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蜀破镜》记载,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经过堂前,张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责问妻妾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张献忠在中园坑杀成都百姓。明朝投降的各卫籍军98万全部被杀死。每屠杀一地,都详细记录所杀人数,其中记有人头几大堆,人手掌几大堆,人耳朵几大堆。张献忠创造了许多杀人的名堂,譬如派遣将军们四面出击,“分屠各州县”,名曰“草杀”。上朝的时候,百官在下边跪着,他招呼数十只狗下殿,狗闻谁就把谁拉出去斩了,这叫“天杀 ”。平民被杀完了,张献忠就派心腹去士兵中间窃听,士兵偶有怨言就会全家被杀。1646 年(顺治三年),清军一来,他就逃了。在大军逃离成都前,更是对成都实行残酷的“四光政策”,尽杀蜀人,从老百姓到军队家属(老弱病残)再到他部队中的湖北兵、四川兵,最后连早期跟随他出生入死的秦兵也在剐杀之列,剐杀后制成腌肉以充军粮。单就此点来说,实在独步中国大屠杀史。在西充盐亭界凤凰坡,张献忠被清兵捕获斩首。当清军到成都府时,整个成都只剩下不到20户人。据《明会要》卷五十记载:明万历六年四川有“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到清康熙24年就陡减至“一万八千零九十丁”。《温江县志》上说,温江县由于张献忠的屠剿,“人类几灭”。1659 年清查户口,全县仅存32户,男31丁,女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著 14户”。满族征服汉族,始终贯彻一个既定方针:屠杀。对蒙古人和朝鲜人却不是这样。努尔哈赤的清军占领辽东地区后,先是担心当地穷人无法生活而造反,把辽东地区的贫民都抓起来杀掉,称“杀穷鬼”。两年后,清军又怕辽东的富人不堪压迫而反抗,又把辽东地区的富人几乎杀光,称为“杀富户”。共杀辽民300多万,辽东地区的汉民基本殆尽。皇太极破锦州,三日搜杀,妇孺不免;掠济南,城中积尸13万。扬州城破,扬州顿成地狱,死者达80余万。比地狱更难忘是人民引颈受戮的场面。史载:只要遇见一个满族士兵,“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刀,无一敢逃者。”一个清兵,遇见近五十名青壮男子,清兵横刀一呼:“蛮子来!蛮子来!”这些人皆战战兢兢,无一敢动。这个清兵押着这些人(无捆绑)去杀人场,无一人敢反抗,甚至没一人敢跑。到刑场后,清兵喝令:“跪!”呼啦啦全部跪倒,任其屠杀。江阴一县,就杀了17万人,全城仅50人幸存。嘉定三屠,杀了50多万。1649年占领湖南湘潭后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的反清运动,清军屠尽大同、汾州、朔州、浑源等城,清大学士佟养甲在奏章中也称“人民不存”。真教人毛骨悚然。清人自己撰写的历史中写围攻南昌,对出城投降的不论百姓还是军人一律杀死,其泯灭天理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明军王姓副将带士兵和家眷五百多人,剃头弃甲投诚,清军留下十一人活口,其余“分杀”。史书称降者少则三四十,多则数百,除部分妇子被留做奴隶,都死在清军屠刀之下。尚可喜明朝叛将,为清军入关充当先锋,和吴三桂并列为三藩之一。尚可喜率明军火器部队叛归后金,扭转了后金和明的武器装备对比,他1650年攻陷广州后就屠杀了十二天,“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张献忠与清兵入侵使四川人口由600多万锐减至50万,只剩下10%左右。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尽,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顺服的奴才。此外,满清又杀苗民一百万,杀回民数百万,把漠北蒙古的准葛尔部落杀到最后一个幼童!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残忍!孙可望和李定国都是张献忠的义子。张献忠死后,他们率大西军余部进入云南贵州一带,队伍又日益壮大,建立了以昆明为中心的政权。顺治九年(1652年),李定国请缨出击清军,率军出全州,在桂林外围大败清定南王孔有德,逼得孔有德自杀身亡。接着北进湖南,进逼长沙。李定国出师半年,拓地千里,势如破竹,清廷特派敬谨亲王尼堪为定远大将军,统领精锐部队十五万人,救援湖南。李定国采取透敌深入的策略,诈败撤离长沙,伏兵于衡阳城北,以逸待劳,与尼堪亲王决战。李定国军在激战中斩杀尼堪,大获全胜。 然而其时作为南明实权人物的孙可望,不但不配合李定国继续收复国土,还令冯双礼部偷袭李定国。李定国击败并收服冯双礼后,他与孙可望的矛盾更为激化。顺治十四年(1657年),孙可望为了一官半爵之争,竟然合兵十四万进攻李定国。孙可望很快大败于李定国。孙可望只得投进了清军的怀抱,充当了清军扫平云贵的带路人。满清入关后,对朱家宗室,可谓残酷至极,除鲁王朱以海一系逃至菲律宾得以存留外,其余几乎全部斩尽杀绝。崇祯帝的长子被多尔衮绞死,其第二子隐姓埋名在民间数十年后,不慎暴露了身份,年已七十多岁的他,和他的两个儿子仍被康熙帝下令凌迟处死,明朝永历帝尽管逃到了缅甸,还是被清朝抓回云南,全家被杀。顺治康熙年间,为了和郑军作战,清政府甚至下达命令,要求浙闽粤沿海居民向内陆后退数十里,以达到坚壁清野困死郑军的目的。历史记载,清军划下界限,越过者格杀勿论,导致沿海经济遭受重创,难民数以十万计。更恐怖的是,有的民众因追赶过线的家畜而被杀。一位清军官佐整日巡回线上,每天都杀数人。在这样的灭绝人性的政策下,郑军确实很难继续维持厦门一带的据点,只好反身收复台湾,开拓根据地。这才是真实的历史,13)清代的白莲教起义(1796-1805)时期。清朝中期以后,白莲教等宗教组织、会党盛行,统治者加强镇压。一次,仅武昌府就捕了无辜达数千人之多;在荆州等地,嫌疑分子被押往省城时每船一二百人,被迫投江而死,或被拷打而死,最终激起白莲教大起义。1786年人口3亿9110万人,起义失败后,人口为2亿7566万人,损失了1亿1千万。14)洪秀全蹂躏江南半壁,对于敢于反抗的城池,则屠戮净尽。全州城破,“牛刀”初试,一城百姓片甲不存……太平天国的义军在起义后的六年中,不过牺牲4千余人;然而内讧中的1856年,洪秀全利用韦昌辉杀害杨秀清及亲信6千余人,两个月总共杀了文武官员2万多人。后来又利用石达开来天京靖难,凌迟处死韦昌辉,将其尸体寸磔,割成许多块,每块皆二寸,挂在各处醒目的栅栏处,标上“北奸肉,只准看不准取”的字样,真是厉害之至。“洪杨之变”导致了十几万人被杀。李鸿章答应赦免太平军苏州降军,甚至封官许愿,请了洋枪队首领戈登做保证人,结果将降人全部屠杀。戈登为此大怒,要和李鸿章决斗,并拒绝了清廷一万两白银的赏赐。这个被我们丑化的外国侵略者,还颇有正义感,反倒是李鸿章等干出了令人恶心的罪行。太平军的石达开、李秀成等人,都是投降后被杀,可见满清之恶习不改。杀降不祥,必有报应。清虽然并未早亡,但向来有说法称清室后来子嗣凋零,就是祖先杀戮太重,有损阴德。自同治起,连续三代断子绝孙,也算中国历史上的异例。1864年曾国藩率湘军攻入“天京”后,杀害数十万人的生命;整个天京城3万多战士,无一投降,全部战死或者自杀。太平天国强盛时,南京最多有100万人,可曾剃头杀过10多年后,到光绪登基时,南京也还不到50万!江苏在太平天国战争中死亡人口1679万,约占战前全省总人口37.6%;浙江省死亡人口1630万,占战前总人口的52%;江西人口损失1172万,占战前总人口的48.3%;湖北死于战乱者达500万,约占22.5%;湖南死亡大约200万,占占前全省人口数的9.2%。从1856年至1872 年,战争与鼠疫共同造成云南大约270万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在西北回民战争和接踵而至的大旱灾中,陕西全省大约有710万人口死于屠杀和饥馑,约占战前人口的52%.甘肃的情况更为严重,战争中死亡人口多达1240万,占战前全省人口总数的71.4%。太平天国爆发(1851年)前夕中国人口4.3亿,太平天国失败(1863年)后,中国只有2.3亿人,一场农民战争使中国损失了2亿人[4000万人死于战争中],这是何等的残酷!到1911年全国恢复到3.4亿人。从公元前221年秦朝的建立到1911年清朝的覆亡的2132年间,中国出现过大大小小的皇帝280多个,平均七年半即有一个皇帝诞生。改朝换代免不了血腥的大屠杀,即便是同一朝代的皇帝更替,也免不了屠戮杖打、由此也难免伤及无辜。