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朝另类历史-3

仙药当然绝非仅此二者,葛洪认为,五芝、饵、丹砂、玉札、曾青、雄黄、雌黄、云母、太乙禹馀粮等都可单独服用。吃了以后人不仅可以长生,还能凌空飞行。事实上,这些能让人飞行的药物,绝大部分(比如云母、玉、丹砂)都是绝对不可入口之物。显而易见,抓住氧化汞之类的东西猛吞,不中毒才怪呢,但是炼丹术居然一直流传下去,到了唐朝更是发扬光大,达到鼎盛。韩愈曾经写过一篇《故太学博士李君墓志铭》,记录了当时人服用仙丹后的一些症状。韩愈描述道:“工部尚书归登服用水银做的丹药,得了重病。他说那种感觉就像有烧红的铁棍从脑门插了进来,然后在身体里燃烧,关节处像有火焰向外喷发。他痛苦得发狂,喊叫着求死,他的床铺上也常常能发现水银。他吐血吐了十几年,病痛时发时止,终于死去。死之前,他对我说:‘是丹药害死了我。’襄阳节度使孟简贬为吉州司马的时候,我正好从袁州返回京师,他乘船来拜访,很神秘地对我说:‘我得到了一味仙丹,可以长生不死。我不忍心独享,送给你一盒,你可以把它裹在枣肉里服下。’别后一年,他就得了重病。他的家人告诉我,他吃丹药吃出了毛病,后来把丹药排了出来,病情才好转。但是两年后,他终究死去了。御史大夫卢坦死的时候,小便里有血肉,痛苦得不能自已,只求速死。”要享受性爱,也要追寻长生 还丹成金亿万年(2)这里要说明一下,唐朝的炼丹术是从葛洪那里延续下来的,后来更细分为三个流派。一派是金砂派,主张仙丹应以丹砂为主;一派是铅汞派,其仙丹成分以铅和汞为主;还有一派是硫汞派。这三派,无论是哪一派,制出的仙丹在成分上都和葛老仙的仙丹非常相似。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吃了葛洪仙丹的人,其成仙前的症状和韩愈文章里描述的应该差别不大。既然这些丹药毒性如此可怕,为什么炼丹师们偏偏对它们情有独钟?难道他们脑子都坏了不成?事实上这些炼丹师多半都是才智之士,他们的很多发明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之所以会有如此荒唐的念头,是因为他们犯了一个常见的逻辑错误。葛洪特别推崇丹砂和黄金,认为它们是仙家至宝。他作此推断的理论基础是:丹砂烧炼越久,变化就越多、越奇妙,而黄金放到火中,则百炼不消,埋到土中,则万古不朽。这两种奇特的造物,一个是变化奥妙,一个是亘古不变,因此吃这两种东西,都可以让人不老不死。如果把铜青(即硫酸铜)涂抹到人的脚上,脚就可以长期在水中也不腐烂。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涂抹铜青,就把铜的特性传给了人的皮肤。如果吞服黄金和丹砂,那么黄金和丹砂的特性自然也就传给了人体,人自然就能变化无穷,同时又可以长生不死。五谷杂粮有什么好?没见它们有什么奇妙的变化,放的时间长了还会腐烂。这样的东西,怎么能和黄金、丹砂相比呢?丹砂和黄金比五谷要神奇得多,那么,服用丹砂、黄金自然就比吃五谷有好处,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吗?葛洪的理论当然不是他一个人发明的,很早以前,炼丹家就说过:“服金者寿如金,服玉者寿如玉。”这个想法就和葛洪的“金砂良药论”一脉相承。人类学家弗雷泽的著作《金枝》里面总结了古代巫术的一些基本准则。他认为巫术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交感巫术和模拟巫术。交感巫术是基于相似性原理,主要思路为“相像产生相像”。比如,有些澳大利亚土著,一旦犯了腿脚疼的毛病,就说是有人在他们的脚印里插了尖锐的东西。《红楼梦》里马道婆想害凤姐和宝玉,就做了两个偶人,往它们身上插针,风姐和宝玉随即害了失心疯,马道婆的手法就属于交感巫术。模拟巫术呢,主要基于接触性原则。这种原则认为你接触了某样东西,其特性就会传导给你。比方说,有些原始的好战部落不肯吃兔子,因为他们认为兔子是一种很怯懦的动物,吃了就会沾染上兔子的怯懦性格。这和中国炼丹师们吞金服玉的思路简直如出一辙,葛洪的说法走的自然是模拟巫术的路子。无论是相似性原理还是接触性原理,本质上都是一种隐喻或者转喻,最多适用于文学手法。事实上,中国一些文人长期使用这些手法,脑子里似乎也随之装满了此类巫术原则。一些饭店把蝗虫炸了做菜,说是“飞蝗腾达”,谁吃谁升官。这道菜简直是交感巫术和模拟巫术的完美结合,然而它在不少地方还真流行了一阵。可见,这些巫术观念是人类一种潜在的近乎本能的思维方式。现代社会经过科学观念的系统洗礼之后,这些巫术思维还随处可见,所以,在对古人发笑之前,我们要承认—我们依旧是巫师的子孙。这些仙丹吃死了不少人,对这一点,即使是葛洪也不能装作视而不见。他对此的解释是求仙应该有诚心,按照宗教的话来说,想成仙就要有“全备的信”,没有信心,神仙是万万当不成的。据葛洪讲,以前有个叫魏伯阳的人,他和三个弟子一起到山里去炼仙丹。仙丹终于炼成了,可是弟子们心不够诚,害怕消受不了这个宝贝,就提议说:“咱们先拿狗来试试,要是狗吃了以后马上拔地飞升,那咱们就吃。如果狗吃了以后死了,咱们就别吃了。”魏伯阳就把仙丹喂给一条狗,狗当场暴毙。魏伯阳问弟子:“你们怎么看呢?”弟子说:“先生你还吃吗?”魏伯阳说:“我吃。”魏伯阳捻了一颗仙丹下肚,入口即死。众弟子面面相觑,这时有一个弟子不知死活,说:“我信师父,我吃!”当下吃了也死了。剩下那俩弟子互相看了看,说:“咱们下山买棺材去吧。”等他们刚走,魏伯阳就爬了起来,把另一副仙丹放到那个死人和那条死狗嘴里,这两个人和一条狗都即刻成仙。两个动摇的弟子错失良机,悔恨终身。要享受性爱,也要追寻长生 还丹成金亿万年(3)看到死了人,不要惊慌,接着吃,炼丹嘛,总要死人的,懦弱比大胆更危险。服从炼丹师要服从到盲从的地步,相信金丹要相信到迷信的地步,只有这样,才能跑步进入长生不老的境界—这就是葛洪传达给大家的真理。葛洪的这个故事如果把最后那个光明的尾巴刨掉,就活生生是部中国炼丹史。吃死了一批还有一批,一直吃到清朝,还有人前仆后继。无数道士、贵人,还有试验狗都被铅和汞活活毒死,这些人难道都疯了吗?他们没有疯,他们只是看到虚幻的美妙世界,无力自拔。人们一旦接受了仙丹理论,哪怕像韩愈那样把事实挂在他们鼻尖底下,他们也会视若无睹。人们只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一切。死亡既然如此让人恐惧,永生则是那么美好,因此,毫不奇怪,人们就是愿意相信神仙是存在的,就像人们愿意相信气功大师、特异功能、人间天堂一样。何况,晋朝人也没有足够的知识来批驳炼丹术。丹砂烧之成水银,再烧又成丹砂,现在我们明确地知道丹砂和水银都是什么成分,所以写个化学公式就能解释这个过程。