不是杰作.我有我的疑虑,虽说在四分之一世纪以前,我倒是并无什么怀疑的.当时我自信《一六○一》是得到了灵感才写出的.《亚瑟王宫廷里的康涅狄格美国佬》是一种尝试,试图想象出并描画出英国古代穷愁潦倒的劳苦大众的苦难生活,并且顺便以此与当时世俗的和宗教的特权者和富人的生活两两对照.我的原意是想把英国的生活,这不只是指亚瑟王时代的英国生活,而且指整个中世纪时代的英国生活,同现代基督教国家和现代文明国家的生活相对照......当然显得后者胜过前者.这至今还是如此,在基督教国家内到处都令人信服地显现出来......只是得把俄罗斯和比利时皇宫排除在外.十四年来,比利时皇宫至今仍然保持着老样子,那是野兽国王利奥波德二世的窝.此人为了钱,每年残害.屠杀.饿死了刚果孤苦伶仃的穷人达五十万之多.而他这样干,是得到了除英国以外的所有基督教国家的默许的.它们谁也不肯动手或动嘴来制止这些暴行,虽说其中有十三个国家根据神圣条约理应保护和拯救这些受苦的土人的.十四年来,利奥波德故意残害的生命,比这个星球上一千年来在所有战场上战死的人还要多.我提出的这么一个庞大数字,并没有说过头,十之八九有几百万条命.奇怪的是,自从开天辟地以来这么多世纪中,在这个最进步最开明的世纪里,竟然生出了这样一个陈腐的.空谈虔诚的伪善者,这样一个嗜血成性的大怪物,这在人类历史上任何地方都是独一无二的.等他进地狱时,地狱也会自愧不如......他很快会到那里去,这是我们的希望和信念.中世纪穷人的生活是够苦的,不过和十四年来刚果穷人的生活比起来,那还是天堂.我还提到了俄罗斯.中世纪所有基督教国家固然生活很残酷,很可怜,不过和俄罗斯今天的生活比起来,那就不那么残酷,不那么可怜了.在俄罗斯,三百年来,广大人民在铁蹄下遭到蹂躏,而这全都是因为出了一系列戴着皇冠的暗杀者和强盗,这些人本该一个个上绞架的.比之我们所哀怜的中世纪的穷苦人来说,今天俄罗斯的一亿三千万苦难的臣民就要糟得多了.今天我们习惯于称俄罗斯为中世纪式的,说它仍然在中世纪停止不前,这其实是阿谀之辞.中世纪走在它的前面一大段哩.而只要沙皇制度存在,它是不可能赶上去的.$$$$第五十四章达尼卡(弗.阿.达尼卡是出版马克.吐温作品的哈珀斯兄弟公司的副经理,这里提到的是指非法再版《马克.吐温幽默文库》.那是由豪厄尔斯和查尔斯.赫.克拉克编辑的文选集,此书由马克.吐温亲自主持,并由马克.吐温自己的公司首次出版的.)听到了谣传的那个西方海盗,确实出版了他的书,我的版权律师已经寄给了我一个样本......一个粗俗的臃肿不堪的本子.上边没有作为作恶者的我的名字,而是在封底登了一张火红色的我的大幅照片.其所以这样安排,当然是为了表明,我是这项罪行的指使者.从某种意义说来,这本书也是一个颇有意思的珍品.它揭露了一桩令人惊异的事实.我在公众面前充当了专业幽默作家的四十年间,跟我同行的美国幽默作家有七十八位之多.在这一段时间里,这七十八位一个个发了迹,成了名,然后逐渐消失了.在他们那个年代里,不少名字是颇有名声的,就如同乔治.艾德和杜利在今天的名声一个样......可是如今一个个全都消逝了,国内凡是十五岁左右的少年,也许没有一个人在听到七十八个人中任何一个人的名字时,眼睛便会闪现出认识的光芒.这本书是一座坟墓,我匆匆一瞥,便联想起四年以前(写于一九○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原编者注)到密苏里的汉尼巴尔扫墓的情景.在那里,每一块墓碑上记下了一个已经被忘却了名字,而在五十年前当我还是儿童时,我是很熟悉.很喜欢这些名字的.在这本有关亡故者的书里,我发现了纳斯比.阿蒂马斯.沃德.约柯布.斯特劳斯.德比.伯德特.伊莱.珀金斯."丹伯里新闻界名人".奥菲厄斯.克.克尔.史密斯.奥布赖恩.乔希.比林斯,以及其他二十来个人到四十来个人.他们的著作,他们的名言,曾经挂在每个人的嘴巴上,而今却再也听不到了,再也没有人讲起了.在四十年间,产生一批七十八个著名的幽默作家,这仿佛是不可置信的,不过这本书还没有把全部人马开列出来哩......远远没有做到.它没有提到艾克.帕廷顿,他是一度非常受欢迎.非常著名的人物.也没有提到多伊斯蒂克斯,也没有提到帕夫一伙,也没有提到阿蒂马斯.沃德的无数很快便消失的模仿者,也没有提到三位极受欢迎的南部幽默作家,只是这些人的名字我已经回忆不起来了.也没有提到其余一打曾一度闪闪发亮的过客,只是他们在多少年前便永远消逝了.他们为什么会消失的?因为他们仅仅是幽默作家.凡是属于这类"纯"幽默作家是不可能长久存在的.幽默只是一种香味,一种装饰,往往只是说话或者拼音时的一种花腔,譬如沃德.比林斯和纳斯比以及"散伙了的义勇队"那样.而这一时流行的时髦的东西很快便过时了,名声也就随之而消失.有人说,一本小说纯粹只是一种艺术品,如此而已.在小说里,你决不要布道,决不要说教.小说也许是这样,不过幽默并非如此.幽默绝不可以教训人者自居,以布道者自居,可是如果它要永远流传下去,必须两者兼而有之.所谓永远,我的意思是说三十年.不论你布什么道,看来不大可能超过这个期限.它所布的道,在当时是新鲜的,三十年之后便不新鲜了,变得平庸了.到那时,这样的布道,谁也不会有兴趣了.我总是在布道.这就是我能够经历三十年的原因.要是幽默来得自然,不请而自到,我便准许它在我的布道中有一席之地,不过我并不是为了幽默而写下布道的讲稿.不论幽默有没有申请要来,布道的讲稿我总是要写的.我讲这些有点儿自负的话,是非常直率的,因为我是一个从坟墓里对世人说话的死者.我在世的时候不好意思这么直说.我看,我们除非死了,不然是永远不会真正地彻里彻外地忠诚老实的......除非在我们死了好多年好多年以后才行.人应该一开始便死去,然后他才会这么早地诚实起来.据我看,评论文学.音乐和戏剧这个行当,是各行各业中最下贱的行当,实在没有什么价值......肯定没有多大价值.当查尔斯.达德利.沃纳和我正要把《镀金时代》拿出去的时候,《每日写真报》的主编劝说我先给他一本,并保证说,在《大西洋月刊》的广告登出来以前,有关我的作品的事决不会在他的报纸上出现.这条爬虫在其后的三天之内,就登了一篇书评.我又无法提出责怪,因为他只是口头上提了保证.我本该要他作出更牢靠的保证的.我认为,他的注意力主要不在于那本书的优劣,而在于我对公众的道义问题.人家指责我利用我的名声对公众进行欺骗......说沃纳先生写了全书的一半之多,而我则利用我的名字作招牌,以增加销路......要不是写上我的名字,便不可能有这样的销路......说我这种行为实在是对民众的欺诈.《每日写真报》在任何问题上都说不上是权威.其特色是:它是世界上第一份也是唯一的一份有插图的日报.但是它没有个性,编得蹩脚,对任何书籍或艺术作品的评价都没有什么分量.谁都知道这一点,可是全美国的评论家,一个接着一个都照抄《每日写真报》的评论,仅仅换些措辞而已,结果使我落得个不老实的罪名.甚至大名鼎鼎的《芝加哥论坛报》这家中西部最重要的报纸,也只是沿用了卑微的《每日写真报》的观点,说什么如何不老实,等等,此外便没有什么新东西.还是随它去吧.这是上帝的意志,规定了我们非有评论家.传教士.国会议员和幽默作家不可,那我们就得把这包袱背起来.我在这里说来说去,只是为了说明一点:那位描述了我外貌的第一个评论家犯了愚蠢的.不可原谅的错误,描写得乌七八糟.综合起来,便是我这个人令人痛心地很不雅观.这样的描写在全国各地的报上传来传去,在四分之一的世纪中经常流传.在我看来,奇怪的是,全国显然找不到一位评论家肯对我看一眼,并且有勇气提起笔来,戳穿那个谎话.这个谎话最早在一八六四年,出现在太平洋沿岸,把我的外表说成很像在那里作过讲演的佩特罗廉.维.纳斯比.在这以后的二十五年中,没有一位评论家在描绘我时不是照着纳斯比来描绘的.纳斯比我很熟悉,他是个好人.不过在我一生中,除了三个人以外,对于说我像纳斯比的那些人,我倒并不那么满怀恶意地去责难他们.这档子事最伤我的心.直到今天还伤我的心,有很长时间,我们全家一直都很懊恼......包括苏西在内......因为这明明没有什么根据,而评论家却年复一年错误地重弹这个老调.甚至即使是存心对我友好和赞赏的评论家,也不敢在除了衣着之外还写点什么.他不敢越雷池一步.等到他把我的衣服写完了,也就算把敢于写的好话都写完了.接着,他便回到纳斯比这套老调上去了.昨天(写于一九○六年二月七日.......原编者注)我在我古老的笔记本堆里找到了这份剪报.日期是三十九年前的.当年我剪下来保存起来的时候,忧心忡忡,愁肠百结,而今纸和墨水都已随同我当年的忧愤而发黄了.我不妨抄录如下,以资证明:《费城新闻报》一记者在报道斯凯勒.科尔法克斯举行的宴会盛况时,引用本报驻华盛顿记者的话说:"以妙手驰名的幽默作家马克.吐温出席了宴会.他确为一位名士,名不虚传.马克至今未婚,趣味高雅.身穿雪白的背心,足见和华盛顿的洗衣妇吵过不少架.但是马克的英勇气概是不容置疑的,因为这样的清洁光滑,过去从未见过.他那副淡紫色的手套,也许是从土耳其后宫中偷来的,因为尺寸那么纤巧.不过,更可能的是......总之还有别的更大的可能.他的体型和外貌颇有点像不朽的纳斯比,不过佩特罗廉是道地的浅黑型的,而吐温是金色的,琥珀色的,是软软的,是白面金发型."$$$$第五十五章我在三十九年前第一次认识了韦克曼船长.我两次和他一起航行,成了好朋友.他体格魁伟.英俊.匀称,面容饱经风霜,长得强壮有力,头发和连鬓胡子黑黑的,眼睛炯炯有神,是叫人家只有服从.不敢还嘴的那一种人.他富于人性,而且是最善良的那种人性.他热情,有同情心,对人忠诚.仁慈,跟我在别处见到的一样;而发起脾气来,有如闹地震,只是没有那个声音就是了.他从头到脚是个水手,这也理所当然,因为他出生在海上.而在六十五年中,他走遍了所有各大洲和各个群岛的沿岸,除了偶然,或者心血来潮的时候,可以说他从没有呆在陆上.他一生中没有上过一天学,只是东捡一点.西捡一点无数的第二手知识,可就是没有哪一点是正确无误的.他健谈,妙趣无穷.他在世时,在亵渎神明方面,这个星球上没有谁能比得上他.听听他这一行绝技,真是我莫大的快乐.他熟读《圣经》,而且十分虔诚.轮到他到下边去值班的时候,他总是阅读《圣经》,而且往往有新的发现,新的体会,出乎意料的喜悦与惊讶......他喜欢谈他的新发现,并对不懂得的人仔细进行解释.他认为他自己是这个星球上唯一懂得《圣经》奇迹的奥秘的人,能一项一项地作出他自认为是健全而合理的解释,还喜欢把他的学问传授给不像他那么得天独厚的人.在我的作品里,我曾好多回写到了他.有一处讲了他怎样在钦恰群岛把一个谋杀了他的有色人种伙伴的那个杀人犯,抓到港内各位船长面前听候审判,以及在审判以后怎样尽量克制自己.他本想自己一个人捉拿和处死这个杀人犯的.可是他还是听从了船长们的劝告,由他们经过正当的程序依法进行了审判.他让步到了这个限度,虽然做得非常勉强.可是等到船长们主张由他们自己来执行判决的时候,韦克曼认为那太过分了,他就动起手来了.他亲自把那个人吊死.他把绳索套在杀人犯的颈子上,把绳子的另一头从树枝上抛过去.在此人这么年轻就被处死之前,还给他朗读了《圣经》上一些随便挑选的章节,从而使死者在死前还吃尽了苦头.他是个可爱的家伙.在五十三岁上,作为一艘快艇的船长,他从新英格兰一处港口出发,绕过合恩角,前往旧金山.他当时并不知道他船上还有个乘客,不过那是他自己搞错了.他从来没有和爱人旅行过,不过这一回却正是这样的旅行.在离开港口几个星期以后,他为了进行检查,逛到了船上一处角落里,发现有一个美丽的姑娘,有二十四五岁,衣着漂亮,正在熟睡,一只丰满的手臂枕在颈下.他站住不走了,盯着她看,便给迷住了.后来他说,"一个天使......真是一个天使.要是睁开眼来,是个蓝眼睛,我就跟她结婚."眼睛睁开了,恰好是蓝色的,这一对情人一到旧金山便结了婚.姑娘本是要去教书的.她口袋里装了聘书......不过船长设法把这件事吹了.他们在奥克兰造了一所小屋......外面看起来是一所屋子,实际上是一条船,里面全是船上的设备,罗盘箱啊,船舷上的排水孔啊等等的,应有尽有......在这里,在航行间歇时间,他和他的小妻子过着理想的生活.他们互相恩爱,互相敬重.后来添了两个小女儿,海上的天堂便十分美满了.韦克曼想象力异常丰富.有一回,跟我讲起他的天堂之行.我把这个记在心上,一两个月后,便写了下来......我想那是一八六八年的第一季度吧.这成了四万字的小册子,我把它叫作《斯托姆菲尔德船长天国访问记》.五六年以后,我把手稿拿给豪厄尔斯看,他说,"出版."不过我并没有出版.我把它改成了一个滑稽戏《大门半开》.在这本书里,设想了一个约有罗得岛百分之十大小的小小的天堂......这样一个天堂只能容纳过去十九个世纪中已死的亿万基督徒中百分之一的十分之一.我提高了限额.我建立了一座相应规模的巨大的天堂,把基督徒的人口增加到现代坟地里总数的百分之十.此外,我额外开恩,准许过去好多世代死去的异教徒中百分之一的十分之一进来......这样放宽限额其实没有什么理由,因为这些人在那里无事可做,不过我出于怜悯与仁慈,还是准许他们呆了下来.这本书写到后来,天堂已在我手里变成其大无比.对这样广漠无垠的土地,我已不能用百万英里来衡量,而只能用光年来衡量了!而且不仅如此,一瞬就得用百万光年来计算哩(光年,这显然是语言中最惊人的字眼.只用于天文学.我们一年五十二周中,光每秒钟的速度为十八万六千英里.......马克.吐温).时间过去了三十八年,我几次把这份发了霉的旧稿取出来,重新看了看,心里想把它印出来,可是每次我都决定搁置起来.然而,我现在存心写进这个自传里(三个钟点以后,我刚把这篇东西后边的三分之二烧掉.......马克.吐温他哪一部分都没有烧掉.......原编者注).那本书在五十年内也许还见不到天日,而五十年后,我已长眠地下,对这事的结果如何,我也不会在意了(一年后,他改变了主意,发表了《斯托姆菲尔德天国访问记摘录》.先于一九○七年十二月和一九○八年一月发表于《哈珀斯》,后来作为一本书出版.他并没有全文发表.......原编者注).三十多年前在哈特福德,我经常对特威切尔讲起韦克曼.后来发生了一段怪事.特威切尔出去度假,并且是按照他的度假习惯出去的,也就是说,旅行时化了个假名,以便能同名声不好的各色人等混在一起,过个快快活活的日子,不会由于有他在场而叫人家不安,因为人家不会知道他是个教士.他搭了一条太平洋邮船,向南朝地峡开去.这条航线上的客运几乎完全停止了.特威切尔发现船上只有另外一个旅客.他注意到这另一位旅客可不是个圣徒,他当然马上和他谈起来.听到这位旅客说了六次亵渎神明而又绘色绘声的议论以后,特威切尔(化名为彼得斯)说,"难道你恰恰就是旧金山的内德.韦克曼船长?"他猜对了.在其后的旅途中,这两个人便形影不离.一天,韦克曼问彼得斯......特威切尔,问他读过《圣经》没有.特威切尔在回答的时候说了一些事,一些含糊其辞的闲话,不过总起来给人家一个印象,就是说特威切尔......好吧,不管留下什么印象吧,总之,这使得韦克曼听后决心劝说特威切尔读读这本书.他还决心要教会特威切尔怎样才能懂得神迹.除了别的神迹以外,他跟他详细解释了艾萨克和巴尔的先知们的冒险事迹.特威切尔可能告诉他说,那不是艾萨克,不过那就不是特威切尔的本色了.他没有去纠正.这确实是个有趣透顶的故事,能听到特威切尔讲这个故事,真使人高兴.我曾把这件事在我的某一本书上从头到尾讲过了......只是记不得是哪一本了.$$$$第五十六章我相信,我们的天国之父创造人类,是因为他对猴子很失望的缘故.我相信,一个人,即使很有智慧.很有文化,如果对一件不是他的专长的事发表意见的话,这种意见往往是非常愚蠢.非常没有价值的,准会叫天国之父认为人类又叫他失望了,比猴子好不了多少.各国的国会和议会不是由作家和出版商组成的,而是由律师.农业家.商人.厂主.银行家,如此等等的人组成的.当足以影响这些大企业的法案提出的时候,他们马上全神贯注起来,因为立法机关中有很多人对这些事有切身的利害,随时准备起来拼命斗争.对法案进行解释,进行讨论的人,正是深知其中利害的那些人.一般都公认他们有资格进行解释,进行讨论,并且为不懂得的人提供权威性的资料.结果是美国或者英国的重要法规,也许还不是不可救药的如同白痴一般的东西,只是这两个国家的版权法可是例外.