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不是一般地提问题,而是限制在一个特点的范围内,是针对某些文艺工作者滥用创作自由而不顾社会效果,忘掉了对人民、对社会主义负责而说的。我的意思是说“在这里”用“自由和责任”比用“自由和纪律”更好,根本谈不上废除“自由和纪律”的提法。 把“自由和纪律”看做对立的统一,这是流行的提法,但并不是唯一的提法;例如,我们也常常提“自由和必然”。至于“自由和责任”是国外(包括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常用的提法,并非我的首创。这些提法是可以并存的,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用处;例如"自由和必然"是从哲学上说的,"自由和纪律"是从组织上说的,而"自由和责任"是偏重于从道德上说的,有时也有法律上的含义。 在文艺创作问题上,我之所以把“自由和责任”并提,也是受到小平同志的启发。我在文中提到小平同志的讲话,原文是这样的:“文艺界刚开了文代会,我们讲,对写什么,怎么写,不要横加干涉,这就加重了文艺工作者的责任和对自己的要求。”(《邓小平文逊第219-220页)小平同志在这里肯定了创作的自由(尽管他没有用这个词,但这是他的意思),他并没有把这种自由和纪律相联系,而是同责任相联系。这当然不意味着对文艺工作者来说没有纪律问题。 但小平同志在这里强调的是作家"对自己的要求",所以他选用了"责任"一词。显然,小平同志是认为在这里用这种说法更好、更合适。同时,这句话也表明,小平同志正是把"责任"看作是"对自己的要求".我说“纪律是外加的”,正是相对于“责任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来说的,因为一般来说纪律并不是自己给自己规定的。我们可以说“这是我的责任”;但不能说“这是我的纪律”,只能说“这是党的纪律”。说纪律是外加的,或者说是党规定的,这并不意味着对纪律不可能有自觉的服从。这两方面也是可以统一的。 邓力群同志把我说的“责任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改成“责任是发自内心的”,并用这种说法来和“纪律是外加”的相对照,于是断定说:王若水“说纪律是外加的,不是发自内心的”。 然后又进一步引申出我“要把自由和纪律改成自由和责任”。这是否合乎逻辑呢? 对于这个问题,胡乔木同志1983年10月28日在勤政殿的讲话,也批评得很重。他说:"若水同志有这个观点,就是纪律是外在强加的。……党章规定纪律,如果对这个怀疑,认为是强加的,那么还可以选择,就是离开党。"我说的是"外加",乔木同志先是说成"外在强加",然后又说成"强加",这根本不符合我的原意。 我的原文很简略,容或表达得不清楚,不准确;如果这样来批评,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只要看看前后文,就会知道那一段文章的意思是批评某些文艺工作者单纯追求票房价值,一切向钱看的倾向的。胡乔木同志和邓力群同志孤立地抽出其中一句话,加以改变和扩大,把我的意思说成是根本不承认自觉的纪律,甚至联系到入党时的宣誓问题、够不够入党条件的问题,这是不能使我心服的(对于"可以选择,就是离开党"这种话的含义,我是懂得的)。 只要自由,不要纪律,那就是无政府主义。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正是因为坚持批无政府主义和极左思潮而受到"四人帮"的打击。粉碎"四人帮"后,我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为这个问题翻案,阐述了恩格斯的《论权威》一文。现在,怎么可以单凭一句话,加以不正确的解释,就把我的一贯观点否定了呢? 我还认为,提出“自由和责任”的关系问题,不仅对文艺界是有意义的,对经济体制的改革也是有意义的。给企业以更多的自主权,同时给予一定的压力,把“权、责、利”结合起来,这些都牵涉到自由和责任的统一。不负责任的自由是要反对的;同样,只有责任而没有必要的自由也是搞不好工作的。这样的问题应该是允许讨论的,与精神污染无关。 四、关于经济犯罪的阶级斗争邓力群同志还有一段话,是批评我的有关阶级斗争观点的。这段话如下:“1982年春,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全国开展了这场斗争。决定明确指出:'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的重要表现。'在4月间召开的北京地区理论座谈会上,王若水同志讲:'对打击贪污受贿、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不要公开宣传这是阶级斗争''封建社会里头也有贪官、清官,美国也禁止走私,这算什么阶级斗争?'"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呢?1982年4月13日。我的发言时间是4月2日。那时"决定"还没有出来,我根本不知道这个"决定"会说什么。邓力群同志没有把日期说清楚,却先说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后说我的发言,这就造成一种错觉,好象我是针锋相对地反对"决定"的。 邓力群同志引我的话,并不是原话。根据会议简报,我说的是:“反贪污受贿、走私贩私等,说这些是犯罪活动,这没有问题;但要不要公开宣传这是阶级斗争?这个问题我同意耀邦同志的意见,搞得不好要引起国内外议论纷纷。”“在我们中国,封建时期历来就有清官贪官之分。虽然清官是少数,贪官是多数,但不能说地主阶级就不能产生清官。要不要把清官和贪官的斗争说成是阶级斗争呢?资本主义国家也反对贪污受贿,这是那个阶级反对那个阶级呢?前些时候,《参考资料》登过一条消息,说美国法院判处了一个诈骗中国外贸部门的国际骗子,这如何从阶级斗争的观点来解释?” 邓力群同志既然给我的话加了引号,就不应该加以改动。我的原话是“要不要公开宣传这是阶级斗争?”改成“不要公开宣传这是阶级斗争”,这样一来口气就变了,不是提问的口气、商量的口气了。 我的这些话是在北京地区理论座谈会上讲的。开会的那一天,王任重同志(当时的中宣部长)有一个讲话。他说:"发言对的也好、错的也好,都是允许的。""我们一定要实行'三不主义',绝不搞'秋后算帐'.""对于中央的决议、指示有不同的看法也可以讨论。在行动上服从中央决议的条件下,我们党允许党员保留意见。"他还说,为了让大家畅所欲言,会议上有什么不同观点,谁发了什么言,大家不要外传,会议简报只供领导干部看。 王任重同志讲的精神,并不是他个人的意见,而是党内民主的一贯传统,党章上一直就有这样的规定。根据这个精神,即使在中央决定出来以后也可以在党内讨论,何况我们的发言还在中央决定之前呢!但这个会还没有开完,王任重同志就离开了中宣部,换了邓力群同志。 于是,先前宣布的方针似乎都不算数了,不等秋后就算帐了。82年6月,《光明日报》登了一篇经过审阅的文章,不指名地把我的观点端出来批评。文章在解释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为什么是阶级斗争时说:"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不是普通的犯罪活动,而是蓄意破坏和推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重新建立资本主义制度。"我不知道作者是根据什么来下这样的判断。这已经不是理论问题,而是法律问题了。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犯罪活动属于反革命罪。既然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是“蓄意破坏和推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那么就构成了反革命罪,而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就是镇压反革命了。可是《刑法》列举的“反革命罪”条目里,并没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条。单纯的经济犯罪(不论严重与否)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不属于"反革命罪".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听说哪个法院对哪一项单纯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的判决书中,说过这是"蓄意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重新建立资本主义制度",从而定为反革命罪的。 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有联系,但又有区别。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对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时说过:“这跟反右倾不同,反右倾容易混淆,容易搞错。那样叫右倾,那样叫‘左’倾,往往搞不大清楚。盗窃国家财产,贪污受贿,这是现钱买卖,清清楚楚,不容易搞错。”(《邓小平文逊第358页)我很同意小平同志这句话。同样,我认为把打击经济犯罪和镇压反革命的阶级斗争混在一起,也是会搞错的。而且,经济犯罪"严重"到什么程度,就是蓄意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条线也是很难划分的。比如,能否说到了万元就有这个'蓄意',而九千九百九十九元就没有这个'蓄意'呢? 我本人对贪污受贿、走私贩私是深恶痛绝的,是坚决主张狠狠打击的。但我认为要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是什么罪就是什么罪,该判什么刑就判什么刑(包括枪毙)。我觉得现在的问题是打击得还不够有力。因此,在实践上,这里并没有什么分歧。至于在理论上,我在那次讨论会上也说过:我"丝毫不是想低估这场斗争的重大意义。这个意义不仅是经济上的,更重要的是政治上的。这确实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盛亡的问题。"所以,说经济犯罪活动长期泛滥下去,将产生严重的政治后果,这个我完全同意。我只是认为不宜笼统地说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就是蓄意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样容易出偏差。这种事情过去是有经验的,特别是在十年内乱中,把所有的刑事犯罪都说成是阶级斗争,如果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出身不好,前面还要加上一顶"反革命"的帽子。其实许多犯罪分子并无政治目的。当然,比如台湾制造假人民币来扰乱我们的金融,这无疑是用经济手段来进行的一种阶级斗争,但这是特殊情况。 不一般地说这是阶级斗争,并不妨碍我们对犯罪分子的坚定斗争和依法惩处。现在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无疑都是利欲熏心,为了个人享受,不惜以身试法,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至于他们主观上有无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目的,那只能经过调查,凭真实证据来判断,不能从效果来逆推。何况他们的行动的直接的效果只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这离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还有相当的距离。 这里牵涉到一个“复辟资本主义危险”的问题。这个说法流行了许多年,最后成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理论根据。可是究竟什么是”复辟资本主义“?现在世界上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究竟哪一个是”复辟资本主义“了?过去说是南斯拉夫、苏联,现在不那么说了。林彪、江青这伙人,经济上生活上都极不干净,可是在政治上也是极左的。要说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文化大革命“搞得最厉害了,可是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仍认为,”党、人民政府、人民军队和整个社会的性质都没有改变。“这当然是说资本主义并没有复辟。 我并不否认资本主义的危险,我只是觉得这个问题很复杂,要好好研究,宣传上要慎重。违法乱纪的问题和阶级斗争问题是有所区别的,不应混为一谈。如果象《光明日报》那篇文章说的那样,把严重经济犯罪分子都说是“重新建立资本主义制度”(其实资本主义国家也要惩治经济犯罪),那么,势必要重新肯定"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存在,这是违反中央提出的"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精神的。另外这个问题不掌握好,会给有"左"的思想的人以口实来攻击我们党的现行政策。这里许多问题是"九评"中提出的。"九评"就把苏联和南斯拉夫社会上一些经济犯罪现象说成是阶级斗争或资本主义复辟。"九评"是"文化大革命"的思想准备之一,但是对"九评"的问题,十一届六中全会回避了。那么,在内部做一些讨论,发表一些探讨性意见,总是可以的吧。 五、关于解放思想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关系我在1979年8月的一次讲话中,说过"没有思想解放,就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邓力群同志把这句话引出来,可是,他并没有指出错在哪里。他似乎认为这个话的错误是一目了然的,只要拿出来"示众"就行了。 问题果真是这样吗?邓力群同志在批评我的时候,忘掉小平同志的讲话了。在我那次讲话八个月之前,在三中全会前夕,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首先是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只有思想解放,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也才能顺利发展。” 小平同志说得清清楚楚,“首先是思想解放”,只有解放思想,才谈得上“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这就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只有思想解放才能够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那么,我说的"没有思想解放,就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上面的话有什么不一致呢? 邓力群同志还引了我的这一段话:“四项基本原则不是先验的东西。不是从娘肚子里出来就有了。都有个认识过程,从不认识到认识,从不承认到承认,从不理解到理解,让人去探索,允许人去讨论,甚至也允许人去怀疑。” 我的这个话,有什么不对呢?让我也引证一下邓力群同志自己的话吧。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的发言以后,1984年1月27日,邓力群同志在部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座谈会上有一个讲话,其中说:“我们也不是一出娘胎就追求共产主义的。也是经过反复探索,多次比较的。……青年人掌握真理,接受马克思主义,比过去条件好多了。但是认识是一个客观过程,真理要在比较中才能分清、才能被人们接受,这个规律还在起作用。何况建国后我们党确实犯过错误,使得有的时候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出来;何况目前国际国内都有各种复杂的情况。青年人同样要经过一个过程,才能接受马克思主义,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要提倡、鼓励学生说老实话。……就是学生的一个思想问题解决了,心服口服了,而另外一个问题出来时,他也敢向我们坦率地说出来。"邓力群同志这些话说得很好,我很赞成。我感到奇怪的是,这些话是在对我进行了上述批评以后三个月说的。我不懂得何以同样的意思,从他口里说出来就是对的,从我口里说出来就是错的。 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邓力群同志还引了我以下的话:“有人主张,在两个‘凡是’的条件下,进行思想解放,那样,张三有个前提条件,李四有个前提条件,条件就多了,哪个前提条件正确呢?还得考查一番。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得让人家提问题,讨论问题。两个‘凡是’的观点是错误的,是不允许人家提问题的。”于是邓力群同志批评说:“王若水同志把四项基本原则和‘两个凡是’相提并论是很错误的。他明明知道四项基本原则是小平同志代表中央讲的。可是他在讲话中却那么轻佻地说什么‘张三有个前提条件,李四有个前提条件’。 一个共产党员,对党中央采取这样的态度,难道是能容忍的吗?“ 我明明是批评“两个凡是”,不知道邓力群同志为什么说我是“把四项基本原则和两个‘凡是’相提并论”。那么,有没有把四项基本原则和“两个凡是”相提并论的人呢?有的。小平同志就批评过这种思想。他说:“现在反对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的,还大有人在。……他们打着拥护毛泽东思想的旗帜,搞'两个凡是'"(《邓逊第177页)。"大家知道,有一种议论,叫做'两个凡是',不是很出名吗?凡是毛泽东同志圈阅的文件都不能动,凡是毛泽东同志做过的、说过的都不能动。这是不是叫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呢?不是!这样搞下去,要损坏毛泽东思想。"(第121页)"什么叫高举?这是我们要回答的问题。现在中央提出来的方针、政策是真正的高举。下这样大的决心,切实加速前进的步伐,是最好的高举。 离开这些,是形式主义的高举、是假的高举。"(第123页)小平同志批评“打着拥护毛泽东同志的旗帜,搞‘两个凡是’”,我批评以“坚持”为名搞“两个凡是”,这有什么不一样呢?邓力群同志明明知道小平同志讲过这样的思想,却反过来指责我对小平同志如何如何。那么,我可不可以反过来向邓力群同志提同样的问题呢? 我不同意说四个坚持是解放思想的“前提条件”,是因为这种说法把四个坚持和解放思想对立起来了,这样一来,就会耽心思想解放“过头”,我在《马克思主义和思想解放》(1980年8月1日《人民日报》)一文中说过:"思想解放的目的是认识真理,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只要肯定了这一条,我认为就不发生什么过头的问题。""三中全会不是孤立地提出解放思想的口号,而是把它同实事求是、同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联系在一起的。""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和真理的标准,是马克思主义的一大贡献,也是人类思想的一大解放。""马克思主义不是束缚思想的,而是解放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思想解放的产物。共产主义者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要摆脱奴隶主阶级的、地主阶级的、资产阶级的、小生产者的阶级偏见和狭隘观念的束缚,这还不是彻底的解放思想吗?今天有些青年对西方资本主义崇拜得五体投地,把资产阶级文化中的一些糟粕当做时髦来学,那不是解放思想,而是迷信。我们对他们做思想工作,并不是去束缚他们的思想。而是帮助他们从这种迷信中解放出来。""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原则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只要坚持了这一条,就是从根本上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思想解放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完全一致的。与其说,解放思想要以坚持马克思主义为前提,不如说,解放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本身的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就要发展马克思主义,而发展马克思主义就要解放思想。……只要对解放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有正确的了解,那么,坚持马克思主义既不是对思想解放的限制,而思想解放的结果也不会否定马克思主义。"邓力群同志指责我反对小平同志的观点。我查来查去,找不到小平同志什么地方说过四项坚持是解放思想的“前提条件”这样的话。相反,小平同志说过:“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今后,在一切工作中要坚持真正实事求是,就必须继续解放思想。认为解放思想已经到头了,甚至过头了,显然是不对的。”我的讲话和文章所阐述的,正是这样的思想。另外,小平同志说过:“如果象‘西单墙’的一些人那样,离开四项基本原则去‘解放思想’,实际上是把自己放到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去了。” 这里说的“解放思想”,是加了引号的,显然是不承认这是真正的解放思想。那么,我所讲的和这些究竟有什么不一致呢? 邓力群同志又引我的话说:“坚持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呢?‘四人帮’也讲社会主义,叫穷社会主义……哪个是真社会主义呢?哪个是假社会主义呢?你坚持的是哪个社会主义呢?"接着,他批评说:"大家可以看到,这真是一种面对面地进行质问的口气埃"在这里,邓力群同志又一次忘掉小平同志的话了。小平同志清清楚楚地说过:”不解决思想路线问题,不解放思想,正确的政治路线就制定不出来,制定了也贯彻不下去。我们的政治路线就是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人帮’提出‘宁要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如果老是穷的,它就站不祝“(第176页)小平同志还指出,"四人帮"并不是真要搞社会主义(第83页)。那么,难道我们只能说"坚持社会主义"而不能提"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的问题吗?难道"四人帮"搞的那种穷社会主义、假社会主义,我们也要坚持吗? 六、关于马克思主义是否可以有不同的学派我在1980年10月天津举行的全国马列主义文艺理论学术讨论会上做过一次发言。我是匆匆上台的,没有发言稿。会议的工作人员搞了一个记录,很草率,不但词不达意,好些地方句子都不通。这个记录没有给我看,就发表在内部刊物上了,但他们还是注明"未经本人审阅"的。我自己后来作了整理修改,发表在《新港》1981年1月号上。邓力群同志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念了我这次发言中的一段话,那段话是我在正式发表前删掉了的。我欢迎批评,但应该根据经过我过目和修改的定稿才对。明明删掉了,还要拿出来批,这不是把已被否定的老做法重新搬出来了吗?如果大家都效法这种做法,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 尽管如此,我还承认那段话是我的意思,而且我愿意在这里加以解释。 我的那段话说,过去,我们是从俄国人那里学来马克思主义的,“近十几年来,使我们认识到,仅仅从俄国人那里学,就有片面性。因为马克思去世后,马克思主义在世界各国都在发展。当然,首先主要是列宁把它发展了,但是否别的国家一点都没有发展?我们过去忽略了这个问题,总有个正统观念。马恩列斯毛是正统,其他都是异端,是修正主义。只能马、恩、列、斯、毛一条线下来,有点象中国过去说的道统,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孟子,每一个大圣人去世后,另外一个就继承他。一代一代传,继承下来。只有这些人讲的话才权威、正统。到孟轲死后,就断了。‘轲之死,不得其传焉’。马恩列斯毛,毛主席去世了,再也没有那样一个权威了,好象道统也断了。这几十年,马克思主义在其他国家也有发展。从某种观点来说,也可以说列宁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学派。周扬同志说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只能有一家不能有好几家呢?可以有好几家的。我们过去的毛病就是把一个学派看成是唯一的真理,不承认其它学派,只承认一家,这就产生了教条主义。过去只支持一家,其它的都排斥,视为异端。列宁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学派,当然,它是最伟大的、影响最大的一个学派。但也只是一个学派。” 邓力群同志批评说:我的这种说法是荒谬的。“从宇宙观、世界观来说,马克思主义当然是‘唯一的真理’”。但我并没有说马克思主义不是唯一的;我只是说马克思主义内部还可以有不同的学派,列宁主义并不是唯一的。 我为什么提出“列宁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学派”?这不是凭空提出来的,这是根据几十年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际情况提出的。“文化革命”中,我们用“毛泽东思想”来衡量世界各国的共产党,凡是赞成“毛泽东思想”的就是左派,否则就是“修正主义”。毛泽东同志本人并不赞成这种说法,他认为“农村包围城市”不适用于日本这样的国家。他赞成用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毛泽东思想是继承了列宁主义的,但并不是照抄照搬,而是有自己的创造。“农村包围城市”是毛泽东同志的独特贡献,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但它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那么,列宁主义又怎么样呢?