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计日而待也"。①光绪元年(1875年),适值新帝登基,清廷令各省举行纪元恩科乡试,决定甘肃乡试分闱独自筹办。恰在这一年,左宗棠受命督办新疆军务,又得到清廷同意甘肃乡试分闱的喜讯,他身兼陕甘总督,自然有照例人闱监临之责。他在家书中写道:"现奉谕旨督办新疆军务,应预筹出关驻节。……甘肃分闱已定,数千百年旷举,足慰士心。兰山书院肄业者多至四五百人,各郡县亦多闻风兴起,或者自此人文日盛亦未可知"。①于是,左宗棠亲自督率官员择定在兰州袖川门外建修贡院,经数月加倍赴工,试院应备堂室、号舍等于初秋举试前建成。左宗棠又奏请简派正、副考官,于八月初六日举行了甘肃分闱后的第一次乡试。参加考试者达3000余人,较以往赴陕人数多出数倍。九月初榜发,第一名解元,恰是左宗棠所赏识的兰山书院的高材生安维峻(字晓峰,甘肃秦安人)。左宗棠颇感高兴,据他在致友人信中记述说:"榜首安生,文行均美,闻其先世贫苦嗜学,为乡邦所重,意其报在此。弟于甄别书院及月课,录科均拔寘,弟一意其不仅为科名中人。闱中秋宵,尝倚仗桥边,忽仰视而言:若此生得元,亦不负此举。不虞监水官在后窃闻,后为庆伯谦访言之,弟初不自觉。写榜日,两主试先以闱墨见示,掀髯一笑,乃如四十年前获隽之乐。频日宴集,必叙此为佳话,觉度陇以来,无此兴致也"。②安维峻也未负左宗棠所望,他中举后又考中进士,为官期间以敢于上奏言事而闻名,后来担任过京师大学堂总教习,成为一名有用的人才。左宗棠对这次乡试的举行是颇为惬意的,他入闱监临时曾写下如此楹联: 共赏万余卷奇文,远撷紫芝,近搴朱草; 重寻五十年旧事,一攀丹桂,三趁黄槐。③ 左宗棠由于出身寒苦的原因,深知学生读书不易,便常常向书院"添助膏火",捐赠"廉银",并主张将"修城之捐改为移建书院"①,以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他还常在战暇亲临书院,与诸生交谈与探讨学问。其在肃州指挥规复新疆,抽空去酒泉书院即是一例。他曾给榆阳书院题写"北学其先"四字,以旌其门。他在入京辅政路过柳湖书院时亲自前往巡视,认为该书院"规模宏敞,间架整齐,新植嘉树成林,尤称胜境"。②他在两江总督任内,为南菁书院题写了"绎志多忘嗟老大;读书有味且从容"③的联语。这些都表明了左宗棠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①《上贺庶农先生》,《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页五至六。 ②《徐熙庵先生家书跋后》,《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282页。 ③《翁藩司同爵呈赍各种书籍由》,《左宗棠全集》札件,第244页。 ①《请分甘肃分闱并分设学政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5册,第561页。 ②《请分甘肃分闱并分设学政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5册,第561页。 ①《翁藩司同爵呈赍各种书籍由》,《左宗棠全集》札件,第244-245页。 ②《王道加敏禀刊〈六经〉即附崇文书局办理由》,《左宗棠全集》札件,第248页。 ①奉翰才:《左文襄公在西北》,第253-259页。 ②《办理新疆善后事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六,页二二至二三。 ③《翁藩司同爵禀呈等书由》,《左宗棠全集》札件,第247页。 ①《请分甘肃乡闱并分设学政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5册,第558-560页。 ①《与宽勋同》,《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193-194页。 ②《答吴清卿学使》,《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五,页六七。 ①《与宽勋同》,《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193页。 ②《与杨石泉》,《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四,页八○。 ③《南菁书院讲堂》,《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475页。 第二节"艺局为造就人才之地" 艺局是为学习西方的"艺事"而开设的新式学堂,它的出现,对中国教育的近代化起到了披蓁辟路的作用。左宗棠在创办福州船政局时认为:"兹局之设,所重在学造西洋机器以成轮船,俾中国得转相授受,为永远之利"。因此,他在有关船政事宜所胪列的十条清单中明确提出一项非办不可的重要事情就是创设艺局。他说:"艺局之设,必学习英、法两国语言文字,精研算学,乃能依书绘图,深明制造之法,并通船主之学,堪任驾驶。是艺局为造就人才之地,……轮船一局,实专为习造轮机而设。"①接着,他又在拟定艺局八项章程的奏折中指出:"夫习造轮船,非为造船也,欲尽其制造、驾驶之术耳;非徒求一二人能制造、驾驶也,欲广其传,使中国才艺日进,制造、驾驶展转授受,传习无穷耳。故必开艺局,选少年颖悟子弟习其语言、文字,诵其书,通其算学,而后西法可衍于中国。"②左宗棠能够在19世纪60年代提出这种重在"学造"而不重于"制造",把为学习外语和算学等近代科技知识而设的艺局视为造就新式人才之地,把教育的近代化看成中国近代化关键的认识,确实表明其思想之深刻,眼光之远大,正代表了中国近代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 由左宗棠亲自创办的"求是堂艺局"(即福州船政学堂),是中国第一个专门培养近代造船与驾驶轮船人员的工业技术与军事技术学堂。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五日(1866年12月11日),左宗棠在制订船政章程时,便"一面开设学堂,延致熟习中外语言文字洋师,教习英、法两国语言文字、算法,名曰求是堂艺局,挑选本地资性聪颖、粗通文义子弟入局肄习"。③左宗棠将艺局冠以"求是"二字,恰是他多年主张学以致用、奉行实事求是思想的反映。他还专门拟定了《艺局章程》,对学制、规章制度、管理体制和培养目标及待遇等问题分为8条做了详细规定。① 学制包括学习期限和考试制度,规定:"子弟入局肄习,总以五年为限。于人局时取具其父兄及本人甘结,限内不得告请长假,不得改习别业,以取专精"。"开局之日起,每三个月考试一次,由教习洋员分别等第:其学有进境,考列一等者,赏洋银十圆;二等者,无赏无罚;三等者,记情一次。两次连考三等者,戒责。三次连考三等者,斥出。其三次连考一等者,于照章奖赏外,别赏衣料,以示鼓舞。"制订如此严格的考试制度,对于鼓励学生的学习是很奏效的。特别是采用淘汰制有助于培养出合格的人才。 在规章制度方面,《艺局章程》规定:"各子弟到局学习后,每逢端午、中秋,给假三日。度岁时,于封印日回家,开印日到局。凡遇外国礼拜日,亦不给假。每日晨起、夜眠,听教习洋员训课,不准在外嬉游,致荒学业。不准侮慢教师,欺凌同学。"这种只按中国传统节日放假而不在星期日休息的做法一方面反映出左宗棠过于看重民俗习惯,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强度,是不可取的。但对学生从严要求和进行尊师爱生的教育,则又有助于艺局形成良好的风气。 左宗棠主张在艺局的管理方面,"拣派明干正绅常川驻局,稽察师徒勤惰,亦便剽学艺事,以扩见闻"。这种以封建士绅管理新式学堂的体制,不免带有封建衙门化管理的色彩。而左宗棠又想通过派正绅驻局以学点艺事的办法,来扭转士绅们长期闭目塞听的积习,却是有积极意义的。 在学生的待遇和培养目标方面,《艺局章程》规定:"各子弟到局后,饭食及患病医药之费,均由局中给发",此外,"每名月给银四两,俾赡其家"。"各子弟学成后,准以水师员弁擢用"。"各子弟之学成监造者,学成船主者,即令作监工,作船主。每月薪水,照外国监工、船主辛工银数发给"。这种给学生上学以优厚的待遇和学生毕业后予以重用的规定,反映出左宗棠对近代科技人才的器重,同时也对于打破社会上普遍存在着的以读《四书》、《五经》和做八股文章为习尚且以猎取科举正途为荣耀的传统观念有一定的作用。在当时,不仅近代科学技术没有被社会所接受,就是谁去从事造船和驾驶轮船,也为一般士子所不齿,因而左宗棠所说"艺局初开,人之愿习者少,非优给月廪不能严课程,非量予登进不能示鼓舞"①之言确实切中实际。 这样,左宗棠主张在"求是堂艺局"内开设英语、法语和算学等课程,聘请外籍教师任教,且制订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艺局章程》,使该艺局形成为一所新型的近代学校。同治五年十一月上中旬,左宗棠在制订了《船政章程》、《艺局章程》之后便招生于福州城内定光寺(白塔寺)上课。据同治六年正月十五日(1867年2月19日)署闽浙总督英桂致总理衙门函称:福州船政局"于十一月十七日(1866年12月23日)开局,先行鸠工庀材,派委员绅与洋员督同砌岸筑基,缭垣建屋。习学洋技之求是堂,亦经开设,并选聪颖幼童入堂,先行肄习英语英文"。①据福州船政学堂第一届学生严复(初名传初,曾改名宗光,字又陵,福建侯官人)回忆说:"同治丙寅(1866年),……开船厂,招子弟肄业,试题'大孝终身慕父母,,不肖适丁外艰,成论数百言以进。"②"当是时,马江船司空草创未就,借城南定光寺为学舍。同学仅百人,学旁行书算"。③可证艺局先于船政局开局而设。左宗棠这种教育为先的做法和主张,是值得赞赏的。艺局于同治六年(1867年)春季从福州城内迁至船政局所在地马尾,并分为前、后两个学堂。前学堂设有轮船制造和设计两个专业,后学堂设置轮船驾驶和轮机两个专业。前学堂的课程主要有算术、几何、几何作图、物理、三角、解析几何、微积分、机械学、透视原理和法语;后学堂的主要课程为算术、几何、代数、直线与球面三角、天文气象学、航海测算、地理、蒸汽机结构原理、仪表使用和英语。④福州船政学堂设置如此系统的课程,确是一个创举,许多课程对中国教育界来说是前所未有的,这无疑对传播和吸取西方近代科技文化知识起到了积极的并具有开拓性的作用。当然,在船政学堂内也开设有中文课,且对学生加强儒学思想的教育,但近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引进,给中国的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左宗棠对船政学堂是抱有厚望的。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1872年5月2日),他针对内阁学士宋晋停造轮船的谬论,从船政学堂培养人才的角度论证了船政局不可停撤的理由,且肯定了船政学堂在培养人才方面的成绩。他上奏指出: 据夏献纶禀各厂匠作踊跃精进,西洋师匠所能者均已能之,而艺局学徒一百四十余名,既通英、法语言文字,于泰西诸学,尤易研求。臣前据闽局函报,天文、算学、画图、管轮、驾驶诸艺童,有学得七八分者,有学得五六分者,屡请英、法教师考校,列上等者约七八十名,次亦三四十名,将来进诣尚未可量。如果优其廪饩,宽以时日,严其程督,加以鼓舞,则以机器造机器,以华人学华人,以新法变新法,似制造、驾驶之才,固不可胜用也。① 左宗棠不仅倡导把外国教师请进来教习中国学生,也主张将中国学生派往国外留学以长见闻,以精学业。同治十二年十月(1873年11月),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会同陕甘总督左宗棠等人联衔上奏派遣船政学堂学生出国留学,总理衙门为此事函商左宗棠。左宗棠于复函中指出:"闽厂工匠自能制造,学生日能精进,兹事可望有成。再议遣人赴泰西游历各处,藉资学习,互相考证,精益求精,不致废弃,则彼之聪明有尽,我之神智日开,以防外侮,以利民用,绰有余裕矣。就此一节而论,沈议遣赴英、法,曾议遣赴花旗。窃意既遣生徒赴西游学,则不必指定三处,尽可随时斟酌资遣。如布洛斯枪炮之制,晚出最精,其国颠嗹曾言,波中新制水雷足破轮船,如中国肯挑二十余人同往学习制造,则水雷、后膛螺丝开花大炮,亦可于三年内学得,……即此类推,则不独英、法、咪应遣人前往,此外尚可商量,明矣。"①经沈葆桢、左宗棠和李鸿章的积极建议,福州船政学堂于光绪三年二月(1877年3月)挑选出毕业生30名分赴法国、英国学习轮船的制造和驾驶,此举开了近代中国向欧洲派遣留学生之先河。 左宗棠提出"艺局为造就人才之地"的主张仅10年间便已初见成效,30年则大见成效,福州船政学堂的毕业生及留学生在造船、开矿、通讯、铁路等行业和军事、教育、科技、外交诸领域都起到了骨干的作用。从船政局本身来看,船政前学堂学生在同治十二年(1873年)已能独立地监造轮船,后学堂毕业生也能自行驾驶轮船,逐步取代了由旧式水师将弁管驾轮船的情况。此后,"制造船身学生魏瀚、郑清濂、吴德章,制造轮机学生陈兆翱、李寿田、杨廉臣等六员","历制开济、横海、镜清、寰泰、广甲、龙威等船,均能精益求精,创中华未有之奇"。②船政学堂的驾驶人才掌握了远程航行的水平,他们"驾驶心细胆大","独当一面",且引起中外人士的赞叹。如由林国祥、邓世昌驾驶的"琛航"号于同治十三年(1874年)驶至上海时,登船参观的外国人评价说:"气象严整,修治清洁,督饬工役,训练士卒,井井有条。"①光绪二年(1876年),严复等人驾"扬武"号炮船驶往日本,开了中国近代首次军舰访问外国的先例,颇有影响。据记载:"福州船政局之扬武炮船,昨由烟台出洋,为练习海道起见,其至日本洋,日人颇生艳羡。嗣入内港,气势昂藏,足令日人骇异。……后回上海抵福州,满拟来春游历英美各国并欧罗巴洲等处。此举殊足壮中朝之威,而使西人望风额庆也。且此班生童其精进正未可量,虽此行为中朝所仅有,而中外皆欢欣鼓舞而乐观厥成焉。"②所以,严复对在船政学堂的学习生活是很留恋的,他说:"回首前尘,塔影山光,时犹呈现于吾梦寐间也。"③船政学堂的毕业生和留学生在各地也普遍受到欢迎。严复从英国格林尼茨海军大学毕业回国后,初在船政学堂任教习,后被直隶总督李鸿章邀往天津担任北洋水师学堂总教习,成为一名军事教育家,后来又发展成为近代中国最为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张之洞任两广总督时,调船政学堂毕业生罗臻禄为广东矿务委员。他转任湖广总督后,又调张金生、池贞铨、游学诗三人至湖南负责矿务勘探。丁日昌任福建巡抚时,派船政前学堂毕业生苏汝的、陈平国专司台湾电线的敷设工程。魏翰于前学堂毕业后赴法国留学深造,归国后经几年锻炼,长期充任福州船政局总工程师,后来又担任广九铁路总理。留学生李荣芳、郑诚,分别在驻法、驻美使馆担任翻译。在海军人才方面,更是不胜枚举,仅北洋海军参加中日甲午黄海海战的12艘战舰中,福州船政学堂毕业生和留学生就占有10舰管带之职,他们是:"镇远"舰管带林泰曾、"定远"舰管带刘步蟾、"致远"舰管带邓世昌、"靖远"舰管带叶祖珪、"经远"舰管带林永升、"来远"舰管带邱宝仁、"济远"舰管带方伯谦、"平远"舰管带李和、"扬威"舰管带林履中、"超勇"舰管带黄建勋。因此,李鸿章在甲午战争爆发十年前就说:"闽厂驾驶、管轮学堂之设,用意极为深远,"①这是符合事实的评价。 除福州船政学堂外,左宗棠还于光绪八年(1882年)底为"南洋接设电线,设立同文电学馆"加以筹画。他一面"饬派教习,招募生徒,学习电学、打报事宜;一面委员赴沪,向大北公司采购各项机器料物"。②这是左宗棠兴办的又一新式学堂。 艺局的创办,无疑给社会培养了大批有用人才。但是,在晚清守旧心理的制约与影响下,新式学堂的学生常被称作"官学生",而受到以通过科举考试的"正途出身"为荣的社会观念的歧视。在《大清会典》的第六卷中划分官绅的出身为九等,艺局学生出身者排在进士、举人、贡生、荫生、监生、生员之后,列在第七位。因此,福州船政学堂招生时,报考者多为贫寒人家子弟,且有的学生入学后也出现过退学的事情。据载:"李景先,字欣,年十三应马江船政学堂试第一,既而寄家书求退学,专攻中文,……肆力于经史"。①所以说左宗棠在制订《艺局章程》时主张提高学生在校和毕业后的待遇是有远见的。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官学生"地位低下的问题。于是,光绪十年(1884年)国子监司业潘衍桐奏请特开"艺科"作为科举考试中的一科,"以储人才"。面对这种改革科举的呼声,顽固势力坚决反对,内阁学士徐致祥上奏主张"止开艺科",以"预防微渐"。他说:"近世士大夫议及西法,或歆羡弗逞,或逊谢弗及,积习移人,势成固结。彼必有一说焉,以上动圣听,傥或曲从,即隳大计,艺科不行,恐将来更有以铁路之说进者,以气球之说进者,谓不如是不足制敌御侮,在圣明洞鉴,原不惑于奇衺,而臣下愚忱,亟思防其微渐。"②针对徐致祥的谬论,左宗棠写下《艺学说帖》,在陈述了中国要抵御外侮,"非师远人之长还以治之不可"的道理,肯定了"艺学"宜行于中国之后,认为潘衍桐原奏所请特开艺学一科之说"则似可无庸置议",表示赞同。他提出了在科举考试中设置艺学一科的具体办法,指出:"惟登进之初,必先由学臣考取,录送咨部,行司注册,然后分发各海口效用差委,补署职官乃凭考核。立法之初,应由海疆督抚饬委海关道及侯补道员专司察验考生三代籍贯,具册开报,一呈送督抚,一由督抚咨送学政。其愿就文、武两途,由各考生自行呈明注册,听候学政考试,分别去取,移明督抚传验,会同出榜晓示。……至于取中额数,以应考名数为断,大约学额十名,取录艺事两三名。于学额无所损,而于人才则大有益,省虚文而收实效。自强之策,固无有急于此者。"①显然,左宗棠是想名正言顺地把艺学纳入科举考试的一科,这对于改革传统的科举制度可谓破天荒之举。因此,可以说左宗棠设艺局、改科举的教育改革思想,实为戊戌维新运动时期广开学堂和变科举之先声。作如是评价是不过分的。 ①《详议创设船政章程购器募匠教习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338-339页。 ②《密陈船政机宜并拟艺局章程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342页。 ③《详议创设船政章程购器募匠教习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337页。 ①《密陈船政机宜并拟艺局章程折》附清单,《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343-344页。 ①《密陈船政机宜并拟艺局章程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342页。 ①《海防档》(乙)《福州船厂》,第1册,第59页。 ②[清]严复:《送沈涛园备兵淮扬》,《严复集》,第2册,第364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 ③[清]严复:《弁言》,《严复集》,第2册,第352页。 ④[法]日意格:《福州船政局》,第17、21、29页。 ①《复陈福建轮船局务不可停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5册,第231页。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三,页四一。 ②《光绪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署理船政大臣裴荫森片》,《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5册,第381页。 ①《申报》,1874年10月19日。 ②《记扬武炮船出洋练习》,《万国公报》,第373卷,引自朱有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第450-451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③严复:《〈海军大事记〉弁言》,《严复集》,第2册,第352页。 ①[清]李鸿章:《请设海部兼筹海军》,《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一五,页三○。 ②《南洋接设电线设立同文电学馆经费开单报销折》,《左宗棠未刊奏折》,第605页。 ①《闽侯县志》,卷六七,页二四。 ②[清]徐致祥:《止开艺科预防微渐疏》,《嘉定先生奏议》,上卷,第3页,宣统二年刊。 ①《艺学说帖》,《左宗棠全集》札件,第575-577页。 第三节"守此耕读家风"与"读书非为科名计" 左宗棠有关家庭教育的一些主张,为丰富其教育思想增添了新的内容。 左宗棠十分注重"耕读家风"的保持,他写下"纵读数千年奇书,无实行不为识字;要守六百年家法,有善策还是耕田"的楹联,"悬刊祠中,以示族子弟"。②他据"儿求训甚切"之况,遂书"要大门闾,积德累善;是好子弟,耕田读书"和"慎交游,勤耕读;笃根本,去浮华"的家训以"诏其子弟"。③左宗棠在述及自己的人生追求时说:"只想读书课子以绵世泽,守此耕读家风,作一个好人,留些榜样与后辈看而已。"①因此,他进一步阐述道:"吾平生志在务本,耕读而外别无所尚。……子孙能学吾之耕读为业,务本为怀,吾心慰矣。若必谓功名事业高官显爵无忝乃祖,此岂可期必之事,亦岂数见之事哉?或且以科名为门户计,为利禄计,则并耕读务本之素志而忘之,是谓不肖矣!"②他还指出:"吾所望于儿孙者,耕田识字,无忝门风,不欲其俊达多能,亦不望其文章取科第。小时听惯好话,看惯好榜样,长大或尚留得几分寒素书生气象,否则积代勤苦读书世泽日渐销亡,鲜克由礼,将由恶终矣。"③ 左宗棠主张用"苦心力学"的清寒生活习惯培育后代,以使他们能够保持"耕读家风"。他说:"读书时候,能苦心力学,作一明白秀才,无坠门风,即是幸事。"④他还说:"尔辈衣无求华,食无求美,则当用之钱可不致缺矣。此时尚无外事分心,可勤苦学问,勿悠忽度日,最要最要。"⑤所以,尽管左宗棠身居督抚要职,官职不可谓小,俸禄也不能说薄,却始终谆谆诱导子女从寒苦艰难中做起。他在给长子左孝威的信中说:"吾愿尔兄弟读书做人,宜常守我训。……我一介寒儒,忝窃方镇,功名事业兼而有之,岂不能增置田产以为子孙之计?然子弟欲其成人,总要从寒苦艰难中做起,多蕴酿一代多延久一代也。……尔为家督,须率诸弟及弟妇加意刻省,菲衣薄食,早作夜思,各勤职业。樽节有余,除奉母外润赡宗党,再有余则济穷乏孤苦。其自奉也至薄,其待人也必厚。兄弟之间情文交至,妯娌承风,毫无乖异,庶几能支门户矣。……断不可恃乃父,乃父亦无可恃也。"① 左宗棠最担心的是晚辈沾染纨袴子弟的恶习,他在反复教育其子时指出:"古人训子弟以'咬得菜根,百事可作',若吾家则更宜有进于此者,菜根视糠屑则已为可口矣。尔曹念之,忍效纨袴所为乎?"②"正恐渐流入纨袴一类,隳吾家寒素耕读之风。"③为此,他要求儿子对"所有妄言妄动须日一检点",以便"能自知有过则过亦少,知有过而渐知愧改则业自进"。左宗棠之所以如此严格要求,原因在于"先世艰苦太甚",虽"勤瘁半生,而身所享受尝有先世所不逮者"。二则子弟"学业未成,遽忝科目,人以世家子弟相待,规益之言少入于耳,易长矜夸之气,惧流俗纨袴之习将自此而开也"。④所以,左宗棠告诫他的子女说:"古人教子必有义方,以鄙吝为务者仅足供子孙浪费而已。吾之不以廉俸多寄尔曹者,未为无见。尔曹能谨慎持家,不至困饿。若任意花销,以豪华为体面;恣情流荡,以沈溺为欢娱,则吾多积金,尔曹但多积过,所损不已大哉!"⑤ 在谈论读书的目的问题时,左宗棠一向主张不要完全是为了博取科名而去读书。他说:"读书非为科名计,然非科名不能自养,则其为科名而读书,亦人情也。"但是,读书必先求识字,"识得一字即行一字,方是善学"。否则,"终日读书,而所行不逮一村农野夫,乃能言之鹦鹉耳。纵能掇巍科、跻通显,于世何益?于家何益?非惟无益,且有害也"。①因此,他主张"读书者,为能明白事理",而"不在科名一路"。②他认为之所以同意其子参加科举考试,并不是要想同社会上俗士那样只追求读书做官,而是"欲尔等知此道辛苦,发愤读书。至科名一道,我生平不以为重,亦不以此望尔等"。③左宗棠自己在青少年时代读书的经历,恰证明他在参与举业的同时倾心于经世之学,对他后来的军政活动是有帮助的。所以他希望儿孙们能效法他的读书方式,不要去一味追逐科名。当然,左宗棠在与左孝威的来往书信中,也"窥其心之所存,不免有功名科第之念"。他认为"此在寻常子弟亦不为谬,然吾意却不以此望儿也。"因此,他强调说:"至科第一事无足重轻,名之立与不立,人之传与不传,并不在此。"④他要求儿孙"勿囿于科名之学,多读正书为要"。⑤他强调于"诸孙读书,只要有恒无间,不必加以迫促。读书只要明理,不必望以科名。子孙贤达,不在科名有无迟早,况科名有无迟早亦有分定,不在文字也。不过望子孙读书,不得不讲科名。是佳子弟,能得科名固门闾之庆;子弟不佳,纵得科名亦增耻辱耳"。⑥左宗棠正确对待了读书与科名的关系,他的观点是颇有灼见的。 左宗棠说:"读书明理,讲求作人及经世有用之学,……不在科名也。"①关于经世致用之学,在前述左宗棠文化思想中已经述及。至于怎样做人,左宗棠又有一番论述。他指出:"读书作人,先要立志;……志患不立,尤患不坚;……如果一心向上,有何事业不能做成?"②"志向一定,并力赴之,无少夹杂,无稍游移,必有所就"。左宗棠把立志向上视为作人的关键。他还要求其子弟以"厚"待人,认为:"用财有道,自奉宁过于俭,待人宁过于厚,寻常酬应则酌于施报可也。"③他强调与人交往中的一切言行以"慎"为戒,对孝威说:"尔少年侥幸太早,断不可轻狂恣肆,一切言动均宜慎之又慎。凡近于名士气、公子气一派断不可效之,毋贻我忧。"④"当得意时最宜细意检点,断断不准稍涉放纵。……一开口,一举足,均当敬慎出之,莫露轻肆故态,此最要紧。"⑤左宗棠在课子方面的这些论述,无疑给中国重视家教的传统增添了有价值的思想内容。 ②《左氏家庙》,《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469页。 ③《家塾》,《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470页。 ①《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19页。 ②《与孝宽》,《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197页。 ③《与孝勋孝同》,《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2Ol页。 ④《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57页。 ⑤《与孝威孝宽》,《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71页。 ①《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141页。 ②《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64页。 ③《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95页。 ④《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94页。 ⑤《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184页。 ①《与癸叟侄》.《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4-5页。 ②《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19页。 ③《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53页。 ④《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91-92页。 ⑤《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170页。 ⑥《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196页。 ①《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21页。 ②《与孝威孝宽》,《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8页。 ③《与癸叟侄》,《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5页。 ④《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61页。 ⑤《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60页。 第五章左宗棠的洋务思想 洋务思想,是对洋务运动的产生与发展有倡导作用的思想,它在19世纪60至90年代洋务运动时期形成为一股推进中国近代化进程的新的社会思潮,其主要内蕴为"求强"与"求富"。本书传主左宗棠是洋务运动的积极倡导者和中国近代军事工业与民用企业的开拓者之一,对其洋务思想的形成、内涵及特色进行探讨,是本章所要阐述的重点。 第一节"求强"观与创办近代军事工业的主张 左宗棠"求强"思想的形成,与两次鸦片战争的炮火对中国的冲击紧密相关。 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左宗棠在湖南乡间已密切注视"洋事"的动向。他对"洋事于屡次挫衄之余,忽又失利",而感到"愁愤何可言",主张"编泊埠之船,讥造船之厂,讲求大筏、软帐之利,更造炮船、火船之式","以之制敌"。①这表明左宗棠谈论洋务的思想已开始萌芽。他把当时与外国打交道的事务称作"洋事",而不用习称的"夷务",表明他的意识比那些习惯于闭关而视西人为"夷"的人们多少有点开明之处。而且他还指出:"洋事卒支离至此,令人愤懑。""彼族轻我甚矣,率数十艇之众越重洋九万里而来,屡战而屡利,我屡却而屡受其侮。"②可见他已朦胧意识到中国已处于前所未有的"变局"之中。 把左宗棠的这些想法同鸦片战争时期的社会思想认识做些比较,可以看出左氏的思想是有独到之处的,且与当时进步思想家有相通的地方。 首先,对"夷"、"洋"的看法。"洋务"一词由"夷务"转化而来。明清之际,来华的外国人被称为"夷人",成为惯语。鸦片战争前,伴随着外国武力进逼的步步加紧,英国侵略分子胡夏米于道光十二年(1832年)因苏松太道吴其泰在给他的批文中有"该夷船"的字样,认为是对他的"凌辱",在抗议中说"英国终不是夷国,乃系外国"。双方引经据典,进行舌战,吴其泰只好改称"该商"含混过去。③到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谈判期间,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声称:"夷字不美,嗣后望勿再用"。而在谈判现场的吉林副都统咸龄却搪塞说,孟子曾把舜称为"东夷之人也",可见"夷"字不是蔑称。似乎战败的面子要恃口角占上风来挽回,可谓昏愦。尽管双方"争论字义,良久未定,"①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还是在不书写"夷"字的情况下签订了。左宗棠能较早地把同外国打交道的事情称作"洋事",说明他并不是在文字的用法上囿于成见,关键是如何寻求御外之方。 其次,对西方"船坚炮利"的认识。早在道光十四年(1834年),两广总督卢坤在上奏描述泊于虎门之外英国兵船的情形时说:"该夷人除炮火外,一无长技"。"倘该夷人自恃船坚炮利,阴蓄诡谋,不听约束,犬羊之性急则反噬,则驱逐出省,不能不示以兵威"。②而实际上卢坤所依靠的不过是刀矛弓箭、帆篷舟楫,他只是看到了英人的船坚炮利,却根本提不出克敌致胜的方略。与此相反,林则徐在广东主张的是"制炮造船,则制夷已可裕如","以通夷之银两为防夷之用,从此制炮必求其利,造船必求其坚,似经费可以酌筹,即祈裨益实非浅鲜矣"。③魏源进一步在《海国图志》谈"议战"时指出:"英夷船炮在中国视为绝技,在西洋各国视为寻常。广东互市二百年,始则奇技淫巧受之,继则邪教、毒烟受之;独于行军利器不一师其长技,是但肯受害不肯受益也。请于广东虎门外之沙角、大角二处,置造船厂一,火器局一。行取法兰西、弥利坚二国各来夷目一二人,分携西洋之匠至粤,司造船械,并延西洋抡师司教行船演炮之法,如钦天监夷官之例。而选闽粤巧匠、精兵以习之。……尽得西洋之长技为中国之长技"。他认为"夷之长技三:一战舰;二火器;三养兵、练兵之法"。①左宗棠当时对西方长技的认识虽不如林、魏那样深刻,但他能闪现出设厂造船,"以之制敌"的思想火花,这是难得可贵的。因为在那个时代,朝野上下对"师夷长技"普遍取敌视态度,林则徐"制炮造船的建议被道光皇帝硃批为"一片胡言",魏源的《海国图志》也遭到守旧势力的诋毁,林、魏的主张只能束之高阁。第三点是"变局"观的出现。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黄钧宰首倡此说。他指出,中国人"初不知洋人何伏,英法何方也。乃自中华西北环海而至东南,梯琛航赆,中外一家,亦古今之变局哉。"②此后,黄恩彤也说:"迨英吉利立市开关,粗角条理,而米利坚、佛兰西各使踵至,均不免非分之干,其余各小国亦窃睨其旁,妄生觊觎,均数百年中外一大变局也。"③变局观的提出,对于重新审势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是有积极意义的。当然此时的变局思想还主要基于对面方列强不断东犯的初步认识。左宗棠对英国"数十艇之众越重洋九万里而来"所发出的惊呼,恰折射出他对变局的最初理解。 第二次鸦片战争给中国带来的震动是空前的。津沽失陷,京师被劫,皇室北窜,"天朝大国"已失去前清的威风。中国人在震惊之余,观念也在转换。"洋务"取代"夷务"已从口角之争转向兴办洋务以"借法自强"。早在道光十九年(1839年),江南道监察御史骆秉章在上奏中曾有"把持洋务"①的字样,但当时更为流行的是"夷务"一词。咸丰八年(1858年)签订的中英《天津条约》第五十一款规定:"嗣后各式公文,无论京外,内叙大英国官民,自不得提书夷字"。②显然,由"夷"字向"洋"字的转变带有胁迫色彩。《天津条约》签订后不久,大学士桂良向咸丰皇帝奏请说根据该约"不书夷字","原明指谕旨而言",而"将来军机处发出各件",仍可用"夷务"字样。③对这种以"口角取胜"的作法,太平天国的干王洪仁玕就不以为然。他指出:"凡于往来语言文书,可称照会、交好,通知、亲爱等意,其余万方来朝、四夷宾服及夷狄戎蛮鬼子一切轻污之字皆不必说也。盖轻污字样是口角取胜之事,不是经纶实际"。④可见,"洋务"替代"夷务"已是大势所趋。19世纪60年代初,一些有识之士开始谈论洋务。重要的是,"洋务"的内蕴已不再是"夷务"单指外交,而是加上了"采西学"、"制洋器"等内容,并视此为"自强"的出路。咸丰十一年(1861年),冯桂芬在《校邠庐抗议》中多处谈到:"洋务为国家招携怀远一大政",关键在"得西人之要领而驱之",他认为"西人之擅长者,历算之学,格物之理,制器尚象之法",而"我中华智巧聪明必不出西人之下,安不知冰寒于水,青出于蓝,轮船、火器等制尽羿之道?"他强调"宜于通商各口,拨款设船炮局,聘夷人数名,招内地善运思者从受其法,以授众匠"。主张向西方学习乃中国自强之途,"始则师而法之,继则比而齐之,终则驾而上之,自强之道,实在乎是"。①被称作"洋务衙门"②大臣的奕指出:"探原之策,在于自强"。③后来王韬概括性他说:"盖洋务之要,首在借法自强"。④洋务与自强有机地结合起来了。 19世纪40年代中期出现的变局观到60年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遂成为提倡洋务以谋自强的一种新的时局观。同治四年(1865年),王韬在《代上苏抚李宫保书》中系统阐述了这一思想。他说:"当今光气大开,远方毕至,海舶估艘,羽集鳞萃,欧洲诸邦几于国有其人,商居其利,凡前史之所未载,亘古之所未能,无不款关而求互市。……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我一中国之中,此古今之创事,天地之变局。"⑤同一年薛福成在《上曾侯书》中也指出:"方今中外之势,古今变局也。……西洋诸国,航海通商,凡欧罗巴、亚墨利加数十国之人,颉颃并至中国,而以英吉利、俄罗斯、佛兰西、米利坚四国为最强,于是地球几无不通之国"。中国若"不为邻敌所侮","莫如夺其所长"。"西人所恃,其长有二:一则火器猛利也,一则轮船飞驶也。我之将士,闻是二者,辄有谈虎色变之惧。数十年来,瞠目束手,甘受强敌之侵陵而不能御。……为今之计,宜筹专款,广设巨厂,多购西洋制器之器;聘西人为教习,遴募巧匠,精习制造枪炮之法,……兼仿造火轮船数十艘,平居则以运糟,移卫所各官及漕标之兵以隶之,既以护运漕粮,实以练习海道,暇则兼操战法。若是,则彼之所长,我皆夺而用之矣"。①李鸿章采纳了王韬的看法,他认为:"外国猖獗至此,不亟亟焉求富强,中国将何以自立耶?千古变局,庸妄人不知,而秉钧执政亦不知,岂甘视其沈胥耶?"②这样,无论是洋务理论家还是洋务派官员都已经意识到中国在国际环境中所处的地位和中国本身所面临的危局,这种对"变局"的认识恰促成了"借法自强"的洋务运动的产生。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朝统治集团中的一部分有识之士探讨"自强"之策的过程中,左宗棠的洋务思想日臻成熟。咸丰十年(1860年),左宗棠在为两江总督曾国藩"捉刀"③而作的《复陈洋人助剿及采米运津折》中提出了如此见解: "驭夷之道,贵识夷情。……此次款议虽成,岂可一日而忘备?河道既改海运,岂可一岁而不行?如能将此两事妥为经画,无论目前资夷力以助剿济远,得纾一时之忧,将来师夷智以造炮制船,尤可期永远之利。"史学界常以此说把曾国藩视为洋务运动的首倡者,而真正的倡导者当属左宗棠。