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3

《卡门》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我在大歌剧院除了《浮土德》,还看过《汤豪舍》。母亲带我去裁缝店,从那时起,我开始讲究穿戴了。我高高兴兴地在那儿订做了一件银灰色的双皱夜礼服。在此之前,还从未打扮得像个成年人。我们通过母亲带来的那些引见信进入了法国人的社交界。在当时,美国姑娘受人欢迎。法国的贵胄们可以与美国富翁们的千金缔姻。我虽远算不上是富家小姐,父亲却也是公认的美国人,而所有的美国人又都被认为是有钱的。这是一个奇特的、冠冕堂皇的旧式社会。我接触到的法国人都是那么彬彬有礼,举止庄重。在一个少女的眼里,再没有比这更刻板的了。尽管如此,我也学会了最客套的礼貌言辞。还跟一位叫华盛顿·劳伯的先生学会了跳舞和得体的举止,了解到《华盛顿邮报》、波士顿及其他一些事情。我还了解到遍布世界各大都市的社交界。最使我厌恶的是图画课。母亲固执己见,执意不许我放弃这门课程。“女孩子应该学会画水粉画。”就这样,每隔两个星期,就有一位忠厚的青年女子来找我,硬是陪着我乘地铁或公共汽车去花市附近的一个画室(当时在巴黎,少女是不能独自一人出门的)。我和一群姑娘一起学习绘画,学画水杯中的紫罗兰,小罐中的百合花以及黑色花瓶中的水仙。那位教授绘画的女士在我们的座位中间来回踱步,不时地发出几声令人不安的嗟叹。复活节期间,我们参观游览了凡尔赛、枫丹白露以及其他一些名胜。回来后,母亲像以往一样突然告诉我,说她决定我不再回T太太的学校了。“我有些看不上那所学校。”她说,“讲授的课程都很乏味,完全不同于麦琪上学的时候了。我打算回英国,已为你安排好了,去霍格小姐办的学校就读。”我听后只是略感突然。在T太太的学校里我生活得很愉快,并不是特别想要回去。实际上,换一个新的地方的主意似乎更吸引人。我总是喜欢新鲜,不知道这能说明我的愚蠢还是随和——当然了,我自己倒希望是后者。这样,我来到霍格女校。这是一所很好的学校,只是英语占了绝对优势。我喜欢这所学校,但也发现校园里的生活有些单调。我有了一位优秀的音乐教师,只是不及跟莱格朗德太太学琴时那么有趣。尽管校方严禁学生说英语,可是大家却始终用英语交谈。没有谁肯在法语上花很多功夫。在霍格女校,校外活动得不到鼓励,甚至可以说是不允许的。这倒使我摆脱了外出补习绘画的烦扰,只是对不能再经常像游历天堂一般穿过花市而遗憾。暑假的时候我回到阿什菲尔德度假。就在假期结束的时候,母亲对我的教育又有了新的打算。对于母亲这种做法我已经习以为常了。5姨婆的医生巴伍德大夫有一位嫂子在巴黎办了一个女子精修班,每期只招收十二到十五名学员。每名学员都要选乐课,去艺术学校或者巴黎大学文理学院听课。“你觉得去那儿学习怎样?”母亲征询我的意见。正像我说过的那样,我喜欢新鲜,事实上这时我的信条已经确立,那就是:“无论什么,都应该尝试一下。”就这样,秋天的时候,我进入了德赖登女士设在德布瓦大街凯旋门外的德赖登女子精修班。德赖登班的一切都那么令人惬意,我头一次感觉到,我们所学的一切都引人人胜。班里一共十二名学生。德赖登女士细高个子,身段优美,一头白发梳理得非常整齐美观。她有些凶悍,每逢生气的时候,就喜欢使劲揉擦她那只红鼻子。她说话冷漠,夹杂着讥讽,让人惶恐却又能激励人上进。她的助手是个法国女人,帕蒂太太,帕蒂太太是个典型的法国人,喜怒无常,多愁善感,特别容易偏激。我们大家却非常喜欢她,几乎不像惧怕德赖登女士那么怕她。这里的生活多少有点大家庭的意味,但在学习上,人人都一丝不苟。教师特别注重音乐学习,但课程的开设也是丰富多彩的。我们从法兰西喜剧院聘请一些人来为我们讲授莫里哀、拉辛和高乃依,还从艺术学校邀请歌唱家为我们演唱吕里和格鲁克的歌曲。班里还开设了戏剧课,课上要朗诵作品。幸好我们做听写测验的次数不多,所以我的拼写错误也就不那么惹人注目。由于我的法语说得比别的同学都流畅,在背诵台词的时候完全沉醉在剧情之中,仿佛自己就是剧中那位可悲的女主人公。我站在讲台前,高声朗诵道:“大人,这一切荣华富贵恐怕是不会让我动心的。”我们大家都喜欢上戏剧课。我们被带到法兰西喜剧院,观摩古典戏剧和一部分现代戏剧。我认为,只有能真正刺激起学习者反应的教学才算达到了满意的效果。单纯的介绍是没有意义的,学生并不能真正学到什么新知识。请戏剧演员谈谈她所主演的戏剧,重复她的台词;请名符其实的歌唱家来为学生演唱格鲁克的《奥菲奥与欧律狄刻》中的片断,只有这样才能激起学生心中对艺术的执着的追求。这样的教学向我展示了一片崭新的世界——一个能使我终身受益无穷的艺术天地。我个人的主修课是音乐,学钢琴和声乐。教授我钢琴的是一位叫查尔斯·菲施特尔的奥地利人。他偶尔也去伦敦,举办钢琴独奏会。他是位和善而又严厉的教师。学生弹奏时,他在屋子里来回踱步,望望窗外,闻闻鲜花,好像并没有用心倾听。可是一旦你弹错了某个音,或者某个乐段弹得不准,他立即会像一只捕食的老虎蓦地一下转过身子,咆哮着:“喂,你弹的这是什么,小家伙,嗯?难听极了!”起初这一举动令人心惊肉跳,慢慢地也就习惯了。他酷爱肖邦的作品,我所学的大多是肖邦的练习曲、圆舞曲、幻想曲、即兴曲和一首叙事曲。我知道自己在他的指导下,有了长足的进步,心里很高兴。我还学习了贝多芬的奏鸣曲,几支被他称为“客厅小品”的轻快曲子,一首浪漫曲,柴可夫斯基的船夫曲,以及其他作品。我勤学苦练,往往每天弹琴七个小时。一种强烈的热望在我的心底升腾——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从理智上意识到了这一奢望,可它确实埋藏在我的心灵深处——我幻想成为一个钢琴家,在音乐会上表演。这将意味着长时间的艰苦奋斗,但我察觉到自己的进步速度非常快。我的声乐课开始得比钢琴课要早些,指导老师是布耶先生。他与让·德·赫兹克齐名,被公认为当时巴黎最有影响的两个声乐教师。赫兹克曾经是著名的男高音歌唱家,布耶是著名的男中音歌剧演员,布耶先生认为我的头声是完美的,发出的音自然,恰到好外。胸腔音也不错,只是中音区特别成问题。为此,我得先从次女高音部练起,以发展我的中音区。他时常为我那“英国面孔”所恼火:“又是英国面孔,一点表情都没有!太呆板了。声音、吐字都是从嗓子眼里发出的.这怎么行?法语发音要从上腭发出来,从口腔的上部。上颚和鼻梁才是中音区发声的正确位置。你法语说得很漂亮,非常流畅,只是可惜不带英国口音,而是带着南方口音,你从哪儿学来的南方口音?”我矜持片刻说,这也许因为我是跟一位在法国南部长大的女佣学法语的缘故。“噢,原来是这样。”他说,“对,就是这么回事。你说话带的是南部口音,你的法语说得很流畅,但用的都是英国人的发声习惯,声音是从嗓子眼里发出来的。你必须移动双唇,保持上下牙齿紧合。噢,我知道该怎么办了。”他要我在嘴角处衔着一支铅笔,唱的时候尽量吐字清楚,但不能让笔掉下来。开始的时候,我极难做到这一点,后来终于过了这一关,能够牙齿紧咬铅笔,双唇大开大合,吐出字来。我学会了大量的法国歌曲,还学会用德语演唱许多舒伯特的歌曲。尽管我不懂德语,学会这些歌却并不很困难,当然了,我也学用意大利语演唱。