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海临风》作者杨澜-10

眼中又宽又高的台阶,已经变得低窄,一步可以跨两级;被无数孩子当作滑梯的楼道扶手,光亮亮的,大概也已经被更换过了。但孩子们、大人们的各种声音依然汇合成那种熟悉的交响,来苏水的味道也依然浓烈。我深深敬佩儿童医院的医护人员,他们一定有超凡的爱心和耐心,才能日复一日地守候在那里,医治一个个病痛的小生命。然而,如果你拾级而上,到了三层,周围一下子就变得安静起来。这里,就是病房了。一天,电视台的一位女编导找到我。她的女儿最近住进了儿童医院,邻床的一位得了白血病将不久于人世的小病友得知她在中央电视台工作,便请求见见“杨澜阿姨”。病房里排满了一张张小木床,那些大大小小的孩子们,吊着针,裹着纱布,直瞪瞪地看着我。记得小时候由于发育速度过快,引起腿关节疼痛,医生曾怀疑我得了骨癌。母亲说,她第一次看见坚强的父亲流了泪。那不过是一场虚惊,而眼前这些病恹恹的孩子,却己被证实患了癌症,而且是死亡率极高的血癌。那些坐在他们的床边,手里举着玩具、连环画和糖果的家长们,又该如何度日呢?那位一直想见我的女孩子惊喜地叫起来。我递给她几件电视台的纪念品,无非是圆珠笔、小别针之类。她兴奋极了,骄傲地向其他孩子展示着,然后从枕下取出准备好的笔记本,请我给她写几句话。天知道当时我多么踌躇!我不知道该在她正飞逝着的年幼生命中留下什么。女孩说:“这一个星期我一直在打吊针,不能下床,所以隔壁的小朋友看《正大综艺》时,我只能听着。”我忙说:“等你出院了,我请你到演播室来看现场做节目,好吗?”“真的吗?杨阿姨,我可听话了,肯定守纪律。护士阿姨都说我勇敢呢。”她说着露出两条细胳膊,上面满是针眼和瘀紫。我轻轻抚摸着,更不知该写些什么了。这个女孩子,多么乐观,多么开心,倒是她应该给我写点儿鼓励的话。最终,我在那本笔记簿的扉页上写下:”爱你,我的小天使!”在我临出国前,我又独自去过那个病房。我带去了两大桶冰淇淋,孩子们你争我抢,吃得很有滋味。但同样的床铺上住的是不同的孩子..我突然觉得自己真幸运,能够健康地长大。生命有时会如此脆弱,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仓促遁去。但愿在天国里,这些稚嫩的灵魂会得到安慰。回国的时候,应该再去那儿看看。中学时代中学六年,我就读于北京理工大学附中,简称京工附中,它是海淀区的重点中学。城市里的中学生穿过农田去上学的恐怕为数不多,我却有这份享受。学校的后门连着四季青乡的大片菜田,走路只需二十分钟左右,算是条近道。遇上刮风下雨,骑自行车不便,乘公共汽车又不顺路,我便常常择此捷径步行上学。冬日的北京,太阳起得迟。七点多钟,我走在这条乡间小路上的时候,天还半黑着。走着走着见半天星辰淡去,一轮红日跃出青濛濛的西山。身负沉重书包的我,便在寒冷的晨风中有了高歌的欲望。冬天的田野硬邦邦的,没有生气,只有成群的乌鸦在寻早餐。不知怎的,我对乌鸦从来没有反感。它们自食其力,不以声貌悦人,远远比学舌的宠中八哥讨人喜欢。中学生考试压力重,多少会有点迷信,比如有的同学认为穿某件衣服去考试运气常常不错,有的相信考试那天早饭一定不可吃鸡蛋,等等。我呢,常在心里盼着遇上乌鸦。我认为这些诚信的鸟儿会给我带来福气。若是遇上喜鹊,就大为恐慌,听它们吱吱喳喳的,心慌意乱。还好,田间的乌鸦比喜鹊多,我的考分也就常常有了保障。小路边有一起猪圈,无论冬夏,味道都不佳。一开始我很不习惯,每次都掩鼻而过。但日复一日见农民在那里忙碌:起粪、理圈,干得起劲,且安详自得,便由衷地对他们产生了敬意。