但是对晋朝人来说,这一切实在太过奇妙,即便不信炼丹术的人,也无法解释这个过程,只能含糊地说是造化的玄机。既然无法说明,那么你又拿什么去反对炼丹师的解释呢?这就如同科学还没覆盖到的地方,一定会滋生伪科学。诚实本分的人不敢作出判断的地方,骗子却总是能非常勇敢地胡说八道。这是一个逆向淘汰:“你说我不对?那你说说是怎么回事?”这一句话足以驳倒绝大多数诚实的人。在知识没能到达的地方,我们也许可以凭借经验和逻辑来识别骗子,但是很不幸,我们确实是巫师的子孙。巫术逻辑在我们头脑中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骗子的推理在我们看来那么亲切。谨慎的推理往往用“没有证据说”、“在某个范围内”等词汇,实在像跑了气的啤酒,闻一闻都让人扫兴,而葛洪的“神仙存在论”则怎么看怎么有理。思维的惰性使我们很容易倒向虚假的理论。不过我要补充一点:葛洪本人并不像现在某些“大师”那样是纯粹的骗子,他真实地相信自己的理论。他的才智和渊博让人惊叹,而他的错误绝不仅仅属于他一个人。为了公平起见,我也要为炼丹师们说几句好话,他们在炼丹的过程中,产生过不少有用的副产品,比如制造火药的基本材料。要享受性爱,也要追寻长生 古怪的性生活(1)魏晋士人猛吃毒药,各种毒物郁结体内,兼之多半嗜酒如命(见《如何过日子是更重要的问题》一章),在药与酒的双重刺激下,做出了众多怪异之举,绝不是现在的新新人类所能比肩的。中国有史以来,从没有一个朝代的上流阶层像魏晋时代的士人那样贴近于西方嬉皮士。东晋的名士王忱,出身于琅邪王家,声名显赫,更做到过荆州刺史的头等要紧职位。但就是这么一个高官,其举动之荒诞,即便朋克乐队成员也会瞠目结舌。此人的老丈人亲人去世,他带着朋友前去吊丧。老丈人正在痛哭流涕,而他居然和十几个朋友一起脱得精赤条条,披散着头发闯了进去,十几个人绕着王忱的老丈人走了三圈。该老丈人正在伤心之际,忽然见以女婿为首的十几个光腚绕着自己转圈,其惊惧气愤可想而知。王忱的行为属于荒诞狂放,周的行为则只能用兽欲勃发来形容。周是东晋初年的高官,位居尚书仆射(副总理级别)之职。当时的大将军王敦非常忌惮他,一看见他就紧张,一紧张就出汗,只要碰见周,哪怕是冬天,王敦也要拿着扇子猛扇。后来王敦兵变成功,将其处死。周死前,破口大骂:“老天有眼,快杀王敦啊!”押解他的人用戟戳他的嘴,血从他嘴里一直流到脚后跟,周依旧神色不变,可见此人不是个平庸之辈。就是这个慷慨激昂的周,却做出过荒唐至极的事情。尚书(部长级别)纪瞻邀请朝廷要员们到家里做客,席间叫出自己的宠妾给大家表演歌舞。别人看看歌舞,称赞几句也就罢了,可是周居然淫心大动,众目睽睽之下忽然脱了衣服,当着人家丈夫的面冲上去就要强奸这个女人。众人一看,这还了得?当下一起死死把他按住,这才没有得逞。这种死不要脸的行径,若非在酒与药的双重作用下,恐怕不会出现。魏晋时期士人行为的这种荒诞,全部归结到毒药和酒上面也不大公允,这种行为更多的是一种犬儒主义与自我放纵的混合变种,毒药和酒只是将其释放的一个由头。很多人是以酒和药为幌子,真正驱动他们的是骚动狂放的心灵。儒家的礼教已经被搁置一边,生与死的匆匆变换又见识太多,有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又有什么是被禁止的呢?这些士人物质上的满足可以轻易得到,心灵却又处于如此广阔的空间。自我被释放了,却又无处依托,就在广袤天地间随意游荡。有人在灵魂深处为自己寻觅到家园,有人则完全迷失。这是一个审美压倒了伦理的年代,也是一个自由而迷惑的年代。这种背景之下,就有了各种各样的特异行为,而且也不乏可爱之举。比如,阮籍经常和邻家酒铺的女掌柜一起喝酒,喝醉了就躺在她身边。做丈夫的开始很怀疑,观察了很久,发现阮籍确实没有任何不轨,就没有干涉。阮籍的心胸,确实不是何晏之流可以比拟的。但有时,这种特异行为会变得极其下流,晋朝就有不少下流坯。西晋时期,许多贵族子弟经常举办性聚会,他们一起脱光了衣服喝酒,然后就各自和妾侍性交,互相观摩。不过,那种性交party放到当时的社交大环境里看,却也是其来有自。晋朝人交往时相当亲昵随便,对男女之防也不大看重。炼丹家葛洪性格严肃,对当时的一些习气非常愤慨,发表了若干评论,留下了当时社交风气的记录。根据葛洪的说法,宾客相见也不互道寒温,客人一进来就喊:“老东西在哪儿?”主人马上回答:“你这老狗来了?”不这么打招呼的,大家都说他古板,不和他来往。招呼打完了,下面就是聚会,有人当众洗脚,有人就地撒尿。这些人对男女之嫌也不顾忌,往往直接就往人家内室闯,恣意欣赏人家的妻妾,嘴里还不干不净,对她们的身段和脸蛋大加评论,全无尊重之意。有些姬妾躲起来,这些人居然公然搜索,发现了就拖出来观看。主人虽然难堪,但当时习气如此,如果加以阻挡,倒显得自己小气。性交party只是这种聚会的加强版。这些硬拉女人出来品评的男人固然下作,但也说明当时的性观念确实宽松。要享受性爱,也要追寻长生 古怪的性生活(2)我们自然很难相信当时的社交礼节都是如此,但葛洪的说法肯定也不是向壁空造。这里还有一个例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那时的风气。王戎有一次去看望女儿女婿(就是借钱久不归还,让王戎大为光火的那一对),去得过早,人家还在卧室里睡觉呢。他就直接往卧室里闯,把女儿女婿堵在被窝里,其用意我不大能理解。女儿女婿看王戎守在床头,兴致盎然地看着他们俩,也不尴尬。女儿从北面下床,女婿从南面下床,就地接待王戎,脸色平静无异。如此情形,即便在现代人看来,也会觉得颇为怪异,认为这个老丈人太不正经。依此来推断,葛洪的说法想来也还可靠。有人认为这种性交party是古代的性解放,其实这和真正的性解放运动完全不是一码事。那些妾侍是否愿意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是否愿意被他们奸淫,这在他们眼里根本就不是问题,在不平等地位下的性party,不过是一种赤裸裸的性凌辱而已。主人对奴隶、姬妾有完全的支配权,那些贵族子弟自可借此权力完全实现自己的性幻想,而不必顾忌对方的感受。石崇家里广有妾侍,他把沉香屑弄成粉末状,厚厚地撒在床上,当成土制的体重计,然后让他宠爱的姬妾在床上走,足迹比较轻的,石崇就赏赐珍珠,足迹比较重的,石崇就下令少给她们吃的,强迫减肥。很明显,石崇喜欢比较骨感的女性,于是就强迫女人迎合自己的趣味。他的性审美趋向和现代人确实颇为吻合,但他的举动则完全是无视对方意愿的霸道行径。因此,当我们用性解放来比附贵族少年的“对弄婢妾”,拿女士减肥比附石崇的“沉香屑”时,始终要记得一点:在一个传统的等级社会里,这一切都被涂抹上屈辱与暴虐的色彩。除了壮阳药以外,他们还发明了各种“奇技”,试图提高性质量。