中国人杀戮中国人,中国人谋算中国人,中国人虐待中国人,中国人专制中国人,直到中国人自己折腾得精疲力竭、奄奄一息,外寇乘虚而入、横扫中原15)1927年,中共举行南昌起义,建立了自己的军队;毛泽东在湖南举行秋收起义,领导农民上了井冈山,通过三湾改编,把党支部建在军队的连上,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了亚洲第1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的政权,5,000万人民在内战中悲惨的死去。仅1946-1949年两党打了3年,国民党一方被消灭了550万,共党一方死了150万,三年共有700万人战死。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后,发动一系列的运动,又使7,000万人死去。在过去的2700年间,中国人自专自制下仅有的200年瑞祥日子,即文景、光武、贞观、开元,都是当政者喜好黄老之说、遵行无为之治。于是民间有一种说法:治世道,乱世佛,由治入乱是儒家。两千多年来,内乱、战争大约占了一半的历史时期(有人统计,占了55%)。[资料来源:《陈平集》P142-145,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及中国历代人口统计]。阿拉伯军队在征服中亚的过程中,大肆破坏。阿拉伯的呼罗珊总督库泰拔(705-715间)从中亚略走居民10万人,把他们变为奴隶。21世纪的塔利班统治者炸毁了阿富汗的佛像。1453 年5月产29日,土耳其攻占了君士坦丁堡,纵兵屠杀抢掠,连续三天。许多居民被卖为奴,壮丽的宫殿付之一炬。根据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法律,主要纳税人是异教徒。这种税款相当高,一般人无力承担。如果成为穆斯林,就可以免交此项税款。于是,在巴尔干地区,信仰天主教的阿尔巴尼亚人再一次改变宗教信仰,皈依伊斯兰,成为穆斯林;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的一部分信仰东正教的塞尔人也皈依伊斯兰,成为穆斯林。1914年土耳其屠杀了140万亚美尼亚人。回教徒,他们以阿拉之名至少处决了5百万的基督徒。时至今日,回教徒还会处死凡相信耶稣基督的回族同胞,有基督徒在苏丹被钉在十字架处死!西方人的恶是有底线的,中国人的恶是没有底线的,中国人为了私利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西方历史上的罪恶比起中国历史上的罪恶来,只是小巫见大巫,简直微不足道。十字军东征,不过是对阿拉伯伊斯兰教势力和突厥(土耳其)人对欧洲的侵略所做的自卫性防御性反击,完全正当!耶路撒冷本来是罗马帝国领土和基督教圣地,十字军将其从阿拉伯人手里夺回来,天经地义。所谓基督教迫害科学家,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公平审判,被审判者也是基督教徒;而且这是西方世界的内部家务,中国人没资格指责。基督教初起时,为了救度唤醒人心,很多教徒不惜牺牲自己,以身饲狮虎,毫无畏惧。这是真正做到了佛教所云的舍身行善。所谓“贩卖黑奴”,是非洲本地的部落头领,黑人人贩子与西方不法分子互相勾结主动出卖自己同胞,西方政府一直都是视为非法,严厉打击禁止的(特别是英国),西方人没使用武力到非洲本地去强抢,只是在非洲沿海港口向黑人人贩子购买,黑人人贩子是主犯,白人人贩子只是从犯;而且,贩卖黑奴最多时间最长最残酷最疯狂的是阿拉伯人不是西方人(一直到现代,阿拉伯人还在贩卖黑奴),但是敌视西方无耻反美反西方的人不敢(或者根本就不知道)骂阿拉伯伊斯兰土匪,只是拼命诋毁攻击西方,其三,中世纪欧洲人也大量被北非人绑架贩卖为奴,多达数百万。更不用说,中国人一直到了二十世纪中叶还在合法地买卖人口,而且是自己同族的人。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没有任何资格指责西方人!所谓“贩卖鸦片”,西方人把吸鸦片卖鸦片看作是跟吸烟卖烟一样平常的事情,西方人自己也吸食鸦片,英国有好几个首相都是鸦片瘾君子。人家没有故意陷害你的意思。所谓“屠杀印地安人”,首先绝大部分印地安人集中在西班牙人控制的拉丁美洲,他们早就跟西班牙葡萄牙移民融为一体了。而北美印地安人只有区区几十万人,以前是那么多现在还是那么多。他们只不过占据了很少一点地盘,而且并没有建立国家组织,还处在野蛮原始的部落状态,并不对这些土地拥有主权,北美的绝大部分土地是荒无人烟的,是靠后来欧洲移民的辛勤开垦才建设成今天繁荣富裕的美丽国家,欧洲移民有功没有过;而且绝大多数的印地安人是死于对之没有免疫力的欧洲疾病,不是死于什么“屠杀”;其三,在与西方人的冲突中死掉的印地安人绝大多数也不是什么善类,一般都是他们主动先发起对欧洲移民的屠杀攻击之后才遭到报复的。这跟义和团性质一样。更不用说中国人自己早在两千多年前汉代时就开始对西域的印欧民族主权国家进行长期野蛮残暴的侵略和屠杀,两千多年来,仍不断对周边国家民族如朝鲜(隋唐时)越南进行多次侵略殖民,对南方百越苗蛮诸族多次进行种族屠杀(秦,汉,三国,明清时代),以及现代对西藏的种族屠杀,中国才是世界上进行侵略、殖民和种族屠杀最早、规模最大的国家。在基督教社会,基督徒能自觉地顺服合法政府,政府就不需要暴力来维护自己的权威。因此,基督教社会的政府能行仁政而不行暴政。无神论的政府总需要用暴力来维护自己的权威,因此,无神论的政府难行仁政,多行暴政。这已经被世界各国的历史所证明,这也是无神论在历史的竞争中被淘汰的原因在西方,苏美尔文化起源于两河流域,希腊文化产生于海边,都是交通便利,有互通有无的天然条件,商业成为主要的经济形式,人口流动很早就破坏了血缘纽带所带来的束缚。以个人为基础的古希腊民主政治形成欧洲最早的传统。中国文明以农耕为主,以血缘为纽带,以集体的力量抵御各种灾害。历史上就有禹召集万国集会于涂山,商讨集体治水的传统。“哀田以族”,甲骨文中“田其丰年” 中的“田”都是集体开荒和集体耕种的意思(见张光直着毛小雨译《商代文明》)。这种集体生产的制度一方面产生利害与共、疾病相扶持的集体主义思想,产生以王为中心的极端集权专制的传统。 中国传统文化不以人为人。无独立之人格,无生命财产之保障,更无个人自由之可言;概言之,不以人为人,实为数千年传统之主流。中国文化认为人生而不平等,而且把不平等扩大化、制度化。人一出生便因身份和地位不同而有了等级;任何人只要在身份或地位上“高”他人一等,就可以肆意践踏侮辱他人。这种文化熏陶下的人,自然就丧失了基本人性。1.为帝王而死诗人叶文福说:中国自古就是一个荒唐的国家,绝顶的神圣意味着绝顶的荒唐!中华历史不过是“野心包围着野心、铁蹄驱逐着铁蹄”的历史,中国人在马蹄和拳头下苟延残喘,留下了声声沉重的叹息和堆堆白骨。很少能看见闪烁着人性的光彩。中国虽有着“人命关天”的谚语,却历来是一个轻贱人命的国家。“人死如灯灭”,生命是廉价而无谓的,可以为上者而牺牲。视人命如草芥,世所习矣。间有呼唤人性者,其声甚微;而使万骨枯朽之将帅,遂成英雄。杀人愈多,愈为世所崇。商朝的国君盘庚是较为贤明的君主,贵族们坚决反对他的迁都决定,他召集贵族臣僚到王庭训话说:“你们的生命,乃是我替你们从上天保留下来的,你们如果违反我的意愿,你们的祖先在天上会向我先王请求,严厉地惩罚你们。到那时候,勿论你们怎么求饶,我都会把你们统统杀掉,不留下一个人,也就别想到新都去了”。恐怖得很!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据考古发现,商代用活人殉葬屡见不鲜。河南安阳武官村商代奴隶主大墓及其陪葬坑中,出土了大量杀祭的人体尸骨;大墓中还出土了雕刻精美的乐器——大石磬;廓室两侧的24具年轻女性骨架旁有舞具小铜戈,她们生前是乐舞奴隶。孙淼《夏商史稿》第九章第五节人殉、人祭云:“1950年春,考古工作者在殷墟武官村大墓以南,发现4排17坑,坑内埋葬的都是无头人骨架… 总计共埋152个骨架。…规模最大的是武官村以北一批祭祀坑。据不完全的统计,191座祭祀坑中,共埋人骨11178个人骨。根据发掘情况看,这些人牲并不是一次杀戮后埋入的,每次祭祀时杀戮的人数不等,少者一、二人,多者几十人至几百人,最多者一次竟达339人”。西汉年间,广川王刘去邀集了一些无赖少年盗掘了一座古墓,发现有100多具尸体,衣服完好,栩栩如生。这些尸体只有一个男性,其它都是女性,原来这是公元前771年西周末代帝王周幽王的墓,那些女尸都是殉葬的妃妾。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乃作黄鸟之诗。秦穆公号称贤主,犹遗命驱人殉葬。《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70余万人服劳役,“隐宫”是指宫刑。秦始皇的后宫姬妾,凡没有儿子的,全部殉葬。妃妾殉葬,延至明清。明太祖朱元璋死后,用了46个妃妾、宫女殉葬。永乐末年,明成祖大肆屠杀宫女、宦官,在一次大惨案中,被杀的宫女有近3000人之多。