但总的说来,指导教师不允许我好高鹜远。大约学习了六个月左右之后,他允许我唱《绣花女》中的咏叹调和《托斯卡》中的咏叹调《为艺术,为爱情》。这一段时间的生活是幸福愉快的。有时候,学员们从卢浮宫回来。一起到一家饮食店喝茶。对一个贪嘴的姑娘来说,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事情了。我最喜欢吃那里的美味的奶油蛋糕。我们偶尔也在德赖登女士的家里聚会。有一次。她从前的一位学生带着儿子也赶来了。这位美国妇女跟一位法国子爵结了婚。她的儿子鲁迪也算得上是一位贵族,但从其相貌来看却像是——个地道的美国大学生。当他看到这十二位已经发育成熟的姑娘在用热烈好奇、甚至可能是脉脉含情的眼光一齐注视他的时候。他一定有点怯懦了。通过与鲁迪相识,我发现自己已经发生了变化。虽然我们仅仅见过几次。但这却是某种转变的标志。就在这时。我跨出了祟尚英雄的阶段,不再保有那种无私的爱情、为自己的心上人无偿地作出牺牲。从这时起,青年男子在我的眼里就是实实在在的人——一些与之相处能给我带来欢愉的人。总有一天,我要在他们中选择我的丈夫。虽然鲁迪并没有使我动心——假如我们常见面,也许我会爱上他——但我的的确确意识到自己心理上的巨变。我已经成为女子世界中的徘徊者。就在这时,我心中的最后一尊偶像——伦敦大主教的形象也隐去了。我需要跟有血有肉的小伙子交往,而且越多越好。我猜不到自己将在德赖登女士的精修班学习多久——一一年,也许十八个月,我想是不会超过两年的。我那变化无常的母亲没有提出更改对我的教育的计划的建议,大概是没有听到什么更能振奋人心的消息。我倒是觉得。很可能是她的直觉告诉她。我对现状感到满足,正在学习有价值的东西,它们将成为我生活中乐趣的一部分。就在我离开巴黎的前不久,—个理想火花熄灭了。德赖登女士当时正准备接待她从前的一位学生,利默里克伯爵夫人。她是一名优秀的钢琴家,也曾拜查尔斯·菲施特尔为师。每逢这种场合.班里总要组织一次非正式的音乐会,由正在学习钢琴的两三名学生表演。我参加了这次演出,其结果是灾难性的,快轮到我演奏的时候,我心中忐忑不安,在平时也是这样,不足为奇,可是当我在琴凳上落座时,这种心慌并没有像以往那样随即消失。无能感像潮水一样吞噬了我,我弹错了音符。节奏也乱了,乐句生硬笨拙———简直是一塌糊涂。没有谁比利默里克太太更和蔼可亲的了,演奏之后她跟我谈了一次话,安抚我说她看得出来我当时心里紧张,再说怯场也是在所难免的。也许随着在观众面前演奏的经历丰富起来,怯场的心理会被克服的。她的一席话使我感激不尽,但我也意识到自己不仅仅是缺乏演奏经验的问题。我继续学习音乐。毕业前夕,我坦率地问查尔斯·福斯特,经过刻苦学习和实践,我将来能否成为一名职业钢琴家。他很善于理解别人,没有对我说假话,他认为我缺乏在公众面前表演的气质。我觉得他是对的,感谢他能够让我了解自己的真实情况。我曾一度陷入痛苦之中。我努力从这一痛苦中摆脱出来。假如你所追求的是不可企及的,那就最好不要让自己纠缠在懊丧和妄想的羁绊之中,而应该认识自己,继续自己的人生之路。这种早来的挫折有助于我对个人未来的选择。它使我认识到我不具备在任何公开的场合表现自己的资质。用我个人的话来说,就是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第四章 缔姻与期待1我从巴黎回到家里后不久,母亲得了重玻同以往一样,几位医生的诊断各说不一:有的认为是盲肠炎,有的说是副肠热病,有的认为是胆结石,还有其他几种诊断。曾有好几次,她都差一点被推上了手术台。治疗对她没有起色——她的病频频发作,各种手术方案悬而未决。她终于对为她诊治的医护人员失去了耐心,她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我到底得了什么病,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想最好还是摆脱这些医生的摆布。”她后来设法找到一名通常被人们称作会作人情的医生,尔后宣布说那位医生建议她去阳光充沛、气候温暖干燥的地区疗养。“我们今年冬天去埃及。”母亲通知我说。我们再次将邸宅出租了。幸亏那时去国外旅行的费用相当低,仅阿什菲尔德的高额租金就足以支付旅居国外的开销了。此时,我已经作好了步人社交界的准备,头发已经挽起,高高地盘在脑后。把发网罩在发髻上。在那个时代,这种希腊发式意味着女子已进入成年。这样的打扮极为和谐,尤其是配上晚礼服。我的头发留得很长一一长得过了臀部。这对—个女子来说是——种荣耀,其结果,长发总是散落下来,叫人对它无能为力。为此,美容师设计出一种假发罩——一个大的假发罩。先将自己的头发紧贴头皮固定住,然后把假发髻别在上面。对于一个女子来说,初涉社交界是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如果家境富裕的话,作母亲的一般要为女儿举办一个舞会。而且理所当然地该在社交忙季去伦敦住上一段时间。邀请来跳舞的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应邀去参加的也都是自己朋友举办的舞会。要想邀请到足够的男舞伴是件不太容易的事。不过这毕竟是一些非正式的家庭舞会。或者你还可以邀上一大群朋友去参加慈善捐助舞会。然而,这些当时对我来说都是不可能的。麦琪初次步入社交界时去了趟纽约,参加那里的宴会和舞会。当时父亲出不起钱供她去伦敦参加社交忙季的活动①。如今对我来说就更是不可能的了。母亲为此焦虑不安,这是女儿生来就应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女儿已经由一个学校里的黄毛丫头出落成一位妙龄女子了,理应像蝴蝶一样自由飞翔.飞到姑娘和小伙子们中间。总之,作母亲的应该为她创造寻求合适配偶的良机——①伦敦的社交忙季:每年初夏,伦敦的社交活动最频繁,故称为忙季。——译注。由于家境不好,母亲心里明白,让我按常规步入社交界是有困难的。她之所以选择开罗作为她的疗养地,主要是为我着想。开罗的确对我很适宜。我生性腼腆,不善交际。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我有一些这方面的经历,使我渐渐熟悉舞会,习惯与青年男子交谈及其他一些社交方式,把社交看作日常的事情。在姑娘们的眼里,开罗是一个美妙的梦。我们在那里逗留了三个月。我每星期参加五次舞会。舞会分别在几家大旅店中轮流举行。开罗驻有五个团的军队。每天都有马球比赛。住在这些不很豪华的旅店里.生活费用比较低廉,所以可以尽情地享受这里的娱乐。冬季旦游人纷至杏来,多是母女同行。我起初显得怯生,在许多方面——直忸怩。但却非常爱跳舞,而且跳得也好。我喜欢跟青年男子相处,不久极发现他们也喜欢我,所以,一切都一帆风顺。此时,我年方十七——开罗本身对我毫无意义一一十八到二十一岁的妙龄女子除了青年男子,极少他顾,这是合乎情理的,无可厚非。然而,在开罗时,我的春情并未萌动。要做的事情太多。每日的交往应酬不暇,还有许多讨人喜欢,风度翩翩的小伙子。