房中术在魏晋时期大行其道,比如曹操就很虚心地学习这门学问,他的儿子曹丕更声称当时各个阶层的人都热衷此道,勤学苦练,甚至连太监都不肯落后,身残志坚,也坚持学习。但是从现在的观点来看,当时房中术的理论实在是太奇怪了。几乎所有的房中术都认为性技巧的根本在于“还精补脑”,就是说忍精不射,可以补脑子。根据葛洪的说法,当时房中术的流派有十几家,“或以补救损伤,或以攻治众病,或以采阴益阳,或以增年延寿”,但是他们的主旨都是还精补脑。葛洪用动人的言辞描述了还精补脑的好处,“却走马以补脑,还阴丹以朱肠,采玉液于金池,引三五于华梁”,能让人延年益寿。但是,不管葛洪说得如何动听,大家如果真都去“还精补脑”,得前列腺炎的时间一定会提前至少十年。葛洪之后的另一个道教大师陶弘景也强调了忍精的重要性,他高屋建瓴地指出:“精少就会得病,精尽就会人亡。因此,不可不忍,不可不慎。”一定要“闭精锁关”,至于具体做法,他提出了“御女术”以供大家学习。他认为,男人如果忍精不泄,就可以从女人那里吸取阴气来滋补身体。如果一次只和一个女人性交,吸取的阴气就微不足道,尚不足以弥补性交中丧失的阳气,收支远不能平衡,所以性交过程中应该不断换人。如果一次和十二个女人性交而不泄精,利润就很可观了,长期坚持可以青春常驻。如果一次和九十三个女人性交而不泄精,那就可寿至万年。为了更好地赚取性利润,陶弘景建议男人应该“弱入强出”。何为弱入强出?就是“纳玉茎于琴弦麦齿之间,及洪大便出之,弱纳之,是谓弱入强出”。这种性交方式也被称为“死入生出”,死耷耷地进去,生龙活虎地出来。房中术认为这样做可以吸取阴气,又不损失元阳,有很大好处。一般人总是“强入弱出”,在陶弘景看来,这简直是找死。按照房中术的说法,性交过程中如果没有“施精”,男人就没有什么真正的损失。八十岁的男人,如果能在性交中不“施精”,那么他大可以高高兴兴地从事性活动。由上述理论看来,那些性交大师完全不知道人体有前列腺的存在。长期充血而不释放会导致前列腺炎,这一点他们毫无意识。要享受性爱,也要追寻长生 古怪的性生活(3)总体来看,“御女术”简直是一个混蛋理论,除了对一些性交体位想得还算周到外,其他的说法大多荒唐可笑,而它的卑鄙野蛮则更让人发指。这种理论把女性当做榨取性利润的工具,以迎合猥琐自私的男人最荒唐的幻想。没有人在乎那些被“御”之女的感受,古代的贵人有占有女性多多益善的本能,又冀图从这种性行为中为自己牟取好处,就拿这种混蛋理论来聊以自慰。性交中不断更换身下的女性,这实在是对女性野蛮透顶的侮辱。有人居然把这种御女术当做中国古代性科学发达之征兆,其实这无非是古代性堕落之明证而已。那些依法而行的贵人并没有寿至万年,多半倒是会落个西门庆的下场,想到这个,多少能使人感到些许欣慰。不过在这些疯狂愚昧的御女术和性聚会之外,更多的毕竟还是健康清新的自由性爱。魏晋是一个搁置了礼教、回归内心重觅自我的时代,有人找到了自我的兽性,但确也有人发现了世界的美好。如果只看到野蛮荒诞的那一面,我们就会得出一个歪曲的结论。两晋南北朝残留下大量民歌乐府,这些诗歌和王洛宾收集的西部情歌颇为仿佛,里面描画的是甜蜜的性爱、男女的欢悦以及坚贞的爱情。这些乐府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从中我们能看到那些古代的情爱,下面摘录几首。晋初孙绰所作的乐府诗《情人碧玉歌》里以女子的口吻描写处女的第一次性行为,云收雨覆后女子欢悦“颠倒”的感觉:碧玉破瓜时,郎为情颠倒。芙蓉陵霜荣,秋容故尚好。碧玉破瓜时,相为情颠倒。感郎不羞郎,回身就郎抱。其后的《子夜歌》里更写道:宿夕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又有用含蓄笔法道出的性爱:开窗秋月光,灭烛解罗裙,含笑帷幌里,举体兰蕙香。《读曲歌》中又描写了男女欢爱留恋,不愿从温柔乡中抽身:打杀长鸣鸡,弹去乌臼鸟,愿得连冥不复曙,一年都一晓。这些诗中的女子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能在男欢女爱中得到愉悦。她们不是性聚会中被当做道具使用的木偶,也不是供男人进行性压榨的屈辱傀儡,她们是有着肉体快感和爱恋情愫的女人。在这里,性爱是互动互娱的生命之歌。在没有污秽玷染它的时候,它本该如此。异性爱与同性爱:被色欲与权力玷污的爱情 佳人难再得(1)名士荀粲在当时是一个特立独行之人,曾公然宣称儒家的六经典籍不过是圣人之糠秕,在叛逆青年中是一个领军人物,但是这样一个“愤青”却有一颗敏感细腻的心灵。他娶了将军曹洪的女儿,婚后和她情深意热,琴瑟和鸣。史书称,荀粲和妻子“专房欢宴”,把感情完全倾注在她一人身上。后来,这位美人得了重病,高烧不退。荀粲焦虑之情无法抑制,他把衣服脱掉,大冬天跑到院子里,把自己冻得浑身冰凉,然后再回去抱着妻子给她降温。我们当然知道他这样做是荒唐的,他完全有其他办法为妻子降温,但荀粲无非是想分担妻子的痛苦,这对妻子也许于事无补,但对荀粲却是一种安慰。但是妻子依旧去世了。荀粲无法从悲痛中自拔,一年之后也撒手人寰。荀粲以前曾说过:“你们所说的妇德我毫不看重,我要的只是她们的美貌。”但当他丧偶之后,看到他无法自制的悲痛,有朋友对他说:“以你的身世,以你的才华,再找一个美女又有何难?”荀粲的回答是:“佳人难再得。”荀粲失去的不是美女,而是爱情。“佳人难再得”这句话出自李延年的一首歌:“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李延年是汉武帝的私人歌手,他像司马迁一样,因为犯罪被处以腐刑。一个阉人尖着嗓子讴歌美女,想来总有些怪异,但这确实就是这首千古名曲的首次亮相。李延年吟唱的这首歌曾让汉武帝听了直流口水,大为欣赏,也没有批判他“爱情至上观”的政治不正确,还向李延年打听哪里有这样的“佳人”。根据李延年的介绍,他的妹子就是这么一位“佳人”,当下汉武帝就把李延年升格为自己的大舅子。但是这里也并不是没有爱情的影子。李延年的这位妹子李夫人后来不幸死去,汉武帝悲痛莫名,将李夫人的画像挂在宫内,旦夕徘徊于画像之侧,思念之情无法抑制。他特意请来一位叫少翁的术士,让他为自己召唤李夫人的神魄,好能再见上一面。少翁为汉武帝做法,安排汉武帝坐在纱帐之中,叮嘱他只可静观,不可妄动。不久,汉武帝看见帐外隐隐约约有一个美人,曼立款行,神态模样与李夫人毫无二致。汉武帝拉开帷帐,冲上前去,而这个影像却烟消云散。汉武帝悲伤地作歌道:“是耶!非耶!立而望之,翩何姗姗其来迟!”后来,汉武帝又作了一首悼念词《落叶哀蝉曲》:“罗袂兮无声,重墀兮生尘,虚房冷而寂寞,落叶依于宁扃,望彼美之女兮,安得感余心之未宁。”这确实是爱情,但只是有限的爱情。同是这位汉武帝,在求仙的时候,曾庄严宣布:“要是我能成仙,那抛弃自己的妻子儿女就像抛弃一双旧鞋一样。”但是神明没有为汉武帝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汉武帝依旧病死在卧榻之上。