事实是,左宗棠能够提出这一主张并非偶然,这恰是他自鸦片战争时期就建议"讥造船之厂","更造炮船、火船之式"想法的延续。更重要的是,左宗棠通过以曾国藩的名义上奏的形式,率先向清政府正式提出将来学习西方以造炮制船的主张,这就为几年后洋务派创办近代军事工业举动之开始和洋务运动的兴起与发展,起到了具有倡导性的历史作用。因此,可以把此说定为左宗棠洋务思想开始形成的标志。 同治二年(1863年),左宗棠上书总理衙门,强调中国今后"当图仿制轮船",以此"为海疆长久之计"。②两年后,左宗棠又把仿造轮船的主张同"求强"思想结合到一起。他指出:至中国自强之策,除修明政事精练兵勇外,必应仿造轮船,以夺彼族之所恃。此项人断不可不罗致,此项钱断不可不打算,亦当及时竭力筹维。转瞬换约,届期须预为绸缪也。 这表明左宗棠以谋求自强为目的的洋务思想业已成熟。所以,左宗棠于同治五年(1866年)在关于筹议洋务事宜的奏折中认为:"西洋各国,向以船炮称雄海上。……道光十九年海上事起,适火轮兵船已成,英吉利遂用以入犯。厥后寻衅生端,逞其狂悖,瞰我寇事方殷,未遑远略,遂敢大肆狓猖"。要改变这种状况,中国必须"习造轮船,兼习驾驶"。对此,左宗棠说他"怀之三年,乃有此请"。②这一年,他在致总理衙门函中也说:"宗棠于此事思之十余年,诹之洋人,谋之海疆官绅者又已三载"。③可见,左宗棠在同治二三年间已决心仿造轮船,至同治四年他把仿造轮船纳入"自强之策"也就顺理成章了。 于是,同治五年五月十三日(1866年6月25日),左宗棠正式向清廷上奏提出了设厂造船的主张。他认为"东南大利,在水而不在陆"。"我国家建都于燕,津、沽实为要镇。自海上用兵以来,泰西各国火轮兵船直达天津,藩篱竟成虚设,星驰飙举,无足当之"。显然,左宗棠已对鸦片战争以来的"变局"有了清醒的认识。正是基于这种"变局观",他进一步指出:"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船不可。"①清廷认为左宗棠奏陈各条实乃"自强之道"而加以肯定。左宗棠以"求强"相标榜的洋务思想与19世纪60年代出现的洋务思潮既有相通之处,也存在自身的特性。就洋务思潮的共性来看,"自强"思想的内涵起初是以"制洋器",即追求和仿制西方的坚船利炮为主要内容的。同治三年(1864年),奕上奏指出:"查治国之道,在乎自强,而审时度势,则自强以练兵为要。练兵又以制器为先。"奕把"制器"提到"治国之道"的高度来认识。他感到"外洋如英法诸国,说者皆知其惟恃此船坚炮利,则置焉弗讲。即有留心此事者,因洋人秘此机巧,不肯轻以授人,遂无从窥其门径"。因此,他建议"将外洋各种机利火器实力讲求,以期尽窥其中之秘,有事可以御侮,无事可以示威"。②同一年,丁日昌在给李鸿章的一个"密禀"中提出设厂制造船炮的主张。他指出:"不可不熟思所以自强之策","船坚炮利,外国之长技在此,其挟制我中国亦在此"。"既不能拒之使不来,即当穷其所独往。门外有虎狼,当思所以驱虎狼之方,固不能以闭门不出为长久计也"。③李鸿章接受了丁日昌的建议,他在同治四年创办江南制造总局的奏折中说:"机器制造一事,为今日御侮之资,自强之本。""转危为安、转弱为强之道,全由于仿习机器。""庶几取外人之长技,以成中国之长技。"①左宗棠于同治五年创办福州船政局时同样认为:"以机器制造机器,积微成巨,化一为百。机器既备,成一船之轮机即成一船,成一船即练一船之兵。比及五年,成船稍多,可以布置沿海各省,遥卫津、沽。由此更添机器,触类旁通,凡制造枪炮、炸弹、铸钱、治水,有适民生日用者,均可次第为之。"②他还强调采用机器"制造轮船为中国自强之策",无论如何为难,必须设法办理"。③同治五年底,清朝满族贵族鉴于汉族地方要员设厂制造枪炮、轮船的状况,也未等闲视之,急于在畿辅重地天津设局。奕亲自出面,上奏清廷,强调指出:"练兵之要,制器为先,中国所有军器,固应随时随处选将购材,精心造作,至外洋炸炮、炸弹与各项军火机器,为行军需要。"他建议由满族贵族、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在天津设立机器局,认为于天津设局制造军火,不但"取用甚便",而且"在我可收临阵无穷之用,在彼不致有临时挟制之虞"。对此必须细心筹划,"力求实效,尽得西人之妙,庶取求由我,彼族不能擅其长;操纵有资,外侮莫由肆其焰"。④清廷发布"上谕":"著崇厚督同天津道专设局厂,遴派妥员认真赶办。"⑤这样,在洋务派把"制洋器"以仿造坚船利炮从而谋求"自强"思想的指导下,从1865年至1867年间,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局先后创办,中国近代第一批以机器生产力特征的军事工业便应运而生,中国的近代化也由此发韧。与此相反,顽固派照样抱守残缺,认为:"不可购买洋器、洋船,为敌人所饵取;又不可仿照制造,暗销我中国有数之帑项,掷之汪洋。"①"中国数千年来,未尝用轮船、机器,而一朝恢一朝之土宇,一代拓一代之版章。"②相比之下,洋务派"制洋器"的主张确实较顽固派的迂腐之见高出一筹。 纵观中国近代历史,随着外国侵略的日益加剧,近代军事工业的创办无疑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具体而微,则各个军事工业局厂有其不同的特点。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以制造枪炮为主,天津机器局以制造火药为要,福州船政局则专门以制造轮船为特色。这些特点是与各局厂创办者的思想分不开的。 左宗棠所以重视轮船制造缘于其思想认识动因。他除了认识到仿造轮船是为了抵抗外国资本主义的军事侵略、经济侵略和政治侵略的目的之外,还在于他善于对西洋的长技探赜索隐,认为仿造洋枪洋炮并不难,最难的是仿造轮船。还在同治元年(1862年)他与太平军交战时,就发现"江西所存五千斤木壳铜心大炮,能发三十七八斤重炸弹,其制与洋人落地开花炮略同"。"可见西洋所恃为利器者,亦只能惊可动之众、无备之城,无他谬巧也"。①这种认识尽管不十分正确,却是他经亲身实践所得。左宗棠对轮船的"偏爱"是从鸦片战争以来的教训中得到的。他认为鸦片战争前"各国未造火轮船,彼尚无所挟也"。然而,"道光十九年海上事起",则恰"适火轮兵船己成,英吉利遂用以入犯"。所以他深感"彼之所恃以傲我者,不过擅轮船之利耳"。他还指出:"若枪炮之制,广东无壳抬枪,三人可放两杆,一发可洞五人,无需洋火药、铜帽之费,足收致远命中之功,较之洋人所推来福炮更捷而更远。大炮之制,新嘉坡所铸不如其祖家之良,中国若讲求子膛、药膛、火门三事合式,改用铁模,净提铁汁,可与来福炮同工。硼炮一种又称开花炮、天炮,用生铁铸成者重百余斤,可放十余斤炮子;用熟铁制成者重四十五斤,亦要放十斤零炮子,远可三里许,落地而始开花,其巧在子而亦在炮。"他在福建督匠铸制这种炮30余尊,"用尺测量施放,亦与西洋硼炮同工"。因此,他进一步认为:"至轮车机器、造铁机器,皆从造船机器生出。如能造船,则由此推广制作,无所不可"。"陆地之战,彼之所长皆我所长,有其过之,无弗及也;若纵横海上,彼有轮船,我尚无之,形无与格,势无与禁,将若之何?"②显然,左宗棠并不反对仿造外国的枪炮,只是他误认为早已把洋枪洋炮的制造学到手了,甚至已超过了外国的制造水平。但他作这样论述的用心则是为了证明自造枪炮并非难事,而中国没有轮船与外国在海上争衡,"自强"之说只能是一句空言。所以,他把自造轮船视为"自强之策"的关键,并藉此"以夺彼族所恃",可谓切中要害。 据左宗棠自己说,他对外国的"火轮兵船之制",自"道光十九年海上事起"即已予以注意。他在任闽浙总督后又与法国人德克碑、日意格"往返讲论,渐得要领",且"谋之海疆官绅者又已三载"。因此他才敢于力排雇船和买船的议论,毅然提出自造轮船的设想和具体计划,并反复向清廷和总理衙门陈述防止外人干预和不为浮言所惑的主张。左宗棠说: "就局势而言,借不如雇,雇不如买,买不如自造。①至自造轮机成船,较买见成轮船多费至数倍,即较之购买见成轮机配造成船,亦费增过半,所以必欲自造轮机者,欲得其造轮饥之法,为中国永远之利,并可与别项之利,而纾目前之患耳。外国多方阻挠,乃意中必有之事,见在英国领事等屡以造船费大难成,不如买见成船为便宜,此即暗中使坏之一端,不然伊何爱于我,而肯代为打算乎!惟既能造船,必期能自驾驶,方不至授人以柄。②此时东南要务,以造轮船为先着,人皆知之。其所以不敢遽议及此者,以事体重大,工费繁巨,难要其成,遂莫执其咎。其留意此事者,又率存姑为尝试之心,欲泯其学习制造之迹,彼亦靳不肯与,固无如何。兹既开设船局,名正言顺,彼无所庸其阻挠,我亦无所庸其秘密。……现在洋人闻有开设船厂之举,明知无可阻挠,多谓事之成否尚未可知,目前浪费可惜者。实乃暗行阻挠之意。①合计自始事至威事五年之中,需费至三百万两,可谓多矣,然而果有成,则海防、海运、治水、转漕一切岁需之费所省无数,而内纾国计利民生,外销异患树强援,举乎在此!惟赖朝廷坚持定见,力排浮议,方能宏此远谟,持此险局。……宗棠首倡此议,所恃者由寒素出身,除当年舌耕所得薄置田产二百余亩外,入官后别无长益,人所共知。②数年之后,彼之所长皆我之长也。惟赖朝廷坚持定见,不为浮言所惑,则事可有成,彼族无所挟以傲我,一切皆自将敛抑。自强之道,此其一端。"设厂造船遇到重重阻力,而左宗棠敢于承担风险,并且抱有很大的决心,这是难能可贵的,也是曾国藩、李鸿章所不及的。 曾国藩对西洋船炮的认识始于咸丰四年(1854年)的湘潭之战。此后,他与左宗棠同为洋务运动的最早倡导者。曾国藩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设立安庆内军械所时即已着手仿造轮船。同治六年(1867年),他建议在江南制造总局内设造船分厂,并于次年造出"恬吉"号(后改名"惠吉")轮船。但他未能像左宗棠那样在设厂造船问题上下最大的决心和作长远的思虑。对此,就连曾国藩本人也愧知不如左宗棠。曾国藩在比较江南制造总局和福州船政局时指出:"此间购买机器在闽之前,开局造船在闽之后。拟试办二三号,即以本省之资养之,为本省捕盗护运之用,初无耀兵瀛海之意,约旨卑思,自愧规画之隘。闽厂蓄谋深远,用费甚巨,除苏省自行制造外,其余各省或可分拨闽船,共筹养船之资。"①事实也是如此,江南制造总局造船主要由洋匠主持,而福州船政局经过三四年的学造已逐步转向自造;福州船政局的第一艘轮船"万年清"号于同治八年(1869年)下水时,俱由华人管驾,而江南制造总局到同治九年(1870年)以后才起用华人驾船。因此,左宗棠说:"东南之有船局,惟沪与闽。沪非洋匠、洋人不可,闽则可不用洋匠而能造,不用洋人而能驾。故曾文正晚年欲渐易沪局而从闽,以事理攸宜耳"。② 李鸿章迟至同治元年(1862年)才对西方的"长技"有所认识。这一年他奉曾国藩之命乘轮船由安庆抵达上海,因武器以刀矛为主和仅配有少量土枪土炮,且服装不整而受到外国人的嘲笑。李鸿章在上海亲眼看到洋兵使用西式武器同太平军作战的情形,致函曾国藩称:"洋兵数千,枪炮并发,所当辄靡,其落地开花炸弹,真神技也。鸿章遵师训'忠信笃敬'四字,与之交往,密令我营将弁随从,学其临敌之整齐静肃,枪炮之施放准则,亦得切磋观感之益。"①李鸿章由此萌生办洋务的思想。同治三年(1864年),丁日昌向李鸿章呈递"密禀"强调"不可不熟思所以自强之策"时,本来建议由李鸿章咨商总理衙门选择沿海口岸设立船厂,得到了总理衙门的许可,李鸿章也嘱丁日昌在上海着手购买机器。但同治四年丁日昌在上海虹口购得美商旗记机器铁厂修造轮船和枪炮的机器后,李鸿章却把以这些机器为基础新创办的江南制造总局设成主要制造枪炮的军火工厂。李鸿章为何着意去制造枪炮而不愿涉足造船,他在同治十一年(1872年)致曾国藩函中的一段自白道出了其真实思想。他说:"兴造轮船兵船,实自强之一策。惟中国政体,官与民、内与外均难合一,虑其始必不能善其后,是以鸿章于同治四五年创议铁厂时,左公已先议造船,鄙意未敢附和,但主仿造枪炮军火,谓可自我发而收之也,即不备于水而尚有备于陆也。兹闽、沪造船已六载,成器成效不过如此,前兴之而后毁之,此信之而彼疑之,及今吾师与左公尚存,异议已多,再数年、十数年后,更当何如?""师门本创议造船之人,自须力持定见。但有贝之财,无贝之才,不独远逊西洋,抑实不如日本。日本盖自其君主持,而臣民一心并力,则财与才日生而不穷。中土则一二外臣持之,朝议夕迁,早作晚辍,固不敢量其所终极也。"①李鸿章虽然认识到制造轮船与"求强"的重要关系,但他却知难而退,这与左宗棠甘愿身莅险局,勇于承担重任的个性可谓差别甚大。当然,那种认为李鸿章唯求制造枪炮就是为了镇压人民起义的说法也是不妥的。左宗棠说过:"闽局专注意轮船,于制炮一事,尚未暇计"。"或以机器既备,制炮非难,故且置为缓图"。②这说明左宗棠在主张造轮的同时并不反对造炮。 左、李二人把制造枪炮、轮船都视为"自强之策",这是毫无疑问的。关键是谁的决心更大,考虑得更为深远。显然左宗棠把"制造轮船"看作"实中国自强要著",强调此举"实以西洋各国恃其船炮横行海上,每以其所有做我所无,不得不师其长以制之",并且希冀由此"去海之害,收海之利",为"吾中国一大转机,由贫弱而富强,实基于此"。③左宗棠以仿造轮船为主的"制洋器"思想能达到如此高度的认识水平,这正是李鸿章等人所望尘莫及的。 左宗棠"求强"思想的另一主要内涵是"采西学"。他在创办福州船政局的过程中上奏指出:"夫习造轮船,非为造船也,欲尽其制造、驾驶之术耳;非徒求一二人能制造、驾驶也,欲广其传,使中国才艺日进,制造、驾驶展转授受,传习无穷耳。故必开艺局,选少年颖悟子弟习其语言、文字,诵其书,通其算学,而后西法可衍于中国。"①他致书总理衙门也说:"欲穷其制作之原,通其法意,则固非习其图书、算学不可,故请于船局中附设艺局,招十余岁聪俊子弟,延洋师教之,先以语言、文字,继之图书、算学,学成而后督造有人,管驾有人。"②同治五年(1866年)底福州船政学堂的设立,恰开近代军事工业兴办新式学堂风气之先,并与前此设立的专门培养外语人才的京师同文馆、上海广方言馆遥相对应,代表了近代以创办新式学堂来引进西方"长技"的进步趋向。继福州船政学堂之后,江南制造总局于同治八年(1869年)将广方言馆并入,作为局内所设学堂。天津机器局于同治九年(1880年)设水师学堂。"采西学"的结果使得"制洋器"的水平不断提高。诚如总理衙门大臣奕所说:"中国之宜谋自强,至今日而已亟矣。识时务者莫不以采西学、制洋器为自强之道。疆臣如左宗棠、李鸿章等,皆能深明其理,坚持其说,时于奏牍中详陈之。上年李鸿章在上海设立机器局,由京营拣派兵弁前往学习;近日左宗棠亦请在闽设立艺局,选少年颖悟子弟,延聘洋人教以语言、文字、算法、画法,以为将来制造轮船机器之本。由此以观,是西学之不可不急为肄习也,固非臣等数人之私见矣。"③奕所谓京营拣派兵弁往江南制造总局学习一事,是指北京神机营在训练威远队时需洋枪洋炮,派人到上海学此技术。这同福州船政学堂聘外国教师传习西方科技是有着明显差别的。但奕把福州船政学堂的设立与"采西学"相提并论,且视此为"自强之道",这是符合实际的。因此,左宗棠积极倡导"采西学",并身体力行地率先忖诸于实践,这正是他的独到之处。 左宗棠"求强"与创办近代军事工业的主张,确为洋务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起到了具有开拓性意义的积极作用,福州船政局等一批近代军事工业的兴办,实开中国早期近代化运动之先河。尤为可贵的是,左宗棠在晚年能够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他的"求强"思想。光绪十一年(1885年),担任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的左宗棠上奏总结了以往的造船情况,他说: 同治五年奏设船政,于福建仿造外国兵船,甫蒙俞允。即拜西征之命,一切制造,经历任船政大臣斟酌办理,不敢耗费财力。所制各船,多仿半兵半商旧式,近年虽造铁胁快船,较旧式稍利,然仿之外洋铁甲,仍觉强弱悬殊。船中枪炮概系购配外洋,兵船所用又有多寡利钝之分,所以夷衅一开,皆谓水战不足恃也。 左宗棠作为福州船政局的创办者,并不因仿造轮船的式样陈旧而掩掩遮遮,他主张迎头追赶西方的先进造船制炮技术,建议拓增船炮大厂,"以图久远"。他指出: 攘夷之策,断宜先战后和,修战之备,不可因陋就简,彼挟所长以凌我,我必谋所以制之。……如能筹得二三百万金,矿、炮并举,不惟炮可自制,推之铁甲兵船与夫火车铁路,一切大政皆可次第举办,较向外洋购买,终岁以银易铁,得失显然。……此次法夷犯顺,游弋重洋,不过恃其船坚炮利,而我以船炮悬殊之故,匪独不能海上交绥,即台湾数百里水程,亦苦难于渡涉。及时开厂制办,补牢顾犬,已觉其迟。若更畏难惜费,不思振作,何以谋自强而息外患耶!穆源铁矿,臣接见闽省官绅,均谓便于开采,似应委员试办,并拓马江船厂兴工铸炮。臣又闻江南徐州铁矿,矿苗之旺甲五大洲,若能筹款开办,即于吴楚交界之处,择要设立船政炮厂,专造铁甲兵船、后膛巨炮,实国家武备第一要义! 这不仅表明左宗棠举办洋务的认识比60年代深入了一步,同时也反映了军事工业对民用企业的创办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左宗棠还说:臣老矣,无深谋至计可分圣主忧劳,目睹时艰,不胜愧愤。惟念开铁矿、制船炮各节事虽重大,实系刻不容缓,理合请旨敕下内外臣工迅速妥议具奏,伏乞寝衷独断,期于必行,天下幸甚!①左宗棠的这份上奏,实揭开了晚清第二次"海防之议"的帷幕。清廷在"上谕"中称:"现在和局虽定,海防不可稍驰,亟宜切实筹办善后,为久远可恃之计。前据左宗棠奏,请旨敕议拓增船炮大厂,昨据李鸿章奏,仿照西法创设武备学堂各一折,规画周详,均为当务之急。自海上有事以来,法国恃其船坚炮利,横行无忌。我之筹画备御,亦尝开立船厂,创立水师;而造船不坚,制器不备,选将不精,筹费不广。……当此事定之时,惩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师为主。"①可见清廷不仅采纳了左宗棠"请旨敕议"的建议,还提出了"大治水师"的海防新目标。左宗棠的"求强"思想正是在近代反对外国侵略的斗争中得以升华。 ①《上贺庶农先生》,《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页一○。 ②《上贺庶农先生》,《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页一二。 ③许地山:《达衷集》,第49-60页,1925年排印本。 ①[清]张喜:《抚夷日记》,《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5册,第38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②[清]梁廷枬:《粤海关志》,卷二七,页二二;卷二九,页一六。 ③[清]林则徐:《密陈办理禁烟不能歇手片》,《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85页。 ①[清]魏源:《筹海篇》,《海国图志》,卷二,页四至六。 ②[清]黄钧宰:《金壶七墨》,《浪墨》,卷四。 ③[清]黄恩彤:《抚夷纪略序》。 ①《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1册,第191页。 ②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102页,三联书店1957年版。 ③《钦差大臣桂良等奏英以上谕中用有夷字指为背约片》,《第二次鸦片战争》(资料丛刊),第3册,第53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④[清]洪仁玕,《资政新篇》,《太平天国》(资料丛刊),第2册,第528页。 ①[清]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卷下,页一○○、一○一、七三、六九。 ②咸丰十一年(1861年)成立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被时人习称为"洋务衙门"。《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1册,第288页。 ③《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二,页一一。 ④[清]王韬:《韬园文录外编》,第33页。 ⑤[清]王韬:《韬园尺牍》,第7卷,第2页,中华书局1959年版。 ①[清]薛福成:《上曾侯书》,丁凤麟、王欣之编:《薛福成选集》,第22-24页。 ②[清]李鸿章,《复朱九香学使》,《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六,页三七。 ③曾国藩致胡林翼信中说:"得惠缄承奖,借夷助剿一疏,系左季翁捉刀为之,鄙人不办此也",但"鄙见与翁公相同"。见曾国藩:《复胡宫保》,《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一三,页四七。 ①见《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一二,页五七至五八。 ②《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六,页一○。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七,页二五。 ②《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67、69页。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第六二页。 ①《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61页。 ②《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二五,页一。 ③《海防档》(丙),《机器局》,第1册,第4-5页。 ①[清]李鸿章:《置办外国铁厂机器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九,页三四至三五。 ②《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61页。 ③《开造轮船请暂动结款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197页。 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四,页一七。 ⑤《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五,页六二。 ①《光绪元年二月二十七日通政使于凌辰奏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1册,第122页。 ②《同治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杨廷熙条》,《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2册,第46页。 ①《附陈贼情并监放炸炮片》,《左宗棠全集》奏稿,第1册,第135页。 ②《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67-69页。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页一二。 ②《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页五五。 ①《船局创始之初未可期以速效片》,《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169-170页。 ②《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页六四。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九。 ①[清]曾国藩,《复沈幼丹星使》,《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三二,页一四。 ②《答浙抚杨石泉中丞》,《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二,页三九。 ①[清]李鸿章:《复曾相》,《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一,页二○。 ①[清]李鸿章:《复曾相》,《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一二,页一二至一三。 ②《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二二。 ③《答胡雪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五四。 ①《密陈船政机宜并拟艺局章程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342页。 ②《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页六三至六四。 ③《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六,页四四。 ①《光绪十一年五月初九日上谕》,《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2册,第559-560页。 第二节"求富"观与兴办近代民用企业的主张 左宗棠在19世纪60年代主张创办福州船政局的过程中,初步接触到与兴办民用企业有关的问题。同治五年(1866年)二三月间,他在班师由粤回闽途中,亲眼看到民间"瘠苦特甚"的境况,认为"厚生之道,亟应讲求也"。他着重指出:"漳、泉、兴化,地皆濒海,居民以海为田,除渔船一项外,多置船为经商之计。近自番舶西来,受载多而行驶速,内地船商之利,遂被侵夺无遗。昔之海拗有船数十者,近则只存数号而已。"①因此,他在两个多月后所上《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中主张"以设局急造轮船"的办法扭转滨海商人"阛阓萧条"、"变为窭人"局面,提出"以新造轮船运漕,而以雇沙船之价给之,漕务毕则听受商雇,薄取其值"的建议,并强调"更添机器,触类旁通,凡制造枪炮、炸弹、铸钱、治水,有适民生日用者,均可次第为之"。②接着,他在《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中指出:"轮车机器、造铁机器,皆从造船机器生出,如能造船,则由此推广制作,无所不可。"③ 在左宗棠提出上述主张8个多月前,李鸿章在《置办外国铁厂机器折》中也阐述了类似的观点。李鸿章说:"机器制造一事,为今日御侮之资,自强之本。……抑臣尤有所陈者,洋机器于耕织、刷印、陶埴诸器皆能制造,有裨民生日用,原不专为军火而设。妙在借水火之力,以省人物之劳费,仍不外乎机括之牵引,轮齿之相推、相压,一动而全体俱动,其形象固显然可见,其理与法亦确然可解。惟其先,华洋隔绝,虽中土机巧之士,莫由凿空而谈。逮其久,风气渐开,凡人心智慧之同,且将自发其覆。臣料数十年后,中国富农大贾必有仿造洋机器制作以求利益者,官法无从为之区处。"④ 可见,洋务派在倡导创办军事工业的同时,也注意到"有适民生日用者"或"有稗民生日用"的问题。只是由于他们把军事工业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还来不及兴办民用企业。但以军事工业的创办来带动民用企业的设想毕竟出现了。有论者或以左宗棠曾有反对架电线和筑铁路等言论,论证左宗棠在兴办民用企业过程中的消极作用。其实这是一个误解。如果把左宗棠的有关言论能与其提出的背景和洋务派的普遍看法联系起来考察,可以发现左宗棠是别有一番用意的,即抵制列强对中国电报业和铁路的染指。 左宗棠在同治五年的《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中谈到了机器制造的长处后,接着说:"其信线一种,则运思巧而不适于用,安置数十里之远,无人常川监护,则机牙易坏,徒增烦扰,非民间所宜,非官所能强。上年臣过福州时,美里登曾申前请,臣以此谢之,给以价值,收其器具,现尚存福州府库也。此外奇巧之器甚多,然皆美观而不适于用,亦玩艺而已。"① 从这段话字面上的意思来看,左宗棠是反对包括电线在内的"奇巧之器"的。然而,左宗棠发此议论是有所指的。其一,福建税务司英人美里登于同治三年"请自福州口南台河边到罗星塔一带架设电线",遭到清政府拒绝。总理衙门大臣奕等人认为:"倘任其安置飞线,是地隔数千里之遥,一切事件,中国公文尚未递到,彼已先得消息,办事倍形掣肘。且该线偶值损坏,必归咎于官民不为保护,又必丛生枝节。"②左宗棠对美里登申请架设电线予以婉拒,与总理衙门的态度是一致的。其二,左宗棠的《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是针对赫德的《局外旁观论》和威妥玛的《新议略论》而写的。赫德、威妥玛称:"外国所有之方便,民均可学而得,中国原有之好处,可留而遵。外国之方便者不一而足,如水陆舟车、工织器具、寄信电机、银钱式样、军火兵法等,均极精妙,国民两沾其益。""各省开设铁道、飞线以及五金、煤炭各厂","虽谓于外国有益,实于中国更有益"①。清廷将赫德、威妥玛的议论说贴发交沿海、沿江通商口岸地方督抚讨论,并令妥议一折,以"预为筹画"。左宗棠恰是利用这个有利时机提出创办福州船政局的主张,认为"现在借新法自强之论既发之威妥玛、赫德,则我设局开厂,彼虽未与其议,当亦无词阻挠"。②而他对外人觊觎已久的电线等事宜则不主张仿行。江西巡抚刘坤一的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他指出:"造船、军火、兵法各事,自可斟酌仿行。轮车、电机,益令彼之声息易通,我之隘阻尽失,以中国之贸迁驿传固无倾此,而地势物力均所不能,断不可从其所请。"③ 同治六年(1867年),左宗棠致函总理衙门谈及铁路问题。他说:"至铁路原因火轮车而设,外国造铁路,抽火车之税,利归国家,我无火车,顾安用此。应宝时七不可之说,此间未曾见过,如复议及,自可据此驳之,大抵西洋各国争新斗奇,因此为利,我如立意不行,或以民情不便,或以事多窒碍为词,彼亦不能强也。"① 显然,此时左宗棠既不打算自筑铁路,又强烈反对外国在华修建铁路的图谋。还在左宗棠写这份致总理衙门函的四年前,江苏巡抚李鸿章即对英、法、美三国要求筑苏州至上海铁路一事加以抵制。他指出:"三国所凯觎者,在苏州未通商地方,竟以开路为主,其用意似有深浅之殊,其关系亦有轻重之别",因此,"万难允许"。②同治四年,英国又想修建沪淞铁路,被上海道员应宝时以"七不可"予以回绝。李鸿章也认为:"铁路费烦事巨,变易山川","断不能允"。③ 可见,在19世纪60年代洋务派创办近代军事工业的议事日程中,虽附带有兴办与国计民生有关的民用企业的意图,但因外国势力易插足于民用企业,特别是列强对电报业和铁路的觊觎,更使洋务派加以担心。在这种情况下,民用企业的进程只能向后推延了。 然而,19世纪70年代以后,洋务派在创办近代军事工业和编练新式海陆军的过程中,遇到了资金拮据、后勤供应不足、燃料短缺以及缺乏或没有运输、电讯等事业相配合的困难,于是他们感到仅仅"求强"是不行的,从而把注意力转向"求富",便从新式民用企业的创办入手,洋务运动转入"求富"阶段。洋务派的"求强"观和创办军事工业的主张恰促成了兴办近代民用企业的主张和"求富"观的出现。创办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的轮船招商局是中国近代第一家官督商办的近代民用企业。它的创办与清朝统治集团围绕着是否继续制造轮船的争论有着密切的关联。 这场争论是因内阁学士宋晋奏请停办福州船政局、江南制造总局的造船工程而引起的。宋晋是顽固派的一个著名代表人物。他在咸丰六年(1856年)任光禄寺卿、署理礼部左侍郎时,曾向清廷建议雇用外国轮船来配合清军进攻太平军。咸丰十一年(1861年),他又为镇压太平天国,疏请扩大曾国藩的兵权,并请求提升左宗棠、沈葆桢等人。当曾、左等人在镇压了太平天国之后大举兴办洋务之时,宋晋又视西方的科学技术、机器生产为洪水猛兽,竭力加以抵制,主张恪守祖训,注重礼义道德,维护纲常名教。同治十年十二月十四日(1872年1月23日),他向清廷上奏说:福州船政局连年制造轮船,经费已拨用四五百万两,"糜费太重"。他认为,如果说造船是将用以"制夷",现在中外早已经议和了,因此"不必为此猜嫌之举"。他把福州船政局说得一无是处,即便是造了一些船,但真的用于同外国在海上交锋,也断不如各国轮船之便利,"名为远谋,实同虚耗"。他还说江南制造总局造船的情况与福州船政局相同,建议将两处轮船局厂"暂行停止"①。清廷收到宋晋的奏折后,觉得也有些道理,假如福州船政局与江南制造总局的造船情况果真像宋晋所说的是"徒费帑金,未操胜算",那么也只好"迅速变通",停止造船了。清廷将宋晋的奏折发交地方官员讨论。福州将军兼署闽浙总督文煜、福建巡抚王凯泰倾向于宋晋的观点。他们于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九日(1872年3月17日)上奏称:福州船政局用款已超过原来的预算,现在虽造成六艘轮船,但"与外洋兵船较之尚多不及,以之御侮实未敢谓确有把握"。因此,他们主张"将闽省轮船局暂行停止以节帑金"①。 而曾国藩、左宗棠、沈葆桢、李鸿章等一批洋务派官员则反对宋晋停止造船的奏请。两江总督曾国藩于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1872年3月7日)致函总理衙门说:"铁厂之开,韧于少荃;轮船之造,始于季皋;沪局造船,则由国藩推而行之。非不知需费之巨,成事之难,特以中国欲图自强,不得不于船只炮械、练兵演阵入手,初非漫然一试也。"②陕甘总督左宗棠见到宋晋、文煜等人停止造船的奏议后,怒不可遏,拍案而起,立即于三月二十五日(5月2日)上奏指出:"制造轮船,实中国自强要著",其目的是"师其长以制之"。他驳斥了宋晋那种认为中国所造之船不如外国兵船,因此中国不必造船的谬论,强调制造轮船"为沿海断不容已之举,此事实国家断不可少之事。若如言者所云,即行停止,无论停止制造,彼族得据购雇之永利,国家旋失自强之远图,隳军实而长寇仇,殊为失算"。③四月初一日(5月7日),船政大臣沈葆桢上奏力驳宋晋的非难,他指出宋晋以制造轮船为"猜嫌之举",有碍同西方列强"和议",那么就应该尽撤藩篱,甚至水陆各营也必须全部解散而后可。他论述了自造轮船的"未雨绸缪"目的,比较了轮船与沙船的优劣,认为"沙船自沪达津以月计,轮船自沪达津以日计",建议船政局解决"费无从出"的一条出路为"间造商船未尝不可,亦不患领者之无人"①。五月十五日(6月20日),直隶总督李鸿章也上奏指出:"窈维欧洲诸国,百十年来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东北,闯入中国边界腹地,凡前史之所未载,亘古之所未通,无不款关而求互市;我皇上如天之度,概与立约通商以牢笼之,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中国,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士大夫囿于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变局;狃于目前苟安,而遂忘前二三十年何以创巨而痛深,后千百年之何以安内而制外,此停止轮船之议所由起也。"他不同意停止造船之说,认为"苟或停止,则前功尽弃,后效难图,而所费之项转成虚糜,不独贻笑外人,亦且浸长寇志"。接着,李鸿章进一步论述了船政局的经营问题,并由此而提出了"间造商船,以资华商领雇"的建议,认为"中国殷商每不愿与官交涉,且各口岸轮船生意己被洋商占尽,华商领官船另树一帜,洋人势必挟重资以倾夺,则须华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本巨用繁,初办恐无利可图。若行之既久,添造与租领稍多,乃有利益"。李鸿章还认为"船厂、机器之用非铁不成,非煤不济",于是建议"招觅商人购买机器开采"煤、铁矿,"设法劝导,官督商办,但用洋器洋法而不准洋人代办,此等日用必需之物,采炼得法,销路必畅,利源自开。榷其余利,且可养船、练兵,于富国强兵之计,殊有关系"①。 这场争论的结果是,不仅福州船政局、江南制造总局得以续造轮船,而且沈葆桢、李鸿章的兼造商船,由华人雇领的建议也得到清政府的采纳。总理衙门上奏称:"间造商船、华商雇领一节,李鸿章、沈葆桢俱以为可行,应由该督抚随时察看情形,妥筹办理。"清廷下旨曰:"依议,钦此。"②经李鸿章半年的努力,同治十一年十一月(1872年12月),轮船招商局在上海成立。左宗棠对轮船招商局的设立是表示赞同的。他说:"宗棠原奏请以新造轮船运漕,而以所雇沙船之价给之,并听商雇,薄取其值,藉以护商捕盗,与现设之招商船局所议略同。"③由此可以说左宗棠是近代民用企业的倡导者,特别是福州船政局的创办和经营确为轮船招商局的诞生带来了机遇。对于这种机遇,李鸿章是颇有感触的。他说:"思同治六七年间,曾国藩、丁日昌在江苏督抚任内,迭据道员许道身、同知容闳创议华商置造洋船章程,分运漕米,兼揽客货,曾经寄请总理衙门核准,饬由江海关晓谕各口试办。日久因循,未有成局。"现在机会到来了,李鸿章设想通过轮船招商局的创办而"从此中国轮船畅行,闽沪各厂造成商船,亦得随时租领,庶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其关系于国计民生者,实非浅鲜"。①此外,李鸿章在关于续造轮船的奏折中,提出了以官督商办形式兴办近代机器采煤的建议,也为日后煤炭工业的兴起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这样,在19世纪70年代,由创办近代军事工业转向兴办近代民用企业,从"求强"观转向"求富"观,已是大势所趋。 