时而也看见有与我年龄相仿的农家孩子在那里帮忙,热情地叫着大猪小猪的名字,全没有城市少年的娇气。他们健康的笑容让人体验到劳动朴素的美感。那时,嫩黄的黄瓜花,淡紫的茄子花,田埂上的马兰花,装点着我上学的小路,沟渠里的流水声,田野里的风雨声,是我的“随身听”。记得一连几年放学时分常遇到一位赶驴车的老伯,问他为什么不换骡子,他回答说:“骡子娇贵得很,脾气大,讲究饲料。但驴子耐力好,肯吃苦、卖力气。小姑娘,你知道吗?驴子是不会像马一样跪下休息的,它连睡觉都站着。等哪天它站不动了,就是快死了。”那小驴子摆动着长耳,发出两声脆亮的鼻音,似是感激老伯的知遇之恩吧。也是从那时起,我对驴子有了特别的好感。在我从事电视工作之后,间或去乡村采访,都不会感到与乡民有太大的隔阂。对菜田里的事,我甚至还略知一二,分得清胡萝卜和“芯里美”的叶子,知道卷心菜该保持多大的苗距。这份对乡间的感知,都是在中学的上学路上耳濡目染的。中学时代,我一直担任班上的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又总是班上第一二名,所以多少有些受老师的宠。上课时我一旦感觉自己都懂了,就开始忍不住要说话。常常是捅捅同桌:“哎,我昨天听了一个故事,特精彩,我说给你听,好不好?”同桌往往因此分了心。于是我就竖起书本,挡住嘴,嘁嘁喳喳地小声说起书来。老师站在讲台上,如何看不见?但还想给我留点面子,没有立即发作。到我的同桌忍不住作出一些短小的评论或在咽喉里发出一点笑声的时候,老师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就点了同桌的名,训斥一番,我不幸的朋友也不辩解,低头听着;我呢,知道自己连累了朋友,也内心愧疚,不敢抬头。中学六年中,我的同桌换过四五个,个个因我爱说话而倒过霉。但没有一人因为代我受过而抱怨,这让我非常感动。多年以后,大家都已成家立业。老同学重逢,免不了拿中学时代的事相互打趣。同桌们的潜意识总算有了发泄的机会,指着我说我曾害得他们好苦。但同时他们又笑着承认我的那些故事的确好听。我忙不迭地认罪,赶紧把买帐单的事应承下来。不过,我在中学课堂上犯的错误也并非全由人代过。所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高二的时候,我特别羡慕能用口哨吹歌的同学,课间时常诚恳地向他们讨教。但无论多么努力,灵犀永远不通,只能“嘘嘘”地吹出些气来,惹得同伴们笑话说这是给孩子把尿的声音。我心里那个急呀!这时上课铃声响了,是一节生物课。我人在教室,心思还在口哨上。“我怎么就吹不响呢?”把舌尖向上翘翘之后——突然,一声嘹亮的哨音响彻教室。我心里一惊:谁吹得这么响?立即明白了:“是自己,是自己——我终于成功了!”瞧,全班同学不都惊异地看着我吗?谁还会笑话我吹不响口哨呢?成功的喜悦立刻被老师威严的声音打断:“是谁公然在课堂上吹口哨?还有没有一点纪律性了?请站起来。”当我满面羞惭地站在全班面前,那份尴尬简直别提了。我知道自己不仅失了一个学生的体面,也失了一个女孩子的分寸。好好的,非学吹口哨干什么?讲台上的老师推了推近视镜,一时不敢相信这个捣乱分子竟会是一位公认的“好学生”。我因为感到了老师的失望而更加羞愧不堪。这样面面相觑了几秒钟,老师终于仁慈地让我坐下,嘱咐一句:“上课时不要再吹了。”再吹?从那以后,别说我不想吹口哨了,就是想吹,也吹不响了。唉!没羞没羞,连这样的丑事也写在纸上了,算是一辈子也脱不了干系了。还是赶快给自己抹点金吧。中学六年当中,我在学业上是相当用心的。