能使我动情的都是一些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们不时地走上前来,友善地邀请我跳舞,像对待小姑娘那样逗弄我,但仅此而已。根据社交习规,每个晚上至多与同一男子跳两次,否则陪娘那敏锐的目光就会盯上你。一位年轻的叫特里劳尼的康沃尔郡人和他的好友是我的主要舞伴。他们都在第十六步兵团服役。有位年龄稍大一些的上尉叫克雷克,他已与一位漂亮的美国姑娘订了婚。一天晚上,我跟他跳完一个舞后,他把我送到母亲面前对她说:“这是您的女儿吧,她学会了跳舞,而且跳得非常好,不过您还得教会她说话。”我跳舞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难怪他责备我。我很快就成了马球迷,每天下午的比赛逢场必到。母亲为了开拓我的视野,偶然带我去博物馆参观、她还提议我们俩顺尼罗河而上,到卢克苏尔游览名胜。我满眼泪花,激烈地反对:“不,妈妈,不去,我们别现在去那里。星期一要举行化妆舞会,我还答应人家星期二去卡纳克野餐……”我罗列出一大堆借口。在当时,古代奇观是我最不感兴趣的事情。幸亏母亲没有硬拽着我去。卢克苏尔、卡纳克等埃及名胜,引起我强烈的兴趣还是大约二十年后的事了。在当时,我要是带着这种兴味索然的眼光去游览这些名胜,岂不是对伟大艺术的亵渎。埃及之行对我大有稗益。有些事情可以一举多得。现在看来,那年冬天住在埃及解决了我们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母亲当时陷入无力支付女儿进行社交活动费用的窘境,她竞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我克服了自己的局促。用当时的话说,“我懂得了怎样举止得体。”如今的生活方式与从前已经大不相同,所以在此对过去的行为规范作出解释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埃及之行使我获益匪浅。我想不出什么其他的方式能使我如此快地克服了生来就有的笨拙。这三个月对一个姑娘来说自然是绝妙无比的。我结识了至少有二三十个青年男子,只是由于我年龄还小,只顾尽情享乐而没有爱上任何人。我虽然也曾向两位古铜色脸膛的中年上校递送秋波,但是他们却已被俏丽的少妇们—他人之妻——迷转,对我们这些不会卖弄风韵的姑娘们并不感兴趣。我曾受到一个一本正经的澳大利亚年轻伯爵的困扰。他总是盯住我不放。我尽量回避他,但他总能在人群中找到我,邀请我跳华尔兹舞。我说过我是不喜欢跳华尔兹的。这位伯爵跳的是难度最大的一种华尔兹——以高速度的长时间左旋为主。每次都转得我头晕眼花,总感到自己要摔倒在地。在希基小姐的舞步学习班里,左旋步并不受欢迎,所以我也缺乏这种舞步的训练。我新结识的朋友中,大多是年轻的中尉和少尉。我们之间的友情是亲密的,但并非认真的。我观看他们赛马球,他们受挫时为他们鼓劲加油,得胜时,为他们欢呼喝彩。他们也在我面前争先恐后地表现自己的强悍。我发觉要想跟年龄稍大一些的男人搭上话是困难的。他们的名字如今大多已被遗忘了。只记得当时有一位叫海勃德的上尉,他常邀请我跳舞。在我们母女俩乘坐的从开罗到威尼斯的轮船上,母亲若无其事地对我说:“你知道吧?海勃德上尉想跟你结婚。”“什么?”我万分惊讶,“他从未向我求过婚,也未跟我提起过这事。”“是的,可他对我说了。”母亲答道。“对您说了?”我诧异地问道。“是的,他说他非常爱你。问我是否认为你还太年轻。他说,也许他不该直接向你提起这门亲事。”“那您是怎么答复他的呢?”我问。“我告诉他,我敢肯定你不爱他,最好还是放弃此念。”“唉呀,妈妈!”我忿忿地嚷道,“您真不该说这些!”母亲骇异地望着我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你爱他吗?你会考虑嫁给他吗?”“不,当然不是了。”我说,“我压根就没想要嫁给他,我不爱他。可是我想,妈妈,您该让我来给自己的求婚者作出答复。”母亲为之一震,接着,她爽快地承认自己错了。“要知道。我当姑娘的时候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明白你的意思。是的,人们喜欢让人直接向自己求婚。”为此我怄气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渴望体验到别人向我求婚的滋味。海勃德上尉是个英俊的男子,不讨人嫌,舞跳得也不错而且富有。可惜我没能想到要嫁给他。事情往往是这样:一个小伙子爱上了你。而你并不喜欢他,他马上会变得乖顺可笑——男人们坠人情网时,总是设法让自己看上去像一只生病的绵羊。假如姑娘喜欢上这个小伙子,看见他这样就会受宠若惊,而且在他面前按按不住自己的兴奋之情,要是她不喜欢他,就不会容他在自己的心里有片刻停留。生活就是如此不公正。恋爱中的女人看上去比以往好看十倍:两眼炯炯有神。双颊泛着红晕,连头发都放出异样的光彩。她们的谈吐也变得措词巧妙.情趣横溢。这就是我经历的第一次求婚,对此感到大为不满意。第二次求婚来自于一位六英尺五寸高的年轻人。我十分喜欢他,我们曾是好朋友。他更明智些,并不想通过母亲向我求婚,这使我很高兴。他设法与我们乘同一班由亚历山大港到威尼斯的客轮。很遗憾,当时我对他仅仅是抱有好感。我们曾在短时间里有通信来往,后来他被派往印度。我要是再过几年以后还能见到他的话,也许会认真考虑他的求婚。2我这样描述自己的生活会使人感到我和我周围的人都相当富有。如今,只有有钱人才能享受这些乐趣。其实,我的朋友几乎都出身于中等收入的家庭,家中大多没有马车.更不会有当时刚问世不久的汽车或摩托车。这些只有富翁家里才配备得起。青年女子的晚礼服通常不超过三件、而且一穿就是几年,每过一个季节就得花上一先今买一瓶帽子油,把帽子重刷一遍。我们步行去参加社交聚会、游园会和打网球。如果是去乡下参加晚上举行的舞会,倒是可以租一辆马车。在托基,人们不常举办家庭舞会,圣诞节和复活节期间例外。八月间,人们多喜欢留客人住下,结伴去参加赛船会上举办的舞会,或者在当地某间大房子里举办的舞会。乡下的邸宅里也举行聚会,我头一次去沃里克郡几位友人那里作客还有些拘束不安。他们都嗜好狩猎。康斯坦斯,莱斯顿·帕特里克太太自己不打猎,只是赶着一辆小马车往来于各个集合地点。我也陪她同行。母亲严格禁止我骑马。“你骑马的技术不高,”她说,“万一把人家珍贵的马摔伤了,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然而,也没有谁邀请我乘他们的坐骑,恐怕也是出于同样的顾虑。罗尔斯顿·帕特里克一家待我十分友善,他们称我“小桃花”,也许是因为我总爱穿一件粉红色的晚礼服。罗宾动不动就逗“小桃花”,这时康斯坦斯太太就像保护人似地悄悄向我使眼色,为我出主意。他们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儿。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她才三四岁。