各国的国会和议会,如今很像七十五年.八十年前英国议会那个样子,将来也一定仍然是那个样子.在当年英国国会开会议事的时候,这些事恰恰对他们全都是陌生的,他们全都一无所知,就如同没有生下来的婴儿对神学和版权一无所知一样.当时在这些议会里,并没有铁路上的人.议员们必须通过斯蒂芬森的说明才能懂得一些,而他们认为他是一个幻想家,疯疯傻傻的,甚至是一头笨驴兼诗人.他们对有关铁路上的事过去既无知识又无经验,自然不可能了解斯蒂芬森.他的那些说明,对他自己来说,是非常简单的道理,可对那些好心的议员来说,却是重重迷雾.就他们来说,他讲的是谜语,仿佛毫无意义的谜语,仿佛是梦境与妄想一般的谜语.尽管如此,既然是绅士,既然仁慈而高尚,他们便耐着性子.慈悲为怀地听着斯蒂芬森的话.到后来,他的火气终于爆发了,说话也不那么谨慎了,他公然宣称他可以向全世界证明,他能在铁道上开动蒸汽火车头,一小时行驶的速度达到不可想象的十二英里之多!这一下,他就完蛋了.这么一讲,那些制定法律的人便再也不客气了,干脆叫他是一个梦想家,一个怪人,一个神经病.斯蒂芬森碰到过的这类事,在版权问题上也总是发生.立法者们对他们要制定法案的事一窍不通,再加上教也教不会,而且永远如此......不论是他们自己,还是他们的后继者......一直要到这么一天,他们自己成了出版公司的股东,弄清楚作家和出版业的事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才行......而在当前这个地质年代来说,这一天永远也不会来到.作家有时候懂得一些这方面的问题,不过这毕竟是极少的.作家们没有一个懂得出版商方面的事的.一个人必须既是作家,又是出版商,对这两种行当都吃过苦头,才有资格到各国的国会或者议会的版权委员会去,提出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在各国的国会或者议会里,有关大公司利益的.有价值的演讲,已经发表过成千上万次了,因为演讲的人在这些重大问题上历尽艰辛,是有资格说这些话的.不过,就我所知,还从没有出版界的权威人士到立法机关去,就他那个行当发表过过去或者现在值得记住的演讲.就我所知,只有一个作家曾经在立法机关里就本行发表过值得纪念的演讲......那就是麦考利.也许,他的那次演说,就是在今天,还会被作家与出版商称之为伟大的演说.可是实际上那次演说对有关的题目既那么无知,其论证又是那么肤浅,那么枯燥无味,这在既是作家又是出版商的人看来,不过是又一个不幸的证明,也可以说是一个确证,它证明天国之父当年抛掉猴子而代之以人类,那是对猴子很不公道的事.举一个简单事例来看看.要是你能证明以下的事实,即一个世纪中只会生下二十个白痴,而每个白痴,由于特殊的天才,能够制造出任何别人所不能制造的商品,从而使得这个白痴及其子孙能得到一些微薄的收入,以维持五六个人的普普通通的生活,那么,基督教世界的任何一个国会或者议会,都不会卑鄙到这个地步,竟然把那微薄的收益限制于若干年之内,以便让那些无权提出要求的人能在这个期限之后享受这个权利.我相信,所有各国的国会或者议会都会干这种事,因为他们鉴于个人的经历和遗传的原因,全都对白痴怀有感情,对他们深表同情.不论是英国还是美国,都没有能在一个世纪中产生二十个这类的作家,他们的作品的生命力能超过版权法规定的四十二年的(眼下(一九五九年)的规定为五十六年.......原编者注).可是各国的国会和议会拼命穷凶极恶地抓住四十二年这个期限不肯放松,仿佛出于一种疯疯癫癫的歪理,以为对一百年中产生的二十个作家的家属稍微掠夺一下,便可以让什么人得到某种好处似的.即使最顽固.最愚蠢的人也不会做出这么愚蠢的事吧;即使是猴子,也不至于堕落到这么个程度吧.在一个世纪中,我们出了二十二万本书,至今还有生命的,还有市场的,连一澡盆都装不满.即使把版权的期限放宽到一千年,情况仍然不会改变.如果把期限改为一千年,那是完全不会出什么危险的,而且这样做既体面,又高尚.七年前(写于一九○六年.......原编者注)我在伦敦的时候,曾被硬拉到上议院的版权委员会去.这个委员会当时正在审议一个法案,要把版权的期限增加八年,增到五十年.主要由上议院里一位最能干的人提出质询......就是思林勋爵......不过对我来说,他仿佛是个突出的例子,足以说明一个人如果要讨论一件他既无专门训练又缺乏经验的事,那该是多么不明智.那次谈的时间很长,不过我只想提其中一个细节.思林勋爵问我,在我看来,公正的版权期限该是多少年.我说一百万年......也就是说永久的版权.这样的答复仿佛冒犯了他,很显然是激怒了他.他问我知道不知道人们早已认定,观念的东西谈不到是财产,既然书本只是观念的东西,就没有资格当作财产,或者享受到财产所得到的保护.我说,我知道过去某个时候,曾有人搞出了这样荒唐的邪说,而表面上仿佛具有理性的人类,居然起劲地承认了这个邪说,全没有想到应该研究一下,证明那是虚妄的奇想,是不值得尊重的.我还说,虽然这被看作是事实,并且认为其中含有智慧,可是自从安妮女王以来,没有哪一个议会或者国会尊重过它.还说,在她那个时代,版权期限由无限期改为有期限的十四年,但作为财产,那是得到了承认的.还说,既然保留一个期限......譬如说,即使是十四年也罢......便是承认了这样的事实,即书本所构成的那种观念是一种财产.思林勋爵对这些辩护之词无动于衷,......当然他没有被说服.他说,事实仍然是,书本只是由一些观念所组成,怎么也不能算是财产,因而也不能作为财产而有权永远存在,决不能从掌管国家福利的立法机构手里得到什么恩典.我说,我不能不对这个说法进行辩论,理由是永久的版权已经存在于英国,而且已经得到了以维护国家福利为己任的议会的承认.他要求提出证据来.我说,在英国,《新约》和《旧约》被认可为享有永久的版权,还有其他几种宗教书籍,也被认可为享有永久的版权,这种永久版权不是由穷作家的挨饿的孤儿寡妇享受的,而是成了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财产,那是一个毋需这样的恩宠而本来就能生存下去的机构.这是无法驳倒的一击,我非常得意,不过没有表现出来罢了.我接着以我天生的谦逊态度驳斥那种认为书不是财产的假设,因为书是由观念组成的,从头到尾都是观念的东西.我说谁也说不出有什么财产不是从头至尾以同样的方式以同样的材料(观念)为基础而创造出来的.思林勋爵举出了不动产作为例子.我说,在这个地球上,任何一尺不动产,如果有什么价值的话,没有一样不是观念的结果,并且除了观念别无其他.我本来还可以给他举出一百万个事例.我本来可以说,一个人如果把一条愚而无用的狗找来,训练成为一条猎狗,或者一条牧羊狗,那么这条狗便成了多少有点用处的财产,多少能卖个价钱了,而这样获得的价值,仅仅是聪明地.实际地应用观念所得的结果罢了......应用了观念,使一条原来没有什么价值的狗变得有价值,如此而已.我本来还可以说,熨斗.澡盆.木瓦或是屋顶石板瓦.衣服的发明以及历朝历代的种种进步,都是人们的思维并把观念加以应用的结果.要不是由于这些观念,就不会有这些财产的存在.所有这一切都追溯到观念,这些东西都是这样才变成财产,变得有价值的.我本来还可以说,要不是由于被称为观念的那些奇妙的想法,就不会有铁路,不会有电报,不会有印刷机,不会有留声机,不会有电话......在整个世界上称之为财产的东西,有价值的东西,全都不会有.我当时只是说,那个神圣的东西,即不动产,不论在哪里都享受着永久的版权,它和所有别的财产一样......其价值来源于观念.它的价值每次有所增长,都是由于进一步运用了观念的缘故,此外别无其他原因.我说,要是逢巧有二十个一伙的白人在非洲中部露营,那就很可能全体二十个人都认识到,在他们当时见到的广漠地段里,没有一寸土地抵得上一只被扔掉的蚝肉罐头.也很可能其中有一个有头脑,有远见的人,他能预见到,将来有一天,一条铁路会经过那个地区,而他们露营的地方必然会成为一座很繁荣的城市,各行各业都很繁荣的城市.这个人非常可能有这样的聪明,把这一带各部落的黑人酋长召集在一起,用一打来福枪和一桶威士忌酒,就把整个地区买下来,然后回家去,把契约藏起来,以便日后他的儿女发大财.很可能这样的城市后来建设起来,土地值钱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那个人的儿女也就富到了连做梦也想不到的地步.而这样光辉灿烂的结局,全都是由于这个人的观念所造成的,此外没有别的原因.这个世界如果还有什么真正的公道的话,那么,一本书中的观念,应该跟那些为不动产和地球上其他所有财产创造了价值的观念平起平坐.这样,人们就应该承认,一个作家的子女,对由他的观念所产生的东西,理应有权享受,跟英国任何一个啤酒酿造商的子女,或者任何房子和土地所有者的子女,或者享有永久版权的《圣经》的所有者的子女,完全一个样.$$$$第五十七章口授自传有一个很大的麻烦,这便是,等你一坐下来,一张嘴,准备开始的时候,好多文章涌到了你的面前.有时候,同时从二十处地方有文章涌来,这样的尼亚加拉大瀑布会把你压垮.淹没,叫你透不过气来.你一次只能用一篇,又不知道该从二十篇中挑选哪一篇......可是你还得挑选,这是没有法子的.你挑选的时候,明明知道那没有挑中的十九篇,也许永远也用不上了.因为在这以后,也许永远也想不起来了.不过这一回,有一篇文章是逼得我非想起不可.这主要是因为这是在一小时中的最后一刻刚出现的,因而还是热乎乎的,还来不及变凉.这是两个业余文学爱好者奉赠的东西.根据老经验,我知道,业余作者的东西,表面上是奉赠以求得严正的指正和不容情的裁决的,实际上却根本不是出于这样的精神.他们真正希望的是恭维与鼓励.而根据我的经验,对业余作者的东西,几乎全都无法加以恭维与鼓励......如果能直说的话.我刚才读完今早上的一对奉赠的礼品,颇感烦恼.要是由陌生人寄来的话,我就根本不用费什么神去读这些东西了,只要根据我的老习惯,寄还给人家,推说自己缺乏主编的能耐,因而除了对自己的文章外没有资格评价任何人的作品.不过今天早上的丰收是从朋友那里送来的,情况就不一样了.我读过了,结果还是老样子:这些不是文学.其中是有点儿肉,不过是半生不熟的.肉当然是有的,如果经过著名厨师之手,便会做成一盆好菜.今早上的样品中,有一份很接近于文学了,不过业余作者容易犯致命的差错,这样就毁了这个作品.作者的想法是,如果我认为不错的话,就可以把稿子寄给杂志发表.这种天真无邪的勇气,倒是令人钦佩.这是一种高尚的.不顾一切的冒险精神,据我看,这只有在一个领域里表现出来......在文学的领域里.在战争中,也能发现有点儿类似的情况,不过也只是稍微有点儿接近罢了.没有接受过专门训练的普通士兵,往往能自告奋勇,高高兴兴地甘冒任何危险......不过,比喻只能到此为止.没有经受过训练的士兵,即使是最有自信的,也没有人会自告奋勇地要作为陆军准将的候选人.可是业余作者却偏偏是这样的人.他挥动了没有经过操练的一支笔,把粗糙的东西拼拼凑凑,就一个接一个地寄给各家杂志,......也就是说,他们是自告奋勇要担负起本来专留给文艺界将军们的职位,这些将军们是凭了多年.甚至几十年艰苦.扎实的磨练,从最下面磨练起,才晋升到那个位置的.我相信,这样公然侮辱的行径,除了在我们这个行当里,别的哪儿也见不到,一个没有经过制鞋训练的人不会向领班要求做鞋匠......即使是希望从事文学的新手,也不至于糊涂到这个程度.他会懂得这是多么荒谬,他会懂得这是多么不切实际,他会懂得这是起码的常识,即如果要成为一个锡匠或者泥瓦匠.石匠.印刷工人.兽医.屠夫.大马车夫.售票员.接生员,以至人们借以谋生或者出名的任何职业,都非得先做学徒不可.可是一轮到文学,他的聪明才智便突然被抛到九霄云外了.他以为干这一行那是毋需学习.毋需经验.毋需训练的,只要凭了自以为具备的才能和狮子般的勇敢便行了.在我们认真审视一番某一客观事物借以认识它以前,我们往往认识不到这是多么奇怪.我们必须设想一件类似的事例......譬如说,一个人希望在歌剧方面获得名望与薪金.他向经理处提了申请,要求当一个第二男高音.经理处同意了,讲好了条件,把他的名字写在薪金名单上.请注意,这不过是个假设,并不是说真发生过这样的事.让我们说下去.第一幕演过以后,经理把第二男高音叫来问个究竟.他说:"你学过音乐么?""学过点儿......是啊,是自学的,有时学学,是玩玩的.""这样说来,你没有在名师指导之下,经受过正规的.严格的歌剧训练么?""没有.""那么,你怎么会想到能在《洛亨格林》(《洛亨格林》,著名音乐家瓦格纳所作的歌剧.作于一八五○年.)中担任第二男高音呢?""我想我行的.我想试一试.我仿佛嗓子还不错.""是啊,你嗓子不错,也许在名师指导下,经过五年勤奋的训练,你会取得成功.不过我得忠告你,你目前还不能做第二男高音.你的嗓子不错,你仪表不坏,你有高尚而孩子般的自信心,你有了不起的甚至是超人般的勇气.这些都是不可缺少的东西,这些对你都很有利,不过在这个伟大的行业里,还有别的一些不可缺少的东西,恰恰是你所缺乏的.你要是不付出必须的时间与锻炼来获得这些东西,你还是不用多管歌剧的事.不妨去试试别的那种不需要训练.不需要经验的事吧.现在就请吧,不妨试试到外科那里去找个职业吧."$$$$第五十八章穆拉特.霍尔斯特德死了(写于一九○八年七月七日.......原编者注).他是最叫人喜欢的人.他活了近八十岁,其中六十年左右献身于奴隶一般的勤奋.艰苦的编辑工作.他的生活和我的生活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照.一八四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我父亲死的时候,我十一岁.从那时起,到一八五六年年底或是一八五七年年初为止,我也工作过......不是很勤奋,很乐意,而是很烦躁,很懒惰.既抱怨.发牢骚,又厌恶,而且没有人监视的时候,总是偷懒.统计数字表明我当了十年左右的工人.我现在近七十三岁了.我看,从那以后,我从没有干过活......除非在太平洋沿岸充当鼎鼎大名的记者时懒散地干活的两三年可以称之为劳动的话......因此我想,我完全有理由说,当我在五十年或者五十一年前从印刷所逃出来的时候起,我就不再是一个工人了,而且永远不再是工人了.在密西西比河上当领港,那对我并不能算是干活,这是玩儿......快快活活地玩儿,精力充沛地玩儿,惊险地玩儿......我真喜欢这差事.在洪堡山银矿是玩儿,光只是玩儿,因为我什么活儿也没有干,全是我那些要好的伙计们干的,我只是坐在边上,欣赏欣赏.我在埃斯梅拉尔达银矿里也不是劳动,因为有希格比和罗伯特.豪兰干,我仍然只是坐在一边欣赏欣赏.我在那边石英厂干了铲矿渣的活儿,那可是真正的活计,非得我自己干,不过我到第二个星期末便退出了,这不光是我自己愿意,而且是付给我工资的人同意的.开矿的经历一共十个月,到一八六二年九月底结束.然后我成了内华达州弗吉尼亚市的新闻记者,后来成了旧金山的新闻记者.过了两年多领薪水的懒惰生活以后,我从《晨报》的岗位上退出了.那是恳求的结果,是老板的恳求.然后我担任了弗吉尼亚市《企业报》派驻旧金山的记者,前后两三个月.后来我和吉利斯的伙计们在杰卡斯.古尔奇的小矿洞里开了三个月的矿.接着到夏威夷群岛去,在那里给萨克拉门托的《工会报》做通讯员,一共五六个月.一八六六年十月,我突然成了个演说家.并且从这时候起直到今天,我一向可以不干任何事也能维持生活,因为写书,写杂志上的文章,那始终是玩儿,不是干活儿.这么干我很得意,对我来说,那不过是打弹子之类游戏而已.我真不懂,为什么穆拉特.霍尔斯特德被罚干六十年的编辑劳役,而我却免受这个刑罚,一生闲散得这么快活.看来这也太不公平了......有点儿不公道.不过,人间的法规仿佛有这么一条,应得的人得不到,而不应得的人却要什么有什么.在我看来,这样的安排真是太滑稽了.三十多年前的四月十日,我和我的小家庭搭乘"霍尔萨希亚号"到德国去......至少是准备好了要动身,不过到最后一刻临时决定抛锚在港湾里,看看天气怎样.很多人搭了拖轮来跟乘客告别,到天黑决定启航的时候才告辞.