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战争》作者:内维尔·马克斯韦尔 [澳大利亚]序 中印边界争端是二十世纪中叶国际关系史上富于戏剧性的一段。世界上两个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亚洲的两个伟大的新共和国,尽管政治性质不同,似乎已经走上和睦合作的道路,但后来却为了几块荒凉的、艰险的、没有什么价值的土地争吵起来,还打了一场短促而剧烈的边境战争。印度在世界事务中的作用由此一落千丈。同中国友好曾经是贾瓦哈拉尔·尼赫鲁制定的印度外交政策的基石:印度奉行不结盟政策,当世界各国是如此清楚地划分成两个集团的时候,印度拒绝把它的命运同任何一个集团——共产党的或反共产党的——联系在一起;在国防上依靠自己,在外交政策上独立自主;冒着武装部队受到削弱的风险,集中力量发展经济——这一切都取决于同中国的友好和有一条和平的北部边界。同中国发生冲突,北部边界上形势紧张,就需要支出巨额军费,这样就会使支撑尼赫鲁的各项政策的拱门整个垮下来。尼赫鲁的统治地位也会随之告终。 这一争端以及作为它的高潮的边境战争,加强了一般认为中国是一个好战的、沙文主义的、扩张主义的国家的那种看法。六十年代末,当中苏边界争端日益尖锐化、中苏这两个巨人剑拔弩张的时候,人们不免回想起中国同印度的争吵,这就使世界舆论容易接受俄国对中俄争端的说法,甚至助长这样一种想法:中国由于在边界问题上总是抱毫不妥协的态度,现在可能要得到应有的报应了。近年来,国与国之间的所有争吵,都没有象中印争吵那样具有充分的文献:双方都长篇大论地、反复地向对方以及向任何愿意听的人,解释自己的立场。然而,这一争端背后的事实真相似乎又是那样的模糊,而且很少有人愿意客观地加以探讨,所以任何现代的国际事件从来没有象这一桩那样广泛地全然被人误解。 我对这个题目的兴趣是从一九五九年八月底到达新德里担任《泰晤士报》(The Times)记者时开始的。那时,我立即投入本书所叙述的事件的报道工作。在我到达前几天,发生了中印边境上的第一次武装冲突,即朗久(Longju)事件。在随后的三年里,一直到边界战争的高潮过去之后,印度同中国的争端以及它所派生的各种问题,是我的工作的一项主要课题。 我曾经计划围绕一九六四年尼赫鲁的去世,写一本关于六十年代的印度的书。我开始重写中印争端的始末,就是想把它作为那本书的一个章节。当初,我把这项工作看成是对我过去随着这一争端的发展而写的成万字报道进行重新编排和加工的问题。可是,当我再次翻阅盈篇累椟的印度白皮书(其中记载着有关两国政府在外交辩论中所提出的论证),我认识到需要对问题作出更为全面、更为基本、更为深入的估价。这本书就是我后来进行重新估价的产物。不过,我之所以写这本书,仍然是因为我对新德里当时如何处理和看待这一争端,有些亲身的了解。各种人物都登台表演,而且互相影响;他们的态度,以至他们的情绪,在这一争端中以及有关的印度政治演变中起着重要作用。也许就是在这种地方,目睹事态经过的记者比事后进行探索的学者在条件上更为有利些。事情过后,只有写在纸上的证据,至于那些露出微笑或皱着眉头的表情,不快的或傲慢的语调,未入记载的独白等等,却都已遗忘掉了。 我在一九六七年年中离开印度前,多次访问了过去负责处理这一争端的印度的政界人士和官员们以及曾试图在军事上贯彻政府的政策的军人们,并同他们进行了长时间的谈话,以便再次探究中印争端真相。当我在伦敦大学东方和非洲学院(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作研究员以完成这项研究并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试图首先从历史发展上来看中印边界争端,不仅把它看作是二十世纪中叶亚洲两个最大国家之间的冲突,而且看作是一百五十年来在喜马拉雅山的两边及其周围在政治上、军事上、外交上勾心斗角的继续。关于喜马拉雅地区的历史和这一地区内的各条边界的历史,历史学家以及其他学者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已经作过许多阐述。我在写本书开头一部分时,曾借助于他们的著作。本书的这一部分追溯了有争议的边界的历史。我想,这对理解后来发生的事情是必不可少的。 本书的布局大致上是按时间顺序的,不过在各章节之间也经常交叉。某一事件在某一章节里已经提到,也许在另一章节里又作详细介绍。或者是某一件事在某一章节里从一个角度写了,也许许在下一章节里又从另一个角度来写。《北京的观点》这一章是试图从中国人的观点来看这一争端,重新提到了许多在前两章已经描述过的事情。我认为这个尝试是需要的,因为人们一直是从印度的观点来观察整个争端的。而且,正如一位英国人在本世纪初评论另一位英国人时说的:“要使从印度来的人相信中国的观点也值得考虑,那无疑是困难的。” [ 注:见历史引言第二节 ] 只要有可能,我对所引用的声明、讲话之类都注明了出处 [ 扫校者注:除部分引文来自中国政府刊物之外,作者引文大多出自未翻译出版的外国文献,这类注解在扫校过程中未保留,读者如有需要请参阅原书 ] 。但是可以看到:在关于边境战争及其酝酿阶段的章节里,这种注解大大减少了。在这几章里(以及在本书的其他一些地方),我引用了印度政府和印度军队的未经公布的档案和报告中的材料。有些官员和军官让我使用了这些材料,他们认为,现在该是整理出一部对事情原委的全面叙述的时候了。而他们相信我是能够把它写得公正的。当然,我不能写出他们的姓名,也不能注明我引用材料的文件或档案的出处。我只能感谢他们,并且希望他们不至于失望。 曼克卡尔(D.R.Mankekar)在研究独立后的印度军队的历史时,也同样被允许查阅未经公布的档案;他让我从他的原稿中引用一份关键性的备忘录的内容,我向他表示感谢。 我试图理解双方在这一争端中是受什么因素支配的。可以看出,有时候一方对另一方所持立场的误解,在加剧新德里和北京之间的分歧上是起了作用的。至少在这一点上,我是比较清楚了。我的意图只是叙述和澄清一桩历史事件;我认为这个事件是广泛地被误解了,而且当它发生的时候,我自己对之也有误解。我无意于指责任何一方,而且确信,双方往往是认为自己的正直精神受到了伤害而采取行动。这是看得出来的,当然这样做只能使冲突加剧。 本书中出现一种不可避免的不平衡状态。这是由于我获悉边界争端的情况,在一方比在另一方方便得多。印度就其政治上的工作程序而言,一定可以算是世界上最公开的社会之一,而我为了写这本书进行研究时,这个好处使我得益非浅。不过,在中印争端问题上,印度政府也许由于它的公开性已经吃了些亏,至少在短期内是如此。如果一个人仔细研究一个政府的公开言论和私下的(实际上是秘密的)态度之间的差别,那就不免使人们对它产生恶感。尼赫鲁的对外公开的讲话数量是如此之多,因此他就特别容易被人加以前后矛盾的罪名,而他故意含糊其词的地方,也是一下就被人看穿的。相形之下,就内部工作程序而言,没有哪一个政府比中华人民共和国还要不公开。在追溯中国的政策形成过程时,我除了公开发表的材料以外,没有别的可供查考。公开的材料倒是非常丰富,不过,反映犹豫、前后矛盾、分歧以至表里不一的证据自然是完全找不到了,而在印度的政府和军方内部磋商的记录中这种证据有时是显露出来的。因此,谁在北京有象我接触印度的记录那种条件,那么中国的政策大概看起来不会这样前后一致,也恐怕不会这样讲究实效。也许将来研究这些事件的人们能够纠正本书中的不平衡状态,他们手头有了更充分的文件材料,将会发现我的叙述上的不足之处和解释上的差错。 我能够有机会用将近两年的时间来写这本书,要感谢伦敦大学的东方和非洲学院,特别是它的主任菲利普斯(C.H.Phliips)教授,他的关心、鼓励和建议对我是极其可贵的。 我要特别感谢的其他人士有:罗纳德·西格尔(Ronald Segal),在有关本书的许多事情上给我鼓励,向我提出意见;斯·戈帕尔(S.Gopal)博士虽然他肯定将完全不同意这本书的见解,但是鼓励我写这本书的热情从未因之而减弱;迈克尔·布里彻(Michael Brecher)教授严肃认真地读了原稿;阿尔斯太尔·蓝姆(Alastair Lamb)教授也读了原稿,对我很有帮助,并让我引用了他没有发表的一篇关于阿克赛钦的论文;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教授根据他本人对这些事件的直接了解,指出了一些细节和着重点上的毛病;多萝西·伍德曼(Dorothy Woodman)女士允许我引用她写的《喜马拉雅边疆》(Himalayan Frontiers)中的一些新材料;库尔边普·内雅(Kuldip Nayar)让我预先读了他写的《两线之间》(Between the Lines);罗伯特·哈登巴克(Robert Huttenback)教授阅读和评论了我写的历史引言部分;《中国季刊》(China Quarterly)编辑戴维·威尔逊(David Wilson)和《泰晤士报》远东问题专家胡理士(Richard Harris)阅读和评论了我写的中国对这一争端的观点的部分;约翰·艾迪斯(John Addis)允许我引用了他为哈佛大学写的关于中印争端的没有发表的论文。本书的地图是贝克(D.R.Baker)绘制的。格雷姆·格林(Graham C.Greene)始终如一地关心我的写作,对我是一种有力的支持。鲁宾(A.P.Rubin)博士读了我最后的草稿,对我很有帮助。对以上所有的人,我都表示感谢。 书中如有差错和判断不当之处,当然由我自己负责。中印边界的西段和中段简图中印边界的东段简图历史引言 帝国的界限一、西段 按照强权政治的逻辑,处于扩张时期的帝国,总是要向外扩张它们的边疆,直至遇到强大邻国的抵抗、或天险的阻挡、或是向前推进的动力消耗竭尽时,才会停顿下来。在十八和十九世纪,英国在印度就是这样地不断扩张它在这个半岛形的次大陆上的统治,一直扩张到喜马拉雅山这个大弧形。在那里,它接触到另一个帝国——中国。在边境地区的中段存在着一些小国和土邦,于是双方就展开了对这些接壤地带的争夺,一直持续到今天。在西北和东北段,由于没有可以充当缓冲的独立小国,英国当局就寻求同中国建立安定的边界。但当时它没有能够做到达一点,这就导致了二十世纪中叶的印度和中国之间的边境战争。 当英国在西北方向将边疆推进接近兴都库斯山脉(Hindu Kush)和喀喇昆仑山脉汇合处的时候,帝俄从另一方面也朝着同一处推进。征服一地之后,就有必要征服更多的地方。这就是促使两个大国向前推进的同一公式。俄国人解释过驱使他们向前推进的原因是: ……俄国与不少半野蛮的部落发生了接触,他们成为对帝国的安宁的经常性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要在俄国的边境上维持秩序,就只有使部落归顺。但是一旦做到了这点,新归化的部落又会遭受更遥远的部落的攻击。因此,就有必要在边远的人群中设立据点,并且显示武力使他们臣服。 一个英国人后来更加直截了当、更少自我辩解地把这种帝国向外扩张的劲头说成是“文明人要压服边境上的未开化人的一种天然冲动”。这两个日益互相迫近的帝国,事实上都是受同样的扩张野心驱使的,但是双方却又认定对方的推进是蓄意的威胁。圣彼得堡和伦敦都预计到两国会迎头相撞,从这一点出发,决定了他们的边境政策。 英国方面定下了一个始终一贯的基本目标,这就是要俄国人离开印度平原和政治上变幻不定的印度城市愈远愈好。但是,他们运用的策略,随着在伦敦和印度负责制定政策的人们的态度而变化,也随着这些人对作为第三因素的中国能起多大作用的看法而变化。当时的边境政策有两大派。一派是前进派,他们主张英国应向前推进,在尽可能远离印度平原的地方去直接挡住俄国的威胁。另一派是温和派,他们指出企图在遥远的、非常艰险的地区建立边界,代价高,风险大,因此提议把英国行使权力的界限确定在比较容易得到接应的地方。他们主张,为了挡住俄国人,最好用第三势力把狮子(英国)和熊(俄国)隔开。可能担任这种角色的有好几个:阿富汗是一个;有时候,象洪扎(Hunza) [ 译者注:即坎巨提 ] 这样的小邦看来也差不多。然而,总的说来,在英、俄势力达到这一地区前一个世纪就已在此立足的中国,最适合担当这种角色——假如中国人能够胜任,并且能被说通的话。可是,英国人后来感到这恰恰是难办的事。或许因为中国从同俄国打交道的经验中懂得,边界条约是邻近的帝国手中用以宰割中国领土的利刃。总之,中国对英国谋求确定共同边界的多次尝试都设法回避了。 英国在西北段的边界政策的历史,是前进派和温和派在伦敦和印度交替得势的历史。不过,这两派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都要划出一条边界线。这是现代国家所需要的东西。但是对他们的先辈来说,这是陌生的,甚至是格格不入的。这些先辈认为,一个国家的主权伸展到无人地带就逐步消失了,从而形成一个使双方隔离而不是互相接触的边境。他们对这种情况更熟悉,也觉得更自然。寇松(Curzon)勋爵在本世纪之初说过,“标定边疆的想法,基本上是一个现代的概念,在古代世界中是没有或是很少有的。”他指出,在本世纪之前,“可以这样说,在亚洲国家中从来没有进行过标界,除非是在欧洲的压力之下,并受欧洲的人员的干预”。可是,疑虑重重的中国,在多数情况下,抵制了或是避开了英国的压力。因此,当中国和印度在二十世纪中叶独立时,在喜马拉雅山的两端仍然有无人地带把双方隔开。双方争吵的产生是由于在那些无人地带需要划定边界线,而对如何划法又不能取得一致。 在十九世纪,英国方面对西北段同中国的边界并不很关心。他们的注意力集中于同阿富汗的边界以及被认为在它后面的俄国威胁。几十年来,在这个问题上,官方的态度时而偏向前进政策,时而偏向温和政策。温和派认为,“我们帝国的天然的、不可动摇的边界”是印度河。不过,英国在一八四九年并吞了旁遮普(Punjab)之后,继承了被征服的锡克(Sikh)王国的疆域,把他们的统治推进到开伯尔(Khyber)山口。到了那里后,他们感到帝国的逻辑又指引他们前进到喀布尔(Kabul),或许从那里再前进到赫拉特(Herat)。前进派的战略论点,恐怕没有比寇松勋爵表达得更好的了。他说: 印度象一座要塞,两边有辽阔的海洋作壕沟,在其他方面有大山作城墙。在那些有时并非不能逾越、而是易于突破的城墙外面,延伸着一条宽窄不等的斜坡。我们不想占领这个斜坡,然而也不能坐视它被敌人占领。让它留在我们的同盟者和朋友手中也行,但是如果我们的对手偷偷爬上斜坡,呆在城墙脚下,我们就得进行干预,因为任其下去,就会越来越危险,可能有一天要威胁到我们的安全……谁要是在印度只把守城堡,而不住远处看,那他就是一个目光短浅的指挥官。 到了一八八O年,英帝国企图占领在阿富汗那边的斜坡,引起了伦敦方面所抱怨的两次战争,英国“使用了大量兵力,支出了巨额金钱,而原来希望它能成为强盛的、友好的、独立的那个国家却分崩离析了”。前进派因而失势,主张把阿富汗作为缓冲国的温和派在白厅占了上风。英国人放弃了坎大哈(Kandahar),再次撤回到他们由大山构成的城墙以内。问题变为如何稳定阿富汗,解决它同俄国和波斯的边界问题, [ 注:阿富汗完全有理由对英国和俄国给它定下来的边界感到满意(当然它们这样做,有它们自己的目的)。英国帮助阿富汗挡住波斯侵入赫拉持;伦敦又同圣彼得堡协议,给了阿富汗一条沿着奥克萨斯河(Oxus)的北部边界,使阿富汗拥有了河南面的一些地区,而如果不是俄、英两国都希望把阿富汗作为缓冲国维持下来,这些地区十之八九是会落入俄国的势力范围的,阿富汗只是对杜兰线不满意。关于阿富汗的边界问题的论述,见蓝姆写的《亚洲的边疆》(Asian Frontiers)。 ] 然后同阿富汗商定阿、英边界;而这是不大好办的。 当时,英国管辖的界限是沿着山麓丘陵,在它后面就是无法控制、骁勇善战的巴丹(Pathan)部落。英国去侵犯他们,总是要付出很高代价,而又不能得逞。阿富汗人声称他们对那些部落拥有主权,或至少有左右那些部落的能力;用寇松的话来说,阿富汗人爬过了城墙,呆在城墙里面,他们在那里就可以威胁白沙瓦(Peshawar)和印度河以东地区。因此,英国的政策是尽量排斥阿富汗对部落地区的要求。结果在一八九三年签订了一项协定,阿富汗的君主在该协定中接受了英国人沿着山顶所画的边界,这就是因英国谈判代表杜兰(Durand)而得名的杜兰线。 阿富汗人似乎把杜兰线看作是一种单行道,只朝着英国人一面树立“禁止进入”的牌子,而他们自己却继续越过杜兰线同各个部落打交道。当时英国人无意把管辖权扩展到杜兰线。他们把划定杜兰线当作排除阿富汗人在那里公开出现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作为扩充英国领域的一个步骤。作为边界线来看杜兰线不是一条很好的边界,“从人种上、战略上、地理上来看,都是不合逻辑的”;但是它适合英国的目的。条约使阿富汗承担了远离英国管辖地区的实际界限的义务,而且杜兰线给英国以把柄,在阿富汗对部落地区的影响太大时可以据而提出抗议。俄国一般说来是尊重阿富汗的缓冲地位的。英国在印度的统治结束以前,巴丹部落一直是摆在英国人面前的一个问题;然而,杜兰线还是保持下来了。这条线全长一千五百英里,有许多地方已经标了界。 [ 注:虽然新近出版的词典也还把“标界”(demarcate)和“划界”(delimit)两词当作同义词看待,但是这两个词早已各有不同含义。一八九七年,亨利·麦克马洪把这两个字加以区别,这对于使任何边界的讨论具有明确的概念是有关键意义的。象他后来所说的:“我把‘划界’(delimitation)看作含有用条约或其他方式来确定一条边界线,并且用文字或口头的形式加以明确肯定的意思;而‘标界’(demarcation)则含有在地面上具体地标出边界线,用界桩或其他有形的东西加以表明的意思。”在本书中,这两个词将始终按照这两种不同的含义加以使用。 ] 这项极其艰巨的任务由一八九三年派往喀布尔的杜兰代表团成员亨利·麦克马洪(Henry McMahon)出色地完成了。关于他,后面还要讲到。 彪悍的巴丹部落的问题,在十九世纪里使西北边境的阿富汗段成为英国人最感头痛的问题。此外,与新疆和西藏接壤的克什米尔(Kashmir)段也时常引起伦敦和印度的战略家与政治家们的关注。 克什米尔作为第一次锡克战争的果实之一,在一八四六年落入英国手里。但是,英国无意自己去占领,而宁愿把克什米尔树立起来作为“北部边境的守护者,以避免因并吞它而树敌、花费金钱和增加责任”。(当时的总督认为谁企图并吞克什米尔,就应当“受到惩罚,而不是封官晋爵”。)因此,英国把克什米尔交给了当地多格拉(Dogra)族的统治者古拉伯·辛格(Gulab Singh)。锡克人曾拥戴他为查谟(Jammu)山邦的总督,而他却背叛了锡克人,转而替英国效劳。英国于是制造了查谟-克什米尔邦,把印度教的统治者强加在穆斯林人头上,从而在次大陆的英国权力的两个继承者之间撒下了激烈争吵的种子。这样,正象对边境很敏感的印度总督寇松勋爵所说的,英国人“把战略边界推进到喜马拉雅山的心脏”。这种情况的出现,是由于阿姆利则(Amristar)条约把古拉伯·辛格置于英国的宗主权控制之下,而辛格本人又是一个雄心不小的帝国缔造者,他在几年前就已经征服了拉达克(Ladakh)小王国。 位于印度河上游河谷海拔一万二千多英尺的拉达克,直至十世纪还是西藏的一部分。十世纪时,它从西藏分裂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王国。到十四世纪,伊斯兰教征服的浪潮冲到了拉达克,随即退去,到了十六世纪又回来,这个王国当时便成为莫卧儿(Moghul)帝国的藩属。随着莫卧儿帝国的衰微,拉达克人再次主张独立。不过由于他们信奉佛教,又处在拉萨的文化和政治的影响范围内,因此在没有强大的征服者足以使它摆脱西藏的情况下,拉达克趋向于重新归附西藏。所以,在19世纪, 认为拉达克是西藏的一部分大体是最妥当的,其地位与西藏高原的河谷地带中的其他小邦十分相似。它们都对拉萨政府有某种从属关系。拉萨政府的权力来自达赖喇嘛的超凡的地位,而由喇嘛寺院组织管辖下的、政教合一的体制加以贯彻。西藏当时毫无疑问是在中国控制之下。 但是,一八三四年,古拉伯·辛格指挥多格拉族人侵入拉达克,使拉达克归顺于自己,从而也成为旁遮普的锡克统治者的藩属。不仅如此,他们还企图征服西藏使西藏从效忠于北京变为效忠于拉合尔(Lahore)。一八四一年春,多格拉人向前挺进,击溃了派来阻截他们的西藏军队。到夏末,他们占据了一直到包括兰嘎错湖(Rakas Tal)和玛法木错湖(Manasarowar)等圣湖在内的所有地区,使锡克王国同时也控制了一些羊毛产地,很赚钱的开司米羊毛披肩贸易所需的羊毛大部分产自这一地区。印度历史家们一直把这一战役作为赫赫武功来颂扬,并且得意扬场地指出,这次战役是在印度斯坦的天然的高山屏障之外进行的。然而,这位多格拉族的将军轻率地决定在西藏过冬,以致被困于“高达一万二千英尺的冰天雪地之中”,终于全军覆没。接着,西藏人又前往解放拉达克。但在刚要到达列城(Leh)的时候,被古拉伯·辛格的增援部队所挫败。由于双方互有胜负,两军的首领在一八四二年十月签订了一项实际上是互不侵犯条约。它规定双方尊重对方的领土,但并没有规定双方之间的边界,而只是提到“古老的、久已存在的疆界”。这种不精确的提法对西藏人和多格拉人都是可以接受的。这似乎反映了以下的事实:虽然他们的领域是邻近的,然而并不是明显地接连着的;任何一方要派遣远征军进攻另一方,首先要越过山峦重叠的无人地带。双方对自己的边境在哪里都有一个大致概念,但是,由于双方的边境是隔开的,就没有必要加以明确规定,而且由于双方对地理的概念都是很粗浅的,大概也就难以明确规定。 [ 注:六年后,一位英国官员奉总督的指示研究一八四二年协议,他竭力否定该协议有任何法律效力。他指出,西藏方面的签字者是“奉命消灭入侵西藏的多格拉人,而不是同他们订立条约”,而且这项“在军事失利的压力下[从西藏人那里]勒索来”的协议,双方政府都没有批准。甚至在这位官员提出上述报告之前,哈定(Hardinge)勋爵就已经单方面地取消了一八四二年协议中据他看来是有损英国利益的那些章节,而这一行动,就等于是废除了整个协议。 ] 英国对古拉伯·辛格这次未成功的侵犯感到忧虑,怕中国会“把锡克人(古拉伯·辛格是替他们效劳的)入侵中国领土归咎于英国政府的挑动”,从而作出不利于英国的反应。一八四六年,当英国人承认古拉伯·辛格为查谟与克什米尔的大君时,他们就怀有上述忧虑,并且担心“进行掠夺和复仇的欲望”,会诱使他再次进攻西藏,而这次更有可能把英国卷进去。因此,阿姆利则条约不准古拉伯·辛格未经英国的同意擅自扩大领土。为了防止他暗中进行扩张,该条约还规定了要标定西藏和拉达克之间的边界,英国人希望从此消除“东方的一切纠纷的最通常的起因,即未定的边界”。 于是,英国同时写信给拉萨和中国中央政府的两广总督,将英国对于标定边界的建议,通知了中国政府,邀请中国方面参加。当时在北京没有英国的使团,同中国政府联系都很困难,更不用说得到答复了。在这一问题上,英国得到近似于答复的,只是两广总督的一句托辞,他说:“这些领土[即西藏与拉达克]的边界业已充分清楚地确定,故恪守此项古时安排,最为适当,无庸再行勘定。”后来,这位中国官员表示,尽管如此,中国政府将派出代表团,参加标定边界的工作。然而当英国的边界事务官员到达边境时,不仅看不到中国官员在那里等候他们,而且还遇到西藏人的敌视行动。 标界只能在划界(即有关政府商定边界的走向)之后进行,而且必然要双方联合进行。既然中国和西藏都不同英国合作,那就不可能在一八四六年标定西藏和拉达克之间的边界。 [ 注:见下文注 ] 但是,英国的第一个目的是划出一条线来约束古拉伯·辛格,不许他越过这条线进行扩张,而这是英国单方面就可以做到的。因此,英国官员奉命勘察边界,并且在地图上画出界线来。他们得到的指示是“要记住我们所要的不是多一块或者少一块贫瘠的或甚至是富饶的领土,而是一条清楚的、明确规定的界线”。换言之,他们不但要考虑到人数稀少的当地居民是怎么想和怎么做的,而且要用自己的判断来决定一条实际的界线应当在那里。 这些英国官员,经过一八四六和一八四七两年的工作,划了一条从班公湖(Pangong Lake)稍为偏北的地方到司丕提河(Spiti River)的界线,并到此为止。对于从班公湖到喀喇昆仑山口(Karakoram Pass)继续往北的一段,有一个英国官员说,它“应被看作是未知的地区,因此,朝东北方向的西藏边界无法准确地加以确定”。他认为,既然那个地区渺无人烟,因此边界走向就关系不大。这个结论证明是错误的。一百多年后,正是那个地区,成了中印边界争端的核心问题。 印度测量局的一个名叫约翰逊(W.H.Johnson)的官员后来提出了一条边界线填补班公湖到喀喇昆仑山口之间未划的一段。他在一八六五年到了和田,经由阿克赛钦(Aksai Chin,意即“白石滩”)返回。这个海拔一万七千英尺的荒凉的高原,夹在喀喇昆仑和昆仑两大雄伟的山脉之间,寸草不生,无人居住,在二十世纪中叶竟成为印度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角逐之地。虽然这个地区一片荒凉,人迹罕见,寒风刺骨,根本没有饲料和躲避风雨之处,然而,对人们说来,也还有它的重要意义。一条古时的商路穿过此地,在短促的夏季,中午前后几个钟头,溪流里的冰融化可供牲畜饮水时,载着生丝、玉石、黄麻、食盐、羊毛的牦牛队,就从现在的新疆经过这里前往西藏。 约翰逊根据他那次往返和田的冒险旅行,在一张地图上把阿克赛钦以及一大块喀喇昆仑山以北的地区都画入克什米尔境内。有人认为,约翰逊对边界线的画法,反映了克什米尔的统治者扩张主义的强烈欲望。由于约翰逊画了那条线后,很快就被委派为克什米尔驻拉达克的专员,因而这种推论也就得到了某种间接的证明。当时别的英国人对约翰逊替克什米尔提出的领土要求都表示怀疑。其中有一个写道:“克什米尔的大君同我一样对[喀喇昆仑山口以北的]赛图拉(Shahidulla)并不拥有任何权利。”“他[在那里]从未拥有任何权利,尤其令人惊异的是我们最新地图却把他现已放弃的要求重新画进去,把一块他并不拥有一寸土地而居民又全是另一国家的人民的地区画入了他的境内。”另一个到过这些地区的旅行家说,一条沿着喀喇昆仑山脉东麓,自喀喇昆仑山口到羌臣摩河(Changchenmo River)的线,“从地理上和政治上的角度来看,可以明确规定为克什米尔大君北部领域的界限”。尽管如此,在一八六八年出版的地图集中,约翰逊线却成为克什米尔的边界,随后这条线又出现在根据这一画法绘制的许多其他地图上。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英国对这一地段的边境政策,如当时的总督所规定的,是以对克什米尔的统治者(当时是古拉伯·辛格的儿子)“外松内紧”为特征的。这也许是约翰逊边界画法得以流行的原因。 当时,英国方面梦想大大发展印度同中亚细亚之间的贸易。这对英国这一时期的边境政策产生了影响,而中国最西部的地区发生的一次叛乱又助长了这种幻想。一八六六年,以勇猛的阿古柏(Yaqub Beg)为首领的独立国喀什噶尔(Kashgaria)出现了。与他所赶走的中国人不同,他非常向往同英国人建立良好的关系,于是,伦敦和印度对开辟一个销售印度茶叶和英国产品的新的、几乎是无限广大的市场,满怀着希望。(与此同时,俄国已经占据塔什干(Tashkent)并且正在考虑占领浩罕(Kokand),也认为阿古柏的领域大有贸易前景,并且深信喀喇昆仑和昆仑山脉的障碍将会阻止英国人的进入。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是对的。在以后的十五年中,英国时而希望同喀什噶尔发展贸易和对之施加影响,时而担心俄国人会在那里抢先一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期,英国满以为可以开辟一条通往羌臣摩河谷的商路了。他们深信阿古柏的王国将是在中亚细亚保持均势的一个永久性的因素。但是,这个信念由于中国人的胜利重返而归于破灭。一八七七年,中国人打回喀什噶尔,收回了英国认为北京已经永远失去的那个地区,并把它改称为新疆,意即新抚之疆。 这一时期,英国一面要进行贸易,一面要同俄国人在喀什噶尔的势力进行竞争,这就支配了英国的边境政策。实际的边界位置问题英国几乎完全无暇顾及。然而英国人认为这样一条边界的天然走向,到了以后要划定时,一定会从羌臣摩河谷沿着喀喇昆仑山脉到喀喇昆仑山口。一八七三年,伦敦的印度事务部为外交部准备了一份标明上述走向的地图。但是俄国的势力挨得很近,而且不断向前推进,喀喇昆仑山脉可能很快“成为古老的英吉利和神圣的俄罗斯两国历史上第一条共同边界”;这种令人不安的前景助长了边境问题战略家中间一直存在着的前进派。就在同一年,即一八七三年,有一个前进派战略家极力主张把克什米尔的边界从喀喇昆仑山推进到昆仑山——阿古柏是把昆仑山看作他的领土南部边界的——从而囊括阿克赛钦的无人地带。但这次温和派占了上风,他们指出:地形上困难极大,要建立一条无法守住的边界是草率从事,而且俄国对印度的威胁并不是现实的。 英国的政策仍然要使在中亚细亚的英国地区和俄国地区避免发生接触。俄国实际上也抱有同样的目的。当英国的军人提醒他们的文官上司注意俄国侵入印度的危险时,在沙皇军队里的军人们也担心英国越过高达近二万英尺的帕米尔高原,对他们发动进攻!两国政府也许都可以从十年前伦敦发给驻印度总督的一份指示里得到教益。该指示说,“军人的话你听得太多了,……你决不应信赖专家。如果你信赖医生,就什么东西都不卫生;如果你信赖神学家,就什么都有罪;如果你信赖军人,就什么也不安全。” 英国和俄国对于在他们的领域之间保持一个缓冲地带有共同的兴趣。一八九五年关于帕米尔的解决办法,显示了这一点。他们划出一个狭长的突出的地带(瓦罕走廊,Wakhan strip),同意把它作为阿富汗的一部分。当时打算使这个狭长地带同中国的西部边界接壤(中国拒绝参加解决帕米尔问题的讨论);英国的政策是要诱使中国向外扩展,从而完成这个地区的缓冲状态,不留下俄国或者英国自己可以进入的真空地带。一八八九年,当时的印度总督兰斯唐(Landsdowne)勋爵写道: 我认为,喀喇昆仑山脉和昆仑山脉之间的地区是没有价值的,那里很难通行,俄国人未必垂涎这个地区。我们不妨鼓励中国人取得这个地区,如果他们有意于此的话。这样比在我们同中国的边疆之间留下一个无人地带更好些。况且,我们在这个地方使中国强大些,就越能诱使它在整个喀什-叶尔羌(Kashgar-Yarkand)地区维持下去,它对我们就越有用,越可以起到阻碍俄国沿着这一线向前推进的作用。 中国重新征服喀什噶尔/新疆 [ 译者注:“喀什噶尔/新疆”中的“/”符号有“和(或)”的含义,下同。 ] 之后几年中,仿照阿古柏的做法,把昆仑山作为他们的领土的南部界限。他们不仅忙于重新控制和巩固刚收复的省份,而且忙于抵挡向东突进的俄国人,并伺机把俄国人推回去。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签订的一些条约,使中国在中亚细亚丧失一大块土地给俄国;俄国还利用阿古柏的叛乱,夺去了更多的地方。他们辩解说,他们之所以向前推进仅仅是为了平定他们边境上危险的骚乱。他们向中国保证:一旦中国在中亚细亚恢复了自己的权力,俄国将归还所占的地区。但事到临头,俄国人又想翻悔。这一时期俄国对中国领土的最大的并吞,却是发生在远东。十九世纪中叶,与别的欧洲强国一样,俄国利用中国衰弱的机会,再次向南突进,占据了黑龙江以北及其支流乌苏里江以东的全部地区,建立了海参葳港,把中国同日本海隔开。在一八五八年的爱晖条约和一八六O年的北京条约中,中国被迫承认丧失上述大片土地。从这次经验中,中国得到的沉痛教训一定是很明显的:千万不要在国家处于软弱地位的时候,谈判解决边界问题。这就足以说明中国一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对边界问题所采取的态度。 [ 注:见第3章 ] 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之初,中国开始把注意力转向英国人和俄国人都在觊觎的南部边疆。一八九O年,荣赫鹏(Younghusband)上尉(十四年之后,他带兵远征拉萨)被派遣到帕米尔地区,目的是查明中国的领土主张的理论上的界限,并鼓励中国人把势力扩展到那里去。中国人告诉荣赫鹏说,中国的边界是沿着喀喇昆仑山脉以及印度河与塔里木(Tarim)盆地之间的分水岭。一八九二年,中国人为了具体表明其领土主张,在喀喇昆仑山口树立了一个界石,界石上的铭文宣告中国领土自此开始。英国人对这个行动是欢迎的,“他们表示赞成中国把喀喇昆仑山后面的无人地区占领起来”。 [ 注:不过,他们指出既然并没有联合进行标界工作,中国的界石从国际法说来不能被认为是有任何价值的,并且指出,边界协议需要有两方面参加才能达成。 ] 喀喇昆仑山口于是成为中印边界上确定了的、双方都接受的一个点,但是在该山口的两边边界线的走向仍然是不明确的。(关于往西自该山口至阿富汗的那一段,本书除简单叙述一九六三年的中巴协议 [ 注:见第2章注 ] 时曾提到外,没有涉及。)中国为了进一步表明边界是沿着喀喇昆仑山的,在一八九一、一八九二年间,派出一位名叫李源鈵的官员踏堪整个南部边疆地带。他溯喀拉喀什河(Karakash River)而上,到达哈吉栏干(Haji Langar) [ 注:这是W.H.约翰逊去阿克赛钦途中建造的一个石头房子,由他用当时和田的统治者哈吉·哈比布拉·汗(Haji Habibullah Khan)的名字命名。中国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修建的公路经过这里。 ] ,接着向南,越过阿克赛钦,经过似乎是林济塘洼地(Lingzi Tang),到达羌臣摩河。李源鈵是一位吃苦耐劳、意志坚强的旅行家。但他不是一个勘察家。他所写的关于这次旅行的记载,是模模糊糊的。然而当时担任英国驻喀什噶尔的代表、英国人马继业(George Macartney)对李源鈵的旅行曾有所闻,也不怀疑他的报告的真实性。 到了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中国当局对自喀喇昆仑山口至羌臣摩河的那段边界已经有某些了解。他们主张阿克赛钦是他们的领土。他们在一八九六年向马继业表达了这种主张。马继业给在喀什噶尔的中国长官送了一本地图,地图上标着的边界和约翰逊所画的一样把阿克赛钦划入英国领土。中国人反对这种边界画法(看来,当时中国人曾经把新的地图拿给俄国驻喀什噶尔的官员看,后者指出了英国这种画法对中国不利),中国告诉马继业说,阿克赛钦是属于中国的。马继业向他的驻印度的上级报告这件事时,曾表示这样的意见:“大概[阿克赛钦]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一部分是在英国境内。”同年,英国的情报部门所提出的一份报告中,提到了马继业的看法,并表示赞同。 然而,与此同时,前进派的一位有影响的战略家在伦敦极力主张:为了防止俄国向印度推进,英国不仅应当把整个阿克赛钦包括在英国边界以内,而且应当把根据约翰逊在一八六五年所画的边界走向划归克什米尔的绝大部分的领土,也划入英国边界以内。他是印度问题的老手陆军少将约翰·阿尔达(John Ardagh)爵士,当时担任英国参谋总部的军事情报处处长。他于一八九七年一月一日,向外交部和印度事务部呈交一个文件,提出了这个建议,阐述了前进派的见解和他们所担心的问题。他的建议虽然当时未被采纳,但是它在关于边疆政策的长期不断的辩论中却一直产生看影响。 阿尔达提出上述建议的前提是:中国过于软弱,“无法充当俄国和印度的北部边疆之间的缓冲”。他指出“[俄国]积极向印度推进其边界”,他预料俄国终将并吞至少是新疆的东部地区,然后就会“极力将其边界尽可能地向南推进”。他注意到英国政府已经习惯于把喀喇昆仑山当作印度在东北方面的天然边界,他也承认“一般看来,喀喇昆仑山形成一条可以接受的防御性的边界,它易于确定,难以通过,而且妥善地隔开了双方的居民”。可是,他接着说: 喀喇昆仑山的自然条件,它的广度、高度、交通极难以及人口稀少等因素,使得我们对它的实际分水岭进行警戒成为不可能。我们如果要充分地维护边疆安全并收集敌人行动的情报,就必需要在它的北面的斜坡下,沿着那些与山脉平行的河谷(在山的北面由于自然条件所形成的这些河谷距离山峰较近)自由巡逻。 他的结论是英国的政策应当旨在“严密防止我们的敌人占领这些与山脉平行的河谷并进而准备对山口进行突然攻击”。为此目的,英国应当建立一条可以使英国拥有各山口北边的邻近地带的边界。 阿尔达的备忘录随后具体画了这样的一条边界,它不是沿着喀喇昆仑山的分水岭,而是沿着喀喇昆仑山以北的一系列山脉(包括昆仑山脉)的山峰。按照阿尔达建议的沿着昆仑山脉的边界,阿克赛钦以及叶尔羌(Yarkand)和喀拉喀什河系的上游地区就都划入了印度境内。 伦敦方面对这位军事情报处处长所提出的战略性的方案,自然是会十分重视的。但是印度的官员们却认为阿尔达的建议只不过是一位坐在办公室里的将军的不切实际的推论。总督埃尔金(Elgin)勋爵警告伦敦方面:既然中国主张阿克赛钦是属于它的,那么,如果试图推行阿尔达所提出的边界,就必然会冒着使英国同中国的关系紧张起来的危险。阿尔达希望阻止俄国人向前推进,而上述尝试恰恰会使俄国人加速向前推进。埃尔金说,阿尔达认为一条山脉的山峰从军事角度来看未必就是一条好的边界这种看法也许是对的;但就喀喇昆仑山边界而言,“我们看不出把边界推到这道大山的另一边在战略上有什么好处,因为越过大山入侵印度的事情是不致于发生的”。他再三说明,他自己的战略思想与阿尔达的不同,乃是根据亲自到过这一地区的军官们的报告和意见而形成的: 他们一致认为,目前以这道大山为界的边疆大概是世界上最难进入的地区。在山的另一边的地区是人烟稀少、崎岖不毛之地。如果我们向前推进,就会使我们自己同我们的前沿哨所之间,出现一条交通最困难的地带。这样做,就会不适当地延伸和削弱我们的军事阵地,而在我们看来,又得不到任何相应的好处。从来没有侵略者从这个方向侵入印度,因为自然界在那里设置了极其艰险的障碍。 埃尔金总督就这样拒绝了阿尔达这种旨在解决俄国向前推进所引起的问题的前进派方案。然而他和他的顾问们同在伦敦的人们一样,也都是很关心这一问题的。一八九五年,即在他拒绝阿尔达的上述建议前两年,他自己就提出过对俄国向前推进要给予“一个明确的界限”的建议,他要英国直接同北京接触以解决中国和克什米尔之间的边界。不过,在同中国人接触之前,英国必须首先决定他们自己要把边界定在哪里。英国在一八九八年对此做出了决定。埃尔金采纳了马继业的方案,即按照一条沿着拉宗(Lak Tsang,或称洛宗Loqzung)山脉的边界线将阿克赛钦分别划归英国和中国,拉宗山大体是东西走向,这道山把北面的阿克赛钦腹地同南面的林济塘洼地分割开来。伦敦批准了这样一条边界线。一八九九年三月十四日,英国驻北京公使窦讷乐(Claude MacDonald)爵士向中国方面提出了这条线。 关于印度西北部同中国的边界应当划在哪里,伦敦和印度在不同时期有各种不同的想法,然而向中国政府提出过的,只有这一条线,所以它具有特殊意义。这条一八九九年线(或称马继业-窦讷乐线)是折衷的产物。它一方面反映了英国热中于越过喀喇昆仑山脉建立边界的战略考虑,另一方面也承认一个实际可行的建议应当顾及中国的利益(因为要由双方同意才能确定边界)。根据这条线,整个喀拉喀什河谷、一条商道、一个自古以来的玉石产地以及几乎阿克赛钦腹地的全部地区将划给中国。同时,由于这条线是沿着拉宗山脉,因而划归印度的有林济塘洼地、整个羌臣摩河谷,以及更北面一些的奇普恰普(Chip Chap)河。 [ 注:这个建议中涉及喀喇昆仑山口以东的那一段的要点是:“从喀喇昆仑山口起[边界将沿着]山脉的山峰向东行约半度(即一百华里[三十三英里]),然后向南到略低于北纬三十五度处。在我们地图上所画的喀拉喀什河河源处拐弯,再沿着山向东北行,一直到克孜勒吉勒尕(Kizil Jilga)以东的一点,然后再沿着拉宗山脉向东南,一直到该山脉与昆仑山的一条南北走向的支脉相会合为止;这条支脉在我们的地图上一直是作为拉达克的东部边界标出来的。两山汇合处是在东经八十度略为偏东处。” ] 这个建议是在一份给中国的照会中提出的,照会措词听起来显得很慷慨;同时,考虑到中国早已表明无意于标定边界的态度,照会表示无需标定边界,因为边界将沿着不可逾越的大山的山峰,只要双方口头同意也就够了。但是,尽管英国方面非正式地获悉在新疆的中国地方当局表示不反对这条英国所建议的边界线,可是中国政府却从未对这个一八九九年的建议给予答复。继埃尔金担任总督的寇松勋爵极力主张:既然中国没有拒绝一八九九年建议,就应当告诉中国,英国今后打算把这条线当作边界。但是,寇松的这一建议没有下文。这时英国的边境政策,又根据俄国的压力大小和中国的软弱程度这两个因素的变化情况而摇摆不定。 在二十世纪的最初十年里,英国的政策是与一八九九年的建议一致的,而其目标是使阿克赛钦成为西藏的而不是新疆的一部分。 [ 注:但前进派仍然十分活跃。在一九O四年,有人说当时的印度的外事秘书路易斯·戴恩(Louis Dane)爵士“狂热地想把印度边界扩展到昆仑山从而并吞西藏的西部”。 ] 其原因是:在一九O七年,英国曾与圣彼得堡谈判一项关于俄、英双方都保证不进入西藏的协议;因此,假若阿克赛钦属于西藏,俄国人也就不得进入该地。英国在阿克赛钦的压倒一切的利益是不让俄国进入,为达到这一目的,看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确认这一地区属于西藏/中国。 但是,一九一一年末中国爆发革命后,中国在中亚细亚的势力似已瓦解。这一情况使英国在印度边境政策的策略发生激烈变化。目标仍然没有变——尽可能地使俄国人远离印度平原,不过,中国作为中亚细亚的一个重要大国既不复存在,那就意味着英国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也应当改变。英国人早就预料俄国会并吞新疆,现在看来已迫在眉睫,难于避免。为了抢先一步,当时的总督哈定勋爵就抓住了阿尔达的前进方案。他竭力向伦敦建认为了预防俄国并吞新疆,英国应当要求中国承认一条把阿克赛钦不但划在俄国之外、而且要划在英国领土之内的边界。然而,伦敦政府并没有接受这个建议,而且始终没有向中国表示过英国拟重新考虑一八九九年建议的边界线。英国政府事实上坚持一八九九年的建议,两年后即一九一四年的西姆拉条约(Simla Convention)附图证明了这一点;附图把阿克赛钦画为西藏的一部分。 [ 注:见本章第二节注 ] 在本引言所谈到的那段时间里,英国是把从阿富汗到尼泊尔的这段边界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但是,一九四七年对印度次大陆的分治(第一次印、巴在克什米尔的战争又肯定了这种分治),却把这段边界在喀喇昆仑山口处分别为二。山口以西,边界由巴基斯坦负责;山口以东,由印度负责。 [ 注:然而印度声称它对西段,即巴基期坦占有的那一段,也负有法律上的责任。 ] 作者一直还没有谈到后来归属巴基斯坦的那段边界,但是,为了追溯英国在西段边界政策的最后演变,有必要在这里谈一下。 看来,一九二七年,印度政府又一次研究了同中国之间的西北边界并决定了从阿富汗到喀喇昆仑山口(三十五年前中国已在该山口树立了一个界石)的边界应当是沿着喀喇昆仑山的主脉的山峰,而不是约翰逊-阿尔达远在其北面所画的那条线。当时对山口以东那一段边界——后来成为中印纠纷的症结所在——是怎样决定的,不得而知。但是不管怎样,一九二七年的这种决定没有在英国的地图上表现出来。一九四七年印度独立时,以及随后的几年里,大多数印度官方地图仍旧是按照约翰逊和阿尔达的极端前进的方案来画界的。 从历史记载来看,一八九九年以后,英国没有再提出要中国同意在西北边境划定边界。因此,从阿富汗到尼泊尔这段边界始终未经划定。在二十世纪中叶,这成为英国在次大陆的权力的两个继承者——印度和巴基斯坦——的一个问题,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问题。 尽管长期以来有关人士在伦敦和印度不断讨论克什米尔和中国之间的边界问题,他们对于边界应当在哪里才对英国有利的想法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他们却从来没有采取过诸如调动部队或派遣管辖人员之类的相应行动。边境地区仍然象过去一样,一片荒凉,渺无人烟,难以进入。只有少数探险旅行家和特工人员从英国地区这一边进去过;此外还有一些猎人,进入羌臣摩河谷打牦牛和羚羊,这两种动物原先很多,但是早在英国离开次大陆之前在河谷中几乎已绝迹。到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上述旅行者,至少在羌臣摩河的下游到空喀山口(Kongka Pass)一带或到该山口以东约三十英里的拉那克(Lanak)山口一带,享有一种因多次前往活动而产生的时效权 [ 译者注:时效权(Prescriptive rights),根据奥本海国际法的解释是:“只要占有延续相当长的时期,则继续并安稳地占有,就可以在一定条件之下产生占有者的所有权。” ] (当然,这种权利是可以争辩的)。但是英国却从未企图对阿克赛钦行使权力,或在那里设立哨所,更没有到另一边的昆仑山脉的那条线上设立哨所和行使权力,因为那样一来,就将切断喀拉喀什河的河源和从新疆通过阿克赛钦到西藏的商道。那样一条会造成大规模扩张的边界线,仍然只是战略家们的理论上的方案。 然而,一直到英国对印度的统治行将告终之时,英国还觉得是受到一种威胁,它促使英国希望有一条把阿克赛钦划入印度境内的边界。一九四一到一九四二年间,在军阀盛世才统治下的新疆政府靠向苏联,并在俄国专家的帮助下,对阿克赛钦进行了一次勘察。英国情报机关肯定获悉此事;俄国人在阿克赛钦的出现,足以促使新德里当局转而支持前进派所主张的边界线。 英国和中国这两个帝国,在印度次大陆的大弧形山墙相撞,而在山墙的中部,有一串小国成为这两个帝国之间的缓冲和彼此进行争夺的天然舞台。当英国人到达这一地区时,这些国家,即尼泊尔、锡金和不丹,都是在不同程度上依附于或效忠于中国的。十八世纪时,印度族的山地居民廓尔喀人(Gorkhas)侵入原已存在的一些藏族小邦,并把这些小邦统一于他们的管辖之下,从而建立了尼泊尔这个国家。接着他们又侵入西藏本部。一七九二年,中国指挥的军队进行反攻,深入到加德满都附近,打败了尼泊尔,并强迫它签订条约,使它沦为中国的藩属。拉萨把锡金视为西藏的附庸。对不丹也不时行使宗主权。英国自然把西藏——间接地也是中国——对喜马拉雅山这一边的这些小国的控制,看成是对英国的地位的挑战和潜在的威胁。十九世纪里英国政策的成就,就在于使这些喜马拉雅山的小国改变态度,转而效忠于英国。尼泊尔算是在实质上改变了,不丹和锡金连形式上也改变了。 英国在廓尔喀战争(一八一四-一八一六年)中打败尼泊尔后,曾打算并吞尼泊尔,但又认为这样做很可能引起中国的反应。因此,英国就满足于让尼泊尔在形式上依旧处于中国的宗主权之下,而实际上却接受英国对它的内政外交的控制。一八九O年,中国同英国签订协议,承认锡金为英国的保护国,并且标定了锡金-西藏的边界。一九一O年,英国不顾中国的抗议,同不丹签订条约,规定它的对外关系由英国指导。 帝国的逻辑再次指引英国向前扩展势力。在二十世纪的头十年里,英国曾企图在西藏建立独霸的势力。当时,寇松认为俄国“建立泛亚细亚的统治权的欲望”的焦点正集中在西藏;因此,为了抵制俄国,就要使西藏成为一个缓冲地带。这项政策,在阻止俄国的势力进入西藏这一点上是成功了(不过俄国是否真正有这种打算还值得怀疑);然而寇松要把西藏置于印度的某种保护之下的目标并没有能够实现。因此,一旦在北京建立起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中国必然会在西藏重新行使其权力。 英国对介于阿克赛钦同尼泊尔之间的短短的那一小段的边境 [ 注:在中印争端的用词里,这段叫“中段”。 ] 的政策要明确得多。廓尔喀战争之后,英国并吞了那里的小山邦之一——库马翁(Kumaon),并且企图使其他小邦只同英国发生政治关系。可是英国发现这些小邦实际上继续效忠于两方;在那些小邦中英国只有名义上的权力,而西藏却施行事实上的统治。在英国统治印度的年代中,这种状态一直没有改变,在一九四七年之后,新的印度政府加强了对这些地区的管辖,从而排斥了西藏的权力,西藏和中国相继提出了抗议。正如一位学者在一九六O年所写的:“任何一方行使独霸的权力,势必要否认另一方多年来比较经常和公开行使的权力。”就这一小段的边界而言,看来英国是把各主要山口视为边界的特征,以分水岭来定界;但西藏却继续在各山口的印度一边的地区内行使权力。 英国将尼泊尔、锡金和不丹等变成为如寇松一九O七年所说的保护国的链条,此后就满足于让它们的边界悠然处于山麓之下。只要英国深信它在这些小邦中的势力足以把敌对的大国排除在外,那么,保持一条位于平原的边界也就够了:让那些顺从的土邦去防守进入印度的通道,同英国人自己防守相比,会是同样安全而且要省钱得多。西段边界的历史发展(图)二、麦克马洪线 在不丹东面,英属印度的边界二十世纪初期也在山麓下面,但在边界的东段,情况大大不同。在北面,不是一个挨着一个的、屈从英国压力和外交摆布的小邦,而是稀稀落落的部落,人口稀少,散居在山峦起伏、丛林密布、六十英里宽的地带。这又是一个无人地带,只有在它的北面不出现别的强国的情况下,这个地带才可以作为边境。否则,对于负责印度防务的人们来说,它会经常是忧虑或是诱惑的根源。 一八二六年英国把阿萨姆并入英印帝国版图。阿萨姆最初主要是由布拉马普特拉(BrahmaPutra)河谷组成;河谷北面和南面的一些山地,长期以来都处在英国行政管辖范围之外。那里的地势令人望而生畏,而且部落里的人就是在不采取敌对态度时,也是凛然难犯的。然而在十九世纪后半叶,开发的潮流开始冲入布拉马普特拉河谷北边的山麓丘陵地带。在茶树园主眼里,平原上面的斜坡可以开辟出新的、广阔的茶园,而木材公司也没有把稠密的森林看作一个障碍,而是把它看作等待开发的丰富资源。政府方面懂得,毫无控制地向山麓丘陵地带进行商业渗透,很快就会引起同那里部落的麻烦。一八七三年,英国人在不到山麓的地方划了一条线,任何人没有通行证或许可证都不准越过。这条“内线”在山下造成一个保护区,等于是一条隔离线,控制着商业活动和其它可以引起麻烦的活动的扩张。内线订得很具体,某些地段还有标界,这不仅是为了防止人们擅入山区,它还起着行政区域界线的作用(内线以外不收税)。然而这并没有被认为是国际边界,国际边界是外线。外线沿不丹南部边界延伸,顺着山麓蜿蜒。这些山都自平原突然隆起,陡削上升直抵西藏高原。 十九世纪间英国官员偶有进入山区的,但都未深入。唯一深入的探索是在洛希特(Lohit)河谷上端。洛希特河谷一开始就被许多英国人看作是将来通往中国的商路。一八八六年一个英国官员溯洛希特河而上,到了西藏的察隅(Rima)。他回来时,建议沿着他走过的路线修筑一条路遇到西藏边境,作为推销英国商品的途径。但印度政府对之并不热心。根据长期的经验,它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国旗总是跟着贸易走的,而且通过这样荒僻的地带,同可能采取敌对态度的居民做买卖,几乎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护送和讨伐的问题。一旦进入山区的任何一个地方就等于走上一条没有终点的道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一个英国人写道:如果把高山下面的部落地区兼并过来,“只会使我们接触到更为粗野、更为陌生的部落。我们也不会在那里停下,我们会接着踏上亚洲的高原,甚至到了那里也无法停下来”。 然而部落地区并不是从四面八方挡住了在东北部的英国领土,而是有一个明显的缺口:紧靠不丹东部,一块楔形的西藏领土一直插到平原,一位英国官员在一八四四年写道:在这里“英中两大国的政府……有共同的边界;把中国西北省份以及西藏和鞑靼东部的农产品输入英国的领地,这是最近的通道”。这块楔形的土地叫做达旺地区(Tawang Tract),因北面的达旺寺得名,并由达旺寺管辖。居住在这里的部落受西藏文化影响很深,大部信奉佛教。通过这个地方有一条重要商道,英国人就在接近它的南端的乌达古里(Udalguri)设立一年一度的集市以鼓励贸易往来。整个达旺地区纵深六十英里,是属于西藏的。对此英国人从来没有怀疑过,也没有提出过异议。英国人有时候还确实觉得这个地方受西藏行政管辖倒是个方便。例如,一八七二至一八七三年间英国同不丹标定边界线时,由于西藏官员指令达旺地区的部落头人同英国人合作,英国就能把印-不边界线沿着山麓延伸出去,作为一段他们认为是印藏之间的已标定边界。 当时英国认为俄国正咄咄逼人地向印度推进,因此英国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问题上。这种情况在二十世纪头几年中支配着英国对西藏的政策。寇松认为西藏象西北边境一样,已成为“大争夺” [ 译者注:“大争夺”(The Great Game)是英国作家吉卜林(R.Kipling)的小说《吉姆》(Kim)中的用语。书中的主人翁吉姆为英国谍报人员,专事破坏帝俄入侵印度的阴谋。 ] 之地;一九O四年荣赫鹏奉命去拉萨时,寇松曾要他提出英国对西藏的要求,结果签订了《拉萨条约》(Lhasa Convention),规定西藏不得让英国以外的任何外国代表或代理人入境,因而保证了西藏将继续处于英国人称之为“孤立的状态”;“直到最近,西藏从来没有表示要摆脱这种状态。因此,它虽然紧靠着我们的边境,我们也能泰然处之”。一九O七年英俄两国签订的协定中,双方共同承担义务不插手西藏,除由中国政府介绍外,皆不得直与西藏实行交涉,“尊重西藏的领土完整,不干涉西藏内政”。这样,西藏同阿富汗一样,也变为俄英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缓冲国。 在所有这些外交折冲中,在英国看来,中国一直是个被动的、几乎是中立的因素。中国对西藏享有宗主权一层,并没有引起英国的不安。北京的官员去拉萨取道加尔各答和大吉岭(Darjeeling)比直接经由内陆更为安全和迅速 [ 注:一九O九年,中国政府提出要派遣一支小部队经由印度前往西藏,英国加以拒绝。 ] ,这个事实本身象征着中英两国在西藏的力量对比,并使英国感到宽慰。但在二十世纪的头十年里,即在清朝末年,中国在西藏的政策急剧地转变,于是英国对中国的态度——特别是英属印度政府对中国的态度——也跟着变了。中国对它的中亚细亚边境地区采取了它自己独特的前进政策,企图把这些地区从控制松弛的保护国变为帝国的行省。中国那时企图把它的军事力量一直扩展到西藏中部,以较为近代化的机构代替那里的古老的政教合一的行政机构,削弱达赖喇嘛的地位和寺院喇嘛的权力,并且企图沿着印藏边界抵挡英国势力,最后把它顶回去。到一九一O年初,中国在所有这些方面都获得初步成效。中国人在西藏行使着有效的权力。这样一来,英国要在西藏排斥俄国的政策,即便不是毫无道理,至少也是不合时宜的了。印度失去了它的缓冲。伦敦的《晨报》(Morning Post)敲起了警钟: 一个大帝国——它的军事力量将发展到多么大,谁也不能预料——已突然出现在印度东北边境。西北边境问题从长远看,也大有可能再度出现,这对印度帝国的防卫力量造成双重压力……一句话,中国已经来到了印度的大门口,这个事实不容忽视。 [ 注:过了不久,中国的报纸对英国在边境上的意图表示了同样的不安。《四川公报》在一九一二年指出英国“乘我之危,觊觎我边疆”。 ] 当然,印度当局并不需要这种警告。他们对于边界彼方的事态发展一直是敏感的,他们怀着不断增长的忧虑注视着中国迅速恢复自己在西藏的权力。一九一O年五月,中国人占领察隅,要求居民纳税,并下令修筑一条路经过部落地带通向阿萨姆。印度当局对此惊惶地作出了反应。中国人开进部落地带,就会造成对阿萨姆的直接战略威胁,同时这一带并不是西北边境上的那种荒原,而是富饶的英国茶园、煤田和其它英国经济利益的所在地。当时,一个官员写道:如果受到中国的威胁,“你想一想种植园主会发出什么样的呼叫,茶叶价格会上涨到什么程度”。 前进派迅速形成。当时在印度和伦敦都有人开始提出:英国应比中国抢先一步,将其在东北部的管辖范围向前推进。东孟加拉和阿萨姆(当时还是一个省)的副省督说:“我们只是现在才提出对直到山麓为止的地区应享有宗主权。”他提出一项更积极的巡逻政策,即派些官员到边界以外的山区巡回,并改进通向该地区各主要村落的商道,“只要这些村落是位于我们所承认的边界之内。如果不遭到反对还可以更深入些”。当时即将退休的总督闵多(Minto)勋爵更直截了当地建议延伸外线,把所有部落地区都划进来(必须提到:当时所有这类向前推进的建议都没有涉及达旺地区,他们都承认这一地区无可争辩地是属于西藏/中国;既然这点不能改变,只好加以接受)。 作为一般规律,对前进政策的热情程度似乎同人们距离边界的远近成反比例:在边境附近的人们是全力支持推进边界的,而那些距离较远、头脑冷静的人们看困难比看有利因素要更为清楚些。 [ 注:这项规律也有个突出的例外,见第二章。 ] 一九一O年的情况肯定是如此。在新总督哈定勋爵领导下的印度政府拒绝前进派的意见,声言印度政府“认为目前没有必要开进现在我们还无法控制的部落地区从而承担风险和责任”。哈定指出,如果中国对印度发动进攻,英国就一定会从海上进攻中国,“他因此反对为了推进行政边界而去创造一条战略边界,从而承担风险和花费金钱”。他的结论是,“推进行政边界的任何行动都必须予以坚决反对”。在加尔各答(当时是首都)的政府当然比边境附近的官员或者直接负责边境事务的人眼光要远大些。加尔各答也更深切地感觉到伦敦对这种推进行政管辖的反感。经验告诉他们:这种推进总是要花费金钱,甚至流血,最后还会引起议员们提出尴尬的问题,甚至造成政治风暴。关于治理印度的法案内,有一节措词很明确的规定:除了由于“突然的紧急需要”,印度的岁收不许作为供应“边境以外”的军事行动的经费。这就禁止印度政府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军事冒险的政策。 但是,虽说加尔各答的政府对政策问题有最后决定权,但执行的问题还得由下级行政机关决定。就在这些地方,前进派常常自行其是。对于上级指示的解释,对一个军官出发巡逻的命令的措词,甚至有时把出发的时间订在相反的命令还来不及下达的时间——如此等等的回旋余地还是很大的。一九一一年发生了这么一椿事:尽管政府拒绝批准越过外线去进行巡逻,一个名叫诺埃尔·威廉逊(Noel Williamson)的英国官员却越过外线去调查西藏势力达到哪里,在外线以北相当远的地方被部落里的人杀害了。虽然威廉逊违令到达了他被杀害的那个地方,但英国对部落不能不予惩处,于是伦敦授权出征。但出征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惩罚, [ 注:四川的一家中国报纸在谈到英国这一次和另外几次远征时说,“英国假装他们是在对野蛮人杀害英国人进行报复”,但该报怀疑:“这是否是挑起纠纷的一种借口”。该报的这种怀疑是颇有见地的。 ] 还命令说,要尽量对那个地区进行探索和测量,以便为确定“印度和中国的适当边界”提供“必不可少的知识……使它(指中国)离开我们现在管辖地区越远越好”。哈定勋爵向伦敦解释为什么要改变边境政策时说:“在过去几个月中,中国扩张政策有进一步的发展,不能置之不理”。他列举了中国在部落地区的动向。他接着说,这些情况已迫使政府重新采取他的前任的建议,即“应该作出努力以便尽速在中国和西藏同部落地区之间求得一条靠得住的战略边界”,并要把这件事作为“我们政策的主要目标”。 前进政策那时已被采纳。哈定在阐述这种政策的时候,把闵多的建议接了过来,即必须把外线向北推进,把所有部落地区都包括进去——当然,不包括达旺地区。 [ 注:闵多的建议是:“外部边界应当大体上以叫做达旺地区的西藏领土的这一楔形部分(楔形部分一直伸到乌达古里以北的英国边界处)的东面为起点,沿东北方向到达北纬二十九度、东经九十四度处,然后沿着北纬二十九度到东经九十六度处而行,再往东南到察隅河(Zayul Chu),到尽可能在东面并尽可能靠近察隅的地方,穿过察隅河谷,到达察隅河同伊洛瓦底江(Irrawaddy)的分水岭处”。 ] 他认为没有必要标定外线。内线是用以标志英国行政管辖的界限的,可以不受影响。他认为“未来的政策应该是对该地区实行一种松弛的政治控制,目标是以最小限度的干涉保护部落居民免于受到无端的侵略和防止他们侵犯我们自己的或中国的领土。”等英国所满意的新边界定了来以后,英国应该把它的走向正式通知中国。 一九一一和一九一二年间,除了那次为报复威廉逊遇害的讨伐外,还进行了好几次出征,都进入部落地区。一九一一年九月印度陆军参谋部准备了一份给随军测量人员的备忘录,指导他们如何寻找一条战略边界。这份备忘录惘然写道:给东北部找一条象西北部阿尔达线那样的“科学边界”,使英国人控制前沿斜坡和山口,那是已经办不到的了,因为中国人已经有效地占领雅鲁藏布江河谷,并在好几条流入阿萨姆的河源处立住脚。备忘录要测量人员“突出地考虑到”军事方面的问题,建议设立一条从达旺以南几英里的不丹边境上的一点起,沿着山峰向东行的边界。这个建议是要兼并达旺地区以南的部分,但把达旺留给西藏。但是几个月后,军人们改变了主意,建议动一次更为彻底的手术,去“纠正”东北的那一段边界,使之有利于英国。参谋总长(Chief of General Staff)警告说,中国将能通过达旺地区的“危险楔形地带”来施加压力或影响。他的结论是:“纠正这段边界是刻不容缓的”;他提出一条理想的界线,不仅把达旺而且把达旺地区北面属于西藏的一大块土地,包括另一个西藏行政中心错那宗(Tsona Dzong),都划归印度。政府并没有全部接受这位参谋总长的前进主张,但是两年后却采纳了他要把达旺划入印度境内的建议。 从一九一一年起,印度政府就在东北边界处心积虑地向前推进,其目的不仅是把部落地区置于“松弛的政治控制”之下,而且要把大约九十年前英国到达阿萨姆以来就一直承认是中国领土的一块突出部分据为己有。然而,如果这个意图让人知道,那就不仅会促使中国就达旺地区问题提出强烈抗议,而且会导致中国正式宣布对这一部落地带的宗主权,而在此以前中国只不过在地图上标明他们的主张而已。那还会使伦敦政府遭到指责,说它是蓄意破坏印度法案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在“边境以外”采取军事行动,必须事先得到议会的批准。因此,政府不仅是对进入部落地区和更远的进入西藏的出征讳莫如深,而且当议会里批评政府的人们听到了风声时,还故意把他们岔开。当一个议员指责政府没有得到议会批准而在部落地带来取军事行动时,政府方面就告诉他说,他所谈的地区不在边界以外。而当他拿出官方的英国地图证明它是在边界以外时,政府就反驳说,这些地图“边界”画得不精确。最后又申明:政府“无意于……增加印度政府的管辖地区”,把他哄骗过去。既然内线并未向前推进,这种说法按字面讲也是对的;但是它当然抹煞了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外线是要向前推进的。 如上所述,一九一一至一九一二年间中国在西藏的权力的突然崩溃,不但使哈定勋爵在关于同西藏、新疆的西北边界问题上,转到前进派的思想上来,而且也提供了可以采取步骤消除印度东北边界上的未来威胁的机会。既然英国人对中国活跃在印度边境所包含的危险性感到不安,他们就认定通过一项安排,把中国行使的有效权力从西藏排除掉,在政治上和战略上对他们是最为有利的。一九O七年的英俄条约已经使西藏成为俄、英帝国之间的缓冲;现在所需要的是一个平行的安排,使西藏也成为中、英之间的缓冲。