我在那儿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跟她一起玩耍。康斯坦斯生来就爱为人作媒,我现在才意识到、在我几次拜访她们期间,她给我介绍了几位适龄的好小伙子。我时而也偷偷地骑马。记得有一天我跟罗宾的两个朋友在外面骑马,由于这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还没有骑马的习惯,身上仍穿着粉色的长裙,头发又没有扎紧,仍旧像当时所有的姑娘那样戴着假发。回来时,我骑着马穿过街道,头发完全散开了。假发不时地掉落在地上,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跳下马走回去拾起来。记得帕克莱利先生和太大在他们租赁的一幢乡下别墅里举行过一个大型的家庭舞会——帕克菜利先生被人们称作“蔗糖大王”。我们在开罗的时候曾经遇见过帕克菜利太太。她当时大概已经五六十岁了,但如果离得稍远一点看,她就像一位二十五岁的美丽少妇。在那里,有一位小伙子颇得我的好感——后来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牺牲了。尽管他没有特别注意到我,我曾企望能与他进一步相互了解。与此同时,我受到了另一位士兵的纠缠。他似乎总是跟在我的身前身后,在打网球和板球,或者其他活动中,死皮赖脸地要我跟他结伴。日复一日,我对他愈来愈恼恨,可他似乎并未意识到,老是不断地问我是否读过某某著作,主动提出寄给我一些书籍,问我去不去伦敦,想不想去看马球比赛。我那一连串的否定的回答对他丝毫不起作用。我离开帕克莱利别墅的那天,不得不赶早班火车,因为要在伦敦转车,以便赶另一班火车去德文郡。吃过早餐,帕克莱利太太对我说,“那位先生打算用车送你去火车站。”幸亏去火车站的路不长,我真希望能乘帕克莱利的车去车站,她自己的车够得上一个车队。我猜想一定是S先生主动向女主人提出送我,使她以为这也是我的意愿。她对我的心思毫无察觉。我们来到车站,去伦敦的快车进了站,S先生把我安顿在一个空着的二等车厢的角落里。我客气地向他道别,心中如释重负。可就在列车启动的瞬间,他突然抓住了扶手,拉开车门跳上车来,把门关上了。“我打算去伦敦。”他说。我惊骇得目瞪口呆。“可您没有带行李呀:”“是的,是的,这没关系。”他在我的对面落座,上身前倾,双手搭放在膝上,贪婪地盯着我。“我原想过些时候去伦敦拜见您,可我无法等待,不得不现在就告诉您,我爱您爱得发疯了,您一定得跟我结婚。自从那次晚餐我第一眼瞧见您,我就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您正是我所追求的女子。”过了好长时间,我才得以打断他那滔滔不绝的表白,冷冰冰地对他说:“我确信您是位好人,先生,我很感激您对我的一片真心,可是我不得不告诉您,我的答复是否定的。”他又坚持了大约五分钟,最后退一步,劝我暂且不谈结婚一事,保持我们的友谊.可以再见面。我说我认为我们最好不再见面。我是不会改变自己的决定的。话说得非常肯定,他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他仰靠在长椅子上,脸上流露出惆怅和沮丧。可以想象得出,这哪是向姑娘求婚的场合,谈话陷入了僵局。就这样,两人默然无语地在这空荡荡的车厢里坐了至少两个时辰。3我们有一位叫梅的美国朋友定期到伦敦来。她是我的教母莎利文太太的侄女。梅酷爱绘画、音乐等各类艺术,她是一个饱尝苦恼的好人——一长期患甲状腺肿大。在她年轻的时候,甲状腺肿大还是不治之症:手术被认为是很危险的。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差不多四十岁了。有一年,梅来伦敦时告诉我母亲,说她将去瑞士的一个诊所作手术。后来,梅从瑞土来信,说手术成功了.她已经离开诊所,正在意大利、住在佛罗伦萨附近费埃索勒的公寓里‘她要在那儿疗养个把月,然后再回瑞士复查。信中问母亲能否让我去她那儿住.游览佛罗伦萨,参观那里的艺术和建筑。母亲欣然同意,安排了我的行程。母亲找到了与我乘同一趟火车旅行的母女俩人,将我托付给她们。我们一同上路了。梅的女佣斯坦葛尔赶到佛罗伦萨车站接我。二人一起乘电车到达费埃索勒。那儿的景致出奇地美丽,时值杏花和桃花蓓蕾初绽,片片白云和粉霞挂满了枝头。梅的别墅就掩映在这万花丛中。她容光焕发地迎了出来。我从未见过如此热情的女人。奇怪的是她的额下并没有显露出松弛下来的囊袋状皮肤。梅万分高兴,她想方设法让我在意大利过得舒适愉快。我每日都去佛罗伦萨参观游览。有时是斯坦葛尔跟我同去,但更多的时候是由梅约好的一位意大利姑娘到费埃索勒来,陪我游览。在意大利,青年女子外出比在法国更需有人小心地陪伴,在电车上,我确也受尽了热情奔放的小伙子们在我身上拧捏之苦——相当痛。我光顾了许许多多的美术馆和博物馆。我还是像从前那样贪嘴,每日所期待的只是乘电车回费埃索勒之前,在茶点铺中的一顿美餐。梅在后来的几天里,也曾几度亲自陪我朝觐那些艺术之宫。我还清楚记得,就在我临回英国的那一天,梅执意拉我去观赏一幅刚清理出来的圣·凯瑟琳的佳作。我想不起来它被存放在哪个美术馆了。梅和我心急火燎地挨个大厅寻找着。我对圣·凯瑟琳全然没有兴趣。那一个个圣人,一幅幅象征图案,还有令人不快的死法让我打心眼里厌倦。我也看腻了自鸣得意的蒙娜丽莎,尤其是拉斐尔的作品。如今说出来,我确为自己对绘画艺术的鄙薄和无知而感到羞耻。不过我还是喜欢有些艺术家的作品。我们东跑西窜地寻找着圣·凯瑟琳的那幅画,我心里直担心,生伯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茶点铺最后一次享用那绝美的巧克力奶油蛋糕。我不住地说:“看不到没有关系,梅,真的,没关系。别再费心了,我已经观赏过不少圣·凯瑟琳的作品了。”“可是这一幅,亲爱的阿加莎,这一幅可是精品,你一会儿看到它就会意识到要错过这个机会该是多么的遗憾。”我知道自己是不会感到惋惜的,但却耻于对梅这样讲。不过,还算我运气好,有人告诉我们这幅杰作还要再等几个星期才能挂出展览。我们刚好还有时间在赶火车之前去饱餐一顿巧克力奶油蛋糕——梅滔滔不绝地称道着这里的珍贵名画,我一边频频点头,一边大口大口地吞咽着蛋糕和冰镇咖啡。此时,我一定完全换了一副模样,看上去像一只眯眼鼓腮的猪,一反平日里温文尔雅,眉清目秀的仪容。不过,我也为听不进梅的艺术评价而羞愧。4人一生中的朋友可分为两类:一类出现在生活环境中,与你共事。他们就像旧时的丝带舞那样在你的周围形成一个旋转的圈子,你也就是他们圈子中的一分子,进进出出。有些人你记住了,有些人被忘却了。另一类是经过精心挑选的朋友——为数不多——共同的志趣把双方维系在一起,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这种友谊会终生不衰。这样的挚友我结交了七八个。绝大部分都是男子,我的女友们通常都仅仅属于前一类。与我关系最密切的一位女友是艾琳·莫里斯,她与我们家是世交,我几乎在很小的时候就与她相识了,但直到十九岁时才真正地了解她,真正能跟她“情投意合”,因为她比我年长几岁。