不知在垂死之时,他是否曾追忆起那曲“佳人难再得”?正是那段歌曲,引入了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情感。在荀粲之死大约三百年后,北齐的皇帝高洋曾在更恐怖阴森的气氛中唱过这首歌。高洋可称为历史上最癫狂的一位皇帝,估计也是有史以来酒精摄入量最高的一位皇帝。高洋杀人的花样已臻至境,达到了为杀人而杀人的“最高境界”。他的传记中大部分篇幅都是记载他怎么杀人、怎么喝酒,可以说,他的一生都无怨无悔地投入到杀人和喝酒的事业中去了,最后终于死于酒精中毒。这位暴君有明显的精神疾病,是一个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病人,但他却掌握了帝国的最高权力。他的感情世界也狂乱晦涩,时常爆发出野蛮的兽性。他宠爱一位薛姓歌妓,把她纳入后宫,封为贵嫔,后来偶然想起她跟别的男人睡过觉,就忽然发难,把这个不幸女人的脑袋砍下来,揣在怀里,外出赴宴。宴会上,大家喝得正高兴,他忽然从怀里掏出血淋淋的人头,扔到桌子上,所有人无不变色。高洋把薛贵嫔的尸体大卸八块,用腿骨做了一把琵琶。曾是自己怀中欢爱情浓的女人,如今变做了手中的琵琶,此情此景,宛如魔鬼传说中的阴暗情节。异性爱与同性爱:被色欲与权力玷污的爱情 佳人难再得(2)高洋弹奏着这把琵琶,反复吟唱“佳人难再得”。高洋的头脑已经被酒精麻痹成了一头疯兽,他用残存的一点人性为这个女人举行了盛大的丧礼。高洋披头散发,哭泣着跟在丧车的后面。此刻在这个半人半兽的怪物心中,到底在想些什么?在他拨动琵琶,吟唱“佳人难再得”的时候,可曾有过一丝爱情的光焰在心头闪过?也许有吧,如果充满了占有和狂荡的情感能够被称为爱情的话。同一句“佳人难再得”,承载过汉武帝的色欲、荀粲的爱情和高洋的疯狂。爱情始终存在。即便在那些兽行肆虐、尸骸遍布大地、血色浸染天空的年代,爱情依然存在。荀粲用他冰冷的身体,用他的言行证实了它的存在。那句千古绝唱被色欲沾染,被狂野玷污,可又在荀粲的口中焕发出了它原有的光彩。爱情曾被诋毁,女性也曾被践踏。《三国演义》里有一个著名的故事:刘备曾经饿着肚子到猎户刘安家投宿,刘安无法控制自己激动的心情,非要请刘备吃一顿,可一时没有野味,就当即把自己老婆杀了,煮熟了献给刘备品尝。据说曹操听说如此好人好事以后,也非常高兴,按罗贯中的说法是“感其大义”,奖赏给这个忠义兼于一身的先进人物一百两金子。在这里,夫妻之间何曾能看到一点爱情的影子?又何尝能看到一点人性的影子?在被肢解的猎户妻子的阴影下,还有那个裸身忍受寒冷、为爱人悲愁的荀粲。爱情依然存在。异性爱与同性爱:被色欲与权力玷污的爱情 家族与爱情(1)中国历史上多的是伪君子和真畜生。按照这些家伙的理论,荀粲的行为是不值得表扬的。为一个女人脱光了挨冻,说明他好色,说明他愚蠢;把老婆的肉给领导吃,说明他忠君,说明他良善。这样的伦理栽培出了难以计数的撒谎精和偏执狂。这里要提到的一个撒谎精叫王祥,他是琅邪王家的一位先祖。这位王祥声称自己在冬天也挨过冻,但其志趣与荀粲大相径庭。王祥的母亲死得早,他的继母像所有古代传说里的继母一样,是个坏女人,她想尽一切办法来欺负王祥。有一年冬天,她丧心病狂地提出要吃鲤鱼。王祥没有拿凿子去凿冰,也没有烧点开水去融化冰面,而是脱光了衣服躺在冰上,想用身体把冰烘化了。然后冰果然就自行融化,两条鲤鱼自己跳了出来,扑入王祥怀中。这明显是一个胡说八道的故事。传说中无条件服从恶毒继母的王祥,被视为做人的楷模,名列二十四孝图,供后人学习瞻仰。王祥赤身躺在冰上捉鲤鱼,被高度表扬;荀粲在冬天自己冻得冰凉给妻子降温,在当时却遭到了嘲笑。即便是以豁达为特色的《世说新语》,也把荀粲的故事放到“惑溺”类(就是说荀粲猪油蒙了心,行为荒唐),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先人们对此的态度。这种品评标准当然也有它产生的逻辑和背景,如果我们把那些伦理学家都当成不通人情的荒唐鬼,那也失之草率。古代中国强调社会应该以大家庭(最好是家族)为单位,而不应该以核心家庭(夫妻、孩子)为单位。大家庭是中国伦理的支柱之一,而要维持一个大家庭,夫妻之间如果有强烈的情爱,反倒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对于一个核心家庭来说,爱情可以成为维护家庭的最强有力因素,但对大家庭来说,那反倒是导致分裂的不安定因素。我们不难猜想,夫妻之间越亲密无间,“分出去单过!”这种“罪恶”思想的种子越容易在他们心中萌芽、壮大。如果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总体来说,以核心家庭为伦理基础的社会,男女情爱的地位就比较高,反过来,提倡大家族的社会,则往往轻视爱情。正如宋江所说:“江湖上的好汉若是犯了溜骨髓的毛病,便叫人好生耻笑。”古代大家庭里,夫妻表现出亲昵是不体面的事情。比方丈夫要是出门几天,按规矩回家后要先到父母处请安。如果在那里见到妻子,他也不应该表现出什么欢喜之情,点点头就可以了。他应该陪着父母话家常,直到父母开恩说:“好了好了,你跟你媳妇下去吧。”要是他胆敢不顾羞耻,扯着媳妇的手,表现得很高兴,就会被说成“没出息”。这其实是大家庭里对夫妻关系的一种控制机制,夫妻的亲昵被尽量置于一种隐秘、次要的地位,这样才有利于大家庭的维系。在这种机制之下,表露爱情就像内裤外穿一样,成了一种多少有些可笑的东西。有出息的夫妻当然很多,比如西晋的太尉兼美食家何曾,就格外有出息。他和自己老婆一年不过见三四次面,每次见面都像接见外宾一样隆重。何曾打扮整齐,何夫人也穿上凤冠霞帔,两人面对面坐好,互相敬酒,祝对方长寿。表达完自己的美好祝愿之后,就各自退席,然后几个月不见面。我想何曾的老婆要是发烧,何曾应该会到床前慰问:“祝夫人身体早日康复!保重身体!”然后就出门该干啥干啥去了。这样的夫妻,得到了史书的表扬,称赞何家“闺门整肃”。但魏晋是一个儒家伦理趋向松散的时代。大家族依旧存在,甚至比以往更加强大,但是支撑它的伦理基础却有了微妙的变化。昔日大家恪守信奉或者装作恪守信奉的东西,到了魏晋时代,开始出现了松动。比如荀粲就认为圣人固然还是圣人,但他们留下的典籍都是僵死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那些文字无法表达的“意”。既然真正重要的是不可言说的“意”,那么怎么去追寻这些“意”呢?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是:这种追寻只能是私人性的,要依靠自己的悟性。这就等于说每个人都可以自己去理解,甚至去颠覆传统伦理规范。在这种追寻中,出类拔萃者们发现了自我的存在—或者丑陋或者美丽,或者高大或者卑鄙,但那毕竟是真实的自我,而不是那个傀儡般的套中人。