用"求富"特指兴办近代民用企业以同以往笼统谈富强的观念加以区别,并明显地界定"求强"与"求富"的内涵,是由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薛福成提出来的。光绪元年(1875年),薛福成在代李鸿章写给盛宣怀(字杏荪,号愚斋,江苏武进人)的信中说:"方今中国欲图自强,先求自富,自富之道,以矿务为一大宗。"②此后,李鸿章正是接受了他的幕宾薛福成等人的建议,使其对洋务的认识水平大为提高,甚至超过了左宗棠等其他洋务派官员。而左宗棠虽在西北征战多年,却并未因此而落伍于时代发展的认识水平,他的"求富"思想依然跟上了近代化发展的历史脉膊。 左宗棠"求富"观的内涵是"阜民即所以裕国"。他着手于兴办近代民用企业的实践活动始于光绪三年(1877年)。是年他致函在上海的胡光墉,主张设立兰州织呢局和采用机器治理河道。他说: 来示新出掘井、开河机器,极为利用。自明以来,泰西水法已著称。前年曾托幼丹制军代购,迄未见复。又兰州制造委员赖长以意新造水机,试制洋绒呈验,竟与洋绒相似,质薄而细,甚耐穿着,较之本地所织褐子美观多矣。惟以意造而无师授,究费工力。伊拟购办织呢、织布火器全付,到兰仿制,为边方开此一利,希即留意访购,赖镇所呈之图并附览。盖此间羊毛、驼绒均易购取,煤亦易得,只要有火机便省工力也。见通饬陕人凿井区种,以救旱荒。尊处购掘井、开河机器,并请雇数洋人,要真好手,派妥匠带领来甘,以便试办。此种机器流传中土必大有裨益,。与织呢、织布火机同一利民实政也。 左宗棠把兴办民用企业视为"利民实政",完全是为了实现"阜民"的目的。特别是他主张以民用机器生产"为边方开此一利",更为祖国大西北的开发和近代化的起步立下了首功。光绪五年(1879年),左宗棠鉴于兰州织呢局试办一年初见成效,主张将机器生产加以推广。他指出: 陇中寒苦荒俭,地方数千里,不及东南一富郡。新疆南北两路夙号腴区,从未经理,兵燹以后,更难覆按。见筹开河、凿井、制呢诸务,以浚利源,阜民即所以裕国。购运泰西机器,延至师匠,试行内地,有效则渐推之关外,以暨新疆。纵使有成,亦非十年以后不能睹其成效。自知衰朽余年,神识钝绌,未足语此。然目睹时艰,舍此不图,又无以善其后,如是则劳费虽巨,亦有所不辞耳。① 左宗棠提出"阜民即所以裕国"的主张,目的是通过引进西方的民用机器来改变西北地区的落后状况。仅就织呢等行业的情况来说,这已同洋务运动进入"求富"阶段之初,许多民用企业多有服务于军事工业的情形大不一样,表明左宗棠兴办民用企业的"求富"思想确有独自的特色。其"求富"观不仅仅体现在"裕国"方面,而是以"阜民"作为前提的。对于"阜民"和"裕国"的关系,左宗棠于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885年2月7日)的《试办台糖遗利以浚饷源折》中的论述颇有代表性,从中可以归纳出其基本思路及实质所在。他认为: 开利之源,自以因民所利而利之为善,盖源开而流弊自少,故与民争利不若教民兴利之为得也。 ……海滨之农,种蔗熬糖者十居七八。昔年中国自为贸易,衣食粗足。外洋通商以来,岁购红白糖数十万后,民当增富。讵农日加勤,其贫犹昔。考厥缘由,证诸西艺,盖中国贫农制器不精,熬煎失法,不能与外夷比,而朴拙同安,虽无利犹觉无害。今外夷互市,彼精我粗,彼巧我拙,虽购华糖,并非自食。香港等处已广设机厂,提红糖变为白糖,以其半载回彼国,半仍卖还华商,皆获重利。中国贫农之辛苦,不能自享其膏腴,岁产徒饶利权,外属无如之何。臣宗棠等抵闽之后,见边防紧急,营勇日增,库司告竭,邻协维艰。不得已商借洋款,暂顾目前。然款多息巨,筹填匪易。适有条陈糖利者,据称洋人煮糖之法精于中国,出糖之数加多一二倍,由红提白之法,中国亦可自行,不夺民间固有之利,收回洋人夺去之利,更尽民间未尽之利。 ……拟于借款内提银数万两,先派熟知糖务之员,亲赴美国产糖之区,参观做法,购小厂机器,兼雇洋工数名来华试制。俟考定得糖实数,另议章程,或购蔗制糖,或代民熬煮,民利仍还之民,官止收其多出之数,著有成效,即行扩充,不惟内地各口可以一律照办,台湾产蔗尤多,军务一平,即须加意仿办。……惟以官经商,可暂而不可久,如官倡其利,民必羡之,有的实之户不搭烊股者,呈资入股,应准承课充商。官办既还,止收岁课,不必派员管厂。 止收岁课,不必派员管厂。左宗棠此论与其所一贯坚持的"为政必先利民"的思想是一致的。外国资本主义机器生产对中国手工劳动的冲击,造成了中国民间原有之"利"被攫夺的局面。清政府在财政危机、饷源枯竭的情况下,也千方百计地搜刮民间之"利"。这样,如何才能"收回洋人夺去之利"和怎样避免争夺"民间固有之利",成为晚清经济发展中能否正确对待的一个重要问题。左宗棠试图通过引进机器生产,以提高劳动效率和产品质量,从而使中国的工业化产品能够与外国的商品相抗衡,以"挽回利权",这是其举办洋务的活动中所不断奉行的原则。同时,在兴办洋务企业的过程中,左宗棠反对只求官府的利益而对民间加意盘剥的作法。他主张"不夺民间固有之利",表明其重视民间的利益。他强调"更尽民间未尽之利",则是要通过机器生产来改变原有的手工操作,把社会生产引入资本主义的近代化轨道,以顺应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他所说的"官止收其多出之数",指的正是采用机器生产后由于技术提高多产出的那一部分,这对于解决以往官与民争利的矛盾是有益的。在左宗棠看来,无论是照顾民间之利以"阜民",还是官府收其多出之利以"裕国",都是为了"收回洋人夺去之利",他兴办近代民用企业的认识水平已达到了为抵御外国资本主义的掠夺而振兴民族工业的高度。尤其是他在处理中国近代资本主义产生进程中的官与商的矛盾时,一直强调官办不如商办,"以官经商,可暂而不可久",这正是对洋务企业自创办到经营的十几年实践中,因官办近代工业所产生的种种弊端的清醒认识,表明左宗棠是力倡商办企业的,反映了近代商人投资于新式企业的愿望,不能不说左宗棠的"求富观"和创办近代民用企业的主张代表了洋务运动的正确方向。 当然,在对待"阜民"和"裕国"这一既辩证又矛盾的关系时,左宗棠作为朝廷命官,不可能不对"裕国"问题加以关注。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七日(1884年1月4日),他在两江总督任内谈及安徽池州煤矿时说:"集资拓办,冀收自有之利以济财用之穷,实于税课饷糈大有裨益。"①尽管清政府与洋务派官僚都试图谋取由贫转富、由弱转强的出路,但洋务派创办的近代民用企业又不能冲破封建主义的羁绊,左宗棠的"求富"愿望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得以实现。然而,他对于"求富"的追逐与渴望,却是值得称道的。 到19世纪80年代,左宗棠兴办近代民用企业的主张涉及纺织、开矿、电报、铁路、制糖等轻、重工业,其思想认识已较60年代大为提高,特别是他任两江总督和督办福建军务期间,又一次得沿海省区开风气之先社会环境的影响,其洋务思想不断深化。光绪八年十一月十四日(1882年12月23日),左宗棠在奏请开采徐州铜山矿务时指出:"南北洋筹办防务以制造船炮为第一要义,而各省所设机器、轮船等局制造一切,又以煤、铁为大宗"。于是,他建议"以机器开采"煤、铁矿,并建议"酌减税银",以敌"洋产"。②光绪九年六月初三日(1883年7月6日),左宗棠主张筹办长江沿岸陆路电线。他认为:"电线兴自泰西,无论水陆程途千里,音信瞬息可通,实于军情、商务大有裨益"。这样,左宗棠改变了60年代创办福州船政局时把"信线"视为"运思巧而不适于用"的看法,并鉴于"洋商议添设水线,由长江以达汉口,虽经盛宣怀、王之春竭力阻挡,幸即暂止。然洋人狡作嗜利,未必遽作罢论"的情况,主张"应由中国先行设立陆线,杜其狡谋,所有一切经费仍由华商自筹",请求清廷"敕下总理衙门速咨江西、湖北、安徽各省一律举行"①。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1885年3月11日),左宗棠又把铁路视为"大政",要求"次第举办"②。在左宗棠的洋务思想中,他对西方国家致富的原因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 自海上用兵以来,事势纷坛,未能确操胜算,虽阅四十余年,内外极力支持,尚无定局。诚以泰西各国以经商致富,广造机器,增制轮船,动辄挟其所长,多所凌忽。自古谈边防者不外守、战与和,而就三者言之,亦有次第,必能守而后能战,能战而后能和,斯固古今不易之局也。泰西各国均以经商为本务,而英吉利为之宗,所以雄视诸国者,该国之规模法度较西人本为整齐,又明避实击虚之略,故所向无前。 从左宗棠的这一段论述中可以归结出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左氏认为自鸦片战争以来40多年中,中国虽萌发并进而搞起了以"求强"、"求富"为目的的洋务运动,但成效不大,"尚无定局",其根本原因就是只抱着言守、言战、言和的古训,而没有从泰西各国学到"以经商致富"的根本。其二,他把西方列强"动辄挟其所长",对中国备加凌辱局面的形成,视为泰西各国能够通过经商致富,且"以经商为本务",以致于国富兵强。其三,左氏感到英国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实因"该国之规模法度较西人本为整齐"。这表明左宗棠已开始有从对器物文化的追求转向对制度文化探索的倾向。尽管他还没有提出学习西方制度文化的要求,但其对英国"法度"的赞赏,恰与19世纪80年代从洋务思想游离出来的早期维新思想有着某种相同之处。可见,从仿造坚船利炮、师法工商技艺,从向往西方的"规模法度",正展示出左宗棠的洋务思想逐步由低向较高层次发展的轨迹。 ①《恭报回省日期及沿途察看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16页。 ②《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60-62页。 ③《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69页。 ①《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69页。 ②《海防档》(丁),《电线》,第1册,第5、10页。 ①《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页一七至一八。 ②《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70页。 ③《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一,页四四。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四。 ②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1册,第4页,中华书局1963年版。 ③《海防档》(下),《电线》,第1册,第8页。 ①《同治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内阁学士未晋片》,《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5册,第105-106页。 ①《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九日文煜等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5册,第107-108页。 ②《海防档》(乙),《福州船厂》,第1册,第325页。 ③《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左宗棠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5册,第110-113页。 ①《同治十一年四月初一日沈葆桢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5册,第114-117页。 ①《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五日李鸿章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5册,第119-124页。 ②《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鸿章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6册,第5页。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三,页四一。 ①《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鸿章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6册,第5-6页。 ②[清]薛福成:《代李伯相复盛杏荪观察书》,《薛福成选集》,第91页。 ①《与胡雪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九,页五九至六○。 ①《答王夔石少宗伯》,《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二,页三三。 ①《试办台糖遗利以浚饷源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三,页五四至五五。 ①《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七日两江总督左宗棠奏》,《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7册,第108页。 ②《开采徐州铜山县境煤铁援案请减税银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九,页七二。 ①《筹办沿江陆路电线叶》,《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一,页八至九。 ②《请旨敕议拓增船炮大厂以图久远析》《左丈襄公全集》奏稿,卷六四,页七。 ③《筹办海防会商布置机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页三六。 第六章左宗棠的外交思想 左宗棠外交思想的内容,主要包涵他在议论或参与清政府对外交涉事件与活动中的一些看法和主张。在左宗棠人生旅途的后45年里,经历了从鸦片战争到中法战争等一系列列强侵华的重大事件。他面对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和凌辱,不能不有感而发,有言必出,形成了敢于抵制列强藉端要挟的外交观,在晚清备受欺侮的外交格局中堪称难能可贵。 第一节"欲存国体,必难尽协夷情" 左宗棠在对待有关中外交涉的一系列重要问题上,均能坚持力挽主权、反对妥协的基本立场,其"欲存国体,必难尽协夷情"一语正体现了他的外交思想的主导意识。还在鸦片战争时期,身为乡曲布衣的左宗棠已经开始对清政府的妥协外交政策加以指陈。他针对琦善在广东的投降行径,作诗写道:"和戎自昔非长算,为尔豺狼不可驯。"①他对《南京条约》的签订更感痛心疾首,认为:"时事竟已至此,梦想所不到,古今所未有。"②他此时只能发出慨叹并进而研究"海国故事",企望有朝一日能向清廷进一家之言。左宗棠的言论,同在京师充任翰林院编修的曾国藩所说的"此次议抚,实出于不得已,但使夷人从此永不犯边,四海宴然安堵,则以大事小,乐天之道,孰不以为上策"③的观点相比较,真可谓有天壤之别。 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左宗棠尚在湖南巡抚幕府。他一面为镇压太平天国出谋划策,同时也关注着英、法侵华战局的变化。咸丰八年(1853年),英法联军曾攻占大沽,侵至天津郊外,并声言进攻京师,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对此,左宗棠致函胡林翼说: "为人臣子,当时局败坏时,一心为国家计算,不但置己之生死利害勿顾,即所事之成败利钝亦不深较,亦可谓纯臣之用心矣。夷务屈辱至极,恐将更有不堪者。然窃意华夷杂处,衅端之开必速。彼时以一枝劲旅护天津,而后与之决死战,当可得志。但只求勋旧诸公勿参异论以惑视听,则吾事谐矣。"④ 左宗棠此论,可谓切中要害。在对付外来侵略问题上,清政府决心不大。大沽炮台失陷后,咸丰皇帝急忙派出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全权议和大臣,前往天津议和。桂良等人在谈判中受到英、法代表的"咆哮要挟",使他们"畏夷如虎",以"该夷枪炮迅利","若抵都门,祸恐难测"①为由急忙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因此,左宗棠对清政府内部妥协势力的指陈和提出派劲旅赴天津同侵略者决一死战的设想,都反映出他勇于抵御外侮的坚定立场。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通过扩大侵华战争不仅进占天津,进而劫掠京师,咸丰皇帝仓惶北逃热河行宫。在此之前,左宗棠被任命力曾国藩军务帮办,以对付太平军。他刚刚在湖南练成楚军,便得悉"燕都夷患逼近,征调川楚勇丁赴援"的消息,深感"时事之大可忧者",表示:"我既挺身任事,亦不敢有所推诿,竭吾心力所能到者为之而已"。②于是,左宗棠向曾国藩请求由自己率兵北上"勤王"。曾国藩在致左宗棠的信中对其"慷慨勤王之志,敬仰无既"。但他并不愿上奏荐左北上。因为曾国藩此时一意在皖南进剿太平军,当他接到清廷令其调兵"勤王"的命令后,上奏要求清廷在他与胡林翼两人中指派一人统兵北上。他显然想利用奏折呈批往返需一个月来拖延北上的时间。所以曾又对左说,"此时若再陈奏,别无可说,只有自行耳。若不能自行,而奏请阁下一行,或骆一行,是近于推诿也。"①恰巧,恭亲王奕在京师办成了"抚局"。曾国藩接到的是"言抚议就绪",勿庸北行的"寄谕",兴奋地说:"吾辈得以一意筹议南事,岂非至幸?"②左宗棠北上抗击侵略者的希望成了泡影。他只能对"英夷事已于九月十二三互换和约"的结局发出"辱甚矣"③的感叹! 19世纪60年代初,出现了所谓的"中外和好"局面。一方面清政府在两次鸦片战争失败后,采取了对外妥协的外交方针。奕诉认为:"自换约以后,该夷退回天津,纷纷南驶,而所请尚执条约为据。是该夷并不利我土地人民,犹可以信义笼络。"④随后,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深感"英、法两国,自换和约后,彼此均以诚信相罕。此次在上海帮同剿贼,尤见真心和好,克尽友邦之谊"。