她跟五位老处女一起住在海滨的一幢大房子里。她的思想象男人一样明晰,而不像女人。艾琳相貌平平,但才思过人,博闻强记。她是我遇见的第一位能与之交流思想的密友,也是我所认识的几位看问题最少主观色彩的人之一。她的言谈中极少掺杂着个人的情感成汾。我认识她许多年了,但却对她个人的生活了解甚少。我们从不谈个人间的私事。但每次见面总要探讨某些问题,开怀畅谈很长时间。她擅长写诗,也精通音乐。记得有一首歌我非常喜欢,尤其是它的曲子,遗憾的是歌词相当荒唐可笑。当我向艾琳谈及此歌时,她表示愿意试着为这首歌重新填词。我觉得,她填的词为这首歌大添光彩。我也写诗——大概在我那个时代,人们都时兴写诗。我早期的诗歌作品水平低劣得令人难以置信,缺乏文学的才气。到了十七八岁时,我的诗技有所长进。我以哈里奎恩传奇为题材写了一组诗歌,其中有《哈里奎恩之歌》和《科伦巴安之歌》。我把这两首诗寄到《诗评》杂志,当我荣获了一枚金币的奖金时真是欣喜万分。后来我又几度获奖,并在《诗评》上发表一部分诗作。我为自己的成功洋洋自得。我断断续续地写了许多诗。每每产生创作冲动,就即刻把萦绕在脑际的感受写下来。我当时并没有雄心壮志,能偶尔在《诗评》上获奖就是我最大奢求。我有时也试着为自己的诗谱曲,所作的曲子质量都不高,其中有一支简单的叙事曲,写得还算不错;一支曲调平平,标题奇特的华尔兹舞曲:《相伴一时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以此为名。我自己为创作出这样的一支曲子而自豪,因为一个乐队一一乔埃斯乐队在大多数舞会上都演奏了这支舞曲,而且也曾被列为他们专场演奏中的一个节目。如今听来,我觉得这支华尔兹舞曲写得极为粗拙。我本不喜欢华尔兹舞,我想不出自己为什么竞写出这样的曲子。有人发明了一种新的花样。我记不得是在《风流寡妇》还是在《卢森堡宫廷舞》中,一对舞伴双双旋上了楼梯又旋转下来。我曾跟邻居的一位小伙子麦克斯·麦勒练习这种舞。麦克斯·麦勒当时是伊顿公学的学生,比我小三岁。他的父亲患严重的肺结核,吃住都在院中一个露天小棚子里。麦克斯是他家独生子。他像爱一位成年女子那样深深地爱上了我,常在我面前煊耀自己。他母亲告诉我,他常身着猎装,足蹬猎人的靴子,用汽枪打麻雀。他开始爱清洁了(这对他来说是破天荒的事。他的母亲这些年来一直为他那脏手黑脖子操心).买了几条淡紫色的领带,处处表现得像个大人。我们一起练习跳舞。他家楼梯的台阶又宽又矮,比我们家的更合适,我们常在他家里练习。是否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不知道,只记得重重地摔了不少跤.但仍然刻苦练习。5一个令人不快的冬日.我患流行性感冒刚好仍卧床休息。几天来我烦躁不安,已经读了许多书,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玩一种牌戏,消磨时光。母亲进来看望我。“你干嘛不写小说?”她建议道。“写小说?”我有点惊异。“是的,”母亲说,“像麦琪那样写小说。”“我恐怕不行。”“为什么不行?”她问。我似乎说不出不行的原因.除了……“你并不知道自己行不行。你还没有试过。”母亲说道。说着,母亲像以往一样忽然走了出去,五分钟后手里拿着一个练习簿进来了。“本子开头几页上记着要洗衣服的清单,后面还没有使用过,你现在可以用它写你的小说了。”要是母亲建议做什么事情,别人几乎总得照办。我坐在床上,开始小说的构思。我记不清用了多长时间--好像时间不长,大概是在第二天傍晚就写完了;最初是在主题遴选上踌躇再三,一一否定,后来终于兴致勃勃地动起笔来,写的速度极仪。写作极耗费人的精力,虽然对我的康复毫无助益,但却振奋了精神。“我去把麦琪那台旧打字机找出来,你就可以把它打出来。”母亲说。就在昨天,我重读了这篇名叫《丽人之屋》的小说,我认为总的来说还算不错。这是我第一篇透露出一丝灵气的作品。写作技巧自然还很不成熟,能看出我在前一星期里所读作品的痕迹。这是人们初学写作时在所难免的。我当时显然在读劳论斯的作品。他的《羽蛇》、《儿子与情人》、《白孔雀》等几部作品都是我那时最爱读的。我还读了某位叫埃弗拉德·科茨夫人的作品,对她的写作风格倍加推祟。我的第—个小说能写成这样还是难能可贵的,只是让人读后难以确切了解作者所云。尽管写作风格是笨拙的模仿,但至少小说本身显示出丰富的想象力。随后,我又写了另外几个短篇小说--《羽翼的召唤》、《孤独的上帝》(两篇都受《漂亮的废话之城》这部充满悔恨之情的小说的影响).还写了《聋子太太与局促不安的男人的对白》和一个关于神降会①的恐怖小说——①神降会又称复话节。--译注。(许多年后,我重写了这个小说)。我用麦琪的帝国牌打字机把它们全部打了出来,抱着一线希望分别寄给了几家杂志社。我绞尽脑汁臆造了几个笔名。麦琪用过莫斯廷·米勒的笔名,我就用麦克·米勒,后又改为纳撒尼尔·米勒(这是祖父的名字)。我当时并不抱有成功的奢望,事实上也没能取得成功。所有投出的稿件都退了回来,里面照例夹着一张字条:”很抱歉……”我把稿子重新包好。又寄往另外一家杂志社。我曾试着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我无所顾忌地动了笔。故事以开罗为背景。我分别构思了两个情节线索,开始时我确定不了选择哪一个。后来,就随意选用了一个。在开罗的时候,我们常在旅馆的餐厅里看见三位常客坐在那里,他们为我提供了一条线索,三人中有一位是娇媚的姑娘——在我的眼里,她已经算不上是姑娘了,因为她看上去已近三十岁——每天晚上舞会结束后,她就跟两个男子一起到餐厅来吃夜宵。二位男子中,一位是第六十步兵团的上尉,腰宽体胖,头发乌黑。另一位是高个头的英俊小伙子,在禁卫骑兵团中服役,大概要比那位女子小一两岁。他们分坐在她的两旁,她不时地跟他们打情骂俏。我只知道他们的名字,并不了解他们,只是听到有人说,“她迟早要在这两个人中作出抉择。”这些足以启迪我的形象思维。假如我对他们了解得更多些.也许也就不愿意写他们了。我根据想象创造出一个美妙的故事,也许,故事中人物的性格特征,他们的言谈举止,及其他方面都与现实生活中的三个原型迥异。写了一段时间后,我感到不满意,就改用另一条故事线索。它的基调要比前一个更轻松些,刻划出一组有趣的人物形象。可是,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把故事中的女主人写成了聋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盲人的趣闻很好写,而写聋子却并非易事,因为我不久就发现,在描述她的心理活动以及人们对她的看法和品评时,无法让她用言语作出反应。书中对这位梅兰妮的描述十分平淡乏味,结果写作半途而废。我又转回到第一条线索上,发觉它不够写一部长篇的,最后。我决定将两条线索合二为一。既然两个故事都是以开罗为背景,为什么不能捏合到一起呢?我按照这两条线索终于写出了足够长的一部小说。书中的情节极其繁乱,我不得不唐突地从一组人物淬然跳到另一组人物,有时把本不应该混在一起的人物撮合到了一块。我给这部小说取名为《白雪覆盖的荒漠》。