异性爱与同性爱:被色欲与权力玷污的爱情 家族与爱情(2)晋朝的大将军桓温曾和名士殷浩进行过长期的政治斗争,并最终将殷浩击败,逼他下野。桓温与殷浩之间曾有过一段著名的对话。桓温问殷浩:“卿何如我?”殷浩回答:“我与我周旋久,宁做我!”殷浩虽然是个无能的将领、颟顸的官员,但他的这句回答却是如此伟大,我只能原句照录,不再做任何翻译。荀粲和殷浩的话都是当时那股时代洪流的一部分。无数以往的价值规范在魏晋时代轰然坍塌,一个空旷而迷茫的伦理原野展现在时代大门之后。殷浩在大门后寻找到了真实的自我,而荀粲则碰到了火一样灼热的爱情。卷入这股洪流的,不光是荀粲这样的名士,那些士族大家中的女性自然也不能独立于此种风气之外,她们也已经开始颠覆整肃的闺门了。晋朝的名士兼高级官员王浑和他的太太坐着聊天,正好看见儿子在面前经过,王浑骄傲地对太太说:“有个这么优秀的儿子,真是让人欣慰。”他太太回答说:“要是我嫁给你弟弟,生出的儿子比这还得强!”王浑夫妻和何曾夫妻,哪一对是更值得羡慕的两口子,大家可以自行判断。东汉的班昭(女)曾经大义凛然地写下《女诫》,热烈呼吁所有女性都来当狗。《女诫》的细节内容我不再一一列举,大家看看篇目就可以知道班女士的心得体会。全书共有七篇: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但此时已经不是班昭的时代。谢安的太太钟夫人对丈夫管得很严。她自己有时候也看歌舞,但谢安一进来,她就让人拿帐子把舞姬挡起来,让谢安看不成。谢安熬不得,想讨个小,但是自己又张不开嘴,就安排一些亲戚朋友做老婆工作。这些人缠着钟夫人,给她讲解《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大家解释说外面有“窈窕淑女”,谢安想去“逑”一“逑”,替丈夫讨个小,真是贤惠。钟夫人就问:“这是谁写的诗?”大家都说:“这是圣人周公写的。”钟夫人说:“怪不得。要是周婆,就不会这么写了。”后来人把钟夫人的话当成千古奇谈,觉得这蠢女人说的怪有意思的。其实蠢的不是钟夫人,而是这些评论家。夫妻之间的爱情如果没有嫉妒和独占性,恐怕是不可想象的。我想除非人类社会形态和人的基因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配偶间的嫉妒是不可避免的。没有嫉妒的爱情算不得爱情。魏晋的女性们有了强烈的自我意识。她们明白了爱情的美妙,明白了情爱是值得向往、值得追求的。韩寿偷香的故事就颇有意味。西晋的头号重臣贾充,有一个叫贾午的小女儿。贾充在家中宴请下属的时候,贾午从幕帐之后偷看,忽然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帅哥,英姿飒爽、眉目俊秀,当下颇为心动。回到内室后她向丫鬟们打听那小帅哥是谁,可巧有个丫鬟知道那人叫韩寿,是自己以前的主人。贾午“发大感想”,做梦都梦见韩寿。这个丫鬟就前往韩寿家,当起红娘。她对韩寿说自己的女主人如何如何艳丽动人,对韩寿又如何如何一往情深,韩寿本人又如何如何“潇洒帅哥,淑女好逑”。韩寿听了以后非常激动,觉得要是不采取行动,枉称了“帅哥”二字。当下这个丫鬟就来往于贾午和韩寿之间,将偷情措施安排妥当。韩寿不仅是帅哥,还是运动健将,敏捷过人,到了晚上,韩寿来到贾府,翻墙而过,在丫鬟的指引下,在贾午卧室之内做起情爱之事。家里上上下下都毫无察觉,只有贾充眼光比较敏锐,发现小女儿“悦畅异于往日”,不过也猜不透其中缘故。事情被察觉起源于一种外国香料。当时西域向晋朝皇帝进贡了一种奇特的香料,涂在人身上,一个月香味都不会散去。皇上视为奇宝,只将它赏赐过贾充和另一个高级官员两人而已。贾午也觉得这是个好东西,只有用在自己情郎身上才不算糟蹋,就将它私下送给了韩寿。韩寿少年心性,当即用将起来,浑身香喷喷地上班,引起了上司贾充的警惕。贾充提鼻子一闻,觉得这是西域香料的味儿,脑筋马上高度开动,联想到家里的香料、女儿“异于往日”的悦畅,还有韩寿的那张小白脸……贾充回家后马上展开调查,发现自己的院墙有些问题。他把贾午身边的丫鬟捉来一通恫吓拷问,知道了自己女儿的小秘密。这件事情以喜剧收场:贾充安排了女儿和韩寿的婚事。异性爱与同性爱:被色欲与权力玷污的爱情 家族与爱情(3)得到爱情的不止于荀粲与韩寿。那个掉进茅坑的王戎,他的妻子就喜欢用“卿”来称呼他。“卿”在古代,是上对下表示亲近的称呼,丈夫对妻子可以用“卿”,妻子对丈夫则应该用敬语。王戎对妻子的习惯不满意,说她这么乱叫不符合礼法。王夫人做出了动人的回答:“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就是说:我亲你爱你,才叫你“卿”,我不叫你“卿”,谁还有资格叫你“卿”?王戎对这样热情似火的回答,哪里还有反对的气力?这些有着火热情怀的人物在中国历史上熠熠生辉。那个用冰凉的身体安慰妻子的男人,那个用奇香装点自己情郎的女人,让我们看到:在血与火、毒品与酒、傲慢与狂乱的年代里,这片大地上还有这些知道什么是爱情的男男女女。异性爱与同性爱:被色欲与权力玷污的爱情 美男风靡天下(1)晋朝和现代社会在某些方面确有暗合之处,读晋朝历史,有时会让人感慨现在的流行风尚,往往也是“古已有之”,绝不像新新人类自以为的那样完全割断传统、自创天地。比如晋代就有超级偶像。现代的刘德华、古巨基之流的帅哥走到大街上,就能聚拢一帮人围观,站在台上就能引起小姑娘一片尖叫。在晋朝,这样的偶像巨星也不乏其人。比如西晋有名的才子潘岳,我们在《如何过日子是更重要的问题》一章里引用过他的一份奏折。他不仅能用优美文体撰写奏章辞赋,更兼生就了一副好皮囊。他容貌俊美、身姿修长,有玉树临风之态、飘逸飒爽之姿。洛阳城里的女士虽然未必会仔细阅读他的华丽文字,但看其曼妙风姿,就毫不犹豫地将他视为偶像巨星。当潘岳手持弹弓,周游于洛阳城中的时候,女士们往往蜂拥而至,而且见到偶像后情绪非常激动,手拉着手把这个帅小伙围在中间,向他温柔地抛掷新鲜水果。潘岳此时的神态想来和戴个墨镜被粉丝们团团围住的明星相仿:几分矜持,几分自豪,又兼有少许紧张。不要再迷信什么古代女人都为礼法所拘,洛阳城的女士们偏不信邪,她们大大方方地向自己的偶像投掷水果示爱。她们的情郎、丈夫,想来也和现在的男人想法接近:反正这些偶像高高在上,你再喜欢人家也够不着,不至于有出轨之虞,自可大度地容忍。潘岳出门,往往满载新鲜水果而归。洛阳城中的另一位才子左思看潘岳如此受女人青睐,非常羡慕,他也打点成潘岳的模样,夹了个弹弓出游。但是左思很不幸,他长了个猪头。他固然也很有才华,写出来的文章不比潘岳差,但对于一个丑八怪来说,文笔好实在算不得什么。洛阳城中的女士们并没有贪图他的心灵美,看到这个丑八怪居然模仿潘岳,纷纷怒火中烧。更有一群坏老太太一边喊着“长得丑不是你的错!