⑤另一方面西方列强则在对华策略上暂易武力侵略为互相"合作"政策,企图通过公使驻京和控制中国海关等办法来对清政府的内政和外交施加影响,并以"借师助剿"为诱饵进一步迫使清政府加深对列强的依赖程度。 "借师助剿"问题经清朝统治集团内部的数次争论,清廷于同治元年正月初十日(1862年2月8日)决定采纳此策,在"上谕"中称:"上海情形实属万分危急。借师助剿一节,业经总理衙门与英、法住京使臣商酌。……上海为通商要地,自宜中外同为保卫。……其事后如有必须酬谢之说,亦可酌量定议,以资联络。"①左宗堂本来并不赞成"借师助剿",他在咸丰十年代曾国藩所拟《复陈洋人助剿及采米运津折》中,既主张对外国提出的此议可"奖其效顺之忱",但又强调须"缓其师期",进而申明要牢记"自古外夷之助中国,成功之后,每多意外要求"的古训,且认为"此次款议虽成,岂可一日而忘备?"②表明他对"借师助剿"是抱有警惕的。此刻,他作为浙江巡抚,只好接受清廷的谕令,并在同太平军作战的过程中确也使用过德克碑及"常捷军"。这表明左宗棠在维护清朝的统治以镇压太平夭国方面不惜勾结外国侵略者。然而,左宗棠却并不想去认真贯彻清政府"借师助剿"的政策,他反复阐述要对外来势力的渗透加以防范。他认为借助于外国势力对太平军加以进剿,"虽可偶用其长,未可常恃其助也"③。"主弱客强,终非长久之计"④。他还对"争附洋人","趋利如鹜,举国若狂"的境况表示不满,主张将不断迅速扩充的洋枪队"稍加裁禁,予以限制"⑤。左宗棠在致宁绍台道史致谔的信中谈到了他本意不愿"借师助剿",但奉旨不得不行的苦衷。他说:"我不必借其力以为强,亦不必因自强而求逞"⑥。"我不求彼之助,彼无可居之功,尚可相妥以处,否则衅端日积,何以善其后乎?海上士大夫多不知兵,故宜妄自菲薄,所恩议者,无非得过且过之计。"①因此,他告诫史致谔不要像李鸿章在江苏处处依赖英人戈登那样"全资其力"。他指出:"海上用兵以来,过犹不及,言之腐心。我辈于此,争得一分是一分,了得一件是一件,不必事事仿效吴中。"②所以他在攻取全浙后,就令史致谔"将洋兵陆续遣散",以防止"洋将有功则益形骄慢","日后更多要挟"③。 左宗棠在担任浙抚和闽浙总督期间,鉴于东南沿海中外交涉事件颇多,而一旦事发,外国人常常先告状到总理衙门的情况,感到"内地驿递迟滞,较之由甬沪轮船直达都门,迂捷自异;或有时彼国信息早到,而此间尚待查询确切,始敢咨呈,所有公牍必落其后"④,便致函总理衙门建议应实行"欲存国体,必难尽协夷情"⑤的外交方针。也就是说在涉及中国主权和民族利益的原则问题上,不能完全满足列强的侵略胃口和无理要求。左宗棠此说,恰对习惯于妥协外交的总理衙门是当头一棒。而且他也正是以此作为自己在论及或参予对外交涉中所坚持的基本准则。 左宗棠对英人赫德攫取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一职从而控制中国海关大权之事非常不满,他说:"总理衙门之信督抚,不若信赫德之专,亦殊可笑。"⑥他还就外国驻华使节的干政阴谋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同治五年(1866年),英国驻华使馆参赞威妥玛在公使阿礼国的授意下,向清政府提交了《新议略论》,建议清政府"内改政治,外笃友谊",认为中国如试行"新法","各国闻之,无不欣悦",还称这些虽"于外国有益,实际中国更有大益",并声言清政府必须照外国的意旨行事,否则"一国干预,诸国征之,试问将来中华天下,仍能一统自主,抑或不免分属诸邦,此不待言而可知"。①左宗棠对这种赤裸裸的强盗逻辑感到异常愤怒,他说此次威妥玛与前不久赫德所递的论议、说帖,"悻慢之词,殊堪发指"。他揭穿了所谓"中外和好"的骗局,指出:"西洋各国,外虽和好,内实险竞,共利则争。"左宗棠认为威妥玛此论并不是要立即借端挑衅,而是为以后换约攫取到新的权益制造舆论。他说:"窃有虑者,各口未开以前,英人专互市之利,所获甚饶;各口既开之后,有约、无约之国均来中国贸易,利以分而见少。……未届换约之期,或无异说,数年以后,彼因生计愈耗,求赢于我,将顾而之他,借端要挟,恐所不免。"② 不出左宗棠所料,根据咸丰八年(1858年)《天津条约》的规定,十年后中英双方要修订海关税则和通商条例,英国方面想通过这次修约的机会,用"和平方式"从中国攫取更多的权益。总理衙门在修约谈判之前一年发出了"致各省将军督抚修约书"和"条说",希望地方军政要员对修约一事提出具体意见和办法。时任陕甘总督的左宗棠在临潼接到此密件后,即致函总理衙门,谈了他对"请觐"、"遣使"、"铜钱、铁路"、"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贩盐挖煤"及"开拓传教"等六个问题的看法。① "请觐"之争的关键是外国使节在面见中国皇帝时应否行三跪九叩之礼。清朝统治者一向以天朝大国自居,把西方各国来使视为古时周边的朝贡国来对待,令其在觐见皇帝时须行三下跪、九叩首的大礼。直到同治初年,"请觐"的礼节问题仍未解决。左宗棠认为:"自古帝王不能胥外国而臣之,于是有钧敌之国,既许其钩敌矣,自不必以中国礼法苛之,强其从我。泰西各国与中国远隔重洋,本非属国",又何必强求其尊行中国礼法呢?他对嘉庆皇帝强求阿美士德使团非行三跪九叩之礼不予接见,并将该使团遣返回国,以致"英人衅端实伏于此"的教训加以重温,希望一改前此的闭关心态和妄自尊大习性。左宗棠已意识到当修约届期,英人"必首先以此事相读,其必不遵行拜跪仪节自在意中"。因此,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愚以泰西诸国君臣之礼本极简略,当于无意中询知,岛人见其国主,实无跪拜之事。今既不能阻其入觐,而必令其使臣行拜跪礼,使臣未必遵依。即能如来谕酌中定制,亦似于义无取。窃思彼族以见其国主之礼入觐,在彼所争者中外钧敌,不甘以属国自居,非有他也,似不妨允其所请。"左宗棠能提出如此开明的见解,非当时顽固势力视改礼仪为"伤国体"的一片叫嚣,所能望其项背。 "遣使"问题是指西方列强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根据《北京条约》取得了公使驻京的权利,遂又喋喋不休地要求清政府也"遣使"出洋。在国际交往中,互派使节本来是正常的事情。但西方列强则是在武力征服中国的同时,试图通过驻华使节直接对清政府进行外交讹诈和干涉中国政务。而在清代,由于长期闭关锁国心理的影响和谁欲与外人打交道就可能被扣上"变而从夷"、"深为可耻"的帽子这种社会氛围的制约,出使外国并非荣耀,总理衙门也就以种种理由对"遣使"而加以拖延。然而,左宗棠对这个问题却有远见卓识,他指出: 外国于中国山川、政事、土俗、人情,靡不留心谘考,而我顾茫然;驻京公使恣意横行,而我不能加以诘责。正赖遣使一节,以诇各国之情伪,而我公使之专横。尊虑远隔重详,择使既难,筹费不易,自是目今实在情形。惟思自海禁大开以来,江、浙、福建、广东沿海士商经历各海国者,实不乏人,其中亦有通晓各国语言文字者。……惟责成各督抚及总理船政大臣精为访择,必有可应命者。此项人才以游历为名,搭坐各国轮船,所费亦少。其使臣则五年一派,即从此项人才内挑派。 这些言论实开中国近代向国外派遣使节以促成外交近代化之先声。"铜钱、铁路"、"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与"贩盐挖煤"等问题均属外国资本主义想通过修约之机向中国索取的新的经济权益。左宗棠此时还没有意识到中国应自办电报和铁路以抵制外国在华架设电线和修筑铁路的图谋,只是强调应以"或妨民间出入,或近田畴"等理由加以拒绝。他还指出:"议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此皆洋商怂恿所致,若允其请,则中国好商匀附洋人与局卡为难,影射偷漏,厘税因而减少,船商行户因而失业",因此他建议总理衙门在修约谈判时"以此折之"。可以看出左宗棠此说既有防止中国自然经济免受解体的消极一面,同时也更具有反对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积极一面。左宗棠还认为:"洋船拖带盐船大为盐务之害","洋人挖煤,实则开矿","如准其租山,则变成夷业",对于这些都须予以阻绝。 外国教会势力在中国的"开拓传教"问题是晚清中外关系中一个交涉频繁、颇为棘手的难题。通过两次鸦片战争,西方列强同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其中外国的教会势力获益颇丰。因为"传教士是外国人,他们自然从条约的某些条款中获益",且依据治外法权"使传教士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①。特别是咸丰八年(1858年)中英、中法《天津条约》规定外国传教士可以到中国内地自由传教,更为传教士的活动带来了方便。咸丰十年(1860年)中法订立《北京条约》时,法国特使葛罗的翻译德拉马和美里登竟在条约的中文本中私添了"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②的内容,进一步为外国教会势力的侵略活动创造了条件。传教士在租买土地、建造教堂等活动中势必要同中国民众和官府发生纠纷。因此,在外国教会势力不断向中国渗透的过程中,自然有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影响使中国人视西方宗教为"异端"而加以排斥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则是外国教会势力在中国强买土地,修建教堂,欺压民众,挟持官府,致使"人民积不能平,官绅亦渐嫉怨"①,而引起了教案的发生。教案迭出,此伏彼起的局面,又使清政府难于应对。所以,左宗棠在谈论修约时向总理衙门提出了他对传教问题的看法。他指出:"若遇有中国民人与教士构衅之事,中国但持原议,与之争论,彼亦不得横生枝节。……全在地方官之贤者为士民扶持正气,乃能渐睹成效,非一时所可骤。几观天主、耶稣之教,自利玛窦等人中国至今三百余年,根株不能净绝,可知塞源拔本之难。惟不令教民得恃为护符,遇有教士干涉公事、袒庇教民,则地方士民公同排斥,官从而维持之,尚可随时补救。" 左宗棠给总理衙门提出的上述6条建议,可谓为总理衙门不久将要进行的修约谈判开出了应付之方。左宗棠认为"所有此次修约,有可迁就者,有不可迁就者"。其"可迁就者"为第一、二条建议,即他对"请觐"和"遣使"的阐述并不是为了适应外国侵华的需要,而是顺应了中国外交近代化的历史趋向。其"不可迁就者"为第三、四、五、六条建议,即关于"铜钱、铁路"、"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贩盐、挖煤"、"开拓传教"等的论述则具有反对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和宗教侵略的意义。诚如左宗棠所言,此次"蒙垂询修约事宜",深感"时务之可虑,筹策之多艰",但他知难而进,献策数条,目的是"于此而欲变已成之局,别图自强"①。左宗棠的这些建议对清政府的外交政策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同治七年(1868年)为中英修约之年,清政决定在谈判中采取"窒碍最甚者应行拒绝,其可权宜俯允者,仍与羁縻相安"②的方针。经谈判,中英双方在次年签订新订条约16款及新修条约善后章程10款。因这个新修条约未能满足英国的侵略欲望,英国政府拒绝批准。 当然,左宗棠在议论修约问题时也不是没有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做出一些让步的倾向,他主张对列强采取"羁縻"之策,就反映了一定程度上的妥协性。他在致总理衙门函的同时,向清廷递上《尊旨密陈折》,在此折中说:"夷务之兴,其始由于中国不悉夷情,而操之太蹙,疑之太深,遂致决裂不可收拾。迨庚申之变,则寇深祸迫,不能不暂与羁縻。立约之初,原冀乘此闲暇,急谋自强,以待事机之转。……此次修约,但能就已成之局仍与羁縻,不能禁其多方要挟也明矣。"同治九年(1870年),发生了天津教案。这次教案的起因是法国在天津望海楼设立的天主教堂育婴堂频繁拐骗幼孩并常发生婴幼死亡事情而引起了群众的不满。五月二十日(6月18日),拐犯武兰珍诱拐幼孩时被村民发现,被抓送县衙。武兰珍供认用药迷拐属实,迷药系教堂内的教民王三所给。王三归案后,先供认迷药由传教士神父所授,后又翻供。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为尽快了结此案,将武兰珍正法。愤怒的群众仍聚于望海楼天主教堂门外,抗议育婴堂残害幼婴的行径。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要求崇厚派兵弹压,但崇厚不予置理。丰大业便直奔崇厚衙署,竟取枪向崇厚射击。在未击中目标的情况下,丰大业又捣毁衙署器物,随后冲出。行至浮桥,适遇天津知县刘杰,丰大业又举枪向刘杰开火,刘虽躲过,但其随从高升却被击伤。丰大业的蛮横狂妄,导致了事态的扩大。围观的群众怒不可遏,遂当场将丰大业及其秘书西蒙打死。接着,群众焚毁法国教堂、育婴堂、领事馆和英、美教堂,又打死18名外国人。天津教案发生后,法国驻华代理公使罗淑亚竟撇开丰大业率先开枪、屡次挑衅的事实不提,反而联络英、俄、美、德、西、比等国公使发出七国联合照会,向清政府提出抗议,井进行武力威胁。清政府只好派直隶总督曾国藩由保定赶赴天津去办理此案。尽管曾国藩表示"我兵久经行阵,不惮战也;我年逾花甲,不惧死也"①,有进行抗争的欲望,但他毕竟又不想因为此教案导致战争的爆发,遂在上奏中主张"为消弭衅端"而"委曲求全"②。因此,曾国藩办理天津教案的结果为:"先后两次,共得正法之犯二十人,军徒各犯二十五人,办理不为不重,不惟足对法国,亦堪遍告友邦。"③天津教案发生后,左宗棠正在甘肃忙于镇压回民起义,他对这一震惊中外的教案不能不予以关注。他致函总督衙门说:"津郡事变之起,由迷拐激成,百姓群起与之为难。虽受迷无据,而幼童百许、童贞女尸适从何来?王三虽未承招,武兰珍则生供具在,不得谓无其人无其事也。百姓之哄然而起,事出仓卒非官司授意致然。丰领事且以洋枪拟崇大臣、天津令,从人已受伤矣。"他对天津教案的缘起和事态扩大原因所作的分析是正确的。他接着指出,此案"曲不在我",法使罗淑亚"所称四层,如志在索赔了结,固无不可通融,若索民命抵偿,则不宜轻为允许"。显然,左宗棠反对杀民谢敌的做法。他进而陈述道:"津民之哄然群起,事出有因,义愤所形,非乱民可比,正宜养其锋锐,修我戈矛,隐示以凛然不可犯之形。"①左宗棠强调借助民众的义愤和进行整军备战以对付列强的武力威胁。左宗棠还致函浙江巡抚杨昌浚说:"津门近事,民间激于义愤,弟于复总署信时略举胸臆以告。未审近时有无变态,然沿海宜未雨绸缪。"②接着,他又写信给总理衙门指出:"方津事之殷也,彼方虑词恫喝,调兵船入津门,由电线寄信本国,我能无戒备申警乎?彼如思逞,疆吏自当防患未然,岂能束手以待!"③左宗棠远在西北,对天津教案处理的情况不可能完全了解,他起初就曾国藩了结津案的奏折表示赞同,在致福州船政局提调夏献纶的信中说:"律门事暂作了局,曾侯之奏尚为得宜。"④但他进一步掌握了津案结案的实情后,又致函夏献纶指出:"津事草草了结,侯相颇不为时论所许。然当仓卒时,议论纷坛,莫敢执咎。侯相平日于夷情又少讲求,何能不为所撼。观其内愧方寸,外干清议之奏,亦可谓较然不欺者。彼张皇夷情,挟以为重,与严索抵偿、重赔恤费者独何心?……数月内尚有谭夷务之人,稍暇,则又将脑后置之耳。"①左宗棠的主张不仅与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的措施完全不同,而且同接替曾国藩为直隶总督的李鸿章所说的"我诎彼直,不论势之强势,总以议和为是"②的论调更是大相径庭的。同治十三年(1874年),出现了日本侵略台湾事件。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以后,开始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积极向外扩张。从19世纪70年代起,日本把朝鲜、琉球和中国台湾作为它的侵略目标。同治十三年初,日本成立台湾事务局,准备侵台。三月二十一日(5月6日),日本侵略军在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的指挥下在台湾南部琅(今恒春)登陆,进犯台湾。清政府急派福州船政大臣沈藻桢为钦差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率轮船兵弁赶赴台湾,加紧布防。左宗棠也立即致沈葆桢说:"贼图逞志于此,必先上岸作埠头,……我军水陆并力,乃可制此凶锋。"③随后他又写信给总理衙门,强调:"水陆防剿,均宜兼筹。"他指出:"闽中各郡半滨大海,台防有警,各郡海口均宜设备。台郡地形如梳,延袤千有余里,均须严密布置。是本省兵力不敷分布,不能不别有调拨。而滨海各省均须戒备。"他对李鸿章派援兵赴台深感欣慰,称赞道:"少荃之请调枪队,所见诚伟。"但他担心的是"惟不知人数若干,此外尚有可续派否?"他对福州船政局"轮船已成十五号,洋防可固"和清廷派沈葆桢总理台防而倍增信心,他认为:"幼丹志虑忠实,久悉中外情形,兹以闽人办闽事,朝廷任之既专,以事理而言,自能有济。"①正如左宗棠所说的那样,沈葆桢在台湾的积极布防,挫败了日本企图攻取台湾的阴谋,又由于日本"抵台南之船均非中国新船之敌"②,日军也不敢贸然开战。在这种情况下,日本转而通过外交谈判勒索清政府。 日本先是以驻华公使柳原前光进行外交讹诈,继而又派大久保利通为特使于七月三十日(9月10日)到北京进行谈判。大久保声称要中国赔款"至少亦须二百万两",被总理衙门拒绝。接着他又扬言"日本一意要办到底"③,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左宗棠得悉这个消息后说:"闻倭使来京,朝议允给百万元,而倭使仍欲久踞番地,未知确否?果尔,则我已有词,届时兵勇、船械均已齐备,水陆防剿,自有把握,可以战矣!"④正当中日双方谈判陷于僵局之时,李鸿章提出了妥协的论调,他致函总理衙门说:"目前彼此均不能下台,能就通商一层议结,洵是上乘文字。……是其注意,实在占地、贴费二端,落到通商,必非所愿。……念该国兵士远道艰苦,乞思犒赏饩若干,不拘多寡,不作兵费,俾得踊跃回国。且出自我意,不由彼讨价还价,或稍得体,而非城下之盟可比。"①总理衙门大臣文祥也怕冲突升级,便采纳李鸿章的建议,于九月二十二日(10月31日)与大久保利通签订了《台事专条》(即《北京专约》),规定中国不仅赔银50万两,还要承认日本侵台为"保民义举"。 就在日本侵台的同时,英国也在觊觎云南。同治十二年,英国组织以陆军上校柏郎为首的"探路队"由缅甸进入云南,并邀英驻华使馆翻译马嘉理前来迎接。马嘉理于光绪元年正月(1875年2月)带领探路队行至云南蛮允时,被当地群众打死,发生了马嘉理案(或称滇案)。英国借机扩大事态,英使威妥玛先后向清政府提出将云贵总督岑毓英等提京审讯、增开通商口岸、免除厘金等项无理要求,并多次声言下旗离京,且赴烟台与英国驻华海军司令赖德会晤,以武力施加压力。面对此况,李鸿章主张对英妥协,他说:"中外交涉,先论事理之曲直,此案其曲在我,百嚎何辞?