我的初中入学成绩并不理想,曾被同窗取笑。于是十二岁的孩子就有了卧薪尝胆的打算。在我的记忆中,每个周末都是在习题集里度过的。初中毕业时,我在年级里排到前几名,免试升入高中。进入高中,又成为学习尖子。在全区统一的高考模拟考试中,我的总分名列全区第一名,令同属海淀区的北大附中等一批市重点中学的老师和同学对我的母校刮目相看。正式高考时,我的总分在全北京市排入了前二十名,其中语文成绩几乎是满分。学生做到这个份上,也算雪了靖康之耻。更让我引以为荣的是,我在中学时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即使在高考的关键时刻也不迟于晚上十一点熄灯。我坚信如果专心致志,讲究效率,不必悬梁刺股。听到古人捕萤为照的故事,我不以为然——白天有抓萤火虫的时间,不如把书读完。牛吹了这么一通,心中略为一松:起码读者不会一味地指责我“顽劣”了。我非常感谢我的母校。它的校风淳朴严谨,学习气氛很浓,造就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不记得同学们攀比过吃穿,但大家在学习上却很较劲儿。当然,这与八十年代初全社会开始重视教育,特别是把高考作为莘莘学子的首要出路的风气是分不开的。那时中专技校还不普遍,升高中、考大学几乎是就业的唯一出路。家长们对孩子的压力自不必说,对学校的压力也很大。评价学校的好坏往往只有一个指标:升学率。责任心强的老师们想尽一切办法让学生们把心思集中在学习上。什么打扮、早恋一类的事都在禁区之列。有一天课间操的时候,邻班的班主任对一位女生的装扮不满意,因为她把长发分成两半,搭在胸前,还分别系了蝴蝶结。不久前有一部电影中一位“崇洋媚外”的女阿飞就梳了这样的发式。只见那位班主任气愤地大声说道“李××,你就爱打扮,今天竟敢梳了这样的阿飞头来上学,不成体统。你现在就回教室去,把头发重新梳好!”众目睽睽之下,那位女生抹着眼泪跑开了。这件事总让我心里不是滋味。那位班主任固然恨铁不成钢,而且她的逻辑可以被当时的社会所理解。但为什么一定要当着全校的面?一个女孩子被当众斥为“女阿飞”,心里会怎么想?我们可敬的班主任,大概没怎么想过。多年之后,当她翻开毕业生纪念册,品味桃李满天下的喜悦,是否也会后悔曾如此简单地伤害过一个学生。有时,回想起学习+学习的中学时代,我也会产生一些遗憾:六年,目标是一个接一个的测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六年的喜怒哀乐只为了教室墙上那一张张成绩排行榜;男生们因为成绩常不如我,而与我保持“纯学术关系”,使我偶尔的那么一点儿少女的惆怅,也不留痕迹地错过了。这一切让我对自己的“花季”颇有些伤感。以致于后来母校请我回去给师弟、师妹们作报告,校长提议我谈谈不要早恋的问题,我推脱说“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还是不讲大道理的好。”我曾因此很羡慕美国的孩子,他们没有太多的功课压力,有大量的时间从事户外活动,发展个人的兴趣爱好,不比我们幸运吗?在纽约,我遇到一位公立中学的老师。她年过半百,一生从事教育。当我们谈起中学教育的问题,她深有感触地说“近些年世界上进行的中学生知识水平测试中,美国学生总落在后几名。美国的未来靠他们怎么行?我们过去总批评亚洲一些国家对学生管理太严,功课太重,但却没有充分认识到学习本来就是要下硬功夫的。而我们却一味追求轻松的课程,知识密度不高,对我们的孩子其实没什么好处。”她说着说着,动了感情:“中国的老师可能很少遇到这样的事:我一个十三岁的男学生,本来学习很用功。