为了促成这个目标的实现,英国在一九一三年十月在西姆拉召开会议——中国是迫不得已地参加了会议,西藏人当然是欣然参加。印度东北边界的确定,并不是会议要讨论的问题——至少当时伦敦方面是这样想的。 英国的目的是:“西藏虽然名义上仍可保留在中国宗主权下的自治邦的地位,但在实际上应使它处于绝对依赖印度政府的地位,而且还应该成立一个有效机构,以便把中国和俄国都排挤出去。”但是在这个时候,大国间在中亚细亚的关系已经变得错综复杂。在阿富汗、蒙古和西藏以及它们周围地区,俄英之间的对抗的利益趋于平衡,造成一种微妙的、小心翼翼的缓和局面。一九O七年英俄条约就是那个平衡的枢纽。这一条约规定英国要同西藏打交道,必须通过中国,也规定英国不得兼并西藏领土。任何直接同西藏政府打交道以取得西藏领土的企图,都是双重违反英国同俄国缔结的条约,因此要那么干就得极其小心和秘密。 英国人把西姆拉会议说成是为了调停中国和西藏关系——当时双方正在打仗。政府在议会里解释说,英国愿意充当“诚实的掮客”。事实上英国代表团自始至终同西藏人密切合作,差不多是互相勾结。伦敦政府后来承认西姆拉谈判之所以失败,“就是也仅仅是因为印度政府企图替西藏取得的好处,超过了中国政府所准备给予的让步”。 西姆拉会议本身就是一篇故事,其中外交手腕、强权政治和间谍活动都有过五花八门、错综复杂的表演,地点是山区避暑胜地,时间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 [ 注:详细情况见蓝姆《麦文马洪线》两卷集和多萝西·伍德曼《喜马拉雅边疆》。 ] 英国代表团由亨利·麦克马洪率领。二十年前他是个年轻的上尉,曾伴随杜兰去喀布尔,随后度过两年的艰苦岁月,标定了杜兰线——其间还经历过诸如被恶狼袭击等危险场面。麦克马洪此时已是亨利爵士和印度政府的外事秘书。他这个人个性刚强,就是寇松讲到“边疆派性格”时心里一定想到的那种人。他们在“担负重任的熔炉中和独当一面的铁砧上锻炼成长”。麦克马洪对于创造和标定边界这件事沾沾自喜,认为它不是一种科学而是一种艺术:“可以得心应手地塑造出多少型态呀!” 在西姆拉会议上英国公开采取的主要行动是要使中国同意把西藏划分为两个区域,即内藏和外藏,象中俄两国不久前就蒙古问题所商定的那样。承认中国对整个西藏享有宗主权,但中国在外藏将不再享有任何行政权利——那样就可以把它从印度的边境挡回去。中国人不愿接受英国的提议,但也未立即加以拒绝。国家的软弱使中国不得不到会议桌上来。中国的软弱加上英国的——也包括麦克马洪本人的——外交方面的高压手段又把中国拖在那里。中国驻加尔各答的代表兼谍报人员陆兴祺说得很明白:“目前,我们的国家衰弱,对外关系复杂而且困难,财政也是捉襟见肘。然而,西藏对川滇两省具有头等重要意义。我们在这次会议中必须做出最大的努力。”中国出席西姆拉会议的代表是陈贻范。他是一个文雅、有经验的外交家,曾在伦敦使馆任职多年;但是从中国的观点来看,陆兴棋是个关键人物,他自称是中国驻加尔各答的领事兼驻拉萨的长官(英国人对他的这两个身分都不承认)。陆兴棋的情报网是极好的。他有清晰的政治头脑。他向北京提出的意见是始终一贯的:寸步不让。作为一个谍报人员,他的缺点是,所有他送回中国的情报和从西姆拉送给他的消息统统给英国人掌握了。因此,在西姆拉会议大部分时间里,英国人不仅知道对方手里有什么牌,而且还弄清了英国人手里的牌究竟哪几张是对方所知道的。 中国人竭力抵制把西藏划分成前后藏的主张,他们无疑地看清楚了这种划分想达到什么目的。在他们看来,这就是要把整个西藏或者把西藏的大部分从中国分割出去。 [ 注:蒙古就正是这样。一九五O年,中国承认外蒙古为蒙古人民共和国。 ] 然而,他们反对这种主张时是转弯抹角的,不是把焦点集中到实质上,即划分西藏的问题上,而是把焦点集中到英国主张的划分线应该在哪里的问题上。就在这个问题上,会议终于开不下去。一九一四年四月初,麦克马洪诱使陈贻范在会议所讨论的条约草案和附图上草签;但是陈贻范只是根据“草签和签字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行动这样一个清楚的谅解”而草签的。当中国政府获悉后,对之也马上予以否认,并严厉斥责陈贻范未经批准而擅自顺从英方的行为。麦克马洪注意到,从那时起,陈贻范的信心非常动摇。在此之后,英国(在他们同俄国打了招呼之后)对陈贻范被迫草签的条约草案进行了修改。这种修改使被否认的陈贻范的草签所能赋予这个条约的任何有效性(如果说这种草签有什么有效性的话),都完全丧失了。 麦克马洪当时也必定看出,在这件事发生后,再压陈贻范越过政府指示行事,不会有什么作用。七月间,他认定中国不会在条约上签字,就使会议收场。伦敦指示过,如果中国拒绝,就不要同西藏签订双边条约;麦克马洪一直是受这个指示约束的。但是他却把伦敦虚声恫吓中国说要签订这样一个英藏条约,理解为伦敦方面在方针上有变化。伦敦重申麦克马洪不能同西藏签订双边条约的指示,并没有及时到达他那里。(因为发电报的那天午饭前,没有一个能批发电报的高级官员留在伦敦外交部里!)麦克马洪因此就着手同西藏代表签订一个联合宣言,声称重新起草过的条约(这次只由他们双方草签)对双方政府都具有约束力。签字的举行陈贻范是知道的——虽然签字时他被支开到隔壁房间去——但是没有告诉他正在签订的是什么,而且这个宣言许多年都没有公开发表。 西姆拉会议就在这样一种外交上的混乱状态中收场了,本来要开成三方会议的两个参加者公然签订了一个秘密宣言;条约草案的一个文本由三方草签,后来的一个文本由两方草签,还有一张地图由三方草签。所有这一切都为各国的法学家们提供了很丰富的材料,而在半世纪后的中印辩论中又反复加以推敲。但是中心的结论仍然十分消楚,而且当时英国政府也承认:西姆拉会议没有产生中国政府作为缔约一方的任何协定。麦克马洪自己也承认这点,他在给伦敦的最后一次报告中写道:“在我离开印度前,没有能够使中国政府在三边协定上正式签字,我对此感到非常遗憾。”(英国一九一五年承认“事实上去年在西姆拉举行的谈判垮了”,接着解释为什么会如此——因为印度政府“过于起劲地为西藏争取最有利条款”。)其次,中国否认西藏享有主权,从而否认西藏享有条约缔结权。中国当时正式地、着重地、一再地声明它决不承认西藏和英国之间的任何双边协定。 [ 注:中国代表陈贻范在一九一四年七月三日的会议上作此声明。中国驻伦敦的公使也向英国政府作了同样的声明。 ] 这样的一个双边协定,作为西姆拉会议的秘密副产品,事实上是存在的。一九一四年二、三月间,英国和西藏在德里讨论西藏-阿萨姆边界问题,结果双方同意了一条边界线,即麦克马洪线。中国没有被邀参加,也没有将这次讨论内容通知中国。事实上,在当时以及在以后的二十年中,英国都竭力对英藏换文保持秘密。这些换文,不仅破坏了一九O六年的英中条约(英国在条约中曾“保证不兼并西藏领土”),而且也破坏了一九O七年的英俄条约(英在条约中曾保证“除由中国政府介绍外,皆不得直与西藏实行交涉”)。尽管英国多方防范,中国代表团或者驻加尔各答消息灵通的陆兴棋,多半还是听到了英国同西藏在德里进行秘密讨论的风声。即便如此,他们也并没有表示确已知情;只有从中国一再声明决不承认英国和西藏间当时或以后签订的任何条约或协定这个事实来推测,他们是了解这种情况的。 在西姆拉会议时期,英国对于最有利的边界走向的想法有所改变,他们想把边界逐步向北推移。在一九一三年十月的一个备忘录中,麦克马洪表示英国还得承认西藏占有全部达旺地区。接着在十一月间,他决定边界应通过距达旺东南将近二十英里的色拉(Se La)山口,这就割去了西藏的突出地带的大部分,但达旺寺还留给西藏。到了次年二月间英国又提出进一步要求,结果在麦克马洪的地图上,又把边界线划到达旺以北二十英里的地方。这虽然还没有达到那位参谋总长提出的要求,然而这样的划法就并吞了大约二千平方英里的西藏领土,并从而砍掉了一向使军人们担忧的达旺地区的“危险楔形地带”。麦克马洪向伦敦解释说,他的目标是要取得一条有战略价值的以分水岭为界的边界线,从而掌握通往西藏的最短商路;而控制达旺寺就可使这条商道不受西藏当局的勒索和压迫。边境谈判的细节无案可查(看来麦克马洪并没有把全部细节向伦敦报告),所以他究竟怎样使西藏同意割让达旺地带,也无法了解。但从以后的事件看来,西藏人当时是认为英国正为他们争取西藏所要求的中藏边界并改变西藏同中国关系中所处的地位,而把达旺当作付给英国的代价——西藏人的理解是:如果英国没有把这桩事搞成,这笔交易就算吹了。但不管怎样,西藏代表因“出让达旺地区”而受到他的政府的“严厉斥责”。 由于前两年曾在部落地区进行了测绘工作,麦克马洪能够比较精确地把他的边界线画出来。临开会前,他还在他的地图上补充了一些细节。西姆拉会议开幕后,贝利(F.M.Bailey)上尉完成了一次进入西藏的冒险旅行。他沿着雅鲁藏布江河谷往西走,然后又往南,通过一条艰险但是直达的羊肠小道,进入部落地区,回到达旺。半个世纪后,这条羊肠小道在中印边境战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贝利回到加尔各答时,麦克马洪拍电要他去西姆拉。他到西姆拉后提供了达旺一段的详细地形,使麦克马洪画这条线的西端时更有把握。 这条边界线是画在两张比例为一英寸等于八英里的地图上。在一九一四年三月二十四和二十五日,麦克马洪和西藏全权代表的换文中,西藏接受了这条线。换文中并没有关于这条新边界的文字描述,也没有提到根据什么原则画出这条线的。所以,麦克马洪线的走向的唯一权威性根据是最初的地图,在拉萨和英国都保存有该图的副本。 麦克马洪线的实质就是把边界向北推进大约六十英里,把边界从战略上暴露的山麓提升到阿萨姆邦的喜马拉雅山山顶上。印度后来争辩说这是以分水岭为界的边界线,其实并不真正是这样。因为它切断几条向南流的河流,包括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画着这条边界线的地图清楚地表明,这条线绝大部分沿着西藏大高原的边缘走,到了一个地方,地势陡然变为岗峦起伏的地带,逐渐向布拉马普特拉河谷倾斜。根据地形特点划的这条边界线,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条种族分界线,因为西藏人一般地觉得他们的高原下面的潮湿河谷并不吸引人,就没有在那里定居下来。这个特点的显而易见的例外是在边界线的西端,它将达旺地带切去了,而达旺地带一向深受西藏文化的影响,不论从哪个意义讲,都无疑地是属于西藏的。 麦克马洪画这条线的目的,就是要在英属印度的东北部办一桩杜兰二十年前在阿富汗边境上办过的同样的事情,即把绝大部分都是渺无人烟的部落地带,名义上划归英国统治。正如阿富汗对待杜兰线的态度一样,西藏人似乎也认为麦克马洪线对于英国人要比对于他们自己所起的作用更大些。麦克马洪曾向他们表示过,他们有权在达旺地区继续征收赋税(或“差税”);而且,从他写给伦敦的报告来看,他还曾向西藏人保证“根据将来(可以获得的)更为详细的情况”,这条线可以作对他们有利的修改。一位最近研究了西姆拉会议的历史学家得出这样的结论:麦克马洪线“在某种程度上是临时性的和试验性的”。 西藏人后来说,他们把麦克马洪线视为一揽子交易的一部分,在这场交易中,他们割让一些领土给英国;作为交换,英国则要帮助西藏取得一条为他们所满意的同中国的边界,并从中国取得很大程度的独立。西藏人争辩说,既然英国对这种补偿不能兑现,他们对麦克马洪线的同意也就不再算数。无论如何,麦克马洪所画的那条线,有好多年并没有实际意义。 要知道一九一四年后麦克马洪线的情况,还需要再回顾一下流产的西姆拉会议。虽然西藏和印度之间的边界问题根本没有包括在三边讨论之内,也没有向中国人提起过,但英国人却在最后时刻用一种画图上的欺骗手段,间接把这个问题塞进会议。条约草案所附的那张地图,画出拟议中把西藏分割为两部分(内藏和外藏)的分界线,用红线标志西藏的边界,用蓝线标志拟议的西藏两个部分之间的分界线。红线的大部分是西藏同中国的分界线,但其南端却延伸成弧形以代表西藏和印度之间的边界——这一段是根据麦克马洪同西藏人商定的走向画的。因此,如果中国当时接受了将西藏划分为两部分的建议,并在条约上签了字,英国就可以在这上面做文章,说中国也接受了麦克马洪线。既然在事实上中国既没有接受西藏划区的建议,也没有在条约上签字,而是强烈反对这个条约及其附图,这个问题就只是一个学究式的问题了。但是后来却有人把亨利·麦克马洪爵士所玩弄的外交手法作为根据,争辩说中国确实接受了麦克马洪线。 [ 注:蓝姆教授指出,西姆拉条约地图上的红线,在它的西北端成为弧形的地方,如果加以标明的话,恰好是阿克赛钦所在的地方。从这种画法可以推断,英国当时仍然希望把阿克赛钦作为西藏的一部分以便把中国和俄国排除在外。因此他认为:假使有人争辩说西姆拉的地图对印度所主张的麦克马洪线赋予法律上的根据,那么,这一地图对否定印度的西北边界线应把阿克赛钦划入印度的主张,也有同样的法体根据。 ] 西姆拉会议闭会后几个星期,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伦敦和德里的政府对印度的东北边境政策的问题已不大关心。一九一四年有一位英国军官去过达旺,他建议在那里和部落地带的某些地方设立永久性的英国哨所,指出“中国一旦安定下来,这一段的西藏边境将具有重大意义”。但是他的上级甚至没有将该建议转呈德里,因为他们知道印度政府“目前反对在边境上采取任何推进行动”。麦克马洪本人这时已经回国休假,接着就出任英国驻埃及的专员。他觉得伦敦政府在这场他称之为用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使用几种语言的谈判”中,并没有给他以适当的支持。一位同僚这时在伦敦碰见他,这个人后来说,“要使从印度来的人相信中国的观点也值得考虑,那无疑是困难的”。 [ 注:鲁宾博士讲到西姆拉会议时说,会议记录表明“英属印度的负责官员故意违背给予他们的指示,损害了中国;有意不把他们的做法如实向伦敦的上级报告;篡改议会下令公布的文件,在国际会议的会议桌上撒谎;蓄意破坏了英俄之间签订的条约”。他的结论是:麦克马洪以及“其他有权的、体面的人物受到地方势力的腐蚀,因而欺骗了他们的上司,对他们所接触的外国代表进行恫吓”。 ] 一九一九年英国人企图诱迫中国恢复三边谈判,威胁说,中国如果拒绝,英国就要承认西藏是“一个在中国的宗主权之下的自治邦,并且……以后就据此同西藏打交道”。中国方面没有断然予以拒绝,但是也没有同意。英国就开始对西藏提供军事援助——武器、弹药以及使用武器的训练。然而,他们并没有对中国在西藏的宗主权提出疑问,这个宗主权是英国同俄国、中国以及西藏签订的条约中明白地承认过的。他们也没有公布西姆拉会议的任何外交成果:条约草案、承认这个草案有约束力的秘密的英藏宣言,以及英国和西藏有关阿萨姆-西藏边界的秘密换文。《艾奇逊条约集》(Aitchison's Treaties)一九二九年初版是一本权威性的记录,它关于西姆拉会议只讲道: 一九一三年,西藏、中国以及英国的全权代表在印度举行会议,企图解决有关中藏边境事宜,起草了三边条约,并于一九一四年草签。然而中国政府不准其全权代表进行正式签字。 一九二八年英印政府的外事秘书解释为什么即将出版的《艾奇逊条约集》里没有包括西姆拉文件和英国同西藏秘密签订的贸易协定。他写道:如果文件发表了,“就不得不对三边条约及其秘密历史作简单的叙述。现在发表这个宣言的全部事实(虽然中国不大可能现在还不知道有这个宣言存在),就可能迫使中国公开表态,从而给反英宣传提供新把柄”。因而,不刊载这些文件,“总的来说是万全之计”。 麦克马洪线看来已成为一纸空文。英国政府曾把英藏边境协定通知在缅甸的英国当局(这个协定同他们也有关系),但没有通知在阿萨姆的英国当局,因而后者仍然认为它的边界是在山麓下面。达旺地区仍旧是西藏的一部分。西姆拉会议以后二十年中,英国偶尔侵入部落地带,一般是讨伐性的,并没有企图把地图上的麦克马洪线作为有效的边界线。麦克马洪线实际上已被忘掉。 只是到了一九三五年这条线才“几乎是偶然地”被记起来。新德里政府的一名副秘书欧拉夫·卡罗(Olaf Caroe)先生说道,东北边境问题之所以产生,只是由于“一个枝节问题”, [ 注:这是指英国的植物学家和有名的旅行家金敦·华德(F.Kingdon Ward)未经许可而访问西藏所引起的争执。西藏当局以前曾几次准许华德进入西藏。但他在一九三五年没有得到许可又进入西藏时,西藏当局感到十分不快,并且向英国表示不满。华德的兴趣已超出植物的范围。他在一九三八年十月的《皇家中亚细亚学会杂志》(Journal of the Royal Central Asian Society)上极力主张英国占领达旺,就说明了这一点。 ] 他说:“我们经过很大困难而且几乎是偶然的机会,才查明真正位置”。卡罗立刻主张至少要在书面上推行前进政策。他建议英藏协定应该发表,不能再拖。因为《艾奇逊条约集》里没有把这些协定包括进去,如果中国政府注意到这点,就“很可能用来支持这样的论点:即印藏之间不存在经过批准的协定”。他还建议应该立刻采取步骤在官方地图上把麦克马洪线画成边界线。他指出诸如英国《泰晤士报》出版的这样权威性的地图集,仍旧以官方的印度测量局为依据,把边界画成沿着山麓走,同中国出版的地图案所画的一样。伦敦政府于是同意在《艾奇逊条约集》的新版里发表西姆拉文件,并解释说:“出版这个新版本的理由是我们要不引人注目地发表一九一四年的西藏条约(从来没有被中国批淮)”。为了“不引人注目地”——的确是“尽量不事宣扬地”——更改记录,新版《艾奇逊条约集》第十四卷实际上出版于一九三七年,却冒充是一九二九年的版本,还命令把初版全部收回销毁。在这次销毁命令下幸存的仅有一部原版本,现存于哈佛大学图书馆。英国政府伪造证据,是为了有朝一日它可以争辩说,它自一九一四年以来就已认为西姆拉条约是有效的,所以,按照正常的方式,会议后就把这些文件在《艾奇逊条约集》的初版中公开发表了(独立后的印度在一九六O年事实上就提出了这种说法)。 也就在一九三七年,印度测量局开始标出麦克马洪线作为东北边界,仅仅注明“未经标界”。显然并不是所有部门都接到了关于上述更动的通知。一九三八年测量局发表的一张西藏地图,标明达旺地区是属于西藏的,其南端——那里的边界在一八七二至七三年间就已标定 [ 注:见下文 ] ——标明是一条正式的国际边界。商业性出版机构的地图集也跟着这样画。第一本明显反映这种更动的是一九四O年出版的《泰晤士报》袖珍地图集,但并不是所有制图者都反应得那么快、那么机警。多年以后,有些地图案有时还标明印度的东北边界沿着山麓走。(一九四六年出版的尼赫鲁写的《印度的发现》(Discovery of India)第一版中就有一张这样标明边界的地图。甚至一九六九年出版的罗伯特·白英(Robert Payne)的一部新的甘地传记中也有一张附图标明印度的边界在山麓。) 那个偷天换日的艾奇逊的新版本和官方地图对东北边界画法的改动,显示印度政府已经采取它在一九一四年不准备采取的步骤,并决定以麦克马洪线为合法的边界线。阿萨姆政府提出,“西藏在达旺继续行使管辖权可能使中国——而且更坏的,可能使将来在西藏行使权力的任何其他国家——对一九一四年条约已承认属于印度的那一部分领土,提出享有时效权的要求”(俄国的魔影总难消失)。但人们认识到:地图以及偷偷模摸地发表文件的作法,总抵不过西藏在达旺的有效的、长期确立而且的确也从未受到非难的管辖权。新德里就指示阿萨姆政府“通过实地巡回或者我们自己也征收赋税的办法来强调英属印度在达旺地区的利益”。阿萨姆省督回答说:“如果要有效地占领达旺和预先阻止中国对那个地区的可能入侵,就需要采取给人印象更深刻的和更为永久性的行动。”他建议派一名英国军官带着相当数目的武装警卫人员每年夏天进驻达旺。然而印度政府审慎行事,在作出最后决定前只同意派遣一个小队到达旺去作初步侦察,“考查这个地带,同居民联系,并对税收的多少作些估计”。按照一般的规律,地方当局极力主张推行前进政策时,德里政府总是踟蹰不前。 这个小远征队在印度陆军的莱特富特(Lightfoot)上尉率领下,于一九三八年四月到达达旺。阿萨姆政府告诉他“毫无疑义,印藏边界已经[根据麦克马洪线]划定了”,指示他要“认真注意不给人一种印象,以为这件事还可以重新拿出来讨论”。还要他确信,他同警卫队在达旺出现,本身就是行使英国的权力;“但是你的所作所为应该是以使西藏人的感情受到最小的震动为原则”。莱特富特到达旺后,西藏政府就马上提出正式抗议,并要求英方人员撤走。在达旺,西藏官员当着他的面征收赋税,借此炫耀他们的权力。莱特富特曾请求上级批准他向西藏提出要他们撤离达旺的要求。这个意见遭到了拒绝,但得到指示说,他可以把“达旺根据条约是印度的而不是西藏的领土这件事通知一切有关人员,而且如果遇见西藏官员,应该使他们对这一点产生深刻的印象”。然而又警告他不要向当地居民作任何保证,只说他是为了调查的任务而来的,“在他回去之后,政府会决定是否将采取进一步行动”。政府方面倒是爽快地承认了这些指示可能会“给莱特富特造成困难”,但是最后说:在将来的政策还没有决定之前,照这些指示行事是唯一可能的做法。不管怎样,他们“反对任何要承担永久占领的义务和付出更多开支的行动”。 莱特富特回去后,在阿萨姆省督的大力支持下,极力主张要求西藏官员和寺院的喇嘛头目从达旺撤走。他写道:“西藏政教合一难以分割,在西藏僧侣官员撤走以前,西藏的势力和阴谋必然会在达旺周围地区继续存在。”他认为应当鼓励信奉佛教的当地部族门巴人(Monpas)去接管寺院;既然门巴族不喜欢西藏人,这件事就不难办到。此外,还应当委派两名英国政府的代理人,“有良好社会地位而又能讲藏语的人”,去达旺地区接替被撵走的西藏人。阿萨姆政府在他们试图兜售的政策上面满怀希望地贴上低价标签:一次付清的代价是四万一千六百十七卢比,定期支付的代价是三万七千八百九十六卢比。 阿萨姆省督罗伯特·里德(Robert Reid)爵士有力地提出采取前进政策的论点。 [ 注:他所写的《毗邻阿萨姆的边境地区的历史》(History of the Frontier Areas Bordering on Assam)(阿萨姆政府出版局一九四二年出版)是很明确的。里德写这本书是供与边界政策有关的行政官员阅读的。他从官方档案中引用了大量材料。中国政府从一九五九年起在申明其立场时,看来也象许多人一样,并不知道有里德这么一本书。 ] 然而,在有关边境政策的讨论中,温和派也总有自己的发言权。一九三九年初,阿萨姆代理省督特怀南(H.J.Twynam)从实际和法律的立场出发,对于兼并达旺的建议提出异议。他提醒总督林利思戈(Linlithgow)勋爵说,政府已承认在东北边界上来自中国的危险已大大减少了。他接着问道:“我们根据一九一四年条约所享有的权利,在法理上绝对站得住吗?……如果参与三边条约三方中有一方不批难条约,那么另一方能够说这个条约在它自己和第三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吗?”他指出一九一四年麦克马洪和西藏代麦之间的换文“缺少同签订条约有关的正式手续”,并且指出:政府从一九一四年到一九三八年都没有采取步骤来实施麦克马洪线,这个事实在道义上和国际法上,对政府所持的立场一定有不利的影响。英国的政策是要同西藏继续保持友好关系,因此,他建议在政府占领“一个在种族上、政治上、宗教上一直倾向于西藏的”而且又在西藏行政管辖之下的地区之前,应该首先考虑其他方案。特怀南所建议的方案之一,就是将麦克马洪线加以修改,使之通过距达旺东南几英里的大山口色拉,这样就把达旺寺留给西藏。 [ 注:作者要向卡鲁纳卡尔·古普塔(Karunakar Gupta)博士致谢,是他提醒作者注意特怀南写的这封信的。这封信保存在印度事务部的图书馆里。信的日期是一九三九年三月十七日。编号是政治(对外)司,档案第23卷,档号36。 ] 不管是由于论据有力,或由于欧洲战争的阴影改变了人们对于东北边境的战略考虑,或者仅仅是由于财政拮据,温和派这次取得了胜利。新德里不仅拒绝了永久占领达旺的建议,而且拒不批准莱特富特再次前往达旺,担心那样就会由于要“履行对门巴人的义务”而不得不永久占领达旺。他们注意到在以往两年中使拉萨承认英国人在达旺地区享有权利的企图都已失败。他们的结论是,英国人占领达旺“一定会引起西藏政府强烈的不满,并且会危害经过很大努力才培植起来的友好关系……。”不管怎样,印度政府抛弃了坐在办公室里的战略家的理论,这时已经得出结论:“麦克马洪线由于一年有大半时间难于进入,[作为]一道防线是根本不会令人满意的。”于是,他们就报告伦敦方面说,他们已经“决定不再推行在达旺建立控制的计划了”。 一九三六年,西藏政府已经很清楚地表示它不接受对达旺地位的任何变动。那年秋天,英国驻锡金的政务官访问拉萨,同西藏官员讨论达旺问题。他汇报说,西藏方面的态度是: (1)一直到一九一四年,达旺毫无疑义地是属于西藏的;(2)他们认为藏印边界的调整是一九一四年[西姆拉]条约所设想的对边界进行全面确定和调整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他们能够在我们的帮助下取得一条明确的中藏边界,他们当然很乐意遵守一九一四年制定的印藏边界;(3)他们认为英皇陛下政府是同情他们对上述问题的看法的,根据是自一九一四年签订了条约和宣言后,印度政府从未采取任何步骤对西藏在达旺地区的权力表示异议,或在该地区行使英国的权力。 换句话说,西藏人认为他们同意麦克马洪线是以得到补偿为条件的,即要英国为西藏取一九一四年所要求的在同中国的关系上所享有的地位。 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如第一次世界大战一样,最初使英国对于印度东北边界有所分心。然而日本的参战,以及随后对印度所造成的威胁,使前进政策复活起来并推动了一些人决心要把麦克马洪线作为一条有效的边界线。一名有关官员这样说:“政府突然意识到印度东部边境是有弱点的,因此深信有必要填补自英国统治以来阿萨姆和西藏之间一直听任其存在的政治上和行政管辖上的真空。”于是便将实施麦克马洪线的任务交给了政府的部落问题顾问米尔斯(J.P.Mills)去执行。而米尔斯却认为: 要并入[印度]的部落,就天然条件来说,是属于西藏而不是属于印度的。他们在种族和语言上,是类似蒙古族的。他们的语言属于藏缅语系,与平原上属于亚利安语系的阿萨姆语没有共同之处。因此,在文化的和社会的影响上是倾向于西藏的……[麦克马洪线]的缺陷是,虽然这条线在地图上看来还不错……然而事实上它不是天然分界线,而沿着平原的边界倒是天然的边界。 米尔斯接着指出,部落地区在商业上和文化上都是同西藏而不是同印度联在一起的,他们向西藏输出谷物和茜草根(染僧侣的袈裟用),并从西藏输入盐。他的结论是:“[部落地区]对印度的依附是不自然的,因此尤其难以保持。” [ 注:里德爵士说,这些部落“不是属于印度的,从这个字的任何含义来说都是如此,不管在种族来源上,语言上,外表上,习惯上,还是在思想上;仅仅出了历史的偶然事件,他们才被并入印度的一个邦”。印度独立后,这些部落开始试图改变这种情况,于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间,强有力的分离运动就开展起来了。 ] 尽管如此,米尔斯仍然努力执行交给他的任务。他坚决相信,不管是不是天然边界线,扩展英国的行政管辖是对部落人民有利的。他带着军队溯洛希特河而上,到了察隅,而且不顾西藏的抗议,在瓦弄(Walong)设立一个哨所。一九一O年,中国已在紧靠瓦弄的南面树立了界石,西藏坚持说边界就在那里,而不是麦克马洪线所划的溯河而上大约二十英里的地方。英国军队沿着河谷而上,“通过给予当地居民所急需的医疗上的帮助,赢得他们的好感,从而逐渐深入”,同时调停他们之间不断发生的械斗,撵走了西藏征收赋税的人员,就这样,扩展了英国的势力。一九四四年,米尔斯进入达旺地区,到了德让宗(Dirang Dzong)。部落地区的腹地在达旺的东面,在那里居住着原始的、不断打仗的部落。而达旺地区则大不相同。他写道:“这里有佛教僧侣、法轮、佛教寺院以及其它”;“人口是定居的,在固定的土地上耕种,住在石砌房子里面,而且使用拉犁的牛耕地,这就意味着他们有优良的八字桥,使他们能够把牲口赶过河去……给人的整个印象是这里是个定居的、文明的地方”。事实上,米尔斯已经从部落地区进入西藏的部分地方,而且毫不惊异地记述道:“我们对这个地区的要求,遭到西藏凡俗的边疆官员和寺院的赋税征收者的极力反对。”他不顾西藏官员的抗议,阻止他们征收赋税。(“他们说如果他们不征收赋税,回去时就会被处死——我说我也无能为力。”)他还在德让宗设立一个阿萨姆步枪队(Assam Rifles)哨所。那里的西藏人就向他们在错那宗的上级报告: 去年英国官兵来到德让(宗);象魔爪伸入佛土,连国法也不知遵守,以暴力强占土地并挑唆我属下百姓说,不准向西藏方面的人员交纳官差、赋税、当差守法。各个交通要隘派武装哨兵专门把守。并且正施行武力威胁使我们对自己的土地无权做主……卑职等,已到忍无可忍的地步,不得已谨向上峰呼吁呈报,请求今后能对供养的产业等达到自己的土地由自己作主……。长此下去,势必要造成反客为主的局面。 拉萨当局回答说,“毫无疑义,门隅[monyul,西藏对达旺地区的称呼]的土地从来就是属于我们的”,并命令当地官员继续征收赋税和派官差,同时他们向驻西藏首府的英国代表理查逊(H.E.Richardson)与负责这一地区的政务官巴锡尔·高德(Basil Gould)提出抗议。英国人回答他们说,英国不会退出德让宗,因为英国认为那块地方在法律上是属于英国的,而且要他们“为了更广大的利益放弃次要的利益,把眼光放远些”,并要他们指示地方官员不再征税和派差。但是高德作了重大让步,他告诉西藏人说,他的政府“愿意改动边界,即从色拉起,这条线不往达旺的北面走,而往它的南面走”。 [ 注:他在一份备忘录中肯定了这一点。中国方面在一九六O年双方官员谈判中曾引用这份备忘录。 ] 大家还记得,麦克马洪只是在最后时刻才把达旺划进线内的,而且他本人说过这条边界线是可以修改的,“如果根据以后获得的更为详细的情况,发现有必要那样做的话”。事实上,从色拉起划出一条线,比起麦克马洪武断地划在达旺北部的那条线来,可以成为一条好得多的边界线。达旺北部并没有易于同一条边界线联系起来的显著的地形特征。色拉位于高耸入云的山脊上。山口本身的高度将近一万六千英尺。山脊是一个分水岭,把往西北流入达旺河的河流与向东南流的河流分开。对西藏人来说,达旺的那个寺院是问题的核心。如果把达旺寺留给他们,他们也许就会放弃保留德让宗和达旺地区其他地方的企图。总之,高德一九四四年向西藏提出的让步,表示印度政府已经接受特怀南的建议:即修改麦克马洪线,使之经过色拉,将达旺留给西藏。 一九四七年英国放弃其印度帝国之前,已开始把地图上的麦克马洪线——这条线只在十年前才在地图上出现——移到地面上,作为印度东北部的有效的边界。当时,已经在德让宗、瓦弄以及在部落地区其它地方建立起哨所,由阿萨姆步枪队(类似边防军)防守。这些地区的西藏的行政机构已被赶走。英国讨伐队沿着其它河谷进入这个地区,使部落人感觉到英国是这一地区的管辖者。当英国人离开时,印度的继承者向他们保证:新的印度政府会完成他们在部落地区的工作。“如果有什么好说的,那就是,他们准备推行一种比以往的英国人更为前进的政策。” 英国留给独立的印度的北部边境,就是这样一份具有正反两方面价值的遗产,其中有某些靠得住的资产,但也有尚未解决的问题。 自一九一一年起,中国一直没有能够在西藏维护它的权力,三十多年来,西藏一直享受事实上的独立。英国势力越过喜马拉雅山,到达了西藏,这表现于英国在拉萨派有一名常驻的官员,通过他,西藏可以说是同英国保持着准外交关系。英国也享有给他们在亚东和江孜的贸易官员派遣武装卫队的权利,而且设置邮政、电报甚至电话以联络西藏南部的主要贸易中心。英国建立了十二处驿站,接待为从事于横贯喜马拉雅山的贸易而奔走于各贸易机构或来往于各市场之间的官员。所有这些权利与设施一九四七年均为独立的印度所继承。