明成祖死亡(公元1424年)的当天,30多名宫女被带上殿堂,殿堂内置有小木床,使宫女立在床上,梁上结有绳套,把她们的头放在圈套中,然后撤掉小床,使她们吊死。秦始皇陵修造墓地的工匠,在葬礼完毕后,20多万役卒全部封在墓里,死于非命;以后凡是修皇陵的民工都是同样悲惨的下场。弘演纳肝,不过是以己之腹为祸国君主作棺;嵇侍中血,不过是用躯体为昏庸之主挡箭,均何足称,然历代均视为做人之典范,直至颂为天地之正气。《吕氏春秋忠廉》:卫懿公有臣曰弘演,有所于使。翟人攻卫,其民曰:“君之所予爵禄者鹤也;所富贵者宫人也。君使宫人与鹤战,余焉能战。”遂溃而去。翟人至,及懿公于荧泽,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弘演至,报使于肝毕,呼天而啼,尽哀而止。曰:“臣请为曝”;因自杀,先出其腹实,内懿公之肝。桓公闻之曰:“未之亡也,以为无道也;今有臣如此,不可不存,于是复立卫于楚丘。弘演可谓忠矣,杀自身以徇其君,非徒徇其君也,又令卫之宗庙复立,祭祀不绝,可谓有功矣。”《史记卷三十七卫世家》云:懿公即位,好鹤,淫乐奢侈。九年,翟伐卫,卫懿公欲发兵,兵或畔。大臣言曰:“君好鹤,鹤可令击翟。”翟于是入,杀卫懿公。聂政刺侠累,得手即自毙;荆轲刺秦王,未遂而被殛,恒得颂扬之辞,然均为人所收买。要离杀妻、子,断己臂,得刺庆忌,固有以其忍而议之;即如田横五百士,人称其义,仅为田横一人而已,于世于己,无毫厘之补,亦何足称哉。以君为国,为国捐躯,为鬼亦雄,屈原孤忠,流传千古,盖欲众人效忠于一人,借以追求大一统之实现。为国为家及为集体为基础,作为独立存在的个人无复有也。个人如蚁蝼之不足惜,视人命如草芥。“罪人”、奴隶、俘虏、女人、贱民尤为不以为人者。所谓罪人,容或为有害社会者,然列首位者为得罪于统治者,且常株连九族,“莫须有”亦可入人以罪,故除现正当权者,人人均可成为罪人。在这种扼杀人性的文化里,任何最具有自由精神、最具有思想能力的优秀个体都遭到扼杀,默默地窒息而死。能够存活下来的是那些具备这个邪恶文化全部特征的卑劣个体,即信奉奴才哲学,太监哲学的一类人。没有平等就没有爱中国社会没有平等,所以中国文化就没有爱。在等级社会里,没有真正的“人”。“蚁民”、“草民”的说法,从根本上否定“民”的人格。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死个人跟死只蚂蚁没什么区别,怎么会“爱人”团结人?刘邦死后,吕后专权。她将情敌戚夫人关进永巷服苦役,戚夫人边舂米边悲歌:“子为王,母为奴,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相离三千里,当谁使告女”?吕后闻歌,大怒曰:“你想翻天”。前194年,吕后把戚夫人的儿子赵王如意招回长安毒死,把戚夫人砍去四肢,挖去双眼,割去鼻子,割掉耳朵,药哑嗓子后扔入厕内,取名为“人彘”。对戚夫人的处置比极刑——凌迟还残忍,他的独生子惠帝见“人彘”后被吓傻,从此以后不能理政。汉惠帝死后,吕后专权;立的皇帝都是小孩子,先是刘恭,被吕后杀了;又立刘弘。在吕后死后,大臣清除吕氏家族的当权者,同时把这个小皇帝杀了,另立刘邦的儿子刘恒来当皇帝,同时将刘弘的三个弟弟都杀了。人们明知儿皇帝无辜,还是要杀掉。曹操云:“宁使我负天下人,不可使天下人负我”。曹操杀了孔融(并灭其族)、杨修、华佗等名士。司马氏杀了嵇康、张华(被夷三族)、陆机等名士。晋时“动辄灭门”,有个叫周嵩的人,仅仅因为批评皇帝周围有“碌碌之臣”而被弃市。东晋朝的末代皇帝司马德文,在刘裕准备登基时,很爽快地拿起笔写禅位的诏书,并对左右说:“桓玄之时,天命已改,重为刘公所延,将二十载。今日之事,本所甘心”。禅位的诏书下去,刘裕上表谦让,于是再下诏,再让,到第三次,“表不获通,群臣劝进,(刘裕)不许。太史呈符命,乃从之”。既然是天意,那就当吧。对原来的皇帝给以优待,封为零陵王,刘裕让他活了一年零三个月把他害死了。以后,禅位后前皇帝都要被杀死。唐太宗死后,武媚娘(武则天)作为太宗的嫔妃,被送到感业寺出家为尼。武媚娘和白马寺的和尚冯小宝勾搭成奸了。武则天为了皇权,把自己亲生的四个儿子杀了两个,逼疯一个;扼死了亲生女儿,唐高宗李治还有四个儿子不是武则天所生,其中一个早死,剩下三个全被武则天整死。被封为许王的素节,好学自强,得到唐高宗喜欢,也就招来武则天的嫉恨;被放逐外地,禁锢终身,最后被押解回京城,至龙门驿被缢,年43,葬以庶人礼。武则天杀了四个亲兄弟,杀了一个亲姐姐;把皇后和淑妃砍去手足,泡在酒瓮里,活活折磨而死;将李唐宗室几乎一网打尽,几十家被诛。世界上有哪个女人象她这样毒?更恶劣的是,女皇利用酷吏,大兴冤狱,手段之毒,旷古少有,数十万人被害死。武则天发动告密,酷吏竟使用向脑中打入木楔、锅煮等酷刑。酷吏来俊臣编写《罗织经》,阐述罗织罪名的绝招,来氏所破千余家。酷吏王弘义杀了200多无辜之民,武则天又令他审理王安仁谋反案,安仁不认罪,王弘义就抽刀割下了安仁父子的头颅;回洛阳途中,司马毛公设宴款待,因话不投机,王就把毛公的头颅斩下,用枪挑着首级进入洛阳城。一次,酷吏万国俊到岭南调查谋反之事,他逼老百姓自尽,百姓喊冤,他就把人赶到水边,斩杀了300余人。后来,刘光业等人到剑南、黔中处理流放人员,见万国俊被赏识,便也随意杀人,刘杀700余人,王德寿杀500余人。武则天觊觎大唐江山。高宗晚年,风眩头重,两眼昏花,侍医秦鸣鹤说可刺头医治。则天怕高宗病好,怒斥秦鸣鹤:“此可斩!天子头上,岂是试出血处耶?”不料高宗难忍风眩痛苦,命秦鸣鹤为他刺头,一刺舒畅无比,欣然说:“吾眼明矣!”则天连忙改容,顶礼拜谢秦鸣鹤:“此天赐我师也。”武则天当上皇后,立刻让冯小宝当上了洛阳名刹白马寺的主持。高宗死后,武则天就让冯小宝随便出入后宫,赐名薛怀义。薛怀义因督建万象神宫有功被擢为正三品左武卫大将军,封梁国公。后来还多次担任大总管,统领军队,远征突厥。不久御医沈南蓼成为武则天的新宠,薛怀义出于嫉妒,一把火烧掉了耗资巨万的万象神宫,武则天却不予追究。而后薛怀义日益骄横,终于引起武则天的厌恶,指使人将其暗杀。太平公主是武则天的独生女,是高宗最小的女儿。“父为帝,母为后,夫为亲王,子为郡王”。她屡屡给母亲介绍情人(“面首”),如张易之、张昌宗、柳良宾、侯祥、沈南璆、僧惠范等,都是以“阳道壮伟”著于史页的“面首”。而且,这些“面首”的性能力大都由太平公主先尝试过,才介绍给武则天的,有些“面首”最后被太平公主诛杀了。张易之俩兄弟是二十岁左右的美少年,聪明伶俐、通晓音律、精力旺盛,更有侍寝的本领。把武则天服侍得身心愉悦。武则天马上给二人加官四品。从此二张俨若王侯,每天随武则天早朝,待其听政完毕,就在后宫陪侍。二张恃宠而骄,结党营私干预朝政。终于在神龙元年,张柬之等策动了“宫廷政变”,杀掉二张,武则天在病榻上被“请”下御座。赵匡胤有四个儿子,两个早夭。剩下两个,德昭、德芳,皇位本应德昭继承,被他的叔父光义夺去,是为宋太宗。德昭当了京兆尹,相当首都市长。太宗上台三年后,“从征幽州。军中尝夜惊,不知上所在,有谋立德昭者,上闻不悦。及归,以北征不利,久不行太原之赏。德昭以为言,上大怒曰:‘待汝自为之,赏未晚也!’德昭退而自刎。”而德芳,23岁就死了,且死因不明不白。取代后唐的后晋石敬塘,是辽主耶律德光立的儿皇帝,但石敬塘的后代不那么听话了,耶律德光打进来将其废掉,放逐到黄龙府。德光很敬重明宗,曾约为兄弟,撤走时,便硬是强迫从益当了代理皇帝。及至后晋大将刘知远起兵来讨伐,从益还想抵抗一下。“妃曰:‘吾家亡国之余,安敢与人争天下!’乃遣人上书迎汉高祖(刘知远)”。”但母子还是被杀了。“妃临死呼曰:‘吾家母子何罪?何不留吾兒,使每岁寒食持一盂饭洒明宗坟上。’闻者悲之。从益死时年十七”(欧阳修〈新五代史〉)。辽太祖去世,述律皇后当政,招来众多将军之妻,说:我为寡妇,你们怎么能有夫?遂杀将军百余人。辽穆宗喜狩猎,动辄杀人,一次饲鹿场出事,他杀了44人。金国的宇文虚中案,宇文因才高为人所忌,被罗织罪名,牵连全家,百余口被活活烧死。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误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2000多个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淫威,据《万历野获记》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媪在征战某地时,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宗知道后并不干预。明朝最著名的酷刑莫过于“剥皮揎草”,将一个活人的皮剥下来,再塞上草。历史上的皇帝很少用这种刑。只有土匪、流寇和酷吏才下得了手,而明初的几个皇帝竟对此都乐此不疲。剥皮时如果让被剥皮者早死了,明朝竟规定:“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明朝的“清官”海瑞居家九娶而易妻,离开北京时,使用30名轿夫,到德州后,增加到一百多名。他出门祭祀海神,说要访问民情,行的是扰民的事,连百姓家的柴火都被征用光了。