至于为什么以此为名.我自己也不知道。母亲建议我去请教伊登·菲尔波茨.也许他能给我些指点和帮助。在当时,伊登·菲尔波茨名声大噪。他创作的以达特穆尔为背景的一系列小说颇受欢迎。他碰巧住在我们的邻近,是我们家的朋友。我开始感到难为情,后来还是同意去了。伊登·菲尔波茨相貌不凡。面孔不同于常人,倒是更像一个农牧神,长长的细眼在眼角处向上挑起。他患有严重的痛风,我们去他那儿时常看见他坐在那里,一只脚被许多道绷带固定在一只板凳上。他厌恶社交,极少出门。事实上,他不喜欢见人。他的妻子与他截然相反,极擅社交。结识许多朋友,是位妩媚动人的女子。伊登·菲利波茨很喜欢我的父亲和母亲,因为他们很少用社交邀请来打扰他,只是时常去观赏他庭院中的名贵植物和灌木。他答应一定要通读我的作品。我无法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他完全可以信口作出一些公正的批评,这很有可能会使我灰心丧气,一辈子也不想再提笔写作。可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打算给我一些指教。他清楚地意识到我生性顺腆,不擅言谈,所以用书信的方式向我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您的作品有些部分写得还是很不错的。您很善写人物的对话,但对话的语言应保持自然、流畅。略去小说中所有道德说教,您太喜欢使用说教了,没有比这些冗赘的说教更让人读来枯燥乏味的了。让您笔下的人物自己去表现自己,而不要淬然插进评注.不要指点他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或者向读者解释人物话语的用意。读者自己可以作出评判。书中有两条线索,而不是一条,这是初学写作者易犯的错误。您很快就会不再犯类似的错误。我写—封信把您介绍给我的出版代理人休斯·梅西。他会对您的作品加以评论,并告诉您这部小说的出版可能性有多大。恐怕第一部小说就能发表是不那么容易的,为此,您不必沮丧失望。我愿向您推荐一个阅读书目,我想它会对您有所助益的。请读德·昆西的《一个英国鸦片服用者的自白》,它可以大大增加您的词汇量,书中运用许多有趣的词汇。您还可以读读杰佛利的《我一生的故事》,他对大自然的感受和描写手法可供借鉴……”其余书籍的名字我记不得了。记得有一部短篇小说集,其中有一篇叫《皮里的骄傲》,写的是一把茶壶的故事。还有一部我极不喜欢读的罗斯金的作品和另外一两本书。我不知道读了这些书籍后我的写作有了多大的长进,不过,我还是十分欣赏德·昆西的作品和那些短篇小说。后来我去伦敦拜访了休斯·梅西。那时老休斯还健在,是他接待了我。他身材魁伟,肤色黝黑,使我感到可怖。“嗯,”他瞧一眼手稿封面上《白雪覆盖的荒漠》几个字,说道:“嗯,书名的寓意很深.能使人联想到缓缓焚烧的火焰。”我显得更加局促,他的想象远不是我要描写的内容。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选择了这一个书名,显然不是受我当时读的某部作品的影响。也许我的用意是,生活中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像荒漠那布满尘埃的颜面上的一层白雪一样浅保它悄然逝去,不留痕迹。然而当小说写到结尾处时,书中的这一主题已而目全非了,不过它的确曾经是我写作这部小说的初衷。休斯·梅西把手稿留在他那里.几个月后退了回来,说他安排出版这部小说的可能性不大,建议我打消对它所抱的希望,着手再写一部。我生来就不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所以就轻易地放弃了这部小说。不再做任何努力。我仍然写点诗,从中得到些乐趣。我大概又写了一两个短篇小说,寄给几家杂志社。做好了退稿的思想准备。小说像以往一样被退了回来。我已经不再认真刻苦地学习音乐了、只是每天练习几个小时钢琴.以便维持原有的水平,也没有上什么音乐课。在伦敦的时候,有时间我就去弗朗西斯·科贝那里学习演唱。他是一位匈牙利作曲家,结我上声乐课,教会我一些由他谱曲的美妙动听的匈牙利歌曲。他是一位优秀的教师,谈吐优雅。我还拜另一位老师学习英国民歌的演唱技法。她就住在雷根特运河,人称小威尼斯的地方。那块土地一直令我神往。我经常在当地的音乐会上演唱。按照那时的习惯,我每次应邀赴晚宴总要带着“节目”去。那时候还没有广播。没有录音机。没有立体声电唱机,完全依靠人们的即兴表演。表演者有的水平很高,有的水平一般,有的就相当糟糕。为人伴奏是我的拿手好戏,又因为我能读谱,所以经常充任演唱者的钢琴伴奏。每天晚上入睡之前,一种强烈的热望总是萦绕在我的脑际,我梦想着有一天会在真正的舞台上演出、不管怎样。头脑中浮现出这样的幻想并无害处。我常扪心自问,将来能成为一名歌唱家吗?这是可能的吗?现实的回答却是否定的。一位住在美国的朋友来到伦敦。她与纽约的都市大歌剧院有些关系。一天。她热心地前来听我唱歌。我为她唱了各种咏叹调、接着,她又让我唱了一些音阶、琶音和练习曲。她对我说:“您的歌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不过您刚才唱的练习曲告诉我,您会成为音乐会上的优秀歌手,而且也应该唱得好,在这方面有所作为。但您的嗓子还不足以唱歌剧,永远也不会成为优秀的歌剧演员。”那深藏于心底的在音乐方面有所成就的幻想就到此破灭了。我不怀有成为一名优秀歌手的雄心。那毕竟也不是一件易事。青年女子投身于音乐事业在当时并不受到鼓励。倘若真有从事歌剧演唱的可能,我一定会为之奋斗的。但这样的特惠只被赐予极少数生就一付好嗓子的人。明知自己充其量也是个二流人物,却依旧为自己所渴望成名的事业而执勒地奋斗,没有比这种无望的追求更能毁灭人的生活热情了。就这样、我抛弃了这一幻想。直截了当地告诉母亲,不必再为我的音乐课破费了。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演唱。但没有继续学习声乐的必要。实际上,我从未对自己理想的实现抱着确信无疑的态度——胸怀某种理想,并从理想的奋斗之中获得乐趣是件好事。只要不对之期望过高。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开始阅读梅·辛克莱的作品,她的小说对我影响很深,而且今天读来仍旧能深深地打动我。我认为她是最具有独创性、最杰出的作家之一。我不禁预感到将来有一天会再度出现梅·辛克莱热,她的作品也将会再版。我至今认为她的《迷宫》是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我也很爱读《神火》。我认为《塔斯克·杰万斯》是一部名著。她的短篇小说《水晶中的瑕疵》给我留下了不可泯灭的印象,也许是因为我当时正热衷于写心理小说,它促成我写了一篇手法类似的作品。取名为《梦幻》(这篇小说许多年以后与其他一些短篇辑为一集出版)。我圭今还喜欢这篇小说。这时候,我已经常写写小说了。创作取代了绣制坐垫和临摹德累斯顿瓷上的花卉图案。