拖轮开走以后,发现穆拉特.霍尔斯特德还和我们呆在一起.他本来是给他夫人和女儿送行的,结果却不得不留下来,没有别的办法.我们立即出海.霍尔斯特德除了身上穿的没有别的衣服,可是旅途得十四天之久.幸而船上有一个人和霍尔斯特德同样魁梧,而且只此一人.他只能穿这个人的衣服,别人的不行.有幸巧遇的人是贝阿德.泰勒,他体形出奇的高大,刚好和霍尔斯特德相当.他有的是衣服,乐于和霍尔斯特德分享,两人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我和他们在吸烟室里一直玩到半夜,才弄清楚了一件稀奇的事.他们有十年没有见面了.一看见对方这么魁梧,这么健康,这么心宽体胖,都为之大吃一惊.好多年来,各人都以为会传来对方的死讯,因为两人分手以前,都从医生那里得到了死刑判决书.两人都是害的心脏病,两年内肯定要死去.曾要求这两人务必过一个安静的生活,只能走路,不能跑步.非必要,不要爬楼梯.特别是尽可能不要受惊吓,不要突然激动.他们都知道,对他们来说,只要一次突然的过分的激动就足以叫他们马上完蛋.因此十年来,这两个人一直是轻手轻脚地走路,从来不快步走,从来不跑;上楼梯时像蚂蚁爬;他们总是尽量避免过于兴奋......而他们一直健康得像一对大象,始终弄不懂怎么会一直还活着.后来事情发生了.两个人几乎是同时碰到了这样的事.发生的事情使他们突然大吃一惊,紧接着又是一次大吃一惊......吃惊的是怎么没有当场死去.这场惊讶发生在"霍尔萨希亚号"轮开船以前大约一个星期.霍尔斯特德是辛辛那提《商报》的主编和老板.一天半夜,他正坐在大楼楼上主编的办公桌旁,突然一声猛烈的爆炸,大楼楼基都摇晃起来,玻璃窗全都震碎了.霍尔斯特德还来不及多想,还来不及叮咛自己不要因为震动而过分紧张,已在三十五秒钟之内,迅速奔下了六层楼梯,正站在街上直喘气.心想:"这下完了."生怕那件事就要发生了,可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而从这个时刻起,他就一直是个解放了的人.迄今一周来,正拼命追回十年间损失的时间,寻求兴奋,活像个饿慌了的人狼吞虎咽一般.贝阿德.泰勒的经历跟这个差不多.他在乡下正要转个弯,跨过铁路,恰好一部快车开过,刮破了他的裤裆,火车风驰电掣而过,一阵旋风,把他卷到了另一个县.他一边呻吟,一边哀叹,心想这致命的一惊终于来到了.他把手放在心口上,结果又吃了一惊,发现心还在跳动.他站起来,掸掸身上的灰,高兴得了不得,赞不绝口,就跟霍尔斯特德一样,他开始追求更多的兴奋,以弥补十年的损失.贝阿德.泰勒正在前往柏林途中,他是我们的新任驻德公使.他是个和蔼可亲的.天真的人,像有史以来担任特命全权公使这个显要官职的人一样心情快乐.他是个诗人,写过很多诗,他的《浮士德》英译本是歌德的《浮士德》英译本中最好的一个.不过,他所写的诗,除了两首写得非常好的以外,如今全都给忘掉了.一首是写苏格兰士兵在塞瓦斯托波尔的战壕里唱着《安妮.劳里》的;另一首是一位阿拉伯人对他的情人唱的极为动人的情歌.至今还没有人收集他零星的作品,搞个纪念馆.他要是还活着的话,他是很高兴人们这么做的.他有惊人的记忆力.有一晚,我们在甲板上散步.他说,他在小孩的时候,曾在一次竞赛中,把一码长的纸上一些他学过的离奇古怪而毫不相关的单字,只读了两遍便能背得一字不错,轻易地夺得了胜利,因为别的孩子学了一个钟头以后,背起来谁也不能不出错误.这一回,他又从记忆深处回忆起这一长串单字来.泰勒说,从那一回以来,他从没有想起过这张单子了.不过他相信,只要在心底深处挖掘半个钟点,他准能背得出来.我们在甲板上默默地走了半小时,然后他从第一个字开始背.从这里顺顺当当地背下去,一刻也没有停顿,并且据他说,一点也没有背错.他随身带了个黑人男仆.这个人上船时穿着很时髦,看起来像朵彩虹一般.后来却不见了,我们有十天或十二天见不到他的影子.后来只见他走上甲板来,一副垂头丧气.低声下气的样子,仿佛温室外或者温室内一朵枯萎了的花朵一般.很快,秘密揭晓了.原来他上船的第一天,海洋便把他身体的机能搞乱了.他便到船上的医生那里要了一服泻药.医生给他十四颗大药丸,用德语告诉他,每三小时服一颗到治愈为止.但是他不懂德语,一次把十四颗全服了,结果便发生了上面所说的情况.$$$$第五十九章在早年,我很喜欢布雷特.哈特,别的人也跟我一样,可是不久我结束了这样的友情,别的人也跟我一样.他保不住朋友.他不好,太不好了.他没有感情,没有良心.他的夫人是一个好女人.好妻子.好母亲.好朋友,可是他到欧洲去做领事的时候,却把她和他的小孩给扔在家里,从此没有回过家,一直到二十六年后他死的时候为止.他不可救药地喜欢向人借钱,他向所有的朋友借钱.要是他偿还过借款的话,那就可惜是历史没有记载下来.他可以随时给人家一张借据,可是事情便到此为止了.我们在一八七八年四月十日搭船前往欧洲.在前一天晚上,人家举行宴会欢送贝阿德.泰勒,他要搭同一艘轮船去担任我国的驻德国公使.在这个宴会上,我遇到了一位先生,跟他结识是叫人很高兴的事,我们便成了朋友,谈了起来.他开始谈起布雷特.哈特,没有多大一会儿就显得对他颇有怨言.他对哈特的作品是那么推崇,因此很想对哈特这个人有所了解.一熟悉便要借钱.这个人很富,便借得很爽快.哈特总是给人家借据,而且是他自己主动要这么做,因为人家并没有要他非如此不可.哈特在东部待了八年之久,其中有些年头也曾借了些钱,合起来总数达三千块之多.那个人跟我说,哈特的借据叫他很苦恼,因为他认为,哈特一定为了这些借据感到很苦恼哩.然后,他想出了一个他心目中的好主意.他把借据严严实实地捆了起来,在一八七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送还了哈特,作为圣诞节礼物,还附了一个条子,说明这样做是出于兄弟般的热情,请他俯允.第二天,哈特由邮局把这包措据退了回来,附了一封信,说他这样做侮辱了人格,因而大为愤慨,正式宣布永远绝交,但是闭口不谈什么时候还钱.一八七○年,哈特得意洋洋地穿越大陆后,在罗得岛的纽波特这个贵族人家的滋生之地......可以说是种马场......住了下来.那是美国式的贵族人家,也可以说是拍卖的场所,英国贵族到这里来做交易,以换取美国姑娘和现钞.在十二个月里,他把一万块钱全花掉了,不久便离开了纽波特,还欠了屠夫.面包师傅等人的债.他住到纽约他夫人和他的小孩那里去了.我还要提一句,哈特住在纽波特和科赫塞特的时期,他经常参加时髦人物的宴会,而在这些宴会上,他是唯一不带夫人的单身男客.在我们的语言里,有些语言是粗鲁的,但是我就是不知道用怎样的粗话才能恰当地形容这种行径的丈夫.当哈特在纽约住了两三个月的时候,他曾到哈特福德来,在我们那里住了个晚上.他说他没有钱,没有前途.说他欠纽约的屠夫和面包师傅两百五十块钱,他们再也不给他赊账了.又说他房租还是欠着的,房东扬言要把他的小家庭赶到街上去.他来找我是要借两百五十块钱.我说,这样只能解决屠夫和面包师傅方面的问题.房东还会逼你,最好还是借五百块钱吧,他就借了这笔钱.在这次来访的其余时间里,他便对我们的房子.家具和内部的陈设等尽情嘲弄了一番.豪厄尔斯昨天(写于一九○七年二月四日.......原编者注)还在说,哈特是他认识的人中最可爱的人,最机智的人.说他具有一种魅力,能叫人家一时间忘掉了他的下贱,他的卑鄙,他的不老实,甚至还几乎要宽恕他.豪厄尔斯说哈特聪明机智的话是说得对的,但是他大概从没有进一步研究一下这种聪明机智的性质.它的性质把聪明机智都糟蹋掉了.他只有小聪明,没有多方面的才能,只知道讥刺和嘲讽.实在没有什么值得他嘲笑的时候,哈特便显不出才华来,并不比我们一般人更风趣.有一次,他写了一个有关一个可爱的中国人的剧本......这个剧本,要是别人写的,肯定会成功的.不过,哈特已经跟纽约的戏剧评论界结了冤,因为他经常随随便便指责人家,从来不说新剧本的好话,除非事前给他塞了钱.评论家们正等着他哩.他的剧本一搬上舞台,他们便兴高采烈地群起而攻之,无情地加以糟蹋,加以嘲笑.戏就失败了.哈特认为是评论家们把这个戏搞垮的.不久,他提议由他和我两人合作写一个戏,我们每人介绍几个角色,把它们写好.他到哈特福德来,在我们那里住了两个星期.他这个人,在信誉完全丧失,钱用得光光,饿狼来到门口以前,总是不肯做一点儿事.只有捱到了那个时辰,他才肯坐下来好好工作......还是指暂时性的救济到手以前......而且干得比我所见到的任何人还要刻苦.暂且撇开正题不谈.有一回,快到圣诞节了,他到我们家来住一天,以便给纽约的《太阳报》完成一篇短篇小说,题为《忠实的花丛》(《欣慰的花丛》.......原编者注)......如果我的记忆不错的话.这篇小说至少可得一百五十块钱,不过达纳先生说过,如果文章能及早写好,赶得上圣诞节刊登,便可以得二百五十块钱.哈特已经写了一半,不过时限太紧迫,再也打断不得了,所以到我们这里来,以便躲开他那些不断来讨债的债主.他 是在快吃晚饭的时候到的.他说,时间短促,非得晚饭后立即动手不可.然后一边吃晚饭,一边安详地闲聊.后来又在书房间火炉边闲聊,一直聊到晚上十点钟.克莱门斯夫人睡觉去了,我那份温过的威士忌混和饮料已经送来了,给哈特也送来了一份.又继续闲聊下去.我只喝了一份热威士忌,喝到十一点钟.可是哈特喝啊喝啊,不停地喝,一直喝到凌晨一点钟.然后我告辞了,道了晚安.他问能不能再送一瓶威士忌到他房间去.我们把乔治叫来,他把威士忌送去了.我当时认为,他喝了不少威士忌,干不成活了,可是事实不是这样.而且,并没有什么现象表明他喝的威士忌已经叫他脑袋迟钝起来.他到了他的屋子里去,干了个通宵,一边喝喝威士忌,一边烤烤用木柴烧得很旺的炉火.清晨五六点钟,他把乔治叫了去.他的瓶子空了,他又要了一瓶.从那时候到九点钟,把新添的一夸脱喝了,然后来吃早饭,可是并没有喝醉,甚至连一点醉意都没有,而是很清醒,很机敏,很有生气.小说写完了,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完成的,那额外的一百块钱到手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完成的小说是个什么样子.一个钟点以后,我就可以弄清楚.到十点钟,姑娘们的俱乐部......叫做星期六早晨俱乐部......到我们的书房里来集中.预定要由我来给小姐们讲一讲,不过我请哈特代劳,请他读一读他的小说.他开始读了起来.不过很快就清楚了,他跟很多人一样......他不懂得怎样读.因此我就从他那里接过来,由我自己来读.小说的后半部是在上面所说的不利条件下写的.这是一篇我从未见印刷品上提到过的小说.我想它不大著名,不过我确信,它是哈特作品中最好的作品之一.回过头来再说那次到我们家里来的事吧.第二天早上,我们走进弹子房,开始写那个剧本(《啊,星》.......原编者注).我给我的人物起了名字,对他们进行了描述.哈特于他自己的那部分.然后他开始写剧情概要,一幕一幕地写,一场一场地写.他写得很快,似乎没有什么犹豫不决的样子.他一两个钟头完成的东西,我得苦干几个星期才能完成得了,而且完成以后,又没有什么价值可言.可是哈特的工作干得好,干得能用,对我来说,这真是一场奇妙的表演.然后配台词的工作开始了.哈特很快地安上了对话,除了轮到我的角色该说点什么之外,我没有什么事做.这时候,哈特便把该说的话应有什么特点告诉了我.我提供台词,他就写下来.就照这个样子,我们干了两个星期,每天干两三小时或者四小时,写出了一个好的.准备上演的喜剧.他写的那部分是最好的一部分,不过评论家们才不管哩.剧本上演时,他们赞扬我写的那部分,溢美之词过多,用心不无可疑,而对于哈特的那部分则肆意谩骂.这个戏就这样葬送掉了.在这两周中间,在我们家里,不论早餐.中饭.晚饭或者在弹子房里......那是我们的工厂所在......哈特对那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尽情嘲笑,仿佛说得漂亮,说得聪明,好让他自己开开心.为了克莱门斯夫人的缘故,我一直忍住了,直到最后那一天.那一天在弹子房里,他表演了最后一出.话是针对克莱门斯夫人的,说得闪烁其词而带有嘲讽的意味.他不承认是针对她说的.当时我如果心情好的话,也可能接受下这个声明的.不过我心情不好,我情绪太激动了,不可能大大方方地听取他的辩解.我主要说了下面这些话:"哈特,你的妻子确实漂亮.可爱.美丽.我说她可以跟克莱门斯夫人相媲美,就是对她最高的赞美......不过,凭你对待她的种种情形来说,你委实是个卑鄙的丈夫,你一讲到她总是嘲笑挖苦,更不要说蔑视了.你对别的妇女,也总是这个样子.不过,你爱怎么说总有个限度,克莱门斯夫人我可不许你胡说.你根本没有资格看不起这里的一切.你睡在这里是不用付钱的,可是你总是对什么都挖苦,说俏皮话,其实在这些事上,你还是留些余地的好.你要知道,十年来,你自己连张床铺都没有.你对我们卧室里的陈设.桌子上的摆设,对用人.对车子.对雪橇.对车夫的服饰......总之,对这屋子里的一切一切及其主人,都竭尽挖苦之能事.你为了表现一下机智,对什么都不屑一顾.不过这对你不合适吧.以你的境况,你根本没有资格发什么议论.你有你的才能,你的声望,要不是生来是个懒虫,是个游民,本来足以维持你一家,搞得体体面面的.可你是个懒骨头,无业游民,穿得破破烂烂的,除了你那条血红的领带以外,穿得一点也不整齐.再说,这些还是没有付钱的.你的收入,十成里有九成是借来的钱......实际上是偷来的,因为你从来也没有想到要偿还人家.你在你做了寡妇的勤劳的姐姐开的公寓里吃住,当个寄生虫,后来你连在那里附近露露面都不敢,因为债主们在等着你.你过去住在哪里啊?谁都不知道.你自己家里的人不知道.我可知道.你在泽西的森林.沼泽地带,跟别的游民一样鬼混,这你自己也承认,一点儿也不害臊.你对这间屋子里的什么东西都看不顺眼,其实你该厚道一些,要知道这里每一样都是规规矩矩买来的,是付了钱的."当时哈特欠了我一千五百块钱.后来欠我三千块钱.他给我一张借据,可我不开博物馆,我没有收下来.像哈特那样对契约.合同根本不放在心上,可说是少有的.明明面前摆着一张没有履约的合同,他可以照样兴高采烈的,甚至可以拿来当做笑话讲.要是说他曾经为此烦恼的话,可惜谁也没有见到过.他订了合同,要给我在哈特福德的出版商布利斯写本《大天使加布里埃尔.康罗伊》,准备按照订购的办法出版.一轮到要履行合同,布利斯就发愁了.宝贵的时间给白白地浪费掉了.布利斯从哈特那里听到的诺言倒不少,可就是见不到稿子......至少在哈特身上还有钱或者借得到钱的时候是见不到稿子的.他不会碰一碰笔杆子,除非饿狼已经咬住了他的后腿.这时候,他就会猛地干它两三天,交给布利斯,以便预支版税.一个月中间,总有一回,哈特会搞得山穷水尽.到了那时候,他便会急忙忙赶出一些稿子,好暂时摆脱一下困境,他拿去给布利斯,预支一下版税.透支数倒从来不很大.不过对布利斯来说,可不是这样.在布利斯的望远镜般的眼里看起来,不明不白地拿两三百块钱是件了不得的大事.布利斯很快便惊慌起来了.开头,他认为跟哈特订个合同,要他写一本扎扎实实的小说,可是个无价之宝,便冒冒失失地在国内宣传起来.要是他遇到的是个惯于信守合同的人,这样的宣传对布利斯自然是有利的.不过,他并不是在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因此,哈特还没有写到一半,宣传的效果便早已烟消云散了.而人们的兴趣一旦死去,就永远也不会复活的.后来布利斯终于认识到《大天使加布里埃尔.康罗伊》是如同一只徒然叫人累赘的大白象.书快写完了,但是作为预先订购然后印刷的书,几乎已经失去了价值.迄今为止,他已经给哈特预支了......我想我的数目字是正确的......三千六百块钱.他自己也知道,在他能设法弥补这笔钱以前,他是睡不好觉的.因此他把分期刊载的权利以很少几个钱卖给了一家杂志......这是一笔好生意,因为连载权其实还不值这几个钱,书的版权还不值底本的钱哩.据我看,哈特这个人已经不知羞耻了.有一回他跟我随便讲起......只是偶然回忆起......早年在加利福尼亚的事.