海瑞年仅五岁的女儿,仅仅因为从家僮(自然是男性)手中接了一块饼吃,便被海瑞认为乱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大防,犯了不贞之罪,逼令其自行饿死以赎罪。海瑞严格遵循儒家伦理道德,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女儿。他从来就不懂得什么叫“爱”。咸丰皇帝发明了“就地镇法”制度,捕人杀人不必报官,不必拘守常例,结果每年至少有数千人被法外屠杀。由于狱卒迫害等原因,清朝每年死于监牢的犯人就有数万人之多。慈禧的名言是“谁让我一时不痛快,我就要让他一辈子不痛快”。一名太监下棋时说了句:“奴才杀了老佛爷的这匹马”,竟被活活打死。凡是她坐过的椅子,便成了御座,今后任何人也不许坐;给她梳头不能掉一根头发,否则轻被训斥、重被杖责。当代的嘉禾县委、县政府以“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标语,强制拆迁,“株连”公职人员,完全是慈禧的翻版。中国人的根本毛病是不把人当人。中国人把父亲说成天,把老婆说成衣服,把兄弟说成手足,就是没有把人当人。婆婆压迫媳妇、丈夫压迫妻子、老子压迫儿子、当官的压迫百姓。中国不仅是文人相轻,而是人人相轻。如北京人轻视外地人,城里人轻视农村人,有钱人轻视穷人,开车的轻视走路的,走路的轻视扫路的,吃饭的轻视做饭的……学校统计分数要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然后依分数排名,根据排名挑座位,于是坐前面的就轻视坐后面的,老师还说“你们坐前面的不要到后面去玩啊!”中国人不团结、爱轻视别人的坏毛病就是从小养成的极端地轻贱妇女汉代人写《忠经》,宣扬“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事二夫”。儒家重忠孝,强调为国尽忠、为长辈尽孝,这就奠定了国家和长辈绝对权力。绝对权力必然腐败。“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干道成男,坤道成女”。孔子提出:“女子小人难养也”。在中国,女又为奴,所以孔子把女子小人相提并论。小人即当时的奴隶用劳动养活了世界,可孔子居然说这些小人真难养活和对付。还有比这更无耻的言论吗?中国女人为什么要自称为“奴”呢?原来中国人“心甘情愿”喜欢奴隶制,我现在为奴,但“30年的媳妇熬成婆”,30年后我就是主婆了。难怪中国人生了小孩子后,听到的恭喜却是:“你又升了一级”!一个等级制、奴隶性根深蒂固的民族,是无法真正理解自由平等的,因为他心中根本就没有这些概念。儒家的奴隶“孝” 道怎能转化为民主文化?中国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种极度没有人性、极度残忍无情的制度。因为它将“阶级”带进了家庭、带进了同床共枕的人儿、带进了手足之情中间,强行把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这实在是对人性莫大的嘲讽。光从制度含义来讲,姬妾制度连阿拉伯国家的“四妻制”都不如。这是“仁恕”之道背后的黑色幽默。《礼记》云:“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妾的身份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那就是说,假如小儿女们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妾的本意是女奴隶,《尚书》有云:“马牛其风,臣妾逋逃,勿敢越逐。”意思是牛马发情逃跑了,男女奴隶私奔了,都不必去追。其中“妾”指女奴隶,“臣”指男奴隶。因此娶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三媒六聘,“八台大轿抬进门”,拜堂成亲。而妾一般是买来的身分微贱的女子,一般从侧门抬进去,也没什么热闹的场面。至于妻和妾生的子女,就更有区别了,礼教中最讲究的是嫡庶,即“立嫡不立庶、立长不立幼”——正妻生的为嫡子,妾生的则称庶子,除非正妻或逐或死,妾被扶正,否则做妾的很难有翻身余地的。《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其根本理由是:一则紊乱了上下不移的等级关系,二则破坏了宗法嫡庶次序。妻是嫡,而以妾为妻是以庶代嫡,违背了礼教等级。“是可忍,孰不可忍?”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两口子要一齐服刑一年半,服完了刑照样得离异。这样的法律下,做姬妾的已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饭。儒家经典《礼纪.郊特性》篇说: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中国古代男女从来没有平等过,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则必须三从四德,从一而终,夫死要守节;丈夫可以随意休妻,但是妻子无权提出离婚。中国女人稍有不对就可被休,有所谓“七出”:一、无子。二、淫益。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仪礼)。但女人若不满意丈夫,可就没有提出“休夫”的权利。有些朝代的皇帝死后,还要妃嫔殉葬。正史孝行传对殉夫而死的未亡人,也大加表扬!女人不过是男人的财产罢了。凌虐妇女,从天子至庶人,弥不有之,盖妇女居于底层之底层,被视为器物、家畜,生杀予夺,无复人气;尤为可叹者,社会熟视无睹,甚至赞扬此类野蛮行为。吴起杀妻以求将,人或以为不然,然吴终因此而得将印;吴起是儒家,他以兵机见魏文侯,是儒冠儒服,而且以爱兵如子而着称。吴起后来死在楚国,死在楚悼王发丧的仪式上。当时,因改革而失落,埋恨已久的宗室大臣把他团团围住。他死到临头,还玩兵法,竟厉声大喊,我倒要叫你们看看我是怎样用兵。说罢,往楚王的尸体上一趴,乱箭穿身,楚王也稀巴烂。楚国法律,凡是用兵器伤及王尸者都是死罪。所有参加围攻吴起的人,几乎都被满门抄斩(《吕氏春秋贵卒》、《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刘备有妻子如衣服之语,为刘安杀妻以其肉奉之而赐金,却被小说家描绘为仁德之君。《三国志卷六裴松之注引典论》:(袁绍妻)刘氏性酷妒,绍死,僵尸未殡,宠妾五人,刘尽杀之。…(刘子袁)尚又为尽杀死者之家。曹植的妻子为了讨丈夫欢心,她穿了一件漂亮的华服,在曹植面前转着圈子,不料被曹操看到。由于曹操严禁家人穿绫罗绸缎,加上曹操正对曹植一肚子不满,一声令下,一位爱美的女性便命赴黄泉。魏文帝曹丕即位第三年,颁布了一项《禁妇人与政诏》,诏曰:“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君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曹丕太过分了,剥夺妇女参政之权倒也罢了,缘何还要将“乱之本”这顶凶恶的帽子送给她们戴呢?曹丕干脆用一杯毒酒把妻子甄氏杀了。十六国之一的前凉王张天锡,有宠妾阎氏和薛氏。有一天张天锡重病卧床,自觉性命不长,对二宠妾说:“你们将何以报我?我死后,二人岂可再为他人妻!”二妾回答说:“你若不避讳谈死,妾请求殉死,供洒扫地下,誓无他志。”到张天锡病危时,二妾都自刎而死。后来,张天锡的病却好了。还有南朝梁时有个叫杜嶷的人,纳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妾。有一天这个女子收到妾父的来信,正读信时杜嶷回家,妾羞以家事告杜嶷,把信吞了下去。杜嶷怀疑是情书,命令剖腹取信,信取出时,妾气尚未断。杜嶷看完后,知妾被冤枉,可是妾已经死了。严武稚年椎杀父妾,无人责之,反由此成名。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九严武传:武字季鹰,幼豪爽。挺之独厚其妾英。武始八岁,怪而问其母,母语之故。武奋然以铁锥就英寝,碎其首。左右惊白挺之曰:郎戏杀英。武辞曰: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儿故杀之,非戏也。父奇之,曰:真严挺之子(这段文字约占严武传全文1/4,足见儒家如欧阳修者,对这类非人道之行为不仅不加谴责,且持赞赏之态度)!虐杀婢女的事在包括唐代在内的封建社会实在太多了。虽然法律规定杀奴婢是犯法的,但与杀良民量刑却不一样,只是“杖一百”或“徒一年”,不需抵命。至于一些权贵豪门,法约束不了他们,就更视婢女的生命如草芥。例如骁卫将军张直方生性暴戾,对奴婢稍有过失就杀。房孺复妻崔氏一夕就杖杀侍女两人,埋于雪中。韦皋做了高官后,将岳丈家当年对自己无礼的婢仆全部杖杀,投入蜀江。中国古代没有爱情。