也许有人认为把两者联系起来有失文学创作的价值,我不同意这样的看法。创作的欲望不仅可以通过著书立说、小说创作表现出来,还可以通过刺绣、烹制别有风味的菜看、绘画、即刻、作曲等多种形式体现出来。它们的区别仅在于人们只在某个具体的方面有所擅长。”我对自己创作的圆舞曲毫无骄傲之感,但对自己的一两件刺绣却颇为得意,它们也算得上精品。至于写小说,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不过,一件作品完成之后,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估量出它的价值。当我开始动笔写一个小说时,头脑中闪烁着思想的火花,满怀着希望。充满了自信(这是我一生中最为自信的时刻)。假如你此时还是那么谦卑的话,那你永远也写不出东西来。所以,必须有这样一个美妙的时刻,你已酿成了某种思想,知道如何表现出来,勿勿提起笔来,即刻兴致勃勃地在草稿本上写起来。一个个难题不期而遇,无从解决。使你渐渐地失去了信心,最后几经周折终于多少遵循着原定目标完成整篇小说,但却发现写得极其槽糕。两个月之后,我又会感到这个小说写得也许还不错。在这段时间里,我曾两次险些结了婚。我之所以称之为“险些”是因为如今想来,我深信,不管这两桩婚事成全了哪一桩,都势必酿成祸患。此后不久,里吉·露西从香港休假回来了。我虽与露西姐妹结识多年,却从未见过她们的大哥里吉。他是炮兵少校,大部分时间是在国外度过的,他生性腼腆,喜欢独处,深居简出,爱好打高尔夫球,但不喜欢跳舞和社交聚会。他不像普通人那样长着黄头发、蓝眼睛,而是黑色的头发、黄色的眼睛。他们是和睦的—家,兄弟姐妹之间情同手足。我们相约去达特穆尔,露西他们还像以往那样慢慢腾腾,错过了电车,又记错了车次,没赶上火车,在牛顿艾博特转车时又因没有上去车,只好改变原计划去了别的地方……里吉主动提出辅导我打高尔夫球。我打得极差,许多青年男子都曾为我尽了最大的努力,遗憾的是。我没有体育方面的天赋。更使人气恼的是,我不论玩什么,初学的时候都显得很有发展前途,但后来都不成器。为此,我常出乖露丑。我意识到。一个人要是天生就没有打球的意识就永远也打不好球。尽管我如此笨拙,里吉却颇有耐心,而且对他的学生是否有所长进毫不介意。我们在高尔夫球场上闲荡着,想打到什么时候就打到什么时候,然后到露西家用茶点,一边唱歌,一边等着把已经凉了的面包烤热。这是一种节奏慵懒而又愉快的生活。大家都过得恰然自得,从不吝惜时间。没有忧愁,没有惊慌。要是我没错的话。我可以肯定露西一家无—人得过十二指肠溃疡,冠心病或者高血压。一天,我和里吉冒着酷暑打高尔夫球,玩了几轮之后,在他的建议下我们走到板墙根下纳凉。他取出烟斗、不紧不但地吸着。我们像往常一样,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没说上两句就停下来,一阵缄默之后,又转换了话题、我喜欢这样的谈话方式。跟里吉在一起聊天,我从不感到自己反应迟钝,或者无话可说。他吸了几口烟之后,若有所思地对我说:“阿加莎,您已经回绝不少求婚者了吧?您也可以拒绝我,在什么时候都行。”我疑惑地望着他,没有完全明白话中的含意。“我不知道您是否已经晓得我想跟您结婚,大概您已经觉察出来了。但我还是讲出来好。我不会强人所难的。我的意思是说,我并不着急。”——露西家的口头禅很自然地脱口而出——“您还很年轻,现在就让婚姻来束缚您的手脚是不对的。”我忿忿地反驳他,说我并不像他说的那么年轻。“不,阿琪,跟我比起来,你还年轻。”我曾告诫过他不要称呼我的小名,可他常常忘却了这一点,对露西一家来说,兄弟姐妹之间称小名是很自然的事。“不过,你考虑一下,”里吉继续说道,“只要在心里记着我就行,假如以后碰不到更合适的男人,那就嫁给我吧。我等着你。”我当即回答他,说我无须考虑,心甘情愿跟他结婚。就这样,我跟里吉订下了终身。这不是什么正式的订婚,而是一种心照不宣,双方家里心中有数,但并未大肆声张,也没有履行什么手续,没有通知亲朋好友,不过大多数人也已经有所耳闻。“我想不出,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现在结婚。”我埋怨里吉道,“你为何不早点向我提出来,我也好有些准备。”“是的,你应该找一些女傧相陪伴,举行一个隆重的结婚仪式,享受应有的待遇。可是,我毕竟做梦也没有过要你即刻跟我结婚的奢望。应该给予你择偶的机会。”我曾对此忿忿不已。差一点跟他吵翻了。我对他说,他拒绝了我马上跟他结婚的提议,这没有什么值得他飘飘然的。里吉却固执己见,认为自己所爱的人必须得到她应有的权益。他始终持狭隘的观念,主张我应该嫁给有钱有势的人,享有世间的一切。尽管我们之间少不了一些口角,但彼此都很幸福。露西姐妹都为我们高兴,说:“我们觉察到里吉一直对你有好感,他从未这样深情地注视过跟我们来往的别的女孩子。不过,也不必着急,最好还是有充分的时间仔细地权衡一下。”我曾一度颇为欣赏露西一家人这种做任何事都从容不迫的态度。可在这件事上却对此感到疑虑。依照浪漫的天性,我期望着里吉说出他无法等到两年之后,一定要立即结婚的热烈言辞。遗憾的是,里吉做梦也不会想到这样心急的话语。他是一个无自私自利之心的人,对于自己和自己的祈求缺乏自信。我们俩人的定婚使母亲感到欣慰。她说:“我一直喜欢里吉,他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人之一。他一定会使你幸福的。他和蔼、宽容,永远也不会催促你,或者让你苦恼。你们将来虽不会十分富有,但也够得上富足,他起码也是个少校了——你们俩会生活得美满的。你不是那种看重钱财的人,对各种社交和豪华显赫的生活又不太感兴趣。所以,你们会美满幸福的。”6母亲的视力每况愈下,越来越槽,大家为此忧心忡忡。此时,她阅读已经十分吃力了,即使在光亮处看物体也有困难,眼镜也无济于事。仍然住在伊灵的姨婆也处于半失明的状态,看东西模模糊糊。她像许多老人一样,变得愈来愈疑心重重,无论是对佣人,还是前来为她修理管道、调钢琴的人都产生怀疑。我至今记得她经常从桌子的另一边探过身子来,对我或姐姐悄悄长“嘘”一声,“小心点,你的手提包呢?”“在我的房间里,姨婆。”“是你把它放在那儿的吗?不该把它放在那儿。我刚才听见楼上有人。”“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对吧?”“你可不知道,亲爱的,你还不了解这儿的情况。去上楼把它取下来。”大概就在这时,我跟麦琪探讨了侦探小说,这对我后来的写作生涯大有稗益。我们当时在读一些侦探小说。我们阅读了由当时一位崭露头角的作家盖斯顿·拉卢写的《黄屋之谜》。书中的侦探是——位叫胡勒达比耶的年轻英俊的记者。书中故事的思巧妙,结构紧凑,悬念迭起。有些人认为故事情节发展不合逻辑,另一些人也似乎有同感。其实不然,我们可以从故事中发现一条若隐若现的纤细而精巧的线索。我和麦琪讨论了多次。彼此交换了对这部小说的看法,—致认为这是——部优秀的侦探小说。