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王维忠传奇-4

11日和12日,我和何红坐在旁听席上,耳闻目睹了法院的审案过程,这些法官的所作所为,实在令人吃惊。如果不是眼见为实,我真不敢相信这是代表中国法律的庄严的法庭。  两天的开庭时间极不规范,上午拖到近10点才开庭,下午则到近3点才看到法官慢悠悠地走进来。在我们所见到的两天的庭审过程中,胖胖的审判长刘宁,不是坐在审判席上玩手机,就是用手托腮,竟有几次打起瞌睡来。  坐在审判长右边的中年审判员孔祥英不是当众剪指甲,就是坐在审判席上晃晃悠悠,有几次无视旁听席对面的数十人,竟将皮鞋脱下,跷着二郎腿晃荡不停;这位女法官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长时间地看杂志。每次走进法庭必须携带一本杂志,戴着近视眼镜、个头矮小的叫吴智慧的女法官,多次无视法庭纪律,不是发短信,就是接电话。有一次竟当众掉过头去接手机,她的这一丑态正好被我偷拍了下来。  而那两位公诉人,也是无视法庭的有关纪律,不是大声地与审判席上的法官说笑打闹,就是一人念文书,一个则趴着桌上大睡。12日下午4时许,因田冰的辩护人几次指责书记员王伟故意不作记录,加上其生硬的态度令旁听席上许多群众不满,王伟竟当众对指责他的人破口大骂,还扬言要打人。对他们在法庭上的所作所为,我们都偷拍了下来。  这些公诉人和审判人员,每当田冰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相反意见或质疑时,对方不是大声阻止,就是大声呵斥。他们的种种不符常规的行为,多次激起旁听席上群众的不满。  法庭认为,辩护人提出的公诉机关提供的43份证人证言均没有侦查人员的签名,该现象确实存在,该证言虽然在形式上存在瑕疵,但不能据此否认侦查人员是合法取得的证言,且经法庭审查认为该证言内容上具有合法性、真实性,证言之间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予以采信。辩护人提出的存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由同一侦查人员针对不同证人取得的及由一名侦查人取得的共计9份证据均不予采信。辩护人提出的重新审计的申请,经审查认为,[2007]济晨会师特审字第11号、第12号审计鉴定报告中虽引用了未生效的判决书,但公诉机关并未将该判决引发的审计结果作为证据出示,且经审查认为,该审计报告中关于抽逃510万元给明德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明德公司欠乔羽学校款项的审计内容合法、真实,可予以采信,被告人及辩护人重新审计的申请不予支持。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侦查员陈明涛与杜月野是同乡,其侦查取得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被告人田冰与杜月野在2003年6月16日签订的协议其内容违法,且双方并未实际履行,不影响本案的定罪量刑,被告人及辩护人申请痕迹鉴定的申请不予支持。“关于在高新区投资筹建新校的意见书”及乔羽学校2003年7月17日第0015号凭证中的附件内容,经庭审查实系2005年4月30日后伪造,均属于无效证据,不具备进行痕迹鉴定的条件,被告人及辩护人申请痕迹鉴定的申请不予支持。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法庭对警方侦查员提交的多份根本没有签名的所谓证据都给予认定,而对辩护人提供的书证中,指出其“上面亦没有制作人的签名或盖章,均系无效证据”,不予采信。  2007年9月28日,任城区人民法院最后在[2007]任刑初字第144号“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被告人田冰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田冰不服,当即提出上诉。田冰的辩护律师刘国山和郝大伟义愤填膺地指出,任城区人民法院简直把庄严的法律当作儿戏!这样的法官作出的法律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刘国山律师痛感济宁地方执法机构违法办案、司法不公给济宁乔羽学校和田冰本人带来的巨大压力及沉重负担,为寻求司法公正,写了一份报告“关于济宁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中区人民检察院、任城区人民法院违法办案等问题的情况紧急反映”,以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山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家相关部门呼吁,要求对此案进行司法监督,并督促济宁相关部门尽快依法纠正这起冤案、错案。为此,刘律师向全社会发出了这样的迫切呼吁:希望山东有关司法部门能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事实,尊重证据,维护司法公正,还蒙冤入狱的教育家田冰一个公正的司法判决!  第十六章 春天里的期待  他是温暖的传播者(1)  王维忠在近十年的人大代表生涯中,曾有两次带着保健医生和护士随团:第一次是2001年肾功能衰竭好转之后,当时各项化验指标都不正常,腹水还没有消失,身体还很虚弱,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坚持到京按时参会;第二次是2006年十届四次全国人代会,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参会。作为医学教授的他早就知道自己是一位肝癌患者,当时他已卧床两个多月,肝功能变化很明显。经多位专家对肝癌局部进行固化治疗后,他身体极为虚弱,腹水始终不消,但这位固执的代表又像上次一样,坚持来京参加完“两会”。  时任吉林省委书记的王云坤、省长王珉及吉林省委、省人大多位领导在“两会”前获知王维忠的病情后,极力劝说他不要参会了,在医院安心治疗。面对领导、好友的好心劝说,他只说了一句话:“按时参会是代表最重要的履职行为。我就是倒在会场上,也不能躺在医院里!”  经过层层特批,2006年3月1日,王维忠拖着极为虚弱的身子,在小儿子王绍申的搀扶下,又一次按时到达北京。同时,在吉林省有关领导的特批下,又安排一位保健医生和王维忠的大女儿王绍霞作为特护,一起到会。  很多采访“两会”的记者都拍下了这位带着医护人员、带着吊瓶参加“两会“的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感人镜头。那不仅是“两会”上独特的风景,更是一位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用生命说话的感人情怀……  2007年“两会”期间,陪护而来的王绍霞正在为父亲输液这独特的镜头,不仅温馨着会场上代表们和记者的眼光,更温馨着人民群众的心扉。  王维忠又一次带病参会的特殊情况,经吉林省代表团报告给全国人大办公厅后,马上引起了全国人大领导的高度重视,吴邦国委员长在百忙之中还亲自打电话慰问。会议期间,全国人大曾两次派办公室主任和副秘书长何晔晖前往他的住处看望。各级领导为王维忠以生命换取履职的行为而感动,同时指示王维忠尽量减少采访活动,特别注意保养。  与会期间,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省长王珉等领导同志,每天都牵挂着王维忠的身体状况。他们在百忙之中,几乎每天都会惦记着这位“议案大王”。不是亲临王维忠的房间看望,就是打电话慰问,或者是委托秘书关注。省领导的深切关怀,令王维忠如沐春风,他含着泪对女儿说:“我们吉林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有那么多,却让省领导在百忙中如此费心地关心我这位病人,实在惭愧呀!我再不抓紧时间多做一些实事,怎么对得住这些省领导呢……”    原吉林省省长、现任吉林省委书记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王珉同志,与王维忠是好朋友,他一直对王维忠的履职精神极为赞赏。  王珉感动地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王维忠教授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他不顾高龄、不顾病痛,能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内努力学习,脚踏实地地深入我省多处贫困地区调研百姓生活实况,能伏案写出那么多高质量、高水平的议案,实在是奇迹。这是他用心血和汗水一点一滴浇灌出来的呀!他被这么多家新闻媒体称为‘议案大王’是当之无愧的。他是我们吉林人民真正的代表,是我们吉林人民的骄傲!”  在王维忠重病期间,王珉十分惦记,几次亲往病房看望,为这位老朋友打气,鼓励他早日战胜病魔,继续为吉林人民、为全国人民说真话。  在王维忠不幸病逝后,王珉书记曾多次叹惜道:王维忠教授的逝世,是我们吉林人民的一大损失……  当王珉书记获知这位一心为民的代表在几次治病期间,尚有50多万元的医疗费及有关费用无法报销时,马上召开省委、省人大有关部门开会商讨,经大家一致同意,他又亲笔批示,直接从省财政解决了所有费用,也解决了王维忠老伴及子女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他还指示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部门要大力安抚好其家属。  王维忠忍着肝癌的折磨,以惊人的毅力坚持开完“两会”后,在儿子王绍申的陪同下,来到北京武警总医院请有关专家会诊。几位专家对王维忠当前的病况进行了一系列细致的诊断,又全面综合检查材料后,提出一个最佳方案:最好是马上实施肝移植。  做这种大手术,费用得几十万元,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从北京回到长春后,王维忠首先给自己供职的中日联谊医院院长赵吉长、副院长尹维田等领导作了介绍。一直敬佩王维忠的赵院长马上果断地回答:“你本来早应该顾及自己的身体,生病了一定得及时医治。特别是你目前这种状况,更是一天不能耽搁。做手术的费用你千万不要有任何顾虑,所有费用由我来负责,我们医院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  几天后,赵院长将手术及医疗所需的30万元全部到位。吉林大学的多位领导也再三询问他,如若需要学校做的,请尽管开口,吉大一定会大力支持。  在手术前几天,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和省长王珉派人前往慰问,其中王珉省长还和秘书一起,前往北京的医院探望这位人民的好代表。长春市市委书记王儒林、市长祝业精,以及王维忠的老朋友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述和长春市政协主席张绪明  等领导,都特意从吉林亲自赶到医院,为这位老朋友打气,鼓励他早日战胜癌魔,为吉林百姓多说实话。与此同时,内蒙古兴安盟的苏贵民、刘铁玉等朋友,都特意将温暖送到医院。这些领导和朋友的关心,更增加了王维忠战胜病魔的信心和决心。  他是温暖的传播者(2)  2006年4月28日,王维忠被推进手术室进行手术。手术由国内肝移植专家沈中阳和臧运金教授主刀,徐光勋和关兆杰博士等参加。手术前后历经7个多小时。  29日早上,当北京阳春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口投到脸颊时,刚清醒过来的王维忠小心地吸了一口带着晨露的清鲜空气,微笑着对守在病床边的女儿和儿子说:看看,我终于挺过来了,这是我获得的第三次生命呢……  5月24日,时令是夏天的长春还像春天一样温暖。终于走出病房的王维忠乘飞机刚到长春机场,长春市政协副主席赵吉光、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王殿魁、中日联谊医院领导直吉生、王凤、尹维田、中心实验室的众多同事和学生,以及老同学杨德发、周健、宋洪礼等近两百人,特意前来机场迎接这位履职如命的人大代表、师长和朋友。  朋友的关心和爱戴,令大病初愈的王维忠倍感温馨。