“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白乐天的哀叹,是为中国妇女的痛苦而发。白居易“江州司马青衫湿”,尤为后人称道。白居易在《追欢偶作》中道:“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即:“我家里养的家妓,每过三年多,我就嫌她们老丑了,又换一批年轻的进来,十年间换了三次。”舒芜痛斥道:“他买了一批十五六岁的女孩来当家妓,才玩三年,人家也才十八九岁,就嫌人家老了丑了,当废品处理掉,再买进一批新鲜货,一而再,再而三,还公然写进诗句,公然以此自炫。说得这样得意、这样自夸,贱视女人到什么程度,恬不知耻到什么程度!” 家妓不仅是主人的玩物,也可供客人娱乐,如侍酒,甚至在主人支使下供客人作枕席之欢。如白居易在裴侍中府中夜宴,就有“九烛台前十二妾,主人留醉任欢娱” 之句。元、白二人交情很深,有时还交换妓女,相互狎玩,如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时,就曾让元稹把杭州歌妓商玲邀往越州,狎玩了一个多月才归还。这种状况当然决不仅限于“元、白”。关盼盼为白居易写诗相逼,不得不为其亡夫张建封绝食殉死。孔子说:“男女授受不亲”,导致了寡妇因手臂被男人碰而自砍手臂。五代王凝妻李氏,只因为被亡夫之外的男子拉了一下手臂,便仰天长恸曰:“我为妇人,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邪?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于是以斧自断其臂,为欧阳修大加赞许。有人问朱熹寡妇因为无力维生,饿死怎么办?朱熹回答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把贞操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导致了多少人间悲剧!明清以降,礼教炎威日炽,正史及各地的府州县志,无不专列“烈女”一卷,但大多数人却连名字也未留下,只有一个“××氏”而已。前为夫姓,后为父姓,表明她们只是作为夫权和父权的所有物而存在的。汉民族有女性自杀殉夫的传统,娥皇、女英因夫死后投江。明代苏州昆山有一个叫李惠的妇女,19岁时夫亡,也没有生育。她留在夫家决心守节,有人劝她:“没有儿子,老了靠谁?”她说:“丈夫是天,天只有一个。夫死无子,是我的命不好,你们不要用这些脏话来污我的耳朵!”为了“明志”,她几次想自杀,都被家人救下。洪武十年时,丈夫的哥哥犯法被捕,她也受株连入狱。有人又劝她说:“如果你改嫁,离开夫家,这事就与你无干了,你就可免罪了,否则,将死在狱中。”李惠怒气冲冲地说:“我不会因为危难而抛弃礼义,只要能守节,就是死一万次也在所不辞。”她的行为深受官府赏识,明太祖还下诏旌表了她。有的女子只是许聘于人,并未过门,夫死,也终身守节,或以身殉夫。如据《开封府志》记载,明代开封府杞县有一个女子郑京姐,10岁时许聘给王念祖,不久,王病死。当时年仅十一二岁的郑京姐力请父母让她归于王家。去王家后,穿上自备的哀服,先拜天地,再拜王氏父母,再拜父母,一如婚仪。礼毕,来到念祖灵柩前哭奠、守灵。5天后,送葬的日期到了,她换上吉服,在柩旁自缢身死。1918年,中国有一个女人死了丈夫,她试用了九种不同的方法自杀,磨难了98天才成功死去。死后她的神主牌被供奉在祠堂上让人膜拜。政府、民间宗法势力都对践行这些儒家教条的行为都加以引导和鼓励。依照“褒扬条例”,凡妇女至少在30岁到50岁之间不再嫁人或为亡夫或未婚夫而自杀或因遇强暴不从致死或羞忿自尽者,都会受到政府褒奖。佛教、回教、基督教都反对自杀,惟有我们这个民族鼓励女人自杀,真是野蛮啊!野蛮来自于儒家教条[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及其信徒。妇女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女子无才便是德”!有才便是无德了。但这个说法用在男人身上却截然相反了。男人要越有才便越有德。这是什么逻辑呢?说穿了,只是用来辖制妇女,压迫妇女罢了。女子有了才,不服男人管辖了,那可怎么办?受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的女孩子都热衷于傍大款,当二奶,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西方女性追求人格独立,是不能忍受这种事情的。690年武则天改唐国号为周。其实,俄罗斯也有2个女沙皇,她们是沙皇的老婆,还是德国人,她们当皇帝都没有改国号。英国被诺曼人征服后,国王的姓换了好多次,也没有改国名。日本的国名也没有怎么变。中国每次改国号都死千千万万的人。为什中国人对国家的名字老改来改去呢?原因是“正名”,为了名正言顺,才改名。因为皇帝有规则,异姓[包括女儿]不得封王,更不能当皇帝。所以,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国名也改了。武则天是这么干的,武则天死前却取消帝号和国号,承认改国号错了。老毛改国号也是错的,他为什么要改呢?是为了当太祖,让人民顶礼膜拜,满足其邪恶之心。爱改国号的根本原因是中国继承权的高度排他性。中国文化就是重男轻女,女儿没有继承权,更不用说女婿、外甥有什么继承权了。在西方、日本,女儿都可以当国王或皇帝,英国经常有女婿当国王,惟独中国例外,真是够特殊的。中国目前的农村,仍然流行“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是没继承权的,为此引发打官司。女人出嫁,户口很快迁走了;要是招女婿,户口很难迁进来,而且女婿往往是受社会歧视的对象。这表明中国人对异姓的歧视是根深蒂固的。儒家将忠孝繁殖后代的价值提升到荒唐的地步,而且这个“后代”也仅指男性而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人对男系血统的重视在全世界第一的,达到了恐怖的程度。从对待女性等弱势群体的态度上来看,中国文化中的“礼仪”与西方文化的礼仪相比,那是猴子的礼仪与人的礼仪的区别。中国的礼仪只是猴子的礼仪:有吃的东西要先给大王吃,有母猴子先给大王泡,小猴子要对大猴子恭恭敬敬,不然就要挨揍;大猴子要对猴王恭恭敬敬,不然就要挨揍;母猴子要对公猴子恭恭敬敬,不然也要挨揍;这就是猴子的礼仪。在湖北红安红四方面军的故都七里坪看到的标语尽是:溺杀女婴是种犯罪行为,严禁B超查性别。今天,重男轻女在农村比任何时代都突出,山东招远市的赵玉令杀死了回国探亲的博士女儿博士女婿,原因是女儿不肯承担傻子弟弟买卖婚姻所需要巨大开销。无神论的唯物主义把一切归于物质,这样使人丧失了尊严,失去了高贵的人格。生命不再是目的,生命成了强者手中的工具、被看成了具有使用价值的物。韩信“多多益善”,在他眼里士兵不是人,而是工具。孩子死了,父亲为“绝户”痛苦可能超过失生命而痛苦。人的物质化与工具化导致了中国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吃人国。韩国裔的美国人郑麒来在《中国古代的食人》一书中说,中国的“食人”记录,在世界上是少有的。食人的多次性、残酷性和有理论的吃人,在世界上是罕见的。据作者研究,食人的行为分两类:一类是求生性食人,如灾荒、战争中的食人;另一种是习得性食人,即后天养成的习惯性食人,就是有理论指导地食人。中国的吃人和其它国家不同的就是特别多。周文王姬昌为了表示对纣王的忠诚,吃掉了用自己儿子做的肉羹。《管子》中记载:齐桓公有一次说:“易牙做的饭太好吃了,只是还没有吃过易牙做的蒸婴儿肉。”第二天,易牙就把自己的3岁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齐侯一面讲礼教,尊周室,九合诸侯,不以兵车;葵丘大会说了多少“诛不孝,无以妾为妻,敬老慈幼” 等等道德仁义的门面话;他不但是姑姊妹不嫁的就有七人,而且是一位吃人肉的。有一个叫竖刁的大臣,知道齐桓公对后宫不放心,就割了自己的生殖器,专为桓公管理后宫之事。后来齐桓公病倒了,易牙、竖刁乘机囚禁齐桓公,追杀太子姜昭。齐桓公被活活饿死,死在宫中后六十七天,还不让人收尸,以至尸体上的蛆虫,纷纷爬出宫门。公元前661年,翟人攻卫国,杀卫懿公并吃了他的肉,而抛弃了他的肝。卫国有个大臣名叫弘演,看见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决定自杀,自杀后让人挖出他的内脏,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来安葬。卫懿公是历史上唯一的被人吃掉的国君。《左传》记载:宋国的都城被楚军围困时,宋国人都“易子而食”。战国时,魏国的将军乐羊率军攻打中山国。可他的儿子在中山国为人质,中山国将乐羊的儿子做成羹送给乐羊。乐羊知道羹是什么做的,但他还是喝了下去。这一行为受到魏国人的广泛赞扬。