但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一边冲上去啐他。左思“委顿而返”。这些偶像很能反映社会的审美趋向。比如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中国年轻人把高仓健当成偶像,流行装酷,一个个沉默寡言,一脸坚毅状,大家看了都说好,帅呆了,但这样的人在晋朝可是吃不开的。晋朝流行的偶像普遍女性化,容貌秀丽,按照现在的说法是比较奶油相。而且这些偶像一般都比较嘴碎,爱说话,最喜爱的娱乐就是聊天。沉默寡言的黑脸汉子在晋朝不受欢迎。过去评书里称赞人的相貌往往说:“眼见此人天庭饱满,地角方圆,四方阔口,豹眼圆睁,鼻如悬胆,目似朗星。端的一个好相貌!”但对晋朝大众偶像这么说就不客观了,应该改成:“眼见此人肤如凝脂,唇赛点朱,面似月下白玉,腰如风中杨柳,口嘘兰麝,体溢芳香,端的一个好皮囊!”这话用在貂禅身上,固然恰当,用在魏晋男偶像身上,也无不妥。我这么说绝不是胡编乱造,空穴来风。晋张翰曾作过一首《周小史》,如此赞美一个美丽少年:“翩翩周生,婉娈幼童。年十有五,如日在东。香肤柔泽,素质参红。团辅圆颐,菡萏芙蓉。尔形既淑,尔服亦鲜。轻车随风,飞雾流烟。转侧绮靡,顾盼便妍。和颜善笑,美口善言。”这是一个相当女性化的形象。这个周小史未必存在,很有可能是张翰按照自己的理想杜撰出的美少年。如果我们看看现在的电影电视,这样“香肤柔泽,素质参红”风格的帅哥也大有人在。周小史倘若活到现在,估计也能混进娱乐圈,当个偶像明星。这充分说明一千多年来,人们审美眼光的变化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大。魏晋人士非常看重人的相貌和风度,翻翻《晋书》,凡是提到名流,很少不提两句这人的容貌风采的。按照当时的评价标准,帅哥首先要白,最好比女的还白。比如王导的皮肤就非常白皙,手拿白玉柄麈尾,手和玉浑然一体,大家看了都很羡慕。称赞起男人,也往往用“玉人”表扬其白皙。许多玉人或者想当玉人的男人,就坚持在脸上抹粉,前面说的何晏,就是一个典型。抹粉的风气相当流行,按照当时的说法是这些男人“胡粉饰貌,搔头弄姿”。异性爱与同性爱:被色欲与权力玷污的爱情 美男风靡天下(2)有点体香也不错。前面提到的韩寿,就拿着情人馈赠的香料猛用,周身香喷喷的,觉得很潇洒。像韩寿这样的香男子绝非少数,比如指挥淝水之战的大将军谢玄,年轻的时候也特别喜欢香料,天天手里拿个香囊。后来还是他叔叔谢安有些看不惯,但又不想当面训斥他,怕伤了他的自尊心,就和他赌博,把香囊给赢了过来,然后一把火烧了。看来代沟问题在晋朝就已存在,而谢安的处理办法确实也比现在一般长辈做得好,否则一通猛训,谢玄就此成了一个问题青年也说不定。这些长辈年轻的时候也未必没荒唐过,谢玄的从伯父谢尚年轻时就特别喜欢穿花裤子,招摇过市,以为自己的样子酷毙了。就像谢玄一样,谢尚也是被叔伯们一顿纠正,才放弃了自己的嗜好。由此可见,自古以来,年轻人都是这么从荒唐中过来的。如果能再柔弱几分,那就更妙了。晋朝人觉得男子如果慵软无力,就能平添三分优美,“弱不胜衣”并非为女子所独擅,它也是帅哥的美德。卫就是这样一个柔弱的美男子,在他身上集中了晋代美男偶像的一切重要特征:美貌、白皙、优雅的谈吐以及淡淡的冷漠与哀伤。卫又在最灿烂的年华里死去,这使他在人们心目中逃脱了岁月的罗网,永远是那个清秀俊美的青年。死得适逢其时实在也是一种资本,倘若卫两鬓斑白、偻腰躬背之时才溘然辞世,他的形象也就会大打折扣。卫被晋朝人视为偶像的极致,直到多年以后,人们称赞人秀美的时候还以他为标准。很多年后,出过另外一个小帅哥杜又,此人“面如凝脂,眼如点漆”,也是神仙中人,飘逸洒脱那是不消说了。但是评价者说:“嘁,他怎么配和卫相比?!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卫出身于名门世家。祖父卫乃是西晋权臣,还因为曾斩杀邓艾,在《三国演义》里亮过相。卫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出落得秀美动人。这个小少爷坐着敞篷车到洛阳市区闲逛时,看见他的人都感叹这孩子真是“玉人”,招呼亲朋好友来夹道观摩,据《晋史》说:“观之者倾都。”成人以后,更是饱受夸奖,有人说他像玉一样圆润,又有人说跟他走在一起,仿佛身边有一颗明珠,把自己映衬得像个猪头。光是俊美,还不足以构成一个偶像巨星。现在小帅哥要想成为大众偶像,总要会唱两嗓子才好,晋朝人不像现代人那样迷恋流行歌曲,他们更喜欢凑在一起聊天,所以晋朝的偶像一定要会夸夸其谈。卫就很会谈天,说得非常动听,而且似乎有和别人畅谈人生哲理的瘾。但他身体非常虚弱,是古代病才子的典型,话说多了都能病倒。他母亲为他的身体担忧,不许他和人随便聊天。碰到特别隆重的日子,大家凑在一起,恭请他破例发言,他俯顺众情,当当当一通说,听众无不欢喜赞叹,歌迷们听刘德华现场演唱《忘情水》,其喜悦之情也无以逾之。名士琅邪王澄,也是个谈玄说道的高手,听到卫一通侃侃而谈,就当场“叹息绝倒”。但卫的命运却也充满坎坷,小小年纪就感受过生死变幻。由于祖父卫卷入宫廷纷争,被楚王带军杀入府中,男子被尽数诛戮。卫和一个哥哥当时凑巧住在大夫家,才幸免于难。两天后楚王又被杀,卫一家又被平反,但这已经挽回不了卫父兄的生命。卫喜怒不形于色,也许就源于一夜之间与亲人阴阳永隔的经历,那是一种落落寡合的孤傲。后来西晋沦亡,中原大地成了尸山血海,卫和母亲避难南下,经过一番辗转,来到了建康城。这一下建康可轰动了。这还了得?卫来了!就是那个帅得没法说、说起话来勾人魂魄的卫啊!建康城的“粉丝”集体出动,把卫围了个水泄不通。卫就在那里不断地向大家挥挥手,讲两句,场景酷似现在的演唱会。大家都知道,一场演唱会下来,偶像的体力消耗很大,所以在举办演唱会之前,往往要提前好几周做体能训练,怕到时候吃不消。如今卫这个男版林黛玉平日就病歪歪的,连谈天都得限制,又如何架得住这众多“粉丝”的围堵追捧?当即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当时人都说卫是被“粉丝”们活活看死的,芳龄只有二十八岁。异性爱与同性爱:被色欲与权力玷污的爱情 美男风靡天下(3)晋朝人的审美观在我们看来可能太过文弱委靡,但是如果反观自己的时代,我们会发现,在现代,审美的中性化也无处不存。美国粗犷的“牛仔”形象在中国一向不大吃香,有人说这是中国“尚文轻武”的结果。也许是这样,但这种审美的中性化并非一无足取。如果我们不断强调男子的强壮有力、女子的温柔娇美,本身就是对男女的一种僵化的社会定位,不但对人的自由天性是一种束缚,而且容易将女性置于一种从属的地位。《第二性》里有一句名言:女性是被创造出来的。传统男女形象的定位创造出了被置于从属地位的女性。从这一点看,对晋朝人的审美倾向不能一棍子打死。