尽管这次大手术,足足令这位瘦弱的老人体重降了十多公斤,尽管他的身体还需长时间的休养,但这位一心系着百姓的代表,根本顾不得休息,当天晚上,又开始制订调研计划。  但令王维忠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2007年6月下旬,他的胆汁量突然减少,皮肤、巩膜黄染,尿色深黄,大便变白,血中胆红素陡然增高,这些都是阻塞性黄疸片象,这也是肝移植手术后,并发症发生最多的胆管问题。  6月29日,王维忠在家人陪同下,第二次住进了北京武警总医院。尽管经大力医治,他的胆汁量有所提高,但胆汁中絮状物增多,曾主刀的某主任显得很为难,内科医生更是无计可施,一个月后,王维忠只好于7月27日出院。  8月6日,王维忠因突发高烧而住进了中日联谊医院消化内科。后经内科主任王江滨教授组织有关专家大力抢救,终于转危为安。  一个月后,肝脏状态出现很大变化的王维忠又一次来到北京,先后住进了北大人民医院。  2006年10月,离开北大人民医院后,王维忠又住进了北京武警总医院,经过综合诊断,他决定在此再进行第二次肝移植皮手术。  在此期间,我多次来看望老人。但每次我一般只呆半个小时就离开。因为我实在不忍过多的打扰他。  2006年11月10日下午,我又一次特意从通县赶到位于海淀区五棵松北京武警总医院住院部探望王维忠老师。一见到我,老人很高兴地拉着我的手,与我天南海北的谈了两个多小时。其间,他还多次谈到我的那本由他作序、由中国方正出版出版的《卧底记者:我的正义之旅》一书,早在此次,他就再三指出,这本书差错太多,而且印刷质量也很差,应找出版社反映。  我告诉他:此书印刷四次,都因为差错而没在达到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的要求,而且错得最多的一次竟有500多处,创下了中国出版史上差错率最多的记录!  他听到在近两年时间内,中国方正出版社一拖再拖,至今还没有出版新书,而且社长肖建国态度恶劣时,十分生气,抓起病床上的纸和笔,叫嚷道:“这家出版社太不像话!有错就改么,哪有错了还敢这么拖着,还拒不改正?!作为中央机关的出版社,特别是一家政法系统的出版社,更应带头守法,廉洁奉公呀。这个社长是如何当的?我要给何勇同志写信……”  见我不同意,他又气呼呼地说:等我好后,我一定亲自给中国方正出版社的负责人打电话,我要责问他们的责任心到哪里去了!哪有一本书连续印刷四次都有错的?那个责任编辑康弘太不像话,一本书错这么多,还能在出版部门呆下去?这种根本不配做出版!如果他们还不改正,我和你一起告他们去。这样的书不但影响你这位作者的声誉,也影响了我这位代表的名声,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为新闻记者的新书亲自写序言呢……  我赶紧制止了老人。在这种关健时刻,对于他这样的病人来说,最好的休息是安静。  由于中国方正出版社有关负责人肖建国、曾明子、杜英莲及责任编辑康弘等人一拖再拖,特别是,社长肖建国拒不改正,而且态度生硬,再三称此事与他无关。忍无可忍之余,2007年8月底,我怒而将对方告上北京西城法院,并同时递交了两份起诉书,一份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采取积极措施,将所出版的第1-4次印刷有差错的书全部收回销毁,承担原告因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重新出版印数同等的、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新书,并按双方出版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关版税;由被告承担相关诉讼费及相关费用。与此同时,我在另一份诉状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侵犯原告名誉权成立,并赔偿精神损失人民币一万元;判决被告在《新闻出版报》和《中华读书报》上刊登公开赔礼道歉启事;由被告承担相关诉讼费及相关费用。  2007年10月15日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有关消息,当天和第二天的《法制晚报》及《北京青年报》分别以题为《“卧底记者”现身法庭对新书挑错》、《新书出错太多作者法庭维权》报道了此事。  那天下午,我们一老一少在他的病房里谈了近三个小时,直到晚饭时间快到了,我这才醒悟过来。见我要走,他坚持要留我一起吃晚饭,还笑眯眯地说:“我明天就要进手术室了,所以这几天胃口非常好。上周北戴河的小沈特意为我送来的海鲜,我还没有吃完,冰箱里还有呢……”  他是温暖的传播者(3)  十几天前,北戴河医院的沈淑萍大姐得知王代表在这儿住院的消息后,十分牵挂老人的身体。在我的带领下,特意来京看望过一次。当她在病房里听到老人很想吃海鲜时,于是,这位慈善的大姐当天返回北戴河并于第二天起了个大早,特意从海边购买了两箱皮皮虾、燕鱼及螃蟹等海鲜,让王维忠感动不已。  为了不再打扰老人休息,我决定告辞。  他半欠着身子,又一次紧紧抓着我的双手,恋恋不舍地说:“真想与你多唠一会。我明天就开始动大手术了,第一次能成功,第二次肯定没问题。这次的肝源很好,我很有信心。”临了,他笑容可掬地再三嘱咐我:“石野,你可要记住,一周后你一定要来看望我。等我这次出院后,你一定跟我一起去一趟东北,我有好多事情需要你去帮忙呢……”  我走到病房门口,又恋恋不舍地回过头,只见一抹绚丽多彩的夕阳,从西边窗户折射进来,映在老人充满自信的黄色脸庞上。他那挺直的腰板、坚强的表情永远定格在北京冬日温暖的夕阳余辉中……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竟然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这次几个小时的相见却成为我们的永别……  直到第26天后,我突然获知,自从11月11日老人进入重症病房手术后,就再没有能出来……  据王维忠子女们告诉我,在此期间,外面的亲人只能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钢才能看得见里面的老人,不过,他们每天都能通过话筒对话。尽管身体极度虚弱,但他还是固执地要去了纸和笔,只要神智清晰,他总要在纸上记下几个字……直到最后几天,他才停止写作,从此处于昏迷状态。后虽经大力抢救,但最终还是没有能够留下他宝贵的生命。  2006年12月5日1时08分,王维忠,这位热爱生命的老人,这位桃李满天下的著名医学教授,这位情系百姓的好代表,他那颗自信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享年68岁。  当亲人们悲痛欲绝的时候,发现他的头部还枕着几张写满了密密麻麻字句的纸。那些,都是他尚未完成的议案,其中,还有留给我的一封信……  2006年12月10日,在王维忠那简陋的家属楼中,与他相濡以沫的衣淑珍老人拉着我的手说:“老王是个从来闲不住的人,平时很少在家。回到家不是做笔记,就是关在书房里写作。特别是在他担任人大代表后,更是如此。”  王维忠的长子王绍坤流着泪说:“我父亲自从当上人大代表后,在紧张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之余,把全部身心投入到调研和代表的履职工作中,他太卖命工作了,他那些议案和建议都是用生命换来的。  他平时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特别在他最后的这十年,都是为‘人大代表’四个字而活着……”  他的次子王绍申叹息道:“我父亲完全是因为工作而积劳成疾,如果他平时多加注意的话,是不可能这么快去的……”  他的长女王绍霞哽咽着说:“父亲这一辈子总是知道去帮助别人,却从来没有为自己的亲人谋利益。其他的我不说,单就我妹妹,至今还是一位极普通的工人。凭他的关系和声望,我妹妹的工作早就该解决了,但他从来不过问。”  他的小女儿绍梅是从小到大都爱跟在爸爸身边的亲人,也是爸爸生前最为疼爱的孩子。一提到爸爸,她总忍不住掩面而泣。她对我说,至今她都不相信可敬的爸爸真的离去了……  吉林大学有很多领导曾与王维忠教授是共事三四十年的同事,一提到老人,大家都禁不住热泪盈眶,他们都一致认为他是个工作极为认真的人,是拼命三郎,他真是做到了“死而后已”!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中心实验室主任张桂珍含着热泪说:“王老师是我的恩师,是我一生的益友。”  8年前,当这位留学日本的医学博士回国时,有个别人老排挤她,后来是王维忠力排众议,坚决推荐她担任自己的副手,随后又把中心实验室主任这个重要位置让给了她。如今近十年时间过去了,不负恩师厚望的张桂珍带领一队人马,攻下了许多疑难的医学科研课题,为吉林的医学科研作出了很大贡献。  王维忠不但在教学和科研上影响着张桂珍,更在做人上影响着她。  2004年4月20日下午,因为王维忠一直在依法监督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有关违法行为。谁知,对方却唆使几个不明身份的男女冲到医院来寻衅,对方明知王维忠刚做完大手术也不理会,竟气势汹汹地直冲到他住院的病房,威胁让他不要管这事。王维忠挥着正在打点滴的手,指着对方严厉地警告,并叫医务人员把这几个法盲驱出病房。  张桂珍当时是病房的负责人之一,正好目睹了王维忠的毫不畏惧、怒斥对方的情形。王维忠作为一位高级知识分子和人大代表的正气,令她和同行们敬佩不已。特别是他身上那种大义凛然的正气,至今还令她热血沸腾。  王维忠的主治医生王江滨,是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大内科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现为吉林省政协委员。这位著名医学专家,既是王维忠的同事又是多年的好朋友。  2006年12月10日下午,在中日联谊医院消化内科办公室中,王江滨流着泪告诉我:“作为几十年的同事和师长,王教授的敬业精神和高尚人格令我震撼!这两年,我都是他的主治医生。在病床上,他总是不听我的劝告一边打点滴一边写议案,有时还偷偷‘违反’重病房的规定接待来访者。他不但为基层百姓的不平大声呼吁,而且还公然痛陈我们医院里所存在的不良现象,当众痛斥个别搞歪风邪气的医务人员。”  他是温暖的传播者(4)  消化内科有两位医生经常在病人中私卖药品、器械、拿回扣,从病人身上开药卖钱、向病人索要出院发票,然后通过其他途径将钱据为己有,他们的行为曾在全院通报批评,其中一位医生还曾因治疗方针错误致病人死亡,并涂改病历,被定为一级医疗事故。但他们不思悔改,工作经常不认真负责,而且一直觊觎王江滨的主任职务,多次对其进行诬陷。后经吉林大学纪委和检察院经调查,纯属子虚乌有。尽管如此,长春某检察院有关人员还是插手此事。王维忠闻知真相后,马上为这位女专家仗义执言,不但当众怒斥那两位同行,同时马上向省政法委、省检察院和长春市检察院反映,监督检方的行为。在他的大力关注下,此事终于得到解决。  在此次长达三个小时的采访中,我还获知,王江滨教授的姐姐王浙滨创作了《芬妮的微笑》、《生死牛玉儒》等电影的编剧。她早就知道王维忠代表的感人事迹,一直想把他写进剧本。在王维忠教授去世前,他也多次提及此事。还这样告知我:“我的个人传记由你来写,出版后,再让王编剧他们根据你的书来改编……”  王江滨提到昔日王维忠为深受冤屈的自己仗义执言时,感动地说:“他是一位正直的代表。不管是谁,只要是有悖于法律和社会公德,他就会挺身而出。他真正是一位大公无私的知识分子。在我们医院他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特别是,他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按规定政府部门有一些医疗方面的优惠待遇,但他坚守医保,用药从来不超标,不用最好的、最贵的药。由于他病情危险,有时一天就得花一万多元钱,但很多费用他却不愿让单位来承担,总是自己掏钱。”  在日本、德国等地留学多年的王教授现在为吉林省的政协常委,她直爽地告诉我:“可以这样说,我只是个知识分子,以前对政治从不感兴趣,是王维忠教授所作所为深深影响了我,我完全是在他的引导下走上从政议政道路的。我现在非常珍惜党和人民给予我的荣誉,我也一定以王教授为榜样,为人民说真话。”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王江滨果然没有辜负王维忠教授的厚望。从王维忠这位长者的言传身教中,她不但深受启发,更深受感动。