欧洲国家的几个共产党,如意共、法共、西共讲“欧洲共产主义”。他们的党纲里只提马克思主义,不提列宁主义。他们认为,列宁主义对本世纪初的俄国条件来说是正确的,对某些不发达国家也可能是正确的,但不适用于当前条件下的西欧,西欧不能走十月革命的道路。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党中央是什么态度呢?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5月就说过:"一个党评论外国兄弟党的是非,往往根据的是已有的公式或某些定型的方案,事实证明这是行不通的。……就算你的公式是马克思主义的,不同各国的实际向结合,也难免犯错误。中国革命就没有按照俄国十月革命的模式去进行,而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既然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本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我们就不应该要求其他发展中国家都按照中国的模式去进行革命。更不应该要求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采取中国的模式。当然,也不能要求这些国家都采取俄国的模式。""欧洲共产主义是对还是错,也不应该由别人来判断,不应该由别人写文章来肯定或者否定,而只能由那里的党,那里的人民,归跟到底由他们的实践做出回答。"邓小平同志这个谈话,十分重要,我完全拥护。我认为,既然各国的的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有不同的模式,那就应当承认马克思主义有不同的学派。在很长时间里,苏联总认为他们的一套是唯一正确的、正统的,要把自己的公式、自己的模式强加给各国共产党,谁不听谁就是“修正主义”,就是“反列宁主义”。“文革”中我们也犯过类似的错误。现在我们已经和意共、西共、法共恢复了关系,不能再说它们是修正主义了。那么怎么办呢?承认他们是在努力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至于结合得好不好,对不对,我们不做判断。实际上,这即是承认他们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一个学派。按照同样的逻辑,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学派。 当然,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都有属于普遍真理的东西。例如,毛泽东同志讲“实事求是”,这就是普遍真理。这个思想非常重要,非常宝贵,但是它并非毛泽东同志的独创。“实事求是”就是唯物主义,而唯物主义是一切马克思主义者相同的,只不过表达方式不同而已。我说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都是马克思主义内部的学派,这就表明他们的世界观是相同的,都是马克思主义的,他们都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本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当然也有国际意义)。邓力群同志拿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唯一的作为理由,否认马克思主义内部不同学派的存在,这是站不住的。 邓力群同志引我的话,说“周扬同志说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只能有一家”。我不记得周扬同志说过这样的话。我想,要么是记录错了,要么是我说错了。周扬同志有没有这个观点,我不大清楚,但是我记得的是毛泽东同志说过类似的话,他批评过“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毛泽东同志还提出“百家争鸣”的方针,这毫无疑问既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的争鸣,也包括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争鸣。不同学派之间的关系,不一定都是“你死我活”,也可能是互相补充。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都有这样的例子。中医和西医就是两个不同的学派,可以同时并存。巴甫洛夫有他的重要贡献,但过去学苏联,不是把巴甫洛夫当成一个学派来适当肯定他的地位,而是当成唯一的真理,连中国的针灸都用巴甫洛夫的学说来解释,抛弃了中国自己的经络学说,这就不对。戏剧表演理论中,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也是一个学派。过去我们也是跟着苏联,把这个学派看成是唯一的,于是德国的布莱希特学派和中国的戏曲表演理论都没有地位了:“文化革命”中,又把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批得一钱不值。这都是形而上学的正统观念作祟,不承认百家争鸣和百花齐放。 一个大思想家逝世后,他的弟子把他的学说向不同的方向发展,形成不同的学派,这是思想史上的正常现象。《韩非子》说,“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这是说儒家和墨家都分成了好几个学派。在西方,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死后,除了柏拉图外,还出现了三个“小苏格拉底学派”;近代德国的黑格尔死后,他的门徒分成老年黑格尔派和青年黑格尔派。那么,马克思之后,马克思主义内部出现不同学派,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承认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有不同的道路、模式,同承认马克思主义有不同的学派,这两件事是不可分的。我认为,我们现在的党中央提出一套创造性的方针、政策,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同时也就是正在形成一个新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学派,这个好得很。死抱教条,不结合实际,不提出新的东西,是没有出路的。 七、关于党的领导和民主问题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党的领导。胡乔木和邓力群同志都指责我违反了这条原则,他们提出的唯一根据,是说我曾经提出“中央服从谁”的问题。 邓力群同志说到,在起草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过程中,讨论了多次,“王若水同志也参加了。有一次我在场,他说,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几条,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接着尖锐地发问:那么中央服从谁呢?答案是什么,他这次没有明说。按照他的逻辑,就是党中央服从全国党代表大会;全国党代表大会又服从谁呢? 服从全体党员;全体党员在全体人民中也是少数,又该服从谁呢?得服从全体人民。这样,重大问题的解决,就只能通过全民投票来解决。“ 那次讨论会上我说些什么,我早已忘记了,我自己也没有这次发言的稿子。不过我承认上述话里有我的思想。这次会议是讨论五届二次人大的报告,主持起草这个报告的是胡乔木同志。 我查了一下,在公开发表的人大报告中,是这样说的:“民主的原意就是多数人的统治。社会主义民主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绝大多数人有名有实的统治。” “社会主义民主,或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在共同享有对生产资料的不同形式的所有权、支配权的基础上,享有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利。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对于这个根本原则的背离,就是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破坏。” 我的发言和这有什么矛盾呢?既然民主的原意就是多数人的统治,既然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利,那么,我提出“中央服从谁”的问题,不但没有错,而且这个报告已经替我回答了。 关于民主集中制,过去都只是说“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十二大的党章,把最后一条表述为:“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里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并列,而不是单提中央委员会。这样的表述,比过去完整了。当然,还有一个两者的关系问题。中央委员会是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十二大党章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这里就回答了谁服从谁的问题。另外,新党章还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也就是承认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么,我的观点是完全符合党章和宪法的。邓力群同志对此提出批评,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至于说“重大问题的解决,就只得通过全民投票来解决”,这是硬加在我头上的,我根本没有这个意思。我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是代表全国人民的,为什么还要搞“全民投票”呢? 象我们这样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文盲又多,提出“全民投票”,是可笑的,我还没有幼稚到这种程度。 奇怪的是,负责起草五届二次人大报告以及新宪法和新党章的胡乔木同志,也对我提出这样的批评。在1083年10月30日的讲话中,乔木同志提到了我的上述发言,作为在四项基本原则问题上和中央不一致的例子。他认为,胡绩伟同志和我提出那样的问题,就是"表示了对党中央一定程度的不信任".乔木同志反问说:"人民会不会犯错误?人民犯了错误怎么办?"乔木同志认为我们提出“中央服从谁”的问题,就是对党的不信任;如果这个逻辑可以成立,那么,提出“人民犯了错误怎么办”,也就是对人民的不信任了。实际上,这两个问题的提出都是合理的。关键在于如何答复。 乔木同志提出的这个问题,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早已答复过了。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中曾经阐述列宁的思想说:“如果党的政策一般是正确的,但群众还领会不了它的政策,而党又不愿意或不善于等待一下,让群众有机会根据本身经验来确信党的政策的正确,却企图强迫群众接受它的政策”,那么党和群众之间的“相互信任”就会被破坏。但是,斯大林又提出,别的原因也可能导致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如果党的政策显然不正确,而党又不愿意重新审查并纠正自己的错误”。这就是说,有可能是群众犯了错误,也有可能是党犯了错误。 毛泽东同志也说过:“我们的同志不要以为自己了解了的东西,广大群众也和自己一样都了解了。”这就是说,如果我们是对的,而群众暂时还不觉悟,那就要善于等待,善于做说服工作,取得群众的拥护。但是,毛泽东同志又说:“我们的同志不要以为自己还不了解的东西,群众也一定还不了解。”这就是说,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群众是对的,而我们自己还不认识,脱离了实际,违背了群众的利益,因而得不到群众的拥护。这时就需要我们改正错误。 由此可见,乔木同志提出的并不是什么新问题;对这个问题,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早已经解决了。那么,乔木同志是怎样回答的呢? 乔木同志曾经说过,不能以党会犯错误为理由,来否定党的领导;这是对的。但奇怪的是,乔木同志却以“人民会犯错误”为理由,来否定民主的原则。他在提出了“人民犯了错误怎么办”的问题以后,自己回答说:“讲民主的权威是可以的,是正确的,但又是不够的,还要加上科学的权威。并不是什么问题都能够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来解决的。一个船遇到了危险,船上的人能够不听船长的指挥吗?……片面地宣传民主,这不是《人民日报》一个短时间的倾向,这是一个长时间的倾向。"乔木同志离开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这个问题的现成的正确答案,却提出了一个”科学的权威“,我认为是把不同范畴的问题混淆了。科学上的是非,是不能用表决的办法来解决的,因为真理有时在少数人手里。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和国家的方针是”百家争鸣“,承认科学研究的自由。但是,政治问题是属于另一个范畴的问题,它常常需要采取统一的行动。 不论是多数还是少数,都认为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到底是照少数人的主张去做呢,还是照多数人的主张去做呢?在这里,只能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当然,少数人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如果他们的意见确实是真理,确实符合多数人的利益,那么,他们最终能说服越来越多的人,从而变少数为多数。 这并不是说,民主就意味着在任何时候,解决任何问题都要开会表决;例如,一个船遇险,船上的人当然要听船长指挥。这是一个常识问题,连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都懂得,只有小资产阶级的无政府主义者不懂得。恩格思在《论权威》一文中也讲过这个例子。但恩格斯是用这个例子来批评无政府主义,而乔木同志却是用来批评所谓“片面民主”,这就大相径庭了。 船上的人不听船长指挥,这根本不是什么“片面民主”,而是无政府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反对任何权威或政府,也就是说,他们既反对多数服从少数,也反对少数服从多数,既反对专制的政府,也反对民主的政府。他们不是什么“极端民主”或“片面民主”,而是根本不要民主。民主的概念和下级服从上级的概念并没有矛盾;它只是认为,政治领导者的权力,归根结底是人民授予的,他们行使权力是人民同意的,并且是为了人民的利益的。 乔木同志举出一条船的例子,是为了说明单有民主的的“权威”不够,还要加上“科学的权威”,他以为这样就解决了“人民犯了错误怎么办”的问题。这种论述,给人一种印象,似乎“船长的权威”就等于“科学的权威”。我以为这是不妥的,是不能和个人崇拜划清界限的。一般说,船长是懂得如何指挥的,但有的船长也会犯“瞎指挥”的错误,使船遇险沉没。 乔木同志在83年10月30日的讲话中说:"把这个问题简单化成为党和人民哪一个正确","这样提问题的方法就是不正确的。"这个意见我同意,但是没有人这样提问题。他批评这样一种观点:"好象只有党会犯错误,人民就不会犯错误".我也没有这种观点。但是,当乔木同志用"船长"的例子来说明"科学的权威"时,他实际上是把党的领导和和科学的领导完全当成一回事了了。当然,党是阶级和人民的先进部队,它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指导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党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违背马克思主义,都不会犯错误;更不意味着当人民还不理解或不拥护党的某一项方针时,领导者就应该象一个船长对待船员一样,强迫人民执行他的命令。在这里,胡乔木同志忘掉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所教导的"任何政党、任何个人,错误都是难免的",不能搞"一言堂","说服的方法是党的领导的基本方法"这些原则和原理了。 我认为,绝不能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民主对立起来。耀邦同志在庆祝党的成立60周年大会上说,"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来建设社会主义新生活".乔木同志本人也批评过"似乎人民的当家作主和党的领导是相互排斥的"这种错误观点,还说过"党只是阶级和人民的工具"(《当前思想战线的若干问题》)。那么,是工具服从主人还是主人服从工具的问题,不是很清楚吗?"为人民服务"能够违背人民的意旨吗?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是正确的,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同时也得到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的衷心拥护,因此,可以说是“顺乎民心,合乎潮流”。《人民日报》这几年对党中央路线方针的宣传,也得到了中央的肯定。胡乔木同志说,《人民日报》一个“长时间的倾向”,就是“片面地宣传民主”这个问题,《人民日报》做过统计,宣传法制文章的数量,远远超过宣传民主的文章。宣传民主的文章,有问题的也只是个别文章,根本不能成为一个“倾向”。现在,胡乔木、邓力群同志仅仅根据胡绩伟同志和我在会上提出过“中央服从谁”这样一个问题,就大作文章,指责我们“片面地宣传民主”,“不信任党的领导”,这种根据未免太贫乏,太站不住脚了。这也表明,在这个问题上,对我们实在搜集不出更多、更有力的材料来了。 八、关于要求撤销汪东兴同志人大代表的问题1979年6月开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胡绩伟、我,还有其他好几位人大代表联名提案,要求调查汪东兴同志违法乱纪情况,并撤销他的人大代表资格和人大主席团成员资格。邓力群同志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旧事重提,大加批评。他说:“中央常委为此专门开会,并且委托小平同志召开代表中的党员会议,讲了一次话。小平同志说:发表点议论,可以谅解,作为提案,那是违反三中全会精神的。因为三中全会确定政治局成员‘只进不出’,汪东兴同志还留在政治局。小平同志又说,有人说我既然是个代表,我就有代表权。但是,要问他一下,你是不是共产党员呀!你想当共产党员,就要执行党的决定,就要执行党对这次会议的方针。小平同志的批评是很严厉的、很中肯的。王若水同志经常讲要站在人民一边。从这种行动看,他并不尊重多数,连孙中山的‘民权初步’都违反了。他实际上是把少数人的意见当成人民的意见,这样来改正他所谓的‘党的错误’。” 邓力群同志说的情况和事实有点出入。那次人大代表会议提出了好几个尖锐的问题,罢免汪东兴代表资格只是其中之一。中央常委并不是“专门”为我们提的这一个问题开会,小平同志也不是专门为这一个问题讲话。我所知道的是:6月25日下午,北京市代表团的党员开了大会,由林乎加同志传达当天上午政治局开会的情况。林乎加同志不但传达了小平同志的讲话,也传达了其他常委的讲话。 根据我的记录,小平同志开始讲到“代表提出很多意见,特别是有些党员代表的意见比较尖锐,甚至提出这次大会就解决这些问题。”这些问题除了罢免汪东兴代表资格外,还有罢免赛福鼎主席团成员、批评姬鹏飞秘书长对记者谈话、批评某位副总理、要求公审“四人帮”,还有其他。小平同志接着说:“这些问题,发表意见是可以的,作为提案,就要郑重考虑。” 后面又说:“不是说这次提意见的同志不该讲,讲的道理也没有错,是我们事先没有打招呼”。 “过去总是先开党员大会,讲好保证开好,内外有别,先党内后党外。这次未打招呼,要谅解这些同志。这次讲了以后,党员要保证执行。有的同志说,我是代表,我有这个权。那么你是不是党员?你是自愿当党员,就要遵守党的规定。” 我的记录可能不准确,但大意不差,特别是事先未开党员大会打招呼这一点,几个常委都重复讲了。我讲这一点,并不是说我没有错,“只进不出”的精神,我是知道的,但我以为只是指政治局,并不包括其他职务;而且,当时汪东兴同志关于“中南海工程”的问题还没有暴露。中央考虑要保持安定团结,人事方面不作变动为好,这个精神我是理解得不够的。但我们酝酿提案时,并没有人劝我不要提;而小平同志和其他常委讲话后,胡绩伟同志和我就表示同意,撤回了提案。我不清楚小平同志批评的那位同志是谁,但我记得我没有说过不愿遵守党的决定的话。我认为这件事早过去了,没想到四年以后,邓力群同志还把这个问题提出来。 邓力群同志当然知道汪东兴同志的问题,也知道这个问题不会永远不处理。那一次陈云同志也表示同意小平同志的话,“不是不处理,要有时机”。现在,汪东兴同志下台了,这是好事。在这个时候,邓力群同志却出来对我算旧帐,我觉得很难理解。 作为党员,我们服从了党中央的指示,撤回了我们的提案,这是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如果我有什么违反了这一条的地方,邓力群同志完全可以批评。但邓力群同志却批评我“并不尊重多数”,“把少数人的意见当成人民的意见”,这是很奇怪的。人民群众中,人大代表中,对汪东兴同志有意见的绝不是少数,至于要不要撤销他的代表资格,这是一个具体做法问题,中央有所考虑,我服从。但提出这个提案并不牵涉到“不尊重多数”的问题。我们是作为一个建议提出来的。这个提案并没有提付讨论和表决,到底是多数人赞成还是少数人赞成,我也不知道。既然我还不知道多数人的意见是什么,又怎样去“尊重多数”呢?如果讨论表决的结果是多数人不赞成,我当然服从。邓力群同志是怎么知道我“不尊重多数”的呢?如果邓力群同志以为,这个提案肯定会遭到多数人反对,因此提出这个提案本身就表明我“不尊重多数”,那就更奇怪了。《民权初步》上什么地方有这一条呢?这里的问题不是“不尊重多数”,恰恰相反,是要“尊重少数”。多数人即使通过了,少数人在行动上服从的条件下,还可以保留不同的意见,更何况这件事还没有提交到会上去讨论表决呢?这是民主的基本常识,宪法、党章、“党内生活准则”上都有明文规定,无需去查《民权初步》。 以上是我对胡乔木、邓力群同志批评的八个问题的说明。我相信我的态度是认真的,实事求是的。正确与否,请中央审阅。 ※※※※※※※※※ [附录三] 对《关于王若水所犯错误的处理决定》的意见王若水1987年9月8月28日,人民日报社领导和党组织向我宣布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王若水所犯错误的处理决定》。《决定》说,"王若水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背离了党章,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已丧失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的条件,决定通过其所在的党组织劝其退党。如坚持不退,即宣布除名。"对这个《决定》,我的意见如下。 (一)《决定》指责我"背离党章",但《决定》本身就违反党章:不经过我所在的支部大会讨论,就决定劝我退党,此其一;在我坚持不退的情况下,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就宣布除名,此其二。党章第九条规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让他限期改正错误,或宣布把他除名".党章并未授予中纪委以直接决定劝退或除名的权力。中纪委以维护党章规定为己任,如果自己带头破坏党章,今后又何以正人?况且中央多次强调,要理直气壮地、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那就更应让《人民日报》党员开会,开展批评讨论,借以不但教育我本人,也教育全体党员。然而这一次对我的处理却如此简单,事前和事后都不叫支部讨论。这是否会给人以理不直气不壮的感觉? (二)《决定》违反党章的地方还不仅于此。党章第41条规定:"党组织对党员做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所要做出的处分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他说明情况和申辩。"这一条说的是处分,但对党员的鉴定、结论也同样适用(参看《关于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七条)。现在中纪委的这个《决定》,事先根本没有和我见面,也没有向我核对事实(连我的出生年代都搞错了),并听取我的申辩,就匆匆忙忙以"红头文件"的方式下达,这是对我的党员权利的践踏。尽管《人民日报》的党组织对我说,我仍可以申辩,但我被除名已是既成事实,要申辩也只能是事后申辩。而我的事前申辩的权利被剥夺了。中纪委何以不愿向我核对事实并听取我的申辩?何以如此迫不及待、以至连党章也不顾? (三)《决定》提出我的四条"主要错误":一是"文化大革命"的"问题";二是"反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三是宣传"社会主义异化论";四是主持《人民日报》理论宣传工作期间登出了错误的文章。这些问题除第一条外,都在1983-1984年的"清除精神污染"时期提出过批评并作了组织处理(免职)。我对这些问题也多次向中央送过申辩材料,但都如石沉大海,没有反应。至于我在"文革"中的问题,过去从没有人向我提出过。 《人民日报》整党时,所有这些问题都清理过了,最后我所在的支部一致同意我进行党员登记。没有人提出我不够党员条件。从那以后,我没有听到中央或报社党组织对我提出新的批评。现在,中纪委把这些已经清理和处理过的老问题(甚至是有待复查的问题)突然翻出来,做出了比过去更严厉的处理,这是令人震惊的。 关于“文革”中的问题(四)我所谓错误的第一条是"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其内容有三件事。第一件是:"积极揭发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推行修正主义路线',对抗毛主席的'阴谋'".只有这一句话,太简单了,怎样揭发,揭发了什么,性质和后果如何,全没有说。"文革"期间,全国都在声讨"以刘少奇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大字报铺天盖地。