近来却时常旷课。我反复追问他,才得知他的母亲一直未婚,但已有了三个孩子,一家人全靠政府救济金生活。最近她结识一位男友,怀上了身孕,但男友又离她而去,不知去向。于是,这个男孩,家中唯一的‘男子汉’,就承担起陪同妈妈上医院做流产手术的责任。”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这负担的确太重,仅仅靠老师和学校,又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呢?我听到不止一位华侨说,要把他们的孩子送到中国读中学,一方面强化基础教育,一方面也逃离美国中学里吸毒、早恋、早孕及越来越严峻的学生带枪问题。我这才发现自己曾是多么幸运地在中国的一所中学里成长。这时中学的画卷变得完整起来:小路、教室、同学、老师..这点点滴滴聚在一起,成了六年如一日的日子:苦学的日子,也是难得的好日子。好孩子孩子,好孩子,躲在木屋里的孩子,看见我放的风筝了吗?我知道,屋里火生得正暖,门外风刮得正寒,可是请你别睁着好奇的眼睛,迈不开迟疑的双腿。你看,外面的天有多大,风筝在跳舞。出来吧,孩子,好孩子。你是不是梦见自己晒得很黑,身体很强壮,像门前的大树?你是不是梦见自己跃过了围栏,还有小河,像曾经见过的野鹿?想过,你一定这么想过,因为你是个好幻想的孩子。出来吧,孩子,好孩子。我知道,你独处时常常编些精彩的童话,或为一个未实行的恶作剧而大笑;我知道,斯斯文文的你却最渴望冒险,或在高原上与日月热烈地舞蹈。你在最艰深的古书里夹了一片羽毛,在最隐蔽的抽屉里养了只小甲虫。别怪我窥见了你的秘密,这些发现很无意。让我指给你看飞翔的鸟儿,飞翔着的羽毛才灿烂;让我带你去找小甲虫在草苔下的家,草苔下的家才是它顽皮的天下,——不过,你要保证把它交还给它的妈妈!让我送你一件真正的礼物——阳光、空气、大地和水。它们全都大得让你感动,却不使你因看到自己的渺小而羞愧。我教你每个真正的孩子应该怎样长大——追逐阳光、空气、大地和水。人生就是永远的追逐,在追逐中你会拥有力量、情感和灵魂。你回头看什么?哦,是桌上的功课。你不必着急去做,老师更喜欢你新的日记。你低头怕什么?哦,是身上的新衣。你不必害怕弄脏它,妈妈更疼爱自己会洗衣服的孩子。还犹豫什么?出来吧,孩子,好孩子。看,风筝带动了地上的线团,最后的线索不再等待。快,把它握在手中,然后,迎着风儿跑去。是的,你会饿,会渴,会摔跤;你会怕,会冷,会哭泣;但你会健壮,会坚强,会唱,会跳,会叫,会笑,会关心。所有的我们,都将见证你的成长。出来吧,孩子,好孩子。Bruno——黑眼睛黑头发的男孩冬日的阳光暖洋洋地散落在客厅里。主人的秘书端上牛奶和糖,问我是否要在咖啡里加一点儿。我摇了摇头,指着自己的杯子说:“我还嫌这不够苦呢。”说着又呷了一口,提提精神,免得在松软的沙发上睡着了。昨夜,为了赶一篇论文,几乎一宿没睡。对面,几位故友新朋正侃侃而谈。这时,他和主人说笑着走了进来。“那天我给你的第一印象怎么样?”结婚那天他问我。“男人味儿很足,很开朗。”这是实话,他听了得意地笑起来。“我当时怎么样?”我接着问他。刚才的话虽不是恭维,我还是指望他夸我两句。“你当时人很瘦,特别憔悴,像个学生。”“本来就是学生嘛。”“我是说,看不出是什么电视明星。”这也是实话。当主人把我介绍给他,并说我曾在大陆主持过当红的《正大综艺》时,他略微迟疑了一下,颇有礼貌地问我:“很荣幸认识您——不过,您认识袁鸣吗?”周围的人笑起来。有人上来拍着他的肩膀说:“Bruno,杨澜小姐做了四年《正大综艺》的主持人。因为她来美国读书,才由袁鸣接替的。