当时他还少年英俊,前程无量,而又得挣黄油面包吃,他养了一个年龄比他大一倍的女人......不,是这个女人养着他.二十五年或者三十年以后,当他是驻英国的领事的时候,前后曾有两个女人养着他......这件事,连同这些女人的名字,都已成为历史了.他住在她们的家里,后来就是在其中一个女人的家里死去的.我回忆起了我跟哈特打交道的一件事,这件事又使我联想起我旅居在太平洋沿岸期间发生的类似的一件事.当时由于奥里昂小心谨慎,我搞的黑尔和诺克罗斯的股票投机失败了,只剩下了三百块钱,连个住处也没有.我就去了杰卡斯古尔奇,寄住在几个我的露天矿工朋友的小屋里.呆的时间不长.他们是些可爱的伙计,从各方面说都是可爱的同伴,为人正直可敬.不管是买咸肉,买豆子,尽管赊账好了,他们信用好.这是运气不错,因为他们干的开矿这行是危险的行当,叫做挖矿穴.据我所知,挖矿穴在这星球上只限于很小的一个地区,就是在杰卡斯古尔奇附近.一个"矿穴"就是山腰里一小块地方有一堆金砂.它离地面很近.雨水把一粒粒东西往下冲,冲到了山腰里,像扇子一般越来越大.挖矿工人把一盆子沙用水淘,淘出一两粒金子.然后往右边或是左边跨一步,再淘另一盆,又淘出一两粒,然而再往右或是往左,一直到根据情况判断,到了扇形矿穴两侧的尽头为止......也就是再也淘不出金粒为止.其余的活儿就简单了......沿着山腰往上淘,一路淘,一路找那个狭长的扇形,最后追到矿床所在.也可能其中只值几百块钱,几铲子便铲出来了.也可能是矿藏集中之处,可以发笔大财.他要找的便是这样一笔大财.只要人还活着,就不死心地千方百计地寻找.我这些朋友,天天在找这笔大财,已经找了十八年了.他们从没有找到过,可是绝不气馁.他们深信终有一天会找到的.我跟他们在一起的那三个月里,他们什么都没有找到,可是我们过的是迷人的快乐的生活.我走了以后不久,一个墨西哥人逛荡到那里去,找到了一个矿穴,地点是在我的那些伙计们刚巧从未找过的一个山坡上,价值十二万五千元之多.运气就是这么回事!老实.善良.坚韧不拔的人经常在不公道.邪恶的自然手里得到这样的款待.我们身上都穿得破破烂烂的,不过这没有什么.当时是时行这样.这一带人口不多,不过全都是这样穿戴.伙计们有几个月连一分钱也没有,也不需要有一分钱,他们信用好,咸肉.咖啡.面粉.豆子.糖蜜,可以随便赊.要是说有什么差别的话,吉姆(吉姆.吉利斯.......原编者注)是我们三个人中穿得最糟的一个.要是说在耐穿方面有什么明显的差异的话,要算吉姆的烂糟糟的衣服穿得最久了.可是他是一表人材,凭了他的风度仪表,穿任何式样的服饰都挺神气的.有一天,我们正在破败不堪的小客栈里,来了一对搞音乐的流浪者.一个弹五弦琴,另一个跳木屐舞,唱起滑稽歌曲来,听了叫人哭笑不得.他们把帽子托在手里,从在场的一打穷矿穴工那里凑到了三四角钱.帽子托到吉姆面前,吉姆以他那种百万富翁的优美神态对我说:"给我一块钱."我给了他两张半块的.他不是把钱放进帽子里,而是从一码外抛到帽子里,就像古代小说里所写的英国公爵爷赐给乞丐的时候,不是送给他,而是"投"给他,掷到他的脚下那样,......而这往往是"一袋金子".在小说里,旁边观众总是非常感动.吉姆的气派正是小说里的气派.对他来说,两张半块的钱正是一袋金子.也跟公爵一样,他是表现给观众看的.不过比喻只能到此为止.拿公爵的事来说,边上观众都知道这袋金子他是花得起的.他们所羡慕的,主要是羡慕这个人能够如此满不在乎.如此高雅地把一袋袋金子摔出来.矿工们也羡慕吉姆大方得漂亮.不过他们知道,他这样办是超过他的能力的,而这一点,就更使得他们羡慕不已.吉姆抵得上一百个布雷特.哈特,因为他是个大丈夫,一个十全十美的人.在小小地表现一下虚荣心和做作方面,他暴露出一种类似哈特的特点,不过相似之处仅此而已.我现在再回到哈特的事情上来.等到我们写的戏可以交给帕斯洛剧院的时候,我碰巧有事到纽约去.我照例住在圣詹姆斯旅馆里.哈特照例又误了事.这个戏本应该在一两天前就交到帕斯洛的手里的,不过哈特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晚上七点钟左右,他跑到旅馆的休息室来,身上穿的是一套古老的灰衣服,裤子破得连屁股都不大能遮住.鞋子也破了,浸着雪水,糊着泥巴.在头上,稍微向右歪斜地戴着一顶皱巴不堪的小呢帽,对他来说,帽子小了一两号.闪闪亮的小红领带一切照旧,比往常还显得得意而显眼.他手里拿着剧本.到帕斯洛剧院只有三分钟的路.我原本以为他会说:"来吧......让我们把剧本送给帕斯洛去."可是他没有说.他走到柜台边,把一包东西递给了管事的,以一位男爵的口气说:"这是给帕斯洛先生的......送到剧院去."管事的严峻地看了他一眼,以极为难的神气说:"送力要一角钱."哈特说,"叫他来."管事的把送东西的叫了来.小男孩来了,接下了小包,等候着吩咐.管事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恶意的好奇心.哈特转过身来对我说:"拿一块钱来."我给了他一块钱,他给了小男孩说:"去吧."管事的说:"等一下,等我找钱给你."哈特以公爵的气派,手一挥,说道:"不用放在心上,给小孩吧."$$$$第六十章爱德华.埃弗雷特.黑尔写过一本书,引起了轰动,也使人感伤.这本书刚出版的时候,正是阴惨惨的日子,内战即将爆发,南北两方都蹲在那里,准备跳起来卡住对方的喉咙.这本书叫做《没有祖国的人》.哈特正是这样一个人,不过不是那么明显而有特色就是了......也就是说,他是一个没有祖国的人,不,不是人......人是一个太重的字眼,他是一个没有祖国的无脊椎动物.他对他的祖国的感情,并不比牡蛎对河床的感情强多少,甚至连这个都不如,我还得对牡蛎道个歉哩.高尚的热情在哈特身上已荡然无存.他对高尚的热情的了解是他从书本上得来的.他把这些写进他的作品时,那只是赝品而已.往往模仿得很好,能欺骗那些不了解哈特的人.他如同舞台上硬挤出热情的演员一般,这些人其实心中并无这种感受,只是按照了一些严格制定的程式,以求人为地再现一下就是了.一八七六年十一月七日......我想是七日......他突然到哈特福德我家里来.第二天是选举的日子,他还留在我家.像往常一样,他总是镇定而安详,是全美国唯一镇定而安详的投票人,而别人......在我们国家总是这样......总是随着选举兴奋到极点,因为一场政治性的大火正燃烧到白热的程度,这场大火,不久即将以共和党对美国人民最冷血的欺骗而告终,即从已经选出的蒂尔登先生(蒂尔登(1814—1886),美国政界风云人物.一八七六年出任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获选民的多数票.但选举人票发生争议,结果由获选民少数票的海斯任总统.海斯(1822—1893),美国第十九任总统(共和党).)那里把总统宝座偷过来,让已被击败的海斯先生加冕进爵.我是热烈支持海斯的人,那是自然不过的,因为我当时还很年轻.后来我深信,对一个国家的政局的评价,反正没有什么意义.要是有一丁点儿作用的话,那也得从老年人中找,不是从年轻人中找.我跟选民们一样,很兴奋,很激动.我听到哈特说,他准备留在我们这里,要到选举以后的第二天才回去.这时我心里有点诧异.不过也不是十分诧异,因为他是个随便惯了的人,很可能他把日子搞错了.好在还有充足的时间可以补救,我建议他回到纽约去,别把他的选票耽误了.可是他说,他没有把选举放在心上.还说他是故意走开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躲过投票,而同时仍可以有个正当的借口对付人家的批评.接着讲了他为什么不想去投票.他说,他通过有势力的朋友的帮助,已经从蒂尔登先生那里得到了一个诺言,任命他做领事,并且还从海斯先生那里得到了同样的诺言.因此,不论胜负如何,他反正会得到照顾的,他对选举的兴趣无非如此而已.他说,他不敢投随便哪一候选人的票,因为别的候选人可能会调查出来,从而认为有理由取消过去的诺言.这对我们的政治制度是多大的嘲讽!为什么一个总统要关心一个即将任命的领事是怎样投的票?领事人员并非政治性的官职啊.一个领事是否够格,照理应该只看他对这个职务是否适合.在一个政治制度健全的国家,一个人的政党色彩应该是与此全然无关的事.可是给全国所击败了的人竟然被安上了总统的宝座,而一个没有祖国的人却捞到了领事的职位.哈特没有感情,因为他并没有感受的机能.悲剧家约翰.麦卡洛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一个慷慨大方的人,一个可爱的人,他为人的诚实是没有人怀疑的.他对哈特的作品非常钦佩.早年在旧金山,他对哈特这个人也很喜欢.后来随着岁月的推移,他喜爱的感情冷了一些.这该责怪哈特.然而,在哈特担任领事的这段时间里,麦卡洛对他的感情只是有些减退而已,决没有完全消失.不过,不久发生了一些情况,以致连余下来的一些感情也都丧失了.麦卡洛把全部经过都跟我讲了.一天,一个年轻人到他纽约的住处来,说他自己是布雷特.哈特的儿子,刚从英国来,身上带有他父亲的介绍信......他把信给了麦卡洛.麦卡洛高高兴兴地接待他,说:"我的孩子,我正盼着你来,我已经接到你父亲的一封信,知道了你此行的目的.刚好我的地位能满足你的愿望.我已经替你安排好了一个职位,不妨从今天开始立即起薪."小哈特表示感谢,话说得很得体,"我知道你在等着我,因为我爸爸答应我事先写信给你的."麦卡洛口袋里装着他父亲的信,只是他没有读给小伙子听.信的内容是这样:"我的孩子是舞台迷.他要到你那儿来寻求帮助,因为他知道我和你是老朋友了.为了摆脱他的纠缠,我不能不送他渡海而来,身边带来请你关照他的一封信,请求你为了我的缘故帮助他实现他的雄心.我不能不写这封信,我摆脱不了.不过,我这封信是要在事前警告你:不用对另一封信认真看待.我的儿子是舞台迷,不过是无足轻重的人,也不会有什么成就,因此不要为他费神,为他浪费时间与心思是不值得的."约翰.麦卡洛站到了那个孩子一边,帮他在舞台上力求上进.他是这个孩子最好的父亲.我在上面几次说过哈特没有良心.我还说他卑鄙下流.我也许还没有说他奸诈.不过,要是我漏掉了这一点,我愿意在这里补上去.我们全都不免有时做错事,说错话,我也不例外.我自己有过这个经验.大约十二年前,有一个晚上,我逛进了演员俱乐部,看到有五六个年轻人正挤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舒舒服服地一边喝潘趣酒,一边聊天.我也参加了进去.不久提到了布雷特.哈特的名字.这么一提,就触动了坐在我边上的一个年轻人.其后的十分钟,就只他一个人谈话,谈他的心里话.没有人打断地,一个个都挺有兴趣地听着.这位年轻人的话洋溢着纯正的热情.题目是赞颂......赞颂哈特夫人和她的几个女儿.他叙说了她们怎样住在新泽西一个小镇上,她们为了维持生计,工作得怎样艰苦.怎样诚实.怎样热情.怎样安分守已.......哈特夫人教音乐课,女儿们靠了练习绘画.刺绣之类的手艺.我和别的人在旁认真听着,我知道他讲的是实情,并未夸张.可是他一会儿把话岔开,赞颂起这个被抛弃的家庭名义上的家长布雷特.哈特来了.他说,这个家庭的幸福有一个缺点,就是布雷特.哈特不在.他说,她们对他的爱与崇拜,如果能看到.能听到,那委实是个很美的故事.她们还为他被迫离家而可怜他.他还说,哈特自己因为被迫流亡而感到辛酸,这叫人想起来便觉得是一件很美的故事.还讲到哈特的忠于家庭,每一次轮船开到美国,总不忘寄回一封信来,这也是很美的故事.还说他总是渴望假期回家来,可是薪水太低,花不起这笔钱.不过在信上,他总是许愿自己能坐下一班轮船回来,或是再下一班轮船回来.看到所说的轮船先后到达,却看不到他回家,全家那种感到失望的情景,真叫人难过.还说,他的自我牺牲精神是使人感奋的.还说为了每个月把这笔旅费从薪水里节省下来,以供家里花用,不像有些自私的人,把钱用来横渡大西洋,这是表现了男子汉大丈夫的高尚的气概.在此之前,我一直是像打扑克牌的人所说"跟进"的.不过到了这一刻,我就发作了,要那个年轻人看牌......如同打扑克牌的人所说的那样.我委实抑制不住自己了.我知道他听到的情况并不确实,我觉得我有责任纠正他.我说,"真该死!全非真情.布雷特.哈特抛掉了他的家庭.事实真相便是如此.也可能他给他们写过信,不过我得看到信才相信.也可能他急切想回到他所抛弃了的家里来,不过凡是知道他的人没有人相信.不过有一点我看是不能怀疑的......那就是说,他从没有寄回一块钱,也从未打算寄回一块钱.布雷特.哈特是今天这个星球上最卑鄙的.没有灵魂的渺小的牛皮大王."我看到身边这些人的一些表情,就朦胧地意识到出了什么事了.问题出在我自己身上,而我还不知道.不过我上面这句话才只说了一半,就有人抓住了我的手,在我耳朵里轻声轻气而着重地说:"看在老天爷面上,闭嘴吧!这个年轻人叫斯蒂尔.他跟他家的一个姑娘订了婚了."$$$$第六十一章我确信,一个人的脾性是一项法则,一项铁的法则,不论你喜欢不喜欢,你非得听从不可.在我看来,脾性显然是上帝的一项法则,胜过了人间的一切法则.我确信,人间的每一项法则,其所以存在,是因为有一项明明白白的目的,唯一的目的:要反对上帝的法则,要打败它,要压低它,要嘲弄它,要踩死它.蜘蛛小心眼儿地设伏,等候着飞虫,以便把它杀害掉.我们倒并没有故意挑剔,把这称之为暗杀.我们承认,这个脾性,这个天性,并不是它自己创造的,因此依照自然法则的需要和命令干的事,是无可责备的.我们甚至承认这样一点:人工再巧,也永远改变不了蜘蛛的脾性,停止杀害的行径.我们也并不责怪老虎凶猛的脾性.那是上帝给它的,它非得遵从不可.我们也并不责怪黄蜂残酷地用螫把蜘蛛刺得半僵,然后把它塞进洞里,让它受好多天的罪,在黄蜂的育儿室里每天供作口粮,凌迟处死.我们承认黄蜂是按照了上帝给它的脾性,严格地无可责怪地遵从了上帝的法则.我们并不责怪狐狸.蓝色的鸟以及其他以偷窃为生活的动物.我们承认它们是依照了上帝给它们所规定的脾性,遵从上帝的法则行事的.我们并没有对公羊.山羊说"你不得奸淫",因为我们知道这是它们天生的脾性,怎么也改不了的......上帝对它们说的是:"你应奸淫."要是我们继续研究动物界无数动物千差万别的脾性,我们会发现每一类别的动物都是由一项显著的特性决定的.我们还会发现,所有这些特性,所有这些特性的影子,在人类身上也是有的.在每一个人身上,一打或一打以上的这类特性也是有的,而在很多人身上,则是全部特性的痕迹与影子全都有.在我们所说的低级动物身上,它们的脾性只是由其中的一项.两项或者三项特性形成的.不过,人是复杂的动物,得用所有这些特性才能拼凑成个人.在兔子身上,我们往往发现顺从.胆小,永远不会发现勇敢.傲慢.寻衅.因此,一讲到兔子,我们总是联想到顺从.胆小.要是它还有什么别的特征的话,......譬如说,生殖力特别旺盛......我们总是想不起来.一讲到家蝇和跳蚤,我们总是联想到英勇无畏的束了腰带的骑士和老虎也赶不上它们.在厚颜无耻.横行霸道方面,在整个动物界,包括人类在内,数它们第一.要是它们还有什么别的特性的话,也给上面所说的那一些特性冲淡了,因而我们根本想也想不到.一提到孔雀,我们想到的是虚荣,不是别的;一讲到山羊,想到的是淫荡,不是别的;一讲到有些种类的狗,我们想到的是忠诚,不是别的;一讲到猫,我们想到的是它的独来独往......这是包括人在内的所有上帝创造的创造物中所没有的,......而不是别的.除非我们愚蠢和无知......我们才会想到背信弃义,这种特性是很多种的狗所具有的,不过对猫来说则不普遍.我们可以在我们冒昧地称为低等动物的身上发现一两种明显的特性.往往总是这些特性使得这类低等动物属于不同的族.在每一族的动物身上都能找到这样的一两种特性,并且是那么显著,从而决定了动物界这一分支的永久不变的性格.在所有这些事例中,我们承认,由若干种脾性构成了一项上帝的法则,一项上帝的律令,凡是遵照这项法则所做的事都是无可指责的.人是从动物变成的.他每一项特性都是从动物身上遗传得来的.他从动物身上遗传得了全部的特性集中于一体,每一种特性都是上帝的法则的一部分.他跟它们截然不同的是这样:他没有哪一项单项的特性是和他同类的成员完全同样地突出的.