她不但更加努力地钻研医学课题,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平时更是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法规,特别热衷于政治学习。她以王维忠为榜样,认真工作,努力奋斗,诚实做人,在困难和邪恶面前从不畏缩,很快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2007年初,身为吉林省政协常委的王江滨很快当选为吉林省人大常委。    2008年1月,政治过硬、成绩优异、多方面都表现突出的王江滨以高票光荣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她成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继王维忠之后,又一位引人注目的人大代表。  这位爱国的医学专家表示,她一定会以“十七大”精神为指明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认真学习,虚心求教,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当时,躺在病床上的王维忠不止一次对王江滨这样说:“我很看重生活的质量。我的生活质量就是努力做好一位人大代表,争取在有生之年多为老百姓做些实事,多为人民说真话。作为人大代表必须用实际行动来为人民办事,我尽管是连任两届,做了近十年的代表,但我还没有做好,好多方面没有尽到责任。所以,我的目标是:如果人民还信任我,还愿意选我当代表,我一定还要任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到目前为止,我才完成了90多个提案,我要完成100个提案!我力争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做到提交议案最多、采纳议案最多。”  可是,他最终没有完成一百个议案。他终于因此而积劳成疾,倒在病床上……  12月13日下午,我特意来到王维忠十年前工作过的吉林省长春市农工党委办公大楼。  这里一切没有多大的改变,但生前曾在此任过要职的王维忠却给这里的每一个人留下了独特的印象。  长春市农工党秘书长张颖虹含泪告诉我:“像王维忠教授这样的人大代表实在了不起!我与他共事了十多年,耳闻目睹了他是如何工作的。但王教授这么大年纪了,不顾自己体弱多病,长期深入基层调研,他写的议案和建议都是在调查研究的真实数据上一丝不苟地写出来的。更令我这位老党员感动的是,他这位党外人士是那么地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他不是空喊口号,而是用实际行动来表达他对共产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  长春市农工党委办的侯治富和娄国斌,一提到老领导王维忠,就忍不住热泪盈眶。他们回忆了老领导的许多方面。对王维忠的深情厚谊,从娄国斌写的一篇文章中可以看出来:  〖HTK〗2006年12月5日,噩耗从北京传来,中国农工民主党长春市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忠同志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就在不久以前,农工民主党长春市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之际,王维忠老主委还从北京的病床边打来电话,询问和了解会议进展情况,并索要会议材料。其间,虽然声音不如以前洪亮,但其办起事来认真而执著的劲头依如往昔。他那充满工作热忱的声音现在依然回荡在我们的耳畔,鼓励着、激励着我们。逝者长已矣,存者犹可追。他传奇的一生,有太多的事迹,有太多的激情,太多太多让人不能忘却的记忆。但我——一个刚进入农工民主党机关工作没多久的普通工作人员,与老主委结缘却是从他提出的一份份议案开始的。  他是温暖的传播者(5)  王老本是一位医学专家,在加入农工民主党之前,他对党派、政协、人大的工作知之甚少,可以说是非常陌生。但他拿出当年搞科研的劲头,注意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积累法律、经济等多方面的知识,做了数十万字的学习笔记,这为他以后做好党派工作和人大代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8年,他针对东北地区冬季供热中出现的问题可能会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情况,组织在长春的农工党三级人大代表展开调研。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国务院对东北地区供暖经费给予政策扶持”的建议。建议提出后,他又去北京锲而不舍地跟踪,促成了国家四部委组成联合调查组来东北调研,并报告国务院,最后长春市获得国家近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采暖设备的更新改造。  老主委的故事太多了,但其中他带病参加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的事迹最让人感动。1999年,这位年过六旬的老知识分子奔波于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于2001年1月完成了关于建议制定“强制执行法”、“中医法”、“人体器官捐赠法”等7个议案草稿。议案有了雏形,他也因肾功能衰竭住进了医院,长达14天排不出尿,腹部积水看上去就像七八个月的孕妇,先后进行了12次肾透析。从医出身的他深知病情的严重,但他仍然心系议案。在住院期间,他把我和几位机关工作人员叫到床前,自己口授完成了7件议案。最后他在儿子的陪伴下准时赶到了北京,亲自把议案交到全国人大。  作为一位卓尔不群的社会活动家,他有着一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社会责任感,这种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人生观如一条鲜明的红线,贯穿于他生命的始终。2005年11月至12月20日,他带病先后走访了吉林省的吉林、通化、四平、白城四个地市的7个县(市)13个乡镇,举行了10余场座谈会,对县乡村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认识和制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阻力及打算等问题进行座谈,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第一手材料,写出了长达两万多字的调研报告。  正是由于这种高强度的工作,使我们的老主委再次病倒,他带着对未竟事业的遗憾和对生活无比的眷恋走了,留下他对祖国和人民事业的一片忠诚。“关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我愿借先人的这句名言,表达我对一位德高望重的智者的敬意。〖HT〗  吉林人大几位与王维忠共事多年的老代表感慨地说,像王维忠这样的代表太少了!如果全国的人大代表都能像他这样就好了,这样我们国家的民主机制就会更健全,我国的民声就更真实和广泛,基层老百姓的真实呼声才能更好地反映到中央……  吉林省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祥是王维忠当选九年人大代表以来的直接见证人之一。他说:“王教授是我所见到的履职最为认真、工作最为勤奋的代表。为了提高议案质量,王教授常常带病调研,不辞劳苦,深入基层,足迹遍布我省的乡镇、企业及高校……他被称为‘议案大王’是当之无愧的,他更无愧于人大代表这个称谓。”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教授连建设感慨地说:“王维忠先生真是个了不起的代表,他真正把履职当成自己的生命。”  王维忠的学生、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医学博士关桂梅说:“说实在话,我以前从不关心政治,也不知人大代表是做什么的。从王教授身上,我才真正感受到人大代表履职的不易。特别是我从教授身上不仅感受到他一心为民的情操,更感受到他的那颗爱国之心。”  关桂梅激动地说:“他是一位真正的爱国者!他不但在专业上以身作则教导我们,更在做人和爱国情操方面用真情来影响我们。”  王维忠教授带出的博士有几十名,这些学生平时都把他视为亲人。关桂梅哽咽道:“我1994年就跟着王教授读硕士,后来又考取了他的博士生。他就像我的父亲,不仅在学习上指导我,还关心我的生活。”〖JP〗  王维忠的学生、医学博士孙延霞说:“他是我们一辈子见到的最好的老师。”王维忠的学生、医学博士薜立娟流着泪告诉我:“不管是哪个学生,他都是视为己出,总是竭尽全力帮助他,就像对待自己子女一样。记得我们的小师弟张玉成家中贫困,王教授不但自己想方设法帮助他,还动员我们这些年长的师姐、师兄,号召我们大家一起帮助他。”  张玉成哽咽着对我说:“王维忠导师的离去,是中日联谊医院的一个重大损失,更令我永远失去一位德高望重的良师益友。”  我在采访张玉成的同时,一位长相秀丽的女孩子正坐在一边默默地抹着泪。她叫王雅丽,和张玉成都是王维忠最后辅导的博士生。在共同的学习和生活中,热心的王维忠教授撮合这对年轻人成了恋人。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中心研究室的几位博士生,对我这样说:“每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人代会,不仅是王教授一个人的快乐,而且是我们所有学生的快乐。这些日子,我们都会关注电视和报纸,因为也许通过那儿可以看到王教授参政议政的镜头,我们总是一起为他快乐和激动。特别是,我们都在长春翘首盼望老师的礼物。”  这礼物就是“两会”的纪念封,上面是以宏伟的人民大会堂为主要背景、以“两会”为主题。为了增加学生和朋友们对国家大事的关注,为了增强他们的爱国情操,王维忠总是会自掏腰包,在人民大会堂购买几百份有关“两会”的纪念封,然后再从北京寄到这些学生、同事、同学和朋友们的手中。九年间,他所带的每一位博士生以及他的亲友,在每年的阳春三月,都一定能收到由老师亲笔签名的纪念封。  他是温暖的传播者(6)  是的,这礼物很小,但其中却饱含着王维忠代表对祖国的深厚感情,寄托着他对学生无限的爱,他不但教书育人,更从思想和道德上言传身教,教育每一位学生,不管在何处,一定要树立热爱祖国的精神。这种浓浓的深情,这种绵绵的爱意,是一位代表拳拳的爱国之心!  有的人走了,他还活着(1)  2007年3月,对我而言,没有像往年那样能感受到春光明媚和春意盎然。这个三月,在我的世界里,只有春寒料峭……  因为这次“两会”,我再也见不到王维忠代表了。  此次“两会”,许多新闻记者像我一样,再也见不到他那高大挺拔的熟悉身影,再也听不到他那亲切而又洪亮的嗓门,  再也找不到新闻频出、新议案不断的王维忠代表……  此次“两会”,人民大会堂的代表们再也看不到王维忠忙忙碌碌的身影,再也见不到他笑容可掬地向人代会提交议案的开心样子。人代会议案组的工作人员们,再也见不到王维忠代表提交的缜密议案……  “议案大王”王维忠走了,他带着未完结的多份议案,带着没有完成百份议案的遗憾,走了。他像春风一样,拂过大地,却为人间留下了一片绿色……  “议案大王”王维忠走了,就像三月悄然钻出土地的绿芽儿,把凛冽的寒冬带走,却把春意盎然留在代表们的心尖……  “议案大王”王维忠走了,他走得悄无声息,以至记者们都无法相信这残酷的事实。他走了,但这位慈善的代表,却把温暖洒播在新闻界的每一个角落……  2007年3月3日,新华社记者杨潇前往吉林团欲采访王维忠代表时,意外地获知这位“议案大王”竟然已在三个月前去世的噩耗。当天晚上,这位心情复杂的记者,这位王维忠生前的朋友,写了一篇沉痛的报道,以“今年两会,不见王维忠”为标题,发表在2007年3月4日的新华每日电讯第5版上:  〖HT10.K〗今年“两会”,吉林团的代表名单里没有王维忠的名字。  2006年12月5日,这位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中心研究室教授、博士生导师病逝,没能连续第四年提交“新闻监督法”议案。  “其实去年两会时他的病情已非常严重,省人大反复告诉他,让他不要来北京了,他不听,省里只好给他配了专职大夫。”