但是这些权利与设施,形式上渊源于英国同中国的贸易协定, [ 注:英藏贸易协定是遵照西姆拉会议于一九一四年签订的,于一九三七年发表,当然从未为中国所承认。 ] 而中国方面一向清楚地申明,他们认为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西藏是没有国际身份的,它的独立性是空虚的,微不足道的——这只不过是反映了中国中央政府的软弱性。一直到最后,英国还企图在“形式上的中国宗主权”背后,扶植和肯定西藏的事实上的独立。而且一九四三年英国向美国建议:承认西藏有同其他国家交换外交代表的权利。但是美国拒绝了这个建议: 美国政府一直记得: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就主张对西藏拥有宗主权,而且中国宪法也把西藏列入构成中华民国领土的地区之内。本政府对于中国的这两项主张从未提出疑问。 正式地、永久地把中国权力排除出去,使西藏变为缓冲国,这一直是英国的奢望。虽然英国人没有实现这一点,但他们在喜马拉雅山这一边的尼泊尔、锡金和不丹等国家中却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尼泊尔虽然没有正式依附于英国,然而它同其他任何国家的政府都没有关系,而且是清楚地、完全地处于英国势力范围之内。锡金根据条约是英国的保护国。不丹受条约的约束,要由英国指导其对外关系。这根如寇松所说的“保护国链条”,是稳固的。但是英国未能通过同中国签订边界协定的办法把这根链条扣紧。 在西北方面,英国在一八九九年同北京的接触流产后,再没有就边界走向采取任何正式步骤。这段边界从未划定。这个任务留给了它的继承国——印度和巴基斯坦——去完成。在东北方面,麦克马洪线曾秘密地得到西藏的同意;但是它一开头就遭到中国的拒绝,在实践上西藏也没有理睬过它。 英国过去具有它的继承国所缺乏的很大的有利条件:第一,它的力量就其范围和规模来说,可以在远远超过喜马拉雅山的地方发生作用;第二,当时不管在英国还是在印度,印度帝国的边界问题没有成为人民施加政治压力的目标。领土至上的原则从来没有涉及过。因此,英国的政治家和官员们不需要考虑土地与主权在人们感情上所起的作用,他们能够“记住我们所要的不是多一块或者少一块荒瘠的或甚至是富饶的领土,而是一条清楚的、明确规定的边界”。尽管有这些有利条件,英国还是把没有解决的边界问题留给了它在次大陆权力的继承者。这不能不算是一个很大的失败,它使得印度要为之付出高昂的代价。东段边界的历史发展(图)第一章 对撞的方针 我们的地图表明麦克马洪线是我们的边界,不管地图不地图,这就是我们的边界。这个事实没有变,我们坚持这条边界,我们决不让任何人越过这条边界。—— 尼赫鲁一九五O年于人民院 凡用语言、文字、符号、标志或其他方式,对印度的领土完整提出异议,足以或可能危害印度的利益,治安或安全者,将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罚金,或判刑并罚金。—— 印度刑法修正法案(一九六一年)第二节 奇怪的是英国官员们所画的边界线,居然被英属印度帝国的非英籍继承国尊奉为宝贵的国家产业。英国当初画出这些边界,并没有在英王的印度臣民中引起风波。假如那时印度有人注意到杜兰和麦克马洪所干的事情,他们必定会认为这是英帝国主义者用印度纳税人的钱,又一次玩弄强权政治的缺德把戏,而把它一笔勾消。现在,继承国把这些英国制造的边界线奉若神明,当作民族遗产中的传家宝,这是历史上没有预料到的、不幸的发展。—— 阿诺德·托因比(Arnold Toynbee) 每一个新生的政权的最初的,几乎是本能的反应,就是紧紧保住遗留给它的那份领土。凡是殖民国家曾经统治过的地方,新兴的国家就一定要统治。—— 贡纳尔·米达尔(Gunnar Myrdal)一、方针已定 一九四七年八月十四日午夜,当印度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用尼赫鲁的话来说——应运而生的时刻,印度的边界也经历了看不见的,但却是深刻的变化。在印度独立前,边界是英国所关切的事情:英国的战略家和政治家是根据英国的利害得失来看待印度次大陆的利益的。他们只关心来自俄国或中国的威胁对英国投资产生的影响,或在伦敦议会里引起的反应。印度的民族利益并不是英国要考虑的因素,英国人只是有时想起,不能让英国统治下的印度人同边界那边的俄国人或中国人发生接触,以免产生动荡不定的局面。“英国要统治印度就必须有威望。为此目的,就必须设法不使印度臣民在视野中看到任何强国的出现,即使这个国家远远比不上英帝国强大。”当印度人终于发觉英国为巩固印度边界所作的努力只不过是确定印度从属于英国的一种手段时,他们就对英国政府的边界政策表示遗憾。 [ 注:一九二一年国大党决议称,英国政府的政策“传统的指导思想,更多地是保持印度的从属地位,而不是保护印度的边境地区。……印度作为自治的国家对它的邻国用不着害怕……”因此敦促那些“对印度人民并无恶意的国家……不要同英帝国签订任何条约”。 ] 随着印度的独立,一切都变了。印度的边界不再是英国同其他帝国进行大争夺的筹码,而成为保护新国家的外壁。那些只关心战略利益而不关心领土的人们,已经不能够任意制定或变更边界了。从此以后,边界成为祖国的神圣领土的围墙,政客们如果任意改动边界,只会自招风险。 印度新政府对北部边境的政策,同过去英国政府的政策丝毫没有不同。印度在一九四九年利用了锡金一个地方起义反抗大君的机会把军队开了进去,使锡金成为它的保护国,而且使锡金对它的依附程度超过了过去锡金在形式上对英国的依附关系。同年,印度与不丹签订条约,把英国指导不丹对外关系的权利接收过来。新德里在尼泊尔的势力依然凌驾一切。一九五O年,印度政府协助尼泊尔国王结束了拉纳(Rana)家族一个世纪之久的统治后,印度的势力更加强了。印度新政府就这样接管了并巩固了寇松称之为“保护国链条”的喜马拉雅山区各小国。 印度一独立就继承了英国对西藏的政策。最后一任英国驻拉萨代表理查逊居然保留原职代表印度,这就象征着——无疑也加强了——这种连续性。英国驻拉萨代表机构于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五日正式变成印度代表机构。理查逊后来写道:“这次转变几乎觉察不出来。……原有人员全部保留下来,唯一明显的变化就是换了国旗。” 当时,西藏政府正设法为它从一九一一年起享有的事实上的独立取得合法地位和国际承认,快要完蛋的中国国民党政府也无法打消西藏这种念头。一九四九年年中,西藏人把国民党政府人员从拉萨赶走,借口是怕那些人可能是、或已变成共产党。中国国民党方面怀疑理查逊和印度在这出戏里插了一手。西藏当局因拉萨贴金的木龙嘴里滴水等不祥之兆感到惊慌,可能也对北京出现一个新的、强有力的政府的前景感到惶恐,因而开始建立军队。西藏请求印度提供武器弹药,印度表示同意,并派遣一名高级陆军军官赴藏,办理军事援助事宜。 从印度的观点看,它继续推行英国怂恿西藏脱离中国的政策是非常合理的。这不仅是由于印度战略的和地缘政治的思想受英国长期的先例所制约,而且印度新政府制订政策的工作也往往仍旧依靠独立前的班底来进行。旧印度文官体系的高级印度籍官员仍然在原部门留用并受到提升,以接替原来的英国上司;因此理查逊从拉萨发回的报告和建议必定很受重视。他所写的《西藏及其历史》(Tibet and its History)一书,清楚地表明他如何为西藏的独立事业而效劳。不管从哪方面考虑,继续把中国的势力从西藏排斥出去,显然符合印度的利益;因此印度新政府的政策,同旧政府一样,也是以排斥中国在西藏的势力和加强印度在西藏的势力为目标的。中国也自然把印度的这种政策看作是敌对的。甚至在中国共产党人取得政权以前,他们就已抨击印度,特别是尼赫鲁,怀有“吞并西藏的帝国主义野心”。 印度政府不久认识到,它所继承的遗产中,也包括了北部边境的一些尚未解决的领土问题。一九四五年以来,中国的国民党政府在一系列照会中不断指责英国侵入麦克马洪线南面的部落地带;中国向印度最早提出的一次交涉是在一九四七年二月,当时他们向刚刚设立的印度驻华使馆提出上述指责。但印度方面予以驳回,声称东北地区的部落地带是印度的领土。驻新德里的中国国民党大使在撤馆时采取的最后的行动是提醒印度政府注意:中国不承认麦克马洪线,并认为西姆拉条约无效。 西藏方面希望乘英国将政权交给印度的机会,收复过去一世纪左右被英国夺走的一切领土。一九四七年十月,他们正式要求印度归还从拉达克到阿萨姆,包括锡金和大吉岭区域在内的一大片西藏领土。 [ 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英国发现锡金道吉岭(Dorji-ling)的山村风景优美,认定可以把它当作个躲避印度平原酷暑的胜地。当时还有个政治考虑:英国认为,“在锡金腐败统治的汪洋大海中,如果有一个治理良好的归属英国的孤岛”,将促进英国在喜马拉雅山这一边的地区的利益。一八三五年锡金大君无可奈何地同意把这块地区割让给英国,后称大吉岭。 ] 印度在答复中却要求西藏保证同意维持它从前同英国政府所保持的那种关系。 印度力图继续推行英国对喜马拉雅山及其以北地区的政策,这虽然可以理解,但却难以成功。在过去一百多年中,在喜马拉雅山一带占压倒优势的是英国统治者。英国不仅在当地拥有巨大的权势,它还能在必要时纠集庞大的经济和军事力量来影响印度次大陆以外的地区,事实上也曾多次使用上述力量对付中国。一九四七年英国撤出印度次大陆,从而使喜马拉雅山两面的力量对比颠倒过来。随着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中国出现了一个强大的中央政权,这就确定了上述变化。从此以后,优势是在喜马拉雅山的北面,而不是它的南面。中国重新在西藏行使权力,就显示出并证实了这个变化。 尽早在西藏重新行使中央的权力,是中国共产党人多次重申的意图(已往国民党人也想这样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成立(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北京就宣布即将进军西藏。印度的反应十分强烈。新德里以外交照会警告北京政府说,以印度为首的一些国家正促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福摩萨 [ 译者注:即我国的台湾省,下同。 ] 的国民党残余分子在联合国的中国席位;中国在西藏的军事行动势必损害这种努力。可是,这份照会递交给北京后还没几天,北京就宣布中国军队已奉命进入西藏;紧跟着新德里就提出一项措词激烈的抗议,对西藏遭到“入侵”以及中国使用武力解决它和西藏的关系问题表示遗憾。中国的答复也同样尖锐:“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西藏问题完全是中国的一个内政问题,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进入西藏,解放西藏人民,并保卫中国边疆。”中国说它愿意继续同西藏进行和平谈判,并责备印度不应扣留前往北京的西藏代表团——但警告说决不能容忍任何外国的干预。关于印度所说在西藏采取军事行动将有损中国的世界威望问题,中国的答复是:如果某些不友好的政府利用中国对西藏行使主权一事作为借口,进一步对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进行阻挠,那只是再一次显示这些国家对中国的敌对态度而已。中国认为这两个问题完全不相干。 到这时为止,印度政府的态度看来是:一方面承认过去西藏和中国在法律上的关系比较密切,另一方面又希望北京满足于在西藏享有类似印度在不丹享有的地位,即容许西藏人管理他们自己的内部事务,而中国只要求西藏不得同中国以外的任何其他政府发生关系。印度在其照会中,使用“宗主权”这个名词形容中国在西藏的地位,从这一点可以推断出印度的态度。 [ 注:一九五O年印度的几个照会中提及中国对西藏的意图时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新德里发表的印度照会文本里是使用“宗主权”的字眼,而由中国政府发表的文本里却出现“主权”的字眼。这是印度政府由于它对西藏的政策已经遭到攻击,为了给国内看而在发表时修改了用字呢?还是象后来印度国内很多人所怀疑的那样,是印度大使潘尼迦(K.M.Panikkar)在北京递交照会之前把“宗主权”改成“主权”?还是中国在发表印度照会时自行改换了字眼?如果是最后这种情况,印度就理应竭力反对,可是印度却没有提出反对。这个谜至今没有解开。 ] 在北京看来,印度希望西藏享有半独立地位,这是阴谋的第一步。印度的阴谋是企图把西藏从中国拉出去,并把它纳入印度的影响之下。一九四九年九月《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质问道:印度政府“对不丹已经主张了自己底宗主权,那末,在宣布了西藏从未承认中国的宗主权之后,还不会肯定宣布自己底宗主权对于西藏吗?” [ 扫校者注:原文两处应为“的”的地方都作“底”,扫校时未做修改。后面章节中这个时期的中国方面资料引文有相同现象,扫校时都保留原样,不再一一注明。 ] ,这个推论并非牵强附会,也不是不公允的。喜马拉雅山区的中印边境地带自然地、不可避免地成为两国竞争的场所,双方都用尽软硬兼施的手腕,以求达到扩大或确立他们自己势力的目的,并在可能时排挤掉对方的势力。同样不可避免的是双方很容易把对方的行动看作是奸险或恶意的。因此,当印度对中国军队进入西藏采取外交行动时,中国就感到愤慨和怀疑;当中国重新回到了西藏的时候,印度也感到愤怒和恐惧;而当中国后来和尼泊尔建立外交关系时,印度更感到十分狼狈,因为这样一来,中国就成为一个公开的竞争者进入了从前本是印度的外交禁区。 面对着一九五O年中国恢复了在西藏的权力的既成事实,印度政府的反应是实用主义的。印度原想在西藏扶植某种程度的独立,以保持西藏的某种缓冲作用,现在这个打算落空了。在实际上,印度不可能有所作为,进行军事干涉的后勤困难太大,并需承担对华作战的风险,这是根本不切实际的考虑。 [ 注:印度政府在一九五O年是不是想对西藏进行武装干涉呢?负责印度东部防务的最后一任英国司令官,陆军中将弗朗西斯·图克(Francis Tuker)爵士曾经在一九四七年献计说,“与其听任中国占领西藏,不如印度自己准备去占领这个高原。”另据一个作者的叙述,杜鲁门总统曾表示愿提供运输机帮助印度保卫西藏;“当时估计印度只消派一旅部队进入西藏,中国就会躲开。据传杜鲁门曾同意这个看法,并表示愿意提供所需要的空中运输。”(见夏赫(A.B.Shah)所著《印度的国防与外交政策》(India's Defence and Foreign Policies)一九六六年孟买Manaktala出版,第87页)在朝鲜战争期间,使中国卷入一场对印度作战的第二战场,也许适合华盛顿的利益。但如果美国提出了这项建议,新德里必定是看出了这场步荣赫鹏后尘的远征,风险很大,又不会有什么成果,因此没有接受。 ] 印度只能在以下两者间作出抉择,要末支持毫无希望实现的西藏独立事业,要末执行对中国友好的政策。对中国友好,过去一直是尼赫鲁的印度外交政策的中心思想,这个选择不难作出。印度没有支持西藏向联合国提出的呼吁。中国在西藏的权力确立了,印度关于中国是否有权留在西藏的矛盾心情消失了,作为中印之间邦交恶化的起因之一的西藏问题也随之消失。中国没有把印度抗议中国在西藏的行动一事,作为一个问题公开加以宣扬。他们公布了外交上的来往照会后,就让它悄悄过去了。 四十年前满清再度在西藏确立权力,曾经震动了英国人;同样地,一九五O年中国权力达到印度的北部边境,也震动了印度的政界舆论。印度右翼势力最为惊慌,他们最害怕的是中国政权的共产党性质,他们攻击尼赫鲁和印度政府默许中国军队开进西藏。这就意味着,最尖锐地批评尼赫鲁对华政策的人,正是在内外政策的各方面都反对他的那批人。这种情况似乎最初使尼赫鲁能够更加强硬地顶住这批人,而到后来却使他更加不愿意得罪他们。 印度政府对西藏的政策,在议会里遭到猛烈攻击。尼赫鲁的头号政敌,副总理瓦拉卜巴伊·帕特尔(Vallabhbhai Patel)在一九五O年十一月给他写了一封长信,提出批评。帕特尔在信中含蓄地提到,印度驻北京大使潘尼迦是被中国人蒙蔽了。他指责中国背信弃义,心怀叵测,是潜在的敌人。他还警告说,中国军队进入西藏,“使印、藏之间的一切边界和商务协议化为乌有,而这些协议是我们近半个世纪以来行事的依据”。帕特尔含蓄地指责尼赫鲁因循自满、举棋不定。他建议彻底重新估价印度的对华政策,包括重新部署印度部队以守卫可能引起争执的地区。 [ 注:这封信于一九六八年第一次公开发表在一家孟买周刊上。该信作为附录刊载于达尔维(Dalvi)所著的《喜马拉雅的失策》(Himalayan Blunder,孟买Thacker&Co.一九六九年出版)和库尔迪昔·内雅所著的《两线之间》(孟买Allied Publishers一九六九年出版)两书中。 ] 尼赫鲁对这封信的答复没有公布,但是从他后来采取的行动中可以推断出答复的要点:他继续执行对中国友好的政策,继续鼓吹中国进联合国的主张;但同时也已下令把印度的行政管辖范围扩展到整个东北边境特区(North-East Frontier Agency,简称NEFA),这就是那块位于麦克马洪线南面的部落地带现在的名称。 一九四九年底的东北边境特区的情况,和英国人离开时的局面差不多。印度方面在靠近麦克马洪线东端的瓦弄设立了一个哨所,但印度在其他各段的阵地距离该线还很远。印度侵入达旺地区,到了德让宗就停下来。西藏对达旺的行政管辖仍旧未受干预。然而,不到一年的功夫,印度在东北边境特区增设了二十个哨所。一九五一年二月,一名印度官员带着一支警卫队和几百名脚夫进入达旺。过去的英国政府最后曾赞成修改麦克马洪线(一九四四年高德向西藏人提出的方案就是证明),现在印度政府显然已决心反对修改这条线,并打算把他们的边境线从色拉山口推进到麦克马洪当年画的那条线上来。拉萨的西藏当局提出了抗议,而印度的政治官员不加掩饰地回答说,印度正在接管达旺。西藏人再次提出抗议,指责印度政府“把原来不属于它的地方攫为已有”;对此,“我们深表遗憾,并且绝对不能同意”,并要求新德里立即将印军撤出达旺。印度对西藏的多次抗议置之不理,继续留在达旺,并象一九四四年英国在德让宗所干的那样,赶走了在达旺的西藏行政当局。这样一来,曾经使英国参谋总部十分担忧的那个西藏/中国领土的“危险楔形地带”终于完全消除,而麦克马洪线也就大体上从地图上移到地面上,成为印度事实上的东北边界。 印度政府把他们要接管达旺的意图通知拉萨的西藏政府而不通知北京,这是可以理解的。虽然新德里这时同意中国对西藏享有主权,但印度把达旺当作局部问题对待而留待北京提出抗议的作法,是有其外交含义的。现有记录表明,中国政府对于印度的这个行动没有提出意见。这种令人迷惑不解的沉默,只能解释为中国默许印度扩展到麦克马洪线。 印度进入达旺,只遇到西藏人口头上的抵抗,但是部落居民对印度在东北边境特区其他地点的扩张行动,却索取了血的代价。五十年代初期,一支强悍的阿萨姆步枪队的巡逻队溯苏班西里河(Subansiri River)而上,有一个部落曾给他们以热烈欢迎,设宴招待并安排住宿——然后把他们几乎一个不留地杀掉。这次一共死了七十三名步枪队的士兵和文职人员。印度政府派出了一支讨伐的远征队,但根据尼赫鲁的命令,他们只是进行了一次炫耀武力的示威,而没有象英国人肯定会干的那样烧房屋、抓俘虏。 印度政府继续执行英国政府对麦克马洪线的政策,不仅出乎自然,而且它也认为是顺理成章的。 过去决定英国对东北边境态度的那些战略和地缘政治的考虑,现在对新的印度政府也同样适用。从战略上看,把边界线定在靠近布拉马普特拉河谷的边缘,使中国人深入到那里,这是过去的英国参谋总部和今天的印度参谋局所同样不能容忍的。麦克马洪沿着顶峰画出的边界线,比沿着山麓画的边界线,要有利得多。东北边境地带的居民在人种和文化上,的确是对西藏要比对印度更为接近;但在印度看来,正因为如此就更有必要把这一地带置于印度的行政管辖之下。在上述这些实际考虑的背后,还涉及领土至上原则的政治考虑。正如贡纳尔·米达尔所说的,“每个新生的政权的最初的、几乎是本能的反应,就是紧紧保住遗留给它的那份领土。凡是殖民国家曾经统治过的地方,新兴的国家就一定要统治。” 对于印度政府来说,唯一的问题是:中国早就拒绝了麦克马洪线,印度应该怎么办?对此,英国的先例又提供了部分的答案:印度只要把麦克马洪线当作边界线看待就行了,反正印度对这些部落地区的管辖,已是既成事实;中国如要对此提出抗议,随它去就是了。更有甚者,印度当时还决定:如果中国一旦提出这个问题,印度将拒绝谈判。对印度人说来,既然印度的政策是使麦克马洪线成为事实上的边界线,那末,上述决定似乎是这种政策的必然结果。但后来的事态发展表明:拒绝把麦克马洪线提交谈判的决定本身,就是一个孕育着严重后果的重要步骤,它的确使得中印边界问题无法解决。 从坚持某条具体边界的走向,进而拒绝举行边界谈判,这事实上是从外交交涉发展到一意孤行。在谈判的过程中,不管其中的一方采取怎样不妥协的立场,总还容许双方找出某些保全面子的方式,甚至还可以通过其他方面某种程度的让步,达成一项双方满意的妥协。但采取寸步不让的立场和拒绝谈判的态度,就等于要一方默认他方单方面强加的决定,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出路。这样的态度一旦应用在边境问题上,就会导致对有争议的领土进行武力争夺。 印度采取上述的对待麦克马洪线的态度,最早是在一九五O年十一月,以议会质询的方式透露的。当时有人要求尼赫鲁总理(他当时还兼外交部长)申明,在印度和西藏之间是否有一条已经划定的边界线,尼赫鲁回答说: 从拉达克区域到尼泊尔边界,又从不丹到伊洛瓦底/萨尔温江(Irrawaddy/Salween)在阿萨姆邦的分界处,西藏都和印度接壤。从不丹向东的边境已经清楚地由一九一四年西姆拉条约所确定的麦克马洪线划定。从拉达克到尼泊尔的边境是主要由长期的习惯所确定的。 一名议员问道,这条边界线是否已为西藏所承认。尼赫鲁回答说,“我认为这条边界上有几段已经被承认,这要看尊敬的议员讲的是哪一段。”接着有人问道,据说有一份中国的新地图标明边界线是在布拉马普特拉河谷。尼赫鲁说,“不对,先生。就我们所知,并没有什么新的中国地图。但是过去三十年来,中国的所有地图都把现在属于印度的东北边境的一部分领土,标成不属于印度。”议员们进一步追问关于中国地图的问题,尼赫鲁就以下述的声明结束了议会的讨论:“我们的地图表明麦克马洪线是我们的边界,不管地图不地图,这就是我们的边界。这个事实没有变。我们坚持这条边界,我们决不让任何人越过这条边界”。 印度在地面上以及官方声明中,都把麦克马洪线定为边界线,而又不直接通知中国。一九五二年印度政府内部曾有人对这种作法提出责难。 在此以前,印度已经失去了使麦克马洪线的地位合法化的一个机会。一九五一年九月,中国总理周恩来向印度驻北京大使提出应尽早处理有关稳定西藏边境的问题,并建议由印度、中国和尼泊尔三国之间举行会谈解决这个问题。根据印度方面关于这次谈话的记录,周恩来还曾说到:“印度和中国之间不存在领土争端或纠纷。”——这就进一步证实中国曾决定接受麦克马洪线作为印度的东北边界线。 印度政府答复说,它欢迎周恩来所建议的谈判。但是,中国和印度双方都没有把这项建议贯彻下去。尼赫鲁后来解释说,“我们认为既然我们的边界是清楚的,那就谈不上由我们方面来提出这个问题”。结果,两国政府不是讨论边界问题,而是讨论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印度继承了英帝国在西藏的一些权益,如何使之适应于当代的情况的问题。一九五二年七月,中国正式提议解决由于印度继承了英国在西藏的权益和资产而引起的某些“悬而未决的具体问题”,并列举了诸如商务往来、贸易以及印侨待遇等问题作为讨论项目。印度早就通知中国,表示准备就印度在西藏的现存权益问题达成一个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这时也就同意了中国的建议。双方都没有再提及边境问题。 就在这个关头,印度政府中有一名高级官员对政府不提麦克马洪线问题的决定表示了异议。巴志帕伊(G.S.Bajpai)爵士是英国赖以统治印度的文官系统中最显要的官员之一,他担任了印度独立后的第一任外交部秘书长。 [ 注:秘书长(Secretary-General)是印度外交部的最高级文官,其次是外事秘书(Foreign Secretary),再其次是联邦事务秘书(Commonwealth Secretary)。 ] 一九五二年时巴志帕伊已辞去秘书长的职务,担任孟买邦长。当时他以邦长的身分写信给印度外交部,敦促印度政府主动向中国政府提出麦克马洪线的问题。他警告说,对于中国说来,麦克马洪线可能是“英国侵略中国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疮疤之一,中国可能想在修改边界的基础上医治或者消除这个疮疤,而这种修改可能既不会使我们高兴,又不符合我们的利益”。 尼赫鲁和当时正回国述职的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讨论了这个建议,并由潘尼迦答复巴志帕伊。潘尼迦告诉他说,尼赫鲁总理认为提出麦克马洪线问题不符合印度的利益。潘尼迦解释说,尼赫鲁的看法是既然印度已经毫不含糊地公开申明麦克马洪线是边界线,那就应该让中国来提出问题。假如由印度提出,“就会迫使[中国人]在以下两种态度中作出选择:或者是接受我们和西藏过去签订的条约;或者是拒绝这个条约,同时建议谈判。鉴于历届中国政府明确拒绝承认印藏条约对它们有约束力,因此,很难设想中国会采取第一种态度,而第二种态度则将对我们不利”。 潘尼迦接着说,如果“中国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直截了当地拒绝谈这个问题,并且可以采取尼赫鲁总理[在他的公开声明中]所采取的立场,即麦克马洪线南边的领土是我们的,因而也就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 巴志帕伊并没有被说服。他指出:中国曾经要求解决一切“悬而未决的问题”,中国人既然“从来没有同意把麦克马洪线作为西藏和我国之间的边境线,他们多半不会认为这条边境线已经确定。当然,他们不到对自己有利的时候是不会提出这个问题的”。他争辩说,印度应该干脆利用这个机会通知中国,印度认为麦克马洪线是边界线,并打算把它当作边界线来对待。中国或者同意,或者对印度的声明置之不理(听任人家把它的沉默解释为默认),或者不同意。无论如何,印度将从而摸清中国的立场。但当时决定早已作出,巴志帕伊最后提出的意见就成了一场已经结束了的争论的注脚。 在一九五四年谈判缔结关于西藏通商和交通的新协定时,印度代表团没有提到边界问题,而且是有意地避开了这个问题。不仅如此,印度人连一九一四年英国同西藏为了履行西姆拉条约而签订的贸易协定也没有提及,而是把这次谈判仅仅当作是一九O八年中国同英国签订的贸易协定的继续。 这表明当中国重新在西藏行使权力的时候,印度对西藏的政策也发生了转变。一九四八年中国国民党政府曾向印度指出,一九O八年协议三十年有效期已满,应当重新谈判。印度政府当时答复说,它只承认一九一四年印藏协定有效。正是这个答复促使中国国民党政府再度申明:中国认为西姆拉条约以及由该条约所产生的一切都是无效的。 中国似乎认为,印度放弃一九一四年先例,表明印度的立场有所松动,并默认西姆拉条约以及有关的协定在法律上无效。当时中国无疑地知道印度打算把麦克马洪线定为印度的东北边界线。前面讲过,中国也早已表示他们默认这条线;而印度在一九五四年谈判中所采取的立场,也可说是暗示了印度准备在适当时候通过外交程序来使这条事实上的东北边界线得到批准。 因此,一九五四年的谈判所涉及的问题仅限于印度驻拉萨的代表机构,驻江孜、亚东和噶大克等地的商务代理处和一般贸易问题,邮政和电报设施,印度在西藏继承英国的权力而保持的武装卫队以及香客入境等事宜。但是,当讨论到边境中段 [ 注:新德里和北京之间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会谈中,为了明白起见,把中印边界划分为三段:从喀喇昆仑山口到印度河地区的碟穆绰克(Demchok)为西段;从碟穆绰克到尼泊尔边界,包括印度这边的北方邦(Uttar Pradesh)和喜马偕尔邦(Himachal Pradesh)在内,为中段;从不丹到缅甸这一段,即麦克马洪线,为东段。本书将沿用这些名称。 ] 某些山口的使用问题时,也就间接地涉及到边界问题。中国的草案写道,“[中国]同意开放下列山口……供商人和香客出入之用”。草案的措词反映了中国的主张,即西藏[因此也就是中国]的管辖范围是延伸到这个地段的主要山口以外的地区。印度人正如当年的英国人一样,主张边界线是沿着分水岭的,因此主要山口本身就是边界线的地形特征。他们拒绝了中国人的提法。但是他们并没有把问题挑开,宁愿接受一项回避了具体的山口归属问题的措词:“商人……经由下列山口来往……”双方代表团至少是心照不宣地同意了不将边界问题纳入这次的谈判议程。 后来,当边界争端发生后,印度就说,他们这一次之所以没有提出边界问题,是“因为,就印度政府来说,边界是人所共知的,是无可争论的,不可能存在有关边界的问题”。他们还说:“印度代表团自始至终认为,两国间所有争论的问题都在被考虑之列,并且一旦达成解决,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了。”但是从巴志帕伊同潘尼迦的通信中可以看出,事实上印度政府完全了解中国并不认为麦克马洪线是正式确定的边界线。而且,中国的草案为印度所拒绝,表明双方对于中段边界线的走向的看法存在分歧。后来印度争辩说中印关于西藏贸易的谈判结束了边界问题,这种说法显然是不老实的。这说明印度在一九五四年时有意要套住中国,从而使印度后来能够争辩说,因为中国没有提出边界问题,就等于是默认边界已定。 事实上印度当时正企图按照他们自己的条件结束边界问题,这可以从一九五四年七月,在西藏协定签字后三个月,尼赫鲁口授的一份备忘录中得到证实。但是在研究这份备忘录以前,还必须提到一九五四年关于西藏通商协定的内容实质。 [ 注:印度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在北京签订。该协定全文及有关照会载于白皮书第1号第98-107页。 ] 这个协定毫不含糊地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协定提到西藏时都称“中国西藏地方”——从英国开始,就把西藏当作独立国来同拉萨打交道,印度独立后还试图继续这样做,这一协定正式结束了这种企图。接着该项协定在序言部分宣布了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印度称之为“潘查希拉”: 互相尊重领土主权; 互不侵犯; 互不干涉内政; 平等互惠; 和平共处。 五项原则本身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毛泽东早在一九四九年的一次讲话中就曾把第一项和第四项列为中国外交政策的原则,当时使用的也是同样的字句。有人说,使用“潘查希拉”这个字眼应当归功于尼赫鲁;尼赫鲁说过,他曾在印度尼西亚听到过这个“绝妙好词”,并且声称潘查希拉渊源于印度的道德传统。“潘查希拉”被恰当地说成是这样的“一句流行语,它能使人联想到某些古老的概念,但它同过去的联系又只是限于在一切宗教遗产中都可以找到的那种精神”,但潘查希拉变成了一个体现了当时印度外交政策的道义愿望的口号,特别是标志并象征着印度和中国之间友情洋溢时期的开始。