但是晋朝的审美情调也许犯了一个严重错误,就是将审美的中性化向极端推进,由中性化变成女性化,又进一步变成了病态化。一个带有几分感性的男人也许是动人的,一个刚强果断的女人也许是动人的,但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弱不胜衣都是病态的,毫无美感可言。我想医生也都会赞同我的看法。如此审美趋向很容易让我们联想起一种性取向:同性恋。晋朝确实是一个同性恋盛行的时代。异性爱与同性爱:被色欲与权力玷污的爱情 同性爱大行其道(1)公元370年,前秦一举摧毁了慕容家族的前燕帝国,前燕的疆土和财富尽数落入苻坚的掌握之中。庞大的战利品中,有一对皇族姐弟:十四岁的清河公主和十二岁的慕容冲。慕容家族是鲜卑人,皮肤非常白皙,被敌人称为“白奴”。鲜卑女人在当时是非常抢手的美人,贵族家里多半都有鲜卑族的姬妾,鲜卑族的男子相貌自也不差。金庸在《天龙八部》里把慕容复写成一个非常俊美的男子,这是有历史依据的。清河公主和慕容冲姐弟长得非常秀美,苻坚却相当丑陋,上身长下身短,还有一个硕大的脑袋,但他很会欣赏美丽,这一男一女,他照单全收,都弄到自己的床上。由此看来,苻坚是个典型的双性恋。放到现在,应该治他个“强奸幼童,淫邪无耻”之罪,但作为前秦皇帝,霸占两个孩子算得了什么呢?他从俘虏里吸收自己的性伴侣,也不是头一次了。比方他对前燕的将军慕容垂非常照顾,大加重用,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把慕容垂的夫人叫到后宫“宠幸”,慕容垂对此不敢有丝毫怨言,没有在家门口挂匾庆祝,只能说明慕容垂比较谦虚。苻坚对这对小姐弟非常宠爱,当时长安城中有歌谣“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但是这一雌一雄是否愿意充当苻坚的性童呢?慕容冲小字叫凤凰,想来这个小名也和他的秀丽有关。但无论慕容冲如何俊美,他都并非同性恋者,史书上没有记载过他主动追求任何男人。慕容冲出身皇族,养尊处优,如今一下子变成了苻坚的孪童,不得已和苻坚发生性关系,其愤懑之情可想而知。更让人屈辱的是,他要和姐姐同时被一个男人占有。从其后的事态判断,对这个丑陋的男子,慕容冲没有任何情爱,有的只是仇恨。报复的机会终于到来,十三年之后,苻坚兵败淝水,各族人借此机会纷纷反叛前秦帝国。慕容冲此时二十五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他身为前燕皇族,很容易地纠集了一支强大军队,围攻苻坚。慕容冲的军队包围了长安城,如今这个白皙秀丽的青年要为那段屈辱的生涯算个总账。苻坚在城上大骂慕容冲:“你们这些奴才只配放牛牧羊,怎么敢来送死?”慕容冲回答说:“我受够了做奴才的痛苦,如今再也不愿做了。我要取代你。”苻坚派人送给他一袭锦袍,也许是他们以前共同用过的,希望慕容冲能记住那段“恋情”。慕容冲的回答是:“你投降,我可以不杀你。”这些对答是对那段经历的总结。苻坚依旧自以为是地认为发生在他们之间的是一场恋情,而慕容冲记得的只有痛苦。苻坚走投无路,最后弃城逃亡。慕容冲攻入长安城后,命手下大肆杀掠,血洗长安。慕容冲郁积了十几年的仇恨之火终于有机会爆发,但是他的光辉岁月只维持了很短的一个时期。他在阿旁登上帝位,不久后就死于军事政变。多年的屈辱,瞬间的爆发,然后是永久的毁灭—慕容冲就是这样一个悲剧性人物。慕容冲被卷入了他本不愿的同性爱之中,但像他这样的娈童在当时绝非少数。晋朝是个男风炽盛的时代。考察晋朝的同性恋问题时,我们应该了解一下关于同性恋的基本理论。关于同性恋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有各种不同的说法,美国近年来的一个数据是百分之十左右的男性是同性恋或者双性恋。一般所说的数字没那么高,比较接近中值的是百分之四,女性稍低一些。但这个数字也很可观了,这意味着差不多每二十个男的里面就有一个同性恋。同性恋是怎么产生的呢?有人说是先天的,有人说是后天的。先天理论提出了好多证据,最有说服力的一个是,有人发现同性恋者脑子里有个地方跟大家不大一样。人脑子里一个叫下丘脑的部位主导性机能,下丘脑前部有四个神经核,其中有一个叫INAH-3,和人的性取向很有关系。一般来说,男人的INAH-3要比女的大上一两倍,但是同性恋男人的INAH-3比一般男人的小,尺寸和普通女人差不多。而女同性恋的INAH-3则偏大,尺寸和正常男人差不多。研究者认为这说明是不是同性恋,自己做不得主,要由脑子里INAH-3的尺寸当家。但是也有人反对,说尺寸的确是变了,但到底是因为变了所以同性恋呢,还是因为同性恋所以变了呢?在科学里,要证明两个事件是因果关系比证明它们有关难多了,所以这一说法没有定论。异性爱与同性爱:被色欲与权力玷污的爱情 同性爱大行其道(2)还曾经有人认为同性恋是因为激素分泌紊乱,补充激素就正常了,可是试验结果证明这种想法完全是胡说八道。他们往男同性恋者身上注射睾丸激素,但并没有把这些人变成异性恋者,只是使他们性欲更加旺盛而已。所以,即便五石散里有大量雄性激素,也不会使当时的同性恋者数目减少,只会使他们更加活跃。后天说多主张同性恋跟人的社会环境、心理因素、后天性格等有关。就是说一个人成为同性恋,是与其后天境遇有关的,而不是先天注定的。这个说法有很多流派,但所有的流派都确信:一个人之所以是同性恋,并不是因为脑子里有个东西跟别人尺寸不一样。同性恋者有许多种类型,其中有偶然同性恋,就是有过同性恋经历,但却没有成为其性生活的永久成分,这种人的比例相当高。还有境遇同性恋,比如在某些特定环境里,因为没有异性,所以才用同性恋来填补,或者在一个推崇同性恋的社会里,也有人为追逐时尚来搞一搞,就像有人故意把牙敲掉镶个金疙瘩,并不是贪图咬东西方便,而是为了在人前粲然一笑。再有就是人格化同性恋。对这种人来说,同性恋已经成为其牢不可破的生活方式,如果社会不能接纳,他们就会成为秘密的同性恋者。这些人,是同性恋社会的骨干分子。古代西方,和当时的中国一样,大规模流行同性恋。在古希腊时代的斯巴达,同性恋被认为是很高雅的事情,比庸俗的异性恋更受尊敬。但是基督教进入西方社会以后,同性恋成为一种严重的罪行。《圣经》上恶狠狠地宣称:“男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在中国,并没认为这种事情有多么严重。春秋以来,同性恋的记载就不绝于书,晋朝更是同性恋普遍发生的时代。尤其在当时的上流社会,大规模流行同性恋,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当时审美观为什么会出现强烈的女性化。那些腮若桃红、肤如凝脂的帅哥很可能就是男风盛行的产物。把卫活活“看杀”的“粉丝”群里,不知道有多少以他为性偶像的男人呢?