我们俩成了侦探小说的行家:在我很小的时候,麦琪就给我讲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将我引入侦探小说王国的大门。从此,我紧随她在侦探小说王国中游历。后来又读了保尔·贝克的优秀的侦探小说集,《马克·休夷特纪事》,直至《黄屋之谜》。这些小说激发了我的热情,我向麦琪表示我想写侦探小说。“我看,你恐怕写不了。”麦琪断言道,“侦探小说极不好写。我也曾有过这种愿望。”“我想试试看。”“我打赌你写不了。”麦琪说。事情就这样搁置下来了,打这个赌也不是认真的,因为谁也没有下赌注——可是话却已经出了口。从那时起,我就发誓将来一定要写一个侦探小说。当时只是抱定了决心,仅此而已。我并没有立刻动笔,只是心中播下了这颗理想的种子。它是在很久以后才真正萌发、开花、结果的。种子已经播下——将来总有一天.我也要写侦探小说。7里吉和我经常通信,我告诉他当地的新闻,尽我最大的努力把信写得好一些——写信一直是我的一个弱点。可爱的里吉见信如见其人,信写得总是那样亲切、中肯。他不厌其烦地劝我多出去走走。人们时常举办舞会,我通常都不去参加,因为我们没有汽车,所以应邀去一两英里之外参加舞会是不现实的。雇用马车和汽车的费用很高、除非极特殊的情况,我们一般不乘坐,有的舞会因女子不够,也会盛情邀情。专车接送,或者在那儿过夜。在楚德雷夫的克利夫德将举办一个大型舞会,主人邀请埃克塞特的驻军参加,并询问他们的朋友是否能邀请到一些姑娘。我们家的老朋友,特拉弗斯退役后就驻在楚德雷夫,他建议邀请我参加。特拉弗斯的妻子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否愿意到他们家住一夜,第二天参加舞会。我欣然接受了这一盛情邀请。与此同时,我收到了一位叫亚瑟·格里菲思的朋友来信。他的父亲是当地的牧师,他在军中服役——是个炮手。我们俩是好友。亚瑟信中说他的部队此时正在埃克塞特驻防。遗憾的是这次他不能够应邀赶来参加舞会,为此,他感到惋惜,他真心希望能再次跟我跳舞。“不过,”他写道,“在参加跳舞的军人中有一位叫克里斯蒂的,你找找他好吗?他的舞跳得很好。”舞会开始不久,克里斯蒂就与我相遇了。他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高个子,一头卷发,鼻子有趣地向上翘着,看上去颇为自信。主人将他介绍给我,我们跳了两个舞。他告诉我,他的朋友格里菲斯介绍他来找我。我们配合得很默契,他舞步娴熟,我又跟他跳了几个舞。那天晚上,我尽兴而归。大约在一星期或十天以后的一天,我在我们家对过的梅勒家里喝茶,母亲打来电话:“快点回来好吗,阿加莎?这儿有位小伙子在等你。我不认识他,也从未见过。我请他用茶。看样子他要一直呆下去,等到你回来。”我悻悻而归,感到扫兴。我猜想来者一定是一位讨人嫌的海军少尉,他曾要我读他写的诗。我闷闷不乐地回到家里。我走进客厅,看到一位年轻人如释重负地站起身来。他脸色微红,显出有些尴尬,不得不做一番解释。他没有因为见到了我而感到兴奋,大概以为我记不得他了。不过,我还是记起了他,尽管他的到来使我感到惊诧。我从未料到还会再次见到格里菲思的朋友克里斯蒂。他含糊其词地解释说,他不得不乘摩托车到托基来,他觉得最好还是来看看我。他只字未提如何费了一番周折才从亚瑟·格里菲思那儿弄到了我的地址。不一会,谈话的气氛就变得融洽了一些。母亲因我的到来轻松了许多。阿尔奇·克里斯蒂经过一番令人难堪的解释后,变得高兴起来。我也有些自鸣得意。谈话间天色渐晚。母亲向我发出妇女们特有的暗示,征询我是否留这位不速之客用晚餐,要是留他用晚餐,该招待他什么。圣诞节刚过,食品贮藏室里还有冷火鸡。母亲看到我做出了肯定的暗示后,就问阿尔奇是否愿意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吃便饭。他毫不迟疑地欣然接受。我们一道吃了冷火鸡、沙拉、奶酪及其他一些东西,度过了一个愉快的晚上。随后,阿尔奇骑上他的摩托车,一溜烟地赶回埃克塞特。后来的十多天里,他经常不期而至。阿尔奇对自己的一切都不隐瞒,他告诉我他如何迫切期望转到新组建的空军服役。为此我感到震惊,人们都害怕飞行。但阿尔奇却是一个注重实际的人。他认为空军是有发展前途的军种,将来一旦发生战争,首先需要的是空军。他并不是酷爱飞行才要求进空军,而是因为那儿有更多的晋升机会。在陆军是没有多大发展前途的。炮兵晋升得太缓慢。他试图抹掉我心目中飞行的浪漫色彩,但却没有做到这点。我那充满幻想的浪漫天性第一次与他那理智的实用主义处世哲学相抵触。一九一二年,仍是一个情感多于理智的世界。青年女子对小伙子们充满浪漫的幻想,小伙子们心目中的姑娘也被理想化了。从我外祖母那个时代以来一直如此。我跟阿尔奇对待各种事情的反应迥然不同。从俩人一开始接触,这种彼此间的“陌生”的新奇感就强烈地吸引住对方。那年元旦,我邀他一道参加新年舞会。整个晚上他都表现出异常,几乎没怎么跟我说话。我们一起跳舞的有四个人或六个人。每次我跟他跳完一支曲子下来,坐下休息时,他都缄默不语。我跟他搭话,他也只是语无伦次地应酬。我迷惑不解,仔细瞧了他一两次,不知他到底怎么了,有什么心事。他似乎不再对我感兴趣。我的感觉迟钝,这时我本应领悟到当身边的男子像绵羊一样谦卑恭顺、反应迟钝、不能专注地听你讲话时,他一定是堕入了情网,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我怎么会知道呢?我连自己怎么了也不知道。记得当时我收到了里吉写来的一封信,自言自语道:“过两天再看吧,”说着就把它扔进客厅的柜橱中,直到几个月后才把它找出来。我大概多少也意识到自己感情的变化。我们在新年舞会的第三天去听了一个音乐会。音乐会结束,我们一道回到阿什菲尔德。像往常一样。我俩到学习室里弹钢琴。阿尔奇淬然绝望地告诉我,他过两天就要离开这儿,要去索尔兹伯里平原接受飞行训练。他急切地说:“你得跟我结婚,一定得跟我结婚。”他说,从打第一天晚上跟我跳舞他就产生了这一热望。“为了弄到你的地址,为了找到你,我费尽了周折,没有比这更困难的了。我心中只有你,永远不会再有别人了。你一定得嫁给我。”我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已经与别人有了婚约。他疯狂地摆动着一只手.表示不管它什么婚约。“婚约又怎么样?你只要把它解除不就行了嘛。”“可是我不能,我不能够也不可能这样做。”“你当然可以!我没有跟谁订过婚,要是有的话,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解除它。”“可是我不能这样对待他。”“别胡说了。有些事情是得要人去做的。如果你们之间爱得很深的话,那你们干嘛不在他去国外前结婚?”“我们觉得……”我有些迟疑,“最好还是等等再说。”“我就不愿意。也没打算等。”“即使结婚,也还得等几年以后。”我说,“你才是一个少尉。到了空军里地位也不会有什么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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