翻阅一下人民日报当时的《大字报选编》,那上面揭批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推行资本主义路线'"的材料,可谓连篇累牍。当时谁不卷进去?我又何能例外?如果这个账也要算的话,有几个当时的党员敢说自己没有错误呢?我既没有写过全国第一张揭批刘少奇的大字报,也没有在人民日报带头声讨刘少奇。我不认识刘少奇,也没有什么尖端材料可揭发;如果我用了"阴谋"这个词的话,那也不过是采用了当时流行的语言,而且,说刘少奇等"推行修正主义路线",这个调子也不是我定的。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还定刘少奇为"叛徒、内奸、工贼"呢。 (五)《决定》举出我在"文革"中的第二件事是:"他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把吴晗同志写的《海瑞罢官》上纲为'代表资产阶级、封建阶级来同无产阶级做斗争'.我承认这篇文章的错误,每想起来都是感到内疚的。但是这件事能否成为劝退或除名的理由?这篇文章是在1966年1月13日登出的。在此之前,姚文元的批《海瑞罢官》的文章已影响全国,而姚文元说吴晗是代表"帝国主义和地富反坏右",我的文章调子还降低了。我那篇文章是当时的总编辑吴冷西亲自向我布置的。他口授内容,我作了记录,并在此基础上整理成文,之后吴冷西又作了很大的修改。文章的内容和调子是他定的(其实归根结底,也不是他的),题目(《接受吴晗同志的挑战》)也是他改的,所以严格地说,这不能算是我的文章。我也没有署自己的真名。当然,我是自愿执行这个任务的。我有我的错误,但主要责任不能由我负。 (六)第三件事是,王若水还给在长春电影制片厂的前妻××"写信、拍电报,要她起来造长影领导干部的反,说'这次运动对我们的事业、生活都将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可以决定一生','我要翻身了','不但打倒了资产阶级代表的统治,而且正在造就千百万新的人材(才);多少官老爷、权威倒台了,那有什么可惜,不是有更多新的革命人材(才)又出现了吗?'"这一件事写得比前两件详细得多,连我当时写的一封普通家信也似乎成了重要材料,引了一百多字,其实那些话在“文革”中是极平常的。我承认有这件事,也记得我写过这样的信(不知为何《决定》的起草者在"人材"后面注上"(才)",似乎是替我纠正错别字,其实"人材"和"人才"是通用的)。我从不讳言在"文革"初期我是热烈地拥护这个运动的,是相信毛泽东发动这场运动的"伟大意义"的。当时全国的报纸、电台天天都在按照"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指示,号召和鼓动群众造反,我要妻子造反又算什么呢?《决定》也说不出我这一举动给长影带来了多大危害。其实《决定》说得不完全,我不仅要妻子"造反",我自己也在《人民日报》"造反",只是我的"造反"不仅不被承认,还被说成是"老保",被说成是"资产阶级反动权威",被夺权,被抄家,还受到"四人帮"的迫害。江青说我"分裂中央",张春桥说我"极右",姚文元说我"代表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进攻".我被送到农村"劳动改造",直到粉碎"四人帮"后才平反。想不到现在又以我在"文革"中的"问题"为由,要取消我的党员资格!关于“反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七)我的第二条"错误"是"多次发表文章和讲话,反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帽子很大,但《决定》提出的材料却少得可怜,只引了我的两句话,就是:"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前提条件,就会妨碍人们去自由地探讨真理","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实行双百方针,这根本不对".其实,这也不是新材料,是我过去答复过的。 1984年,我写了《关于我近年的言论》把胡乔木和邓力群同志对我的批评归纳为八个问题(人道主义和异化不包括在内),一一作了答复,其中就有《决定》所提的这个问题。现在把我写的这个材料作为附件送上。 (八)现在先说第一句话。我的意思是不同意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解放思想的"前提条件".让我多引几句我的原话:"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从那些妨碍我们认识的条条、框框、禁令、枷锁当中解放出来,使我们能够自由地、独立地去认识真理。解放思想是为了认识真理,而真理的标准是实践;只要强调了这一条,就不怕解放思想会出问题。""有的青年觉得资本主义一切都好,似乎资本主义是天堂,那不叫解放思想,那个叫自己的思想被资本主义的框框给框住了。""我们对他们做思想工作,并不是去束缚他们的思想,而是帮助他们从这种迷信中解放出来。""马克思主义不是束缚思想的,而是解放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思想解放的产物。""总之,解放思想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完全一致的。与其说解放思想要以坚持马克思主义为前提,不如说解放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本身的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就要发展马克思主义,而发展马克思主义就要解放思想。否则,坚持马克思主义就变成坚持教条主义了。只要对解放思想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有正确的了解,那么,坚持马克思主义既不是对思想解放的限制,而思想解放的结果也不会否定马克思主义。"以上的话均见我的《马克思主义和思想解放》一文。请问:我的这些话有什么地方是"反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呢? (九)我的这个思想,早在1983年10月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邓力群同志就批评过。我在《关于我近年的言论》中已经反驳了他的批评。其中我引证邓小平同志的话:"首先是思想解放,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只有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也才能顺利发展。"邓小平同志在这里就是把解放思想作为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提条件。详细的答复,请看附件。 (十)关于第二句话。我要说明的是,我并不是说四项基本原则全都不是双百方针的前提条件,只是说不能把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这样的条件。双百方针无疑是有它的政治条件的。毛泽东也曾在1957年提出过6条政治标准。值得注意的是,这6条政治标准中并没有"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一条;不但如此,还说对马克思主义"当然可以批评".毛泽东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相信不相信马克思主义,这是一个世界观的问题,世界观问题不等于政治问题;一个宗教徒也可以拥护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毛泽东指出:"无论在全国人口中间,或者在知识分子中间,马克思主义者仍然是少数".多数人的世界观还是非无产阶级的,不能强迫他们相信马克思主义,只能要求他们学习马克思主义。因此,在"反右派斗争"中,一般也只用了"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两顶帽子,没有用"反马克思主义"或"反毛泽东思想"的帽子。 这种情况,只是由于后来林彪的大肆宣传个人迷信才发生改变。在“文化大革命”中,似乎全国每一个人都要“高举”,对毛泽东思想甚至毛泽东的任何一句话有丝毫怀疑都是绝对不允许的。于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变成了“三反”(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 其结果如何大家是知道的。 (十一)今天提坚持"马克思主义",我的理解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我们事业的理论基矗因此,首先是党中央要坚持,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持。如果他们不坚持,那是很大的政治问题。对于党内已经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当然也应该这样要求。但如果要求每一个人都坚持马克思主义,就等于默认每一个人都已经是马克思主义者了,那是不可能的。我还想指出,甚至我们的党章规定党员的义务,也只是提"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没有提"坚持",这是实事求是的。因此,这不能作为双百方针的前提条件。 百家争鸣的主要内容,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之间的争鸣。把马克思主义置于不受批评的地位,取消非马克思主义者参加争鸣的权利,这样做不仅违背党的双百方针,而且首先违背了宪法。这种"左"的做法貌似坚持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只对教条主义有利,对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不利。搞得不好,还会给假马克思主义以可乘之机。"文革"期间,取消了言论自由,抛弃了百家争鸣,其结果是假马克思主义横行,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被诬蔑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这一点难道不是历史的教训吗? (十二)这样说并不意味着要马克思主义者放弃斗争,相反马克思主义正是要在斗争中发展自己。但这里所谓“斗争”,绝不是打棍子、扣帽子、抓辫子,绝不是以势压人,而是平等地细致地讲道理,并且承认被批评者进行反批评的权利。这不仅是发展马克思主义所必需,也是鉴别真假马克思主义所必需。过去搞过多次批判运动,结果常常是把正确的东西当做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来批判。我们不能重犯这个错误了。 (十三)我只是不同意把"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解放思想和百家争鸣的"前提条件",这不等于我反对马克思主义。我的上述观点,是符合毛泽东思想的;坚持这种观点,正是坚持毛泽东思想,也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怎么能说我反对坚持?怎么能说这是"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粉碎"四人帮"以来,对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无论是"左"的还是右的,我都写过批评文章。前者写得多一些,那是因为"左"的错误是主要的。 关于“异化”和人道主义(十四)《决定》提出我的第四条错误是宣扬了"社会主义异化"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对于我这方面的观点,胡乔木同志已在《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文章中作了详尽的批评,我也在《我对人道主义问题的看法》(收入《为人道主义辩护》一书)中作了充分的答辩。 究竟根据什么说我宣扬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呢?说来说去,最主要的根据是我写过一篇《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的文章。胡乔木同志认为,这里的人是"抽象的人",讲抽象的人就是抽象的人道主义,而抽象的人道主义就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我的原文说得清清楚楚,我说的人是指现实的人。胡乔木同志进一步说,不仅抽象的人不能作为出发点,就是现实的人也不能作为出发点。我已指出,这是直接违反马克思的论述的。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能指出我的这个答辩站不住脚。退一步说,即使我的观点错了,难道就是"精神污染"吗? 就是"政治问题"吗?就不能留在党内吗? (十五)1980-83年学术界关于人道主义的争论,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要不要提"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这个口号。一派反对,一派赞成,我是属于后者的。现在这个口号被中央采纳了,可是为这个口号而写文章的我却被指为"宣传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免了职不算,还要赶出党外,这是为什么? (十六)我的公开答辩只限于人道主义问题,没有涉及异化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似乎更加敏感,即使写出来也未必有地方发表。我只是在《读一个批评者的自我批评》一文(已收入《为人道主义辩护》)中略加涉及。但是,我在《人民日报》整党期间,曾经就这个问题做过两次发言,均曾以简报形式送中央。这次我又整理了一份《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备忘录》。现一并送上,请参阅。 (十七)从这个《备忘录》中可以看出,在1983年十二届二中全会以前,中央领导和主管思想战线工作的同志不但没有否认过社会主义还有异化现象,甚至还把宣传"异化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不仅社会主义社会有,共产主义社会也有)的文章,作为正面文章来支持,指定《人民日报》发表。我不是说有这种观点就有什么不得了,我认为这个问题是应该允许讨论的。 问题是到后来他们改变了观点,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有任何异化,反过来把那种认为异化"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观点作为我的观点来大加批判。这种做法,怎能令人心服?难道不应当首先追究他们吗?他们不是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吗? (十八)这里不可能对我的关于异化的观点做详细的学术论证,只就其中最有政治性的观点来做一点申辩。这就是"政治上的异化".我用这个词的含义是:"人民给了领导以权力,给这个权力干什么?是要为人民服务。但这个权力一旦给出去以后,就有这种危险:可能有一部分人把这种权力不为人民服务,而为自己服务,结果由人民的公仆变成人民的老爷,转过来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见《谈谈异化问题》)这里首先要问的是:有没有这种现象存在?这是不是事实?如果承认有这种现象存在,承认有这样的事实,那么,叫不叫"政治上的异化"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之所以称这种现象为"政治上的异化",是因为我对"异化"的了解是:"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自己的活动而产生出自己的对立面,然后这个对立面又作为一种外在的、异己的力量而转过来反对或支配主体本身。"在这里,主体就是人民,人民把权力交给领导,这是主体的一种活动;如果领导滥用自己的权利,以权谋私,作威作福,倒过来要人民为他服务,这就是"作为一种外在的异己的力量而转过来反对或支配主体本身".这就是异化,是权力的异化或政治上的异化。如果有谁不愿意用"异化"这个名词,那也可以换用"脱离人民"(异化这个词本来就有脱离、疏远的意思)或"人民的公仆变成了人民的主人".意思也一样,不过那就不是哲学概念了。这个问题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提出来的,当时他们没有用"异化"这个词,但他们的意思是这样。我并没有涉及政治上的异化是不是必然或是不是规律的问题,我说的是"可能有一部分人"会这样,而这种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应当克服的。我还说民主和法制是防止异化的手段。 这究竟有什么地方是反马克思主义或反社会主义的呢? (十九)值得注意的是:胡乔木同志不仅是反对讲政治上的异化,他甚至对"人民公仆变成人民老爷"这个提法也不高兴。他说,"我们在使用这个概念的时候,需要比较谨慎,不能随便地说,除了有确实的真凭实据,不能随便地说人民的公仆变成了人民的主人。(1983年在全国宣传会议上的讲话)"这样的话,胡乔木同志讲过不止一次,这是什么意思呢?马克思恩格斯是随便说的吗?《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一条说,要"防止党的领导干部由人民的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这是随便说的吗?如果以上的说法都不是没有真凭实据的,不是随便说的,难道只有我是随便说的吗?可见,分歧的实质并不在用不用"异化"这个概念,而在是不是如实地承认我们政治生活中的消极面。只要这种事实存在,那么,即使不叫它"异化",不说"人民的公仆变成人民的老爷",事实本身也绝不会因此而消失。 危害社会主义的并不是"异化"这个名词,而是这个名词所反映的事实。讳疾忌医只会使事情越变越糟。 (二十)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还可以对照一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来看。 《准则》第六条说:"党内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不同认识、有争论是正常的";"有些思想理论是非一时解决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现实性的问题以外,不要匆忙作结论,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或者写了有错误的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要严格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邓小平同志在对胡乔木同志的《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一文的批示中,一方面赞扬了这篇文章,一方面又重申"允许辩论,不打棍子".难道中纪委认为这都是不算数的吗?据我所知,这种问题,在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允许讨论的。所以,现在的做法,也是有损党在国际上的形象的。 (二十一)我想指出,中央领导和主管思想战线工作的同志关于这个问题可不可以讨论的讲法是互相不一致、前后不一致、讲的和做的不一致的。先是胡乔木同志赞扬为人道主义翻案的文章,鼓励作者继续研究。以后又说"可以讨论得很好,但也可以讨论得很不好"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到1983年,周扬做报告后,胡乔木又责问:"现在讲人道主义,给人以什么目的?"接着就是中宣部向中央打报告,要对王若水进行组织处理,说王的错误之一是"宣扬人道主义".在这个过程中,当时的中宣部长邓力群却又公开说,人道主义,人性,异化作为学术问题讨论一下"很有好处",要百家争鸣。同年10月,在宣布免去王若水职务时,胡乔木又表示王的错误之一就是在国内引起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讨论。两个多月以后,胡乔木又在文章中说这场争论是"有意义的",是有需要的,还说要把他的论文"献给一切曾经抱有或继续抱有不同观点的同志们,……如果本文对他们提出了某些批评意见,这也完全属于正常的同志态度",并表示"恳切地欢迎他们参加争论".可现在,中纪委却以此为理由逼迫我退党。这能说是正常的讨论吗?这能说是欢迎争论的表示吗? (二十二)不但如此,《决定》还要追究我的答辩文章在香港发表一事,说:"《哲学研究》杂志编辑部决定全文发表,正式通知了王若水,并排印了三校样。王若水看后,打印了几十份分发给一些人,接着香港《镜报》月刊即抢先全文发表了这篇文章。对于这篇文章怎样送到香港刊物上去发表,王若水一直讳莫如深;文章在香港发表后,他既不公开表明态度,也不向组织说明。"我为什么要把文章打印分发呢?当时《哲学研究》虽已决定发表,但《人民日报》编辑部却将此事报告了中央书记处,并取得胡启立同志批示同意而向我做工作,要我收回我的文章。 为这事专门开了会,弄得很紧张。我不愿收回,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同志建议我暂缓发表,先多征求意见,多推敲修改。我同意了,因此印发了几十份。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错误。 胡乔木同志批评我的文章,不是也广泛征求过意见吗?我为什么就不可以呢?而且我征求意见的范围小得多。至于文章怎样传到香港去的,我毫不知情。不知情就是不知情,并不是什么“讳莫如深”。《决定》说我“不向组织说明”,这根本违反事实。当时由于胡乔木同志的追究,编委会不止一次开会,我在会上把情况全都说明了,还写了书面材料《〈镜报〉事件前后和我的认识》(见附件)。当时把这说成是"严重的政治事件",我不同意,因为我的文章一没有反动内容,二没有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国内都可以发表,香港为什么不可以发表? 再说《镜报》也不是什么反动刊物,其社长还是全国政协委员。这件事没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之处,凭什么追查?事情原委当时已经讲清,事隔三年,从没有人能指出我隐瞒了什么情况或歪曲了什么事实,现在重新端出来追究责任是毫无道理的。 关于理论宣传工作的问题(二十三)我的第四个问题是主持《人民日报》理论宣传工作期间的问题。《决定》说王若水"对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态度消极,在他负责的理论版上发表了一些违背四项基本原则、鼓吹绝对言论自由等错误观点的文章".(二十四)所谓"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可能主要指李洪林同志的《我们坚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我们坚持什么样的无产阶级专政?》和《我们坚持什么样的党的领导?》。 胡乔木曾多次批评这三篇文章,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在1983年10月的一个通报中也曾指责这三篇文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我和《人民日报》理论部的同志都不同意这个指责。理论部写了一个对通报的答复,现作为附件送上,我就不多说了。 (二十五)关于"鼓吹绝对言论自由"的文章,这显然是指1979年11月14日发表的郭罗基同志的《政治问题是可以讨论的》。这篇文章的主题是好的,但其中确包含错误观点,即把思想和言论混为一谈,从法律不能惩罚思想推出法律也不能惩罚言论。这个错误,有关同志当时就做了检讨,后来又组织了法律专家写文章作了澄清。这是早已纠正了的错误,为什么在事隔八年之后,又翻出这个老帐呢?(郭罗基同志还有一篇《要认真杜绝个人崇拜》的文章,也是有不妥之处的,不过这篇文章不是我要发表的。)(二十六)如果这个老帐要算的话,那么,还有一个新账更应该算。去年2月6日,《文艺报发表了一篇评论员文章《创作自由和文艺工作者的责任》。这篇文章是胡乔木同志主持起草的。文章反对"人为地限制创作自由",说"任何试图人为地干预作家、艺术家在创作中的自由都只能是对文艺活动的官僚主义的愚昧无知的表现".我曾写过一篇文章批评这个观点(《文学的自由和自由的文学》(1986年6月4日《解放日报》),指出这个提法就是提倡绝对的、不受任何限制的创作自由。迄今为止,我既没有看到对我的批评的反驳,也没有听说要对该文追究什么责任。另一方面,如果"鼓吹绝对言论自由"的言论要追究的话,那么,干预和侵犯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的例子不是更多吗?是否都追究了呢? (二十七)关于《人民日报》理论版上面的问题喧嚷了很长的时间,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作过批评。事后看来,有些批评是错误的,真正抓住的只是个别文章的个别论点。我不知道哪一家报刊没有发表过有错误的文章。所谓错误,不能仅指右的错误,也应包括"左"的错误。 如果这样看,我敢说《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的有错误的文章还是比较少的。另一方面,从1978年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以来,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日报》的理论宣传在批判"两个凡是"方面,在拨乱反正方面,在宣传新时期的总任务方面,是不是还作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产生了一些好的影响呢?这些当然主要不是我的功劳,我所做的工作实际上是很少的,但难道不能稍稍全面地看我的工作吗? (二十八)《决定》显然认为,我在编辑工作中所犯的最大错误是发表周扬同志的一篇文章。 《决定》是这样说的:"1983年,他又不听中央主管思想战线工作同志的招呼,隐瞒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擅自在《人民日报》全文发表宣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所有这些,王若水都负有直接的政治责任。"