当时在印度继续有人反对和批评尼赫鲁的对华政策,但这还只是一股暗流。亚洲的两个伟大的新兴的共和国,朝着未来的革新携手前进的这种设想,对印度民族主义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潘查希拉”被认为不仅是印度对华关系的指针,而且是所有国家的指路明灯。 尼赫鲁在其备忘录中把关于西藏的协定同边界问题联在一起。这份给内阁各部的备忘录,把上述协定说成是“我们与中国和西藏关系的新起点”。他接着写道:“根据我们的政策和我们同中国的协定,应该认为这条[北部]边界是牢固的,明确的,不容同任何人讨论的。应沿边界全线建立一系列的边境哨所,特别是在可能有争议的地方,必须建立边境哨所。” 这个关键性政策指示的意图是很清楚的:印度应当扩展到它认为是自己边界的地方,然后拒绝同中国谈判。中国既然已经在关于五项原则的序言中同意要尊重印度的领土完整和主权,那就只好接受既成事实。 对于尼赫鲁和他的顾问们来说,这只不过是把他们从前应用于麦克马洪线的政策扩大到整个北部边界:即印度把它自己认为是它的边界的走向明确起来,并且当作已定界来对待,听任中国提抗议,而印度则“拒绝重提这个问题”。自从尼赫鲁公开宣布麦克马洪线是印度的东北边界线以来的四年中,北京方面一直没有提出异议;中国默许印度于一九五一年接管达旺,表明北京当时并不想就麦克马洪线挑起争端。在印度人看来,把这项政策扩大到边界的其他各段,乃是合乎逻辑的必然步骤。然而,尼赫鲁武断地决定北部边界的其他地段都是“明确划定”、“不容讨论”的边界线,他这个步骤就把边界问题转化为争执,而争执最后又转化为边境战争。 印度不把麦克马洪线提交谈判的决定,排除了印度同中国就这条边界走向取得正式协议的可能性。但麦克马洪线毕竟是一条清楚地(虽不是精确的)画在地图上的已知线,这是印中双方都知道的。现在尼赫鲁把同一原则扩大到中印边境的西段,而这一段的情况却根本不同。在西段,从来没有过象麦克马洪线那样清楚的拟议线,由于对西段地区从没有进行过全面的勘测,也就不可能画出这样的一条线。再者,多年来英国自己所赞成的边界的走向多次更动——数一下,就有十一次更动,但基本上反映了边界的三种走向。尼赫鲁的指示意味着印度将从这三种走向中单方面选定一种,加以贯彻,作为事实上的边界,然后把它当作“不容[同中国]讨论”的题目。假如印度选定的边界走向正是中国所能接受的,那倒也不会有什么害处(当然,如果真的“不容讨论”,也无法正式划界),在这种遥远而又荒凉的地区,有一条双方接受的事实上的边界,也就可以过得去了。然而,当时明摆着的危险是:印度打算在西段选定的一种走向会是中国所不能同意的。 在谈到印度为西段边界选定的究竟是哪一种走向之前,还要解答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当时中国没有把边界问题提出来谈判?周恩来后来解释说这是由于“时机尚未成熟”,这句话可以作恶意的解释。也许中国根据自己的经验深刻地体会到,边界谈判最好是留到可以从实力地位出发时再来进行。 [ 注: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九日尼赫鲁在联邦院解释五十年代初期印度为什么要对边境问题保持缄默,他是这样讲的:“我们感到我们应该坚持我们的立场,它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而肯定下来。也许等到对我们的立场提出挑战的时刻来临时,我们就可以处于更为强大得多的地位去应付这一挑战。” ] 但是鉴于一九五一年周恩来自己曾提议早日就边界问题举行谈判,所以他后来的话很可能意味着中国看到当时有关的邻国对谈判不感兴趣,而且边界问题也并不是急待处理,因而也就没有理由提出举行边界谈判。印度的地图和中国的地图对边界的画法的确有很大的分歧,但是,中国的看法正如后来它所声明的那样,认为:因为中印边界从来没有正式划定,“两国对于边界持有不同的意见是自然的”,中国已经接受麦克马洪线作为事实上的边界,所以料想这方面不至于发生紧迫的问题。在潘查希拉协议签订一年以后,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讲话,阐明了中国对自己同邻邦之间边界问题的态度: [中国]同有些国家的一部分边界尚未定。我们准备同邻邦确定这些边界,……在此以前,我们同意维持现状,对于未确定的边界承认它尚未确定。我们约束我们的政府和人民不超越边界一步,如果发生这类事情,我们愿意指出我们的错误,……。至于我们如何同邻国来确定边界,那只能用和平方法,不容许有别的方法。 对照万隆会议上中国的态度和巴志帕伊与潘尼迦的通信以及尼赫鲁的备忘录中所表现出来的印度的态度,就可以看出双方立场截然不同:中国愿意同邻国谈判确定边界;印度却认定边界问题不容讨论;中国承认他们的边界有一部分是定界,主张在边界问题解决前维持现状;印度则硬说边界已定,并决定沿边界全线“特别是……在可能有争议的地方”建立哨所。显然,形成一触即发的局面的因素已经存在,只要双方在领土主张上发生冲突,就足以引起爆炸。 为了执行尼赫鲁一九五四年的指示,印度就需要精确地确定它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并将它的想法在自己的地图上标明。但在一九五四年以前,印度官方的测量机构(印度测量局)对其北部边界线的画法仍然是以一九三六年以来英国人的画法为准。麦克马洪线被画成是印度东北部的边界线,但它是用虚线标出的,表明这条线还没有标定。 [ 注:就是说,没有在地面上标出。英国的一些地图把麦克马洪线标成划定界,就是说是由有关各方正式同意过的。见历史引言注。 ] 从尼泊尔向西到阿富汗这一段,地图上根本就没有画出边界线,而是涂上了一片淡色,旁边注明“未定界”,但这体现了过去约翰逊-阿尔达对喀喇昆仑山以外地区的登峰造极的领土要求——这就是说,把阿克赛钦和它旁边的很多地方都暂且画在印度境内。一九五四年印度官方地图对北部边界的画法有了显著的改变。东段的变动最少,只用实线注明麦克马洪线为国际边界,但未提该线尚未标定。 [ 注:然而,对于不丹和锡金的边界的画法变化很大。在一九五四年以前出版的地图,这两个国家被画在印度境外,但是在一九五四年出版的地图上这两国都被画在印度境内。这种变化并不反映印度和这两国的条约关系。不丹是一个完全的主权国家;锡金的独立地位则比较地有名无实。但是印度宪法并没有把锡金作为印度的一部分。一九六七年印度外交部长查格拉(M.C.Chagla)人民院讲话中也证实锡金不是印度的一部分。但是,印度不顾锡金和不丹的多次抗议,在印度地图上继续把这两个国家标画在印度境内。 ] 在西面,从尼泊尔到阿富汗之间的一段,则以实线的国际边界代替了那块未定界的淡色——但在实质上同过去的主张不同。新地图把从阿富汗到喀喇昆仑山口一段的边界线往后拉了一些,使之大体上沿着喀喇昆仑山的主脉,从而放弃了约翰逊-阿尔达那一派关于在这一地段向前推进的主张。但是在喀喇昆仑山口以东,新地图上的边界线又向北拐,大致上又回到约翰逊-阿尔达线,把直抵昆仑山的一片地带圈了进来——把阿克赛钦包括在印度境内。 英国统治时期对阿克赛钦提出的领土要求,是一个战略上的方案,目的是为了预防俄国人的挺进,使他们离开西藏和印度越远越好。德里和伦敦在过去不同时期里,时而赞成这个主张,时而抛弃这个主张,但是从来没有作为正式的边界建议而提出来过,也从来没有在地面上把行政管辖扩展到那里——英国当时不愿也无力这样做。虽然英国有些地图曾经长期沿用上述画法,但前面讲过,这种画法并不总是反映英国的边界政策。当时英国人在地图上可以自由地绘出暂定的边界线,因为这些画法可以随时修改而不会引起尴尬的问题。然而,独立后的印度政府在官方地图上对阿克赛钦提出断然的要求,其后果就大不一样。印度政府声称这块领土属于印度,就使得本国政界舆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使印度在宪法上也要对之采取同样态度。 [ 注:见本章第二节 ] 印度再要撤回这个领土要求,就非常困难,也许甚至是不可能的了。 为什么一九五四年印度政府在地图标出明确的边界时提出对阿克赛钦的要求呢?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他们之所以在喀喇昆仑山口以西的一段,放弃了将边界线划在喀喇昆仑山以外的主张, [ 注:到了一九五四年,印度对整个克什米尔的领土要求变得强硬起来,因此,印度冒称有一条中印边界存在于喀喇昆仑山口和阿富汗之间,而这一片领土在事实上是属于巴基斯坦的。 ] 是因为在一九二七年英国也曾这样做,当时英国承认它们的要求不符合行政管辖的实际,但英国未在地图上标明它的决定。那末印度为什么又要在阿克赛钦地段把边界线划在喀喇昆仑山以外呢?这是个关键问题,而且是个无法明确答复的问题,因为印度政府至今没有公布一九二七年英国所作的决定(这段时期的英印政府档案现仍未公开),在英国档案中也找不到线索。然而,可以推想出一个可能的答案。如上所述,英国对这个地段的边界政策当时是在前进派和温和派两种主张之间摇摆不定。很可能,到了一九二七年,英国认识到:既然中国已在喀喇昆仑山口长期立足,因此提出一条喀喇昆仑山口以北的边界线的主张将是无效的;但另一方面,他们又决定应继续在地图上保持对阿克赛钦的要求。当时新疆已经落入苏联的势力范围,俄国的威胁再度出现,如果说英国在阿克赛钦没有行使有效管辖,那么,也可以争辩说,中国对之也同样未行使有效管辖。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可以继续保持对阿克赛钦的领土要求呢?一旦情况极度恶化,就可以用这一着遏制俄国的扩张;或者,同中国就这个地段的边界举行谈判的时机到来时,也可以用这一着来针对中国的最高要求进行讨价还价,以便取得妥协,划定一条类似一八九九年向中国提出过的那样的边界线。 如果一九二七年英国的决定大体如此,那末,其它的推论就可随之作出。当一九五四年印度政府着手查对英国的旧档案以便弄清西段的边界位置时,他们可能发现了一份对阿克赛钦提出要求的建议。这个方案在英国人手里本来可能只是一种试探性的要求,作为将来同莫斯科或北京打交道时的外交筹码。可是,由于一九五四年印度所持的态度,这个方案就变成了一项公开的断然主张。尼赫鲁断言:“应该认为北部边界是牢固的、明确的、不容同任何人讨论的。” 按照上述解释,中印边界争端的核心产生于历史的偶然事件。一九二七年重新考虑同中国接壤的西北部边界问题的那些英国人,如果当时曾建议沿用一八九九年英国向中国提出的建议线作为阿克赛钦地段边界, [ 注:见历史引言注 ] 那末,在印度地图上就会把五十年代中国修筑的新藏公路所穿过的地区划在印度的境外。那样,这场争执中的难于处理的症结也就不会存在了。 一九五四年印度修改了地图,在地图上把阿克赛钦画成印度的一部分,但是在地面上并没有反映出这种改变。印度在拉达克的最前方的哨所是在楚舒勒(Chushul),该地距阿克赛钦还很远。一九五二年印度曾派出一支巡逻队到拉那克山口。一九五四年又派出了同样的巡逻队,并在该山口插上了印度国旗。但是,印度的巡逻队从来也没有抵达阿克赛钦。为了贯彻执行尼赫鲁在备忘录里的指示,印度外交部、内政部和国防部于一九五四年九月召开会议,以确定有争议的西段和中段的边境地区的位置。这次会议并建议今后由国防部负责守卫这些边境地区(边境巡逻通常由内政部负责),但是陆军提出异议——估计是因为陆军本身的任务已很繁重。当时还是决定:只要有可能,就应把边境哨所推进到有争议的地方,因此,在中段和东段,印度的哨所都向前推进了。 印度在中段向前推进,立即引起中国的不满。中国于七月抗议印度军队侵入中国领土,认为印方的这一行动“不符合中印两国互不侵犯、友好相处的原则”,而这些原则是刚刚写成条文载入“潘查希拉”协定中的。印度政府答复说,该项领土属于印度,并反过来要中国尊重五项原则,将其人员撤出。在中印边境的中段,印度的北方邦和喜马偕尔邦同西藏接壤,对于这段边界的划法长期以来就有争议。西藏人不仅控制了各处山口,而且控制了各山口以外的许多牧场;而印度人现在所进入的正是这些地带,其目的在于把山口本身作为边界线的地形特征。中印双方一到冬天就都撤了回去,所以这就变成双方每年一度都抢先赶到高原牧场的竞赛。在五十年代中期,中印双方就中段边界问题不断交换外交信件,并于一九五八年在新德里就此问题进行过会谈,但无结果。它只是一桩边界大争端的前奏和小型彩排,因此没有必要作过细的追述。然而,有一点值得注意:印度政府指责中国侵略,是因为中国小股部队越出了山口,而事实上中印双方边防部队发生接触乃是由于印度军队向前挺进的结果——几年后尼赫鲁本人在议会里确认了这一点。印度政府在外交辩论中坚持说,中国在一九五四年关于西藏的通商协定中曾承认边界经过上述各山口,但如上所述,中国却曾明确表示,他们认为这些山口全部是在中国领土以内。最后,印度还有一项颠倒事实的指责,说在“潘查希拉”协定的墨渍未干之前就开始“试探前进”的是中国方面,这是印度指控中国不守信义的罪名之一——几乎全世界都信以为真。印度指控的另一罪名是说,中国明知阿克赛钦是印度的领土,却偷偷摸摸背信弃义地修筑了一条通过阿克赛钦的公路,而这就触及了中印边界争端的核心。 任何人到了阿克赛钦,都会感到那是个荒无人烟、艰险难行的地带。但是喀喇昆仑山在中国一方的面貌,同山这边印度一方的面貌大不相同。首先,阿克赛钦对中国比对印度容易通行得多,有一条古时的商路,从和田溯喀拉喀什河而上,到达阿克赛钦,又穿越高原通往西藏。因此,阿克赛钦是一条天然通道上的必经之路,尽管这段路程是艰险的。从印度那边前往阿克赛钦,要穿越喀喇昆仑山或者拉达克山脉,就困难得多;更重要的是从那里往别处去,什么地方都走不通。英国在十九世纪企图开辟沿羌臣摩河谷而上,穿过阿克赛钦到达喀拉喀什河的商路,但是没有成功,因为这样的商路,比穿越一万八千英尺的喀喇昆仑山口的传统道路更加难走。 所以,当中国在新疆重新行使中央权力并于一九五O年进入西藏的时候,自然要通过阿克赛钦这条路进入西藏西部,——这的确是唯一切实可行的走法,因为西藏的北面是辽阔的新疆戈壁滩。一九五O年十一月十七日《政治家报》报道说,印度政府得知中国军队从新疆开进西藏西部,就是印度驻西藏西部噶大克的商务代理处提供的情报。 中国在五十年代前半期利用阿克赛钦这条路供应西藏西部,并且宣称在此期间中国对整个阿克赛钦地区进行了巡逻和勘测——中国人后来说,“这个勘探队的足迹遍及阿克赛钦和林济塘洼地”。一九五六年三月,中国开始修筑一条可以通行汽车的公路,深入到叶城附近的山中,并穿过阿克赛钦,抵达噶大克。这项工程费时十九个月,中国后来说它是由中国边防部队,“连同三千多名民工,在极端困难的自然条件下,盘绕高山,架设桥梁,修筑涵洞”而建成的公路,全长约七百五十英里,其中大约有一百一十二英里的地段通过了印度以后提出要求的领土。 中国政府在勘测和修筑这条公路的时候,是否知道印度的领土要求呢?当然,中国的地图标明阿克赛钦是中国领土,其边界线走向是沿着阿克赛钦西面的喀喇昆仑山脊。自从一八九O年李源鈵进行踏勘以来,中国就认为阿克赛钦是属于中国的;也许甚至在此以前就已如此,不过是较为模糊。如果在五十年代初期,北京的官员考查过西段边界问题的话,那他们就会发觉印度的地图标明了一个囊括阿克赛钦的未定界。但是这些印度地图——这上面的边界线只是用模糊不清的淡色标明,注有“未定界”字样——把自一八九二年中国在喀喇昆仑山口树立界碑时起就明显地是由中国控制的那片领土,也都包括到印度境内,因此中国人可能认为这些地图不足为凭,认为它们只是表示了帝国主义时代不现实的领土要求,而印度只不过是在同中国划界以前在地图上把这个要求继续保留下来而已——中国人在自己的地图上也是这么办的。印度政府虽然多次对内明确表示,它认为麦克马洪线是东段的边界线,自一九五一年以后也已在地面上加以贯彻;但是,印度还没有明确提出过西段的任何边界线。一九五八年以前,印度人在西段所到之处,离开中国人认为应当是边界的地区也还远得很。 一九五四年出版的印度地图对西段边界作了修改,如果驻新德里的中国大使馆是尽职的话,必定会提醒北京,有可能在阿克赛钦问题上发生争执。但印度自己又不打算提出边界问题,那就只有留待中国方面提出。一九五六年周恩来在新德里和尼赫鲁会谈时,曾提到边界问题;但他只提到麦克马洪线。直到一九五八年,印度才对阿克赛钦提出正式的要求。在此以前,如果中国方面查阅中国外交部的档案,以了解过去英国对阿克赛钦边界线的设想是什么,那么,他们就只能找到一八九九年的马继业-窦讷乐方案,而根据该方案提出的边界走向,整条阿克赛钦公路都是在中国领土之内。 [ 注:有人争辩说,一八九九年那条线在阿克赛钦的东南角会把中国公路截掉大约十英里之多;但是如果把一八九九年那条线的位置移到一张现代的地图上,可以看出整个公路的位置是在中国这一边。 ] 五十年代中国在阿克赛钦的活动之所以没有惊动印度政府,真正的理由是印度对此毫无所知。 [ 注:有人认为印度政府是知道中国修筑了公路的,但是有“一些比尼赫鲁更加强烈地、更加不顾一切地主张争取中国好感的高级人士”,没有把这项情报告知尼赫鲁。这些人之所以做出这种推测,看来是由于他们没有在地图上查找一下印度所说的巡逻队走过的路线;如果他们查了的话,就会看到,正如印度方面后来承认的那样,“根本没有派遣印度侦察人员去过中国人修筑了一条新公路的阿克赛钦的那个地区”。(见赫德森(G.F.Hudson)在圣安东尼学报(St.Anthony's Papers)第十四期的文章,伦敦Chatto&Windus一九六三年出版。) ] 从列城向东北方向派出的几支巡逻队都没有穿越阿克赛钦——有两支巡逻队可能曾抵达阿克赛钦最西部的边缘,但没有到达接近这条公路的地方。由于中国报刊兴高采烈地报道了这条重要公路业已竣工的消息,印度政府这才第一次听说有这条公路。印度驻北京大使于一九五七年九月向新德里报告了这些情况。印度大使提到的是刊登在中国杂志上的一个小比例的简图,印度政府只从这张图上也弄不清究竟这条公路经过些什么地方。直接向中国查询,又同印度的立场不相称,因此就决定派出两支巡逻队调查公路的位置。 [ 注:为什么没有采用空中侦察的手段,这很难说;也许是因为空中侦察容易招致中国的抗议,而地面巡逻则可能不会被察觉? ] 由于酷寒,巡逻队又不能在冬季派出。所以直到一九五八年七月这两支巡逻队方从印度的基地列城出发。到十月,一支巡逻队从公路南段打回报告,说这条公路确实穿过了印度所主张的领土;奉令前往公路北段的另一支巡逻队却失踪了。 到了一九五八年,帝国主义时代遗留下来的在中印边境两端的无人地带就是这样被占领了,中印双方各自抢先占领了各自认为在战略上和实际考虑上对自己十分重要的地区。在东段,印度完成了英国人的未竟事业,贯彻了麦克马洪线,不仅确立了对部落地区的行政管辖,而且把西藏的(潜在地是中国的)行政当局撵出达旺,把这个地区更名为东北边境特区,并在一九五O年宪法中将它列为印度领土,由新成立的印度边境局的官员管辖。印度还开始修筑通向部落地区的公路,主要的一条是通向达旺的公路。 与此同时,在西段也发生了类似的过程,而印度人却蒙在鼓里。中国先是利用、后则翻修了那条穿越阿克赛钦的商路,并把它变成一条为中国行政管辖所必需的公路,他们称这条公路是新疆和西藏之间主要交通动脉。 中印双方把各自的行政管辖扩展到这些新地区的时候,都知道对方在地图上对这些地区提出过自己的要求。人们都了解印度政府是知道的,也可假定中国政府也是知道的,但是双方各由于自己的原因,都宁愿不把问题提出来。回顾起来,也可以说中印两国政府在五十年代开端建交之初,没有把就边界问题达成谅解列为首项议程,是一个失策。正如缅甸的吴努所说,“即使邻国间关系再好,双方也应当知道什么地方是一国领土的终点和另一国领土的开端。只有这样才能忠实地遵守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这一点是极为重要的。”但从另一方面看,也可以说,到了一九五八年中印边界问题本来是满可以解决的,当时中印两国国家关系很好,两国也各自占据了它们认为对自己是重要的无人地带;因此,只需要签订一项协议,用外交形式把看来双方都满意的边界现状固定下来就行了。如果双方真的都满意,也就不会有什么中印边界问题了;但如果双方——或者一方——坚持其地图上对某些领土的要求,而这些领土又已为对方所占据,那么,边界问题就无法解决了。 一九五O年萨达尔·帕特尔死后,尼赫鲁成为印度独一无二的人物,此后十年他驰骋于印度政坛,大权独揽。他是总理,在不同时期兼任国防部长,有时担任国大党主席,他还兼任计划委员会和原子能委员会主席,直到去世以前,他一直是外交部长。在印度独立运动的漫长岁月里,尼赫鲁坚持要他的国大党同僚考虑他们正在为之奋斗的自由印度所应遵循的外交政策,而尼赫鲁自己几乎是唯一负责制订外交政策的人。不用说,一九四七年自然应该由他担任总理兼外交部长的职务。就是后来尼赫鲁所包揽的印度内政问题的重担似乎已非一人所能承担的时候,也无人对他兼任外交部长提出异议。他的政府同僚们满足于把外交政策留给尼赫鲁去决定。内政各部要比外事部门的权势大,所以这班人,由于个人利益和野心的驱使,都从事于对内政部门职务的争夺。 内阁制度在印度从来是行不通的,它只是徒有其名。在五十年代,尼赫鲁甚至不屑于把内阁装点为印度政治制度的中心。在一段较长时间里,人们有时会表示不满尼赫鲁总理的“傲慢的、不顾宪法的”作风,一九五六年一位财政部长因此而辞职时就是这么讲的。可是一般说来,他的同僚大都安之若素,而且也跟着这么干。一名高级文官说过,“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部长们满不在乎地有意自行其是,没有事先取得内阁的同意就公开宣布政策决定。”尼赫鲁独断专行的作风,在他处理外交政策时比处理内政问题时表现得更为突出。内阁中有一个外交事务委员会,但是对这个机构他根本不放在眼里,他多次制订、宣布、甚至执行事关重大的外交政策决定,而该委员会和内阁却毫无所知。中印边界问题的处理就是这样,不但内阁和内阁所属的外交和国防两个委员会不知道,直到发生武装冲突使这个问题再也隐瞒不住时,议会也不知道。 因此,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印度外交政策,就是尼赫鲁个人制订的;而这个政策的执行也仅由尼赫鲁本人和印度外交部的几名高级官员负责。最初几年尼赫鲁领导外交部部务,也是事必躬亲,好象他管的只有一个外交部,甚至连一些简单的电报,也时常要亲自起草,不同官员们商量。有一个看问题比较尖锐的观察家,批评尼赫鲁在世时的印度外交人员,他写道:“他们工作效率不高——对于印度这样重要的大国来说,很不相称。他们训练不够,业务能力不行,整体观念不强,过分热中于讨好上级。尼赫鲁过于忙碌,过于偏执,以致没有去了解必要的细节和下级官员的情况,他只熟悉一小撮最高级官员和少数几个偏爱的部下。这样就助长了阿谀奉承,走私人路线,以及肤浅和主观的作风。” 尼赫鲁个人的对华态度,在刚开始时是积极热情的,甚至是亲如兄弟的。这种态度渊源于他长期的信念:在他的想象中,两个亲人般的、平等的巨人之间的友谊象征着亚洲的前途,甚至象征着世界的前途。一九四二年尼赫鲁写道:“我所梦想的未来是同印中两国团结友好并结成某种接近于联盟的关系的前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一九三九年他第一次访问中国,在国民党政府所在地重庆度过十二天,回去后他确信“一个新的中国正在兴起,它扎根于自己的固有文化,然而摆脱了多年来的懵憧软弱状态,变得强壮而团结”。一九五四年他再度来到中国,在回印度以后,对中国人民在建设国家中表现出来的精力和纪律,印象很深,他认为这给中国带来了“了不起的力量”。这次访问中国时,他会见了毛泽东。据说尼赫鲁在会见后感到似乎他“就象从中华帝国的属国或附庸国来的臣民一样,被引进谒见”。中印双方对于谁应当更加尊重谁这种以老大自居的矛盾,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的表现。 虽则尼赫鲁在印度内政方面是反共的,但他总是力图把它同对待共产党国家的态度区别开来。他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民族主义的胜利,也是亚洲政治复兴的表现,而不把它看作为共产主义的胜利。他相信到头来中国文明将把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和共产党的结构消化吸收,然后也许产生一种新的化合物。他深知由于中国和印度两国制度不同,因而在广阔的政治领域中必然会在亚洲和世界上成为竞争对手。可是他认为中印竞争不一定会搞坏两国关系。尼赫鲁对北京的友好政策以及他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联合国代表权的主张,使他在国内以至在国际上挨了不少责骂。从一九五O年起,印度国内批评尼赫鲁的人抨击他的对华政策是姑息政策,并且争论说,既然认为中国是入侵西藏,就不应该加以默许。他们警告尼赫鲁说,中国出现在北部边境,不可避免地会把印度暴露于中国扩张主义的威胁面前——后来,他们自然相信这些预言都已得到证实。但到了五十年代的中期,印度对中国在西藏行使权力所引起的惊惶和愤恨业已平息,“印中人民是兄弟”的口号,在印度又风行一时。周恩来一九五六年到印度回访尼赫鲁的时候,所到之处,都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呼。 周恩来乘此机会提出了麦克马洪线 [ 注:有人认为在一九五六年同周恩来的会谈中是尼赫鲁先提出了麦克马洪线的问题。这种看法对于印度对中印边境争端发展的理解是要害所在。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尼赫鲁自己说得很清楚,他说是周恩来主动提出来的。 ] 的问题。当两年前两人在中国会谈时,尼赫鲁曾顺便提到中国地图标出了“一条错误的边界线”。按照尼赫鲁本人的说法,中国当时告诉他这些中国地图是老地图的再版,还没有来得及加以修改。 [ 注:“印度总理却没有想到,中国有同样的理由就他的一些地图的问题向他提出责问,这些地图也是把从前的帝国主义政府的领土要求照原样画上,而没有同有关邻国事先商量。”(见狄克·威尔逊(Dick Wilson)所著《亚洲觉醒了》(Asia Awakes)第83页,伦敦Weidenfeld and Nicholson一九七O年出版。 ] 后来,尼赫鲁说,他“凭着印度对中国友好关系”,曾就当时似乎已陷入僵局的中缅边界谈判问题写信给周恩来。尼赫鲁提醒周恩来说,缅甸对它的两大邻国都有所疑虑。他提议中国采取步骤以消除缅甸的不安,并建议可以邀请吴努到北京来讨论边界问题——后来中国也这样办了。一九五六年尼赫鲁和周恩来的会晤是在尼赫鲁上述信件发出后几个月内举行的。在谈到中缅边界谈判时,周恩来提出了麦克马洪线的问题。根据尼赫鲁的说法,在这次谈话中周恩来告诉他说,中国接受了麦克马洪线作为中国同缅甸的边界线,尽管“这条线是英帝国主义者确定的,是不公正的……然而由于这是一个既成事实,而且由于中国同有关国家——即印度和缅甸——之间存在着友好关系,中国政府认为它应该承认这条麦克马洪线”。 周恩来采取了中国政府的既定方针来对待麦克马洪线。中国对过去由其帝国主义邻邦所划的界线一旦变成有效控制线时,都采取同一方针。诸如在乌苏里江和黑龙江的中俄边界,有效控制线几乎建立了有一个世纪之久。印度仅仅是在五年前才把麦克马洪线作为事实上的边界,可是中国人的态度还是一样:接受“既成事实”,并以此为出发点。这的确是中国政府所能采取的唯一现实的方针。如果拒绝承认“既成事实”,并提出收复失地的要求,那将会同所有邻国都发生难以解决的毒害国家关系的争端。 从周恩来对尼赫鲁所作的保证,可以得出一个自然的推论,但看来周恩来没有把这点讲清楚。中国虽然准备接受麦克马洪线的走向,但中国不愿简单确认麦克马洪线。北京在这方面的态度是前后一贯的。只要存在着边界条约,中国都是遵守这个条约的。但如需要进一步举行谈判以便划定走向和解决争端时,中国就会坚持必须缔结新约。新条约一般会肯定旧的边界走向;但是在中国看来,新条约既是两个平等的国家之间协商的结果,那就消除了旧的“不平等条约”的污点。中国对中苏边界条约的态度就是这样。但是,中国认为麦克马洪线并没有条约依据;因此,划定边界只能是以现状为基础。从实际的和政治的考虑出发,即使批准一条象麦克马洪线这样大家都知道的——虽然不是明确划定了的——边界,也需要经过谈判协商。周恩来可能认为这是不言自明之理。因为他当时是联系到中缅谈判的问题讲了上面那番话,而且他接着还讲到,他相信印度将和中国一样,都不会认可旧时的帝国主义的条约。此外,前不久他还向尼赫鲁保证过,中国不会利用谈判来试图变更边界。 但下面的问题仍没有解决:为什么周恩来这时候没有提出中印边界西段的问题呢?当时尼赫鲁似乎还没有察觉:印度自一九五四年以来在地图上对阿克赛钦这块地方所提出的要求,正是中国认为属于自己并作为自己的领土而加以使用的地区。但是中国政府必定了解不久以前印度地图上曾明确地对阿克赛钦提出了要求。中国当时正在毗邻的中段地区处理边界争端,因此可以假定有人会向周恩来汇报西段地区也有可能发生争执。如上所述,尼赫鲁和他的顾问们认为,如果让中国方面根据它自己的地图对被印度占领的领土(麦克马洪线南面的地区)提出要求,对印度最为有利;也许中国对于印度对阿克赛钦(中国认为是中国领土)在地图上提出的领土要求,也采取了同样的对策。 周恩来一九五六年和尼赫鲁讨论东段边界时没有提出西段边界问题,不管这样作的理由是什么,这件事带来了深远影响和不良后果。当时周恩来肯定认为中国方面在麦克马洪线问题上是作出了让步,而尼赫鲁大概也同意这种看法。在那种情况下,如果周恩来当时进而指出印度地图在西段标出的边界线是错误的,很可能这场中印边界争执就可以避免了。当时印中兄弟友谊正处于极盛时代,尼赫鲁肯定会把对印度地图作微小的修改(使其符合地面的现实情况),看作是为了继续中印友好而付出的微不足道的代价。的确,他也许会欢迎有这样一个机会,使他能够作出一些姿态,来与周恩来对麦克马洪线所采取的实用主义态度相媲美。不过这个机会一下子错过了。两年后局势完全改观。彬彬有礼地指出你方的地图与实际情况不符是一回事;发现了你的邻国(连一个招呼都不打)已经修筑了一条公路通过你的地图标明是你国的领土,这又是另一回事。客观现实也许是同样的,但是感觉却不一样,而在这件事情上感觉就是一切。 一九五八年十月十八日印度政府交给北京一份备忘录,就印度发现中国修筑阿克赛钦公路作出反应。这份备忘录声称:这条公路所通过的领土“若干世纪以来就是印度拉达克地区的一部分”,还说,“中国政府没有首先获得印度政府的准许,甚至没有通知印度政府,就通过无可争辩的印度领土建筑一条公路,这是令人惊讶和遗憾的事。”备忘录并询问中国政府是否收到关于那个失踪的巡逻队的消息。中国在复照中进行了不礼貌的反指责。复照说,印度的武装人员非法越境,进入中国领土,因而已被扣留。“本中印友好的精神”,这批印度武装人员已被递解出境, [ 注:就是说,把他们放在高达一万八千英尺的喀喇昆仑山口外边。印度军队当时在附近并无哨所,但这一小队印军总算幸运,终于被发现并脱险。 ] 但是北京形容他们的入侵是与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不相符合的,并要求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经过这一次外交交涉,围绕阿克赛钦的领土要求的冲突终于公开化了。印度政府复照说,这一地区究竟是在印度还是在中国境内,是“一个争执中的问题”。这是印度唯一的一次承认了存在着争执,而在几个星期之后,印度就推翻了这一立场。 印度政府一方面等待巡逻队的报告,以便弄清阿克赛钦公路的位置,另一方面正式地提出了中国地图的问题,在给北京的一份备忘录中说,在一份最新出版的中国杂志中有一张简图,把印度认为是印度领土的几块地方标成中国领土。