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教授黄百渠告诉记者。  王维忠的专业与新闻没有任何关系。2004年两会间,他在一篇日记中写道:“今天几位记者朋友来采访我,我与他们谈起了新闻监督的问题。2003年‘记者被打’‘封杀新闻记者’的消息屡见不鲜。我真感到不解,有些单位怎么这么怕新闻记者?”  他的那篇“出台‘新闻监督法’很有必要!”经新华社播发,引起极大关注,有人当时就称赞他为“最为新闻记者权益鼓与呼的人大代表”。  2005年两会,王维忠身边已经有了一批“编外代表”,他说,记者长期在基层采访,我的不少议案或建议是通过与记者交流获得信息源的。他于是再提“新闻监督法”议案,因为这“标志着我们的文明程度”。  2006年,他的一句“名言”广泛传播:“殴打记者要罪加一等,因为他打的是党的喉舌,蔑视的是社会舆论监督权。”他三提“新闻监督法”,要求明确记者采访权。  “我们都非常佩服他,他一年有相当长的时间在调研,而我们忙业务,自我评价不够尽责。”吉林的一位人大代表认为,王维忠其实已经是“准专职”的人大代表。  王维忠自己则这样说,“我不能仅就医学的领域来提议案,而要有更广阔的视野……我觉得浑身都有劲儿。”  作为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他一共提交了议案9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15件。  黄百渠觉得,王维忠是他心目中比较“理想”的人大代表的模式。  〖HT〗  《中国青年报》政法记者崔丽,是我的朋友,几年前,我因独家披露过诗人汪国真假新闻内幕新闻时,她找过我。她是位很勤奋的记者,她的报道视角独特,文风犀利,是多年连续上“两会”的记者。因为工作,她多次采访过“议案大王”王维忠,与他成了好朋友。2007年3月10日,崔丽又像往年一样,特意来到吉林代表团下榻的某宾馆打算采访王维忠,谁知却获得了这位老代表在几个月前病逝的噩耗。一连几天,她处于悲痛之中。直到3月12日,她才在《中国青年报》“两会”博客及“中青论坛”上,以“有的人走了,却还活着”为题,发表了一篇缅怀老代表王维忠的悼念文章:  连续跑了几年两会,这次上会,我心里时时涌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感伤和空落,每每经过吉林省代表团,都忍不住停下脚步,想再打听打听王维忠代表来了没有,他今年又带来了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议案、建议。  以前,每每采访这个有点倔但对记者极为友善、热情的老头,总是会让记者满载而归。  记得2003年,我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报道时,那天是大会休息日,代表们都出门去了,王维忠代表的门虚掩着,文件摊了一桌子,他在里面忙着整理议案。  我推门进去,和王维忠代表聊了起来,翻看着他关于义务教育、“三农”调研、农民工权益、司法监督等林林总总的议案、建议,我发现本职是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的王维忠,所提议案、建议没有一件是与他本职工作相关的。  初出茅庐的我大惑不解,怎么也不能把眼前的这位人大代表与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联系在一起。王维忠笑着说,“来参加两会,我的身份就是全国人大代表,要想百姓所想,言百姓所言,反映百姓的疾苦,当代表怎么能围着自己那点事转?”  有的人走了,他还活着(2)  这以后,每年上会,我都找这个老头儿聊聊。每次,他都会用一种近乎倔强的执著感动你……敢直言、敢碰硬、敢反映,是人们评价王维忠代表的“三敢”。王维忠爱说:代表不是荣誉也不是光环,而是一分沉甸甸的责任,说什么、做什么,要对老百姓负责。  去年两会,我又去看王维忠代表,他为不法医疗广告满天飞却屡禁不止而疾呼。“给国家工商总局写的批评意见,他们的回复我不满意,还要写。”王维忠挥着手,提高了嗓门。  我根本没想到彼时眼前的他,已是重病缠身,为了来参加两会,女儿陪同来参会,休息时给父亲打吊瓶。王维忠生前的遗愿是再去农村搞调研。  一位代表在追忆王维忠时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他始终把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样的代表发自内心地让人尊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翻开两会代表名册,每年代表都因各种原因有增删。今年,也有代表止步于两会,因涉嫌违纪或经济问题,几名代表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有的人离去了,他还活在百姓心中;有的人离去了,他注定将被历史遗忘……  王维忠代表的去世,更令吉林省的几家媒体记者伤心不已。吉林电视台的几位记者几乎每年都要从他身上捕捉到多篇好的新闻,给家乡的荧屏和版面增加光彩。没想到,他们此次“两会”却再也见不到王维忠代表那和蔼的笑容、那洪亮的嗓门儿、那总有闪光点的话语……  2007年3月5日,吉林省《城市晚报》特派记者刘桂杰、常旭在北京采访时,怀着沉痛的心情,发表了一篇题为“‘议案大王’王维忠是最好的榜样”的纪念文章。  2006年12月16日,《东北之窗》杂志社的一位编辑,在该刊第12期策划的“2006东北温暖人物”一栏,根据王维忠代表的相关事迹做了一个“情为民所系的人大代表王维忠”的报道,并给这位尊敬的代表写了一封信。谁知,他的这封信还没有发出,就在“石野焦点网”上获知王教授已经走了。他在当天的博客上表达了沉痛的心情:“没有想到,我的文章竟然成为王教授生前最后的一篇报道。他还没看到就匆忙离开,我悲痛,心绪不平,我们失去了一位最可爱的人……”  我通过网络留意着有关王维忠的每一个文字,回忆着王维忠代表的音容笑貌,回忆着我们交往的点点滴滴。就这样,这些日子,我一边沉浸在美好的回忆之中,一边沉浸在无尽的哀思之中。自从长春送别王维忠代表返京后,我取消了一切应酬,关在出租屋里整理着他的日记、笔记、手稿、议案等资料。无法抑制悲痛的情感时,我就跑到寒意依然的大运河畔,让两岸的清风洗涤着思绪。也许只有这样才能驱走我的伤感。  “两会”不见王维忠,但是,我每天都能见到他。这位慈祥的老人永驻我心中。  是的,有的人离去了,却还活在百姓心中……  元宵夜,又想起了王维忠代表(1)  2007年3月5日。夜晚。  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通州的出租屋时,已是深夜12时了。窗外的大风仍然像咆哮的野兽,叫得更厉害。今晨的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雪,一下子让三月京城的温度降低了好几度,本是阳春三月的季节,却倏然让人又重回到了冷酷的冬天。  这的确是冬天,刚刚从寂寞凛冽的外面冲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却比出租屋外面的冬天还要寒冷。  今晚,所遇到的事更令我的心紧缩。  今天,是2007年的正月十五。这个特殊的夜晚,我没有像那些用烟火鞭炮四处欢乐的北京人一样携家带小地在外面热闹,也没有像别人一样在温暖如春的家中享受节日的亲情,我同那些利用“两会”期间来京上访的弱势人们一样,为自己的冤屈而削尖脑袋、挖空心思去找那些来首都开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的是求这些人民选出来的代表关注我们这些遭受司法侵害(应该是司法腐败更恰当)的人,希望他们能关注我的冤情,从而能通过法律公平、公正地得到解决,并使作恶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自从2004年“两会”期间我的案情被热心的王维忠代表关注后,两年多时间我再也没有找别人,一直以为严正的法律会给自己一个说法。殊不知,案情石沉大海,就是后来我和我的律师多次到北京法院询问也是枉然。无奈之余,我被迫上访。同时,更把希望寄托在那些挂着红色代表证、被新闻媒体所关注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上。因为这些从泱泱十几亿人民大众之中选取出来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代表着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为老百姓说话的。  可我今夜去找人大代表时,却碰了两次软钉子。为了朋友,也为了我自己。  这天上午,我收到某代表团一位朋友的信息,称今晚有空可去坐坐。兴奋之余,我一早赶紧起来整理我的那些尚未整完的材料。我要把我的那宗拖了七年的自诉案带给人大代表,让他们监督北京法院的司法腐败,让我的案子早日公开开庭审理,将道貌岸然、为非作歹的邓世祥,将那个依然披着记者外衣骗财骗色的家伙早日绳之以法。  下午四点,我从通县出发。因为要赶时间,连晚饭也顾不得吃,就直奔地铁车公庄站,然后又转公交车才到了新大都饭店。到目的地时,已是7时15分了。节日的北京灯火辉煌,四处沸腾的烟花更是璀璨辉煌,那是人们过节的欢蹦乱跳呀,但我却没有这份心情。我只有一份期待,那就是能找到一两个人大代表把我们的案情反映到上面,通过这种特殊渠道达到寻求公正的目的。  在饭店大门口与特意从江苏吴江赶来京城四处上访告状的俞瑞金一起,在代表团朋友吴大哥的帮助下,先是在大门口登记,经过严格的安检,好不容易上了电梯,到了房间。  我指着俞瑞金向吴大哥介绍情况,他很认真地听了有关案情,然后很无奈地摊开双手说:“唉,我们团的这些代表现在都在忙手头的工作,如果王维忠代表在,当然情况又不同,可惜他老人家去世了……你们最好找找江苏的代表,因这是本省的事情,也许他们能帮上忙……”  吴大哥是个热心的人,他在我们告辞之际,又特意领着我们去会务组找到了江苏代表下榻的宾馆和电话。  就在这同一家宾馆,还下榻着湖北团及陕西团代表。早就在此次“两会”前,我就设法找到了几位湖北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电话,也曾与其中的两位代表电话联系过,但对方一听到我是因为案情的事找他们时,都以“开会太忙,实在没空”、“时间早安排满了”为由,婉言谢绝。期间我还特意与一位来自湖北的企业家代表联系上,表示想去“看望”他,谁知对方理也不理。尽管如此,我为了帮助俞瑞金这宗案子,还是决定“骚扰”另一位代表。于是我在大厅里拨通了他的手机,并表示我此时正在他下榻的宾馆,令我大失所望的是,他说还在外面办事……  走出宾馆,一阵寒风迎面而来,令我不由打了一个寒战。凝望着万家灯火的京城,我想,如果是找王维忠代表的话,他早就拍案而起了。  突然想起,有一位陕西团的人大代表也约我晚上9时见面聊聊。她正好也住在这儿。经电话联系,她的确是住在这家宾馆,不过,此时她还在外面,叫我稍等。  不管结果如何,至少这位代表答应见面,起码没有像那几位湖北代表一样,连见都不愿见。当然,我没有告诉她还有朋友的案情要向她这位人大代表反映,还是等见了面再说吧。  一直等到九点半,才好不容易见到她。这是一位和颜悦色、衣着光彩的老太太。我们经过安检进了宾馆的大厅坐下后,我送了我的《卧底记者》一书,她很高兴地收下,并让我签了名。我竭力说些高兴的话,终于把话题转到俞瑞金的案子上。谁知,当听说我还带着案情来找她,这位人大代表连连摆手说,她是搞金融市场的,对这些司法的案情真的不懂;不懂,就不能轻易说话,因为这些都得经本人亲自去调查才能写意见和批评建议的……我还抱着幻想问道,这只是群众来信,按规定,任何一位全国人大代表都是可以转交到有关部门的。  但她赶紧说:“我是陕北的,也只能转交本省,真的对不起,这种事我做不了。”我知道她的本意已定,不想再多耽搁一分钟,也再没有了来之前对这位全国人大代表心怀的尊敬之情。她胸前那红色的代表证刚才在我的眼前还是那么夺目、耀眼,但现在,我再也不想多看一眼。一个不敢为老百姓说话的代表,代表证有何用?一个连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都不敢听不敢反映的代表,又能代表谁?  元宵夜,又想起了王维忠代表(2)  出来时已是夜里10时45分了。夜色更浓,寒流更大,北风也叫得更欢,伴随着那五彩缤纷的灯火烟花,京都成了火树银花不夜天。可我们无语。  俞瑞金看出了我的情绪,忙向我道歉。大概是她看到我两次都对自己案情只字不提只关心她的事吧。  我看着在寒风中冻得浑身发颤的俞大姐,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什么滋味都有,但更多的是无奈和感叹,就像路边不时被狂风刮起的那一片片枯叶。  