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相约-2

“认为A是正确的同学请举手。好,一共是15个同学。全班20个人,15个过半数了,所以A是正确的。”这样的教学方式匪夷所思。中国人讲究敬老爱幼,因此我们忍了大半个学期。后来了解到,老太太以前在美国专教智障人士。难怪她天天让我们举手表决呢,看来是多年养成的教学习惯,把我们也当智障人士一样教了。我们造反了。跑到系里去闹,要求换人。事情传到了老太太耳朵里,她表面上不露声色,可心里恨透了我们。于是用考试整治我们。有一天上课,老太太捧着一叠试卷一扭一扭走进教室,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Were going to have a test today, and its going to be counted as part of the final exam.”(今天,我们有个小测验,这可是期末考试的一部分。)说话时,老太太扬着下巴,眼睛斜斜地瞟着我们,她心里一定在想:“小兔崽子们,别以为你们能斗得过我!”老太太有所不知,中国大学生都是久经考场,哪在乎一次小测验啊。可没想到,她使出了杀手锏。20分钟不到,她就尖着嗓子大叫:“时间到了!”我们全不理会,还是低头答卷。她生气了,用胖胖的手指敲着黑板:“Stop writing! Time is up! Im leaving!”(停笔!时间到!我要走了!)不少同学害怕了,不情愿地交了只答完一半的考卷。老太太又看了我们一眼,昂首挺胸地走了。不久,系里解聘了她。全班同学欢天喜地。但美国老太太可不一般,她居然跑到朝阳法院告系里违约,要求赔偿。朝阳法院派了工作人员到我们班收集证据,面对组织上的人,我们大吐苦水,几乎变成声讨“美帝国主义”的大会。几天后,老太太回了美国。案子不了了之。英语为我打开了一扇门英语没有改变我的命运,但它的确为我打开了一扇门。1991年冬天,我在《北京晚报》上看到“北京市申办2000年奥运会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心里竟然有一种非常奇怪的志在必得的感觉,好像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只要我去比赛,冠军非我莫属。最吸引我的是广告内容的最后一段:决赛由北京电视台转播。这短短的一行字让我心驰神往。90年代初,我最欣赏的电视主播是蔚华,她是我们广院外语系国际新闻专业的师姐。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蔚华,我知道了什么叫英雄气短。那时候的我,真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表面上还能做出一副谦虚谨慎的样子,心里却始终认为,我的英文是最棒的。直到蔚华的出现。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从广院回家过周末。晚饭后,拿着电视遥控器频繁换台。突然,我的手停住了。电视上出现了一个特别洋气的女主持人。短发,蓬蓬松松,露出一张轮廓清晰的脸。一件宽松的西装,衬着大大的垫肩,浑身上下洋溢着说不出的美。洋气,是我在那个时期给人的最高褒奖。它包含了容貌、气质和一种风情。蔚华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漂亮,但她的大气、干练、职业感和那份无可言喻的国际化令我心仪。更要命的是她的英文,好得无懈可击。我心里有一种近乎绝望的感觉。“这不是蔚华吗?她是我们国际台英语部的。”我爸也凑到电视机前。我知道自己内心的波澜所谓何来了。如果我只是从广播里听到她的声音,我的震动不会那么大。但电视不仅有声音,更有图像。从蔚华开始,我对电视产生了兴趣。我想像她一样,做一个英语新闻主播。1991年冬天,当我看到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也许是实现目标的第一步吧。”第二天是星期天,吃过午饭我就拉着男朋友陪我去北京外语学院报名。晚上回到宿舍,我对谁也没说。我有点迷信,总觉得说了就不灵了。比赛内容挺简单,以奥林匹克为题写一篇文章,然后朗诵出来。我写的是1990年,北京亚运会我在软式网球组委会担任翻译的经历和感受,表达了北京人、中国人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期盼。