你可以说,家蝇无比勇敢,你这么说的时候,是说的所有家蝇;你可以说,兔子无比胆小,你这么说的时候,是说的所有兔子;你可以说,蜘蛛无比残酷,你这么说的时候,是说的所有蜘蛛;你可以说,羔羊无比天真.温柔.驯服,你这么说的时候,是说的所有羔羊;你可以说,山羊无比淫荡,你这么说的时候,是说的所有山羊.没有一样动物,不能凭了一项单项的特性给以确切的描绘......可是你不能凭了一项单项的特性来描绘人.人并非像兔子那样全都是胆小鬼;也不像家蝇那样全都是勇士;也不像羔羊一样全都是天真.温柔.驯服的;也不像蜘蛛和黄蜂那样全都是凶残的;也不像狐狸和蓝色的鸟全都是小偷;也不像孔雀全都爱虚荣;也不像扁鲛鱼那样全都是那么漂亮;也不像猴子那样全都是喜欢跳来跳去;也不像山羊那样全都是淫荡的.人类不能用一句话描述出来.每个人非得一个个加以描述才行.这个是勇敢的,那个是胆小的;一个是文雅.和善的,另一个是凶恶的;一个是傲慢.虚荣的,另一个是谨慎谦逊的.在动物界中,各种各样的特性是分散的,在同一时间分别具有一两种特性,而在人类,则每一个成员,无数特性强弱不同地集中成为种种的本能.在某些人身上,凶恶的特性小到几乎觉察不到,而高尚的特性则特别突出.我们便以这类美好的特性来描述这个人,我们赞美他,我们由于他的德行而推崇他.说来仿佛可笑.他的特性不是他创造的,不是他带来的,是他出生的时候遗传得来的,是上帝赐给他的,是上帝把法则赋予了他,即使他想违背,他也违背不了.有时候,一个人生来是个杀人犯,或者生来是个恶棍......像斯坦福.怀特......而对他,人们便大加谴责.可他只是遵从了自然的法则,他的脾性的法则.他根本不可能想要违背它,即使想违背,也违背不了.这真是一件稀奇而幽默的事.我们对爬行.飞行.水里游.四脚走的动物干的所有坏事都能加以原谅,理由也很充足,认为它们不过是遵照了作为上帝法则的自然法则,因此是无辜的.然后我们调转身来看一看,明摆着的事实是,我们所有的坏品性都是从这些动物身上遗传得来的,我们却温文尔雅地说什么我们没有因遗传而有免受惩罚之权.并且说我们有责任无视.取消和破坏这些上帝的法则.找看,这样的议论是站不住的.这不光是有点儿幽默,而且也太滑稽了.从古老相传的教育和遗传得来的习惯出发,我把种种抱怨.种种责怪罩在布雷特.哈特的身上.我也深知我刚才说的那些话的分量.不过,当我冷静下来时,我就不怪他了.他的天性的法则比人的法规要强,他得遵守它.我坚信,人类不应该成为苛刻议论的靶子,唯一正当的感情是对之表示怜悯.自然法则不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品性的软弱与愚蠢绝不是它有计划地创造出来的.$$$$第六十二章苏西在一八九六年八月十八日在哈特福德的家里去世.临终时在身边的有吉恩.凯蒂.利里.约翰和埃伦(花匠和他的妻子).克拉拉.她妈妈和我在环球旅行中于七月三十一日到了英国,在吉尔福德找了一所房子.一周以后,本该是苏西.凯蒂和吉恩从美国到这儿来的,可是我们这时候却接到了一封信.信上说苏西害了小病......没有多大关系的病.可是我们不安起来,拍去了电报,问最近的消息.那是星期五.整整一天,没有回信.......而船要在第二天正午离开索斯安普顿.克拉拉和她妈便开始整理行装,以防万一消息不好.后来拍来了一个电报,"等明晨电."这样的电报不能叫人放心......叫人很不放心.我又去了电报,要求回电到索斯安普顿,因为快天黑了.当晚,我守在邮局里,直到半夜时分打烊,盼望能有好消息来,可是没有消息.我们在家里默默地坐守到清晨一点,等候着......也不知道等候着什么.然后搭最早的早班车,赶到索斯安普顿时,已来了电报.说要长时间才能恢复,不过肯定会痊愈.我松了一口气,可是我妻子不是这样.她怕.她和克拉拉马上登上轮船到美国去,以便照看苏西.我留下,以便在吉尔福德另找一个更大些的房子.那是一八九六年八月十五日.三天以后,我妻子和克拉拉在海上刚走了一半路,我站在餐室里,心里并没有想什么特别的事,却送来了一封电报.电报上说:"苏西今日病逝."这委实是人性的一个秘密:一个人毫无心理准备,突然遭到这样的雷电轰鸣,却竟然还能活下来.这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智力给吓懵了,只是在摸索着字句的含义.幸亏在当时并没有能充分理解字面的意义,只是模模糊糊地感觉到损失太大了......如此而已.要经过多少个月.多少年,才能搞清细节,从而领会到损失严重到了什么一个程度.一个人的房子烧掉了.断壁残垣只是表明多年来生息其间.人来客往的亲爱的家已成一堆废墟.后来,一天天一周周过去了,起初他想起这个,尔后又想起那个,以后又是别的什么.他到处寻找,却发现东西正在那间房子里,这往往是不可缺少的东西......只有这样的一件.是找不到代替的.本来是在那间房子里的.如今却永远丢失了.东西在的时候倒并没有意识到那是不可缺少的,如今发现没有了它便什么都干不成,这才发现是不可缺少的.要等多少年以后,这种缺这少那的感觉才会消失,而在这以前是不可能真正知道灾难有多大的.八月十八日给我带来了噩耗.母女俩正在大西洋中途,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飞速前往迎接非同寻常的灾难.只能靠亲友之力,才能保护她们,使之减轻这声晴天霹雳所带来的痛苦.他们去到了码头上,半夜才接到了轮船.他们到清早才露面,也只见了克拉拉一个人.她回到头等舱时一言不发,事实上也毋需说什么了.她妈妈对她望了一下,说,"苏西死啦."当晚十点半钟,克拉拉和她妈结束了环球旅行,到了埃尔迈拉.搭的火车,坐的马车正是一年一个月又一个星期以前她们从这里西行时所坐的车子.这一回,苏西还在这里,......不过不是像十三个月以前挥手告别时那样,在晨光熹微中招手欢迎,而是在她出生的家里,带着她那苍白而美丽的容颜躺在棺材里.苏西一生的最后十三天是在哈特福德我们自己的家里度过的.那是她幼年的家,是她最心爱的所在.在她身边,有一些忠实可靠的朋友......她的牧师特威切尔,从她还在摇篮里的时候便认识她了.这次特地从远道来陪她;还有她的叔叔和姑姑西奥多.克兰夫妇;还有车夫帕特里克;还有从苏西八岁时起便给我们帮工的凯蒂;跟我们已多年的约翰和埃伦.还有吉恩在那儿.我妻子和克拉拉启程回美国的时候,苏西尚未病危.三个钟点以后,突然恶化.脑膜炎发作了,马上显出了致命的症状.那是,八月十五日,星期六."这晚上,她吃了最后一顿晚餐."(据吉恩给我的信上说.)第二天,脑袋发高烧.她忍着疼痛与昏迷,在地板上走了几步,觉得实在虚弱,回到了床上.在这以前,她看到小房间里有一件她曾见她妈穿过的长外衣.她以为那是她妈,已经死了的妈.她吻着这件衣服,哭了起来.到中午前后,她眼睛瞎了(疾病所引起的),她哭着告诉她的叔叔.我把吉恩信上这句话抄在下面,评论是多余的:"大约下午一点钟,苏西说了最后一句话."她讲最后一句话时,说的只是一个字,表达了她的热切希望.她用手摸索着,摸到了凯蒂,抚摩着她的脸,叫了声"妈妈".在她遭到灭顶之灾的绝望时刻,在死亡的黑影逼近的时刻,还能赐给她美丽的幻觉......这最后的幻影,从她心底深处蒙着云雾的镜子里照出的是她妈妈的幻影.她一生中最后一次激发出的情绪,是由于这想象中幻影的出现而激起了喜悦和安宁.这一切该是上苍多大的恩惠啊!两点钟左右,她神态安详,仿佛睡着了,从此再也没有动一下.她丧失了知觉,后来两天又五个钟点里一直是这样,一直到星期二晚上七点零七分,她才最后解脱了.她的年龄是二十四岁又五个月.在二十三日,她妈妈和她的姊妹们亲自看着给她入殓......她一直是我们的宝贝.我们心爱的人.$$$$第六十三章明天是六月五日(写于一九○六年.......原编者注),是我惨遭不幸的一天......我妻子死的一天.这事发生在两年以前,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我们把她带到那里去,本来希望她的病体能够恢复健康.口授这本自传本来是在一九○四年初于佛罗伦萨开始的.后来由于愁肠百结,很快便停了下来.在一九○六年一月以前,我从没有想过恢复口授.因为这个哀痛的事件,以及这段孤独的时间中不幸的遭遇,和在这以前二十二个月中折磨人的痛苦,这种种细节,我真不知道如何诉说.我现在希望能勾画出一个轮廓,把这段缺漏之处弥补一下.目前我只能做到这样.克莱门斯夫人从来不是很结实的.以她那个身体,环球旅行十三个月能否顶得住,本来是难说的,可是结果却很太平.一八九五年七月十五日,我们在埃尔迈拉搭火车西行时,一路上正当夏日炎炎,后来还加上炽热的森林地带夏季的高温,如此者一共二十三天......我每晚都发表演讲.虽然这么艰苦,可是克莱门斯夫人到达温哥华时,能和启程时一样健康.从这一天开始,她身体好了些,虽说夏季连续了五个月,中间没有歇过一口气.在夏威夷群岛上时是夏天.十月里我们到达澳大利亚的悉尼,在赤道以南三十四度,那正是澳大利亚夏季时光.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塔斯马尼亚停留期间,全都是夏天.一八九六年一月一日从墨尔本开船时,也还是夏天.至于在锡兰,那当然是盛夏季节,从来如此.我们在一月份到达孟买时,孟买的英籍居民自称是在冬季,可是对我们来说,自从七月中旬在埃尔迈拉启程以来,我们没有见到气候有什么变化.对我们来说,全印度都还是夏天,一直到三月十七日为止.当时杰普尔的一个英国医生劝我们快快飞往加尔各答,立即离开印度,因为热天随时会来临,对我们会造成危害.因此,我们就在他们所说的"冷天"里,流着汗,从拉瓦尔品第赶往加尔各答,搭船前往南非......而克莱门斯夫人的健康仍然持续地有所改善.在我南非演讲旅行的全过程中,她和克拉拉一直陪着我,除了去比勒陀利亚那一回,她身体一天也没有病过.最后我们的演讲旅行在一八九六年七月十四日结束,第二天搭船前往英国,三十一日在索斯安普顿登岸.两周以后,因为得悉苏西害病,克莱门斯夫人和克拉拉搭船回国去护理,结果发现她在外祖母家,已经躺在棺材里.家里剩下来的人不久到英国来和我会齐.我们先后住在伦敦.瑞士.维也纳.瑞典,又住到了伦敦,一直到一九○○年十月.我们在那时候搭轮回国,克莱门斯夫人的健康和体力是她十六岁遭到上面提到过的不幸以来最好的时刻了.我们在第五条街附近的西第十条街十四号住了下来,住了一年.在这里,克莱门斯夫人的身体因为过分操劳而负担过重.屋子大,操持家务很累人......在纽约总是这样.......但是她又不肯请帮工.从结婚那一天起,她一直不听我的劝说,非得听从她的意思办不可.社交应酬也不利于她的健康.在纽约繁忙的冬季社交季节,我来往的书信多到了我和我的秘书对付不了的程度,克莱门斯夫人就分担了我们一部分的任务.有一天我亲手写了三十二封短信,后来发现克莱门斯夫人也写了这么多,这真叫人不安啊.她本来的负担已经是太重了,又加上这样的劳累.她在欧洲过了九年半安静的生活以后,如今却过上了这样的日子,以至到六月份时,就看出影响来了.在阿迪隆达克斯休息了三个月,对她是有好处的.后来我们在赫德森河谷街住了下来.这是间大屋子,家务又很繁重.一九○二年初,也一度有神经衰弱的危险,不过仿佛很快危险就过去了.到了六月底,我们在约克港近郊找到一个有家具的屋子,以便过夏.罗杰斯先生送来了他的"卡那华号",是美国水面上最快的蒸汽发动机快艇,把它停泊在我们的河边.克莱门斯夫人.吉恩和我走上了汽艇.在那时候,我才发现克莱门斯夫人身边并没有带用人.这是因为她生怕给罗杰斯先生添加麻烦.这可太糟了.人家原本欢迎她可以全权支配那条快艇的.可是吉恩的身体不好,很需要有人照料.这个任务就落到了克莱门斯夫人的肩膀上.我呢,笨手笨脚的,不大懂,帮不了什么忙.总之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她已经安排好把全部家什和行李由火车运到约克港.当时是个美好天气,我们仿佛一只鸟儿掠过闪着一片片金光的海面,追逐着眼前一艘艘船只,并把它们一个个抛到后边.不过这样的乐趣克莱门斯夫人可没有份.她得呆在下边,照料着吉恩.到夜晚,我们就避到新伦敦港,好躲过坏天气.因为要护理吉恩,克莱门斯夫人休息.睡眠都不足.第二天早上,我们开往费尔黑文.这本是克莱门斯夫人的好机会,能在汽艇上躺两三个钟头,而我们其余的人上岸到罗杰斯的乡间住处去看望他一家.可是她偏要上岸.她总是这样.那样地把自己搞得很累.她还在前往约克港的途中护理吉恩,搞得累上加累.她又有个机会好休息一下,可是她不肯休息.她不能休息.她从不想休息.她以血肉之躯却具有蒸汽引擎的精神.她总是以无穷的精力折磨着自己的身体,劳累到了超过自己的体力.她的心脏很快给她敲起了警钟.十二年前,哈特福德两位有名望的医生曾经安排她到埃克斯累班去洗温泉浴.还对她说:如果谨慎小心些,还可活两年.埃克斯累班的两位医生说只要谨慎小心些,她还可活得更长一些.罗马.佛罗伦萨和柏林的名医还是提了两年这个期限......而在瑙海姆(德国),据温泉官方的医生名册上,名次最低的医生给克莱门斯夫人检查以后对我说,她没有什么了不得的病痛,也许还可以活很多年哩.我很生气.这样无知的学徒竟然拿人命当儿戏,叫我很愤慨.我付了钱,当场便谢绝了他,也没有给他一封推荐证明书.可是在一打医生中,他是所作的预言还有点儿价值的唯一的一个.当我们在约克港住下来的时候,克莱门斯夫人已经比其他所有的预言多活了十一年啦.不过,正如我上面说的,在七月初,在约克港,她开始为她的心脏担心了.很快便越来越担心了.不到两周,她便害怕把汽艇开出去.任何比较快速的动作她都害怕.她怕走下坡路,即使坡度小到在夏季暮色中几乎觉察不到的程度.她请车夫在下小山坡时勒着马一步步地走.还不止是这样,她还要满怀恐惧地看着他才放心.要是马有片刻步子不稳,她也要一边抓住我,一边抓住车身,惊慌得非同小可.整个七月份,就是这个样子.如今又发生了一件奇异的事.豪厄尔斯住在基特里角,距我处坐电车只要三刻钟.有一天,在七月或者在八月初,他第二次来看望我们.那是个下午,是克莱门斯夫人休息的时候.她在楼上她的卧室里.豪厄尔斯和我坐在俯瞰小河的游廊上聊天.他聊到他有一个朋友一生中有一个悲惨插曲的前后经过,其中最最感动人的一两点竟然很快便在克莱门斯夫人身上重现.那在下午,他坐在那儿讲说那个奇异的故事的时候,我们俩谁也没有想到那竟是个预言,可实际上却确实是如此.我立即以一个故事的形式写了出来......用假名寄给了《哈泼斯月刊》.$$$$第六十四章约克港是一联串分得很散的独立小村落,叫做约克.约克港.约克村.约克中心.西约克.东约克.南约克......我记得是这些名字,不过不能肯定,反正这并不重要.合起来就成了这个简单明了的名字:约克.八月六日左右,在这堆蜂窝里开始了庆祝活动......庆祝在美洲大陆上实行城市自治两百五十周年.在两三天里,白天举行边远殖民区古老的游行.群众大会.演讲会等等,夜晚放焰火.克莱门斯夫人总是年轻人的性格,对这些事兴趣很强烈.她对我的演讲比我对自己还要兴趣大.三天中,她白天跟在马后面,晚上坐船,对正在举行的一切,看不厌,听不烦,尽情地加以享受.这样太劳神,超过了她的体力,病症就开始显露出来了.我费尽口舌,终于劝阻了她没有去参加最后一晚的节目表演,而是在两三英里外的游廊上观看了焰火.可是我的劝阻已经为时太迟了.她体力消耗过度,已经远远超过了限度了.第二天下午是她一生中最后一次亲自参加人世间的活动了,是她最后一次接见和款待来访的客人了.这次来访,本来以为是普普通通的,很快会忘掉的,可是由于我天赋那种才能,能干出种种天真而叫人不愉快的蠢事来,以致这次来访便成了另外一回事了.来客是位夫人.她寄来过一封介绍信,现在是应我们的邀请,下午来作客,并且在我们家吃晚饭的.她是个美人儿.她说她三十岁,已经结婚十五年.以她的神态以及她的英语,肯定会让别人以为她的祖辈是个外国人.要是还需要什么证明的话,她那个人们念不出来的外国姓名,任何一个没有经验的基督徒拼不出来的姓名,便是最好的证明.可是她根本不是外国人.她生在美国,父母也是美国人.她的舌头从没有念过英语以外的语言,直到十五岁时在巴黎嫁给了一个名字念不起来的外国人.