(二十九)这个问题,我在当时就作了检讨和申辩。事情是这样的:周扬同志3月7日作纪念马克思逝世百周年的学术报告。3月8日胡乔木同志打电话给中宣部,说"这篇讲话目的何在?""问题不少,不是加几句、删几句能够改好的。""现在讲人道主义,给人以什么目的?希望能有人在讨论会上做一个发言,这么讲可以讲到要害","不然周扬同志的文章发表了可能成大的问题。"这提得很严重。当天《人民日报》的头版头条新闻中,已经预告将全文发表周扬讲话,但中宣部并未将这个电话的内容向《人民日报》传达。同天下午,秦川同志(当时的总编辑)打电话问邓力群同志(当时的中宣部长),告诉他《人民日报》想全文发表周扬文章,征求他的意见,邓力群同志只是说他没有把握,要秦川同志向胡乔木同志请示。 (三十)10日,胡乔木找周扬、夏衍、郁文、贺敬之和我谈话,这次乔木同志很客气,一开始就说"人道主义问题,周扬同志文章讲得比较周到","我是赞成人道主义的,我自认为是非常热烈的人道主义者".谈话自始至终没有明说周扬文章有什么严重错误,没有说不能发表,只是说有些问题要展开讲。最后建议周扬同志"索性说清楚一些,然后再出单行本;在报上发表时,前面最好加以说明".(三十一)这次谈话后,我立即向秦川同志作了汇报(我作了记录)。在发表周扬文章之前,秦川同志和我没有请示乔木同志,这是组织上的错误,我们当时都做了检讨。但我们事先确不知道乔木同志认为周文有这么大的问题。《决定》说我"隐瞒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我根本没有隐瞒。如果要说隐瞒的话,那么隐瞒的人不是我,而是胡乔木同志本人和邓力群同志。 胡乔木对邓力群说周扬文章问题不少,不是修改问题,不宜在《人民日报》发表,可是他当着我们的面却没有这样说。邓力群明知《人民日报》要发表周文,却一直不把胡乔木的电话向《人民日报》传达,而且长达八天之久,直到3月16日《人民日报》登出周文后,他才来电话批评,并把乔木同志3月8日的电话记录送给我们看,这时秦川和我才大吃一惊。 (三十二)对周扬同志的报告,本来普遍反应是好的,只有胡乔木同志首先提出有严重问题。 胡乔木同志的看法就一定对吗?这次中纪委的《决定》也说这篇文章"宣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可是,这篇文章究竟产生了什么有害的影响,谁能说得出?相反,把这篇文章当做"精神污染"和"错误思想"来批,倒确确实实产生了严重的恶果。 (三十三)总之,中纪委《决定》所说的我的四条错误,没有一条是站得住的,因此这个《决定》是彻头彻尾地错误的。最后我要说,我入党近四十年,落得现在这个下场,我并不后悔。 党不要我,这不是我的过错。我永远忠于祖国和人民。我仍然自认为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我仍然要以余生为人民的幸福和国家的现代化尽力。 ※※※※※※※※※ [附录四] 关于创作自由的界限问题王若水作者附记“附录三”的第二十六节谈到创作自由问题,叙述比较简略。读者可能产生误解,以为胡乔木是真地维护创作自由的。现将我的《文学的自由和自由的文学》一文(收入《智慧的痛苦》)中的《文学自由的界限》一节照录于下,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双方的论点。文章的最后一段是重点所在,因此我改用了黑体字,以期引起读者注意。对方的这篇文章是胡乔木主持写出后交《文艺报》的。据我所知,《文艺报》编者并不情愿接受,在发表前作了很大修改。虽然如此,我所批评的论点仍应看作是胡乔木观点的反映。正因为这样,胡乔木在看到我的批评文章后很恼怒。 “自由”一词在汉语中虽是“古已有之”,但是罕用。现在流行的的这个词是近代意义的,是一个外来语,始于严复的翻译,在英语中是liberty或其同义语freedom.英美出版的词典在解释这两个词的政治含义时,一般都是指这样一种状态:"不受奴役、监禁或其他专横的控制",或"享有言论、出版、信仰、集会、选举等公民权利,不受任意施加的限制。"严复翻译英国穆勒的《论自由》,把书名改为《群己权界论》。他解释说:"人得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为界。……穆勒此书,即为人分别何者必宜自由,何者不可自由也。"可见,即便是正统的资产阶级学者,也不主张政治上的自由是绝对的,不受任何限制的。 《文艺报》评论员在阐述这个问题时是这样说的:任何试图人为地干预作家、艺术家在创作中的自由都只能是对文艺活动的官僚主义的愚昧无知的表现,同时,任何时代任何作家、艺术家在自由地从事创作的时候,也不可能脱离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准则。绝对的、无条件的、抽象的创作自由,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这段话很费解。前面说对创作自由不得进行人为的干预,后面又说没有无条件的自由,这是自相矛盾的。什么叫做“绝对的、无条件的、抽象的创作自由”呢?就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创作自由。这样的创作自由当然是不可能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也不可能要求这种自由。既然如此,创作自由也和公民的其他自由权利一样,是有条件的、有界限的,或受到某种限制的。那么,评论员文章为甚么要反对“任何试图人为地干预”的情况呢?须知这里说的创作自由是政治意义的,因此如果有什么"干预"的话,就都是"人为的",没有什么非人为的"干预".不要任何人为的干预就是不要任何干预。在文章的另一处地方,评论员还说反对"人为地限制创作自由".既不要任何干预又不要任何限制,这不就成了"绝对的、无条件的、抽象的创作自由"吗?我认为,《文艺报》评论员的提法,是不符合宪法的。宪法第五十一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里说的"行使自由和权利",当然包括进行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宪法第三十八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里说的"任何方法",当然也包括文艺创作的方法。至于在作品中进行反革命宣传,或在作品中进行不堪入目的淫秽描写,那当然也是超出创作自由的范畴,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或法令的。出现这种情况,不但要干预,而且要用法律的、行政的手段来干预。当然,什么是反革命,什么是淫秽,什么是诽谤,是有一定标准的,不是可以任意判决的。 据我所知,我们党的领导人在阐述创作自由时,都没有讲过“反对任何人为的干预”这样的话。邓小平同志说的是“不要横加干涉”,这显然是指任意的、粗暴的、非法的干涉,不是说不要任何干涉。胡启立同志说的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文学创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只要不违反法律,都只能经过文艺评论即批评、讨论和争论来解决,必须保证被批评的作家在政治上不受歧视,不因此受到处分或其他组织处理。"在这里,胡启立同志也是把法制和创作自由结合起来谈的。 多年以来,每提出自由问题时,我们听到的总是:"没有绝对的、无条件的、抽象的自由".我以为,单纯重复这些老话,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我不知道有哪位作家和学者提出了这样的要求。问题不在自由有没有界限,问题在这条界限划在哪里,问题在这条界限的划定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还是根据"长官意志".随意地说反对任何人为的干预,这是无法兑现的空话;待到需要干预时,又可以抬出"没有绝对的自由"的话来了。我相信,我们的作家并不要求不受任何干预的法律之外的特权,他们反对的只是非法的、粗暴的、任意的干预。这种干预是对宪法所保护的创作自由的侵犯,它应当受到制止,而绝不能用"没有绝对的、无条件的、抽象的自由"这样的话来为之辩护。 ※※※※※※※※※ [附录五] 有关孙月才文章的反应王若水1997年7月《百年潮》1997年第3期上发表了龚育之的一篇文章,题为《几番风雨忆周扬》。作者以他的亲身经历,提供了不少关于周扬的史料,值得一读。 龚育之文章后面说到一件事:1988年,上海理论界的一本在内部很小范围送阅的刊物,发表了一篇文章,论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赞成乔木文章的许多意见,但是认为乔木同志的批评把问题过分政治化了。这个刊物很想知道乔木同志的意见,我向乔木转达了。乔木告诉我,他已经看过这篇文章,他同意作者的观点,的确是过分政治化了。证据是,后来就没有不同意见的文章在报刊上发表和讨论了。 这本刊物是《上海理论(内刊)》(1988年第3期)。文章的作者是孙月才,题目是《人道主义、异化问题与百家争鸣》,副题是《重读胡乔木》。我认为这是一篇好文章。文章的观点是和我们一致的;作者只提出了一点不同意见,就是他认为与其说马克思主义"包含"人道主义,不如说"渗透"人道主义。我认为,说"包含"和说"渗透"都是可以的,理由不能在此详说。 孙月才并没有说“赞成乔木文章的许多意见”,而是说“既有同意的,也有保留的”,不过这个话带有客气的性质。他提出三个问题来讨论:一、作为世界观和历史观的人道主义能不能批判继承?二、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着异化现象?三、是百家争鸣,还是定于一尊?在这三个问题上,他都是不同意胡乔木的观点的,而这三个问题正是争论的主要问题;至于还有哪些观点是他同意的,文章中并没有说。我想同意的地方总是可以找出来的,但和上面三个问题比较就无关重要了。 三个问题中,第一个和第二个是胡乔木文章的重点。至于第三个问题,胡乔木的文章并没有说不要争鸣,相反,他还表示“欢迎争论”。那么作者为甚么还要提出这个问题呢?因为实际表现出来的不是这样,正如作者所说,"《问题》一发表,我们看到的不是百家争鸣,而是一家独唱。"胡乔木说他同意孙月才文章的观点,“的确是太政治化了”。我想他只是指第三点,并不是同意整篇文章。我查对了孙文,作者的第三点批评的是"把学术问题政治化".他说:三十多年的历史证明,一个学术问题一旦为政治所涉,人们避之唯恐不及,何谈争鸣。不仅如此,这个学术问题还会在许多年中引不起人们的研究兴趣。从《问题》看,‘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一个被鼓励的研究课题。现在看来,除个别十分有勇气的同志外,没有多少人有兴趣去做认真的研究,说明上述经验还在起作用。由此也可以看出,把学术问题政治化,对科学的发展会起多大的危害作用。 在我看来,就人道主义和异化这个具体问题来说,问题并不在“把学术问题政治化”,甚至也不在“太政治化”。在八十年代初的中国的具体条件下,提出这个问题,是有政治意义的;周扬和我都不讳言这一点。提出人道主义,是对"文革"进行痛苦的反思的结果,是对"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全面专政"的反弹。指出异化,是为了克服它:克服政治的异化,要靠民主;克服经济的异化,要靠改革;克服思想的异化,要靠思想解放(这里不涉及能否彻底克服的问题)。这些意思,都是在我们的文章中说得很明白的。在1983年10月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后召开的中央顾问委员会上,周扬有一个为自己辩护的发言,他说:我这次提出异化问题,和二十多年前的情况相比,是对我过去左的思想有所自我批评。讲话中我力图配合三中全会以来的党中央所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方针。我党经过半个多世纪斗争取得了胜利,但在胜利后十七年还出现了十年浩劫。这虽有许多客观原因,但对社会主义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严重的异化现象。现在我党要肩负实现四化建设的历史重任,而在各个领域里仍存在着各种阻碍四化的路障,其中有不少是和社会主义相背离、相异化的现象。但由于社会制度本身的性质,它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有本质的不同,它能依靠自身的力量克服这种异化,而目前我党所推行的一系列改革的方针,正是克服这些异化现象以及其他错误现象的可靠的保证。我认为只有这样联系当前的改革,谈论异化才不至于流于空谈。可能我这样联系不一定恰当,但我是真心想要使自己的讲话对当前的改革有所裨益,我是紧紧跟随中央的路线方针提出这个问题的。 周扬在这里清楚地说明了他的政治目的。不管人们赞不赞同异化这个概念,总不该怀疑他的良好用心。 但是胡乔木是从另一个视角来提政治问题的,他说:"宣传人道主义世界观、历史观和社会主义异化论的思潮,不是一般的学术理论问题,而是关系到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能否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实践的有重大现实政治意义的学术理论问题。"我同意胡乔木说的这是一个“有重大现实政治意义的学术理论问题。”。不过他用的“宣传”一词不确切,应当是“探讨”;周扬文章的题目就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那么是否因为这个问题牵涉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或者牵涉到"能否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实践"的政治问题,就不能探讨了呢?胡乔木自认他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不过他了解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或世界观,是排斥人道主义原则和异化概念的,而这正是有争论的问题。 谁对谁错,是应该通过平等的讨论来解决的。孙月才说的"一个学术问题一旦为政治所涉,人们避之唯恐不及"的现象,并不是一种正常的、健康的现象,是不符合我们的宪法规定的科学研究的自由的。政治问题也象其他问题一样,可以是,而且应该是科学研究和学术讨论的对象。既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么人民怎么不能讨论政治问题呢?胡乔木也说“欢迎讨论”,但为甚么没有讨论起来呢?在我看来,除了别的原因外,还因为胡乔木文章中有一些别的话,是和他在结尾处表示的“欢迎讨论”的态度不兼容的;除了他在前面说的话以外,他还说提出这个问题会"诱发对社会主义的不信任情绪",而理论工作者未能阻止这股思潮的蔓延,以至"党中央不能不出来讲话".这是代表党中央来下政治结论的口气。在说了这些话之后,再来说"欢迎讨论",就没有什么作用了。 提出这个问题,会“诱发对社会主义的不信任情绪”,因此就不能讨论吗?我认为,信任社会主义,不等于信任苏联式的中央集权的社会主义模式;对这种模式,我们就是要怀疑;正因为怀疑,所以要改革,要走带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当然,胡乔木有表达他的意见的自由。问题在于,胡乔木不是普通人。一个普通人在文章中有这种批评语句,对方还可以顶回去;胡乔木的身份不同,而且又是以那样一种权威的语调来说话,就不可能不妨碍争鸣了。 所以,我的意见是:问题并不在于讨论内容的政治化,而在于讨论的方法。如果双方是站在真正平等的立场上,纯粹靠理论的力量来说服人,而不是凭借学术以外的政治因素来加强自己的地位,不使对方感到有政治的压力,那么,讨论内容的政治化,是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甚至学术批判也没有什么可怕,只要不是以政治权力为后盾的、有组织的批判,只要保证有反批评的自由。 孙月才在文章的结尾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人们常问学术界的黄金时代何时到来?按笔者愚见,这决定于能否公开讨论《问题》一文。本来,这应该是不成问题的问题。《问题》象任何别的文章一样,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文章都可以讨论,胡乔木的文章当然也可以讨论。连他本人都一再'恳切地希望大家指正",别人没有理由怀疑这种诚意。我们不是主张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吗?可为甚么在这个人道主义异化问题上非要定于一尊?我们不是常说学术研究无禁区吗?可为甚么非要把这个学术问题一再列为'禁区'?胡乔木虽然说他同意孙月才的观点,但这只是私下的表示,而且表示以后就没有下文了,这是令人遗憾的。 ※※※※※※※※※ [附录六] 关于民主墙的一段往事王若水1994年1月本书中多次提及我被怀疑为和“地下组织”有联系的事,但书中未作交代。现将我过去的一篇叙述此事的文章转载于此,以帮助读者了解。从此文中可以看出,胡耀邦并不赞成民主墙,但他主张采取疏导的办法。即使这样,也在党内引起了一些不满。这种情况在胡耀邦担任总书记以前已经存在了。___若水附记民主墙刚出现时,中央领导人都很关注。陈云指示《人民日报》派记者收集动态、反映情况。 于是《人民日报》记者和民主墙人士有了接触。 但是,这种联系后来受到怀疑。在1979年初召开的"理论务虚会"上,《人民日报》两位同志联合发言,对民主墙的情况做了全面的分析,主张采取宽容的态度,但不被中央接受。当时,党内知识分子在"理论务虚会"上发议论,党外民运人士在民主墙上贴大字报,许多观点是相同的,似乎是在互相呼应。这种现象引起了党的高层人士的惊恐。单是一些年轻人贴大字报,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他们最担心的是这两股力量的结合,担心党外民运分子得到党内有影响的人士的支持。中央一些高层人士开始指责《人民日报》。公安部长赵苍璧曾对《人民日报》的一位干部说:据他所知,《人民日报》不少人同民主墙有联系。判处魏京生的前一天,彭真在一个会上说到支持民主墙的单位时,点了《人民日报》、团中央、外文出版社的名。没过几天,《人民日报》上发表了郭罗基的文章《政治问题是可以讨论的》,这篇文章早就写好了,但这时发表,被认为是为魏京生辩护,党内一些人哗然。《人民日报》和民主墙的关系,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 这期间,《四五论坛》的负责人徐文立来过《人民日报》,和我有一两次接触。第一次随同徐文立来报社的还有另外两个人。我怎么也不曾想到,其中有一个人就是公安局的"耳目".本来,中共有规定,禁止对党内干部使用侦察手段,可是在这种事情上,他们就顾不了许多了。在这次谈话后不久,一份报告送到了公安部长的办公桌上。 1979年12月13日,胡耀邦(当时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纪委第三书记、中央秘书长、中宣部长)把《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和我(当时任《人民日报》副总编)叫到他家中谈话;同时去他家中的还有中宣部副部长朱穆之和共青团中央书记韩英。 胡耀邦向大家说:"11月30日,公安部党组向常委写了份报告,叫我转中央,讲到若水的事,意思是对《四五论坛》有支持。"说着,胡耀邦拿出公安部的报告给我们传阅。 报告说:《四五论坛》的负责人徐文立不止一次出入《人民日报》。11月15日,徐文立到《人民日报》读者来信部找一个记者,请求把他们的一封信转给中央,要求释放刘青。王若水接见了他们,同他们谈了话。徐文立从报社出来后说:"看来王若水不是反对民刊的。"徐还说团中央也支持。11月20日,徐文立又去《人民日报》找王若水。王说:"材料已发内参了,放心吧。"《人民日报》在这个内参上还加了按语。但其中反映的一些情况,如扒光了刘青的衣服进行检查,纯属捏造。(到美国后,我就这件事问了刘青。他说确有此事,但属例行检查。)对公安部这个报告,邓小平作了批示:应要求王若水等人就此事提出正式报告。 胡耀邦也批示:建议常委指定一人同《人民日报》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谈一谈,把这个问题挑开,查明报社和其他单位有无'四五论坛'的后台,然后决定处理办法。11.30.晚12时。 华国锋最后批示:建议耀邦、穆之和韩英同志抓一下。 公安部这个报告是党组书记赵苍璧署名,送华国锋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副主席。本来没有写请胡耀邦转;胡耀邦的名字是后加上的。胡耀邦说:"我应该这样批,因为名单上最初没有我,我多了一个心。"我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那次我是因有别的事去读者来信部,偶然遇到徐文立的。我看了他们带来的信,同他们进行了短时间的谈话。他们要求释放刘青,并建议政府把民主墙管起来,不要放任自流(我理解他们是想用这个办法使民主墙合法化)。我同意把他们的信在报社的内参上发表。他们的信中有一句刺彭真的话,我建议删掉(这被公安部理解为替他们出主意)。我对徐文立他们说:民主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个早上完全实现,还有些阻力要克服,有些老习惯不可能一下子改掉,这只能一步一步来。但不管怎么样,现在总比过去民主多了。我还说,中国人的事中国人自己管,你们何必找那么多外国人呢!(那时找徐文立的外国记者非常多)徐文立辩白说,是人家找上门来的。 我对胡耀邦说:我看过民主墙的一些言论,其中《四五论坛》是最温和,最理性的。他们不同意骂邓小平,还批评《探索》。应当说这个组织还是可以的。 接着胡耀邦讲话,别人也讲了话。 胡耀邦说:"徐文立是什么人,我不清楚。公安部可能清楚,也可能不清楚,但他们认为表现不好。我说过,他们是想同党比高低。从前我也同林希翎谈过,你个人主义太严重,将来可能犯大错误。后来还为这事找我调查。他们说林希翎在监狱中怀念我,后悔当初没有听胡耀邦同志的话。我后来对专案组说,你们判重了。去年林希翎还给我来信。对这种人轻轻说不行,要重重说。"韩英说,"徐文立是铁路电工,烈士子弟,二十几岁,小青年。"胡耀邦讲到对这些青年做工作的问题。谈到广东的李一哲,胡耀邦说,"绝不要同他辩论,辩不过他。不要扣帽子。但他那张大字报不是马克思主义,是小生产的社会主义。我同几个青年讨论过四小时,他们还服了。"他又讲到他同吕朴(音乐家吕骥之子)、王军涛的谈话,大意是:你们搞政治不行,只能在老一代领导下和帮助下搞,否则肯定没有前途。在学校的青年还是要好好学习,不要从学校跳到社会上去,要准备将来为国家做贡献。在机关的青年要搞好业务,热爱专业,何必去发表政治论文。胡耀邦同吕扑等人谈了两次,时间不少。最后问吕朴怎么样。吕说:一、你这个人很爽朗;二、没有架子、平易近人;三、保留自己观点。胡耀邦对我们说:"我的两小时是拼命挤出来的,好不容易啊!头一次谈,他说很好,我再想想。一周后又来,说,胡叔叔,我还没有想通。……不管什么时候,总有些青年是教育不好的。希望每个人都成材,不可能。历史是无情的,不能慈光普照。化那么大的精力都不行,只有让他们碰壁。可能你们《人民日报》有些同志有些偏爱,甚至错爱。"胡又谈到徐文立说:"凭我的本能,这种人这样下去是很危险的。当然这是他的问题,不等于是若水的问题。若水是老党员、老同志,可以信任的。'大跃进'时不赞成(若水注:其实,当时我没有不赞成大跃进,只是把我所在的农村的弄虚作假的情况向中央作了报告),四人帮时受压。但可要提醒:要谨防上当。我赞成进行教育,这是第一;第二,绝不要上当。为什么抓住了你,抓不住别人呢?必须在思想上立场上保持一个距离。请若水提出一个正式报告,文字不要长,恐怕要谈点教训。也可以谈对《四五论坛》的看法。中央无非是要了解一下,精神上不要有负担。"胡耀邦又说:"最近一年来,各省市对《人民日报》有批评。我认为有些上纲太高。但有些要注意,包括社论。当然我也有毛病,有的话有缺点。完全没有缺点也难,尽量注意。《人民日报》成绩还是主要的,若水同志也一样,当然也要吸收教训。"韩英说,徐文立确实找过团中央,也是为了刘青的事。他说,各校党委对这些人很难做工作,因为读书不如他们多。韩英还讲了他同王军涛的谈话的情况,说,这些年青人同我们想的不一样。 "他们认为中国不是社会主义,连十七年也不是。不然,为何不如日本?你看他这个观点!可他还信心十足。"韩英还找了王军涛爸爸,他爸爸说服不了儿子。 胡耀邦问:"那怎么会把他选进团中央?"韩英说:"他是四五英雄,不选他不行埃"朱穆之的态度最强硬,讲话也有针对我的意思。他说:"我反对自发组织。这些人对党和国家失望了,认为你们这一套不行,要另找道路。对自发组织当然要做工作,放弃领导不好,但做工作是什么立场?是鼓励他们还是纠正他们?为何他们那样反应?就是因为他们觉得受到支持。我不同意说这个组织(指《四五论坛》)是可以的。对自发组织、自发刊物不能一分为二,就是要反对。我也不同意提'思考的一代',好象还没有找到一条路,还需要'探索',象魏京生那样。"朱穆之这样一说,胡耀邦的态度也有微妙的变化,说:"对!"胡绩伟没有多说话。 回去以后,我把同徐文立的谈话情况写了报告,读者来信部那位记者也把他奉命和西单民主墙的联系情况写了报告,交了上去。邓小平没有说什么,似乎没事了。 接着,民主墙被禁。 这次谈话一个月以后,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在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讲话。他批评了民主墙之后,说了一大段极为严厉的、有针对性的话: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在这场反对各种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绝不允许任何人背着党同这些人发生联系。这里所说的,是指对他们抱同情态度的那种联系,至于有的同志是为做他们的工作才去发生的联系,当然不在此例。对他们持同情态度的那种联系,的确是有的。……支持那些人活动的有一些就是共产党员,甚至于还是不小的干部。对这些党员要讲清楚,他们的立场是非常错误、非常危险的,如果不立即彻底改正,就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看到这段话,我想起来,我在报告中确实承认了我对徐文立是持同情态度的。这"同情"二字,恰好给邓小平的担心提供了证据。 以后,我就成了有嫌疑的高级干部。有关部门作了很多调查,但从不找我本人。只是遇到什么事,就有人把对我的怀疑提出来:"他和地下组织的关系……"邓小平说“有的同志是为做他们的工作才去发生的联系”,这当然保护了胡耀邦。但看得出来,邓对这种办法并不感兴趣。从那天的谈话看,胡耀邦确实没有说同情的话,对徐文立等人也缺乏了解。但他主张对话,做工作,进行引导。然而,那些年轻人可能会认为,这还是首先认为自己是完全正确的,只是要说服他们,而不是想听取他们的意见。这还是共产党的"思想工作"的老一套。而那些保守派又会指责说,胡耀邦纵容了民主墙分子,也纵容了我们这样的党内干部。当时贵州有一个"启蒙社",胡耀邦主张用"教育"的办法解决这个组织的问题,并且他认为这个办法是成功的。但胡耀邦这个办法不为公安部所赞同,也没有得到邓小平的支持。 几年以后,胡耀邦以纵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罪名被赶下了台。