在东段,中国地图继续不理睬麦克马洪线,而沿着山麓标出中印边界走向。尼赫鲁在一九五O年曾经暗示了这一点,当时他说:“过去三十年来,中国的所有地图都把现在属于印度的东北边境的一部分领土,标成不属于印度”。在西段,中国的地图把边界线标为从喀喇昆仑山口向东南方走,直到羌臣摩河谷。如上所述,这种标法和十九世纪英国当局对边界的观点正相吻合,只是后来英国对于俄国势力向印度的挺进感到震惊,才开始对他们的边界想法作出相应的修改。 [ 注:见历史引言 ] 上述标法把整个阿克赛钦地区划入中国境内。 印度的备忘录追溯道,一九五四年尼赫鲁曾经向周恩来提出过地图的问题,并说周恩来的答复是这样的:现行出版的中国地图是以老地图为根据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还没有来得及改正这些地图。印度建议说,现在正是作出改正的时候了。中国的答复又一次使印度感到仓惶失措。复文证实了周恩来在一九五四年曾说过,现在发行的中国地图是以解放前出版的老地图为根据画的,但又说周恩来曾解释过这是因为中国政府“对中国的边界还没有进行勘察,也还没有同有关各国商量”。到适当时候,通过这些协商将产生对中国边界的新画法,与此同时,中国将不会自行修改边界。这份备忘录在中国指责印度巡逻队的同一天递交给印方。它透露了中印双方不仅在领土主张上有冲突,在对待整个边界问题的态度上也存在根本的分歧。至少从一九五O年开始,印度的政策一直是说北部边境不容谈判。这项政策在最初主要是指麦克马洪线,但在一九五四年,却扩大到中印边境全线。现在很明显,北京对这个问题的方针是完全相反的,中国期望先讨论边界走向,然后再加以确认。 客观上看,中国的态度听起来合情合理。但是新德里却认为中国的态度含有令人震惊的意图,说明中国要在它所选定的时刻提出领土要求。“巴依、巴依”的气氛已烟消云散,说到底它不过是印度的和亚洲的民族主义的漂亮词藻和表情而已。也许印度对中国的感情在骨子里总是带有几分不信任。当中国对边界问题的态度变得更加清楚的时候,这种不信任就发展成为公然的猜疑,随即又变成愤懑的敌意。 尼赫鲁在一九五八年十二月给周恩来写了一封信,开始了两国总理间的信件来往。这种信件来往成为贯串这场整个外交争论的一根连结线。尼赫鲁来信语调友好,一开始先赞扬中国的进步,然后转入边界问题。尼赫鲁回顾了一九五六年他同周恩来讨论麦克马洪线的情况,他说当时周恩来曾经告诉他中国将承认麦克马洪线,印度的“印象是在我们两国之间不存在边界争端”,因此,中国政府最近的声明,提到有必要进行勘测和谈判的说法,使他迷惑不解。尼赫鲁接着声明了印度的立场,从此以后他就坚持这一立场,寸步不让:“印度的这些大片土地[中国地图标明是属于中国的]只能是属于印度的,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且对这些土地不存在争端”。 周恩来的复信也同样是热诚的。他感谢尼赫鲁来信中对中国建设成就的赞誉,他也向尼赫鲁致敬,并且感谢印度政府为“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所作的努力。”在谈到边界问题时,周恩来声明了中国的基本立场,对此立场,中国此后也不肯退让。他写道:“首先,我想指出,中印边界是从未经过正式划定的。在历史上,中国中央政府和印度政府之间从未订立过有关中印边界的任何条约或协定。”所以,印度和中国出版的地图就有了出入,而且中印之间存在着边界争端。中国地图对边界的画法是几十年来(如果不是更久的话)中国地图的一贯画法,虽则“我们并不认为这种画法的每一部分都有充分的根据”,但是没有进行实地勘察,也没有同有关邻国商量就加以更改,也是不适当的。为了使已经发生过的此类细小的边界事件得以避免,周恩来建议“作为一种临时性的措施,双方暂时保持边界的现状”。 中国的立场是:中印边界从未划定过,中印双方存在争端,只有通过共同协商和联合勘察,才能解决争端。周恩来说“边界问题的存在,绝对不应该影响中印友好关系的发展”。经过适当的准备之后,这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一定可以通过友好商谈,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得到合理的解决。 谈到具体的争执问题时,周恩来对阿克赛钦的态度斩钉截铁。正如同尼赫鲁对整个边界所采取的态度一样。周恩来说,位于新疆南部的这片地区“长期属于中国管辖”。中国边防部队一直在这个地区进行巡逻,新藏公路也通过这个地区。周恩来对于东段边界却不那么肯定,他相当详细地说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 如你所知,“麦克马洪线”是英国对中国西藏地方执行侵略政策的产物,曾经引起过中国人民的很大愤慨。从法律上讲,它也不能认为是合法的。我曾经告诉过你,它从未为中国中央政府承认。当时中国西藏地方当局的代表虽然在有关文件上签了字,但是西藏地方当局对这条片面划定的界线实际上是不满的,他们的这种不满,我也正式地告诉过你。当然,也不能不看到另外一些令人鼓舞的重大变化:这条线所关系到的印度、缅甸已经相继独立,成为同中国友好相处的国家。由于以上种种复杂原因,中国政府一方面感到有必要对“麦克马洪线”采取比较现实的态度,另一方面也不能不审慎从事,并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处理这个问题,这都是我几次向你说过了的。但是我们相信,基于中印友好关系,对这段边界总可以找到友好解决的办法。 这一段话在以后关于边界问题的外交文件来往中又多次重复过,它是很关键的。印度方面把这一段话理解为中国拐弯抹角地拒绝了麦克马洪线。后来,中国把阿克赛钦的那片有争议的地区和麦克马洪线南面的那片地区相提并论,印度认为这就证实了他们的上述理解。但是,这一段话想表达的意思果真如此吗? 尼赫鲁提醒周恩来,说他在一九五六年曾经讲过,他将承认麦克马洪线是中国同印度之间的边界,周恩来的答复是针对这个问题而发的。他也许有意用“这都是我几次向你说过了的”这句话,示意他仍然坚持原来的立场。他把产生麦克马洪线的协定的合法性(他否定了这个协定有任何合法性)和这条线本身区别开来。对这条线本身,他说,考虑到中国同印度存在着同缅甸一样的友好关系,“中国政府……有必要……采取比较现实的态度”。从上下文来看,下面的假定是站得住脚的:周恩来是在暗示,中国和印度一旦坐下来解决中印边界问题,中国会接受麦克马洪线的走向作为那一段的边界线。把产生这条线的协定的合法性同这条线本身区别开来的作法,也是可以理解的:改变自从一九一四年以来历届中国政府的立场,承认英藏协定的合法性,就等于承认西藏当时是个主权国家,从而也等于是承认一九五O年中国军队进入西藏是侵略行动,而不是重新树立一度丧失的中央政府的权力。达赖喇嘛逃到印度以后,自己也从反面说出这个论点:他曾对新德里的听众说,“如果你否认西藏享有主权国家地位,你就否认了西姆拉条约的有效,因而也就否认了麦克马洪线的有效”。 如果说中国准备接受麦克马洪所画的线作为边界线,为什么周恩来又没有明明白白地这样说出来呢?中国政府当时期望同印度就边界的全线举行谈判,无疑是打算把中国暗示接受麦克马洪线作为“有取有予”的交易中“予”的一项。鉴于印度对重要的新藏公路所通过的地区提出了断然的要求,因此边界争论显然必须经过一番艰苦的讨价还价。在这种情况下,在谈判开始前——事实上,在对方还根本没有同意谈判的时候——绝不可能指望任何政府正式表示接受麦克马洪线,从而放弃一个主要的讨价还价的筹码。周恩来在两年前已对此问题在口头上作出了十分明确的保证,这次再度以书面形式向尼赫鲁作出保证,他所能做的也不能超过这个地步了。 周恩来肯定中国政府愿意把麦克马洪线作为东段边界线,这种理解可以从北京后来处理整个中印边界争端的作法中得到证实。那末,为什么尼赫鲁和他的顾问们却不作这样的理解呢?首先,也许是因为印度过去对中国的那种潜在的不信任,这时已变为猜疑。印度怀疑中国为了领土扩张或者仅仅是为了造成对印度的压倒优势,要攫取或要求那些被印度认为是属于它的领土。更加现实的是,中缅谈判这时恰好陷于某种僵局,而缅甸似乎告诉过印度,说中国人不讲理、不妥协。如果这是一个因素,那么,当两年之后,中国同缅甸签订了边界协定,接受了麦克马洪线,并在进行了一些较小的修改后,也接受了缅甸所主张的其他地方的走向, [ 注:见第二章注 ] 这时候上述这种因素就应该消除了;但是,在一九五九年,印度还是难以从周恩来的信件的字里行间看出有什么保证的含意。最后,也许是最重要的,中国当时要求印度政府改变它一贯遵循的边界政策的中心前提(即麦克马洪线不容重新谈判)。为什么印度政府把重新谈判看作是等于放弃麦克马洪线,这一点还是弄不清楚。双方开始谈判并不妨碍双方坚持各自的立场,这是一切谈判的必要条件。印度满可以在谈判中坚持他们在东北边界线问题上的立场,就象他们就克什米尔问题同巴基斯坦举行谈判时所做的一样。也许,中国坚持谈判边界问题这个事实本身,在印度看来,就使它不可能重新考虑它的基本立场。 印度的立场有它自己的逻辑: (1)麦克马洪线以南的领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割让。 (2)因此,对麦克马洪线问题不容谈判。 (3)因此,对边界的任何地段也不容谈判(因为中国不会同意只就边界的一部分进行谈判,而印度如果同意就边界的一段进行谈判,就会削弱它拒绝谈判麦克马洪线的立场)。 (4)因此印度在西段和中段的领土要求必须以断然方式提出,就象它坚持麦克马洪线那样。 根据这一系列的推理就使它采取以下的立场: (5)为了拒绝同邻国谈判边界,唯一可以令人接受的理由,就是硬说边界线早已存在。就麦克马洪线而论,这种论点可以用一九一四年的协定和事实上的情况作为依据——因为该线自从一九五一年以来已成为印度有效的东北边界。但是为了对西段边界也提出同样的主张,就需要进行一番推敲。 (6)即使这样进行论辩,但任何政府如坚持拒绝谈判总会令人产生恶感,对印度来说尤其是这样。因为尼赫鲁一贯鼓吹通过谈判解决一切争端,因此就要设法使它那种斩钉截铁地从根本上拒绝谈判的态度变得暖昧一些。 这不是说尼赫鲁和他的顾问们就是按照这么几条来考虑他们的行动方针的。但是可以看出,他们是从麦克马洪线不容重新谈判这个最初决定开始,一步一步地走上了这条道路。 尼赫鲁给周恩来的复信阐述和引伸了他在第一封信里所采取的基本立场:即边界是已明白地和牢固地定下来了的,不应再有什么问题。他争辩说,在三个地段,印度所要求的边界都是以地理和传统为根据,而且在大多数地段是由“当时的印度政府和中国中央政府之间的专门的国际协定加以确认的”。他举出了一八四二年古拉布·辛格同西藏之间签订的一项条约作为国际协定的例子, [ 注:见历史引言 ] 并坚持说麦克马洪线是正常地合法地产生于西姆拉条约的。他认为这些因素应该使周恩来相信:印度的地图关于边界的画法“不仅是根据天然的和地理的特点,而且也符合传统,并且一大部分是为国际协定所肯定了的”。他指出:独立的印度“决不会在它已确定的疆界以外进行任何侵略。” 关于周恩来所提出的在签订边界协议前双方应该维持现状的建议,尼赫鲁说:“我同意双方应该尊重在最近的那些争执发生之前所存在的情况,双方都不应该试图采取片面行动去行使自认为属于它的权利。再则,如果有任何土地系最近所取得的话,这种情况应予纠正。”这是印度第一次运用辩论术,后来随着中印边界争端的发展,印度时常运用这种辩论术——本意是拒绝,却又说得好象是同意。维持边界现状的问题,以后在整个争端中是一个关键问题,而在这里这个问题已经从根本上被混淆了。周恩来提议双方共同维持现状,尼赫鲁答复说,“我同意”,但是他接着又提议恢复原来的状况而不是保持目前的状况(“应该尊重在最近的那些争执发生之前所存在的情况……如果有任何土地系最近所取得的话,这种情况应予纠正”。)这样一来,尼赫鲁就没有同意周恩来关于维持现状的建议,而是在实际上提议恢复印度所认为的原状。他在这里预示着印度将要求中国撤出阿克赛钦,后来变得更加强硬,竟把它作为举行边界谈判的绝对的先决条件。 在中印边界争端公开化并引起印度政界骚动之前一年,尼赫鲁在给周恩来的最初几封信中,已经采取了他以后一贯坚持的立场:印度和中国之间不存在边界争端,这就是说,对印度的边界走向不容有任何疑问。印度政府说边界线在哪里,就在那里,因此,是不容谈判的。其次,必须恢复原状(印度一直把它称为“现状”),换句话说,凡是印度声称属它所有的领土上的中国人必须撤出。 这是一个对撞的方针,这个方针是由尼赫鲁和他的顾问们根据自己的判断确定的,而不是后来在激动起来的舆论的压力下制定的。后来的政治压力,使得尼赫鲁极难改弦易辙,但是,这个方针的形成是既不能归咎于也不能归功于上述的政治压力。尼赫鲁必须对此承担责任。 中印两国总理的信件来往,中断了六个月之久,当周恩来在一九五九年九月答复尼赫鲁的第二封信时,中印两国之间的关系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九五六年春季在西藏东北部开始发生康巴族(Khampa)叛乱,到一九五九年初扩大到西藏中部和南部,而且变成了规模更大的暴乱。成千的西藏难民越过边界进入印度境内。一九五九年三月拉萨爆发了战斗,达赖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同叛乱分子串通起来,宣布了西藏独立。北京通知印度,说西藏地方政府发动了武装叛乱,并保证对西藏的印度侨民提供保护。达赖喇嘛逃离拉萨,取道前往印度,他沿着古时的商路越过麦克马洪线到了达旺,在那里受到印度政府的庇护。这些事件引起全世界的注意,它对中印关系马上起了直接的破坏作用。印度国内对中国潜在的猜疑再度出现。一九五O年当中国军队开进西藏时就已产生的种种疑虑不安,现在表现得更加强烈了。当初,人们就曾大肆批评印度政府的政策,认为它默许中国军队开进西藏;这时,反对印度政府政策的呼声又甚嚣尘上。印度各城市举行了声援西藏叛乱集团的反华示威游行。四月间在孟买达到高潮。印度的社会党在该市组织了一群人,将毛泽东的肖像贴在中国总领事馆的墙上,向肖像上乱掷鸡蛋和西红柿。中国对之提出了愤怒的抗议说,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元首……的莫大侮辱”。 尼赫鲁当时进退两难。几年来对于西藏传来的抵抗中国人的消息,印度政府总是尽量冲淡,如可能就不予发表,现在人们就可以指责他故意装聋作哑。印度政界普遍同情西藏人,特别是同情达赖喇嘛。尼赫鲁对此也有同感。但是,既然尼赫鲁至少是从一九五O年中国在西藏重新行使权力以来就已承认中国对西藏享有主权,他也得承认:不管他和他的同胞们对西藏人怎样同情,西藏所发生的一切乃是中国的事情——这肯定同印度官方毫不相干。所以,他对中国采取照章办事的姿态,并试图以此来平衡对达赖喇嘛的殷勤款待;他又斥责那些上街示威游行和发表愤怒演说的印度人把他希望维持的印中友好关系搞紧张了,以此来平衡他对西藏人所表达的同情。毫不奇怪,他这种做法讨好不了任何人。他拒绝随声附和地谴责中国,印度国内批评者就责备他对中国姑息;而中国却攻击他干预了中国的内政,甚至指责他策动了西藏的叛乱。 北京多年来一直指责印度利用噶伦堡(Kalimpong,它是穿过春丕谷(Chumbi Valley)通向印度的一条商路的终点)作为基地来煽动西藏的叛乱。这个指责是很有道理的。早在一九五三年尼赫鲁曾经承认噶伦堡是“一个特务窝子”。他说,那儿什么国家的特务都有,“而且有时候我都怀疑噶伦堡的大部分居民是不是由外国特务所组成的”。一九五六年周恩来和尼赫鲁会谈时对此提出不满。他说美国特务和其他特务利用噶伦堡从事破坏中国在西藏的影响的活动。一九五八年初,北京再度提出不满。周恩来接见印度驻华大使时提出了这个问题,中国政府随后又发出照会,详尽地叙述了噶伦堡的西藏逃亡分子、美国和国民党特务分子的“加紧活动”。中国说,这些分子正准备在西藏举行武装叛乱,企图使西藏脱离中国。印度政府答复说,中国必定是依据不正确的情报,没有证据说明外国利用噶伦堡进行活动。然而,到了八月初,“在印度的所有著名西藏官员,包括达赖喇嘛的哥哥和噶厦的成员,以及作为叛乱分子代表的游击队头目,一道在噶伦堡召开会议,起草了一份向印度和联合国的呼吁书”。北京又提出抗议。一九五九年三月,中国宣称:最近在拉萨爆发的叛乱,是由噶伦堡的“指挥中心”策动的。 对西藏叛乱分子的支援和指挥显然是通过噶伦堡来的,而印度政府却装作没看见。有证据说明印度所起的作用比这更积极一些。当时有个叫乔治·帕特森(George Patterson)的英国人住在噶伦堡,和西藏人有密切接触,他后来写道:一九五四年有名印度官员找他,要他把一名叛乱头子带到噶伦堡,“为西藏的独立进行工作”。 西藏叛乱爆发,达赖喇嘛逃到了印度。当时印度政府通知北京说,达赖喇嘛要求政治避难,印度已经同意。但新德里也保证不容许达赖喇嘛在印度进行政治活动。周恩来后来也认为对达赖喇嘛提供政治避难是“通常的国际惯例”,并说中国对此并不反对。然而,达赖喇嘛到达印度后,就开始发表许多声明,提出他自己对西藏事件的说法,并攻击了中国。这些声明最初通过印度政府的宣传机构发表,后来又由印度驻外使馆散发——对此中国表示了强烈反对。 [ 注:有一个名叫乔基姆·阿尔瓦(Joachim Alva)的印度议员想到,如果当时被囚禁的克什米尔领袖谢赫·阿卜杜拉(Sheikh Abdullah)逃到中国,并且受到达赖在印度的那种接待,那末,印度的反应也一定会是同样激动的。这个印度议员一九五九年九月十二日在人民院发言时作了这个比喻。 ] (中国怀疑印度事实上是替达赖喇嘛写了他抵达印度后的第一个声明,而且从声明内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可以证实中国的这种怀疑。) [ 注:例如,这个声明仔细说明了达赖喇嘛穿过麦克马洪线进入印度的地点。他说这个地点是在兼则马尼(Khinzemane)。(这件事情的意义,见本书第五章)西藏人对这条线的态度至少是模棱两可的。如果说达赖喇嘛在刚从拉萨逃出后发表的第一项声明中竟煞费苦心地具体说明麦克马洪线的确切走向——而且要照印度方面的画法来说——那简直是不可能的。 ] 当时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在开会,代表们发言愤怒地提到了“印度反动分子”,指控他们对叛乱的封建势力提供援助和进行鼓励,“继承了英帝国主义的衣钵,对西藏怀有扩张野心”。双方都恢复了旧时的猜疑。 中国政府也象尼赫鲁一样感到左右为难:一面感到愤慨,一面又承认同一个庞大的邻国保持友好关系符合中国的长远利益。这一点可以从当时中国大使对印度外交部外事秘书所作的一篇精彩的书面谈话中看出。为了答复并驳回印度指责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攻击印度一事,中国大使在书面谈话中认为中印两国关系中出现的“令人遗憾的不正常现象”来源于印度对西藏叛乱的叫嚣所反映的“严重干涉中国内政和破坏中印友谊”的行动,来源于印度政府对于达赖喇嘛的隆重欢迎。在重申了中国感到愤慨的理由并声明中国政府希望“一时笼罩着中印关系的阴云将会迅速消散”之后,中国大使就讲到了他的书面谈话的核心。这就是提醒印度,中国的敌人是在东方,“凶恶的、侵略的美帝国主义”在东方有很多的军事基地,都是针对中国的。他接着说,印度没有参加东南亚条约; 印度不是我国的敌对者,而是我国的友人。中国不会这样蠢,东方树敌于美国,西方又树敌于印度。西藏叛乱的平定和进行民主改革,丝毫也不会威胁印度。……我们不能有两个重点,我们不能把友人当敌人,这是我们的国策。几年来,特别是最近三个月,我们两国之间的吵架,不过是两国千年万年友好过程中的一个插曲而已,值不得我们两国广大人民和政府当局为此而大惊小怪。……印度朋友们!你们的心意如何呢?你们会同意我们的这种想法吗?关于中国主要注意力只能放在中国的东方,而不能也没有必要放在中国的西南方这样一个观点……朋友们,照我们看,你们也是不能有两条战线的,是不是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双方的会合点就是在这里。请你们考虑一下吧。 中国大使最后向尼赫鲁问候。 在中印两国关于边界争端的全部来往文件中,这篇书面谈话的措词是独一无二的,既是迫切陈辞,又是直截了当,甚至毫无官样文章。这篇谈话确实是非外交的,这就是说,它抛弃了通常惯用的那些外交辞令,结尾也许可以理解为带有一种威胁的暗示。这也可以理解为中国把自己全部的牌都摊开在桌上,力图解除印度政府的顾虑。 [ 注:一名研究中国政策的学者哈罗德·欣顿(Harold C.Hinton),对这段中国声明的含义并不感到有任何疑问。他写道:“尽管这一段英文很奇特,但大意是清楚的。……[中国政府]明显感到担心的是它可能面临着来自西藏边境和台湾海峡两个方面几乎是协调一致的压力,于是它呼吁印度退出或者不要参加进去。”(见《世界政治中的共产党中国》(Communist China in World Politics),伦敦麦克米伦公司一九六六年出版,第288页。) ] 如果说中国的意图就是这样,那么,它所作的姿态失败了。一个星期以后,中国大使被叫到印度外交部来听取一项愤怒的答复。印方斥责他使用了“不礼貌和不适当的语言”。印度外事秘书向他指出,印度对一切国家都以朋友相待,“这是和印度过去的文化、背景和圣雄甘地的教导相符合的”。 一九五九年夏季,中印两国的外交交涉反映了并加剧了由于西藏叛乱而引起的两国邦交的恶化,同时,双方沿着中印边界调兵遣将,使得两国走向迎面对撞的局面。在东段,康巴族叛乱分子在西藏南部雅鲁藏布江和麦克马洪线之间进行集结,使得中国也在这个地区派驻重兵,把军队开到边界上,防止叛乱分子越境进入印度寻求庇护,并切断西藏难民的外流。在边界的另一面,印度军队把他们的前沿哨所推进到麦克马洪线,在有些地方甚至越过了麦克马洪线。 当然,麦克马洪线从来没有标定过(一九一四年英国同西藏当局互换照会是否就算得上在法律上划定界线,印度和中国对此有争执;但是,双方都一致认为:麦克马洪线从来没有标定过,就是说,没有在地面上标界)。麦克马洪线大部分走向是沿着一条明白无误的,不易攀登的顶峰线,但其余部分却是按照模糊不清的地形特征来画的。在这种地方要确定边界线的位置,唯一的办法是把麦克马洪的原图上的经纬度在地面上标出来。按照这套工作程序,时常会造成一条不方便的或荒谬的边界线。而且由于麦克马洪的原图的比例是一英寸等于八英里,那末画在原图上的那条粗线就相当于四分之一英里那末宽,因而这条线移到地面上来也不能产生一条精确的界线。但中印双方既未联合标界,就没有别的办法能把麦克马洪线在地面上确定下来。 麦克马洪画的线在几个地点偏离了他原图所标出的最高山脊,其中有一处是靠近一个名叫马及墩(Migyitun)的村庄,它位于西藏人所重视的一条香客朝圣的道路上。为了把马及墩留在西藏境内,这条线拐了一个约二十英里的弯,这一段没有沿着什么地形特征,然后又同主要的山脊会合。 [ 注:麦克马洪当初画他的线的原始地图复印在印度政府的《一九六O年印度北部边境地图集》(1960 Atlas of the Northern Frontiers of India)、《中印边界问题》(The Sino-Indian Boundary Question,增订版,北京一九六三年出版)以及多萝西·伍德曼的《喜马拉雅边疆》各书中。马及墩角是在东经93°15’到93°30’之间。 ] 当一九五九年印度在这个地带踏勘时,他们发现根据当地地形,把边界线划在紧靠马及墩的南侧,要比地图上所画的距该地以南约两英里的那条线,更为切实可行,于是印度就在该处建立了哨所。印度没有讲清楚它为什么要在这里把边界线进行调整,但看来印度可能是认为贴着马及墩南面的由西流向东的察里河(Tsari River)可以作为边界的特征。印度把边界推进到察里河边,就把距离马及墩不远的山谷对面的一个叫朗久的小村庄划入印度境内,从而为印度的边境哨所提供了一个更加实用的位置。 这种推理是无可非议的。当把地图线标定到地面时,总是需要对边界线做某些细微的调整。但是标定边界必须由双方联合进行,而印度在这一场合却是单方面行动,事先没有征得中国政府的同意,甚至没有把自己的意图告诉中国,就在印度地图上标明是中国领土的地点设置了哨所。后来印度对此也不讳言。一九五九年九月尼赫鲁对人民院 [ 注:人民院是印度议会的下议院,上议院是联邦院。 ] 说:虽然麦克马洪线大体上是固定的,但“在某些地区,在苏班西里河地区, [ 注:马及墩是与东北边境特区苏班西里分区毗邻的。 ] 或者在那一带地方,我们认为这条线划得并不好,随后我们,也就是印度政府,就把它作了变动”。尼赫鲁在同年九月致周恩来的信中拒绝了中国的指责——中国指出印度已越过了麦克马洪线;但是与此同时,尼赫鲁也承认,印度在马及墩地区所标的“中印边界同条约附图稍有不同”。他辩解说,印度的修改“只不过是根据确实的地形来体现这个地区的条约附图”。他还争辩说,这样做是符合既定的国际惯例的。如果印度同中国商量过,这样做本来会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虽然印度政府拒绝把整个麦克马洪线提交谈判,但它这时却建议讨论这条线在某些具体地点(包括朗久在内)的确切走向。尼赫鲁甚至宣称他愿意把这类问题提交仲裁;但是印度这些建议都是在它坚持下述立场的情况下提出来的:即中国不仅应该首先正式承认麦克马洪线,而且也应该承认印度所主张的西段边界。后来,中国也同意对有争执的一些特定地点进行临时性会谈,但中国要求把这种会谈作为就边界问题进行全面谈判的第一步。就边界走向的细小问题举行临时性会谈的道路,也这样被两头堵塞了。 印度在马及墩调整麦克马洪线以合乎他们的需要的同时,在其他地点也同样越出地图上标明的界线:一处是位于马及墩以东的塔马顿(Tamaden);特别是在该线最西端的兼则马尼,该地三年后成为中印边境战争的导火线。但当前爆发的是朗久问题。北京抗议印度的这些向前推进的行动,接着指责印度武装部队于八月二十五日侵入马及墩南侧地带并向中国边防部队开火,中国边防部队给予了还击。次日,印度提出抗议,声称是中国军队侵犯印度领土并开火射击,迫使印度部队撤出朗久。印方照会指责中国“蓄意侵略”,企图使用武力来实现其领土要求;并警告说,印度边境哨所已奉命“在必要时对侵越者使用武力”。实际上这种威胁只不过是虚声恫吓——印度部队不久之后就接到命令,在未遭到对方射击前不得开火——但是看起来象是要同中国在朗久问题上摊牌。北京指出:由于中印两国政府对于边界线的确切位置存在分歧,印度就可能把驻扎在中国认为是本国领土上的中国人员视为越境者,并随意开枪射击。 在这种情形下,印度威胁说要使用武力,这在国际法上并没有充分理由。正如一位国际法权威所说,虽然各国都有守卫边境不受侵犯和维护本国领土完整的固有权利,但是,“如果对某国所要维护的那块土地的主权有争议时——在边界争端中情况肯定是这样的——自卫权就失去它所依据的基础了。”这里的问题是:怎样才算边界争端,怎样就不算边界争端?虚构或伪造的边界领土要求往往是侵略的借口;印度以为他们在麦克马洪线所面临的、以及后来在西段所面临的,正是这种局面。但否认真正的边界争端的存在,同样可以成为不肯让步的借口,而中国这时就开始感到他们正面临着这样的局面。 关于朗久事件,中国的说法同印度的说法完全相反。中国否认曾对印度军队所进行的无端挑衅发动反攻,坚持说中国边防部队只不过对印军进行了还击,印度军队是自行从朗久撤走的。究竟谁的说法更加接近事实真相,现在无法判断,很可能中印两国政府有一方误信其边防部队的报告。对于印度越过麦克马洪线在兼则马尼和塔马顿设置的哨所,中国军队并没有发动进攻,这个事实使印度关于中国蓄意进攻挑起朗久事件的指责失去依据(而且印度军队在朗久事件发生后不久就撤出了塔马顿哨所,承认该哨所是在中国领土以内)。最稳当的解释是:朗久事件是一次偶然的冲突。当双方对峙的武装部队逼近一条尚未标定的边界时,可以预料到会发生这一类的冲突。 然而,印度国内却毫不怀疑朗久事件起因于中国的侵略。《印度时报》揣测中国“边界攻势”的动机是旨在“降低印度边境居民的士气,并挑衅性地炫耀它显然占优势的军事实力,以便在锡金、不丹、尼泊尔和缅甸等国更为广泛地造成印度确实无法保护它们的印象”。印度人民社会党的决议谴责中国的“扩张主义”和“它对友谊、容忍、共处等崇高概念采取了满不在乎的蔑视态度”。该党的决议最后说:“印度人民面临着新的危险和新的挑战——但是一个国家只有正视这种危险和迎接这种挑战,才能发扬它的尚武精神和民族个性”。一位报纸专栏作家还认为中国军队是在试探印度在东北边境特区的防御能力。 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中印边界争端第一次在麦克马洪线上演变为真枪实弹的射击(印方说印军死一人伤一人),与此同时,西段的局势也是一触即发。那年夏季,印度政府决定在列城东北的三个地点设置哨所,这些哨所距离中国地图标出的边界线还很远。虽然如此,印度后勤供应当时还达不到这些地方。同时,印度政府决定派遣巡逻队循羌臣摩河谷而上,前往拉那克山口,并在这个山口建立一个哨所。印度认为这个山口是边界的标志。这支由约七十名特种边境警察 [ 注:一种类似阿萨姆步枪队的准军事部队。 ] 组成的巡逻队,在建立了其他哨所以后,沿着羌臣摩河谷而上,到达空喀山口时,遇上了中国军队——中国认为空喀山口是边界的标志,他们已先行到达了这个山口,并在那里建立了哨所。十月二十日,印度的一个三人侦察组为中国军队扣留;第二天,经过激烈交火,印军有九名被打死,七名被俘。中国方面也有伤亡,但大概只有一人死亡。双方对空喀山口事件的说法,又是相反的。印度人报告说,他们遭到据守在山顶的中国军队的伏击;中国方面说,印度军队遇到了一支中国巡逻小队,企图把他们抓走,接着就开枪,但被打退。被俘的印度士兵和巡逻队长所作的声明,证实了中国的说法。但是印度被俘官兵被释放以后,又翻了案,说这些声明是长时间的讯问逼出来的。这次又同朗久事件一样,没有确切证据足以说明哪一方的说法更接近事实真相。 但印度国内自然没有人表示怀疑。在印度认为中国对朗久发动了无端的蓄意进攻之后,紧接着又发生了印度报纸称之为“对印度警察部队野蛮屠杀”的事件,这就使印度政界对中国的态度由猜疑转化为公开的敌对。 印度的边境政策,是由尼赫鲁同外交部的官员们讨论形成的;是通过在西段的高山荒原和麦克马洪线南面的丛林里调动巡逻队和武装部队来执行的;是在同北京交涉中争论过的;又是在印度议会里阐述、辩论和肯定过的。这出在边境演出而以印度受到毁灭性打击告终的武戏,和在外交上演出而以亚洲两个最大的国家互相仇视而收场的文戏,统统在印度议会,特别是在人民院里,通过舌战反映出来。在一九五九年秋季朗久和空喀山口冲突事件发生以后的三年中,印度议会在同中国争端的问题上化费了不下几百个小时。在印度议会中演出了另一场更加微妙的戏剧。在这场戏中,尼赫鲁压倒一切的威望逐渐下降,最后随着印度陆军的惨败而彻底崩溃。与此同时,立法机构也开始控制了行政机构。 一九五九年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大选之间,在人民院的五百议席中,国大党拥有百分之七十四的席位。在巨大的拱顶议会大厦里,下议院的会场呈半圆形,光滑的柱廊是英帝国建筑艺术的杰作。议员座位排成扇形,好象半块圆蛋糕切成一片片那样。国大党占去了绝大部分,只剩下最后两片留给了反对党。用术语来讲,印度议会中并没有反对党(根据人民院的章程,至少要有五十名议席才取得政党的地位),只有一些党派的小组。当时,其中最大的是印度共产党,有三十一席;其次是人民社会党(Praja Socialist Party),有十九席,它是从国大党分裂出来的主要派系,几年以前一些社会主义者脱离了国大党,后来又四分五裂。其他的政党都不足十席。