46岁的俞瑞金是因为丈夫俞巧明被人雇凶打成重伤,成了类植物人,而主凶却逍遥法外而来京上访的。  俞瑞金为江苏省苏州吴江市盛泽镇前跃村人,她和夫君俞巧明平时很恩爱,儿子也考上了上海复旦大学。谁知,这个原本很幸福的家却被一宗飞来横祸给毁了。  2005年5月12日,时任苏州吴江市盛泽镇江苏艺龙集团党委委员的陈彩英向俞瑞金夫妇借了10万元钱,并打了一张借条,双方明确这只是借款而不是公司的股金,约好两年后陈某归还这笔借款。  谁知陈到时间后却拖着不还钱,当为陈做了几年厂长的俞瑞金要求离开时,陈彩英根据自己之前的许诺,一次性付给俞瑞金10万元现金作为劳务费。两人当时都声称,这笔现金与10万元借款无关。  几个月后,俞瑞金因急用钱而要求陈还钱。但陈拖着不给。2007年1月5日晚上8点,由于陈一直不接电话,她就给陈发短信,想协商要回那笔钱。但令她做梦也没想到,此举会惹来一场灾难……  第二天上午9点36分,陈给她回复了一条短信,上称:有空到办公室来一趟。看到这条短信后,俞还认为陈是要还钱给她。  当日下午2点多,俞瑞金来到陈彩英的办公室后等候了约20分钟后,才看到陈彩英带着一个叫高文国一个叫李卫第的两名男子和三位女子进来。听到俞开口要债,陈马上一巴掌打来。陈身后的高文国也冲过来殴打她,并和陈一起威胁她马上把借条拿出来。俞瑞金惊惶失措之中,赶紧用电话向丈夫俞巧明求助。  俞巧明闻讯后赶紧和妹夫俞春荣一起驾着摩托车来到艺龙时,正好看到俞瑞金被陈彩英等人推搡着,俞春荣正要上前阻击时,刚对俞刚动过手的高文国和李卫第,以及另一名叫高荣的陌生男子马上围着他和俞巧明拳打脚踢,其中的高文国将俞巧明推出门外后致命一击,使其倒地不醒。俞春荣也被打成手臂骨折。随后,3名凶手钻入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在众目睽睽中扬长而去。  俞巧明送往医院后,即进行了手术,术前诊断为“左侧额颞部脑挫伤伴硬膜下血肿”,手术中又发现“左颞顶硬膜外血肿”。 2007年1月20日,吴江市公安局对俞巧明和俞春荣分别进行了司法鉴定:俞巧明为重伤;另一伤者俞春荣轻伤。  2007年2月4日,我特意来到案发现场,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当日,我几次想与陈彩英取得联系,但她的手机却关机,她所在的公司工作人员也一直称找不到陈某。俞瑞金说,丈夫被打成重伤后,陈彩英却踪迹全无。  2007年2月4日上午10许,我和周律师特意吴江公安局“打黑办”了解情况。负责此案的邱警官称,案发后,警方很快将三名打人凶手抓获归案。但对涉嫌雇凶伤人的女老板陈彩英为何不采取措施时,对方回答:“现在受害方没有证据能证明她是凶手,尽管当时打人的两名凶手也打过俞瑞金,但他们并不是在同一个地方……”  俞瑞金哭着说:我们和行凶者并不认识也没有积怨,事发后陈彩英亲口承认人是她叫来的。同时,据一位与三凶手同关押一室的人称,他听到对方串通做假证,并称陈老板很有本事,他们很快就可以出去。  为了依法讨公道,受害人家属已经委托律师向负责侦查此案的吴江市公安局递交了相应的证据,包括陈彩英当年的欠条,出事当天要俞瑞金去她办公室的短信,以此证实陈彩英系雇凶伤人元凶,强烈要求警方依法查处。  在检察院起诉阶段,俞又向吴江市检察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司法部门却把三被告分案诉讼,故意减轻高文国和高荣的民事责任,使受害人无法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主体上将三被告列为共同被告,连带责任无法确定。  与此同时,俞瑞金将欠债不还的陈彩英告吴江市人民法院。2007年3月20日,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法庭的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陈彩英竟然通过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一份俞瑞金在2005年7月10日向其打的收条,企图以此证实俞瑞金已经在2005年7月10日收到借款10万元和利息1660元;陈彩英还特意让手下的会计周勤出庭作证。对方称,收条上的内容系艺龙集团总会计师陈根珠所写,签名为俞瑞金本人所写。  但俞瑞金根本就没有在这样的收条上签名,也没有收到过1660元利息和借款10万元。因此,她当庭提出要求对收条上的字迹进行鉴定,并要求庭对陈根珠进行及时取证。  谁知,到了3月23日,被告陈彩英又向法庭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承认该收条系伪造,“非俞瑞金本人所写”。  原告的代理律师指出,被告陈彩英伪造收条并串通证人作伪证,意图向法庭陈述俞瑞金已经收到返还的借款;陈彩英伪造收条并和手下人串通作伪证,其行为与正在侦察中的她涉嫌雇黑伤人重大刑事案件具有极大关联,妄图隐蔽陷害他人,以逃避刑法处罚。这已严重破坏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理应受到法律的处罚。  元宵夜,又想起了王维忠代表(3)  尽管如此,吴江市法院的一位副院长还是决定强行判俞败诉,有关法官只好将实情告知俞,并让其赶紧撤诉。无奈之余,俞被迫撤诉。  追回十万元欠款无望,伤害丈夫的的主要雇凶真凶陈彩英又一直逍遥法外,尽管俞瑞金四处投诉,但当地司法机关认为,缺乏认定陈彩英有罪的证据。  2007年3月,走投无路的俞瑞金只好来到北京上访,并四处求助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正因为地方司法部门存着不少腐败,俞瑞金大姐就把希望寄托在北京上访,并希望通过我找到人大代表为他们伸张正义,谁知,两回都扑了空,让她的希望成为泡影。  在呼呼的寒风之中,我看到失望至极的俞大姐在北风中有些摇摇晃晃,我不知是她身子太虚弱,还是今年北京元宵节的风太大?  仰望苍穹,我不由黯然神伤:老百姓找人大代表反映问题为何这么难呢?为何当初我找王维忠代表却是那么容易呢?  尽管在京寻觅人大代表的过程颇费周折,但俞瑞金丈夫被人雇凶打成重伤的案件终于引起了许多正直而好心的人大代表关注,如来自江苏团的代表管晓虹,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儿子舒乙等。  2006年10月,凶手高文国被当地法院以“窝藏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2007年10月,凶手李卫第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是,雇凶伤人的女老板陈彩英却一直逍遥法外。  俞瑞金在地方司法不公正而被迫四处上访、求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过程中,遭遇到了各种“礼遇”,但毕竟还是有多位代表和委员对此关注。可以这样说,如果此宗伤害案不是因为人大代表监督,也许当事人还在艰难的上访之中。  这令我不由又想起了王维忠代表生前最爱说的一句话:“作为人民选出来的代表,我一定要关注人民的疾苦,要善于倾听百姓的心声。”  是的,如果各阶层的所有代表都能像王维忠那样做到情系百姓的话,我想,那些身怀冤屈的百姓应是能少走很多弯路的。  不久前有一则报道:北京市的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了听取民意,广泛征求意见,特意通过新闻媒体把各自的电子邮件和电话公布于众,在代表、委员和群众中间架设一道沟通的桥。此举受到广大百姓的高声赞扬。  我很感谢王维忠在武警总医院住院期间送给我的一本通讯录。这是他于2005年4月在杭州市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首期代表培训班时一百多位优秀代表的通讯录,上面不但有每位代表的彩照、姓名、职务、工作单位,更有通讯方式。他曾对我说:“全国人大代表毕竟有近三千人,尽管有某些官员代表和老板代表不大理会群众的投诉,但多数代表都是很有责任感的。你可以通过上面的名单联系他们,也可以说你是我的朋友。”  因为我自己的案子,也因为几位我曾采访过的当事人的冤屈,2007年“两会”期间,我按上面的联系方式与部分代表联系,除了有的更换了电话,有的态度冷漠,有的毫不理睬,但大多数代表还是很热情的。  2007年3月8日,我与正在京参会的安徽省团人大代表王明丽教授取得了联系,这位富有正义感的人大代表是安徽医科大学病原生物学研究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当她听到我的名字后,马上记起王维忠教授曾为我的《卧底记者》写过序。当她获知我正为发生在安徽省安庆的一宗冤案找她反映时,她当即表示可以看看材料。  这位上访者叫李孝坤,年龄与我相仿,原籍安徽省合肥市,退伍军人。他是因为其母俞德英被安庆司法部门以“莫须有”的名义被押入监狱而四处上访的。  王明丽代表答应接见当事人家属,我赶紧让李孝坤与她取得了联系,并当面将相关材料送往安徽代表团下榻的工会大楼宾馆。当事人李孝坤受到了她的热情接待。  第二天晚上,我又带着我的案情材料找到了位于西长街的工会大楼宾馆,在宾馆大厅里见到了王明丽代表。她待人很和蔼,是一位修养极高的知识女性。  当她获知王维忠代表于三个月前不幸病逝时,在惊诧之余,表示了深沉的哀悼。她惋惜地说:“王维忠教授是位极有正义感的人,平时敢作敢为,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这位‘议案大王’的离世,令我们失去了一位好朋友。”  随后就相关案情,我们聊了不少。一小时后我向王明丽代表告别。  3月10日晚上,我突然接到重庆代表团陈忠林教授的电话,他称当晚9时前有一点余暇,邀请我去其下榻的宾馆,并让我带上案情的相关材料。  早在“两会”前,我与陈忠林教授取得了联系。陈教授是重庆代表团的代表,是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的院长,是国内著名的刑法专家。  在此前,我和陈教授素不相识,但通过短信联系后,发觉他是一位很热情的人。于是我把有关案情告知了他,并明确请求他帮助。没想到,陈教授马上答应看一看材料。    我来到陈忠林教授的房间。  陈教授中等个子,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模样。他笑容可掬地把我迎入房间,并热情地为我泡了一杯热茶,和蔼地对我问长问短。我递上两宗案情的主要材料,  元宵夜,又想起了王维忠代表(4)  将诉讼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陈教授。他一边认真听取我的汇报,一边不时翻看相关材料。  陈教授的谦逊和热情,他的温文尔雅,又让我不由想起了王维忠代表。  谁说人大代表难以寻觅呢?你看看,像陈忠林、王明丽和王维忠这样的代表,就很易接触。有的代表架子大,对来访群众态度冷漠,但认真履职,关心群众的好代表还是多数。  是的,正像王维忠代表所说那样,“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正因为老百姓信任自己选出来的代表,所以日常生活中遇到不平和委屈,特别是少数因司法腐败而遭受到不公正,他们除了通过合法途径坚持不懈地申诉和上访,还把期望放在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上。正因为如此,每年的北京“两会”期间,许多有冤屈的老百姓来找人大代表投诉,也正因为如此,一位社会学专家曾说过这样的话:每年春天,那些上访的老百姓大都把代表和委员当作了希望。能为老百姓说真话的代表,就是他们春天的期望……  今夜,我又想起了一心为民说真话的好代表王维忠。  我想起了王维忠代表,想起了2004年春天,我第一次与他在广西大厦见面时,他那热情而又侠义的语言,以及他后来对我的无私帮助……  我想起了王维忠代表,想起他第一次与素不相识的沈淑萍见面,就热心地帮助这位来自北戴河医院的冤屈者,并在百忙中写信向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反映情况……  我想起了王维忠代表,想起他在临终前的一个月,在北京武警总医院的病房里,一边挂着吊瓶,一边认真接待来访群众的镜头:父亲被杀19年无人抓凶的哈工大博士张灵飞、房产被政府部门瓜分而讨不到说法的河北秦皇岛市的郝臻夫妇、无端被太原女法官打伤并诬陷的北京市民欧阳京丽夫妇,还有投资千余万元黄山做房产开发,最后竟被合作股东陷害,黄山司法部门将其押入监狱的浙江商人朱建洪……  我想起了王维忠代表带病接见这些不幸的冤屈者时,对弱者无限的同情,对司法腐败的愤恨……  他枕着未结的议案长眠(1)  2006年12月9日,当我从北京急匆匆地赶到长春时,王绍霞大姐就流着泪递给我一张淡黄色的信笺,那是王维忠老人被送进手术室后特意留给我的,这是他的一份遗嘱。  