接着,一批被认为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代表人物被清除出党,包括我在内。 ※※※※※※※※※ 后记 八十年代的“清污”运动,虽然时间很短,却造成不小的震动。但迄今还没有一本专门记叙或论述这次事件的专著。我希望这本书能填补这一空白。 写这本书时,我没有现成的书籍可作参考,但我保存了当年的许多文献材料,特别是我自己的笔记本和日记。作为当事人,这些第一手材料帮助了我的记忆。 时下流行“纪实文学”,我这本书只是纪实,没有文学。我希望本书能做到忠于历史,包括其中的细节。当然完全避免错误是很难的;如果读者发现和事实有出入的地方,恳请指正。 本书的第一次修改稿曾有一个英文节译本,名THEANTI-SPIRITUALPOLLUTIONDRIVE___AFORMERPEOPLE'SDAILYEDITORREMEMBERS.译者是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的南希女士(NancyHearst)。该书作为《中国哲学研究》(CHINESESTUDIESINPHILOSOPHY,SUMMER,1996)的一个专辑出版。 最初我给这本书取的名字是《人道主义在中国的命运___一个当事人对"清污"前后的回忆》。 出版社同我商量的结果,改成了现在这个书名。在内容方面,也相应作了一些补充。但还是不免带着可能是过多的我个人的色彩。因此,准确地说,这是一本回忆录而不是关于这次事件的全面的历史。 这本书中的有些观点是我当时的观点,并不和我现在的观点完全一样;如当时我还认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是一致的,现在我已不这样想了。 我要感谢妻子冯媛,她对我的悉心照料使得我能够在与癌症作斗争的同时完成对此书的修改。她还替我把"附录"中的几万字材料输入电脑,并把全书校读了一遍。 在对本书进行最后修改的期间,正值迎接香港的回归。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大事。不过在喜庆中也有隐忧:香港的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会如何呢?为这本书寻找出版商的事,就颇费了一些周折。有人对我说,你这本书出得不是时候。不过我还是相信,这本书是能够出版的。 明镜出版社何频先生愿意出版这本有风险的书,我在此表示感谢。 王若水1997年5月7日,北京 ※※※※※※※※※ 三版后记 本书能在不长的时间内印第三版,我感到高兴。趁这个机会,我在新版增加了一个附录《民主墙的一段往事》。我希望我回忆的这件事有助于读者了解胡耀邦的政治态度和他所处的地位。可以看出,导致他下台的因素,甚至在他上台之前就已露出苗头了。 此外,本书中还有如下一些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第13页第七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会"应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会".当时还没有独立的社会科学院。 第166页倒数第二行:"凡是论文中带'人'字的先检查"."论文"应为"题目".第276页上的一个小注中,倒数第二行有一句:"事后我把那篇通讯的剪报呈送给他了,并在事后把那篇报道送给他看。"这句话的下半句应删。 第277页有一句:"有传说,不久前胡耀邦和赵紫阳都受到了邓小平的批评,说胡太'软'而赵太'冒'."应删,因为没有根据。 第293页到294页讲到孙月才的文章,这篇文章是发表在1988年第3期的《上海理论(内刊)》上的。我误为1986年的事了。 书中照片(无页码)中,有一张三人照片,从左至右依次为顾骧、王元化、王若水。图片说明有误。 第299页倒数第七行和倒数第六行之间,插入这一段:邓小平的态度是起关键作用的。在接着召开的党内“生活会”(1月10日至15日)上,与会者纷纷指责胡耀邦没有接受邓小平的"打招呼".胡乔木发言不长,据说邓小平事先给他"打招呼",劝他在这种会上少发言;可是胡乔木讲话的内容份量很重,他不但严厉指责胡耀邦个人,还说胡耀邦周围有一些"坏人",意图扩大打击面。邓力群充当了"倒胡"英雄,在会上倾盆大雨地讲了大半天。他早已收集了关于胡耀邦的一大堆材料,这时全部抛出来了。另一个发言激烈的人是余秋里。 这次会上,胡耀邦向中央政治局提出了辞去总书记职务的请求。 1月16日,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接受胡耀邦的辞呈。这次会议不过是给早已决定的事一个合法手续,不需要讨论,可是陈云不放过这个机会,又把胡耀邦狠狠批评了一通。这对邓小平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毕竟胡耀邦是他举荐的。在陈云慷慨陈辞时,邓小平默然不语。 第306页上的小注,我在后面加写了一些话。小注全文改为:*胡乔木给自己定的在美国作学术讲演的题目是《中国为甚么犯二十年的"左"倾错误》___他不说"中共",而说"中国".这篇讲演收入了《胡乔木文集》(第二卷)。正像他出国前的讲话一样,胡乔木想用这篇讲演表明他也是反"左"的。我不知道美国学者的反应如何,但有一位中国学者深受感动地赞扬说:"他逝世前几年认真思索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为甚么会长期犯左倾的错误?仅仅是提出这个问题就需要多么大的思想勇气!"(常念斯:《老泪纵横话乔木》,《读书》1995年第12期)其实,在此之前,邓小平已经多次讲过从1957年到1978年的二十年"左"的错误了,而且都是对外宾说的。参看《邓小平文逊第三卷以下各页:237、249、253、254.邓小平说的是"我们"犯了错误,他很清楚地是指党,但他没有用"我们党"的字样。也许因为这一点,胡乔木在决定他的讲演题目时煞费踌躇。他不好说"我们",但他也不敢说"我们党"或"中共",于是改说成"中国",让整个国家来为一个党的错误担负责任。在这里,使人惊讶的不是胡乔木的勇气,而是他的小心拘谨。至于讲演的内容,我没有可能在这里加以评论。附带说,常念斯先生在盛赞胡乔木之余,特地表示:"近十五年里,乔木与周扬、王若水的对立,我看恐怕乔木是错的。乔木反对提'社会主义社会中同样有异化',反对提'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在理论上,恐也未必对。"我感谢作者的好意。 我希望在作了这样一些补充修改后的第三版,能比初版有所改进。仍希望得到读者的批评指正。 王若水1998年1月 ※※※※※※※※※ 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王若水1995年10月) 从追求到幻灭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有一段讲中国人如何寻找革命真理的话。他说,从一八四零年鸦片战争後,先进的中国人,象洪秀全、康有为、严复、孙中山等,经历千辛万苦,向西方寻找真理,可是都行不通。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国家的情况一天一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怀疑产生了,增长了,发展了。”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传入中国後,中国革命才面貌一新,取得胜利。於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 时间过了四十多年,这个描写西方学说在中国的命运的话,现在可以移用来描写马列主义了。在建国以後,多次运动,包括“大跃进”“人民公社”和“文化大革命”那样的翻天覆地的运动,都失败了。毛泽东把中国拖到了绝境。因此很自然,“怀疑产生了,增长了,发展了。” 我可以借用恩格斯的一段话来描写现在一些包括我在内的知识分子的心情。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中,恩格斯说到十八世纪法国的那些伟大的启蒙学者本身都是非常革命的,他们自认为代表永恒真理和普遍正义,他们要求建立一个理性的王国。法国革命胜利了,结果如何呢?新的制度诚然比旧制度合理,可是仍然弊病丛生,充满罪恶。所谓"理性的胜利"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却不过是一幅令人失望的讽刺画。我读到这一段话很有感概。共产党也曾用豪言壮语向人民做过一次又一次的许诺,指点着那宏伟美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图景,後来呢?谁都看到共产党的宣传和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 毛泽东逝世,国门打开了,中国人惊讶地看到了那个“一天天烂下去”的资本主义体系竞是一个高度发展的文明,和千疮百孔的中国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这不能不使我们反思自己走过的路。经过改革开放,我们重新找到一条比较适合中国情况的发展经济的道路。 这期间,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体系崩溃了。於是,十月革命的道路,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人民心目中,一齐破了产。 二十世纪确实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勃兴和失败的世纪。在本世纪初,俄国十月革命取得了胜利;到这个世纪末,苏联和东欧的红旗落地。我们曾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现在难道不应当用实践来检验一下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吗?另一方面,我们的实践是否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不也是一个问题吗?本文的目的,就是想初步用共产主义的实践来检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又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批判共产主义的实践。 十月革命和列宁的机会主义中国共产党人的马克思主义,主要是从苏联学来的,是俄国版的马克思主义,即列宁主义。担任过为毛泽东管理图书报刊工作的逄先知说过:在马恩列斯的著作中,毛泽东最喜欢读列宁的著作;读得最多、下工夫最大的也是列宁的著作。毛泽东自己也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多少年来,们跟着苏联人说"马列主义",好象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是一个东西,谁违背了列宁主义就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我们从未想过,马克思主义可以有不同的学派,列宁主义只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学派,尽管它取得了正统的地位。 过去习惯说,十月革命的胜利是马克思主义的胜利,中国革命的胜利也是一样。实践的结论果真如此吗?其实,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的胜利只是证明了一件事:在当时的条件下,布尔什维克和中国共产党人能够武装夺取政权。这一点只是证明了列宁的思想。但是武装夺取政权和建设社会主义不是一回事。列宁在贫穷落後的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的计划最终被证明是失败的。 在二十世纪初,俄国需要的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根据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中引用的1897年的调查材料,当时经营农业的人口约占全人口的六分之五,这一点有力地说明了俄国资本主义的落後。列宁承认这一点,他在《两个策略》中批评民粹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关於俄国可以避免资本主义发展的说法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梦呓。 "除了使资本主义向前发展以外,妄想在任何其他方面替工人阶级寻找出路,都是反动的。在俄国这样的国家里,工人阶级与其说是苦於资本主义,不如说是苦於资本主义发展得不够。""要最充分地保证资本主义获得最广泛、最自由和最迅速的发展。"(《列宁选集》1卷541页)当然,列宁认为这样的革命要有工人阶级来领导,并在胜利後建立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但这不是社会主义的专政。“这样的胜利还丝毫不会把我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变为社会主义革命”(同上548页)。"它不能触动(如果不经过革命发展中的一系列中间阶段的话)资本主义的基矗"(同上547页)。 可是一九一七年的二月革命後几个月,列宁就发动起义,来了一个十月革命,接着就是把一切大工业收归国有。那时俄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远没有完成,而且并没有“经过革命发展中的许多中间阶段”,更谈不上“使资本主义向前发展”就马上越出民主革命的范围,直接进入社会主义革命。 列宁在《两个策略》中提出过要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可是列宁并没有提到这个过渡的经济条件,而这本来是最重要的。第二国际和俄国有一些理论家反对在俄国搞社会主义,他们认为俄国没有这种客观的经济前提,俄国的生产力没有发展到足以实现社会主义的水平。列宁在1923年初写的《论我国革命》中反驳了这种观点。 今天重读这篇文章,抛开那些对论敌表示愤怒和讽刺的词句,其实真正的论据是很薄弱的。 列宁说:"我们为甚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後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呢?"(《列宁选集》第4卷691页)"我们为甚么不能首先在我国创造这种文明的前提如驱逐地主,驱逐俄国资本家,然後开始走向社会主义呢?"(同上692页)建设社会主义需要高度发展的经济和文化,需要高度的文明水平,这是社会主义的前提。 现在列宁说,达到这个水平也需要前提,我们可以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这种前提,这就是驱逐地主和资本家,建立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然後走向社会主义。 但驱逐资本家,建立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这已经是在搞社会主义革命了。对方的意思是说,搞社会主义革命,需要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水平或社会文明的前提;而列宁把对方的逻辑颠倒过来,说社会主义革命是使生产力和社会文明达到社会主义水平的前提。 这样一来,列宁的社会主义革命就是不以经济和文明水平为前提的东西。 这样一个重大的问题,布尔什维克就这样草率对付过去了。三十年後,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重述了列宁的观点。斯大林承认,在十月革命後,“由於国内没有任何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萌芽,苏维埃必须在所谓‘空地上’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斯大林选集》下卷,542-543页)同一个斯大林在不久前还说"基础创立上层建筑"(同上502页),现在变成上层建筑创造基础了。 这怎么可能呢?斯大林说,这是因为苏维埃政权"依靠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个经济规律。当时我国的生产力,特别是工业中的生产力,是具有社会性的,但所有制的形式却是私人的,资本主义的。"(同上543页)苏维埃政权把生产资料公有化,就解决了这个矛盾。 斯大林说俄国工业中的生产力具有社会性,其实一切近代工业都是这样。但是在工业发展初期,其社会性也是很低的,所以它和占有的私人性的矛盾并不显著;只有到工业高度发展後,这个矛盾才突出起来。要搞社会主义革命,需要这个矛盾发展到成熟的阶段。 但当时的俄国离这个阶段还很远,它还处在资本主义初期阶段,怎么可以以此为理由搞社会主义革命呢?斯大林用"特别是"这个词来强调社会性存在於工业中,以便使读者忽视在工业以外的农业,而俄国是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从整体说,俄国的生产力并不具有社会性。照斯大林的逻辑,等於说,只有"先进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才是适合於俄国落後的生产力水平。 这是违反规律的。斯大林的辩护完全站不祝不如说,俄国革命是依靠了布尔什维克自己创造出来的一条规律,那就是:生产力一定要适合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 布尔什维克做到了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和农业的集体化,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但是他们无法使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超过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农业,许多年内还达不到沙俄时期的水平。如果一种生产关系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那么凭什么说它是先进的呢?毛泽东继承了列宁的理论,把中国革命分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他说过:“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毛逊3卷1060页)。"在革命胜利後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一切"於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产阶级成分,都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毛逊4卷1431页)。他还预言那时"资本主义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毛逊2卷650页)。到一九五三年,毛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还说,过渡时期是"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可是三年後,他就忘掉了自己说过的话,匆匆忙忙搞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 一九五六年,中共在八大决议中,说是中国目前的主要矛盾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後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等於公开承认,社会主义制度是不适合中国的经济水平的。 在俄国这样一个落後的国家搞社会主义革命,过去说这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不对;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违反。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水平,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列宁批评第二国际执行机会主义路线,其实他自己就在搞机会主义。 如何看资本主义建国以後,我们本应当批判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但毛泽东却要批判所谓修正主义。“修正主义”(revisionism)这个词,本应当译为"修订主义".修订可能是对的,也可能是错了。现在不管对错,一律斥为"修正".由於我们多年批判"修正主义","修正"这个词也变成了"以错误代替正确"的贬义,这和这个词的本义正相反,并且造成一种印象,好象马克思主义是不能修正的。 其实,马克思主义是应当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修正的,问题只在修正得对不对;或者说,是不是真正的修“正”。斯大林和毛泽东有一个教条,说马克思主义的个别原理和个别结论是可以修正的,基本原理则不能。他们批判“修正主义”,就是因为修正主义者修改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我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如果错了也要修正;那种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能修正的观点,是教条主义。根据波普尔的观点,任何科学理论都无权认为自己是永远不会推翻的;我同意这个观点。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和社会生产力发生了尖锐的矛盾,这种矛盾表现为阶级斗争,即代表旧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资产阶级和代表新的生产力的无产阶级之间的斗争。无产阶级要打倒资产阶级,废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在这里,马克思是把资产阶级当做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势力来看的。 马克思在十九世纪就认为,资本主义的寿命不长了。晚年恩格斯在一八九五年写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中,纠正了过去的过分乐观的看法,指出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还没有达到铲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程度,工人阶级的战略应当是由革命转入和平发展,应当很好地利用合法斗争形式,如争取普选权,参加国会等。 二十世纪初,列宁写《帝国主义论》,重新论证资本主义到了最後阶段。然而二次大战後的世界历史证明:帝国主义阶段过去了;资本主义发展着。资本主义制度也有很多变化,它仍然能促进生产力发展。这些变化,马克思预见不到,列宁也预见不到。 今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应当说,从马克思逝世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里,资本主义的经济总的来说是在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仍能够容纳生产力发展,资产阶级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阶级。马克思说过,“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马恩选集》2卷83页),但当初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都过早地宣判了资本主义的死刑。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的毛病,不是中国党独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问题,根子在老祖宗那里就产生了。 中国的资产阶级还处在发展初期,他们是资本家又是经营者、管理者;对於发展工业和商业,他们比共产党有经验。五十年代,中国大陆消灭了民族资产阶级,当时庆祝了社会主义的胜利。实际上,这是把一大批有经营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抛弃了,不是有利於生产,而是相反。到今天,我们还不得不从海外和境外“引进资产阶级的人才和经验。 刘少奇在50年代公私合营前提出"剥削有功"是对的。让他们进行一些剥削,换取他们努力增加国家和社会的财富,这是得大於失的事情。八十年代我写过一篇《重提猫论》,其中说,我们长期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看成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关系,猫与鼠的关系,其实是不对的。真正的老鼠不是资本主义,而是"贫穷"与"落後".资本主义是一只猫,它可以帮助我们消灭这两只老鼠。资本主义有利也有害,但是它的祸害比较起贫穷与落後来是较小的。 中共曾经吹嘘过在大陆消灭了剥削,实际上从来没有过。我们应该反对超经济的剥削,反对过分的、残酷的剥削,但是完全消灭剥削是做不到的,也没有必要。资本家个人的消费总是有限的,大量的利润还是要用来扩大再生产,既给社会增加了财富,给国家增加了税收,也增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可怕的是“官僚所有制”。我们国家这几十年来由於官僚主义的决策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和浪费,是任何资产阶级的剥削也不能比的。 我想提一个尖锐的问题:拿资产阶级和农民阶级比较,到底哪一个阶级是进步的,哪一个阶级是落後的呢?几十年来,我们从政治学习中受到的教育,都是告诉我们,农民阶级是革命的,资产阶级是动摇的,後来变成反动的,是专政的对象(这就是《5.16通知》的思想)。 但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衡量一个阶级的进步与否,要看它的经济地位,要看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资产阶级是同现代大工业和市场经济相联系的。它和无产阶级、科学技术人员一起,代表一种新的生产力,因此它是进步的阶级;至少在它没有变得阻碍生产力发展之前,我们不能说它是反动的阶级。