战国时期,就曾发生这么一件事。齐国有两位勇士,一人住城东,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气。某日,他们突然在冲上相遇,想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勇士。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来割去,两个人不一会儿都送了命。汉高祖恐诸异姓王韩信、彭越、英布等功高震主,便借口消灭之。《史记黥布列传》记载,公元前196年夏,刘邦以梁王彭越阴谋造反为由,将其杀死,切碎作成肉酱,并把这肉酱分发给全国各地的诸侯食用,以示恐吓。不但皇帝吃人肉,还要追给诸侯尝人肉兹味。刘邦一面讲礼教、尊孔子,一面吃人肉。王莽政权崩溃后,人们割了他的头,还将其舌头切了分吃。汉光武帝建武二年(26),关中大饥“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献帝兴平二年(195),关中大饥“民相食略尽”。汉末臧洪为袁绍所围,城中食尽,亦“杀其爱妾,以食兵将”。史家反称许他为“壮烈”,同人反亲慕他为“忠义”, 真是是非颠倒,黑白混淆了。三国时,吴国大将高澧好饮酒,爱杀人并饮人的鲜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掳掠过往行人,杀死后饮其血食其肉。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妻子儿女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人肉就把他支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刘宋元嘉十八年(441年)酒泉守将沮渠夫周“杀妻以食战士”。宋文帝元嘉三十年(453),“张超之走至合殿御床之所,为军士所杀,刳肠割心,诸将脔食其肉,生啖之。”前废帝永光元年(485):“讨义恭杀之并其四子,断绝义恭肢体,分裂肠胃,挑取眼睛以蜜渍之,谓之鬼目粽。”梁武帝太清三年(549),“九江大饥,人相食者十四五”,建康城内因侯景围城“数月之间,人至相食,犹不免饿死,存者百无一二”。“军人屠马于殿省间,杂以人肉,食者必病”。元帝承圣元年(552)“暴(侯)景尸於市,市民争取食之,骨皆尽;”侯景的尸体被切成碎块煮成汤(羹),侯景的妻子凓阳公主也被民众杀而食之。侯景的副将王伟被囚并解往江陵,被梁朝的民众放在炉中烤熟食用。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凶猛异常。隋朝初年,王颁因不满陈国国王陈霸先杀其父,加入了正在南方攻打陈国的隋军。陈国败后,王颁从坟中掘出陈霸先的尸体,焚其尸骨,用水和着骨灰喝了下去。隋炀帝开汴渠,麻叔谋被任命为开河督护。他到达宁陵后患病,求医诊治。医生说必须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后加入药物,一起服食。乡村百姓前来献羊羔约有数千人,麻叔谋给了他们优厚的报酬。宁陵县下马村有个叫陶榔儿的,他家的祖坟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时被发掘,就偷了别人家一个三四岁的男孩,杀死后蒸熟装入食盒献给麻叔谋。麻叔谋吃着这肉,香美异常,十分满意,就下令让河道在经过陶家坟地时绕了个弯。陶榔儿兄弟继续偷盗小儿蒸熟献给麻叔谋来讨赏。其它百姓也效法他们。当时,附近村庄接连丢失小儿达数百名。当地凡有小孩的人家,都特制一个大木柜,夜里就把小孩藏在柜中,用大锁锁牢,而且全家人点着蜡烛值班看守。到天亮打开柜子,若小孩还在,全家老幼都一齐庆贺。即使如此,丢失小儿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隋代杨玄感谋反,炀帝把他擒获正法,罪及九族,并且命令朝廷公卿以下官员,都去割食他的肉。隋炀帝大业十二年 (616),江淮饥馑无食“始采树皮叶,或捣槁为末,或煮土而食;诸物皆尽,乃自相食。”隋代末年,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不久,诸葛昂宴请高瓒,让自己的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盖着。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后来遭遇兵乱,诸葛昂和高瓒一齐被盗贼抓去,盗贼割下他们的肉烤着吃。隋末的朱粲是一位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吃,朱粲用二百石铜钟煮人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超过人肉吗?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军粮。”他下令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后来朱粲降唐,李渊派部将段确劳军,宴席间,段确对朱粲开玩笑说:“人肉到底什么滋味?”朱粲反唇相讥:“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段确怒骂道:“你这狂贼,既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贞观年间,代州都督刘兰谋反被腰斩,名叫丘行恭的将官用手挖出刘兰的心肝生吃。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里,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加上水和水银同煮,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其妻惊觉逃走,报告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此时,岭南陈元光性情暴戾,他设宴待客,一男仆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杀死,又把他的肉煮烂端上宴席让客人们尝鲜。客人们不知是人肉,边吃边说好吃。当时又有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武则天死后,其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杀,百姓们脔割他们的肉,煎炒而食。安史之乱时,皇帝李隆基向西南逃跑;士兵们在陕西马嵬驿发生哗变,杨玉环、杨国忠被杀;杨国忠的肉被士兵吃得干干净净。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尹子奇久围雎阳“城中食尽……(张)巡出爱妾,杀以食士……将士皆泣下不肯食……(许)远亦杀其奴,然后括城中妇人,食之既尽,继以男女老弱,人知必死,莫有叛者。所馀才四百人。”一座3万余人口县城吃人吃到最后,只剩下4百来人。《资治通鉴》记述睢阳张巡杀妻妾吃肉裹腹这一事件的时候,不仅未对张巡杀人、吃人的暴行作丝毫的谴责,反而对他“忠心耿耿报君王”的行为大肆赞扬。《资治通鉴》中“人相食”出现频率最高;即使是多达百万的民众被吃掉,史家也抱着若无其事的心态一笔带过。代宗永泰二年十二月癸卯(766),(周)智光素与陕州刺使皇甫温不协,“志斌入奏事……叱下斩之,脔食其肉。”唐代白居易的《轻肥》说:“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元和年间,节度使张茂□常吃人肉,后来到朝中任职,别人问他在节镇时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他毫不掩饰地回答说:“人肉腥且,争堪吃?”代宗时,严震也有同样的嗜好。李廓任颍州太守时,曾捕获七名盗贼,李廓审问他们,为首的盗贼供称,他们是得了某个江湖秘传,说了吃了人肉之后,这家人就会昏睡不醒,因而行窃时就不会被发觉。在许许多多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莫过于人食人,而所有发生在王朝末代的这类人间惨剧,莫过于唐末。而在唐末,所有食人者,又都比不上以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僖宗中和二年(882),黄巢在失败前夕包围陈州近一年时间里,采用过机械化方式,将活人粉碎,以人肉作军粮,供应他围城部队,以保证他起义军的战斗力,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规模。其骇人听闻的程度,既是中国之最,大概也是世界之最。黄巢所过之地,百姓净尽、赤地千里。