2006年11月10日,我最后一次在北京武警总医院与王维忠告别后,第二天他被送入手术室,在里面呆了整整26天。在这特殊的日子中,他一直没有停止工作,一直没有离开纸和笔。除了那几份未结的议案,还有这封特意留给我的信。  当时,他是十分乐观地进入手术室的。不管是在室外苦苦等候的亲人们,还是一直隔绝在里面救治的王维忠,谁也没有想到这将会是永别。  正因为他对自己的病情太乐观,他根本没想到要给亲人们留下只言片语。像往常一样,他以为  自己一定能像以前一样挺过去的。在此期间,他写了好几件议案的议题,同时也写下了这张便条。上面只有两段文字,字写得没有平日那么工整,而且能看出来是在不同的时间写的。老人在最后的日子里,在弥留之际,在他的心灵深处依然牵挂着他那些尚未完结的议案,依然牵挂着平民百姓的切身利益。  王代表留给我的这最后的文字,对我而言,可谓是字字千钧:  第一句是:“石野,我的书就托付给你了,我相信你一定能写好。写我的这本书不是为了出名,而是想把我这位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十多年来的经验和感受记录下来,特别是我作为一位人大代表履职期间的点点滴滴,给后来者一些参考。我知道你正在写作,我也一直在期待你的书稿。”  第二句是:“云南个旧供电公司的胡跃琼又给我写来了一封长信,记得上次我还给你看过。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是她写给我的第28封信,她的冤情及这些年的遭遇我都很清楚了,还有那位耿姓女子同时反映的,只是有些事情我无法亲临现场调查。拜托你有时间就去那里看看,对她所反映的有关问题深入调查,把真相告知我。我一定要帮帮这位失去丈夫的弱女子,让作恶者受到法律的惩处,让正义得到伸张……石野,你有空一定去看看……”  王维忠是最痛恨各类腐败的代表,更是一位敢于同一切腐败分子叫板的耿直代表。在他那明察秋毫的慧眼中,总是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然后再协同有关主管部门解决问题,为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疾呼。而云南个旧弱女子胡跃琼的苦苦举报,正是因为地方司法一片沉默后,才无奈中找到了她平时最为信赖的人大代表。  2007年8月3日,位于云南西南边陲的个旧小城正下着大雨,窗外的雨水伴随着面前这位不幸女子的泪水,把我的采访话题又带到那个令胡跃琼母女一辈子也忘记不了的黑色日子——2001年4月21日。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也是一个阴雨天,但雨下的很小很小。”胡跃琼说。那天早上,年仅37岁的丈夫李端正刚起床,就很温柔地轻抚着她的头发说:“我这辈子最疼爱的人就是你,最舍不得的人也是你。”丈夫是一个很老实的人,平时不大爱说话,走路和做事的动作也是慢腾腾的。结婚15年,  他平时很少在妻子面前如此温情。然后,换上一件新衬衣就出门了。  谁知,这次出门后,他由于一起车祸再也没有回来……  那么,究竟发生了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呢?我带着这些疑问,在胡跃琼的陪同下,开始以暗访的方式深入调查。  2007年8月3日上午,小城个旧天气阴沉,下着雷阵雨。我以李端正表弟之名,陪着胡跃琼来到  个旧交警事故中队。  正在值勤的白雪灿警官十分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在我们的再三要求下,他从档案室翻出了李端正的事故档案袋。  我和胡跃琼认真地翻阅完布满尘埃、散发着霉味的事故档案,很快,我就发现了其中的诸多疑点。  疑点之一:早在几年前,家属胡跃琼就通过内部途径得到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尸表检验笔录”,在上面的“衣着痕迹”一栏上,写有“全身衣裤包内物品亲属已清理,故未发现”。  但胡跃琼当即指出,当时她们根本就没有到现场,也没有人领过遗物,到底是谁以亲属的名义代领和签字的?在明知根本没有亲属在场的情况下,交警事故中队为何又敢作出如此记录?  其实,正是这份“道路交通事故尸表检验笔录”上的有关记载,引起了胡跃琼的不满和怀疑。在事故刚发生不久,满腹疑团的胡跃琼就托人想方设法复印到了这份记录表,当她发现其中的疑点后,从2001年的4月底开始,她多次找交警队讨说法,但负责人刘明科说什么都没有,其中最主要经手人之一的颜博一直躲躲闪闪。  胡跃琼说在她的再三追问下,交警事故中队才归还了丈夫的一只传呼机和手机,但她丈夫随身带的电话本和棕色皮包不翼而飞。  在一份2001年11月19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征询意见表”上,我和胡跃琼看到上面的字迹系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上的一致,是由交警事故中队的王学军及汪永平亲自经办的。但在被征询人对事故损害赔偿意见中,却写有:李端正是因公出差,才出事的,应该由他们电力公司负责赔偿。后面的家属签名是:胡跃琼。  第一次看到这份记录的胡跃琼马上激动地叫道:这上面根本不是她的签字!当年她根本没有看到。面对家属的质问,白警官赶紧接过去,看了半天后,也认为这上面的签名不是胡的字迹,而是记录人明显模仿的。经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上的四页纸上的笔迹对比,这两份东西的字迹系一人所为。当胡跃琼指着上面有关假冒自己的签名频频提出质问时,颜博脸色极不自然,只是连连称:“这根本不关我的事,你认为是谁写的就去找谁吧……这事都过去五六年了,现在还来找什么碴呀。”说罢就急匆匆地走了。  他枕着未结的议案长眠(2)  疑点之二:2001年4月23日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上,参与者有指挥员刘明科、勘查员有周绍林、王永平、冉波和绘图员王学军等五人。但我发现上面的所有文字记录都是王学军所为,几位现场交警的签名都并非本人所签,而统一均为一个人的字迹。面对家属的疑问,现任事故中队的白警官也称,这种做法不妥当,必须由每一个当事人亲自签名,严格来说是不允许别人代签的。  疑点之三: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上,参加现场勘查记录的根本没有颜博,但在后面的一份“道路交通事故尸表检验笔录”上的“检验人”一栏中,却是颜博。按法律规定,只有参加了事故现场勘查的人员,才有可能知悉情况。  疑点之四:在“道路交通事故尸表检验笔录”上,“检验人”后面的签名处,胡跃琼及“记录人”栏上的颜博,均为同一笔迹,也就是说,本应由两位工作人员分别签名的,却只由一人代签;在后面的一份“尸体处理通知书”上,本应有四个现场处理人员的签名,也是由一个人代签的。  面对胡跃琼的一连串疑问,白警官态度和蔼地回答,以前经办此事的负责人早调走了,他只是去年调来的。如果有其他的疑问,他只能请示上级领导才能作出决定。  为了更好地保留证据,在胡跃琼的强烈要求下,白警官答应将档案中的部分资料各复印一份,交给家属。  2007年8月4日上午,在个旧一位有着2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的热心帮助下,我和胡跃琼特意随车寻到当年车祸的发生现场,这位老司机指出,这儿路况很好,当时又只是小雨,尽管是上坡路又有拐弯,但一般来说是不会出事的。  〖TP239.TIF;鄔鄔Y1,Z#〗  [TS(1*2/3][JZ][HT9.XH]当年胡跃琼丈夫车祸现场惨景〖HJ0〗〖HJ〗[TS)]  作为一位有着十几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如果不是刹车被人为破坏,是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离奇车祸的。事后,胡跃琼拿着照片找过省内多位专家质询,对方都指出,这场车祸发生得太离奇,有许多明显的人为痕迹,处理事故现场的交警到底做了一些什么?  胡跃琼说:“出事前的头天晚上,丈夫曾对我说,我这几天事情太多,还要忙着写支部总结,这几天再不出车了。他后来为什么要出车?为什么要让修理工出身的谭伟检修车子?”  经多方了解,谭伟的姐夫就是个旧电力公司前任经理闫胜江,其与前财务科科长杨华关系极为密切。而谭伟以前就是一名汽车修理工。据胡跃琼和有关人员反映,在车祸发生前,谭伟是与李端正接触最多的人,李出发前他还曾帮忙查看过车辆。在车祸发生后,谭伟显得心神很不安,经常发呆,神情很不正常。  更令胡跃琼不可思议的是,事发那天,丈夫临出门前,她亲眼看到他将驾驶证放到房间小桌子上,  同时还叮咛她放好。但事发后,这本驾驶证却不知何故,竟然出现在交警事故中队办案人员手中!当她多次问及此事时,有关人员一口咬定:这是在事发现场看到的。  事发后,胡家的大门几次被撬,家里的东西莫名其妙地丢失。邻居告诉她,多次有不明身份的男子出入其家,帮她守家。但胡跃琼吃惊地说:“我没叫过任何人帮我守家。”  胡跃琼抹着泪说:“在发生了一系列事情后,当我听到经常有员工告知我有关杨华、闫胜江及李楠等人的种种行为时,我回家后就问我爱人到底是真是假。”他回答我说:“杨华手伸得很长,到处吃钱;李楠找过我几次,拉我参与工程的暗操作,但我没有答应。在电力大楼豆腐渣工程中,除了书记尹家鸿外,公司的所有领导都不同程度地分了款。我们现在的住房大有问题。他叫我收好房屋装修的记录,以备日后有用处。公司48家住户当中,只有我拿得出房屋《买卖合同书》,这是我在爱人出事后清理他遗物时找到的……这完全是他巧妙的安排,我爱人的死肯定有名堂!而且肯定与本单位被迫自杀身亡的会计苏福林有关,因为他们是同事又是很好的朋友,苏曾把一个本子和录像交给我爱人保管……”  2007年8月4日晚,我在个旧城区采访了苏福林的遗孀耿美华,从而了解到苏当年自杀的原因、她和两位妹妹6年60次坎坷举报之路……  时年52岁的耿美华有四个姐弟,她为老大,49岁的耿美芬为老二,刚从个旧某企业退休,38岁的耿美云最小,这三姐妹在长达6年的时间内一直在不停地为冤死的苏福林上访。  47岁的苏福林在自杀前三天,曾特意对小姨子耿美云说:“我的保险柜被偷了,还是发生在上班时候。里面很多重要的账目不见了,特别是我平时记东西的一个笔记本,记了很多重要的东西……如果我万一出事,肯定是闫胜江和杨华逼的……他们想把非法得来的钱财栽赃到我头上……我不死,你姐和外甥女随时就有危险,只有我死了才能保证他们的安全……”  2001年4月13日晚上11时许,耿美华突然发现睡在自己身边的丈夫苏福林不见了,她看见客厅亮着  灯,急得边喊叫边寻找,最后惊恐万状地看到丈夫用刀割断了大腿上的静脉血管,浑身是血地倒在长沙发上。  就在苏福林自杀的第二天早上,耿美华和女儿苏晔、小妹耿美云等几位亲属正在守着苏的遗体沉浸在悲伤之中时,突然大门被人推开,冲进来的是两位民警和个旧供电公司保卫科两名保卫干部。刚开始,耿美华还以为对方是来看望家人的,谁知,这些人冲进来后对苏的遗体看都不看一眼,也不顾耿美华母女的啼哭,就公然搜家。  他枕着未结的议案长眠(3)  耿美华说,当时那些人根本没出示任何证件,两个警察还是全副武装。其中一位保卫科的还不停地逼问耿美华,苏福林死前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比如遗嘱什么的?一位民警还厉声叫道:“如果有的话,你们马上给我交出来,否则后果自负。”  其实,就在这些人进来的半小时之前,细心的耿美云无意之中在姐夫身上发现了一份带血的遗书,共四页纸,上面是苏在临死前写下的一份举报个旧供电公司总经理闫胜江及财务科长杨华等人贪赃枉法的一系列数据和事件,并再三要求妻子在其死后将之送到检察院。  2007年8月3日,我在耿美华的家中,看到了耿氏三姐妹出示的一份保存完好的四页复印件。这就是六年前,苏福林临死前特意留给妻女的遗书。这封带血的遗书从三个方面反映了个旧供电公司存在的账目问题:第一是新建大楼,“新建大楼招标时有明显回扣问题。所有应付款都在公司2000年账上,一查即知……”  第二是公司各类投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查查公司食堂、长期投资元阳20万元、清水河水电站、温水塘电站及五金厂资金分配相关账目,这些都在杨华手中,一查就可以拉出他们的关系网。