上面我已谈到经营管理的作用,现代的资本家许多已变成了股东,不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了,怎么看这个问题呢?我认为,如果我们不反对普通人在银行存款获得利息的话,那么我们也不能反对从投资中获得利润,只要这对社会的生产发展有好处。这是从总的历史过程来说的,它并不排斥在某个时期,某个国家,资产阶级可以在政治上可以采取反动的立常《共产党宣言》高度评价了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但是过早地认为,这种积极作用已经完了。对於农民,《宣言》却认为,这个阶级是和小生产联系的,因而是没落的和保守的阶级;他们只有离开原有的立场,站到无产阶级方面来,才能变成革命的。後来,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联合农民的思想。这是为了壮大无产阶级的力量,并不表明他们认为农民是一个先进的阶级。 列宁和毛泽东都很重视农民。同农民联盟是共产党取得胜利的关键,因为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农民渴望改变自己的贫困地位,在民主革命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农民究竟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不能创造新的生产关系,所以在中国历史上,每次农民起义,即使取得胜利,最後还是回到封建主义,起义领袖背叛了原来的阶级,当上了新的皇帝。 那么知识分子呢?毛泽东认为中国知识分子都是受资产阶级世界观的影响,因而都是要改造的。把知识分子赶到农村去,就是让农民改造他们。 中国许多知识分子都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但在一九四九年以前确实受过“资产阶级式的教育”,也就是民主、自由、平等这些东西。这是毛泽东不喜欢的,但这是进步的思想,比毛泽东头脑中的帝王思想要进步得多,也比农民的封建思想和小生产思想进步得多。我不是说知识分子没有缺点,但是把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群体或阶层加以贬低,作为“臭老九”加以歧视,是荒唐的。 共产主义——科学还是空想?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过去的社会主义都是空想,只有他们才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现在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仍然是乌托邦。“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共产主义原则是非常好的,可是怎么实现呢?如果你去读一读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就会发现,在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里,甚至在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也就是社会主义社会)里,是没有商品交换和货币的。马克思描绘说,在这样的社会里,一个工人"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分消费资料。"可是这种制度并不诱人。就我来说,还是宁愿带着钱包,到市场上去自由选择。不但如此,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做到了这一条;而且在看得见的将来,这也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现在所有自称建成了社会主义的国家,从马克思的观点来看,都是不够格的。怎么办?要这些国家不用"社会主义"的名称,也不好办。於是有些学者区别了两种社会主义,一种是"理论上的社会主义",一种是"现实的社会主义".马克思为甚么要消灭商品与货币呢?因为他要彻底消灭剥削。一个工人创造的价值,大於他所得到工资,因为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和他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不相等。这种情况,使得剥削成为可能。只要有商品和货币,价值与价格的背离就是不可免的。要彻底消灭剥削,严格实行按劳分配,就要废除货币,直接按照工人的劳动来计算他所创造的价值来付予报酬,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证券。同样,一切产品也不能有价格,而是标明其中含有多少劳动量。工人就用他的劳动证券,去领到具有同等劳动量的产品。这样也就消灭了商品。 马克思的这个设想,建立在他的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劳动创造价值,一个产品的价值,就以制造这个产品所需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比如造一张桌子,甲要三天时间,乙要两天时间,丙要一天时间,那么制造这张桌子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就是两天,这就是它的价值。这个理论,是以体力劳动为基础的。应用到简单劳动上,好象没有什么问题;应用到复杂劳动上,就有些困难;应用到单纯的脑力劳动上,特别是创造性的脑力劳动上,就完全不行了。体力劳动的产品,是可以规格化的。甲乙丙三个工人造出的桌子,必须是一样的,这样才好比较,才好用数字来计算。但是脑力劳动的产品怎样比较?怎样计算?鲁迅写《阿Q正传》,该给多少报酬才是不多不少?如果有另外的张三和李四,也写出了《阿Q正传》,一模一样,那就好办,可以把三个人所化的写作时间平均一下。但《阿Q正传》是独一无二的,别人写不出来,那么就没有什么社会平均劳动时间。不仅如此,仅仅按一部文学作品的写作时间来给予报酬,也是不公道的。 写作一小时总比造桌子一小时的劳动复杂得多。那么怎么计算?按计算复杂劳动的办法也不行,因为这里有天才,有灵感,这是根本不可能计量化的。按照一部文艺作品的创作时间来衡量其价值,这是可笑的。 还有,在这个信息时代,信息是最宝贵的财富,但如何计算信息的价值?用劳动时间也是不行的。 战後的科学技术革命表明,科学家和工程师对社会财富的贡献,他们所创造价值,比工人农民多得多(尽管他们离不开工人农民)。在毛泽东时代流行的对脑力劳动的蔑视以及"工人农民养活了知识分子"的说法,是根本错误的。 我们还可以想一想,除了科技的作用以外,企业管理的作用难道可以忽视吗?同样一个企业,由某个厂长来经营就亏损,换一个厂长来就扭亏为赢。应当承认,经营管理也是创造价值的;不过这种劳动也是脑力劳动,同样无法按时间来计量其价值。 所以,在现代的条件下,单靠工人来创造价值是不行的,还要靠科学家、工程师、技术员,还要靠经营者和管理者,即现代的经理阶层。工人是生产力,科学技术工作者也是生产力,经营管理者也是生产力:财富是由这三部分人联合创造的。虽然我们无法计算这後两部分人的贡献,但是可以肯定一个科学家或一个总经理的贡献要比一个工人大得多。 这样,“剥削”的问题就变得模糊起来了。从总的方面来说,现代社会财富的巨额增长,工人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主要不是由於工人和农民加重了劳动强度,而是受益於科学技术;科学家所得到的报酬,一般的是低於他们的贡献的。难道不可以说,脑力劳动者所给予体力劳动者的,要大於他们得之於後者的吗?我们不可能要求严格的按劳分配(尽管这已载入宪法和党章),但是我们应该要求相对合理的分配。在今天的中国,这种相对合理的分配也没有做到。 马克思为甚么要废除私有财产? 这是基於两个理由:一、为了消灭剥削;二、为了实行全面的计划经济。马克思认为,残酷的剥削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停滞,废除私有财产将解决这两个问题,从而极大地解放生产力。我们已看到严格的按劳分配的不可能,那么全面的计划经济可能吗?资本主义经济是靠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人们能不能用自己的手来完全代替那只看不见的手呢?事实表明这是不可能的。现代市场经济瞬息万变,复杂万千,就是有一个万能的超级计算机,也不可能把全部变数纳入人为的计划之中。这一点,苏联和中国的经验已经证明了。我们至多只能做到在市场的自发经济基础上加上人为的计划调节,但不可能不要那只看不见的手。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英国经济学家海耶克批评马克思过於迷信理性的力量,错误地以为社会制度的变革是可以用理性来设计的;我以为这个批评是有道理的。 既然完全消灭剥削和彻底实行计划经济是不可能做到的,那么废除私有财产的理由也不能成立了。不要说在本世纪初的俄国没有条件实行马克思所主张的那种社会主义,就是在今天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生产力水平很高的美国,如果要没收私有财产,取消货币,那么美国的经济马上就会崩溃。 马克思对这种危险,并不是没有一点预计,所以在《共产党宣言》里,尽管在原则上提出了“消灭私有制”的口号,但它的十条纲领并不是那么激进的,只提出剥夺地产,高额累进税,没收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国家垄断经营银行、运输业等;至於消灭阶级差别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马克思只是含糊地说那是要在发展过程中解决的事。 有趣的是,今天我们来看《共产党宣言》的十条纲领,会发现,在有些方面,如高额累进税,工业和农业的结合,城乡对立的消灭以及义务教育,西方国家比社会主义国家做得更好。 时代变了,今天社会主义国家或者转到资本主义,或者采取一些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措施;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国家也采取了一些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两种制度正在靠近。 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意是要解放全人类,但他们过分强调了阶级斗争的作用,又误以为一切问题的根源在私有制。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发展下去,社会将迅速两极分化,好象一个葫芦形,中间最细,两个头,一大一小,一头是人数很少的大资产阶级,另一头是广大的无产阶级,这两大阶级的斗争将决定人类的未来。历史的发展否定了马克思的预言。 拿现在美国的例子来说,出现了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整个社会象一个橄榄形,两头小,中间大;这样的社会结构是比较稳定的。至於工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并没有象马克思预言的那样贫困化,而是大大改善了。恩格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马克思在六十年代的《资本论》中描绘的英国工人的悲惨生活状况,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早已看不到了。这就是西方国家的工人不接受共产主义的根本原因。 工人阶级队伍本身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办公室工作的“白领工人”的数量已经超过了在车间劳动的“蓝领工人”。现在的工人阶级已经不是马克思那个时代的工人阶级了。 从战後这些年的历史看,资本主义世界中推动历史进步的并不仅是工人运动,还有学生运动,妇女运动,黑人等少数民族运动。工人阶级也不一定走在社会的前列,更谈不上领导社会的潮流。现在在所有的西方国家中,共产党的势力都在衰落,无产阶级革命的前景是没有的。大学里倒有不少学者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但那并不是同工人运动结合的。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肩负着历史的使命,即通过解放全人类而解放自己。《国际歌》批评了“救世主”的观点,但这种把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任务赋予一个特定的阶级的观点,何尝不是承认有一个“救世阶级”?从无产阶级专政到领袖专政马克思关於工人阶级赋有历史特殊任务的观点,为列宁所继承和发展,形成他的共产党领导权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 既然无产阶级是最先进的阶级,那么它当然要来领导革命。无产阶级怎样来实现它的领导呢?通过共产党。这是列宁的观点。 在中国,过去把一切邪恶的品质都归於资产阶级,而无产阶级被说成是大公无私,最有远见,最富於革命的彻底性,无产阶级的阶级性似乎就是一切美德的化身。这样的无产阶级只存在於头脑里,在现实中从来不曾存在过。现实情况是,工人身上也会有这样那样的品质缺点,於是就把这些归咎於资产阶级的影响和资本主义的腐蚀。 在理论上无产阶级是领导阶级,但在现实生活中,工人阶级似乎并不占有特殊的地位,无论政治上还是社会地位上。他们应该有的特殊地位,被代表他们的党占有了。 这样,共产党就在无产阶级的名义下,成了改造者、解放者、教育者,其他的人们都是被改造者、被解放者、被教育者。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就有了合法性。社会主义国家成了西方学者所谓的党治国家或“党国”(party-state)。我们中国叫做"党天下".马克思恩格斯都不喜欢国家(此处的"国家"指国家机器,或马克思说的"政治国家")。他们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只不过是暂时的过渡。国家要消亡,国家的某些职能将转交给社会来承担。他们心目中的公有制,是社会所有制,并不是国家所有制。 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度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最适宜的形式是巴黎公社式的政治组织。後来马克思没有重复这个观点,而恩格斯提出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列宁则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最好形式不是国会制的民主共和国,而是苏维埃共和国。这又被说成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列宁提出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共产党专政,而党又是由少数领袖来代表的,这样共产党专政又变成领袖专政了。今天我们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主要属於列宁。 马克思和列宁都抨击了资产阶级民主,在当时,这是有道理的,因为资产阶级民主在当时确实不完备。列宁的抨击尤其严厉,他声称资产阶级民主是虚伪的、形式的、残缺不全的,而无产阶级民主要比资产阶级民主好万倍。这个比资产阶级民主好万倍的无产阶级民主从来没有出现过。一百年来,资产阶级民主有很大进步,过去没有选举权的妇女、穷人、少数民族,现在都有平等的选举权了;人民也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和结社、游行等自由权了。相形之下,社会主义国家并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社会主义民主机制来表达民意,监督和控制党和领袖,防止滥用权力,其结果是党和领袖凌驾在人民和无产阶级之上,异化了。 当年列宁对资产阶级民主的抨击,如“虚伪的”“形式的”“残缺不全的”,移来描绘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倒是很合适的了。现在官方已经不再重复列宁的论点,而是说西方民主不适合中国情况。 德国“左派”共产党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党专政还是阶级专政?是领袖专政还是群众专政?列宁回答说: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为领袖的人们来主持的(《列宁选集》4卷197页)。 列宁批评德国“左派”共产党人把群众和阶级,政党和领袖完全对立起来,这是对的;但列宁却陷入了另一个极端。照这个说法,因为无产阶级代表群众,所以群众专政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因为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所以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党专政;因为党是由领袖领导的,所以最後是归结为领袖专政。 斯大林看到了这种理论的容易受到批评,在《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中企图加以弥补,说无产阶级专政和党的领导作用(党"专政")之间不能划等号。无产阶级专政"实质上"是党专政,但不是说"完全"是。党"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但前提是"先锋队和工人群众间、党和阶级间有着正确的相互关系"(《斯大林选集》上,423页)。"如果党的政策不正确,如果党的政策和阶级的利益发生冲突,可以不可以认为党是阶级的真正领导者呢?当然是不可以的。"(同上425页)。 斯大林看到了这种危险,可是後来他自己忘掉了。在中国,从来就没有提出过这样的问题,似乎一个党自称代表无产阶级,它就代表无产阶级,用不着征求一下广大工人的同意;一个党曾经代表过人民,那么它就永远代表人民,不需要人民来审查是否合格。任何地方、任何部门的工作出了问题,有了缺点,需要纠正和改进,第一条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几十年中,不断加强党的领导,随之是领袖地位的加强。党是全能的,党的全能又归结为领袖的全能。 斯大林大搞个人崇拜,毛泽东也想搞对自己的个人崇拜,就批判赫鲁晓夫对斯大林的批判。在“九评”的第二评即《关於斯大林问题》中说:"所谓'反对个人迷信',是违反列宁关於领袖、政党、阶级、群众的相互关系的完整学说的","实际上是把领袖同群众对立起来,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统一领导,涣散党的战斗力,瓦解党的队伍。"在这里,正是利用列宁观点中的弱点来为个人崇拜辩护。 列宁观点中的主要问题在於忽视了这一点:党是可能从本阶级异化的,领袖也是可能从群众异化的;异化了的党不能代表无产阶级,异化了的领袖也不能代表群众。 无产阶级专政的一个大问题就是无法防止党和领袖的异化。毛泽东在1957年提出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他没有看到,最主要的危险是党和领袖的异化。後来,为了要搞"文革",他提出党内出现了一个官僚资产阶级。其实,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他脱离了人民,君临於群众和党之上,谁也不能制约他了。 马克思主义本来是批判“救世主”思想的,但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无产阶级实际上代替了救世主的地位,成为救世阶级。到了列宁,这个救世阶级又为共产党所代表,成为救世党;党又掌握在领袖手中,於是领袖实际上成为新的救世主。绕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在欧洲已陷入困境。列宁胜利地领导了十月革命,又提出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的口号,使得马克思主义走到东方来了,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列宁主义从此成为被压迫民族解放的旗帜,十月革命成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解放的道路。但俄国革命的经验实际上并未经过批判的审查。列宁组织“第三国际”,就急於推广俄国的经验,这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 现在再来看看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这是一个马克思遭到严重误解的领域。为甚么会误解呢?马克思主义的普及和研究工作已经做了几十年,为甚么还有误解呢?马克思的经济学是较少受到误解的,因为马克思有三卷《资本论》摆在那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就有误解了,因为马克思讲得少。哲学呢?我们过去受苏联影响,只读恩格斯和列宁的几本书,很少读马克思原著。马克思早年钻研哲学,写过一些文章,但都不好懂,後来他把重点放在政治经济学上去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有些重要遗著只是到本世纪的三十年代才发表,如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的《1844年哲学手稿》和《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列宁都没有读过。不能说列宁对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了解是深刻的,斯大林就更不消说了。斯大林有条件读到上述的马克思著作,但他根本不重视,也不知读过没有。毛泽东的哲学思想又是受苏联影响的。我们长期跟在苏联後面,把列宁主义看成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全面的合法的继承和发展。这个影响时间是很长的。 为了说明列宁的哲学思想同马克思的不同,让我们先从列宁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谈起。 《唯批》的基本思想,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个命题好象没有错,难道马克思不是也这样说吗?问题就出在对"反映"的了解。列宁是把这个词和"摄影""复写"的同义词来使用的;他在书中的任何地方都没有声明"反映"和"摄影""复写"有什么不同。这种认识论,是常识的唯物论。在中国,由於多年来照抄苏联的说法,学校和课本中都是这样讲的,所以许多人也就以为这就是马克思的哲学。 列宁反复强调,认识的对象,即客体的存在,是独立於人之外的。这种话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是对的,但不能成为一个普遍的命题。我面前的这种桌子,当然是独立於我的意识而存在的;但是桌子不是自然物,它是人造出来的。造第一张桌子的人,总要事先有一个设想,也就是桌子的观念。马克思指出,人的劳动的特点,就在於他在制造一件产品之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的结果在一开始“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马恩全集》23卷202页)。 不仅桌子,所有的社会财富都要这样看。自然是财富的母亲,劳动是财富的父亲。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最初把财富看做是单纯的客体,看成是独立於人以外的、不依赖於人的自然物,亚当斯密则把财富看做是劳动的创造,马克思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所以,我们不仅要把桌子看成是客体,还要看到桌子的主体方面,也就是从桌子中看到人的劳动、人的意志、人的智慧。这就是见物又见人,并且是从物中见人。不仅如此,桌子是商品,它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什么呢?表面上是物与物的关系,实际上是人与人的关系。离开了人,离开了社会,就没有什么价值。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就是要在物与物的关系背後揭示人与人的关系。如果按照列宁的观点,客体就是客体,不依赖於人存在,这正是马克思所批评的。马克思在著名的《费尔巴哈论纲》中说以往的唯物主义对现实只是从客体方面来了解,没有从主体方面来了解,就是这个意思。 上面说的是对马克思的第一个误解;现在来说第二个误解。 马克思说过,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列宁按照他的反映论观点对此作了解释。 他说:"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就是马克思的学说。反映可能是对被反映者的近似正确的复写……意识总是反映存在的,这是整个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看不到这个原理与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有着直接的和不可分的联系,这是不可能的。"(《列宁全集》18卷338页)那么马克思说的“存在决定意识”就是说意识是存在的“近似正确的复写”吗?错了!马克思说的“存在”是社会存在,它并不是在人以外的东西。马克思说的“社会意识”,包括宗教、道德、文艺、法律、哲学等意识形态,它们不是反映人以外的东西,而是反映人自身的存在,而且这种反映也不是依样画葫芦的复写。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是在贬义上使用“意识形态”这个词的,是说这是一些打上了阶级烙印的虚幻的观念。拿宗教来说吧,它不但不是什么客观存在物的“近似正确的复写”,甚至根本不是复写。那么怎样用社会存在来解释它的来源呢?人创造了上帝,但人却反过来说上帝创造了人,这是一种异化,一种颠倒。马克思说:"国家、社会创造了宗教即颠倒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马恩选集》1卷1页)"宗教里的苦难就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或者说,它是"人民幻想的幸福"(同上2页)。