尽管有几个拼凑起来的小组织,那是为了便于争取发言的时间和其他议会权利。新近成立的自由党(Swatantra Party),被认为代表不信教的民主派右翼,可能取代国大党的地位。人民同盟(Jan Sangh)反映印度教的正统和反动势力的意见;社会党(Socialist Party)是从左翼分裂出来的一个派系。共和党人(Republicans)代表“不可接触的人”。以上这些党派和一些更小的党派,加上许多独立人士(Independents),填满了反对党的其余议席。反对党的议员人数虽少,但他们同人多势众的国大党唇枪舌战,相当倔强。人民院里最好的辩论家大多数出在反对党方面。其中有阿恰里雅·克里帕拉尼(Acharya Kripalani),他是前任国大党主席,现在是人民社会党的领袖。他往往从前排座位上站起来抨击政府,特别是把目标集中在国防部长克里希纳·梅农(Krishna Menon)身上;他的顽强态度和他的灰色长发使人想起“古舟子” [ 译者注:“古舟子”(the Ancient Mariner)是英国诗人柯立兹(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的诗篇中的主人翁,这里用来描述这个议员象古舟子一样白发苍苍和讲话娓娓动听。 ] 的模样。阿索卡·梅达(Asoka Mehta)当时也在人民社会党里,他是一个道道地地的反共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兰加(Ranga)教授是南方的安德拉邦(Andhra Pradesh)人,是自由党的重要代表;还有米努·马萨尼(Minoo Masani),从前是个社会党人后来转变为右翼分子,表现了变节者所通常具有的那种狂热;希伦·穆克吉(Hiren Mukerjee)教授是个议会里共产党人的典型,讲话文雅、准确有力,他警觉地捍卫共产党的民权自由和议会权利。在独立人士中,法兰克·安东尼(Frank Anthony)是有英国血统的印度人团体的领袖和指定议员,也很杰出。他的发言恳切有力,有时象毛玻璃那样既锐利又闪光。他总是穿着一身整洁无瑕的西服,又能言善辩,因而显得突出。这个时期,印度议会办公和辩论绝大部分是用英语进行的,偶而也用印地语,那只是由于某个议员英语不行,或者更罕见地是由于他把讲印地语看成一个原则问题。 人民院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反对党派的头头们差不多都曾一度是国大党党员。他们和议会会场对面的政敌本来就是战友。在印度独立运动时期,大家都能摆脱政争,至少当时彼此在政见上的分野不是那么清楚。往日情同手足的联想有时使议会内的交锋增添了几分怨恨,但也烘托出彼此相互熟识、不忘旧谊的心情。 在议会的执政党这一边,尼赫鲁凌驾一切。他当时年已七十,但看不出来。他步履轻快,上楼梯一步跨两级,只是在疲倦时,才显出有些年迈驼背。尽管尼赫鲁总是自作决定,或回避决定,他对议会的首要意义却铭记在心,一丝不苟。质询时间他很少缺席,主要辩论他通常参加,而讨论外交事务时他总是在场。但尼赫鲁缺乏辩才,他发言冗长,讲起话来很象是独白,而不象是说给别人听的。他从事议会活动是为了克尽职守,而不是出于个性爱好。尼赫鲁倚仗他在议会中享有的支配地位,讲起俏皮话往往带有蔑视对手的味道——他常爱用“幼稚”、“孩子气”等字眼斥责反对派议员。尼赫鲁的权威是议员们公认的;事实上驾驭议会的,与其说是议长,不如说是尼赫鲁。当议会陷入喧哗混乱而不听议长号令时(就是在那些日子也常出现这种情况),尼赫鲁的尖刻声调一下子就压住了喧嚣,恢复了秩序。 但是尼赫鲁并不是绝对地支配一切的。这是由于他在基本上迁就议会的意愿,特别是由于他要顺从国大党内部没有露头的但是强有力的反对意见而受到了一定限制。甚至前排议员里也有这种反对势力的代表人物。这些人当中包括当时的内政部长潘特(Pant),他的昏愦的外表掩盖着他的严酷的内心;财政部长德赛(Morarji Desai),他自命为甘地的信徒;粮食部长萨·卡·帕蒂尔(S.K.Patil),他是孟买的国大党头子,他当粮食部长的功绩是获得了据说是取之不竭的美国剩余粮食的供应。魁梧的贾克吉凡·拉姆(Jagjivan Ram)是国大党内信奉印地教下层的“不可接触者”阶层的头子,他利用铁道部长的职权促进他本阶层的利益。尼赫鲁的这类同僚们对他的做法时常深感不满。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同尼赫鲁狠斗过,只是满足于阻挠他,正如尼赫鲁往往也只满足于告诫他们一样。国大党的大批后排议员也是广泛地反对尼赫鲁的许多政策,虽然这种反对通常是隐而不露的。但是边境问题给了这类国大党员以机会和勇气来直接攻击尼赫鲁,他们相信只要他们是为印度的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讲话,他们就可以在议会中得到普遍的支持。 一九五七年以后担任国防部长的梅农的席位紧靠尼赫鲁总理背后。对那些不愿直接攻击尼赫鲁的人来说,他充当了靶子。梅农比印度政府中其他任何人都更接近尼赫鲁,同时由于梅农对大多数同僚采取了毫不掩饰的轻视态度,这就更加引起人们对他的忌妒。国大党内支持梅农的人很有限,他在地方上没有基础(他出身于喀拉拉邦,但是他的政治生涯多半是在伦敦度过的),国大党左翼把梅农当作他们的首领,但是他们的势力很单薄。梅农的权势的真正根源是他同尼赫鲁的友谊;只要总理给他撑腰,他就能对付国大党内的许多政敌。但是梅农长期以来就在议会内遭到围攻。当中国在阿克赛钦修成公路和朗久事件的消息透露出来的时候,正好又发生了陆军参谋长克·斯·蒂迈雅(K.S.Thimaya)将军辞职未遂的事件,因此群情大哗,纷纷要求梅农辞职。 [ 注:这个事件经过详见下章。 ] 尼·乔杜里(Nirad Chaudhuri)是个对印度社会颇有见解但不饶人的分析家,他看出尼赫鲁 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顶不住比他更坚决的同僚……所以每当他觉得公众情绪过于强烈的时候——这种感觉往往是错误的——他就屈从于……公众的情绪。更有甚者,他这种由于错误的判断而做出的让步还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特点:他对那些他过去谴责过的做法,竟会反过来进行无保留的甚至是热烈的鼓吹。例如,他过去对于印度教徒的反华叫嚣时常表示不耐烦,甚至严加斥责;但当他终于屈从于对方意见之后,他的慷慨激昂的程度并不亚于批评他的人。 到了一九五九年八月议会夏季开会期间,印度反华叫嚣的声势越来越大,随着印度国内抨击政府对华政策浪潮的不断高涨,抨击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对印度政府的强烈攻击,来自非共产党的左翼,也来自右翼;攻击的问题包括印度的不结盟政策,也包括了“空论家”的经济政策;遭到痛斥的包括了政府处理外交事务的政策以及政府处理国内问题的政策。中印边界争端和政府对华政策,好象是一块镜片,把反对派形形色色的批评都透射出来:各种各样的政策、态度和人物都受到责难。也许贡纳尔·米达尔说得很对:“归根结蒂,[批评者们的]真正目标是[尼赫鲁所]支持的社会和经济的革命;这批人过去就已不遗余力地阻挠和阉割这场革命。”中印边界争端给印度国内批评尼赫鲁的人一个把柄,他们利用了这个把柄来攻击尼赫鲁,这就必定使尼赫鲁对中国人满怀怨恨。在他看来,这场争端的责任要由中国单独承担。 一九五九年八月,印度国内的反华情绪已经十分强烈——可是,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米达尔在评论印度国内反华情绪时,提出了这样的重要论点: 必须牢记,舆论和态度上变化不定的潮流,主要是发生于人数不多的上层阶级的集团里,虽然在印度和在整个南亚都把这些人叫做“中产阶级”,把他们的意见叫做“公众舆论”。广大群众,除了被煽动起来充当乌合之众,参加暴乱和游行示威,或者受到那些与国家大事无关的呼吁的诱骗,而充当投票人以外,很少参加政治活动。 在印度围绕边界问题形成的“公众舆论”并没有深厚的基础。这种舆论主要反映在议会以及首都和某些主要邦的首府的报刊上(特别是英文报刊上)。随着印度同中国的争吵不断加剧,印度公众对这个问题的兴趣也不断增长,但只是在边界战斗打响后,它才变成了中产阶级(按照米达尔的说法)以外的人们所关心的事。 [ 注:本书凡提到“印度的反应”或“印度的舆论”时,应当看作是对人数不多的政界的简便提法。 ] 到了八月,印度政界人士对北部边境的忧虑和激动情绪日益增长。报刊登了很多关于中国部队就在紧靠麦克马洪线北面进行集结的报道。在短促的夏季开会期间,议会里曾有人对于印度商人在西藏所受待遇问题提出质询;到了八月中旬,又有人就所传中国在谈论“解放”锡金、不丹、拉达克和东北边境特区的问题提出质询。这使尼赫鲁表示印度有责任援助不丹——尼赫鲁的这一声明立刻遭到不丹首相的反驳,他指出不丹不是印度的保护国,而且印度-不丹条约里也丝毫没有提到防务问题。八月二十四日人民院提出了紧急动议要求讨论“由于中国共产党对印度的敌视态度所引起的严重局势……”。 尼赫鲁对中印关系的态度,到此时为止,仍然是积极的和有分寸的。对印度国内不满中国在西藏采取行动的呼声,对某些担忧中国对印度不怀好意的看法,他都表示同情。但是他在五月间对人民院说: 不论是从长远的角度或是从短期的角度来看,中国同印度应该做朋友,应该合作,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这倒不是说两国应当走同一条道路,但是谁也不应该挡住对方的路;两国不应当彼此敌对,那样做对印度和中国都没有好处。……中印两国虽然制度不同,但不要相互仇视,这是符合两国利益的。 几乎一直到一九五九年八月底,他没有把有关中印边境争端的任何情况告诉议会;他从没有提起经过阿克赛钦的公路问题,也没有提起北京对解决整个边界争端问题持有同印度相反的态度。——这一回他很好地保守了机密。这还不仅是一个保密的问题。当议员们嗅到边界争端的气味时,尼赫鲁毫不犹豫地转移了议会的视听。八月间一名阿萨姆的反对派议员质问说,中国是否最近曾通知印度,说它认为“麦克马洪线由于没有得到中国政府的批准,已经不能视为国际边界,而且由于它只是英国人所制造的,因此应当对这条线进行某种方式的重划”。这项提问可以说是一月间周恩来的第一封信内容的公正的概括;但尼赫鲁却回答说:“没有,先生。我们现在或在此以前都没有接到这类通知。”到了八月二十八日,再也瞒不过去了。 八月二十八日晨各报都刊登了三天前发生的朗久事件。中国修筑通过阿克赛钦公路的事,也走漏了风声。于是印度议员群集议会,要求提供关于这两桩事件的情况。尼赫鲁冷静地证实说有这么一条公路“穿过了我国东北拉达克领土的一角”,并且告诉了议会印度政府是怎样获悉这件事的。尼赫鲁指出,在西段“从来没有标过界,但是当时的政府经过大致的勘测定下了一直为我们所接受和承认的那个边界”。虽则他对西段边界的争端一般的是加以缩小,但他的结论是“在一、两处地方,过去和现在都存在着中国侵略的事例”。在谈到麦克马洪线时,他叙述了朗久事件的经过,讲到中国政府听信了中国边防部队的说法,而他自然宁愿接受印度边防部队的说法。接着他就概括了他对整个边境问题的态度。他说,一些细小的边界冲突和分歧应当通过谈判加以解决,这些问题是长期悬案,不过是“这里或那里一英里左右的牧场”的问题,而尽管“我们认为我们是对的,还是让我们坐到会议桌旁来加以解决”。但是,“中国地图把大片印度领土抹上[属于中国的]颜色”的做法,“牵涉面就很广了”,就是“显然完全不能接受的了”,而且也是不容“讨论的问题”。 几天以后,尼赫鲁在人民院里对他的态度又作了更为详尽的说明。他说,中国一直说在朗久进行侵略的是印度: 现在,这个村庄或者那个村庄或者这一小片领土究竟是在他们一边呢还是在我们一边呢,这是一个事实问题。一般说来,只要这些纠纷是比较小的纠纷,我的确认为,如果两个大国——或者两个小国——立即冲上去掐住对方的脖子来决定这块两英里的领土究竟是在这边还是在那边,特别是如果这块领土是高山上的无人居住的两英里的领土,那是相当荒唐可笑的。但是,当事情牵涉到国家的威信和尊严的时候,那就不是两英里的领土了,这里牵涉到的是国家的尊严和自尊心。因此就发生了这种事情。但是,我不希望——只要我能做到——把这个问题弄到任何一国都别无他法——因为这里牵涉到他们的民族尊严——而只有诉诸武力的地步。 中国政府继续出版一种地图,把东北边境特区的一半、阿萨姆的三分之一和不丹的三分之一画得好象是属于中国的地方,这是非常不相宜的,非常不适当的。这的确是一种冒犯……但是在(中国)大体上接受麦克马洪线之后,我准备讨论对麦克马洪线的任何解释,在这里或那里的次要部分的解释,——这是不同的问题——不是这些大块领土,而是次要部分的解释,究竟这个小山是在这里,这块小地方是在那边或这边,都根据事实,根据地图和现有的证据来确定。这是我准备同中国政府讨论的。我准备着接受任何和解的、调解的办法来考虑这个问题,我准备在他们或者我们——不管是哪一方——提出异议的时候,由双方所同意的权力机构就这些次要的修正进行仲裁。这是一个不同的问题……我这样说是由于我并不采取那种狭隘的态度,认为我说的都是对的,别人说的都是错的。但是必须接受总的麦克马洪线,就我们而论,它是存在的,我们接受它。 尼赫鲁接着又谈到西段的问题,他说,“关于拉达克,情形有所不同”。他解释说麦克马洪线并没有延伸到那里(许多印度议员当时对边境地理也是稀里糊涂的),而且这段边界是一八四二年古拉布·辛格和西藏人之间签订的条约已经规定了的——尼赫鲁还错误地讲到中国皇帝也是签约的一方。 [ 注:关于一八四二年条约,见历史引言。不仅中国没有参加缔结该条约,而且据在签约几年以后为印度总督调查该案的英国官员说,西藏政府也没有参加缔结该条约。 ] 他说,“没有人曾对这一点提出异议,现在也没有人对它提出异议”。 但是拉达克同西藏之间的实际边界并没有仔细地划定过。这条边界是由到过那里的英国军官在某种程度上划定的,但是我颇为怀疑他们是否进行过仔细的勘测。他们把线标了出来。这条线一直标明在我们的地图上。他们这样做了。由于那里并没有人居住,这没有多大关系。当时没有人注意它。 这个时期尼赫鲁在议会里关于西段问题的发言,不但含糊其词,而且是探讨性的: 这个问题是复杂的,但是我们一向认为拉达克地区是个不同的地区,并且就边境来说——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是个比较含糊的地区,因为确切边界线根本是不清楚的,不象麦克马洪线那样……这块地方,阿克赛钦地区,在我们的地图上无疑是[属于印度的],但是我把它同其他地区完全区别开来。究竟拉达克地区的哪一部分属于我们,哪一部分属于别人,这是一件可以争论的事。这件事决不是一清二楚的。我必须坦白告诉议会。它是不清楚的。我不能对一桩不但是在今天,而且是一百年以来都存在争议的事情随意采取行动。对于这块领土的所有权一直存在争议。……它长期以来一直有争议……我不能说这块领土的哪一部分可能不属于我们,哪些部分可能属于我们。问题是,在那个地区从来没有进行过任何划界工作,它是个有争议的地区。 尼赫鲁虽然指出关于中国公路所通过的那片领土的所有权确实存在疑问,从而挡住了议会内部要求把阿克赛钦的中国公路“炸掉”的主张。但是,尼赫鲁写给北京的信件却没有表现出这种不怀成见的态度。在信件中,他坚持说阿克赛钦历来是印度领土,说印度所主张的西段边界以及麦克马洪线,“历来是(印度的)历史疆界”。 尼赫鲁关于西段边界的探讨性提法,即使在他对国内的讲话中,也没有持续多久。自从印度外交部历史司司长斯·戈帕尔博士从伦敦回到印度以后,尼赫鲁就改变了提法。戈帕尔并不是一个高级官员,但是受到尼赫鲁的尊重(他是当时印度副总统拉达克里希南(Radhakrishnan)博士的儿子)。他被派往伦敦查阅英国外交部和前印度事务部档案中关于印度北部边境的材料。他行前没有得到什么训令,只不过尼赫鲁曾明白告诉他,他的任务是置当前的一切政治考虑于不顾,去作一番关于历史证据的客观评价,然后回来汇报。一九五九年十一月,戈帕尔报告尼赫鲁说,印度对阿克赛钦地区的要求显然比中国的主张更为有力。他向尼赫鲁总理详细介绍了引导他作出上述结论的历史证据,尼赫鲁同意了他的意见。前面讲过,长期以来印度政府的政策就是麦克马洪线不容重新谈判,到了一九五四年尼赫鲁又把这条原则扩大到北部疆界的其余部分,并说这些地段的边界也是“不容同任何人进行讨论的”。现在戈帕尔的报告肯定了尼赫鲁的上述方针,并显然消除了在此以前他对印度在西段边界主张的可靠程度所持的保留态度。 似乎当时尼赫鲁的一些内阁同僚和顾问,对尼赫鲁从戈帕尔报告中得出的印度对华政策的结论,感到有些不安。当时,尼赫鲁正在让内阁的外交事务委员会 [ 注:由尼赫鲁、潘特(内政部长)、德赛(财政部长)、梅农、拉尔·巴哈杜尔·夏斯特里(Lal Bahadur Shastri)(工商部长)、A·K·森(A.K.Sen)(司法部长)等人组成。 ] 详尽地了解印度如何处理同中国的争端问题,戈帕尔把他调查的结果向该委员会作了口头报告。梅农后来对戈帕尔表示异议,他说对待边界协议的问题不能根据这种历史上的态度行事,真正需要的是政治上的决定。内阁的其他部长也明显地感到:业余历史学家尼赫鲁和职业历史学家戈帕尔这两个人正在把印度政府带上了错误的道路,他们也向戈帕尔表示了他们的疑虑。但是,向戈帕尔提意见,那是找错了人,他无权决定政策。而且内阁中谁也不准备站出来同尼赫鲁针锋相对。 如果尼赫鲁当初认为同中国协商解决乃是印度的利益所在,并对戈帕尔作出相应指示,戈帕尔也就会为西段边界线的妥协方案找出历史根据——其实,一八九九年马继业-窦讷乐线就是一条现成的妥协界线。但是,这个时候,尼赫鲁对中国的公开评论有了明显变化,这种变化清楚地表明:由于他认为北京在边界问题上采取了傲慢专横的态度,因此对中国满怀怨恨和猜忌。 尼赫鲁认为,各国政府之间如要维持良好关系,根本的一条是要互相尊重。九月初他在议会中讲到,“如果你是软弱的,如果你被认为是一个软弱的国家,就不会有自然的友谊。在弱者和强者之间,在企图欺侮别人的国家和甘愿受欺侮的国家之间,不可能存在友谊。……只有在人们多少是平等的,在人们互相尊敬的时候,他们才是朋友。国家也是如此”。在尼赫鲁看来,边境事件和两国外交交涉都说明了中国非但没有履行他的那种关于友谊的规定,反而利用边界问题建立压倒印度的优势,甚至是支配地位。他在谈到朗久事件时,顺便表示过这个看法,说中国也许有意那么做,“让我们懂得自己是老几,……不要自以为了不起”。几天以后,他又加重了这个指责。他问道:“今天中国正在出现怎样的情况呢?……我并不愿意使用激烈的字眼,但是在他们的言词中,在他们对待我们的行为中,在他们所做的许多事情中,都表现出自恃有力量的盛气凌人的态度。”中国想要欺侮印度: 象印度和中国这样两个大国,为了占有几座山峰——不管这些山峰是多么美丽,——或者为了占有几乎是荒无人烟的某些地区,因而发生一场大规模的冲突和战争,那将是极其愚蠢的。但各位议员都知道,并不是这样。当这种冲突发生的时候,就扰乱了我们内心的信念,伤害了我们的自豪感、我们民族的自豪感和自尊心等等。……所以,这不是一、二英里或者十英里甚至一百英里的问题。这是比一百英里或一千英里更加宝贵的东西,它是一种把人们的感情引导到更高水平的东西。今天在印度发生的在某种程度上正是这种情况。……这并不是为了一块领土,而是因为他们感到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受到公平的对待,他们受到了中国政府相当随便的对待,而且中国还企图欺侮——如果我可以用这个字眼的话——他们。 尼赫鲁的这番话似乎是在说别人,但是很明白,他也是在说自己。他悄悄放弃了他早先的态度——过去他认为边界问题并不是危及民族自尊的重大问题——而现在的说法则似乎是问题已全面地、理所当然地涉及民族尊严。这就促使他采取夸张手法。如果出自别的政客之口,他无疑会斥责这类话是蛊惑人心。他说,中国要别人把喜马拉雅山当作一件礼品奉送给它,而他又把喜马拉雅山形容为“印度的王冠”,是印度的“文化和骨肉”的一部分。从这类讲法出发,很自然就得出结论说:这一领土要求使“印度或几乎任何一个印度人都接受是不可能的,不管其后果如何”。他指责中国是根据一种“自恃有力量的盛气凌人的态度”行事的,承认他自己对“中国人的心理”茫然不解,并暗示中国也许是得了妄想狂的病症。尽管尼赫鲁是以他那种惯常的语调讲这番话,听起来象是漫谈、沉思、又很冷静,而且不时告诫他的同胞要记住甘地,切忌发怒,但是这并不能减少他这番话的煽动性。 尼赫鲁的讲话是带着明显地受到伤害和感到愤慨的强烈心情。他感到中国对印度在世界上的重要地位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他说,他们忘记了,“印度并不是一个可以忽视的国家,即使它讲话的语气可能比较温和”。尼赫鲁之所以有这样的反应,其因素之一无疑是他个人方面的,而且这也许是一个强烈的因素。印度的全部外交政策都是尼赫鲁的政治个性的延续,但是印度外交政策中没有哪一部分比对华友好更加显著地同尼赫鲁个人联系在一起。他曾经因为对华友好而长期受到国内批评者的攻击。现在这些批评者兴高采烈地说,他们过去早已告诫过他的。尼赫鲁除了蒙受这番使他的政治地位削弱的耻辱之外,还感到中国人特别是周恩来辜负了他。 尼赫鲁受到伤害的感觉究竟有多么强烈,可以从它的后果加以估量。那就是把直到那时为止印度外交政策的一个关键因素,即同中国友好合作的政策,倒转了过来;这项政策不但一向是尼赫鲁最得意的政策,而且从印度利益各个方面考虑,它也是一项健全的、必不可少的政策。现在,印度竟因对中国在边界问题上所采取的态度感到忿怒和怨恨而予以放弃,这就说明尼赫鲁时代的印度外交政策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而且是同尼赫鲁个人的自尊心或者他个人的威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尼赫鲁对华态度的转变是突如其来的,这同两件事有联系:第一是朗久冲突(尼赫鲁不顾这场冲突是印度的已承认的单方面修改麦克马洪线而造成的结果);第二是接到周恩来的一封长信。 这封信于一九五九年九月八日发出,是对尼赫鲁六个月前的一封信的回答。这封信证实了印度对于中国在边界问题上的态度的疑虑和愤慨。周恩来以显然不如他前一封信那样亲切的语调,重申了中国的基本观点:即中印边界是从未经过正式划定的。他批驳了尼赫鲁提出的关于西段的一八四二年条约和关于东段的西姆拉会议就等于划定了边界线这种论据;他指出中国并没有参与一八四二年条约——而且这项条约根本没有具体规定边界的位置——麦克马洪线甚至也不是西姆拉会议本身的产物,而且这条线从来没有得到历届中国政府的承认。 [ 注:周恩来写道:“同你在来信中所说的相反,所谓麦克马洪线从未在西姆拉会议上加以讨论过,而是英国和西藏地方当局的代表,背着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于一九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也即是在西姆拉条约签订以前,在德里用秘密换文的方式决定的。这条界线,后来是作为西藏同中国其他部分之间的界线的一部分,标在西姆拉条约的附图之上的。……至于西姆拉条约,当时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就没有正式签字……”如前所述,这是关于麦克马洪线起源的一个精确的概括。 ] 他争辩说,在麦克马洪线以南直到山脚下的所有领土都是属于中国的,这片领土有五万六千平方英里之大。他问道:“中国怎么能够同意强迫接受这样一个丧权辱国、出卖领土,而且这块领土又是如此之大的非法界线呢?”至于西段边界,中国地图标明拉达克是中国领土,他认为这就是边界的习惯线。 周恩来再一次声明了中国政府的主张: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考虑到历史的背景和当前的实际情况,寻求对双方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在此以前,双方应该遵守边界现状,对于具体的零星地点的争执,还可以通过谈判达成临时性的协议。 他说,中国曾经期望,因为印度和中国一样都是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的国家,本来应当对中印边界问题抱有一致的看法,“采取互相同情、互相谅解和公平合理的态度”。但是,与此相反,“印度政府竟要求中国政府正式承认英国对中国西藏地方执行侵略政策所造成的局面,作为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根据”。更严重的是,印度政府对中国政府施加“种种压力,甚至不惜使用武力”。印度不承认中印边界未经划定的事实,力图从“军事、外交和舆论等方面对中国施加压力,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印度的企图是要把自己关于边界问题的片面主张强加于中国方面”。这种企图是永远不能实现的,而且这样做,除了损伤两国的友谊,使边界问题复杂化、更加难于解决以外,不可能有其他的结果。周恩来最后要求印度撤回“越境的印度军队和行政人员”。他说印度如果采取这样的一个措施,“笼罩着两国关系的阴云也会迅速消散”。 新德里认为这封信几乎是毫不掩饰地对布拉马普特拉河以北的整个东北边境特区提出了要求——根据尼赫鲁的说法,“要印度或几乎任何一个印度人接受这项要求都是不可能的,不管其后果如何”。如果说印度方面对这封信理解错了——有证据说明它是理解错了——中国也必须承担部分责任。周恩来以前保证过,一旦举行谈判时,中国会接受麦克马洪线;但在这封信里,上述保证几乎看不到了,它缩小为解决边界问题时应当以“当前的实际情况”作为依据的提法。他还大大夸张了西藏/中国过去到达麦克马洪线以南的部落地带的范围。事实上,西藏/中国过去除在达旺地区以外,对该地区的某些较大的山谷仅进入几英里之远,但周恩来现在说中国的行政管辖达到了整个部落地带。这种说法,同印度主张麦克马洪线只不过是使以前的“自然的、传统的、种族的和行政的边界线”合法化的说法一样,也是带有倾向性的。可以看出,双方此刻都坚持把事实上是一片无人地带说成是一直处于它自己的管辖之下。 在新德里看来,周恩来的信件,如尼赫鲁不久后所讲的,是等于“[中国人]对一个想同他们友好的国家确实不讲信用”。但是如果对这封信加以分析,联系到写这封信前后中国发表的多次声明,联系到写这封信时北京方面对中印关系的状况的看法,说明周恩来的本意也许是表示中国对边界问题的基本态度并没有变化。写这封信的时候,由于西藏叛乱以及印度同情叛乱分子的叫嚣已经使中印关系变得十分紧张。北京怀疑印度已经从同情进而秘密援助西藏叛乱分子,容许他们从麦克马洪线以南的庇护所窜回西藏进行袭击,并且让台湾国民党政权的特务在噶伦堡自由活动,偷运破坏分子、武器弹药进入西藏。当时在印度爆发了强烈的反华情绪,甚至有人号召进行战争。尼赫鲁虽然在此以前大体上维持他的友好的、平静的语调,但也公开同情西藏叛乱分子。当达赖喇嘛流亡到印度,刚刚在一个山区避暑胜地住下时,尼赫鲁马上就去拜访他,大肆宣传,以表示对他的同情。这就很清楚,印度将不再遵守它不让达赖喇嘛从事政治活动的保证。达赖喇嘛在六月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了成立西藏流亡政府。关于边界问题,尼赫鲁不但排除了通过谈判协商解决的可能性,而且对一块切断了新疆和西藏间唯一的陆路交通线的领土提出了断然要求。更有甚者,在麦克马洪线和西段,印度军队都在向前推进:在兼则马尼、朗久和塔马顿三地,越过了地图所标明的麦克马洪线;在西段的班公湖附近,另一支印度巡逻部队于七月间为中国所捕获(那时空喀山口事件尚未发生)。把上述的一切都加在一起,从北京的观点来看,似乎已足够说明周恩来为什么要使用冷淡和指责的语调。他说印度力图“把它关于边界问题的单方面要求强加于中国”。这种推断并没有错,虽然尼赫鲁一定会认为这种指责是不公平的,甚至是荒唐的,然而实际上印度正是这样干的,而且它还要继续干下去。 但是周恩来也重申了中国的基本立场,说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历史背景,能够在边界问题上达成对双方“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他拒绝接受麦克马洪线,但实质上说话留有余地:他问道,中国怎么能够同意“被强迫”接受这样一条非法的边界线呢?——仔细体会,它包含这样一种意思:如果不加以强迫的话,中国就可能接受这条线,不管它非法与否。在以前的会谈中,周恩来自然亲口向尼赫鲁保证过,在这种情况下麦克马洪线将会被接受的。但是在一九五九年九月,印度政府却没有心思研究周恩来信件中字里行间的含意,而只是从中找到证据,说明印度不能不应付如尼赫鲁所说的“一个强大而又是侵略的国家”。 尼赫鲁照此写了回信。他表示“非常惊异和伤心”。他长篇大论地辩解说,印度所要求的边界线“一直是历史形成的边界”,边界的每一段都已由“历史、地理、习惯和传统”所确定。他接着说,“诚然,中印边界并没有全线划定”——这显然是证实他几天以前在议会里承认西段边界从来没有正式划定的说法,但是,接着他又说:“事实上中印边境许多地方的地形使得这样在地面上用实物标界成为不可能。”这就是示意他所说的“划界”就意味着“标界”。这样一来,尼赫鲁实际上勾消了他所承认的西段边界的未确定性,并恢复了他以前的立场——即边界线的全线都已确定;印度说边界在哪里,它就在那里。(在国内,尼赫鲁就说人家过去对他的话“断章取义”,从而收回他承认过的话,并宣称“不论是东段或者是西段,印度的边界都不是未确定的。”) 印度给北京的一连串的外交照会中以及尼赫鲁给周恩来的信件中,都提出了印度的论点。这些论点应用于东段和西段这两个主要的争议地段上,具有不同的性质。就麦克马洪线而论,印度的第一道防线就是这个论点:产生这条线的是英国和西藏之间的换文,“按照公认的国际惯例,英藏换文必须被认为对中国和西藏都具有拘束力”。印度为了维护这个论点,就干脆把中国并没有参加英藏之间的秘密换文这个中心问题一笔勾销,并且无视中国在一九一四年及此后一直明确拒绝西藏和英国之间的任何的和所有诸如此类的协议的事实。不但中国人,而且印度外交部的官员和历史学家们,无疑还有尼赫鲁本人,都同样清楚,印度的说法歪曲了西姆拉会议的实际情况。但是印度政府早已认定,同中国举行谈判解决边界问题会危及印度的利益。这不仅是由于印度预料到不管中国事先作出什么样的暗示,在这样一种边界谈判中,中国将提出大幅度的恢复失地的要求;还由于印度认为同中国达成任何边界妥协都是无法接受的,因为它将标志着印度不得不从原有立场后退,那样一来,将把印度降到亚洲的二等国地位。但要拒绝通过谈判解决边界问题,唯一合理的根据就是提出边界线事实上已经划定的论点,于是印度就据此进行争辩。当然,印度这样做,并不是为了说服中国,而是为了争取国际支持,而当时世界各国都在注视着中印之间争论的发展。 印度论据的第二道防线是声称麦克马洪线从来不是一条新的边界线,它只不过是“这个地区的自然的、传统的、种族的、和行政的界线的正式体现”。按照印度的说法,这条早已存在的边界的确十分古老;他们声称这条线“和它现在的位置大致一样,已有将近三千年的历史”。印度人为了给他们的主张找根据,就引证《奥义书》(Upanishads)、《摩诃婆罗多》(Mahabharata)、《罗摩衍》(Ramayana) [ 译者注:《奥义书》是印度古代哲学论丛之一,吠陀圣典的一部。