她的英语古怪而好听,优美而易懂,但却不是英语.她寄来的介绍信是属于王室独有的那种大型信封套起来的文书.是罗马尼亚王后寄来的.信上说,持信人以及她的丈夫......罗马尼亚的一个贵族,在罗马尼亚宫廷已有十五年.她丈夫在政府里担任的是一个重要职务.来信热情地讲到了他的妻子,还说她是极有素养的音乐家,能胜任音乐教师.说她是重回故国,希望能以教学维持生计.王后陛下希望我能给她这位流亡中的朋友找到音乐课教一教.卡曼.西尔伐的信是用英语写的,那是她所精通的语言.信上说明了,十五年来安居宫廷.久获宠信的人,为什么突然成了流亡者,成了地球上的流浪者,举目无亲,不能不靠一技之长,流下汗水,才能生活.不过,正当我们想了解是什么事引起了这样的灾难......如果是灾难的话......正当我妻子和我急切要找到这个秘密的核心时,王后用法语表述了这个核心.那是个短语......两三个字......不过合起来便成了我们过去没有见过的,并且是猜不透其含意的字.王后的话,其实质是......确切的词我记不起了......她的丈夫不得不辞去职务,退出宫廷,这是因为......然后便是那恶魔般的法国话.我当时气得但愿我过去从没有学过法语......很显然,那是一种紧要关头要误事的语言.下午三四点钟,克莱门斯夫人.美丽的美籍外国人和我在游廊里坐着闲聊.我手里拿着《北美评论》,是崭新的,非常逗人喜欢,一页页书里还散发着印刷厂油墨的香味,使得我热切地想打开来看看内容.这位深受宫廷熏陶的人观察力敏锐.她习惯于从人家的体态.烦躁的神情等等外表,看出人家隐藏着的感情与愿望.她看出了我的心境,她叫人喜欢地恳求我打开杂志读一下.我很感谢她.我打开杂志,第一眼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位奥地利王子写的《欧洲大陆各国王宫和军方的决斗》.我很感兴趣,便起劲地读了起来.这位王子是反对决斗的风气的.他讲到了奥地利......我记得是特别讲奥地利......的将军和贵族怎样在采取措施,来消灭这个风气.他在坚决谴责这个风气时又提到,在欧洲大陆,没有一个重要的官员会出于不论何种原因,谢绝一次挑战,从而使得他自己以及全家蒙受耻辱,并且从此为社交场中,甚至为他的亲友所不齿的.这时我恰好抬起头来......只见这可怜的妇女,脸上像大理石一般的雪白.那句法语翻译了出来啦!我不读了,我们急忙换了话题.正如我上面说过的,这是克莱门斯夫人一生中最后一次社交生活......这一生,自从他做小姑娘起,她一直是活跃的,一直是全身心地领略其中的欢乐的.这是最后一次了......以此结束了这最后的篇章.并从此开始了她在世上的下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篇章.我想,这一次纵然是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但由于别具特色,我将永远记住它.何况这一次根本不是普普通通的,根本不是平平淡淡的.这一次的经过在我的记忆里很鲜明,并将永远鲜明.第二天早上七点钟(八月十一日)(一九○二年.......原编者注)一声尖叫把我惊醒.我发现克莱门斯夫人正站在卧室的另一边,靠在墙上,支撑着身子,一边喘着气说:"我要死了."我把她扶回到床上,请来了一位纽约医生伦纳德博士.他说,这是神经衰弱,除了绝对休息.安静.细心护理,没有其他办法.这是开始.在以后的二十二个月中,从广义上说只有医生和护士跟她作伴了.其后的六十天是我们焦急的时刻.进入了十月,成问题的是我们还能不能把她送回河谷那边.我们不敢动用罗杰斯的汽艇.海上颠簸是她所受不了的.后来我们决心试试一项可怜的办法,就是搭坐送病人的专车.我说这是可怜的办法,是因为车子虽然宽敞,所有的亲友以及必需的护士.医生都容得下,可就是有一个极大的缺点......病人的床是固定的,不能移动,随着火车的跳动而颠簸.要是利用具有弹性的绳索,照吊床的办法,从顶上挂下来,病人便丝毫不会颠簸或者颤动.我们挂上了一列专车到波士顿,并绕过了波士顿.然后挂上了一班普通快车,把我们按时送到了纽约总站.一个火车头等在那里,十五分钟内就把我们送到了家......送到了河谷那边.身体魁梧的英国厨师把克莱门斯夫人送上了楼,放在床上,交给经过训练的护士来护理.当他把卧室的房门关起来时,他也把真实情况永远关在了卧室的门外.医生莫法特博士每天来一两次,每次呆几分钟.要是需要什么医疗方面的谎话,他一定忠实地提供.当那位经过训练的护士值班的时候,她也提供必要的谎话.克拉拉每天值班三四个钟头,干的真是苦差使.她每天要把十来个危险的真实情况锁在心头,并用神圣的谎话抢救她妈妈的生命,给她以希望和幸福.在这以前,她平生从没有对妈妈说过一句谎话.我也可以说,从这以后,她几乎从没有对她妈妈说过一句真话.在她妈妈的心里,克拉拉的诚实是她牢不可破的信念,这对我们大家是幸运的事.可以成天地免得我们遇到大灾大难.妈妈从没有怀疑过克拉拉的话.克拉拉可以把很多难以相信的事跟她讲而不致引起什么怀疑,而我要是想推销哪怕是其中一桩很小的事,就会出问题.我从没有像克拉拉那样的信誉.对我来说,这本来可以大有用处的,不过现在才开始想方设法取得这种信誉,那也为时太迟了.因此,在卧室里我什么消息也不讲.不过幸亏我每天只能进卧室一次,每次只有两分钟.护士站在门口,手里拿着表,到时候便把我赶出来.我的卧室在克莱门斯夫人的卧室边上,中间隔了一大间浴室.我不能跟她讲话,不过我可以写信跟她联系.每晚上,我把一封信从浴室门下塞进去,她的床就靠门边......信上没有牵涉到当前情况的消息,不会有什么害处.她用铅笔回信,每天一至两次......开头,写得较长,不过,日月推移,她体质更弱了,她在小纸片上写着抖抖的字来每天表达她的爱,这样一直到她去世的那一天.$$$$第六十五章我提到过克拉拉地位的难处,事实也正是这样.在那些日子里,我曾在几次给朋友的信里说明了克拉拉的为难之处.有一封信是一九○二年底写给苏西.克兰的,那是在我们回到约克港两个半月以后.圣诞节前几天,吉恩跟年轻的道奇夫妇一起在雪地里长时间地坐雪橇和滑雪.回来后身上披着皮大衣,坐下时还是全身汗淋淋的,这样就突然受了寒.马上请来了医生,到圣诞节前晚便病得很厉害.是双肺炎.从这时开始,一直到写这封信时,情况一直是怕人的.可是在整个儿这段时间,她妈妈从没有想到出了事.她每天向克拉拉问起吉恩的健康.精神.穿着.做些什么事,怎样消遣,玩得高兴不高兴.而克拉拉便一项一项地细细讲给她听......当然每个字都是假的.她每天得讲吉恩穿些什么.有时候她老讲吉恩原来一些衣服讲厌了,就在老一套编造之外,搞些新发明,换换口味,凭她的想象给吉恩的衣裳添加些什么.要不是她妈妈提醒她说,这样添置想象中那些衣服什么的,超过了家里的收入,克拉拉也许会把吉恩的衣服编造得超过两倍以至三倍.当然吉恩需得有个专门的护士,为此请了一个叫做托宾的妇女来护理她.吉恩的卧室是在房子的另一头,跟他妈的房间离得远一些.因此,医生和护士可以来来去去而她妈妈觉察不到.到一月中旬或者一月底,吉恩能走动了,医生主张给她换个环境.他说,应该把她送到南方,送到老角疗养院去.结果就照这样办了.凯蒂和托宾小姐伴着她.她在老角疗养院住了几个星期.医生规定她呆六个星期,不过吉恩也好,凯蒂也好,谁都受不了那个经过训练的护士,没有到期便回到了河谷镇.吉恩不在家的整个儿这段时间里,克莱门斯夫人还以为她在家里,心里乐滋滋的;还以为她身体好好的;还以为她跟这一带年轻姑娘们一样,玩得快快活活的.克拉拉让她妈每天都知道吉恩的动向.某一天,她会报告说,吉恩正忙于搞木刻;第二天她会报告说,吉恩正刻苦学习外语;过一天,她会报告说,吉恩正忙着给我的作品打字.隔一段时间,跟先前所说对吉恩的服饰感到厌倦一样,克拉拉就对这些陈旧的舞台道具也感到厌倦了.这里我引一封给苏西.克兰的信.克拉拉的一天亲爱的苏西,两个钟点前,克拉拉把她一天的情况讲给我听.当然我对这些还是搞不清楚,细节太多了.不过,以你在约克港的经验,领略过病房说谎的甘苦,你多少可以了解到那可怜的孩子每天过的是什么生活,每天得在陷阱丛中小心走路,每小时有两三回差点儿掉进去惹下大祸.〔今天.吉恩的另一个肺发炎.今晚之前可能恶化.......早晨要去请詹韦医生.我们的医生需得整晚照料她才行.〕当然,为了吉恩的缘故,克拉拉今天没有上纽约去上星期一的课......不过是颇为机灵地把这件事给忘了.在火车开车前,她走进她妈妈的房间(其实她并没有事,并不是非得进去不可),身上披着睡衣.莉薇:怎么啦,克拉拉,你不去上课啦?克拉拉:(几乎露出了破绽)要去的.莉薇:穿这样的衣服?克拉拉:哦,不.莉薇:嗯,火车搭不上了,来不及了.克拉拉:这我知道,我准备搭下一班.莉薇:是啊,这一班不行了......上课太迟了.克拉拉:不,上课时间推迟一个钟点了.(原话如此)莉薇:(消除了疑惑.又突然说)可是克拉拉,要是车子.上课都推迟了,你去哈普古德太太家吃中饭便来不及了.克拉拉:不,火车比平常早开十五分钟.(原话如此)莉薇:(消除了疑虑)跟哈普古德太太说,如此等等(克拉拉也应承了).亲爱的克拉拉,中饭以后......我真不愿意叫你麻烦......不过你能不能给我买两三样东西?......为了这点子事让莱昂小姐(马克.吐温的秘书.......原编者注)跑那么远到纽约去,真过意不去.克拉拉:哦,那没有什么......我行.(拿了她要买的单子......这单子,她马上要交给莱昂小姐,要她到纽约去买来.)莉薇:(若有所思地)叫什么名字来着?托宾......托比......不,是托宾......托宾小姐.克拉拉:(吓得冷入骨髓,不过没有表现出什么来......托宾小姐是吉恩的护士)什么托宾......托宾小姐?是哪一个啊?莉薇:一位护士......训练有素的护士.他们说她很好,不多话.你见到过她么?克拉拉:(极端紧张......在这紧急而变幻莫测的时刻,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见过她?一个叫托宾小姐的?没有啊.她是谁啊?莉薇:(克拉拉可喘了一口气)哦,我不知道,医生讲到了她......夸奖她.我看,也许是暗示我们需要增加一个.不过我没有搭腔,他就不提了.有谢里小姐就够了,不需要增加了.要是他跟你提起,别支持他.亲爱的,该是穿着起来的时候了......记住,把我跟你讲的告诉哈普古德太太.〔克拉拉走出去了......还是很机警......见谢里小姐在厅堂里等着.她们把编造的谎话又重演了一遍,以便相互保护.克拉拉去到吉恩的房间里,走动了一会儿,照例看望她几分钟,可是不许她说话.到下午三四点钟,莱昂小姐从纽约带回了东西,她拿了,想了想她该说什么,然后走进她妈妈的卧室.〕莉薇:亲爱的,你太好了.当然,要是我早知道会下雨雪.路这么泥泞,我就不会叫你去买了.搞湿了吧?克拉拉:啊,不碍事.莉薇:来回都坐的车吧?克拉拉:从车站去上课,没有坐......下课以前,天气很好.莉薇:好,那就跟我讲讲哈普古德太太说过的每一句话.〔克拉拉讲了一长篇谎话......避免讲新鲜的叫人诧异的事,以及任何可能引起疑问使人难以回答的.自然详细讲了讲菜单,因为这事关五千人的饮食.莉薇坚持要问吃的是什么样的面包,上的是什么鱼.后来讲到了别的事......〕莉薇:蛤!......在十二月底.你肯定真是蛤么?克拉拉:我没有说"蛤"......我说的是蓝角产的蛤(蓝角产的蛤,指长岛的蓝角所产的蛤,可生吃,味鲜美.).莉薇:(平静了下来)有点儿怪.吉恩在干些什么?克拉拉:她说要打点儿字.〔当然是谎话.吉恩差点儿把命都送掉了.〕莉薇:她今天出去过了没有?克拉拉:只有一会儿,刚吃过中饭以后.她还要再出去,不过......莉薇:你怎么知道她出去过?克拉拉:(及时说圆了)凯蒂告诉我的.她还要冒着雨雪再出去,给我劝住了.莉薇:(很为赞赏)......克拉拉,你真了不起!你对吉恩照看的得法,对她的影响好.你就是可爱,可我如今拴在这里,不能亲自照看她.〔她就这样不停地夸奖不该受夸奖的克拉拉,夸得克拉拉害羞不迭.〕约翰.豪厄尔斯昨天怎么样?克拉拉:哦,他很好.当然,这么大一间餐厅,一桌只有两个人显得太孤单了些.莉薇:怎么只有两个?克拉拉:〔有点儿傻〕嗯......嗯......爸爸不算.莉薇:但是,吉恩不算么?克拉拉:(几乎露出破绽)啊,是的,她当然算的......数目就......不过她没有说什么......一句话也没有说.莉薇:她跟你散步了么?克拉拉:散了一会儿.接着碰到了道奇夫妇,她就跟他们玩雪橇去了.莉薇:(奇怪地)礼拜天?克拉拉:(为难了一会儿)嗯.他们不是每个礼拜天都去.他们上个礼拜天就没有去.〔莉薇显然满意了.吉恩在几个星期前说过,克拉拉是唯一能把难以相信的谎话讲给她妈妈而她妈妈会信以为真的人.这是因为她过去从没有对她说过谎话.〕莉薇:马克.杭柏格什么时候来的?克拉拉:约翰正要走的时候.莉薇:我老等着听钢琴声.没有音乐他不觉得沉闷么?你为什么不叫他弹弹钢琴?克拉拉:我是提过的,不过他有点头痛〔说谎了〕.〔钢琴离吉恩那里太近了......会妨碍她.〕苏姑妈,这是一个很粗略的轮廓,所有微妙的地方都略去了......我是指克拉拉经常碰到的那些事,即逼近了陷阱,差一点就要掉进去,幸而靠种种托辞和说谎才算幸免了.整个儿这件事如果不是那么悲惨得叫人心碎的话,倒是很滑稽的.我非常想请你来,可就是医生不会让你见莉薇的.要是他让......可是他不会让的.十二月三十日上午六时(快拂晓了),我到了吉恩的房间去,看见一切都太平......吉恩正睡着.托宾小姐低声地说:"她昨晚上睡得太美了."医生(还有克拉拉)晚上去看过几回,看到一切太平,便回去睡了.S.L.C.一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九时倚床书于河谷镇$$$$第六十六章只要想一想,克拉拉这样机灵地干了两个半月,并且还得继续干一年半,天天如此,就可以多少知道一些她干的差事多么困难,多么棘手.我再提供一个例子.给约瑟夫.赫.特威切尔牧师的信亲爱的乔......现在是上午十点钟.邮差刚送来你昨天发的祝贺的信.昨天下午三四点钟,发生了一件值得纪念的插曲:我在莉薇面前两分多钟(训练有素的护士手里拿着表),这是三个半月中第一回.莉薇正容光焕发!(我没有说"这七天来,吉恩害肺炎,卧床不起",从而叫她扫兴.)〔乔,一周中其余的生活情况,可在圣诞节的故事《是天堂?还是地狱?》(载于《哈珀斯》)中看到.那主要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是八九月里在约克港写的.〕在这个故事中,母女都病重,由两个上了年纪的姑母来负责说谎的事......当然有医生协助,不过我为了写得短一些,把他那一部分给略去了.在这里河谷镇家中,说谎的是医生.克拉拉和谢里小姐(给莉薇专请的训练有素的护士).他们是常备兵.我今天要再次见一下莉薇,为时两三分钟.她可能会说:"吃早饭的时候,你跟谁在讲话?......我听到是个男人的声音."(这就把我搞慌乱了.)(那个男人是医生,他晚上是来看吉恩的.要到中午才轮到去看莉薇......他的住处有两三英里路远.)她在吃早饭时派谢里小姐下楼来问了这件事.我们三人便在商量后回话说是一个陌生人.按照莉薇的性格,她会问我是怎样的一个陌生人.因此,我得准备一个足以应付得过去的人.昨天上午,医生在九点钟离开这里,到扬克斯去巡回医疗.后来回转来,照例到中午去看望莉薇.不过,今天上午,他在离此半英里的地方有一两个病人.为了免得多跑,他想不妨吃过早饭径直去看一看莉薇.因此,他就叫人上去先说一说,说他刚走过这里,能不能现在就上来看莉薇?她说当然可以,他就上去了.他本来应该以沉默为是,可是,不知道哪个魔鬼叫他发了话......"克莱门斯先生说,你比他上一次在约克见到你的时候身体好得多了."她马上抓住了他的话头:"怎么啦......你看到他啦?你昨天下午以后怎么又见到他啦?"幸亏医生没有按着她说的思路接下去,而是镇静地说......"我刚走进来时,在大厅上看到他."这样,他就得把谢里小姐叫到外边,跟她讲好,要她对我说,他是怎样知道我对病人的气色是怎么个看法.