公司的关系网遍及个旧市的很多部门,具体名单看实业公司的明细;1999年,公司在建行有定期存款200万元,但反映公司情况的账目一团糟,彻底清查财务科以杨华为首的攻守同盟,她有严重经济问题。”  第三是公司应付工资存有问题,“可查1995年至2000年年终兑现奖账目即知。这些现都在杨华和领导手上……”  最后,苏福林这样写道:“我是受害者,我办公室、保险柜及我们家中的钥匙,杨华他们都有,重要的记录都被他们偷走。美华,我对不起你及小苏晔了,我走后你要及时到反贪局去控告供电公司,特别是闫胜江和杨华等人。一定要让他们的丑恶嘴脸公布于众……”  随后,供电公司在根本没有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更没有家属在场的情况下,擅自撬开了苏福林办公室里的保险柜和抽屉,将里面的东西全被搜走。  耿美华哭着说:“我丈夫肯定是不想死的。出事那天,他还在公司里打了肝炎预防针,这能说明他想死吗?”她还称,就在苏福林出事前几天,他曾去市检察院举报公司几位领导的腐败行为,但就在他刚走到个旧检察院大门口时,却被公司财务科的工作人员大声阻止住。他的行踪早被人盯梢。在此之前,苏曾去有关部门举报公司偷税的事,后来遭到时任公司总经理的闫胜江当众辱骂和威胁。  就在苏福林自杀后的第十天,个旧供电公司车队队长李端正突然因车祸而死亡。他的死令耿美华和女儿大为震惊。他们认为李的突然死亡肯定与苏福林的事有关。因为苏福林的弟弟与李端正是战友,李与苏又是同事,两人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就在苏自杀的当天下午3时许,李是唯一与其长时间谈过话的人,而且是最后一个接触他的人。火化苏的那天下午,苏家人找到李端正,询问当时他们的谈话内容,但李消沉地回答:“过几天我会告诉你们的。”谁知,仅仅10天后悲剧就发生了……  在处理好苏的后事后,耿美华在两位妹妹的陪同下,手持亲人带血的举报信,向个旧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个旧供电公司所存在的问题。  获知耿氏姐妹举报后,时任供电公司财务科长的杨华多次威胁道:“你永远告不了我,我们有的是钱。”后来闫调离,新经理孙勇接任后也多次对他们威胁利诱。  接到举报后,个旧检察院将闫胜江和杨华带走审问。但很快,他们都先后被放了出来。尽管耿美华再三追问,但个旧检察院总是对此讳莫如深。2001年11月,当耿氏姐妹要求检方归还有关举报材料时,对方一位张副检察长称,所有材料都转交给市政府了。  2003年11月4日,云南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在一份个检刑不诉字[2003]第36号“不起诉决定书”中写道:  被不起诉人杨华,女,1944年10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原系个旧市供电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2001年10月退休。2003年6月24日由个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8日由本院决定,同日由个旧市公安局执行逮捕,9月18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此案经个旧市人民检察院职侦局侦查终结,以杨华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于2003年9月28日移送个旧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被不起诉人杨华由于某种原因于1998年9月,在经手办理职工“99鸿福”保险过程中,收受人寿保险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营业员保险经办人王晓丽送给的好处费10 000元;2000年,经手办理个旧市供电公司向红河州新气象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笔记本电脑,电脑安装后,杨收受了该公司王颖灿送给的价值6748元的“实达”牌电脑一台;2002年初,杨在经办个旧市供电公司向昆明市爱迪电脑公司购买电脑设备,进行电脑安装调试过程中,收受该公司吴桦送给的好处费10 000元……  在这份“不起诉决定书”中,检察院再三认为“被不起诉人杨华的供述和辩解证实杨华认罪态度较好”,因此,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华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归个人所有,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第2款,第386条、第383条第3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不起诉人杨华被司法机关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起诉人犯罪后,有一定的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受处刑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杨华不起诉。”  他枕着未结的议案长眠(4)  杨华出来后,个旧供电公司广大职工强烈要求对其严肃处理,但接替闫胜江的总经理孙勇称,公司已经对杨华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她只不过是一个小干部,根本不需要处理。  耿美华认为丈夫的死与供电公司有关领导有着不可推脱的关系,特别是丈夫临死前用血泪写下的遗嘱,更坚定了她的怀疑。于是,就带着女儿频频跑到个旧供电公司,强烈要求有关领导对此事负责,并要求单位负担女儿苏晔上学的生活费用。为了息事宁人,时任总经理闫胜江答应由公司给予其女儿生活“补助费”,一直到2007年6月苏晔大学毕业为止。  据多位职工反映,他们对前两任总经理闫胜江和孙勇意见极大。他们利用职权调了很多人进来。个体承包商关杰在接建个旧供电公司线路工程时,该公司前任总经理孙勇要求其支付了35 000元现金贿赂。开始,商谈了三次都是给5万元,直到关杰称要公开他的行为时,孙勇最后才擅自支付了关21万元钱的工程款以作为回报。  这些职工个个义愤填膺地称:“我们现在的办公楼及48户职工住宅,都是当年闫胜江和杨华他们一手操办的,每家屋子里都存在多处明显的质量问题。房屋造价在当时个旧市是最高的,超出常规,但也是质量问题最多的。”职工们怨气冲天,但没有一个人敢出来用法律维权,最后只有胡跃琼一个人站出来状告公司和开发商。  2005年4月16日,时年42岁的胡跃琼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自己供职的个旧供电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房屋装修损失费人民币65 960.59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胡在诉状中说,她与丈夫李端正于1998年8月向个旧供电公司新建于个旧市金湖西路320号的电力综合大楼购买得住房一套。1999年3月29日,双方签订有“个旧市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书”一份,并经个旧市房地产交易所批准,原告支付了购房款,但被告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2001年10月,原告装修入住时,因被告出售的房屋存在多方面的质量问题,比如严重漏水,造成了房屋装修费损失65 960.59元。由于没有领到房屋所有权证书,原告的房屋一直无法进入市场交易,加之房屋经几次修理尚还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很大损失。  2005年12月12日,个旧市人民法院无视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胡家房屋渗漏水的原因进行的鉴定,无视大量的事实,竟驳回胡跃琼的诉讼请求,并让其承担受理费2490元及鉴定费3000元。  胡当即上诉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她认为,有关房屋的诉讼与其丈夫的交通事故能连在一起,因为审判长刘明康和交警队当时负责人刘明科是亲兄弟,只要我胜诉,就能牵连出交通事故的内幕,在房屋诉讼中,更是疑点重重,例如,被告采用公司房屋大修后废去的“交工验收证书”来作证据,还有一幢大楼竟出现两份不同内容的“质量保证说明书”。但对于这些明显的假证,刘审判长却视而不见。  2006年5月18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又驳回了胡的上诉,维持原判。随后,胡跃琼又向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但至今无果。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官司败诉后的胡跃琼马上受到公司领导的打击报复,最后让她这位工作了27年的老职工“待岗”了。  原告的代理人、云南经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云飞认为,原告胡跃琼居住房的墙体开裂和卫生间渗水问题确实存在,因被告多次对房屋进行返修后仍然漏水,而且有一半人家的房屋都严重存在着漏水和其他问题,足以证实此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隐患,被告理应承担有关装修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这只不过是一宗看似平常的民事诉讼,但在这宗纠纷背后,却隐藏着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不为人所知的黑幕。  正如胡跃琼对我所说那样:“我打这场官司并不是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诉讼来告知社会,个旧电力公司花几千万元做的房地产到底是什么样的工程,我们的那些领导究竟做了些什么。”  2007年8月5日上午10许,我特意来到个旧供电公司办公大楼三楼,找到几位领导的办公室,大门紧锁,不见人影。后来工会主席张锡跃称,李书记和戴经理去外面开会了,得下周才能回来。  第二天上午9时许,我又一次来到个旧供电公司。当我找到总经理戴绍金,并出示由其签名的有关胡跃琼的待岗决定通知书,正欲了解相关情况时,戴着高度近视眼镜的他马上拒绝道:你必须先到省电网公司开个介绍信才行,我们不接受任何采访。当我又找到该公司书记李楠时,此君挠着头皮说,省网公司最近有明文规定,所有记者、作家来访,一律得经他们同意……    我当即要求其出示所谓规定时,他半天不出声。当我询问该公司房屋质量是否存在严重问题时,对方避而不答。随后我又问道,公司让工龄长达27年的胡跃琼待岗,是否与她一直举报公司有关领导违法乱纪有关呢?公司是否因此而打击报复她呢?李书记连忙否认。当我又问及六年前自杀身亡的会计苏福林、因车祸而死亡的司机李端正以及前财务科长杨华曾被收审等有关问题时,李书记不由脸色大变,极度不安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赶紧对我称:对不起,你所问的事情我都不知道,真的不能接受你的采访……随后,李书记一边用纸巾擦拭着额头,一边将我拒之门外。  他枕着未结的议案长眠(5)  上午10时许,当我赶到红河州电网公司找到纪委刘书记时,一位工作人员称其正在外开会。当我拨通其手机,刚说明来意时,对方赶紧说,我现在石屏开一个紧急会议,真的不好说什么,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2007年8月7日下午3时许,我从个旧特意赶到位于昆明盘龙区拓东路的云南省电网公司时,1215房的省电网监察室一位叫杨春昊的青年男子马上警惕地询问我是做什么的,随后严厉地对我喝道:“我现在只与胡跃琼说话,你要采访的话得提前几天与我们的办公室联系。