文章的开始是我的得意之笔:We see the fire in the skyWe feel the beating of our hearts togetherThis is our time to rise aboveWe know the chance is here to live foreverfor all timeHand in hand we standall across the landWe can make this world a better place in which to liveHand in hand we canstart to understandbreaking down the walls that come between usfor all time这是1988年汉城奥运会主题歌《心手相连》,我以此作为开篇,自己觉得妙不可言。比赛分为预赛、初赛、复赛和决赛。按年龄和专业分组,我参加的是竞争最激烈的在校大学生英语专业组。预赛、初赛都是在北外举行的。那一阵,我的男朋友在电视台实习,没工夫陪我。我不认路,离开他,简直是两眼一抹黑。我一个人一路从东郊定福庄问到西边,这对别人不算什么,对于我却是个奇迹。因为参赛人数太多,预赛、初赛时,考官们只是听听选手基本的语音语调。我还没有念完《Hand in hand》(《心手相连》)的歌词,主考老师就微笑着打断了我:“You speak really good English. Where did you learn it?”(好极了,你是在哪学的英语?)我立刻明白,我过了,而且是考官最满意的学生。复赛时选手们都在场,终于领教了彼此的实力。当北外的一个男生激情澎湃地朗诵起马丁·路德·金的“I have a dream”(我有一个梦),我后悔得直掐自己:“这么棒的创意,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我正在心里呼天抢地的时候,一个漂亮的长发女孩走上台来,用漂亮的英语说到:“I have a dream.”(我有一个梦。)这下,我不慌了。大家都有梦,我偏偏不做梦。‘我连过三关之后,接到了参加决赛的通知。决赛一共10名选手,除我之外,其余9人全部是北外的学生。我一下子就踏实了。我是少数分子,属于弱势群体,输了也光荣。我心情平静地去参加决赛。决赛的评委中有我最敬重的胡文仲老师。胡先生从来没教过我,但我始终认为他是我的英文启蒙老师。是他让我领略到英语的魅力。胡文仲先生是北京外国语大学的著名教授,八十年代初期,他曾为中央电视台主持一档由BBC制作的趣味英语教学栏目《Follow Me》(跟我学)。节目播出时,我是一个连ABCD都背不出的小学生,可这丝毫不影响我每天准时收看《跟我学》的兴致。胡先生的讲解生动形象,他不说语法,只简单明了地告诉你正确的表达方式。于是,我从一开始就认为,学习语言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决赛好像是在中国剧院举行的。那天,北京电视台的转播车就停在大门口。我早早化好妆,一个人悄悄地溜到后台,站在一个没人的角落,静静地看着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忙忙碌碌地架机器、调灯光。一个导演模样的年轻女人拿着步话机,威严地站在舞台中央,冲着台下的人比比划划布置工作。我屏住呼吸,惊喜交织地看着这一切,自己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大声地说:“I want to be part of this.”(我也要成为其中的一份子)。那一天,就在剧场的大幕后面,我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我属于电视。决赛的时刻到了。我穿着一件淡粉色膨体纱毛衣,腰间绣着孔雀图案。脸上的妆现在想来有点可怕,我搽了鲜红的唇膏、眼睛贴了又长又重的假睫毛。头发和现在的差不多,只是前面的刘海剪得齐刷刷的。比赛结果,我获得了第一名。领奖的时候,我看见坐在台下的外教James,他带着全班同学来给我打气。一听见我拿到了冠军,James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在那里又叫又跳。记得,我冲他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冠军的奖品是一台巨大的电动打字机。我居然一个人挤公共汽车把它扛回了家。爸爸从来不当面表扬我。那天,他只是微笑着用手摸了摸打字机,想了半天,终于说:“可你还不会打字呀!”另类=和别人不一样=容易被记住演讲比赛之后,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原样。但直觉告诉我,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1992年3月的一天,班主任通知我去系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系主任裘国英老师和两个陌生男子。裘老师说:“这两位是来挑节目主持人的。”我心里兴奋得怦怦乱跳,脸上却始终是一副矜持的表情。