为了保险起见,他设法找到了我,亲自对我讲了;然后又找克拉拉,嘱咐了她.因为,虽然她值班不是在上午,可是每天早上,谢里小姐下去和厨师商量莉薇当天的饮食时,她总是给谢里小姐替一小会儿班.我每天下午去看望莉薇一刻儿工夫,除非她前晚上睡不好.我一直害怕这件事,因为即便我操练过,我自己明白,一旦有什么紧急情况,我只不过是个笨拙的说谎人,而在病房里,唯一值得珍贵的是在紧急时刻能够说谎说得漂亮.啊,乔,你看,信誉是多么要紧.克拉拉平生只对莉薇讲真话,现在可得到了酬报:克拉拉每天对莉薇说三个半小时的谎话,而莉薇一句句都信以为真!可要是我的话,即使对她讲的是真话,如果没有确证,还是值不了多少钱.即使没有当前的新任务......吉恩的事......克拉拉本来就已经用脑过度了.我们当然不希望吉恩知道她自己病情的危险,也不让她知道医生每晚离她只有三十英尺远.昨天清晨太阳升起时,克拉拉给看护捎去了医生的嘱咐.克拉拉当时实在太疲倦了,脑筋不是最灵,说的时候给吉恩听到了.吉恩马上提高嗓子说:"医生在这里干什么?......是妈妈病情恶化了么?""不.他昨天后半夜打电话来嘱咐的,说要今天早上六七点钟就照这么办."今天早上,克拉拉又一次疏忽了.她当时正在大厅里,那是跟吉恩的卧室相通的.她为了一件事对凯蒂大声说了话:"把这个拿到医生房间里去!"她赶紧到吉恩卧室去,想对吉恩撒一个谎,把事情搪塞过去,幸而发现吉恩睡着的,并没有听到,因而感到很高兴.我但愿克拉拉不是这样紧张......能拿起笔来,把在她妈妈房间里某一个下午发生的情况,一件件详细地写下来.以前天(星期一)为例.我们为吉恩吓得要死,两个肺都感染了,温度104.4F,脉搏快,脸烧得通红,全家人脸绷得紧紧的,急得团团转......克拉拉内心很痛苦地坐在那里,表面上还带着笑脸,告诉她那高高兴兴的妈妈,说吉恩怎样玩得很快活,在这个极好的冬季怎样和道奇夫妇玩雪橇,在雪地里玩耍!......乔,莉薇要算是你见到过的人中最幸福的人了.整整一周,她精神都很好.可这是怎样的一周啊!这是充满了喜剧.悲怆和悲剧的一周啊!吉恩昨晚上睡得很好.她是在目前情况下尽可能地逐步好转起来.乔,别让那些人来邀请我......我走不开.我已经把约会全部取消了,并且一年之内不会再接受别的约会.关于那次宴会(我六十七岁生日的庆祝会.......马克.吐温),会有一个详细的报告......由哈维上校发表,作为纪念......当然他会送给所有的客人的.他要是忘掉了你......他不会忘的......那就告诉我一声.马上要轮到我去看望她一会儿了.我刚上去,在莉薇的门口倾听着.多少月来我第一次听到她发出昔日少女时代的笑声.可我只要一张嘴,便能叫她的血冻结起来啊!再者(1902年写):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时.多大的失望啊!我坐在莉薇卧室的门外,等着.克拉拉在一分钟前出来,说莉薇身体不怎么好,护士今天不让我去看她了.克拉拉还低声地说了别的一些事.她装做是已经让吉恩下午到纽约一家白天演戏的剧院去,好给吉恩找到一个新的消遣.莉薇很高兴,可是马上要知道戏名.这可叫克拉拉作难了.她怕讲戏名......事实上她一时也想不起来.可迟疑是不行的.她便说吉恩没有说戏名,不过很想再看一看法伊.戴维斯就是了.这样解释圆了,事情就结束了.接着......"你爸爸愿意明晚上跟你和吉恩一起去吗?"(是到卡内基剧院去.)"哦,是的.你病了以后,他可改好啦.凡是他认为你要他干的,他从不抱怨.就是最不称心的事,他也干得很干脆.如今你也会认不出他来了.他正娇惯他自己......变得这么自负......"如此等等......为赢得时间而奋斗......为了能有时间想出些话来.她一周前把戏票寄了回去,附了一张条子,说明我们为什么不能去.这件事她已经忘了,现在却能从陈年烂谷中突然跃上心头,这可是有点儿危险,需要小心对待.(莉薇爱听的是我那个少年儿童小品《死亡的圣饼》,希望能有目击过的人讲给她听.)"还有谁去呢?""玛丽.富特,还有......伊丽莎白.道奇......还有......我看就是这一些了.""怎么啦......吉恩邀请了伊丽莎白,可没有请她的姐姐么?"(克拉拉忘了有个姐姐,不得不解释道,她委实记不清了,不过,好像吉恩是讲到过姐姐的.)"嗯,把事情弄牢靠些,跟她讲一讲.不过她请的只是这一些么?这个包厢很大,经理处对人很厚道.别搞成稀稀落落的."这样,克拉拉又要担心事了."哦,妈,还要你管?你放心,吉恩会搞得满座的.她讲过了一些名字,不过我手头要对付厨房里的事,没有注意听."话说到这里,当然,就轮到我,成了我的差事了.因为克拉拉说—"到后天,她会寻根问底,我到时候又说不出细节来,全忘了.明天你须得对我详详细细讲一遍."她还得回到莉薇的卧室去,......也许得说明为什么耽搁得这么久.这是个难题.莉薇记得这个故事,我却记不得了.我三年多以前写的.我想我得提这样一个梗概......讲给克拉拉听:"先总括地讲一讲......别忘了总括地讲一讲......讲布景,还有服装.讲那个年老的护国公怎样直率,怎么高尚;还有那女孩子又多么天真,多么勇敢;那穷困的父母又是怎样老态龙钟,怎样悲怆,还有如此等等.然后讲那个伦敦塔看起来怎样逼真......抓住伦敦塔做文章,莉薇对伦敦塔很熟悉......尽量多讲......跟着转......哪里绊住了,就说:'哦,可是那伦敦塔啊!啊!伦敦塔啊!,把耳朵伸伸长......你妈妈会在不知不觉中细细地给你补充的.她会讲,那个小女孩冒冒失失地爬上克伦威尔的膝盖......而你便得在中间插话,说,'哦,你一定看过了!,而她就会说:'当那个小孩把红色的圣饼放到他爸爸手里的时候......,你就插进去说:'妈,真可怜......你听到全场都在啜泣.,她就会说:'当那个小女孩飞向克伦威尔,把他拖出来,蹬着脚的时候,演得还逼真么?,......你就插进去说:'真了不起!当他说,服从吧!她说出了我的心里话,那个犯人获得了赦免了......释放他!你真该在场看啊!真是了不起啊!,"(一九○六年七月,克拉拉照这样讲了,效果很好.......原编者注)一九○三年一月一日.医生昨晚上没有呆在这里.正当我在穿衣服准备吃晚饭时,莉薇的护士来找我,我去看了病人四分钟.她精神很好......就像二十五年前一样.她今天早上给我祝贺新年.昨天晚上她睡得很好.琼昨天晚上睡得很好,神色不像前几天那么萎萎的.她一直是睡着的.温度今天早上下降到接近正常.一切顺利.马 克一九○二年......可说是多难之年......除夕,于赫德森河上之河谷镇.莉薇昨天略有退步,所以医生刚才对我说,以后几天中,不让我去看望她.这样做开始可能引起她的烦恼,对她的病体不利.可是将来会看出这样的决定显然是明智的.凯蒂不在这里,跟吉恩一起去老角疗养院了,这引起了新的麻烦.莉薇每天要克拉拉给凯蒂传达她的主意.多少个月来,凯蒂专为莉薇准备菜肴,如今莉薇要她加把劲......几天来菜烧得越来越马虎,不够标准了!啊,我们冒充凯蒂的烹调也冒充不起来啊!你的马克一月二十八日吉恩在老角疗养院玩得很好.克拉拉已经要凯蒂上来,我们盼望她会同意.到十月底(一九○三年.......原编者注),我们把克莱门斯夫人抬上了船,由出色的护士谢里小姐陪同我们.我们在十一月九日到达佛罗伦萨.我们把病人送到了叫人讨厌的夸托别墅.克莱门斯夫人从一开始便劫数难逃,只是她从没有疑心到这一点......我们也从没有疑心到这一点.她一生中害重病害过几次了,可是由于神奇的复原的能力特别强,几次安然脱了险.我们一直满怀着恐惧.焦急.担心的心情,不过依我看,我们从没有真正丧失过信心.至少在最近两三周以前是这样.她也不是丧失信心的人.我们从没有想到她会丧失信心......后来,她神色悲怆地望着我说,"你看我能好么?"这是她过去从没有过的事,这泄露了她的真情.她的信心在消逝,这我是看出来了.五个月来,我一直在找另一座能叫人满意的别墅,认为只要能把克莱门斯夫人搬出夸托别墅,摆脱和别墅有关的种种恶魔般的纠缠,环境称心一些,她的身体和精神就会好起来.我发现很多别墅能具备各种应该具备的特色,就只缺一两样,而这一两样却总是必不可少的......对病人的健康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不过,在六月四日,星期六,我终于听说有一处别墅能满足所有的条件.星期天下午,吉恩和我驱车前往察看,非常满意地回家来......不只是满意,而且非常高兴.卖价是三万元现款,立刻可以成交.我们在下午五点钟到家,我等到七点钟去报告消息.我每天可以去病房两三次,一去十五分钟......最后一次是晚上七点钟.我还可以在晚上九点进去说声再见.晚上七点,我到床边去,描述了一下那座别墅,展示了别墅的平面图.我说,要是她乐意的话,我们可以明天就买下来.只要她能吃得消,马上把她搬进去住.她很高兴,很满意.她的脸......这几周来雪白的.大理石般雪白的......如今容光焕发起来了.$$$$第六十七章一九○四年六月五日星期日晚......十一时十五分.她死了两个钟头了.这是不可能的事啊.那些话已经丧失了意义.不过,那都是事实.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并不能领会.她是我的生命,她去了.她是我的财富,我是个乞丐了.多么突然,多么完全出乎意料!只不过是今天下午,克拉拉.吉恩和我还在走廊里快快活活地讲到她.克拉拉说:"她今天比三个月来哪一天都好."接着,她有点儿担心害怕,便说:"罪过,罪过!"我们也急忙迷信地跟着这么说.才只四个钟点以前,我坐在她床边,克拉拉和吉恩在吃晚饭,她神情高高兴兴的......在这不幸的几周里,这可是件难得的事......而且她要讲话,虽说这是禁止的,因为讲话容易把她累垮.她对吉恩和我出去看望人家的事非常感兴趣,问到了所有那些看望过的人.这就跟她的老脾气一个样.还笑哩!正是她那非常自然的微笑啊.它如同阳光透过了数周以来的层层云雾和莫名的恐惧.我精神为之一振,就把不可能的事也当作真的了.......以为她还会走路,会再一次跟我们结伴同行!她谈到了乡间那个屋子,仿佛她会身体强壮起来到那里去似的,这可把我吓了一跳......我们一个月前弄到那个房子时,她差不多当时便放弃了这样的希望.这叫我再一次精神一振,认为前途还会幸福无量.接着,她感觉到自己身体的衰弱.她说,要是我们去不成的话,不必放在心上,还是安心在这里.她相信天气不会热得受不住的.我也鼓励她,说以后不会比今天更热了,她的卧室会和今天一样凉快的.可怜的,给疾病拖累了的孩子,她多么热爱生命!在这被捆住了手脚.万般孤寂和身体上吃尽苦头的整整二十二个月当中,她是多么热切.多么渴望地依恋着生命啊!她那从我们眼神里寻求希望的情景,又多么叫人悲怆啊!在所有这些辛酸的岁月里,我们又多么一本正经地对她说尽了谎话,说她一定会好起来的,可心底里却明明知道永远也好不起来了!只是四个钟点以前......而如今却苍白地.安静地躺在那里!她的精神很好,我就上了当了,因而时间呆得太久了.本来只许说一句话,吻一下,可是我却整整呆了半个小时.我当时责怪自己,说我做错了事,不过她说那没有关系,还像三十四年来的老样子万般爱抚我.还说,"你会再来的吧?"我说:"是的,来说声晚安."......这是指多少个月来照例晚上九点半钟来一次.和往常一样,我在门口站了一分钟,身子朝里探,给她个飞吻,她也回了个飞吻.她脸上露出最近才出现的微笑,显得多么光彩照人......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是我平生最后一次望着这亲爱的脸.可是事实却是这样.有一阵子,我坐在房间里,思忖着,心里深感满足.很奇怪,我心上的沉重负担突然消失了.在这么艰难的岁月里,我第一次觉得心里一片宁静.接着,精神又为之一振,甚至精神昂扬起来了.在这样的心境下,我做了自从失掉了我们无价之宝苏西以来八年中从未做过的一件事.至于苏西之死,那给了她妈永远医治不好的心灵上的创伤......我走向钢琴,唱起了古老的歌曲,那支黑人唱的古怪的圣歌.过去我唱时,除了苏西和她妈妈以外,谁都不注意.每逢我唱的时候,苏西总是过来听.她死后,我对唱歌也丧失了兴趣.没有她在场的鼓励,我唱起来也没有力量和感情.不过,如今洋溢着的力量与热情又回来了.我又精神抖擞了,仿佛又回到了八年前.在唱到"我主召唤我,我主雷鸣般地召唤我"的时候,吉恩蹑手蹑脚进了我的房间,坐了下来.这倒叫我很诧异......也很尴尬.我停了下来.她要求唱下去时,我诧异的感觉还未消失,又觉得很高兴,觉得受到了鼓舞.我费了很大劲,一点一点回想起了早已忘掉了的那好多曲子的歌词.吉恩一直呆在那里听,直到一个用人把她叫了出去.隔了一会儿,我到我的房间去,现在快到下楼说晚安的时候了,因为已经九点一刻,我决不能在九点半以后去.可在这个时刻,莉薇快断气了.在楼梯口,我遇见了莱昂小姐.她是来找我的.我可没有想到这一层.我只以为可能我们老凯蒂认为莉薇累了,应该叫她安静下来,好好睡一晚.下楼的时候,我在路上编好了一句话:"莉薇,吉恩夸我唱得自从我们上次......"不过不,我决不能这么说.苏西的名字会叫她心碎,那样她就睡不安生了.她已经睡着了......这我可没有想到!莉薇正在床上坐着,头朝前倾......她有七个月不能躺下来了......凯蒂坐在床的这一侧,护士在那一侧,都在扶着她.克拉拉和吉恩站在床前,茫然地望着.我绕过去,俯下身来,望着莉薇的脸.我想我跟她讲了话,这我记不得了,不过她并没有对我说话,这就怪了,我不明白.我盯着她看,心里觉得奇怪,......可是做梦也没有想到发生了什么事!这时候,克拉拉说:"这难道是真的么?凯蒂,是真的么?不可能是真的啊?"凯蒂呜咽起来,然后我才第一回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当时是九点二十分.只是五分钟前,她还在说话哩.她听到了我的声音,对护士说:"他在给我唱那支祝晚安的颂歌."她们没有想到她已逼近死亡.她很快乐嘛,还在说话哩......一刹那间,她这一生就结束了.我多么感谢她能免于她一向恐惧的那种挣扎.这也是我替她害怕的事.过去四个月中,她曾先后五次,每次一个多钟点挣扎着维持呼吸.她生怕窒息而死.仁慈的是她能迅速地.平静地死去......由于心力衰竭......而这她根本不知道,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是我所见到过的人中最美丽最崇高的灵魂.可如今她死了.$$$$第六十八章不论是好还是坏,我们反正继续在给欧洲以教育.我们担任教师已经有一世纪又四分之一了.我们不是被上苍选中了干这个的,我们只是担任了下来.我们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种.去年冬天(写于一九○六年九月.......原编者注),一个自称为天涯地角俱乐部的组织举行了一次宴会,担任主席的一位退休高级陆军军官热烈地大声宣告:"我们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种.当我们盎格鲁—撒克逊人种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他拿了就是了."这话引起了热烈的掌声.在场的也许有七十五个平民和二十五个陆海军人.这样伟大的感情所激起的暴风雨般敬慕的欢呼声,要两分钟才停下来.与此同时,表达这样感情的那位通灵的先知......是从肝里发出的,或者是肠子里或者食道里发出的,或者不论是什么地方发出的......站在那儿,容光焕发,笑逐颜开,从每一个毛孔放射出幸福的光芒.这光芒是这么强烈,他就活像月份牌古老的画上那个人像,朝每个方向放射出黄道带,但见他沉浸在幸福之中,泡在幸福之中,笑啊,笑啊,显然压根儿就忘了画快从中间撕裂了,需得马上补好.那个军人伟大的声音,从他那种表情来看,如果变成平易的英语,那就是说:"英国人.美国人是小偷,是拦路行劫的强盗,是海盗,并且我们以三位一体为光荣."