《旧唐书》记载:黄巢率领全军围陈州近一年,数百(一说三千)巨碓,同时开工,成为供应军粮的人肉作坊,流水作业,日夜不辍。将活生生的大批乡民、俘虏,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磨成肉糜,并称之为“捣磨寨”。陈州四周的老百姓被吃光了,就“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按最保守的估计,至少得吃掉十倍于张巡守睢阳城时的人口——30万。这位农民领袖大规模“吃人不吐骨头”行径,其野蛮,残酷,恐怖,骇人听闻,即使以唯物史观判断,也很难再冠以"革命"二字来美化他了。当然,"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在铁与血的较量中,你不能将敌人消灭,对手也会将你毫不留情地除掉。所以,历代农民铤而走险,反抗强大的统治者,起义军的头目,无不残忍野蛮,无不杀人无算。但是,像黄巢以人肉为粮糗的恶行,绝非一般意义的战场上的较量,而是人性灭绝的屠杀。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光启三年 (887):“杨行密围广陵且半年,秦彦、毕师铎大小数十战多不利,城中无食,料值钱五十缗,草根木实皆尽,以堇泥为饼食之,饿死者大半。宣州军掠人诣肆卖之,驱缚屠割如羊豕,讫无一声,流血满于坊市。彦、师铎无如之何,颦蹙而已。” 当城里粮尽时,“饥民相杀而食,其夫妇、父子自相牵,就屠卖之,屠者刲剔如羊豕”。人像猪羊一样被屠夫切了在市场上卖钱营利,其景象虽比人间地狱亦有不及。“河阳节度使李罕之所部不耕稼,专以剽掠为资,啖人为粮。”昭宗大顺二年夏四月庚子(891),“(王)建令东川将唐友通等擒(韦)昭度亲吏骆保於行府门脔食之”。五代时的赵思绾领兵占据长安时,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66副。五代后晋时,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市民们砸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后晋苌从简历任河阳、忠武、武宁等镇节度使,特别爱吃人肉,所到之地,都派亲信捕捉民间的儿童蒸熟吃。后汉蔡王刘信更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著他的面零刀割他们,让犯罪者吃自己亲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刘信虽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这番举动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更严重。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婢妾的身上刺个洞,用嘴对着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北宋大将王彦升领兵作战,得胜后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他用这样的办法共吃了数百名俘虏的耳朵。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本是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他因横行不法,获罪被贬,产生变态心理,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事。开宝三年(970),他复官分司两宗,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宋太宗赵炅继位后,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977年)将他罢官治罪。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被斩首于洛阳。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岳飞诗词中有“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岳飞杀了一个汉奸,围观的人们把死人碎尸并食用,以发泄对卖国者的仇恨。北宋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15千(1斗米要数十千钱)。明代万历45、46年(1617、 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人吃人,惨不忍睹。清同治3、4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30文1斤,后来涨价到120文1 斤;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80文1斤。宋代文人庄绰在《鸡肋编》说:“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荆榛千里,盗贼、官兵、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豚,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名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不慕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称为 ‘两脚羊’”。儿童的肉叫做“和骨烂”,是最鲜美的,因为儿童肉在煮烂后,可以连骨头一起全部吃掉;年轻女子的肉则被称为“不羡羊”,意思是比羊肉更鲜美;男人的肉被叫作“烧把火”,意为烧不烂,是人肉中最不好吃的(需要多加把火);对人肉的通称则是“两脚羊”。南宋时,因元兵打来,齐鲁一带的汉人从山东逃到杭州,半路上没有吃的,他们就吃人肉干:“人腊”,一直吃到杭州为止。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岛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干,叫做“地鸡”、“地鸭”。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南宋绍定六年(1233年),唐州被困,“城中粮尽,人相食,金将乌库哩黑汉,杀其爱妾以啖士,士争杀其妻子”。杀妻或杀妾之后,必是“括城中妇人食之”!元人陶宗仪所著的《南村辍耕录》里说,“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人肉曰‘想肉’,食之而使人想也。“淮右之军”即朱元璋之军,这个吃人上瘾的军队,何尝考虑过民意。朱元璋赐给常遇春美妾,可常遇春的元配砍掉了美妾的手。朱元璋派人杀了常遇春的元配。她的肋骨被砍成小块弄熟,由朱元璋分发给常遇春及众大臣食用。明太祖朱元璋的孙子朱有熹,最爱生吃人的肝、胆和脑汁。每天天黑后,他看见有人经过他所居住的王府旁边,就命令手下人把他们引诱到府中杀死,供他食用。后来,人们都不敢从他的府邸前后经过。像朱有熹这样的帝室贵胄,竟然如此殁暴,其下的凶官悍将的吃人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明代初年,长洲人韩雍曾为大将,率军平定广西壮族、瑶族的叛乱。有一次,他和部将在辕门商议军事时,把几名俘虏拉过来斩首,然后剜出死者的心脏,砸开头颅取出脑汁,趁热吃下肚去。明成化年间,湖广都指挥彭伦跟随赵辅平定大藤峡民叛乱,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让兵士将他们乱箭射死,然后又割裂他们的肢体,让兵士烹煮而食。明代有个名叫王冠的人,热衷于房中术。他有婢妾十馀人,恣意纵欲,婢妾怀孕快要分娩时,王冠就让她服药打胎。胎儿产出,王冠就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后来事情败露,王冠被治罪,凌迟处死。明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倒台后被凌迟处死,仇家出钱贿赂刽子手,买去他的每一片肉生吃,以解胸中之恨。嘉靖时,王被严嵩杀害,后来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获罪被斩首,王的儿子王世贞、王世懋兄弟花钱买通行刑的刽子手,砍下严世蕃的一条腿带回家去,煮熟祭奠父亲,之后,王氏兄弟把那条人腿上的肉吃个净光。