“我们是中国民航机上节目的编导,正在筹拍一个旅游节目,名叫《空中博览》,准备要去世界各地拍外景,所以对主持人的外语能力要求很高。”两个男的,一胖一瘦。胖的开始介绍节目的拍摄计划,那个瘦子不住地打量我。我有些沮丧,还以为是电视台的呢。不过,坐飞机周游世界也着实令我心动。我表示对节目有兴趣,裘老师更是说了不少夸奖我的话。那两个人一直点头微笑,然后客气地留下名片便告辞了。我是一个极其敏感的人。我知道,他们是慕名而来,失望而归。早就听说广院外语系有个女生得了英语演讲比赛的第一名,估计是个可造之才。没想到,亲眼一见,却是个毫不起眼的黄毛丫头。平心而论,实在不能责怪民航的同志不是伯乐。要怪,就怪我当年完全没有半点千里马的风采。已经3月份了,我还穿着臃肿的羽绒服。清汤挂面的头发,胖乎乎的脸,被风吹得红扑扑的。那副样子,任凭想像力再丰富,也不可能把气质、明星魅力这些词和我联系上。虽然觉得自己的外形不够靓丽,可我还是暗暗希望民航的导演能选上我。直到今天,也没有得到民航的回复。现在,我常常坐国航的班机。每次机上播放《空中博览》,我总会边看边孩子气地想:“当初他们没选我,如今一定在家后悔得拿头撞墙呢。”我很容易受伤,但从来不会被打倒。很快地,我就将国航的事抛到了脑后。那一阵,我像中了邪一样在准备考托福。每天除了上课、睡觉、吃饭,就是背单词、做托福试题。我刚刚失恋,于是一心想要出国留学,想马上离开这个伤心之地。至于要去哪、学什么,完全不知道。我只是一味地要走,电视,被我完全搁置了。天气渐渐地暖和了。4月的一个星期六,班主任通知我,王纪言院长要我下午去电视系演播室试镜,中央台导演要来挑主持人。我的心又有些活动了。吃过午饭,我照例跑到教室去做托福习题。我喜欢做托福习题,一做就上瘾,一上瘾,就忘记时间。等我赶到演播室,其余试镜的播音系女生已经到了。我找了个不起眼的位子坐下,心里还琢磨着没做完的题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几乎想溜走了。我最讨厌和别人争一件事情。这种时候,我会变得很不自信。这时,王院长带着一群人呼啦啦走了进来。其中一个大胡子男人我好像在哪儿见过,看他的样子,想必是导演。“这位是中央台文艺部的张晓海导演,今天来咱们学校是为中央台一个新的栏目挑主持人。”院长指着大胡子冲我们介绍。“这些都是播音系88、89级的学生,哦,还有一个88级外语系同学,陈鲁豫。”院长在演播室里找了一圈,终于发现了坐在最后一排的我。“她刚获得了北京市申办2000年奥运会英语演讲比赛的冠军。”院长叉着腰站在屋子中央,另一只手远远地指向我。于是整个演播室里三十几个人的目光唰一下都转向我,我窘得不知如何是好。张晓海只是对我扫了一眼,没有任何表示。试镜开始了。每一位候选人要做一段现场采访,被访者就是张晓海,采访内容不限,可以把张晓海假设成任何一个人。这下子,我的兴趣来了。采访是我大学的专业课啊,尤其是那些外教,几年来,给我们成套地灌输了西方式的采访技巧:第一个问题是关键,要让对方明白,你对他很了解;问题要尖锐、要抓住对方回答中的漏洞穷追不舍……这些理论,今天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播音系的女孩一个个上场了。她们声音圆润、吐字清晰,几乎每个人都有着修长的身材和飘逸的长发。和她们相比,我显得太另类了。我的另类并不是酷,而是指我的外表没有一样符合传统美的标准。不过,这反而让我信心十足。因为,我的逻辑是:另类=和别人不一样=容易被记住。所有的同学都考完了。从张晓海礼貌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没有惊喜。该我出场了,我拿着麦克风对张晓海说:“我就采访你。”“行!”张晓海老实地点点头,但眼神里却有一丝不易觉察的不耐烦。毕竟,他已经站了两个多小时。对张晓海我并不了解,只知道他是中央台文艺部最有潜质的年轻导演之一,广院毕业,仅此而已。但我隐约记得中央台文艺部还有两个大胡子导演:赵安、张子扬,也颇有名气。于是,我的第一个问题就从大胡子开始:“为什么文艺部的导演都留大胡子?你、赵安、张子扬。”张晓海愣了一下,我紧接着提出了问题的关键:“你们3个人是中央台最年轻有为的导演,你们之间的竞争厉害吗?”后来,张晓海多次提到我对他“恶狠狠”的采访,说我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逼得他没处躲没处藏。如今,我已经采访了许多人,我知道,温和、宽容远比咄咄逼人要有力得多。可我一直很欣赏自己当年对晓海的提问,那是真正的锋芒毕露、畅快淋漓。感谢晓海,不仅没有“恼羞成怒”,还能不计前嫌,从众多靓丽的广院女生里选中我来主持《艺苑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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