威使气焰如此张大,断非敷衍绚饰所能了事。""揆度彼此情形,皆有不值启衅之势","所以和好一说,最为稳着"。他还引经据典,宣称:"语云:'毒蛇螫手,壮夫断腕',不断腕则毒螫不能消也"②。显然,李鸿章在颠倒是非,并强调以丧失主权来换取中外"和好"。与李相反,此时担任督办新疆军务的左宗棠则揭露了英国进窥云南的侵略目的,并主张不应被英国的威迫所吓倒。他指出:"泰西岛国协以谋我,志在通商。近因海口货多滞销,形见势础,不免捷足窘步之悔。英人笼鸦片以毒我,每岁出口之银几三千万两,兹复欲于东南印度越缅甸以开市滇边,就近广销毒物,此非各国所共之利。……英兵骄逸成性,陆战又非所长,其扬言调印度之兵亦未尝不见及。于此,滇边土人以敌印度之兵,固不足。然以主制客,不为利诱,则地险心固亦未尝不足捍卫吾圉。愚见此时虽不可显为搘格骤起衅端,亦不可专以柔道牵之,致需泥召寇之失。"①他还指出:"英夷越缅窥滇,志在就近销售鸦片,岑彦卿请阻止通商,持义甚正。此时似不必以肇衅沮之,如能纠合土司,力捍边圉,亦时局转机矣。"②左宗棠对总理衙门和李鸿章怂恿赫德调停马嘉理案一事表示不满,主张对赫德应加以提防。他说:"近日自称解洋务者,多为英人赫德所误,此虏乍阴乍阳,不可信也。"③他对李鸿章的妥协态度进行了批评,指出:"威妥玛多方恫喝,……论者但冀目前无事,曲意允从,彼亦悟其非诚,更加恫喝,未审将来如何归结也。伯相擅淮军自雄久矣,既谓天下精兵无过淮军,又谓淮军不敌岛族,是天下古今有泰西无中国也。"④ 马嘉理案经一年多的交涉后,清政府迫于英国武力进逼的压力,决定对英妥协,于光绪二年六月(1876年7月)派李鸿章赴烟台同威妥玛谈判。李鸿章在离天津前致函南洋大臣沈葆桢说:"彼族以便宜行事求朝廷,弟岂敢以便宜行事应付彼族,稍不如愿,恐兵端随其后,若使其如愿,天下之恶皆归焉。"①看来李鸿章最害怕的是英国借此挑起战端。对此,左宗棠说:"岛人多方要挟,当局委蛇相与,意在暂顾目前,不卜将来,如何结局,念之心腐。"②恰在此刻,左宗棠为魏源的《海国图志》重刻本作序,他正是针对中英交涉的这种局面,发出了"二十余载事局如故"的感慨!左宗棠还密切关注着威妥玛与李鸿章的动向。他对威妥玛的蛮横举止表示气愤,他说:"威酋要挟本在意中","其过天津,不见合肥,强而后可见面",随后"拂衣竟出",实在欺人太甚。但不仅李鸿章主张妥协,就连沈葆桢也转向李鸿章一方,因此左宗棠说:"沈幼丹近奉合肥为准的,大约仍以牢笼为主。"③这样。从总理衙门到南、北洋通商大臣,清政府主持外交事务三大要害部门均在对英交涉中持退让态度,马嘉理案谈判的结局可想而知了。七月二十六日(9月13日),李鸿章与威妥玛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该约除规定清政府对滇案赔款谢罪外,还在关于优待公使和通商事务等与滇案根本不相关联的问题上扩大了英国的侵略权益,中国被迫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地为通商口岸,大通、安庆、湖口、沙市等六处为停泊码头,英国可派员到重庆等地查看英商事宜,英国商人在通商口岸租界内免交厘金。这些新攫取到的权益,正是英国借马嘉理案之机所要挟而要达到的目的。对此,左宗棠指出:"见在洋防已经定局,准开十三口,准免洋厘,计每岁失去千万之利,均为英人所夺,枢垣与李相专一示弱,时局未堪设想!"① 就在威妥玛与李鸿章在烟台就滇案谈判之际,受英国庇护的阿古柏匪帮侵略新疆的活动遭到左宗棠西征大军的沉重打击,威妥玛以"调停"为名,向李鸿章提出将阿古柏政权"作为属国,只隶版图,不必朝贡"②的建议。总理衙门将这一情况函告左宗棠后,他当即表示:"英人代为请降,非为安集延,乃图保其印度腴疆耳。"③左宗棠在督军收复乌鲁木齐后,制定了规复南疆、彻底摧毁阿古柏政权的战略计划,决心抵制英国的外交骗局。 光绪二年十一月(1877年1月),清政府派郭嵩焘为出使大臣抵英就滇案向英国政府"赔罪",同时郭嵩焘又以常驻英国公使的身份留在伦敦,这是清政府首次向国外派遣公使。威妥玛也赶到伦敦,与郭嵩焘会谈。郭接受了威妥玛提出的让喀什噶尔作为一个政权存在下去的说项,并向清政府建议:"与其穷兵糜费以事无用之地,而未必即能规复,何如捐以与之"④。清廷将郭嵩焘所奏有关英人照会等事情告知左宗棠,令他斟酌核办。左宗棠上奏指出: 英人以保护安集延为词,图占我边方名城,直以喀什噶尔为帕夏固有之地,其意何居?从前恃其船炮横行海上,犹谓只索埠头,不取土地,今则并索及疆土矣!彼阴图为印度增一屏障,公然向我商议,欲于回疆撤一屏障,此何可许?臣奉职边方,才疏德薄,致启远人轻视之心,无所逃罪。惟以局势言之,我愈示弱,彼愈逞强,势将伊于胡底!左宗棠不甘向英国示弱的态度是鲜明的。威妥玛的阴谋只能成为泡影。 左宗棠指挥西征军于光绪三年十一月(1877年12月)攻占喀什噶尔后,中俄伊犁交涉的问题又摆在清政府面前。清廷于光绪四年六月派崇厚去俄国,谈判交收伊犁。左宗棠致函总理衙门谈了他的想法:"地山侍郎此去,当得其要领,惟刚柔之间最宜斟酌。过刚固虑做不到,过柔亦恐了不了。"②他希望崇厚能在谈判中"仗义执言",对俄方"索价太高"的要求"可据事势情理与之辩驳,不患无词","即使彼执意不回,星使难于久待,则弥饰言旋,而后照万国公法,集各国共相评论,亦非不可"。③但崇厚却在俄国的十个多月时间里受到沙皇政府的愚弄,他们"先以巽词之,枝词惑之,复多方迫促以要之",因而有《里瓦基亚条约》的签订。对此,左宗棠认为:"邦交之道,论理而亦论势"。"彼此信义相持,垂诸久远者,理也"。"至争城争地,不以玉帛而以兴戎,彼此强弱之分,则在势而不在理。所谓势者,合天时人事言之也,非仅直为壮而曲为老也"。他提出的办法为:"先之以议论委婉而用机,次决之以战阵坚忍而求胜"。①清廷改派曾纪泽使俄谈判改订条约,恰与左的前半句话相符,而左宗棠亲自率大军出塞,又是对他后半句话的实践。光绪六年(1880年)初,左宗棠得知曾纪泽即将出使俄国和清政府内主战的呼声占据上风后,兴奋地指出: 伊犁事,非先之议论,继以兵威,实难望有归束。幸朝廷主之,亲贤辅之,天定人诚,得不为异议所惑,诚数十年未有之盛轨,臣工复疏,力持正论,天下事大有可为!……近奉有劼刚通侯使俄之谕,想已衔命展轮,是否成议而返,固未可知。然覆辙在前,当有所鉴,或不致仍前愦愦也。惟是能断大事者,非贯彻全局于胸,未能言之了了。枢垣、总署能将中外疏稿全交省览,则夷情备见,彼己形势了然,自期决理不恇,无所回惑。否则因愤生葸,因有恐惧而失其正,在所难免。② 左宗棠整军备战的积极姿态,确为曾纪泽在俄国的外交努力提供了实力后盾。曾纪泽在谈判桌前面对俄国代表的战争恫吓,坚定他说:"中国可让者,我不难冲口说出,断不为先争后让之术;其不能让者,无论贵国有若干兵船,中国定不答应。"①曾纪泽所签订的条约与崇厚原订条约相较,挽回了一定的主权。英国驻俄公使德佛楞评价改订条约时也认为:"中国逼使俄国做出了她从来没有做过的事,那就是吐出了她已经吞进的土地。"②显然,第二次鸦片战后沙皇俄国大量侵吞中国领土的悲剧此时已难以重演了。这是与左宗棠较强硬的外交主张和十分有力的军事部署分不开的。 中俄伊犁交涉结束后仅一年,法国又在越南北部挑起战火,把侵略矛头指向中国西南边疆。于是,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又就法越交涉和中国的外交方略问题展开了争论。李鸿章的《法越交涉事端重大遵旨妥筹全局折》代表了对法妥协、求和的观点。他虽然也说了几句"越如为法所并,凡我属国,咸有戒心,而滇粤三省先失屏蔽","边患固无已时"的话,但他对局势的分析并没有得出中国应当抵御法国侵略的结论。他认为:"今越与内地相去数千里,若陈师远出,而反戈内向,顾彼失此,兵连祸结,防不胜防",且法国海军强盛,"其船械之精,操演之熟,海上实未可与争锋",陆战虽可"一时战胜,未必历久不败,一处战胜,未必各口皆守",因此他强调决不可与法国"决裂",以免"全局动摇"。③ 此时已告退回到湖南的前任驻英法公使郭嵩焘也附和李鸿章的观点,认为:"中外论臣一袭南宋以后议论,以和为辱,以战为高,积成数百年积习",强调"中国无可战之机,无可战之势,亦无可战之理"①。针对李鸿章等人的言论,在京的张佩纶、张之洞、陈宝琛等一批"清流"人士纷纷提出对法持强硬的态度。 左宗棠则在两江总督任上也就中、越、法交涉问题谈了颇有影响的看法。他对与自己私交甚深的郭嵩焘进行了直率的批评,指出:"尊论谓南宋识议无足取,弟以今日人才衡之,似南宋尚胜一筹。以彼国势日蹙,逞言长驾远驭之规。兹则金匝无缺,策士、勇将又足供一时之需,乃甘心蠖屈,一任凌夷如此之极,询有令人难解者矣!"②他写信给李鸿章说:"法人于越南早玩之股掌之上,亦越南有以取之。惟其疆土日蹙,则粤、滇边务亦宜借筹,南洋未可坐视。"③左宗棠在上奏中提出了与法国交涉中的基本立场:"我愈俯则彼愈仰,我愈退则彼愈进","法人得陇望蜀,滇、黔、广西边患愈迫",因此中国不能"置之不理"④。他还接连致函总理衙门,陈述了自己的主张。他指出:"惟主战于正义有合,而于事势攸宜,即中外人情亦无不顺。……法人所以图越南者,盖垂涎滇、黔五金并产,意在假道于越南以开矿取利。故先取西贡为屯兵储粮及器械子药之地,不仅以夺越疆为止境也。滇、黔矿利,为泰西各国所共争,英人之越缅甸而来,意亦在此。兹见法人捷足先登,开通海道,必将接踵而至。法人固不敢拒英,中国既以款法为事,亦无词以谢英。此外各国络绎奔赴,实意中事。是越终必亡,而我之外藩尽撤,广东边字危,滇、黔之边腹均形棘手,其祸患何可胜言!"①他还指出:"外人反复无常,得步进步,是其惯伎,似非示武不足以杜彼蚕食之谋,而纾吾剥肤之急。"②左宗棠能较深刻地认识到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本性,揭露了法国以越南为跳板进而觊觎我国西南边陲的阴谋,并主张以武力对付法国的"蚕食之谋",从而为中、越、法交涉问题提供了可行性的建议。 清政府一度在对待法国的外交讹诈和武装挑衅面前能够持较强硬的态度,这是与包括左宗棠在内的主张抗法的人们的努力分不开的。当然,清政府最后以"乘胜即收"了结了中法战争,这并不表明其外交政策有多么高明,而正是反映了它在近代外患频仍的情况下一再妥协退让的虚弱本质。清廷怂恿英人赫德委托金登干去法国议和一事,不但总理衙门不知所谈内容的细节,就是处于抗法前线的督办福建军务的左宗棠和两广总督张之洞也一直蒙在鼓里,对赫德、金登于的行动闻所未闻。清政府的外交已衰朽到何等程度!被左宗棠视为关系到"中国强弱一大关键"的中法交涉只能以"越南和战"的结局而告终,左宗棠长期以来所奉行的"必难尽协夷情"的外交主张只能落空,其"欲存国体"的愿望也难以实现。 ①《感享四首》,《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459页。 ②《上贺庶农先生》,《左文囊公全集》书牍,卷一,页二六。 ③[清]曾国藩,《禀祖父母》,《曾国藩全集》家书,第1册,第33页。 ①《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二六,页一二;卷二七,页一。 ②《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13页。 ①[清]曾国藩:《致左宗棠),《曾国藩全集》书信,第3册,第1685-1686页。 ②[清]曾国藩:《复胡林翼》,《曾国藩全集》书信,第1692页。 ③《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14页。 ④《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一,页一八。 ⑤《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页二。 ①《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页二至三。 ②《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一二,页五七至五八。 ③《台州宁波郡县克复温郡渐就肃清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1册,第68页。 ④《请以奏如虎署理浙江提督片》,《左宗棠全集》奏稿,第1册,第107页。 ⑤《发给勒伯勒东札凭片》,《左宗棠全集》奏稿,第1册,第124-125页。 ⑥《史氏家藏左宗棠手札》,《江浙豫皖太平大国史料选编》,第235页。 ①《史氏家藏左宗棠手札》,《江浙豫皖太平无国史料选编》,第236页。 ②《史氏家藏左宗棠手札》,《江浙豫皖太平夭国史料选编》,第247页。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六,页一二。 ④《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六,页一○。 ⑤《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六,页一一。 ⑥《答徐树人中丞》,《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页三五。 ①《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页二四至三六。 ②《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68-69页。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二至五五。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三至五四。 ①[美]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第591-59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中文版。 ②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147页。该汇编"注"中称:法文本并无"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的规定。 ①《筹办夷务始未》(同治朝),第一一卷,第二五页。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二。 ②《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六三,页一。 ③《遵旨密陈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3册,第481页。 ①[清]芍唐居士编:《防海纪略》,下卷,第30页,上海书店1987年版。 ②[清]曾国藩:《复陈津案各情片》,《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二九,页四七。 ③《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七,页一八。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犊,卷一一,页一三至一四。 ②《答杨石泉中丞》,《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一七。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二八。 ④《与夏小涛》,《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一八。 ①《答夏小涛》,《左文襄公全集》卷一一,页二六。 ②[清]李鸿章:《复丁乐山观察》,《李文忠公全书》,卷一○,页一五。 ③《与总理海防沈幼丹大臣》,《左文囊公全集》,卷一四,页二○。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二一至二三。 ②《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九四,页四。 ③《筹办夷务始未》(同治朝),卷九八,页一三。 ④《答李筱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四一。 ①[清]李鸿章:《论台事归宿》,《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二,页四一至四二。 ②[清]李鸿章:《论滇案不宜决裂》,《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三,页四六。 ①《答董韫卿大司农》,《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五,页四三。 ②《答李筱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五,页四四。 ③《答李筱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五,页四四。 ④《答李筱轩侍御》,《左文囊公全集》书牍,卷一五,页五八至五九。 ①[清]李鸿章:《复沈幼丹制军》,《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一六,页一八。 ②《答彭雪琴宫保》,《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六,页三六。 ③《答刘克庵》,《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六,页七○。 ①《与刘毅斋》,《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七,页二四。 ②[清]李鸿章:《述威使代喀酋乞降》,《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一,页二八。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七,页三一。 ④《清季外交史料》(光绪朝),卷一一,页二。 ①《复陈办理回疆亭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6册,第736页。 ②《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一,页三○。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一,页三六。 ①《复陈文收伊犁事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五,页三七至三八。 ②《与朱茗生侍郎》,《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四,页九。 ①[清]曾纪泽:《奉使俄罗斯日记》,第141页。 ②[美]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2卷,第373页。 ③《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四,页二二至二三。 ①[清]郭嵩焘:《养知书屋文集》奏疏,卷一二,页六、三八。 ②《与郭筠仙侍郎》,《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一二。 ③《与李少荃傅相》,《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三一。 ④《敬筹南洋应办边务机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一,页一四至一五。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四二。 ②《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四六。 第二节"诎以求伸"与"张我国威" 在左宗棠的外交思想中,"诎以求伸"反映的是其策略主张,"张我国威"则烘托出他力争改变半殖民地外交的最高追求。"诎"同"屈",相对于"伸"。"诎以求伸"正是一个既矛盾又辩统一的命题。左宗棠的这一外交策略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左宗棠认为已经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不可逾越。尽管他对中国近代史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均持深恶痛绝的态度,但条约一旦订立,他也只好表示要"守定条约"。他在同治五年(1866年)致函总理衙门说:"窃维夷性贪而无厌,罔知中国礼法,所用多中国坏种,教猱升木,靡事不为。从前和约,迫于形势,不得不然。条约既定,自无逾越之理。然若于定约之外,更议通融,恐我愈谦则彼愈亢,我愈俯则彼愈仰,无所底极。惟有遇事守定条约,礼以行之,逊以出之,冀相安无事而已。"① 其二,左宗棠对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目的欠清醒的认识,甚至以列强"非利吾土地"而抱有幻想。光绪元年(1875年)他在陈奏中指出:"窃维泰西诸国之协以谋我也,其志专在通商取利,非必别有奸谋。缘其国取给于征商,故所历各国一以占埠头、争海口为事,而不利其土地、人民。盖自知得土地则必增屯戍,得人民则必设官司,将欲取赢,翻有所耗,商贾之智固无取也。惟其志在征商也,故设兵轮船、议保险以护之,遇有占埠头、争海口之举,必由公司召商集议,公任兵费,而后举事。自通商定议,埠头、口岸已成,各国久以为利,知败约必妨国用也;商贾计日求赢,知败约必碍生计也,非甚不得已,何敢辄发难端?"①他在光绪五年(1879年)还指出:"道光中叶以后,泰西各国船炮横行海上,闯入长江,所争者通商口岸,非利吾土地也。亦谓重洋迢递,彼以客军深入,虽得其地,终无全理,战则势孤,守则费巨。合纵之势既成,独据则诿争,分肥则利薄也。中国削平发、捻,兵力渐强。制炮造船,已睹成效。彼如恩逞,亦在戒心。而谕约称兵,各国商贾先失贸易之利,苟且相安无事,其亦知难而息焉。"② 其三,左宗棠鉴于中外力量对比弱与强的悬殊状况,强调以"诎"来求"伸",颇有"卧薪尝胆"之意。他在同治六年(1867年)写信给总理衙门说:"窃维时务之可虑,筹策之多艰,夫人知之矣。于此而欲变已成之局,别图自强,不但海疆督抚难得其人,且内地寇盗纵横,人物唸耗,事力亦断不及。"③因此,必须权宜行事。同治十年(1871年),他进一步指出:"我国家当多难之余,如大病乍苏,不禁客感也。"这样,他引古训为据:"越勾践于吴,先屈意下之;汉文之于南粤,卑词畏之,反弱为强,诎以求伸。此智谋之士所优为,黄老之术所以通于兵也。古云,圣人将动,必有愚色。图自强者必不轻试其锋,不其然乎?"① 上述左宗棠所讲的"诎"字,恰是近代中国长期积弱的局面给清政府的外交政策蒙上的一层阴影,也是左宗棠所处时代许多官员或思想家的一个思想认识通病。李鸿章同样认为:"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②郭嵩焘也说:"洋人之利在通商,无觊觎中国土地之心。"③薛福成则指出:"中国武备未精,未可为孤注一掷也。"④然而,左宗棠的着眼点更强调一个"伸"字"。他"守定条约"的主张包含有依据已经签订的条约限制列强进一步攫取新的权益的意义,反对在"定约之外"就列强的侵略要求再"更议通融"。他认为列强侵略中国主要为通商而来,没有认清西方殖民青对中国进行领土扩张的野心,但他能够意识到利用外国商人"计日求赢"而怕"失贸易之利"的心理,与外国相抗争,也反映出他运用外交手段以阻止列强"辄发难端"的可能性。他"诎以求伸"、"图自强者必不轻试其锋"的主张,则主要是根据客观现实,力争取得"相安无事"的国际环境,以尽快使中国"反弱为强"。左宗棠的这些主张又与王韬所说"一循条款,专主约章,可者许之,不可者拒之"⑤;薛福成所言"彼窥见我之情实,益肆要求,无所底止","中国将奚以自立"①;李鸿章所称"明是和局而必阴为战备,庶和可速成而经久"②等观点颇有相近之处。当然,李鸿章更强调的是"外须和戎",即认为"目前须力保和局,即将来器精防固,亦不宜自我开衅,彼族或以万分无礼相加,不得已而一应之耳"。这正是左宗棠与李鸿章不相同的地方。所以李一直强调"须"与外国和好,且认为"暂胜必终败",把自强新政的结果视为"以制内寇尚属可用,以御外侮实未敢信"③,由此构成了他妥协外交的基调。 左宗棠"求伸"的愿望是非常强烈的。他针对俄国派兵侵占伊犁的情况,发出了"我之疆索,尺寸不可让人"④的呼声。他对滇案办理的结果表示愤慨,强调"烟台定议,国势日卑,将来非决战不可"。⑤他在中俄伊犁交涉问题上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主张。他说: "俄自窃踞伊犁以来,无日不以损中益西为务,蓄机已深。此次崇厚出使,乃始和盘托出。若仍以含糊模棱之见应之,我退而彼益进,我俯而彼益仰,其祸患殆将靡所止极?不仅西北之忧也!⑥ 主战固以自强为急,即主和亦不可示弱以取侮。 譬之围棋,败局中非无胜著,惟心有恐惧,则举棋不定,不胜其耦矣。慨自海上用兵以来,其始坏于不知洋务之人,不知彼己真实情形,侥幸求胜;继坏于自负深悉洋务之人,不顾大局,长久下落,苟且图存,以致愈办愈坏,无所底止。" 这不仅表明了左宗棠在对待和与战问题上的基本态度,而且展示出他勇于抵御外侮、竭力扭转清政府"苟且图存"外交局面的雄心壮志。特别是在中法有关越南交涉之际,左宗棠进一步认识到法国的侵略野心,坚决主张抗法卫国,把"张我国威"视为奋斗目标,希望籍此一吐40余年之恶气,其"求伸"的爱国思想昭然若揭。 左宗棠"张我国威"的思想,一方面表现在他的主战姿态,另一方面则体现于他在同外国人打交道时处处以维护国家尊严的潜意识来支配自己的行动。同治五年(1866年),法国驻华公使阿礼国向总理衙门"控告"左宗棠,理由是左在对待法国驻福州领事贾禄时"较上海、广东有失礼之处"。贾禄认为,福建官府给他的行文"不应用札称该领事","领事见将军督抚,皆开门鸣炮,福建何独不然?"左宗棠则以"外国领事与中国道员平行"为由,认为"闽、浙向来遵约用札,来见向不鸣炮开门",拒绝了贾禄的非份要求。左宗棠"守定条约"的主张即由此出。他向总理衙门建议不要在条约之外更议通融,"如阿使再向尊处饶舌,请向其询问如何违约,如何失礼,以便逐条登复"。①左宗棠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口角取胜,而是要维护中国的尊严,反对在外国人面前唯唯诺诺的妥协媚态。他在光绪三年(1877年)指出:"窃维邦交之道,诚信为先。彼此实意交孚,而后情顺理周,推之皆准。其一切权变作用、牢笼驾驭之说,非所尚也。诚信立矣,而又加之以明,济之以恕,则刚柔协节,彼此均在情理之中,不必以口舌取胜,而事得其平,终可要诸久远。"②可以说左宗棠此论已完全摈弃了那种"夷性犬羊"、"加意牢笼"的"驭夷"之说,表明了他的开放姿态。他在担任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时,决心一改清政府外交长期积弱的局面,提出"洋务必当振作"的施政纲领,以"壮中朝之气"。即使是一向对总理衙门飞扬跋扈的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被左宗棠召去商议鸦片加税问题时,也不得不为左宗棠的声威而"夺气"。左宗棠因此而得到了"外国怕尔之声威"③的美名。他的外交思想和举措为近代中国人民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的斗争增添了新的光彩。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页五○。 ①《复陈海防塞防及关外剿抚粮运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6册,第188-189页。②《复陈交收伊犁事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五,页三三。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二。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四五。 ②[清]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四,页一○。 ③[清]郭嵩焘:《条议海防事宜》,《郭嵩焘奏稿》,第343页,岳麓书社1983年版。 ④[清]薛福成:《与法兰西立约通商保护越南议》,《薛福成选集》,第167页。 ⑤[清]王韬:《韬园尺牍》,第149页。 ①[清]薛福成:《与法兰西立约通商保护越南议》,《薛福成选集》,第167页。 ②[清]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四,页一一。 ③《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四,页一二。 ④《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七,页二。 ⑤《答刘荫渠》,《左文囊公全集》书牍,卷一七,页四○。 ⑥《复陈李鸿章所奏各节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五,页四一。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四,页六六。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页四九至五○。 ②《遵旨派员确查中外交涉案件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6册,第709页-710页。 ③[清]罗正钧:《左宗棠年谱》,第392页。 第七章左宗棠的军事思想 左宗棠以一"寒儒"从戎,生前由清廷赐爵号"恪靖",身后又被清廷溢以"文襄"。据《钦定大清会典》称:"辟地有德曰襄,甲胄有劳曰襄,因事有功曰襄。"咸丰三年(1853年),"上谕"更明令大臣武功未成者不得溢"襄"。晚清重臣中以"文襄"谥者仅左宗棠、张之洞二人。①足见左宗棠在晚清军事史中的重要地位。 左宗棠自咸丰二年(1852年)入湖南幕府"即与闻兵事"起,至光绪十一年(1885年)逝于督办福建军务任所止,在30多年的军旅生涯中,于戎马倥偬之际形成了一套颇为出色的军事主张。 ①冯天瑜、何晓明:《张之洞评传》,第328页,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第一节"兵之用在精,兵之精在将" "兵之用在精,兵之精在将"①,是左宗棠在概括其建军思想时说的一句话。鉴于清朝八旗、绿营兵业已腐朽、失去战斗力的状况,左宗棠提出了仿效戚继光"束伍"之法编练军队的主张。束伍,即编制军队。戚继光的束伍制以"队"为基本单位,队长辖士兵;队上为"哨","四队为一哨",哨长辖队长;"四哨为一官",哨官辖哨长;前、后、左、右四"哨官"为一"总","把总居之"②。这样,"把总"成为一"总"的统将。戚继光还对统将的"节制"作用倍加重视,认为:"舍节制必不能军。""节制工夫,始于士伍,以至队哨,队哨而至部曲,部曲而至营阵,营阵而至大将,一节相制一节,节节分明,毫不可干"③。左宗棠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就把"我师不能致寇,每为寇所致"的原因归结为没有实行"南塘束伍之法"④。因此,他在入张亮基幕府后,积极主张编练军队时"仿前明戚继光束伍之法行之,"⑤率先向清廷提出将湖南的乡勇按此法加以改编的建议。随后,曾国藩编练湘军时所主张的"参仿前明戚继光、近人傅鼐成法"①,与左宗棠的见解是相吻合的。接着,左宗棠依照戚继光成法,创行了新的成军规则:"先择将而后募勇,有将领而后有营官,有营官而后有百长,有百长而后有什长,有什长而后有散勇,其长夫又由各散勇自募"②。这样,曾国藩受命办理团练事宜后,他编练的湘军恰改造并沿用戚继光的"束伍"之法。左宗棠接令招募楚军也同样采用此法。这就使湘军或楚军较之"官皆补选,兵皆土著,兵非并之所自招,弁非将之所亲信,既无恩义,自难铃束"③的绿营兵来说,湘、楚军能"上下相维,将卒亲睦,各护其长"④,一去绿营呼应不灵,指挥不动的积弊。在左宗棠的建军思想中,他强调把"选将"视为要着。他指出: "治兵,以选将为要。……兵有强有弱,而其实无所谓强,无所谓弱,视其将领而已。将领得人,则廉以率属而额可足,勤以练兵而技可优,忠义以倡其勇敢之气而胆可壮。否则,兵有轻其将领之心,而怯者亦骄;兵有不顾其将领之心,而骄者仍怯;出队则忧其怯,归营又苦其骄,而兵乃不可用矣。窃以为治兵莫要于选将者,此也。" 于是,左宗棠在咸丰十年(1860年)招募楚勇时便十分看重营官是否具有"将才"。他所选用的副将崔大光、游击李世颜、罗近秋等9人,均被左分别认为是"久历戎行,最为勇敢"、"人素勇往,久经战阵"、"技艺优素,人尚朴实"、"朴诚勇敢,深知战事"②可见,左宗棠的选将标准重在精于兵事、勇敢和朴实三个方面。对此,他反复阐述道:"营官多用武人","止取其能拌命打硬仗耳"③。"将领勇则兵强,将领怯而兵弱"④,所以"频年涉历军事,于用人一事颇当留心,大抵贵谋贱勇一说,未可尽恃。盖好谋而成,原是统将之事,未可尽以此望之偏裨僚佐"⑤。"从来兵事最宜质实之人,最不宜浮文巧诈之人"⑥。"大约取人总以诚实为主,多一分文,少一分质,于兵事尤不宜也"⑦。正基于这些认识,左宗棠强调说:"用兵之道,选将为先"⑧;"选将之方,朴谨为要"⑨。"军营兵勇得力,全在将领得人。非勇锐不足以振军威,非端廉不足以明纪律。将材难得,求备固难,然必其质地蠢实,实堪造就,而后可用其长而去其短。"①左宗棠不仅有明确的"选将"标准,而且还有独到的"用将"之方。用将的关键在于如何对待人才。他在致胡林翼函中说: "有强将无弱兵,此其征也。……所急者人才也。然人各有才,才各有用,尝试譬之草皆药也。能尝之、试之,而确知其性所宜;炮之、炙之,而得其性之正,则专用、杂用均无不可。否则必之山而求棒,必之隰而求芋,乌乎可,且乌乎能也!曾涤生尝叹人才难得,吾窃哂之。涤问其故。吾曰:"君水陆万余人矣,而谓无人,然则此万余人者无可用乎?集十人于此,则必有一稍长者,吾令其为九人之魁,则此九人者必无异词矣。推之百人、千人,莫不皆然也。"见在湘省所用,皆涤公用之而不尽,或吐弃不复召者。迨湘省用之而效,涤又往往见其长而欲用之矣。然则涤之弃才不己多乎?阁下开口便求将才,谈何容易。然实论之将才虽多,阁下亦未能识,未能用也。……非知人不能善其任,非善任不能谓之知人,非开诚心、布公道不能得人之心,非奖其长、护其短不能尽人之力,非用人之朝气、不用人之暮气不能尽人之才,非令其优劣得所不能尽人之用。"②人才难求,所难在用,用才之难,所难在辨。尝草而后知药性,辨才而后知长短。用人所长,避人所短,方是用才之道。因此,使用将领须从知人善任做起。 左宗棠对刘典的起用正反映了他的用将特色。创办楚军之际,左宗棠咨请湖南巡抚骆秉章将宁乡县候选训导刘典调给他差委为楚军营务处副总领,左认为刘"品端守正,熟习营务,堪资赞画"。后来,左又奏请委任刘帮办军务,指出"治军首重得人,用才贵于善任。同一军也,用之或胜或不胜,则将帅之才否不同也;同一才也,用之或效或不效,则任使之宜否不同也"。"臣与刘典为布衣交,在军中虽有僚佐之谊,欢若弟昆。……臣与刘典共事最久,相知最深。其为人刚明耐苦,廉于而有志节,臣可保其断不负国,断不厉民。其用兵最长于审察地势,临阵必身先士卒,以倡勇敢之气。然性稍褊急,有所见必直达其是,亦以此常见件于人。臣尝言之曾国藩,而曾国藩不甚以为然;言之杨岳斌,并奏请帮办杨岳斌军务,而杨岳斌尤不以为然。"①左宗棠重用刘典,使其成为自己的左右手。 左宗棠在用将方面,还强调扬长避短,发挥将之所长。他指出:"人才未能一律,长短互见本是常情,惟在识其真而用得其当,乃期各奏尔能。"②他认为对有功的将官必须破格提拔,以激励人才涌现。他主张"于哨官中拔营官,营官中拔小统领,再于小统领中求大统领,否则破格求才,恐终无济"①。 左宗棠在募兵问题上强调"兵之用在精"。他招募楚勇时,令崔大光等人严格把关,认为"凡勇夫人等,务须一律精壮朴实,毋得以吸食洋烟及酗酒、赌博、市井无赖之徒充数。"②他一贯主张"兵在精不在多"③,要求将领在添募兵员时坚持"挑选精壮,无论南北籍贯"的原则,并格守"兵不可多,饷不可少"的"八字秘诀"。④他指出: "查营勇病故逃亡,势所不免。然无精壮有根着勇丁挑补,宁缺无滥。本大臣爵阁部堂师行十二省,所部楚勇而外,各省壮丁收录亦多,然必慎简营哨之才,令各就所知展转招致,从不准以无业游手充数,故较之他军尚能得力。若临时随意招添,不暇查询来历,若辈多系游勇营棍,懒惰成性,不守营规,令严则逃,造谣生事,无所不至,尚望其出力那?……其实若就见存入马之数加意简练,率之西行,兵在精而不在多,亦未尝不可得力。" 可见,左宗棠所率之军能够有较强的战斗力,是与他上述建军思想分不开的。 ①《遵旨密陈片》,《左宗棠全集》奏稿,第6册,第203页。 ②[明]戚继光:《纪效新书·束伍》,卷一。 ③[明]戚继光:《练兵实纪·练将》,卷九。 ④《上贺庶农先生》,《左文襄公全集》,卷一,页一○。 ⑤[清]张亮基,《筹办湖南堵剿事宜折》,《张大司马奏稿》,卷一,页三五。 ①[清]曾国藩:《敬陈团练查匪大概规模折》,《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一,页五六。 ②[清]骆秉章:《援军将领滥收游勇偾事请旨革讯折》,《骆文忠公奏稿》,卷七,页六二。 ③《清史稿》,第14册,第3903页。 ④[清]王闿运:《湘军志》,第163页。 ①[清]骆秉章:《参劾文武各员折》,《骆文忠公奏稿》,卷一,页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