《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是印度古代两大史诗。 ] 和印度文学的典籍。印度对中国说,多少世纪以来,“喜马拉雅山的天险就是印度精神的奋斗所向”。这一套论调在印度人听起来倒是津津有味,尼赫鲁也经常提到喜马拉雅山在印度思想中的地位,并把它看作边界争端中的一个因素;但是这一套对中国人却不起作用。他们说,“神话故事不能引用来作为印度对于边界要求的根据。” [ 注:印度从印度经典著作里寻找根据,连篇累牍地摘引原文,使得研究者们望而生畏,除非他们自己对于这些东西也具有渊博的知识。卡尔加里大学(University of Calgary)的菲尔德(A.R.Field)教授在仔细研究了印度这方面的论据以后,得出的结论是:印度政府坚持主张“为多年传统和习惯所肯定的古老的证据,可以作为边界的基础”,是“犯了严重的错误”。印度的这种论据似乎同寇松说的下述情况相似,就是“一种所谓天然的疆界……亦即各个国家由于野心、利害得失,或者时常是情感上的理由,而提出应当是属于它的天然的疆界”。寇松的结论是:为了实现这类疆界所作的尝试,“曾经是造成多次战争的原因,而且是造成历史上几次最悲剧性的兴亡的原因”。 ] 印度为了证明中印边界已经是“确定下来了,没有必要进一步或正式划定”而搜集的大量论点,是以顽固的讼师的手法提出的。印度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说服中国,就象律师在法院为一个案件辩护,也不是为了说服对方一样,因为对方对案情的了解大约同律师一样清楚。到了一九五九年九月,印度政府给北京的照会刚刚递交后就立即公布,而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公开外交,使外交照会不可避免地变成了宣传手段。正如尼赫鲁后来所说的那样:“我的目的是,或者把对方争取过来,或者削弱对方,使它在本国舆论、世界舆论和我本人的看法里站不住脚”。他说,这是“通常的做法”。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这样。这不能归咎于印度,而只能归咎于了解情况的世界公众;他们好比法庭的陪审员,这些人把印度的论辩看作是一心追求真理的学者的探讨,而没有看出它是律师办案的手段。 关于西段,印度的论点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在东段,印度的立场就是说麦克马洪线是事实上的边界,而且从国家利益的任何方面考虑也必须是这样,于是为此目的就拼凑起各种论点。但在阿克赛钦地区,印度深信他们的领土要求比中国的主张具有更加有力的历史根据。这种信念,基本上是建立在戈帕尔博士的报告的基础上的。他一直是负责和提出印度方面的历史论据的人。 印度在反驳中国关于“传统习惯线”的提法时的论据最为有力。从细节上看,中国为他们在地图上所画的线提出的论据软弱无力;印度却能列举很多证据,指出中国的主张向西面伸得太远。中国反驳说,由于边界从未划定,任何“传统习惯线”自然只能是含糊的,只有在进行了印度认为不需要的划界和标界手续以后,才能求得精确。印度声称,他们所主张的边界,就是一条已经完全确定的国际边界。如果说中国所提出的传统习惯线的论据不是很有力,那末,印度为支持自己的主张所可能提出的论据也是薄弱的。印度虽然可以引证说,在不同时期昆仑山脉就是这一地区中国领土的南部界限,但是,他们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印度的或是英国的行政管辖曾经达到昆仑山。阿克赛钦实际上是一片无人地带,从来没有谁划过一条穿过它或绕过它的边界线。这样的一条边界线,要留待中国和独立的印度来划定。 在争论中,印度对待一八九九年马继业-窦讷乐线的态度是很奇怪的。前面讲过,这条线是英国向中国提议过的唯一边界线;根据这条线,中国在五十年代修筑公路所通过的地段,是在中国一面。但是印度坚持对一八九九年线的含义作反面的解释。 [ 注:关于印度方面关于一八九九年方案的错误说法,可参阅:《官员报告》,第55页;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照会(白皮书II,第25页);一九六O年二月十二日照会(白皮书II,第87页);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四日照会(白皮书II,第22页);还有尼赫鲁的这封信(白皮书II,第36页)。 ] 例如,一九五九年九月尼赫鲁在致周恩来的信中声称,一八九九年线“无可置疑地表明,阿克赛钦全部地区是处在印度境内”。——而事实真相恰恰相反。看来造成这个错误的原因,只能是由于查抄档案里的英国照会原文时的笔误所造成的。 [ 注:一八九九年方案所主张的边界线,是“沿着拉宗山脉而行,直到它同从昆仑山向南延伸的一条支脉相汇合”。(见历史引言注)可是按照印度的说法,这个方案却变成主张“沿昆仑山脉”画一条线了。 ] 这可能只不过是个细小的失误,但后果却很深远。 尼赫鲁在给周恩来的复信中,在详细反驳了中国的基本立场——即中印边界从来没有划定过——并且拒绝通过谈判来完成这项任务之后,转而谈到中国提出的在边界问题解决以前现状应予维持的建议。他说,“我们也同意”,但接着又把问题搞混:“同时双方都应该尊重传统边界,任何一方都不得试图以任何方式改变现状。此外,如果任何一方已经越过传统边界侵入另一方的领土时,应当立刻退回到边界的自己一侧”。这样,(当尼赫鲁的信件根据上下文应该使用“但是”字样时,他却用了“此外”)尼赫鲁再一次提出了印度关于恢复原状的要求,这实际上是变相地要求中国单方面撤退。他声明说,“不存在……撤退任何印度人员的问题”。尼赫鲁接着还明确提出印度方面的一个新条件:“除非中国军队先从他们目前在传统边界的印度这边据有的哨所撤出,并且立刻停止进一步的威胁和恐吓,谈判是不会有成效的”。当时梅农在联合国也提出同样的论点,他坚持要求“在举行任何谈判以前,中国军队必须从现在被中国所控制的地方撤退”。这个主张又变成印度立场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 除非中国改变态度并屈从于印度的要求,尼赫鲁的这种作法就给达成协议的可能增添了新的障碍。但在当时,尼赫鲁事实上还是遵循着一条比印度外交文件的语调所表达的态度要慎重得多的方针。印度警告北京,说印度边境部队已奉命使用武力击退“越境者”,乃是虚声恫吓。一九五九年九月十三日,尼赫鲁口述了以下的指示: 甲、除非冲突确实强加到我们头上,我们必须避免实际冲突。就是说,我们必须避免军事冲突,不只是大规模的,甚至是小规模的。我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开枪,除非确实遭到射击。 乙、万一任何中国武装部队进入我方,应当叫他们回去。只有在他们开枪时,我方才可还击。 丙、[此段对楚舒勒地区作了详细指示]。 丁、在阿克赛钦地区应当大体维持现状,因为我方在那里未设哨所,而且实际上很难到达这个地区。任何涉及该区的问题,只有在时机成熟时联系整个边境的更大问题方可予以考虑。目前我们只好暂且容忍中国对拉达克的东北地区的占领和他们通过这个地区修筑的公路。 戊、对我方边境人员总的指示是要他们避免采取任何挑衅行动,但是必须坚守边界线的我方一边,不容许被对方轻易赶走。 己、我认为中国部队不至对这一段边境采取侵略的方针——即企图进一步深入我国领土。如果他们采取这样的行动,必须加以制止,并应立即将情况上报请示。 [ 注:这份纪录是印度政府的一份文件,迄今尚未公布过。正如本书下文所引用的许多材料一样,作者不便说明其来源。本书凡引用文件而不注明出处时,都属于这种情况。 ] 当这个口述的指示被记录下来的时候,奉命前往拉那克山口建立哨所的一支人数众多的印度巡逻队早已出发。前面讲过,它于十月二十一日同中国军队在空喀山口发生冲突,遭到伤亡。新德里在十一月四日的抗议照会中,把中国军队在边境的行动比作是“印中两国过去进行斗争所反对的老牌帝国主义列强的活动”,并警告说,印度将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抵抗侵略。这份照会第一次对印度声称是已存在于西段的边界线作了详细而完整的描述。在八、九两个月,尼赫鲁多次在议会中声明在西段从来没有什么明确的边界,而现在照会中却又精确地描述了一条把整个阿克赛钦划归印度的边界,并告诉中国说:“对过去的历史也有些知识的人,都知道印度这条传统的和历史的边界是同印度两千多年来的文化和传统有联系,而且已经成为印度生活和思想的密切的一部分。” 在朗久事件以后,印度政府宣布东北边境特区的防务由印度陆军负责;这时对于西段的边境也采取了同样的措施。 [ 注:对印度边境的巡逻任务通常是由内政部负责。东北边境特区的边境是由阿萨姆步枪队驻防,通过阿萨姆的省督向中央政府负责。 ] 在朗久事件以后只有两个月又发生了空喀山口事件——它被印度认为是中国又一次背信弃义的进攻——给印度政界的舆论很大震动。当时议会已经休会,尼赫鲁以公开演讲的形式(公开演讲常常占去尼赫鲁许多时间),发表了他对这一事件的最初评论。在讲话中,他企图平息(至少抑制)印军在空喀山口阵亡的消息所激起的愤怒。在冲突发生以后不几天,他在距离新德里不远的密拉特(Meerut)发表演说,企图从中印悠久友谊的远景来看待这一事件,并告诫人们不要采取意气用事的行动。他说,“不论采取什么步骤,我们都要深思熟虑,不能为一时激愤所左右,要有远见,才不致在亚洲和世界上都产生不良后果。”他提到中国人时表现的是伤心,而不是愤怒;他是在斥责而不是辱骂;他甚至还再一次承认对于发生冲突的那个地方的所有权问题,可能有两种看法。 这篇演讲给他自己招来了一阵狂风暴雨般的批评,其猛烈程度是他从未遇到过的。一家报纸使用了这样一些形容词来评论他的讲话:“文不对题”,“伪善”,“昏愦糊涂”,“不老实”。该报指责尼赫鲁表现了他“过于谨慎地照顾中国人的感情,而对于印度人民的愤怒和惊惶的反应相对说来则是无动于衷”。另一家报纸评论说,麻烦的是“尼赫鲁先生一般地把印度国民当作许多长大了的儿童来对待。他认为印度人民象烦躁不安的少年一样,可以用甜言蜜语哄他们安静下来。他错了”。一个批评者就空喀山口事件责备尼赫鲁的“领导软弱姑息”,使印度的领土越丢越多。人民同盟则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政府立即行动起来“赶走”中国人。还有的要求印度放弃不结盟政策,参加反对中国的军事条约集团,并重新武装。尼赫鲁驳斥这一类言论是“全然错误的和无用的”,是一些“头脑发热的胆小鬼”的人说的话,并且反复保证说,印度是一个军事上足够强大的国家。他在人民院讲过:“我可以告诉议会,我们的国防力量比我们独立以来,当然也包括独立以前的任何时候的状况都更好,士气更高昂,支援他们的工业生产也更强大。我不是替他们吹牛,或是同任何其他国家的国防力量相比,但是我确信我们的国防力量保卫我国的安全是非常胜任的。”报界中一些受人尊重的评论家更有分寸地发表了同样的论调。一名能够反映高级官员想法的《印度时报》专栏作家写道,尼赫鲁总理“对于我国防御力量的能力有充分的信心。如果中国军队竟然愚蠢地进行挑战,他们就会维护我国北部边境的领土完整。这种信心决不是吓人的空话,而是基于对中印边界沿线的军事和后勤情况所作的仔细认真的估计”。这类看法同事实相差多么远,从后面的章节中可以看到。 为了回答一些人对他的攻击,尼赫鲁在新德里又召开了一次群众集会。他在会上解释说,他在米拉特演讲的对象是农村的听众,因此他使用了比较简单的语言和概念;而现在他就开始采取更加强硬的态度了。他说,“我们一定要竭尽全力保卫祖国。我并不害怕人家来进攻我们,踩到我们身上。……我们强大得足以对付任何挑战。” 空喀山口事件对尼赫鲁的思想和印度舆论发生了激烈的影响,这可以从尼赫鲁发给印度各主要驻外使节的一份备忘录中看出。这份备忘录后来泄漏给《纽约时报》,该报于十一月十二日公布了它的要点: 根据这份秘密备忘录,尼赫鲁先生认为印度可能不得不使用武装力量把中国军队从他们所占领的印度领土上赶出去。 据传,尼赫鲁先生指出,中国在历史上从来没有自愿交出过任何领土或放弃过任何领土要求。他现在深信,中国在目前的争端中只是想从印度那里攫取领土,而对于以传统边界为依据的解决,不感兴趣,所以他认为通过合理协商解决争端的可能性并不大。他已注意到中国的领土要求有增无已,并含蓄地威胁印度:除非印度在拉达克地区作出领土让步,中国将在东北边境挑起纠纷。 十一月议会复会时,尼赫鲁开始谈到战争,但也还是表示不赞成,甚至深恶痛绝,同时还提到他对印度和平传统的感想。不过他当时已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他能斥责他的那些最好战的批评者们所发出的冒险的战争叫嚣;然而,他如果走得太远,排除为边境而战的一切可能性,那就会使自己受到新的批评,人家会说他束缚了本国的手脚,俯首贴耳地听任中国对印度进行他所说的侵略。他屡次暗示有发生战争的可能性,还不断保证说,印度国防力量已经作好一切准备;这就不可避免地助长这样一种印象:为边境而同中国进行一场战争是有可能的,而且如果战争爆发,印度可以获胜。 尼赫鲁甚至在空喀山口事件以前就一直处于招架地位。人们不但责备他为了要维持“印中兄弟友谊”就对边境上的威胁熟视无睹,而且还责备他不让议会和公众知道中印争端的最初情况。他对议会解释说,“我们那时候以为如果不作过多的公开宣传,我们同中国政府打交道也许会更容易些。”但是他承认这种想法是个错误。九月七日,尼赫鲁向议会公布了从一九五四年起中印双方来往文件的第一册白皮书,其中包括他同周恩来最初的几封来往信件。尼赫鲁许诺说,“如果说过去我拖延了向议会公布这些(关于边界争端)文件的时间是做错了的话,那么,我今后不会重犯这个错误”,“……形势要求我们必须使全国特别是议会充分了解事态的发展。” 此后,同中国的一切外交文件来往都马上在议会公布;议会不开会时就在报纸上发表,到一定时候又编成新的白皮书印发。这样,尼赫鲁就把行政当局处理印度对外关系的权力和责任实际上移交给立法机关,以此证明政府有义务充分信任议会。他在一定程度上也许是有意这样做的,因为尼赫鲁对边界问题的方针要求把印度在同中国外交通信中提出的论点加以宣扬。 [ 注:为什么尼赫鲁要公布白皮书呢?瓦尔特·克罗克(Walter Crocker)在他所写的这位已故的总理的传记中写道,“白皮书必然会煽起印度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也许会最后使他失去任何进行谈判的余地。由于感情用事吗?由于他自己的民族主义情绪吗?还是由于打算对中国施加压力和制止印度国内对他的边境政策的批评?也许他的动机是三者兼而有之,但是最重大的因素也许是由于……一九五九年在议会内部屡遭揭露以后,最安全的办法是把有关情况和盘托出。” ] 但是这样做也就把统治权力搞乱了套。正如李普曼(W.Lippmann)所说的,“行政当局由于代表制议会和群众舆论的压力变得软弱无力,时常陷于瘫痪的边缘”。 李普曼接着说,这就会“迫使民主国家犯下灾难性的,甚至可能是致命的错误”。但是把这个论断应用到印度政府处理它同中国的争端以前,必须牢记,尼赫鲁及其顾问们早在他们还没有受到重大的公众压力前就已制定了对撞的方针。再者,虽然尼赫鲁在立法机构监督政策的问题上几乎作了全面的退让,但这种监督也只是起了推动他沿着他早已自行选定的方向继续前进的作用。公众和议会的压力并没有要他作任何他自己不愿作的事,也没有阻止他作任何他真正愿作的事。到一九五九年底,印度政界舆论已很激昂,显然任何同中国妥协的企图都会被斥责为姑息,胆小,甚至更坏些。就这样,好象是一部车子的操纵装置都已按照尼赫鲁所决定的方位定死了,而尼赫鲁此后也一直没有想改变这个既定的方位。二、躲躲闪闪 一九五九年底,中国试图把争论的焦点,从历史事实的争辩转移到讨论解决争端的办法上,同时试图消除边境的危险局势。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七日,在空喀山口事件以后,周恩来再度致函尼赫鲁,说这次事件是不幸的和意外的;并且说如果两国政府不迅速想出解决办法,这种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边境冲突今后还有可能出现。他感到高兴的是,尼赫鲁接受了在达成解决以前现状应予维持的原则(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他建议双方的武装部队应从麦克马洪线和西段的“双方实际控制线各自后撤二十公里”。他断言中国“从来没有使边境形势和两国关系紧张化的意愿”。接着,他建议和尼赫鲁在最近期间举行会谈, [ 译者注:周总理在一九五九年十一月至一九六O年三月致尼赫鲁信件中,一直提议中印两国总理举行“会谈”或“会晤”,尼赫鲁则一直玩弄字义,在“会晤”、“会谈”及“谈判”的概念上打转转,借以拒绝同周总理会谈,但最后还是被迫接受了“会谈”。 ] 讨论边界问题和中印关系中的其他问题。 建议举行高级会谈和采取非军事化的临时措施,看起来是同印度,特别是尼赫鲁本人所主张的解决国际争端的一贯主张并无二致。所以,印度以外的人士都认为印度会接受周恩来的建议;其实,甚至在中国方面的建议提出来之前,印度早就下决心拒绝。裂缝已经无法弥合,印度只不过用一套仔细琢磨过的外交词令掩盖一番罢了。 周恩来建议“双方应该维持边界久已存在的状况”,他的意思是说,双方停留在以往十年左右已经管辖的边境地区内,不去干扰对方占据的地区。这就是说,中国将继续遵守麦克马洪线作为事实上的边界线;在西段,稳定现状就可以使双方在大部分地区远远隔开,阿克赛钦则留在中国占领之下。中国人使用“现状”这个词,意思是指“目前存在的状况”,亦即周恩来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七日提出建议时的“边界现状”。印度使用这个词,却是指“中国进入阿克赛钦以前的状况”。因此,中国建议维持现状,是说谁在哪里,谁还在那里。印度似乎是接受了这个建议,但它实际上却是说,中国必须撤出印度要求的地区,而印度却继续占有中国所主张的领土。这种玩弄字眼的把戏造成这样一种情况:当印度的巡逻队开进中国占有的领土时,印度就可以说成是“维持现状”。而且这也使争端解决前达成任何冻结现状的临时协议成为不可能。 到了一九五九年底,印度对边界形势的一般看法是:中国在西边,偷偷摸摸地攫取了一大片无可争议是属于印度的领土,在遭到责难以后,又厚颜无耻地对麦克马洪线以南更大的一片地区提出了臆想的领土要求。空喀山口事件发生以后,中国国防部 [ 译者注:这个声明是中国外交部发表的,作者误为中国国防部声明。 ] 在其声明中把这两个地区相提并论。声明说,如果印度坚持有权在它提出要求的阿克赛钦地区进行巡逻,那么,中国同样可以提出它自己也有权在麦克马洪线以南地区进行巡逻。印度认为这是一种威胁,同时也是暗示:如果印度放弃对阿克赛钦的要求,中国将放弃对麦克马洪线以南地区领土的要求。在印度看来,中国人是说:“如果你们不再追究我们偷来的东西,我们就不再偷了”;话里还含有一种威胁,就是说如果印度坚持要夺回失去的西边的领土,那么,中国就要吞并东北边境特区。 如果是发生了下面的情况,那么,印度对边界问题的态度还可以理解:假定一天早晨,发现中国军队在一次突然的偷袭中侵入没有设防的边境山口,涌进旁遮普邦,占领了几千平方英里的土地,并开始横贯旁遮普邦筑路行车。假定中国军队还在公路干线上设下路障,把印度的旅客赶回去;在一次伏击中,又打死了好几名巡逻警察。新德里指责北京秘密入侵和侵略,而中国却和气地回答说,他们现在占领的地区过去一直是在中国控制之下的,并且表示愿意,甚至热切希望通过和平谈判来解决整个边界问题,但首先双方要约定遵守现状。新德里当然会立即拒绝进行谈判的意见,甚至会斥责那种认为可以拿现状作基础作出即便是临时安排的建议;如果中国人不自动撤走,印度就决心使用武力把中国人赶走。如果真的出现了上述那种虚构的情景,印度作出那样的反应不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且也是势所必然的。实际上,正如前面讲过的,印度所作出的反应却恰恰如上所述。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确信中国在阿克赛钦攫取的领土,就象旁遮普邦一样,在道义上是印度的一部分。 鉴于尼赫鲁在议会里承认过,西段的边界还没有划定,阿克赛钦地区比麦克马洪线更加含糊不清,从而可以推断,尼赫鲁自己最初并没有采取上述观点。但是后来由于他对印度公众激忿情绪的共鸣,他对自己认为是中国的背信弃义、以势压人的态度感到愤慨,也许还有戈帕尔报告的影响,促使他转到这种观点上来了。由于印度的论点(即印度主张的边界在哪里,它就在那里)是精心制造出来的,所以尼赫鲁象印度或国际上的许多人一样,就相信了这种观点,从而也必然认为中国留在阿克赛钦是一种明显的侵略行为,因此印度政府不能不拒绝默认让这种行为继续下去的任何安排。 尼赫鲁也拒绝了周恩来提出的进行讨论的建议。他说,“任何政府都不可能就构成本国领土这样大块的地区的前途问题进行讨论。”他甚至进一步提出:讨论边界线的确切走向(不同于一般边界谈判)也必须以中国单方面撤退为条件。尽管印度采取了上述的立场,周恩来仍建议举行高级会谈,这表明中国人或者还没有认识到印度的立场是何等顽固,或者是想把新德里置于一个公开拒绝谈判的地位。 印度会拒绝周恩来的两个建议,这本来早已成为定局;但是,印度在拒绝接受沿着全部边界实行非军事化的建议的同时,还提出一项反建议。尼赫鲁在复信中,首先把东段、中段同西段区别开来;他说只要双方在东、中两段停止派遣前沿巡逻队(他说印度事实上已经这样做了),就可以避免发生冲突的危险。关于西段,他重申他的主张,说印度已经通过定期派遣巡逻队对阿克赛钦实行管辖。他排除维持现状的协议,他说,“关于现状的事实本身就存在着争论。”接着他就提出自己的建议: 因此,我建议在拉达克地区,我们两国应就下述事项达成协议,作为一项过渡措施。印度政府应将其所有的人员撤退到据我们了解是中国政府最近的一九五六年地图上所标明的国际边界以西。同样,中国政府应将其人员撤退到印度政府在以前的照会和信件中所描述的和官方地图上所标明的国际边界以东。由于这两条线相隔很远,两方面的部队之间就不会有发生边境冲突的丝毫危险。这个地区几乎是完全无人居住的。因此,无须在这一由东面和西面两条线为界的地区内保持行政人员。 原来设想的这一套不过是一场外交把戏,并不是指望能为对方接受的建议。中国提出双方共同撤出军事力量的建议,使印度在外交上处于守势。现在尼赫鲁巧妙地进行回击,灵活地使用了双方共同撤退等一类词藻,提出了其实就是印度过去提出过的要中国全部、并且实际上是单方面撤出西段争议地区的要求。实施尼赫鲁的建议,印度只需撤出一个哨所,即碟穆绰克,它位于争议地区东南端,方圆约五十平方英里。而中国方面就要撤出大约两万平方英里的土地,从新疆到西藏的陆路交通线就不复存在,只不过印度还准备让中国的民用车辆使用阿克赛钦公路而已(对于原来建议的这项修改是尼赫鲁在一次新德里的记者招待会上提出来的)。 尼赫鲁的反建议受到印度的政治评论家的广泛欢迎。他们认为这个反建议是“十分合理和切合实际的”,给中国提供了“撤除侵略而又适当保持体面的机会”。而政界人士却并不那么赞成。在议会休息室里,议员们责备政府放弃原则,纵容侵略。阿查里雅·克里帕拉尼说,“政府为了急于谈判解决,为了报答中国从本来就是印度的领土上撤走,竟表示印度愿意从那些从来就是印度的地方撤出来。”他的话反映了议会两派中很多人的共同感觉。阿索卡·梅达指责政府由于急于谈判而削弱了印度的地位。一个人民同盟的议员说,把印度的一角划出去作为无人地带,这等于是“鼓励侵略”。于是政府发言人和官员便通过报纸宣传和直接的办法,设法减少人们的疑虑,强调印度要撤出的只是一小块地方,而且如果总理的建议能为对方接受,那么,就可以实现把中国人从阿克赛钦地区赶出去的主要目的。他们还指出,即使中国答应完全照办,也不意味着印度对边界的主张是可以谈判的。中国实施尼赫鲁建议而撤退后可能进行的谈判,只涉及对边界作微小的调整,而不会涉及印度的“大片土地”。 另一方面,尼赫鲁拒绝周恩来所提出的两国总理立即举行会谈的建议,在印度几乎受到普遍的欢迎。当时的舆论一致认为,在中国撤出阿克赛钦以前,决不应当同北京进行讨论。报纸的社论反复强调这种论点:“我们应该讲明白,只要中国的挑衅存在一天,就不可能进行任何讨论。”“印度政府和印度人民决不会姑息有扩张野心的邻邦。他们决不会赞助任何侵蚀印度国家领土的妥协。……只要中国人还停留在印度的土地上,就不可能就边界问题进行谈判。”“印度愿意谈判,但不是也不可能是无条件的。只有当中国撤出侵略地区,从而表示对和平友好谈判的绝对尊重时,才能进行谈判。[新德里必须]寸步不让,应该首先坚持要求中国军队全部撤出,作为进行谈判的条件”。反对党议员,包括克里帕拉尼,敦促说,“只有在中国首先接受我们的边界线并立即撤出他们强行占领的领土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谈判。”国大党议员们也有同样的看法。西孟加拉邦的国大党头目阿图利亚·高希(Atulya Ghosh),从道义观点提出:“在中国继续其侵略活动的情况下,任何有自尊心的人都不会考虑印中两国总理进行会晤的建议。” 尼赫鲁并不感谢人们对他拒绝同周恩来会晤所作的赞扬;的确,在他对国内的讲话中,他坚持不懈地表示不但准备而且渴望同中国人会晤,并且决心继续争取谈判!他在一九五九年底说,“就我个人来说,就我国政府来说,我们愿意谈判、谈判、再谈判,一直谈判到底。我坚决反对那种在任何阶段都停止谈判的主张。我认为这不仅是根本错误的主张,也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反甘地主义的主张。……只要这个政府存在一天,谈判就将一直继续下去。”他总是同反对党辩论说,不谈判,就只有选择战争;虽然他决不排除有可能为边界而战,他仍然坚持有必要进行会谈。——“虽然,这并不意味着不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尼赫鲁总是拒绝那种认为他不应同周恩来会晤的主张。一九六O年一月,他在每月定期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对记者说:“就我个人来说,我准备同这个广大的世界上的任何人会晤。”“没有什么人是我不愿意会晤的……[但是]不能因为谈到会晤就匆忙去会晤,这样去会晤就可能因时机不合或判断错误,而产生不良的后果。” 尼赫鲁一面重新肯定他个人坚决主张谈判的态度,一面又多次重申印度的边界是不容谈判的。因此,他的立场使新德里的人士感到某种程度的迷惑不解。当时,他在致周恩来的信件上似乎已经完全拒绝高级会谈,但是就在那次记者招待会上,一位新闻记者就印度总理关于他愿意谈判的那一番话追问他:“印度的立场是否仍然是:我们的边界是不容谈判的?”尼赫鲁回答说,“那是我们的立场”,“同时,天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谈判的东西。”他发现自己讲了一句前后矛盾的话,于是他就解释道:“这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可是对于[边界]这件事不存在谈判或讨价还价的问题。不过,通过信件和会谈来处理边界事宜,却是另一回事。我们不能拒绝同另一个国家会谈。” 尼赫鲁对“谈判”这个词的解释有两种不同含义;看到这点,那末,尼赫鲁多次讲话中谈到“谈判”时出现的明显矛盾,就迎刃而解了。当他好象是说:“我们准备举行边界谈判,但是我们决不谈判边界”时,他的意思是说:“对我国的边界,我们决不妥协,但我们准备考虑对我们的边界作微小的调整,并就此事同对方会谈。”后来他把这个实质性的区别明朗化了: 谈判(negotiations)和会谈(talks)是有区别的,这里有天壤之别。……只要有可能,就要经常鼓励会谈。谈判是非常正式的事情,需要一个非常合适的背景;这样的背景不具备时,就不应该举行谈判……会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会谈也许得不到什么结果,也许能够有收获;但不管怎样,它总是有助于了解和探明别人的想法。 “谈判”一词按词典的解释是“为了取得协议而举行会谈”,而尼赫鲁的意思则是“为了说服对方同意印度立场是正确的而进行讨论”。这个区别从此就成为印度国内所能理解和接受的、表达印度外交政策的主要手段。 [ 注:例如:印度政府甚至在一九六五年对巴基斯坦战争之后,还时常表示愿意就克什米尔问题同巴基斯坦会谈,但与此同时,又向本国舆论保证说,克什米尔问题无论现在和将来都“不容谈判”。 ] 但是在一九五九年和一九六O年之交,新德里人士还没有理解它的奥妙所在。人们当时的突出印象还是认为尼赫鲁将拒绝同周恩来会晤,除非中国撤退到印度主张的边界线以外,或“撤除侵略”,以此表示接受印度主张的边界线。在国际上,当尼赫鲁保证他本人和他的政府要进行谈判时,人家对他的含糊其词的讲话的含义就不能领会,这就说明为什么几乎全世界都相信拒绝通过谈判解决边界问题的是中国而不是印度。 周恩来催促印方考虑他的建议而遭到轻率的拒绝之后,印度国内就更加相信尼赫鲁不会同意举行高级会谈。十二月间周恩来又给尼赫鲁一封信,重申他的关于两国武装部队各自从边境全线后撤的建议,并且指出这种措施丝毫不会约束任何一方提出的主张。他对尼赫鲁提出的双方政府命令各自的边境哨所停止派出巡逻队以避免冲突的建议表示欢迎,并且说事实上在空喀山口事件以后,中国已经采取了这种预防措施。但是,他要求印度政府在这件事情上澄清它的意图,即尼赫鲁的建议是否适用于全部中印边境?(这一点在尼赫鲁的信上是含糊其词的;但是信的上下文——事实真相也是这样——表明,他的停止派出巡逻队的建议只适用于麦克马洪线。当时以及后来,印度政府对边界争端的主张的核心是它们可以自由进入西段争议地区巡逻。) 周恩来对尼赫鲁提出的双方撤退到对方主张的边界线的后面的建议,作出了详尽的驳斥。第一,把西段边境特殊化是没有理由的,这段边境的双方实际控制线,同中印边境其他地段的双方实际控制线一样,都是很清楚的;第二,尼赫鲁的建议同“两国早已同意的”暂时维持边界实际存在的状况的原则正相违背(如前所述,印度实际上并不同意,而且也无意这样做);第三,虽则“对于不明真相的人们说来,这个建议似乎是‘平等’的”,其实那是不公平的。按照印度的方案,印度的后撤只是理论上的,而中国则需要撤出三万三千多平方公里的领土。“这一地区长期属于中国管辖,并且对于中国具有重大意义……是联结新疆和西藏西部广大地区的交通命脉。”周恩来问道,如果印度政府仍然坚持尼赫鲁的建议,它是否准备把同样的原则实施于东段边境?在那种情况下,中国将同样从麦克马洪线作理论上的撤退(事实上他们已经在麦克马洪线的后面了),而印度则应该从东北边境特区这块大片土地上撤出,撤到中国地图标明的边界后面。 周恩来这封信的口气同上一封一样,不再是威胁性的,而是劝说性的和友好的。尼赫鲁曾经解释过他为什么拒绝会晤。他说,不事先达成协议,“我们就会迷失在一大堆材料当中”。周恩来回答说,高级会谈是很重要的,可以就原则性问题达成协议;“没有这种指导,双方对于边界问题的具体讨论,就有陷入无休止的、无结果的争论的危险”。接着,他建议他和尼赫鲁在十二月二十六日(即发信后九天)会谈。他说:中国的任何地方都可以作为会谈的场所,“因为在中国没有仇视中印友好的活动”(这是影射印度很多城市有反华示威游行);或者,如果在中国会谈对尼赫鲁不便,那么只要缅甸同意,也可以定在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