我们电网公司是国家的特殊部门,不会轻易接受记者的采访。”  我在19楼党委主任办公室吃了闭门羹后,又寻到9楼一挂着“企业文化办研究会”的办公室时,一位年约五十、头发花白、戴着一副黑框近视眼镜的老者冷若冰霜地回答:“我们电网公司只接受《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的采访。”说罢,就以其工作忙为由,将我拒之门外。  2007年8月7日下午,我随同耿美华、耿美芬、耿美云三姐妹和胡跃琼特意来到个旧市人民检察院质询有关6年前的举报结果。一位副检察长很热情地出来接待了我们,但他称,自己是刚从外地调过来的,对6年前的案子的确不清楚,只能等他了解情况后再作答复。耿氏三姐妹说:“这是我们6年间第66次上访了……”  在胡跃琼多次实名举报过程中,曾受到杨华及其儿子的死亡威胁。  经过一周的深入调查采访后,我终于掌握了个旧供电公司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临走前,瘦弱的胡跃琼对我说:“这6年间,我们一直向各级部门举报公司的问题,特别是楼房的问题,但大都是石沉大海。在48户人家中,我第一个站出来与公司诉讼,是迫于无奈。房屋质量问题,只是我们公司诸多问题中的冰山一角。”  胡跃琼面朝北方,对我感慨地说:“正因为地方的阻碍太多,所以我特意向远在长春的王维忠代表求助。这几年,我一直不停地向他写信举报个旧供电公司所存在的问题。”  满脸沧桑的耿美华也说:“真没想到,千里迢迢的王代表能在百忙中关注我们的事。这真的很难得。可惜的是,我们再也无法向他老人家写信了……”  2007年10月,受胡跃琼和耿美华之托,我特意利用去长春采访之机,又一次到长春郊区的福寿园,在王维忠代表的墓前点了三炷香,并敬献一束他们特意用丝绸编织的花环。在阳光的映衬之下,这凝结着千里之外两位普通百姓深情厚谊的花环,就像陵园中那满眼金黄、香气迷人的菊花。  离开前,陵园里的看墓人告诉我,在近一年时间内,经常有外地来的陌生人打听王维忠代表的墓碑,这些人一边祭拜一边流泪。  “看来,这位王维忠代表可不是一般的代表呀!”看墓人赞叹的声音,随着金秋的清风,在这风景如画的寂寞陵园中萦绕,回旋……  陵园里面,秋风习习,松涛阵阵;举目凝望,金菊郁葱,绿色宜人。  在山花烂漫之中,我凝望着墓碑上的王维忠代表的遗像,只见他在花丛中冲着我微笑,仿佛像生前那样,正在和蔼可亲地与我对话……  我知道,他还活着,他活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我知道,他从没有离开我们,他活在这青山绿水之中。  那青松掩映之间,有王维忠代表凝眸沉思的侧影……  那山泉丁咚声中,有王维忠代表接访群众时和蔼的声音……  那浓浓秋色深处,有王维忠代表深入基层调研后满载收获的笑意……  那空中飞翔的小鸟,仿佛正在传递王维忠代表参政议政的议案……  那小鸟的啁啾,正变幻成王维忠代表笔下一个个激扬的真诚文字……  后记秋天的怀念(1)  当秋风伴着秋雨送来寒意,当黄叶随风飘零到窗外,农历丁亥年的秋天又悄然来临。  极目远处,那催人忧伤的落叶,又无声地感染着我忧郁的愁绪。一种痛切的怀念,绵绵得像窗外不远处的运河一样,黄叶纷纷,水雾迷蒙,烟波渺渺。  2007年,对漂泊京城八年的我,是不平静的一年。像这秋风苦雨一样,纠缠在挥之不去的愁绪之中,我几乎每天都用文字和思念与一位可敬的老人对话。直到深秋时节,蜗居在京东郊出租屋里的我,终于在电脑前敲完了本书的最后一个字。  在此之前,也就是2006年12月初,我在长春送别王维忠老人回京后,就开始埋头整理和创作本书,写出了三十多万字的初稿,谁知却因为电脑病毒,多年心血凝聚而成的数篇稿子和图片,全都丧失殆尽。无奈之余,我只好一切从头开始……  也许没人相信,这可恶的病毒来自那些隐藏在阴暗角落里的小丑。2007年夏,“石野焦点网”和“中国记者维权网”因为独家披露了山东济宁女教师田冰因与房地产商之间的纠纷而入狱的内幕,还有其他的几次维权,多次遭受威逼利诱。因为我坚决不撤销批评文章,网站很快被人关闭,随后〖HK〗又被人施以病毒。致使很多关注“石野焦点网”的网友们的电脑因此受侵害。  与此同时,生性不屈于谎言和权贵的我,在忍无可忍之余,为了维权,又打了两场维权官司,这两场官司均与我的《卧底记者》一书有关:一是因为花费了我两年心血的《卧底记者》被《法制晚报》擅自侵犯著作权后,对方那位女编辑不但不道歉,反而态度嚣张,我怒而将其推上被告席;第二场诉讼是因为《卧底记者》于2005年1月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在四次印刷中,印制粗劣,图书质量没有达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标准和要求,严重伤害了我的读者,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我经多次交涉无效后,怒而将之告上法庭……〖JP〗  对我等草民而言,打官司实属无奈,更非恶意炒作,只是想让他们的丑剧不要再在别人的身上重演,不要因为个别人的无知而影响无辜的读者和社会,所以我在法庭上最终和《法制晚报》领导握手言和。而对中国方正出版社,尽管不是尽如人意,但也暂且接受调解。  状告《法制晚报》,绝非和该报过不去,就像状告中国方正出版社非本人和该社过不去一样,而是因为该报的一编辑侵犯了我的著作权之后,拒不认错不说,还敢“反戈一击”,中伤作者;方正社那位副处级责任编辑康弘,在我长达30万字的《卧底记者》一书中,四次印刷四次出错,而且差错最多时竟达六百多处,但此君却大言不惭地称这都是作者改来改去改出来的,不是他的责任……正如俗语所言:“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饭。”他们的态度和作风,给作者、读者和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比那躲在暗地里施放电脑病毒的黑客更令人防不胜防,令人无奈和心痛。错了就错了,只要说声道歉,或选择一种合适的道歉方式,谁也不会计较什么。但我偏偏遇上了“死猪不怕开水烫”之君,无奈之余,只好走上法庭用法律来讨说法。尽管我最终接受了法院的调解,但对方由此给我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是无法估量的。但愿他们不要再用这种作风去对待其他作者。  就这样,在这种糟糕的心境当中,在对王维忠老人无限怀念的心绪之中,在京城漂泊的我,靠着微薄的稿费支撑着高额的房租和日常费用,终于艰难地完成了本书的采访和创作。  2007年11月8日,沾满露水的晨曦,在小鸟的啁啾之中迎来了新的一天;沾着雾气的阳光穿过窗纱涌入我的小屋。这天早上起,我的小灵通和手机欢叫个不停,那些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朋友和同行们的祝愿——记者节快乐!  哦,中国的第八个记者节又悄然来临。  我推开窗子,对着窗外一排耷拉着枝条的杨柳长叹一声:又一个记者节到了,可我再也听不到王维忠代表为“新闻监督法”大声疾呼的声音,再也看不到他伏案为记者维权写议案的身影。  凑巧的是,这一天正是距2006年11月11日、距我最后一次在北京武警总医院送别老人的日子,刚好只差三天就是整整一年。  逝者长已矣,存者且偷生。在王维忠代表活着的时候,我没有能够让他亲眼看到这本书,但在他去世一周年之际,这本书终于完稿。正如他的二儿子王绍申大哥所说那样:“谢谢你终于写完了父亲的这本书,正好当作他一周年的特殊礼物吧。”[  只是,这特殊的礼物完成得太沉重、太凄凉:  因为王维忠,每一次采访总令我感慨,总令我激动,总令我潸然泪下……  在一年多时间里,我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沉浸于家中那高达一米多的材料中,那是王维忠代表的遗物:手稿、日记、议案、调研提纲、书信以及百多家报刊对他履职的报道。  在此期间,我除了几次必要的采访,大多数时间都将自己关在偏僻的出租屋里,埋头创作这本长篇报告文学,与我尊敬的主人公同乐同悲、同苦同甘、同感同叹,我既为以前早就了解过的事情而欣悦,亦为许许多多我刚获悉的事情而感慨……  中国记者有70多万之众,而在近十年的代表生涯中,采访过王维忠的记者多达1000多人。在这些头顶均有光环的新闻同行面前,我这位从南方漂泊到京城的农家子弟,只不过是一位无挂靠单位、无编制、无背景的流浪记者,但我却与王维忠代表一见如故,并成为无话不谈的至交。对此,很多记者感到惊讶。其实,我们这一老一少的交往,正如老人生前所说的那样:我们性情相近,都是爱说真话、实话之人;我们志趣相投,都热爱中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爱学习法律,爱为人打抱不平,敢与那些侵害人民利益的各类腐败现象作斗争。一句话,我们都有乡下人敢说真话、敢说实话的秉性。  后记秋天的怀念(2)  是的,我们的正常批评绝非像某些君子所言,是给社会抹黑,是给社会添乱,无论是王维忠老师生前所履行的民主监督和人大代表监督,还是我等长期坚持的舆论监督,都是为了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在和谐的进程中,无论是作为代表,还是身为写作者,都应更多地把某种社会责任和公德放在重要位置。正如何建明《为了弱者的尊严》一书中的主人公、山西省信访局副局长梁雨润所说那样:“建立和谐社会,司法公正、公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要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关键是要解决司法本身的问题。”而要做到这些,离不开各种各样的监督机制,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无疑是其中较重要的一种形式。因此,人大代表王维忠的所作所为,更令人肃然起敬。  身为著名教授,参政议政的王维忠只是一位全国人大代表,他不是领导,也不是大师,但在我的心中永远是一位德行卓越的长者。孔子说:“见贤思齐焉。”从王维忠老师身上,我总是反躬自省,努力改善,让自己向他靠近。  生命之树常青。王维忠的精神永葆青春。写作这本书,不仅是为了纪念,更是为了发扬他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一心为民的伟大品格。  在党的“十七大”鲜红旗帜之下,又一批新的全国人大代表即于2008年新春踏上履职之路。万类霜天竞自由。新的代表赴任,更会让新时期的中国充满活力,他们像春天的百花园一样,姹紫嫣红,千姿百态,为构建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建言献策。  我想,此时正安睡于万紫千红之中的王维忠代表,看到这些和谐而美好的景象,一定会含笑九泉的。  王教授,在您的一周年纪念日,请让我用这笨拙而又真诚的30万文字以及您生前的近百幅图片,用深沉的思念编织成一束芳香的花环,静静地摆放在您的墓碑前,让浓墨书香伴着花香,伴您一路走向春意阑珊……  感谢王维忠教授的夫人衣淑珍,儿子王绍坤、王绍申,女儿王绍霞、王绍梅及女婿胡长青和周勇;感谢全国人大,吉林省委、省人大及省政府,长春市各级政府多位领导对本书的采访创作提供的帮助;感谢吉林省人大的李小辉主任、赵祥主任的热心帮助。  特别感谢中共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同志对本书采访、创作和出版的大力支持,并写来热情洋溢的序文;感谢中国作家协会研究员李炳银的支持。  特别感谢吉林省委的寇继东秘书和王涵秘书的热心帮助和大力支持。  感谢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学生苗盟、江西上饶师范学院2004级中文系学生邱萍兰、四川师范学院新闻系学生李玉兰。  感谢山西省青年作家李迎兵、朋友黄小军、王清及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刘云雷等人的热心帮助。  由于时间仓促及作者水平有限,不妥之处,还请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批评指正,以便本书再版时改正。如果您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不吝赐教。  石野2007年11月于北京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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