50因为人民遭受苦难,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要创造出一个上帝来,作为祈求的对象,把幻想寄托於死後的天国。这样,宗教是现实生活的一种反映,但它是一种曲折的、歪曲的反映,不是那种照镜子式的反映,不是列宁理解的那种反映。 列宁在《唯批》後写的《哲学笔记》中,局部地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说人的心灵认识事物,“不是简单地、直接地、照镜子那样死板的行为,而是复杂地、二重化地、曲折地……".照镜子和照相是一回事,说认识不是照镜子,就是说不是照相。 其实,意识形态已经不属於认识论的范畴了(并非一切思想都是认识)。拿客观的桌子产生桌子的观念这种"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来解释意识形态的产生,是根本不行的。前者是用人以外的客观对象来说明感觉和表象的来源,而後者是用人自身的社会存在来解释意识形态的根源。在前者的情况,人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观念是来自面前的客观对象。 在後者的情况,人们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思想是受什么东西在背後推动的;正如恩格斯所说,"头脑中发生这一思想过程的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归跟到底决定着这一思想过程的进行,这一事实,对这些人来说必然是没有意识到的,否则,全部意识形态就完结了。"(《马恩选集》4卷250页)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用过“辩证唯物主义”这个词,只用过“历史唯物主义”这个词。“历史唯物主义”的“物”,就是哲学上讨论的“心物关系”或“意识与物质的关系”的“物”吗?否。马克思指的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生产、生产方式、社会存在,但所有这些都是离不开人的。它是指人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人的生产活动和生产方式、人的社会存在;是指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人不是纯粹的物质,人有肉体和精神,人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所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不是简单地把一般唯物主义原理搬到社会历史中而得出来的。 官方马克思主义或正统马克思主义把人的本质归结为阶级性,这样就一方面取消了人的共性(人性),另一方面抹杀了人的个性。他们的根据,就是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第三种普遍误解。 第一,社会关系是很丰富的,两性关系、亲子关系和朋友关系等都是社会关系,不能全部归结为阶级关系。阶级关系诚然很重要,但是把这种关系从人的总体抽出来,抛掉其他关系,这仍然是抽象的人。马克思说的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并不仅仅是阶级关系。 第二,社会关系是会异化的。许多人都忽视了,马克思在上面那句话之後,紧接着说:"费尔巴哈不是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这是什么意思呢?为甚么要批判人的本质呢?马克思在另外的地方说到“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哲学手稿》),又说,劳动是使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的东西,而劳动是自由的实现。我们有足够的根据认为,马克思的意思是人的本质是自由。但这个本质不是现成地给予人的;换句话说,人不是生而自由的。在这一点上,马克思既区别於卢梭,又区别於萨特。人能够自由,这只是人的潜能,要通过劳动来实现它,而劳动总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社会关系中进行的,而生产方式是前一代人留下来的,不是人们可以自由选择的。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获得自由。自由的实现也就是人的本质的实现,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最初的、从动物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反杜林论》)但是这是一个辩证的过程。人在获得自由的过程中又会陷入新的不自由。例如,一定的社会关系本来是使得人的自由能够实现的条件,却又可能变成人的新的桎梏,这就是社会关系的异化。 现在我们可以较好地理解马克思的话了。马克思的意思是说,人的本质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实现,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关系是人的现实的本质。但是社会关系是会异化的,异化了的社会关系不但不是人的本质的实现,反而成为反人性的东西。所以马克思说,专制制度使人不成其为人。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的错误就在於没有批判这种“现实的本质”,所以没有革命性。按照马克思,这种现实的社会关系不仅要批判,而且要推翻:"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一切关系"(《马恩选集》1卷9页)。 从这个观点来看,阶级性虽然可以说是人的现实的本质,但这是异化了的本,不是人的真正的本质。例如,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人被摧残为畸形的人,变成了奴隶,变成了活的机器,变成了齿轮和螺丝钉(雷锋以当齿轮和螺丝钉而自豪,马克思则尖锐地把这当做资本主义对人的扭曲来批判),这是人性的异化。 马克思说:"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同是人的自我异化。"无产阶级之所以必然产生对他的生活状况的愤慨,就是由於"它的人类本性和它那种公开地、断然地、全面地否定这种本性的生活状况相矛盾。"(《马恩全集》2卷44页)马克思曾赞扬过工人阶级的革命性,但是他从没有把工人阶级描写得完美无缺,象後来的正统马克思主义那样。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应当消灭自己,消灭自己的阶级性,恢复自己的人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的精华—实践的唯人主义几十年中,某些流行的哲学教科书翻来复去讲的是“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思维是存在的反映”,这种讲法,没有跳出旧唯物论的窠臼。人们以为,只要加上“思维对存在起反作用”就足以和旧唯物论划清界限了,其实是大谬不然的。 一九三二年马克思的《1844年哲学手稿》的发表是马克思主义史上的一件大事,欧洲一些"马克思学"的学者开始从新的角度来研究马克思。他们发现了一个不同於俄国版的马克思主义,一个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一时轰动了欧洲。虽然这项研究为二次大战所中断,但战後又以其冲击波震动了北美,出现了一大批有关著作,并且孕育出了不同的学派。可以说,《手稿》赋予马克思主义第三次生命。 中国翻译《哲学手稿》不算太晚,一九五六年第一个译本就产生了。然而由於原文的艰深和译文的晦涩,当时只有少数人注意。到八十年代初才在学术界形成研究的热潮___然而这时青年人已开始厌倦马克思主义了,他们追求更时髦的东西,从尼采到萨特。另一方面,官方又把这种"异端"马克思主义视为主要敌人和批判对象。到现在,青年学生仍以为马克思主义只此一家,无非是讲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还有什么别的呢?然而如果不把青年马克思和成熟的马克思联系起来,就不可能对马克思有完整准确的了解,就看不到马克思思想中最宝贵的东西。 马克思的出发点既不是精神也不是物质;马克思的出发点是人,是现实的人或实践的人。 马克思是哲学是一种历史哲学,它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马恩全集》42卷131页)。这个过程还没有结束。人创造了并还在创造着人的世界,同时创造了并还在创造着自己。 最初的人和动物的区别不是很大的。人类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生存,就是解决衣、食、住的问题,因此就要进行物质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一点的重要性予以充分估计,说这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马恩选集》1卷32页)。这个问题不解决,人不能维持自己的生存,其他都谈不上。 但仅仅是停留在维持生存这个水平上,人和动物就没有多大区别了。“饮食男女等等也是真正人类的机能。然而,如果把这些机能同其他人类活动割裂开来并使它们成为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样的抽象中,它们就具有动物的性质。”(《哲学手稿》)对马克思主义的第四种流行的误解,就是以为马克思最关心的是人们的吃饭穿衣这种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马克思理想中的社会主义就是人人有饭吃,有衣穿,马克思心目中的共产主义就是人人都过富裕的生活;或者说,马克思主义就是“吃饭哲学”。 E.弗洛姆早在一九六一年发表的《马克思关於人的概念》中就有力地批驳了这种观点。 他感到奇怪的是: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敌人这样批评马克思主义;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辩护者也这样理解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批评过把达尔文的“生存斗争”公式用来解释历史(见(《马恩全集》32卷671-672页)。恩格斯把人的需要分为三个层次:生存、享受、发展。因此,阶级斗争不仅是争取生存资料,而且是争取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见《马恩选集》3卷572页)。马克思主义并不反对享受;我们在许多年内把享受当做资产阶级的专利品,这是违反马克思的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只反对把自己的享受建筑在别人的痛苦的背上,要改变工人只劳动无享受和资本家只享受不劳动的状况。享受有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或文化享受)之分,物质享受是消极的,精神享受高於物质享受。享受不是最高的需要,最高的需要是发展的需要,也就是发展自己的潜能,实现自我。这要通过自由劳动来实现。所谓自由的劳动,并不仅仅是不受剥削而已,而是一种创造的劳动,这种劳动是人性的需要,同时也是享受,是"乐生的要素".马克思认为,即使消灭了剥削,只要劳动是为了衣食,为了解决人的生存问题,这种劳动就仍然不是自由的,是不得不进行的,它仍然属於"必然性的王国",真正的自由王国存在於"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马恩全集》25卷926-927页)。恩格斯认为,到了共产主义,人类就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但是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领域是人类不能完全摆脱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自由王国才能繁荣起来。 这里的关键在於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增加自由时间。经济学上有所谓“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开支与家庭总消费支出之比,其数值越小越表明生活富裕。按照马克思,必要劳动时间越少,自由时间越多,越表明生活的自由和丰富。所谓自由时间,主要不是指闲暇时间,而是指进行创造性劳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建筑设计、理论构思、文艺创作、艺术表演等等)的时间。 马克思曾从人的发展角度把社会形态分为三个阶段:最初的形态(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特点是人的依赖性;第二大形态(资本主义的)特点是人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是以对物的依赖为基础的;第三大形态的特点是自由个性,这种自由个性是建立在个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财富的基础上的。(见(《马恩全集》46卷,下,104页)马克思理想中的共产主义,就是要创造一种全新的人,为了创造这种人,就要创造一种全新的社会条件,使得每个人都能充分地全面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实现自我的同时为社会做出贡献。这样的社会不要求个人牺牲自己,相反,“每个人的自由是一切人的自由的条件”。异化克服了,人将成为“自为的人”,世界成为“为人的世界”。人将成为自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和自己的主人。 我在1986年发表的《关於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哲学》中说过:"以为共产主义社会就是'要什么有什么'的社会,就是每个人都过百万富翁的生活,这是普遍存在的误解。它的错误不是把共产主义看得太高了;恰恰相反,是看得太低了,因为在这里使用的价值尺度,仍然是资本主义的尺度。马克思的着眼点不是'物'而是'人',不是享受,而是创造(创造本身也是一种享受)".马克思心目中的共产主义的人不是占有得多的"富有的人",而是充分发展了人的本性的"丰富的人".马克思是重视物质生活条件的,因为它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但是这不等於说,物质生活是最重要的;正相反,马克思把精神的价值放在物质的价值之上。黑格尔提出,精神的本质是自由,而精神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见黑格尔:《历史哲学。绪论》)。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这个思想,把自由看做是人的本质。 只有这样来理解马克思的哲学,才能把他的哲学思想和他的共产主义思想有机地联系起来。把马克思主义说成“吃饭哲学”,这是一种浅薄的了解;毋宁说,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哲学,革命的哲学,自由的哲学。 以为马克思主义是反对或者害怕自由,特别是个人自由,这是对马克思的第五种误解。 这种误解在西方很流行。我在哈佛时,有个学生问我:“如果要中国人民在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之间做选择,他们会选择什么?"他们总以为,社会主义国家没有自由,是因为这些国家遵循马克思主义。这不奇怪,奇怪的是号称社会主义的国家也这样宣传。在我们国家,"自由"一词在很长时间里是带一些贬义的,好象这是只有西方国家主张的东西。在六十年代,《人民日报》的头版曾出现过一条报道,题目是《管庄——自由王国》。 管庄是北京东郊的一个住宅区。你以为它是说管庄提前进入了共产主义吗?不对。它是说管庄的秩序如何乱,小偷、流氓如何猖獗,卫生情况如何糟,总之,是无人管理,一塌糊涂,这就叫"自由王国".一个自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国家的报纸,就是这样亵渎马克思恩格斯的理想的。 对马克思主义的第六种误解,就是以为马克思是轻视个人价值的,共产主义就是“大公无私”的社会,就是集体主义彻底克服个人主义。有这种误解的人,以为个人主义是资本主义的产物,集体主义是共产主义的价值标准。个人主义与资本主义相联系,这是不错的;但把个人和集体对立起来,这也是阶级社会的观念。马克思指出,有两种集体,一是“虚幻的集体”;资产阶级国家就是这样的集体,它把资产阶级的利益冒充为全民利益。另外一种是“真实的集体”,它乃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这种集体中,个人并不湮没在集体中,而是在集体中得到自由和发展。马克思认为,在他的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里,集体和个人的对立的物质基础已经消除了;所以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既不是“自我牺牲精神”,也不是“利己主义”(《马恩全集》3卷275页)。 当然,我并不认为马克思找到了一条实现这个理想的具体道路,前面已经说过了。 上面所说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目,澄清一些误解。这还不是所有的误解,但仅从这些,也可以看出,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的误解是很严重的。我敢说,这些误解,并不是只存在於一般人的心目中,而且存在於一些学者的头脑中。 十九世纪的欧洲,无产阶级的贫困化和悲惨命运成为一个触目惊心的问题,作为人道主义者和革命家的马克思把注意力集中於这个问题是很自然的。但是这个问题已不再是今天的头号问题了。虽然如此,只要异化存在,马克思的一些思想就没有过时。剥削是异化,但只是异化的一种形式,还有其他形式的异化。今天全球性的问题如环境污染,人口爆炸,核武器,南北对立等,都不是自然灾难,而是人类自己制造出来的祸害,是人的行为异化的後果。我们今天要坚持改革开放,但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些消极方面。我们已经有了权力的异化,现在金钱的异化也严重起来了。在某种意义上,这是进步的代价;不要任何代价的进步道路是没有的。但是我们也不能放弃对异化的批判和采取措施来减少这种现象,马克思的思想就为我们提供这样的武器。 总起来说,我不是列宁主义者;也不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我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基本过时了,他的共产主义仍然是乌托邦。马克思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在他的哲学里面,但不是列宁所阐述的那种辩证唯物主义,也和马克思本人讲的历史唯物主义内容不尽相同。这种哲学,我想称之为“实践的唯人主义”,也就是马克思的人的哲学或“哲学的人学”(philosophicalanthropology)。"唯人主义"是我创造的新译名,德文里是Humanismus,英文里是humanism.译为人本主义也可以,但我觉得"唯人主义"更好。 过去译为人道主义,但这个词的伦理道德色彩太重;这个译名可以保留给英语中的另一个词,即humanitarianism.实践的唯人主义并不否认自然界的在先性,但是它在解释历史时是从人出发,又以人为归宿。马克思在早期一度自称为Humanismus,後来他抛弃了这个名称,改用了唯物主义这个词。这里不可能详细讨论马克思改用这个名称的原因和得失,我们也不需要处处以马克思为根据。我只想说,马克思的这一部分思想在当今世界上仍然有生命力。实践的唯人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价值标准,它既可以用来批判资本主义,也可用来批判现实的社会主义。这种思想也使我们在一个充满权利异化和金钱异化的社会中,保持独立的人格,不致失去自我,不致看不到人的价值。 我所信仰的这种马克思主义是开放的、批判的、人道的。马克思主义经过实践的检验,有多少错误就否定多少,不必可惜。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也要有完整准确的认识,要把後人加在马克思头上的东西和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区别开来。我主张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批判的审查,而不是弃之不顾,好象它根本不存在。官方认为我是马克思主义的异端而加以批判;海外又有人因为我仍然讲马克思主义而觉得奇怪:这些我都不在乎。 马克思逝世後的这一百多年里,世界发生了翻天动地的变化。如果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瓦解表明马克思主义的衰落,那么西方国家的科技革命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又使人看到马克思的某些卓越的预见。自动化使人从单调累人的体力劳动下解放出来,电脑则使人从某些枯燥乏味的脑力劳动下解放出来。过去的八小时工作制的理想,已经为现实的每周五天工作制代替。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也发生一些变化,即使没有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但在这种社会中,马克思的若干理想正在变为现实。 “一切产生出来的东西,都一定要灭亡。”——恩格斯引用过歌德的这句话。这对马克思主义当然也适用。据我所知,毛泽东也表达过这个意思。马克思主义产生将近一个半世纪了,现在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正在走向灭亡。这是历史的进步,应当欢迎。我只是想补充两点。第一,马克思主义在人类思想史上将永远占据一个重要位置,不管人们怎样评价它。第二,马克思主义中的精华仍会被许多人继承、发展;这些人可以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流派,也可以不是。说得确切一些,马克思主义的灭亡不是简单地消失,而是被“扬弃”。我们今天对马克思主义应当做的工作,就象马克思恩格斯当年对黑格尔做的一样:从这个思想的废墟上救出其中有价值的内容,并加以发展,使之适合当今世界的需要。象历史上许多思想巨人一样,马克思的影响还会长期存在。在一个新世界的多元的文化格局中,马克思主义的新流派毫无疑问会有自己的位置。 ※※※※※※※※※ 毛泽东与霸道(王若水) 一九七二年底,由于我上书毛泽东,支持周恩来批左,反对张春桥和姚文元,引起毛的不悦,批评我"也不高明".随后,在《人民日报》掀起了一场对我的大批判。毛对姚文元谈到这件事时,追述了他在一九五七年对《人民日报》的领导干部的一次谈话,说他当时讲过汉宣帝批判太子刘示的故事。毛说,看来他们没有听进去,或者没有听懂。 姚文元叫《人民日报》的负责人把当年的谈话整理一份记录给他。当年聆听过那次谈话并仍然健在的人有四个:胡绩伟、王揖、袁水拍、王若水。我们在一起回忆谈话的内容。虽然时隔十五年,但因为是毛泽东的谈话,印象还很深。我们四人都不记得毛在一九五七年讲过这个故事,看来是毛泽东自己记错了。但大家都记得,毛说到西汉后期的几个皇帝——"元、成、哀、平",每况愈下;并说邓拓象汉元帝,"你要是当了皇帝,非亡国不可!"汉元帝即刘示,史称他"柔仁好儒".毛泽东讲的那个故事,《汉书》和《资治通鉴》中都有记载。刘示作太子时,有一次谈话中建议他父亲宣帝用儒生。宣帝变了脸色,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用德教,用周政乎?"宣帝批评了一通儒生的无用,说:"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妄托".说完叹了口气:"乱我家者,太子也!"毛泽东有没有在一九五七年讲过这个故事,并不重要,反正毛两次提到了汉元帝;重要的是他讲这个故事的意思是什么,他自己从这个故事中悟到了什么。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据史书记载,汉宣帝对太子这一次讲的话如此老大不高兴和忧心忡忡,以至于从此对太子疏远而喜欢好法律的次子刘钦,甚至一度有意改立刘钦为太子。然而刘示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出建议的呢?他看到"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叽辞语为罪而诛",因此说他父亲"持刑太深".刑名之学属于法家。颜师古引刘向《别录》说,"申子学号刑名。刑名者,以名责实,尊君卑臣,崇上抑下".刘示认为他父亲"持刑太深"是因为采用了法家办法,所以建议他用儒生。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对这件事发表了一通议论。他说,王道霸道并没有根本上的区别。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称为"王";诸侯结盟讨伐背叛的封国以维护王室的,则称为"霸".不论"王"或"霸",都是本于仁义,任贤使能,赏善惩恶,禁暴诛乱;只是"名位有尊卑,德泽有深浅,功业有巨细,政令有广狭耳,非若白黑、甘苦之相反也".他对汉宣帝的"王道不可行,儒道不可用"的观点很不满意,说俗儒固然"不足与为治",但真正的大儒还是有的,云云。他说了这一大篇,都没有说到点子上,只是在和稀泥。 汉宣帝和太子的分歧是法家和儒家的分歧。在如何进行统治的问题上,儒家和法家是争论很激烈的。儒家主张复古,法家主张改革;儒家主张礼治,法家主张法治。法家认为"仁义不足以治天下",主张用严刑重罚治国,而儒家强调仁义教化,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意识形态的功能。想要富国强兵,采用法家是必要的。商鞅见秦孝公,第一次大讲"帝道",孝公听得打磕睡。第二次讲"王道",还是听不进去。第三次讲"霸道",这才听出味道来。商鞅后来终于受重用,使秦国富强。 秦始皇统一天下是法家的胜利,焚书坑儒是对儒家的沉重打击。 汉初接受秦朝暴政亡国的教训,与民生息,实行黄老之治。到汉武帝时,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虽然如此,汉武帝自己却是不大遵守儒家那一套的。武帝杀人如麻,每年处决的囚犯达数万人之多。