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市场,惨不忍睹。民族英雄袁崇焕被诬陷凌迟时,北京百姓把他的肉吃净。据说这肉可以治病。20两银子一片的袁崇焕刺身!!!明末散文家张岱的《石匮书后集》有详细记载:“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明末的刘泽清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镇守庐州(今合肥),平时读书作诗,颇为风雅,实际上极其凶残。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让一只猩猩捧着一盏装有三升酒的金瓯向客人跪着敬酒,客人吓得浑身发抖不敢接酒。刘泽清笑着说:“你连这畜生也害怕吗?”他又叫人拉过来一名死囚犯,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另一盏金瓯中,让另一只猩猩捧着,刘泽清吃着血淋淋的人心肝,喝着白花花的人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后来刘泽清投降清朝,清朝担心他反复无常,寻借口把他磔死。明末,“蜀大饥,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连岁干涸,至是弥甚。赤地千里,粝米一斗价二十金,养麦一斗价七八金,久之亦无卖者篙芹木叶,取食殆尽。时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数百金,买一饱不得而死。于是人皆相食,道路饥殍,剥取殆尽。无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转相贼杀”(清彭遵泅《蜀碧》卷四)。1628年(崇祯元年)陕西大饥荒,人相食。这场空前的大灾难拉开了明王朝灭亡的序幕。李自成大顺军的战马饮的是俘虏的血,马饮惯了血,对水不屑一顾。上了战场,战马一闻到血腥味,奔腾嘶鸣,眼睛发红,简直像狮子一样。李自成攻破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并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赐给部下尝食,名曰“福禄酒”。大顺军打下安徽桐城,百姓箪壶食浆,以迎义师。一农民在城门口拦住几个大顺军战士,向他们讲述自己的苦难,一个大顺军小头目说:“哎呀,你既然那么苦,何必活在世间?”就把老农杀了。李自成对安徽戕害最深,十室九毁,十人九亡。清初只得从江浙迁徙民众到安徽居住,史有‘湖广填四川,江浙填安徽’之说。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一回城门正要关闭,有几百名乡下百姓涌到城门外请求进城避难,县令不同意收留他们,清军守将说: “让他们进来吧!到紧急的时候,这批人可作为我们十天的口粮。”于是打开城门,把百姓放进来。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有户人家数口被吃,只有一人幸免,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他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着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急忙离去。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个方士对他说吃小儿的脑子可以治好病。鹿尽心相信他的话,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这样,他吃了许多小儿,病情未好转,又请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于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但是,鹿尽心的病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太平天国之乱后,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皖南、苏北的人肉价目,高不过百余文,低仅数十文,远较猪羊肉为廉。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最初人肉市场中出售的只是死人肉,以后便发展为当场屠宰活人,谓之“菜人”。1895年8月,广东一个村子为水发生了武装冲突;被俘的人被杀死,他们的肉、心和肝被分发给胜方食用;胜方的小孩子,也可以参加这一人肉“盛宴”。在鲁迅《狂人日记》里提到:近代的徐锡麒被抓后,他的心被炒着吃了。因天灾食人越到近代就越多。据《清史稿》记载,352次灾荒,发生19次食人事件。在清朝统治的260多年间,大约每15年就有食人的情况发生。1976年唐山地震中一个困埋在地下的男人,因为将刚刚死去的妻子的胳膊啃吃了一条,才维持着生命等到了救援。食人,是为了健康。中国有一种迷信,认为吃人肉或者吃人的某些器官对人的身体有好处,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就有记载。2005年1月30日,四川忠县一流浪汉被人杀死,其男性生殖器被凶犯磨成粉,兑水喝下以治病。甚至认为吃人肉或人的某个器官可以增强性功能。在广东的某些酒店,婴儿居然被做成羹汤供人享用,生意还特别红火!有的婴儿被加工前还活着!从医院到酒店有一套完整的商业渠道。眼下流行三千元一盅广东婴儿汤;数月胎儿,加党参、当归、枸杞子等补药,再辅以鸡肉排骨煲为羹汤,据说极是补气壮阳。自诩为“婴儿汤”常客的台商王某,紧搂着妙龄二奶洋洋自得地说:“以我六十二岁的年纪,每晚都可来一回,还不是靠这个!”我们这一民族,真是越来越现实,越来越唯物,越来越无所畏惧;但现实、唯物到这一步,已与禽兽无异了;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基督教国家里,他们无论怎样享受,怎样地想钱想疯了,也不至于想到利用死婴的份上吧;可我们这一民族中的人却这么想了,这么做了,还开出专门的人肉餐厅了。你们对美国人,对日本那边的事简直明察秋毫,可对近在自己身边的,对同胞间这种肆意对待生命、极其丑陋的事却置若罔闻,一付漠然!这样的爱国和爱自己的民族,爱的又是哪门子的“国”和“民族”?我们的农村为什么到现在依然存在着买卖女婴,溺杀女婴的现象。中国呵,我为你哭泣;中国的农民,我更为你哭泣!中国文化提倡吃人。吃人已进入了中国的文学,被审美化了。不论是儒家文化,还是道家学说,都含有吃人的传统成份。孔子赞扬晋文公的政绩,可从没有谴责过晋文公吃人肉。晋文公继位以前被迫害,到处流亡,没吃的,介子推就割自己的肉给他吃。难道随从就不饿吗?难道随从就该被吃吗?孔子对这事一声不吭。后来晋文公当了国王,要随从介子推出来做官,他不肯,结果国王放火烧山把介烧死了,国君搞过寒食节纪念他,要下人们象介子推一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国君不尊重随从的自由意志,竟然放火烧山烧死人。这是严重的践踏人权!面对这样的无道昏君孔子也没有谴责一声。可见,孔子是个典型的奴才和精神太监。实际上孔子是鼓励下人为主人献身的!割股取肉解君馋的介子推正是孔子“孝”道的典型。以后“割股疗亲”的事就时常发生。用自己的身体的某一部分做药,献给自己的父母,为他们治病,滋养他们的身体。《二十四孝图》津津乐道、尽量赞美的就是这一类的“食人”。儒家剥夺了生命至上的个人归属本体性,将其归之于君、父、家、国;而道家将他人生命视为自己的消遣物、补养品。生命只是第二性的,是他物的附属。《三国演义》、《水浒》,都有吃人的描写;而且绘声绘色,涂以“道德美”的光彩。《三国演义》第十九回讲:刘备被吕布打败而投奔曹操,在途中住在猎户刘安家中。刘安非常崇拜刘备,刘安家中又没吃的,他就“杀妻以食之”。这样他以“食人”的行为实现了“忠孝两全”的儒家理想。曹操知道后还给刘安百两黄金。奴隶主灌输给奴隶这样一种伦理:一个奴隶,只要忠诚地侍奉奴隶主,即使残杀并吃掉另外一个奴隶,也可以不用承担任何的罪责。假如这种残杀和虐吃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奴隶主的统治,那奴隶的行为还会受到褒扬和奖励。作者是赞美这种的德行,而读者看书时也没感觉到可怕,可见我们的心灵麻木到了什么程度!这种吃人有理的文化说明了中国人是一个根本“妖魔”的种族,无需别人来“妖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