难道还能是冒充的不成?亏你也是搞电视的。”他有点儿局促,忙说对不起:“我每次回国时间都很短,忙得没时间看电视。知道袁鸣是因为她采访过我。”说着向我伸出手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吴征,在美国大家一般叫我的英文名字——Bruno。”Bruno?很少有人用这个名字。我突然想起纽约第五大道上有家高级男士服装店叫Bruno,明知那几十年的老字号与他不搭界,还是忍不住打趣说:“久仰。你在第五大道上的店生意不错呀。”他旋即领会了我的玩笑,开心地笑起来。那笑容和笑声,暖暖的,像窗外的阳光。大家重新坐下来之后,他告诉我:“Bruno是个法国名字。我在法国念大学的时候,教授给我起的。意思是黑眼睛黑头发的男孩。”我这才注意到,他的眼睛和头发的确特别黑,而且亮。有人说,要想真正了解一个人,就必须观察他的眼睛。我虽然不懂面相,却很相信“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讨厌混混沌沌的眼神,也看不惯闪闪烁烁的目光;深不可测的眼光让我顾忌,呆板无神的眼光让我可怜,装腔作势的眼光嘛,让我起腻。而面对他的眼光时——我心中不禁一动。说出来别人也许不信,从那一刻起,我对于这个陌生的男人充满了信任。连我自己都感到奇怪,因为那段时间我正对男人有着普遍的怀疑。至于这种莫名的信任怎么发展成畅快的对话,又如何从相见恨晚的投合到有一天我的门口出现了大捧的红玫瑰,我不想在这里赘述。爱情是一种奇迹。所有真正爱过和被爱过的人都认为很自然,而那些没有体验过的会认为很荒唐。我相信这样的说法:女人需要的并不是完美的男人,而是有魅力的男人。吴征身上真正吸引我的,是他的刚烈和率直。他祖籍江苏宜兴,地地道道的江南人,却生就一副北方人魁梧的体魄和豁达的心胸,好打抱不平。一次我和他正在纽约街头散步,见一个高大粗壮的黑人正在街角殴打一名瘦小的巴基斯坦人,已经打出血来,还不住手。旁边围了一圈人,大家嘴上喊着“别打了”,但慑于那黑人的声势,没人敢往前靠。吴征把我拉到一边,说了声:“你别过来,”就跨步上前,挡在了那个黑人身前:“行了,他已经被你打出血了,快住手吧。”那黑人叫骂着“少管闲事”,还要动手,吴征一把抓住他的双手,大声喝道:“把人家打伤了,警察难道不会来找你麻烦吗?”大概是察觉出吴征很有些力气,又听见远处警车的笛声,那黑人怔了怔,终于掉头走了。我在一边看得心惊肉跳,那黑人比他高出大半个头,万一掏出把刀子来..他说:“那也不能眼看他把那个小个子打死吧。”我几乎认定他前世是个领兵打仗的。像不少男孩子一样,他小时候玩的是打仗的游戏,长大了看的是打仗的书。现在我们家里书架上满是中外的兵书战策,将军传记。不过,我敢说,像他这样一介书生亲身习武的还真不多见。一日,他从报纸上看到出身于河南嵩山少林寺的释严明法师在纽约唐人街开了武术班,忍不住摩拳擦掌,要拜师学艺。通过朋友介绍,我们认识了这位法师,只见其人立如松,坐如钟,行如风,相貌堂堂,双目精光四射,真是不怒自威,一派大家风范。吴征上大学时练过散打,有些底子,言语又诚恳,大师当下便同意收他做徒弟。第一天去练功,他特意起个大早,像孩子一样兴奋。中午回家时,已穿着印有“少林寺”的黑色练功衫,严然登堂入室一般。我问他都学了些什么,他说第一次上课只练蹲马步一类的基本功,但是亲眼看见了师傅立掌断石的功夫,心中好生敬佩,以后一定要向师父讨教些硬功夫。“等我练成了,就给你做保镖。”他得意地说。第二个星期,又到了上课时间,他却因为一个商业会议不得不缺席;第三个星期,纽约下大脑叫不到出租车;第四个星期我生病了;第五个星期..