某一官员有罪,部下要连同处罚。使用酷刑,判刑宁重毋宽。冤枉好人的,没有关系,从宽处理;对罪人判轻或放走的,就要杀头。这种苛政是违背儒家教导的,以至后来宣帝想给武帝的祭庙定庙号时,还有大臣从儒家的观点表示反对,说武帝把老百姓害得太苦,"无德泽于民".宣帝身世特殊,从小在民间长大,了解百姓受酷吏之苦,即位后采取了一些缓和措施。他听说河南太守黄霸为人宽厚,执法公平,就任命他为延尉正。他还征召了儒家知识分子夏候胜。可见宣帝并非不用儒家学派的人。路温舒曾上书宣帝,说:秦王朝犯了大错误,其中的九项汉王朝都改了,只有一项还存在,就是任用狱吏。 审判和囚禁是天下的大事,因为死了的人不能复生,被砍掉的肢体不能重新长出来。希望皇帝"省法制,宽刑罚,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宣帝对路温舒的建议比较欣赏,不久下诏要求审判公平,而且亲自裁判一些大案。但并没有根本的改革。他自己后来又滥杀好人。被杀的或是能臣,或是贤人,不过是讲了几句不中听的话,就惨遭杀身之祸,包括大臣盖宽饶、杨恽。 盖宽饶是司隶校尉,此人刚直清廉,多次冒犯皇帝。当时宣帝正用刑法,信任宦官。盖宽饶上书反对,说这是把刑余之人(宦官)当做周公、召公,把法律当做《诗》、《书》,又引《易经》的话,主张"公天下"而不是"家天下".宣帝恼火了,认为这话充满了怨恨诽谤,要查办。有的官员挑拨说:"盖宽饶是想宣帝把天下禅让给他了,这是大逆不道!"谏大夫郑昌认为盖宽饶是忠心正直的人,只是词不达意,上书为盖宽饶辩护,说:盖生活朴素,"居不求安,食不求饱",是爱国的忠臣;由于他的职务是察隐侦私,又由于他的性情耿直,得罪了许多人,求皇上宽耍宣帝没有理会,下令逮捕。盖宽饶用佩刀自刎。百姓无不痛惜。 杨恽的父亲当过宰相,他本人是个廉洁无私的人。他因为对宣帝杀了不当杀的人有些不满,背后议论了几句,大意是正派的人未必有好下常这事被人揭发,贬为平民。杨在家赋闲后,大肆购买产业,靠财富过舒服日子。有人写信劝他:"你原为大臣,罢了官以后,应当闭门不出,做出一副惶恐可怜的样子,怎么还大兴土木,广交宾客,毫不收敛呢?"杨恽回信说:"我自问罪过很大,行为也有欠缺,决心当一辈子农夫,所以带着妻子儿女种田。现在我受到惩罚满三年了,自己过过快活日子,也不图富贵了,不知道有何不可?"这封信稿后来被查出来,于是被判大逆不道,腰斩。 盖宽饶、杨恽都不过是小小地冒犯了皇帝的尊严,宣帝就容纳不下,非要置人于死地,也难怪刘示要劝父亲了。宣帝批评儒生的话也许不无道理,但这不能为他的"持刑太深"辩护。他杀盖宽饶和杨恽,主要是因为他们冒犯了他的尊严,是因为他要用重刑来使臣下对他诚惶诚恐。"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这种话,本来是不能公开说的,只因为要教导儿子,怕儿子心太软,将来坐不住皇位,才脱口说出来。可这一句话,道破了汉朝皇室的统治秘诀。其实,这不仅是"汉家制度",以后各个朝代,莫不如此;所谓"阳儒阴法"是也。鲁迅说的好:"在中国,其实是彻底未曾有过王道。"王道"看去虽然好象是和霸道对立的东西,其实确是兄弟,这之前和这之后,一定要有霸道跑来的。"(《且介亭杂文集,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平心而论,法家并不是只要刑罚,而是要有赏有罚;刑罚也不是越重越好,而是要公平。所谓刑名,就是循名责实,而定赏罚。刑罚的目的是消灭犯罪,"以刑去刑",而不是"残民以逞".所以,不当罪而诛,是违反法家精神的。不过,法家是主张以言定罪的。《韩非子》中第一篇《初见秦》说:"臣闻:'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为人臣者不忠,当死;言而不当,亦当死。"这真是吓死人。可这种话,当皇帝的是高兴的。专制君主并不在乎哪家哪派,他只拣其中对他有用和他所喜欢的来实行。至于儒家希望君主行仁义,法家希望君主依法办事,那就不那么容易了。在专制制度下,儒家和法家的理想都是不能实现的,只不过成了王朝统治的两种互相补充的工具而已。 一九五七年四月毛泽东召见《人民日报》编委会成员(当时我不是编委,因毛点名叫我去,所以也忝居末座),当众批评邓拓。那是为"百花齐放"方针宣传的事,本和汉帝批评太子的事扯不上,不知毛怎么会冒出一句:"你要是当了皇帝,非亡国不可!"我看他满屋都是线装书,床上也是一大堆,心想大概是读得入迷了,看到邓拓温和,就想起刘示。对汉宣帝的枉杀良臣,毛无动于衷;可看到宣帝批评太子的话,他就很欣赏。当时正强调双百方针。毛大概也在实行"霸王道杂之":人民内部实行"王道"(批评自我批评);对敌人实行"霸道"(专政)。可是,尽管他提倡什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一旦知识分子讲的话触恼了他时,他就马上把他们当敌人对待,实行"霸道"了。在这次批评邓拓后不久,毛就发动了"反右派斗争".毛泽东另一次谈到王道霸道是在一九五九年六月十三日,当时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会议,议题是工业、农业、市场等问题。在李富春讲话时,毛插话说:"工农商都要挂帅,只是工挂帅,李先念不挂帅不行,要有点霸道,不要太王道。"(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第845-846页。)其实,这个问题和什么"王道""霸道"不相干,加上这一句,只是表明毛的心态。不久毛泽东就在庐山会议上发动了对彭德怀的斗争,"霸道"起来了。 毛泽东自称把《资治通鉴》读了十七遍,可说读破了,还觉得不够;再加上读《二十四史》和其他古书,他在这上面花的时间是多得惊人的。在中南海那样的环境,他整天埋头读古书,沉湎于帝王将相的故事,不知不觉把自己想成皇帝,用封建时代的思维框架来设想当代中国的事情。他把各省委书记称为"诸侯",把党内的文字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称为"秀才".文化革命前,有一次他对邓小平的讲话不满意,就质问:"哪个皇帝讲的?"毛也象皇帝一样,要维护他的绝对权威。谁冒犯了他的尊严,谁对他不够顺从,就毫不手软,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对彭德怀是这样,对刘少奇也是这样。固然,他不主张杀人,可他是用阶级斗争的办法把人整得家破人亡。谁主张温和一点,他就把谁看成是儒生。一九七二年他批评我在信中提出批判极左思潮的意见,说"并不高明".可是我是援引周恩来的话;他直接批评我,间接批评周恩来。尽管周恩来忠实地执行了毛在文化革命中的许多指示,可是毛看出来周在内心中是不同意文化革命的。所以,周提出批极左思潮,毛就怀疑这是要纠正文革的错误。他讲汉宣帝批评太子的故事,就是为他的霸道辩护。这和五十年代骂邓拓,是一脉相承的。 同时毛泽东讲这个故事还表明,他对周恩来不放心,不愿意周当他的继承人。从这以后,我预感到周恩来的厄运。果然,隔了一年,毛泽东就授意江青搞"评法批儒".毛泽东欣赏法家,只是因为他认为法家讲专政,并不是要实行法治(当然法家的法治也不是现代意义的法治),他是不受法律约束的。他不但不从秦始皇的暴政接受教训,反而自夸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不如他,用这来恐吓知识分子,叫他们闭嘴。在文化革命后期,毛已经意识到文革搞糟了,可他就是坚决不承认错误,还要"反击右倾翻案风".当时的"大批判"文章用恐吓的语气说:焚书坑儒是"镇压奴隶主复辟的一场革命".就是说,谁敢说文革不好,就准备活埋吧! 毛对毛远新表示过:"任何时侯我都不下罪已诏。"这句话透露出:他清楚地知道文革是场大灾难,可他绝不后悔。"罪已诏"这个词,再次泄露出他把自己想象成皇帝,可他连一些有自我批评精神的皇帝都比不上。 毛泽东是共产党人,可是从一九四九年取得政权后,他不大读马克思主义经典,更谈不上读现代西方的政治思想著作,而是一头栽进了故纸堆中,从《资治通鉴》和《二十四史》中学治国之道,而他学的还是一套权术和霸道,这是可悲的。 ※※※※※※※※※ 从批“左”到批右的转折(王若水) 周恩来大力纠“左” 1971年发生"9.13事件",林彪机毁人亡以后,中国政局面临一个转折点,形势十分微妙。 “文革”的一个主要任务是解决接班人的问题。打倒刘少奇,确立林彪作为毛主席的副手的地位,这在当时被宣传为保证中国不变色的伟大措施。刘少奇被指责为中国的赫鲁晓夫。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刘少奇则反对毛主席,他们都是"修正主义者".林彪是一贯拥护和紧跟毛主席的,他对毛主席"最忠最忠",把毛泽东的红旗举得"最高最高",对毛泽东著作学得"最好最好",把毛泽东思想用得"最活最活".这样的人当然是最值得毛主席信任的。1969年的九大,把林彪作为毛泽东的接班人写进了党章。毛泽东可以放心了。"文革"接近尾声了。 正在这时,"9.13"事件象晴天霹雳,把林彪的神圣形象击得粉碎;不但如此,它还对毛泽东的英明决策提出了质疑。刘少奇千不好万不好,还没有发展到要谋害毛主席的地步啊!如果"文革"折腾了这么多年,只是为了让林彪这样的大坏蛋当权,那么"文革"是不是失败了?群众在震惊之余,普遍觉得,毛主席挑选林彪作接班人是错了,当初挑选周总理就好了,虽然他们嘴上不敢这样明说。 深居中南海的毛泽东,是怎么想的呢? 林彪叛党叛国的第一个结果是九大正式确立的毛林体制的解体。 在九大上作政治报告的是林彪。本来,按照惯例还应该有一个修改党章报告;如果要作这个报告的话,这个人理应是周恩来。然而九大的议程中只有"修改中国共产党章程",却没有修改党章的报告。九大党章草案对早先的党章的修改是很大的,但有关修改党章的一些问题,只是在讨论时由康生作一个发言来加以解释。可是到1973年的十大时,又恢复了修改党章报告的议程;这一回是由王洪文来作这个报告了。可见,九大没有修改党章报告只是不想突出周恩来。表明这一点的另一件事是:在九届一中公报的政治局名单中,周恩来排名第四,在陈伯达之后;这是因为在毛泽东和林彪之后,就按姓名笔划为序了。 这种做法以前是没有的。 1970年陈伯达在庐山会议上被清除后,周恩来排名第三了。9.13事件以后,第二号人物林彪的名字消失了,周恩来上升到第二位。毛泽东会感到他过去认错了人,转而让周恩来作他的接班人吗?在一段时间内,毛泽东对过去的一些做法似乎有悔悟之意。1971年11月14日,他在接见参加成都地区座谈会的同志时,为"二月逆流"平了反。1972年1月10日,毛泽东参加了陈毅追悼会,并对张茜说,陈毅是个好同志。 6月8日,毛泽东会见斯里兰卡总理班达拉奈克夫人,说:我们的所谓'左派',其实就是反革命。8月14日,毛泽东对邓小平的信作了批语,说邓小平应与刘少奇加以区别,为邓小平的复出开了绿灯。年底,毛泽东对铁道部副部长刘建章的妻子的来信作了批示,要求"废除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毛泽东也显得很信任周恩来。在毛泽东的支持下,周恩来主持党和国家的日常工作,使各方面的工作都出现了转机。在"文革"期间,周恩来一直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反对极左的;现在,以陈伯达和林彪集团的垮台为契机,他加大了纠左的力度。9.13事件后不久,周恩来指示公安部对监狱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对看管人员中存在的宁左毋右思想提出严肃的批评。他抓住毛泽东作了批示的机会,采取有力措施,使相当一批老同志恢复了自由,得到医疗照顾和妥善安置。71年底到1972年初,召开全国计划会议。这个会议的《纪要》经周恩来主持讨论定稿,其中提出要整顿企业管理,反对"空头政治",反对无政府主义等等。接着,中央又发出关于人民公社分配问题的指示,针对农村存在的极左思潮的影响,要求各地不要照搬大寨的管理办法,要从实际出发;强调不能把党的政策允许的多种经营当做资本主义去批判,等等。71年12月26日,周恩来同叶剑英、李先念等听取了有关航空工业问题的汇报,明确提出质量问题的重要性,要恢复合理的规章制度,批判无政府主义和极左思潮。1972年4月24日,《人民日报》发表经周恩来审查同意的社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求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并指出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4、5月间,周恩来又批评出口日用工业品和广交会展品质量问题,指出:"现在是不敢管,无政府主义泛滥,领导机关不敢讲话。"针对高等教育中的左的倾向,周恩来批评说:"否定一切,不一分为二,这是极左思潮,不是毛泽东思想。"周恩来还把纠左的精神贯彻到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指出过去林彪只搞"突出政治",不搞业务和训练是错的。他说:"极左思潮不肃清,破坏文艺质量的提高。""现在要提倡毛泽东思想指引下的百花齐放。"72年7月14日,周恩来接受扬振宁的建议,当面叮嘱北京大学副校长周培源,要认真清理教育科研工作中的极左思潮,提高基础理论水平,把综合大学理科办好。他说:"你回去把北大理科办好,把基础理论水平提高,这是我交给你的任务。有什么障碍要扫除,有什么钉子要拔掉。"这一系列的措施和讲话,显示了周恩来的决心。 然而,周恩来的努力,却受到了张春桥等人的抵制。我这里不能详述,只举一个例子:那个反对"空头政治"的《1972年全国计划会议文件》,就是被张春桥否定的。以后,国家计委将这个文件改写成一个关于加强经济管理的规定,按照周恩来的指示拿到1973年的全国计划会议去讨论,全国二十八个盛市、自治区都赞成,唯独上海反对。张春桥还说这是"光荣的孤立".争夺《人民日报》的阵地林彪集团的覆灭使周恩来的工作负担大大加重了,可毛泽东还委托周恩来代管《人民日报》。这些繁重的工作,是足以把一个最强壮的人压垮的。本来,《人民日报》是由姚文元管的。我对毛泽东为甚么要这样做没有想过,不过我是很高兴的。 那时《人民日报》面临两个问题:一个组织问题,一个宣传问题。 先谈组织问题。当时《人民日报》没有正式的领导班子,只有一个管业务的"宣传小组",召集人是从上海《解放日报》调来的鲁英。他原是"文革"初期中央派到《人民日报》的以陈伯达为首的工作组成员,排名最后。但他前面的成员都一个一个倒台了,或回原单位了。鲁英的上海原单位群众组织也曾一度要"揪"他回去,但张春桥不同意。这样,只留下他一个,于是他就自然地成了报社第一号人物。现在看来,张春桥留下鲁英显然是有打算的。 最初报社的人员对他不了解,也没有什么偏见。可他成了负责人以后,就要上台讲话;一讲话,就闹笑话,大家这才看出他的水平之低。张春桥姚文元却把他当做报社的唯一依靠对象,只跟他一个人联系。对于张姚来说,能力弱并不重要;他们重视的是他们的政治标准。这种做法,引起了报社相当多的同志的不满。 周恩来从72年开始过问《人民日报》的事以后,姚文元虽然还继续管一些报社的事情,但上面不能不受周恩来的牵制,这肯定是江青集团不高兴的。他们不能容忍周恩来做接班人,当然也不能容忍《人民日报》这样一个重要宣传阵地落到周恩来手里。那个时期,周恩来就象一架超负荷运转的机器,担子不能再重了,可是张姚毫无协助之意,反而事无巨细都往周恩来身上推。____那意思好象是:不是你领导吗?那你就来管吧!我们下面的人都为周恩来的身体担忧。有些文理不通的社论稿子,也直接送到周恩来那里去了。周恩来一面改稿子,一面摇头,叹息地对鲁英说:"你们以后不要我当小学教员好不好?"周恩来决心改变报社领导的现状。1972年夏,周恩来提出,《人民日报》在正式建立领导班子之前,"要组织一个班子看大样,统管全局".周恩来还说:"干部还是老、中、青;老的都靠边站,都是年轻的,不行",要鲁英提出一个名单。几天之后,未见动静,周恩来来电话催询。鲁英回答说因病未办。周恩来斥责说:"你病重了,怎么办?你死了,《人民日报》就不办了?"一向温和的周恩来,在这里显出了他的严厉的一面。显然,他对鲁英的情况已经有所了解,他不喜欢这样的人来担任《人民日报》的领导。他是不是要把鲁英当做一个钉子而拔掉呢?根据周恩来的指示,报社成立了临时"看大样小组",成员有七人;除鲁英外,还有新"解放"的前总编辑吴冷西和一些老干部;我的名字也在其中,算是中年干部。显然,这是未来《人民日报》领导班子的基矗这里面的任何一个其他人,都要比鲁英强。根据预定计划,报社党的核心小组要在年内成立。鲁英的地位摇摇欲坠了。 批“左”还是批右? 另一个问题是宣传问题。“批林整风”开始时,最初是批判"571工程".这属于林彪的阴谋,主要是申讨揭发,理论上没有什么好批的。接着中央发下来文件,批林彪在解放战争期间的"辽沈战役"的军事路线。那属于历史,和现实没有什么联系,很快就结束了。 下一步批什么,不清楚了。我们本想好好批判一下林彪,但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报纸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得到什么指示。批林显得冷冷清清,和"文革"初期批刘少奇的那种雷霆万钧之势相比,这种情况是很不正常的。 那一年,少数报刊批极"左",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毛有过"深挖516反革命集团,批判极左思潮"的指示,而现在说林彪是516的总后台,那么批林当然要批极左了。 1972年8月1日,周恩来在人大会堂对驻外大使和外事单位负责人讲话,再次强调批左。 他批评了外交部、《人民日报》社、新华社(这几个单位都是周恩来主管的)。他说,你们对极左思潮没有批透。"极左思潮是有世界性的,中国也有极左思潮,在我们鼻子下面也有嘛!""关于这个问题,如果我们不好好做工作,还要犯错误。极左思潮不批透,右的还会抬头。"这个精神传达到报社以后,大家都很兴奋,觉得这个指示非常正确,应该很好地讨论和贯彻。 然而奇怪的是,在宣传问题上具体管事的姚文元,却没有做出任何部署。我感到纳闷:当年他们批判刘少奇的那股劲头到哪里去了呢?8月8日,在周恩来提出批左一个星期后,张春桥、姚文元来到报社,同报社军宣队和看大样小组的几个人谈话(那次我因病未参加)。在谈到领导班子的时候,张春桥装模作样地说:"鲁英同志作为报社的领导,我说他弱得很!在《解放日报》,他也不是最强的。文化大革命初期调来北京,不是要他来当领导的。"接着话锋一转:"现在成了这个局面,目前只能如此。""在目前情况下,对鲁英要支持。"接着他向大家拱拱手,表示拜托之意。 谈到批林问题,张春桥说:"林彪的一套,是在我们批判刘少奇的过程中搞出来的。……林彪利用批刘,搞出一套形左实右的东西,流毒很广。因此,在批林时要动脑筋,划清界限,不要过头,不要重犯过去批刘时的错误。"他又说:现在有些地方批"精神万能论",可是毛主席说过"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有人说林彪是"唯意志论",不对,他是"唯武器论".“精神万能论”和“唯意志论”都是左的东西,是林彪大肆宣扬过的。批林刚开始,还没有怎么批起来,张姚就说批左不要过头,这不能批,那不能批,这当然是给批极左思潮浇了一盆冷水,和周恩来的观点形成对立。这种不一致,编辑部的许多同志都感觉到了,并对张姚的说法很不满意。 编辑部同志的另一个不满意之处是觉得《人民日报》这么多有能力的人,张姚都不依靠,只信任一个草包,这明明是"任人唯亲".11月间,在讨论建立党的核心小组时,同志们纷纷提出:鲁英不能当第一把手。有人激动地说:"报社有很多老干部、好干部都没有使用,鲁英这样的人却当上了主要负责人。鲁英这样的水平,放在领导岗位上,与其说是爱护他,不如说是坑害他。这对党不利,对他也不利。这件事,讲起来实在令人痛心!"9月,周恩来再次说:极左思潮不批透,你们就没有勇气贯彻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这时快到国庆节了。报社准备了一篇社论,吴冷西根据周恩来的精神,在其中加了一句话:"要批判右的和左的错误倾向,特别要批评极左思潮。"送审时,姚文元把这句话删去了,说,全国形势如何,还要再看一看。 一块版引起的风波1972年3月21日,国务院业务组的华国锋、李先念、余秋里接见黑龙江的同志,听取他们汇报哈尔滨三个"老大难"工厂的问题。那时,经济工作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无政府主义,生产没有人管,工厂没有纪律,工人不上班。因此,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要反对无政府主义。后来,省委写作组写了一篇文章,署名龙岩,交给《人民日报》理论部;理论部认为可用,又送给我。我做了很大修改,改题为《无政府主义是假马克思主义骗子的反革命工具》。此外又加了两篇文章:一篇是《坚持无产阶级铁的纪律》;一篇是书评,介绍一本关于无政府主义者巴枯宁的书。这三篇文章组成了一个版。当时,张春桥姚文元都不在北京,我抓住这个机会,就在10月14日把这一整版反左的文章发出去了。 这块版马上受到各方面的注意。法新社记者当天就发了一条电讯,说这篇文章是为老干部讲话的,是批评红卫兵的。与此同时,上海方面来了电话,是市委常委,张姚的红人朱永嘉打给鲁英的,询问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谁,谁组织的,是否送给什么人看过,等等;还说了一句:"上海工人对这篇文章反应强烈。"不久,《文汇报》的内参《文汇情况》312期(11月4日)登了一篇上海工人座谈这篇文章的报道。的确是"反应强烈",说这篇文章是"否定文化大革命",是批判到了群众头上,等等,一大堆罪名。奇怪的是,《文汇报》过去也曾大力批判过无政府主义和极左思潮,这次却来个大转变,而所有发言人的观点都是一面倒的。 姚文元从上海叫新华社把法新社的电讯稿送来,叫我们看一看;接着又把11月4日的《文汇情况》转给我们,要看大样小组和理论部讨论,说"同意不同意都可以".他自己却不表态,推说对那篇文章还没有看。 玩这种拙劣的把戏,是没有几个人愿意上当的。理论部首先拒绝讨论,说要讨论也要由看大样小组先讨论。当时胡绩伟是理论部党支部书记,他私下对我说:"怎么讨论啊?你说同意吧,它是错的;你说不同意吧,它又是工人意见。对工人意见,我们怎么好去反驳?"确实如此。那时是工人阶级领导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是"臭老九".因此,我们面临的是一个两难局面。姚文元说"同意不同意都可以",其实是同意不同意都不可以。 看大样小组先后讨论了四次,也没有什么结果。第一次开会就讨论不起来。多数同志心里不服,嘴上不敢说,怕又是"引蛇出洞".姚文元看到我们讨论不积极,又要我们好好学习中央文件。这一次我倒是认真学了。不学也罢,越学越觉得自己有理。毛泽东批发的关于批林整风的中央文件,多次提到反对无政府主义。72年以前的且不说,单是72年当年就有26号文件、31号文件、38号文件、42号文件,都提到反无政府主义。最后这个文件是11月1日印发的,时间还在10月14日我编发那块版之后。即使是姚文元主持的《红旗》第11期(11月出版),也还有批无政府主义的内容。其中说:刘少奇一类骗子(指林彪,当时还没有在报刊上点林彪的名字)散布无政府主义,是妄图从"左"的方面来否定党的正确路线。此外,10月14日那篇反无政府主义的文章,曾经列入理论部拟定的"批林整风选题计划",并送姚文元审阅过的。姚文元没有表示不同意。为甚么出尔反尔呢?事情的变化,看来是发生在张春桥姚文元去上海前夕。我知道,张姚每次去上海,下车伊始,就要找《文汇报》《解放日报》的负责人去,滔滔不绝地讲一通。不久,"新精神"就从这两家报纸上透露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得去注意《文汇报》。 “新精神”果然出来了。11月6日,《文汇报》的一篇评论说:"要反对刘少奇一类骗子所推行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过了几天,又有一篇文章说,"刘少奇一类骗子"一贯是右的,只是在"有的时候,有的问题上",搞一点形"左"实右的东西。这种提法在报社编辑部一些同志中引起议论纷纷,因为中央文件上不曾有过。 11月24日,《文汇情况》第335期再次批评《人民日报》。这一期的内容是《人民日报》反对无政府主义和极左思潮文章对各地报纸的影响,说全国有九个省市的报纸转载了,有八家报纸"虽未转载,但也发表了批判无政府主义的报道、文章或评论文章".意思就是流毒全国。它还举出了报纸上的若干论点,包括"刘少奇一类骗子是煽动无政府主义的罪魁祸首","反对无政府主义是批修整风的一项内容"(当时报纸上只提"批修"而没有公开提"批林")。虽然《文汇情况》并没有对这些论点加以评论,但明眼人一看便知,它是把这些作为反面观点拿出来加以示众。我看了很激动,心想:难道这也错了?难道林彪没有煽动无政府主义?难道批林整风不能包括反对无政府主义?这不是一篇文章或几篇文章的问题,是批林整风的方针问题,是要不要和能不能反"左"的问题。 我的一封信当时批林方针上的混乱情况还可以从下面几件事看出:(一)11月份刚发下的中央关于河南省批林整风问题的文件,还在提要反对无政府主义。 (二)12月1日出版的《红旗》的提法变了,说"刘少奇一类骗子象游蛇一样,时而从右的方面,时而从'左'的方面,来干扰和破坏毛主席革命路线的贯彻执行。"这和第11期只提"左"不同,但也不完全和《文汇报》一致。看来,它既想要转弯,又要照顾和上一期提法的衔接。 (三)12月1日《安徽日报》登了头版头条消息,报道安徽省农业学大寨会议,李德生出席并讲了话。消息说:要排除"左"右干扰,当前主要是批极左思潮,同时注意和防止右的倾向。 (四)北京军区党委举行第23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批评了山西省军区副司令员、国防工办党委书记张照远,认为他在所在的单位"不是把批林当做头等大事,而是把批判极左思潮和无政府主义当做头等大事,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当时纪登奎是政委,他在12月11日的讲话中说:不能说林彪推行的是极"左"路线;林彪是要复辟资本主义,叛国投修,这是他的修正主义路线实质。他还说:"有一些提法值得考虑,如空头政治、唯意志论、精神万能论。"姚文元得知我思想有抵触,就派我去旁听这个会议,让我体会一下"新精神".但我当时听到纪登奎的讲话时,却禁不住想:真有意思,司令员(李德生)在安徽强调反"左",政委在北京强调反右……。 这种方针上的分歧,外国记者也注意到了,并且作出了自己的判断。美国《洛杉矶时报》记者从北京发了一条消息,题为《北京的官方报刊走着不同的道路》,其中说:"《人民日报》是攻击下层的党员,并且要严厉镇压;《红旗》是提倡下层抵制。按照中国的习惯,在清一色的内部,正在进行着争权斗争。"当时已经有些报社的同志上书中央,反映鲁英的无能,表示他们不赞成鲁英当总编辑。理论部的同志也在酝酿写这样的信。我却想,最重要的是解决对反"左"的干扰。问题还不仅是谁人来当总编辑,问题是张姚两人在推行一条什么样的方针。"左"的根子在张春桥姚文元身上。在这种情况下,写信给政治局或周恩来是没有用的,于是,我索性直接给毛泽东写信。 我的信是12月5日发出的。信的底稿我后来烧掉了,因为追查得紧。但信的主要内容,我曾多次交代。现在复述如下:开始我说,现在《人民日报》陷入宣传上的混乱,主要是批林方针问题。总理在8月1日说,批"左"还没有批透;但张春桥姚文元在8月8日却说,批"左"不要过头。这就产生一个问题:到底批"左"是没有批透呢,还是批过了头?我认为周总理讲的是对的。他虽然指的是几个单位的运动,但我认为也适用于报纸宣传。 我报告了《文汇情况》对《人民日报》的批评和《文汇报》对林彪路线性质的提法。我说这种情况有些象批《海瑞罢官》的局面。到底《文汇报》讲的是不是中央精神?如果不是,《文汇报》怎么有那么大的胆子?但如果是,《人民日报》为甚么不知道?我说,我不相信《文汇报》的提法是中央精神,因为如果是中央精神,不会不向《人民日报》传达。