在场的英美人士中,没有一个愿意站起来,说他以作为盎格鲁—撒克逊人而引以为耻,并且以作为人类的一员而引以为耻,因为人类不得不给印上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污点.我自己担当不了这个差事.我可不能发脾气,吹嘘起自己道德高超,搬出礼法来教训教训那个幼稚的上等人阶级.因为他们不会理解,他们不可能懂得.看到人们对那个军人先知臭气熏天的议论发出幼稚而真诚的热情欢呼,可真叫人吃惊.这仿佛是一种启示,把国民心理的秘密,突然意外地抖落了出来.因为这次宴会是颇有代表性的.推动民族文明的那架机器,它所借以形成的主要部件,一个个都在场......律师.银行家.商人.制造商.新闻记者.政客.士兵.水兵......他们全都在场.这委实是合众国参加了这个宴会,从而有资格代表全民族说话,把私下里的道德法则,在大庭广众之中亮出来了.对那种异怪的感受如此表示欢迎,这并非是出于一时冲动过后便会后悔的那一类.这有下面的事实可以证明:在这晚上其后的时间里,演讲的人一旦发现自己的讲话引不起听众的兴趣了,疲塌了,他只要把那个盎格鲁—撒克逊伟大的格言,在通篇陈腔滥调中提那么一下,便能再一次掀起暴风雨来.说到底,这不过是给人类举行个展览会.人类一向有这个独特之处:它保留了两套道德法则......一套私下的,一套真正的;一套公开的,一套矫揉造作的.我们公开的格言是:"我们信赖上帝."我们一见一元的外贸钱币(只值六角)上这些箴言时,往往由于一片虔诚而抽抽咽咽地啜泣起来.这是我们公开的格言.而私下的格言则是:"盎格鲁—撒克逊人要什么东西,只要拿了就是了."我们公开的道德法则说得堂而皇之,说成了文雅而仁慈的格言,借以表示我们是由于千万万亲如兄弟的人结成了一体......是"精诚团结"的("精诚团结"(e pluribus unum),为美国格言,原意指由各州联合起来组成一个统一的政府.)我们私下的道德法则却表现于那个神圣的短语:"快,赶快!"我们从专制的欧洲运进了我们的帝国主义,还运进了我们奇异的爱国主义观念......要是我们真有那种有人能以确切.明白的语言表达出来的爱国主义原则的话.要是这样,那就毫无疑义,我们就该为了这个和我们所获得的其他教益,回过头来,好好教训教训欧洲.大致一个世纪以前,我们第一次给了欧洲以它从没有过的自由的观念,从而大大地推动了法兰西大革命.其累累硕果,我们是有一份功劳的.从这以后,我们给了欧洲很多教训.要不是靠了我们,欧洲也许永远不会知道什么叫做进行采访的新闻记者;要不是靠了我们,欧洲有些国家也许永远不会享受到重税的好处;要不是靠了我们,欧洲的粮食托拉斯也许永远不会找到那种艺术,能为了现钞而使得全世界受到毒害;要不是靠了我们,欧洲的保险业托拉斯也许永远不会找到最高明的办法,能从孤儿寡妇身上榨取利润;要不是靠了我们,欧洲的黄色新闻,也许不光是一直迟迟出现不了,而且还得推迟到好几代人以后才出现.我们正稳步地.持续地.坚定地使欧洲实现美国化,并定能按时把这个任务完成得完美无缺.$$$$第六十九章三周以前(写于一九○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原编者注),从英国打来一个电报,邀请我到牛津去,在下个月二十六日接受一个荣誉学位.当然我接受了,而且一点也不耽误.两年来,我一直在坚决地说,我出外旅行的日子永远结束了,不论什么事都不能引诱我再一次横跨大海了.可是这个叫人高兴的邀请一到,我就欣然把那个决心撇在一边,这一点我不觉得惊奇.我完全可以谢绝前去接受伦敦市内的一块地,这不会有什么困难.不过,接受大学的学位,那是另一回事了.这个奖励是我任何时候都愿意跑老远去争取的.我对一个新的学位,像孩子一般地喜欢,就如同一个印第安人喜欢一张头皮一样.印第安人不掩饰他的喜悦,我也不掩饰.我记得,我在孩子的时候,曾在路上捡到一枚踩得扁扁的旧时的小钱币,当时认为这个小钱币对我的价值特别大,因为那是我不劳而获的.我还记得,十年以后,在基厄卡克,我在大街上捡到一张五十元的钞票.我当时思忖,这张钞票对我的价值特别大,因为那是不劳而获的.我还记得,在这八年以后,在旧金山,当时我有三个月没有工作,没有钱,而在商业街和蒙哥马利街交叉的十字街头捡到一个一角钱的钱币,认为这个银角子比一百个赚来的银角子还要叫人开心,因为那是不劳而获的.我一生中得到过几十万块钱,因为是我赚来的,所以除票面价值外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至于那些钱是什么时候到手的那些细节.日期之类,在记忆中便很模糊了,在很多情况下统统忘掉了.反之,我上面说的那三次不劳而获,在我的回忆中却永远是何等鲜明啊!如今,对我来说,大学学位是不劳而获的珍品,能带来不劳而获的财产所带来的那种欢乐.钱财的珍品和学位的珍品,迄今为止数目是一样的,三个:两次耶鲁大学的,一次密苏里大学的.耶鲁大学授我文科硕士学位(Master of Arts),我高兴得不得了,因为我对文科(arts)一窍不通.耶鲁大学后来又授我文学博士学位(Doctor of Literature),我又一次喜不自胜,因为我没有能耐医治(doctor)任何人的文学作品,除了我自己的,连我自己也没有能耐使作品保持健康,非得我妻子从旁帮助不可.密苏里大学授予我法学博士学位时,我又一次不胜雀跃,因为那是无本生利,我对法律一无所知,只知道如何回避法律,不给捉住.如今要到牛津大学去接受文学博士学位(Doctor of Letters)......这又是无本生利,因为凡是我对文学(letters)所不懂得的地方,要是都能变成现钱的话,我会成为百万富翁.我有一处秘密的创伤,多少年来,一年一度地害得我疼痛难熬,而牛津恰好可以医治我这个创伤.私下里,我非常清楚,在一代人的时间里,我一直被广泛地推崇为美国的文坛巨子.我私下里也知道,拿我这一行来说,在这段时间里,数我是这一行的头头了,没有人能跟我争夺这个位置.因此,每年看到我们的大学把总数达两百五十个名誉学位授予不足道的或者昙花一现的人物......那些地区性的,那些正在逐渐消失中的所谓有名人物,那些在十年中便会销声匿迹.永远不为人知的人物......却没有一个学位是给我的,这真叫人心疼!在过去三十五年或者四十年中,我看到我们的大学散出去了九千或者一万个名誉学位,可是每一次都不理睬我.在这成千上万的人中,闻名于美国国外的,还不到五十个,而在美国国内至今仍有名望的,也不到一百个.这样小看人,能把一个不如我壮实的人给害死的,只是害不死我就是了.只能叫我短命些,身子骨弱些.不过如今我又恢复过来了.在那些被授过学位,而又被忘却了的成千上万人中,由牛津授以学位的不超过十个人.我相信......美国也如此看,其余基督教国家也如此看......牛津的学位比大洋两边的任何大学的学位享有更高的荣誉,抵得上国内外别的大学的二十五个学位.现在三十五年来郁积的恼怒与屈辱既然一扫而空,我就把这事搁在一边不去多谈了.我准备怀着快慰的心情,谈谈别的事.$$$$第七十章十五年前(写于一九○七年.......原编者注)在德国一次小型的宴会上,我遇见了玛丽.科雷利,立刻就不喜欢她,每上一道菜,不喜欢她的感情就加深一层.等我们分手时,已由开始时的不喜欢发展为强烈的厌恶了.后来我到英国时,一到布朗旅馆就收到她的一封信.这封信写得热情,情意深,又能言善辩.在这样的魅力下,十五年的厌恶感消失了.我想当年那种厌恶感大概是自己搞错了.我想,我肯定错怪了这女人.我感到懊悔.我马上回复她的信......也可以说,她写的情书......我也报之以情书.她家在莎士比亚的故乡斯特拉特福.她马上来了回信,以哄骗的语言,敦促我在二十九日那天前往伦敦的途中,在她那里停一下,吃个中饭.这看起来仿佛很容易办.我想,走一段路也算不上什么,因此便回信接受了.我如今......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第一千次......很瞧不起我自己那个传统的.其中包含有智慧而严峻的格言,那就是:"设想是有益的,调查出个究竟则更好."设想已经设想过了,信也发了,现在得调查出个究竟了.阿什克罗夫特(马克.吐温英国之行时的秘书.......原编者注)查了时刻表,发现我得在二十九日上午十一点钟从牛津动身,在下午三四点钟离开斯特拉特福,大约在六点半钟之前到不了伦敦.也就是说,我得有七个半钟头一直在外面搞得马不停蹄的,接着又得在伦敦市长那里发表讲话!我当然呆住了.我大概得装在灵车上去伦敦市长那里赴宴吧.接着,阿什克罗夫特和我就开始进行一件毫无希望的事......劝说那位没有良心的傻瓜,能够慈悲为怀,取消她那个得意非凡的自我宣传的计划.可她却抓住不放.凡是知道她的为人的,都知道,她准定会这样干的.她在二十八日到牛津来,为了把她捕获的猎物再落落实.我求她放了我,我恳求,我哀求,凭了我满头白发和七十二岁高龄请求她说,整天得在火车上,这班火车又是每三百码停个十分钟,这样,我非垮不可,非得送进医院不可.可是没有用.天啊,我简直是在向夏洛克恳求呢!她说,她不能取消我原来的约会,那是做不到的.还说,"稍微替我想一想嘛.我已经邀请露西夫人和另外两位夫人.三位绅士了,要是把中饭的约会取消了,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不便.毫无疑问,为了接受这个邀请,他们已经谢绝了别的邀请.就拿我来说吧,为了这件事,我就取消了三个约会."我说,"究竟哪一件损害大些:是你五六个客人的不方便,还是伦敦市长三百位客人的不方便?既然你已经取消了三个约会,从而给三起客人以不便,可见取消约会对你来说是很容易的事,为了对一个忍受着痛苦的朋友表示点儿慈悲,还是请你再取消一次约会吧."可是一点儿效果也没有.她像一颗钉子一般的硬.我看,监狱里的犯人也不会像玛丽.科雷利的心这样僵硬,这样冷酷,这样顽固.依我看,这颗钉子啊,简直可以一锤子打下去,发出火花来.她大概有五十岁的样子,不过头发倒还没有灰白.她胖胖的,没有什么曲线.她的脸是粗俗的兽脸.她的穿着像十六岁小姑娘那样.她模仿最甜蜜.最迷人的年龄所独有的那种天真的文雅与魅力,可怜的是学不像.她的外形可以和内心媲美,浑然一体,结果是......据我看是这样......成了里里外外最惹人讨厌的骗子,恰恰是对人类作了黑白颠倒的描绘,是对人类的嘲弄.我本想对她多说几句,不过这样做也无济于事.在今天早上,一切形容词似乎都是苍白无力的了.这样,我们就坐了火车去斯特拉特福,路上换了一两次车.我们当时不知道走路可以节省时间,减少疲劳.她带了车来到火车站接我们,准备把我们送到莎士比亚教堂去.不过我把这个取消掉了.她是坚持要去的.不过我说日程已经满满的了,不加就已经够累的了.她说,教堂那儿有些群众准备欢迎我,他们要大为失望的.不过我正一肚子气,决心像孩子般地故意叫她不快,因此,我态度很坚决.特别是因为事到如今,我对玛丽的为人已经很清楚,知道要是我去教堂的话,势必会落入圈套,非在那里讲一次话不可.不停地讲话,已经害得我牙齿松动了,一想到又要叽叽喳喳乱叫一阵,可不是滋味.再说,玛丽从不放弃自我宣传的机会,会把这件事上报,而我则决不放弃叫她扫兴的机会,自然就尽力顶住.她说她买下了哈佛学院创始人住过的房子,准备赠送给美国......她又在做广告了.她要我在这座房子那里停一停,领我看一下.她说,那儿有些群众哩.我说,我不想看那座该死的房子,我话不是这么说法,意思是这个意思,她也明白.就连她的那些马匹也明白,为之一惊,因为我看到马在发抖.她辩解说,要不了一刻儿工夫.不过,我如今已经知道玛丽的一刻儿工夫有多久,特别是做广告的场合,我谢绝了.我们走过的时候,我看到了那房子,还看到了人行道上挤满了人群......也就是说,玛丽已经安排了要再一次讲讲话.然而,我们开过去了,对欢呼声鞠躬致谢.很快就到了玛丽家那座既漂亮.又宽敞的英国式房子前.我说我累坏了,希望能马上到卧室里躺下来,休息一下,哪怕休息十五分钟也是好的.她嘴巴上说得很体贴,说我马上就能如愿,却又巧妙地把我引到客厅去,介绍给她的客人.这个过后,我求她准许我休息一下,可是她要我看一看她的花园,说只要一刻儿工夫.我们去看了花园,我一边称赞花园,一边在咒骂......嘴上称赞,心里骂.接着,她说还有一个花园,又把我拖去看了一下.我累得真要倒下来,但是我像先前那样一边称赞.一边骂.我但愿这样可以结束了,可以太太平平地死去,可是她又哄着我到一扇有格子的铁门那边,把我拖进铁门,到了一片荒地上.那里站着五十个军事学校的学生,由校长带队......这是为了再一次做广告而安排的.她要我作一次简短的讲话,说孩子们正盼着我.我遵了命,简单地说了几句,跟校长握了手,说了一会儿话,然后......总算回到了房子里.我休息了十五分钟,然后下来吃中饭.快吃完饭时,这个执拗的女人站了起来,手里拿着一杯香槟酒,发表了一次演讲!自然以我为主题.你看,又一次的广告......以便登上报纸.她讲过以后,我说:"我非常感谢你."......可坐着不动.我这样的举动是被逼出来的,因此,非得这么办不可.要是我作一次演讲,那么,由于礼貌和习惯,我就得说一堆感谢和恭维的话,可是我当时遍身都找不到一丝一毫这样的东西啊.晚上六时半,我们在倾盆大雨中到达伦敦.半小时以后,我就躺在床上了......躺在床上,累成了一摊泥.但是一天总算过去了,这是值得安慰的事.这是我七十二岁的一生中最可恨的一天.我已对自己作了自我揭露,揭露自己能随时伺候一个卑鄙的.丑陋不堪的灵魂,为她招摇过市.我作这样的揭露,是为了对自己.对我的读者履行一项责任......尽管如此,我还得说,除了和玛丽.科雷利打交道以外,我和别的任何人相处时,我的性情是我的祖先.也就是天使所赋予这个星球上的最美好的性情.我当晚在伦敦市长的宴会上讲了话,而这次讲话是讲得最拙劣不过的了.$$$$第七十一章两三周以前(写于一九○八年一月十三日.......原编者注)埃莉诺.格林在一个下午来访,我们在图书室作了一次非常特别的长谈.这一章付印时,她可能没有现今那么出名,因此我在这里提供一两点有关她的情况.她是英国人,是个作家.报上说她访美的目的是想找一个理想的英雄,作为她打算写作的一部罗曼史里的主角.她是在突然出名的时候到我们这里来的.她的所谓的名声是由于她的一本小说《三个星期》得来的.在小说里,主人公是一个漂亮.天赋高.有教养.出身于好人家的英国青年绅士.他自以为爱上了一个教区长的没有什么天分而只是普通.平凡的女儿.有一次,他到大陆上去旅行,遇见了一个非常具有外国风度的极漂亮的少女,身上笼罩着神秘的气氛.后来知道她是一个国王或者一个小国国王的妻子,还没有生过孩子.那个国王是个粗俗不堪.无情无义的禽兽.她不爱他.她和那个年轻的英国人一见倾心.小说主人公对教区长女儿的爱情原本是苍白的,虽然不能说是没精打采的.在他对那个神秘女郎的情欲的熔炉里,早先的爱情很快便烧成了灰烬......情欲是贴切的字.一对陌生人彼此之间的感情,他们认作真正的爱情......唯一的真正的爱情,值得以这样伟大的字眼相称的真正的爱情......可实际上正是情欲.至于那个年轻人对教区长女儿的感情则只是一时的偏爱罢了.小王后和那个英国人私奔到山里去,租下了一座边远的孤零零的房子,房间里陈设华美......然后,正戏就开场了.他们认为,他们是天生一对,地生一双.认为他们的情欲是神圣的,是神的意旨把情欲作为他们的主宰,这样的律令是不可不遵从的.他们立即遵从了,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遵从了,足以引起一部分读者的喜悦或者另一部分读者的不满.作品描写了遵从的过程,前后有好几回,几乎巨细无遗,不过也还不够充分......每次违犯律令的末了,总有一些细微的事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在那里,读者的想象力自由地驰骋,勾画出已由星号作了提示的那幅完整的图画.这本书没有明白说出来的主张是:自然的法则是至高无上的,理应优先于人间法规所强加于人生的那些无聊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