到现在他还在练蹲马步。当然,如果根据以上的例子,使您得出他没有毅力的结论,就大错特错了。在我的同龄人中,他绝对是最勤奋、最刻苦的人之一。工作上的事从来赶早不赶晚,赶先不赶后,让我这个喜欢把事情拖到最后关头的人不佩服还真不行。我不知道他哪来这么多的精力,可以每天连续工作十二三个小时而丝毫不减效率,也搞不清他是怎么把堆积如山的传真、文件、合同当天就处理掉而很少出差错。我只知道自己花几个钟头才能写好的英文信件,他只用半个小时就能完成,而且,我不得不承认,其英文的流畅和准确在我之上。他学金融出身,却有特别的语言天赋。幼年时即随曾经是著名外交官的祖父学习法语。我曾背着他问一位法国友人:“Bruno的法语究竟如何?”法国人回答说:“如果闭着眼睛,我绝对相信他是正宗的巴黎人。”他的英语也非常道地,使我那从不轻易夸人的研究语言学的父亲不住地点头称赞。我嘴上不服气,心中却很为他感到骄傲。一九九五年夏天,我在人民大会堂用英语主持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开幕式前,每一句台词都请他帮我校正。我这么一谦虚,他倒来了劲儿,一板一眼地连语速带重音都纠正起来,搞得我在他面前像个刚学英语的小学生似的。他说:“你这是代表咱们国家,台下尽是各国元首,得震震那些老外。”结果那天的主持受到各方面的好评,他举着我转了好几圈,还不忘加一句:“严师出高徒。下次还得这么练。”不过,我总还有比他强的地方。比如我的普通话就比他标准。他出生在上海,不会发卷舌音“儿”,遇上带“儿”的音就只好省略。可他偏偏还要赶时髦,在谈话里说些诸如“大腕儿”之类的京片子,结果别人还以为他说的是:“大碗”,弄得哄堂大笑。我不免因此轻飘飘起来,不失时机地要他向我“拜师学艺”。有人说,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他(她)的一生中需要三个人:太太(丈夫)、情人和知己。在向对方第一次表露爱意的时候,我们写下了同一句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在众人眼里,我是个极顺利的人;生长在一个和睦温馨的知识分子家庭,在全国一流的大学里接受教育,尚未毕业就开始了令许多人羡慕的荧屏生涯,而且一上手就主持了重点栏目并很快得到了全国观众的肯定,又有机会在美国著名的大学里进行深造..一个人还能向命运要求什么呢?在旁人眼里,我也是个极理智,极有条理的人、做事有分寸,考虑问题也很周到,每天需要做的事安排得有条不紊..我也许还算得上是个“好”的女孩。(天知道中国人对一个“好”女孩的要求有多么复杂和具体。)知书达理、尊师重长、侍人谦和、斯文端庄、从不惹是生非..总之,我是一个目标明确,头脑冷静,生活在许多条条框框里的人。但是,如果我告诉你我的血型是AB,也许会使你猜想我性格的另一面。在我的骨子里,我渴望热烈浪漫的生活,渴望冒险,渴望挣脱一切羁绊,远离尘嚣,在天上飞!我虽为女子,却最反感“杨柳岸晓风残月”式的伤感,最向往“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豪情。全国三十多个省份,我几乎都去过,最难忘的是在内蒙古草原,与马头琴演奏家齐宝力高等人,策马扬鞭,从草坡上疾驰而下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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