按照《宋书》的说法,晋朝时期,男色大盛,漂亮男子比美女更受男人欢迎。士大夫无不追逐这个风尚,男色风靡天下,因此不少女人闹离婚,或者在家里守活寡。即便西方在同性恋最鼎盛的时期,也很难弄成这么大规模。到了南北朝时代,还有一个官员骄傲地宣称自己德行比一般人高尚,证据是自己从没有跟男人上过床。通过这些记载,我们不难推断,当时同性恋者是何等众多。这些士大夫中,同性恋者的比例应该大大超过百分之四这个正常数字,你要说这些人脑子里的INAH-3比正常人都大了一号,我想总有些勉强,对此的唯一解释就是这些人大多是境遇性双性恋。他们在追逐男色的同时并不排斥女色。有不少同性恋者本身需要一个被唤起的过程,他们可能有这种潜在的性取向而不自知,而其同性恋取向一旦被刺激出来,就有可能成为持久的境遇性或人格化的同性恋者。现代学者对同性恋问题做了相当多的研究,得出一些让人吃惊的结论,这些结论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宋书》的说法。大名鼎鼎的金赛博士在他的《男性性行为》和《女性性行为》中介绍了所做的一些试验。金赛向受访者出示了一个性取向谱—从绝对同性恋到绝对异性恋连续变化。他要求受访者按照这个性取向谱作自我评估。当然,这些家伙的自我评估未必可靠,金赛还要结合实际性行为给他们定性。很明显,金赛是太热心挖掘他们的同性恋倾向了,以致得出的结果有点匪夷所思。他认为,只有很少的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是绝对的同性恋或异性恋,剩下的大部分人都在这两者间摇摆。后来的研究者发现,金赛说的确实有点离谱,但是他那关于连续性谱的概念却被广泛接受,确实有很多人摇摆于同性恋与异性恋之间。异性爱与同性爱:被色欲与权力玷污的爱情 同性爱大行其道(3)社会潮流和外界引导都会使同性恋人群扩大,晋朝同性恋的流行,似乎可以由此来加以解释,而不必追寻他们脑子里的INAH-3。比如明朝的《万历野获编》里记载过这么一个新同性恋者诞生的故事:当时有个叫周用斋的士人,年轻的时候相当纯厚,“幼无二色”,从不拈花惹草。此人文章写得甚好,当时也算是才子。这个才子曾到湖州一个别号龙山的董姓人家里教书,教了一阵子,忽然不想干了,编了些理由,非要回家。主人知道他说的理由都站不住脚,真正的原因是他一人独处,甚是寂寞,熬不住。但主人又不敢勉强留他,就暗示说找个娈童可不赖,能解决大问题。周用斋听了以后,勃然变色,做大义凛然状,说同性恋是禽兽所为。主人被他的高大形象所震撼,一时哑口无言。但这个龙山很狡猾,他晚上安排一个孪童摸到了周用斋的卧室里,“乘醉纳其茎”,周用斋迷迷糊糊地惊醒,觉得这确实不错,能解决大问题,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糟糕,就顺坡下驴。同性恋的世界一下子向他洞开,他脑子里有信息爆炸之感,一时无所适从,在床上就地高呼“龙山是圣人!龙山是圣人!龙山是……”达十几声之多。后来他一发不可收拾,全身心地投入到同性恋事业中去,表现出极大的博爱精神,不论小帅哥,还是老糟头,“必求通体”。这说明同性恋的情况确实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可以肯定的是,晋朝的同性恋者中,大多数都是双性恋者,比如苻坚。苻坚究竟是境遇性还是人格化的双性恋者,已经很难查考,但是像苻坚这样身为帝王的双性恋者,在全球史上确实不乏其人。比如,罗马的恺撒就是一个男女通吃的性活动爱好者,一生勤于猎艳、勇于播种。有人这么评价这位罗马人的领袖:“恺撒是一切男人的女人和一切女人的男人。”而西方的另一个著名征服者亚历山大大帝,在拥有无数妻妾的同时,也有自己挚爱的男情人。在那些没有被汉化的异族王朝里,帝王们也搞同性恋,可见这确实跟文明程度关系不是很大。晋朝时期的异族帝国里有一个很出名的暴君石虎,史书上津津有味地罗列了他干的诸多恶行。他倒不是那种挖空心思做坏事的狗皇帝,只不过是一个野蛮到了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慈悲怜悯的人。羯族人在西晋的废墟上建立了后赵王朝,石虎是后赵的第二个皇帝,他有一个男性爱人,叫郑樱桃。后来唐朝的李颀还写了一首《郑樱桃歌》,里面说道:“石季龙,僭天禄,擅雄豪,美人姓郑名樱桃。樱桃美颜香且泽,娥娥侍寝专宫掖。后庭卷衣三万人,翠眉清镜不得亲。”这里李颀把郑樱桃错当成女的了。这个樱桃不光是石虎的性伴侣,还积极涉足石虎的家庭生活。石虎本来有个姓郭的太太,郑樱桃挑拨离间,搞得这位太太被石虎杀死。石虎后来又娶了一位姓崔的太太,出身望族,但最后也被郑樱桃告刁状给害死了。苻坚、石虎这些搞同性恋的帝王基本都是双性恋者,东晋的一个皇帝海西公(他后来被桓温废掉,给了个海西公的头衔)却是个异数。据说他是一个坚定的单性恋者,对女人不感兴趣到了阳痿的程度。但是他有男相好,还不止一个。海西公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就让这些男情人和后宫里的女人睡觉,生出来的孩子算自己的。桓温废帝的时候,就以此为口实。但宫闱深密,这种说法或出于诬枉,也未可知。同性恋之间的爱情可以持久强烈,像异性之爱那样美好。晋朝的阮籍有一首《咏怀诗》,里面深情地赞颂了同性之间的爱情: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怿若九春,馨折似秋霜,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夙昔同衾裳,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丹青著名誓,永世不相忘。看起来这确实是美好的感情。这种同性之间的爱情是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发生的,但晋朝的同性恋并非都是如此,成千上万的娈童未必都愿意和自己的主人发生性关系。他们不是同性恋者,他们只是性奴隶。比如说,王恺与石崇斗富的时候,也经常用娈童或者姬妾做赌注,据说赌注甚至高达娈童上百人。这时再说任何“同性爱”都是荒唐的,爱情不会产生在强迫与奴役之中,不管是在异性之间,还是在同性之间。异性爱与同性爱:被色欲与权力玷污的爱情 同性爱大行其道(4)权力和暴力不仅玷污了男女欢爱,同样也玷污了同性爱。慕容冲的形象在那段同性恋史上占据了一个醒目的位置,他用自己的怒火宣告了一个事实:被权力污染的性爱,带给人的只有屈辱与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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